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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推荐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25 14: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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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推荐》可能是您在寻找故事推荐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第1篇、爱情故事一生的珍宝

科贝拉今年70岁,在雅典卫城附近经营一家古玩店。欧债危机之后,希腊普通人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许多生意都萧条起来。可科贝拉的小古玩店却生意红火,由于人们手头都缺现金,所以都把家藏的古董拿来估价出售。

这天,一个年轻漂亮的希腊女孩走进店里。

“姑娘,你想要点什么?”女孩摇摇头问:“请问,你们这里收这种东西吗?”说着她伸手指向柜台中的中国古钱。

“你有什么好东西,拿来让我看看。”女孩犹豫着从脖子上拽出一根吊着一枚古钱的红绳。看到那枚古钱,科贝拉的眼睛一亮。

“我想请您估个价。我不懂这些东西。这只是一个朋友送我的礼物。”“你的朋友没有告诉你它的价值吗?”“他……没有!”女孩的眼中泛起痛苦的泪花。“不过他是说过这个很珍贵,是他视为珍宝的藏品。”

科贝拉掏出放大镜,一点一点比对着钱币目录中记载的特点,然后又问女孩:“你可以告诉我,你是怎样得到它的吗?你为什么会想卖了它。如果答案让我满意的话,也许我会帮忙收下它。”

听科贝拉这样一说,女孩心中有点绝望。她本来也怀疑这东西根本不值钱。眼前的老人大概是可怜她才说出这番话。可是有许多事情憋在心里也真难受,不如找个人倾诉一下吧。

她告诉科贝拉自己是希腊大学读建筑设计专业的研究生,现在没钱交学费了。“先生,如果它不是古董就算了。”“能告诉我送它给你的人是谁吗?他怎么会送这东西给你。”女孩的眼中又浮起一片乌云:“这是一个骗子送给我的礼物!”

“骗子?”

“是的,一个骗了我的初恋的家伙——”

半年前,女孩的班上来了一个中国留学生。这个来自异国的阳光男孩,用他的勤奋、睿智打动了女孩的心。爱上男孩的女孩主动向他表白了。男孩被她的真情打动,接受了女孩,两人成了一对情侣。

一个月前,男孩突然要和她分手。男孩什么也没说,离开她回了国。临行前,他把这枚中国古钱送给她作为纪念。

女孩独自一人痛苦了好久,那枚古钱就像烧红的烙铁,每一次看到它都深深灼疼她的心。在经济陷入困顿后,她第一念头就是把这枚古钱卖掉。女孩说:“他说过这是他最好的收藏,是他的珍宝,所以留给我作为纪念。老先生,我是不是被骗了。这枚古钱根本不值钱,或者它是赝品?”

科贝拉低头沉思了一会儿,抬头对女孩说:“如果我没有记错,2012年香港苏富比拍卖会上曾经成交过一枚,价格是二十万欧元。据我了解,这种古钱,现在的存世量不足十枚。姑娘,如果那个男孩真如你所说是个收藏者,我觉得你可能错怪他了。他确实把自己的珍宝留给了你。”

女孩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它值二十万欧元!”科贝拉笑问女孩:“你还想卖它吗?”女孩一把从他手中抢过古钱,朝店门冲去。拉开门后,她才想起来连声说谢谢。

一周后,科贝拉收到一封来自中国的信件,是那个女孩写的。那天从科贝拉店里离开后,女孩把自己的东西全部打包甩卖掉,买了一张从雅典到中国的机票。在那个男孩的家乡的一家医院中找到了男孩。

早在三个月前,男孩就感觉自己的眼睛经常无缘无故剧痛,视力也越来越模糊。医院诊断,他患上了眼底视网膜肿瘤。医生说必须开刀治疗,但开刀成功的概率只有25%,而且即使成功了,他可能余生都要陷入到黑暗的世界中了。

男孩知道女孩爱他,可是如果他们走到一起,也许会拖累她一生。于是他决定离开。离开前,他把自己祖传的稀世古钱留给女孩。当他们在医院再次相遇时,女孩紧紧握住他的手,把古钱放在他的掌心,深情地说:“我要做你的眼睛,你才是我一生的珍宝。”

信的末尾,女孩告诉科贝拉,男孩已经决定去做手术,她相信自己的爱情一定会战胜一切。

科贝拉拿着信走到店后,从保险柜中取出一只皮匣打开,里面是满满一匣子中国古钱,分门别类放得整整齐齐。这是从科贝拉的祖父开始的三代人的收藏,现在这匣钱币中就差一枚了。

两个月前,一个中国男孩曾拿着这枚古钱来找过科贝拉,他想把它卖了,可是又割舍不下。而科贝拉的心更是被古钱攥住,有了它,自己的收藏就全了。他想方设法叫男孩卖给他,可最终还是失败了。男孩临走前告诉科贝拉,不久也许会有一个希腊女孩来卖它,那时候科贝拉可以买下它。

当女孩拿着古钱来到科贝拉面前时,他一眼就认出了它。可当他听完女孩的故事后,改变了主意。看着仅余一小块空地的匣子,科贝拉笑了……

第2篇、爱情故事一个人的世界

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得有些舌硬腿软,因怕他归途磕碰,我凭借被酒精麻醉后剩余的智力勉强驾三轮送他回家。初秋的夜晚冷得让人惊奇,车仗着我的酒劲儿,飞也似地驰出市郊,我的指尖冻得猫咬似地疼,眼角被风吹出的泪干了后像涂过发胶,使皮肤紧巴巴的。回首瞧瞧,他像头老兽般瑟缩在车厢里,眯着眼,一头乱发随风纷扬。

城里让人感觉温暖的灯光都远远地甩在身后,前方是条没有尽头的黑黝黝的路,车灯蹦跳着晃着道两旁有些枯黄的草和树,车轮碾压着干透的落叶,发出单调的刷刷声。

眼前的路突然窄而颠簸了一阵,我将车停在一片四周皆是草丛的一个木门前,他熟练地开了院门,其实这门真是摆设,没用,挡君子不挡小人。车灯熄掉后,四周黒黝黝的树木一下子变得奇形怪状,恐怖的色彩从四周徒然包抄过来,金黄的月亮从山坳里探出头,冷漠地注视着这无边无际的黒森森的山林。

他打开一个房门,拉亮电灯,眼前的世界都亮堂起来。一只半大的长得胖墩墩的灰色的小狗领着只比它小许多的黑狗跑进屋,亲热地嗅着我们的裤角和鞋子,殷勤的尾巴夸张地一个劲儿摇着。他卧室不大,陈设简单,土炕上有一床被褥软塌塌平放着。我打量着这一切,心里隐隐泛起一丝伤感,这伤感牵引着我去揣想着他一个人孤寂时对那些往事的回忆,那种滋味可想而知!

他领我去看了他养的猪和鸡们,那些缺少思想的生灵,全不顾忌缺水少食的窘境,也没有身陷囹圄的愁苦。鸡们互相拥挤在一起叽叽喳喳地吵个不停,你挤我了我撞了你地吵骂着互不相让,猪则很团结,紧挨着挤在圈角,香甜地酣睡......

夜己深,我只好宿在此处。

躺在炕上,西屋的鼾声已经悠然响起,猫头鹰蹲在屋外的老榆树枝桠上偶而叫一二声,那声音似婴孩啼哭,又像神经了的女子怪笑。月亮黄黄的挂在树梢上,咋看咋像一盏灯,发着暗淡的光。

屋地上有响动,为了证明不是幻觉,我猛地拉亮电灯,一只觅食的老鼠,一见亮,拖着细尾惶恐地钻入柜角。熄了灯,一个个问号在脑海中此起彼伏,闪闪烁烁。他咋临秋末晚还在这儿找罪遭?这儿是连树木都会感到凄凉寂寞的地界!是图清净?还是欲想靠养殖赚些钱?在这若有点病有点灾岂不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我给他设计出一些充分的理由,然后再一一否定。

正胡思乱想间,西屋的灯亮了,接着有低微的说话声。好奇催促我趿着鞋一点点挪过去,用一只眼顺门的缝隙瞧进去,见他在披衣点烟,眯缝着眼狠命吸了两口,然后将烟放柜头一幅女人像前的烟缸上,自己又摸出只点上吸着,口中叨咕:......喝酒去了,孩子们都劝我别在这呆了,可我要走了你更孤单了......咱俩刨的地收的倭瓜土豆和那些菜够我和猪鸡吃一冬的了,等忙完这阵给你也修修屋,明个把那些熟透的山梨给你捡些去,知你爱吃这口......

我脊背徐徐冒着凉气,对眼前的他突然莫名其妙地理解了,他在与冥界的人对话,在这山中的深夜,我不再费解和惶恐,而他呢,似乎又不孤单,因为附近就埋着他因车祸丧生的妻子......

第3篇、爱情故事一场危险的爱情赌局

陆小豹这一生有两个恩人,第一个是陆大年,二十年前将她从孤儿院里带出来,从此她结束了拖着脏鼻涕在孩子堆里抢福利品的日子,陆大年不但给了她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更给了她锦衣玉食的生活,这二十年来,她一直活得意气风发。

第二个恩人便是林茂了,也是陆小豹的老师,认识他的时候,陆小豹正是大四,林茂虽然只比她大五岁,却已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好多年,生活窘迫到了极点的时候,他蹲在陆小豹她们食堂门口卖盗版碟片。

他趿拉着破拖鞋,穿着烂了几个大洞的牛仔裤,破旧的白衬衫只系了两个扣子,露出晒成荞麦色的大半个胸脯,这明明是一副落魄狼狈到惨不忍睹的行头,不知怎地却给他穿出了一股子明星的味道来。

陆小豹就是被他这副颓靡的明星之气迷住了。在她的软磨硬泡,百般纠缠之下,陆大年给陆小豹她们学校盖了一栋红色小楼,还取了个意味深长的名字——“红房子”,后来这里便成了陆小豹她们学校搞联谊,开party的专用场所。红房子竣工的当天,陆小豹亲自将学校的聘任书拿给林茂。

他正在吃一份新疆炒拉条,陆小豹在他对面坐下的时候,他“吐露”一声将一筷子拉条吞进喉咙里,酱汤溅了陆小豹一身,面条卡在他喉咙,他看着聘任书,嘴里哇啦哇啦的也不知说了什么,陆小豹听了半天,终于听清楚,他说的是:体育老师?太没内涵,不去!

陆小豹想不到这个卖盗版碟片的家伙还挺有抱负,不由得又多了几分景仰之情,她像个白痴一样问他想做什么?

他沉吟半晌,一滴辣酱从嘴角边掉下来,落在桌面上,发出一声脆响,将他从深思中唤醒,他说:如果让我教法律,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陆小豹二话没说,转身就走,第二天,红房子顶层便填满了健身器材,后来,这一层便成了校领导们的免费健身中心,而卖盗版碟的小贩林茂,不久之后便西装革履地出现在陆小豹她们专业的法律课堂上。

可是,就是这个小贩林茂,站在讲台上,讲起法律来竟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他引经据典,活生生的案子随口拈来,一下子便将整个课堂都镇住了,陆小豹坐在台下呆呆地看着林茂,像望着自己的王子。

林茂将陆小豹从简单生涩的少女变成风情万种的女人,她平淡如水的日子从此多姿多彩,你说,他不是陆小豹的恩人是什么?他甚至超越了恩人,他简直就是陆小豹的上帝了。

只是,陆小豹不知道,林茂不单单是她一个人的上帝。

每个星期,总有那么几天,林茂会神秘地消失。

西子路的一个胡同里,住着一个叫杨飞飞的过气妓女,她平时没什么生意,躲在屋子里像一只发霉的老鼠,可是,在林茂消失的那几天,西子路整条胡同都能听见杨飞飞欢快的歌声,她把小煤炉支在院子里,一边哼着歌,一边快乐地叫着:老公,快来尝尝,看我的手艺有没有长进!

小平房的门口往往会探出一个男人的脑袋来,吸着鼻子说:真香!

正是林茂。

可是,在林茂成了陆小豹的老师之后不久,当杨飞飞又嗲声嗲气地唤他“老公”时,他便怒吼道:别叫了,烦死老子了!

杨飞飞愣了一下,眯起眼睛打量了一眼林茂,见他兀自一副气极败坏的样子,便一语道破天机:你是看上她了吧?

林茂没回答,径直从她身边走过,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着饭菜的热气笼罩中满面油烟的女子,轻声说:你放心,答应你的事儿,我一定会办妥的。

这明明是一句承诺,可是,经过杨飞飞的大脑一过滤,不知怎地就变成了交易,她好像听见林茂没说完的那下半截话:办妥之后,我们就两清了!

林茂的目标是陆小豹的养父,陆大年,那个财大气粗的地产商。

林茂曾经是一个律师,虽然名气不大,但也算小有成就,奈何血气方刚的他,不谙世事险恶,竟接了一起不可能打得赢的官司,他一腔热情地投入到对抗强大恶势力的战争中,只可惜,最后连原告都迫于压力撤销了起诉,而他,用后来杨飞飞的话说,能留下来一条狗命已是万幸。

杨飞飞便是在那时找到林茂的,她曾经服侍过那恶势力,从恶势力对林茂咬牙切齿的憎恶中读出了林茂的高风亮节,所以,她收留了他。

那时,杨飞飞还是个人气很旺的妓女,在闹市有一套两居室,收留林茂后,她把房子卖了,又拿出全部的存款,支持他开了一个小小的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最初没什么生意,杨飞飞却颇为支持地给了他一个大案子。

她在一个夜晚关了事务所的灯,在月光下静静扒光身上的衣服,说:我没什么可以给你的,只有这身子,你要是不嫌脏,就拿去吧!

林茂慢慢走过去,杨飞飞流了泪,对于她来说,他肯接受她,这便是最好的承诺与恩赐。

杨飞飞的母亲也是一个妓女,可是她后来动了真情,才生下杨飞飞来,杨飞飞三岁那一年,亲眼看见母亲躺在铺满玫瑰花瓣的浴缸里,血从腕上的伤口流出来,淌得满地都是,她那时还小,对此是无能为力的,她只记得母亲在邻居的唏嘘感叹中一直沉睡着,后来,她被送到了孤儿院,就再也没见过她了。

长大后,她慢慢明白了,原来母亲是醉酒后自杀,后来,她又回了一趟她和母亲曾经租住的房子,还是那样的格局,趁着房主不注意,她搜索了床头的墙壁,记忆里的暗格果然还在,她在里面找到了一本母亲的日记。

翻开日记,第一页便是一个男子的照片,俊朗儒雅的外表,后来她才知道,那男子竟是本市最大的地产商,陆大年。

整本日记里只有一句话:他不要我,也不肯认下飞飞,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那一连串的感叹号叹得杨飞飞心惊肉跳,从此,每个夜晚,她都在辗转反侧中看见鲜血淋漓的母亲大叫着要她报仇!

林茂的工作进展得很顺利,不到半年,他已经成了陆大年默认的女婿,陆小豹也成了他的免费贴身女秘书,日里夜里,如影子一般缠绕着他,让他无处遁形,而杨飞飞那里,自然也是去不得的了。

杨飞飞催得越来越紧了,林茂被她催得简直喘不过气来,他曾潜入陆大年的书房,卧室,利用一切机会寻找自己想要的答案——陆大年到底是不是杨飞飞的亲生父亲?

其实,只要能接近陆大年,要想找出答案是很容易的,林茂已经收集了陆大年的头发作为标本拿去化验,现在,只要他回一趟西子路,取来杨飞飞的标本,一切就会真相大白了。

机会终于来了,清明这天,陆小豹随陆大年给他的亡妻扫墓,林茂推了工作,急匆匆地赶往西子胡同。

杨飞飞不在,打电话给她,也没有人接,林茂等了两个时辰,眼见得陆小豹就要回来了,他只得急匆匆地往回返。

坐在化验室里,林茂看着手里那几根头发,那是他从杨飞飞的枕头上找到的,林茂不知为什么就犹豫了,如果杨飞飞真的是陆大年的女儿,他们父女相认之后,陆小豹该怎么办呢?想起她那清澈如初生婴儿的眼眸,林茂的心,狠狠地抽搐了一下。

杨飞飞在当天晚上打过电话来,林茂问起她白天去了哪里,她叹了口气说:本以为接了个大活,谁知竟给人家耍了,到了约定的地点等了整整一下午也没见到人影,真是倒霉!

她又催问起他的进展,他只是喃喃地说:快了,就快了!

三个星期后,化验结果出来的当天晚上,林茂便被陆大年叫去了书房。

林茂看着这叱诧商界的一代霸主,此刻竟是一副憔悴衰老的样子,不由得心里一动:他虽然辜负了杨飞飞的母亲,但是他肯为了一个妓女而终身不娶,还在清明节心心叨叨地给她扫墓,也算是痴情了!

陆大年看着林茂,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为何而来,这都是我造下的孽,也活该受到惩罚!可是,小豹是无辜的,我不允许你利用她!

林茂心里一惊,也不知如何回答,陆大年不再看他,自顾说道:是我负了她,不肯给她名分,知道她怀了我的骨肉后,又派人日夜监视她,在她生下小豹后,便偷梁换柱,把孤儿院里的一个弃婴放在她身边,所以,当她以女儿胁迫我的时候,我便想也不想的,一口就回绝了她,然后再从孤儿院里以领养的名义认领回我真正的女儿。

第4篇、爱情故事一辈子的情人

小编为大家带来:一辈子的情人

想想躺在韩赫的怀里,汲取着他唯一能给的温暖。她细长的手指轻轻地扶摸着他光洁的胸膛挑逗着,眉眼如丝。韩赫在薄单下的手突然轻轻捏了一下想想纤细的腰肢,想想本能的弹跳离开韩赫的身体,那是她的“死穴”,也是韩赫不能继续留在他身边的“信号”。已经午夜十一点半了,是该离开的时候,他答应过妻子绝对不会在外过夜。他在她身边毫不避讳地一件件将衣服穿回身上,而想想还是像往常一样倚在床上点着一根“爱慕”牌的香烟夹在指尖,不吸,看着它一点点地燃烧殆尽。她有慢性哮喘不能吸烟,而这点他却不知道。他也曾问过她为什么点着了却又不吸,她的回答是她只是喜欢这种烟弥漫在屋里的味道,但不想因为它变得清醒。他不明白地摇摇头说越来越不了解她了。想想不再说话,嘴角挂着他陌生的淡笑目送着他离开她的房间,在门叩上的那一瞬间,她的泪水悄悄划过眼角掉落在发丝深处,不着痕迹地将苦涩宣泄深埋。

想想怀孕了,三个月。她一直没有告诉韩赫,只是在得知了自己怀孕五周的时候试探地问过他,如果她怀孕了,他会要这个孩子吗?韩赫静静地看了她几秒,然后摇头笑了,说:不可能,他们安全措施做的一向很好。如果呢?想想不死心地问。没有如果,不要胡思乱想。韩赫以为想想是在无理取闹。告诉我,我想知道。想想依然很坚定地想要知道答案。好,我告诉你,以现在的立场,我们不能要孩子。韩赫收起笑容,认真地说。呵呵,还好我是在说笑,要不孩子听到了肯定会难过!她向韩赫吐吐舌头俏皮地说。可是一转身,眼泪就静静滑落在脸颊,她悄悄抹去。

想想决定“赌”一次,为了他们的孩子,也为了能够拥有韩赫全部的爱,她押上了人生的全部,去博一次幸福的机会。

一个半月前,想想在路上救了一个差点被车撞到的女人,那女人为了感谢她,就请她去了附近的一家咖啡馆喝咖啡。她们起初是闲聊,但后来感觉越聊越投缘,就互相告诉了对方的名字和联络电话,说好以后就是朋友,要经常联系。那女人叫玉洁,是个相当美丽温婉的女子。

韩赫不在想想身边时,她就会约玉洁出来聊天。一杯咖啡,一盘甜点,一份回忆,就足够她们打发一下午的时间。想想是个自由写手,而玉洁是个全职太太,在时间上都没什么约束。玉洁经常会提到她的丈夫,眼睛里也总是闪着幸福的光芒。玉洁的丈夫是xx局的科长,很有才华,不到三十岁就坐上了这个位子,重要的是他很疼玉洁,处处对她呵护备至。玉洁的腰部曾受过伤,虽然现在不影响行动,但他还是会每晚为她做按摩,即使是工作的再忙,再晚,再累。周末他会陪着玉洁去郊外散步,假期他也会带着玉洁去海滨度假。说实话想想真的很羡慕她,甚至是有些妒嫉的。韩赫就不曾这么待过她,她还记得她求了他很久,他也不愿陪她去逛一个小时的街,怕别人看到会惹麻烦。是啊,毕竟自己只是一个见不得光的第三者,与爱人阳光下漫步的美好,在她选择和韩赫在一起的那天就已经不能够奢求了。

玉洁看出了想想眼底的忧伤,关心地问想想是不是感情上出现了什么问题。想想没有对玉洁有所隐瞒,把自己和韩赫的故事告诉了她。只是想想没有提到韩赫这个名字,用“他”来代替。想想跟玉洁说了很多深藏在自己记忆里的对韩赫的爱,有一些甚至韩赫他本人也不知道,譬如,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她差点被一个喝醉酒的男人给强暴,是路过的韩赫第一个发现了她,打跑了坏人救了她。那年韩赫十九岁,而想想只有十五岁。就是那一晚,想想爱恋上了韩赫,并在心里默默许下一个愿,长大后他要嫁给韩赫,做他的妻子。为了完成这个心愿,想想整整找了韩赫七年,拒绝了所有男生的追求,只为将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他。但事与愿违,当她千辛万苦找到他时,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忘记了她,更不知道有她的存在。说到这儿,想想的泪像珠帘似的滑落,伴着咖啡的苦涩。玉洁感动地哭了,为想想漫长等待中执著的爱。想想说,她没有放下那份执著了十年的爱,对于她来说这十年等于她爱的全部,失去了就不会再有爱人的能力。想想选择了做“他”的情人,即使是见不得光,只要“他”能够给她爱就可以。玉洁握着想想的手,说她太傻。想想只能苦笑,因为她比任何人更早知道自己的傻。“他”爱你吗?玉洁问想想时,想想也在找着答案。沉默了数分钟,想想伤感地说,爱,但“他”更在乎自己老婆。玉洁愤愤地说“他”是一个冷酷的人。想想看着玉洁,突然很想知道对于她这样幸福的女人,如果自己的丈夫有了别的女人会怎样。“是你的话,会放弃吗?”想想试探的问。玉洁愣了下,将放到到嘴边的咖啡杯放回托盘。“能够轻易放弃都不会是真爱吧。”柔柔的声音却有着不可置否的坚定。“嗯,我也不会。”想想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坚持。

想想与玉洁的相遇和一见如故,就像是注定了似的。

玉洁经常去想想的小居,顺便带上她们最爱吃的那家蛋塔和慕斯,两个女人促膝而坐,天南海北没有禁忌地聊。玉洁发现想想懂的东西很多,是个相当有见识女子,让她这个"全职太太”不由地羡慕了起来,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她不会这么早结婚,即使她很爱自己的丈夫。第一次看想想的文章,写在稿纸上,字体娟秀优美,玉洁问想想为什么不用电脑打字,比较省力。想想却说字是一个人的感情,电脑怎么能够打出来。想想,你是个特别的女子。玉洁饱含意味的说。文章的内容很吸引人,让玉洁有些爱不释手,甚至还充当起了编辑,时不时地“催稿”。只是,字里行间总会有一种心痛的忧伤令人头一紧。玉洁知道那定是因为想想不完整的爱造成的,“他”竟然辜负如此优秀和深情的女人!是他吧。玉洁忽来的问话,让正在清洗咖啡杯的想想一僵,手中的杯子砰地一声滑落在水槽里。你——没事吧。玉洁闻声丢下手中的书快步走到想想身边。没,没事,你知道?想想的语气有些无措。呃?是呀,我猜想定是他的薄情让你的文章总是带着忧伤和心痛吧。想想的慌张让玉洁有点诧异。哦,也许吧。想想暗暗舒了口气。

玉洁的丈夫因公事匆匆地一早拿着行李出差了,没有吵醒正在熟睡的妻子,只是留下一张嘱咐她要按时吃饭字条。玉洁睡到自然醒,才发现丈夫已不在身边,望着放在床头的牛奶和压在下面的纸条,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想想,你在呀。像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玉洁拨了想想的手机,很久没人接,正要挂断时却听到想想睡意正浓的声音。哦,玉洁呀,昨晚赶稿凌晨才睡。不好意思,那你接着睡吧,我晚点打给你。玉洁报歉地说。没关系的,已经醒了啦,这么早,有事吗?玉洁从来不会这么早打电话给她的(其实已经是九点钟了),她知道想想在晚上的写作灵感最强。其实也没什么啦,想邀请你到家里来玩。电话那端顿了几秒钟。想想,还在吗?在,我想周末我不便去打扰你和你老公,还是改天吧。想想的语气闷闷的。不会是你和你的他有约会吧。玉洁笑问。哪有,他有一段时间没来找我了,或许已经把我忘了。想想有些苦闷和自嘲。哎!既然只剩下我们两个寡女,就互相安慰吧。我老公出差了。玉洁打趣地说。

第一次来玉洁的家,想想站在门旁发呆,迟迟没有进屋。发什么呆呀,还不快进来。玉洁热情的接待着。哦,好。想想换了拖鞋,一步步迈进客厅。房子很大,装潢的很漂亮,是想想努力一辈子也买不起的。客厅墙上挂着玉洁和丈夫的照片,几乎占了四分之一的墙面,也占据了想想全部的视线,挽着丈夫的玉洁真的好美,好幸福,而他丈夫宠溺眼神让想想心不由得阵阵抽痛。我就跟他说不要挂在客厅,让人见笑。玉洁羞赧地说。可是有些人即使一辈之都不能公开拥有和爱人的合照,即使只是一张生活照都不能。想想幽幽地说,眼睛已经布上了一层水雾。其实,光鲜的外表也不见得就真的那么美好。玉洁看着想想,轻轻叹了口气。呃?你——。想想不明白玉洁为什么会突然这么说,但她感觉的到玉洁有心事。好了啦,别谈这些,聊点开心的,比如说我们大作家作品何时问世,再比如说,中午你想吃什么,我来做。玉洁眉开眼笑,好像刚刚写在眼底的心事从来不曾存在过。你不说我还没感觉到,真的好饿。想想也放下了心中的郁结,跟着笑开了。

下雨了,玉洁留想想陪她过夜,她害怕一个人面对下雨的夜晚。想想并不想留下来,这个房间充满了太多幸福味道,是她一直想要抓住,却始终只能觊觎别人的,她害怕,害怕呆久了会疯狂的贪婪,就如一名赌徒,赌桌对于他来说有致命的吸引力。想想还是留了下来,或许是拒绝不了玉洁的热情,又或许她已然决定要在今晚做个赌徒。玉洁很快便睡着了,而想想却辗转难眠,望着近在眼前玉洁沉睡的面孔,嘴角微微上扬,连睡着了都是那么幸福。要去抹掉她的幸福吗?让她和自己一样不幸?不,玉洁是那么温柔善良的人,我怎么可以——。想想在矛盾中挣扎,不安的心让她的鬓角冒出细细冷汗。突然感觉下腹有些不适,手本能的帖向腹部抚了抚。不,她不能让孩子没有爸爸,不能!想想的手用力纠结着睡衣,下定决心。悄悄地溜下床,从皮包里取出一张四折的纸握在掌心。那是孩子的B超检查。对不起,玉洁。愧疚地看了眼沉睡的玉洁,想想小心地走向书房,将那张四折的纸夹在书桌上的一本书里,心依然犹豫不安,突然听到卧房传来的隐约声音,一惊,迅速合上书,像做贼似的悄悄走出书房。嗯——,痛——好痛——!玉洁虚弱地呻吟。想想打开灯,看到玉洁苍白着脸痛苦地卷曲在床上。你——你怎么了,玉洁?!想想快步走到床边,轻轻推了推玉洁的肩膀。药——药——,抽屉——。玉洁痛苦地咬牙突出几个字。想想被玉洁突来的病痛吓呆了,愣了几秒才手忙脚乱地从抽屉里翻出药,抚起无力的玉洁让她服下。大约十几分钟,玉洁症状才稍稍减轻,虚弱地看着想想。对不起,吓着你了吧。玉洁握着想想的手感觉到她的竟然比自己的还冰冷。玉洁,你,你是怎么了?想想红着眼眶,关心地问。我没事了,放心吧。玉洁虚弱的淡笑。不,你有事,为什么要吃这些药,这都是治癌——。声音早就哽咽地再也说不下去。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人总是要死的,只是我要提早报道而已。玉洁淡然的笑容挂在唇边,却像一弯刀刺入想想的心,痛得无法呼吸。玉洁——,你那么善良,不会有事的,不会的。想想抱着身体孱弱的玉洁,眼泪再也止不住,一心祈祷着她能够好起来,这样心才不会因为愧疚而疼痛折磨。

想想万万没有想到,没有想到,韩赫会突然回来了。从昨晚知道玉洁的病情到一早韩赫出现在自己面前,她已经是备受惊吓。呆呆地看着风尘仆仆的韩赫,脑袋一片空白,声音卡在喉咙里,怎么也发不出来。赫,你——回来了!玉洁走出卧房,看到韩赫,一脸的惊喜,幸福地挽着丈夫的臂弯依偎着。对了,赫,这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我的“救命恩人”想想,你们还没见过呢。韩赫看到想想时也是一脸的震惊,直到妻子依偎了过来才稍稍镇静了下来。想想,这就是我丈夫,韩赫,一直都想让你们认识呢。玉洁将仍没有完全反应过来的想想拉到离韩赫只有一步的距离,让她几乎可以感觉到韩赫极力压制的气息。你好,很高兴人认识你,谢谢你救了玉洁。韩赫伸出右手,出于礼貌握手的姿态。想想望进韩赫示意的眼神,坚定地传达着唯一的信息,不能让玉洁知道他们的关系,绝不能,否则他会恨她!一直都知道他很在乎玉洁,但在真实面对此刻时,想想才痛彻心扉感觉到自己是个多余的“第三者”,爱情不是一个人拼命争取就可以抓住的,从始至终,她只是一味地用自己的爱包围他,不给他拒绝的机会,以为这样就是爱情。看,错的有多离谱,在她的心伤得血肉模糊,不能自拔时。你好!想想的手颤抖地握入韩赫的掌心,同时感觉到了对方的冰冷和不安。想想与韩赫有无数次的十指相缠,熟悉对方的每一根手指和温度,而此时却陌生地仿佛他们的过往都不曾存在过。想想强忍住眼底的泪水,怕一但落下了,就彻底的结束了。你们两人不要站着说话,坐下来聊嘛,赫,你要不要先去洗个热水澡,你好像很累的样子。玉洁的眼神在韩赫和想想之间流动着,有那么一秒钟,想想似乎感觉到玉洁已经察觉到他与韩赫之间的微妙眼神。想想立刻收回对韩赫依恋的眼神,强拉起笑容面对玉洁。看着脸色依然有些苍白的玉洁,想想决定离开,即使当初她多么用尽心机的接近玉洁,下定决心夺走韩赫,都在得知玉洁病情后都变的茫然无力。呵,呵,我突然想起今天是交稿日,就不打扰了,我先回去了。想想知道自己笑得有多么牵强。几乎可以听到自己慌乱的心跳,想想匆忙拿起沙发上的手提包,落荒而逃。

这就是第三者的命运吧,即使是退出也是用逃的,始终见不得光。想想自嘲,茫然地走着,没有方向。玉洁病痛的模样,韩赫坚定护着玉洁的眼神,像梦魇一样占据她的思想,萦绕不离。短短十几个小时,让她几乎经历了一生的痛苦,心力交瘁,身体像是被抽空了气的娃娃随时可能倒下。蓦地,下腹传来一阵剧痛,想想本能地蹲下身子,护着肚子里的孩子,她不能再承受失去了。一辆车奔驰而过,想想没有任何反应的时间和力气,砰的一声,她的身体被撞飞了开,另一种剧痛随之而来,意识开始麻木,已经分不清蓦然飘起来的是她的身体还是她的灵魂。

奇迹般的,想想醒了过来。一睁开眼,便是询问她的孩子还好吗。韩赫激动地奔出病房叫着医生,三个月以来,他寸步不离地守在想想身边,不在乎会不会丢掉大好前程,亦没有心力在乎妻子受伤的眼神。他只祈求想想能够醒过来,不管付出任何代价,他只要她醒过来,健康地活着。无数次,他感觉到想想的眼睛和手指在动,以为她会醒过来,但结果都只是自己的幻念。她刚睁开了眼睛是吗?在跟他说话是吗?他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害怕再一次的失望。

医生,她真的醒过来了是吗?她没事了,是吗?韩赫迫切地想要得到医生的肯定。是的,韩先生,恭喜你!医生笑看着韩赫,也为他感到高兴,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深情的人,几乎是衣不解带地看护着爱人。孩子,很好,对吗?想想抓住正在为她做检查的医生。听我说,你能醒过来就已经是个奇迹了,孩子我们无能为力,你还年轻,一切都会……。医生安慰着想想。你说的什么意思?为什么我听不懂!想想紧抓着医生的手,眼神慌乱。想璇,我们的孩子已经没有了。韩赫走到想想床前,怅然地抱着她安抚着。别难过,以后我们还可以再有孩子,你能够醒过来已经是上天给我最大的恩赐了。将想想抱得更紧,最好能够揉进自己的身体,密密实实地守护着她。你胡说!为什么说我的孩子没有了,你这个骗子,坏蛋,放开我!想想猛然用力挣开韩赫的怀抱,失控地捶打撕扯着。想璇,你是怎么了?啊——。韩赫想要拉住想想,但没意料到手臂上突来的疼痛,他吃痛的放开她,却看到两排瘀青的齿印。想想咬了他,咬在了他的心上,毫不留情。你走开,我不想看到你,骗子!我要韩赫,韩赫——。想想疯了似的喊叫,拔掉手腕上的点滴。韩赫毫无反应的愣在原地,看着医生护士拼命压住已经失去理智的想想,注入镇定剂,慢慢地,她安静了下来,宛如没有醒来过的沉睡,脸色苍白如纸。没有在意已经渗着血丝的齿痕,他心痛地抚摸着她无色的脸颊,陷入一片沉思。她推开他,厮打他,咬伤他,甚至不愿见到他,但却又歇斯底里地叫着“韩赫”,他的名字!韩赫困惑而不安。难道——。蓦然闪过的念头,让韩赫心头一紧,不敢猜想,怕让它浮现成事实。

他不愿去想象的,仍然变成了事实。想想失忆了,选择性失忆,记得自己怀孕,记得“韩赫”,她深爱人的名字,甚至记得让她几乎丧命的车祸,唯独忘记了韩赫的脸和三个月前认识玉洁而经历的记忆。我这么让你痛苦吗?比那场要命的车祸还让你痛苦吗?我知道你会恨我,恨我到最后也选择保护玉洁,而忽视你的受伤,但一定要这样惩罚我吗?我宁可你打我、骂我,恨我,也不愿你视我如陌生。你一定不知道你在我心里放了多久,多深,才会让我事隔十年再次遇到你,仍不顾已婚身份而自私地将你留在身边。我爱你,一直没对你出口的话,却在我内心深处盘旋过无数次,几欲袒露,每一回,都硬生生的压抑,因为责任,因为恩情。总是冷淡地对待你,不让你发现我的依恋而深陷,你以为我不记得当年救下的弱小的你,但你却不知道救下你并不是偶然,而是一个大学生荒唐地爱上了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女孩,默默守护着她上下学,等待她的蜕变。如果不是在远方的父母出了意外,匆匆休学,离开了这座城市,离开了你,我会继续等待,等待我们的邂逅。我没想到那场意外这么严重,父母在病床上昏迷了整整一年,最后还是挨不过层出的病发证的折磨而咽下最后一口气,我伤心欲绝,却仍要活下去,面对为了给父母治病而欠下的巨债。那个时候我的大学导师对我帮助很大,帮我申请奖学金,找有前途工资颇好的兼职,还给我介绍很多局里面的大人物为往后的仕途作铺垫,甚至还帮我还了一大笔债务,让我的人生一下子从地狱抵达了天堂。这份恩情是我一生都无法偿还。后来,老师心脏病突发过世了,将唯一的女儿托付于我,那就是玉洁,我必须照顾一生的女人,即使不能给她爱情,我也要全身心的呵护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这是我仅能够报答恩师的。我以为我这一辈再也不会遇见爱情,直到美丽的你再次闯进我的生活,强烈地宣告你的爱时,我的心至此有了依偎和归宿,至少在你的面前我不必伪装,可以暂时放下沉重的责任。想璇,我自私地要了你的爱,却不能给你任何承诺,甚至连爱也不能说出口,一再地伤害你,最后连我们的孩子也害死了,这样的我让你绝望了,对吗?所以选择遗忘我这张冷酷的脸来解脱内心的痛彻。如果这是你要给我的惩罚,那么我接受,不会再逃避,现在的我别无他求,只希望用我余下的人生好好爱你,照顾你,你记得我也好,忘记我也罢,这一次,换我用爱来一点点抚平你的伤口,好吗?韩赫望着安然入睡的想想,心痛如斯。

手机嗡嗡地在桌上震动,韩赫拿起手机怕扰醒了想想。是玉洁,韩赫的手指在接听键上犹豫着。终究还是让两个爱他的女人都受了伤。按下接听键,只听了几句韩赫便脸色刷白地冲出病房……

韩赫满世界的找寻着玉洁的身影。玉洁一定不可以出事,否则即使是死也不能赎了罪孽,他已经欠她太多了。

病房里,一个白衣女子静静处在床前看着沉睡的想想,眼泪不断地涌出眼眶,而嘴角却挂着凄惨冷冽的微笑,不禁让人毛骨悚然。

韩赫颓然地回到医院,心里依旧担心着寻找不到的玉洁。玉洁到底去了哪里,可千万不能有事。韩赫祈祷。来到住院楼前,险些被急匆来往的人撞倒。出事了,出事了!大家议论开来。哎,这么年轻怎么会想不开啊。是啊,好像是7楼的,听说出了车祸好不容易醒过来的,现在却——。韩赫的心突然咯噔一声,脑袋里一片空白,机械地推开人群奔向事故中心。不会的,不会的。韩赫在心中默念。拨开最后一层人群,一摊鲜红的血刺的韩赫眼睛生疼,脑袋似乎有个毒瘤在隐隐发作。不会的,不会的,他双手抱头,试图抹掉自己可怕的闪念,继而疯狂地向想想的病房跑去。推开房门,空白的床上已不见想想的身影,他几近崩溃地四处寻找和喊叫着想想。韩先生,请您冷静下,您爱人她,她刚刚——去世了。一名护士拦住了韩赫,不忍将噩耗告诉了他。你在说谁,在胡说什么!他双手使劲抓住护士的肩膀,不能反应。啊!韩先生,是您爱人她……。护士被抓痛的挣扎。我不信,你在说谎,告诉我她在哪?在哪!韩赫不相信想想会用死这么残忍的方式来离开他,一定是护士搞错了,她还活着,一定还活着。

直到颤抖着掀开白布的那一刻,韩赫仍不相信想想已经离开了自己。她的脸颊还有温度,我能感觉的到。她只是睡着了,对不对?他抚摸着想想苍白如灰的脸颊,哀戚地望着身边的医生,希望能得到一丝希望。韩先生,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请节哀!看着悲痛欲绝的韩赫,医生叹息地说。韩赫并没有放声痛哭,而是异常安静地握着想想冰冷的手。我想和她单独待会。

偌大的房间里孤独地剩下韩赫一个人的呼吸声。想璇,你的手很冰,是不是很冷。韩赫将想想的手放在心口暖着。现在暖和点了吧,我知道你累了,但只能睡一会哦,等下我们还要出去散步,你不是一直都想要我牵着你的手去海边散步吗?所以你要快点醒过来。他的嘴角带着宠溺的微笑,眼泪却一滴滴顺着下巴落在胸口的想想的手上。对了,想璇,等你的身体好起来我们还要去旅行,去俄罗斯好吗,那里有你最喜欢的太阳花,我们可以躺在太阳花海里沐浴阳光,享受着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界。韩赫描述着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浪漫和幸福……

想璇,我们结婚好不好,婚礼我们在海边举行,用你最喜欢的太阳花做主题好不好?韩赫温情地看着“想璇”。被唤作“想璇”的女人微笑着应答:好。可是眼底却写满了苦痛。想璇,等办完婚礼,我们就去蜜月旅行,还有,我们以后还要生几个孩子,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一辈子。韩赫脸上的笑容充满了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但那个未来里没有她,是另外一个女人,这让她嫉妒,痛苦,却无奈。谁让她爱他,即使他疯了,记忆里完全没有她,即使要扮演着另外一个女人留在他身边,卑微地爱。

墓碑前,玉洁凝视着碑上想想的照片,突然觉得宁愿死的是自己,也好过现在的折磨。

想想,如果我们没有爱上同一个男人,或许真的可以成为好朋友,可惜,我们一开始的相遇就是个阴谋,你设计了那场车祸相救的偶遇,为了让我知道韩赫身边还有个你,可是你却不知我早就知道你,韩赫是我丈夫,是我深爱的男人,我又怎会察觉不到他心里有别人呢。我和你成为朋友,告诉你他对我的好,我的无微不至,让你来我家看到我们满屋的幸福,就是为了让你知难而退,可你却毫不顾忌我们的情谊,即使我故意让你误会我有癌症,你也没放弃用孩子的B超照片分裂我和韩赫,所以我只能让韩赫回来当面了断这一切,因为我知道韩赫不会离开我,他对我父亲承诺过会一辈子照顾我。但万万没想到一场车祸让你失去了孩子,失去了记忆,也让我彻底失去了韩赫。他说他爱你,不能再失去你,他说他要和我离婚,不惜背叛对父亲的承诺。我求他,跪着求他,但他的眼里心里已经完全没了我的位置,那一刻我恨死了你,恨不得杀了你!我只知道我不能失去韩赫,没有他我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所以那天,你醒过来的那天我电话给韩赫,说我会用死来成全你们,我知道韩赫一定不会不管我,一定会到处找我,而我便可以来医院杀死你!我告诉你,你的孩子被你害死了,你永远都不会再有孩子,我告诉你,韩赫恨你,一辈子都不会再见你!对,我骗了你,而你信了,根本接受不了这些,疯了似的跳了下去……

我以为你死了,我便赢了,但其实我输了,输的很彻底,韩赫因为你的死疯了,他的记忆里只剩下了你,他把我当成是你,让我每天都活在你的阴影里折磨着,一辈子。这比死还残忍。

想想,你终究是成为了韩赫一辈子的情人。

一辈子的情人

第5篇、爱情故事小张求爱记

夏夜,一家纺织厂门前,徘徊着一个眉清目秀的青年小张,他正在焦急地等候快要下班的女友小红。
下班了,在一阵欢声笑语中,大门口涌出一群女工,小张一见到小红,便主动而热情地迎上去,不料,小红却把脸一沉,冷冰冰地说:“你来干什么?”甩头便独自朝前走去,小张默默地跟在后面。
正当两人走到林荫大道深处时,突然从黑暗处冲出三个手持匕首的歹徒,挡住他们的去路,大声喝道:“把钱和表留下来,否则,要你俩的命。”突然降临的灾难把小红吓呆了。回过头来她用乞求的眼神望着小张,希望得到庇护,而此时的小张,冲上前去,一把把小红拉到自己身后。连连催小红快跑,并大声呼叫:“我就是拼命也要救你!”与三个歹徒扭打起来,小红得以脱身逃去。
小红的家就在附近,十几分钟后,小红带着父母赶到出事地点,只见小张倒在血泊中,昏迷不醒。他们立即把他送往医院抢救,并打电话通知了小张的父母,面对着身负重伤的小张,小红泣不成声,她感到内疚,不该冷淡他,疏远他,关键时刻见真情,今天要不是小张救自己,不知要发生什么事呢?她决心以自己的终身取得小张的宽恕。
凌晨1时,接到小张父母报案的刑警,立即奔赴现场。在现场除发现一滩小张的血迹外,没有提取到其他任何物证,小红向刑警详细叙述了发案经过,介绍了三个歹徒的特征。
次日上午,小张终于脱险了,经医生同意,刑警请他介绍发案经过和提供破案线索 。小张神情冷漠,并以头晕为由拒绝回答侦察人员的讯问。
案情分析会上,侦察员对此案提出了一些难以解释的疑问。
歹徒有三人并持凶器,为何轻易放过小张?歹徒的目的是抢劫,为什么对小张身上的手表,钞票一样未动。
为什么三刀都集中戳在背部。
经过反复深入地思索,说明受害者可能有什么隐衷,他与歹徒之间可能存在着某中关系,于是,侦破小组决定,根据小红提供的三个歹徒的特征,围绕发案地区和小张周围进行排查。
第六天,侦破小组终于在小张的朋友中发现一人与当晚歹徒相似,调查发现,发案那天深夜他与几个朋友外出过,有作案时间,经小红秘密辨认,认定此人就是歹徒中的 一个,当即,被押进了公安局,另两个歹徒随后也被捉拿归案。
在公安局审讯室内,三个歹徒交代了作案过程。可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起“拦路抢劫行凶”案竟是由小张自导、自演的。当公安人员再次出现在小张面前时,他供认了这起假案的经过。
原来,小张和小红是恋人,俩人已经恋爱三年,但前一段时间,小红听信流言,以为小张对他不忠,打算疏远小张,对他十分冷淡,小张感到十分委屈,决定用“苦肉计”来向小红表示自己对他的忠贞。于是就约了三个要好的朋友,制造了这起“拦路抢劫行凶”的假案。
那天深夜,小张保护小红逃跑以后,他为了把这出假戏演得逼真,便躬着腰,叫朋友用匕首连戳了三刀,没想到最后一刀失手过重,他痛得啊约一声,就倒在地上,鲜血直往外涌,三个朋友傻了眼,心慌起来,问他怎么办,此时,“爱”迷心窍的小张,决定把“戏”演下去。连连催他们快跑,他很快就昏迷过去了,当他醒来睁开眼睛,看到身穿警服的公安人员时,内心十分紧张,埋怨父母不该报案,他根本没有想到,他的一切反常现象都没有逃过侦察人员的火眼金睛,并且在一个星期内迅速抓获了“歹徒”。
真相大白后,曾一度把小张当作“英雄”的小红,也愤怒地与他断绝了恋爱关系。

第6篇、爱情故事吸取教训不

明朝崇祯年间,丰城府北郊有个上门女婿叫马昌林,在城里一家客栈做伙计。这年秋天,客栈要修缮,掌柜给大家放了十天假。马昌林家住北郊乡下,平时难得回去,心想这次可有机会和老婆巧凤好好团聚了。因此,一拿到工钱就高高兴兴地往家赶。

马昌林欢欢喜喜地回到家,却发现老婆巧凤不在,于是就去向邻居打听。刚到邻居家门口,他就听见邻居夫妇俩嘀嘀咕咕地在说着什么,侧耳一听,竟听见他们说:“这马昌林可回来了,恐怕他戴了绿帽子还蒙在鼓里呢!不知那男人以后还敢不敢再来……”

马昌林听罢恼羞成怒,愤愤地回到家,心里满腹狐疑,自己长年累月在外,难道颇有几分姿色的妻子耐不住寂寞背着他偷人?正胡思乱想着,巧凤回来了,乍一见丈夫顿时喜出望外,张罗着要给他做好吃的。马昌林本想质问巧凤,但看到她那股热乎劲儿,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巧凤没注意到丈夫神色有异,兴冲冲地奔向厨房忙活去了。

这时,马昌林口干,便打开碗柜拿碗倒水喝,刚取出一个白瓷碗,却瞥见角落里搁着一小包东西,好奇地拿出来摊开一看:赫然是两枚金光闪闪的金玉簪!

马昌林不禁勃然大怒,这对金玉簪由纯金和红玉打造而成,价值不菲,自己从没给妻子买过这么贵重的礼物,金玉簪从何而来?联想到邻居的闲言碎语,他断定金玉簪是野男人送给巧凤的。他抓着金玉簪冲到厨房,大声质问巧凤金玉簪的来历。巧凤一头雾水,说不知是怎么一回事。马昌林嗤笑道:“贱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勾野汉子的事,金玉簪是姘头送的吧?”一听这话,巧凤火了,脱口而出:“是姘头送的又怎样,你这倒插门的少冲我吼!”马昌林恼羞成怒,扬手给了巧凤一巴掌,扔下金玉簪,摔门而去。

巧凤捂着火辣辣的半边脸,满腹委屈,她压根儿就没做过背叛丈夫的事,所谓的勾野汉子,只不过是兴林镇客栈老板林向成的一个房客接她去给妻子看病而已。

原来,巧凤的父亲是名老中医,医术精湛,尤其擅长针灸,巧凤从小耳濡目染,自然也就略通一二。她父亲去世后,有些老主顾眷恋针灸术的神奇,偶尔也会来找她,林老板便是其中之一。前几天,他的客栈里住进了一对夫妻,也许是因为旅途劳顿,那女的一进客栈就病倒了,男人请遍了镇上的郎中诊治,却不见妻子的病情有所好转。最后,林老板猛地想起巧凤,便带他来找她。巧凤欣然随往,经她的银针一扎,那女子的气色当晚便好多了,男人大喜,随后的几天里他每天都驾着马车来接巧凤去给妻子治病,直到他妻子病愈为止。谁知不明就里的邻居见那男人天天来找巧凤,以为他们关系暧昧便说起了闲话,引起了马昌林的猜疑。至于家里为何凭空出现两枚金玉簪,巧凤也不得而知,她给那女人看病,只收取了应得的诊金,根本没收其他贵重的礼物。

巧凤本可以和马昌林解释清楚的,但她是个独生女,自小娇纵惯了,爱使小性子,偏偏不说。可马昌林这一走,直到中秋节也没回来,巧凤慌了,以往两口子吵架,没过多久就会重归于好,难道丈夫这次当了真,连家也不回了?这样一想,她就急忙赶到城里,寻到了丈夫做事的客栈。然而得到的消息却是马昌林一个月前已辞职,去省府德州府投奔他开绸庄的舅舅了。巧凤气得直跺脚:丈夫离家出走想抛弃自己哩,他若不回来,那自己蒙受的不白之冤岂不是永无机会跟他说清?不行,得找他去!

可那年月世道不太平,一个女人出远门谈何容易。巧凤左思右想,计上心来。她把自己的长发扎成条辫子,嘴上粘上两撇小胡子,戴上顶帽子女扮男装便上路了。风尘仆仆地赶到德州府,到地儿一打听,巧凤顿时从头凉到脚,原来马昌林舅舅的绸庄早已物是人非换了老板,而马昌林未寻到舅舅后也不知去哪里了。

无奈之下巧凤只得心灰意冷地打道回府。哪知屋漏偏逢连夜雨,她刚到台山地界就碰到一群衣衫褴褛来自丰城府的难民,巧凤好生奇怪,问他们为何要离乡背井出来逃难。他们说,丰城府遭了水灾,大水把屋舍都淹了,没办法只好另寻活路。犹如晴空响起个霹雳,巧凤仰天悲呼:“天啊!我现在是有家不能回,丈夫又下落不明,该怎么办呀?!”她只觉得一阵晕眩,便栽倒在地上……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且说这马昌林是巧凤父亲病逝前不久招上门的女婿,因此,他也不清楚巧凤医术了得,老实说入赘巧凤家他已觉丢脸,误会巧凤给他戴了绿帽子后更是感到无颜见人,于是便决定远走他乡。来到德州府后又没找到舅舅,让他顿时茫然无措,正失魂落魄地在街上游逛,突然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抬头一看,却是自己在客栈当伙计时招呼过的赵斌赵老板。两人以前相熟,便寒暄起来。马昌林把自己辞了客栈的营生,到德州府投奔舅舅未果的事告诉了他。赵老板很热心,问他是否愿意来自己米行做伙计,马昌林正求之不得,当即欣然应允。

赵老板在省府开了好几家米铺,经常天南地北地跑买卖,他见马昌林为人勤恳,便视为心腹,去外地时常会带他随行。这年冬天,赵老板带着马昌林去台山做买卖,不料刚到台山地界就在山林里遭遇了强盗,财物被洗劫一空。两人无可奈何,只想早点赶到城里,找到生意上的朋友寻求帮助。

好不容易走出山,两人已是疲惫不堪,饿得前胸贴后背,但身上连一粒干粮也没有。正一筹莫展之际,马昌林突然看见远处山坡下竟有一家小客栈,两人大喜,但随即眉头又拧成了疙瘩:口袋里没钱啊!马昌林望着垂头丧气的赵老板,灵机一动,附在他耳边如此这般地商议一番,赵老板略作思索,便同意了。

马昌林扶着赵老板来到客栈,在一张桌子边坐了下来。伙计赶紧上前招呼。马昌林故作镇定,从容不迫地点了一桌子菜,还要了一壶酒。不一会儿酒菜端了上来,马昌林和赵老板忙放开肚子狼吞虎咽起来,眨眼间,满桌酒菜就被他们风卷残云般消灭得一干二净。

酒足饭饱后,两人惬意地打起了饱嗝。马昌林向赵老板使了个眼色,赵老板心领神会,嘴里嚷着要去解手,起身走了出去。

过了许久,马昌林估摸赵老板已经离开很远,也悄悄站了起来踮着脚尖企图溜走。可伙计眼尖,一把拉住他,呵斥道:“客官你还没结账呢!”马昌林瞬间面红耳赤,支支吾吾地说自己没带钱,能否先挂账日后再还。伙计啐了他一脸的唾沫星子:“呸,敢情是来吃白食的!”

第7篇、爱情故事天花板上的小情书

他和她在一起,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儿。彼此都到了适婚年龄,热心的长辈安排了相亲,家世、长相、工作都称得上门当户对,谁都会说这是一桩良缘。

彼此都是有故事的人。他与前女友的爱情在大学里开始和结束;她亦与别人十指紧扣过,却从未向他提起关于前任的点滴。他并不强求知道故事的始末,只要当下的她和他在一起很快乐,其余的事不重要了。

倒是他的母亲好奇心重,忍不住问了说媒的人:“小雅那么好的女孩,怎么上一段感情会没有结果?”

媒人面露难色,母亲见状,脸色随之沉重。只有他,云淡风轻地说:“没事,但说无妨。”

在媒人絮絮叨叨的讲述中,他知道了她的前男友死于癌症,在男友生命的最后阶段,由她全程照顾,令人唏嘘不已。

媒人不停地夸女孩的坚强、贤惠,他的母亲亦频频点头。他在心底暗暗发誓:自此往后,要比从前更怜爱这个好女子。

某日,她慌乱地打电话来,无措地告诉他:“客厅里的灯忽然坏了。”他急急赶赴她的住处,搬了梯子准备换灯泡。拆下灯罩后,他发现天花板上似乎有一团东西。他以为是灰尘,让她去厨房拿抹布。没想到竟然擦不掉,他没辙了,干脆换了灯泡再说。

待客厅恢复光亮时,他听到她小小的欢呼,让他心底的自豪感油然而生,甚是喜悦。但是,当他重新装上灯罩时,才看清了那团东西竟是几行字!他揉揉眼睛,凑近一看,是刚劲的钢笔字:

“嘿,比我幸运的兄弟:我和你一样,深深爱着小雅。我曾想过和她一生一世,但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为她换灯泡了。当你看到这些字时,也是我为你和小雅祝福的时候。请你好好珍惜她。她值得。请告诉小雅:我爱她。”

他怔在原地,双眼湿润。

她仰头唤他:“发什么呆呀?快下来!”

他轻声道:“亲爱的,我念一篇写在天花板上的小情书给你听……”

第8篇、爱情故事他和她

她对人间哀乐已陌生了,却唯独记得他。

她的身体记得那些习惯

病作弄她,她忘记了有几个儿子,但能说出三个儿子的名氏。早上他守着她吃了药,说好中午、晚上再吃,转身,她将一天的药都吃了。于是他只能按次发药给她吃,平时将药藏起来。

她知道自己糊涂了,很悲观,连开放水管与关闭电视也弄不清。家人不让她接触火、天然气,但她习惯每晚要到厨房检查一遍,检查煤球、煤饼炉有没有封好,封火,是她平生的要事。现在只需开关天然气及电门按扭,但她仍说是封火,每次试着开关多次,最后自己还是糊涂了,不知是开是关,于是夜里又起床到厨房再检查。家人只好将厨房上锁,她不乐意,到处找钥匙。无奈,他只好开了锁,跟她走进厨房巡视一遍。

每晚,他们各吃一盒酸奶,总是她从冰箱里取出酸奶,将吸管插入奶盒,然后分食。最近一次,刚好只剩一盒酸奶了,谁吃,互相推让。因吸管也没有了,她找来小匙,打开奶盒,用匙挖了奶递给他,像是喂孩子,是她没有忘记终生对他的伺候呢,还是她一时弄错了,该递给他整盒奶而不是用小匙喂奶。夜,并坐沙发看电视,她不看,看他毛衣上许多散发,便一根一根捡,深色毛衣上的白发很好寻,她捡了许多,捏成一小团,问他丢何处,他给她一张白纸,她用白纸仔细包起来,包得很严实,像一个日本点心,交给他,看着他丢进纸篓,放心了。

她记得要不停付出

他的妹妹是医生,从湖北常来电话时刻关心她新近的病情,哭着说报不尽琴姐(嫂子,即她)的恩,因家穷,以往总穿琴姐的衣服。他同她回忆这些往事,她弄不清是说事还是说情,反问:“是衣服太瘦?”欣喜与哀愁一起离她远了,她入了佛境。有一次,她随手抽出一张报刊画页看,看得很细致,她想说话,但说不出来,看来她在画页上没找见他的作品,有疑问。他见她语言又生了障碍,更心酸,拍着她的背说:“不说了,不看了,早些睡觉吧,今天输液一天太累了。”她很听话,让他牵着手走进卧房,他发现她忘了便溺器,这本是她天天自己收捡,连阿姨也不让碰的工作。

他两年前病倒,像地震后幸存的楼,仍直立,并自己行走,人家夸他身体好,不像86岁的老人。其实机体已残损,加之严重的失眠,他是悲观的,他完全不能适应不工作、无追求的生活,感到长寿只是延长徒刑。最近她的病情骤变,他必须伺候她。她终生照顾了他的生活,哺育了三个孩子,她永远付出,今日到他反哺她的时候了。他为她活着,她是圣母,他愿牺牲一切来护卫圣母。他伴着她,寸步不离,欲哭,但感到回报的幸福。但他们只相依,却无法交谈了。她耳背,神志时时不清醒,刚说过的话立刻全部忘掉,脑子被洗成了白纸。他觉得自己脑子的底色却被涂成可怕的灰暗。

医生诊断她是脑萎缩,并增添了糖尿病。因此每顿饭中他给她吃一颗降糖药。有一回儿子乙丁回来共餐,餐间乙丁发给她降糖药,她多要一颗,给他吃,她将药认作童年分配的糖果。

她记得如何等待

春光明媚,阳光和煦,今天乙丁夫妇开车来接她和他及可雨去园林观光,主要想使她的思维活跃些。到她熟悉的中山公园,但无处停车,太多的车侵占了所有的街道和景点的前后门,他们只好到旧居什刹海,停车胡同中,步行教她看昔日的残景和今天的新貌。老字号烤肉季新装修的餐厅里,一些洋人利用等待上菜的时刻,忙着在印有圆明园柱石的明信片上给友人写短信。她看看,并无反应。又指给她看自家旧居的大门,她说不进去了。她将当年催送煤球、煤饼,倒土、买菜、买糖的事一概抹尽,这住了二十年的老窝似乎与她无关,或者从未相识。

她和他在家总是两个人吃饭,吃饭时他正忙事时她便自己先吃了。有一回晚间他发烧,立即去医院,家里正晚餐时候,叫她先吃,她很快吃完,但吃完后一直坐在饭桌不走,等他回来吃饭。偶尔他因事晚回来,冬日下午五点钟,天已擦黑,他进门,厅里是黑的,餐厅是黑的,未开灯,不见她。卧室阳台的窗户上,伏着她的背影,她朝楼下马路看,看他的归来。

一次,她自己在床上摆弄衣裤,他帮她,她不要,原来她尿湿了衣裤,又不愿别人协助。她洗澡,不得不让步让阿姨帮忙了。他洗澡都在夜间临睡前,她已睡下,听到他洗澡,她又起床到卫生间,想帮他擦背。年轻时代,谁也没帮谁擦,她只为三个孩子洗过澡,那时是用一个大木盆擦澡。面对孩子,她的人生充实而无愧。她今天飘着白发,扶着手杖,走在公园里,不相识的孩子们都亲切地叫她奶奶,一声奶奶,呈现出一个灿烂人生。

他有时作些小幅画或探索汉字造型的新样式,每有作品便拉她看,希望艺术的感染能拉回她些许情丝。她仍葆有一定的审美品位,识别作品的优劣,不过往往自相矛盾了。有时刚过一小时,再叫她重看,她问:什么时候画了这画,我从未见过。他不能再同她获得共鸣。

没有了精神的交流,他和她仍是每天守护着的60年的伴侣。他写伴侣二字,凸出了两个人,两个口,两道横卧的线,两个点,浓墨粗笔触间两个小小的点分外引人,这是窥视人生的眼,正逼视观众,直刺观众的心魄。

她把孤独抛给他

他和她谈新近的往事。年轻时他做过一份美术史考卷,被陈之佛先生评了九十几分。六十年里,陈先生的家人完好地保存着这份“状元”卷,以及先生为他俩证婚的相片、为他俩画的茶花伴小鸟一双。他真觉这是六十年婚姻生活的冠上明珠,她却淡然,此事似乎与她无关,她对人间哀乐太陌生了。他感到无穷的孤独,永远的孤独,两个面对面的情侣、白发老伴的孤独。孤独,如那弃婴,有人收养吗?

因一时作不了大画,他和她离开了他的大工作室,住到方庄上世纪90年代初建的一幢楼房里,虽只有一百来平方米,但方向、光线很好。前年孩子们又给装修一次,铺了地板,焕然一新。春节前后,客送的花铺成了半个花房。孩子们给父母不断买新装,都是鲜红色,现代型的。她穿着红毛衣、红袄,手持杖,笃!笃!笃!

在花丛中徘徊,也不知是福是禄。

他和她的暮年住在温暖之窝,令人羡慕,但他觉得同老死于山洞内的虎豹们是一样的归宿。她不想,听凭什么时候死去,她不回忆,不憧憬。他偶然拉她的手,似乎问她什么时候该结束我们病痛的残年,她缩回手,没有反应。年年的花,年年谢去,小孙子买来野鸟鸣叫的玩具,想让爷爷奶奶常听听四野的生命之音,但奶奶爷爷仍无兴趣,他们只愿孙辈们自己快活,看到他们自己种植的果木。

第9篇、爱情故事送给妻子的鲜花

4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忽然心血来潮,去了一个我根本不清楚为什么要去的地方。在那儿,我因为一个小小的偶然事件而结识了一位漂亮的女子。那女子长得阳光明媚风采照人,一下子勾去了我的魂儿。我认为这绝对是命运的有意安排。她叫白玫,跟我一样也是个狂热的诗歌爱好者。不难想象,我俩很快就黏糊得掰不开了。那阵子,我如痴如醉,灵感泛滥,才华横溢,

一首接一首的诗作涌出笔端,又一首接一首地发表出去。我的成名作《远乡的十四行爱情诗五首》就诞生于那个时期。

我跟白玫的爱情结果是:我成了诗人,她成了诗人的妻子。自跟我认识的那天起,她再也不写什么诗了,而是全心全意地爱我。当然,她仍喜欢谈诗,还算个相当不错的诗歌鉴赏家。我俩的情书全用诗体写成。我想一旦我的名气再上升一截,我的诗体情书就会出版畅销了。但眼下最要紧的是如何将她调到我身边

在那时,调动工作的难度丝毫不亚于双职工想生第三胎。为了将白玫调进市里,我跑瘦了腿磨肿了嘴。

不过,总算把妻子调来了,我俩兴高采烈地过了一礼拜新婚般的生活。然而,自她到新单位上班那天起,我俩的苦难就开始了。她原来的工作是在政府部门,给领导当秘书,天天都受人尊敬,现在却让她当那该死的营业员,而且常因完不成任务而罚奖金扣工资。所以,在她每天下班回家之前的那几分钟,我就有一种地震前的恐惧感。她不再是那个爱诗的至纯至情的女孩子,而成了一个凶悍泼皮的母老虎。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怪我这个丈夫的无能,不能给妻子以幸福。我只好硬着头皮听她的发泄咒骂,听她以威胁的口吻说要弄个原子弹把这个城市夷为平地。我只能一边做饭洗碗一边听她的血泪控诉。当我忍受了一个礼拜到了极限时,就跟她大干一场,把世界上最刻毒的语言都兜出来。若还不过瘾,就辅助以轻量级的拳脚。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好多天缓不过气来。离婚书也写了一厚沓,装订成册完全是一部愤怒的匕首般的杂文集子。

但我们终究没有离婚,一是因为我们的婚姻毕竟有爱情的基础;二是因为我们没留神却合作了一个孩子。在弱小的孩子给我们带来不曾有过的劳累和沉重期间,我俩只能相依为命携手长征。我当然无法写诗,要写也只能写:啊,尿布哦,大便当孩子进了托儿所我们稍有空闲时,空闲时间再次被争吵占领了。争吵也只有一个内容:她的工作问题。

不长时间,我的头发就开始变白了,真正是人未老而鬓已秋。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最宝贵的生命已经成为我担负不起的沉重的包袱。我想惟有死亡才是根除这种灾难的灵丹妙药,它能解脱一切,它能一了百了。

当然我并没有死,因为有孩子。孩子怎么办我小时候就死了父亲,因此我深知没有父亲的孩子是多么苦难可我又无法忍受夫妻间这种非人的折磨。他妈的,难道就没有一丝阳光注入我们这阴暗潮湿的家庭之地吗

奇迹出现了,事情发生在春天的某个日子。那是礼拜四的下午,我妻子的周末,她带着一种我们恋爱时的微笑回来了。我问她有什么高兴的事,她的脸颊顿时羞红起来,犹豫了半天才告诉我。原来,有个男顾客送了她一束迎春花,而她又不知道那人是谁,因为花儿是别的营业员转交的。我的脸上立刻不高兴起来,她以为我在吃醋,就要解释什么。我慌忙制止说,我也很高兴呢,这说明的我的妻子漂亮嘛!再说人家送的是鲜花,又不是牛粪。这也确是我的心里话,因为我招架不住了,我可以忍痛让别人爱走她。

自此,每个星期四下午,也就是说,在妻子的每个周末,她都带着一束鲜花笑吟吟地回到家里。那些花儿各式各样,全因季节的变化而变化,都是从郊外新采来的。我想,这或许是某个大学生的浪漫行为,因为我上大学时,也给一位翘鼻子的书店姑娘送过鲜花。我妻子为了表示对那鲜花的满不在乎,就当着我面扔进拉圾堆。这绝不是她的本意,因为她完全可以让我压根儿不知道这回事嘛。

鲜花出现在我们家庭,不能不说是一种危险信号。我本欲提醒她,但发觉没有这个必要。因为鲜花的出现使她恢复了先前的一切可爱之处:兢兢业业地领导我们父子俩过好小日子,抢着干家务活,整天谋划着给我添置衣服。而且开始打扮,又素雅又纯洁,既像个女学生,又像个家庭主妇。整夜跟我有说不完的话儿,给我说她碰到的一切有趣的顾客,再也不提她的以干代工有什么委屈了。当我俩绞尽脑汁也猜不出那个送花的是谁时,她高兴地说了一句非常非常重要的话:“有意思,生活真是有意思”

我很有兴趣地告诉妻子,希望她尽快弄清那个送花人的真实面目。于是她每个礼拜四的下午就特别留心,用她那双乌黑的眸子扫瞄每一个走入营业厅的男子。但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总是在她没留神的时候,由那位女店员转来一束鲜花,问那男子是何等模样,回答总是含糊其辞和带着某种些许醋意的神秘的微笑。

妻子就有些不安了,说,搞得人家这么痴迷,又不能回报,实在是犯罪。我说你去爱吧,咱俩离婚得了。她说放屁,你死了我也不嫁人。我说在80年代,那个送你鲜花的人绝对不是个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者,他肯定有本质的要求。

事情不幸被我言中。有一天,妻子神色不安地回来了,除带了一束白菊,还有一张鹅黄色的字笺。字笺上写道:“请明天下午一点在公园木瓜亭东第三只长椅上一会。不来也罢。”妻子绝对不去,但我做了耐心劝导,主要理由只有一个:权当改善生活呢。妻子总算答应了,并且,我俩还准备了对付那男子的台词。

那天的公园阳光很好,风景也相当媚人。白玫坐到指定的凳子上,我则躲到隐蔽的远处。我发现妻子像受刑似的坐在那儿。时间已超过了两个小时,只有两个学生和三个拖儿带女的老太太到她身边坐过,再没有出现其他人了。在返回的路上,妻子说,有三个男人神色不对,其中肯定有那个送花的人。我说不是三个,而是30个300个甚至更多,因为男人见到你就自然联想到鲜花,因为再漂亮的风景也没有美女好看。妻说我是拍马屁,我说这是惟一的优点。

当天夜里,我改写了一首诗:

花儿们都到哪儿去了

花儿们都被小伙子摘掉了。

小伙子们都到哪儿去了

小伙子们都给姑娘献花去了。

姑娘们都到哪儿去了

姑娘们都嫁给丈夫了。

丈夫们都到那儿去了

丈夫们都给妻子采花去了。

读了这首诗就会明白,那个给我妻子送花的男人不是别人,而是她的丈夫海桅。海桅正是我的笔名。

当我知道送鲜花不可能成为永远的秘密时,我就趁早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白玫。她有点生气:

“你干吗要说出来”

稍顷,她又说:

“其实,我早就知道。”

静默了好久,她摸着我两鬓的几绺白发,深情地说:

“真对不起,真没想到我害得你费了那么大的心……我会让你的头发变黑的。”

诗人和她的妻子拥抱了。

第10篇、爱情故事双双患绝症 情侣谎言尽是爱

正值花季的她本该享受美好的大学生活,但天有不测风云,她不幸患上了慢性白血病,一切美好的梦想都被击了个粉碎……直到遇到他,一个帅气、阳光、善良的男孩,爱情让她重新燃起了希望。可没想到,幸福来得快,去得也快……另一场病魔又在悄然向他们袭来。

病魔阻挡不了我们相爱

田燕出生于江苏农村,家境十分贫困。2004年夏天,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取扬州大学水利工程学院,头两个学期先后获得单项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还担任了学生会女工部副部长。

美好的前程铺展在田燕眼前。可谁能想到,残酷的病魔已悄无声息地攀附到她的身体。2006年的春天,新学期刚刚开始,田燕莫名得了一场感冒,高烧不退,吃了很多感冒药仍不见效,去医院彻底检查后,才知道原来是患上了慢性白血病。

田燕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可是病历卡上的那一行行字无比清晰。事到如今,她没有其他的选择,只有放下手边所有的事情入院治疗。第二天,太阳照进了病房,高烧初退的田燕醒转过来,看到父母、老师和同学都围在病床边,她强打起精神,微笑地说:“给大家添麻烦了,我的病不严重,过几天我就能去上课了。”田燕的笑声充满在小小的病房里,大家被她的乐观所感动,包括田燕年迈的父母,他们虽然眼里含着眼泪,但还是一个劲地鼓励女儿,告诉她一切都会没事的。

没多久,田燕的病情控制住了,医生说平时用药物维持应该没有大问题,等田家凑够钱就可以做骨髓移植手术。其实,田燕知道,这数十万的手术费用,对这个已经负债的家庭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所以,她也不指望能做这个骨髓移植手术,只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给身边爱自己的人们带来欢乐,这就足够了。

在众人面前,田燕尽量表现的坚强乐观,但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寂寞和无奈总是会悄悄地爬上她的心头,只有她自己明白,对于未来的不确定性,她真是毫无办法。有一次上网时,她情不自禁将自己的不幸写成帖子,发到了论坛上。“命运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呢?我还有太多的梦想没有实现,我没有尝过爱情的滋味,没有享受过工作的喜悦……”帖子发出后,很快有人跟帖。

“我们不可以控制生命的长度,但可以活得更精彩。你已经很棒了,就不要轻易说伤感的话!”这个回复的人叫“有感情的人”,他同时留下了自己的QQ号,希望和田燕聊聊天。田燕的心被轻轻地触动了下,凭直觉,他是一个真诚善良的人。

第二天,田燕就加了那个人的QQ号码,想不到他正在网上。他显得非常高兴,热情地介绍起了自己。他叫孙玉权,正在南京工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读书,他说自己很喜欢打篮球,经常参加学校的体育比赛。

和孙玉权的谈话里,田燕感受到了阳光、健康和活力,她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了很多新的色彩。这时,孙玉权发来信息:“白血病现在又不是不治之症,我们的生命很年轻,大学毕业后努力工作,赚了钱以后做骨髓移植手术,这样就和正常人一样了。”田燕给了他一个“笑脸”,“谢谢你,从今天起,我不怕白血病了,我要打败它!”孙玉权回复:“这就乖!运动员要想取得辉煌的成绩,必须懂得如何照顾自己。你也是啊!出门时记着带伞,千万别感冒!”田燕乖乖地答应着,内心洋溢起一种说不出的温暖和感动。两个人聊了很久,才恋恋不舍地关了电脑。

以后,田燕几乎每天都要和孙玉权在网上见面,两颗心渐渐地靠拢。孙玉权传了张照片给田燕,相片上的男孩自信、阳光、帅气。田燕把它装进一个小相框里,放在床头,看时,羞得有点脸红。

两个人约在2006年圣诞节见面,田燕主动要求到南京来看孙玉权。因为心情好和药物治疗及时,她的身体感觉很不错。见面后,孙玉权带田燕来到钟山脚下的玄武湖公园。置身于风景如画的湖边,田燕张开双臂,想要拥抱眼前的美景。孙玉权一一给她讲解眼前的每一处景点,不经意的两人来到旋转木马的面前。

田燕的眼睛一亮,她只有在电视剧里见过木马,非常着迷那种旋转飘荡的感觉和唯美的音乐,想不到在这里见到了。孙玉权好像很了解她的心思,早已买好了票。两人一起进场,孙玉权小心地扶田燕坐到木马上,自己则选了旁边的一匹马,保护着田燕。

三分钟很快结束,孙玉权扶着田燕走出场外,他把一样东西放在她的手心,“这是给你的圣诞礼物,希望你能喜欢!”这是一支绿色的发卡,田燕非常喜欢,她说:“虽然以后我要走化疗这条路,发卡用不上,但化疗前我每天都会戴着它的!”

接着,孙玉权让田燕闭上眼睛,他说有句重要的话要说。田燕笑着顺从,又要捣什么鬼。

“田燕,我爱你,我愿意跟你在一起……”这不是在梦中吗?田燕缓缓睁开眼睛,看到孙玉权明亮真诚的眼睛。她不敢答应,尽管她也爱他。因为自己是一个白血病人,这对他很不公平……孙玉权明白田燕的心思,“燕子,你说过白血病不可怕的,我们携手努力,一定能够战胜它的!”面对炽烈的追求,田燕点头答应了。爱情悄悄地来临了,她没有准备,这真是上天赐给她的惊喜。她对自己说,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不能丢下玉权一个人留在这世上。

美丽的谎言让人心碎

爱情能够穿越时间和空间。和所有热恋的男女一样,田燕和孙玉权频繁地在两地见面,不见面时,就用书信、短信和电话联系,或许是爱的力量赶走了病魔,田燕的精神状态一直很好,各项医疗的指标也趋于稳定,复查时连医生都说是奇迹。

2007年3月,孙玉权和田燕在扬州郊区约会,四周全是田地,热烈的油菜花迎风招展,两人的心情都很好。田燕无限深情地注视着心上人,娇羞地说:“玉权,我们以后可不可以生孩子!”或许这句话来的太突然了,孙玉权不知该怎么回答;或许是田燕没有注意到,孙玉权眼睛里飘过了一丝忧伤。孙玉权对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正面回答。

幸福如此真实,田燕已经紧紧地抓在手里了,她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白血病人。然而,2007年五一长假过后,孙玉权对田燕的态度就变得越来越冷淡。他再也不主动给田燕发短信、打电话,网上的留言也不回复。田燕每次给他打电话,他只是简单地说要准备考试,要准备篮球赛,很忙很忙。田燕想去南京看心上人,但又怕打扰了孙玉权的学习。那天,田燕打开电脑,正好碰到孙玉权的一个同学。她激动地问:“你们的篮球赛结束没有?考试还要多久才结束?”同学回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接着说:“我们最近没有什么篮球赛。才开学也没有什么考试,你肯定是搞错了。”田燕一下子就怔住了,如果同学说的是真的话。孙玉权为什么要骗她呢?

那天晚上,田燕彻夜无眠,第二天一早,她立即拨通了孙玉权的电话,你们根本没有篮球赛和考试,为什么要骗我?电话那头是长长的沉默,沉默过后,孙玉权认真地说:“田燕,我把咱们的事告诉了我的父母,他们反对咱们交往。对不起!”田燕的手一松,电话掉在了地上,她的心凉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心上人会欺骗她。明明是触手可及的东西,现在仿佛一下子就要没了。

那天,田燕的心情一直处于混乱的状态,她真的就想这样放弃了,但考虑了很久,她仍不甘心。孙玉权并不是一个说放就放的人,是不是还有其他原因呢?于是她辗转找到孙玉权家里的电话,电话中,孙玉权的父母说他们从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有一个女朋友。这下,田燕更加生气,她马上给孙玉权打电话:“玉权,你一直是我信赖的人,我从没有想过你会欺骗我。可你现在一骗再骗,我无法接受你的这些谎言。我希望你能够当面和我说清楚,究竟为什么要离开我。”孙玉权并没有为自己的谎言而慌张,非常镇定地说:“明天正好是周末,你来我们学校吧!”

第11篇、爱情故事神秘购物框

钟晴是一家小型超市的采购员,每天除了四处奔波采购物品之外,便是到其它大型超市去“窥探敌情”。

星期天,钟晴闲得发慌,心不在焉地钻进了住所附近的家家欢超市。刚走到入口处,便被保安给拦了下来。钟晴怒目圆睁,正欲开口,却见保安笑容满面地说:“小姐你好,请问你有男朋友或者老公吗?”什么乱七八糟的!钟晴瞟了他一眼,问道:“你发神经啊?我有没有男朋友和老公,关你什么事?”保安毫不生气,依然笑盈盈地介绍着:“这是我们超市刚设计的一款新型购物框。如果你有男朋友的话,它会让你们早日走进婚姻的殿堂;如果你有老公,它会令你家庭美满;如果你还没有男朋友,那就更好了,它能带你找到爱情。”钟晴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保安多半疯了,否则怎么会说话颠三倒四呢?一个购物框能有如此神奇的力量,那这超市还不被挤爆啊!保安看出了钟晴的心思,说让她大胆试用,不会害她。钟晴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而且这购物框还挺漂亮,于是便接过购物框,走进了超市。

莫名其妙地瞎逛了一圈,没遇上什么爱情,反倒是将购物框装了个满满当当。钟晴到收银台付完款正要离开,又被刚才那保安给拦住了。钟晴大骂道:“神经病,你又想做什么?还说能找到爱情,我连帅哥的影子都没见到。”保安依然满脸堆笑:“你别生气,要遇上心仪的男孩,这购物框才会起效。”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一张邀请函递给了钟晴,说超市为了回报顾客,准备在10周年庆典时邀请一些顾客参加超市的活动,到时还有礼物相送,希望她能够参加。参加就参加呗,反正还有免费礼物相送,何乐而不为?钟晴接过邀请函,喜滋滋地回了家。

家家欢十周年这天,钟晴准时来到了那里,保安将她带到了一间屋子。屋里已经围上了一堆人,保安说这里都是随机挑选的顾客,要带他们出去好好玩一天。

钟晴将人群打量了一番,突然,她感觉眼前一亮,人群中竟然有蒋帅!这个人她认识,上次电视里报导说他捐给山区儿童10万元钱建学校。钟晴平生最佩服做善事的人,此刻,她心情激动万分,走到蒋帅面前打起了招呼:“请问你就是蒋帅吗?”那人点了点头,问她有什么事。钟晴一把握住了他的手,情绪激动地说:“真是太荣幸了,我最敬佩像你这样有爱心的男士。”蒋帅一听乐了:“能够认识你这样的美女,我也感到荣幸。”两人相视一笑,天南地北地侃开了。

后来钟晴才知道,原来蒋帅也是到此购物后被邀请参加活动的,其实活动也就是让他们提些建议之类的事情,最后带他们到餐馆吃了一顿大餐。

第二天上班,部门经理又安排钟晴出去调查,并且要让她交出详尽的调查资料,钟晴又钻进了家家欢超市。奇怪的是保安竟然又将那什么爱情购物框给了她,钟晴提着购物框围着超市逛了一圈。突然,她一下愣住了,她发现原来蒋帅也正好提着爱情购物框在不远处看着自己,钟晴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的脚突然不听使唤,飞速往蒋帅奔去。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这购物框真有神奇的力量,钟晴狂奔向蒋帅,一下子撞到他怀里。

两人尴尬极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钟晴羞红了脸,吞吞吐吐道:“我……我……”蒋帅却微笑着制止了,说想请她喝咖啡,钟晴轻轻地点了点头。

两人在咖啡厅坐了一上午,快到中午时分,钟晴突然想起经理安排自己做的调查工作,于是赶紧跨上背包准备离开。蒋帅不解地望着她,问她是否有重要的事情。钟晴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心想反正是调查,何不问问他喜欢哪些东西,这反而比去超市调查来得轻松。

钟晴放下包,随意地问起话来,蒋帅听后,反问道:“喜欢你的工作吗?”一说起工作,钟晴眼神黯淡下来,蒋帅继续说:“好的,你继续问吧。”接下来蒋帅竟然出奇地配合,而且有问必答,把自己的爱好、习惯全都说了。不错,钟晴不停地点着头,蒋帅连自己喜欢的理由都说了出来,看来今天真是找对人了,他的的确确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啊。钟晴一再嘱咐蒋帅千万不能将今天的事情告诉别人,因为这涉及到商业秘密,蒋帅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两人一直到吃过午饭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下午,钟晴再度潜入家家欢,准备再作深度调查。挑选了几位认真购物的顾客,悄悄地问了他们几个问题。令钟晴十分惊讶的是,他们的回答竟然跟蒋帅所说的十分吻合。

钟晴整理好调查表,交给了经理。在接下来的采购任务中,她都不由自主地买回大批蒋帅所说的商品,因为她相信蒋帅,他的影子一直浮现在钟晴的脑海里。

这天,在外奔波了一天的钟晴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超市,片区经理没让她休息片刻,便把她叫到办公室,“啪”的一声将一沓资料扔在桌上,愤愤地说:“你仔细看看销售情况,这是你近期采购的货物,全部堆积没卖出去一件。”钟晴一听,心都凉了,她颤抖着拿起桌上的销售表,经理所说一点没错,怎么会这样呢?难道蒋帅故意陷害她?钟晴战战兢兢道:“经理,我——”经理手一摆,说如果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情况仍然没有好转的话,只好请她离开。

虽然是家小超市,一个不起眼的小采购员,但是钟晴的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掉了下来,因为在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之前,她还是不想离开这里。

事情往往不如人意,这些东西仍然摆在超市柜台上,整整一个月都无人问津。领着最后一笔工资,钟晴迈着沉重的步子离开了超市。她来到家家欢,希望能够遇到蒋帅,她跟他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这样害她。可是,钟晴在家家欢超市转了整整一天,连蒋帅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钟晴郁闷地呆在家里休息,她想先平静下来,然后再出去找工作。这天,邮递员突然送来一封快件。里面竟然是一张聘书,上面写着:尊敬的钟晴小姐:现在我公司急需聘请导购员数名,如有意,请于明天9:00到家家欢超市面试。奇怪了,家家欢怎么知道自己要找工作?

第二天,钟晴带着满腹疑惑赶到了家家欢。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面试的人竟然是蒋帅,怎么会这样呢?自己正要找他算账呢,他竟然送上门来了。没等蒋帅说话,钟晴怒气冲冲地对着他吼开了:“你为啥要陷害我?还寄了聘书给我是啥意思?”蒋帅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满脸歉意地说:“对不起,真的十分抱歉,害得你丢了工作,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到我的超市来吧。”“什么,你的超市?”蒋帅点了点头,说其实他就是这家超市的老板,上次他扮成顾客,其实是为了做一项实验。

现在快节奏生活中的人们,往往每天下来都会疲惫不堪,很多人还因此而耽误了终身大事。于是他便想了个措施,购物是人们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份,如果人们能够在购物时遇到自己的另一半,那将是多么浪漫的事情。于是便有了爱情购物框,这个想法虽然很好,但是却没有实际经验,于是蒋帅亲自做起了实验。

其实在选钟晴作为实验对象之前,蒋帅已经对她观察了很久,发现她每次都是单独来购物,猜测她应该是单身,所以才实施这项计划的。通过一天的接触,蒋帅发现钟晴正是他一直苦苦追寻的恋人,于是便用爱情购物框来进一步促进两人的关系。

这爱情购物框其实并不神奇,它不过是融入了一块很大的磁铁,磁铁相吸引,所以钟晴才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后来蒋帅发现钟晴竟然是“间谍”,到他超市来调查行情,他通过表情看出钟晴对工作不满意,这才把滞销的商品告诉了钟晴,而她所调查的那些人,全是蒋帅离开后打电话派去的公司员工,因此害得钟晴丢了工作。

钟晴的脸有些微微发烫,她嘟着嘴,不满道:“还以为你是好人,没想到你一肚子坏水。我可不管,没了工作我可就天天赖你这儿了。”蒋帅笑道:“你从哪里看出我坏了,我捐给山区儿童的钱可都是出于自己的真心啊!一切都是为你好,看你工作不开心,我又怎么开心得起来?”一席话,说得钟晴羞红了脸……

第12篇、爱情故事那么丑的人,那么美的爱

“现在还会有人喜欢写情书吗?”一个接受我的采访、给我讲关于情书的故事的男人坐得端端正正,一边擦汗一边这样问我。

我告诉他,我不知道别人,反正我不写。

他就笑了,特别理解但是特别遗憾地笑:“是啊,现在有手机短信息、有互联网,电话可以打到全世界,谁还会用笔写信?就是想写,也会用电脑啊。但我告诉你吧,只要你爱得够深,你就想写,她感觉得到这个,会很愿意读的。不信,你试试。”

我“坚决”地说我不想做这种尝试,我们都太忙了,我们知道那感情好好地在呢,两个人都知道,不用总是伸手去触摸就知道,还有什么需要写的?

他想了一下,不再“游说”我,默默地摆弄着手机,淡淡地说:“你们都是幸运的人,得到想要的感情,就不用这样了。我不同,所以我要写信。”

他来找我,是因为实在“憋不住”了。他静悄悄地爱了16年的女孩子,现在要做母亲了。他想,也许她有一天能看见我写的故事,也许她能从字里行间联想到身边这个不起眼儿的人,猜想那个一直给她写信的男人就是他。他希望她能这样猜想,仅仅有猜想,就够了。

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不告诉她呢?为什么一定要纠缠于一个结果,告诉她吧,不管结果是什么。我这样“热烈”地劝他。

他摇头。他的理由有三条:第一,她太漂亮了,他觉得自己很丑,比她个子还要矮小,才33岁,就已经是“小老头儿”了;第二,她太娇贵了,那么好的家世,他出身贫寒,现在仍然贫寒;第三,她有好的学历背景,好的前程,她应该能得到更出色的爱人,这个,他不能给她。但是他喜欢她,从他们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喜欢了这么多年,不说这感情有多么深厚,只是从时间上看,也够绵长的了。他习惯了喜欢她,不喜欢,就不习惯。

当爱一个人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享乐的时候,放弃,是多么困难!

16年里,他是她最好的伙伴,也是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要求的好朋友。她需要人陪伴,却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顶上去,充当一个补缺的人,陪她说话、陪她看电影;她需要有人为她做各种体力活儿,却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顶上去,充当那个出大力、流大汗、劳动之后带着一声“谢谢”回家吃饭的人;她需要有人能分担她对男朋友的思念,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会被她“选中”,充当那个听着她唠叨各种鸡毛蒜皮的小细节、替她在爱与不爱的猜测中分析来分析去的人,直到她平静了、微笑了、踏实了,他才独自走上一如既往的那条暗恋的路。

他为她奔波,为她忧虑,为她愤愤不平,为她两肋插刀……忽然有一天,她告诉他,他们和好了,他们要结婚了,于是,他再次默默地离开……

他是她在困境中第一个想起来要依靠的人,也是她在顺遂的时候第一个忘记的人。他不怪她,他觉得这是她给他的荣耀和信赖。她那么好,能有一个短暂的时刻愿意依靠他,他很满足,不能不肝脑涂地。

他在被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在被放弃的时候回家悄悄地写下一封封情书,不敢邮寄,就那么封好了、贴上邮票,叠放在一起,慢慢地积满了几个抽屉。

“这是一个秘密。”他这样说的时候显得很开心。

“什么时候才能让她了解这个秘密?你希望她是什么反应?”我问得唐突。

“永不。”他说如果有一天她问他,安顿写的那个人是不是他,他会认真地告诉她:“对不起,你猜错了,我并没有爱过你。”

爱一个人并不是羞耻的事,为什么不肯承认?

他看着自己的脚尖:“我这样的人,爱她,不会让她感觉到光荣,只会觉得我可笑。我这么穷,这么难看。”

我们这样说着话,就想起了多少年前看过书,后来又看过电影的《大鼻子情圣》,忍不住就给他讲。

西哈诺是一个极有风度的骑士,也是极有才华的诗人,他的勇敢、仗义和才华无人能及。他暗恋美丽的表妹,却因为大鼻子而苦恼着不敢表白。

此时,西哈诺的表妹正和草包肚子小帅哥克里斯蒂安一见钟情。表妹让西哈诺照顾一起从军的情人,他忍痛应承,并且答应小帅哥帮他写情书。

从此,不明就里的表妹因为这些情书而热烈地爱着实际上说不成一句整话的小帅哥。风雨大作的夜晚,小帅哥在表妹的闺房外说着绵绵情话,让表妹激动不已,却不知道其实这个出口成章的恋人原本是躲在黑暗里的大鼻子表哥。

战争来了,小帅哥战死,表妹悲恸欲绝,遁入修道院为才华横溢的爱人守节。西哈诺照样陪伴着表妹,为她说笑话、扮小丑,直到被人加害快要命赴黄泉的时候,表妹才从他讲出临终遗言的语气分辨出那个夜晚的声音。表妹悲喜交集,发现一直爱她也一直被她深爱的那个男人原来是这个大鼻子。

西哈诺在表妹的怀抱中说了最后的话:“可是,亲爱的爱人,我不爱你。”

这部电影曾经让我特别感动,原本以为暗恋是一件多么让人绝望的事情,因为这部电影,改变了我的观念,暗恋原来可以这么美丽、这么尊严、这么骄傲地孤独!

那天采访结束,他让我看了几封他随手拣出来的信。我很惊讶,真的,他的汉字写得那么好,他的语言因为感情真挚而那么流畅,16年沉默的爱,让他变成了爱情的浪漫骑士。

我说那个她呀,真是笨女孩,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现呢?

他说,我这么丑的人……

我说,可是你有这么美的爱……

第13篇、爱情故事哪个青春有他狂!无臂博士“翱翔”之路

他9岁那年,因贪性顽皮,被厄运无情地夺走了双臂……面对灭顶之灾的打击,父母对他百般呵护、劝慰与鼓励,他慢慢从人生的地平线上崛起,用自强和自信铸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学习“神话”,直至漂洋过海,成为世界著名高等学府的留学博士。

血肉磨砺,没有双手还有双脚

现年27岁的王争出生在宁波北仑。1991年的一天,命运露出了狰狞的面目悄然向他扑来。那天,王争放学后照样到他妈妈厂里玩,只见厂里的配电房没有上锁,就偷偷地摸了进去,爬上去捡一根废旧的灯管,不小心手碰到了高压电线……王争当即不省人事。妈妈看到儿子被电流烧黑的双手,当场昏厥倒地。王争被急速转送到上海瑞金医院。昏迷中,他只隐隐约约听医生说:“要保命,孩子的双臂必须截掉!”爸妈顿感天崩地裂,一片恸哭声久久回荡在抢救室里。

王争渐渐从昏迷中清醒……突然发现自己的双手没了,身上有钻心地疼。“爸,妈!我的双手呢?”他惊恐地大喊,接着是撕心裂肺的哭叫。

双臂高位截肢,在世俗的眼里,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死,一条是无穷无尽的困苦与折磨。王争回到家,整个人呆若木鸡,他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吃不喝,不理任何人。

9岁的王争哭着说,失去双臂后自己像变成了婴儿,生活处处不便,洗脸、刷牙、穿衣都要爸妈帮忙,吃饭要别人喂,走路时稍不小心就会跌倒,只能任自己重重地摔在地上……躺在地上他绝望地想,难道自己这一生就这样废了?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爸妈的心都快碎了。但残酷的现实摆在那里,唯一的出路就是想方设法恢复儿子活下去的信心。妈妈安慰说:“争儿,别担心,以后科学发达了,给你装上和原来一模一样的手臂!”爸爸还买来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鼓励儿子:“我们给你取名王争,就是要你争气、争名,眼下你遭遇了不幸,你可一定要争气啊!”

毕竟还小,痛苦一段后王争渐渐平静下来,痴痴地想,没有双手还有双脚,只要下苦功双脚可代替双手。刚开始练习用脚给自己洗脸时,脸没洗干净,水却泼了一身;刷牙时,牙刷放不到嘴里,牙膏却涂了一脸;穿衣服,脑袋经常从袖口钻出;吃饭时,撒在桌上的饭粒比送进嘴里的还多……妈妈看着心酸,要帮忙,但被他拒绝。就这样,王争借助双脚,对生活中每个动作进行顽强练习,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上百次的重复动作。每天晚上睡觉前,王争还强迫自己在床上做躺倒起身动作100次,不完成不罢休。

苦练平衡术成了王争生活中的“必修课”。他咬着牙,一定要让自己的10个脚趾像别人的10个手指一样灵活。当时,他的骨骼带已开始成长,练平衡术要压腿,当身体压向双腿时,感觉有一种撕裂般的疼痛,没办法,王争强忍着,每天像个舞蹈演员,在疼楚中站立数个小时,常常疼得黄豆大的汗珠往下滴。母亲在一旁伤心地落泪:“争儿,你这是在折磨自己呀!”王争却一声不吭地坚持着……终于,王争的双腿可以自由地奔跑,洗脸、刷牙、吃饭、穿衣……别人会的他也会了。

王争吵着要上学,只有上学才是孩子唯一的希望。10月,王争已拉下了半学期多的课程,父亲把儿子送回原来的班级就读,而不是留一级。事后王争才知道,爸爸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让儿子在失去双臂后没有自卑感,王争感谢父亲让他找回了自信。

写字成了王争的一大难题。爸爸规定儿子每天用嘴写字200个,用脚趾写字100个,他说:“这是死命令。”王争毕竟是个孩子,玩性很重,有时也会偷懒。父亲会用一种严厉的目光盯着他,王争不敢松懈,只得每天硬着头皮写。

笔咬在嘴里,口水常常打湿作业本,写出来的字歪歪斜斜,像在画圆圈。母亲在一旁耐心地帮儿子擦去笔头上的口水,鼓励他不要泄气,不要灰心。王争每天坚持完成“任务”,即便有时生病,一天漏下的字第二天立即补上。一段时间下来,王争用嘴写字变得顺畅,字迹也工整漂亮,唯一感到遗憾的是他原来2。0的视力不久降到了200度的近视眼。

脚趾写字相对难度要大,好在自理生活时王争的双脚练功有了一定的“底气”,没多久,他也学会了用脚丫叉夹笔写字,旁人看了都露出惊讶的目光。为磨砺意志,王争有意识地在冬天光着脚板写字,一股股刺骨的冰冷有钻心的痛,母亲几次拿着袜子要他穿上,都被儿子拒绝……

慈母三迁,骄子考入著名学府回馈双亲

父母拜托老师要多“敲打”他们的儿子。学校里,上课时老师常常提问王争,还把他写得并不特别出色的文章当作范文在课堂上读出来,他挂在外套上的一条杠升到了二条杠,春游活动还让他当队长……这一切让王争倍受鼓舞,他掉下了眼泪。

在老师的深情关怀下王争的心态回到了出事前。下课后,同学们仍像以前那样找他玩,一点也没把他当成另类。在这样一种良好的环境下王争奋发努力,学习成绩突飞猛进。小学毕业,他摘取了令人羡慕的“宋庆龄奖学金”,破天荒地创下了学校的记录。

上初中后,王争的父亲王国平,是北仑建筑公司的一名技术员,他常常随单位外出施工。母亲唐惠珍为照顾儿子的生活,毅然辞掉工作,在学校附近租下房子。王争想住校,母亲却说:“争儿,你没有双手,生活不便,你回家住,我照料你!”说着母亲抹了一把泪水。望着两眼泪汪汪的母亲,儿子还能说什么呢?

那时,王争十分渴望电脑,父母满足了儿子的要求,但母亲说:“争儿,你学电脑又要吃苦了。”每天晚上,王争10个脚趾在键盘上胡乱地来回“奔跑”,这比写字要难得多,脚趾需要足够的定力和耐力,稍一偏差,脚趾就会“飞”到其它的符号上。他屏住气,凝住神,像走钢丝一样学着打字。

操作电脑不可能在冬天停止。大冷天王争光着双脚,旁边不得不放个热水袋,实在冷得受不了,他就用热水袋烫一下脚板。母亲看了,又是泪流满脸。王争劝慰母亲:“妈,你别哭,过不了多久,我就会用双脚练就一身电脑‘绝活’”……读完初中三年,王争兑现了自己的诺言。

进入北仑重点中学念高中,母亲又要迁址租房。这时,王争固执地说:“妈,我这次铁心住在学校!”母亲抹抹眼泪,默默地为儿子打点行李。

王争深知,自己失去双臂,只有在学习上出类拔萃,才能弥补人生的缺陷,这也是回报父母的最大资本。他凭着一股我虽失去了双手,但没有失去志气的犟劲,拿下了班级里一年又一年屈指可数的“三好学生”。高中毕业那年,他获得了宁波市三好学生、宁波市十大杰出青年等多项殊荣。王争还入了党,成为北仑中学唯一的一名学生党员。母亲看着儿子一张张浸透汗水的奖状,热泪盈眶,父亲则神采飞扬。

2001年,王争参加高考并取得了651分的优异成绩,但由于体检不合格,他的档案被挂了起来。父母带着儿子先后6次赴浙江大学请求录取,然而,收效甚微。王争给浙大潘云鹤校长写信,叙述自己的人生磨难。王争的不幸遭遇以及他感人肺腑的语言,打动了潘云鹤校长,他调来王争的档案仔细审阅,亲自拍板,破格录取王争。

“捧”着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王争真想大喊一声:“苍天,你是公平的,我终于进浙江大学啦!”但他没有喊出来,只是静静地流着热泪。母亲喜极而泣,父亲眼眶里也一片湿润……一家人紧紧地拥在一起。

初进大学时,同学们见他是失去双臂的残疾人,都惊叹……与王争同居一室的3名室友都想帮他做点什么,然而,当王争搬出一台带去的电脑开始摆弄时,他们的目光变得惊奇。那晚,王争脱掉鞋袜,抬脚拧亮台灯,坐在椅子上用双脚娴熟地敲打键盘,看新闻、逛论坛、发帖子、打印资料、处理邮件……王争得心应手。

见室友们一个个目瞪口呆,王争微笑着说:“我是初中时开始接触电脑的,很快就学会了用脚上网。”说话间,桌上的手机响了,他低头从桌上叼起一支笔,用笔尖按下接听键,伏身趴在桌子上,很快用肩膀和下巴夹起手机接听起了电话。接完电话,王争用嘴咬着笔,用笔尖发起了短信,速度比正常人还要快。看到这里,3名室友不约而同地猛烈鼓掌,赞叹说:“王争,你真是好样的!”

不枉人生,用最美的姿势翱翔

每天早晨,王争会提前半个小时来到教室,温习学过的课程。上课提问,往往要举手,王争只能像部队一样喊报告。他成了全班课堂提问最多的一个人。有时老师提问学生,还没等别的同学举手,他就争先恐后地站起来回答……老师说,王争不仅提问多,而且回答问题也迅速,脑筋很灵活。夜晚,学校规定九点半息灯,寝室息灯后王争用嘴拧亮台灯,伏在床上阅读2个小时左右的辅导书,或抄写一些课外资料。王争喜欢独立思考,通常,他比一般同学要晚睡2小时——3个小时。

双休日,是王争逛图书馆的最佳时机,别的同学休息、闲聊、上街或搞其他娱乐活动,而他背包里塞进两只面包,一瓶矿泉水,在图书馆一蹲就是一天。管理员打趣地说:“王争,你真像个拼命三郎,像你这样对知识如痴如醉,在我们浙大是不多见的。”王争笑笑说:“上苍关闭了我人生的一道门,我只有用力打开仅有的一扇窗,让阳光射进来……”就这样,他陶醉在知识的海洋里。

皇天不负有心人。2005年8月,王争以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身份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年又转入了攻读博士生学位。一瞬间,“王争”这个名字在浙大校园里传开了。

候 每天傍晚,王争总会出现在学校的体育场上,他很重视体能锻炼,全长1500米的弧形跑道会跑上三圈。有几位女同学私下里感叹:在她们眼里,王争成了浙大校园最美的一道风景,她们说他象征着阳光和坚强。

2005年至2006年,王争的论文一篇接着一篇发表在《中国经济研究》等权威刊物上,而且成为第六、七届中国经济学年会获奖论文。他还应邀出席经济学年会,在会上作论文学术演讲,受到好评。与王争合作过论文写作的几位教授感叹:这样勤奋的学生第一次碰到。

面对赞美和鲜花,王争所付出的只有他自己清楚。搞学术相当枯燥。2006年8月,王争研究中国地区工业生产绩效的课题,光输入各省有关的经济数据,他就用脚趾操作键盘2个多月,枯燥乏味的数据搞得他头昏眼花,精力憔悴;查阅资料、分析数字、撰写论文他又常常熬到深夜一两点钟,第二天起来双眼布满了血丝……那时,母亲尽管回到了宁波,但她乘长途汽车,会不顾劳累常常来看望儿子,给他送好吃的东西。一见到母亲慈祥的目光,王争浑身的热血就会沸腾起来。

2007年1月6日,浙大举行最高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领奖答辩会,王争有幸入选。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母亲,母亲说她一定要来现场看他的答辩。多数评委没见过王争,大家看到他是个没有双臂的残疾学生,都露出一片惊讶的神色。也许是出于好奇,评委会指定王争第一个发言。想不到王争答辩思路清晰,观点新颖,有多处独到见解,他精彩的答辩一下子征服了所有评委。

母亲愣在那里,出神地望着儿子,此时此刻,她忽然觉得儿子是如此的高大,伟岸……接近尾声,不少评委流下了泪水,他们认为,一个残疾人能够取得这样的研究水平,所付出的努力与艰辛为常人难以想象。于是,王争成了浙江大学有史以来第一个获得竺可桢奖学金的经济学博士生。成功的喜悦让他欣喜不已,在场的每位师生都向王争投去敬佩而羡慕的目光,母亲已激动得热泪滔滔。

令王争意想不到的是他会成为浙江大学出国留学的推荐者。他仰慕发达国家的高等学府,更希望有朝一日出国深造。然而,“梦”会来得如此之快——那是2008年9月22日,在王争顺利通过雅思英语考试后的一个月,浙大领导把他叫到办公室,兴奋地告诉王争,学校推荐他到英国诺丁汉大学留学深造3年。王争一下子愣在那里,久久回不过神来……他的内心似翻江倒海,一向沉稳的他再也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任凭泪水从眼角一串串滑落……

临行前,在上海国际机场,父亲嘱咐:“王争啊,人生难求最好,但你要做得更好,更优秀。”母亲在一旁流着既兴奋又难舍的泪水,说:“争儿,你一个人在国外,可得好好照顾自己,你千万要多保重啊!”“妈,我会的,您放心!”王争宽慰母亲。

第14篇、爱情故事嫁给一个爬珠峰的男人

他不是国家登山队的队员,只是个业余登顶爱好者,但他同样站上了世界屋脊。他的妻子为帮助丈夫实现这一夙愿,丢下不满一岁的女儿,来到珠峰大本营,为丈夫鼓劲助威。当丈夫成功登顶归来,向她做出胜利的手势时,她冲上去抱住这个爱山的男子汉,陶醉激动得热泪盈眶……

爱上一个勇敢浪漫的男人

张文琳是典型的湘妹子,身段苗条,圆润的脸上嵌着一对迷人的酒窝。

2001年夏天,18岁的她正在湖南省艺术学校学习舞蹈。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当时在中南大学读MBA的徐江雷。中南大学和省艺校都在麓山南路,相隔不远。那天晚上,33岁的徐江雷和朋友一起在大排挡吃宵夜。张文琳和几个同学也在这里吃夜宵。两张桌子挨得很近。在海阔天空的神聊海侃中,张文琳从口音听出那个大嗓门的男人是老乡。这个男人就是徐江雷,朋友们都叫他“老雷”。亲不亲故乡人,于是两桌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搭起话来。当时张文琳对徐江雷的感觉是他有三高:身材高,嗓门高,调子高(即有点吹牛皮)。徐江雷也注意上了她。“这个女孩清纯漂亮,是自己追求的理想佳偶。”老雷大学毕业后一边工作一边深造,决定先拿下硕士文凭,所以连找对象的事也耽搁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没有遇到能够使我心动的女孩”。现在,让他“心动”的女孩终于出现了,他打算好好把握这个机会。

那以后,徐江雷和张文琳开始了交往。之初,张文琳只把老雷当成大哥哥。“他比我大15岁,那时我才18岁,还是个小女孩,对于爱情根本不懂。”但徐江雷却不这样想,他把这个清纯率真的小妹妹当作自己的恋人。不过,聪明的老雷并未在言行中表现出一丝一毫的“谈情说爱”,他知道她还小,还不太懂得感情,不能因为操之过急而伤害了她。所以,他一直以大哥哥的身份带着她玩,看电影,逛公园,吃夜宵,偶尔也进靓歌坊K歌。

有一次在吃夜宵时,一对流浪的父女在卖唱。邻桌的几个调戏卖唱女。徐江雷看不下去,大声指责那些人。对方呼地围了过来,摆出要动手的架式。徐江雷站起一个马步,说:“有本事的就上,我在省摔跤队当教练时连全国散打冠军都较量过,还怕你们这几个不成!”对方一听这话,哪还敢动手,灰溜溜地走了。

这件事很打动张文琳,现在这种敢于担当的男人已经不多见了。

转眼间到了第二年春天,徐江雷在朋友的邀请下去浏阳大围山踏青,在山上整整玩了4天。这一玩,让他从此迷恋上了爬山。从大围山回来后,他把在山上的感受讲给张文琳听,听得她心里痒痒的,也想去野外游玩。这以后,每到周末,徐江雷就带着张文琳到湖南及周边地区玩。到达目的地后就径直往山高路陡、山清水秀的偏僻地方钻。老雷不但勇敢而且心细,还十分浪漫。有一次爬湘北的福寿山,徐江雷选择一座岩壁往上攀登,让张文琳在下面等他。凡是稍微陡峭一点的地方,他是不让张文琳去冒险的。怕张文琳感到孤单和害怕,他把随身听和防蚊虫叮咬的药品,还有一大堆水果全部给她留下,最后用硫磺粉在她四周划了一个大圆圈,说这样蛇和蝎子一闻到硫磺气味就不敢进入圈子了,叮嘱她千万别走出这个圈子。

将近两个小时,水果都快吃光了,还不见徐江雷下来。张文琳有些担心了,朝岩壁上大声呼喊“老雷”,喊了半天不见回声,却突然发现一个花花绿绿的东西从岩坡上朝她滚落下来,她定睛一看,天哪,正是老雷!他不知从哪儿采来那么多杜鹃花,连花带叶缠绕在身上,把自己捆成一个花人。他爬起来站到她面前说:“人家献花只献一朵,我献一个大花人给你……”把张文琳惊得目瞪口呆,然后大喊:“哇噻,真好玩,你太有创意了!”老雷趁机把手中的一支映山红插到她的头发上,说:“太美了,太美了!”边说边搂住她的腰,趁势亲了她一口。这是两人交往一年多来他第一次亲她。满面羞红的张文琳没有避开,让他连续亲了几口,然后红着脸说:“哥,我决定把自己交给你。你可要对我好点,不能欺负我!”徐江雷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泪眼朦胧地说:“文琳,我知道,我知道的,我会把所有的爱变成一个个惊喜,带你登上一座座幸福的顶峰……”

登山的丈夫让我牵挂

相托终身之后,两个人更加痴迷于户外活动了。

不久,徐江雷索性在长沙开办起一家登山俱乐部,一头扎了进去。他整天忙于俱乐部的事情,而张文琳还在学校读毕业班,没有多少时间陪他一起去搞户外活动,两人在一起的时间自然越来越少了。张文琳便开始有了一些抱怨:“你到底是爱我,还是爱你的俱乐部?”她给他打电话时直接提出这个带点戏谑意味的问题。徐江雷就说:“文琳,我爱你,也爱山,爱水,你就是我眼中的美人山,心里的清泉水,山高水长,爱意不尽,幸福永不老……”连答话都如此充满诗意,张文琳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一天,徐江雷对张文琳说:“我想到青海的玉珠峰去,现在是爬玉珠峰最好的时期。”玉珠峰为昆仑山中段的最高峰,海拔5600米,适合初级登山者攀登学习。

张文琳知道每年只有4个月比较适合登雪山,这次不去,又得等上很长一段时间。她知道自己没法说服他,也没有理由阻拦他,只好默默地为他收拾行装,准备设备。

徐江雷出发的那天,她反复嘱咐:“在山上有信号时,一定要给我打电话。”徐江雷说:“没信号没电话时,你也一定知道我在干什么,我爬山的行程和习惯你也了解得差不多了。”张文琳会心地笑笑。她多次跟随他爬山野营,他的户外习惯和行动“套路”她了如指掌。“有时他一个人去登山,我虽然心里紧张和担心,但失去联系后我总能感觉得到他在干什么,回来一对,十有八九猜对了。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也许是相恋的人心有灵犀吧。”张文琳很幸福地对记者说。

徐江雷去青海后,张文琳一边读书。一边利用课余时间打理俱乐部的事情。这种忙碌的生活倒把张文琳历练得越来越成熟。“很多人都说我比同龄人成熟,这是沾了喜欢上一个爱山的男人的光啊!”张文琳常常幸福地说。

2006年春天,这对相恋相伴4年多的情侣终于牵手走上婚姻的红地毯。

婚后不久,张文琳怀孕了。在这期间,徐江雷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在家陪伴照顾妻子。他觉得以前恋爱时,文琳为支持自己的爱好和事业做了太多的牺牲,现在该是回报她的时候了,所以生活中他不让妻子动一下手,什么事都由自己做,让妻子多当几天享福的太太。张文琳自然十分感激,对丈夫的精心照料很受用,被丈夫宠爱的感觉让她幸福得在梦里笑醒几回。

然而这种幸福满足没有维持多久就被一个电话给打碎了。徐江雷的一个朋友要跟他合作登顶海拔8201米、世界排名第6高的卓奥友峰。徐江雷陷入两难境地,一边是待产的妻子需要照顾,这时候离开她,于心不忍啊;一边是卓奥友峰的诱惑,如果这次登顶成功,他将获得攀登珠穆朗玛峰的资格,这让他跃跃欲试,欲罢不能。

张文琳得知这个情况后,十分平静地对丈夫说:“我知道你的心思,这样下去你会睡不好觉的。我来决定这件事吧,等咱们的孩子出生后,你就去,大不了我辛苦一点,再请个保姆帮忙。”徐江雷一算时间,正好是9月中旬,是登山的好时机,便涎着脸说:“亲爱的老婆,你太理解我了,太支持我了,谢谢你!等我登不了山的时候,我一定天天守在你身边,做你的小狗狗。”

张文琳娇羞地捏了一下丈夫的鼻子:“贫嘴!谁要你做我的小狗狗了?那时候我陪你一起登山……”徐江雷给了妻子一个深深的吻。一切都在不言中,所有的柔情蜜意都饱含在这个热吻中。

张文琳生下女儿的第7天,徐江雷背起行囊踏上了征途。分别的时候,徐江雷依依不舍,吻了妻子,又吻女儿,泪水满面。张文琳催促了几次,说还不走就要误车了。又笑道:“男儿有泪不轻弹,你伤的什么心啊,女儿乖巧,妻子健康,你又要冲雪峰顶,多高兴的事呀,你哭什么?真是没出息!”听妻子这一说,徐江雷破涕为笑,说:“好,宝贝,我一定给你一个惊喜,回来见!”说完大踏步出了门。谁知丈夫转身一走,张文琳就趴在床上哭了起来,毕竟女儿才7天,自己还在月子里啊……

第15篇、爱情故事给爱挑骨头

苗雨最近谈了一个男朋友,叫白玉海,小伙子英俊帅气不说,家境也不错。白玉海对苗雨可谓呵护备至,这不,得知苗雨刚刚炒了老板的鱿鱼,马上又给她介绍了一份新工作。

新工作是在顺达广告公司任企划部副主任。苗雨去公司报到,陈总经理随口说:“月薪四千,不委屈你吧?”苗雨赶紧说不委屈不委屈,她嘴上是这样说,心里却想:你和白玉海是好朋友,这工资也不算高。

陈总听了苗雨的回答,乐了,说:“那就好。你是白玉海的女朋友,我们也就不见外了。但是,工作归工作,如果你工作出问题,我一样要扣你工资、请你走人的。”

苗雨听到这话,心里就老大不舒服。可如今在别人的碗里讨饭吃,还能不让别人说两句吗?她一屁股坐在新办公桌边,就开始工作了。

第一天工作,白玉海显然对苗雨不是很放心,上午十点多,给苗雨发了条短信,问她适不适应新工作。这时候,苗雨正在会议室开会,全体员工都在认真地听陈总的工作安排。苗雨低下头偷偷看看短信,又抬头看看陈总,双手放在膝盖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回起短信来:“还好。你的同学有点不给面子。等我下班再说吧。”短信发了出去,苗雨收起手机,她的这些小动作被陈总发现了。

正在说话的陈总突然停了下来,皱着眉头对苗雨说:“会议纪律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开会时手机要关机或者转振动模式,私事等散会之后再说。”

上班第一天,连续遭遇两个不大不小的下马威,苗雨心情差到了极点。下班后,白玉海来接她一起去吃晚饭,苗雨一个劲儿地向白玉海发牢骚:“你那叫什么同学?这个公司又不是他开的,犯得着这样说话吗?”

白玉海弄清了原委,安慰苗雨:“你别生气。按我说,你既然知道那不是他的公司,就应该理解他的难处。你一去,他就把你安排在这么重要的职位上,严格要求你也是正常的。你做出点成绩来,也让他脸上有光,也能堵上别人的嘴。”

白玉海这样说,苗雨也觉得在理。自此,她严格地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对企划部工作也逐渐熟悉起来,慢慢地,她能够独当一面了。

有了男友的关照与鼓励,苗雨自然急于做出点成绩给公司的人看看,她苗雨确实有真才实学,不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这时,恰逢一家超市委托顺达公司策划一个周年庆典促销活动。苗雨觉得出成绩的时机到了,她没有告诉自己的顶头上司——企划部主任,自己用一个晚上做了一份策划书。

苗雨做的策划方案是这样的:将生活日用品中的一部分降价处理,而另一部分,则有意上调了价格。这样,能保证庆典时客源稳定,不会亏本。同时,她把家用电器的专柜做了重新组合,把高档、中档和低档的并柜销售。

方案做好后,苗雨想了想,最后决定还是先给企划部主任看看,那个四十出头的主任没有把这份策划书当回事,随便看了两眼就放下了,对苗雨淡淡地说:“这个策划书做得不行,需要更完善一些。你先放在这里,我等会儿向陈总汇报。”

苗雨哪里肯买这个账。她心想:“你到时候把方案往上一送,也不说是谁做的,那我的功夫岂不是白费了?”她伸出手正要拿主任桌上的那份策划书,正巧陈总进来了,陈总找企划主任谈些事情,瞥见了桌子上的策划书,就随手拿起来看了看,什么也没说,把策划书拿回自己的办公室了。

这天整个上午,苗雨的心都悬在嗓子眼。她坚信,自己出头的日子就要到了。果然,下午公司就召开了部门负责人会议,主题就是讨论该超市的促销方案。

苗雨兴高采烈地补了补妆,这才踌躇满志地走进会议室。陈总示意她坐下,然后问:“苗雨,你这个方案中的家电专柜重新组合销售依据是什么?”

苗雨连忙答道:“是这样。根据行为经济学的理论,人们在购买同类产品时,就价格选择而言,往往弃两头取中间,人家做庆典活动,顾客肯定会很多。这样做,可以加大中档产品的销量。”

陈总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道:“不,我要的不是书本上的解释。我想问的是,你怎么知道超市会认同你的想法呢?且不说他们中档的电器产品货源是否充足,就说他们的专柜销售人员,也未必同意呢。要知道,所谓专柜,就是变相承包。每个柜台,都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小单位。你说能合并起来吗?你会不会把自己的东西和别人的混在一起卖,而目的仅仅是为了让别人的货卖得更多一些?”陈总的话还没说完,其他几个部门的负责人窃笑起来。苗雨的脸顿时红到了脖子根。要是地上此时能裂出一道缝,她肯定毫不犹豫地钻进去。

陈总并没有就此作罢,而是做出了另一个决定:“公司最近有一个安排,让主管级别的工作人员积累一定的销售经验,从明天起,苗雨就去卖服装吧。”这句话,无异于晴天霹雳,惊得苗雨半天没回过神来。她有心想嚷一句“我不干了”,可转念一想,这干不干的,总要和白玉海商量商量吧。

当天晚上吃晚饭时,苗雨将满腹的怨气全部撒在白玉海的身上。白玉海也不急,静静地看着她,等苗雨说完了,他这才说道:“我觉得陈总的意见并不错啊。他一没降你的职,二没停你的薪,既然有这个安排,增加点经验也是好的。反正,我该说的都说了,听不听由你,何去何从,你自己做决定吧。”说着,白玉海起身买了单,然后将苗雨送了回去,一路上,再也没有多说一句话。

白玉海的举动将苗雨吓坏了。他是一个好男人,苗雨自然不想失去他。看他这意思,明天自己要是不去服装商城,没准儿两人要各奔东西了。唉,就算是陈总给了自己小鞋,这回也得穿一次,白玉海应该知道,自己这是为了他。

在服装城卖了一个多月的羽绒服,苗雨仍然没有得到让她回公司的通知。这时,苗雨卖服装倒是发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凡是进门就说服装不错的,通常都是东看看西看看,很少有买的;真正买衣服的人,总是挑出很多毛病来,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掏钱买下。苗雨根据顾客的这个心理,将服装仔细挑选,然后依照质量的好坏定价,挑不出来毛病的衣服,顾客自然也没办法杀价,有小瑕疵的衣服定价本来就不高,顾客自然能接受,这样一来,苗雨的衣服是服装城卖得最快的,收益就更不用说了。

这天晚上,白玉海约苗雨吃饭。在餐厅里,苗雨把这个心得告诉了白玉海,还开玩笑地说:“照这样做下去,我自己也能开服装店当老板了。”

白玉海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么说,凡是挑挑拣拣的人才是真顾客?他们既然想买,为什么要挑三挑四呢?”

“嗨,说你傻你还真憨呢。真心想买的人,心里才会担心衣服有问题,同时,也想找点问题出来,好砍价。那些不想买的人,随口说些好话,就可以在店里吹上半天暖气,也用不着害臊呢。”

白玉海脸上已有了笑意:“那么一个单位用人呢?越是被老板鸡蛋里挑骨头的人,是不是越受到老板的重视呢?老板随便表扬几句,反而说明这人不咋的呢?”

苗雨不傻,一听这话就明白了:“你的意思是……”

白玉海哈哈大笑起来:“当然,不敢高飞的鹰,永远就只能低飞。上次你无缘无故辞工时,我就想告诉你,老板对你要求越高,就越发说明你既有能力又有潜力,他还要进一步挖掘你的潜力重用你呢!明天回顺达公司吧,有一份更适合你的工作等着你呢。这是我和你们陈总故意锻炼你的!”

白玉海的话音未落,一双粉拳已重重地打在他的肩上:“我让你演戏!”

第16篇、爱情故事反水

这天晚上,耐不住寂寞的尤骅去附近夜总会喝酒,在回家的路上冷不防被人从背后紧紧抱住,蒙上头套,把他绑架了。

在漆黑的小屋里,惊魂未定的尤骅,努力让自己镇静下来,他试探着对绑匪说:“听声音有点熟,我们都是中国人,咱不该有冤仇吧?”

绑匪冷冷地说:“这里是泰国,既然大家都是中国人,兄弟没钱花了,给我100万救救急吧!” 那人说着,用刀尖抵住了尤骅的喉咙,一用力,血慢慢渗了出来,“马上给你老婆打电话送钱来!”

“我哪有那么多钱啊!让我老婆上哪儿去弄……”尤骅哆嗦着说。

绑匪冷冷一笑,突然用力打了尤骅一耳光,继续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国内干的勾当吗?告诉你老婆,钱到放人。”

一听国内,尤骅一惊,被打的脸上热辣辣地疼,后背却冷得发麻。“绑匪是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呢?”尤骅暗自思量着,哀求道,“好汉放我一马吧,有事都好商量。”接着尤骅用手机给老婆喜鹊打电话,说自己急用钱,赶快凑100万元送来。

喜鹊一听急了:“天哪,我上哪里去弄这么多钱?”

尤骅颤声道:“人家知道咱的事不少,不拿钱恐怕过不了关……”

“莫非,有人‘反水’,要吞我们的钱?”喜鹊小声说,“难道是钟怀那个家伙?”

尤骅一听钟怀这个名字,猛地一震,绷紧的神经反倒放松下来了。可不,在泰国,除了他,谁还知道自己的身份呢。没想到,这个重要的知情人居然“反水”,想从自己的赃款中分一杯羹。

尤骅是内地某市信用总社副主任,为给自己高升铺路不惜赔本揽储、放贷渔利,结果被员工举报。龙骅听到风声,在市联合调查组介入前,先安排妻子以旅游的名义到了泰国,自己携巨款随后赶来。在泰国的一切都是他这个所谓的铁哥们钟怀一手打理的。尤骅有些懊恼,当初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要提防他呢,现在一切都已晚了,看来这次不出点血是躲不过这场灾了。

想明白了的尤骅,咬咬牙,把存赃款的泰国银行账号和密码告诉了老婆喜鹊,让她按照绑匪的要求在第二天上午10点准时把钱打到对方的卡上。

第二天,绑匪拿到钱后,果然把尤骅放了。疲惫不堪的尤骅,心惊胆战地回到了在泰国临时租住的家里。妻子喜鹊没在,龙骅有些纳闷,白天除了上超市买必需物品,夫妻俩都是闭门不出的。

龙骅想了想,暗叫不妙!他冲出门,找了个取款机查看账户,打不开,上面重复显示:密码错误。果然,密码已被修改了!尤骅犹如晴天霹雳,呆立了半天——原来是妻子联合钟怀反了他的“水”!

龙骅一醒悟过来,立即赶到银行,称卡被盗,要求冻结账户。银行职员一查,说账上的2100万已在昨天全部转回中国境内。尤骅像泄了气的皮球,当场瘫软在地上。

四面楚歌的尤骅想到了唯一能去的地方——当地警察局。他要对那个人面兽心的所谓铁哥们和那个忘恩负义的妻子“反水”,他要让他们也一无所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几天后,根据尤骅举报,泰国警方很快逮捕了嫌疑人钟怀。但是,钟怀供述,参与绑架的并没有龙骅的妻子喜鹊,是另一个神秘的中国人。可这个对龙骅的底细很清楚的神秘人,在拿到百万赎金后连人带钱一起消失了。钟怀在泰国有犯罪前科,根据国际法公约,接受泰国法院的审判,而尤骅则很快被中国警方引渡回国,逮捕入狱。

尤骅入狱三天后,喜鹊的弟弟来探监,一见面就说,“姐夫,你受委屈了。”接下来小舅子说的一席话让尤骅万分震惊——小舅子居然就是那个在泰国绑架自己的绑匪!

尤骅愤愤地说:“都是你把我害惨了!”

小舅子却说:“姐夫,你错了。大概你相信三十六计走为上吧!可从你被通缉那天,检察院就掌握了钟怀的线索,反贪局早就锁定了你们在泰国的活动区域。为了给你创造‘主动投案,从轻处罚’的机会,我和姐姐通过电子邮件商量了这个计划,由我去泰国鼓动你那个所谓的铁哥们钟怀对你实施绑架,然后让姐姐套出你藏匿赃款的账号和密码,并以你的名义将钱汇到反贪局的账户上。这样做,一是给你投案自首的机会,二是掐断你依仗钟怀的保护,继续流亡泰国的妄想。还有,我姐已经有了身孕,你忍心她和孩子陪你过一辈子流离失所的逃亡生活吗?”

听到这里,尤骅再次瘫软在地。他眼中终于有了深深的悔意,原来妻子“反水”的背后还有着这样的隐情啊!这些天来积聚在心中的仇恨和苦闷一下子消失了,他甚至想起了结婚以来妻子与他同甘苦共进退的时光。他感觉身体轻松了许多,没有妻子的“反水”,现在他们还在国外漂泊流浪呢,更别说孩子,还有未来了。

佛说:“苦海无涯,回头是岸”,这时候的尤骅突然有种顿悟的感觉。

第17篇、爱情故事打劫婚姻

1。劫 财

刘雅丽今年二十六岁,赵宏达五十六岁,这对老夫少妻在结婚的时候就不被人看好。有好事的人还打赌,说不出三年,两人一定会离婚。

然而,四年过去了,两人却并没有要离婚的迹象。

这天,保姆陈姐的儿子被车撞了,陈姐请了十天假回老家照顾儿子。赵宏达让刘雅丽去家政公司雇一个临时保姆。刘雅丽却说不必,反正只有十天,难得家里没有外人,咱们俩干脆享受一下二人世界,吃饭就叫外卖或去饭店解决好了。

陈姐离开后的第六天晚上,两人在酒店享用完烛光晚餐,刘雅丽挽着喝得有点高的赵宏达,一起亲亲热热地回到了家。刘雅丽把赵宏达扶到客厅沙发上,泡了一杯茶,说你先醒醒酒,我去冲个澡。

赵宏达刚端起茶杯,忽听卫生间里刘雅丽发出一声惊叫。

他忙起身跑进卫生间,就看到刘雅丽倒在地上。他吓了一跳,刚奔到近前矮身查看,忽觉背后有动静,扭头一看,后面站着两个男人,都戴着头套,只露出两只眼睛。

赵宏达大声喝问,你们要干什么!

左边那人手一扬,一棍砸在赵宏达头上,赵宏达一头栽倒。

不知过了多久,赵宏达才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客厅的地上,双手被缚,刘雅丽倒在一旁,一动不动,双手也被捆住。

赵宏达见状忙喊:“雅丽、雅丽!”

刚叫了两声,背上就挨了一脚,那两个戴头套的男人从他身后转过来,其中矮个子欣喜地说:“醒了!他醒了!”

高个子拿出一把尖刀,在赵宏达面前比划了一下,粗着嗓子说:“快说,钱放在哪儿?”

赵宏达担心刘雅丽:“你们把我老婆怎么了?”

高个子说:“放心,她没事,只是吓晕过去了。”

赵宏达松了口气,审时度势,知道今天只能顺着对方,还是破财免灾吧,就说:“只要你们不伤害我们,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们。”

高个子赞许地用刀拍拍他的脑门:“好,算你懂事!我们只要现金,放在哪儿?”

赵宏达说,在我卧室的保险柜里,密码是196638。

矮个子闻听,立刻去了卧室。

这时候,刘雅丽醒来了,她睁开眼,看到这场面,吓得花容失色,颤声问:“宏达……怎么了?他……要干什么?”

赵宏达苦笑,“雅丽,你别害怕,他们只是谋财,不会伤害咱们的。是不是,大哥?”

“大哥”却不回话,目光落在刘雅丽身上,一动不动。

赵宏达心中一沉,因为刘雅丽只穿着一件睡衣,本来就薄、露、透,此时经过一番折腾后,系带松散,酥胸简直全露在了外面。

高个子咕嘟一声咽了口唾沫,用刀尖剔了剔牙,色眯眯地说:“你错了,我们可不光谋财,有时候还捎带着劫个色。”

赵宏达央求说:“大哥,只要你不伤害我们,钱你们尽管拿去,还有,事后我也绝不会追究,不会报案。”

对方说那好吧,等我兄弟出来,看你能不能让我们满意吧。

2。劫 色

片刻后,矮个子歹徒从卧室出来,手里提着个包,兴冲冲地道:“哥,得手了,咱们撤吧。”

高个子说别急,我看看。矮个打开包,里面三沓百元大钞,高个子失望地踢了赵宏达一脚:“怎么就这点钱啊?”

赵宏达说:“钱都在银行里,你们要是嫌少,可以拿着我的银行卡去银行提。”

高个子哼了一声:“你唬我啊?银行里全是监控,我们才不去呢!我们只要现金。”说着,一伸手,将赵宏达脖子上的金项链扯了下来,扔进包里。

矮个子催促道:“哥,可以了,咱们快走吧。”

高个子却把手里的刀递给他,一指赵宏达:“老二,你给我盯紧他,他要是敢乱动乱叫,就弄死他!”

高个子走到刘雅丽身前,把手伸向刘雅丽的胸。

赵宏达大叫:“赶快住手!你要是敢动她,我……我发誓,绝不会放过你们!”

高个子乐了:“嘿,我偏要动,我看你有什么本事。”说着,就撕开了刘雅丽的睡衣。

刘雅丽拼命躲闪,无奈双手被捆,只能任对方侮辱,她恐惧地大叫:“宏达,快救我!”

赵宏达血往上涌,起身欲往上扑,刚一动,就被矮个子一把揪住头发,尖刀抵在了后背上:“别动!你不要命了?”

赵宏达感受到了刀尖的冰冷,他双手被缚,绝对不是歹徒的对手,反抗根本无济于事,无奈,只好一动不动,对高个子歹徒怒目而视,盼望他有所顾忌,停止施暴。

高个子用睡衣堵住刘雅丽的嘴,一回头,看到赵宏达的目光,冷笑着说,你喜欢看是不是?好,那就让你看个够。说完竟兽性大发,把刘雅丽抱到对面的沙发上,要当着赵宏达的面施暴。

对一个男人来说,还有比这更大的耻辱吗?

刘雅丽双腿乱蹬,奋力挣扎,嘴里喊着:“宏达、宏达……快救我啊……”

赵宏达目眦欲裂,鼓起勇气又要起身,矮个子挥手在他脸上就是一掌,在他耳边低声威胁道:“放聪明点,女人重要,还是你自己的命重要?”

赵宏达心中一颤,他知道,即便自己死了,也改变不了刘雅丽受辱的命运。

他只能不断地哀求:“放过我们吧,放过我们吧……”

3。离 婚

歹徒离开后,赵宏达来到沙发前。刘雅丽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脸上全是泪水。赵宏达心如刀绞。

“雅丽……对不起。”

刘雅丽的目光缓缓落在他脸上,眼神冰冷、绝望。赵宏达愧疚地躲开她的目光,俯下身子,用嘴解开绑在刘雅丽手腕上的胶带。刘雅丽双手获得自由后,却没有为赵宏达解绑,甚至看都没看赵宏达一眼,站起来,径直走进卧室,关上了门。

片刻后,卧室里传来压抑、绝望的哭泣声。

赵宏达只得自己想办法割断了缚住双手的胶带,活动了一下手脚,立即拿起电话报警,但是,只拨了一个号就迟疑了:以刘雅丽高傲的个性,宁死也不愿让受辱的事传出去,要是报案,她更会恨死自己。犹豫片刻,他颓然地放下了电话。

第18篇、爱情故事成长的第一课

他是我的同乡。那时候,是全校出了名的问题学生。他父亲是学校附近的澡堂老板,说是老板,其实不过是个事事都得兼顾的搓澡工。

澡堂属于营业机构,因此,所有的水电费都是按工业标准来收取。为了节省开支,他父亲订做了一套大型锅炉,把原来用电发热的设备卖了出去,全部改用煤烧水。但煤价逐日上涨,刨去每月的必要开支,所剩利润也就寥寥无几了。

周末的时候,我经常拎着块毛巾去他家的澡堂里洗澡。平日里,大家几乎都没什么时间。所以,什么逛街、买衣、洗澡的事情,全都只能排在周末。下午两点一过,澡堂里挤满了乌压压的人。

这是他父母最忙的时间。由于洗澡的人多,早上4点就要起床准备。开炉、生火、铲煤、冲澡堂。有的时候,还没忙完,学生的大潮就来了,一个跟一个,一帮接一帮,饭都来不及吃。

以前还觉得奇怪,为什么周末洗澡的时候碰不到他,后来才听说,他从来不在自家店里洗澡。学校里的问题学生从来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他们彼此之间称兄道弟,好得如同一家人。这群人里,有不少是出手阔绰的富家子弟。他几乎每周都能跟着沾光,去市区的酒店里泡泡桑拿。

如果不是看到澡堂门口的花圈,谁也不会相信,那年冬天,他父亲去世了。据说是拉煤的卡车在下煤的时候没刹稳,结果,他父亲不仅被卡车向后的冲力撞得躺在煤堆上,还被整车煤活活地掩埋在了下面。

当司机和他母亲把煤刨开的时候,他父亲已经断气了。身上穿着的,仍然是那套蓝色的帆布工作服,手上还戴着铲煤要用的防滑手套。

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全压在了他母亲身上。一个毫无依靠的妇道人家,要把这么大的一个学生澡堂操持好,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不说别的,光每月的那十几吨的煤,都够她不眠不休地铲上几天。

一夜之间,他似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不再任性,不再和任课老师拌嘴,也不再和那帮狐朋狗友称兄道弟。平日,他安静得像个得了抑郁症的孩子。周末,他穿起父亲的工作服,带上手套,把需要搓背的客人伺候得笑声连连。

后来,他考上了一所普通的本科院校。临行前,他母亲前去送他。这位连父亲去世都没有掉泪的少年,竟在离别的车站哭成个泪人。

进入大学之后,他不但主动申请了助学贷款,还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往家里邮些生活费。

他大二那年,我正好高中毕业。由于分数不是特别理想,所以,我给他打了电话,征求下他的意见,看到底报什么学校比较好。

那次他跟我说了很多话,但大部分都是在请求我帮忙照顾他母亲。谈话结束之前,我问了他一个问题,我说:“你觉得成长的第一课应该是什么?勇敢、坚强还是懂事?”

他给出的答案,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他说:“成长的第一课,不是学会止住悲伤的泪水,而是懂得如何用责任与力量保护自己最亲的人。”

第19篇、爱情故事不许,也是一种爱等

他仪表堂堂,她却姿色平平,看惯了郎才女貌的人们不仅好奇:你怎么会选择这样的女子?于是,他笑着讲起一个“八不许”的爱情故事。

8年前,她对他一见钟情,只是那一见,他的身份是好友的男友。从头至尾,她只对他说了一句话:“我不许你们分开!”样子认真的像个壮士,他欣然接受。并记住了这个特别的女孩。

7年前,女友无法忍受贫穷,离他而去,漫漫长夜,他只能一支一支地吸烟才熬得过去。每日清晨,她都踩第一束阳光而来,轻轻熄掉他手中的烟,递上一条温温的毛巾:“我不许你那样糟蹋自己。”

6年前,他得了急性肠炎,躺在病床上,放不下的还是手中的工作,她守在一旁递汤喂药,还常常将他的文案整理一新。他过意不去,应允要好好谢谢她,她说:“我不许你再那样拼命工作。”

5年前,女友突然回来了,3个人的关系微妙复杂起来。不知如何选择的他总是心烦意乱。她却主动消失了,他追问原因,她只留下一句:“我不许你不快乐!”

4年前,他终于知道。她才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个女子,于是携了999朵玫瑰去求爱,他信誓旦旦表白:“只要你想要。天上的星星我也会摘给你。你的愿望让我来实现。”她想了又想,然后说:“我不许你再穿她送的那件红衬衣。”

3年前,他们正准备结婚,公司却要派他出国学习,面临选择。她比他决定得快:“去吧,这样的机会很难得,我可以等你回来,我不许你为了我而放弃事业,永远不许。”

2年前,一起看一部爱情文艺片,女主人公最后死在了男主人公的怀里,而男主角的泪水将剧情的凄美煽至高点,她流着泪对他说:“如果有一天我比你先离开,我不许你如此伤心。”

1年前,他和她终于举行了婚礼,洞房之夜,她笑着吻他:“今后我不许你再离开我了!”

第20篇、爱情故事不说再见,是最好的结果

这个男人,深陷痛苦不能自拔。

其实故事很简单,却象电视电影一样。

当他的公司走向正轨并开得有声有色(当然,完全来自于他的自述)后,他的很多精力花在了捡拾年轻时的梦想、舞文弄墨上。

一个四十郎当、颇有才华的人,几年下来,自然女粉一大堆,还有几个,越走越近。

去年,经济不景气,他也未能幸免,毕竟他是做进出口贸易的。

虚荣的生活方式、固有豪华的家庭开支、大手大脚贯了的朋友应酬、滚动高昂的利贷,化成排山倒海来的压力,让他逼仄。

烦恼、痛苦、说不出的悲伤,内心走向懦弱,寂寞不堪。

男人,往往不想破坏掉自己在家庭里的形象,而不会告诉妻子,死要面子活受罪,强装强悍。但却常常会选择离家、酗酒、抽烟等方式,缓释内心的压力和感伤。

他没有抽烟喝酒的嗜好,常常借口工作、不爱回家,甚至耗在了网上。

断断续续早知道有两个女人追他。

他优秀,至少还算是个有才华的人,在这样唯利的社会里被人追、一点不讶异。

然,他告诉我、当他到外地出差的时候,那女的也追过去了,可以想见的后果。

我还是震惊了。

他也要抛家弃子吗?

他有个对他百依百顺的妻子、和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家庭和睦。

贤惠的妻子在家里默默的支持着他的一切。

“女追男,一张纸,她都追上门了”,他说他挡不住、说不出那个不字。

其实,当他们暧昧的时候,我曾经告诫过他,女人是害怕寂寞的动物,受不了好言好语,受不了暧昧,暧昧是大麻,你吸着吸着就上瘾了,久了就想吸食海洛因,一夜情、婚外情,就是海洛因,你信还是不信?

他笑笑,说,在网上行走,虚拟的世界,你没人爱、你就out了,你没有暧昧过、你更out了。暧昧,只是一种朦胧的调情,象生活里的味精一样,调剂调剂平淡的生活,仅此而已,下了网、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还笑说,他哪舍弃的了娇弱的贤妻。

是,在网上肯定会有人示爱,也肯定会遭遇暧昧。

只是,你如何设置自己的底线、并恪守它。

如今。

哎,如今那,可以想见他妻子一当知道后崩溃的场面。

而他的痛苦,也是源于背叛了妻子而怕妻子知道,他不知道能瞒多久,能不能瞒一辈子,他还爱着自己的妻子。

他甚至形容过天崩地裂的感觉,仅这一点、我信了、他起码还是个有良知的男人,男人最可怕的态度是无所谓。我理解,或许,他只是因了雄激素的缘故和本能,在艰难的时刻,选择了这样的一个极端方式来摆脱内心的困顿、树立失去的自信,但愿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的一次,而时间、会冲淡一切。

第21篇、爱情故事爱上捷达男

1

9月的南京,天气依然又闷又热,从人潮拥挤的地铁站里走出来,林飞雁只觉得头晕目眩,胸口发闷,脚步有点虚,到马路对面等车的时候,她有点站立不稳,一个趔趄摔倒了。正在这时一辆黑色捷达忽然从旁边的马路拐出来,只听得轮胎和地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声,车子在她身前强行停下来。

一个虎虎生风的男人跳下车来,也不拉她,抢先说道,告诉你,我可一分钱没有,你别想讹上我。林飞雁摸摸昏昏沉沉的脑袋,艰难地说,麻烦你带我去医院吧,我现在一点力气都没有。

男人往后跳了一步,一脸惊恐,你休想赖上我。

林飞雁翻翻白眼,你有点同情心好不好,我又不是专业碰瓷的,我不会讹上你的,再说你的样子像是有钱人么?只是我现在需要去医院,麻烦你送我一下。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几个人看这情形不忍心,就劝男人,你就送她去医院吧,你看她的脸色多苍白,好像是病了。一个老者上来说,小伙子,我给你作证,不是你撞的人。我就住在这幢楼上,如果将来她讹上你,你可以来找我。现在救人要紧。

男人看着情形,大约也知道自己难以逃脱,于是将林飞雁抱上车,一路往医院开去。车上男人通过后视镜看林飞雁,一边自言自语,真是倒霉啊,一天之内居然会在同一条河里翻船。

不过是低血糖,林飞雁挂了葡萄糖,又歇了一会才缓过劲来,走出医院大门,男人说,你现在没事了吧,那我就走了。

林飞雁喊住他,等一下。

男人吃惊地看着她,结结巴巴,你不会,不会想——

林飞雁扑哧一下笑了,我是想谢谢你,可是我今天带的钱不够,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改天我把钱给你送过去。

男人蛇一样哧溜钻进驾驶室,做好事哪里有留名的呢。然后一溜烟地消失在拐弯处,林飞雁只记得他车牌号的最后三位数是741。

2

再次见到741,是他来店里退衣服。他态度蛮横,往凳子上一坐,今天不给我退,我就不走了。

店员们拿他没有办法,只得找林飞雁,她出来,一下子就认出来他,气死你,原来是你啊。

气死你也认出了林飞雁,一脸不解地看着她,什么气死你。

林飞雁说,你不告诉我名字,我只得记下你的车号,741,不就是气死你么?

这一说,气死你也笑了,看不出来你还蛮幽默的呢。不过我不叫气死你,我叫杨朝晖。

中午林飞雁请杨朝晖吃饭,这才知道杨朝晖来退的衣服,是前些天女友拿他的信用卡购买的,林飞雁有点疑惑地说,怎么了,这衣服穿着不合适么,还是哪里出现了质量问题?

杨朝晖摆摆手,才不是呢,是她傍上了大款,就看不起我,这几件衣服她买回去根本就没有穿过,却花了我几千大洋,退了我还能少受点损失。那个男人有什么好呢,年龄大得都可以做她爷爷了,头顶秃了,肚子鼓了,不就是有辆破宝马么?有什么了不起的。

林飞雁说,我觉得你有仇富心理。我能理解她的决定,毕竟每个女人都会有一个名车的梦,当只身坐在豪华的座椅上,看着别人艳羡的目光,立刻就会觉得自己气质非凡。说到这里她目光灼灼,似乎置身在宝马里一样。

俗气。杨朝晖说得很不客气,宝马是车,捷达就不是车么,什么坐了好车就气质非凡,我觉得这不过是个托辞,实质上就是虚荣。

林飞雁翻翻白眼,她知道这样的话题再次纠缠下去,无异于是火上浇油,所以转了话题,不过你好像并不伤心呢。

杨朝晖往地上啐了一口说,我现在想明白了,这样的女人迟早留不住,早离开早好。既然不是真心,还有什么好为她伤心的呢?话是这么说,但林飞雁还是看出了杨朝晖眼神里的落寞。

3

林飞雁喜欢宝马,无数次,她看着马路上车来车往,宝马行驶在其中,忽然就有了舍我其谁的霸气。车里面的男女,有着骄傲的气质,她曾经对着朋友们说,像我这样的女人,就应该坐宝马。有的把这话当成了一句玩笑话,有的讥讽她是个拜金女,可林飞雁并不理会,甚至却把这当成了人生的理想。

她开服装店,卖的全部是高档服装,顾客并不多。杨朝晖说,你看你对面的小店,价格便宜,自然顾客盈门。

杨朝晖不知道,她开店并不是为了多赚钱,而是为了试穿到最新款式的衣服,她希望,自己的宝马王子出现的时候,自己呈现的是最美丽的一面。

杨朝晖却不以为然,他说,你们这些女人啊,太虚荣,头发长见识短,根本看不出像我这样的男人才是潜力股。

林飞雁说,潜力股?潜下去浮不起来吧,你说说看,你有什么?

我年轻,有房有车,存款不多,但能够保证生活无忧,这是什么?这就是小康,当然这不过是个基础,以后的日子,那可谓是一片光明。

车?就你那破捷达?那不过是交通工具罢了。林飞雁说,你看看这个城市里,有几个人还开捷达?

这你就不懂了,我为什么要选择捷达?是我没有钱买别的车么?不是的,只是我就觉得这车好,马力大,维修费用低,你知道它有个什么外号么?叫做马路小流氓,这车要一上路,那其他车都得靠后站。

林飞雁看着吹得天花乱坠的杨朝晖,你就吹吧,真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杨朝晖就嘻嘻笑,人生在世吗,就得自己寻快活。

他看她的眼神里,慢慢有了一些缠绵的东西,林飞雁看得清楚呢,却装作不知,是的,她等了这么久,要的就是一种优越的生活,而杨朝晖只不过给她了爱情的错觉。

4

王淮下车的样子很优雅,白色的休闲服更显得他玉树临风,他面容干净,眼神温和,林飞雁看着他走进店里面来,只觉得自己的心忽然就沦陷了。

林飞雁破天荒地当起了导购,柔声说,先生,需要我帮忙么?

他眯眼睛看她的样子,很性感,带着诱惑的危险,他笑着说,今天堂姐生日,知道她一向喜欢这个牌子的衣服,所以来看看。

可有她的尺码?这样选择起来更容易一些。

就像你这般身高,只不过没有你这般好身材,可能要大几个尺码。颜色嘛,就按照你喜欢的选。然后又轻笑,我相信你的眼光。

离开的时候,王淮说,明天方便么,一起吃个饭,算是对你的感谢。一个小店员悄悄说,老板,看来你要走桃花运了,他看上去又帅又有钱。

林飞雁轻笑一声,方便。怎么能不方便呢,要知道,她等这一天等得花都要谢了。

王淮刚钻进车子,杨朝晖的捷达就停在了他面前,一副嚣张的样子,看着王淮协调无果涨红了脸,林飞雁出去对杨朝晖说,你干吗堵住人家的去路?赶紧让道。

杨朝晖一脸得意,不是宝马吗,不是名车吗,我还以为有什么大本事,原来也是害怕堵车的啊。

王淮轻笑了一下,算了,我不跟你这种小市民计较,赶紧让路,否则我喊警察来拖车了。

林飞雁着急地拉了杨朝晖的衣服,赶紧让路啊,难道真的要告诉警察拖车啊。

杨朝晖低声说,他敢,警察局是他开的,人家干吗听他的?不过看看林飞雁一脸恳求,还是将车挪了位置。

林飞雁生气地说,你这是干什么,人家到我这里来消费,是我的客人,你干吗和人家过不去?

杨朝晖说,我就看不惯这种衣冠禽兽,你知道——

还未等说完,林飞雁脸色就变了,将杨朝晖使劲往外推,然后愤怒地说,你就是一个地道的流氓。

杨朝晖愣了愣,开宝马的就是王子而不是流氓了么?

看着杨朝晖的车飞速地拐弯走了,林飞雁才意识到,为什么要这么生气,不过是见了一面,干吗要替王淮说话呢?

5

一连几天都没有看到杨朝晖,电话也没有一个。林飞雁心说,他还真够小气的呢,难道真想老死不相往来么?

倒是王淮来得勤快,今天吃饭,明天去兜风,坐上宝马的感觉的确不一样,舒适,看着路人的目光,舒服,林飞雁感觉到心里都开出花来。

那天吃罢晚饭,王淮将车子停在了秦淮河边上,红色的灯笼迎风起舞,王淮叹口气,这么美丽的景色啊,然后一低头就吻了林飞雁的眼睛,林飞雁感觉一阵眩晕,是啦,这就是幸福的滋味,又似乎,来得太快了些。

第22篇、爱情故事“爬行女孩”大喜,“好”人来了好事成双

等待十年

原来我爱的人在这里

今年29岁的史好好出生于河南汝州市王寨乡一个农民家庭,自幼多病的他,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因为牵挂家里的父母,他谢绝了郑州几家大公司的邀请,回到家乡,应聘到汝州一家钢厂,当了一名吊车司机,收入不菲。10年前,史好好曾经和一个女孩热恋,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分手。此后十年,史好好一直沉浸在前女友的恋情中无法自拔,再也没谈过一次恋爱。

2013年9月的一天,史好好偶然加入一个名为“自强不息”的QQ群。没过几天,他发现一个名为“秋心寒雪”的女网友在群里十分活跃,经常给大家讲笑话,逗大家开心,而且几乎每一句话都要用“哈哈”结尾,非常开朗乐观。群友们都很喜欢跟她聊天。出于好奇,史好好进入“秋心寒雪”的空间,打开她的空间相册,发现她长得十分漂亮,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白里透红的脸庞总是挂满笑容,仿佛幸福时刻会溢出来。不知怎的,史好好觉得她有些眼熟,又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而且她的空间有很多好看的风铃草照片,紫色的风铃草像咧着嘴的小铃铛,随风摇曳,让史好好心里莫名的愉悦。此后只要有时间,他就赶快上网,和“秋心寒雪”打声招呼,再逛逛她的空间。

10月上旬的一天,“秋心寒雪”再次上网,当时群里人气不旺,她显得有点失落,说:“今天大家都在忙吗,怎么没人出来聊天了?看来就我是个闲人,哈哈!”史好好正好也在网上,他鼓足勇气,通过小窗给“秋心寒雪”打了个招呼:“美女,可以私聊会吗?我看你空间发了很多风铃草的照片,真漂亮。”可好半天,对方都没有回复。史好好心里凉了半截:人家这样的大美女,群里的超级红人,能看上自己吗?就在他几乎要绝望时,突然看到“秋心寒雪”发来一个笑脸,说:“不好意思,刚才在忙,怠慢帅哥了。是啊,我喜欢种风铃草,喜欢风铃草在风中微笑,喜欢风铃草温柔的爱,哈哈!”

两人就此热聊起来。史好好发现,女孩没有一般美女的矜持,说起话来诚实坦白。史好好隐约感觉到,她的年龄不大,但人生经历十分丰富,就问:“能不能告诉我真名,我想和你交个朋友!”女孩发了个笑脸:“我大名叫刘艳丽,巩义人,百度可查。我忙了,回聊。”史好好当即在网上输入刘艳丽的信息查询,顿时大吃一惊。原来这个女孩竟是曾经大名鼎鼎的新闻人物——“爬行女孩”。

看完这些报道,史好好忍不住泪眼婆娑。他自幼身体不好,曾缠绵病榻好几年,深深体会到疾病的无情与难捱。而刘艳丽却被病痛折磨了整整14年,经历了被亲生父母抛弃的不幸,她依然能笑着面对世界,这是怎样的坚强与隐忍!史好好瞬间对这个坚强美丽的女孩有了异样的感觉:特别心疼,特别怜惜,特别想为她做点什么。

从那以后,史好好把刘艳丽列入特别关心的QQ好友,只要刘艳丽一上线,QQ便自动跳出提醒,他就立刻找到她跟她私聊。刘艳丽告诉他,由于生病,她以前一天书也没读过。2008年8月能拄着双拐走路后,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短短四年时间里,已经学完了小学到初中的全部课程。她本想继续深造,谁知2012年8月,养母牛大珍病逝,而养父刘宾也年老体弱。为了承担起养家的责任,刘艳丽决定出门打工。起初她求职处处碰壁,在朋友的介绍下,才进入浙江余姚一家电子厂打工。不过不到一年时间,她已经凭借自己的聪明和吃苦精神,成了厂里的骨干,收入不菲。她哈哈笑着说:“我是靠着大家的爱心才改变命运的。但我不能永远受别人的恩惠,我要自食其力并回报社会。”她告诉史好好,她之所以喜欢风铃草,一是因为它的花语有感谢,知恩图报之意;另外风铃草也代表创造力,表示个性独立,不依赖别人。

这不正是刘艳丽的写照?史好好为这个女孩的坚强与聪慧所深深折服。虽然从未见过面,他却觉得这个女孩就是自己心中妻子的形象!经过深思熟虑,他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情书,准备发给刘艳丽,却意外发现刘艳丽在网上给大家的留言。刘艳丽为什么突然消失?她是不是在厂里出了什么事?史好好每天都给刘艳丽留言,却一直不见回复,史好好心急如焚。

见面就求婚

做我妻子是最大的诚意

无奈之下,史好好决定一家一家找,他一连去了十几家电子厂,都没打听到刘艳丽的踪迹。两天过去了,厂里和父母都在催他回去,史好好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他只能用手机登陆QQ,不断给刘艳丽留言:“艳丽,你怎么了?我是史好好,现在在浙江余姚找你,你回个信好吗?”并把电话号码留在了QQ上。然而,QQ那端没有任何回应,群里也没人知道刘艳丽的消息。史好好那颗炙热的心开始冷却,自己是不是太冲动了?

2014年元旦早上,就在史好好准备返回老家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好好,是你吗?不好意思,我父亲突然患病,我回巩义老家了。”是刘艳丽!史好好激动地都要流泪了,但他尽量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询问道:“伯父怎么样?你别为我担心,我只是来余姚出差,想顺便看看你!既然没事,我就回去了。”刘艳丽笑了:“你这个傻瓜,你在QQ上的留言我都看了,我知道你是专门去余姚找我的。还想骗我?你来巩义吧,我给你报销车费,请你吃饭!”

第23篇、爱情故事“凤凰传奇”主唱像只鱼儿游在爱人荷塘

2011年3月16日,辽宁省大连市金元大酒店内,一场盛大婚礼正在音乐中举行,当新娘杨魏玲花走过白色地毯时,新郎徐明朝激动不已地捂住了胸口,这时,现场的亲人们开始唱歌,一齐为这对新人献上最真挚的祝福,整个现场的气氛既神圣又甜蜜,所有人都沉浸在难言的幸福里。

杨魏玲花是歌唱组合“凤凰传奇”的主唱,有着女版“腾格尔”的称誉。 玲花的丈夫徐明朝是著名乐评家和词曲作家,同时,他还是百人文化CEO。两人从相识的第一天起,就结下了不解之缘,爱情更是像玲花在歌声里所唱道的那样:“我像只鱼儿在你的荷塘,只为和你守候那皎白月光,游过了四季荷花依然香,等你宛在水中央……”

不期邂逅,音乐的河流里彼此情深

2004年6月,深圳的一场大型演唱会上,徐明朝作为TOM网站音乐版编辑应邀参加,在休息大厅整理资料的时候,一个朋友过来悄悄地捅了他一下,轻声问道:“你有没有姐姐或是妹妹?”徐明朝被问得莫名其妙,顺着这位朋友的指点,他发现演播厅角落座位上,坐着一个与自己的衣着打扮十分相似的女孩子,那个女孩也穿着一件浅白色的T恤,下身是一条天蓝的牛仔裤。那个女孩的一双大眼睛格外的明亮,眉眼更是清秀如画。徐明朝对那个朋友笑呵呵地说:“你别说,还真的是有几分相似!”

那个女孩并没有注意到徐明朝投来的目光,只是专心地聆听着节目组给她的伴奏带,凝注于音乐之中的她更显得娴静文雅。过了一会儿,那个女孩站起来摘下耳麦,去了一趟洗手间,她高挑窈窕的身形摇曳生姿,徐明朝的心加速跳了起来。

女孩回来之后,徐明朝感到有必要过去说几句,于是大胆地走了过去,没想到,那个叫杨魏玲花的女孩竟然认识徐明朝,她谦逊地站起来说:“我可知道您啊,以前我上过TOM网站上的节目,虽然您当时不在场,但听别人说起过,说起来,我还应该管您叫老师呢!”这一下,反而将徐明朝弄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搔了搔头说:“叫老师可不敢当,你还是叫我‘阿苦’吧!”

玲花很诧异:“你怎么起了这么个奇怪的名字?”徐明朝对她解释道:“这是朋友圈里替我起的一个外号,寓意着先苦后甜,我很喜欢,也觉得很适合我的行当……”

徐明朝的坦率博得了玲花的好感,她打开话匣子说起了自己的经历。杨魏玲花1980年出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18岁那年,在当地一家大型商城里当电器销售员,不过一直喜欢音乐的她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短短两年之后,她便和同学来到了音乐人较为集中的深圳,并得到了一家音乐公司的青睐。开始时,她只是担纲一些伴唱的角色,后来,老板发现她的音质和音色都很好,于是让她与湖南歌手曾毅组合,渐渐有了唱歌的机会……

那天的演唱会,玲花一连唱了两首民歌,前后近十分钟的演唱时间,徐明朝的目光痴痴地盯着舞台,再也没有办法从她的身上移开,因为玲花美妙的歌声尤如一条看不见的丝带,一下子把徐明朝的心牢牢地拴住了,蛰伏了多年的情愫,也似乎在一瞬间复苏了。

这年年底的时候,在另一次演唱会上,徐明朝再次遇到了玲花。当天晚上,两人在一家粤菜馆里吃饭,徐明朝不断为玲花“献唱”,听到最后,玲花有点“警觉”了:“你干嘛总是唱张国荣的情歌,你就这么喜欢他?”听出玲花的话语里带着几分娇嗔,爱情的魔力让徐明朝有些结结巴巴:“我只是觉得,张国荣的歌最适合做一种感情上的表白啊!”徐明朝意喻明显的话,让玲花的脸一下子红了。

2005年3月,徐明朝荣升为百人文化公司的CEO。百人文化是集艺人唱片发行与影视剧制作等为一体的文化传播公司,拥有强大的演出资源和广泛的营销平台。事业开展得如火如荼,徐明朝决定在感情上趁热打铁。一个月后的情人节,他买了一束娇艳夺目的玫瑰,还别出心裁地在卡片上刻上了玲花的蒙古文名字。玲花接过鲜花后,看到上面的蒙古文,心里非常感动。她对徐明朝半开着玩笑说:“你的公司里有那么多漂亮的女艺人,你是不是经常送她们玫瑰啊?”这一下,徐明朝着急了:“到现在为止,我只曾送过两个人玫瑰花。”玲花得意地笑了:“露馅了吧,快说,那一个是谁呀?”徐明朝认真地说:“那一个是我妈妈!”

原来,徐明朝的母亲从小到大一直苦心培养他,对他的音乐梦想更是不遗余力地支持着,他之所以能成为优秀的音乐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妈妈的影响,每个母亲节时只要妈妈在身边,他一定会给她买上一束玫瑰花。

那一刻,周围的空气仿若凝滞,两人都听到了爱情悄然绽放的声音……

风雨共度,一路有你无所畏惧

2005年4月,玲花与曾毅组合成“凤凰传奇”,此后,徐明朝一直负责这对组合的宣传与包装。凤凰传奇诞生之后,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原创歌曲,这自然让玲花很是着急。这个时候,徐明朝请来著名的词曲作者何沐阳,专门为凤凰传奇量身打造歌曲。很快,何沐阳为他俩创作出一首新歌《最后的讨伐》,并请玲花试唱。一进入状态,玲花就感到了深深的陶醉。她由衷地对徐明朝说:“这旋律,这节奏,完全是我想要的那种音乐!”

不久之后,凤凰传奇又推出主打歌曲《月亮之上》,该歌一经投放市场便好评如潮。2007年,春晚剧组向玲花发出邀请函,结果,《月亮之上》过关斩将,通过了层层的审查。

就在玲花对进军春晚充满了希望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有人曝料《月亮之上》涉嫌抄袭英国歌曲《All Rise》,更有人在网络上将两首歌进行了详细的对比,证明抄袭处有19处之多。

玲花愤怒了,一首明明白白的原创歌曲,怎么就成了抄袭作品呢?为了弄清楚事情,专家组对两首歌进行了全方位的鉴定,结果从动机主干音、主题、旋律发展等七个方面不一致,并不构成抄袭。

可令人遗憾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春晚剧组进行了第六次彩排,央视这轮彩排的现场录像制作成备播带,以便大年三十当天直播的春节晚会应急之用,结果,《月亮之上》因为争议太大还是最终出局了。

最后的时刻,这首歌被拿下了,玲花当时就有些说不出话了,由于心理压力过大,此后她出门时总是戴着眼镜,总觉得所有人都认识自己似的。更加糟糕的是,这件事严重地打击了玲花的自信。有一次,徐明朝前去看望她时,意外地发现一向整洁的宿舍,被玲花弄得凌乱不堪,厚厚的窗帘将明媚的阳光挡在了外面,玲花双眼呆滞地盯着天花板,CD机里放着极其忧郁的音乐。

徐明朝一把将玲花拉了起来,很痛心地说:“挫折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事情,只能迎头而上,不能被其击垮,你说对吗?”见玲花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徐明朝哗哗地拉开了窗帘,让清冽的空气充满房间的每一个角落,然后不由分说,拽着她“强行”到附近的公园里散步。

为了彻底解开玲花的心结,徐明朝很快联系了一家旅游公司,安排其到欧洲的基克拉地群岛旅游。到了那里,玲花才发现徐明朝精心挑选的这个地方真的十分适合自己。这是一处原生态的小岛,这里没有两层楼以上的建筑,没有躲在港湾码头的游艇,更没有精品店或花哨的餐馆,在这个爱琴海偏远的岛屿上,玲花每天看到的只是波涛拍打着卵石海滩,山羊在山坡上互相追逐,一架架古老的木制风车在海风的吹拂下兀自旋转着,每天徜徉在湛蓝色的海水之滨,玲花恍若进入了一个世外桃源……

第24篇、爱情故事“爱情巴士”启程:载着瘫痪丈夫“环球10

丈夫意外截肢,

娇妻不离不弃

梁本凤今年45岁,出生在安徽合肥市长丰县一个相对宽裕的家庭。20岁那年,她到青海省打工时认识了19岁的宋士银,一个来自合肥舒城县百神庙镇舒房村的打工仔。在朋友家初识风华正茂的梁本凤时,腼腆的宋士银略显拘谨。女孩冲他莞尔一笑,令小宋怦然心动。独处异地,同乡情味别样浓,爱情的火花渐渐在两个年轻人心间噼里啪啦地炸开。他们的交往没有太多浪漫情节,两人却都是实实在在奔着结婚去的。

但由于宋士银家境贫寒,又是农村户口,两人的恋情遭到了梁本凤父母的极力反对。“以你的聪慧和长相,完全可以找个城市人,嫁给他你会吃一辈子苦的!”母亲劝她。梁本凤却认为,只要心中有爱的喜悦,再苦的日子也幸福。22岁那年,她不惜与家人闹翻,毅然嫁给了憨厚老实的宋士银。婚后,她三年内没踏进娘家的大门。

虽然生活贫穷,这对小夫妻却如胶似漆,把每一个看似枯燥的日子过得活色生香。两人一起做家务,一起种菜,一起收庄稼,你疼我一点,我惜你一分,一起在汗水里憧憬着明天。1991年,女儿的出生给小家庭增添了无尽的欢喜,却也给宋士银夫妇带来不少烦恼,经济的拮据让他们决定出去闯一闯。

1993年,宋士银夫妇带着女儿来到江苏省太仓市打工。把孩子送进幼儿园后,夫妻俩在建筑工地上用苦力换取着希望。就在快要看到生活花开的时候,命运却来了个大转弯,将他们冷酷地抛入了深渊。

1993年6月18日上午,宋士银从高高的脚手架上跌落,从此再也不能站起来。从工友口中得知这一噩耗时,正在工地上打杂的梁本凤如遭雷击,呆立了半天才缓过神来。当她跌跌撞撞跑到太仓市一家医院时,只见躺在病床上不省人事的丈夫浑身血迹。梁本凤哭着央求医生给予宋士银最好的治疗,但医生说摔得太重,他们根本治不了。无奈,她和工友们只好把丈夫紧急送到上海的大医院。经医生检查得知,宋士银的第五颈椎已经粉碎性骨折,大脑神经被破坏,胸部以下全部失去知觉。

手术后的第五天,当宋士银缓缓苏醒过来,发现自己成了高位截肢的瘫子,不由惊呆了!他一把推开正给自己一勺一勺喂饭的妻子,伏在病床上嚎啕大哭。从这天起,他对生活所有美好的幻想都戛然而止。

三个月后宋士银出院,早已身无分文的梁本凤跪下来求人家,最终雇到了一辆车把丈夫拉回安徽家乡。此后她忍着心中的巨痛,每天早上五点起床,给丈夫按摩,擦洗身体,喂饭,抱他晒太阳,忙得满头大汗,累得气喘吁吁。来不及歇口气,又要伺候年迈的公爹,洗一家人的衣服,送女儿上学。忙完这些后,她再给丈夫换上尿布,然后拿起锄头,到家里的几亩责任田干活。

苦些累些倒也罢了,瘫痪在床的丈夫脾气越来越坏,动辄就冲她大吼大叫。一次,因为梁本凤递给他的水稍微有点烫,宋士银当即把杯子摔到地上,冲她破口大骂:“臭婆娘,是不是想把我这个瘫子烫死,你好另嫁啊!”热水溅了梁本凤一脸,她始终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蹲在地上捡玻璃碎片,然后偷偷抹眼泪。

由于之前的积蓄全都砸进了医院,丈夫出事后,家里一下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梁本凤的天,眼看着就要塌下来。这时她刚满25岁,年轻俏丽,像一朵盛放的水仙花。亲友都直言相劝:“他已经是一个高位截瘫的废人,你的人生路还长,总不能一辈子耗在他身上受累受气啊,你还是趁早离开那个家吧。”娘家几次捎信来,让梁本凤带着孩子回去,重新找个人嫁了。宋士银也跟着闹腾:“咱离婚吧,我不能拖累你一辈子。”被山穷水尽的生活逼急了,梁本凤心里也产生过一丝动摇。她想,如果自己带着女儿另嫁,不仅她们母女俩衣食无忧,还能接济一下宋士银穷困潦倒的生活。但一看见3岁的孩子和瘫痪在床上的丈夫那无助的眼神,她当即打消了这个念头。“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我要坚持下去!”从此,她将这个风雨飘摇的家扛在了羸弱的肩上。

“爱情巴士”启航,

载着瘫丈夫赚钱养家

由于宋士银常年卧床不起,有时大便干结,解不出来,梁本凤就用手一点一点地帮他抠出来。冬季严寒,丈夫小便失禁,身子还重,她得一个人慢慢把他挪开,帮他换了睡衣,再铺好床单,然后再给他按摩身子,每晚连3个小时的囫囵觉都睡不好。由于常年卧床,丈夫情绪变化无常,经常骂梁本凤和女儿。无论受到多少委屈,她从不跟丈夫顶嘴,还总是安慰女儿说:“你爸爸是病人,咱们不能和他斤斤计较,知道吗孩子?”

在梁本凤细微体贴的照顾下,1996年,躺在床上三年之久的宋士银,双手竟然慢慢有了知觉,能拿起饭勺了!梁本凤不由喜极而泣。家里实在没有钱买轮椅,她就托人给丈夫做了一个。常年卧床的宋士银,从此变成了一个能通过双手四处“走动”的人,性格也日渐开朗起来。于是,家里又有了久违的欢声笑语。

但上有年迈的公公,下有在校读书的女儿,家里所有的重担全部压在梁本凤一个人身上,仅靠种几亩田地,根本养活不了一家人。靠什么来维持生计,成了摆在她面前的一道难题。

2000年,梁本凤回想起当年跟着朋友的中巴车卖过票,知晓其中的经营门道,她决定通过跑车赚钱养家,于是就四处向亲戚朋友借钱。出于同情,亲友们借给了梁本凤一万多元钱,她买回一辆农用三轮车,焊上框架,蒙上一层帆布,专门在舒城县与百神庙镇之间载客。每天既要照顾公公和女儿,又要驾着三轮车风里来雨里去养家糊口,一回到家还得赶紧给丈夫换尿布、喂饭、按摩……梁本凤就像一个古罗马女角斗士,身披褴褛的战袍,为一家老小的生存而与命运展开搏斗。

不料,这种艰辛而平静的生活也未能维持太久。2004年的一场大雨,冲垮了梁本凤全家人栖身的几间小房子,令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跑车的钱刚刚能解决吃饭问题,又失去了栖身之所,这可怎么办?梁本凤四处奔波,好话说尽,终于又借了一部分钱,靠着自己的双手,一砖一瓦地盖起了几间新房。帮她架房梁、盖屋顶的乡亲们说:“在我们这一带十里八村的历史上,恐怕还没有哪个女人能建起一座大瓦房,本凤你真了不起!”但她毕竟只是一个弱女子啊,房子建好后,双手早已磨得血肉模糊的梁本凤,累得大病一场。发着39度高烧,她每天还不得不强撑着虚弱的身体伺候一家老小。

与此同时,农用车也被当地交通部门强制淘汰,换上了城乡小客车。考虑到孩子要交学费,丈夫要定期到省城做康复治疗,家里还欠着一屁股债,需要钱的地方太多了,梁本凤也想买一辆小巴继续运营。可是,当她再一次向亲友和乡邻张口,已经借不到一分钱了。走投无路之下,梁本凤想起了高利贷,她以每月3分的利息,向人借了7万元高利贷。把家里的农用车转卖出去,购置了一辆15座的小客车。车买到了,她自己却不会开。本想雇个驾驶员,可一打听每月要两千多的工资,梁本凤实在付不起。无奈,她只好通过几个月的勤学苦练考到驾照,自己当起了司机。

比起她以前开的颠来晃去的农用三轮车,小巴跑起来平稳舒适多了。她不放心把生活无法自理的丈夫一人扔在家,就想让他和自己一起跑车。一开始宋士银死活不同意,他一怕妻子开车时分心,二怕车上成天拉个瘫子,影响乘客的心情。梁本凤却说:“有你在,我心里踏实,也不会打瞌睡;你不在身边,我心里老是挂念,那才分心呢。”宋士银想想也是,开车是件又枯燥又累的事,有自己陪在妻子身边,还可以跟她说说话解解闷,提醒她注意路况,能帮一分是一分吧。

就这样,他们开着自己的客车上路了,从小镇到县城,34公里的路,一趟跑下来,要一两个小时。这一两个小时里,梁本凤紧握方向盘,不敢有丝毫松懈,宋士银躺在副驾驶座上,也专心致志地看着路面。不时地有乘客上车下车,趁着这个空隙,她会帮他捏捏腿、捶捶肩。有时候,有些乘客故意刁难,把她气得掉眼泪,他就讲笑话给她听,逗她开心。他几句话一哄,她保准破涕为笑,甩掉一切坏情绪,高高兴兴地开车了。

为爱“环球10圈”,

坚强女子感动中国

从此,梁本凤的生活更加忙碌起来,她每天黎明时分起床做早饭,帮丈夫洗漱、穿戴,然后把丈夫抱到副驾驶的“专座”上,开始载着他工作。城乡之间的路段有些坑坑洼洼,跑起来并不是那么简单。遇到装卸货的乘客,梁本凤还要一次次从车顶上爬上爬下,一天两个来回跑下来,她都累得精疲力尽,汗流满面。

尽管如此,每天傍晚驾着小客车返回到百神庙镇后,梁本凤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麻利地将丈夫从副驾驶座位上抱下来,放在轮椅上,给他按摩20分钟。“跑了一天车,他都坐在里面,颈部和四肢需要按摩,这样能促进血液循环,防止皮肤坏死。”梁本凤说。

“老人家,您慢点。带的箱子太重,放地上,我来帮您搬上车。”2012年11月中旬的一天,记者见到梁本凤时,她在正帮一位老人往自己的小客车上搬行李。“我们来往乡镇与县城,都喜欢乘坐梁本凤的客车。每次进货,她都帮忙搬运。最难能可贵的是,车到哪里,她都带着瘫痪的丈夫。”在客车上,一位百神庙镇的化妆品店女老板这样说道。

梁本凤夫妻俩的日子如此单调,从小镇到县城,从县城到小镇,可是他们把爱和欢笑洒了一路,把灰暗的日子过成了童话里才有的绚烂。人们都喜欢坐她的车,因为车里弥漫着爱的味道,能让人心灵沉静,满怀温暖。大家给这辆已经很破旧的车,取了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爱情巴士”。

虽是一个弱女子,梁本凤却不乏侠肝义胆。2009年初冬的一天上午,两名窃贼挤上了她的小客车。在扒得两个熟睡乘客的钱包后,这两个贪婪的家伙仍没有罢手的意思。身边醒着的乘客刚想阻止他们,其中一个窃贼亮出了明晃晃的刀子,嚣张地在众人眼前晃了一圈,似在“警告”大家不要多管闲事。这一幕正好被梁本凤从倒车镜里看到了,她当即把车停在路边,从工具箱里操起一支长扳手,转身走到两个窃贼面前,面无惧色地说:“在我梁本凤的车上,还没有发生过乘客失窃的事,今天你俩要么用刀捅死我,要么把偷的钱还给人家!”见一个身材柔弱的女车主都能如此大义凛然,车上顿时群情激愤。见此情形,两个小贼顿时吓得双腿发颤。那一刻,梁本凤迅速扬起大扳手,砸向那名窃贼持刀的右手。只听“咣当”一声,歹徒手中的匕首被打掉在地,众人立即一拥而上制服了他和同伙。事后,两位失窃的老板对她千恩万谢,说如果丢了上万元进货款,真不知道回去该怎么向家人交代。梁本凤却朴实地说:“没啥没啥,为大家提供安全的服务,是我的本分。”

车子载着梁本凤和她瘫痪的丈夫来来回回,不知不觉就已经跑过了8个年头,把他们从青年跑成中年,也把日子从苦难跑成了甜蜜。车俨然成了家,他们在这个家里同悲同喜,一起憧憬着明天。尽管每天要帮乘客上货下货,还要帮丈夫按摩,把他抱上抱下,常常累得汗流浃背,但她的脸上始终带着笑,是那种沉浸在爱中的女人才有的笑容。而宋士银也重新找到了人生的价值,不再悲观,不再觉得自己是拖累,因为每天陪着妻子,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最开心、最骄傲的事情!

2012年8月,一位新华社记者慕名采访这对夫妻时,为他们算了一笔账:往返县城与乡镇间34公里的路程,梁本凤每天要载着丈夫跑两个来回,8间年,这辆“爱情巴士”的总行程超过50万公里,相当于环绕地球10多圈啊!这对患难夫妻相濡以沫的故事,经媒体以图片新闻的方式报道后,在国内引起了强烈反响。

2012年9月,梁本凤被评选为当月“孝老爱亲”类“安徽好人”。站在领奖台上,她红着脸说:“不管经历多少磨难,我和老宋一辈子不弃不离,直到慢慢变老……因为我们是夫妻。”当被主持人问及生活愿望,她露出了甜美的笑容,说就是希望女儿大学毕业后能找个好工作,希望丈夫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

在如今这个日渐物欲和浮躁的年代,许多人已经开始怀疑人世间是否还有纯粹的爱情。梁本凤却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相濡以沫、生死相依的爱情始终活着,就活在波澜不惊的生活表面下,活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

接受完记者的采访,这位年过不惑的女子又开车载着瘫痪丈夫和乘客们,冒着淅沥的小雨向县城驶去。我的目光跟随着这辆“爱情巴士”飘移。不久后,在小巴车消失的地方,我忽然看见天空上出现了一道彩虹,那虹桥在湛蓝天空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绚美……

第25篇、爱情故事我在北师大等你

她是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一名老师,那一年,她带队到美丽的青岛招生。整整一天的考试,学生的资质都很一般,老师们都很疲倦了。就在老师们要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的时候,跑进来一个男孩。他穿着蓝运动衫,斜挎着一个黑色的包,怀里抱着一堆东西来到了老师面前。老师们都有些吃惊地看着他,因为他的穿着和神情一点儿也不像来考试的,就像是一个正在玩耍而误入此地的男孩。

他把笔记本电脑打开,放到老师的桌上说:老师您看,这是我做的网站。老师们还在看他做的网站,他又从包里掏出一大摞装订好的纸说:老师,这是我的论文,这是写给教育部的有关教育改革的,这是有关天体物理的,这是在征文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老师们正在翻看着他的论文,他说:老师,我给你们跳一段街舞。老师们又睁大眼睛看着他做着如杂技般惊险又潇洒自如的动作。在老师们惊奇的目光中,他跳完了,一边擦汗一边说:老师,我上那边弹钢琴去了。

刚刚还激情似火的他又优雅地坐在钢琴面前,细长的十指跳动着,音乐如流水般倾泻而出,琴声悠扬、动听。一曲结束,他站起来说:老师,我缓过来了,我给你们唱一首我自己写的歌吧!他挎了一把吉他,说:这首歌是我自己作词,自己作曲的,现在我自己再来演唱。他边弹边唱,歌声质朴、干净,仿佛青草散发出来的清香。

表演结束,几个监考老师还在惊奇地看着他,他说:老师们,我的表演结束了。

她问:你高考能考多少分啊?

580分左右吧。他回答。

那差不多啊。她说。她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他,说:有消息,别忘了给我发短信啊,我在北师大等你!

高考结束后,她就天天等着他的短信,终于,他发来了短信说:老师,对不起,我考得不好。

你考多少分啊?她问。

390分。他回道。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分数,怎么能有这么大的水分呢?当时她对他的好感顿时失了不少,或许这本来就是一个浮夸、学习又差的孩子吧,她想。渐渐的,她忘记他了。

开学后不久,她又收到了他的短信,他说他在北师大附近的一个民办大学读书。她邀请他到她家做客,但他一直没有去。

10月,他的学校举行新生运动会,因为学校的操场太小了,就借了北京师范大学的操场。运动会结束后,他一个人坐在运动场空荡荡的台子上放声痛哭,一直哭到浑身无力。他给她发了一条短信说:跟你说句不自量力的话,我觉得这个校园应该是我的。从那以后,他经常悄悄地溜进北师大,但从来没去找过她。有一次,她明明看见了他,但他一闪又不见了。

一天,她给他发短信说:你来北京这么长时间了,我请你吃顿饭吧?他回道:好啊,好啊!你们这儿老吃米饭,你就请我吃馒头吧!

那天,他们第二次见面了,她觉得他瘦了一些,还像以前那样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她不停地鼓励他:读哪所大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如何度过大学这几年,如果你能坚持不懈地学习,机会时刻在等着你。好好加油吧,我等着你考我的研究生!

第一学期过完的时候,她得知他是他们学校一等奖学金的获得者,是他们学校最优秀的学生。但他却做了一件事先没跟任何人商量的事,他直接找到校长说:我要退学。

校长惊讶地问:为什么?

我要再考一次北师大,因为那儿有位老师在等我。他说。

那位老师知道你要退学吗?

不知道。

你妈妈知道吗?

不知道。

你还是个孩子,这事关你的前途,不能这么冲动啊!校长语重心长地说。

校长,我现在18岁,你让我做一件我80岁都不后悔的事吧!

校长定定地看着他,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说:我祝你成功!

就这样,他到了家,用同样的话说服了家人,最后他又短信告诉她:老师,我退学复读了,暑假后,我们北师大见。

复读,谈何容易啊?万一还考不上北师大,他又如何承受呢?她为他不安起来。

复读的那段时间,他们经常通短信,她一直在鼓励着他。三月份,艺术系开始报名了,报名总共是三天。第一天,他没有来报名,第二天,他还没有来报名。第三天的上午过去了,他依然没有来。中午,他给她发个短信说:老师,我终于害怕了,我越复习越知道害怕了,我可能考不了了。

她的心里一阵紧张,最怕的事情终于来了,她回道:孩子,打仗不是不能失败,而是不能败给自己,败给对手并不丢人。

他看到这个短信,手握手机,一路跑来,终于赶在结束报名之前的一个小时,报上了名。报了名,她说:我在北师大为你加油!

再次相见是在艺术课的考场上,他进来拉过来一把椅子说:老师们,我又看见你们了,我跟你们说什么呢?我就说说我这两年的经历吧!

她终于知道,原来,他之所以高考考得那么差,是因为在高考当天的凌晨,他得了急性阑尾炎住进了医院。手术过后,他还没从麻醉状态中缓过来,就要上考场。父母和医生都极力阻止他,他说:我要去北京,北师大的老师还在等着我呢,我要是不去,会后悔一辈子的。最终,他走进了考场。但麻醉渐渐消失的时候,疼痛如洪水般袭来,汗水浸透了他的衣服,滴落在试卷上

他讲完了,给老师鞠了躬就转身离开了,考试被迫中断了,因为所有的女老师都在哭,男老师的眼圈也红红的。后来,有个老师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能难倒这个孩子?

终于,他以高分考进了北师大。报到的那天,他从青岛坐上车就开始给她发短信:现在车轮就要启动了,我开始去北京了。夜里的时候,他又发来短信:老师,明天早上迎新你在吗?

我在的,我肯定从早上七点钟就站在校园里等着你。她回道。

早上,他坐的车到站了,他开始了现场直播似地发短信说:我现在下车就开始往你那儿飞跑。

我现在看到北师大南门了。

远远地她就看见他拿着手机,满头大汗地跑着,直到他来到她的面前。这是他们第四次见面,这个时候,他成了她的学生。

现在,这个孩子还在北师大读书,他的成绩非常好,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是北师大最优秀的学生之一。

每当她看见他的时候,她就会对自己说:得此生,夫复何求?

一天,他给她发短信道:妈妈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者不惧,老师让我懂得什么是智者不惑,你让我知道什么是仁者不忧。您在我心中的这三重身份。时时刻刻伴随着我成长。有了这三盏明灯,路再远,夜再黑,我也能够勇往直前地走下去。

读到这条短信,她泪如泉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成就了他的传奇,成了他的奇迹,而其实,他又何尝不是她的奇迹呢?

第26篇、爱情故事你若出现,便是晴天

每一个不谈恋爱的人,心里都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我算一个。那个人在我心里住了十五年。她是刘诗琪。

我跟刘诗琪在读初一的时候认识。或许,在最初,我们各自所走的路,就已决定了我们只能平肩而行。她是老师的宠儿,长得漂亮,成绩优秀,是副班长;我是捣蛋的差生,老师手里的烫手山芋。她的道路是读大学,拥有美好未来,而我不过是为了把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读完。

为了能引起她的注意,我想了很多方法,自习时间说话、跟老师顶撞、在女同学抽屉里放蛇形玩具但她始终淡淡的。初二那一年,我跟班主任闹得不可开交,记得有一天的课间休息,不知道为着什么话题,我和她聊起来,她忽然说:我们打赌,看看谁能考第一?我欣然应允,在期末考试中,果然拿到班级第一的成绩。这也是我读书这些年,考的唯一的一个第一名。

我知道她喜欢班长,在她草绿色的日记本里,她每天都写下暗恋的话。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关系着她隐秘的快乐和忧伤。我实在不觉得那个男孩子哪里配得上她,一个男孩子,那么漂亮清秀,在我对英雄的膜拜里,他太娘了。可是,她喜欢他。这是我整个少年时期的全部忧伤,考最后一名、叫家长、被父亲揍所有的疼,都不及如此。

记忆最深刻的,是初中毕业。没有影视剧中的毕业Party,各自收拾书包纷纷离去,连地址都不会想到要留。那天下午,我看着她抱着一摞书,心事重重地站在走廊里,眼睛望着窗户里面正忙着收拾东西的班长。她欲言又止、走走停停,满脸忧伤。她看着他,我躲在楼梯口的拐角望着她,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僵持了很久,看天色暗下来,她最终什么也没说,讪讪离去。我找来一帮平时玩得很好的差生把班长堵在回家的路上,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揍他,或许是因为嫉妒,也或许是因为他对刘诗琪的拒绝,他有什么资格让她难过?可是这些,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跟刘诗琪说起过,也永远都不会让她知道。

高中三年,我们在不同的学校,她在全县最好的高中,我在一个镇上的三流学校。三年里,我做得最正经的事情便是给她写信,最快乐的事情是收到她的信。信上没有任何涉及感情的语言,她聊聊一周的生活,哪门课没有学好,那个像大河马的老师又出了什么糗事。而我负责倾听和鼓励。很多次,我偷偷跑到她所在的学校,在她必经的路口抽一支烟,看她急匆匆或和同学欢声笑语地走过。

大学期间几乎没有联系,当我终于打听到她读了哪所大学时,她已经面临毕业了,我在江西一所民办的专科学校就读。真正联系频繁起来、像朋友一样相处,是在毕业后。

她最初在南京一家广告公司做DM杂志编辑,我在江西一家企业做行政。我们每周都会通电话,讲讲各自的生活,从她电话里,我来分辨她是否快乐。她经常加班写稿,我就在电脑前守着,看她头像亮了、又暗了。看她QQ改了签名,博客更新了日记,看她恋爱了、失恋了、被训了、升职了。我揣测着她每个文字背后的悲喜,情绪被这样的悲喜左右着。

那时候我很自卑,读书十多年加起来可能还没她一年读的书多,而她是很深刻的人,对问题的看法总是让我感到惊讶。2008年的一天,在电话里,她忽然问我,你怎么不去读个成人高考?我恍然大悟,然后真的去报了中国传媒大学,并在两年的时间里,通过了所有科目考试。

我们在各自的城市里生活,偶尔联络,我痴痴傻傻地恋着她,走过她走过的城市,看过她看过的世界,我以为这样我就可以离她近一些,可我终究不是她的Mr.right。不是我给不了她幸福,而是我不是她幸福的选择。

朋友们都知道我爱刘诗琪,爱得卑微又伟大,每次喝酒喝到尽兴,他们就起哄,让我给刘诗琪打电话告白。我也曾假装喝醉,对她表白,而她要么冷淡地挂了电话,要么就是接通了不说话。父亲也知道我心里只有刘诗琪,曾多次要找人去她家提亲,被我阻止。

可是这些年,我跟刘诗琪算什么?这是我在得知刘诗琪要结婚的消息后,才敢去想的一个问题。她就像是我的一个梦,是我精神世界的支柱,是一个方向。而我们,更像伙伴。在她失恋喝到吐的深夜,我在电话里安慰她,哄她睡觉;在我迷茫的时刻,听听她的鼓励,我又有了信心。我也知道,她并未如我想象般美好,臭脾气、情绪化、说话刻薄,可每个男孩子的成长期,心里都曾住过一个女孩不是吗?就像《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里的柯景腾对沈佳宜,他们是我们的缩影。

可我也不否认,我是真的爱她。在打不通她电话的日子里,我心乱如麻,狂躁、焦灼,像失去了整个世界。我容不得她受伤害,看不得她伤心。我曾那么想做她的英雄,像成龙的电影里那样,勇敢地为她撑起无雨的世界。可我不是她的英雄,看她受伤、遇挫、难过,也只能远远地看着。

在她婚礼之前的三个月,我每天都在练习陈柏霖的歌《我想我不会喜欢你》,我想在她婚礼上像电视剧《我可能不会爱你》里李大仁对程又青那样,唱给她听,祭奠我们一路陪伴着成长的岁月。可真的站在她的婚礼上,我忽然就没了勇气,也做不出来那么文艺的事。我看着她幸福地趴在新郎的肩头啜泣,跑到卫生间里抽了一支烟,掉了几滴泪,出来后,一身轻松。就像这些年,跟人打了一个赌,赌到底谁会娶刘诗琪,因为太过好奇,或者因为害怕自己输,我一刻也不敢放松对她的注视,直到这一刻,谜底揭晓,我深深舒了一口气。又或者像兄长,我一路保护她,保护她,终于把她送到一个可以信赖的怀抱里,完成了任务,如释重负。

身边的朋友都纷纷生子,看着昔日洒脱的他们怀抱着的小生命,一脸幸福,这样的情景让我感动,对爱和婚姻也有了渴望。我会拿出对刘诗琪的真心来对待你,比十五年更长久;我会比呵护她更用心呵护你,做不到一万年,但可以保证一辈子。

你将会是我的初恋,我唯一的执著。

第27篇、爱情故事那一场凌乱的风花雪月

(1)星星睡不着,和我一起想你

季云朵从我的左眼闪了出来,跳向了右眼,然后被我的思绪牢牢地控制住,他动身不得。我简直就像一个超女,将季云朵的身影控制在以我为圆心以他和我之间的距离为半径的圆内,虽然他张扬、乱放不羁,但我还是念着他。

这便是我每天的生活。

他时常埋着头,不知所措地做着属于自己的功课。他就是如此地肆无忌惮,从不介意语文老师的教鞭无情地落在他的身上。他总是会回过头,笑容从我开始,到老师那儿终止,然后扬扬头,对老师说道:“你的课我不爱听,我都会了,要不要我给你背一下整篇的《木兰诗》。”

老师的眼神里藏满了忧国忧民。她无奈地摇头后,背转身去,身子向前移动了,手却顺势伸进季云朵的抽屉里,一只精致的小锦盒被端了出来,那里面据说藏着季云朵所有的心事与希望,我诧异万分地望着一触即发的形势,因为季云朵早已经怒不可遏,他做好了战争的准备。

语文老师笑了笑,然后腼腆地将锦盒交给他,一边走着一边嚷嚷着:“你呀,我该说你什么好呢,你确实是个天才,是个人见人爱的天才,许多老师都喜欢你,说你是现代的曹雪芹,古代的贾平凹,大陆的周星驰,但无论如何,我都必须告诉你,《木兰诗》你得抄写一百遍。你要是不抄呢,我也没办法,但我只能告诉你,我会将你的心事公诸于众,怎么样,够义气吧?”

晚饭后,我一个人闷在床上,想着明年高考以后的生活和岁月,我忽然这样子想,如果能够和季云朵生活在一起,岂不是浪漫至极呢?

(2)爱在唐诗里相遇,却从宋词里别离

一个疯丫头冲进我的视野里,我对着她大声叫喊着:“冯雨路,如果你不把我的信还我,我会骂你的,骂你百遍也不厌倦。”

冯雨路果断地将信扔给了我,那一刻,信封里装着的所有心事如鸡毛一样散落在风中。

你爱上了季云朵,冯雨路晚上在寝室里搂着我问。

怎么了,不可以吗?我爱谁便喜欢谁,那个谁谁谁吗?就像一只小老鼠每日里窜来窜去的,冷不丁地也会遇上一两粒米的,“老鼠爱大米”嘛?

可你是否知道,季云朵正在被人恋着,所有的初恋都锁在那个锦盒里。

不会吧,他与我们是同龄人,我怎么看他怎么像我的弟弟,整日里睡不醒、梦不惊的样子,倒是看不出来。

冯雨路环佩叮当地跑到我面前,向我透露一个天大的秘密,“怎么样,打个赌,你敢不敢将那个锦盒给盗出来,我们也来个侠女闯天关,我倒想知道,他每日里茶不思饭不想的,连学业也荒废了,却将一个朽木般的锦盒死死地守着。”

我答应下来,条件便是免费享受了一次校外的大餐。

(3)如果赤道上没有雪花,我想眼泪也无法融入细沙

事件发生在某个夜自习下课后,季云朵出去喝酒去了,这可是这个年纪的大忌,但他几乎每晚都纠集一帮狐朋狗友们,聚散离多地划着拳,细数着无数个青春沿着酒杯无情的滑落后,在地板上碾落成泥。

我终于逮住了良机,在冯雨路的配合下,我将手探向他的书桌里,我触到了锦盒上的恐龙图案,还有无数个线条不知刻画了谁与谁相爱的誓言。

我们像两只精灵,打开了那个锦盒,里面只有一大堆的纸条,排列开来,堆积如山。我们细细地瞅着,上面竟然写满了季云朵的铮铮誓言,我的天呀,他一直在念着一位姑娘,而那位姑娘居然比他大十来岁,简直可以让他叫姑姑啦。

冯雨路果敢地叫着:“看见了没,这便是他的少年心事。”

这怎么可能呢,不就是喜欢语文老师吗?

不会吧,两个平日里冤家路窄的人,被人像捏泥人一样凑在一起时,那该有多么地尴尬,他会说我爱你吗,她会说,好吧,我嫁你,等我回家给老公和孩子商量下。

那夜,我没有说话,我恼怒的青春被一只凌空的利箭击中了,我感到一种羞耻,一种被人挑逗过后的滑稽,一种跳进醋缸里被人捞出来后风干的错觉。

我很想告诉季云朵:“好小子,你的锦盒会永远地跟你说再见的,就像老鼠永远告别了大米。”

(4)你的眼神遇到了夕阳,我便穿上了红衣裳

我和冯雨路都没有想到,当季云朵知道自己心爱的锦盒永远地消失后,他会采取如此决绝的动作,他消失了,像一只老鼠被人打死了踩晕了扔进了垃圾筒里,被垃圾车运远了,运没了。我的心事也跟着他的离开喧嚣起来。

我们找遍了这个城市所有的角落,包括那些人见人烦的垃圾场。我好想从某个地方将他揪起来,毫不客气地左右开弓,骂他,打他,让他求饶,然后对我说对不起,但这永远不可能了。

冯雨路泪如雨下,我则劝慰她:“不要伤心了,我们也是无心的。”

不,我骗了你,我是故意让你盗走他的锦盒,我不想让他太沉湎于爱情的游戏中,明年我们都要高考,我是宠着爱着他才这样做的。

“什么,你宠他爱他,难道我就不是如此吗。”我气不打一处来,“你不该用感情的成份欺骗我。”

古小姐,你错了,季云朵,他是我的亲人,是我同父异母的哥,他恋了上语文老师,不可开交地,大家都已经知道了,他找了个锦盒,在一年的时间里,写满了对语文老师的爱,我曾经偷偷地看过,我不想告诉父母,我想帮他,可我无助,我无法左右他的思想,我想到了你,我知道你会帮他的,因为你爱着他。

我们连续给季云朵的手机里注入语言,可他一直保持着无法接通的状态。电话打不通,便写短信吧,我们发一条,便写一条塞进锦盒里,我们想着,向往着,有一天,季云朵会像一只老鼠一样从地洞里钻出来,理直气壮地站在我们面前说:“我已经闯过了自己的心结。”

(5)岁月无法在你面前变迁,因为我蒙住了岁月的脸

我们的锦盒已经塞满了,我们的短信也已经发到了痛发到了恨,我们都抱怨起来,不就是个破落不堪的爱情吗,难道可以用一年的时光去躲藏?

当我看到语文老师咄咄逼人的样子时,我好想站起身来,明目张胆地告诉她:“因为你,我们最爱的伙伴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如今天涯已无芳草,请你不要再将我们当成你爱情的殖民地,不要再放纵自己已经残剩无几的青春。”

春节前夕,我的手机里猛地跳出一行字来,我看了发信人号码,欣喜若狂,是季云朵,原来,他在西藏。

当我将季云朵雪藏自己的消息告诉冯雨路时,冯雨路大哭起来,她说道:“我已经无法再向家中瞒着了,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哥哥真的不在了,我也会为他找个嫂子的,我看你最合适啦,你们可以午夜零点在学校后面的小森林里相聚的。”

我骂她乌鸦嘴。

季云朵在高三的后半学期,用一个崭新的面貌迎接依然爱着他的城市,他每天夜里都熬着通宵。他说他想将放纵过的青春找回来,在西藏的那段日子里,他已经学会了独立的生活,已经知道了如何忍受失落与悲伤。我说好呀,我将写满祝福的锦盒郑重地还给他,他放在嘴边,不停地吮吸着,那一刻,他就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6)爱情不让我飞,我可以手舞足蹈

他和他妹子离开的前期,我暂时扔掉了高考后的失落与彷徨,我不知如何挽留他们,我想着,这座城市需要他们,最真的,应该是一个人依依不舍地拽着他。

他还是要走了,一脸的无助和无奈,他摇摇头对我说着感谢之类的话,我则抬起头来看天,他飞快地将锦盒塞进我的怀抱里,然后拉着妹子的手跑向远方,冯雨路哭泣的声音在天边成了一种绝响。

那段时间,我夜以继日地翻看着那些曾经被风霜染透了的祝福:那些曾经的,已经经历了3双手的爱抚,它们依然以一种强健的姿态屹立在爱的枝头;那些后来的,依然充满了希望,它们如繁星点点,点燃了3个少年的希望;那些高考过后的,是他对这段青春的抓狂和对过去岁月的缅怀,如曲曲哀歌,叙述着我们离开后却不得不面对的苍凉。

那一年的高考,我败了北,我得知,冯雨路考上了北方的一座大学,而季云朵与我同样从云端被扔了下来,我好想写封信给他们,可信已经写好了,却不知邮向何方?

又一年,我如愿地挤过了独木桥。

午后的阳光分外妖娆。母亲帮我整理锦盒,听我唠唠叨叨地讲述着一年前发生的像蛇一样曲折的故事,母亲准备将掏空了的锦盒拿出去清洗,她说里面已经发霉了,她却突然间大叫我的名字:女儿,这里面,怎么有字?

我晕头转向地接过锦盒,我看到锦盒的内壁上,弯弯斜斜地记载着季云朵的话,季云朵大致的意思是说:我愿意永远等你。

(7)风花过了,雪月却依然在眼前闪烁

冯雨路最终还不算是个好媒婆,她平日里叽叽喳喳地,却最终没能将我嫁出去,也没有给她的好哥哥找个好的妻子,甚至,他们为了自己的颜面,没有留下任何的联系方式,哪怕是一个苍凉的如枫桥夜泊般的地址。

我只能告诉天,告诉地,我曾经被爱过,我也爱过别人,这一场零碎的青春大战中,我依然是个胜者,我不会哭泣,因为风不答应,雨不愿意,我知道以后该用怎样的一种爱慕补偿爱了不敢出手的承诺。

那一场零碎的青春呀,终于没有在我的手里转化为相约到老的现实,但我不后悔,毕竟,风花过了,雪月依然在眼前闪烁。

第28篇、爱情故事想念你,不找你

有时候,你很想念一个人,但你不会打电话给他。

打电话给他,你会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是不打比较好。

你很想念你爸爸和妈妈,所以打电话给他们,跟他们聊天。可是每一次你们都会以吵架收场。下一次,当你拿起话筒,很想给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你会犹疑一下,然后放下电话。

你打电话给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以前,你们什么也可以谈;现在,只会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那种感觉并不好受。

从此以后,当你想念他,你不会打电话给他。

你想打给旧情人,可是他身边也许有另一个人了,你跟他说些什么好呢?这么久没有联络了,还是不要再联络比较好。分手的时候,大家都做得很漂亮,这是很难得的,何必因为一时的思念而破坏当天的回忆呢?

想念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听到他的声音。

听到了他的声音,也许就是另一回事了。

想象中的一切,往往比现实稍微美好一些。想念中的那个人,也比现实稍微温暖一些。思念好像很遥远的一回事,有时却偏偏比现实亲近一点。

思念很近,电话线的那一头却好像很远,还是不打电话比较好。

第29篇、爱情故事让彼此知道“我需要你”

[导读] 让彼此知道“我需要你”,这一时,这一世,爱情,才会源源不断。

他们是在买电脑时认识的。两个人选中了同一个品牌的同一款机器,可仓库里却只剩了一台,他犹豫了一下,便主动说,我要样机。

她是个女孩子,他觉得让着她,本是应该的。

没想到她却不好意思起来,坚持把那台新的给他,她再换一个款式,解释说,我和你都喜欢同一款,说明我的眼光不够正确,需要更改。他疑惑地问,怎么?她笑笑,这说明那款机器过于男性化,我应该挑一台其他颜色温柔的,比如,白色,或者蓝色。

他也笑了,觉得她是个有趣的女孩子,会有那么可爱的想法。

她就真的坚持挑了一台白色的,机器打包的时候,精通计算机的他,很自然地给了她一些建议,关于新机器的养护和一些注意事项。

她认真地听着,眨眨眼睛说,我还真的是电脑盲,除了会在电脑上打字,其他一窍不通,以前那台旧电脑出点任何故障,都要找人来修,不如,今天我请你吃顿饭,以后有什么事情就请教你好不好?找维修人员太麻烦了。

他一口就应允了,但坚持要请她,因为不管怎样,是她把他喜欢的那台机器让了出来。

她没有再坚持。极其自然地,两个人就算那样认识了,吃了一顿饭,留了电话。

她果然是个电脑盲,像她说的,除了会打字,其他一窍不通,简单的文档格式的处理,都要打了电话问他,更别说其他故障。

他开始一次次地去帮她处理电脑出现的种种问题,杀毒,更新杀毒软件,装一些适合她使用的程序……

渐渐就熟了,他发现她虽然电脑知识贫乏,却很聪慧,尤其地理知识丰富,能如数家珍般地说出全国各个地方的特色。而他经常出差,自然,也就常常向她讨教。

一对年轻的男女,在这样的往来里,爱情的确很容易发生,容易到他难免质疑,这样的爱,真实吗?可靠吗?

那天,他又要出差,因为是临时决定,走之前才来得及告诉她。打她手机,却无人接听,反复地打,依旧只有彩铃的旋律孤单地响着。等了片刻,他打了她单位的电话。

接电话的女孩声音很好听,哦,找柔嘉呀,她去调试业务部新进的电脑了……手机也没带呢,大概快回来了……

他疑心自己听错了,她?调试电脑?不由嘀咕,她懂吗?

电话里的女孩笑起来,你是不是和柔嘉不熟啊?肯定不熟!她可是计算机专业的高才生,我们公司的电脑专家,她会不懂……

女孩在那端兀自笑着,他已呆呆挂了电话。那么长时间,她装得真像,无辜而透明的眼神,丝毫没有掩饰的成分,什么问题都来请教他,然后还会说一声,你真厉害!没有你,我的麻烦可大了……

原来,都是假的。

车已经要开了,他的心思却还是辗转不停,却不知怎么,丝毫没有被骗的尴尬,甚至没有一点点地气愤,反倒是,说不清道不明地柔软思绪缓缓在心底荡漾开来。

他不是个愚笨的男子,怎么会分辨不清,她的谎言,不过是为了成全彼此的靠近。

只是想让他感觉,让他知道,她真的需要他。而他自己何尝不是呢,去任何一个地方,都要虚心向她讨教当地的种种风俗,人文景观……好像自己真的不明白一样。

因为她讲述时的快乐,他就从来没有告诉她,他的地理知识丝毫不输给她。

可是因为她快乐,他的伪装也跟着快乐起来。

让彼此知道“我需要你”,这一时,这一世,爱情,才会源源不断。

有时候爱情这东西真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不由自主的去想,去想办法实现。

第30篇、爱情故事逃跑的爱

他去参加市里举行的“真好男人评选活动。本来,他是不想去的,在她强烈要求下,他才答应去试一下。她怕他放弃这次机会,所以一刻不离地跟着他。

报名的有几百个男人,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三道关。

第一关是审查材料。主持人看完他的材料,朝他含笑地点了点头。

他朝台下的她看去,她也正在看着他。尽管她的嘴角带着微笑,但眼里却湿湿的,眼神充满了无限的感激。

第二关是夫妻心灵感应测试。按照活动规则,由妻子来调拌一道菜,然后混在事先调拌好的几道菜里面,端到男人面前,由男人指出那一道菜是自己妻子调拌的。

活动开始前,他对主持人说:”我能不能和她换一下,我来调拌,她来猜。“

主持人点点头,说:”我给你破例一次。“

于是他站在加工台前,口令一开始,他麻利地调拌着,俨然一位技艺娴熟的厨师。他是地一个将菜拌好的。他拌的菜和其他预先拌好的菜看上去几乎一模一样,但她还是准确无误地指了出来。

第二关,他又顺利地通过了。

进入第三关时,只剩下十个参赛的男人。

主持人将十个男人和他们的妻子带到同一个阁楼上,然后手拿话筒,正要宣布第三关的内容,突然阁楼一阵摇晃。主持人脸色大变,叫道:”不好了,地震了!“

他们所在的城市经常发生地震,每一次地震都来得很突然,让人猝不及防,主持人的话音刚落,有几对夫妻已经拉着手向外跑去,令有几个男人抛下自己的妻子撒腿就跑。

他跑的比谁都要快。那一刻,他仿佛变成了一颗子弹,向外门口射去。

主持人望着他们的背影遗憾地摇头,然后对着话筒说:”朋友们,地震是假的,这个阁楼是独立的,装有摇摆器,而这正是第三关。“

逃向外边的人一下子站住了,他们满脸慚愧。

他停顿了一下,又冲出去几步,然后趴在地板听了听,确认并不是真的地震,才走了回来。

这时,主持人指着全场唯不动的一个男人说;”下面我宣布:他中本次活动的胜利者。“

那是位老先生,足有六十岁了,是参加这次活动的男人中年龄最长的一位,老先生是他邻居,而且是关系很好的邻居。

老先生红着脸说:”不,我只是由于耳背,没有听清,才没有逃跑,而且,我的腿不方便,也跑不快。其实,真正的获胜者是这个人。“说着,老先生的手指向了他。老先生的手指向了他。

老先生接着向主持人提了一个要求,能不能把他的资料当众读一遍。主持人想了想,点点头。

他的资料是她写的,她说,她是个不幸的人,父亲在她刚出生时就遭车祸去世了,是她的母亲含辛茹苦地把她拉扯大,然而几年前,她的母亲却脑血栓瘫在床上,她此生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了他,他不但对她体贴入微,而且悉心照顾她的母亲,因为她的双手在一个冬天落下了病根,十指麻木,所以家里一日三餐都由他来做……

主持人念完资料,叹息一声说:”我看得出他是个好男人,但我们的活动规则是必须过三关,而在第三关,当我喊出“地震”时,他恰恰是第一个逃离的人。“

”不!“这是,一直没有说话的她走上台来,眼睛红红地说,”他不是逃离,因为我知道,他是急着要回家,背出那瘫痪在床的母亲。”

原来,这跑得最快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

第31篇、爱情故事那些生命中的过客

生命中总有一些来来往往的人,就像我们走路时马路上的那些过客,有与我们背道而行的,也有与我们走向同一个方向的。与我们背道而行的,也许我们转瞬即忘;也许,在生命中的某一天里,我们也还会偶尔地想起一下而已——他们在我们身后,已经越来越远。即使因为某些原因又重新踅回来,可是因为相隔的太远,再努力恐怕也无法追的上。

那些与我们同行的,有的与我们擦肩而过,有的也许会陪我们走一段距离,但时间都不会太长。

人生的道路上岔口太多,在每一个路口,我们的选择都会不同。

你选择了这条路,他选择了那条路,于是,只要分手。新的道路上,当然还有新的同行者,可也同样还会有新的岔路口。

也许,我们选择的本该是另一个路口,可是,在路的那边,我们却看到了一个驻足等候的人,那竟是在我们梦里出现了千百遍的那个人啊!

我们惊喜地跑过去,因为那个人是在等我们,可后来才发现,那个人等得却是另一个人,或者,根本就是我们认错了人。然而回头已不可能,我们只能沿着这条我们并不想选择的路走下去。

有时在路上,我们也想停下来等等某个人。但等来等去,那个人总是不上来,或者终于等来了,不是人家熟视无睹地走过,就是人家早已有了另一个同行者。

我们只好一个人重又上路,沿路的风景,也许因此而好长时间也不想好好欣赏。

我们企盼有一个人能与我们一同走下去。

人生的路上有风有雨,有沟有坎,还有一些能吃人的豺狼虎豹,我们多么想有个人能帮我们打一下伞,扶我们一把,或者来了豺狼虎豹的时候,能同我们一起并肩战斗。

可这样的人总是太少,一生能碰上一个,就是我们的幸运,我们把他们叫做知心爱人,因为有了他们,我们就总是感觉自己不老,不管走多远的路,也不会太累。

更多的,是那些仅仅陪我们走过一小段距离的人,那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同样感谢他们。他们陪我们渡过了某一个难关,或者仅仅是在一段风景不错的路途上,他们同我们一起笑了一会,我们同样感激他们。

我们就这样走着,那么长的人生岁月,竟然一晃而过了。让我们回过头了看看——阳光暖暖地照着,微风徐徐地吹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有多少是擦肩而过的,有多少是刻骨铭心的?其实都已经无所谓了。谢谢你们…在我身边,或者…曾经在我身边。

第32篇、爱情故事爱情,就要彼此互相尊重

我有一个朋友,和男友A相处的特别好,而A和我们这些姐妹也相处的很好。

在我们眼里,A对我的朋友是毕恭毕敬,什么都哄着她,什么都听她的。就在前两天吃饭的时候,无意间提及这个话题,朋友惊讶的看着我们,一脸怀疑的说到“你们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他平时总是教育我的呢!”我们面面相觑,好奇的看着朋友。朋友说,平时A在我们面前对她是哄着的,而朋友在A的朋友面前也是很乖很乖的,导致A的朋友们都说她真的很善解人意。而他们自己私下却都对这样的评价都抱有怀疑,因为平时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打打闹闹,A喜欢说教,朋友就左耳听右耳冒的应付着。平平淡淡,亦甜甜美美。

其实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我和另一个朋友清晨去海边,看着清晨柔和的阳光下的景物,我们突然间为这件事不约而同的笑了。他们之间的行为,其实说白了就是相互的一种尊重,这种尊重出于彼此间的爱。真的有种让人觉得贴心的感觉。

因为有好感,所以两个较为陌生的人相识、相处;

因为有爱情,所以两个相处融洽的人更为了解,更为贴心。

彼此都对对方有一种尊重,彼此都为对方多想想,那是一种爱情的生活化。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发觉,其实我们一直相处十分融洽的所谓的爱人并不是一生的最爱,但是因为你们可以将你们之间存在的爱情生活化,所以你们彼此将会是彼此世界上最合适的伴侣。也许这就是生活与爱情的完美结合。

尊重,是一种很重的品德。我们要对周围的一切都怀有一种尊重之情。

然而,尊重在爱人之间就变得很特别。

因为这里存在着一个很微妙的界限,当过于尊重,那将会是相敬如宾、有种刻意而冰冷的感觉;而如果欠缺了尊重,那么彼此之间一定又会存在隔阂。

巧妙的把握爱情与尊重之间的平衡,两个人则会拥有一种既平淡又甜美的爱情了。

第33篇、爱情故事向前看,我爱你。

一个平常的男人,一个平常的女人,一拥有活生生的过去,即使不能有最美的未来,却仍然可以做一对到老的夫妻。

她15岁时,被同班一个男生追,男生姓秦。用尽少年的心机对她说爱,都被她拒绝。最后的“谈判”是在学校的水房里,秦又问:行不行?她熟练转身,秦却在身后叫她,说,你能不能最后回头看一次?她回头看了,秦从背后抽出一柄短刀,很利落地在手背上划了一道口,她看清楚那个伤口,慢慢渗出一圈一圈的红,她一下子昏过去。

后来再也没见过秦。十年后,她嫁给他,她说:人生千万不要回头看,过去就像一只恶狗横在路上。埋头过下去,小白莱从两毛钱涨到一元,女儿上了一所很好的小学,老公新换了一部车,音响很好,放女儿的英文磁带。暖气很足,照顾怕冷的她。

她觉出自己的暮气,比如愈来愈不经冷了。嫁他时是大雪天,她坚持穿婚纱,能让人看的地方全露着,像新剥出来的笋一般触目。回忆中也没有冷,只记得华丽得惊心动魄。女儿也生在冬天,他一夜起来几次,一冬瘦掉七斤,恰好是女儿的重量。

近几年冬天再也没有很大的雪,好久没堆过雪人。她有些怀念早些年的冬天,没有暖气的房子,两人挤在木板床上,她把脚伸在他腿上,一片密密的汗毛,扎得她轻轻笑。他们现在的房子暖气很热,她的脚却再也暖不热,常常一觉醒来腿下像连着两坨冰,冷得人心灰。

他们的第十个结婚纪念日,女儿睡了,只有他和她。开着车绕城。向前看!她不断地指给他看:电影院前的大枫树他们第一次接吻;那间还没打烊的西餐厅,有他最喜欢的土豆泥;老牌的百货公司,他们曾在三楼给女儿买了个学步车,回去时眼睫毛都被冻在一起;中心广场,春天里他们总会带女儿来敢风筝……这座城里。到处都有他和她留下的细节,像海滩上的贝壳,一捡起来就有重见天日的光彩。她心里一痛,发现自己始终不肯回头看的过去,一不小心,竟然变成未来横在眼前,向前看,同样是看见往昔。

下车时他对她说:我爱你。她愣了一下,自从有了女儿,他似乎再也没有对她这样说过。

第一个对她说这句话的人就是秦,秦保留着爱过她的痕迹,留着一个伤疤。她最近才意识到。自己也保留着被秦爱过的痕迹:不肯回头看。她装作视而不见的都不会自动消失,它们埋伏在前方,如同当年秦制造的预谋,近乎凶残地留下一个残缺的未来;一个黑暗的过去。

还有三天就是元旦,他曾说过要出差,她帮他整理出门的箱子,他在旁边看,忽然一把按住她的手,说,我不去了。她不抬头,良久,两颗圆圆的泪砸在他手背上,清清亮亮。原来,她什么都知道的:他的离开,只为和那个鹿一样年轻的女孩去度假,看着自己的手背,他的泪也落下来。就在这一刻,他们突然把彼此看得透亮。一个平常的男人。一个平常的女人,一拥有活生生的过去,即使不能有最完美的未来,却仍然可以做一对到老的夫妻。

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他把她的脚抱起来,放在自己腿上,过去和未来在他密密的汗毛里相逢。这个冬天发生了很多事,最重要的是他和她都说了:向前看,我爱你。

第34篇、爱情故事上一站青春,下一站长大

高速运转的时光机溅起耀眼的火花,迸发出震耳的轰鸣,然后一切停止了,整个世界一片寂然。

当星空还像从前那样闪烁的时候,我仍旧是一个平凡无奇的男孩。喜欢在晚饭后牵着妈妈的手,闲庭信步于空旷的郊外,去看绿油油的稻田,去感受每一缕轻柔的风。去小径的起点,用期盼的眼神等待父亲的归来。我喜欢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少年恣意,我不想在母亲的身边感受青春的速度与锐意,我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生灵,庸俗但简单地活着,不会老去,每一天都会有阳光。可是,每个灵魂都戴着一顶清冷得发光的帽子,星星点点,汇集成灿烂的星河,它们明明灭灭,闪烁出一个时代无法驱除的孤独。

成长的日子里,一切都在演变。原先的老屋被机器无情地湮没在了土地里,清澈的河水被兴建的工厂抹上一层暗淡的油光,昔日富足的土地上已立起数层的高楼。后来,当我回到家乡,这里成了嘈杂的世界。

有人说,我们生活在时时都有巨大声响发出却又失去声音的年代里。可是,这里总会有一条通往内心,通往回忆的小径。这里没有城市的喧嚣,也没有霓虹的绚烂,这里只有一方洁净的圣土,狭小但时刻充满着棉花糖的柔软与香甜。

可是,所有发生在青春里的故事会逐渐被时光遗忘。

这次归来,如若没有磊的提醒,我无法记得两个在地上玩弹珠游戏的白衣少年,他们弄得浑身是灰却乐此不疲。我也无法记得在天边被夕阳燃烧得火红的黄昏下,两个背起箩筐行走在山间的孩子,他们手拉着手,唱着歌,无忧无虑地在大自然里追寻快乐。

再次见到磊,令我震惊,他依旧保持着孩童时代的天真,两颗洁白的虎牙还在时刻地告诉我,他很快乐。而从南国归来的我,却在演绎着时光和自我给予的悲哀,疲惫的心在一身洁净的外表下显得不堪一击,而磊淳朴干净的微笑,让我的脸在冬日的阳光里愈发苍白。

磊告诉我他一直活在记忆里,关于星空、关于田野;关于夕阳、关于大山;关于弹珠、关于我。关于两个人的青春年少,他一直守着回忆等待我从远方回来共享。他是一个温暖的向导,让我在时光的迷途里找到曾经的美好,至于青春里所有生灵的模样,因为有磊而变得清晰。

如今,我又离开了磊,走向不会产生回忆的孤独世界。碧蓝的天空,清澈的湖水,来回穿梭的鸟雀,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它们构成我生命里不可或缺的力量。而在这样的时光里,青春渐行渐远,没有声音,没有痕迹,走得悄然。

大雨滂沱地下个不停,我站在南国的马路上看着人来人往。我在这里,学着长大。

第35篇、爱情故事拔掉婚姻中的刺

万晴晴大学毕业后遇到了现在的老公。那时,万晴晴是个非常严谨的人,比如随便一件什么东西,用到坏都不会丢,包里面永远整洁,房间里的东西永远放在该放的地方。而她的老公却不是这样的,丢雨伞、丢眼镜、丢帽子那是常事,如果哪一天他能够晚上还戴着出门的墨镜回来,那是该放鞭炮隆重庆贺的……

刚开始,万晴晴觉得这个缺点很可爱,粗心大男人嘛,将来盯在后面提醒他就是。于是结婚后,这个严谨女跟在马虎男后面开始了日复一日的提醒生活。

久了,发现重复提醒根本不是人干的活!万晴晴在水龙头边贴“关”的纸条,他却还总是忘关;下班路上接了她的电话,到家却想不起来手机的去向;最高纪录是半年帮他挂失信用卡3次……当这些“生活小沙粒”一次次硌到万晴晴忍耐极限的时候,万晴晴爆发了,她骂他无脑缺筋。开始,男人点头认错,次数多了,对方就用冷漠来对应万变。越这样,万晴晴越生气,有朋友在,万晴晴大肆渲染老公一周丢两部手机的缺脑行为。老公伤自尊了,跟她吵架,然后冷战。

万晴晴觉得自己这一辈子都完了,就完在这桩婚姻上。离婚协议书写了好几次,最终都因有所顾虑没离得成。当孩子8个月的时候,万晴晴毅然决定暂时离开这个讨厌的男人!她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梳理一下思路。

她背上孩子回娘家,正逢小姨因闹离婚寄居在她家里。小姨整天哭诉小姨夫的恶劣行为:家暴、不让小姨花钱、爱喝酒闹事、不洗脚就睡觉……小姨的诉苦,令万晴晴想到了自家老公:没有家暴、对她从不小气、异性打电话来他从不过问、孩子吃的奶粉都是他亲自从国外一罐一罐地往家带,还有,他生活马虎工作却一点不含糊……越想万晴晴越冒汗,既然男人是个好男人,那是不是意味着自己不是个好女人?吵得凶的时候,都是她动手把他赶出家门;自己可以在床上吃零食他不可以;自己可以在被窝里放屁他不可以……再看小姨,皱眉、缩嘴、眼神哀怨,自己抱怨老公的时候是不是也呈现出这种怨妇形态?

万晴晴跟小姨同宿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带孩子飞回了家。一路思一路想,到家,她换成了别样的心态。审视自己,因为孩子牵绊,缺少交际,于是总把矛盾聚焦在老公身上。她把孩子交给一个有经验的保姆、自己办了健身美容卡、加强了与闺密的联系……如此3个月,她的心境逐渐开阔。老公再丢东西的时候,她不唠叨了,反而打哈哈说:“没事没事,钱丢了再去赚!”当发现老公一直反推卫生间的门挤着进去的时候,她在门上做了小手脚,把胖老公夹住了,让他从此记住了门的方向……她还充分利用了老公的马虎,比如发现跟前有只蚊子,她就悄悄地关了灯打开门,让蚊子直奔老公书房的光亮,然后听老公挪椅子拍腿,暗乐不已。

现在,十年婚姻过去了,老公逐渐学得不丢大物,而万晴晴彻底被同化,经常为找不到钥匙着急。闺密都说万晴晴彻底被“改良”了,而万晴晴却认为老公也为她学会了不少,甚至能在周末亲自下厨忙一桌好菜招待万晴晴的密友。婚姻是什么,是拔光了身上的刺,然后相互偎依。万晴晴拔掉了“严谨”,于是,她可以和老公相亲相爱地共居一个屋檐。

第36篇、爱情故事天长地久的礼物

认识他时,心里一直犹豫不定,却又碍于介绍人的热心,没好意思说不。

说真的,他不是我想要找的人,不够英俊潇洒,更谈不上儒雅,这样一个粗线条的人,能懂得我比玻璃还脆弱的心吗?再说,我心里还是放不下从前那个人。

那人,记得情人节和我的生日,平时为了哄我开心,花样百出,浪漫无比。他总是送我玫瑰花,香水,巧克力。带我去买时尚的衣服和鞋子。他说被油烟熏的女人容易老,常常陪我一起外出吃烛光晚餐……

而现在的他,是那么木讷的一个人。陪我逛街时,我早已看好一双细高跟的凉鞋,结账时,发现他手里又多出来一双,我有些莫名其妙,他却傻笑着说:“这种软皮的,而且是平底,走起路来舒服,你散步时穿吧。”

约好了一起吃饭,我这里梳洗打扮完毕,只等他电话一到就出门,不料,人家却拎着萝卜青菜跑来了,一进门就指挥我先把米饭焖上,说要做我最喜欢的鱼香肉丝。我不高兴地说:“多麻烦呀,不如去外面吃。”他一边挽起袖子,一边慢吞吞地说:“自己做吃着放心,再说,你胃不太好,外面做得都太辣。”

情人节前夕,他也曾小心翼翼地问:“想要什么礼物?”我懒懒地答:“随便你。”脑子里却想起从前那人总是带给我的惊喜。不久,生日真的来了,他气喘吁吁扛来一个大箱子,让我惊讶得嘴都合不上:会是什么东西?打开包装一看,却是一款电动按摩靠垫,只不过无意中曾说起,长期在电脑前工作,后背总是酸痛,没想到他悄悄记在了心里……

妈妈意味深长地丢下一句话:“傻丫头,有些东西只能当生活的点缀品,有些却不是,你自己选吧。”

是啊,那人的鲜花和巧克力,绚丽却短暂。而平底鞋和鱼香肉丝,才是一副天长地久过日子的模样啊,我并不傻,无需再挣扎,就他吧。

第37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情只是经过

爱情的发展诡异莫测,以悲剧开头的,没准会以喜剧结束,而喜剧开场的,却很可能悲剧收场。近日重读三毛,更验证:最好的爱情,常常是没有机会发展下去的爱情。

1969年,台湾作家三毛在西柏林苦读德文,学业的压力、物质的贫乏和身在异国的寂寞,让她在那个冬天的一个早晨突然崩溃。她把书埋在雪地里,“心一横,逃课好了,冻死也没什么大不了,死好了,死好了。”

她跑去了东柏林墙,申请进入东德,被拒。不过她在关卡遇到了一个像电影《雷恩的女儿》中的男主角一样英俊迫人的东德青年军官,“有一副感人而燃烧的眼睛”。那时的三毛也正是一个美丽的妙龄女子,“我知道,我笑,便如春花,必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他帮了她,给她发了临时过境证件,把她拍的证件照小心放在胸口,静默地,陪着她排队。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两个人都不曾说话,却好像已经享受了一段最默契的时光。

分开了,本已经不能再见,可还是见到了,他又像王子一样出来拯救绝望的过不了关的她。他送她到车站,坐那辆车就可以返回西柏林,回到她的世界中,虽然只是一堵墙之隔,但那是咫尺天涯的隔绝。“没有上车,他也不肯离去。就这么对着、僵着、抖着,站到看不清他的脸,除了那双眼睛。”那双西方人深邃的眼睛,就像一口井,“那双眼睛里面,是一种不能解不能说不知前生是什么关系的一个谜和痛。”

顾不得了,舍不得就这么分开,她拽着他的袖子,让他跟她走,他说:“不可能,我有父母,快上!”她要留下,“我留一天留一天!请你请你,我要留一天。”也不成,最后一刻,他把她推上车,“风很大,也急,我吊在车子踩脚板外急速地被带离。”

回去后,她高烧三日不退,被送进医院。病痛之中,她依然在心里呼喊着一个没有名字的人,“那份疼和空,仍像一把弯刀,一直割、一直割个不停。”

这段奇遇,被三毛写到了《倾城》这篇文章中。

他们一见钟情。那一刻,天地无光,世界沉寂,只有两个人四目相对,陷落于爱情的罗网中。他们一生之中只见过这样的两面,如果他肯跟她走,会怎么样,会是一个伟大的爱情故事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因为谁也没有跟谁走,一切就变成了秘密,掉落在人生的深邃海洋中。后来她失恋,恋爱,嫁给荷西,走遍天涯海角,“我的生命异常丰富”,这是她在生命最后一段时间对自己的总结。她的人生,没有遗憾。

爱情是不能假设的,人生也是一样。不能因为得不到,就去假设那可能有多么好。很好,或者很不好,都有可能。但不该得到的,不能得到的,那就不是你的,不要为此痛苦,即使它看起来有多么美。《花样年华》中的周慕云对苏丽珍说:“如果我有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走?”太试探了,太胆怯了,不够真,不够狠,所以,也就是这样。

爱情有很多种,爱情的使命各有不同。有一种却只是经过,蓦然心动,却再也没有下文。

时间创造,时间也湮灭。爱情产生,爱情也消逝。都是命运,都要接受。爱情经过你,与你擦肩而过,就像你走过一个果园,满树都是繁花,花瓣飘落你双肩,你嗅到了那花香,你触到了花蕊,可你带不走整个果园。也许某年会记起那花香,梦到那花蕊,这也是一种生命的财富:有过爱,见过美,你的心因为这些秘不可宣的情感而沉甸甸的。

第38篇、爱情故事快乐并认真的爱情

对90后们来说,恋爱不只是婚姻的预备和见习,更是一件让青春成为青春的正经事。

90后,出了名的早熟。没办法,谁让他们生在一个获取信息零门槛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不是你去找信息,而是信息在找你。各种在父母辈看来该懂的,90后们懂,不该懂的,90后们也懂了,而且懂得比父母多!

80后一代的尴尬是,如果大学前谈恋爱,那就是犯了早恋的天条。中国校训千千万,“防火防盗防早恋”恐怕才是让校长和家长点赞的七字箴言。

这个问题在90后这里也并非不存在。中学时代的青春是压抑的。等到上大学了,往往还要受家长遥控,生怕在外面“学坏”。好不容易大学也毕业了,工作也稳定了,“单身狗”们却立马领到一张相亲名单,好像从单身到结婚,就像拧个螺丝钉,中间并不需要过渡阶段似的。

在中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真理。但把两代人的真理放在一起,真理就变成了真不讲理。

父母辈认为幸福婚姻的首要条件是物质基础,感情可以慢慢培养。衣食无忧的90后们则相信“恋爱大过天”,因为他们也更有资本去享受恋爱的快乐。在这种冲突下,90后们痛感恋爱是一种正义。于是,抓紧时间谈恋爱,就变成了大学里的必修课。一项调查显示,有80%的大学生认为大学时代有真正的爱情。

对他们来说,恋爱不再只是婚姻的预备和见习,更是一件让青春成为青春的正经事。轰轰烈烈爱一场,才算不辜负这好韶光。

与很多其他娱乐方式相比,谈恋爱无疑是够健康的。因为恋爱中的大脑,能分泌给人带来快感的多巴胺。但是,多巴胺也不是无限量供应的。科学已经无情证明,多巴胺分泌的平均高峰期是1000天,时间再长,大脑就无力继续。也就是说,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保质期也只有四年(恰好是读个大学的时间),然后都要归于柴米油盐。

从这个角度说,“累感不爱”很科学。

这也成为90后们热衷于一段又一段恋爱的背后秘密。谈恋爱就是为了开心,不开心干吗还勉强在一起?竞争压力山大,谈恋爱就成了男孩女孩们舒缓压力的有氧运动。90后的恋爱,娱乐属性更强。调查显示,近一半的90后对爱情的态度是跟着感觉走,爱情来了就接受,相比之下,以寻找终身伴侣为恋爱目的的90后仅占15%。这种态度,难道不是对如今社会上弥漫的的婚恋焦虑的反叛和解构?

无论是爱情还是婚姻,都承载了太多的幸福期许,已经不堪重负。大城市里的80后闪婚的不少,离婚率很高。90后,选择先不说结婚。

太多90后在成年之前已经开始学习操练如何与异性相处。当他们步入婚龄,已经是经验丰富的情场老兵。他们的父母也恰恰是离婚率最高的那一代。婚姻的聚散离合,90后们已见多,这让他们越来越倾向于将爱情和婚姻分开看待和处理。

虽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但如果谈恋爱就得结婚,90后们一定会大声抗议。换句话说,谈恋爱的目的可以不是结婚。在他们看来,婚恋是一种社会责任,但更事关两个个体生命做出自由选择的权利。

在这个时代,随处可见大人打着教育的旗号扭曲孩子的天性,却很少有人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这种局面开始改变了,更多的90后们会对压抑天性的做法说不(虽然大多数都是暗地里),无忧的生活也给了他们更多的空间去折腾,包括爱情。

90后爱得狠,但也爱得很受伤。也许因为他们也是独一代,而且是更加强调个性的独一代。爱情是两个棱角分明碰出了电光石火,婚姻,却要求边界模糊,互相吸收。他们看过太多先相爱,后伤害的故事了。他们渴望爱情,又不大相信天长地久,这让他们的情感多了一层理智的铺垫,对婚姻这桩事,也就更加慎重。

所以——

我爱你,但是我们不一定要在一起。我想和你好好的,但如果我们不能好好的,那就微笑、拥抱、再见吧。只要你曾经认真爱过,也就很好.

第39篇、爱情故事幸福不在邻居家

搬了新家以后,我们和邻居们交往还不多,就连对门家都没去过,只在电梯里碰上过几次女主人。她告诉我,她叫小影,是全职主妇,在家带孩子。

那次,物业的人让我给对门捎个信,我才敲响了小影家的门。小影热情地迎了出来,我的目光却被他们家豪华的装修牢牢吸引住了。我不停地啧啧赞叹:“你们的装修真气派啊!肯定是找高人专门设计过了,又高档又有品味……”小影礼貌地笑着。

回到家,我满脸艳羡地对老公说:“人家对门那装修,真叫一个‘高大上’!再看咱家这装修,太寒酸了!”老公不屑地说:“跟咱们住一样的楼,还能‘高大上’哪儿去?有本事住别墅去呀,那才是真正的‘高大上’呢!”

听得出来,老公很不服气,我说:“住一样的房子不假,关键看里面的装修。就像电脑一样,看着都一样,可里面的配置却差别巨大。人家那房子配置真是太高了!”老公不做声了,我继续说:“我见到过小影的老公,浑身上下穿的都是名牌,肯定特别有钱!”老公瞥了我一眼说:“那人我也见过,看着就像个土豪,暴发户!你看你那羡慕嫉妒恨的样子,恨自己咋没找个土豪老公吧?”我推了他一把说:“去!说实话,跟这样的人做邻居,你心里难道没有羡慕嫉妒恨?”老公嘿嘿一笑说:“其实呢,我早就知道他家有钱。说实话,我羡慕嫉妒恨了好久了,那小子长得还不如我帅,咋那么有钱!”就这样,我俩继续着“羡慕嫉妒恨”的大讨论。讨论的结果是:幸福在邻居家,我们怎么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呢?

接下来的日子,我亲眼见证了邻居家奢华的生活。穿名牌,开豪车,动不动就去高档餐厅吃饭,隔三差五出门旅行。我偷偷看着邻居的幸福,嫉妒得快要把白眼都翻出来了。

不久后,小影来我家串门,我有些惭愧地说:“我家太寒酸了。”小影笑眯眯地说:“很好呀。其实,我最羡慕你了。你瞧你多幸福,有一份稳定并且自己喜欢的工作。老公爱你,女儿优秀,多好啊!”我有些不知所措地笑笑说:“我哪能和你比呢?你家条件那么好,锦衣玉食,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小影叹口气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没工作,觉得日子真没意思。老公没什么文化,我们交流也少。看你家老公那么呵护你,多让人羡慕。孩子从小娇生惯养,很不听话,也让我头疼……”原来,小影也在羡慕我!

我终于明白了,幸福都在邻居家!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总喜欢和身边的人比。李嘉诚、马云等等的人再有钱,离我们太遥远,也不关我们的事。我们的眼睛紧紧盯着的是身边的人,跟他们比,比吃比穿比幸福,比来比去,总觉得幸福都在邻居家。于是,心里开始不平衡,产生羡慕、嫉妒甚至恨的心理。

其实,幸福不在邻居家,只要你低下头来,就会发现,幸福就在自己的掌心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不要用艳羡的目光盯着别人,摊开掌心,细数握在我们手心里的幸福吧!

第40篇、爱情故事爱情牌“捶背器”

长期在电脑前工作,让我落下了一身毛病,尤其是背部总是酸痛,在家时,老公伸出他那巨大的“魔掌”,企图帮我按摩,不到几分钟的功夫,我就鬼哭狼嚎似的,连连求饶,这厮的手劲太大,简直是要谋杀“亲妻”呀。

于是,尝试着从网上购买按摩器,一连买了好几个牌子的,银子也扔出去不少,效果却并不理想。我不由感慨说:“好怀念小时候啊,每次生病,母亲总是帮我轻轻按摩,那种感觉,特别舒服……”

老公一听,立刻双眼放光地说:“楼下有家按摩诊所啊,咱们去试试?”那间诊所不大,却收拾得异常干净,坐诊的医生,居然是个长发飘飘的美女,笑容特别甜。她让我放松身心躺下,她的指法舒缓却有力,没多大会儿功夫,我就进入了半睡眠的状态。等我睁开眼睛时,发现老公居然和美女坐在一起,俩人指指点点地翻阅着一本书。天啊,除了打电脑游戏,我从来没发现老公的表情如此专注过,刹那间,像打翻了醋坛子,我拂袖而去。

冷战了一星期,老公非但没有像从前那样安慰我,反而天天都是一副行色匆匆的样子。终于,有个邻居悄悄告诉我:“看好你家老公吧,有人撞见他和那位美女医生,在诊所里手拉着手呢!”

如五雷轰顶,我所有的心理防线,刹那间全部崩溃。看看日历,今天正好是我们结婚两周年的纪念日,可怜我烧了一桌子的菜,打算正式“停战”,他却跑出去和别人鬼混……

收拾了东西,准备离开,那个“负心郎”,却风风火火地回来了,他看看我手里的两个大箱子,愣了一下,一字一句地说:“老婆,我可以再为你做一件事吗?”

我不说话,看这家伙如何表演。他“命令”我躺下,伸出双手,十指如飞,在我的背上飞速地“跳舞”,一招一式,都那么娴熟,让我惊讶不已。

“哈哈,没想到吧?那天看你让美女按摩时,特别舒服,我干脆拜人家为师,苦练了这些日子。这是我精心为你准备的礼物,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按摩器’,保证没有任何副作用!”

老公嬉皮笑脸地道出真相,让我无比汗颜,看着他狼吞虎咽地享用我做的红烧排骨,一种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老公这个爱情牌的“捶背器”,免费环保,贴心舒适,我一辈子都用不够呢。

第41篇、爱情故事初吻的感觉是牙齿

我神秘地附在他的耳边:“初吻的感觉是牙齿!”然后,我的唇迎向他,唇后,是紧闭的牙……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正坐在520路公交车的最后一排,神游外太空,脑子里不时地闪过他早上匆忙离开的样子:嘴里还对我说着甜言蜜语,穿衣收拾的动作却极其利落,特别是最后落在我脸颊上的那个吻,像蜻蜓点水般淡淡留痕……

过了几站,上来了一对年轻的情侣,天色已晚,车上空余的位置很多,他们挑选了一下,最后坐在了我的前面。两人似乎是刚刚相恋,虽然轻轻依偎,但言行间总有点羞涩的感觉。突然,女孩问男孩:“初吻是什么感觉?”男孩愣了一下,答道:“初吻的感觉是牙齿。”女孩笑了,我也笑了。

我承认,我是个不道德的偷听者,这些属于情侣间的情话,我原本不该这样完完整整地灌进耳朵里,甚至还忍不住笑出了声,但我实在无法对男孩的这个回答置若罔闻,他的话让我想起了我和他那些曾经美好的情事,想起了那时他青涩的模样,想起了他那个笨拙的初吻,想起了他疼爱我的那些点点滴滴。

那时,我们都很年轻,和我前面的这对情侣一样。在那个年代,就连大学里的恋情也有点偷偷摸摸的感觉,可我们还是不管不顾地相爱了。初次接吻的那个夜晚,我们躲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他试探地把我往他怀里拉,我有些惊慌,有些害怕,却还有些隐隐的期待,在那些大段大段的文学作品中,初吻仿佛是天上的琼浆玉液,美好而神秘。然而,当他的唇压下来时,我却有些不知所措了,柔软的唇触碰后,却是他冰冷的牙,而我迎接他的,也是牙!牙齿和牙齿的碰撞,让我们都有些沮丧,有些失望……

多少年以后,我们学会了亲吻,也习惯了亲吻后,回首往事,却发现,那一夜的初吻竟真的如书上描绘得那样美好,因为我们的真诚,因为我们的无知,因为我们牙齿的碰撞,让我们可以毫不惭愧地说,那是我们两人的初吻。

后来,我们热恋了,结婚了,有过很多次的亲吻,有中式吻的含蓄,有法式吻的浪漫,也有美式吻的热烈,惟独再也体会不到那次初吻的青涩。或者说,更让我失望的是,渐渐的,我们的吻开始变得程式化,开始变得可有可无,最后成为了像今天早上一样的蜻蜓点水。

车在我漫无边际的神游中很快到站了。回家的路,有些漫长,而这漫长缘于对他的失望,对那个吻的失望,还有,对记忆中那个美丽的初吻的眷念和向往。

上床时,他像往常一样,程式化地给了我一个晚安吻。突然,我挽住了他的脖子,撒着娇地对他说:“我想要一个初吻。”他像车上的那个年轻的男孩那样愣住了,然后笑了:“我们都吻了这么多年了,还怎么给你初吻呢?”我神秘地附在他的耳边:“初吻的感觉是牙齿!”然后,我的唇迎向他,唇后,是紧闭的牙。

或许,我真是一个太过矫情的女人,人到中年了还想着挽留青春里那些热烈的脚步,但那晚,我们确实像回到了情窦初开的那个年代,热烈而真诚地好好爱了一回。

第42篇、亲情故事为爱情除尘

结婚十多年了,日子过得千篇一律,白开水一般没滋没味,一切都成了习惯。每天下班,我习惯在厨房忙碌,老公习惯一言不发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习惯说声“吃饭了”,他习惯漠然地坐到餐桌前吃。

想当初,两个人每天都有那么多甜蜜的话,好像这辈子都说不完一样。可如今,我们已经从当初的“相看两不厌”到“相对两无言”了。想想还有漫长的几十年呢,难道以后的日子就这样没滋没味地过下去?我把自己的苦恼告诉闺密,她对我说:“你呀,该为爱情除尘了。”

为爱情除尘,真的是该这样了。

曾经的爱情,在婚姻中,因为彼此的疏忽和漠视,早就把爱情束之高阁,让它蒙上了一层岁月的灰尘。为爱情除尘,婚姻才能焕发新的生机。

用曾经美好的记忆,把爱情擦拭一新。恋爱的时候,那些美好难忘的往事多么值得怀恋。都说人要选择性记忆,把不愉快的记忆淡漠忘却,把美好的记忆多温习几遍,这样才能离幸福更近。

我翻出老公给我写过的情书,厚厚的一沓,压在箱底,用手一抹,一层灰尘,就像我们的爱情一样,被遗忘在角落里。重新读这些情书,感觉时光倒流一般,感慨非常。我和老公一起看这些书信,回忆曾经的恋爱片段。他非常有感触地说:“那时,你真年轻啊!特别清纯的样子。我记得有一次我想你了,冒着大雨去找你……”我回忆着过去,千百滋味在心头,对老公说:“还记得那次你过生日我送给你的礼物吗?”“记得,那件红毛衣。”说这话时,老公还像当年那样显得很兴奋。那件红毛衣是我不分昼夜织了两个月才织成的。

我和老公温习了幸福美好的恋爱时光,觉得真的仿佛回到了从前,爱情还是新鲜的模样。我们约定,去一趟当初两个人经常约会的柳林边,再去一趟我们情定终身的那个小饭店……爱情还在,爱情不会老。

多向对方表达爱意,让爱情保持清新。那天,老公买回来一盆鲜花,对我说:“我特意给你买的,是你喜欢的海棠花。”我接过花,说:“谢谢老公,我爱你。”我爱你三个字好久没说出口了,说出来自己都脸红了。老公听了,先是一愣,然后有些羞涩地说:“我也爱你。”据说,美国有一对婚龄最长的夫妇,谈及婚姻长久的秘诀,丈夫说,是爱,他每天都要对已经96岁的妻子说“我爱你”。我们也要把“我爱你”挂在嘴边,说到老,老了还要说。

通过生活中的小细节,让爱情新鲜持久。晚上,我为老公削苹果,他为我倒热茶。我生病的时候他为我做美味的早餐,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陪他聊聊天。爱情在于平淡日子里的彼此信赖相依,爱情在一粥一饭间,在一言一语中。

学会经营爱情,随时为爱情除尘,幸福就会与你紧紧相依。

第43篇、爱情故事消失的告白

闺密A感觉最近遇到了真爱,原因说出来或许会让人感到好笑——“我们一起睡了一晚却并没有发生关系,或许这是可以开始交往的信号。”

也难怪闺密A感到疑惑,这些年来,她睡过的人远比谈过的恋爱要多,早已经忘了什么才意味着一段认真关系的开始。

闺密B则抱怨自己近五年来都没有听过表白的话语了,“每次都是一个路数:两人互生好感就去喝酒,借着酒劲上床,然后就算在一起了。”

这大概就是一帮大龄女青年在电影院看《我的少女时代》时哭得稀里哗啦的原因。我们都忘了,曾经,两个人在一起前是要经过漫长的彼此琢磨猜测纠结的心动期的,别说是一句“我喜欢你”了,就是请对方写一页同学录都是由多少勇气和骄傲酝酿而成的。然而成年后,我们需要用到勇气和骄傲的事情太多了,已经没有多少可以再分给恋爱的部分。那项恋爱中最充满仪式感和惊喜的“告白”,早已经变成了无足轻重的小事。

闺密B现在开始面临着和闺密A差不多的苦恼:即使已经上床,她也无法判断这究竟是不是一场恋爱。有时候界限比较容易,如果之后对方没有及时回信息,或者信息发得没有那么殷勤,那自然只是炮友或备胎。可有时双方半真半假每天互通有无,碰上都无需工作的周末还能呆上两天,那这又该如何界定?

在还没有以女朋友的身份正式被对方介绍给朋友时,闺密A还在小心翼翼尝试一步步拓展自己在对方心中的疆域:从在对方家中放一把牙刷,到在马路上牵手,再到跟朋友一点点透露对方的信息……在没有告白的现代恋爱中,也许在提分手之前,谁都不知道彼此的前进速度。

第44篇、爱情故事单车上的爱情

梁小雅就读于C大,毕业后留校工作,担任该校校刊的编辑。她是传说中的学霸,只不过“霸气”只在学习上,在家,在单位,她永远都是一个乖乖女的形象。

梁小雅第一次碰到付春明,是在校园里,他骑着一辆单车从她身旁飞过,为了避让前方开过来的奥迪,撞到了梧桐树上。他龇牙咧嘴地从地上爬起来,接着拍了拍屁股,扶起倒在地上的单车,没事人一样骑上单车,走了,依然飞快。

七月的校园,因暑假的到来,安静了不少。那天,梁小雅正站在梧桐树下听鸟鸣,却发现一双眼睛正出神地盯着她。她定睛一看,正是那天骑着单车飞驰的付春明。眼神交错间,两人都有些尴尬,不想付春明却先红了脸,只见他挠了挠头,憨憨笑着,也不吱声,骑上单车又飞走了。梁小雅正在梧桐树下出神,同事陆雯雯朝她走了过来,看了眼骑着单车远去的付春明的背影,对梁小雅说:“你认识他吗?”梁小雅回过神来,说:“不认识啊!”陆雯雯接着说:“他也是C大的,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在经管系。”

暑假过后,在陆雯雯的介绍下,梁小雅和付春明认识了,两人都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付春明来自农村,为了能在这座城市更好地生存,他拼命兼职。那辆单车,是他的“老伙计”了。梁小雅第一次见他骑车飞奔时,他正从外面赶回来上课。梁小雅突然有种莫名的心疼。于是,她便提醒他以后骑车慢一点儿,而他只是笑,然后轻轻点头。

梁小雅和付春明恋爱了。付春明再忙,也会抽出时间接送梁小雅上下班。梁小雅安静地坐在付春明单车的后座上,搂着他的腰,脸紧紧贴着他的后背,任风吹乱她的发丝。她觉得这就是她想要的幸福。

但梁小雅的父母不看好付春明。那天,付春明突然提出要见见梁小雅的父母,梁小雅有些犹豫,她担心付春明得不到爸妈的好脸色。付春明似乎看透了她的心思,笑着说:“丑女婿,总是要见老泰山的!不管他们有什么意见,我都接受!”

中秋节那天,是梁小雅让付春明来她家拜访的日子。梁小雅的心一直悬着,梁爸爸和梁妈妈都冰冷着脸,一副准备兴师问罪的架势。门铃响了,梁小雅一个箭步冲了出去,付春明站在她家门口,手里拎了不少礼物。进家后,梁爸爸借故把付春明叫进书房,梁小雅则被梁妈妈“困”在客厅。不久,梁爸爸居然跟付春明谈笑风生地从书房走了出来,梁小雅一脸惊讶,梁妈妈更是一脸茫然。

梁爸爸开心地说:“今天中午,咱爷俩一定得好好喝两杯!”说这话时,他轻轻拍了拍付春明的肩膀,那亲热劲儿,俨然一对父子。

付春明笑着说:“伯父,只要您乐意,我很高兴奉陪!对了,今天中午我下厨,您给检验检验,看将来能不能养好小雅!”

那顿午饭,付春明做得非常棒!煎得焦香酥脆的鱼块和排骨,炒得鲜嫩清爽的蔬菜,炖得恰到好处的清汤,每一样都显得功底非凡。就连下厨多年的梁妈妈,也赞不绝口。末了,付春明掏出一个房本,递给了梁妈妈,说:“伯母,这是我给小雅的保障,我会继续努力,尽我所能,决不让小雅受委屈。”梁妈妈接过房本,打开一看,房主那一栏映入眼帘的是梁小雅的名字。

梁爸爸后来对梁小雅说,他之所以不再阻挠她跟付春明交往,是因为他觉得付春明确实是个很不错的人。那天,在书房里,他开口就问:“你凭什么能给我女儿幸福?”付春明回答:“凭我这身傲骨!我奋斗了十八年才有机会跟小雅一起喝咖啡,我选择不了自己的出身,但我有权利选择通过奋斗,让自己的家人过更好的生活。我有十八年的奋斗史,我如何给不了小雅幸福!”

梁爸爸说,当时他被小伙子那一身傲骨给镇住了。爷俩后来还聊了些时事,付春明谈古论今,哲学的、历史的、文学的,他都信手拈来。梁爸爸就想,这样勤奋好学才思敏捷的孩子,品行也好,做女婿多合适啊!

后来,他们有了自己的新家,家里的所有布置,付春明都一一按照梁小雅的要求来。他依然每天接送梁小雅上下班,梁小雅仍旧坐在他单车的后座上,紧紧搂着他的腰,脸贴着他的后背,任发丝随风舞动!

第45篇、爱情故事丑百合也有春天

在我家所在的永平县的这条街上,住着一位云南德宏那边的补鞋女人,用奇丑无比形容她我想是没有人有异议的。看到她,我总会想到《巴黎圣母院》里的卡西莫多——那个看一眼就令人恐怖的敲钟人。她缺牙,身高不足一米五,一条腿也瘸。然而,她有一位英俊高大的丈夫,四邻对他们的补鞋手艺都赞不绝口。

刚来到永平县,她在饭店里当洗碗工。她的丈夫是北方人,在郊区的砖瓦窑上做瓦工。虽同为外地打工者,由于相貌的巨大差异,任何人都无法想象两人会结合在一起。天意好像总让事情发生逆转。

有一天,这小伙子接到一封信,说大哥原先的那门婚事因为对方嫌彩礼低给退了。大哥一把年纪,是个药罐子,而自己在异乡,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上哪去帮哥哥找个媳妇?

正在这时,小伙子瞥见在饭店门口洗碗的她。听旁边的人说她还没婆家,他就想上前问问她愿不愿意嫁给他哥哥。但他不知哥哥是否愿意接受这个丑姑娘。哥哥的长相不差,但现在家境败落,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呢?

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他第一次和她搭讪。从那天开始,他俩接触了。一开始,旁边的人很纳闷儿,好好的一个小伙子怎么会和一个那么丑的大龄姑娘谈恋爱呢?简直是想媳妇想疯了。他不敢告诉她自己想把哥哥介绍给她,因为他怕自己一提,姑娘不愿意。她也怀疑他的诚意,相貌上的极端不协调让她对小伙子的追求有着戒心。但父母说既然他来追求你,就要抓住机会。她想想倒也是,自己这么丑,再去考验他的诚意实在不应该。于是,她接受了他的“爱”。

大概半年后,小伙子提出回老家完婚。她的父母早就盼着这一天了,觉得天上怎么就掉下了个金龟婿,高兴得合不拢嘴。

几经辗转,他们终于回到小伙子的老家。那个家确实称得上家徒四壁,两位老人天天像泡在药罐里。这时,小伙子变了面孔,说是自己不会娶她,自己是帮哥哥找一个传宗接代的女人。

她的心像掉入了冰窟里。可怜的是,连他病秧子的哥哥也看不上她。

踏上归程,两人都默默无语。也许是上天惩罚,小伙子在火车上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为了治病,他必须在株洲下车。举目无亲,在株洲下车他一个人怎么办?为了救他,她随他下了车。在她的照顾下,他的病有所好转,但身上的钱却所剩无几。她把自己仅有的一点儿钱给他交了治疗费,很快,她也没有钱了。

听人说捡垃圾可以卖钱,为了给他治病,她想去捡垃圾。谁知道,当地捡垃圾的居然排外,有几次为争几个易拉罐,她被对方打得鼻青脸肿。去卖废品时,老板听出她不是本地人,在价钱上随意砍价。脸上流着血,心里憋着气,她真的想放弃了,想丢下那个曾经欺骗自己的人。她在心里不知说了多少遍,但一看到病床上的他,她善良的本性又回归了,她决定坚持到把他的病治好,再离开他。

终于等来了这一天,小伙子出院了,他们要离开株洲了。临别时,她对小伙子说:“现在你的病好了,我可以放心地回云南了。咱俩就此分别吧,全当咱没见过。你身体还很虚弱,别再去当瓦工了,回老家去吧,找个漂亮点儿的姑娘成个家。但是别再骗人家了,我们女人是输不起的……”

听她说完这番话后,小伙子眼里涌动着眼泪,突然对她说:“我要娶你。”最终,他们双双回到永平,在异乡喜结连理。他们学了修鞋的技术,开了一家修鞋店,在永平安下了家。

天佑善良的人,丑百合也有春天。

第46篇、爱情故事爱情不需仰视

认识一位“高富帅”,家境优渥,高等教育,公司高职,相貌好性格温厚,30岁,已婚——这样的男神到底娶了怎样的女子?大概是个女人就会好奇。总觉得现实生活中,谁谁谁和他都是不配的。

后来有幸见到“高富帅”的妻子,却绝非我想象的“白富美”,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幼儿教师,中人之姿,相貌说不上不好,但绝对不算出色。

但就这样一个女子,不仅成功嫁给了“高富帅”,还颇得宠爱。据说“高富帅”很爱她,两个人在一起,从来是他顺从着她。

真是难以相信,莫非,这就是灰姑娘和王子的现实版?

后来,我终于在别的姑娘口中得到答案——是听“高富帅”的妻子亲口说的。她说,他也只是一个男人,唯一的不同,他是一个天天在外面吃鲍鱼的男人,那么回家以后,我会给他做一碗清淡的手擀面。

就这么简单?

当然不是,但一碗手擀面绝对是一种聪明的爱情态度。

无疑,这个女子是聪慧的,她知道一个生活如此优越的男人并不需要锦上添花,不需要一个“白富美”来相得益彰。他需要的,只是一种舒服自在的感情状态,需要一个女子把他当成烟火男人,如常人般一起生活度日。

她的聪明正在于从来不拿他当“高富帅”,不崇拜、不仰慕,完全跟他站在平等的位置——说到底,日子不是过给别人看的,哪有那么形式化?婚姻里,一个男人在意女人的,绝对不是她是否懂三门以上外语,是否擅茶艺,或精通穿衣之道,更或者尝得出红酒的年份……那都是影视剧里制造视觉效果的臆想。家是用来舒展和放松的地方,家里的人,能够同样舒展和放松就够了。

这一对看上去“外形不配”的小夫妻,倒是让我想起大学时崇拜的一个教授。

那时候,我崇拜他可以闭着眼睛画一张完美的世界地图,全世界的高山河川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虽年过四十,但依然有玉树临风的气度。

记得大二那年的中秋节,我和几个同学应邀去他家中过节,惊讶地发现他的妻子和他是那样“不配”。

他的妻子,看上去比他还年长,也不精于装扮,在客厅和厨房间穿梭往来,更像是一个保姆。但教授却跟妻子融洽恩爱,少少的交谈中都可以听得出来。后来在他的妻子去厨房的时候,教授很是赞赏地打了个比喻,说她就如他手边的水杯,不需要时好似感觉不到存在,但需要时总在那里,触手可及,并且总是最适宜入口的温度。

换句话说,她让他舒适。

如今想起那个比喻,想起“高富帅”的爱情,我终于明白过来,那些能拥有男神的女子,在感情上都是有高智商的,她们明白夫妻的相处之道,绝不是相貌或者地位的对等,而是一种彼此适合的相处方式。

——好的爱情一定是平等的,他们永恒平视对方,而不是一个仰视另一个。

第47篇、爱情故事用恋爱浪费人生

偶然的机会遇到大学时代就认识的阿珍。

她说:“人生真是沧海桑田啊,以前看你活得安安静静的,没想到现在每天都在电视上讲话。大家都变了好多,只有我在原地踏步。”

“怎么说?”

“你记得我在大学有个男朋友阿祥吗?我还跟他在一起。”阿珍说。“不过,我们还没结婚。”

不会吧,我心想。二十年的爱情长跑,未免比马拉松还长。

“不知不觉这么多年就晃过去了。三十岁的时候我很想生孩子,那时他不娶我;三十五岁时他想娶我了,我却不想嫁他。我们两人也分手了好几次,中间的过程我就不说了,写起来大概是一部《史记》吧。这么久了,结不结好像也无所谓了。我对婚姻本来就是没有信心的。”

“你为什么和他在一起这么久,又不想嫁他?”

“他始终不是我的白马王子。”阿珍说,“我常觉得那些花钱拍婚纱照的人很蠢,但有时又很羡慕那些穿上婚纱的女孩子,至少她们对于嫁给身边的男人,是有幸福感的。我不知道跟他结婚会得到什么幸福。”

她说,年轻时,是他家庭有问题,他的父母不喜欢她,他为家里背了一些债,自己的工作也不太稳定,有段日子根本是她养活他的。他自己脾气也不好,常会和她为了小事吵架,也是个懒虫,在家不会做家务,“想想,嫁给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憧憬?”

“没有更好的人追你?”

“曾经有啊,只是我这人恋旧。想一想,他这个人虽不完美,缺点并没有大到必须要放弃他。他对我应该也一样。我们两个人只要再活久一点,应该会变成最久不结婚的情侣。”她嘲笑自己。

有一种感情状况,比“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还尴尬,叫做“无法放弃又走不下去”。这样的感情,就算到了相看两厌,也无法相互弃绝,因为双方已经变成亲人了。

想想还真毛骨悚然。

阿珍能够撑下去,还有个因素——她是个忙碌的女强人,可能也没有时间、没有机会去找别的好男人。反正闲暇时间有限,反正也没出现更有趣的异性,干脆就和身边人继续打发爱情,打发时间。

这种感情,没有发过光发过热,不曾有满天花火,从一开始就细水长流,应该不是女人渴望的幸福吧。

第48篇、爱情故事不要做别人的插曲

小麦有一张无邪的脸,野山茶般,秀眉淡扫,她一笑起来,就露出细白的牙齿。

小麦最近恋爱了,脸上有着恋爱中女人才有的红晕。小麦的男友目光沧桑迷离,很有杀伤力。作为闺密的我,正为之高兴时,小麦低低地说,他什么都好,就是尚在婚姻的藩篱中。我听了大惊,冰雪聪明的小麦,怎么会掺和到这种错综复杂的情感中。

你何苦嫁接在别人的婚姻中,沾在上面是不牢固的,周围那么多可以爱的男人,你偏爱上一个小男孩的父亲,你相信他会抛妻离子爱你吗?他只不过想在疲惫的婚姻中透透气,给生活来点甜点。这种人翻脸可比翻书快!男人对于红杏出墙,只会品尝,不会收藏。你完全可以有自己的主旋律,何苦当别人生命中的一段插曲?他能给你真正的名分吗?

恋爱中的女人都是傻子,总爱跟着感觉走,我的一大堆金玉良言,在她面前只能变作废品。

小麦斜视着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俗?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彼此相爱就可以了,我干嘛像封建社会的女人,非得要个名分。”轮到我无言了,我知趣地告辞。她也不作挽留。

生活像没有表情的水,一天天流过,此后,我有好长时间,没见到小麦。

一日,小麦竟来找我,脸色憔悴,低迷的神色像雨夜的街灯。我不用发问,就明了发生的事情。茶的热气袅袅着,我俩对坐着,她沉默,我陪她沉默,时间在静止。

之后,她打破沉闷的空气说,你讲的都是对的,他走了,留给我一句话:谢谢你留给我美好的记忆。她的声音平静,嘴角挂着一抹嘲弄的冷笑。你把世事看得很透彻,从表象看到本质。

我微笑,在言语上耍起了太极,不便再多说什么。淡淡一句,回头就好,不必沉沦。在红尘中游走的人,谁没走过弯路,就算是一场情劫吧!时间是医治心伤的最好疗方,多少年后,一个风轻云淡的日子,你想起故人旧事,说不定会诧异自己,怎么会为他这种人流过那么多的眼泪,就像看到以前穿过的旧衣,怀疑当年是怎么时尚地走在大街上。

月光透过窗轻轻洒进来,夜显得更清寂了。小麦白玉般的脸上有泪光在闪烁,落花如雪,情如烟月,但丝丝缕缕的余痛仍在。

其实,每一个行走在爱情中的女子,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主题曲。

第49篇、爱情故事约会试验

他俩认识已好长时间,可一块儿出来散步还是第一次。有时他们各自都弄不清楚对方到底对自己怎么样。反正他们的接触挺正儿八经的,从未进入过男女间谈恋爱时那种亲昵状态。

黄昏的都市流动着温暖的柔情,他俩沿着大街往前走。一盏盏街灯投下的光束在路面的反射下显现出朦胧的光晕。在这朦胧的光晕里她的身影极优美,顿然他心里涌上一股冲动,真想一把抱住她,吻吻她那两瓣芬芳的嘴唇。可他又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冒犯她。

走了好长一段路,两人来到湖畔的一棵树底下,她靠在树上静静地瞅着他。

不远的一张石椅上有对男女相拥着热吻。她朝那边望望,又回头朝他瞅瞅,眼神里闪着忧怨。他也朝她瞅瞅,再朝那边望望,便用力踢下了脚边的一颗石子。石子飞进湖里,溅起朵朵水花。

他说:“给你讲个故事吧。”

她微微一笑说:“好啊。”她一直很喜欢听他讲故事。有时她真弄不明白,这么一个会讲故事的人,怎么会这么木讷。

他说有这么一个母亲,对她那处于热恋中的女儿说,你跟男人约会时千万别冲动!你得先冷静地观察一下,假如那男人先想碰你,那肯定不是个好东西,得赶紧离开他。不过在没碰你的情况下,也不妨试试,假装想要跟他亲热。要是那男的举动笨拙,局促不安,你就嫁给他!因为这是过日子的男人,以后什么都会听你的。

讲到这儿,他停了停看她一下继续说,“我们来试验一次,怎么样?我装着要拥抱你的样子,等我靠近你时,你就赶紧躲开。”

她听着,没吭声。

他说:“你不要怕,我不会真地拥抱你的。我只是做做样子,你反应要快,以后你要是跟别的男人约会,就有心理准备了。”

她有些怨忿地瞅着他。

他说:“你准备好,我喊开始就伸出手来装着要拥抱你,你赶紧躲开。”

他伸出了他的双臂。而当他的手臂碰到她时,事情却发生了变化。她并没有躲开,而是扑进了他的怀里,用手捶打着他的胸膛说:“你真坏,你真坏……”

第50篇、爱情故事鲨鱼与鱼

曾有人做过实验,将一只最凶猛的鲨鱼和一群热带鱼放在同一个池子,然后用强化玻璃隔开,最初,鲨鱼每天不断冲撞那块看不到的玻璃,耐何这只是徒劳,它始终不能过到对面去,而实验人员每天都有放一些鲫鱼在池子里,所以鲨鱼也没缺少猎物,只是它仍想到对面去,想尝试那美丽的滋味,每天仍是不断的冲撞那块玻璃,它试了每个角落,每次都是用尽全力,但每次也总是弄的伤痕累累,有好几次都浑身破裂出血,持续了好一些日子,每当玻璃一出现裂痕,实验人员马上加上一块更厚的玻璃。

后来,鲨鱼不再冲撞那块玻璃了,对那些斑斓的热带鱼也不再在意,好像他们只是墙上会动的壁画,它开始等着每天固定会出现的鲫鱼,然后用他敏捷的本能进行狩猎,好像回到海中不可一世的凶狠霸气,但这一切只不过是假像罢了,实验到了最后的阶段,实验人员将玻璃取走,但鲨鱼却没有反应,每天仍是在固定的区域游着它不但对那些热带鱼视若无睹,甚至于当那些鲫鱼逃到那边去,他就立刻放弃追逐,说什么也不愿再过去,实验结束了,实验人员讥笑它是海里最懦弱的鱼。可是失恋过的人都知道为什么,它怕痛。

第51篇、爱情故事用爱在眼泪上雕刻

爱,象一把锋利的刻刀,用它柔软的刃,在眼泪上完成美丽的微雕。--题记

人,总是不知道哪天会发生一生最重要的那件事,不知道哪天会明白影响一生的哪个道理,不知道哪天会遇到一生最重要的那个人。夏天。选修课。他迟到了,气喘吁吁地冲进来,有些尴尬地用歉意的目光征的讲师的默许后,在众人的目光中坐下,很快静了下来。她目光落在他侧脸上,玩味地转着手中的笔。他在抄笔记,脸上是认真的表情。穿着格子衬衫,第一粒纽扣整齐地扣在喉结下面,显得有点傻气。他总是穿棉格子衬衫,总是扣好第一粒扣子。象个被幼儿园阿姨打扮得干净整齐的小男孩。于是,每次见到他的时候她嘲弄的笑容都很恣意。虽然他们并不认识。他终于忍不住问身旁的死党安:

“我是不是很滑稽?”

安一脸正经地凝视了他三十秒,突然换成一脸坏笑:“何止是滑稽,简直是把鸡拔光了毛涂上润滑油拿出来展览,滑天下之大稽!”他有点愤恨地问:“那刚才是谁?”安望着她消失的路口,若有所思:

“她……”

“她?”他又看了路口一眼。

他突然感到后脑勺被拍了一下,安瞪眼:“看什么看?你这种人看起来挺老实,却偷偷看美女。行为单纯、思想复杂的人才真正危险!啧啧,衣冠禽兽。”

“呵呵。”

“呵呵,坏小子。”图书馆。他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翻了一下底页,放了回去。每本书后面都有一张卡,记录每个借书人的名字。自从他知道她的名字后,常常能在自己借的书后面找到她的名字。

“这本只有她借过。”他把它拿到临窗的座位上去看。有一页折了角,一行字映入眼帘:

“他在枫林里捡书页,别人告诉他,枫叶捡完的时候,幸福就来了……”

纸上有干了的水痕。从她吻过的杯沿滑落,或者从她的眼睛,他想。

“我也常坐你现在坐的这个位子。”他抬起头,看见她微笑着把几本书放在中间,在他旁边的位子上坐下。他微微地吃惊,忘了说话。她把耳边的秀发掠在耳后,然后把随声听耳机塞进耳里.那个耳机剥夺了他后来说话的权利。她侧脸的弧线很好看,象锦缎,他想伸手去摸。但是他只摸了摸纸上的水痕。感觉到指尖有点冰凉。眼泪的温度,究竟该是冰凉的,还是温暖的?他不知道。他听过这句话:眼泪可以折射出一个人的心灵。她的灵魂,究竟是冰凉的,还是温暖的呢?他想知道。

以后,图书馆、选修课他都故意坐在角落*窗的位子旁边,为了看她侧脸优雅的弧线。他在他和她之间始终保持着距离。距离是催化剂.他总是来那么早。坐在角落。宁静而冷峻的神色。很少主动和她搭话,偶尔开口也是礼貌得近乎冷漠。(后来好多年安都说他是欲擒故纵。)她的个性很开朗,而且周围有太多热情等待着的眼睛。倒是他的矜持让她觉得很独特。当女孩觉得一个人自己不容易轻松了解的时候,她可能会爱上他。有一天的选修课,她突然说:“你的侧脸很好看。”他笑了。

于是他们开始相爱。

她带给他一盒草莓。不是那种巨大鲜艳的科技草莓。这些果肉深红的小草莓很招人喜爱。

“这是我种。”她象是个做对了算术题向人夸耀的小学生。

“呵呵,我才不信。”

“真的!我家有一株草莓树!”

“小笨蛋,草莓是长在树上的。”他怜爱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讨厌啦,这么快就被你拆穿了。”

“呵呵。好好,我装傻。”他拆开盖子递给她,微笑而满足地看她赌气地吃掉手中的草莓。直到吃光了,她才发现原本想送给他的这盒草莓是被自己吃掉的。她吐吐舌头。他大笑起来。他看出真正的她只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于是就小心地疼了她。

“马上就要下课了,一起去图书馆。”他看表。

“你不吃午饭?”

“除非你帮我打饭。”

“除非你帮打十次饭感谢我。”

“除非你嫁给我。”她含羞带笑。

“那一百次?一千次?……咳咳,我亏大了。”

“少来啦,我嫁给你你才是赚到了。再说还有一年多就要毕业了,哪有一千次机会给你表现?”

“我毕业后跟着你回家,做饭给你吃,给你家人吃!“她羞红了桃花粉面。她的笑容散着清香,象一朵含笑。他曾告诉她,含笑是一种芳香的花儿,象是她的微笑。

“还不答应?那打扫卫生、洗衣服我都包了!”

“呵呵呵呵。”他每天都帮她打饭。有了幸福的滋养,她脸上的含笑也每天为他盈盈地开着,开成美丽的爱情。滋润女孩的是爱情,那滋润爱情的又是什么呢?据说,男女各画半个圆,能合起来的便是有缘人。于是他们一起练习画半圆,直到他们的圆合起来有着最完美的吻合.两个相爱的人想安排缘分。也许却被缘分安排了分离。

毕业后,他为她留在了这座城市,去了一家广告公司。

CanvasCafe.这家不起眼的小店咖啡很纯正,价格也公道。店里有些没名气画家的油画和一些名画的临摹作品。他常常牵着她的手带她来看,告诉她凡高和伦博朗。然后他们会坐下来喝一杯咖啡。她喝咖啡放盐。她说,盐是人生真味。他望着她。昏黄的灯光下,她用小匙子搅动着咖啡的动作从容优雅。盐粒旋转、溶解,溶成她眼里的淡淡忧郁.看上去象一幅油画。他了解她胜过她了解自己。只有他知道她活泼的个性里溶着盐的淡淡忧郁.他伸手帮她掠开额上遮住眼睛的一缕发,然后拿起盐瓶往自己杯里抖了抖。他觉得这种有个性的口味有点怪,但他已经习惯于喝咸咖啡。戒不掉了,就象戒不掉她。他家。

“我工作一直都不顺心……我想出去留学。”他眼睛看着桌子。沉默。

“我呢?”

“我们结婚,你跟我一起去。”

“陪读夫人?”她看他,然后坚决地摇头。

“你就这么自私?!不肯为我牺牲一点?!我受够你的任性了!”

他冲她吼。她哭得声音沙哑。他心里恻恻地隐痛,坐在她旁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什么都不说。然而,他做的决定很难改变,她也是。他出国的手续很快办下来了。他们决定分手,因为他们都是现实的人。

三年,他和她都等不起,输的代价太大。

机场

一天晚上,她和安路过CanvasCafe。她执意要进去喝一杯。三年过去了,这家店有了名气。店面扩大了四倍,装修得很做派,顾客多是些白领,价格也因此贵了起来。她拣了个角落*窗的位子坐下。安坐在她对面。可是她只看着窗外。似乎在想心事,又似乎什么都没想。她要了瓶盐。久违了,咸咖啡。安惊奇地说:“以前怎么没见你喝得这么奇怪?”她不语。侍应生一边微笑地把盐递给他们,一边巴结地说,也常常有位先生带着位小姐来,每次都只肯喝咸咖啡。“是你吗?”她在心里说。安好奇地洒了点盐,喝第一口就喷出来了,喊道:“再要一杯,放糖放奶。太难喝了。”

她抬起杯子,啜了一口咖啡。咸与苦交融,确实很难喝。那时候那么爱它,是不是因为心里是甜蜜的呢?她家.安打电话来:“同学会,你去不去?”她想了想:“去。”同学会安排在CanvasCafe,这个用钱买情调的地方。因为这里有名。她透过橱窗玻璃望着他。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漂亮的领结,一眼看过去就是成功人士。衬衫的第一粒纽扣还是扣得那么整齐。他很少笑,言谈的姿势很有礼貌。冷漠的礼貌。“叮--欢迎光临。”全体人都转过头来望着她,然后又各自转回去谈自己的。他一直看着她。那天安喝醉了。他和她都知道安是故意的。安想给他最后一次机会,虽然心里很苦涩。他被大家指派送她回家。走前他付了全体人的帐。

“我去拿车。”

“不用了,不远,走走吧。”……

“你好吗?”

“还好,谢谢你。”

“我的公司运转还不错,蛮顺利的。”他觉得无话可说。

“恭喜你。”

路灯下,她侧脸的弧线还是那么优雅。她身上的香水味化作熏香的晚风。她搽的是那种叫“鸦片”的香水。一路无语。她租的公寓不远,很快就到了终点。她站在路灯下,扬起脸看他:

“我到了,你回去吧。”

“……”

“走吧。”

“……我四月就要结婚了。”

现在是三月底。她一直害怕他这么告诉他,今晚,他终于说了。她的世界黑了。但是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说:“新娘一定很漂亮吧。恭喜你。祝福你们。”他的情绪情绪突然很激动,捏的她幼嫩的双肩生生地疼:

“我回来后,知道你和安在一起已经两年了。……而安是我最好的兄弟。你明白我吗?!”

“我能理解。”

她嘴角挂着微笑,似乎满足了什么……两个人都不说话,任夜风吹乱他们的容颜……她感到他的手从她肩上无力地滑落。他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她,庄重地对她说最后一次:“我爱你。”然后他擦干她眼角的泪水,吻了她一下,“好好地对安,他会给你幸福。”然后他阔步消失在黑暗中。

从此带走了她的幸福。春天里离去的幸福。她在路灯下展开手中的东西。那是个破旧的记事簿,上面整齐地写满了“正“字。她跪在路灯下,满足地微笑着开始数:“一、二、三、四……七十六、七十七……”

“你不吃饭?”“除非你帮我打饭。”“除非你帮我打十次饭感谢我。”“除非你嫁给我。”“……”“那一百次?一千次?”……

“九十四、九十五……一百九十五、一百九十六……”一百九十九,乘以五,再加一个未能写完的“正”。他一共帮她打了九百九十九次饭。再翻开最后一页,上面抄着一句话:“他在枫林里捡树叶,别人告诉他,枫叶捡完的时候,幸福就来了……”眼泪在水泥地上跌碎。她跪在冰凉的夜里失声痛哭。

后记:我坐在棂寂的黑暗之中写完《用爱在眼泪上雕刻》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两点。搁笔起身去冲了一杯咸咖啡,体味她的心情。苦与咸的滋味。咖啡、眼泪、海水,序曲响起的时候就注定了它不圆满的完结篇。所以仍不能如开始所愿地把它写成圆满的故事。花开,并不是为了解人间的愁。人活着,能爱、能生活,也就有了快乐,然后就可以在清香中入睡,并留下欣慰的泪水。

第52篇、爱情故事女人的小秘密

这座桥加宽后,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更神气了。

一辆满载花草的脚踏三轮车由南向北,欲过桥去花鸟市场。

上桥时,车上一对五十出头的夫妻为谁骑车发生了分歧。

男的说:“今天还是我骑,你坐车上,贤内助嘛,协助一下就行了。”

“协助”者,是他俩的“发明”:男的在前面踏,女的坐在后面用脚在桥面上蹬,助一“蹬”之力,以加速。

“你感冒发烧还未恢复,我来骑吧。”女的风趣地说,“当年知青插队时,我踏过三轮车的,你不是没有领教过。”

男的想起那次“领教”来了:两人产生了点矛盾,但说好要一起上城买农药的,男的在河边匆匆洗脚,女的却悄悄拿走他的鞋子后,将三轮车踩了就走,男的赤脚在后面追了几百米,直到讨饶为止……后来留下了这段百米赛跑的“佳话”。

现在,男的逞能,坐上座子,命令式地说:“快上车!”

车上桥了,坡度长长的,男的踏着蛮吃紧,女的跟往常一样,用脚在桥面上使劲蹬。但蹬着蹬着见男的额头直冒虚汗,柔声说:“停下,我来换你吧。”

男的还是嘴硬:“没关系。”

女的心疼了,突然计上心来——两只脚不再用力蹬,而是垂挂下来,脚底在桥面上摩擦,增加了车子前进的阻力。男的真的有点骑不动了,叹口气,跳下车来:“今天,就让穆桂英挂帅!”

女的诡谲地一笑。双方无言地交换了位置。女的挺着胸,哼着歌,骑车过桥,右转弯,沿着古运河,奔向花鸟市场。

两人下车时,男的说:“难道真的是我发点烧,就腿软了?”

女的笑笑:“是我的心太软。”

男的说听不懂。女的说谁要你懂啊。她似乎看到她的花草们和她一样,在笑他没有发现她在上桥时做的“小动作”。

男的其实心里有数,但他永远让“小动作”成为女人的“小秘密”,成为甘露……

第53篇、爱情故事错过更美丽

那年,他还是一个17岁的孩子,在姑妈的家里,见到了16岁的她。

一年后,他考进了一所北方的大学。他再次来到姑妈家,想看看那个让他魂牵梦萦了360回的女孩。可姑妈却告诉他:女孩因为没钱读书,到一个南方城市打工去了。他想办法和女孩的弟弟成了好朋友,并得到了女孩的一张照片。

时间过得很快,他从男孩变成了男人,他有了妻子,并很快成了一个可爱女儿的爸爸。在女儿满月那天,姑妈给他带来了一个女人,并絮絮地对他诉说女人家里有多穷,男人生病,儿子又小,只好出来做保姆挣点钱。他边听边答应着,让妻子给女人在书房里搁了张床。

女儿满月的照片洗出来了,他拿出家中的影集,一张张地放进去。因为接电话,他放下照片去了客厅,等他回来时,那个做保姆的女人正看着他的影集,脸上的神情很古怪。他问:怎么了?女人说:这是我十多岁时的照片啊,怎么你会有?他震惊了,看着眼前这张脸,他努力地搜寻着相同的证据。是的,除了岁月留下的痕迹,她和照片上的她,真的是同一个人!

那晚,他没有入睡,看着身边的妻子和女儿,他突然有种陌生的感觉。这么多年来,虽然他从来没有寻找过照片上的女孩,可在他心里,那个女孩永远都是那样的可爱与美丽。他甚至在当年和现在的妻子能一见钟情,也是因为妻子和她有六分相像的缘故,而在他的心底,当知道自己有了女儿时,不也暗暗地希望,女儿能长成当年她的模样吗?可她的出现,竟让这一切变得那样的可笑!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说相见不如怀念。初恋情怀只是梦中的幻想,它像玻璃一样的脆弱,经不起时光的摔打。也许,错过会比不合时宜的相遇更美丽。

第54篇、爱情故事和刺青无关

爱上男孩的那年,她21岁,有着水晶一样的眸子和柔顺光泽的长发。青春像一枚圆润新鲜的樱桃,那样的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

男孩是学艺术的,穿磨得起毛边的牛仔裤,背硕大的画夹,第一眼,她就不能自拔。然后她学会了在凉如水的夜台阶上等男孩回来。爱情的等待就如橄榄,初尝苦涩,回味再三竟有旁人无法体会的甘甜,因为她等到了男孩的承诺。

在她纯净的世界里,爱情就是全部了。漫天星光里有甜蜜的哀愁,霏霏细雨里有缠绵的牵挂,每一天都那么美好。后来他们路过一家刺青店。前卫的店铺里挂满了各种炫目奇特的刺青纹身图案,有精致的黑蝶,有缤纷的花瓣、枫叶,有青龙雄鹰……女孩听着纹身师的介绍,兴奋不已。最后她在正对心脏的肌肤上,纹了一支羽箭贯穿两颗红心,边上是男孩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那时音响里放的是老京戏,她并不知道戏名,铿锵铿锵的锣鼓声听在耳朵里,竟有一种拨乱定江山的稳妥。胸前微微的刺痛里,夹杂刺激的喜悦。她知道,她的爱情已经铭刻进她的血肉,男孩和她的生命已经不可分离。走出刺青店,男孩给她买了哈根达斯,她看着广告语上“如果你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吧”,幸福感泛滥,爱情的味道就是此刻嘴里巧克力可可粉混杂的甜爽吧。

在一次争吵中,男孩说我们干脆还是算了吧。说完便往外走,她一急之下,走上前拖住男孩的衣袖。正是深秋,男孩穿着一件藏蓝夹克,她用力的时候,男孩厌倦地一甩手,挣脱开跑远了。她抱着那件空荡荡的夹克,感觉自己像深海的隧道,一阵风吹过,冰冷,潮湿,空洞,绝望。更像潮水退尽的沙滩,袒露着赤裸裸的被抛弃的羞辱,沙子一样漫过去,漫过去。

爱情来的时候没有原因,走的时候也不容你问个理由。她迅速地憔悴,一场轰轰烈烈的爱,留给她的只有一件半旧夹克——上面还有恋人的味道,和胸前的刺青。

男孩没有再回头,很快他就牵了另一个活泼女子的手。几度失眠过后,她人变得憔悴,消瘦,像一朵黄菊一样让人怜惜。她恍惚觉得自己再也走不出失恋的阴霾了。那天,她走过刺青店,露出胸前的箭穿红心,一字一句地对纹身师说:洗掉它。

她想不到会是那样的疼,比刺的时候还要厉害几分。她坐在曾经坐过的椅子里,街上阳光散淡,粉尘弥漫,年轻的情侣手拉手走过,在刺心的疼痛里,她的泪水无可阻挡地流了下来。

那是正对心脏的位置,如今不是为了铭记,可是忘却为什么却是那样难?

她漫无目的地走着,胸前的刺青虽然洗去,可是还若有若无,淡青的印痕看上去像一些无法愈合的疤痕,提醒着她刻骨铭心的一段往事。

直到后来,25岁那年女孩遇到了另一个喜欢她的男子。那个人成熟儒雅,更重要的是懂得在她苦闷地时候拍拍她的手:一切都会过去的。仿佛万千世界在他眼里不过是一双手翻来覆去的乾坤。那样的踏实,吃了爱情苦头的她慢慢在心里认定了他,仿佛他在那里已经等了她很多年。所有的磨难,不过为他们的相遇做铺垫,让她懂得体会,珍惜。

然后是谈婚论嫁,去试婚纱的时候,她低首间看到胸前的淡青的印痕,回味再三,想起若干年前的爱和伤害。像一只毛毛虫,经历了破茧成蝶的蜕变,曾经的晦暗伤痛已经云淡风轻,她努力去辨认原来字母的印痕,头脑中竟是一片模糊的空白。

当年她费尽心思地刺青,要自己终生铭记;然后决绝地要洗去痕迹,也没能立即淡忘。虽然刺青正对心脏的位置,原来刺青和爱情无关。肌肤上的刺青只是一种提醒,而真正的爱情刺青只能纹在心上,它由两个人以穿过岁月的线用真爱纹刺,然后没齿难忘。而爱一旦流于表面形式,需要刻意铭记,便显得浅薄、脆弱。这是岁月教会了她的道理,好在还不算晚。

第55篇、爱情故事蔓菁依旧

云姨出嫁时,年方15岁。

荣姨父当时正值学校放假,在假期就娶了云姨。

荣姨父特别爱吃蔓菁,蒸了吃,煮了吃,百吃不厌。云姨不吃,云姨忍受不了蔓菁香甜味之后的那种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儿,所以云姨就只给荣姨父煮了蔓菁吃,看他吃。

荣姨父吃到开学的时候,说,多备点儿干蔓菁,等我回来吃,但荣姨父返回了开封的少年学校之后,却没有再回来吃云姨煮的蔓菁。

时局动乱,后来云姨才知道荣姨父学校的师生被带到了那个小岛上。

云姨想荣姨父,想得日夜难宁。云姨就只能来回抚摸荣姨父的回信,摆弄荣姨父爱吃的蔓菁。摆弄得多了,云姨居然也爱吃蔓菁了,那种滋味是一种香甜之后让人欲罢不能的揪心。

云姨甚至不敢留太多空余的时间去想荣姨父,所以云姨侍奉公婆,操持家务,家里家外拼命地做。公婆不忍看着云姨备受煎熬,公婆说,再嫁吧,等不回来的。

公婆说了12年,云姨都只当没听见。

很多当年去台岛的人都开始有了音讯时,荣姨父却没有。云姨情绪消沉,病了一般瘦了下来。后来公婆照云姨的吩咐给了她一篮蔓菁作为陪嫁,云姨再嫁给了明姨父。

明姨父厚道能干,待云姨很好,虽然明姨父不吃蔓菁,但他每年都要种很多蔓菁给云姨吃。云姨也总是先煮了饭给明姨父吃,然后再去煮自己的蔓菁。后来他们有了一对儿女,十分幸福。

那天明姨父和云姨正在院子里喝稀粥,有人敲门。云姨起身去开门,手里的碗竟没有端好,粥洒得客人满脚都是。

客人是荣姨父。

明姨父和荣姨父对酒当歌时,云姨不小心地打碎了一只碟。其时明姨父和荣姨父酒兴正浓,荣姨父正回答着明姨父的问题说自己还没有结婚。

云姨的心里很疼,疼得连嘴巴都哆嗦了起来。云姨说,该找个女人了。

荣姨父笑着应着,是该了,快了。

第二次荣姨父再从台湾来,果真就带回了一个很富态的女人。云姨看着心里就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脸上也溢满了笑。荣姨父也是一副很舒心很轻松的样子,但荣姨父的太太却不习惯家里的生活,当天荣姨父就陪着她回到了市里的宾馆。

荣姨父是来内地投资搞建设的,每年都要在两地往返两次,每次都要抽出空儿来和明姨父喝酒,走的时候一定要带上云姨早已给准备好的蔓菁。荣姨父总是说,这么多年在外面吃不到家乡的蔓菁,心里想得发慌,就更觉得它的滋味儿诱人。但荣姨父的太太却不再陪荣姨父来了,因为太太实在是不能忍受家乡糟糕的卫生状况。

那一年荣姨父又来的时候,明姨父酒后不慎重重地摔了一跤,当时竟不省人事。荣姨父和云姨在村里人的帮助下很快把明姨父送到了医院。抢救之后,明姨父却只是躺在床上喘气而对云姨的呼唤毫无知觉。荣姨父花了很多钱为明姨父请最好的医生,但明姨父不言不语地躺了十天,终于没有再转回有云姨的这个世界。

待云姨的情绪从沉痛中缓和下来,她想起荣姨父该走了。云姨步履蹒跚地为荣姨父收拾准备蔓菁。荣姨父说,不忙不忙,歇一会儿吧!

云姨手不停地说:你也要注意保重身体啦,年岁不小了,再出门让你的孩子跟着你。

荣姨父在夕阳中坐着,摇头再三。看着去姨已经端着盛蔓菁的篮子站起身来,荣姨父才慢慢地说:我并没有结婚,又哪来的孩子?

云姨迅速转头,白发飘起美丽的弧线,抖落了一地的蔓菁。

第56篇、爱情故事遗失在1998,爱恋的旧时光

好像是八月桂花飘香,空气甘甜的时候。翠湖巷的尽头开了一间画室。格局雅致,满屋张挂着写意优美的海景画。有怡然、淡雅的韵味。

小小拘谨的店面,却因为慧质兰心的女孩子精心打理,颇显整洁。

参观者走进画室,望着满目充斥的蔚蓝,都会觉得有无言的感伤自那些画中漫溢出来,流淌过柔软的心房。于是,眼前就会泛起氤氲的潮湿。女孩从来不曾热心招呼过客人,只是静静地坐着,怀中抱着柔顺的猫,望着蔚蓝色的大海出神。一日复一日,眼闪晶莹。

他很早就注意她。最初,是他自她门前走过,瞥到那夺目的碧蓝,那样唯美又忧伤。停下脚步,目光触及的,是她那双含着幽怨的眼神。

就那样灼伤了他的眼。心,竟然莫名的,悸动又疼痛。

之后,许多次从她门前过。有意,无意。她总是以那样的姿态痴痴凝望着。

他走进画室,迎上她迷离的目光,字字铿锵,我叫顾朗生,想在这里帮忙,不收工钱,可以吗?她的眼里瞬间迸发光彩,随之又黯淡下去。望着眼前这个发如刺冠,眉如剑锋的男子,恍惚中,以为是他。只与他说一字,好。

他于是天天在她面前做出令人捧腹的动作,给她讲时下流行的搞笑段子。不曾换回她绽露笑靥,心,于是低,低到尘埃里去。却似有一股巨大的坚韧力量支持着他,所以从未放弃。

终于,那一日,她的唇角生涩地上扬,但那笑容却是绝美。映在他落寞的心里,顿时,就开出了花。他走上前去,手指抚摸她柔顺的乌发,在她耳边低语,你真美,我喜欢你微笑的样子。炙热的鼻息像有魔法的精灵,在她面庞轻盈舞蹈。心跳乱无章法。

画室里开始传出宛若铃铛般清脆、悦耳的笑声。她的脸庞慢慢明媚。只是,那岁月深处的伤,却已融入骨血。与那颗紧牢的指环,一起顽固下去。

似有一些隐形的手指,像悠悠的微风,在他们心中弹奏悠扬的乐音。他对她百般纵容与爱护,却总是对上她惶恐、躲闪的目光。终究,也不肯给他一个让他心安的答复。

大片时光浮云一样流过,快乐穿梭在云层之上。

他在那个月光明净的夜里,向她示爱。诚挚的言语,仅是一句,我想照顾你。她不是不激动,泪水盈睫。望着他满眼期待,对他说,等我,明天我给你答案,好吗?他的眼神迅速黯淡下去,像受了委屈的孩子般落寞。低回,好。隐隐觉得她似乎有心事。

那日黄昏。她去了海边。赤脚走进海水里,一浪又一浪卷过来,身后的印记就已消失。脑海里回想起过往的一幕幕:卓然载着她穿越大街小巷找心爱的CD;卓然抚摸她的发,柔情地许她一辈子的幸福;他出海,却也带走了她的心。那些涨起的潮水带着往昔的回忆,蔓延至眼前,最终,还是会落下。无论曾经多么绚烂过,一切都回不去了。

她朝着大海喊,卓然,我们都错了,我们都回不去了。见到朗生,我以为是你回来了,他与你那样相似。礁石后面,朗生手里本该拿给她戴的围巾陡然落地。慢慢地蹲了下去,生生落下泪来。原来,在她心中,自己只不过是个替身;原来,她对自己的好,只是因为有他的存在;原来,自己只是她手中的玩偶;原来,自己真的是个一厢情愿,不折不扣的傻瓜。他所憧憬的一切幸福就像泡沫,在那一刻,残忍破裂。

他再望一眼她,将买来的指环放在礁石上,转身离开。

她隐忍着锥心之疼,将小指上的戒指强硬退下,手指都已青紫。朝着大海喊,李卓然,再见了。顾朗生,我爱你。

可是,他没有听到她的话。他满心荒芜,坐着南下的火车,奔向天涯。

她在礁石后面,发现了那条围巾和那枚心形的精美戒指,心底突然恐慌。踉跄奔回画室,急急寻找,一遍遍呼喊,朗生,朗生。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着忧伤。

花桌上放着一封信,是他刚劲有力的笔迹。信纸斑斑褶皱,不知在书写时,耗费了他多少的血泪。

宛凉,你可知道,我爱你用尽了毕生的心血,却最终不及那个男子,做不了你的守护神。可我依然感激你赐予我的那些美好。终有一天,你给我的爱情的伤口会愈合。我会忘记1998年与你邂逅的灿烂之夏,忘记那条叫做翠湖的幽深小巷,忘记一个叫宛凉的女子。

我的心已荒,到哪里都是流浪。就这样漂泊吧!

可是,请你一定要与那个卓然幸福。这样,我在漂流后,也会会心一笑。

泪,一滴滴砸落。他不知,那个叫卓然的男子早就在他出海的时候,遭遇海难,长眠海底;他不知,宛凉退去戒指时撕心裂肺的痛楚;他亦不知,他才是宛凉心里的驻扎者;他更不知,宛凉对着大海呼喊的是:纪宛凉爱顾朗生,纪宛凉爱顾朗生。

一切,就这么错过!

后来。翠湖巷只剩下一间房子,是那间画室。女子巧笑嫣然,因为她相信,他总会有身心疲惫的一天,到那时,他就一定会回来找她。

纪宛凉爱顾朗生,纪宛凉爱顾朗生。很爱,很爱。

第57篇、爱情故事你想约我时

秋子跟清儿是不知不觉好上的。

秋子跟清儿住一个村子,秋子住村前,清儿住村后,中间隔一片洼地一条小溪,小溪边垂柳成行,柳条儿如丝丝细雨飘飘扬扬,时有燕子穿梭其间,是村子里年轻人经常约会的地方。

秋子跟清儿的每次约会都在晚上,白天碰面后悄悄地打声招呼,晚上吃罢饭后就去了小溪边,两个人拥坐在柳树下,说着悄悄话儿,有时也相互搂着亲嘴儿,亲过后就又说悄悄话儿。

村里还没有达到家家通电话的那一步,秋子跟清儿又是暗地里好上的,还没有公开那种关系,想约会就不太方便。有时白天能碰到面就约了,有时靠弟妹们传话儿,但终不是好办法。有时秋子想见清儿,有时清儿想见秋子,又因为事先没机会约好,想见的人就猫抓心似的难受。还是秋子灵活,秋子终于想出一个好主意。秋子说,清儿,我送你一只风筝,你想约我就放风筝。

清儿说,好,秋子我也送你一只风筝,你想约我也放风筝。

秋子说,你放我也放,我们就对上暗号了,就来赴约。你放我没放,就说明我有事儿,没对上暗号就莫来赴约了。

清儿说,好,我也跟你一样。

清儿想了会儿说,秋子,要是想约你,风筝又放不起来呢?

秋子说,放不起来就不约了,那是天意不让我们约会呀。

清儿说,秋子你个高中生也信天意?

秋子说,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

清儿捶了几下秋子说,秋子你是个迷信鬼。就一头钻进了秋子的怀里。

秋子亲了清儿后还要向更深处发展,被清儿拒绝了。

秋子送给清儿的风筝是一只红凤,是秋子亲手扎的。清儿送给秋子的风筝是一条绿龙,是清儿亲手扎的。

秋子对清儿说,清儿我们这是龙凤呈祥。

清儿说,秋子不对,是龙飞凤舞。

秋子说,怎么样都行,反正就是那么回事儿。

以后,村前村后的上空就经常有一条龙飞一只凤舞,晚间,就有一对年轻人相拥在村中小溪边的柳树下,时而呢喃细语,时而笑声咯咯。

过了一段时间,秋子突然跟清儿说,想到外面去闯一闯,男子汉大丈夫,老窝在屋里不是事儿。

清儿说,听说外边也不是好混的。

秋子说,清儿你莫操恁多心,外边的世界很精彩的。

清儿说,秋子你莫要在精彩的世界里变坏了。

秋子说,清儿你放心,我不会的,要不放心就跟我一块儿出去。

清儿说,才不跟你一块儿出去哩,听说出去的女子都变坏了。

秋子说,清儿你尽瞎说,不出去就算了,就在屋里等我挣足了钱,回来娶你。

清儿立刻就红了脸,捶打着秋子说,瞧你美的,谁个跟你说过嫁给你了。

秋子就势搂住清儿说,你没说过,是一个叫清儿的丫头说过的。

清儿在秋子怀里用头拱着秋子说,秋子你坏死了。

秋子说出去就出去了。秋子是跟村里建筑队的几个年轻人一起出去的。秋子出去后先在建筑工地当小工,后来另立锅灶成了一家装修公司的老板。秋子一出去就是好几年,开头秋子还时不时给清儿写一封信,后来慢慢地就断了音讯。几年后,秋子从外边回来时,身边已多了一个如花似玉美不胜收的女孩儿。

秋子衣锦还乡的消息风一样快地在村里传开了。秋子回来的当天,村后的天空上就高高地飞起了一只红风筝。秋子一眼就看见了,但秋子没有理会。

第二天,村后的天空上仍然有一只红风筝在飞舞,秋子还是没有理会。

第三天,那只红风筝照常在村后的天空上翻飞,秋子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就从屋梁上取下那只已经布满灰尘的绿风筝,就在秋子放飞的瞬间,只听得嘣的一声,线断了,风筝即刻从高空中摇摇晃晃地跌落下来。

第58篇、爱情故事弄巧成拙

现在周帆与他的妻子在云南某大学当教授,他的妻子,就是那个弄巧成拙,后以又幸运去读大学的那个姑娘。

这是我去函授时,我的社会学老师讲给我们听的,因为觉得有趣,我就把它记下来。

周帆某名牌大学的研究生,二十六、七岁,长得英俊潇洒,是许多大一、二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他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作者。周帆认真好学,时常去各地考察民俗民风,出了两本专著,是父母的希望,老师得意的门生。暑假期间,他和老师一起到少数民族居住地采风,因有事,他的教授先他去城里,和他分开了。周帆一个人便兴致勃勃去野外观光。经过一个村塞,他发现村塞的姑娘个个都很友善,对他都露出笑脸,她们穿着民族服饰,光彩照人,他不觉对遇到的漂亮姑娘回头看看。这一看却引出桩婚姻故事。

当周帆回到县城旅馆去休息,没过一刻功夫,门外便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周帆觉得好奇,打开门一看,原来是迎亲队伍,只见一个长者微笑地对周帆说:“小伙子,我家的姑娘相中你了,现在我就接你去洞房。”周帆吃了一惊:“这怎么回事,你家的姑娘我又不认识,我怎么能与她结婚。”长者有点气愤,“你明明是到我村寨入赘,而且还相中我家姑娘,怎么又反悔了。”周帆面红耳赤:“这怎么可能,我明明是到村寨观光,怎么还相中你家姑娘”。隔壁周帆老师一听见争吵,也急忙跑过来,一问才知道事情不妙,他急忙解释、道歉,并说周帆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不会赖帐,并要长者说说事情的经过。长者说,今天是我村塞姑娘选婿的日子,你这位学生,头戴帽子,手臂扎着白毛巾,碰到我家的姑娘还回头三次看了看,并且带着微笑,这些行为,恰恰表明他是相中我家姑娘,所以我们准备迎亲队伍,今晚非洞房不可。老教授大吃一惊,对周帆说,这是人家的风俗习惯,你不知不觉地把人家的风俗礼节给做到了,误使人家认为你要做入赘女婿,恐怕人家不肯罢休。在老教授的解释劝导下双方平息下来,老教授问清姑娘的年龄、文化水平、家庭情况,原来姑娘的父亲是这个村寨少数民族的首领,他不能破了这个规矩,也不能让自家的女儿丢脸。老教授无计可施便向学校领导报告了此事,又向当地政府说明了情况。最后,校领导传真到政府,电文写道:周帆现在还是在校生,再过一年研究生就可以毕业,以中断学业而入赘为婿太可惜,希望当地政府与女方家庭通融。终于女方答应先让周帆继续学业,但必须要娶姑娘。

后来,当地政府安排了女方姑娘去大学读书,以缩短与男方周帆在知识方面的差距。

现在周帆与他的妻子在云南某大学当教授,他的妻子,就是那个弄巧成拙,后又弄拙成巧幸运去读大学的那个姑娘。

第59篇、爱情故事女孩,一辈子只说了一句话

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

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的城里亲威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很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是可以治好的。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

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一间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是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关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不是他的孩子。他羞愤交加,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日日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更是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又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做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腹地对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耐心的听众而已。

这样又过了几年,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是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飘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找到了开宽的眼界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清,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的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宛如少女般的轻语:

“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要用她的一生来说这样一句简单的话……

第60篇、爱情故事早开的花不结果

男孩的初恋,是在初三。当时,学校收复读生,很多其他地方没有考上的学生都来到了男孩所在的学校读书,其中有一个女孩,一下子就吸引住了男孩。

女孩长得很清亮,再加上一身雪白的衣服,洁净如一朵百合花。

男孩就爱上了这个女孩,是单相思,一厢情愿;而且爱得刻骨铭心,柔肠百转,以至于无论读书、听课,眼前都有女孩的影子,对着他微微地笑。鬼使神差地,一天,男孩给女孩写了一封信,在信里,他调动了自己所有美丽的词汇,叙说了对女孩的爱慕之情。

不幸的是,这封热情洋溢的信第二天就到了班主任的手中,班主任将他叫去,狠狠批评了一顿,而且点着他的鼻子不客气地说:“现在,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了,你不全心全意地准备考学,还有闲心谈恋爱。”

按说,女孩这样做,男孩该断了妄想吧。可是,心里这样想,头脑里,偏就仍是那个女孩的影子,笑啊笑的,让人头昏脑涨。

男孩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急得班主任长叹,哎,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了。无法,只有把男孩的情况通报给男孩的父亲。

那是一个星期六,男孩回到家,吃完饭,父亲让他一块儿到果园去。当时,正是早春,有的果树上绽开几朵白的红的花儿,报告着春的消息,很美。父亲一朵朵摘除树上的花儿。

男孩说:“爹,让花儿开着,多好看啊。”

父亲回过头来,笑笑说:“好看?好看却没有用啊。待你考上学了,我们还指靠树上的果子卖钱交学费呢。”

男孩疑惑了,说:“这花不结果子吗?”

父亲说,早开的花一般是由于肥料足或树衰老才出现,不符合节令,一场倒春寒,花儿就会凋落。因此,与其让它现在白白地吸收肥料,然后凋谢,还不如现在就狠下心来摘掉它。“不然,它吸收了枝干上的营养,会影响后来的花儿开放。”

说完,父亲如哲人一样,长叹一句:“花儿早开虽好看,可是,早开的花儿不结果啊。”

男孩听了,定定地站在那儿,仿佛在回味着这句话的内涵。

多少年后,当男孩已经成为一名教师,面对着自己那些学生,那些十八九岁的学生,那些情窦初开的孩子,他总是用自己的故事教育着学生,结尾语重心长地加上一句道:“记住,早开的花儿不结果啊。”

第61篇、爱情故事让你在我怀里跳舞

大三的那个暑假,我因做两份家教而留在学校。

独自在校的第一天晚上,我被老鼠闹得几乎一夜没睡。次日黄昏,我开始在走廊里东张西望,希望能找到一个敢捕老鼠的人,可顾盼了很久,竟连个人影也没看到。我正垂头丧气的时候,楼下有人大声嚷:“哎,下来呀!”我立刻来了精神,往楼下张望,只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正朝我嬉笑呢。我仔细看看那张脸,嘿,不认识,从没见过!

“哎呀,你快下来呀!”那男生又催促了。

这真是“天上掉下个宝哥哥”。我想让他帮忙,便信口开河:“你上来呀!”

谁知,那男生抱怨起来:“你磨蹭什么?我弄到了两张《快乐大本营》现场直播的入场券,你要不要去?”说着,得意地将手中的券朝我扬了扬,两只躲在镜片后面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儿。

哎呀,这等好事我能不凑热闹?我穿着拖鞋就往楼下跑。

那男生迫不及待地跑过来,抓起我的手就跑……

那男生没拉我跑多远就停了下来,因为他那帮等着看热闹的兄弟此时就在前面亮着嗓子唱:“对面的女孩儿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这里的表演很精彩——”唱完这几句就没了,一个个朝我傻笑。他说:请原谅他们的轻狂,只怪这学校寂静得可怕,他们只好自己来一个“快乐大本营”了。

原来,他们是中文系三年级的学生,留在学校编一本书,刚才看到孤零零的我在走廊上发呆,就怂恿叶良把我引来,不管他用何种法子。

叶良见我得知入场券是假的后也不生气,说:“你性格怎么这么好?倒让准备挨骂的我白白紧张了一阵子。”

那晚,我看着这伙男生一首接一首地唱歌、吹萨克斯、弹吉他、跳劲舞……很快,他们狂野的激情撩动了我,我踢掉拖鞋,光着脚丫跳起了印度舞。跳完,他们一个个惊讶不已,惊讶我这个外语系的女孩儿舞跳得那么专业。我告诉他们,我11岁以前曾到少年宫和舞蹈学校接受过专门的舞蹈训练。

叶良不失时机地邀我共舞,然后轻轻地说:“你实在该拥有一双漂亮的舞鞋啊!” 我悄悄地告诉他:“你真该去学表演!”

夜深了,该散场了。我对男孩儿们说我们那楼里昨夜所有的老鼠都在闹饥荒,全都跑来找我算账,幸亏有电,我才没被它们吃了。于是,叶良他们找来棍子、手电筒,随我去看“现场”。

可经过一番折腾,一只老鼠也没捕获。最后,叶良建议将他们的宿舍腾出一间给我。就这样,我当晚成了他们的邻居。

一天,我做家教回来得较晚,其他几位师兄都在,却没有看到叶良,我问叶良哪里去了,他们一个个阴阳怪气地说:“明知故问啊!”“叶良都快成学校的门卫了!”正说着,叶良进来了。看到我,他简直有些夸张地叫起来:“哇!你从哪里进来的?我可一直在校门口等你啊……”我忙打断他:“行了,行了。别表演啦!”叶良立刻与他的兄弟大眼瞪小眼。

有一天夜里,我叫叶良过来接电话,是一个女孩儿打来的。他过来后,我就回避了,可走廊上好像随处都是回音壁似的,叶良温柔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为了彻底回避,我在清风明月的操场上走了一圈儿又一圈儿,明知道叶良应该放下电话走了,可我还是不想回去。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发现有棵树下站着一个人,细看竟是叶良。叶良朝我走来,我的心怦怦乱跳,好像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被他看得一清二楚似的。我想躲,可躲不开。只听他说:“刚才那是我们班的一个同学。”我含糊地应了一声:“哦。”接下来谁也没话说了。僵了很久,叶良才笑了笑说:“夜深了,我送你回去吧?”

这是整个暑假叶良对我最深沉的表示了,而我明白自己刻意的回避是因为爱上了他。

暑假快结束的一天晚上,我刚回到自己的宿舍,叶良就跟了过来。

叶良说:“许多,你做一份家教能拿多少工钱?”

我看也没看他,答:“不多不少。”

“哎,我是认真的。你态度放端正点儿好不好?”

我这才看了看他,但看不出他认真在哪里。

叶良接着说:“我有一个让你不出校门也能挣钱的机会。你干不干?”

我忽地来了精神,说:“为什么不干?谁跟钱有仇?”

“对了,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说着,叶良指了指隔壁压低声音说,“那帮小子吃饱了撑的,说我要是真能追到你,他们每人愿出200元作为我俩的恋爱消费。他们三个人,一共600元,到时你我对半开,要不,四六开也行。我宁愿亏给你,也不愿输给他们呀。你只要好好配合,我的表演你也领教过。君子有言在先,我保证不伤害你。怎么样?”

我向叶良翻了翻白眼,说:“你也真够黑的,赚了人家的钱,还不愿与我来真的。我哪点损你的面子了?”

“好啊!真爽!我就怕你不开窍!看来,我们一拍即合,假戏真做了。”

“啊,假戏真做?”我立刻跳起来。

“不不,是真戏假做。不不不,是真戏真做。”叶良颠三倒四地说着就来牵我的手,弄得我心里麻麻的。他马上有了回应,说我们又不是“第一次亲密接触”了,怕什么?

我忽地摆正自己的角色:“走啊,去那边让他们开开眼界。”

我们以亲昵的样子出现在那帮观众面前时,那三位迅速地把眼睛瞪成了鸡蛋那么大,相互递一眼神后马上起哄了,说:“真是立竿见影!只是还缺点儿什么。”我明白他们指的是什么,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有意把声音抬高八度,问:“什么?”他们异口同声:“亲吻。”不管叶良此时在玩什么,反正我是在玩心跳。我这么顺水推舟和他亲亲热热地站在这儿亮相,当然不纯粹为了演戏。我豁出去了,示威似的扬起脸、微闭眼睛等着,可一秒一秒过去的感觉告诉我:叶良在犹豫,是我把他推到了尴尬的境地。后来,他终于想通了,象征性地对我蜻蜓点水了一下。我顿生委屈。不过,我立刻把这一尴尬的局面扭转了过来,故意亲昵地附在他的耳边说:“钱我是要定了的,不许耍赖。”他只朝我傻笑。

此后,我和叶良的“真戏真做”一直看不到曙光。暑假一过,我们便各忙各的去了。

两周后的迎新晚会上,我才见到叶良和他的死党。我跳完芭蕾舞《天鹅之死》后,他们跑到后台来给我献花,像商量好似的,一人一束,让我足足风光了一把。在叶良的花里,我没有发现玫瑰。

一个月后的一天,我做家教时认识的一个老板请我为一对外国夫妇做两天导游,我一口答应了。万万没想到,在那次旅行途中,我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摩托车撞伤了,左脚粉碎性骨折。医生说:“今后走路可能有点儿跛。”这话是对司机说的,可我清楚地听到了。这结论简直使我一下子掉进了万丈深渊。

我看着绑着石膏僵硬的脚,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天鹅,唯一不同的是天鹅死了,而我还活着;天鹅死了也很美,我却只能赖活着。我不愿再看到任何熟悉的面孔,拒绝所有试图来安慰我的人,常常独自流泪……

一天,照顾我的姐姐小心翼翼地告诉我,外面有个男孩儿来过十几次了,今天在窗外默默地看着熟睡的我两个多小时了也不肯离去,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礼盒。我想了很久才说:“帮我去收下礼物吧。”我心里很想知道这个男孩儿究竟是谁。

姐姐捧回一个漂亮的彩盒,我小心地拆开,看了后差点儿没昏死过去。那竟是一双红舞鞋!谁这么残忍,竟给我粉碎性骨折的脚送舞鞋!我气急败坏地要将舞鞋扔向门外,抬头看见叶良赫然站在门口。

叶良已从我的眼睛里读到了我的愤怒和质问,走过来说:“我不是要刺激你,只是想告诉你,这双舞鞋是我早就给你准备的,即使你的左脚不能站立了,我只希望你能穿上它,在我的怀里跳舞。”

叶良看我没有任何表情,又说:“暑假里,我们打的赌其实是我追你的一个伎俩,他们只是在配合我。看你嘻嘻哈哈的,那么纯真,我岂敢轻易亵渎?”没容叶良说完,我一头扑进了他的怀里。当我重新细看手中的红舞鞋时,发现缀满粉红玫瑰的缎面正闪着美丽圣洁的光泽。我笑了,说:“老天都愤怒了,罚你找个跛脚女孩儿。”

第62篇、爱情故事爱情拐了一个弯

那是一次由朋友安排的相亲。那一年她已经28岁,爱情的繁花开了又谢了,只因为没有一双能走路的腿,爱最终是没有结局的忧伤,像一把锋利的剑,把一颗脆弱敏感的心刺得千疮百孔。她再也受不得那样的痛,所以朋友介绍他时,她稍稍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他长她一岁,憨厚老实,沉默寡言。见面时,他拘谨地坐在她的对面,有些羞涩,一双手从桌面移到膝盖,又从膝盖移到桌面,头上不停地渗出细密的汗珠。一个小时里,他们说的话没有超过十句。结束后父母问她的意思,她不点头也不摇头,无可无不可。这个人,和她理想中的男人,相差何止千里万里?可是父母都很欢喜,他们说,这种稳重敦厚的男人最靠得住,你也别太挑了,差不多就行了。

很平淡地交往着,隔几日,他会打个电话,也没有太多的话。简单的问候而已。放电话前,他总是问,喜欢吃什么,我去的时候带给你。她沉默,并不答他。隔日他来的时候,抱了一堆的苹果橙子猕猴桃。他说,你天天看电脑,吃这些对眼睛好,便再没有多余的话,待在一旁看她双手在键盘上飞舞,陪着她练“坐功”。

她客气地保持着和他的距离,不亲不疏,温文尔雅。有时候他在,正好她的朋友打电话来,她也会欢颜调笑,娇憨可人,天南地北,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放电话后他还在,她马上收敛起那些恣意纵情,又变得温婉优雅。他很努力地想走进她的内心,有一次他说:《红楼梦》里的诗词……她却打断他,外面下雨了吗?她笑容温婉,却有拒他千里之外的冰冷,那是他不能靠近的距离。她的心就像紧闭的蚌,始终不曾为他打开。

她其实也能走的,只不过要用双拐。但是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走过,她那么骄傲,决然不肯将自己的缺陷暴露于他的目光之下。他也由着她,推着她一起去逛街,去书店,去花鸟市场,为她买香喷喷的烤红薯。

那一次他来的时候,她正在小区的花园里锻炼。她的腋下架着双拐,拐杖先向前移一下,然后左腿往前迈,站定了,右腿再往前迈。步履蹒跚,每一步都那么艰难。他看着,心里忽然很疼。她转身的时候正好看到他,他伸手就要来扶她,她脸涨得通红,坚定地推开他,继续往前走。却没走几步,脚下忽然一个趔趄,整个人都摔在地上。

几乎在同时,他从身后冲过来,双腿跪在地上,手抱住她的腰。他的脸在一瞬间就渗出了密密的汗珠,目光里全是疼惜和自责。他一迭声地问:摔着哪儿了?疼不疼?来。我抱你起来……她坐在地上,不动,眼睛盯着他看。不过是摔了一跤,这样的场景对她早已司空见惯。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紧张,他的无措,他额头上的汗珠,似乎都在告诉她:他爱她,在乎她,心疼她,怜惜她。

她问,你那么紧张干吗?他没说话,红着脸,笑了。那一刻,她的心,忽然柔软无比。她仿佛听到自己心里铁马冰河一般轰隆隆响过,所有的坚冰,都融化了。

她知道,原来她的心,一直偏离在爱的轨道之外。这摔倒的一跤,让她的爱情拐了一个弯,他的宠爱和心疼,是拐弯处鲜明的路标,一路引领着她,走进爱的轨道。

第63篇、爱情故事天边有两朵云

我在这个城市里漂泊了许久,我是这个城市的流浪者。

每个迷人的夜里,我像孤魂一样游荡在各个酒吧,喝着色彩斑斓的鸡尾酒,抽着男性化的MARLBORO,肆意地挥霍着我即将消逝的青春。独自坐在酒吧高凳上的我,像一轮空虚的月亮,明亮、孤独、悲伤。酒吧里有很多男人都迷恋我,因为我的美丽外表和不俗的谈吐,还有别的女人很少有的那种风情,这些都能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更重要的是我不要婚姻,不谈爱情。

酒精的麻醉让我获取了短暂的快乐,深夜,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屋,我像一只被遗弃的猫,一边给自己舔伤口一边敲击冰冷的键盘,写一些我自己看了都感觉虚假的文字换取钞票来维持生活。

和我同住的叶子总在这时候悄无声息地给我端来一杯咖啡,睡意正浓的她总是在我耳边说出那句永久不变的格言:“白菜,找个人嫁了吧。”

叶子是个乖巧的女孩,她太善解人意,她的目光太敏锐,能刺透我的外壳,看到我的心灵深处最脆弱、最隐秘的东西。我承认自己渴望一份真爱,但我更怕生活的琐事让我变得庸俗。

我低头敲击着键盘:“我不会嫁人,也不想做一个黄脸婆。”

叶子悄悄地走了,同来时一样,无声无息。空气中只有一声长叹,不知是为我,还是为和我有同样想法的女人。

一个星期后,叶子离开了我,和一个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去另一个城市共筑爱巢。我想劝她,但又忍了。我知道,恋爱中的女人很傻,什么忠言都听不进去。

叶子走后,我莫名地有一种失落。不知是怀念在我深夜回到小屋时叶子递给我的那杯浓香的咖啡,还是怀念有一个人曾真正地关心过我。我说不清。每天晚上回到小屋,我都会无端地发一阵呆。

一个月后,我认识了苏南。

那晚,当我端着“黑爵士”,盯着酒吧玻璃墙外相拥而过的男男女女时,一个身穿破牛仔服的男人走到我的面前,恍恍惚惚之中听见他说:“小姐,你端酒瓶的样子很迷人。”

我没有心情听这个男人的废话,不屑地哼了一声,继续欣赏窗外的景色。

“小姐,我是否可以坐下来,或许我们可以谈谈关于爱情之类令人烦躁的话题。”他似乎并不介意我的漠视,依旧用放荡不羁的语气对我说话,而且在说话之间便自顾自地坐到了我的面前。

我不得不把头扭回来,盯着他足足有三十秒之久。他的眼睛也无所顾忌地直盯着我的双眼。不得不承认,他那双深邃的眼睛里散发着一种莫名的魅力。他斜着身子靠在椅子上,嘴角挂着嘲弄的微笑。

“小姐,你失恋了?”

“是啊。”我冷冷地回答。

“大概是你甩了他吧?”

“哈哈……”我突然大笑起来。

他也跟着笑。

我看着他,一下子停止了笑,恢复了冷漠的表情,说:“很可笑吗?”

“是的,确实可笑。一个因为甩了别人而自己觉得失恋的女人在这里喝‘爵士’,而且还欣赏别人谈恋爱,不仅可笑,而且还很有意思。现在,不介意我和你说话吧。”他边笑边说。我也禁不住跟着笑。

后来,他跟我说,他叫苏南,是自由职业者,以摄影为生。一年四季到处流浪为生命而存在。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也许是好长时间没有人和我说话了,也许是出于一种苦闷和无聊,那晚,我和苏南聊了许久。走时,苏南非常自信地说:“我们还会见面,并且成为朋友。”

我想反驳“未必”,但这两个字在嘴边悬了好久,却说不出来,只好不置可否地笑笑。

不经意间,我成了这间酒吧的常客。没事的时候,我便独自一人坐到一个无人的角落,慢慢品着啤酒给我带来的淡淡的忧郁。酒吧里的灯光很特别。一圈圈的淡蓝色中夹杂着紫色、橙色,像极了一个又一个渐渐荡开的涟漪。不知从哪个角落荡漾出来的音乐总是一成不变的声调,这种气氛对我来讲最好不过。

通常,在我品尝啤酒的时候,苏南便会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的微笑中有一种魔鬼般的诱惑,使我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过去。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一天又一天地坐在这里,原来只是为了等苏南。为了和苏南说话,为了看到苏南那魔鬼般的微笑。

我拨通了叶子的电话,带着求助的心情。电话那端,叶子的声音慵懒而惬意。看来,她的日子过得不错,我边想象着叶子此刻脸上的表情边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她。

“你恋爱了。”叶子的声音震得我的耳膜嗡嗡直响。“现在,尝到爱情的滋味了吧,什么时候带来,我帮你审查一下。”

“你说什么?”我发晕。

“不承认?”

“承认什么?”

“傻瓜,”叶子开始滔滔不绝地教诲我。我挂断了电话,脑子里一片混乱,真是“剪不断,理还乱。”索性,我什么都不想,就盯着天花板发呆。可是,天花板还在和我作对,它的上面全是苏南的眼睛。

我决定把自己的感觉告诉苏南。为了这个决定,我一夜未眠。眼看着囊中羞涩,无米下锅,可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下定决心,我坐在酒吧里,一口气拿了五瓶啤酒,从上午一直等到晚上。苏南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依然是那身脏兮兮的牛仔服,冒着淡淡烟雾的雪茄和那魔鬼般的笑容。苏南盯着我,一动不动。那眼神似乎要把我扒光,把我的灵魂从我的身体里揪出来一样。

“你在这里等了我一天?”苏南望着桌子上的酒瓶。

“对。”我点点头,出奇地平静,朦胧中传来的睡意瞬间被驱逐出我的大脑。

“为什么?”

“不为什么,只想等到你,再对你说句话。”

“我在听。”

“有个女人在傻乎乎地爱你。”我的泪毫无知觉地流了出来,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搂着苏南的腰,将眼泪肆意地抹在他的衣服上,那粗糙的衣服将我的脸磨得生疼。

苏南用宽大而又温暖的手捧着我的脸,轻轻地吻着我不断滑过脸颊的泪水说:“看见你,我就知道自己的流浪生活要结束了。”

走进苏南的生活才知道他和我一样是靠稿费生活的。我靠的是文稿,苏南靠的是照片。苏南拍的照片很特别,给人的感觉古老、陈旧,带着苍凉的味道。似乎每一张照片都在无言地诉说着一个故事。苏南说他的照片和他的生活有关。小时候,他一直生活在乡下。从他记事那天起,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哪里,是一个远房亲戚收留了他,那个亲戚有一个女儿叫果果……我打断了苏南的话。我不想知道苏南和那个女孩的故事,不想让那个女孩走进我和苏南的生活。爱情这东西总是很奇怪。来的时候很突然,拥有的时候很自私。我以前总怕自己变得俗不可耐,现在倒觉得俗也是一种美。能和苏南在一起,别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

我成了苏南的保姆和兼职模特。苏南说他要用相机来诉说对我的爱。以前对于这样的话我总是嗤之以鼻,现在感觉到的只有幸福。苏南会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给我拍照,他说素面朝天的我是最美的。等我们老了,拿出来看看,可以回到过去。每天晚上,我都要为苏南照着菜谱做菜,虽然菜的味道总是不够完美。但苏南吃得很香。看着他吃,我傻傻地笑,心头全是甜蜜。我深深体会到了叶子劝我嫁人的原因。

夜深人静时,敲一点文字发出去,为我和苏南的生活有点着落。好几个网友发帖子来说我的文字不再阴冷、忧郁,有了阳光的味道。我笑了笑,把帖子给苏南看。苏南看完说:“他们说得对,我是你生活的阳光。”我问苏南我是他生活的什么,苏南想了想说:“雨露。”“酸。”我们笑着扭成一团。

苏南外出采风去了。

苏南说他要办个人影展,赚点钱,在这个城市买套房子,安个家,结束我们的流浪生活。

以后的日子,苏南天天打电话来,叮嘱我记得吃早餐,不要把胃搞坏了;记得外出要披外套,不要感冒……我在电话里静静地听,乖乖地答应,然后在关爱中沉迷,回味我和苏南的点点滴滴。偶尔,我给叶子电话,像个老太太一样,唠叨好久,话的主题全是关于苏南的。叶子抗议说我重色轻友,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开心,现在体会到了爱情的滋味了吧。末了,叶子问:“现在不怕变成黄脸婆了?”我说:“黄脸婆就黄脸婆吧。为了苏南,值!”

秋天来临,夜里,已经略有寒意。我早早地把自己裹在被窝里,拿本书,慢慢地翻阅着。

“叮……”电话响了。

我飞快地抓起电话:“喂,苏南。”这是我和苏南的爱情专线。

电话那端沉默着。

“苏南,你说话呀。”

“我……”

“说呀。”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现在在老家。把我养大的表姨死了,她临终前,一直拉着我的手,叮嘱我,要我……要我……照顾果果。”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白菜,你听我说……”

“你的故事太老套,你可以另外找个离开我的理由。”我吼叫着,挂断电话,并把线拔了。

恍恍惚惚,像在做一个梦。我的脑海里有两个词在交替闪动:“虚假——真实——虚假——真实……”

我又一次去了酒吧。

坐在高高的吧台边。孤独地喝酒,孤独地流泪。前来搭讪的人都被我古怪的眼神吓跑了。喝完酒,我跳进疯狂的舞池,来了个彻底解放。我跳到领舞的旁边,和他对着狂舞。我知道自己有蹦迪的天分,现在总算发挥了个淋漓尽致。曲毕,我快要虚脱。有冰凉的东西从脸上划过,我没有抹,只是任它静静地流……

三天后,我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在一家外企找了个工作谋生。除了上班,没有任何社交,连键盘也懒得动。每个失眠的夜里,总会看见苏南的脸。他的脸熟悉而又陌生。

两年后,我给叶子打了个电话,告诉叶子,我要结婚了。叶子在电话那端尖叫着,说苏南找我找得好苦,他几乎每天都要向叶子询问我的地址。叶子说苏南现在连家都没了,因为他没有遵守表姨的意愿。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说:“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我找不到你。”叶子很委屈:“你的手机停机,信箱也停了,我上哪儿找你。”

我什么也不想说了。

“你爱他吗?和你结婚的那个?”叶子问。

“他是我的上司,他会给我一个家。”我说。

挂断电话,我一个人在黑暗中坐着,许久许久……

我忽然觉得自己和苏南像地上一群觅食的蚂蚁中的两只,在茫茫蚁海里相遇,互相碰了碰触角后,苏南这只蚂蚁说前面有个地方有食物,于是我跟着苏南走。在此之前我们没见过面,可是最后我们又在茫茫蚁海中丢失了彼此……

晚风很凉,仰头看见窗外有两朵云,它们向着相同的地方飘进。原来可以成为一朵美丽的云彩,一阵风吹来,它们散开了……

第64篇、爱情故事人的一生会遇上的四个人

人生就是为了找寻爱的过程,每个人的人生都要找到四个人。

第一个是自己,第二个是你最爱的人,第三个是最爱你的人,第四个是共度一生的人。

首先会遇到你最爱的人,然後体会到爱的感觉;因为了解被爱的感觉,所以才能发现最爱你的人;当你经历过爱人与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也才会找到最适合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在现实生活中,这三个人通常不是同一个人;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也不是最爱你的,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你,会是别人生命中的第几个人呢?

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可是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他爱你的时候没有办法假装不爱你;同样的,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假装爱你 。

当一个人不爱你要离开你,你要问自己还爱不爱他,如果你也不爱他了,千万别为了可怜的自尊而不肯离开;如果你还爱他,你应该会希望他过得幸福快乐,希望他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绝不会阻止,你要是阻止他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经不爱他了,而如果你不爱他,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变心呢?

爱不是占有,你喜欢月亮,不可能把月亮拿下来放在脸盆里,但月亮的光芒仍可照进你的房间。

换句话说,你爱一个人,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拥有,让爱人成为生命里的永恒回忆,如果你真爱一个人,就要爱他原来的样子─爱他的好,也爱他的坏:爱他的优点,也爱他的缺点,绝不能因为爱他,就希望他变成自己所希望的样子,万一变不成就不爱他了。

真正爱一个人是无法说出原因的,你只知道无论何时何地、心情好坏,你都希望这个人陪著你;真正的感情是两人能在最艰苦中相守,也就是没有丝毫要求。毕竟,感情必须付出,而不是只想获得;分开是一种必然的考验,如果你们感情不够稳固,只好认输,真爱是不会变成怨恨的。

两人在谈情说爱的时候,最喜欢叫对方发誓,许下承诺我们为什么要对方发誓,就是因为我们不相信对方,我们根本不相信情人,而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实际:海枯石烂、地老天荒,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

明知道海不会枯、石不会烂、地不会老、天不会荒;就算会,也活不到那时候。

许下诺言的时候千万注意,不要许下可以实现的诺言,最好是承诺做不到的事,反正做不到的,随便说说也不要紧,请记住:”不可能实现的诺言最动人。”

在爱情里,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讲的人不相信,听的人也不相信。

你呢?找到了第几个?茫茫人海中,你遇见了谁?谁又遇见了你?

第65篇、爱情故事小紫

(一)魔法

魔法星球上住着很多人,都是会用魔法的。

12岁的圣罗和7岁的锦儿带着5岁的小紫上街。小紫看到天上地下都有人在飞,小紫很稀奇,说:“好厉害哦!”圣罗在妹妹面前亮了一下,变出扫把飞到树上。姐姐锦儿说:“我快要去魔法学院上学了!”小紫不高兴说:“我也要去!”锦儿笑傲着说:“再等两年吧,哈哈!”小紫不高兴地和哥哥姐姐上街买东西。

一位魔法太师在花园里的建筑物里,忽然感应到不好的事,去了荒山。看到几只恶神魔物,太师发动攻击,太师被恶神魔物的攻击中毒了,来到总部皇宫对总统讲,太师便死了过去。

魔法王国们召开了会议。

在很久以前恶神魔物是神兽,人们遇到种种困难向神兽请教。可是有些问题神兽实在不知道,可是人们硬要讨一个说法。神兽变了,变成恶神魔物攻击人们。一位从天来临的天圣灵女把恶神魔物封印在荒山。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时间渐渐流逝,时间魔法把封印解除了,恶神魔物出来了。

多个国家准备向恶神魔物开战。可是恶神魔物出现了14只,越来越多了。魔法王国F组的王国召唤了三位将军,其中一位是小紫的爸爸,他们去荒山打仗,其他国家也要出动。这时,荒山已经出现了34只恶神魔物了。过了一夜后,出现100只恶神魔物。将军和士兵们一起出发打仗去了,过了一个月。一些人们得到了消息,士兵死得特别多,将军死了好几个。将军们也用了不少武力和魔法,他们已经尽力了。

恶神魔物已经攻到城镇和村庄,死了不少人。小紫他们也听说了,也听说父亲死了。他们伤心不吃饭不睡觉的,他们打算到天空中里住。没有资金建筑,他们向其他国家求助。已经建设了食品店、杂货店等。在建设住宿时,地上的恶神魔物都布满了,有的恶神魔物飞了上来攻击无辜的人们。

刚学完基本魔法的锦儿硬一起打恶神魔物,哥哥也去了,两个都败了。人的数量越来越少了,在10个人数时,妈妈用魔法把小紫送到外星球去。妈妈耗尽了魔力死去了。

魔法星球灭亡了,小紫去了地球。

(二)想不起

小紫来到了地球,已经16岁了。

晚上,海风习习,19岁的洋在海边三步,看到一位女孩睡在梯子上,美女的诱惑,洋就把那女孩拣回家去。想如果被淡发现了那不好。洋把那女孩背到车库里去。第二天,洋放学回家去看那女孩,洋带着苹果和篮子送给那女孩。来到车库,洋看到女孩还在睡觉,洋看着那女孩的脸是那么暇洁的,就像一块玉。洋去吻她时,女孩醒了。女孩醒不知道这是哪里?这个人是谁?身上还有层层白缎带,女孩被吓着了,白缎带掉了,洋脸红跑到一辆车的后面,洋向家里跑去,拿到了淡的衣服跑到车库,给那女孩。洋待在一旁,女孩穿好后,女孩是那么平淡。女孩的肚子叫了,洋知道她肚子饿了,刚才带上的苹果给女孩吃,女孩吃得真狼狈,洋笑了。

洋说:“我叫洋,你呢?”“不知道。”“为什么?”“想不起。”“那我为你取名吧。”“我感觉自己有名字,就是想不起。”洋笑得那么背。女孩说:“这是什么地方?”“这是车库。”“车库?”“车是什么?”“是跑的吗?”“是的。”“哦。”女孩来到了外面,女孩一惊,“这是什么房子?”“房子是房子。”“有这么奇怪的房子吗?”女孩去了洋家,看到那么多的奇怪东西,洋给了不少解释。洋问她:“你的家呢?”“想不起,什么也想不起。”“没有家吗?”“不要再说了!”女孩哭了。洋让那女孩住了下来。

洋把家里的事说了出来。洋的父母早亡,家里还有青梅竹马的好朋友淡,淡的父母在海外工作,洋和淡就住在一起。女孩什么也想不起,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家。

淡和洋都大学,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年级,不同班级。淡在学校里的学习特别好,洋的学习一般。淡是坦率、性情好的女孩。淡非常喜欢洋呢?他把她当成自己最好的妹妹。

(三)想起了

这天,洋接到淡的电话,她说她和同学们去夏令营,一周都不在家,叫洋外面买东西吃。

那女孩睡在淡的床上,已熟睡着。洋出去买面包和泡面。回来看到,女孩在沉思当中。洋问她,还想得起吗?洋给紫藤萝花浇水,女孩看到了紫藤萝,好像想起了什么?紫藤萝?紫……紫……紫……我叫小紫。女孩对洋兴奋地说:“我叫小紫。”“你终于想起来了?”“是的!”“还想起了什么吗?”“不知道。”“慢慢来吧。”

转眼到了第二天,洋要去上学,小紫一个人留在家里看电视。小紫看到一些无聊的电视,在下午看了看动画。动画里演了什么魔女魔法师的。小紫的心里有什么影子。渐渐地天晚了,小紫的全部记忆想起了。动画里的什么魔法师?对不对?她是魔法星球的成员。我是魔女!洋回来了,小紫告诉他。洋不相信,小紫说是真的。洋问她,她会魔法吗?小紫股着气说:“我还在学习呢!”

洋相信她说的吧,当做可爱的女孩。

洋看她的头发很松,像微风一样,那柔软。小紫已经睡着了,洋给她一吻,小紫的眼睛睁开了,小紫的脸红了。洋再给她一吻,小紫用枕头扔他。“不可以吗?小朋友。”小紫脸红着说:“不可以就算不可以。”“那么凶。”“可不…吗?”“左左捏捏。”洋扑向她,再给他一吻。这时,外面的大婶说:“小子你的衣服被淋湿了,快收起来。”洋出去收拾衣服去了,小紫很害羞。小紫好像喜欢上洋,可不是一般的喜欢。小紫还不知道洋,洋还有个青梅竹马的女友。

洋收拾好了衣服,回自己的房间里去睡了。

(四)不会

今天小紫醒来帮洋打扫房间,洋出去上学了。邻居大婶听到洋屋子里有声音。大婶想去瞧瞧,从窗子一处看看什么人也没有。小紫从“冰洞”里拿出陈旧的米,米的香味太陈旧了,小紫做了饭菜,等洋回来。

洋在楼下遇到邻居大婶,大婶对他警慎地说:“要小心贼。”洋说:“我知道了。”洋来到屋子,看到小紫做了饭菜。洋摸了摸她的脑袋,说:“可爱的乖乖贼。”小紫生气了,说:“我哪里是贼!不许吃我做的饭。”小紫拿起铁锅砸向他,洋挡住了铁锅,说:“你是个可爱的乖乖女。”小紫哼了一声,后说:“这才差不多。”

小紫知道魔法相关的事总是每晚做练习。夜间,洋出来方便时,看见小紫很用心很刻苦的练习,洋相信她是魔女了,洋没有打扰她,离开客厅。

早上,洋问她魔法的事,小紫说了一句。魔法不能滥用的。小紫知道这一句话,心里不开心。洋说:“我相信你。”“真的吗?”小紫给他一吻。忽然,水壶燃起来了,小紫用魔法解决问题。洋向水壶泼了一盆水,把那水壶扔了,重买了水壶一个。洋说:“你以前是没有学过魔法吧。”“可能是这样吧。”“我真的不会魔法,但我是魔法星球的成员。”小紫哭泣着。洋亲切对她说:“你不会魔法,你也承认了。但你是魔法星球的成员,我会非常相信你的。”“是吗?”洋给了她一吻。

(五)恋爱

今天呢?小紫特别高兴,和洋一起上街玩。下楼时,邻居大婶看见一个女孩的身影,不知道是谁?

过路时,小紫站在街上,两面车辆在呼喊,洋看见把小紫拉到了人行道。小紫问:“那跑的是怎样动的?”洋拍了拍小紫的背说:“小妹妹,跑的是坐在它身上的人操作的。”“哦?”带小小紫去商业街玩。有好吃的,有好玩的。洋问她:“吃什么东西,我都可以买给你。“小紫看到一个小男孩在吃棉花糖,是旁边的小贩在卖。小紫仔细看小贩做棉花糖。老板问她:“小姐要吃一个吗?”洋笑嘻嘻地说:“选一种颜色吧。”小紫选中了粉红色的,小紫觉得好好吃哦!也吃了其他颜色的。

过了一会儿,小紫进入服装店买衣服。小紫买里面穿的,买了漂亮伊人的外套,和舒服可爱的睡衣。又一会儿,小紫来到公园里玩。公园的空气十分清新,又有各样的花朵,花朵里还飘出来一阵阵香味。小紫觉得花朵很漂亮,也十分的香。这样的环境,她把这里当家了。

晚了,在海边的餐厅中,吃了那么好吃又那么高尚的东西,小紫的印象当中好像有什么记忆影子,小紫没有管。两个人来到附近的小公园里乘凉,于珍珍海风那么清秀,好像看到一片心的海洋。小紫要向洋表白:“我喜欢你,谢谢。”小紫给了他一吻,洋小声的自言自语道:“小紫,还要知道真相。傻丫头。”小紫在喊洋:“快走啊!”“是的,我来了。”洋站了起来,走向家里的方向去。

第66篇、爱情故事到底什么是爱情

听过到底什么是爱情的柏拉图故事吗?

一天,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

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

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

老师说:这就是“爱情”。

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最适合放在家作圣诞树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

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今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人生就正如穿越麦田和树林,只走一次,不能回头。要找到属于自己最好的麦穗和大树,你必须要有莫大的勇气和付出相当的努力。

适婚的人很多,但是真的到适婚就去结婚的很少。每天我们与很多人擦肩而过,其中不乏优秀者、也有我们认为的可托付终身者,可是我们一再告诉自己,现在不 急,以后还会遇到更好的。可是等到我们真的着急结婚的时候,合适的人真的那么容易遇到吗?就算遇到也是众人中的幸运,而其中的大多数人却随机选择了结婚对象。

以上是:到底什么是爱情的故事。

第67篇、爱情故事不婚男女

(一)

刚吃完晚饭,王杰就把碗一推,筷一放,起身去了自己的房间,王杰的妈妈则收拾了碗筷去了厨房,在洗好碗筷后,来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百无聊赖地拿着遥控器点了几个台,发觉没有什么节目适合自己看的,于是,就冲着王杰的房间喊:“小杰,乖儿子,出来陪妈妈说说话。”

“妈!”王杰拉长了音,极不情愿地打开房门说道:“又啥事呀?”突然话锋一转,声明道:“关于相亲的事可别说啊,我都说了N次了,我没兴趣,我还小,不想结婚。”

真是知母莫过子,王杰妈本就想跟他再说说相亲的事的,但见儿子已声明再先,只好做罢,赶忙答应道,“好,好,好,不说那个,不说那个。”但又不死心,把儿子拉到身边坐下后,又连笑带哄地说道:“可是,你就给妈说说你喜欢啥类型的,这总可以吧。”

王杰有些不耐烦:“妈,我都说了我还小,不想找对象,不想结婚。”

王杰妈:“不小了,都说三十而立,你明年就三十了,还小啊。对门你张阿姨的儿子比你还小三岁呢,可是,你张阿姨去年就抱上俩孙子了,我一个都没有呢,快眼谗死我了。你爸要是回国了,看到你还是一点进展也没有,肯定不高兴。”

王杰一听这个更烦了:“哎呀妈,这都啥年代了,现在都是提倡晚婚晚育。再说了,人家张宏伟生的是双胞胎,还是他先把人家的肚子搞大的,不得不结婚的好不好?”

“好,好,好,就算是那样,那你也出去搞一个大肚子回来啊,再说了,国家是提倡晚婚晚育,可是没说是提倡不婚不育吧?”王杰妈立刻反驳道。

“看,这就是差距啊妈。咱俩现在果然有代沟了。”王杰不想跟***妈顶嘴,说完起身便走。

王杰妈很是着急,却也无可奈何:“去,去,去,你这熊孩子,我就不相信天底下没你动心的人。”

望着王杰离去的背影,王杰的妈妈陷入了沉思……

(二)

这天晚上,李丽正坐在客厅里看泡沫剧。李丽的妈妈从外面遛弯回来了,一进门便说:“丽丽啊,今天我买了你好多你爱吃的水果,还有你爱吃的菜,明天给你做好吃的啊。”

李丽嘴贫道:“不是吧妈?突然对我这么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怎么了?”

李丽妈不急不恼:“都说闺女是妈的小棉袄,说的一点都不错,还是我闺女了解我啊。”

李丽:“好了,别卖关子了,说吧。”

李丽妈:“你说你天天一个人多无聊啊,下了班就看这些肥皂剧,多无聊啊,找个对象吧,你也不小了。”

李丽一听,赶忙岔开话题:“哎?我的手机呢?我的手机放哪了?我的手机呢?……说着便起身离逃到自己的闺房去了

李丽妈望着李丽的背影,连声喊道,嗨,嗨,嗨,这孩子,别走啊,我话还没说完呢,我说你听到没啊……

(三)

菜市场里,李丽妈买菜时,转脸遇见了王杰妈。觉得非常面熟,想了想,之后便一声炸呼:“哎呦,这不是小杰妈吗?好久不见了啊。”

王杰妈被吓了一跳,没有立刻认出她来,迟疑道:“你是?”但很快地就一拍脑门,惊讶起来,“哎呀!你是李丽妈,真是好久不见了啊,你是住在这附近吗?”

李丽妈笑道:“是啊,不过,我也是才搬过来不久。哎呀,以前我们可老邻居啊。

王杰妈说:“可不是嘛,我记得,我们家的王杰和你们家的李丽还是小学的同学呢。”

李丽妈:“是啊,对了,说到王杰,现在也不小了吧,结婚了没啊?”

王杰妈:“说到他我就气,他爸爸在国外难得回来一次,家里就我们俩,我都管不住他了,这么大还不愿意结婚,还说什么自己是不婚主义。你们家李丽呢?”

李丽妈:“我们家李丽跟你们家王杰一个样,一说到相亲找对象立刻找不到人了。”

王杰妈:“王杰和李丽曾经是同学,就是不知道,这么多年不知道他们还认不认的彼此啊,要不咱们撮合撮合他们见见吧?小学的时候,他们不是打的也挺厉害的嘛!”

李丽妈:“也对啊,我们都回去做做工作,不成就当是小学同学见面了啊,怎么着他们也是校友啊。”

王杰妈:“对,对,对,这就回去撮合。”

之后,他们彼此留了电话号码,便散了。

(四)

王杰妈兴冲冲地回到家里,连菜都没顾的上放下,就直奔王杰的房间,高兴地说:“明天下午你去见个人。”

王杰当时正在聚精会神地上网,因此连头也没转地就回绝道:“谁呀妈?我不见。”

王杰妈装出很不高兴的样子说道:“你说不见就不见了?你必须见,不见以后别回家了,自己找地方住去。这点权利我还是有的。”

王杰这才转过头,喊了声“妈!”语气里明显地带着些恼,“见谁?去哪?”

王杰妈这才又恢复到兴奋的样子,“这个人你还认识呢,李丽,你小学同学,明天下午3点公园湖边,不见不散。”

“什么?李丽?”王杰大叫了一声,显然,他是一时不记得妈妈口中说的那个李丽了。之后,抬头冥想了一阵,自言自语道:“哎呀!莫非是她?”

(五)

网上,王杰通过QQ视频紧急呼叫出两个人来。一个是孤独求败,一个叫西门吹雪。

孤独求败:“啥事啊,兄弟?震的这么急?”

西门吹雪:“就是啊,嘛呢?我正玩三国呢?”

王杰:“都别玩了,快给我出出主意,这次我真的逃不过了,急死我了。”

孤独求败:“别急慢慢说,什么逃不过啊?有兄弟在别怕。”

王杰:“我妈逼我去相亲了,明天下午就见面,我要不去以后家都进不去了,不让我在家住了。”

西门吹雪:“多大点事啊,住我家啊,我不也一个人,你来正好陪我刷游戏。”

王杰:“去,说的容易,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想法子让以后没人敢见我才是万全之策。”

孤独求败:“太损了吧,以后你真找不到媳妇怎么办?”

王杰:“我还真不想找媳妇了,那多好一个人自由。”

西门吹雪:“我看啊,我们还是给王杰想个招吧,先缓几年再说,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

孤独求败:“成。要不这样,我们俩打你一顿,你直接去住院,明天下午不就不用去了嘛。”说完自个先哈哈大笑起来。

王杰:“成,打吧,我豁出去了。”

西门吹雪:“去,去,去,什么馊主意啊。总不能以后一去相亲我们就打你一顿吧,哎,王杰啊,你知道和什么样的女人见面不啊?知己知彼才能战无不胜啊。”

王杰:“我小学同学。”

西门吹雪立马好奇起来:“啊,谁啊?哪个?”

王杰不情愿地说道:“李丽!”

孤独求败和西门吹雪一听说是李丽便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王杰:“笑什么笑。”

孤独求败:“是不是小时候拔你裤子的那个啊?你们不是还坐同桌过吗?”

西门吹雪:“真是冤家路窄,哈哈,那种火爆的女人现在肯定也淑女不到哪去。”

王杰:“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最倒霉的是我现在必须见她。”

西门吹雪:“哎,我知道最好的办法了。”

王杰:“什么?快说。”

孤独求败:“速度点,别耽误时间啊。”

西门吹雪:“她小时候就很火暴,长大了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她既然那么火爆肯定喜欢有男人味的男人,只要这样的男人才能征服她,王杰啊,你性格本来就内向,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你就再内向点,最好是装的再娘娘气一点,她肯定恶心死你,到处说你不像个男人,以后谁还敢见你啊。”

孤独求败:“哈哈,王杰啊,我看这个主意好,就这样吧,你说呢?”

王杰:“太妙了。哈哈!就这么办!谢了啊,兄弟!”

(六)

李丽正帮妈一起做饭,“妈,今天怎么做这么多好吃的啊,你该不会又让我去见谁吧?”李丽妈一脸的喜气洋洋,一直在哼着小调。

李丽又问:“跟我说说呗,你今天咋这么高兴呢?”

李丽妈:“今天我一点也不高兴,后来遇到个人就高兴了。”

李丽:“遇到谁了啊,妈?”

李丽妈:“好人啊,一个好青年,今天妈的钱包丢了,是一个好青年帮我捡到了。”

李丽:“哦,那,这个人确实挺好的。”

李丽妈暗笑起来:“是,我也觉得挺好的。”

李丽:“恩,那我出去等你做好饭吃饭。”

李丽妈:“别急啊,人家做好事,我都没来得及谢谢人家,人家在菜市场等失主耽误了好多事,我过意不去,就说我明天下午3点去公园散步时让他在那等我,我要谢谢人家。”

李丽:“确实该谢谢人家。”

李丽妈:“是啊,但是我今天脚崴着了,去不了了,放别人鸽子的事我怎么可能做啊。”

李丽:“也是,那怎么办啊,妈?”

李丽妈:“怎么办?当然是你去替我好好谢谢人家了。”

李丽:“哎呀,妈,那个人肯定特忙,谁下午三点不上班啊,对吧。”

李丽妈:“明天周末了啊。”

李丽:“人家要是陪老婆孩子呢,别耽误人家时间了啊。”

李丽妈:“人家还没结婚呢。”

李丽:“啊?!没结婚?你怎么知道啊?妈?你该不会是骗我去相亲吧?”

李丽妈:“我……你……你气死我吧,我看啊,我是指望不上你了啊。白养你这么大了。气的我胸口疼。”说完,假装捂住胸口。

李丽:“好,好,好。我去替你谢谢人家,但是我谢完就走啊。”

李丽妈:这还差不多。

(七)

下午三点,公园湖边。李丽在等人,王杰还没有到,不一会王杰到了,从远处看到李丽,向前走去。

王杰换了副腔调,学说着小沈阳的口吻,装可爱:“哎呀,天气好晴朗呀,万里无云的天空,真是太美了。”

李丽看了看王杰心想:“妈呀,怎么来个变态啊,可别就是他啊!”

王杰见李丽没动静就凑上前:“你就是李丽吧?你好哦,我叫王志杰哦,好久不见哦,我妈让我来找你的哦,你还记得我吗?”小沈阳的语气被他学的有摸有样。

李丽一听他自我介绍说是王杰,忽然明白了,心想中计了,被妈骗了,而且这个王杰还是个小时候自己特讨厌的人,现在居然更娘娘腔了,但面子上还得装大方,“啊?!王杰啊?哎,你真的是王杰吗?好久不见啊。”

王杰:“是啊,很多年没见了啊,没想到你还这么豪爽啊,不过,我给你说啊,你们女人要是不温柔一点是会没人要的。”。说完,用手下巴附近比划着,继续装可爱。

李丽惊奇道:“我们女人?”

王杰知道李丽不高兴了,心中不免得意起来,口中却连忙说,“啊,啊,不好意思,我总爱说错话。应该说你们女孩子。”

李丽:“啊,哈哈,没关系,那既然来了,我们就去公园散散步吧。”

“既然你这么主动,我怎么好意思拒绝呢?嘿嘿嘿嘿!”王杰笑的让人发毛,却还装做害羞的样子时不时的看一眼李丽。

李丽对此冷笑不已:“哈!哈!哈!”

一路上王杰的双手始终放在上衣兜里,很可爱的走着路,李丽则很无奈的强作微笑走着。

李丽边走边想,这么变态,我妈居然把我骗过来,哼!我非整整他不可,“哎?我们做过山车去吧?”

王杰用娘娘腔说道:“啊?什么?还是不做了吧,那么疯狂的不太适合我,我们还是去做摩天轮吧。”

李丽:“摩天轮多没意思啊,过山车吧。”

王杰继续装可爱,“还是不要了,我们做摩天轮吧,多可爱,一转一转的。

李丽心想,这个时候一定要跟他别着,这样才铁定不会有戏:“还是不了,过山车好。”

王杰心想,机会来了,哈哈,看谁厉害:“不嘛,我们就坐摩天轮。”

李丽心想,妈呀,大男人撒娇,真是恶心啊,受不了了,“好,好,好,走走,摩天轮。”

王杰心里暗想,看我不整死你,“坐摩天轮都要吃棉花糖的,这边没有的卖,你陪我找个卖棉花糖的,买个棉花糖好不好?”

李丽很无奈地陪王杰去买了棉花糖,王杰拿着棉花糖蹦蹦跳跳的向前跑,边跑边说:“哦!去坐摩天轮喽。”

身后的李丽望着他的背影,既好笑又觉得哪里不对劲,似乎有什么阴谋。

王杰则非常得意,认为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八)

晚上,王杰回到家里,就冲妈妈喊道:“妈,我回来了啊。”

王杰妈赶紧迎上来,问道:“怎么样啊儿子?见着了没?”

王杰:“见着了,见着了,母亲大人下的命令我敢不见着吗。”

王杰妈又追问道:“怎么样?感觉怎么样?”

王杰:“我这边还行,但是要等女方那边的消息啊,要是人家不同意,那就可惜了,有缘无份啊妈。”王杰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王杰妈:“好吧,那就等女方的消息吧,快进屋去睡吧,儿子。”

(九)

李丽回到家后,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妈,妈,我回来了。”

李丽妈:“你可算回来了啊。怎么样?”

李丽躺在沙发上:“妈,你今天可是骗了我啊。”

李丽妈:“哎呀,先不说这,你说那个人感觉怎样?”

李丽口是心非的想起王志杰娘娘腔的样子,“真是出乎意料啊,感觉不错,我喜欢。”

李丽妈:“真的?那太好了,我就说那小伙子不错的嘛。”

李丽拿起一只苹果狠狠咬下一口,自言自语道:“小伙子?小闺女还差不多。”

李丽妈:“什么?”

李丽:“哦!没什么,没什么。挺好的!”

李丽妈这才放心地收拾家务去了。

(十)

三天后的早上,王杰正在家中睡觉。王杰妈就笑嘻嘻地来到床前:“儿子啊,快起来了啊?”

王杰“恩”了一声,“起来了妈。怎么这么高兴啊?”

王杰妈:我给你做好饭了,赶紧吃饭啊,趁热,全是你最爱吃的。

王杰一边刷牙一边高兴地说:“妈你对我真好。”

王杰妈:“那是,妈不对你好谁对你好,妈还要告诉你个更好的消息。”

王杰笑嘻嘻刷着牙:“你说妈。”

王杰妈:“女方来信了,人家对你印象可好了,准备下一步发展吧。”

王杰闻言,吃惊的“啊?”出声来,牙膏喷了一镜子……

(十一)

网上,孤独求败:“又怎么了啊,大哥?”

西门吹雪:“请吃饭谢我们也不用这么急吧?”

王杰:“还请吃饭呢?我想杀了你们。”

孤独求败:“怎么了?这么怒。”

西门吹雪:“就是啊,怎么了这是?”

王杰:“上次见那个李丽时,我保证我真的很娘,但是她居然给***那边说对我印象特别好,这次我真的死定了,她要跟我约会。”

孤独求败、西门吹雪同时发来:什么???两副吃惊不已的模样。

王杰:“这次我死定了,她跟我杠上了。”

孤独求败:“那你就跟她好下去算了。”

西门吹雪:“就是,缘分嘛,小学同学都能遇到,多不容易。”

王杰:“你们还有心情说这些。赶快帮我想办法啊。”

孤独求败:“别急!别急!这女的都答应了,看来是知道你的诡计想整整你,她是不服输,你就彻底打败她,要不就让你认输,你们肯定就不会再发展了。

西门吹雪:“对,说的很有道理,你就让一下人家女同学,认输吧,这样以后你就自由了。“

王杰:“认输?小时候扒我裤子我记到现在,你们知道我有多丢人吗?打死我也不认输。”

西门吹雪:“那你就跟她对着干,彻底赢了她,让她知难而退。”

孤独求败:“对,我支持。”

西门吹雪:“要不然真没什么好主意了。”

孤独求败:“对,就这么定了,你就这么做吧。怎样啊兄弟?”

王杰:“目前只能这样了。”

(十二)

马路上,王杰和李丽在散步,王杰继续恨娘娘腔,“哎呀,真是没想到,我们还能再见面,真是缘分啊。”说话时,故意将缘分俩字强调出别样的语气来。

李丽则用恶狠狠的语气说道:“是啊,这叫缘分未尽。”

王杰:“今天我们干什么啊?你让人家出来。”

李丽:“看电影吧?”

王杰:“看电影?好啊,但是我没拿钱,要你请了,而且我不看恐怖片,喜剧片,爱情片,武打片,科幻片……”

李丽:“那你想看什么片?”

王杰向李丽眨眨眼睛:“儿童动画片啊。”

李丽不屑道:“拜托,现在没有动画片上映啊。”

王杰:“那就不看喽。”

李丽:“不看?不看干什么啊?”

王志杰:“压马路喽,多美,啊,你看那一辆一辆车从身边开过,多刺激。”

李丽正色道:“你还真是神经病啊,你以为装成这样我就会认输吗?”

王杰:什么?你说什么啊?我听不明白。

李丽以挑衅的口吻说道:“看谁笑到最后。”

王杰则语无伦次起来:“你真是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啊。哈哈……”

李丽忽然真诚起来:“其实我也没想和你好,我真的不想结婚,只是大家老同学,这么多年了我们都没见,见了聊聊叙叙旧也不错啊,你没必要装成这样的,我理解,我妈也一直逼我结婚的。”

王杰不好意思地笑了:“啊!你怎么不早点说啊,我以为你还跟以前一样那么强势,我也是,我妈逼婚逼的我没法了。”

之后,两个人开始说话投机,沿着马路越聊越起劲,中途还你推推我,我推推你的打来打去,闹腾了起来。

(十三)

这天晚上,王杰在沙发上坐着用手机聊QQ,脸上笑嘻嘻的。

王杰妈便问道:跟谁聊呢?这么开心。

王杰依旧笑嘻嘻,没有听进去。

王杰妈便很大声地叫道:小杰!

王杰这才在沙发换上动了几下:“啊?啊?啊?哎呀妈,你吓死我啦。”

王志杰妈:跟谁聊呢?这么开心。

王杰:“哎呀,李丽,忙着呢吗,别说话。”

王杰妈笑嘻嘻的地骂道:“这熊孩子,开始嫌我烦了是不?行行行,我不说话。

(十四)

李丽那边,李丽妈喊道:“李丽啊,赶紧来吃饭,快点,都做好了。”

李丽走来,拿着手机,拿了个馒头走了。

李丽妈:“哎?我说吃饭啊,你拿个馒头走了怎么行,快来吃点饭。”

李丽头也不回地说道:“忙着呢妈,不吃了。”

李丽妈纳闷:“忙什么忙?拿着手机忙乎啥呢?”

李丽:“发信息啊。”

李丽妈:“跟谁啊?比吃饭还重要?”

李丽:热心青年。

李丽妈:“热心青年是谁啊?热心青年?哦!哦!哦!呵呵呵!妈懂了!”说完,便开心地笑了。

(十五)

日子过的真快啊,转眼三个多月就过去了。这天,李丽妈和王杰妈一起买菜归来。

李丽妈:“王杰妈啊,我看他们俩啊有戏,李丽整天的饭都不好好吃了,整天和你家王杰聊QQ呢。”

王杰妈:你都不知道,我家王杰不是上网和你家李丽聊就是玩着手机发短信,还嫌我唠叨了。

李丽妈:“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搞不懂。”

王杰妈:“恩,这俩孩子真是遇到对的人了。”

李丽妈:“对,我们也不要去干涉那么多,就让他们自由发展吧。”

王杰妈:“恩,对对,我看好他们俩啊。”

李丽妈:“那就多鼓励他们出去玩,培养培养感情。”

王杰妈:“对,鼓励。”

(十六)

这天晚上,三人组网上视频。

孤独求败:“看,不打不相识。”

西门吹雪:“难道这就是缘分?”

孤独求败:“恩,咱们准备等通知看什么时候订酒席吧?“

西门吹雪:“那也不一定啊,万一有个什么意外呢?”

孤独求败:“也是,看这小子的努力了,事在人为。”

西门吹雪:“恩,有道理,你说什么时候能轮到咱们啊?”

孤独求败:“看缘分了啊。”

西门吹雪:“哎!王杰啊,我说你有完没完?说句话啊,还发着呢。也太不尊重哥们了呀!你见色轻友啊你?!”

王杰:“去去去去,你们别捣乱,没看忙着了。”

孤独求败:“哎!恋爱中的男人伤不起啊。”

(十七)

李丽一个人边走边打着电话,“你快点啊,我都到了,你在哪呢你?”

王杰拿着电话正在四处寻找着李丽:“到了到了,你在哪呢?”

李丽:“我在湖边啊,具体我也不清楚,对了,就是我们第一见面的地方。你快来哦。”

王杰:“好的好的,我知道了,我正向那走着呢……”

第68篇、爱情故事真实的塑料花

我向来不喜欢塑料花,无论它做得多真,我还是觉得假,而且因为以假乱真,愈发惹我讨厌;但是自从六年前,听陈清德说“那个故事”,我对塑料花的印象就改变了,每次看见塑料花,即使那种做得极粗拙的,也会由心底泛起一股暖流,想起逝去多年的陈清德。

虽然跟他不是深交,他又远在马来西亚,但是第一次在吉隆坡机场见到他,坐上他的车,就觉得跟他有默契。他跟我一样容易“闪神”,是那种一边开车一边说话,一说话又忘了开车,到双岔路口,突然大叫不好,该走左还是走右,然后几乎撞上分隔岛的人。

他说话有种特殊的语调,好像发抖又不是发抖,可能是气不足,又急着讲造成的;但细细听,又因为他总是提着气说话,用一种急切高亢的情绪来说,所以显得有些激动。偏偏他说的不一定是激动的事,速度又不极快,甚至内容是娓娓道来,那急与徐、高亢与平淡之间就构成了一种特殊的味道。

也可以这么说,陈清德是个非常感性的人,不管多小的事,在他看来都可以很有感触。举个例子,他会去橡胶园里捡橡胶子,然后拿来送我,说:“你看,这多漂亮,咖啡色的种子,上面还有银色花纹,好像是铜镶银的。”这还不够,他会连那外面大大的果囊也捡来,一点一点剥开,露出里面的种子,告诉我橡胶子的结构。

他也收集相思豆,有回装了一小袋给我,说是特大的。相思豆我见过不少,但他拿来的果然特别大,而且特别红。我说:“好极了,我可以用它来做封面设计,可惜不够多,我要很大一堆才成。”

隔不久,他就托人带了一大包相思豆给我。我吓一跳,也感动得要命,立刻用来拍成《对错都是为了爱》的封面,又不知拿什么回谢,想来想去,决定画张画给他。没料到,在电话里告诉他这个消息,他居然隔了半天,不吭气,好像很犹豫的样子。

“你不要?”我问。

“不是不要,是得要两张,”他说,“因为我有一对双胞胎的女儿,将来结婚,如果只有一张,到底给谁?”我怔了一下,二话不说,画了两张寄去。

陈清德谈到女儿,那语音就愈颤抖了,好像多年不见的女儿远远要扑进他怀里似的。从他的言谈中,我听得出,他这么多年的辛苦、节俭,都是为了这两个宝贝女儿。马来西亚不是个很富裕的国家,黑黑瘦瘦的陈清德,半生致力推广华文教育,他身体不够好,收入也不丰厚,却拼全力,送两个女儿出国念书。记得他去美国参加女儿毕业典礼回来,在电话里对我说:“你们美国好美啊!尤其是蒲公英,满地黄色的小花,在大大绿绿的草地上,太美了。怎么我们马来西亚没有蒲公英?”“真的吗?”我不信,“只怕是你没注意吧。”

又隔一阵,他果然来信说发现大马也有了蒲公英。我说:“不是有了,是早就有。只是以前你太忙、眼镜度数又深,所以没看见。到美国看女儿毕业,高兴了,也有了轻松的心情,所以发现蒲公英。”

从蒲公英、橡胶果和相思豆可以知道,陈清德很爱植物花草,只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回在餐厅,他居然盯着桌上插的塑胶玫瑰花,而且目不转睛,一副十分陶醉的样子。

“这花做得太粗了。”我说。

“是啊,一看就是假花,”他还紧盯着塑料花,“可是这假里有真哪。”

看我不懂,他笑笑:“你知道吗?现在这里的年轻人也过西洋情人节了。”我点点头。

“去年情人节,有人一早就送了一大把玫瑰花来。女儿已经出门了,我看看上面的卡片,原来是小女儿男朋友送的。于是把那束花放进她房间里,还拿个花瓶,装了水,插着,”他作成捧花的样子,“可是我一面把花放在小女儿床边,一面看见大女儿的床,旁边空空的,没有男朋友送花,觉得好可怜,想她看到妹妹有人送花,一定会很伤心。”他看着我,扮了个鬼脸:“我当时灵机一动,想到柜子里好像存了三枝塑胶的玫瑰花,是以前买生日蛋糕附赠的,就把花找出来,上面积了灰,我还洗洗干净,又从小女儿男朋友送的那把花里切下一块玻璃纸,把花包起来。正包呢,又想到,糟了!我还有个外甥女跟我同住,她也是大小姐了,也该有人送花,如果看见我两个女儿都有花,就她没有,更会伤心。就也拿一枝塑料花,包好,绑上丝带。于是,三个女生,每个人都在床边摆了花,我正得意,看见桌子上还有一朵没用的塑料花,也还剩一小块玻璃纸,那花虽然看起来最难看,好像掉了好几个花瓣,但是何必浪费呢?我们家还有一个女人哪。”说到这儿,他又扮个鬼脸,一副老顽童的样子:“于是我为我太太也做了这么一枝花,偷偷放在她的梳妆台上。”


第69篇、爱情故事《断背山》:生命中不可承受的爱

爱一个人,爱到不知所措。等一个人,等到绝望。这就是我眼里的JACK。

两个19岁的孩子,在断背山上度过那样艰难的时光,ENNIS的爱内敛而沉默,JACK的爱热情而主动,但是这一切终究敌不过命运的翻云覆雨。

20年,苦苦的等待和挣扎,整整20年。20年里,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次相聚,他们并不常常通音信。那时他们没有网络,他们甚至不打电话,唯一的联系,就是那几张话语简单的明信片。如果不是死亡把JACK带走,或许他们会坚持更长的时间。

“这事只能发生一次。”

“这是我们自己的事,和别人无关。”

“我不是同性恋啊。”

“我也不是。”

在他们的心里,有着多少难以言说的挣扎,对自己,对这份爱,有着多少排斥。

ENNIS一直行走在自己概念里的正常与不正常的边缘。内心里他绝对不承认自己是个同性恋者。当他最后一次与JACK在湖边争执,他对JACK吼叫着说,“你去过墨西哥是吗?我听说过墨西哥有人专门为你这种人服务!你这种人。”哪种人?同性恋者。可他自己却从不承认自己就是GAY的事实。

JACK万箭穿心却依然表情平静。“是的,我去过,这有***什么不妥吗?”

“20年来我们在一起才有多少天,再想想你把我拴得有多苦,最后拟在质问我墨西哥的事情,并且威胁要杀了我,就因为我想要一些我从未得到的东西。”

而JACK想要的是什么?再简单不过,他只想要ENNIS的爱,ENNIS和他一起过着简单的生活。

“你根本不知道这有多苦,我爱你爱到心痛,埃尼斯。如果我知道该如何舍弃你,那有多好……”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JACK此处的台词吧……这份爱,太深,太重,生命中已无法承受。

“我知道你,你是JACK的朋友,你们一起钓鱼或者打猎。我不大清楚断背山在哪里。但他说那是一个知更鸟歌唱,威士忌畅饮不绝的地方。”

“是的,有一个夏天我们在断背山放过羊,那是63年的事。”

弹指间,二十年已逝,斯人已去。可是那份记忆,应属永恒。

ENNIS来到JACK的房间,一切和年轻之时无任何变化,桌上的木马在那里寂寞的放着,还是牛仔的装扮,时钟指示着八点四十五分,那是他们在断背山上最美好的早晨。然而带着斑斑血迹的藏在角落里的衬衫突然出现在眼前时,却是深深的震撼,不曾想过衬衫会在这里,承载着太多的爱。那一瞬间,我泪如雨下。

如果不能与你血肉相连,那么让我的衬衫拥抱着你的衬衫,就仿佛我拥抱着你。这一抱就是20年。ENNIS对此却一无所知。他,该是怎样的心情?


第70篇、爱情故事92岁,相濡以沫的爱情

爱情,真的挺简单。

如果多年以后你美丽的肌肤被年斑代替,曾给你依靠的宽厚肩膀变得脆弱无力。

如果多年以后你的笑容掩盖不了满脸的褶皱,曾经的散步牵手变为现在的相互搀走。

如果多年以后,曾经的甜言蜜语被一句老家伙吃饭了所代替。

如果多年以后,我们一起慢慢老去……

一直以为自己懂的爱情,可当我看见78岁的阿姨悉心的照顾92岁的首长时,我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白头到老、生老病死的不离不弃。所有一切关于爱情的语言在那一瞬间都难以表达。14岁的差距,年轻的时候爱的纯粹,可能贫困不是问题,距离也不能隔离,年龄更没有差距。所有一切在爱的面前都会变成微不足道的东西。我不知道他们在人生中间有多少的幸福,快乐,争吵,但我看到阿姨总是笑着叫老家伙喂你吃饭了时候,我眼睛湿了,我想这就是爱的真谛。

首长患有老年痴呆伴有四肢行动无力常年躺在床上,行走也只能靠轮椅。丧失行动能力的首长,每时每刻都需要人在身边,帮他吃饭给他喂水,身体一面躺久了帮他翻个身体。因为痴呆,如果不提醒他大小便很容易大小便失禁,所以为让他舒服要经常帮他擦洗身体。广州属于亚热带气候,天气一年四季湿热为主,如果赶上梅雨季节常会十几天的潮湿,很多时候年轻人都会难以适应,很难想象阿姨这些年一个人的辛苦。有时候阿姨在车里忍不住的打着哈欠,我知道她太累了,这把年纪的人应该是别人照顾她的时候,我把车速放低想尽可能的让她舒服的好好休息休息。阿姨也有累的发火的时候,首长固执不想出去活动,不想睡觉,小便失禁不换衣服,便秘好几天才上一次大厕,一上一个多小时却排泄不出,阿姨只能带上手套一点点往外抠……每当如此阿姨会生气拍他说老头你要累死我时,首长会委屈的支支吾吾的说:你走你走。阿姨回答,我要是走了你早就不在了……

刚开始知道负责他们家出行的时候,好多人告诉我,家里阿姨脾气很大,很不容易相处,所以很多人都不想去,对于这些话说着无心,听着有意。我对此也很抵触,但毕竟是工作,军人的第一条就是服从命令。通过这些天的相处,我想我开始明白阿姨为什么如此强硬,不好相处,社会的现实不光在地方,在军队也是如此,在其位谋其政,然而首长退休多年又常年有病,现在说不上人走茶凉,也算是物是人非,他现在说话都困难,如果阿姨不站出来讲话,或许会是不一样的结果。

打电话的时候我告诉老妈阿姨的事情以及我现在的生活,老妈说生活就是如此,爱情也是这样,年轻的时候山盟海誓,说着天长地久,等过些年生活中的不如意,两人的摩擦,好多东西也就没了,等到老了,两个人害怕其中的一个先走,又回归到相爱的当初,彼此精心的关心、照顾,只是少了年轻时候的甜言蜜语。爱情,其实很简单,少来夫妻老来伴。两个人相爱在一起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如果真的爱了,两个人一起鼓励着面对,即使你一人承担,再苦也不会抱怨,等你们老了以后,回头看看一起走过的这些年,你们会庆幸这辈子彼此的相互搀扶,相互陪伴,相互照顾。

通完话后,我一直在思考,我的生活,我的爱情,或许我想要的生活,爱情我要一直努力争取。但是有一点我想我清楚的明白:我会珍惜、深爱我的女人,如果多年以后,我们一起老去,我希望我能走在你后面,这样你就不会活的太孤单,因为儿女也没有我对你了解的深,对你爱的切,我会更加好好的多照顾你,多爱你。最后的离开也让你开心,带着幸福的微笑。

所以,为了以后的幸福,为了能比你多几年活,我要健康,我要加油,我要努力。一切都为了我爱你。


第71篇、爱情故事他的爱已落幕,很遗憾他没能风度的谢幕(感

情感剧场的爱情故事总是会有想不到的美好结局,几乎有很少最后是伤感的,但剧场的经过总是惊天地,泣鬼神,这也使得我们对爱情的憧憬,总也想有那么一段感动天感动地的情话,但是,天真的我们得到的却是分手时撕心裂肺的痛。

北京,我们的首都,每天在这里出现的美女帅哥成千上万,每天几乎都有美丽的爱情童话在这里诞生,也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段曾经憧憬的梦从这里破粹,爱情的童话故事有时候真的只是我们的想象。嗨,大家好,我是炫龙,还记得我吗?现在我带着大家去体会一段曾经让人羡慕,让人嫉妒但也只是曾经的一个故事!

一辆豪华的保时捷跑车奔驰在B市远郊的公路上,开车的是个漂亮的女孩,她叫紫怡情,是B市工商管理系的学生,今年只有20岁,是他们学院的校花,她的家族背景让很多有心的同学只能远观,不敢走进!她不喜欢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只喜欢微风吹蕩的田野,她觉得这能让她忘记一切,丢下所有烦恼,这种感觉让她迷恋,让她疯狂,以至于有点时间她就会往郊外跑,去感受大自然的美。

她总想退出经济圈,但是她的家族不允许,她无奈就像笼子里的小鸟,必须坚持下去。微风吹荡着她的长发,显得格外诱人,车里的轻音乐让人别有一番享受的感觉,保时捷华丽的外表在这乡间小路更是一番触不可及的风景。

保时捷慢慢的行驶着,前方200米的地方出现了一处路障,她放慢了速度,在距路障2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她打开车门,摘下墨镜,看着前方的木头,这显然是刚弄不久的路障,是大风挂到的?还是?在她感觉到不好的时候,已经晚了,车的周围出现了6个大汉,他们虎背熊腰,个个彪悍,西装领带一看就不是农民,是专业的打手?紫怡情在心里算计着是谁在操盘着这场阴谋?绑架?为钱?为色?“你们是谁?是谁让你们来的?”紫怡情并没有多慌张,她的神情非常自然,可是她心里也没有底,但是她知道,慌只能增加他们的兽性。

一个带着墨镜的大汉看着面前的这个女孩,似笑非笑的说道:“美女,不要问我们谁派来的,但你要明白今天必须跟我们走一趟”“笑话,你们真的以为能带走我?”紫怡情冷笑了一声。大汉摇了摇头,跟他的同伙动了个眼色,六个人开始向她靠近,她的心跳在加速,她的手心在出汗,她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但求助也并非易事了。

紫怡情被他们抓住了,她的挣扎像是鱼钩上的鱼无济于事,她真的想有一个人如果能救她该多好啊,她无助的呼喊着救命。大汉把她塞进一辆帕萨特里,准备上车。一辆摩托赛车出现在路障的前面,带着头盔的他听到了呼救声,抬起前轮越过木头,看着眼前的景象,女孩拍着玻璃,喊着救命,前方20米的地方停着一辆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跑车,男孩意识到了女孩被绑架了···救她是大脑里的直接想法,在他明白过来后,帕萨特已经发动并离开了,男孩发动摩托车,以最快的速度开了出去!没多久,帕萨特的影子就出现在他的眼中了,这也许是赛车的优点吧,可惜不是他的。

他加快速度和帕萨特并行,打开比赛用的扩音器,向对方喊话:“黑色帕萨特靠边停车”声音一出大汉们紧张了,但看到他只是一个人,又笑了,在他们眼里,一个皮毛孩子而已!而紫怡情不这么认为,能骑这种车的人肯定不简单,可能是电视剧看多了,不过她还是期待新的转折点!

第72篇、爱情故事就这样长成了夫妻相

好多人说我和我爱人长得像,我不以为然。说给他听,他说:“人家说我们像是指我们有夫妻相,言行举止有很多类似的地方,所以看着神似。”

好一个“神似”!

是啊,两个人在一起久了,生活习惯几乎都一样了。两个人磨合得那样默契,一举手一投足间有了那么多的神似。

我们的生活习惯有了太多的一样,或许别人看来并不是好的习惯,对于我们而言却是最适合的。

我们习惯下班后先说说话、聊聊天,很晚了再一起下厨房,一起张罗晚饭。

我们习惯了吃完饭后,不着急洗碗,而先对一个问题争执个高低。

我们习惯周末一起去街上转转,或是回到双方的父母那里听听他们的唠叨。

我们习惯把各自听到的趣事、新闻与对方分享。

他习惯了早晨早早地起床,去买回热乎乎的早点,再一遍遍喊醒还在与周公相会的我。

他习惯了每天提着几个塑料袋去倒生活垃圾。

他习惯了每天晚饭后拿起拖把边唱歌边拖地。

他习惯了炒菜时不要炒那么熟,因为我爱吃这种口味。

他习惯了上班前轻轻地吻一下我的额头,也习惯了下班后抱一下我的肩膀。

他习惯了早晨起来去阳台上拿干净的衣服穿。

他习惯了……

我则习惯了心甘情愿地为他洗每一件衣服。

习惯了看他去阳台上拿干净衣服时宽厚的背。

习惯了炒菜时多放一点醋,因为那也是他的最爱。

习惯了把他进门时脱的东倒西歪的鞋子扶正。

习惯了找他扔在沙发缝里的臭袜子。

甚至习惯了对不拘小节的他大吼:“把伸在茶几上的臭脚丫子放下去!”而他每每笑嘻嘻地放下,继而又犯,我会再吼。

习惯了享受他亲手烹制的美味。

更习惯了夜晚他放在我头下的那个臂弯。

习惯了……

我常想,也许某一天,当这些或好或坏的习惯有了改变,我们会不会变得不快乐呢。

我们一起着开玩笑时,他就会拿出赵本山说的那几句台词:“我一说蒜,你就知道是红皮独头大蒜:我一说水,你就知道我喝凉白开水。”

而我也会笑着说:“我一说菜,你就知道是……”还没等我说完,他赶紧答道,“就是七分熟的半生菜,必须放上点辣椒。”

有时他会叫我“老伴”。我们还年轻,比起亲热地呼我的名字,或是“亲爱的”这样肉麻的叫法,我不太喜欢这种称呼,但是这两个字却真真正正地包含了夫妻的含义,老伴儿、伴侣,合在一起才有滋有味,合在一起才是人生。

因为彼此的这些习惯,才让彼此之间有了更多的相似之处:因为这些生活中的共同点,才让人们看到了夫妻间的神似,才产生了“夫妻相”。

习惯是夫妻相的根源,因为相像的夫妻,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他们表面的神似,更让我们体会出了他们生活中的爱意与幸福。

所以,真正有夫妻相的夫妻应该是幸福的,婚姻也注定是美满的。

我顿悟:原来就这样长成了夫妻相。

第73篇、爱情故事最难忘的爱情故事

生活永远比电视、小说精彩。

我有一大学同学,代号为小A。小A长相平平,但性格极其有魅力,即使同为女性的我,在和她朝夕共处的时候也差点爱上她。同学小B疯狂喜欢上了她。和所有小说里发生的一样,小A喜欢的却是和小B一起上下学的小c。

让人崩溃的是,小C同学曾经拿着小A给他的情书在我们整个年级炫耀,更让人崩溃的是。小A那么一个彪悍又聪明的女孩最后还是跟小c走到了一起。

在我们旁观者的眼里,小c和小B比起来简直一无是处,无论是相貌、人品还是家世能力。我们毕业后一直相信,小A同学最后一定会认清小c的真面目,而转投小B的怀抱。

这种相信一直等到十年后才被验证,还只验证了一半。小C在大学毕业的时候,经不住诱惑,搞上了自己导师的女儿,并最终得逞留校。小A愤而一人南下,几经辗转,终在某大公司安身立命。期间,换男友无数。

一直到去年,我听到的最后消息是,小A同学终于成功地把自己嫁给了一个年轻多金的客户D。而我们的同学小B在小A结婚后一月,就在美国娶了一个性感多姿、貌美如花的E美女。

去年6月份的时候,我得到一个雷倒众生的消息,小A同学因患乳腺癌做了双乳切除手术。出院十天后,和她的D丈夫签了离婚手续。那个在婚宴上口口声声告诉我们他最重视的是女人的性格,其次是脸,再其次是腰,最后才是胸的D,告诉我们的小A,我不想以后自己的孩子喝着别人的奶长大。

就在我等众生徘徊何时找个合适的机会回老家看小A的时候,另一个雷倒众生的消息在上周从天而降——我们的小B和那个新婚七个月且怀有自己骨肉已三个月的混血未婚妈妈E离了婚,风一般回来,然后风一般娶了我们的小A,接着俩人又将风一般一起去美国发展小B的事业……

登录校友录,发现大家都是一片唏嘘……不知如何评价,不知该为小A高兴,还是该为小E惋惜,虽说人家是美国人,可花一样的年纪就成为了未婚妈妈。

本来想偷偷谴责下小B对小E的无情,可是看到小B传上来的和小A的结婚照,每一张照片下都有一行文字:不管各位怎么想,在我13岁那年看见小A时,我就爱上了这个女人。不管我对别人如何狼心狗肺,只要娶到她,我就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于是大家纷纷跟帖,跟的帖都是快乐幸福等种种毫无水准的词。

我们只能像15年前小A选择小c而不是小B那样感叹:爱情,就是TMD没有理由,瞎了眼的爱就是爱。

第74篇、人生故事为了爱情

体制改革撤销了不少不合理的机构,县级市有些局级单位不复存在。下岗打破了不少爱情基础不牢的家庭,离婚成为社会上新的无奈。可是下岗也考验了真正的爱情。

张强和李芳他们是一对中年夫妻。40岁了,有一个16岁的女儿,他们是县外贸局和县商业局的职工,前两年就嚷嚷着下岗。她对他说过,只要不下岗,什么苦我都能吃,我害怕风雨飘摇的生活。他说,没事,别怕,有我呢。

结果是张强先下了岗。

这让张强很感觉意外,他是单位里唯一精通抽纱工艺品的外贸业务尖子,但最后还是下岗了。但他还和往常一样去上班,带着李芳给他做的盒饭,晚上按时回家,大家都以为他还在上班。

很冷的冬天,张强无处可去,去找工作,四处碰壁,冷得不行了,就坐三块钱的环城地铁,在里面待上半天,暖和够了再出来

第一个月。他的工资没有拿回来,张强对李芳撒谎,我的工资在地铁里被人偷走了。李芳说,没事,你别急。

第二个月,张强找了份汽车修理厂的工作,又脏又累,有时候很晚才回来。她问,你身上怎么有这么重的汽油味道?他说,我和朋友们学开车呢,将来,我们也买辆车开开。

第三个月,张强被人家解雇了,跑到煤厂拉煤,那是最苦最累的活,为了妻子和女儿,他必须干,因为40岁,他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了,即使这个工作,还有好多人排队等着呢。

干一天活,张强必须把自己洗干净,否则面目全非的他让人根本认不出来了,他在一个极便宜的澡堂子洗澡,一次两块,那里放着一套要换的衣服。

张强怕她李芳知道自己下岗,他想,她是个脆弱的女人,而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必须撑起这片天。

那天晚上,张强下了班去洗澡,一进澡堂,他忽然看到了她,自己的妻子正在招呼女客人换衣服,女宾部最近开展了搓澡业务,搓一个人可以挣到三块钱。

妻子没有认出他来,因为他一脸的黑,他赶紧跑到男宾部。

那天晚上张强问妻子,你们单位忙吗?妻说,忙,累死了。

第二天,张强没去拉煤,而是偷偷跟着妻子,妻子又进了那家澡堂子,她根本没去上班。他打电话到她的纺织厂,人家说,早散架了,两个多月了。

原来李芳也下岗了!

但是她怕给张强增加压力所以没告诉他,她一个人承担着下岗后的痛苦,这个最怕下岗的女人,却用自己坚强的臂膀让他感觉到了宁静。

连他们的女儿也懂事了,学会了做饭,不用再催着学习了,也不再要那些化妆品和漂亮衣服了。

那天在灯下吃饭,李芳说,你的手越来越黑了。

张强说,你的手越来越白了。

他们的手握在一起,为了生活,为了家,他们都在努力地和生活纠缠着。张强把李芳搂在怀里说,明天你生日,我请你洗个澡,花三块钱让别人给你搓搓背。

李芳哭了,颤抖在张强的怀里,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李芳说,有一天,当我看到你拉煤时,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让我一辈子吃苦都值得的好男人,因为你能为爱承担。

一年之后,他们开了一个小吃店,张强学会了厨艺,而李芳则里里外外一把手,把小店弄得干净整洁。再一年,他们真的有了自己的车,虽然是一辆二手的夏利,但他们一家三口可以开着去郊游了,女儿上了一个好大学,一切都那么美好

张强说,知道为什么我们过得这么好吗?

李芳答,那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放弃希望,从来都想着为爱承担所到来的一切。

张强和李芳的爱情涛声依旧。

第75篇、爱情故事其实,爱情只是个伪命题

1

陌陌是在27岁那年春天跟席远相熟的。他们在一个旅游群里初识,彼此怦然心动。

席远说:“有机会去你的城市走走,要尽地主之谊哦。”

陌陌满口答应。

可是怎样才算“有机会”呢?谁没有自己的计划?倒是陌陌,几次去席远所在的城市出差,来去匆忙,总在回程的机场才想起告诉他,她来过,可是已经要走了。席远也总是发一个笑脸,说:“无碍,会有机会的。”

直到夏天快要结束,他因为一个项目,要在与陌陌相邻的城市逗留很长时间,两个城市之间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席远对陌陌笑:“这次,我是真要去了。”

那天上午,陌陌真就去了车站,她要为自己找一份温暖的爱情。靠在出站口的栏杆上等席远,心中有着兴奋,又夹杂着惶恐。好在还早,陌陌有时间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车到站,人群从站口涌出,他们顺利地认出对方,席远把一身浅灰的粗布衬衣穿出淡淡的忧伤,而陌陌,一袭麻质藏青长裙衬上棉布原色上衣,与席远站在一起,看起来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就像无数次规划好的那样,陌陌带席远去了极小众的一个景点。他们说一些话,心有灵犀。后来两人走上一条曲折逶迤的小路,午后的鸟儿不够热闹,偶尔几声,清越婉转的调子却让人心生欢喜。足下青苔丛生,温暖和静,在斑驳的光影里默默,不诉流年,不言离殇。是时,跫音不响,青石路悠长。

席远握住了陌陌的手。

2

陌陌有男朋友,这一点,席远是知道的。

陌陌的男友叫许江泽,高中同学,相处已经十年。大学时,两人一同考至陌陌如今工作的城市,毕业那年,许江泽执意去了北京读研,倒是后来,许江泽发展顺利,拥有了自己的公司。这些年来,两人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为了在一起,刚刚的夏天都做出牺牲:陌陌决计把手头的工作做到年底辞职北上,而许江泽,则把原本已经装修好的婚房卖掉,重新选在陌陌喜欢的街区,又是陌陌喜欢的户型,正按陌陌的喜好装修。

从那天开始,有时陌陌去看席远,亦有时席远来看陌陌,时不时见面。有一次,他们买了菜,在陌陌的小屋里烧饭,席远说自己手艺很不错,陌陌欢喜着要见识一下。厨房空间不大,席远便要陌陌去厅里等着。陌陌不语,倚在门口相陪,席远穿着她白底碎花的小围裙,捉襟见肘的样子,有些滑稽可笑,可在陌陌心里,却有万千种说不出来的好。

吃过饭,席远看到她与许江泽的合照,端详很久,说:“他比我好得多,是个很有才能的人吧。”

陌陌没有接话茬。席远与许江泽是不同类型的男子,她觉得他俩之间没有可比之处,也没有比较的必要,而实际上,比较,又是天底下最没意思的事情。谁更好一些?这个问题根本没有答案。陌陌懂得,席远与她初识,带给她的一切都更加新鲜,肌肤相亲时的激动与兴奋劲儿尚未消退,所以让陌陌更牵肠挂肚。与许江泽,不也同样走过这样的阶段么?

陌陌自以为把这份爱情划得很清,她不想改变结婚的计划,当然也是怯于父母的叨唠,重要的是,她并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更喜欢席远。陌陌清楚地知道,不管和谁在一起,相处久了,都是左手麻木地牵着右手。

那天下午他们去了郊外的湿地公园,席远讲着他小时候的故事,陌陌有些恍惚,听着听着竟分不清身边的人是席远还是许江泽。秋风绵长,吹起岸边的芦苇,枯掉的荷枝更是露出萧瑟的秋意,陌陌侧头,忽然就清醒起来,心中不由浮起淡淡的忧伤。而此时,夕阳收敛了最后一缕光辉,华灯初上的秋日傍晚,空气里尽是清冷的味道。

送席远去高铁站,陌陌心中各种滋味。好时光稍纵即逝,从见面的那一刻起,离别的伤感便时隐时现。为了尝一尝爱情的甜头,他们奔波往返,背负着道德的谴责,真是很辛苦。

3

也许就是这些乱七八遭的原因,冬天来的时候,陌陌跟许江泽说了分手。

那天许江泽打来电话,说要与陌陌一起回老家把婚订了。陌陌嘴上不允,实是心里打了退堂鼓。她不喜欢被许江泽挟裹的感觉,并且自己尚未从心底里接受婚姻,爱情的浪漫她没尝够,结婚,更像一个无聊的形式。

许江泽步步紧逼,陌陌不耐烦了,说:“要不分开算了。”之后便甩了电话。

因为这句不负责任的气话,他们大吵一场,甚至惊动了父母。母亲打来电话,虽是劝她和解,但语气里却流露出诸多不满。

吵架的第三天晚上,许江泽赶到陌陌的城市。他说他以最快速度处理完手中各项工作,然后日夜兼程。是的,他的脸上尽是倦意。

初冬的风颇有些凛冽,许江泽把陌陌的手揣进自己的口袋,紧紧握住,陌陌清晰感受到许江泽手心的力量与温度。有那么一瞬,陌陌仿佛觉得当下发生的一切早就发生,此时与已然过往的时日重叠,光阴流转,却逃不过冥冥中的安排。

那晚,他们再也没争吵,也不提及“结婚”的字眼儿,许江泽只是紧紧拥住陌陌,摩挲她光滑白嫩的脸颊,语气唏嘘:“我真的很怕把你弄丢了。”

陌陌不说话,鼻子一酸,泪落了下来。席远的项目已近完工,即日将返,前一天她特地跑去跟他告别,回程的高铁上却接到许江泽星夜兼程已经在路上的电话。她忽然记起,这几个月,许江泽工作的同时,还劳心费力地装修着他们的婚房。彼时,车窗外的世界以每小时三百多千米的速度向后倾倒,几分钟前她还在与席远卿卿我我,而彼时拼命回想,却无法在脑海里拼接出一张完整清晰的脸。

此时此刻,她觉得自己薄情寡义,狠心辜负着身边这个深爱她,为她付出的男人。她有些嫌弃自己,因为自己贪恋感情、自私自利,无度奢求浪漫,才闹得许江泽如此憔悴,还魂不守舍地赶过来。

心中的不安不断膨胀,陌陌下意识地回应许江泽的怀抱,默默决定,明天就申请年假,订婚,结婚,并且,要一直一直,对许江泽好。

4

陌陌早早拟好了辞呈,只等年关到来。

她每日朝九晚五,在城市的光影变幻中穿梭,日子倏然而过,究竟偷走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竟浑然不觉。席远曾与她约好,要在年前看她,可直到年关也无下文,陌陌也想当然地沉默着。这约会,也许被遗忘,也许被藏匿,彼此,却都心照不宣地不再提起。

陌陌北上,只带走极少的行李。将进高速入口,手机“滴滴”作响,是席远。就像他们初识常在微信上留言那样,席远说,遇到一个女孩,他要与她,好好相处。

陌陌回一句:“要一心一意哦。”

席远应着:“嗯,一定。”

春天时,陌陌与许江泽把婚礼办了。她没有太多地感到幸福,只是又烦又累。许江泽喝高了,昏昏睡去,陌陌蜷在他身边,揽住他的脖子,却久不成眠,往事化成一帧帧画面浮现眼前。那个叫席远的男子,穿着灰色的粗布衬衣,从混沌中走来,又消失无踪,仿佛就在昨日,手心还存留温存,却斯人已去,永不再回。

今天,陌陌一家三口置办新衣,许江泽抱宝贝去了童装区,回头,给陌陌一个可心的笑。陌陌坐下歇息,阳光透过商场巨大的玻璃穹顶流泻下来,让人暖意丛生,陌陌迎着太阳看过去,眼前的景物慢慢模糊,变成空濛一片。陌陌突然记起席远,她恍然,爱情,原来只是一个伪命题,那只是一种对男女初识身心悸动时的称呼,当日她喜欢的,也许只是这个被称作“爱情”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总要归于平淡。迷恋爱情的人,其实也真就是一种不成熟。陌陌微微笑起来,几乎要为自己的所悟叫好——爱情只是人生的奢侈品,而眼前的爱,才是自己真正不肯舍弃也不能舍弃的必需品。

陌陌那么庆幸自己的选择。

第76篇、爱情故事爱情,也是一种体力活

2007年的一个深秋之夜,大四。我送一个室友去火车站。她搭凌晨的T2,长沙到北京,去看她远在人大的男友。两人在网上相识,所有的精力与路费都花在中国铁路。加之那时候,学校的最后一班公车只开到十点,我担心她一人要在火车站从十点半坐到一点,于是坐在火车站陪她。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她穿的是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来自真维斯打折货129元两条,我和她一人穿一条。候车大厅那时候还开着冷气,后来与她依偎在一起,缩在冰冷的候车椅上,用一件开衫抱着彼此的手臂。

约莫到了十二点钟,我实在是困不住了,她说,你睡吧。于是我躺在她大大的行李包上睡了——一个身高160体重45公斤的姑娘,包里装的是约莫二十斤重的湖南特产,都是带给她男友室友的。

到了凌晨三点,她上车了,我心疼那三十块钱的打车费。所以在火车站又坐到六点,然后穿过蒙蒙清晨薄雾,挤上第一班公车回了学校,倒头就睡。醒来发现她发给我的短信,说,辛苦你。

如今想起来,这样的日子,是如何都无法再过了。因为有车,所以不需要赶十点的末班车去火车站坐几个小时。因为不缺那点小钱,哪怕等车,也不会吝啬在旁边的酒店开个钟点房躺着。而当年的这个吃泡面省钱坐二十几个小时硬座去看北京男友的姑娘,已经变成了“现在出差凡超过三个小时的车我都必须要买卧铺”。

这是她前几天发给我的短信,我看见了哈哈大笑。我说真后悔没把我当年那个诺基亚的手机留着,那条三个字“辛苦你”的短信,简直是个微小说。

上个星期,我在电台的节目里突然说了这样一段话。人什么时候开始觉得自己变得成熟,疲惫,变成生活的老油条的?就是从发现很多你以前易如反掌的精神生活,突然间变成体力活的时候。你会突然发现,很多事情开始力不从心。24岁的姑娘不相信26岁的姑娘所说“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说你不过比我大两岁。我说那两岁意味着比你多700多倍的辐射污染还有伤心与难过。不信,你和你十八岁的时候比一比,去熬夜带妆唱个通宵K试试。

爱情也是一样。坐二十几个小时火车去看男友的日子打死她都不会再做。当年的研究生男人已经成了爹,她不是孩子妈。一群姑娘们变成了老堂客,你看着觉得异常欢乐。她们不敢生气,不敢吵架,因为伤肺又伤肝。她们宁愿打牌,洗脚,瑜伽,做马杀鸡,也不愿意在大半夜与输钱的老公纠缠。我有个女友,因保养有方,30岁被25岁男生追求,说扛不住,他要星期六到江边去看烟火!

我们哈哈大笑,因为只有我们才懂这个暗语。周末开车去江边看烟火,光是找停车位,第二天就要做颈椎按摩。

你以为那是退让了爱情,不,那是自保了身体。因为,身体已经不允许。

上个月,我和M先生吵了一个很严重的架,直接后果就是脑后的两根筋非常疼痛,肝郁,额头长痘,几近毁容,吓得我迅速调整,还吃了五副中药。他是气得几天便秘,上火,有天跟我说扛不住了要去找洗脚师傅做足疗。临了,我和一个朋友说起此事,她哈哈大笑,从床上跳起来丢给我一个刮痧板,拍着胸口说:下次吵完架,把胸口抹点精油刮下痧,我是听美容院老板说的,刮这条经络解肝郁。

我一试,果然胸口一片紫红。我傻眼了,跟她说:吵不“起”架了。吵完了,还要看中医。

于是,我带着胸口的这一片紫红痧,老老实实地过了半个月。每次想要暴跳如雷的时候,对自己说,压压火压压火,不要生气不要生气,不然要看中医划不来。也正在此时,有读者跟我说“雅姐,你老了,变得慈眉善目起来”,我只能苦笑。

上上个星期,是我的夜班。熬完那一个星期之后,浑身虚脱。这个星期,除了老实睡觉,什么都不想做。总感觉身体被透支得睡眠死活都补不回来。不爱看书不爱看报,所有费脑子的事情一概不想做,一部《神断狄仁杰》和一部《绅士的品格》都能让我痴迷了一个星期。有人喊我打麻将,我欣欣然驱车前往,打到十二点,却死活不能再熬下去,揣着赢的钱在一片批判声中仓皇而逃。开车行走在这座城市的夜,我突然发现来来往往的车辆似乎在秋风里渐少,这座城市渐生秋意,我在这样的秋意中缓慢行走,聊以度日。我不知该是以如此闲淡为耻,或是为傲。还是,大家走得都很快,都很累,早早回家睡了。

一愣神,想起你说的那句话:每个太太,在生活闲淡下来后,总要找个痴迷至死的爱好。我想那爱好只要不需要费脑,什么都是可以的。不要发短信,直接打电话,因为累。不要长时间写字,因为累。

2007年,二十岁出头的年纪陪着室友,在寒意渐生的深秋,坐几个小时的冷板凳等待一辆爱情的火车。从身体到心灵,精神奕奕,不知疲惫。短短六年,一个星期的熬夜,便可以将人拖到悲悯顿生。我想想我这几年,还好,没有亏待自己,至少依然记得例假之前一个星期不吃凉的。虽说社会虐了我也是千百遍,我依然还是待我自己如初恋。我想我内心的希望,不过是那么多与精神有关的付出,不要那么快就变成了体力活。

我的一个男性朋友,才28岁,说新交的女朋友公司太远,自己连接送都觉得疲惫。笑着跟我说:果然到了谈恋爱是体力活的年纪了。

我想,那是一开始,以为资本,透支了很多热情吧。

而我自己,这几年,养成那样多周而复始的习惯——每日清晨固定的那杯盐水,临睡前那杯固定的蜂蜜。每周两次的锻炼,两次的银耳汤,例假后一个星期的阿胶。还有,最最伤心难过的时候,就着电影版的欲望都市2,看到凯莉裹着大衣在平安夜去陪米兰达的时候大哭,然后一切安好。我其实觉得有些惭愧——说到底,爱也好不爱也好,一个女人最爱的终究只有自己。如同萨曼莎五十岁的時候要离开那个明星男友,因为,太舍不得那样委屈自己的心意。“终究发现最爱的只有自己”。

这就是我为什么那样坚持,一个女人的老去绝对不是从什么鬼心灵开始,而是从你对待自己身体的态度开始的原因。也就是为什么坚持十几岁的时候,不把自己交给一个老男人的原因,因为早早地看到了他们打球时候的疲惫,眼里的无奈,觉得他们会吸掉自己青春的热情。他们无心,但是,这是事实。珍重青春,即使那时候,又穷又傻。当爱情不是体力活的时候,好好爱。过几年,你力不从心。

这就是为什么,你总是嘲笑那些中年人的活动。笑他们只知道农家乐,只知道洗脚打牌,泡吧嫌烟味。唱K说响天雷。那些你看起来俗气得要死之事,种花养鱼,都愿意做了再做,不嫌烦闷。因为只有时光才知道,这样的活动,于他们的身心已是再适合不过。所以只有过来人才懂得,一腔热情以为精神饱满的萝莉,如何懂得大叔从身体到精神全线下垂只能通过萝莉来获得成就感的伤悲。你听不懂他打的电话,他学不会你喜欢的歌。你也大可以说自己才二十几岁,但是这个时代,提前消耗掉的,又岂止是二十几岁的人呢。

所以我会叮嘱我的老闺蜜,少熬夜,少写字。她说,才华渐退。我说没有关系。即使有天,变成一个只会打麻将的女人,我也愿意陪你做一个幸福的女人,20岁的时候我们就说好了的。只要岁月静好,身体无恙,一切都不可怕。

第77篇、爱情故事骗爱

文森长得英俊帅气,举止优雅,看起来颇有几分绅士风度,不明真相的人都以为他是个非常有教养的上等人,其实他的真正身份是个骗子,一个专门以有钱女人为对象的爱情骗子。这天,他从赌场出来时口袋里已经干净得像洗过一样,他正盘算着该到哪里去寻找“猎物”时,几辆汽车停在他身边,车上下来几个壮汉,不由分说地把他扔进了汽车。

等他醒过来,发现自己被绑在一张椅子上,四周一片黑暗,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突然,一道强光打到了他的脸上,只听黑暗中有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文森先生,还记得被你骗过的杰西卡女士吗?是她雇我们来找你算账的,她希望能给你留下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说吧,你是想缺只胳膊还是少条腿?”

“这完全是个误会,我要见杰西卡,当面向她解释!”文森一听慌了神,这杰西卡就是他的上一个“猎物”,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

“没用的!她现在正在气头上,见到她你的下场只会更惨!”对方在他将要绝望的时候抛出一条诱饵,“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可想。只要你能帮我办一件事,我会负责帮你把所有的麻烦摆平!”

文森无奈地点点头,心说事情都到这份儿上了我能不答应吗,只是自己除了骗人外似乎一无所长,对方找自己能有什么事呢?

“我要你做的事其实非常简单,而且是你最擅长的,我希望你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一个女孩爱上你,有关她的资料一会儿我会给你。”

灯光熄灭了,文森眼前一片漆黑,有两个人过来给他松了绑,又塞给他一个文件袋。然后,那个声音又恶狠狠地警告道:“你最好别耍花样,要不然怎么死的你都不知道。还有,开着手机,我会随时和你联系!”

资料是关于一个叫安妮的年轻女孩的,里面写得也不是很详细,只是简略地介绍说安妮父母双亡,今年十八岁,刚高中毕业不久。从安妮的照片来看她长得不是很漂亮,看起来带着几分柔弱,让人一见就有种想要呵护的感觉。

这个任务对文森来说根本就没什么难度,只是对方雇他的动机是什么呢?他实在看不出得手后对方能获得什么好处。

既然想不通就暂时不想了,现在还是先完成任务要紧,文森感觉得出那帮家伙绝不是什么善茬,说得出一定会做得到。

第二天一早文森就来到安妮家附近,等她出门后装作不留神把她手里的东西撞了一地,然后借机交谈起来。

原来安妮要去孤儿院做义工,手上拿的都是给孩子们的礼物。文森说他正好顺路,可以送她一程。两人边走边聊,文森善于察言观色,投其所好地挑些安妮感兴趣的话题来讲,两人渐渐熟络起来。

两人正聊得高兴,突然旁边闯过来两个黑人,一把抓住安妮就想往旁边的汽车上拖。文森极力压下想要逃跑的念头,硬着头皮冲了上去。他死死拉住安妮不放,也不知挨了多少拳脚,幸好附近有不少人闻讯赶了过来。两个黑人见势不妙,只好扔下安妮落荒而逃。

文森被打得皮开肉绽,鲜血直流,他赖以谋生的英俊脸庞也变得惨不忍睹。文森心想这下子可亏大了。虽然从诊所出来安妮看他的目光已经多了几分深情,可是即使成功了也从她身上榨不出几两油来,这注定是个赔本的买卖。

文森刚回到家就接到了那神秘雇主的电话,表扬他今天表现得不错,因为安妮最喜欢勇敢的男人,还说已经给他的信用卡里打了一笔钱作为奖励。文森埋怨对方多此一举,不该弄什么“英雄救美”的老套把戏,难道凭他纵横情海多年的本事连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都搞不定吗?没想到对方说这事和他们无关,完全是个意外,不过他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出现类似事件了。

文森一想起刚才的情形就后怕不已,看来以后再遇到这种事还是躲远些的好。

从那天起文森就成了安妮家的常客,两人的感情也迅速升温,他已经能从安妮的眼睛里看到爱的火花了。计划已经成功了,可是文森却高兴不起来,因为雇主接下来的指示是让他趁热打铁赶快向安妮求婚。

文森是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长大的,母亲一向体弱多病,他的父亲却为了一个有钱的女人狠心抛下了他们母子,所以从懂事起他就不得不挑起家庭的重担,也吃尽了苦头。仇恨的种子也许就是从那时开始发芽的,所以他骗那些有钱的女人时有种报复的快感,也觉得心安理得。可是安妮就不同了,他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纯真善良又富有爱心的女孩,欺骗她总是让文森有种难以言说的负罪感。

文森不想为虎作伥,于是很委婉地告诉雇主他不想继续下去了,对方听完当即就摔了电话。不过很快就派人给他送来两个礼物让他选择,一个是一捆十万美金的钞票,另一个是一颗带血的子弹!

文森既不想伤害安妮也不想这么早就去见上帝,所以他选择了三十六计走为上。

第78篇、爱情故事小猪的温柔你怕不怕

老虎也怕温柔猪。

两只张牙舞爪的老虎

我和老公都是被爹妈宠着长大的独生子女。他是一个很强势、自我的男人,我也是一个很强势、自我的女人。我们结婚的时候,两边的老人都一脸忧虑,两个都不知道迁让的人,日子怎么过到一起?

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好像一个笼子里关了两只老虎。卿卿我我没几天,老虎开打了。

下班回家,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我一看老公竟然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看电视,立刻火冒三丈,“噔噔噔”走过去“啪”地关了电视。老公跳起来冲我吼,我大声回应:“你不知道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做饭吗?”

他哼了一声,倒进沙发里,“我凭什么要做饭?”

“凭什么,就凭你是我老公!”

“那也应该是你做饭给我吃,就凭你是我老婆!”

我气急败坏地走进厨房,他以为我是什么,是他的老妈子吗?是旧时代的家庭妇女吗?

我就这么一边愤愤不平,一边给自己做了碗面条。老公看我端了一碗香喷喷的面条立刻两眼放光直奔厨房,意料之中,他扑了空,我正窃笑,他拿起电话开始叫外卖,“XXX吗?我是XXXX,麻烦送一份披萨来。”

这还得了,一顿晚饭就叫一份披萨,他一个月挣多少钱啊?每次逛街让他付账,他都是如丧考妣的神情。我连声抗议,老公却看也不看我一眼。

好,你吃你的披萨,我吃我的面条,咱井水不犯河水。

冷战到了周末,两个人才勉强有了和好的迹象。只是星期天的早晨,走出家门,问题来了,两个人要去的地方竟然不同。他要去他父母家,我要去我父母家。我说,“我昨天已经和爸妈说好了,今天过去吃饭。”他说,“上个星期在我爸妈家里不是早就说好了今天去吃饭的吗?”

我恍惚想起是有这么一说,“那你给你爸妈打个电话,就说我们有事去不了。”

老公不干了,“凭什么非得去你父母家呀,总得有个先来后到吧。”

我恶狠狠地说,“就凭我是女人,你一个大男人尽跟一个小女人计较什么?”

他面露不屑地看我一眼,“你是小女人吗,你是母老虎!”

于是生气的母老虎就在大庭广众之下狠狠地掐了公老虎一把,公老虎很没有风度地惨叫一声之后,撇下母老虎一个人去了他父母家。

母老虎则带着一肚子的委屈回了娘家。

老虎怕小猪

两只张牙舞爪的老虎,弄得生活处处硝烟,硝烟过后的冷战,更让我又伤心又委屈。我是一个独立的女人,为什么,他就只记得自己是个独立的男人?

那天晚饭后,因为是老公做的饭,按惯例该我洗碗。可是我因为吃得太饱,不想动,自知理亏,所以先堆了一脸讨好的笑,蹭到老公身边,像小猫咪一样靠在他身上,柔柔地叫,“老公,我今天不舒服,你帮我洗碗好不好?”

老公不耐烦地回头看我时,我立刻装出很不舒服楚楚可怜的样子,“老公,今天你就帮我一下嘛,好不好?”

那声音嗲得我自己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暗忖这回他又有机会嘲讽我了,没想到他一言不发地站起来洗碗去了。我则舒服地躺在沙发上“养膘”。老公洗完碗出来,捧起我的头放到他腿上。明明被我支使做了他份外的事,竟然没有跳起来?我心里疑惑。可是老公反常的温柔让我暖暖的,就顺竿子爬到他的怀里去了。

我很享受地睡着了。老公抱我去卧室的时候,我被惊醒了,只是依然闭着眼睛装睡,感觉他很小心地把我放到床上,拉过被子给我盖上,然后轻手轻脚地出去了。我在黑暗里睁大眼睛,眨巴眨巴着想明白一个道理,原来老虎也怕温柔香呢!不如扮只柔弱的小猪,博取老虎的可怜和关爱。这就叫,扮猪吃老虎。

一只小猪的拯救

小猪的最大特点就是柔弱,强势的老虎基本上不会对它产生戒备。不过让一向争强好胜的我在老公面前扮柔弱,可是个高难度动作,好几次,我拉着老公的手臂撒娇时都忍不住要发飙,可我深知老虎的德性,又害怕回到原来的糟糕状态,于是索性将小猪扮到底。

两个人在外面吃饭,我想吃火锅,老公想吃中餐。我虽然同意了老公的建议,但是不断用羡慕的语气描绘上次的火锅如何美味,路过火锅店的时候再做两个吞口水的夸张动作。老公犹豫片刻,居然举手投降了:算了算了,还是吃火锅吧!老公三下五除二就点好了菜,哈哈,全是本小猪爱吃的。小猪赶快投桃报李,老公,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我陪你喝一杯吧。那顿饭,老公给我烫羊肉腰片,我给老公倒酒,配合得相当默契。

晚上回家,小猪心情相当愉悦,老公喊我倒洗脚水,我二话没说,屁颠屁颠地就去了。

老公笑问:“今天怎么这么听话。”

我说,“这不叫听话,这叫爱,你听过情到深处方恨少吗?我这叫爱到深处甘为奴。”老公仰天长笑。

那天晚上,老公一本正经地对我说:“老婆,我发现你变了。”

“哦?是吗?”

“我发现你也在改造我。”

“哦?是吗?”

“我发现我上当了。”

“哪有?”

“可是,我发现我更爱你了。”

“哦,真的?!”

“真的!所以,请再帮我捏捏肩吧!”

……

第79篇、爱情故事为结婚准备六只箱子

6只整理箱已在那儿安置,我将淡定神闲地迎接我的婚姻。

马上要做他的新娘了,我有几分诚惶诚恐。

在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时我就曾发誓,将来我自己的家一定不要和父母的家一样,我一定不要像母亲,对所有人都有耐心,都宽容,惟独对那个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人不行。而另外那个人,一定是要和父亲什么都相反。

独自倚在椅子里喝完了一壶茶,我的心开始一点点安静,

热恋的男女,在彼此眼中都是上帝送给自己的最好礼物,急躁的会变得温驯,懒惰的会变得勤恳,然而,时间久了,礼物终将要拆封,终将要在空气中褪色,变成一件器物。

我不试图永远是他的礼物,只求尽力延长器物的美丽与美好,而把作为礼物的时光美美地整理出来放进心上的第一只整理箱,在未适应做器物前先把“礼物”随身携带。

一对相恋爱的情侣,最经常的动作就是手拉着手,我们就是这样拉过4年时间,不过我也准备好了他松开我手的那一天,其实,这一天对每对夫妻都不远。在一起交融的时间久了,交融的东西多了,一个人仅留下一只能使用的手显然不够。很窄的路上,并排走不下两个人,不一前一后怎么走?买的东西多了,4只手提远要比两只手提轻松。我心上备好的第二只整理箱,用来封存不再被时刻牵着的那只手。

不牵手,其实不等于分手,这中间有着的是一段更自如的空间。

生日是所有的恋情中最多被用到的道具,利用生日馈赠礼物,利用生日求婚,所以才会有为恋爱推举出的几大好处,其中排名第一的就是“从此你的生日有了特别的意义”。

24岁生日前我和他结婚了,我可能还会收到今年的24件礼物,以及随后的25件,26件。但我将不再做等待,一纸婚约不也是一个男人给一个女人礼物吗,一件天大的礼物。

所以我还需要准备好一只整理箱,存放随后的生日里收不到礼物的可能和失落。

没有礼物的生日也是生日。在两个没有礼物的生日之间,是比生日更悠长的生活。

什么时候,在某本流行刊物上看到一则文章标题:“男人不如一件内衣体贴”,说男人其实是粗糙的,并历数男人的种种粗糙,文章后的配图是一个新品牌的内衣广告,广告词仅有一句话:送XXX牌内衣给她是弥补男人粗糙的最好办法。

我不知道这则广告的效果实际如何,我心里自认为,选男人又不是选内衣,体贴怎样能作为惟一的标准?报纸上报道的南方某市那个娶了6个老婆的男人也是体贴的,否则,把一个人平分6处,怎么能几年都分得不露痕迹?

我不指望他永远都是体贴的,我应早准备好在我工作遇挫回家时他仍可以看电视到12点,我感冒时他仍能顺嘴说出朋友约他喝酒,要我自己吃饭就好。

只要不把爱情当成时时夹在腋下的温度计,婚姻生活的天地就会很宽阔,很舒适。心上的第四只整理箱就是用来存放不该有的那支敏感的温度计。

爱能让一个人起死回生,但并不能让一个人完全改变,从根本上就不要奢望让一个人因你而彻底改变。

不光允许他一关电视就上网,还要允许他脱下鞋子一只朝北,一只朝南。记住,这些是毛病,但是并不致命,没必要纠缠不休,不想收拾时可暂时视而不见,但不要板起脸摔摔打打,现在想来,父母的婚姻就是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上摔打完的。

第五只整理箱,专用来封存鸡毛蒜皮的小问题。

只要还没分手,就把他当成这辈子惟一一个会出现在自己生命中的人,只有这样,才会小心翼翼全心全意地待他,哪怕他小毛病多得像头猪,也把他当成“掌上明珠”,只要不是傻子,没有男人会对如此的珍爱没有感觉。

不做医生,做好婚姻中的护士就好。

而第六只整理箱专用来盛放上面的5只整理箱,以便一同抱出去,仍掉。

第80篇、爱情故事月光很亮,毕竟冰凉

1

明兰第一次见到吕明泽时,他正奋力用一个破纸箱为小白撑起一个小窝。小白是条流浪狗,明兰没想到,除了她,还会有人在意一条流浪狗。

那是个深秋的黄昏,明兰趁老公李诚出门的空当,偷偷跑去给小白喂食。明兰把中午留下的鸡肉放在小白的食盆里就转身离开。走的时候,小白依依不舍地跟着她走到楼道门口,玻璃球似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她。明兰蹲下身摸了摸小白的头,虽然不舍,可还是狠着心将它关在楼门外。她忘不了李诚阴阳怪气的语气:“你还真是博爱呀,还有工夫替一只野狗操心。你就不想想,你连自己都得依靠我来养!”明兰甩甩头,尽量不去回想李诚那一脸不屑的表情。

吕明泽看着明兰的背影——一个穿着粉红色风衣的年轻女人,为什么脸上的神色比这深秋的夕阳还让人悲哀?

明兰回到家,谢天谢地,李诚还没回来。她迅速脱下风衣,换上围裙,开始准备晚饭。

在外人看来,李明兰的生活还是不错的,老公在税务局工作,最近刚被提拔。她自己呢,大学毕业后与李诚相识、恋爱,不到一年就结婚,过上“轻闲”的全职太太生活。别人眼里的这份悠闲,恰恰是她的无奈。只有她自己明白,这日子过得有多绝望。

明兰的婚姻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寒冷彻骨。结婚第一年,李诚对她也是甜言蜜语体贴有加,“宝贝,我怎么舍得让你出去工作?乖乖在家,即使不工作,我也可以养你一辈子……”李诚的话言犹在耳,可是,随着父亲因车祸意外去世,他的爱也迅速消散如风,还不时抛出冷言冷语,刺激明兰本已脆弱的心。明兰这才顿悟,李诚对她的爱就像药片外面那层薄薄的糖衣,是建立在她是税务局长女儿的身份上。父亲离世,这层糖衣也迅速溶化、蒸发,露出里面苦涩的真味。

明兰最初发现这个事实时,伤心得难以自抑,继而转为沮丧、灰心。久而久之,她开始绝望地认命。到了四年后的今天,就算李诚对她越来越颐指气使,越来越不把她当回事,甚至衣服上常沾了别的女人的香水味,她也能内心平静如常。除了偶尔想到自己在家赋闲五年,青春渐逝,才感到惶恐不安。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五年既漫长又宝贵。它使明兰变得怯懦,纵使再不爱,也没有勇气离开习惯的家门,走进完全陌生的世界。

2

天气渐冷,明兰每次喂小白吃过东西后,小白都欢快地撒欢,打转,摇尾巴,还尾随她一直到楼门口。为了“甩”掉小白,趁它吃食的间隙,明兰一路小跑“逃”回家。在阳台上,她看着小自在楼门前无助徘徊的瘦小身影,心里酸楚又无奈。

直到有一天,明兰发现小白的腹部有隆起的迹象,于是,再次碰见吕明泽时,明兰主动开口:“你……你能不能把它带回家?它怀孕了,天气越来越冷,在外面它会被冻死。”吕明泽看着她,态度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嗯”了一声。

因为小白,明兰和吕明泽的交谈慢慢多了起来。偶尔在小区里碰上,吕明泽会主动向明兰讲一下小白的近况。明兰有时趁李诚不在家,也会偷偷跑到吕明泽家楼下看看小白。她这才知道,为什么她请吕明泽照顾小白时,他的脸上有那种犹豫的神色了——他已经养了两只狗,一个人遛三只狗,确实够壮观的。

一天,两人又在小区门口遇上,吕明泽告诉她,小白生宝宝了,6只!明兰欣喜若狂,也不管是否唐突,竟跑到吕明泽家去看小白。

吕明泽的家干净整洁,不像单身男人应有的状态。在阳台置物间的大纸箱里,小白正趴在里面,身下铺着厚厚的垫子,吕明泽蹲下身掀起垫子的一角:“我怕它们着凉,还在垫子下面放了几个暖手宝。”小白看到有人靠近,轻轻从喉咙里哼了两声。吕明泽凑近身子,轻轻抚摸小狗,扭头对明兰说:“母狗刚生完宝宝时特别敏感,陌生人是不能靠近的。你是小白的‘妈妈’,它应该不会‘凶’你。”明兰蹲下身,伸手轻抚柔软的小狗宝宝,一刹那,心里竟有种奇异的感觉,仿佛自己真是未探望女儿和外孙的。那——吕明泽岂不成了小白的“爸爸”?

这个想法让明兰脸上一瞬间飞起一片红晕,明兰低下头,努力把这个念头赶出脑袋。

吕明泽说,他的狗已经够多了,如果再收养了小白母子,他的家就真成狗窝了。“天气转暖之后,还让小白生活在小区里,可我还是会照顾它,它的孩子们我找人家领养。这样可以吗?”明兰没有异议,只是有些惆怅,以后,和吕明泽的交集就少了吧?

3

转眼到了来年盛夏。一天,明兰去墓地看望父亲,回来就听说小自在小区里玩耍时,被捕狗队的人带上了车。明兰的眼泪大滴大滴地砸下来,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给吕明泽打电话。吕明泽问明情况后,向自己在派出所工作的朋友咨询,原来,只要给小白办个“身份证”,他就可以把小白带回来。明兰担心小白,执意要和吕明泽一起去。

办完证,走出派出所,明兰望着满天繁星,忽然意识到,自己跑出来一下午,还没向李诚“请假”,顿时慌了神。

吕明泽看着明兰神情慌乱地打电话,男人不耐烦的咆哮连他都听见了。流浪狗收容所在郊区,附近有条小河,他们沿着河边慢慢往大路走,准备打车回家。为了打破沉默,吕明泽努力搜索枯肠给明兰讲笑话。明兰心不在焉,无聊地踢着脚下的石子。忽然一个趔趄,左脚踏空,明兰惊叫一声,眼看整个人朝河里倒去,吕明泽眼疾手快,一把拽住她的手臂,用力一拽,明兰的身子扑进吕明泽怀里。

月光皎洁,田野里蛙鸣声交织一片,夏夜的空气里有青草和泥土混合的清香。明兰一手仍被吕明泽紧紧攥住,另一只手死死攀在他的腰际,两个人雕像般僵在那里,时间仿佛凝固。莹白的月光下,明兰秀丽的脸庞更加晶莹柔美,吕明泽低头看她的眼神充满柔情。这个夜晚太美,当吕明泽的脸慢慢凑近时,明兰心一横,闭上眼睛,迎向吕明泽的嘴唇。

那个美妙的夜晚在明兰的记忆里扎了根,以一朵花开的姿态,摇曳生姿。只是她还分不清楚,这一吻到底是出于爱意,还是月光的诱惑。

4

一天晚上,李诚照例喝得醉醺醺才回来,她侍候他上床,却被他一脚踹倒在地:“滚开,你这个废物!”李诚粗暴地大吼。明兰默默关上卧室门,把身子埋进客厅的沙发里,在李诚如雷的鼾声中,她头一次认真审视自己的婚姻。

她知道李诚不爱她。作为他晋身的阶梯,她早在父亲去世时就失去了价值。婚姻之所以还在维持,或者只是他对她的怜悯,就像他所说,她是个“废物”,“还得靠我养!”,在他眼里,自己不过是他好心收留的一只流浪狗。

吕明泽的出现,给她寂静绝望的生活带来了一丝光亮,让她意识到,天下男人并不都一样。至少,吕明泽是个例外,他有爱心,善良,诚恳。至于那个吻,它或许并不代表什么,它只是一颗顽皮的小石子,在她一片死水般的心湖里荡起一圈涟漪,提醒她:你还可以再爱。

明兰很久没有睡得这般踏实。

第二天清晨,当李诚在卧室里大吼:“给我冲杯蜂蜜水来,快点!”时,明兰推开卧室门,迎着明亮的朝阳,平静地吐出五个字:“我们离婚吧!”

从民政局回来后,明兰到小区院里来接小白——她离婚后仅有的财产,除了自己平时穿戴的衣物,就只有它。现在,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将小白纳入自己的保护之下,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畅快。接下来,她要去找工作,重拾自信。想到此,她忍不住想把好消息和吕明泽分享。

明兰跑去敲吕明泽的家门,然而,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明兰愣住了。一会儿,吕明泽从厨房钻出来:“小慧,是谁呀?”看到明兰,吕明泽一愣,随即介绍说:“她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邻居,小白的‘妈妈’。”又转头对明兰说,“这是我未婚妻小慧。”明兰回过神来,笑着打了招呼,又说:“我是来告诉你,我要搬家了,想把小白带走,小白的身份证是以你的名义办的,所以我觉得有必要跟你这个‘监护人’打声招呼。”

下楼时,吕明泽执意要去送她:“我想再去看看小白。”

帮明兰把小白装进笼子后,吕明泽说:“明兰,这些天,我一直想跟你道歉。那天,在河边,我实在太唐突……你看上去那么柔弱,忧郁,让人忍不住想保护你。可是,我已经没有那个资格。你丈夫对你……算了,明兰,你要试着改变生活,不要轻易就被生活改变。”明兰拂了拂头发,说:“其实我应该感谢你。如果不是遇到你,我还不知道要沉沦多久。我来也是想告诉你,我准备找工作,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状态!”

他们停下脚步,互相对视,不约而同地笑了。

明兰没有告诉吕明泽她离婚的消息。因为,这一刻,她的心已经澄明如镜:吕明泽的出现并不是给她带来新的爱情。他就像那晚明亮的月光,为她照耀出灿烂生活的一角,给了她追求幸福生活的勇气。月光很亮,毕竟冰凉。只有太阳才能照亮整片天空。她要做自己的太阳。至于那片纯洁的月光,就让它永远留在回忆里,一直美好。

第81篇、爱情故事重演爱恋

我回家去,她正在屋里坐着看电视,见了我,不等说话,就一把抓过我放在柜边上的口袋,小孩一样翻起来。看到山楂糕,她惊喜地喊:“我爱吃!”看到蜜枣又惊叫:“哎哟,这个好吃!”她二话不说,撕开口儿就往嘴里填。坐在一旁的我弟弟笑:“你看,光知道吃。”她嘴里正嚼着一颗枣,含糊不清地反驳:“你才光知道吃。”

等她吃个差不多,慢慢凑到我身边来,说:“大姐,我告诉你点儿事。”我点头。她把手捂上来,神秘兮兮地说:“有个男的追我。”我把嘴张得老大,真的?问她是谁呀,她说,不知道,不认识。我说那怎知道人家追,她回:“天天来家找我,还非叫我出去玩儿,还给我买好吃的,不是追?”我笑着夸她魅力不小,她脸都红了,不好意思起来。

我再去,就主动问她:“追你那男的怎样了?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她嘟着嘴:“不告诉你。”“不告诉,我不给你吃好东西。”她急了:“大姐,给我吧,告诉你还不行吗?不过你不许笑话我。”她告诉我,那男的带她出去玩,牵她的手,请她吃饭了,吃的肉丝面。她说,人家还买了件衣服呢,立马踮着脚跑到柜边,拿给我看,枣红的。她试穿上,很好看。我夸奖,那男的可真有眼光,她又羞了:“老让人家花钱,怪不好意思的。”我逗她,哪个男人追女朋友不得花点钱。她低头,摆弄着衣襟。

有一次我去,她却没急急地去翻口袋找东西吃,坐在床边不搭理人。我问怎么了。妹妹一旁说:“生气呢,嫌送的花不好。”我才发现她屋里桌上有一个小玻璃瓶,瓶里插着一枝粉色的月季花。我说多漂亮呀,是那男的送的吧。她终于说话:“哼,恼恼的,我就给扔了。”她嘴一呶,“跟她的不一样,她那个红,好闻。”

妹妹笑了,原来妹妹生日那天,男友送了玫瑰花。她见了,唠叨着花儿好看,那男的就说给她也去买。后来,男的从院里掐了一朵粉色月季插到瓶里。她看出不一样,就气了,任妹妹再拿自己的花儿来哄,也不行。

我笑:“行了,别小气。”她不依不饶:“不拿我当回事儿呗。再不理他了。”我拿起那朵花,做扔状:“他真是不懂事,我替你扔了。”她一把抢过,护在手里,瞪着我说:“你敢!”

再一回,我刚去,她就拉住我,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说:“大姐,那男的要跟我结婚,你看看行不?”我问她待见他吗,她脸红,吞吞吐吐半天,说觉着差不多。我说行呗,人家天天带着出去玩,请吃饭,给送花,买衣裳,我看行。她一展眉:“听你的,他再说,我就答应他。”

奶奶幸福地笑了。

其实,每次她跟我说这些时,那男的不是在别的屋里,就是在院子里,就在她的不远处。

75岁,奶奶得了老年痴呆症,忘事儿,不认得人,同床共枕了近一生的爷爷也被当成了陌路人。年轻时爷爷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奶奶独自拉扯着四个子女,铁一样的女人。老了却得了这病,像不谙世事的小孩。77岁的爷爷细心起来,忍着奶奶的小性子,小心伺候她,哄她高兴,带她出去散心。在奶奶误认为他是追求者的日子里,又扮演了一个特殊爱情里的男主角。

爷爷来叫她了:“走啊,出去转转啊。”她从床边站起来,伸手穿上他举起的衣服,被他牵着走了。

望着他们的背影,我心里,一阵酸涩,一阵温暖。

第82篇、爱情故事在最好的时候遇见你

1

陈明军不是张莹的菜。她喜欢单眼皮的气质男,可他是标准的四方大脸浓眉大眼;她喜欢长腿欧巴,但他穿上鞋才1。75米的身高,上半身似乎占去了大半;她喜欢男人幽默风趣,可他这个培训讲师大概课堂上说了太多话,生活中反而少言寡语……可是她还是跟闺蜜小秋说,“可以相处着试试”。小秋拍拍她的肩:“有进步!”

张莹笑笑,这哪里是进步,完全是自己对择偶条件的要求在退步。

跟大学时认识的男友郑凯分手后,张莹就踏上了漫漫相亲路,结果,她看上的人看不上她,看上她的人她看不上,就一直晃到了现在。一次次失败的相亲经历,磨掉了她自以为是的骄傲,也磨没了她对一见钟情的向往。若换作从前,她一定会对陈明军说“NO”的,但现在,她决定和这个虽无亮点但也挑不出什么缺点的男人试一试。

张莹,也不是陈明军的菜。第一次婚姻失败后,陈明军把择偶年龄严格界定在了25岁以下,心高气傲的他发誓要给前妻看看,他一定找个比她年轻比她漂亮的。接连处了三个小女朋友,他吃不消了。第一次婚姻中之所以没要孩子,就是因为他害怕照顾孩子,可面对这几位小他十岁左右的女朋友,都像哄孩子似的。现在年轻女孩都喜欢“大叔”,但“大叔”不是那么好当的。陈明军不得不承认“代沟”这回事,也不得不承认,他不是一个有情趣、会哄女人、会照顾女人的男人。而这正是前妻离开他的主要原因。

换作以前,以张莹的条件,他是连见都不要见的。可是他被那些很作的小女生吓怕了。面前的张莹虽然年龄大了些,长相也不算惊艳,但看上去端庄娴静。他想,那就试试吧。

一个33岁的大龄剩女,一个36岁的离异男。就这样各怀心思地决定,给对方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2

两个月很快过去了,彼此没有爱得如胶似漆,但都觉得,有人惦念和陪伴的日子就这样淡淡的也很好。

那天晚上,七点半了,她接到他的电话,一开口就是一连串的“对不起”,她有点蒙。然后听到他说:“我加班,刚刚从单位出来,看到路上一对对小情侣拿着玫瑰花,才想起今天是情人节。我给忘了,千万别怪我……”

挂了电话,张莹蓦地回想起多年前的那个情人节,提前半月,她就开始满怀期待地猜想男友郑凯会给她什么惊喜,结果到了当天,什么礼物都没有,因为他忘了。那晚,有男朋友的室友们都捧着玫瑰回到寝室,只有她两手空空,脸上挂着吵架后还没擦干的泪。为这事儿,她跟郑凯冷战了半个多月……想到这儿,张莹笑了,那时真是年轻啊!现在的她不一样了,如果陈明军不打电话来,她都忘了这一天是情人节。如今在她眼中,这种节日里的大餐和礼物,无非是给生活加一点佐料。有了,尝尝鲜,没有,也还是一如既往的味道,没什么不好。

但陈明军不这么想。他清楚地记得,前妻跟他离婚前夜历数他罪状的时候,“不记得情人节”就赫然在列。前妻说,她和他在一起,从来没有体会过作为一个女人的幸福。离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陈明军都不能原谅前妻的背叛,但渐渐地,他想通了,女人要的,也许并不是一束花、一个包,而是男人的惦记。这一点,他的确做得太差。

想到这儿,他开始下意识地拦出租车,他决定去见张莹。尽管刚才在电话里,她已经说,下雪了,路不好走,明天见吧。

拦不到车,他就跑到公交车站,坐公交车到了最近的地铁站去坐地铁,下了地铁又转了两趟公交车,终于在九点半的时候到了她家楼下。

没有玫瑰,没有烛光晚餐,只有漫天的飞雪和地上的两串脚印。他们的手牵在一起,觉得很美好。

3

又过了两个月。他们决定见家长、结婚。

小秋打来电话,很八卦地问:“准婆婆会给多少见面礼?”张莹不在意地说:“我怎么知道!”

“这可不能不知道,你可以把自己的想法跟陈明军渗透。”

“你这个媒婆管得还真是事无巨细”,张莹淡淡地说:“我没什么想法。”

她不但没有想法,甚至连想都不愿意去想。因为这个话题又让她回想起多年前的糗事。有一次她参加同学婚礼,喝了点酒,回来直截了当地问郑凯:“我跟你结婚你妈会给我多少钱?”郑凯白了她一眼:“不知道。”然后她就直接下达了指标:“见面礼一万零一块,喻义万里挑一;结婚再给五万到十万,具体数你们看着办。”郑凯听了不痛快:“你在把自己明码标价吗?钱多少很重要吗?”她怒目圆睁:“当然重要!那代表着我的身价,代表我在你和你家人心中的地位……”

真是不堪回首啊,想想,都觉得脸红。

见面礼无非只是一个数字,陈明军只有她一个老婆,婆婆只有陈明军一个儿子,这钱多钱少、放在谁兜里,还不是一样?!

可陈明军不这么想。当年他和前妻结婚时,婆婆给儿媳妇的礼钱只是象征性的,他家经济条件一般,所以前妻没说什么,但跟婆婆之间总是不咸不淡的。

电视剧里不是说男人是“双面胶”吗,他决定把自己这个双面胶贴得艺术点儿。那天他去银行取了钱,包好了一个大大的红包,递给妈妈:“这个你明天给张莹。”

“这么多?”虽然不是从自己兜里掏钱,但老太太心疼儿子。

“我和张莹都商量好了,您给她的钱,我们会用来提前还房贷。不过,您可千万别说我告诉您了。”

老太太高兴地点头。

陈明军觉得很欣慰。马上就是一家人了,这钱只是从左兜换到右兜这么简单,为啥不让所有人都高兴呢!

4

婚后没多久,张莹收到大学同学通知——毕业十年聚会。

她怯怯地问陈明军:我可以去吗?他回了一句:Whynot(为什么)?

他知道,她之所以这样问他,是担心她与前男友重逢会让他不舒服。其实,说一点都不介意是假的,但他宁愿选择大气和信任。几年前,他去参加同学聚会时,前妻因为同样的原因跟他大闹了一场。但最终他还是去了,因为心里坦荡。那天同学聚会后,他还和前女友单独出去喝了一会儿茶,但也只是聊聊各自的生活,他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她也想知道他现在的生活状态,仅此而已。聚会后也没有再联系。可前妻没少拿这事儿敲打他。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他大大方方地让张莹去参加聚会,帮她选最得体的服饰,临走了还逗她:真美!郑凯那家伙见了一定后悔死了!

张莹于是就美美地去了饭店。见到郑凯,那家伙果然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番,啧啧称赞:几年不见,越来越漂亮了!

“嗯,有人爱的女人,想不美丽都难!”她得意地回应。

郑凯有点愣了,说:“没想到啊,这么大气!”

她学着陈明军的口气:“Whynot?”

郑凯哪壶不开提哪壶地说:“你忘了我们毕业五年那次聚会了?我本来有事来不了,但后来临时又脱开身来参加了,结果你看到我来了转身就走,留下一句: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张莹瞬间笑得直掩面。是有这么回事!多么可笑的往事啊!那时的她,怎么就那么倔,那么拧巴呢?

喝到半醉,郑凯又跑到张莹旁边,举着杯说:“早知道你变得这么明事理,我当年说什么也不跟你分开!”

张莹笑了笑说:“还要谢谢你离开了我。你离开后,我才明白了很多道理,如今才能过得这么幸福。”

郑凯笑着点头:“幸福就好。但作为朋友我得提醒你啊,你老公在外面的时候你千万不要夺命连环CALL,当时我就是实在受不了了,才跑掉的。唉,现在后悔啊!”

张莹白了他一眼:“那时年轻。后来我明白了,两个人在一起,信任最重要。”说到这儿,她突然明白了,信任是相互的——此时她能与郑凯在这里叙旧,陈明军何尝不是给予了她最好的信任!她还想起他送她出门时给她加油打气的话,瞬间就低头笑成了一朵花。

5

那个周末,张莹和陈明军去逛街。路过街心花园时,一个蹒跚学步的宝宝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听着那宝宝清脆的笑声,他们突然异口同声地说:我们是不是也该要一个了?

爱人之间,最深的默契,也不过如此吧。

……

一年后,他们迎来了家庭新成员。小秋来探望,看着张莹胖了好几圈的身子感叹道:“记得我刚生完孩子时,你看到我的体形,吓得说自己这辈子打死也不生,如今怎样,还不是乖乖地生?陈明军也是,当年结婚时跟前妻约法三章,第一条就是当丁克,不要孩子。结果现在你们俩遇上了,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张莹笑笑,轻声说:“唉,那时年轻。”

看着正忙里忙外的陈明军,小秋感慨:“把你们俩凑成一对,我真是做了件大好事!唯一的遗憾就是,你们没有在彼此最好的时候遇上。要是早些年给你们牵线搭桥,一对金童玉女神仙眷侣,哪还用走这么多年弯路!”

张莹笑了,没有说话。或许是不想扰了小秋美好的想象,或许是明白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知无不言。小秋说的或许没错,相爱的人,谁不希望在最好的年华遇见对方?可是,年轻的时候,真的就是最好的时候吗?那时的她自私又敏感,那时的他专横又粗糙。遇见了,也无非是又一对针尖和麦芒吧。也许,反而应该庆幸,幸好没有在年轻的时候遇到。而这些年,他们走过的那些“弯路”上,遭遇的事、错过的人,都在给他们上课。渐渐的,他们才变成了现在的这两个人,淡定、成熟,懂得包容。然后,她和他相遇,从此过上了岁月静好的生活。这才算是“在最好的时候遇见”吧。

第83篇、爱情故事两只田鼠的爱情

天气越来越冷了,早过了收割的季节。往日麦田里遍地的粮食已不见,秋日里存储在地洞里的一点过冬的粮食。也被农民无意间的一锄头彻底毁灭。这日子该如何过下去啊?我忧愁地看着熟睡中肚子日渐明显大起来的妻子。是哦。我快做爸爸了,要真正尽起一个男鼠的责任了。可是家里一点余粮都没有了。我可以啃点草根对付,可是我不能让妻子饿着了,不能让我们的儿子饿着了。

那时候,我想娶她。她妈妈嫌我们家穷,我对着她妈妈发誓:只要我活着就绝对不让您的女儿饿着。她妈妈把她许给了我。从那一天起。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田鼠了,我默默为她做着一切,不让她受半点委屈,让她做这世界上第二只最幸福的田鼠。我爱她胜过爱我自己,我可以用牙为她轻轻咬掉她指甲里的污垢;我可以跟在村头二妞后面一整天,只为捡够她爱吃的瓜子;我可以为她哼着小夜曲,看着她入睡的样子而彻夜不眠……我是多么爱她啊。

可是,现在我连明天的早餐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我再去找找看吧,也许能在泥地深处挖出秋日收割落下的一点米粒。虽然我已经找了几十次,虽然每次都是指甲挖出血却空手而归。我再试着去大表哥家借点吃的吧,也许表嫂同情我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尖酸刻薄地骂我了。我还可以试着进村里那些屋子里,求那些家鼠分一点吃的给我,虽然我已经被他们揍了4次。每次他们都骂我们田鼠是乞丐。可是为了她,这些痛这些辱骂又算什么?

我回来了,还是什么都没有。看着她睡着安详的样子,我心如刀割。我答应过她,我永远是一家之主的男子汉,永远不会让她感觉到一点危险。

“小田鼠、小田鼠,你怎么了,看你饿得直哆嗦呢。”我抬头望去,哦,原来是每天飞来飞去的鸽子大姐。

“我找不到吃的。”

“去城里吧,城里好吃的多着呢。”她对我笑说,一直往南走就是城里。”

爷爷活着的时候跟我讲过,城里有好吃的好玩的,天上的白云都是棉花糖,地上的石子都是巧克力。可是,我从来没去过城里。

去城里!我的肚子一下子不饿了,我要带上我最心爱的她去城里。我求咀天就要去城里运货物的牛大伯,求他带我们夫妻一程。

第二天早早的,我们藏在牛大伯耳朵里。牛大伯的主人一声鞭响,车子出发了。我们紧紧抓住牛大伯的耳朵一路颠簸,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听见牛大伯叫我们了:“下来吧,两个小东西,城里到了。”我和妻子兴奋地跳到地上,我搀着她的膀子向城市靠近。远远地听见,牛大伯叹了一口气。

我抬头望天,一栋栋大楼遮盖了我的视线;我低头看地,一块块混凝土覆盖了大地。我和妻子怯生生地站在墙角,马路上川流不息的人群和一辆辆呼啸而过的怪物让我们头晕眼花,喧闹的声音让我们头痛欲裂。我真正感觉到我是一个外乡鼠,找不到一点归属感,我一点能耐都施展不出来。

我开始有点想哭。妻子眼尖:“亲爱的,马路对过有一个窗子里有好多蛋糕!”我看见了,我也好兴奋,上次吃蛋糕还是她过生日的时候。我拼死从村长的宝贝儿子手里抢来一小块蛋糕,那时候我还在追她……

我拉着她的手,奋勇地跳着从人缝里穿过去。人太多了,我们跳来跳去。妻子不小心跳到一个胖女人的鞋子上,胖女人尖叫起来。很多人用脚踩我们、用手里的东西拍打我们。

我拽着妻子,拼命躲闪。前面有条下水道,我拉着妻子跳了进去。我的脚扭了,我装作若无其事,我不想让她知道了心疼。过了一阵子,我让她躲在下水道,自己悄悄钻出来。我顺着墙根,往蛋糕店走去。

“咚!”我显然撞上了什么东西——蛋糕和我之间有玻璃窗,我冲不过去。我偷偷看了看,店里面全是人。没有办法,我只能回去找她,哽咽着说:“对不起……”她用手摸摸我头上的大包:“还疼吗?只要和你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终于到了晚上,我和她从门缝溜进了蛋糕店。我开心疯了:“老婆,老婆,我终于能让你吃个饱了。”可是,蛋糕被装进了透明的柜子里,只能看,摸不到。我急得团团转。妻子叫起来:“地上有一块蛋糕。”可是,蛋糕旁边有个老鼠夹,怎么办?

在乡下的时候,我常常用尾巴从老鼠夹下勾出食物。不过,这是在城里,城里人好狡猾的,他们的老鼠夹子也许也很狡猾。

为了她,我豁出去了!我趴在地上,小心冀翼地用尾巴去够蛋糕,一寸、两寸、三寸……我终于把它勾出来了。我命令她:“为了我们的儿子,你必须吃下去。“不,我一半你一半。”我硬是把蛋糕塞进她的嘴里,这是我们结婚以来,我第一次对她这么强硬。

突然,妻子满地打滚:“疼死我了,疼死我了!”我心一沉:蛋糕里还放了灭鼠药!

“渴、渴,我渴……”妻子的叫唤一声高过一声。我疯了似地到处找水,可是屋子里没有一滴水。我对着她的嘴,从自己喉咙里使劲分泌口水,我感觉我的喉咙都快断掉了……她的声音小了下去,嘴角涌出血来。

我死死地抱着她,帮她檫去嘴角的血沫。可是我擦的速度远远跟不上血涌出来的速度。死亡如此地靠近我们,我意识到她将永远离开我了,我将永远失去她了。我不哭,我不让自己哭!

我抱着她,轻轻跳上放在旁边的老鼠夹子。“啪!”我清楚地听见,我的腰骨被夹断了。我不疼,我不疼,我一点儿都不疼……我吻着她的脸,默默想着最后一句想对她说的话:“如果有来世,还让我们做一对小小的田鼠。在家乡的原野里,笨笨地相爱,呆呆地过日子,傻傻地在一起。即使大雪封山,我也可以窝在暖暖的草堆,紧紧地抱着你,轻轻地咬你的耳朵……”

第84篇、爱情故事施了魔法的半次恋爱

金凯的半次恋爱

上午10点,金凯萎靡不振地找到我说他病了。

我是学校医务室的医生,年仅25岁的金凯是教务处主任。

金凯把温度计夹在腋下10分钟,温度显示正常。

我看出了端倪,嘆了口气:“说吧,你又闹哪样啊?”

金凯隔三差五往我这跑,患的病也千奇百怪,比如“神经病”“焦虑症”“拖延症”等等。一开始我会像知心姐姐一样,为他排忧解难,后来混熟了,我就直接拿扫帚拍他,“扫到病除。”

“女侠,这一次我病得真的不轻!”见我拿扫帚,金凯做滑稽的饶命状:“我明明知道减肥不该吃,可还是禁不住美食的诱惑;明明知道琐事很多,要是出去玩了,今天肯定完不成工作,可还是经不起小伙伴的诱惑;明明知道上班不能来医务室,可还是喜欢冒险行事……你说我是不是没得治了啊?”

这小子难道是旁敲侧击地向我表白?

我不敢多想,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拒绝才能既达到目的,又不伤和气。

我装作不明白,板起脸说:“我现在正忙呢,如果你只是来胡闹的,赶紧走开!”

我一严肃,金凯就怕了,点头哈腰地走了,还不忘透过玻璃窗对我挤眉弄眼。

我在这学校上班没多久,这里工资待遇不高,我纯粹只是图一个清闲。刚来的时候就有人给我介绍对象,奇了怪了,他们一致认为我跟金凯比较登对。

这个跟我个头差不多的男人压根不是我的菜,因为我喜欢高“海拔”的。我评价一个男人适不适合谈恋爱的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先在脑海中想象着与他KISS的画面,如果画面是唯美且令人心跳加速的,那才是我想要的,如果还没碰到彼此就笑场,一定是有问题的,比如跟金凯。

金凯是我们大家的,他更适合当“国民弟弟”。同事聚餐,几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拿他开玩笑,问他谈过几次恋爱。金凯显然没看出她们的用意,瞪着无辜的大眼睛说:“半次。”

姑娘们一时来了兴趣,他忙解释道:“我爱她,追她,她却不爱我,远离我。这难道不算是半次恋爱吗?”

众人哈哈大笑,从那之后全校都在口口相传金凯“半次恋爱”的段子。

被施了魔法的丑男

金凯对我“有意思”,这几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只是从来没有人挑明。

好友倩倩偶尔八卦,问:“有这样一个男人追你,你作何感想?”

我一边熟练地用镊子夹起棉球,挨个儿给体温计消毒,一边说:“没做任何努力就有人喜欢我,这完全是人民币的待遇,我当然很开心,必须对他表示感激。”

“靠谱!你俩有戏!”倩倩拍着大腿说。

倩倩没给更多的解释,我却极力表示不可能。我说:“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一定是能保护我、对我好、会做饭、知道心疼人的大帅哥!”

“说不定他被施了魔咒,你只要亲他一下,他下一秒钟就变成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了!”

我把她猛捶了一顿。

抛去其他的不说,金凯还是一个很好相处的朋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说饿了,他总能变戏法似的带给我惊喜,他身上那种吊儿郎当的感觉,让你觉得跟他相处很简单,不用费心思。

所以,工作之余我跟金凯也有联系。

有一天,金凯突然兴冲冲地来找我,说有重要的事情请我帮忙。

“我最近开了一家汽车美容店,正在四处融资,明天计划请一个投资人吃饭,你作陪,咋样?”金凯见我皱着眉头,连忙补充说:“那个投资人吃饭的时候要带上老婆,你说我若是不带个伴儿,不就冷落人家夫人了吗?”

我表示反对:“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重。”

“你作为一个女汉子,这点儿小压力都承受不了,怎么能名副其实呢!更何况,我也不能带个太漂亮的过去,一般长相的,给对方一点小压力就可以了,否则不是显得不懂事吗?”

我直接无语,我一直以为“漂亮”是我的标签之一。我心里不痛快,酸溜溜地说:“原来我在你心目中就是这样的呀!”

金凯只傻笑。

好在我是一个乐观的人,自我安慰了一番:这只能说明我的心灵比外表美。勉强答应了金凯,他欢天喜地,临别时,又突然问:“那我在你心目中是什么样的啊?”

我正在气头上,冰冷冷地回他:“我打赌,你永远都不会想知道这个答案!”金凯作势要打,我赶忙吐着舌头溜走了。

半次恋爱的真相

事实上,那天金凯带我见的人,不是投资人,而是他曾经暗恋过的人,也就是那半次恋爱的女主角,本人跟传说中一样漂亮。

这位漂亮女生带了自己的男朋友来。吃饭聊天中,我才听明白,她和男朋友代理了一个保健品品牌,不料有消费者买回家吃了一阵,身体出现异样,住了院,现在向他们索要50万元赔偿。漂亮女生想起金凯的爸爸在公安局工作,想请叔叔帮忙给些处理意见。

我作为有着八卦精神的局外人,目光敏锐且犀利:她躲闪的眼神、她男友的焦虑,以及金凯的故作姿态。我第一次觉得金凯竟然如此的MAN!

吃完饭散场的时候,她看着我,说:“你找了这么好的男朋友,要珍惜!”我挤出一丝笑容,不做辩解。

后来,我们四个又坐在一起吃了好几次饭。为了把戏演得更逼真一点儿,金凯甚至还牵起了我的手,我顺势抱住他的胳膊,半个身子都偎在他的身上。

这一场又一场的戏证明了我是实力派演员,就连金凯也对我竖起大拇指。金凯像智者似的,说:“你的演技不错,可生活来不得半点虚假,以后少用这个特长!”我撇了撇了嘴:“先收拾好你自己的烂摊子吧。”

从头到尾,都是金凯在演戏。其实这事儿哪儿需要这么多次的聚会,可金凯却百试不厌,这让我不禁怀疑,他其实是想见到她。

我受够了充当配角,所以金凯再喊我去时,我直接告病了。人家古代臣子都可以跟皇上告病不上朝,更何况我这免费的苦力。

金凯没来找我,我在家闷了好几天,很无聊。他的微信朋友圈每天都在更新一些心灵鸡鸭汤类的东西,甚至有一两次是他和她的照片。他笑得那么灿烂,像一个初恋的小男孩似的。

倩倩凑过来一看,惊呼:“这小子这么快就找到对象了,还挺漂亮!”

我撇嘴:“半次恋爱而已,有什么值得艳羡的!”

半颗心的爱情理论

我曾经也有过一段半次恋爱跟谁都没说过。23岁那年我爱上了我们科室43岁的主任,他是个有妇之夫。一开始他就明确告诉我,他不会爱上我,也不会为我离婚。我年少轻狂,以为可以征服一切。然而,东窗事发后,我狼狈离开,他却回归了家庭,老婆孩子热炕头,一样没少。

大多数负心的人都能占到便宜,可我想我永远也不要成为那样的人。

自从找回自己的半次恋爱,金凯变了。首先是衣着上,他开始特别注意穿衣打扮,把每一天当成跟姑娘的表白日,然后是对我少了很多热情,让人觉得很心寒。

过了好多天,金凯才来找我,问:“病好点儿了没?”我的心底生气,说话的语气就很生硬:“劳你费心,我还好好地活着呢!”金凯咂巴着嘴,说:“这哪儿来的小怨妇呀?”我把他推了出去,狠狠地关上门,把前来看病的学生吓了一跳。

男人都是靠不住的,幸好还有闺密。倩倩说晚上要带我去一个浪漫的地方过情人节。我这才意识到,一年一度的牛郎织女马上又要相会了。对他们来说,这是多么弥足珍贵的日子啊!

天鹅湖边上举行烟花节,我们计划一边喝啤酒一边看。可是,当我拎着酒跑过去时,我们相约的地方出现了一颗用蜡烛摆出来的“心”。

“我是不是很浪漫?”金凯不知道从哪儿蹦出来。烟花噼里啪啦地在空中炸开,五彩缤纷,绚丽夺目,我激动得热泪满面。金凯一时手足无措,索性把我搂进怀里,让我用他的衬衫擦眼泪。我任由自己在他怀里哭。

金凯叹气:“原来要想征服一个美女,就得用另外一个美女去打掩护啊!”

经历过半次恋情的人,有的学会了恋爱技巧,懂得巧取爱情,比如金凯;而有的人变得很纠结,她标榜女汉子,内心却很小女人,她学着做小女人,却又处处表现得很强势,比如我。

如此,我倒觉得跟金凯的这场恋爱像是在玩拼图游戏。如果一次完整的恋情是一颗心,那半次恋爱就是半颗心,我们各自带着半颗心行走江湖,直到遇到了彼此,成为一颗完整的心,这便有了爱情。

第85篇、爱情故事嫁人就要有勇有谋

我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性朋友,从幼儿园开始就声明,以后要嫁得很好。中学时,目标更加明确,非大款不嫁。只是这丫头长得不好看,皮肤黑粗,脾性也一般,看着就不像招人疼的样子,哪有什么大款能看上她。于是年近廿八,丫头还是没嫁出去,家人朋友都劝她放弃幻想,直接找个经济适用男嫁了算。可她认死理,偏偏不肯。

她母亲来找我劝她,我与丫头谈了几分钟,就退出去和她母亲说:“随她去,能成功。”

当时没人信,可一年后,丫头亲自送粉红炸弹上门,开着一辆全新的迷你宝马。我说:“丫头,你可是鸟枪换炮啦。”

她嫣然一笑:“情理之外,预料之中,不过是个IT精英,也凑合了。”

丫头所说的IT精英也不是小人物,三十出头,开一个购物网站,前几年融资几千万,正儿八经的IT界风云人物。

这件事情,在朋友圈中引起不小震动。许多云英未嫁的女孩子向丫头讨教,究竟如何才能钓到一个金龟婿。

丫头也不隐瞒,直说:“定下目标,矢志不变,坚定信念,必然成功。”

周围人啧啧称是,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丫头平生目标就是嫁大款,哪怕人人说她不好看,要她降低要求也没有动摇,直至最后的成功。

许多女孩子听了这句秘诀,嘴中默念心中默记就回去了。宾客散尽,我指着丫头大笑:“这一次你可害死人,因为你这句话,中国不晓得会多出多少剩女。”

齐白石说:“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这句话的意思是,你可以学习我成功的经验,可是模仿我却会死得很惨。众姑娘看到丫头嫁得好,想要学习几招自然没问题,但要模仿她,走同样的路程,那就不靠谱了。

丫头自称,能够嫁得好是因为有信念,肯坚持。可中国上下,有这等信念的人不少。就连电视剧《大宅门》中的蒋雯丽,也曾为一个戏子苦苦等候,等到的不过是和一张照片结婚。而现实中的美眉们,日复一日等待白马王子出现,只是将自己等成了剩女,受人奚落而已。

难不成丫头的经验是骗人的?也不尽然。

做人需要有信念,嫁人同样要有信念。你从小开始就决定自己想嫁一个什么人,这种信念的力量是很大的。结婚是终身大事,对女孩子而言,自然要有要求,而且还应该坚持这种要求。

可为什么别人坚持变作剩女,而这丫头却成功挖到金龟婿呢?

秘密只有一个。信念不只是标准,更是行动的方向和动力。譬如你想要嫁一个大款,这信念自然很好,可定下这个目标后,你却趴着不动了,等大款从天上掉下来找你么?人一生就算四处出击,能够遇到的大款数量也是有限的,你趴着不动,那成功希望更是微乎其微。

为什么当初我不去劝说丫头,因为她告诉我全盘计划:她在高档会所和高尔夫俱乐部兼职,她参加各类名流派对,甚至还投入巨款去读MBA课程,这一系列的行动,都是为自己的目标服务的。而丫头最后找的老公,就是在MBA班上结识的,两人一眼定终身。

嫁人成功与事业成功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给自己创造出尽可能多的机会,然后抓住其中一个。

剩女的形成,就是因为她们只有要求,没有行动。对男人的要求很高,却不主动去找适合自己的目标,这就令她们嫁出去的机会无限量减少。

所以,想嫁白马王子的秘密,就是先定一个要求,然后再主动去找符合要求的人。这么简单的事情,有多少女孩能做到呢?

第86篇、爱情故事喜欢你才怕你

怕老婆是一种风度,怕老公是一种情调。

我和王威成为校园情侣时,学校的小电影厅正流行《我的野蛮女友》、《河东狮吼》等片子,银幕上对男友大打出手的女人们又漂亮又神气,激起银幕下一片片“深得我心”的叹息。

那时我和王威对爱情懵懵懂懂,潮流是最好的导向牌。我以大女人自居,把大男生往妻奴的路上驱赶。女强男弱的局势持续到我们毕业后。他同事搞的那些酒吧小聚、南山一日游、轰趴,我直接勒令他不许参加:“办公室恋情防不胜防,我就是爱吃醋,我就是不许你和女同事私下还有接触给我添堵!来,给本宫按摩!”

我知道自己的名声在他那堆哥们里是大大的坏,所以经常给他做洗脑工作,常举的案例有:“希腊有个人叫苏格拉底,他老婆没事就拿水泼他,他完全没意见,结果成了大哲学家;唐朝有个人叫房玄龄,老婆动不动就吃醋寻死觅活,他也不离不弃,后来成了宰相。可见有成就的男人都是听老婆话的。”

王威也不发表意见,也许是被洗脑洗得发蒙,也许是他听多了不想搭理我了。

我的作威作福终结在6月12日那天。

单元楼的破电梯刚到8楼就呼啦往下掉。里面就我们俩,我吓得连尖叫都忘了,站不稳直往电梯壁上撞。电梯最后悬在3楼,我安然无恙,王威因紧紧护住我,被墙上的广告框在脑门上划出一道长口子。

去医院包扎完,我一马当先冲到小区物管要讨个说法。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第一次踏足物管宝地,对方倒打一钉耙的气势让我瞬间明白:原来我就是传说中外强中干的怂货。

王威踏进物管门就见到我这副怂样,也不管自己被纱布缠得像个阿拉伯人的头,抄起一把空椅子照着说话那人扔过去,旁边的保安用手架了一下,椅子砸在书架上,稀里哗啦碎了好几个瓷器。

办公室里一片安静。我的小心肝都要跳出来。听说小区的物管都是附近城中村雇来的小混混,他们要集体冲过来把我们打残怎么办?

正这样想,我家男人咆哮了:“我不和你们说,我直接和你们经理说!”没人吱声,王威抄起一把椅子又一声吼:“今天不光道歉,还要赔钱!耍横?老子当年混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里!”他现在的样子还挺像那么回事,白纱布里透着血,眼睛一瞪,须发皆张,像极戏台上的张飞李逵。

号称“不在”的经理终于舍得露脸,又是赔礼又是看账单。认识8年,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王威,充满雄性力量,超有气场。无论你承不承认,男人在突发事件中爆发的雄性力量是能镇住女人的。可镇住之后是后怕。他对着外人原来可以这样凶!他以前老被我打骂,会不会心里有很多怨气?万一以后没有这么爱我了,还会处处忍让吗?会不会也有那么一天冲我发那么大的脾气?

因为怕,我开始对一些事放手了。比如他要对我讲“同事组织聚会”,我会说“哦,不要太晚!喝了酒不要开车,打车回来就好了”。

给男人点好处他就敢蹬鼻子上脸。后来有次他借着酒劲儿吹了牛,让我凌晨1点去小区门口接他。我乖乖地去了。几个哥们正陪他等在大门口,肯定是来看笑话。

我的表现让多少人的眼镜都碎了啊。我像日本小妻子一样颠儿颠儿跑过去扶住王威,“怎么喝那么多,该打电话叫我去酒吧接你啊。”转头又看失望的看客们:“谢谢你们,还给送回来,改天来家里做客!”他们集体目瞪口呆,这表情真是大快人心。

也是那天,我扶着不知道有多少醉意的王威往楼里走,他忽然说话了,声音很小,但是我听见了。“老婆,我是喜欢你才怕你。但只有有成就的男人才不怕别人说。我目前还没有成就,所以我怕别人说。以后我会努力变成一个有成就的人,这样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我老婆爱怎么做就怎么做。”

第87篇、爱情故事被追的那些年,我是个女屌丝

被追的那些年,我是矮胖矬的代名词,唯有收到的零星情书,提醒我那句俗语的真理: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仍记得第一次收到情书的情景。那是上初二的某个中午,好友王芳激动地塞给我一个信封。一封情书!LZ终于盼来人生的首封情书!会是谁呢?我的小心肝扑通跳个不停。

颤抖着一字一句读完那些溢美之词:“你是班上最漂亮的牵牛花,是我心中的太阳……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幸福感正爬满全身,却在看到署名的一刹那,失望跳了出来。“等你爱的刘小虎。”那个长得五大三粗、颇具屠夫气质的差等生!

我当即让王芳转达了毅然的拒绝。我想得很长远:虽然本人因青春期营养过剩,长了包子脸、馒头身以及大象腿,但也绝不能自暴自弃,嫁给一个包工头的儿子!

只是,我绝没想到,第二天,班上每个人都在替我惋惜。

王芳叹口气,说:“好可惜哦,你要是答应做他女友,他说马上就给你买双波鞋的!”听了此话,我低头瞅着脚上已经磨烂的解放鞋,不禁有点伤感。要知道,那时候一双波鞋在穷酸蔓延的山娃们心中,就是财富与傲娇的象征!我试探性地问王芳,现在答应刘小虎,你说他还会给我买波鞋不?王芳不屑地瞥我一眼,说刘小虎现在去追隔壁班的女胖纸王春花了。

暴发户!LZ在心里骂道。哎,我的波鞋啊。

当我穿着波鞋沉重地走在校园时,不禁想起刘小虎……还好,他的位置很快被另一个人取代。王平在情书里形容我“貌美如仙女下凡”,我当即在心里质疑:不会吧?嘴角却不经意地浮出笑意,内心升腾起满足感。

我拒绝了他,因为担心他假情假意,明知道我矮胖矬,还说我是“仙女下凡”。另一方面,他实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身高185cm,体重却只有51kg,瘦、高,背驼,走路有点窜。估摸是我们那个“矮子镇”买不到他合身的衣裤,他总是穿着“七分裤”,一双轮船般的大脚暴露无余。我常想,给他一个辫子,他一定能扮成孔乙己。

得知我的拒绝,他倒不气馁,开始了长达三年的穷追不舍。然而,他越追,我越想逃。

冬天我的胖手生了冻疮,晚自习他溜出教室给我买来蛇油膏,却被我当着所有同学的面给甩了回去;学校例行体检中因为我手臂太胖找不到血管被护士狠狠埋怨时,他毅然伸出“蚊子腿”胳膊要替我抽血;因为太胖内分泌紊乱脸上长痘如月球表面时,他悄悄在我课桌里放了一套护肤品;夏天体育课一结束,他总会买来雪糕,威胁我不吃就要化了……

全班同学都见证了他对我的痴心,同情他之余,也替他不值——他们搞不懂,他为何这么喜欢“矮冬瓜”。但不得不说,我很享受这种优越感。

有一次晚自习,教室里的灯管坏了,班主任不在,他大义凛然跑出去买来新的,然后站上桌子,185cm的个头,顿时显得高大无比,而当他成功换下灯管,让整个教室重新充满光明时,“居然会做换灯管这种大事!”“土包子”女生们窃窃私语,认为他很了不得。我当即觉得,那份荣誉也是属于我的。我在心里炫耀:“嘿,那哥们是我的追求者呢!”

他严重的审美偏差症,完全治愈了我长久的自卑,我甚至学会了漂亮女孩才有的矫情。

有一次,几个女孩在课间劝我接受他。我矫情地将五官挤作一团,显得很担忧地说:“哎,你们说,他会不会因为太爱我,而我又不接受他,就像电视剧里那些变态男主一样,因爱生恨要杀了我呢?”她们听完,摇摇头,没发表任何意见,各自走开了。

后来,我还是没接受他,然后我们高中毕业,各奔东西。大学时一次春节回家,我在车站碰见他,他还是那么瘦高,我还是这样矮胖。他对我仍充满仰慕之情,惋惜地说:“没追到你,是我一生的失败。”哎,他真该去看看医生,治治审美偏差症了。

第88篇、爱情故事在生命的最后遇到你

“为丈夫征婚。”《中国梦想秀》的舞台上,冯莹道出自己的梦想。二十出头的年纪,本该是青春韶华,拥有健康,能够随时享受爱情,但对冯莹来说,却是奢侈品。她只能为他征婚,让更好的人去爱他。

而那个敢在她处于濒死边缘时爱她、娶她的男人要求不多,只是希望她开开心心每一天,最重要是,活下去。

病房里的七夕

2013年七月初六,河南省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夜,月光皎洁。

冯莹一个人躺在病房内,头痛又像冲击波一样,一阵阵袭来。她吃力地挪过身,在黑暗中摸出枕头下的手机,想通过玩手机来缓解疼痛。上午病友介绍她下载了微信,说“摇一摇”可以找到更多病友。她试着一摇就摇到了一个帅哥。冯莹心里一乐,疼痛似乎没那么强烈了。

她加了他为好友,在微信上聊开了。男孩告诉她,自己叫杨海斌,手受了伤,在骨科住院治疗。冯莹边介绍自己的病情边玩笑:“哇,跟我一样惨嘛。”

有些忐忑,也有些好奇。冯莹在七夕节的下午,走进了男孩的病房。

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缘分,是“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浪漫,23岁的杨海斌与22岁的冯莹一见如故。

冯莹根本不像一个患有恶性脑瘤的病人,整天嘻嘻哈哈,在病房蹦来蹦去。她的笑很甜,让病友们深受感染。可杨海斌却留意到她被针扎得已无一寸完整皮肤的双手,暗自心疼。从怜惜到喜欢,到不见到她就胸口发闷、心中难受,杨海斌不轻言爱,但很想牵着她的手,能走多远就多远。

等到出院时,他提出与冯莹交往的愿望。她何尝不喜欢他、不向往爱情。可想到自己的病,冯莹皱着眉,“我的病很重,会花家里很多钱,可能活不了一年,就算活下来,也可能不能生小孩……”

杨海斌急了,蹲在病床前,拽紧她的手,“莹莹,我都考虑过了,我要的是你的全部。”见冯莹被他捏疼,又把她的手放在嘴边哈气,“你什么也别说,什么都别管,只管养好身体。”

冯莹深知自己的生命是可以倒数的,不忍心连累这个相识未到一个月的男孩。她收起往日的笑容,开始冷漠地对待杨海斌的关心,还发去了绝交短信。

爱情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杨海斌到底是对冯莹动了真心。数日之后的一个中午,尚在半梦半醒的冯莹听见楼下有人大喊她的名字,“冯莹,冯莹,我爱你,你嫁给我吧。不管你变成啥样,我都陪你到最后。”

冯莹跑到窗前,病房楼下的空地上,清瘦的杨海斌顶着烈日,拿着菜场用的大喇叭,一个劲儿地喊着她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仿佛要用尽全身的力气。

眼前的视线模糊成一团,冯莹已经分不清是肿瘤压迫了视神经,还是满目感动的泪。

终于娶到你

“什么?你要和一个患了癌症的女孩结婚?”杨海斌父母听闻儿子的事情,如同五雷轰顶。“我们就你这么一个儿子,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能自己做决定?”母亲气得瘫坐在沙发上,年迈的奶奶连忙上前劝慰,拉着孙儿的手,仿佛恳求,“孩子,听大人的,别乱来。”

时间紧迫。杨海斌来不及想这么多,从家里偷出了户口本,在离两人相识不过一个月零十天的9月23日,扯了结婚证。

见米已成炊,杨家人只能下最后通牒:“绝对不能举办婚礼,你知道她能活多久?”

“噗通”一声,杨海斌跪在了父母面前。奶奶上前劝阻,父亲猛地挥手,“跪,你就让他跪。不管他跪多久,我就是不同意。”杨海斌这一跪,就是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父母的心,终究软了下来。

终于,以为自己和死神无限接近的冯莹披上洁白嫁衣,成为心爱男孩的新娘。

“只希望你好好照顾我女儿,让她开心快乐、平安幸福,我把女儿交给你了。”当冯莹父亲眼含泪花把冯莹的手递给杨海斌时,杨海斌大声喊,“我会的!这辈子,我选择了你,下辈子,还是你。以后的以后,还是你。”

铮铮誓言,让在场所有人,潸然泪下。

你是我的希望

爱情并未驱赶走病魔。

随着时间推移,冯莹的肿瘤已有鸡蛋黄大小,压迫到了神经,除了影响视力外,冯莹右半身还时不时会失去控制,麻、疼、头晕,状态不好时,会在病床上昏睡几天。每次看着妻子发病时痛苦的样子,杨海斌心里像刀割一般。“老公,快看,我是不是斗鸡眼?”因为视神经长期被压迫,冯莹的双眼已向内斜视,她索性把眼仁聚拢逗杨海斌开心。

只有头痛难忍时,冯莹才会失控。她一把推开盛药的瓷碗,哐当一声,杨海斌默然地弯下身,一片片拾起打碎的瓷碗,再重新盛一碗中药,一口一口地喂妻子,“乖,你是老公的希望,你要是觉得苦,老公陪你一起喝。”

杨海斌硬是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冯莹喝一口,他就喝一口。抗癌药副作用大,杨海斌额外买了些强身健体的药,陪着病妻,艰难下咽。

杨海斌越是待她好,她压力越大,“要是我走了,他可怎么办?”尤其这是第二次开颅手术,只有20%的生还几率。

于是,在接受第二次开颅手术的前一天,面对未卜的生死,冯莹强忍着病痛,站上了《中国梦想秀》的舞台。

为丈夫征婚

“你的梦想是什么?”周立波问冯莹。

“我想给我老公找个懂事的、贤惠的、孝顺的老婆。我怕他难过。”一直笑着的冯莹,说到这儿时才哽咽了。

“给老公找老婆,我没有听错吧?”周立波问。

冯莹将他们的故事娓娓道来,那些温馨瞬间,那些海誓山盟。提到杨海斌,她脸上洋溢浓浓的幸福,“他总说,只要是杨海斌在的地方,就是我莹莹的家。是他让一个癌症病人懂得爱、相信爱,也勇敢去爱。”

冯莹对这段感情无限眷恋,她不怕上手术台,但怕失去他,更怕他受不了她的离去。

“我很想创造奇迹,但医生说这次手术风险很大。”说着,冯莹哭了,抹抹泪:“我希望我走后,有个更好的人去爱他。”

周立波也跟着掉泪,冯莹赶紧安慰:“波波老师,你别哭,别那样看着我,我很幸福的。”

等到杨海斌从后台上来,冯莹又强装笑脸和他打趣:“看没,我们马上就能拍写真了。”在来上节目前,冯莹曾骗他:“我们去实现每年拍写真的愿望。”杨海斌还乐呵呵地称赞:“老婆,你真有想法。”

坚强的女孩、忧伤的感情故事,感染了银屏内外的观众。在集体唱衰爱情的年代,其实每个人都格外渴望真爱,连许多名人都转发了他们的视频,人们都说:“这是第一次真心希望永远不要实现的梦想。”

两个光头

还好,梦想没有实现。

为了跟做手术剃了光头的冯莹看上去一样,杨海斌也将自己的头发剃去。他剃完就跑到冯莹病房外,隔着窗户,示意她看他的脑袋。

在床上辗转难眠的冯莹看着丈夫憨憨的模样,想到他所有的好,鼻子一酸,眼泪不争气地掉下来。

她插着治疗仪器,已经不方便动弹,只能艰难地伸出左手,在空气中舞动,示意他离开。杨海斌怎么舍得离开,他紧紧贴着窗户,想离冯莹更近一点,想永远守护在她身边。

他与她,隔着窗户,默默对视,流泪,代替了千言万语,是不诉离殇的深情。

生死一线的5月6日很快到来,早上7时12分,冯莹从病房被推出,送往手术室。手术室外。杨海斌紧紧拉着她的手不松开。

“坚持,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出来。”杨海斌不肯眨眼地看着她。

“我会的。我一定会好好地出来。等我,老公。”冯莹的眼泪在打转。

上手术台接近七个小时的时间,对于守候在外面的人来讲,是静止了,周围的一切都已凝滞,静得仿佛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

直到手术室的门再次打开。一直坐立难安的杨海斌,冲到手术室门口。

手术成功,冯莹又挺过了一关,看着头缠纱布的妻子,杨海斌突然想唱冯莹最爱的那首歌《给你们》:“你付出了几分,爱就圆满了几分。”他不介意付出自己的全部,让冯莹的生命无限延长,也让这份爱变得圆满。

第89篇、爱情故事最朴实的情话

我读过很多爱情故事,看过很多爱情诗篇,但我从没真正听过什么好听的情话。这缘于我交了一个只会编码、打游戏的男朋友。在文学课上,我读到了叶芝《当你老了》这首诗,诗中最动人的情话是:“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回去之后我就问他:“以后我老了,满脸皱纹,你还会爱我吗?”他一边激烈地打着游戏,一边很应付地回答:“嗯!”“那我长得很不漂亮,身材很不好呢?”他皱了一下眉头,歇斯底地喊道:“你现在本来就不漂亮,身材不好!走开啊!我快要过关了!”我怒发冲冠,摔了他的键盘。为此我们冷战了好久,我就是要听句好听的,怎么了!

后来跟着同学追韩剧《对不起,我爱你》。在第一集当中,武赫的前女友智英嫌弃武赫太穷,不打招呼就要跟一个中年男人结婚。武赫回到家发现家里没有泡菜了,就很生气地跑到正在试婚纱的智英面前吼道:“回家!家里没泡菜了!给我做泡菜!”智英没好气地说:“没泡菜你就去买啊!”“我只吃你做的泡菜!”武赫十分霸道地说。很多人会觉得这个桥段老套,但我却看得十分感动,因为这里面有最真实的爱。“我只吃你做的泡菜”的意思其实是:“我真的离不开你,就像我不能不吃饭,不能不吃最爱的泡菜!所以求你不要走,不要离开。”

我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很动情地问他:“你爱吃我给你做的东西么?”刚问完,没等他回答,我就灰溜溜地走开了。不用他回答了,我知道他不爱。他是湖南人,喜欢吃辣的东西,我是广东人,偏好清淡。我认为吃太辣对身体不好,容易上火;他则认为广东菜味道太淡,无法下饭。每次一起吃饭,我们都要因为点菜大动干戈,摆事实说道理三段论演绎法,旨在掀起一场腥风血雨,最后只好用剪刀石头布决定吃粤菜还是湘菜。

其实,他恨不得跟我分开吃,我们一人弄一桌菜,自己吃自己的。我也一度因为这个觉得我们不合适,两个吃不到一块去的人,怎样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呢?

直到有一次,我跟朋友出去旅行,他天天一个人吃饭。刚开始几天,打电话问他在吃什么,电话里那头的他好像嗑了药一样兴奋,津津有味地说吃了香辣蟹、剁椒鱼头、辣子鸡……

我不再关心他的饮食,自己玩去了。再过几天他打来电话,说他在吃鱼头豆腐汤、瘦肉金针菇烩番茄,末了,还懒懒地加了一句:“还买了豆腐脑,甜的,少糖。”我十分惊讶地问:“你不是不喜欢吃这些东西吗?”“是啊!”他非常赞同地大声应答,然后又假装不动感情地说:“可是你爱吃。我今天吃了你爱吃的。”

我半天没说话,不得不说我当时很感动。我记得,我们恋爱后的第二次约会,跟他去逛街时,看到路边有我最爱吃的豆腐脑,就兴奋地冲过去:“要两碗豆腐脑!”他随后跟过来接了一句:“麻烦,少糖,谢谢。”我瞪大眼睛望着他平淡随意的表情,问他怎么知道我接下来要说这句。他白了我一眼:“你上次就是这样叫的。”那一刻我就相信他是真的爱我,爱到可以很随意就说出我的口味,不做作不刻意。

但不得不说,他是个不太会表达爱意的人,从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连“我爱你”都没说过。若是硬逼着他说,他就会满脸通红,半天才憋出一句:“今天编码的时候很顺利。”或者是:“咦,好多星星啊!”但他让我明白,有的爱情,不在于他对你说了多少次我爱你,不在于送了你多少礼物,而是虽有争吵但也时常挂念,虽不会刻意制造浪漫表达爱意,但也常在生活的细节中给你温暖。

就像我从他那里听到的那两句最动人的情话:

“我在吃你最爱吃的东西。”

“麻烦,少糖,谢谢。”

第90篇、爱情故事爱情三十六计

见招拆招,单眼皮男生最有味道

人要是倒霉起来真是喝凉水都塞牙缝,六个圆饼压了二个,单边桥掉一个,坡起时灭火。“停!”教练怒道,“姚菲菲,本来是想让你给新学员做个示范,没想到,你可真给我长脸呀!下车,换人!”我嘟囔着下车,和新来的师弟擦肩而过时,惊呆了:天哪,他简直就是韩国影星Rain的翻版:男人味十足的单眼皮、略厚的嘴唇、微扬的下颚,最关键的是,他穿的衬衫也只系到第三颗扣子,若隐若现地露出健壮的胸肌。

教练在前面给他讲要领,师弟倒是挺聪明,三圈下来,就不用听口令。然后换我,系好安全带后,我偷偷从后视镜瞄了他一眼,他正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我赶紧挪开目光,心说这回得好好开两圈。可越想出彩却越出错,百米加减档时,本应该从3档减2档,结果我一紧张,拨到4档上,车憋灭了。

“姚菲菲,你的脑袋是石头做的吗?怎么那么笨哪!”教练气得破口大骂,干脆让师弟带我练。几天下来,我和他已经像老朋友一样熟悉,车技也迅速提高。教练不无慨叹,这帅哥就是比老男人有魅力!

周末表姐妙妙约我吃必胜客,我舔舔沾在嘴角的沙拉酱,说:“嗨,我遇到一极品帅哥,长得特像Rain,车开得那叫一个酷。我觉得我是爱上他了。”妙妙笑着摇头,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我问妙妙爱情是什么感觉?

“脸红心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号称恋爱专家的她滔滔不绝。

我说这些症状我都有。妙妙白了我一眼,问我认识他多久,我低头算算,四天。妙妙做晕倒状,“你知道他姓甚名谁,家庭住址,父母背景、工作经历?”我摇摇头,一概不知。

妙妙叹口气:“唉,难怪人说80后把爱情当成星际大战,要的就是刺激,根本不管结果。”

我很快打听到他的资料:叶枫,1980年生,射手座,B型血,在中体倍力做拉丁舞教练,目前单身中。不错,挺符合我的审美标准。

糗施美女计,

刚柔并济舞者风范

我去中体倍力办好综合年卡,又买了一套性感的拉丁舞裙。细细的吊带、火辣的红色、纤细的腰肢、光滑的背部,连我自己对着镜子都觉得性感。我充满自信地走进舞蹈室,满以为会引来一片喝彩,结果却引来一片狂倒。原来学员们都身着健身服,只有我穿成夸张的表演风格。我简直成了怪物史瑞克,那一刻,我真恨不得有个神七突然降落,在叶枫看见我之前带我逃离地球。

“嗨,石头脑袋,你怎么来了?”很不幸,他已经看见我了,还热情地打招呼。我只好装成意外的样子:“呵呵,是你呀,真巧!”我弯着腰,想捂住裸露过多的皮肤,叶枫看我奇怪的样子,忍俊不禁。“喏,拿这个,去前台选套健身服,一会儿我单独辅导你。”说着,他将自己的工牌扔过来。我美滋滋地拿着出去,十分钟后我换好了健身服。

叶枫说学拉丁舞的学员,目的有两种,大多数想健身塑体,小部分是真正热爱。如果是前者,只需要跟着上大课就行,后者就要一对一教学,难度很大。虽然我的目的两者皆非,但我用极其肯定的语气告诉他,我非常非常地热爱这门舞蹈。一个小时很快过去,可我还是很笨。

不过叶枫倒挺有耐心,过了三个月,我总算找到点感觉。几天后,教练通知考试,我和叶枫都顺利过关,我请他吃饭,以示感谢。那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我紧张得提前好几天做准备,让妙妙陪我逛街买衣服鞋子。她听我把叶枫描绘得简直成了舞林盟主,不服气道:“有这么拽?我倒要和他一试高低。”妙妙在大学时是文艺部长,舞跳得相当棒。魔鬼身材配上绝妙舞姿,一定会替我出彩。所以第二天我带着妙妙赴约,本想高调介绍一番,没想到,他们却同时大喊出对方名字,然后全然不顾旁边的我,来个热情的“熊抱”。

经过我“严刑拷打”,妙妙终于承认他们曾经是最佳舞伴,并演变成最佳恋人,毕业时,妙妙要留大连,实现自己的“五年计划”,而叶枫的个性随意漂泊,想去深圳看看,所以才分了手。几天后,妙妙也去中体倍力报了名,每次健身都拖着我,美其名曰为了让我尽早出师。最最可气的是,在妙妙认为鱼已上钩,不需要鱼饵,主动放弃我后,叶枫居然打电话给我,让我去练舞。难道我每次看着他们卿卿我我的亲密状,心都快碎的声音他听不到吗?

一场苦肉计,抱得帅男归

日子在我的心痛、妙妙的心甜中滑到五月。我在图书馆画插图,月底前必须交稿,可我却画得一塌糊涂。叶枫来电话,问我在哪,说有话要跟我说。半小时后,他到了,我趴在桌子上没理他,他随手拿起旁边的漫画,上面是几个数字63956。

叶枫问我这数字什么意思,我赶紧抢过来,白了他一眼,问他有何贵干。叶枫吞吞吐吐说,下礼拜要去成都参加拉丁舞比赛……

我截住话题,冷笑,“说吧,是想让我帮你照顾花花,还是替你代几节课?不过我警告你,这种‘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的日子我烦透了,今天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不出所料,最后他果然是带着妙妙飞去成都。

虽然我下一百个决心不看表演,可还是忍不住打开电视。可惜看到的却不是莺歌艳舞,而是残亘废墟、凄惨声声,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大地震。天哪,我惊呆了,成都距离震中不到100公里,叶枫和妙妙不会……

我几乎绝望之际妙妙回来了,可只有她自己。原来,大赛组委会费劲周折,只搞到几张机票,叶枫和妙妙分到一张,他给了她。

我顾不上骂她,只想立刻见到叶枫。我发疯似的求助朋友,找到即将前往灾区的医疗队伍,终于弄到飞往成都的机票。经过这场折磨,到达成都时,我估计自己比钟无艳还难看。我踏着人海,钻出机场,冲向酒店。看着叶枫开门的一瞬间,我终于坚持不住,晕倒在地。睁开眼睛时,消毒水的味道弥漫在房间里,叶枫趴在床边,握着我的手疲倦地睡着了。我轻轻一动,他便惊醒了。

“石头脑袋,你疯了吗?这个时候跑来!妙妙不是已经回去了吗?”这个臭男人,竟然开口就骂我。

我从来没像现在这么生气,大声回骂:“没错,我是疯了,我非常痛恨自己,怎么会这么疯狂,明明知道你爱的是妙妙,却还死心塌地的爱你!”叶枫愣了,突然将我拥进怀中,“石头脑袋,你终于开窍了,谁说我爱的是妙妙?我爱的是你呀!”叶枫使劲拍拍我脑袋:“没见过你这么笨的!亏你还用36计来钓我,63956,钱柜的歌号,蔡依林的《爱情三十六计》吧。”晕,那天我在漫画上的数字,竟然被他识破。

窗外仍旧小雨淅沥。叶枫搂着我站到窗前:“认识你以后,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只有你一个人是为我着想,不计得失,不问后果,甚至是失去生命的恐怖!石头脑袋,你愿意每天都和我一起度过吗?”我目瞪口呆,这算什么?求婚吗?我赶紧点头,生怕他反悔似的。

没错,谁说80后女孩只要爱情,不要婚姻。我要被称为叶太太,我要和叶枫一起签房贷,开始节省家里不用的电灯,我要让其他男人看到我的戒指感到无奈,告诉他们错过了世上最后一个好女孩。

第91篇、爱情故事幸福有时是坚守

谁的爱情不是千疮百孔

与庄岩结婚7年,在外人看来,我们夫妻俩依然是那么恩爱、幸福。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们彼此间早已没有了往日的那一份脉脉柔情。下了班回家,他上网,我看书。如果孩子去了外婆家,屋子里会显得特别安静。每天夫妻间除了吃什么、买什么之类几句简单的烟火问题对话,再无更多交流。而且,我们似乎对床笫间的那点娱乐也失去了兴趣。即使做,他无力,我无趣,都像在完成一场不得不完成的功课,身体上疲惫,精神上受罪。

记得刚结婚时,庄岩会经常送我一些意外的小礼物,一束玫瑰、一只口红或者包装精美的巧克力什么的。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温柔地拥着我,在耳边一遍遍说爱我。那时的他,床笫间更是生龙活虎,充满了激情,几乎让我招架不住……

可是现在,我已成了他眼中最熟悉的毫无风景可言的“老地方”。

同事苏大姐40岁刚出头,脸上两腮的肉已下垂,脖子上的皮肤也松了,看起来仿佛是50多岁的人。一次,她照着镜子抚摸着眼角的皱纹对我说:“女人一停经,立刻老得不成样子了。”我诧异地问:“怎么会,你才40岁就……”她一脸落寞,伤感地说:“唉,不怕你笑话,我和你姐夫早就分床睡了!”我欲言又止,心头一紧,仿佛看见了10年后的自己。

一个月中,我和庄岩偶尔也会努力做两次,但每次都不尽如人意。我是个感性的人,如果性爱开始之前没有大量情感的投入,注定是失败的结局。庄岩说:“结婚这么久,我对你的身体比你自己都了解,哪还有激情?”这样的话让我愤怒又无奈。

作为一个男人,除了性爱,庄岩给了我想要的一切。他是一所高校的音乐老师,还利用业余时间经营一所私人音乐学校。经过几年打拼,车子、房子,该有的我们都有了。我们单位组织活动,有时候回家稍晚一些,他不仅不怪我回家迟,还会温文尔雅地开车来接我。在众人羡慕的注视中离开,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我几乎误以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夜深人静,摊开掌心,只有一片冷寂!每个辗转难眠的夜晚,我宁愿回到过去清贫恩爱的小日子,也不要在空旷的大房子里看着两个孤独的身体日益冰凉。或许只有儿子在我怀里撒娇的时候,我才能忘记自己是个寂寞的妻子。

有一次,我实在按捺不住,对庄岩说:“我现在这个样子,和守活寡有什么两样!”庄岩看了看我,不经意地说:“都奔四的人了,怎么还想这个?咱俩的任务是把儿子教育好。”我几乎要落泪,我的自尊不允许自己再为这种事争论。

我曾经怀疑庄岩背着我有了其他女人。因为我记得不知听谁说过,男人不是不需要性,而是要看对象。这令我常常不寒而栗。于是,我开始暗暗观察他的言行和衣着打扮,包括他的手机我也悄悄地检查过,但没有发现一点关于外遇的蛛丝马迹。

人生本来就孤独

如果不是在同学聚会上遇见了周大宇,我的心还似枯井一般,了无生机。

那天,老班长打电话说,老同学周大宇要张罗一次同学聚会,他一别家乡15年,这次从南宁回来,想见见年少时的同窗。听到周大宇的名字,我心里一动。记得当年,他给我写字条,说他喜欢我。那时我是乖学生,直接把字条交给了老师。老师严厉批评了他,从此他便躲着我,后来他考上广西的一所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回来。

第92篇、爱情故事离婚,婚姻的一次“手术”

自从女儿出生,陈凯越来越忙了,晚上常常不回来吃饭,经常应酬到凌晨两三点。一开始,面对我的质问和争吵,他只是沉默,再后来,他就是针锋相对,说我不懂得他多辛苦,不理解他,反而还跟他吵架。

和陈凯结婚这么多年,其实,家里的开销一向都是我拿大头。他那一份工作,拿的只够房贷,而家里的其它开支,全部都是依靠我网上店铺赚的钱。

有一天晚上,陈凯喝多了,回来就睡了,手机滴滴答答响了,是一条短信,看完那一条短信,我不淡定了。信息里可以看出,这是陈凯经常去的会所里的一个女孩子,问他到家了没有,感谢他经常来照顾她的业务。

想着自己整天一边带孩子,一边打理网店,这么辛苦为这个家,他呢,却只顾自己的感受,就连周末,也要出去和同学朋友聚会,心中的怒火中烧,这鸡肋的婚姻不要也罢。

我跟陈凯提出了离婚,没有想到他很爽快就答应了。两个人去民政局,就把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他收拾了简单的衣物就离开了家。我无心悲伤,一边带娃,一边打理网上店铺。生活倒也很充实,只是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有一天,我和陈凯的一个共同的朋友,来到我家看宝宝,我无意中才知道陈凯辞职有一段时间了,和几个朋友捯饬一个生意。过了两天,陈凯回来了,手里拉着行李。他说,公司现在运营正常了,他有脸回来了。

不想我继续这么辛苦,也不想我担心,所以他才偷偷地辞职,经商。我要离婚,他同意是因为知道,如果他不同意,又将是没完没了的争吵,那几天是公司一个业务的关键期。

离婚对于他来说,就是给婚姻做一个“手术”,不是终结,而是让婚姻变得更健康,这一段时间,不跟我和女儿在一起,他说整个人像是被掏空一样。

而我何尝不是呢,夜里總睡不着,听见一点动静,就特别害怕。心里想的也全是陈凯的好,看到他再次回来,我的心像又一次找到了归宿。

第93篇、爱情故事美致的花样年华

1

我来医院上班的第一天,便认识了美致。她站在医院的门口,捧了大束的花儿,蓝的白的紫的,再加上她甜美无比的笑容,宛如一幅恬淡温柔的画,很是引人注意。看我下车,她立刻走过来,细声劝道:姐姐,买束花吧,插在办公室里,一天心情都好呢。我没有理她,径直推车进了医院。但心里却是惊奇,第一天来,她怎么就知道我在这里工作呢?

不忙的时候,我喜欢从窗户欣赏外面的风景。每一次都可以看到这个笑容像花儿一样灿烂的女孩,一次次地拦住行人问是否买花。有时候还很开心地冲着医院的大楼上挥手,似乎遇见了熟识的朋友。我很好奇,转身问同事小雪,这女孩是我们单位的人么?小雪淡淡一笑,道,可能吗?只不过是一个乡下来的丫头,叫美致,听说她母亲常年有病,她便在附近租了房子,白天卖花,晚上打扫医院的卫生,有时候还帮忙清洗床单和被罩。大家可怜她,时常买她的花。有时候还给她一些药,顺便告诉她一些可以治她母亲病的偏方。要不是这女孩嘴巴甜,别说在医院里做活,就是在门口卖花也是不可能的事。听说,这美致最会讨好的,就是院长的公子呢。

再看美致,便不觉得她美,不过是20岁的女孩子,便学会花言巧语地奉承人;而且,知道自己的漂亮,对男人来说是种有力的武器,因此倾尽全力地拿出来利用,更是让人瞧不起。

所以那天下班的时候,看到她冲我打招呼,又甜甜地说一声:姐姐,下班了带束花回去吧。清香会伴你一路呢。我便没好气地问她:你是这里的侦探么,怎么我第一天来你就知道我是这医院的?!美致依然是轻言细语:是闻尚哥告诉我的哦,他说今天会有一个漂亮姐姐来上班,如果我能认出来,他就会多买我一束花,呵呵,姐姐果然是美呢。我的脸倏地红了。不经意地回头,竟是看见那个叫闻尚的院长公子,正轻扬着下颌,微微笑看着我。

2

第二天再遇见美致,心情突然好到要买她的花。是一枝带着露珠的百合,美致说,闻尚哥最喜欢百合,所以,百合定是一种心地善良的花,因为只有善良的人,才有一颗洁白无瑕的心哦。我喜欢美致这样的解释,不管这花叫什么名字,但如果和闻尚联系起来,那一定是值得我去买来的吧。

就这样和美致熟悉起来。几乎是每天,都会带一两枝花上下班。看它们插在宝蓝色的瓷瓶里,慢慢绽放到最美,便觉得心也跟着舒枝展叶,瓣瓣芬芳。尤其,当年轻的外科医师闻尚经过我的办公室,很夸张地吸一吸鼻子,嘻笑说一句,花和人一样香呢!那一刻的我,更会欢喜,也随之会感谢美致,似乎是她,在上班的第一天,便将爱情的味道,送给了我。

有时候下班晚,看到美致卖完了花,我会骑车载她一程。总是在拐角一个化妆品店旁。她一脸神秘地停下来。我陪她逛过几次,却并不见她要买什么东西。只是在美宝莲唇彩专卖柜前,她的眼睛会出奇的亮。有那么一两次,她小心翼翼地问人家,可不可以试用?服务生很抱歉地摇摇头,她的眼睛,也便随之黯淡下去。但在走出门的时候,看到一路延伸下去的糖块一样温暖的灯光,她又立马开心起来,自言自语似的问我一句:我和妈妈的愿望总会一点点实现的,是吗,姐姐?我从来不回答她,我知道美致不需要什么答案,就像花儿会很自然地绽放,那么幸福,也会像此刻的她,正在回她家的路上。

我已经无需买喜欢的花了,每天的清晨,遇到美致。她都会告诉我,花儿已经提前到达办公室等我啦。踩着这花香,我便似乎踩到了一生的温情,而这温情的尽头,便是闻尚。闻尚始终以这样的方式,来接近我,尽管这样若有若无的爱,让我觉得是种煎熬,可是能被爱慢慢熬着,这醇香,才愈发持久吧?

有一天,办公室的小雪漫不经心地扔给我一句,说,知道么,安安,闻尚曾经追求过美致呢。我所受的煎熬,这才一下子变得清晰。原来闻尚一直这样不温不火地送花给我,并不是因为他喜欢这样的方式,而是他的心里,依然装着卑微的美致。而我,怎么就把有心计的美致,给看轻了呢?

3

美致再跑来甜言蜜语地说好话给我,我便不客气,挖苦她说,这样的话,说给你闻尚哥更有用呢,虽然你长得漂亮,可我一个新人,既不能帮你找活做,也不能免费给你妈看病,所以你的美貌和口才,在我这里简直是浪费哦。

美致在听了几次这样的话后,终于不再殷勤地过来找我。我桌上的花,依然是日日新鲜。闻尚偶尔经过,会微笑着看上片刻,而后习惯性地说上一句:安安,为什么不试着将凋谢的花瓣收集起来,让美致给你做一个清香的花瓣枕呢?我总是低头装作很忙碌的样子。不去理会闻尚的建议。

几个月后,美致的母亲病重,急需要输血,而美致的钱,在输了一次血后,就所剩无几。美致跑来求我,说闻尚哥是最有办法的人,求你让闻尚哥救救我妈妈,好吗?我以后会帮医院洗更多的床单,打扫更多楼层的房间,求求你,让医院先救我妈妈……我看着从没有落过泪的美致,心底浮起一丝丝的同情,但还是婉转拒绝了她。我说,美致,我真的无能为力,即便是闻尚。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力,打破医院的规矩的。况且,你知道,闻尚,其实更喜欢的,是你,为什么你不去求他呢?

美致终于去求了闻尚,闻尚很快地打电话给我,几乎以命令似的语气说:安安,你文笔是院里最好的,尽快写一份倡议书,让全院的同事为美致的妈妈捐款,或者捐献血型相匹配的血,记住,一定要写得打动人心!快要挂掉的时候,他又柔声补加了一句:安安,如果我们这些幸福的人,能给美致一些无私的帮助,就像她曾每日代我送花给你一样,将一份爱转送给你,那么,不管她是不是用了心计,我们彼此都会觉得温暖,是么?

原来那日日给我的柔情之花,是美致送来的。而那份被美致认为门当户对的爱情,也是因为美致,才悄无声息地萌芽,且温存了我和闻尚。而我,怎么就漠视了这样美丽的“心机”?

4

我在制作得素朴又美好的倡议书上,写道:我们的幸福,已是足够;而美致的幸福,正在回家的路上。如果你曾经买过她的花儿,且从这些花的芬芳里,品到过一丝的恬淡,还有温情,那么,分一些给可爱的美致,好么?她和妈妈,需要我们这双拈花的手,需要我们载她们的幸福,快快地回家;就像,美致曾经用怒放的花儿,温暖了我们回家时寂寞的旅程……

这样的一份倡议,贴在美致曾经卖花的门口。募捐箱的旁边,放着满篮的百合,每一个给予美致帮助的人,都会得到一枝。

我在给美致的妈妈输血的时候,美致哭了。美致说,我的血,是妈妈给我的,如今你把自己的血,输给我的妈妈,那么,我们此后就流了相同的血,就是最亲的姐妹。

美致的妈妈,终于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美致开心得像个孩子,送花给每一个病房。整个医院,即刻被淡淡的海棠花香萦绕。我和闻尚收到的,是并蒂的莲花。

美致送妈妈回乡下去休养,她说妈妈的病,慢慢地好了,她可以放心地在城市里,做自己喜欢的事。至于她又要去哪里,利用小小的“心机”寻找幸福,我和闻尚,都不知道。她只留下一个花瓣做成的双人枕,还有一管美宝莲的唇彩,就悄悄地离开了。

我的幸福,已在怀中。那么美致的幸福,也快到家了吧。

第94篇、爱情故事无为而治的爱情

有一位女友,曾接连拒绝过两个深爱她的男子,却选择了一个看上去不够爱她的人。先前的两个男人都待她极好,事事以她的感受为重,嘘寒问暖,体贴之至。但她的芳心却不为所动,最后选择了一个对她不那么积极的男人。

两人婚后的日子还算和美,但男方的表现似乎也只能打七十分:他对女友不够关心,就算女友同异性朋友一起聊天喝茶到很晚,也并不多问;他还有一些懒惰,偶尔会为了谁做家务的问题和女友斗嘴。虽然这个男人的表现总体上还过得去,但比起前面两位心甘情愿为其下厨洗衣、任劳任怨的男士来说,就逊色许多。

女友却并无悔意,反而越来越有活力,不仅将工作做得风生水起,而且开始学水彩画、练毛笔字,并在业余时间出版了一本书,获得了不菲的稿酬,让我们大为羡慕。

某日姐妹们聚会,结束时已经是晚上,女友打电话喊老公来接,那边传来疲惫的声音:“老婆,今天真是太累了,实在不想动,你自己打车回来好不好。”女友并无愠意,反而一口答应,要老公先睡。

旁边的姐妹打趣:“老公这么懒,你是怎么调教的。要是你当初选择志明,肯定随叫随到,可你却不知道珍惜,把人赶跑了,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女友莞尔:“我有什么后悔的,我觉得现在挺好的。”我们都当她护短,继续打趣。谁知女友认真地说:“我一点都不后悔选择现在这个人,跟他在一起很轻松,不会被爱压得喘不过气来,也不会有人以爱的名义非要对你好,也不管你习不习惯这种表达方式。和他相爱没有负担,相当舒服。”

女友还告诉我们,是自己的老公给了她广阔的心灵顿悟空间,让她得以将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致。他们在一起,不用受固有理念的限制,认为必须做什么才能表达爱。在这段婚姻关系里,他们都能毫无负担地回应对方的爱,并从爱情里汲取养分,让自己变得更有活力。女友还给这种关系取了一个名字,就叫“无为之爱”。

这让我想起了《道德经》里提倡的“无为而治”,老子认为最好的治国之法就是无为,让人民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而不是拼命颁布法令、制定政策去干涉人们的生活,一切顺其自然,乃是大道。治大国若烹小鲜,如果不停翻搅,锅里的食物就会将佳肴煮坏;而相爱的人处理关系时也是如此,不求浓烈,贵在无为。

第95篇、爱情故事爱情没有先后,合适才能长久

红楼曲中唱到,“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许多机缘,而姻缘的红线最为独特,总会牵着两个人走在一起,从南到北终会相逢相知。但不是每个人都能那么幸运,遇上的第一个人从此就是幸福的一生。

嫁给初恋的爱人固然美好,但更多的人是寻寻觅觅,才能最终找到家的归宿。

爱情世界里也没有先来后到。因为爱,所以在一起;不爱了,要记得,总有爱你的人在某处等你,遇到合适的人才能幸福长久。

在《留情》中她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正如桀骜才女张爱玲的一生。

张爱玲出生一个没落的贵族,但父亲吸鸦片从小缺少父爱,新思想的母亲提出离婚,后来又娶了后母。她的一生似乎从童年起就坎坷不顺。这是她诗意一身的创作源头,也开启了她痛苦和艰辛的情感人生。

因为童年缺爱,似乎她爱情的男主角都是比她成熟。她一生中有过两段爱情和婚姻,一个曾是有妇之夫的胡兰成,一个是美国作家赖雅先生,而她一生的爱情悲剧就上演在这两个男人之间。

后人称誉张爱玲为‘民国四大才女’,但只有读懂她的人才知道,她是一个为爱低到尘微里的女人。胡兰成当时是一个有妇之夫,后来离婚了与张爱玲结婚,她以为遇到了此生的挚爱,所以不顾一切飞蛾扑火般的投入。但因为胡兰成是“汉奸”,两人聚少离多,胡兰成又风流不改,相继与两个女人结婚全然忘记了张爱玲。

张爱玲爱得卑微,“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她一次次的原谅和支援,到最后失望太多终于放弃了这段感情。

直到36岁才遇上了第二个爱人作家赖雅先生,他鼓励她坚强治愈情伤,支持她的文学创作,张开始出版她的全英文小说。但好景不长,赖雅年纪较大,婚后中风昏迷,穷困潦倒。她的生活和创作都是为了治病和维持生活而忙绿。但张爱玲说和他在一起,即使没有孩子充满艰辛,也很满足和快乐。

我们总以为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永久,可是如果爱得不够快乐,那就应该学会洒脱。为爱低到尘微里,以为爱得深沉和宽容,其实只是给了对方肆意侮辱你的理由。余生,找一个适合和理解你的人。

她是“30年代的文学洛神”,拥有一身才气,却也一生漂泊,在感情里一败涂地。她的一生短暂而有绚丽,只有31个年头。她是萧红,一个有勇气和才气的人。

“我不能决定怎么生,怎么死。但我可以决定怎样爱,怎样活。”除去文学的成就,她也是一个小女人,奈何寻寻觅觅,总遇不到良人。

萧红敢爱敢恨,第一段感情始于包办婚姻对象—汪恩甲,她叛逆的逃婚,最终还是走到一起并怀上了孩子,可是汪一走了之,杳无音讯。这段感情让她备受打击。

电视剧《黄金时代》萧红

第一段婚姻是萧军,同为有才学的青年,他帮助她走出苦难,带她走向文学的道路被人赏识,也接纳了她的孩子。但最终两人还是离婚分手,可能因为风流情债,也因为才学的嫉妒。她讥讽笑道,“我就像他划过的一根火柴,转眼就成为灰烬,然后他当着我的面划另一根火柴。”

萧红似乎总是错过,生活得没有自我和快乐,爱情和物质都太过于依赖。但

爱情的世界里就是很简单,情浓时,我的就是你的。浓转淡,你的一切都是我给的。

再后来她遇到了端木蕻良,不嫌弃她怀着萧军的孩子嫁他,待她也和和美美。但注定端木这个公子哥没有担当,在战乱时多次抛下生病的萧红一个人逃跑。萧红最终31岁死于病床。

电视剧《黄金时代》萧红和萧军

纵观萧红的一生,虽然自由恣意,却也一生孤苦无依。但所幸她还有一个懂她的人,在病床前,有一个青年骆宾基一直照顾她,称她为“先生”,敬她爱她。

爱情里也许总会遇到几个渣男,但寻寻觅觅,不要放弃自己。爱情里永远不要全身心的攀附对方,因为失望后可能一无所有。即使曾经用心地爱过,但也许有的人只适合恋爱不适合相伴一生。

大众眼中的歌后王菲,天资过人,没人不看好她的音乐造诣。但与情感上却对她褒贬不一。有人说她活得潇洒快意,也有人讽刺她情史丰富。

但不论外界如何议论,她还是安然地做她自己。她的感情里伤过爱过,有才艺的窦唯是她的第一段婚姻,有责任感的李亚鹏是她的第二春,最帅气的谢霆锋是她的现任。每一段感情都认真投入,但一旦情义不再,就洒脱放手。

和窦唯结婚时,她还是一个新人因为他的引路和指导,彼此才越来越好。但那段爱情里,王菲也做出了牺牲,淡出乐坛,抛弃香港的物质生活,被媒体拍到在四合院上公厕。爱时就全力去爱,后来婚变,就洒脱的放手,不藕断丝连。

后来遇上了第二任丈夫李亚鹏,对她一见倾心终成眷侣。和他在一起,王菲似乎又回到了青春期,“像一个天真快乐的小女孩”,两人浪漫地举行婚礼,生下来宝贝李嫣。结果后因为分歧两人离婚,李亚鹏说,王菲是一个传奇,而我想要的是一个家庭。

爱情里留过痕迹,即使结束得够果断,也会在无人时舔舐伤口。王菲在《人间》里唱到:

不是所有感情都会有始有终,孤独尽头不一定惶恐。可是你总免不了,最初的一阵痛。 但愿你以后每一个梦不会一场空。

最后的最后,肆意潇洒的王菲还是被相隔9岁的谢霆锋俘获,相隔12年的爱情最后又回到了原来的模样。

此间虽然赞誉不已,但是爱情面前敢爱敢恨,也是一种勇气。她采访中说过,我不希望活在别人的看法中,我只活在现在,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也许是飘忽吧!。

爱时,就全力去爱;放弃时,就放开彼此。拖泥带水有时候并不能挽回,只会耽误彼此。分手时,不纠缠,是一种智慧,不要在离开时情人变仇人,只有合适的人才能给你幸福。

就像张爱玲所说,“不管你的条件有多差,总会有个人在爱你。不管你的条件有多好,也总有个人不爱你。”爱情的世界,让人捉摸不透,我们能做的就是把握好当下和自己。

爱了就勇敢的在一起,没有欢乐的爱情适时应该学会放弃。爱情里没有先来后到,只有合适的人才能幸福得长久。

在婚姻里,如果不爱而绑在一起,但却过得很快乐。那就学会彼此珍惜,也许你会发现,你要的爱情就在身边等你。不需要甜言蜜语和鲜花巧克力,因为这里有陪伴和生活的气息,而你只需要一双发现爱的眼睛。

而婚姻比爱情先到,也是一种浪漫,你先法律上属于我,我愿意把一生的爱情都送给一个你。

第96篇、爱情故事他是地中海的一阵风

初中毕业那年,坐在我前排的男生在我的同学录上留了一句话:大海一样的女孩。可他不晓得,我早已暗恋他好久。这算是我跟他少有的连接。

这个男生有两道火焰一样的眉毛,他的眼睛总是冷冷地注视着周围的一切。在吵闹的人群中,他显得很安静。在一堆耍帅的男生中,他是那么与众不同。我自私地想,要是他可以永远被凐没在黑暗中,他一定就是我的了。

可我没有那么好运,也不是“沈佳宜”,可以有那么大的魔力成为那个男生的苹果。我普通得像一粒混杂于黄土中的沙,而他,在我眼里太特别,以至于我好想抱抱他。可惜,我只是一粒沙,没有那样的勇气,也没有那样的力气。

可是,暗恋的力量太强大,比飓风还让人无法驾驭。

记忆中的无数个夕阳西下的傍晚,他总是骑着单车穿梭于回家的路上,而我则疲惫地追他追了好几百米,最后对他家的线路竟跟背九九乘法表一样烂熟于心。我总是躲在远远的地方,在昏暗中逼仄的一隅里,看他那白色的衬衫在风里被温柔地吹起,看他像一只金色独角兽穿越整条街道,每一个步伐都会在我的心里激起重重的回响。他在东九区,我在西一区,几十米的距离在那一刻变得好近。

某个下大雨的晚上,教室里只剩我们两个。我坐在他的后面,感觉空气都凝固了。他戴着白色耳机,低头写着什么。而我,在他背后小鹿乱撞了整个夜晚。我们各自沉默,没有说一句话,对他来说,那天大概只是个平淡无奇的下雨天,对我,却好像刮了场龙卷风。有无数的话,在心里排练了一万遍,最后却化为两个钟头的沉默。

终于,他整理好书包,站了起来,转过头轻轻地问了我一句:“还不走吗?”

我睡眼蒙眬地抬起头,语无伦次:“要走了,你呢?”

我记得,那天我们走在毛毛细雨里,走过长堤,走过十字路口,走过每盏昏黄的路灯。黑暗中,我偷偷地抬头看他的侧脸,埋没在一片黑色之中,我在心里耐心地勾勒着他淡淡的轮廓。一路上,我们话很少,偶尔会有这样的对话——

“你家还要走几个街道?”

“三个吧,嗯,应该是四个。你家也在这个方向吗?”

“嗯,我绕过去就可以了。”

世界突然变得很安静,我听不到汽车的引擎声,也听不见沙沙的雨声,只能听到自己此起彼伏越来越剧烈的心跳声。

有时,我会怀疑那个晚上是否真的存在过,但那时的心跳,那时懵懂而认真的沉默,都深深地在我不谙世事的心里打上了烙印。

这五六年,我依旧在感情的“撒哈拉沙漠”里来回奔波,看到了太多荒芜和丰茂,而他,在千里外沉默燃烧的岁月中,好像一阵风,吹过我的头发,留下一声温柔的叹息。再也回不去那样的岁月了——“喜欢”两个字让它变得沉甸甸。带着这份小小的感情,我像《星球大战》里那个冒失的暴风兵,莽撞地追求着什么,想要得到點什么。我知道,这样的感情不需要点缀,只需要他的一个回应,只是最后我什么都没有得到。

再遇见他是很久以后的同学聚会上。我远远地看着他,他变得更合群,也更健谈,头发也变长了。现在的他是属于所有人的,没人知道,有那样一段时间,他被我自私地霸占,骄傲地自认为晓得他的故事、他的特别。后来,他在我的梦里百转千回,抵得上所有的结尾。

第97篇、爱情故事用“习惯”来驯养男人

看看周黍是如何悄無声息地,在家里建立了自己的“秩序”,并且让男人心甘情愿地陷入了这种“井然有序”的生活——

季尧是个“海龟”博士,在法国学习期间,认识了学设计专业的女硕士周黍。此女柔若春花,像牡丹一样腴美,性格蛾眉婉转,不管你说什么,提什么建议,都是一句“行呀”,温顺得让季尧很受用。结婚之后,季尧被国内某大学不惜“重金”引进,然而季尧却表现平平,毫无建树。分析原因,季尧伤心地认为,是妻子周黍,用餐桌替换了他的书桌,他无心再做学问,却深深沉溺于油光锃亮,香艳动人的美食之中。

这是刚读完的一篇小说《婚姻生活》里的故事。有一种女人,很擅长“被动的主动”,她看上去没有一点侵略性,许多现代女人身上那种咄咄逼人和锋芒毕露她都没有,她永远都是软玉温香般的“也行呀”,但有时候,在这种女人的杨柳之躯里,也是嵌了根细若游丝的钢筋的。被麻痹的男人,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慢慢被套牢,被婚姻驯服。

看看女主人公周黍是如何悄无声息地,在家里建立了自己的“秩序”,并且让男人心甘情愿地陷入了这种“井然有序”的生活:

坚持主张,并及时服软。周黍以“民以食为天”的大道理,把家里的书房改造成了厨房。她是学设计的,装修的时候对厨房大破大立,把6平方米变成了14平方米,阳台上的花盆里种了百里香和迷迭草,那是做腌鸭和凉拌菜用的香料。书架顶上放了平时不用的电火锅,客厅的五斗橱里放了餐具——他们家有各种等级不同的餐具,一套景德镇青花玲珑餐具是家用的,一套蓝白条纹相间的日本“濑户烧”是待普通客人用的,一套镶金边有牡丹图案的釉下彩骨瓷是待贵客用的。她在食馔方面的一掷千金,每每让季尧恼火的时候,她都显得若无其事,你不理她,她就会一次次杨柳般倚靠过来,主动服软的女人,哪个男人还狠得下心呢?况且这些美食美器,确实看着赏心悦目。婚姻里如果两个人都像泡桐一样笔直,是没有好下场的。

厨房外交,因为别人的赞美和垂涎,让男人也觉得自己的婚姻挺美好。周黍厨艺精湛,她的设计专业素养,发挥在餐桌上,有了近乎完美的体现。一道道精心烹饪的菜肴,像花朵般次第绽放,她把自家厨房经营得名声远播,导致食客源源不断,纷至沓来。餐厅,是他们家最舒服的所在。尤其是冬天,或者夜晚的时候,在阳光和灯光照耀下的橡木桌椅食器食物,熠熠生辉,宛若镀金,有一种魔法般的神奇美的力量,把主人和客人都变成长了根须的植物,恋恋不走。凡是来过他家的男性朋友,只要在那张铺了墨绿色橄榄枝叶图案桌旗的橡木饭桌上小酌过几杯,就会众口一词地对他的婚姻生活表现出由衷的赞美。甚至连院长还有很多校领导都慕名前来,并且—坐下,就再也不想动了。

既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家庭秩序,就得亲力亲为,主动维护。小说里的季尧被导师批评“没有长进”时,心情变得不好了。他想自己怎么可能有长进呢?自打结婚以来,他在厨房的时间,就比在书房的时间多;他坐在餐桌的时间,比坐在书桌的时间多。别的教授没有进步,还可以借口家务事多,家事缠人,而且知识分子的家务事,向来是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可是季尧家永远不会因为家务闹矛盾。周黍买菜,周黍做饭,周黍洗碗,周黍搞卫生……这么一想,季尧倒也无可抱怨了。还能抱怨女人太贤惠吗?而且私下里,他好像也是挺享受,挺喜欢这样的。

于是呢,周黍用蠹蛀蚀书的方式,几年如一日的,终于把季尧由一个学者,变成了一个“酒囊饭袋”。而一旦哪天有事,家里没有人来吃饭,一向热闹的厨房,陡然间清静下来,季尧竟然会觉得非常失落,不习惯。

而男人对习惯的沉溺,更远甚于女人。尤其在建立一个家庭之后,他们喜欢稳定平和的生活,所以,如果你想和这个男人相伴一生,但是没有天姿国色,没有骄人的才艺,没有万贯家财,不会巫术不瞳迷魂大法,那就想办法让自己变成男人的一种“习惯”,一种他离开后就感觉种种不适应。水土不服,土壤水温都差那么一点点的“习惯”。只有找到这种习惯,他才五体通泰,再多的诱惑、失意都无法替代或放弃,宁愿抱着“习惯”不撒手。

比如擅于倾听,就是一种好习惯。怡姐发现,有段时间老公对她很不耐烦,她一开口,还没说话呢,就被老公打断,被否定。反而到了外面,老公谈笑风生,话题不断。男人这个聊天的兴趣,怎么从自己这里断根了呢?反思之后,怡姐觉得,是自己的交流方式出了问题。每次男人想和她聊一些工作中的事情,她都是一边做着家务,一边应付地点头哼哈,或者说着说着,她就去忙别的事情了,这么冷淡敷衍的态度,难怪男人越来越不爱和她说话了。现在呢?怡姐会主动地勾起男人的话题,然后很认真地坐下,眼神专注,时不时给之以鼓励或赞同,并恰当地配合以“愤慨”或者“不屑”的表情来表示同仇敌忾……倾听,占了怡姐很多做家务的时间,但她觉得非常值得。虽然大家都说怡姐傻乎乎的,算账算不清,人长得又矮又胖,可是老公在外面还特别维护她,人前人后形影不离,夫妻恩爱,因为这个男人认为,天下知音难寻,这么懂他的心意,懂他的思路,偶尔还能指点一二的女人,只有怡姐。和别的女人聊天,总是没有和怡姐尽兴。

再比如细致入微,也是容易让男人依赖的习惯之一。郑哥不是一个好男人,脾气暴躁,人也比较花心。喜欢和女性朋友们满世界地乱跑,旅游,摄影。但是人到中年,各种慢性病找到他之后,任何时候出门,他都会把夫人带在身边,而且只要有夫人在的场合,他都不苟言笑,和异眭保持着很远的距离。郑哥说:“我是怕她不高兴,所以躲别的女人远远的。”怎么这么大的变化呢?原来郑嫂就是郑哥的“药盒”,是郑哥保命的“医生”。郑嫂为人细致,郑哥平时要吃的药有很多种,只有郑嫂记得清楚,而且分类标注,放在一个由几个小药盒组装成的大药盒里。有一次郑哥在柬埔寨多吃了一粒药,尿了两天血,吓他个半死,就再也不敢单独出门了。哪种药吃几次,前后相隔时间多少,郑哥是记不庄的。而且一到饭桌上,什么菜可以多吃,哪些菜不能碰,酒可以喝多少,都是郑嫂把关,不然郑哥就会天天到医院报到去了。

婚姻,确实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好在女人的耐心,忍耐力,一向都强过男人。我们可以找一件喜欢或者擅长的事情,像蜘蛛做网一样,慢慢地,在家里布展;像卧底一样,打入男人的血脉里,让他一离开这种“习惯”,就会营养不良,心灵空虚,四肢不畅,全身上下,哪哪儿都不舒服。

第98篇、爱情故事嫁出去的女儿和女婿

1

出嫁前夕,老妈拉着我讲悄悄话:“女儿,如果老公冷落你,婆婆不待见你,不必硬挨,娘家永远有你衣食。”老爸连忙阻止:“这是喜事,不说点吉祥话,净讲这些。”老妈冷笑一声,眼里嗖嗖飞出小刀子来,老爸见风使舵,即刻转了口风,且更加夸张:“女儿,如果婆家虐待你,我一定带人打上门去,踏平他家。”

我搂住这一对老小孩儿,开动伶牙俐齿,告诉他们:“我心甘情愿收下戒指,预备与良人共度此生,多的是花好月圆人长久,何必挂虑。”

婚后,我将此事当笑话讲给老公听,他捧腹大笑,说不单是岳父母焦虑症发,连他父母也行为古怪,深恐自己儿子遭人荼毒,动不动叫过来面授机宜。

别看亲家们各怀小心思,彼此见面时却一团和气,这边叮嘱女儿要孝敬公婆、体贴夫婿;那边教诲儿子要尊敬岳父母、疼爱妻子。我与老公使着眼色偷笑,什么也不说破。

不到月余,老妈就嘀咕我瘦了,我喜不自胜。可老妈却揣测夫家歧视胖人。她咄咄追问:“女婿是否给你气受,婆婆有否来聒噪你?”老爸也半途里跳出来帮腔。我回答:“没有没有,老公说我胖瘦皆美,婆婆说如果备孕的话还是要多吃点。”

二老见我油盐不进,悻悻走开,委屈得不行。

隔日,我偶感风寒,老爸老妈立即兴师动众登门。他们带着水果与药品,还蒸了我喜欢的包子。两位家长配合默契,我妈温柔款款,为我沏感冒冲剂,我爸热心劝吃,把包子举至我们面前。

当此父慈子孝、其乐融融之际,爸妈开始一唱一和,绵里藏针,怪女婿粗心怠惰,未照顾好他们的女儿,致使我减肥过度伤了身体。

老公两颊鼓鼓,眼睛圆圆,成了一个呆蛤蟆。我只能委曲求全,发誓自今日始,听老妈的话,听老爸的话,再不亏欠肠胃。

爸妈大获全胜,像吃到糖的老小孩儿,笑开了花。我却愀然不乐。

2

翁婿皆钟爱围棋,闲时凑一处白吃黑、黑吃白,也算亲密棋友。不过杀得三五盘后,老爸又提起当年恨事,嫌女儿不长进,大好时光尽蹉跎,文不成文,武不成武,让他在亲友面前说不响嘴,只能扮土拨鼠。

见女婿不接话茬儿,只闷头琢磨棋子,老爸立刻借棋局论世事,嘱他力争上游,争取弄个行长干干。老公与我同样胸无大志,并不眼热他人的功名利禄。可老爸兴致勃勃,为女婿规划未来,劝他先跟领导套近乎、多表现。可怜老公只是个技术人员,又生性害羞,逢迎討好全是弱项。

老爸不依不饶,给他买来种种提高情商的书籍,时不时还要检查功课。老公惊得屁滚尿流,挑灯夜战,看到发呕。老爸再来督导时,我忍无可忍:“爸,他实在不是这块材料,真完不成这光宗耀祖的大业,您就容忍他继续平庸吧。”老人家咂巴着嘴,直叹气。老妈也前来助阵,一味苦劝。

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别忘了,我是嫁出去的女儿,已长大成人,有自己的判断能力,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请勿再费心指导我的人生。”

老妈怫然作色,赌气说再也不管我的事,还逼老爸表态。我犀利目光盯住老爸,他立刻打呵欠:“我也……”这个呵欠打得无限悠长,简直地老天荒。

3

近段时间,工作不顺,老公出差,又因天气乍暖还寒,我闹起了肠胃炎,简直天地人都与我作对。我挂着点滴,苍白地坐在椅子上。那些冰凉液体,涓涓爬进血管,不知能否尽快打败病毒。

门悄悄推开一线,竟然是那发誓再也不管我的老妈。她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坐我身边,替我暖冰凉双手。一生倔强的老太太在我耳边承诺,以后会各守边界,好好相处。

老公回来后,我喜滋滋诉说前情,他只是望着我笑,我瞧这笑容古怪,肯定有内容。原来,这些日子婆婆一直在催生。

老公笑道:“我妈说,不要优柔寡断,一个家里只能由一人做主,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紧张地问:“你怎么答?”老公郑重地说:“我告诉妈,我俩互相尊重,绝不刮风,撒哈拉也变桃花源。”

我很感动。良久,我好奇地追问:“那你最后到底怎么说服老人家的呢?”他将手反枕于脑后,挤挤眼睛:“我就说,我是嫁出去的女婿,业已成家立业,会好好规划未来,你们且放宽心享受自己的人生。”

岁月绵长,我们是这世上最亲密的人,所以才会亮出真心,这样努力地去沟通。来日方长,我们有勇气继续爱下去。

第99篇、爱情故事甜蜜的“爱情饭”

相识5个月“闪婚”,平淡携手走过47年。黄玉兰心里最遗憾的是,老伴周玉堂没能带她出过湖北省,去得最远的地方是湖北宜昌。不过,黄玉兰说,老伴就是她的全部世界,只要能和老伴说说话,她就心满意足了。

1973年,23岁的黄玉兰认识了大她13岁的周玉堂,周玉堂高大帅气,因为忙于事业,婚姻方面没怎么上心,一来二去成了超大龄青年。认识黄玉兰后,周玉堂细心地呵护着这个小妹妹,他的体贴、周到、成熟征服了黄玉兰。不到半年,两个人便结了婚,用现在的话说,他们玩了把“闪婚”。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转眼,周玉堂和黄玉兰恩爱和谐地度过了近半个世纪的光阴,儿女们也长大成人,分家另居。退休后,周玉堂和黄玉兰更是形影不离,他们琴瑟相和,享受着晚年的美好时光。

殊料,天意弄人,2019年6月的一天,周玉堂突然发现自己胸部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觉,最终被确诊为脊髓前动脉闭塞综合征,属于罕见疾病且无法治愈。自从患病后,由于瘫痪在床、长期发烧,周玉堂感到绝望,情绪一度跌落到谷底。黄玉兰寸步不离地照顾着老伴,宽慰他,给他读报,尽力缓解他的焦躁情绪。

周玉堂这种病需要专业护理,儿女们征得父母同意后,将周玉堂送到武汉钢铁厂第二医院安宁疗护中心,希望他能得到最完善的照料。入住养老院后,虽然护理更专业了,但周玉堂情绪却很差。卧病在床后,因长期不活动,他胃口越来越差,人很快瘦了下来。黄玉兰心疼得掉了不少眼泪,经过考虑,她决定每天给老伴送饭,借送饭的机会陪他聊聊天,她不能看着老伴就此垮下去。

黄玉兰送饭的想法遭到了兒女们的反对,孩子们的担心来自两方面:一是他们家住在汉口吉庆街附近,家和养老院距离太远,母亲年龄大了,路上出点意外怎么办?二来母亲一辈子被父亲宠着,在家很少做饭,即使做出来也不一定好吃,那不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吗?

每次看到老伴拎着饭盒走进来,周玉堂眼睛里便会闪出欣喜的光芒。离中午还早,黄玉兰便陪着老伴讲讲家里的事情、路上的见闻,周玉堂听得饶有兴味儿。到了中午,黄玉兰便给老伴喂饭,奇怪的是,对于黄玉兰做的并不算太可口的饭,一直胃口不佳的周玉堂好像吃到大餐一样,这口没吃完,就等着下一口了。黄玉兰嗔怪地说:“慢慢吃,不急不急,想吃什么?我明天再做!”

每次吃完老伴的饭,周玉堂会点评几句,说这个菜稍咸了些,那个菜得多炖会儿,加些蒜瓣更入味。说完这些,周玉堂再定下第二天要吃的菜。黄玉兰年纪大了,怕记不住,就拿个小本本记下来。

午后两点,周玉堂该午休了,黄玉兰告别老伴踏上回家的路,又是一番舟车劳顿。回到家后,她先到菜场买菜,准备第二天的饭。为了提高烹饪水平,她还让孩子在网上给她抄好做菜的流程,然后照着去做。清炒白菜、锅巴肉丝、菜苔肉等家常饭黄玉兰居然做得像模像样了,女儿笑称,母亲做的饭里有爱情的味道,所以,父亲最爱吃。

就这样,黄玉兰日复一日地奔走在给老伴送餐的路上,每天往返路程超过60公里。她对老伴始终如一的呵护和关爱感动了疗护中心的医生和护士。大家把老两口的爱情故事发到朋友圈里,感叹爷爷奶奶这才叫真爱!

2020年元旦前,连送将近半年爱情饭的黄玉兰累病了,病愈后,她做出一个决定:住进疗护中心陪老伴,她离不开老伴,老伴也离不开她。疫情期间,孩子们无法探望,老两口相依相偎,彼此鼓励。吃过饭后,一起晒太阳、看电视、聊天,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

第100篇、爱情故事喜欢和爱是两码事

婚后二人世界是溫馨幸福的,相声的不景气又使我成了有闲阶层。因为还没有做好各方面的心理准备,所以要孩子的事儿也没有提上日程,所以我俩决定养只小狗来增添日常生活中的乐趣。

经过一番咨询和了解,决定养一只巴哥犬。因为这种狗体型不大,亲和力强,听说不需要太大的运动量,适合楼房饲养,于是买了一只刚刚断奶的一月龄幼犬,起名球球。经过细心照料和训练,小家伙身心健康、活泼可爱,并且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转眼长到了一岁多,和人的感情越来越深,平时外出不管散步、爬山、郊游,我都带它同行,它俨然成为家中的一口人了。

一次,我们一家三口外出到一个朋友的农场去玩儿,一直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到了大自然中心情大好,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各种动物和新奇的事物让我们目不暇接。远处的牛羊骡马在草地上悠闲自在地吃草,心旷神怡之下我们决定带球球去认识下这些它从未见过的伙伴。

我们来到了一匹高头大马旁边,抱着球球凑到了马的眼前,像对待孩子似的告诉它,这叫大马,它们吃草,不吃你的狗粮。

球球也像听懂了似的,好奇地看着这马,伸鼻子使劲儿地嗅着这从未闻到过的气味。待双方介绍完毕,我们放下球球正要自己上前和马做个零距离接触,而球球却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径自转到了马的腹下,这时马因为察觉到了腹下有东西却看不到而大感恐惧,骤然间扬蹄狂踹,数蹄踩中球球头部,球球当场七窍流血而亡。

事发一瞬,祸起萧墙,当时我们连惊呼的反应都没有,更别说驱马施救,只呆呆地目睹了惨剧的发生,又眼睁睁地看着马在消除了来自腹下的威胁之后慢吞吞地挪到别处吃草去了。当我们愣过神儿来上前看时,球球早已双眼凸胀,口鼻微张,七孔出血,断气而亡了。我记得当时的心境,只感到伤心,却并不感到悲痛。因为事情来得太快,心里还没有完全接受,所以并没有认为它是真实发生的事儿。我们像做梦一样抱着球球把它埋在一处风景秀丽的山坡下,晚上魂不守舍地回到家中,直到感觉腿边、怀中、沙发上已没有了那个活泼好动的眼前花儿了,才真正地认清了事情的真实性……

可想而知,我们那晚是怎么度过的。

悲伤一直延续了近半个月也感觉不出有任何缓解,我和老婆经过多次调整都难以走出阴影,最后经过协商又从狗市买回一只一模一样的巴哥犬,起名还叫球球。

“球二世”入住我家之后大大缓解了我们的悲伤情绪,很快就让我们走出了丧失爱犬的阴影,又过上了正常的生活。老婆朝九晚五地在IT行业打拼,而身为相声演员的我也为生活踏入了影视圈儿,告别了有闲阶级,成了一个早晚不着家的瞎摸海、大晕头,经常因为拍戏一走就是两三个月。即使在北京,也天天忙于应酬早出晚归,回家后又困又累,就觉得床最亲。那段时间我们把家扔给了“球二世”,和它唯一的交流就是早上一把狗粮晚上一把狗粮。

渐渐地,问题来了。“球二世”开始毁东西了,刚开始是垃圾桶被推翻,垃圾叼得满屋都是,后来沙发巾、床单、枕巾全部被扯到地下,再后来,桌上所有的东西,书本、纸笔,只要它能碰到的东西全部被扔到地下并咬坏。我们觉得球球学坏了,不可爱了,最初对它采取的是说服教育,无果;继而采用饥饿惩罚,不灵;最后改为体罚,而且动手越来越重。谁知不打还好,越打越严重。有时出门上班没走几步发觉忘拿东西回家来取时,开门一看,家中已经一片狼藉,其搞破坏的速度让你匪夷所思,怒火冲天。而你一进门看到的“球二世”,准是在转着圈儿地迎接你,但目光绝不和你的眼神碰撞,同时吓得尿尿,弄得到处都是……这日子没法儿过了!

无奈之下,我请教了宠物专家,细说情况之后专家给出的结论是,球球患有严重的孤独症。专家分析得有道理:家中长期没人,宠物缺少交流和陪伴,在寻找与主人的交流总得不到满足时,它唯一能采取的办法是用“破坏”来吸引主人的注意力,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得到与主人交流、相处的机会。我不信,问专家:“哪有交流和相处啊?净打它了!”专家说:“打也是一种交流啊……”回家后我细细地琢磨了下专家的话,开始自责,替“球二世”感到委屈……

事情得解决,而且越快越好,为了尽早让它摆脱孤独症,我和老婆做了一个决定,把“球二世”送人,但有几个条件:爱动物,有耐心,保证不离不弃,家中要有退休的老人,能允许我随时探望。经过很长时间的努力,终于找到了理想的人家,通过考察之后,我把“球二世”送了过去……现在“球二世”很幸福。老两口拿它当宝贝一样,每天早中晚三次在小区散步,主食、副食、零食换着样儿地吃。饭后它就在老人怀里一躺,头枕着胳膊看电视……

前两天无意中翻到了它的照片,还不禁想起了它小时候的一件趣事。

对开始养狗的人来说,怎样解决狗的大小便是个重要问题。通常有三种方法:一是早晚遛狗,户外解决;二是经过训练,学会如厕;三是放任自流,无法无天。养狗之前我也想过这个问题,采用第一种方法?没有那时间。真按第三种方法那样?实在受不了。所以我采用的是第二招,训练它学会自己上厕所。而对于这种小型犬,蹲坐便显然不现实,最后只得在卫生间地漏处解决。老式楼房的卫生间大都要上一步台阶,这对于球球来说不成问题,它很聪明,学得快,记得牢,认得准,并且很执着……

记得夏天的一个晚上,高温潮湿,天气闷热。坐在空调屋中品着啤酒的我,闲极生疯,给“球二世”也倒了一点儿,想让它也尝尝这人间美味。谁知“球二世”还真挺爱喝,酒转眼就没了。那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狗喝多了也醉。它突然站了起来,蹒跚着画着S形朝卫生间方向去了。我瞬间明白了——它喝酒走肾!卫生间的一步台阶对于它来说不是那么轻而易举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去,找到地漏摆好姿势,却没尿,坚持了十几秒又踉跄着出门,一个跟头摔下台阶,没走几步又回头进门往台阶上爬,就这样爬上、作势、收势、摔下、回头,再爬、再作势、再收势、再摔下……如此往复二三十次。我才明白,它当时只是有尿意却没有尿,它却每次都认为自己已方便成功,而出门之后这感觉又来了……就这样循环往复半个多小时,最终如愿以偿,跟头把式地回窝睡觉去了。

我现在想起这事儿来仍然觉得可笑,如果“球二世”会说话,它当时肯定反复地说着一句话:“下回再也不要让我喝酒了……”

第101篇、爱情故事白衣飘飘的爱情

1988年春节前夕,程琳分配到武汉市第四医院麻醉科做护理工作,初来乍到的她纯洁得如同一张白纸。没几天,她发现儒雅的医生张定宇工作之余总是伏案学习,到了傍晚,他便哼着小曲,骑着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回家吃晚饭。程琳好几次目送着他远去的背影,心生喜欢。心有灵犀的张定宇也喜欢上了这个纯真的姑娘。自然地,两个人恋爱了。每当程琳上中班,张定宇便会亲手炒几个小菜为她送晚饭。半夜一点钟,程琳下夜班时,张定宇会准时把她送到家,再返回医院。

程琳19岁生日那天,张定宇为了给恋人一个惊喜,骑自行车去买花,又把自己从头到脚清洗打理一番后,手执鲜花满脸春风地来到程琳家,然后,他牵着笑靥如花的程琳的手,一起去品享美味西餐。

多年的交往,让程琳的父亲认为张定宇值得女儿托付终身。可那时,张定宇家条件不好,作为父亲也为女儿担心,程琳却安慰父亲:“不要紧,定宇会想办法的。”婚后,一家四口住在二十来平方米的小屋里,却其乐融融。程琳笑着说,有爱就有家。她对丈夫的信任不但没有被狭小的住所挤压,相反她对丈夫的爱愈发深厚。

1997年的一天,张定宇略带歉意地告诉妻子,他将报名参加援外医疗队。程琳听后毫不犹豫地答应他会照顾好家,尽管那时女儿才3岁。他背上妻子为他整理的简单行囊,依依不舍地告别家人,随湖北医疗队去了阿尔及利亚。程琳望着丈夫渐行渐远的背影,心里有一万个不舍。

为了让家人放心,身处异国的张定宇,总是把一天里發生的重要的有趣的事记下来,也会拍下一些见闻,每周寄给远在武汉的妻子。那时,一封信要半个月才能送达程琳的单位。分别的日子里,收看丈夫从国外寄来的信件和写回信,是程琳最幸福的事儿。信中,张定宇习惯这样称呼:“亲爱的爱人”或者“亲爱的程琳”。有一次,程琳拆开信封,发现丈夫寄回了一撮他的头发,泪水瞬间模糊了双眼,她当即剪下一缕自己的发丝,随信寄给了丈夫。分别的日子里,一封封家书传递着夫妻间的脉脉温情。在一封信中,张定宇写道:“亲爱的爱人,我有近一个月没有收到你的信了,上一封信是6月6号收到你5月24号写的信,信里有一张你在科室拍的照片,你很美,穿工作服也同样美。我把这张照片放在我的办公桌的玻璃下,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见你,看见你用眼睛深情地凝视着我,鼓励着我,督促着我,我很喜欢。”在分别的720多个日子里,夫妻俩写下了130来封信,默默传递着满满的温情。

3年前,程琳看到丈夫的步态明显异常,经常抬不起腿来,经诊断,张定宇得了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是一种神经退行性疾病,俗称“渐冻症”,会影响大脑和脊髓中与运动相关的神经细胞,最终导致肌肉逐渐萎缩无力,甚至患者最后会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从此,程琳每隔3个月给丈夫量一次臀围和大腿围,每次记录肌肉萎缩的数据,她心里暗自难过。但面对疾病他俩患难与共,坚强面对。每次给丈夫量臀围时,程琳都会故意放宽1厘米,这样会让丈夫心里感觉好受一些。要强的张定宇想趁着自己还会动,帮妻子分担家务,就对程琳说:“不能端菜端汤,我就帮你洗碗吧,到时候我坐在轮椅上,什么也干不了,看着你做事,我会多难受啊。”程琳连忙转过身去,不让眼泪掉下来。

因为肌肉不断萎缩,程琳给丈夫准备了小一码的鞋子、裤子。一日三餐,张定宇吃什么都感觉不出好味道,味觉功能日渐衰退。他不让妻子再给他量臀围,肯定会越来越瘦的。程琳知道疾病正在无情地吞噬着丈夫的健康,尽管如此,坚强的程琳从不阻止丈夫的忘我工作。

在抗击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中,担任金银潭医院院长的张定宇,忍受渐冻症的折磨,日夜坚守在抗疫一线,带领全院医护工作者奋力救治了近3000名新冠肺炎病人。如今,这对心心相印的白衣天使携手走过了30多个年头,患难与共,伉俪情一如既往地笃挚。程琳说:“我不能替他去承受,只能多陪陪他,把他照顾好。他回到家里时,我永远都在!”这句话诠释着夫妻俩平凡且有温度的爱情。

第102篇、爱情故事陪你风卷残荷

爱你的春光明媚的人无论有多少,已往矣;爱上你风卷残荷的,一人足矣。

1916年11月8日,患喉结核的蔡锷将军在日本病逝,年仅34岁。

小凤仙得知此讯,痛不欲生。高山流水觅知音,他是她人生最大的亮色,谁知只是那么短短的一瞬间,他就如流星一样划过夜空,永远从她的生命里消失了,这让她怎么面对以后的漫漫人生呢?

在蔡锷的追悼会上送上“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千秋”的挽联后,小凤仙悄然离开了八大胡同。

此后她颠沛流离,嫁过一位师长,师长战死。为生活所迫,她又跟了一个厨子,住在沈阳市皇姑区寿泉街三胡同的一座平房里。因为丈夫姓陈,四周邻居们都称她“陈娘”。她给自己起了个意味深长的名字:张洗非。

陈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他隐约知道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只是,关于过去,她不说,他便不问。她没有工作,只靠他的一点微薄收入过日子,他们住的北厢房只有狭狭的十平方,家里几乎没有家具,惟一像样的摆设,也就是那只天天上弦叫他起来开工的小闹钟。他总觉得委屈了她。所以,只要她喜欢的,只要他能办到的,他都尽量满足她。

她惟一的爱好就是喝酒,几乎每餐都要喝上两盅,那时,他就会挽起袖子为她弄两个下酒菜,偶尔陪她喝两盅。庸常的生活里因为他的温暖便有了些许滋味。

她惟一的乐趣是听戏。一出戏,她听得如痴如醉,恍如隔世。

对他,对生活,她倒也安之若素。不讲究穿戴,只是爱干净,常常把几件平平常常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穿在她身上,很与众不同。

她随身有个小包裹,那里面有一张照片,是位年轻英俊的军官。他问过一次,她淡淡一笑,轻声回答:“是个普通朋友。”

日子风驰电掣地往前赶,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困顿。不得已,她做了保姆。

她见了一位故人,那是她与从前生活的惟一一点联系。故人是梅兰芳。

1951年年初,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她闻讯,很想见见这位昔日在北京的旧相识,并求得他的帮助,遂写了一封信寄给梅。

数日后,她接到梅兰芳邀请相见的回信,兴奋异常,她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打扮得像过节一样,去见梅兰芳。

这时,她已年过五十,生活忧患,饱经苍桑,故人相见,一言难尽。

经梅的举荐,她到一家机关学校当了保健员。那是她一生过得最为顺意的日子。她表现得很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只是,她从不对身边人说过她是谁。在所有人眼里,她不过是个普通女子张洗非。

电影《知音》放得街知巷闻时,她也隐在人群里看了一遍。高山流水觅知音,银幕上的那对碧人真的是她和蔡将军吗?旧时光里的恋情泛了黄,仿佛那根本就是另一个人的另一种人生。

她已不大记得小凤仙的生活,华裳美服,琴棋书画,迎来送往。然后星火一样遇到生命里的那个男人。他像一道光,照亮了她的整个生命。然后光灭了,她的生命黯淡下去。

她跟陈姓男人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她不曾真正了解他。她只是用他来逃避自己心里的那段记忆。可是,是他给了她一个家的全部温暖。她是明白女子,她何尝不明白,假使蔡将军活着,他们之间,或者也就是一段佳话,如此而已。

而他,用真心待她。他希望她所有的伤都能在平淡的岁月里不治而愈,一如他做的一粥一饭,平常却养人。

她很庆幸遇到他,他一直陪在她身边,给她最平实的温暖。这便够了,不是吗?

1976年,她终于走完了自己曲折的人生道路,以76岁之龄病故。她栽倒在自家平房旁的公共厕所里,是突发性的脑溢血。人们把她抬进医院急诊室,抢救无效。

他颤抖着把那张跟随了她一辈子的照片放在了她的衣袋里。泪水从他沟壑纵横的脸上流下来。

一辈子,他没对她说过那个爱字。他不是小凤仙或者是改名叫张洗非的女子的知音,但是,有些感情,融进了血液里,比水浓。

那也是爱情。

陪她走完了人生衰败的每一天的人,不是蔡将军,而是他。

爱你的春光明媚的人无论有多少,已往矣;爱上你风卷残荷的,一人足矣。

第103篇、爱情故事美丽人生

她很丑,生下来就丑。一块红痣,彻底遮蔽了她整个少女时代的天空。红痣不偏不倚,正好长在额头上。为此,她很自卑,不敢扬头挺胸地走路,就像一只孤单受伤的小鸟。

所有同龄的孩子都上学了,她还背着那个比她大好几倍的背篓去山上放羊拾柴。直到那个长得很帅的小学老师三番五次地到家里做工作,父母才极不情愿地答应让她去上学。别的孩子贪玩,只有她,常常独自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一遍一遍地读书,那些简单的课本,在她的手中就像宝贝一样。

她初中毕业了,可她还想读书,但父母不让,他们说一个高中生一年的花费,相当于一家人一年的开销。再说,一个女孩子读书能有多大出息!无奈,她只得辍学。

秋天,有城里人来招工,她也跟着人家去报名。排了很长的队,好容易临到她了,那个招工的人却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就说不要。为什么不要她?有相好的姐妹为她不平,那个吊着三角眼的城里人说:她太丑,我们只要年轻漂亮的。

她满肚子屈辱跑回家中,不吃不喝,躺在床上好几天,最后还是狠了心非要上学不可,父母拧不过她,无奈地答应了。

她发誓:一定要考上名牌大学,要彻底改变自己像小草一样的命运。三年中,她吃最差的饭菜,穿最旧最便宜的衣服,终于考上了大学。

独自一人在都市里生活,她不唱歌不跳舞,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学习上,课余时间就打工,干最苦最累的活维持学业。从大学生、研究生到法学博士,她就像一根绷紧了的弦,从没有虚度过一天。

她也渴望爱情,但她不敢相信爱情。她觉得美好的爱情是那些漂亮女孩子的专利,像她这样的女人,爱情就像挂在天边的一抹充满诱惑的彩虹,虽好看耀眼,却触不着摸不着。殊不知,在她身边,就有一个又高大又纯情的男孩子,常常感动于她的执着和真诚,早已暗暗喜欢上了她,只是面对她的冷傲不敢表露。从上大学开始,他就陪伴在她身边,她考研他就考研,她毕业他也毕业。直到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报到的那天,偶一回头,才发现他竟也在同一个单位。

那个夜晚,她终于可以松一口气。有了称心如意的工作,有了房子,她一个人在酒巴里喝酒喝到很晚,直到喝得醉眼朦胧,分不清东西南北。出得门来,对着五彩缤纷的城市,对着闪烁的霓虹灯,她一边吐一边哭。一抬头,发现了那双明亮而爱怜的眼睛。她真的好累好累,只想有一个臂膀能够好好地靠一下。这个念头闪过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她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床头上有一张纸条:宝贝,醒来后好好休息,我给你请假了。饭在桌上,顺便读读那些本来就属于你的信。

然后,她看到了一叠粉红色的信,整整99封,每一封信的开头都是她的名字——虹。她终于知道,她一直有一个很美丽的名字,只是她从来没有好好地审视过自己……

第104篇、爱情故事结婚十年后,我真想红杏出墙

10年的婚姻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所有的婚姻经过岁月的沉淀都会变得面目全非?是不是意味着爱情蜕变得不成样子?恋爱时,老公从来没忘记过我的生日和情人节,他满足了我所有的浪漫情怀。那会儿,我就是他手心里的宝。如今,我们结婚10年了。不知不觉中我在老公眼里早已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看到他对我的漠视和冷淡,我真想红杏出墙……

当我又跟老公吵了一架,我气愤地走出家门,茫然地走在大街上,我知道老公不会追我的,所以也不指望他来哄我消气,只能靠自己解决。

我来到一家咖啡厅,坐在落地窗前,品着咖啡,想着心事。恋爱和刚结婚那会儿,每次闹了矛盾,老公总是千方百计地哄我高兴,甚至不顾自己的形象在我面前出尽洋相,直到我破涕为笑。唉!时间真的很消磨人的耐心,我们结婚已近10年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好像是从有了孩子之后吧,他已不再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而我也不知不觉地把自己变成了“保姆”。

记得那年,我发现这个变化后,心里一阵凄凉,也试图找回那种受宠的感觉,可老公已经没有心情哄我了,眼睁睁地看着我哭,他丝毫不为所动。若在以前,他会心疼得要命,早就把我的泪水吻去,还担心我气坏了,又哄又劝的,直到我为所欲为地耍完脾气,他都一直陪着笑脸。当初,他对我太有耐心了,与现在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后来,我渐渐习惯了他对我的冷处理,久了竟然忘了怎么撒娇。其实,我也没有心情去撒娇了,整天孩子、家务、工作,那么多事需要我操心,如果像原来那样小鸟依人,哪能撑起这个家?可我还是希望得到老公的呵护和娇宠。我想,这大概是女人的通病吧。

结婚以后,我的生活圈子变得越来越窄。有了孩子后,我的世界只剩下孩子和老公了。看着老公越来越不重视我,有时对我好像视而不见似的,跟他说个话,他也懒得答理,我心里实在不是滋味,觉得自己在他面前好似一粒尘埃。有时,我真想犯个小错误,让老公知道我并不是没人理没人要的“黄脸婆”。

郁闷的时候,我想到了徐飞。我们在一个系统,因为工作关系时有联系。看得出来,他对我比较关照。那次在重庆开会,我感冒了,他跑前跑后给我找药,还嘱咐餐厅帮我做病号餐。那刻,我心里暖暖的。

“生病事件”之后,我感觉与徐飞的关系好像近了。在工作上,他非常关照我,只要有外出开会和培训的机会,他都会让我参加,还经常有事没事打个电话问候一下,虽然都是以工作的名义,但暧昧却在电波里流转。久了,我竟然有点依赖,接不到他的电话,就好像少了点什么一样。我们之间这种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暧昧关系非常微妙,我也搞不清这是第四类情感,还是蓝颜知己。总之,我知道他心里有我。

这会儿,我真想给徐飞打个电话,但我还是忍住了,同事就是同事,如果超越了这种关系,以后会不好收拾的,我看过很多的倾诉故事,难免联想到类似故事的结局,我不想要那样的结果,所以我选择了自我排解。可现实生活又让我矛盾不已,每当回到冷清的家,那种寂寞实在让人受不了,我才30多岁,以后的路长着呢,难道女人结婚之后,就活该过死水一般的生活吗?我不甘心。

我本来就不太善于交际,婚后,心又都放在了家里,可老公随着职位的升迁变得越来越忙,回家也越来越晚,问他整天忙些什么,他总是说男人以事业为重,工作上的事情女人不要多管。我哪里是想管他,我只是想沟通一下感情,可他这么一说噎得我兴趣全无,连话都懒得说了。

有时,我偶尔会跟老公说起单位里发生的一些事情,可他要么不理,要么就撂下一句:“女人就是麻烦,想那么多干吗!”我被他噎了几次,便不愿再跟他谈。有时,碰到结婚纪念日、生日之类的特殊日子,我会建议出去庆祝一下,可他不是忙,就是累,要么就怕浪费钱。不去倒也罢了,他居然还嫌我事多,甚至说:“你都一把年纪了,还跟小姑娘似的搞什么浪漫,矫情不矫情?”他这样一说,堵得我难受了半天。

面对老公的淡漠,我真不知该怎么好。有时郁闷极了,真想犯一次错误气气他,让他知道他不在乎我,有人在乎我。现在,徐飞对我的爱不比老公少,如果我愿意,他会随时来陪我的,可我不能那样做。尽管我对婚姻有太多的不满,但我却不想背叛它。

后来,我和老公的关系陷入冷战。我已懒得看着他的脸色和他沟通了,我选择了通过网络倾诉苦恼。网络上都是陌生人,说些什么也不用考虑后果,不像现实里的人,要考虑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话不可以说。没有了现实的束缚,我在网上身心放松地跟几个聊得来的网友倾吐我的心事。

巧合的是,我和徐飞竟然在网上不期而遇。开始我不知道是他,但聊着聊着有种似曾相似的感觉。知道网上的“曾经沧海”就是现实中的徐飞完全是无意中的事,可那时我想掩饰已来不及了,我们彼此的婚姻生活和工作情况通过网络上已经交流得太多,我想干脆顺其自然,事情该怎样发展就怎样发展吧。很久以来,徐飞对我的感情是润物细无声的,他的关怀体贴让我心动。所以,我想还是随他去吧。

今年五一节,我想一家人去旅游,开阔一下孩子的视野。可老公听到我的建议后,没有任何反应。我又说了一遍,他看了我一眼,说单位要加班,让我和孩子参加个旅行团。我真的很生气,平时他总是说工作忙,根本顾不上我们娘俩。要知道我们都好几年没出去旅游了。今年春节,我就想报名参加欧洲旅游,也是被老公以工作忙为由给推掉了。我想,这种死水一样的日子还有什么意义!如果这样下去,家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我很郁闷,心里发堵。走出家门就掏出手机,徐飞听出是我很高兴,声音里都带着笑:“你终于主动给我打电话了,难得啊!有什么指示吗?我愿效犬马之劳。”

听他这样一说,我心里竟然很舒服很受用,“有空吗?我现在园梦咖啡厅。”“好的,马上到。”放下电话,我心里竟然有些后悔,问自己:这是在做什么?

徐飞很快来了,他看着我意味深长地笑着,我看见他,竟然委屈得掉下眼泪,他拿出纸巾拭去我的泪水:“宝贝,别哭,你这样我会心疼的。”我心里愈发地温暖和感动,这个称呼对我已太陌生了,老公几年没这样称呼我了?烦恼和委屈一股脑儿地倾泻出来,徐飞默默听着,不时投来关切的目光。说完,我心里舒服多了。

从此以后,我和徐飞的关系更近了,他经常会发出暧昧邀请,我也无力拒绝。我们就这样交往着,但至今没有越过雷池一步。但我不敢确定,如果哪天有合适的机会和地点,我会不会出轨。

编后:当人们的身体对食物产生需求时,那种饥饿感是比较明显的,而对于精神层面的情感饥饿,人们却往往忽视。心理学家把长期难以摆脱的心灵空虚、寂寞、精神不振的状态,称为“情感饥饿症”。长时期的婚姻生活把爱情变成了亲情,把浪漫变成了生活的常态,如果夫妻双方不及时调整心态,不能适应和接受这种变化,会比较容易患上情感饥饿症。

陈亚铃长期的情感荒芜和匮乏,导致了她的情感饥饿症。情感饥饿是种不健康的状态,它会影响人的情绪,使女人对婚姻失去信心,对丈夫感到失望,觉得家庭生活没有意义,为摆脱这种空虚,女人往往有过激行为,比如疯狂购物,不停地吃东西,或是寻找婚外激情,或红杏出墙。之后,仍然是一片茫然。

婚姻中,女人如果把重心放在自己身上就不至于因为依赖对方而失落。陈亚铃的问题在于,婚后她放弃了自我成长,顺应了丈夫的要求做了贤妻良母,缩小了自己的生活圈子。这就把自己置于弱者的地位。女人一旦处于弱势地位,在某种意义上就没有了话语权,也就失去了与另一半平等对话的资格。所以,女人要建立一个适合自己的社交圈子,培养自己的爱好,扩大自己的生活半径,不断丰富自我,成长自我,发展自我,这样才会走出自我设置的小圈子。

第105篇、爱情故事爱情死于细节

一位社会学博士,在写毕业论文时被搞糊涂了,因为他在归纳两份相同性质的材料时,发现结论相互矛盾。

一份是某杂志社提供的4800份调查表:爱情、孩子、性、收入、其他,在维持婚姻中起着决定作用的是什么?90%的人回答是爱情。可是从法院民事庭提供的资料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在4800个协议离婚案中,真正因感情彻底破裂而离婚的占不到10%,大多是因小事分开的。

比如,一对离婚老人,男的是教师,女的是医生,他们离婚的直接原因是,男的嗜烟,女的素食;一对结婚才半年的年轻夫妻,离婚理由则是,男的睡觉时喜欢开窗,女的要求男人每天洗一次澡。

白求恩的爱情可以说是经过生死考验的,可是最后也是“死于”细节。36岁那年,白求恩因为做手术感染了当时被称为绝症的肺结核,为了保护才25岁的妻子法兰西丝,白求恩以拒绝治疗来逼迫爱妻离婚,法兰西丝只好在痛苦中接受了离婚请求。

离婚后白求恩依靠自己发明的新疗法以及坚强的意志奇迹般地痊愈。他出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法兰西丝发了一封电报:病愈,对你感情如旧。法兰西丝很快回到了他身边。有了这样生离死别的考验,按说白求恩和法兰西丝的爱情已经坚不可摧了。

可是某天下午,法兰西丝打开冰箱,看见一段肠子。她以为是丈夫买回来的猪肠,不料白求恩看到后跑过来喊:“别动,那是人的肠子!”可想而知,法兰西丝花容失色。白求恩却不以为然地说:“这有什么呀?你吃的牛、羊、猪肉还不都是死掉的动物的器官?”这样的事发生几次之后,法兰西丝终于无法忍受,他们友好地办理了离婚手续。

第106篇、爱情故事我是小囡啊

他和她,还有几个伙伴,玩“老鹰抓小鸡”。他是“老鹰”,她是这个游戏的新伙伴,一上场,她就感觉自己将是那只最早被抓住的“小鸡”。自从父母双双患病去世后,她就感觉自己如一只小鸡般弱小、无助,现被舅舅接到家中抚养。这是她到这个村庄来第一次参加游戏。而他非要抓住她不可,不仅仅因为她陌生,而是第一眼看到她就感觉弱小的她特可爱,他很想保护她。果然,两圈转下来,“老鹰”就一把抓住她这只“小鸡”。在抓住弱小的她的那一瞬间,他劈头就问:“你叫什么名字?”她怯怯地回答:“我是小囡啊。”于是,他像个将军似地大声跟伙伴们说:“小囡?!挺好听的名字。大家记住了,她叫小囡哦。”那一刻,她突然感觉他是一个能保护她的哥哥。那年,他13岁,她10岁。

长大仿佛是瞬间完成的事情。他要结婚了,新娘是她。原来他也是个孤儿,长得黝黑粗壮,孔武有力,是个干活的好把手。他俩的结合,既是双方的选择,也是她舅舅的选择,更是乡亲们眼里般配的一对。婚礼上,他幸福得喝醉了,被人搀扶着走进新房时,一个劲地问:“新娘是谁啊?”“我是小囡啊。”她羞答答地伸出双手扶住他。“我知道是你哦。”他一脸坏笑。那年,他20岁,她17岁。

后来,他被莫名地卷入一场“阶级斗争”旋涡中,他虽穷得只剩下一身力气,可他的父亲在解放前是个靠收取田租生活的地主,他是个“黑五类”。一次,他被单独隔离起来进行反省交代,可他却说他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供反省交代的,他的父母是在家中祖屋被烧的一场火灾中双双亡故的,家中所有的财产都在那场大火中化为灰烬,当时10岁的他是深夜被邻居从火海中救出的。第二年,全国解放,他家中所有的田地,都拿出分给乡亲们了。他一想起父母,心中只有难言的悲哀和思念,哪有什么可供交代反省的东西?!为此,他被管制教育,于是,他要求跟她离婚,与她划清界限,断绝关系。可她泪流满面地说:“我是小囡啊。”那年,他33岁,她30岁。

因为他是个“黑五类”,经常被要求干生产队里别人不乐意干的活。一年冬天,他被分配到一座深山老林里,为社员们烧制过冬取暖用的木炭。这是一种很累的活,先要砍下很多的木柴,再搭建炭窑,然后就是通宵达旦地进行烧制。那猛烈的窑火把人烤得流汗不止,一不小心人就会虚脱昏迷。一般这种活至少也要三个以上劳力共同轮流干,可他是个“黑五类”,没权利要求其他社员跟他一起干活的。

他7天7夜还没回家,她煮了满满一饭桶的饭带上,壮着胆子一个人蹒跚地找到那座大山里。她见到他时,又黑又瘦,只有两个眼珠的转动得知他还活着。也许是太累太饿了,没几下,他就将一桶饭吃得精光。尔后,就在炭窑前呼呼地睡去,呼噜打得震天响。她就替他烧炭,一天一夜后,他才醒来。醒来第一句就问:“你是谁啊?”“我是小囡啊。”她说。“我逗你玩哩。”他嘿嘿地笑着,脸上黑得只有一口牙齿是白的。她看着他的模样,笑得眼里绽满了泪花。那年,他40岁,她37岁。

一年夏天,大热天的,他却经常感觉浑身冷得直哆嗦。到医院一查,才知是被山上一种虫子叮咬中毒所致,没几天,人就全身水肿起来,后来竟然昏迷不醒。由于没见过这种中毒症状,医生说他有可能就这样昏睡过去。她一听,就哭着央求医生说,只要他的心脏还会跳动,就不能放弃治疗。于是,她就天天坐在他的病床边,拉着他的手,不停地呼唤他:“你快醒醒哦,睁开眼睛看看,我是小囡啊!……我是小囡啊!……”后来,他竟然奇迹般地睁开双眼,一看到她就问:“你是谁啊?”“我是小因啊。”她紧紧地攥着他的双手说。他微笑着,她却泪如雨下。但从此后,他就要她拉着手才能行走了。那年,他57岁,她54岁。

后来,他和她的儿女们都相继成家了,儿女们就要求他俩每年轮流着到各家去过日子,可他俩却哪儿也不肯去,就坚持住在新婚那座老屋里,说老屋里一切熟悉又方便。每天,她就拉着他的手在老屋里走来走去。走路时,他常在不经意间,睁着昏花的双眼问她:“你是谁啊?”她就把脸转过来凑到他的跟前说:“老头子,看清楚哦,我是小囡啊。”那一刻,他与她就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如今,他73岁,她70岁。

第107篇、爱情故事冬天里的一桶水

一天晚上,小雅从公司加完班后往家赶,到了租住的住宅小区楼下,突然一桶水从天而降,把她全身浇了个透湿。时值冬天,天寒地冻,小雅顿时冷得直打寒颤。她抬起头看了看,楼上的罪魁祸首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是谁故意搞恶作剧,还是哪家的水放在阳台上无意间洒了出来?小雅边上楼心里边犯着嘀咕,她抱紧双肩,连连打着喷嚏。

正在这时,住在对门的高亮恰好也回来了。高亮看到小雅的狼狈样,关切地问:“小雅,你怎么搞成这样,出了什么事?”

小雅哆哆嗦嗦地说了意外淋水的事,高亮气愤地说:“是什么人干的,真缺德!先回家吧,赶快把衣服换了,小心感冒。”

两人来到小雅的房门前,高亮看着小雅噤若寒蝉的样子,不放心地问:“小雅,你一个人行吗?如果不舒服就通知我,好歹咱们也是邻居呀。”

小雅点点头然后打开门进去了。高亮在外面停了一会儿,还不断听到从里面传出的喷嚏声。

到了半夜,高亮一直没睡着,他还是放不下小雅,尽管他俩平时交往并不多,见面也只是点一下头,可现在小雅遇到了麻烦,两个同样独身在外的白领,能不互相帮助一把吗?

高亮不时看一下放在枕边的手机,可手机很安静。也许小雅已经睡着了,也许她正在发烧呢!哎,他一个单身青年,也不好三更半夜去对面探望小雅啊。高亮正在胡思乱想之时,手机忽然响了起来,高亮一看,正是小雅的号码,他赶忙接听,只听小雅虚弱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高亮……我好难受……”

“你等着,我马上过去!”高亮原本就没脱衣服,他腾地跳下床,一阵风地冲了出去。一摁门铃,房门轻轻地开了,高亮推门而入,见小雅无力地扶着墙,全身发抖,脸色通红,他马上意识到,小雅发高烧了。

高亮二话不说,背起小雅,边下楼边说:“小雅,咱们马上去医院。”

从小区到外面的街道,少说也有500米的路程,高亮一口气也没歇,背着小雅小跑着来到街边。小雅已经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只是软软地伏在他的背上。高亮扬手拦了一辆的士,向医院疾驶而去。

医生马上给小雅输液,高亮忙着补办手续,交押金,等一切办妥来到病房,小雅已经昏睡过去了。高亮静静地坐在小雅床边,看着输液管里的液体一滴滴地滴落,一点睡意也没有了……

第二天早上,等小雅醒来的时候,高亮已经买回了早点。他扶小雅坐起来,小雅还是头晕得厉害,没有一点胃口。高亮说:“小雅,你现在身体很虚,要强迫自己吃一点。”

小雅无言地啜吸了几口,眼圈突然红了,对高亮说:“谢谢你,时间不早了,你快去上班吧。”

高亮摇摇头:“我已经向公司请假了,顺带帮你也请了。”

小雅的眼眶湿了:“真不好意思,给你添了这么多麻烦。昨晚你一夜都没睡吧?快休息一会儿。”

高亮笑了:“没事,你在这儿没有亲人,没人照顾怎么行呢?”

小雅很过意不去,感动地说。“真不知道该怎么谢你,高亮。”

高亮大度地摆摆手:“客气什么呀,谁让咱们住对门呢。”

就这样,高亮陪了小雅几天,直到小雅痊愈。小雅出院时。高亮还送了小雅一束鲜花,庆贺她“凤体”康复。

这次意外生病事件之后,两个人的眼神里都多了一些微妙的东西。高亮成了小雅房里的常客,小雅有空就做几个家乡菜请高亮品尝。两个人坐在小小的餐桌前,喝着葡萄酒,轻松地聊着天,别提多惬意。

这天晚上,高亮突然领着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走进了小雅的房间。小雅正纳闷时,高亮唬着脸对男孩说:“小家伙,还不快向阿姨道歉。”

男孩低着头说:“阿姨,对不起,那天是我搞恶作剧往下泼水,害您生了病。”

原来是这样,高亮可真是个有心人,私下里居然揪出了这个淘气包。小雅笑着说:“知道错就行了,阿姨原谅你。”

高亮拿指头点了下男孩的脑门:“好了,阿姨已经原谅你了,以后可要学好,再不能干这样的坏事了,走吧。”

男孩吐了下舌头,撒腿跑掉了。

不久,小雅的生日到了。晚上,高亮捧着一大束玫瑰进了小雅的门。两人关了灯,点燃蜡烛,吃了一顿很有情调的烛光晚餐。最后,高亮变戏法似的拿出一枚戒指,单腿跪地。说:“小雅,你能接受我的求爱吗?”小雅红着脸接过了戒指。

国庆节,高亮和小雅结婚了。两个人的小日子过得既浪漫又甜蜜。

一转眼又到了冬天。这天晚上,高亮回到家,小雅吃了一惊:只见高亮从头到脚湿淋淋的,像只落汤鸡,而且冷得牙齿直打颤。

“天啊,怎么回事?”小雅问。

“我也遭遇天降大水了。”高亮哆嗦着说。

小雅顾不得多问,忙让高亮脱去湿衣服,擦干身子后让他钻进被窝里。接着。小雅就去厨房熬姜汤。等高亮把热热的姜汤喝了,身子也暖和多了。这时,小雅也钻进了被窝,紧紧地抱着高亮,为他取暖。

第二天,高亮一觉醒来,感觉神清气爽,一点事也没有,而小雅却又着凉了。高亮忙让她吃了药。这才吞吞吐吐地说:“小雅,其实……昨晚的水是我自己泼的。”

“什么?”小雅愣住了,“你有病呀?”

“对不起小雅,我这么做,是因为我欠你一桶水。”

小雅更不明白了:“你这是什么意思呀?”

高亮搔着头:“其实,那次你被那小家伙泼水,我才是真正的幕后策划者。我早就暗恋上你了,可你总是像一个高傲的公主,我没法接近你,向你表白我的爱。于是,我就出了这个馊主意。至于那个小家伙,他是我过去一个老同事的儿子,我们拉了钩——永远不准出卖我……”

“你真混啊!”小雅拿粉拳捶打着高亮的胸脯,“想不到一桶水让我上了你的贼船。不过,你如果早点告诉我,我是不会让你还我一桶水的。”

“为什么?”

“因为我们已经是夫妻了,再也不需要冬天的水,你我要心贴着心相互取暖,一辈子!”

高亮激动地把小雅搂在怀里,重重地点着头,“嗯,一辈子!”

第108篇、爱情故事没有人敢淘汰她的爱

世上没有完美的恋人,但却可以拥有完美的爱情。比如她和他。

那天,他在街上邂逅了她。她出众的外表让依旧单身的他怦然心动。本来他是要去参加一个同事的聚会,但他突然改变了主意。爱情来临的时候是容不得犹豫的,一旦错过了,后悔都来不及。他“嗯啊”着向同事们找了一个不去参加聚会的理由,然后像特务一样尾随着她……最终知道了她的住处。

第二天一大早,他早餐也没有吃,就在她家门口静候她出门。不一会,一身运动装的她从外面跑步回家,半小时后,她换装后再次出门。他依旧远远地跟随着她,并得以知道了她的工作单位。

得知她有晨练的习惯后,一向喜欢睡懒觉的他决定改掉这一恶习,加入到爱情长跑的队伍中。他买了和她颜色相配的运动装,在同一时间内和她跑同一条路线。

渐渐地,她也注意到了他。看到他笨拙的跑步姿态和气喘吁吁的样子,她感觉这个男人既可爱又可笑!

那一次,他跑在她前面,不小心崴了脚。看到他大山一样倒下来,她花容失色,匆忙跑过来扶他……

这以后,他们认识了,经常相约着一起跑步。一年后,他和她跑进了婚姻的殿堂……

她在他的眼中几近完美,秀外慧中,话语温柔。惟一让他感觉有些缺憾的是,她不会唱歌,偶尔斗胆唱一句,也是五音不全。

他平时喜欢唱歌,民歌、通俗歌曲都唱得有模有样。有一年参加了全市业余歌手大赛,还差一点获得了名次,这让他一直引以为豪。

你说话音色这么好听,唱歌怎么就不行呢?他感到有点难以理解。看到他一脸困惑、遗憾的表情,她的脸倏地红了,像一颗红苹果。从此以后,任凭他怎么鼓励,她再也不开口唱歌了。

不幸是突然降临到他头上的。那一阵,他经常鼻塞、头晕。开始他也没当回事,后来嘴巴会莫名其妙地流出血来。在她的催促下,他才不情愿地跟着她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了,他患了鼻咽癌。这样残酷的结果,于他而言,如同五雷轰顶,他一下子瘫软在地,怎么也站不起来……

她百般地宽慰他,但他始终沉默着,不发一言……

经过多次的放疗和化疗,他的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望着镜中自己憔悴的模样,他感觉生不如死。

看着心爱的人一脸的消沉与绝望,她的眼睛在流泪,心在流血。她不知道如何帮助他重新树立起活下去的信心。

此时,市里正举行全市平民才艺大赛。她眼着一亮,马上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并鼓励他参赛。他凄然一笑,摇头拒绝了。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她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自己报名参加这次大赛。

得知这个消息的他,对她的做法感到难以理解:你疯了吗?你五音不全,去参加比赛只能让大家笑话你!

她眼含泪水:我是替你参加的这次比赛。我们来比赛一下好不好?我争取在这次比赛中获得名次,而你要保证快乐地活下去……

他用手指点着她坚挺的鼻尖:别犯傻了,我都没有获得过名次,你就更不可能了。我的病是治不好的,就像你在这次比赛中注定要被淘汰一样……

她用手捂住了他的嘴:我就是要和你比赛一场,我保证能在比赛中获奖,而你也要答应我好好地活下去!

看着她急切的充满期待的眼神,他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

她托同事找了一名音乐教师教她唱歌。音乐老师听她开口试唱一句就笑了:你唱歌五音不全,现在学唱歌太晚了!同事把她和丈夫比赛的事告诉了音乐老师,音乐老师流泪了,收下了她这个学生,并答应尽最大努力来提高她唱歌的水平。

她开始疯狂地练歌,在家中为丈夫做饭时,一个人在厨房里大声地唱;为丈夫送饭的路上小声哼唱。常常是唱着唱着就泪流满面了……邻居和路人都认为这个女人疯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他趴在床上默默地哭了……

全市平民才艺大赛终于拉开了帷幕。初选赛,她五音不全的歌声让评委们全都皱起了眉头,观众席上甚至传来了喝倒彩的声音。

一位评委毫不客气地问她:你知道自己唱歌五音不全吗?

她羞愧地点了点头。

那你为什么还要参加这次比赛呢?

她噙着泪水把参赛的缘由告诉了评委。

长时间的沉默后,发问的评委站起来,走到她跟前,向她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带头鼓起掌声。所有的评委和观众都站了起来,为她送去了最热烈的掌声……许多观众都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她顺利地通过了初赛。

这样的结果,令不明真相的他感到难以置信。是的,五音不全的妻子竟然能通过比赛的初赛。那么,自己的病看起来也不是不可以治愈的。他开始好好吃饭,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并要求院方为他搬来一台电视机,他要在病房内亲眼目睹妻子参加决赛时的风采。

决赛是在电视上现场直播的,在病房里听完妻子的歌声,他有些失望,断定妻子获奖无望了。但最后的结果令他大吃一惊,妻子最终获得了本次大赛临时增设的一个奖项——特别奖。

主持人宣读了颁奖词:这是一个伟大的妻子!是的,她的歌声并不美妙,甚至可以说有些五音不全。但为了帮助患病的丈夫重新树立起生活下去的勇气,她甘愿在大众面前自曝其短,勇敢地参加了本次大赛。按照她的唱歌水平,她早就应该被淘汰了,但没有人敢淘汰这份最深沉的爱,评委不敢!因为观众不答应……

听着电视上传来的雷鸣般的掌声,他的眼泪夺眶而出。在那一刻,他感觉电视屏幕上的妻子就是一个天使,他分明听到了天使在歌唱……

第109篇、爱情故事坚信爱情的女人

即使失恋一百次,我还是相信爱情!

认识李尚是在她开的一个“午夜”小店里。她的老家远在云南,现在成都经营一间服装店,都是一些棉麻的衣服,非常有风格。我问李尚:“成都的钱好赚吗?”她笑着摇头:“要是为了赚钱,我就不会来这儿了。”

去的次数多了,和李尚也慢慢熟识起来。不过,她的一句话却让我记忆犹新:女人这次在哪里跌倒,下次还会在同样的地方跌倒,永远不长记性。是这样吗?

李尚本来在昆明的一家公司做着高级白领,在丽江旅行时认识了吴庆,他们一见如故,很是投缘。吴庆在成都工作,就这样,李尚也辞职来了成都。

吴庆喜欢读书,他经常说成都没一家像丽江那样的书店,有书香茶香还有轻音乐在耳畔流淌。李尚暗想,那我就开一家书吧。选了一个闹中取静的位置,李尚按自己的想法,设置了小茶座和好听的音乐,还有一些比较有品味的书籍。意料之中,书店的生意很快就好起来了,因为是在大学的周边,一些学生都愿意来这里坐坐。李尚精心地打理着书吧,把书吧擦得一尘不染,很开心地经营着小店和爱情。可是,吴庆来的次数反倒越来越少了。那时,李尚还在设想:是否让吴庆加盟,一起把书店做大,搞成连锁,在师大附近再开一家。可是吴庆借口忙,很少来。李尚很失落,回想当初在丽江时,他们多相爱啊。

后来,一个实在不忍心看着李尚日复一日地憔悴下去的朋友告诉她,吴庆原本就有女友了,而且双方都要谈婚论嫁了。男人总有走神、逢场作戏的时候。这条消息对李尚的打击可想而知:她放弃了昆明的一切,跟随吴庆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一切只是为了爱情。

那天晚上,她一个人默默地坐在书店的角落里看张曼玉主演的《甜蜜蜜》。李翘和黎小军走在香港的街头,李翘看着车水马在的人群,看着昏黄的天空说:我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里,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我不想这样。由此她得出一个结论:我来香港不是为了你,你来香港也不是为了我。可是,李尚的眼泪流下来了,我不是李翘,我是为爱情来的。可是这一切为什么会如此的空洞和不堪一击?

痛定思痛,李尚决定不再回昆明,她想既然来了,就应该好好地生活在这里。

她很快关闭了书店,虽然很多人都觉得可惜,可李尚想,爱情都没了,还要这书店干什么?她不想触景生情。

因为有做图书的经验,李尚很快应聘到一家出版社搞图书策划。她忘我地干着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工作,以此来忘记很多她不愿想起的伤心往事。她认为图书也要个性化才会有市场。

一次,她偶然看到一个关于邓丽君去世的消息。文章说:邓丽君去世后,有人看到她的同居男友保罗脸上没有一丝哀伤的表情。李尚的心重重地沉了下去,她突然想到了是否可以策划一本叫“有多少男人会流泪”的书。选题一出来,领导对她大加赞扬。

李尚的工作开展得得心应手。这时,一个叫宁杨的男人走进了她的生活。

认识这个才华横溢的男人是在一个图书展览会上,他是一家服装公司的中层管理者,谈笑儒雅,双目炯炯有神。宁杨没有过多地介绍自己,而李尚也相信爱情是第一眼的,她对宁杨的第一印象非常好。她说这个男人有她欣赏的风度和笑容,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宁杨是从重庆调来成都分公司工作的,一个人住着公司租的三室一厅的房子。客厅很大,窗口有颗高大的梧桐树。李尚喜欢坐在地板上看碟片,偶尔看见宁杨光着脚,穿着棉布衬衣在电脑前处理公务,她的心就会泛起一阵涟漪。

李尚给他做饭,做他喜欢吃的小葱拌豆腐。做好之后,用干净的白瓷盘盛好,端到宁杨面前,满心欢喜地看着他吃下去。她喜欢看黄昏的梧桐树散落在客厅里的倒影,喜欢眼前的这个男人纤长的手指和迷人的气息。

宁杨非常喜欢云南的土布,说这样的原始自然才是绝对的时尚。一次,他很激动地对李尚说为什么不开一家这样的衣店?因为宁杨喜欢,李尚想了想就辞掉了刚刚得心应手的工作,转租了大慈寺边一间店面,取了一个很简洁的名字“午夜”。李尚专门去了几趟云南,进回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棉麻面料的服饰、披肩,店面用草席和印花布以及云南的纸灯做装饰,一家小店就这样像模像样地开起来了。

“午夜”小店开张的第一晚,她和宁杨在幽暗的纸灯下跳舞,眼前的一切,李尚感觉就像是在梦境一般。不过,她很喜欢这种氛围。

李尚很有人缘也很聪明,她专门在店里辟了一角,从云南带来的花草茶免费提供给客人,她的店里茶香袅袅,衣服有特点,价格又合理,很快便有了很多的回头客。大家怂恿李尚开了第二家分店。

我因为喜欢这种自由又有特点的服装,来的次数多了,很快便和李尚成为了很好的朋友。闲暇时,我偶尔会和李尚聊聊天。

李尚经常说这一切全是歪打正着,因为宁杨喜欢自然风情的服装,所以自己才开了这家小店。可是,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宁杨原来是有妻室的人,夫妻感情不好,不过还没离婚,一个很俗套却没有出口的故事。

有一天,宁杨来到李尚的店里,闷闷地说他要调回重庆了,后来他便走了。那段时间,李尚给宁杨打了无数个电话。每次接电话时,宁杨总是说自己正在有事,不方便接电话,李尚很伤心。

李尚说:“相爱时,你任何时候打电话他都有时间;没有爱了,你什么时候打电话他都不方便,不是说在开会,就是在应酬,或是太累了,不想多说了。”李尚说这话时特别伤感,宁杨就这样慢慢地从李尚的生活中消失掉了。

看着李尚痛苦的模样,我有些恨铁不成钢,问她为什么这么容易轻信男人,没想到李尚呆呆地说出了那么一句话:“女人这次在哪里跌倒,下次还会在同样的地方跌倒,永远不长记性。”

李尚关了店面,临行前打电话给我,说想去丽江休息几天,一个人安静地待几天。我有些隐隐的担心,一个女人会因为爱情而失去信仰吗?这真的是一件可怕的事。

可是,我发现,我还是不够了解李尚。

在飞往昆明的航班上,李尚的邻坐是位新加坡人,很绅士的一个男人,看着脸色苍白的李尚,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关心地给她递热果汁,李尚很感激地对他微笑。后来,不经意的聊天中,当他听说李尚是云南当地人也准备去丽江之后,十分兴奋,他说自己是从新加坡来成都谈一笔合同的,准备顺便去丽江看看然后返回,正希望找一个同路的人。

李尚没有答应,可也没有拒绝,她想既然熟悉,帮帮别人也是应该的。到了丽江以后,李尚穿着很随意宽松的黑麻长裙,围着印兰色的褶皱丝巾,一根簪子挽着干净的盘发,素面朝天。

这个新加坡客人叫千峰,李尚给他找了一家客栈,是当地最有特点还有小庭院的石磨房客栈,推荐他去吃干净爽口的丽江米线,千峰显然对眼前的这个女孩很感兴趣。有一天晚上,千峰突然觉得有些饿了,想出去吃点东西,可他又不知去哪好,犹豫之下便敲响了李尚的门。李尚想了想,说,正好我也有点饿了。这样吧,不如我来做给你吃。于是,在客栈的自助厨房里,李尚很快便做好了三个很有当地特色的菜,这令千峰诧异不已。

李尚话很少,没事的时候,她穿着布衣在阳光下发呆,可是千峰却对眼前这个女孩很感兴趣。结果是短暂的丽江之行后,千峰爱上了李尚。在回成都的飞机上,千峰突然地向李尚求婚。意外的是,李尚竟也不置可否。其实,她对千峰印象也很好。

千峰的家在新加坡,有着家族产业。其实,李尚原本就不是个随便的人,她只是太容易相信感情。

在成都再见到李尚时,她已经关了店门,正准备去新加坡。我揶揄她:是不是女人这次在哪里跌倒,下次还会在同样的地方跌倒?永远不长记性?李尚笑了,她对我说,即使失恋一百次,我还是相信爱情!

这句话让我感动,想想身边的很多女人,失恋一次就不再相信爱情了,在以后的感情中瞻前顾后,欲擒故纵,小心翼翼。而李尚,的确是个例外。

那一天,离开时,我看到李尚眼睛有些湿润,我知道她的心情也很复杂。

自此之后的很长时间,一直没有李尚的消息。

半年后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她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肤色晒得黑黝黝的,双目炯炯有神,笑容灿烂,一脸幸福的模样。

我们一起去慈寺喝茶,李尚告诉了我她这半年在新加坡的经历:她和千峰已经结婚了,千峰很欣赏她,对她也很好,常抚摸着她的头说,像你这样的女人,现在越来越少了,可我却很幸运地碰上了。

现在,李尚开了一家很特别的店,专营一些云南特色服饰、干净的米线还有一些她喜欢的书籍,都是一些回头客,生意很好。

李尚聊天时,一脸的笑,我也被她的真诚感染了。我想,其实只有真心、执着的女人才会真正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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