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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名人故事诺贝尔的爱情故事
诺贝尔一生没有妻室儿女,也没有固定住所。他曾说过:“我在哪里工作,哪里就是我的家。” 一生未婚的诺贝尔也曾有过三次短暂的爱情生活,但都以悲剧而结束,他倾心的3位女性一个早逝,一个有情无缘,一个无知而负心。
1876年诺贝尔43岁时,奥地利大元帅弗兰兹·金斯基伯爵之女伯莎应聘做他的秘书,诺贝尔对她一见倾心,喜欢得不得了。无奈伯莎心已属人,这两人虽无缘结为连理,却结成了永恒的友谊,伯莎后来成为着名女作家,她于一八八九年出版了曾引起很多议论的呼唤和平的着作《放下武器》。她还在维也纳建立了一个“和平之友协会”,并且成为当时正在进行中的第四次世界和平大会的领导成员,是世界和平运动先驱之一。她是最早唤起诺贝尔对和平感兴趣的一个人,他决定建立和平奖金也与她的影响有关。
不久后,诺贝尔再次遇到了自己的心上人。1876年秋,诺贝尔去奥地利进行商业旅行时,在维也纳的一家花店里结识了卖花女索菲。此后诺贝尔与索菲维持了近15年的关系。诺贝尔一度希望索菲成为他的伴侣,为她在疗养地买了一幢漂亮的别墅,在巴黎富人区购置了一座华丽的公馆,但由于索菲没有文化,缺乏教养,又不听诺贝尔的劝导,只知挥霍放荡,使诺贝尔感到忧伤与失望,他从此对感情开始悲观起来。
这个索菲,真不是个省油的灯。1891年春天,索菲来信告诉诺贝尔说,她就要生下一个孩子来,并说其生父亲一位匈牙利军官。诺贝尔看到这个消息后,犹如五雷轰顶,对索菲彻底失望了,决定从此不再与她来往,并通过一位律师为她提供30万匈牙利克朗的养老费,这在当时是很大的一笔钱。
诺贝尔逝世后,索菲还去找诺贝尔的助手、诺贝尔遗嘱的执行人拉格纳·索尔曼,她威胁说,如果不给她足够多的钱,她就要将诺贝尔给她的216封信的原件出版权出卖掉。索尔曼为了避免可能出现一场丑闻,只好有条件地买下了这些信件。诺贝尔曾经在这些信上珍重地称索菲为“Madame Sofie Nobel”,可见其对索菲曾有的深情。这些信在诺贝尔死后一直被束之高阁,一直到了1955年才随诺贝尔的自传公开,才广为世人所知。
诺贝尔在巴黎工作和生活期间,还曾做过一件成人之美的事情:他聘用作为厨娘的一个法国姑娘告诉他,她要辞职去结婚。诺贝尔问这位法国姑娘要他送点什么结婚礼物,这位聪明而机灵的法国姑娘提出:别的都不要,只想要“诺贝尔先生本人一天所挣的钱”。这个请求可难倒了诺贝尔,因为诺贝尔本人也不知道他一天挣多少钱。然而,诺贝尔是一个答应了的事就一定要办的人,于是他经过几天计算之后,算出他一天大概能挣4万法郎。这样,他就把4万法郎作为结婚礼物赠给了那位姑娘。据说这笔钱在当时的价值,仅靠它的利息就可以让这位姑娘舒心地过上一辈子。
第2篇、爱情故事只要出发,就能到达
摩托车上的爱情
大四时,汤佳为了能有更好的发展,前往阳朔学英语,并很快在学校当上助教,还被校方安排给外教们当周末旅行的导游。托马斯也在这群外教队伍中。
第一次见托马斯时,汤佳表示“很无感”。她第一次带队去月亮山,所有人都骑着自行车出发时,只有托马斯“独树一帜”非要跨着一辆摩托车,这还引起了她的鄙夷。谁知道在回程的道路上,她很累。便坐在托马斯的摩托车后座上。他故意绕来绕去走一些小道脱离了大队伍,二人在路上聊了很多,还互换了电话。自此,托马斯对汤佳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并开始和她煲电话粥,这段感情发展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最初,她很羞涩地企图进行地下恋爱,为了不“暴露”,她每次上街都不坐这辆声音巨大的大摩托,不过托马斯每次都隔不远在后面跟着。在这种滑稽场面的“胁迫”下,她只好乖乖上车,并且从此被托马斯载着“招摇过市”了。
2007年5月,汤佳毕业忙着找工作时,托马斯回国了。本以为这段感情就像许多跨国恋情一样无疾而终,没想到年底时,在加拿大滑雪的托马斯突然给她发了一封求婚邮件。
汤佳当时在东南亚潜水,逗留在万象。她“揣着”这个问题,骑着车在大街上思前想后地转了一天。晚上,这个爽快的姑娘就回邮件答应了,她说:“要是不答应,那我也太矫情了,但是你要是跟我开这种玩笑我饶不了你。”她当下坐汽车去泰国,再从泰国飞曼谷,再从曼谷飞深圳,再到长沙拿户口本,再在上海和托马斯会合。2008年4月,汤佳和托马斯在香港结婚了。
收拾行李快出发
早在婚前,汤佳和托马斯就酝酿了一个想法:“我们一个来自德国汉堡,一个久居中国上海,汉堡和上海又是友好城市,应该计划一次从中国上海到汉堡的摩托旅行。”想法一旦有,唯一要做的,就是收拾行李出发。
2008年7月1日,一切准备妥当。小两口发动摩托车,出发了。
到了青海,摩托车也有“高原反应”,跑不动。藏狗很多,隔几十米就追,吓得汤佳几乎魂飞魄散。在柴达木盆地。晚上的温度接近0℃。找不到旅馆,后来还碰到警察,因为是军事基地,差点被关了起来,后来,偷偷摸摸溜进一个电站,好心的工作人员将二人收留。而在新疆吐鲁番,温度是47℃,汤佳“感觉自己是一只烤箱里的烤鸭”。最艰辛的一段旅途,是在新疆北部的白哈巴。一个旅馆的老板给他们指了一条路,后来在谷歌地图上一查,才知道是断的。这个“太阳没下山月亮就出来”的地方,荒无人烟,没有路,也看不到车辆的痕迹,只有深深浅浅的马蹄印。安静得只听得到相机的喀嚓声……
2008年9月3日,他们骑着摩托车到了目的地德国汉堡,到托马斯家玩了一阵子,又继续南行,途经荷兰、奥地利、意大利、法国等地。最终在11月初回到了德国。
旅行结束后,汤佳在论坛和博客发文,讲述自己的旅行经历。很多人留言,无一例外地“佩服”、“不敢相信”、“热泪盈眶”、“热血沸腾”。很多留言的人说,自己跟汤佳一样,有过梦想,或关于旅行或关于其他,但遗憾的是,因为现实种种转都没能坚持下去。
汤佳说,长途旅行当然会有顾虑,最关键的是安全。她也“害怕会死在路上”,但还是出发了。“为什么要出发”?即使是在旅行结束后,很多人也会问汤佳这个问题。“如果不出发,你怎么能到达?”汤佳反问道。
让汤佳印象深刻的,有这样一条留言:我也爱旅游啊,上大学时也走了好多地方,但我觉得自由的日子只有大学那几年,现在是没法那么洒脱了,虽然我已经有房有车,但还是不认为可以随便就出去旅行,一是经济实力,二是工作方式,你还得为你的生活,为你的房子车子打拼,哪来的闲工夫去闯世界呢?
汤佳有些生气,回复说:看了你的留言我觉得我好失败,我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别人,没多少钱也一样可以旅游。时间是自己的,心里有个旅行的梦想,你要做的就是收拾好行李,马上出门。你都有房有车了,我还没房子呢,我也有孩子了,可我的孩子已去了7个国家。
汤佳说,她有个朋友一直梦想着自驾去西藏,各种装备堆满了房间,他有房有钱,可他都买第二辆车了,还是没行动。他总是唏嘘感叹,没时间啦,工作丢不开啦,怕旅途出意外老婆孩子不放心啦等。汤佳就笑他:“你看,我比你穷,什么都没。可我已游完15个国家回来了。”
旅行开始前,汤佳在上海一家旅行社工作,薪水优厚,“我们每天生活在忙碌的社会里,社会给了我们一个梦想,父母给你设定了一个目标,你不断地努力,当哪天目标真正实现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空空如也。在生死临界点的时候,你会发现,任何的加班,给自己太多的压力,买房买车的需求,这些都是浮云。”
为梦想而付出
女儿女婿回家那天。汤妈妈做了一桌菜,多是为托马斯做的。正如旅行出发前要“贿赂”女婿一样,女儿这次平安归来,他们也要“犒赏”他。
汤佳说,外面的生活很精彩,而她心里总是装着对父母的愧疚。“古人说,父母在,不远游。我对父母只能报喜不报忧,我这么多年,在外面吃什么苦,都只能自己一个人扛,再怎么苦也不会跟父母说。人总是有得有失,我选择了自己意气风发的路,同时我也失去了把家作为避风港疗伤地的权利。我爱他们,在千万里之外的异国,我最挂念的就是两位老人。但我不能不做自己、不坚持梦想。以前是,现在是,将来还是,永不放弃。”
现在。汤佳和托马斯已经回到德国。他们租的房就在阿尔卑斯山附近。汤佳很乐于做照顾托马斯和孩子的“家庭主妇”。她喜欢把房子收拾得很漂亮,阳台外是大片的薰衣草。
说起阳台,汤佳还记得,大概是6年前的某个初冬早晨,在学校女生寝室的阳台上,她穿着粉红色毛衣,戴个发箍,对着楼下熙熙攘攘上早自习的人群,大声朗读: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我很高兴站在这里,发表一段简短的演讲,主题是“坚持梦想”……
这段往事被汤佳写进了博客,“睡觉都用英语讲梦话,把室友都吓着了……什么都想学,梦想就是考了英语导游证,然后做英语导游,然后做国际领队,周游世界……如果想都不敢想,你就不会为之而努力,那你就永远没有办法实现。”
第3篇、爱情故事丈夫弃她而去,公公婆婆帮她征婚寻找爱情
一年多前,她被丈夫抛弃,悲愤之中决心再也不相信爱情,一个人撑起整个家,不仅照顾女儿,还照顾年事已高的前公公婆婆。公公婆婆被她的孝心感动,认她做女儿,并且积极帮她到处征婚……好人会不会有好报?她还能恢复对爱情的信心吗?
突然之间成为了悲愤的弃妇
作为女人,没有什么消息比丈夫傍上富婆更令人心碎。
那一刻,蒋梅芬连杀了王钢的心都有了,“他做得那样绝,那样欺骗我,他死了,我给他偿命!”打了无数次电话后,王钢才肯露面,他开一辆黑色轿车从遂宁赶来,一副大墨镜遮住了脸上的表情,见到蒋梅芬后,他吞吞吐吐地说:“我们离婚吧!”蒋梅芬一个巴掌掴了过去,大声地吼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在外面那么辛苦为了什么?还不是想跟你一起好好过日子。”“我穷怕了,我再也不想过那样的穷日子了。”王钢的声音颤巍巍的,蒋梅芬看到丈夫这副懦弱样子气得浑身冰凉,她情愿王钢能编出一个高明的谎言,或者向她请求原谅。这个窝囊卑劣的理由,让蒋梅芬所有的付出都成了耻辱。
蒋梅芬36岁,王钢长她2岁,同为四川遂宁市射洪县人。婚后,王钢做建材生意,蒋梅芬照顾老人小孩,家庭和睦平安。然而,2007年,王钢在一次工程项目承包中,卷入是非,生意一败涂地,欠下十几万元债务,债主们上门来讨债,把原本好好的家弄得没有安宁,夫妇俩不得已把房子抵押贷款,解燃眉之急。
王钢从此一蹶不振,成天窝在家里唉声叹气。蒋梅芬决定外出赚钱,让丈夫在家调整心态。王钢勉强同意,但公公婆婆死活不肯:“你一个大男人呆在家里,让她出去打工,这像什么话?”蒋梅芬温柔孝顺,向来对老人言听计从,但是这一次,她违背了他们的意愿,随朋友前往福州打工,一干就是三年。为了节约,三年里她只回了三次家。王钢一直碌碌无为,蒋梅芬没有怪他,她计划2010年夏天等攒够了钱后就回老家和丈夫一起开家茶坊,茶坊的名字,她都想好了,就叫和美,预示着他们今后和和美美的生活。
现在,一切都泡汤了……回想起一个人在外漂泊的酸甜苦辣,蒋梅芬心里悲愤交加,眼前的这个男人对她来说已经陌生得不能再陌生了。蒋梅芬同意离婚,房子和女儿归她。走出办证大厅,王钢像卸下千斤重担,转身离开的时候还恬不知耻地叮嘱蒋梅芬:“今后,那两个老人也归你管了,对了,他们根本不是我的亲生父母!”
蒋梅芬听了更加气恼,其实她很早就从公公婆婆那里知道这事,王钢从小无父无母,被没有生育能力的王家夫妇收养,把他视若己出。谁料如今他贪恋富贵,不但背叛妻子,连父母的养育之恩都抛在了脑后。
前公公婆婆帮她征婚
那天,蒋梅芬很晚回家,公公婆婆和女儿守在餐桌旁等她。看到这些热了一遍又一遍的菜,蒋梅芬虽心怀愤恨,但一直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将情绪发泄在老人和孩子头上。
照法理上来说,离婚后的蒋梅芬已没有抚养老人的义务,她可以将房子卖了,带着女儿远走他乡重新生活。可是她舍不得丢下这两个老人。公公婆婆年事已高,身体本来就不好,现在还被养子抛弃,将来要如何生活呢?想了一个晚上,蒋梅芬还是决定赡养他们,继续喊他们为爸爸妈妈。
那段时间,为了排解内心的烦恼,蒋梅芬学会了喝酒。每天晚上在安顿好老人和女儿后,她就溜出去买酒喝,喝完了醉醺醺地跑回家倒头就睡,她试图用这样的方法忘却心中的伤痛和仇恨。
有天晚上,蒋梅芬醉倒在路边。女儿起床后见不到她就出门一路去找她,把她搀扶回家。“妈妈,你不能这样,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你还有我,我不会离开你的,我们要好好活下去。”蒋梅芬醉意朦胧间,听到女儿的喃喃细语。在女儿的哭喊中,蒋梅芬睁开眼睛,此时女儿的泪正一滴滴掉在她的脸颊上……蒋梅芬一把搂住女儿,空洞难受的心瞬间踏实安定了许多,这些日子来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安稳的支撑,找到了一个未来生活的希望。夜深之际,小小的茶坊之梦,如一颗泛着微光的星星,又一次升起在蒋梅芬的心里。
2010年5月,经过一阵子的忙碌,蒋梅芬的和美茶坊开业了。每逢周末放假,诗悦就和奶奶一起到茶坊帮忙,一家人的日子越过越好。一天下午,有个男人匆匆走进店里找到蒋梅芬。“请问你是蒋梅芬女士么?你的征婚资料填得不全,我特意来了解情况。”蒋梅芬一头雾水,连声说肯定搞错了,但从对方递上的资料看,上面的信息和照片的确是她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番了解后,她才知道原来公公婆婆背地里在帮她征婚呢,让她有点哭笑不得。
晚上,蒋梅芬找公公婆婆说理,不料他们的理由比她更多。“阿芬,你不再是我们的儿媳,是女儿,我们不忍心看到你一个人支撑这个家,我们希望你找个好归宿,毕竟你还那么年轻。”蒋梅芬听了有点哽咽地说:“爸!妈!能跟你们在一起生活,我就很高兴了,我不会再嫁人,要做也要做你们的老女儿!”婆婆柔声说:“傻孩子,往后的日子长着呢,听妈的话,没错!”两个老人固执而坚决,蒋梅芬也拿他们没办法。
此后,两位老人一直为儿媳征婚的事忙进忙出,他们找婚庆公司和亲朋好友传播信息,还专程坐车到遂宁为蒋梅芬在报纸上登征婚信息。渐渐地,一个贤淑、孝顺、善良、美丽的女子形象,在射洪县家喻户晓。热心的邻居都想做成人之美,帮这个不幸的女子找到归宿,但都被蒋梅芬巧妙拒绝和搪塞过去,她不是不想找个肩膀依靠,只是前一次婚姻给她带来的伤痛让她没法再打开心扉。
邂逅在医院的走道上
直到公公一场大病袭来,征婚事件才渐渐冷却下来。蒋梅芬连夜将公公送往县人民医院,检查的结果是胃癌晚期。听到这个噩耗,婆婆心里着急,在匆匆赶往医院的路上摔了一跤,这样一来两位老人一起住进了医院。
一天晚上,蒋梅芬伺候公公婆婆入睡后,突然觉得头重脚轻,胃剧烈疼痛,她双手扶在卫生间的墙上干咳、呕吐,汗如雨下。如果再这样下去,自己真得扛不住了,公公婆婆该怎么办呢?蒋梅芬摇晃着身子出门,不料被一个塑料盆绊倒,想要挣扎着起来,又觉得全身无力。此时,有一个坚实的臂膀扶住了蒋梅芬的手臂,她抬眼一望面前是个陌生男人的脸。蒋梅芬赶紧保持距离,说了声谢谢。男人看了她一眼,问:“你是蒋梅芬吧?”蒋梅芬满脸疑惑地点了点头,眼前的男子皮肤黝黑,个子矮小,虽不起眼,但看上去很敦厚老实,给人踏实感。男人接着说:“我在报纸上看到过关于你的报道,很钦佩你的所作所为。我叫方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这两天我正好来医院探望个生病的朋友。”蒋梅芬再次表示了感谢后就匆匆转身离开。
第二天上午,当蒋梅芬带着早餐来到病房时,发现婆婆的床头多了一束鲜花和一些水果。婆婆就要出院了,心情不错,见蒋梅芬走进来,就上前拉着她的手说:“乖女儿,你的朋友真不错,你早点告诉我,我们就不操心了。”蒋梅芬愣住了,不知道婆婆说的“朋友”究竟是哪位。下午,方云忽然拎着一大包中药走进病房,蒋梅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婆婆口中的“朋友”是他啊。
方云很快和两位老人热络起来,此后他经常到病房里看望仍然躺在病床上的蒋梅芬的公公,还给他打来热水,擦身换膏药,老人十分享受。有了方云的帮忙,蒋梅芬也没有以前那么累了。
不久后,公公的病情变得很严重,他把蒋梅芬喊到身边说:“阿芬,你做到了一个亲生女儿该做的事,我也没啥东西留给你,我觉得很对不起你。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只要你嫁人了,我也就安心了。”说着,他将目光投向守在一旁的方云,“还要拜托你们照顾老太婆!” 这是一个临终老人心窝子里的话,蒋梅芬听得满眼含泪,不停地点头。
料理完公公的后事,蒋梅芬又回到茶坊忙起来。方云隔三差五过来帮忙,但蒋梅芬总对他不咸不淡,他的家庭、工作等,蒋梅芬一概不问。就连女儿也看不下去了,她悄悄问蒋梅芬:“妈妈,方叔叔人很好,你难道没有一点想法吗?”蒋梅芬大声说不可能,怪女儿多管闲事。
蒋梅芬的内心并不平静,她明白方云的心思,知道他是个诚实可靠的男人,但要让她跨出心里的那道槛,她还是有点做不到。她有时甚至想,爱情不过是电视剧里虚构的剧情,像她这样的一个女人,怎么可能会有男人真心相待呢?方云所做的一切,大概也仅仅是表象,在得到她的爱情后就会将她狠狠抛弃。
女人的心思真的是很复杂。此后有一段时间,方云没出现在店里,蒋梅芬忽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时不时会冒出对方云的牵挂。后来,蒋梅芬得了重感冒,病倒在床,高烧一直不退。婆婆和女儿吓坏了,悄悄地给方云发了条短信。
第二天下午,蒋梅芬听到敲门声,起床开门,只见门外站着的正是一个多月不见的方云,她惊讶地说:“怎么会是你?”原来这段时间,方云在陕西公干,看到了诗悦发来的短信,才知道蒋梅芬病了,他心急如焚连夜请假转了6趟车子才赶来。蒋梅芬听了这些话,心里一阵感动,看着眼前变得更黑更瘦的方云,她的眼眶湿润了:“我连你的情况都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方云说:“只要你想听,我可以全都告诉你。”
方云也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心灵曾经受过创伤,半年前他从报纸上看到蒋梅芬的事,很是感动。他难以想象,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还有如此重情重义的女子,他当时就动心了,但看到照片上清秀漂亮的蒋梅芬,他有点犹豫,觉得自己长得不帅,钱又少,配不上蒋梅芬,所以,他没有应征。没想到,那天老天冥冥中给他做了安排,让他在医院楼道里邂逅了蒋梅芬……
说着,方云从皮夹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蒋梅芬。“小芬,我是个实在人,只要你愿意,我可以为你做一切,这是我的全部家当……”蒋梅芬的大脑嗡嗡作响,她不由想起了前夫,十多年前,王钢也有过同样的行为和誓言,可是,后来呢?蒋梅芬瞬间将她的柔情又收了起来,拒绝了方云的求爱。
为了避免尴尬,方云很快起身告辞。蒋梅芬闭着眼长出口气: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不会再有男人对她好了。然而,方云没有放弃,他还是经常来王家,陪着蒋梅芬的婆婆和女儿一起散步,帮着她们做家事。
重新收获美好的爱情
2011年3月的一天,茶坊里来了位女客人,大约40岁左右,气度非凡,香水味老远飘来,茶色的墨镜遮着她姣好的面容。蒋梅芬递茶的时候,她取下眼镜,轻声问道:“你是蒋梅芬吗?”蒋梅芬微笑点头,女子接着说:“我叫姚云香,是专程来向你道歉的!”听到“姚云香”这个名字,蒋梅芬的脸色沉了下来,这个名字曾一度让她痛苦失眠,姚云香就是用金钱诱惑她前夫的女人。蒋梅芬用冷冰冰的声音说:“我没找你就算你幸运,你还亲自找上门来了?”姚云香看蒋梅芬的情绪有点激动,一个劲地解释说:“你听我说,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原来,姚云香从报纸上看到蒋梅芬的报道后,才知晓事情的真相,她当年是被王钢的花言巧语欺骗才和他结婚。“我不是真的要伤害你。现在,我已经和他离婚了。”听了这些,蒋梅芬的态度稍稍缓和下来,两个女人一起说到了王钢的种种劣迹,转眼就像朋友诉衷肠一样热络起来。“小芬,女人的命就是苦,经历一些事情,胆子就变得特别小,但是如果不去经历,又怎么会知道有没有真爱呢?不去经历,幸福往往会错过在最好的年华里。”姚云香留下了这句过来人的感叹,带给蒋梅芬很多的启示。
那一刻,蒋梅芬很想方云,她第一次主动给他发了条短信,琢磨了很久,她写道:“谢谢你陪我走了这么久,你好吗?”因为方云又回到了陕西的大山里工作,所以到了第二天他才回复了蒋梅芬的短信:“小芬,看到你的信息,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我很好,非常好,有机会你带诗悦来山里看星星,这里的星星真多,近得就在树顶上,我可以给你们摘一书包。”看了短信,蒋梅芬扑哧笑出了声,想不到这个人还挺幽默的。
几天后,方云回到射洪,蒋梅芬和女儿一起去车站接他,方云真的带了一个漂亮的书包。诗悦高兴得打开书包,边看边问:“方叔叔,我的星星呢?我的星星呢?”方云逗她说:“全在里面呢,你仔细找找。”诗悦从内侧口袋里掏出很多的松子,大声地问:“是不是这些?”方云开玩笑地说:“哎呀,星星放到书包里后就全变了,这可不能怪我,我可都是爬上树摘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温情画面,蒋梅芬感觉很幸福。
不久,方云打算向蒋梅芬求婚,他约蒋梅芬在河边的一家咖啡馆见面。两人都是第一次来这么高档的地方,有点不太自在。蒋梅芬小声嘀咕说:“花这个钱干吗?还不如到我们的和美茶坊!”一声“我们的”让方云听得心花怒放,他将事先准备好的钻戒拿出来,轻轻地戴到蒋梅芬的无名指上。指环的大小正正好好,蒋梅芬不由得被方云的细心所感动。“嫁给我吧,小芬,我保证会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蒋梅芬点了点头,陶醉在这浪漫的承诺里……
为兑现照顾老人的承诺,方云选择做上门女婿,搬进了王家。结婚宴上,方云和蒋梅芬给婆婆敬酒时,婆婆拉着蒋梅芬的手久久不放,“我这辈子能遇到你这么好女儿,真是上辈子积德修福了。方云,你一定要好好待她,好好待她……”婚宴十分简单,亲朋好友的祝福很实诚,上苍总会眷顾善良有爱的人,一年多来,蒋梅芬经历了很多的波折,付出了她宽容的爱,最终收获了一份美好的爱情和亲情。
第4篇、爱情故事羽球恋人:一拍进攻一拍防守的爱情变奏
惊世一吻,
神雕侠侣姐弟恋一吻定情
然而,令张楠和赵芸蕾意外的是,这深深一吻被记者长枪短炮拍个正着,从此“情侣档”的称呼不胫而走。成为继林丹谢杏芳之后,中国羽坛又一对神雕侠侣。
赵芸蕾考虑到不能影响备战奥运等原因,随后在接受采访时否认了两人是情侣。可喜的是,此时的中国羽毛球队不再禁止队员谈恋爱了,而是给了队员们一个很宽松的环境,让运动员们顺其自然。
在任的中国羽毛球总教练李永波也曾表过态:“如果恋爱可以激发队员的斗志,而且不影响平时的训练,我找不到任何理由反对他们恋爱。”同时,他也表示太年轻就公布恋情会让球员分心,影响竞技状态。所以一般情况下,国家队的小队员都会对恋情低调处理。但如今看来,两人的低调只是为了如今奥运赛场的成功。
还记得赵芸蕾和张楠刚刚混双配对之时,他俩虽然都在国家队,但是彼此了解不太深入。他们只记得两人是互补的“南北配”:张楠是个土生土长的北京男孩,却没有一般北京人“贫”的特质,不善言辞,甚至还是个“闷葫芦”。而比他年长4岁的赵芸蕾,面对媒体则游刃有余。
在很多人看来北京的孩子不太能吃苦,做什么事情也没常性,但张楠对羽毛球却有着独特而强烈的专注,教练对张楠的评价是:“具备大城市独生子女少有的肯吃苦且不服输的精神。”而张楠的父母说给他起名为“楠”,是因为楠木是常绿乔木,木材坚固,是贵重的建筑材料,寓意人之成才,国之栋梁。
赵芸蕾出生在湖北宜昌市的一个体育世家。父亲赵立军原是宜昌市体校的副校长,主修篮球,母亲屈小蓉是网球教练。夫妻俩给女儿起名为“芸蕾”,有“芸芸众生中一枝花蕾独放”之意。26年后,这位“芸蕾”如愿站在了伦敦奥运会的最高领奖台上,“宜昌花蕾”以最完美的姿态绽放伦敦。赵芸蕾有南方女孩的温柔细腻,性格开朗大方,善解人意,坚毅顽强。
赵芸蕾和张楠随着混双配对交流的日益加深,他们的话题也由表及里,深入人心,竟然谈起八卦属相和星座配对。赵芸蕾出生于1986年9月5日,属相为虎妞儿,星座为处女座。张楠出生于1990年3月1日,属相为马仔儿,星座为双鱼座。属相马虎是和谐的一对,马马虎虎是也。双鱼座与处女座也是最佳配对的星座。
赵芸蕾曾自嘲地说道;“如果我们一起谈恋爱,可以延续国羽神雕侠侣的传奇佳话,演绎一曲动人的体坛爱情故事,是当今时髦的姐弟恋啊!”
三次求爱,
情侣戒指见证爱情
张楠和赵芸蕾此前都有各自的搭档,赵芸蕾的搭档是徐晨,而张楠则更侧重于男双,他说:“一周就有一两次固定参加混双训练,其它都是练男双。”
赵芸蕾透露,两人的首次搭档参赛原本是在今年的丹麦公开赛,由于那项赛事正好在全运会之后,国家队只派出了几名选手参赛,而大多数主力则在随后的法国公开赛才复出,因此,两人的首次合作被推迟到了这次比赛。对于这个新的组合,赵芸蕾评价是“比较默契”。
在以2-1赢下印尼组合后,这对新搭档闯入四强。他们的半决赛对手很可能是队友郑波/马晋,两人都认为郑波/马晋的实力更强。他们没有谈及胜负的问题,只是说:“我们的任务就是帮他们(郑波/马晋)扫清障碍。首次配对就进入四强,也显示了他们配合的默契和实力。
2010年3月14日,中国羽毛球队混双组合张楠和赵芸蕾在全英羽毛球公开赛决赛中击败世界排名第二的印尼组合维迪安托和纳西尔获得混双冠军,成为中国队在第100届全英羽毛球超级赛上收获的最大惊喜。这也是中国选手连续第五年夺得全英赛混双冠军。
20岁的张楠表示没有想到第一次参加全英赛就能获得冠军,“从资格赛开始打,觉得有点意外,我们俩配合就打过两次比赛。”
2010年3月15日,一个月明星稀的美丽夜晚,海风轻轻地吹拂着。张楠神神秘秘盛情邀请搭档赵芸蕾:“为了庆祝我们配对以来的首次夺冠,我今夜请你在海滨酒店共进烛光晚餐庆贺。请芸姐一定要接受小弟的邀请,大驾光临啊!”赵芸蕾心想“小屁孩”又捣什么鬼,预感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张楠刚刚年满20周岁,突然间觉得自己长大了。在事业上收获金牌的同时,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如期而至。他越来越依恋他的搭档芸姐,她正是自己的梦中情人,寻寻觅觅的白雪公主,他决定今晚借着庆祝向自己的心上人表明心迹。
当赵芸蕾如约而至时,只见烛光摇曳,朦朦胧胧。张楠单膝跪地,双手捧起一大束鲜艳欲滴的玫瑰花,含情脉脉地说:“芸姐,我爱你,请你做我的女友好吗?”赵芸蕾有点惊喜,有点沉醉,有点清醒。她双手接过鲜红的玫瑰花,把他扶起来。“楠弟,芸姐愿意做你的黄金搭档,至于做你的女友,先打好比赛,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第一次听到芸姐称自己为“楠弟”,张楠还是有点惊喜。虽然芸姐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说明还是有机会的。就像刚配对打比赛,失败乃成功之母。他决定不抛弃,不放弃。
赵芸蕾虽然是虎妞儿,但是特别喜欢小熊,因此,国家队队员们都亲切称她为“小熊”。她的寝室里到处是玩具小熊,棕色的、黑色的、白色的……五颜六色,应有尽有。张楠特意到礼品店选购了一对情侣泰迪熊,作为赵芸蕾本命年的生日礼物送给她。
在生日Party上,张楠带着两只小熊,卖萌似的表演了韩国的童谣《三只小熊》:“三只熊生活在一家,熊爸爸、 熊妈妈、 熊宝宝。熊爸爸胖胖的,熊妈妈却苗条,熊宝宝好可爱,每天每天在长高……”他滑稽的面部表情加上可爱的动作,逗得赵芸蕾哈哈大笑,开心不已。
张楠看到心上人如此开心,也不禁跟着爽朗地大笑起来。整个房间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张楠趁机上前,一把拉过赵芸蕾的手,一脸认真地说:“我可爱的熊宝宝,让我们做一对幸福的熊爸爸和熊妈妈,好吗?”“等我们获得世锦赛的混双冠军,我再做你的熊宝宝吧!”赵芸蕾要用爱情激励斗志,要将爱情引导到事业的正确轨道上来。“好,我们一言为定!”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比赛开始后张楠/赵芸蕾显得有些慢热,开局一度落后。张楠进攻发挥出威力。中局阶段张楠和赵芸蕾加强了抢网,随着赵芸蕾扑杀得分。尽管张楠和赵芸蕾此后打得比较顽强,但无奈落后太多,最后没有拿到金牌。但这无法掩盖这对组合在配合上的逐渐成熟,配合的默契,让他俩逐渐成为中国混双的当家组合。
世锦赛混双夺冠之后,赵芸蕾和张楠一起欢庆胜利。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她的黄金搭档张楠从怀里掏出两枚铂金情侣戒指,向她求爱。就在赵芸蕾一愣神的功夫,张楠为她戴上了一枚漂亮的戒指,向赵芸蕾第三次表白他的爱情:“亲爱的蕾,我爱你,你愿意做我的女友吗?”赵芸蕾当时被突如其来的幸福震惊了,她呆了片刻,含着眼泪微笑着对张楠说:“我愿意。”……
为爱夺金,
成就中国首对奥运神雕侠侣
只能说爱情的力量确实伟大,在半决赛中跌跌撞撞逆转丹麦组合晋级的张楠和赵芸蕾,向全世界展示了什么才叫最佳情侣档。前封后杀,得分互相鼓励,失误互相安慰,连解说嘉宾、前国手赵婷婷都忍不住称赞两人是“绝配”。没有给队友任何机会,张楠和赵芸蕾第一次参加奥运会就拿到了冠军。这对亲密战友最与众不同的就是,比赛间隙的擦汗是共用一条毛巾,举止自然,毫不介意。细心的观众可能会发现,张楠和赵芸蕾的右手中指上都戴着同一款式的情侣铂金戒指。
在最后一个球落地刹那,这个22岁的大男孩激情迸发,躺倒在地尽情怒吼,赵芸蕾默默走到他身边,张开双臂,相互击掌,张楠连忙起身迎接,两个恋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大秀幸福,羡煞众人。如今奥运冠军到手,这对“蜜恋情侣”再也不用遮遮掩掩了。难掩激动的张楠随后还将自己的战靴脱掉,抛上了看台。他甚至向观众要来一面国旗,两人共同牵起一面五星红旗绕场庆祝胜利夺冠。
“奥运很重要,夺冠太激动!”胜利的喜悦、爱情的甜蜜一股脑儿掺杂在了一起,这一刻的温布利体育馆,见证了一个温馨的奇迹发生,这一个夜晚注定属于奥运首对神雕侠侣搭档。
在颁奖仪式结束后接受央视采访时,被问到取胜的原因,张楠显得十分羞涩:“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们两个的沟通做得好吧,夺冠的关键是,我俩场上沟通无障碍,领先落后时只用一个眼神……”说完,他还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当然,说到沟通,肯定没人能比得过这对朝夕相处的情侣搭档了。
张楠和赵芸蕾的加冕,同时创造了两个历史:混双选手首次包揽奥运会混双冠亚军,这是国羽史上第一次;一对情侣搭档获得奥运冠军,这在中国体育界也是第一次。因此,张楠和赵芸蕾也同时荣获中国首对奥运冠军情侣搭档。
“杀、杀、杀……”在现场观众阵阵鼓励下,赵芸蕾和搭档田卿在羽毛球女双决赛中2:0击败日本组合藤井瑞希/垣岩令佳,夺得冠军。湖北姑娘赵芸蕾更是成为中国羽毛球队史上的首位奥运双冠王。
这场女子羽毛球双打决赛,张楠一直在场边为女友赵芸蕾助阵。赛后,李永波狂放挥拳庆祝,还特地把赵芸蕾的男友张楠叫了过来,狠狠给了他肩膀一拳,“你们两口子真争气……”一句话惹得张楠也忍不住嘿嘿笑起来。
本刊特约记者专程前往赵芸蕾的家乡湖北省宜昌市采访了冠军的父母,在宜昌市体育局,与赵芸蕾父母赵立军和屈小蓉一起,在电视机前见证赵芸蕾和张楠羽毛球混双奥运夺冠的精彩一幕。
当记者专门问到两位老人对待女儿赵芸蕾和张楠恋爱一事的态度时,赵立军和屈小蓉乐呵呵地说:“我们也是通过网络听说的这事。他俩还没有正式跟我们家里人说呢,也没把张楠带到家里来,我们暂时就装着不知道了。女儿在北京已买了房子,我们两口子有假期时就会过去陪陪女儿。女儿有些事跟我们说,有些事也回避我们。这次她自己突然公开了与张楠的恋情,从伦敦回来后,估计也会跟我们正式说说跟张楠的事了吧。我们非常相信她,做什么事都一定有她的道理。这孩子,从小就有主见,看人看事不会出大的错。她成熟了,长大了,我们什么事都相信她、支持她。她和张楠的事,我们的态度是顺其自然吧。”
对于赵芸蕾是否会再次征战下届奥运会,赵爸说:“张楠肯定还要打,他这个年龄,那是必须的。但赵芸蕾还能打多久,看她自己吧。她无论做出什么选择,我们都支持!”
有趣的是,国羽内部消化的神雕侠侣们,大都是在各自取得辉煌成绩后终成眷属。当张楠和赵芸蕾成为中国第一对夺得世锦赛冠军和奥运会冠军的情侣搭档后,网友们纷纷送上祝福:“事业爱情双丰收,祝贺他们。”“场上打球,场下恋爱,这才叫真正的情侣搭配、夺金不累呢。”更有好心的网友催他们赶快结婚:“张楠别等了,奖金可以买房买车,够资本结婚了!”“是啊,是啊,再生一对龙凤胎,长大还可以打混双!”
第5篇、爱情故事一起走过33年的父亲母亲
我见过的最幸福的一对伴侣,不是在杂志上,不是在公园的藤椅上,不是在日剧韩剧里,就在我的家里。
父亲认识母亲的时候还在当兵。
到了婚龄,回家探亲的时候,姥姥说:“给你娶了个媳妇。已经交了礼钱,你去见个面吧。”母亲双亲早逝,长兄为父。最大的舅舅管理着家里的全部,包括,娶母亲要多少钱的聘礼。父亲第一次上门,大舅舅不让母亲出来客厅,提出再加50块聘礼。父亲倔强,门外大雨也转身就走。母亲心软,明知婚事告吹,也偷偷拿了把伞出来相送。50块那时候是个大数字。本绝无可能。但雨中相送,父亲怀念那长辫女子,回家便卧床不起,日日对着姥姥垂泪。哭了多日,终于从姥姥这里再讨了些钱,娶了母亲。
母亲那时还在当地唯一的师范大学上学。毕业后做了老师。父亲很快从部队退伍,分到一个百货商店工作。结婚三年后有了我—是个女儿。姥姥重男轻女,一定要讨个男丁。于是顶着计划生育的高压,把我送到乡下,生了弟弟。
我很快被接回来。我记得的第一个家,是在百货公司的院子里。很大的院子,我们养兔子、养鸡、种菜。夏天的时候在院子里打麻将。我们买了一台电视机。邻居所有的人,都来我们这里看电视。
我们还住过另外一个百货公司的家属楼。我们住在四楼。怕我和弟弟偷偷跑出去玩,有时候他们把我们关起来。我们就把钱放在一个桶里,把桶从窗台用绳子放出去买冰棍,卖冰棍的人把钱拿走,把冰棍放进桶里,我们再把它从窗子外吊上来。
再后来,我上小学,我们搬到母亲的学校宿舍。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我们有院子,又开始种菜。我和弟弟又开始养兔子。院子的后院,有一个高高的寺庙一样的亭子。常常跑去那里探宝。经常挖到一个铜钱什么之类的,于是藏好,打算日后拿去换钱。
再后来,改革开放,国家允许房屋买卖。允许商品房。父母买了第一批的商品房。五楼的三室一厅的房间。我有了自己的一个当时觉得很大很大的房间,然后在那里住了很久。
母亲喜欢唱歌,记得小时候我们常常一家人卡拉OK,放音响带,自己买一个麦克。我是被公认的唱得最差。父亲兴趣广泛,喜欢弹琴、拉手风琴、吹口琴、练毛笔字。
我很小的时候,母亲买了一架钢琴,很可能是我们那个区域的第一架钢琴。父亲、母亲、弟弟都会弹琴。大家常常在一起唱歌弹琴,可惜,我到现在还不会弹一个完整的曲子。
母亲的家族方面,舅舅开始做医药生意,突然越做越好,生意做到国外,父亲加入,开始去外地工作。我读寄宿学校,有了自己的少女心事,开始和家里疏远。后来又决意出国。和他们见面越来越少。
东方教育提倡家庭亲人之间的密不可分。西方教育崇尚下一代的独立空间。那时候的我,一心要甩脱家人的关爱管制。我于是一个人住了十年。在各种各样的租住屋,巴黎北京,从来不回家住。
大概是四年以前,我重新和父母住在一起。大概是脱离了一个家庭太久。我常常惊讶地看着他们在吃中饭的时候有点口角,在吃晚饭的时候和好,感叹为什么结婚了这么久还会吵架。同时我也感动地看着母亲倘若出门,到点了父亲一定到院子门口等她回来。更不要说如果下雨,定会早早拿了伞出去接——这部分则让我感叹很多热恋的年轻人都做不到。
今年是他们是33年结婚纪念日。父亲把一生献给了母亲和家庭。母亲也把一生献给了父亲和家庭。他们一生,没有约会、交往过,第二个人。
关于养老,父亲总是说要去哪里,母亲却说交通不方便,然后母亲会有点小骄傲地说:“我们有三套房子,可以到处住。”
三套房子和我、弟弟,是他们一生奋斗的结果。
当然,我和弟弟比较重要。而作为从小和弟弟争宠的我,一定觉得我比较重要。到现在他们依旧相依相伴,一起去朝阳公园散步,一起去菜市场买菜。母亲最近光荣退休,恨不得大摆筵席。父亲很喜欢吃,每天在家负责做饭。母亲一直想着减肥,总是说:“哎呀,你怎么又做饭了。”父亲回答:“每次你都说不吃,煮了你比谁吃得都快。”
母亲退休之后还帮学生辅导钢琴。有一阵子外聘去一个私立学校,离家太远,父亲于是干脆跑去学校陪她住校,两个人在简陋的学生宿舍也过得其乐融融。
两个人一起上网,种菜挖坑。母亲常要求我,让我开个qq空间,她给我种菜。两个人一起策划子女未来。中国父母,恨不得什么都做。帮儿子买房子帮女儿买房子,时刻在关注各地楼盘,以及亲戚朋友之间的适龄婚嫁对象。
我感谢我的父亲母亲,给了我健康的身体,良好的教育,以及,他们尽可能给的一切。小时候我的文具盒永远是最新的,裙子永远是最漂亮的。出国留学的时候,不但没有做过一天工,还懵懂无知一脸兴奋地到处去吃最好的餐厅。我更感谢他们爱我尊重我,纵容我的梦想——虽然我知道很多时候,现在的我,并不是他们的期望。
我更感谢他们以33年的实际行为,给我上了一堂最好的爱情人生课。他们教育我:信守承诺,不离不弃。天长地久,白头偕老。告诉我:要信,要坚持。你会得到你要的美好。从这个角度来讲,我是很幸福的一个人。我的家庭,也是很幸福的一个家庭。
从小离家,习惯报喜不报忧。父母逐渐习惯了解,倘若我有一阵子音讯全无,一定不是那么开心。但我始终有个家。我被他们赋予永远有权利做那个哭泣的小女孩,遇到什么事情,永远有权利打对方付费的电话,只需说一句“我要回家”。然后我就知道,我会没事的。我还有他们。开始觉得安全和幸福,开始在失眠多日之后觉得倦意,安然沉沉睡去。
我见过的最幸福的一对伴侣,不是在杂志上,不是在公园的藤椅上,不是在日剧韩剧里,而是在我的家里。
第6篇、爱情故事一脚踩中的爱情
一
下了一个学期的功夫,终于在放暑假前一天把大头的高档相机骗到手。想着终于有机会冲击校园大奖,把大头送上火车后我直奔木龙湖。
到了木龙湖,正赶上音乐喷泉开放,灯光绚烂,水花四射,真像天上宫阙啊。我围着湖边寻找最佳的拍摄角度,瞅准了湖边的一块黑石头,我一个箭步跳了过去。可是我的脚没有踩在石头上,而是踩到了一个比石头稍微软一点的东西。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见脚底下“哎哟”一声大叫,接着就是女孩子的哭声一片。
我吃惊不小,低头一看,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小女生正抱着自己的脚在大哭小叫。好好的一块石头,怎么就成了个小姑娘呢?真是倒霉。我只好把相机收好,过去扶她起来。她倒很听话,龇牙咧嘴地爬起来。一边哭着一边叫:“好疼啊!好疼啊!我走不动了!”我犹豫了片刻,还是主动蹲了下去,说:“那我背你吧。”看她不说话,我接着安慰说:“你别担心,我送你去医院,我一定负责给你治好的!”没想到她哭得更厉害了,边哭边委屈地嘟囔着:“你们男生就知道欺侮我。你治得好我的脚,能治好我的心吗?呜呜。”
可我没踩到你的心啊!真是莫名其妙!我小声嘀咕着。
一路上她就是不停地哭,路人纷纷转头看我们。我实在受不了了,没好气地问:“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小雨。”“怪不得哭起来没完没了,原来叫小雨啊!”我故意奚落她。“不是下雨的雨,是宇宙的宇啊!”“宇宙的雨那不是流星雨吗,我怎么看不到啊?”“懒得理你!”她终于听出话外之音了。
理不理都没有关系,只要你别哭就行了。
二
到了医院,我把放相机和手机的包给她看着,也算是抵押吧,免得她以为我会跑!然后就跑去挂号。挂完号去看医生,医生一摸她的脚就说已经伤筋动骨了,要照X光才行!听医生那幸灾乐祸的口气,我真怀疑他俩是不是一家人。我又不是大象脚,有那么严重吗?照X光的那个医生更过分,他说脚伤得非常之严重,需要住院观察治疗才行。
到了现在,她倒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很轻松地说:“那就住院吧!”然后就转头问我:“你带的钱够不够啊?我现在身上没有钱啊!”
哼!有钱你也不会掏的!可我身上也没有多少钱。我只好对她说:“那你等我一下,我回学校去取钱吧!”
她说好吧!我就顺手把包拿起来,出了医院。我拿包倒不是想溜!我怕她看不住,被别人给拿走了,那可就惨了。可奇怪的是,她既没有阻拦我拿包也没有阻拦我走,她难道不怕我黄鹤一去不复返啊?呵呵,脸蛋长得不错,脑袋却比较笨!
三
到了学校,头脑冷静下来,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她真的被我踩成了某级残废,那该怎么办啊?我又没有钱赔给她,难道要真的照顾她一辈子啊?虽然她那张白里透红的小脸和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算得上很漂亮,但我连初恋还没有恋过就一脚把自己的另一半踩回来了,真有点不可思议。忽然,我脑袋里一个念头冒了出来:要不干脆逃跑吧!虽然这很不道德,甚至称得上是犯罪,可此时此地,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种想法的。我正胡思乱想呢!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我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一接,竟然是她。她一边吸溜着凉气一边得意地说:“哈哈!没有想到吧!你可别想跑啊!否则我就去学校告你,让你名声扫地。”“谁想跑了?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先说,你怎么知道我手机号码的?”“笨蛋,用你的手机打一下我的手机不就行了吗?你快过来吧!医生给我包好了,我要开病房睡觉了。”
你以为是住旅馆啊?看来这小丫头也不是好对付的!于是我就打消了逃跑的念头,把老爸刚汇来的500块钱带上,垂头丧气地往医院走。
四
医院的生意好像不是太好,偌大的病房只住了她一个。从今以后,我就心不甘情不愿地当了她的保姆,放暑假前的一切计划都泡汤了。
慢慢地,我知道了她来自另一个城市,因为刚刚把他男朋友甩了,所以打着旅游的幌子来桂林避难,躲她男朋友的纠缠了,这么一个浑身晦气的家伙,却偏偏被我一脚踩中了。医生对她的脚骨进行了矫正,打上石膏,剩下的事情就是我的了。我要给她打水、买饭、背着她上厕所……这一脚的代价可太大了。
脚一不疼了,小宇就慢慢露出了自己活泼好动的庐山真面目。她最喜欢的“运动”就是让我背着她在医院的小草坪上散步。每当我一推开病房的门,她就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把两只胳膊一伸,让我背她。
唉!如果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这么正面拥抱的话,那他们肯定是一对恋人;可如果一个男孩这么背着一个女孩,那就不一定了,比如说现在的我!
我背着她散步成了医院里一道靓丽的风景。人们纷纷赞叹“这对小恋人可真甜蜜啊”,哼!鬼才知道我心里有多苦。
十多天就这么过去了。有一次我因为一点小事去晚了,推开病房门的时候,发现她正一只脚站在窗前,朝医院大门东张西望呢!一看我进来,她眼圈竟然红了,嗫嚅着说:“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你放心好了,我不会逃跑的!”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她听了,想争辩点什么,话没有说出来脸却红了,弄得我心里也怪怪的。
五
小宇还是忘不了她的男朋友,动不动就拿我和她的男朋友作比较。老是说要是她男朋友在会怎么怎么样。比如说有一次她想吃麻婆豆腐,可我找了几家饭店,麻婆豆腐都没有了。我就怀着一份侥幸心理,买了一份麻辣豆腐想蒙混过关。不就相差一个字嘛,可她一看,立时柳眉倒竖,一尝之下,更是勃然大怒说:“你不是‘婆’‘辣’不分吧,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泼辣’。”于是一只脚跳着追我拧我的耳朵,看得外边的小护士“吃吃”地笑,真是过分。
不过我从不跟她吵架。我上幼儿园时,爸爸就教育我说真正的男子汉是不会和女孩子吵架的,对女孩子要打不还口、骂不还手。因此我在幼儿园里经常被女孩子抓得脸上横一道竖一道的,但我从没有还过手。可是她老是拿我和另一个男孩作比较,老说我不如他,就有点伤我的自尊了。为了打击她的嚣张气焰,在她又一次说我不如她男朋友时,我就反击了。我说我知道了她一个大秘密。她一脸惊奇地问:“你知道什么了?”我不怀好意地说:“你肯定是被男朋友甩了!不是你甩的他。”她大概没有想到我会这么说,一下子老实了,外强中干地说:“你胡说,是我甩他的!”我乘胜追击:“既然他那么好,你干吗要甩他啊!甩了他干吗还天天把他挂在嘴上啊?”“哇”的一声,她开始放声大哭:“你们就知道欺负我,呜呜!!”
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了。仔细想想,这十多天来,她虽然喜欢发点小脾气,但心还是蛮好的。有一次我淋雨感冒了,为了省钱就拖着不去买药,她就一瘸一拐地去到药房给我买药。小护士说你女朋友对你可真好,自己疼得龇牙咧嘴地还要去给你买药。护士还说病人的脾气都不是太好,你要多多体谅她。
那一次我真的感动了,于是我又想尽办法哄她开心,最后连我的拿手绝活——学驴叫都用上了,才让她破涕为笑。我只在学校组织活动时被逼得实在没法了才会学驴叫,一年也叫不上一回的。那天为了一个“仇人”却卖力地叫了足足有一分钟,直到把医院里的护士们也叫来才罢休。我这是怎么了?真是奇怪。
六
日子过得快起来。慢慢地,她的脚好起来了。以后不用扶也能上厕所了,但她还是喜欢我背着她散步。
暑假过了快一半了,我也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喜欢小宇了。一天不见她,心里就有一种淡淡的失落,和她在一起,总是感觉时间过得特别快,心情也特别好。恋爱就是这种感觉吗?我不知道。
这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去医院找她。推开病房的门,发现她正在接手机,而且脸上的表情很严肃,眼角好像还带着泪珠。我一猜就知道是她过去的男朋友打过来的,而且从小宇断断续续的说话中,我知道那个男孩子想和小宇重归于好。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忽然很紧张,紧张得快透不过气来了!小宇最后的话我听得很清楚,她以一种宁死不屈的语气说:“我不会答应你的,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说完,她转过身来,满脸泪水地朝着我张开了手臂。我鼻子一酸,连忙走过去背着身子蹲下,顺便也掩盖一下快要流出的泪水。
“小乐,你抱抱我好吗?”她在身后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有重新站起来,慢慢地转过身子,不太习惯地伸开了双臂。
我紧紧地抱着她,我知道她在小声地哭。她也一定知道我在无声地流泪。我爸爸没有告诉我抱着女孩子的时候能不能哭。
第7篇、爱情故事西红柿里的爱情
女人在厨房做饭,男人在客厅陪我下棋。
女人喊:“你进来一下。”声音很大,语气却温柔。男人去了一趟厨房,只有几步远,用了一溜小跑。
出来时,他拿着切开的西红柿,边咬边问我:“该轮到谁走棋了?”
我问:“你喜欢吃生西红柿?”
男人一边咬着西红柿,一边抬头瞅瞅厨房:“不太喜欢。”
我继续问:“那她为什么喊你,还切了这么一大块?”
“她以为我喜欢,”男人说,“刚结婚那阵子,家里穷,我又馋,每次炒西红柿,她都要切一块,塞在我的嘴里。那时,我爱吃,现在,我不太喜欢了。”
“为什么不告诉她?”
“为什么要告诉她呢?假如她知道,我一直不爱吃她切的西红柿,你想,她会不会很失望?”
那盘棋,他赢了。冲着厨房,他扯开嗓子喊:“老婆,我赢了,吃了你的西红柿,我变得精力充沛、思维敏捷!”
爱情需要表达,一起生活久了,爱情的表达就变成了一些鸡毛蒜皮的生活习惯。
比如为爱人沏一杯热茶,给爱人掖好被角,跟爱人开一个小玩笑,往爱人嘴里塞一块西红柿。当然,茶可能烫了,被角可能没有掖的必要,玩笑可能稍显粗俗,或者西红柿的味道不好。
但是,千万不要拒绝,因为你拒绝的,不是一个动作,而是爱情。
那些握过手,唱过歌,流过泪,爱过的人。所谓曾经,就是幸福。
第8篇、爱情故事我在你身边.刘梦瑶
转眼间.这是第四年开始了.
对不起,把你丢了半年这么久.一个人应该很累把.
我回来了,不会在走了,刘梦瑶.
还记得吗.
2012年十二月八号,那时候我们多么单纯,
那时候我追你好像就是一天把.一天就追上了.当时觉得老婆好天真啊.哈哈.
没想到一梦三年.
从刚开始的每天早上.中午.晚上.天天电话不停,对吧.每天情话不断的.现在一想都好暖心,
那时候因为工作问题,上班不能老打电话.你老生气,说我挂你电话.
不过你还是很聪明的呀.给我买个蓝牙耳机,让我带着.那样干什么也不打扰打电话.不知道你还记得不记得.我送你的冬天三件套.
反正我是记得,你冬天就不听话,让你朝东你就朝西,非得给我对着干.
但是没招呀.
还知道吗?
我送你的第一个情人节礼物.我说你猜不到猜不到.
你把你想到的都猜完了.但是还是猜不到.我说是你可以每天带身上.随时随地能看到的.你不信,.
然后我送了你一首歌.对把.嘿嘿.
现在一想想那时候呀.年轻呀.哈哈.
没有不吵架的情侣,没有不闹矛盾的情侣.
我们也经常吵架,虽然说我超不过你把.也不舍得揍你把.没办法。男人得疼老婆.万一跑了怎能来是把.
所有情侣都知道.都经历过.
感情都会有一个磨合期,
就是一断感情.刚开始的时候.会每天腻歪在一起.
慢慢的就会谈很多.很多,.很多情侣因为这个分的把.没感觉了.
但是你想想分完之后.你又想回去.你们理解这个滋味.很难受.
上次.我们就是因为把.
吵架太厉害了.分开了半年.
可是忘不了.真的忘不了.
今年也许是老天给的一个机会把.
你去济南考艺考,你说一个人无聊.我说我去找你.
然后你说好呀.
老爷们没几个我这样的.当天晚上给我做的.一晚上没睡着.第二天早上凌晨三点到火车站等着六点.
恐怕睡过火做不了最早的火车.这样就能早见到你了.
半年.
刚见你的时候,真的发现你成熟很多很多,.
很心疼你,.半年胃疼,肚子疼,难受的时候没有我在.是谁哄你的.很担心.
不过唯一没变的.还是俄我.
你说想干嘛.我只要一不同意.你就阿宁.阿宁的.然后就让你去做.
都这么大了,
要是在玩不重样的,真叫人败坏死了.
你想结婚了.我就娶你,
不想结婚,我就陪你玩够,.【陪你上完高中.上完四年大学】不会离开.
我爱你.刘梦瑶.
所有的情话,全部在我的行动里面.
我并不是图你什么.男人该有的.我会去努力得到.
你想要的,我都给你.
没有的,我会去努力得到.给你一个未来.给你一个家.
没有太多的情话对你说.没有天长地久,海誓山盟,永远不分开.
人都会死.
我就想对你说.刘梦瑶.你在一天.我邵龙龙会好好爱一天.
不会再分开了.不会在对你发脾气了.不会再说你了.
第9篇、爱情故事十字街口的等待
咱们裸婚吧
刘宇是个大龄青年,前段时间经人介绍认识了姚洁。两人彼此印象不错,很快就进入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说到结婚,刘宇却发了愁。为啥?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房子、车子、票子他一样都没有。姚洁和他的状况也差不多。两人一合计:“时下不是流行裸婚吗?要不干脆咱也裸婚吧,既时尚还省钱。”
刘宇的父母很高兴,说:“你们新事新办,我们支持。咱就在家里摆两桌酒,请请亲戚朋友吧。”
刘宇说:“一切从简,干脆连这个也省了吧。”
父亲说:“那好,我就把省下的酒席钱寄给你们,买点家具吧。”不久,父亲果然寄来了一万块钱。
刘宇得意地对姚洁说:“你看,这就省下了一万块。要不这钱还不是被白白吃掉了,这就是裸婚的好处啊!”
按照姚洁的意思,两个人就近旅行一下,也算小小的庆祝。刘宇同意了,可是去请假的时候,领导却说:“最近公司很忙啊。如果你同意先不请婚假,这段时间公司可以给你算三倍工资。等这阵忙过了,公司可以再补假给你。年轻人嘛,有的是机会。”
刘宇答应了。他回来对姚洁说:“干脆你也别请婚假了,要求三倍工资。多出来的钱咱们凑在一起,可以买一样像样的家电。”
姚洁似乎有些不情愿,但也没有反对。
姚洁搬进了刘宇的出租屋,两个人就算结婚了。日子虽然平淡,但过得其乐融融。
一天,两人路过一家婚纱影楼的时候,姚洁停住了脚步。刘宇抬头一看,巨幅广告上,一对新人甜蜜相拥。
姚洁拽住他的胳膊,说:“咱们拍个婚纱照吧,我办公室的同事都有。”姚洁恳求的目光让刘宇有些心动,可是他转念一想,婚都结了,还拍什么婚纱照呢?那点形式就那么重要?于是说:“咱要裸婚,索性就裸个彻底,免得让人笑话,婚纱照也免了吧。”
但姚洁的脚仿佛被粘住了,她站着没动,还轻轻地摇了摇他的胳膊:“打折呢,花不了多少钱的。”姚洁眼里亮闪闪的东西让刘宇心软,他赶紧笑着拉她走,说:“那些骗人的把戏你真相信?说是打折,你真去照了,保证让你掏钱的花样一个接一个,走吧。”
姚洁红着眼圈,在刘宇的拉扯下,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影楼。
发生了什么事
时隔不久,刘宇的公司组织去杭州旅游,他在商场里发现了一条很漂亮的丝巾,觉得戴在妻子脖子上一定很好看,就鬼使神差地买下了。回家的路上,刘宇接到妹妹的电话,说她要结婚了。于是刘宇想都没想,就说:“哥给你买了条漂亮的丝巾。”
回到家,姚洁帮他整理行李,翻出了那条丝巾,她惊喜得“哇”了一声。刘宇忙说:“那是给妹妹买的结婚礼物。”他看见姚洁眼里的亮光熄灭了,心里有些自责,他心想下次有机会,一定记得给她买礼物。不过时间一长,他就把这事给忘了。
因为工作需要,刘宇被派驻另一个城市,时间为三个月。
这三个月,因为工作忙,因为想省钱,刘宇没往家打过电话,偶尔发个短信,也是例行公事。
派驻期满的当天晚上,他一查话费,发现还够打几分钟的。于是拨通了家里的电话,等了许久没人接听。他有点急了,这么晚了姚洁会上哪儿呢?他记得她晚上一般是不出去的。他开始拨她的手机,尽管接听要钱,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手机通了。
“老婆,你在哪儿?我想你了。”由于担心,平时不大说得出口的话,今天竟一下就从刘宇嘴里溜出来了。手机里很久没有传来回答,而且,他隐约听到了姚洁的抽泣。
刘宇有点慌神了。他急得一遍又一遍地问:“老婆,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什么委屈了?”
终于,他听到了姚洁的声音:“如果你真的想我了,就马上回来,我在十字街口等你。”声音不大,却很清晰,仿佛是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
他从来没有听到过姚洁用这样的语气说话。电话挂断后,他跳起来穿好衣服直奔下楼。好在两个城市之间并不遥远,他决定打的。
当司机说出价钱的时候,他甚至没有还价。尽管这一次,一下就耗尽了他三个月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但他不在乎,因为他想马上见到姚洁,马上!
有些东西不能省
他在十字街口下了车,一个穿红色风衣的女郎站在街头,那背影让人心动。他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都什么时候了,还心猿意马!
就在这时,那女郎转过身来,竟然是姚洁!姚洁站在雨中,没有打伞。她脸上湿漉漉的,嘴唇被冻得有些发紫。
看见刘宇,她哭了。刘宇一把将她搂在了怀里,说:“别哭,别哭,我这不是回来了吗?快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
姚洁破涕为笑,说:“什么事也没有,就是想你了。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刘宇疑惑不已,这深更半夜的,去见谁呀?
姚洁把他带进了一家很豪华的餐厅。进了包间,桌子旁坐着一个长相英俊的男人。姚洁紧紧地握住刘宇的手,对那男人说:“这是我丈夫,我带他来和你认识一下。”
回去的路上,刘宇终于知道了是怎么回事。那个男人,是一家公司的副总,大学时曾经追过姚洁。两星期前,在一次单位组织的活动中,他看上了姚洁,于是开始疯狂约她。
“你动心了?”刘宇直视姚洁的眼睛。
姚洁低下了头:“结婚两年了,我觉得你对我越来越冷淡,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真的在意我。我常常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很苦闷,想找个人聊聊。他约了我很多次,我都很矛盾,没有答应他。今晚也一样,我走到了十字街口,不知道该不该再往前走。
“那时,我就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你这时候来电话,我就不去了。没想到,手机真的响了。我听到你说‘我想你’,我的眼泪就下来了。那时候我才明白,其实我从来都不在乎别人。我只想确定,你是不是还爱我……老公,为了惩罚自己,我在雨中等了你三个小时,你不怪我了吧?”
刘宇伸出手,把妻子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两人相拥着在街上漫步,仿佛是一对初恋情人。
路过那家婚纱影楼的时候,刘宇动情地对妻子说:“明天咱们去拍婚纱照,拍最好的那种!”
“真的?我不要最好的,太花钱,有一张就行了。”姚洁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开心地跳了起来。
看着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妻子,刘宇不由得热泪盈眶。
他突然间明白了,生活中有些东西不能省。婚,可以裸,但爱,却不能少……
第10篇、爱情故事欠你的一滴眼泪
第一世
她爱着他,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也不知道。
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的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
甚至当她温柔地依偎在他怀里,带着笑容睡去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
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他好像习以为常,习以为常通常不是一件好事,有好多该发现的东西没法发现,有好多不寻常的事都因习以为常变得寻常了。
于是,他还是过着寻常的日子,他还是不知道这一切并不寻常。
在那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这是自然的规律。
在无数次战争中的某一次,他们战败了。女人失去了自由,男人失去了生命。
当她看着他倒在异族人的刀下的时候,她哭了。因为那一刻,她的心真正的碎了。
她曾经为他哭过无数次,只有这一次他看见了,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非比寻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但是他无法做什么了,因为他死了。
不久,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
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
虽然他们相爱,但是他们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
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生,既然这辈子没指望了,还是等下辈子吧。鸟没有眼泪,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叹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有一滴。
过了一会儿,神又说:我再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海干枯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飞走了。看着他的身影,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衔着石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地看见海干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着她流下那一滴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
他们都错了。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筋疲力尽了。
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飞向大海———他要倒在海里。
他渐渐地沉向海底,在生命最后的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他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发誓要变成飞鸟。于是第三世她成了一只飞鸟。
他呢?这一世他是一只小飞虫。
这次是她拜访了神。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
神又一次看见鸟的心里在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
风把她和神的对话送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终于可以在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那句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
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
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
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
他们彼此追逐,他们无数次重复着对方的路线,他们无数次地错过。
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在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儿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能游泳;他恨自己那么晚才明白她爱着他。
他快死了,但是他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一次说谎了?
她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在急速地流逝。
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株松树哭了。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眼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的一点生命力,但是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再次错过。
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声,松脂已然凝固。
她看见有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地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耀眼的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
在她筋疲力尽地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轮回
时光不顾一切地向前飞奔。千年的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的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只要琥珀不被打碎,他就会一直活在第三世,守望着那段姻缘。无数次轮回之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是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另一个心爱的人。
有一天,她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做成项链送给了她。她把它挂在脖子上。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如果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可以这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拼命地向外跑着。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她听不到,因为她已不是远古的生物。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那一刻,他蓦然记起千年之前神的话语: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原来如此!奔跑中,她感到脖子上的项链蓦然断掉,但是她无暇顾及,她要跑出去,她的男朋友还在等着她。她不知道,在她身后的火海里,那只琥珀融化了,从琥珀中冒出一个气泡———那是他在松脂凝固之前为她流下的一滴眼泪,这滴眼泪在千年之后被火神释放出来。不用问他怎么样了,就算没有火海,他的生命力也会因为琥珀的破碎而消失。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大火里逃生真是奇迹。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地说“我爱你”,周围的人都很清楚地听到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之前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神在天空中望着一切。“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千年前他说的话在自己耳边响起,神哭了。她和男朋友一直都很幸福,但她不知道这是因为神为她哭过的原因。
轮回继续,生命继续。惟一不再继续的,是那段被遗忘的三生三世的姻缘。
第11篇、爱情故事低成本吵架协议
下班回家,老公殷勤地迎上来,把一双柔软的布拖鞋递到我手上,嘘寒问暖,一脸的关切。从未受过如此礼遇,我有些受宠若惊。
换了居家服,要去厨房做饭,才发现餐桌上已摆满了我爱吃的菜,活色生香,而且还开了红酒,花瓶里插着我喜欢的白色百合。整得这么有情调,我不免心生狐疑。从前老公下班回家,都是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不是看报纸就是看电视,今天怎么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翻翻日历,既不是我生日,也不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因何搞得这么隆重?再看老公,低眉顺眼,柔情蜜意,不停地给我夹菜。俗话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且看看他有什么花样。
果然不出所料,酒至半酣,老公掏出一张A4纸递给我说,我想跟你签份协议。我心中一惊,该不会是离婚协议吧?这家伙什么时候悄悄抄了我的后路,生了外心呢?
唉,我叹了口气,天要下雨娘要改嫁,挡是挡不住的。怀着一颗视死如归之心,我把那张纸接过来,上面赫然写着:“低成本吵架协议”,清清楚楚地列着一二三条:第一条,吵架时不准摔东西;第二条,吵架时不准动用暴力致使对方受伤;第三条,吵架后不准离家出走。
我松了口气,只要不离,签什么协议都成。狠狠心,闭着眼睛刷刷刷签了我的大名,协议从此生效。
谁知协议签后,老公立刻翻了脸,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声称以后谁如果违反了此协议,按规定处罚,除包揽所有家务,每天晚上还要给对方洗脚。
天,我可不想踩到他的尾巴上,为了避免被罚,我尽量小心谨慎地避开雷区,力争不主动挑起事端。
自结婚后,二人世界里的战争频发,大吵一三五,小吵二四六。最严重的一次,是因为我打扫书房时,不小心把他的家传宝贝——一个精致的玉马碰落到地上,摔个粉碎。他急了,跟我吵了起来,任我怎么解释都听不进去。我气极,摔烂了书房里古董架上那些真真假假的宝贝,什么清代的玉盘,明代的瓷罐,当然都是仿制品,统统不在话下。他心疼地抚着一地的碎片,片刻之后冲过来,我以为他要动手,来了个先下手为强,伸手在他脸上挠了两道。他呆住了,想不到我会下此狠手。我自知理亏,收拾东西离家出走,去了另外一个城市的闺中密友家躲难。
多日之后,战争停歇,怒火烟消云散,想到对方的好,心中有些牵挂,不知他是胖了还是瘦了,想主动回到老窝,怎奈“闺蜜”执意要让他来接我,当她的面向我赔礼道歉。他居然很给我面子,买了花送给我的朋友,又请她吃饭,堵了她的嘴,才和我一起双双携手打道回府。
回到家,仔细算下这次吵架的成本,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他的家传之宝当然是无价的,仅那些清代的玉盘、明代的瓷罐,在市场上买的时候就花掉好几百块呢;他的脸被我抓了两道血印,结痂之后惨不忍睹,所以他请了半个月的假,伤好之后才去上班,被扣掉半个月工资不算,还被扣掉奖金补贴之类;就我而言,损失更大,不辞而别跑到另外一个城市,被公司开除了不算,虽在女友家白吃白住,但路费总要自己出的,来回一千多;老公来接我,路费又花掉一千多;送闺蜜礼物,请闺蜜吃饭,又花掉一千来块,好不容易才把事情搞定,把我接回家。
这一场架吵下来,精神损失不算,物质成本就失掉了几千块啊,个把月来这么一次,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老公夜里不睡觉,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一条妙计,和我签署了一份低成本吵架协议,用来约束双方的行为,特别是行为失控时,拿出此协议还真管用。
有一天,因一件小事又吵了起来,我刚想把手里的茶杯茶碗往地上扔,他不怒反笑。“摔啊!别说我没提醒你,你摔了,就要包揽所有的家务,还要每晚给我洗脚。”他摇头晃脑,“那滋味一定很好,有美人洗脚,一定是神仙的享受。”
我忍不住笑了,把茶杯茶碗轻轻放在桌子上,回击他:“别臭美了,我才不上当呢!”
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个人,不吵架是不可能的,勺还有碰碗的时候,更何况两个大活人?如何把吵架的成本降至最低,才是当务之急。伟人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两个人吵架,斗斗嘴就行,也是一种乐趣,千万别和自己过不去。东西摔烂了,还得去买;婚姻摔烂了,就无法修补了。
第12篇、爱情故事穿越“死亡之海”穿越50年的爱恋,痴情车
鲜红的旗帜,猎猎飘扬,它是一个标杆,一种精神,一个人生,一种精彩。旗帜飘飘,为你屹立。本栏目联动媒体CCTV-7“乡约”栏目,本刊为CCTV-7指定文字合作媒体,谢绝其他媒体转载。
74岁的老马
和他的二手夏利车
年5月,“国际二级汽车拉力赛”拉开序幕,此次比赛将从乌鲁木齐出发,终点是阿克苏,全程4000多公里,七天时间完成。塔克拉玛干沙漠和沙漠公路是这次比赛中最具吸引力的风景。全长500多公里的沙漠公路于1995年建成,它揭开了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腹地神秘的面纱,是当今世界上穿越流动沙漠最长的公路。 塔克拉玛干沙漠位于塔里木盆地中心,面积33万平方公里,是我国最大的流动沙漠,被称为“死亡之海”。 此次比赛吸引大批专业选手参赛。
马文辉,一个在新疆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开了一辈子车的74岁老汉也报名参加比赛,这让组委会很是为难。
此种类型的汽车比赛,不仅要有绝好的驾驶技术,体力也尤其重要。老马虽然有四五十年的驾驶经验,但毕竟上了年纪,而比赛的安全是组委会最为关心的问题。于是,74岁的马文辉和他开了十年的夏利轿车,被组委会拒之比赛选手之外。
老马不甘心,向主办方恳求——被拒;找电台向听众寻求支援——支持率只有百分之二;他倔脾气一上来,直接找到大赛组委会,签下生死状:“我马文辉,比赛期间发生任何事故自己负责!”也许是被老马的执著所打动,抑或是“生死状”起了作用,比赛组委会最终同意了他的要求,把他定为此次比赛的编外选手。
协议一签,老马就出发了。这次比赛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一个接一个的麻烦接踵而来。
首先是刹车失灵、方向盘不起作用,在行驶的第二天,老马的车就出毛病了——刹车失灵,凭着自己多年的驾驶经验,老马停车修好了刹车,没想到刚把刹车修好,方向盘又坏了,好在这些技术性难题均被老马一一解决。
然而,到了比赛第三天,老马遇到了凭自己的技术也解决不了的难题。原来,沙漠中白天气温高,随着行进路程的增加,老马所驾车辆的发动机温度也越来越高,甚至高到放进去一个鸡蛋,就能立刻烫熟的地步。为了防止发动机烧坏,老马索性把热风全打开,可是如此一来,发动机的温度是降低了,但车厢就变成“蒸笼”了。每每遇到其他选手,老马就调侃说自己是“诗(湿)人”。
行驶到一半路程的时候,老马遇到了沙漠中最难走的绵土地段。绵土,顾名思义,就是指极软的沙土。汽车在这种路段行驶时,车轮很容易陷入绵土。一旦陷进去,想要再爬出来便是难上加难。怎么办?
老马想到一个招:他拉出车上的坐垫,脱下衣服,铺在车轮前方的绵土上,再上车开过去。就这样一步一步往前挪,整整挪了大半天的时间才驶过那段绵土路。
就这样,一路上问题不断,一路上险象环生,老马毫不退缩,亦步亦趋地驶向目的地。不仅如此,他还一有空就抱起他那破旧的吉他,为大家唱歌解闷,不知疲倦。
比赛第六天,眼看着就到达目的地阿克苏了,老马的车却突然偏离了大赛行程的方向,行驶到另一条路上去了。
老马弄错了线路?还是多天的沙漠行车让他终于不堪忍受,决定放弃?
只见老马一路狂飙,把车停在了道路旁的一棵大树下,他从车里走了出来,几乎是颤抖着靠在那棵树上。
这棵在沙漠里长了近百年的老树,跟老马有着怎么样的故事,为什么老马弃比赛不顾,跑向了这棵树呢?
五十年前的故事
老马的故事,得从50年前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说起。
那一年,当了五年兵的老马退伍回家了。汽车兵出身的他被安排在家乡一家运输公司当司机跑运输,那段时间马文辉时常随车队送货到阿克苏,而距离阿克苏不远的一家小饭馆,就成了马文辉他们的歇脚点。
马文辉喜欢把心爱的吉他带在身边,闲暇之际就弹两曲解闷,同行的司机都喜欢跟马文辉同趟出车,因为跟马文辉一道,就意味着旅途不会寂寞无聊。马文辉的幽默风趣、能歌善弹深受同事喜爱的同时,更吸引着一个美丽姑娘深邃的目光。
姑娘名字叫帕格丽,是阿克苏那家小饭馆老板的妹妹,她帮忙哥哥打理饭馆。帕格丽的热情大方、美丽善良深得马文辉所在的车队队员的喜欢,这也是吸引这群年轻人长期光临的一个重要原因,可帕格丽的目光温柔地落在了马文辉的身上。
逢马文辉来店里歇脚的时候,帕格丽就格外兴奋,她时常伴着马文辉的琴声为运输队的队员们跳一支优美的舞,或者伴着琴声唱一曲动人的歌。而马文辉也被帕格丽吸引,这两个矜持的小青年相望时的目光如水,可谁都没有勇气向对方跨出关键的一步。
妹妹帕格丽心思没能逃过哥哥的目光,他暗中观察了马文辉一段时间,觉得这个小伙子聪明能干、开朗上进,是个可以让妹妹托付终身的人选。在一次饭后,大家聚拢听马文辉弹吉他、帕格丽跳新疆舞的时候,他挑明了两个年轻人之间的小心思,点燃了爱的火花。
在众人的祝福声中,马文辉拉着帕格丽跳起热情的舞蹈。
运输队事情告一段落,马文辉和队友们也要返回胡图壁了。离别在即,马文辉在饭店门口的那棵大树下承诺,回家征求家人意见后立即返回,迎娶美丽的帕格丽。
马文辉的车启动了,从后视镜里,马文辉看到帕格丽依依不舍的目光,马文辉熄火下车,一把抱住了帕格丽,如果可以,他多么不想放开手啊。帕格丽泪眼蒙胧地说:“你一定要回来。”马文辉坚定地回答:“我一定会再回来。”
他们谁也没有想到,这句承诺一许经年。
回到家乡的马文辉因为种种原因,再也没有机会踏上前往阿克苏的路途。当时通讯不发达,他不能给爱人捎去任何消息。
后来,马文辉离开了家乡,调往新疆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再后来,他成家立业,关于帕克丽的记忆只能深埋于心。
五十年后的寻找
时光荏苒,50年过去了,当年的帅小马变成老马。激荡在老马心中已50年的那句承诺因环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汽车集结赛而浮出心头,有一个声音不断地在老马脑海里出现:“回去,我一定要回去,就算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我也一定要去,去寻找那段埋藏已久的记忆。”
于是,老马冒着随时可能在沙漠中发生意外的危险,执著地参加了这次比赛。他一路行驶一路寻找,往日的记忆鲜活涌现,当车慢慢靠近阿克苏时,老马看到记忆了中熟悉的大树,五十年前帕克丽站在树下楚楚动人的样子,还是那么清晰。老马的心开始剧烈跳动……她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吗?现在的她是怎样一副面容了呢……
老马已顾不上比赛了,他把车开出了比赛的道路,径直向她魂牵梦萦魂牵梦萦五十载的地方开去,当年的小饭馆早已不知去向,小山路已成了一望无尽的蜿蜒公路,但见证了50年前两人分别的那棵大树还在。
老马伫立在大树下,闭眼、抬头、深呼吸,仿佛想嗅到50年前帕克丽身上的芳香……身后的赛车“嗖嗖”地呼啸而过。老马轻抚着那棵大树,这也许是自己今生最后一次与思念中的姑娘如此近距离了吧。
五十年前的承诺,在两鬓斑白的今日终于兑现。老马在树下留驻了很久,他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回到这个地方。
随后,老马坚持完成了剩下的比赛,结果也在意料之中:最后一名。但老马一点也不失望,因为他完成了一件不再会让自己抱憾的事,而且不管名次如何,他成功穿越了“死亡之海”。
“小伙子,你怎么又到塔克拉玛干沙漠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你知道么?这里没有水,没有雨露,只有风沙和骄阳,还是快回去吧,小伙子。不能啊,我不能回去。沙漠中有一朵盛开的鲜花,她美丽、芬芳,但是没有水就会枯死,我要去给她浇水。”唱着自己写的歌,老马踏上了回家的路。
老马说,那朵在他心中盛开了五十年的鲜花,他终究会忘记,等他进入坟墓时,他就会忘记。
第13篇、爱情故事陈茶和新茶
他知道,这一辈子,他错过了一朵最美丽的花。
他喜欢喝茶,最喜欢的是陈茶,隔年的大红袍,滚烫的水,沏入壶中,茶叶沸腾涨落,慢慢浸开,十分钟后,他就唇齿留香了。
以前,他是不喜欢喝陈茶的。那时,他的前妻喜欢喝。前妻说:“陈茶,有光阴的滋味渗入其中,淡淡的陈香,经过了四季的沉淀,别有一番滋味。”
那时他不仅不喜欢喝陈茶,也不喜欢前妻温顺的性格。七年后,他觉得自己渐渐失去了激情,起初的爱恋变得日渐麻木,甚至觉得前妻的性格如同一杯陈茶,绵软没有激情,永远沉淀着隔年的芬芳。最初的喜欢变成后来的厌烦,他提出了分手。他以为她会吵会嚷,如果她吵,他是不会分的,毕竟有了七年相濡以沫、柴米夫妻的生活,爱情已经转成了亲情。
但她竟然默默不语,没有说什么,甚至连眼泪都没有。这让他十分恨,他嫌她没有一般女人的娇柔和放纵,即使和他闹,和他撒娇,他都是喜欢的。可她如一朵幽兰,那样的隐忍,倒显得他有些突兀和不堪。于是他们离婚了,极平静地离婚,他说:“咱这不是中国式离婚,是外国式离婚。”
她主动要求搬走,把房子留给他,他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可恨,竟然坚持到这种程度,他不领她的情,觉得是她看不起他。
不久,他认识了一个年轻女孩,江南女子,有着一身温柔的媚骨,巧笑倩兮,与前妻是两种世界的女子。
他任由她撒娇使性,和她在茶楼里约会,点的总是今年的新茶。女孩说:“隔年的陈茶我从来不喝,我只喝新茶,新茶清香扑鼻,而且锋芒毕露,新茶如同新人呢。”说完,温柔甜美地看着他,他心里一动,觉得女孩说的话有道理,新茶那扑鼻的清香,那舒展的叶子,似新妇初出。
过了一段时间,他和女孩结了婚。女孩子笑他是倒掉陈茶喝新茶。
新婚时,他觉得新茶好,女孩温柔似水,但日子长了,她渐露心机,每时每刻看得严,如果他稍露端倪,她便哭啊闹啊地撒娇。开始他觉得这是女子的可爱之处,时间长了,他就烦了。
真的烦了,因为她总在闹。而且,她俗,她把钱看得太重,翻他口袋里的钱,还翻看他的短信。他恼,她便撒泼地哭,完全没有女人的优雅。这让他想起前妻来,那样温文尔雅的女子,没有和他闹过一次,也不会翻他的口袋和手机,她是隔年的那杯大红袍,越是时间长,越是散出淡淡的清香。
他过起了凡俗的日子,以前和前妻,吃过饭就听听音乐看看碟,他总觉得日子寡淡。现在,那样的日子简直是不可能的,她吵得厉害,今天抱怨谁买了车谁当了处长,明天说房子太小连个露台都没有,她关心的物质生活远远超过了精神世界。她曾形容自己是新茶,他想,新茶只是浮在表面上的那层华丽,那芬芳太刺激,所以容易让人迷惑。可他已经没有回头路,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
那天前妻生日,他去看她,他知道她还是一个人生活。
还是那样淡然的微笑,开了门,接过他的衣服,递给他拖鞋。他的眼窝有点热,好像他出了趟差,但那小屋不是他的,只有20平米,收拾得简洁朴素,像她的人。
她沏了陈茶给他喝,这是她的习惯,茶要放久了她才肯喝。那盛茶的,是她亲手挑的青花瓷器,美丽异常。
她甚至没问他为什么来。两个人淡淡地喝着茶,他说:“好香。” 她答:“里面有光阴的花朵呢。”
他心里浮上泪来,却忍着,就那样笑着,看她素衣洁面,依然如初一样动人美丽。他知道,这一辈子,他错过了一朵最美丽的花。
下楼时,他听到她在身后说:“好好过。”
这个女子,什么都明白,想他必是心中有了烦闷,或对新人不满,但她是聪明女子,没有张扬到要问,也没有乘虚而入。如果她抢他回来,他应该是会回来的,可她没有,因为她知道,她和他的那段情缘,已经过去。
回家后,他沏了一杯陈茶,前妻送他的。第一口,淡淡苦;第二口,淡淡香;第三口,淡淡甜。
他仰起头,不让眼泪流下来,这陈茶的香,注定是他一辈子的痛了。
第14篇、爱情故事爱情的绿叶
男人娶她的时候,是他一生中最困难的时候,母亲重病,还没一份固定的工作。她看上的是他的安分和孝顺,她想这样的男人可以依靠一辈子。
男人每天努力地工作,家里的状况逐渐好了起来。然而,她并不快乐,她担心男人有一天会离她而去。她每天盘问男人的去向,甚至夜里偷偷翻查他的手机和口袋里的工资。男人不在意,把工资全交给她,她还不放心,男人向她要钱,回来后,她还要核对一下花销账单。
男人总是顺着她,家里的大小事情让她做主。不论工作有多忙都回家过夜,出差每天晚上都打电话汇报行踪。街坊四邻都恭维她:真有福气,嫁了这么一个好男人。
有一次,在一家商店她看中了一件风衣,标价2300元。男人说:“喜欢就买吧。”她自己掂量再三下不了决心,家里的钱她都掌握着,她知道这件衣服的价格不适宜她。于是再去那家超市,她绝不正眼看那件风衣。
那个星期天是她生日,男人出去了一趟,然后兴冲冲地回来对她说:“那件风衣有家商店只卖600元,赶快去买吧,迟了就来不及了。”从商店回来男人说:“今天我做饭。”菜端上来,全是合她口味的,特别是其中一个鸡蛋炒西红柿,她最喜欢吃,而男人并不喜欢。
她穿着那件风衣到女友那里炫耀,然后带着女友去那家商店,又见到那件风衣,然而价格赫然标明2300元。她问售货员:“不是600元吗?”售货员回答:从来没有卖过这个价格。她说:“我明明买的是600。”售货员回忆了一下才说:“是有一次,一位男士提前付了1700元,还说一会儿对来买衣服的女人要说价格是600。”女友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
回到家里,女人穿着风衣盯住她的男人。男人有些尴尬地冲她笑笑:“那钱是我的年终奖金,没交给你,给你买衣服了。”那天晚上,她穿着风衣挽着男人一起散步,眼里蓄满了幸福的泪花。
爱情,很多时候就像一部简单而平淡的电影。简单到没有编剧,没有导演,只有主角和配角两个人组成。平淡到还没上演,结局已明了。
第15篇、爱情故事“拿铁”之恋
我住拿铁公寓,但其实我力气不大,拿不起很重的铁。但我拿得起心中的勇气,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已经足够骄傲了。
给自己的礼物
23岁生日我送了自己一个大礼。
感谢帝都,感谢魔都,感谢勇气爆棚的自己。我住在自己家里,再小也是我的房子。每当我想起这一点的时候,在公司受气也受得比较均匀,魔鬼上司的大脸也比较顺眼。对,我就是那种逃离北上广回到二线城市然后闪电入手小公寓定居的逃兵。
我在阳台上先看见狐獴后才看见猫。
猫是短毛猫,狐獴是男生。那男生蹲下身摸着猫,扶着眼镜一脸痛心疾首,真可怜,你怎么搞成这样了?我带你回家好不好,唉,你看你的腿,一定是出车祸了。
我没什么特长,就是视力好,隔着十几米都看见那猫希望燃起,瞪圆了眼睛无限哀怜,挪动侧躺的身躯靠近男生的鞋子,蹭啊蹭。这么感人的一幕只要是长着人心就会被融化,这让我觉得那男生就像《少年派》里的某种动物,对,狐獴,我在心里就叫他狐獴。
我正融化,狐獴的手机响了。于是我看见那男生转过身,东张西望拿着手机说着些我听不懂的事。说着说着,他居然迈步前行,飞快走到小区侧门,出去了。我……我憋住粗口,心中有一万个玛丽搬家当邻居。后来我才知道,男生并不是天然呆呆傻傻,他们只是脑袋的结构和女生有点不同,比较适合单线条运作。
案件重演
让我们把案件重演一下,当时,我从家里冲出去,忘记锁门了。然后我跑下两层楼梯,按开电子防盗门,绕过楼栋,在小区网球场和一片枇杷树之间的小道上,找不到猫咪了。
就那么十几分钟时间,我又见到狐獴了,他在15分钟后又回来了。我说,你刚才不是闪人了吗?干嘛又回来。狐獴不是不要猫,他只是接到同学打过来的一个关于期末考试的电话,顿时急了。在问清楚自己并没有挂科之后,他才回过神,哎呀,刚才不是在和一只猫说话吗?还打算把那只受伤的猫带回家的。于是他拔腿飞奔,返回现场。
当他解释完,我就明白了。单线条男生处理一件事情的时候,就忘记另外一件事。据说这是因为远古进化时,他们必须专注打猎,心无旁骛。
狐獴说,生要见猫,死要见尸,既然没遗体,那一定是别人救走了。我们一起找了好久,终于还是放弃了。于是,我的脸上开始人工降雨。狐獴瞪着无辜的眼睛,很不满意,他说,你们女生都是龙王投胎的吧!什么意思?我认真地问。最会兴风作浪刮风下雨,狐獴说。
对于他的歧视女性的言论我没有计较,我只是用眼神杀死他三次,回去了。我坐在家里黑白混色的小沙发上,发现我的笔记本电脑离开我了。人和物,总会说再见的,遗憾的是,它没有跟我好好地告别。
狐獴说的没错,我真的刮风下雨了。
远离不祥之物
我们出了门,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狐獴充当证人。我们还去找物业调出监控录像,遗憾的是,那段时间,并没有人出入楼栋的门。我用的是一款小巧的本子,所以藏进衣服就看不出来了,这增大了破案难度。
一定是住在同一栋楼的某个人。我心中玛丽的邻居,其中之一。从派出所出来,我也平静了,闭着眼睛也知道,这种状况的失窃物品,想找回来就是做梦。
我无精打采走着,狐獴走在我旁边,似乎在想着什么。我说,你别跟着我了,你走吧!我认为这男生是个不祥之物,躲远点比较好。狐獴说,你别这样,我赔你……你赔得起吗?看你还是个学生,就是对面那所大学的吧?本子虽然只值几千块,可是电脑里有我旅游各地的照片好吗?你赔?你怎么赔?这……你听错了,我是说我陪你去数码城……我学计算机的,比较懂,那里奸商好多。
我戛然而止。刚才你做笔录的号码我背下来了,有事先走了,回头打给你。狐獴在一个公交站停步,跳上车子。我胸口里的某种东西,似乎被唤醒。那是一团毛茸茸的小兽,人人皆有,只属于每个人自己。
年轻的皮肤
你应该懂得,喜欢一个人,这种关系总会赐给你各种相互矛盾的东西。哭着转瞬就笑了,笑着忽然就哭了,很高兴去吃个大餐,迟到三分钟就觉得不被重视悲伤抵死,再抱一下,便欣喜若狂。但其实,这些只在一个人生命里占据万分之一。
狐獴说要打电话来,但他没有打。周末,我在阳台上放了一把椅子,裹紧打折的羽绒服,穿得很暖和,冬天很冷。有人敲门,我跳起来去开门。
怎么了?你来干什么?我说。想好什么时候去买新电脑啊?狐獴问。现在去买呗!我去换鞋子。旅行重量?双核还是四核?什么颜色?有什么牌子特别喜欢?平时玩什么游戏?狐獴问我。我说,要轻,打字画图就够了,不玩游戏。我的脑袋里想的怎么会是那些男生才关心的机器性能,我在观察的是,他的皮肤真好。年轻的男生,才大二,学生证上写的出生年月计算下来,还不到20岁,叫柯杰。在派出所里,他记下了我的手机号码住址,我也偷看了他的身份证件。
我们靠得很近,在开机检验笔记本电脑时,男生的气息就弥漫过来。狐獴虽然穿着简单,但爱干净,干净对于男生来说,简直是天大的优点。促销员热情十足套近乎:帮女朋友看机子呀?这真是个经典的好问题。感谢小偷,感谢促销员。
啊,没呢,是我一个姐姐。狐獴用极其卖萌的语调说,美女,能给我们便宜一点嘛!你们确定要,我就和经理打申请,绝对给个优惠价!促销员春风洋溢面不改色。
拿得起放得下
23岁的女孩喜欢19岁的男生时,同样面不改色,春风洋溢。回家的路上,狐獴说,要弄系统装软件什么的,就直接叫我。真好,有免费的理科男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我有一套小公寓,我有自己的家,我逃离北上广,我告别了那些城市的时候,当然,也告别了我喜欢的人。
我以为我会安定下来,但是我好像没考虑到,如果还是那么别扭固执,不能和一个人同在一个城市,该怎么办?让23岁的女孩勇敢无畏去告白,这有些难。我不再理会狐獴了,即便在小区里遇到,也假装没看见。一个学生,学生证上写的地址是外省,却在这里租房子不老实呆宿舍住,能是好学生么?我这样宽慰自己。
第16篇、爱情故事爱是一起幸福
他和她算得上一见钟情,可是到谈婚论嫁时,却遇到了麻烦。他出身于平凡人家,而她的父亲是一家工厂的老板,觉得女儿可以找到更优秀的人。
没有父母的祝福和援手,她还是搬进他的小房子,和他结婚了。他从小职员开始,一直做到总裁助理,在公司里春风得意;她帮父亲料理工厂,每日里拼命地忙碌。只是,变成分居两城,虽然近,却不能夜夜共枕。
她看着熟睡的女儿,满脸都是他的影子,女儿跟他像极了,甚至在说话时不经意摸自己右耳的样子,都跟他一样。
父亲说:叫他来接管工厂吧,女婿和儿子一样。她马上顶回去:不,他有自己的事业。她也会在深夜里开车近一个小时,从一个城到另一个城,钻进他的怀里,温存之后将他的脏衣服和臭袜子洗干净。
后来,他们的婚姻在外人眼里是这样的:两地分居,偶尔见面。于是,很多关于他的传闻冒了出来。她也听说了,但她相信他,所以从不过问。
那次,在陪一个客户时,他喝到酒精中毒。她在高速公路上将车子开得像要飞起来,她想,见到他第一句活就是跟我一起管理工厂吧。但见到他之后,没说出来,只是在医院里精心伺候他,喂他汤喝,还讲笑话给他听。
后来,他觉得万事俱备,开了一家工厂,比她父亲的大很多。岳父终于对他另眼相看,由衷地欣赏了,然而,在饭桌上,她当着他的面,跟父母说:请别人管理工厂吧,我不做了,我要回家做全职太太。
他们终于能天天在一起了。认识他的人发现了一件怪事:从前,他给别人打工,拼命地喝酒应酬;而今他当了老板,竟深居简出,异常低调。
外人不知道,但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他知道,她很讨厌做女强人,但为了丈夫,她必须替父母管理好工厂,因为,这本是他应该做的,他不做,她必须替他做好。
她知道,他拼命地干了那么多年,就是想证明给她看,他能够给她幸福。而今,这个愿望实现了,他要把欠她的那些甜蜜光阴补回来。
当很多人都在抱怨婚姻生活无趣而枯燥时,他们却越老越黏糊,就连她去浇花时,他也赶紧跑去喂鸟。
最美的爱情承诺是什么?不是我要给你幸福,而是我们一起幸福。
第17篇、爱情故事买书
台湾文化界名人吴念真小时候生活在九份矿区的侯硐村,他是村子里面唯一上初中的孩子。每天早上,吴念真要走一小时的山路,再坐火车40分钟,才能到学校。当年最深刻的记忆是饥饿。
初一升初二的时候,国语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是写一篇陀思妥耶夫斯基长篇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的读书报告。吴念真打听后得知,这本书70元,父亲的工资一天才30元,一家七口,都靠他父亲一人的薪水,如果向父母要求,他们会认为你神经病:老师怎么会叫你看小说?
吴念真那个时候唯一能做的是在矿上扛木头挣钱,扛一根挣8毛钱。矿主很喜欢吴念真,因为他是村里面聪明的小孩,念很好的学校。平时还帮村民们写信。矿主问他为什么做这种事呢,吴念真说明了缘由。到第三天,矿主实在看不下去了,交给吴念真70元,但有一个条件:看完书要给我讲故事。吴念真感激之余满口答应。
70元刚刚够买书,暑假已经没有免费的火车票。如果自己坐火车去买,钱就不够了,吴念真只能等待村里有人去基隆。他第一个拜托的是一个邻居,邻居要去看望在基隆海关做事的孩子,两个星期后回来。两个星期后,吴念真兴冲冲地跑去,邻居说走了一半就忘记书名了,那时候又没有电话。邻居又去书店找,但实在是想不起来。吴念真问,下次什么时候再去?邻居说可能一个月。那就来不及了。
隔了几天,一个女人带着她的儿子去城里看病,吴念真拜托她帮忙买书。女人责怪说:我小孩子在生病,你叫我买书?昊念真急得眼睛都红了:我真的没有办法,再拖下去,就来不及了。
这时暑假已经过了一个月,那个矿主每次走过家门口就会问吴念真:你什么时候来给我讲故事啊?当时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女人连书店都没有进去。当然没有把书买回来。
第三次。昊念真拜托父亲一个当厨师的朋友买书。那边有一个人要结婚,厨师要赶去办酒席。没想到厨师一回来。就把吴念真抓到屋角暴打:我去书店问了,这本书是禁书,你被抓没关系,我被抓到了百口莫辩。
这时候暑假已经快过完了。书还没有买到,读书报告也没写。矿主每天从家门口经过,都会笑眯眯地问:书看了没?
村里有一个公用的药袋子,里面放很多随时能拿来吃的药。如果谁头痛就吃一包。把钱丢进去。换药包的人每个月都会上山来把钱拿走,再补足药袋子。吴念真问他,你什么时候再来?那人说应该一个月。昊念真焦急地说,那就来不及了。那人听吴念真说了情况,立刻说:我帮你去买书,我今天回去跟老板娘说,我只换了一半,我明天再来换就好了。第二天,吴念真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卡拉马佐夫兄弟》。
吴念真连夜捧读,厚厚一本,字很小,人名又这么长,除了昵称,还有简称,十三四岁的小孩哪里看得懂?看到一半,这个人会不会是刚才那个?赶快退回去再看,看得很痛苦。
矿主经过家门的时候,问吴念真:你拿到书了,看完给我讲故事。昊念真如实相告:很久才买到书。可是我真的看不懂,我也没有办法现在给你讲故事。矿主笑眯眯地说:我知道了,你老师说,这是世界名著,14岁如果能看懂就不是名著了。
矿主总算交代过去了,读书报告不能不交。吴念真很认真地写了买书看书的整个过程,最后以矿主对他说的话作结:如果14岁的时候能看懂的话,就不是世界名著了。书已经在我的手边了,我希望长大后能把它看懂。
这本来之不易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后来被母亲拿去当了锅垫。过了40岁以后,吴念真有一次和一个朋友聊天,讲到这个故事,书架上正好有这本书。扉页上还写着一九七几年购于金门的字样。吴念真坐在厕所里随手看完一段,觉得很好看,讲得很有道理。有些东西我真的懂了,这已经过了二十几年。
第18篇、爱情故事泰坦尼克号驶过爱你的天堂
小沈阳搭腔死亡震撼
托闺蜜吕绿的福,那天她生日,听闻《泰坦尼克号》有了3D影片,便向丁沁提议一起去影院观看。
电影很快开始,丁沁后排的交谈声,令她很是反感。
丁沁只觉得前面是天堂,后边是狰狞的小鬼。电影结束了,丁沁起身时下意识地去看那只小鬼,听到一个女生感叹:死亡原来是这么可怕、这么震撼的事
丁沁注意到那男生个子很高,五官很深邃,有些像黄晓明。
看着他牵着那名女生走了出来,丁沁抢在他前面伸出脚将他绊了一个踉跄。听到那女生焦急地喊:牛安,你没事吧?
你的丝巾就当做我感谢你的礼物
不过丁沁是有男朋友的,他是谭彻。那时候,丁沁才十岁。1998年4月,《泰坦尼克号》热映。
时光如白驹过隙,谭彻始终守在她的身旁。
吕绿羡慕极了,她说如果有一个男人能这样陪她成长,她立刻以身相许。她不懂丁沁在犹豫什么。有一天,丁沁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时,谭彻却病了。他开始记不得以前的事,他的记忆里只剩下了丁沁。甚至连回家的路都不太记得。这不,这天早晨,他和丁沁在菜场走丢了。
正在她焦急万分之时,一个声音高喊:嘿,你是不是丢了一个帅男生啊?
她惊喜地抬头,竟是牛安。丁沁一把拉过谭彻,轻声责怪他去哪里了。一旁的牛安笑:没事,没缺胳膊少腿的。你瞧,怕他冷,我还把自己的丝巾给他围上。
她不由忍住笑:谢谢你,真的很感激。没想到他竟厚脸皮地问有什么实质性的表示没有,丁沁把丝巾从谭彻脖子上解下来绕在自己手腕上,恶作剧地晃了晃:作为报答,你的丝巾就当做我感谢你的礼物吧。然后在牛安的目瞪口呆下,丁沁满心舒爽地拉着谭彻离开。
回到家,谭彻无缘无故和丁沁闹起了别扭,无奈之下她打了个电话给吕绿,让她赶过来照顾谭彻,便自己出来了。
沿着方才的路,丁沁没想到牛安还在那儿,她走上前故作轻松:怎么?你还等着我的表示呢?
丁沁表示她现在很不开心,牛安带着丁沁买了两个巧克力冰淇淋,一人一个,然后去K歌。
他笑而不语,安静地听她唱起,一曲终了,她指着屏幕上的奢华的泰坦尼克号,回头对出神的他说:怎么样?它很美吧?
没想到他语出惊人:我送你一艘泰坦尼克号如何?
丁沁愣了,他的神情实在认真,令她着迷。半晌,她听到自己轻轻地回应:好啊。
送你一艘不会沉没的秦坦尼克
在和谭彻冷战的第三天,丁沁接到了牛安的短信:可以来取你的泰坦尼克号了,我马上就来接你。
牛安不一会儿就到了,他载着她回了他家,那是一个有些旧的房子,房子是三层的。
丁沁跟着他上了三楼,推开了一间房间。丁沁惊愕地发现里面放满了大大小小的模型。他真的没有食言,他果然送给了她一艘和电影里一模一样的泰坦尼克号,丁沁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听他轻轻地说道:送你一艘不会沉没的泰坦尼克,如此可不必害怕夜长海深。
我想爱你,可我没有爱你的自由之身
丁沁接到吕绿的电话,是一个陌生男人打来的,他自称是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说吕绿喝醉了酒正对着他们门口的娃娃机发疯。
丁沁赶到时,吕绿踉跄地站起,指着她哑着嗓子喊:丁沁,你个大浑蛋!我喜欢谭彻五年了!你却一直都不珍惜。丁沁试图拉她走却怎么也拉不走。无奈之下,丁沁喊来了牛安。两个人将吕绿带到了牛安家。
牛安递给丁沁一杯牛奶,示意她上三楼的阳台坐坐。她问牛安,罗丝爱上杰克,到底对不对。
牛安想了想说:爱情,怎会有对错之分?丁沁脱口而出:那我想爱你,可以吗?她不敢转头看他,只是死死地盯着天上的星星,等待他的回答。
可是等来的,是楼下重重的砰的一声响。跑下楼,吕绿不见了,门敞开着。丁沁跑了出去,她很想爱牛安,可她背负着生病的谭彻。牛安告诉她,他是有女朋友的,他的女朋友是一个盲人,那天,丁沁在电影院初遇他的那时,他是在为他的女朋友同声讲述电影里播放的内容。她现在在医院里照顾着他的奶奶。
所以,事实就是:他们爱着对方,却不能爱,这便成了最残忍的擦身而过。最后丁沁说:好吧,那明天,陪我约会一天。明天,我只有你,你只有我。
依稀记得你曾为我奋不顾身,
如海鸥记得汪洋的美
牛安租了一条小船,丁沁把泰坦尼克号放在船尾,说他们也来个泰坦尼克号之旅吧。
当小船划过弯曲的河流,丁沁抬眼看到对街的寿司店,便说饿了,他应声说去买点吃的在船上野餐得了。突然,她看到拴在船尾的泰坦尼克号慢慢地脱离了绳子,开始顺着水流越漂越远,丁沁急了,伸手去抓,一个不小心失去平衡就掉进了水里。
丁沁是不会游泳的。丁沁仿佛做了一个梦,当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了医院里:丁沁,你不可以死的,你知不知道?你如果死了,我该怎么办?是谭彻。他的头包着厚厚的纱布,隐约沁出了血,站在一旁的吕绿对丁沁说是他救了她。丁沁诧异,怎么会这样?怎么会是他救了自己?牛安呢
不是杰克遇上了罗丝,
而是罗丝遇上了杰克
丁沁,你再也找不到他了。吕绿说道。
她不信,跑到牛安的家,推门一看,整个房间都空了,那本来放着泰坦尼克号放过惊喜的地方,现在躺着一张纸,用笔压着
丁沁,我的罗丝:
我走了,勿找。
因为我没有你想的那样爱你,我有一个她,你有一个他。我们的相遇,就当做当做曾经存在过但还是沉没了的泰坦尼克号吧。我不会游泳,我怕死,我没办法对你奋不顾身,不是每一个罗丝,都能遇到杰克。但我仍然感激上天,让我遇到了你。
多拙劣的告别,多拙劣的解释。丁沁苦笑,其实,不是杰克遇上了罗丝,而是罗丝遇上了杰克,在这条荒芜的人生路上,开出了极美艳丽的花。
最后再补充一点不为人知的事实:
其实谭彻根本就没有失去记忆,他是装的,牛安的出现,让他意识到自己就将要失去丁沁了。他找到了牛安,他希望牛安能离开丁沁,只要牛安离开,他就负责牛奶奶的医疗费。
而所谓的盲人女朋友,只不过是牛安的雇主,牛安在她开的服装店打工。那天她想来看《泰坦尼克号》,希望牛安陪她一起去,当她的同声翻译机,她就给他三百元。
显而易见地,爱情太梦幻,它终究是敌不过现实的。
第19篇、爱情故事后来我们爱上了一个人
还有些什么我们此刻毫不珍惜,而将永远怀念
唱着唱着,就拥有了很多过去
1994年的夏天,15岁的我被一朵玫瑰花扎伤了手指。
我在阳光下举起沁着血珠的手指,它是半透明的,有和玫瑰花相同的颜色。
15岁的青春,对那时的我而言不足为奇,倒是挺稀罕过去,与回忆、思念、欲语还休有关的。
正是追逐美的年龄,同时也敏感地发现,什么样的美也抵不过时间之美。
对于15岁的我来说,能够意识到这一点是很不容易的。
遗憾的是,这也正是我无能为力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陌陌利用广播员的身份,在校广播台一遍遍地播放卡朋特的《昨日重现》。
假如周围的人一队队地走开,而你独独像退潮后被扔在沙滩上的贝壳,那简直是令人想要立刻去死的难堪。所幸我不用为此而担心,因为我有陌陌和安娜。
我对陌陌说:我们要和新来的那个女孩做朋友。这感觉很难解释,并不仅仅是因为安娜漂亮,也许是因为她过马路时如一只鹤小心翼翼涉水的样子。
陌陌却不是很乐意。和每一个15岁的少女一样,她对我的爱带着独占。终于,安娜如一只鹤小心翼翼涉水向我们走来,她说:你看,我们的衣服分别是红、黄、蓝。
汩汩流走的,分明不只是风
一朵玫瑰从什么时候开始长出花刺?如今的女孩们想必更早,而1994年的我,15岁,已经读过了很多小说,包括《红楼梦》和琼瑶全集。那时我就觉得,成人世界真是让人既恶心又发愁。
让我发愁的还有具体的两件事情。一是我越来越无法忽略的胸部。这件事以我不去上学为威胁,逼着妈妈给我做了一件紧身褡裢而暂告一段落。
二是我的大姨妈。它第一次拜访的时候我坐在厕所门口哭了一个钟头。妈妈以为我是害羞,其实我是愤怒我竟然堕落成了恶心的成人!
能够分担我心事的人只有陌陌和安娜。
男生们非常讨厌。我不明白他们怎么会在一夜之间从和我手拉着手回家、同样芳香柔软的小男生变成了一群陌生人。他们那么吵闹,那么能吃,那么没心没肺。
在经历过两小无猜、疑窦丛生、捕风捉影的阶段之后,我决定对他们采取敌视的态度,正如他们决定对我们采取敌视的态度。安娜首当其冲。男生们有多喜欢偷看她,就有多喜欢捉弄她。她收获的恶作剧比情书要多得多。
人生可以安排得极为寂寞
我鄙视男生,当然也鄙视爱情。爱情是软弱者的行径,他们败给的是时间掳去我们天真的险恶用心。
教室最后排的那对男女就是很好的例子。他们趁老师不注意手拉着手的样子真是傻透了。最傻的是他们居然还以为我们羡慕他们的勇气,殊不知他们每一个互相凝视的眼神都让我们肉麻得汗毛直竖。
只有一个人是特别的。我是多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可我的诗词手抄本证据确凿它记录了许多个黄昏,我用四处搜集的文字描绘的第一次心动,汪国真、莎士比亚和叶芝我偏爱那种尚未开始就已经着手放弃的爱情,例如这一首:
四季可以安排得极为暗淡
如果太阳愿意
人生可以安排得极为寂寞
如果爱情愿意
我可以永不再出现
如果你愿意
我和陌陌、安娜交换我们的诗词本。我们心照不宣:三本诗词本的男主角是同一个。这并不奇怪,因为大半个班的女生都是如此。
当然,如果展开行动的人是他,那么一切就不同了。谁会是这个幸运的女孩呢?一张放在文具盒里的字条告诉我们:她是安娜。
我哭了。陌陌哭了。接着,安娜也哭了。
徒劳地拖延与世界的最终照面
安娜如小心翼翼涉水的鹤,最终选择了驻足。
许多年后,像是玫瑰的天生第六感,我们一眼就发现了爱的暗面隐藏伤害。于是玫瑰长出刺,不是为了不被采摘,而是为了更加奋不顾身地爱。
安娜将字条的碎片抛向空中,暗示着这个夏天的彻底过去。我们进入毕业季,一切的烦恼都要为前程让路。
后面的记忆开始陷入混沌,像被风裹挟着不由自主地向前。风从各个方向吹来,骑着车赶路的街头,覆上薄冰的狭长走廊,没有人再试图张望的教室窗口。光线一点点暗下来,我的视力开始下降,陌陌停下了卡朋特的《昨日重现》,每天准时响起的是高亢得令人吃惊的眼保健操。
我们每个人都沉静下来,将梦想和躁动放进现实的小抽屉,再按照指定的步骤一一打开。
或是永不再打开。
草地上的誓言像是只开一季的玫瑰,脆弱得经不起秋风的一夜打探。匆匆地赶了一站路,再抬起头来时,我们都已经不在彼此的身边。
后来,我们都爱上了一个人,也许是两个,也许更多。也许其实一个也没有,只是时间将我们放进了各自的日子里。
但我总忘不了,在15岁这年的夏天,发誓要和我共度一生的人。
第20篇、爱情故事白玉兰书签
我喜欢在书页里夹一张书签,一是方便记号,再则,累了的时候,欣赏一下,疲劳得以缓解。
我的这一习惯还是在中学时代养成的。
那时候的我刚刚经历了人生的劫难,我亲爱的爸爸去世了。不知为什么我像变了一个人,整日里顽皮极了,记不清和别的孩子打了多少回架,上郊区农村偷了多少回鸡鸭,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感到百无聊赖,心空空的。
新学期开学了,同学们早已进了教室,我却在校园里游荡。我在一株白玉兰树下,掏出刀子,把树的皮一层一层地刮了下来,在树上画着叉叉铃声响了,有叽叽喳喳声音传来。喂,不许这样。我抬头望了一眼,是个女生,头发好长,眼睛好亮,我白了她一眼,自顾去了教室。
上课时候,我愣了下,咦,怎么是她呢在树下的那个女孩。她,朝我微微浅浅地笑了。 她倒是大方,说她叫陈玉兰,说很高兴我们同桌。
她说着甩了甩那长长的、乌黑闪亮的头发。粉嘟嘟的脸,有颗小黑痣很舒服地贴在小嘴边,眼睛清澈妩媚,一股淡淡的幽香四溢。
陈玉兰,她看上去好高傲,超凡脱俗,她的心情总是那么好,下课的时候总喜欢发出银铃般的歌声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海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鸟儿般清脆的声音,摇动着我苦楚、干枯的心房。
她好漂亮,漂亮得让好多女同学有些妒忌。男同学,则会有意无意地偷看一眼,胆儿大的,还会主动搭讪。操场上,那帮男生时常会有意带着足球绕着她奔跑跳跃。
听课,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那日,我拾起地上的泡泡糖,不声不响地将它粘在那个我讨厌的前排女生身上,还用白纸画上一只丑小鸭,粘在那纸上。下课了,女生的同桌男孩胖子走到我跟前说,你小子欠揍啊?我说,咋,心痛了?胖子给了我一拳,我鼻子一阵热乎,血流了下来。我掏出刀子,挥了过去 母亲哭哭啼啼地把我从教导处领回了家。
母亲罗哩罗嗦的,说了一大堆话,我只是用鞋子不停地蹭着地,两眼望着窗外。母亲说,你爸走的时候说,咱祖上没出过读书人,说你人调皮,但脑瓜聪明,无论如何要让你念完高中。母亲眼泪汪汪的。我不吭声,想,过了年,满十六了,顶老爸的职,去工厂上班。
连着几日,我都没去学校,在街上瞎转悠。
吃完饭的时候,老师和陈玉兰出现在我家。又是告状来了!
出乎我的意料,老师只是和母亲谈了些我家里的情况,走时,留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个夜晚,我躲在被窝里,看着,看着,有一股馨香,哦,一张书签,上面有绽放的白玉兰。书签的背面写着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字体秀气。不用说,是陈玉兰写的。
那个夜晚,月光雪白,像清泉般流进我的小屋。
早上,我让母亲给我换上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蓝布衣上学去,老师和同学用好奇的眼神望着我。
日子过得飞快,秋天来了,校园一片金色。那棵白玉兰,比先前更茁壮了。挺拔的身姿,宛如陈玉兰雍容典雅、恬静脱俗!我也长高了,懂事了。每天,中午同学们休息的时候,我会捧着书,沿着校园小道,思考着。我知道,有一双眼在偷偷地看着我。
阳光如春风荡在我的怀里。
高二那年,部队来学校征兵,我被选中了。那几日,陈玉兰闷闷不乐的。
走的那天,正是中秋,桂花已挂满了枝头,香气弥漫着。我折下,也学陈玉兰那样,做了个书签,背面写上若道团圆似明月,此中须待桂花开。我看见,她眼睛里有光亮闪动。
多年后,我到了某钢铁厂任职,并兼职这个大企业的作家协会主席,偶尔打开那本带有白玉兰书签的书,我妻子的两颊仍会泛起一阵幸福的红晕,她叫陈玉兰。
第21篇、爱情故事青春期特有遗忘
那天被老妈拉着逛街,心不在焉的敏嘉撞上了一个人,谁让他长得人高马大呢?
敏嘉对那个惨遭撞到的女孩子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后,继续跟着老妈逛街。10秒钟后,他猛一回头,却发现那女孩子还在看着他
女孩名叫思仪,她脸色绯红,迅速逃离现场。
思仪发现敏嘉坐在候补席上,是在春天的时候。
思仪去水房打开水,路过篮球场时,发现了这个过年前在街上撞到过的拥有挺拔身姿的男生。他看上去很孤独,坐在边上傻乎乎地看着球场上奔跑的队员们。她想,怎么可能呢,这么挺拔的男生,打球应该很棒啊,怎么会傻站在旁边候补呢?
突然,一个被拦断的球落到了思仪这边。思仪被打断了心事,转身跑了。她好像看到敏嘉看到她时的微笑了。
敏嘉对着思仪微笑的时候心里在想的是,这不是那天盯着我看的女生吗?她也是我们学校的?他笑,是因为思仪差点被球打到时的那种害怕的神情,好像一只惊弓之鸟。
后来他将视线收回的时候遇到了教练的眼神。那眼神冰冷冰冷的。敏嘉的心,一下子揪紧了哪有一个父亲的眼神会是这样的呢?他到了隔壁的球场,默默地练习起来。他练得很入神,没发现打水回来的思仪正远远地看着他。
敏嘉渐渐发现,只要是有练习的下午,他总是能够发现思仪。当然他不知道思仪叫思仪,就像思仅不知道敏嘉叫敏嘉一样。
他们像两棵相互遥望的树。仅仅是遥望而已。
敏嘉很多天没有看到那个思仪了。他突然觉得胆小的女孩就像自己曾经养过的一只兔子,他不自不觉画出了一只兔子,突然他有了一个想法。他拿出A4的素描纸,淡淡地描出了树的形状,兔子的形状,然后找出蜡笔,轻轻地开始涂抹。运动员敏嘉同学只能这样作画。他除了幼儿园学的蜡笔画以外,基本可以称之为画盲。
完成作品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多了,窗外有蛐蛐在叫。哦,夏天来了吗?
思仪却没再出现。夏天快来的时候,思仪奇怪地病倒了。她低烧不退,先是去校医那里看,然后是市中心医院的医生,省里的医生,北京的医生
春天再来的时候,治病注射的激素,使得她胖了不止两圈。她孱弱得去不了球场观球,她不知道那个叫敏嘉的男生,是否还坐在候补席上。她不知道,敏嘉曾经用过一个夏天的柔情,等待着自己的出现,只想送给自己一幅蜡笔画。
他们都不知道,很多很多事情,在那个夏天发生,并且消失不见。
作为这桩青春事件的见证者我们姑且将其称为青春期特有遗忘吧。
第22篇、爱情故事恋爱是一门必修课
风从很远的地方吹来,窗外的梧桐树又在落叶了,一片一片洋洋洒洒地飘零在这个秋天的半空中,最终还是得落在大地上。我的心却飘浮在空气中不上不下,想念雯雯,想念黑妹,想自己,最后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阳光洒在脸上,记忆在阳光下闪光。
仿佛是很久远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我正在初恋,正在用我十八岁的青春填补着心灵的空虚。我疯狂地爱上了一个黑得发亮的女孩子,说不清楚到底爱她什么,只知道很爱很爱她。我时常和雯雯打电话,和雯雯聊我的黑公主。雯雯总是默不做声地听我讲话。有一天,我在电话里问她:雯雯,你觉得黑妹怎样?雯雯沉默了会儿,然后用了一个很夸张的比拟:我觉得她像圣女贞德。于是我便觉得她像圣女贞德了,很圣洁的圣女,但不是贞德,是黑妹。
那个时候,雯雯也在恋爱,她的BF有一米七四,雯雯记得他的身高体重还有鞋子的尺码。雯雯说她不喜欢帅气的男孩子,感觉不踏实。其实她的王子也蛮帅的,我知道这是雯雯的借口。我曾经天真地问过雯雯:以后你会嫁给她吗?雯雯笑得泪水在午后的阳光里乱飞。她很坚定地摇摇头然后问我:那你会娶黑妹吗?我没有笑,重重地点了点头。那一刻,雯雯一定会认为我土得要命。
十八岁的生日刚过了四个月,我也恋爱了四个月。雯雯呢,恋爱了一年零四个月。我的一篇文章突然获了一个奖,很高,但是什么奖我已经不记得了。记得的只是雯雯花了一整天的时间为我做了一个水灯表示祝贺。我们俩一起跑到澜沧江边放水灯,她怕水,我便牵着她的手送她到江边的沙滩上,当时,我对她说:雯雯,你可要记着,这是我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雯雯笑了。她拿起笔,在水灯上写下我的名字和电话然后放到水里。我站在旁边看着,竟然无法分辨这个世界上,到底是雯雯好些,还是黑妹好些!
我的初恋随着一场高考的来袭而灰飞烟灭,无所谓悲伤,也无所谓失落。黑妹告诉我,她要到很远的地方上学,然后我们就友好地分手了。原来失恋是这个样子,心如止水,怪不得有那么多的年轻人可以把失恋当做饭来吃。
那一天,也是秋天,也有许许多多的落叶,我告诉雯雯,我失恋了,雯雯便从家里出来,陪我走过长长的校园小路。她说:失恋的时候要有兄弟作陪,她是我的兄弟,我也是她的兄弟。那个时候,我仍然在想,到底是雯雯好些呢,还是黑妹好些。然而,也只能是想想而已,雯雯正在恋爱,她的王子有一米七四,她知道她的身高体重还有鞋子的尺码。
那一年,我们上了大学,我和雯雯在同一个城市里,只是不同学校。我常会在宿舍里想,想我那遥远的初恋,好远好远,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过,或是已经发生过了,如今化作了天边的一朵白云。我也想雯雯,想她的好。
我开玩笑地对舍友们说:失恋和吃饭一样容易,因为,我失过,三十岁之前我们要不停地失恋失恋再失恋,失到累了就可以结婚了,要不是这样的话,那多么对不起我们的青春年华。我也把这句话对雯雯讲了,但是,她的反应平淡,不如我的舍友。
于是我开始追求大学里的女孩,很用心很用心地追求她们。每一个细节都在电话里对雯雯讲,她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好到就算我告诉她我做的是抢劫而并非恋爱她也会支持。我开始长大,快快地长大,我才发现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情是多么地不负责。站在二十岁的门槛上,我终于知道了恋爱是件多么折磨人的事情,面对着自己博爱的胸怀和透支的感情,我仿佛一个走了很远的旅人,好想停下脚步来歇歇,这一次,我没有告诉雯雯。因为,她失恋了。
她的王子最终选择了别人,她和我说过原因,但是我老记不住。我说雯雯天下好男人多的是,你要的话我给你找上一个加强连过来。雯雯被我逗笑了,那个时候,我才发现,她真的好美。
我开始学会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走路。静静地,有时候甚至听得到心灵的语言和成长的拔节。雯雯依旧在情感的漩涡里挣扎着。在一个下雨的夜里,她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她说有一个优秀的男生追求她,她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失恋了的雯雯脆弱了许多,那个时候,我好想把她拥进怀里,给她一个肩膀,让她可以靠着流泪。然而,我没有。我知道,雯雯一定会好起来的,终有一天,她会像我一样,心静如水。
大三的时候,我二十一岁。暑假的时候我对雯雯说我好想找个女朋友,很好很好的那种,以后可以一辈子都在一起。雯雯问我还记得以前说过的豪言壮语吗?我笑了,她也笑了。
几天前,接到了一家旅游杂志的约稿,让我拍一些热带雨林的图片,我邀请了雯雯和我一起拍最后的两张。我们站在一棵望天树的前面,我故意紧紧地靠着她,笑得一脸幸福的鬼样。
我想,等照片登上杂志以后,我就追求雯雯,这些年来,我们一直都在寻找远处的风景,却忽略了身边的绝佳景色。
那个时候,牵起了雯雯的手,我们就可以在恋爱这门必修课里,顺利地毕业了。
第23篇、爱情故事再见!踮脚相爱的配角时光
据说,尤伽图的小腿很漂亮,
在12岁以前,我哥哥尤子聪不准我唱歌,他指着楼下的搬家车说:尤伽图,你是搬家公司的托吗?你想把我们大院的人都逼走吗?
我得感谢我亲爱的哥哥,因为他的侮辱让我变成一个勤奋的小孩。可是比赛前三天,勤奋的小孩打退堂鼓了。我背着手在操场上苦恼地走来走去,尤子聪不解地看着我:有什么好怕的,又不是第一次登台。
他真是一点不了解我,我怕的不是唱歌,而是那套背带短裤。我一边叹气一边低头打量自己,尤子聪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说:尤伽图,难道你不知道你的小腿很漂亮吗?穿短裤一定很迷人。
从来不夸奖我的尤子聪,此刻小眼睛里泛着真诚的光芒,于是我勇敢地穿着人生中第一条短裤站在了学校礼堂的大舞台上。
灯光打在我雪白的腿上,然后,全世界都知道,漂亮的尤伽图,原来有一双见不得人的萝卜腿。
我要穿热裤,我要吓跑那个侏儒。
尤子聪要给我介绍男朋友。
尤子聪是何许人也?他是我老妈的眼线,是卧底,是中央情报局,所以我断定他绝对没安好心,介绍的男孩大概是侏儒吧?
那天我的装扮是这样的,雪纺娃娃衫,人字拖,头上戴了很大的蝴蝶结,脖子上挂了一条骷髅头。当然,最关键的是,我穿了热裤,把我完美的萝卜曲线展露无遗。我要吓跑那个侏儒。
很快,我悔得肠子都青了,因为许翰明非常挺拔。他远远走来,目光一直放在我身上,最后他礼貌地对尤子聪说:你妹妹,很会混搭啊。我抓了抓头上的蝴蝶结,脸就红了。
那天我们一起去小岛BBQ,因为这个奇怪的装扮,整个过程我都非常不自在,许翰明的目光稍微下移一点,我就觉得他在看我的萝卜腿,所以吃烧烤的时候,我把桌布盖在腿上,一低头,才发现,餐布上爬满了蚂蚁。我尖叫着站起来,许翰明跑过来帮我拍掉身上的蚂蚁,他是学生物的,很快判定,这个蚂蚁有毒。
因为这个突发事件,我们不得不提前结束行程。
她叫米妮,是米奇的女朋友
因为毒蚂蚁我住院了,出院那天,许翰明来接我。许翰明进门的第一眼就看到我床上的玩偶,瞅了半晌说:连住院都要带着你的米奇啊?
是米妮。我纠正他,抓着米妮脑袋上的蝴蝶结说,她是米奇的女朋友。
原来叫米妮啊,没怎么注意过。巨大的米妮挡住了许翰明的脸,他突然伸出手也抓抓我头上的蝴蝶结,尤伽图,你长得很像米妮呢。
我仔细看看米妮的脸,她总是默默地站在米奇身边,出镜率很高,可她只是一个大配角。
回去的路上,许翰明请我喝奶茶。我第一次跟他面对面靠得这么近,紧张得要死,所以当他问我爱好是什么的时候,我脱口而出:玩拼图。
许翰明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我也喜欢拼图啊!
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就这样变成了拼图大会,我没想到许翰明把尤子聪也叫来了,三个人望着地板上的两幅巨型拼图,大眼瞪小眼,最后尤子聪掏出电话说:要不把杜翎叫来,我们两个人一组比赛?现在她大概也闲着。
我磕着瓜子调侃他:杜翎是谁啊?魅力大到你连亲妹妹出院都不接啦?可一不留神把瓜子壳吐到了许翰明脸上,一直笑眯眯的他突然就变了脸色,他把米妮塞回我怀里,礼貌地说:突然想起学校还有点事,我先回去了。
我愣了半分钟,尤子聪吐吐舌头说:忘了告诉你,这家伙,有洁癖。
古有孟姜女,今有尤伽图
周末的下午,我给许翰明打电话:玩拼图啊玩拼图!我刚买的3D立体的哦!
好啊,你来我宿舍吧,你们女生楼太严,进不去。许翰明的宿舍很安静,所以他很轻微的笑声也被我捕捉到了。于是我屁颠屁颠地提着两大盒拼图出发了。许翰明老早就等在楼下,接过我手里的拼图,我跟在他后面上楼的时候,不断有他的朋友同他打招呼,他们意味深长看看我们,许翰明就立刻辩解:这是我同学的妹妹。
同学的妹妹?听到这个定位时,我的心DOWN到谷底。
一进门我就把拼图哗啦啦地倒出来,铺了一桌子,许翰明跑去隔壁拉人过来一起玩,最后他愁眉苦脸地回来了:我跑了一层楼,全部出去约会了。
他愁眉苦脸的样子看起来是真的很想谈恋爱了,我眨了眨大眼睛,企图让他想起这里还有一个美女在等着他,可他的眼睛直接放在拼图上,麻利地拾辍起来:两个人就两个人吧,我们来比赛谁先拼完吧!
于是我拼长城,他拼白宫。我们从两点一直拼到六点,尤子聪回来的时候,我正站在凳子上高呼我赢了我赢了,豪放的姿态把他身后的美女吓得目瞪口呆。尤子聪很没面子地撇过头,想假装不认识我,可我热情地唤住了他:哥!不介绍下吗?
尤子聪的脸红了:这是杜翎。
大嫂呀?
尤伽图,你还没拼完呢,你的长城少了一块砖!原本一言不发的许翰明突然冒出一句话,语气带着一点凶狠。我看看他手里崭新的拼图,那是我来之前一个一个擦拭过的,我确定这不再是洁癖作祟。
我默默地坐回去,委屈得想像孟姜女一样把眼下的一片长城,统统哭倒。
糟了!米妮小姐,我似乎喜欢上你了
尤子聪终于向我坦白了,他和许翰明都暗自喜欢杜翎很久,最后杜翎和他在一起,他只是因为愧疚才死命要把自己亲妹妹推给许翰明。
你当我是安慰奖吗?我忿忿不平。
尤子聪的小眼睛再次泛起了真诚的光芒:我是觉得我妹妹足够好,可以完全取代杜翎,真便宜了那小子。我再次选择相信尤子聪的话,拿着他赠送的游乐园的门票去找许翰明,我决定今天向他表白。
坐海盗船的时候,我闭着眼睛想,荡到最高点的时候,我就开口,可最后,我大叫着缩到了椅子下面;过山车的时候,我暗暗发誓,俯冲的时候我就开口,可最后,在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中,我哭得假睫毛都掉了。
最后的最后,我们终于安静地站在了一堆玩偶面前,我随手抓了一个米妮的发箍戴在头上,鼓起了勇气,说出来的却是:我戴这个会不会更像米妮?
许翰明还没回答,他身后突然窜出来一个人,一把抽出他牛仔裤里的钱包,跑掉了。
还好我尤伽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追出游乐园,追过两条街,我大气都没喘一口,追得小偷哭着丢了钱包逃命了。
回去的时候,许翰明还在原地站着,我的委屈又冒出来了:我帮你卖命你就在这享受啊?
许翰明委屈地摊开手,指指我的发箍:你带着它跑掉了,不付钱老板不让我走啊。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戴着这个幼稚的东西跑了两条街,拉拉头上的米妮,我的脸又发烫了。这个发烫还不算什么,接下来许翰明的一句话,让我彻底烧了起来。
他说:米妮小姐,我可以拥抱你一下吗?
我惊慌失措:许翰明,你要想清楚,你抱了我是要负责任的。
许翰明轻轻地笑了:米妮又聪明又勇敢,会唱歌还会长跑。然后他突然说出了米奇的口头禅:糟了!米妮小姐,我似乎有点喜欢你了。
原来当小配角卖力博得出镜率,混个眼熟后,也是会被记住的。
第24篇、爱情故事栀子花香,有个盲男孩泪流满面
他与她青梅竹马,由于搬家,他与她失去了联系。
他为了寻找她,花巨资生产出一种特殊的香水,香水的味道就是当年她身上的味道,他将香水免费发放到全国各地
17年了,他的香水还能“寻找”到失散的她吗?
那时年少,你爱谈天,我爱笑
刘洋小时候,他的父亲刘兴东在四川绵阳松垭镇西边承包了几百亩土地种植栀子花。他常常跟在父亲后面,识别栀子花的品种,感受花香和花色。
初夏的季节,满园的栀子飘香,苏小白的父亲苏丹就开着卡车来把这些刚摘下来的栀子花送到北川的凉茶厂。苏丹是北川县曲山镇人,北川凉茶厂的卡车司机。每次来的时候,都带着苏小白。
刘洋与苏小白就这样相识了。两个小伙伴徜徉在栀子园里叽叽喳喳地捉蝴蝶、网小雀儿......
1986年春天,苏丹辞去了工作,来到栀子园旁边驻扎下来,自己开了一家凉茶厂,利用刘兴东种植的栀子花窨制凉茶,既富了自己,又带动了刘兴东的产业发展,两家人亲得如同一家。刘洋和苏小白,就像一对亲兄妹,每天放学以后,他俩就在一起掐弄栀子花,追逐小鸟,在原野里疯跑。
然而,不幸降临了。栀子园的东边有一棵银杏树,树杈上有一个斑鸠窝。1987年5月的一天,一只小斑鸠掉下树来。刘洋决定爬上树去把小斑鸠放回窝里。刘洋本来是个爬树的高手,但那天下过一场雨,刘洋穿着一双胶底鞋,刚把小斑鸠放回窝,苏小白就在树下拍手欢呼,刘洋看她的时候,一不小心脚下一滑,刘洋重重地摔了下来,面朝下,栀子树的枝丫刺进了他的一双眼睛,刘洋的双目失明了。
此后,苏小白开始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去上学。刘洋的孤独让苏小白十分伤心,在天气晴朗的时候,她会带他到栀子园里散心。在苏小白的指引下,他低头嗅着花香,触摸着花叶,“这应该是雀舌栀子,这是小叶栀子,这是水栀子,这是黄栀子雀舌栀子的香是香气扑鼻,小叶栀子的香是淡雅平和,而黄栀子是清香缕缕,沁人心脾”
见此,刘兴东看到了儿子的希望,他鼓励苏小白,要她每天放学回来后都带刘洋出去玩。苏小白反问:“我可以带他去上学吗?”
我的世界
从此充满了黄栀子的幽香
1990年,刘兴东花钱把刘洋和苏小白转入城里的实验中学上初中。因为刘洋离不开苏小白,他需要在苏小白的帮助下乘公交车、上食堂吃饭、跟同学们交往。
苏小白走后,刘洋经常来到栀子园,那里有他和苏小白撒下的欢笑。他满园走着,嗅遍了大大小小各个品种的栀子花。有一天,他感觉到,那种带露珠的粉黄色的黄栀子,是苏小白身上的味道。于是他采集起来,带在身上,插在卧室里的花瓶里。无论干什么事,他都会幻想苏小白站在他的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
1994年暑假,苏小白来信了,并通过快递公司送来了50盒金属罐装的栀子花罐头。苏小白说:“直到现在,爸爸的事业才走上正轨,所以才给你写信。在广州番禺的大夫山下,有一个规模很大的栀子园,今年5月,爸爸在那里与人合伙办一个罐头厂开始投产了。栀子花性寒,以它为原料做成的罐头,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之功效,在炎热的广东大受欢迎。每天一罐栀子花,可以伴你度过一个新爽宜人的夏天。”
刘洋惊奇地触摸到,罐头盒上印的凸起的栀子花图案,正是那种粉黄色的黄栀子!他吃起来,不仅鲜甜爽口,而且有一种带露珠的黄栀子所散发出的潮湿的幽香,那一定是心灵手巧的苏小白亲自采摘的栀子花特制的。这时的刘洋,恍惚嗅到了苏小白的芳香,她的玉臂正忙碌着采摘脆嫩的花枝
信来信往快一年,然而1995年6月,苏小白高考后,两人失去了联系。
巨资开发黄栀子香水
却没有找到它的主人
刘洋没有参加1995年的高考,黯淡回到家中,发展大棚种植栀子花。
为了追求更好的商业效益,1998年7月,刘洋让父亲带着他去全国各地的栀子加工厂考察,向他们供货。他发现,江西有几家生产栀子花香水的企业,他不禁突发奇想:“我何不来开发这种香水呢?当这种香水传到苏小白那里,她一定知道我在找她!”
在母亲的帮助下,刘洋开始做试验了:他取来酒精100ml,装入150ml玻璃瓶中,再选取鲜栀子3朵,去掉花托和花萼,放入酒精中,将瓶子置于沸水中,加热15分钟,自然冷却至常温,用纱布滤去花瓣,再用滤纸滤掉少量沉淀。这样,香水制作成功了。刘洋用鼻子一嗅,的确像极了苏小白的味道。
刘洋就用这种方法,制作了100多公斤香水,供栀子园的工人和周围的居民使用,他们的身上似乎都具备了那种似曾相识的清香和幽兰。刘洋轻轻地呼唤“苏小白”,可是没有人答应他。
刘洋当然明白,这种自制的香水,保质期短,无法走向市场,他想开一个香水厂,但办一个像样的香水厂并非易事,它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是刘洋远远不能承受的。2000年9月,刘洋与重庆一家香水厂取得联系,推荐他们以这种工艺生产和包装纯天然的绿色香水。厂方苦笑:“生产这样的香水,淡淡的,谁闻得到?谁喜欢?我们卖给谁呀?”刘洋说:“像这种不含矫揉造作的美,当然卖给我了,说白了,就是帮我加工,我给加工费。”
刘洋把原料供给厂方,又从厂里把香水买出,这需要很大一笔资金投入,这年年底,刘洋在栀子园附近开起了栀子花食疗馆,凉拌栀子花、栀子蛋花、栀子花炒小竹笋吸引了大量的食客,店里生意十分火爆;除此以外,他还把栀子果提供给太极集团绵阳制药厂去生产成栀子金花丸。生产香水的资金很快得到了解决。
有经验的母亲告诉刘洋说:不是人用香水,而是香水用人,同一种香水用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绝对不同,只有找到最适合自己体味的香水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于是,2001年6月,第一批产品出厂后,刘洋就派人把这些产品送到广州的各大化妆品商场、美容中心、理疗中心,还给钱让店主给他们的顾客免费使用,谁喜欢这种香水就带走。因为作为试验品推广,这些香水的包装上没有留下重庆的厂址,则是留下了刘洋的电话号码和联系地址:四川绵阳市农科区栀子花开发公司。产品的名称就叫“苏小白”。
哪知,10000多瓶香水被人拿走了,苏小白却没有出现。刘洋仍不死心,他要父亲带着他,去广州寻找苏小白,如果以前,他不敢去冒昧寻找苏小白,是怕苏叔叔看不起他,可如今,刘洋觉得自己也算是干出成绩了。
但番禺大夫山下的栀子园里无人知道苏小白一家的下落,苏小白以前写信说的那家罐头厂早已倒闭了。刘洋沮丧极了。
随后,投放到北京、上海、大连等城市的香水,都没有“寻找”到苏小白。而此时,刘洋已经耗资100多万。理智告诉他,再这样下去,不仅徒劳,他将遭受破产的命运。
17年来他们用默契
诠释栀子花的花语
光阴荏苒。刘洋30岁了,父母为他的终身大事操碎了心,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成天守着他的栀子花孤独地生活,然而刘洋的心中已经装不下其她女孩了。
2008年5月12日,一场大地震突如其来,刘洋想,苏小白的老家在北川,他们一家总该回来看看吧。利用这个契机,刘洋又派人在通往北川老县城的要道上,在绵阳市区的九州体育馆举牌寻找,但几个月来,都毫无消息。刘洋担心苏小白一家发生了什么灾难,或许,他们根本就不在人世了。刘洋变得越来越沉默,身体越来越差。
黄昏来临的时候,刘洋总爱拄着拐杖,来到他曾经上学的路上,童年的碎石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通往城中心的景观大道,木龙河两岸也没有孩子们的笑声,如今的娃娃们有专车接送,只是栀子园东面的那棵银杏树仍在,刘洋久久地站在树下,听小鸟啁啾
2009年4月3日下午,刘洋又转到苏小白曾经住过的老屋。他慢慢地走过去,他摩挲着房前的石桌和石凳,多少日子,他就坐在这里,由苏小白帮他温习功课。突然,他明显感觉,这里与三天前不一样了,石桌石凳上都没有一丝灰尘,有人打扫过。难道,这屋里有人?他用鼻子嗅了嗅,一缕缕甜蜜、温柔的幽香背后飘来,是栀子花盛开的味道。他的心快要迸了出来,他转过身去,喃喃自语:“小白,小白,难道是你吗?”
可是,没人答话,但他明显感觉到了,就在他的前面,不出三米远的地方,站着一个人。他两步走过去,一朵鲜花举到了他的面前,来人说:“你大棚里种下了那么多黄栀子,这是为什么?”声音十分熟悉,十分悦耳,是苏小白!“因为,有一个人特爱黄栀子,我和她都会牢记栀子花的花语:永恒的爱与约定。”刘洋说着,泪水长流,他把拐杖一丢,张开双臂向对方拥抱过去。他抱住了,一个娇小玲珑的美女。对方说:“我爱黄栀子,是因为它还有一个花语:我只钟情你一个。”
2009年5月1日,刘洋为苏小白披上了婚纱
第25篇、爱情故事一个人住第五年,爱情在奔跑
茶餐厅奇遇记
“尖东”不在香港,在小艺家楼下。那是家叫“尖东”的港式茶餐厅。凉志站在透明的玻璃房里切烧味。第一次遇见他,是某一天午后,我刚和男朋友分手,搬到朋友小艺的房子借住。他高,且瘦,靠在店门口的玻璃上,说:“小姐,要帮忙吗?”
我说:“要啊,我险种挺多的,你想买哪一个?”
“你是卖保险的?”他吓得往店里缩,唯恐避之不及。
可是那一天,我已经丢了男朋友,不能再丢了潜在客户。我追进店门说:“先生,你是厨师吧?那可是高危人群啊。我保证,你只要买了保险,一旦出了事,我们都赔。切了手,切了脚,烧了肚皮”
“停,打住吧。”凉志一脸怕怕地拦住我说,“再说会儿,我就要挂了。”
“挂了也不怕哦,至少可以赔个几十万。要是在飞机上挂了,还翻20倍呢。”
凉志被我的热情吓得不轻,躲在玻璃房里说:“说这么半天都累了吧?我请你吃叉烧。”
凉志切了份隔夜叉烧,配新鲜米饭,然后坐在一旁笑嘻嘻地看我鲸吞。笑吧。我没理他。那一年吃猪肉很贵,找工作很难。小艺一直没回来,打电话也不回。我从热闹夜市,一直坐到凌晨打烊。凉志推我的肩说:“她是不是忘了啊?”
“不会吧。”我的声音,没了底气。
“我们要打烊了。要不,你到我那儿去凑合一晚上?”
我很感激地望着他,说:“其实如果我不去,你能买份保险吗?”
凉志要口吐白沫了。
高木的侄子
联系到小艺,已经是第二天。她说她在中山。很显然是句假话。但我不能拆穿。凉志一直坐在我身后沙发上说:“你不会打算在这里长住吧?”
凉志的小公寓,小到只有一个房间。我睡在他的床上,他只好缩进沙发。我说:“你有没有看过高木直子的《一个人住第5年》?”
凉志一头雾水地看着我说:“高木的侄子?我不认识。”
我闷头在巨大的背包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那本陪伴我N年的漫画。是的,我爱高木直子。尤其这本讲述一个年轻的、单身女子的故事。她让我知道,在穿越不算宽阔的日本海之后,有一个和我一样在孤独里找热闹,在寂寞里找有趣的女人。我们有着共同的特质,穷,且能折腾。不过,让一个从小看天马流星拳,随时等待命令变形的男人看懂这个,还需时日。
凉志捧着漫画说;“哇,小人书啊,好多年不看了。”
他热情地捧着书看起来,我在心里长吁了口气。终于成功转移话题了,我必须在凉志领悟高木小姐之前我新住处。
告别凉皇后
其实,我的麻烦还远不止这些,比如我终日不振的业绩曲线,就像我的身材一样平坦如机场。培训主管一见到我就对我翻白眼,说:“快在我眼前消失,你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大的败笔。”于是,我很不礼貌地对她冒出了粗口。
凉志听到我这段经历,边给我做着鸳鸯奶茶,边慢悠悠地说:“你呀,做新丁还是要厚道一些。我做学徒的时候,一天要被师傅骂一百遍。”
其实,我们真不是一类人,他老实、大度、呆。而我是不安分且斤斤计较的猫。如果没有小艺和前男友的恩断义绝,也许我们永远没有交集的那一天。
凉志在第五天的清晨,把漫画还给了我。阳光大片地铺在桌上,把油条照得透亮。他说:“你自己一个人住,会不会和她一样?要不你再多住一阵,免得成了精神病。”
我呵呵地笑着说:“不用了,我已经找到房子了。”
“这样啊。”凉志不无遗憾,“那我就买你一份保险,当庆祝吧。”
我发现,凉志真是个宅心仁厚的男人,很容易与人生出良善的感情。我绕过桌子,用力抱了抱他,像抱住一堆巨大的骨头棒子。我说:“谢谢,你真是我的贵人。”
他却立马抗议说:“不,我不做贵人,我要做皇后。”
一个人住
从凉志家搬走的那天,他帮我叫了辆车,把我的大包小裹的行李,统统搬进后备箱。我坐在车里忙着给司机讲解,我那个身处郊区的新窝。站在外面的凉志,突然敲了敲车窗,塞进来一大包他招牌的秘制烧味。
凉志说:“记住,别忘了放在冰箱里冻着。”
我望着他,有一瞬的呆愣。车子就在这一刻启动了,他的身影飞快地退出了车窗。我突然有股冲动,想跳下车去狠狠地抱抱他。可是车子转了弯,心里的那股劲头也跟着就淡了。毕竟,我们也只是萍水相逢,都有各自不同的圈子。他开他小富即安的店,我做我大富大贵的梦。
子曰,良禽择木而栖。我两年如一日地“择木”,终于风光地做了城内知名的摄影师皮廉的助手。这是份看起来很牛的职业,至少每天可以穿着赞助的名牌,假扮潮人打杂。
皮廉这几天发现了一个新店,想做下一季硬照的背景。我拿了地址去和店主联系。那是在新乐路上的一家小店,叫“一个人住”茶餐厅。很意外,我遇见凉志。他还是老样子,只是已经收了学徒。他不用站在玻璃房里切烧味,而是坐在柜台后面数钞票。他不停地问,真的是你吗?
我说:“你的新店不错哦。”
凉志说:“你知道不?没有你,就没有这个店。”
32层的无敌海景房
这一天,皮廉带领模特在茶餐厅里拗造型。凉志和我靠着保姆车晒太阳。凉志说起小店的来历,全因为我当年那本《一个人住第5年》给了他灵感,所有食物都是一人份,他说,店里的生意越兴隆,就说明这个城市越孤独。即便大家挤在一起。内心也容不下异己,始终一个人生活。
我特别惊讶地望着他,想不到几年不见,竟变得这样深刻。凉志却不好意思地挡住脸说:“别这么看我,我把高木直子一个人的系列都读了,文艺一下不行吗?”
那天片子拍得很顺,提前收工,凉志留我吃饭。他亲自下厨,为我选了份上好叉烧。站在玻璃房里边切边说:“那时候我给你拿的那包烧味,你吃了多久啊?”
我笑,“还说呢,我倒是一直记得放冰箱,可是下车的时候,光顾着搬行李。把它落车上了。”
凉志听了,一个人哈哈地笑了,巨大的声波,震得玻璃哗哗作响。
那一段时光,我觉得自己在和凉志恋爱了。有过贫贱的前情,我们似乎爱得顺理成章。
当然,指望凉志有些浪漫举动,可能性不大。最多看一场电影,无论多风花雪月,他都能看得睡过去。可是,我真的有点喜欢他在我身旁的感觉。我握着他精瘦的手,心里就会飘飘荡荡。那一天。我们去一个还算豪华的小区,有一块很奢侈的绿地,人工水池边铺了细沙,据说从32楼向下看,可以冒充无敌海景房。
凉志坐在车子里说:“你喜欢这儿吗?”
“你买,问我喜欢干什么?”
“当年我没地方让你住。现在想起来都后悔呢。”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空气里发酵了,好像沉睡了许多年的怪兽要复苏的迹象。皮廉在这个时候,打来电话。他说:“你在哪儿呢?马上回公司,有事和你商量。”
你是我的皇后
八月,我坐上飞往香港的飞机。有人出资请皮廉去那边做独立的个人工作室。我是他唯一带去的助手。离开的那天,我没告诉凉志。可是就在上机的一刻,他的短信突然追进来。他说,也许你喜欢一个人住,所以我不拦你。但你别忘了,我已经买了超大的无敌海景房,当你不想一个人的时候,记得来找我。
我微微笑了,删除,关机,等待飞机带我离开这座缭乱庞大的城市。其实凉志错了,我不是喜欢一个人。当年他送我的那袋烧味,我没有丢在车上。它在我的冰箱里放了好久。那时我所有的钱都交了房租,就凭他这些精挑细选的叉烧,才挨过了凉水泡饭的一个月。而凉志至今都还记得它,是因为他想知道,我有没有看见他留在里面的卡片。是的,我看到了,他留了电话、地址,让我艰难的时候去找他。可是,我就像删掉那条短信一样,把它丢进了垃圾桶。因为在我被前男友赶出公寓的那一天,就发誓不再为感情羁绊。因为女人有时需要一些决绝的信念,才可以独立地生活。
高木直子的漫画里,一个人住是孤独的。然而比孤独更可怕的,就是依赖。
凉志,我想我是爱你的。只是在我不足以依赖自己之前,请不要让我学会去依赖你。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觉得自己可以昂着头生活,如果你在那时,还守着无敌海景房一个人过活。那么请相信,我一定会去敲你的门,说:“嗨,嫁给我吧。凉志,你不是我的贵人,你是我的皇后。”
第26篇、爱情故事眼神
她那眼睛,汪汪如水,笑意盈盈,那眼神就像迷途者找到方向那样闪着光。
那是平常的一天,放学后,爸妈带我到饭馆吃饭。
饭前要洗手,我迅速奔向洗手间。一个矮矮的、约摸三四岁的女孩正踮着脚,左手撑在台上,右手探出,离那个新式水龙头的开关一厘米的样子,她不住地左右摇摆着身子与小手。所谓新式水龙头也仅是对她而言吧,现在水龙头大多都是上下开关,而左转、右转分别是出冷水、热水。那距离看似不大,却实实在在存在,她够不着的样子有点滑稽,当时我心头涌起一阵笑意。她见我进来了,小脸涨得通红。她张着嘴,皱着眉,坚持要拧开水龙头,累得额头上布满了细汗,可是水龙头就是不出水。
我走过去,在旁边的水龙头停下,下意识地斜着身子向她笑着问是否需要帮忙。谁料到,她竟然一眼都不看我,只顾盯着水龙头。真没礼貌!我心里便生出一阵厌意。我郁闷地转身,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多看她一眼,她还在执拗地探着手,可始终够不着。
我叹了口气,选择再次转身,伸手帮她拧开了水龙头。她甚是惊讶地扭过头来看我。她那眼睛,汪汪如水,笑意盈盈,那眼神就像迷途者找到方向那样闪着光。她快活地迎着水流搓着小手,咿咿呀呀哼着小调从那小调中,我听出来了,她是个聋哑姑娘。待她洗完手,我帮她把水龙头给拧上,目送她欢快地离开洗手间。
当她奔向餐厅回到妈妈身边时,还不忘回头朝我微笑。那一刻,我心中莫名地感到欣慰,幸亏忍不住多看她一眼,要不然,我真误解了她。
第27篇、爱情故事变本加厉的嫉妒
谨记:正常的嫉妒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可以是你和他之间的调味品,而一旦过分就不好了。
嫉妒是所有恋爱男女的特权,是爱的产物。正是因为你在乎他,你才会关注到他身边的每一个女孩子,悄悄地拿自己与她们比较。嫉妒便由此而生。
在路上你看到年轻女孩同你男友热情地打呼你,你会毫无理由地对那女孩产生反感,于是冷嘲热讽,甚至拂袖而去。再如,你我尔在相册里发现男友和别人的合影,即便是最普通的姿式,你也会断然要求他将照片从影集中撤出,甚至撕毁,除非那女孩子的长相实在不可恭维……
虽然说,爱人的心是玻璃做的,情人的眼里容不下一颗沙子,但过多的干涉,有可能激起对方的逆反心理,对你产生反感。深爱他的你正是亲自将他赶出了你的世界,岂不悲哀?也许你倒不是猜疑他,就是想让他做到只对你一个人好。可是,只要你还没有丧失理智,你就该知道你永远不可能是唯一。没有你,他也会有最爱的女人。所以,放宽心肠,与其花时间来嫉妒,不如两人好好相待。
第28篇、亲情故事泥土上的爱情
奶奶走了,没有任何征兆,走得很安详。
大家担心爷爷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所以轮流安慰爷爷。他反倒安慰起我们:“你们不要难过,老太婆走在我前面是她的福气啊。”他倚着门框,目送着奶奶的灵柩从堂屋出去,嘴里喃喃地念叨着:“老太婆,你慢慢走……”泪眼模糊中,我看到两行热泪顺着爷爷苍老的面颊缓缓流下。
终身务农的爷爷奶奶身板十分硬朗,奶奶健在的时候,俩老人住在一起。现在奶奶去世了,父亲和叔叔、伯伯就商量着让爷爷轮流着到几个儿子家里住。可爷爷坚决反对:“我哪家也不去,老太婆还在家里呢,我得天天在家陪着她。”
爷爷把奶奶的相片供奉在堂屋的柜子上,每天早晚都要用毛巾擦拭一遍,吃饭之前总要先把饭菜盛好,端到奶奶的相片前:“老太婆,吃饭了。”然后点上一支烟,静静地坐在板凳上,等到一支烟抽完了,再慢慢地起身吃饭。他并没有因为老伴的离去而变得消沉,一个人的生活还和往常一样规律而有序,唯一的变化就是他会经常坐在奶奶的相片前,点上一支烟,慢悠悠地说一些很久远的故事。他看上去像是在自言自语,其实是在和奶奶聊天。每逢出门,总是大声对着奶奶的相片说:“老太婆,我要出去一会儿,你放心,我一会儿就回来了。”
爷爷是个戏迷,如果村子里或邻村哪儿有戏班子唱戏,总高兴得像个小孩似的,将板凳往他那古董自行车后面一绑,就兴致勃勃地赶去看。有一次,邻村来了个戏班子唱戏,爷爷听到消息后早早地吃了早饭,兴冲冲地去看戏,可是出去没多久,他突然又折回来了,父亲直纳闷,不解地问爷爷:“爸,你不是去看戏的吗?怎么又回来了?”“嗨!刚才走得急,忘了告诉老太婆一声了。”爷爷边说边开门进屋,“老太婆啊!今天又有戏看了,刚刚只顾着去看戏,忘了和你说了,现在我回来告诉你一声,等我看好了回来讲给你听!”当我从父亲口中听到这个故事时,我的内心被深深震撼了。
爷爷喜欢喝酒,每天两顿酒是雷打不动的事。奶奶去世后,我回家陪他老人家吃过几次饭,发现每次爷爷都只喝一杯酒,任凭其他人怎么劝,多一口他都坚决不喝。前几天,我特意带了两瓶好酒,和父亲、伯父他们一起陪爷爷喝酒。一杯酒喝完,爷爷又不喝了,伯父半开玩笑地说:“爸,现在是怎么了?是不是舍不得儿孙们买酒的钱啊?”爷爷郑重其事地说:“我在老太婆相片前答应过她的,以后一天不超过两杯酒。”奶奶生前向来不赞成爷爷多喝酒,毕竟爷爷这么大年纪了,每天喝一点舒筋活血就可以了。奶奶在世的时候爷爷倒没有这么“听话”,奶奶去世后,爷爷却给了她这样的承诺,并一直信守着。
爷爷奶奶一生与脚下的泥土为伴,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甚至连去县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他们没有见识过外面花花绿绿的世界,没有海誓山盟的约定,没有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但是他们的爱深深植根于乡村的泥土之上,生发出坚实的根须,长出了质朴的叶子,开出了纯洁的花朵,结出了恒久的果实。
第29篇、爱情故事我们都曾经渴望爱情是一场盛宴
我吃过的最奢华的早餐,是某年在泰国普吉岛海边餐厅的一只龙虾和巴黎五星级酒店的法国香槟跟一大盒手工巧克力,味道早已经忘记,只是多年以后还是觉得一大早这么吃有点任性;这任性,也因为年轻。假若这就是我在世上的最后一餐,我可不愿意。有些滋味,当时美好,后来却只是回忆里的某个早上。几年前读过一本充满情味的书,作者访问了多位世界级名厨,每个人收到的问题是一样的:假使这是你的最后晚餐,你想吃什么?在哪里吃?跟谁吃?结果,大部分名厨想吃的东西寻常至极,想喝的酒也不是天价的红酒,而是一瓶用来欢庆的香槟。他们大半生在高高挂着米其林星星的华丽餐厅里埋头苦干,一双巧手做出一道又一道宛如魔幻般的美食,最后的晚餐,却希望在家里吃,想和家人吃,也不介意厨艺跟他没法比的另一半下厨,答案出人意表却也温暖动人。
到了人生的最后一餐,你想吃什么?喝什么?谁陪你吃?或者说,有谁会陪你吃?人一辈子吃那么多东西,早就消化掉,仍暖暖地留在胃里的,终归不是什么珍馐美味,而是最长情的陪伴。
爱情就像吃饭,年轻时吃香喝辣,恃着有大把青春消耗身上的脂肪,常常不知节制。后来开始变得讲究,只挑好的吃。年纪不轻了,胃口也没那么好,追求的是健康,渐渐爱上青菜豆腐和五谷杂粮,明白唯有这些味道可以一直吃下去。这吃的,就是人生。
找一个爱的人,就是找那个余生也会陪你吃饭的人,夏天分着吃一杯刨冰,冬天一起吃火锅。他肯陪你吃你喜欢的,你也陪他;两个人都爱吃的,他总是让给你;好吃的,你总想留给他。不必两个人都爱吃鸡腿,你喜欢啃鸡腿,他喜欢啃鸡背上的肉,也是一种契合。你会笑着质问他什么时候偷偷吃掉你藏起来的巧克力,他下班后会特地绕路去买一块你喜欢吃的蛋糕带回家给你。爱情怎么离得开肚子?又怎么脱离得了口腹肠胃?缘尽了,就是从今以后不再一起吃饭了,坐在我餐桌边的,不再是你。
我们都曾经渴望爱情是一场盛宴,最后想要的是一家子的寻常晚饭。
美酒佳肴固然好,天天吃却会吃坏肚皮,就像激情无法长久,痴心也有用完的一天。西红柿炒蛋、凉拌苦瓜、包子面条、清粥小吃、萝卜煮鱼,才是百吃不厌的隽永的滋味。漫长的相守,总是离不开吃的回忆:某年秋天在路边小店吃的豆浆蛋饼、分着吃的蓝莓冰激凌和一碗漂着油花的热腾腾的汤面、异国旅途上一盘刚烤好的香软的牛角面包……所有这些记忆的味道,总有一些长留心上。人间烟火,饮食男女,琐碎如斯,却也是活着的味道。生活可以没有爱情,爱情却是要去过生活的。
流年似水,只想每年都跟你吃年夜饭,然后抱着暖洋洋的肚子走在烟火灿烂的除夕里,走在明天的第一道晨光里,走在每个雪花纷飞的星夜里,和你看尽人间春色,尝过四时之味,直到味蕾都老了,渐渐领略人生的况味。又一年了,看出了时间的匆促,才又更明白爱情与人生的聚散。肚子的温暖,也是人世的温暖,红尘做伴,形影相依,在世间的无常聚散里始终有你,甜酸苦辣麻咸香,相濡以沫,你是最好也最熟悉的味道。
今天想吃什么?明天呢?
情爱的第一口滋味,也许并没那么好,却永远记得。最后一口滋味,来不及遗忘,留在唇边,化作一朵微笑。花开了,也有花落的一天。花开的时候,你看到青春,花谢的时候,你看出了虚空。生灭有时,聚散有时,最长情的晚饭也有离席的一刻,挽歌已经唱起来了,光阴的小鸟仓皇飞落秃秃的枝头上,枯叶惊飞,杯盘狼藉,啼啭如同告别。我们一起老在自家的餐桌边就好。
第30篇、爱情故事掌心里的爱情
摊开他的掌心,我终于看清楚,那一道不肯泄露天机的感情线,原是我一生都不能去的禁区呵!
浪漫的我最爱给人看手相,朋友们都戏称我是预测爱情的小巫女。
一直都固执地认为,人的掌心是藏着玄之又玄的秘密的,所有感情的悲欢离合,都尽收在那条感情线里,闲时常会摊开自己的掌心,满意地看到粉色的掌心里那条爱情线干净分明。于是我就相信,无论经过怎样的伤痛和等待,终会有一份最真的感情在前面等着和我相逢。
后来真的就遇见了他。
初夏一个午后,我在雨中悠闲地漫步。忽地瞥见路边有个小小的花坛,有些荒芜了,杂草丛生的,却有一株玫瑰在雨中开得正艳。那份热烈而寂寞的美一下子就抓住了我。嗯,偷一枝吧,就一枝!
主意一定,我四处张望一番,瞅准了那枝好看的玫瑰,谁知一伸手却正好握住了一枚花刺。我眼睁睁地看着掌心上冒出了一粒血珠,心里别提多恼火了。
“我来教你怎么折玫瑰花儿!”正在发愣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温和的声音。我吓了一跳,回过头来,却触到了一对清澈的眸子,正含着笑意静静地盯住我。没等我开口,那男人已把玫瑰花柄上的刺儿一枚枚地扳了下来,轻轻一折,玫瑰就到了手上。“给你!”他把花递给还在发愣的我,“折玫瑰要先把刺掰下来!”
我接过那枝还凝着雨珠儿的玫瑰,抬头细细地看了他一眼,这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白T恤,干净平凡的面容,唇边挂着淡淡温和的笑,一股成熟男人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的心里恍恍惚惚地,一下子忆起了红楼梦里宝玉初见颦儿时的一句话:这位妹妹我认识!那样一份前缘未了的感觉紧紧地攫住了我的心。
“下雨了,你去哪儿?我有车送你一程!”我回过头来,看到身后有一辆雪白的林肯车。没等我回答,他一把拉住我的手:“走吧,小心有人看见了会罚款的!”我竟一如听话的小孩一样被他牵着手,上了车,我仍是沉浸在那样一份似曾相识中有些恍恍惚惚地。“去哪儿?”他并不看我,专心地开车。我吐出一个地址,然后就捧着那枝玫瑰,心里乱乱的。很快到家门口,我心慌意乱地推开车门,道了声谢就要走。“等一下!”他在背后唤我,我转过身,看到他淡淡的笑容和伸出的手掌:“写一个你的电话给我好吗?就写在我手上。”我忽然有一种想看看他的掌心的欲望,他的掌心,究竟会有怎么样的一条感情线呢?写下电话,在转身离去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开始有一种柔软的疼痛:他的掌纹和我一样的干净而分明呵!雨已经停了,可却有一片湿湿凉凉的东西,杏花春雨一般浸润了我的脸颊。
我知道,这就是我的掌心和我的命里所等待的那份爱情了。和他的相处是淡淡的,他的阅历和年龄都注定了他已经没有了太多的激情和火热,但和他在一起是温暖而踏实的,我几乎沉溺在那样一种感觉中不能自拔。
在不太忙的日子里他会给我电话。我们开着车沿着东湖慢慢地兜着,然后停在一处安静的湖边,一起看波光粼粼的湖水被如血的残阳映得泛红,直到夜色一点一点包围了我们。这时车内流淌着柔柔的音乐,我们轻松地聊着天。我常会被这种气氛深深地打动。“哎,我总在想着,要是以后在郊区有一栋小小的木屋那该多好!房顶是用透明的玻璃做成的,会有阳光洒进来,晚上还可以数星星,浪漫吧?”我捧腮作陶醉状。
“那夏天呢?”他带着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悠悠启发道,“会不会被晒死?”
……
“那,我已经设计好了以后的生活,天天呆在家里,穿最舒服的睡衣,什么也不做,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写出来给自己看,多自在!”
“那不用工作?不用过日子啦?”他又是不以为然。
他太现实,而我又总是爱做梦。
每次的梦想披击破,我都会不依不饶地扑上去揉乱他的头发,他就会握住我的手让我不能动弹,他的
声音在耳边轻轻地:“我不放开你,你是挣不脱的。”
我其实不想挣脱他。
我喜欢他握住我的爱出汗的手,那一刻的温暖叫我觉着好窝心,好像自己都在要着自己。他也从来不知道那个关于掌心的秘密,我不告诉他,在他不曾设防的最初,我已是蠢蠢欲动地握住了这样一份情缘。
日子就在淡淡的相处中飞快地掠过去,直到那一夜和他去看电影《甜蜜蜜》,我为影片中男女主角相爱却不能结合而掉着眼泪。直到从电影院里出来还是不能抑止住难过。他像哄小孩儿一样拍着我的肩:“好了好了,乖,听话不哭了!”他小心翼翼地为我抹去泪水,我一边抽泣一边嘟囔着:“为什么他们不能选择不顾一切地结合呢?他们那么相爱的啊!”“可是,”他静静地停顿了一下,慢慢吐出一句话,“有时候,相爱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我一下子停住了哭泣——我明白了我所有的不快乐的根源了。
他牵住我的手:“你看你哭得成了个花脸儿猫了,怎么回家见妈妈呢?到我那儿去洗个脸,平静一下再回去。”
我是第一次到他的家里去,他的家布置得好雅致,浅浅淡淡的色调让人觉得好舒服。我的心情渐渐地平静下来。他去倒茶时,我走到洗手间想洗个脸,伸手拧水龙头时,却触到了一个软软柔柔的东西,我好奇地拿起来看,是一朵女人盘长发时用的头饰,雪白剔透的蕾丝蝴蝶花儿,很美,就像是,像是……新娘的头花。
我捧着那朵纯白的头饰,心在一点一点地往下坠着,仿佛看到了一些我平日里不肯去面对的真相。而能选择这种美丽头饰的女人,一定是有着一头美丽长发和一颗玲珑慧心吧?
我就在这时想到了新娘子,想到了湖边的夕阳,被握住的爱出汗的手,初识时那个有雨的午后,偷来的刺破掌心的玫瑰……
我明白了,我想要的那份纯粹而快乐的感情,而他永不可能给我。
抬起头,泪眼模糊中看见他捧着杯茶呆呆地立在门口。
分手那一夜我任性地喝了好多的酒,他温柔而忍耐地望住我:“是我的错。只是我想让你知道,你心里有的,我心里都有,你是个好女孩,我会记住你的。”他并没有说让我原谅的话,他知道我一定明白他的感觉。是的我懂,那枝玫瑰其实也是同样刺破了他的掌心呵!
醉意中我摊开他的掌心,终于看清楚了,那一道不肯泄露天机的爱情线,原是我一生都不能去的禁区啊!我含着泪合上他的手掌,用尽全身的气力握紧它,直到也痛进自己的心里去,我其实是留恋的,我们从来不曾有过海誓山盟和轰轰烈烈的爱,只是那样一份温暖与默契,也真的曾一点一点渗进过我们的心里去,泪眼再望着我那掌心里的爱情,仿佛已是恍若隔世,那个相信爱情线的女子也已随着泪水渐渐远离了……
日子静静地滑过去,我和他再也没有见过面。
闲时我依旧会摊开自己的掌心,看到粉色掌心里的爱情线仍是干净而分明着,不知道那个与我有着一样掌纹的男人,他过得好不好。
第31篇、爱情故事值得珍惜一辈子的女人
在单位,我可能是最令大家羡慕的男士了:大学毕业后顺利考取公务员,最后进入航空公司办事处,刚刚三十出头就晋升为办公室主任。达到婚龄时,又适时认识了刚从空姐岗位退下来被外资公司高薪聘请为人力资源部经理的妻子。结婚后,在单位的福利补贴下,在东三环南段的潘家园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婚后一年,增添了活泼可爱的儿子,随后又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开回了一辆桑塔纳。
房子、车子、妻子、儿子、票子,我全部都拥有了。
妻子温柔又美丽,可是我却开始越来越觉得自己对妻子没有激情了。成为车一族后,下班免不了会有同事坐我的顺风车,坐得最多的就是刚进公司不久的小秘书。她住在国贸桥附近,和我顺路。小秘书刚大学毕业,正是花样年华。进入收入丰厚的航空公司,拿着大把的钞票自然是不遗余力地打扮自己,从化妆品到新款时装,让我每天看得眼花缭乱。我的心便开始花了,尽管还没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我知道跨出那一步只是迟早的事情。回到家,看着甜蜜地喂儿子吃饭的妻子,心里多少也会有一点愧疚。但是,心仍然开始不可避免地背离,我甚至开始憧憬那一天的早日到来。
就在这关键时刻,电话又来了,还是妻子的,还是问我现在到哪里了。我强忍火气告诉她我已经到了京广桥,妻子很开心地告诉我:"累死我了,终于快找到你了。我现在已经走到光华桥了,我怕你肚子饿,煲好了汤盛在保温瓶里就出来了,又怕坐车找你和你错过了,只好顺着三环走过来找你。对了,我就在你这边的马路牙子上往前走着,你要是看见我了就叫我一声,我一路上使劲瞅车牌,眼睛都花了,可别把你漏过去了。"
妻子挂了电话,我开始发呆:妻子在满心期盼地为我煲汤,从潘家园步行到光华桥给我送来,可我却在车里计划着如何吸引另外一个女孩,我还是人吗?看我一脸沉重,小秘书问我:“你刚才不是说要告诉我你心目中的罗丝是谁吗?说啊。”我凝视着她的双眼,一字一顿道:"是我妻子,是马上给我送汤来的我的妻子。"
远远地看见了妻子的身影,我使劲地摁着喇叭,又一个劲地变更远近光灯,妻子兴奋地朝我挥手,我冲出去一把将她揽进了怀里。回到车时,小秘书已经悄悄地坐到了后排坐椅上。我向妻子介绍她是我的同事,妻子很热情地邀请她赶快趁热喝一碗汤,那天的汤香浓无比,肌肠辘辘的我和小秘书将一保温瓶汤一扫而光。吃饱以后,我问妻子:“孩子呢?”妻子笑笑说:"我做好饭喂他吃完了让他在家好好地呆着我就出来了,他现在可能还在家等着我们呢。”
“你没吃饭?”我一愣。
“本想过来陪你一块在车上吃的,你有朋友在,你们就先吃吧,我呆会儿回家再吃。”
车到国贸桥小秘书下了车,10分钟后我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息,是小秘书发的:你有一个多么好的妻子啊,幸亏我没有做出对不起她的事情,我喝了属于她的汤,绝不能再夺走属于她的男人。我承认我失败了,不是败给了人,而是败给了一碗汤,一个如此用心煲汤的女人是值得每个男人为之珍惜一辈子的……
妻子问我是谁的信息,我一笑:“是小秘书的,她在夸你的汤很好喝,夸我有眼力,找了一个优秀的妻子。”妻子甜蜜地笑了,轻轻将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我顺势吻了下去。这一吻,这雪夜拥挤的三环上的一吻将让我铭记终身……
这种女人是值得每个男人为之珍惜一辈子的……
每个女人都是一个天使,当她爱上一个人时,她就会折断翅膀来到人间,所以男人不要伤害身边深爱自己的女人,因为她已经没有翅膀再飞回天堂。
第32篇、爱情故事“低八度”的恋人,更可靠
出差路过上海,与大学室友李丹约着见面。毕业5年,我俩一南一北,已经多年未见。这些年,我从网络上知道的概况是,李丹事业顺利,婚姻美满。
可那天见到李丹的老公,我却微微有些吃惊。因为一眼看上去,这个男人实在有些过于普通。一顿饭下来,也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的才华。只是公司里的一个普通小职员,挣的钱还没李丹多。尽管他对李丹又温柔又体贴,作为局外人的我,还是认为,当年的大美女李丹应该有更好的选择。
李丹大概看出我的困惑,趁她老公去了卫生间,她笑着说:“就知道你会是这个反应。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们在一起,相处得很快乐。”
第二天,李丹带我逛街。一路上,我听她细数他们相处的细节,算是彻底明白,李丹会心甘情愿嫁给这个男人的原因。也许一眼看上去,他样样都比李丹“低八度”,但对于李丹这种事业心强,在各方面都能独当一面的女人来说,再也没有比他更适合她的伴侣。
“我也尝试过找个能和我并驾齐驱的男人,但所谓的强强联合,并不适合婚姻。和他在一起,表面上看起来,我好像吃了亏,实际上沾了光的人是我。他包容了我的坏脾气,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说到后来,李丹发表一番感言。
对于像李丹这样的女强人,下嫁并不是委屈自己,而是给自己遇见幸福的机会。只要是对的人,“低八度”又怎样?有时婚姻里,正是一强一弱的组合,家庭关系才更和谐。
嫁给比自己“低八度”的男人,并不是将就,而是他对于她来说,更可靠。
第33篇、爱情故事短信息拉长的浪漫情思
去年8月中旬,应一家杂志社之邀,我去大连参加夏令营。心想:总算可以暂别老公这个越来越可恨的家伙几天了。
老公,这个当年为我写了至少100封热火朝天情书的中文系才子,结婚后几乎再没给我留过任何片言只语。整天像安上发条的机器,为了工作不停运转,我们根本没有时间交流心情,更别说调适感情了。当初为我小说写评论的才气,早已被枯燥的公文风干成遥远的记忆了。而且随着婚龄的增长,不知是他变化快还是我不明白,反正我们常常为琐碎小事没完没了地抬杠、顶嘴,甚至争吵,我说东他偏道西,似乎与我作对是他一大乐事,而我真气哭了,他又惊慌失措地赔礼道歉,愧疚得不得了。如此恶性循环,磨得我烦心闹心又焦心,却无可奈何。如今,总算有机会逃离庸常生活,在美丽的海滨城市与沙滩、温泉、广场、绿地拥抱一下,透透新鲜空气了。
杂志社组织营员和作者们开始了为期3天的大连之旅。
当我们正坐在一望无际的海边,与神奇的老虎滩亲密接触得忘乎所以时,老公发来短信息:“老婆,让我的心跟着爱陪你一起看大海!”正巧被编辑宋小姐看见了:“哇,你好幸福耶!”我说:“这家伙无聊了,犯犯酸呗。”但心里得意而美气:“哼,没人和你吵,寂寞了吧?”
我们集体逛完如诗如画仙境般的极地海洋馆,老公的短信息又发来了,我躲在一边偷偷打开:“千山万水隔不断我对你的牵念,好好注意身体,不许生病。”一股暖流悄悄涌遍全身,我忍不住轻吻了一下手机屏幕上那朵蓝色的勿忘我。
大家游完森林动物园跃跃欲试去围场打靶,轮到我了,刚刚上好子弹,老
公的短信息及时赶来助威:“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想我的丫头。”我幸福地笑了,饱满的精神状态使我居然打中了两枚气球,引来一片掌声。
结束3天愉快的夏令营,坐上了回家的火车。可能由于10几个小时的旅途劳累,老朋友先期而至。深长的夜晚,我趴在卧铺上,听着火车单调的喘息,忍受着阵阵腹痛,无助的痛苦潮水般涌来。突然,手机响了一下,老公的短信息温柔而至:“翘首的期盼夜不能寐,张开双臂拥抱你。”鼻子一酸,泪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老公和我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第五天清晨7点半,老公已在火车站等我。久违的甜蜜温馨涌上来,如果不是司机在场,我没准儿会拉一把老公的手,但这家伙的一句话便把我的柔情赶到天涯海角了:“穿高跟鞋旅游是不是特舒服?”我躲过老公伸过来的手,把旅行包往车上一扔:“我的脚我做主!”
送我到家门口,老公没下车便去处理公务了。刚打开门,短信息来了:“别生气亲爱的,心疼你。当初不听我劝,穿高跟鞋一定受罪了吧?休息下,回家我给你准备洗脚水。”我笑了。
婚姻中的爱情是什么?大概就是分离时拉长的一束浪漫情思,镶入骨子里的一缕殷殷牵挂,溶化在血液里的一泓依依不舍,最后定格在庸常生活底片上的一地鸡毛蒜皮吧!
第34篇、爱情故事幸福的台阶
那年,她刚刚25岁,鲜活水嫩的青春衬着,人如绽放在水中的白莲花。唯一的不足是个子太矮,穿上高跟鞋也不过一米五多点儿,却心高气傲地非要嫁个条件好的。是相亲认识的他,一米八的个头,魁梧挺拔,剑眉朗目,她第一眼便喜欢上了。隔着一张桌子坐着,却低着头不敢看他,两只手反复抚弄衣角,心像揣了兔子,左冲右撞,心跳如鼓。
两个人就爱上了,日子如同蜜里调油,恨不得24小时都黏在一起。两个人拉着手去逛街,楼下的大爷眼花,有一次见了他就问:送孩子上学啊?他镇定自若地应着,却拉她一直跑出好远,才憋不住笑出来。
他没有大房子,她也心甘情愿地嫁了他。拍结婚照时,两个人站在一起,她还不及他的肩膀。她有些难为情,他笑,没说她矮,却自嘲是不是自己太高了?摄影师把他们带到有台阶的背景前,指着他说,你往下站一个台阶。他下了一个台阶,她从后面环住他的腰,头靠在他的肩上,附在他耳边悄声说,你看,你下个台阶我们的心就在同一个高度上了。
结婚后的日子就像涨了潮的海水,各自繁忙的工作,没完没了的家务,孩子的奶瓶尿布,数不尽的琐事,一浪接着一浪汹涌而来。渐渐地便有了矛盾和争吵,有了哭闹和纠缠。
第一次吵架,她任性地摔门而去,走到外面才发现无处可去。只好又折回来,躲在楼梯口,听着他慌慌张张地跑下来,听声音就能判断出,他一次跳了两个台阶。最后一级台阶,他踩空了,整个人撞在栏杆上。她看着他的狼狈样,终于没忍住,捂嘴笑着从楼梯口跑出来。她伸手去拉他,却被他用力一拽,跌进他的怀里。他捏捏她的鼻子说,以后再吵架,记住也不要走远,就躲在楼梯口,等我来找你。
第二次吵架是在街上,为买一件什么东西,争着争着她就恼了,摔手就走。走了几步后她躲进一家超市,从橱窗里观察他的动静。他在原地待了几分钟后,就若无其事地走了。她又气又恨,怀着一腔怒火回家,推开门,他双腿跷在茶几上看电视。看见她回来,仍然若无其事地招呼她:回来了,等你一起吃饭呢。
他揽着她的腰去餐厅,挨个揭开盘子上的盖,一桌子的菜都是她喜欢吃的。她一边把红烧鸡翅咂得满嘴流油,一边愤怒地质问他:为什么不追我就自己回来了?他说,你没有带家里的钥匙,我怕万一你先回来了进不了门;又怕你回来饿,就先做了饭……我这可都下了两个台阶了,不知道能否跟大小姐站齐了?她扑哧就笑了。
这样的吵闹不断地发生,终于有了最凶的一次。他打牌一夜未归,孩子又碰上发高烧,给他打电话,关机。她一个人带孩子去了医院,第二天早上他一进门,她窝了一肚子的火噼里啪啦地就爆发了……
这一次是他离开了。收拾了东西,自己搬到单位的宿舍里去住。留下她一个人,面对着冰冷而狼藉的家,心凉如水。想到以前每次吵架都是他百般劝慰,主动下台阶跟她求和,现在,他终于厌倦了,爱情走到了尽头,他再也不肯努力去找台阶了。
那天晚上,她辗转难眠,无聊中打开相册,第一页就是他们的结婚照。她的头亲密地靠在他的肩上,两张笑脸像花一样绽放着。从照片上看不出她比他矮那么多,可是她知道,他们之间还隔着一个台阶。她忽然想到,每次吵架都是他主动下台阶,而她却从未主动去上一个台阶。婚姻是两个人的,总是他一个人在下台阶,距离当然越来越远,心也会越来越远。其实,她上一个台阶,也可以和他一样高的啊。
她终于拨了他的电话,只响了一声,他便接了。原来,他一直都在等她去上这个台阶。幸福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台阶,无论是他下来,还是你上去,只要两个人的心在同一个高度和谐地振动,那就是幸福。
第35篇、爱情故事婚姻中的爱情
于婚姻应当以爱情为基础,人们已经说的很多了。关于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人们也已经说的很多了。这两种说法显然是互相矛盾的。如果婚姻的确是爱情的坟墓,真是一点出路也没有了。
解决这个矛盾可以有两种相反的思路。有一些人认为,婚姻和爱情在本性上就是冲突的,因此必须为婚姻寻找别的基础,例如习惯、利益、义务、抚育后代之类。与此不同,我仍想坚持婚姻以爱情为基础的价值立场,只是要对作为婚姻之基础的爱情重新进行定义。
一个真正值得深思的问题:婚姻中的爱情究竟应该是怎样的?
人们之所以视婚姻与爱情为彼此冲突,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对爱情的理解过于狭窄,仅限于男女之间的浪漫之情。这种浪漫之情依赖于某种奇遇和新鲜感,其表现形式是一见钟情,销魂断肠,如痴如醉,难解难分。这样一种感情诚然也是美好的,但肯定不能持久,并且这与婚姻无关,即使不结婚也一样持久不了。因为一旦持久,任何奇遇都会归于平凡,任何陌生都会变成熟悉。试图用婚姻的形式把这种浪漫之情延续下去,结果当然会失败,但其咎不在婚姻。
如果我们把爱情理解为男女之间的极其深笃的感情,那么,我们就会看到,它决不仅限于浪漫之情,事实上还有别样的形态。一般来说,浪漫之情往往存在于婚姻前或婚姻外,至多还存在于婚姻的初期。随着婚龄增长,浪漫之情必然会递减,然而,倘若这一结合的质量确实是好的,就会有另一种感情渐渐生长起来。这种新的感情由原来的恋情转化而来,似乎不如恋情那么热烈和迷狂,却有了恋情所不具备的许多因素,最主要的便是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互相的信任感、行为方式上的默契、深切的惦念以及今生今世的命运与共之感。我们不妨把这种感情看作亲情的一种,不过它不同于血缘性质的亲情,而的确是在性爱基础上产生的亲情。我认为它完全有资格被承认为爱情的一种形态,而且是一种成熟的形态。为了与那种浪漫式的爱情相区别,我称之为亲情式的爱情。婚姻中的爱情,便是以这样的形态存在的。按照这一思路,婚姻就不但不是爱情的坟墓,反倒是爱情——亲情式的爱情——生长的土壤了。
大千世界里,许多浪漫之情产生了,又消失了。可是,其中有一些幸运地活了下来,成熟了,变成了无比踏实的亲情。好的婚姻使爱情走向成熟,而成熟的爱情是更有分量的。当我们把一个异性唤做恋人时,是我们的激情在呼唤。当我们把一个异性唤做亲人时,却是我们的全部人生经历在呼唤。
第36篇、爱情故事爱是一生的职业
她是一名律师,在那个小县城中小有名气,年纪轻轻就接连打赢了好几场高难度的官司,人们暗地里都称她为“女强人”。丈夫在一家科研所工作,人老实憨厚,很爱她。婚后第二年,他们便有了爱情的结晶,可爱的儿子呱呱降世了,家里到处洋溢着幸福的气氛。
儿子学会走路后,她又重新投入到了正常的工作之中,又打赢了几场大手笔的官司,迎来了自己事业上的又一次高峰和辉煌。家庭幸福,事业有成,她和丈夫也很满足,整天沉浸在幸福和温馨之中。
儿子三岁时,忽然患上了一种怪病,神志不清,就像半个“活死人”。作为母亲的她爱子心切,悲痛难忍,毅然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请假回到家中照顾儿子。她和丈夫带着儿子从北京北上至哈尔滨、从上海南下到广州遍寻名医救治,可是所有的专家看完儿子的症状之后,都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只有一个老军医安慰她说:“你儿子的病是无药可治的,只能听天由命了,不过……”“不过什么?”她忙追问道。“不过只要能精心地照顾,用无微不至的爱来关心和感化他,奇迹总是会出现的。”
听完老军医的话,她就像抓住了根救命稻草似的。第二天,她便果断递交了辞职书,全心全意地留在家中照顾儿子。
亲友们纷纷过来安慰她,并替她惋惜,因为大家觉得她这样做不值得,为了一个无药可救的儿子而放弃自己美好光明的未来。有朋友甚至说,她应该继续工作,因为凭她的聪明才智很快就可以挣很多钱,这样便可以把儿子送到医术更加精湛的国外去治病了。她只是笑了笑,摇头说:“我知道,儿子需要的并不是钱,而是我这个做母亲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和陪伴。既然我把他带到了这个世界上,我就必须对他的生命负责一辈子。”
从此,她成了一名全职的家庭陪护。她悉心照顾儿子的一切,寸步不离,从饮食起居,到看书认字,还带着儿子散步、旅游。她说:“一切正常孩子享受得到的,儿子也都要享受到。”
转眼十多年过去了,县城中的人们早已忘记了她这个曾经的女强人。而她儿子,却在她伟大母爱的照顾和呵护下,奇迹般地超越了死亡的关卡,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以惊人的毅力参加了高考,被一所著名的医科大学录取。
朋友们邀请她去参加聚会,她终于欣然参加了。酒桌上,当大家听说了她的事迹之后,纷纷向她投来了敬佩、赞许的目光。觥筹交错后,大家闲聊起来,话题不由转移到了事业上,大家的积极性都很高,因为每个人的头顶都戴着这样或者那样多彩的光环。轮到她时,现场忽然寂静了下来,因为大家猛地意识到,她为了自己的儿子,早已一无所有。几个好友又替她扼腕叹息了起来:“如果不是当年出现了一些意外,恐怕你早已……”
她仍旧只是平淡地笑了笑,摊开双手说:“其实,我很满足啊!这些年来,我做的事情虽然枯燥而且无味,可是我毕竟成功了,我重新唤起了儿子的生命,我的双手,握的是满满的幸福啊!”
她接着说:“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任何工作都是暂时的,只有一样工作是她一生的职业,这便是爱。爱父母、爱丈夫、爱孩子、爱自己的家庭。我很清楚,我首先是一个母亲,然后才是别的什么……”
大家为她鼓起了掌,这是一个平凡的母亲,可她又是如此的伟大!
其实,不只是这位母亲,对于生活中的每个人来说,我们都有一个终生的职业,这便是爱——父母对子女无私的全身心的爱,子女对父母感激和报恩的爱,朋友之间互信互助的爱,生意人之间诚信平等的爱……爱,才是我们值得奋斗一生的职业;也唯有爱,才让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变得如此美好和谐与绚丽多姿!
第37篇、爱情故事没有时间不爱
同学聚会上,她是唯一没有涂脂抹粉的人,模样朴素如初,也只有她骑着自行车过来。
其他同学,有炫富的,有介绍帅老公与情人的,有谈结了几次婚的。唯有她依然坚持着清纯与贫寒,与青梅竹马的男友相爱后结婚,厮守着一份忠诚。
大家都不敢打扰她,生怕自己的语言稍有闪失会伤害她的自尊。
大家说累了,她才开始说起自己的事。于是,大家知道了她的爱情底细与家庭变故。
她和丈夫双方家境都不好,结婚时欠了一些外债。为了还债,她和丈夫在城市里租了房,辛勤地打工赚钱。添了双胞胎孩子后,他们更忙碌。
这样的爱情故事本不值得大惊小怪,谁都一样,都是从艰辛的年代过来的。
她接着说:“我们奋斗了10年,依然买不起房子。我们不想当房奴,时至今日,我们仍然租房住。10年时间里,我们搬了7次家,哪儿的房子便宜搬哪儿。”
很多人的眼眶中都有些濡湿……当初,他们恋爱时,大家都说他们命相不合,是受苦受累的命,如今应验了。
这样的生活有爱情存在吗?有位研究心理学的同学提出这个棘手的问题。
大家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她的电话响了,是她丈夫跟她说他带着两个孩子在外面等她回家。我们三十几位同学排成长队,在门口送她。霓虹灯下,一名瘦高的男子骑坐在自行车上冲着她招手,两个孩子疯也似的跑过来扑进她的怀里。看着他们有说有笑地离开,同学们不禁欷歔感叹。
“没有时间不爱”,这是对爱情的最美诠释,也是对生命最崇高的赞美。他们没有过多的空间,更没有宽广的维度;但在有限的时间里,却一样让生活风生水起,让爱情甜蜜如饴。
幸福的婚姻,不是缺少时间,只是缺少爱。
第38篇、爱情故事体贴的男人似普洱
初遇他时,我的周围不乏丰神俊朗、年少多金的男士,老实本分、家境一般的他于其间并不显眼,我却惊异于他的不愠不火。他从不像别人那般极力讨好我,偶尔碰见,也只是干些下雨送伞、吃饭夹菜送汤之类的小事。他和我父母倒是热乎,陪他们下棋、逛街、遛狗,深得老人的一致表扬。每当我对此不屑一顾时,母亲就拿这事说教:“你看他,多体贴啊,连电视剧《说好不分手》中都说:体贴的丈夫好似陈年普洱,温和醇厚,一年四季都相宜。你怎么就视而不见呢?”
不是视而不见,而是周围诱惑太多。我需要的婚姻是面包和爱情的共同体,如果再多加点别人的艳羡就更完美了。何况,我不爱喝茶,怎知普洱之味?
对他的青睐,缘于一个电话。那天,我正在家里休息,电话响了起来。他说去我公司办理业务,没见我上班,便打电话过来问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不就是给自己放了一天假吗?当我正在澄清事实的时候,冷不防瞥见母亲养的那只母猫正在沙发边缘磨它的爪子。那可是父亲新买的真皮沙发,被猫爪子这么一抓,估计就得千疮百孔,我赶忙扔下电话就去打它。
几分钟后,猫终于被我赶走。坐下来才发现,电话那头的他依旧没有收线。“喂”了一声,那边传来他焦灼的声音:“别打它啊,它又不懂的。它怎么会知道哪些可以抓、哪些不可以抓呢?这是我们人类的责任,没看好它是我们的错,不能怪它。”这些话听得我愣在了那里,半天才回过神来。突然,我的心间漫过无际的柔软与感动,一个能为动物设身处地着想的人,也一定会很疼爱他的家人吧。由此,我心里便生出细细密密的感动,芳心大开。
结婚后,我才发现,他是一个极爱喝茶的男人,尤喜普洱。稍有空闲,必泡一壶,慢慢地品,慢慢地呷,手上再握一份报纸,便是他最轻松、最惬意的时光。我爱上普洱,却是在听闻陈年普洱能减肥之后。两个人一起喝茶,聊些生活琐事,看那红汤慢慢变淡,绵长、厚重而又甜甜的味道直入喉底,馥郁的陈香久久挥之不去。饭后共饮一壶普洱,神定气闲,便品出从未有过的幸福来。
“久闻春茗最沁心,才觉陈普更凝神。”享受着普洱茶的醇厚,再望望眼前这个细心体贴的男人,反复斟酌那句经典台词——“体贴的男人似普洱”,越久越品出他的温文尔雅,越久越感受得到他的“一年四季都相宜”。茶,越喝越爱;人,生活越久,越觉得他的情深意重。心里便时时弥漫着幸福与快慰。
体贴的男人似普洱,遇见了就不要错过哦。
第39篇、爱情故事飘舞在伤口的“蝶”
在外人看来,璐是个多愁善感、冷若冰霜的女孩。一头乌黑的长发,清秀的脸庞笑起来还有酒窝,虽然她不爱笑,可看起来还是那样的美。她爱佩戴丝巾,红、橙、黄、蓝,都是她喜爱的颜色,长款、短款、厚的、薄的她都有。不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季,丝巾都陪伴着她。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爱系丝巾。璐说她喜欢被风一吹丝巾飘起来的感觉。
自从与男友枫恋爱后,璐变得爱笑了。身边的人都发现了她的变化,她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场感情中。知道枫爱吃饺子,璐就早早地起来去菜场买回饺子皮、猪肉、芹菜,然后开始剁肉、做馅、包饺子、煮饺子,最后,将下好的饺子放进保温饭盒里,拎着出门。寒冬的清晨,马路上几乎看不见人影,即使脸被风刮得通红发痛,手脚冰冷,她依然固执地站在枫上班的必经之路上,只为可以让他第一时间吃上自己亲手为他做的早餐。知道枫患重感冒发烧,璐就连夜打车去他家。由于晚上出租车不好打,急得她直落泪,终于,她打到了车并接枫去了医院。车上,司机不无感慨地说,现在很难遇到这么真挚的情意了,尤其是爱情。不经意的一瞥,见眼泪从枫的眼角滑落……
由于深爱着对方,他们开始谈婚论嫁了。可婚期越近,璐的心情越是不安。她决定找枫谈一谈,哪怕是赌注,她也必须赌一次。当她徐徐地把从不离身的丝巾解下时,看见了枫一张无比惊恐的脸,虽然他强行让自己平静,可他的慌乱还是没有能逃过璐的眼睛。那是一个布满紫色疤痕、让谁看了都害怕的颈,一场大火虽然让她死里逃生,可留给她的是无法改变的伤痕和淡淡忧伤的眼神。
“以后不要戴丝巾了,我喜欢真实的你。”过了好久,枫把她拥入怀中。以后的日子,璐再也没有戴过丝巾,枫依然牵着她的手陪她逛街,可每每都会听见别人在看见她时不经意的叫声和诧异的眼神,璐很受伤。众目之下掀开伤疤给别人看是需要怎样的勇气啊,泪水一次次打湿他们回家的路。心头的伤终于让璐无法承受,她选择了离开。
她重新系上了五颜六色的丝巾,系上丝巾的璐很美,被风一吹像夏天美丽的蝴蝶。
城就是被像蝴蝶般五颜六色的美所吸引的。当璐再一次解下丝带,她没有想到的是,城脸上是意想不到的平静:“我早有心理准备,从第一次看见你时直到今天,你都一直没离开过丝巾,我就知道了,只是我要告诉你的是,宝贝没事!任何伤口都可以开出最美丽的花,我喜欢看你系丝巾的样子,真的很美……”璐看出了城眼中的两个字:怜爱。
从此,璐的丝巾越来越多,各种颜色和质地的塞满了整个衣柜,那些都是城给她买的,无论逛街或出差,只要看见漂亮的丝巾,城都会如获至宝地买下。
就像一首歌唱的那样,别在伤口上撒盐,每个人都会有伤口,不管是心里的还是身体的都需要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
每个人心灵深处都会有一个禁区是任何人都不能碰的,不掀别人的伤疤,不揭别人的痛处,给别人留点自尊和空间,会发现自己也会得到对方的尊重。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许多感情,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陪我们白头到老,有些人让我们成长,有些人让我们怀念,可只有一个人可以陪我们走完一生,而那个人就是我们身边永远保护我们心灵禁区的人。
第40篇、爱情故事那一场盛夏里的清凉之恋
我是从偏僻的大山里来到武汉打工的。武汉在我眼里什么都好,就是夏天太长、太热了。我在一家公司做推销员,每天需要在武汉三镇四处奔波,近40度的高温下,我觉得自己都快融化了。更难熬的是晚上,我租住的那间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完全就是一个烤箱。那台吱吱作响的旧电扇,好像也成了铁扇公主的假芭蕉扇,吹出来的都是热风。
不过在武汉度过了三个夏天以后,我也慢慢习惯了。我找到了很多办法来躲避夜晚的高温煎熬,比如说在大桥上吹风、在汉江里游泳、在冷气大开的超市或商场闲逛。有时候白天太累了,我也会奢侈一把——803路空调巴士的起点站就在我住的旁边,终点站在火车站,全程大概两个小时,我花上2元钱,舒舒服服地靠在软软的座位上,很快就睡着了,到了终点站,再花2元钱“睡”回来。
这样要用去我4元钱的“清凉睡眠”,我是不能经常享受的。每个月,我只在身边留300元钱,其余的全部寄回家去,父亲的药费、弟弟的生活费,还有家里的一大笔债务,都还压在我的肩上。
那天,累了一天的我实在困了,又上了803路。车开了几站后,睡意朦胧的我忽然听到一个好听的声音:“麻烦你……可以让一下吗?”
我睁开眼,面前站着一个清秀苗条的姑娘,长长的黑发,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大大的眼睛正看着我。我这才发现,自己斜躺下去把两个座位都占了,而车上已经坐满了人。我急忙坐直身子让出地方,那姑娘坐在了旁边,浅浅笑着说:“谢谢!”
巴士继续行驶在都市的夜晚,而我却没有了一点睡意。我眼睛看着车窗外飞逝的风景,心里却一直在想着此刻正坐在身边的姑娘:听她的口音,并不是武汉本地人;看她简单朴素的穿着,还背着一个明显是手工缝制的背包,说不定,她也跟我一样是一个普通的打工者……
正想着,冷不丁地觉得肩膀一沉,转头一看,她睡着了,头不知不觉歪在了我的肩上。那一刻我的感觉,称得上欣喜若狂。我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姿势,连大气也不敢出,生怕她突然醒来。
封闭的空调车里很安静,司机的驾驶技术非常不错,武汉的道路修得也真好,一点也不颠。中途巴士经过了三处红灯,每一处停了30秒;在立交桥下还堵了一会儿车,哈哈……
她睡得很香。车厢里没有开灯,路边的霓虹和街灯一闪而过,光影迷离地在她脸上游走着,那纯真可爱的模样就像漫画里的公主。我一直偷偷地看着她,她的几缕长发飘到了我的脸上,痒痒的,很好闻的清香……
正在心里抒情,大事不好了,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虽然极力控制,她还是惊醒了,看到我们靠得那么近,立刻红着脸说:“对不起……”
我想找个话题跟她聊聊,可是她却没有继续跟我谈话的意思,把背包抱在怀里看另一边的窗外。路上不断地有人下车,我着急得很——如果她中途下车了,我以后上哪里找她去?
庆幸的是,她一直安静地坐着,直到终点,而且一下车就上了另一趟要启程的803。我的心里乐开了花,看来我猜测得没错,她跟我是同一个世界的同样聪明的人。
我跟着她上了那趟车,穿过空荡荡的车厢,径直走到她的座位旁,厚着脸皮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她瞪着眼睛看着我,大概以为我跟踪她。我连忙解释:“我也要回去……太热了是不是?”别人听起来莫名其妙的两句话,她显然是听懂了,抿着嘴笑了起来。
我们之间的距离,因为这个共同的“小秘密”而一下子拉近了。回程的车上,我知道了她叫林小娴,来自四川,在一家复印店上班。她住的地方,就在我的住处前两站。
那以后的几天里,我一直魂不守舍,眼前晃动的都是林小娴的影子。我想我不能傻等,上天已经给了我一次认识她的机会,不能再奢求第二次,机会要靠自己创造。
记得林小娴说过她上班的地方叫“君君复印店”,我很快找到了。那天我下班早,就在复印打字店附近坐着。我看到林小娴走了出来,在一个小摊上买了两个馒头,边吃边走向附近的一家超市……我跟了进去,看见她坐在休息区抱着一本书。我偷笑,看来她今天是来超市里“避暑”的,这也是我的强项。
我装着不经意地坐在她身边,当然得顺便撞掉她的书,再说上一句“对不起”,捡起书递给她……那竟是一本高中数学书。
她抬头看见是我,愣了一下,又抿着嘴笑。
经过上一次的铺垫,这次我们的谈话真诚了许多。小娴说她准备参加明年的高考,她不甘心原本成绩优秀的自己就这样打工一生。我们一直在聊,直到超市要关门了才一起走出去。经过出口时,一个保安嘟囔着说:“差不多每天都来蹭空调,什么东西都不买……”小娴的脸红了,低着头要快步出去。我拦住她,从手边的货架上拿了一支棒棒糖:“送给你的。”小娴“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一支5角钱的棒棒糖,是我们两个甜蜜的开始,我们越走越近了。为了方便小娴复习,我们基本上固定了“避暑胜地”,就是在麦当劳或肯德基里。那里冷气大开,安静明亮,而且服务生态度绝佳。我们两个总是点一杯冰可乐,放两个吸管,偶尔一人一小口地啜着,从晚上7点待到10点。
有时候,我也会“强迫”小娴休息,不准她再用功,拉着她去游泳、去大桥上吹风、去坐我们的“803爱情巴士”……有一次,在大桥上,我们聊天时谈到了理想和愿望。我问小娴:“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小娴看着两岸灯火,悠悠地说:“我的愿望很多啊,想我的家人朋友都健康平安,想考上一所好大学,想找到一份好工作……不过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清凉舒服地度过武汉的这个夏天,不用再四处蹭空调……”
我沉默了半晌,觉得自己很无能,不能给自己心爱的女人一个清凉的环境。我说:“小娴,其实买一台旧空调也不贵,不如过几天我给你买一台吧。”小娴立刻反对:“不行!买得起空调用不起电啊!还有,你总不能把租来的房子打个洞吧,到时候搬家也麻烦……”
小娴歪着脑袋,千方百计地想理由。我知道她其实只有一个理由,就是怕我乱花钱——她已经了解了我家里的情况。
那天我回到住处以后,翻来覆去睡不着。我想,怎么样能让小娴在这个夏天过得清凉些?哪怕一天也好。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在附近商场里卖冰柜的老乡,他说,他们的样机要一天到晚开着……第二天,我提了一小桶水和十几个装满了自来水的矿泉水瓶子找到了那位老乡。
那天晚上,我提着一桶冰块和一袋冰冻瓶子,敲开了林小娴的房门。小娴看着我叮叮咣咣地进来,很是纳闷。我神秘地说:“我给你带来了‘土空调’!”我把那一桶冰放在小娴的电风扇前,把那些花花绿绿的瓶子一个个吊在她的床四周。小娴一直惊讶地看着我。弄好了一切,我高兴地转身问她:“过来感觉一下,这样是不是凉快很多?”
小娴慢慢地走过来,坐在我的身边:“你……哪儿来的这些东西?”我咧着嘴笑,对她讲了来龙去脉,问她:“以后我每天都给你送过来,好吗?”小娴的眼里忽然有了泪,然后快速地亲了我一下。
之前看到人们用“火”来形容爱情,那种爱给人温暖,让人燃烧出沸腾的激情;现在我知道了,原来还有一种爱情,可以用“冰”来形容,让我心旷神怡,让我在武汉的炎炎夏日里,找到了一个晶莹剔透、清凉美丽的天堂……
第41篇、人生故事“坏女人”的爱情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人都认同的事实。她16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
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个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还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给他们都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庭穷苦而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亲,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他说他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
她带着自己与前两个丈夫分别生的一儿一女,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四邻八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但老了,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木着脸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说我?在家中我还不闷死?去串个门怎么了?”他没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言。连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寒碜。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的!”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凉锅冷灶,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呢?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她也有对他好的时候,骂他贱骨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他就嘻嘻笑着:“我就是没见过女人,还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
这时候,女人就笑了,她去照镜子,果然照着一张桃花脸,但却是老桃花脸了。她已经40岁了,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打情骂俏,没干什么正经事,到如今找了个知冷知热的人,值了。前两个男人,为了她的轻浮,打她骂她,她没有改过来,结果第一个喝多撞死了;第二个去游泳掉到河里淹死了。因为长期打打闹闹,他们死时,她只觉得少了个给她挣钱的,甚至没有哭没有闹。人们都说她心硬,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她嗑着瓜子说:“哼,谁让我长得美。”
如今美人迟暮了,但她依旧是美。坐在巷子口和人打牌聊天。大雨天,他推着自己的车篷跑回家。有人说:“你男人回来了,快去烧壶热水给他暖暖身子。”她却嗑着瓜子说:“打完了这圈再说。”连一双儿女都觉得她有些可恨了,可男人说:“让你妈玩吧,她心里郁闷啊。”她听了,侧过脸去,眼睛微微湿润。
不久,男人觉得心口疼,一直疼到上气不接下气。去医院查,心脏坏了,要做搭桥手术。她听了,泼妇似地坐在地上骂:“挨千刀的啊,你怎么得这个病,这不是要我死吗?我的命怎么这么苦这么硬啊?”到现在,她想的还是她自己。
钱是不够的。她趁男人不在家,把自行车铺卖了,三万多块,还是不够。她去找亲戚借,因为名声坏了,没人借给她,怕她说谎话。她一狠心,重拾起年轻时学的本事:唱大鼓。她怕人知道,于是买了火车票远走,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地唱。她不年轻了,45岁了,浓妆艳抹,穿着廉价旗袍,一句一句地唱着《黛玉思春》、《宝黛初会》,很艳情的大鼓,一块钱一块钱地挣。
长到45岁,这是她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挣钱,不,这不是挣钱,这是挣命呢!一年之后,她唱够了做手术的钱。等她回来时,所有人都发现她黑了瘦了,很多人都以为她跟别的男人跑了──这样的女人,看着自己的男人不行了就跟别人跑呗,很正常。很多人都这样看她,只有他不这样看她,他说:“她会回来的。”
她真的回来了,带着好多钱,跑到他跟前说:“做手术的钱咱有了,不是我和男人睡来的,是我给你挣来的。”这次哭的是他。他哽咽着,抚摸着她有了白发的头,说:“疯丫头,怎么学会疼人了?”一直,他把她当孩子,一个爱玩爱闹的孩子,甚至她的轻薄他也没有嫌,他相信,自己会感动她的,会让她爱上的。
手术做得不成功,半年之后,他去了。临走之前,他拉着她的手说:“下辈子,我还娶你,即使你看不上我,但谁让我喜欢你呢?所以,我前面等着你去了。”她扑到他身上大哭:“死鬼啊死鬼,你真忍心啊!”声音如杜鹃啼血,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都以为她还会再嫁,都以为她还会再说再笑再招摇着打牌去,但所有人全想错了。从此,她布衣布食,吃斋念佛,不再东家窜西家窜,从前的自行车铺又开了张,自己做生意,供两个孩子上学。
她的心里,从此只有这个男人。
第42篇、爱情故事等,一个美丽的错误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人”,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第43篇、爱情故事时间和爱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岛,上面住着快乐、悲哀、知识和爱,还有其他各类情感。
一天,情感们得知小岛快要下沉了,于是,大家都准备船只,离开小岛。只有爱留了下来,她想要坚持到最后一刻。
过了几天,小岛真的要下沉了,爱想请人帮忙。
这时,富裕乘着一艘大船经过。
爱说:“富裕,你能带我走吗?”
富裕答道:“不,我的船上有许多金银财宝,没有你的位置。”
爱看见虚荣在一艘华丽的小船上,说:“虚荣,帮帮我吧!”
“我帮不了你,你全身都湿透了,会弄坏了我这漂亮的小船。”
悲哀过来了,爱想她求助:“悲哀,让我跟你走吧!”
“哦……爱,我实在太悲哀了,想自己一个人呆一会!”悲哀答道。
快乐走过爱的身边,但是她太快乐了,竟然没有听到爱在叫她!
突然,一个声音传来:“过来!爱,我带你走。”
这是一位长者。爱大喜过望,竟忘了问他的名字。登上陆地以后,长者独自走开了。
爱对长者感恩不尽,问另一位长者知识:“帮我的那个人是谁?”
“他是时间。”知识老人答道。
“时间?”爱问道,“为什么他要帮我?”
知识老人笑道:“因为只有时间才能理解爱有多么伟大。”
第44篇、爱情故事我可以抱你吗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喜欢她,四年如一日。但她不喜欢他,因为他不是她梦中的白马王子。
毕业后,她去了南方的一个城市,他放弃了原来那个城市里的优厚待遇尾随而至。她并没有因为他这样做而改变对他的看法,反而有些讨厌他总是不时出现在她面前。她有了男朋友,在他再次来看她的时候,她说:“你不要再来了,我有男朋友了。”
她看见他眼中闪过失望,她想他死心了。他沉默了一会,问:“你喜欢他?”她没有回答他,但他从她眼中看到了幸福。就在他转身离去时,他问:“我可以抱抱你吗?”
她坚决地摇摇头。此后,他真的没再来找她,她也就慢慢地把他忘了。
忽然有一天他找到她说:“去喝杯咖啡可以吗?我明天要去美国了。”
想到他将要离开,她就同意了。一杯咖啡还没喝完,她的电话响了,是男朋友的,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我该走了。”他也笑了一笑说:“我送你出去。”她刚要开门,他一把拉住她,认真地说:“我可以抱抱你吗?”
她想拒绝,但沉默了一下又低下了头。于是,他走上前轻轻地拥住她。她闻到了他的气息,全身的神经都紧紧绷着。他开始抚摩她,从脖颈沿着脊椎骨慢慢地、不轻不重、一个手指一个手指往下移。她心里的火直往上蹿,想:只要他再下移一寸,就一脚踹翻他。而他却没有继续,把她轻轻从怀里推开,说:“这下我就放心了!”
她一愣,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嗓子里涩涩的,眼前是一片雾水。大三那年春游出了交通事故,她的脊椎骨受了伤,直到毕业都还在痛。她一直都不知道他还惦记着她的后背。
第二天,他飞去了美国。她站在楼顶,看着飞机飞过。
第45篇、爱情故事冰箱里的爱情
“我们分手吧。”他冷冷的。她突然想哭……
大学毕业,离开母亲温暖的怀抱,随他一起来到这创业者的天堂。她以为,能够与他在一起,就是幸福、人生和全部。可是现在?两滴晶莹的眼泪平行下坠,划破冰冷的夜,“吧嗒”一声,落花四溅。
“可以答应我一件事吗?”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有些哽咽。
“你说吧。”他的语气极不耐烦。
“让我保留你房间的钥匙。”她从手提袋里拿出一串钥匙,摆弄其中的一把。那是一把银白色的钥匙,在皎洁的月色下泛着浅浅的柔和的光……
之后的每个星期五,他下班回到家时,冰箱里依然像从前一样,总是填得满满的。水果、饼干、啤酒、饮料,凡是他想要的,伸手可及她真的很傻。而他,心安理得地享受着。
接下来,他似乎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属于自己的爱情和幸福。他为此而感到兴奋,激动不已,并更加坚信当初和她在一起简直就是浪费青春年华。
然而,激情过后,爱情,生活,一切都又归复平静。他没有钱,没有地位,也没有出众的容颜,惟一可以引以为豪的高学历,只在炫耀了几个月之后,便被滚滚而来的后来者挤进了历史。他一边大骂世道不公、真情不再,一边继续心安理得地享受她的傻,和她填在冰箱里的一切。
日子又过去一截。爱情、事业,一潭死水。他终于心灰意冷,万念俱灰。
某一天,当他打开冰箱想拿啤酒浇愁的时候,忽然想起好久没有见到她了。她是多么好的女孩啊!聪慧、贤淑、美丽、可人。他痛恨自己在此之前竟然没有发现这一点。明天是星期五……
果然是她。飘逸的长发,艳红的长裙,比当年更美更风情了。她放下装满了食物的手提袋,拉开冰箱。
一大捧火红的玫瑰,骄傲地蓬勃地绽放在冰箱里。玫瑰的旁边有一只红色的心形小盒,她犹豫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是一枚银白色的铂金指环,她的眼中隐约有波光闪动。
这款名叫“月亮代表我的心”的指环,她心仪了许久。那时,他只在一旁扯着她的衣袖说,“快走,快走……”
她终于没有哭出声来,只是用纸巾拭了拭眼角,顿了顿,便又恢复了平静。把玫瑰取出,放在床头柜上,然后把带来的啤酒、水果和饼干依次填进冰箱,轻柔地合上。然后,带着那捧玫瑰从他眼前走了过去。
等她一出门,他迫不及待地拉开冰箱,里面堆满了食物。最上面的一层,放着那只心形的指环盒,他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打开,那枚“月亮代表我的心”恬静地躺在里面,旁边,是一把钥匙,泛着浅浅的柔和的光。
他突然想哭……
第46篇、爱情故事二百米爱的轨迹
男人和女人去送货。在返城的途中,男人碰碰女人说,你还记得我们来的时候,看到路边有一条很深的水沟吗?女人说记得,就在前面大概六百米远的地方。男人说等到了那里,我喊一声跳,你就跳进水沟!记着,要快!
女人这才发现不大对劲。她看到男人已经把刹车踩到低,货车却仍然疯狂地向前冲刺。那是一条很长很陡的下坡路,货车放任着可怕的加速度,像一块石头跌向深渊。
更可怕的是,前方八百米处有一个乡间集市,集市上挤着很多附近的村民。没有任何岔路,窄窄的公路两侧是刀劈般的峭壁。男人不断按着喇叭,可是集市上人声嘈杂,没有人注意,更没有人理睬。
男人不断松开刹车,再猛踩下去;再松开,再猛踩下去……但刹车彻底失灵。
他们都知道,在距集市约二十米的地方,路一侧的山壁有一个凹进去的缺口。那个缺口在驾驶位的那一边,假如货车按现在的速度飞驶,那么,让货车猛地撞向那个缺口,或许就不会撞向那些无辜的村民。不过这样的结果,将注定的是车毁人亡。
男人说,快到水沟了。我喊跳,你就跳。女人问,你呢?男人说我也跳。说完男人打开一侧的车门,并让女人打开另一侧的车门。
他们同时看到了那条水沟。水沟在女人那一侧,似乎正向他们奔来。男人喊:一、二、三,跳!然后车子就冲了过去。
谁也没有跳。
男人急了,喊,为什么不跳?女人答,因为我知道你不会跳。
货车继续向前冲,冲向集市……
货车还是停下了。在距那些熙熙攘攘的村民仅一步之遥的地方停下了。女人抱着他,嚎啕大哭。
在男人下定决心撞向那缺口的时候。他想试最后一次,却蓦然听到汽车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男人欣喜若狂,狠狠地踩下刹车,再也没敢放松……
男人拥着女人,说,你知不知道你很傻?如果撞上去,我们必死无疑。
女人抹着泪说,知道。男人把她抱得更紧。女人再抹一把泪说,所以我不能跳,我得和你再走二百米……
第47篇、爱情故事爱情色盲
如果只是站在妮菲索背后,你一定会认为那是个异常美丽的姑娘——散发出淡淡薰衣草香味的窈窕身段、一头漆黑的长发如瀑布般直泻到腰间……但当你从妮菲索身后绕到她前面时,恐怕会大失所望甚至惊恐地张大嘴巴。一大块深紫色的印记,肆意地爬在妮菲索的左脸以及半个下巴,她原本精致的五官、完好的皮肤也因为这一切被磨灭甚至丑化,这块胎记随着妮菲索年龄的增大越来越明显。
在其他女孩都有男孩写情书送玫瑰的时候,妮菲索的生活却一直被那块深紫色的阴影笼罩着。
等到妮菲索长成一个身材高挑发育完全的大姑娘时,她脸上的紫色疤痕也变得更大更触目惊心,她把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学习和工作上。妮菲索开始给一些报刊杂志写文章,她优美的文字迅速被许多人欣赏,有的男生甚至跟她写信要求见面,但当他们知道妮菲索的脸上有显赫的疤痕时,又大多选择了沉默。除了一个叫约瑟夫的男生,他读遍了妮菲索写的文章,并且喜欢跟妮菲索交流读后感,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当约瑟夫要求见面时,妮菲索以各种理由推辞了,遭受过多次打击的妮菲索已经没有勇气面对任何陌生男孩,她不想轻易失去这个朋友。
不久,约瑟夫大学毕业,回伦敦继承了父亲的公司。尽管约瑟夫公务繁忙,但他仍然关注妮菲索发表的每篇文章,而且依然保持一周给她写一封信的习惯。妮菲索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电视的采访中,因为约瑟夫讲到了他们的友谊,那一刻,妮菲索突然面颊绯红,在此之前,她只知道约瑟夫是个幽默能干的男孩,可现实中的他那么高大英俊,而且有着显赫的事业。
短暂的激动之后妮菲索马上清醒了:他是不会爱上我的!如果要维持现在这种友谊,只能永远不见面。以后每次在电视或杂志上看到约瑟夫时,这个自卑的姑娘都忍不住偷偷啜泣,妮菲索的生活又走入了极度的惶恐和自卑中。
其实,经过几年的通信,约瑟夫早就对妮菲索有了一种爱慕之情。回到伦敦不久,他就给妮菲索写信要求见面。可是妮菲索却很坚决地拒绝了他。约瑟夫再次写信表达爱意,妮菲索竟然不再跟他联络了。妮菲索的文字那么积极外向,而且他们已经有了多年的友谊,即使她不喜欢自己,见个面也没什么大不了啊。约瑟夫想知道原因,于是托朋友帮忙打听妮菲索的消息。
约瑟夫终于知道妮菲索为什么不愿和自己见面了。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约瑟夫不再跟妮菲索写信,但对她的思念和担心却一天甚似一天。她坚持了几年的一个专栏突然终止了,朋友告诉约瑟夫,原本乐观的妮菲索变得异常憔悴,常常一个人偷偷饮泣……约瑟夫陷入对妮菲索既思念又恐慌的矛盾漩涡中,他不知道怎样面对那个可怜的姑娘。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约瑟夫决定做一次大胆尝试。
第二天,约瑟夫给妮菲索写信,说自己这段时间被色盲症困扰到国外接受了治疗。“但是很糟糕,色盲那玩意儿看来是无药可治了。”当妮菲索收到这封信时,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约瑟夫竟然是色盲,那就意味着即使跟他见面,他也不会发现自己脸上的紫色疤痕。妮菲索终于和约瑟夫见面了。约瑟夫从看到妮菲索的第一眼起始终温和地微笑着,眼睛一直追随着妮菲索的身影。看来约瑟夫真的是色盲,因为他夸赞自己时没有丝毫的造作,那是世界上最真诚最美丽的赞美。他们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在彼此心里他们早已心心相印,妮菲索终于得到了她梦想的爱情。
那晚,兴奋和感动让妮菲索无法入睡。她试着走近多年都没有触击的镜子,一步一步走近,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满脸荡漾着幸福。原本让妮菲索恐慌的疤痕,现在看起来居然不那么可怕了。约瑟夫开始投入到色盲的生活中,他常常故意把深紫色的茄子说成是灰色:他甚至尝试穿一些色彩鲜艳的衬衫,像孩子一样让妮菲索给他指点颜色……和约瑟夫一起走在大街上时,妮菲索也学会了用微笑坦然面对周围异样的目光。有一个看不见自己的疤痕,细心呵护疼爱她的人,已经足够。别人的眼光算得了什么呢?
不久,在朋友的帮助下,妮菲索到国外接受了治疗。那块伴随她22年的疤痕终于离她而去,再见到约瑟夫时,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温和的微笑,他当然发现不了自己的变化,在一个色盲人眼里,脸上有无一块紫色印记有多大区别呢?
约瑟夫微笑如初地看着这一切,是的,妮菲索现在漂亮极了,“色盲”约瑟夫,有好几次都忍不住想夸夸妮菲索穿的那件深紫色婚纱,他无法抑制自己用所有漂亮的颜色来形容妻子的美丽,但即使她依旧是那个有着深紫色疤痕的女子,他也爱她如初……
第48篇、爱情故事饿狼往事
那时正是少年,我们村南一直到松花江边上,是一大片草甸,南北有近十公里,东西则望不到边际。甸中沼泽密布杂草茂盛,各种野生动物活动于其间,而最令我们难忘和恐惧的,就是狼了。
第一次遇见狼,是和老叔在甸子上过夜。正是秋天,我们在那里打草,晚了就住在小窝棚里。那夜月华如练,躺在窝棚里的干草上,心就开始一阵阵地不安。无边无际的蛙声充盈于耳间,忽然就在某个瞬间,蛙声顿止。我和老叔一下子紧张起来,随手抄起打草用的钐刀,摸出窝棚。就在不远处的一个草堆上,一匹狼蹲踞其上,仰头向天上的满月长嗥!我不觉两股战战,手中的钐刀也颤抖不已,刀刃上的寒光随着闪烁不定。终于,那狼垂下头,跃下草堆,意趣萧索地窜进草丛,不见了踪影,竟是连看都没看我们一眼。这时,蛙声才又起起落落地响起来。
老婶的父亲,曾在草甸上与狼有过近距离的接触。那也是在秋天,他牵着两匹马在凌晨去甸子上,车在前一天已经留在打草处,想趁早晨凉快把草拉回来。刚刚走进甸子的纵深,那两匹马忽然就发起狂来,挣脱缰绳飞奔而去。老婶的父亲害怕了,此刻他手中只有一把钐刀,而他知道,这马一定是受什么东西惊吓了。这时,两匹狼幽灵一般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身前不远处,而且还在向他靠近。他将长长的钐刀挥了一圈,狼就停在身前五六米处,他用钐刀指着狼,狼亦不动,甚至蹲坐在地上,用荧荧的目光与他对视。天刚刚蒙蒙放亮,凉凉的风吹得额上的汗一片冰冷。他不敢稍动,怕狼趁隙扑上。对峙良久,远处传来拖拉机的声音,那两匹狼才悠悠然转身消失于草丛中。而老婶父亲已是双腿发软,走不了路了。
我们村里有个姓段的人,四十多岁,外号叫狼剩。听老一辈人讲,这个外号是有来历的。狼剩四五岁的时候,一天傍晚独自在门口玩儿,被一匹进村觅食的狼叼走。屋里的大人们听到声音急忙出门,狼已蹿出很远。家人大急,呼喊着追赶,不少村民闻讯都拿着家伙在后边追。那狼仓皇之间不及用力咬噬,只是衔着孩子跑,这也影响了它的速度。这场追逐,直撵出十多里,狼才将小孩放下独自跑了。所幸那孩子并没有受大伤,自此人们便都叫他狼剩。知道了这件往事之后,到了晚上我们小孩是不敢独自出门的。
这种担心和恐惧并不是危言耸听,那时的狼确实常在夜里进村的。有的老狼极狡猾,在夜间进村便直了身躯行走,就像受了训练的狗一样,不细看绝似人在走路。这种情形我大舅曾遇见过,当时他在我家喝过酒,摇摇晃晃地回家去。我们两家隔着两条土道,不远。大舅走着走着就看见前面有个黑影,那个晚上没有月亮,影影绰绰地也看不清。可笑的是我大舅竟然还看着那个身影眼熟,以为是熟人,便紧跑几步赶上去,伸手拍了一下。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立刻就醒了,立时大喊了一声,那狼处于这烟火密集之地也是害怕,听到叫声前腿一扑,箭一般窜进了黑暗。我大舅却是吓得两天没起来炕。
其实这狼进村主要是想捕食一些牲畜,多是猪羊类,不过有狗的人家它是绝对不敢去的。虽说狗是它的后代晚辈,可在这村里,狗却是它的克星。这狼也极聪明,多不在村里将牲畜咬死现场大嚼,而是赶出村外才大啖其肉。其中以赶猪为最多,狼对赶猪有一手绝活儿,用嘴衔住大大的猪耳朵,用尾巴不停地抽打猪身,猪便老老实实地跟它走。这是村人亲眼看见的。我们村西头有一户姓韩的人家,他家的猪曾被赶走过两头。于是便留了心,当狼在一个深夜将第三头猪赶出去时,埋伏好的人一拥而上,使用各种武器将其当场格毙。那是我第一次极近地看狼,比大一些的狗还要小些,毛很长,嘴巴极大,我还摸了它一把,虽然它已死,威严犹在。
后来,村南的那一大片草甸全成了稻田地,许多鸟兽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环境,走的走,绝的绝,全都销声匿迹了。狼也没有了,不知是都死了还是寻找到另一片丰美的草原。村里的人再也不用担心狼的骚扰了,可我却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那些曾近在身畔的故事,已成了遥远的传说,而且越来越遥远。现在生活在那里的孩子们,只能在动物园里领略狼的身姿,而那些失去自由的狼,却早没有了那份慑人的野性和霸气。
忽然就想念起野甸中的那些狼来,不管它们曾经残暴还是骇人,不管它们留给我的回忆是惊是悚,我都要祝福它们,希望它们在无人打扰的草原上,自在地生活,孤独地长啸。
第49篇、爱情故事爱是一种相守
有段时间,她发现他变得心胸狭隘,猜疑心极重,她感到他们之间的感情出现了危机。
她是公司的业务骨干,因为工作关系,她的应酬多,常要陪些客户吃饭、唱歌、跳舞,早出晚归是常有的事。她又是个美女,一天到晚总有不少人围着她转,善意的不善意的都有,这她都心知肚明,处理这些问题总是恰到好处又不得罪人。可他不这样认为,下班见到她没回家,他就会给她挂电话,问她在哪里,在干什么,不厌其烦叫她早点回家。开始时,她总是很认真地回答,可时间长了,她就明白他是不放心她,总怕她在外面会闹出点什么事似的。
有一天晚上,她陪客户从饭店出来,竟发现他在饭店门口等着自己。也真亏了他,天寒地冻的,也不知他在那守了多久,这让她觉得蒙受了奇耻大辱。她觉得自己已经受不了他的小心眼了。此后外出应酬时,他打来的电话,她都不接,甚至有时还把手机关了。但每次半夜回到家,他都没睡,总是坐在客厅看着电视等她,见了她进门,他就会长长舒了口气。她受不了他那样守着自己,多少个晚上,将一个脊梁对着他一句不吭到天亮。
有一天,因为签了一桩大定单,她一高兴陪客户多喝了两杯,回到家时已是醉了。他第一次在她面前发了脾气,她借着酒意,和他大吵了一顿,将他那些小心眼数落得一无是处。他气得面红耳赤,气呼呼甩上门走了。半夜时分下起了倾盆大雨,她被电闪雷鸣惊醒,她从小就怕雷电,以前一遇到打雷闪电的,她总是往他的怀里钻,而他则紧紧捂住她的耳朵。可今天,他不在,身边空荡荡的,她像一只可怜的小猫缩在被窝里,在黑暗中瞪着惊恐万状的双眼。突然她听到开门声,紧接着他裹着一身风雨冲了进来。就在这时,一道闪电将屋内映得雪亮,他一把将她搂进湿漉漉的怀里,用手紧紧捂住了她的两个耳朵,她感到整个房屋都在雷声中颤抖。雷声过后,他松开手,拍拍她的头说没事了,有我呢。她“哇”地一声哭了,紧紧抱住他不松手,仿佛一松手他就会离她而去似的。
直到这时她才知道,每次他给她打电话都是在挂念她,怕她酒喝多了伤身子,怕她在外被欺负。那次在饭店门口花了几个小时等她,是怕她晚了一人回家不安全。就像今天一样,他知道她从小就怕打雷,虽然气呼呼地出来了,可雷声响起,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快往家赶,生怕她吓着。她这才想起,每次自己再晚回家,门口那盏灯总是亮着的,床头柜上总有一杯她最喜欢喝的菊花茶,热水器里总留着热热的洗澡水,他每’天不论多晚都在等她其实是牵挂她,见到她回来轻轻长舒一口气,是把牵挂她的心重新放回了肚里。
她终于明白,其实爱就是一种相守,世界上你可以放弃许多的东西,惟有爱是得一辈子用心去相守的。让一个爱着你的人时时刻刻守护着你是多么幸福的事啊,以前自己怎么就没感觉到呢?
第50篇、爱情故事一场被温柔设计的爱
我记得我穿了一条玫瑰红的棉布裙,一双银灰色的长筒靴,在雪后皎洁的月光下,瑟缩又无限火热地,朝舞场走去……
·1·
荣可可巨喜欢让我陪她去王府井逛街购物,她理直气壮地说是让我由“天天向上”的素女族,跃升为“天天向尚”的熟女族,其实,她那颗阴暗的小花心里,卖的是什么药,我不用猜,也知道。不过是又看上了某个咖啡馆的男老板,或者某专卖店的小帅哥,但又怕自己被人Pass掉,所以找来我这样一个离时尚距离遥远的素女,做绿叶衬托一下,以便可以尽显她摇曳风情。
那日她又犯了花痴,将我从图书馆拖出来,又逼我换上隐形眼镜,借我一件灰白格子的棉布裙,一条素雅的烟灰色围巾,这才拉我到镜子前,站定了,满意说道:“嗯,这才叫两朵完美搭配的姊妹花。”
我看着镜子里素白的自己,和旁边小妖女一般妩媚妖娆的荣可可,忍不住就飞她一个鱼丸,讽刺道:“还不是又给你去当什么安静的小点缀,看你跟某男眉来眼去。”
荣可可回敬我一个娇羞的笑:“哎呀呀,好姐姐,好歹给人家留点面子行不行,说不定,我钓的这条鱼,最后被你吃了也不一定呢。”
我当然对此不抱任何的希望。除了上设计课时,我可以灵感四溢,神思飞扬,基本上,上天不会再给我任何出彩或者登台的机会。就像我所学的专业,广告设计,我注定都是那个躲在光芒四射的模特背后、戴一副黑框眼镜、舞图弄画的人。所以当我坐在荣可可新近认识的又一咖啡男,明朗的身边时,我因为一个广告的设计方案,而明显地心不在焉。不是明朗不够吸引人,事实上,恰恰是因为他过于魅力迷人,所以才让我不想去看他与荣可可暧昧的飞言走语。
·2·
明朗是附近一IT公司的部门经理,硕士,出国镀过金,家教良好,薪水丰厚,为人热情但不过于热络,无不良嗜好,是女士择偶的最佳人选。
这,当然是对于咖啡馆“钓鱼”娴熟至极的荣可可的调查结果。我坐在窗前,将头扭向窗外去,看落地窗前的大街上,人群无声无息地水一样流淌。然后我的灵感,便忽然而至,迅速地抓过一张餐巾纸,又用荣可可红色的唇膏,简洁地将一双女生跑鞋的设计图案,勾勒其上。
神清气爽地喝下一口咖啡的时候,从杯壁上方小小的罅隙里,我突然间看到,对面的明朗,正含情脉脉地注视着我。
这一个温柔的视线,瞬间让我如遭电击。从未有过恋爱且几乎快变成一个修女的我,在一个异性长达数十秒的注视下,终于方寸大乱,将一杯咖啡打翻在地,不仅将荣可可下了狠心才舍得让我穿来作为陪衬的裙子弄脏了,而且,竟是连明朗棕色的皮鞋也给溅湿了。那双鞋子,我不经意地瞥见了牌子,是一款价值不菲的法国款式的皮鞋。
我的脸,烫得可以烤七成熟的牛排。我慌慌地将那张涂满唇膏的餐巾纸抓过来,低下身去,想要给明朗擦鞋。
却被明朗拦住了。他的手,握在我拿了餐巾纸的右手上,微微笑道:“可不敢用它来擦,你知道你刚才的设计方案,假若投入商业运营,我这双鞋子,是绝对不配用其来擦的。”
我惊讶地抬头去看明朗,并在他温和儒雅的微笑里,突然间意识到,自己那双手,还在明朗的掌心里。我看看旁边脸色明显晦暗的荣可可,再一次慌了神,倏地将手,夺路而逃般从明朗温热的掌心里,抽了出来。
·3·
荣可可一语成谶,明朗这条被她钓到的鱼,竟是真的,开始朝我游过来。
只是,即便不怕荣可可杀人似的凶恶视线,从不“向尚”的我,又怎敢主动地上前去迎?荣可可会笑话我吧,她那两排洁白锋利的牙齿,开合间,就能将我因为“向上”而硕果仅存的一点自信,瞬间碾为齑粉。而IT精英明朗呢,或许看上的,不过是我那天的创意,而不是素面朝天的校园“剩女”吧。
那么,我将那个创意,廉价卖给他好了,随便他高价给哪家公司,反正,于我,那不过是一次随性而为的练笔罢了。能够让荣可可开怀,用她的话说,是黎落落我向来的责任与义务呢。
我很快地背着荣可可,和明朗见了面。是在上次见面的咖啡馆里,我隔着明亮的窗户,朝明朗走过去的时候,忽然地有些晕眩,似乎,那靠窗坐着看过来的,不是明朗,而是冬日一缕最温情的阳光。
明朗果然毫不客气地接受了我的广告创意,答应给我卖一个好的价钱,但我却急急地否定,说:“我不需要钱,我只是,希望,希望你以后还能和荣可可继续交往。”
明朗笑:“如果你愿意,我会的,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不是吗?”
我的心里,如果有一排牙齿,一定会酸掉的。我突然地很恨这个迷死女人却一脸无辜的明朗!
我转身要走,却被明朗一把拉住,“我话还没说完呢,如果你不愿意,我绝不会再与她见面,只是,作为代价,你要来替她陪我喝咖啡,好么?”
我的脸,在冬日的午后,是一座着了火的老房子,那熊熊燃烧的火焰,拦都拦不住了。
·4·
我一次又一次地背着荣可可,在北京大大小小的咖啡馆里,与明朗约会的时候,心里的惶恐,其实并没有因为这样不被察觉的“背叛”,而少丝毫。我甚至开始刻意地讨好荣可可,为她买喜欢的麦当劳炸薯条,或者雅诗兰黛的化妆品。
荣可可并不拒绝我这样的贿赂,她似乎并不知道我的所谓的去泡图书馆,只是与明朗约会而已。她似乎把明朗给忘记了,又开始寻找新的美男子。想着荣可可的身边,并不乏单身的男士追求,不像我,读这么多年书,连场恋爱都没有,也便在心里,觉得少一些歉疚,想,就算,就算是荣可可让给我的吧。
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来临的时候,我请明朗来学校参加舞会。这是我第一次带男士参加公众的聚会,于我,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同时邀请的,还有荣可可,我想用这样的机会,来向明朗表明我的爱,同时,也向荣可可,我潜在的情敌,澄明我与明朗隐在幕后的爱情。
我记得我穿了一条玫瑰红的棉布裙,一双银灰色的长筒靴,在雪后皎洁的月光下,瑟缩又无限火热地,朝舞场走去。想象中,我似乎已经看到风度翩翩的明朗,站在舞场的门口,儒雅地朝我伸出手来,说一声“请”,便在一片女生的尖叫声里,带我悠然滑入舞池。而荣可可,嫉妒之下,想必也不会过于动怒,以致在她自己的舞伴面前,失了风度吧。
就在我离舞场还有几米的距离时,我终于在一群耐心等待女孩子的男士们中间,看到了我的明朗,他抱着一束玫瑰,略略尴尬地朝我看过来。而他的旁边,却是巧笑倩兮的荣可可。荣可可的胳膊,像一块甩不掉的橡皮糖,结实地、牢固地粘在明朗的臂弯里。
我的笑,一下子僵硬住了。
·5·
我用3年来去图书馆抢占位置的冲刺速度,及时地甩掉了追过来的明朗,和追着明朗的荣可可。我躲在图书馆顶层狭小的洗手间里,关了手机,等着那震天的舞曲,在雪夜里消失掉。
我听见楼下有荣可可与明朗的声音,高一声低一声地,喊着我的名字。若是换作平时,我会开玩笑,说荣可可的喊叫声,是鬼哭狼嚎;可是此刻,我却是躲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连呼吸,都不想有。
荣可可当晚没有去宿舍找我,想着她或许正与明朗甜言蜜语,将我的绝望与忧伤,抛到九霄云外去,我的泪水,便再一次湿了枕巾。我多么想将荣可可绑架了来,问一问她,为何要这样自私,明明是明朗已经与我相爱,她偏要横刀夺爱,就算她打遍天下无敌手,那又怎么样,总不能,所有我喜欢的,她都要抢了去。而明朗呢,定力原来如此之差,不过是一束玫瑰,便让他,失了判断力。
荣可可那一阵天天浓妆艳抹地,从我门前经过,每一次,还都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朝我挤眉弄眼道:“嘿,黎落落,我约会去啦,晚上见哦。”
我总是白她一眼,便气呼呼地将头扭过去,不看她的容光焕发。我想我一定恨死了荣可可,否则,不会懒到连招呼也不打一声。
而明朗,则似乎销声匿迹了。
圣诞节后的第三天,是我的生日。早晨一开手机,便接到一条短信,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中午11点‘小城故事’见,如果不来,你或许会失去一辈子的幸福哦。”读着这条略略“恶毒”的威胁短信,我还是从镜子里,瞅了自己一眼,看到头发蓬乱面容苍白的自己,我吓得几乎跳起来。
我想我要多出去晒晒太阳了。尽管,冬日的阳光,因为没有明朗的相陪,有些凄冷。
·6·
当我一脸狐疑地赶到“小城故事”时,我一眼便在靠窗的位置上,看到正谈笑风生的荣可可,还有十几天不见,瘦了许多的明朗。
我犹豫着,不知该不该过去。是荣可可眼尖,一把将我拉过去,又强行按在明朗的旁边。我低着头,像一个羞涩的小学生,不敢歪头去看明朗的脸。我也不敢抬头看荣可可,因为,我的手,正被明朗在暗处,握得生疼。
我觉得那一刻的自己,像一只在沙滩上,翻了身的小龟,左摇右晃,却始终找不到合适的角度,可以舒适地爬回我习惯的寂寞的大海里去。
明朗捏一下我的掌心,说:“小寿星,是不是,要说一句什么,给你的女友荣可可,还有,你的男友——明朗帅哥?”
荣可可飞过一个鬼脸来:“你可知道,为了帮你做一件毕业前的大事,明朗这十几天,可是跑断了腿,连自己的工作,都耽误了呢。”
而明朗,则在荣可可面前,毫不掩饰地揉揉我的碎发,笑道:“你可知道,为了帮你做一件人生的大事,荣可可这十几天,可是累断了鞋跟,连自己的爱情,都丢掉了呢。”
然后我便看见荣可可将一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我的眼睛,倏地点亮了一盏灯,我看到里面,竟是摆着一双我所设计的女式跑鞋!跑鞋里,还有一双卡哇伊的鞋垫,上面写着:有了你,我一定可以追得上我的爱情。
这当然是明朗的杰作,他帮我把一个不经意的草图,变成梦想,有了它,我可以顺利地跑到毕业,与我的爱情,并肩齐行。
而荣可可帮我做的人生的大事呢,当然是故意“勾引”明朗,以此来判断,明朗是否值得我,用终生托付。
只是,这背后的绝妙故事,皆被我的小心眼,给错过了。所以才成了今日吹灭23岁蜡烛前、被罚酒两大杯的傻寿星。
第51篇、爱情故事为了爱,我们必须挺过来
星期天,两男两女出去逛街。他们不仅是两对夫妻,还是多年的好朋友。到了服装城,两个女人很快相携而行,一家一家服装店试着衣服,两个男人则慢吞吞地跟在后面,闲聊着。终于,两个女人在一家服装店里找到了中意的衣服,她们笑着,招手让各自的老公过来。这时,地面突然颤动起来,脚底下似乎翻滚着一只可怕的巨兽。屋顶瞬间坍塌,天地间一片黑暗。身边的女伴发出一声惊呼,再也没有了动静。几秒钟以后女人意识到,他们遇到了地震。
女人喊着丈夫的名字,喊着女伴的名字,可是没有人回答她。难道他们已经死去了吗?女人感到一种窒息的恐惧。
她受了重伤,身体被一块巨大的水泥板压在下面,呼吸困难。她试图推开那块水泥板,可是她使出浑身的力气,水泥板还是纹丝不动。这时她的眼睛勉强可以看到一些影影绰绰的轮廓,她发现女伴伏在距她很近的地方,似乎已经昏迷,或者死去。女人喊她的名字,却听不到任何回答。女人休息一会儿,然后努力转动脖子。她发现在她的左侧,多出一堵墙。当然那不是墙,那是掉下来的天花板,它把两个男人和两个女人近在咫尺地分开。女人腰部以下疼痛难忍,恐惧中,她开始了低低的呻吟和哭泣。
突然,她惊喜地听到墙那边传来了声音。是男人的声音,他正在焦急地呼唤着她的名字。然后,几秒钟以后,另一位男人也轻轻地叫起了女伴的名字。显然他们都还活着!虽然他们可能也受了重伤,但是,起码他们现在还活着!女人高声喊,我在我在我在……她听到男人在那边轻轻地咳嗽,似乎他的伤远比自己严重。然后,另一位男人大声问她,她还好吗?
显然,那位男人指的是她的女伴——他的妻子。
可是女人看不到她的样子,更听不到她的声息。女人想摸摸她的手,然而她的身体不能够挪动哪怕一点点。她把手伸出去,仍然碰触不到女伴的身体。突然她有一种感觉,她确认女伴已经死去。墙那边的他仍然焦急地问着女人,她还好吗?她还好吗?女人想了想,说,她还好……不过她受了伤,似乎很严重……她不能动,也说不了话,不过她还活着,我想她不会有事。
那边的两个男人,都不说话了。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女人听到自己的男人艰难地说,大家都不用怕,我们很快就会得救……不过,在救援人员赶来以前,我们可能会度过一段最难捱的时间。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试试把手握到一起。墙上有一条狭窄的缝隙,女人努力抻长身体,将她的手伸了过去。她的手马上被一只温热的大手轻轻地握住,那手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还在流着血。那边的男人再一次说话,他说现在,你可以握住她的手,就像现在我握住你的手一样。女人回答说,好的,现在我握住她的手了。男人说很好。现在,他握了我的手,我握了你的手,你握了她的手,只要我们四个人把手握到一起,我想就不会有事……为节省体力,从现在开始,我们不要再说话,直到有人发现我们……不过记住,每隔一段时间,我们的手就要动一下,以证明我们都还活着。女人和女伴的丈夫一起说,好。只有女人的女伴没有说话——现在女人更是确信,她的女伴已经死去。
他们真的没有再说一句话。只是每隔一段时间,其中一只手,就会轻轻地动一下,然后另一只手,就会轻轻地回应。相握的手成了生的讯号和链条,他们在黑暗中、在静默中互相鼓励。
他们挺过了漫长的三天。三天后,救援人员发现了他们。那时候,女人已经奄奄一息。
四个人,只被救活了两个——女人和女伴的丈夫。她的丈夫和她的女伴,都在那场灾难中死去。
多年后,女人将实情告诉了女伴的丈夫。
她说,当时我真的没有办法,我不能动,我没有办法帮她。其实当你问她是不是还好的时候,她可能就已经死去了……我没有握住她的手,我骗了你……
他说,我知道……我猜出来了。尽管我希望奇迹发生,希望她会被救活,可是随着时间的延长,我知道这种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我一直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嘴,不停地哭泣。那时你的男人躺在我身边,他抓了我的手,示意我和你的手紧握到一起。然后他就死去了……他本来就伤得很重……所以,一直握住你的,其实是我的手……我必须让你挺过来,我不能辜负我的朋友……
女人说,我也知道……我也猜出来了。和你一样,我也一直在无声地哭泣。我和他那么恩爱,是不是他的手,我能够感觉出来……可是那时候,我只能,咬着牙不说出来……是的,我们必须挺过来,我,还有你……
第52篇、爱情故事一百元的爱情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我们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那年我23岁,大学毕业,放弃了进京的机会,我背着一套行李和两纸箱书就随他去了那座城市。我们,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在这个城市,我们赤手空拳从零开始。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间房子,房东很好,除了一张床外还给了我们一个简易的衣柜。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还他。我说,不借,借第一次,还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这30块是给他买午餐用的,这20块是给我买午餐用的。20天,只需要熬20天,他就要发工资了。另40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剩下的10块钱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就这样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我轻轻地唱《最浪漫的事》,他说,我是这样爱你。我说,我们会一起慢慢变老。
第二天早上,看他睡得那么香,我轻手轻脚起了床,煮了粥,准备好早餐,然后叫他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我们一起快乐地喝粥,他说,老婆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然后,我们手拉着手一起去上班。我在一家公司做文员,他骑单车先送我,我趴在他宽宽的背上,紧搂着他的腰,聆听他沉着有力的心跳,老公,我爱你。
刚刚参加工作,没有任何的资历,可我相信天道酬勤,刻苦而努力,为我们的将来打拼。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吗,我说吃了。其实我没吃,我要省点钱,以备万一。在这个高价城市,我们甚至感不起冒。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是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做任何事。就像我离开了父母,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他笑,说你看,我骑着“奔驰”,搂着老婆美女,心里多美啊!我也笑,我说我背词给你听吧,嗯,秦观的《鹊桥仙》:柔情似水,佳期如梦……我们永远在一起。
每天回家都会经过小区的菜场。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挑的鸡蛋很新鲜的,两块二一斤,我会还价。菠菜也很便宜,一块钱3把。晚餐是我做的,在碗里打一个鸡蛋,用筷子搅匀。把洗净的菠菜放进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汁慢慢浇在上面,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8毛钱。
他喜欢吃土豆,我会做很多样式:土豆丝、土豆片、土豆酱,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有时候,只是土豆汤,这是我多次下厨总结出的经典菜式。他常夸我,偶尔告诉我盐要少放点。我们用一个大碗,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虽然房东太太对我说要多放点油,虽然我们早上出去晚上回来时锅已上锈,可日子依然甜蜜、快乐。
那段时间,周末的时候我们也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我有好多事情要做,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门,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咚,我知道,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生活的掌声。我把被子拿出去晒,我喜欢晚上睡觉时闻到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20天里,花了83元。他午餐30元,我午餐没吃,晚餐38元。买了一张IP电话卡15元,给父母报平安。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盆里的一枚心形水晶坠,我说,要它。那是一条只有15元的小链。
我每天买菜经过时,都要想着,自己可以做一个很好的老婆,有资格戴上它,它像我们的爱情。
第53篇、爱情故事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一家大型广告公司招了一批大学生,其中有位相貌平平的女孩。很不受人注重,按说这么通俗的女孩应该没人追才是,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女孩每个星期都会按时收到花店送来的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而更奇异的是,女孩看也不看顺手扔进垃圾桶里。公司里的人难免奇异,独特是公司里的女子们觉得女孩没有出奇的地方,怎么会有人殷勤到天天送花,一送就是一大束。
而公司里的单身男人们出于好奇都想接近女孩,想看看喜欢她的男人到底什么样,也想试试自己的魅力能不能打动女孩。
一时候,女孩成为了公司里女子嫉妒的对象,男人追求的对象。女孩对此若无其事,对自己在公司里造成的影响,既不骄傲,也不反感。
她的事逐渐的传到老总耳朵里,老总出于好奇把她调到自己身边当秘书。一路工作久了,见她处事镇定,做事能力极强,心里很是喜欢,有意撮合她和自己的儿子认识。
老总的儿子见到女孩第一面感觉特别失望,回家还埋怨父亲给他找了一个丑八怪。老总见他不同意倒也没说什么,毕竟现在已经不是爸妈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了。
只是警告儿子曲折点和女孩说,不论丑美都不应受到危险。
老总的儿子听后点颔首,可是怎么能即不危险女孩,又明确地告诉她自己不喜欢她哪儿?老总的儿子正在犯愁,陡然他的手机响了,他点开一看是女孩发来的短信,上面说:“很抱歉!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想我自己也不是您喜欢的类型,不如做个朋友好了。”
女孩没有被金钱,名利迷惑。选择忠于自己,忠于自己的感情。
第54篇、爱情故事人在相识,贵在相知,爱在相惜
相识是缘起,相知是缘续,相惜是缘定。
缘定。能够彼此的相识、相知、相惜,是缘份,也是福份。
缘份是陌路人成为朋友的最佳催化剂,也是试镜。
珍惜彼此的缘份,是一种生活向宴,也是一门艺术。
相识,是你我不变的际遇。
相知,是你我不变的友谊。
相惜,是你我不变的情义。
生命如此短暂又脆弱,人的一生中能够找到一位伯乐,可以心心相惜,可以倾诉心事,可以陪着疗伤的知己,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啊!
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的生命驿站里,不知经过多少匆匆而过的过客与我们相识。但他们不作任何停留,也不带走一片云彩,只有命里注定的人,才会在我们的身边留下来,和我们相知、相惜。
这世界充斥着太多的人情冷暖,人在经历了太多的磨难和挫折后,心渐渐地看淡了许多身外物。其实,这个世界很简单的,只是俗人扰乱了它,他们都太在意自己想要的一切,却忘了付出自己的真诚。
世界是公平的,不以真诚待人自然得不到别人的真情回报,人心是善良的,拿出真诚,用心去对待生命中每一位相识的人,你就会发觉生活是美好的,生命是享受的。
因为真诚付出,所以有相知的人陪着我们渡过漫漫长夜,因为真诚付出,所以有相惜的人守在身边鼓励和安慰,那样感觉不是一种简单的快乐,而是一种幸福。
每个人期待着,这一生,能遇到一位知己,陪着我们笑看人间淡搏出人生浪里花。
每个人期待着,这一生,能遇到一位知己,陪着我们走过悠悠岁月任流转的日子。
每个人期待着,这一生,能遇到一位知己,陪着我们一起感受人间最挚爱的传奇。
因为有缘,所以我们相识、相知、相惜。
第55篇、爱情故事爱在心头,羞在口头
我第一次在人海中见到了你,心里一个劲的欢呼。我知道,我完了,今生只能属于你了。
从此,你就是我的一切了。我的目光,我的心都不可逆转地追随着你的身影,默默地关注着你的一切。你高兴,我就会感到快乐;你忧伤,我的心里也是酸酸楚楚的不自在。没有人知道这一切,包括你。
也许,你永远也不会相信,有一个平凡的女孩曾经疯狂地爱过你。总是远远地注视着你的一切,爱你所爱,恨你所恨,而又不言不语。只是默默地为你付出,悄无声息的关心着你的冷暖。
还记得那个暴雨天吗?那是那个夏天最大的一场暴雨,来得很突然,正赶上放学的时候。你茫然地站在教室门口垂头丧气,无奈地叹气、埋怨鬼天气,说变就变一点也不客气。
我把自己的雨伞拿出,送给你,让你打着先回家。你不要,你说:“这怎么可以呢?你也是要回家的。再说,男孩子淋点雨没有关系。你是女生吗?是不能淋雨的。”
我听了,好感动。觉得心里酸酸的,有排山倒海般的泪水在心底酝酿、奔腾上涌呢!都被我强硬地镇压了下去。我怕你笑话我的自作多情,笑话我的幼稚天真。我说:“我有个两全其没得办法,可以试试吗?”
我看见,你的眸光一亮,分明是在期待着我的奇思妙计。你说:“有好方法,就快说吗?还要卖什么关子呢?”
我说:“不许嘲笑我的,其实,也不是什么好方法。就是我,和你一起,共用这把伞,不就解决了问题吗?”
你扭过头去,眼里似乎有点想笑的样子。不过,你没有笑出来。你说:“你真是个心地善良,又纯真的女生。好吧!我和你一起共用一把伞,也不是什么坏事吗?大家都方便吗?何乐而不为呢!”
第56篇、爱情故事如果爱,爱并不如烟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如果爱,爱并不如烟。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没有结果的,如果爱,爱并不如烟。
那年他十九岁。他对她一见钟情。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到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着蓝色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恰巧排在她后面,更恰巧的是她也穿着蓝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排在他前面。由于人多拥挤,她后退的时候不小心踩了他的脚,她急忙回过头来笑着和他道歉。她,乌黑的长发,在脑后扎成马尾巴,大大的眼睛,好象会说话似的,一笑起来,嘴边还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从那天起他就相信这是上天给他的缘分,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爱情故事 故事情 www.gushiqing.net)
他二十三岁。他和她大学毕业了。
四年在一起的大学生活,他努力的呵护他和她之间的友谊,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沉默的陪伴,细心的关怀,温柔的体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能成为她的好朋友他已经很知足了。
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了她的忠实听众,陪着她一起兴奋,又陪着她一起伤心。她每一次恋爱的结束,他都会暗暗的庆幸,每一次安慰她后,他回到宿舍都会偷偷的笑出声。
大学毕业后,她就出国去了加拿大留学,他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这三年,他每个星期定会给她写一封信,寄到加拿大去鼓励她,他想知道她在异国他乡,没有他陪着好不好,她也有时回信给他,告诉他,她很好,要他放心。他知道她真的长大了,成熟了,不再是那个需要他陪着,需要他关心,需要他照顾,需要他安慰的小女生了,他不知道,他应该放心还是不放心。
他二十六岁。她出国留学回来,要和她在国外留学时认识的同学结婚了。
她终于回来了,回来就结婚了,只可惜新郎不是他,他的心一直在疼,好久,好久……
在她的婚礼上,他笑着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
一个月后,他悄悄地瘦了十斤。
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三十六岁。她的婚姻并不象他祝福的那样幸福快乐。
她十年的婚姻没有象她想的那样,她只能用维持这两个字来形容,要不是因为有女儿,她连维持都不想要了。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照顾、体贴及陪伴,可自己的丈夫却不能这样对她,还不如一个好朋友那样了解她,那样关心她,那样疼惜她,那样宠着她,那样爱护她……因为她的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旺盛,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
她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它的事业上,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传媒界挣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心底不断浮现出一幕幕她跟他共同的、曾经拥有的记忆。她真想去找他,可是,她没有找他的勇气。
因为,她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还象以前一样。
因为,她不知道他的婚姻是不是也象她的一样。
因为,她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把婚姻维持下去。
她真的没有勇气去改变这一切,缘分就这样和她擦肩而过,是她不懂得珍惜,再怎么不情不愿不甘不舍,又怎能回到开始?又怎样重新开始?
她三十八岁。她还在维持着她的婚姻。他永远离开了她。
她的大学老同学约她到咖啡店,交给了她一封他写给她的信。老同学告诉她,他前几天在加拿大病世了,临终的时候托付一定要把这封信交给她。
她怔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怎能这样不给她一点的预告,一点的准备,悄悄的沉入永远的静寂。她不知她是怎样走出的咖啡店,她也不知她是怎样走到他们常去的湖边。她手里攥着他的那封信,象攥着他仍然还在跳着的心,他为她还仍然跳动的心,紧紧的,紧紧的……
雪儿:
我走了。这次是真的走了,永远的走了。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天堂里笑着看你呢,还是好喜欢看你笑的样子。
不要让心停格在那凄楚哀怆的瞬间,笑着面对人生,你要帮我笑完今生好吗?你的笑在我的世界里是最美的。
一直以来我都想告诉你我是那样的爱你。从大一新生注册时你踩了我的脚的时候,从你回过头笑着和我道歉的时候,从我们注册那天穿着同样衣服的时候……我相信这是上天给我们的缘分,我对你一见钟情了。
每一次想告诉你的时候,我都不知怎样说起,准备好了一车的甜言密语,一见到你就全跑没了,你是那么纯洁,那么善良,那么聪明,那么慧洁,那么讨人喜欢,好怕你的拒绝,那样和你做好朋友的资格都没有了,我只能沉默的在你身边做你的好朋友,陪着你,关心你,照顾你,体贴你……
我等了你四年,大学毕业典礼那天我想告诉你我是那样的爱你,可是你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在电话里兴奋的告诉我,你要去加拿大留学,手续都办好了,还拿了奖学金,毕业后就走。我刚刚萌生的勇气又不知上那里去了,只是表达了如何为你高兴,和一大堆的叮咛嘱咐,一大堆的不放心。
我又等了你三年,牵挂你的日子好难捱,我想等你回来的时候告诉你我是那样的爱你。你终于回来了。可我收到了你的喜帖,你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事情怎么会变成了这样,我所有坚强的自信在那一刹那全部崩溃,我的心好疼,疼得都能听到我的心“哐”的一声,碎了……
我怕你不开心,鼓起最后的勇气去参加你的婚礼。我本想看一眼你就走了,你却笑着拉着我,磨着要我祝福你,看着你穿着白色的婚纱一脸幸福甜蜜,笑的还是那样的美,我连拒绝你的力量都没有。看着身边的你,突然觉得我和你的距离是那样的远,遥远到你不再是那个在大一新生注册时和我穿同样的衣服,回过头笑着和我道歉的女孩。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我不记得我是怎样狼狈的逃离你的婚礼,只记得我碎了的心一直在流血……
以前的往事真的象一场梦,承载着我所有的爱和梦想,它终于因无法靠岸而一再的游移。爱情象一扇时间的门,当我第一次推开门的时候,清楚的看到你的经过。但第二次再推开门的时候,模糊的你已经消失不见了。我永远会记住你回头时那最美的笑。
如果永远真的存在,那么就让我爱你在永远的每一天,如果永远不存在,那么就让时间停在让我爱上你的那一瞬间。
忘记你带给我的昨天有多难,我做不到。我只有选择离开你,可迈开离开你的脚步又有多难。你是我心中无法言说的痛,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等待。
我辞掉了工作,一个人躲到加拿大念书去了。
你留给我的回忆一直跟随在我的左右,心划入回忆的轨道,无法挥去,更不想挥去。走在喧闹的异乡街头,我仍然还会不知不觉的在寻找你的影子。静静的深夜,思念的空气窜流在我的梦里梦外。我知道时间并没有减掉什么,反而增加了许多的想念,你的笑依然那样的清晰。
想你,是我执着的温柔。
爱你,是我无奈的遗憾。
等你,是我一生的守候。
从见到你的第一天,我就在等你,沉寂的等你,我等了你十九年,现在我不能再等你了,但我一定要告诉你,要你知道,雪儿,我用了一辈子的时间来等你,等你爱我……
天渐渐的暗了,黑了,
她还在紧紧的攥着他的那封信,攥着他仍然为她跳动的心……
她昂着头,望着天空,满脸的泪,她对天堂里的他笑了……
她闭上眼睛,又有两滴红色的,晶莹的泪从眼角滚了下来……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如果爱,爱并不如烟。
第57篇、爱情故事他和她的暗恋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他和她的暗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开始喜欢他,但是他不知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也开始喜欢她,她也不知道。这个秘密默默的在他们的心里埋藏。
后来他突然就转学了,来不及告诉她一声,只能在火车上遥望着不断远去的树。
她知道了他的离开,不过只是神情淡淡的阴沉了一下,然后转身朝着窗外看他常走的那条路。
后来大学毕业后她去了他常说起的城市,心里一定默念着相遇。
其实他也在这个城市里,也许也能遇到她。
那一天他们终于见到了,她还是喜欢他,他也知道了,可是他却说:“对不起。”
她愣了神,仿佛自己跌进了深海里再也游不出来,可是她还是淡淡的应了一声:“哦!”
他看着她离开时的背影,定定的站在原地,不断有人在他身边走过,可是他看不见。
她还是会时时想起他,只是觉得有了微苦的味道。
日子过了好久,有警察找到了她,原来他去做了卧底,她不知道。那个人什么也没说,只是交给她他的遗物:一条项链,坠子上刻着“他喜欢她”。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他和她的暗恋。
第58篇、爱情故事憨头与他精明的老婆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憨头与他精明的老婆。
憨头身材匀称,相貌堂堂,白白净净,从外观上怎么也看不出憨,但村里人皆称其为憨头,于是憨头就成了十里八乡远近闻名的憨头。
常言说,憨人有憨福,不知憨头是真憨还是假憨,反正憨头找了一个能干的老婆,憨头的老婆在乡镇政府里大小挂一个职,就是政府干部。
憨头的老婆干练泼辣,干起事来风风火火,且在政府里职位挺高,乡政府里的那一帮大老爷们全在她的领导之下,这帮老爷们于是心怀不满,当面毕恭毕敬,背后总是嘴里不干不净地称她为“鸡巴憨头的老婆”,以发泄心中的不满,但是一旦遇到动真格的还是口里答应,点头称是。
憨头不管他老婆干什么,自己总是在村里养鱼,他请浙江人用推土机把自己家里的几亩薄田推成了方方正正三口鱼塘,一口鱼塘养黄鳝,一口鱼塘养白鲢,一口鱼塘养鲫鱼。三口鱼塘各有各用途,今年黄鳝的价格看涨,年初买鱼苗时,十几二十块钱一斤,他把购得的鱼苗分养在二十几个网箱中,黄鳝这东西以肉食为主,他也购买一些黄鳝食料,但是仅靠鱼饲料等到售鱼高峰季节到来时,黄花菜都凉了,他得自己把喂养的白鲢打捞起一些来,用绞肉机把白鲢绞成鱼泥,参合在黄鳝食料之中,如此喂养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憨头也采用时下先进喂养技术,即在饲料中放添加剂,如妇女口服避孕药,因为黄鳝这东西雌雄同体,小的时候都是雌的,长达以后就变成都是雄的了,生殖生长会严重影响生理生长,为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添加剂是不可或缺的。年底广州一带的黄鳝价格飙升到每公斤120元,憨头的黄鳝卖了一个好价钱。
憨头的鲫鱼就基本上是为老婆养的,但是并不白养,他老婆时常请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来休闲,然后每一位发一根鱼竿,他们就在酒足饭饱之后,拿着鱼竿到鲫鱼塘垂钓,也有几位官员不好此道的,他们会在鱼塘边的凉亭里搓麻将,但是无论钓鱼多少或是不钓鱼的,憨头都会遵照他老婆的指示用渔网打起一些鱼来,让各位领导笑纳。于是村里人就说:“怎么说他是憨头呢?辛辛苦苦喂养的鱼请领导吃了喝了也就算了,他们钓不到鱼,还用渔网给他们打起来送给他们,我怕他们吃进去拉不出屎来。”但是村里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项开支由乡政府统一支付,甚至比市场价格高出好几层,但是憨头绝不会说出来,因为他的政府官员的老婆已经跟他打过预防针,所以宁肯让人说他憨头打死他他也不会说出来。
憨头在村里从不打麻将,有人约他,他总说,“我不会。”可是县里的官员来了,也有打麻将的,如果缺一条腿子,憨头也滥竽充数,总是见他输得满头大汗,似乎一场麻将打下来,半口鱼塘都输出去了,可是他老婆不动声色,他就不敢下场。村里的人还是说他,“说他是憨头一点都不假,人家那都是有钱的主,你一个泥腿子混在里面,输得满头大汗,为什么呢?”
憨头的老婆在政府里人们的评价就截然不同,什么东西出政绩她就抓什么,乡里有一个富新村,村里办了几家乡镇企业,是一个比较富裕的村子,她就下村里去蹲点,要求乡政府官员每人捐资推行居住规范化,村中修了一条宽阔柏油路,两边住宅楼清一色的三层楼,成为全县新村典范,多次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但是乡政府里却有不少官员背后骂她:“鸡巴憨头的老婆用我们的钱买她的政绩,真是他妈精娘们。”正在人们骂她的时候,一纸调令来了,憨头的老婆调到省里去了,但是憨头仍然留在村里养鱼。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憨头与他精明的老婆。
第59篇、爱情故事相遇在火车上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相遇在火车上。
大二的时候,他的生活就像一幅乱七八糟的调色板——逃课、玩网游、喝酒、和外校女生恋爱。很忙,但都与学业无关。
颓废、不求上进,他自己并不是没有警醒,只是计划容易,执行好难。他还是会隔三差五地玩个通宵。
暑假,他原打算在学校补补功课,再打份工,可是女友又邀他参加她们班同学的假期游。无奈,他只好再次搁置计划,登上了开往西安的列车。
正值暑运,车上人满为患,他们只买到两张卧铺票。大家只好轮换去休息。余下的就在硬座车厢里打扑克,玩得不亦乐乎。
列车在他家乡停靠的时候。看着窗外熟悉的风景,听着浓重的乡音,有那么一刹那,他想起了在家务农的父母。每次打电话,他们都说一切都好。让他放心。他于是也就真的放下心来,不再惦记……想到这里,他有些走神,直到有人催促他发牌,他才又沉浸到游戏中。
凌晨三点,他和女友带着浓重的困意去卧铺车厢休息,人太多,走道里挤满了困倦不堪的人们,有好多农民工模样的人头枕在编织袋上。昏昏沉沉地进入梦乡。
在一节车厢的连接处,小小的空间里,人们横七竖八地或坐或躺。他忽然像针扎一样,大声叫起来,只见他的父亲蜷在角落里,背倚着包裹,微仰着脸睡着。
世界很大,有时却又很小,他竟会在这里和父亲相遇。
父亲看见他也大吃一惊。父亲说。他是去郑州的建筑队干活,农活忙完了,正好出去转转。望着父亲皱巴巴的汗衫,乱蓬蓬的头发。黝黑苍老的脸,他知道父亲故作轻松的话语,是不想让他担心。
父亲问他去哪里,他嗫嚅着说出行程。父亲却鼓励他。年轻人就该这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嘛。想到亮红灯的功课,他不敢看父亲的眼睛。
他劝说父亲不要再出去做工,父亲说,劳动惯了,闲不下来。父亲从不在他面前诉说生活的苦,他也很少想过父亲的付出。现在,在这个拥挤不堪的列车上,看着年老的他背着行李外出做工,他心里涌起一种难言的酸涩。
那晚。父亲在他的卧铺位上睡得很香。送父亲下车后,他发现自己的口袋里多了200元钱,两张皱皱巴巴、浸着汗渍的钞票,让他觉着沉重、烫手。
他忽然就没有了出游的兴致,那场旅行,他的眼前老是晃动着父亲满是皱纹的面容。
从风景区回来时,他在父亲打工的城市下了车。天闷热得像个大蒸笼,暑气滚滚,空气里冒着干渴的味道。
在郊外的建筑工地,他见到了正在忙碌的父亲。工地刚施工不久,楼房才建起一层多高。在机器的轰鸣声里。父亲正踩着用木板搭起的脚手架,叮叮当当地捆扎钢筋。看见他,父亲急忙从脚手架上下来,心疼地责备他大热天里来工地做什么。看着父亲湿透的汗衫,被暑热熏得黑红的脸膛,他直觉着嗓子发堵,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从他脸上滑下,流进嘴里,咸涩的苦。
正说着话,有工友从身边走过。父亲自豪地介绍,这是俺上大学的儿子。那工友又问在学校学的啥。念的是计算机,开学就大三了,父亲大声回答,又侧头看看他,一脸欣慰的幸福的笑。
他心里五味杂陈,想想那两门挂科的功课,无地自容。
他在工地呆了两天,才知道,那天父亲在火车上把仅有的钱都留给了他,现在的生活费是拿工钱代扣的。天气那么热,每天强体力的劳动,简单、粗糙的饭菜就是父亲全部的生活内容,他苦劝父亲回家,他留下来做工。父亲有些生气:“俺是干庄稼活的,这点累算啥,这哪是你读书人呆的地方,你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比啥都强。”
这些年,他变得浮躁无比,忘记了自己的来处。如今,父亲烈日下的汗水,一滴一滴溅在他心里,唤醒了他沉睡的心。
那个暑假是他最难忘的一个假期,他感觉突然长大、成熟了许多。从此。他一步步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路,和从前顽劣的他判若两人。
多年后,当他和父亲聊天,还常常会提到那年夏天。只是。他没有告诉父亲,如果没有那次火车上的相遇,他不知还要挥霍多久的时光。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相遇在火车上。
第60篇、爱情故事宁为贫家妇,不做帝王妃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故事是宁为贫家妇,不做帝王妃!
德宗的心无常性,酿成了他人生两大悲剧。在他即位之初,便开始削藩,然而几经挫败,竟灰心丧气,致使藩镇开始真正割据。在对待自己的爱情方面,他爱慕贵族小姐王珠:封为贵妃,可不管他怎么降恩于她,就是得不到她的爱。由此灰心放逐,并谕旨官宦人家都不能娶她。元士会与王珠一见钟情,为不违背与德宗的前约,元士会辞了官职,甘愿一辈子流落民间务农。这可谓真是历史上的奇人奇事。
绝妙佳人
唐德宗李适是唐朝第十代皇帝。王珠,是唐德宗的贵妃。其兄王承升,是李适的好朋友。
王承升好琴,李适亦好琴,遂引为知音。李适做太子时,一天闲来无事,到王承升家喝酒聊天。二人正在开怀畅饮之际,忽然传来一阵悠扬悦耳的琴声。李适寻音望去,隐约看见一红衣女子,在远处的一棵海棠树下抚琴。美人妩媚的倩影,如电光石火一般重重地撞击着李适的心扉。李适听呆了,看呆了,曲罢,他不由赞不绝口。
李适问王承升道:“适才弹琴的是什么人?”王承升不敢隐瞒,如实作答:“是愚妹。”
李适情不自禁夸道:“早就听说令妹才艺双绝,何不令出相见?”
王承升的妹妹王珠不同凡俗,她对与皇太子见面毫无兴趣,久久不愿出来。王珠说道:“太子也无非是个臭皮囊罢了。至于你这样吗?”见哥哥为难,才勉强来到厅堂。
太子痴痴地看着,回宫后从此食不甘味,寝不安枕。
皇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便奏闻代宗皇上,随即传谕王家,欲纳王珠为太子贵嫔。王珠听说宣召她进宫去做太子妃,便啼哭说:“皇宫是最见不得人的地方。女孩一旦进宫去,一窝子女人争宠,几个有好下场的?宁为贫家妇,不做帝王妃。”
王珠死活不肯进宫,王承升动员一家人前来解劝,王珠拗不过众人,只得先施缓兵之计,便说道:“我现在年纪尚小,不懂得宫中礼节,待太子继承皇位,再进宫去也未迟。到那时,宫中礼节,我也略知一些。今日若硬要强逼进宫,便是一死。”李适得知,也无可奈何,只得作罢。
昭德皇后
其实,当时李适是有妻室的,他的原配王氏,一生恪守妇道,贤明豁达,是标准的贤内助。王氏曾为李适生下一子,取名李诵,即后来的顺宗。李适即位时,封王氏为淑妃,排在众嫔妃之首,行使皇后的权力。
公元783年10月,唐德宗因为急于削藩而爆发了泾原之变,德宗仓皇逃往陕西乾县。因出逃仓促,将玉玺遗忘,而细心的王淑妃已将大印带了出来。此事很使德宗感动。由于离开长安,失去了优越的生活环境,再加上几年奔波乱离的日子,特别是女儿生下后即夭折,对王淑妃打击很大。回到长安,王淑妃一病不起,不治而亡,赐谥号为“昭德皇后”。
丧事虽毕,德宗十分想念皇后,每日愁眉泪眼。王公大臣怕他哭坏了身体,便轮流着陪伴皇帝,德宗的悲怀渐渐地解了。虽然王皇后已去世了,但皇帝身边不缺美女,也没有立刻想到王珠。还是一个宦官提醒他说:皇上怎么把王珠忘了?德宗这才猛然想起那王家美人。因有前约在先,王珠万般无奈,只好来到德宗身边。
协议离婚
自王珠进宫后,德宗立刻化悲为喜,把她当珍宝一般的捧着。隆重地册封她为贵妃,极力想讨她欢心,唐朝的后宫制度有着严格的等次,皇后之后依次是四妃:贵妃、淑妃、贤妃、德妃。王珠排在众嫔妃之首,皇后王氏已死,实际上她已取代了皇后的位置。这是古代多少女子梦寐以求的地位啊!这还不算,德宗为能整日陪伴着她,甚至无心上朝理事。
为逗美人欢心,德宗把宫中收藏的宝珠,串成衣服,赐王贵妃穿着;粉面脂香,更衬着珠光宝气,不似天仙,胜似天仙。王贵妃素来爱清洁,入宫后每天洗三次澡,更三次衣。每一起坐,都有宫女挟着帔垫,在一旁伺候更换。每当贵妃吃饭时,必有八个宫女端茶盛饭。尤其王贵妃在宫廷里活动时,数百个宫女、宦官前呼后拥,十分威风。
虽然王贵妃极受宠爱,赏赐丰厚。但王贵妃内心并不欢愉,自打进宫后,原本天真烂漫的少女变得整日不苟言笑,蛾眉紧锁。德宗见了,却更加喜欢,因为她的忧郁气质,是皇帝从来没有遇到过的。
为了逗这位美人高兴,德宗便命人建造起一座水晶楼来,水晶楼落成之日,德宗便在楼下置酒,宣召大臣命妇和六宫嫔嫱,在楼下游玩,一时笙歌叠奏,舞女联翩。众人正在欢笑的时候,忽然不见了这位王贵妃。
德宗皇帝心中最宠爱的就是这位王贵妃,今日欢会也是为着王贵妃,如今她不在跟前,酒也懒得吃,歌也懒得听,舞也懒得看,便急令宫女上楼宣召,那宫女去了半天,却不见王贵妃下楼来。
德宗忍不住了,便亲自上楼去请,只见王贵妃坐在牙床上,低头抹泪。德宗看了,心中又是痛惜。
德宗问:朕究竟怎么做,你才能开心呢?
见德宗发问,王贵妃愈是哭得凄凉。德宗大惊,问其缘由。
王贵妃边哭边抹眼泪求道:“万岁爷饶放了俺这贱奴吧!贱奴自知命薄,受不住万岁爷天一般大的恩宠,因宫中礼节繁琐,行动监视,宛如狱中囚犯。我性爱自由,受不了宫中拘束。虽万岁爷百般宠爱,而贱妾受之,则如芒刺在背。万岁爷如可怜贱妾命小福薄,务求放妾出宫,还我自由。”
正在兴头上的德宗皇帝,不料王贵妃说出这番话来,心中十分扫兴,十分不解,也十分委屈。本想训斥她几句,又看她哭得带雨梨花似的,十分可怜,十分动人,自己也十分不忍,既心疼又无奈,劝慰了几句,只好悻悻而去。
德宗皇帝没法子,其他的妃子可乐坏了,见机争宠,她们巴不得王贵妃失了宠,自己可以爬上高枝儿去。她们在德宗面前进谗言,德宗便逐渐疏远了王贵妃。
一次,德宗又到王贵妃住处,一看目瞪口呆:只见王珠头发散披,钗横裙乱,身着宫女的粗布衣服,杂在宫女之间,与她们一起洗衣舂米,浇花种草,自得其乐地干活儿。德宗哭笑不得,也恼火异常,问她究竟要怎么样?
王珠伏地跪求:“妾乃布衣女子,喜耕种,不慕荣华,生平只追求心灵的自由,皇宫于妾来说,不啻为豪华监狱。今虽富贵,终无意趣。望吾皇降皇恩,赐放妾身还家。”
德宗很是气愤地骂道:“你真是天生的贫贱命,无可救药了!”
德宗得不到王珠的爱情,虽然心里不爽,但也知道强扭的瓜不甜。于是德宗皇帝下令废去王贵妃的名号,退回王承升家,并与王珠约法三章,不准她再嫁仕宦之家。
王珠回到家中,如小鸟出笼,恢复了女儿本色,竟日笑逐颜开,一点儿也没觉得丢了贵妃头衔有多难过。
布衣红颜
这时朝中有一个中书舍人,名叫元士会,长得眉清目秀,深通音律,也是当时有名的“才子”。得知王珠宁为民妇不为皇妃的经历,大为叹服。
元士会和王承升是朋友,也是王家的常客。王珠未入宫之前,也曾和元士会一起相见过几次。曾一起探讨过宫商音律,切磋过围棋,彼此留有好感。只可惜元士会当时已娶妻钟氏,夫妇琴瑟相得。元士会只把王珠当妹妹看待,都不曾有过妄念。
元士会去王承升家拜会,适值王承升不在家中。王珠一曲,吸引着元士会的脚步,俩人虽是旧时相识,毕竟多时不见,又多了皇帝旧妃的名分阻隔,言谈中未免有几分生涩。王珠听说元士会新丧了妻子,心中还有忧伤,便用好话宽慰了一番。元士会回到家中以后坐立不安:这王珠小姐是自己心中久已羡慕的人,又是一个妙解音律的美人,叫人不想也难!
元士会常找借口去王家,或与王承升饮酒赋诗,或与王珠抚弄琴弦,手谈棋艺。一来二去,不知不觉间,忍不住互诉衷肠,都把心事吐露了出来。
元士会是个重情的人,为了能与王珠结为夫妇,又不违背当今皇帝“不许嫁与仕宦之家”的圣意,甘愿放弃仕途。因而请王承升代奏皇上,辞了中书舍人之职,挂冠而去。随即携王珠双双返回故里,过起了隐居生活。一个追求爱情,一个不慕荣华,这一对奇男奇女演绎的真情故事,成为后人流传的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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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篇、爱情故事爱似蜡烛燃尽的泪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爱似蜡烛燃尽的泪
爱似蜡烛在两个人的心里慢慢地燃烧,然后一点点燃尽……
小欧和瑞安结婚的时候,俩人刚过20岁,还很孩子气,认识不到一个月,闪电般结了婚。婚后才发现,吃饭成了俩人间最大的问题,小欧不会做饭,连面条都不会煮。瑞安也不会,可他偏偏不爱吃外面的饭菜。
矛盾就此开始,无限扩大。
一天晚上,俩人因为做饭的事情吵了起来,小欧怒气冲冲地说:“你娶我难道就是娶个做饭洗衣服的保姆吗?公平一点,说白了你也不会做饭,现在出去吃很方便……”她的话还没说,被瑞安大吼一声打断:“我不,我不出去吃,我就要在家自己做着吃。”瑞安吼着,头上的青筋涨得好吓人。
小欧扭身进了卧室,趴在了床上流着泪。
突然,厨房里传来一阵稀里哗啦的巨响,小欧吓得浑身一颤,跑出卧室。"啪"地一声,一只碟子飞了过来,正好打在小欧地额头上,鲜红的血刷地流下来。模糊了她的双眼,可她同时也清醒了,瑞安正拿着棒球棒在砸厨房。眼睛冒着红光,样子像狼。
小欧没敢哭,傻傻地跑过去,却忘了自己没有穿鞋,一阵剧痛从脚底传来,她大声地呻吟了一声。瑞安扭身冷冷地瞅着她,吼道:“滚……你个连饭都不会煮的笨蛋。”说完继续砸着厨房,她被那些碗碟的碎片划得满身是伤,她哭着求他住手,可他已经疯了。
一直一直,小欧都以为爱情会像童话故事里那样充满着幸福和快乐,可是刚结婚一个月,她只感觉到疲惫,没有哭,特别是眉骨上那道红红的疤,让她每天都在提心吊胆中度过。
渐渐地,小欧变了,脸上失去了光泽,因为经常失眠,添了许多的病症。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就这样死去了,爱情的蜡烛被冷风吹得忽闪忽闪,马上就要熄灭了。她想逃,逃到俩人不会互相干涉的地方,可她没有勇气。
认识王城,是在她一次挨打之后,她穿着睡衣被瑞安踹出了家门。他正好开门,就看见了冻得瑟瑟发抖的她。他把她捡回家,给她被子和热水,小欧安静地坐在王城家地沙发上,不哭不说话,仿佛一座雕像。
小欧再回家的时候,提出了离婚。这段婚姻她本想守候到老,可是她受不了了,受不了他发疯的样子,害怕他狼一样的眼睛。
瑞安很平静地撕了离婚协议,然后走进厨房,拧开了煤气,冷冷地说:“离婚,咱们一起下地狱。”
小欧恐慌地拉住了他的手,发誓再也不会提起离婚这俩字,瑞安这才没事一样上班去了。
小欧突然觉得自己就像被魔鬼禁锢在堡垒里的公主,分分秒秒期待着能够拯救她的王子到来。
可是王子没来,王城却来了。他经常在半夜捡她回家,帮她擦伤口,给她一杯热的可可。却从不问她为什么挨打,为什么不离开他。开始小欧面无表情,渐渐地她会在他帮自己上药时,悄悄流泪。看见她流泪,王城慌了,手忙脚乱地擦去了她脸上的泪痕,说:“痛了吗?是痛了吗?”
小欧木然点头,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这里在流血。”小欧说完拼命地掉眼泪,突然一个有力的臂膀把她搂进怀里。
那一夜,她在他怀里安睡。
心里的蜡烛一旦被吹灭,就很难在燃起。
在瑞安心情好的时候,小欧试着劝他,离婚吧!俩人都是一种解脱。
瑞安的脸,瞬间变得苍白,狰狞。小欧吓得退缩到了墙角,不敢在吭一声。
爱情走了,却要困住身体。是无奈还是太懦弱?小欧没有答案,亦没有希望。
第一次看见瑞安搂着别的女人时,小欧有些惊讶和难过,第二次、第三次……到他把女人带回家时,她才相信,瑞安在折磨她,用他的办法折磨她到死。
她茫然地走出家门,蹲在门口,听着心破碎的声音。
一声门响,她被一只大手,拉了起来。她又被他捡了回去,给她温暖。她突然抓住了他的手,叫着:“带我走……不管天涯海角。”
他愣住了,轻轻地抽出了她的手,进了厨房,不一会一杯热的可可放在了她的面前。她没有喝,抬着绝望的双眼,盯着他,一直盯着,盯到他突然逃避为止。
爱来的突然让人无从存放,悲伤太多反而让人坚强。
王城逃避着那双期待救助的双眼,摸着手里的钥匙上面有他妻子和儿子的照片做成的钥匙链。是的,他结婚了,妻子和儿子住在外地,他怎么能去安放她的爱情。
钥匙链上那两张幸福的笑脸,刺激了小欧,她激动地冲出了他家的门。好险,她差点破坏了一个幸福的家庭,她差点就被王子诱惑进了深渊。
回家,她只能回去。还好家是空的,他走了,带着那个艳女郎。
她小心地收拾着屋里的一切,把这个空空的家打扫清洗了一遍,然后她躺在了沙发上,那张床她再也不想睡了。
瑞安是在第二天早上回来的,唱着歌,看来心情不错。
看见小欧没上班他冷冷地问:“怎么不上班。”
小欧把离婚协议推到他面前,还没等他有所行动,她先占领了厨房,打开了煤气。她的眼睛里冒着火,斩钉截铁地说:“不同意,咱们就同归于尽。”
瑞安的脸上出现了恐慌,他咬着牙瞪着眼说:“算你狠。”说着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单身竟是用命换来了,听着有些恐怖,可这是事实。
公主没等到王子相救,自己打败了魔鬼,逃了出来。
她第一个想告诉的人,是王城,那个给他温柔,又给她绝望的男人。她提着行李想要敲他家的门时,一阵脚步声在楼下响起,然后是他和他的妻子儿子,有说有笑地走了上来。
四目相对,王城的目光变得有些冷,没有了温柔。只是与她擦身而过,小欧的心再一次碎了。
可她不能回头,不能去质问他是否爱她,她只能安静地走开,带着行李和一颗再也拾不起来破碎的心。
这样的爱,是怜惜吧!多少年后,小欧自己问自己,那个王子真的不是属于自己的幸福?他只是可怜她而已。
多少年后,王城在午夜醒来,还会记起那双悲伤绝望的眼睛,他多想把她搂在怀里,不单单是可怜,还有一种莫名的情愫,也许是爱情,可他不敢,他不能因为一个女人去伤害妻子,所以他无权给她停泊的港湾,只能看着她在身边擦身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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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篇、爱情故事甜蜜的巧克力之恋
晚上8点多钟,专柜前的人流渐渐稀少了,水晶花瓶里只剩下一枝“蓝色妖姬”。还有10多分钟商店就要打烊了,我看着那朵孤零零的“蓝色妖姬”,心里忽然感到一丝丝渴望。我对自己说:“在这个甜蜜的日子里,如果有人送我一枝玫瑰,我会更加幸福。”想到这里,我有一点难过,但我接着笑了:“没关系,林雨白!没有人送给你玫瑰花,你就自己送自己一枝好了,祝福自己:明年的今天,得到一份甜美的爱情。”
我小心翼翼地把那朵“蓝色妖姬”从水晶花瓶里取出来,移到喝水用的玻璃杯里。这时,背后响起浑厚的男声:“小姐,我要一盒巧克力。”我回过身来,只见面前站着一个拖着行李箱、一身风尘的高大男子。
收完钱,递巧克力给那个男人时,我照例说了一句:“祝您爱情甜蜜!”那男人咧嘴笑了:“谢谢你!”突然,他看到了那枝“蓝色妖姬”,眼睛一亮:“小姐,能把那枝玫瑰卖给我吗?”我犹豫了一下,摇摇头:“这枝花不卖。”
那男子失望地拖着行李箱离开了,不一会儿又折回来:“对不起,还是把那枝玫瑰卖给我吧。我从加拿大飞到北京,又从北京坐火车马不停蹄地赶回沈阳,就是为了跟我的女友一起过一个‘情人节’。我们已经三年没见面了,我想送一枝花给她,可这么晚了,沈阳所有的花店都关了门。请你帮帮我,好吗?”
我把那枝玫瑰递给他:“你的女友真令人羡慕。好吧,这枝花是你的了。祝你有一个愉快的晚上!”
2………………
下班后,我刚走出商城大门,就被迎面吹来的寒风呛得打了个冷战。又是沈城一个寒冷之夜。走出没几步,忽然看到那个拖着行李箱的男人垂着头立在路边。我走过去捅捅他:“哎,不去见你的女朋友,在这里傻站着干什么?小心冻成冰棍。”
那男人抬起头来,刚刚的欢乐全然不见了,脸上写满悲伤。他哆嗦着说:“我的女朋友,我的女朋友她说,她有了新的男朋友……”眼泪突然从他的眼里涌出来,哗哗向外流淌。我第一次见到一个男人如此悲伤。我有点慌:“不见也罢了,这么薄情的女子!你赶紧回家吧。”
他坐在那里不动:“在沈阳我没有家,也没有亲人。我不知道我能去哪里。”说着,他悲从中来,泪水又流了下来。我突然生气了:“哭什么哭?哭能把你的女朋友哭来吗?把她的手机号告诉我,我给她打电话。”
也许是过度伤心让这个男人丧失了理智,他竟乖乖地把一个电话号码输进了我的手机里,拨通了,他把手机交还我手里。我接过来,一个柔美的女声传来:“哪位?”
我不理她的问话,开口就骂:“喂,有没有你这么薄情的女人啊?你的男朋友从加拿大飞回来,为你买了巧克力,又从我手里抢走玫瑰花,就是为了跟你一起度过这个‘情人节’,你怎么可以把他扔在这里看也不看他一眼呢?你要知道沈阳今天夜里的温度可是零下20多度啊,你这女子也太狠心了吧?”
对方长久地沉默。我放缓了语气,恳求她说:“你过来吧。两个人当面把话说清楚,以后各奔东西两不牵挂,不好吗?你想因为一时的躲避,让自己一辈子背负良心的谴责吗?”
第63篇、校园故事青春里,谁都会遇上爱情
·1·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我与刘仲平成了同桌。
本来,我是不需要补习的。然而,心高气傲的我,高考志愿只填了杭州的一所最心仪的高校。我想搏一下,结果,搏到补习班这条路上来了。
欢迎你,杨姝。刘仲平站起来和我打招呼。这一年,多多关照啊。刘仲平嬉皮笑脸地,一边说,一边为我把凳子拉开。我连正眼也没瞅他一下,就一屁股坐在那里。
本姑娘烦着呢,没空搭理你。好些日子了,我一直都在没被录取的痛苦泥淖中挣扎着,见谁,都像见了仇人似的。
刘仲平应届的时候就与我同班,人称“刘胖子”,成绩不怎么样,一天到晚吊儿郎当,同学们都说他身材是盗版韩红的,发型是盗版朴树的,总之看起来不伦不类,不像个学生。不过,他的字写得很好,潇洒俊逸,颇有古风。据说,他爷爷当过私塾先生,他的字还是他爷爷教的呢。
学校有好多棵法国梧桐。树干上,曾经刻下过许多人的憧憬和希望。我在最细的一棵上,抚摸着高三时留下的那几个字。字已经变得硬而干瘪,风抽干了它的水分,像极了此刻黯淡了的梦想。我正暗自神伤呢,刘仲平走了过来,喂,才女,干嘛呢,又在春恨秋悲了吧。刘仲平像是关切,又像是在调侃。我没搭理他。树上的梧桐叶,开始一片两片地落,我往前走了好一阵,一回头,发现刘仲平还站在那棵小树边,正云淡风轻地朝我笑呢。
嘿,这死胖子。
·2·
晚秋时候,我感冒了好长一段日子。家里阔阔的院子里,一院的雀子,树上的,地下的,飞起来,落下去,到处都是。每天,我都数着这些雀子打发在家养病的无聊时光。好容易捱到病好,刚回到班里,刘仲平就冲上来,说,你可把大家给想坏了!说完,手忙脚乱地从桌膛里掏出一个本子,恭恭敬敬地递给我,本上整整齐齐的,是各科的笔记。
我怕漏了重点,老师讲的,几乎都给你记下了。刘仲平脸红红的,透着乍见到我的激动,以及一个大男生的明媚与张扬。
行啊,刘胖子。我拍拍刘仲平。那一刻,我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但千言万语,都淹没在我如花绽放的心底了。
那年冬天,北方下了罕见的一场大雪。同学们奢侈地打了一场痛快淋漓的雪仗,释放的青春,像一团团火燃烧着。我朝刘仲平扔了不少雪球,刘仲平也向我扔了好多。我们都有些疯,回到班里,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雪水,总之,个个像落汤鸡。杨姝,你看你的手,冻得通红。刘仲平说完,往自己的塑料杯里倒了满满一杯开水,然后拧上盖,往我面前一推,说,赶紧捂一捂,暖和暖和你的手。
说完,他一抬手,还顺势捡走了残留在我羽绒服帽袋里的一块雪球。
·3·
复读班的寒假是短暂的,然而,就在这寒假里,发生了一件怪事。我发现,除了每天的假期作业外,我心里总还有些事,隐隐约约的,放不下。是什么事呢?说起来有些荒唐,我居然有些想我的同桌——那个死胖子。而且,真去想他的时候,居然什么也想不起来,除了胖,他的模样、神态,居然全在我的记忆中丢了。一片空白。
开学的时候,我把这种感受写成一个字条给了梁老师。当天晚上,梁老师就在她的办公室召见了我。我估计梁老师给我的,必将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批评。哪料到,梁老师轻拢慢捻,说:祝贺你,杨姝,你真的爱上他了。
什么?祝贺我?!我有些瞠目结舌。我不敢相信,坐在我面前笑语盈盈的,就是被我视为知己,可以把心底最私密的话都倾诉于她的,最可敬可爱的数学老师——梁老师。
是的,杨姝,你长大了,该有一场恋爱了。梁老师语重心长得有点一本正经。不过,你告诉老师一个秘密,老师也告诉你一个秘密。而且,这个秘密还是关于你的。
关于我的?我用手一指自己。是的,梁老师点点头。而且,这个秘密同样关于一场恋爱。梁老师说这话的时候,眼镜片后边露出一丝诡秘的笑。
我简直都要疯掉了。
是这样的,前些日子,一个学习很棒很棒的男生来找我,当然了,也是咱们班的。他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女生,暗恋之中,不能自拔,而他所暗恋的那个女生就是你。
第64篇、爱情故事躲进小窝想念你(小黑熊)
亲吻过你的狠心,懂得了退后。
习惯性地打开老旧的音乐播放器,仰头面向灰白的天花板,独自学着去遗忘一些人,一些事。
或许故事褪掉色彩才会令人悲哀,而有些悲剧的色调终归擦不去,抹不掉。为你翘课,你偏说是孩子气;为你痴情,你就说是花心,你轻蔑的拒绝,换取了你的自由,抹杀了我的微笑。
橱窗外,我终归是太天真,天真得像木偶戏里的娃娃,所有的快乐和悲伤难以拒绝,一切都交由你决定。黑夜如期而至,我躲进凌乱却又很温馨的小窝,侧卧在棉被里,紧闭双眼,却依旧挂念你。有时迟迟不敢睁开双眼,因为惧怕见到不如意的现实,因为这些现实往往让人流泪;因为害怕见到偶尔经过的流星,因为你曾经像流星一样闪现在我的天空,却划得那么深、那么疼。
音乐声停了,思绪也止了,想要伸手掀开明天的窗帘,而内心却害怕明天的空气里没有你的味道。不想假装坚强,潦草地书写了短信,发送到你的夜色里。我知道这条短信走的是一条单行道,因为你的回复一直是沉默。
小窝里好温暖,好自由,至少在这里我不怕被谁伤害。叼起根烟,却不敢放进嘴巴里,烟草的味道只会让我更加孤独。傻傻地望着了了的火星,望着烟草一点一点地燃尽,有种感觉我终于明白,那叫做欲哭无泪。
不久之后就要各奔东西,我没有什么能交给你,最好的礼物可能就是不去接近你。而你在这几年里,留给了我多少快乐,多少伤害,我一一留下,留在这座城市。
不想再去触及往事,或许纪念过去的最好方式是飞往一片有梦有理想的天堂。拒绝伤害,拒绝悲伤,转身之后生活更加精彩。
你好,今晚我们梦里说再见。说完再见,永远不见。
躲进小窝,不再想念你,只是拍着自己的肩膀许下了愿望,祝你幸福,祝我快乐。
说好了将要离开这座城市,说好了缘分尽时不相见。于是你不见了,我不见了,你把你的模样装进我的行囊,我把我的泪水吞进肚里。
第65篇、爱情故事他们的爱情
这是发生在我们院里的故事,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
女孩的父亲接受不了女儿一生下来就是智障,最终承受不了生活的压力和母亲离婚了,于是母亲和女孩便住到了院里。男孩的妈妈也是智力残疾,所以男孩心里很自卑,他说,因为他恨***妈把他生出来,他从小到大从未叫过***妈,总是喂、喂的这样称呼。男孩的脾气很暴躁,也很任性,总是随时随地的发泄自己的脾气。有什么不满,当场便发泄出来。女孩很羞涩,不声不响的,总是很沉默。很巧的是,男孩和女孩出生在同一天,一样的年纪。好像他们注定要在这辈子相遇,不知道是前世的擦肩而过,还是五百年前的某一次邂逅,造就了他们今世的缘分。
好像是注定的,他们很快便成为了朋友,而且形影不离。每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总是见男孩拿着饭盒帮女孩打饭,然后贴心的把自己饭盒里的肉夹给女孩,女孩便浅浅的一笑,默不作声地吃着男孩给他的肉。下雨的时候,他们撑着同一把伞,男孩送女孩上厕所,等女孩出来了,再一起回教室。打羽毛球的时候,不论球落在了那一边,男孩总是兴匆匆的跑过去把球捡起来接着玩。女孩的杯子里没水了,男孩很自然的接过杯子就去打水。男孩是院里工疗队成员,因为帮住院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每个月会有点小收入。每当发工资那天,他就带着女孩到院里的小卖部,想吃什么呀?女孩乐呵呵的吃着男孩给她买的零食,直到吃不完了,往男孩手里一塞,男孩才把女孩吃剩的零食放到嘴里。今天下午劳动课组织他们拔草,女孩说,我不会呀。男孩把袖子一卷,我来教你,要先捏住杂草的根部,一用力就拔出来了。过了一会,见女孩还不动手,就催她,你拔呀,见女孩还不动手,只是静静的蹲在他旁边,叹了口气说,你真是位小姐啊,你还是看我拔草好了。女孩认真的看着男孩拔草,就只是看着。一片树叶飘落到女孩的肩膀上,男孩小心翼翼的用沾满泥土的手为女孩摘去肩膀上的落叶,两人目光相视一笑的瞬间,我感动了,也有些嫉妒。虽然他们可能一辈子也不会结婚,更可能他们也不明白结婚意味着什么,但他们之间的这份感情,是叫许多人羡慕的。老天亏待了他们,给了他们不健全的身体,但是,老天给了他们属于自己的爱情。同时我也希望,他们的爱情之花能够永远的绽放出美丽的光芒。
第66篇、爱情故事有个傻瓜曾经给过我最好的爱
十月的早晨已经足够凉了,晨跑的时候会觉得小腿飕飕的冷过一阵。我缩着肩膀躲在被窝地下不肯起来,许栩硬将我拉出来,陪她一起在操场上慢跑。我小声的抱怨“真讨厌,凭什么我就得陪你减肥啊,我又不胖的说。”
许栩附和着说“阮七七,你在吃再睡就会变成一个大肥猪啦!我好心拉你出来是不想看着你虐待自己!”
那样子的话,想想变成猪确实有点吓人,慢悠悠的走向讲台,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阮七七,我80公斤!”然后小肚腩被衣服无情的暴漏在外面,挤得几乎炸开。我想了想,甩甩头,心里暗自下决心,一定慢慢跑到底,捍卫青春保持体形。
一个大胖子忽然从灌木丛中钻出来,手里捧着一大把蓝白相间的雏菊,那些花儿我熟悉,正是学校外面路边开满了的雏菊,但是那个人我真的不记得在哪里见到过?
他呵呵一笑“我叫何川,我们上月底见过,在食堂。”
许栩先我一秒想起来“哦,我想起来了,你是苏黎安的高中同学,你到这里来做什么啊?”说着许栩脸上露出了笑容,她那样子让我看到了好想冲上去一顿扁。
可我依旧没有想起来,苏黎安那么有气质的美女怎么会认识这么没有水准的男生呢?可是这个胖子来这里做什么啊,他应该有200斤重吧,我暗自想着。
许栩忽然诡异的一笑,低头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七七,他好像是为你而来的呢?”果然,许栩的话音刚落,胖子就已经把花凑到我的面前,他似乎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憨憨的笑着,就像个包子,眼睛眯成一条缝,耳根却是那样的红。
什么嘛!我懊恼极了,哪个女生希望仰慕自己的人是一只包子呢?名牌大学里的男生,随便拎一个出来都是70分以上的帅哥。看着何川,我的脸色忽地变了。操场上晨练的人已经向我这边看了过来,好事者吹起了口哨。我恶狠狠的瞪了何川一眼,我把他的这种示好当成一种侮辱。
我一言未发,大步的从他面前走开。倒是许栩,倍感兴趣的跟他聊了起来:“哎,小子你眼光还真好,不过追我们七七的男生那么多,追到得还从没有,应该挺有难度的,你努力哦……”
我真恨不得用万年胶把许栩那张嘴巴给粘的死死的,这世界真让人灰心,避之不及的状况却偏偏发生。
有一天午休,楼下有人喊我名字,不用想也知道是何川那个大包子。他还真有耐心,接连着一个星期天天到我们班上来。我猜路边的雏菊几乎快被他采光了,也许采光了之后他就会死心吧!
我跳下床,走到窗子边,想将他恼人的声音彻底关在窗外。许栩说“我好像听苏苏说何川自尊心特强,伤不起那种。”在这几秒钟,我我扶在窗沿上的手换了用力的方向,我将窗子打开,探出头微笑着对他说“我喜欢许栩,你知道我们天天形影不离,并且睡在一起!”
身后的许栩听到便拽我,说“死七七,我不是同性恋啊,你可不要坏我的名声啊!”
秋天还没过完,阮七七恋爱的消息不竞而来。我真是冤枉,我哪里说过我与何川恋爱了,我只是不再对何川鄙视又或者大吼大叫而已罢了,也没有再当着他的面把雏菊扔在地上。
说起来,何川也不是那么的讨厌他只是长得有点胖,人又闷一点,但是他对我和我的姐妹特别的好。这胖子每天早上准时送早点到我们班上。何川结结巴巴的说“阮七七你可不要减肥啊,你这样的身材很好啊?”絮絮叨叨的就像我老妈一样。然后递给我热豆浆和包子,我接过豆浆然后对他说“这个你自己留着吧!”转身走进教室。自从看到他之后我再也没有吃过包子,不知道是不是有一种恐惧感、
第67篇、爱情故事如果这样能快乐
如今想来,或许是在十三岁那一年的某一天,我已经长成了一个不正经的姑娘。
大概是这样一个形象。
个头小小的,肩膀瘦瘦的,脚步在经过三楼的第六个阶梯时短暂地犹疑一下,即刻换上坚定的步伐继续顺阶而上。饱满的手指肚轻轻划着墙壁,指端游出一丝不安,姿势像个孩子,可是一张笃定的脸上却满是不甘不驯的神情。
一直走到走廊的尽头,突然冷不丁地伸手在人群里那么一捞,拽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
下一秒钟,用一对清洁微凉的黑眼珠直视着对方,一言不发,一本正经,一腔热血地……吻了下去。
由于用力过猛,姿势不佳,导致被对方的牙齿磕掉唇上的一小块皮肉,血腥气顿时在不知所措的牙齿间弥漫。
那天放学后,简小宇跟在我身后撇嘴:“千葱,你这个女流氓,你这个背信弃义的女流氓!”
他气得仿佛被我耍流氓的那个人就是他一样,脸蛋涨得发紫,眼睛里全是神经质的小火苗。而我整个人恍恍惚惚地走在前面,手里剥着一个橙,橙的甜酸味在空气里悠悠地飘散,又被傍晚凉滋滋的风轻轻推回,拢在鼻尖上,眼睛一瞄,就要酸出眼泪来。
等我把橙剥好,吮了吮手指上的微甘的汁水,白小牙就出现了。
她背一个白色帆布书包,穿一袭蓝白相间的海军风连衣裙,露出白皙圆润的胳膊和细细长长的小腿。长发高高地扎成一个马尾,一副清爽秀气的样子。
我看着她朝我招招手,脚步移不开,哇的一声就哭了。
白小牙一怔,立即跑过来,递给我一块白色的小手帕,问我:“千葱你怎么哭了?”
我使劲地吸了吸“飞流直下”的鼻涕,浑身颤抖地坦白认罪:“白小牙,我……我把林司阳给亲了!”
白小牙笑了,她将我被不知道是眼泪还是鼻涕沾湿的额发捋往耳后,亲切而温柔地说:“我知道,当时我就躲在楼上。”
我哭得更匈了:“白小牙,我不是故意的,是有个王八蛋踹了我一脚!”
白小牙继续好脾气地安慰我:“我知道。”
她顿了顿,继续说:“我还知道,那个王八蛋就是简小宇。”
身后的简小宇一怔,尴尬地看着我一脸懵懂求知的表情,突然露出一排白牙齿大笑起来,边后退边说:“失足,绝对的失足。我还有要事,先走了!”
当我反应过来企图恼羞成怒对其进行凌辱之能事的时候,简小宇那抹薄薄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拐角处。
那天傍晚,我和白小牙手牵着手走在回家的路上,头顶是一片橙色的浩淼的天空。凉风将我们的影子吹得长长的。
白小牙问我:“那么情书,最后没有交到他的手上吧?”
我羞愧地点点头,几乎要把额头埋进胸口里,虽然彼时的我尚且没有胸。
“没关系,让千葱做这么为难的事,是我太任性了。”
白小牙停下来,对我露出一抹舒展的笑容,我看着她,有一瞬间的恍惚,那种从心的最底层慢慢涌出的自卑感几乎让我窒息。
直到她朝我伸出手,我才将那封以“林司阳”为开头,以“白小牙”为结尾的情书从书包的最底层翻出来,递到了她的手中。
浅蓝色的信笺,用干燥的柠檬片熏了一夜,散发着淡淡的清甜香气。而现在,这封用尽女孩子全部心思的情书,却在我过度紧张的掌心里变得很皱,黏着一层薄薄的汗渍。
第68篇、校园故事牛奶里的爱情秘密
姜家宁喜欢安静的女生,就像沉默的班花程雅君,他不能像校痞一样买PSP送给女生;不能凑齐几周的生活费就买得起蔡依林的演唱会门票;他甚至都没有一个像样的笑话来逗乐女生。但爱一个人总是会有属于自己的好办法———聪明的姜家宁总是照顾程雅君家的生意。
姜家宁家离雅君家开的小卖店不远,每天姜家宁都会从那里过,然后站小卖店门口,问问这多少钱那多少钱。他那点零花钱,估计早就用完了,他只不过是想看看程雅君在不在,更多的时候都是雅君妈妈在里面。有时候,雅君也会帮家里看店,姜家宁就装作去买东西,在那里挑啊挑,问这个酱油多少钱,问那个灯泡多少钱,然后找机会跟雅君搭讪,聊东聊西的。更乐的一次,雅君看店的时候,姜家宁又逛到了那里,刚起床的雅君一身睡衣守着店,家宁神经兮兮地瞎指,傻里傻气地指着卫生棉说:这个多少钱?一下子红了脸的雅君,不知所措,赶紧逃到了里屋,换了妈妈出来:臭小子,你要买这个?一大清早你要买这个?姜家宁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就买这个,你给我来一大包。雅君妈妈也没阻拦,也就真的把那一大包东西给了姜家宁,姜家宁倒也侠气,直接就塞进了书包里。带着一大包卫生棉上下学的姜家宁,总觉得有些别扭,毕竟那个年纪谈点稍微成人的事情都会遮遮掩掩,更何况是一包自己都还没弄明白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可是那包东西怎么也不适合姜家宁,他想退还给雅君,钱也不要了,当为自己喜欢的女生做点什么吧。那天中午放学,姜家宁装病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所有同学都不在教室时,他把那一大包东西塞进了雅君的课桌里。下午是高考动员讲座,雅君也没有动书包,大家听完讲座准备整理书包回家时,程雅君把书包一抽,啪的一声,那么大一包东西掉了出来,好事者、校痞们、平日里嫉妒雅君美貌的,纷纷围了过来:程雅君你买了这么多这个啊?还有人问,这是什么啊?一包一包的?从脚底尴尬到头顶的程雅君已经不知道如何处理了,“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说完,就趴在课桌上委屈地哭了起来。班长找来了班主任,大家都不让放学,调查清楚了再走。
班主任脸一黑,除了程雅君以外的同学全部站起来,今天不搞清楚这件事是谁做的,所有人都不能放学。班里安静得只听到雅君委屈的哭声,每个人都在等待那个“肇事者”走出来。这时,班主任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拿了厚厚的几摞作业本放在讲台上,在那里批改,一副奉陪到底的架势。作业本改到一半时,姜家宁站了出来:“老师,是我做的……我……”
姜家宁被带到了办公室,一五一十通通招了,然后是写检讨、罚站。招什么都无所谓,写什么也无所谓,漫长的罚站也无所谓,姜家宁觉得自己都可以应付,只是程雅君,那么伤心的程雅君,是不是恨极了自己,是不是从此就失去了彼此。
当晚,雅君早早睡了,家宁一见雅君妈妈忙赔不是,雅君妈妈知道东西是从自己手上出去的,也不想多责备家宁。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拉起了家常,把雅君在学校受委屈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聪明的家宁,走的时候给雅君妈妈鞠了满满一躬,错认得彻底极了。
卫生棉风波后,雅君变得沉默了许多,有事没事家宁还是会去照顾生意,每天早早地在雅君家店里买一盒牛奶,在盒子上写“对不起”,悄悄地放在雅君的抽屉里。家宁知道那天的事情让雅君在班上受了委屈,他不敢去道歉,他害怕雅君说出讨厌他之类的话,这会让他心中的梦一下子碎掉。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放在心里是最妥帖的,你若惊动了那个人,也许从此就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姜家宁每天早早起来,到雅君家的商店买一盒牛奶,然后边走边在牛奶盒上写“对不起”,久了,他也会把空闲时读到的美丽的句子顺带写上去———“思念有时像绵长海岸线,怎么走还是那么长”。小小的牛奶盒,像一方无限思念的天空,把姜家宁的歉意带给他思念的人。雅君倒也不拒绝姜家宁的牛奶,每天收每天喝,这种谨慎如走钢丝的情感,就一直这样来往着。
第69篇、爱情故事下辈子我还会嫁给你
深秋了,天气凉了,清晨起来,我像往常一样拉开窗帘,外面下起了蒙蒙细雨,打开窗户看见树叶一片片从树上飘飘洒洒落下来,这树叶和人的生命都是那么脆弱,昨天还是活生生的,今天却离开了世间,想着想着,想起了七年前去世的丈夫,不禁潸然泪下。望着雨中那些上班的情侣,那些手牵手过马路的老人,回想起了我和我爱人的故事。七年前,我自己开了一个理发店,面积只有十多平米,里面住人,外面用来理发,怎么说呢?生活还算过得去吧,那时侯我老公张峰经常光顾我的小店,时间长了,我知道他是一位退伍军人,他那时侯特别帅气,能说会道,我从他口中得知他父亲是继父,父亲不爱他,那时侯他总对我说他想有个家。在我心理,我的观点是想要成家的男人一定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是一个顾家的男人,我对他特别有好感。
有一天他对我说:“我喜欢你,我什么事情都会对你说,希望你做我一辈子听众。”从哪个时候,我们恋爱了,每天晚上我们一起散步,一起谈心,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终于有一天他送我了一枚戒指,虽然不值钱,但是代表他爱我啊!他对我说:“嫁给我吧!”
当我把他的情况说给父母的时候,父母坚决不同意,父母说了,第一家没有钱,第二没有什么正式工作啊,父母说你如果和他走我们断绝关系,我背叛了父母,和他走在了一起。我们结婚了,我们没有住房,我们就住在我的理发店,里面住人,外面理发,一到阴雨天,我们屋里潮湿还有一股发霉的味道。
我们婚礼非常简单,没有朋友,没有父母的参加,我们过着平淡的生日,我还是理发,不久之后他被分配到了一个机关单位。虽然我们的日子很艰辛,但是他对我很体贴,每天下班按时回家,每天把洗衣服作饭,擦地的活都自己干,没有半点怨言,晚上还给我洗脚,每当热气从我脚心流窜到我脑袋的时候,我感觉我是最幸福的人,他以前没有做过饭。
有一天老公对我说:“老婆,从今天开始我给你做饭吧!”第一天炒菜的时候,菜糊了,焖饭的时候,饭窜烟了,我没有说什么,但是老公说:“老婆,我以后会做好的。”就连洗衣服也是如此,过了几遍水就拿出来了,也不会搓一搓啊,洗衣粉也没有弄净,虽然这样,但是我知道他是爱我的。
我们屋内更简单,没有一件好家具,没有鞋架,没有橱柜,只有一些家用电器。没有放衣服和鞋子的地方。
有一天下班回来,他回来了拿回了钉子,木版还有铁锤,他告诉我说给我做柜厨和鞋架。
我对他说:“老公,咱们买一个吧!”你们知道他说什么吗?
“算了,省点吧!你看你的衣服,自从你跟了我,你没有买一件象样的衣服,我有钱给你买一件好衣服呢,我现在觉得我有点对不起你了。”
我对他说:“老公,无论你穷与富,我都愿意跟你。”也许是他激动的原因,他拿起锤子和钉子钉的时候,一下砸到了手上,鲜血直流。
我眼泪一下子流出来了说:“老公咱们不弄了,咱们买一个算了。”但是他还是坚持做完了柜厨和鞋架。然后用血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幸福的爱。
我看着他细心的样子,我知道自己没有爱错人,当他第一个月开工资的时候,他回来买了很多好吃的还有一瓶红酒。
对我说:“老婆,今天咱们改善一下。老婆,你看看你都成什么样子了,跟着我没有吃过一顿好饭。”说着说着,眼泪流下来了。
我对他说:“老公你干什么呢?我不是好好的吗?你记住老公,酒肉穿肠过,佛组心中坐。哪怕是一杯开水,一口干粮,爱人在身旁,沙漠变天堂。虽然我们现在没有钱财,但是我们相爱,我相信爱情可以创造奇迹的。”当老公把剩下的工资交给我的时候,我一看是800块,那意味着是我们半年的生活费用。
第70篇、爱情故事我和MM的年龄故事
5岁 于学校午睡,尿床,突然惊醒,遂偷偷爬起,将一旁睡的正香的mm推到我的铺位,在mm旁边安然躺下做了个好梦。6岁 一日mm跑着摔了一跤,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mm背回家。mm的老妈问:谁把你推倒的?mm默默想了好久,用手一指我便大哭起来。(到现在每次去见mm的父母都要被他们用这件事苛责我一顿)
7岁 我下象棋有了半年,一日看图识字,见一牛绘于图上,遂写上一马字。mm见一羊绘于图上,提笔就写了个牛字,我问其故,mm头一抬说道:牛字简单,好写呗!
8岁 老师让我当班长,mm眼红一定也要做个官,于是老师让她当了个路队长。我暗中乐坏了。谁知道,至此以后,每次放学都要多走10分钟送mm回家,再一边喊着“一二、一二”自己一个人往回走。到今天,每当和mm分开,我都要默念“一二、一二"才有勇气离去。
9岁 一日我画了一张mm的画像,mm要我给她。我死活不答应。结果mm软的不行来硬的,追着我要抢。无奈之下奔入厕所。mm怒道:有本事永远别出来。我乐而忘性,一扭头看见我们语文老师用一种杀死你的眼光盯着我。(系一女老师)
11岁 mm有了自行车,却不会骑。每天都要我给她做示范。结果一个礼拜下来,全身都散了架。最终mm得出结论,要一辈子坐自行车,决不自己骑。
12岁 mm刚学英语,遂到我家向我炫耀。mm指着一本书说,this is a book,that is a ----。于是mm开始满屋子找一种叫做pen的东西,找了整整半个钟头。最后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拿起脚边的铅笔、铅笔盒,this is a pencil,that is a pencilbox(我现在还有时刻带着pen的习惯,每次mm抱着我,就在我耳边轻轻的说:that is a pen)
13岁 mm突然喜欢上了蛊惑仔,也就是流氓。每天都怂恿我和这个打架和那个打架。于是我从班里打到年级,再打到学校,再打到社会,等到职高,技校的老大都把我当兄弟的时候,mm站在我家凉台上对我说:你要是再打架,我就从这跳下去。(我现在身上有三个疤痕,一个是小时候留下的,还有两个就是那时候被人寻仇暴打不敢还手留下的)
14岁 mm说要去读中专,我说我也去。mm摇头说我要考大学。于是我对mm说我们一起读高中,一起考大学。mm一瞪眼说道:你是我什么人?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对mm提任何建议)
15岁 刚开学那天,突然见mm一蹦一跳的跑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我们一起考大学。那个时候的她很美丽,仿佛全身都发着光。我觉的自己很幸福。就在那个时候。
16岁 mm对我说她要去学画画,我说好。于是我去给mm买画板,买画笔买水彩。每天都去接mm回家。有一天,mm把我叫到画室的天台,用深情的眼光看着我,对我说她没有灵感,她没有画画的冲动了说完还扭头超天台的外面看过去。我当时一冲动,一鼓作气从天台跳了下去。后来mm对我说,说她当时只是想知道接吻的滋味。
17岁 mm说她不想学画画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跳舞,我说好。于是我到处打听哪儿有最好的舞蹈老师,接着还是每天都去接mm 回家。一个礼拜以后,mm说她不想学跳舞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唱歌,我说好。我没有问为什么,因为我了解mm,从看图识字那天起,我就知道既然跳舞也要学唱歌,那为什么不干脆学唱歌算了呢?
18岁 mm高考落榜了,我来到了浙大。我每天都给mm打电话,mm每次都不接。好不容易放假,我一回到家就去找mm。mm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一定找女朋友了。我说:没有。mm说:有,一定有,你一定找了。我说:真的没有,我真的没有找 mm哭了,一边哭一边抱着我,mm说:that is a pen 。
第71篇、人生故事爱情也会被气死
行云本是仲坚的秘书,两人刚开始并不来电,却因为近水楼台结为夫妻。
当中故事有些曲折:仲坚本来有女朋友,行云只是很单纯的女秘书,在创业初期就跟着仲坚。不料,仲坚一投入创业,就没日没夜地工作,忽略了女朋友。女朋友是千金娇娇女,常因此对仲坚发脾气,行云还负责提醒仲坚,女朋友生日到了、情人节到了,帮他代订礼物。
然而,仲坚最后还是因为女友劈腿,结束了这段感情。仲坚失恋后更加投入工作,衣食住行行云都要照料,甚至想办法帮他补足资金缺口。
直到行云在仲坚公司任职的第六年,仲坚发现他的人生已经是缺行云不可。当三十岁的行云决定接受父母的安排相亲时,仲坚淡淡说了句:“这辈子,你还是跟着我比较好。”
就这样,行云点了头,得到了心中所爱,两人创业也小有成就。
很多人羡慕行云挑丈夫的眼光精准,但行云说:“我也有难忍的地方。”公司略具规模之后,行云退居幕后当家庭主妇,照顾孩子。
“我其实很倒霉,仲坚在公司里是个很好的老板,同事做错事,他顶多严正地说两句。但是他所有的脾气都会带回家里,我只要看他回家时的脸色,就知道他今天高不高兴。他不高兴时,我会问他状况,想帮他分忧,他有时愿意告诉我,有时我一句话惹他不高兴,他就马上翻脸:‘你懂什么?不懂不要乱说!’有时,他会不知怎的看我不顺眼,连我在看电视,他都会冷冷杀来一句:‘看那种没有营养的节目,没长进!’孩子教育问题,他也常和我意见相左,而且坚持他才是对的,常在孩子面前对我说:‘你到底有没有读过书?你大错特错!’让我听了很难过……”
仲坚骂完人后,就会去做自己的事,然后,就忘记了。行云的个性比较内向,刚结婚的那几年,一被他呛过,就暗自流泪,心里的怨气越积越多。
某次仲坚不知怎的发了大脾气,骂她没知识没水平,让她哭了一小时。正打算离家出走时,仲坚竟从书房探出头来,笑眯眯地问她:“亲爱的老婆,我们出去吃夜宵好吗?好饿喔!”
她破涕为笑,从此参悟一个道理,仲坚是个急惊风,生气时是有口无心的,不消一刻钟,他就忘了自己为何生气。“他根本没心机,发脾气时,我就当在路上被狗吠,过了就好。”
她学会安慰自己。每一对能够长治久安的夫妻,都得发展出独特的相处模式,总有人雍容大度才能撑下去。
我也听过一位官夫人讲他们夫妻的相处之道。
她的先生是个很有威严的人,但她坚称,他们从未吵架。
“因为我很了解他,很会看他脸色,”她说,“如果我有事跟他商量,一定不会在他很疲惫时找他讨论。看他每天回来都那么累了,我怎么忍心拿家里的事烦他?一定会等他心情最好的时候。”
听起来这位太太一直在看脸色,活得好像很“卑微”,但在我看来,这是体贴的表现,不是平不平等的问题。老公很少不听她的,因为她总是言简意赅,从来不会逆着他的毛梳。她的要求总被接受,且被认定为贤内助。
我们爱一个人,就不会想要烦他、让他生气。每个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以我自己来说,我也很怕正忙得焦头烂额时,家里人还来找麻烦,或讨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这些都是很让人冒火的。
体贴的人,不会在别人心情不好时雪上加霜。比如,老公回家大骂老板刻薄,你不要泼他冷水,不要帮他老板说话,不要阻止他发泄情绪,反正他又不是在骂你。你要有同理心,如果不能赞同他的说法,至少也可以倾听。当然,你更不可以像个判官,听完之后对他说:“在我看来,这是你的错……”
爱一个人,让他在愤怒时得到安抚,是一种服务。
一位知名的企业家夫人有句名言:“我偶尔会把老公当孙子养。”虽然那位企业家看来如此聪明、如此威风,但她的说法证明了一句话:男人不管几岁,都有像小孩的时候,需要慈祥祖母式的包容。
但话说回来,坏脾气的人也要有自觉,不管怎么爱,若不能在爱中掌握“双赢”原则,只有单方面一直在吃亏和受气,爱情总有一天会过劳死。
现在的女人,也都有谋生能力,如果你只是把她当成受气包,她铁定会出走。
如果不想让爱情被气死,彼此的限制不要太多,要求不要太过分——在爱情中,你全部都要赢的话,保证一定会输。
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和女人,都渴望温柔对待,没有人要长期精神虐待。
要幸福,非得改掉坏脾气不可。你可以很有个性,但是不要很有脾气。
第72篇、爱情故事对往事说再见
清晨,打开手机,有滴滴答答的声音,提醒我短信来了。打开看看,果然是你,说今天有雨,让我别忘记了带伞,还说,不管光阴如何流转,不管身在何处,你永远是世界上最心疼我的那个人。泪水,再次无声无息滴落下来。在我们分手之后的这个清晨,这样的短信,怎能不让我泪水涟涟?!往事,再次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第一次注意到你,是因为一瓶水。参加完一个会议,口干舌燥,因为人生地不熟,不知哪儿有卖水的。这时,你悄悄递给我一瓶矿泉水,虽然没说话,却微微笑着,让我不由心中一动:有多久了,我不曾遇到样纯净的笑容?
曾经,因为我无意中说一句喜欢雨水淋湿头发的感觉,你特意在下雨天跑来,陪我一起走在小街上。虽然是夏天,那天的雨,到底有点儿凉吧,我们高兴得忘乎所以,回去以后,却双双感冒了。去医院打点滴时,看到我有些抱歉的样子,你却说:“没事,下次我还陪你去……”我真的不知道,今生今世,是否还能找到一个像你这样,心甘情愿陪我淋雨的人。
曾经,我们驱车郊外,无意中看到路边有曲曲菜,赶快停下车,一起蹲到地上去挖,没有工具,我们就捡些小木棍,或者干脆就用手。脚踩在沙土地上,感觉非常柔软,我把鞋子甩下来,光着脚丫跑来跑去,想象自己是走在海边的沙滩上,还指着天边的云,让你相信那就是海浪。
记得你当时说:“你这么喜欢大海,将来我们一起去看吧!”是啊,去看海,一直是我心底最强烈的梦想,而我之所以迟迟没有去,就是一直在祈祷,希望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让他牵着我的手一起去。那时,看着你一脸的真诚,我就跟着傻傻地笑。今年夏天,我真的要去看海了,为什么却再也牵不到你的手?
无数次憧憬未来,我们甚至拿出各自的积蓄,按揭了一套小小的房子。记得拿到钥匙那天吗?我们兴奋得晕头转向,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真的开始装修了,我们反复在电脑上搜索,寻找最佳装修方案,也曾为一个小小的细节,争得面红耳赤,冷战过后,却是甜蜜的投降……
那时,我们都以为,这份爱,是可以天长地久的,没想到,因为你工作的调动,因为家人的强烈反对,转身已是永远。既然所有的努力都已是徒劳,不如挥一挥手,对往事说声再见。
当爱情离去,今生,再也不相见,永远。
第73篇、爱情故事好好听我说话
明了在客厅的落地窗前读书,孩子在睡觉,这时他的手机响了。
我拿起手机看短信,上面写道:“若你的妻子感觉你不愿听她说话,她会有两种方法:要么说得更多或更大声,要么不再说什么了。将任何一种方式用在婚姻中都是非常糟糕的。”
我念给他听,之后我说道:“所以你要小心啊,要好好听我说话。如果我感觉到你不愿意听我说话,那可就糟了。”
他调皮地晃晃脑袋,然后拉着我的胳膊说:“我过来就是想听你说话啊,你快给我说几句吧,我一上午都没听到你说话啦,只听见你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的声音!”
我笑了,我们总会给自己的婚姻注入一点一滴的甜蜜。
其实我是在撒娇,因为我们每天真的有说不完的话,从教会、家庭、工作到一些对未来的设想以及对事物的看法,还有每天不在一起时各自的经历。
于是我说:“好了,去看书吧,你有没有累啊?”
“没有。”他刚要离开,忽然又转身低下头来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你也要小心啊,你要多跟我说话,不然你不跟我说了,我就要听人家说啦!”说着他转身走出了书房,而我甜蜜一笑。
两个人的爱情就是在这样的每一句话中得到巩固的。每一句话都是重要的,每一句话都可以说得很艺术,正如美国社会学家李马可博士在研究中所说:“最快乐的夫妇是彼此谈话最多的夫妇。”
第74篇、爱情故事当爱情被自卑“谋杀”
人的心理大约是这世界上非常微妙的事情了。每个人的生命都从婴儿的全能自恋走来,之后又都在这个不完美的人世间受到不同程度的挫折,也就是说,无论如何,从全能自恋到健康的自我认知的过程中,绝大多数人还是会留下或多或少的自卑。只是自我认知功能发展得相对好的人,自卑可以变成一种谦逊,一种臣服,一种美德,而发展中出现了问题的人,则可能在自卑与自恋之间反复徘徊,并影响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严歌苓的新作《舞男》从某种程度来讲,就是一个关于自卑如何杀死爱情的故事。
严重自卑的人,很难相信自己可以开始一段真诚的爱情。就像有句话说“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自卑式话语。生活里抱有这样自卑想法的人比比皆是。尽管他们未必真的像自己以为的那样“不好看”,然而他们却不会给自己更多机会。他们会避开灯光,远离镜头,逃避人群,躲得远远的,把自己的自卑包裹起来。
Alex就是这样一位姑娘。她有一双桃花眼和白嫩出挑的皮肤。所以第一次见她,我并没有想到她想疗愈的是自卑。从高中到大学,她只敢暗恋,一旦对方表达好感,她就会躲开,觉得自己不配。工作后的她又好像换了一个人,迫切地需要爱情来填补空虚。于是,一个男友接一个男友,如今已经不知道换了几茬。每一次她都全身心投入,甚至明明不想也不敢拒绝对方刚刚见面就提出的性暗示和性要求。然而,即便如此放低自己去迁就对方,最后却还是免不了灰心丧气的收场。她说,我是不是真的很差,是不是我不值得爱?
所以,自卑跟长相其实并没有直接关系,同样跟财富名望地位也没有直接关系。自卑是一种内心的情结。而自卑者需要了解的是,并不是你遇不到真爱,而是你的自卑会导致两难的状态:要么过于敏感脆弱,总是下意识去验证对方不爱自己的种种预设;要么则会为了掩盖自卑,表现得自己很“骄傲”很“自尊”,而不自觉地竖起浑身的刺把对方推开;他们总是既渴望爱情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可又不相信自己真的可以拥有爱情,总是想方设法地证明爱情的不可能不可靠。
《舞男》的故事就是关于自卑的极端案例,民国舞女阿绿和今时舞男杨东,其实都是自卑的。他们不相信那个有才华财富地位的人真的爱自己,至多只是贪图自己的美貌和青春的肉体罢了。于是,自然也感觉屈辱。至于他们是否爱对方,他们会认为不爱,但更多的却恐怕是不允许自己去爱。因为如果爱了,对他们自卑的心来说反而可能是更大的屈辱——为了物质,他们已经背弃了一次爱情,他们害怕再背弃一次自己。只能不爱,必须不爱,坚决不可以爱。就这样,在自卑的催化下,一段善缘,就可能变成了孽缘。
爱情的自恋需要又是另一层的微妙心理,自卑是自恋无法被满足而投射的影子。爱情,又常常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自恋而产生的。所以,感情可以培养,但自卑者却会拒绝。就像《蜗居》里的宋思明,他太太真的没有一点值得爱的地方吗?平心而论,他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女人吗?其实未必。更多的是,他内心自恋受伤的黑洞在驱使着他在情感上远离对方。因为,于他这段情感已经打上了交易的烙印。
把内心的爱封闭起来,就成了自卑者保有自尊的手段,就像保有一块神圣的处女地一样。而接受对方的爱,培养感情,感恩知足惜福,对他们则意味着完全向权力财富地位俯首称臣,他受伤的自恋不可能允许这种事发生。所以宋太太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一家越倾尽全力扶持丈夫的仕途,他就越不可能爱自己,甚至会完全抹杀彼此之间爱的可能,彻底把她关在心门之外。在这点上高官宋思明跟舞男杨东,其实并没有本质区别,他们都一样的自卑又自尊。
这也是为什么自卑者,一旦得到社会满足就非常容易爱上各方面条件相对差的人的原因——他们迫切需要满足自己受伤的“自恋”情结,而优越的人不但无法给他们满足,还会提醒他们那些自己想要抹去的“卑微”的过去。
这看似不顾一切不计后果的疯狂的爱,其实也并非真正的爱情。他们从来没有真的爱上那个女人,她们也只是一个工具,一种手段。而他们则早已在自卑的深渊里迷失了,“失去了爱的胃口”。从头至尾,他们“恋的正是爱入膏肓状态中的自己,恋的正是那个能忘我舍身去爱别人的自己”。
杀死爱情,也就是杀死自我,这是自卑对爱情犯下的错,它无形中谋杀了爱情出现的可能。伍迪?艾伦在电影《赛末点》中对此有精彩的演绎。
网球教练威爾顿遇到了富家女克罗伊借机鲤鱼跃龙门。不同于《舞男》里蓓蓓的自以为是和《蜗居》里宋太太的强势,克罗伊几乎是个完美的英国贵族,美丽优雅而又善解人意,她的家人也对威尔顿礼遇有加欣赏备至,更重要的是他们年貌相当,她又非常爱他。然而,在自卑与自恋的双重心理煎熬之下,他还是无法允许自己去爱她。
他背叛未婚妻,爱上了与自己同样出身的挪拉,不可遏制地疯狂地想占有她。当然,他成功了。可是现实总是残酷的,挪拉怀孕了,三番五次催促他离婚,他想尽办法无法摆脱。于是,动了杀机。挪拉死了,孩子死了,而他的生活还在继续,他的妻子正抱着新出生的婴儿,一家人其乐融融。
这部电影的处理非常精巧,挪拉就像威尔顿的影子,表面看威尔顿忧郁又自卑,挪拉性感而自恋。然而事实上威尔顿才是自负的,他自信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拿下富豪一家。而挪拉却很自卑,她试镜屡屡失败,无法得到贵妇人的欢心,与贵公子的恋情也只能告吹。
最自卑的,也最自恋。自恋的人会爱上自己的倒影,自卑者亦如是。威尔顿爱挪拉,其实就是爱自己,爱那个倔强执着于上流社会的自己,爱那个自卑又自尊自负的自己。他们就像是一个事物的两种表达,男性与女性、成功与失败、自卑与自负……他们不由自主地相互吸引,可又如同正负两极一旦相碰就彼此湮没。所以,最后他杀死了她,其实也是杀死了另一个自己。而这恰恰是自卑者,最大的痛苦。当我们无法正视自己的时候,爱情就是虚无的。
而当爱情一次次被他们自己杀死之后,他们的心又是如此的孤独。孤独到自卑,就好像自己是被爱抛弃的婴儿,自怜自恋又自厌自弃。你都厌恶你自己,别人又要拿多少爱才能融化你呢?
当你彻底地隔绝了爱,泯灭了爱的可能的时候,也就是自我阉割的开始。这是一场生命的凌迟。从此漫长的余生里,你将时时刻刻忍受着,慢刀子割肉,刀刀见血,又刀刀不致命,每一刀都在告诉你,一切还未曾结束,一切又早已经结束。
所以,别再惩罚自己了,好吗?自恋是个扰乱心神的魔镜,而自卑就是个引人堕落的陷阱。它们就像是两片眼镜,一左一右,扭曲着我们眼里看到的世界。而一旦我们决意摘下这个有色眼镜,看见自己也看见他人的时候,美与丑,爱与恨,离合悲欢,是非成败,反而就不重要了。
你就只是你,真实的你,有缺点也有优点;他就只是他,真实的他,有劣势也有优势;而爱就只是爱,虽不完美,但却值得我们敞开心去彼此温暖、彼此陪伴、彼此呵护、彼此成就。
第75篇、爱情故事改造男人的可能
离三十岁还差两个月的时候,小雪决定无论如何都要为结婚努力一下。她要再去相亲一次。这次是她堂姐介绍的同事,二十九岁,据说是个业务能力很强的年轻人,很有潜力。
两人加上微信后,男方发来的第一句话是:“我没房,你介意吗?”小雪翻了个白眼,她是真心来找对象的,可是这句话叫人怎么接?这不是首先预判了自己是只看房子的虚荣女孩吗?你要说不介意,我跟你又不是恋爱八年,可以有情饮水饱,这就好像女人第一句话直接问男人:我长得丑,你介意吗?
她已经看出来了,这是个没什么情商的男人,很多情感专家都会说,这种男人其实蛮好的,好好改造一下,说不定是块瑰宝,他不会说话,证明他的确没什么感情史,是个很单纯的男人,总比结婚后冒出来一片前女友、暧昧对象、红粉知己强多了。她以开玩笑的姿态回复:“我也没房,哈哈。”
两人约了个日子见面,男人一看就没有任何精心准备。二十九岁,本来应该意气风发,结果眼前的男人跟那些三四十岁的男人没什么差别,穿着黑色大羽绒服,格子衬衫。小雪心想,她父亲穿这身倒也还合适,她都能直接看到这个男人未来二十年是什么样子。
她努力劝服自己,那些油头粉面的男人到底不靠谱,她有个表弟就是这样,整天把自己弄得像漂亮的小公鸡一样,给女孩买包眼睛都不眨,后来才知道为了这些名牌消费在外面欠了无数家现金贷,加起来大概一两百万。漂亮男人可不是谁都能找的。
小雪琢磨,朴素也算加分项吧。第一次相亲,两人打算进行传统项目:吃饭看电影。找了一家很适合约会的台湾馆子,里面的座位一律安排成一边沙发,一边凳子。当天正好是周末,旁边一对对都是男女情侣,女的坐沙发,男的坐椅子。结果相亲男带她进去,一屁股就坐到了沙发上,放下自己的双肩包。小雪又于内心深处,翻了个大白眼。自己拉开外面的椅子,男人已经在翻菜单了,翻了一遍说:我就要个三杯鸡,别的你点吧。
直接得让人耳目一新,你吃什么我不管,我反正只想吃这个。小雪怀疑,这是不是被亲妈呵护到二十五岁,才遗弃到世界上的小男孩。她点了卤肉,清炒时蔬,两笼点心。卤肉上来,小雪让他多尝两块,对方大大咧咧说:“不用了,反正这个很难吃。”
小雪忽然明白了,为什么这个人二十九岁还没怎么谈过恋爱。这是一位积极的负能量选手,虽然吃饭会买单,也愿意陪女孩看电影,但是情商低得可怜,或者说,低到实在不能和人好好相处的地步。
在电影院门口,他问小雪想看什么电影,她指了一部。男的立刻叫起来:“哇,两个半小时,这么长时间啊。”他真是太不见外了,跟第一次约会的女孩,态度和跟结婚十年的老婆一样。
是的,他没有坏心眼,是个好人,可就是半点都让人喜欢不起来。
小雪在脑海中积极说服着自己,或许好好改造下,会是个不错的男人呢?不是都说女人是男人的学校吗?
直到最后,电影看到一半,她发现身边男子总是不太对头,小动作特别多。她转头想看看男人在干嗎,看到对方正在一心一意挖着鼻孔。她失败了,无论如何,她也没办法改造一个第一次和她见面就大大方方挖鼻孔的男人。
婉拒男方后,家里亲戚问她原因,小雪只说了三个字:不合适。她知道要是把以上所有不满说出来,所有人都会认为,她太挑了。
第76篇、爱情故事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人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妻,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第77篇、爱情故事闺密嫁得比我好
01
网上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我希望你过得好,但是不要比我好太多。
最近,苏梅对这句话深有同感,因为她的闺密江雯前段时间嫁人了,还嫁了一个钻石王老五,而作为一群朋友中当初嫁得最好的她,却只能排名第二了。
在她和丈夫盘算着年底公司结账要不要换个大点儿的房子时,江雯却豪掷千金购了一套二层别墅,还是全款。
在她为了几天假期跟老板软磨硬泡时,江雯说走就走,新马泰游完又去了澳洲。她在办公室里瑟瑟发抖时,她在墨尔本逗袋鼠采车厘子。
起初,苏梅还能酸酸地点个赞,评论一句好幸福啊,但现在她从羡慕上升到了嫉妒。
这次,在她因为一些小失误而被领导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的同时,江雯在朋友圈晒了她在日本奈良喂小鹿的照片。
苏梅彻底不淡定了,她怀揣着一种莫名的愤怒屏蔽了江雯的朋友圈。
回家以后,她无意识地把这种没来由的怨气撒在了赵泽平身上,只因为晚饭时他随口说了句太咸了,她就像只被撑到极致的气球,嘣的一声,爆了。
赵泽平只以为她最近工作压力大,也没跟她较真,还腆着脸逗她,哪成想这一逗,彻底崩盘了。
苏梅从当初一穷二白跟着他,后来帮他创业,他们过得这么捉襟见肘如是云云地开始吐槽。
赵泽平懵了,明明无论跟朋友还是同学比,他们都算过得滋润了,有车有房还有一笔存款,他甚至还有一丝优越感,没想到怎么在苏梅眼里就捉襟见肘了。
但他还是一贯的妥协,甚至追着她问到底怎么了。
苏梅开始冷着脸细数,什么结婚前说好的一克拉钻戒只买了三十分的,说好的巴厘岛度蜜月结果去的是云南,结婚五年还住在60平的小房子里等等。
赵泽平一脸冤枉,刚结婚的时候没钱买她想要的钻戒,后来赚了钱他说补给她,是她说婚都结了没必要;度蜜月,他去年想带她去欧洲游,她自己说太贵了不划算;至于60平的小房子还是他父母花光积蓄为他们准备的婚房,而他正在为换大房子而努力。
年底公司账款难收,他每天厚着脸皮去讨账,受尽冷嘲热讽,但他把这些坏情绪都藏在心里,没想到她还是不满意。
赵泽平说自己已经很努力了。
“你的努力有用吗?”
她一说完,赵泽平想要抱她的手悬在半空,悻悻地进了洗手间。
苏梅知道自己有些过分了,但是她却控制不了自己。
她甚至想,以她的条件当初如果不是嫁给赵泽平,而是嫁给那个追了她半年的富二代,她会过着怎样的生活?
02
苏梅跟赵泽平是大学同学,大二发展成恋人关系,他们算是系里有名的情侣,一个是潜力股,一个是校园女神,所有人都说他们很登对。
那时候,苏梅白皙纤瘦,有一双清澈的眼睛,笑起来像邻家女孩,不笑的时候又别有风情,她爱看书,信奉爱情,信仰浪漫。
初恋爱时,赵泽平拉着她的手在操场走一圈,她都觉得好幸福,云也温柔,风也温柔。
可是为什么,现在幸福感变得这么难了?
其实仔细想来,她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在一群要还车贷房贷的朋友面前甚至还有优越感,但最近她不知怎么了,感觉自己的心像长出了仙人掌,不仅扎了赵泽平,也扎了自己。
自从上次她的冷嘲热讽之后,赵泽平有点儿躲着她,几天没回家吃晚饭,而她也拉不下脸去跟他温情脉脉地说话,两人睡一张床上也是各自玩手机,谁也不挨着谁,空气里都透着疏离感。
赵泽平看财经杂志,苏梅刷朋友圈,某种奇怪的情绪驱使她点开了江雯的朋友圈,发现她最近入了一套lamer的时候,那种嫉妒感又冒出来。她一直用的是倩碧这种小牌子,自从决定换个大房子后,她连这种小牌子都舍不得买了,更别说贵妇级的lamer了。
从在大学开始,她就比江雯优秀,也比她漂亮,可是她现在过得却没她幸福,这让她觉得很不平衡。苏梅看了一眼身旁的赵泽平,重重地把手机搁在床头柜上,见他毫无反应之后,一股愤怒涌上来。
“上次你舅借的钱还了没?”
赵泽平摇了摇头,“怎么平白无故提这个了?”
“你的那些亲戚看你有点儿钱都成蚂蟥了。”苏梅说完,背过身去。
赵泽平有些生气,但懒得跟她计较,回想起来自己也没招惹她,只安慰自己女人心海底针。苏梅很快入睡了,他望着她熟睡的脸庞,即使眼角有了细纹也依然美丽,但是他却开始怀念从前的她了。
那时候,她爱穿暖色调的衣服,长长的头发,笑起来透着一股子纯真,在女大学生为了一顿大餐跟大叔约会的年代,她愿意陪他吃美食街的小店。在见家长之前都要被问有没有房子的时候,苏梅什么也没问就嫁给了他,愿意跟他父母挤在一处。那时候他就想,以后一定要努力给她想要的生活。
现在他依然对她怀揣着热情,她却好像有那么一点儿变了,但是他不想用“虚荣”这个词来形容她,时至今日,她在他心里仍是那个美好的姑娘。
03
苏梅一咬牙,买了一套跟江雯一模一样的护肤品,收到的那天她像供着神仙似的,把它们拆掉包装放在梳妆台上摆拍,然后上传了朋友圈,配了一句“换一套试试效果”。
果然,很快引来一堆赞,“羡慕”“土豪”这些词扎堆出现在评论里,这其中也有江雯的,她轻飘飘地说了一句:我用有点儿过敏,早知道你要买,就送你了。
苏梅斟酌了好久不知道怎么回复才能在气势上压过她,最后索性不回了。
那天晚上,面对加班到十点才回来的赵泽平,苏梅有些愧疚,还主动给他煮了夜宵,丈夫很高兴,以为屋顶上那片乌云终于飘走了。
他很高興地跟她说,今天成了一个单子,能净赚两万多,又可以买一平米房子了。苏梅心里一颤,像棉花吸满了水,重重地压在她心里。
她买的这套护肤品都不止这个数了。那晚她失眠了,看着朋友圈那些赞美,有些说不出的压抑。
没多久,有人组织同学聚会,赵泽平没时间去,苏梅只能自己去,她戴上了所有的金银细软,穿了自己最贵的裙子,还去理发店吹了个造型。踩着高跟鞋款款而至的时候,在餐厅门口碰到江雯。
相比之下,江雯打扮得简单多了,像大学时期一样穿着一条剪裁得体的裙子,配了一双白球鞋,长发垂肩,什么首饰都没戴,还是当年女文青的样子,一点儿也不像个富太太。
江雯一见她就热情地打招呼,还揶揄她,“看来,赵泽平是真爱你啊。”
“什么意思?”
“不认识的还以为你是哪个女明星呢,这珠光宝气的。”江雯笑得可爱。
苏梅笑了,江雯挽着她的手进餐厅。那天,同学聚会一群女同学围着她,看她的裙子,问她的首饰,她仿佛众星捧月一般在人群里发着光。
聚会上,苏梅还见到了从前追自己的富二代,他依然单身,见到她时怔了怔,还说她跟大学时不一样了,更耀眼了。
苏梅反复咀嚼这句话,觉得像夸赞又不像。
吃完饭后,他们又接着去酒吧第二场,路上姑娘们聊天聊起护肤品,江雯说lamer不好用送人了,还是用惯了的百雀羚适合她。有个姑娘笑话她哪像个富家太太啊。
江雯回:“难道要把‘我是富太太’写在脸上吗?过自己的生活就好了啊。”
苏梅的心一顿,仿佛心里有什么东西坍塌了。
原来她所嫉妒所攀比的东西,其实人家根本没当回事,她要咬牙才舍得买的护肤品,人家随手就送了人,反而用起了普通国产。
原来,她跟江雯之间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差距。
04
那晚聚会很晚才结束,当他们从酒吧散场出来的时候,赵泽平已经赶来了,同学们怪他不来聚会,这会儿又来了。
苏梅有些微醺,但她还是听见了,赵泽平说:“我放心不下我媳妇儿。”
有个女同学叫嚣着:“还让不让单身狗活了?从大学起就天天吃你俩的狗粮,知道我为什么还没恋爱吗?因为我找不到赵泽平这样的好老公呗!”
“是啊是啊,同学里我最羡慕苏梅了。”是江雯的声音。
苏梅一怔,忽然间酸了鼻子,在眼泪落下来之前匆匆拉着赵泽平上了车。下车之后,赵泽平在她面前蹲下来,“你穿高跟鞋不好走,趴上来吧。”
苏梅望着面前的赵泽平,再也忍不住嚎出声来,赵泽平慌了,赶紧起身抱着她,轻抚她的背,温柔地问她怎么了。
她带着重重的鼻音说,“好险啊,我差点儿忘了你有多好,我有多幸福。”
赵泽平不明所以,但是看着眼前喝了些酒,脸红扑扑的苏梅,此时此刻,她好像又变成了大学里那个可爱的姑娘,他忽然生出一种想要吻她的冲动。
苏梅趴在他背上,眼泪流进心里温温热热的,那天晚上,窗外的月光柔柔地洒进来,她跟赵泽平窝在沙发上一起回忆大学时光,单纯而美好。
天亮的时候,赵泽平说有个楼盘快开了,他再努努力多签几个单子,明年夏天应该就可以换个大房子了。
苏梅却说,不着急,他们还年轻,一切都可以慢慢来。因为,在此刻她才真正明白,不是幸福感太难拥有,而是她忘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幸福感也许跟物质有关,但绝不仅仅是物质,更不是朋友圈里的赞美。
她决定,放慢脚步去享受生活,把握幸福。
第78篇、爱情故事打工时代的婚礼
在深圳某中日合资公司的女工宿舍,我的堂妹默默打理着自己的行装。她的旁边,是她只认识了一个月的四川男友。
在她面前摊开的行李箱里,依次整齐摆放着她的一些衣物,还有证件、一面小圆镜、化妆品、几本简易相册。衣物依然可穿,身份证当然还有用处,但那些诸如暂住证、员工证、剩下的饭菜票肯定已成无用之物,堂妹依然带着它们,不过是为自己的青春岁月留下些许证据而已。映照在那面普通的有些斑驳的小圆镜里的,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青葱、羞涩、双目清澈的小女孩了,她花了淡妆的脸上已有了些许细密的不易察觉的皱纹。那几本简易相册里,更是清晰地记录下她漂泊不定的往昔。其中有在深圳的世界之窗、她过去向人介绍称之为“我们厂”的那家中日合资公司的大门前的留影,还有她被公司派到日本工作一年的工作、生活照。那是她最珍贵的记忆,已经成为她生命中的奇迹,够得上她一辈子珍藏。在那里,她说着一口因为得益于公司良好的语言环境学来的流利的日语,与来自日本的同事亲密无间,没有人知道她是一个初中才毕业的中国乡村女孩。她还与一个日本小伙子恋爱,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差一点成了一桩跨国婚姻的主角,后来因父母极力反对而作罢。现在那几本简易相册里,表面不经意地藏着她与那异国他乡的年轻小伙的合影也未可知。但是所有影像里的一切,都已经成为她无可挽回的过去,就像其中的几张,表面的色彩已经变黄,随着时间的逐渐流逝,色彩将更加失真,相片中的人物和景色会变得模糊不清。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她提起行装,在四川男友的陪伴下,向火车站走去——她携带着她的复杂难言的过去,要走向新的、不被她把握的、多少让她忧心忡忡的未来。深圳,即将成为她模糊的远景,恍惚的梦境。几天前,她已向公司辞职,决定把自己嫁给身边的四川小伙。而事实上,她对身边这个一个多月前经别人介绍的、身材瘦高的四川男人所知不多,据他说他高中文化,家乡在离重庆大概四百里的一个小镇,家境称得上还不错……就像她虽然在深圳呆上了十多年,可她对它依然陌生那样。虽然他离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形象相差甚远,可她已经年近三十,深圳这座花团锦簇的城市,已经耗尽了她最好的青春年华,粉碎了她全部的梦想。她没有像许多励志电视剧演绎的那样,得遇贵人相助,成为深圳或其他城市街头闹市的某家美容院、花店、服装店或者其他什么公司的女老板,或者早早遇上如意郎君,一起白手起家,最终过上富足美好的生活。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打工妹,是中国千千万万个打工妹中的一个。她要过上正常的生活,就必须结婚,生子,成为别人的妻子和母亲。,当有一天有人把现在的男友介绍给她,她还是被四川这个词吓了一跳,对她来说,那是一个多么遥远、几乎难以企及的地方。可是她的年龄已经没有多少选择余地了,何况,那个瘦高的男孩子看起来还文质彬彬,脾气不错,是一个可以托付的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定下了关系,决定离开深圳这座本不属于他们的城市,回到那个她根本没有到过的四川小镇结婚,生活。而对她来说,这场婚姻无异于一场赌博。想起这些,堂妹不免伤感,随着火车的哐当一声启动,她的心还是免不了猛然一沉。而她身边的那个瘦高的脸色多少有些苍白的男孩,与其说是她将要委身的夫君,不如说是命运派来押解她的差官。
——经过十多年的打工生活后,那个坐在从深圳开往四川的某列火车靠窗玻璃的位置上的年轻女子,她的内心不乏少女对未来的美好向往,可同时亦怀着孀妇的凛然和老妇的苍凉。
我的农民堂叔有一天梦见一个黑色的燕子突然变得硕大无朋,对他再三眷顾,然后飞起不见。当他回首,屋檐下已是燕去巢空。他醒来觉得纳闷,随口向堂婶说起,不料堂婶竟和他做了一个一样的梦。一而当日他家门前的大树上,一只乌鸦叫了三声,一只喜鹊也叫了三声。他们不知是吉是凶。接着他们接到了堂妹从四川打来的电话。堂妹说起在四川的种种细节,那里的风俗如何如何,气候如何如何;饮食习惯如何如何,未婚夫家的状况如何如何……她的感觉还不算糟糕,当然许多方面还有待适应,但请父母勿以为念。堂妹在电话里宣布了她的一个重大决定:他们已定于一个星期后举办婚礼,请父母一定亲临参加,由于路途遥远,婚期迫近,不能回来亲自接父母前往,请父母多担待。在电话里,堂妹不免哭了几声。电话毕。
堂叔堂婶开始筹划着去四川。他们先买了带给堂妹的东西,那是一种叫南酸枣糕的家乡特产,是堂妹的最爱,堂妹每年春节回家后返回深圳,都要带上一两袋,但此次,他们一次买了十袋,堂妹此去,不知何时可以回乡,总得多备些才好。他们还给自己各买了一件羽绒服,以免面见亲家自己太寒酸丢了女儿脸面,也为漫长的、冷暖难料的旅途保暖之用。堂叔买的是外套,花去一百,堂婶买的是夹衫,花了五十。他们要在省城工作的堂侄(也就是我)给他们买两张机票,原因是他们平常的生活半径最多不超过百里,而此次路途遥遥,堂婶晕车厉害,恐难以坚持,乘机往返,是唯一的选择,即使花费巨大,但为参加女儿的婚礼,也只好在所不惜。
他们不日来到了省城。从火车站到我的住处正常情况下只要半小时,他们足足走了一个半钟头。我的住址,堂叔知道,几个月前他还来过一次,但这次他还是走错了,其间转了好几趟车,对他们来说,城市就像一座迷宫,对其中方向,他们难以辨别。当我见到他们,他们虽然显得十分欣喜,但脸上的慌乱还没来得及退去。当他们在我家坐定,他们顿时变得伤感。堂叔不善言谈,而堂婶原本是个快言快语之人,这时也多少有些闪烁其词。他们说起对此次旅途的担心:飞机将在今晚凌晨降落在重庆,而堂妹所在的四川小镇,离重庆还有五百里。这对很少出远门的他们来说,要顺利到达终点,无疑是一场十分严峻的考验。他们说起过去自己对堂妹婚事的预想: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只要离家不是太远,行车方便,就可以经常走动,互相照应,他们可以含饴弄孙,一家老小其乐融融。早年堂妹与日本小伙子恋爱,他们极力反对,也正是出于这种考虑。而现在堂妹还是远嫁他乡,远超出他们的预想。堂妹已是大龄,还能有什么回旋的余地?这是堂妹的命,没法子的事情。然后他们开始担心堂妹。堂妹孤身一人在异乡,无亲无朋,一旦有啥不周全的地方,做父母的不在身边,如何是好?吉凶好歹,风霜雪雨,只能是她一个人抵挡了!……说到后来,他们不禁嘘唏叹息。开始我在旁边劝说,最后也和他们一起保持沉默,气氛未免有些沉闷。
晚饭后,为防他们不擅办理登机手续,我送堂叔堂婶到了机场。我领着他们在候机大厅坐定,并帮他们换回了登机牌。当我返回,我看到他们坐在一群由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一身时尚打扮的城里人构成的旅客中间,脸上的孤寂和忧心忡忡异常分明,手中紧紧攥着的几个塑料袋显得无比悲怆。那个装了酸枣糕的袋子由于过于沉重提手不堪重负已经脱落。堂婶不得不把它紧紧抱在胸前。仿佛她抱着的是一个襁褓,襁褓里的孩子正在沉睡,对这个让堂叔堂婶惊慌失措的世界,丝毫不知。
……然后是堂叔堂婶通过安检。我看见他们在举着测探器的严肃的安检人员面前,慌乱地把身上的东西悉数掏出:临时借来的手机、钥匙扣、打火机、香烟、用橡皮圈细细捆绑了的一小卷钞票,甚至写着他们将抵达的小镇的地址和电话的纸条等等。他们把双手高高举起,由于毫无经验,其样子显得十分无助,仿佛是缴了械的俘虏。
而在几千里之外的四川省某个小镇,一场婚礼即将隆重举行。在那里,他们理所当然地将获得极高的礼遇。
第79篇、爱情故事晓萍的爱情
胡欢执意要与晓萍分手,晓萍挽留他不要离开,说:“谁给你灌了迷魂汤,咱们曾经美好的经历,你都忘得一干二净了?”胡欢说:“你别扮得受害者似的,走到今天这一步,双方都有责任,强扭的瓜不甜,做不成夫妻做朋友多好。”晓萍说:“咱们以后朋友都不能做了”。胡欢歉意地说:“那又何必。”
俩人从酒吧里出来,晓萍的电话响了起来,一个女子问:“刚才你与胡欢在一起吧?”晓萍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我与他在一起,你是谁?”对方说:“我是胡欢喜欢的女人。”
“胡欢喜欢的女人?”晓萍非常纳闷,自己与胡欢闹矛盾没人知道,这女人怎么就知晓了!
晓萍决定约会电话里的女子。见面那天,她穿着漂亮的长裙,去美容院做了面膜,显得端庄、秀美、高雅。电话里的女人则是一身休闲装,很随意、洒脱的样子,但画着深色的眼黛。女子自我介绍:“柳叶”。晓萍问:“柳小姐,你与胡欢怎么认识的?”女人说:“怎么认识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胡欢喜欢我。”
“他喜欢你,你知道我与他是何关系?”
“知道。”
“知道你還说喜欢他,你不可觉得可笑吗?”
“可笑的人是你,你明明知道他不喜欢你,还纠缠着有何意思!强扭的瓜不甜。”
“那你说说,你喜欢他什么?”
柳叶回答:“我喜欢他的男人气,他成熟、有魅力,而且,我们有共同语言。”
“你们,你们有共同语言?你们相处才多久?”晓萍想笑却笑不起来。
“我们认识有相当长时间了。”
“我与他还没离婚,你插进来,不觉得过分?”
柳叶沉默一会,说:“你们的婚姻不完美,何必揪着他不放,外面男人多的是。”
“你!”晓萍气得瞪大了眼睛,她不清楚胡欢与这女人的关系发展到何程度了。
柳叶挑衅地说:“你们之间已经没有快乐,不快乐的婚姻,何必欺骗自己?”
晓萍问:“你什么意思。”
柳叶说:“你没为他生孩子,你不能给他幸福!”
“啪”的一声,晓萍一巴掌打在柳叶的脸上,柳叶的脸上立即显出几根指印。
柳叶捂住火辣辣的脸,半天缓过神来说:“你!你,打我……咱们扯平了……以前我觉得愧对你,这下咱们无话可说了。”
晓萍不能容忍柳叶说她没有生育,有了孩子,胡欢就不会移情别恋?曾经为生育的事,她请胡欢一同到医院检查,查看到底谁有病因,可胡欢没当回事,如今可好,柳叶都拿这来戏耍晓萍了。
晓萍沮丧地离开后,与胡欢见面时,她问胡欢背叛她的理由。胡欢回答:“不问不开心的事情,换个话题好吗?”
之后,晓萍开始上网聊天,一个叫云上飞的男人和她聊得非常投缘。
突然一天,胡欢催促晓萍:“咱俩的事该有个结果了,我也不想耽误你,你呢,也不要折磨我。”晓萍:“你打算怎么办,别把话讲反了。”胡欢说:“离婚不离婚,你得给我个明确态度。”晓萍说:“我思想没你前卫,也没有柳叶大胆,你们已经如此,还问我干嘛!”
“你怎么知道有柳叶这个人,难道她找过你?她对你讲了些啥?”胡欢迫切地想知道结果,因为柳叶说过再不离婚就要闹到他家里去。
晓萍说:“我不会离婚,你看着办就是。”
胡欢求饶地说:“咱们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只要你同意离婚,我会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
“补偿,你能给我多少补偿?柳叶到底什么地方吸引你,值得你非要与我离婚?”
睡在同一张床上的人,想着各自的心事。
想起云上飞调侃的语言,晓萍的心突然豁亮许多,她望着远方的天空,伤感、忧伤。她本不该与胡欢结婚,首先他没有住房,上班的地方远在郊区,重要的是,年龄比她大,家里人反对,可她钟情他,非他不嫁,谁知他却背叛她,尤其令她难以接受的是,柳叶居然说她是一只不会“下蛋的鸡”。
晓萍去了医院检查身体,医生为她检查了两次,最后回答她生理一切正常。
郁闷的晓萍,在单位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时,她也报名参加。旅游途中,单位领导叫出她的网名。她很诧异。领导说:“我是云上飞,当然知道你的网名。”
“你是云上飞?”那一刻,晓萍的心,澎湃地上下跳个不停。
领导笑着说:“没想到吧,咱们今天就开心地旅游一次,释放郁闷的心情。”
晓萍惊喜自己喜欢的云上飞竟然是单位领导,可担心往后相处尴尬,故作羞涩地说:“咋能和你相处,你是领导哩!”领导回答:“工作期间是上下级同事关系,下班做朋友有何不可。”
晓萍记得自己刚到单位时,背着挎包,扛着数码相机。领导诙谐地说:“欢迎搞艺术的加入我们团队。”那之后,她在领导面前说话、做事小心谨慎。
晓萍懂得电脑维修知识,单位有电脑坏了,只要她打开检查,电脑问题马上被解决。领导欣赏她,偶尔让她参加一些应酬。但她从不与领导单独相处,尽管遇到要报告的事,也只在工作时间内完成。
想不到云上飞竟然是同事加领导。领导对晓萍扮了个鬼脸,对她讲工作中的趣事,讲朋友相处的缘分。她默默地听着,沉浸在领导讲话的氛围里,当他握住她的手时,她羞涩地低下了头。内心里,她还没有做好迎接云上飞的准备。她把脸朝向窗外,思想回到了与胡欢相处的日子里。
旅游回来之后,晓萍把自己关在屋里,想“怎么就与云上飞相遇了,领导为什么就是云上飞,竟然与他开始了浪漫旅游。”正在胡思乱想时,门外有人敲门。她迟疑地前去开门,意外的是,云上飞站在她面前。她惊疑地问:“你,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云上飞抱着一堆食品,文质彬彬地笑着说:“你看,我抱着这些食品多辛苦,我可以进来吗?”犹豫的晓萍打开门。云上飞进屋后先拿出为她准备的晚餐,随后拿出一枚戒指,准备为她戴上。
晓萍控制不住对云上飞的好感,依偎进了他的怀里。
从那以后,晓萍经常与云上飞形影不离。那天在公园里玩时,偶遇了胡欢,她主动问胡欢:“怎么一个人,柳叶呢?”
胡欢说:“别提了,羞人。”
“怎么回事?”
“她欺骗了我,她怀的孩子是别人的。”
晓萍问:“你怎么知道她怀着别人的孩子,可别冤枉她。”
胡欢拉住晓萍的手:“过去是我对不起你,误解了你,原谅我吧。”
晓萍说:“你组建了家庭,就要对家庭负责。柳叶对不起你,你要尽量挽回她的心,毕竟婚姻不是儿戏……如今,我有云上飞,他对我很好,你以后不要打搅我。”
胡欢的眼神很迷惘:“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晓萍回答:“只要不生活在幻想里,一切都会很开心。”
第80篇、爱情故事被帕慕克毁掉的爱情
她一直以为自己爱上他了。
大约是三个月前的事吧。
那是因为她收到他的一条短信。
他们刚认识,是朋友的朋友,一起喝茶时遇到的。讲究眼缘的她时常被朋友骂“靓仔主义者”,意思是看见英俊小生就动心。她才不理别人说什么,人生那么短,为什么要听这个那个的话?除了自己,谁会对你的快乐与悲伤负责?所以,她坚持“我行我素”的风格。
不挑好看男人看,难道要长年累月面对丑男人吗?她理直气壮地过自己要过的生活。
见面的开始,他们其实没有讲几句话,因为坐得比较远。不过,因看着顺眼的缘故,她叫他加微信。一般她都让别人加她微信,这样她才有掌控权。
如果是不喜欢的朋友,回去根本不加,或搁置,或列入不想往来名单,或直接删掉。
但她在现场马上加了他,在微信上发给他一朵红色的玫瑰花。
之后,他开始给她发微信。
现代社会里,所有的人都生活在微信里。
走在街上,或逛商场,或等车,或待船,每个人都埋头对着手机,没有人抬頭看周边的人和风景。人人的视觉焦点只专注地对着手机。
世界上所有的一切仅在手机里发生。
有几次她在老小说里读到一见钟情的故事——男的或女的,可能不经意,就在路上擦身而过时停下脚步,互相看见对方,也有通过朋友介绍,二人才相见,即刻产生触电的感觉,然后立马爱上他/她了。
这样的故事非常浪漫。
但这样的年代已经过去。
当今的人活在一个没有机会一见钟情的时代里。
谁都不会看见谁,除非在手机里,在微信里。
他们一边微信交流,一边约会。喝茶、吃饭、看电影,就是一般的男女交往的模式。
她比较欣赏的是他喜欢阅读。
约会地点时常是书店里的咖啡厅。
混合着书香和咖啡香的空间,是为爱阅读和爱咖啡的人设计的,让人逃离烦琐的日常,能够安静地思考,探索灵魂的深处,且得以纾解生活的压力。
他们发现原来彼此都爱喝不加糖的原味咖啡,有时叫了微甜的乳酪蛋糕,配送黑咖啡,然后一人一本书过一个下午。
要找一个合眼缘又兴趣相投的人,听起来不难,但在现实生活中却真的不容易。
这家书店咖啡厅的特别之处,是在咖啡厅设了个二手书角落。喝咖啡的人可以自由选读,读后放回原位即可,倘若真的非常喜欢,可用二手书的价钱购买。
今天她手里拿着奥尔罕·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翻看介绍的文字:一个富有的少爷爱上一个穷家表妹,已经订婚的少爷原想享齐人之福,表妹却离开他另嫁,少爷这才发现他深爱的人是表妹。故事从这里开始转折。少爷倒回去苦苦追求表妹,表妹冷淡对待。少爷收集表妹日常生活中用过的许多物品,每件东西的背后都有故事。等到表妹永远离开后,少爷把她的旧居买下来,设立一间博物馆,把这些超过千件的大小纪念品陈列出来,自己住在博物馆顶楼,睹物思人。一个人存在于另一个人的思念里,便永远都还活着。表妹明明已经死去,却还住在少爷的博物馆里,在少爷的心里,要一直到少爷死去以后,才真正地死去。
这个以色欲开始,以思念和建立一座博物馆结束的故事好看还是不好看,对她并不重要,只是一看到介绍,她就有想要购买的冲动。然而,她却看见似曾相识的句子:“我的胃里有午饭,脖颈上有阳光,脑子里有爱情,灵魂里有慌乱,心里则有一股刺痛。”
她的心里顿时划过一阵刺痛。
三个月前,她爱上他,就是因为他在给她的微信里写着:“我的胃里有午饭,脖颈上有阳光,脑子里有爱情,灵魂里有慌乱,心里则有一股刺痛。”
她不太明白他说什么,但句子里充满了才华。她是带着仰慕的心爱上他的。
原来,不是他写的。
静静地,她抬头看着正在阅读的他。为什么他发给她的微信,没有在后边加上“摘录自奥尔罕·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
低头阅读的他毫不晓得,奥尔罕·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已经毁掉了她对他的爱情。
第81篇、爱情故事低处的温暖
1978年,17岁的戴安娜中学毕业后做起了小保姆——为汉普郡的—个律师照看两岁的女儿。在这里,戴安娜遇见了在另一个家庭做保姆的马格丽丝,并且和她成了好朋友。
马格丽丝和戴安娜同岁,是一个贫民家庭的小女儿。只要是晴好的天气,两人会带上各自照顾的孩子在街心花园碰面,她们有许多共同话题。
马格丽丝悄悄告诉戴安娜,她正在和一个酷爱开车的男孩儿恋爱。男孩儿家境一般,但是他会吹口哨,还会采好吃的野莓给她。马格丽丝幸福地说,等他们赚到举行婚礼的钱就结婚。
一年之后,戴安娜去一所幼儿园做生活老师,离开了马格丽丝。后来,她遇到查尔斯王子,上演了灰姑娘的故事,成为所有女人艳羡的对象。
马格丽丝的生活并未有多大的改变,她和男友结了婚,在乡下安了家。她开了一间洗衣房,她的丈夫跑运输。一年后,他们的孩子出生。一家3口其乐融融。
闲暇时,马格丽丝也会回忆起和戴安娜相处的时光。但是,她只能在报纸、杂志、电视上看到风光绚丽的戴安娜——出席宴会,接见外宾,观光度假。丈夫有时会调侃她:“跟我这个穷光蛋在一起,你不羡慕她吗?什么时候我们去拜访一下你的这位老友,让她给咱们弄个好一点儿的差事?”马格丽丝总是若有所思地摇头:“没啥好羡慕的,你没看到她的不快乐吗?”
1992年,戴安娜和查尔斯正式分居。1996年,双方解除婚约。马格丽丝经常伤感地问丈夫:“要是戴安娜当初没有嫁入皇室,她现在会过怎样的生活呢?”丈夫不无调侃地说:“当然是跟你一样,陪着一个糙男人,生一窝孩子,天天忙着洗衣做饭。”马格丽丝撇撇嘴:“那也不错啊,总比她现在这样凄凉孤寂好得多。”这是她的真心话,每当电视上出现戴安娜强颜欢笑出席各种宴会时,她不正和丈夫、儿子吃着晚饭,享受着人生最朴实的幸福吗?
马格丽丝没有想到,昔日的女伴会在1997年8月死于非命。惊闻噩耗,她失声痛哭。
幸福与一个人所处的位置有关,有些人像流星,高踞天宇,光耀尘世,可是他们只能瞬间划过,被别人观赏指点,没人懂得他们的凄凉和隐痛;有的人像普通的灯盏,蜗居于某个屋檐下,却能温暖和照亮整个房间,被人珍视。
第82篇、爱情故事比时间强大的是死不悔改
很对人对郑钧的故事,和对他的《灰姑娘》一样不陌生,那首歌,当年听起来有多么感人,现在就有多么讥讽。
他们在一起20年,终于还是离婚了。灰姑娘得来不易的公主袍,到底还是脱下了。
相爱着的时候,他叫她笑笑,她就认真地给叫她本名的人纠正——我叫笑笑也是这个浪漫的男人,曾经在女人街买下一块空地,派人连夜从杭州空运了200块玻璃,盖了一个酒吧,作为礼物送给她。
在央视《艺术人生》,他谈起她的好,动情处泪流满面那首专门为她创作的《灰姑娘》,字字都是情分。一歌红遍南北,却最终免不了俗。20年,也不是人间的沧海桑田。很多年前,他唱《灰姑娘》给她,他说,我什么都能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
她没有他那样凛冽的外表,她只是不声不响地在背后爱了他20年,爱到浪子归家给了她婚姻,又爱到他从婚姻里抽身离去。他还在往前跑,可是她跑不动了。于是在他40岁的生日时,有年轻女子替代她,成了新主角。
当离婚的消息传出,众多媒体报道里独独没有涉及地的表情。作为一个从他生活里转了身的女人,她站在各种嘈杂的声音背后,很素净,不埋怨,不纠缠。
她心知,这世间本难有比时间更强大的东西,到来或消逝,那颗心自己是勉强不来的。这是多么聪明的女子,站在众人交织的目光下,用最好的姿势为自己这些年的时光作了回应。
我想,她的内心一定也是这样的,而那是一件需要很多勇气的事。永远跑在触摸自己内心路上的男人,招人迷恋,却也极度危险,他们对责任道义约束过于单薄。若有勇气去爱他,就要早早作了打算去接受他的变心。她是可以和他匹配的人,她一定早早明白,一个勇敢的人爱上另一个人,如果有伤口也会比别人深。
这样,便有一种解释:她生就的是自己的历程,用尽爱的历程。每个人天性里都多少有自己的勇敢,只是领域不同,那是令生活动荡不安的因素。她在他的世界里耗去一些生命的勇气,这不是坏事,从此她才能安心沉入生活。平静是人生的惟一去向,淡定是情感的最终归宿。
像灰姑娘那样勇敢地去爱,即便是痛彻心扉也一定明白自己得到的比失去的多。爱到不能爱的时候,不妨仍感谢转身的那个人,是他成就了自己人生里必要的一场勇敢。爱过的灰姑娘,若生出的全是悔意,那才是全盘输了20年这么长又美好的光阴。
因为这个世界,惟一能比时间强大的事情,就是我们内心的死不悔改。
第83篇、爱情故事跟我走请穿平跟鞋
勇往直前的高跟鞋战士
争强好胜的前半辈子,她永远踩着高跟鞋去开会、谈判、加班、训人。那一双双闪闪发亮、永远走在潮流前端的高跟鞋,好像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她永无止息的战斗力的一部分。
她得理不饶人的气势,严于律己、苛以待人的威风,完美主义心性,不把事情做到100分决不罢休的执拗,既让她步步高升,也让她在朋友圈里四面楚歌。
曾经,她与儿子的班主任较真,弄得儿子和班主任都下不来台。曾经,她毫不客气地指出婆母娇惯孙儿的做法不对,说宠溺突破了她的规则,把老人气得回了老家。曾经,她斥责丈夫对小叔子的援助是“好心养了一个长不大的熊孩子”,让小叔子和丈夫一脸尴尬。
好友得知这些冲突的真相,调侃他,“哥,你怎么娶了一盏不省油的灯?这样容忍她,到底欣赏她哪一点?”
话音未落,就听见高跟鞋蹬地一阵爆响,她来了,瞪视对方,“我这灯,灯芯粗,油盏大。人家是茶杯口大的油灯娇娇弱弱,我这是水缸大的油灯磊磊落落。人家光辉三五年,我能灿烂一辈子。我自带油来的,又不费你哥一滴油。姐就这样,你休想改造我!”
她旋风一样走了,留下两个男人面面相觑。他苦笑着对好友说:“看,这就是她的真性情,麻利爽脆,坚强能干,绝不拖泥带水。”
自打20岁穿上高跟鞋,她就是战士,如今简直已经晋升为战将。她可以穿着高跟鞋去跑步,去拔河,去打乒乓球……看看她小腿上绷着的那股劲,每根韧带、每条肌肉都好像在开誓师大会……想想都替她累得慌,在单位既运筹帷幄,又身先士卒,回家还要操心费脑,永不消停。既然她已经下班回家了,为何不脱下战靴,回复柔软呢?
好友想了想,“你买几双平底鞋给她换脚呀。她一回来,你就在大门口拦住她,半蹲下来当换鞋小厮。”
不再踮脚的平底鞋生活
做丈夫的果然去买鞋了,出差意大利,花去一大笔欧元,替她买了一双平底罗马鞋。她看到鞋就苦笑,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绑带,谁会系呀,谁耐烦系呀。他迅速蹲下,握住她的脚腕,“别动,我帮你穿。我特意在意大利跟女店员学过。”
她刹那间安静下来,任由他在脚背、脚腕上穿系那些复杂带子,纤长的皮条穿梭打结,让脚腕内侧麻酥酥的。她猛然记起自己怀孕七个月之后,也穿过一阵子平底鞋,他也是这样半蹲着,帮她系好球鞋鞋带。
她的心迅速软下来,从现在这个角度,可以清楚看到他头顶心冒出一茎白发,孤零零一小撮,像一株特别敏感的芦苇,抢先嗅见了深秋的气息。她嘴上依旧不服软,“穿了这么多年高跟鞋,一换上这种,走路都找不着重心了。万一磕绊,你负责?”
“是1。59米。”
出门散步。因为猛一换鞋,找不到走路节奏,她始终紧挽着他的臂膀。看她前所未有的小鸟依人,他忍不住撸了一把她的头发,“我们人类,从猿猴进化来的时候,就不曾天天踮着脚过日子,现在,你也尝尝返璞归真的滋味。”
她不作声,暗中承认他讲得有理。
给你换根细灯芯
现在,每当她在家与婆母、儿子针尖对麦芒时,他就过来,不容分说拉她离开,拉她换鞋,拉她出门散步。
她感受到脚原先在尖头高跟鞋里挤胀得不成样子,伸进宽绰平底鞋中多么舒畅。就像紧紧团捏的小馄饨下进汤里,脚弓上的筋肉舒展开,瞬间接到地气;又像奄奄一息快翻肚皮的鱼,游进了熟悉的水里。
舒服呀,她能感受到仲秋的风在每只脚趾上拂过,夜晚的凉爽浸透了完全放松的脚腕。是的,只要换上平底鞋,她就能感觉到从膝盖到脚腕,从足跟到脚趾,每一缕肌肉都不再剑拔弩张。相应的,她看世界的视角也宽展、平易、柔情荡漾。一直燃烧着的神经,一直吹毛求疵的大脑,一直放不下的求胜欲,都调整到休假状态。
她与他在明净月色下走,嗅见了木芙蓉特有的干爽、温润香气。他感慨说:“忽然秋意就浓了,一年又要过去了呢。”
她也莫名有了感伤:“转眼人到中年……我这不省油的灯,就这样烧掉了半缸油,是不是太快了点儿?”
他斜睨她,“忽然反省了?”
她停下脚步,瞅定他,认真问:“我晓得自己的毛病。工作上严苛待人惯了,也把这种命令人的毛病带到了家里。你有没有嫌弃过我?”
“没有。我就是想把你的灯芯换根细的,让你烧得久些。”他忽然握紧她的手,“能得100分你决不许自己得95分,把自己置于那样六亲不认的境地,很伤身的。我可不乐意我80岁的时候没有你陪。”
她再次嗅见木芙蓉温婉的香气。他不会说甜言蜜语,这句话,已经是表达的极致。这些年,他们各忙各的,很少有这样心灵交融的时刻。
不能再过一盏油灯同时燃两三根灯芯的生活,与和他相伴这事比起来,那些奋不顾身与人斗、与自己斗的好胜心,显得多么乖张,多么没必要。同样的目标,也可以换一种温婉、宽展、平易近人的方式去解决。为何不从今日起,在内心深处也换上一双平底鞋?她静默地想着这些,微笑爬上了嘴角。
第84篇、爱情故事当好人遇到好人
其实,他们只需问声:“你要什么?”便可开启婚姻的另一条幸福之路。
我的母亲是个非常好的人,自小,我就看到她努力地维持一个家。
她总是在清晨五时起床,煮一锅热腾腾的稀饭给父亲吃,因为父亲胃不好,早餐只能吃稀饭。然后,还要煮一锅干饭给孩子吃,因为孩子正在发育,需要吃干饭。
每个星期,母亲会把榻榻米搬出去晒,晒出暖暖的太阳香。每天下午,母亲总是弯着腰,刷着锅子,我们家的锅子每一个都可以当镜子用。晚上,她努力蹲在地上擦地板,家里的地板比别人家的床头还干净。
我母亲是个认真辛劳的好女人。然而,在我父亲的眼中,她却不是一个好伴侣。我成长过程中,父亲不只一次表示他在婚姻中的孤单,不被了解。
我的父亲是个负责的男人。他不抽烟、不喝酒,工作认真,暑假还安排孩子们的作息,他是个尽责的父亲。他喜欢下棋、书法,沉浸在古书的世界。父亲是个好男人,在孩子们眼中,他就像天一样大,保护教育我们。
只是,在我母亲的眼中,他也不是一个好伴侣,我成长的过程中,经常看到母亲在院子的角落中,暗暗无声地掉泪。
父亲用语言,母亲用行动,表达了他们在婚姻中的痛苦。成长的过程中,我看到、也听到父亲与母亲在婚姻中的无奈,也看到、感受到他们是如此好的男人与女人,值得一桩好婚姻。
可惜的是,父母在世的岁月中,彼此的婚姻生活都在挫折中度过,而我也一直困惑地问自己:“两个好人为什么没有好的婚姻?”
我长大后,进入婚姻,渐渐了解这个问题的答案。
在婚姻的初期,我就像母亲一样,努力持家,努力地刷锅子、擦地板。奇怪的是,我不快乐;我的先生似乎也不快乐。我心中想,大概是地板不够干净,饭菜烧得不够好,于是,我更努力擦地板,用心做饭。可是我们人还是不快乐。
直到有一天,我正忙着擦地板时,先生说:“老婆,来陪我听一下音乐!”
我不悦地说:“没看到还有一大半的地方没有擦!”
这句话一说出口,我呆住了,好熟悉的一句话,在我父亲母亲的婚姻中,母亲也经常这样对父亲说。我正在重演父母亲的婚姻。
“你要的是?”我停下手边的工作,看着先生。想到父亲。
他一直在婚姻中得不到他要的陪伴,母亲刷锅子的时间都比陪他的时间长。不断地做家事,是母亲维持婚姻的方法,她给父亲一个干净的家,却从未陪伴他。她有她的方法爱父亲。
而我,我也用我的方法在爱着我的先生。我的方法也是母亲的方法,我的婚姻好像也在走向同一个故事“两个好人却没有好婚姻”。
我的领悟使我做了不一样的选择。
停下手边的工作,坐到先生的身边,陪他听音乐,远远地看着地上的抹布,像是看着母亲的命运。
我问先生:“你需要什么?”
“我需要你陪我听听音乐,家里脏一点没关系,以后帮你请个佣人!”先生说。
“我以为你需要家里干净,有人煮饭给你吃,有人为你洗衣服……”我一口气说了一串应该是他需要的事。
“那些都是次要的呀!”先生说,“我最希望你陪陪我。”
原来我做了许多无用工,这个结果实在令我大吃一惊。
我们继续分享彼此的需要,才发现我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在爱对方,而不是以对方的方式。
自此以后,我列了一张“先生的需求表”,把它放在书桌前。
有些项目比较容易做到,有些项目比较难,像是“听我说话,不要给建议。”这是先生的需要。如果我给他建议,他说他会觉得自己像笨蛋。我想,这真是男人的面子问题。这对我实在是一条不容易学习的路,不过,比擦地板要轻松多了。
而我们在需求的满足中,婚姻也愈渐美好。
现在,我知道父母的婚姻为何无法幸福,其实,他们只需问声:“你要什么?”便可开启婚姻的另一条幸福之路。
第85篇、爱情故事一段生死爱情,两段不朽传奇
爱情枝叶悄然生长
1933年,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师从吴文藻的费孝通,考入了清华大学研究院,跟随俄籍教授史禄国学习体质人类学。一次聚会上,费孝通结识了高鼻深目、有着古典气质的王同惠。她比他低两届,也是吴文藻的学生。他们常常就人口问题展开辩论,被“学问”这条看不见的线牵着,他们的交流越来越多。
那时,费孝通刚刚翻译完《社会变迁》,译稿尚未出版,王同惠要求先睹为快。费孝通于是建议她借来英文原版书,边阅边校,将来可以作为两人的合译本出版。恰好此时,王同惠也在翻译人类学家许让神父的法文著作《甘肃土人的婚姻》,她主张对等原则,让法文刚刚入门的费孝通也对照原文,边学边抄,算作他们的另一部合译本。合作中,两人互学互进,爱情的枝叶也悄然生长。
两人的交往频繁起来。每逢假日,不是他骑车到未名湖畔找她相叙,就是她去清华的实验室与他相聚。大雪天,他站在女生宿舍的红色门前等她,心被温暖和幸福包裹。学校附近的圆明园、颐和园也留下了他们漫步倾谈的身影。彼此倾慕、相互爱悦,她的善良、朴素和执着,让他听到了理解的心声。
“两人从各不相让、相互争论的同学关系,逐步进入了穿梭往来、红门立雪、认同知己、合作翻译的亲密关系”,费孝通在追忆他们温馨的恋爱时用诗一般的语言写道。那段时间,也成为费孝通一生中“心情最平服,工作最舒畅,生活最优裕,学业最有劲”的时期。
爱情成为绝唱
两年后,费孝通毕业,得到了去广西大瑶山考察的机会。王同惠申请一同前往。她希望他们能合写一本关于社会学的书。以同学身份同行,难免引起非议,于是,1935年8月,情深意笃的他们举行了简单却郑重的婚礼。
婚后,他们踏上了去大瑶山的路。大瑶山神奇而美丽,却也是蛮荒之地,地势险峻、百兽聚集。因理想的交融和心灵的默契,虽风雨长途,但他們不知疲倦、不畏艰险,历时两个月,终于到达目的地。
考察困难重重,人类学调查需要对人群进行体质检查,因为当地人的排斥,工作难以展开。王同惠的女性身份和语言能力成为便利,她耐心地解释,主动帮村民干活,很快获得瑶民的信任和好感。奔走在村落间,他们与瑶民同吃同住,“夜卧土屋,日吃淡饭”。作为“现代中国第一个作民族考察的女子”,在土屋噼啪作响的火塘边,王同惠撰写了《桂行通讯》系列,为《北平晨报》等媒体发回一篇篇鲜活生动、散发着浓郁民族特色的乡土笔记。吴文藻如此评价:“这些文章字里行间充满了快乐、勇敢、新颖、惊奇的印象,读完后真使我兴奋!”
他们的身影,让遥远空寂的大瑶山温馨又生动。他们有了爱的结晶,他想让她先回北平休养,但她坚持说:“我要和你在一起。”
1935年12月16日,两人在向导和挑夫的带领下,向另一个村落转移。山路陡峭,怀有身孕的王同惠累得气喘吁吁,他扶着她坐在石头上歇息,不料起身时,茫茫竹林中,已不见了向导和挑夫的影子。摸索前行中,天渐渐黑下来,看到前面有一处形似房屋的建筑时,他立刻上前推门,不料,石头轰然倒下,他误入了瑶族猎户为捕兽设的陷阱。
他身受重伤,她奋力搬开他身上的巨石,把他移到安全地带。救夫心切的她决定去寻求援助。第二天上午,一名放牛的瑶族妇女发现了他,他得救了!可她却音信全无。村里所有青壮年出去搜寻,七天后,终于在一处悬崖下的山涧边,找到了她的遗体。那里,距离他们迷路的竹林足足有6个小时路程。
24岁,她魂归大瑶山。拖着重伤之躯,他将她安葬在梧州白鹤山,并亲笔撰写碑文:“通误陷虎阱,自为必死,而妻力移巨石,得获更生……妻竟怀爱而终,伤哉!”短短二百字,诉尽离殇。她去世那天,他们结婚仅108天。
她依然盛开
“人天无据,灵会难期。”巨大的打击令费孝通痛不欲生,半年后,他才记录下当时的绝望心情,“同惠死后,我曾打定主意把我们二人一同埋葬在瑶山里,但是不知老天存什么心,屡次把我从死中拖出来,一直到现在,正似一个打不醒的噩梦!”
“同惠在天之灵,留我之生以尽未了之责”,伤情好转后,费孝通开始整理他们在考察中搜集的资料,和着泪水和思念撰写《花篮瑶社会组织》一书。这本书首次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瑶族的族源、语言、民俗等,开创了中国社会学的新领域。作者署名王同惠,她的名字永远镌刻在社会学的历史丰碑上。
1936年秋天,费孝通赴英国留学。不久,他撰写的《江村经济》在伦敦出版,学界为之轰动,此书被称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在书的扉页,他深情写道:“献给我的妻子王同惠,1935年,我们考察瑶山时,她为人类学献出了生命,她的庄严牺牲使我别无选择地永远跟随着她。”
那时,战争使得生活动荡,学术道路坎坷,但1938年,费孝通还是选择回到了祖国。1939年,在印度尼西亚当过老师的孟吟成为他的第二任妻子。一年后,女儿出生,为了纪念王同惠,他给孩子取名费宗惠,乳名“小惠”。
1979年,费孝通迎来“第二次学术生命”。被通知搬家前,整理书架上的旧书时,一叠发黄的稿纸惊现眼前,那正是四十多年前,他和王同惠共同翻译的《甘肃土人的婚姻》。看着王同惠的笔迹,一时之间,疑在梦中。手抚这一叠纸页黄脆的稿子,他耳边又响起当年王同惠的声音:“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不能自己写这样的书呢?”
瑶山有他们的青春芳华,不顾年迈,费孝通五上瑶山祭奠亡妻。“心殇难复愈,人天隔几许”,曾经深爱,永远刻骨铭心,此时回首,长久的一生也只是短暂一瞬。
2005年4月,费孝通去世,临终遗愿是把他的部分骨灰与王同惠合葬。这一次,他们再不分开。
第86篇、爱情故事告诉林柏我爱她
曾经有很多次,我给那个号码写了很多很多的短信息,最后按发送键的时候,我的手就会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一
我给珠珠发短信说,想你了。
珠珠很快回了讯息,你想我就来啊,再晚了我可没空陪你。
珠珠是那种喜欢到处调情的女人,虽然不漂亮,可身材绝对惹火。她常常穿那种很低胸的衣服,一弯腰一低头,春光就透了出来。她似乎不知道似的,叫我,小白,你来看看,我衣领里是不是掉了什么东西。
其实,什么也没有,她就是明目张胆地勾引我而已。
但我不排斥这种女人,如果没有这种女人,我的生活将少了那么一些些情调。天天上班,下班,对着格子间的文件和电脑,人变得有些僵硬。只有珠珠这样的女人,才会让你的手指和脑子活动起来,生机勃勃。
我无聊的时候就和珠珠发短信,打打电话,调调情什么的,改善我无聊的单身生活。她的电话有时候很不好打,老是占线,尤其晚上过了10点以后,经常就打不通了。我无聊的时候也会揣测,珠珠的床上,现在正上演什么样的激情戏吗?
朋友都说,你别玩了,好好找个女朋友是正经。他们问我,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个女孩的模样,穿洁白裙子,眉眼楚楚动人,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枝淡雅素净的百合。
后来,我上网,央视正火热筹拍《天龙八部》,定了刘亦菲演小龙女,好多人在网上说她有多美多纯的一张脸,我没觉得好看。
因为,林柏要比她美很多,林柏有让人过目难忘的美。她很少说话,笑起来的时候也是浅浅的。几乎所有的男生都说,林柏美得像一幅画儿。几乎所有的男生都说,跟她拉拉手也好啊。没有人敢说要亲吻林柏,觉得那是一种亵渎,好像会破坏了她的美好。
整个大学4年,我看了林柏4年。能看到,也是种幸福。我去KTV唱歌的时候,总点那首李宗盛的《鬼迷心窍》。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我唱的时候眼前总会浮现出林柏的模样,她穿白裙子的样子,那么美,刻在我心里,无论如何,我也忘不了。
毕业的时候趁着人多混乱,我挤到林柏身边要了她的手机号码,把我的号码顺便也留给了她。
工作了6年,我一直都没有换手机号码。曾经有很多次,我给那个号码写了很多很多的短信息,最后按发送键的时候,我的手却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因为,林柏,她不会跟我在一起。她身边的那个人,叫青书。
我没有见过那个人,但是我知道他的存在。他每次都开一辆黑色的车来,威风凛凛的一辆车,有人说,那叫林肯。美女,是应该坐在这样的车里的。所以,我只能远远地看着她,因为我的贫穷,所以,我也就丧失了追求美女的勇气。
二
那天我正在睡觉,已经是晚上一点多了。我电话响了,我把电话按在枕头下,不想让它破坏了我的美梦。
铃声不依不饶地响着,我气急败坏地拿起来,可是转瞬之间,我的眼睛就瞪得大大的,是林柏的号码,6年多来,第一次,她主动打我的号码。
我飞快地接起来,那边半天沉默着,我不停地喂喂。那边终于有细碎的声音,试探着问,是龙争吗?我是林柏。
她请我帮一个忙,去派出所把一个朋友捞出来,她那个朋友,是在酒店被警察抓住的。我一听就明白了,所谓的那个朋友,肯定不是什么好女人。可是她怎么会知道,我姐夫在那个派出所当领导呢。
几手没费什么事,我就把那个女人领了出来。我姐夫未了问我,你小子什么时候认识的这女人?我说,没有,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
林柏,依然一身白裙,比以前更多了些女人味道,举手投足间,仍是遮不住的楚楚动人。她说,龙争,谢谢你,今晚我请你吃饭。
我以为她要请我去饭店,但是她没有,她带我去了一个小区,上6楼,她说,到了,是我家。
不过50来平方米的面积,收拾得清清爽爽,屋子里的东西都极简单,但四周弥漫着薰衣草的香。林柏在厨房叮叮当当地忙碌着,腰里系了小花围裙。
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能和林柏如此接近,我能吃上林柏亲手做的饭菜。
那天吃了什么我都忘记了,我喝了很多酒,因为那些酒,都是林柏亲手斟的。
酒不醉人人自醉。
我想问林柏,青书呢,你这几年都做些什么?没等我来得及问出口,我就醉了。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林柏的小床上,她独自一人,倚在沙发上,怀里是一只抱枕。清晨的微光射进来,林柏的额头宛若世间最美好精致的细瓷,我轻轻地吻了下去。林柏醒了,她的脸,有羞赧的红。
青书,以及那些过往,刹那间,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还爱林柏。
三
我把林柏介绍给朋友的时候,朋友们都羡慕我,他们都说,龙争看来真是眼光高呢,怪不得以前介绍的那些,他见都不见。
珠珠来的时候我们都已经喝得有些微醺了,我叫珠珠的名字,快来,介绍我女朋友给你认识。这个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我一看,是家里的号码。
我出去接,是母亲打来的,她哆嗦着声音说,弟弟在外面打架,不小心伤了人,对方要20万,不然就把弟弟送到监狱去。母亲让我赶快凑些钱回家,家里现在已经乱得不像样子了。
20万,我一下子愣住了。我平时游手好闲惯了,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呢?
林柏看我脸色不对,问我怎么回事。
我简单地说,家里出了事,我需要钱。
第2天,我四处凑钱,加上积蓄,也只有七八万而已。我发愁得要死,这时,林柏来了。她给了我一张卡,说,卡上有15万,是我的积蓄,你先拿去用吧,也许能帮上点忙。
我愣了一下,吻吻她的额头,我的心,一片兵荒马乱的心,在她关怀的眼神里,逐渐平静。
当我坐上火车的时候,才发现珠珠给我发了短信,有事找我。我回过去,她说,龙争,你真以为找了一个好女朋友?
我说,怎么?
她冷冷地说,她还有一个名字,叫林仙儿。你不知道吧,她是中国城里最红的小姐,一晚上的身价够你一个月的银子。
我不信,珠珠纯粹是嫉妒,连这样的谎话都编得出来。虽我跟珠珠不是真正的男女朋友,可暧昧总还是有的,也许女人总是这样,爱吃飞醋,珠珠总归不愿意我带了别的女人在她跟前招摇,何况,林柏还那么美,那么纯。
珠珠接下来的话让我感觉到山崩地裂。她说,别以为我骗你,中国城的老板青书,我跟他关系很熟的,我在他那里见到林柏的照片。
青书,这个名字,让我的手机,啪地一声,掉在地上。
四
我回到家中,处理好了弟弟的事情。回来以后,把那张卡原封不动地还给了林柏。林柏问我,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
我不理她。径自走出门去。她跟我下楼,问我,怎么了?楼下不知谁停了一辆林肯轿车,我无名火起,哼一声,林柏,不,我该叫你林仙儿吧。
她的脸刹那间变得苍白。
我说,林仙儿,多美的名字啊。真好,每个男人都喜欢。
我转身走掉了,手抄在口袋里,吹着口哨,一副流里流气的模样。
3个月以后,我见到珠珠,在大街上,我几乎已经认不出,她穿白色的裙子,文雅素净,如同一株百合。她笑的时候居然也会抿着嘴很秀气地笑。我呆呆地看着她,她说,我嫁人了,在等我老公下班呢。我从不知道她的变化,居然可以如此迅速,走到大街上,谁会想到她以前风骚如同梦露的模样?
我看着她远去,忽然间心痛得无以复加。
3个月前,我和林柏分手的那天,在我转身走掉,在我用轻佻的口吻说出那些话的时候,我听见林柏在身后说,龙争,我爱你,从过去,一直到现在,我爱的是你。我听见她在后面哑着嗓子唱,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那是我曾经唱过的歌,我曾经对着全班所有的人唱的歌,可是我知道,我只希望一个人,知道我的心。
我是一直仰着脸走出小区的,我怕我会掉下泪来。
而今天,看到珠珠,我忽然间,想到了那个系着小花围裙,在厨房里做菜的林柏。那么安静美好的画面,温暖如春的感觉,是那个女子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让我真切感觉到的。
她说过,龙争,我爱你,一直爱你。
可是,我何时说过,林柏,我爱你。
以前,我不敢说,因为我没有勇气接近她。现在,我没有说,因为,我依然对她的过往心生疑窦。关于她和青书的诸多往事,我一直都是有所顾虑的。我没有说过我爱她。
也许,她被青书始乱终弃,也许,他们之间,还有过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可是哪一个人背后没有秘密呢?这世道,哪一个人又是纯白无瑕如婴儿呢?在和林柏分开的6年间,我与珠珠,以及很多女人打情骂俏。
我仰起头看着天空,因为不仰起头,我怕我的眼泪会落下来。一个大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掉眼泪,是很丢人的。
我没有告诉林柏,我爱她,一直都爱。
第87篇、爱情故事花瓣闪过爱情的眼眸
1
朵朵敲开我的门时,我有刹那间的呆滞,然后,看见了她身后的中号旅行箱。
我们相互看着发呆,足足五秒钟。朵朵尖叫一声,跳起来。我们拥抱,旋转。越过她的肩,我看见谢家皓线条坚硬的脸,一根香烟,让他的唇抿得很紧,我不知道,香烟离唇之际,他的表情会是什么样子。
朵朵把自己扔进沙发,其实,我们只是在一个论坛相遇,在现实中,还是陌生人,她像顺水漂流而下的婴儿,目光清澈无辜。
谢家皓不在旁边,正往房间里拎旅行箱,一副心甘情愿为我的友情卖命姿势。
洗完澡后,朵朵奋力拉开旅行箱,一头扎进去乱翻一气,牛仔裤、胸罩、桃色的小巧内裤被扔了一地,像雨后落花,纷纷扰扰开满地板。
谢家皓的眼神跳荡一下,别过脸,我笑,替朵朵收拾满地板的落花。
拎出一件宽大睡袍终于让她停止了扔东西,很漂亮的睡袍,原白色的亚麻布,开着大朵大朵的牡丹。
朵朵占据了书房的一张小床,我和谢家皓小心翼翼如路过街口的小老鼠。
2
后来知道,朵朵到青岛已经两天了,住在她的男友——别人的老公家,后来因女主人提前结束度假而穿帮,再后来,朵朵和女主人各赏了男人一个大嘴巴,拎起旅行箱离开。
朵朵喃喃说:那个女人不错。仰头,明晃晃的泪,滚下来。谢家皓从冰箱掏出两只圣代,塞过来:喏,小孩子伤心的时候吃只糖就会笑的。朵朵狠狠地吃圣代,眼泪滴在睡袍上。
朵朵喜欢温暖湿润的青岛,街边有大株大株的法国梧桐,遮天蔽日地掩映着红顶的哥特式建筑。她指着城市的街道,一本正经:“我要留在青岛,这里太像爱情天堂。”
于是,为帮朵朵找工作,谢家皓几乎打爆电话,恨不能掘地三尺。
朵朵面试N次,终于去一家超市做收银员,薪水不高,但是有免费食宿,长长地,我们吁了一口气,万事大吉。
3
谢家皓说起朵朵两个字时,眼眸中闪过瞬间的生动。我把脑袋钻进他的怀里,听他的心跳,扑扑地走。
轮休时,朵朵会来,像出嫁女子对娘家的贪恋,她是长沙人,爱湘菜,嗜辣如命,每到周三,谢家皓会在厨下轮得铲子叮当乱响,他专门买了一本有这道菜的菜谱,他翻给我看时说:现在流行湘菜,湘菜的经典是姜母鸭。
真实的原因是朵朵爱吃,在朵朵出现之前,他不知道湘菜为何物。以前到现在,我爱吃蒜蓉荷兰豆,从洗好到做好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嫌麻烦,总带我去饭店吃。现在他却能守着一份姜母鸭细工慢火熬过三个多小时。
我下厨,挤到他身边:“我来吧。”
炒姜母鸭块时总被辣子弄得眼泪直流,我总是边擎着铲子翻它们边擦眼泪。我不想让谢家皓随便烧菜给我之外的女子吃,他只为我煮过牛奶买过鲜奶面包。
谢家皓说:“简单,你哭了。”
我指指排油烟机:“它的吸力不够,烹辣子的油烟抽不出去。”
谢家皓抬头看看,再看我:“你真的不要我搭把手?”
我摇摇头,推他出去,眼泪不只是辣子搞出来的,我想哭而已,恰好有辣子做借口。
朵朵把旅行箱扔在客厅角落,给我拥抱时,在耳边说:“不好意思,我失业了,还要在你们家混吃混喝一阵。”我的心微微一闪,失去重心的感觉。
4
谢家皓又是一阵狂忙,最终,还是朵朵把自己安置了。
那段日子,刚好一家叫伤痕的酒吧在我们家附近开张,朵朵对裂开在酒吧外墙上的累累伤痕滋生了浓郁兴趣,当然那些伤痕,不过是招贴画而已,裂开在一颗又一颗的心上。
朵朵和酒吧老板两相中意,于是,她做了伤痕的领位生。
每天下午三点,朵朵去酒吧上班,凌晨或者天亮回来,嘴里哼哼着奇奇怪怪的曲子。后来,有一段时间,朵朵不回来了,我们还是有点担心,跑到酒吧看她。看见我们后,朵朵打了个响指,让服务生给我们送来两杯郎姆酒,然后,眼睛乜斜着我们继续她的摇摆,像海水深处的橘红色海藻,摇摇摆摆绵软无骨。
我喝不惯郎姆酒,谢家皓看傻了。
朵朵伏在我耳边说:“老婆,我恋爱了。”
朵朵爱上了酒吧乐队的吉他手,一个头发很长,一脸冷酷的高个男生。这种男子,招很多女孩子盲目的喜欢,也笃定会是每个喜欢上的女孩的伤口。
5
朵朵辞掉了工作,她变得很瘦很瘦,在阳光下有些透明的样子,笑的时候,只是一个表情,浩淼的眼眸是没有表情的。
我们没有问,朵朵没有说,但是,我们知道她失恋了,她喜欢看过去的方向,是吉他手去的方向。
晚上,无论我们正在看的电视节目多么精彩,每每7点30,朵朵准时看天气预报,从头到尾,我们不知道哪个城市的天空飘着被她关注的疼。
她像一只受伤的蝴蝶,跌跌撞撞地在我们的房间里飞翔,那段时间,谢家皓不停地往冰箱里塞圣代。
朵朵不说话时,盘腿坐在沙发上,两腿交叠的地方,永远放着一杯圣代。
夜里,我问谢家皓:“你说,朵朵会不会出什么事?”
谢家皓抚摩一下我的肩头,不说话。
月光下,我看谢家皓,我的影子在他的瞳孔里飞,我说:“谢家皓,明年我们结婚啊。”
谢家皓说:“让朵朵给你做伴娘。”有种灼灼的东西,在我心里暗淡下去。好多时候,爱情和时间长短没关系,一个刹那就会听到花开的声音。
6
周末,朵朵蜷缩在宽大睡袍里,姿态优美,睡得香甜,谢家皓去超市采购,我去书店。秋天时,我会有一场考试,为了前程,我必须认真对待。
从书店回来时,阳光明媚。我吸了一下鼻子,仰头,露台有笑声跌下来,朵朵和谢家皓扯着宽大睡袍的两端,用力抖,熨烫会让亚麻睡袍失去弹性,每次洗完了,朵朵都会在露台上用力抖,啪啪的声音很响,一直把所有的褶皱抖得无影无踪。
可是,那件睡袍,他们为什么抖了那么久?啪啪的声音很像鼓点,敲在我的心上。
老楼露台上,谢家皓的目光专注地落在朵朵脸上,有花瓣在缓缓地张开,它们缓缓地积压在我的心上,朵朵茫然无觉。书那么沉,压得我整个身体都在下坠,我缓缓地垂下头。
又然后,一声尖叫,不,是惊叫,从露台跌下来。
朵朵连同抖好的睡袍,被谢家皓抱在怀里,他的头埋在她的颈间,若腾然间遭遇醉情。朵朵尖叫,像被打疼了的猫,挣扎着扭头的瞬间,她看见了站在花圃边的我,抱着满怀的书,仰着脸,泪流满面。
朵朵慢慢合上尖叫的嘴巴。我闪进楼梯口,我不要听谢家皓的解释,所以,不要他看见我的影子。
7
开门,迎接我的,又是一声尖叫。因为,买回来的圣代,谢家皓忘记放进冰箱了,它们被温暖潮湿的空气融化了,流了一地,像五彩缤纷的眼泪。
我用纸巾收拾它们的残迹,谢家皓也来帮忙。朵朵气咻咻说:“多美好的圣代,你怎么会忘记了?怎么会让它们毁掉了?”
眼泪滴在我指上。我用了整整五盒纸巾来收拾这些美丽的眼泪。第二天,朵朵走了,彻底离开青岛,她说我要去找他。
她的鼓手去广州,这次爱得认真,她不要他仅仅成为自己的伤口,她要去找他,带着她华美的宽大睡袍。
我们给她送机。入登机口时,朵朵折回来,和我拥抱,然后,我们都哭了。谢家皓微微咬着唇,我知道,他正努力咬住一种东西。谢家皓没有眼泪,可是,有一滴泪水藏在他的心里。
回市区的路上,我们不说话。我想问:“谢家皓,你眼眸中的花瓣还在吗?”
只是,我没有问,因为一启齿泪就会落下来,我不要他看见。夜晚,谢家皓拔电话线,我按了他的手:“等她一个平安电话吧。”
第88篇、爱情故事傻大姐的爱情狂想曲
暗恋的开始
经过茶水间的时候,我又看见唐砚被围在几个“白骨精”当中侃侃而谈了,他神采飞扬,眉飞色舞,逗得她们花枝乱颤,春满乾坤。
人渣!我在心里愤愤地骂了句!而唐砚的目光只是轻轻地掠过我就收了回去。我端起桌子上的茶杯一口灌下去,我的天,怎么没人告诉我那是刚烧出来的沸水?
唐砚是公司老总的儿子,也是大家公认的花花公子,让我万分沮丧的是他可以和每个女同事调情,对她们大献殷勤眉来眼去,单单除了我。
我不是公司里的白骨精。我只是成天屁颠屁颠跟在花样美男唐砚身后被他呼来呵去、在本公司混迹了五年职位还是最低的文员。我知道自己不美,个子不高,皮肤不白,重要的是我没有粉嫩粉嫩的年纪,快奔三了还待字闺中。但好歹我也是有自尊心的,一直被男同事们忽略,连那个“来者不拒”的唐砚都不屑于吃吃我的豆腐,我真的是超级失败呀!
我得承认,我是垂涎于唐砚的美色。他俊朗的脸,古铜色的皮肤,修长挺拔的身材让我在看他第一眼的时候就着了魔。然后开始我石破天惊的暗恋,当然,任谁都看得出我喜欢唐砚。
圣诞节,我还是在众目睽睽下送了一只ZIPPO的打火机给唐砚。是第十只了,总是清一色ZIPPO的打火机——我是希望他在抽烟的时候会想起我。后来,我发现了,唐砚竟从来没有用过我送的打火机,从来没有。
我还是会每天第一个到公司整理他的办公室,放一盒柠檬的空气清香剂在书桌的第二格,会在下雨的时候往他手里塞一把伞,会躲在文件后偷偷望他,也会在他进电梯的下一秒一头撞进去“巧遇”。
单方面的失恋
遇上陈小雨的地点是天台。他是隔壁公司的新进人员,整整比我小了五岁半。
再一次被唐砚毫不留情地批评后,我抱着一堆爆米花躲到天台一边吃一边哭,资料打印晚了要挨批评,文件页数反了要挨批评,连传真机没纸了都要狠狠教训我一顿,这日子真没法过了……陈小雨的笑脸突然就跳在我的泪眼朦胧里。他说我的眼影花了,真是难看!
我真想买块豆腐撞死。难道我就这么倒霉,哭得梨花带雨还要遇上落井下石的小人?
他忍俊不禁地指着我的工作牌说,原来你就是那个老送唐砚打火机的秦琏!
我就知道,所有人都当秦琏喜欢唐砚是个笑话。
陈小雨说,唐砚没有错呀,他不喜欢你所以也没必要给你幻想!这句话我在夜里想了很多遍,或者是对的,我喜欢唐砚,但没人规定唐砚就非得喜欢我吧!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连夜起来给自己写保证书,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从此和唐砚一刀两断。
星期一早会快结束的时候,我从座位上站起来笑容可掬地宣布,从现在起我不喜欢唐砚了,真的不再喜欢!
空气窒息了好几秒,我在所有人的目瞪口呆里很优雅地出了办公室!
宣布不再喜欢唐砚后,再在办公室看见他和其他女同事调笑,我就掏出手机给陈小雨发短信,我说:小雨,我今天有进步,难过指数又下降了一个百分点了。他回我,说:秦琏,我看好你!
办公室开始盛传我和隔壁公司的小帅哥陈小雨在姐弟恋,我保持缄默,笑而不答。我只是喜欢和陈小雨在一起,他会倾听我失恋的心情,会买大份的爆米花在平台等我,会说很多的笑话逗我笑。
“一夜情”砸了
唐砚说他的电脑死机了,要用我的。还没反应过来,他就靠过来,手臂圈住我点鼠标。这是第一次离唐砚那么近,我几乎把持不住,想要一把抱住。在理智快被“兽欲”打败的时候,赶紧从唐砚的“怀里”跳出来,没想到,我的头重重撞上他的下巴,他朝后跌了下去,又碰倒了后面的椅子。
唐砚大吼,秦琏,你找死!?嗫嗫地,却被突然出现的陈小雨一把揽了过去,他揉我的头,说秦琏疼不?
我怔住,陈小雨的眼神,温暖如水,一直在唐砚那里狼狈不堪的自尊突然就有了被重视的感觉。
再去唐砚办公室收拾,却是破天荒的干净整洁。唐砚背着我依在靠椅上,他说,不是决定不喜欢我了吗?还来打扫干吗?要是你的小男生知道了,会不高兴的……真想不到你是这样水性杨花的女人,今天喜欢一个明天喜欢一个。
我倒,我喜欢也不对不喜欢也不对,唐砚究竟想干吗?
唐砚的生日,我没有再送第十一只ZIPPO打火机。唐砚还是和其他女同事唱歌拼酒,就是不理我,而我,只好假装不在意地喝闷酒了。
快要醉过去的时候,有人背起了我,好温暖,像是唐砚,大约是做梦吧。如果这是梦也太美了。再醒来,竟然在酒店的房间里,唐砚穿了浴袍低下身来……
我保证我很想假装睡着了被他“欺负”,但我还是忍不住一把推开了他,眼泪哗啦地落了下来,我说,唐砚,为什么你对别人甜言蜜语献殷勤却只是想和我一夜情?在你眼里,我就那样随便那样容易得到吗?
出门的时候,我快要把自己骂死了,为什么不假装睡着了,为什么不和他“一夜情”,得不到他的心得到他的身体也不错呀!
太蹊跷的喜欢
没想到陈小雨捧了黄玫瑰来接我下班,我小声问他是不是打算追我,他笑,说如果你需要别人追,我可以考虑。朝陈小雨的胸口挥过去一拳,就被唐砚看见了,他说,秦琏,在办公室打情骂俏,你想被开除吗?
我终于发了飚,把文件朝他面前摔,我说,好呀,你开除我,开除我!
出人意料,唐砚败下阵去,灰溜溜地回了办公室,不再找我茬。
等了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反应,终于忍不住交辞呈上去,我说,唐砚,你把我的打火机到底怎么着了?
他轻轻打开抽屉,我的那十只打火机被放得整整齐齐。他很困难地说,秦琏,你不要走,我会不习惯……你总是给我添乱,惹我生气,但是,闲时我又会想笑,想起你开会时找不到凉鞋,进电梯时在我背后做鄙视的动作,还有,手忙脚乱把工作弄得一塌糊涂,我都想笑……唐砚不会是在表白吧?我使劲拍自己的头,告诉自己要清醒些,他是在调情,是在用甜言蜜语留住“人才”。
这件事太蹊跷了,拖了陈小雨去天台商量。他笑,他说秦琏我早就看出来了,唐砚喜欢你!像他那样的男人就是被宠坏了,不会认真去追一个女人,不会轻易地去喜欢!你要谢谢我,要不是我这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出现,他还不会发现他喜欢你……
只许和我勾搭
陈小雨被我磨得没办法,答应帮我试探一下唐砚。不过是让他“不小心”看到我和陈小雨在“卿卿我我”。果然,唐砚气急败坏地冲过来,一把拉开我,他说,陈小雨,秦琏年纪一大把了,你愿意这么年轻就对着一个老太婆?
他说,陈小雨,秦琏工作能力太差,如果被我开除她连工作都找不到,难道你养她一辈子?他说,陈小雨,秦链已经和我去过酒店了,你看这是发票!
再开早会,唐砚在我的“逼视”下站起来宣布,从今天起我要从良,只和秦琏勾搭,只和她暧昧不清,只和她调情,只对她献殷勤……
在一片爆笑声里,有掌声哗啦地响起来。
我敢打赌,那些“白骨精”一定气得七窍生烟,这是最出人意料的结局,于我来说,却是最完美的结局。
我不知道陈小雨是不是喜欢我,但他说祝福我。我亦不知道那天在酒店唐砚到底是不是想让我失身,但他说,他想。
五一节的时候,唐砚问我要礼物,我喜滋滋地把第十一只ZIPPO拿出来,我说,好了,从此以后我就不送了,这么贵,心疼!
他抗议!
我拧他的脸,我说,谁见过鱼上钩了还要喂鱼饵的?阳光在我的脸上开出一朵花来,风吹过的时候,我觉得,真美呀!
第89篇、爱情故事感情不能强求
似乎谁也没有错,她在乎她爱的人,而我在乎她。有时候回想起来,可能谁都会经历这样一些情感困惑吧。
我玩单反,喜好人像摄影,索性就和几个朋友搞了个小工作室。大二外出拍摄淘宝的平面照,我认识了她。她非常漂亮,气质卓然,我私底下向工作人员要她微信,工作人员调侃我,是不是想追她?我笑了笑说,难度大。
后来,她成了我的“御用”模特。很长一段时间,我只拍她,拍有关于她的一切——她的一颦一笑、她触碰过的物品、她身后的风景。朋友都说我着了魔,既然这么迷,不如去追求呗!大概半年后,她同意和我谈恋爱了。我们一起去逛书店,一起爬山,一起玩摄影。她从未允许我为她买任何东西,连出去吃饭都坚持轮流付账。室友说,没见过你们这样谈恋爱的,简直相敬如宾。
有一天她忽然给我打电话,在电话里哭。我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她之所以答应和我交往是因为失恋了,现在那个男生又回来找她了。我从来没让她情緒崩溃过,而另一个男生几句话就做到了。那一刻,我知道自己输了。恋情无疾而终,我又回到了一个人揣着相机扫街的日子。我还是在等她,等着某天她回到我的镜头下,但我知道希望渺茫。似乎谁也没有错,她在乎她爱的人,而我在乎她。有时候回想起来,可能谁都会经历这样一些情感困惑吧。
第90篇、爱情故事如何评价岭南前三家邝露?邝露的爱情故事
邝露是明朝末年诗人,被后人称为岭南三大家,是其中最为杰出的诗人。他生于公元1604年,去世于公元1650年,广东南海人氏。
邝露是一位非常有才华的人,天资过人而勤学不辍,才学出众。邝露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祖父和父亲都有功名在身。祖父为进士,曾任知县,父亲为廪生,有才名。在这样的家庭,邝露接受了很好的教育。他工诗善画,还通晓兵法、骑马、击剑、射箭,精通篆、隶、行、草、楷五种字体,也是有所成就的书法家。
邝露能有这么高的成就,离不开家学渊源,但更离不开他本人的勤奋学习。他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因此家境中落。有些人可能会因此受到打击,此后一蹶不振。但是邝露却追忆先辈,说自己的父亲和祖父都以诗名而受人赞扬,因此自己也勤学苦吟。
邝露岭南三大家之首的称号不是白来的,而是真真实实凭自己的才华挣来的。他为了写好诗词,常常废寝忘食的专研。据说他在思考吟诗的时候,常常走着走着就撞到树木。有些时候过于专注,以至于掉到土坑中都没有察觉。
邝露是君子是名士,老话说的好,真名士自风流。他为人潇洒快意,放纵不羁,不拘泥于名利,而自追寻心中的逍遥。
他少年之时,也曾经参加过科举考试,屡次不中。特别是第一次参加考试的时候,直接违反规矩,用篆、隶、行、草、楷五种字体答卷,最终落为五等。虽然一直都没有考中,但是邝露却丝毫不在意,潇洒离去。此后更是放纵心情,常常披头散发游走在街市之中,不拘礼法。
邝露曾经在上元佳节,酒醉骑马过市,遇南海县令出巡仪仗也丝毫不让,甚至还出口讥讽骑驴误撞华阴令,失马还同塞上翁。
邝露虽然为人不羁,但是却有着很强的爱国之心。在清军入关之后,曾经多次率领义军与清军交战,长子在战斗中战死。后来入永历朝,在清军进攻广州的时候,率兵誓死抵挡。在一切成空,结局已定之后,绝食而亡。
邝露死的十分潇洒,他回到家中,将妻儿安排好,然后端坐堂上,将自己平生收集的怀素真迹和宝剑文物等围绕在自己的身旁。抱着自己心爱的古琴纵谈一曲,素后抱琴绝食而亡。后人有《抱琴歌》挽之:城陷中书义不辱,抱琴西向苍梧哭。
崇祯七年,邝露因为在上元佳节酒醉,惹怒南海县令黄熙而避走他乡。他离乡之后,四处游历,浪迹各地,曾经来到广西土家族生活的地方,了解了此地的风俗民情,同时还与当地土家族姑娘女土司云亸娘相恋。
这段浪漫多情的爱情故事,一直都是后人关注的重点。现今大型音乐舞蹈粤剧《蝴蝶公主》,就是以邝露与女土司云亸娘的爱情故事为蓝本编成的。
邝露是广东著名诗人,为岭南前三大家之一,在一生之中放纵吟唱,留下了不少的佳句好诗。
《胡天星邀余作白妾鱼脍》
独寻芳草过王孙,为脍银丝出露盆。
汤煴玉环妃子泪,楼残金谷绿珠魂。
凌波岂复观微步,齿剑终然合报恩。
谁识蒯缑归思苦,不堪弹铗向朱门。
第91篇、爱情故事怕老婆,没错的事
我得在各位朋友面前自曝一下家丑:我很怕老婆,真的。
至于我这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惧怕弱小老婆的故事,我说了你得答应我,千万不可效仿。不然,这世上又要多一个我这样的——用咱湖北人的话来说,属黄瓜的了。
面子没有过日子重要,懂吗
那年,我脱下穿了五年的军装,回到家乡的小城。三十岁可不是闹着玩的年纪,娶个老婆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因为爹妈优良的遗传因子,我的外表是无可挑剔的,再加上本科学历,对对象的要求就那么无端拔高了一大截。
那天,我开着朋友的桑塔纳在雅斯超市门口停下后,就到里面购物。十几分钟后,我出来打开车门准备回家,却见车玻璃上贴着一张纸片:“同志,我的自行车把你的车挂了,我现在必须赶回幼儿园上课,有事请拨我的电话,我给你赔偿。”下面是一行阿拉伯数字。
哈,我转了八圈也没发现这辆车哪里有被挂伤的痕迹,管她呢,有美女送上虎口,正合我意。
几个回合下来,我完全被她迷倒了,她对我也是非常中意。婚事指日可待。我拿出了部队发给我的退伍安置费,准备要在市里最豪华的宾馆举办婚宴。当我兴冲冲地告诉她的时候,没想到,一向温顺的她像只红眼兔子似的一蹦老高:“你钱多得发烧是不是?我不需要这么豪华的婚宴,去,赶快去把预订的酒席全部撤掉。面子没有过日子重要,懂吗?”
我掐掐手,嘿,生疼,再看她的脸,已经阴天有小雨,估计一会儿还会有雷阵雨,逃,是上上策。回去的路上,我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大半,我怎么这么倒霉,碰上这么个不知享受的傻老婆,而且还这么厉害。
我的婚宴就这么被她“搅”没了,这让在那帮哥们面前发飙了很久的我,过了一段灰头土脸的日子。特别是我老爹老妈,一个劲叹气:“以后的日子,你可得好自为之啊。”想想这一辈子,就结一次婚,人家珠光
宝气,风光十足,我的婚礼却是和不挂一件首饰,居家小妇人一样的老婆在路边的小店里花了二十元炒了两份盒饭。看着她吃得津津有味,我心里那个委屈的小鬼早一边哭开了。
结婚三个月后,我和妻拿到了新房的钥匙,看着亮晶晶的钥匙在我眼前发出耀眼的光,妻笑得花枝乱颤:知道首付哪来的吗?我不傻,当然一下子全明白了。看我一副陶陶然的没出息样,妻用不多见的嗲音说:“你都看见了,房子还空着,以后要认真做事哟。”
不知怎的,我心里的委屈突然没了,反而有了一丝甜津津的味道。
乖乖的啊,我相信你
娶了妻后,我彻底信了一句话:一物降一物。妻沉着冷静,有个性,美丽安静得像墙角的蔷薇,清香四溢而不张扬,又永远不会被人忽视。我,麻将好久没摸过了,酒不敢沾了,烟从来都只敢躲在厕所里猛吸一通。袜子也不敢乱脱乱扔了。每天进门出门要主动打招呼,说话不准吊儿郎当,吃饭不准发出有力的叭嗒声、坐姿要身正腰直、话出口时要三思三思再三思。天哪。这哪是老婆对老公啊,简直就是让我与魔鬼同行。
我不止一次想过举旗造反,关键是每当心里有了那么一点点风吹草动,妻子就会像《功夫》里的包租婆那样大吼一声:“想——造——反——啊。”我就立马心不乱动,手不敢乱晃了。
那帮朋友很鄙视我,说我是严重的“妻管严”,简直太丢人了。我失去了很多的朋友,比如张麻皮、李二包,以前一起在街上打过群架,现在都没工作的那几个。
老婆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我不得不外出找工作。那天夜里,我对第二天面试的事还没谱,老婆像对待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说:“乖乖的,阿,我相信你。”
当我忐忑不安地闻过初试关、复试关、面试关时,我终于接到了吉思外贸公司发来的用工通知。他们对我一致的评价是:彬彬有礼、待人和善、处世恭谨、细心谨慎、反应迅速。接到通知那一刻,我终于没有忍住,趴在老婆的肩上呜呜哭了起来:“都是你的功劳啊,若不是进了你的魔鬼训练营,我哪有今天,没准我还在大街上晃荡哪。”妻被我的神经错乱逗得咯吱咯吱乱笑。
从此,我的生活步入了正轨,每天按时上下班。没想到,老婆又出台了新的霸王条款:工资按时上交,如有消费需求请写申请,而且要仔细核算,经同意后才能发给经费。我懵得不行,我挣的钱比她多,凭什么要把钱给她保管?要知道,我打小数学成绩溜溜棒。
我的反抗终于收到了成效,老婆将财产权力下放,让我实习一个月。如果效果不错,即刻转正。结果,那个月我家刚到中旬,厨房里没米了,冰箱里除了牛奶就没有其他的食物了,催交水电费的上门,我还得厚着脸皮讨要老婆的压箱钱对付过去。那样子,两个字概括就是:寒碜。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检查一看是脐带盘颈,胎盘不正,老婆还严重贫血。医生杀鸡取蛋,七斤重的儿子终于带着一张比我还老的脸面世了。
我就愁啊,结婚后一直要还房贷,钱没准早就用光了,眼下不交够五千八千块的,医生还不准我的儿子老婆回家。老婆却让我回家取钱,说就在小房间的壁橱里的一本《打造一个完美老公》的那本书里的第452页,有一个存折,刚好一万元,足够支付住院费用的。
接老婆儿子回到家里,看到家里到处漂着的烟火味,还有可爱的儿子,我突然觉得和妻在一起,嚼着她用“粗暴”和“残忍”制造的棉花糖,一口口尝下去,味道还真是不错的。
说你胖,你还喘得像牛似的
转眼,儿子大了,我的肚子也挺起来了,妻的脸也慢慢被生活的烟火熏得红中泛白,黄中泛灰了。我的工作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升任部门主管了。
人到中年,应该是享受一番的时候。人一有地位,这应酬就多,应酬一多,就难免想将热得暴汗的脚往冷水里试试感觉。可家里有悍妻啊,没办法。
每天晚上,我必须读书四十分钟,而且当天落下的时间,第二天一定得补上,不然不准上床睡觉。认真写读书笔记,语言不能太含糊,措辞要准确,不然,那晚上她会用魔音让你头上有千万个星星在跳舞。
生活必须有规律,早上一定要五点准时起床跑步,晚上吃完饭一定要到小区内散步一小时,而且还得带上儿子,还必须和孩子进行平等的交流。
身上的每一分钱都要如实交待来龙去脉,一时想不起来的,必须记入家庭财产备案表,交代一笔勾掉一笔,以便晚上睡得安稳踏实。
唉,那一套套的,我简直没法一一列举。
三月桃花天,我的顶头上司王总被一家公司挖走了。他走了,得有个人顶上去,为了还公司员工一个民主权力,决定公开投票推选经理。让我意外的结果产生了,我在海选中居然以95%的得票率成为了部门经理。为了搞清楚入选的缘由,我声东击西终于打探得到:我有文化,待人和气,工作能力强,是集商人的智慧与文人的儒雅于一身的最佳人选。
儿子不负我心,这学期成绩稳居年级第一了,如愿考入了理想的外国语中学。那天晚上,借着一点红酒的微醉,妻娇滴滴地说:“老公呀,我对你们好不好呀?”她既然变柔了,我不妨就来点男人的凶蛮:“嗯,今天的态度较以前有所改善,希望将此表情、此语调继续发扬光大。”
妻大怒:“嘿,说你胖。你还喘得像牛似的。”两人终于笑倒在沙发上。妻那一怒一笑啊,真的是甜到我心坎上去了。
我生日那天,老婆送给我一套361°运动装,中间压了一张纸条:“听话的老公,我爱你。”
看来,怕老婆,做好男人,真是一件没错的事!
第92篇、爱情故事喜乐相伴
与丈夫一同承受生命之恩,还是与他活在痛苦和煎熬中,这完全由你掌控。你的支配作用是超出你的想象的。
我丈夫从不倒垃圾,这已经成了习惯。我要么为此事烦恼,要么学着享受自己倒垃圾的乐趣。我很聪明,现在非常喜欢倒垃圾。
前不久,我一只手提着一个很大、很沉的垃圾袋,另一只胳膊夹着几个空盒子。我丈夫恰好和我往同一个方向走,看到我艰难地出门的样子,就自告奋勇来帮我。他走在我前面约十步远,单手提着垃圾袋,小心翼翼地不让它碰到身上。我知道他正向我展示他多么强壮,像平时向我炫耀他多么强健的情形一样,这次我也很开心、很着迷。
当他靠近那个大垃圾车时,他真的显出了男子汉的气魄,吹了一声口哨,便扔出了那个巨大的垃圾袋。结果,垃圾袋的提手断了,垃圾袋被甩到车外面摔破了,垃圾撒了一地。我赶紧冲过去打扫垃圾,我看得出来他挺尴尬,但他还是开心地走开,做他该做的事去了。
如果这事发生在我们刚结婚的那会儿,我一定会暴跳如雷,进而怀恨在心。我一定会想尽办法让他明白我的不快,关系马上会紧张起来。就是因为一袋垃圾,我们那会儿真是浪费了生命,做了许多蠢事。
而现在,即使看到丈夫出丑而逃,我也会一笑置之。我已经了解男人的心理,至少是这个男人的心理。
我知道这袋倒霉的垃圾已经成了年老的他心里的负担。总之,根据已知的男人爱面子的特点,我料想他一定会再找机会帮忙倒一次垃圾,而且不会再出丑。
果然,机会来了。两个星期后的一天,他看到我拿一袋垃圾出门,马上表示要帮忙,于是我很乐意地接受并优雅地表达了谢意。待他一出门,我立即跑到洗衣间的窗户旁,迅速把窗户打开。垃圾车刚好在窗户的正前方,只要他走到垃圾车附近,我就能看見他。
当他小心翼翼地提着垃圾袋往垃圾车里扔的时候,我恶作剧地尖叫了一声。可能你觉得他一定知道我爱搞恶作剧的把戏,毕竟老夫老妻这么多年了,但他还是再次掉进了陷阱。他全身惊颤,甚至连他的T恤也像被一阵强风吹过一样抖了起来。当然,我自己也笑得几乎全身痉挛了。
直到他转过身来,与我幸灾乐祸的眼神一接触,我才意识到我要为这个玩笑付出代价。
刹那间,他混乱的大脑一下子清醒了,转身朝家里跑来,速度就如年轻时那么快。我强忍着在那里洗盘子,但是我平静的姿态没蒙住他。他从后面抱住我,把我引向卧室。由于他比我重90千克,我的反抗最多也就像是被“劫持”。我心想,如果隔壁公司的职员碰巧来访,看到这一幕不知他们会怎么想。
他想通过“武力”来吓唬我,但把我拖向了我最喜欢,也是对我最有利的地方——卧室。当他给门上锁的时候,我已经摆出了诱人的姿态,他每一次都会上钩。这的确是女人得天独厚的优势!于是,我“扑哧”笑了出来,他开始吻我。他吻起来可比他扔起垃圾来要出色得多。
丈夫是我的玩伴。他每天都需要有个人陪他一起玩,我就是他的陪玩者。我能满足他对沟通情感的需要,对陪伴关怀的需要,对亲密玩伴的需要。只要我们一起散步,最后都以相互赛跑结束。当我们一起爬山时,我抓着他的腰带让他拉着我,就是为了好玩。
那天我们正在爬一个陡峭的斜坡,都累得气踹吁吁。他停下来回头找我,问道:“要拉你一把吗?”“不,我自己可以。”我回答。而他居然背对着我喘着粗气说:“那你推我吧!”就这样,我们笑着一起爬到了山顶。
我们的爱情奇迹已经持续了近35年。没人会想到坐在饭店角落里享受着优惠待遇的两个老人仍有这么多的趣事。是的,我们仍然彼此欣赏、彼此相爱、彼此分享,一起玩耍、一起欢笑。我们是一起承受生命之恩的伴侣,不是挣扎于痛苦与压力中的对头。
第93篇、爱情故事我爱你,不如我“耐”你
记得我小的时候,父亲有酗酒的毛病,脾气特别暴躁。他晚上经常喝多了酒,然后醉醺醺地回到家里,把熟睡中的我和母亲从床上拽起来,对着我们一通高谈阔论,从中国上下五千年谈到核导弹开花,不聊到尽兴绝不休息。
小时候我常因此愤愤不平,温驯的母亲却总能默默接受父亲不着边际的醉话,从来不和父亲争吵。我以为是母亲的性格太懦弱,才不懂得反抗“霸权”和保护自己,为此还曾看不起她。母亲似乎从来不觉得父亲是在欺负她、伤害她。即使面对醉得快瘫倒的父親,她也总是温和的。我从没见过像我母亲那样有耐心的人,她总能无限地包容父亲和我的所有缺点,几十年如一日地操持着家里的大小事务,把我跟父亲照顾得舒舒服服。
我曾经很不理解母亲对父亲的耐心,直到后来长大了,我才明白其中的道理:母亲的所有忍耐,并非源于懦弱的性格,而是出于对父亲和我的深厚爱意。
长大后,在母亲的提醒下,我也终于放下偏见观察父亲。我才发现:虽然父亲在喝醉时常常对母亲大呼小叫、胡言乱语,但是在平时,父亲只要有空就会跑前跑后地做饭、做家务;虽然父亲经常在外地出差,但他会记得带回整箱纪念品和特色小吃;虽然父亲工作很忙,但他从不曾忘记母亲的生日和结婚纪念日……
母亲对我说,爱的感觉是骗不了人的。即使再想伪装,爱也会在生活的每一个点滴里表现出来。就像父亲每次把挣到的钱交给母亲时,眼里总是溢满了自豪和幸福。而母亲每每在跟外人提到父亲时,眼波里也总是荡漾着满满的笑意、暖意。后来,退休后的父亲在母亲的帮助下彻底戒了烟酒。一向不爱出门的母亲也在父亲的影响下,开始跟他一起筹划着出国旅行。
身在异国他乡时,每次看着父母的照片,我似乎都能听见他俩在对彼此诉说着这世上最真实和珍贵的情话:“虽然你喜欢喝酒,酒品还不太好。但我知道你是真心爱我,所以我愿意忍耐你的缺点,帮助你一起克服恶习。”“虽然我嗜酒如命,但我知道我酒品不好,喝醉了会影响你、伤害你。所以我愿意忍耐你对我的约束,与你同心协力解决我的问题。”“因为我爱你,所以我‘耐’你。”
“爱”究竟是什么?年少时的我们总是不解其意,非要等到长大了才开始明白:“爱”这个字,其实细细看进去分明是一个“耐”字。这世上从来没有完美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未恋爱时,我们总喜欢给未来的另一半定下各种指标。可是当我们真的爱上了一个人就会茅塞顿开:在一个正确的人面前,所有的标准都会变得不再重要。
真正的爱情会让所有拥抱它的人都情不自禁地放弃掉一部分自己——这并非是件坏事,它是为了让你的心灵腾出一些空间,让另一个人住进来。愿意为了另一个人、改变自己是一个双向的过程。当你为了对方激发出自己全部的雅量,包容了对方所有的不足时,如果对方也同样爱你,那么他一定也会愿意在你的陪伴下,与你一起进步、成长。
我“爱”你所有的光鲜,常常只是一瞬;我“耐”你所有的缺点,往往才是一生。因为先有“爱”,所以才会有“耐”。如果哪一天,你的另一半突然停下了与你并肩前行的脚步,开始日复一日地数落你的缺点、抱怨再也忍受不了你的时候,若是你真觉得自己没有过错,大可不必终日忧心自省。其实谁都没有做错什么,他只不过是不再爱你。一生那么短,与其费力相爱相杀,不如共同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若想天长地久,与其说我“爱”你,不如说我“耐”你。
第94篇、爱情故事女孩嫌弃的不是男孩穷,而是不上进
粒粒和她的男朋友分手了。“你知道他是怎么和他的朋友说我的吗?说我物质、拜金,和他分手就是嫌弃他穷。我要是嫌弃他穷,还陪他一起消耗那么多大好时光?跟他分手,是他让我觉得他这辈子就这样了啊!”
粒粒一句话,说出了无数女孩的心声。
说实话,她男朋友是真的穷。粒粒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在北京拿着一份月薪5000元的工资,没房没车没存款。粒粒选择和他在一起时不是不知道他的经济情况,但并没有嫌弃他,只是抱着日后两个人一起努力会越过越好的心态,希望能和他共同打拼。所以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房租和生活费用都是共同承担的,粒粒也从没让他买过什么贵重的东西。
可是两年过去了,粒粒的工资都翻了一番,但他男朋友呢,每天拖拖拉拉地过着,依然是月薪5000元。
“我不是嫌贫爱富,也不是因为自己好了一点就甩了他,我受不了的是,在我为我们的未来努力拼搏的时候,他永远是一副懒散的无动于衷的样子。我真的看不到未来。”
其实不用粒粒说,我也能理解。粒粒一直是个很上进的女孩,工作勤勤恳恳,在偶尔空闲的间歇,她还会接揽一些私活来挣外快。相比较之下,她的男朋友真的是很不争气了。
据粒粒说,每天他6点就下班回家,但在家的时候不是上网刷八卦、玩抖音,就是在看电影、打游戏,周末更是什么都不做,一觉就能睡个天昏地暗。可想而知,他在上班的时候又是怎样在混生活。
“我说让他做点有用的事情,结果你猜他怎么说,他问我:你说那我做点什么呢?”粒粒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有时候我就忍不住为这种现状焦虑,想跟他沟通一下,他又一声不吭。结果我翻来覆去也睡不着觉,可是一回头,发现人家已经沉沉地进入梦乡。那时候我就觉得,真的是没指望了。”
有这么一种歪理:在感情关系里,一旦因为钱而出现了问题,那就是女方的错,是那个女孩爱慕虚荣、物质自私,应该被鄙视。
但其实大多数女孩真的并不虚荣。像粒粒,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根本就没指望过什么名贵的礼物、奢华的旅行、跑车、包包、大房子,而是抱着和他共同承担的心态,当初能和“穷男孩”在一起恋爱,也是因为真的喜欢。
她愿意和他一起奮斗,想看到两个人为未来共同打拼下一个小家,起码,双方都努力的话,未来总是可期的。但就是有些男孩,把她们那一点点的希望都磨灭了。
说到底,女孩们嫌弃的不是穷,而是不上进,是对方消极懒惰的态度,让未来一点希望都没有。
当和一个不上进的男朋友在一起时,真的很累:未来无法托付,只能自己拼尽全力;也无法像别的情侣一样共同加油打气,深夜里所有的压力和艰难只有自己负担;明明两个人在一起可以多一股力,到头来却只是多一份无奈和不甘。
一个人可以什么都没有,但起码要有上进心和责任心,要有两个人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未来的决心和能力。穷一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点责任感和担当,没有丝毫的进取心,也没有为你、为自己、为两个人的未来做出过一点努力。
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不会对你们的未来没有一点打算,更绝不会看你一个人忙碌辛苦,自己却懒洋洋地置之不理。
所以,如果有一天你们还是因此而分手了,不要被道德绑架,也无需责怪自己,不是你虚荣势利,也不是你放弃了他,而是他先放弃了自己。
第95篇、爱情故事有些人光是遇见就值得
作者:庭悦,一个有梦想的中年少女,爱生活爱运动,希望和你分享温暖人生的故事
喜欢罗大佑的歌,字字句句,仿佛在唱我的青春。那首《恋曲1990》曾反复单曲循环。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我的记忆深处,一直有一双乌黑的眼睛,一张明媚的笑脸,那都属于我初中时期的班长——夏琳。
夏琳喜欢扎个马尾,眼睛闪亮,笑颜如花。她成绩优秀,点子很多,总是带着我们做黑板报,搞联欢,组织春游……人群中属她笑声最响亮,歌声最动听。
我是农村孩子,从小就被父母灌输,家里条件不好,要好好读书,只有读书出头才能过好日子。
我依靠努力,从村里学校考上了小城的中学。夏琳是我见过,最能干的女孩,成绩还比我好,我暗自努力,想追上她,想离她近点。
努力没有白费,我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省城重点高中,夏琳发挥失常,考了一所普通高中。
在我们小城,考上省重点,等于是一脚跨进了大学的门槛,父母办了酒席宴请亲友,我也请了老师同学。
班长夏琳当然来了,她还送了一枝钢笔给我,说我是我们班的骄傲。我红着脸笨拙鼓励:“你也加油,高考时考出好成绩!”她与我握手:“一言为定!”
高中学习繁忙异常,省重点的氛围更是时时紧张。我抓紧空隙整理课堂笔记给夏琳寄去,希望对她的高考分数稍有帮助。
夏琳的回信每每活泼生动,絮絮说着她遇到的闺蜜,看到的好书,讨厌的物理化学,还有喜欢的语文课。我常在宿舍熄灯后就着手电细细看她的信,边微笑边想象着她快乐的模样。
夏琳总说我是个“书呆子”,和我说了那么多好玩的事情都没反应,只会让她认真学习,不要在晚自习写信。
她不知道,在我的高中三年,她的信是我唯一的放松,也是精神鼓励。
高考前夕,收到一个很大的信封,打开一看,里面又有层层几个小信封,依次写着“高考第一天拆、第二天拆、第三天拆”字样,心下恼火:这不听话的丫头,临高考了又搞什么花样?
又忍不住拆了一个看,满眼的祝福,细心的叮咛,大意让我放下所有负担考出最好成绩。这丫头大概是把她所有知道的有关祝福的话都送给我了。
大概是夏琳的祝福太过诚挚,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以省城状元的身份考上了N大。夏琳三分之差落榜高考。
90年代,高中生也算较高的学历,夏琳的成绩足够在我们小城挑个满意的工作。她成了一名银行职员,依然是个快乐女孩,断断续续的通信中,我知道,有人在追她了。
像珍藏多年的宝藏被人发现,我伤心又无奈。是啊,那么美好的女子被人喜爱不是很正常吗?而我还只是学生,我什么也给不了她。装作不在意在信中为她出谋划策,告诉她一定挑一个对她最好的人。
大四寒假,初中好友结婚请了一帮同学去热闹。我惊喜发现,夏琳是独自一人过来,问她怎不见男友?她俏皮一笑:“还没挑到好的!”
我心中大喜,鼓足勇气约好晚饭后送她回家。骑上自行车载着夏琳,只觉风很轻柔,路灯很亮,灯下掠过的影子是那么欢快。
憋在心里的话想要脱口而出,没注意路边伸出的木杆还是铁杆,忽地绊住,我们一起摔倒在地。我慌忙去扶夏琳,只见她膝盖已渗出的血。见我呆滞,夏琳连声安慰:“没事没事,就破了点皮!”心中的话已咽了回去,懊恼沮丧充斥胸中:我真是个书呆子,什么也做不好。
回校继续刻苦读书,想变得更好,更好才有勇气去追梦。
我忘了在我们小城,女孩23、4岁都会有众多亲友操心婚事。夏琳来信说,找到那个对她好的人了,她准备开始新生活了。
永远记得那个有着惨淡月色的夜晚,操场上,孤独的影子绕了一圈又一圈。第二天做了此生疯狂的决定,翘课赶了300公里去到夏琳的单位。
在她单位门口,我又踯躅良久,却正好遇见午休出来吃饭的她。夏琳相信了我临时编的胡话,是家中有事请假回去,顺路来看看。她盛情邀我吃饭,请我去她宿舍小坐休息。
在她的言笑晏晏中,不知怎么回事,我积聚一晚上的勇气忽然退的干干净净。我还是不能确定,如果我说出这么多年的想念,会不会反扰了她的笑颜。
毕业后,我也选了省城的银行上班,凭着N大的金字招牌,因着我一贯努力刻苦的态度,三年后,我成了一家支行的行长。
夏琳已经结婚,我托人送了红包,没有过去,终究是不想看见,她成为别人新娘的样子。
三十一过,熬不过父母,我也结婚,妻子善良大方,在我工作繁忙时把家照顾得很好。又是几年,因我工作成绩突出,领导派我回我们小城任了总行行长。
同学们纷纷道贺,要求吃饭庆祝。我欣然同意,说让我们班长组织吧,好久没见班长夏琳了。
有了手机后,我们反而断了联系,7年的书信往来像是一场久远的梦。
大家面面相觑,说你不知道吧?班长的老公两年前生病,不治离世,班长一直躲着我们,很久没联系。
犹如晴天霹雳,电光火石间,我忽然很恨自己,总觉得如果当年的我勇敢一点,大胆一点,说不定夏琳的生活不会这样。
立即组织聚会,夏琳来了。身形略有消瘦,笑容还是熟悉。借着酒意,我拦住了从洗手间出来的夏琳,一股脑地说了从前,问着有什么我可以帮忙?
夏琳安静听我说完,黑色的眼睛有瞬间怔忡,一瞬又微笑起来:“都过去了,我现在很好,不用担心。”是啊,都过去了,如今的我是再也回不到从前,又能怎么帮她呢?
离开小城多年,原来的同学格外热情,挑我空了就约我小聚,夏琳班长也常常受邀。
我看她确实恢复了从前的爽朗,有时酒后会有一年轻男人来接她。有次忍不住问她,那个年轻男人好吗,靠得住吗?比当年年轻的我好在哪里?夏琳笑言:“他除了比你大胆一点,哪里都比不过你大行长!”
忽然醍醐灌顶,我知道,生活从来没有辜负我的努力,它在我最好的年纪,给过我最美的相遇,是我年轻时的小心翼翼和犹豫不决让我错过了。
夏琳也曾问我:“那你当时为什么不说清楚呢?我们女生都喜欢成绩好的男生,老听沈莉莉提起你,我以为她喜欢你,你也喜欢她!”
沈莉莉是我们共同的同学,是夏琳的死党,年轻的我总是羞于和喜欢的女孩表白,却又忍不住向她的死党打听她的种种。
穿过岁月长河,我仿佛看见两个青葱少年,一个笨一个傻,那是年少的我们。
最近同学们在筹备毕业20年聚会,为了相关事宜,我们又聚在一起。席间有人让我赞助酒席,有人让我赞助场地。
夏琳拦着大家,说别,林行长身居要职,都让他赞助了会说不清,传出去不好,会说他公款吃喝。我感她心细,正色说道:“不会,有班长一直监督着,决不会公私不分!”
散场后我送夏琳回家,她忽然问我,眼神狡黠:“还记得以前你骑车送我摔了一跤吗?”我点头微笑,她说:“幸亏我们没在一起,我那么笨,连个车都坐不稳,在一起了,说不定你就没现在这么好了。”
我心中震动,心下释然:“你怎么知道?说不定会更好!”夏琳站定,认真伸手给我:“你一定要更好哦!你是我们班的骄傲呢!”我忙握住她的手,恍惚回到二十年前:“一言为定!”
看着她身影远去,街边不知哪飘着罗大佑的歌: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的这么想……
我很庆幸在过往的岁月里认识夏琳,很庆幸因着喜欢,自己从没放弃努力追梦,很庆幸,我曾喜欢的女孩,还是笑颜依旧。
虽然我们最终没有实现当初的梦想,但我们都因这美好的梦想变成了更好的自己,弹奏了属于我们的光阴故事。
有些人,光是遇见就已值得!
第96篇、爱情故事婚姻专宠日,宠你也宠我
只负责貌美如花
和彭简从谈恋爱到结婚,我始终在给他灌输一个观念:如果你要娶我,那么,我只负责貌美如花和赚钱养自己,你则需工资全交、家务全包。热恋中的男人,鸡啄米一般点头。
新婚之时,他也确实老老实实当着“老婆奴”——一日三餐认真烹煮,地板擦得干净明亮,家中收拾得整整齐齐……可慢慢地,他开始不耐烦,频频喊我洗菜、清理冰箱……偶尔我也给个面子,但次数多了我开始拒绝,于是我们有了矛盾。
有一天,彭简出差了,他有个同事要去我们家拿份文件急用。我正上班,只好把家里入户门的密码告诉他。没想到那个同事把我们家如何脏乱差在公司好一通宣传。彭简向来好面子,哪里受过这样的嘲笑。一回来他便冷着个脸,非要我把厨房里的碗洗了不可。我不愿意,于是激烈争吵。接着,冷战开始,我们谁也不理谁。
来了个田螺姑娘
本来心里就憋屈,彭简公司的一个女同事小七却又告诉我,彭简最近一直和一个女同事面对面吃便当,两个人连饭盒都一模一样。
我一惊,第二天中午,悄悄去了彭简公司,远远看着,果真如此。掏出手机,我问彭简:“你在哪吃午餐呢?”他说:“公司楼底下那家中式快餐店。”我轻轻挂了电话,眼泪不由自主涌了出来——他在撒谎!
我不想戳穿他,我静静地在等,等彭简有一天跟我提离婚。等待的时间里,我每天给自己做一顿佳肴,心很凉,那就让胃暖着。
就在这时,小七突然告诉我:彭简辞职了。可是,他还是每天上下班,难道去田螺姑娘那了?我决定跟踪他一次。结果,他居然去了医院,原来是婆婆得了结肠癌,他竟然没告诉我。
他看到我,我們谁也没说话,回到家,我拿出这几天实践出的手艺,做了一个披萨,对他说:“吃吧,吃饱了好战斗。”“接下来不知能不能找到好工作,我妈又需要人照顾。”“明天我去照顾妈,你专心找工作吧。”他若有所思,说:“披萨真好吃!”“比田螺姑娘做的甜蜜便当好吃?”“每餐20元,我按时付给她了。我承认,这样的便当很诱人。可是我爱你,我们之间不过就是隔着些鸡毛蒜皮没有打扫。”我听着,心里有了一丝丝感动。
高级婚姻要平权
从彭简全力以赴开始新工作到婆婆身体好转,差不多有半年。我这个懒媳妇也开始照顾起这个家。
和婚姻幸福的好友元樱聊起我的苦恼,她一一向我介绍她的帮手:扫地机器人、洗衣烘干机、洗碗机……这些东西,可都得要钱哪。于是我决定努力工作,广开财源。
和彭简商量购进家务神器,他当然求之不得。为了求得家中的轻松,我们在外并肩作战,事业逐渐明朗灿烂。
我的生日,彭简给钟点工放假,说要给我惊喜。那天,我又成了任意偷懒和撒欢的“王”。甜蜜之余,我们一致决定,从此,家中设立专宠日,每星期一次。所谓专宠日,就是一人专心当“王”,一人全心为“奴”,当然,“王”和“奴”轮着来当。
我们精诚合作,不相欠,不厌倦,提升自己的人生高度,也提升婚姻质量。即使是女儿出生后的这几年,也没有打破我们的幸福模式,专宠日不曾有一次被忽视。彭简说,我们是高质量的爱人。这话,我喜欢!
第97篇、爱情故事愿成眷属者终成有情人
1
那天,我偶像主演的电影上映,我和老吴商量,去给偶像捧一下场。
我嘟囔了一句:“不就200来块钱吗?”老吴翻着白皮本说:“200多块钱?现在吃猪肉都算炫富了,看一次电影的钱,能买5斤猪肉。”
老吴见我不高兴,最后还是陪我去看了电影,但我的心情早已一落千丈。
老吴消费特别讲究性价比。在他看来,手表的作用就是看时间,200多元的表和几万元的表功能是一样的;在咖啡厅喝的咖啡,和在办公室冲的速溶咖啡是一样的;同样,看电影晚些时间在家看与在电影院看也是没什么区别的。我和老吴的消费观念不一样。如果每天的生活只有上班吃饭睡觉看电视,生活还有什么乐趣?日子还有什么意义?
2
我俩的收入都是透明的。加起来每月8000多点的工资,还了房贷,雷打不动存2000元以备不时之需,余下的是生活费和人情往来的费用,有时不免捉襟见肘。
和以前充满小资情调的我相比,现在的我已经收敛了太多太多。和老吴结婚后,去星巴克喝咖啡,戒了;去听音乐会,戒了。但每当看到老吴摆弄那个记家庭收支的白皮本,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那天晚上,在半梦半醒之中,我看见隋意在对我宠溺地笑。“你,就是我丢失的那根肋骨。”大三时,隋意第一次见到我,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开场白。隋意父母经商,家庭条件十分优裕,我的穿衣品味,享受生活的观念,还有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都受隋意潜移默化的影響。
即将谈婚论嫁时,隋意的妈妈说什么也不同意,说两家门不当户不对,一棒打散了我们这对鸳鸯。长这么大,我只全心全意地爱过隋意一个人。经过这次变故后,我万念俱灰,几乎失去了爱的能力。
3
春节期间,有人为我介绍了老吴。老吴人看起来还可靠,说起话来也一板一眼。我没有隐瞒,把过去和盘托出。老吴很直率:“有情人没有走到最后,说到底就是你们没有缘分。但你也要学会向前看,未来的日子还长。”这句话,让我心中一暖。半年后,我和老吴举行了婚礼。
也许真有心意相通这件事。在我梦到隋意的第二天,他就从微信上发来一条消息:“思思,你还好吗?”过了很久,我回了3个字:“我很好。”
聊了几句后,隋意开始向我大倒苦水。他大概觉得打字太慢,发来一大段语音:“思思,我婚姻生活很不如意,我们去医院检查过了,她不能生孩子。现在,我想和她离婚。我忘不了你,我们还能回到从前吗?”
我们还能回到从前吗?这个问题,我认认真真考虑了一整天,得到的答案是:回不去了。
老吴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陪在我身边的,始终是他。我晚上加班,不管春夏秋冬,一直是老吴来接我;我感冒了,是他端茶倒水照顾我。我从小身体不太好,又不爱吃早饭,老吴每天早上早早起床,换着花样做好吃的。我一直以为自己不爱老吴,我们在一起就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将就。但这些日子,同事们都说,我变得和以前一样爱闹爱笑了。是老吴治愈了我,我对隋意,心中早已释然。
几天后是我的生日,和老吴在一起,我已经不期待什么浪漫和惊喜了。没想到老吴打来电话:“老婆,今天是你的生日,想看什么电影,想吃什么,我一起团购。”葛朗台居然主动败家了,这转变来得有点突然。
从影院回到家,老吴窝在沙发里看他的武侠小说大结局。我凑上前去:“老实交代,钱从哪里来的?”我了解老吴,他是不舍得动用家庭资金的。老吴说,他业余时间在手机上帮朋友维护着网店,赚点提成外快。他说:“老婆,我保证,以后每月请你看4次电影,要是赚得多呢,再买个投影仪,那样在家就能看大银幕了。”
一时间,我不知用什么话来表达我的心情。老吴合上书,看我若有所思的样子,问我在想什么。我靠在他肩膀上深有感触地说:“其实人生有很多遗憾,许多有情人并不能终成眷属,携手走进婚姻的可能是另一个人。但如果能珍惜眼前所有,让成眷属者终成有情人,那才是最好的婚姻。”
第98篇、幽默故事彩铃爱情
彩铃爱情
小美因为一点小事和男友大刚分手了,她想起了手机可以设彩铃,灵机一动,就把彩铃设成了《分手快乐》这首歌。
嘿,没过几天,大刚果然打来电话了,小美故意不接,想让大刚多听一会自己的新彩铃。
过了一阵子,小美实在忍不住,还是想给大刚回个电话,没想到大刚也不接电话,只把手机彩铃换成了《算你狠》。“知道我的厉害了吧?”小美得意地一笑。
时间长了,小美有点想念大刚了,她偷偷把彩铃换成了《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想要试探试探大刚。等她再给大刚打电话时,大刚的手机铃声换成了《忘不了》,小美心里一动。
这天,小美兴致勃勃地再次给大刚打电话,大刚又换了铃声,小美一听,心情一下子降到了冰点,新彩铃是《三万英尺》这首歌:“远离地面,快接近三万英尺的距离……”大刚以前就说过想要出国,难道他要走了?
小美心有不甘,把自己的手机彩铃换成《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她已经想好了,这次如果大刚打来电话,自己马上就接,一定要说个明白。
可按下来无论小美怎么打,大刚都不接。小美只好挑明了,她再一次换了彩铃,换成了《回心转意》。
接下来几天,小美焦急地等待着。终于电话响了,小美一下子抓起来:“喂,大刚!”那边一愣:“小美,我听到你的彩铃了,我们和好吧。”
小美和大刚见了面,听小美讲述了这几天“彩铃斗智”的经历后,大刚抱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大刚根本就没有设什么彩铃。这几天他出差,手机忘在家里了,那些不断变换的彩铃,是通话服务商为了促销彩铃业务免费提供的。
第99篇、爱情故事“火锅狂人”和他的冠军老婆
俞敏洪曾忍不住八卦:“你跟你老公的爱情真像媒体上说的那么美好吗?”
谢莉笑答:“为什么不?”
“赢在中国冠军”给谢莉带来了无限商机,她和老公余勇共同打造的奇火锅品牌,让许多加盟商体会到了这份温暖和感动。但她觉得那只是奇火锅创业十年的一个完美逗号,可是采访、演讲、座谈、访问……渐渐占据她太多时间和精力。
老公余勇调侃她“怎么?大明星当累了,想重出江湖?”
——直乃知妻莫若夫也。
都是琼瑶惹的祸
“狂人”的传奇爱情,其实开始于好多年前的一次很烂俗的情节。
1995年,余勇的表姐生病住院,余勇出奇殷勤,天天拎着水果奔医院。开始表姐还暗自欣慰,直到见了谢莉,才知道表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说你来看我,怎么老往护士站跑呢!”
当时谢莉已经当了五年的白衣天使,漂亮,活泼,能干,医院里赶着给她介绍男朋友的成串。某天,热心的领导又滔滔不绝数起谁家的条件如何如何好,谢莉扭头就走,“不听不听!”谈钱谈条件,庸俗!
她如痴如醉地翻看琼瑶小说,书里的爱情多美啊,就像她刚认识的那个天天来看表姐的小伙子,她欣赏他的勤奋上进,他了解她的倔强固执,他们多谈得来,多有默契。
只是没想到,第一次上她家,他就被打击得灰头土脸。
晚上吃饭,席间亲戚横竖打量了余勇好几遍,“你在哪个单位上班?”个体户余勇生意刚刚失败,倒欠外债十多万,闻言低头支吾半天,终于拣了个好听点儿的词,“我是自由职业者。”“哦,无业游民。”余勇一听头都大了,还不敢发作。好不容易把这顿饭挨过去,谢莉的父母又找他谈话了,中心思想只有一个——贫贱夫妻百事哀。
“还好我思想坚定哦。”多年后余勇拍着胸脯,夸张地作有惊无险状。
可在当时,已经跟他结婚的谢莉却不得不信。人前,她可以伪装过得很好很幸福,人后,他们两把白菜一把面吃上三天,以前医院里的小姐妹经常约出来吃饭,今天这人的男朋友请客,明天那人的老公付钱。现在这种场合,她都找借口不去:有时候同事说,结了婚该请咱们去你家玩儿啊。她千方百计推托——她从没在同事们面前介绍过他,何况,他们那”家”能见人吗,
直到有一天家里吃年夜饭,嫂子无意中说了一句,“妹妹好吝啬啊。”两年来的抑郁和内心的压力,就在那一瞬间突然爆发。谢莉把碗重重一搁,“你们知不知道我过的是什么日子!”
回答轻描淡写,“这还不是你自找的。”
谢莉嚯的一声站起来,拉起余勇就冲出家门。冬天黑得早,天还下着小雨,他们就这样牵着手走在细细密密的雨中,像她爱看的琼瑶小说里一样的场景,只是一点都不美。谢莉的眼泪一下子就掉出来。余勇也哭了。他说,放心吧,我一定会对你好,我一定让你过上上等人的生活。
所以说女人靠耳朵恋爱。那一刻,所有的无助和委屈对谢莉来说都不再重要。她一下子真实地面对了生活。
1997年7月,她义无反顾地辞了职,“现在我们都一样,都是没工作的人了。”断了退路,才能重生。
爱情与火锅有关
“那一天,我不得已上路,为不安分的心,为自尊的生存,为自我的证明。路上的辛酸,已融进我的眼睛,心灵的困境,已化作我的坚定……”多年以后听到这首“赢在中国”主题曲,余勇湿了眼睛,谢莉更冲动地参加了中央电视台“赢在中国”第三赛季的海选。
在路上,几乎就是那几年他们最真实的写照。
开始很茫然。做什么?仅有几千块钱,思来想去,只能做门槛最低的小餐馆。小面?光打作料就看得谢莉眼花缭乱。火锅?他们想到结婚那天,两人一起吃的火锅,寄寓着他们今后的日子越来越红火。正好余勇做过火锅供应商,也会调料,菜端上桌就是顾客自己的事了,简单。
1997年夏天最热的三个月,顶着烈日走过一条又一条起伏的街,终于让他们找到一家合适的店面,七张桌子七口锅。谢莉用“7”的谐音给小店取名为“奇火锅”,也暗合了余勇做调味师时候的艺名“奇师傅”。
远在重庆的谢莉同样艰辛。她一人身兼三职——采购、服务和收银。凌晨五点钟,差不多刚收拾好店堂,她就该去菜市场买菜:七八点钟开始拾掇菜品,又等着接待中午第一批客人……几乎每天,谢莉都只能抓紧下午时间,在店里拼起的两张椅子上睡上两三个小时,然后又是重复的忙碌。日复一日。
那时候谢莉最大的梦想无非是能拥有一个小小的收银台,她不再蓬头垢面穿梭在店堂里收钱,而是“有尊严”地坐在收银台后面,做个小老板娘。
于是七个月后,余勇回来了。“她太辛苦了。”简简单单一句话,已经道尽他对她的怜惜和心疼。
“想得少才可以迈开步子往前走,想太多就被困住了”,就因为这份简单,他们在一起;因为简单,他们做火锅,因为简单,他们终于一起坚持下来。
“斗智斗勇”
十年之后的奇火锅,俨然叫人不敢小觑。9家直营店蒸蒸日上,200多家加盟店红红火火,年销售额近10亿元。
谢莉却猛然发现不对了——咦?以前店小店少,夫妻俩有商有量,怎么现在高速发展,反而经常磕磕碰碰?
余勇思路敏捷,高瞻远瞩,是重庆火锅界出了名的“思想理论创新家和战略策划家”。“中国火锅之乡”“全球火锅之都”“火锅狂欢节”“火锅信徒”“红色产业”等概念悉数由他抛出。他狂,是因为他对这份“熬出”夫妻爱情的事业爱得深沉。他也有资格狂,十年来,奇火锅走的是行业内一条无人比肩的高速路。然而在内部管理上,余勇属保守一派。他看员工这儿也没做好,那儿也不完美,恨不得一切包揽上身亲力亲为。
谢莉看不下去,出言讥讽,“你做店长的事,店长做领班的事,领班做服务贯的事,服务员呢,只有抄起手来看你们到底要做什么事!”
视角不一,观点各异,两人经常为工作大吵大闹。你敢摔杯子?好!我就砸个壶!谁也不肯退让半步。
当初辛苦创业是为了彼此,现在背道而驰伤了彼此,那做企业还有什么意义?
经营家庭和经营企业是相通的,最讲究质量和诚信。夫妻两个忙得见首不见尾,一个星期就算只有一天在一起,这一天过得高兴也比天天在一起吵架要强。
但是经营家庭往往比经营企业
第100篇、爱情故事李咏如何追到高干女
央视著名主持人李咏19岁时考上北京广播学院,对班里的女同学哈文产生了想交朋友的兴趣。按他的话说是“一见钟情”。李咏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追爱行动。哈文是同意了。甚至,连Ⅱ合文的奶奶也被李咏征服。但还有一个坎儿,就是哈文的父亲。
哈文的父亲来头不小,是一位中共高干。李咏要想过这一关,可不简单。但是李咏有的是招。
会赚钱的女婿才是好女婿
谈恋爱这事儿,投入挺大,不光是感情,还有资金。
那时候家里每月给我寄100块钱,一个人凑合够用,俩人可差远了去了。总得讲点儿浪漫吧?讲点儿情调吧?
记得那次,我们在东四的大华影院看电影,散场后出来,饿了,去旁边一家咖啡馆买了一个汉堡包。说是汉堡包,其实就是个三明治,不到5分钟吃完了。知道多少钱吗,10块!
我心疼死了,一路都在念叨,“贵死了’贵死了!”
哈文后来特记恨我,这男生怎么这么小气,讨厌!“行啦行啦,花都花了还扯什么呀?”她不耐烦地说。
那个月刚过一半,我的钱就花光了,只好厚着脸皮去找哈文。“哎,媳妇儿。”“呸!谁是你媳妇儿?”她对我怒目而视。“行行,哈文,行了吧?”我赶紧识相地改了口,“那什么,我这月没钱了,要不把你的钱拿出来,咱一块儿花,行吗?”
这可是初恋啊,最忌讳谈的就是“钱”。可是没钱追什么女孩儿,不是扯吗?我可不想打肿脸充胖子。
后来的很多时候,每当哈文展开“如果你可以整天在家呆着多好”的幻想,就会遭到我的无情打击。“我也想整天在家啊,在家呆着怎么挣钱?家里生活怎么维持?最后我不是偷楼上的,就是偷楼下的,信吗?这是现实问题。”
我说的是大实话,却令哈文恼火得很。不解风情,就知道钱!
话又说回当年,穷则思变,我挣钱的首选途径是配音。去中央电化教育馆给影视教学资料配音,每分钟6毛钱。几千字的稿子,15分钟配完,能挣9块。我们班当时有二十多个人去面试,最后就留下我一个,因为我踏实。15分钟的片子,我之前要看上一整天,熟悉内容,对口型。运气好的时候,个月下来能挣一千多。80年代末,绝对大款了。
后来又找了个来钱更快的活儿,在内蒙古饭店一层的歌厅里当驻店司仪,每天晚上主持两场演出,工资一天结。
哈文唱歌很好,当年代表七大艺术院校参加过全北京市的大学生巡演。我觉得这种事吃力不讨好,没劲。要玩就玩真的。
“别尽给我现眼,既然是我媳妇儿,跟我出去”
“呸,谁是你媳妇儿?”哈文一把把我的手打开,“出去干什么?”
“挣钱!”
“挣钱?”她犹豫了一下,“能挣多少?”
“钱不多,我努力!”
说完,我拽着她来到内蒙古饭店,介绍她当驻唱歌手,开始了“夫唱妇随”的兼职生涯。算起来,一个月赚的钱少说也有一千多。
有钱了,就开始臭美。谁让我骨子里就臭美呢?我们俩所有的衣服,都是我亲自设计的“情侣款”,我们一起坐公交车去买布料,拿到定福庄附近的一家小裁缝铺里做。我做事马虎,有时候人下车了,面料却落在座位上,找也没的找,经常挨哈文骂。
穿上自制情侣装,如果只看腰部以下,我们俩就是一个人,裤子的款式、花色一模一样。几年以后,出了一个叫陶金的摇滚青年,带火了短款西服和萝卜裤。哈文作证,这身行头,早他好几年我就已经发明了。
说起钱的好处,还真是一言难尽。
每回她的同学、朋友到学校里来玩儿,都是我慷慨解囊,去小卖部买酸奶招待他们。现在说来,酸奶不值什么钱,在那个年代还是挺奢侈的。况且架不住一来就来四五个,有的还特不拿自己当外人,“我就爱喝酸奶,来俩!”
心里疼不疼另说,我脸上始终热情洋溢,“大家随便喝,哈文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哈文,你男朋友不错啊!”“来俩”的那位开始说我好话。
“什么呀?这就是我男同学!”哈文纠正道。
气得我,咬牙也不是,切齿也不行。只好笑里藏刀加以补充:“我是她关系特好的男同学。”
我一向自认为财商不低,何况男人为自己心爱的女人挣钱,天经地义。配音、司仪、驻唱,挣的都是小钱,真正称得上“第一桶金”的是1991年。朋友办了个小公司,我帮着倒腾了几笔买卖,半个月赚出了别人几年的工资。当然,绝对不违法。
揣着钱,我跟哈文回宁夏拜见岳父母,腰杆不由得直了许多。
之前哈文老跟我说,她三伯的女儿懂事,工作两年,给家里换了台29英寸的彩电。这弦外之音我懂。
坐在未来的老丈人面前,我从包里拿出一摞人民币,潇洒地往桌上一放,“这是我孝敬您的,明天给您买台新电视,我已经看好了,29寸松下。”
环视客厅一周,我看沙发也挺旧了,看上去灰扑扑的,还是20年前的样式。于是我又拿出一摞人民币,“这钱,买套皮沙发,带拐角的。这套该淘汰了。”
老头儿打心眼里受用,哈文也跟着长脸。啥样的女婿叫万里挑一?答案不言自明啊。
一扭头,看见哈文姐夫过来了,“姐夫,来,坐坐!看看我给你带的什么。”我弯腰从地上拎起一个纸箱子递给他,“日立888录像机,咱以后在家也能看录像了!”“嚯,这家伙得多少钱?”姐夫喜出望外。
“小意思,您就可劲儿看吧。”
这天,一家人皆大欢喜。最有面子的就是哈文。
第二天早上我睡过头了,睁眼一看表,8点整。坏了!闹钟怎么没响啊?还得帮老头儿做饭哪!我一个鲤鱼打挺跳下床,手忙脚乱地穿衣服,突然有人敲门,轻轻的三下。“李咏,起来了吗々早饭已经准备好啦!”居然是准岳父的声音,老人家亲自来叫我吃早饭!我一时间还真有点儿恍惚。
穿戴齐整出门,洗脸刷牙,然后来到餐桌前一看,嗬,待遇真不一样,连茶都沏好了。
我吃着饭,哈文的妈妈又是慈爱又是心疼地说:“孩子,刚挣钱,省着点儿花,往后日子长着呢。”“哎,你懂什么!”准岳父忙在一旁打断,“这孩子心里有数着呢,知道挣俩只花一个。”
我两边点头,“您二老说得都对!”心里却在偷着乐。这可真是,从奴隶到将军啊!
99朵玫瑰+蓝宝石戒指
毕业后,李咏被中央电视台录取,哈文则留在了天津。没想到的是,李咏被台里派到西藏电视台当播音员一年。分隔两地,两人的思念无法克制。李咏每天写信,信中全是甜言蜜语。
一年后,李咏终于被召回央视。
飞机在首都机场落地,我便开始一路马不停蹄。
先回台里报到。和我的老领导坐同一个电梯上楼,他居然没认出我。我喊了好几声“吕主任”,他都只是看看我,礼节性地点点头。最后我怒
第101篇、爱情故事来生,再也不爱你
他家贫,大学是靠自己打零工和卖血的钱念完的。她家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认不清麦苗和韭菜。他和她初次相见是在操场上,她忽然来例假,染花了白裙子却浑然不觉,还和同学说笑,他看见后脸红了,脱下自己的外衣让她围在腰间的那一刻,是她一辈子也难忘的。
之后是缠缠绵绵的四年恋爱,她试图帮他,而他不肯,男人哪会让女孩子帮忙?毕业时,他们本来免不了天各一方,但她死心塌地跟他走,家里人反对,她却认定这个男人是她想要的。
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给她的。到小城后,看见家徒四壁,她摘下了玉镯,是的,在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啊!不久,她怀孕了。见她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不料一脚踩空,从山上摔了下去。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她常常这样想,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他瘫了,家里的一切都靠她,父母来接她,毕竟在小城里的一生可以预见。是的,谁都能想象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但这最后的机会,她仍然拒绝了。为了给他治病,她卖掉了那只镯子,接受了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啊,看见固执的女儿这么苦,心疼了。
他们在小城过着贫苦的日子。她当中学教师,他病退在家里翻译一些书。她是已没了大城市姑娘的骄傲,低下头来做一切,和小菜贩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与当地的女人并无二致。
大夫说她丈夫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她还是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她并不指望奇迹发生,只希望他的腿不萎缩。
35岁那年,她听说有位大夫针灸功夫好,但要翻过一座山才能找到那位大夫。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就拉着他翻山去扎针。风雪中,她弓着背,艰难地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哭了“下辈子,我再也不要遇到你,再也不爱你。因为,你太苦了。”
所有人都希望来生再爱,可是他说“来生,再也不爱你”。
奇迹是在一年后出现的。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慢慢能走了。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获了奖。有许多人来找他,他也四处讲学,同时讲这十几年自己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
谁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谁也没有想到柳暗花明了。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他犹豫了。她说“去,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这时,36岁的她已初露沧桑的端倪,黑发里有了白发,眼角堆起了皱纹,衣服永远是过时的,身体有些发胖,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样子,而他,正是最好的时候。
法国,是多么浪漫的国度啊!有人担心他一去不回,问她:“你不怕吗?”她轻轻摇头:“不怕。”她说,他和她的感情如果经历了这么多还这么脆弱,那就一定不是爱情。三年后,他准时回来了,留在北京。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小城接她,但没有告诉她准确的时间,只是说这一两天回来,想给她惊喜。谁知下了火车,他就看见了她。她说:“我每天都在这里等你,凡是从北京来的车,我一辆也不会放过。”这次,他说:“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实在太苦。”她却说,爱情从来都是苦的,如果爱是一朵莲花,最美丽的爱一定是那清苦的莲心,一直苦到心里,然后才能有那朵美丽的莲花!
第102篇、爱情故事穷男生的爱情独白
跟很多普通的故事一样,我是个特困生,是村子里惟一的大学生,学校其实很一般,不过是本科,但我的高考成绩是全县第一。爷爷说这就是状元啊,他坚持要摆酒席,要请客,我们那么穷的家,终于看到希望了,终于有人要到北京去念书了。他们不知道我在城里同学面前是多么自卑,不知道我是怎样费尽心血去学普通话,练英文,他们甚至不知道学费我是怎么一年年交上的。
有次我无意间说起自己每个月家教可以赚500元的时候,父亲第一次冲我发了脾气,他觉得我赚了那么多钱还不知道孝敬老人,不知道寄钱回家给弟弟交学费,太不懂事了。我的生活可以说很黑暗,一直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同学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地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作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交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
家乡人说起我来都是很神化的:“多么有出息,不但能供自己还能供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我下一届的学妹,迎新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账,又带着她在学校里走了一圈, 帮她认路。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连多一眼都没看她。是啊,那时候我正在想,付了账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
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她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子了。结果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她买了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在冬天的冷风里。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啊。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小房子,住在一起。我已经确定保送上研了,我给她买了很多书,让她考研。每天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就在家里等我。她买减价的水果,一个个削了皮,切成一块块给我吃,她还第一次学会用蜂窝煤炉子做饭……我知道她是那么爱我,我也是全心全意地对她。都说恋爱最花钱,但是我没有多花什么钱,还给家里多寄了三百块,她说是给我妹妹买新衣服的,我们这一个月可以吃最便宜的菜。
她跟家里说起了我,父母都要求见一见。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被他们家吓了一跳。她家住的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非常豪华。她妈妈说因为她是独女,希望结婚后也住在一起。她爸爸一直都皱着眉,看着我破旧的牛仔裤和旧衬衫。我觉得这个贫富的对比太像电影或者小说里的镜头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我无法忘记她爸爸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家楠楠从小没吃过一点苦,没受过一点委屈,这是我们父母的本分。小伙子,你能做到吗?”我没有答,我知道我做不到。同时我也知道了她为了跟我在一起,牺牲有多大。不住好房子不住宿舍,跟着我挤小平房,好衣服不穿,长年穿运动服。过去有哪家饭店新开张,她爸爸一定开车带全家去吃,现在她跟着我吃水煮白菜。她把生活费省下来,帮我交学费。这一切就是我所能给她的,一个贫穷的爱人所能给她的,就这么多,却要求她无休止地付出,从时间到物质。她说:“爱你就不觉得苦。”但是我心痛啊,是真的心痛,好像整个人都要被撕裂一样的痛。我的出身我不能选择,但是她为什么要选择我,选择这样沉重的担子。
果然,结果她家里是不同意的。她妈妈还问她与我同居是不是我使了什么卑鄙的手段。我不能不说,她父母也真是一番苦心,表面上不拆散我们,实际上却不断鼓励她出国留学。她还高高兴兴地跟我说:“咱们一起申请吧,我们到国外去念书。”我笑了,说好。我没告诉她,我弟弟高考失利了,要复读一年,我妹妹正上高三。我找了更多的工作,说服她各自搬回宿舍住,故意一天天地疏远她,又不让她觉察。因为她的个性就是那么明朗活泼的,也有点粗心,根本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有了分手的念头。
我强迫她背单词,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在学英语,她说:“我觉得你好像对我没那么好了。”我说:“没有,让你好好学习才是对你好,你不是要出去留学吗?”一直等到她考完GRE,我帮她发简历,发资料,写申请,忙得比她自己还上心。她开始越来越犹豫,问:“你呢?你怎么办?”我说:“我容易,我当过枪手替考都考得不错,你怕什么!”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看她,因为我的眼睛会泄露真相。
终于等到OFFER了,终于我松了一口气,我打电话告诉她妈妈:“阿姨,楠楠可以留学去了,你们放心吧。”她妈妈很迟疑地问:“你不跟过去吗?”我说:“我不会去的,我有家人需要照顾,我真心希望楠楠一生幸福,可惜我做不到,所以我也决不连累她。”她妈妈在电话那边哭了,说:“你是个好孩子,能体谅父母的心。”我说:“我明白,我不怨你们,真的。”
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我跟她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够好,我不忍心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上有父母爷爷奶奶,下有弟弟妹妹还等着念书,我起码要多辛苦10年,才能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我爱你,所以我不应该跟你在一起,我们一开始就错了,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忘记我。”
她哭成泪人,打我,咬我,踢我,我不还手,但是也不劝她。长痛不如短痛,到国外去吧,我爱的姑娘,会有更好的人更好的爱情给你补偿,我不想让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不能尽情享受人生,而且是因为我的缘故。我是个穷人,给你的东西,与你应该得到的,相差太远太远了。我不愿意我们变成像我的博士师兄们那样的家庭,两夫妻咬牙供养其中一方的老家,矛盾不断,吵闹不断。就这么结束吧,相信我比你更疼痛,因为我不得不伤害你,不得不离开你,我最爱的人。
第103篇、爱情故事感动一生:盲人夫妇
这是个令我感动一生的故事。
三年前,因为单位效益不好,我被列入了下岗人员的名单。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一下子失去了工作,家中的生活仅靠丈夫一人的工资支撑,困窘而拮据的生活让我的心情郁闷极了。后来,靠朋友的帮助,我倾其所有在小区租了一间门面房,开了个小小的日用杂货店。杂货店开业之后,营业额总是上不去,一天的收入扣除费用后,所剩无几。生意的不顺心,再加上生活的艰辛与沉重,使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那年冬天一个下雪的早晨,我一大早打开店门开始营业。大概是因为下雪,这天来买东西的人很少,而我也乐得清闲。因为在家时跟丈夫吵架,所以我的心情很差,自顾自坐在柜台后面忧郁地想着心事,对进来的每一个顾客都是爱理不理的态度。
快到中午的时候,进来了一男一女两个盲人,大约三十出头,男人拄着一根探路棍,牵着女人。他们两人都穿着破旧而单薄的衣服,寒冷使他们浑身发抖。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们满是泥水的脚上竟然没有穿袜子,那缩在破旧的鞋子里的脚面已经冻得变成了青紫色。从他们的穿着打扮上可以看出,他们是两个在城市流浪的可怜人。
当我问他们需要什么时,男人牵着女人摸索着移到柜台前说:“小姐,我们想买两双棉袜,请拿给我们好吗?我们有钱。”说完,就将手伸进了破棉袄里掏出了一把零钱。我数了数这些油腻腻的零钞,对他们说,这点钱只够买一双。我的话,让这个男人有点为难。站在他身边的女人伸手拉了拉他的衣角,说:“他爸,你腿脚不好,要不咱给你买一双算了,我就不要了。”那男人怪她:“说什么话,我是个男人,冷点没关系,我看还是给你买一双吧。”女人正要推让,那男人将手一挥,说:“就这么定了,不要再说了。”又对我说:“小姐,麻烦给拿一双颜色好看一点的。”
我给他们拿了一双绿色的袜子,那男人用手抚摸着说:“手感还不错,肯定质量好,小姐,这双是什么颜色的?”当我告诉他是绿色的时,他摇了摇头:“还是拿红色的吧,我老婆穿红色的好看。”他的话,让我感到有点好笑,两个人都是瞎子,还讲究什么好不好看!然而,当我将目光投向男人身边的女人时,看到的却是令自己感动一生的一幕:这个紧紧地牵着丈夫衣角的女人,将那双男人刚刚递给她的红棉袜在自己的脸上贴了又贴,而她那张刚进来时还因为寒冷冻得青紫的脸庞,竟然在瞬间泛起了红晕,再看她那双浑浊而茫然的眸子里,却是掩不住的欢喜与幸福。
那个男人似乎感觉到了女人的幸福,他蹲下身子,将女人脚上那双沾满泥水的鞋子脱下来,用自己破旧的衣角擦干净了女人的脚,慢慢地给她穿上了那双红棉袜,并拿起女人满是泥水的鞋子在地上磕掉了沾在上面的泥水,小心翼翼地穿在了她的脚上。然后,他站起来,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摸索着用手理了理女人被风吹乱的头发,仔细地给她系好围巾,说:“这下好了,你的脚不冷了,咱们快走吧,晚了恐怕路更难走。”女人听后柔顺地点了点头,任由男人牵着走了出去。
听着他们渐行渐远的探路棍的“笃笃”声,我愣在柜台旁半晌没回过神来。这对盲夫妇的行为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使我对所谓的爱情有了更深的领悟。原来真正的爱情与贫富无关,只要心中有爱,苦日子里也会有无尽的甜蜜。爱一个人就要接受他的全部,包括贫穷与困窘。比起他们我很惭愧,我的日子不知要好过他们多少倍,但我却不知道珍惜,不知道体贴自己所爱的人,老是嫌他穷,老是强求他做不愿做的事情,相比之下,那对盲人夫妇的境界比我要高出许多。
之后的日子,醒悟过来的我在与命运抗争中努力改变着自己。转眼间三年过去了,当我在婚姻的美满和生活的幸福中体味着快乐与甜蜜时,我会常常带着感恩的心想起那对盲人夫妇,在想起他们的同时,默默地为他们祝福。
第104篇、爱情故事控制自己的燃点
人生总有一些让你束手无策的事情。比如我的一个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朋友,他正在悬崖边上舞蹈,而我们无论怎样苦口婆心,也无法让他悬崖勒马,转身回头。
朋友是一个有家的人,夫妻感情一直不错,儿子上小学了,可就在一个月前,他们婚姻骤变。
10年的感情比不过仅仅历经10天的一次艳遇,我们不禁对他们的婚姻扼腕叹息。
如果朋友投入的是一场真正的爱情,我们也不好劝什么,问题是使他泛起波澜的是一个开歌厅的“小姐”,两个人也仅仅是见了两次面而已。并不是我们对谁有偏见,她们也有爱的资格。只是,我们所见识的这个人未免有些让人大跌眼镜,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她是在骗忠厚老实的朋友,可朋友却被她迷了心窍,一门心思要和妻子离婚。
我们劝他说,那女人不过是骗你的钱而已,到最后,你什么都丢失了。他却执迷不悟:不可能,她说要和我在一起过日子的,她为我流了那么多眼泪。
盲目的爱情把朋友变成了“一根筋”,什么话都听不进去。我们无力阻止他在感情的河流里掉转船头,只好静观其变,眼睁睁看着他们把红色的结婚证变成绿色的离婚证。从浪漫的红色到忧伤的蓝色,这是失败的婚姻要走的路线,而他握着的,竟误以为是一张幸福的门票。
事情朝着我们预见的方向发展。那女人骗了朋友的钱,开始找种种借口疏远朋友,最后,干脆把歌厅兑掉,悄无声息地跑到外地去了。
朋友没有脸面求得妻子的原谅,整日借酒浇愁。
我们无法对朋友的痛苦坐视不理,跑到朋友的妻子那里,充当说客,希望他们破镜重圆,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朋友渐渐有些绝望,他知道自己必须承受这样的惩罚。
妻子最终还是原谅了他的过错,她说,她也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但她必须放他出去,因为人一旦有了燃烧的心,就很难将火扑灭,除非他自己关掉阀门。
在情感上,人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易燃品,但是如果你结了婚,你就应该学会有效控制自己的燃点,不要让那些廉价的火柴轻易将你点燃。每个人,都应该为家庭,为肩上那份不容推卸的责任,学会控制自己的燃点。
第105篇、爱情故事借你的唇,想一个人
1
那时,他住在租来的公寓里,总觉得房子太大,身体很冷。所以,便由着网上看到的帖子领养了一只满月的小猫。
呵呵,那只披着虎色毛皮的小东西,刚好可以放在他的外衣口袋里。它的主人是一个留着梨花头的女孩,叫颂。颂有些害羞,眸子很黑,深深的,闪烁光芒。
她送了他一程又一程,因为舍不得猫咪。
他与颂在呼啸的地铁站并肩站着,并无太多交谈,最后,他出站,她停留,并对他鞠了一躬:猫是有胡子的女孩,我家可可就拜托你了,好心人!
她的样子让他觉得好笑,很像日本动漫里的美少女,真诚,甚至虔诚的样子。
他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从此便和那只叫可可的猫咪相依为命。
颂在第二天就发短信来问:它好不好,习惯新环境么,吃了什么?
他一一作答。
到了周末,她打电话来问,是否可以来他家看它。他应允,她挂电话的时候很高兴。
这一次见她,她好像变了一些,大概是化妆了的缘故,看起来,有那么一点女人味。她在他的房子里很拘谨,她的目光总会落在他身上,又在他发现的时候逃离。
她抱着可可坐在沙发上时,安静得很像一幅画。
于是,他便很想把她画下来。
那幅画,他画了3个小时,颂真的是安静又内敛的女孩,那3个小时,她抱着可可,真的就那么一动都不动,直到他放下笔,走到她身边,拍了她的肩说好了。
颂很喜欢他画的她,只是好奇,为什么画上的自己没有嘴唇。
他解释说,嘴唇于我来说,比眼睛还难画。蒙娜丽莎的嘴唇,那个画家花了12年。
2
颂开始每天发短信来。有时问可可,有时无事找事地说一些可有可无的话。
颂喜欢他。发现了这一点时,他不再回她的短信,也没有接过她的电话。
她第二次来他家,并没有打招呼,她像一只挤破纱窗闯进来的蚊子,是不速之客。她穿着露肩的小黑裙,带着大束的薰衣草假花,看着只穿着内裤的他,有些尴尬。
他靠在门边,没有接受她的礼物,也没有让她进门。
他说,如果你舍不得可可,就把它带回去好了。
他说,我不会喜欢你的。我只喜欢富婆和大胸女。你走吧。
颂的大眼睛开始变成水库,蓄满眼泪又奔涌而出。她把薰衣草塞在他手里,然后跑开了。她飞快地下楼,抹着眼睛。
他看着她的背影,有些心疼。他伤害了一个真心对他的女孩。
之后很久,颂没有再打电话或发短信,他的手机变成死尸。
有那么一个深夜,手机突然复活,一个陌生的女声骂他混蛋,说颂在酒吧喝醉了,打碎了瓶子要割腕,如果他还是人的话,就立刻过去找她。
他说,我不是人。
挂断电话,他干脆关了机。
难以想象,一个只有两面之缘的女孩,为什么会如此狂热地爱上他,甚至去寻死。
如果她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还会如此迷恋么?
3
他28岁,没有工作,没有爱人,没有孩子,没有钱,一无所有。
他晃荡于街头,走很多路,坐很多车。他几乎坐遍了那个城市所有的地铁和公交。他见很多人,又与他们擦肩而过。后来,他认识了玫瑰。
也许她不叫玫瑰。她叫别的名字,她叫什么都不重要,她在他看来就像一朵玫瑰。枯萎的,缺水的,濒死的玫瑰。
在公交车上,他们相识,车子急刹车时,她站不稳靠在了他身上。
他看了她一眼,便决定跟着她。他跟着她下车,跟着她走了很远,直到她回头来问他,想干什么?
她和他一样,一无所有。没有工作,没有爱人,没有孩子,没有钱。
她35岁,应该比他还绝望吧。
他跟她回了家。在她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的房间里亲吻,抚摸,脱光对方,倒在了那张硬板床上。
他与她做爱,像爱着自己那样。
她也是,她说她8年没有碰过男人,8年。
她的指甲毫不客气地刺进了他的背,划伤了他,他在疼痛中和她一起寻找极致的快乐。
后来,他们抽烟,躺在床上聊天。他问她,那8年,你在哪里?
她说她在坐牢。
她最年轻的时候,爱上了自己的老板,一个有妇之夫。做财务工作的她为情人顶下所有罪责。他说等她出来,就会娶她。可是8年,他没有看过她一次。
她出来后,也找不到他。他的公司早就不在了,他也举家移民加拿大。
看看,她曾经被如此负过。可是,她还是想念死了他和他的味道。
他们又来了一次,他们都闭上眼睛,她在借着他的嘴唇、他的身体想念那个人,他也是。
4
那天,从玫瑰的房间里走出来,阳光非常好。他想起纪伯伦的诗:我的心曾悲伤七次,第一次,它把成功寄希望于侥幸。第二次,当它在空虚时,用爱欲来填充……
昨夜,与玫瑰的爱欲,填充了他的空虚。他与她如此相似,看着她好像看到了自己。第三天,他回去找她,却发现人去楼空。
玫瑰,她像幽灵一样,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一天,只一天就消失了,却让他无法忘记。她变成一尊石像,安静地立在他身体的某处,在日后的很多个夜晚,看着他躺在床上,好像在不停地问他:穆勒,你该如何走完这一生?
他该如何走完这一生?
他母亲在半年前去世。可是他却有3年没有见过她。她在他脑海里还是3年前的样子,没有白发,笑容很温柔。总在喊他吃晚饭。
穆勒,吃饭了。
穆勒,回来吃饭。
穆勒,这周末能回来吃饭么?
可是,她喊他那么多次,他却只回应过寥寥的几次。
他在干什么呢?他28岁之前的生命在做什么呢?他在伤害她,也伤害自己。对一个母亲最大的伤害,就是孩子。他这个孩子就是这样不争气,不听话,自以为是。
他爱过一个女人。她有着舒淇一样的嘴唇,他无数次在她的嘴唇上沦陷。他画她的嘴唇,画了无数次。可是,每一次她都说不像。他爱她,胜过自己,胜过母亲,胜过道德感和理智。
可是,她并没有爱过他。她伤害他……
5
颂,她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女孩。她也像他,当年的他那样,迷恋着一株有毒的植物。不了解它的根,它的果实,它的害处。
她没有自杀,她又出现在他面前,靠在他公寓门前的墙壁上,对他说,嘿,这是你的新邻居,以后,就拜托你了。
那时的猫咪可可已经4个月了,身体长大了许多,带着小铃铛跑出门去,看自己的旧主人。
她抱起可可,脸贴着它的皮毛,很温柔。
他的新邻居每天都来打扰,要他帮忙。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有时只是打死一只蟑螂。有时他愿意帮她,有时不理她。
她说,嘿,穆勒,你别再戴面具。
他依然无工作,每天坐车,要坐遍所有的公交线路。他坐在车上,看着沿途的景,窗外车水马龙,他不知道去哪里。
有一天晚上回去,他忽然很想画画,画公交车和地铁,还有发生在那里的故事。
他用最简单的笔触画成漫画,扫描到电脑,放在新开的博客上。他忽然发现这是他能做的事情了。他要画画,给所有人看。告诉他们这个世界上的美好与邪恶。美好与邪恶之间,往往只差一步。
他依然白天外出,晚上回去画画。因为身心投入,他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窗帘被换了,床品也换了。洗发水也变成薰衣草味。甚至,他的睡衣上都结满了小草莓,他穿着那睡衣从背后看上去,就像一个略微发福的妇人。
他也没有注意,可可越长越大,有时甚至夜不归宿。
他更没有注意,那幅他画的“颂抱着可可的画”变了样子。那上面多了一个嘴唇,红色的,唇膏印上去的。
他没有见过什么别的嘴唇比她更美了,比舒淇的还美。
等他注意到这一切的时候,是某个下午,他灵感来了提前回家,看到他的家里,系着围裙的颂正在帮他擦地。
她是怎么进来的呢?她潜入了他的家里,竟然如此无声无息。
她绞着手指说对不起,有一次他插在门上的钥匙忘记拔,她偷去配了一把。
她逃开了,小鹿一样飞快地逃开了。他废旧的青春,突然就从她娇小的身影里,透出了金光来。
他忽然觉得,她是个强盗,他曾经沉沦痛苦的心,刚刚苏醒,便被她偷去了。
尾声:颂的自白
那个男子,穆勒,我在许多年前见过他。他是我的大学师兄。他画画,导师们说起他来,都说他有才华。他作为出色毕业生来母校演讲过一次,我坐在第一排,问了他一个问题:你最喜欢什么动物?
他说,大象,大象一生只爱对方,并且站着死去。
我第一次找到和我一样喜欢大象的男子,并且对他动心。只是当时他身边有另一个女孩,后来听说他吸毒,被送戒毒所,与女友分开。再后来,他出来,我没想到,我们会因为可可再次相遇。
他并不认识我。甚至,他从来没有记住我。但是我却记得他,即使他很坏地对我,我依然相信,喜欢大象的男子,都内心纯良。于是,我让我们的故事继续了下去。
现在,我们在一起。
第106篇、爱情故事刻着“征婚启事”的墓碑
约翰·克劳斯顿是英国的亚马雷思小镇上的一位牧师,他的妻子比尔·玛丽亚是名护士。
1854年,38岁的约翰·克劳斯顿患了食道癌,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在一个微风吹拂的黄昏,克劳斯顿对陪自己散步的妻子说:“我曾经对你承诺要陪你白头到老,请你原谅,现在我不能履行自己的诺言了。我有一个最后的心愿,就是希望在告别尘世前,帮你找到一个善良的男人,让他来替我完成爱的使命。”
玛丽亚紧紧抓着克劳斯顿的手说:“我也对你承诺过,今生我的爱只献给你一个人,我宁愿一个人孤独,也不能背叛对你许下的诺言。”
“不!亲爱的,如果我撇下你一个人在尘世上孤苦伶仃,我会很愧疚的。只有你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幸福地生活着,在另一个世界里我才开心。你不记得了吗?我们说过,爱,就是为了要让对方更幸福。这才是我们最应该遵守的诺言呀。”
当死神向克劳斯顿逼近时,他并不为自己的生命担忧,而是为妻子今后的幸福着急。知道自己时日不多的克劳斯顿,抓紧时间为实现自己人生中最后一个心愿而努力。他印发了大量的传单,传单上写着:我,约翰·克劳斯顿,将不得不向这个我依恋的世界说再见。我知道对于我的妻子而言,这是不公平的。我说过要陪她白头到老,可是我不能完成这个爱的使命了。希望有一位善良、懂得爱的男人来替我完成这个使命。因为我的妻子—36岁的玛丽亚是一位善良、美丽的女护士,她是一个值得爱的女人。她的住址是亚马雷思镇教堂街9号。
无论玛丽亚怎么劝说,克劳斯顿都不为所动。他站在亚马雷思镇最繁华的街道上,将为妻子征婚的传单一张张散发到路人手中……
然而,病魔并不给克劳斯顿实现他人生最后一个心愿的时间,弥留之际,他叮嘱妻子:“请人将传单上的征婚内容刻在我的墓碑上……生前我不能找到一个接替我的人……死后我也要去找……”
克劳斯顿走了,玛丽亚按照克劳斯顿的遗愿,在他的墓碑上刻上:我,约翰·克劳斯顿,将不得不向这个我依恋的世界说再见。我知道对于我的妻子而言,这是不公平的。我说过要陪她白头到老,可是我不能完成这个爱的使命了。希望有一位善良、懂得爱的男人来替我完成这个爱的使命……
在克劳斯顿去世不久,玛丽亚很快就嫁给了一个教师。因为丈夫使她对爱情有了更深的理解:爱情不仅仅是两人都活着时的耳鬓厮磨,相濡以沫,更是在对方走了之后,自己能更快乐更幸福地活着。她知道,只有她找到新的归宿,才能让克劳斯顿在另一个世界安心。虽然玛丽亚实现了克劳斯顿的心愿,但她并没有将墓碑上的“征婚启事”抹去,她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她拥有一份最深的爱。
一百多年过去了,那块刻着“征婚启事”的墓碑依然伫立在克劳斯顿的坟前,凡是见过那块墓碑的人都会对克劳斯顿充满敬意,为他那份对妻子最无私、最深沉的爱情。
第107篇、爱情故事你是一根香蕉
出闸口的人们都好奇地看着陈鹤,他手里的那个桔黄色的告示牌简直是个艺术品,上面是他请朋友专门设计的花样,包围着黄玉的名字,落款是“等你翩然而至的鹤”。这是他花了一晚上想出的噱头,黄玉是个喜欢浪漫的女孩,尤其喜欢陈鹤当众对自己示好。她说女人都是为这些活着的。
飞机终于进港了,陈鹤重新打起精神,举起大把玫瑰和那个牌子。一身洋装的黄玉款款出现在闸口,陈鹤顾不上礼貌大喊一声:小玉,我在这儿呢。
黄玉早看到了那个牌子,她有些不高兴,不过还是扎进陈鹤的怀里。短暂的拥抱之后,黄玉离开陈鹤的身体,撅着好看的小嘴说道:你这是干嘛呢,举个写我名字的牌子,好土。
陈鹤没想到她这样说,硬生生把“真想你”吞回肚子,小心地问道:怎么了?这个牌子可是花了我一晚的时间做好的啊。黄玉拉着陈鹤离开热闹的地方说:你看现在谁还这样接人啊,乡下人才这样做呢。陈鹤陪着笑把玫瑰递过去:玫瑰不土吧,在你最喜欢的那家花店买的。
黄玉依旧撇着嘴:更是老土,别人都是玫瑰,你也是玫瑰。
陈鹤沮丧地扔掉牌子:你真难伺候,不知道怎样你才满意。
黄玉看着司机把行李搬上车,幽幽地说道:那天我去巴黎,看到一个同机的女孩下飞机时,接机的人们挨个把一枝玫瑰递给她。那女孩很奇怪,最后,来接她的男友才出现,当着所有人对那个女孩说我爱你。哇,那情景好浪漫,好感人,要是换了我,肯定会答应嫁给他。
一番话听的陈鹤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很想说那是法国人玩的把戏,要是在中国这样做,别人肯定会说句神经病了事。可他不想破坏相见的甜蜜感觉,因为黄玉已经小鸟样靠在自己身上。一年不见,相聚本身就很浪漫了。
黄玉是作为陪读去的法国,陪一个富豪亲戚家的表姐。一年时间不算长,可也不算短,对喜欢浪漫和幻想的女孩来说,足可以改变一些东西了。
陈鹤第二天就明白过来,法国对黄玉这样的女孩,简直就是洗脑机的作用。中国的国情明显不适合现在的黄玉了,包括她的审美和胃口。
陈鹤很恼火黄玉的变化,忍受着她提出的各种要求:每天的蜜语电话;用浪漫的方法送她老土的玫瑰;不定期的烛光晚餐和难以下咽的“法国大餐”等等。陈鹤总觉得那时候的自己是个戏子,为了女友强颜欢笑,不过是为了五年的爱情有个结果,黄玉18岁就扬言非君不嫁了。
于是陈鹤提出结婚的计划,黄玉让人大吃一惊地说道:我才不结婚呢,不过我打算搬到你那里住了。陈鹤不可思议地笑了笑:你?你不是看不上我租的木板房吗?黄玉一副遐想无限的样子说到:我现在开始喜欢你的木板房了,我喜欢那个天窗,能看到门口的小河,傍晚的时候,我们在那里看落日,多浪漫啊。
陈鹤没有拒绝,虽然那条小河和下水道差不多了。黄玉能和自己一起住也算进步,看来法国之行并非都是坏处。
接下来的日子简直是到了国外,两个人的薪水大多花在黄玉的改造木板房的工程上了,本来还很好的红松地板换成了枫木,连天窗都换成了教堂的那种彩色玻璃,陈鹤抱头蹲在陌生的家里苦恼不已,“法国”几乎成了两人之间的第三者,黄玉很少一句话不带出来的。
不过黄玉学会了做简单的早餐,每天等陈鹤吃完饭,都会踮起脚尖亲他一下,看着他出门上班去。那个动作有明显的模仿痕迹,陈鹤苦笑着接受了这个现实,黄玉毕竟知道浪漫是相互的,她还爱自己。
不过半年后陈鹤就发现一个新问题,黄玉居然开始和别的男人约会。
那是一个周末,陈鹤加班到8点,约好黄玉去吃海鲜。他知道黄玉喜欢自己等着,于是早到了10分钟,刚好看到黄玉和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告别,那个人上车前,黄玉居然探身让他吻了一下脸颊。如果不是旁边站着门童,陈鹤肯定会把那个男人从车里拖出来揍一顿。
黄玉委屈地看着愤怒的陈鹤:我根本没背你做什么,不然不会在这里出现,那个男人是我的客户,在你下班之前喝喝茶有什么不好。陈鹤哆嗦着嘴唇说道:客户?喝茶?谁跟你喝茶你都让人家亲你吗?
说完这话陈鹤有些后悔,小心眼的黄玉肯定会为这句难听的话翻脸,谁知道她只是耸了耸肩说道:那有什么,只要不让我讨厌的就可以。
陈鹤张口结舌的不知所云,这时黄玉过来挽着他的胳膊说:傻瓜,我对你怎样你不知道吗?在法国这样的约会是生活必须的,就好像你和女客户吃饭一样,不是一样要握手的吗。
陈鹤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告诉你多少次了,这里不是法国,也没有总在发情期的男人。如果在法国你这样我可以接受,在中国你没必要保留法国礼仪吧。你知道那个男人怎么想的吗。
那天的大餐不欢而散,黄玉始终不肯认错,因为在法国,“单身女人没理由拒绝有教养男士的邀请”,那是极不礼貌的。
陈鹤渐渐放弃了改造黄玉的想法,他爱她,也知道她有多爱自己,或许自己应该把那些东西看成“握手”,大不了自己也多多和别的女孩握握手算了。
黄玉24岁生日到了,陈鹤按照她的吩咐把木板房布置成电影里的样子,还特意租了身黑礼服。黄玉说7点准时出现,6点59分点亮蜡烛正好。
陈鹤看着充满异国情调的家叹了口气,这次晚宴之后说什么也要让黄玉嫁了,不结婚的女孩不可能成熟,尽快生孩子看来是个不错的主意。
闹钟响起来,陈鹤打点精神站在长条餐桌一端。门开了,一身盛装的黄玉出现在门口,烛光映照下美丽无比,身后是两个保镖般站立的男人和两个唧唧喳喳的漂亮女孩。
陈鹤呆呆的看着,黄玉优雅地说到:陈鹤,这是我们今晚的客人,特意来为我庆祝生日的。说完她挽着两个男人的肩膀走进来对陈鹤说道:讨厌,怎么跟木头似的不说话,我有那么漂亮吗?嘻嘻。
陈鹤木头一样看着几个男女走进自己的家,他们带来了红酒,威士忌和鲜花,还有一屋子喧哗。陈鹤绝望的看着木板墙上晃动的人影,像极了黑白电影中密谋的特务。黄玉显然非常喜欢这样的情景,把自己当成了那个万人瞩目公主,当然也可能是交际花。陈鹤不想发作,可黄玉挨个接受男客人们的拥抱和亲吻的时候再也无法沉默了,他毫不客气地请他们出去。可那个把黄玉脸蛋儿吻得湿乎乎的男人很不以为然,他表示除非女士发话,否则决不离开宴会。陈鹤刚伸手想拉他,这个强壮的男人马上把拳头砸了过去,威士忌的酒劲很大,那天的晚宴很快成了战场。
陈鹤非常喜欢医院的颜色,单纯干净。黄玉终于明白自己的客人不如那身黑礼服看起来有教养,所以痛心疾首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陈鹤白痴般看着眼前的女孩,
她买了一大堆香蕉,细心地剥开递过来,里面的果肉洁白美味。陈鹤没吃,摇摇头说道:你走吧,我受够了。黄玉哭喊着你不是要娶我吗?怎么这么快就变心了。
陈鹤说是你变了不是我,你像这个香蕉一样,外边还是中国人,内心却成了白种人。我不想结婚后挣了钱给你去换一身白色的皮肤。
黄玉伤心而去,陈鹤没说话,咬了一口香蕉,看到白色果肉里面带着一些黑点的黄色,远不如外皮鲜艳漂亮。
第108篇、爱情故事互捧才够交情
做夫妻就是做一对心有灵犀的搭档,同台唱戏,互捧才够交情,互损就太没意思。
有这么一对夫妻,男人勤奋能干,女人贤惠,持家有道,本是很般配的一对。美中不足的是,女人过于心直口快,众人前、台面上,不会操外交辞令,不会粉砌婚姻的美好,而是实话实说。男人的同事赞他业务精干,她笑着摇摇头:他是在外一条龙在家一条虫,在家里就是个油瓶子倒了都不扶的主儿。男人的朋友夸他够义气,她笑着竹筒倒豆子,你们别以为他掏钱请客大方,背地里他连抽十元钱一盒的烟都不舍得。公婆跟亲戚夸口,我儿子跟儿媳从不红脸,两人和和气气过日子。她放下水果就反驳,妈,昨晚我们还吵架呢,你忘性这么大?两年过后,两人离了,是男人坚持要离的。女人哭得眼睛肿得跟水蜜桃似的,她觉得委屈,自己为这个家鞠躬尽瘁,又没有小三作乱,婆媳关系也说得过去,就因为自己说话直来直去,让他觉得在外人面前丢了脸,为这离婚,太离谱了吧。
离婚不可怕,可叹的是,女人到最后都没闹明白是为什么离的。做夫妻不是修炼内功,而是做表面文章,这才是关键所在。
很多女人以为,做夫妻就是做他的贤内助,做他的保姆,只要贤良淑德、任劳任怨,就大功告成了。其实,大错特错。两口子关起门来的日子,是过给自己看的,怎么折腾都行,哪怕他天天给你打洗脚水,哪怕他天天给你捶背,只要你侬我侬就行。但是敞开门走出去,把婚姻生活展示给别人看的时候,就一定得从简装版升格为精装版,女人一定要跟男人配合默契,表演恩爱有加,帮着他把坏毛病小瑕疵都藏着掖着,只打造他光辉的一面,做足表面文章。很多男人在公众场合都对老婆小声恳求过,只要你现在给足我面子,回家哪怕让我跪搓衣板都行!可惜的是,很多女人听到这话不以为然,偏要逆势上行,刻意当众暴露他不为人知的一面,揭他老底。男人此时肯定有被当众剥光衣服的羞愧难当,修养好的,在心里记恨上你一笔,修养差的,当场拂袖走人!
做夫妻就是做一对心有灵犀的搭档,同台唱戏,互捧才够交情,互损就太没意思。如果你意识不到夫妻是个共荣共辱体,如果你不能像维护生命那样去维护他的颜面尊严,那么,又怎能要求他像呵护眼珠子那样疼你爱你一百年?!
我的一个闺密,跟老公只要当着人前,总是扮恩爱演赤诚,博得羡慕声一片,老公的声望借此提高,人脉由此聚拢,事业当然平步青云。而她,除了也得到上述这些无形资产之外,更收获了老公的死心塌地。只有我知道,昨晚她跟老公上演过摔盘子丢枕头的大战。我打去电话时,她老公的咆哮声还清晰可闻,她款款答,没事,他刚踩了猫尾巴,猫正挠他呢。哈哈,睁着眼睛说瞎话,如此做到家的表面文章,她老公能不立马雨过天晴斟茶认错嘛。
做夫妻就是做表面文章,虽然初做起来,会略显生硬和虚伪,而且心理上也觉得别扭,但坚持做下去,你会发现自己一点不比电视里的演技派逊色。做着做着,你会发现,假的会做成真的,虚的会做成实的,以前是在演,现在是弄假成真,即便有人喊卡也停不下来了,这就炉火纯青了。
做夫妻就是做表面文章,这就是所谓的绣花枕头稻草芯,更是婚姻的最佳境界,表面华丽秀美,谁舍得扔掉?其中再败絮,那也不过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私房事,既然一个观众都没有,那还掰扯啥?自此,婚姻本无事。
第109篇、爱情故事遇上你之前,我只属于自己
ONE
结婚不过半年,林朗便甩给我两个字:离婚。
曾经想过婚姻会将激情消磨殆尽,也许有一天我和林朗会离婚。但离婚来得这样快,却是我万万没有预料到的。
他的声音冷得可以立即把我冻成冰棍。我这才明白他不是开玩笑,但却不清楚原因。林朗收拾了几件衣物,说:“暂时不想离婚也可以,先分开吧。”
他一只脚已经踏出门外了,我才开口:“给我一个理由。”
“丁毅。”
这两个字是从他牙齿缝里挤出来的。
一种尖锐的疼从心底最深处开始冒上来。一侧的镜子里,我看见泪水在脸颊滑落。
原来所有的幸福都是假象。
在我已经忘记了往事的时候,别人却兴致勃勃地把它重新翻出来,秋后算账。
TWO
新婚的喜气,尚还浓烈。门上、镜框里的喜字未曾脱落,客厅里的彩球也还悬挂在天花板上。法式的大床上,林朗的余温犹在。枕头上是他留下的淡淡的烟草味儿。
我想起了丁毅。我的初恋,我的第一次。
我读大学的时候,因为家境的原因,利用假期在一家广告公司打工,给他们写写文案什么的。丁毅是做广告策划的,为人坦率沉稳,既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又有帅气的相貌,言谈幽默有趣,和大学里稍嫌青涩的男同学相比,他的成熟和男人味让我深深地沉迷。
我和丁毅相爱了。我记得很清楚,1995年六月的一个周末,我和丁毅在一起吃完晚饭后,我们去了他租住的小屋。我们都喝了点酒,丁毅抱住我说他已经压抑了很久,也已经盼望了很久。我感觉我的脸红得就像火焰一样,心也咚咚地跳个不停。那个夜晚,对我而言,过后的感觉是十分突然的,也谈不上什么快感,甚至还有几分尴尬。
但我渐渐领会了性爱的美好,特别是和我心爱的男人在一起。我偷偷地和丁毅在他的出租屋里同居了。我们一起设想着美好的未来,计划着我一毕业就结婚。
也许是老天惩罚我们的越轨吧,九月开学不久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和丁毅悄悄地到医院做人流手术。从冰冷的手术台上下来,我发现系主任站在我的面前。
我到现在也不清楚是哪个环节出了错,让我的事情大白于天下,整个校园因此而沸沸扬扬。一个月后,我被开除了。即使是今天,这样的事情也不会轻易得到校方原谅,更何况是七八年前?
我和丁毅光明正大地住在了一起,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们的交往了,在我付出了除名的代价后。但我们的感情却开始出现问题。也许是因为我觉得自己付出了太多吧,所以想加倍地从丁毅身上补偿回来。丁毅努力地想要对我好,他觉得对我有愧,但这样的爱情未免太沉重,我们开始了争吵。每一次争吵,只要我说出“我因为你什么都失去了”之类的话来,丁毅会立即哑口无言。
到最后,我们彼此只剩下了互相伤害。某一天早晨,丁毅出去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留给我短短的一封信,说他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他觉得太累。
丁毅就这样走出了我的生活。我已然进退失据,他的离去让我几近疯狂。
我在那里,失去了我的学业和初恋。
那个城市,叫上海。
我离开上海回到了重庆。我用了五年的时间来抚平心中的伤痛。我在新的工作新的环境中重新发现了生活的可爱,渐渐地忘记了丁毅,到最后终于走出了那段往事。
THREE
我和林朗是由相亲开始的。很多人都不喜欢相亲这种方式,我却喜欢,我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和某个男人吃饭喝茶然后再决定是否继续交往下去。
有人说,喜欢相亲的女人要么是嫁不出去,要么就是对生活充满热情,总觉得希望就在眼前。我既担心嫁不出去,又因为有一种新生的感觉,所以热情十足。
林朗大学毕业后就在父亲的公司里任职,少年得志,自然英气勃发,我真是打心眼里喜欢他。
林朗说他喜欢我的温柔漂亮和勇气。相处半年时间后,准备结婚时,我曾经想过是否把那件事情告诉林朗,转念一想,都过去那么多年了,我和丁毅的那场爱情早已经成为往事,有什么必要告诉他呢,都是近三十的人了,谁没有一点自己的往事?
就像多年前我不知道校方是如何知道我的事情一样,我仍然不知道林朗是如何知道丁毅的。
我不想去问。他是如何知道的根本与我无关,反正所有的结局都是一个:他知道了。
我只想挽救我短命的婚姻。
我打林朗的手机,说:“你听我解释。”
他说:“是否告诉我没有此事。”
我说:“确有此事。”
他有些怒:“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可说。”
话筒里就只剩下收线的嗡嗡声。
我锲而不舍地拨打林朗的手机,他十分不耐烦:“你究竟想要怎样?”
我说:“我想和你谈谈。”
他终于同意。
我十分不愿意细说从前,那些伤口都已经结疤了呀,重新揭开照样会血淋淋的。但在林朗的逼视下,我不得不开始讲述。往事开始一点点地痛,我的泪水开始肆意横流,那一刻,我莫名地恨起林朗,他有什么权利逼我讲述不堪回首的往事?就因为他是我的丈夫吗?
林朗愤恨地质问:“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
我说:“你认为有这个必要吗?不是你提起,我早已经忘了。我全身心地投入对你的爱中,过去了那么多年的往事会影响这份爱吗?”
他说:“你太自私了,你怎么不想想我的感受啊,作为男人,我抬得起头来吗?我一直以为,以为你冰清玉洁…… ”
我几近崩溃了:“我怎么不冰清玉洁了?我清清白白谈恋爱,我有错吗?难道我八年前谈恋爱还要对你负责吗?”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是不是怕我不娶你?你敢说你不自私?”林朗逼视着我。
我给了他一个耳光。
FOUR
我为什么没有告诉他?
因为我觉得在遇到他以前,我是属于自己的。有人说过:一个女人,跟一个男人是一样的,在遇到他们真心爱上并且愿意终身相守的另一半之前,他们都仅仅属于他们自己,他们有权决定自己做什么,不做什么,他们只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并不承担对没有到来的另一半的责任。
我喜欢这段话。我也认同这段话。我在二十八岁的时候才认识林朗,之前的二十八年是属于我自己的。
我不后悔和丁毅的那一段感情,当初是因为爱才走在一起,虽然做错了事,但我也因此承担了带来的后果,我觉得我能对自己的青春往事负责。
那只是我一个人的往事。我没有告白的义务。
林朗想当然地认为我在他之前没有故事,是他的天真,是男人的一厢情愿罢了。其实,以他的阅历,应是不难想到的,为什么就解不开这个结呢?
林朗固然优秀,但我也是一个同样优秀的女人,我有对爱情忠诚的品质,有对家庭负责的品质,我的往事只是一段失败的初恋,它丝毫不影响我的人品;相反,因为这段往事,我变得豁达睿智,温柔大度。
第110篇、爱情故事爱上细瓷男人
我要嫁给细瓷男人了,他们精致的生活态度让我觉得,这才是柴米夫妻应该过的生活。
A
在没遇到傅加明之前,我说尽了上海男人的坏话,说他们个个都是奶油小生。这年头,说谁是奶油小生,就等于是把谁封杀了。那时,我有一帮哥们,经常在北京毫无顾忌地吃饭喝酒,一点也不小资。总之,我觉得在北京过得舒服极了。
可老总却要派我去上海分公司,在恳求了半天之后还是无效,我依依不舍地与他们辞别。他们说,上海男人是从来不会理单的,你去了义气点,不就是花钱吗?
一想起北京的几个哥们,我就觉得心里有些愧疚,大家认识两三年了。可聚会时,我几乎就没理过单。一次,我刚想掏钱,他们就说话了:“干吗啊,是否觉得我没钱?”
无奈,老总一句话就硬生生地拆散了我们。临分别时他们说,我们等着你回来。我心想,我这一去最少也得三年时间,回来时说不定黄花裙子和一包卫生棉给我,然后说,我在这看东西,你去WC吧。
天啊,真是郁闷。
刚到公司,他便迫不及待地递上了发票:段青青,这是为你买裙子和卫生棉的钱。阿拉上海话说得特别纯正,我看了他一眼,给他一百块,一共93块7角,我说,不用找了,剩下的算我给你的小费。
这是我和傅加明的第一次见面,我对上海男人仅存的一点好印象彻底崩溃了,这种男人,世界上居然真有!
更让我不能接受的是,我们居菜都凉了。
回想在北京的这段时间,我们天天去酒吧,一副醉生梦死的样子。喝醉了,就天南地北地胡侃,到最后什么也没落着,他们还是光棍,还是一无所有。我的一个要好女友说,要是在上海工作三年,怎么着也得有辆车了。
到了上海后,是分公司的傅加明来接我。我下了飞机感觉有点不舒服,他说,你等等。我站在那里发呆,心想,可能是我的裙子上已经开了桃花。
他在机场买了一件黑然还是搭档!
我郁闷地给北京的朋友们发短信,我告诉他们,我在上海遇到了当代“黄世仁”。
他们说,要不,你就给公司打报告要求回北京。
我敢回吗?我好不容易混到了副总这个位子,月薪九千,不管怎么说,我都要坚持到底。
B
傅加明很精细,我见过他掏钱包,一百面值的票子放一边,十块的放一边,这边是卡,那边是证,不像我,一抓一把,一点秩序也没有。说实在话,我讨厌有秩序的生活。
我们去沙巴克唱歌,服务生来结账时,我总是有点茫然。以前聚会都是别人理单,但现在不行了,于是我说,我来付钱。他冷静地看了我一眼:“段青青,你太冲动了吧,这对于我们的业务不利,你要学会冷静,我们AA制,两不相欠。”
仿佛被当头打了一闷棍!
好,我说,AA制。
到底是谁发明的AA制?这样的冷血,我看他精细的面孔,心生厌恶,头梳得光亮,阿玛尼的西服每天都熨得十分有型,甚至,身上还用了男性香水。他说用蓝色格子手帕环保,不像我,用随身携带的纸巾,当着别人的面就擦鼻涕。
道不同,不相为谋。
一起去吃饭,他便专心致志地小口吃饭,从不胡言乱语,可我把电视声音调得很大,看着娱乐新闻,说章子怡的八卦绯闻。他抬头看我一眼,你又没有核实过,为什么要说人家不好?
这种男人直恨得我牙痒,不过,他每天都把办公室收拾得一尘不染,而且窗台上还种了兰花,倒像是与世隔绝的道士。
我们的争吵大多来自于工作,我的材料总是做得马虎,他检查之后总是说这里不行那里不行。声音虽小,却让我觉得非常烦,索性一甩手扔了材料,说:“要是觉得不行,你自己去做。”
第二天看到他改过的报告,不仅细还很全面。公司的大会上,我得到了老总的表扬,当然对他心存感激。我回头打量着他,他仍然不动声色地在给兰花浇着水,欣赏着电脑里放的古筝曲。
为了表示我的感谢,我请他吃饭。他带我去上海三十年代的老饭馆,还点了上海的本帮菜。喝了点清酒的他脸颊微微有点红,上海话说得更绵软了,手指伸出来又白又细。很快,我就喝多了,借着酒劲,我口无遮拦地说上海的种种不好,说他的种种不是,说他太干净、太卫生、太讲究,说他太认真、太妥贴、太没有激情……总之,他太不符合我的标准了。
他反问我:“段青青,你对我这么挑剔干什么?你不会是在为自己挑老公吧?”
我一惊,是啊,我妈曾说过,如果你说这个人这里不好那里不好,那么,你就是想把他占为已有了。
是吗?我想了想,看了看他,我会选择他?不可能啊,我不可能会去喜欢上海男人的。
C
一次,我去南京路逛街,回来的时候淋了点雨,很快我就开始感冒了,还有点发烧。
就在这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是傅加明,他提了水果和蔬菜,当然,还有医院开的药。
他说我的屋子太乱了,然后就开始动手给我收拾房间。可我的房间实在是太乱了,到处都是光盘和书,他说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这样乱?
人病了,就容易脆弱,我哽咽着说,我想吃我妈的手擀面。
他二话没说,就进了厨房。一个小时之后,一碗热乎乎的手擀面端了出来,不仅有牛肉还有鸡蛋,黄瓜和西红柿。
“这是你做的?”我吃惊地说,他头也不抬,边收拾厨房边说:“上海男人,什么都会做的。”
病了三天,却享受了三天好日子。有了傅加明,我顿时觉得房间里到处充满了明媚的阳光,我终于读懂了张爱玲的那句话: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是愿意把头低到尘埃中去的。
自此以后,我和他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温柔了许多;我不再觉得他穿得太过整齐手指甲太过干净,而是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是会生活会过日子的那种。
这次我还钱给他时,他没有接。他说,算了,以后我病了,你也要这样照顾我。可他却说,我是看你一个北方人跑到上海来不容易,又天天嚷着吃不惯上海菜。其实,我哪里会做手擀面,我是现学的,多亏我聪明。
我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他问我,你的脸怎么红了?
是防冷涂的蜡,一着急,我把台词都说错了。
D
从此之后,我和上海细瓷男人傅加明混在了一起。
早晨起来我们一起跑步,他说,早上呼吸了新鲜空气,一天都会有好心情。每次,看到路上的垃圾,他都会顺手捡起,然后丢到垃圾箱里。
他说上班要穿得得体大方,不能随便穿,省得让人笑话咱不是白领。下班最好买了菜回家做饭,不仅干净卫生还省钱有情调。换上家常衣服,最好是麻的,两个人扮演柴米夫妻的角色,不嫌烦。汤可以煲五个小时,然后一人抱一本书看。
我不再去酒吧买醉,变得越来越像个淑女了;我不再和男人拼酒,不再抢着要结账,也开始提倡AA制了。
在穿衣服上我也变得讲究了,上班一套,下班一套,我渐渐学会了夫唱妇随。虽然谁也没有说过要如何如何去做,可是,我已决定,我要嫁给这个上海细瓷男人,然后和他过细水长流的好日子了。
当然,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北京那些朋友们时,他们仍然在北京鬼混,没有半点结婚的意思。大家都嘲笑我居然要嫁给这样的男人,我对他们说,北京男人好像毛坯房,欠装修,而上海男人是装修好了的房子,简单实用大方。所以,我要嫁给上海男人了,他们精致的生活态度让我觉得这才是柴米夫妻的生活。
我的做法让他们感觉不可思议,他们说过不了多久我一定会后悔的。
不过,我感觉自己找到了生活的真正方向。嫁给傅加明后,我们住着装修优雅的套房,经常一起上班,一起下班,然后一起买菜做饭。
生活原来可以这样一步一个脚印,我开始喜欢这种生活,喜欢这种细瓷男人。他给了我细瓷一样的爱情,他懂得生活,知道雨露有多美丽落霞有多辉煌,他有品位,工作也很执著,是外柔而内刚,这样的男人,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
一年之后我们就有了宝宝,可我的那帮北京朋友们还在鬼混。他们说,想不到,一个女人被爱情蒙蔽之后会变得这么傻,还这么快就给一个男人生了孩子!
我在电话中笑着说,谁和生活作对那才傻呢,学着做细瓷男人吧,这样的男人,才会有女人哭着喊着要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