《《履行政府职责 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现场会》上的经验交流》可能是您在寻找农村幼儿园教育专题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宁阳县地处鲁中山区和鲁西南平原交接地带,总面积1125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2个街道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566个行政村,总人口80.6万人,是山东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县。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坚持“抓机制添活力,抓建设打基础,抓师资强素质,抓示范促均衡”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进程。目前,全县幼儿园102所,在园幼儿20687人,幼教教职工1565人。2008年,山东省农村学前教育研讨会在泰安召开,我县分工县长做了《统筹规划,夯实基础,城乡互动,推动县域学前教育均衡和谐发展》的典型发言,并为研讨会提供了4处幼儿园现场观摩。2009年,被山东省教育厅命名为“学前教育先进县”,并作为全省唯一的县推荐参评“全国学前教育先进县”,“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模式”获山东省教育创新成果二等奖。2010年,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均报道了我县《量质结合,确保学前儿童100%入园》的先进做法。《山东教育报》头版头条、《中国教育报》也分别以《基本普及公办学前教育的“宁阳模式”》、《抓住师资关键让幼儿入好园》为题,报道了我县学前教育的发展经验。2011年,山东省政府研究室调查组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泰安市宁阳县普及学前教育的基本经验》在《决策参阅》第4期刊发,发至省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省长、副省长及各省直部门,并上报国务院研究室,姜大明省长、黄胜副省长分别就宁阳的做法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我县先后接待来自河南省教育厅、山东日照市、聊城市、德州市、莱芜市等兄弟单位近1000余人次的参观学习,有力带动了山东省学前教育的发展进程。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全方位构建学前教育发展的动力机制
1、统筹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宁阳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保障措施,并制订了年度工作计划,规划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路径。建立起“政府办园为示范,学校办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发展格局。
2、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成立由分工县长任组长,县财政、人保、规划、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
3、发挥考核评估引领作用。将学前教育的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等内容纳入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的评估指标体系,并列入对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幼儿园建设、管理、保教质量进行专项督导评估,通过反馈、整改、通报、表彰等形式,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
二、分步骤推进学前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
1、在乡镇学前教育资源整合上,科学设置幼儿园布局。抓住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机遇,利用中小学校舍改造、布局调整后空闲的校舍举办幼儿园。自2002年起,实施了两轮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工程,全县幼儿园由2002年的269处调整为目前的102处,园均规模5.5个班、教师16名,规模效益和办园效益明显增强,解决了村村办园规模小、效益差、管理难的问题,形成了每个乡镇(街道)驻地都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并使小学和幼儿园相邻设立的格局。
2、在城区学前教育资源整合上,做大做强县实验幼儿园。面对城区日益增大的幼儿入园压力,我县加大城区学前教育资源整合力度。发挥县机关幼儿园的管理优势、县实验小学幼儿园的资源优势,将两所幼儿园合并组建成新的县实验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现为省级实验幼儿园、“山东省十佳幼儿园”,在全县学前教育的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发挥着骨干示范作用。
3、在未来学前教育资源整合上,学前教育资源提质增量。结合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实施“城镇开发居民小区要与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幼儿园进居民社区”的教育整合策略,计划2013年前投资1721万元,新建幼儿园6所,改扩建幼儿园18所。同时,以县内的省“十佳”幼儿园为示范,引领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打造宁阳学前教育发展特色。
三、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设资金
1、有效发挥公共财政支撑保障作用。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2010年,全县学前教育总投入2846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760万元,占教育总投入的1.67%。2013年,学前教育总投入计划达到3789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2560万元,占教育总投入的比例将达到4.5%。在学前教育收费上,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严格执行1998年山东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制定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并根据当地人均收入情况适当进行下浮,全县所有幼儿园收费均纳入县教育局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保证了幼儿园收费使用规范合理。
2、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学前教育。为解决学前教育建设资金缺口,在政府无偿提供土地、有关部门减免建设配套费用、调配公办教师的基础上,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以各种方式支持幼儿园建设,仅2007年以来筹措的资金就达525万元。
三年来,全县园所建设的总投入达到2526万元,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园楼房化比例分别达到100%、40%;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100%。现有省十佳幼儿园1处,省实验、示范幼儿园23处,市级规范化幼儿园45处,县级以上规范化幼儿园创建率达到93%,公办及公办性质的幼儿园达到100%。
四、按政策落实学前教育师资的各项待遇
1、建立幼儿教师的补充机制。我县在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年来,一直坚持把学前教育师资纳入全县教师招考计划,不断加大补充力度,并形成长效机制。2010年,招考学前教育专业教师15名,占招考教师总数的10%,2011年,招考学前教育专业教师22人,占招考教师总数的15%。同时,通过从中小学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到幼儿园任教等方式,充实公办教师。目前,公办幼儿教师有580余人,占幼儿教师总数的37%。
2、确保幼儿教师的政治待遇。对幼儿教师实行“以县为主、归口管理”,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和乡镇教办主任、中心中学校长、中心小学校长、成教中心校长同等级别,由县教育局考察任命,并每年对工作业绩进行两次考核。幼儿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树先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2007年以来,2人获宋庆龄幼儿教育基金奖和全国百佳校(园)长提名奖,1人获省“富民兴鲁”先进个人称号,2人被评为省特级幼儿教师,21人被评为“泰安市优秀教师”、“泰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60人次受县委、县政府表彰,l37人被命名为省市教学能手。幼儿教师中,有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320人,初级职称147人。
3、提高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制定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发放的最低标准,建立幼儿园收费、财政拨款等多渠道筹措工资的方式,想方设法提高其工资待遇。目前,全县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平均年工资达到9600元以上,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2009年,县政府统一为全县所有非公办幼儿教师办理了养老保险,并与公办教师享受同样的节假日福利、生育假期等待遇。养老保险个人和单位承担保费的比例按照企业保险的规定执行,即单位承担21%,个人承担8%。
4、关注幼儿教师的精神生活。通过组织举办拓展训练、茶话会、各种业务技能比赛等方式,提升幼儿教师的归宿感、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他们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幸福感和使命感。
五、强措施提升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
1、严格落实依法办园。实行严格的审批和年检制度,102所幼儿园全部取得《办园许可证》,并实行动态管理。印发了《宁阳县幼儿园管理手册》、《关于加强幼儿园家长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幼儿园营养膳食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教育、安监、卫生等部门联合,每年对所有幼儿园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园长培训方面,分期分批组织70余名园长到清华大学幼儿园等名园参观考察,或轮流到城区幼儿园挂职学习;先后邀请北京市教科所、山东师范大学等单位的20余名专家,就园所管理、教材实施和家园结合举办专题讲座,提高园长的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园长论坛”,围绕热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推动园际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幼儿教师培训方面,大力实施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基本功、教育理论基本功过关工程,同时,通过送课下乡、专业技能大赛、课题实验和园本教研等活动,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
3、着力提高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全县统一实施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教材,并立足幼儿身心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避免出现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定期举办全县范围的“幼儿一日活动观摩周”活动,开展“一团线”、“一块泥”、“一个沙包”等“十个一”系列活动和“亲子共成长工程”,使幼儿的主动性、独立性获得充分发展;定期组织幼儿家长到幼儿园参与亲子活动,积极促进家园共育。
目前,全县学前l年、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分别达100%、95.6%,0—3岁婴幼儿入园受教育率达40%,提前实现了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有效解决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受到群众的高度称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学前教育先进县”创建成果,强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在“十二五”期间更快、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