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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大全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29 10: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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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武罗的音乐与爱情民间故事

  天帝轩辕在人间大地上最喜爱的大山有两座:一座是黟山(黄山),一座是青要山(现在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境内)。

  他常常从昆仑山一直向东来到东方的海边,因为他喜爱大海的辽阔无边,波澜壮阔,此外,他也非常喜欢那儿靠近长江的一座险峻奇丽的大山。他喜欢这儿的奇松,喜欢这儿的怪石,喜欢这儿变幻莫测的云海,也喜欢这儿水汽蒸腾的温泉。这座大山本来名为“黟山”,因为轩辕经常到这儿游玩,后人便把这座山也常称为“黄山”,作为对黄帝轩辕的纪念。

  当他初次来到这儿游玩时,在黄山东北发现一位美丽的女神,心里非常兴奋。第二天他便带了一顶自已编制的芙蓉桂冠来到这儿,准备把它送给心爱的女神。但是他在这儿却怎么也找不到她的身影了。他惆怅不已,便将手中所编的芙蓉桂冠弃于此处山顶。桂冠上的九朵芙蓉花触到山石便化成了这儿的九座山峰。后来人们便称这儿是“九子山”或“九华山”。

  有一天,轩辕在天上与昆仑山中心情郁闷,又想到大地上寻幽探胜,寻找美丽的风景所在。他便来到昆仑山西北的一座名山——青要山的山中来欣赏风景,散步取乐。

  在这座山上,他听到在轻风之中似乎有一阵缥缈的隐隐约约的音乐之声传来。他侧耳倾听,那音乐声也似乎渐渐清晰可闻了。他入神的听着,简直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只觉得自己已经深深地陶醉在音乐中的境界之中。音乐如同清风,拂去了他满心的忧思与盛夏中的酷热;当音乐转为如泣如诉的悲声时,他又禁不住流下了自己的热泪。他不禁感到很奇怪,是谁在这幽寂无人的山林里弹奏得这么动听呢?

  他循声找去,原来在一片青萃的林间草地上,一位绝色的女神正坐在那里,姿式优美、犹如舞蹈般的弹奏着她的金琴。一头黑色瀑布般的秀发,随着她的演奏,不断地轻轻摆动着,像是夏天里被风吹动的一朵乌云,又像是风雨中一棵婀娜的垂杨。皎如明月的美丽面容,戴着银色的耳坠;如雪的玉臂上还有串串金环,连同鲜艳裙服上的玉饰,不时发出叮叮当当的悦耳鸣声,配合着她的琴声,一齐发出和谐的共鸣。

  她是这儿的山林女神,名叫武罗,常常跟随着月神的女儿们一起在美丽的昆仑山上尽情歌舞,因此黄帝对她也颇为熟悉。以前当她演奏时他从没有动心的感觉,现在他却感觉到自己强烈的爱上了她。他忘记了一切,忘记了昆仑与天庭的生活,忘记了他应负的天帝的责任,只想与这位美丽的山林女神武罗生活在一起,日日与她一起饮宴、游玩,听她演奏于花前月下,看她歌舞于林间草畔。

  但是黄帝轩辕知道他的爱情成功的机率不过是微乎其微,他现在对自己的面容已经没有什么自信了,因为他本来就不算英俊与潇洒,再加上自己面部的伤口,更使他觉得自己要想获得这次爱情的成功,必须另想其他办法。天后与王母已经训诫了爱神一通,让她以后不得再借给丈夫轩辕增加魅力之类的什么东西,而轩辕自己也因那件无比珍贵的珠宝腰带“得而复失”的事情觉得不好再向爱神开口,就唤来了巧垂,命他为自己的“尊容”想些办法。

  心灵手巧的锻造之神义均曾经为黄帝打造过金、银、铁制的三副面具。这些可以隐形的面具既能巧妙地随心所欲地改变人的面目,又不会使人看他竟是一个伪装之人。“金面”与“银面”是用以轩辕与巨人和邪恶诸神作战时所用,“铁面”是轩辕审理人与神所犯下的罪行时佩戴之用。他戴上这样的面具既可以增加的威严,也可以表示公正无私、维护正义与真理,决不姑息,迁就偏袒有罪之人。铁面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判决诸神与人类并执行对他们的惩罚时,任何人都看不出他们脸上感情的变化。那就是他们其实内心里也充满了矛盾,他们既有一种好生之德,慈善之心,宽容之情,但他们又知道如果不对他们施以严酷的刑罚,那就是对正义与善良的亵渎与犯罪,所以他们必须掩藏起自己心中的矛盾,并尽力遮掩住它们在自己脸上表现出的任何变化。

  这一次巧垂又施展出他的神技,用五色的美玉为黄帝打造了三副精巧无比的面具,他称它为“玉面”。他戏谑地称黄帝轩辕已经是“四面”之神。黄帝轩辕把这副精致、细腻至极的“玉面”戴了上去,它真是鬼斧神工,看上去就像真实、自然的面容一样,任何人也看不出什么破绽。不但遮掩了他脸部的缺陷,还把他脸上的一些优点加以放大,使他显得是那么坚毅、刚强、风流倜傥。就连黄帝也对自己的这副面容感到满意。他就戴着这副面具去见自己心中新的情人,终于使那爱美的女神对他也是一见衷情。他的爱情又一次见证了巧妙之神义均慧心与技艺上巨大的成功,不过,诸神与人类也对黄帝的真正面容产生了疑惑,他们中间逐渐产生了“黄帝轩辕神异四面”的传说。

  花开花落,莺飞草长。黄帝与武罗在这儿度过了许多甜美的时光。这儿俨然成了黄帝的密都,武罗也生下了他们相爱的结晶,一个俊美灵秀的女儿。他们兴奋地给这个女儿起名为永芳。

  武罗得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心里非常高兴,就在她出生正好满一周年的时候遍请附近的诸神都来参加女儿的生日宴会。宴会上人人争睹孩子的美丽,争着夸奖她,并送上自己给她带来的礼物,以博得她的高兴之情。月神嫦羲送给她一副雕花的金弓,森林与狩猎女神郁华送她一袋镶有白色鹰羽的银箭,草原与誓愿女神郁仪送她一辆华丽的小车,生命之神句芒赐她健康的体魄,无病的生命;炎帝朱襄又送给她一只刚刚满月、胖乎乎的小猎犬,使她非常高兴,抱着它再也不愿丢下来。

  但也有一位女神端坐在旁边,一动不动,甚至连头也不抬,连眼也不往这边看一眼。她是颖水女神,名叫青连,是共工的女儿。武罗很是不高兴,就问她:“尊敬的女神,难道是有人对你招待不周?难道是你饭菜不美使你没有吃好?

  或者是我的女儿太过丑陋使你对她如此漠视?”青连马上说道:“尊敬而美丽的女神,你尽可以高兴与自豪,因为你有这样美丽的女儿,不用说你还有一个更为英雄般的儿子将会很快扬名四海。我诚恳的希望你不要因为我没有看你的女儿而影响了你的快乐与幸福的心情,我希望能够得到你的原谅,我是因为不得已的原因才不敢看你的女儿的。”说完她就把她为什么不看孩子并给其赐福的缘由讲了一遍。

  原来,颖水女神青连平时只尊敬和祈祷幸运女神姚洁,不理会厄运之神赫胥。有一次,幸运女神姚洁与厄运之神赫胥结伴而行,经过她的河流上空。她对幸运女神极尽尊敬,使其受到极其荣光的待遇,而对于厄运之神赫胥,却对其极其冷漠,唯恐避之而不及。是的,世人谁想与他这样的一位神祗产生关系呢?可是,这种场面却使灾厄之神赫胥非常愤怒,决计给他以残酷的报复。她受到了厄运之神赫胥的诅咒,诅咒他凡看到谁家的孩子,谁家的孩子就会像一只枯萎的花朵、一丛失根的草木一样马上死去。

  武罗却心想她一定是自己编造的原因来哄骗她而已,再说,即使是真的,这个孩子是黄帝的女儿,谅别人也不敢对她怎么样。她就说出一些讽刺她的话,偏让她看自己的婴儿。青连不得已,只得看了她的婴儿一眼。但是,悲剧果然发生了,她的婴儿即刻在人们的怀抱中死去,再也不见她睁开自己美丽的眼睛了。武罗立刻坐在地上捶胸大哭,就连黄帝也低下头来,流出了眼泪。

  生命之神句芒这时正在宴会中就坐的人群中,其他的神祗便都替武罗向他求情。生命之神便告诉了黄帝与武罗一个让女儿恢复生命的办法,那就是让他们在第二天太阳刚出来时到黄河边把他们第一眼所看到的动物杀死,把它身上流出的血液用干净的器皿接下来,滴到孩子的嘴里,孩子就可以重新恢复她的生命了。句芒对武罗说:“你们选择的动物的形象就将决定你的女儿今后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它是一只美丽的动物,你的女儿也将会变得美丽;如果它是一只丑陋的动物,你的女儿也将会变得非常丑陋。即使她被救活,日光下她让人看到的也是一副极其粗糙的丑陋的皮肤,她将没有一点引起人美感与好感的地方,她就会变成一个非常普通的毫无特色与美感的丑女孩。而且,那只动物如果没有发出它的声音,你的女儿也将是再也不会说话的哑巴,所以你还必须选择一只发出声音的动物。”

  黄帝遵照他的嘱咐,第二天天未明时就来到了黄河边,太阳即将跃出地平线的那一刻,他在河边看到的是正停在花朵上振翅欲飞的极其美丽的蝴蝶与一只正在水中嬉戏欢鸣的灰色的野鸭。轩辕本想捕捉到那只美丽的蝴蝶,但是想到它是一种无声的动物,便只好将它放弃了。黄帝就把这只倒霉的正在鸣叫的野鸭抓住,将它的鲜血用一只洁净的银瓶盛了,这才飞了回来。

  武罗将它滴入自己女儿的口中。果然,女儿复活了,重又睁开了她的眼睛。但她长大后却成一位一点都不美丽的女孩,她的皮肤是黑色的,好像没有洗净的污泥,她的脸上也没有平常女孩子所应有的白晰与柔嫩,她的眼睛里也缺乏年轻少女眼中常见的活泼、烂漫的光芒,一句话,她是一位毫无一点美丽、毫无动人姿色的女孩。她身材肥胖臃肿,眼睛细小而眯缝,肤色如同黎明前的夜色,头发如同枯黄而卷曲的杂草。

  黄帝难以改变生命之神句芒对他女儿命运的预言,但他还是竭力地予以改善。他以天帝的权威,对女儿的命运作出如下的预言:她虽然每一个白天都以这样丑陋的外貌示人,但在每一个夜晚,在日落西山夜色朦胧之时,她还是可以拥有一副无比美丽的容貌。在那时,她会重新变成一个美丽的女孩,肤色如同凝脂,眼神如同星光下的宝石,脸庞如同蓝天下盛开的花朵。但是每当曙色东升,黎明降临,她就要收回自己的容貌,重新换上她丑陋的面容。人家看惯了白日里的轩辕和武罗的女儿,便都叫她“女丑”,再也想不起她曾起有过的“永芳”的本名。

第2篇、爱情故事真爱无敌

妙计

金典大酒店背靠飞龙山,一年四季温泉不断。从地下涌出的温泉水含有丰富的矿物质,温泉洗浴便成为吸引顾客的重要经营项目之一,效益可观。

不久前,酒店发生了一起意外火灾事故,大楼里外被烧得一塌糊涂。所幸由于疏散及时,仅有一名员工受伤。酒店只得停业整修,历时一年,花了不少钱,才恢复了原貌,现在正准备重新开业经营。

本来是雨过天晴的一件好事,但总经理苏总却眉头紧锁。为啥?因为在停业期间,金典大酒店周围突然冒出了三四家规模实力相当的酒店,打的也是温泉洗浴的招牌竞争客户。金典大酒店重新开业,生意能不能像从前一样红火,还很难说。

这日,苏总让秘书通知中层以上干部到办公室参加重要会议。等所有人员到齐后,苏总宣布了一项计划。苏总说,经过再三考虑,为了赢得客户,他决定策划一个别开生面的开业仪式。说着,他把自己反复想好的点子告诉了大家。

中层干部听了,有的意外,有的惊讶,有的兴奋,有的怀疑。原来,苏总是要在重新开业那日,大张旗鼓搞一个“帝王浴”仪式。具体方案是:选拔一位男人妆扮帝王,一名美女员工妆扮娘娘,另选几名女员工妆扮成宫女,陪“帝王”在最豪华的“清华池”洗浴,从而制造广告效应。

这个点子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但大家见苏总已经下定了决心,也就按照要求,迅速落实行动。消息传出去以后,引起了各路媒体的注意,纷纷报道了金典大酒店古怪的想法。有家媒体干脆抨击它疯子的想法,周围几家酒店则嘲笑:一把火烧掉了苏老板的酒店,也把苏老板脑子给烧坏了。苏总对这些冷嘲热讽不屑一顾,反而加快了行动。

作为一家酒店,搞这种庆典活动,自然是轻车熟路,更何况是专为自己举办的,进度自然神速。只是要决定装扮帝王及娘娘人选的时候,分歧出现了。有人提议干脆搞商业化动作,拿出来竞争,谁出钱多,谁就当帝王和娘娘。提议者还说,凭我金典大酒店的名头,何愁没人竞争。有人则认为不如聘请影视演员扮装,趁机提升酒店的名气。有人却说在酒店内部挑选最好,员工中俊男美女多的是,还能调动员工的情绪,因为发生火灾后,员工的情绪还有些低落……

秘书把大家的意见反馈给苏总。苏总想起火灾发生时,员工们个个奋勇当先抢救酒店的财产,就眼睛有些发红。当时,若不是员工及时报警,参与灭火,整个酒店也许就真的完了。他回头问秘书:“那个不顾危险冲进去抱出煤气罐的小伙子,叫什么名字?现在伤情如何?”秘书说他叫陈亮,经过医治,身上的烧伤基本好了,就是脸上留下了一个巴掌大的痕疤,一个帅气的小伙子变成了丑八怪,这小伙子比较乐观,没有失去生活的勇气。苏总点头,说要不惜一切代价,把陈亮的伤治好,还要好好奖励这个见义勇为的人物。说完,又对秘书说,告诉大家,帝王的人选不用大伙考虑了,他自有安排。

苏总有个生意上的朋友钱老板,闻讯打电话过来,先是祝贺一番,然后说:“苏总,这样的点子也就你能想到。兄弟佩服了。兄弟想知道,扮演帝王的人定下来没有?”

苏总打趣说莫非你想当一回帝王?钱老板哈哈大笑:“帝王谁不想做?既然现实中是万万不能的了,那么在你那儿过一回瘾也好。”苏总说已经初步定了人选。钱老板说:“得了,你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听说你们内部意见分歧得厉害呢。我看,兄弟不如做个人情,让我过过瘾好了。我不白得你的人情,赞助你一万元,一万元去你那儿洗个澡,总可以吧?”

苏总幽默道:“那可是要当众入浴的啊,你敢吗?”钱老板大笑:“有什么不敢?又不是三岁孩童。就这么定了吧,我马上给你的账户打钱。”苏总忙说:“钱老板,谢谢你的好意。你迟了一步了,我们真的有目标人选了。”钱老板着急问:“谁?难道他比我出了更多的钱?我可以加!”苏总轻笑:“这不是钱的问题。”说完挂了电话。

利诱

苏总和秘书来到清华池检查庆典活动准备工作。苏总在喷泉池边接电话转身时,不留神撞上一个女孩。女孩身穿浅绿色的员工服,一脸羞红,垂手站着不敢吭声。苏总挥了挥手,女孩像受惊后的小鹿飞快走了。苏总招手叫秘书过来,指着女孩的背影问她叫什么名字,在哪个部门工作?

秘书赶紧去打听,一会儿就回来报告说,女孩叫青梅,在餐饮部工作。苏总点了点头,说好好。秘书忙说:“苏总,我这就通知人事部门,把她调到办公室来,为您服务。”苏总瞪了秘书一眼:“胡闹。我是说,她是非常合适扮演娘娘的人选。”秘书吐了吐舌头,恍然大悟:“可不是吗,她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苏总,你的眼光太厉害了。”

借此机会,秘书建议苏总抓紧落实扮演帝王的人选,省得被动。许多大老板都想得到这个角色,想在庆典仪式上争夺风光出风头。他们都是酒店今后的重要客户,得罪不得。

苏总皱眉说:“本来不过是一次商业活动,想给酒店开业聚点人气罢了,没想到被那些人想歪了,变成了挺俗气的事。这算什么事儿。”秘书忙说:“苏总别这么说,现在媒体经常跟踪报道我们,酒店的知名度一下子提高了许多,客源大幅增加。这可是好事哩。”苏总点头,秘书看了看苏总,突然神秘地笑了一下。苏总不悦地问他又有什么鬼点子。秘书盯着苏总:“我看,干脆您老人家扮演帝王好了。一来您是总经理,是这里名副其实的‘帝王’;二来由您出面,别人不好再跟您争,避免了伤和气。”苏总拍了拍秘书的肩膀:“你点子还挺多的。行了,这事你就别管了。”

哪知青梅不肯扮演娘娘。还说如果硬让她做这事,她宁愿辞职。苏总非常生气,秘书忙说:“您别着急,青梅是山区来的女孩,比较保守。我这就亲自去做她的思想工作,告诉她跟苏总搭配扮演娘娘,是她前辈子修来的福气。”说着就走。苏总叫住他:“第一,要摆事实讲道理;第二,看看青梅平时跟谁最要好,有什么需求;第三,她答应了,就奖励一千元。”秘书领命去了。

不久,秘书神色沮丧回来,说他没能说服青梅。不过,他了解到:青梅的男朋友竟然是陈亮。苏总若有所思,吩咐把青梅找来,他要亲自跟她谈话。

青梅是带着不安的神色进办公室的。苏总发现,在这个女孩身上,蕴藏着一种特有的纯静之美,一个计划在他心里清晰地呈现出来。青梅神态不安,低声问:“苏总,你,你找我有什么事?”

苏总说:“不服从酒店安排,知道后果吗?”青梅脸色苍白:“知道。要被开除。”苏总盯着她:“知道就好。”青梅咬牙说:“苏总,你让我跟一个大男人一块洗浴,我,我还是一个女孩子。”苏总说:“不是告诉你了吗,那只是一种商业活动,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青梅红着眼睛:“那也不行。听说电视台、报纸记者都会来报道,到时候我父母和老家的人看到了,会打死我的。”苏总生气道:“没想到,你竟然是自私胆小的人。”青梅猛然抬头,颤抖着身子说:“苏总,你这是什么意思?”苏总站起来,口气变得更硬了:“什么意思?你知道我们酒店面临破产吗?你知道酒店为了抢救陈亮,花费了多少钱吗?告诉你:自从火灾后,酒店停业歇息、重新装修就资不抵债了,能否扭转局面,重振旗鼓,就在此一搏。可你呢,只顾想着自己的面子,不肯为酒店作出牺牲。你要想清楚,如果酒店倒闭,陈亮就不能得到后续治疗,你,你们这些员工将面临失业。原因就是你没有好好配合我们的意图。”

一席话,说得青梅目瞪口呆,她哪里会想到,自己的拒绝会使酒店陷入绝境。苏总看她脸色红一阵白一阵,知道她心动了,说:“青梅,你来自山里,善良纯朴,遇事肯替人着想。我想,面对着公司生死存亡抉择的紧要关头,你一定会作出正确的决定。我们也会把你作为重点员工加以培养,庆典活动后,就送你去高级职业学院学习管理,如何?”

青梅胸脯起伏不定,嘴唇颤抖,像摇头又像点头,说:“那,那我就照你的话做吧。”说完,头一低匆匆跑出去了。

苏总得意地笑了,叫进秘书,吩咐迅速为青梅做一套新娘服装备用。秘书领命出去,心里头却在猜想,这苏总难道想假戏真做?苏总一直是个正派人,从没有闹过绯闻啊,不过,人是会变的,何况苏总是有钱人呢。

盛典

经过一番精心筹备,金典大酒店的庆典活动正式启动了。地点就在清华温泉池。这里的气氛已经十分热闹,彩旗四飘,来宾如云,各路媒体的记者早早就有备而来,长枪短炮对着清华池中心。金典大酒家的员工,打扮得漂漂亮亮,一群礼 仪小姐穿着紫红的旗袍,在人群中鱼贯穿梭。大厅上播放着轻柔的背景音乐,清华池四周莲花盛开,在金色的灯光下格外美丽。

那些接受邀请而来的贵客,都被高雅大气、略带魔幻情调的现场震住了,不禁暗暗嫉妒起扮演帝王的人来。钱老板望着清华池瑞气荡漾的碧水,说:“听说,苏总将亲自扮演帝王,陪同洗浴的,是长得跟林志玲一样漂亮的女孩。这家伙真是艳福齐天。”一位老板听了,呵呵笑道:“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另一老板说:“钱老板,你也不用羡慕,你自己也可以搞个帝王浴嘛。”钱老板叹息:“咱哪能跟苏总比啊。人家要财有财,要人有人。能过过眼馋也算有福气了。”

就在前台热闹非凡的时候,在后台的一间房间里,苏总正在跟青梅谈话。在几个女孩的陪同下,青梅穿着红色的泳衣,含羞地站在苏总面前。苏总坐在沙发上,望着青梅那副魔鬼般的身材,眼睛都直了,好一阵不作声。直到青梅低声叫了一句“苏总”,才清醒过来,笑道:“好个出水芙蓉,我没选错人。”然后说道:“青梅,今天的活动程序有所调整。为了强化效果,在帝王浴之前,增加了一个订婚的仪式。新娘还是你来扮。”

青梅眼睛带着疑问望着苏总。苏总解释说:“今后我们酒店要增加一个婚礼喜庆项目,让在这里举行婚礼的新人扮装成帝王和娘娘,在清华池沐浴。这项目能不能成功,就看你今天的表现了。当然,你的报酬是,你将是这个项目的经理,还能获得5%的提成。”

青梅只能默认同意。这时,苏总拿出一只精致的金丝镶边的盒子,递给她:“你还没有戒指吧,戴上它。”说着向外走去。

青梅小心打开,看到里面竟然是一枚钻戒,标价一万多元。想到答应陪苏总入浴温泉,她已经是忍辱负重了,现在又冒出了一个假扮新娘的环节,他苏总是不是有什么企图呢?她追上苏总,把钻戒还给他,坚决地说:“苏总,这个我不能要。”

苏总奇怪地盯住她:“你怕什么?这只不过是道具。当然,你要是看上了新郎,同意嫁给他,这枚钻戒,就送给你当贺礼。”说着走了。

青梅委屈得差点把它扔掉。在四个宫女打扮的员工陪伴下,青梅动作机械,走上了清华池临时搭建的小型豪华舞台上,刚站稳,一阵镁光灯闪耀得她睁不开眼。只听苏总喜气洋洋地讲话:“各位嘉宾、媒体朋友们,你们好!今天是酒店修复后重新开张的日子。在这个大喜的日子里,我要感谢专程赶来为兄弟捧场的各位朋友。当然了,我相信你们会不枉此行。因为,待会儿本酒店要为大家表演一个独特的帝王浴节目。现在,我们的娘娘已经准备好了,她正打扮得漂漂亮亮站在我们面前。大家觉得她美不美?”

台下响起了一阵阵亢奋的叫喊声:“美,简直就是西施再世!”“西施也没她美!”……又有人叫道:“苏总,听说她要陪你洗浴,艳福不浅啊。”“就是啊,苏总,你怎么还没更衣呢?我们都等不及了!”

青梅脸红耳热,眼帘低垂。苏总扫了大家一眼,点头说:“大家别急,待会儿我会让你们见证本酒店最隆重、最珍贵的时刻。在此之前,我还要啰嗦几句:大家都知道,本酒店曾经经历了一场大火灾,要不是员工们的自发抢救,今天,我也就不能站在这里讲话了。因此,我深深感到,企业要生存求发展,关键要有好的员工。也就是说,企业首先要善待自己的员工,爱自己的员工,员工才能爱企业。道理简单,做起来挺难。我苏某过去对员工一直关心不多,但没想到他们却把酒店当成家来爱护,我惭愧啊。”

苏总说话时,动了真感情,眼圈都红了。四周寂静下来。苏总继续说:“这次重新开业,我们故意搞得张扬一点点,甚至可能会被外界包括记者朋友在内认为过于出格。不过,我不在意。我们举行这个活动,实是半为酒店,半为我们的员工,特别是我们的英雄。大家不是想知道这个帝王的扮演者是谁吗?他不是我,也不是什么名流老板,他是一位优秀的员工。下面,请让这位最值得尊敬、本酒店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员工、帝王扮演者隆重登场!”

随着一阵激情的音乐,一位身着白色西服、胸佩大红花的小伙子被引到台上来,他有些害羞、紧张。青梅看清后,心里一阵狂跳,他,正是男朋友陈亮!她一阵迷茫: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苏总上前把陈亮和青梅牵在一起,说:“本酒店将为你们举行订婚仪式,你们愿意吗?”

陈亮和青梅痴痴地望着对方,只是点头而已。苏总转向大家:“陈亮为了抢救本店财产,身负重伤,实为本酒店之表率。他的爱人青梅不嫌弃,愿意与人丑心美的爱人结连理,十分可敬。也充分说明了‘真爱无敌’。现在,我代表酒店宣布,将送陈亮出国整容,费用由酒店承担。下面正式进行帝王浴,愿我们清华池纯洁的泉水,为这对情人洗却不幸,带来幸福、吉祥。”

在优美的乐曲中,在众人祝福的目光下,陈亮和青梅手挽着手儿,走向池里。他们刚刚踏上第一级台阶,紫红色的帷幕从天而降,把清华池遮了个严严实实。

看着苏总满意的笑容,众人愣了一下,接着热烈地鼓掌起来。钱老板跑上前来,捶了苏总一拳,说:“好你个苏总,这点子绝了,难怪会有那么多人为你卖命。”

苏总摇头:“你错了,这不是点子,是一片诚意。”

第3篇、爱情故事忧竹梦

朦胧的月色,夜是那样的静,隐约地可以听到那风铃的声音……

那些隐藏在心灵深处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出来,泪水顺着面颊流下,坠落在地上溅起了水花。

黎,你一定要幸福……

琰的声音在耳边回荡着,如此的真切,如此的熟悉……甚至让人窒息……

琰,我好想你啊……

沐黎望着这夜色出神,思绪回到了遥远的过去……

1

“讨厌,怎么下雨了,真烦人!”沐黎独自一人在花园里散步,天公不作美下起了细雨,她一溜小跑跑向了小竹林边的竹亭里避雨。

这片竹林是她的父亲特地命人为她种起来的,她从小就喜欢竹子,沐老爷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当然会不惜精力为女儿付出,从全国各地移植了较为珍贵的竹树。

沐黎望着水中被雨点打乱的竹影出神,一圈一圈的涟漪一个挨一个……

“呜——呜——”

这时竹林里隐隐约约传出悠悠的笛声,沐黎被笛声吸引,不禁感叹道:“好美好忧伤的笛声啊,是谁在吹啊?呃……不对啊,这里怎么会有别人呢?”

沐黎走向竹林,寻找声音的来源,这时隐约看到竹林中一个绿色的身影,她悄悄的往前走想看清楚点。走近了一点,虽然距离远,但是可以清楚的看到,是个穿着青衫的男子,他依靠着一株竹子,吹奏着手中的竹笛。

那男子仿佛察觉到了沐黎,放下手中的竹笛,转身朝沐黎的方向说道:“姑娘出来吧,别躲了。”

他那好听却不带感情的声音传到了沐黎的耳朵里,她想反正被发现了还怕什么,她大胆地走到那男子的面前,她这才看清他这张精致的脸,要不是看到他的身材和装扮,还真会以为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呢。他那白皙的皮肤,玲珑细致的脸,高而偏瘦的身材,沐黎深深地被他吸引着,但却又不敢正视他的双眼,因为他那冰冷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

“这位姑娘你看够了吗?”

沐黎因他不带感情的话语回过神来,有点羞有点恼地问道:“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哼,我凭什么要告诉你?”他冷笑道。

“因为这里是我家的花园,我是这里的主人,你在这个地方就有义务回答我的问题!”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敢这么对她说话,真把她气坏了。

他看到沐黎生气又可爱的摸样,发自内心的笑了一下,“我叫景琰,我十年前就住在这里了,你信吗?”

沐黎顿时被他的笑容迷住了,回过神来随即心里又升起了一股怒气,“你骗人!十年前这片竹林才刚种起来,当时这里只是一片荒凉的园地,况且当时你也只是个小孩子吧。”

景琰轻笑了两声:“哼哼,小孩子?!”

沐黎见他没有再往下说的样子,复问道:“你到底是谁,怎么会在这里?”可眼前的这个男子却好似没有听到一般,自顾自地转身走着,完全不理会她。

沐黎见他要走忙高声喊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又忙提起裙摆追了上去,可忽然间那个叫景琰的男子消失不见了,沐黎疑惑地杵在那里,暗道:“真是个怪人,怎么就不见了呢……?”

2

在这之后沐黎经常到竹林里,可再也没有见到景琰。沐黎心里暗自道:“什么十年前就住在这里了,真是个骗子。”


第4篇、爱情故事一个“养眼模特”收获的爱情与财富

电眼美女,不经意间成为准眼模

1979年,谭文静出生于贵州省遵义市。她身材瘦削,清秀可人,特别是一双眼睛,秋波流转,看人时能射出一束束电波。从上初中开始,这双眼睛既给她带来自信,也给她带来了麻烦。许多男同学开始给她“递纸条”,一些高年级的同学,甚至是社会上的男青年,也找各种借口要与她“交朋友”。谭文静对这些追求不胜其烦,在烦恼中度过了她的初中。

当父母走后门让谭文静上了高中后,她已懂得男人的追求对女孩子来说是件开心的事。可一些她根本不喜欢的男人,死缠烂打地缠着她,总让她痛苦不堪。为什么自己这么能“招蜂引蝶”?问题还是出在她的眼睛上——无论她从哪个角度看人,别人都会认为她是在向自己放电,甚至女人也不例外。

高中毕业后,谭文静没能考上大学,这在她意料之中,因此她没怎么悲伤。此后,她在商场当过收银员,在手机店卖过手机,还做过宾馆的迎宾小姐。由于一双美眼,谭文静已成为这座小城市中的“名人”,许多上了岁数的人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她。她厌烦了这样的生活,决心趁年轻到大城市中闯荡一下。

2000年春天,谭文静来到了广州。她很喜欢这座时尚又平民化的大都市,在这里,再也没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了,她很快找到了工作——在眼镜店站柜台卖眼镜。每当有女顾客来买眼镜时,同事们都会半开玩笑地指着谭文静说,让她帮你试试,她是我们这里的“眼模”。谭文静戴上眼镜,眼睛也会灵光四射,效果很好,眼镜销出去的也特别多。

几个月后,眼镜店里的一名男员工被谭文静“俘虏”了,他叫刘磊。刘磊对谭文静说:“我喜欢你,我知道你也喜欢我,从见你的第一面起,一看你的眼睛,我就知道你对我一见钟情了。”谭文静哭笑不得,唉,都是眼睛惹的祸!但她确实也喜欢这个白净、文雅的小伙子,两人正式恋爱了。以前虽然有无数人追求过谭文静,但这是她第一次真正的恋爱。

一年后,谭文静厌烦了在眼镜店的工作,便跳槽到了一家化妆品超市,专门推销化妆品,包括眼影、眼笔等。在给顾客做示范时,她总是用自己的眼睛做“道具”,效果自然是不同凡响。加上嘴甜,她的销量远远超过了其他销售员。老板很欣赏她,除了每个月底给她发个红包外,还用数码相机为化妆后的谭文静拍了张大特写,并做成喷画,挂在商场门口作为广告招徕顾客。

谭文静发现,自己的眼睛有“卖点”,能为老板带来效益。她有时梦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能做一个“凭眼睛当模特”的人,拍些广告的话,那这双眼睛以往给自己带来的烦恼也就值了。

事业上梦想成真,

爱情却随风而逝

谭文静是个敢想敢做的人,想到了就会努力去做。她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去认识广告界和模特界的人,为自己寻找出头的机会。可当她有条不紊地实现梦想时,她的爱情却出了问题。

刘磊一直在眼镜店工作,每月工资只有一千元出头。这点收入,让刘磊感到自卑。特别当谭文静认识的人越来越多,刘磊也越来越没有安全感。

但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谭文静又似乎很享受其他男人对她的追逐。谭文静经常撒着娇对男朋友说:“我事业上有了成就,也是为了能让咱俩过得更好。再说,别的男人对我好,这样也可以激发你更爱我!”这样的说法在刘磊看来,自然都是借口,他忍无可忍,提出要谭文静呆在家中,不要出去工作。谭文静当然不同意:“以你的工资水平,如果我不工作了,咱俩都得饿死。”她说的是实情,却让刘磊感到了彻底的自卑。

一次,某广告公司的经理主动请谭文静吃饭,说有事跟她谈,可能对她将来的发展有利。谭文静很高兴,准备让一位女同事陪自己一起去赴约。刘磊知道了这件事,他先是阻止谭文静不要去,后来见无效,便哀求谭文静带他一起去。谭文静坚决不同意,说:“我已经有女同事陪,你该放心了。我们见面只是谈我将来的发展,你去了算什么?如果我出去谈工作还要带男朋友的话,那显得我依赖性太强,人家会对我失望的。”

刘磊却不依不饶,死缠烂打地说:“我为什么不能去?就算我学习一下也不行吗?如果不让我去,你就是心里有鬼!”

谭文静很生气,但她很珍惜这段纯净的感情,见拗不过刘磊就只好答应:“你一定要去,就去吧。但我第一次与人家见面就带男朋友去,确实不太好。要不这样,你不要说是我的男朋友,装作与我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刘磊答应了。

见面后,广告公司的陈经理见谭文静竟然带了一男一女两个人过来,非常惊讶。谭文静马上用想好的理由解释了一番。

点菜的时候,陈经理客气地问大家喜欢吃什么。谭文静说:“随便吃点就行了,我们以谈事为主。”刘磊却一把拿过菜单,叫了两个价格昂贵的海鲜,并点了一瓶法国红酒。陈经理的脸难看起来,谭文静在内心里狠狠地骂了刘磊一通,她尴尬地笑笑,没有表露出来。

在尴尬的气氛中,酒席很快便不欢而散了。一坐上回家的出租车,谭文静终于忍不住发泄出自己的愤怒:“刘磊,你上辈子是不是饿鬼来着,人家请客,你凭什么点那么贵的菜?”

刘磊不阴不阳地说:“那个姓陈的不是喜欢请女孩子吃饭吗?我就让他一次请个够!”

当晚,两人大吵了一场。此后,两人的关系就陷入了冷战之中。谭文静知道,刘磊是真心爱自己的,但这种爱太自私了。刘磊呢,经过这次争吵之后,似乎已做好了失去谭文静的准备,不再那么紧张了。

谭文静加快了实现梦想的步伐。2003年夏天,一位名叫何晓军的模特经纪人和她正式谈了合作的事。在何晓军的运作下,谭文静接连成为几个街头平面广告和公交车车身广告的主角。通过这几次合作,何晓军发现了谭文静做专职模特的潜质,开始为她策划更美好的未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谭文静与刘磊的爱情也随风而逝,他们正式分手了。

“电眼”生辉,

眼睛带来爱情与财富

在何晓军的鼓励下,谭文静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加入了何晓军所在的模特经纪公司,并进入公司的模特培训班学习。由于身高不够,谭文静无法成为普通意义上的服装模特。她的培养方向是用眼睛做广告的模特,也就是“眼模”,学习内容重点放在眼睛的表现力上,借助眼神收放的训练,让眼睛更加散发出无限魅力。 其中的一种训练方法是,在镜前睁大眼睛,搜寻位于两眉间稍下方的“第三眼”,两眼不眨地瞪视该处15秒至一分钟,每日数次,久而久之,眼神中的能量就越来越足了。除此之外,谭文静也要参加模特综合素质培训:学走“猫步”;每天靠墙壁站立一两个小时以“打开双肩”;每天做仰卧起坐、甩腰等以保持体型。经过几个月的培训,谭文静一举一动无不透露出独有的气质。

在何晓军的策划下,谭文静开始向现场表演、电视广告领域进军。2004年3月,法国某著名的眼部化妆品品牌进军华南市场。该品牌的华南区总经理林生为寻找中国版的形象代言人煞费苦心,却一无所获。他曾见过许多模特,那些模特身材绝佳,眼睛却不够传神,不符合品牌要求。直到何晓军把谭文静推荐给他,他才眼前一亮。谭文静明眸善睐,顾盼生辉,那特殊的感觉一下子征服了他。林生当即拍板,给谭文静表现的机会,如果效果好立即签订长期合约。

一个月后,该品牌“形象秀”在广州举行,谭文静与许多资深模特同台表演。在此之前,她内心惶惶,怕竞争不过那些模特。事实证明,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其他模特们,擅长表现的是自己的长腿、细腰、胸部和脸蛋,只有谭文静,刚刚走上舞台,妩媚有神的大眼睛微微一转,台下所有的人都被吸引住了,大家都牢牢地盯住她的眼睛,再也不愿意挪开视线。谭文静每个细节,每个肢体动作,都有意地把观众的注意力往自己的眼睛上引,时而顾盼嫣然,时而电光流转,时而哀婉悱恻,完全凭眼睛营造出了一种勾魂摄魄的氛围,令现场观众无不心折。

表演结束了,观众席上爆发出如雷的鼓掌声。这一结果令林生非常满意,他迅速与谭文静签订了形象代言人的长期协议。

谭文静所取得的成绩,与何晓军的全力帮助是分不开的。在许多动作细节上,何晓军都会以专业的眼光为谭文静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就在这频繁的合作、交往的过程中,两人间的爱情渐渐产生了。

何晓军是个与刘磊完全不同类型的男人。他视野开阔,深沉大气,与他在一起,谭文静感受到发自心底的快乐。尽管想起刘磊,谭文静依然会隐隐有些难过,那毕竟是她的初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慢慢明白,一个有事业心的女人,就应该把事业与爱情结合起来。她接受了何晓军的求爱。

在爱情力量的鼓舞下,谭文静运用全部的智慧和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实现得更完美。她成天忙忙碌碌,做形象代言人,拍电视广告片,参加新闻发布会,到大商场推销眼部用品……收入也越来越高。2005年1月,她计算了一下,自己上一年的收入为10万元,虽然比不上什么明星,但她已经很满足了。何晓军乐观地估计,谭文静以后的收入会越来越高。

第5篇、爱情故事熊倪怎样接上断线的爱情风筝

熊倪参加过四次奥运会,夺得过4枚奥运金牌,他是中国名副其实的跳水王子。如今,他的身份是湖南省体育局的副局长,主抓游泳跳水、射击、摔跤、柔道、跆拳道等训练工作,熊倪的事业可谓是华丽转身。可鲜为人知是,熊倪华丽转身的背后,站着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那就是他的新娘李京曼……

退役两年再夺金牌,女友功劳占一半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结束后,22岁的跳水王子熊倪带着一枚闪亮的金牌回到了家乡长沙。一时间,家乡人就像众星捧月般围着他。在一次聚会上,朋友带来了一位叫李京曼的姑娘。李京曼也是长沙人,时年20岁,在长沙上学。这个青春甜美的女孩一下子吸引住了熊倪的眼神,直到朋友介绍,他才回过神来,慌张地与李京曼握一握手。连续两届夺得奥运会金牌,熊倪在李京曼的眼里早就是个大英雄,初次见面,李京曼起初感觉有些紧张,但熊倪满口的家乡话和笑容可掬的表情,立即把这种距离感拉近了,两人开心地聊了很久,临别时还互留了联系方式。

那以后,李京曼甜美的影子一直占据熊倪的脑海,此后,只要有空闲时间,熊倪就主动约李京曼出来喝茶聊天。李京曼发现,熊倪丝毫没有一点冠军的骄横,而且体贴善良、乐观豁达。但是,因为长期在队里训练,他极少接触女孩子,22岁的他基本上没有恋爱经验,更不知道该如何跟女孩相处了。

11月底的一天,熊倪约李京曼出来约会,吃完饭后两人沿着长沙街头散步,熊倪红着脸,想说什么,可是又吞吞吐吐,李京曼急了问:“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就是想问你能不能做我的女朋友?”熊倪一口气说出来。李京曼愣了:“有这么追求女孩子的吗?”她噗哧一声笑了,羞红着脸默许了这个问题。

不久,熊倪代表湖南省参加了第八届全国运动会,并毫无悬念地夺了冠。那时,人们都以为熊倪会继续留在跳水队里大放光彩,没想到他却向外界宣布了退役。得知消息的那一刻,李京曼大吃一惊,她以前从没有听熊倪提过这个事情。熊倪给了李京曼一个意想不到的答案:“我选择退役,就是想开创另一番事业,给我们一个美好的未来,给你一个美满的家!”听着这实实在在的表白,李京曼感动得泪流满面。

退役后,熊倪决定像体操王子李宁那样开家服饰店,做出自己的品牌。李京曼非常支持男友的决定,全力以赴帮着他打理生意。但是没想到,不到一年的时间,服饰店就因经营不善而关门。熊倪十分沮丧,他的人生变得迷茫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中国跳水队整体进入低迷阶段。在1998年的世界杯上,中国队连丢了4枚金牌,队员竟输给俄罗斯的萨乌丁五六十分!看了实况转播后,熊倪原本低沉的情绪更加难受。李京曼看出了他的心思,鼓动他说:“我还是觉得跳水更适合你,有机会的话,还是回去发展吧。”熊倪听后沉默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熊倪一直心不在焉,跟李京曼出去吃晚餐的时候常常会发呆。善解人意的李京曼看在眼里,心疼地问:“你还是回去吧,别为难了,我不会怪你的!”“可是我离开国家队已经两年了……”熊倪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担忧,李京曼鼓励男友说:“你最有希望冲刺2000年悉尼奥运会金牌,你行的!我相信你!”见熊倪还不放心,她继续说道:“每个运动员退役后,体能都会不如从前,你要相信自己的实力,通过训练很快就能恢复过来的。我特别希望看到你再次站在奥运会冠军领奖台上!”看着女友充满期待的眼神,熊倪终于重拾了信心回到国家队,备战2000年的奥运会。

熊倪归队后,李京曼也进入湖南大学学习。虽然两个人都各忙各的,但还是会经常给对方打电话,相互鼓励,以解相思之苦。经过一年多的辛苦训练,熊倪终于等到了2000年的奥运会。出征之前,熊倪给李京曼打电话说:“京曼,我一定能夺得金牌,我会把它当作千禧年最好的礼物送给你!”李京曼觉得幸福极了,她不住地点头说:“我等着那一刻!”

那场比赛简直扣人心弦,在预赛中排名第一的熊倪在决赛中的第二跳就落后萨乌丁31分,夺冠希望顿时变得渺茫。李京曼通过电视直播看到这一幕后,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她担心极了:如果男友这次失利,他不仅留下永远的遗憾,也会因此离开跳水队啊。然而就在这时,情况突然出现了转机:最后一跳时,萨乌丁出现了失误,而熊倪凭借稳定的发挥,以0.03分的优势惊险夺冠!看到男友勇夺世界冠军,李京曼当即高兴得跳了起来,那一刻她是多么希望和男友紧拥在一起啊!

真爱不惧绯闻,有情人经历爱的考验

悉尼奥运会再次夺冠,熊倪也成为了世界跳坛上一个不朽的神话。李京曼担心这些荣耀会让男友沉迷,于是,当大多数人向他奉献掌声和鲜花的时候,她不停地提醒他戒骄戒躁,低调做人。

2001年,熊倪毅然选择了退役。他本以为女友会反对自己的决定,没想到女友却善解人意地说:“能够在连续几届奥运会上获得冠军,你该知足了,现在就激流勇退吧。”熊倪听后,开怀地笑了。熊倪问:“至于将来要干什么,我还没有想好,你会对我失望吗?”李京曼笑着说:“不管你将来干什么,我都会跟着你。”熊倪听后心头一热,心里暗暗下了决心。

不久,湖南成立了湘军足球俱乐部,熊倪担任该俱乐部名誉主席,而完成学业的李京曼也被他安排在该俱乐部任职。第二年,熊倪又被任命为湖南省体院院长,当时他只有30岁。得知自己被任命为省体院院长时,熊倪很是担忧,他对自己信心不足。李京曼知情后,对他又是一番鼓励:“领导之所以对你寄予厚望,既相信你的能力,又考验你的能力。相信自己,你也会像在跳水台上一样再拿冠军的!”

听了女友这番话后,熊倪忐忑地走马上任了。可是从此之后,李京曼很少见他笑过。李京曼知道男友背着巨大的压力,于是想方设法地帮他解压,可是并不见成效,熊倪依然摆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李京曼努力地与他沟通,但这种状况没有太大的改观。渐渐地,李京曼对这段感情产生了一丝疑虑:熊倪原来是奥运冠军,现在又位居高官,仰慕和追求他的女人肯定不乏其数,而我则一直默默无闻,两个人的身份越来越不对称,难道他因此对我变心了?

2004年8月,熊倪应中央电视台邀请去雅典观摩和解说跳水比赛。在雅典,熊倪邂逅了香港艺人叶璇,叶璇代表香港采访报道奥运会。熊倪和叶璇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叶璇的性格开朗大方,几番寒喧后,她就直呼熊倪为哥哥。熊倪也感觉和叶璇很投缘,于是每天结束工作后,两人就相约一起去喝酒聊天。

一次喝完酒准备离开时,熊倪乘着酒兴将一只手搭在叶璇的肩上,并轻轻地搂了搂她,以示友好。这一幕恰巧被香港的记者拍到。第二天,关于“熊倪和叶璇正在恋爱”的消息就在报纸和网络上传播开来。李京曼看到这则消息,特别是熊倪和叶璇那张亲密的照片后心痛至极,当场就哭了。她想想自己跟着熊倪那么多年,却一点名份也没有,真是太委屈了。她打电话质问熊倪,熊倪见她不信任自己,便没好气地说:“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反正我是清白的!”

放下电话后,李京曼更加愤怒,她不停地想:熊倪真是背叛了我,否则他的反应也不会如此激烈啊。既然你如此绝情,我何必要那么在乎你呢?想到这里,李京曼决定,等熊倪回国之后就提出分手。

很快,熊倪就回国了,也许是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特意为李京曼买了一份贵重的礼物,并且登门道歉:“京曼,请不要相信报纸上的报道,那些都是娱乐记者乱写的,我和叶璇只是好朋友。作为好朋友,我搂她一下无可厚非,你也不必在意什么,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我的唯一!”

熊倪的一席话,让李京曼的怒气顿时消了一半。但她心中还是有疑虑,并想听听熊倪的具体解释。然而,熊倪却不愿再提及那件事。李京曼心里非常难过,她觉得熊倪有意隐瞒事情的真相,所以还是在暗中考察他。

第6篇、爱情故事扔垃圾的爱

老王不到四十岁就发福了,到五楼就会气喘吁吁。

有一天,老王掏出钥匙刚要开门,妻子这时打开门,递给他一袋垃圾,不容分辩地说,扔了垃圾再回家!老王只好遵照执行。

每天下班都是如此。老王脑海里总是翻腾着那个流传很久的故事,老是怀疑妻子有啥问题。老夫老妻,妻子啥人他知道,想到这儿,老王也总是苦笑。

老王和妻子之间曾经因为扔垃圾的问题争吵过几次。老王也借故早回家几次,躲在楼道里侦察敌情,啥事没有啊。

老王冷处理扔垃圾三个月。还是没有发现无数次猜想中的敌情。

每年例行的体检时间到了。老王体重减少17斤,血压、血脂居然回归正常值啦。妻子笑眯眯地看着体检结果。老王明白了妻子的良苦用心,浓浓的愧疚涌上心头。

第7篇、爱情故事梨园绝恋

一、“招聘”来的爱情

东江市是东南沿海一座年轻的城市,近两年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文化事业发展也呈现方兴未艾之势。这不,为弘扬国粹京剧艺术,从台湾归来的台商杨书义及其儿子杨宏斥资300万修建“兰芳大剧院”。目前工程尚未上马,却从《东江日报》传来消息,“兰芳大剧院”工程开发公司总经理杨书义要在全市范围内招聘一位工程协管人员,要求很特殊,除具备工程管理知识外,还要懂至少两门外语,而且要懂京剧会唱京戏。杨书义把这个任务交给他儿子杨宏,并且反复叮嘱他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说起来这事还真不轻松,前来应聘的人中似乎就没有一个适合的,杨宏心里很郁闷。

这天傍晚,杨宏一个人在街边信步走着,忽然发现前面一群人在围观,他走上前,看见一个面庞圆润清秀、飘飘长发及肩、身着黑白相间韩服的年轻女子正和一个日本小老头说着话。他问那女子怎么回事?女子浅浅一笑说:“先生,这位日本老人刚才丢失了钱包,正到处寻找,可他不懂中国话,碰巧被我看到了,我会日语,所以带老人找到了这里,这不,现在找到了,老人高低要给我1000元钱谢我,我怎么能要呢?”

原来是这样,杨宏感动地对女子伸出了大拇指,认真地说:“不能要,但是我得通过报纸把这事报道一下,以弘扬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日本老人千恩万谢地走了,杨宏自我介绍是“兰芳大剧院”工程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杨宏,然后和这位名叫谢琳琳的女子道别,不料女子一笑露出个大酒窝说:“杨先生,也许我有事会请你关照的!”杨宏奇怪地问什么事?女子盈盈一笑:“暂时保密!”说完一转身走了。杨宏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好一阵发呆。

第二天上班,杨宏来到招聘办公室,忽然眼前出现了一张熟悉又漂亮的脸蛋,咦,这不是昨天那个谢琳琳吗?哦,对了,她说过请我关照的,难道是为应聘工程协管人员的事?这可真是巧了。于是他走近谢琳琳用英语叫她进办公室面试,不料谢琳琳装作不认识似的,用纯正的日语回答:“好,谢谢!”杨宏吃惊不小,他想这个谢琳琳太不一般了,竟然会两门外语,而且昨天的拾金不昧也给了他太好的印象,所以他暗暗决定:只要谢琳琳的京剧专业不是太差,他就要定了她。

谢琳琳走进办公室,马上笑着递给杨宏一本厚厚的资料。杨宏接过来一看,哗,沉甸甸的,全是她发表的关于工程管理和京剧方面的论文……他对谢琳琳说:“谢小姐,请跟我来,对你这样的人才,我觉得只有老总也就是我的爸爸才能亲自面试!”

谢琳琳跟着杨宏敲开了总经理杨书义的办公室,谢琳琳还没开口,杨宏就把资料递到杨书义手上,一面滔滔不绝地说:“爸爸,我把这位谢琳琳小姐亲自送过来了,因为在我看来,她太优秀了——其一,你看这资料多么厚实,全是工程管理和京剧方面的论文,这绝对是我们需要的人才;其二,她会日、英两国语言,爸爸你想我们地处沿海,外宾众多,外资企业也不少,这可是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其三,更重要的,她身上有我们很多人正悄悄流失的美德——拾金不昧,这是我昨天亲眼看到的事实,哦,报道她的报纸马上就要出来了……”

杨宏说话的时候,杨书义没有看资料,正一心一意听得入神。他一说完,杨书义认真地看了看谢琳琳又回头对杨宏说:“既然你认为谢琳琳适合我们,那先请她试唱一段怎么样?”

杨宏把鼓励的目光投向谢琳琳,谢琳琳就站在办公室中间,手拿一本杂志当作富贵压金折扇,又轻移莲步,作掸开水袖状,翻转“折扇”唱“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玉兔又东升。”

“好,好!这是从哪里继承的衣钵呢?”杨书义高声叫好,然后吩咐杨宏给谢琳琳办聘用手续。谢琳琳连声说谢谢。

转眼大半年的时间过去,谢琳琳的表现果然很出色,杨宏对她非常器重。而且,随着工作中交往的日益加深,杨宏对谢琳琳产生了莫名的好感和敬意,他想这就是爱情吧,所以他决定向谢琳琳求爱。

这天晚上,按照事先的邀约,杨宏和谢琳琳来到一家浪漫温馨的音乐茶座。谢琳琳刚一落座,杨宏就单膝跪地,变戏法般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礼品盒,双手捧给谢琳琳,异常庄重地说:“琳琳,今晚我要把一生的爱,化作一份特殊的礼物送给你!”听着杨宏的深情告白,谢琳琳脸上泛起阵阵红晕,她的整个心都醉了,她激动不已地接下礼品盒,小心翼翼地打开,天啊,原来是一只漂亮的戒指……

看着谢琳琳陶醉的样子,杨宏的幸福感由衷涌起。

二、母亲的突然造访

几天后快要下班的时候,杨宏约上谢琳琳去看爸爸,可他们走进杨书义的办公室时,却发现杨书义倒在地上。杨宏拼命喊爸爸,可杨书义仿佛没听见似的,他的鼻子还慢慢流出鲜血来。杨宏吓呆了。他这才想起几天前的一个夜里他去看爸爸,爸爸当时正在洗澡,他发现爸爸的双下肢出现了一些过敏性紫癜,膝盖下还有一些淡红色的出血点。他连忙对爸爸说:“我们去医院看看吧!”谁知杨书义说:“没什么,应该不是大问题,我这里有消炎药,用一用也许就好了。”可几天后病情不但没有减轻,淡红色的出血点甚至密密麻麻遍布了整个膝盖。他一直催爸爸去看看,可杨书义一直说忙,就耽误了,莫非就是在这上面出问题了?

“杨宏,想什么呢?我们快把爸爸送医院呀!”

谢琳琳一句话提醒了杨宏,他们开车把杨书义送进了东江最好的医院。医生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后,说杨书义患的极有可能是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杨宏的心里像划过一道闪电,激起了狂风暴雨,他一把抓住医生的手说:“求求你医生,一定要救活我的爸爸!”医生说:“放心,我们一定想办法!现在暂时进行化疗控制病情,但根本的办法只有骨髓移植……”“那就把我的骨髓移植给爸爸吧!”杨宏毫不犹豫地说。“可以,但配型骨髓的寻找很困难,你的不一定合适啊。但一般来说,同胞手足的配型率最高,手术成功的可能性最大。”医生严肃地说。

果然不出医生所料,杨宏的骨髓救不了杨书义。而杨书义在这个城市哪有什么兄弟姐妹呢?杨宏一个大男人急得眼睛都快哭瞎了,几天来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看着男友急成这样子,谢琳琳像被刀子剜了一样的伤心。有一天,她对杨宏说:“要不,让我试试……”

第8篇、爱情故事家规

李诚大学毕业后第一年就考上了同一大学同专业的研究生,这一消息让李家大大小小都很振奋,还因此庆祝了一回;同时,李诚又借机宣布了另一件事:他与同班一位女同学经过本科期间的几年相处,一起考了研,并且现在又是同学。言下之意,那就是说明他俩的关系非同一般。这事让家里更象炸开了锅,好事逢双,这在谁家,都是一件了不得的大喜事!李诚的母亲黄子心在乐过之后,不无担忧地对丈夫说:这女孩子怎么样呢?是不是违反了咱们的家规呢?李诚爸笑着说:现在可是孩子们的天下了,只要他们幸福,家规还算是家规吗?黄子心眉头一皱,反驳道:为什么叫家规呢?那一定经过了世代的检验,然后一代一代相传下来,到了我们的下一代,不能在我们这消失了,你说是不是?一句话,说得李诚爸无话可说。他心里一直很明白:黄子心在嫁到他时,也是通过三筛四选到李家做媳妇的,在这个大家庭里,这么多年来,她肯定更加悟到了家规对李家大小的功力。
李诚也是看大家开心才小心翼翼道出的第二件事的。母亲与父亲那一番对话,让他心里不觉沉了一下。李家的家规,他自上大学后,父亲母亲都轮番向他轰炸过。而他这次轻描淡写说的同学李音,还真的违反了家规,不仅同姓,而且还戴了眼镜。在李家的家规里,这两条,摆在了最前面。
回到自己的小家,黄子心迫不及待地寻问李诚那位女同学的情况,李诚一直说还在了解中。当李诚又一次回家时,黄子心软硬兼施,李诚答应带那位女同学回家,让父母亲自过目。终于,在黄子心夫妇千等万待中,读研的第一个元旦到来的时候,李诚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同来的还有一位清秀可人的女孩子,那款,还真是黄子心喜欢的;只是,那副厚厚的眼镜还是让她眉头稍皱了一下。好在李诚在做了父亲的工作后,李诚爸一直在妻子耳边强调现在大学生戴眼镜率都超过了80%,到了研究生级别,那不就是90%以上了?黄子心虽然在丈夫面前有些强势,但也是讲道理的人,况且儿子李诚也架着一副眼镜,所以,对于李音,她还是一脸欢笑地迎进了门,然后好糖好茶地接待着。
寒暄过后,黄子心问道:孩子,我该怎么叫你呢?李音正想道出自己的姓名。李诚抢着说:老妈,你叫她音音好了!我一直这么叫她的。黄子心愣了一下,笑着说:音音,这名字好,这名字好!黄子心又问李音家的情况,李诚不待李音回答,又抢着先介绍了;听说女孩子与自己的儿子老家虽然不在同一县城,但相隔并不远,黄子心心里不觉一喜。但看到李音一脸的疑惑,又见儿子那不同寻常的主动,她心里又顿生不安;她笑着将女孩子迎进了厨房。开开心心地一家人吃过中饭后,趁李音抢着到厨房洗碗时,黄子心将儿子叫到阳台,郑重地说:诚儿,你不用给我打埋伏,这女孩子姓李,戴眼镜我已不计较,你爸那边也说没事,女孩子素质也很好。但这姓,你看着办吧!说完后,黄子心摆了摆手,回房间了。
李诚回到客厅,父亲耸了耸肩,也回了自己的卧室。李诚来到了厨房,与李音一同收拾完厨房后,借口说父母有午休的习惯,然后直接回校了。李音对李诚父母的反应本就有些纳闷,见这情景,她逼着李诚非将其间的原因说出来不可。李诚没办法,只好全盘道出。李音叹了口气,说:李诚,这不怪你,我们只能说有缘无份,我比你小月份,家里就我一个孩子,你就做我哥哥吧!说完,不待李诚开口,就走了。
李诚也不觉叹了口气。自懂事起,李诚就已知道家里的规矩,父亲在他那辈八个人中,是老大,所以,李诚见识了许多长辈的分分合合,他知道,凭自己的能力,他是无法将李音堂堂正正地领进门。面对着李音的黯然离去,他也只有认命了。
接下来两年的读研期间,他不再与任何女孩子接触,只是一心读书,他知道,自己的有些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而其他的事,自己是无法掌握,更多的是,他明白责任比自己的幸福更重要。所以,他一次又一次机械地迎合着父母的相亲安排。
两年的读研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在毕业后回家的时候,李诚激动地对父母说:这次在你们的安排下,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黄子心欣慰地说:听父母的话没错吧?我们家的儿子,这次又象本科毕业那样双喜临门!李诚爸赶紧拉了她一下,黄子心这才反应过来。
李诚接着说:感谢你们又让我得到了她,明天我就领她过来,她一定会让你们满意!一句话说得黄子心夫妇一头雾水。
第二天,当家门打开那刻,黄子心见到的还是李音,只是这次女孩子没戴眼镜。接着,李诚递过一本打开了的户口簿,只见上面的名字是陈音。黄子心看了看李诚,又看了看李音。
李音一脸的微笑,李诚一字一句地说:妈,请让我向你汇报一下:李音,哦,现在应该叫陈音,是你通过马阿姨介绍给我的,我又在另一种场合遇到了她,所以我不想放手,因为,这就是缘份。她被我的诚意感动了,于是,她摘下了眼镜,换成了隐形的;也做通了她父母的工作,随她母亲姓了。妈,如果你这次不接受她的话,请原谅儿子的不孝吧!说完,对黄子心深深地鞠了一躬。拉着李音的手,准备两人一起离去。
黄子心不觉呆住了,李诚父亲一把拉住两个孩子的手,说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赶紧进家门吧!

第9篇、爱情故事高锟:我人生的诺贝尔奖是与妻子的爱情

你能想象没有光纤的日子吗?没有光纤就没有高速传输的互联网,没有高清晰数字电视,没有即发即收的电子邮件,没有免费的QQ、MSN等聊天工具,没有遍布城乡的固定电话和移动通信。高锟,一个伟大的华裔科学家,正是他对光纤的发明改变了我们这个世界!他也因此荣获2009年诺贝尔物理奖!

近日,记者采访了这位了不起的科学家。这位低调的老人谦恭地说,诺贝尔奖并不是他人生中的最大成就,而令他备感荣耀且萦绕他一生的荣誉是他与妻子甜蜜的爱情——

私奔的爱情:只因被高锟废寝忘食的科研精神感动

高锟1933年出生于上海金山,父亲高君湘是一位留美法律博士,母亲金静芳秀外慧中,数学极好。1944年,高锟随父母移居香港,入读香港大学,1954年又远赴英国攻读伦敦大学机电工程。大学毕业后进入英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ITT),一边做实验室研究员,一边攻读伦敦大学博士学位。

高锟的甜蜜爱情来得并不容易,在当时甚至有些惊世骇俗。

一天,线圈组工程师黄美芸正在专心地工作着,一个年轻人跟她打起了招呼:“你好,我叫高锟,是这里新来的见习工程师。”因为高锟的国语中带着浓重的粤语口音,这让祖藉广东的黄美芸备感亲切。两人就这样结识了。

从见到黄美芸的第一眼开始,高锟就喜欢上了她。一天,高锟约黄美芸看电影,黄美芸很尴尬,但盛情难却,她勉强答应了。那是个寒风呼啸的晚上,电影不好看,更不是黄美芸爱看的类型,但黄美芸礼貌地陪高锟看到了剧终。之后,高锟送黄美芸回家,在萧瑟的寒风中,高锟握着黄美芸纤纤素手的温馨,顿时让黄美芸有了相依为命的感觉,之后每每回忆至此,都令她回味无穷。

那之后他们开始了恋爱,黄美芸发现,她与高锟在很多方面都合得来,她也很崇拜高锟对科研的痴迷。黄美芸跟高锟在一起既开心,又有忧虑:她担心有着浓重封建思想的母亲是否支持她与高锟的爱情;也怕高锟是花花公子,对她的好只是昙花一现。因而她决定跟高锟做一个“实验”,刻意与高锟分开一段日子,让时间来考验他们之间的爱情。

然而当她向高锟提出分开六个月内不见面,以考验是否真的相爱时,高锟急了:“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要用一生才能完成。科学的东西是应该做实验的,但婚姻的实验哪能做啊!”高锟说:“我不愿意做这个实验的原因还在于,我哪怕就是跟你分开一天,也会非常思念你的!”高锟还用《凤求凰·琴歌》中的诗句“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形容自己不舍分离的心情。高锟的话将黄美芸感动得不行。

他们的爱情由此递进了一层,爱得也越来越深。后来在高锟多次求婚的情况下,黄美芸答应高锟的求婚,但要求在教堂举行婚礼。

不过,要赢得黄美芸的心不易,要获得黄美芸母亲的支持却更难。黄母认为,按照中国习俗,兄长必须先成家,妹妹才能出嫁。可黄美芸的哥哥还没结婚,因此她母亲非常反对他们的婚事,老人家要求高锟从此不要再找黄美芸!见母亲如此固执,黄美芸决定自己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做主,她决定去国外举办婚礼。

高锟的父母很开明,得知儿子找了一个既贤惠又漂亮,还同是华裔的媳妇之后,很开心,母亲还特意给黄美芸做了一套旗袍,将苗条好看的黄美芸衬托得更漂亮。

1959年9月19日,在那个云淡风轻的迷人秋日里,高锟与黄美芸的婚礼如期举行。婚后,高锟每次陪妻子回娘家,都希望见岳母一面,但他们怎么敲门都没人搭理,他们已被逐出家门了。意料之中的他们只得在门前放下一份礼物和一张字条。后来的一天,他们发觉门是虚掩的,便大着胆子走进屋里,既赔不是,又“秀”孝敬,才将他们与母亲之间的坚冰慢慢融化。

闪耀的荣誉:

来自对世界顶尖科学家的支持与爱怨

1963年,正在攻读伦敦大学博士学位的高锟开始对玻璃纤维进行理论和实用方面的研究,他是全球第一位想出用玻璃纤维传送激光脉冲的工程师。所谓“光纤”,就是光导纤维的简称。高锟的“光纤”理论发表后,曾遭到很多人的讥笑,因为当时几乎无人相信世界上会存在无杂质的玻璃,高锟却坚信自己的理论,他像传道一样,远赴日本、德国,美国,到处推销自己的理论。

在妻子黄美芸的支持下,面对质疑与批评,为了证明自己的高锟时常废寝忘食。那段时间,他们的儿子高明漳和女儿高明淇分别出生。因为忙于工作,高锟很少有时间来照顾孩子,黄美芸心中有着颇多无奈。她开玩笑地对高锟说,“我迟早要在电冰箱上贴一张告示,提醒孩子们早上看到的陌生人,是他们的父亲!”有时周末一家人开车去商场,途中高锟总要在办公室停一停:“等我十分钟,我去看看实验结果。”但高锟通常是一去实验室便忘了时间,等到他回到车上时,家人们常常在等他的过程中都睡着了。

一次,当黄美芸和儿女们在冰冷的车上等候又去了实验室的高锟之时,高明淇着了凉,感冒了好几天。于是黄美芸便改变主意了,那之后的一天,当原计划在周末陪家人玩的高锟在途中又一次提出去实验室10分钟,忘了时间的他在两个多小时后走出实验室时,却发现妻子和孩子们不见了。正在他不知道该如何回家时,妻子又开车跟着孩子们一起来接他了。原来黄美芸与孩子们在等高锟半个小时之后,就自行开车去购物,然后回家,将高锟搁在了半途。看到高锟在寒风中可怜兮兮的样子,黄美芸笑得前俯后仰:“你让我们等你,你不知道等人是什么滋味,我们也让你等等我们,体验一下!”说着给高锟送上了装在保温饭盒里的香喷喷的饭菜:“怕你在实验室时呆得太久,忘记了吃饭,饿坏了身体,我们特地给你做好了送来!”妻子对自己如此体贴,高锟既愧疚,又感动。

虽然高锟坚信自己的理论,但对何时能够实验成功,并证明自己的理论却也很迷茫。有时候,在面对别人如同狂风暴雨般的讥笑和嘲讽时,高锟也有了退缩的想法。每当此时,最支持他的总是妻子黄美芸!黄美芸总是这样默默地支持着他,对他的爱亦如涓涓细流淌过他的心坎,让他充满活力,备感自信。

第10篇、爱情故事多少柔情多少泪

题记:在黑暗里蝺蝺独行,嘤嘤哭泣,哀怨那赋予它蚀骨美丽的女子,如此凄凉、如此妖娆,苦寻着黑夜里属于她的曼陀罗花。

在许多人心里始终认为在夜总会上班的小姐是同旧时的戏子一样地位是卑微的,她们每天在不同的客人面前讲着相同的话,用虚假的笑容来换取微薄的收入,可又有谁了解那虚假的笑容背后有多少辛酸的往事。

在夜总会上班的小姐都会为自己起一个很好听的花名,不为别的,只是想短暂的忘记过往,哪怕一分钟也好,月蝉也不例外,在这里久了,月蝉早已把最初时的名字忘记,这样也好她从不愿清醒的时候回忆过去。

那段过往是可怕的,月蝉的初恋被继父无情的打跑,继父又趁母亲不在家的时候强奸了月蝉,后来又被哥哥作为赌资把她卖给了一个又老又丑陋的瘸子做老婆,在成亲的头一天,月蝉偷跑出让她恐怖的地方,连翻几座山终于在国道上拦截了一辆跑长途的大货车去了南方。

这一连串的打击再加上深圳是个高消费的地方,灯红酒绿下月蝉破罐破摔,在一家高级夜总会做了做台小姐,从失去初恋后的月蝉再也不提及感情,爱情对月蝉来说是奢侈品,这也让月蝉越发冷漠,可她的内心却是火热的,十分渴望有个人来爱她,可以靠在那宽厚的肩膀上取暖。

那一晚,月蝉被一桌客人点名去服务,在包间里月蝉遇到了梁磊,在吵闹的包间里,只有他闷闷的在喝酒,月蝉静静的坐在梁磊身边,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烟的味道,也有些《花样年华》里周慕云的影子,很温暖又有些冰冷。

梁磊被朋友一杯接一杯的劝酒,月蝉有些看不过去,她从梁磊的手中接过杯子,替梁磊喝下那一杯又一杯酒,可今晚这酒越喝越让月蝉清醒,曲终人散后,月蝉把微醉的梁磊带回了家中。

月蝉把梁磊扶到穿上,出厨房里端出一碗醋,听说这样可以解救,月蝉用勺子把醋放进梁磊口中,睡梦中的梁磊皱了皱眉,轻轻推开了月蝉手中的碗,转身睡去。

凌晨四点钟,梁磊口渴起身找水喝,头疼的让他直晕,他轻轻的锤锤头,这才发现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他来到客厅里看到月蝉像小猫一样蜷在沙发里睡着了,电视里闪着雪花,梁磊透过月光才记起这是夜总会那个叫月蝉的女孩,素颜下的她十分清秀,比在夜总会里多了一份纯真。

梁磊随手把电视关掉,从房间里找了个毯子给月蝉盖上,却惊醒了月蝉:“你没事了吗”

梁磊揉揉还有些疼的头:“没事了,打扰了,我该回去了”

梁磊开门时听到月蝉在他身后说 “那里不适合你去”梁磊的手在门把手上停留了2、3秒后“嗯”了一声离开了。

转天晚上,梁磊又被月蝉带了回来,两人什么都没发生,梁磊躺在月蝉的腿上,月蝉就这样静静的听着梁磊诉说的一切,直到他说着说着睡着了,夜是那么的静,月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洒满了房间。

月蝉已经一个星期没见到梁磊了,是她自己告诉梁磊他不适合去夜总会那种地方,可她又思念起梁磊来,每晚在回家的路上月蝉都在想梁磊会不会出现在家门口,直到月蝉躺在床上才接受梁磊再也不会出现在她面前的事实,这个想法一直缠绕着她,失眠到天明。

一个月后,梁磊出现在月蝉的家门前,月蝉以为自己是失眠产生的幻觉,月蝉冷冷的把梁磊让进了房间,其实月蝉的心好像已经不属于自己了,进房间后梁磊从月蝉身后一把抱住了她,梁磊整晚都在要月蝉,可嘴里却喊着小梅的名字,这对月蝉来说是个痛苦的过程,她要装作不在乎,可她的心在流泪,在流血。

梁磊经历了一场苦恋,他刚刚送走他深爱的小梅,当他站在机场大厅玻璃窗前看到飞机起飞时他才大声的哭出来,五年来他始终在争取小梅父母对他的认可,他努力的工作,拼命的挣钱,可小梅的家中始终不接受他,小梅哭着把家里让她去加拿大的消息告诉梁磊,梁磊把小梅紧紧的搂在怀里痛哭,爱她就放她走吧,一个声音从梁磊心中响起。

躺在梁磊的怀中是这样的温暖,温暖的让月蝉不愿醒来,她悄无声息的爱上了梁磊,她不敢谈爱,她有何资本去爱,她只能默默把爱放在心里。

梁磊胃溃疡住进了医院,月蝉每天白天在医院照顾梁磊,晚上还要到夜总会上班,再加上失眠,弄的月蝉身心疲惫,可爱一个人不会计较这么多,月蝉听说用莲子煮粥会对肠胃有好处,她特意给他回去煮粥。

早上月蝉起来时,感觉身体轻飘飘的,她想也许是受凉了,吃点药就好了,也没多想,提着粥就去了医院,月蝉还是第一次下厨做饭也不知道味道如何,梁磊把整碗粥喝完后夸奖月蝉的粥好喝,月蝉的心里开心及了。

接下来的几天月蝉索性给夜总会请了长假全心照顾梁磊,可她的感冒越来越严重,也越发疲惫,也见不得阳光,好在梁磊住在医院里的单间,可以把窗帘拉上,可一到晚上特别精神。

梁磊在月蝉的精心照顾下身体慢慢恢复了,终于可以出院了,让两人都好开心,月蝉让梁磊先回家,她要去夜总会销假,过几天她也可以上班了。

当梁磊回到月蝉的住处,却发现床上躺着月蝉,身体已经冰凉,他突然明白这些日子月蝉的不对劲,原来月蝉已经.......

当他在回头时,看到月蝉呆呆的站在他身后:“原来我已经死了,我那晚煮粥睡着了,忘记了关煤气,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感冒”

梁磊抱着月蝉哭:“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你”

月蝉抚摸着梁磊的头发:“傻瓜,是我自己不好,不关你的事,我好累,好想睡去,我始终有句话想告诉你........”

还没等月蝉说完话,她的身体就轻轻地飘到她尸体旁,月蝉用最后的力气跟梁磊挥挥手,消失了,月蝉至始至终都没和梁磊说出“我爱你”那三个字,带着遗憾离开了。

世上最咫尺的遥远是我在你身边爱着你,你却始终不知道。

第11篇、爱情故事背上楼后,她决定嫁了

她是城市的白领,他是城市的扛包工人。

高中毕业后,两个人画着完全不同的青春轨迹,可他们依然保持着恋人的关系,仅仅是保持着。她在公司里喝咖啡,下班,她吃他买来的廉价冰棍;中午,她品着公司里精致的饭菜,晚上,他带她去脏兮兮的饭馆吃并不正宗的拉面。她认为,自己的生活太不协调。这样的恋情,似乎从开始的那一天,便注定了某一种结局。

他每天去接她,然后送她到她居住的白领公寓的电梯口,道一声“晚安”,匆匆离去。那天她突然想撒娇,她说:“背我上去吧。”他看了看电梯,电梯运转良好,然后他回头说,“好”。

他背着她,从一楼开始,慢慢向上爬。爬到一半他累了,他说:“休息一下好不好?”她突然来了兴致,娇嗔着不答应。他就真的没有休息,一直爬到她的寓所所在的13层。她问他累不累,他说:“累,比扛包累。”她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她有了一丝感动。但他们还是分手了。

城市里并不缺少一位扛包工人,所以他回到乡下。他偶尔会给她打个电话,告诉她,他现在种着大棚,挣了些钱。她听着,淡淡的,因为那时她已经有了新的男友。

某一天,他又一次打来电话,说他攒够了五千元钱,这些钱,可以在乡下娶老婆了。突然间,她的眼角竟然有些湿润。

她新交的男友也是每天接她下班,送她到电梯,一天,她对男友说背我上去吧。男友答应了。那时电梯停在一楼,男友背起她,飞快地冲进电梯。她伏在男友的背上,与电梯一起爬升,心却在飞快地下沉。

她给他打电话,她问他那五千元钱花出去了没有,然后她便发现自己泪流满面。他说花出去了。她扔掉了电话,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正在失去整个世界。

几天后她在电梯口看见了他,他的手里拿着一枚闪亮的戒指。他把戒指扬了扬,说,五千元。她乐了。她又哭了。她说,背我上去吧!他说“好”,然后他背着她,一步步爬着楼梯。途中他累了,他就沉默着,一直爬到了13层。

这一刻,她决定嫁给他。

第12篇、爱情故事爱情清单

已经是凌晨2点了,他还是没有回来。由心平气和到焦躁不安,再到不可自抑的愤怒。我搞不清楚在他的心里到底是我重要,还是他那群狐朋狗友重要,一个人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这种日子真没法过了,最近几个月,每隔五六天他晚上便出去逍遥到凌晨二三点,虽然回来是一副愧疚的嘴脸,可头一碰枕头,二话不说,就开始呼噜。

我已经想了好多次了,我们是不是走到了尽头?我是不是该考虑跟他拜拜了?当然我们的问题不光他晚归这一点,太多了,譬如他懒惰啦,不讲卫生啦,什么事都跟我意见不统一啦,等等。反正,我现在看他哪儿都不顺眼。

有人说如果确定不了该不该离他而去,可以算算他对你的好与对你的不好,孰大孰小,就可以选择了。

好,我准备好了纸和笔,要在我和他之间做一次测验,当然得选一个双方都心平气和的时候,分手也得有风度,总不能让他说我是无理取闹,胡搅蛮缠。

看着我平静的脸,他有点慌,等我摆明了我的观点、立场,他脸色有点黄。

“老婆,我以后不敢了,咱不玩这个游戏了,好吧?”他摆出一副可怜相。我软硬不吃,这种日子谁愿意过,谁就跟他过吧,我反正过够了。

“写吧,我反正跟你过够了,写这个,我只是让你知道咱们为什么要分手,看看我都过的是什么日子。咱俩心里别愧就行!”

“谁说咱要分了,老婆,以后,我改,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就一次!”

“得得得,快写吧。我现在已经不想跟你叨叨这些事了,就一个主题,你看着办吧。”

几分钟后,我的那份刷刷写完了。我对他的不好:0条;我对他的好:20条;明显的,他对我的不好大于他对我得好,而且比例差大得令人悲伤。不是我故意“诽谤”他抬高自己,真的,我觉得我是问心无愧的,我对的起他,对得起这一段将要逝去的感情。他现在简直连生活还不能自理,脑子还没转,就开始吆喝:“老婆,我衣服呢,我眼镜呢,我袜子呢,我的饭呢……”看他仍苦着脸冥思苦想他对我的好处,我苦涩地摇摇头!看来,我们只能分了。

“老婆……”磨蹭了半个小时,他苦着脸给了我答卷。

本人的不好:

一、天天晚归,害老婆担心受怕,老婆说说,还嫌她唠叨,跟她顶嘴,有时候还跟她吵架;

二、太懒惰,不洗衣服不做饭不刷碗,还宣称那不是男人的活,虽然有几次“被逼无奈”,还嘟囔半天,惹老婆生气上火;

三、不讲卫生,每天早上,看老婆不注意的时候,偷偷不刷牙,赶紧往嘴里塞吃的,玩“先斩后奏”;晚上,趁老婆看不见的时候,往床底下塞臭袜子;

四、一个夏天了,没陪老婆去海边玩,耽误了大好夏光,没给老婆拍一张照片,耽误了大好春光;

五、不懂浪漫,没给老婆送过玫瑰花,括号:虽然送过狗尾巴草花,不会说中文的I love you;

六、不会太实际,挣不来大把的票子,让老婆的车子、票子、小男蜜的梦想一直实现不了;

七、大男人说话不算数,说好了11点回家的可到2点多才醉醺醺、踉跄跄地滚回来;

八、男子汉大豆腐(老婆语录)经常撒谎,明明跟同事出去玩了,却骗老婆说在单位加班;

九、外边有什么事,事先不请示,事后不汇报,回家晚了还不给老婆打电话,害老婆提心吊胆;

十、连老婆的生日都记不住,罪该万死;

……

本人的好:一个哭鼻子的大头像!

结论:生活是由小事组成的(老婆语录),我不干这些琐碎小事,就相当于不会生活,所以,本老尚罪该万死,按吕家大律,该诛,但念在其悔改之意甚切,且恳请老吕宽恕老尚第一次。

岂有此理!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嬉皮笑脸,没一点诚意。

我每次生气发火,都会因他这一番嬉皮笑脸的话语破涕而笑,可现在我只有生气,笑不出来,而且看看他写的,还宽恕老尚“第一次”。哼!

“第一次?哼,你等着吧,会有人给你第二次的。”

他低眉顺眼,改成“最后”一次。

“老婆,我的好,我怎么一条也想不出来啊,看来,我真的做得不好。以后我真的改,行不行,我这次一定不是只说好听的。”

“甭跟我扯别的,接着写吧,写出来我哪儿对你不好,我哪儿对不起你。别憋在肚子里难受。”

老婆对我的好:老婆疼我、爱我,我的生活都是由老婆打理的,做饭洗衣拖地打扫卫生,给我剪指甲……

看他刷刷地写,我看得真难受,这些年我都过的什么日子啊,整个一个老妈子,一个不花钱的傻保姆。可“主人”却一点回报都没有,我堂堂的吕大小姐,我凭什么要过这种日子。

接着看吧,这家伙还算有点自知之明,洋洋多半张纸出来,最后的结语是:老婆把我当成宝,老婆没有一点对我不好。

说甜言蜜语,晚了。不过怒气却一点点开始消了,怎么办,走还是不走?不行,我不能让他太得意,我吕大小姐不能这么好哄,得有点骨气才对,非得给他点苦头尝尝。

“现在结论也出来了,我这份你服不服?这可是咱俩的心里话,咱可是打开窗户说了亮话,咱就这样吧,彼此都烦了,还是好合好散吧。”

第二天,我离开了住了三年的家!我可不想让自己的后半辈子浪费在这么一个不懂情意的人身上,随 身带走的还有那两份我们的答卷。

窝在好友的小屋里,对于未来,却越觉渺茫。

我常常对着那两份答卷发呆,虽然他常来找我。我不知道别人怎么过,可是我觉得我真的挺失败的,生活都生活不好,连个男人都管不住,我还能干什么呢?我给了他最大的自由,最终,得到的却是这张字字分明的“不好若干”。如果这个将计就计的出走不起一点作用,那我们真的就算走到头了,我真的不可能再原谅他了。

离开他,开始慢慢体会出他的好来,心烦了,没个“垃圾桶”在一边,累了,没个结实的臂膀靠一靠。

一个月后,再一次把他拒之门外后,心里酸酸的,眼泪也不知不觉地掉了下来。好友突然冲我发火了:“你别老不清醒了。人家老尚怎么就那么对不起你啦,你看看你们写的,是这么回事吗?你该想想啦,他对你不好,能这样吗?日子是两个人过的,你自己就真的那么好吗?你以前曾说过,老尚跟你一块儿走路,都怕你被车蹭着,还得让你靠路边走,这么细心的男人,还能有几个?”

我蒙了:“你不是一直支持我的吗?”

“我支持你什么啊,我是想给他点颜色看,就行了,你还跟着了魔似的,当真呢。我可告诉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我看他呀,现在可能真后悔了,你赶紧回去吧。别把我这儿当永久的避风港了,我可不想老伺候你们这对‘哭’命鸳鸯。”

看来我的计划该结束了,连好友都没看出我真实的意图来。

挑他下班时蹑手蹑脚的回去。嘿,家里明窗净几,他正在沙发上垂头丧气的摆弄遥控器。

“老婆,你回来啦,我,我下班就回来啦。老婆,你看看,我衣服洗了,厨房打扫了,地拖了,看看还有哪儿不满意,我立即干。还有,还有,老婆,你看看,我牙白不白,我天天刷牙,真的不捣蛋了……”他像个邀赏的孩子,围着我团团转,“老婆,一会儿炖排骨汤给你喝,我多放汤给你,好不好?”

我冷着脸不理他,推推搡搡中,一张纸条从我的衣兜里掉出来,是他的那份答卷,只不过让我新添了一些内容。

他对我的好:

一、他比我小一岁,可还是时时把我当孩子来宠;

二、每天给我买我喜欢吃的水果、点心;

三、每天晚上帮我洗脚,从没中断;

四、我来情况的时候,忙前忙后,帮我熬红糖白酒汤;

五、骑自行车的时候,怕我摔着,要等我先坐稳了再走;

六、走路的时候,一直把我放在他的右边,怕我被车蹭了;

七、我感冒的时候,四处打听治咳嗽的偏方;

八、他的大手一直是我擦嘴的“抹布”;

九、每天晚上逼我喝一大杯子白开水;

十、我父母亲家里出了什么事时,他跑前跑后,毫无怨言;

十一、每天晚上会把要掉到床下的我揽到怀里;

……

结语:本小姐宽宏大量,还是给他“最后一次”残喘的机会吧。

他抱住我,好像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半天没有抬起头来:“老婆,我终于又可以抱抱你了。”

第13篇、爱情故事钱伟长眼里的好学生

长期以来,我国学校教育的出口是大学,大学文凭是进入社会参加工作的必要条件,而大学以学生的考试分数作为录取的唯一条件,这就形成了我国学校教育的应试背景。这种应试教育,随着现代社会个体的政治、经济地位差距越来越大,竞争不断加剧。学生的考试分数已经成为社会评价学校,学校评价老师,老师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学生获取高分的最佳途径就是熟记试题中的标准答案,这样的教育体制培养出来的好学生,就是那些有一肚皮标准答案的学生。应试教育严重束缚了学生的思想,那些经常提出问题的学生反而被学校和老师作为问题学生大加压制,那些模仿能力强、听话的孩子则被视为乖孩子而受到鼓励。

应试教育下好学生标准,造成了我国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普遍缺乏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欠缺独立思考和自主判断的能力。学生大学毕业以后难以独立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缺乏创新能力,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复杂情境,也难以适应在日益激烈的国际政治、经济竞争条件下社会对创新人才的需要。因此,把我国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科技、企业普遍创新乏力归结于教育缺乏创新并不为过。

问题的严重性远不止于此。应试教育下好学生的标准,正在颠倒着我国学校教育中师生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教育民主化的缺失也直接影响着下一代的身心健康成长,危害着我国社会民主化进程,不利于未来公民健全人格的形成。据8月6日荆楚网报道:2009年4月,正在某优质中学读高二的李红豪,在一次期中考试中写了一篇题为《草菅人命》的作文,里面写道:老师说的你不能反驳,不管他说得对不对,否则你便犯了顶撞之罪。这篇作文明目张胆地批评现有教育制度,被老师批评为胆敢在考试作文中讽刺学校和老师,是自毁前程。随后,学校要求李红豪带家长去学校商谈,并且要改变思想,否则就不许进教室,不行就换班或转学。由于李红豪拒不认错,终被学校领导和老师赶出了校园,失去了继续求学的机会,成为现行教育体制下的直接受害者。

李红豪事件决非孤立事件,它是我国当前学校教育中学生生命状态的一个缩影。本来,学校教育中老师和学生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学生的需要就是老师的职责。试想,没有学生,要老师干什么?但是,这种关系被严重颠倒成李红豪同学在作文中写的:老师说的你不能反驳,不管他说得对不对,否则你便犯了顶撞之罪。这种只准学生规规矩矩听话,不准他们乱说乱动,否则便以故意捣乱的罪名赶出校园的教育体制,对下一代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使他们的心灵受到无法弥补的伤害。在这样民主化严重缺失的学校教育体制中,你能指望其所培养的学生具有民主精神吗?它又怎能让人相信未来的社会是充满民主的社会。

钱伟长大师所提出的好学生就是有一肚皮问题的学生真是切中时弊,一言中的,令人茅塞顿开,它是钱老留给我国教育界最宝贵的经验和精神财富。当前,在学校教育中,将好学生的标准从有一肚皮标准答案的学生转变为有一肚皮问题的学生,不仅仅是评价观念和评价体系的转变,更是教育观念、育人理念的转变。

第14篇、爱情故事学会保护自己

陈鱼在初中时的那个班,男生多,女生少;男生活泼调皮,女生文静温和,几乎是两极分化。男生中取绰号成风,差不多每个人都有两三个绰号。女生却从来不叫男生绰号,男生也不给女生取绰号。所以头几个学期一直相安无事,河水不犯井水。

到了初二下学期,那些男生大概觉得光在男生堆里取绰号不过瘾,而且和女生也渐渐熟悉起来,开始动女生的脑筋。

有一天,一个特别顽皮的男生,对着班里最矮的女生叫了一声长不大。那个女生一愣,脸有点红,好象要哭出来的样子。但女生们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过了两天,男生们大概觉得试探成功,有机可乘,就进了一步,升级了。还是那个调皮男孩叫最矮的女生僵蚕豆。接着另一个男生拉长声音叫另一个女生狐--狸--,底下还有一个字想叫没叫出来(那个女生叫胡x 莉)。两位女生受到突如其来的侵犯,不知所措,惊恐地瞪着两个男生。其他男生在那里看好戏。因为在他们看来如同家常便饭一样随便,又好象是紧张上课后的文娱节目,用来放松心情。习以为常了。可是女生们却觉得受了极大的侮辱,气得说不出话。

陈鱼是副班长,不仅人长得漂亮,性格活泼开朗,而且是女生中唯一能大胆说话,敢于争辩,敢于出头主持正义的学生。还是跆拳道五段蓝带。女生们把她看作保护伞,男生们都想接近她,又惧她三分。一句话,绝对是班里乃至全校的偶像级人物。她想,这些男生也太不象话,而且好象早有预谋。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他们一定会得寸进尺,愈演愈烈。必须发动反击,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可是怎样反击呢?如果也给他们取绰号,不就中了他们圈套?如果求助班主任老师,显得自己无能,而且班主任也不一定有办法。于是放学后,她就召集全体女生一起想办法。可是大家想来想去,还是一筹莫展。

办法还没想出来。又风平浪静的过了几天。这一天,有个叫纪大纲的男生,在一个小名叫路路的女生面前,对着她把两个手掌竖放在两个耳朵边上一招一招的,嘴里叫着路路,路路。。。这明明是装着呼狗的样子在羞辱她。陈鱼在一旁气得满脸通红,怒目圆睁,差点要使出她的拿手旋风腿,这才使那个男生不敢继续放肆。

放学回家,陈鱼晚饭也没吃,心想一定要好好报复一下,煞煞这股歪风。她左思右想,突然,旁边一张《三毛流浪记》的漫画给了她灵感。她想起纪大纲有个绰号叫癞痢头。因为他头发很少,耳朵边上有个疤痕,才有这个雅号。陈鱼兴奋起来了。她找来一张比课桌还大的白报纸,开始作画。先用毛笔画一个侧面大头像,倒有几分像纪大纲,不过很丑。头上稀稀拉拉几根头发。耳朵边上画个大疮疤,很夸张。脸上画几条蛆虫在爬。几个苍蝇在头顶盘旋,有两个苍蝇叮在疮疤上。旁边写四个大字:救救我吧!画好后,陈鱼自己一看,全身发麻,鸡毛凛凛。

第二天,她早早来到教室。趁早自修前同学还没到,把画贴在黑板上,然后躲到卫生间里。估计同学差不多都到了,才回到教室里。教室里乱哄哄象炸开了锅。有人在喊纪大纲,纪大纲,纪大纲不在。最后有人把目光投向陈鱼,跟着几十双目光都投向她。但谁也不敢明说是她画的。陈鱼想笑没有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却板起脸大声说:

你们看着我干什么?怕我吃了你们?这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说报就报。一下把同学们镇住了。

班主任来了。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班主任是位年轻的女教师。她看了看画,也不问是谁画的,就不声不响的把画收起来了。一场风波就此平静下来。其实大家(包括班主任)都心里明白,只有陈鱼有这个水平,有这个胆量。奇怪的是,男生们好象碰到了克星,谁也不敢说三道四。陈鱼自己倒有点担心挨批评。

下课后,班主任把纪大纲叫办公室去了。陈鱼等着挨批评。可是班主任却在教室外悄悄对她说:干得好!还竖了竖大拇指。陈鱼想,老师真有水平。后来才知道,班主任为了男生取绰号的事伤透脑筋,几次谈话都断不了根。

就在当天放学的时候,纪大纲悄悄塞给陈鱼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陈鱼同学,是我不好,请你原谅。纪大纲。陈鱼想,这个纪大纲,是捣蛋的头头,平时很强硬,怎么肯服硬认错了呢?她虽然想不通,倒也不好意思起来。就在反面也写了几个字,大意是:我也不好,做得太过分了。忘了它吧,以后我们还是好同学。第二天一早又塞还给他。这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给男生递条子。后来只跟班主任说了这事。

说也奇怪,从这天起,再也没有男生欺负女生,给女生取绰号的事发生。而且男生之间也渐渐不叫绰号了。

陈鱼读高一了。当时社会上性骚扰的事时有发生。特别是高中低年级女生,脸皮薄,胆子小,更容易受欺侮。学校一再教育女生要提高警惕,有所防备。陈鱼她们也想了一些防犯措施。

陈鱼和邻居玫莉是同班同学。每天一起乘公交车上学和回家。

六一刚过,天气热起来了。有一天放学回家,车上特别挤,转身都困难。陈鱼和玫莉紧挨在一起。担心有什么事发生。果然,上车不久,她发觉好象有个男人在后面紧紧靠着她。陈鱼往前靠了靠,那个男人也跟着靠了靠。她感到要有情况了,心里很害怕。但也没有办法,人太挤,没有退避的余地。而且车在半途中。她就给玫莉使了个眼色。玫莉点了点头,表示心中有数。

一会儿,真的出事了。陈鱼发觉有只大手在她臀部摸索。因为穿得薄,感觉很清楚。她就按照她与玫莉事先约定的暗号连咳两声。几乎与此同时,只听见后面那个男人阿唷一声大叫,一下把手缩了回去。车上的人都看过去。她们却装得若无其事,也朝那个男人看。其实两位少女心里也好紧张,害怕别人知道是怎么回事。

原来她们班的女生都有一个随身带着的暗器。就是用一根两寸来长的缝衣针,针眼的一头缠上胶布,藏在一个改装过的装体温表的管子里卡紧。需要的时候,只要在管子后面朝前一顶,针尖就冒出来了。当时玫莉就是用这个暗器教训了那个色鬼。

她们当时不敢笑,怕色鬼报复。可是下车以后,两个人笑得蹲在地上直不起腰。不过笑过之后,还是很后怕。幸好以后再没有这类事情发生。

人,特别是那些弱小者,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善良是美德。但善良不等于懦弱。如果任何事情只知道与人为善,一味的谦让和迁就别人,毫无防范和反抗意识,就会助长那些不友好的,不善良的,甚至邪恶者的气焰,给他们可乘之机。

[作者后记]这篇文章,我自己挺喜欢的。因为写着写着,好象又回到了学生时代。那个画漫画的故事,好象不是一般的教育路子。不知读者有什么看法。

第15篇、爱情故事亮亮与莹莹

亮亮和莹莹是初中同学,毕业之后也没有断了联系。只是一天天的各忙各的,相聚的时候不多。

亮亮不定时的打着短工,一个月下来挣得不多,只是因为不抽烟不喝酒,一个人的花销还是能够维持。莹莹也在为别人站摊销售服装,前两年从自己很小就离婚与自己相依为命的母亲也得病去世了,只剩自己一个人住着一套不大的房子,亲戚也不多,很少往来。虽然这样,她也一天尽可能的露出笑脸,给别人也是给自己愉快的心情,就算流泪,也是晚上一个人蒙着被子偷偷地流。

他俩之间经常通电话,亮亮和别的女孩子的交往总是很腼腆,很矜持的,但是对莹莹他却没有这种心态,他们是兄弟间的交往,可以聊所有的话题,可以开有些过分的玩笑,甚至有些时候莹莹心情不好,亮亮可以问她是否是大姨妈来了的缘故,莹莹也讽刺他的心境是否到了更年期。他们通电话总是有说不完的话,聊过去的同学,聊现在的生活,聊工作中发生的事,一说起来时间就过得很快,一小时两小时时间不知不觉的就过去了,有时候很压抑的心情在通完电话之后,也都慢慢的好转起来。只是他们从不提各自的感情的发展,有时候莹莹开着玩笑:没人要你,我将就要你好了,亮亮也笑着说:像你这样的男人婆我可不敢要,也就大头敢要你,可别错过了,莹莹也毫不示弱:我呸,以后你等着打光棍吧,还挺拽呢,两人嘻嘻哈哈的开着玩笑。

就是这样的日子,不定的电话交流,恍惚间有十年了,他们都渐渐的要成为大龄男女了,莹莹也相了几次亲,总感觉缺少了什么。亮亮的相亲也失败了,女孩子都对他的自身条件很满意,一米九的个头,人也相貌堂堂,文质帅气。但是现代的姑娘都很现实,一句话,差在了经济条件上,没房没钱人再好,也不是我所想要的。

终于莹莹定亲了,婚礼定在两个月之后。这期间,莹莹很忙很忙,买了许多东西,后来又去了男方在外地的婆家。亮亮突然变得消沉了,变得沉默寡言了,一个人痛饮过几次酒,喝的人事不省。虽然朋友见面也依然说着话,但是所有人都觉得他变得像傀儡一样,仿佛缺了魂。在莹莹还有一周结婚,而她人还在外地的时候,亮亮用颤抖的双手拨通了她的手机,手机一直在响着,始终没有人接,又响了几遍,依然如此,亮亮奋力的把手机摔在了地上,手机碎了

在莹莹的婚礼上,亮亮准时的来了。他还像当年的他一样,不时的和新郎新娘开着玩笑,也没和莹莹说过他打电话的事,只是在莹莹夫妻对拜的一瞬间,他的眼中闪过了一丝隐痛,随后又被笑容所掩盖。

泰戈尔曾经说过: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我认为更让人痛苦的是,你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你自己也不知道,等你想明白的时候,一切都已事过境迁,时不我待了。

第16篇、爱情故事循着泥泞中的那缕阳光,凄苦女孩青春飞扬

2014年春节,河南南阳剑豪大酒店二楼大厅,一场独特的婚礼正在隆重举行,新郎叫刘旭,新娘叫王华蓉。新郎比新娘大8岁,并且,新娘还是带着8岁的儿子前来参加婚礼。在司仪的煽情解说下,新娘的身世逐渐浮出,新郎对新娘的包容与爱更是震撼人心。在场的人们在震惊之余,一个个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那个女孩,在泥泞之中仰望蓝天

经刘旭的介绍,王华蓉和另一个女孩进入沉浆池(陶瓷车间之一)干抽浆榨泥的活儿,很累很脏。表姐分到三水镇的分厂选瓷。

一个多月后,刘旭路过沉浆池,碰到一个相熟的技师,见面就说:你介绍来的小女孩非常勤快,也很特别。男的一碰到她,她就尖叫,旁边是泥浆池也跳进去躲,弄得大家都不敢接近她了工作中哪能不互相碰撞?!这样一惊一乍的,不好开展工作。

王华蓉毕竟是自己介绍来公司的,刘旭觉得对王华蓉有一份责任。当天下班,刘旭到宿舍找王华蓉,想与她聊一聊。刘旭到宿舍时,王华蓉正在洗衣服,逼仄的小床上摆着两本卷边的初一的语文和数学教材。刘旭好奇地问:补课?王华蓉摇头,细声说道:我是小学毕业。这时,同寝室的女孩七嘴八舌:王华蓉除了上班干活,就在宿舍看书,从不和工友聊天打闹王华蓉拘谨地站在那儿,憋了半天才说:您那儿也有些初中课本吗?

刘旭抬眼一望,发现稚气未脱的王华蓉面目清秀,眼神中却是一抹浓得化不开的忧伤。刘旭心中一动,说道:我回家找找吧。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他家中没有,但他不忍拒绝一个想上进的女孩。

停顿良久后,刘旭婉转地与王华蓉提起工友的抱怨,提醒王华蓉道:工作是需要合作的,不能合作,可能就只能回去,你知道吗?你能说一下原因吗?王华蓉脸色惨白,轻声说了一句:我不能回去。低下头,一句话不说。见状,刘旭也不好再说什么。

谁想,第二天傍晚,刘旭回到宿舍楼下时,发现王华蓉正在等他,见到他,塞给他一个信封,就掉头跑开了。信封里放着的,是一份南阳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还有一行字:请替我保密,谢谢。刘旭打开判决书,看到是法院对一个叫陈永强男子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书

刘旭震惊了,忙到表姐那里问情况。在他的追问下,表姐讲起了王华蓉的不幸经历

王华蓉家是当地贫困户,父亲是跛子,走路艰难,母亲双目失明,都年近六旬。王华蓉依靠乡亲资助上到了小学毕业,而后辍学在家之后,父亲就将女儿托付给妹妹,教她些针线活,将来也好找个好人家。2004年夏天,姑姑王翠花将王华蓉带到王集镇家中。谁想,禽兽不如的姑父陈永强对她垂涎三尺,对她开始了性侵。陈永强与前妻生育了三个女儿,很想要个儿子。王华蓉把遭到性侵的事告诉了姑姑,可是王翠花迫于陈永强的淫威,敢怒不敢言,对亲侄女的求助视若罔闻。而强势霸道的陈永强威胁王华蓉道:只要你敢说出去,我就杀了你的父母。幼弱的王华蓉哭天不应叫天不录灵,在姑妈家饱受折磨的摧残。2004年秋天,王华蓉怀孕了。陈永强害怕事情败露,又想生儿子,便胁迫王翠花将王华蓉强行带到湖北襄阳躲起来。2005年4月16日,还未成年的王华蓉剖腹生下一名男婴。一满月,陈永强就将她们母子带回老家。因为王华蓉年纪太小、无法承担当母亲的责任,陈永强便把儿子抱给自己已经结婚生子的大女儿抚养。

2005年8月,王华蓉回到阔别一年的家,向父母哭述了惨痛经历。老实巴交的瘸父瞎母,如遭霹雳!上门讨说法无果后,他们到王集镇派出所控诉妹妹、妹夫的禽兽行径。新野县公安局民警立即抓获了陈永强,王翠花闻风而逃。

此案震惊了四乡八邻,各种言论让可怜的王华蓉无处藏身,可怜的她见男人就躲,人越来越沉默。她告诉父母:她要离开这一切,逃得越远越好。2006年春节后,得知刘旭的表姐要南下打工,王华蓉跪到她跟前,哭求表姐带自己离开。善良的表姐这才带着她一起来到广东。

表姐叹息着告诉刘旭:这是一个又聪明又可怜的娃儿,心里有劲儿有想法,你帮帮她,把她留下来,她回去只有死路一条。刘旭点点头,眼前浮现出王华蓉那与年龄不符的忧伤却又坚定的眼神

从尘埃中起步,哥哥托起你腾飞

得知王华蓉的经历后,刘旭对这个女孩多了一份特别温柔的想呵护和帮助的愿望。

周末,刘旭特意从旧书店买了一堆初中的教材和资料,背到王华蓉的宿舍。这是王华蓉送来判决书后,两人的第一次见面,王华蓉有一种秘密被窥破的局促和忐忑。见状,刘旭心中更加为这女孩的命动感叹、酸涩。他鼓励王华蓉:这个社会机会多,命运总归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你多进一步,就少一次让别人看低你的机会你喜欢看书就好好学,碰到不懂的问题,随时可以找我当年高考,我成绩可是名列全县前茅的呢。王华蓉连连点头,脸上笑容绽放这是刘旭第一次看到王华蓉笑,那纯真的笑容让刘旭竟有一种心碎的感觉。他知道:王华蓉每天干的活又脏又累,自学对她是非常艰难的事情,他不知道想改变命运的她能否坚持。

虽然有心帮助,但刘旭因为工作忙,并没有太多时间关注王华蓉。半年后的一个周末,刘旭起床下楼时,看到了在花坛边看书的王华蓉。一见他,王华蓉怯怯地站起,说道:有几道题目,我不懂刘旭接过书一看,惊住了:那是初中三年级的二次函数解的综合题,仅仅半年,王华蓉竟神速般地学到了初三课程。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和钻劲啊!看着刘旭惊讶的眼神,王华蓉嗫嚅着说:我想过了,我再也不愿意回到从前,回到那黑暗的日子里去。凭什么别人就可以活得这么鲜亮,我就活得像个蚂蚁?要想活得像个人,就要读书,只有读书,才能让我活得刚强! 刘旭周身热血沸腾,竖起拇指激动地说:你肯用功又聪明,肯定能在读书这条路上走出来。一定要加油。王华蓉满脸通红,却笑得异常开心。在她灿烂的笑容里,刘旭读出了她对改变命运的渴望和向往。一道闪电划过刘旭的心头:这个聪明刻苦的女孩,当一辈子泥浆女工太可惜了!也就在那一瞬间,刘旭作出决定:在这个孤苦的孩子与命运相搏的时候,他伸出援手,无条件地资助王华蓉上高中、考大学!

刘旭对王华蓉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王华蓉愣住了,眼中蓄满了泪水,也充满了疑惑和彷徨:我只想多读点书,考大学我没想过。我怕给你添负担而且,这么多钱我还不起。你能考上大学,你的人生能飞翔,那就是对我最大的报答。王华蓉沉默良久,突然,对刘旭双膝跪下,痛哭失声。刘旭忙扶起她,眼眶也红起来:你还年轻,一定不要放弃希望,好好生活!

在刘旭的全力周旋下,2007年5月王华蓉辞职,但继续住在厂里的女工宿舍,秋季开学就寄读于南海中学高中部,学籍加入了新野县英才高考补习学校。临走前,刘旭把一台旧手机交给王华蓉:有事联系我。王华蓉抬起泪眼望他一下。刘旭顿时怔忡:一年多以来,这是王华蓉第一次正儿八经地直视他一个男人!王华蓉那惨遭伤害紧紧关闭的心是打开了一点吗?刘旭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

第二天,刘旭收到了她发来的第一条短信:今天的入学测试,我只是中等。对不起,让你失望了,但我会努力的。谢谢你。刘旭感慨万端地看了半天,给她回信:傻姑娘,你只靠自学就能这样,很了不起。这是他的真心话。这个惨痛的女孩,其实有一颗坚韧的灵魂,尽管曾经坠入炼狱般的生活,尽管不知将来面临什么,她依然奋力向上,企望挣脱黑暗的日子。

其实,他越来越钦佩她了。一颗善良的心,和一颗惨痛的心,就这样慢慢地越来越近了。

王华蓉再次赢得他的钦佩:第一学期,她的成绩稳步上升;第二学期,她就名列全班前茅了而且她的笑容越来越多,衣着越来越鲜艳,神态也越来越自信了。这些点点滴滴的变化,落在刘旭眼中,都能让他心里格外欣慰。

2009年1月初,寒假后,她很郑重地说:她决定参加当年高考,高三其实以复习为主。我不能浪费你的钱了。冬日暖阳下,刘旭吃惊地望着她,有些恍惚:她当年怯怯的样子呢?怎么无声无息地蜕变得这么坚决了?她当年瘦弱的样子呢?怎么蜕变为一张水灵灵的脸蛋和一种独特而神秘的魅力了?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她小心翼翼的呵护,竟然慢慢地蜕变为一种又怜又爱的感觉了呢?

他不想阻拦她急迫的步伐。他同意了她提前高考的想法。果然,王华蓉没让他失望。她于2009年6月回到新野县参加高考,一举考上佛山大学(佛山科学技术院)动物医学专业!

学校,是她自主选择的。理由貌似不算充分:我不想离开佛山了。但是第二句让他感动:我也不想离开你。依她的分数,还能考上一所更好的学校。

专业,也是她自主选择的。理由很充分,却让他心痛:我还是喜欢和小动物们打交道。他知道,她心底的阴影,尚未散尽。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她兴冲冲地告诉他:从今天起,我有空为你煮饭了。愿意吗?当然愿意。刘旭开心得有点晕眩了。

守候,守候,爱情在春天里绽放

第二天晚上,刘旭在宿舍加班,忽然收到王华蓉的短信:我做了盖饭,你下来拿吧?刘旭飞奔下楼,看到王华蓉站在那儿,莫名的心情大好。这时熟人经过,笑得意味深长。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袭击着刘旭的心。他猛地意识到,三年多以来,自己的命运其实早已和她紧密相连她惨痛而又坚韧的灵魂,在他的苦心呵护中,犹如一朵花儿慢慢地绽放,越来越娇艳了。而他也慢慢地将她融到了自己的生活中。这,是不是人们说的感情宿命呢?

快入校了,刘旭叫上她去逛街,给她在老家的父母寄些东西,给她买了一件休闲女装。试衣服的时候,她一脸喜悦,忽然嗔怪地问:你说,别人会不会误会我们的关系?刘旭哈哈笑:我没女朋友,怕什么。你呢,难道要找男朋友吗?王华蓉苦笑摇头,轻轻地说道:我没想过你又漂亮又刻苦耐劳刘旭说得气鼓鼓的,心里冲动地很想揽她入怀。

开学了,王华蓉搬到河滨路的校舍住了。刘旭的心也空落落的了。他发送短信试探王华蓉:大学生,记得经常想我哦。然而他久久没收到回信。第二天,他打电话,王华蓉声音嘶哑:刘哥,谈个女朋友吧,我们这样对你不好。原来,她是担心自己悲凄的过去拖累他。刘旭哈哈地笑了:我就喜欢你。王华蓉顿了顿:我只是感激你,我不喜欢你。说罢挂了电话。

刘旭莫名慌乱起来轻松愉快的暑假中,他已知道自己深深地爱上了她!而且,她的过往如此悲凄,唯有鲜明的阳光和爱,才能让她的未来明亮。也唯有这颗坚韧的灵魂,才能让他爱得痴心不改啊!

他打车冲到了她的校园。一见到他,她的眸子闪亮,可瞬间即逝。面对他的再次表白,她哭了:你找个好姑娘吧,以后我给你当保姆也行,给你家中做卫生,给你煮饭,照顾你和你的妻子孩子这是报恩吗?刘旭含泪望着她,心中痛得说不出一句话。突然,他无法自控,握住了她的手。她浑身颤抖着,可是第一次没有闪躲,任由他紧紧握着,只是扭过头去无声地抽泣。

你怎么可以否认爱情!这是我等了三年多,才等到的爱情!刘旭突然叫起来。我有那样的过去,我还有儿子。她的声音很低很低。这些我都知道,可我还是爱你,很爱你!终于,王华蓉也无法抑制心中的感情,转头,扑到他的怀中,泪流成河。

曾经的惨痛和阴暗,因为热烈相爱,因为他那比大海和天空广阔的胸怀,因为她那坚韧的灵魂,似乎倾刻就荡然无存了。两人相爱后,也给彼此注入了更强大的生活动力。王华蓉大二的时候,刘旭也考上佛大陶瓷珠宝艺术设计在职研究生。比翼齐飞的幸福模样,羡煞许多旁人。他通情达理的家人,也已慢慢接受了他们的感情。她的父母,更是喜极而泣。

随着年岁渐长,王华蓉开始疯狂思念自己的儿子。那个阴暗变态的家庭,儿子留在那里,会有什么样可怕的未来啊?刘旭鼓励她要回儿子,自己抚养。至少,她可以给他母爱,至少,他可以有正常健康的童年。王华蓉热泪流淌:我带着儿子过,你也不介意吗?刘旭握紧了她的手:你就是我的天使,再带个小天使来,我只会更幸福。

于是,他们通过法律途径,从陈永强的大女儿那儿要回了儿子。这时,儿子已经八岁了,对年轻的王华蓉有些抗拒,跟她不亲。但母子间本能的亲缘,使得王华蓉对儿子爱不释手。而刘旭也利用业余时间,经常和王华蓉一起带他出去游玩,加深彼此间的感情。渐渐的,儿子接受了这个年轻的妈妈,对她有了一份依恋。此后,刘旭和王华蓉一边工作一边读书一边抚养儿子2013年夏,刘旭完成陶瓷珠宝艺术设计在职研究生课程。王华蓉顺利完成大学本科学业。

2014年春,刘旭和王华蓉决定举行婚礼。刘旭、王华蓉、儿子三个人一起拍了婚纱照。于是,出现开头的一幕。这个曾经惨痛的女孩,如今一脸灿烂,明艳动人。她的身边,那个高大的男子笑得幸福惬意他的善良和爱情,彻底冲刷了爱人遭到的伤害,完全弥合了爱人心灵的创伤。可喜的是,他也赢得了今生的挚爱!

第17篇、爱情故事初恋就是失恋

有没有恋爱一次就结婚的?有,但是很少,很多时候初恋就是失恋。

好友妮可说她有过一次初恋,但没有拉过手就分手了,那时她才15岁。后来,真正恋爱过一次就结婚了,婚后她觉得自己很幸福。育有一子,聪明伶俐,这一世,也算圆满了。

为了更圆满,有一年他们假离婚了,为了买二套房产。那时候有新政策出台,如果夫妻双方第一套房子是贷款的,第二套的利率就要高很多。于是两个人就离了,房子和孩子归妮可,老公假装净身出户,又买了一套房,自然是挂在他名下。

复婚之前,老公讲了一件晴天霹雳的事儿:他出轨了,找的竟然还是小姐。她气不打一处来,最可恨的是,他竟然如此直白地对她讲了。她哭着说,你瞒我一生不行啊?他的意思是,他只错过这一回,不说出来心里不安。他祈求她的裁判,发誓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她不想复婚,可看着可怜的孩子天天要爸爸,她还是选择了复婚。复婚后,他依然像以前那样,早晨上班把她送到地铁口,晚上下班开车到地铁口接她,一家三口就这样过着平淡的日子。

平淡的日子,有一天还是被打破了,她发现她有了一种冲动,原因是她联系上了初恋,那个曾经的花季少年。他们在视频里聊天,短信问候。她管他叫哥,可她发现他变了,已不是当年的青涩模样。他胖了,竟然还要生二胎,而他找的媳妇比他小很多。他们聊现在也聊当初,她说如果当初不分手,会有结果吗?他说会有吧。

她回老家,两人竟然偷偷见过。她很快乐,不知是偷腥的快乐,还是报复的快乐。他们互送礼物,一两千元的礼物,当这些都不能满足的时候,他要来北京见她。这时她才感觉到了危险,再往前走,就是深渊。走吧,谁让老公出过轨呢。可理智又告诉她,不能再往前走,再走一步就勒不住马了。

她一直没有答应他来北京。

他明确地说,他不会打扰她的生活。可他已经打扰她的生活了,她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愉悦。也许这些年太平淡了,需要一点调料?一个人在楼下吃烧烤,老公出差了,儿子暑假在老家。一个人的日子真没意思,可就是这样,她也不敢答应他来北京。她宁可一个人喝啤酒,吃烧烤,一个人享受街头的喧嚣。

她知道早晚她不是一个人,儿子过了暑假就会回来,老公出完差,五六天就回来了。老公是个傻瓜,做了错事不会一个人消化?非要害得她也跟着一起消化。可他哪里知道,她消化这种事情有多难。但她也知道,如果他不说,她就永远不知道,也就永远生活在真相之外。所以,她觉得自己一定要原谅他,何况她已经选择复婚。

如果和初恋联系是为了报复他,她忽然觉得没有必要了。如果报复,那报复的不止是老公,也是她自己,她知道自己不会快乐的。青涩的初恋早就没有了,那个连手都不敢拉的害羞的季节早就不存在了,何必在人近中年的时候还要沾一沾?碰一碰?一沾一碰就玷污了,就会沦为一地死灰。

第18篇、爱情故事只买一只鞋子

小周只有一条腿,每次买鞋子,他都十分难过,因为买一双鞋子,实际用得着的只有一只。这天,小周的旧鞋穿坏了,迫不得已,他又走进鞋店挑选鞋子,一个女店员跟在他身边作介绍。款式五花八门,他看了好几双都不合意,转过一个柜台,两人不约而同地指了指一双新款球鞋,然后对望了一眼。

于是,小周在凳子上坐下,准备试一下那双鞋。女店员拿起鞋子,蹲在他的腿前,仔细地为他穿好鞋子、系好鞋带,然后让小周试走几步看合不合适。小周艰难地站起来,拄着拐杖踏了几下脚,大小尺码恰好。他说:“就要这一双吧。”

付了钱,小周想了想,把那只脱下来的旧鞋和那只用不着的新鞋装在盒子里,用拐杖戳了一下,对女店员说:“你帮我扔掉它吧……”说罢,转身走了。

小周刚走到门口,女店员追了过来,说:“你可以只买一只的!”

小周疑惑地望着她,问道:“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女店员从收银机里取出144元还给他,诚恳地说道:“我现在才想起来,你可以只买一只的,半价,记住,下次买鞋一定要找我……”

小周瞟了一眼地上的盒子,问:“这一只不算是我买的?”

“不算。”女店员把它收了起来。

小周对她点了点头,算是道谢,然后拄着拐杖转身走了。

随后,女店员把盒子里的旧鞋扔掉,提着另一只新鞋对老板说:“这一只我买下啦!”然后掏出144元。

老板大惑不解:“你助人为乐也不必用这种方式啊!”

女店员淡淡一笑。

下班后,女店员高高兴兴地提着那只球鞋回家。

她想,那个小伙子断了右腿,自己丈夫断了左腿,他们一人穿一只鞋,撑起来的世界还是平衡的……

第19篇、爱情故事以前的一切,只是一场迷离的梦

有些人,我只能在梦中与她相见,梦醒时分便只有孤独与眷恋。背负了太多人的希望,想在明暗中学会飞翔,飞到那从无人烟的地方。每当一个人走在空旷静幽之地,漫步月色里、小溪旁洋洋洒洒的月光淅沥地倾泻在小溪里看着它在小溪中漫射,听着潺潺的流水和着几丝儿虫鸣,呼吸着微醉清凉的空气。我的嘴角就总爱挂上一丝淡雅的笑。静静欣赏真夜的孤独与明净。失去绿叶的白杨林露出它那有力的膀臂依旧在不远处傲然挺立,那林间还萦绕着淡淡的雾气……

独坐下游那铺满淡淡黄叶的大石旁,听流水,借着夜色,望着被夜风吹起的黄叶在那淡银色的轻泻下先打着旋儿,最后又急坠于小溪里披着月光随流水远逝。此时心头却浮现了陶潜笔下的桃花源。那灿烂的桃花林,可有着这淡淡的月光渲染?可着这刚直不屈的白杨守卫?可有着这溪水满载着忧愁悄然远去?可有这传递的轻翠悠扬虫鸣的夜风?想罢!脸上的笑意就更舒展了。

在这里虽不是隔世独立的绝境,但此时在这清凉的月色中,静夜下,却却实实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多余的喧嚣,只有淡淡的宁静围绕。清风扰乱了我那孤独的发稍。伸手,抚摸着这不知该去向何方的夜风在泛着亮光的小溪里激起朵朵涟漪。那被尘世所覆盖的思绪宛如这涟漪深邃,不见底。我那颗飘荡于俗事中的心,不觉地被这夜风吹向了辽阔的夜空,随着虫鸣一直轻盈上升。上升。到最后被彻底的冰封。才发现这以前的一切,只是一场迷离了的梦。

第20篇、爱情故事我和你,不离不弃

她是在姑姑身边长大的。她5岁那年,母亲有了外遇。父母断断续续打了一年的仗,在她6岁那年,他们离了婚,她判给了父亲,离婚后母亲很快便再婚了。一年后,父亲也要到外地打工,便把她送到姑姑身边。姑姑是个老姑娘,因为在一次意外中伤了腿,只能坐在轮椅上,所以一直到30岁还没有结婚。爷爷奶奶去世后,姑姑一个人住在那套老房子里,和一个从乡下雇来的小保姆一起生活。

她到姑姑身边的时候才7岁,来的第一天姑姑就发现她头上长了虱子,姑姑二话没说,操起剪刀咔嚓几下,便把她的长辫子给剪掉了。接着又把敌百虫片研成粉末儿,细细地抹在她的头发上。一个星期后,她头上的虱子仍然没有消灭掉,姑姑没有征求她的意见,就直接带她到理发店把她剃成了光头。她沉默着,不敢做丝毫的反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又被硬生生地憋回去。是的,她不能哭,因为她没有一个可以承载眼泪的怀抱。

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在小区花坛的角落里一直坐到天黑,她想自己这副模样,明天怎么去面对新的老师和同学?她甚至已经想到了同学们鄙夷取笑的目光,心里无比悲伤,恨不得一头撞死。

第二天早上起来,她看到床头放着一套崭新的薄呢子裙,裙子上配着一顶漂亮的帽子,她戴上,镜子里的姑娘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小公主。她小小的心马上就开成了一朵花。

姑姑在街上开了一个邮政报刊亭,靠微薄的收入度日。她来的第三个月,姑姑就把保姆辞掉了。姑姑说,你也不小了,有些事情你可以学着去做,再说你上学花钱的地方多,能省就省一些吧。

她一下子就明白了,当初父亲为她的去处发愁时,为什么姑姑会主动要父亲把她送来——原来,不过是想要个不花钱的保姆而已。

当然不能有怨言,她开始学着做饭。她洗衣服,打扫卫生,帮姑姑搓澡倒便盆,每一件事情都不能马虎。姑姑是个很挑剔的人,但凡发现她洗的衣服有一处没洗净,就逼着她重新洗一遍,教她做的事,从来不会再说第二遍。做饭时她脑子稍微开一会儿小差,粥溢了锅,姑姑能一直骂她一整天。姑姑说,不管做什么事都要用心去做好,连锅粥都煮不好,你还想做什么大事?

10岁,她已经会到菜市场和小贩熟练地讨价还价,买回来一堆便宜的菜;会自己洗澡洗衣服收拾得干干净净去学校,能熬出香喷喷的红枣百合粥。

有一次她在课文里学到一个词:忍辱负重。字典里的解释是:为了完成艰巨的任务,忍受屈辱,承担责任。她对着这个词想了很久,觉得自己是个做大事的人,她也可以为了理想忍辱负重,受这点苦,根本不算什么。

家里有一个大大的书橱,对她是开放的。很多孤独的想念父母的夜晚,她便陪着那些文字,忧伤或者欢笑。看得多了,她开始偷偷记日记,平淡压抑的生活使她有太多的感情无处发泄,而文字,成了她宣泄的惟一方式。

有一次,她随手丢弃的纸片被姑姑捡到,吃饭的时候姑姑问她:这些字,是你写的吗?她迟疑地点点头。姑姑没有再说话,以后便常常把没卖完的杂志拿回家来。双休日生意最好的时候,姑姑却关了店门,让她推着去图书馆,说要查资料。到了图书馆,她就像一尾入了海的鱼,呼吸畅快自由游动。她贪婪地读着那些文字,如同一块海绵,让自己饱饱地吸足水分。

读初二那年,她在市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得了第一名。学校把她树为典型,要她请家长到学校一起合影。她犹豫着,通知单在手心里一直攥了两天,攥成湿湿的一团。她不知道怎么和姑姑说,她不想让同学知道她父母离异的事情,更不想让别人知道她有一个残疾的姑姑。

第二天,她放学回来,姑姑已经做好了饭,桌子上摆着她喜欢的红烧鱼。姑姑说,这傻丫头,这么大的喜事咋不告诉姑呢?原来学校给姑姑打了电话。那天中午姑姑喝了酒,脸颊微红,笑靥如花,姑姑换了新衣服,还精心地化了淡妆。她第一次发现,原来姑姑竟如此漂亮。姑姑说,走,咱去照相。

她只得不情愿地推着姑姑去学校。一路上她的头都没有抬起来.仿佛每一个路人的眼睛里都飞出两把小剑,把她的自尊心刺得血迹斑斑。姑姑转回身时,正好看到她涨红的脸和低垂的头,愣了一下,突然就明白了。姑姑的脸在一瞬间变得惨白,她刹住车闸,盯看来往的车流沉默很久,终于说,我有点不舒服,先回家吧。然后便掉转轮椅的方向,艰难地滑着轮椅往回走。

她愣在那里,看着姑姑渐渐远去的凄然的背影,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

有一天她放学回家,家里坐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姑姑红着脸,让她叫叔叔。那天晚上那个男人和姑姑一直聊到很晚,第二天早上吃饭的时候,姑姑试探着问她,你觉得昨天那个叔叔怎么样?如果以后让他照顾我们的生活,你愿意吗?

她突然就愣住了,姑姑接着说,是居委会张奶奶介绍的,比姑姑大8岁,离异,带一个12岁的小男孩儿。

她沉默着,她当然没有理由去阻拦姑姑的幸福,她心里也明白,这个家是多么需要有一个强壮的男人来支撑。可是,姑姑结婚了,她还有理由继续留在这个家里吗?突然有一股苦涩,从她的心底漫延开来。

有一天晚上,她正睡着,突然被争吵的声音惊醒。她听到那个男人说:她有自己的父母,你为什么非要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我们将来结了婚,要把我儿子带过来,以后,我们还会有自己的孩子,而且,你也需要人照顾,到时候负担会很重……姑姑哽咽着说,这孩子从小就跟着我,我不想让她受委屈,你要是接受不了她,就走吧……

那天晚上她再也没有睡着,睁着眼睛一直到天亮。第二天早上,她给姑姑端洗脸水,姑姑眼睛红肿着,面色惨白,头发蓬乱,像是一夜老了很多。她正拖着地,姑姑突然问她:笑然,你长大了,会觉得姑姑麻烦吗?她愣了一下,一时竟不知如何回答,心却慢慢地酸了起来。她没想到一向无比强大的姑姑也会如此脆弱,她走过去,抱住姑姑瘦弱的肩,那一刻,她懂得了什么叫相依为命。

有一次,老师让写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她没有丝毫犹豫,就写下姑姑的名字。

她17岁那年,父亲回来了,要接她走。她不肯,她看着父亲变得陌生的脸,冷冷地问: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儿?10年了,你到现在才想起我,你知道这10年我们是怎么过的吗?

父亲嗫嚅着,说不出话。姑姑说,你爸也有他的苦衷……

她第一次任性地打断姑姑的话,眼中含泪,一字一顿地说:你冒雪去给我叫医生,轮椅在雪地上滑倒,整整在冰凉的雪地上躺了两个小时,才有过路人把你扶起来,你就没有苦衷?你不舍得买一根冰棒,省下一分一厘的钱为我交学费买参考书,你就没有苦衷?你为了我,放弃了结婚成家的机会,你就没有苦衷?……如果说苦衷,再没有人比你的苦衷更多更深刻,你这都是为了谁?

她忍了10年的眼泪倾泻而出。

高考时,她所有的志愿都报了本地的大学,以她的成绩,本可以读更好的大学,但是她知道自己不能

远离,因为姑姑需要她的照顾。工作的第二年,她谈了男朋友。第一次带男友回去,她揽着姑姑的肩膀跟男友介绍:这是我妈。这辈子,我必须和她,相依相偎,不离不弃。

她看到,一脸笑意的姑姑,泪水忽然像霸道的小蟹,爬得满脸都是。那是她第一次看到姑姑哭,那些恣意流淌的泪水,有欣慰,有委屈,有痛苦,也有快乐,一滴一滴,都是爱的释放。

第21篇、爱情故事我知道,你在向我走来

两座山峰之间,是一条粗粗的钢丝绳,钢丝绳下是几百米深的山涧,走在上面的人,除了手上那根保持平衡的长钢条,再没有任何保险设施。接受这项挑战的是一位年轻的小伙子。在此之前,他曾数次表演过此类节目,每一次都获得圆满成功。可这一天,上场之前,他的表情特别凝重。因为钢丝绳的另一端,有他心爱的女子。

这是他第一次带她到自己的工作现场来。

他和她,一见钟情,闪电般坠入爱河又闪电似的结婚。那时候,她只知道他是众人眼中的英雄,是一名出色的杂技演员,她被他身上的英雄气概强烈地吸引住了,却从来不知道,他的工作竟是如此的凶险。

一根钢丝绳,横拉在两座山峰之间,山风过处,她甚至能看到那条钢丝绳在轻轻地飘来荡去。一身火红衣裤的他,手持长长的平衡钢条,小心翼翼地踏上那一段漫长的征途……

山里常有雾,可这天的雾,来得让人有点措手不及。出发时还晴朗朗的天,一阵凉风过后,浓白的雾忽然就从山涧里慢慢飘起来,最初丝丝缕缕,烟一样笼罩在男子的身边,后来就抱成了大团,棉花垛一样把男子火红的身影吞没了。观众的肉眼看不到,记者的镜头也拍不到。除了阵阵呜咽的山风,现场陷入了一片可怕的死寂中。

从他走上钢丝绳的第一步开始,她就一直保持着一个动作——双手紧紧地抓着摇摆不定的钢丝绳,眼睛徒劳地望着那团辨不清前路的浓雾……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没有任何声音。众人的心,越发揪得紧了。雾已是预料之外,一阵突如其来的雨,让现场的气氛越发沉闷不堪。谁也没有料到,今天会突然下起淅淅沥沥的雨来。雨中高空走钢丝,又是那样长的一段距离,以前从未有过先例。结果会如何,谁都不敢想象。没有人说话,除了下得越来越急的雨发出的声音。雨水打下来,顺着钢丝绳一路凝聚,又滴滴答答掉进几百米深的山涧。她的手,抓得越来越紧,她的脸也越来越近地贴到钢丝绳上去……

1380米的路,一段世间最难走的路,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

他怎么样了?能否平安回来?谁也无法预料,只等那团火红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当他走完最后一步,一脚踏在大地上,又被早已守候在那里的亲友们欢呼着抬起来抛向空中时,那个一直拉着钢丝绳的女子已软软地瘫在地上。她连上前与他拥抱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拨开人群,上前扶起她,才发现她的双手满是一道道深深的煞白紫红的钢丝绳痕。她的双手已疼痛麻木得没了知觉。

傻瓜,你这么用力地拉绳子做什么?捧着她的手,英雄的男子哽咽了。

我看不到你,我只想用力拉住绳子让它摇摆得轻一点,我拉着它把耳朵贴上去,可以听到你的脚步声,刚才人群里有孩子在小声说你是不是已经……我知道,你在,你正在向我走来……

女人趴在男人的怀里,无声地哭了。男人的眼睛也慢慢潮湿了。

说实话,我向来不太喜欢看各类挑战人类生理、心理极限的运动。在那天的电视节目中,我关注的不是男子高空表演的精彩与惊险,而是那位自始至终紧握钢丝绳的女子,只是,那时候,我无法猜出女子那样做的动机。等她面对凯旋的丈夫,说出那一番话时,我的眼睛也蓦然湿润了。我看不到你,但我知道你正在向我走来,我无法与强大的自然之力抗衡,我只能倾尽我的心力将它凝聚在我的手心,哪怕只能为你降低万分之一的危险。这,就是爱吧。

第22篇、爱情故事百万步的爱

他是台湾环保局焚化炉的一名普通工人,二十多年前,热爱旅游的他利用假期徒步走完了台湾。未认识前,妻子就看过关于他徒步旅行的报道。

结婚前,他与她曾约定说要带她环岛旅行,但忙碌的生活一直让这个计划无限制延后。对此,她从未有过怨言。生下一子一女后,生活的压力也越来越重,他不得不放弃喜爱的旅行,把全部的时间都放在工作上。他以为等赚了足够的钱,就可以带着她完成环岛旅行的梦想。没想到,结婚十年,生活慢慢好起来时,她却病倒了。

不知何时,她走路时总会突然跌倒,一开始以为是贫血,不料病情愈来愈恶化,加上她的父亲和兄弟都有相同的症状,他这才意识到她是罹患了家族遗传病——小脑萎缩症。

看着躺在病床上日益衰弱的妻子,他突然想起自己曾对妻子的承诺,要带她环岛的梦想。

2007年6月17日,他用轮椅推着病重的妻子开始徒步环岛,因为还要工作,他必须先做9天的工,然后连续休息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一步步推着妻子前行。三天后他在停留的地方做上标记,然后坐车干活去继续工作。工作一结束,他又带着妻子来到之前停留的地方继续徒步向前。每到一个景点,他们就会停下来看看风景。一路上,他为妻子拍了很多的照片,每一步都留有他们共同的回忆。有太阳,他会给妻子戴上帽子遮阳;下雨了,他就在轮椅旁装上一把伞替她挡雨。就这样,从月朗星稀走到晨光熹微,从大雨倾盆走到阳光普照,他们听潮音看夕阳,他几乎忘记了疲劳,而她也仿佛疼痛在身上消失了一般。

旅行无疑是艰辛的,但也是幸福的。有人看他累就要用车载他们一程,但他总是微笑着表示感谢然后婉言拒绝,他说,我不累,我要用自己的手推着她,一步步走完这旅程。有时,怕她坐得太久,他就背着她。实在累了,他就顺便找个地方休息,然后帮她按摩肢体。2008年5月23日,他们终于完成了环岛的壮举。这一路的花草树木,每天的朝阳落日,见证了他们一步步行进的爱情奇迹。

回家后,经过调养,她的病情稳定了许多,他觉得这是一路祈祷上天给予的恩赐。2009年9月20日,她不堪病魔的纠缠离他而去。去世之前,她曾流着泪对他说,谢谢你陪我完成最后的旅程。按照她生前的遗嘱,没办告别仪式,骨灰也被撒向了大海。他说,虽然很遗憾不能白头偕老,但能陪她看最美的风景,也是一种最美好的告别式。

这一段用生命写就的故事,用百万步堆积而起的爱的旅程,在一起听着海潮起落,一起看着朝阳落日,一起闻着大自然芬芳,一起尝尽甘甜酸苦后,一起走过的每一步,永远是他们心中最美的风景。

第23篇、爱情故事遗愿深情

近期,妻子总感觉身体不适,怕增加丈夫的思想负担,一直强颜欢笑,然而,爱妻体质的日渐衰弱怎能瞒过丈夫体贴入微的眼睛?

丈夫陪妻子到全市最好的医院做了全面检查。看到妻子生命被无情判决——肺癌晚期,他顿时觉得天昏地暗。然而,丈夫的理智战胜了神伤,为了延长妻子的生命,让她少受精神刺激,不能让她知道自己的病情。丈夫平静地对妻子说:“没啥大病,咱们回家吧。”

相伴10年从没对妻子说过一句谎言的丈夫的“拙劣的表演”同样瞒不过妻子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自己的病情使她知道自己凶多吉少。但心明如镜的妻子还是迎合丈夫的“表演”,顺从地回到了家中。

三天里,丈夫东奔西走,日夜奔波,虽然是一如既往的温情脉脉,妻子却分明读出了丈夫平静如常的脸上努力克制着沉痛的悲伤。丈夫为何奔波,妻子心知肚明,却自知无力阻止,所以她更珍惜他们在一起团聚的有限时光。

妻子强撑着病痛的身子,想在诀别前多为丈夫做些什么,收拾房间,洗洗涮涮。在清理衣柜时,她突然发现自己亲手保管的房产证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厚厚的八万元钞票和一张房屋抵押贷款的回单,这可是他们夫妻几年血汗钱换来的惟一财产哪!妻子无语哽咽,潸然目下。

晚上丈夫归家,妻子仍是笑脸相迎,丈夫轻描淡写地对妻子说:“明天再去医院看看,体质虚弱也应该及早诊治,以免引发其他疾病。”妻子说:“后天去吧,此去或许时间要长,家里的事我要办一办。”

第二天下午,丈夫一进房门,突然发现房屋的窗户被打碎两块,衣柜里的八万元现金不翼而飞。丈夫急忙转身去报警,正和缓缓走进院子的妻子撞个满怀。妻子对家中失窃虽然也惊慌失措,却劝丈夫要冷静,兴师动众报了誓也未必破案。

心急如焚的丈夫又东求西借,但爱妻还是带着无限的眷恋撒手走了。弥留之际,妻子躺在丈夫的怀里气若游丝:“枕……枕头里……”

痛不欲生的丈夫翻开枕头,一张八万元的存款单和一张写满了他熟悉字迹的信纸静静地放在里面:“不忍你白白往医院扔钱,我走了,房子没了,钱也光了,人财两空,你和女儿咋活呀?你用什么给可怜的女儿再找个妈妈,我知道什么力量也挡不住你,十年了,我第一次撒了弥天大谎,当了一回盗窃犯……”

丈夫抱紧妻子的尸体,泪如泉涌,长跪不起。

人间大爱与日月同辉,斯人已去,真爱永恒。

第24篇、爱情故事有你爱的人,你就没法自由

这次怀孕完全是意料之外。当确定是女儿之后,我自己的私心其实是松了一口气,因为我真的喜欢女孩,我对男孩真的没有任何热情。我老公其实也不介意,纯粹只是觉得已经有两个女儿,如果来个儿子也不错。

很多人都问我,当了妈妈之后的改变,其实真的没什么戏剧性的变化。可能惟一的差别是,我以前常会对老公撒娇,可当了妈妈之后,我只要听到女儿的声音,就会立刻跳起来,跑到女儿的旁边说“GoodMorning”。老公偶尔会抱怨,当然也会吃醋,可你就是没办法控制。

以前我最喜欢和老公、女儿去吃早餐,我们家附近有家餐馆,门口放了一只瓷做的小灰狗,我叫它小灰狗餐馆。以前当问谁要去小灰狗时,她们就都争着去,但不知从哪天开始,当问谁要跟我们去小灰狗时,我二女儿竟然说“我不想去,我想待在家里”。事后,我的内心有一点点落寞,跟老公说:“她们两个竟然已经会选择不要跟我们出门,那不是青少年才会做的事吗?原来这个时光已经从莫名其妙的某一天开始,默默地溜走了。”现在我最喜欢做的事是躺在她们房间的床上,赖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都是一些琐事,琐事是最幸福的。女儿画了一张画,画里有四个女生,她把我肚子里的妹妹也画进去了,我看了当场感动得大哭,从此她只要随便画了个什么,就拿来给我,然后问:“你要哭了吗?”当和你爱的人在一起,不需要说什么,都是一种舒服。

慢慢发现,如果这世界上有你爱的人,你就没有办法自由。以前还没结婚生小孩时,觉得生了小孩就会被绑住,可是当我变成人家的老婆、孩子的妈妈之后,却一点儿都没有被绑住的感觉。我不在乎行动上的自由,但我要心灵上的满足,可以自由地爱我所爱的人,并且让他们爱我。

第25篇、爱情故事爱不辛苦

单位新分配来了一个女孩,又漂亮又懂事,让我们大家都喜欢。她在大学谈了个男朋友,可毕业后却天各一方,热恋中的男孩女孩只能通过网络和电话沟通。工作之余,我常常看着她手握电话或嗔或笑,表情生动美好,让已经过了恋爱季的人都忍不住心生羡慕。

可是,异地恋也有烦恼,每逢节假日,看着同龄的女孩纷纷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准备约会,她的眼中也会掠过一点落寞和羡慕的神情。于是她总是主动替我们这些家庭主妇们在节假日值班。有一次,我问她,这样的异地恋不觉得辛苦吗?她眼神清亮地对我说,怎么会呢?我们真心相爱啊!虽然距离有点远,虽然不能常见面,可只要听到彼此的声音,只要想到那个人,就会情不自禁觉得开心快乐。爱不辛苦,不爱才辛苦呢。

这最后一句话,让我怦然心动。

人到中年,面对工作我渐渐有了职业倦怠;面对孩子我也开始不再有耐心,总是吹毛求疵,求全责备;面对爱人更是时常疑神疑鬼,内心焦灼惶恐。总以为是别人变了,是世界变了,殊不知原来我们也在变。

没有了那样的深爱,没有了那样的热情,所以才会缺少包容与谅解,才会感觉到无限的辛苦与疲惫。不是工作太辛苦,不是别人不够好,而是我们自己,不够爱。

有爱在心中,无论多少曲折等待,无论多少繁杂琐碎,都不会觉得辛苦疲惫,不会觉得纠结委屈,反而乐在其中。工作如此,生活如此,爱情婚姻如此,我们的生命亦复这般。只要心中满怀着生生不息的热爱,向往着无可取代的欢喜美好,无论多少辛苦都会甘之如饴,甚至安然享受的。

抱怨叹息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让自己的内心更加拥堵逼仄。让我们用心去聚集爱,不介意得失地付出爱吧,有了爱即使生活寻常,路途坎坷,也不会再觉得辛苦,而始终有着美好温暖的心境情怀。

第26篇、爱情故事婚姻中,要准备一只救生圈

在婚姻之舟上,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意外发生,我们都是婚姻之舟上的乘客,所以随时要准备一两只救生圈。当婚姻即将起锚时,你从此岸上船,欲往彼岸寻找幸福。此时,你完全沉浸在对彼岸的憧憬中,但你不要草草起航,应该静下来想想,航程中应该准备些什么。你最容易忽略的,也许不是看似重要的船桨、风帆、舵、指南针,而是小小的救生圈。

也许你说你会水,万一爱情变成了“泰坦尼克号”,你也能一苇渡江,也能顺水游回岸。但你错了。再好的水手也会有失足的时候,万一爱沉没的地方是茫茫深海而非浅滩呢?船越往前,风浪就越难测,爱情的气候千变万化,有时风平浪静只是一种假象而已。

这只救生圈,除了给自己准备以外,还应该给对方也准备一只。如果爱情是意外沉船的,那么你们可以用它共度难关;如果是你先弃船而去,你应该学会仁慈,扔一只救生圈给对方,救他上岸;如果是对方先离开的,那也别诅咒、怨恨,你也应该送他一只救生圈,祝他前面的路走好。

一只小小的救生圈,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宽容心和风度来。有时它成了你离开婚姻之舟后能不能勇敢地存活下去的关键。这只救生圈,其实就是一种心态,一种不要在激情中忘乎所以的心态,它不是对婚姻缺乏信任,而是给婚姻一条退路,不要走绝路,死钻牛角尖。而要明智冷静地面对海上的风浪,要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

这只救生圈就叫幸福圈,在婚姻不幸沉没时,也许它不能把婚姻再次救回来,但它能保住你的爱、良心和幸福。不让它们溺于茫茫大海无迹可寻。在婚姻之舟上系一两只救生圈吧,告诉你的爱人,如果爱情被风浪打沉,她可以依靠它逃走。这本身也许就是一种爱的承诺。

第27篇、爱情故事不嫁有钱的男人

女友雪老公拥有上亿资产,在南方几个城市开着工厂,很少回家。据说养着不只一个小蜜。孩子住校,雪一个人生活。生活对于她来说似乎就是忙着休闲、享受。有次发烧,她过来看我,正碰上老公用热毛巾给我敷额头,这一幕让她的眼圈红了:“真羡慕你们。好怀念忙到半夜与老公分吃一块热乎乎的烤红薯,钱不够花但幸福有余的日子。”

这年头,女人的婚姻里,幸福的指数往往与男人拥有的金钱成反比。男人一旦有了钱,岂能属于一个女人?这几乎成了不争的事实。嫁个有钱的男人,拥有着他的钱,不仅需要委屈着自己做他喜欢的类型,同时还需要与别的女人一起拥有他的肉体与灵魂,那种滋味,时间长了,身心想不变态都难。

当今社会,有钱的男人有多少能做到在事业与家庭之间很好地权衡?太少了。很多男人都是徘徊在伪装与虚伪的边缘,钱成了他们为所欲为的资本。他们可以在孩子面前是无所不能的父亲,在老婆面前是骄傲霸气的大丈夫,在下属面前是威严尊贵的老板,但在二奶情人面前马上撕去一切包装,甚至做出一副熊样取悦对方。这就是有钱男人的多元化嘴脸。

对于婚姻里的女人,幸福是什么?幸福是琐琐碎碎的庸常生活中发自内心的呵护体贴;是平平凡凡的相互搀扶里把彼此放在心上的点滴感受;是他拥有的不一定很多却愿意把最好的给你;是他不一定有很多钱,但一定要懂得珍惜懂得爱。穷得只剩下钱的婚姻其实最空洞了,可怜,可悲,更可怕。

物质时代,女人一定要保持本色,看清真实的自己,听从内心的召唤。自尊、自强、自立,做自己的主人,不做金钱的奴隶。可以对钱动心,但不能随便动身,更不能纯粹只为钱嫁给一个男人。

第28篇、爱情故事爱情里,一件衣服也是大事

是无意中发现不对劲的。

那天她心血来潮,将电脑里储存的照片逐一看了一遍,本来是想重温已逝的甜蜜,却意外发现了一个小秘密:他站在她身边,永远都是一身黑衣黑裤。

其实,他是不适合穿黑色的,有些显老,还有些死气沉沉。至今记得初识时,他穿一件红白相间的格子衬衣,米色休闲裤,整个人干净清爽,阳光一样一下子击中她的心。

什么时候开始,他竟“弃白从黑”了呢?一丝愧疚爬上心头,结婚三年,柴米油盐的生活已把彼此磨得粗糙不堪,她居然不曾注意他服装的改变。

其实,他还是穿浅色比较好看。

她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跟他提了,他轻描淡写地“哦”一声,第二天,却还是一身乌鸦装。

她忍不住认真地提了,说我喜欢看你穿浅色衣服。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并未做丝毫的改变。

她的心莫名地咯噔了一下,以前,他多听话啊,简直是言听计从,她说吃小米粥,他就不会煮白米粥,她说喜欢红色,他就不会说喜欢绿色。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不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了?

不由得她不猜疑。她比他大三岁,当初执意要嫁时,就有闺密相劝,小男人是靠不住的。她也一直为三岁的差距耿耿于怀。她三十岁了,已是韶华将逝,青春不再,他只有二十七岁,正是招蜂引蝶的最佳年龄,工作又上了一个台阶,比未婚男子多了一分成熟与细致。

心里的不安潮水一样漫上来。

她打开衣柜,想要为他找一件浅色的衣服,放在他手头上,看他接受还是拒绝,由此,也可判断她在他心里究竟还有多少分量。

翻遍衣柜,全是黑色的,曾经那些浅色衣服不知何时已被他悄悄处理掉了。她跌坐在地上,恐惧、委屈、愤怒在脑海里交织,最终,还是做了决定。

9月10日是他生日,她不动声色地拉着他到商场,说要送一件衣服给他。在一个专柜前,她指着那款T恤说,把白色那件包起来。

他扯了扯她的衣袖,小声提醒:还是要黑色吧,黑色适合我。

她有些蛮横地回答:我喜欢白色!

他看着她,欲言又止,转头不再跟她说话。

他心里果然已经没有她!她转身,大步往外走。他在身后叫,她没有理会,也没有回头,眼泪一颗颗地落下来。

逃一样地回到娘家,面对妈妈询问的目光,她什么也没说。在一个老人看来,为一件衣服闹到要离婚,是多么不可理喻的事,只有她自己清楚,一件衣服代表着什么。若他不是移情另恋,若不是另外的女人喜欢黑色,他何至于为一件衣服惹老婆生气?因为不爱了,所以不在乎。

他追来时,她心里燃起了一丝欣喜的火苗,但还是将他挡在了门外。他在门外絮絮叨叨解释了一大堆,却没有一句是她想听的。

心终于一点点地冷了下来,然后,说出了那两个痛彻心扉的字。能感觉到他在门外明显地怔了一下,然后弱弱地问:就为一件衣服吗?

她说,爱情里,一件衣服都是大事。

良久,他终于为衣服问题做出了正面回应:我知道你一直为年龄问题寝食难安,我没有办法说服你不去在意,我能做的,就是把自己打扮得老气一点,这样,你和我在一起,就没人说你比我大了。

她的心狠狠地颤了一下。她怎么会不记得,每次出门前,她都要在镜子前花费数小时,打扮好了拉着他在镜子前照一照,一旦看出她比他大三岁的事实,以上程序立马重来一遍。朋友聚会,她总是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问人家她和他谁大,别人猜对了,她便情绪低落,一遍又一遍地问他:我真的有那么老吗?

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如此在意了呢?是从他穿黑色衣服开始,她站在他身边,别人都夸她年轻,然后心境就慢慢转变了吧?

他还在那里解释:我知道你自尊心强,对这个问题特敏感,所以才不想让你知道真相……

为了让她心情愉悦,他竟如此委屈自己。不等他说完,她已经打开门,扑进他怀里,眼泪蹭在他的黑色衬衣上。

爱情里,一件衣服都是大事,它可以让两颗心渐渐疏离,也可以越靠越近。幸福无小事,哪怕是一件衣服,也需要用心去穿。

第29篇、爱情故事寻找自己的瓶子

她爱上他眉宇间的阳刚之气,贪恋他笑容渐起时嘴角传递的自信。23岁的女孩子,不羁的青春之下,一颗单纯痴情的心像跳跃的兔子,忍不住偷偷跳出来,又慌忙躲进洞穴。夜夜失眠,只为白天他帮她纠错时一个爱怜的眼神,或者他接过咖啡时一声温柔的谢谢。她是见过他的妻的,那一次在公园偶遇,他一手挽妻,一手携女,眸中含笑。初春温暖的阳光倾泻而下,打在三个人的脸上,晃来晃去,都是幸福与安宁。她仓皇而逃,只恐内心隐情被人识破。

秋天的时候他出国考察,半个月的时间不算太久,于她却是度日如年。几天的光景,人已经憔悴得不像样子。碰巧他打电话回来问公司的情况,她懒懒接起,听得他在那端“喂”了一声,一字如惊雷,将她的心轰隆隆地炸开了口。握着话筒,喉头哽咽,万语千言,凝噎难语。急忙抬手唤来同事,话筒一丢,人已落荒而逃。

元旦,公司惯例地举行联欢晚会,他携夫人一起出席。她躲在角落,看那个华贵高雅的女人谦和有礼地替他答谢员工,看他优雅地牵过她的手滑进舞池,看他温柔地为她整鬓边的发,看他附在她的耳边轻轻说话,心一阵紧似一阵地痛,一分一秒都是煎熬。晚会没有结束,她就借故离开了,在一家酒吧,从没喝过酒的她,醉得一塌糊涂。

醒来已是第二天黎明,睁开眼睛时他正坐在床前微笑着看她。她一时恍惚,是梦吗?他揉揉她的头发说:“你这丫头,不会喝酒还喝那么多,亏得我们路过,不然还不知醉成什么样呢。”

他妻子把一杯热茶放在她的掌心,一句话石破天惊:“谢谢你也爱他。”

是她自己出卖了自己,昨夜梦中不停地呼喊他的名字,隐秘的心事了然如许。

女人笑笑,说:“我明白你,因为我也有过你这样的年龄,这种痴迷和爱恋,我也曾有过。爱无错,只是,需要一个更合适的瓶子去承载它。”女人的手爱怜地拂过她的发:“傻丫头,你还年轻,会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个瓶子的。”

她闭着眼睛,泪水恣意横流。

一个星期后,她辞职,回到家乡那个安稳舒适的小城。两年后,她找到一个儒雅温柔的男人,彼此相爱,幸福美满。她喜欢叫他“瓶子”,在油烟弥漫的厨房,在人声鼎沸的菜市场,这个毫不相干的称呼,她叫得张扬,他应得甜蜜。有一次,她突然问他:“知道为什么叫你瓶子吗?”他正修着漏水的水龙头,头也不回地说:“你是美丽的玫瑰,我就是青瓷花瓶;你是清凉的水,我就是矿泉水瓶;你是醇香的酒,我就是雕花酒瓶。哎,把钳子递给我。”

她“扑哧”就笑了,她承认,这是二十多年里她听到的最动听的情话。是的,丰盈的感情,只有在自己的瓶里,才能开得恣意芬芳,娇艳醇香。

第30篇、爱情故事仙人掌也会哭泣

大家都叫他仙人掌,不仅仅因为他的脾气倔,浑身是刺,更主要的原因是他有着顽强的生存能力,不管多恶劣的环境,都努力地向上生长。他经受了那么多灾难,他的心,却坚强无比。

他看不惯小人当道,他嫉恶如仇;他被打成“右派”,在北大荒劳动改造;他爱管“闲事”,被盗贼捅了四刀……他有着自己传奇的一生,苦难无法将他击倒。

这个硬汉子,无比坚强的人,多少困境都闯了过来,临危不惧。一辈子没有低过头,更没有看过他哭泣。然而在女儿红袖的婚礼上,女婿当着亲朋好友的面喊他“爸爸”,要讨改口的红包,他竟然忘了应承,只是一个劲地说“谢谢”,一连说了好几遍。主持人纠正了他几遍,他才缓过神来,那一刻,我看见他的脸上,有泪水闪现。

是爱,让他柔软了,使他慌乱。

他一生没有结过婚,只是收养了一个孤儿红袖。如今,红袖也嫁人了,他又变成了一个孤零零的人。

陪伴着他的,只有阳台上那盆同样孤零零的,带刺的仙人掌。

为了做学问,他30多岁了还没有谈过恋爱。就在他刚有这个意愿的时候,又因为性格上的直率和倔强,被认为“目无领导”而被打成了“右派”,来北大荒进行劳动改造。在这里,他见到了那个叫秀的女人,彼此在心底偷偷喜欢着。可他一直拒绝着这份爱意,因为他知道,在这片茫茫如沙漠般空旷的地方,他注定是一个不被祝福的生命,他是一颗凄凄冷冷的孤星,他是一棵不能停留飞鸟的仙人掌。

他做人的准则是,自己的苦难自己承受。

秀最后一次去看他的时候,什么也不说,躺在他的身边。那个夜晚,一种莫名的悸动在身体里翻滚,使他有些热血沸腾。但他没有越雷池半步,他知道,如果爱她,就必须离开她,离开是对她最大的保护。因为他是众矢之的,是那些小人的靶子。他不让女人停靠在肩膀,是因为他怕连累她。

秀泪眼婆娑,没再说什么,默默地走了,留给他一个凄惶的背影。

秀在嫁人之后的第三年,丈夫便出了意外死去。秀是在回娘家的时候和他相遇的。他怨恨上帝,不该安排这场相遇,让秀命丧黄泉。当时他得了很严重的哮喘,整个人像个小老头儿一样,咳喘个不停。也就是那天夜里,他听说秀死在了后山的山崖下。发现她的时候,她的手里紧紧握着一把药草,村里的老人说,那草叫黑节草,可以治疗哮喘。秀是为了他而死去的。他咬紧牙关,努力忍着不让眼泪流出来,他知道,他的感情因秀而生,也会因秀而死。

秀的孩子从此成了孤儿。他把她领养过来,像亲女儿一样呵护着,他们相依为命。他给女儿重新取了“红袖”的名字,是因为他念念不忘的秀。

他是用整个生命来疼爱红袖的,他会为了她,去偷大队的红薯;他会为了她,去和别人家的小孩子动粗;他会为了她,编造一个个善意的谎言……这些在他生命中“离经叛道”的行为,因为爱,被他反复操作,驾轻就熟。

他节衣缩食供她上学,红袖也乖巧懂事,小小年纪就能帮他料理家务了。在学习上,红袖也一直出类拔萃。每次拿到成绩单的时候,都是他最快乐的时候,所以红袖就拼命学习,她只想让他高兴。

平反之后,他大部分时间都呆在他的科研所里,忙着他的科研。有好心人劝他再找个伴,他都拒绝了,他说习惯了一个人。其实,是他的心里再装不下别的人。

唯一的快乐就是接到红袖寄来的书信,女儿说,她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

喜欢就去和他说,要大胆地争取幸福。他在信中这样鼓励女儿,心却有些微微的疼。他很羡慕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可以无拘无束地去追求幸福,而他却错过了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情感,但他无悔,他知道,即使上苍让他重新回到那个场景,他依然会选择逃避和拒绝,因为他始终坚持着他做人的准则:如果你不能给别人带来幸福,那么,就选择离开。

时间晃着晃着就把他晃得双鬓斑白,把他晃成了一个倔强的老人。他也没想到,红袖那么快就到了该嫁人的年龄。

在婚礼上,红袖含着热泪,一遍遍地唤着爸爸。她知道,她一辈子都无法割舍,他那份深如海洋的父爱。

他慌乱着,身子颤抖,语无伦次。“这个老仙人掌,也有说不出话的时候啊。”朋友和邻居们善意地笑着,第一次看到这个刚强了一辈子的男人那软弱的一面。

他又一次想起那个叫秀的女人,他背过身去,掉了很大的一滴眼泪。

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仙人掌也会哭泣,只是有时候,你看不到他的眼泪。

第31篇、爱情故事凡俗的爱情

我总是对他不满意。认为他不够爱我,而且,连句动听的话都不会说。

他从来不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即使爱得最热烈的时候,他从来不叫我的名字,总是“哎,我说——”,“我说”就是我的名字了,下面就是他要说的事了。比如,他要一条毛裤穿;比如,他要一粒感冒药,语言没有任何感情温度。

我曾暗暗发誓,下一辈子再找爱人,一定找个浪漫的多情的,一定找个叫我“亲爱的”那种男人。

我在那天早晨大呼小叫,说自己又掉了好多头发,然后对着镜子梳头发,一边梳一边问,“你说我是不是老了?我怎么老掉头发呢?你看,我的眼角还有了鱼尾纹。你看,我的皮肤还不如以前细腻了?”其实我想得到他否定的答案。这样可以让我不再这么敏感这样痛苦了。可他说:“可不是吗,你以为你是妖精千年不老啊!你的头发是不如以前好了,搞对象的时候一大把,又黑又亮的!”

“这个该死的!”我骂着,怒发冲冠地冲出来。然后说:“瞧你那老样吧,一个老男人!”

他再不还嘴了,眼睛看着电视。

几天之后,他买了好多黑豆来,我说你这是干什么?他说你熬粥吃吧,同事李大姐说长头发,越吃头发越多。

我心头一阵热,什么也没有说。

跟他商量去丽江旅游的事,我说据说那是最小资最温柔的一个浪漫宝地,我们去吧。他说那块地方快被去烂了,有什么去头啊,咱俩得一万块钱,老家来信了,说咱家的老房子还要翻盖呢。我听了就气,这个人太没有情调了啊,我们一起旅游的次数太少了,就是2000年的时候去了一次苏州,还是跟他出差去的。他总是说旅游是最没有意思的事情,特别是跟着旅行社,简直是一帮人去打狼,走走停停,吃饭上厕所拍照,没什么意义。这样一说我也觉得索然,可是,他也太没有情调了。

几个月之后他说你准备准备吧,我说准备什么啊。他说去丽江啊,有一个摄影队,不是跟团,你又爱臭美,让他们拍你去吧,我工作忙就不去了,全是我哥们,你放心吧。

我冲上去搂住他,他说,“别,别,你刚吃了大蒜吧,我受不了。”

最近胃总是不舒服,我天天嚷,总说,疼啊疼。他回过头给我一句,“死不了。”我气疯了:“你怎么知道我死不了?”他说:“要是真疼早就去看了,疼,嚷嚷就不疼了吗?奇怪。”“你才奇怪,我说你知道关心人吗?我死了就让你打光棍!”

“可你死不了啊,我知道你死不了。”

我病不死也会让他气死。

我倒在床上委屈地哭。病了还盼望我死?有这样的男人吗?

他根本不进来看我,还是看他的足球,没完没了的足球,什么贝克汉姆,什么超级联赛……我冲进客厅,“啪”就把电视关了,“你是不是特别盼望我死了娶二房呢?是不是?”

越闹越委屈,他看了我一眼,给我四个字:“无理取闹!”

我还无理取闹了?

三天后,他拿回一张单子,然后说,“明天早晨别吃别喝了,做胃镜去,我找了医院里最好的内科大夫赵主任,是做胃镜最好的大夫了。”说完,不顾我发愣,走了。

“不去!”我嚷着,“听说吓死人呢。”

“不去也得去,省得你天天嚷,好像得了胃癌似的,烦死你了。”

到底去了,先喝一种麻醉剂,吐了,他再去买。再倒在床上,把一根半米长的黑管子插到了胃里,我疼到窒息,用手掐着他。他说,没事,就当国军在逼供,就当你是江姐。

胃镜做完了,慢性胃炎,他又来了,早知你是小题大做。

给我擦着眼泪,还哭了?丢死人了。下楼时,却说,来,背你吧。早晨没吃饭,又做了胃镜,吓得半死,身体发飘,飘上他肩头,眼泪还在掉,他一边往下走一边唱:背上有个小妹妹,脸贴着脸还嫌远啊……真不是个东西。

车胎坏了,我进门就抱怨,外面风大,懒得站在风中补车胎,然后进门就嚷:“要买车了,不行,一定要买车!”他在旁边说:“打车多好,你车技那么差,一定会出事的。”看这个乌鸦嘴,车还没买,就注定我会出事!他继续说着,我脾气上来了,“我的事你少管。”走的时候却发现,他把自己自行车钥匙放在了桌子上,我的车钥匙他拿走了。

每次都是这样,只要车扎了胎,必是换车,他去补,多冷多热,站在那里和师傅聊天,等着。

我总以为他不够爱我,他不给我花钱,每次抱怨他就说:“钱全在抽屉里,你随便花啊,我又不知买什么。”

他真的不知买什么。他们单位去南方玩,每个人都给媳妇买了东西,只有他没买。他说:“没用,全是旅游纪念品,放家里也是没用。”我发了几天脾气,后来发现,我买来的那些纪念品全送人了,放家里也是占地方。果然是没用。

他不浪漫,情人节不会送花给我,可一天提醒我记得吃药,记得别出去乱喝酒,我说过一次对面的小肉包好吃,他下了班总买几只回来。我说过爱喝五味斋的豆奶,他每个周末都跑老远给我打,我说过他穿那件灰色的格子衬衣好看,他就老穿着,穿得磨起了飞边还穿着……

这世间最凡俗的爱情也大抵如此吧?他爱我,以自己的方式,隐忍而温暖。不张扬,是金玉在里的那种爱。他爱我,知道我不是完美无瑕,知道我必有瑕疵,知道我的个性和弱点,可是我仍是他手里的宝,是他唯一的玫瑰。他是忧伤的小王子,千朵万朵玫瑰中选择了我。所以他说:“再苦再累你再难看,可是,你还是我唯一的那朵。”

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情话了。

第32篇、爱情故事如果爱,请别深爱

(一)

莫小贝第一次遇见陈飞,是在一条老街的精品店。那个店经营一些工艺品,和一些多肉植物,偶尔老板来了兴致,还会免费赠送自己碾磨的咖啡。

莫小贝看中了一个紫色的沙漏,她打算买来就当送给自己二十三岁的生日礼物。当她伸出手去拿,一只手抢先一步,把沙漏拿在手上。

这是我看上的,莫小贝的话脱口而出。

在谁的手上就是谁的,说话的这个人就是陈飞,一米八的个子,高大帅气。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不仅成绩好,文章写的好,还是学生会主席。

陈飞是寝室里姐妹常常八卦的对象,他在单亲家庭长大,上了大学以后,他妈妈的精神就不太好,一个人会忘记吃饭、睡觉,整日拿着陈飞去世的爸爸的相片说话。

邻居们都说妈妈是因为太想陈飞了,所以才会这样。于是,陈飞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把妈妈接了过来,一边上学,一边照顾她。时间久了,妈妈的病情开始好转。

尽管生活比较难,可在陈飞的脸上,却永远洋溢着笑容。

这个大学里,有很多爱慕陈飞的女生,听说他收到的情书,可以绕校园摆三圈。莫小贝不得不承认,那些情书里,也有自己的一份,她没事也喜欢写一些文章,对于常在报刊、杂志上发文的陈飞,很是仰慕,更何况他还是一个帅哥呢。

老板,帮我包装好,再来一张卡片。陈飞打了一个漂亮的响指,直接忽略了莫小贝一张生气的脸。

陈飞走后,店老板拿了一个精致的风铃,递给莫小贝。说是陈飞送给她的,那个紫色的沙漏,他是买来送给妈妈当生日礼物的。

看着手中的风铃,莫小贝心里暖暖的。她决定买一个蛋糕,去和陈妈妈一起过生日。

陈飞的出租屋地址,莫小贝早已熟记于心,既然是暗恋,就得有暗恋的态度。

当陈飞打开门,看看门外的莫小贝,先是吃惊了一下,接着很礼貌地说,欢迎。

陈妈妈很高兴家里来客人,她说,来这里两年了,也没有一个人来串门,今天来的一定是个贵人。

莫小贝笑着说,不是贵人,是有缘人。

怎么说?陈飞一脸的茫然。

我和阿姨同一天的生日,难道不是有缘吗?说着莫小贝就系了围裙,把蔬菜拿进了厨房,让陈飞找盘子,把熟食倒出来,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模样。

这就是莫小贝和陈飞第一次的相遇,一见如故。莫小贝陪着陈妈妈过生日,陈飞陪着莫小贝过了生日。

谢谢你,莫小贝,陈飞在微信上说。

不用谢,这是我喜欢做的,而且,也愿意一直为你这样做。晚上喝了点红酒的莫小贝有点微醉,心里话就那么轻易说出了口。

只是,陈飞没再接茬。

(二)

从那以后,莫小贝经常去陈飞的出租屋,帮陈妈妈做一些家务。对于莫小贝的到来,陈妈妈自然很高兴,在这个城市里,她没有朋友,只有陈飞。

丫头,你是我儿子的女朋友吗?

莫小贝多想说是,可她不是啊。

你希望是吗?陈飞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她写在脸上的心事,陈飞一览无余。

这么一个疑问句,让莫小贝感动的热泪盈眶,拼命点头。瞬间感觉自己像是被注入了能量的小超人,她暗暗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对陈飞好。

陈飞的学费是贷款的,他和妈妈的生活费还有房租,除了奖学金,就是他做兼职赚的。

以后我会尽力让你和阿姨生活的好一点,莫小贝深情地说。

这话很感人,可却有一点别扭,那就是,别人的恋爱,都是男生对女生说,我一定会让你幸福,而莫小贝不等陈飞承诺什么,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陈飞喜欢摄影,没有相机,只能拿手机去拍,那构图,取景特别的好。莫小贝想送他一个,可就是不吃不喝,生活费也不够。她就跟同学一起去做了兼职,赚钱快,在一个酒吧推销洋酒。

一天晚上,一个客户故意为难莫小贝,她打电话给陈飞,得知她在酒吧上班,陈飞好一顿奚落,埋怨她不该去那种地方上班。

没有一句安慰的话,反而是责备。寝室里的姐妹,觉得陈飞太过分,可莫小贝一点也不生气,她说陈飞这是爱她,才会在意她在哪兼职。

莫小贝的家境也不是很好,所以每个月的生活费家里给的也是固定的数额。可她惦记着给陈飞买单反相机,眼看着日子快到了,莫小贝只有在口粮上省了,网购了一箱子方便面,一天三顿吃,两个月就够了。

可是,没等到两个月,莫小贝因低血糖晕倒在教室。面对陈飞,莫小贝隐藏了真相,虚弱地说,我想减肥,瘦成一道闪电。

皮包骨有什么好呢?陈飞摇着头说。

陈飞是女生们眼里一道风景的时候,他哪里都好,像是小太阳,走到哪都是光芒。可如今莫小贝跟他恋爱了,才感觉他哪里有一点不对劲。可没有关系,莫小贝爱他,关于他的一切,也都全盘接受。 

第33篇、爱情故事真正的爱,就是安静地看着他出彩

那个在不远处大放异彩的男人,是我少女时代的春梦。羞涩而美好,只是没落停。

N年前的那个晚上,当右臂戴着孝的年轻的旋子出现在我视线的那一刻,我明显加快的心跳就告诉我:他是我的。在我眼中,他的忧郁和帅气一样逼人。

那时,旋子是小有名气的诗人,小说写得也不错。因为当时我是参会者中年纪最小的一个,所以引起了他的关注。后来,我们成了朋友。确切地说,他成了我的绯闻男友。尽管我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只限于一起赏赏月、观观风景。

我们分别在两座城市,相距不下三四百里。期间,他几次跑到我面前,有声有色地向我讲述他的情感传奇,比如一个比他大6岁的将军的女儿如何迷上他,他如何回应;比如他的初恋女友如何小妹妹般纯情。当然,还有他没有告诉我的若干围着他转的姑娘和他的故事,我也从别人那里不断得到补充。虽然有些不免失真。

后来,因为他的绯闻女友中有个特俗气、市侩的人,让我断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以看错了他并有意疏远他,以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再联络。

直到我听说他在别的城市病了,且病得很严重,我才突然心头一紧:你不能死,我们之间今生的缘分还没有圆满,你怎么可以死!于是,我去了他所在的城市见他。虽然有些瘦,却并没有传说中那么严重。我暗自庆幸,感谢老天爷眷顾。从此又续上了我与旋子之间断了篇的缘分,当然,依旧是心灵之友。

我的自尊和三观让我始终没有向他吐露我的心扉,因为后来我知道他是有家室的人,而我素来对小三没有好感。他也若即若离以兄长的身份与我相处,偶尔会发几句很暖心甚至带有几分小暧昧的话给我,而我则全当是红颜、蓝颜之间的正常交往而不作深层回应。因为此时他已在某个领域出了大名,甚至是那个领域大神级别的人物了,我不想让人感觉我在攀附或者出于功利才结交他的。因为,我向来不想借男人上位。

我想真爱,也许就是安静地站在咫尺或天涯,看他精彩绽放,然后送上你的掌声和鲜花,不要过于惊动他。为他的出彩点赞,为他精彩欢呼,为他的胜利干杯,但不要去打扰他,更不要企图去借他的光照亮自己的未来,甚至把他的光环往自己身上套,这样既不合身,也师出无名。

只想做他可以平视的朋友。除了提高自己,给自己充电,让自己站在与他同等高度或至少是他不用过于俯视就能看得到的地方,其他捷径,我都不屑。

第34篇、爱情故事再说一遍

幼儿园门口。早上送孩子进园的家长很多,大人小孩,熙熙攘攘,你来我往,煞是热闹。

一位年轻的母亲把儿子从摩托车上抱下来,帮他整理了一下稍有些皱的衣服,然后对他说:“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她知道儿子贪玩,手上会乱抓东西,很容易脏。儿子听了,点点头,转身进了大门。那位母亲站在门外,又叫道:“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儿子却头也没回,再看,已经不见了。

我有位姓李的朋友,结婚不久。有一次和我们在一起吃饭,还没有开始,他妻子的电话到了。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妻子在电话里要他少喝点酒,因为他有脂肪肝。他说知道了。

几位都是平时难得一聚的朋友,酒瓶一开,大家高兴,喝开了。

不一会儿,他的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妻子打来的,仍然是那句话,要他少喝点酒,她知道,我们几个聚到一起少不了要闹酒,她不放心。这位姓李的朋友关了手机,有些不好意思,说:“我这老婆,什么都好,就是想起读中学时教我们历史的一位老师,他有一句口头禅,叫“再说一遍”。“我再说一遍,这个地方你们一定要注意。”“我再说一遍,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看。”“我再说一遍……”听得多了,便觉得有些烦。记得那年高考的时候,历史试卷上遇到了好几处那位老师“再说一遍”时强调的东西,我一边答卷,一边暗暗庆幸。

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是那一份爱心让语言变得琐碎而缠绵,只有再说一遍,心中的那份爱才会感到妥贴,才能安稳,倘若说少了,便会觉得欠缺了什么,便不放心。

第35篇、爱情故事玻璃与镜子

玻璃是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盒,他用来装那些美丽的东西。在这些美丽的饰品中有一个非常精致,而且小巧的镜子。她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吸引人。玻璃被她深深的吸引了,他的心被打动了。他深深的爱上了镜子,可镜子却不加理睬,总是摆出高傲的样子。就算这样玻璃还是执着地爱着她。

每天,镜子都会被主人取出来,来映照美的事物。虽然她喜爱美,但每天的工作总是让她疲惫不堪。所以,每每当她躺在玻璃怀中时,总能体会到玻璃的真心。就这样镜子也渐渐的开始转变了。她与玻璃慢慢的相恋了,他们过的很幸福。可是这样的日子不久就被打破了。玻璃的身边突然出现了光芒万丈的贵族———钻石。他那贵族般的气质和英俊的外表一下子把镜子的所以眼光都吸引了过去,钻石透国镜子看自己,他觉得无比的自豪。于是,他高傲,孤僻。不把任何东西放在眼里。镜子就算再怎么努力还是没有结果。看着镜子这样。玻璃伤心的哭了,但他那爱她的心却始终没有改变。

灾难的一天终于降临了,主人一不小心将镜子和钻石都碰掉了。这时主人紧张的将钻石接住了,并小心的看了看。钻石再次雍容华贵的出现在人们面前。可镜子呢?她却再也没有这样。因为她被摔碎了,不再那么美丽了。所以,她只是静静的躺在地上。到了晚上镜子依旧被冷冷的放在地上。她在那望着玻璃的方向哭了。她从没有如此伤心过。玻璃好象也感受到了,他也不自觉的流出了眼泪。第二天,玻璃看不到镜子。玻璃像丢了魂一样四处的寻找。最终他在桌边的纸篓中看到了他心爱的镜子,不过,她已经奄奄一息了。因为她碎了!

看着纸篓中的镜子,玻璃疯了!疯狂的用自己去撞一切,他想死,想去找镜子。最后他拼尽了全力将自己向桌边移去,他跳下去了,真的,跳下去了没有一丝的犹豫。因为他爱她!

最后,他们终于在纸篓中再次相遇了,虽然他们都不再美丽!

(真心祝福所有相爱的人能彼此相爱到永久!)

第36篇、爱情故事人与佛关于婚外情的经典对白

深夜,寺里一人一佛,佛坐人站。

人:圣明的佛,我是一个已婚之人,我现在狂热地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佛:你能确定你现在爱上的这个女人就是你生命里惟一的最后一个女人吗?

人:是的。

佛:你离婚,然后娶她。

人:可是我现在的爱人温柔,善良,贤惠,我这样做是否有一点残忍,有一点不道德。

佛:在婚姻中没有爱才是残忍和不道德的,你现在爱上了别人已不爱她了,你这样做是正确的。

人:可是我爱人很爱我,真的很爱我。

佛:那她就是幸福的。

人:我要与她离婚后另娶她人,她应该是很痛苦的,又怎么会是幸福的呢?

佛:在婚姻里她还拥有她对你的爱,而你在婚姻中已失去对她的爱,因为你爱上了别人,正所谓拥有的就是幸福的,失去的才是痛苦的,所以痛苦的人是你。

人:可是我要和她离婚后另娶她人,应该是她失去了我,她应该才是痛苦的。

佛:你错了,你只是她婚姻中真爱的一个具体,当你这个具体不存在的时候,她的真爱会延续到另一个具体,因为她在婚姻中的真爱从没有失去过。所以她才是幸福的。

人:她说过今生只爱我一个,她不会爱上别人的。

佛:这样的话你也说过吗?

人:我……我……我……

佛:你现在看你面前香炉里的三根蜡烛,哪根最亮。

人:我真的不知道,好像都是一样的亮。

佛:这三根蜡烛就好比是三个女人,其中一根就是你现在所爱的那个女人,芸芸众生,女人何止千万,你连这三根蜡烛中哪根最亮都不知道,又怎么能确定你现在爱的这个女人就是你生命里最后一个女人呢?

人:我……我……我……

佛:你现在拿一根蜡烛放在你的眼前,用心看看哪根最亮。

人:当然是眼前的这根最亮。

第37篇、爱情故事爱的守候

我与他其实并不很熟,只是为了一点事要去找他,就托了朋友带我去他家。

他是个事业有成的人,想象中他应该是住花园别墅的,却不料,去时才知道,他住在老街区那种老式的筒子楼里,很简陋的房子,略略还显得有点狭小和拥挤。

谈妥事情之后,他留我和朋友吃饭,说好了是去外面的酒店吃的,可临到去吃饭的时间,他的妻儿和他的母亲却在那里推让,原因是,要留一个人看家。推让着的三个人都让别人去酒店吃饭,表示自己愿意留下来,一番争执之后,大家还是拗不过他那年迈的母亲,他那固执的母亲一个人留在了家中。

这让我很不解,也很歉疚。我们去吃饭时,怎么能将老太太一个人撇在家里呢?家里一定得留个人看家吗?

席间,为这事我再三向他致歉,他笑笑,说,没什么,这是二十多年的习惯了,不管什么时候,家里总要有一个人留守。

为什么?怕有小偷光临?我这一问,他那8岁的儿子就大声抢着回答:才不是呢,是在等人!我奶奶在等我姑姑!

我还是有点不大明白,现在的电话方便,打个电话告诉对方一声就行了,干嘛非得在家里等?他便给我讲了事情的原由。

他有个妹妹,妹妹9岁的那一年,有一天去上学后就再也没回来,家里人到学校去找人,老师和同学都说她今天没来上学,他们只得报了案,然后四处寻找,却一直没有妹妹的消息,大家怀疑,妹妹是被人贩子拐走了。

从妹妹失踪的那一天开始,家里人就开始了漫长的寻找过程,他的父亲几乎跑遍了临近两个省的所有地方,就连父亲去世的前夕,嘴里念叨着的还是妹妹的名字。无论家里人怎么去寻找妹妹,但家里,一定得留个人守着。因为妹妹知道家里的电话号码,也知道家所在的地方。他们想,妹妹要真是被人贩子拐走了,说不定能瞅个空往家里打个电话,或者,乘人贩子不备逃回来。家里得留个人守电话,留个人等待妹妹回家。

这一等待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来,他家的电话号码从没更换过,无论怎么忙,家里总会有一个人留守,守着那个电话。后来,当地的电话号码升级了,由6位数升级到7位数,为这事,他母亲急得哭了,生怕妹妹再打原来那个号码,打不通家里的电话。她到电信部门吵过,闹过,哀求过,要保留自己的6位数号码,但电话号码升级,是全市统一的,电信部门也无能为力,他只得安慰母亲,妹妹如果拨打原来的6位数号码,电话里有语音提示,会指导妹妹拨打升级后的号码。母亲试着拨打6位数号码,电话里确实有提示,她这才安静下来。但他知道,这种语音提示保留不到多长时间,今后就不会提示了。

渐渐的,他的事业成功,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小车,在老街区的筒子楼找不到停车位,总要将车停在离家很远的地方。这样不方便,他就想到搬家。但母亲死活不肯离开筒子楼,她担心女儿回来找不到她。她让他们搬,说她一个人仍住在老家里。他哪里能让母亲一个人住在这里,而搬家的心情又迫切,他知道,这么长时间过去,妹妹是不可能回来的,只得请了公司的一个女职员来冒充妹妹,骗母亲。他以为,这么长时间了,母亲已经忘了妹妹的长相。女职员往家里打了电话,与母亲见了面,管母亲叫妈,母亲也将她当女儿看,但仍是不肯搬家。他这才知道,无论时间多么久远,都抹不去子女在母亲心中的记忆,母亲怎么会不认识自己的女儿呢?

女职员就这样成了他的妻子,然后结婚生子,但搬家的事,谁也没再提过。他们家就一直住在筒子楼里,谁也没嫌过房子简陋。妹妹失踪至今,已二十多年,如果妹妹健在,也该有三十多岁了。这二十多年来,家里一直有人,无论再忙,无论有多么重要的活动,家里总会有一个人留守,等待妹妹的电话,等待妹妹的突然回家。

他和他的妻子都知道,妹妹是不可能回来的,但他们一直遵循着母亲那家中要留人的规矩,他们知道,只有这样做,才可以让母亲那颗受伤的心有些许的安慰。

听着他的讲述,我既心酸又感动。一次不幸的事件,彻底改变了一个家庭的生活习惯。家里时时刻刻有人守着,等待着一个不可能回家的人。我猜想,他的妹妹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不然,二十多年来怎么会一直没有消息。但,这话我不敢说出口。那二十多年的等待,是爱的守候。谁能忍心,伤害这种执着而伟大的爱呢。

无望而望,无守而守。长长的二十年岁月呀,母亲的爱,执着而绵长。

第38篇、爱情故事请摸100下

有那样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非常相爱。

有一天,女孩要搬家到遥远的城市去了,男孩非常伤心,却不敢留她。

另一个城市里有她的父母,有她很好的生活环境,而男孩什么都没有,男孩不敢留她,怕留下她,她会跟着他吃苦。

所以他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而女孩一直在等他开口说不要走,她等啊等,一直等到上飞机,他都没有说。

上飞机前,女孩递给男孩一个可爱的小毛猪,女孩说:想我了,就摸它一下吧。

然后,女孩就上了飞机,她没有回头。

晴朗的天突然下起了雨,男孩含着眼泪看着飞机升空,就在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他竟然没有问女孩在新城市里的地址和电话!

于是,从此他开始等待,一天一天地守着电话不敢离开,他想女孩一定会打电话来的。。

但是没有,一直都没有。

他想念女孩的时候,就摸一下那个小毛猪的头。他摸了一次又一次,

他等了整整三个月。

后来他绝望了。

他觉得女孩一定是放弃了他,他甚至开始恨那个女孩了。

男孩走出了自己的屋子。从这一刻开始,他决定忘记这段感情,他要重新开始。

于是,他抱起那个小毛猪,想了想,狠心将它扔出了窗外。

扔掉了关于女孩的一切回忆,男孩从此再也不回头了。

第二天一早,有个清洁工到楼下打扫卫生,她看到了那个小毛猪。她把小毛猪抱了起来,摸了一下它的头,再摸了一下,突然,小毛猪动了。小毛猪的嘴巴慢慢张开,吐出了一张字条。字条上,是女孩在新城市的地址和电话。

小毛猪是女孩专门跑到一个玩具厂找人定做的,费了很大的心思。如果摸了猪头100下,小猪就会吐出她写在里面的宇条来,她已暗暗决定,只要接到了男孩的电话,她就不顾一切赶回来,再也不和他分开。

但是,男孩最终只摸了98下。

清洁工想;多么好玩的小猪呀,带回去给儿子玩吧。

她抱走了小猪,扔掉了字条。

男孩和女孩从此错过了一生。

第39篇、爱情故事一颗子弹的爱情信物

2000年,我,一个姑娘,从军校毕业,分配到南方某边防总队。边防部队工作高度紧张,因为我们要与走私贩毒团伙打交道,防止违禁物品入境。朱炜是我们侦察大队的副大队长。

一天,我们正吃午饭,突然接到紧急集合的命令。队长说,据可靠情报,有一个贩毒团伙要在今天偷运毒品入境,除当值的兵力继续在1号道值勤外,其他人员立即赶往2号道和3号道增援打埋伏。

我的任务是到3号道,埋伏在离边境线一个射程的地方。我趴在灌木丛中一动不动,3个小时过去,才望见边境那边有个人影在晃动。1小时后,他终于跨过了边境线,往我这边走来,走了几步他突然掏出枪,朝我们这边开了一枪,接着是第二枪,第三枪。我立即举枪还击,那人就像兔子一样跑过边境那边去了。

这时我身边有人轻声但不满地叫起来:“谁开的枪?赶快换地方!”我没听,仍在举着枪搜寻目标,一个人影扑过来,将我压倒在地上,这时,就听身边子弹嗖嗖飞过。我推开那人,才发现,他是朱炜,他的手臂已经中弹,鲜血直流。

原来对方早就埋伏了人,那人朝我这边开枪只是试探,等我的枪一响,对方埋伏的人就一齐向我开枪了。是朱炜救了我一命。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他。

到朱炜出院的那天,我知道,如果再不向他表白,以后就很难有机会,所以我低着头结结巴巴地说:“朱炜,我,我……”这是我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以前我都是叫他“副大队”。朱炜递过来一个袋子,说:“你想帮我提袋子对不对,那,拿着。”

我接过袋子,张了张嘴,才说了个“我”字,朱炜就说:“别说了,我们走吧。”我知道,走出病房,我就不再有机会。我鼓起勇气,说:“我爱你。”声音很轻,但很坚决。说完了,我几乎不敢看他的脸。

朱炜明显地愣了一下,但他立即说:“亚琴,这是不可能的。”说完这一句,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遭到朱炜如此直白的拒绝,我很伤自尊,但我心犹不甘。

我开始给朱炜写信,每半个月一封。前面的几封信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直到寄出第五封信,朱炜主动来找我了,他将我带到公路旁的树荫下谈话。也就是那一次,他告诉我,他与以前的女友分手的原因。他的女友不要他在边防总队当侦察员,说那样太危险,而女友的父亲是个军级首长,女友通过父亲的关系要调他到后方工作,他没去,就这样,两个人分手了。

他说,由那件事他想明白了,女孩子都希望有安稳的生活,而他的工作危险性太大,如果他与谁结婚,哪一天他“光荣”了,他就害了人家。所以他决定,没从侦察大队退下来的时候,他不谈个人问题,请我别在他身上浪费感情浪费青春。

他越是这样,我越是铁了心要爱他,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这样的人,值得任何女孩子去追求。我一如既往给他写信。

这样过了一年多,直到2002年3月的一天,我的战友张晓红生日,我到她宿舍去送生日礼物,却意外地发现她在给人写信,我只瞄了一眼开头,心里就一阵紧缩。信开头第一句就是:“朱炜,你好!”看到我,张晓红有些慌乱,很快将信折起来揣进了裤兜里。

我这才发现,并不是只有我爱上了朱炜。那段日子我痛苦不堪,我没再给朱炜写信。

2002年5月4日,我突然接到朱炜的一个电话,他说:“等一下,你能不能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我还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电话就挂断了。我打过去,对方的手机竟关了。

我一直在琢磨他那句没头没尾的话是什么意思,两个小时后,我们突然紧急集合,而且是由总队首长亲自向我们讲话,我一下子明白,将有非同寻常的任务。首长说,我们要去抓两个正在交易的毒贩子,但他同时严厉地告诫大家,不能真抓住他们,要让他们逃掉。没有命令谁也不能开枪,得到开枪的命令也不能打中那两个人,要往偏里打。

我们赶到离边境检查站十多公里的一个汽车修理站,在那里埋伏了起来,一个小时后,两个毒贩子出现了。我惊讶地发现,其中一个竟是朱炜。我一下子明白了总队首长再三告诫不能击中他们的意图。朱炜是在做卧底!

他们刚开始交易,我们就从围墙外探出头来,高喊:“不许动!”朱炜掏出手枪,但我发现,他举着枪有些犹豫,一直在寻找什么。我不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但一下子我记起了那个电话,他让我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我直起身,露出上半身,向他高喊:“放下枪!”朱炜很快瞄准了我,没有犹豫,枪响了,我只觉得右臂一麻,我的枪掉到地上,血,从我的手臂上流了出来。

枪响的那一刻,我一下子明白了朱炜那个电话的目的。

我住进医院,医生从我的手臂里取出了一枚弹头,那是朱炜送给我的。总队的首长都到医院来看望我,他们告诉我,为了使朱炜卧底成功,他们向朱炜下达了命令,要他向战友开枪,打伤一名战友,以取得毒贩子的充分信任。我将那枚带着自己鲜血的弹头攥在手里,心里是从未有过的温暖,我明白,他为什么向我开枪,而不是向张晓红,不是向别人。

第三天,朱炜到医院来看我来了,他告诉我,因为我的配合,他们成功地端掉了一个三年来大家一直没能端掉的特大贩毒团伙。他捧着我受伤的手问我疼不疼,还说,因为我受伤才使计划成功,总队打算给我记功。

我对记不记功并不在乎,当一名边防军人就会有流血,甚至有牺牲。我明知故问:“你为什么选择向我开枪,而不是向别人?”他轻轻抚摸着我的伤口,说:“因为,我只能牺牲我的亲人。”我笑了,问:“我是你的亲人吗?难道我是你的妹妹?”他摇了摇头,双眼直视我,说:“不是。你是我的爱人。”

那一刻,我的泪汹涌而下。

第40篇、爱情故事风生水起

洛洛

洛洛是我,我是洛洛。

有明朗却疏离的笑容,蓄一头半长不短的发,穿干净的棉布衣服。

——是天蝎A的女子,有神秘的气息在身上。

喜欢高处的风景。微微仰着头,看明媚的天空;或是闭上眼,有灿烂的阳光在心中。

喜欢喝各式各样的花草茶,用漂亮精致的杯子——若是花,便用细细勾画着细致花纹的白瓷小杯;若是草,就选古朴大方的紫砂茶具。看那些花草在水中舒展、绽放,便是十分的欢喜。

对气息干净的男子有一种特殊的热爱,觉得那是极致。

每天记日记。执著地想要留下自己活着的证据,日记里的我却依然陌生。

——总是不愿坦白,即使对自己。

“洛洛,你这样平淡。不像天蝎的女子呢。”玫瑰说。

玫瑰

我在一所半好不坏的学校念经济。

玫瑰是我的室友。

玫瑰也喝茶。玫瑰养颜茶。

同是天蝎座的女子,玫瑰将天蝎的妖娆展现得淋漓尽致。

烟行媚视。所以身边有许多男子。

“洛洛,给你介绍个男友吧。”玫瑰说着这样的话时,十指晶晶灿着从我面前掠过。

我只是淡淡地笑,无言地拒绝。

——尽管认为爱情之于我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但也不愿轻易去糟蹋它。

就像我从不忍轻忽每一件我拥有的物事。

所以对于玫瑰的妖冶,是有一种鄙薄在心里的。

这样隐忍地骄傲着。

御是大我两届的学长,天秤座,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初识御,我在日记中写:“爱上那样的男子,该是很累人了:对所有人都亲切,不分轻重。”风相星座,一向风流。

在校园里见到,只是点头致意罢了,并无交谈。

偶有一次,是和玫瑰一起。玫瑰和他谈得热闹,我却寡言。

他说自己有个不足周岁的弟弟。玫瑰笑说,你的父母好生浪漫。

他却只是笑,并不搭腔。

“不好意思……但是,你的家庭是完整的吗?”话一出口,我才觉得不妥。

御的笑容不变,看着我说:“还是你比较聪明。”看见他疏离的眼神,我一时有些愣怔:“这样一个善于伪装的男子呵——把所有的情绪都藏在笑容的背后。寻找他的心情,该是何等困难呢。”“洛洛,知道御为什么至今没找女友吗?”和御别过,玫瑰便迫不及待地开口:“因为他要求很高,不仅仅是聪明而已。”我看她:“玫瑰,你真是一个孩子。”被宠坏的孩子,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刺伤别人的软肋。

可是……我涩涩一笑:玫瑰还是觉察到了吧?毕竟是敏感的天蝎。

但是我,并没有因为御的话而生出企图之心啊。

——我终究只是一个消极的女子罢了。

御不久便离开学校,去了一家高薪外企。

而我,开始试着给他发短信。

是听了习惯疗法的说法。

——假如,他习惯了我的短信,会不会正视我的存在?

小心翼翼地控制时间,既不过分殷勤,也不敢相隔太长。

因此每次都只是极短的问候而已,并不敢相扰太久。

矜持如我,连这样也会觉得莫名的羞耻。

终究不如玫瑰,勇往直前。

曾有一次在校园遇上尽是商业气息的御。

猝不及防之下,我只是呆呆看他,平时的伶牙俐齿竟派不上半分用场。

而他见着我,只是淡淡地说:“公司休假,我回学校看看。”“哦。”我笑脸以对,心中却不免幽怨:我依然只是一个无关的路人罢了,是吗?

但到了晚上,我终是向自己投降,给御发了短信:晚上回去小心。

他很快回:谢谢啦。

为什么要加“啦”,没心没肺的样子。

——还是有些贪心呢,不满于他的淡然。

突然觉得短信实在是一种狡猾的事物,同样的文字后面隐藏的是什么样的情绪,完全让人不知情。

就像同样的他,相同的笑脸后转着怎样的心思,我同样无从得知。

认识嘉是在一次生日晚会上。

身材高大,神形俊秀。一双桃花眼,更有一副清亮的好嗓子。

——果然是花心的水瓶座呢。

玫瑰的双眸便是一亮。

我并不适合这种嘈杂热闹的气氛,只是坐在一旁听别人唱歌。

突然麦克风传到我的手中,有些莫名。

抬眼,嘉晃晃手中的另一个麦克风,向我示意。

我一时懵懂。将视线转向屏幕,才发现那是一曲对唱情歌。

思索不过一秒,我将麦克风传给玫瑰。

当玫瑰的声音响起,嘉惊诧地望我,神情复杂。

我将浅浅的笑意蕴在眼中。

——你们才是旗鼓相当。

玫瑰认真地爱嘉,为他改变。绝了与其他男子的来往,举案齐眉,俨然贤妻。

听她说嘉的好处,她的甜蜜,隐隐在心底叹息:“玫瑰玫瑰,没有了刺,你该如何?”知道那样一个说法,一旦女子为男子改变,便不为他所爱。

可我又能说什么呢?

——我那样为了御,和玫瑰又有什么不同?

所以我只是看着玫瑰明亮的双眸,沉默。

圣诞

玫瑰与嘉的决裂,在圣诞前夕。

嘉是狠厉的男子,任玫瑰流尽眼泪也不为所动。

那夜玫瑰酩酊大醉。

尽管这只是两人之间的事,但我在心底对嘉颇有怨怼:这样的时间,这样的毫无征兆。

——我的爱情与玫瑰相似,莫非也要这样收场?

想到一年的心思,我的心茫然无绪。

第二日便是圣诞前夜。

玫瑰暗自神伤,而我,并不知道怎样去安慰。

——毕竟,这是太过私人的事情,外人怎能得窥。

于是默默看书,只任那沉默的气氛弥漫。

夜渐渐深沉,开始收到许多短信。

——全是无关痛痒的圣诞祝福,甚至有着相同的内容。

只是例行公事罢了,一丝丝的温情都不曾有。

饶是如此,我也一个一个地回复。

直到嘉的短信跃入我的眼帘——“洛洛,我原是中意你。但你是云端的女子,我终究求不得。”盯着屏幕上的话语,我一时竟觉得有些呼吸困难。

良久,才暗自苦笑:这样你便伤害玫瑰么?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和玫瑰交往?看玫瑰那样的付出,竟连一丝感动都没有么?

起身来到阳台,面对一片沉沉的夜色,长久的无言。

思绪流转,浑浑噩噩。

今天,也是应该给御发短信的吧。

可是……

可是见到玫瑰的样子,就仿佛见到不好的未来。

饶是玫瑰那样的果敢,也只是这样的结局;那么,我那般隐忍的示好,又能换来什么呢?

嘴角,牵起一丝苦笑:云端的女子?

可知我已为另一个男子低到了尘埃里?

风生水起。

——水大抵都是被风撩拨的吧,可水又怎么可能追上风呢?

也许是该选择放手吧?

从此不再有关系。

暗沉的夜色,压得我心中烦闷。

——也许,过了今夜就好了……

手机的声音再次响起。低头看去,居然是御。

这算什么呢?时间上如此凑巧。

匆匆将短信看完,只觉心中酸涩,难以成言。

——明知道只是例行公事,自己,却又在期待什么?

既如此,也就罢了……

——既然你只把我当作泛泛之交,那么,就慢慢结束吧。

结束?我对自己的用词感到一阵好笑:从未开始过,何来结束呢?

正要挑一条话语漂亮的短信回复,御的第二条短信又至。

大概是网络错误导致短信重复发送吧?

我漫不经心地打开短信阅读——“洛洛,我在楼下,想见你。”楼下?我下意识地低头看去,触目所及只是一片深深的夜色。

下一秒,我抓起大衣,不顾玫瑰诧异的目光,迅速向楼下跑去。

到了最后一层的楼梯拐角处,我慢下脚步,平复了一下自己紊乱的呼吸,整整身上的衣服,尽可能平静地向外走去。

门外是一对一对的情侣,但御的商业气息使他在人群中也独特。

我绽开一个平静的微笑,向他走去:“你今天怎么会来学校?工作不忙么?”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说呢?”脸不可抑制地烧起来——尽管心中有所冀望,但这是可以成真的么?

多少有些示弱地低下头去,口中喃喃道:“我怎么知道……”“洛洛,你这么聪明,何必懂装不懂呢?”他笑,带着戏谑。

突然就觉得委屈——既然你什么都懂,看我这样子十分好玩么?

怨怨地看他,只觉眼前半是模糊半是清明。

——是泪水跑出来了吧?

“ 没有事的话, 我就先回去了。你自己路上小心。”我看着前方,带着些许情绪,淡淡地说完,就想转身上楼。

不意被他抓到他的怀抱中,陌生的肢体接触让我莫名紧张。

“洛洛,洛洛。”他低声唤我,微微使力制住我的挣扎。

于是,眼中的泪再也不能抑制地流下。

“你欺负我……”从来不曾有过的撒娇语气就这样自然地说出。

听见他沉沉的笑声从头顶传来,顿觉有些羞赧,便尴尬地噤声。

极短的沉默后,便听见他沉稳的声线:“洛洛,你知道,我总是花很长的时间去考虑、去选择,但我一旦认定了,便再不会放手。”他低头,目光炯炯地盯住我:“所以,洛洛,做我的女友,可好?”

第41篇、爱情故事一个人的演出

那时,她是爱写诗也爱做梦的女孩,在校园里以雪莲的姿势盛放——清雅灵俏,目光所及之处尽是飞花乱眼,可是,她的心静默着,直到他的出现。

南方的春天,雨总是这么绵长,而她与他的那把蓝格子伞是这泼墨画般的雨雾里最韵味悠远的点缀。

整个有雨的春天,她沉醉于馥郁的爱情中。仿佛跌落仙境的爱丽丝,雨水沾上了她皎洁的面容,她的眼睛晶莹如绿叶上的水珠,她娇憨地微微昂首:“我们的将来是什么样子?”

他答:“你怀抱着馨香的婴儿倚在门口等我回来,桌上摆了色香俱全的好饭菜……”

他没注意那晶亮的双眸瞬间黯淡了。

她说:“可是,我还要写书呢。”

他毫无心机地笑着:“小傻瓜,我要的是一个温柔的好妻子而不是一个作家。”

清冷的空气中一声轻微的声响,那是一种瓷器碎裂的声音,不,是她的心,那样骄傲而易碎的年轻的心。

“那么,你去找会做菜的好女孩吧。”她绝决如斯,出乎他的意料。

他站在宿舍门口等她,一整夜,憔悴灰颓,她不理。他托人带来忏悔的长信,她不拆。直到毕业,她真的没有原谅他,年轻时的爱如此纯粹而不肯宽容。

她的书连同她的名字成就文坛的一段传奇,那是十年之后了。

应电视台邀请她来到他所在的城市做访谈节目,优雅睿智的女作家却并不谈文学——作品集一本一本摆在书店里,还有谁没看过?她以最隆重的姿态出镜,怀中三岁的女儿如馨香的花朵,她娓娓地说起夫妻相处之道、孩子的早期教育乃至房间的布置,最后还在现场表演了一番烹饪艺术,果然是色香味俱全。

电视里的她,是幸福家庭与杰出事业兼得的完美女人,双眸清澈一如从前。她不知道他有没有在看,和他的会做菜的小女人一起。

很晚,她回到酒店,他的电话打进来。

“你真了不起。”他真心地说。

她的心,隐隐痛起来,十年的努力,难道真的只是为了向他证明:一个爱写字的女孩也可以成为一个好妻子?

往日的甜蜜与伤痛早已化为时光的灰烬,在绚丽的舞台中央,自始至终都只是她一个人的演出。而曾经那样在意的人,却终于成为一个遥远的观众——鼓掌、微笑,然后离去。

第42篇、爱情故事同桌扎着蝴蝶结的你

他一直叫我小安。是安然、安静,还是安全或者其他,谁知道呢。到底这么多年过去了,更没有可去深究的理由。我还是小辈,安心小安。

有一天突然回想起曾经和Julian一起的三年,流了很多泪,我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是怎么了,总之最后劳燕分飞,渐渐失去联络,直到这次邂逅。

Julian遇见我是在商场的男装部。我正在替男友选七夕的礼物,看到他,有点意外。五年过去,距离我们当年分手整整有1800多个日子。

我瞧见他左手上的戒指,说,恭喜,娶了个好太太吧?他笑说,结婚两年,已经习惯,倒也安心做个居家的男人。

我与他依然在同一个城市,上班的地方只相隔两站路。原来Julian每天上班都会经过我的公司,只是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后来知道,曾经有一天,他突然想要去看看我,已经到了门口却还是转身走了。我也曾去过我们毕业后第一次拿了薪水后去过的餐厅,一人点了同样的菜……我依然记得当年足球场上他一脸灿烂的笑容,我在经过球场时被球踢中,他跑过来道歉时他明亮的眼睛。我和Julian轰轰烈烈地开始,莫名其妙地结束,我们谁也没有想过会邂逅,在这样的一个周末午后。

我拎着装礼品的手袋,Julian体贴地说很重吧,我来替你拿。我说好,顺手递给他,那么久不见,即便已经物是人非,见到他仍然是有许多暖流在心头穿过。我说,去喝杯咖啡吧,很久没见了。其实他很想知道我现在的日子。当然我也是。

满街都是星巴克,他笑笑说,还好我们认识的时候没有这些小资的店,否则他真养不起我。我懒懒地笑,其实我现在已经不在外面喝咖啡了,为了提精神,每天在办公室喝,味蕾麻木,入口后什么都是苦的。

靠窗口的座位,有一抹斜阳射进来,Julian无名指上的婚戒泛着幽幽的光。他问,你的他对你好吗?我想了想,很好,很安和的日子。和以前我想要的相差很远,但是现在的恬淡生活,是我期望的。

你呢?你的她可是你从小到大心里头的那个人?这是我迫切想知道的,或许青春是残酷的,我和Julian共同度过的时光,便是这样的一去不复返了。

他呷了口咖啡,说,他小时候其实从来没想过要怎样的妻,即便和我在一起的那几年,他认为彼时的我很吸引他,就是可以在一起的最好资本。但是他现在的妻倒是和我一点都不像。他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他的妻比他大,很时髦,很喜欢新鲜的事物,也很能干,一点不需要他操心什么。Julian接着说,他现在早已经没有工作的激情了,整天迟到早退,反正老板也睁一眼闭一眼。他住在这个城市边缘的别墅里,养了两条狗,花在它们身上的时间远比工作上的多。

我笑笑,此时的我几近28岁,已经辞了原来的工作,现在做着一份并不喜欢但很得老板赏识的工作。没有了以前那么悠闲地喝下午茶的日子,开始体味朝九晚五、辛苦隐忍的生活。过得很平淡,常常一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然后在路上吃点晚饭回家。很少逛街,喜欢独自看电影。

我们都察觉到对方的改变,五年,毕竟不短。Julian说,以前是他不好,一心扑在工作上,忽略了我,以为给我充足的物质就是责任。也是年少气盛,光顾着他自己的感受,没有想过他和我都是刚刚从学生转变到上班族,对我的要求过于苛刻。

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除了摆手,也只能摇头,不不不,以前我也不好。想起当初,其实他说得对,他替我拎笨重的旅行袋那是他的责任,但如果我自己的坤包都要他提,那是因为我偷懒。

20岁的时候,我是个很任性很没耐心,动辄就发小姐脾气的人。这几年在社会上跌打滚爬、周而复始地恋爱或者失恋,后来慢慢学会了自己做很多事情,包括换煤气罐,也不再买奢华的裙子、无事去吃昂贵的牛排。

面对面地坐着,我望着杯子上冒出氤氲的水汽,发觉时间可以磨去人很多东西。跌宕起伏,倒真的长大了。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机会和挑战,放弃以前无所事事的清闲工作,开始为前途打拼,我很少再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情怀。

Julian看着水汽后我时而朦胧的脸,说,他倒是现在开始过着慵懒的生活,有许多时间可以喝咖啡,陪太太逛街。他说,有时候会想起从前的我,那么鲜活,那么调皮,当然也很作天作地。可惜那个时候,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赚钱上,这是他辜负我的。

Julian又问,你什么时候结婚?

我记得他最后分手时曾说,他虽然不是照顾我最好的,但会是照顾我最久的。走过四年校园的光阴,我们到底还是没有携手。我知道那个时候我真的被宠坏了,所以脾气很坏。离开他之后,我的生活的确流离颠沛,直到后来遇到现在的男友。他同样忙碌着他的事业,很少有时间陪我,常常对我说的就是:喜欢什么你自己去买吧,把信用卡的账单寄给我。我替男友打理他无暇顾及的琐事,照料他的起居,从不无理取闹,把自己的工作也安置得好好的。

爱情是一种毒药,荼糜以后,是白开水的温暖。我想起我的男友,手上有他送的钻戒,婚姻是一种安心,满足是一把钥匙,这一刻,我满心的欢喜,愿意陪他看细水长流。

Julian留了电话给我,说等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告诉他。

我记下了他的电话,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打过去。有些事情,偶然相遇已经够了。

这五年,我们都已变更过彼此的电话号码,如果不是这次邂逅,也许不会再见。即使这次邂逅了,或许也不会再见。

几乎同时伸出手,我们轻轻拥抱了一下。然后往两个方向离开,开始各自的生活。希望都是幸福的。

第43篇、爱情故事蓝蝴蝶

他不喜欢蝴蝶,因为他不喜欢毛毛虫。

蝴蝶是毛毛虫变的。

她喜欢蝴蝶,她是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她下苦功研究了多年的蝴蝶。

他们认识在学校里,她穿着一件圆领T恤,站在树底下,迎着太阳光,小小的、黑黑的、泥土气息很重的一张脸。

他正在图书馆外的林荫大道上打羽毛球,球飞了,才发现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在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她立即把食指竖在唇间:

“嘘!你会吓着它的。”他看到那只在高枝上爬着的小东西,被它恶心的样子吓了一跳。

他没再理会那只毛虫,拣了球就走开了。后来有人为他们介绍,因为他们是同乡。

他很早就离开那个海滨小镇,到外地求学,对家乡来说是完全没有印象的,她却什么都知道,什么人都认识。

她在学校里也是无人不知,是系里功课最棒,人缘最好,也是最丑的女生。大家都喊她蝴蝶。起初只是在后头这么称呼她,后来当面喊,她也笑眯眯地答应。

她真的喜欢蝴蝶,并不觉得是讽刺。

她经常在树林里头,一站就是好几个钟头,只为了寻找毛毛虫,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火柴棒拨下来。

那么软那么黏的小虫,绿的,黑的,有些背上还有奇奇怪怪的斑点。她给他看过她的大玻璃箱,毛虫结蛹化成蝴蝶后,就在里面飞舞,交配,产卵和死亡。

他看到那么赤裸裸的生命过程,不论是开始还是结束,都不觉得有什么好玩。

可是她是个有趣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她的脸,丑得有趣的脸。只是喜欢。

他也常逗她:“蝴蝶是益鸟还是害鸟?”她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

“蝴蝶不是鸟。”她还试图纠正他的谬误,台湾产的蝴蝶,尚未发现浑身长毛的幼虫,所谓的毛毛虫,与蝴蝶无关。

要辨识毛毛虫和未来的蝴蝶,需要经验,他自认没有这方面的学问。

她毕业后,到博物馆去工作,渐渐的,容颜上开始有了改变。

首先,她白了。

一个礼拜有六天呆在空气调节的办公室工作,怎能不白?

他笑她还真是一只蝴蝶,有保护色,会拟态。

白了之后,她的优点慢慢显现,他发现她有双灵活的大眼睛,雪白的牙齿。

她还保持着学生时代的习惯,不讲究穿着也不打扮。因为她忙。礼拜六也常加班,替来博物馆参观的小朋友们讲解博物课,忙得连蝴蝶都没空理会了,却也没听见她抱怨。

他当兵后,偶尔会去台北,朋友都星散了,但她一定会在博物馆,他到了车站就打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吃顿饭,见着她就让他心里一阵踏实,觉得台北还有人等他,他并未被这个大城市一脚踢出去。

有时候他也去她的办公室,看她以极其利落的手法做鸟类标本,她不是学这个的,但几片羽毛到了她手里就使得原本支离破碎的鸟儿再“活”过来。

他有许多话不便对别人讲的,便向她倾诉,她笑眯眯地听,一点也不插嘴。他说累了,就喝她煮的咖啡,总是一杯喝完了又喝一杯。

他以后再也没有喝过那么过瘾的咖啡。

服完了兵役,他找到了工作,开始跟女孩子约会,渐渐没空去找她。一年后,他结婚了。

他发了喜帖给她,是新娘亲手用毛笔写的。她的新娘子多才多艺,最重要的是漂亮,他是个出了名的美男子,当然是美女为伴。

她没有来喝喜酒。替她带礼金的同事说:她半个月前请调到台东的分馆去了,人才下乡,分馆对她十分器重。

他为她明智的选择而高兴。

有个礼拜六的下午,他在家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他梦见她来了,站在他的桌前,穿着白色粗卡其的连身工作服,肩膀上别了个栩栩如生的蓝蝴蝶大别针,看起来神采奕奕,竟也有几分动人。

他开玩笑地质问她,为什么去台东也不告诉他一声,害他到处找她。

她笑眯眯地望着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该走了。”脸上的表情一如平常。转身时,蝴蝶自她肩上翩然飞起。

他后来才知道,她是来告别的。

她在那天下午去世。为了捕捉一只蝴蝶,不小心从断崖上掉了下去。

背她上来的山胞说,她的四周都是蝴蝶,人去了,赶也赶不散。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她跌下去的深谷遍地生着一种叫做“山女怨”的花,是蝴蝶最爱栖息的植物。

举行告别仪式时,他没有去。

他们告别过了。

他很哀伤。她才25岁,竟然没爱过,也没被爱过。但他也为她庆幸,在此滚滚红尘中,一个人清清白白地来,又清清白白地去,虽然没有收获,但也没有负疚,多么不容易。

一年后,博物馆举行蝴蝶展,展出内容包括台湾所有的蝴蝶,登的新闻照是只两边不一样大小的阴阳蝶,非常有噱头。

他为了纪念她,特地去看展览。二楼的玻璃橱中有一只耀眼的蓝色大蝴蝶。

标本旁有张图片说明,简单地记叙了她在断崖殉职的经过,还附了张照片。照片中的她是笑着的。

他第一次发现她的美。她大学时期是一种蛹的状态,他一直都没看出来。

那蝴蝶也非常之美,蓝色的翅翼上有着彩虹似的密鳞片,随着光线的变化而闪动着不同的色泽。

这是他头一回这么近地看蝴蝶。

第44篇、爱情故事只能爱到这儿

与他初逢之时,她恰巧十八。人生里所有绚烂的风景,都在那一秒里瞬间聚拢。如席慕容《一棵开花的树》中所希冀的一般,她在最美丽的时刻与他相遇了。

他幽默、大方、写一手好字。谈吐问,那幽雅的文人气质若兰悄绽。这些,无一不吸引着情窦初开的她。

相爱半年,他体贴倍至,每夜都将她送到宿舍楼前的食堂旁边。然后一边酷酷地双手插袋,一边微笑着看她走。起初,她会撒娇,哄骗,硬是要他把自己送到宿舍楼下。后来,她兴许是累了,更或者是习惯了这样的相送,再不去强求。

只是,她实在不明白,为何其他的男孩都可以将自己心爱的女孩送到宿舍楼下,而他却不可以?再者,他不都已经快到宿舍楼下了吗?这么多的路都已经过来了,为何他不能为她再多走上几步?

她不去问,他也不肯说。这样独特而又让人不解的相送,好像成了他们之间最默契的交流方式。只要一到那儿站住,女孩就自然明白,她该一个人走剩下的路了。偶然,她会回头。每次回头都能看到他傻傻地站在那儿,保持分离时的姿势一动不动,像个木偶。她冲着男孩笑笑,转身飞也似的上楼了。

后来,她发现,他不仅仅是相送会留那么一段路,就连苦苦哀求他帮忙写个作文,他都会留下一个结尾等她完成。

她不明白,为何他给的爱就那么不彻底?她哭过,她闹过。可男孩却说,人生有很多事儿都是要自己亲历去完成的,我这是在帮你,也是我爱你的方式。

女孩不语,可她忽然知道,他不可能是这一生最坚实的依靠。因为,他给不了全部,他的爱,从始至终都是那么不彻底。

外语四级考试,她连报两次,都以失败告终。最后,她只能央求他在考试中给她发答案,却不料,被他一口否决了。原本以为这是最后的,也是最可靠的一根救命草,怎知,会是如此脆弱,经不住半点考验。

艰难的考试过后,她毅然与他分手。忍痛,另觅新爱。虽缺少了初始的心动,却多少有些安慰。后来的他,会安稳地把她送到宿舍楼下,帮她专心地做完作业,甚至,会大胆地在考试中给她发正确答案。

她对后来的他无比依赖,以至于自己都时时怀疑,是否真爱过他。可尽管她如此想着,却也无法改变一个最终必将发生的事实——诀别。

之后,她奔入了四处找寻工作的大潮之中。几年后,稍有一席之地的她才逐渐明白,自己有那么多不懂之处,事事力不从心,悔不当初。

在享受爱的欢愉时,她忘了如何去实现自己来世一遭的真正意义。她和许多尘俗女子一般,都不明白,真爱你的人,很多时候,只能到这儿。

第45篇、爱情故事双城之恋

赵小初站在石凳前,秋天的太阳很暖。她站在那里看坐在石凳上的李树,李树正捧着一本书看得入神,没有注意到她。她欠了欠身子挡住他书上的阳光。这回他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她问:“同学,你……”

赵小初笑了,花朵一样笑,说:“同学,我可能喜欢上你了。”很直接,直接得让她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接着脸就粉了起来。

她说,老是在图书馆里看见他,坐得特别端正,一棵树似的,一会儿眉头皱起来,一会儿又展开了;做笔记时老爱咬钢笔,爱看《中国国家地理》杂志;只有两条裤子,一条是牛仔裤,另外一条还是牛仔裤;素食动物,每个周末会跑两里路去那家兰州拉面馆,面端上来时会 行注目礼,像是见着亲人似的眉开眼笑;还喜欢搓手,据称是地理系的才子之一……

李树叹了一口气:“你哪个系的?”

她嘟着嘴巴:“李树同学,人家可都表白了啊,怎么着也得报上姓名吧?”他只好说:“在下李树。”刚一说完,自个儿脸发烧了。

她得意地笑了,接着自我介绍,原来她和他同级,不过她念美术系。她说,如果明天同一时间他还会来这里,就说明他接受了。说完她就走了。

看着那苗条的背影,李树咧着嘴笑了,心飞快地热起来。

第二天李树当然在那里,他没有理由不在那里。他向往恋爱的感觉很久了,可他从没表白过,在清贫面前爱情不曾抬起头。

赵小初是背着手走来的,得意显而易见。可第二次在石凳上坐下时,她却莫名慌乱起来,积蓄下来的喜欢就像装在杯里的水,她怕不小心溅了出来收不回去。

赵小初从小就生活在这座城市里,在她的记忆里没有冬天,好像四季都穿着裙子。而李树的家却在甘肃张掖的农村,他说月亮在那里分外美丽,下雪天安静得像是天堂。那些干旱的地方长有一种叫蓬蓬草的植物,正宗的兰州拉面少不了它,等到秋天它干了,割回来烧成灰, 用蓬灰和面,面是黄的,特有劲儿。

她这才明白,为什么他只有两条牛仔裤,为什么他是素食动物,这让她有点难受。

就这样开始了。秋天的牵手总是迷人的,不似冬天的冰凉,也不似夏天的潮湿,很温和。他们牵着手走过街道,走过树林,每过一会儿都要看对方一眼,怎么也看不够。他没有礼物给她,她不敢给他礼物,怕伤了他的自尊。

好在,他们都有一双充满朝气和爱意的眼睛。

他带着她去吃兰州拉面,他吃得热烈,她却吃不下去,她不喜欢吃面食,不喜欢吃辣,不喜欢油汪汪。他跟她说,如果她到西北去,到兰州去,肯定会喜欢吃的,那里的面,一清二白三红四绿,那才叫一个香……

他再一次咽下口水。她看着他,他看着远处,那一刻他很想家。

一个月夜,他们站在木棉树的背后,她抬头看着月亮,他看着她,月光停在她花瓣一样的唇上,看上去有点凉。就在那一刻她说她的唇有点凉,很抒情的一句话。她看着他,他的心事一览无余,不过,他还是勇敢地说了:“要不,我给你暖暖?”

她低下了头。他捧着她的脸,笨拙地吻了。她闭着眼睛,乖巧得如同一个孩子。不过,她悄悄地睁过一次眼睛,有些不高兴,因为他没有闭眼。

问他为什么吻她时不闭眼。他认真地说:“那是因为我要记住你。”

时间飞奔,转眼就要毕业了。很多校园爱情在毕业时都哭了,高高的站台上常常有挂着泪珠的脸。

赵小初不想要眼泪,她要把李树留在南方,于是请父亲帮忙,从一家有名的私立学校拿回来一张聘书,待遇自然是丰厚的。她把聘书他时,本以为他会眉开眼笑,结果呢?他眉头紧锁。他要回去。

他忘不了他考上大学后乡亲们东一家西一家给他凑学费,忘不了那些孩子看着一个破了的地球仪说地球是圆的,忘不了“为啥我们没掉下去”的疑问,他想当一名地理老师。

他的主意定了下来,不过,他没有马上跟她说,而是一次次地说北方的好,说故乡的七彩山、丹霞美景、黑水国、悬木寺……她听着,眼里满是向往。可她总会清醒过来,说她喜欢南方,喜欢街道,喜欢电梯,喜欢美术馆。他说,离家乡不远就是敦煌,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美 术馆。她也不含糊,她说那是用来描摹的,不是用来生活的。

你来我往的交锋,他没能让她产生追随感。于她而言,北方太遥远,而爱是要相守的。

他离开了南方。走的时候她送他到站台,他安静地跟她说再见。她站在车厢外面,想象着他突然改变主意,可是他没有。火车开动的一瞬间,他拉下车窗对她说,如果南方的冬天下雪了,那是我在北方想念你。

她的泪水忍不住就落了下来。她想他是说他不会想她的,因为南方的冬天不下雪。

她想她跟他就像两列逆行的火车,奔驰在两条不同的铁轨上。不过是会车时,他给了她一个笑脸,她还没来得及给他笑脸,火车就带走了他。

他来信说他如愿以偿做了中学地理老师,他说如果她要来的话,什么都不要带,带一个地球仪就好。

她把他的信放进抽屉里,她想,没有他说的如果。可是她想念他,那些往事像慢镜头一样出现在她的眼前,她那么爱他,可他不要她……

奇怪的是,他离开后的冬天,雪从北方一路下到了南方……

她走在她和他曾经走过的街道上,他说过的那句“如果南方下雪了,那是我在北方想念你”,尖锐地滑过她的心。她要立刻见到他。那种感觉像是天意。

她去火车站,手里提着的那个蓝色地球仪吸引了不少目光。她要去兰州,要去张掖。

车出韶关,火车就进了雪野。那么白,那么美,一路向北,越发好看。当时的她还不知道,谁都不知道,这雪将要成灾。

车到了兰州,她知道离他只有几个小时的车程了。她打他的电话,接通了,一声两声三声,她的嘴唇激动地颤抖着,她该说什么呢?“南方下雪了,”等她听到他的声音时,她说:“我手里有一个漂亮的地球仪。”

他温和地说:“雪从北方下过来的。我在朝南的火车上,3个小时之后,我会在你楼下……”

她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朝北的火车,朝南的火车,在哪里错过的她不知道,她只知道那时他们的心无限接近。她说,我在兰州。她说,我在兰州的拉面馆里。她说,我突然觉得这碗拉面有爱情的味道。她这样说时,眼泪滴在面里,她想不是她不喜欢吃拉面,而是没有在兰州 见到他。这般的冷,也许只有这样火辣的汤水才能安慰这千里的奔波。

他哪能不激动呢?他说,亲爱的,就在兰州等我回来。落了雪的张掖像一个孩子,等着我们呢……

因为雪灾,他是十天之后才回到兰州的。当他看见她穿着臃肿的棉衣站在兰州站外时,他咧开嘴笑了一下,接着凶猛地哭了。

第46篇、爱情故事爱情实习生

暑假最后一天,赵青青像平时一样,骑车到沙河边的一排柳树下,坐在石凳上看书。这儿水浅,再加上天热,常有人到这儿游泳。赵青青曾在省游泳队集训过,每年暑假都到这儿做义务救生员。要知道,最近三年,她可是救过好几个人呢。一边看书,赵青青一边不时扫一眼河面。

水声哗哗,一阵阵清凉的气息扑面而来。不知过了多久,赵青青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声“救命——”

循着声音望过去,赵青青看到有人正在河里挣扎。她马上甩掉鞋子,一个猛子扎进河里。抓住那人的衣服,赵青青奋力朝岸边游去。将落水的人拖上岸,发现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赵青青用力按压几下他的胸口,捏住他的鼻子做人工呼吸。片刻之后,年轻人吐出几口水,坐了起来。

看着赵青青,年轻人的脸突然涨得通红。他说自己叫石路平,本来是想在岸边捉蝴蝶,谁知道竟失足掉进了河里。

赵青青笑了:“既然不会游泳,就要离河远点儿。”

日头偏西,赵青青收拾东西,骑车回家。救了一个人,又读了几十页书,她感到这一天过得格外有意义。

赵青青一觉睡到大天亮,骑车赶奔学校。今天开学,她也即将升入大四。

第一节课就是赵青青选修的美术。当美术老师走上台,赵青青抬起头,不禁目瞪口呆——竟然是昨天在沙河里救起的石路平!

现在的石路平站在讲台上,一身休闲装,一顶鸭舌帽,清秀的脸庞,看上去帅极了!他一脸平静,自我介绍说:“我来顶替休产假的原美术老师,教学期限是半年。希望能和大家相处愉快。”

“一定能愉快。”台下的女生们说着,相视而笑。这样的老师,看着就愉快啊!

上着课,赵青青感觉有点怪怪的。石路平的目光好像一直在她身上兜来绕去,这让她很不自在。

下课后,赵青青和同学一道往宿舍走,半路却被石路平叫住了。他说想请她喝杯咖啡,算是道谢。赵青青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她心里有些忐忑,似乎预感到喝过咖啡之后也许会有什么事发生。

一晃几天过去。周末,赵青青正忙着整理各种资料,手机响了,是短信,竟然是石路平发来的,问她周末有何安排。赵青青回了短信:一个人逛街。

转眼到了周未,一觉睡到上午十点钟,赵青青洗漱完毕,出门直奔博物馆。当然不是逛街。博物馆将在后天迎接来自全国各地参加夏令营的孩子们,赵青青是义工,负责帮工作人员布置活动室。

一路走着,刚到博物馆门口,赵青青突然感觉到似乎有人跟踪自己。回过头,她一眼看到了石路平!

赵青青微微皱起眉。她隐约觉得,石路平似乎对她心怀“不轨”。她一路走着,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捉弄一下石路平!

赵青青将嘴里的口香糖吐出来,从包里抽出一张随身携带的便签纸,把口香糖包住扔进垃圾箱。然后,赵青青给石路平发短信,让他去垃圾箱拣回那张便签纸,说是上面留了话给他。发完短信,赵青青径自朝前走去。几分钟后,她回过头,石路平正在看短信。

赵青青躲在墙角,看着石路平站在垃圾箱前。众目睽睽之下,他将那便签纸拣了出来。因为鬼鬼祟祟过于慌乱,一回头竟撞到了身边的女孩,收脚不住,跌到了地上。石路平脸涨得通红,躲在一边的赵青青却已经笑得直不起腰来。

石路平爬起来,朝着赵青青走去。他将那张粘有香糖的便签纸递给她说:“好好的一张空白纸扔掉了,浪费可耻!”

赵青青忍俊不禁,对石路平平添了几分好感。男人嘛,就应该豁达幽默。不过,让赵青青怎么都没想到的是,石路平竟然不是跟踪她,他也是志愿者。

两人合作,石路平很快就显示出了更为丰富的经验。不仅对赵青青的玩具摆放提出了不少建议,更是对夏令营的帐篷做了更有效的布置。赵青青诧异,问他以前做过志愿者?石路平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举办奥运会时,我在鸟巢做过16天。不过,之前曾在少儿合唱团做过义工。”

赵青青惊讶地张大嘴巴。石路平马上说:“也没什么啊!奥运会期间,我刚刚从中央美院毕业。”

中央美院?赵青青的嘴巴更合不拢了。半晌,她看着石路平问:“你还有什么秘密?”

石路平闭紧嘴巴,沉默片刻说:“还有一个秘密,不过我不能说。”

社会实践课,赵青青选择了一家广告公司。这段时间,赵青青要好好试试自己的身手,为将来就业打基础。

设计部准备做一个广告墙,因为其他员工都忙着,这差事就交给了赵青青。赵青青虽然只来了一个月,但主管对她的表现十分满意。这面广告墙做成了,她可以收入三千元。

广告是为一家幼儿服饰公司设计的,赵青青在电脑中设计了和平鸽、太阳、草地。构图象征着和平、活力、希望,设计博得了主管的高度赞赏。而赵青青下面要做的,就是把构图一点点刷到广告墙上。

一连七八天,赵青青下了课就提着颜料桶泡在广告墙前,不停地涂涂抹抹。可是,尽管赵青青尽了最大努力,可广告墙的效果却远不如电脑中的构图。她有点儿发懵了。

在广告墙前呆到天黑,赵青青无奈地扔掉画笔。明天主管验收,看来她的三千块要泡汤了。

但是,世事无绝对。令赵青青没想到的是,当她第二天来到公司,却看到主管兴奋地对她说:“那面广告墙做得好极了!去财物室领奖金吧!”

赵青青吃惊地张大嘴巴。好极了?难道主管没戴眼镜?

从财务室领了报酬,赵青青走出公司,来到大桥边的广告墙前。令她震惊的是,广告墙被重新刷过,一只鸽子飞过蓝天,栩栩如生,火红的太阳从东方冉冉升起。广告呈现出的正是电脑中的构图,甚至比电脑中的构图更漂亮,更有活力。

这是怎么回事?

那天晚上,石路平给了她答案。原来,得知她正在为广告墙的事大费脑筋,石路平竟找了朋友,连夜赶工。“那面墙,我可是画到天亮呢。”石路平说。

看着他略显发黑的眼圈,赵青青心里陡然涌出一股深深的感动。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就是半年。石路平代课期满,离开了学校,而赵青青也实习期满,离开了广告公司。

为石路平送行那天,赵青青特意请他喝咖啡。两人正坐着,突然有个陌生人走过来,朝石路平打招呼:“石总,幸会,幸会。”

赵青青皱起眉,不解地看着石路平。待那人离开,石路平神色颇为尴尬。“跟广告公司合作的幼儿服饰公司,其实是我父亲的。我在学校授课期满,就进了父亲的公司做副总。这件事,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

赵青青端起咖啡杯,喝了几口,神色平静地看着石路平,问他为什么会选择她?比她漂亮、聪明的女孩有的是。石路平低下头,缓缓地说:“可能是因为一见钟情吧。在省游泳队集训时,我最先看到的就是你在泳池中做示范。可惜,只有一面之缘,我刚去你就离开了。再后来,我暑假回家,听公司员工说有个女孩在沙河畔救人。我去看,竟然是你。我想了解你,看看你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孩,所以才到你的学校代课。而当我报名参加夏令营的志愿者,又看到了你的名字。一次又一次的交集,我觉得这是我们的缘分。”

石路平的话让赵青青无比惊愕:“你也在游泳队集训过?可是,你为什么要装作溺水?”

石路平不好意思地笑了:“那天在河边,实在是太想入非非了。只有用这个办法,才能得到你的初吻啊!”

赵青青紧紧咬着牙,用力擂了石路平一拳……

第47篇、爱情故事睁大眼睛去恋爱

和田力相遇的时候我很狼狈,我正戴着墨镜在那台古董电脑前敲敲打打,那时我在写一本爱情小说,一个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当代传奇。

那天刚参加完一个例行身体检查,我赫然发现自己的视力已经接近近视的边缘,要知道我原来可是有那么一点点远视的呀,曾经因此幻想当一名空军女飞行员。虽然我的梦想因为一颗虫牙而惨遭破灭,可是我对自己的眼睛可是好得不得了,我的模样平凡得如同浩瀚沙漠里的一粒沙子,要说有什么亮点,那就惟有这双如秋水如寒星如黑珍珠般的眼睛是我惟一的骄傲了,我可不想把自己弄成个“近视妹”。可是我的那台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显示器真的已经年老体迈,荧光屏不停地微颤,但我实在没有办法在我羞涩的钱包里搜到一点钱好让它光荣退休。为了避免它继续扼杀我美丽的双眸(老实说,我还指着这双眼睛发挥它勾魂摄魄的魅力,解决一下我的终生大事呢),我只好戴着墨镜和我亲爱的显示器生死相依。

田力是我对门的邻居,刚搬过来,敲我的门只为借我的拖布一用。我戴着墨镜给他开了门,然后把拖布拿给他,就继续抱着电脑为面包牛奶而战,我没注意他看我的时候眼神有点怪。

后来,田力还我拖布的时候我还是戴着墨镜给他开的门,什么也没说,拿了拖布继续工作。

田力第三次敲门的时候我的眼睛有点儿想喷火,幸好它们躲在墨镜后面田力看不到,要知道我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从来都不是,在我饥肠辘辘工作的时候一而再再而三地打扰我可真的要把我修炼了20多年的一点涵养都给逼跑了。

这小子如果再跟我借什么我铁定不借,我这么想着立刻怒气冲冲地开了门。不过,这次,田力手里端着红红的水果番茄:“打扰你了,这个送给你。”

我藏在墨镜后面的眼睛在那些红宝石一样的番茄身上贪婪地一扫:“真不好意思,谢谢。”我的声音立马温柔得能把《红楼梦》里的宝姐姐给活活气死,如果我生在贾府,那宝奶奶的位置还说不定是谁的呢。一边想一只手已经把盘子接了过来:“进来坐吧。”

我的房间很小,只有一把电脑椅,田力坐上后,我只能坐在床边。不过,我不介意,因为那些甜甜的番茄让我格外好脾气。“你在工作?”他看了看我开着的电脑。

“嗯。”我舍不得多说话,番茄太好吃了。

接着田力千不该万不该地碰了我的电脑一下,那台老电脑就“啪”地一下“休克”——黑屏了,我“呼”地一下跳了过去。“天,50块!”我惨叫。每次电脑维修最低费用是50元,我已经为这个老伙伴支付了不少医疗费了,看来,又有一张票子要跑到别人那里了,如果万一它死掉,那么那笔丧葬费(换一台新电脑)我还真的支付不起。

“别急,我看看。”田力熟练地检修起电脑来,我则在一边喃喃自语,求佛保佑我的电脑起死回生。

“我看这台显示器该换了,”田力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把爪子伸出来看能不能挠他两下,都是这家伙害的。“正好我刚换了一台电脑,原来的那台显示器还能用,给你搬过来吧,放在我那里还占地方。”

我呆了一下,立刻把爪子缩了回去,换了一个妩媚的笑:“这多不好意思。”

“应该的,是我弄坏了你的显示器嘛。”田力不在意地笑笑。

嗳哟,我的老显示器终于可以退居二线了。

田力把那台显示器搬过来的时候,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17寸纯平的呀。我乐,却没有一点见异思迁的罪恶感。

田力搬来的显示器的前面还配了一个视保屏,我把墨镜摘了,让我的鼻子轻松点吧,老扛着这家伙还真怪累的。

“你来试试,”田力把显示器安装好,回过头来对我说。他突然目光定住,看得我的脸发红,“原来你有一双猫一样的眼睛。”

我乐,转移话题:“戴着墨镜用电脑恐怕全世界就我一个人,呵呵。”

那以后,田力就成了我的电脑的专职医生,我知道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做技术工作,电脑维修水平是绝对一流的,他为我的电脑健康立下了汗马功劳。

两个漂泊京城年龄相当的青年男女比邻而居,且气味相投,按说真的应该有点什么爱情花絮,不过,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清楚地知道,田力不是我的选择,一个贫穷加另一个贫穷,就等于更加贫穷。负负不一定得正,即使我很累,即使田力很温情很忠厚很英俊,但他的肩膀绝对无法支撑我的未来。

贫穷的女孩无法奢谈高尚。我要睁大眼睛,不放过能拯救我的王子。

这期间,我遇到了铭。

铭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总经理,我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成了他们公司一只睫毛膏的广告模特。就是拍几张我睁着一双有着浓密睫毛的大眼睛的照片,照片被印在产品的说明书上。

认识铭很顺理成章。爱上铭也很顺理成章,因为他风流倜傥,才华横溢,更重要的是他有钱,这样说的时候我没有羞愧,真的,金钱是能力的象征,我没有因为钱爱上一个老头,傍一个大款,我爱上了铭也爱他锦绣的前程,这没有错。那些对金钱嗤之以鼻,标榜纯情的女孩肯定没有经历过连续3个月以粥代饭,没有体会过缴不出学费的尴尬,没有品尝过差点露宿街头的凄凉。罗马假日的奇遇也只是昙花一现,真要让那个公主抛弃荣华富贵与穷记者远走他乡怕是万万不能的。我不是拜金主义者,但如果让我在田力和铭之间做出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爱情也需要金钱的滋润。

无须太多的了解,我开始了和铭的恋爱。

铭总是能给我很多的惊喜,比如每天一束的法国郁金香,比如名贵的夏奈尔香水,比如马克西姆的烛光晚餐。

为了配合铭的高贵,我时刻都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淑女,我用尽口袋里的每一分钱去买宝姿的一件小衫,好让自己更有品位;我用空余的时间去学习成人芭蕾,好让自己的举止更加优雅迷人;我甚至学会了打沙弧球,只因为铭说这种运动曾经在英国的贵族中广为流传。我做这些的时候没有悲哀,为了爱情也为了未来这些付出都是值得的。

我的电脑还是老坏,田力还是尽心尽职地替我维修,不过,我的那本书已经搁浅了,我只偶尔写点小文章,我拍广告的钱已经能维持生活。更重要的是,铭是现在我要花时间和精力去进行投资的,我无数次地期待着与他携手走过红地毯的辉煌。

一直知道铭有过很多的女友,也一直以为我是他现在的惟一,更期待着自己成为他最后的驿站。所有这一切的破灭都在半年以后。

那一天,天气很晴朗;

那一天,阳光很灿烂;

那一天,是北京普普通通的一天。

朋友遥遥过生日,我们在三里屯的一个酒吧庆祝。

切蛋糕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和一个漂亮的女孩相拥而入,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坐下。

我的眼睛睁大再睁大,我以为我的眼睛出了问题,我仔细地看了又看,没错,是铭。我想我的脸色一定苍白表情一定怪异,因为遥遥已经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迅速地转回了头,我的心突然像被英美联军的导弹击中的伊拉克建筑,四处飞散。

我没有哭也没有闹,我偷偷溜出了酒吧,好像做贼的是我。

我和铭的恋爱在继续,如果这种交往被称做恋爱的话。

只是和以前不同的是,我没有了激情。我不能放弃铭,我需要他,他能带给我我向往的生活。对于铭的不忠我更多的是无奈。

只要他在乎我,对我好就足够了,我相信铭是爱我的,我要的不多,真的不多,只要他爱我就够了。

铭彻底地将我的自尊击溃是因为我被检查出得了肝炎。我是在和铭一起跳舞的时候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是田力。

铭没有来看过我,在我住院的两个多月,他只来了一个电话,要我照顾好自己。然后,就音讯杳无。

我没有再和铭联系,也没有任何的抱怨,我感谢上苍在我没有嫁给铭的时候阻止了悲剧的继续,让我迷途知返。

田力一直默默地照顾我,陪伴在我的身边。他像春天的小雨一点一点地滋润着我干涸的生命,让我一点点恢复生机。

如果说以前我以为有经济基础的爱情才可靠,那么现在我知道有责任的爱情才是最珍贵的。田力的身上有铭不具备的责任心和宽厚的品质,这点我看得很清楚。

出院后,我心无旁骛地写完了那部书稿,只是故事的结局和我原来预想的有了很大的差别。小说的结尾,那个女孩说:“生活的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努力,把希望寄托在另一个人的身上是最不可靠的。”

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我和田力像许许多多普通的男女一样幸福地恋爱着。现在你看到我的时候,我的眼睛里一片清澈,我喜欢这种自然的生活。

第48篇、爱情故事做你永远的夜叉

一、

司旭站在孟真面前,面有难色欲言又止的样子,让孟真心里急得真想撕去自己一直以来伪装的温柔形象直接按着他说,我愿意做你的女朋友。“孟真,我其实心里有喜欢的人了,你以后别来找我了”我草,这什么情况,就算台词有点出入,但咱也不能反差太大不是,不能刚插朵玫瑰,立马换棵大蒜啊!可是,孟真当时脱口而出的就是,知道了,我以后不会再打扰你了。然后就梨花带雨的跑开了,孟真边跑心里边想,我是不是装淑女装的太久了,这哪是我的风格啊!

然后,为了祭奠孟真未出世便胎死腹中的爱情,孟真开始在宿舍以爱情遭受重大创伤为理由在床上横尸,宿舍人问个话,孟真都能目光呆滞痴痴的反应半晌,然后幽幽的回答她们。估计那阵势真惊着她们了,小A说,今晚上我有个聚餐,要不你也去吧,当是散心了。孟真当时一听,反应贼机灵,使劲的点头跟鸡啄米似的,免费的午餐谁不想吃啊。突然想起来自己还在忧郁中,赶紧又露出林黛玉的病容,咳两声表示同意。

那天孟真去的时候,穿的一件紫色的风衣,蹬着一双7厘米的高跟鞋,孟真当时想的是,怎么着也得把孟真的忧郁高贵的气质给穿出去。

吃饭的店刚好是孟真最喜欢的那家火锅店,孟真跟舍友到了的时候,她老乡韩恒已经到了。舍友首先说道,我舍友,孟真。然后重复句式对孟真说,韩恒,我老乡。孟真见到韩恒的第一眼,只有一个反应,帅哥一枚。孟真对韩恒露出一个标准的big smiIe。韩恒温和的对孟真笑笑。吃饭环节当然孟真是毫不客气,中间韩恒去洗手间的时候,孟真对舍友说,哇塞,这是个标准的帅哥啊,你怎么就不把他收了呢?舍友抛给孟真一个白眼说,他有女朋友,然后开始教训盂真,你看看你的吃相,真可惜了你这身衣服了。孟真锲而不舍的说,名草虽有主,给他松松土嘛。只是孟真没想到,这一语,真就成谶了。

二、

见过韩恒,吃过天上掉的馅饼,孟真决定让自己的祭奠正式结束,恢复简单的单身生活。可是刚过一周,那天孟真正在餐厅买鸡蛋面,听到前面那boy很礼貌的对那个打饭的阿姨说,阿姨,我要的是鸡蛋面,阿姨说,对啊,这就是鸡蛋面。前面那男孩很为难的说,可是,可是怎么没鸡蛋啊?在后面等的不耐烦的孟真刹那说了句话,直接验证了自己说话是走肾的,不走脑!孟真说,你吃老婆饼难道能吃出老婆来?这时,韩恒的电话来了,孟真趁势赶紧躲开了那男孩鄙视的目光。

韩恒要约孟真吃饭。

还是那家火锅店,孟真看着那家店的老板娘意味深长,带着颤笑的眼神,孟真真想跟她说,他有女朋友!韩恒那天穿着一个黑色的风衣,白皙的皮肤,瘦削的脸把韩恒衬托的跟吴尊有一拼。韩恒第一句话就说,我跟我女朋友分手了。这一次,孟真不敢看那个老板娘了。孟真说,没事,这年头分手比北京上下班时间堵车还常见,谁还能没个分手。然后,孟真就没词了,俩人半沉默状吃完饭,又半沉默状回到孟真宿舍楼下,然后,韩恒说,你上去吧,再见。孟真云里雾里的,刚走到宿舍楼门口,就听见韩恒说,孟真,我喜欢你,让我照顾你吧!也不知道是刚吃多了,大脑没有思考能力,还是爱神阿弗洛狄忒在作怪,孟真回过头,直勾勾的望着韩恒N秒,然后说了句,嗯,好。就上楼了。这在以后让孟真郁闷的不行,她实在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没被迫过就直接答应了呢,韩恒总会在后边加一句,说,因为你是个妖孽,是个夜叉婆。当然,他这句话是有直接的后果的,比如,一周的香草鸡。

三、

像所有的爱情一样,每天温情的牵手,拥抱,一块学习,一块看电影,每天简单而快乐的重复。

韩恒说,孟真,我会一直对你好。当时孟真正吃着从香草鸡店买来的鸡腿,一边咂摸着嘴,一边听着韩恒的话心里感动万分,但说出来的却是,你说,这香草鸡到底是怎么秘制的,怎么我百吃不厌呢?说完对上韩恒那想杀人的目光。当时孟真看了看周围,霓虹灯照着路上的每一个红男绿女,说,你不会把我抛尸在这吧?韩恒说,孟真你就是一妖孽。

孟真本来以为日子可以这样无止境的简单下去了,可以拖着韩恒逛街,可以强迫韩恒吃他最怕吃的麻辣粉,可以威逼利诱韩恒大早上给她送早饭。直到那天司旭出现在孟真的面前,很脆弱的样子。

她和司旭高中就认识,孟真做着和所有的高中女生的自马梦一样,高二就迷恋待人温柔、有风度、学习好、篮球好,易亲近的司旭。她想方设法打听到司旭喜欢温柔、文静的女孩子,这么多年来,孟真在司旭的面前从来都是小鸟依人,出气不敢大声,说话不带脏字,笑不露齿的温婉贤淑的好姑娘。高二的时候,司旭的话对盂真来说从来都是数学书上的公理,都不用证明,直接执行。司旭打球的时候。蟊真永远都是第一个带着矿泉水,给他擦汗的人,他打球腿拉伤的时候,孟真每天早上从家里带着自己的早餐牛奶给司旭送过去,高考时偷偷看司旭的志愿表,把司旭的志愿表内容直接复制到自己的志愿表上。司旭这个温柔、有风度的人承载了孟真所有的痴恋。从高二到大三,傻子都该看出来了吧,可是司旭从来没说过,孟真,做我女朋友吧。相反,到了最后,司旭跟她说,他有喜欢的人。孟真后来无数次的在内心说,你有喜欢的人,你早干吗去了,你让我痴心错付这么多年,你当我是仙女啊,青春永驻。

咖啡店里飘荡着王菲那精灵般摄入心扉的声音:

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爱着你……

孟真那一刻突然就想到了希腊神话里那个以歌声扰人心智的赛壬,司旭就坐在孟真的面前,面容憔悴,像个陶瓷人,一碰就碎的样子。司旭沙哑声音说,她爱上别人了。她一直让我等她。等她出国回来,等她修够学分,等着她回来我们双宿双飞。可是她一句我爱上别人了,就打碎了所有的希望,所有的等待都成空了。孟真看着咖啡店外那厚重的雪,突然意识到,自己就是在一个下雪的日子毫无道理的彻底沦陷的。

高二的那个厚重的冬天,第一场大雪填满了那个晚自习夜晚,拿着一个雪团,放在桌子上,对着雪团像《吸血鬼日记》里的邦妮那样,喃喃的念着咒语,说,如果雪化之前,他扭头跟我说话就是喜欢我。然后,看着桌子上的雪团一点一点的融化成一摊水,看着前面的司旭在聚精会神的看着一本书,突然司旭就转过头来,对孟真笑了一笑。从此,孟真就认定了,司旭就是那个人,今生寻找的那个人。

现在,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发现了自己当时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任谁在后面喃喃有声的,都会回头一看究竟吧!就算真的爱上了自己,那爱的也不是真正的孟真,真正的孟真是个会说脏话,会嚎啕大哭,会呲牙咧嘴的笑,吃相巨难看的活泼的假小子,夜叉婆。所以那天,孟真借去洗手间的空当,半路放了司旭的鸽子。

四、

韩恒跟孟真吵架了,在道北逛街的时候。

韩恒说,你真无聊,你背着我去见别的男人。

孟真更怒了,什么叫背着你,我不是事后跟你说了吗?

韩恒说,你说,你是不是爱过那个人?

孟真心里火噌的一下就上去了,说,你大爷。

然后孟真就气愤愤的走了,狠狠的把电话关机。把韩恒一个人扔在了道北。

孟真一个人去了校外一个叫爱如歌的网吧。以前她和韩恒经常在这里打游戏,韩恒教她打,孟真喜欢做魔法师,韩恒说,你什么都不用干,你在键盘上使劲的按A就是攻击了。韩恒喜欢在游戏里让孟真跟着他一块打,让孟真叫他师傅,在游戏里不准她跟其他男枪手说话,喜欢说孟真笨蛋,孟真特别喜欢每次清扫战场的时候,韩恒一句,去,夜叉婆,把那些宝贝,金币啊拾起来,都是你的了。然后,孟真再跟着韩恒屁颠屁颠的去横扫下一个战场。

晚上孟真从网吧回来的时候,刚走到宿舍楼的拐角处就被一个人给拉到怀里了,盂真听着韩恒说,你跑哪里了,我以为你迷路了,我在道北找了你好久,都没找到你,给你打电话,你又关机,我以为我把你弄丢了。孟真这时候,来了句,你大爷,你才路痴呢。刚说完,就感觉眼前一黑,韩恒的唇便印了上去。孟真头晕乎乎的想,这才是爱情,不在乎你是谁,只在乎我在你面前可以是谁。

做你永远的夜叉,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第49篇、爱情故事杨小凡的青葱之恋

  杨小凡第一次看见丁夏的时候,有如宝黛初见。她觉得,这个人是曾经见过的。

  那个时候高一的生活刚刚开始,杨小凡在新鲜感和喜悦感以及压力感的同时,感觉到不对劲。自己好像快要变成斜眼了。这个病症的原因在于,斜前方有个万有立场。

  杨小凡和好朋友顾小美的家离得很近,她们每天一起上下学。有天晚自习放学要分手的时候,顾小美冷不丁地说:“杨小凡,你是不是喜欢上丁夏了?我觉得你最近不对劲!”

  杨小凡差点从单车上掉下来。难为情地低着头说:“千万别声张啊,这好像算早恋吧。”

  顾小美一看杨小凡的小心思被自己猜中了,兴奋地说:“让我来当你的军师吧!”

  从此,杨小凡的一举一动都在顾小美的监督下了,走路不能太快,嗓门不能太大,在男生面前一定要温柔。

  那天放学,杨小凡心不在焉地跟顾小美说话:“我觉得自己的路线有可能是错误的。我跟丁夏正在往两条路上走过去。开学这么久了,除了一些必要的交往,两个人几乎没有多说过一句话。”

  这时,只听到顾小美以高八度的青春期女声尖叫:“杨小凡!车!”

  杨小凡开始了她的住院生活。她的伤不重,不过是左脚一根小小的骨头有了裂缝。

  杨小凡多希望丁夏能够来看她啊,正在胡思乱想时,病房门开了。班上的几个同学来看望她。基本都是班干部的组合,丁夏也来了,他是体育委员。

  杨小凡有点激动,把花瓶的时候弄洒了一桌子水。于是几个人一边开着玩笑,一边分工收拾。组织委员顾小美把最后出门的丁夏按在屋子里:“人都够了,你不用去了。”说完出了门。

  杨小凡突然发现了军师的伟大。她一下子紧张得两耳轰鸣,遍寻脑海不知道说什么好。丁夏坐在她床边对她笑笑:“还好吧?严重不严重?”

  “啊,没事的,医生说,打几个月石膏就好了。”

  “你以后过马路要小心点,看路!”他训她。

  杨小凡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动听的训话。

  三天之后杨小凡就出院了,简直不可思议。其实道理很简单,她的脚伤不影响她大脑的思考。除了行动不便之外,她没有必要耗在医院里。只需要找个人送她上下学就行了。

  从那以后,杨小凡早上出门的时候,眼睛总是一热。丁夏正在早晨清爽的空气里等着她。

  杨小凡坐在丁夏的单车上,看着他在前面用力地蹬着车。她一直担心自己会不会太重把他累坏了,所以把饭量减到最低。

  “丁夏,你喜欢什么啊?”杨小凡说。

  “喜欢打球,画画,看动画片。”

  “啊,你也喜欢看动画片啊。我也喜欢啊,你都喜欢看什么啊?

  丁夏跟她说了很多话,很多是关于个人的喜好。杨小凡认真地听着。前面男生的头发在夜风里飘起来,映着街旁的路灯,五彩缤纷。杨小凡觉得自己看到了一生最难忘的风景。

  春暖花开的时候,杨小凡已经可以到处跑了。去掉石膏那天,她在热水里泡了很久,脚都起皱了,为的是赶快让脚恢复知觉。就这样,在早上明媚的阳光里,在丁夏惊讶的眼睛里,杨小凡跳着来到他面前,对他说:“丁夏,我们一起上下学吧!”高三最后忙碌的时光里,杨小凡和丁夏成为彼此坚定的支柱。

  大学第一年开学,杨小凡独自一个人走在校园里。这所南方的学院美丽干净。这时,眼前正有一个颀长的身影走过来。

  丁夏接过她手里的书袋,微笑着问她:“今天中午吃什么啊?”

  “红烧茄子吧。”

  “你啊,老是吃这个。”

第50篇、爱情故事他与她的真情对白

烛光晚餐。桌两边,坐了男人和女人。

“我喜欢你。”女人一边摆弄着手里的酒杯,一边淡淡的说着。

“我有老婆。”男人摸着自己的手上的戒指。

“我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你的感觉。你,喜欢我嘛?”

意料中的答案。男人抬起头,打量着对面的女人。

24岁,年轻,有朝气,相当不错的年纪。

白皙的皮肤,充满活力的身体,一双明亮的,会说话的眼睛。

真是不错的女孩啊,可惜。

“如果你也喜欢我,我不介意作你的情人。”女人终于等不下去,追加了一句。

“我爱我妻子。”男人坚定的回答。

“你爱她?爱她什么?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年老色衰,见不得人了吧。否则,公司的晚宴,怎么从来不见你带她来……”

女人还想继续,可接触到男人冷冷的目光后,打消了念头。

静……

“你喜欢我什么?”男人开口了。

“成熟,稳重,动作举止很有男人味,懂得关心人,很多很多。反正,和我之前见过的人不同。你很特别。”

“你知道三年前的我,什么样子?”男人点了支烟。

“不知道。我不在乎,即使你坐过牢。”

“三年前,我就是你现在眼里的那些普通男人。”男人没理会女人,继续说。

“普通大学毕业,工作不顺心,整天喝酒,发脾气。对女孩子爱理不理,***来发泄自己的欲求不满。还因为去夜总会找小姐,被警察抓过。”

“那怎么?”女人有了兴趣,想知道是什么,让男人转变的。“因为她?”

“嗯。”

“她那个人,好像总能很容易就能看到事情的内在。教我很多东西,让我别太计较得失;别太在乎眼前的事;让我尽量待人和善。那时的我在她面前,就像少不更事的孩子。也许那感觉,就和现在你对我的感觉差不多。那时真的很奇怪,倔脾气的我,只是听她的话。按照她说的,接受现实,知道自己没用,就努力工作。那年年底,工作上,稍微有了起色,我们结婚了。”

男人弹了弹烟灰,继续说着。

“那时,真是苦日子。两个人,一张床,家里的家具,也少的可怜。知道吗?结婚一年,我才给她买了第一颗钻戒,存了大半年的钱呢。当然,是背着她存的。若她知道了,是肯定不让的。”

“那阵子,烟酒弄得身体不好。大冬天的,她每天晚上睡前还要给我熬汤喝。那味道,也只有她做得出。”

男人沉醉于那回忆里,忘记了时间,只是不停的讲述着往事。

而女人,也丝毫没有打扰的意思,就静静地听着。

等男人注意到时间,已经晚上10点了。

“啊,对不起,没注意时间,已经这么晚了。”男人歉意的笑了笑。

“现在,你可以理解嘛?我不可能,也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

“啊,知道了。输给这样子的人,心服口服咯。”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不过我到了她的年纪,会更棒的。”

“嗯。那就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不是吗?很晚了,家里的汤要冷了,我送你回去。”男人站起身,想送女人。

“不了,我自己回去可以了。”女人摆了摆手。“回去吧,别让她等急了。”

男人会心的笑了笑,转身要走。

“她漂亮嘛?”

“……嗯,很美。”

男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留下女人,对着蜡烛。发呆。

男人回到家,推开门,径直走到卧室,打开了台灯。

沿着床边,坐了下来。

“老婆,已经第四个了。干嘛让我变成这么好,好多人喜欢我呀。搞不好,我会变心呀。干嘛把我变成这么好,自己却先走了?我,我一个人,好孤单呀。”

男人哽咽的说着,终于泣不成声。

眼泪,一滴滴的从男人的脸颊流下,打在手心里的相框上。昏暗的灯光中,旧照片里,弥漫着的,是已逝女子,淡淡的温柔。

第51篇、爱情故事爱情转移

1.落日黄昏,凄惨的春初­

那时她刚结束一段初恋。那是她23年来唯一投入的一次恋爱,因为他家人的反对而被迫退出。一个女人最洁净最丰盈的爱情全部给了他,却败给了世俗的眼光。因为她不够美丽,他们的爱情只能被***妈喊停。***妈有资格这么说,因为他家境良好,儿子优秀。这样的条件娶她这样一个貌不出众,形象落魄的女孩子是有些浪费。她自嘲的看着他送的MP3,然后下定决心,忘记他。­

2.春雨过后,狼狈的春景­

不痛是骗人的,但她那样的骄傲,从他身边走开都那样的洒脱,就算她心中在汩汩的流血,对着陌生人说她想他,可生活中她依然绽放最纯真的笑。将自己困在电脑前,像疯子一样在群内聊天,分享了音乐,陈奕迅的《爱情转移》,群内的朋友给她聊着这首歌的旋律和歌词,她说:接近带来期望期望带来绝望的恶性循环就是爱情。荡气回肠是为了最美的平凡只是美好的奢望。­

3.片片绿色,荡漾的夏景­

荡气回肠是为了最美的平凡,虽是奢望她也在努力反超,也许等待的只是个奇迹而已。她只想燃烧美好的青春,因为家里父母的压力,她必须寻找新人接班爱情。这个城市很大,她一直认为失去的他是最优秀的男人,现在亦无人能及。她努力的去忘记过去,可分手后曾经的爱情是被记取还是被遗忘,不是自己所能主宰。她无奈于记取,只能这般丰富兼并痛苦着。她怎么可能忘记他清爽的气息和清澈的双目?­

4.鲜花绽放,空虚的美丽­

也许治疗失恋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展开新的恋情。与异性朋友穿梭于城市的寂寞小街,她总是局促不安,身边的人都给不了她熟悉的感觉。她是个有限固执的女子,因为是有限固执,所以她不会永无休止的同他纠缠。而她真的想让自己快乐,但和那些朋友在一起时却找不到那份默契感,她失望到懒的说话。她想他是懂自己的,他总是从她的文字、眼神、举止中读到她心灵深处,抵达她的灵魂。­

5.五一假日,真实的自己­

从分开到现在,她依旧是深夜失眠,抱着书看到天亮,在太阳初升时沉沉的睡去,是习惯还是不习惯?五一三天假日,她懒的卷在被窝里,看一本一本别人的爱情剧本,可心里却是荒芜的狼狈着。她敲击键盘时会想,他是否还会在电脑的另一边像孩子一样的笑,她想这些的时候眼睛上有水气,湿润着。她是个表面上太过坚强的女子,或许不是真的坚强,她只是维护着可怜的自尊。因为心中藏着那抹笑容,所以她更显孤单。­

6.淡淡回味,无法的洒脱­

她像被吓了思念之蛊的难民,乘公交车从208转到b11,再转到b1,到大学新村的那家农场农夫去买烤鸡。然而坐到b1车上时,她仍然泪流满面,大学新村是她回忆幸福唯一的场所,也是她现在的心灵禁区。她抑制不住的痛,只能在快要到达轻工学院时匆忙下车,然后打道回府。在竹林北路买了想吃的烤鸡,回到宿舍习惯性撕下一个鸡腿,此时她好像看到那个穿白色羊毛衫、淡蓝色牛仔裤、白色运动鞋的男生边往自己嘴里送肉,边给她擦嘴巴……­

7.美好的阳光,不对的气质­

她对他的思念,只穿越与黑夜,很少存在于白天。那天她慵慵散散的睡到上午11点,在肚子一遍一遍的哼唱中,她束起潇洒的马尾,挎个包包去超市购物。她走在人群中,因为年轻而显的鲜活、生动。白色的遮阳帽、耳朵上挂个mp3、不羁的笑容,在外人眼里她该是个阳光女孩吧?走出超市,由于遮阳帽挂的太低,低头瞬间撞到了一堵肉墙,恐慌中手中的面包落地,还在错愕间,她看到:“对不起”从一个帅气的男生嘴中溢出,阳光洒在他身上,像王子一样的感觉,可是气质却不对,不是她喜欢的气质。那个男生请她喝的奶茶,她没有拒绝。­

8.恋爱味道,仅存在初恋­

你真的忘得了你的初恋情人吗假如有一天你遇到了跟他长的一模一样的人他真的就是他吗还有可能吗这是命运的宽容还是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张信哲的声音在她耳朵里响起,难道爱情可以转交给别人?她也在问自己,因为他的太爱,太过在意,那种细致的呵护,没有人可以再让她放心的依靠,所以她失去了爱的能力,他的离去没收了她的爱。而离,不是去寻找什么,只是逃避。离,是最普通不过的结局。­

9.转移爱情,无言的结局­

她最近开始看又蹦又跳的花儿乐队的节目,从单纯的只喜欢周杰伦才子形象,到渐渐的不在排斥张信哲多情忧郁的情歌王子,到现在开始接受可爱的花儿乐队,历经了整整6年的时间。然而周杰伦还是占最重要的位置,可见她的喜欢只是分配了一些出去,并没有转移。《蔷薇岛屿-冬日大海》中有句话:如果有朵花能够永远的开下去,它就不再真实。所以调零是唯一的出路,只有一再的分离才能提醒再次的爱情。她翻来覆去的品味着,然而她较真的只相信一生一次的恋爱,所以爱情转移对她来说,只能是无言的结局,最起码目前是……­

第52篇、爱情故事瞎了眼睛的男主角

我永远记得星期五下午上课时,我意外地在书里面找到了一张电影票。在我翻书的时候,它轻飘飘地飞落而下,隐约可见背面用圆珠笔写着几个字。我拿起来一看,“不见不散”四个娟秀的小字一下子就令我激动起来。
我努力想把“不见不散”这四个字和你的笔迹对起来———你不会知道我曾经偷偷收藏了你写的作文。可是我并不能完全确定。事情越是清楚,我越要把它往复杂的方向想像。我以为自己的潜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爱情的影响。天知道我偷偷地喜欢你有多久了,可是我从来不敢在你面前表露痕迹。我不知道自己害怕什么,我从来没有想过被你拒绝了会怎样,可是我却连把爱说出口的勇气都没有。这个下午突然出现的电影票如果真是你给的,那我会怎样呢?
老师适时在我的脑门上轻轻拍了两下,我一抬头就发现了你似有似无的鼓励眼神,但我马上就把头低了下去,装作认真看书的样子。那似有似无的眼神使我越加怀疑,突然间我变得很自卑。我就想到其他很多可能的结果。万一这小小的电影票不是你给我的,我该怎样去面对另外一个和你不一样的女孩呢?这完全有可能是我的那些活泼好动的死党们专门给我设的局。他们可能已经约好一起在电影院看我的笑话了。我并不在意在他们面前出丑,但是我却害怕我在他们面前暴露我对你的感情,那样总有一天你也会知道这件事的,我怎么能面对呢?
我陷入了一种莫可名状的焦躁之中。我希望你看到了我的焦躁,然后给我一点更加明确的暗示。可是直到放学,我都还在为电影票的来源感到烫手。“不见不散”的反面用正楷字印着:十三排五座,×月×日(星期六)下午19:00;片名《不可不信缘》。明天晚上的一部富有美感的韩国爱情片,加上靠边的安静的位置,如果抛开一切烦恼,我倒是很愿意一个人去看看的。
星期六的上午和下午渐渐远去。去和不去这两个念头已经在我的头脑里轮番出现了不止二十次。最终我想了一个冒险的做法:我晚点去,先在暗处观察,如果在十三排五座的方向看见了你的身影,我就上前。
晚上我打扮一新,特意更改作息时间表洗了一个澡,又在镜子面前转了很久,摆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来。在电影院门口,我特意看了一下时间———19:06。但我进电影院的时候心里还是惴惴的,仿佛这一脚迈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但是马上我就在十三排看到了你仍旧平静的背影。我知道我不可能看错。于是我满怀欢快和激动蹑手蹑脚地朝你走去,我又很害怕你会在我朝你走去的过程中回头看到我的激动样子。但终于我把快速的心跳捂下来并走到了十三排的过道上。
你抬头看着我向五座挤过去,我像往常一样躲避你的眼神。终于到了,我想。不等我坐定,也不等我好好地看看你的打扮,你很突然地说了一句话,语调还是很平静:“你怎么来了?”
欢快和激情轰然一塌。我想语文水平再差的人也能理解这句话,不该来的人来了,该来的人却还没来。原来你确实约了人,可是约的人却不是我。原来这“不见不散”是对另外一个人说的。原来我不过是错误地收到了电影票,或者说你把电影票放错了地方。我可以原谅你,因为我坚信你约的人比我优秀不止百倍,也只有这样我的内心才能好受一点。
可是我已经顾不上你喜欢的人是谁了,我发现我现在的处境一点也不在我的预料之中。没有人约我,也没有人耍我。我已经为可以预料的每一种后果准备好了退路,却碰到了预料之外的困境。但是我很快就调整了过来。记得有个算命的对我说过,我会在危急之中成就大事业的。现在就是一个危急时刻,我想我会把一切都掩饰过去的。
我说:“怎么你也在这?”
然后我掏出电影票,捂住背面的四个字,又假装对了一下我背后的座位号:五座,我想我一生都能记住那个座位。


第53篇、爱情故事浅浅的爱情

那是她的初恋,寒酸而富有,寒酸的是他们一无所有,两个穷学生只能在开满了樱花的路上整夜地走,情人节也只能在下午买那种打折的玫瑰送给她,但她很快乐,因为爱情是富有的,装在心中,满满的,像一瓶水一样。
他挣到第一笔钱的时候,给她买了一瓶香水,因为同宿舍的女孩子,只有她没有香水,为了让她也暗香浮动,他用整整一个月的家教工资给她买了一瓶香水。
她感动得落下泪来,却舍不得用,难得他这份心,就只为那好看的玫瑰花造型的瓶子,她也舍不得。后来却分开了。爱情总是这样吧,以为生生死死,以为分开一分钟都会想念,冷了的时候就是那肉菜上漂着的油,怎么看都是腻,因为情没了,感情再深也是陌路。
那瓶香水,一直留着,是个爱的纪念吧,她想,多年以后再看,一定别有一番滋味。
多年后,她已为人妻为人母,早已经忘记了自己曾有一瓶这样的香水。老公常常会买正宗的法国香水给他,只是用香水时会偶尔想起他,但只是一闪念,像微风吹过,瞬间没了踪影。以后想起的时候越来越少,到最后,他的影子淡在了老公和孩子之后,甚至想不起年轻时他的面容。
一次整理旧物时,她看到了那瓶香水,看到瓶子的那一刻她呆住了,因为只剩了一个空瓶子,里面什么都没有了,所有的香水全部香消玉殒了,它们在10年中飞散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她一直没有舍得去用的那些香水一滴没有剩,全部挥发了。看着那个空瓶子她眼睛酸酸的,这多像她的初恋啊,徒有虚名,以为爱得轰轰烈烈,以为会找到爱情的归宿,最后却是无功而返,当时只顾着去爱了,却根本不知道怎么样去爱,就像这瓶香水,只落得了一个瓶子,空瓶子,装满的是空虚和记忆,甚至,她早就忘记了香水到底是什么味道。因为再刻骨铭心的记忆也经不起时间的打磨。
终于有一天遇到了他,在一个人声鼎沸的大商场里,他领着一个小女孩,旁边是他太太在挑衣服。她看了他好久,终于擦肩而过,因为她知道,他和她的爱情只有这么浅,浅到只能剩下一个空瓶子,甚至,连最初的味道都不曾记得。


第54篇、爱情故事一个很真实的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男孩和女孩一次偶然两个人相识了,彼此都有好感,女孩不善言谈,而男孩却能说会道,也许就是这个吸引了女孩,经过一段交往两个人相爱了,那时男孩还没有自己的事业,但是女孩不在乎这些,因为她想只要男孩对她好就满足了,女孩很单纯,也很信任男孩。就这样他们爱着对方。一起快乐着。

过了不久,女孩生日的前几天女孩把男孩带回家了,女孩父母并不是很欢迎男孩,可也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幸福,也就没有反对。很快女孩的生日到了,男孩送给女孩一支水晶玫瑰,当时女孩不知道有多开心,晚上男孩叫上两个哥们陪女孩一起出去HAPPY,女孩觉得很快乐很幸福,这也是女孩最快乐的一个生日。

可是好景不长,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有一天男孩突然消失了,没有任何音讯,仿佛人间蒸发了,女孩发了疯似地的找男孩,此时女孩才发现根本不知道男孩的家在哪里,以前男孩说的都是假话,现在可以确定女孩被骗了,可是女孩心不甘,她不想接受现实,她对自己说一定是他有急事,没来得及和自己告别,她只想男孩对她有个交代,女孩在网吧隐身上Q就是希望会有奇迹出现,希望男孩能出现,终于有一天男孩真的上线了,女孩查IP地址找到了男孩所在的网吧,可是没想到,男孩见到女孩就跑,此时女孩的心都碎了,她对面前这个曾经深爱着的男孩绝望了,她很他。

后来听男孩的朋友说,其实男孩是有家室的,女孩听到这个,就像晴天霹雳一般,撕心裂肺的痛。她对自己说一定要报复他,一定要让他从记忆里消失女孩把男孩送他的生日礼物摔得粉碎。可是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怎么能忘得掉呢,她无数个夜里女孩一个人对着星空流泪,心里的苦又能向谁诉说呢?

女孩开始不相信任何男孩了,女孩变了,变得不再快乐了,变得很颓废,变得自己都不敢认识自己了。她只想找个好人嫁了,都来通过朋友认识了F,她与F从相识到结婚仅仅8个月,她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糊里糊涂的走进了婚姻的殿堂,F对她很好,第二年他们有了自己的宝宝,就这样日子平静的过着。

很快九年过去了,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加她的QQ号,她接受了,当时她并不知道是谁,加完后进了空间才知道,天哪,骗子又出现了(是当年的男孩G),G并没有直接跟她说自己是谁,让她猜,她知道是G,就不猜,后来G还是说了:“我是G”。(当时G应经在另一个城市了)九年了她以为真的把G忘了,可是当G说出自己名字的一瞬间她猜发现G一直在她心里,难以抹去,因为G是她生命中遇到的第一个男人。

G说很久就找到她的网号了,只是不敢加,他怕,怕加了不知道说什么。经过一次车祸,G大难不死,第一个想到得就是她,因为她是G最对不起的人,G想一定要加上她,他想知道她现在过的好不好,现在G的事业还算稳定,收入也还可以,他要用以后的一万多天来弥补当年犯下的错。还说要回来看她,对于G她真的没有忘记,没有忘记当年的痛与乐。她很迷茫,可是见了又能怎样呢,彼此都有自己的生活了,不见吧,她还不死心,她很矛盾,要不要见这个曾经伤的彻彻底底的男人呢,她左右为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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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大家说要不要见呢???


第55篇、爱情故事凄凉的许愿树

开始下雪了,好美!

一个男孩独自一人在雪地里彳亍着,走着走着、停了下来。这是一棵树、一棵许愿树。男孩伸出骨瘦如材的手摸了摸被雪花包裹着的树,突然、男孩吐了一口鲜血,溅到他抚摸的地方。顿时,出现了一朵绚丽的血花,渐渐的雪融化了。露出了里面的树干,“不离不弃”四个字刻在树上,是那么的刺眼。男孩记得那是去年的情人节、他刻下了“不离”他女朋友刻下了“不弃”。

泪眼逐渐模糊,记忆拉回了去年。他们是巧合相逢的,在看到对方第一眼的时候就爱上了对方。所以,他们相恋了、男孩很喜欢女孩、女孩并不是很漂亮、可以说是很普通吧!唯一引人注意的就是她的笑,她笑起来是那么的天真、那么的可爱…也许男孩就是喜欢上她单纯而又可爱的样子了吧!女孩也很喜欢男孩、因为男孩有着深邃的眼睛,看了一眼就不愿意再把眼神离开。

男孩总是不喜欢笑,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总是给人一副冷冷的样子。只有对待女孩,男孩还会露出久违的笑容!用他的话说:他笑起来太牵强了,女孩就说:你会为我改变吗?呵呵!傻瓜当然啦,谁让你是我的小傻瓜呢!女孩只要听到男孩喊她小傻瓜、就一副十分幸福的样子,还会喊他大笨猪。

记得女孩曾经问男孩:如果我走了、离开你了、你怎么办?“我会努力挽留、不让你离开。”男孩坚定的说,“那如果没法挽留了呢?你怎么办?”“如果、真是那样我想我就没有再活下去了勇气了、”“不、我不让你…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女孩用手堵住了男孩的嘴不让他说下去,男孩拿开了女孩的手吻在了女孩的唇上,因为男孩和女孩都是初吻,所以吻的是那么的生涩,女孩幸福的回应着……

呵呵!多么幸福的一对。后来女孩因为其它事离开了这么城市,男孩和女孩是那么的不舍,可是没有办法。一开始女孩很想男孩、每天都回应着男孩的电子邮件。男孩每天都很想女孩、每天不间断的发着。直到有一天男孩发现女孩回应他的不是那么热烈了、总是代理不理、总是说很忙没时间…其实女孩喜欢上了另一个男孩,也许是因为时间的原因吧,女孩渐渐对男孩没有感觉了。直到有一天,女孩说出了:我们分手吧!也许我们在一起并不合适。男孩听后仿佛整个世界都塌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是无力的说:我们还有可能继续下去吗?“我说了,我们不合适,你懂吗?不要再来烦我”……

男孩绝望了,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这一切真的是他错了吗?他想要努力遗忘女孩,可是每晚总是泪水陪伴着他,他真的没法离开她、没有女孩的生活,男孩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男孩死了,死在了那棵许愿树下…警察在他家里发现了一封没有寄出的信,是给女孩的

小傻瓜: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死了。对不起!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还记得我们去年刻下的“不离不弃”吗?你无情的抛弃了我,失去你我真的没有再活着的意义了,我不怪你、也许认识你真的是我的错,呵呵!曾经爱过你我不后悔。只是在那个世界再也没有人喊我大笨猪了,唉!好想、好想再听你喊我一声大笨猪、可是我知道那不可能了,因为你已经不再属于我了,我恨、我恨那个男生,为什么把你从我的身边抢走了,我不甘心。如果、如果有来世,你嫁给我好吗?如果有来世、不要再抛弃我了好吗?

别了!小傻瓜爱你的!

笨猪!

开始下雪了,雪花再次包裹了树干上的“不离不弃”只是带走了一具痴情的尸体……


第56篇、爱情故事默守不相惜

秋末的清晨,总是那么凄凉,那么不尽人意。没有花香,没有鸟叫,只有那带有浓浓雾气的寒风。记得曾经,也是秋末,我们相遇,没人会想到我们会相爱,因为我们的爱那么难,那么的不真实。

我和你家不在一个地方,念书也不在同一个地方。就这样,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相识。也许我们注定了不同,连相遇都是那么不同寻常。我经常笑着说:我们的经历都可以写一步偶像剧了。可是,我们没有摆脱偶像剧的剧情,也没有偶像剧的结尾,而我则更像偶像剧的第三者。

由于都在念书,我们都在忙碌,于是我们有了个不成文的规定,每个星期六晚上打电话。那是,我们都很期盼星期六,因为你,因为我。时光渐渐的流逝,而我忙碌的高中生活也随之结束。可当我停下脚步来看你,却发现你变了。是啊!我负了我们当初的誓言,我高考再次落榜,而你也做出了离开我的决定。

捡起一片泛黄的树叶,依稀还看得见他的纹路。原来已经到了秋天,大学校园的秋天注定是悲伤的。作为一名新生,我环步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一遍一遍的走着.....也许你是对的,我不是本科生,跟着我或许真的不会幸福。事实也是如此,你找了个理工大的男朋友,你一直瞒着你的朋友,也瞒着我,只是最终还是瞒不住。我发了条祝福的短信,于是便尽可能的消失在你的世界里。

说不想你,那是自欺欺人。说不难过,那更是自欺欺人。于是我选择了沉迷网络,堕落,毫无底线的堕落。不知不觉中,我却伤害了另个女孩。我知道她想救我,也付出了她所能付出的全部。可是心灵的窗户早已关闭,却很难再打开。

就这样,我度过了大学的第一年。就在暑假的前夕,你打电话给我,我犹豫了下,可还是接了。你说你和他分手了,我尽可能的去安慰。你说我们还可以吗,我没有回答。你说我知道你是爱我的,我无法否认。你问你能再等我一年吗?那是我就能出来,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我说好的。

入夏的炎热让我们的心情也变得浮躁,你开始主动联系我。你学会了撒娇,生病难过的时候喜欢对我大哭。再我安慰之后对我笑,说:我喜欢你对我好。就这样,我们像一般情侣一样,只是敏锐的嗅觉让我感到了一丝的不安。

暑假到了,我去了外地打工,你也再准备你的专升本考试。突然有一天,你没有回我电话,我以为你有事。就这样,一天二天....二个多星期过去了,你依然毫无音讯。我开始焦虑,我上了你的QQ。虽然我们都知道对方的QQ密码,但我却从来不上你的号。我问你的室友,朋友。他们说你回家了。可是,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音讯,我担心,担心你会出什么事,担心你生了什么病不告诉我。

终于有一天,你回了我的短信,你说你回家,忘记带手机了。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问你还想在一起吗?你默默的回了句,我想我们没必要在一起了。我问为什么?没有为什么。我说,二天后我去你那。你还想说什么,最后却说了句,随便你。

就这样,我辞掉了工作,回到那个熟悉的城市,去见那已经很陌生的你。我寄宿在同学家,只为了见你,等你有时间,那天也如期而至。见面后我们并没有说的太多,我也快忘了我来是做什么的,只是喜欢看着你,看着你。我回家之后,我问:“你今天开心吗?”你说还好。我似乎看到了希望,“那么我们可以继续吗?”“对不起,我们真的不适合。”就这样,不管我打电话还是发短信,你都没有回。

原来你真的离开了。不是,是你已经离开很久了,只是我没发现。直到现在,你的QQ密码早就换了,而我的却一直没变。


第57篇、爱情故事难以买断的记忆

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买,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这话似乎很有道理,女人一直相信这是真理,并一切都以这为标准。

女人找了个男友,很有钱的一个男友,她觉得自己很爱很爱这个人,也很爱撒娇,在这个男人面前几乎是没有任何的拘束,男人也很喜欢女人的自由跟散漫。相处中,男人宠着女人:逛街累了,就背着女人回家,不管周围的眼光是羡慕还是鄙夷,他都不在乎;回家后主动的做女人最爱吃的菜;就连洗衣服,男人都不让女人做……女人觉得很幸福,可自己对男人的爱却是很苛刻的:不让男人打牌,不让男人聊Q,不让男人跟别的女人说话……似乎来源于自己内心的强烈的不安全感,女人很希望男人只认识自己一个人,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但事实,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是一个群体的社会,谁都不能脱离这个群体,男人觉得自己很不开心,被女人管的很死,一点自己的空间自由都没有,他决定告诉女人:分手吧,自己很难接受这样的约束。

女人很明白,这个男人已经不在想跟自己过日子了,但自己的内心里已经很明显的告诉自己:就算他没钱,自己还是很爱他,很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很依赖他,就只是害怕失去,才紧紧的握着爱情的玻璃球,没想到爱情的玻璃球也会因为自己握的太紧了,而破碎了。女人说:好吧,你要自由,我给你,你拿什么来换取?男人想了很久,说:你需要什么?女人说:我需要钱,你拿钱来买断我们的感情吧!男人说:那好吧!希望这笔钱对你有所帮助。说完,男人离开了

爱情就这样被买断了,可是女人的记忆却深深的烙在了心底,每当自己孤单的时候,就会想起跟男人一起逛街的场景,每当思念男人身上烟草香的时候,就会点上一支烟像个孩子贪婪的吮吸着母乳一样,每当忙完手头的生意,那种闲暇之余,就会有种的淡淡的忧伤浮现脸庞,不知该何去何从……男人留下了钱的同时,还留下了所有是记忆,女人买断了自己的感情,却买不断自己的记忆

其实,生活中,钱是必不可少的,但它不是万能的,就像女人的记忆,是无法买断的,如果当初女人没有选择买断自己的感情,而是付出了自己的感情,真正的爱惜自己的男人,男人也许就不会离开了,留下的记忆也就不会这么的折磨自己了……


第58篇、人生故事画个框框说爱情

她说,男人如果没有软件就得有硬件,那样他在女人这里才不会受硬伤。

那时她还没有车,但有房。她找男友也没有什么标准,从来没说刻意画个框框在里面填要求,她一直觉得对方无所谓有房有车,只要人品好。当然有车更好,这是她学车快拿到驾照时的新想法,因为那样她就不用买了。

她喜欢读书,差不多有字的都喜欢读,当然有些生涩的书会让她读来犯困,就像她看新闻联播。在她眼里,新闻可以看,可政治总是离她很遥远,另半球的国际话题,于她像星星一样遥远。她连香港都没去过,她只喜欢关注身边的民生小事。

但她忽略了一个问题:男人都关注时事政治和体育。所以她喜欢问对方一个问题:我看韩剧你会不会跟我抢遥控器?她觉得,这样的问题比起有些女人问的和他妈掉水里先救谁的问题要好得多。她觉得如果她看韩剧,身边有他陪她哭陪她笑,哪怕在她哭的时候递一页面巾,她也会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小女人。

惜香怜玉的会说陪你一起看,有的干脆直接说,那咱买两台电视算了,也有的说那破泡沫剧有啥看的?如果对方给她最后的回答,她庆幸自己和他还在岸上,赶紧逃之夭夭。她想,那个说买两台电视的家伙也好过这厮,至少两个人一人抱一台电视,互不干扰,偶尔还会穿插着跑过去看对方的节目。

就这样,她错过了花季错过了女人最好出售的时节。于是她越发向事业方面发展,待房车俱备以后,本以为另一半更容易遇到了,其实却是越来越难。有一次朋友牵线搭桥,对方听说她有房有车后直接拒绝相见。人家害怕被别人说成是吃软饭的,说住老婆房开老婆车,那身份岂不是成了长工?

还有个有房没车的男人,听说她一拿到驾照就急于买车,说她太高调。她一直很疑惑,学车不就是为了开车?买车就是高调?她三十好几拿到车以后,就拉着老妈出去兜风,那感觉很爽。母亲还没有坐过飞机,她想下一个出行工具一定选择飞机,让母亲把陆地海洋和天空都享受一遍。

她自认是个孝顺女儿,就这样也找不到另一半?买辆车就高调?要是像她的一位朋友,业余时间就研制飞机,那是不是就高得没处待了?那男生根本攒不下钱,也没找到媳妇,就喜欢研究航模。她当然不能和母亲坐他研制的飞机,她和他注定只能是普通朋友,她知道他不是她的那盘菜。

她觉得喜欢就好,人活一世就按照自己喜欢的去做,不悔。那个说她高调的男人只和她见了一面,她其实相中他了,觉得他面相好,气质佳。听他说她买车高调以后,她想,难道真像当初同学说的那样找个有车的男人?如今她颓废了,同学继续鼓励她,说这种男人就是穷酸鬼,不必太介意。还说男人有车有房是必须的,没有就让他一辈子打光棍吧。还说这就像女人的金银首饰,有可以不戴,但不能没有。她说男人如果没有软件就得有硬件,那样他在女人这里才不会受硬伤。

最近,她开始过低碳生活,少开车,多走路。她甚至问自己,下次再相亲,是不是应该先隐匿自己的房车?

第59篇、爱情故事人在床上的心情最柔软

曾经看过一则消息说:克林顿与夫人希拉里每天晚上回来几乎都是同时上床,即使每人都看着书,即使什么也不说,也是一种无言的温暖和爱意,那是爱的传递。

所以,做了夫妻,就一起上床吧,因为人在床上的心情最柔软。

有很多夫妻没感到一起上床的愉悦和温馨。大多数家庭里的男人工作天,晚饭后或坐在电脑前到深夜,或看着电视打起了呼噜,而做妻子的也在忙着家务,忙着厨房的油腻、地板的灰尘、凌乱的衣物等等。

有很多妻子回到家后,累了一天想早早地进到被子里休息一下,并想把白天遇到的不快乐躺在男人的怀里说说,释放一下心情,或者让男人给捶捶背,揉揉肩,这样一天的苦和累都会烟消云散。所以,不少妻子会抱怨总是睡得很晚的丈夫说,休息吧,休息吧。可是,有的男人很多时候并不在意女人这种心理,他习惯独自干着自己的事情,很少会和妻子一起上床睡觉。许多年过去了,夫妻们回到家里就是做饭吃饭,收拾完后各干各的,没想过夫妻一起上床有多温暖。

其实,夫妻是最亲近的两个人,一天中也只有上床睡觉这会儿是真正属于两人亲近共处的时间,大多数夫妻还把这点时间忽略了。

很多人经常说很累,有人是心累,有人是体力不支。大家都在谈减压,没想到最好的减压方式在身边,那就是夫妻一起上床睡觉,休息。其实,一起上床睡觉不难,女人放下琐碎的永远也干不完的家务,男人远离电脑游戏、电视,就很容易做到了。人在床上的心情是最柔软的,夫妻之间的心结都会解开,女人被男人温暖的大手爱抚着,揉搓着,是美好而幸福的,也是一种心灵的安慰。很多男人就是在爱抚下顿生一帘幽梦的。

其实,人们劳累一天了,早早地进被窝吧,这样的夜晚宁静安详,一切都关在床外了。也有很多要强的男人女人们,在外面再强硬,回到家里懂得放下一切,享受这个宁静浪漫的两个人空间里的愉悦。卧室里的光线柔和安静,被褥温暖舒服,丝绸睡衣光洁爽滑,什么话都不说,但心里是安宁的,踏实的。偶尔听到书页的翻动声也觉得温馨。

当一方睡了,一方还能给轻轻地掖着被子,或者爱意绵绵地仔细看着对方熟悉的面容,睡梦中醒了看到爱人在身边触手可及,多么幸福啊。

床在夫妻之间成为一种特殊的气场,小床大事,利用得当感情就会得到升华。什么是好夫妻?一起睡觉就是好夫妻。

第60篇、爱情故事抱着生命过海洋

有这样一则希腊神话,阿波罗爱上西比尔,并且告诉她,不管多少年,只要她手里有尘土,她就能活下来随着时光流逝,西比尔日渐憔悴,终成空躯,却依然求死不得。

孩子们问吊在瓶中的西比尔:“你要什么?”她回答说:“我要死。”

我认为死并非是上帝对我们的一种惩罚,倒是命运女神钟爱人类的标志。正如我们要睡眠一样,我们需要死亡。正是死亡的黑暗背景衬托出了生命的光彩。

试想,如果生命是无限的,我们还会觉得她的可贵吗?如果生命像空气、沙砾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如果明天是无限的,那我们今天为什么要辛劳呢?一切都等到明天再说吧。

假如这样等下去,我们能做成什么事呢?直到最后,我们个个都成了瓶中的西比尔,那时也许才觉出死的可贵,生的可怕。

正因为有死亡,我们才这么珍惜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应成为优秀的舵手,而现实中的许多人却因痛苦而导致海水没顶,过早走向死亡。

痛苦应成为我们生命之舟上的压舱物,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我们的船才得以稳健地前行。

优秀的舵手还会摆脱魔鬼的诱惑,他们看淡尘世的物欲、烦恼,追求真理,他们一生光明磊落,表里如一。他们惜时如金,勤勤恳恳,度过丰富而有效的人生。

第61篇、爱情故事听妈妈的话,过好日子

我和马原是经过相亲、妈妈极力怂恿后,才结婚的。当时,说真的,我对这个男孩并没有太多感觉,长相不帅,家境一般,工作是个小小公务员,唯一可以拿得出手的就是他的人品。而我呢,当时已经是一家大公司的部门主管了。

妈妈看我犹疑,趁我坐在阳台上发呆时,递过来一杯柠檬蜂蜜茶,自己也调了一杯,坐在另一把软椅上对我说,小棉,妈妈知道你觉得像是在“下嫁”,可是过日子,长相是不能当饭吃的,长得帅有时会成为男人发展的绊脚石,而且,在一起时间长了,再帅你也看不出他的帅了;不帅的呢,看得顺眼了,也就感到好看了。事业上,只要他有上进心,那肯定是不会错的。

我说,老妈,你哪来的这些逻辑呀。你当年找我爸,为什么找那么帅的呢?

妈妈不再多说,站起身去煮饭了。我一定是说到妈的痛处了,她和爸吵一辈子,直到爸去世,都没有原谅他。我是爱爸爸的,但从女人的角度,也觉得爸爸对妈妈的伤害太深。可是,不能因为爸爸不好,就断定所有的帅男人不可靠吧。

事实上,我也像妈年轻时一样,喜欢长相帅气的男孩。我有过一个帅男友,是大学同学,但是毕业后,他到北京发展去了,很快被北京女孩撬走。说真的,我心理上不平衡,本想找一个更帅的更有钱的男友,气气前男友,但遇到的都不太满意。这一拖就拖到28岁,和马原不咸不淡地谈着。

尤其让我心有不甘的是,女友吴小小跟我同时相亲,对方家境不错,人也帅多了,吴小小每次一跟我讲她男友,我就心理不平静,恨不得跟她换。

又过了快一年,在妈妈软硬兼施地劝说威胁下,我最终还是听了妈妈的话,嫁给了马原。妈妈的劝说,再加上马原的耐心和宠爱,让我渐渐地稳定了心神。日子久了,不知不觉马原的好慢慢显现出来了,他不是那种能让人感情突然爆发的男人,他对我的好,对小家的爱,是那种细水长流式的,正好弥补我想一出是一出的性格。

在我的小日子渐渐有了滋味时,女友吴小小哭着找我倾诉,她老公升职后对她一点都不尊重了,周边的想上位的女孩子一把一把的。她当时要是听自己爸妈的话,找另一个条件相当的就好了。看着吴小小憔悴的脸,我不知说什么好。我们是一前一后结婚的,当时她的风光出嫁,还曾狠狠地刺激过我。

我小心地安慰了吴小小,她心里好受一些,回家去了。

妈来给我送汤,我对妈说起吴小小的婚姻。妈妈说,吴小小和她老公根本就门不当户不对。那男的再一升职,她又没有能降住男人的本事,日子肯定不会好过。怪不得以前我每次说到吴小小和她的风光,妈妈都表情沉默。原来她早就料到这一天。只不过吴小小是外人,妈妈不好参与意见。其实,吴小小的妈妈当时也是反对的,吴小小铁了心没听她妈妈的话。

结婚一年后,我怀了宝宝,马原那里也传来好消息,他升了职,真是双喜临门。他没有后台,能够升职,真是让人心安神定。

联想到吴小小的泪眼,我更是庆幸听了妈妈的话。

现在,我和马原的小日子过得滋味更美了。马原因为事业和家庭的顺意,看起来容光焕发,越发有味道了。怪不得妈说,男人无丑相。我越看心里越甜,终于从心里接纳并爱上了这个老公。

妈妈的话是累积半生的宝贵经验,他们是不会害自己儿女的,所以那些听起来不中听的“妈妈的话”,大到家庭大计,如过日子要量入为出,小到女人一定要保暖腰部免得老了犯病,都一一应验,有一句俗语叫作“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说的真是至理名言。

一些没有听老人话的,自己瞎胡闹一阵子,发现还是奔着老人的预言去了,直到吃了大亏,回头对照妈妈的话,才发现果真妈妈说的是对的。如果当时就听了妈妈的话,那肯定不会走那么多的弯路。

“为什么要听妈妈的话/长大后你就会开始懂得这种话……/美丽美丽的白发/幸福中发芽/天使的魔地/温暖中慈祥……”

这是周杰伦曾经风靡一时的歌《听妈妈的话》里的歌词,有一种忧伤的温暖,妈妈的经验就像一个天使魔法。因为妈妈的话,总是对的,你要听她的,才会过上好日子。

第62篇、人生故事给爱情加油

黄昏的河边高清与女友张安格在散步,微风拂过河面时带起一层涟漪,蜻蜓停留在河边的青草上随风摇晃。两人走到一棵枊树下张安格背靠在枊树杆上“猪!其实咱们的爱情真算是一波三折,如果不是那次的赶任务以你我的个性可能到现在都还只是暗恋阶段呢!”张安格感叹道。高清看看夕阳西下的河面,然后又深情地注视着张安格,双手搭在她肩上动情地说:“是啊!现在想想都后怕,还好你不够坚持”

“你还好意思说,你要是喜欢我的话就直接告诉我呗!一个劲在那里装酷,要不是我有意让你看到我的……”说到这儿张安格才发现自己说漏嘴了赶紧不说话了。高清听后打趣道:“哦……原来你是早有预谋啊!”“是,是,是,是我上赶着追你!谁让你那么楚楚动人可怜呢!”张安笑道。说着高清将张安格搂进怀里说:“丫头!”“嗯,干嘛?”张安格轻声问道。高清双眼看着张安格说:“认识你是我这二十多年来最幸运的事,虽然我们的关系是靠你主动得来的,但请你相信我由此刻开始我的心就只属于你!如有背叛你的想法必遭天打雷劈……”张安格用手捂住高清的嘴说:“嗯,我相信你!”

回到宿舍高清就被众同事逼供:“哎呦喂!咱们清哥回来啦!看你满面春风的,怎样亲了没?”“是啊!亲了没?感觉咋样,这是你初恋么?” 见高清笑而不答可馋坏这帮“老”光棍了。“这么私人的事情你怎么问得出口啊!想知道啥感觉自己找个女孩试试不就知道了吗!”高清此话一出宿舍传出一片哀嚎声,其中有个杨剑的最为突出“清哥!我杨剑今晚清楚地告诉你以后别在众光棍兄弟们面谈找女朋友的事情,兄弟们真心伤不起啊!”

“那你们有喜欢的人吗?”高清问众兄弟。听高清这么问众同事都低头不语,只有同事杨剑微笑说:“小清清,张安格好像有个老乡叫吴玲玲的吧!”“对啊!干嘛?”想了一会儿高清接着说:“你,不是喜欢她吧?”杨剑做出嘘的样子红着脸小声说:“别招摇低调点。”高清见杨剑 不致可否着急说:“是不是啊?”小杨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嗯!”“呦,看不出来嘛!你小子隐藏的够深的,快告诉我这事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高清笑道。

杨剑双眼看着屋顶似是在回忆美好过去一般:“你还记得国庆节放假那天吗?”“记得啊!怎么了?”高清奇怪地挠挠头。“那天我本来打算在网吧上一天的网,可我刚到小区门口就发现吴玲玲表情很痛苦的坐在地上一问才知道她不小心扭伤了脚,于是出于好心我把她带到附近的诊所,等她治好扭伤我送她回宿舍后我就发现我喜欢上她了。”“这途中有什么事发生了么?你不可能无缘无故就喜欢上人家了吧!”高清不相信地问道。“可是,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杨剑反问道。“不需要吗?哎!干嘛这么认真啊?你告诉我这个是有什么需要我帮你的地方吗?”高清说。就见杨剑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张被折的很整齐的粉红色的纸片正面写着“吴玲玲亲启”,杨剑将纸片递给高清说:“麻烦你让你家我嫂子把这个送给玲玲呗!”“哎呦我去!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写情书?”高清鄙视道。“谁叫咱脸皮薄呢!”杨剑无奈地说。见同事很认真的样子高清也由鄙视改变成同情地说:“帮你送情书是可以,但吴玲玲对你有那方面的意思吗?要是有的话这事就包在哥身上,保证让你俩牵手成功!还有情书就算了吧,我有一个更好的计划!”

然而虽说放出狠话来了,但高清心里还是没个准,因为他不知道吴玲玲是什么态度,于是看看时间还早便来到张安格宿舍,想让身为吴玲玲老乡的张帮着探探吴玲玲的口风。刚到宿舍门口准备敲门时就听见宿舍里传来张安格的声音“嗯!医生说要两个礼拜才能正常走路呢!”“听说你扭伤时身边只有你一个人,那你是怎么去诊所的?”张安格问道。听到这儿高清一阵高兴心说“这个“丫头”问问题都能问到点儿上,不错!”“扭伤时是没有人,后来……”吴玲玲话说一半就不再说下去了,“后来什么啊?”张安格追问道。“后来我遇到了小王,是他扶我到诊所的。”吴玲玲说。“看来这事儿有门儿。”这样想着高清没有敲门就回去了。

小杨见高清出去想办法到现在都没回来心里很着急。(也许读者朋友们会怀疑喜欢产生在短时间内这样的事情可信度有多高?如果大家这样想的话那就错了,因为喜欢一个人本来就很简单,只要感觉对便喜欢了,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复杂。是,在感情的旅途中有个过程很复杂,但那决不是恋爱伊始的喜欢。)

高清回到宿舍“怎样?嫂子愿意帮忙吗?”杨剑发了根烟给高清后问道,高清将烟叼在嘴里故意装得的很为难样子说:“刚才张安格说了,吴玲玲说过短时间内不想交男朋友!”杨剑如泄了气的气球一般表情顿时变得暗淡无光地问道:“这样啊!为什么?”“可能是因为年纪小吧!”高清边点着嘴里的香烟边说。见杨剑过于失望的态度高清补充道:“别灰心啊!虽然她现在不想谈恋爱,但总有一天她一定会谈的,慢慢等吧!再说了你对她了解吗?”杨剑沉默着。“兄弟啊!哥不是有意要骗你的,我只是想让你学会更珍惜。”高清在心里对小杨说道。 其实从张安格在宿舍和吴玲玲的对话中高清就明白吴玲玲对同事杨剑是有感觉的,怎么看出来的呢?据高清了解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表达方式有两种,其中性格活泼的会把喜欢的人的名字整天挂在嘴边(如杨剑)。而性格内向的人刚好相反,他们不会轻易说出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如吴玲玲)。

知道二人双方对彼此有感觉后高清开始置定求爱计划书。一个月后的一个休息日的早晨高清拿着自己呕心沥血给爱情“加油”的方案找到张安格,张安格看着兴冲冲的高清问道:“猪,你拿着的是什么啊?”高清把计划书摊开放在桌子上兴奋地说:“这啊1是一份由我个人经过一个月的设计研究出来的求爱方案。”“求爱方案?弄这个干嘛,谁要跟谁求爱啊?”张安格不解的问。“我们宿舍的杨剑喜欢上吴玲玲,这就是我给他设计的求爱方案。”高清回答说。“那你怎么知道吴玲玲是不是喜欢小杨呢?”张安格怀疑道,高清把他对喜欢的了解详细地告诉张安格,听的张安格一愣一愣的。

愣神之余不免感动道:“当初要是也有一个像你这样的人出现的话该有多好啊!那样我就不显得那么主动了。”“就是怕那些想喜欢又不敢主动的人有遗憾,我才这么认真研究,这只是个开始。”高清认真道。“这么说你还会这样做?”张安格问道。高清将张揽进怀里缓缓说道:“以后的事情谁会知道呢!先把杨剑吴玲玲这对儿搓合到一起再说吧!”张安格在高清嘴角上轻轻地吻了一下说:“猪,我怎么突然发现你好伟大。”“伟大吗?不要这么说啦!伦家会不好意思的啦!”高清调皮的语气逗得张安格轻声一笑:“呵呵,别不要脸了,哎,对了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没?”高清想了想说:“这个可以有!”“呵呵!好了猪哥哥赶紧说正事儿吧!”见张安格如此严肃高清停止了阴阳怪气的语气。他是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对张安格进行安排,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在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求爱方案初步准备完毕,唯一少的就是男女“主角”。

高清拿出手机“喂!杨剑吗?你到小区公园来,我有事要告诉你。快点儿啊!”挂了电话他又对张安格说:“OK了,你也给吴玲玲打个电话!”张安格拨通电话对吴玲玲说了高清和小杨说的话后也挂了电话,见张安格挂了电话高清拿出一台摄影机“你等会儿到一个没人注意的地方把今晚发生的都录下来!”“这是干嘛?”张安格不解问。“这是他俩爱情的见证。”高清回答说。 杨剑正躺在床上准备睡觉接到高清的便心有不甘地下来了,来到公园见不到高清的他正准备打电话给高清,就在他拿出手机的时候他看到吴玲玲也背着手走来。见到梦中情人的小杨顿时有点慌乱“这……这么巧啊!”杨剑结巴道。“是你啊,上次的事情麻烦你了,这么晚了在这儿干嘛?”吴玲玲说道。“不……不干嘛,就是想出来走走!那……那你呢?”“我啊!跟你一样呗!”不远处的高清听了两人的对话心里暗道“这两个人还真有默契,理由都编一样的!”高清对着手机小声说:“喂,你可以出场了!”电话那边哦了一声挂了电话。

杨剑和吴玲玲正聊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提着一篮玫瑰花进了公园,小女孩来到两人身边对小杨说:“哥哥买朵花送给姐姐吧!”吴玲弯腰拍拍小女孩的肩膀温柔地说:“小妹妹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卖花啊?”小女孩眨了眨大眼睛说:“是我表哥非要让我来公园卖花的,他还说不卖完不让我回去!”“你表哥真不是东西!”杨剑插嘴道。“不许你说我表哥,虽然他是 不是东西,但这话你不可以说!”女孩生气说。角落的高清一个劲的喊冤他拿出手机“凌莉同学赶紧说正事儿,我是 不是东西这个话题可以跳过了。”就在高清挂电话的前几秒小女孩对着耳边的手机说:“知道啦!”“你在跟谁打电话啊?”吴玲玲问道。“哦!是我表哥,他让我赶紧把花卖完回家吃饭,大哥哥你就帮我买朵花吧!”小女孩请求道。杨剑见女孩挺可怜的就把所有玫瑰花都买下来了,拿着花小杨走到吴玲玲面前说:“送给你!”

吴玲玲犹豫了会接过花说:“其实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花,我曾经无数幻想有个人会在很浪漫的气氛中送我花,没想到……”

“你就不能改变一下你的想法么?”杨剑打断道。“改变什么想法啊?”吴玲玲奇怪的问道。“现在不谈恋爱啊!”“谁说现我不想恋爱,不想恋爱我故意扭伤脚干嘛?”着急的吴玲玲竟说漏了嘴。突然公园内响起舒缓的音乐声,音乐打破了园内尴尬的气氛,可能是受到音乐的感染吧!两人同时开口说:“吴玲玲(杨剑)我有话跟你说。”几秒后两人又同时说:“我先说!”最后杨剑说:“不管你想说什么,都请你先听我说!”吴玲玲微微点头“嗯!” 杨剑整理了一下紧张的情绪开口说:“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你扭伤脚后我突然喜欢上了你,也许你会说这份喜欢不可靠。我想说的是喜欢一个人本来就很很简单,不存在可不可靠这一说,喜欢本身就是在权衡了彼此之间的优缺点之后才做出的决定,对于你我从朋友那儿了解很多,权衡之后我就由刚开始的点点喜欢变成现在很喜欢,我也曾经幻想过,幻想着和你手牵手走进结婚的礼堂,幻想着因为一点小事情吵架,幻想着等到你我老得哪里都去不了的时候我还是像现在这样喜欢你。但是你不要因为我因为我喜欢你而喜欢我,因为我相信只有彼此之间都喜欢的感情才能走得更远!”小杨说完后如释重负般地看吴玲玲。此时此刻的吴玲玲面对杨剑哽咽地说:“好吧!我承认我也喜欢你,而且肯定比你喜欢我的时间要长。其实十一那天我是看到你要出来才故意把脚扭伤的,因为不知道为何我就是想接近你,我幻想过无数次给我送花的人都是你,就在小女孩出现的今晚我都幻想过,而且不止一次。”眼泪从眼角流出。见吴玲玲在哭泣杨剑走到她身边拿出纸巾,这时一张被叠的很整齐的粉红色纸片从杨剑口袋掉到地上。“那是什么?”吴玲玲接过纸巾红着眼问道。杨剑捡起纸片递到吴玲玲手上说:“这是一封迟来的情书!”“有情书干嘛不旱送给我?”“高清说情书太老土!” 这时响起刘若英那首《最浪漫的事》就见高清手拿麦克风和张安格同时从角落来到剑杨吴玲玲身边,四人同时轻声唱道(背靠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等到我老到哪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的宝……) 两两成对的四人手牵手把歌曲唱完。

歌曲唱完杨剑生气的大叫道:“高清!你能解释下之前你说的话吗?”就见高清不好意思的说:“别误会兄弟,我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让你明白相爱容易相处难这个道理。”……

平淡无奇的感情需要时不时地加加油!今天你给爱情加油了么?

第63篇、爱情故事你才是她的红粉佳人

她没有想到,与他离异半年后,竟然在火车站与他不期而遇。他依然是风度翩翩,她依然是楚楚动人,在火车站广场上,她看到了他,正费力地追赶着火车,火车窗口里,映现着一个女孩子骄傲的背影。

两杯薄酒,共叙分别后的情话。

她没有再婚,而是一个孤独的江湖侠客,她想通了,要做一辈子单身贵族。

女孩子是当初他与她分手的理由,而他的大男子主义与女孩子的性格格格不入,几次相处都争吵不休,甚至有一次竟然大打出手。

“女人是让疼的,你改不了这个毛病。”女人嗔怪着。

“如果需要,我可以帮你,前提是你要改变自己的臭习惯。”她不可一世地发起火来,将他所有的弊端暴露无遗,说到恨处,竟然骂了起来。

女孩子坐火车去了异城,他痛不欲生,心里想着如何才可以让自己的爱情转危为安。

由于喝多了酒,他的老毛病犯了,醒来时,他竟然发现自己在女人的家中。他无法掩饰内心的慌张,而她则中规中矩地收拾饭菜,化自己的妆。

女孩子得知消息后,竟然打上门来,这是始料未及的事情。

她骂女人无耻,骂男人始乱终弃,天底下所有难听的话语她如数抛出。

“这么多年了,你依然念着她。”女孩子摔门而去。

她依然不慌不忙,一脸优雅的表情:“如果在过去,我肯定会大发雷霆的,现在无所谓了,气大伤身,我没做亏心事,不怕妖精上门。”

他收拾了行装,风风火火地出了她家的门,找了许多人去说和此事,但都吃了闭门羹,女孩子就是不依不饶。

怎么办?难道就讓爱情随风飘散吗?他做出了最坏的打算。

每日里酗酒成性,他的身体每况愈下。

当初,那个决绝离开自己的女人,竟然踢开了他的家门,在他的家中,为他煲粥、熬中药,将他当成了亲人,夜晚时分,替他守候点滴。许多人说他们复合了,他的家人也打来电话祝贺。

那个女孩子,早已经哭成了泪人儿,每日里以泪洗面。

所有的人都以为这样的故事该收场了,而她则在某个黄昏敲开了女孩子的蜗居,岁月早已经将她修炼成了真的仙子,走路时带风,半个楼板都轰隆作响。

她坐在女孩子面前,对她说道:“你如果再任性,你是得不到幸福的,他身体那么差,你仍然如此作践自己和他,如果生命没了,拿什么谈爱情?

“他如此爱你,每天晚上做梦都叫你的名字,我凭什么有机可乘?

“不是我的,我不会强求,你才是她的红粉佳人,我只不过是他的前尘往事,且行且珍惜吧,错走一步路,便是万丈悬崖。”

那个当初与他决绝离婚的女子,竟然以这样的方式重新撮合了他们的爱情。

“肚量是一个女子成熟的标志,而在爱情面前,能够拥有如此胸怀的女子,更是世间难求。”

第64篇、爱情故事32朵棉花

她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囡囡6岁的时候,丈夫便出了车祸,离他而去。从来没有工作过的小女人,一下子塌了天。可是日子总要过,孩子还要养,她不得不自谋出路,养家糊口。经好心人安排,她去了一家私企做工人,从此开始了陀螺般的一生:早上天刚亮就要起来,给囡囡准备早餐,然后送去幼儿园。不舍得坐车,自己骑车去工厂,中午在单位吃盒饭,晚上下班直接去接孩子,晚上回来做一些家务,督促孩子学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囡囡是个懂事的孩子,知道妈妈辛苦,能自己动手做的事就自己做,偶尔还会帮妈妈做一些比如煮饭之类的活儿,也算是她的一个小帮手了。只是,她很少让囡囡干那些活儿,她说你只管好好学习就行,别的都不用你管。

有时候路过垃圾箱,看见有人扔掉的棉衣,她会捡回家,认真地洗干净,然后把里面的棉花掏出来,给囡囡做棉袄。她做的棉袄很好看,一点都不土气,囡囡也爱穿。

从囡囡出生起,就一直穿着她自己给做的棉袄。再冷的天也冻不到囡囡,因为囡囡的棉袄很暖和。

很多热心的人都劝她再婚,毕竟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太苦了。可是她担心再找的人家对囡囡不好,一直没有往这方面考虑,一晃儿就是十年。

这十年里,她所有的心思都用在囡囡身上,这样的结果就是,囡囡也变成了一只小陀螺。

除了学习之外,她给囡囡报了很多特长班,比如每周一三五晚上学舞蹈,每周二四六晚上学钢琴,周日也不闲着,还要学画画。

她是太想让囡囡的有个好将来了,也只有那时候,她才会安心吧。

累了的时候,囡囡会问,“为什么要学舞蹈呢?”

“因为学舞蹈,你的体型就好,将来不管找工作还是找对象,都会比别人多了一样资本啊。”

“为什么要学钢琴呢?”

“因为弹钢琴会让你变得优雅。”

“为什么要学画画呢?”

“因为画画可以让你拥有艺术家的气质,让你看起来更迷人。”

她望女成凤,对囡囡过于苛刻。像一条鞭子,不停地鞭打着囡囡,让这只小陀螺旋转得更快。囡囡学舞蹈,她会在边上看,哪个动作做得不规范,她会让她多做好几遍,直到规范了为止。参加比赛,她会要求舞蹈老师,加大囡囡的训练量,终于有一天坚持不住,囡囡累倒了。

她一边喂她喝粥,一边不停地唠叨,惋惜着她没能参加舞蹈比赛,“这可是全国选拔赛,两年才一次,错过了这次就得等两年之后了,哎。”那一声紧似一声的叹息,让囡囡的心揪到了一起,终于含着泪眼对她说,“妈,那比赛就那么重要吗?比囡囡的身体还重要吗?”

她遭了抢白,想要发火,终于还是忍住了。“好了,错过就错过了吧。好好养身体,下个月的钢琴大赛,咱可得拿个好名次。”

接着,她又开始马不停蹄地张罗囡囡参加钢琴大赛的事情。她这个大陀螺,带着囡囡这个小陀螺,在偌大的小城里旋转得风生水起。

到了叛逆期的囡囡,再也忍受不住她的“魔鬼教程”,终于在一次争执后,开口质问她:我是你亲生女儿吗?这么多年,你苦心积虑只想着把我养成你的摇钱树,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不管跳舞弹琴还是画画,没有一样是我真心喜欢的。我没想将来如何如何,只想让自己优秀一点,让你开心,让你有可以向别人炫耀的的资本,可是我真的太累了。

她感觉被泼了一盆水,从内到外,都是冷冷的一片冰凉。那盆水浇醒了她,从那以后,她不再逼着囡囡学这学那了,她不想让囡囡活得太过沉重。

囡囡开始爱美了。当她把新做的一件棉袄拿给囡囡的时候,囡囡第一次拒绝了她。囡囡说班级里的同学都没有穿这种棉袄的了,她要穿羽绒服。

她愣了一下,是啊,现在的孩子都爱美,这种棉袄确实落伍了。她领着囡囡去商场,囡囡穿着漂亮的羽绒服,在她眼前左三圈右三圈欢快地转,像一头在雪地上撒欢儿的小兽。

转眼囡囡就大学毕业了,在本地电视台的一次招聘中,囡囡脱颖而出,成功应聘成为一名节目主持人。而这正是有赖于曾经学过的那些东西,她身上的那份优雅为她加了最关键的分。

囡囡恋爱了,可是做妈妈的又出来做“拦路虎”了。她总是“挑三拣四”,对她未来的女婿百般刁难。一直都很乖的囡囡,终于和她赌气,搬出去住了。

一连好几天,囡囡不给她打电话。她这次是真的着急了,急火攻心,心脏病发作,幸亏被邻居发现,及时送到了医院。

囡囡哭成了泪人儿,紧紧握着她那双干瘦的手,发誓自己再也不会不听她的话,只要她不满意,她就和现在的男朋友分手。她爱抚地摸着囡囡的脸,替她擦着眼泪,小声地对她说,“傻孩子,妈妈是替你考察他呢!别怪妈妈,为了你的幸福,妈妈不得不慎重一点儿,妈妈要把你交到一个令人放心的人手里,那可是你的一辈子啊。不过这小伙子挺憨厚的,他的表现妈妈也认可,他过关啦。”

囡囡破涕为笑,赶紧把男朋友领进来,让那男孩当着妈妈的面,对她来了一番海誓山盟。

她如释重负地笑了,她想,终于有人可以替她照顾囡囡了。

医生建议住院,她舍不得花钱,非要回家休养。囡囡不让,“为了我,你都忙碌大半辈子了,也该好好歇歇了。就让我好好照顾你一回吧。”

她说好,你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

囡囡的泪又一次倾巢而出,打湿了32朵棉花。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那么妈妈呢,妈妈该是孩子的棉花垛吧。

这么多年,她活在妈妈的棉花垛里,享受着生生不息的温暖。妈妈对她所有的苛刻,其实都是为了她的幸福絮的一朵一朵的棉花啊。一直以来,她只看到了妈妈的鞭子,却忽视了妈妈的棉花。

囡囡把那些棉袄一件一件小心翼翼地拿到阳光下晾晒,32朵棉花,在爱的春天里,熊熊燃烧起来。

第65篇、爱情故事爱上爱情

“我承认,陆俊是比我帅那么一点点,可是,妍妍你才认识他几天?”我说。

苏妍妍抿了一口咖啡,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月牙:“丘比特那货射起箭来才不数日子呢,我对陆俊是一见钟情。”

我追苏妍妍两年,这两年里只需她一声令下,我必是鞍前马后任劳任怨。在自以为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我兴冲冲地带她去见了我的哥们儿陆俊。于是,五天后的今天,苏妍妍干脆利落地判了我死刑。

还有比我更蠢更衰的人吗?

苏妍妍揉了揉我的脑袋,像个知心姐姐安慰我:“段豫呀,我不是你的王语嫣。”

“那你告诉我谁是?”我哀怨地瞪她一眼,恨她发好人卡时还要引经据典。

“或许是林小海。”

“什么林小海?”

莫明其妙之际,我看到苏妍妍朝咖啡厅门口遥遥一招手,紧跟着一个茁壮的人影就闪了进来。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位“壮士”绕过一个又一个桌子,最后停在我面前。

苏妍妍站起身说:“我来介绍一下,段豫,这是我闺密林小海。”

这哪里是小海,明明是大海,还是一片胖大海啊。我心底已然老泪纵横,苏妍妍,这就是你为我量身定制的王语嫣?

胖大海姑娘积极响应了苏妍妍的介绍,伸出她白胖胖的大手来:“段公子,久仰大名。”我弱弱地探出手,被她一把握住。她的手倒是很妙,软软的,润润的,终于让我生出融融的暖意。

林小海和苏妍妍怎么会是闺蜜?我思量了半天,最后得出结论:鲜花总需绿叶衬。这片估摸着有140斤的绿叶会是我的王语嫣吗?开什么玩笑!

林小海似乎很中意我,自打见面后,我每天都不断地收到她的短信和电话。她的短信我是三条回一条,电话也是爱接不接。我以为我这么刻意的疏离会让她断了念想,可我不明白究竟是林小海太执著还是神经太粗太大条,她竟然几个月如一日持续热情。于是,我彻底狠下心来不理她了。

没想到她居然找上门来。这个周末,我开门扔垃圾的时候看见一个小胖妞在急切地摁对面的门铃,背影伟岸如巍峨高山,除了林小海还会是谁?我冲她喊了一嗓子:“林小海,你来这儿找人?”

林小海一看是我,立马蹭过来热泪盈眶地点头:“我……我来找你。”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儿?”

“妍妍告诉我你住这个小区,我来碰碰运气。”

“你所谓的碰运气就是挨家挨户地摁门铃?”我简直要对她叹服。

“我前天给你发短信,你没回,电话也没接,你没出什么事吧?”林小海热切的目光在我身上扫来扫去,像要确认我是不是完好无损。

我瞧着林小海汗湿的刘海儿和潮红的脸蛋,竟有一刻的愣怔,这个单纯的傻姑娘,我要如何接受她温柔的好意?

林小海看了我好久,终于幽幽地叹了口气:“段豫,你瘦了。”

我很想解释这是因为上回公司聚餐吃坏肚子连拉了三天的缘故,但是林小海马上自顾自地说:“段豫,妍妍是很好,但这世界上还有别的很好的人,你……明白吗?”她抬头认真地望着我,眼神中有复杂的成分。

我集中脑细胞使劲琢磨了一会儿,说:“林小海,你不要告诉我你这是在表白!”

“你开什么玩笑。段豫,我很有自知之明的。”林小海居然哈哈大笑起来,但我分明听出她笑声中有颤抖。

“什么自知之明?”我很严肃地盯着她。

她终于不笑了,缓缓垂下头去:“段豫,像我这样的胖姑娘是不会有人喜欢的,表白,是有希望的人的冒险。”

这一刻的林小海真的很像一只孱弱的、需要疼惜的小白兔,我轻轻地抚了抚她的头发“:林小海,有没有人说过你很漂亮?”

“什么?”她瞪着眼睛看着我,一对黑宝石般的眸子闪闪发亮。她的确漂亮,只是被她的胖遮蔽了。我想了想,对她说:“林小海,你有时间吗?去打网球怎么样?”

就这样,我成了林小海的私人教练,每个周末我们约见两次。林小海握着拍子跑来跑去的样子像一只上蹿下跳的大兔子,我看到她奋不顾身地扑救却失败时会板起脸来假装不悦:“林小海,照你这样奔跑的速度,乌龟都很乐意和你PK。”

“林小海,你今天球拍碰到球了吗?”

而她总是很心虚地强调:“我在加油呀。”

其實我很开心,她的每一滴汗水都是燃烧的脂肪。我想象着,她有一天瘦下来了,站在我面前一脸自信地说:“表白,是有希望的人的冒险。”

可是有一天,林小海突然忸怩着不肯赴我的约。我在网球场等了她老半天才接到她的电话,她在电话那头问了我一个无厘头的问题:“段豫,杨贵妃和王昭君你更喜欢哪一个?”我没有深想,傻乎乎地脱口而出:“当然是王昭君啊。”

林小海在电话那头轻轻“哦”了一声,然后说:“段豫,我不想打网球了。”

“为什么?林小海你出啥事儿了?”

“没有……只是我这样的,根本不是打网球的料,太累了。”

“那我们换个?你喜欢什么样的运动?”我急切地问。

“段豫……”林小海沉默了片刻,“我知道你是想帮我,可是,眼下有一个人更需要你拯救。段豫,你过来送妍妍回家,好吗?”

我赶到林小海说的酒吧时,苏妍妍趴在林小海怀里烂醉如泥。几个月没见,她还是那么明艳动人,我叹息一声,即使酒精也无法摧毁她的美丽。

“怎么回事?”

“还不是因为陆俊!段豫,机不可失。”林小海把苏妍妍的手挪到我肩上,出门替我拦了辆车。

我把苏妍妍塞进车里,摇下车窗:“林小海,你觉得乒乓球会不会比较容易?”

她没有答复我,只是安静地微笑,笑容里有苍凉的味道。车开了,后视镜里的她越来越远,越来越小,距离把胖大海姑娘变成了纤弱的王语嫣。

我没有想到,丘比特之箭射中了苏妍妍却没有同时射向陆俊,苏妍妍几个月的穷追猛打并没有打动陆俊。

我去见陆俊时,他给了我一拳:“我还以为你丫为了一个女人要跟我绝交。”

我讪讪地笑:“陆俊,苏妍妍哪里不好?如果是因为我,你完全没有必要……”

“我是那么客气的人嗎?段豫,我有喜欢的人。”然后,这个大老爷们儿从西装口袋内小心地掏出他的钱包,献宝似的在我眼前一晃,“我的心肝儿。”

“这……陆俊你口味真重!”照片上的女人看上去快40了,脸色蜡黄,形容枯槁。

陆俊白了我一眼:“你真爱过?”

“你说呢?”我白回去。

“你喜欢苏妍妍哪一点?”

“她漂亮,风情……”我掰着手指头一条条数。

陆俊却不耐烦地打断了我:“除了这些外部标签呢?”

我一时愣住。陆俊撇撇嘴:“我怎么觉得你是在迷恋一具美貌的躯壳?我看你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爱她嘛。”

“那你觉得这个姑娘怎么样?”我掏出手机给他看。陆俊咂咂嘴:“原来这才是真爱啊。”照片里的林小海握着球拍扭头冲我憨憨地笑,那是我趁她捡球时偷拍下来的。

可是我发现林小海人间蒸发了。苏妍妍告诉我,林小海很早就申请了国际汉办的志愿者,她去卢旺达支教了。我淡淡地“哦”了一声,心脏的某个角落剧烈抽搐了一下。

苏妍妍摸了摸我的脑袋:“段豫,小海一年之后回来。”我的眼睛可耻地亮了亮,苏妍妍抿着嘴笑,“段豫,我说了吧,你的王语嫣或许是林小海。”

这一年里,家里替我安排了各种相亲,可是我都不满意。终于有一天,苏妍妍给我发来了短信:“机场19:35,小海回来了。”我从床上一跃而起,精心打扮了一番直奔机场。

我吓了一大跳:“小姐,您别激动,请先辨认一下我的脸,好吗?”

“我会抱错人?”姑娘松开手看着我,那感觉,真他妈熟悉。

突然间,我全身犹如一道电流蹿过:“你……你……”

“段豫,我回来了。”

“天哪,卢旺达在闹饥荒吗?”我的胖大海回来了,我心疼地摸了摸她的脸,140斤的胖大海真的变成王语嫣了。

“唉,相思成灾。”林小海装模作样,“段豫,妍妍说这一年你不思茶饭不爱美女全是因为我?”

我害羞地低下头去:“林小海,你怎么不打声招呼就走了?”

“你不是更喜欢王昭君吗?我以为妍妍才是你的菜。”

“林小海你这个笨妞,我选王昭君是因为她懂民族大义。”我狠狠地瞪她。就因为她的天然呆,我白耗了一年青春啊。

林小海咬了咬嘴唇:“那……那我先向你表白怎么样?”然后,她的嘴唇一开一合,缓缓吐出了世界上最美妙的五个音符——段豫,我爱你。

第66篇、爱情故事妻子的福利

那张月历上,3月15目的旁边被李明静轻轻地画了个钩。徐朗知道,这是作为主妇的李明静一个小小的心机,那天,是她父亲的生日,李明静每一年都会把双方父母的生日、结婚纪念日等等画在月历上,等着徐朗去发现。

办公室里存着过年时收到的干货,徐郎一拉开柜子,两瓶陈年好酒就露了出来。他掂量了一下,拿着酒和干货去了丈人家。

李家的酒宴摆在家中。刚走到楼道,徐朗就听见喧闹的声音。这与自家的氛围格格不入,自幼生活在书香门第的徐朗,对李家爆棚的欢愉还不能习惯。

诸位亲戚都迎在门前,丈母娘看到徐朗手里的东西,却没有去接。这时,丈人也走出来,开怀大笑道:“看看你们,又是花钱又是送礼,干吗这么破费?!”

“花钱?”徐朗愣住,用眼睛去找李明静。从卧室走出的李明静,与徐朗的眼神对在一起,霍地一下,脸就红了。

那个生日宴,徐朗吃得很不痛快。从今天穿帮的表演再推导到以往,徐朗认定,李明静真的有偷偷给娘家塞钱的习惯。一些旧事又袭上心头。

两人初婚时,李明静就与徐朗约法三章,其中一章就明白地说着,以后夫妻应以小家为重,丈夫做赚钱的耙子,妻子做收钱的匣子。为日后孩子教育、父母养老多留些积蓄。

所以后来,徐朗逢年过节送给父母的礼物都由李明静安排,无非是单位发的一桶油或者一袋大米。一次春节,徐朗喝多了,当着亲戚的面儿搬了两箱啤酒给母亲,李明静的脸色立刻灰起来,勉强待到散席,当着婆婆的面儿就与徐朗吵开了。

“说好了给两家一样的礼物,干吗要多送你妈两箱啤酒?”没想到,俩人吵架的私房话竟传到婆婆的耳里。那天,一向有教养的徐母也发了火,冷笑地指着媳妇说:“一样不一样,只有你自己心里明白。”

那日以后,徐母就经常用话点徐朗,要徐朗算一算家里的账,暗示他李明静把钱往娘家搂。当时,徐朗还以为母亲是因为上次的事对李明静有成见,可经过这一道,徐朗相信母亲的话绝非空穴来风。

生日宴后,徐朗并没纠缠于礼物的事,倒是暗暗地帮李明静算起账来。李明静日子过得紧,平日去个菜场都得个把小时,从东边走到西边,到了也就买些当季的便宜蔬菜。这事许多人都知道。

可是到了月末,家里的钱却不见剩,甚至偶尔还得徐朗贴补。徐朗问过几次,一问李明静就放开嗓门嚷道:“这点钱有什么好问的?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家的事让你不相信我?”

李明静一闹,徐朗就蔫了,只得偃旗息鼓。

这一次,他索性不问了,在电脑上偷偷地设了个记账本,帮李明静记起账来。

到了月末,徐朗着实吓了一跳,在菜金一栏,李明静花掉了1700块。两个人的生活,不是顿顿鸡鸭鱼肉,再配合李明静的“省”,这1700块是怎么花出来的?

答案很快找到了。那日,徐朗本来加班,却逢上单位停电,几个人等不及就回家了。可刚刚走进家门,就看见明静的弟弟明波的鞋,往沙发前一撩,茶几上还停着李明波来不及收起的500块钱。徐朗只望了一眼,便冷笑了一声,啪地关上了卧室门。

一直到明波走,徐朗也没出来。当李明静蹑手蹑脚地走进卧室,徐朗把打印好的记账表格啪地往床上一摔。这一来,李明静又羞又恼,跳着脚地骂徐朗不是个男人,一摔门回了娘家。

李明静一走,徐朗余怒未消,在家里像无头的苍蝇样徘徊了很久,他就是想不通,整日告诫自己勤俭持家、限制自己给父母花钱的妻子,为什么要背着自己往娘家运钱。“她到底有没有想跟我过踏实的日子?”

原来,过日子的诚意,在任何一件小事上都可以被摧毁,那日的徐朗,顷刻对多年的婚姻生活就产生了怀疑。

没有了李明静的家,有一点空落,这种空落令徐朗不安。不过几天工夫,地板上的土就积了起来,厨房的水池里堆着十几个碗盘。徐朗给李明静打电话,总是被她按掉,无奈,徐朗只能请清洁工登门服务,清洁工看了看狼藉一片的房子,伸出一个指头:一小时一百块。那天,徐朗一直待在客厅,看着清洁工做家务,这一看就是仨小时。掏这300块时,徐朗的手微微地抖着。

在这个家,从来没有做过饭、拖过地板的徐朗,第一次感觉到家务活儿是多么的繁重。不可否认,这些年李明静对家庭承担和奉献的比他徐朗多。

如果把孝敬丈人的钱作为奖励妻子辛苦持家的福利,每月500块也并不算多。

一个人的徐朗,与李明静结婚之后的一幕幕,像过电影一样闪现在眼前。

那是在10年前吧,他认识了生性开朗、说话飞快的李明静,内向甚至害羞的他,一下子被这个女人吸引住了。她不美,却有着阳光的性格和一股说干就干的利索。

热恋时,他去李明静家的次数不多,每次去也只是坐坐就走了,知道李明静有个患严重糖尿病的父亲和当时还上初中的弟弟。但那个家,还是保持了百姓家庭的洁净,虽然朴素也保持着自尊。

那时的李明静,在一家工厂做质检员,动辄就要钻进那种只能挤进半个身子的管道里做检测。可她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苦,家里总是被收拾得整洁如新,她也穿着得体,仪态大方,在她身上看不见一点小家碧玉楚楚可怜的劲儿。

母亲说:你生性软弱,把这样一个女人娶回家,一辈子才能幸福。徐朗对这个女人,也着实有些佩服。

果然,她是一把过日子的好手。结婚八年,无论是什么样的日子,李明静都能和他一起同甘共苦。到底是什么时候,他发现她瞒着自己给娘家送钱呢?

似乎是那一次,丈人生病住院,他晚上下班赶去时,手里空空的,李明静冲他挤眼睛努嘴,可他一翻兜,兜里也是空的。在场的几位亲戚,脸色一下子都难看起来。

回到家李明静埋怨了几句,他便顶嘴说:“钱都在你那儿,你给不就完了。”

后来,丈母娘的一位亲戚进城,安排不下时就送到了他家,想让他们留宿几晚。当他得知那位亲戚精神曾出过问题时,就死活不同意他住在自家。说是怕吓到孩子。丈母娘和亲戚被他冷言冷语地给打发走了,李明静因此哭闹了一番。但后来,关于她娘家的事他所知很少。有时他想问,就被李明静冷冷地刺回去,她说:“我们家的事你别管,又不沾你的。”

开始时他还窃喜了一阵子,心想这样更好,自己还落得省心。但现在看来,李明静那么说,其实是对自己早已失望了。这些年,他觉得爱自己的小家就是爱她,可偏偏忽略了一点,女人渴望的爱,除了爱她,还要爱她的家。

被300块保洁费弄得心神不宁的徐朗,终于在第二个周末到来之前打通了李明静的电话。电话里,李明静的声音是疲惫的,还带着点沙哑:“我爸的病重了,每月都要吃千八百块的药,他没有医保,所以我零星会补贴给他们一点。每两个月给500块。没跟你说是因为你没问起,我觉得没必要。现在你知道了,我家里的情况就是这样,一直是这样,如果还能接受,我们就好好过,如果接受不了,我也不勉强。”

徐朗苦笑:这个强势的女人,到现在还倔强地为自己找回一丝自尊。他问:“你在哪里?”李明静犹豫了一会儿,才说出自己在医院。原来,在她出走那天,岳父就因喉结处长了个囊肿,被送进了医院。

得知内情,徐朗赶忙披衣下楼,先到银行取出了5000块,揣在兜里就奔向了医院。还没找到岳父的病房,徐朗却在排队交费的人群外,看见了徘徊着的李明静。她焦急地向门外望去,手里拿着医生开的缴费单据,眼里流着焦灼的火。

徐朗看得出,她是在等钱。

他不敢怠慢,赶忙跑上前去,把攥得滚热的一沓钱递了上去。

“别等了,先给爸交上吧!”

李明静见到他,接过钱去的刹那,眼泪也止不住地流下来。她抽噎着用拳头打徐朗的肩膀:“混蛋,你知道这次我是真的想离婚了。”

徐朗的眼圈也红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出话来:“你老公我虽然有时冷情冷性,自私,不懂得关心你,但你得相信我还是个好人。”

在一片喧嚣的医院大厅里,两个人的手,又在人群中牵到了一起。这一次,这个自私的男人,终于抓住了他的爱情。其实爱一个人很简单,爱就是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爱就是付出,爱就是感恩。

第67篇、爱情故事永远的钟心

他和她的感情,追忆到高中时代。

那时,她坐在他前面。他喜欢看她浓浓的黑发,随意束成一条马尾;洁净的脖颈,有淡淡的绒毛,显得质感白皙;她的笑声,像小溪,充满阳光,淌过一个又一个紧张单调的日子。

她是喜欢他的。她默默注意着,他与同桌女生说话,笑容满面,俩人一起研究数学题,热烈而友好。她的心里,有淡淡的失落与惆怅。

她生日那天,他送给她一张精美的卡片,写着:“我很想对你说一句话,祝你生日快乐!”看着他刚劲有力的字迹,她想,你要说什么呢?只是让我猜测吗?她摇摇头,一如既往地与他交往。

中学毕业,她和他考取了不同的大学。毕业典礼上,他送给她一个礼物——一只心形小闹钟,非常精致,闪着金色光泽,让她心里有淡淡的喜悦。可是,过了一会儿,她发现,他同桌的女孩正和他说笑着,那女孩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巧笑嫣然。她将小闹钟塞进包里,匆匆回家了。

全新的大学生活,充满新鲜与快乐。小闹钟被她置在床头,每天如约唤她起床。有时,她看着它发呆,为什么是心形呢?隐隐约约中,似乎可见他的用心。她又摇头,或许,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吧。

她生日时,他打来电话:“生日快乐!”她脑子里闪现出那张生日卡片,她想问:“你想对我说什么?”却又闭了嘴,只“嘿嘿”地笑,他也“嘿嘿”笑。然后,他们挂了电话。

生日祝福年年收到,同样的话年年重复,她感觉到了单调。几年后,她结了婚,他的电话,仿佛也噤了声,不再打来。那一年,她收拾书架,又看到心形小闹钟。她拿出来,默默看着,不料一失手,掉到地上,再捡起,它看起来完好无损,跑针却停止了运动,任凭她怎样拍打,它只默默看着她。她心里懊恼,想扔掉,却又不舍,放回书架。它静静呆着,闪着金色光泽,看起来依然漂亮。她在心里,重重地叹口气。

后来,她离了婚。那一天,她起床后,独自站在窗前,电话铃响,他熟悉的声音传来:“生日快乐!”她淡淡地笑,说:“谢谢!”停了一会儿,他声音有些低落,说:“一个人,要注意照顾好自己。”她的嗓子忽然哽住。原来,这么多年,他一直在关注着自己,自己的一切,从未逃过他的眼睛。

她想起一件事,问:“高中时,你曾送我一张生日卡片。”他说:“我很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却不敢说。”她沉默一会儿,说:“毕业时,你送给我一只小闹钟。”他说:“心形的,希望你能知道,我对你的钟心。”有冷冷的泪水从她眼里落出,流在嘴里,苦苦的,涩涩的。电话的两端,俩人都不再说话。半晌,他急急地说:“我要去看你。”她摇头,坚定地,说:“不!”她知道,在另一座城市里,有他温贤的妻子,幸福的家。电话的另一头,他久久沉默着。

她走到书架前,看着那只小闹钟。它闪着金色光泽,依然漂亮,却不再与时间一起跳动。它在书架上,占一份心形空间,成为永远的“钟心”。

第68篇、爱情故事一个乘客的航班

圣诞节后的一个白雪皑皑的日子,我又来到阔别三年多的小镇纽芬兰。小镇位于加拿大北部原始森林的边沿,仅有几条单调的街道,数排低矮的房屋,然而在地广人稀的加拿大,这巴掌大的小镇,可是通往林区腹地的交通要道。

小镇虽然偏僻冷清,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上次出差,就是在这里换乘小型飞机,前往北部矿业公司的。飞往那里的班机,每日仅有一次,薄暮去,清晨返回。

那次登上飞机后,我发现除了一名驾驶员、一个助手外,我竟是机上惟一的乘客。那位年约五十、头发斑白的驾驶员一丝不苟,他在面前放下几包炸土豆片、花生豆后,操起话筒,把乘客注意事项一字不漏地给我宣讲了一遍。

起飞时已夜幕低垂。他一面嚼土豆片,一面和坐在旁边的助手闲聊。飞机升空后,倾斜着翅膀,在小镇上方绕了一个大圆弧。此时,只见驾驶员从座位下掏出一只大号的手电筒,朝着下面一明一灭接连闪了三下。

我感到好奇:“请问,你在做什么呢?”

驾驶员收回电筒,笑呵呵地答道:“给我太太打个招呼,每天这个时候,她都站在窗前,眼巴巴地望着我呢。”

我从机窗望下去,小镇的点点灯火,在夜色中似繁星闪烁,充满了诗情画意。

时隔三年,重返林区小镇,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个斑白头发的机长来,不知今晚是否还要与他结伴同行。在候机楼里,我一面喝咖啡,一面隔着大玻璃窗,凝视着远远的西天。积雪覆盖着莽莽原野,落日的余晖,正一点点被黑暗吞噬。一种旅途的孤独让我想起了妻子。

那天早晨,天尚未明,我起身穿衣时,妻在枕畔眯着眼咕哝了一句,要起来为我煮咖啡。想起昨晚妻说头晕,饭都没吃就躺下了,我忙说不用,随手将毯子往上拉拉,盖住了妻裸露的肩头。在台灯昏黄的光影下,我猛然发现,妻的后脑上,竟然长出一根白得耀眼的发丝。

我的心蓦地抖动了一下。读完了博士后,费了许多周折,我才在一家公司谋得这个质量检查员的职位。这是个辛苦差事,经年累月地奔波于北美和欧洲大陆,与家人聚少离多。细算起来,孤身一人在旅途中度过的夜晚,比躺在家中卧室里的还要多!这种日子,早就想换一换了。可又舍不得每月那笔丰厚的出差补贴。家里那座安大略湖畔的大宅,不就是靠这些辛苦钱养起来的?打从出国到如今,一晃就过去了十几年,青春与新婚时的甜蜜也就在这聚少离多中悄悄地逝去……

小小的候机楼里广播响了,念出航班号。我赶忙站起来,挺直略微发福的腰,振作精神,拎起了手提箱。

钻入机舱,我笑了。果然,那个熟悉的斑白头发端坐在前面。我快活地与他攀谈了几句,便像上次一样,坐在了他的身后。助理员,土豆片,注意事项,花生豆……时光在重复,一切都照旧。

飞机升入空中,翅膀倾斜了,机长探头到窗外寻觅着。小镇灯影幢幢,不知在哪间屋子的窗后,有一双眼睛,正痴痴地仰望着天空,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蓦地,我仿佛看见了安大略湖畔那繁茂的花丛中,妻那双美丽而略带忧郁的明亮眸子。我眼眶一热,下意识地扭过脸去,目光落在驾驶员座旁的那支手电筒上。

然而,飞机盘旋了一周后,什么也没发生便悄然飞离了小镇。

我正自纳闷着,只见前面那只大手已经操起电筒,对准黑黑的夜空,一明一灭,连闪了三下。

“你……”我不禁叫出声来。

他回过头,会意地看了我一眼,平静地说:“半年前,她患癌症去世了,就躺鄙人面前的山冈上呢。”

我愣住了,心头热热地想了很久很久。我知道,这将是我最后的一次旅程。我不会再与妻子别离了。

第69篇、爱情故事为你早起89年

直到现在,福尼亚小镇依然保留着一个习惯:每年6月15日早上4点整,小镇上所有家庭都会响起一阵闹铃声。

这件事要从一个人说起,他叫马歇尔。马歇尔是个每天都起得很早的人,只要教堂的钟声敲响4下,他就从床上爬起来,在炉子上炖一碗鸡汤,然后走出家门,到教堂附近的小路上溜达。

要知道,马歇尔先前可不是这样,那时候他嗜睡如命,到了早上9点还赖在床上,把被子裹得紧紧的。马歇尔的改变,缘于他的妻子。

马歇尔20岁那年留学中国,结识了妻子。两人感情甚笃,后来妻子跟着他来到英国,改名为琳达。一年后,琳达生下了儿子。5年后,琳达在一场车祸中被撞成高位瘫痪。马歇尔伤心欲绝,变卖了所有家产维持琳达的生命,同时拉扯着未成年的孩子,生活十分艰难。

艰苦的条件并没有改变马歇尔对琳达的爱。由于大小便失禁,琳达总会在早上4点多把床单弄得一团糟。为了让琳达少受点罪,马歇尔总在每天教堂钟声敲响4下的时候迅速爬起来,为琳达换好垫布,然后为她擦洗身子,然后再到厨房为她炖最爱喝的鸡汤,一小勺一小勺地喂她喝下去。等他们都吃好饭以后,差不多6点了。这时候,马歇尔把琳达抱到轮椅上,推着她到教堂附近的小路散步。他们的生活每天皆是如此,雷打不动。渐渐地,马歇尔和琳达逐渐成了教堂附近的流动风景。

琳达生病期间,有位朋友曾经为马歇尔介绍过一名女性,是个中学教师,她表示愿意和马歇尔一道照顾琳达。但是,马歇尔一口回绝了。

时光如流,一转眼40年过去了。一个午后,琳达在轮椅上安然离世。这时候,他们的儿子已成家,70平方米的房子里只剩下马歇尔一个人。

马歇尔依然每天4点钟起床,煲汤的习惯也一直延续下来。只不过每到6点,他不再去教堂,而是到附近山腰的公墓去陪琳达说半小时话,顺便为她换上一束最鲜美的雏菊,那也是琳达生前最爱的。

后来,那座教堂拆迁了,许多人以为马歇尔听不到钟声不会再起得那么早了。其实,人们不知道,马歇尔早已在自己心灵深处安置了一只闹铃,每天早上4点准时响起。

这段爱情故事被一家媒体报道后,许多年轻情侣都涌到这座小镇。每天早上4点,情侣们准时守候在马歇尔家门前,只为一睹这位“痴情先生”的真容。

多年以后,马歇尔开始步履蹒跚。这时候,不知道是谁发起了这样一项活动:只要能搀扶马歇尔走上一程,就能一生爱情美满,家庭幸福。再后来,整个小镇发起了一项活动,那就是在6月15日4点整,小镇所有的家庭都会响起闹铃声。因为,这一天是马歇尔的生日。在这一天,小镇上的夫妻都约定要为彼此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马歇尔享年109岁,去世之前,他让儿子在自己的墓志铭里写下这样一句话:“亲爱的琳达,如果有可能,我一定愿意再为你早起89年!因为,没有人可以替代你在我生命中的位置……”

第70篇、爱情故事第17站,有爱情在等待

A

大千世界有“文盲”“舞盲”“色盲”,也有“路盲”,我就是明证。刚从老家来到北京,没见过这么宽阔的马路。一次坐地铁,从复兴门出发转了一个多小时,居然又转回复兴门。

一家出版社给了我面试通知,地点在黄寺。一大早我就挤上公交车,在这辆车上认识了王浩。他开口找我借1块钱,我歪着脑袋打量:骗子,色狼?他的白T恤洗得很干净,天底下不可能有这么清爽的坏蛋。罢,花上1块钱买件功德。

谁知几站后,他凑到我身边,还给我1元硬币。他轻声说:“刚才想什么美事呢,你差点管了小偷的午饭。”“天哪!你故意打草惊蛇?”“对呀,这年头遇见小偷得斗智。”

面试成功,一个叫苏琪的姑娘成为我的顶头上司,她只比我大两三岁,发号施令却有模有样:“你的工作很简单:一,帮我打字,我只负责出选题;二,帮我取稿子,有的老作家不习惯用电子邮件……”想起第一次坐地铁的遭遇,我的心里放进了一把剪刀。

果真,因为迷路,我不止一次挨苏琪的骂。她让我去方庄取稿,我呢,听成了黄庄,人困马乏地跑到中关村,结果是南辕北辙。苏琪很气恼,啪啪啪几乎把苹果电脑敲成了烂苹果:“招你这个路痴真是耽误事儿!”

北京的夏天真热,坐公交车回家时,那把剪刀在我心里头慢慢地铰,原本激情跳跃的能量一点点变成碎片……”“喂喂喂,钱包掉了啊!”王浩熟悉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忧伤。没想到又碰见了他,这一次我们聊了很多,他也是外地人,3年前来到北京。我说:“我想回老家了,北京的东南西北太难认。”

王浩笑眯眯地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一个民工上了公交车,甩出20元钞票,冲售票员嚷嚷,见过没?售票员不理他,他继续嚷嚷,见过没,见过没?售票员火了,掏出一张50元大钞,吼道,见过没,见过没?民工呆住了,很受伤。旁边有懂民工口音的人赶紧翻译,他是说到建国门、建国门。”

王浩又说:“在北京闹笑话的又不止你一个外地人,你问问如今那些当老板的、开大奔的,谁不曾‘迷失北京’?”

哈哈大笑中,我说:“对,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B

可是没几天,一则消息击沉了我的万丈雄心。

一个来北京打工的女孩,傍晚跟朋友告辞回位于通州的“北苑”。朋友把她送上车,站牌上写着终点站“北苑”。但是第二天,第三天,女孩再也没有出现。后来,人们在昌平附近发现了女孩的尸体。原来,北京有两个“北苑”,她坐的那辆车开往朝阳区的“北苑”,两者相距几十公里……

我含着眼泪把这个真实的故事告诉了王浩,王浩忽然紧紧抓住我的手:“有钱人坐出租车走遍京城,我们没钱,只有一双眼睛、一双脚!你别怕,以后我这双眼睛会帮你的忙。有我在,绝不会让你迷失方向。”

有一天,我去“银锭桥”取稿。我翻出“2009年北京市交通旅游图”也没找到这个地方,问苏琪。她也一脸茫然:“这种地方只有那些老北京知道。”我想起了王浩,给他打了电话。王浩很快做出回答:“你坐60路到地安门,过马路,在万方超市左边的胡同口进去,你会先看见几家卖藏饰品的店,然后有几个卖草莓的小摊,路口有一家很大的烤肉店,再往前走就是碧波荡漾的什刹海,银锭桥到了。”他说得这么详尽,这么传神,再找不到就真是傻子了。

后来,我又给王浩打过几个求救电话,无论怎么弯弯绕绕的胡同,他似乎都知道,连见多识广的苏琪都感叹:“神人,真是神人。”

王浩身上确实有很多不解之谜,我问他在哪里上班,他说在这趟车的第17站;问他的职业,他避而不谈。不过,我不介意,“公交车搭档”王浩总能给我想象不到的浪漫。

C

日子一滑就是半年,我认识了很多路,苏琪对我也渐渐满意。王浩曾透露过他的工作,电脑推销员,业绩不错。我不太关心,与高科技沾边的东西距离我都过于遥远。

生活似乎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一个叫陈峰的人,进入我的生活。

陈峰是出版集团的网络管理工程师,月薪高不可攀,还有一辆宝蓝色的POLO。他穿白衬衣打领带,温文尔雅,不像王浩那样被烈日骄阳烤得又黑又瘦。

坐在POLO的副驾驶座上是什么滋味?念头闪过,我马上三省吾身:有王浩这个“11路”天天陪我,我就该心满意足。

一天,乌云沉沉,我要去坐公交车,网络工程师把我喊住:“你是不是苏琪手下的那个姑娘?马上会有沙尘暴,你快躲到我车里来。”下面的进展有些俗套,我记住了工程师的微笑,也记住了他那句话:“注意你已经很久了,今天终于借着沙尘暴的机会向你开口。其实我们这些玩电脑的,除了写程序,什么也不会。”

那会儿我在想,王浩在干什么呢,是不是在站台上等公交车,满嘴黄沙?于是,我回答陈峰:“我有男朋友了,他是电脑推销员。”

就这样,陈峰知道了王浩,王浩也知道了陈峰。

有一次王浩来接我,两个男人打了个照面。他们没有兵戎相见,还闲聊了许久,陈峰甚至说“以后买你们公司的电脑”云云。分手时,王浩的神情有些慌乱。

我不明白王浩为什么慌乱,觉得自己比不过陈峰?不,完全没有必要。在我心中,永远感激迷路时给我指点方向的人。风暴来临时,我愿意与王浩坐公交车,而不是坐陈峰的POLO。

第二天,陈峰见到我时欲言又止。我说,没关系,我不会怪你攻击情敌。陈峰说,你那个男朋友的职业,你可清楚?

他是电脑推销员啊,我说。

我判断他很可能不是,我提到的每一个电脑品牌,他几乎一无所知,他甚至连他们公司代理什么品牌都说不上来。

我忽然有些晕眩,好像站在高高的立交桥上看车来车往。

我去问王浩,他说,这很重要吗,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今天做这个,明天做那个,随时都有可能跳槽。

我的心渐渐地沉了下去,记得王浩以前说过,他的公司在60路的第17站。这天,我站在60路公交车站牌前,认认真真又数了一遍。16站,60路从起点到终点只有16站,没有第17站。他给我的地址是假的,他们公司根本不存在!我的心一阵阵发凉,第17站,难道是爱情的终点站?

D

我对王浩说,明天我就不坐这趟车跟你一块儿上下班了,陈峰会开POLO来接我。不管怎样,我心中会永远记得你,谢谢你陪我度过了在北京最艰难的时光。

王浩悲伤的表情逐渐转为平静,他说,你可不可以最后一次陪我坐这趟车,坐完全程?我说,好。

第16站到了。王浩拉着我继续往前走。七拐八拐,眼前出现了一栋很矮小的写字楼。“我的公司就在这里,它所处的位置太偏僻,没有公交车在这里停靠,在地图上你也找不到它的名字。因此,我叫它17站。”

公司的名称是迅驰快递公司。王浩说,送你一件礼物吧,一份北京的“地图”,虽然你以后坐POLO了,但自己记住道路比什么都强。

这哪里是一份“地图”?里面的字是手写的、粗放的、潦草的,龙飞凤舞地把北京的旮旯记在一张张普通的白纸、送牛奶单、报纸、催收水费的单据上,那种匆忙的感觉就像你急着要去洗手间,突然来了个电话,你只来得及随便抓张纸记下号码。好在它们不论纸张大小、厚薄、花还是绿,已经被一颗订书钉订在了一起,牢牢靠靠,不可分离:东四十条,要找到这个胡同,先找到东四,就是王府井大街东边的那条银街,见一个胡同数一条,头条,二条,三条……十条;雕刻时光,在北大东门,挺好找,很多公交车都到,但是东门老在修,建议走南门,一般南门的保安不查证件;去北大办事儿,最好穿成学生样戴副眼镜,太痞太艳进不去;银锭桥烤肉季,在什刹海附近,沿着“什刹海”那块石头进去一直往里走就能到,有很多好看的房子,但门票很贵,沿着湖边走走就行了,那儿的栏杆别靠,私人老板已经在那儿圈了地,你不买杯啤酒,他们就会撵你

在北京按图索骥的日子里,我见过很多份地图,密密麻麻地注满高楼大厦名胜古迹,洋溢着商业气息和名气。但这份地图不同,它源于速递员王浩走街串巷之后的心有所动。他发现专业地图对我这个“路盲”而言,还是太“大”了、太“华贵”了。于是,他设身处地用适合我的眼光去看、去想、去记。

市面上流行着各种五花八门的旅游书籍,在我看来,眼前这份粗糙的、浸透着汗水、灰尘和手指印的礼物比什么都珍贵,因为它是世界上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用心写就的独一无二的“导游图”。

一年后,我和王浩结婚了。

第71篇、爱情故事我们的婚姻只在今天

结婚那年,我36岁,是我的本命年。我的每一个本命年,都会给我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我觉得,1996年我和妻子的结合,给我带来的变化特别大,最突出的作品是给孙悦写的那首《心情不错》——这么多年很希望自己能够有一个归宿,现在找到了。所以心情不错。

决定跟她结婚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她特别尊敬我的父母。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还有一点就是她不虚荣。她不虚荣会让我活得没有压力,这在跳舞的女孩子中并不多见。最典型的一件事是她有一次去香港,一个女孩子到了购物天堂,本来钱带的就不多,还给我买了一大堆东西,最后居然还能剩一半钱回来。跟她比,我这人是去哪儿都不断地刷卡。控制不住自己。

一桩幸福的婚姻。或者说一段甜蜜的恋爱,对一个人的影响特别大。我觉得现在自己拥有了很多东西,但我敢说这句话——如果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其他的都不重要。如果说让我退回20年前重新选择的话,放在第一位的还是希望能有一段美满的婚姻。

当然,结婚与不结婚,感觉完全不一样。不管婚前两人有着多么深的感情,随着共处时间的增长,一些矛盾总会渐渐暴露出来。我们俩也不例外。

李彤特爱整洁,总想把家里收拾得利利索索的,可我几乎时时刻刻都在破坏着她辛勤的劳动成果,她就老是抱怨。要是结婚前,我在李彤批评的时候还会来点“自我批评”,但是现在就不同了,语气里有着莫名的反感和不屑:“你再收拾一下不就完了,总跟个老太婆似的,咋这么爱唧唧……”同样的,要是结婚前,见我不高兴了,李彤会忍住火,躲到一边看书去,但现在就爱火上浇油:“凭什么我收拾啊,你自己干吗呢,要不我们各管各的!”我也不示弱,于是我们家里就出现了两个衣橱。李彤的衣橱自不用说,而我“专用”的那个就有故事了:关着门整齐划一,但是橱门一拉,哗,一堆衣服就砸将下来……

后来,我突然发现,本来特爱干净的李彤渐渐也“邋遢”起来了。比如她中午在单位吃饭,晚上回到家,我问:“中午是吃的西红柿炒鸡蛋吧?”“你怎么知道的?”李彤纳闷。我指着她的毛衣笑:“这西红柿的籽儿你还珍藏着呢。”

李彤比我整整小10岁,所以我常常说,我们的“代沟”还是存在的。在我的眼里。她虽然是妻子,但有时候更像个不懂事的女儿,她的一些行为简直叫我啼笑皆非。

比如她的“小女人习气”——有事没事总爱翻看一下我的包。我心里不满,又懒得跟她理论,就想出一招儿。有一天午休时。我故意又把手提包放在了床头柜上,然后闭眼装睡。李彤以为我睡着了。她轻轻拉开包,果然发现了问题——包里有一封莫名其妙的信。她悄悄地把信取出来,蹑手蹑脚地躲进卫生间。信没有封口,她轻轻打开,拿出来,竟然还是个信封。就这样一层一层,她一连打开4个信封后,看到了这样一张字条——“你知道吗?我最讨厌你翻我包!”她窘极大叫,而我则用被子捂住脸,笑得床都直抖。

我们也有闹得很僵的时候,我脾气一上来会摔东西,粗暴地骂人,李彤被骂得哭鼻子的时候也是有的。每当看到李彤流泪,我总是很后悔。暗暗发誓以后要好好待她,那种感觉其实比她哭泣还痛苦。

我的婚姻感受就是:夫妻之间当然会发生矛盾,重要的是如何处理。发生矛盾当然特别影响感情,而她就用女人的矫情治我。但是,她如果喋喋不休地说她是对的,我自然拼命地想证明我的道理是对的。最后,两个人全都无可奈何了。

夫妇两个人手中好像牵着一根线,这根线就是你们的婚姻和你们的关系。如果两个人争执都要往自己这边拽的时候,这个线绷得很紧很紧。随时可能断。每回感觉它要断的时候。肯定得有一个人松一下。两人相争,必须有一个人做出让步。

很多人问我:“《我爱我家》的主题歌是为你太太写的吗?”我是先认识的她,后写的那首歌。当时我还没成家,但那个时期是我最幸福的岁月,因为那时候我刚跟她认识,我俩特好。我这种人一向自由惯了。跟她好了之后,突然觉得有了一种希望,有了想要一个家的感觉。所以,我写那首歌时,就是带着对家的一种企盼和一种幻想写的。

对我来说,我觉得婚姻没有未来。我的人生态度是人活着只有两天——昨天和今天,没有明天。我觉得生活在今天,充分享受今天的生活带来的快乐,这是最重要的。我愿意把《我爱我家》的歌词,再次献给爱妻李彤——

你是我记忆中忘不了的温存/你是我一生都解不开的疑问/你是我怀里永远不懂事的孩子/你是我身边永远不变心的爱人/你是我迷路时远处的那盏灯/你是我孤单时枕边的一个吻/你是我爱你时改变不了的天真/你是我怨你时刻在心头上的皱纹/你是我情愿为你付出的人/你是我情愿让你缠住的根/你是我远离你时永远的回程票/你是我靠近你时开着的一扇门……

第72篇、爱情故事一元钱的爱情长路

他是一个很节省的年轻人,近乎吝啬,这是周围朋友所共知的。他为了供房子,连烟都戒了,早晨只吃一个馒头一包奶。还有,他从来不和朋友出去吃喝玩乐。当然,他有节省的原因,他赚得太少,每个月只有800元;赚得太少的原因是,他脚跛了,只能在单位负责收发文件、干点杂务什么的。他脚跛的原因,据说是因为一场车祸。

那场车祸,几乎耗尽了他积攒的家财。还好,女朋友没有抛弃他,搬过来照顾他。生活很困窘,他和她的工资都很低。为了能买套小房子结婚,他俩省吃俭用。

女孩子是很会持家的,为了让买婚房的梦想早点实现,她在工作之余兼了两份职,每天起早贪黑,不辞辛苦。他每次提起女友,总是有泪水在眼中打转。女朋友原来很丰满,但现在身体消瘦得让他担心。

他租的房子在城东,离单位有6站路,途中要经过繁华喧闹的市中心。他每天坐一元钱的小巴,可以直接到达单位。她的单位在东郊,离家有7站路,她却每天走路上班,这样可以省下两元钱,一个月就可以省下60元,就可以每天给他买一包牛奶和一粒高钙片——这是医生嘱咐的,对他的腿有好处。

他每天都坐车,她要求他必须坐车,不仅因为他步行困难,更深层的原因是他走路时会有太多的人看到他的样子。她不希望他被人指指点点,所以每个月都要把他的车费预留出来。

有一天,他忽然告诉她,单位给他加了补贴,补得不多,每天一元钱,每个月正好30元。她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补贴虽然不多,但他们可以多存点钱了。他却说,30元不多就别存了,给她每天早上买奶喝,因为她又瘦了。她没有拒绝他的提议,拒绝也是一种伤害,伤害他做男人的自尊。她深深知道,他心里藏有很多的懊悔与内疚,觉得拖累了她。

于是,她每天早上都有了一包新鲜的牛奶。一开始,她怀疑他的补贴是假的,怕他把坐车的钱省下来。结果,她发现他照常上车和下车,她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也就心安理得地喝牛奶了。

一天,她和他的领导不期而遇。她热情地握着领导的手说,感谢单位给他加补贴。领导有些茫然,他不知道补贴的事。她愣了一下,也茫然起来。

第二天早上,他照常上班,走出家门,上了小巴,掏出一元钱递给售票员说:“坐3站路!”售票员给了他一张五角的车票和五角钱。这个城市的小巴,五角钱可以坐3站,3站以上就是一元钱。

3站之后,公交车来到繁华的商业中心街,他攥着五角钱下车了,步履蹒跚地走在这座城市里最热闹的街道上。与他擦身而过的人常常好奇地回头看他,他却丝毫没有理会,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事实上,有一件事情发生了——她一直在不远处跟着他。当他走进单位大门之后,她掩住脸放声大哭。原来,他根本没有增加什么补贴,那多出来的30元是他每天走路省出来的。为了让瘦弱的女友心安理得地喝牛奶,他每天只坐一半路程的公交车。

当初他出车祸的时候,大家都劝她不要和他结婚了,但是她毅然跟了他。那些劝她的好心人或许永远都不会明白,她其实是多么幸福,因为她拥有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一个每天愿意为她艰难地走完那一元钱长路的男人。

第73篇、爱情故事我是以不会遇见爱情的决心去过这一生的

在我18岁的时候,我在日记本上问自己:如果这辈子不会遇见爱情,你将如何过这一生?是的,我是以这样的决心开始我的一生的。

有人会认为这是一种悲观主义,但对于我,这是一种“不管这个世界如何我都要过好这一生”的积极与乐观。

不会遇见爱情,和不相信爱情是不一样的。是的,我相信爱情,而且爱情是一种美好的感情,只是我不奢望爱情一定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我也不把我人生的砝码放在上天所决定的运气上面。

爱情一定是一个小概率事件,而且跟人的努力无关。我们可能都听过一句话:爱情是女人全部的人生,但只是男人部分的人生。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是女人真的想这样,还是不得不这样?

在我从小所见身边的女性里,她们大多活得不够快活。她们常常跟我说:“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并且告诫我,以后选男人一定要让她们把关。好像女人的前半生的任务就是擦亮眼睛选男人,然后后半生就是不断地哀叹自己瞎了眼。

有一个夜晚,我的母亲在哀叹。她说:“如果我要是选另一个男人,今天就不会受这样的气了。”停了一会她又说:“那么生下来的就不是你了。”

那一瞬间我才意识到我来到这个世界,是一个非常偶然的事,我不是必然会来到这个世界的。也许我母亲的一个念头,存在在这个世间的就不是我。

那一瞬间我看着我的手指都变得透明了,我好像一个幽灵一样。也是在那一瞬间,我好像也看着我的母亲对另一个孩子说着同样的话。

我想跟我的母亲说:“妈妈,其实选择哪个男人都会后悔的。”

一个人只要上过学,简单地用头脑想一想,就应该知道,要一个男人有能力有意愿承担我全部的人生,这可不是像中彩票一样,靠一瞬间的运气,这个运气得持续一辈子,这个概率比中500万还要小得多得多得多。

谁会把自己的人生押在整日不劳作整天等着中500万上?那为什么要让女人把自己的人生,把一生的喜乐都押在男人身上,并且要把男人作为女人人生重要的幸福指标呢?只是因为人们一直都是这么活着吗?所以我也要这么活吗?

我的儿子有一天回家跟我说:“妈妈,我们班的同学都是10点以后才睡觉,有的甚至要到11点才睡觉,只有我是9点就睡觉。”

我问他:“你想说什么?”

他说:“别人都那么晚,我们也晚一点吧。”

我跟他说:“如果你要晚一点睡,你可以给我一个别的理由,但是我们做任何一个选择任何一个决定,或者改变一个决定,那个理由永远不是因为别人都那么做,所以我们也那么做。”

是的,这就是我做出人生的每一个选择背后的根基,我人生中的每一个决定都是因为那是发自我内心的声音。

我25岁时选择从一份很光鲜但是经常需要喝酒的工作辞职,回归到平淡的学校。于是经常有同事问我:你是怎么愿意为家庭做这样的牺牲呢?因为很多女人不知道在事业和男人之中该如何选择,到底要不要为了婚姻而妥协。

我跟我的同事说:我不觉得我做了一个牺牲,我是做了一个选择。我不是因为我的老公做了这样的选择,而是因为我自己不喜欢而做了这样的选择。我很清楚我不喜欢,同时我也清楚我选择了什么,以及我清楚所有的选择都要承担风险。那么如果发生糟糕的情况,我也会很清楚,这是我的责任。

如果你是怀着做牺牲的心态去做选择,那么这个选择但凡有任何一点不痛快,你都觉得别人应该为你负责,你会很容易抱怨和哭诉,但这只会使得一切越来越糟。我们要永远为自己做选择,并且为自己的选择承担结果。

听起来有点难过是吗?毕竟,童话里不是这样讲的。

男人无法承担女人的一生,这不是男人的问题。毕竟,在我们构建的这个人类社会里,女人不容易,男人也不容易。人的一生越来越贵,也越来越重了。人生这么重,没有人能承担得起另一个人的人生。生而为人,我们只能承担自己的人生,并为自己的人生选择肩负起责任。更何况,就算对面那个男人真的一辈子不变心,我变心了怎么办?我又不是一个物体,我也是一个人啊,我也会不断地成长不断地变化,我也会今天喜欢这个衣服,明天喜欢那个衣服,我都不能保证我一辈子都这样啊。

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我有青春,我有美貌,我还很能生,这个社会定义的女性最有价值的部分,我有,但是我却从来不敢活成一个女人。身为女人,我有一把利剑,但是我不敢触碰它。我害怕一不留神,就掉进了身为女性的陷阱。我知道我虽然可以用这把剑,在这个男性社会里划出一条生路,但是我也怕这把双刃剑,杀死了我自己。所以,更多时候,我只是在想,身为一个人,我该怎么活着。我难道不是应该先活成一个人,然后才活成一个女人。

今年我三十五岁了,青春美貌逐渐远去,也不那么适合生育了。在這个世界看来我作为女人有用的部分都在消失,但我却从未有过地意识到我是一个女人,并且我开始享受我自己是一个女人。我觉得我,作为一个女人的生命才刚刚开始。

什么是女人呢?

就是你可以在生命里真诚地拥抱另一个跟你完全不同的生命,跟你完全不同的灵魂。

就是你可以同时是利剑,也可以是剑鞘。

第74篇、历史故事孙中山爱女孙婉简介 孙婉的婚姻和爱情

孙中山一生共有四个孩子,其中三个都是与原配卢慕贞所生。卢慕贞为他生下儿子孙科,长女孙娫和次女孙婉。

可能是因为孙婉与孙中山是同月同日生,所以孙中山对自己的二女儿尤为宠爱。特别是在长女去世之后,更是十分牵挂二女儿。

因为大伯全力支持孙中山,所以导致破产,举家搬到香港九龙居住。孙婉幼年的生活过的十分艰难,一直到孙中山将他们母子接到身边才开始变好。

后来孙婉留学美国,在加州州立大学文学系就读。孙婉一个年轻姑娘身在他乡,前面又有长女年轻早逝的事情,孙中山很不放心,就托当时在哈佛大学学习的王伯秋。

王伯秋出身官宦家庭,在日本留学期间加入同盟会,因此与孙中山结识。因为学业优秀而办事干练,所以很受孙中山的重视。

孙中山原本是担心自己的女儿在外国有什么困难,没个帮衬的人,所以请人照拂。他信任王伯秋,所以才做出此举,却不想竟将一大灰狼引进了家门。

异国他乡,两个来自一个地方的人更容易产生感情。孙婉与王伯秋日久生情,最终于1914年嫁给了王伯秋。1916年,孙婉生下女儿王蕙,1919年在与王伯秋乘游轮归国途中,生下儿子王弘之。

很多人疑惑,这样看来孙婉和王伯秋两人感情不错,怎么说是骗婚呢?原来王伯秋早在国内就已经娶妻,但是却对孙婉以及孙中山隐瞒了这个事实。

一直等到回国,孙中山才知道原来王伯秋在南京已经有了妻子。虽然气愤,但是女儿既然嫁给了他,孙中山还是希望有个好结果的。

孙婉自然不能为妾,于是孙中山对王伯秋说,希望他能与妻子离婚。也许是害怕流言蜚语,也许是家中长辈抵触,总之王伯秋未能与原配离婚,所以孙婉的第一场婚姻告破,一对儿女也留给了王伯秋。

1921年三月,孙婉与当时任梧州市长的戴恩赛在澳门结婚,开始了自己的第二场婚姻。

戴恩赛曾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北京清华大学,并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国际法,获哲学博士学位。归国之后,在政治上也有一定建树,孙婉嫁给他算是门当户对。

两人孕育女儿戴成功、儿子戴永丰,孙婉后随戴恩赛移居澳门。戴恩赛去世之后,与女儿戴成功相依为命。

虽然第一次婚姻告破,但至少第二场婚姻得到圆满,孙婉的结局比之早死的姐姐还是好很多的。

第75篇、爱情故事作不死的爱才最高级

一个读者问:“为何我懂事体贴,却把男朋友给弄没了?”

这是她的第3场恋爱,前兩任男友总说她太作,于是想要结婚的她这次再没作过:生病了自己去医院;加班太晚自己打车回;男朋友忙就一个人去看电影;从来都不跟男友要礼物……

恋爱谈了1年多,她说自己没给男友找过一点麻烦,“连架都没怎么吵过。”可感情,就这样无疾而终了。她很郁闷:“这次我又做错了什么吗?”

女人的“作”,一直都被男人所诟病,很多女人会因此觉得:男人不喜欢作的女生。而实际上,不敢在爱情里“作”的女人,以及不能接受女人“作”的男人,都是因为不够相爱。

“作”,本是上海的方言,形容女生骄纵、任性、要求高。恋爱当中的“作”,其实是对感情诉求的强烈表达。怎么说呢,小作怡情,大作才伤身。偶尔地“作”,适度地“作”,其实是一种浪漫的索爱方式。

娱乐圈有个著名的“作女”叫伊能静。2014年,45岁的伊能静遇到了小自己10岁的演员秦昊,两人一见倾心。但是自己的年龄、婚史以及孩子,让伊能静对这份爱情,不敢怀抱期待。但当秦昊跟她表白时,内心早就乐开了花的她,却忍不住“作”起来。

她给秦昊发了这样一条短信,“第一,我比你大10岁;第二,我有小孩;第三,我的过去有很大的争论,你和你的家人能接受这些吗?”秦昊挺真诚地问:“不能试试看吗?”伊能静一口拒绝,“我不是东西,不接受试用。”秦昊继续试探:“那吃个饭,当当朋友总可以吧。”伊能静仍不接受,“我只跟我未来的丈夫当朋友,其他男人我不接受。”

被多次“拒绝”后,秦昊不再纠缠,绅士地道了一声“晚安”,再没动静。那天晚上,伊能静一个人哭了很久。明明收到了自己喜欢的人的表白,却硬生生地把对方给“作没了”。

后来,伊能静讲诉自己“作”的缘由:太看重这份感情,又太害怕会失去,所以才如此纠结,为的是想看看对方是不是跟她一样,有牵手一辈子的决心。

两天之后,秦昊打来电话,“我们聊一聊结婚的事吧,我跟家人说过了,他们没意见。”伊能静听了,又哭了一场,不过这次,是笑着掉的眼泪。

“奇葩辩手”肖骁曾说:“作,是女人最高级的浪漫。”这话不全对,因为“作死”肯定会浪漫过头,但一点都不“作”,感情会成为一潭死水,分手是必定的结局。懂得如何“作”、适度“作”的女人,更懂得如何巧妙地表达自己,为感情保鲜。

不添麻烦的爱情,不能称为爱情。就像那位读者说,生病了也自己一个人去医院,不吵不闹。在你最需要男友的时候,他都不愿意出现,你还不吵不闹,那你干吗要谈恋爱?我们需要成熟的爱情,但我们不能让对方感觉不到你需要他。

大家眼中的“作女”伊能静,其实深谙爱情的保鲜之道。为了秦昊,她45岁高龄冒死生下了女儿小米粒。综艺节目里,她一个人带着小婴儿两头跑,还能在孩子爸爸到家前准备一份大餐,和婆婆公公相处融洽。

但贤良淑德的她,从没停止过“作”。有一次在大街上,她和秦昊吵了架。为了不让生气的秦昊走掉,她当众跪下将自己衣服上的绳子与秦昊的鞋带绑在一起。她赌气似的告诉秦昊,“如果你不怕我当场扑街,就走吧。”看着耍赖的老婆,秦昊哭笑不得,只好一把把她抱在怀里,两个人瞬间和好。秦昊也承认:“老婆爱作也是因为爱我、在乎我,其实男人也渴望被占有。”

“作”,其实更像是感情的调剂品,它会让感情多了一丝浪漫和风情,让我们的恋情历程更加回味悠长。

第76篇、爱情故事拼不过,就娶她

Y和K结婚时,连单位里发办公用品的何嫂都愤愤不平地议论:“Y和K一拨进来的小年轻,我看着长大的。Y怎么能配得上K呢?他只比K高两公分,身材矮壮,皮肤还那么白,男人那么矮还那么白,这不是很奇怪吗!关键是,他人也不如K聪明,开拓起业务来,只会使笨劲不会使巧劲,难怪K的老爸听说K铁了心要嫁Y,愣吃了三回速效救心丸。K的母亲早逝,要是妈妈在,怎能允许Y这种毛脚女婿上门呢?”

如今,Y和K已经庆祝结婚10周年,8岁的女儿继承了K的高挑身材和Y的白肤大眼,俨然一个美人胚子。K的业务蒸蒸日上,月薪过万,成为公司的顶梁柱。每逢K出差去外地开拓新业务,领导都有意识地安排Y去献花送行,Y每次都乐滋滋地去当“花童”,还送上一大碗老婆最馋的鸭血粉丝汤。

欢送会场搞成了夫妻两人的爆笑场,众目睽睽之下,K大谈鸭血粉丝涌:“顾不上你们笑了,此去数月,还是先吃了这一口再说。”K猛唱一口汤,伸手问老公要胡椒粉,Y果然从大衣口袋里掏出胡椒粉瓶;吃了小半碗,K问:“多要的鸭心浇头呢?”Y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他掏出最小号的蜂蜜瓶一只,里头是卖粉丝汤的摊点新配的鸭心鸭肝。

整个会议室充盈着又香又辣的鸭腥气,一股子饱满幸福的家常味道,温暖得要让人打喷嚏。Y伺立一旁,自我揭露说:“有人问过我,为啥要高攀我老婆,我回答:论出息,论长相,论身材,论人缘,我都拼不过我老婆。饶是这么着,干嘛要为难自己去跟她比试来比试去?还是把她娶过来算了。”

看来,Y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笨啊,或者说笨人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总表现出别出心裁的智慧。有人一时兴起,拿钢笔当麦克风,伸到Y的嘴边要他老实交待,除了看上老婆人靓钱多,还看上什么?Y正色道:“一个是她的中性美,另一个是我每次帮了她,她都会由衷地说“谢谢”,不像有些女人认为男人帮她是天经地义的事。时尚杂志都在教育女人讲话的声调要柔要软,带一点小娃娃式的拖腔,嗲得如同林志玲一样勾得住男人的魂;又教女人如何粘假睫毛、化两辦水汪汪的唇,连拿水杯接电话的姿势都要经过培训。“搞得太假了,”Y说,“两口子相处,假睫毛是要拿掉的,口红是要擦掉才能吃饭的,还是像老婆这样直接的人,本色到让你相处起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有人问K:“你看上了Y什么?”K答:“我高,他矮,与他走在一起永远不必穿高跟鞋,我讨厌高跟鞋!我永远说得过他,永远跑得过他,太爽了!他总会夸你聪明,你即便干了傻事也不会受责备!”

看起来,“扨不过,就娶她”,令双方都如意。

第77篇、爱情故事2000平方米的爱

黑木敏幸是日本宫崎县新富町一名爽朗淳朴的农民,20岁那年,在樱花烂漫的季节遇到了一位名叫山口婧子的姑娘。两个人兴趣相投,两情相悦的他们,很快步入婚姻殿堂。婚后,黑木料理着几亩田地,婧子在家照顾着3个孩子,收入很少,生活得艰辛却温馨。

孩子渐渐长大,家里的经济条件愈发拮据。黑木决定养殖奶牛,他向朋友借钱养了10头奶牛,经济条件慢慢好转后,又买了院子外的一片山丘,养殖规模越来越大,牛也逐渐增加到60头。可是,工作变得更繁忙了,一年365天没有休息,每天早上4点就起来扫除,喂牛,挤奶……但跟在身后的妻子卻丝毫没有怨言。

奶牛养了一茬又一茬,孩子们都已成家,黑木和婧子也渐渐老去。无情的光阴刻下了黑木脸上的无尽沟壑,岁月的风尘掠尽了婧子面部的所有光泽。那天,望着跟着自己劳累了半辈子的婧子,黑木一脸愧疚地说:“这些年来,我一直未曾忘记我俩的约定,是时候带你去周游世界了……”听到这番话,婧子眼睛里瞬间放出光彩但旋即又黯淡下去。她略显无奈地对黑木说:“我们已经这么老了,不要说周游世界,能周游日本就行了。”

然而天意弄人,就在黑木快要退休的时候,婧子饭量减少,面容日渐消瘦。检查后才知道患上了糖尿病!望着婧子愁苦的眼神,黑木嘴里不停地说:“不要放弃,还有那么多好日子等着我们呢!要快乐起来哦……”孩子们都不在身边,黑木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婧子。他心想:“到我们结婚30周年的时候,我一定实现当初的约定。”

黑木掰着指头数着日子,为了便于记住日子,黑木用一个罐子装进了几百粒豆子。每过一天,就倒出一粒豆子,每倒出一粒豆子,心里像塞进了一块蜜糖。望着罐子里的豆子越来越少,黑木心里盛开了快乐的花朵。

那天早上,他正做早饭,突然听到婧子在房间里大呼小叫:“我的衣服呢?怎么什么也看不到?这是怎么回事?”黑木拿着一把梳子在她眼前晃了又晃,婧子毫无反应。找到医生后才知,这是糖尿病引发的失明,婧子一下子成了盲人!婧子顿时陷入绝望之中,甚至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

黑木一刻也不敢离开婧子,他给她讲有趣的事情,和她一起回味年轻时的美好,带她到人多的地方散心。然而眼前陡然一片黑暗的现实让婧子无法释怀,她寻找着机会准备默默离开这个世界。看着妻子,黑木眼里心里满是愧疚和心疼。有一天,看到很多年轻人携伴相游赏樱花,他突然做出一个疯狂的决定:把家里所有的奶牛都卖掉!随后,他开始默默实施自己的计划。

那天,当黑木将饭碗送到婧子手上时,婧子感觉碗上黏黏的,顺手摸了一下黑木的脸,竟然有泥巴!

“这是怎么回事?”婧子不解地问道。

“院子前面路不平,不小心摔了一跤,没事……”黑木搪塞道。

日子就这样不疾不徐地过着。

初夏的一天,黑木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婧子走出院落,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什么味道。黑木动情地对她说:“你还记得我们之前的约定吗?现在就给你……”婧子听着他的诉说,幸福的泪水溢满了眼眶。

原来,黑木想到了种芝樱。他心想:“芝樱的花期长,香味馥郁,婧子无法看到樱花开放的美景,可她能嗅到花香啊!如果我把院子里种满芝樱,花香扑鼻的感觉一定会让婧子快乐起来,而且还会吸引很多人来观赏。那样的话,就会有很多人和妻子说话,心情肯定好起来,也更有勇气活下去。既然婧子不能去看全世界,那就把全世界都带到她身边!”从此,黑木开始一株株地把庭院里的杉树砍掉,运土,拔草,施肥,选种,育苗,并把幼株密密麻麻地栽满院子。还推倒了院子外围的山丘,将其变成平缓的斜坡,在斜坡上也种上了芝樱。

这一切,都是背着婧子悄悄地在做。

如今,黑木终于完成了他的夙愿,粉红色的芝樱花完全覆盖了2000平方米的角角落落,这里成了一片花海,吸引了日本各地游客的造访,人数最多时达到每天7000人。

婧子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她经常坐在庭院里遍地的芝樱花中,听着来来往往的人们的赞叹与祝福,偶尔还会与客人愉快地攀谈。早上她会沿着丈夫在芝樱园里开辟出来的走道散步。

有人劝黑木:“这么多游客,你可以收点门票或卖点茶水啊!多好的商机!”黑木望着络绎不绝的赏花人说:“这么多人光临,我应该感谢才对。我种植芝樱的初衷只是想驱走婧子心头的阴云,让她恢复以往的明媚与开朗,还有当初的约定。如今,这么多游客来到她身边,在自家的庭院里讲述着外面的风光和趣事。能让她幸福地充满希望地活下去就是我最大的满足。”黑木说着,转过头爱抚地看了一眼婧子。

“能听到这么多人的声音,我真的很幸福。”被花香萦绕的靖子激动地说着。

如今,已经86岁的黑木还在继续打理着庭院里的芝樱花,因为,每年的四月份,盛放的芝樱花会向婧子诉说着他们无言的爱与约定。

世界上有很多种浪漫,一种叫做牵手旅行,一种叫做白头偕老,黑木和婧子拥有的是第三种浪漫:用双手把世界带到你的面前。

第78篇、爱情故事爷爷和奶奶的爱情

爷爷出生于旧社会一个破落的大户人家,据爷爷的亲人回忆,爷爷过满月宴的时候,小拳头大的银元装了整整三大箱子。爷爷的小名叫“应生”,取的就是“应运而生”之意。原本应该是含着金汤匙长大、富贵无忧的爷爷,却因为父亲赌博败了家,母亲参加自己外婆的葬礼,却因伤心过度感染痢疾,不久后去世,于是年仅十岁的爷爷成了无人照顾的孩子,无奈之下,被寄养在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舅父家。

如果说,不幸的童年是爷爷生命中最灰暗的阶段,那么与奶奶的结合则是爷爷生命重获色彩的开始。爷爷奶奶是邻村,奶奶的父亲是当地一位十分有威望的乡绅,做过爷爷的老师,一直对这位邻村虽然清贫但聪明上进的年轻人颇有好感。后来在奶奶父亲的主持下,十九岁的奶奶嫁给了大自己五岁的爷爷,而且一分钱的聘礼都没有要。当时想求娶奶奶的人很多,个个都比爷爷条件好,所以太爷爷的这个决定遭到整个大家庭所有亲人的一致反对,奶奶家的亲戚讥讽爷爷说:“那穷小子估计家里穷得连擦屁股的土疙瘩都没有。爹娘走得早,舅舅又不亲,嫁过去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奶奶的母亲当时已经去世,家中的女眷都心疼奶奶,埋怨奶奶的父亲狠心,不替闺女端详一门好亲事,就这样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奶奶的父亲当时找到奶奶,就说了一句话:“你别看这小伙子现在穷,你信爸的,以后他不会委屈你,别人有的,你少不了。”就这么一句话,算是将爷爷奶奶的婚事敲定下来。

出嫁那天还有一段花絮。按照当时的习俗,接新娘的轿子里需要放一床新被子,预示着新生活温馨幸福、吉祥如意,但是当时爷爷穷到连一床新被子都拿不出来,轿子里只好放一床旧的代替。奶奶家的姑姑看到这个场景,当即就将早已积压在心中的不满发泄出来,认为爷爷不诚心,连最基本的礼数都不懂。眼看着已经到了上轿的时间,但是奶奶的家人丝毫没有送新娘上轿的意思。他们让爷爷回去换床新被子再来。后来,还是奶奶的父亲出来圆了这个场。他说:“有粉谁不往脸蛋子上擦?家里但凡能拿出来,不会失了这些礼数。新的旧的不就是那么个意思。我都不计较,你们在这儿闹什么!”说罢,便大手一挥,张罗着奶奶上轿。爷爷说,他一直都记得那天太爷爷戴着一顶黑色礼帽,身上穿着深色的缎面长褂,手里拄着一支梨花木拐杖,站在人群的中间。爷爷没有说出口的那份感激与崇拜,已然融进了他叙述的语气中。直到现在,奶奶每次说到自己当初稀里糊涂就跟了爷爷,我都会跳出来维护爷爷道:“我爷是一块被埋没的金子,奶奶你应该庆幸我太爷爷有眼光,有品位,發现了我爷这个宝贝,不然,你随随便便嫁给别人,哪有现在的幸福日子?”每次听我这样说,爷爷坐在一旁偷偷笑得像个孩子,嘴里嘟囔着:“看我孙子说得多好。”

爷爷奶奶六十八年的婚姻生活几乎已经成为身边亲朋好友的爱情典范。爷爷属虎,奶奶属羊。脾气暴躁,发起火来谁的门都不认的大老虎爷爷,却在温柔敦厚,贤惠隐忍的小绵羊奶奶面前一点儿脾气都没有。这么多年,两个人没有歇斯底里地吵过架,有没有摔盆砸碗地拌过嘴。爷爷常常说,奶奶是我们这个大家庭里的功臣,没有奶奶的隐忍付出,就没有我们所有人今天的幸福生活。年轻时,爷爷常年奔波在外,家里五个子女都是奶奶一手拉扯大的。当时,奶奶除了要照顾子女,还要承担地里的农活,家长里短的事都是奶奶操心,而且从来没有对爷爷抱怨过一句。

爷爷退休后,没有听到他们之间有过一句甜言蜜语,但爷爷却用实际行动弥补了这么多年对奶奶的亏欠。退休后的爷爷,每天六点准时早起,在炉子上烧开一壶水灌在水壶里,为奶奶和自己泡好茶,准备好早饭,才叫奶奶起床。每天出门为家里买菜当采购员,被奶奶挑剔菜买得不好时,也会发脾气说自己撂挑子不干了,但是被奶奶三言两语一哄,又立马雨过天晴,将自己之前的话忘得一干二净。在我们偶尔挑剔奶奶的饭菜口味时,爷爷豹眼一睁,开口道:“有意见给我憋着!免费伺候你们还不落好,不想吃就别回来?你花多钱雇这老太太给你干活,还让你们挑剔!”吓得我们赶紧闭紧嘴巴,生怕再惹到“大老虎”发威。爷爷生性严厉刚直,对待子女儿孙都是如此,只有在奶奶面前才会露出温柔的一面。爷爷生前一直是奶奶的“私人助理”。他会细心地将毛巾围在奶奶脖子上,替奶奶修剪头发;会在阳台坐一上午,用纸板给奶奶剪只蝴蝶和花儿;会在奶奶喊着眼睛疼的时候,将奶奶拉到亮光处,用镊子替奶奶拔掉眼睛里的倒睫毛……

爷爷弥留之际,没有留给奶奶多余的话,只是抚摸着奶奶的脸,缓缓闭上了眼睛,流下了两行眼泪。其实,爷爷不说我们也知道,他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奶奶。他没有这个勇气面对这场意料之中的离别。

爷爷去世后,奶奶在我们一群哭天抹泪的人中显得异常冷静。她坐在客厅,沉静地看着家人们忙碌的身影,从始至终没有掉一滴眼泪,一直到所有事宜安排妥当,殡仪馆的车要来拉爷爷走的时候,奶奶才提出要进房间看一眼爷爷。她轻轻地给爸爸念叨着:“我就进去看一眼,看看他们给你爸把衣服穿好了没。”说着就走进了房间。她走进去,看着静静躺在床上的爷爷,替他抚平了身上每一寸褶皱的衣角,轻轻掸去了爷爷衣服上的浮尘,最后两只手紧紧拉住爷爷,突然放声大哭。这哭声听得我们在场的所有人肝肠寸断,悲痛欲绝。奶奶的不舍、依赖、痛苦、无助、思念都揉进这眼泪中,仿佛在经历这人世间最哀痛的告别。

爷爷奶奶的爱情里没有耳鬓私语的寒暄,也没有甜言蜜语的桥段,有的只是平淡生活里互相关照的点滴。可能他们那代人的观念里,爱情是个很模糊的概念,“我爱你”这些话更是羞于启齿。可是他们的婚姻却满满都是对爱的诠释。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生命中的好日子。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世间最幸运的事大约就是有人愿意一辈子包容你的坏脾气。爱从来不是挂在嘴边的道理,爷爷奶奶用最朴素的生活,教会我爱情与婚姻的真谛。

第79篇、爱情故事如果爱我,请不要乱开枪

从前,某个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子要上战场,与他许下一生的女孩为了他,每天默默地许下一个愿望,然后把一棵种子埋在湖边。女孩细心呵护着每一颗种子,因为她深信每当种子发芽时,随着种子所许下的愿望也就能够得到实现。

女孩儿与许愿树的故事

女孩儿为男孩儿许下愿后,她的好友问她许下了什么愿望,她也只是摇头笑笑不作回答。

她所许的愿望只有一个:

希望他能够平安!

但是战争结束了,男孩子并没有回来。

女孩仍然执着地守护着她为男孩所种下的每一颗种子,尽管在战争结束的五年后,村里的人都劝她放弃。

父母替她物色了一户又一户的人家,女孩仍旧不为所动。

终于,她的父母被逼急了,在不理会女孩的抗议之下,他的父母硬是把她许给一户城里的人家。

女孩试过用任何的方法去拒绝这桩婚事,但都没有产生效果。

但在举行婚礼的前一晚,女孩突然不再抵抗,乖乖地穿上那让全村女子都羡妒的礼服。家里人知道她终于想开,欢天喜地的去筹备明天的婚事。

却不知道女孩其实已悄悄地下定决心,她要守住自己和男孩子的诺言。

婚礼当天,几乎全村的人都集合在丘上的教堂。

他们都衷心祝福这一对新人,但当新娘出现在地毯的另一端的时候,所有人都呆着了,新娘的礼服不是白色的,它被新娘手上的血染成红色的。

看着受伤的新娘,尽管新郎力排众议要娶她,但所有的男方家人都坚持着要退婚。

女孩终于得到她要的宁静,因为她被逐出家里和整个村子。

十年、二十年、四十年、六十年。

早在人们忘记这段故事的时候,女孩仍然默默地灌溉她的森林,尽管她已青春不再、轻灵的脚步变得沉重、乌黑的头发早就变得花白、青春的脸庞也被岁月刻下一道又一道的疤痕,但是女孩仍然没有停止。

她还是每天陪伴着她的树,直到天黑在回到自己在湖边搭的小茅屋。

女孩死的很孤独,因为她的树不能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替她叫大夫,救她的性命。

几个村里的小伙子看的不忍心,于是几个人把她葬在湖边的一棵树下。

说也奇怪,从那天开始,尽管其它的树都会随着季节的变换而有枯有荣。

但只有那棵树,据说从那一天开始就不曾再掉过一粒果子,谢过一片叶子。

仿佛周围的时间都停留在那一刻,不再流动。

从那一天起,湖边多了一个传说。

不管男女,只要能够跨越那片森林并在许愿树前埋下一颗附有自己愿望的种子,那么他的愿望一定会实现。

当然,前提是他必须是真心真意的。

故事的结尾我们都想知道

听福伯说完整个故事的时候,我握住小妍的手不禁紧了一下。

小妍仿佛了解我的心意地回握了我一下。

其实我们都不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几乎整个村子的年青人都是听福伯说故事长大的。

但是今天的故事对我特别有意义。

因为,我后天就要随驻守这里的军队上战场了,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回来。

小妍答应我,她不会去送我,因为我离去的时候,她会站在许愿树前为我埋下一颗种子。

但是我希望小妍不会像故事里的女孩那么傻,没有人需要牺牲自己的一辈子去证明自己有多么爱地一个人。因为那只会让你爱的人更加心疼。

“那,那个男孩子到底去那里了?”

这是每当我们听完故事一定会问的问题,但尽管我从八岁问到十八岁,福伯永远是用一个笑容,再摇摇头来回答我们,然后再用他的拐杖撑起自己微跛的身躯,缓缓地踱步回家,做为每次的结束。

第80篇、爱情故事谁允许你那样高高在上

爱上他的时候,他正失恋,彼岸的女友没有道别。她默默地为他买好早餐,附上字条:心情再不好,早餐还是要吃的,香浓的咖啡正是他最喜欢的卡布基诺。同事告诉他,这咖啡是她一大早跑到中环正宗的咖啡店买的,匆忙间,还烫伤了手臂。

他的眼睛湿润了,想起一句经典的话:找自己最爱的人恋爱,找最爱自己的人结婚。

婚后的生活比他想象的还要平淡。每天,她早起,为他准备早餐。餐后,他看报,她洗碗。两人再一起出门上班。下班回家,她做饭,他看电视。总之,家里事无巨细,他从不用操心。

第一次争吵是为了孩子,她那样欣喜地告诉他,有了他的孩子。他表情惊愕,潜意识里,他似乎还在对某些不可挽回的情感有些奢望,婚姻是一回事,如果有了孩子,也许一切真的就无法回头。

他要她打掉孩子,借口是事业未成。她不肯,泪如梨花,整整一夜,未同他说一句话。

几天后,她一脸憔悴地告诉他,孩子已经打掉了,婚姻还会一如既往。他愣住了。她总是以他完全没有想到的方式成全他。

一日,在办公室,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份重要材料遗忘在她的包里。原来他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为了他,她主动离开了。打电话去她的公司,她正在开会,无法联系。他只好自己开车去她的公司拿。这是他第一次去她的公司。一进门,繁忙的工作大厅让他有些茫然,怎么也没想到,她竟是在这样的大公司工作。

门口的女孩问清了他的来意,一脸谄媚:“哦,您找周副总呀!”

副总?他从不知道,原来,她已经做到了这么高的职务。来到她办公室门口,她正厉声指责着下属工作上的疏忽。他又愣住了,从不知道,在家里低眉顺眼的她,还有这样刚烈的一面。抬眼见他,脸上诧异,完全的小女儿态了。

原来,允许他高高在上的,不关能力、地位、性格、金钱,只限于一个条件,那就是爱情。她爱他太多,自然在婚姻里就卑微了。而他爱她太少,所以就在婚姻的城堡里高高在上,宛如帝王。

想当年,张爱玲这位冷傲绝世的上海女子,见到胡兰成时,也只能怯道:“望着你时,我觉得自己很低很低,低到了尘埃里,只是我的心是喜欢的,于是从尘埃里开出了花。”

第81篇、爱情故事婚姻的反思

婚姻需要经营,女人结婚的理由有很多种,可以是为情为爱,也可以是为利为益,但是结婚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自己以及家人过得幸福。进入婚姻之后,重要的已不是你的结婚对象是谁,而是你怎么与你的结婚对象相处,因为如何经营婚姻将直接关系着婚姻的成败。

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之付出了7年心血的婚姻就这样结束了。她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自己结婚后一心为小家,一心想做贤妻良母,一心想守着老公和儿子过日子,怎么就会整天感到心烦气躁,整天跟老公吵架,把老公赶出家门,也把自己赶进了婚姻的死胡同。

冷静下来后,她很后悔自己的任性和一时冲动,也很后悔不能很好地克制自己的公主脾气,更后悔的是吵架吵到气头上,一怒之下就办理了离婚手续。是的,现在她很后悔,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房子里面壁思过,最终大彻大悟总结出自己失败婚姻的20条深刻反思。

1。恋爱时一定要有大致相当的家庭和背景,还是要遵循老祖宗说的门当户对。尤其是男方如果家境不好,肯定会产生强烈的自卑心理,而自卑心理越强,就越是容不得老婆批评,进而一点细小的话题,都会成为吵架的导火索。

2。男女双方应该要有基本相当的教育背景,教育层次相差太多肯定会成为问题。特别是从贫困落后地区出来的人,大脑的思维方式跟城市里的人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且还认死理,两句话对不上就开始急,吵架自然成了家常便饭。

3。要有共同的人生追求和共同的生活目标,安于现状只能让家人更加生活平庸。我虽然是一介女流,可我有自己的人生追求,因为我想有更好的生活品质,在单位也是部门领导,而他却只想安于现状,跟他说多了就发脾气。

4。选择一个人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模式,问题在于自己先要弄明白想要什么。恋爱不同于婚后的生活,恋爱错了可以有纠正的机会,而一旦结了婚,再纠正的代价就会大许多,因此,先要弄明白自己想要过怎样的日子,然后再去找可以和自己过这种日子的男人。

5。一旦结了婚,就要学会不断地包容妥协,总想把老公压服迟早有一天会崩盘。千万别把恋爱中男人的好脾气当成结婚后的必然,所有的男人在谈恋爱时都可以对你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然而,很少有人会把这种好脾气延续到婚姻之中。

6。两个人中必须要有一个人擅长妥协谦让,假如是女方能够做到就一定会和谐。别以为夫妻吵架就一定要让老公让着你,如果你闹得太过分了,老公肯定不会惯着你的坏脾气。因此,见好就收或见台阶就下是很重要的,千万别把小事弄得不可收拾。

7。千万别把结婚当成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更别相信自己找到的就是白马王子。恋爱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可终身大事还是要尊重双方父母的意见,千万不要相信什么灰姑娘与白马王子的故事,这些都是电视剧和电影里虚拟的人物,别走火入魔了。

8。虽然夫妻吵架也是情感沟通的方法之一,但应该学会用更好的方式进行沟通。婚姻不是一个人的世界,生活也不是一个人的日子,而和睦的生活就是有效的沟通,要学会求同存异,别总是试图用吵架和强势手腕来压服对方,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

9。别以为自己是老婆就可以不去理睬婆婆,在男人的世界里母亲永远高于老婆。作为媳妇你要明白,在男人的眼里,母亲永远是很重要的,自己永远是属于母亲的。因此,在绝大多数男人看来,父母没得选,老婆可以选,如果你对他的母亲不孝顺,那么,你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10。作为外来媳妇应摆正自己在家庭中的位置,善待他人其实就是在善待你自己。别试图去动摇他们的母子关系,也别挑拨他与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或许老公可能会一时听从你的意见,可毕竟他们之间是有血缘关系的,而你是外来的媳妇,不插手夫家的事情和不发表自己的意见,绝对是明智之举。

11。婆媳关系是否和谐,绝对跟做儿子的有关,别让老公有两头受气的生活环境。婆媳关系是否和睦除了婆婆和媳妇共同努力之外,最重要的是看儿子是否够强势,在强势的儿子面前,妈妈与媳妇都会礼让三分,关系自然也就和谐;假如儿子懦弱,母亲必然出面保护免受媳妇欺负,久而久之,怎么可能会有良好的婆媳关系?

12。千万别去讨厌自己的婆婆,也别去动员老公远离他的母亲,这样的做法很幼稚。女人结婚后,总会对婆婆敬而远之,对于强势的婆婆更是心存敬畏,但中国毕竟是一个传统国家,婆婆和媳妇都为了争宠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矛盾,因此,不但不能在婆婆面前说他儿子的不是,也别试图把公婆赶走,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是,老公带着老娘一起离开你。

13。婚姻绝对不是可以展示自己个性的地方,绝对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随心所欲。就算是吵架也不可以口不择言、口无遮拦,尤其是不能把双方的父母牵扯进来,或是把双方的父母当成吵架的话题。要知道,许多时候如果把双方的父母扯进来,就会让原本简单的问题更加复杂化,日积月累,就会把两人的关系送上不归路。

14。如果你还未婚,就请记住自己的女人身份;如果你已经结婚,就记住凡事应宽容。女人如果弄明白了“男主外女主内”的道理,就会在家庭生活中轻松很多,要知道自己就是一个女人,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承担起男人的家庭责任,因此,多奉承一下老公,让老公努力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比你自己拼死拼活要好许多。

15。婚姻是一种长期投资,更是一种经营行为,聪明老婆就是要懂得如何保值升值。如果你打算结婚,与其让自己的父母给你添置家用电器或买一辆小车,还不如让父母帮你付房子的首付款,毕竟,家用电器和家具以及汽车都是天天在贬值的消费品,而房子却是天天看涨的投资方向,即便以后离婚了,也不至于人老珠黄以后一无所有。

16。结婚后别太相信男人,更别过分依赖老公,所有的男人婚前与婚后都是态度不一。恋爱时可以天天对你的男朋友发嗲,他会感到你很可爱,但结婚后千万不要天天对你的老公发嗲,他会感到你很做作也很烦,不是他不再爱你,而是一旦结婚你就不再是他生活的重点,毕竟,男人还是要以事业为重,因此,男人就是这样一个东西。

17。结婚后还是要有自己的一份工作和事业,千万别赶时髦去做什么全职太太。请记住结婚后仍然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没有万全把握,千万别轻易做什么全职太太。否则,你既会脱离社会,也会让自己失去独立的人格。因此,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就会养得活自己也爱得起自己,相对于家庭和老公,自己的事业更值得依靠。

18。别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老公身上。男人很烦也很怕老婆把全部的注意力和所有的目光都紧盯着自己,这样会让男人有很强的压迫感与紧张感。聪明的女人就是要学会放风筝,让男人看似可以自由自在地飞翔,实则线被牢牢掌控在老婆手上。而紧逼盯人的夫妻,大多会因疲惫不堪而劳燕分飞。

19。家人是最值得花大时间、大精力投资的地方,尤其是要珍惜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老公可以是你最亲近的人,你们可以赤裸以对,但也可以是关系最遥远的两个人,一旦那张纸不再存在,你们就可以形同陌路,因此,有时间还是多去陪陪自己的父母吧,就算是婚姻失败也不至于什么都没有了,起码你还有自己的父母可以倾诉。

20。嫁老公最好是跟你的观念与思想开放度相差不多的男人,这关系到你们对事物的认识与对事情的判断能力,否则,婚后对某些事情的认识不同而会产生许多矛盾。比如,婚外情的问题,我前夫就觉得没有什么,只要男人的心还在老婆身上,只要男人还在为家庭努力工作,偶尔在外面逢场作戏也没什么,这就是我和他的最大分歧。

一个会经营婚姻的女人,她的婚姻总是幸福的。谁都无法否认女人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一个家庭是否幸福,一段婚姻是否美满,80%要看这个女人懂不懂得经营。婚姻就像一部车子,发动机是车的动力,而婚姻的动力就是夫妻之间的和谐和相互吸引。女人如果想要让婚姻这辆车开得足够久,就应该一直关注车上的“发动机”。

第82篇、爱情故事幸福睡着了

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周六中午,毫无征兆地,春晓突然腰间一阵尖锐的刺痛感袭来,她叫了一声“老公,我要死了”,就两眼一抹黑昏倒在地。

谁知死没那么容易,几分钟后春晓就醒了,老公已经把她抱到床上。只见他眼泪汪汪地盯着她,焦急地问:“老婆,你这是怎么了,别吓我好吧?咱们这就去医院!你看看这是几?”他伸出三根胡萝卜一样的粗手指。“三呀,你以为我脑子坏掉啦。”醒是醒了,但是春晓觉得腰像断了一般不能动弹,不知是什么病魔附身,只觉得可能是自己大限已到,活不长了。她看看男人,他也是一脸的恐慌;望望闺女,她还没长大呢。想着自己如果就这样挂了,那是“身先死心不甘”呐!

春晓从来没有这么娇气过,青春年少的时候,曾幻想像琼瑶小说里的女主角那样动辄晕倒多惹人怜爱,却一次也没成功,如今倒好,不请自来。男人把她驮上车,闺女拎着保温杯坐在后面,一家三口心情沉重地往医院奔。

各项检查指标一出来,全家都松了一口气,原来春晓昏厥是腰肌劳损惹的祸,前些天受凉引起的病痛爆发了。于是,她又急急忙忙地赶到中医院做针灸理疗。做完针灸按摩后,她已感觉腰间舒缓了很多,但被告知要持续治疗一段时间才能好。春晓不想住院,但是老公天天这样驮着她上上下下地奔波太辛苦,于是向医院借了个轮椅,轻松了许多。男人在精神上已经不紧张了,偶尔还开开小玩笑,说别人会不会觉得可惜呀,这个女人年纪轻轻的怎么就坐上轮椅了?春晓苦笑,还年轻吗?正是因为不年轻,平时又缺乏锻炼,身体才造反了呀!

那晚回家,叫的是外卖,父女俩嘀嘀咕咕说着话,吧唧吧唧地吃得很香很踏实。春晓躺在床上,好像捡回了一条性命。春晓觉得幸好只是老腰出了点问题,而不是什么难缠的毛病。头顶的那片乌云散了,受到惊吓后的一家人,心更紧地贴在了一起。

春晓躺在床上不能动弹的日子,男人真的很辛苦,下班很晚了,还要买菜做饭。他把她们娘俩侍候得很好,三菜一汤的饭菜做得有模有样。孩子也出奇的乖巧懂事,一放学就跑到床前跟她说话,还经常帮妈妈灌热水袋捂腰。久违的“幸福”两个字,会时不时地在春晓的脑海里蹦跶几下。

在春晓没有躺倒之前,一直对做没完没了的家务深恶痛绝,经常怨声载道,称自己就是那推巨石的西西弗斯,天天在做无用功。偏偏男人动手少还不领情,对她的功劳苦劳统统表示不屑之外,还说,那咱就请钟点工做吧。“钟点工有我做得这么认真仔细么?”春晓生气地说。她并不是想真的请什么钟点工,平时的工作还算轻松,回来做点家务权当减肥运动,关键是她需要得到一种认可。男人不点赞也罢,还经常挑三拣四,有次把她喊到厨房,竟然就是为了鄙视她,碗没有按从大到小的顺序摞在一起,这个处女座男人就是个讨厌的完美主义者。她恼羞成怒拍案而起:“我就是偶尔一次不高兴了,想怎么摆放就怎么摆放不行啊?”

这次,在老婆生病的几天里,男人终于深刻体会到平时的家务事有多么琐碎了。原来马桶那么洁净是要天天刷的,内衣是要天天手洗的,吃啥菜也是天天要挖空心思想出来的……而春晓也终于看清,多年之后,她依然还是他手心里的镇宅之宝。

正是那些瘫在床上的特殊日子提醒了他们,幸福就是日复一日平平淡淡地度过,不要有什么变数,直到地老天荒。

有时候,幸福睡着了,需要一些特殊的日子来唤醒它。

第83篇、爱情故事幸福的咫尺与天涯

1

方蓝缩在沙发里,漠然看天祥里里外外地忙碌。

总会想起与天祥的最初相识。那天极冷,下雪,天祥带方蓝去吃饭。他把自己的大衣拽了又拽,为摩托车后的方蓝一掖再掖。就这个动作,让方蓝流浪的心停住了脚步。

亲朋好友都交口称赞天祥,烟酒不沾,做得一手好菜。方蓝随性而慵懒,天祥便洗衣拖地,把家拾掇得利利索索,像对孩子一样宠着方蓝。方蓝胃口不好,天祥打豆浆都为她自创出各种口味,红枣的缠绵,芝麻的旖旎,还有绿豆的清爽。

方蓝眯起眼睛。天祥真的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这个片刻,方蓝清楚地看到自己眼角的爱意。

只是这爱意,与懂得无关,与理解无关。

方蓝觉得,是天祥,让她动荡不安的生活归于平静。就像随一条水渠,漂到一片没有起伏的河床之上。中规中矩,缓缓流淌,她沉浸其中,幸福安然。

可是,这到底是一种无穷无尽、懒洋洋的,令人懈怠的幸福感。在这窒息的幸福里,方蓝又一次被那种感觉击倒,被几乎透明的孤独,难以言喻的隔阂击倒。

她呼地坐起,握起手机,滑出Q对话的页面。仍然寂寂无言。

终究不是一路人。她想。与天祥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之下,可以接吻,可以做爱,甚至拥抱入眠,可终究,是在用不同的频率呼吸着,

方蓝把目光投向窗外。她不知道,属于自己那份真正的幸福,漂在哪里。

2

何琪是方蓝曾经的同事。说是同事,其实情同兄妹,再直白些说,就是暧昧。

这份感情,与方蓝在六年前邂逅。当时方蓝已经结婚,陷入其中,为琐碎无边的日子郁闷不已,无休止地挑剔天祥,与他争吵,纠缠。亲戚朋友说方蓝的不是,方蓝四面楚歌。恰恰何琪应聘到方蓝公司,青青密密的胡渣,阳光样温暖的面色。初相识,方蓝便觉得就似走近一个不见底的深渊,瞬间没了自己。把白色土布衬衣穿出干净味道的何琪,似已与方蓝相知了千年。

就此,方蓝便丢了心。在天祥身上无法寻到的心灵相通的晕眩,与何琪不过几句话的交流之后,便被猝然击中。

单位组织的旅游中,方蓝与何琪落在队伍后边。什么都没发生,只是说话。那个星期,在何琪身边,方蓝觉得自己可以四海为家,了无牵挂。

回程后,再见天祥,方蓝心中无限清明。她记得何琪对她说,要将生活中所有烦恼和快乐,都当成生命馈赠给我们的礼物,就让我们,坦然接受。那时的何琪,相知十年的女友刚刚嫁人。

每天下班后半小时,方蓝都会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点开Q上何琪的对话框,将这一天的心思以及大事小情讲给他听,之后,才可以安心回家。

何琪赞叹方蓝叙述的能力,鼓励她,方蓝你写吧,你会成为一个很好的作家。

方蓝就写了。写她的理想,写她的生活,写她小女人的心思。她迅速在写作界声名鹊起。与何琪的交流,为她的文字带来深层的底蕴。

方蓝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天祥无微不至的爱护之下,却常常感觉孤单,为什么与天祥生活这么多年,却仍然感到陌生。因为,她的心,没有完全对他敞开。

可是,方蓝不想拂开这层隔阂。

何琪并没有呆很久,便去了很远的甘肃。何琪说自己想找个家,就像一颗闪亮的行星,能够划过一条属于自己的轨道。

他辞职之前,跟方蓝说了他的打算。方蓝的大脑一时陷入一种空白的状态,她想挽留,可又不知道怎样挽留。说什么?不要走,为我留下来?和我在一起?方蓝愣怔了一下,天祥的影子在脑海里晃了晃,于是说出口的话就变成,天高任鸟飞,你,去吧。

何琪就走了。

心悸悸地痛。方蓝分不清,何琪眼中一闪而过的失望,是不是错觉。但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去分辨?

西部的沙漠,一直是方蓝魂牵梦萦的地方。她曾与何琪说,想像有一天,可以背起行囊,探访沙漠,去西部流浪。何琪含笑点头。方蓝一直没有成行,现实的犄角里,她只能循规蹈矩地过每一天,可何琪现在,就奔着沙漠去了。

再也不能轻易见何琪一面。只剩下Q上的约定。没有时间畅言,不多的交流,也足够让方蓝在漫长无边的等待中得到安慰。只要能与何琪进行心灵的对话,她就感到生活的踏实。

两年后,何琪结婚。方蓝收到他的信息,说,结婚了。与对我霸道的女子。你要安好,方蓝。

方蓝的心,缓缓地不适,却也替何琪欢喜。她不能给予何琪的,何琪有了。

3

春节前,方蓝邀请何琪。你来,我新书签售。此时何琪已离开甘肃,在妻子老家,经营一所服装卖场。

她抵达签售现场的时候,看到何琪正站在人群的最后面,冲她微笑。人很多,方蓝签得心不在焉,视线始终跟随何琪,在人群中游走。活动即将结束,何琪微笑着上前,捧一本方蓝的书,请她签字。这时,人群突然骚乱,方蓝的笔,还未离开何琪递来的书,便被一个女人一掌打开。女人盛怒着翻到最后一页,那里,有方蓝写给何琪的话。

何琪被妻子歇斯底里地拉出会场时,方蓝抬头望过去,忧伤,疼痛,无奈。俗世的生活横亘其中,她与何琪,无法跨越。

之后的联系,更加稀少。却依旧,准时准确地,每月一次闪烁在方蓝打开的Q对话框里。只字片言。

但现在,已经五个多月不见何琪的踪迹。

手机微博上,一则不起眼的新闻冲入方蓝的眼帘。重大车祸。已经过去很长时间,却有善后工作没有处理好。正是何琪所在的地区。

方蓝正在吃饭,天祥做的。是她喜欢的软米饭,和翠色欲滴的醋熘生菜。

方蓝丢掉碗筷,迅速登录Q。空空如也。

方蓝找到那条新闻,没有人公布逝者的名字。这是不是何琪不再出现的原因?方蓝一动不动地坐在电脑前,天祥催她休息,方蓝面无表情地回答,不急。

第二天清晨,方蓝终于没有忍住。背对天祥,说,出门,几天便回。

在火车站的窗口,低低的声音,说出一个地名。这个地名烂熟于心,从没在任何人面前提起过。

4

远远的街对面,何琪的卖场门口,一个打扮俗气的女人站在那里,指指点点说着什么。就是方蓝曾经见过的女人,眼神里,闪着凛冽的光。

与她大声说话的男人,与女人的着装风格相配,穿一件满大街流行的纤维格子T恤,料子很软,服帖地下垂,现出发福凸起的小腹。

方蓝心里泛起寒意,情不自禁地抱紧双臂。那个男人,正是何琪。却,已然陌生,全然不是从前那个,有着阳光一样温暖的面色,可以把白色土布衬衣穿出无限干净味道的何琪。

这个叫何琪的人还在,可是他的Q,连同从前与她相知的那个何琪,都在时光中走远。方蓝看着令人炫目的阳光,突然明白一件事情。何琪,他再也不会登录Q,再也不会给她留下只字片言。早在何琪离开的那一年,他们就错过了彼此。

方蓝嘴张了张,终究没有喊出埋在心里的名字。

回到自己的城。下车,方蓝漫无目的地游走。背后一双温柔的双手,环抱住她。是天祥的手。

天祥的呼吸,贴在她的耳边。

天祥说,他早就知道。知道那些属于方蓝与何琪的故事,知道方蓝写作的缘起,知道那场签售会,甚至还知道,Q里如期而来,聊以慰藉方蓝的话语。

天祥低低的嗓音让方蓝有一瞬间的迷惑。这就是,自己以为已经无比熟悉的天祥么?

天祥说,我知道你不经意的怔忡,和你心底的遗憾。虽然,你不愿意穿出我们之间的隔阂,可是,这么多年,你还是没有离开我,就像现在。方蓝,我有耐心和信心,牵你回我们自己的家。

天祥最后一句话,让方蓝落了泪。方蓝转身,陷进天祥怀里,方蓝终于确定了自己幸福的位置。

第84篇、爱情故事叶丹红的爱情

再甜蜜的热恋也有争吵,那天,叶丹红和耿三吵起来了,就一个吵题,先离婚再办证还是接着用那个老证。

叶丹红愣愣地在护城河边上坐了一天,前前后后的事梳理了一遍,终于明白,耿三给他下了一个套。

当初叶丹红嫁给耿三,图了耿三家在城边上繁华热闹,她娘家交通不便,赶最近的集来回紧着也得一天。她明白,只有嫁人这条道能通往城市的斑斓。媒婆介绍的时候,她见了耿三一面就答应了。

耿三那年刚20,个矮,叶丹红挖苦他垫块砖够不到鸡窝。耿三倒是看上叶丹红了,貌是貌,条是条,机灵鬼透灵碑儿,小金豆子不吃亏儿,没一点儿瑕疵。

婚后两口子在家门口开小吃店,耿三炒菜,叶丹红端菜收款、刷锅刷碗、抹桌扫地,跑腾得特欢。小吃店发展得不错,叶丹红的弟弟妹妹先是投奔小吃店学了手艺就跳进城里了,买房结婚日子过得都挺滋润。叶丹红从来没后悔嫁给耿三。

小吃店旁边是家麻将馆,没客人时耿三就溜达去看人打牌,一来二去,叶丹红不高兴了,不让他去,给他找活干。耿三如叛逆的孩子,你越不让我偏去,也架不住玩牌的人怂恿,耿三就下场子了。钱叶丹红管,他就找叶丹红要,开始是以买烟的名义,后来明目张胆说我去玩玩。叶丹红脸就阴了,给得不爽利,耿三就不要了,干脆自己撬锁。那天耿三正撬,叶丹红撞上了,氢气球爆炸了,她打开抽屉,拽出来,咔嚓扣在耿三的头上,给你,给你,都给你。钢镚票子公章撒了一地。耿三再矮也是男人,叶丹红的这一扣让他恼了,我挣的,凭啥不能支配?上去推搡了叶丹红一把,好女子斗不过赖汉子,叶丹红就倒了。

正好叶丹红的弟弟来,也推搡了耿三两下,耿三当姐夫的让小舅子修理了,面子上挂不住,大勺不掂了,说什么也不跟叶丹红当厨子了,要养羊。叶丹红想了想,也行,俩人在一起,老叮叮当当也不是办法,叶丹红就拿出5万给耿三,租了块地,由他去吧。她雇了个厨子,还开她的小吃端她的盘子。

俩人再没吵过,半月十天的也碰不着一回面,吵什么吵。过了没多久,耿三说买辆卡车,买饲料卖羊啥的都方便,叶丹红看耿三生意朝着大处做,支持,又给了耿三10万。忽一日,有人电话来告诉叶丹红,碰见耿三开着卡车带着一车羊走了,车上还坐着个大美妞。叶丹红跑去羊场一看,果然,羊场空了,大铜锁在阳光下迸射着明晃晃刺眼的光,像把刀子刺疼了叶丹红的心脏。原来,耿三早就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的,羊场是他们的欢乐窝。

护城河的水泛着白沫发着臭味,叶丹红想,啥时候变臭的,谁知道呢?日子怎么就过成了这样,谁知道呢?

常有人跳护城河,失业的、破产的、重病的,活着上来的少。叶丹红也知道,一头扎进去,不淹死也得呛死。她突然感觉那些死的人都值得,就她为了耿三不值当,他不争气,我干吗给他陪绑?再说了,当初也没看上他的人,和尚跑了,庙还在,图的不就是个庙吗?再一想,没有比看不上人图其他的更委屈的男人了吧?叶丹红突然就笑了,冷冷的笑是从嗓子眼挤出来的。骗我钱,哼,至少感情没有被骗走。叶丹红坐起来,拍拍衣服上的土,回家,洗漱一新,遣了厨子,关了饭店,干别的,换种环境换种心情。

叶丹红开了个小饭桌,红红火火,热热闹闹。

耿三是在拆迁时回来的。精光精光回来的,人沧桑了不少。过去的事他没提,叶丹红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她觉得说什么都是多余。拆迁分两套房子,耿三给了叶丹红一套,然后拉着叶丹红去离婚。婚叶丹红没去离,扣个戳子的事,静静再去。

叶丹红知道房子是耿三祖上留下的,不算夫妻财产,按说没叶丹红的份,但叶丹红接受得很坦然,欠了我的总要换个方式还回来吧。婚到底是要离的,早晚的事。

小饭桌很忙,耿三常来串门,很有眼力见,打水,做饭,辅导孩子作业,能做的都做。叶丹红雇用司机接送孩子,司機好喝酒,一次差点撞辆豪车,叶丹红吓坏了,辞了司机,再不敢用劳务市场的司机了,可放心的也找不到,愁得里走外转。耿三说,信得过我吗?叶丹红惊了下,说当然。叶丹红也不亏待耿三,雇他,开工资,别人开多少给他多少,耿三也不客气,给多少都收。下了班,耿三回他的家,叶丹红回她的家,小饭桌休息,他俩也下馆子逛街看电影,偶尔出去旅游。谁也没说离婚的事,也没说和好的事,日子如水,波澜不惊。

耿三的嫂子知道他和叶丹红早就不在一块过了,想把她的表妹介绍给耿三。那天姑娘来了,嫂子找不到耿三就来小饭桌了。耿三不去。嫂子说他傻,干吗非一棵树上吊死,走了披红的来个挂绿的。耿三说甭管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嫂子没办法,临走跟叶丹红说,你要是看不上俺兄弟,趁早腾地方。

叶丹红脸就红了,腿长他身上,谁拦着不成了?

嫂子气哼哼地走了。

叶丹红漂亮了,小吃店讨厌的葱姜蒜的味道没有了,她整天捯饬自己,妆容淡淡,说话再不噼啪,如莲般美丽安静。

她还捯饬耿三。

他发现耿三蹿个了,过了一米七了,腰杆看上去比以前挺了,人也精神了,她逗耿三,现在出去追你的得排成一个连。

耿三说,是。叶丹红说,敢?俩人就笑了。笑起来都很好看。

那天,叶丹红刷鱼缸,她脑袋扎进鱼缸里,咔嚓咔嚓挥舞刷子,两条大辫子乌黑乌黑在鱼缸里摆动,像两条鱼在缸里游动,身后一盆水清冽冽,一盆金鱼欢喜地扑腾。耿三摆放小饭桌的桌椅,叶丹红噗嗤就笑,耿三问笑什么,叶丹红唱,不是你的,追也追不到。耿三和,是我的,跑也跑不了。俩人热恋了。

再甜蜜的热恋也有争吵,那天,叶丹红和耿三吵起来了,就一个吵题,先离婚再办证还是接着用那个老证。

第85篇、爱情故事爱的千万种方式

1

我从来没觉得爸妈是相爱的人。

爸妈热爱争吵,从我记事起,他们的每一次争吵都地动山摇。钱、工作、婆媳关系……每一件事都能成为爸妈争执的内容。妈说粗话,喜欢动手,有时摔遥控器,有时摔花瓶,披头散发,歇斯底里,哭声惨痛;爸是沉默派,只叹气,等到后半夜全家熟睡,他才跑到阳台静静地抽烟流泪。

温馨的家庭画面,在我的童年仿佛一直缺席。妈对爸的苛责,爸对妈的沉默,在我看来,这根本谈不上是一场爱情。

20世纪90年代的我家,正在经历最困苦的时刻。妈待业,在家做幽怨的主妇,把锅碗瓢盆擦得比脑门都亮,也没办法变出一锅肉汤。正当年的30多岁,却满心都扑在菜场和炉灶间,衣服全部是几年前的款式,皱纹里藏有化不开的忧愁。妈不买化妆品,头发乱蓬蓬得缺乏保养,一张脸四季都是黄土地的颜色,不下馆子,也没什么朋友,唯一的社交活动是,和楼下卖水果的小贩为了几角钱红着脸争执。因为钱,妈在冰天雪地步行几公里去便宜的露天市场,呢子大衣的里衬补到烂还穿在身上,牙痛到在地板上打滚也不肯迈进医院半步,这些记忆,我心里一直都有。那时以为,妈没有生活,更别提梦想,她拿着省吃俭用的钱偷偷买给我爸他不舍得买的皮鞋,常常就忘了她自己。后来生活渐好,才发现妈也是爱美的,她喜欢显腰身的裙子,有品质的长筒皮靴和淡雅的香水。那件橘红色的上衣,衬得她不再年轻,可是把自己的30多岁关在牢笼里的这件事,仿佛从未计较过。

爸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艺术天分浓厚。即便生活贫穷的年代,每周六清晨,我的家里也总有萨克斯的音乐响起。爸偶尔从市场里淘来不知名的油画,色彩浓郁,大都是印象派的田园好风光,后来被我妈统统当做破烂处理掉,我对艺术早期的自我培养也就戛然而止。爸喜好养鱼,很大的鱼缸布置得精细有情趣,背景粘满水底世界的深蓝色,再放进几根水草和人造珊瑚,过滤器一开,水“哗啦啦”地从一端流到另一端,金鱼带着一堆色彩亮丽的小鱼儿们,鼓着腮帮子,欢快地喘着气。我妈嫌费电,每天皱着眉头在爸身旁嘟囔。爸是绝对的好脾气,三下两下就拆下了过滤器,不久把鱼缸也送了人,后来,这些我爸曾经喜爱的东西,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开始用一辈子伺弄花草,把曾经放在鱼缸里的海底装饰放在盆景里。妈虽然偶尔不耐烦地嘟囔几句,却每天都来浇水,修枝剪叶的时候,眼里也有笑容。

情窦初开的年龄,我半夜里偷着用手电筒看言情小说,以为自己很懂爱情,男人要风流倜傥,腰缠万贯,有“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豪情;女人要柔弱纤细,欲说还羞,纯如莲雅如兰。那时的我,只懂得“般配”,恨爸妈没有故事里的浪漫情怀,却不懂爱情里还有另外一种形式,更珍贵更难得,它叫做“牺牲”。

2

闺蜜决心和相处6年的男朋友分手,不接他的电话,不回他的短信,她声泪俱下地和我控诉他的“没主见”,这已经不是第一回。

她的男朋友,是我们从十几岁一同成长到现在的好朋友,因为有太多的经历交杂在一起,彼此知根知底,感情深厚,情同手足。凭借我对他多年的了解,去定义这样一个人,不客气地说,我从未见过这样一个慢热、没主见,又时常不知所措的大孩子。

这十几年间,我们都从孩子的躯壳里脱离出来,只有他还留在老时光里。闺蜜原本是小鸟依人的性格,自从和他交往,便成为一个事事要做决定的大姐大。他们约会的时候,闺蜜要决定看电影还是去游乐园;一起去旅行的时候,闺蜜要提前订好机票和宾馆做足攻略,就连吵架过后,闺蜜找来邀他一起吃饭的借口想要和解,他也要迷茫半天地问我:“你说她是想让我去,还是不想让我去呢?”

学生时代结束后,他去了北京,她留在了家乡。他在一家酒店做厨师,经常上夜班,工资不高却很辛苦;闺蜜读研,一面进修,一面处处为他做隔空的决定,于是电话和火车成为感情的寄托。他们每天通数次电话,在这一通里争吵,又在那一通里和好。寒暑假她坐着动车去看他,5个小时的车程,她扳着手指头算时间,而他连续工作数月攒下一个假期陪着她,为她亲手做一个蛋糕,在上面雕满爱的图案,把她宠成公主。这么恩爱稳定的感情,修来难得,而闺蜜却总是在为这段感情的未来担忧,她说:“一个大男人,什么决定都做不了,让我如何是好。”

她决定原谅他,因为他哭着说:“我人生中做过那么多的决定,却甘愿对你窝囊,这就是我爱你的方式啊。”

3

遇见彼得之前,我的男朋友都属于一类人,多金,帅气,嘴巴甜。我是头脑简单、甘于奉献的傻姑娘,很吃嘴甜那一套。

刚刚和彼得搬到一起时,我自告奋勇,吵着给他做牛腩面,前一天晚上我用大骨熬汤,第二天煮牛腩,用火太猛,牛肉炖成了皮革的滋味。我试探着问彼得:“如果满分10分,你给我打几分?”彼得用力地再嚼了几下,很认真地说:“味道正宗,可肉质实在不怎么样,如果给你打分,3分吧。”

那一刻我委屈得几乎要掉下眼泪,我心里埋怨:“彼得啊彼得,看在我这么努力的分上,你不该把真话说出口。”彼得没察觉出来,“吭哧吭哧”地把剩下的牛腩面都吃光,第二天和我讲:“亲爱的,我嘴两边的肌肉都好痛。”

彼得的真诚不止于餐桌上,他对事事都要说出犀利的真相,我一度十分不满,甚至动过离开的念头。可是当他评价晚餐不合口味时,最后却成为家里的大厨师。一个蓝眼睛的男人,自小吃牛排长大,和我的家乡远隔半个地球,却看遍无数的菜谱,每个晚上准时把自创的中西式炒菜摆到餐桌。他不说情话,不懂浪漫,却总是给我朴实到心安的关爱。这种爱的方式,是当我告别了青涩年代快要走进30岁,经历了一些感情的风雨后,才渐渐可以懂得的。是啊,嘴甜不一定是爱的方式,不然又如何解释,那些嘴巴甜甜地夸我是美厨娘的男朋友们,最后为何都端着蜡烛坐到了别人家的餐桌旁。

4

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爱,它或身披黄金或赤身裸体,或镶满钻石或包装简陋,闯得进豪宅钻得进茅屋,没有人能够预料它以哪一种方式出现。

而当有一天,你遇到了一份爱情,以剥洋葱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剥开它时,你会发现,纵使爱有千万种方式,却只需要一份理解,而愿你成为心领神会的那个人。

第86篇、爱情故事离婚不离情

當妻子海伦说她想离婚时,我感到震惊。

跟大多数男人一样,我一点也没注意到婚姻出了问题。我每天都工作12小时到14小时,想方设法满足家庭的开支,下班后累得精疲力竭,吃完晚饭就是看电视,然后上床睡觉。我很少发脾气,也不刻薄,从不说粗口,更不用说不忠了。那一切坏习惯都与我毫无关系。对我来说,在工作中获得成绩就是一切。等我明白与海伦的婚姻是多么珍贵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她对我说:“再也不想当你的妻子了。”我这才意识到我们的婚姻出了问题。

这事发生在5年前,从那之后,海伦和我就一直接受心理医师的治疗。我们尝试外出约会,我们分居,像其他夫妻一样,为维持婚姻做了一切能做的事。因为我们有两个年幼的女儿,她们当时一个5岁,另一个3岁。

我学会了倾听,知道了海伦喜欢的颜色和电影,她衣服和鞋子的尺码。但这已经太迟了。她曾给我大量的警告,让我为她和女儿多花一点时间,叫我更加浪漫和主动一些。那时我根本就没有想过她会离开我。

尽管经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我们仍然离婚了,却在其他方面取得了进步:我们竟然成了好朋友。我们互相支持,但很少拥抱——只在重大时刻,才会像好朋友似的拥抱一下,互相安慰。

我们的离婚协议并没有在钱财和孩子的监护权方面做出任何规定,相反,在处理有关房产、钱财和孩子方面的问题时,我们仍然按夫妻方式来处理。我们会坐下来谈,仍然互相尊重,并将女儿的健康成长放在首位。

大约在10个月前,我们搬到美国中西部。因为亲戚们都在这里,这对我们的女儿会更好一些。我们决定共同努力,一起完成这次搬迁。尽管已分居3年,我们都同意搬迁后先一起住一年左右,然后,我再出去找一处地方自己住。这样安排对女儿更好,我们找工作的压力也会少一些,当然还能减轻经济负担。我哥哥说:“有些人会觉得你们的这种做法很奇怪,但我支持你们。”

离婚并不需要终止对他人的关爱和承诺,正是这种价值观,引导我们度过了这段复杂的过渡期。

自从回到中西部,我们4人经常在一起吃晚饭,我们谈论学校、朋友、工作,谈论各自生活中发生的事。一天晚上,小女儿玛丽问:“你们俩怎么不再浪漫了呢?”我们告诉她:“我们仍然爱着对方,永远都是她的妈妈和爸爸,但我们目前已没有婚姻关系了。”她还小,这样回答足以满足她了。

令她感到安慰的不是我们所说的话,而是我们的行为:她的父母彼此相爱,并且尊重对方。我们是在向自己的两个女儿展示爱的真谛。

第87篇、爱情故事被宠过已足够

独自旅行,在火车上,遇见另一个同样独行的女子。

午饭后,她递给我一只橙子。

没有水果刀,正愁如何来剥时,却见她将橙子放在手中轻轻拍打片刻,然后用指尖轻轻将一端剥开一个小口,然后顺着那个小口朝四下剥开来,剥得干净完整,不像我,剥得汁液四散。

她得意地看着我,然后又拿出一只橙子,说:“来,我教你。”

我确实想学,因为平日亦爱吃橙子,于是一边学一边随口问:“哪个高手教的?”

她愣了一下,然后微微笑了:“戀爱的时候,他教的。”

恋爱的时候……这样的口吻,想来现在的他们已经劳燕分飞了。

不过是路遇,我没有问下去,也无心探知她那场恋爱的究竟。只是因为她这句话,心底有微微触动——爱情不在了,可总有一些东西留了下来,哪怕只是一种剥橙子的方式。我甚至可以想象,那时的她,略带崇拜地看着他将一只新鲜橙子剥好,然后递到她嘴边。他的动作很好看,眼神很温柔,带着恋爱中男子对女子的无限宠爱……

没错,总是被宠爱过的。虽然已经分开。

想起同事小施,上班的时候,大约每隔一个小时,手机都会有铃声提醒。然后她会站起来活动一下腰身,休息一下眼睛,喝一杯水或者吃一点水果……虽然感觉有点麻烦,但的确是很好的习惯。在我们这些人中,小施的身体是最好的,颈椎不痛、眼睛也不干涩。后来她说,这样的习惯是当初谈恋爱时男友强制养成的。那时候他们两个在同一家公司、同一间屋子,他总是态度强硬地“逼”着她遵守这样的时间分配。小施说:“他是一个很霸道的男人呢……”明明是抱怨,但谁都听得出来,口吻是娇嗔的。

后来小施有了新的男友,可是对前男友“逼”出来的习惯,却一直自觉自愿地遵守着。我想每当手机的提醒铃声响起来的时候,小施一定是有温柔怀念的,怀念曾经被一个男子那样“霸道”地宠爱过。

还有我自己,当我和他背对背走远之后才发现,生活中有那么多的细节,已经被他不知不觉地改变了。比如内衣只买浅色的、午饭不吃麻辣烫、早上起床立刻开窗通风、不穿过高的鞋子、偶尔晒太阳、小感冒多喝水不吃药……诸多的小习惯,都是在两个人一起的光阴里,一点点因他而养成。生活里由此有了他的痕迹,不管他走多远、多久,哪怕此生就此不见,可那些被他宠过的痕迹,一点点随光阴蔓延,到以后,或永远。

不爱了,分开了,怨了恨了再不见了……可是曾经有过的宠爱,却一点一滴隐藏于生活的缝隙,不经意便会遇见,不经意已在身边。而对那个人怀念也好,忘记也好,都没有关系,事实上他留下的痕迹已与他无关。

随后我们就那样沉默了片刻,然后,慢慢地小口地吃各自手中的橙子。窗外是初春大片大片泛绿的田野。我们不约而同地微笑起来。那是被宠爱过的女子即使独自一人时,也不会丢失的微笑。而对于爱过的女子来说,即使那爱不能永远,被宠过也足够了吧!

第88篇、爱情故事半个人的爱情

爱情是一处无声的风景,你走进去就有了鸟鸣

家里的电话响起来,漫画家朱德庸拿起接听,打电话的人自我介绍:“您好,我是《联合报》缤纷版创刊主编冯曼伦,请问最近您是否有时间?”朱德庸如实说:“我的时间很多。”冯曼伦趁机说:“现在需要向漫画家约稿,既然您有时间就请您给我们报纸作几幅漫画。”朱德庸爽快地答应:“可以。”朱德庸寄出的几幅漫画,很快刊登出来。

想到朱德庸作画辛苦,冯曼伦主动打电话给他:“我想请您吃饭。”听见冯曼伦的邀请,朱德庸在电话里问:“什么时候?”冯曼伦说:“明天中午。”朱德庸说:“好的。”朱德庸口头同意去吃饭,其实根本不想去。不去的原因有两个,首先是朱德庸从来不参加应酬,其次是觉得冯曼伦的声音很好听,凭借他的经验,女子说话的声音跟长相通常相反。她的声音很好听,可能她的人长得很丑。

第二天,朱德庸睡到中午,父亲急促地催他赶紧起床:“昨天您答应人家出去吃饭,现在时间已经到了。”朱德庸睡得迷迷糊糊的,对父亲说:“我宁可睡死,也不想去吃饭。”父亲是个传统的人,走到朱德庸床前,果断将他从从床上拖起来:“您已经答应人家,现在必须去吃饭,否则人家觉得你不讲信用。”在父亲的强烈要求下,朱德庸只好履行承诺。

从家到吃饭的地方,坐出租车要15分钟,但朱德庸竟然走着过去,认为自己走1上个小时,冯曼伦没有耐心等待,就会离开的。走了将近1个小时,朱德庸走到饭店外面,站着从玻璃窗往里看。有个女子刚好忽然转过半张脸,那侧脸还不错,朱德庸直觉判断女人就是冯曼伦。朱德庸走进饭店,女人果然是冯曼伦,她竟然没离开,而是选择耐心等待。就这样两个在尴尬中认识了。

当年朱德庸28岁,冯曼伦比他大6岁。在谈话的过程中冯曼伦发现,朱德庸确实聪明,话语幽默,妙趣横生,对他产生了良好印象,以至把迟到的事情忘记了。

以前朱德庸认为,自己的生命中永远不需要别人。仅仅看到冯曼伦的半边脸,朱德庸就莫名其妙地感到,她是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在吃饭走出餐厅后,冯曼伦需要回报社上班,朱德庸忽然很想送她一程,只是没有说出来。

朱德庸走回家后,没有给冯曼伦打电话,而是等待她打电话过来,继续谈约稿的事情。冯曼伦果然打电话约稿,朱德庸故意用缓兵之计:“今天我身体不舒服,请您明天再打电话。”第二天冯曼伦打电话来,朱德庸依然用拖延的方式:“我的身体还有问题,请您过两天打电话。”“无论您的稿子多么难约,我也要想方设法约到。”冯曼伦继续给他打电话。

随着打电话次数的增多,他们逐渐熟络起来。冯曼伦不想与比自己小的男生谈情说爱,认为朱德庸不仅小,而且是著名漫画家,名副其实的黄金单身汉,以致听到他话里的暗示,心里总是犹豫不定。

认识4个月后,在冯曼伦生日头天,冯曼伦接到朱德庸打来的电话,听到的声音居然是:“祝您生日快乐。”冯曼伦觉得奇怪:“我从来没有告诉你我的生日,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朱德庸说:“是猜的,我就是感觉您生日快到了。”“真是稀奇!”听到冯曼伦的感叹,朱德庸当即解释:“或许是我喜欢您的原因。”冯曼伦还是怀着拒绝的态度:“哪怕我的年龄已经不小,我也不在乎社会压力,我的个性很强,不想嫁给比我小的男生。即使和你谈恋爱,也可能不会与你结婚。”“既然不想与我结婚,我们就趁早算了,与其将来麻烦,不如现在分手。”听了朱德庸的话,冯曼伦感到他谈恋爱是急性中毒,直奔结果。知道朱德庸迫不及待的想法,冯曼伦觉得真接拒绝太草率,希望能够和他继续交往。

过了一些日子,“倘若您真的喜欢我,我们就趁早结婚成家,将来有钱我肯定会让您过幸福的日子。”朱德庸态度诚恳。冯曼伦终于和他确定恋爱关系,但是结果来得还是让人难以预料,在相恋3天后,他们就决定结婚。对不少事情的看法,朱德庸和冯曼伦完全相同,他们确定不拍结婚照,不请客吃饭。公证结婚规定要有戒指,他们在星期天晚上找戒指,计划第二天去公证。两人找戒指的时候,大型的银楼已经打烊,在街头找到的银楼很小,里面仅有便宜的东西,最贵的K金戒指200元。朱德庸打算买300元的戒指,冯曼伦说:“太便宜了。”朱德庸说:“我买2个给您。”朱德庸真的买了3个戒指,惹得营业员忍俊不禁。

结婚后,朱德庸对冯曼伦的关心无微不至,即使在行人熙熙攘攘的街上,他们也是牵着手。对于牵手的原因,朱德庸告诉朋友:“妻子的眼睛不好,我担心她在街头摔倒,只好牵着她的手,她要跌倒的时候,我紧紧地拉住她。自从结婚以来,我都好好保护着她,从来没有让她摔倒过。”朱德庸、冯曼伦如影随形,为了有更多的时间相伴,他们相继从报社辞职。回到家里,他们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朱德庸专心致志作画,想让妻子过更好的生活;冯曼伦心甘情愿打杂,想让丈夫作更多的漫画。

随着《醋溜族》的轰动,更多编辑争先恐后地向朱德庸约稿。在编辑的催促下,朱德庸忙得闷闷不乐,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以前作画的美好乐趣,朱德庸感到再也没有了,于是向妻子提出自己的想法:“我不想作画了!”冯曼伦问:“不想作画,想做什么?”朱德庸说:“我要改行,去开飞机!”“在台湾,能够开飞机的人很多,若是有人可以做职业漫画家,并且真正能夠作出好画,那么就是您!”冯曼伦带有理性分析的劝阻,让朱德庸马上冷静下来,经过慎重考虑,他觉得妻子的劝勉有道理,随即果断放弃开飞机的想法,继续作画。

随后,朱德庸连续推出几部作品,他的漫画深受读者欢迎,作品销量迅速超过1000万册。市场调查公布的数据显示,朱德庸为台湾地区第二位受欢迎的漫画家,仅次于宫崎骏。在第六届中国作家富豪榜上,朱德庸以6190万元荣登子榜单漫画作家富豪榜首位宝座。

“妻子是细心关注我成长的人,就像耐心指点我的拳击教练,永远会把我调到最好的状态。”在记者采访的时候,朱德庸实事求是地说,“不管走到哪里,如果没有她在,我就会觉得只是半个人。”冯曼伦在旁边补充道:“需要有对方,彼此才完美。他需要我,我需要他,在爱情中我们都会将自己当成半个人,我们的婚姻顺其自然非常美满。”

第89篇、爱情故事好的夫妻情感,都是“睡”出来的

夫妻间最亲密的感情交流是在晚上,因为此刻的兩个人,在一起,没有别人的打扰,一天的工作,要处理的琐事都已经结束了,两个人可以静下心来,好好处理彼此之间的感情问题。

一对夫妻关系的好坏,往往是在这个时候产生变化的,如果夫妻要长久的在一起,慢慢地忽略了在此刻互动,久而久之也会形成一种习惯。在白天地时候两个人都不清楚,到了晚上也不想我,那么夫妻间的感情,就会越变越淡。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你会越走越远。

夫妻之间的关系,最害怕的就是,不进行深度的交流,一旦两个人之间,不再彼此交流。自然而然的就很难感受到对方的存在,甚至不能感觉到对方对自己的重要性。

所有人都知道夫妻之间的感情,一旦没了亲密接触,就会越来越排斥对方,甚至不愿意和对方住在一起。夫妻到了晚年都是分居,以至于两个人的性格都变得非常的执拗,都不肯为对方妥协。

甚至是有些老年夫妻,会闹到离婚的地步。为什么人到中年,很多夫妻就不愿意再睡在一起?

没了感情,也没有必要将就

很多夫妻到了中年之后就感觉,完全没有感情存在,彼此都不愿意去强求对方,所以他们会选择分居,觉得那样活的自在,不受约束。

久而久之已经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平时有重要的事情就互相告知对方,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就各自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互不打扰,互不相帮。

到了中年以后,两个人都不用再刻意的,为了责任而活,这个时候的他们都想着为自己而活。所以都不在乎夫妻之间是否再睡在一起,而是选择自己舒服的方式生活。

彼此各怀心思

其实已经完全没了夫妻之间的感情,甚至对对方一点都不感兴趣,此刻彼此都把目光放在新鲜的事物上,或者想要和别人谈一场心动的恋情。

两个人或许都各怀心思的想法,彼此心照不宣,也没有必要因此而离婚,所以都是默认对方的行为。

此刻的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应该为自己而活,而不是这个家庭或者其他的,所以两个人都无义务,也就没有任何怨言。

可对于这样的夫妻,两个人自然是没有任何的亲密接触。也没有思想上的交流,导致两个人没有感情上任何的交流和触碰,感情自然也许不会好的。

婚姻名存实亡

有些夫妻之间,虽然没有了感情,但他们并不想分开,因为觉得那样太过麻烦,而且牵扯也太多,有二心的两个人,不想继续在保持夫妻之事,所以两个人就达成默认协议,在外面各玩各的。

彼此都不干涉对方,但唯一的就是不离婚,这样两个人也可以开开心心的,不会觉得被对方束缚。

现实中也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而且如果他们自己觉得,这并没有什么问题,作为外人也不好多说什么。

大部分夫妻到了中年之后,不继续在一起保持亲密的关系和亲密的交流,主要是因为这几个原因。

虽然说还有别的因素存在,但大多都是因为这几点。虽说一个人的自由和幸福很重要,可毕竟,婚姻也是曾经两个人一起建立起来的幸福盟约。

为了对方做出一些改变,尽量去克服两个人之间的困难。毕竟所有的激情,终究会归于平淡,我们两个人到了中年,虽说因为长期在一起,之后没了激情。可越是长久的爱情,越容易动容。而能相互陪伴彼此一生,才是最幸福的事情。

第90篇、爱情故事好的婚姻,看厨房

1

我有一个习惯,每一次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总爱去当地的乡野转转,感受下当地的风俗民情,看一看陌生的大地带来的亲切感。

尤其是站在高处,远眺那些还有烟囱的农舍,遇上饭点,袅袅炊烟从各家的烟囱口升腾起,弥漫开,和云朵融合在一起,再飘过参天的大树去远方……

那种感觉仿佛是美好日子在飞舞,让人流连忘返。

所以每一次旅行如果有幸能够去一户人家,进一次厨房,吃到男主人或者女主人亲手做的地道菜肴点心,那热气腾腾的饭菜里,溢满生活的味道时,幸福度就会蹭蹭蹭地爆表。

每当这时我就会想起母亲对我说的话:“你要看一个人家日子过得怎么样,只要看看这家的厨房就好了,你要知道一段婚姻好不好,也看看厨房就知道了。”

厨房冷冷清清的,日子也冷冷清清的;厨房进进出出,热气腾腾的,日子也就热气腾腾。这日子过好了,婚姻也就好了。

老人说结婚过日子,一日三餐话生活,大概说的也是烟火气。

所以那时母亲在灶前做菜,父亲在后面添柴加火,我总被拉在一旁观看,两个人把我夹在中间。

母亲总说:学着点,以后成家了嫁了人一定要自己做饭吃,外面再好吃也不要留恋,能回家吃的就回家吃。

一个厨房温情满满的,这婚姻也温情满满。厨房你能经营好了,这婚姻也错不了。

当时我小,没有感觉。

后来长大、成家,看过人间很多烟火后,深以为然。

2

一直都觉得姑父和姑妈的感情甚好,结婚40几年了,比现在很多年轻的夫妻感情都要浓烈坚固。

他们常常一起上街买菜,一起回来洗洗切切,姑父看着姑妈在煤气灶上忙活出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姑妈看姑父在一边偷吃小菜。

这样的画面总是很温馨,后来明白感情之所以浓烈大概也和这厨房不可分割,也难怪从前母亲总是叫我之后无论如何要学会在家吃饭,大概也是想让我守着这平凡但又真实的人间烟火吧。

有一次和姑妈谈起这事,她说:其实人只要常常相伴在一起,都沾沾家常,经常在一起吃饭的家人是很难分开的。

那时我深深地被感染。

没事逛BBS的时候总看到有人在婚姻版块谈论各自的生活。

有一次一个大姐在论坛里说:“日子过不下去了,要离婚了,家里冷冰冰的,厨房也冷冰冰的,夫妻之间一年也说不上几句话。”

有人问:你们一起不做饭吃吗?

大姐想了想说:“刚结婚的时候,一起做,那时觉得挺好的,日子虽然清贫,但是一家人围在一起吃饭聊天,特别开心;后来,他不经常回家吃饭了,我也懒得做了,外面到处是可以吃饭的地方,大家哪里方便就哪里解决。”

可是这哪里方便哪里吃,最终也吃没了爱情,你把日子过随便了,日子也就随便你了。

3

我和周先生结婚十年了,我们保持了一个习惯,回家吃饭。这回家吃饭意味着我们家的厨房基本不停歇,也不是不出去吃,而是把出去吃当调味品,家里永远是主调。

平日里周先生負责买菜烧菜,我负责洗米做饭,洗碗。

家里的油盐酱醋总在我们的掌握之中,这是一种非常美妙的感觉。

于是无论下班多晚,他总是愿意在厨房忙乎,我和小辰辰要么在客厅辅导作业,要么摆好碗筷,挤在厨房,做一个菜偷吃一个菜,乐得周先生总是大显身手一番。

或许朋友圈里我除了文字晒得最多的也是他烧的菜和一家人在一起出行的记录了。

我总觉得那样是生活。

陈大咖在《不过一碗人间烟火》里写道:人生在世,无非“吃喝”二字。将生活嚼得有滋有味,把日子过得活色生香,往往靠的不只是嘴巴,还要有一颗浸透人间烟火的心。

你呆在厨房里认真地挑拣着菜叶,为爱的人做一餐可口的饭菜是多少句“我爱你”不可比拟。

谁家厨房热气腾腾,谁家的日子一定不孤单。

4

看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里面其实都是家常,说得比较多的也还是美食。

薛宝钗家的茶果子,老太太赏的山药糕,晴雯的豆腐皮包子,宝玉送探春鲜荔枝,史湘云做东螃蟹宴,刘姥姥送礼有倭瓜等等等等。

人间自古和吃有关,吃就和厨房有关,和厨房有关就是和生活有关。

闺蜜现在负责在家做全职,一边带娃,一边学习厨艺烘焙。

烧的菜一道比一道好吃,做的烘焙一个赛过一个。

你去她家的厨房看看,到处都是居家菜香的味道。

难怪她的先生称赞她的时候越来越多,而她更乐意专心于她的孩子、厨房、家庭生活。

孩子吃的白白胖胖可爱的很,先生也爱吃她做的菜,外面的神马诱惑都失去了色彩。

厨房留住的不仅仅是一家人的胃,留住的更是一家人的心。若想婚姻美满,厨房这门学问还是要修炼。

身边年轻的朋友总觉得自己和爱人待在一起没话说,觉得日子枯燥,生活乏味,很多婚姻名存实亡,家里像酒店,旅馆生活总归是不踏实的。

生活其实脱去华丽的外衣,真的很简单,人生在世无非是衣食住行而已。我们常常向往外面的世界,别人的婚姻,他人的幸福,其实这一切你都拥有。

炊烟袅袅,世间情意缠绕,厨房兴旺,则日子兴旺,想起母亲说好的婚姻看厨房,不无道理。

愿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你都能有一个热气腾腾的厨房,愿我们在经营婚姻之道上越走越轻松。

第91篇、爱情故事今天,不说话,只传情

李海滨应酬回来已是深夜,打开灯,看到宋荷斜靠在沙发边的地板上发呆,他吓一跳。宋荷幽幽地说:“李海滨,我已经3天没有入眠,你大概不知道吧?你每天玩得那么欢,为什么还要回这个家呢……”宋荷的唠叨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她说:“以后,如果我睡不着,你也别想睡。”

宋荷发现了李海滨和女客户的大量暧昧微信,从此,多疑,压抑,神经质,失眠。不管李海滨如何诅咒发誓自己跟那女客户没有任何实质内容,宋荷都不相信。

李海滨焦头烂额,只好把双方父母请来。4位老人给出一个原则:婚不能离,家不能散。终于,岳父岳母出了个主意:“既然现在语言在你们之间这么不讨好,那能不能换个交流方式呢?比如用笔,用文字。海滨你的字不是很好看吗?小荷小时候也上过写字班。”可这样行吗?李海滨上网搜索,想知道有没有先行者,没想到心理学上竟然有这种疗法:夫妻之间改语言冲撞为文字交流,可以斟酌语言从而减少伤害,可以让怨恨在写字的缓慢节奏里一点点消释。

李海滨买回几本厚厚的笔记本,每页的底部都配有浪漫的亲吻照片,出自世界各地摄影师之手。李海滨又精选了漂亮钢笔,还有号称沉壁色的墨水,写下字来像玉璧沉于水中泛起淡蓝光影,仿佛月夜里爱人的悄悄话。

他挨着宋荷坐下,用温水仔细地把两支笔都涮了,又小心翼翼挤进墨水。然后把本子和笔递一份给宋荷。

犹豫了一下,李海滨在他自己的本子上写下“荷”然后递到宋荷面前。看到那个字,宋荷有些恍惚,忍不住抬头看他,眼光触及柔和,如深潭里泛出昔日倒影。当年,他就是这样在贺卡上写下她的名,旁边是吻痕。

李海滨又写到:“请你相信我!”宋荷想反驳,像之前没完没了地唠叨。可是,当她写下数句那样的尴尬语言,再读一遍,忽然觉得无力甚至荒谬,快速用笔划掉,只写了一个字“嗯”。李海滨如释重负,立刻写上:“谢谢你,荷,我永远爱你。”又觉得有点唐突,好像急于掩盖什么,于是划掉,写下:“你看我的行动,好吗?”看着他那样犹豫、忐忑的表情,宋荷心上笑波荡漾起来,脸上的表情也逐渐放松。之前用语言快速地伤他,不曾去注意他的表情,今日才在表情里看到他的真诚。还有,那些抱怨,说多了真的可笑。如此想着,宋荷忍不住画了一张怨妇图,眼泪大坨大坨。李海滨在旁边加了个宽大安全的男人怀抱。宋荷再次抬头看他,四目相拥,纸上的承诺于是像钤上了印章。李海滨伸手握住宋荷的手,宋荷下意识缩了回去。他愣了一下,写下:“不急,我们慢慢来。我相信我们的感情……”

交流缓缓进行,思绪流出,借助笔端写到纸上,笔迹慢慢或重或轻地滑过,情绪一点点沉静,理顺,清醒,字里渐渐有了温度。情感的判断原本不是随意的事,语言的便捷让我们变得急躁、武断,甚至飞扬跋扈,而文字的书写,在慢与静里剔除掉一些负能量与盲目感。

清晨的“早上好”三个字加上灿烂笑脸的图案,临睡前的“晚安”加上俏皮的吻痕,还有大量日常交流,借助文字,好像变得有了分量,流露的情感也似乎加重了信赖感。

也是在近距离面对面的文字相交里,她看到他的法令纹加深了,他则发现她青丝里有了几根白发。那天,终于,她忍不住试着去抚平他的法令纹,而他,小心翼翼拔下她的白发。然后,两个人一起,在纸上写下:“我们结婚已经10年了!”那一刻,宋荷想起了《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获得奥斯卡最佳导演奖时,李安在领奖台上说:“感谢我的妻子,今夏我们结婚已经30年了。”“婚姻里的时间,是对相爱之人的犒赏,我们不能糟蹋。”她把这句话写了下来,李海滨照抄一遍,然后落下款:李海滨和宋荷夫妇宣。

埋怨与纠结,在3个文字交流日之后兑换成信任与甜蜜。从那以后,李海滨和宋荷每个月都坚持选出一个日子作为夫妻俩的书面交流日。

书面交流日没有固定日期,只是每月一次。有时选在雨天,清闲之时,就着雨声谈情说爱;有时为孩子的问题产生分歧,需要静下来用笔聊聊;有时为宋荷与婆婆或小姑子之间的摩擦,他在纸上为她解心结……

去年岁末,李海滨在单位负责的一个项目出了状况,货款迟迟收不回。长久以来一直持竞争态度的同事借题发挥,议论当时方案的可行性,又批评他工作的疏忽,说他过于看重义气。而李海滨觉得自己并非义气处事,而是合作方确实是多年的伙伴,没理由赶尽杀绝。

宋荷把这些看在眼里,她知道丈夫是好面子之人,并不需要她的安慰,陪伴与情绪的排遣更为重要。她邀他一起去了山中民宿,在纸上玩“看图猜谜语”,她总是画得不像,逗得他哈哈笑,最后她输了,允许他在她脸上涂鸦。他捧起她的脸,轻轻地画,她闻到他的气息,看到他的眼神,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深情与味道,陌生的是心底泛起的美妙。他竟然什么也沒画,只是在纸上拓下她的眉目,然后写下:“古人拓下自己的眉形相赠定终身,我要与你再定一次终身,那么,下辈子你也是我的了。”她感动得哭,稀里哗啦。然后也静静拓下他的眉:那么,下下辈子还是夫妻。

又一起抄明代陈继儒的《太平清话》:“焚香、试茶、洗砚、鼓琴、校书、候月、听雨、浇花、高卧、负暄、钓鱼、对画、漱泉、尝酒、宴坐、看山、临帖、刻竹……”一人一词,字字皆是闲情美意。

第二天,李海滨去上班时满身轻松,几日后理性地解决了工作上的麻烦,有惊无险,还因此有了事业上的至交。而此时的宋荷也早已慢慢走出失业的落寞,重新谋得不错的工作。

生活依旧如河流淌,偶尔会有石头阻击出旋涡,但李海滨和宋荷不曾再彼此伤害,他们在每月一次的书面交流日里掌握了相处之道:夫妻之间,如纸香墨韵,在时光里,彼此包容和成全,方能写出长情。当然,这样的日子,对双方的性情与思想来说亦是修炼与升华,夫妻的气质里逐渐有了静笃的山川俱美,那中间的千山万水,便是一路走过的深情厚爱。

第92篇、爱情故事远离穷养老婆的男人

1

公司新来了一个项目经理胡经理,工作能力很强,工作效率也很高,试用期3个月,他却并未通过。出于好奇,我偷偷向HR王姐打听公司为什么辞退那个新来的项目经理,论学历、员工管理、工作能力等,他算是一流的。王姐高深莫测地说了一句话,企业用人最看重的并不是这些,而是一个人的人品。做事之前,必须先做人。

接下来,王姐给我讲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一天胡经理加班,他的老婆来公司送饭,顺便给同事们带了一些自己做的纸杯蛋糕。同事们都很高兴,胡经理却黑着脸把老婆赶走,理由是他老婆长得丑难登大雅之堂,出来只会给他丢人现眼。而胡经理嫌弃老婆的样子,正好让老板看到了。

有一次,老板带胡经理去办事的时候,开车的路上聊了起来。老板问胡经理妻子是做什么工作的?胡经理轻蔑的说,他老婆就是一个家庭主妇,每天就知道洗衣服做饭……

老板说,家庭主妇才是最了不起的职业,她们生儿育女牺牲了身材;每天围着老公孩子转,牺牲了事业;年幼的孩子晚上闹,她牺牲了睡眠,真的非常辛苦。胡经理不屑地说,很多女人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带娃,人家都不说辛苦,她一个没收入的家庭主妇,在家里闲着无聊做个饭顺便带孩子,能有多累啊!

听闻胡经理把老婆贬损得一文不值,老板还是很震惊,閱人无数的他对胡经理的印象并不好。

老板说,无论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远离穷养老婆的男人,这种男人即使看上去再优秀,却经不起任何的考验。

2

记得《超级演说家》节目有一期请了盲人模特王蕾蕾,12年前的她是一个美丽的超模,因为视网膜病变,她不得不离开模特行业。

王蕾蕾的演讲令人动容,当她离开了模特行业,视线越来越微弱的时候,她遇到了现在的老公。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他们结婚了,婚后王蕾蕾怀孕了,医生说王蕾蕾如果生孩子就会影响血液循环,可能会让她彻底变成盲人。

老公坚决反对王蕾蕾要这个孩子,她却坚定地说,她不能看到他没有孩子,她一定要生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那是爱情的结晶。孩子八个月大时,王蕾蕾视线更加模糊,她哭着说,她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以后孩子和老公就是她的眼睛。一个男人心甘情愿地娶盲人姑娘,并且不要她生孩子,在一起8年不离不弃,并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王蕾蕾为了生下爱情的结晶,不惜放弃最后的光明,甚至生了二胎。变成盲人的王蕾蕾在丈夫的鼓励下报名参加了《妈妈咪呀》,获得年度总冠军,获奖那一刻他紧紧地搂住她,忘乎所以地吻她。

王蕾蕾老公是一个非常善良的男人,不管周围人的目光,他依然把她娶回家当作手心里的宝。婚后,她老公一个人承担了太多,不仅要在生活上照顾老婆孩子,还要工作养家,有人问他累吗?他却知足地说,能娶上我媳妇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我支持她做一切她喜欢的事情,只要她高兴。

一番质朴的话多令人感动,人品好的男人懂得给妻子足够的包容和理解。

嫁给人品不好的男人,你会发现总有一双挑剔的眼睛在打量着婚内的你。

3

列夫·托尔斯泰说过,同是一件婚事,一些人视之为儿戏,而另一些人,则视之为世界上最庄重的事情。

妻子是家里最大的风水,也是家里的核心人物,她生儿育女、买菜做饭,带得了娃、赚得了钱,默默地撑起这个家。当外人都说他老婆不容易的时候,她的男人竟然体会不到老婆的辛苦,反而语言暴力,这就是一种恩将仇报。想起王姐说的话,一个男人如何对待老婆,就会如何对待同事、朋友、亲人,一旦触犯了他的利益,他会第一个翻脸不认人。

远离你身边穷养老婆的男人,不要以为他只是对老婆不好,只不过你没有和他产生利益冲突,其实他就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第93篇、爱情故事离婚后,我才知道男人可以是另外一种样子

我理想的婚姻是夫妻能够互相关心、支持和陪伴,而不是一个人独自支撑,孤立无援。

结了婚,我却变得更加孤单

我的前夫没有出轨,也没有家暴,但我還是跟他离了婚。

当初结婚的时候,我坚信可以跟他白头到老。可命运就是这么残酷,轻易就把美好的愿望粉碎掉。

我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长大,从小就没体会过那种被关心、呵护的感觉,我的内心一直是缺爱的。

遇见前夫时我25岁,开了一家小小的宠物店。一天,他替老板带狗狗来洗澡,我们就这么认识了。很快,他开始追求我。每天下班,他都会买了好吃的到店里来找我。有时他出差,担心我不按时吃饭,还会给我点外卖。偶尔,我在朋友圈说想看什么电影,他必定会买了票带我去看……

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对我好过,所以我轻易就感动了。不仅和他谈起了恋爱,还怀了他的孩子。

他向我求婚,说会让我和孩子幸福。父母不同意我嫁给他,因为他是外地人,家里条件不好。我知道父母一直希望我嫁个有钱人,好挣一笔彩礼给弟弟娶媳妇。这让我觉得很悲哀,也坚定了我反抗的决心。

我不顾一切地跟他领了证,连婚礼都没办。在简陋的出租屋里,我却觉得自己很幸福。

因为怀孕,我不得不把宠物店转让出去。他每天去上班,我就安心在家养胎。他的父母都在老家,帮他哥哥带孩子;而我的父母已经扬言和我断绝关系。我知道谁都靠不上,自己提前找好了月嫂。我很庆幸自己前几年工作努力,手里多少攒了一些钱。

十月怀胎后,我生下一个女孩。我小心翼翼又满心欢喜地照顾那个小人儿。从小被父母冷落的我发誓要给女儿很多很多爱,让她快乐地成长。女儿吃的用的,我都尽量买最好的。两年后,我的积蓄花光了。

直到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女儿出生后几乎都是我在花钱,他这个爸爸当得也太容易了。我决定找他要钱给女儿报早教班,结果他跟我说,公司很久没发工资了,他也没钱。而且,这么小的孩子根本没必要上早教班,完全是浪费钱。他还埋怨我给女儿买的东西太贵,所以钱才花得这么快……

我让他去找老板要钱,他答应得很爽快,钱却一分没拿回家。有一天我突发奇想跟踪了他,发现他根本就没有上班,而是每天在网吧混时间。他帮网吧检修线路、打扫卫生,人家让他免费上网。

看见我,他只得跟我坦白,因为犯了大错已经被公司开除很久了,碍于面子每天假装去上班。那一刻我特别愤怒。他的面子,比我和女儿都重要吗?如果他在家帮我带女儿,我完全可以自己出去赚钱。

想到我一个人带娃经常忙得饭都吃不上,他却在网吧对着电脑厮杀;想到我连女儿上早教班的钱都拿不出,他却假装上班敷衍我……心死,好像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他跟我道歉,说并没有做任何对不起我的事,让我再给他一次机会。可是,我却无法原谅。哪怕他再穷,我都不介意,但是必须愿意为婚姻付出。我理想的婚姻是夫妻能够互相关心、支持和陪伴,而不是让我独自支撑,孤立无援。

在我的坚持下,我们离了婚,法院判他一个月给女儿1200元抚养费。离婚后,他一次都没有给过。我也懒得去找他要,因为他多半拿不出。

后来想想,我对他根本不够了解,只是因为他对我好就仓促嫁了,可是我却忽略了这份好的重量。

原来,男人和男人真的不一样

离婚后,我要照顾两岁的女儿,还要工作赚钱。想来想去,只有幼儿园的工作适合我。幸运的是,我租的房子附近刚好有一家私立幼儿园。因为我一直喜欢唱歌跳舞,普通话也不错,所以很顺利地通过了面试。

园长让我跟着一个有经验的老师带中班,女儿则上了托班。就这样,我的新工作开始了。上班第一天,我给自己和女儿都买了新衣服,我相信日子会越来越好。

幼儿园每天下午5点半放学,可是如果家长没有按时来接孩子,我就只能在教室等着。直到把所有的孩子平安交到家长手中,才能下班。

家长偶尔来得晚我可以理解,可是像刘皓然爸爸这样三天两头迟来的,我还真是有点儿怨言。每次他来接孩子的时候都气喘吁吁,一见我就忙不迭道歉,所以我抱怨的话也总是说不出口。

这天是女儿的生日,我早就答应要带她去吃顿好的。放学了,孩子们一个一个被接走,到最后又剩下刘皓然。女儿等得直叹气,一个劲儿地问我什么时候能走,我只能耐心安慰她:“等皓然哥哥的爸爸来了,我们就可以走了。”

等了快一个小时,刘皓然的爸爸终于来了。他气喘吁吁地说:“对不起对不起,临时加班,所以来晚了。”

“妈妈,现在可以带我去吃好吃的了吗?”女儿一脸期待地看着我,我笑着点点头。

刘皓然的爸爸提出要请我吃饭。他说老是让我久等,实在过意不去,还说他早就想谢谢我了。刘皓然也在一旁撒娇,让我一定要去。盛情难却,我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他选了一家适合小孩子的饭店。两个孩子玩得欢,菜上来没吃多少就说饱了,然后跑到旁边的游戏区玩。我和刘皓然的爸爸边吃边聊,但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在说。

原来,刘皓然两岁多的时候,妈妈生了重病,把家里的积蓄花光还欠了债,命却没能救回来。刘皓然的外公外婆已经去世,爷爷奶奶身体不好,在乡下待着。所以,他一个人既要上班又要管孩子,分身乏术。

听了他的故事,我忍不住唏嘘,身为单身妈妈,我能理解一个单身爸爸的不易。那天我跟他提议,如果不能及时来接孩子,就提前给我打个电话,我直接把刘皓然带回家,到时他可以到家里来接。我家就在幼儿园附近,这样我就能早点儿下班,两个孩子一起玩的时候,我正好做饭。

每次到我家里接刘皓然,他都会买些水果零食,说是给两个孩子吃。时间长了,我和他聊的话题也多了,发现我们挺谈得来。出租屋里有什么东西坏了,他二话不说就帮我修好。客厅被两个孩子弄得太乱,他也会帮着整理好。

渐渐地,我做晚饭时会把他的那份也做了。他会留下来跟我们吃饭,然后再带刘皓然回家。再后来,不管他能不能按时到学校,我每天直接就让刘皓然跟我回去。周末天气好,我们也会相约一起带孩子出去玩。他对我总是很照顾,对女儿也很有耐心。当他跟我表白的时候,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我们没有大张旗鼓地办婚礼,只是挑了个好日子去领证。因为我的出租屋离幼儿园近,他索性搬过来住。

他平时工作挺忙的,但只要回到家,就会分担家务,会陪孩子们玩。想到从前我抱着女儿炒菜、上厕所、晾衣服的时候,前夫却在网吧玩儿游戏,我就觉得再婚的生活实在太幸福。原来,男人跟男人真的是不一样的。

最近,他跟我商量,说想周末去找份兼职,哪怕发传单刷盘子呢,也能多少赚些钱。他妻子治病欠的债,他已经还完了。但是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他打算把原来的房子卖了换成学区房。他说,没有什么比孩子的教育更重要。

得到我的支持后,他开始每个周末出去兼职,赚来的钱全部交给我,让我存着。因为白天不能陪伴孩子们,他更加珍惜晚上的时光。每次我在厨房忙碌,听到客厅传来他和孩子们的笑声,都会忍不住嘴角上扬。

我知道,这一次,我嫁对了人。

第94篇、爱情故事和谁结婚真的不一样

春天的时候,我和女儿去家附近的一个湖畔书屋,正遇上文友嘉林,也带着孩子在那看书。

嘉林看上去特别精神,穿着一件高领黑毛衣,外面一件黑色风衣,和几年前邋里邋遢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五年前,嘉林和前妻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他在一个事业单位上班,工作轻松也稳定,就是收入不高,业余时间喜欢看书码字,也时有豆腐块在一些报刊发表。

他的妻子我一直不知道具体职业,只知道整天和他吵,嫌弃他没出息,说一个大男人就那几块钱死工资,也不想法多赚点,还整天花钱买书,这日子简直没法过!

嘉林老实,每次妻子嚷,他就不说话,用沉默来息事宁人,可妻子觉得他这是冷暴力,越不说话她就闹得越厉害。可怜了孩子,整天生活在惶恐中。

后来,他妻子提出离婚,说跟着嘉林这辈子就完了。

嘉林考虑了好几天,同意离婚。手续办得很顺利,孩子房子房贷都归嘉林,妻子拿了一点两个人的共同存款,毫无眷恋地离开了。

那段时间,我去看过嘉林一次,他正在给六岁的女儿梳小辫,孩子噘着嘴一脸不高兴,屋里乱七八糟,餐桌上的方便面还没有收拾。看起来,嘉林离婚后过得很糟糕,生活质量下降了不少。

我心里不是滋味,嘴上还得安慰他:会好起来的,孩子大点就好了。

后来,嘉林再婚,我没有去参加婚礼,只是给他发了个红包,想不到今天在这遇见了。

看他的样子就知道,现在过得不错,脸上带着恬淡的笑,爷俩穿得都很整洁。

我坐在他身边,小声问,都挺好吧?

嘉林和我说了这几年的日子。他再婚的妻子和他是一个系统的,也喜欢文字,是他的“粉丝”,有过短暂婚史,但没有孩子,两个人结婚后,她把辅导孩子还有家务活都揽了过去,让他安心搞创作。她今天在家包饺子,包完会过来和他们爷俩一起看书。

我问,不是说和谁结婚都一样吗,你觉得前任和现任妻子区别大吗?

嘉林沉吟着说:“太大了,一个是雷霆万丈,随时爆发;一个是和风细雨,和她在一起就算是什么都不做,也特别舒服。结婚一定要找对人,和谁过,真的不一样!”

正说着,嘉林的妻子来了,简洁打过招呼便拿了本书安安静静坐在旁边,她看丈夫的目光,带着欣赏和崇拜。我知道,这一次,他遇对人了。

嘉林还是那个嘉林,还是挣死工资,可婚姻中遇到了不同的人,就过上了大不相同的日子。

我的发小豆豆,我们俩从小学到初中都在一个班,直到上高中才分开。

她父母吵了一辈子,直到现在,六十多了,老两口也没有罢战的意思。

记得小时候,她爸妈一吵架她就跑我家来睡。他爸经常从外面回来就发脾气,动辄对她妈妈就家暴,她和弟弟就在旁边哭,家里整天鸡飞狗跳,她就跑来找我作伴。

我那时很不理解,我爸妈也有吵架的时候,可一年也就那么一两回,她爸爸这是发哪门子疯啊?

有一次,一位邻居婶婶在我家串门,和妈妈闲聊天,似乎说豆豆的爸爸在外面有人了,是个寡妇,长得很好看,他想离婚,可豆豆妈妈不同意,然后他就往死里打媳妇。

上初中时,有一天晚上,我俩开卧谈会,豆豆说以后自己要考外省的大学,离家远远的,真是受够了父母。她妈妈经常被家暴,她爸爸下手可狠,她问过妈妈,为什么不同意和爸爸离婚呢?

她妈妈每次都只是哭,然后说,我好难啊,妈妈没钱,离了婚拿什么养活你和弟弟?结婚就是过日子,和谁都一样,再说,自己辛辛苦苦建起的家,凭啥给别的女人腾地儿?

豆豆那些话,一直在我脑子里装了很多年,觉得她妈妈真是太可怜了。

后来,和豆豆爸爸好的那个女的改嫁到外地了,她爸妈吵架的频率少多了,但豆豆说,两个人早就彼此厌倦了,在一起无非就是凑合过日子罢了。

高考后,豆豆报了外省一所大学,然后又考了研,后来就职于一家大公司,嫁给了她的大学同学,两个人过得很幸福。虽然我俩不怎么见面,但经常在微信上聊天,她的情况我都知道。

前几年,豆豆春节回来,我们吃过一次饭,聊着聊着又聊到了她父母。

她说:“这些年,你知道我有多努力吗?我让自己变强大,就是怕像妈妈一样,在婚姻里受尽委屈,却因为自己没有能力不敢走出去。当然,我也特别珍惜自己的婚姻,从小在那样的家里长大,我一定要给孩子一个好的家庭氛围。

“我妈说,曾经见过我爸和那个女人说话的样子,特别温柔,可对她一言不合就动手,她一辈子也没得到过我爸的心,当初还不如放彼此一条生路,说不定自己也能遇见那个对她好的人。”

你我皆凡人。谁都希望自己的婚姻美满幸福,可如果遇到不爱自己的伴侣,就像穿了不合适的鞋一样,会把脚磨得血肉模糊。

伴侣,是婚姻最贴身的环境,合适与不合适的伴侣,制造的环境绝对是云泥之别。长期住在恶劣的环境里,生活会变得格外艰难,两败俱伤;而住在相知相爱的环境里,才会懂得什么是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你在一个人面前一文不值,在另一个人面前却是无价之宝。和谁相伴一生,生活质量绝对是大不一样。

林夕有段关于结婚的话说得很好:“很多人结婚只是为了找个跟自己一起看电影的人,而不是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人。如果為了只是找个伴,我不愿意结婚,我一个人能够看电影。”

是啊,婚姻很容易得到,凑合一下就有了,但高质量的婚姻并不容易拥有。

想要一个幸福的婚姻,首先是三观一致,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要找到自己的同类项,建设起来才不会累,否则,鸡同鸭讲,两人之间会越走越远。

然后你要做一个好人,懂得包容,懂得理解,懂得珍惜,懂得世人万千、再遇他(她)难。

好男人,加上好女人,才是,好婚姻。

第95篇、爱情故事两个人相爱时,眼里真的会有星星

年初,本该在2月中旬就离家远行的人留了下来,所以我留了下来,他也是。我们的故事开始在新年的结尾,也是春天的开始。

我们认识十多年了,他是我哥哥的朋友,我们不算熟络,也不至于陌生,就是有时哥哥出去玩儿会带上我,他基本每次都在,可是我们没说过什么话,就是打个招呼表示认识。正月初十前后,哥哥出去玩儿带上了我。这次只有我们三人同行,一路上说的话自然多了起来,无非就是一些琐事,晚上回到家他便加了我的微信。是的,认识了十多年,我们没有任何联系方式。然后没过两天他就天天往我家跑,他什么也没有说,就是天天找我玩儿,聊天、打乒乓球,我能感觉到有些不一样了,他是认真的还是只是逗我玩儿?那么多的不确定占据着我的黑夜,那几天总在失眠。

一个星期后,他表明了态度,我心里其实是欢喜的,哪个女孩子被人爱慕会不欣喜呢。但是我没有办法给他答复,也不知道怎么应对,因为我还不能确定这是不是爱情。我和他打了几天太极,接着就被爸爸妈妈发现了异常,他们让我给人家准确的答复,同意或者拒绝,不要含混不清。

日子就在每天接触中过着,有期待,有快乐。我们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双方的父母也正式见了面,爱情就在庄重的仪式感中顺理成章地开始了。

记得第一次正式见面的那个晚上,妈妈似乎也有点紧张,菜做得很失败,排骨炒黑了,肥肠特别绵,汤又出奇的辣……一切都是不顺利,只有我们在一起特别顺利。那天晚上没有月亮,星星特别多,大人们围坐在一起聊天,我们俩在门外蹲着看星星。那天之后便习惯了他每天到我家来,只要我们见了面,目光碰撞在一起,就会不自觉地满脸笑意,这便是爱情的样子吧。

他温暖又细心,对我和家人十分照顾。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牵着我的手,让我有安全感,我渐渐依恋牵手的感觉;我想看日出了,他便会头一天早早准备好一切东西,大到选择好观赏地点,小到准备好自拍杆、保温杯;他愿意天还没亮便陪着我晨跑;怕我剥了橘子皮之后指甲发黄,他便替我剥好……他在意我哪怕很细微的感受,似乎和他在一起我什么都不用考虑,他会把一切都准备得妥妥当当。

他讓我相信,当一个人爱着另一个人时,眼里真的会有星星。

第96篇、爱情故事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

三毛有首歌,叫《说明依旧》。“重逢无意中,相对心如麻。对面问安好,不提回头路。提起当年事,泪眼笑荒唐……”这样的词,说的应该就是初恋或者旧爱重逢吧。歌中的意境,显然是时光不再的感觉。

就像张爱玲笔下,多年之后曼桢终于见到了世钧,当年一直想着要把很多话告诉他的,如今看来,也确实没有那个必要了,于是她只对他说了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谁都回不去了。

那些曾经以为可以牵动你心肠的爱与恨,在“时过境迁”四个字的逼迫下,让你突然觉得回溯往昔,已经毫无意义。因此旧爱重逢,大部分应该是“相对心如麻,泪眼笑荒唐”吧。不过也有人,恰是因为重遇旧爱,而获得新生。

原本被众人非常看好的女孩儿,结果却下嫁给了让所有人都不看好的男孩儿。究其原因,原来男孩儿是女孩儿的初恋,二人分开八年整,命运又让他们重逢。八年间彼此都经历过不同的感情,最终在二人都恢复单身的时候,居然重逢。

“接下来就是整整一个下午的忙碌,晚上,我自己莫名其妙跑出去逛街。然后就买了一双厚底的花球鞋给自己。那种感觉,是我久违了的。微信消息一直在提示我,有人发消息给我。我仿佛沉浸在突如其来的恋爱里,这时候,他发了一个很谨慎的表情图过来,问,你现在是一个人吗?我看了看身边左右,回了一句,当然。难道你在跟踪我?他赶紧发过来一行小字,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那是什么意思啊?我回。随后恍然大悟,原来他是想问我,我现在有没有男朋友?我于是卖了个关子,告诉他,我在某某大厦逛街呢。他很快发过来一行信息,等我。”

唯一的变化,就是两个人身份上的悬殊,男孩儿依然在生存线上奋斗,而女孩儿却是经营着一家小公司的傲娇的女老板。从经济上来说,女人强过男人太多,用社会上的眼光去看,女高男低的结合,总是不被祝福。

然而女孩为了男孩儿,居然甘愿从自己的大房子,搬进男孩儿的简陋屋。平时下班后,还会和男孩儿一起骑自行车、摆路边摊、吃羊肉串儿。偶尔被公司员工碰上,女孩儿也都落落大方,还给大家介绍这是她男朋友。

在很多人看来难以逾越的经济鸿沟,对于深陷爱情的女孩儿来说,就仿佛不存在一样。她说她真的觉得和他在一起很幸福,哪怕过的就是那种最普通的日子。假如男孩儿觉得女孩过去那种高端生活,让他感觉到压力,那她完全可以放弃之前的一切,和心爱的男人回到最初的起点,慢慢开始。

所以你看,不是所有世俗的故事,都会有一个世俗的结局。

有一个很好玩的国外童话故事,却阐述出一个爱情和婚姻中最为重要的问题。

鳄鱼先生爱上长颈鹿小姐,两个人决定在一起。先是长颈鹿小姐来到鳄鱼先生家,但是长颈鹿小姐太高了,而鳄鱼先生的家太矮小了。长颈鹿小姐坐在那儿,脑袋都可以伸出屋顶。于是鳄鱼先生又来到长颈鹿小姐的家,结果发现,他个子矮小到连她家的楼梯都上不去。

但即使这样,他们也没有被困难吓跑,因为他们发现,如果盖一个带游泳池的房子,然后两个人泡在水里,似乎可以解决他们彼此因为身高而产生的差距。于是他们真的盖了一座这样的房子,从此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其实,即使再相爱的两个人,婚姻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你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出现,而轻易放弃自己的爱人?还是两个人一起解决外在的一切,绝不让心与心之间产生分歧?

爱真的需要花很多钱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浪漫这个词,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然成了消费的代名词。好像如果不花钱消费的话,就不浪漫似的。

比如出国游,再比如送女孩子手袋钻戒名车,举行国外的海岛婚礼,抑或盛大得宛如电影开机的订婚仪式。总之,都是一种“烧钱”外加“晒幸福”的举动。“晒”这个词,已不再是简单的“于阳光下曝干或者取暖”,而是一种暗含了“秀”的新定义。

在这样一种“将别人的羡慕当作幸福”的可怕潮流之下,有人能够逆流而上,不去受这些外界的干扰,剔除掉物质,认认真真、干干净净地去谈一场属于自己的恋爱,绝对是值得赞赏的。

爱情真的从无定式,有些真诚的爱情刚放在你眼前时,你们年少无知、两小无猜未必真的会欣赏,可能确实需要在时间的沉淀之后,你们才能够品得出对方于自己的分量。这时候若能朝花夕拾,甚幸之。

人人都會坚信自己眼前的幸福。但婚姻的要义,肯定不是一帆风顺,而是屡败屡战。未来会有怎样的风雷雨电,不可预知,可预知的就是我要和你并肩站在一起,这才是我们最好的爱情。

第97篇、爱情故事两盏灯

午夜了,两盏灯还亮在各自的书房里。过了会儿,一盏灯熄了,另一盏灯也熄了,俩人先后走出书房到了客厅里。

倚在沙发上,默坐了会儿,教授正了正身子,将妻的手惺慢地拢在自己的手心里。落地灯的光虽不十分明亮,妻却看到了丈夫眼睛里的问号。

“孩子,我们谈谈吧,最近这段日子,我感觉到你有心事,不快活,很压抑,是吗?告诉我,看看我能不能帮助你……”

她的心一下子跳得厉害,脸烧了起来。不知怎么,她想哭,突然间,她有些失控地叫了起来:“孩子孩子,我是你孩子吗?你一直把我当孩子吗?”

他温和地拍了拍她的房,起身为她端来了一杯水。“静一静,慢慢说,夫人!你平时不也常常叫我老爸爸吗?”

她喝了口水,情绪平静了些,思绪却把她带到了十年前那个夜晚。

那也是快午夜了,见教授屋里那盏熟悉的灯火还亮着,她鼓足了积蓄起来的全部勇气叩响了教授的门。也是坐在沙发上,她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向教授表示了爱意。教授先愕然,后感动,再是感慨。教授已六十多岁了,面对年轻的女学生,他轻轻劝导“孩子,你不要心血来潮,见我无儿无女妻子去世,觉得我孤苦,就给予同情……”“不,我爱您,一直爱您,我是认真的!”她放大了声音,是那么毅然决然。他真的有些激动了,好一会才让情绪平静下来。他把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掌心里:“孩子,我来帮你分析一下,看看你的这份感情里有哪些成分,好吗?你自幼丧父,无疑心底里是渴望父爱的,而我的年龄足可以当你的父亲;我所谓的一点学问、一点声望,或许也容易引起像你这样怀着事业心的女孩子的好感,这份感情里,除却这两点外,剩下的,你要仔细考量一下,所以你我都不要先急于表态,可以用一段时间想想清楚。”

半年后,她义无反顾挽着导师的手,走进婚姻殿堂。他欣喜之余也冷静地对年轻的夫人表白“孩子,感谢你的爱、你的青春,给我暮年带来生机,但是当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一定要坦诚相告,我一定会尊重你的选择。”

现在,是坦诚相告的时候吗?她为自己的背叛而羞愧!她哭着断断续续地讲了她与一个男子一见钟情的过程和感受。

她的声音停息了。他沉默了好一会才缓缓说到:“孩子,哦,夫人,感谢你信任我,我能说什么呢?在你那么年轻的时候,就无怨无悔地嫁给我,爱我,给我温暖,给我深情,我们一起度过了非常幸福的十年。只是我仍希望你不要匆忙决定,仍用一些时间,考量一下你们爱的分量,而我们则可以先分居一段时间……”

三个月后的一天,他与她聚在灯下商拟一份离婚协议书,俩人为积蓄和生活用品互相推让时,他倒了下去,再没有起来。

处理完丧事后,她在教授的抽屉里,发现了他写给她的一封信“孩子,假如有一天我突然倒下,你不要惊慌,不要自责,早在你我那次谈话前,我就查出有心肌梗塞的征兆,怕你有思想负担,所以没告诉你……”

现在,教授去世已经十年了,她一直没有再结婚。她的时间都花在了整理、研究教授留下的遗稿和课题上。在书香弥漫的夜晚,她喜欢把教授桌上的那盏灯也捻亮,两盏灯一起亮着,她觉得温暖。

第98篇、爱情故事要不……我嫁给你吧

1情书掉进马桶里

那时我正捧着刚买的烫嘴山芋往前走着,我没有别的毛病,就是嘴特别馋,喜欢吃门口马老头的烤山芋,算命的说我不到25岁不会谈恋爱,我22岁得好好享受青春。

所以,大学四年我没有恋爱。一是没看上的,二是也没有看上我的。我跟李宇春似的,天天牛仔裤,翻着几个洞,和班里所有男生全是哥们儿,再说,身高也是问题,一米七五,班里最高的男生一米七六点五,和他站在一起,我扶着他的肩说,“我如果再穿高跟鞋就是班里海拔最高的了!”

你说,能有谁追我?

所以,我还是自己哄自己玩,所以,当杨小昭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看着这个顶多一米七四的男生说:“你有事吗?”

他交给我一封信,“麻烦你转给周素素。”

周素素是我的下铺,死党。

“原来是让我当信使咧,我说你直接找她不就得了,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啊。”

“写信抒情是我特长啊。”

我这才正眼看了两眼这个特别会抒情的男生,还算顺眼,有鼻子有限,而且,穿着格子衬衣,带着个篮球,自行车前面的车筐里放着一本海子诗集。

“好吧,”我说,“我帮你这个忙。”然后我自作多情地问:“你怎么会认识我?”

“谁不认识你啊,计算机系最高的女生!搞得男生特别郁闷的女生。还有,那次模特大赛你不还得了个鼓励奖吗?你才鼓励奖呢,我是三等奖!”

兴高采烈地往回走,边走边吃,到宿舍楼门口,烫嘴山芋刚好吃完。肚子疼了,于是跑到卫生间,方便之后才发现,信,掉到了卫生间里,冲跑了,转眼就没了!

我的天啊,那是杨小昭的情书啊!

茫然间不知如何办,打了杨小昭的电话,他说:“这么快!”我说:“不是,有要事找你。”

2我们成了吃友

“这样吧,”我说“不如你再写一封吧,那封信,我不小心冲到卫生间下水道去了!”

他看着我,青筋都暴了出来,“你,你,你怎能这样,那是我费了好大的劲写的啊,你知道我查了多少词典,用了多少形容词吗?我写了3天啊,这精神损失,你得赔。”

我想我真是够倒霉的,我干吗要遇到杨小昭,干吗要接这个活儿。哎,无奈之下,我请杨小昭在小饭店里吃了拉面,他吃的牛肉面,我吃的素汤面,为了安慰他受伤的心灵,我还要了一瓶二锅头,几个小菜。我说:“杨小昭,喝点儿小酒,今天晚上加个小班,明天写出来我再给你送去。”

这次的情书,杨小昭又写了3天。3天之后,我接了情书就递给了周素素。

周素素说,干什么呀?我说:“情书呀,杨小昭给你的。”

周素素嫣然一笑:“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他恰好错过,昨天,我和我湖北老乡刚吃了定亲饭,我犹豫了好久是要杨小昭还是要他。现在,我决定了,我要我的老乡吧。”

哦,我的天!就是说,如果我前两天送到情书,那么,杨小昭就可能成为周素素的情侣?

当我把这巨大的不幸的消息告诉杨小昭时,他郁闷了5分钟说,“不行,你还得请我吃饭,还得安慰我这受伤的心灵。”于是,我们继续吃饭。

这次吃饭之后,我们就成了吃友。反正离毕业还有不到半年,反正我们俩都没有恋爱。两个人吃饭总比一个人好吧。

我无意和比我矮的男生谈恋爱,当然,杨小昭更不敢有这个奢望,他说,我这样的女生,是给一米八以上的男生准备的。

在吃了第N次饭之后,为了报答我这么安慰他受伤的心灵,他把他们系最帅最高的男生介绍给我了。

果然是帅,一米八三,还特别像裴勇俊。

我说:“你介绍的这个是师奶级的杀手,恐怕会花心。”可我真是好色,我喜欢好看的男生,于是,我很热情地开始与一米八三约会,并且开始在脸上涂脂抹粉,并且尝试穿裙子。有几次路遇杨小昭,他揶揄我穿上裙子像人妖,说我完全失去了那种特立独行的气质。

我说:“你纯粹是嫉妒吧,看着我幸福难受吧?这样,你去插周素素一足吧,反正男没婚女没嫁,谁都有争取当上正房的自由。”

那段时间我十分讨好一米八三,一米八三说让我穿什么我就穿什么;他说我短发不好看,于是我试着留长发;他说我应该画个蓝色眼影,于是我画个蓝色眼影:他说女生不能吃蒜,于是我不吃蒜。

可与杨小昭在一起,我不仅哈哈大笑,我还吃蒜,我还素面朝天,我还当着他的面把鞋脱下来,把腿盘上和他唱东北二人转!

就是这样,一米八三还是说了分手。

与一米八三分手,我居然一滴眼泪也没落,我仍然举着烤山芋吃,仍然趿拉着鞋子穿着麻袋片子的衣服满校园逛。遇到杨小昭时,他叫我:“哥们儿,来,上来,哥哥带你兜风去。”

我坐到杨小昭的自行车前,穿过四月杨花,哈哈地笑着,好像一个没心没肺的人。

3离开他怎么会惆帐呢

毕业了,终于要毕业了。

我偷偷写了到西藏去,我要去支边,我不喜欢在太热闹的大城市。虽然父母可以把我留在政府机关,可我一意孤行,一定要去西藏。

没有人知道我要去西藏,我天天嘻嘻哈哈,还是爱吃零食,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

学校里,我短发,哼着《菊花台》,看着最新流行的小说,我这样快乐,这样没心没肺。

快乐里惟一的惆怅是——我不能和哥们儿杨小昭喝点儿小酒了。那个小洒馆,常常是我和他,对饮着,疯着,他给我讲天文地理。我给他讲张爱玲、陆小曼、孔子、卡尔维诺,我们对着吹自己从这里或那里刚捣腾来的学问。

酒馆的老板都认识了我们。

他说:“看人家这对多般配。”他居然认为我们是一对。天知道我们连手都没有握过。

周素素说:“杨小昭除了个矮点儿没什么不好,要不,你就……”我说:“你住嘴,你忘记我说过的话了,非一米八以上的不嫁!”

所以,我一直当杨小昭是我哥儿们,所以,在分离的时候我说:“再见,哥儿们,再见啦。”

送他上火车的时候,我一边跑一边嚷再见,嚷到最后我才发现,我的眼泪已经流下来了。

我才发现,我怎么好像有点喜欢这个个子比我矮的男生?

不然,我怎么会有眼泪?

不然,我怎么会有惆怅呢?

4原来他也在这里

我被分配到西藏阿里的一个中学当老师,天苍苍,野茫茫了,连个人影都看不到,树都那么少。

所有的都成了美好的回忆。

甚至,我不再恨一米八三另寻了新欢。我关掉了手机,这地方信号不好,半天也说不了一句话,干脆修身养性,把所有精力投入到学生身上。

半年之后,我又黑又胖,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当年的那个女孩了。

校长让我做为一名优秀老师,代表学校去拉萨开会。我是第一次出公差去拉萨,当我上台发言时,我发现台下坐着一个人。

怎么会是他?

怎么可能是他?

但真的是他,我的酒友,我的哥们儿杨小昭,坐在第三排,胸前也戴着大红花。

我“啊”了一声,匆匆念完就飞了下去,而他也冲我飞了过来,我们在众目暌睽之下就拥抱在了一起,所有人看着我们目瞪口呆!

原来,原来他也在这里!

毕业时我知道,还有一个男生也来了西藏,我并没有打听是谁,原来是杨小昭,原来是他啊!

那天,我们静静地坐在拉萨广场的草地上,看着纯净的天空,我问“为什么你来西藏不告诉我?”

他说:“因为我问过好多人,没有人愿意来西藏,我想,那么,让我一个人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吧。”然后他问:“为什么你也没有告诉我?”

我笑了笑说:“我总以为,这世上没有和我有同样梦想的人。”

当我们转头看着对方的时候,我的脸红了,他的脸也红了。

他说:“来西藏后,我妈说,大概没有姑娘会嫁给我了。”

我对他说,我妈也说了,大概没人会娶一个又黑又胖的姑娘了。

“要不——他轻轻说,要不——我娶?”

“要不——我轻轻说,要不——我嫁?”

湛蓝的西藏天空下,他的手,绵绵如小蛇,轻轻伸过来,紧紧地,紧紧地扣住了我的手!

第99篇、爱情故事给爱打电话

从我住进病房起,对面床上的那对夫妻便一直在小声争吵,女人想走,男人要留。听护士讲,那女人患的是脑瘤。

医院的走廊里有一部插磁卡的电话机,就安在病房的门外三四米远的地方,由于手机普及,已经鲜有人用了。可是,几乎每个傍晚,男人都要在走廊里给家里打电话。

男人的声音很大,虽然每次他都刻意关上房门,可病房里还是听得清清楚楚。

每天,男人都在仔细地问儿子,牛和猪是否都喂饱了,院门插了没有,嘱咐儿子别学得太晚影响第二天上课。最后,他总是千篇一律地说:“你妈的病没什么大碍,过几天我们就回去了。”

女人住进来的第四天,医院安排了开颅手术。那天早晨,女人的病床前多了一男一女,看样子是那女人的哥哥和妹妹。女人握着妹妹的手,眼睛却一刻也不离开男人的脸。

麻醉前,女人突然抓住男人的胳膊说“他爸,我要是下不了手术台,用被褥把我埋在房后的林子里就行。咱不办丧事,不花那冤枉钱,你这回一定要听我的啊。”女人的声音颤抖着,泪水哗哗地淌了下来。

护士推走了女人,男人和两个亲戚跟了出去。过了一会,男人便被妻兄扯回来。此后,男人一直坐在病床上一言不发,脸上的神情,看上去像个无助的孩子。

终于,女人被推回来了。女人头上缠着雪白的纱布,脸色有些苍白,眼睛微微地闭着,像是睡着了。

手忙脚乱地安顿好了女人,男人又出去了,回来时,手里拎着一包东西。一向都是三个馒头、几片榨菜便打发一顿的男人,这次破天荒地买回一兜包子。

男人不停地劝妻兄和妻妹多吃点,自己却只吃了两个,便端起了水杯。

那个夜晚,不知是忘了还是其它原因,男人没给家里打电话。

第二天上午,女人醒了,虽不能说话,却微笑着瞅着男人。男人高兴地搓着手,跑到楼下买了许多糖,送到医生的办公室,送到护士台,还给了我和临床的老太太每人一把。

女人看上去精神还不错,摘掉氧气罩的第一天,便又开始闹着回家。男人无奈,只得像哄孩子般,不停地给女人讲各种看来的或听来的新鲜事,打发时间。

一切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每天傍晚,男人又开始站到楼道的磁卡电话机旁,喋喋不休地嘱咐起儿子。

一天晚上,我从水房出来,男人正站在电话机旁大声唠叨着:“牛一天喂两次就行了,冬天又不干活儿,饿着点没事。猪你可得给我喂好啊,养足了膘,到年关能卖个好价钱。你妈恢复得挺好,医生说再巩固几天就能出院了……”

男人自顾自地说着,一边的我看得目瞪口呆。我惊奇地发现,电话机上根本没插磁卡。

放下电话,男人看到我脸上惊愕的表情。我指了指电话,男人竟“嘿嘿”笑了。“嘘……”男人的食指放在嘴边,示意我别出声。

“大哥,这会不担心你家的猪和牛了?”我一脸疑惑地瞅着男人,小声问了一句。

“牛和猪早托俺妻兄卖掉凑手术费了。”男人低低地回答,随即冲我做了个鬼脸,用手指指病房的门。

我恍然大悟,原来,男人的电话不是打给家中的儿子的,而是“打”给病床上的妻子的。

第100篇、爱情故事寻找老婆的初恋情人

寻找老婆的初恋情人的行动,完全是因为自己阴暗心理的驱使。

我跟老婆是同学介绍认识的,她是我那位女同学妹妹的同学的姐姐。我在北京读研究生,她在江南一小镇的税务所上班。相隔2000公里,同学介绍之后,只见了一次面就领了结婚证。只是因为那时我已是30岁的大龄青年,而她,也已是28岁的老姑娘了。我问过她为什么29岁了才结婚,她说介绍人没跟你讲过我的事情吗?我说没有。我也没跟介绍人打听过这方面的事情。她反问我:那你为啥30多岁才结婚?我跟她说以前我搞过一个对象,搞了好几年,结果是对象看上了一个比我更好的,抛弃了我。她见我挺诚实,便跟我实话实说,她也搞过一个对象,是她的高中同学,谈了四年从他高中毕业一直到大学毕业,只是后来没有分到一起,那人留在了省城,她回到了家乡,就分手了,是她主动提出分手的。

我问老婆她的初恋情人叫什么名字,老婆说都过去的事情了,还提他干吗,我咋不问你的初恋情人叫什么名字呀?

我又问老婆跟她的初恋情人关系到了什么程度,是拥抱了,接吻了,还是……老婆说你咋这么无聊啊,尽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后来,无论我怎么问,采取什么样的策略,老婆就是不说她和他的初恋情人的关系到了什么程度。

这让我耿耿于怀。她和他谈了四年的恋爱呢!四年,一千四百六十个昼夜,正是男人善钟情女人善怀春的年龄。难道他和她就一点事情也没发生过?平心而论,老婆长得挺漂亮的呀!生理和心理正当的男人跟她谈恋爱那么长的时间,真的不会对她有非分之想,而没有实实在在的行动,鬼才相信呢!

我对那个未曾谋面的男人充满了嫉妒和仇恨。他怎么就比我早认识了我的老婆,怎么就跟我的老婆谈过四年恋爱呢?

老婆跟我说过那家伙大学毕业后分到什么单位工作,但始终不告诉我那家伙叫什么名字。仿佛怕我去找那家伙算账似的。天赐良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那家伙姓甚名谁。那是我上研究生二年级时,同宿舍的一个哥儿们的大学同学来北京找他,闲谈中,得知那哥儿的同学竟然与我老婆的初恋情人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于是我就问他:“你们单位是不是有一个毕业于湖南财院、家是四川的人?”他问我:“你是说李志远同志吧?”原来我老婆的初恋情人叫李志远。

假期回到老婆身边。吃过晚饭去田间小道上散步,我跟她说:“我见到李志远了!”她竟然很吃惊,说:“你在哪儿见到的他?”这说明老婆的初恋情人的确叫李志远。我没有跟老婆说我在哪儿见到了李志远,只是跟她说:“你想不想知道李志远如今是什么官,搞了什么样的对象?”老婆说:“我不想知道,我知道那些有什么用!”令我不解的是她竟然没有追问我在哪儿见到的李志远。

我研究生毕业分到石家庄,把老婆从南方调到北方。开始时日子过得挺艰难。双方单位都没分给我们房子,住在我单位里的我的一间紧挨着厕所只有几平方米的屋子里,因为屋子小,不能把孩子接来,只得寄养在南方由妻子的父母管着。老婆特想念小孩,晚上出去散步,碰上大人带着小孩遛弯,不管认识不认识,她都会走过去跟那小孩亲热一番。大人牵着孩子走远了,她还会扭过头去看半天。我的心里头很不好受,挺内疚地跟她说:“跟了我让你受罪了,要是跟了李志远,肯定住上了好房子!”老婆就说:“这我信,那小子就是比你有能耐!”

老婆的话让我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我堂堂一个名牌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难道比不过一个普通院校毕业的本科生?不就是房子嘛!跳槽到一家事业单位,很快分得了两室一厅,把孩子也从南方接了来。可以说是安居乐业了,有一天我跟老婆说:“你看你从一个小镇到省城,房子有了,孩子快上小学了!跟着我还算幸福吧,当初要跟着李志远,日子过得还不知怎么的呢?”老婆对我这番话不以为然:“人家李志远上本科时发表的论文就有好几家杂志转发,你一个研究生怎么不见有啥成就?混日子谁不会呀!”

老婆是在将我的军呢!我就不信我超不过那个叫李志远的男人,工作之余认真读书,写作投稿,竟然在三年之中出版了两本书,发表了几百篇稿子,有好几篇获了奖。大前年,我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商品房,从旧家往新家搬,整理我那些获奖证书,问身边的老婆:“你猜测一下,李志远会不会有我这么多的获奖证书?”

老婆说:“他可能没有这么多的获奖证书,但他很会心疼人,做家务是一把好手!这一点,你肯定赶不上他。”

我跟老婆发誓:“你既然跟了我,我就会让你感觉到,你跟了我会比跟任何一个男人都幸福!”

从那天起,我抢着干家务活,每个双休日,还会拿出半个小时来给老婆按摩!我给她按摩的时候问她,是不是已经感觉到了幸福,她说是。

这反而让我没有了目标。有一天突发奇想:如果让她知道她的初恋情人如今当了什么官,有什么成就,日子过得怎么样,她一定会很感激我。在我看来,初恋是最值得珍惜的,也是最难忘的。把她初恋情人的信息告诉她,她还会认为我是个挺宽宏挺大度的男人!

在老婆生日那天,我跟她说:“今天我要送给你一件礼物!你闭上眼睛!”老婆就真的闭上了眼睛。我把送给她的礼物从一本书里找出来,跟她说:“睁开眼吧。”老婆睁开了眼,看到了我拿在她眼前的一张男人的照片。老婆很是茫然,问:“你给我这照片干什么, 我也不是追星族!”我说:“这是李志远的照片啊!”她似信非信,拿过去仔细一端详,摇摇头肯定地说:“你骗谁呢,李志远我还不认识呀?”

我跟她说:“这真是李志远的照片,我从网上下载的,如今他可发达了,当上了副厅长,还出了好几本书!打开电脑输入李志远三个字,他的信息可多了!”

老婆说:“你这是为了啥?”

我说:“我就是想知道,我再怎么也奋斗不到人家李志远这个地位了,你是不是……”

老婆接住了我的话尾:“是不是后悔没缠上李志远,是不是后悔嫁了你?人家当多大的官,出多大的名是人家的事,跟我跟你有什么关系?咱把咱日子过好了,每天过得充充实实的就是幸福的。要说官大,有比李志远官大的,要说名气,哪个明星不比他李志远名气大,你能比得了吗?”

细想,老婆说得有道理。我跟她道歉:“对不起。”

老婆说:“其实我根本不认识这个李志远,只是那年高考时,这家伙考了全县第一名,才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也没跟谁谈过四年的恋爱,只是你说你有过初恋情人,我也编个故事给你听,好让你心理平衡,要不你就会想:为什么这么大了才搞对象,别是有什么毛病吧?”

气得我差点晕过去,她的一个故事让我心里不踏实了十好几年!

第101篇、爱情故事我在路上等你

2005年4月16日 晴

今天是个好天气,阳光亮得耀人眼。坐在图书馆的办公桌前,正好望得见远处的树林和小小的人工湖。春天来了。一切蠢蠢欲动。没有什么能阻止大自然的运行规律。

我以前常坐的靠窗的那个座位上,如今总坐着一个长发女孩。她一定也是中文系的,因为有一次她拿着长长的书目单来借书,那些书目是当年我的老师给我们列过的。有时望着她我感觉是望着几年前的自己。我看到自己坐在那里读书,逍遥快活,无忧无虑,不知天高地厚。

昨晚接到萧珊的电话。她是一家报社的记者,整天在那座城市里跑来跑去,忙得不可开交。她喊着累,可我明明听出她的满足。她说了很多同学的近况,有的在外企,有的做了老师,在媒体的也不少。有的结婚了,有的恋爱着,有的还是钻石王老五。读书时一等奖学金总是我拿。而现在,他们都有一份适合自己的生活,快快乐乐地奔波着。我,只能坐在这里看室外的阳光。

我讨厌自己这种自怨自艾的心态,所以就强迫自己继续看摊在面前的《中国现代文学》。现在读这些书和当时的心态已经不同了。但是,大四那年被学校劝退后,这些没能读完的课程成了我的隐痛。我强迫自己自修完成。这是在给自己一个安慰吗?

2005年4月20日 阴

昨晚瑶瑶吵着一定要和爸爸睡,方正去陪她。我一觉醒来时方正还没有回卧室来。我不知道亲生母亲是不是会嫉妒女儿与爸爸在一起,总之我心里不舒服。我知道自己可笑。我起来去瑶瑶的房间叫方正。瑶瑶的小手在睡梦里依然搂着爸爸的脖子。我静静地望着他们。我想,如果是张薇站在这里望着这一幕,她一定会幸福地微笑吧。

但现在站在这里的是我。命运真是无常。

方正睡眼惺松地把我抱在怀里。我细细地打量他。说真的,方正还是那样帅,魅力无穷,三十五岁的男人有着特有的韵味。如果时光倒流,我再一次遇到他,我不知道是不是还会一 样爱上他。

想起我们第一次相遇。那是大三与大四之间的暑假。我在实习的时候遇到了方正就被他吸引了……

写到这里我偷偷打量一下四周,学生都在各自看书,没有人注意我发烧的脸。是的,他们关注我的时期已经过去了。两年前我还是他们每个人都想好奇地多看几眼的、一个因破坏别人家庭而被劝退的另类的女大学生,现在他们已经把我忘了。

被他们忘记有多好,我曾差点被他们的目光杀死。

2005年4月27日 微雨

窗外的树林在小雨中清清亮亮的。我仿佛嗅到清新的泥土气息。图书馆里人很少。雨天,没课的学生都爱泡寝室。我那时的习惯是选一部最爱的小说,拉了床帘,读个天昏地暗。上学时我总是选择靠窗的上铺,明亮而安静。

同事们在填评职称的表单。眼见工资要涨了,他们的快乐隐约浮现在眉梢眼角。这一切都与我无关,我只是这里的临时雇员而已,所有的晋级加薪跟我都不沾边,还可以随时让我走人。没有大学文凭,找工作四处碰壁。学校看了我们系主任那位慈祥的老先生的薄面,让我在这里做了打杂的管理员。

现在,我成了方正房子里的女主人。要不是方正,我还不知在何处漂泊。

可是,如果不是因为方正,我会漂泊吗?

晚上方正快十二点了才回来,我没有出声。见我在学英语,他说:“还在用功?你已经不是学生了。”我说闲着也是闲着。他接着说,你现在怎么忧心忡忡的一脸老气横秋相?我想起那个年轻的长发女孩,扭过头默然地盯着他,希望他再说下去,他却把自己扔到床上,呻吟一声说:“累死我了。”一会鼾声就起来了。

我学外语到凌晨两点半,还是不困。躺在床上,回想着他的话,只觉得心里空得厉害。这就是生活吗?我为什么像一个边缘人,游离于所有人的生活之外?

2005年5月4日 多云 微风

本来五一准备外出度长假的,可那晚临睡前方正说,2号张薇来接瑶瑶。

“她走的时候说,让我带瑶瑶两年,等她在北京站稳了脚,就来接她。她去年拿到了外语专业硕士学位,现在在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她说她有能力给瑶瑶一个安定的家了。”黑暗中他的语气是平静的,我猜测不出他的心态。

我没有出声。她一直是出色的,读书时是外语系的系花,留校后是外语系的栋梁。当年与方正被称为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后来方正居然因为我而与张薇离婚,全校哗然。我一直想,如果当时不是张薇要求离婚,那么方正会让他们的婚姻破碎吗?

这是个我不愿追究答案的问题。

我是想避开张薇的,可是没想到她会到图书馆来看望她的老朋友。她进来的时候我感到眼前一亮。一套乳白色的休闲装,颈间一条米黄色的长丝巾,一种从容镇静的美丽。

显然她也没料到会遇到我,但她目光平静地掠过我,没有愤怒,也没有鄙夷。而当我发现这个我无限欣赏的女人居然是张薇,一个被我夺了丈夫的女人时,我慌乱地逃离了屋子。

走在校园深处的小树林里,我感觉呼吸困难。我总是想起她那双平静而自信的眼睛。她虽然丢了丈夫,依然是一个把生活握在自己手心里的女人。

我呢?母亲绝望的泪光、父亲愤怒的巴掌、不得不放弃的优异学业、似有若无的工作、虚耗的青春、无望的未来……我望着自己摊开的双手。我抢到一个丈夫,可我仍然一无所有。

张薇走了。瑶瑶走了。方正有点失魂落魄。我的心也是空的。

在这个喧嚣的尘世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如果能让自己快乐,那么选择的活法就应该是正确的。我不快乐,所以我想,我在哪里走错了。

想起萧珊的E-mail——怎么感觉你像一只断了翅的鸟?或者比断了翅的鸟还不如,你把自己弄丢了!

我把自己弄丢了,所以我感觉不到快乐,也感觉不到痛苦。没有自我的人是一具空壳,而空壳是不会感觉苦乐的。这就是症结。在北方的早春,我看不到春色。我在刚刚泛绿的小树林里泪落。我轻轻问,我在哪里?

2005年5月5日 晴

黄昏时萧珊来电话,她被报社派出去进修一个月。放下电话,一个想法忽然钻进我的脑子,像神灵塞进来的。我跳起来打开电脑查阅今年全国高考的招生简章。我因激动而轻轻颤抖,牙齿发出轻微的响声,像发疟疾的病人——上帝呀,人生真的可以退回去两年吗?我还能重活一次吗?

天黑了,方正还没有回来。我捂住激越跳动的心,跳上出租车去书店买教科书。我才二十四岁,前面的路还那样长,这是不是拯救自己的惟一方式?

2005年5月27日 晴

推开窗子,凌晨的天空是暗蓝的,有遥远的星光。

每晚方正熟睡后我偷偷爬起来学习,到凌晨两点钟休息,白天照常工作,同时抓紧每一秒粘在书本上。我不困,好像被闲置的那两年的时光补偿似地一下子回到我身上。曾经可以那样光明正大而悠闲自得地看书,而现在,我却要抠出每一分藏在缝隙里的时间。

真好,夜凉如水,除了方正隐隐的鼾声,没有人来打扰我。

2005年8月9日 晴

呵,天,原来是如此的阔,地,原来是如此的广!两年来我好像第一次张开眼睛。

今天我通过查询得知我已经被河北大学中文系录取了。我无法抑制狂喜,打电话把方正约到小树林。我说第一遍的时候,他瞪着眼茫然地说:什么?再说一遍!确信之后,他呆在那里很久,突然眼露恐惧,用力抓住我的胳膊问:小琪,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现在只有你了,你也要离开我?

我说,我是过早离枝的花朵,已渐渐枯竭。给我时间和空间,让我找回自我,找回自信,我才能重新丰盈鲜活起来。曾经走过的已经成为事实,再去评判对错已无意义,你能理解吗?

望着他复杂的表情,我轻轻拉起他的手,我说你原本也想考研的,因为这一系列的变故耽搁了。现在让我们继续吧,我在路上等你。我们一起努力,也许我们可以走得更远。

他沉默很久,然后无言地抱住我。我听到他有力的心跳。

曾经我以为的生命中的全部,在岁月流逝之后还原了生活的本色,我望着他,这个曾经让我不顾一切的男人。为了对方,我们都曾放弃很多,可我们找到的却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鸟群鸣叫着飞过,风无声地穿过树林,远处偶尔有学生轻轻的话语与笑声。现在我明白,拥有自我,才能真正拥抱生活。

第102篇、爱情故事十年

2003年一个初秋的黄昏,我正把键盘敲得噼啪作响,门铃响了。我从猫眼里看到李健疲倦的脸。我拉开门,倚在门边望他。他说:“我出差刚回来,很累,也很饿。我需要休息。希望你请我吃晚饭。”我望了他一会,说好吧,我去买菜,你先上床休息吧。李健砰地把自己扔到我的床上闭上眼睛。我出门时,听到他迷迷糊糊地说:“唉,有个心爱的女人给做饭的感觉可真不错……”

我的手艺很一般,不过李健吃得很满足。这是我第一次亲手为他做饭。他还自斟自饮喝了很多酒。微醉的李健不再掩饰他的失落,“佳音,你为什么不问问我去了哪里?你真的一点都不关心我吗?”我不看他。我用一贯的冷漠声音回答:“何必呢?你有你的,我有我的生活。”

一声叹息,混杂着酒气与他独特的男人气息。他喑哑地说:“我们相识十年了。佳音,你知道吗?这十年里除了你我没留意过任何女人。我一直不知道我在你身边有没有让你快乐。今天我忽然想,也许这是你希望的生活状态,你自得其乐,是我杞人忧天。所以,我决定不再牵挂你了。就像十年前,我没有遇到你那样。我想有一个家了,一个平凡的老婆,一个哭闹的小孩。”

我沉默地抬眼,看到他被酒精胀红的眼睛里面,是我从未见过的痛楚。我的心疼了一下,随即坚硬。他抚摸我的长发,“佳音,也许你是对的,不爱,才不会受到伤害。”门咣地一声合上。我一言不发,任他从我的眼前消失。

那晚赶完稿子是凌晨两点。我去厨房倒果汁,因为腿坐麻木了,不小心撞翻了桌上的台灯。抚摸着一地碎片,我想起这台灯是李健给我买的。这个家里居然有那么多东西是李健送的——电脑桌,鞋架,整套的厨房用具。他常对我说,做你的胃真够倒霉的,你居然没有饿死简直是奇迹。他每周来一次为我改善伙食。

我跌坐在椅子里。我突然想起了李健温暖的怀抱,那仿佛是远古的事了。我们相爱着,如醉如痴。那是我今生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恋情,我爱得投入而彻底。后来我不相信爱情了,一下子就把他从心里赶出去,似乎也很彻底。可是他不肯走开,他说我看你过得快乐起来我再走。

现在,他终于走了。我快乐了吗?

我挣扎着站起来,告诫自己:不要后悔,不要遗憾。没有开始,才没有结束;没有爱,才没有伤害。

拉开窗帘,夜色里城市闪烁的霓虹灯光灿烂而美丽,又冰冷而遥远,像我的心。

休息日,我买了很多食品去市郊的医院看望母亲。病房长长的走廊里,三三两两的病人好奇地看我,目光呆滞。一个女病人径直走到我面前,严肃地说:“请买票,乘车的同志请买票。”

母亲坐在床头,安静的,脸白而清瘦。看到我,空洞的目光里有了一丝喜悦。我扶她到草坪边的长椅上坐下,拿水果给她吃,轻轻问她一些问题。母亲照例一言不发,偶尔咬一口水果,目光散淡地望着远方。这个世界已经与她无关。我把头靠在她的肩头,心再一次由酸涩变为恨,我诅咒那个男人——母亲曾经的丈夫、我曾经的父亲。

和母亲一起吃过晚饭,陪她洗了澡,让她睡下。偶尔有病人歇斯底里的笑和古怪的呢喃声传来。母亲睡得不太安稳。我坐在床边,轻轻拍着她,把她的一只手贴在我的脸上。

那噩梦似的一幕再一次不可阻挡地浮现。十年前,读大三的我被母亲的电话急召回家。推开家门,屋里一片狼藉,憔悴的母亲拉住我的手,崩溃地哭:佳音,你父亲不要我们了,你劝劝他吧。父亲坐在一个角落,绝决地吸烟。他爱上了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已经离婚,他也一定要离。妻女的哀求已无法抵挡那个女人的召唤。我不能相信,做了二十几年的恩爱夫妻,父亲竟这样恩断义绝。更没想到在家产的分割上父亲竟不择手段,利用母亲尚存的情意,几乎让她净身出户。此生最信赖的人竟会给她如此重击,一无所有的母亲终于彻底崩溃。

我对爱情、对男人的信心刹那间土崩瓦解。父母的恩爱和父亲的宠爱于我曾是最真实的东西,却在顷刻间灰飞烟灭,这世上还有什么值得信赖?那个大雨倾盆的夜晚,我抱着癫狂中的母亲,疯狂流泪。我从此关死心门,拒一切男人于门外,包括热恋中的李健。

同事小荷不止一次问我,为什么不要李键?他那么温存体贴。我说:“狼与其它动物争斗时,总是避免把脖子底下的部位露出来,因为那是最柔软最致命的部位。爱情,便是人类最柔软最致命的部位。”

她大笑,“你说得真可怕。爱情是相互的温暖与慰藉,怎会与杀戮有关!”

“那是你没经历过。爱情也能伤人致死。”我一字一顿地说。母亲崩溃癫狂的脸,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得这种痛。

采访总是很多。我喜欢劳累的工作。疲惫里,时间会不知不觉地过去。回到自己的小家,每一件物品上都有李健的影子,但他已经销声匿迹。九月末,报社派我参加交流会,我将顺铁路南下。

去给母亲买水果和日用品的时候,在商场的电梯上看到李健。他乘的电梯在上升,我乘的电梯在下降。在交错的刹那,我们互相看到。他的身边有一个女孩。走出商场来到尘土飞扬的街上,眩目的阳光让我窒息。我告诉自己,这就是生活,与各种人、各种事不断地擦肩而过,孤独地走向泯灭。

告诉母亲下周不能来看她了,我要外出。母亲似乎懂了,目光忽然悲切。我眼中酸涩。十年了,母亲不能给我正常的母爱,可她依然是我的依靠,是我孤独的心无可替代的家园。

母亲疑惑地东张西望。我知道她在找以前常来的李健。我扶住她的肩膀,对她,也对自己说:“妈妈,有些人,出现了很快会消失;有些人,停留很久,然后也会消失。只有我们永远在彼此的生命里。”

回来是在一周后。下了车直接去医院,给母亲带了许多南方的水果。回到家已快深夜,李健坐在我房门口的楼梯上,有一点憔悴,一地的烟头。“我想过一种全新的生活,有阳光有希望的那种,平淡却完整。”他没有起身,就这样仰着头对我说,“我试着和女孩接近,我想我还有爱的能力。开始时总是不自觉地打你的电话,拨到一半才想起我说过的我们要过各自的生活;周末的时候,会习惯地设计菜谱,考虑给你补充什么营养。要改变一个习惯很难,要忘掉一个爱过的人,更难。但是如果不能改变你,我只有改变自己。

可是那天在商场又见到你。望着你的背影时我发现我无法把你孤独地扔在人群里。你是一棵长在我心底的树,纠结的根茎已经将我的心紧紧缠绕,如果把你连根拔掉,我的心会四分五裂。我来找你,可是敲不开你的门。打电话去报社,知道你出差了。我连续三个晚上守在这里,一边抽烟一边等你。”

走廊里的声控灯灭了。李健起身,在黑暗中把我抱在怀里。他说,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决定了,既然命运给了我这个劫数,我愿无怨无悔地面对。我们再开始一个十年吧,然后是下一个!如果你愿意,我们就这样老去。”

他的怀抱那样温暖。我依稀回到当年,我们相爱着,心无芥蒂,生死相依……可是恐慌瞬间战胜了对爱的沉迷,我觉得总有一天爱情会抖落它美丽的面纱露出满目狰狞,那时,谁又能将我救赎?我挣扎着推开他,我说,不要介入我的生活,我不需要任何人。

黑暗里,只有我们沉重的呼吸。

四月,初春。我接到医生的电话,飞一样赶往医院。母亲一个人走出了医院的大门,在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刺耳的鸣笛和刹车声里惊厥过去。路人把她送回了医院。雪白的被子外面,露出她同样惨白而虚弱的脸。我把她的手贴在我脸上,和着泪水轻轻呼唤——妈妈,不要离开我。

母亲终于慢慢睁开了眼睛——她的眼里居然闪现着久违的神采。她虚弱地摸摸我的头,轻声说:“别哭,妈在。”我缄默了十年的母亲就这样恢复了清醒。在她离世前的十一天里,她不许我离开她半步,我们不停地说啊说,仿佛在弥补十年里的情感缺憾。医生说,不必担心她劳累,她很快就要长眠休息了。

母亲说得最多的,是父亲曾经对她的好。他怎样精心照料病中的她,怎样为了家庭劳累奔波,他们怎样共同为我的成长付出心血,为我的疾病焦虑,为我的成长喜悦……母亲长叹一声说:“我不恨你爸爸了。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二十三年,他一直待我很好,就是后来的不好也抹杀不了那些好。一辈子有多长?有过二十多年的好还求什么呢?佳音,如果有机会见到你爸爸,你一定要转告他——我不恨他,我感激他给过我那么美好的岁月……”

我把脸埋在母亲的掌心,任泪水从指缝倾泻而出。原来能穿透岁月的风尘永留人心的,只有爱与感激,而不是背叛与伤害。我忽然羡慕母亲可以有一份这样美丽的回忆陪伴着,安然起程。母亲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佳音,不要怕,去尝试吧。记着,有过一天的好,也胜过一辈子没有好……”

我身体痊愈后,李健请了假带我出去旅行,就是当年我们相识并一见倾心的风景区。

十年,早已物是人非。李健指着山脚说,我第一次看到你,你就是从那里爬上来,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一脸阳光,笑声清脆,我的心一下子就不是自己的了。

我望着山脚,仿佛看见多年前的自己,那是个没有伤口的女孩,无忧无虑。一时间,我心思万千。李健无言地握住我的手。

我回过头,静静望着他。这个男人,在我身边守候了十年,只为鼓起我尝试爱的勇气。是的,生命里哪怕有过一天的爱,也比没有好。为了这一天,亦值得策马扬帆,在爱与恨的波峰浪谷中,交付此生。

我回扣住李健的手指,紧紧的。

第103篇、哲理故事笼子和小鸟的爱情

一只笼子和一只小鸟相爱了。笼子跟小鸟说:“我是一只笼子,是用来关鸟的那一种……笼子。”鸟儿说他知道。

过了一会儿鸟儿问笼子:“你会关我吗?”

“我不会,可是,我却希望你……永远都在我身边……永远都不会离开我。”笼子艰难地回答。

鸟儿微笑了,我会的。因为你对我而言,更像一间温暖的房子,而不是一个冰冷的笼子。不可言喻的幸福充满了笼子的心。

于是笼子和小鸟很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早晨鸟儿会去寻一些小虫果腹,再自由自在地在蓝天上纵情飞翔。傍晚回来,便哼唱起悠扬的旋律,点缀每一个美丽的黄昏。夜深了,鸟儿就依在笼中皎洁的月华里甜蜜地睡去。

可是,有一天,主人发现了睡在笼子里的小鸟,就锁上了笼子。

笼子心想,这样小鸟就可以一直跟它在一起了,可是,她它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由,爱情还会存在吗?不会。

而鸟儿的爱情,对笼子来说是多么的重要。笼子不愿意看到鸟儿失去自由,更不愿意看到鸟儿伤心,也不愿失去鸟儿对它的爱。

它深情地看着睡在自己怀里的鸟儿,含泪说道:“再见了,我的爱,希望来生我们能够再见。”说完,笼子就四散裂开,轻轻地坠落……

大道理:

自由和爱情并不是相抵触的,它们可以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但是如果一旦失去了自由,爱情恐怕也不会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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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爱情故事在一起雨仍在下着,连绵不休地。天空灰暗的颜色配合着悲伤压抑的气氛。在这一片开阔地带上,站满了人。他们的视线全部盯着一个方向,沉默而悲伤。视线所及之处,是大堆的水泥板、砖石、木制的门窗、铝合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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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个爱情故事优选

    第1篇、最好的爱情寓言故事  在路途上想起爱情来,觉得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做个伴。  不要束缚,不要纠缠,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落空的。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

  • 101个爱情故事简短
    101个爱情故事简短

    第1篇、爱情故事最相配的指环和围巾 洛孜一到冬天就带着那条安杰送给她的兰色围巾,一直有五年了,她一直舍不得换掉,那条围巾有她对安杰的思念,也有安杰对她的爱,安杰走了五年,洛孜始终不相信。洛孜多希望那天她一开家门,

  • 101个爱情故事欣赏
    101个爱情故事欣赏

    第1篇、爱情故事最后一束玫瑰吴晓莉是我大学的同学,毕业后,她自己开了家花店当老板了。情人节前一天,晓莉给我打来了电话,“明天情人节,你不是休息么?来我花店帮帮忙。怎么样?”嘿!晓莉真鬼,竟打起了我的主意!作为好朋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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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武罗的音乐与爱情民间故事  天帝轩辕在人间大地上最喜爱的大山有两座:一座是黟山(黄山),一座是青要山(现在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境内)。  他常常从昆仑山一直向东来到东方的海边,因为他喜爱大海的辽阔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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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爱情故事一生的珍宝科贝拉今年70岁,在雅典卫城附近经营一家古玩店。欧债危机之后,希腊普通人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许多生意都萧条起来。可科贝拉的小古玩店却生意红火,由于人们手头都缺现金,所以都把家藏的古董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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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民间故事黔驴的爱情 话说黔驴入黔后,遇见老虎的那只被虎吃掉了,剩下的一对驴男女,自行结合,一代又一代在贵州的大山里,生息繁衍。几千年后,已经发展壮大为一个庞大黔驴部落。 黔驴部落之间,有没有抢亲习俗?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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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民间故事爱情充值赵恒宇是一个标准的居家好男人,他因为过于内向不敢谈恋爱,便把自己的一切倾注在网络上,包括时间和金钱,久而久之他也就成为了许多网络猎头公司的常客。 第2篇、爱情故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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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爱情之花民间故事  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有个十分宁静的小渔村。村前住着一位勤劳勇敢、强壮有力的青年渔夫,村后住着一位美丽娴雅、会做大酱的姑娘。这两个穷人家的孩子,从小就生活劳动在一起,青梅竹马,形影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