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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完整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30 11: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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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祝你幸福,我曾经深爱过的人

  我们相恋7年,在如今已是长久了。只是因为爱情太灼热,烧伤了脆弱的心。两个曾经那么相爱的人,仍然没有在一起。

  那天,凌晨两点,他打来电话通知了这个消息。

  他:明天,我结婚了。我:恭喜你。他:你能来捧个场吗?我:我不太想去。他:我想见见你。我:我尽量吧。我不太确定。他:希望你一定来。我:好吧,晚安。

  放下电话我倒头就睡,闹鐘定在8点,塬打算穿着漂亮的雪纺长裙却依然穿着普通的牛仔裤。婚礼很隆重,新娘子也漂亮,又一次看见他锐利的眼神和微笑时羞涩的表情。主持人让他们讲讲恋爱经歷的时候,我却开始回忆我们7年的爱情。

  他是学长,我上高一,他上高叁。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我紧张的要命,他却一句话都没和我说。在图书馆裡,他一直在算物理题,我就在对面看小说,实际上是看他,看了整整叁个小时。在回家的路上,我在他的车后座上睡着了。很多年后,他告诉我,当我从车上跳下来,摸摸散乱的头髮,然后平静的说:我的发卡丢了。他就知道我表明看起来柔柔弱弱,但实际上坚强,倔强。在那一瞬间他有了要征服我的想法。

  他每年放暑假,都和我弟弟一起训练院子裡的牧羊犭跳绳。他大学毕业了,牧羊犭也不会跳。分开两个月的时候收到他的短信:“偶然看到一位父亲前樑上载着小女孩,后架上坐着小男孩,在马路上边骑边教孩子们唱歌,我突然想到你。”那几年的夏天,他骑着车子,车后架是我,前樑上是弟弟,身边跟着牧羊犭,在城市的夕阳中穿梭着。

  我考上北京的时候,他抱着我在长城上转圈,回来的时候,车胎爆了,从八达岭一直走,边走边唱歌,唱到嗓子都哑了,完全说不了话。

  第一次混进清华的课堂上听课,我认真记笔记,他在底下玩。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我吓了一跳,他碰碰我,把写满答案的纸递过来

  后来,他读研叁,我开始工作。每天都忙到深夜,加班,应酬,彼此交流的时间少了,矛盾也多了。我本身就不爱说话,打电话开始了大段的空白,思念也日渐稀少。一年大家都使出全身的力气来维持感情。5年裡,我们没有吵过架,都以为可以一直到老,但是发现爱情好像消失了。在后海,他说:“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心裡舒服,但当很多事情放在一起,你不在是第一位了。倘若让我割捨你,我会很疼,因为你长在我的心裡。我们结婚吧!”我没同意,但却搬到了一起。

  第六年,他开始读博,我的工作也转入正轨。把重心更多的放在家裡。洗衣,做饭,收拾屋子。我希望我的生活是散漫的,自由的。当我发现我彻底被琐碎的事情团团围住的时候,我开始哭泣,心情低落到极点,有了轻微的抑郁。12月份,我怀孕两个月,开始嗜睡,消瘦,呕吐。他知道很高兴,想结婚。因为,抑郁症,孩子要打掉,坦率的说我也不想过这种生活。我独自去医院,看着墙上贴着漂亮的宝宝,眼泪就止不住了。冰凉的手术刀,贴着皮肤一直凉到心裡,手术没打麻药,眼泪把枕头都打湿了,他的毛巾也被我咬破了。医生说孩子有胎角,是个很聪明的孩子,有点可惜了。我回家后,他妈妈来了,要照顾我,他妈妈是个很好的女人,我一直都很喜欢她。我告诉他们孩子打了,他当着他妈妈面狠狠抽我一嘴巴,然后摔门就走。

  他妈妈什么都没说,还给我蒸了鸡汤,照顾我一个月。

  临走的时候,我们一起哭。他妈妈说: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当你是我儿媳妇的。

  后来,还是和好了。他已经有了一万月薪的工作,他不希望我去工作,替我把工作辞了。

  他想把我的灵魂变成他安全的城堡,他需要每天都为了照顾他而生活的女人。我的生活没有一点光彩,白天做家务,晚上面对他无休止的索要。我知道,孩子是他心中的刺。我们开始激烈的争吵。我学会抽烟,开始出去找工作,见往日的朋友。他每小时都往家裡打电话,我被锁在屋子裡。这是第7年,矛盾开始尖锐!他要结婚。我要分开。彼此开始仇恨,厌恶。最后,还是分开了。

  整理东西的时候,他执意要走了他给我写的所有信,和我们的合影。我偷偷藏了一张在清华草坪上的照片和他写给我的第一封信,被他发现了。我求他让我拿走,他一把抢过去,照片撕坏了。两个人都哭了,开始回忆最初的爱情,为做过伤害对方的事道歉。

  今天,他敬酒到我这的时候,他妈妈把新娘子叫走了。我对他说:“能最后抱你一下吗?”他愣住了。在他怀裡,我恍惚好像回到16岁,他还是那个在楼道裡紧紧抱我一下,再快步离开的英俊少年。他拿出粘好的照片说:“物归塬主。”然后转身离开,拿着酒杯,领着新娘到处敬酒。他妈妈说:“你喊我声妈吧。这是你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了。”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在他喧嚣和热闹的婚礼上,我独自在偏僻的角落泪流满面。

  我16岁,在食堂第一次看见他,他在和别人打架。

  我18岁,他就是整个世界,我以为可以永远在一起。

  我20岁,在他的车后架上,走遍了北京城。

  我22岁,爱情开始变得平淡,乏味。

  我24岁,争吵,猜测,仇恨充斥着我们。

  我们相恋7年,在如今已是长久了。只是因为爱情太灼热,烧伤了脆弱的心。两个曾经那么相爱的人,仍然没有在一起。

  我想把那张照片扫到电脑裡,发现照片后面的两行字:一个是泛黄的,1998年,清华园我和老婆;一个是崭新的,祝你幸福。

  我会一直记得这个霸道专断的男人。他有锐利的眼神和沈静的声音,微笑时带着羞涩的表情。

  也祝你幸福,我曾经深爱过的人。

第2篇、爱情故事腕上的心跳

一直对戴表的男子有额外好感。

或是因为记忆。

幼年时,父母支边,我在外婆家度过童年。那时,外公已不在,但外公的父亲太外公却健在,虽年岁已高却身体健硕。

太外公是旧年代的读书人,冬天时,依然穿黑色对襟棉长袍。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他自怀中时时取出的怀表。

他好像一刻也离不开它,他将怀表拿出来,握在手心里,在阳光下看清楚,然后再握片刻,才小心放回去。

后来我想,他看的是彼时的时间,也是流走的光阴。生命对于一个老人,不再是一分一秒的时间,而是一段一段的光阴。或者一分钟,就是他的一段光阴了。

那是一只古香古色的怀表,因为经常摩挲边缘格外光洁,成锃亮的银色却丝毫没有斑驳,依然是簇新的那种光泽。太外公曾是私塾的先生,听说是一个学生做官的父亲赠了太外公这只怀表。据说,那是太外公唯一收取的别人的馈赠。

长大后我理解了他的那次破例,其实只是一个男人对于一块表骨子里的喜爱。

之后许多年,他一直珍藏那块怀表,直到101岁高龄辞世,那块怀表作为陪葬和他一起被埋入了地下。

不知道那块怀表上的时间是在太外公辞世时永远停滞还是依旧滴答前行。那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所爱之物已经永远陪在他身边,到来世,到永远。

后来发现父亲亦爱表,是腕表。据母亲说,本应养家糊口的父亲,硬是自私地积攒了半年的大部分工资买了一块机械表,是当时国产表中最好的牌子。为此,那大半年,一家人生活得极其拮据。

那亦是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对于这个家庭唯一一次例外的自私。母亲记了许多年。

但那块表,父亲戴的光阴似乎更久。是银色的金属腕表,圆形,表盘除了指针,只有日期显示,干净清晰。简约大众的款式,很适合父亲这样言语不多、性格内敛的男人佩戴。

父亲很珍爱那块手表,除了洗澡几乎从不摘下,睡觉都戴着。我记忆中,那块表他戴了十几年,中间修了两次,直到后来不能再修理彻底坏掉了他也没有扔,依然把它珍藏在抽屉中,且用手绢仔细包裹了。

他换了新的手表,依然是国产的牌子。此时家中经济略好,他买了同品牌中稍贵的一款,却同他戴坏的那块几乎一模一样——银色金属腕表,圆形,表盘上除了指针只有日期。

原来男人对于一件物品的喜爱如同女人一样,也有着这样明显的倾向性。而它真的很适合父亲,这么多年,我最熟悉的父亲的动作,便是他轻轻抬起左手手腕来看看时间。记得有一段他身体不好,瘦了许多,表链明显有些松了,于是他便常常下意识地晃一晃。

在父亲七十岁生日的时候,我买了一块国外知名品牌的腕表送他。依旧是他喜欢的款式,也已经成为我最喜欢的男表的款式。甚至每次无意邂逅戴类似手表的男子,尤其对方若无意中晃动手腕时,我都会觉得有种莫名亲近和温暖。

父亲收下了那块腕表,看得出他的喜欢。但,他还是戴着旧手表,虽然那块旧手表其实已经常常出故障,可是他说,戴了那么多年,有感情了,舍不得扔。

我理解——这么多年后我理解了手表之于男人,犹如戒指之于女人,不是万不得已不会丢弃。正如我喜欢过的一个男子所说,寂静夜晚听着手表指针滴答滴答,犹如听见自己的心跳,清晰而逼真。

试想,谁会轻易更换或丢弃自己的心跳呢?

当然,那是个喜欢戴表的男子,并能像父亲那样,可以将一块款式最平常的腕表戴出一种淡定、从容和优雅。虽然后来我们分了,但每次想起他下意识晃动左手腕,想起他说的那句话,便会忍不住微笑。会想念他。

物质过于丰富的年代,腕表更是有了各种各样的表情。华丽的、简约的、高贵的、素雅的、细腻的、硬朗的……铺天盖地地诱惑着一个女子对光阴的遐想。

可是总觉得太美太华丽的腕表不适合佩戴,或者,我不曾见过能配得起那种华美腕表的男子,他们在豪门内在商场中,或者干脆在影视剧和小说里,不是我这样凡俗的女子可以邂逅的。所以对于它们,我只有欣赏,从不想获得。

我知道适合我和我能够获得的,也只是一个佩戴简单的银色圆形腕表的男子。他内敛、淡定、简约而踏实。

他的左手手腕上,便是他明朗、正直的心跳。

第3篇、爱情故事偷情的日子有多窘

她正在与情人幽会,丈夫回来了。

钥匙在锁孔里急速地转,丈夫由于抽烟多了,在门外咳了一阵,她焦急地看着情人:“怎么办?”

情人急速地穿好裤子,然后拍一拍她的肩膀:“宝贝,别怕,你一切听我指挥就得了。”

她怔怔地看着情人,只见情人变戏法似的从身上抽出一把匕首,对她歉意地一笑:“宝贝,对不起了。”

她来不及反应,那把清冷的匕首已经抵在了她的脖子上。

此时,门也打开了,情人马上对走进来的丈夫狂吼:“别过来,你敢过来一步,我马上让她血溅当场!”

她感到脖子有一点儿生疼。但她没有叫喊,她想,疼就疼点儿吧,只要能渡过这个难关就行了。这样想着时,她还配合着把脖子往刀锋上送了送。要留下点儿痕迹才好呢,留下点儿痕迹,丈夫才不会产生怀疑。

丈夫很快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她先是看见丈夫一愣,转瞬,她就看见丈夫掏出手机想报警。

“我只图财,不想伤人,你别报警。”她听见情人对丈夫阴冷地说。同时,她也感觉到情人的膝盖在轻轻地抵她的腿肚,似乎是要她配合什么。她看过绑匪片子,知道自己现在最需要做什么,一阵窘迫,她头也不敢抬地对丈夫说:“楚雄,你……你别报警,他什么都做得出来。 ”

丈夫放下了电话,怔怔地看着她。

接下来,她听任情人的摆布。

情人对她说:“快叫他把你家装钱的箱子打开。 ”

她可怜兮兮地看着丈夫。

丈夫一阵犹豫,但只是一小会儿,她就看见丈夫去开了装钱的箱子。

情人又命令她:“叫他把里面的钱给我如数拿过来。”

她再可怜兮兮地看丈夫。

丈夫把那些钱都递了过来。

情人把那些钱一把塞进衣兜里,再对她说:“叫他找一根绳子来。 ”

她看丈夫——

丈夫从床底下摸出一根绳子。

“叫他把自己捆上。”情人再次命令她。

此时,她突然感觉到情人有点儿过分了,丈夫一切都按要求做了,还捆什么呀?

但她只能在心里想,还得配合呀,偷情偷到这种地步,你说窘不窘呀?

她看见老实的丈夫将绳子往身上捆。她见情人还去试了试看牢不牢。

情人感觉满意了,就随便扯了样东西把丈夫的嘴给塞住了。

那东西塞进去的时候,她看见丈夫像一条搁浅的鱼使劲地挣了挣,之后,她就听见了丈夫痛苦的呻吟声。

她的心被重重地撞击了一下,十几年的丈夫呀,要说没点儿感情,那是鬼话。但一切都不能显露出来,她不能对情人说:“你轻点儿呀,点到即止吧。”

做人做到这种地步,她一下感觉到好失败,窘,无比地窘。

情人“收拾”好她的丈夫,又在屋子里找到了一根绳子,然后,她就感觉到情人在笑嘻嘻中把她给捆上了。

捆好,情人低下头去,用只有她能听到的声音对她说:“亲爱的,你看我演得像不?拜拜。”

情人在她的脸上深深地长吻了一下。

她看见丈夫努力地挣扎,嘴里“啊呜啊呜”地想说什么。

她埋下头去,不敢正视丈夫。

情人打了一个响指,潇洒地走了。

时钟“滴答滴答”地走,她最先挣脱了绳子,其实绑她的绳子套儿是活的,她感觉得到,但她不敢先解开,那样容易引起丈夫的怀疑。得装,她遍地滚,还在家具的棱角上磨,最后,她解开了绳子。

她去帮丈夫解绳子。

绳子解开,丈夫把嘴里塞的东西一把扯了出来,来不及呼吸一口新鲜空气,就抱住了她:“艳红,让我看看,让我看看这畜生伤着你没有?”

她感觉到丈夫的手在她留下了点儿刀痕的脖子上温暖地抚摸着……

她止不住地想哭出声来。

以后,那个情人再打电话给她,她就说:“算了吧,你知道偷情的日子有多窘,我不想窘了。”

第4篇、爱情故事手推车上的爱情

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欢城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

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

第5篇、爱情故事山菊花

山家湾是个很不起眼的小村落,这一带生长着一种低矮的野菊花,当地人称它为山菊花。每逢九月,山湾里到处盛开了这种山野小花,微风吹过,一拨拨月白色的花浪随风起落,成为当地一道亮丽的风景。每当这时,村里的闺女们都乐意沉浸在这无边的花海里照张相,也惹得好多男青年隔沟眺望。有些调皮的青年,还会开上几句荤玩笑。

山家湾有几十户人家,大部分姓山,其中有一个叫山锦春的。他已经年过半百了,膝下有一女,名叫菊花,已到婚嫁年龄。在村里,山锦春一直看好一个名叫蓝天的年轻人。蓝天是个独生子,他二十出头,从小就没有父亲,只有一个年近花甲的母亲,娘家远在安徽。山锦春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蓝天为妻。但蓝天他娘好像一直没在人前提起过蓝天的婚事,山锦春想找个人传话,又担心别人会笑话自己。山锦春也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菊花和蓝天之间好像有点那意思。

出人预料的是,就在这年山菊花盛开的季节,蓝天却闯大祸了。

这天,山锦春一家收完洋芋,女儿山菊花有意迟走了一会。她到山湾里采集了一束山菊花,正兴冲冲地往回走,前面却被一个叫谢二的无赖挡住了去路。谢二上前一步,流氓嘻嘻地说:“山菊花,过来,亲一个!”山菊花没给他好脸,谢二便上来耍无赖。这一幕,赶巧被山坡上收洋芋的蓝天看到了。蓝天一溜小跑地赶了过去,和谢二理论起来。不想,二人发生了争执,最后扭打起来。谢二没有蓝天的力气大,扭打中,蓝天捉着谢二的双臂转了几个圈,然后用力向外一甩,遗憾的是,他竟然将谢二甩下了山崖。谢二被蓝天从二十多米高的石崖上摔落下去,当场就一动不动。蓝天和山菊花目睹这种情况,都快吓傻了。蓝天知道自己闯大祸了,家里又没钱打点,乱了方寸的他还是在菊花的提醒下镇定下来。他们一商量,干脆先出去躲躲再说。就这样,蓝天匆匆告别了山菊花。临别时,山菊花很野性地亲了蓝天一口。蓝天是第一次被女性亲吻,那炽热的唇香使他久久不能忘怀。他惊讶地看了山菊花一眼,来不及回味她的唇香,便转身而去。蓝天匆忙跑回家,他没敢告诉母亲自己闯了祸。他只看了母亲一眼,拿了几件衣服,就拔腿向镇上跑去。在他路过儿时的玩伴山永春家的时候,他拜托山永春照顾一下自己的老娘。

等别人发现谢二身亡的时候,蓝天早已不知去向。派出所的民警来到山家湾,找到了山菊花。他们仔细地询问了事发过程,详细地做了笔录,立了案。不几天,公安局就发了通缉令,悬赏一万元,捉拿逃犯蓝天。

就这样,山菊花的婚事又隔了下来。一晃两年过去了,蓝天一直没有消息。在这期间,心里最难受的还要属蓝天他娘,她的眼睛都哭肿了。山菊花也不时地去蓝天家陪她,俨然一对母女。菊花爹觉得蓝天是因为菊花而铸错,也不反对菊花去蓝天家。

这晚,菊花又来陪蓝天他娘过夜。深夜两点,山菊花和蓝天娘都入睡了。突然,村口传来一阵狗叫声。不一会,有个人影在窗外晃动,接着,他又轻轻地敲起了窗子。蓝天娘吓坏了,问了声:“谁?”只见明亮的月光下,窗子上映出一个人影的轮廓来。蓝天娘老眼昏花,居然没认出这个人是谁。这时,山菊花也醒了,她一眼就认出那是蓝天。只听窗外的人小声说:“娘,我是蓝天,我回来看您了。快开门,不要开灯。”

蓝天娘和山菊花几乎是同时坐了起来。山菊花毕竟是年轻人,她麻利地穿好衣服后,便飞速下炕开了门,进来的人果然是蓝天。

蓝天一进门,也被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山菊花也在他家。但他很快就镇定了,他感激地看了一眼山菊花,菊花乘机捏了捏他的手。

蓝天进屋时,手里提着一个包。他看看母亲和山菊花,还没有说话,眼泪早已在他的眼圈里打转转,山菊花也是热泪盈眶,母亲更是泪流满面了。蓝天和她们见过面,便打开了小包。他先掏出一套崭新的黑色衣服和一个黑手帕,这是给母亲的;他又掏出一件胸前绣着山菊花的月白色衬衫和一条粉红色的丝巾,这是给山菊花的。最后,他掏出一沓钱和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的是烧鸡和云腿,还有一些腊肉。蓝天说,这两年他隐姓埋名、到处流浪,最后在绵阳郊区的一个建筑工地落脚。他在那里当小工,自己从来都不上街买东西,凡事都托工友去办。他还说,他天亮前就要走,不然村上的人会发现的。

蓝天娘一听,越是哭得厉害了。蓝天害怕娘的哭声被人听去,便央求道:“好了,娘,别人会听见的!”没想到蓝天娘听后说:“我打听过了,我娃犯的是过失杀人罪,不会判死刑的。你只要去投案自首,就能争取宽大处理,最多判几年。只要结了案,即便你把牢底坐穿,娘心里也是踏实的。但如果你到外面流浪,娘的心始终是悬着的,这何日是一个尽头?总不能一辈子都这样过吧!”山菊花也说:“就是。你还是自首吧!你自首了,我月月都去看你。”蓝天又感激地看了一眼菊花。他说:“我也不愿过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我在外面天天都是心惊肉跳、噩梦不断。流浪的这些日子,我每时每刻无不留恋着生我养我的这片热土,无不牵挂着家乡的亲娘和你。但如果我自首了,就会失去自由。我宁愿在外面流浪一生,也不愿在牢里苦熬一日。”菊花听后叹口气,又摇摇头。接着,她拨通电话,征求爹的意见。

蓝天知道,他不在家的日子,谢二一家肯定没少纠缠母亲。他自己虽然一走了之了,但带给母亲的是不尽的苦难和煎熬,他甚至无法面对自己的母亲。天亮了,蓝天最终还是听了母亲的劝,他选择了投案自首。在他去投案的路上,他看到满山的菊花和往年一样开遍了山坡,微风过处,一拨拨月白色的花朵随风摇曳,犹如家乡的这块热土,仿佛在召唤他。这使他又想起临别时娘的眼泪,他无法抗拒自己发自内心的那种重获新生的渴望!

投案后,因为蓝天潜逃两年,领刑七年。他入狱的头几个月,娘和菊花每月都来探望他一次。一年后,就变成了两、三个月来一次。两年后,菊花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娘也来的少了,只有山永春等几个儿时的玩伴偶尔来看看他。

落寂的铁窗生活几乎使蓝天的精神世界崩溃。好的是,蓝天在狱中结识了一个对他很好的狱警。这个狱警的名子叫莫大全,是邻村莫家庄人,蓝天总能得到他的特殊关照。

好长一段时间,蓝天都没见菊花和娘了。蓝天只是不断地收到菊花通过莫大全带来的一些香烟和食物。蓝天向莫大全打探她们的消息,莫大全考虑了半天,慢慢地告诉他:两年前,菊花就嫁给莫大全的邻居任大有了。因为菊花拗不过自己的父母。听说在菊花出阁的时候,她身上穿着一件绣有山菊花的衬衫。人都说她的打扮很特别,就像山菊花本人一样与众不同。莫大全还说,蓝天的娘也因为失去了菊花的关照,双目失明了。村长见年迈的蓝天娘无依无靠,就将她送进了乡上的敬老院。听说山永春经常去敬老院探望蓝天他娘。

蓝天得知这一令人心碎的消息,不觉落泪了。蓝天对山菊花嫁人这一结果是有心理准备的,可他心里过意不去的是苦了自己的亲娘。最近这几天,蓝天夜夜都在隔着铁窗仰望天上的明月,也不住地回味着菊花那炽热的唇香和野性美。他知道,家乡的山菊花又开放了,可惜自己在几年之内,再也看不到这美丽的山景了。他只有面对那扇铁窗,遥祝可怜的老娘平平安安了。

没过几天,莫大全告诉他一个更糟的消息:母亲过世了。蓝天挥着泪请求莫大全:我能不能去送送母亲?莫大全觉得能理解,同时,又感到很为难。但他没有袖手旁观。莫大全将这一情况如实地报告了监狱长。监狱长再三权衡利弊后,说:“那就用警车送他去一趟敬老院吧!他虽然在服刑,但作为儿子,提出这样的请求也是人之常情。我们的管教也应该人性化一点,但一定要带上手铐。这样,即便有人咬我们违犯规定,我们也是有话可说的。”

获得了监狱长的准许,莫大全自己掏钱为蓝天买了些纸钱和祭品,便亲自驾车送蓝天去敬老院。临走,蓝天提醒莫大全说:“莫哥,麻烦你再买上两条烟吧!我总得给帮忙的乡亲表示一下心意吧!”莫大全照办了。在快到敬老院的时候,他们迎面遇上了出殡的队伍,带头的人是村长和山永春。蓝天带着手铐下了车,他跪在路边抹着泪,给每个从他面前经过的乡亲磕着头。山永春见了他,赶紧摘下自己头上的孝帽,戴在蓝天头上,又轻轻地拍拍他的肩。蓝天乘机将两条烟塞给了他,让他答谢一下乡亲们。之后,他突然声嘶力竭地哭了起来,因为在出殡的队伍里,他没有看见自己想见的那个人。

蓝天一路哭喊着,陪同送葬队伍来到了陌生的坟地。在打开棺盖正身的时候,蓝天看见母亲身上穿的是自己流亡时买下的那套黑色衣服,头发上箍的也是那条黑手帕。山永春说,母亲临终时是有遗愿的,她说她要穿自己儿子买来的那身黑色衣服,还要箍上那条黑手帕。蓝天闻言,便双手捂住脸低下了头。眼泪从他的指缝间流落下来,打湿了脚下的这片热土。他知道,这是看母亲的最后一眼了。想到这,他的双唇不住地颤动起来,泪如泉涌……

转眼,母亲的坟头已经成型了。乡亲们有的在用铁锨拍坟头上的黄土疙瘩,有的在用绳子捋坟头的外形。蓝天跪在坟前,他用带着手铐的双手给母亲烧了一堆纸钱,献上了莫大全提供的祭品,又重重地给母亲磕了三个响头。在他起身的时候,山永春拍了一下他的后背,又指指他的身后。蓝天回头一望,只见不远处的山坡上,站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个身影一直出现在他的梦里,足有三年多了。她的周围,开满了一片又一片的山菊花。微风吹过,一朵朵月白色的花朵随风摇曳,形成一个无边的花海。那人站在花海里,她身穿一件半旧的月白色衬衫,胸前居然有片凸起的山菊花,她的脖子上围着一条粉红色的丝巾。只见她满眼噙着泪向自己张望,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大约一岁多的孩子……

第6篇、爱情故事对面楼里的女人

我是一个25岁的单身男人,打着黑色的雨伞过马路,回到蜗牛壳一样的房间。城区改造似乎永远没有尽头。

这条街道的梧桐已经被砍头,那边的街道正在加宽,而卖早点的摊贩,又少了几家。眼看着隔壁3米外,崭新的房子立起来。新老楼距离那么近,我站在厨房前就可以看见对面的卧室。

也许你会猜测,我想必看见了什么精彩的内容。不,没有。

准确地说,是现在还没有。

只有装修工人在不停地忙碌,搬运着涂抹着……

那个房间一直空着,但是物品齐全,装修不错。

我可以看见洁白的地板,这很少见,多数人爱暗调的木板,而这家是地瓷砖。

一个星期过去,房间仍然空着。

新居本来就要空置几个月的。

但是半年过去,仍然是空着。

直到一个男人出现,他在房间里只是间隔出现。第二天,一个女孩子出现。第三天,又是空荡荡的。那个男人和女孩子,似乎有默契。总之,他们绝对不同时出现。

我看着,有些糊涂。他们究竟什么关系?

时间久了,看出一点端倪。男人出现的时候,非常悠闲,只是走来走去,然后再躺下看电视。

而女孩子,则放着音乐,扎起头发,大力做清洁,忙碌得胜过任何一个家庭主妇。她看起来十八九岁的样子。

看来,因为主人不在家,她只是雇用的临时钟点清洁工。

不管怎么样,女孩子非常年轻。有着新鲜的皮肤和眼神。有一天上午,大约是10点左右,阳光刚刚好,明媚而不耀眼,她在窗户上摆了一盆米黄色的小花,我正站在她的对面。她对我一笑,我也情不自禁地笑了。

女孩子转身继续收拾房间,她抱着大堆的衣服丢进洗衣机。

我有点后悔,我为什么不对她打招呼呢?单身是一种疾病,时刻都惦记着寻找治疗的药。

有时候,我也会和那个男主人对面,他面无表情,但是我们会点一下头,表示礼貌的招呼。

终于有一天,‘在女孩子出现在房间里的时候,我找出一张纸,飞快地写下一句话。等她开窗透气,我把纸团丢过去。她表情有些愕然,展开看,扑哧笑了,看着我,摇摇头。

被拒绝永远是最叫人难过的事情。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我们不能强迫别人喜欢自己。

这天我在楼下遇见了那个女孩子,她戴着墨镜,抱着一束鲜花。我当自己从来不认识她一样,假装冷酷地走过去,其实,满是惆怅在心头。

走出5步,她叫我,哎。

我迷惑地看着她,她走到我跟前,抽出一朵香水百合,递给我说,送给你。

我愣了,哭笑不得,居然有女孩子送花给我。而且,是不久前才拒绝过我的。

她说,我叫晴天,你可以答应我一件事情吗?

我迅速地点头,甚至没问是什么事。

她说,你永远不要和那个男人说话。

我又愣了。

晴天说,谢谢。笑着走开了。

那个星期六下午的午睡,我梦见了一大片的鲜花,,一个女孩走过来,问我,为什么不摘一朵花送给她?

然后我被刺耳的警笛惊醒。

我看见那个男人,他的表情充满了生气和愕然。然后穿制服的警察拉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要把她拉进警车里。

血一下子涌上头,那不是晴天吗?他们要把她怎么样?我冲过去,把晴天拉出来,我质问,她怎么了?为什么要抓她?

警察冷笑着说,你是她什么人?这个女孩擅闯民居。

我看着那个男人,问,为什么?你们不是认识的吗?

那男人冷淡地说,我不认识她。我平时回来少,今天才撞见她,居然在我家里乱转,不知道想干什么。虽然没偷东西,但是这种问题少女,也应该惩戒。

我找来律师朋友,晚上7点,带着晴天从警察局出来。我们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她一直流泪,默默跟在我后面。

良久,在路灯下,我看着她。

她暗恋那个男人。在和男人擦肩而过时,偷了他的钥匙,拿口香糖印下模子。钥匙丢在原地,男人回来又捡到了。

男人说的没错,她是个问题少女。

她却爱上了他。她出入他的家中,小心翼翼。那男人在一次家具明显移位后起了疑心。于是在这样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抓到了她。

我抱住她,在灯光下树木的影子凌乱而迷茫。她的手很小,身子也小,只有单薄二字。

我忍不住说,让我照顾你吧!

她的头原本还停留在我的肩上,却猛然挣扎出我的怀抱,然后向右跑去,我追赶她,她蝴蝶一样飞进一辆出租车。

出了路口,就是四通八在达的新街道路。我无法追赶上了。我喘气,蹲地,活像初恋被抛弃的感觉。一种疼痛洞穿我的心扉,那是失去至爱才有的强烈。

之后,我再也没见到过她。

日子继续过着。那家终于装上了严密的铁栅栏,以及密实的窗帘,常年都不打开。米黄色的小花,也在窗台上消失了。

千人万人,都是路人。

我发现我和以前不一样了,我总是在与女孩子擦身过去时,回头看一眼,会是晴天吗?

没有晴天的时候,这个城市常常下雨。阴天我躲避在房间里,也不开窗。

也许,晴天不过是一个假名。

直到又一个半年后,我收到了一封信。

信不长,写着,我是晴天,等你50岁的时候,我会来找你,中间你不许爱别人。

她知道我的地址?当然知道,她如此熟悉这条街道,铭新街16号。

距离我30岁还有5年。

也就是说,我必须以均匀的速度,数完157680000下,我就会再见晴天。

我的时钟开始倒计时。

不是不折磨人的,在度日如年的等待里,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坚持着,坚持着等她回来。

我仍然是上班,下班。我的日子,如同一个自助旅行者。人群中,打着黑色雨伞过马路。没有人关心,也不关心其他人。

新城改造建设当中,梧桐终于没有完全被赶尽杀绝。碧绿的叶子,青白色的树干。我仰头看它们的时候,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仿佛晴天一直在我身边。

生命如此卑微,我只是期待着一个需要被呵护的女孩。

我不花天酒地,赚钱,存钱。第三年的时候,我买了房子,搬离了老楼。房间虽然小,但足够成为一个家。门牌上,我钉上4个字,“晴天的家”。我多’配备了一把大门钥匙,这把钥匙永远都放在门口方块地毯下。她一定能够找得到,只要她回来。

晴天,我已经为你安置了一个家,你什么时候才会来?夜晚,有人敲门,我从床上冲起来,扑奔向门,打开来,却没有人。

我喃喃自语。晴天,不是你吗?不是她,因为门口地面上飘落的,分明是广告传单。我带着失望回到床上。

第二天早上,有人敲门。

我睡眼惺忪,低头去开门。

我看见的,是一双很洁白的脚。我从下往上看,那是一盆米黄色的小花。然后,我平视着,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眼泪,流满两张渐渐靠近的面孔。

隔着花,我们小心翼翼地接吻。

为什么提前回来?

没有提前,我心里给你的考验期,就是3年,我是故意说长时间的。

这3年你在哪里?

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我的邻居告诉我,在我搬来后的第二天,有一个女孩子在门口站了一个小时,无声无息哭得泪流满面。然后离开,又回来,手捧一盆小花。那广告传单,其实也是她所派发的,以此赚取微薄的生活费。

爱一个人,就是持之以恒。一个人愿意等待,另外一个人才愿意出现。

第7篇、爱情故事等待与守候

美丽的容貌有消损的时候,优雅的灵魂却能够永恒。

有时候,优雅并非就是轻易的心想事成和天遂人愿,而是一种耐心的等待和苦苦的守候,直至春花秋月,瓜熟蒂落。

舒曼后来因为练琴过度损伤了手指,无法再圆自己的钢琴梦了,只好改学作曲。这时候,正在长大的克拉拉安慰他说:“让我把我的手指借给你吧。”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深,互相离不开了。最终,克拉拉不仅成了舒曼的得力助手和知音,也如愿以偿做了舒曼的妻子。他们在热恋中如此憧憬过:“让我们一起来创造如诗如花的生活,我们一起来作曲、演奏,像天使一般把欢乐带给人类。”

人们说,在德国音乐史上,这是一对“双子星座”。凡是舒曼的名字在闪耀的地方,也同时映射着克拉拉的光芒。

然而,生活上的压力和创作上的过度投入,终使一代音乐天才舒曼仅仅四十多岁就疾病染身,英年早逝了。克拉拉在很长时间内都没有走出悲伤的阴影。她几乎把自己完全封闭了起来,不与外人接触。最后,是舒曼的学生勃拉姆斯提醒她说:“如果您真的爱老师,就该振作起来,好好生活,而不是和他一起埋葬。”

此时,勃拉姆斯还不到20岁。他一直怀着一颗敬仰的心,跟随着舒曼学习音乐。老师去世后,他觉得,他有责任照顾好大自己八岁的师母。不过,克拉拉终生没有接受勃拉姆斯的爱情。虽然她早已看出了勃拉姆斯非凡的音乐才华,她也坚信,勃拉姆斯总有一天将会在乐坛上大放异彩,但是她也很清醒地明白,一旦接受比自己小八岁的勃拉姆斯的爱情,只怕会断送这个年轻的音乐家的生命,让舒曼英年早逝的悲剧重演。勃拉姆斯从此也只把对克拉拉的爱深深埋在了心底。这位小提琴大师活到了82岁高龄,却终身未娶。

勃拉姆斯和克拉拉的故事,为音乐史续添了又一段优雅的爱情佳话。与他的老师舒曼不同的是,这段佳话似乎在告诉世人:

优雅,有时候又产生于默默的克制和无言的隐忍之中。

第8篇、爱情故事当癌症妻子的手将要从残疾翻译家身上滑落时

“你照顾我13年了,以后的日子让我来照顾你吧。”张可平想抬起他的手,想摸到身旁的妻子吴恩娇,可无奈用尽全身力气也只能挪动了一点点。“你怎么照顾我?你要学着照顾自己,你能好好地活,我才能放心地走啊。”吴恩娇缓缓地伸出手,握住了张可平已经肌肉萎缩到像孩童般的小手,眼里尽是泪水。

晴天霹雳,妻子身患重疾

吴恩娇常说,张可平是她的宝贝,由于他自幼双亲离异,没有获得过多少母爱,有时,妻子甚至还扮演着母亲的角色,别人家里,往往是妻子在丈夫怀里撒娇,他们家则有些“倒过来”,反倒是丈夫更加依赖妻子。

2010年的9月,不幸却再次降临到这对已经相濡以沫13年的夫妇身上——吴恩娇被查出患了晚期卵巢癌。对于才45岁的吴恩娇来说,在这样的年龄被查出绝症,本就是一件难以承受的事儿,更何况她还有张可平这样一个和她相依为命的丈夫需要照顾,以至于在检验结果刚出来的时候,连主治医生都觉得难以对他们启齿。医生还是不得不告诉他们实情:“癌细胞已经扩散,只能保证3个月左右的性命”!

晴天霹雳般的消息,让张可平一下子面临精神崩溃的边缘。他感到生不如死,同样的感受只有在自己17岁那年发生过。想当年,一场意外事故让正值花季的张可平从一个充满活力的小伙子一下子变成了高位截瘫的病人。那时,是一位病友的鼓励让他找到了英语这个兴趣,自此找到了人生的意义。如果说英语是他少年时期那场意外时的救命稻草,那么妻子吴恩娇,则是他此后的人生支柱,可以说,13年的厮守,吴恩娇早已超越了一个妻子的身份,而成了张可平生活、事业和心灵上的寄托。

13年的相守相伴,吴恩娇每天从起床的那一刻起,就重复着家里所有繁重的家务、操持打理丈夫的一切。张可平是个高位截瘫的病人,吴恩娇也是因小儿麻痹症而腿脚不便的残疾人,普通的生活起居在他们面前都是难上千百倍的难题,就拿起床这样的事儿来说,由于张可平肌肉无力,这个普通人只要1分多钟就能完成的动作,他们俩就必须分解成几十个动作,花上半个小时:先由吴恩娇起床撑好拐杖,再把张可平的手挂在自己的脖子上,用全身的力气抱着丈夫直起上半身。张克平没有支撑物就会朝后倒,所以妻子还特意做了大大小小二十多个靠垫帮他固定,再摆正位置,抱起丈夫的腿……

如今,妻子已经成了他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事无巨细都要商量着做,现在连找个电视机遥控器,张可平都依赖着妻子,没有她自己该怎么生活?他曾经感谢上天,在历经磨难后终于等到了她这样一个知音、一个天使,但为何上天要如此残忍,让本就难得的幸福戛然而止?回想起来,张可平觉得万分自责,在妻子照顾自己的13年里,他总是如此的依赖妻子,可为什么没有发现,她每次间或出现的腰疼、腿脚酸,会是癌症的前兆?

这场大病,让吴恩娇原本娇小的身躯变得更加消瘦,每周一次的验血和每两周一次的肝肾检查,使得她的左手静脉血管已经无法再扎针,只能在右手上一直插着针管,原本浓密的头发也因化疗变得日渐稀少,张可平看在眼里,心如刀绞。

妻,我不能离开你

为了让吴恩娇接受全面的治疗,今年年初,这对患难夫妻不得不忍受暂时的分离,张可平住进了福利院,吴恩娇则在父母的陪同下去肿瘤医院住院治疗。可习惯了两个人互相依偎的生活,现在又面临着随时会降临的死别,又怎能忍受如此的生离?

在福利院里的张可平,一边还在完成今年电影节的翻译,一边挂念着住院的妻子。要知道,对于张可平这样高位截瘫的人来说,翻译一本书或一部电影,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儿:由于双手肌肉萎缩,加上手部神经受到损伤,手指无法伸开,他只得将特制的手套套在右手大拇指上,再借助牙齿的力量,把手套绑在卷曲的四指上,手套上插着一枝笔,靠手腕的移动完成书写。一般翻译家花上一个星期不到就能完成的电影翻译,张可平需要花上10多天。

想起以往,每每有翻译的任务,吴恩娇总能在一旁做他的贤内助。张可平时常为了翻译文章废寝忘食,吴恩娇就在一旁静静地等,自己肚子饿了也要等他翻完才给他做上一顿热腾腾的饭菜一起吃;每次为丈夫剪指甲,吴恩娇总是在修剪后细心打磨,怕指甲毛糙划伤丈夫的皮肤,她还抓着丈夫的手往自己的脸上磨确认不会弄伤皮肤才算修完;为了给他创造一个床上工作的环境,她亲自动手“改装”了一个桌板,放上参考书、电脑和文件让丈夫伸手就可以摸到;张可平写完的书稿需要输入电脑,吴恩娇就当丈夫的打字员。所以,13年来,小到买一支圆珠笔这样的琐事,大到书稿究竟怎么翻译来得通顺,张可平都会问吴恩娇意见。可现在,虽然福利院的照顾并不是不好,可是谁又能代替得了妻子对他的细心和关心呢?

人们常说失去时才知道珍贵,而这种分别让张可平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他原来是如此离不开妻子,可是,挪动都困难的他连去医院探望都不可能,更不用说陪伴和照料妻子了。每每到了夜晚,他总是被自己的噩梦惊醒,发一身冷汗。醒来后,张可平常常想:“我是个多么不称职的丈夫,多没用!她要是走了,我该怎么活?”绝望的他甚至想到要跟妻子一起走,可他却发现,瘫痪的他竟然连自杀都做不到。

终于在今年6月初,术后出院的吴恩娇回家疗养,张可平也从福利院暂时请假回家,饱受相思之苦的二人又见到了面,吴恩娇的脸上失去了以往的神采,好像一下子老了10岁,而张可平也已经变得憔悴不堪,短短几十天瘦了10多斤。“宝贝,你怎么瘦了那么多?”吴恩娇疼惜地望着丈夫,“其实,我自己倒是想得开的,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呀!”她摩挲着张可平颤抖的手,两人眼里已尽是泪水。

13年,我亏欠了你太多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老婆,天气不错,我们出去走走好不好?”躺在床上的张可平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妻子吴恩娇。虽然腿脚不便加上重疾在身的吴恩娇觉得有点累,但她想了想还是答应了。出门前,吴恩娇特地给丈夫和自己都选了红色的衣衫,又拿过一顶红色的绒线帽,遮住因化疗而稀疏的头发。“好看么?”吴恩娇微笑地看着丈夫。“好看!别忘了带上相机,今天多拍两张照片。”张可平笑笑地嘱咐着,心里却泛起一丝酸楚:妻子离开之前,我们还能有几次这样的合影?神呀,能不能再多给我们俩一点时间?

吴恩娇缓缓地推着自己的轮椅在前面给张可平领路,这是结婚13年来,吴恩娇的习惯。在张可平还没有用上电轮椅的时候,每次出门,吴恩娇都是用一根细细的铁架,把丈夫的轮椅紧紧扣在自己的车头上,用力摇着轮椅让两部轮椅一起动。一根细细的铁架,就这样支撑着两个患难相守的人。所以直到如今,吴恩娇依旧喜欢“走”在前面。

他们是在1993年的一场人民广播电台的节目中认识对方的,当时,来自浙江温岭的吴恩娇开始给张可平写信,叩响了他已经因残疾而封闭的心灵之门。此后的4年,鸿雁传书的两人感情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共同的残疾经历让他们的心一起共鸣。

第9篇、爱情故事不疯不狂不青春

两度巧遇

18岁那年因为一场事故,越泽的父母离开了人世,为了生活,他带上行李来到了丽江古城。

这里气候宜人,建筑典雅,越泽望着大街却茫然不知前往哪里?这时,前方忽然传来一声尖叫,越泽一看,一只狼狗正以风驰电掣的速度追着一个女孩!

女孩只顾低头奔跑,不小心撞在了越泽身上。越泽反应灵敏,扶住几乎摔倒的女孩,一脚就踢在了跑到身边的狼狗头上。这一脚力度不小,狼狗一声惨叫,在地上打了个滚,夹着尾巴逃走了。

女孩对越泽连声道谢,并自我介绍说名叫小染,她刚才从一家超市购物出来,不知从哪里窜出一条狼狗,见了她便追,若不是越泽及时“出脚相助”,她今天一定会很惨。

越泽笑了笑说:“路见不平出脚相助是应该的。”说完他就走了。

越泽是个偏文艺气质的年轻人,他一路西行中想到了曾在网上看到过的出自丽江木雕师雕刻的木雕工艺品,姿态万千,栩栩如生。不知走了多久,他眼前出现了一家木雕工艺品店,让他惊喜的,店门上贴着一则招徒启事。

越泽一直有学习木雕的想法,今天绝对是实现愿望的大好机会,他没作多想,就走进了“老郑木雕工艺品店”。

进了店里,越泽看到一个体型偏瘦的中年人正埋头用一把锋利的刻刀雕刻着一具已见雏形的东巴木弥勒佛摆件。越泽轻咳一声,问道:“您好,您是这里的老板吗?我是来学徒的!”

中年人抬起头看了看越泽说:“对,我就是这里的老板,大家都叫我老郑。”顿了顿又说,“欢迎你来学艺,学艺期间每月八百块,你看怎么样?”

“很好。”越泽很满意地答应了下来。两人正说着话,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爸,我回来了,今天可吓死我了。”

越泽回身一看,顿吃一惊,管郑师傅叫爸爸的女孩竟是小染!

小染看到了越泽,惊喜地问:“你怎么在这里啊?”越泽笑了笑就把来学艺的事情说了。听后,小染说:“我爸爸可是这里最棒的木雕师,以后你就好好学吧!”接着她就把越泽在自己危难关头,一脚将狼狗踢飞的事情告诉了老郑。

老郑先是震惊,接着笑道:“你对小染有恩,今后我不但要好好教你,还每月给你多加两百块的工资。”

指腹为婚

小染所言不虚,老郑真可谓是个木雕大师,他雕刻的工艺品中既有阳春白雪、下里巴人,又有雅俗共赏的精美图画。他的作品美轮美奂,姿态灵巧,颇具灵性。

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越泽就掌握了雕刻要领。这天他正在老郑的指导下雕刻一件名叫“招财风水马”的工艺品,门外忽然闯进一个身材矮胖、满脸麻子的小伙。

小伙提着两瓶酒,往桌上一顿,问道:“岳父,小染没在家吗?”

听了这话,越泽顿吃一惊,据他所知,师傅老郑只有小染一个女儿,小伙管老郑叫岳父就说明他是小染的老公,可小染今年才18岁,并没有结婚啊!越泽疑惑之际,老郑皱着眉头对小伙说:“你和小染还没有完婚,不要叫我岳父。”

就在这时,小染回家了,她看到小伙后连忙退了出去。小伙发现后,几步追上去就将她牢牢抓住。他力气很大,这猛地一抓,使得小染痛叫一声。越泽看不下去了,跑过去一把扯开小伙的手喊道:“你是谁啊?干吗动手动脚的?”

小伙乜斜了越泽一眼,说:“小染是我未过门的老婆,我想动手就动手,想动脚就动脚,你管得着吗?”听了这番话,再看看小染低头默认的沮丧神情,越泽瞬间惊呆了。

通过小伙和老郑的聊天,越泽知道小伙名叫阿虎,他是此地族长的儿子。老郑年轻时候爱赌钱,欠了一屁股债务,债主联合起来要砍断他的手脚,族长出面调解并为他还清了债务。老郑感恩不尽,当时他老婆正怀着小染,老郑对族长许诺说如果老婆将来生个儿子,就让儿子和阿虎做兄弟,若生个女儿,就让女儿给阿虎做老婆。

阿虎比小染大10岁,整天游手好闲,加上性格粗暴,小染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当然不肯嫁给他。

本地的女孩子18岁就可以谈婚论嫁了,阿虎半年前来商量婚事,小染以年龄不到给拒绝了,如今他又来商量婚事,小染真不知该怎么应对了。

小染想了想,对阿虎说:“虽然我父亲当时为我指腹为婚了,可现在的社会跟以前不一样了,爱情需要的是两情相悦,你也知道我对你没有感觉,咱们的性格也不合适,就算结了婚也不会幸福的……”

阿虎不听这一套:“以后是否幸福我不管,反正你是我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你必须跟我结婚!”

“我绝对不会嫁给你的!”小染说。

“你什么意思?难道你和别的男人私定了终身或者有了娃?”阿虎见小染不语,继续说,“既然你没有违背咱们的风俗,那么你就还是我的女人,三天后我就来送聘礼!”说完大摇大摆地走了。

赤足试刀

阿虎走后,越泽问阿虎所说的风俗是什么意思?小染脸一红,吞吞吐吐地说,“我们民族有个特有的风俗,指腹为婚的男女如果违约不嫁,只有和其他男子私定终身或者有了娃……”

越泽吃惊过后,眼珠一转说:“这好办,你逃跑不就行了?”

“不行!当年指腹为婚时,我爸亲笔写了嫁女书,如果逃跑,我爸就会失信于人,遭到族人的唾弃……”

“那么,你就对阿虎说你已和其他男子私定了终身!”越泽出主意说。

“就算我说与他人私定终身,可想要毁掉婚约,那个与我私定终身的男子也要接受阿虎的刀山挑战,并且赢得胜利才行。哪个男子愿意不惧危险帮我啊?”小染沮丧地说。

越泽听后一愣,问什么是刀山挑战?小染说:“上刀山,又叫爬刀梯。20米的木梯上安装着几十把锋利的刀子作为梯级,两挑战者赤足踏在木梯的左右利刃上,谁第一个攀行到顶峰取到绣球便是胜利者。攀行中,双方为了胜利常常使出各种阻止对方的手段,不幸者摔下木梯就会失去挑战资格。

越泽听后震惊不已,没想到刀山挑战如此凶险。他稍作犹豫后说:”这个重任就交给我了!“

第10篇、爱情故事爱情高地野菊盛开,两个换肺人抱团“活出精

放弃肺源的女孩

你在哪里哭泣

沈剑锋和魏静的缘分要追溯到2012年,这一年,两人都只是等待肺源的病人,毫无交集。也在这一年,魏静放弃了好不容易等来的肺源,而这颗肺源却漂洋过海把远在千里之外的沈剑锋带到了她身边。

矽肺病是由于患者长期吸入粉尘状物体导致的尘肺病,目前除了肺移植手术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根治,而当时,全国做过肺移植手术的也不过只有几家医院,可以说肺移植技术还不十分成熟。没办法,沈剑锋只好选择保守治疗。只是这两年,保守治疗再也没办法缓解病痛的折磨,实在没办法,只好四处求医。终于在2012年初,桂林181医院答应为沈剑锋寻找肺源。

2012年底,在福建老家等了大半年的沈剑锋终于接到医院的电话。医院现在有一个肺源,本来是要给一个女孩的,但因为这是医院第一次做肺移植手术,女孩害怕了就没敢做。现在想问沈剑锋愿不愿意手术,沈剑锋决定冒险赌一次。

沈剑锋原打算从医院那边获取女孩信息,可医院只知道女孩叫魏静,因幼时支气管炎导致肺感染,今年29岁,是湖北汉川市庙头镇人,具体住哪也不清楚,之前的联系方式现在也沟通不上。没办法,沈剑锋只好把自己从医院打听到的信息散布给以前的病友,告诉病友只要有女孩的消息,就立马通知他。

2013年6月,正在上班的沈剑锋接到一位老乡的电话,老乡说那个叫魏静的女孩现在在无锡人民医院做手术评估,和自己一个病房。魏静健在的消息让沈剑锋不安的心略感安慰,他立刻请假前往无锡。

在去之前,沈剑锋特意买了一幅野菊花的画,野菊花是沈剑锋最喜欢的花,小小的一株,普通却透着倔强。即便生存条件再恶劣,纤细的身子也能迎着寒风昂然挺立。沈剑锋希望自己的野菊花能带给魏静力量。

沈剑锋以会老乡的名义,终于赶到病房。沈剑锋想象过很多次魏静的模样,但都是病怏怏的或者垂死的样子。可当他见到本人时,沈剑锋吃惊不小,魏静长得白白净净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床上摆弄着手机,如果不是她过分消瘦的身材,很难认出她是个病人。

魏静恬静美好的样子,让沈剑锋之前想好的开场白顿时语塞。他支吾了半天,最后就说了句“你好”,魏静礼貌地点点头也回了句“你好”。这之后,两人一句话也没说。

沈剑锋看着手上的画,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老乡说话了:“你看你,来看我还带什么画,画的还是花,我又不是小姑娘。干脆你给魏静得了。”沈剑锋当然知道老乡的意思,就笑着递给魏静说:“希望你能像野菊花一样顽强,早日康复。”魏静红着脸接过了画。

虽然表面上沈剑锋没和魏静多接触,但私底下,他已经打听到魏静的QQ号。从无锡回来后,沈剑锋很快加魏静为QQ好友。沈剑锋在游览魏静的QQ空间上得知,魏静现在很想做肺移植手术,可惜找不到肺源。于是,沈剑锋很快给所有他认识的医生、朋友打电话寻求帮助。

生活中话不多的两个人,没想到在网络上却很谈得来。魏静没胃口,沈剑锋会给她发一些不错的菜单;心情不好了,沈剑锋就会找很多笑话逗她开心;生病不舒服,沈剑锋就会以过来人的身份鼓励她。网络上,两个年轻人像是老朋友一般热络地聊着彼此身边的大事小情,而沈剑锋也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为魏静遮风挡雨的大树。

从今天起

我是为你制氧的大树

2013年9月,魏静给沈剑锋发来信息:“沈剑锋你知道吗,以前我有个男朋友,但他在我病情加重的时候离开了我,而你,你是第一个在我生病后对我这么好的男人,我很感激。”魏静的经历让沈剑锋心疼,其实沈剑锋之前也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在他被确诊为矽肺后,妻子在一个清晨不声不响地离开了。那种生理的折磨和心理上被背叛、挖空的痛苦也许只有魏静和沈剑锋这样的人才能体会。沈剑锋没想到自己和魏静是如此的相似,终于,他决定大胆地对魏静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我可以永远都对你这么好,你愿意把你的一辈子交给我吗?”十几分钟过后,魏静的信息来了:“愿意!”

沈剑锋和魏静恋爱了,两个有着相同遭遇的年轻人像呵护幼苗般保护着自己的爱情,他们决定先不告诉任何人,一切都等魏静手术后再说。

2013年9月19日是中秋节,沈剑锋决定趁放假的空档飞去湖北看望魏静。魏静的父亲还在外面打工,家里只剩下母亲一个人照顾她。魏静招呼沈剑锋坐下,第一次这么真实地亲近,两人都有点不好意思,有话没话地聊着。就在气氛刚有点融洽时,魏静忽然咳嗽起来,而且越咳越剧烈,瘦弱的身体随着咳嗽猛烈摆动,没多久魏静的脸和手慢慢开始变紫。沈剑锋一看,糟糕!魏静这是缺氧了,他立马抱起魏静往房间走,魏妈妈迅速打开氧气机给女儿带上鼻吸管。过了半个小时,魏静才慢慢缓过来。魏妈妈看女儿病情平稳,就出去忙活了,房间里只剩下沈剑锋和魏静两人。

魏静靠在床上低着头不说话。一会,沈剑锋就看见魏静的眼泪下雨似的啪嗒啪嗒往下掉,沈剑锋忙起身给她抚背,他关心地说:“别哭,别哭,情绪激动对身体也会有影响,你哪不舒服告诉我?”魏静更伤心了:“我现在的情况越来越糟糕,一天24小时都离不开氧气机,即使晚上带氧气机睡觉也会缺氧,我真的有点撑不下去了。”

第11篇、爱情故事婚姻需要常回头看看

结婚多年她才发现,当初的山盟海誓已经被冗长的婚姻折磨殆尽。

最近,他更是让她难以忍受,辞职之后开了一家五金店,本来想着做点小买卖不需要过多繁琐,却不料,钱没赚着多少,他的应酬却与日俱增,连续三五天不回家吃饭倒成了家常饭。别说孩子,就连老人生病都是她一个人在医院照顾,本来也是有工作的,却因为照料家里不得不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以至于单位竞岗差点没被刷下来,这份委屈着实让她吃不消,寻了机会就跟他大吵大闹,吵来吵去,夫妻间竟慢慢地成了陌生人,懒得再吵,懒得回应,再到懒得沟通,沉默成了唯一的语言,家里的气氛越来越沉重。大人可以不说话,但孩子活泼的天性是抹煞不了的。孩子成为他们传话的工具,有事通过孩子表达,直到孩子也觉察出了异样,质问他们是不是吵架了,两人这才注意到,彼此已经一个礼拜没说过一句话。

恰逢元旦,去父母家团聚,怕两位老人瞧出异样,他们装出一副和谐的样子,吃完饭回来的路上,孩子累得趴在她胳膊上睡着了,看着那张跟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小脸,她突然百般感慨地记起当初两人恋爱时,为了赶一场午夜电影,她也是这般睡在他怀里,直到电影结束才惊觉,原来自己只看了小半场就睡过去了,一直把他的胳膊当成了枕头。想起这段往事,她突然笑了,问驾驶座上的他,还记得当初一起看的是哪部电影吗?不过是随意问起,他却毫不犹豫地回答出那部爱情电影的名字,说完,两个人默默地看着对方,眼睛都湿润了。

她一直以为,结婚多年,原来的爱情早已经磨损得没了模样,甚至怀疑他已经不再爱自己,不再记得以前相爱的点滴,所以才导致两人从争吵到冷战,连话都越说越少。

他一直认定,婚姻使女人琐碎,过去那个温柔可人的她已经被生活磨砺得只知道肉菜价格和孩子的成长,所以才会逼着他辞职开店赚钱,才会有那么多的不理解和不信任。

或许都想起了往事,都回忆起了过去的那个彼此,他将车停了下来,趁着月色,两人偎在一起诉说心事,说起他的冷漠,那是她最不能忍受的一种冷落,他说他一定改,并说会像过去那样好好爱她,给她幸福。听到幸福这个词时,她又哭了,当初嫁给他的时候,一无所有,除了他满满的誓言,婚后琐碎越来越多,誓言越来越少,幸福感也越来越少

沟通一打开,这才发现,其实变的何止是对方,自己何尝没变过?男人的强悍,女人的温柔,有时候是经不起岁月的推敲的,回头看看,谁又能无过呢?就算她不再温柔,就算他日渐冷漠,可日子还是携手一起走过,谁也没有离开谁的念头,这一点已经足够。回头看看,其实恋爱时的那些美好依然在,只不过渐渐被世俗掩盖,只要回头依然能发现无边的美好。

这世上的男女,走进婚姻之初,最想要的都是美好的幸福和幸福的生活,期待着另一半能和自己不离不弃地携手走完下半辈子,却独独忘记了,幸福的婚姻需要的不仅仅是往前看,还要懂得常回头看看,一起回味过去,不仅意味着不曾忘记过去,更意味着那些过去将指引彼此为了未来更加珍惜和努力。

第12篇、爱情故事闲置网上的爱情

她认识他,是在那个转闲置的网站。

广告打得铺天盖地,你有不再需要的东西吗?你家的衣柜需要清空,放下新的漂亮衣服吗?你还在为储藏室无立锥之地苦恼吗?亲,来转闲置的网站吧,这儿能解决你所有的问题。

她便去了,她有太多不需要的东西,一路走,一路丢,不如放到转闲置的网站去。

当他给她发短信,问转的那套书多少本的时候,她正在网上看八卦,问,你也喜欢这套书啊,就聊起来了。他说是啊,这个版本,从前自己也有一套的,不过被朋友弄丢了,这些年一直很遗憾,这次在网上看到,惊喜得不得了。他也问她,这么好的版本,你怎么舍得转呢,要是我,会一直珍藏,珍藏一辈子。

他的话震撼到她了,这个大家都匆忙,餐具筷子面巾纸都是一次性的时代,谁还会轻易提到一辈子呢?

见面交易的时候,她对他好感倍增,他是自己喜欢的样子,白衬衫,短头发,高个子,手指骨节均匀干净,说话的声音也好听,她说不要钱了,这套书送给你。这怎么行,我请你吃饭吧。

就这样认识了。他的屋子里,有很多他珍藏的东西,井井有条,其实都用不上了,但是他也不愿意学她转出去,他说,东西都是有灵魂的,曾经属于某个人,怎么能轻易易主呢?跟过自己的东西,就要跟一辈子。

他追她的时候,她接受了,心欢喜到埋得很低很低,想他连物品都那么珍惜,一定会珍惜爱情。但他对她,却不是那么珍惜。

分手是在恋爱3个月的时候,为他打扫房间的时候,她弄丢了一支钢笔,那支钢笔很久不用,闲置而已。告诉他的时候,他暴跳如雷。她曾经以为,自己和他恋爱这么久,为了他辞掉城西的工作,为他搬了家,只为到他这儿方便一些,自己怎么会比不上一支钢笔?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能聊天,能笑,能照顾他,对他好,甚至,还会和他结婚,过一辈子,她怎么就比不上一支钢笔呢?

钢笔在沙发下面找到的时候,他们分手了。

她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到底向前走了。

不再在网上转闲置了,因为转闲置的时候总会想起他,就不上那个网站了。

两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有一天,在商场,她遇到他了。

她和自己的男朋友在一起,他不是,他一个人。

看到她,他走过来,和她打招呼。

他说他过去不是不爱她,他也想和她在一起,也想让她开心,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偏偏又表现冷淡,其实他根本不知道该怎样和她相处,怎样让她开心。如今他隐隐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如果那时伤害了她,对不起。

她晚上回家,上闲置网站。

网站的论坛上,很多人在讨论不愿意转闲置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结论是:不愿意转闲置的人,并不一定对什么都珍惜。有的人惜物,却不会惜人。有时候恰好是那种特别爱惜物品的人,困为缺乏安全感,对物反而比对人有感情,因为物品不会背叛他们,人会。

她想起他曾经说起,他小时候颠沛流离,父母并不爱他。从小,他就是没有接受过别人的爱,在情感方面缺乏安全感的人。

看着电脑屏幕,她眼里渐渐凝出泪水。

她突然明白,转闲置和珍藏闲置的,是两种人。一种认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一种死死守着拥有的,不肯放手。其实是两种人生。

转闲置的人更注重接纳新事物,将沟通融洽和交流视为必须;守闲置的人缺乏安全感,更愿意封闭自己。

她和他,恰好是两种不同的人生观,两种不同的人生。

如果早一些明白这一点,她会不会对他更耐心,更宽容;他会不会更愿意和她交流,让彼此真正走进对方的内心。

她把这些感悟发到他的信箱里。

一段时间后,在转闲置的网站上,她看到他的帖子,他说自己有很多闲置,愿意转一些出去。

那一刻,她笑了。

她知道,尽管他们的爱情失败了,但是,这段闲置网上的爱情,并不是没有意义。

她是真的爱过他,他也是。

他们是两种不同的人,也是对方生命里温暖的星星。

第13篇、爱情故事不要嘲笑夏天的心事

王静雅一直想要一部手机,班上只有她没有手机。每次看到同学玩手机时,她就想,在中学时代,自己可能会因为没有手机而缺少一些值得回忆的故事吧。但静雅还是想到了一个弥补的办法:写日记。她选了一本粉红色的记事本。

静雅的日记中,有一部分是写父亲的。那个腿部有残疾的男人,每天为街上的住户派送报纸。暑假里,静雅透过窗子,多次看到父亲的后背被汗水打湿。于是,静雅要在暑假帮父亲送报纸。父亲早知道女儿的心事,便答应下来,还说只要每天送200份,就能得到20元钱奖励。静雅高兴坏了,心想只要整个暑假坚持下来,加上自己积攒的零花钱,就能买一部属于自己的手机了。

在静雅的日记中,他还写了同班的一个高个子男生。他叫凌松池,高一下半年转来的,头发长长的,鼻梁高高的,帅气逼人,但他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天生的冷酷样。静雅第一次听到名字,还以为是个日本人。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球,而篮球场边的拉拉队中总有班里女生抱着一件咖啡色的短袖,那是凌松池的。

静雅在日记中说,自己啥时候能抱一下那件衣服啊,哪怕一次。可不知为什么,矜持的静雅写完这句话,又给涂掉了。她知道,有些事情不能发生。

暑假来了,静雅的送报计划也开始了。

静雅从一楼的储物间推出了一辆旧三轮车,那是妈妈生前在菜市场卖菜用过的。静雅擦洗干净,父亲把门口这条长街200份报纸放上车子。静雅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天的工作。

街道尽头,就是静雅的学校,学校的报纸也归静雅派送。门卫大爷一边夸赞她,一边接过报纸。当静雅转身时,忽然看到操场上有个熟悉的身影凌松池。她看到,那几个打篮球的男生还在怪怪地笑着,只有凌松池没有。他抱着球站在那里,朝静雅这边看。

当晚,静雅在日记里说那个日本人看了她!写完,她还嘲笑自己。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于是,除了送报纸,静雅多了一件事:往操场上看是否有凌松池的身影。一周后,静雅再经过时,看到操场上除了那几个打球的,没有凌松池的身影。她松口气正要离去,忽然被一个人拦住了去路正是凌松池!

他头发湿湿的,有几滴汗珠挂在发尖上。静雅低着头,刚要从一侧过去,凌松池说:等等,我转校来不久,朋友也不多,能告诉我你的手机号吗?静雅心想,自己有几次拿着父亲的手机到学校,肯定被这家伙看到了。于是,她停下车子,头也没有转,轻声说道:嗯,现在还不行!说完,就加速离开。

那晚,静雅在睡梦中还挂着笑容。

静雅再送报时,在学校那段路上,她蹬车速度要比平时慢得多。因为,她想再被那个人拦住,说点其他的什么,而不是索要号码。

时间悄然而逝,暑假很快就要过去了。开学前一周,父亲给静雅买了一部手机。

开学初,大家忙忙碌碌,可操场上依然有凌松池打篮球的身影。一个大课间,静雅趴在栏杆上向操场观望。她似乎一直在等,等那个人像暑假那次一样,向自己索要号码。静雅心里一动:为什么非要等呢,自己为何不主动去问他的号码呢?想到这,静雅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居然真的离开了栏杆,向操场走去。

凌松池的同伴看静雅走过来,都笑着离开了,只有凌松池抱着球站在那里。静雅有些不自然,凌松池笑笑,不说话。静雅握握拳头,终于鼓起勇气,问道:能给我你的手机号吗?凌松池安静了几秒钟,然后甩了一下头发,说完号码后,微笑着留给静雅一个帅气的背影。静雅知道,凌松池的号码是她存的第一个同学号码。那么,这人生的第一条短信该发什么内容呢?

等上课时,静雅没心思了,她想了半天,终于打出来一行字:你能教我打球吗?发完后,她有些忐忑,不知道凌松池有什么反应。静雅正在等待,忽然,教室传出一阵短信铃声。老师放下课本,厉声呵斥是谁的手机,上课怎么不关机?静雅本以为凌松池会站起身,哪知,却是和凌松池一起打篮球的同桌!老师走到凌松池的同桌前,拿起手机一看,立刻问这是谁发来的。同桌支吾半天也没有说出到底是谁,因为他不知道那个号码是静雅的。

静雅的心一凉到底。放学时,凌松池和同桌耳语了几句,然后对着静雅笑起来。那是嘲笑吗?对,是嘲笑。静雅想到的第一个词语就是嘲笑。她觉得很委屈,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落下。

回到家,父亲已做好了晚饭。静雅刚吃几口饭,短信忽然来了:对不起,暑假那次,是我和同桌打球时打的赌,我说我能要来你的号码,结果没要来,我输了,所以你跟我要号码时,我故意把同桌的号码给了你,是想捉弄他。希望你不要介意。这是我的号码,多联系!

静雅都明白了,但她没有回复。想起这个夏天,想起这个有关夏天的心事,她有些难过,但更多的却是平复心底那些小跃动后的坦然和明了。

临睡前,静雅在日记里骂自己做了一件蠢事。写完后,把那个粉色日记本锁好,又调皮地把钥匙丢进了垃圾桶。她要让这段粉红色插曲永远尘封

第14篇、爱情故事银戒指

这一片新开发的别墅区,远离闹市,隐在绿树浓荫中。红色宝马在一幢别墅的门前缓缓停下,车上走下一女子,三十多岁,颀长的脖颈上围着一条鹅黄色丝巾,将杏仁般优雅的面孔衬托得别有风韵。女子站在黑色铁艺大门前,按了两声门铃。里面匆忙走出一位60岁左右的老太太,用询问的目光打量着女子。女子温和地问了什么。老太太点点头,说:你先等一会儿,我进去告诉他一声。

不一会儿,老太太回来给她开了大门,把她领进客厅,屋里的雍容豪华惊得她嘴巴一直没有合上。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从沙发中站起来,他手里拿着一张晚报。男子看了一眼来人,心骤然一紧。女人也有些激动,她望着男子,眼里荡漾着爱的激情又露出些淡淡的忧伤。男子却毅然转过脸去,向着窗外,冷冷地说:你怎么找到这里?

女子望着他宽厚的背影说:我从朋友那里打听到的。

你来干什么?

我、我想看看你。女子声音轻轻的,还是和以前一样好听。

看我?哼!男子冷笑一声转过脸来,你怎么又想到了我,是不是听说我现在有钱了?

女子感到被男人猛抽了一巴掌,脸上腾起一片红云,她并没有在意男人的讥讽。

几年没有见了,我千里迢迢来看你,请你看在过去的感情上,不要这样,好吗?女子的声音里隐含着一种请求。

男人轻蔑地瞟了女子一眼,他觉得女子变了,原来的那一贯高傲的脸庞一下子变成了庶民。他就把讥讽的口味又加重了:感谢上帝的大慈大悲,你也懂得感情了,过去你可不是这个样子的啊!

女子没吭声,看样子女子心里正在进行激烈的斗争。过了一会儿,女子说:请让我坐下来,好吗?

男子这才想起女子还是一直站在客厅门前,就指了指宽大漂亮的沙发说:随便坐。

女子将脖子上的丝巾和肩上精致的小包摘下,转身挂在沙发旁的衣架上。

望着女子婀娜纤巧的身姿,男子的心不由得动了一下:她还是那么出众,那么冷艳的气质是普通女人无法企及的。不过这是一个不安分的女人,倔强地向往着朦胧飘渺的未来。他用尽了全部的情感和心血追求了她多年,女子也一直把他看作是自己最值得爱的男人,但最终女子还是选择了那个有钱的南方商人。因为那时他穷,他只是一个靠每月几百元薪水过日子的技术员,如果像今天这样,女人还会走吗?记得那是在女子去南方的前一天晚上,男人打电话想约女子出来好好说说,没想到,女子拒绝了。拒绝得很干脆!

这时,一个十八九岁带点乡土打扮的女孩子,用托盘端来两杯茶,放到了他们面前的茶几上。女子实在是有些渴了,没等男人让,便端起茶杯轻呷了一口。之后,女子扫了一眼富丽豪华的客厅,转了个话题:你这几年发展得真快,真叫人料想不到,真为你高兴!

男人露出一种毫不掩饰的得意说:这一切还要归功于你。

女子不解。男人说:因为你,我才这样拼命赚钱。你说过,钱是最好的东西!的确,你说得对,钱给了我崭新的生活,让我活得体面,这真得感谢你才对。你看我现在的样子,没有让你失望吧?

女子突然感到男人很陌生,原来那张诚恳明朗的脸找不到了。男人的蛮横和讥讽让她感到不是滋味,女子的眼睛有些红,强忍着没让泪流出来。

从女人的窘迫黯然中男人得到了一种报复的快感,但这点快感很快又变成了对女子的怜惜。他从茶几上拿起一包香烟,抽出一支点燃,吸了一口。其实男人心里一直是爱女人的,这么多年他把自己的感情封闭在一道无形的围墙内,不让别的女人走进这道墙,就因始终忘不了她,忘不了她的美,她的高傲,她的拒绝。尽管男人很想恨她,想忘掉她,可男人却做不到。

男人和女人默默地坐着,屋内一片寂静。男子烟抽得很猛,白色的雾遮住了他的面孔。女子试图想打破那令人不安的寂静,说:过去,你是不抽烟的。

男子说:过去,我不知道烟有这么多好处。

女子听出他的话里有话,便岔开话题:那个老太太和那个女孩子是你请来的佣人吗?

男人笑着问:怎么,不可以吗?现在我有这样的条件让我奢侈。

女人有点愤怒了,但她忍着,只是轻蔑地看了男人一眼。

男人也意识到自己的话说得有点过了,他故意换了一个话题问:你跟那个南方商人过得好吗?

女子的心像被蜜蜂蜇了一下,眼里露出痛苦的光波,她平定了一下情绪说:我并没有跟他结婚,到了南方后,我独自一人去了一家化妆品公司打工。

为什么?他瞪大了眼睛。

女子轻轻叹息一声,嘴角上缀着自嘲的浅笑:一言难尽,我不愿再提以前的事,还是忘掉它吧。

想不到是这样,男人的心软了。他从女子凄楚的笑容里看得出,命运并没有让她如愿,而是给她安排了一场噩梦或者什么的耍弄了她,那一定是一段不愿再回味的悲凉。

你为什么不早点回来?男人换了一种口气。

女子说:我想回来,可我没有勇气。我在乎别人的目光。还有,你能重新接纳我吗?

男人站起身来,在客厅里来回踱了几步,然后走到女子身边用手抚摩着她的肩。女子抬起头,看着他的脸,刚才的冷硬嘲讽不见了,眼里含满着怜惜的神情。忽然他探下身子,伸出一双有力的胳膊将她揽在怀里,轻轻亲吻着她的额头。女子微闭着眼睛,泪水流下面颊。

男人好像想起了什么,转身去了里面的卧室,走出来时手里端着一个粗糙的绒布小锦盒。女子用询问的目光望着男人。

男子说:这枚戒指本来是想作为订婚礼物送给你的,后来你还记得临走前的那个晚上吧,我想把你约出来送给你,可你拒绝了

女子眼窝一热,泪又流了出来。

女子从他手里接过锦盒,掀开盒盖,看到了是一枚戒指,是银的,很普通的那种,穷人用的那种。看着看着,女人心里一热,说:谢谢你,你让我越发感到愧对于你。说实在的,这几年我没有一天不在想你。我幻想着,如果有一天我们还能再续前缘,我一定会加倍补偿你,不知道你是否还能给我一个机会?看着男人斯文里藏着几分倔强的脸,女子的心情有些紧张,似乎在等待着男人的一个重大决定。

女子说:我已经失去过一次,不想再失去一次!

听女人这么说,男子的眉毛向上挑了挑说:请原谅我由于想象而作出的一个结论,如果我今天没有钱,如果我今天没有这样的风光体面,你还会回来找我吗?

女人突然像被男人重重打了一巴掌,当然,这一巴掌是打在心里。女人把锦盒给推给了男人,说:你的想象和你的结论很高明,不过我告诉你,我不是为了你的钱来的。我的钱大概可以买你这样的别墅10套。我的生意做得也不小,我做化妆品营销代理,业务已经从南方发展到了东南亚。我之所以来找你,是因为这几年我有一个体会:找钱容易,找一个懂情重义的男人很难。我是来找那个几年前的你,找那个诚恳纯朴、有正义感、懂情重义的你可是,我失败了之后,女子说:好,我走了说完,她去衣架上取了包和纱巾,走了。

男人被女人的话惊呆了,呆成了傻子一样。当他想起去追女子时,女子已上了她的车。之后,男人就看着红色轿车在绿荫覆盖的小道上驶向远方

第15篇、爱情故事傻子张小民的大学生活

看了题目,你可能就会问了:傻子怎么能考上大学呢?那我问你,你有什么理由说傻子就不能考上大学?因为你根本就没见过傻子去考大学,所以情有可原。但你还是没弄明白一点,一个傻子,并不是说他大脑的每一个部分都傻,而是一部分傻,一部分不傻,当然也有全傻的。张小民属于前者,所以他考上了大学,至于他哪一部分傻,哪一部分不傻,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张小民宿舍里其他五个人都是明眼人,所以开学第一天,室友看他的眼神都有些怪。张小民已经习惯了,如果不怪就不正常了,然而室友们都试图并且希望让这种眼神转瞬即逝。但是有许多人故作聪明让这种眼神多持续一会儿,以便让人家知道他是一个明眼人,可往往事与愿违,张小民身上有一种光,神圣、神秘、不容亵渎。

大学开学第一天,傻子张小民就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热情,他放好行李,收拾好床铺,然后走出校园准备适应一下周围的环境。他边走边陶醉:我是真的考上了大学,这里就是大学,十年寒窗苦没有白吃。想着想着,他的鼻头就酸酸的。

“应该高兴的,要珍惜!”张小民咬牙吞下这句话,在心里用了一把劲,然后仰起头,目光坚定地看着蓝天。就在他努力地不让眼睛里的液体流出来的时候,右胳膊突然被撞了一下,他急切地收起目光寻找那个莽撞者。是个姑娘!背个小背包,撒腿狠命地跑着,好像在百米冲刺。再往前看,还有一个手持钱包奔跑的家伙,不时地回头,一脸惊慌。“贼”,这个词突然闪现在他的脑海中,怎么办?追!于是他甩开膀子,放腿追起来。经过姑娘身边时,他朝她笑笑:“我来!”眼看就要追到贼了。

贼却突然停下来转过身,慢慢地从背后抽出一个明晃晃的物件一一刀!张小民却毫不畏惧,大喝一声,冲过去便将贼扑倒在地,三下五除二就将他制服了。

上述是一个目击者描述的版本,也是最流行的版本。而当我采访张小民时,他却提供了一个全新版本:哎呀,那贼也真是的,拔刀也快,我看见刀时已经来不及了,吓得我半死,大叫起来,留不住脚,好像还被绊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就趴在了他身上。我这170多斤肉,想从他身上起来也不太容易,好不容易起来了,他却被我压晕了。

于是全校新生第一次大会上,傻子张小民就被拉到台上发言。张小民第一次面对这么多人,顿时手脚无措。领导一看场面即将失控,就找人简述了张小民同学的光荣事迹,最后只让他补充两句。于是他拉拉衣角,对着麦克风“喂喂”两声,小心翼翼地憋出一句:“我真的希望那个贼没有受伤,我”还没有等他表达完整,台下如潮的掌声已经淹没了后半句话。很快,傻子张小民成为了正义、爱心、幽默的化身。背包姑娘更是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那个钱包里有她一年的生活费,她逢人就说是张小民救了她的命。

当然张小民同学做的每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并不都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大一下学期,他已经有半年多没有见义勇为了,于是他下晚自习后专挑又黑又偏的小胡同走。老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不要命的被他撞上了。前面的两个黑影,一看就知道是一男一女,男的似乎拿胳膊扣着女的脖子,女的似乎还说:不要、放开张小民脑袋一热,这不是电影中经典的挟持场面吗?“不许动,举起手来!”这招果然见效,男的一下子就被唬住了,张小民还不过瘾,一个飞脚上去将他踹倒在地。他想从女的眼中找到一些崇拜,但是那女的却一声尖叫:“来人了,打死人了!”张小民就稀里糊涂被扭送到了保卫部,原来是一对情侣在打情骂俏。

张小民从来就没有感觉这么失败过,他也开始注意到,校园中类似那晚的“挟持”事件越来越多,甚至还是在光天化日下进行的。一刀下去不过是个碗大的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他这样鼓励着自己。于是他问室友做什么样的事才算作英雄,当然他没有这么直白,他想了好久,换了一种自以为适宜的说法:“告诉我什么是你最困难的事,哥哥我帮你。”室友斜了他一眼,苦笑道:“四级,你帮得了吗?”“居然是这个事啊,”张小民松了一口气,“我帮你!”“你?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还是想想自己怎么过吧!”室友扔下这句话就拿起词典离开了宿舍。

没有英雄过不了的关,自从大一的那次表彰后,张小民就在心里称自己为“英雄”。从室友扔下话的那天起,张小民便“神龙不见首不见尾”,像蒸发了一样。室友整整两个月没见过他了,早上室友爬起来的时候,张小民的被子已经叠好了;晚上睡觉前,大家互相提醒着给这个家伙留个门。只有个别人半夜方便的时候,才能看见他一张流着口水的睡脸。英雄就是英雄,傻子张小民用同样的方法在大二上学期过了英语六级和计算机三级,还拿了一张原本打算考着玩的导游证。没有英雄过不了的关嘛,他常常在心里窃喜。当然还有一句千百年的古训:英雄难过美人关。这个女孩虽算不上美女,但也脱俗,从大一开学那天她撒腿跑的架势就可以看得出来。想必大家已经猜出来了吧,是的,就是那个背包姑娘,当然现在已被张小民称作了“小包包”。

在我采访这一段的时候,张小民极力回避,被我逼得实在无奈才透露了一点:一个漆黑的夜晚,张小民嘴里唔哩哇啦背着单词,迷迷糊糊朝宿舍楼走去,突然响起一个女生的声音:“请留步!”他顿时清醒了大半,抬眼一看,对面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一头长发随风飘来飘去。这时女孩格格笑起来,张小民顿时毛骨悚然。“聂小倩!”他的第一反应。他不怕人,但是怕鬼。他想逃,却双腿发软。“谢谢你救了我的命。”“聂小倩”幽幽地说道。“我不是宁采臣,你别找我!”他脱口而出才知道失言了,赶紧补充道:“我是说,我不认识你,也没有救你的命。”“你忘了,大一开学,我的钱包被”接下来,张小民就不愿意再透露了,他说“小包包”不愿意让人家知道是她先追的他。有了“小包包”,开销自然就大了,于是张小民就不得不考虑在暑假做些什么。张小民在清理垃圾的时候翻出一张导游证,于是就拿着它去旅行社问问。人家问会说英语吗?张小民还没反应过来,就答非所问说已经过了六级。倒是人家倒吸一口冷气,重点大学的高材生来这里做导游?!最后鸡啄米似的点了头。于是两个暑假四个月下来,张小民已经跑了泱泱中国的四分之一,算上工资和不菲的小费,张小民共赚了将近一万元。

有了钱,怎么花是个问题。“小包包”建议给她买几本考研参考书,然后再报个名,但傻子张小民似乎没听懂,参考书买了两套,名字报了两个。往往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性。英雄也是成功的,按照这个逻辑,“小包包”似乎也成了伟大的女性了,所以“小包包”就顺利地考研过关。当然“小包包”是成功了,按上述成功定理反推,英雄张小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也过关了,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嘛。

当周围的人都在忙着找工作的时候,张小民正在球场和几个低年级的学弟切磋球技,不过此后的学生已经不再称他为“傻子张小民”了。张小民的大学生活似乎提前结束,但又还没结束。“我真的考上研究生了,是真的,要珍惜。”张小民仰起头,眼睛坚定地看着蓝天,然后对我说出这句话。

第16篇、爱情故事挡不住的幸福

这些日子天热得不行,已经闹旱灾了,今天却突然下起大雨。雨一下就不肯停,河水涨了不少。从曹庄到宋庄,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18次经过同一条出山的河,那条河叫十八道河。新郎的父亲怕迎亲出意外,想改日再办婚事。张虎意志坚定:“老天就是下刀子,我也要去接新娘。”

一家人行动起来,做了充分的准备,又找了三辆底盘高、适宜爬坡的机动三轮车。天刚亮,张虎就载着花轿和抬花轿的人进山迎亲。刚上路,雨又下大了,瓢泼一样。三轮车艰难地18次驶过漫水桥,每过一道河,随行人员的心就提高一点:来时已经这样艰难,等到回去可咋办?

赶到新娘家,已是上午8点多钟。按照习俗,把嫁妆装上三轮车。艳丽的爹娘为女儿的安全考虑,看了看天,也劝道:“雨下大了,河水涨得快,不行就改日吧!”

艳丽昨晚一宿都没睡着,心早已飞过十八道河。听说父母想改变主意,她红着脸将了爹娘一军:“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没法收了。”爹娘无奈地把女儿送上花轿。

返回途中,雨还在下,漫水桥上的水越来越大,山洪滚滚,越往前走水流越急。过前九道河时,他们是把花轿抬过去的,抬轿的人险些被水冲走。过第十道河时,艳丽下轿自己走。就这样,从第十道河到第十七道河,新娘都是牵着新郎的手从漫水桥上蹚过的,罩在婚服外面的婚纱早已湿透。

迎亲的队伍来到最后一座漫水桥,上游的山洪汇聚到这里出山,水面已近百米宽,桥上滚过的山洪有两米深。张虎愁得额头冒汗,一咬牙:“要不我游过去,告诉爸妈一声,推迟婚礼!”

大喜的日子让前来贺喜的近百号亲友散去不妥。艳丽说:“我和你一起游过去!”张虎吓了一跳:“你能行吗?”“小菜一碟。”艳丽得意地说。可这也太委屈新娘了,送亲的、迎亲的人都不同意这样做。

艳丽甩掉罩在婚服外面的婚纱,说:“走,游过去!”见她这么坚定,张虎对其他人说:“那你们先回去,等水退了再出山。”他赶紧跟上新娘,跳进河中,向对岸游去。一个浪打来,艳丽没了影,张虎慌了神,高声大喊。片刻后,艳丽从水中露出头,向他调皮地笑了笑。他们终于游到对岸,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三辆三轮车装着嫁妆,被山洪挡在山里,一直等到两天后洪水退去才返回。

22日中午,乡亲们入座。在这大喜的日子里,虽然暴雨、山洪冲毁了道路,淹没了庄稼,大家依然能够相聚一堂,见证一对新人的婚礼,也是一件快事。可是,迟迟不见接新娘的车队,着实让大家紧张。有人猜想,可能车子被洪水挡住了,过不来大部分人都感觉这场婚礼要推迟了。就在大家议论纷纷时,新郎与新娘浑身湿淋淋地出现。大家都被感动了,掌声经久不息。

晚上入洞房,张虎把艳丽紧紧地抱在怀里,激动地说:“你游过河嫁到我家,我要对你好一辈子”艳丽把头埋在丈夫怀里,觉得他们的婚礼太浪漫了,能让他们怀念一辈子。

第17篇、爱情故事拥有一片阳光

临近大学毕业的时候,跟我交往一年的袁小洁提出分手。我失恋了。但是袁小洁说得很轻松:我们根本就没有恋爱,所以你谈不上失恋,你若认我这个妹妹的话,我还把你当成哥哥。说着就背起行囊走了。临出门还做了个鬼脸,说:记着,你一定要做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男人。我追出去,可是她已经像风一样飞走了。

我可不这么看,这一年,我付出了感情。两个人一块看书,一块爬山,一块吃饭,怎么现在却说根本就没有恋爱呢?我快崩溃了。

但是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饭还要吃,工作还要找。很快,我在一家大型日用品公司找到了一份销售的工作。虽说收入不算很高,但比起那些还在奔波的同学已经很好了。

晚上回到出租屋,我给同学打电话,同学说袁小洁已经找了个叫王浩磊的有钱男人。我不相信,同学说:你傻了吧,人家已经出双入对了。原来她也那么俗啊,找个钻石王老五。我掏出手机给她打电话,可是她已经停机了。

我想知道袁小洁到底找了个怎样的男人,有我帅吗?有我在乎她吗?得知她现在供职于一家大型超市,就去找她,正好看见她从公司里出来,上了在路边等待的一辆车里。而开车的是一个年轻人,这一定就是王浩磊了。看到这种情景,我心情又低落到了极点。只好默默地走开了。

后来我想办法暗自跟踪王浩磊几次,发现他同时跟几个女孩来往。说明王浩磊是一个没有责任心、朝三暮四的男人。袁小洁竟然会看上他。

我突然问自己这样做是否太龌龊了呢?自己还是那个阳光的男孩吗?于是就下定决心忘掉过去。真的要从头开始了。我想起一个比喻,两个人在玩拉皮筋,最后被打着的就是那个放不开手的人。与其这样挖空心思地算计别人,不如让自己优秀起来。

不过我还是决心帮帮袁小洁,于是从同学那里找到她的新手机号码,以陌生人的身份发信息给她:你那个男朋友跟别的女人正聊得欢呢,他身边可不乏美女啊,说明他非常不可靠,小心上当受骗。

然后就准备甩开膀子好好干自己的工作。

这段时间,公司里正在竞标向一家大型超市供应各种货物,竞争非常激烈。我负责的项目是向对方推销两样产品:不锈钢盆和暖水壶。虽然前期每样只要两万个,但是谁都知道,一旦把这每样两万个拿下来,以后就好办了。所以,老总向我们下了死命令,从选材、生产到销售,每个环节都要精益求精。并出台了奖惩规定,谁的项目成功了,将给予重奖,还会有提拔的机会。这对于我太重要了。可是对方提的要求很笼统,怎样吃准对方的胃口,也许就是成功的关键。

正愁眉不展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男子的电话,他说是受一个朋友的委托,想了解一下我的产品进展情况,我马上警觉起来,怕是竞争对手在试探情报。他却说:要想拿下这个项目,希望你从细节入手,多考虑人性化设计,一个小小的革新说不定就能打动评委。我禁不住一愣,刚想问,对方却挂机了。

放下电话,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产品。一个小小的盆子,该怎样体现人性化呢?我想得头都大了。来到市场,反复对照琢磨,后来干脆买了好几只回家研究。我用盆子洗菜,结果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所有的盆子都是把商标贴在盆子的内底部。而且是用一种强力胶粘上的,要想清理干净却很困难,我把手指甲都磨破了,最后还是用了小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下来的,还留下了不少划痕。我眼前一亮,就从这里入手吧,于是赶紧打电话,问技术员自己的产品是什么情况。技术员说也是把商标贴在内底部啊,这是老规矩了,我很干脆地说,规定是死的,只要是从方便用户的角度出发,老规矩也可以改。

接下来是暖水瓶了。我们的暖水瓶都是塑料壳的。我苦思冥想,在塑料壳上印制精美的图案?这应当很普通,别人也会想到的。给塑料壳套上个外衣?画蛇添足。我彻夜难眠。第二天早晨,我起来冲方便面,看着烫烫的热水从暖瓶里流出,我忽然有个疑问:热水流过塑料壳的水嘴时,会不会把塑料上的毒性给带出来?塑料是环保型耐烫的吗?顾不上吃饭,我匆匆来到公司,通过跟技术员交流,得知我们有两种产品,一种是全环保的塑料壳,当然成本非常高,销量很小。另一种是非环保塑料壳,成本低,但是对人有危害。我跟技术人员商议,并报请老总批准,决定推出一种折中产品,那就是瓶身可以采用非环保外壳,但是水嘴处要选用要求非常苛刻的顶级环保材料。并跟瓶身用不同的颜色,以示区别。这样既新颖别致,又节省成本,价格也让百姓接受。

竞标这天,来了很多领导,竟然还有王浩磊。先展示不锈钢盆,在报价方面几个厂家都差不多,在用料上也显不出差距,其他厂家有别出心裁在盆子上加个把手的,有印上漂亮的花色图案的。但是把商标贴在外部的只有我们公司。这引起了超市方面的注意,结果我们赢得了胜利。再看暖水瓶,当我们的产品一拿出来,立即吸引了评委的目光。小小水嘴,五颜六色,看上去非常可爱,关键是它的环保性。其他厂家看了也自愧不如。超市一下子跟我们签订了五年的合同。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胜利。

我们的团队大获全胜,我也很快受到了重用。追求我的女孩子一下子多了起来。

这天,电话响了,我一听,几乎惊得跳起来,是袁小洁的声音:怎么了,忙啥呢?老同学,方便出来谈一谈么?我几乎没加思索就同意了。不过放下电话静下心来想想,这有什么可激动的,还是淡定一些,既然做不成夫妻,就做个普通朋友吧。

在一家浪漫的咖啡厅里,袁小洁问:你啥情况啊,这么长时间都销声匿迹了?我回答道:啥情况也没有,就是为事业奔波。你呢,还好吧?袁小洁回答:好是好,就是经常想你。这个回答让我很难接受:想我?别扯了。袁小洁说:怎么胡扯了,要是不想你,我怎么会帮助你啊。我感到疑惑,难道竞标前喊我考虑人性化设计的那个电话,是她托人帮打的?看着我疑惑的样子,袁小洁呵呵一笑,别忘了,我表哥可就是超市的老总啊,我还是经理呢。我愣了,怎么样,傻了吧?她调皮地笑着。

你不是说我们已经

袁小洁说:是你帮助我在先啊。我很不解:我怎么帮你了?

她回答道:就是你那条信息啊,别人给我介绍了个对象,是个富二代,我家里人都满意,就我不喜欢。于是,我打开信息让爸爸妈妈看,说同学们都帮我调查清楚了,这个男人不可靠。他们还真信了呢。我酸溜溜地说:傻瓜,那么好的条件怎么不答应啊你。袁小洁说:要不是有你在我心里搅和着,说不准我就愿意了呢。当初说咱俩不适合,就是想让你成熟起来。记得以前你跟一个同学吵架,一直记恨人家很久,我对你就很有看法,阳光男孩可不是这样的。现在你心态变了,事业有起色,听说你这次还把功劳让给了别人。所以,现在你通过验收了。这些话把我说得一愣一愣的。

我也不好意思地承认:我不知道王浩磊是你表哥,还以为你们恋爱了呢,所以跟踪了他几次。袁小洁说:这说明你很在乎我啊,所以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顿了顿,袁小洁继续说,记住啊,我喜欢你的才气和帅气,但不喜欢你的小心眼,我希望你永远阳光。她依然笑得那样灿烂,就像当初在学校里。

我静静地听着,情不自禁对她说:放心吧,我会是你永远的阳光。

第18篇、爱情故事我们都被现实整的面目全非

前天看了本书叫《全中国最穷小子发财记》这名挺傻的,不过内容挺真的,在2005年,凡是和做房地产有关的生意都发了笔横财,也就是那个时期涌现出一批所谓的富二代他爹。

我开玩笑的给林子推荐这本书看,林子很不屑的说,现在都2012了 市场都饱和了,你觉得我这穷小子还能发财么,我没说什么,毕竟我们只是朋友,也没指望他发财,说发财庸俗了,只希望他会比现在过得更好。

我越来越不喜欢和林子讲心理话了,因为他总说我思想小孩儿,总是用自己的一套想法来强加别人身上,总觉得自己说什么都是对的。我承认我对他的确如此。

昨晚我们吵到很晚,屋里很黑,没开灯,我就抱着胳膊靠在门边,其实我哭了,可说话声掩盖了我的哭腔,我只是默默的流泪,不是因为吵架而伤心,只是我们把现实看的太清,可是我们又无法改变,唯一能做的只是抱怨。

林子曾经这样问我:我这样的条件你会跟我吗?我顿了顿,然后很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说出两个字:不会。然后他又问,那你想找对象的标准是什么? 我说我会认真的找一个,毕竟不是学生时代的那种恋爱。显然我所答非所问。其实林子条件还可以,房子家里准备了,结婚了也会买车子,林子他自己想做小买卖,正在和他老爸协商中。

但这毕竟我没有看到结果,现在做什么生意都是有风险的,不是说一说就能挣钱的,所以这种感觉让我及其不安全。有的时候我会想,我会为了一个男人而去和他一起奋斗吗? 虽然我现在也和林子做些小买卖,但是这只停留在此。不过我相信如果我们一起努力起码不会亏,只是挣得多与少的问题。

说到这儿,我又退缩了。林子在我眼里就是,脾气性格都特别好的这么一个人,关心人照顾人没的说,可是总离我想要的差一些,我现实,我也自私了可是那又怎样,我从没说过我是个高尚的姑娘。

其实我没理由和林子吵架的,每次吵完,我都在2分钟后跟他迅速和好,因为我害怕丢了他这个朋友。

第19篇、爱情故事亲吻亲吻我的恶魔王子

苏韵雪在老妈一大早河东狮吼的帮助下,成功地准时到了学校,要知道第一天迟到可是不大好。

正当大家在教室里抱着老同学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时候,教室门被一脚踹开,吓了大家一跳。结果是大家都保持着握手或者拥抱的姿势,有的眼泪和鼻涕还挂在脸上,就这样呆呆看着这个长的真TMD帅的男生。而这位仁兄丝毫没有犯罪感,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走进教室找了最后的位置坐下。

本来苏韵雪是不想管的,但既然他坐了这个座位,就不能不管了。这时已经有人在窃窃私语:他不是想死吧?敢坐苏大小姐的座位?我看他今天是有命进来没命出去了。

苏韵雪不负众望走向这个长的还不错可是行为极其恶劣的人。

喂,同学。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开。苏韵雪满脸微笑,只有了解她的人知道这笑有多么恐怖啊!可是这个男孩子似乎比她还要拽哦,他拿下耳朵上的耳机,把书包使劲甩在桌子上,然后站起来,面无表情地说:你刚才说什么?我带耳机没听见。众同学倒,还以为他要说什么经典台词呢。

苏韵雪稍稍站直了身子,可是该死的还是没他高。然后她又重复了一次:我说,这是我的座位。

啊?这样啊?男生脸上还是投表情,只是低头看了看苏韵雪。然后他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张脸:白皙无杂质,大大的眼睛精致的小嘴,充满倔强的眼神,让人心生怜爱。所以他低下头。吻上她的嘴唇。姿势真是帅呆了。大家惊呼。

苏韵雪的眼睛张得比刚才更大,动作僵在半空。他的唇火热,让苏韵:雪的心一阵一阵地疼。世界仿佛都没:了声音,只有阳光在他们周围一圈一圈地旋转。 他的唇离开。啪!很干脆的一巴掌。然后苏韵雪找了个旁边的座位坐下,与他只隔一个走廊。他咣的一声踢翻了旁边的椅子,手捏成拳状,仿佛在努力压制着怒气。然后也坐了下来。从小到大还没人敢打他呢,有多少女生盼望着这个吻啊!可她竟然,竟然给了他一巴掌。

同学们在看了一段电影后都变得兴奋起来。老师在讲台上讲着历史,窗外的阳光调皮地洒进来,恍若把他和她包围起来。

苏韵雪回想着刚才的一幕,那小子长得还不错。可是这是她的初吻啊,看他的样子他一定不是第一次了,那她岂不是很吃亏?苏韵雪越想越气,最终想到整他的办法。要是不整他岂不是坏了她苏大小姐的名声?笑容爬上她的嘴角。 不过计划实施的时候苏韵雪就知道困难了。一计划很快就夭折了。本来计划是这样的:如果那小子闻辛旭交了女朋友的话呢,苏韵雪就在他们牵着手走过某个地方的时候爬到闻辛旭身上大叫:旭,你怎么可以这样呢?我知道我不够好,可是我可以改啊。她还没我好啊!你不可以跟她在一起,否则我要你们不得好死。

这话虽是毒了点啊,但保证可以让女生知难而退。可是没想到,闻辛旭那家伙凭着他那张脸和家里的钱,把全校的女生都骗走了,哪轮得到苏韵雪去破坏啊,他换女朋友的速度那可真叫快啊。还有一部分是闻辛旭没有承认,那些女生自居的。

计划二:散播谣言。苏韵雪觉得自己真是善良,因为她散播的谣言其实也没什么拉。只是告诉好朋友可可:可可啊,知道闻辛旭那家伙最喜欢吃什么吗?果冻!如果想追他呢就送这个。啊啊?男生爱吃果冻啊?好奇怪哦不过没关系,这叫个性,韵雪谢拉。可可一路跑远,苏韵雪马上笑开了。哼哼,这次还整不到你?一是男生喜欢吃果冻确实有点奇怪,这说不定会让众女生知道这个大白痴男的真面目,然后就再也没人喜欢他;二呢她早调查清楚了,他最讨厌的东西就是果冻,谁要是送他果冻或者强迫他吃的话,他一定不会放过那个人的。哇哈哈,苏韵雪想着不免笑出了声。

苏韵雪!闻辛旭大叫着冲进教室。苏韵雪抬头,哇!鬼啊!苏韵雪拔腿就跑,却发现跑了半天还在原地,这使她更加坚定自己是遇到鬼了。

你给我停止摆动你的短腿。身后传来冷冰冰的声音。苏韵雪急忙停下,机械地转过身。

闻辛旭你个大猪头敢吓我。原来是他啊。只见他满脸不知道是什么亮晶晶的东东,这才让苏韵雪以为遇到鬼了。

你还敢说,是你告诉那些白痴;女生我喜欢吃果冻的是不是?你找死啊!啊,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他:满脸果冻,难道那些女生把他按在地上逼他吃?不会吧!

你凭什么说是我啊?我怎么会知道你喜欢吃果冻呢?你不会真的喜欢吃吧?我说过了不是我哦,不然要是你不相信,那我就补偿你一下,给你买一车果冻吧?苏韵雪说完就跑。

苏!韵!雪!身后传来闻辛旭爆怒的声音。嘿嘿,敢惹我,苏韵雪喝着酸奶坐在球场边上,酝酿着下一个整那小子的计划,想着想着把手中的酸奶瓶捏成一团。

酸奶瓶跟你有仇吗?身后传来一个臭臭的声音。苏韵雪笑了笑,一个计划马上窜入她的脑海。

哎哟,是你啊。真巧哈,原来你还会到篮球场这种地方来啊?我还以为你不会运动,哦不,应该是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会呢。苏韵雪边说边打量着一身球衣的他。好吧,她承认,他确实很帅。

呵呵,不好意思,我不仅会运动,我是什么都会。哎,真是的,让弥失望了吧?那真是不好意思。不过昵我不像某些人,到篮球场上来喝酸奶,小心被球亲到哦。

你没关系。不跟你计较,有你好看。非礼啊!苏韵雪一纵身跳到闻辛旭的身上,大声地叫着。润辛旭却也没有反抗,就这样看着苏韵雪表演。很快便围上来了很多人,苏韵雪正得意的时候,大家忽然很有默契地说出一句让苏韵雪想把闻辛旭剁碎了的话:切,就你?我看是你非礼他吧。这什么跟什么啊,难道弛就那么差吗?

哼,咱们走着瞧!苏韵雪从闻辛旭身上下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走了。

韵雪,旭要表演了,快走。校艺术节苏韵雪向来是不感兴趣的,今年的也一样,同学们都往操场上挤,她一个人在教室里睡觉。可可却冲进涞一把拉起她就走。这丫头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力气啊?还是她其实洎己心里也很想去看他表演?

哇,帅呆了!女生们叫得苏韵雪心里酸酸的。什么跟什么啊,她吃醋?闻辛旭一脸冷酷地拿出小提琴。小提琴?他竟然拉这种东西?太BT了吧。不过事实证明苏韵雪错了,当他潇洒地摆好姿势后,她才发现原来男孩子拉小提琴会那样帅。观众全都安静了,苏韵雪也渐渐进入了闻辛旭的世界,她忽然读懂了他坏坏的外表下那颗害怕受伤的心。他,到底生活在怎样一个世界里呢?

旭,我喜欢你。我要做你GF。咧?全班同学都用惊异的目光看着这个女中豪杰。苏大小姐就是有本事啊,别的女孩子告白都会很害羞很害羞的啊,可是她呢,真是的。而且一般都是说我想你做我BF或者我可以做你CF吗,可是她直接就命令说我要做你CF,真是没法形容啊!

不好意思,我对你没兴趣。闻辛旭打量一遍苏韵雪,然后提起书包走人。什么叫没兴趣?他还吻过她呢。

闻!辛!咀!你混蛋!苏韵雪拿起自己的书包就,朝闻辛旭的背扔过去。靠!找死!闻:辛旭拎起书包气冲冲地走回来。旁边的同学感到阵阵杀气,连连后退。苏韵雪两手叉腰很拽地站在原地(其实她的心里很紧张呢,谁知道这个比她高一个头的家伙会做出什么事来啊)。

闻辛旭把苏韵雪的书包挎在左肩上,右手搭在苏韵雪的肩上,一使功,和她一起走出了教室。勉强和人交往看看。一个月。靠,真拽。旭,给我买冰淇淋吧?我好想吃哦。苏韵雪一脸温柔地说。闻辛旭看看窗外,真是太阳当空照啊。卖冰淇淋的地方出了校门还要走很长的路,才不要去。

不要,要吃自己去买。啊?你是我男朋友诶。算了,谁让自己当初脑子短路竟答应跟她交往看看呢。于是闻辛旭很不情愿地站起来去买。回来的时候全身都是汗了,有点汗珠顺着刘海滴下来。他的眼中火,但还是帅呆了,引得旁边的女生大叫。

我又不想吃了。苏韵雪从书桌里拿出书看起来。哈哈,这次整到你了吧。她想着偷偷提了提嘴角。

你耍我?!你是我BF啊,玩一下有什么关系?苏韵雪调皮地伸伸舌头。看你能把我怎么办。算你狠!闻辛旭甩掉冰淇淋气呼呼地坐下来。不过她还的确是可爱呢。去买饭。什么?他要抓狂了。真是被这个女人的外表给骗了啊。无论怎样,这次我绝对不会去。闻辛旭这样想着。

旭,你是我男朋友啊,我肚子好饿啊!拜托啦,嗯?不要。你要是不去,我就我就告诉全校的女生你是个大白痴,以后就没人跟你玩了。

哈,开玩笑。你觉得这种事情会发生吗?你知道现在有多少女生等着我们分手吗?哈哈。闻辛旭把脸凑近苏韵雪,一脸得意。

好吧,那我去买。哎,这么容易就妥协了啊。因为他刚才跟她靠得太近了,她只是找个借口离开罢了,否则就让他看见她红红的脸了。

站住。你就是苏韵雪吧?本事不小啊,竟然和旭交往了一个星期,不错啊。几个女生挡在苏韵雪的面,前。苏韵雪到食堂饱饱地吃了一顿,现在正得意地喝着可乐。哼,想让我帮你打饭,你做梦吧你,我已经吃完了,看你怎么办。

我那个我不是苏韵雪。苏韵雪急得连连后退。然后跑!啪!啪啪!女生给了苏韵雪一巴掌,在苏韵雪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打她的那个女生已经连被打了两巴掌然后坐在地上。眼中满是不相信。

苏韵雪转过头看自己身边,看见闻辛旭满眼愤怒地保持着打人的姿势。

想死啊你们,敢找她的麻烦。滚!那些女生扶起被打的那个女生灰溜溜地走了。旭,谢谢你。

你白痴啊!闻辛旭给了她一个暴栗,你没手机的吗?遇到这种情况不会给我打电话吗?要是我没有及时赶到的话怎么办?!

呵呵。苏韵雪白痴地笑着。旭,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在吃醋啊?该死,谁吃醋了。但他的声音明显没了刚才的理直气壮,脸上也有了不正常的红晕。

啊,旭,我忽然发现个大问题。苏韵雪叫起来,你竟然打女生。

想死啊!闻辛旭对准她的额头就又是一个暴栗,要不是为了你我会打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

为了我?我说错了。那个,我决定了,那个交往一个月,不算了。啊?什么?要跟我分手吗?

不是。嗯一个月改成一辈子。他说完转身走掉了。真是,真正跟自己喜欢的女生表白起来怎么那么难呢。他脸红了耶。真是太可爱了。苏韵雪偷偷笑了。

苏韵雪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个子是说他喜欢自己吗?呵呵,原来如此啊,怪不得他刚才那么激动。

等等我啊。苏韵雪追上他,挽上他的胳膊。我的恶魔王子,我们要幸福一辈子。

第20篇、爱情故事苍耳心

那么多年过去了,他才读懂自己心中惟一的真爱。

如果不是她,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做苍耳心的植物。

那年他上大一,是班长,第一次开班会,主题是“校史校况知多少”。场上气氛活跃,大家争先抢答,一切都尽善尽美——如果不是她站起来。

她问:“班长,你知道我们学校惟一的一丛苍耳在哪里吗?”

他一呆。他本以为她会问图书馆的藏书数或者历任校长的名字。

“苍耳是什么?”他脱口而出。那是他第一次注意她。她是个小个子,穿一件宽松的夹克衫,小小的一张脸,几乎淹没在黑发和灰衣之间。

她认认真真地说:“是一种草本植物,它的果实也叫苍耳,是一颗多刺的球。”

“刺?”他糊涂了,“有毒?”

她猛摇头:“它有刺,只是为了让人家带走,好在别的地方生根。”

教室里有了嗤嗤的窃笑声,他不由得恼火起来,但是她的表情那样严肃,又不像恶作剧。班会草草收场了。

后来,他们慢慢熟悉了。

他是系里成绩最棒,人缘最好,工作最努力,也是最英俊的男生。一开始就是学生干部,一直做到学生会主席,后来又保送上了研究生,总之,就是一帆风顺。

而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考试多半是擦线而过,她爱说自己是一只掠过水面的海鸥。有几次差点落水,总是他去跟老师讲情,又拉上来了。他常帮同学做这些事,大家都知道。

她极善于说笑话,每次,大家哄堂一笑,他当然也笑。可是后来,他在校报上看到她的文章,笔锋沉着冷静,微有几分苦涩,这是她的内心吗?再后来,她再说笑话,只有他会暗暗一震,感到她话外的深意。

他觉得她是一个充满智慧光芒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和她在一起,也只是喜欢而已。

他为人一贯光明磊落,何况又是她,这样一个平凡的女生,所以也没人多心。

他们无所不谈。偶尔,他会跟她讲讲自己中学时代短暂的钟情,她只是沉默。在夜色中,他也看得见她漆黑的发,那是她最美丽的部分。他问她的感想,她一笑:“爱情是一件九死一生的事,”又一笑,“最可怕的是,你在爱河里要淹死了,岸上的人还以为你在游泳,为你优美的姿态鼓掌。”

关于爱情,他没有经验,可是难道她有?至少他不知道。

他不信服她的话,但是也不反驳。他把她当兄弟,兄弟之间何必争这些。

偶尔记起前仇,问她:“那一次班会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

她横他一眼:“看不得你那么嚣张,糗你一下,另外……”她顿一顿,“也是无聊。你们一砖一瓦都如数家珍,枫树、梅树、月季、玉兰、冬青都说到了,替苍耳不平。”

“不平?为什么?”他问。

她沉默了一会儿:“你不懂。”

他一直以为女孩都喜欢花,美丽的、芳香的、有如女孩自身的花。

也许是因为,她自己就像一颗苍耳。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学时代最后一个春天,他认识了邻系的一个女孩,多才多艺,温柔体贴,而且美丽。他一向喜欢那些美丽的、芳香的、有如花朵的女孩。

当然,她是另外一回事。

已经是设计期间了,除了少许无关大局的课目,只要你愿意,几天不来都可以。恋爱中的人是容易忽略朋友的,而且她也忙着找工作,两人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

有一天,她忽然对他说:“苍耳结子了,跟我去看看好吗?”

他答应了,可是总是百事缠身,忙一忙就忘了。

她提了几次,也就不再说了。

一个中午,他趴在桌上午睡,矇眬之中,觉得她在身后,不知在干什么。教室里人声嘈杂,他睡意正

浓,也不理会。

上课前五分钟,他起身准备到另一间教室上“就业指导”,走廊上,有女生从背后赶上来,回头看他,抿嘴一笑。

一而再,再而三,他再笨也知道,必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反手一摸,一手的刺。

他躲到厕所里脱了毛衣,细看,吃了一惊:那竟是一颗心,一颗用苍耳钩成的、绿色的、多刺的心。

他想,她又糗他了。

苍耳和毛衣绒粘成一体,他连撕带拉,急出一头汗,还是迟了十分钟。

那是他大学四年,惟一的一次迟到。

下课后,他问她——其实也没生气:“怎么,整我上瘾?”

她却无端地生了气,转身就走。风把她的夹克鼓荡起来,她小小的、灰色的背影,竟像极了一颗枯萎的苍耳。

等他发现很久没见过她的时候,都已经快毕业了。

他留在学校读研究生,她分到一家机关,分得不错,他替她高兴。毕业典礼上他对她说:“以后,常给我写信。”

她说:“我不会给你写信的。”

他以为她还在跟他怄气,而且舞会开始了,他要陪女友跳第一曲,根本没在意。

没想到她是真的。

他一封一封地给她写信,每一封都石沉大海,他恐慌起来,她死了,去南方了,或是……嫁人了?

他到她所在的机关去找她。门口有武警站岗,打了电话进去叫人,他就在门外等。天上下着细雨,他等了很久,全身都湿透了,看见她出来,他松了口气。

她瘦了,而且脸色苍白。

他心疼地问:“你怎么了?你病了?”

她只问:“你来干什么?”

看着她,他心里踏实,老老实实地说:“你不给我写信,又不回信,我怕你出事。”自己也觉得好笑,同一个城市,如果真有变故,他岂有不知之理。自己也不明白怎么会急成这样。

久久,她不说话,眼中渐渐漫出泪水。

他从来没见过她流泪,一下子手足无措。

她低下了头,声音哽咽:“没有用的……”

他急切地说:“我们是老同学,好朋友,有什么事你跟我说呀,怎么会没有用?”

她抬头看他一眼,她的眼光如此哀伤,像暗夜里独自闪烁的星星。她说:“雨下大了,你先走吧,我进去了。”说完,径自进去了。

他想叫住她,可是不知怎的,他只是看着她远去,消失在拐角处,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雨,是真的下大了。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他念完了研究生,又留校作了助教,女友来来去去,却都是过眼云烟。这几年,学校大兴土木,一次他看见图书馆后的空地被绳子围起,准备修建新教学楼。他想这不就是她告诉过他的,学校里惟一的一丛苍耳的位置吗?那么,以后,学校就再也没有苍耳了。他想拿照相机去照下来,可是照下来,又怎么样呢?

慢慢地,他不大能记忆大学时代校园的同学,他也很少想起她了。

又是春天,他照例找出毛衣来穿,无意中发现了一颗苍耳。钩在毛衣上,黄了,萎了,刺也软了,一碰就掉下来。他捏在手里把玩,想:咦,我的毛衣上怎么会有这个?

他忽然,想起了她,想起了那一颗绿色的、多刺的心。

一刹那,他心中一片空白,往事一幕幕走近他,又离开他。

那么多年过去了,那一颗心只剩下这颗萎黄的苍耳。那么多年过去了,他才读懂自己心中惟一的真爱。

还来得及吗?

他用力握拳,渴望尖锐的痛楚锥心而来,但是,他只隐隐能感到它的存在。

那毕竟只是一颗多年以后的,萎黄的苍耳。

第21篇、爱情故事谁是你最心爱的女人

我的妻子叫陈凤英,她有1/4的马来西亚血统,没有读过书,但人很好,十分朴实,几十年洗衣煮饭,帮我操持这个家。她几乎不出去购物,她穿的衣服、鞋子包括家里的很多东西都是我买的。不过,我现在所有财产都记在她的名下,人家说这个公司是曹德旺的,但从法律关系上说是我妻子的。我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安排呢?这是因为在我还没有富起来的时候,曾经对婚姻徘徊过。

我们的结合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前两个人连面都没见过,仅仅看过一张很小的黑白照片,所以我们没有经历过谈恋爱的过程。结婚那一年是1969年,当时家里非常穷,生活很苦。

刚一结婚,我就把她的嫁妆全部卖掉了,这些钱成为我做生意最初的本钱。有了这些钱我开始种植白木耳,然后拿到江西去卖,来回一趟可以赚七八百元钱。而她在家里伺候我生病的母亲,一年到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很少。这就是我们的“新婚燕尔”,但她一句怨言也没有。

没有想到,才跑第四趟,货就被人家扣了,不但本钱赔了进去,还欠了村里人1000多元。很多人来向我要债,家里能卖的东西全都卖掉了,最后只剩下一小间房子,我对那些上门要债的人说:“你们要是能拿走,也拿去。”

当时我就对妻子说:“我现在一无所有,只余下一个人,实在不行,你可以再嫁人。”我丈母娘说:“胡说八道,你这么聪明,困难一定会渡过的,你放心回去吧,老婆孩子我给你养着。”

后来,我遇到了另一个女人,一个让我想把家都扔掉的女人。那是20世纪70年代末,当时我们的生活已经有了很大好转,不像刚结婚时那样拮据。不过,虽然我做推销赚到一些钱,但也只是一个富裕起来的农民而已,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有能被称得上事业的企业。就在那个时候,我在明溪(福建省明溪县)爱上了一个女人。她很年轻,大约二十四五岁,已经结婚,有两个孩子,我们都很投入,彼此觉得找到了一生的知音。

当时我写信给妻子,向她表明心迹。她不识字,信是我妹妹读给她听的。后来等我回到家,她也只是说:“我知道配不上你,知道你是会走掉的,你如果真要走,就把房子和3个孩子留下来给我。”我听了又觉得非常对不起妻子。

我面临着一个选择。一面是结发妻子,她为我默默奉献了这么多年,吃了那么多苦,永远无条件地信任我;另一面是红颜知己,我们有刻骨铭心的感情,有共同语言。我那时很苦闷,不知道以后的路应该怎么走。后来我就去做调查,了解别人的生活。

我选了100对有代表性的夫妻,有工人、医生、干部、老师,也有老板,我发现并不是我一个人对家庭不满意。让我感触比较深的是福州水表厂的一个朋友,他和太太两个人,一个是科长,一个是团干部,可谓郎才女貌,他们是谈了3年恋爱才结婚的,在我看来,应该幸福得不得了。然而,在我跟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以后,才知道双方都对家庭不太满意,两个人互相指责起来,不满情绪一点儿不比我的少。

当时我得出的结论是:没有一个家庭是绝对幸福的。于是我开始思考,为什么会这样?后来想通了——两个人,来自不同的家庭,受着不同的教育,就会形成各自不同的观念,谈恋爱时,可能是求同存异,一旦真正生活到一起,就会有很多问题。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去考虑换家庭的事。想通之后,我就回到家乡专心去办玻璃厂了。

后来我慢慢悟到,两个人从素昧平生到成为一家人,这是缘分,应该好好珍惜、和睦相处,有困难的时候同舟共济,发达之后更要不离不弃。

我还有一个看法,就是男女之间还是要有真感情,像我和妻子,虽然直到现在我们也很少有时间交流感情,可她和我是患难夫妻,我们一起经过很多事情,这就是感情。

我们结婚这么多年,很少去刻意培养感情,像电视剧里那样,送让对方惊喜的礼物或者相约吃个烛光晚餐、在月光下说些缠绵悱恻的话,我们都没有过。我们的感情就像涓涓溪流一样,无声无息。

一想到妻子嫁给我时还是一个纯朴的少女,这么多年,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她都始终如一地信任我,我就觉得有义务要尽到自己的责任,所以把所有财产都放在她的名下,我要让她觉得安心,这辈子有依靠。我们虽然没有那些激情如火的海誓山盟,但毕竟是携手从青春走到白发,中间所有的悲伤和快乐都是连在一起的,这是一种血脉相连的感情,没有经历过的人体会不到。

许多人为了做事业,经常要处理家庭和工作的矛盾,可是对我来说,这个矛盾根本不存在。妻子从来不会要求我这个要求我那个,她不需要我去哄她。现在想一想,这种安静本分的感情难道不是一个专心做事的人最需要的感情吗?

第22篇、爱情故事机缘巧合的爱情

小李是个打工仔。这天,他正在大街上溜达,正好碰到一位姑娘被抢手机。

小李上学那会儿经常代表学校参加长跑比赛。他没有犹豫,撒开双腿,箭一般冲了过去。也就眨眼的工夫,就把那个抢手机的贼摁倒在地,然后马上拨打了110报警。

姑娘的手机失而复得,对小李自然是感激不尽。姑娘叫芳芳,本地人,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临分别,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后来,芳芳请小李到饭店吃过一顿饭,小李也约芳芳看过两次电影。一来二去,相互有了好感,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谈起了恋爱。

芳芳妈知道后,一百个不乐意。她嫌弃小李是个打工仔,连个落脚地也没有。她就这么一个闺女,怎么舍得让宝贝女儿嫁到外地去,而且还是农村。

而芳芳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坚决要嫁给小李。经不住芳芳的软磨硬泡,芳芳妈慢慢松了口。毕竟小李人不错,这孩子一看就是个本分人,心眼实诚,将来对女儿也一定不会差。

转眼临近农历新年,小李依依不舍地和芳芳分别,回家过年。小李前脚刚到家,就接到芳芳的电话。芳芳说,她和母亲要到小李家看看,已经在火车上了。

虽是寒冬腊月,小李却唰的冒出一身冷汗。小李当然巴不得见到芳芳,才分开两天,就好像过了两年。可问题是,芳芳还带来了她的母亲。小李想,芳芳妈这次来,绝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一定是“实地考察”来的。而小李家的实际情况是:三间破瓦房,唯一值钱的物件就是那台电视机,老父亲还长年卧病在床,别说过不了芳芳妈这一关,就是芳芳,说不准心里也会凉半截。

这可如何是好呢?小李挠了半天头,忽然,眼前一亮,有了主意。反正芳芳和她妈在这里待的时间也不会长,何不找个家庭条件好的,租个爹,先把这事糊弄过去,至于以后怎么办,再慢慢想办法。

小李的脑子里第一个就想到了镇上的崔大志,大伙儿都习惯地叫他老崔头。老崔头估摸也就六十来岁的年纪,他不是本地人,二十多年前家乡遭灾,逃难到这里。这么多年,他没有娶妻生子,一直过着独居生活。老崔头有一手种瓜的本领,自打他来到这里,先是帮别人种瓜,后来就自己承包土地单干。手里有了积蓄后,就在镇上买了一套独门独院。早几年,小李在老崔头的瓜园帮过忙,两人关系还算不错。就老崔头家的条件,保证能让芳芳妈看上眼。

小李一阵激动。他没敢把女朋友要来的事告诉父母,悄悄出了门。

在镇上,他买了礼物,直奔老崔头的家。当他把这一想法告诉老崔头时,老崔头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行,不行,借借我的地方还可以,但装爹我可不是那块料,我一生没儿没女,哪有装爹的本事,别整露馅了,坏了你的好事,你还是另找他人吧。”

小李给老崔头跪了下来:“崔老爹,你就是我的亲爹,只要你帮我渡过这个难关,日后,我就是你的亲儿子,为你养老送终。”

看小李是动了真感情,老崔头最终答应了小李的请求。

这时,芳芳打来电话说已经下了火车,让小李马上到车站去接。小李千叮咛万嘱咐把老崔头安顿好,叫了辆出租车直奔火车站。

很快小李就把芳芳母女接到了老崔头家门口。小李拎着行李,进门就大声喊了起来:“爹,快出来,家里来贵客了。”

不料老崔头闻声从玻璃窗往外一瞅,登时脸都绿了。他愣怔了几秒钟,做出了一个令小李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举动。老崔头把屋门反锁,任凭小李怎样叫喊,就是一声不吭,也不开门。

芳芳妈哪受过这种窝囊气,这不是拿自己的热脸蹭人家的冷屁股嘛!好像是自己的闺女嫁不出,来求人家似的。她心中的怒火“腾”地一下就蹿起老高,冲着屋内喊道:“真是岂有此理!看你儿子挺通情达理的,怎么会摊上你这么一个不知好歹的爹。你以为我们亲自跑过来,就是来求你的。我告诉你,这门亲事,我这当妈的压根就没看上,还不是顾及两个孩子的感受,才勉强应承下来。今天我们也算没白来,正好让我的闺女认清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

芳芳妈说完,拉着芳芳就往外走,小李拦也拦不住。小李把一腔的怨气全都撒在了老崔头身上,双拳把房门砸得震山响:“老崔头,你这不是在害我吗!就我们家的条件,找个姑娘容易吗!这下全被你给搅黄了。你既然不愿意,为什么不明说,为什么到了关键时刻来坑我?”小李越说越气愤。

再说那老崔头,估摸着芳芳母女已经走远,才战战兢兢地打开房门。小李一把抓住老崔头的衣服:“说,你这到底唱的是哪一出?我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老崔头叹了一口气:“事到如今,我就给你实话实说吧,你可千万不能对任何人说,不然我就没命了。”

小李一怔,却见老崔头已是老泪纵横:“其实我不是个好人。我的真名叫崔文祥,原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那年,我和工友因一点小事发生了摩擦,起初只是吵嘴,后来越吵越凶,我一时性起,随手捡起一块砖头,拍在了工友的头上,工友一头栽倒在地,鲜血直流。我怕出人命,撒腿就跑。情急之下,我跑到火车站,随便上了一列火车,就来到了这里。为了不被人发现,我还特意去美容院把单眼皮拉成了双眼皮。这么多年,我做梦都在想念家里的妻女,也很想回去看看她们。但一想到我回去就等于自投罗网,所以一直没敢回家,连信也不敢写。”

老崔头顿了顿,继续说:“你知道吗,刚才进来的那个女人就是我的老婆,虽然二十多年不见了,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我离开家那年,女儿才一岁多,现在是啥模样,我当然不会知道了。凭直觉,芳芳就是我的亲生女儿。”

小李都听傻了,他不敢相信老崔头说的是真的。但听老崔头的口气,又不像是在说谎。他记得有一次,他和老崔头正在瓜地干活,来了几个警察买西瓜。老崔头像老鼠见了猫一样,赶紧躲进了瓜棚里。当时,小李心里还犯嘀咕,卖西瓜又不犯法,警察有什么可怕的。原来老崔头心里真的有鬼。

小李说:“既然你这么想念她们,刚才为什么不勇敢地走出来与她们相见。与其像只老鼠一样,整日躲躲藏藏,备受煎熬,倒不如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芳芳和她妈妈这会儿应该还没有坐上火车,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到车站去找她们吧。”

老崔头被小李说得动了心,把心一横,说:“你说得对,今生只要能和她们母女再见上一面,就是真的死了,我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当他们风风火火赶到火车站时,老远就看到芳芳和她母亲正要通过检票口。老崔头像疯了般冲了过去,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一把抓住芳芳妈的手,激动地说道:“老婆,你还认得我吗?”

芳芳妈被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她揉了揉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老崔头好半天,才哆哆嗦嗦从嘴里蹦出一句话:“你……你……你是老崔吗?”老崔头眼泪吧嗒吧嗒落了下来:“我是,我是,我们夫妻终于见面了。”芳芳妈扭过头去,拉着芳芳的衣襟:“女儿呀,二十多年了,你天天嚷着要爸爸,这就是你的亲爸爸!”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芳芳也仿佛在做梦。小李简单地把事情的原委向芳芳说了,芳芳抑制不住激动,一家人又是抱头痛哭。过了一会儿,老崔头先止住了哭声,对芳芳妈说:“今生能再和你们相见,我非常知足了。自古杀人偿命,现在我就和你们一起回去,到派出所自首去。”

芳芳妈听老崔头这么一说,转忧为喜:“自什么首,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你都没看明白是咋回事,就逃走了。你这一走,叫我找得好苦呀!”

原来,挨了一砖头的工友貌似伤得不轻,其实只是受了点皮外伤,很快就苏醒过来,也没留下啥后遗症。念及都是多年的老同事,况且本身也有责任,加上事后芳芳妈积极主动给予了补偿,工友也就没再追究下去。倒是老崔头去向不明,搅乱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芳芳妈发动亲戚朋友找遍了附近的大城小县,始终没有老崔头的任何音信。有人劝芳芳妈死了这条心,以老崔头的性格,心眼比针孔还小,他以为杀了人,肯定早就自杀了。要不,一个大活人怎么会没有一点踪影。也有人劝芳芳妈趁着年轻早点改嫁,但芳芳妈说啥也不肯,她不相信丈夫会自杀,就是自杀,也要找到尸首。

二十多年了,真像做梦一样,一家人终于团圆了。

这会儿,芳芳妈瞅了瞅小李,问老崔头:“你是不是又成家了,小李就是你儿子,莫非你也改了姓?”老崔头脸一红,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就一五一十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小李脸上有点挂不住,忙向芳芳母女赔礼道歉:“伯母,真是对不起,我不是有意骗你们的,我离不开芳芳,怕失去她,才想到了这一招。”

芳芳一家人意外地在他乡团聚,自然是欢喜得不得了,哪还把小李欺骗的事放在心上。芳芳妈高兴得合不拢嘴:“要不是你这样做,我们一家人恐怕今生永远也不会见面呢。只要你以后踏踏实实做事,真心对待芳芳,我也不苛求那么多了。”

这世上的事咋会这么巧,只是临时租了个假爹,哪承想,到最后还真成了爹。

第23篇、爱情故事爱情的颜色

当红艳艳的烛火像潮水淹没不大的居室;当文海和卉宇举起手中的高脚杯,缓缓伸向对方,相互绕过臂弯成交杯酒的姿势;当烛光映照下,在高脚杯中闪烁着迷离光泽的蓝色液体凑向各自嘴唇的一刻……

世界静止了,可两人的心却像汹涌的浪潮跌宕起伏,无法平静。

那是文海和卉宇各自所在公司的第一次业务洽谈,进展顺利,都感觉比较满意,于是中午的小聚便顺理成章。来到酒店,对于服务员喝什么酒的请示,两人一番谦让后,不约而同地指向瓶酒展示柜中以惊艳的蓝色而倍显个性的那种,异口同声地说:“就喝它!”话一出口,都笑了,一起的人也都笑了。

借着酒劲,气氛活跃起来,又都是年轻人,边吃边喝,也有说有笑。这才知道,在座的人都是第一次喝这种蓝色的酒。一边品尝,一边聊这独具个性的酒。

有人说,这蓝色就像大海,浩瀚深邃,博大精深;有人说,这蓝色使人会联想到天空,空旷悠远,极具包容性和想象力;有人说,像梦,渺茫无形,让人捉摸不透……爱情的颜色!大家伙全愣住了,从文海和卉宇的嘴里再一次同时冒出了相同的一句话。像是无意识,更可能是潜意识。两人都不好意思了,在众人的起哄下,碰杯了,当他们认为代表爱情的颜色缓缓进入口中时,爱已像这酒一样,注入了彼此的心田,并燃起了独具特色的蓝色火焰。

两个人相恋了,按照大家的说法,是独特的蓝色液体牵的红线,做的媒。两人约定,以后只喝它。最与众不同的是结婚喜宴,别人都喜欢大红包装的酒,图个喜庆,可文海和卉宇的婚礼上,独特的蓝色液体更烘托出另一种美妙和韵味,让人惊叹不已。他们还把酒瓶带回家,卧室、客厅、厨房,包括阳台,到处都是,以不同的造型和不同的摆置方式存在各个角落。小小的家,全成了蓝色的世界了,是天空,也是海洋,更是梦境。作为家的主体的两个人,分明是鸟或者是鱼了,飞翔、畅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自在。

唇齿相依,但也有误伤的时候。都属于商场上的骄子,都是强者,都年轻气盛,时日渐久,磨擦不断出现,矛盾不断出现,甚至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那一天,两个人由辩到吵,逐渐升级,文海顺手抓过一个蓝色酒瓶,猛地摔到了地上。随着“砰”的一声巨响,卉宇的心似乎也碎裂了,紧接着,一下子成了张牙舞爪的疯子,一番咆哮,一番挥舞,居室里满地是蓝色的碎片,像四处挥洒的泪。

婚离了,两个人都搬出了共同构建的家,谁都不愿将满地的碎片收拾,谁都不愿触及粉碎了的蓝色的梦。酒还得喝,以前是工作需要和两人卿卿我我时的道具。现在,即使是一个人独处,也会眼神迷离,对蓝幽幽的液体无法参透。它,是爱情的颜色吗?除了天空般的纯净,大海般的深邃和梦境般的悠远,似乎还有着深不可测的内涵。海为什么能成为海?因为其宽广博大的胸怀而百川归附;天空为什么无私坦荡?因为其自信深厚的包容力而俯视苍生;梦想为什么魅力无穷?因为其蕴含着变化无穷且丰富多彩的宝藏。可我们,做到了吗?

爱本就深厚无比,在审视和自省中,渐渐地,悔意自心底像破土而出的芽,日渐茁壮。在两个公司的年终联谊酒会上,有心的同事仍然安排了以惊艳的蓝色而倍显个性的那种酒,再加上一连串的有意撮合,有情人再次牵起了手。于是,本文开头的复婚一幕悄悄上演了。

人世间,有谁能说得清爱情呢,包括她的颜色,就像那酒。

第24篇、爱情故事背对背的拥抱

终于,有一天,小女孩端出一杯水,喊出一声妈,您上班累了,喝口水吧:就这轻轻一句,她的眼睛里倾刻间噙满了泪水。

夫妻俩都是生性木讷,不善言辞的人,常常羞于爱的直白表达。但对对方却一直在默默地关爱着,挂念着。这种爱,不是轰轰烈烈缠缠绵绵的,但丝丝缕缕,潜移默化,浸润到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

她在单位上夜班。白天,她回来刚刚睡下,他正好要去上班。他每次出门,总是要将钥匙插进锁孔里,轻轻旋转一下,然后再将门轻轻地拉上。为的是不让门发出声音,避免惊动了刚刚睡下的她。

渐渐地,这已成为他关门的一种习惯。在单位,他每次关办公室门,总是先将钥匙插进锁孔里,轻轻旋转一下。同事们不解,以为他有毛病,总是指指戳戳或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他却不置可否,有种茫然和困惑。

结婚前,他过单身马虎惯了。一根牙刷,从年头用到年尾,全卷毛了,也不知道换一根。结婚后,她每过一个月,都要悄无声息地给他换一把牙刷。每次刷牙,他都感觉用得很舒服,却从没想到,是她悄悄地给他换上的。

两人就是这样,悄无声息地在想着对方、记着对方,却从没有大声地喊出来,甚至来一次浪漫的拥抱。

女孩是他和她结婚时带来的。看得出,孩子对她一直有一种逆反心理。小脸蛋上,总是挂着冰霜。都说是后母难当,果真如此。

从她一进到这个家,她就想努力地当好继母的角色。但她却讷于言,她是一个内敛的女人。每天女孩放学回来,她总是将女孩穿的球鞋拿到阳台上,将鞋垫抽出来,在阳光下晒晒。待女孩要去上学时,她又将球鞋从阳台上拿回来,放在门口。她记得他曾说过,女孩汗脚。

女孩穿上被阳光浸润过的鞋垫,顿时感到脚心暖暖的。这温暖从脚心慢慢地传播到心里。就是这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动作,让小女孩那颗敌视的心灵,渐渐地变得柔软起来,看她的目光也变得柔和起来。

终于,有一天,小女孩端出一杯水,喊出一声,妈,您上班累了,喝口水吧!就这轻轻一句,她的眼睛里顷刻间噙满了泪水。

有一种拥抱是背对背的。这种拥抱,更多的是默默无声地给予对方以关爱。不显摆,不招摇。生活中背对背的拥抱,有时显得更加真切、朴实。就像是山涧吹过的一缕微风,清新、淡雅,散发出淡淡的泥土的芬芳。

第25篇、爱情故事癞蛤蟆吃了天鹅肉以后

那个值得我去争取的男人

爱情没有阶级之分,但是,选择爱情得分思想层次,人只可能找在同一思想层次的人做配偶。

以上,是我在失恋两次后悟出的道理。

于是,当我遇见金思远后,我决定采取自创的情场战术:先摸清楚金思远是否与我在同一思想层次,值不值得我去争取?如若不是,立即换人。

经过为时两个月的摸底侦查,我发现金思远的爱好与我一致,且我们对某些时事的观点也惊人的相同。更重要的是,他同样坚信爱情是没有阶级之分的。一句话概括:金思远的思想层次与我非常合拍,他就是那个值得我争取去爱的男人。

可是,亲朋好友都认为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具体一点说,长得比较拖慢网速且耗内存、出身农村的我是癞蛤蟆;某政府单位的公务员、父母均是高知、家境尚算殷实、帅得能惊动老中青妇女眼球的金思远是天鹅肉。

好友A劝我:“文娜,那个高富帅金思远,一看就不靠谱,你搞不定他的!”

亲戚B劝我:“小娜,门当户对很重要,我们高攀不起金思远那种人家。”

同事C劝我:“如果你非要不管不顾地与他搅和在一起,你的好日子要到头了……”

总之,所有舆论的统一口径就是:文娜,你必须对这场爱情执行缓刑,以待验明真命天子后再发落。

我对所有的劝说不置可否。反对者们越是劝我,我越爱金思远。我反问他们,然后自答:高富帅就一定花心吗?如果金思远是四处风流的花心男,绝对不会通过相亲来认识对象。矮穷挫嫁高富帅就一定是苦日子吗?姐不信!姐偏要嫁得好、过得好!

反对者们纷纷摇头,而我,豪言壮语之后,不得不承认,我仍然摆脱不了矮穷矬的小担忧:世界上的天然美女、人工美女一抓一大把,我不花点心思,不自信,如何让金思远肯娶我?

于是,我报名参加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学礼仪、西餐、舞蹈、化妆、美容,努力Keepfit,付出很多心思。

半年后,金思远向我求婚,我问他:“你真的想好了要娶我这个癞蛤蟆吗?”

金思远说:“你不是癞蛤蟆,你自信、勇敢、性感,我爱你,娶定了!”

我舒心地笑了。看,这就是与我同一思想层次的人!我们是最佳配偶!

他的情商在卖萌

婚后,金思远把财政大权交给我,宠我且非常尊重我的父母,时常对外夸我是难得的好妻子。我心里直乐,觉得自己就是矮穷矬女人的励志榜样。

婚后一年,女儿出生。女儿满月后,一晚,我和金思远一起看电视。突然,他指着电视屏幕上一个已婚已育的女明星,貌似开玩笑地说:“她从前多好啊,可生了孩子就变成这样了。哎!文娜,你可千万别成为黄脸婆,否则我伤不起!”

我一个激灵,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渐渐凸起的小腹,意识到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Keepfit了。忍不住想,当初我是凭自信和好身材俘虏了他,现在,即使生了孩子,也不能忘了扮靓啊!

于是,我又开始健身、纤体、学习服饰装扮。结果,产后忧郁症、产后暴肥与我绝缘。有一晚,金思远和我亲热后,抚摸着我的身体,深情地说:“老婆,我一直以为生了孩子的女人是松下、联想,没想到你仍然是日立、奔腾,你太棒了!我爱你,爱你一万年!”

我捂着嘴偷笑。原来金思远的情商也有卖萌的时候,但是,我喜欢!

然而,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

结婚第二年,公婆陆续因高血压和糖尿病住进医院。虽然公婆有医保,但是,渐渐,金思远对我的花销有了怨言。

一天,在外地工作的大学同学来访,暂住我家。第二天周六,我陪着她逛街,她没买什么,我却买了两双最新款的鞋子和两套裙子,回家后,迫不及待地穿起新衣新鞋,请金思远评价。

没想到,金思远跳起来,大声指责:“文娜,你懂不懂得囤粮防饥?就不会节俭一点吗!万一我们或者爸妈有什么事情急需钱,怎么办?”

其实,我明白金思远的话,但是我生气他不顾我的感受,当着我同学的面责骂我,我能认输吗?我也跳起来:“不就是两三千块钱吗?我加班加点赚回来给你,可以了吧!”

说着说着,我就使了小性子,流了泪。金思远一见,赶紧向我道歉。后来,同学说没想到其貌不扬的我,竟然能把这么帅的老公管得头头是道,我真厉害。

我笑,自信和自得不由得又增加了几分。

谁在消耗谁的能量

这次关于新衣新鞋的小胜利,在后来的日子中,催生出更多的胜利。

比如:金思远想宴请几位旧友,当作融洽感情。我反对,说他那些旧友都是在职场上混得不好的,帮不了他的事业,他应该学会和能力强的人交往。

比如:公公住院做心脏手术,金思远认为他有一部车便行了,想把我的车卖了援助公公的医药费。我反对,我说自己突然变成“11路”车,不被亲朋同事们笑死才怪。

又比如:我和亲戚朋友交谈时评点对方的生活,金思远便私下里批评我,说不要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我反驳他说我这是在提点别人的生活质量……

很多看似平常的事情,在我们一次次的争执辩论中,我总是以胜利告终。渐渐地,我更加确信,我能掌控我的婚姻、老公和幸福。

然后,我自然往更深一层去想:掌控婚姻、老公、幸福靠的是什么?除了自信,必须拥有丰厚的经济基础。我不能只花金思远的钱,我还要努力成为一个会赚钱的女人。

我与朋友合股开了一家美容院,努力保持对生活的冲劲,想着要过得好、不能被人小瞧。但却忽略了一个情况,那就是:金思远在悄悄地改变。

金思远极少再和我辩论,时常独坐一隅,且身体一反常态,开始时常感冒发烧、闹胃痛。金思远病了,我就得照顾他。

开始时,这种照顾甜蜜、新鲜。后来,滴酒不沾的金思远又喝上了酒,经常醉醺醺地回家。酒醉后他也不闹,光顾着吐。一地的脏物,我捏着鼻子清洗,几欲作呕。N次之后,我开始痛心疾首:“天啊,我怎么嫁给了一个酒鬼?”一边骂自己,一边恍惚看见亲朋们在指指点点地笑话我。

我哭了,这不是我想要的婚姻和男人。想起白居易的诗词,“整顿衣裳起敛容”,我暗下决心,必须整顿婚姻,包括整顿金思远的一切。

整顿某事与某人,是需要能力的。我自信我能。但是,我并不知道,太过自信就是自负,不仅惹人讨厌,也消耗旁观者的自尊和能量。金思远对我的不满渐渐累积,终于,在婚后第三年的春节,他的不满全面爆发了。

大年三十早上,金思远说公公那边有一个亲戚失业后开了一家火锅店,他打算年三十晚请我爸妈和他父母去火锅店吃年夜饭,当作支持亲戚。可我已预订了一位朋友新开的酒店吃团圆饭,朋友的阿姨是一个大企业家,将来有可能关照我的美容院生意。

金思远便说:“文娜!你什么时候变成不体恤亲情、贪图功利的女人了?”

我很生气,我说不是我不体恤亲情,我只是希望日子越过越好,“我们应该要有那种能彼此激发对方能量,彼此帮助对方,以及给我们增加更多经济利益的朋友和亲人。今晚的团圆饭,到我朋友的酒店吃!”我非常自信地说。

金思远冷冷地看着我。良久,他说:“你自负得令我恶心!你是不是认为我现在没有被你消耗的价值了?如果是这样,咱们离婚好了!”

金思远甩门而出,留下目瞪口呆的我和号啕大哭的女儿。

幸福的真正开始

整整半天,金思远玩失踪,手机关机,也不往家里打一个电话。

我又委屈又心急如焚!

我哪里自负了?我真的自负到令他恶心?他真的要离婚?我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想起金思远甩门而出前冷冷的眼神,那种从来没有过的冷漠,心里一颤,突然担心起婚姻的未来,忍不住抱着女儿哭了。

后来,我和女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再醒来,金思远正坐在我身边,望着我发呆。而窗外,天色渐黑,女儿仍然沉睡。

我顾不得许多,赶紧抱住他,问:“老公,我怎么自负了?你真的要离婚吗?”

他说,当初,就是因为我拥有让自己、让婚姻幸福的自信能力,他才爱上我,娶了我。他还说:“但是,现在,你变了,变得不懂得在何时放弃自信、何时紧紧抓住自信,你的自信变成了自负、贪图功利,令我时常感觉不舒服,感觉我们已经不在同一思想层次上。”

金思远去厨房弄吃的,我却枯坐在床上,思索金思远说的话。

想起与金思远结婚的初衷,是嫁得好、过得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努力掌控自己的爱情和婚姻,保持高度的自信心。但是在进行的过程中,太过于关注自己,太自信于掌控幸福,自信变成了自负,迷失了自我,忽视了金思远的需求,以至于单方面地消耗他的能量,而不是彼此滋养,彼此支撑,所以,得到的所谓幸福只是表象。

一念至此,真是醍醐灌顶!

这时,女儿醒了,张着双手直喊:“爸爸,我要爸爸。”金思远从厨房小跑着过来,一边答应着一边抹去嘴角的油迹,抱起女儿,冲她直笑。

我的双眼潮湿了。其实,我是多么爱他,爱他的高富帅,更爱他的温存宽厚。我应该立即纠正自己的错误,不能就这样失去他。

我扯了扯金思远的衣角:“老公,年夜饭你来订,我听你的。”

金思远惊讶地看了看我,犹豫地问:“那么,我们就出发吃火锅去了?”

“你说了算,听你的。”

他笑了,腾出一只手,一把搂住我。这下,我和女儿都在他的怀里了。我突然感觉,这才是我们最亲密的一刻,这才是幸福的真正开始。

第26篇、爱情故事深情不及久伴

一次,在课堂上,有学员朋友问我:“两地相恋的爱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吗?”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没有这样的经历。但是,我头脑里储存过这样一段话:“如果有可能,我希望两个相恋之人,尽量努力地让彼此靠得近一些,再近一些。因为,爱的脚力不健,距离往往会漂淡相思的颜色。”

是啊!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亲眼看见过,有多少爱情最终都败给了距离。晚上,看北京卫视《卡当案》栏目,主题是“一生痴情——于凤至对张学良的半世等待”,不禁让我感叹:在爱情婚姻面前,深情不如久伴。

于凤至,一个富商之女,生于东北第一家庭,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被当时的张大帅(张作霖)钦点为自己的儿媳妇,可张大帅哪里会料到,这一份父母之命却让一个女人一辈子生活在悲苦与孤独之中,直到生命作古,仍然空留一地的寂寞。

于凤至的一生似乎就是为了自己的丈夫张学良一人而来。她大他三岁,尽管在婚前婚后,她都清楚自己的丈夫是个多情帅哥,难免风流韵事,但她为了维护大帅府的门面和丈夫脸面,对丈夫的所作所为虽挂怀却隐忍,她用她的大度包容终究唤醒了丈夫的关注,并使张学良渐渐与她产生了感情,本就男才女貌,门当户对,也曾一度被世人称之为“神仙眷侣”。

她人生最大的悲哀在于,她的丈夫对她的敬超过了对她的爱,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实则是最大的不幸。以至于后来她必须要面对她的丈夫将另外一个女人搂在怀里,带在身边。尽管这样,她对丈夫的爱和深情仍然忠贞不渝,她也知道另一个女人与她丈夫的事实关系早已胜过了她空守的名分。但她“甘愿”接受了,并为他们三个人的未来做了种种规划。

天有不测风云,1936年的西安事变不仅改变了她的丈夫张学良的政治生涯,也彻底颠覆了她自己的命运。她在丈夫被幽禁的第一时间,放弃对儿女的陪伴只身来到丈夫身边,他们共同面对风雨三年,后来因她身体有恙不得已去往美国,可她怎么也未想到此去一别,她与丈夫就此天涯永隔,再未见面。

她在美国经历了病魔的侵扰,独自承受了失子之痛,她始终秉持着“生死都是张家人”的传统婚姻观,始终坚守着与丈夫分别时两人的告别语“不获自由身,绝不言死生”的承诺,她历尽艰辛为营救自己的丈夫奔走呼号,她将自己毕生的精力与热情都交付给了等待。

世事无常,可她又怎么会想到与丈夫张学良分别二十多年后,就在她拼尽力气、想方设法地在为他们的未来做好种种规划时,却等来了一纸离书。她拿着刊登有自己丈夫与另外一个女人结婚的喜讯报纸前倏然泪下,她的世界已昏天黑地,她的内心苦不堪言。

但当她在电话那头听到自己深爱的丈夫对她说“我们永远是我们”这句话时,她内心的痛苦又瞬间像冰雪消融,她再一次把自己的心和对丈夫张学良的挂念交给了苦涩而漫长的等待。她以德代怨,年近七旬时仍然在美国的商海奔波,只为等他获得自由之身时有个栖身之地,她为此而连连征战好莱坞房地产,以自己的智慧实现了夙愿——为深爱的他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她哪里预料到自己一生的痴情和半世的等待,想与他共度余生的愿望终究还是落空了,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有等到与他见面的机会,她的墓穴旁留下一个永远的空穴,那是她为他留下的,她告诉他的女儿,希望与他生不能聚,死后同穴。但她五十一年的等待终究还是被辜负了。她生前唯一至爱的他在她去世一年后终于获得自由之身,他来到她的墓碑前抚碑长叹:“生平无憾事,唯负此一人!”愧疚的声音在墓碑上空飘荡,相比于凤至生前的深情是那么虚弱无力。

他终究还是与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女人携手走完长长而苦涩的一生,他和赵四死后共同埋在了美国夏威夷,而于凤至身旁的墓穴空空荡荡,永远冰冷。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对于他们三个人的故事,早已成为人们口中的谈资。可今天,我们在论及他们三个人的话题时,为她半世的等待垂怜,也为另一个女人半世的陪伴唏嘘。

我们常说一个女人最好的嫁妆就是一颗温暖体贴的心,一个男人最好的聘礼就是一生的迁就与疼爱,这两者的先决条件是两人必须在一起才得以受用,因为感情是靠温度才能存活的。

深情缱绻抵不过耳鬓厮磨,真情厚爱敌不过长久陪伴。

第27篇、爱情故事关于婚姻

我看到一封中学女生写来的信。她说,如果莫扎特还活着的话,她就要嫁给他。她用蓝色圆珠笔在练习本的纸上写着大大的字,看上去一往无前、勇敢而温柔的样子。

我看着信,心里就笑了。认为自己喜欢谁,就要嫁给谁,这就是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的心情。女孩子的心里常常想着,自己的爱可以救一个人,把一个怪兽变成一个王子,然后符合自己心愿地、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那看中了莫扎特的女孩子,是看中了他的美丽音乐,和他的贫穷不幸。这对许多女孩子来说仿佛童话。那些心情温柔的女孩子,一心以为自己的爱情是战无不胜的宝贝,一心要拿它来救一个人,开始自己的浪漫生活。

女孩子的心情,常常是壮怀激烈。

其实生活常常是,你喜欢的人,不可以嫁。

你喜欢一个浪漫的人,可是生活说不上浪漫。你那个浪漫的人,到了生活里将不再浪漫,你会失望,失望到你以为他在欺骗你。如果那个浪漫的人在生活里继续浪漫下去,那你就得把生活里所有不浪漫的事都担待下来,因为他不会去擦脏了的浴缸,也不关心米粒中的小虫。那样,你会愤怒,你以为是他把你的生活剥夺了。

生活常常还是,你不喜欢的人,也不可以嫁。

天天都和你不喜欢的人在一起,那比杀了你还要难过,这就叫不幸的婚姻。

幸福的生活,是怎么得到的呢?我想,找到的要和你生活在一起的人,应该是一个可以原谅你的错误的人,这很重要。还有,你也要愿意原谅他,不要去做把怪兽变成王子的梦。他的缺点,是不会改的。你要是爱上他的时候,他是一个怪兽,他一辈子都将是一个怪兽。爱情的力量不大。

可是爱情的力量也不小。它使得两个人一生共度,最后像骨肉那么亲。没有了性,也照样可以在一起。那已经不是亲热了,而是恩爱。

事情就是这样地变化着,两个人爱上了,开始一定是有性欲在里面的,可是后来,它就不那么重要了,睡在一张床上,只握着手也可以。

可能,婚姻本身,就是说不清楚的,所以才有那么多的哲学家、宗教家、作家、算命的,什么什么。人类生生世世,都想知道它,可它一直是谜。我问过一个很老的老太太,关于婚姻,她说,我不知道,然后,她把自己的一张老脸笑得像波斯菊一样地说:谢天谢地,我现在用不着去想它有什么意义了。那老太太,她让我放心我自己对它的糊涂。

等到一颗心平和了,一个女孩子也走到了女人的地步了,再不适合穿短裙子,那时候,听莫扎特的音乐,会感叹他不把自己痛苦的生活放一点点到他的音乐里,连一声呻吟都没有。

第28篇、爱情故事裸婚也要本钱

相识四年恋爱四年,八年的时间,耗去了一个女人最美好的时光。只是一提到结婚,他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句话都不说。的确,虽然感情基础稳定,但经济基础却是那样不堪一击。

家人三番五次让我与他分手,可是一想到要离开他,我的心就开始隐隐作痛。我是那样爱他,他也是那样爱我,一想到有朝一日,有可能面临分手的结局,我的心都快碎了。

终于母亲发了狠话,她说:“一年内如果结不了婚,那就跟他分手,天底下好男人多得是,你又何苦一棵树上吊死。再说了,我可看不出他有什么上进心,我还真不放心。”母亲的话就像是一把刀扎在我的心上,同时也扎在了他的心上。

他说:“不然,咱们就这样把证领了,今后再慢慢奋斗。”话虽如此,可是母亲却不会同意,在她看来,她的宝贝女儿如果就这样嫁掉了,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我。

可一想到一年后就要面临分手,就让我不知该如何是好。那段日子他很是消沉,甚至还自暴自弃,两人间的争吵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他说:“你们家就是爱钱,没钱还不是一样过日子。”他说这话的时候,让我不知要说些什么才好,想到这八年,每当遇到什么大事的时候,都是我找家里要钱,他却从来没有站在我的角度上考虑问题,现在倒说没钱一样过日子。这话让人听起来,怎么听都怎么不舒服。

细想与他交往的这么多年,每当谈到钱的问题时,他都是那样不屑一顾。每次都对我说,今后他会奋斗,会让我过上好日子,可每次都是他嘴上在说,实际行动却根本没有。

一年的时间很快就到了,而我也在这一年看清楚了他。我庆幸自己没有稀里糊涂地和他拿结婚证,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去赶裸婚的时髦,而是静下心去想自己的未来。我发觉,我要找的人不是他这种人,我要找的是那种有上进心,有激情,勇于奋斗的人。

一年后,在家人的介绍下我认识了现在的男友,虽然他的条件也一般,但他却有一颗上进心,并且脚踏实地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情。其实,一谈到裸婚就让人想到没钱也可以牵手一生,当然这都只是片面的,真正的裸婚也需要有本钱,那就是两个人都有明确的目标,都肯为了对方而奋斗,否则打着裸婚的名义与对方牵手,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第29篇、爱情故事珍惜你所拥有的

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

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

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

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

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再说什么了..........

第30篇、爱情故事餐桌上的爱情

作者:曾琼玲

她家祖传的不吃葱蒜、辣椒和芹菜类蔬菜,一吃就反胃。但是,每次炒菜之前,她总要先切上一碟辣椒、姜丝拌蒜泥,再往上浇半勺滚烫的花生油,因为这是他喜欢吃的。她很乐意地做着这一切,甚至把它当成一种享受。

他从来不进厨房,至今还不太会用电饭煲煮饭。但他只要一闻到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便会不由自主地把一个酒杯摆在餐桌上,然后看看酒瓶里的酒还有多少,再坐下来看电视。

等菜都端上了餐桌,他就为她斟上小半杯酒,说声“你辛苦了”,再尽情地享受桌上的美味佳肴。她呢,则独自慢慢地品尝着杯中美酒,满眼含笑地看着他宛如贪吃的孩子般狼吞虎咽,往往是她的杯中酒还没喝完,他已经饭足菜饱放下碗筷了。

“这么醇厚的酒,你也学着喝吧,人生得意须尽欢,这就叫享受生活,懂吗?”她曾多次笑眯眯地对他说。“呵呵,小葱大蒜有营养,开胃强身保健康。这么香脆的菜你都不吃,这才叫不会享受呢。”他乐呵呵地反驳她。

她也会发牢骚,因为相处的日子久了总有烦的时候。烦恼到了顶,她会骂:“就知道吃。我为你做了一辈子的保姆,什么时候你能做一餐像样的饭菜给我吃。”

他针尖对麦芒:“你能什么,不也就知道喝?”于是有了战争。

有一天,她病倒了,他急得眼睛都红了,拉着她的手,轻声地问:“你想吃什么,告诉我,我帮你弄去。”她苦笑:“你会弄吗?”“我会,我这就去。”他说。他本来想给她弄碗鸡蛋面的,手背被油溅了几个红点不说,面还弄糊了,尝一下还很苦,原来是盐撒多了。

他悄悄到家对门那家餐馆弄了一碗牛肉面,赔着小心说:“不是我自己做的,我做不好……”她的泪花就打转转了,说:“我知道,你有这份心就够了。”

过了两天,她的身体康复了,他们又恢复了以往的日子。他们的生活,就这样平平淡淡、从从容容过着。

他们的年纪渐渐大了。但是,每天饭前,他还是习惯性地为她斟上一杯药酒。而家中的冰箱里,永远都放有他爱吃的大蒜。

他是我的父亲,她是我的母亲。他们的爱情,就像他们餐桌上的菜肴,淡而有味。

第31篇、爱情故事请把秋天寄给我

亲爱的老婆:

你曾要求我服役时用信告诉你我想要的东西——那些我想但离船好几千英里以致无法寄给我的东西。我想列出一张表很简单,但要把它填满却不是件容易的事。

请把秋天寄给我,把冬天黄昏时的冷空气装进盒子里,并画上秋天的颜色:黄的,红的,以及生命将尽的棕色叶子。请把庭院中落叶的声音寄给我,且别忘了把燃烧枯叶取暖的烟雾一起寄上,还有在收割的夜晚捡起已经进入冬眠的树枝一并包裹寄送给我。

稍后,你可以寄冬天给找,请把冬天的第一场雪寄给我——那种冬天下大雪时街上才有的静默与死寂。不要忘了放在我嘴上品尝的雪花味道,或是留在你头发上像珍珠般洁净的白雪。寄一片被圆月照得满地发亮的白给我。

寄给我雪人或者一整个雪人家族更好,它们是有纽扣眼珠子及红萝卜鼻子的雪人爸爸、雪人妈妈和雪人小孩。寄给我黄昏时,壁炉前燃烧的希望与梦想火焰,寄给我一些当我们在十二月严冬时相互依偎在棉被里的温暖。喔!对了,别忘了,还有又长又坚硬且晶莹剔透的薄冰柱。

还有,所有节日,我也想要。附上几个巫婆、调皮鬼、牛仔和海盗,把万圣节寄给我。为我小心地把第一次上门喊“不给糖就捣蛋!”的害羞小孩的童音捆绑起来,把他们和已经经验丰富,懂得乔装以为可以骗得过他们爸妈的印第安小孩的叫声也一并寄上。还有他们因为得逞而发出的笑声也别忘了装上寄给我。

为我捕捉一些那天深夜,接近巫婆到来的时间,很多小孩已经上床睡觉而屋子安静下来,除了窗外的树枝摇晃的声音外,所发生的更多神奇氛围。即使有的大人晚上会真的疑神疑鬼而忐忑不安,那都是值得珍藏的情景。

为我把烤火鸡和家居服、手工制的面包与派的香味保存下来,而当一整天都在烹煮食物,且桌上的派越堆越高时,为我把感恩节的味道寄来。把宴会狂欢及布置餐桌中间难得的安静感觉也寄给我。

也把圣诞树寄给我——不是随随便便一棵树,而是经由爸妈及小孩帮忙从山丘上搬运回家的生命,把它妆点上小巧可爱的圣诞树灯泡寄给找,寄给我一杯蛋酒,即使它喝起来是那么的温和浓烈。你先帮我浅酌一杯,并且把残留在杯上的唇印寄给我品尝欣赏。

把小天使们明知道如果他们不睡着,圣诞老公公就不会来的失眠平安夜所发生的事寄给我。让我和你一起共饮一杯牛奶与一片巧克力薄饼,以保存稍纵即逝的童年时光。把小孩们第一眼看见圣诞老公公送给他们的礼物时所发出的惊呼也寄给我。把每个打开礼物并发出:“这正是我想要的。”欢呼声且开心的拥抱寄给我。

当除夕来时,把我和你以前在安静的夜晚,一起安静地守夜,期待新的一年到来的惊喜寄给我。

空出包裹的空间,装进所有四季的变化,所有一天一天的悲伤和喜悦以及所有我坐在离你遥远的世界另一端而错失的节目。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寄上你的想法、你的梦想和希望,还有你的微笑与眼泪。

更更重要的,请寄上你的爱。

愿上帝保佑你。

第32篇、爱情故事一辈子,一句话

这是他俩一辈子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也是他俩一辈子也说不完的一句话:“我爱你。”这句话内涵十分丰厚,怎么理解也理解不全面,是人间最好听的话之一。

20岁:他说:“我爱你”。她脸“腾”地红了,用手捂住脸,轻声骂了句:“你真坏。”便飞也似的逃离了。

25岁:他说:“我爱你。”她娇羞地埋进他的怀里,捏紧拳头轻捶他的胸膛说:“你真好。”这一年他俩结婚了。

30岁。他说:“我爱你。”她笑嘻嘻地说:“要落实在行动上,得帮我照顾孩子。”

40岁。他说:“我爱你。”她怪怪地看着他:“快快坦白,给哪个女人塞钱送礼了?”

50岁:他说:“我爱你。”她轻轻哼起25年前新婚之夜特地为他而唱的《花好月圆》。

70岁。夕阳下,一张普通的长椅上倚着他和她。他说:“我爱你。”她深情地看着他,笑容溢满了脸上的沟壑。他俩裸露青筋的手,始终牵在一起,不分开。

我爱你,多么好听的一句话!好听得让人心颤抖一辈子。

第33篇、爱情故事不舍得留下你一个人

她爱猫,画出来的猫咪栩栩如生,亲人们都叫她“咪咪”,可是她从来没看过自己的画。她是先天性白内障,只有光感,可以辨别颜色。

在盲校,她遇到他。她学钢琴调音,他学中医按摩。爱情之于他们,同样是幸福的、甜蜜的。他们租了一间不足9平方米的小屋结婚了。她说:“将来我们一定会住上大房子的,很宽敞,在屋子里随便走都不会撞到东西。”他握住她的手,仿佛给她力量一般许给她一个将来。

那年的大年三十,房东要他们马上搬走,当时真是走投无路。三十那晚,他们在那间冰冷的小屋子里商量着大年初一出去找房子的事,生活一筹莫展。大年初五,他们又一次收拾行李被迫搬家。搬家对于他们来说比普通人更加辛苦,所有的东西都要摸一遍收起来再摸一遍放在新的地方。她骑着三轮车,他在后面推。她不知道,后面的他早已泪流满面。他向她提出离婚。他说:“我没能给你幸福,不如放你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她听了他的话,狠狠地给了他一拳:“你以为我是胆小鬼吗?再难两个人的肩膀也会扛起来。”

生活渐渐有了起色,他成了按摩师,她也有了一家自己的调琴公司。他们按揭买了房,终于有了一间小小的家。可是命运显然不想就此停止对他们的考验。她的肚子里长了个瘤,要马上手术。而她是有哮喘病的,手术有很大的风险。可是,她对他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好起来的,我还没活够呢。”其实她心里想的是:房子每个月的月供都是一笔钱,如果她不在了,他供不起,又会无家可归了。为了他,她要活下去。她不舍得留下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这世界上。

担心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她在手术中并发了哮喘综合征,心脏一度停止跳动。等在手术室外面的他感觉着护士进进出出,心里像掏空了一样,他不能想像,生活里没有她,他该怎么面对以后漫长的人生。

那一刻,残酷的命运放开了她的手,她熬过了鬼门关。他们住进了新房子里。她说:“我们也去照一套婚纱照吧!”他欣然同意,只要她开心,他什么都愿意。

盲人照婚纱照?影楼里的人像听了天方夜谭。她笑了,很美,她说:“我从没把自己当成盲人,我也从不抱怨自卑,我们的心里比谁都亮堂。”

看了照片的人都羡慕他们,幸福就明明白白地写在他们两个人的脸上。

故事里的两个主人公如今生活在北京,她叫陈燕,他叫郭长利。他们在一起15年,结婚12年。

爱情不会因身体的残缺而变了味道,只会因心灵的杂质改变了成分。面对相携走过人生风雨的这对盲人夫妇,我们还会怀疑爱情吗?如果怀疑,那只是因为,自己爱得还不够。

第34篇、爱情故事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

他跟她在一起三年,她精心呵护着他的一切,甚至每天他的牙膏都是她为他挤好,皮鞋必定是她晚上帮他擦好,只有一点,她几乎从不下厨,即便是下厨也是从超市买速冻食品,吃起来索然无味。于是,渐渐地他练就了一手好的厨艺,因为他看到她吃自己做的菜,一副享受的表情,他就觉得很幸福。

后来为了有更好的发展,他开始了拼命地打拼,然而,每当他一身疲惫地回来,等待他的永远是一碗白米粥。看着她纯净的眼睛,到嘴边的话,他又咽了下去。

终于有一天,他的母亲要来看他们,其实是看她这个准儿媳,指明了要吃一顿她做的饭。她请求他:你能不能留下来,帮我做这顿饭?

他低下头,公司有个重要的合同,假如顺利签订了,他们就可以有自己的小窝了。其实,他的皮包里已经装着新房的钥匙,他是想给她一个长大的机会,然后他的母亲才能放心地把自己交给她。他是家里的独子,他必须要让母亲知道,他娶了一个爱他的女人,即便不善厨艺,也愿意为他做饭。

他看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失望与破碎的惊慌,终于狠下心走了出去。

然而,等他下班回来,看到的却是冰锅冷灶,还有母亲阴沉的脸。她看到他回来,迎上去说,亲爱的,你先洗洗,我们出去吃饭,我已经订好座位了。

他强忍着不满,沉默着走进卫生间,很长时间没有出来。他心里既愤怒又委屈,平时都是他做给她吃,今天母亲来了,哪怕她只表现一下,也应该亲自去做呀,这也好让他对母亲有个交代。

果然,饭桌上母亲态度鲜明地表示对她的不满,他在一旁如坐针毡,抬眼看她,却发现她一脸坦然地将那盘最咸的咸菜吃了个精光。

母亲终于忍不住了,将筷子一扔,拂袖而去。他脸色尴尬,追了出去。

在他甩上门的瞬间,她趴在桌上,瘦削的肩膀剧烈地抖动。

他们终于还是分手了。但是,他再没有遇到像她那样对自己好的女子,他心里明白,她的那些好,宠坏了自己,让别的女人再难入他的眼。

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头,他们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再度相遇了。在咖啡厅里,他意外地发现,她居然一脸淡然地喝那种苦涩的黑咖啡,如同无味的白开水。

一瞬间,一道电光石火在他脑袋里炸开,他颤抖着问她:你没有味觉?

她一愣,手里的咖啡荡出来。你终于发现了?

他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手心却被一件硬物硌得生疼,低头一看,是一枚刺眼的钻戒戴在她手上。

他的心开始痛,想到那些曾经的日子。那时他们才从学校毕业,没有任何积蓄。冬夜里,她总是等他熟睡后,起身洗他的衣服,然后在炉子上慢慢地烘干。一双手长满了丑陋的冻疮,让她难受得龇牙咧嘴。他想起,他做的第一顿饭,她吃得一脸平静。

而整整三年,他却对她的种种异常,视而不见,连她没有味觉,都不知道。他却因为,她没有单独为母亲做一顿饭而放弃了她。

她告诉他,现在的他,在遇到她的第一个月,就发现她的味觉不正常,于是她放心地告诉他,自己在8岁那年,生过一场大病。

他虚弱地说,我也是爱你的。

她对他笑笑,不,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爱一个人,必定有着贴肤的温暖与疼痛,而你,竟然感觉不到。

他们在最近的时候,本该心无间隙的时候,也是咫尺天涯的距离。所幸,她醒悟得还不晚,还有机会去寻找自己的那一份贴心的暖。

第35篇、爱情故事幸福在左,金钱在右

我曾经也是一个很幸福的女孩子,有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那时候家里开了家玩具厂,生意不错,而我正在卫校读书,很快就要毕业了,一切看起来似乎是那么的美好。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秋天的傍晚,爸爸说他明天要去南京参加一个定货会,妈妈也嚷着要去见见世面,我当时还开玩笑说:妈妈是怕爸爸一个人走了,不再回来,所以才会跟去的。直到现在想起来,我都会懊悔地扇自己耳光,因为我的那句玩笑竟然真的应验了——他们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到家时,两个活生生的人已成了骨灰盒里两捧小小的白灰,我的爸爸和妈妈就这样一起走了。

那年我刚刚17岁,便已成了孤儿。

爸妈去世后,叔叔把玩具厂转让了,存了50万元在我名下,其实我很清楚实际上并不止这个数,但是我并不在乎,钱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不过是一个空洞的代名词罢了,就算再多也换不回爸妈的命。

不久之后,我便从卫校毕业分到了区医院做了一名护士,就在那时我认识了郑磊。

郑磊是我们医院的实习医生,家在农村,没什么背景,当时的工作是去是留还是问题。也许是因为那个冬天太冷了,我们彼此都需要温暖,于是便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实习结束后,郑磊顺利地留了下来,是我托人打点的。

到了春天的时候,我和郑磊同居了。我们一起上班下班,一起买菜做饭,开始柴米油盐地过日子。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之间有没有爱情,郑磊从没说过爱我,我也没说过爱他,但是我知道他能带给我温暖,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这一点温暖就已经足够了。

转眼我们在一起已经5年,5年的时间不算太长也不算短,这期间我升职做了护士长,而郑磊已经辞职下海,开了一家装修公司,是我拿出了10万块钱为他注册的。这些年在一起,郑磊似乎已经习惯了花我的钱,而我也觉得无所谓,毕竟他是我的爱人,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这时候,我已经完全从失去双亲的悲痛中走了出来,那点温暖已经满足不了我,我开始渴望一份安全踏实的感觉,但是郑磊却从不提结婚,而我也不是个喜欢用歇斯底里来达到目的的女人。

日子过得越来越平淡,我们还没有结婚却已经有了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说不清从什么时候起郑磊迷上了网络,每天一回到家就去书房上网,我知道他是在跟女孩子聊天,但是却并不担心,我一直觉得那种虚幻的东西根本无法破坏实实在在的生活,我们毕竟在一起已经5年了,就算没有了激情至少还有份习惯在里面,所以我从未想过有一天郑磊会离开我。

有朋友劝我说:“于帆,别太大意了,其实有些感情危机往往出现在太过信任对方的时候。”我听了只是不置可否地笑笑。

事实证明朋友的话是正确的,因为郑磊终于向我摊牌了:“于帆,我们分手吧!小蔓要我跟她结婚,我已经答应了。”我愣在那里半天没说一句话,我知道小蔓就是他的女网友,只是我不明白,我们在一起5年了他都从没提过要结婚,如今却要和一个刚刚认识几个月的女孩子结婚,突然之间,我感到了一种极度的幽默。他没再说什么,甚至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便起身开始收拾行李。

我5年的感情就这样结束了,就像做了一场梦。郑磊离开不久,没有告诉我一声就把我们住的房子卖了,房子虽然在他名下,但当初买房子的钱我也出了一半,可现在他竟然一声不响地就把房子卖了,这个自私的男人就连分手了还不忘拿上我的最后一笔钱。

时间慢慢抚平了我内心的伤痛,一年以后,经人介绍我认识了家明。

家明的条件不是很好,他是名军人,家在偏僻贫穷的山区,而且家里还有一个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一个刚刚读高中的妹妹,他是在部队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军校的。第一次见面,我对他的感觉很一般:黑黑的,高高大大的,长得也不英俊,但是经过了第一次的教训,对于爱情我已经现实了很多,于是在见过一面之后我们开始交往。

相处之后,我才发现家明其实是个很细心的男人,细到变天的时候,便打电话叮嘱我多加件衣服,细到我哪怕只是打了个嚏喷,他就会紧张得把各种各样的感冒药都买了回来……说实话,自从爸爸妈妈去世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对我这样好过,即使和郑磊在一起整整5年,他也未曾这样细心地对过我。

一切都在重新开始,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心上的冰已在不知不觉中被家明的温情融化了。

转眼我们在一起已经1年的时间了,有一天家明突然告诉我要把妈妈接过来,原来他前几天接到妹妹的电话说妈妈的心脏病又犯了,因为怕花钱老人就硬撑着不去医院看,只是大把地吃“速效救心丸”,家明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圈红红的。

很快家明便把妈妈接过来,在我们医院做了系统的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告诉家明:他妈妈的心脏病已经很严重,需要马上换瓣膜,手术费连同瓣膜的费用差不多需要20多万块钱,如果不手术的话,他妈妈也许就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了。那一刻,我看到家明的眼神一下变得绝望了,坐在椅子上好久没说一句话……我知道20多万的手术费对于一个穷当兵的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就算这小半辈子也不一定能赚得来的。可是让他眼睁睁地看着含辛茹苦养育了自己的母亲就这样因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撒手人寰,也一定很痛苦。那段时间,我经常看到家明一个人暗地里偷偷流泪。

说实话,我手里还有30万的存款,虽然曾想过拿出来为家明的妈妈做手术,可是一想到跟郑磊5年的感情,到最后自己却是人财两空,便又犹豫了,我真的不敢再轻易付出了。就在我思前想后犹豫不决的时候,家明的妈妈又一次病发住院了,这次医生最终没能挽回她的生命。

葬礼上我哭得很伤心,或许是因为内疚也或许是后悔。

家明妈妈去世之后,一切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家明还是一如往常地对我好,只是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总感到隐隐的不安。

两年以后,他妹妹也考上了大学,而家明马上面临转业了,我们的感情已经水到渠成,他已经答应我转业以后留下来,于是便决定结婚。那段时间我们像所有即将结婚的年轻人一样,忙着逛街买东西,打扫卫生布置新房,虽然很累但却觉得非常幸福。可不知为什么,上天似乎总是在故意捉弄我,就在婚礼的前一天,家明竟然无意之中看到了那张30万的存折,而且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存入日期是在4年以前,当时他只是怔怔地看着我,然后一句话都没有说便转身走了。

那天我没有去找家明,因为事实已经让我无话可说,他也没来找我,哪怕是为了质问我,但是没有,也许他觉得钱是我的,他没有权利要求我拿出来为他妈妈做手术,但是他又无法接受自己的爱人,明明有能力救自己的母亲却袖手旁观。

当我再次找他的时候,他的战友告诉我家明已经在几天前转业回老家了。

幸福又一次与我擦肩而过。

我不明白,幸福跟金钱在我身上为何总也无法保持平衡,始终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当我抓住金钱的时候,却失去了幸福,当我拥有幸福,金钱却又显得如此沉重。

第36篇、爱情故事爱情投保

梁英一年前便谈上了男朋友,两人的感情也不错。但最近以来她却老是热衷于约会陌生男人,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前些时候梁英应聘到一家保险公司当上了促销员。由于刚入行,业绩一直不佳。便有同事点拨她,让她不断地结交男朋友,不断地约会,在约会中只谈保险不谈爱情,等到对方签下保单后,再随便找个理由把他飞了,然后寻找下一个。梁英起先觉得这样不太道德,但那位同事却说,又不是让你去偷去抢去行骗,怎么就不道德了呢?买保险怎么说也是桩好事呀!梁英想想有道理,便心安理得了。

你别说,这一招还真有点效益:上个月,她便利用跟人相亲跟人约会的机会成功地接下了三份保单,其中一份还是保险金额为5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当然???5デ┒┖笏?憬杩谛愿窈喜焕锤?思野莅萘恕

这天晚上,男友约她到网吧去玩,她爽快地答应了。然而进了网吧刚刚把电脑打开,梁英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打开来一听,竟是苏贵!

苏贵是梁英相识的又一个“对象”。他是个私营企业老板,快40岁了,有婚史,还有一个5岁的儿子。这正是梁英的理想猎物,醉翁之意不在酒嘛。此刻,苏贵在电话里告诉梁英经过反复考虑,他已经决定给全厂53名员工每人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要她马上赶到河滨饭店谈,因为明天他就要出差了,一去便是一两个月。梁英想了想,便匆匆赶到河滨饭店,一坐下来,梁英便提起投保的事。苏贵却说:“你急什么,难道担心我反悔不成?来来来,先陪我喝两杯。”梁英硬着头皮一连喝下了五小杯威士忌,终于头昏脑涨了。苏贵便把梁英搀扶到预先开好的房间里“歇息歇息”。

然而就在苏贵拉扯着要给梁英宽衣解带的时候,梁英却忽然醒了。一看到苏贵如狼似虎的样子,梁英一把挣脱开来,瞪着眼睛问:“你想干什么?”苏贵说:“梁小姐,请原谅我的无礼。不过,咱们迟早会发展到这一步的呀!”想了一下,又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把一大沓保险单抽了出来往梁英身边一甩,说:“喏,你看看,我没有骗你吧,只要我一盖章便都成了你的业绩啦。”梁英冷冷地问:“你以为我是在跟你做买卖吗?”苏贵一把将梁英的两只手抓住,说:“说是买卖也行,爱情也行,反正你让我开心片刻,我便可以让你开心一年,别扭扭捏捏的啦。”说完一把将梁英抱紧了。梁英拼命挣扎起来,瞅了空当扇了他一巴掌,发疯似的逃了出去。

回家喘过了气,梁英觉得自己的“只谈保险不谈爱情”不仅缺德而且愚蠢——你以为人家就那么低能,看不出自己的居心吗?算了,今后还是踏踏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吧。

次日晚上,男友又给她打电话,约她出去谈一谈。梁英本来没有心情,但想了想,还是去了。两人见面还没聊几句,梁英止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男友一问,她便簌簌地落着泪,把昨天晚上的遭遇说了出来。男友听完,便搂过她的肩膀,说:“我看哪,咱们明天就去登记结婚了吧?”“登记结婚?干吗这么急?”男友说:“只有登记了,我才会觉得我们的爱情投了保——就算是爱情保险吧。”“又是保险!”梁英嗔怪地说,把男友抱得更紧了。

第37篇、爱情故事你是我青春里惟一一个异性名字

我可以喜欢你吗?

小禾的字写得不好看,一点也不好看。

小禾读书的时候是自卑的,终日只会在教室的角落里啃厚厚的小说。除了有零落的稿费单掉到她的课桌上以外,没有一个人在意她。

有不少陌生的同龄人从远处寄信给小采。她一一回,用心地把字写得一笔一划,生怕对方看不清楚。可几乎看了她信的人,都不会再写第二封信给她。只有骆向阳。

骆向阳在距小禾很远很远的城镇读高三,不太像个好孩子。骆向阳写第一封信给小禾说,你的文章如清风扑面。

小禾听多了这样的夸赞,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但小禾的课桌上,轻盈得像一只过路的蜻蜓。骆向阳写,小禾,你的字虽然不算漂亮,但怎么看,都像一个乖巧的小姑娘用心地在纸上刺绣,一字,一标点,都看得出你的心在上面行走。

骆向阳的信来得很频繁。他的手比小禾的手还要灵巧,每次都要把信折叠成不同的形状,仅仅拆信,都要花费小禾很长的时间。骆向阳告诉小禾,是因为有很多女孩子折叠各种各样的情书给他,他不喜欢她们,但他却一一收下,只是为了学会折叠信纸的形状,然后寄给她。小禾有些感动,甚至有些不知所措。但转念就会告诉自己,或许人家只是随意讲讲。有时候小禾会将视线从信纸上偷偷转移至班级里那个优秀的男生身上,那男生同样也被许多女生喜欢,甚至在最初的最初,她也会悄悄地就着落寞的月光给那男生写情书,可是次日醒来,尽管昨夜的梦还带着晨露的清香,但在早晨阳光微弱的照射下即会碎裂一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小禾再看到那个优秀的男生,便在心底开始默念着骆向阳的名字,然后无措地想象着他是否也这般清朗。

小禾将骆向阳的来信一一编了号。小禾想,若干年后,回望来时路,将编了号的信一路看过去,定会发觉青春原来这样微薄,或许,青春里的名字,只有一个,便是骆向阳。

骆向阳有一次在信里问小禾长的什么样。小禾看着信,有一朵泪花不自觉地盛开在了信纸上。骆向阳再三要求小禾寄照片过去,小禾莫名地有些生气,不但不寄,却连着两封信没回给骆向阳。

小禾长得不算漂亮,但也不算难看,是那种行走在学校里极少有人注意到的平凡女生。可小禾倒希望自己确实平凡到没任何人注意才好。

有一段时间,小禾再没收到骆向阳的信。小禾想,他一定生气了吧?或者他一定觉得我不寄照片,就是因为自己长得太难看的原因。其实也是,只要他要,只要我有,我为什么不给他呢?不过一张照片而已,或许他看到我事实上长得并不算难看,说不定会不计其他地喜欢我,反正又不会有见面的那一天。

在最美好的年龄里,小禾却要的这么简单。只要简单的喜欢,哪怕是一点点,哪怕没有永远。

于是,小禾特意选了条长裙去了学校附近的照相馆,选了蓝天碧海的背景,双手背在身后,羞涩而明朗地笑。

小禾写了薄薄的信,将照片夹在纸张里,信封的中间位置,工整地写着“骆向阳”。可是,在她还没有将信投进邮筒的那个下午,骆向阳的信却再一次飘落至她的眼前。

信不长,骆向阳说,一直都没收到你的信,以为你忙,就没好打扰。连同泛着淡淡香味的纸张滑落的,却是一枝玫瑰,红得耀眼,虽然是剪来的,但是,小禾像是看到了骆向阳,倚在墙角,周边是女孩子钦羡的目光,而他,沿着玫瑰的脉络,一点点,一点点,专注地为她“采摘”。贴着玫瑰的纸张背面,是骆向阳一向刚劲而落拓的字,写着舒婷的《致橡树》。每一行,都看得小禾的眼睫边缘像摇曳起一颗颗打湿的露珠。

玫瑰的一侧,骆向阳写:小禾,真正在意一个人,外在的东西并不重要。最后的最后,写着:我可以喜欢你吗?

她是不是他的公主

夏天过后,骆向阳没有被大学录取,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西安。只因为,那是小禾梦想抵达的城市。

骆向阳说,小禾,你等着我,我会给你幸福。落笔的语气里充满了甜蜜的笃定。然后在信里,骆向阳向小禾用笔描述着他眼中的钟鼓楼、大雁塔、小寨、朱雀大街。偶尔也会说长安南路上总有漂亮的女孩子风一般掠过,他就说,这么多漂亮的女孩子,却没有我要的一个,小禾你知道吗?

小禾开始怀疑上天是不是真的对她过于眷顾,爱情怎会来得这样简单?小禾小心翼翼地试探,骆,听说西安有著名的小吃街,记得带你喜欢的女孩一起去哦!

骆向阳没有直接回答她,只说,小禾,我想快些找到更好的工作,挣更多的钱,那样我就能在你毕业后接你来西安时。给你满满当当的幸福了。

毕业并不是遥遥无期,在周边的同学纷纷揣着简历开始穿梭于大小人才市场时,小禾却总像个做错事的小孩,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生怕别人有意投射给她异样的眼光。班里那个优秀的男生,因为优秀,总比他人得来的容易,早早找到不错的工作,走起路来比天鹅还要高傲。王子就应该这样吧?生着俊朗的外貌,有着不错的事业,身边还有异性的青睐,或许,生活中的骆向阳也会真的如此。小禾想,要不就等着王子来接吧!只是,他是她的王子,她是不是他的公主呢?

小禾的字写得不好看,一点儿也不好看,一直一直都是。但她仍会写信给骆向阳,时间不固定,长短不固定,只要想起他就会伸展开信纸,让心事在上面温柔地蔓延。

有好长一段时间,骆向阳都没有写信给小禾。小禾企盼的心多少有点难过,会不会陪女孩子去小吃街了呢?小禾看着街边掠过的年轻女孩洁净的面庞,会想如斯优秀的骆向阳的身边,就应该有这样一个年轻好看却又出众的女孩子,怎么也不会轮到她的。

直到收到骆向阳的信。薄的,如蝉翼,不小心就会失却另一只翅膀。小禾不忍不敢也不舍动手拆开,她害怕这会是最后一封,看了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读到骆向阳的字。

可是,当她拆开,信封里如同当年收到玫瑰时一样,滑落出来的是薄薄一张,不同的是,这次是从她的城市抵达西安的车票。骆向阳整整加了一个月的班,只为送小禾一张抵达幸福站台的车票。

重要的东西在内心断了线

小禾写给骆向阳的最后一封信是:以后我不会再和你联系了,因为我按你信中的要求到西安火车站出站口,我看到了穿着蓝色T恤的你,根本不是我一直喜欢的你,就这样永远说再见吧!

骆向阳再写信,却是查无此人,悉数退回。骆向阳这个时候才发觉,这么多年,他与这个早在心里比谁都爱的女孩,除了信件,再没有其他的联系方式。

骆向阳哪里知道,小禾根本没有去西安。她只是回了趟老家,她要告诉父母有人要带她走了,她不管这人怎么样,也不管二老怎样的拦阻,只要能跟他走,怎么都可以。可是,母亲最后的话却伤到了她一直都努力掩藏的痛楚。母亲说,你以为他见面后会真的喜欢你吗?他喜欢的只是文字里的你,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你。

小禾不相信骆向阳是母亲中眼的这类男人。但小禾这么多年一直担心的事情,被母亲这样一说,却是生生地疼。

可是骆向阳是小禾青葱岁月里惟一的名字,她不想轻易放弃更舍不得一笔抹去。小禾忍住内心的阵痛,一次次地和父母亲相商、争执、忍让,却怎么也学不会妥协。末了,父母把她锁在屋子里,只说了一个理由给她:再也不愿意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受伤,不管是心,还是身。

小禾像一个落难公主,写了最后的信给骆向阳。与其说因现实被迫决绝地告别,不如说是她要抱着最后的希望试探他,如果他像她一样懂得争取,哪怕现实中的他像她一样,她也会跟了他去。

可是,后来证明,骆向阳并没有任何的争取。他只是如小禾一样写:这是最后一封信了。不同的是,他还有一句:对不起,我没有资格爱你。

小禾哭了整整一夜。她一直记得这句话:没有资格爱你。

从此,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在她的内心断了线,心里的那扇门就此永远地掩上了。

错失在白衣飘飘的年代

很多年后,小禾除了写小说,就是用声音通过电波讲述一个又一个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有一天,她在众多听众来信中看到一封信。信上写:听你讲了《致橡树》的那么多版本,可我觉得只有你和他的故事最感人。我是他要好的同学,其实他是一个有些自卑的人,是你的信指引着他一路走了下去。他说要带你到你梦想的城市,要照顾你,要把他一生的幸福都给你,你不知道他有多么地努力。当年你写信和他告别时,他按着邮戳寻找你家的地址,可是就在他快要到你家的路上却出了车祸,右腿被截肢,后来就再没了消息……

小禾握着信纸忽地柔肠百转,泪水再一次像那年收到骆向阳信封里的玫瑰一样,大颗大颗地掉落。他不知道,那张火车票她一直夹在当年写满青春里惟一一个异性名字的日记本里;他不知道,她的右手因为6岁那年被严重烫伤而留下了终身残疾。青春年少,在最需要被异性注目的年纪,那么多的人,只有他说她在尽力写却仍是歪歪扭扭的字像在纸上刺绣,像心在上面行走,只有他说我可以喜欢你吗,尽管是在4月1日。

当然,小禾也不知道,那一年,骆向阳按信中所说,他真的在西安火车站出站口等了她。只是他没有按信中所说穿蓝色T恤。那天他穿了白色的衬衫,只因为,是那篇文章让他认识了小禾。文章里写:我多么想在白衣飘飘的年代里,有一个人伸出手给我说,今后的路,我们一起走。

第38篇、爱情故事胖天使也很美丽

美丽是女孩的身份证,然而,只要是女孩,爱情路上就有风险。

那时的她,美丽而纯净,笑起来仿佛可以让整个世界都变暖。围绕在身边的男子不计其数。他也是其中之一,只是特别的沉默,不会说甜言蜜语,不会变着法子哄她开心。只是她知道,他沉静的外表下有一颗被爱情涨满了的心。

只是围绕她的男子太多了,她不知道,究竟该把手放在哪一位男子的手心。

那个季节,苗条的她忽然发胖,一下子长胖几十斤,整个身躯像发酵的馒头,浑身顿时变得肉滚滚的。所有漂亮的衣服全都穿不进去,只好整天穿着肥大的衣裳蹒跚地走着。刚开始,那些追求者们还对她恢复身材抱有幻想,可是时间久了,渐渐都失去了等待的热情,她就像一株已经开过了的昙花。短暂的热闹之后,身边开始变得凄冷。

惟独有他,依然在身边默默关怀。他凝视她的眼睛依然满含温柔,就像她从来不曾改变过。

有一天,她在办公室忙碌,天气非常炎热,恰好又停水。她感觉又暴又渴。忽然传来敲门声,开门一看,原来是他站在那里,手里捧着两个西瓜,一副憨厚的模样。

他把西瓜剖开,红红的瓤,黑黑的瓜子,非常的漂亮。他分了一些给她,自己留着一些,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啃着。

她捧着西瓜,眼睛顿时变得红红的,她背转身,不让他看见自己眼里的泪。

因为她看见,他分给她的,都是两只瓜的瓜心,那是西瓜里最甜的部分。他为她做着这些,举止自然,根本没有刻意的殷勤讨好,分明是来自心底深处最贴切的关爱。

那天以后,她主动牵了他的手,从此以后再不曾放开。

她想要他成为最有颜面的男子。相爱以后,她拼了命一样减肥,忍受了不少苦楚,终于一日比一日亭亭玉立,用了差不多一年时间,恢复了以往的明艳。

于是,这样那样的男人又开始出现,个个都比身边的他条件要好,可是她从来都不望一眼。她告诉他:“我是为了你才减肥。”可是他

却说了一句让她差点又流泪的话:“有什么必要呢?不管你是150斤还是90斤,你都是我的天使。”

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就是那甜蜜的瓜心,被幸福涨得满满的,即使他不帅,没有什么钱,也谈不上多么有才能,可是那又如何呢?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男人可以给美丽的天使一个广阔的天空。而他,却是惟一一个可以让她从凡女变成天使的男子。

第39篇、爱情故事爱情有毒

1

从冬天到春天我一直在忙,忙着和李小婉结束我从开始就注定要失败的爱情;忙着看李小婉和那个叫张一凡的男人离开,只留给我一个冷冷的背;忙着站在空荡荡的舞台上,贪婪的吸吮着李小婉留在舞台上的一缕缕清香,回忆我们在一起演戏——她是白蛇,我是许仙。她妩媚多情的眼,凄凉哀怨的唱:“与官人真乃是良缘巧凑,谁料想贼法海苦做对头……”法海是张一凡。一个很帅,很有钱,可以给李小婉天堂的男人。我不能,我只是个普通戏子。

2

开车路过花店时,才知道今天是情人节。玫瑰花卖得格外火热,看着一对对男女相拥而过,我的心,陡然沉下去,蓦然想起我的爱情,灿烂的开花,寂寞的结束。

有人在敲打窗户,抬头一看,吓了一跳。一个乱蓬蓬的脑袋,半边火红,半边碧绿,头发下,一张略显清纯的脸。张嘴微笑间,发现她的牙齿竟然涂成了黑色。

打开车门,女孩挤进来。我习惯性地问:“去哪儿?”

“随便。”女孩笑笑。

我没有动,看了看她。她似乎明白了我的心思:“那就到‘渔人码头’酒吧。”说着,她从斜挎的背包里掏出好多钱夹,取出里面的钱后,把钱包扔到窗外。

“出门带这么多的钱包?”我随口问。

“别人的。刚才在花店里偷的。”女孩忙着数钱。

“哦。”我斜了女孩一眼。

“我最喜欢在情人节这天偷男人的钱包,那些臭男人,买几支玫瑰,就可以哄小女孩跟他们谈感情,然后再抛弃她们,真是人间悲剧呀。为了阻止这种悲剧,我必须把他们的钱拿走。”完全一副救世主的模样。

这居然也是逻辑!我忍不住想笑。

“告诉我这些,不怕我把你送到公安局?”我吓唬她。

女孩一脸不屑:“你不会的,因为我们都是戏子。戏子都一样,表面欢喜,内心孤苦。我看过你的戏,知道你叫木凯,和你一起演戏的那个李小婉是我的师姐,我们以前在一个剧团。”

我还想问点什么,“渔人码头”到了。女孩跳下车,走出几步后,冲我喊:“我叫苏茜。”

3

我在“渔人码头”等客人的时候,看见了李小婉,她提着一个黑箱子神色匆匆地走进去。在一种莫名的力量的驱使之下,我也跟了进去。李小婉似乎觉察到了,回过头,望望我,眼神:疲惫憔悴,欲言又止的样子。

她在—个桌子边坐下来,似乎在等人。我坐在吧台边,要了杯红酒,独啜。几分钟后,李小婉把黑色的箱子交给几个戴墨镜的男人后,离开了。

我没有追,一杯一杯的喝着酒,有几分醉意。

不知什么时候,苏茜站在了我的面前,端着酒杯,醉意朦胧。“走,去天台上喝月光。”

苏茜端起酒杯,借着从空中倾泻下来的月光。月光清冷,流淌一杯的晶莹。苏茜啜了一口,示意我也照样子。我做了,当一杯一杯月光从我的口中融入肚子时,苏茜很认真的告诉我:“木凯,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我望着夜空。

“爱情有毒,有些爱情,像飞蛾扑火,最终要毁灭的。”苏茜凄然一笑。“明白吗?”

“你说我?”我问。

苏茜摇头。

4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头晕晕的疼,睁开眼,发现苏茜正坐在我的旁边,穿着薄如蝉翼的睡衣。看到我醒来,她跳下床,一个漂亮的亮相,又是一个兰花指,凄怨哀婉地唱:“你妻不是凡间女,妻本是峨眉一蛇仙。红楼交颈春无限,有谁知良缘是孽缘……”

“唱得不错。”我由衷赞叹。

“唱得再好也是戏子。张一凡最喜欢我给他唱这段。”苏茜叹息一声,像小猫一样钻上床。我搂着她柔若无骨的身子,听她缓缓地讲述一

几年前,苏茜和李小婉同在一个小县城的剧团唱戏。当时,她们很红。后来,李小婉来到现在的剧团。在李小婉走后一个月,苏茜认识了张一凡,并不顾一切地跟张一凡来到这里……

苏茜停下来,眼中有点点泪光在闪动。

5

我和苏茜恋爱了。我不知道自己是爱上了苏茜,还是为了让苏茜弥补李小婉留在我内心深处的空白。

苏茜说我们结婚吧,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我给苏茜买了一颗钻石戒指。苏茜说钻石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它本身只是一块石头,但人们叫它钻石,并赋予了它意义。它改变不了爱情,但可以锦上添花,让爱情更美。

走出珠宝店,路过一家纪念品商店,我们又进去了。

这是一家漂亮的小店,灯光温暖,气氛宁静。

因为独处一角,装修简约,反倒有一些孤傲的味道。

苏茜转悠了半天,选了一个木桶,提水的。

老板介绍说,这个木桶是尼泊尔的民俗物品,是古代尼泊尔人用来提水的。这家店里有两个这样的木桶,一个有些扁,提手是两只鸳鸯,另外一只是圆形的。

苏茜没有要有鸳鸯的那个。

她说:“有鸳鸯的那只还是留在店里,一会儿,说不定有情侣来买。人家很恩爱,当然要有鸳鸯的了。”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一我们不恩爱?”我不满。

“也不是,我是想,将来你落魄了,老了,要天天在大街上蹬三轮车来养活我,我只好用这个木桶给你送饭。贫贱夫妻要有贫贱夫妻的样子,鸳鸯浪漫得有些俗。”苏茜解释。

找一个天天可以给我送饭的爱人也不错。

6

李小婉进监狱了,原因是贩毒。我怎么也无法把李小婉和毒贩联系在一起。我把这个消息告诉苏茜的时候,苏茜平静如水。她说她知道。在我的再三追问下,苏茜告诉我。张一凡是个瘾君子,她和张一凡在一起时他就在吸毒。为了供张一凡吸毒,她才做了小偷。后来,张一凡开始贩毒,于是她离开了张一凡,因为她清楚那是一条不归路。没想到李小婉还是步了她的后尘。

我好像在听—个故事,很遥远的故事。李小婉可以为张一凡铤而走险,却不能为了我留下来,难道这就是爱情?!

许久之后。苏茜说:“我可能也要被牵扯进去,说不定要坐牢。”

“我给你送饭。”

“真的?”

“真的。用我们买的木桶给你送热饭。”

一滴泪涌出了苏茜的眼睛,那滴泪在阳光下抖动着闪烁着,从那滴泪里,我读出了好多好多……

窗外飘进来一段唱,是《断桥》:“你妻不是凡间女,妻本是峨眉一蛇仙,红楼交颈春无限,有谁知良缘是孽缘——”

我的泪忽然流下来,我没有抹,只是任它静静的流。我不知道自己在为谁伤心?是为李小婉?为苏茜?还是为我自己?我说不清——

第40篇、爱情故事原来那个虫咬的苹果叫爱情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也是一对恋人,是让同学们很羡慕的一对儿。他们很相爱,那时候他很穷,手上也没几个钱,她最喜欢吃苹果,他就跑市场上给她买让虫咬的苹果,被虫咬的苹果很便宜。苹果上布满虫子咬过的小窟窿,像长满了可爱的小眼睛。他也想买好的,但好的太贵了。

当他把让虫咬的苹果送到她跟前的时候,她很生气,认为他也太小气了,买这么孬的苹果,让她在同学面前没有面子。他笑着说,带虫眼的苹果没打农药,说着,就拿把水果刀把那些虫眼全部仔细地挖掉。然后,他开始削苹果皮,削得很认真很执著。她看得愣住了,因他竟然能把苹果皮削得很长,薄得像面片,一直削到最后都没断开。当他把一个削好的给她时,根本就看不出来苹果让虫咬过,苹果都像脱了一层外衣一样。

后来,她渐渐地迷恋上了让他削苹果.因她喜欢看他削苹果的样子,像是在制作一件艺术品。一次学校搞文艺活动,他给同学们表演了削苹果。当他把一条薄薄长长的苹果皮拉开的时候.全场的同学们都惊愕住了。同学们向他提出疑问,为什么能把一个苹果削这么好?他简单地回答:“用心和爱去削。”全场的同学立即爆出热烈的掌声。

后来,他们大学毕业了。两人为了留在这座美丽的城市里,拼命地找工作,很快都找到了合适的工作。那时候他在为事业拼搏,很劳累很繁忙,他陪她的时间自然就少了,只有晚上才有机会聚在租来的小屋里。晚上,他总是一头就躺在了床上,很疲惫的样子。她让他削个苹果,他苦笑着说:“我明天还要上班呢!睡吧!”她感觉他不怎么爱她了,就常常回忆起大学的时光,回忆起他给她削苹果的情景。她有了一种空空荡荡的感觉,怪怪的。

他很快在公司里发展起来,每天都有很多的业务,日子过得忙忙碌碌。有时他也出差,去很远的城市,一连几天不回来。他不在的日子,她有点寂寞和失落。这个时候,她的上司走近了她。上司是一个成熟稳健的中年男人,他的魅力把她吸引了。上司常常给她买很多的苹果,都是非常好的那种,没有虫眼,皮很光滑,也不需要削。她感动了,终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出轨了。事后,她感觉自己对不起他,懊悔不已,恨自己不该这么冲动。

他出差回来,她把自己的不忠告诉了他。她想好了,他要是不肯原谅她,就和他分手,因她不想再欺骗他的感情。他知道了这件事情,沉默了半晌说:“我给你削个苹果吧!”他拿了一个满是虫眼的苹果开始削,先仔细地把虫眼一个个挖去,然后开始削皮。她看着他削苹果,想到了初恋,想到了校园,想到了和他在一起的美好日子。更让她想不到的是,他给苹果削皮依然是那么熟练那么专注,当他把一个削好的苹果递给她时,说:“我们不能因为苹果有了一个小小的虫眼,就把它扔掉,那样的话,就太可惜了啊!一个果实毕竟经历了开花、授粉,才有了这个果实,不容易!我们尽快削掉虫眼,依然可以吃。”

她流泪了,她知道,这个带虫眼的苹果就是他们的爱情。

第41篇、爱情故事妻子的苦心

那年:广田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找到理想工作。迫于生计,他只得应聘到“紫罗兰”歌厅当了一名杂工。

上班没多久,广田发现一个漂亮女人总是每天叫上一杯红酒,一个人坐在大堂一角,静静品酒,静静听歌。一天,广田好奇地问同事:“那个漂亮小姐是这里的常客?”同事笑道:“什么常客,她是我们老板娟代小姐啊!”

广田有点意外,忍不住又往娟代的方向望望,正好娟代的目光也朝向这边,她冲广田友好地笑了笑。

广田开始关心娟代的情况。他从同事嘴里了解到,娟代父亲是有钱人,可不知什么原因,两人关系并不好。

一个朋友要造房子,让广田帮他设计一下,广田很快搞出了图纸。

这天,广田抽空又拿出图纸作最后的审视,娟代的声音响了起来:“广田,这图纸是你画的?”

广田一回头,发现娟代就站在身后,也不知怎么搞的,他的脸就有点红:“是的,让您见笑了。”

娟代笑道:“你应该学过建筑设计的吧?”

广田不想说谎,点头承认了。娟代若有所思的样子,没有再说什么……

渐渐地,广田开始经常梦见娟代,他知道自己是暗恋上对方了。

一个午夜,“紫罗兰”歌厅突然发生了火灾。所有的人都拼命往外面跑,广田也不例外。可是跑出没多久,他又觉得不对劲——娟代还没跑出来!广田又冲进火海,舍命救出了已昏迷的娟代。此后,两人的关系骤然近了不少。

娟代不要广田再干杂工,她让广田参与到了歌厅的管理中。

广田二十四岁生日那天,娟代特意为他举行了庆祝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紫罗兰”员工都认为广田将成为歌厅老板,广田自己也是这样想的。

这天是情人节,广田向娟代求爱了,娟代听后却说:“广田,也许你误会了。我让你参与管理,一则是你确实有这方面才能,二来也是对你曾冲进火海舍命救我的感激。但感激并不能替代爱情。况且,我是一个非常‘物质’的女人,我热爱金钱,没有金钱的生活我是无法忍受的,所以我认为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犹如晴天霹雳,广田突然觉得自己很傻:怎么就忘了打工仔与老板之间的“距离”呢!

第二天,广田就辞职了,娟代也没挽留。

广田又开始找工作了。这天,他在职介所寻找工作机会时,听到一个衣着考究的男人对职介所老板说:“我们急需几名建筑设计师……”广田一打听,对方竟是著名的“三井房产”。广田抓住这个机会,成了“三井”的一名正式职员。

到“三井”工作后,开始时,广田并不被老板三井次郎看好。但慢慢地,凭借自己的努力与才华,他终于一步步赢得了对方的赏识。

两年后,三井次郎将公司5%的股份赠给了广田。尽管如此,胸有大志的广田在又一个两年后,还是独立出来,自己当了老板。其后,广田的事业有过曲折,但每次在低落时,他总是挺了过来。终于,他的公司在业界也有了不错的地位。

一天,广田应邀去一家酒店用餐。在酒店停车场,他的目光突然被一个刚刚离去的女人抓住了。广田给助手北岛使个眼色,北岛立即驾车跟上了那女人。

北岛回来向广田报告:“那女人叫娟代,在涩谷区开了一家叫‘紫罗兰’的歌厅,是个单身女人……”

广田点了点头,果然是娟代。

一个星期后,广田和娟代在街头“邂逅”了。他像是已经忘了过去,愉快地和娟代交谈起来。当得知广田已是大老板后,娟代的神情中充满了钦佩之色。分手时,两人留下了最新的联系方式。

回到自己住处后,广田一个劲冷笑。自从几年前被娟代拒绝后,他开始恨所有的女人。这次偶遇娟代,他突然燃起了复仇的欲望。

广田自信凭自己现在的身价,是能够让娟代心动的。果然,在他“执著”的追求下,曾经拒绝过的娟代终于坠落了情网。

此后,广田送花,买礼物,请吃饭,陪逛商场等等,“忠实”地履行着一个“热恋”中的男人该做的一切。

在广田一手策划下,娟代开始准备婚礼。这天,她按广田的要求,给自己的亲友送出了请贴。当天晚上,广田和娟代约好一起去看婚纱的。但娟代久等仍不见广田身影,打他电话也不接。娟代找到了广田住处,她看到广田正和助手北岛干杯呢!

没等娟代开口,广田已抢先道:“你来干什么?”

娟代不解道:“不是说好一起看婚纱的吗?你忘了?”

广田大大咧咧一挥手,道:“对了,忘了通知你了,我们的关系到今天全部结束了……”

娟代大吃一惊,责问道:“你喝醉了?”

广田道:“我没醉,不过经过仔细思考,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比较物质的男人,我热爱金钱,没有大把金钱的生活我是无法忍受的。尽管现在我的收入不错,但我不敢保证今后也不错。所以我必须考虑找一个‘有钱’的女人作妻子。当然,你也有一个歌厅,不过歌厅的收入很少,是不够养活我的,所以我只能说声抱歉了。”

娟代突然明白了什么,她的眼里含上了泪水,哽咽道:“广田,原来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我已经按你的要求送出了所有的请贴,你这样做太不负责!”

广田“淡淡”道:“以前爱过的,后来不爱了……你的请贴送出了,我的可一张也没送……”

娟代终于失声痛哭起来,她双手掩面,跌跌撞撞冲了出去。

北岛道:“广田先生,您终于报仇了,我敬您一杯。”

广田一饮而尽,心里却并不痛快。

北岛想起了什么,有点担心道:“她这样跌跌撞撞冲上街去,会不会出意外?”

广田瞪一眼北岛,不满道,不要再提这个女人!

北岛看广田心情不好,小心告辞了。

广田往床上一躺,准备早点进入梦乡,忘了所有的烦恼。可不知怎么搞的,尽管已闭上双眼,眼前却仍满是娟代泪流满面,柔弱无助,跌跌撞撞跑出去的身影……随后,他又回想起了和娟代一起,精心书写每一张请贴的场景……

通宵未眠的广田不得不开始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报复了娟代,自己却仍不快乐,在内心深处,自己还是深爱着娟代的啊!

想明白这一点后,广田开始担心了,正如北岛所说,娟代会不会出事呢?

第二天一早,广田赶到了了娟代住处,他看到娟代带着行李,像是要出远门。

娟代盯一眼挡在面前的广田,冷冷道:“广田先生,我要出去,请你让开!”

广田一把拉住娟代的一只胳膊,认真道:“我知道自己错了,你能给我重新开始的机会吗?”

娟代没有说话,两人就这样沉默了一分多钟。广田注意到,娟代的脸颊上有晶莹的泪水滑落,他一把把娟代搂进怀里,再也不想放开……一个星期后,在大喜的日子里,广田意外听到娟代竟称呼三井次郎为叔叔。见广田满脸迷惑的样子,三井次郎哈哈大笑道:“你这傻小子,差点就错过了娟代!你可知道,你有今天的成绩,娟代在暗中的相助也是功不可没的啊……”

原来,当初娟代拒绝广田,可不是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是因为“非常‘物质”’的女人。她之所以表现“冷漠”,只是觉得广田是一个有才华的男人,他不该把一个小小的歌厅当作自己的“事业”,她想逼着广田出去闯荡。在广田走后,她始终关心着对方。“三井房产”“正好”在广田面前招工,同样是她一手安排的。从另一个角度讲,娟代这样做,也是有其原因的:他的父母曾经非常恩爱,但后来父亲发达后,就抛弃了母亲。娟代知道广田迟早:也是要“发达”的,她从内心深处爱这个男人。但她担心的是,广田会不会也像他父亲一样,一旦发达就变心,她决心先试试他……

广田悄悄问娟代:“要是我也真的变心了,或者永远忘了你呢?”

娟代道:“我的父母在贫穷时,真诚相爱了六年,我给自己定的时间也是等你六年。到时候,你如果真的变心了,或者‘忘了’我,我就学我母亲,从此一心向佛。那天你要不来找我,我就准备回青森县老家,陪伴母亲终身了……”

广田动情道:“你怎么就这样傻呢?”

娟代反问道:“当初所有的人都急着逃命时,你怎么反倒冲进火海,你怎么也这样傻呢?爱是什么?说到底,爱不就是一种相知相守,无怨无悔的付出与奉献吗?”

广田不再说什么,他只是深情地吻住了妻子……

第42篇、爱情故事败给与爱无关的繁华

飞机慢慢地升高,

蓝桑从窗户里,

看到津城,迅速地变小、变淡,直至最后,

成为视野中,

一个小小的方格……

·1·

蓝桑一下火车,被一群人追赶着,甩不掉的稀泥似的央求她住宿的时候,她心里对于津城的爱恋,便开始淡了。连带着淡掉的,还有投奔左安的热情。

左安是她在这个城市里,认识的惟一的人。她弃掉熟悉的城市与一份让她恐惧已久的情感,不管不顾地要嫁给左安的时候,不是没有过顾虑。朋友们皆说,一个见面不过是三次,接吻不过是一次的男人,真的值得你这样舍弃所有,千里迢迢地赶过去爱么?左安彼时被爱情的狂潮席卷着,只觉得有一腔要奉献要燃烧的激情,至于这样的燃烧,会换来遍体的伤痕,还是凤凰的涅??,蓝桑顾不得多想。她只是想要见到左安,要抱着他,吻他、爱他、咬他,告诉他,分开的两个月里,她每一天都被这样的思念折磨得痛不欲生。

蓝桑碰到左安时,正陷入要分手的泥沼之中。那个叫李尔的男人,有暴烈的脾气,和让她恐惧的专一。彼时他们在上海,已经各自有了安稳的工作,并刚刚买了房子,准备年底就通知各位亲朋,参加他们的婚礼。也就是在这样本应相安无事的时候,她与李尔个性上的冲突,开始像一条攀爬的蛇,越过昔日层层被遮掩住的沙石、砖瓦、枯草,悄无声息地,跃上高高的墙头。

起因是一袋被丢在门口的垃圾,蓝桑忙着赶一个公司的策划,打算放在门口,下楼的时候,随手提下去丢进垃圾箱的,不想忙起来就给忘了。等到她想起来的时候,李尔早已在门口很凶地朝她叫嚷开了。蓝桑脾气也急,说,不过是一袋垃圾,值得你这样很没修养地站在门口叫骂么?这一句像是点燃了一枚炸弹,啪地一下便让李尔疯了似的朝她推攘过来,蓝桑将手里正拿着的一本书扔过去,不偏不倚,正砸在李尔的额头上。李尔在瞬间的沉默之后,走上前来,啪一下便给了蓝桑重重一个耳光。

是这一个耳光,将蓝桑彻底地打醒。她想起昔日因两人个性的不和,而与李尔争吵的种种,原来不是不介意,而是被她,在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中,给刻意地压下去了。

她就是在这时,遇到了左安。

·2·

是公司派她去接左安的。彼时蓝桑刚刚结束实习期,便被派去接待一个客户。按照公司内部心照不宣的规定,这个客户,一定是个新手,不值得花费大的力气,否则,公司是不会让蓝桑接待的。

见了面果然印证了蓝桑的猜测。谈起来,左安竟是与蓝桑同一年大学毕业。只是年龄,比她小了一岁。蓝桑请他在一家叫“雕刻时光”的咖啡馆里商谈业务,不过是一桩小的合作,很快两人便代表各自的公司,达成愉快的协议。接下来自然会说些闲话,这一谈,蓝桑突然觉得,自己与左安,竟是如此地默契,默契到她还没有开口,左安便知道了她心中所想。

这样的愉悦,蓝桑与李尔很少有过。他们在一起,就是过家常的日子,讨论房价的走势,股票的升降,或者某一个同事的绯闻。蓝桑不过是刚刚大学毕业,就被俗世中的李尔,拉着向那生活的纵深处走,忘了自己,其实是一个热爱电影热爱文字热爱一切纯净艺术的女子。直到与左安畅谈,才渐由一个急躁前行的人,忽而停住,发现自己那些美好安静的内里。

左安在上海,因为另外一项业务,待了两个星期。这样短暂的时间里,蓝桑对他的爱,却是急剧地飙升。有时候蓝桑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与李尔的争吵,导致了这场爱情的升温?或者,是她自己有些厌倦了,想要找寻更新鲜的爱恋?她看不清楚,也不想看清,她只是任由自己的感觉,盘旋着攀爬上左安这棵粗壮的大树,并与他一起,在自由的空中,俯视那辽阔非凡的天地。

她与左安,在两个星期里,牵手逛夜色中的外滩、小巷、淮海路。正是春天,路两边的法国梧桐开始抽枝长叶,那小而暖的绿意,如他们心底的爱恋,一点一点地,自彼此坚硬的心底,吐露出来。初春的风,还有些凉,可是当蓝桑牵着左安的手,在昏黄的路灯下,如两只相爱的蜗牛,慢慢行走的时候,她的心中,却是有一团火,旺旺地,燃烧着的。

这团火,让她在左安坐车离开的那一刻,突然间就觉得世事空茫,不知道,他这一去,会不会就是永别。她抱着他,疯狂地吻着,一直吻到她心底的疼痛,漫天漫地地铺盖下来,将她整个地罩住。

·3·

李尔对于这一个巴掌,并不怎么当回事,他以为蓝桑会像往昔那样,无地可去,过来求他,然后两人和好如初,继续过世俗的生活。可是蓝桑这次是认清了,她与李尔,不会有幸福的一生,此生漫漫,她不想与一个无法给她精神指引的男人,一日日地熬下去,她怕生活没有熬成温暖的米粥,反而成了散发着焦糊味道的浆糊。

所以当左安发短信给她,说,如果你可以接受我在津城创业的艰难,那么,我也会用我全部的爱,换世间的幸福给你。蓝桑收到短信,即刻决定辞掉工作,与李尔分手,奔赴她炽热的爱情圣地——津城。

左安在离车站有几十米远的站牌下等她,他用一个密不透风的拥抱,欢迎左安的到来。他附在蓝桑的耳边,一遍遍地说,宝贝,我爱你。

蓝桑片刻前因为津城与上海相差很远的繁华,而生出的忧惧,因了左安的这一句话,而开始轻烟一样,淡淡散去。

尽管左安租住的小屋,只有蓝桑过去所住的房子1/4那样大,但蓝桑进去的时候,从湿润芳香的空气中,还是嗅出了左安为此所做的最精心的准备。这个2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左安除了一张床、一个书架,还放了蓝桑喜欢的水仙、百合,一面可以照得见蓝桑柔美笑容的穿衣镜,一盏光线和暖的小巧台灯。这样花费不多却显然是用了心的小小的装置,让蓝桑的心,在看到的瞬间,便像那一池的春水,在微风里,醉了。

蓝桑打算先歇息几个月,再出去工作。左安宠她,说,要养她一辈子,让她做一辈子不用工作赚钱的全职太太。蓝桑便笑,我可很难养的哦!左安也幽默,当然,孔夫子说过,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蓝桑的那句话,其实半是玩笑半是对左安的提醒,她想要告诉左安,她能够接受一切的改变,包括她一直精致追求的物质生活,可是她或许无法阻止自己在种种琐碎窘迫的事情面前,所无意中表现出的哀伤。

·4·

蓝桑与左安的第一次冲突,缘于一件专卖店的裙子。

彼时天气已经转暖,那种冬日深色调的裙子,穿不过几天,便可以陆续收起,但蓝桑还是在看到那件因为新款而价格不菲的裙子时,想要买下来。假若是在昔日,她的钱刚刚从工资卡里取出来,她就会拿出1/3,交付给最时尚的衣服;可是而今,她没了工作,那点钱,还要考虑日后与左安在一起供房还贷所用,所以便有点心疼,想咨询一下左安,究竟要不要买。

假若左安说一句“如果你喜欢,我们就买下来”,蓝桑反而会因为他的这样的宠爱,而心生温暖,近而为了节省,pass掉这件裙子。可是她没有想到,左安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竟是回她:这夏天眼看着就要来了,这件裙子,也很快就穿不着了,放到明年,或许就过时了呢。

这一句,让蓝桑义无反顾地,就将裙子买了下来,甚至连导购小姐找零的喊声,都没有听见。她穿着那件的确有些热了的裙子,走在阳光发酵起来的津城商业街上,突然觉得自己很傻,不只是这件不合时宜的裙子,更因为此时此地,被生活兜头浇下的一盆泥水,弄坏了的心情。

左安并没有因为此事而向她道歉,或者过来哄她。他依然宠爱着她,但那种宠爱,在蓝桑的心里,却是像那松垮的绳子,在她的腰间系着,眼看就要落下来了。

·5·

如果没有一个女友的电话,蓝桑或许依然会犹豫不决,应该继续找寻工作,还是返回上海。那天她一起床,便有电话响,接起,是她一个旧日经常一起去外滩喝咖啡的女友,告诉她说,后日就要结婚了,希望能够看到她来。

蓝桑挂了电话,开始在镜子前一件接一件地换衣服,她想要自己,在女友的婚礼上,成为仅次于新娘的那个女子。她犹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她的另外一个女友的婚礼,她因为时尚的衣着,和优雅的举止,几乎夺去了新娘的光环。这样的虚荣,她并不是多么地看重,可是她在心底,依然渴望生活之中,能够有这样出彩的机会,而不是像现在,在一个平淡的小城里,与一个除了爱情,便不再有其他社交活动的男人,过着一日三餐的凡俗生活。

可是一个上午的试穿,让她心内充满了晦暗的尘埃。她看见镜中那个与整个津城色调一致的灰色调的自己,突然间就觉得哀伤,为那些逝去的光彩耀人的生活,为这一份无论如何坚守,都出现了裂痕的爱情。

蓝桑坐飞机离开津城的时候,和来时一样,拖着那只黑色的皮箱。左安将她送至机场,帮她整理一下被风吹乱了的头发,而后抱一抱她,说,走吧。

蓝桑趴在他的肩头,有那么片刻,她很想问问左安,究竟,他是如何看待这样一份仓促而至又看不到未来的爱情,究竟,他有没有想过,这一去,会到何时,她才能回来?

可是她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就像左安静静地看着她转身离开,没有一个字那样。

飞机慢慢地升高,蓝桑从窗户里,看到津城,迅速地变小、变淡,直至最后,成为视野中,一个小小的方格。而她所有的爱与激情,就在这样的方格之中,连同左安,一起模糊掉。

蓝桑知道,她最终,败给了这份俗世的繁华。

第43篇、爱情故事夜雨秦淮,有关风月

逢去南京,她必去秦淮岸边走走。每次的脚步,都有不一样的沉重,或轻或重,就像一阵阵或深或浅的叹息。清明时节,再次只身前往,半路忽然落雨,前行的脚步却愈发铿锵,这萧瑟的雨,竟那样巧妙地暗合了她天涯无归路的心境。

她是一个用情很痴、愁深如海的女子。去年夏天,她亦在秦淮岸边徜徉,不过那时她是喜的,身旁有一个伟岸的男子如影随形,这是从未有过的震颤灵魂的幸福感。他们只是默默走,秦淮岸边支离破碎的色彩似乎与他们毫无关系,心情不因秦淮沉淀了千百年的幽怨气息而沉重,有种朦胧而暧昧的情愫在灯火的缭绕中摩挲心扉。他们都醉在了这水一般柔情万种的光阴里,任年华似水。

他是她的初恋,之前她暗恋了三年的男子迟迟不解风情,枉费了少女时代的她日日的苦苦守候。她一狠心,不再沉沦往事,含着泪转身投入他敞开已久的怀抱。

她始终无法忘怀初次坐在他的单车后环住他的腰与他贴身相依的那种梦中才有的场景;也忘不了那个下着大雨的夏天,他们攀登紫金山的浪漫午后;更无法忘记那个晚上,他牵着她的手,逛完了幽静的夫子庙,他视她作婴儿,给她讲许多古老的故事,那一瞬,她感觉地老天荒。

他说他要与她共同演绎一段水晶般纯净的爱情,就像一朵莲花,洁净于尘世间。她眯着月牙眼与他对望,心里就像有一朵莲花瞬间绽放。那时她想,石破天惊的爱情也不过如此啊!日子就这样过去,她忽然惆怅地发觉,有什么东西在渐渐变淡,是自己对爱情的憧憬吧,还有他们之间曾经山盟海誓的爱情。

平日里,再不见他主动发短信,更不要说打电话,她有时恨恨地,真想在半夜敲个电话过去,狠狠地骂他一顿,把他损得体无完肤。但正准备提起话筒,心就立刻软了,想起初恋时的种种,蓦回首,柔肠百结,硬是狠不下心,便独自一人黯然神伤,那是她生命中又一段灰色的日子。

沉沦过后,她终于决定坚强,涉过那片黑暗的海。她不再等待他的短信,两个月过去了,她一直让自己不再去想,只是一味地朝前走,就像二月草,被岁月剪去枯黄的记忆,却惊喜地发觉自己的生活里渐渐有阳光照进,脸上的笑容也多了。没有了感情的爱情,再怎么坚持,也只能是一具空壳,她已经想开,发给他一条短信,她说,对不起,我们不合适,再见。是的,女人是需要男人细致入微的爱的,而他却不能给予。

她的日子自此阳光起来,生活一下子变得轻松和容易,原来背负着爱的名义过活,是那样沉重。但在那些快乐时光的罅隙里,她还是有丝丝伤感,毕竟曾经用心爱过。于是,春节时去南京,尽管身体不适,她还是穿着靓丽的春装和牛仔裤,去紫金山重游了一趟,回来时眼里不觉蓄满泪水。清明时节,依然是那个夫子庙,却只有她一人,仅有凄然小雨做伴,彻骨冰凉,就像她已经凉透的心。临走时,回望秦淮河上空的??餮逃辏?僮?恚?缫牙嵫勰:??烁写笃?笃???怂?男摹J堑模???螅?倩厥祝?苁腔崂嵴唇蟆

清明时节,秦淮河畔的这次回望,这个有关风月的诗意雨夜,注定是她心里长久隐痛的刺痕。

第44篇、爱情故事牵手情放手爱

那天晚上,我们聚在一起,说起爱情。

一个叫小马的记者,说的爱情,无疑是最震撼的。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都是知识分子,经别人介绍,他们结了婚。在那个年代,很少有先恋爱、再结婚的,何况年轻的时候,容易盲目,盲目地结婚,盲目地生孩子,盲目地过了一辈子。

他们也一样,生了三个孩子,一直在吵架,一直在打闹,闹了很多次离婚,分居很多次。后来,一个孩子说:“如果你们再闹,我就自杀。”

他们不再闹了,那时,他们只有30岁,于是,他们有了一个约定,等到60岁时,孩子们长大了,他们也该退休了,一定要找到自己的爱情和生活。

这是两个人的秘密,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过。

男人喜欢沉稳安静的女人,陪他在一起听戏、聊天,他不喜欢张扬的女人。

女人喜欢热闹,觉得像男人那样活一辈子,太委屈自己,至少他不是她的意中人。

60岁这年,他们都已退休,接着办好离婚手续。此时,儿女们全在国外。

好多人笑话他们:“60岁的人了,离什么婚呀,这不是有病吗?”

他们平静地分手,所有财产一分为二,男人搬到乡下。他早就有一个梦想,在有山有水的地方,盖两间小屋,种点小菜、小花,喝点小酒,听点小戏,过一过门前种花、屋后种树的生活。再有一个温柔的女人,那就更好,他的要求不多。

女人也不愿意住在郊区,她搬到城市最热闹的地方,离超市五分钟,方便;离广场三分钟,方便;离街心公园十分钟,方便,而且到处是人,多热闹。

一年后,他们找到各自的老伴儿。

男人找的老伴,是村里的一个老太太,不好看,没文化,老头在前两年死了,她一个人过,也爱种种花、养养猫啊狗的。一来二去,两个人结婚了,一起种点小菜,听听戏,老太太话不多,特别温柔,男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两个人一起散步,女人跟在后面,他说什么,她就说“嗯”。男人想,这一辈子,自己就想要这么一个女人,多好呀。

女人也结婚了,找了一个早晨在广场上跳舞认识的男人。他是老留学生,作风洋派,一看这个女人,就觉得有意思,活得多自在啊,热闹。热闹就是生活啊,他也单身,一个人生活多年,就喜欢热闹,在午后凑个场子,四五个人,再打打麻将,多么美妙的生活啊。

他和她都觉得幸福无比。

有人说,看那个男人多没品位,怎么找了一个乡下老太太?男人不解释。因为这个乡下老太太不漂亮、不风情,可是,她是他心灵的港湾,明白他、懂得他,在世上,还有比懂得更重要的事情么?

他们像朋友一样走动起来。

女人说:“多亏我们离婚了,现在我们多好,否则,就是对方的监狱。”

男人说:“离了婚我才知道,原来,我想过这样的一种生活。”

小马说完这个故事,我们都听呆了。

小马问:“你们说,他们是什么关系?”

我们答不出。

小马说:“我觉得,这是另一种爱情。他们懂得,放手才是爱对方,才是让对方幸福的唯一出路。爱一个人,给他自由,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想,这样的离婚是可以理解的,也许它是爱情的一种。

第45篇、爱情故事五百次的回头

她和他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两人相约来到了广州。她比他幸运,到广州的第三天就找到工作;而他,递的简历很多,得到面试的机会却少,迟迟没找到工作。

每天早上,他和她一起吃早餐,然后,他把她送到巴士站,她就站在那里等巴士,嘱咐他回家去。他迟迟不肯离开,实在拗不过她了,才走开,也是三步一回头,边走边转头痴痴地望着她。

有一次,她笑他:“亲爱的,你也不用这么肉麻。只不过是八个小时,我就回到了你的身边,你何必三步一回头,把脖子都扭酸呢。”他只是温和地笑,不说话。那笑里藏着深深的爱,这爱让她痴迷。

后来,他找到了工作,因为公司和她是相反的方向,他不再送她去巴士站。他和她分手后,她就急急地赶车。有时候,她走了老远,想到他有回头的习惯,就忍不住回过头,她看到他不紧不慢地走着路,但是,没几秒,他回过头来。他还是老样子,改不了,她想,轻轻地笑了。

遗憾的是,他们最终还是分了手。后来,她找了几个男朋友。这时,她已是公司里的中层领导,算得上高级白领了,找的男朋友也不是一般的人物。所以,无论是她,还是他们,都称得上是忙人。每次,都是匆匆地赶去见面;见了面,也是急急地分了手。当然,没有一个男人在分手之后还回过头来望着她的,他们的时间珍贵嘛。这个时候,她已经有些想念那个为她三步一回头的男人了,他不经意的动作竟然在她的心里划下了痕迹,让她觉得,只有肯为她回头的男人才是真正地疼爱她,否则,爱总是不那么深刻。

她跟她的朋友说了这些事情。她的朋友若有所思地说:“你知道你旧男友为什么那么做吗?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说如果你对你的爱人有五百次的回头,那么下辈子你很容易就能找到他(她),显然他也看过那本书。”

她才醒悟,原来,他不仅仅是这辈子爱过她,还想下辈子也爱她……只是,她已经错失了他,再也找不到他。而他,下辈子还会来找她吗?

第46篇、爱情故事亲爱的,不要累死你的爱

从台北回纽约。

在出境大厅里看见一对情侣抱着痛哭,男孩子都排到验关了,却又跑回头,冲了过去,搂着女朋友哭。

好不容易,出了关,还看见他隔着玻璃对着女孩子喊:“求求你!别哭了!你再哭,我就不走了。”

接着是手提行李检查,见他一个劲地擦眼泪,差点把照相机忘在检查站。

上飞机,居然那么巧,他就坐在我旁边。

他不哭了,可是眼睛还有点红。张着红红的双眼,跟空中小姐要了杯饮料,又要了一包坚果,不断往嘴里送,还一个劲地朝机窗外张望。大概想再看爱人一眼。

飞机起飞了,是进餐时间,他居然要了两次香槟,把东西吃得一干二净。

“你的胃口真好。”空中小姐幽了他一默。

“是啊!”男孩子居然笑嘻嘻的答,“还有没有?我还能吃。”

我也对他一笑:“刚才在机场,看你挺激动,依依不舍,是未婚妻?”

“噢!”他脸红了一下,“是女朋友。不好意思,被你看见了。‘

“好点了吗?”我关心的问。

他居然哈哈一笑:“好太多了!”隔了几秒钟,双耸耸肩,“哎呀!爱得累死了,走的时候是伤心、是舍不下,但是真走了,倒好像放下个大包袱,从没这么轻松过。”

“我最恨人请客,尤其是恨那种不但请我,还派车准时来接我的人。”一个商界的大老板对我说。

“天哪!你真没良心。”

“是啊!我也知道,我是不知好歹,没良心!可是没办法。”他摊摊手:“那些人以为他们是对我好,哪儿知道,反而增加我的心理负担。”

“为什么?”我问他。

“因为平常我就算自己告诉自己可以准时五点半下班,可是看看这个摸摸那个,一拖就是六点半,如果事情还没弄完,就再往下拖,反正老婆孩子可以先吃。但是,”他眼一瞪, “朋友约就不成啦!尤其车在外面等,就算他说不急,我可心里急啊!结果死命赶,一堆事没弄完,整个晚上心都不安。所以,我常一边赶,一边骂那些热情的朋友:有一天,我出了错,垮了,全是你们害的!”

老同学,夫妻又吵架了,原因居然是“分枣”,多稀奇啊!好像“孔融让梨”的故事。。

“有人送我们一包北京带来的新鲜枣子,又大又甜。”做丈夫的说,“我们先让孩子吃,规定一人吃两个,剩下的两个给爸爸妈妈。”

“是啊!”做太太的抢过话,“就那么几个枣儿,孩子最没良心,把大的、红的,都挑了,剩下两个最丑最小的给我们。”

“对!是最小最丑,结果我挑了其中最差的一个,不错吧!”指指老婆,“结果,她居然还不高兴,说话没良心。”

“什么没良心?”他太太睛一瞪眼,“你拿最小的就拿了吧!我又不是瞎子,何必拿了之后还说呢?好像对我邀功,表示多大的恩典似的。你怎不想想,我偷偷把多少好东西让给你,我怎么不说啊!”

那丈夫立刻跳动起来,指着老婆说:“你不是说了吗?你现在不是又说了吗?你当时不就这么回我的吗?”

《压力好大,移民少年六度寻短》

报上好大的标题。

内容是台中市一个十七岁少年,全家移民美国,父母工作辛苦,动不对就对儿子说:“我们都是为了你。”有时候父母忙累了,为晚上吃什么吵架,他息事宁人,就提议干脆吃麦当劳。可是吃完麦当劳,父母又要说:

“都是为了你,我们才吃麦当劳,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这孩子实在受不了了。六度想自杀,有一次已经走到铁轨旁边,才被母亲拦下,并且趁暑假把他送回台北就医。

看这新闻,我心想,怎么看医生?医生又能怎么说呢?真正有问题的不是这孩子,是孩子的父母啊!

多年前,在台北成立了“青少年免费咨询商中心”,好多像这样,有问题,要自杀的孩子,都由父母陪着来跟我“聊聊”。

我带着孩子在里面谈,做父母的在外面等。

谈完,走出去,孩子原本已经轻松的眼神,碰上那焦躁的父母,立刻又变得不安。

“我们这么疼他、听他的!”“他真是没良心!”“他也不想想父母为他花了多少钱……”“我们太爱他了,把心都挖给他了……”

几乎每个孩子的父母,都在那“沉得像铅块”的眼神下,说出这些句子。

他们岂知道,如果他的孩子就要溺水,他们的这些话,也正像铅块,只可能让孩子沉得更快。

这世上最重的是什么?

不是金,也不是银,是爱!

爱是只能付出,不能问的。最伟大的爱,甚至在付出的时候,都应当避免让对方感觉,免得增加对方的负担。

爱一个人,多像为他准备一个旅行的背包啊!要考虑他的需要,为他准备足够的东西,又得小心背包太重,重得他背不起来;就算他背得起来,也走不远。

为了走远,他甚至得一路扔,扔掉你的爱。

想起飞机上那个男孩子的话:

“爱得累死了……真走了,倒好像放下个大包袱……”

于是,我想到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不要累死你的爱!”

第47篇、爱情故事一个人的孤单

晚餐。桌两边,坐了男人和女人。

“我喜欢你。”女人一边摆弄着手里的酒杯,一边淡淡地说着。

我有老婆。”男人摸着自己手上的戒指。

“我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你的感觉。你,喜欢我吗?”

男人抬起头,打量着对面的女人。

24岁,年轻,有朝气,相当不错的年纪。

白皙的皮肤,充满活力的身体,一双明亮的,会说话的眼睛。

真是不错的女孩啊,可惜。

“如果你也喜欢我,我不介意作你的情人。”女人终于等不下去,追加了一句。

“我爱我妻子。”男人坚定地回答。

“你爱她?爱她什么?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年老色衰,见不得人了吧。否则,公司的晚宴,怎么从来不见你带她来……”

女人还想继续,可接触到男人冷冷的目光后,打消了念头。

“你喜欢我什么?”男人开口了。

“成熟,稳重,动作举止很有男人味,懂得关心人,很多很多。反正,和我之前见过的人不同,你很特别。”

“你知道三年前的我什么样子?”男人点了颗烟。

“不知道。我不在乎,即使你坐过牢。”

“三年前,我就是你现在眼里的那些普通男人。”男人没理会女人,继续说。

“普通大学毕业,工作不顺心,整天喝酒,发脾气。对女孩子爱理不理,还因为去夜总会找小姐,被pol.ice抓过。”

“那怎么……”女人有了兴趣,想知道是什么让男人转变的。

“因为她?”

“嗯。”

“她那个人,好像总能看到事情的内在。教我很多东西,让我别太计较得失,别太在乎眼前的事,尽量待人和善。那时的我在她面前,就像少不更事的孩子。那时真的很奇怪,倔脾气的我,偏偏最听她的话。按照她说的,接受现实,我知道自己没用,就努力工作。那年年底,工作上稍微有了起色,我们结婚了。”

男人弹了弹烟灰,继续说着。

“那时,真是苦日子。两个人,一张床,家里的家具也少得可怜。知道吗?结婚一年后,我才给她买了第一枚钻戒,存了大半年的钱呢。当然,是背着她存的。若她知道了,是肯定不让的。”

“那阵子,因为烟酒弄得自己身体不好。大冬天的,她每天晚上睡前还要给我熬汤喝。那味道,也只有她做得出。”

男人沉醉于回忆里,忘记了时间,只是不停地讲述着往事。

而女人,也丝毫没有打断的意思,静静地听着。

等男人注意到时间,已经晚上10点了。

“啊,对不起,没注意时间,已经这么晚了。”男人抱歉地笑了笑。

“现在,你可以理解嘛?我不可能,也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

“啊,知道了。输给这样子的人,心服口服了!”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不过我到了她的年纪,会更棒的。”

“嗯。那就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不是吗?”

“很晚了,家里的汤要冷了,我送你回去。”男人站起身,想送女人。

“不了,我自己回去可以了。”女人摆了摆手。“回去吧,别让她等急了。”

男人会心地笑了笑,转身要走。

“她漂亮嘛?”

“……嗯,很美。”

男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留下女人,对着蜡烛,发呆。

男人回到家,推开门,径直走进卧室,打开了台灯。

沿着床边,他坐了下来。

“老婆,已经第四个了。干嘛让我变得这么好,好多人喜欢我呀。搞不好,我会变心呀。干吗把我变得这么好,自己却先走了?我,我一个人,好孤单呀……”

男人哽咽地说着,终于泣不成声。

眼泪,一滴滴从男人的脸颊流下,打在手心里的相框上。昏暗的灯光中,旧照片里弥漫着的是已逝女子淡淡的温柔。

第48篇、爱情故事窗影里的爱情

  这天,兰芳芳下班后正随着大家一起往公司门外走,忽然一辆车停在她身边,一个人从车窗里朝她喊:“嗨,你,等一下。”兰芳芳一看,这人是公司的老板娘王总。兰芳芳只是车间里一名普通的员工,她认识王总,王总却不一定认识她。她怎么会突然叫住自己呢?

  事实果然如兰芳芳所料,王总并不认得她,她把兰芳芳叫到办公室,详细问了她的名字、从事的工种、工资收入等,问得兰芳芳直纳闷。王总总算问完了,笑着说:“兰芳芳,我想把你的工作调一调,工资也升到三千一个月。”

  兰芳芳一呆,她在车间累死累活,工资也不会超过两千,现在怎么无缘无故要调她的工作升她的工资呢?她结结巴巴地问道:“王……王总,你想把我调到哪里去?”“你跟我来。”

  王总开车载着兰芳芳出了公司,七拐八弯地到了一幢楼前。两人进入二楼的一间房里。这间房装修简单,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兰芳芳诧异极了,她怎么也想不到王总会带她到这样简陋的一个房间来,她这是想干什么?

  王总不好意思地笑笑,说:“这间房我刚刚租下来,什么都没准备,你的工作就是住在这里。”

  “住在这里就行了?”兰芳芳不敢相信世上居然有这样的好事,连忙再问道:“什么事都不用做?”

  “你只要做一件事。”王总引兰芳芳到卧室里,说:“每天晚上七点到十点,你一定要在这间房间里,点亮灯,你可以做任何事,但不能睡下。”

  “就这一件事?”兰芳芳瞪圆了眼睛。王总郑重其事地点点头,说:“是的,就这一件事,别的什么都不用做。”

  这真是奇了怪了,不用做任何事,工资却比原先辛辛苦苦工作的还要高,王总这是发哪门子神经啊?不过,这样的好事兰芳芳当然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当天,兰芳芳就住了进去。一番清理打扫后,房子已焕然一新,王总又送来床桌和一些日用品,看着就像一个温馨的家了。转眼到了晚上的七点,兰芳芳按照约定,亮起灯,在卧室里或坐或站或走,看看书,上上网,轻松惬意得很,就这样到了十点钟,然后就关灯睡觉。

  一宿无事。第二天一早,王总就来了,连连夸奖兰芳芳做得好,嘱咐她以后每天就这样继续做下去。说得兰芳芳一头雾水,昨晚其实她什么都没做啊!

  一晃过了十几天。这天夜里,天气很是闷热,兰芳芳打开窗帘想通通风,无意中向下一看,只见下面路上正站着一个男人,抬头向上望来,望着的方向正是她这个窗口。她吓了一跳,急忙关上窗,拉上窗帘,过了一会儿,她掀起窗帘的一角,悄悄一看,那个人竟然还在原地,还是抬着头望着她这个窗口。

  兰芳芳吓坏了,这个男人是干什么的?怎么老在她窗下徘徊?他会不会对她产生了歹心?……她想马上关了灯睡觉,但记起王总的任务,她又强撑着把灯亮到十点。十点一过,她立马就关了灯,一动也不敢动。过了一会儿,她又悄悄掀起窗帘,下面路上已不见了那男人的身影。兰芳芳这才松了口气。看来是自己在疑神疑鬼。

  没想到第二天,她发现那男人又出现在下面,还是像昨夜一样,盯着她的窗口看。兰芳芳心怦怦直跳,提心吊胆地挨到十点钟,那人才消失不见。第三天,那人又在她窗口下出现了,兰芳芳这下恼了,这个人天天出现在她窗口下面,肯定对她不怀好心。她掏出手机,一个电话打给了110。不一会儿,警察出现,将男人劝走了,兰芳芳这才安下了心。

  第二天天还没亮,兰芳芳就被一阵敲门声吵醒了。是王总一早就赶了过来,她眼圈发黑,看起来一宿没睡。一见兰芳芳,她就问:“芳芳,昨夜是你报的警?”

  兰芳芳奇怪了,自己还没对她说呢,她怎么就知道了?“是啊,王总,这两天吓死我了,有一个男人老在楼下偷窥我,一定是个坏人,我要不报警,说不定就会来害我。”王总叹了口气说:“他不是坏人,对你也没有恶意,他是我儿子。”“什么?”兰芳芳大吃一惊。

  王总点点头,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窗外那人的确是王总的儿子,半年前的一天夜里,他偶尔从这幢楼外经过,看到一个窗口映着一个女孩子的影子。那影子婀娜曼妙,一下子吸引了他的目光,从此他天天夜里到这个窗口下来看这个女孩子的剪影,一天,两天,不管刮风下雨,他一天都没落下,这个美丽的影子深深刻进了他的心里。他性格腼腆内向,尽管他已对这个影子深爱入骨,却始终不敢对窗内的这个女孩子去表白,甚至不认识这个女孩子,他只是用相机一次次拍下这个美丽的影子。可是有一天,这个窗口变得一片漆黑,他再也看不到这个影子,巨大的失落感让他跌入伤心的谷底不能自拔。忙于经营企业的王总终于发现了儿子的不对劲,一问,才知道他痛苦的原因,原来窗子里那女孩一家已经搬走,不知去向了。为了抚平儿子的痛苦,王总瞒着儿子租下了这间房子,她又发现自己公司里的员工兰芳芳与那影子非常相似,于是她立即让兰芳芳住到了这间房里,代替房里原先的那女孩子。这一招果然有效,她儿子痛苦的神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整天笑呵呵的。

  兰芳芳这才明白,王总为什么要叫她夜里亮灯,卧室里的日光灯正对着窗口,而窗口用的是白色的半透明窗帘布,这样,当亮着灯的时候,她的身影便会落在窗帘上,而她的儿子就在窗外痴痴地盯着她的影子。不过这一来,却让不知情的兰芳芳吓得够呛。

  兰芳芳感动得热泪盈眶,她向王总表示,一定会演好这个角色,直到她儿子从相思的痛苦中完全走出为止。

  这天夜里,兰芳芳从窗口看着外面的那个身影,心中泛起了一种别样的温情,这个男人真的太痴情了。她心中一动,坐到电脑前,到本地的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把这事原原本本地放到了网上。这帖子一下火了,许多人在下面跟帖,为王总儿子的痴情感动,很快,这个帖子便被置顶了,看的人越来越多,影响也越来越大。

  几天后,一位姑娘敲开了兰芳芳的房门。她叫董莺,是这间房原来的主人,兰芳芳一听,马上就明白了,她就是窗口影子真正的主人。原来董莺住在这里的时候,根本不知道窗外有人每天都在看着她的影子,直到看到兰芳芳的帖子,她才知道王总的儿子已经对她着迷到这个地步了。她震惊了,也深深地感动了,如果那会儿她知道了这事,说什么也不会搬走,所以她当即赶了回来。

  王总听到消息,赶了过来,握着董莺的手,一迭声说:“这下好了,我儿子的相思病可以彻底治愈了。”董莺羞涩地说:“王总,如果他真的喜欢我,我也可以和他交朋友。”王总连连点头。

  既然正主儿来了,兰芳芳的任务也结束了,王总把一大沓钱塞在她手里,连声向她表示感谢。兰芳芳回到了家,以为从此以后不会有她的事了,谁知天刚入黑,她的手机不要命地响了起来。接起一听,王总火急火燎的声音传了出来:“芳芳,你快来,快来……”

  兰芳芳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那幢楼,还未走进那间房,房里却冲出一个年轻人,正是王总的儿子,他见到兰芳芳,只瞥了一眼,就大叫道:“妈,是她,是她,就是她……”说着,他一步上前,紧紧握住了她的手,说:“这回我再也不会让你走了。”

  事情很快就搞清楚了。董莺代兰芳芳把影子映在窗上时,外面王总的儿子却猛地叫了起来:“不对。”他不顾一切地冲上了楼,在房间里到处乱找,看到董莺却理都不理。董莺慌了,连忙叫来王总。王总问他找谁,他说:“我在找她。”王总手一指董莺:“她不是在吗?”“不,不是她。”王总的儿子大叫起来,“昨天是她,今天不是她,她去哪里了?”王总这才知道,原来他找的是兰芳芳,赶紧给兰芳芳打了电话。

  兰芳芳这会儿明白了,王总的儿子现在心中的人不是董莺而是她,但她不明白怎么有这种变化呢?她把疑惑的目光投向王总。王总赶紧把她拉到一边,轻声告诉她原委。原来,她和董莺两人的影子无论多么相像,但总有一些不同,董莺搬走后,他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她的影子,其实这段时间董莺的影子已经在他心里渐渐模糊,而当兰芳芳的影子出现在窗口时,他分辨不出不同,就自然而然地把她当成先前的影子,置换进心里。今夜突然换成董莺,没有时间的间隔,他立马就认出换了人。他已经失去了一次,不想再失去第二次,紧张之下,早已忘记了腼腆,冲上楼去寻找心上人了。王总说完,望着兰芳芳说:“芳芳,我儿子现在心里面装的都是你,你觉得他怎么样?如果可以就试着和他交往交往,好吗?”兰芳芳面露难色:“这……”王总满面恳求:“芳芳,我求你了。”“那……好吧,我试试看。”兰芳芳终于勉为其难地点点头。王总松了一口气,拉着董莺走了。

  王总一走,兰芳芳和王总的儿子欢呼一声,拥抱在一起。这一切其实都是他们两人早已设计好的。原来王总的儿子喜欢上了在车间里上班的兰芳芳,但他知道固执的母亲不会同意他和一个打工妹交往,于是,两人便设计了这一出影子奇缘的故事。他拍了兰芳芳各种影子的照片给母亲看,有意无意地暗示她在自己的公司找找看,王总果然上当,这一找,找到的自然非兰芳芳莫属。而后来出现的董莺,也是他俩的朋友,配合着他俩演戏。结果是王总不仅不反对他俩,反而求着兰芳芳做她儿子的女朋友。

  窗外,王总望着窗口映出的两个相拥在一起的影子,轻轻一笑:“傻孩子,你们以为我真那么封建那么势利啊……”

第49篇、爱情故事那段初恋那份师恩

年少的时候我是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子,不仅在成绩上与班里的其他女孩子比拼,在衣饰和情书上,更是不肯向她们服输。当然这些是在暗地里较量的,一旦被某个爱嫉妒的人上告了老师,这样的虚荣转瞬间就会灰飞烟灭,只留下尴尬和羞耻给自己。我与文康的初恋,便是在这样的小心和甜蜜里,越过“几何老太”的耳目,悄悄生长起来。“几何老太”是我们的班主任,这个“称号”并不是我们给她起的,而是她教数学,又姓何,常以“几何老太”自称,于是我们暗地里也这样叫开了。

那时候已是快要读高三,文康和我,皆是几何老太最引以为豪的学生。记不清这段被温柔环绕的爱恋具体是怎样开始的了,好像是与几何老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都常常在放学后被留下来加加小灶,或是在她窄窄的小房子里帮她批改一下试卷,如果改得快,她会将我们“强行”按在饭桌前,做饭给我们吃。她与丈夫,早早就离了婚,儿女皆已成家,她就一个人住。有时候我们猜想她是寂寞,想念自己的儿女,所以才对我和文康如此偏爱吧?还是十六七岁的小孩子,对她的这份关爱,并不怎样地领情,相反在她转身的时候,还会和文康狡黠地挤挤眼睛,笑她矮胖臃肿的身材。也就是这样无声的交流,让我们渐渐忘了对视的初衷,只看清了彼此眼睛里的依恋和柔情。我和文康,就这样在被称为“爱情毒药”的几何老太的眼皮底下,悄悄喜欢上了彼此。

初恋的甜蜜足以让人忽略一切的阻力和危险,几何老太在讲台上义正辞严地重申,一旦发现恋爱者,即刻一刀斩断的时候,我和文康还在传递着温情脉脉的小纸条。她絮絮叨叨地给我们两个介绍改卷的规则时,我们手里握着的红色圆珠笔,早已换成了彼此发烫的手指。就连她在别的老师们面前夸我和文康的聪明时,我们还没有忘了给对方一抹温情的微笑。这样的爱恋还是敌不过周围同学的注意,第一名和第二名的爱情,他们除了羡慕,竟没有一丝的嫉妒。这不免让我和文康觉得得意,偶尔也会因为究竟谁先爱上了谁,而不大不小地吵上一架。那时候的我们,都脱不了骄傲和虚荣,小小的心,也会因为彼此排名的先后,而在说完甜言蜜语的时候,附带着给对方一句淡淡的挖苦。终于在有一次被几何老大批了落后文康的分数幅度太大时,在他略带张扬的笑意里,我张口便给他一句一“回去后把我写给你的字条都还给我!”

东窗事发几何老太的反应出人意料

这样一句在我们之间常会有的任性的气话,终于让几何老太窥见了我们的秘密。几何老太一定是十二分的惊讶和气愤吧,她一向作为榜样在班里极力宣扬的学生,怎么竟会当着她的面就谈起恋爱来了,而且,竟然到了相互会闹小别扭的地步!几何老太几乎有两个星期都没有理我和文康,她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件棘手的事情。她看上去有些慌乱,上课的时候看到我和文康高高举起的手,常常会走神儿,好大一会儿才能静下心来,故意跳过我们点下一个学生的名字。我很是为那一次的冲动而后悔,写字条跟文康道歉,他并没有怨言,而是忧心忡忡地问我“我们的爱情会不会死在几何老太的手里呢,我们怎么样才能免吃她的‘毒药’呢?”我想了许久,终于不太确定地回复说:“我们不下滑的成绩,或许会抵得住她的各种狠招吧。”

就这样战战兢兢地过了十几天后,几何老太终于以“体察民情”的借口,将我和文康叫到了她的小屋。三个人尴尬地坐了一会儿,几何老太才清清嗓子开了口:“近段时间你们两个学习有没有什么困难,如果有,除了找我解决,彼此之间也得互相帮助一下,你们是我最得意的学生,我希望看到一年后的你们,都能给我添光彩,考个状元出来,这样我带你们的这三年,也算是功德圃满了……”

没想到是这样的开场白,而且接下来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给我们做她拿手的红烧鲤鱼。三个人像往常一样,聊着班里学生的学习状况,伴着楼道里小孩子的嬉笑打闹声,还有隔壁总也停歇不下来的钢琴声,各怀心思地吃一顿素常的晚饭。只是我和文康的手,自始至终,都没敢碰到一块儿去。而几何老太,也一反往日的急躁,边笑着看我们,边很慢很慢地将手里的一碗米饭吃完。

那一顿饭,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有点儿冗长有点儿冷清,但似乎也有一丝丝我们以前从没有体会过的温暖和慈爱在。至少,几何老太眼睛里的东西,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冷漠和阴霾。

这之后更是出乎意料的安静,几何老太似乎把我们的地下爱情给忘记了,一如既往地将我和文康视为她门下最得意的弟子。而我和文康的爱情,在这样一场虚惊之后,竟像一条跃过了沟壑与灌木的小溪,开始在平坦的沙滩上,闲庭散步似的徐徐前行。但在见了几何老太之后,还是会有隐隐的歉疚在心里,继而觉得只有将她那功德圆满的梦想实现了,才不枉她放我们一马的宽容。

功德圆满感知那份温暖的牵挂

就是怀了这样的目的,我和文康彼此憋足了劲儿,终于在高孝的时候,以文康的全市第一名、我第三名的好成绩,将欠下几何老太的这笔心债还清。去看成绩的那天,遇到同班的一个同学,他说“知道吗,几何老太退休回家去了,我们成了她的最后一届弟子。”我和文康相视一笑,异口同声地说出一句“原来是这样。”

一直到大学毕业前,我和文康还认定,几何老太之所以放过我们,原本是为了在退休的最后一年,给自己留一个完美的记忆,假若因为惩罚我和文康,而在心里留下一块磨不去的伤痕,她这一辈子的教书生活,也会觉得遗憾的吧?

终于有一天,我和文康手牵着手在小城的马路上逛街,跟几何老太碰到了一起。我和文康下意识地松开了手,没想到还是被眼尖的几何老太瞥见了,她像以前那样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了才道:“我就知道你们两个会在一起的。”我的脸徼微有些红,我说“老师,当年我们让你伤透了心吧?”几何老太依然是带着笑,只是这次的笑里,有无限的温情和怀念“不是伤透了心,是伤透了脑筋呢,我把你们当成我最优秀的孩子看,希望你们都能有出息,所以你们两个的爱情,我真的不知道是该斩断,还是留下根让它健康地成长。但幸亏我忍住了,因为两个最好的孩子在一起,做师长的除了担心,还是高兴更多一点儿哦,我真的是没有估错你们,果然是我教过的可以把握自己未来的最优秀的学生……”

原来是这样的。那份躲躲藏藏的初恋,能够流畅地走下来,原本是有这样一颗心,在偷偷为我们温暖地牵挂着。

有了爱情,也要用心去维护,去营造的。因为爱情像个小孩,你好照顾好它,又不能让它得意忘形。

第50篇、爱情故事爱已成往事

时间,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让深的东西更深,佛说缘是一块冰,要度五百年。

佛问苦吗?我说不苦。佛于是许我一段缘。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我宁愿用来世的一次擦肩而过来换得今生的500次回眸。

我笑,全世界都跟着我笑;我哭,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哭。

孤独,不一定不快乐;得到,不一定能长久。

失去不一定不再拥有,可能因为某个理由而伤心难过但,却能找个理由让自己快乐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去他。

不用等待的人,是幸福的。

我们真的要过了很久很久,才能够明白,自己真正怀念的,到底是怎样的人,怎样的事。

什么事情都会习惯的,譬如别离和思念。

爱与被爱,不一定成正比。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悲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奈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如果哪天,我为别人披上了嫁衣,也许是因为年龄,也许是因为累了,也许是因为真的想与那个人携手一生…爱过才知情重,醉过方知酒浓因为爱过,所以不会成敌人;因为伤过,所以不会做朋友。

如果,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想来已经很幸福了,其实,擦肩而过,也是一种很深的缘分。

当爱已成往事,我们开始苦笑,爱情原来可以说走就走。不管你当初受的伤有多么深,也可以痊愈得无影无踪,了无痕迹。

爱过才知情重,醉过方知酒浓。

爱自己爱的人本身就是幸福的,你可以记住过去的美好,但不要把它幻想到现在,因为一切都是一去不复返的。

当爱已成往事,轻轻拥抱一下回忆里的温暖,轻柔地凝视凋谢的温柔。无论结果怎样都会破坏了曾经的美感。干干净净地离开,也许若干年后的某个午后,阳光下的他(她)眯起双眼会记起某个美好的瞬间,会心一笑。种种怀念,值了。

当爱已成往事,请你深深呼吸,一生的路上,铺满了爱的花蕾,总有那么一朵属于你,花儿虽多,却没有重复的一朵,这是生生世世早已经注定的。

回想那句:说好了要永远一起的,然而,再多的爱也只变成了一种关怀。

如果一切曾经像烟花一样灿烂过,或许现在就不会停留在原地不动。

那曾经拥有过的那份爱当成世界在你们心中打下的一个烙印。原来握在手里的,不一定就是你们真正拥有的;你们所拥有的,也不一定就是你们真正铭刻在心的。

人生很多时候需要自觉的放弃,因为拥有的时候,你们也许正在失去,而放弃的时候,你们也许又在重新获得。

明白的人懂得放弃,真情的人懂得牺牲,幸福的人懂得超脱。

当爱已成往事,不要抱怨,也不要憎恨。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是理解、放弃和祝福。过多的自作多情是在乞求对方的施舍。爱与被爱,都是让人幸福的事情。不要让这些变成痛苦。既然你们已经经历了,多年以后,偶尔想起,希望都是美好的回忆。

当爱已成往事,请活的自信些,开心些,把最美的微笑留给伤你最深的人,聪明的人知道自己要快乐。珍惜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很多时候,你不能够和你最爱的人在一起。因为很多时候,爱是很脆弱的。陪伴你身边的多数都是那个在最适合的时候出现在你身边的人。如果此时陪伴在你身边的正是你最爱的人,请你一定要好好珍惜,因为有太多人得不到这种幸福。

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一直在心里想着这一句话,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是一生?还是一瞬?我不知道,因为我还在爱,因为我还没有忘记。爱一个人,到底可以爱多久,需要多久,才会在想起时,不再心痛?需要多久,才会在想起时,不再流泪呢?爱一个人,到底可以爱多久?忘记一个人,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我无从证明,因为还在爱着,因为爱在继续,因为心依然在痛。

不知道在多年后,还会不会在上玄月升起时,想你,不知道那时再想起你时,会不会心痛。如何能让我知道,能爱你多久,如何能让我明白,这种痛能持续多久。如果我能知道自己的爱将持续到何时,那有多好。我会让自己在爱你时,一直全心的爱你,让我不再爱你时,就完全的放下你。可是,我不能穿越时空,我无法去到将来,我无法知道要到何年,才会不再爱你。我无法知道要到何年,才能完全将你放下。我曾经对着风对着月,对着自己的心,说过,已经忘记你,我曾经在夜里,在梦里,对着自己说过,已经忘记。

可是,仍然有午夜梦回的清泪,仍然会在阳光灿烂时,突然间想到你。仍然会在无望的等待与守候中,泪流了满面。仍然会在故做的平静中,痛彻肺腑。如果爱时,能全身心的投入爱一次,如果不再爱时,就完全的放弃,如果在爱走远时,就义无反顾的离去,那有多好。可是,为什么在远去的路上,要时时的回头?为什么在爱结束时,却还要时时回忆?为什么会有爱来过,为什么爱会走远。

爱一个人,是用心还是用泪,爱一个人,是用一生还是用一瞬?天长地久到底是什么?是一生的相守,还是一生的守候?如果一生也等不到那逝去的爱,如果一生那爱也不会回头,那么,爱还是天长地久吗?我仍然相信天长地久,一生的守候,或许也不会等待到爱回头,可是因为有了等候,因为有了漫长的的时间去怀念,那么即使在多年后,再回想从前,还会有一份属于旧时的回忆与期待。爱过,就有过天长地久。如果在多年后,心底深处还有一份属于少年的天空,心底深处还有一份属于年轻时的爱,还会生出一份柔情与感动,那爱,也就是天长地久了。爱过,就不管爱多久。

爱其实就是那么简单,只是时针在转动,对你的感情还在那原封不动。

第51篇、爱情故事那个叫你老婆的人,他是你的老公

那个叫你老婆的人,他是你的老公。这世上,只有他可以这样称呼你。他是如此珍贵。

那个叫你老婆的人你们肯定吵过架。为一本随处乱丢的杂志,为一套爱到极致却无力购买的住宅。你认为他是那么邋遢和无能,你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嫁给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可是每次吵架,你总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他会突然停下来,朝你做个投降的手势,或者,他没有投降,也会躲到一边,烧一道菜或者是吸一根烟。他总是让着你,无论他有没有道理。其实你也知道,这世上,能处处让着你的人,并不多。能够一辈子让着你的人,也只有他。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他有些小气,甚至有些吝啬,这与婚前有天壤之别。你记得那时他每个月只赚180元钱,可是他却能天天请你吃5元钱一个的冰淇淋。现在,他每个月赚1800元钱,然而,你的冰淇淋却变成了5角钱一个的。当然这是你愿意的,因为他会将工资如数地交给你。事实上,他的烟钱和酒钱,他请朋友吃饭的钱,你的冰淇淋,全用了他那可怜的一点零花钱。有时你心疼他,拿出一百元钞票递给他,说,你也在朋友面前充充面子。他当然高兴,像孩子一般眉开眼笑,立刻呼朋引伴去了。等晚上回来,你却发现,他竟还剩下80元钱。他说,还是省着点花,这些钱够咱们吃好几天呢。结了婚,无论他怎么虚荣和豪爽,他想到的首先是你和你们的孩子,而不是自己的面子。其实,能够这样一辈子惦着你的人,也只有他。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在外面,他会受累,会受苦,会受气。可是回了家,却从不说。他想让家变得温暖,变得温馨,变得充满欢笑。他宁愿将所有不愉快埋在心里,将所有的苦难一个人承受。其实,能够一辈子这样做的人,也只有他。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他不再为你献殷勤,可是当你冷了,他会为你披一件衣服;当你热了,他会给你端一杯冰水;当你饿了,他会为你煮两个鸡蛋;当你累了,他会充当你的枕头或者靠垫。这一切是那样得体,绝不花哨。他不需要赞赏和表扬,他做这一切,只因他是你的男人。其实,能够一辈子关爱你的人,也只有他。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当你们老去,他会挽扶着你,一起在小路上散步。他会给你讲你们的过去,每一次,都用了柔情似水的声音。没有人在时,他会吻你的长了皱纹的嘴唇,或许他还会叫着你年轻的名字,让你感觉那些逝去的岁月就在眼前。可是你知道,你们已经老了。你们度过了琐碎的一生、柴米油盐的一生、平淡的一生、幸福的一生。他陪了你一辈子,用了自己的青春。你感激他,珍惜他。因为,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这世上,只有他可以这样称呼你,他是你的唯一,同样你也是他的唯一,你们要彼此爱惜对方。

第52篇、爱情故事爱淡如茶

爱情似乎来的很小心翼翼,让我们不曾发觉,可它就是存在。

和他在一起一年零3个月了,从羞涩的牵手初吻到现在的没羞没臊。从互不理解到相互包容。本着不耍流氓的信念过着幸福的小日子。

昨天闺蜜突然问我,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说实话我不清楚,这个男人不浪漫,但是却那么细致入微,我就是他那中伤的猎物,想跑也跑不远了。我想有一天做他的新娘,闺蜜都说我想嫁想疯了。但是也不是从来没动摇过这个心。

这个物质的时代,结婚不是单单基于爱情,而是挂着钱房孩子等等。不是女孩子太拜金,而是两手空空的裸婚实在是没几个有那个勇气。有人说女孩子结婚就是一次人生的赌注,现在真的是这样。我不爱钱,但是我也怕进入社会之后坚持不住,尤其每次感觉委屈的时候,都反问自己这样的坚持值不值。他是我的初恋,唯一的一个男朋友,有时候也会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就跟一根木头过一辈子,哪怕有一次让我感到浪漫。后来慢慢发现和他一起就是那样简简单单的幸福。

记得刚在一起那时候,他每天都准时打电话问我吃没吃饭,有时候放假懒得下去买,他问我我就说没吃。结果电话里他就哦了一下。我一下子心就凉了半截。一会儿又接了一个电话,叫我去宿舍下面来取吃的。于是就看见一个男的满头大汗地拎着吃的在门口傻笑。他说买了你爱吃的面还多给你加了一块钱的肉,买了酸梅汤,还有半个西瓜。他说天热别中暑,宝贝。40多°的天他却绕了几圈给我买好吃的。

他从来不会甜言蜜语,还老是说话强硬,我们都是急脾气,动不动就吵,由于南北差异,有时候语言理解又有差异,好话从来都被他误解,我是从心里的痛。生气了就谁都不搭理谁,可是现在无论是谁的错他都会死皮赖脸地过来哄我。

在他的宠爱下,我越来越像个小孩子,越来越任性。长这么大第一次会撒娇。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这么难伺候的女人,我才受不了!他像个男人像个丈夫,虽然他还只是个男朋友。他会为我天天做饭,虽然他有事抱怨不愿意做个煮夫。为了我他努力地赚钱,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根本赚不到什么钱,基本工资少得可怜,我随便抱怨了下好少,结果他晚上又借了个兼职,白天有上班,晚上又要做事,虽然我表面上装得无所谓,但是心里心疼得很。我一直相信他虽然穷但是有志气,他一定是个潜力股,我会坚持和他走下去。

第53篇、爱情故事你至少领导着一个人

刚进军校不久,西点就给我上了一课,对我日后的领导生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军校的学生都是预备军官,因此学生之间等级非常分明,一年级新生被称为“庶民”,在学校里地位最低,平时基本上是学长们的杂役和跑腿。不过,我没什么好抱怨的,一年级结束后我就可以做学长,再然后我会成为一名军官。

当然,“幽灵行动”也为我们“庶民”提供了一个向学长发泄不满的途径。所谓“幽灵行动”其实就是学生团体之间以幽灵为名义,搞恶作剧捉弄对方的活动。比如,在操练的时候把当指挥官的学长强行抬走。恶作剧一般发生在“陆军海军文化交流周”,西点和海军军校之间即将进行的橄榄球赛,也让学员们热血沸腾。

就在比赛的前一天晚上,三年级的学长怀特中士邀请我跟他共同完成一个“幽灵行动”。能被高年级学生接受,我觉得很荣幸,立刻答应下来。晚上11点半,我在宵禁之后溜出寝室,怀特和他的同伴正等在走廊里,行动的目标是一个来访的海军军校学员,我们要把他的宿舍搞得一团糟。我有些犹豫,“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怀特和其他学长都说:“别担心,我们领头,出了事也跟你没关系。”

大家悄悄摸到“敌人”的宿舍楼,按事先安排的位置站好。怀特中士用唇语数道:“一……二……三!”说时迟,那时快,我和一个二年级军官猛地推开房门,冲到床头,把两大桶,大约5加仑冰冷的橙汁浇到熟睡的学员身上,然后迅速跑出门外。同时另外两个人向房间里投掷了数枚炸弹(扎破的剃须水罐),顿时到处都是白色的泡沫。最后怀特把散发臭气的牛奶泼进屋里。任务圆满完成了。众人麻利地跑下楼梯,在楼门口跟负责放哨的队员会合,然后分成几组撤离。

回到房间,我努力让激动的心平静下来。接下来还有一个轻松愉快的周末——我已经安排好跟同伴去新泽西玩。然而凌晨3点钟时,有人敲响了我的房门。原来被捉弄的军官向西点安全部投诉,我们的酸牛奶和剃须水毁掉了他书桌上昂贵的电子仪器,床边的旅行箱也未能幸免。

在训导员办公室里,怀特中士竭力为我开脱,“是我命令他那么做的,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但是训导员不这么认为,他罚我们在早饭前把海军军官的寝室变回原样,把弄脏的衣服洗干净。这还不算,训导员宣布,接下来的几个周末,我们都不能休假,而要在校园里受罚。“这太不公平了,我只不过服从了学长的命令, 他应该对我的行为负责。”教官显然看出了我的不满,训练结束时,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在西点,人人都是领导者。即便是个‘庶民’,你也至少领导着一个人——你自己。因此你必须为那天所做的事负责。”直到今天,那位教官的话仍然在我耳边回荡。那是西点给我上的第一课:想做一个成功的领导者,你必须先学会领导自己。

第54篇、爱情故事十年茉莉香

17岁的时候,他爱上了隔壁班的女孩,那个美丽而又才华横溢的女孩。第一次看她在校刊上的文章他就动了心了,于是一行行抄下来,因为喜欢,就愿意在她路过的道口,在她去的阅读室里偷偷地看她。其实,她是注意到他的,这样出色的男生,常常要被女生们议论的呢——他高高帅帅的,学习好!

目光交错的瞬间,他望过去,然后轻轻地问:可不可以喜欢你?女孩没有回答,而是从包里掏出一捧茉莉花,白色的茉莉花散发着清香,然后对他说:打开手。他轻轻地把手打开,女孩把那一捧花放在他的掌心,然后转身跑了。

一年后,他们考上了大学。他在南,她在北。

她问:茉莉花可还在?

他答:在啊,4年之后我要带着这些美丽的茉莉花来向你求婚。鸿雁传书之间,他们爱得浓情蜜意。毕业那年,她在北京租了房子,然后对他说:毕业后来北京吧,我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筑个巢。万没料到的是,他说:不了,我觉得上海挺好,不如,我们散了吧。她隔着长长的电话线说:要不我去上海也行。而他说:这不是上海北京的问题,而是爱不在了。她的心凉下去了,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但纠缠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她于是放下电话,放电话之前就说了一句话: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吧。她指的是那包茉莉花。

几天后,她再打电话过去:把我的茉莉花还给我。他说:留着做个纪念吧。

5年后,她做到一个公司的副总,屋子里总是种着很多盆的茉莉花。有一次她负责招聘员工,一个应聘者进来说:我在上海打工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也爱种茉莉花,满屋子的清香。她的心动了一下。

结束的时候她随便问了一下: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应聘的男人说了3个字,她呆在那里。正发愣,应聘的男人又说:不过他是盲人,他说过,眼睛看不到,如果再闻不到茉莉花的清香,这人生就没有趣味了啊!

她几乎昏厥,那个男的说,那个男人5年前失明,学了盲文,在那家公司做速记。她只觉得天昏地暗,自以为的绝情绝义原来是他的不忍。

坐上飞往上海的飞机时,她用香袋装了很多新鲜的茉莉花。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她安静地站了好半天,说好了不哭的,但眼泪还是流了满面,因为她不知道他是否已经结婚甚至已为人父,或者还是和她一样傻,为了一份感情把爱恋冻结了。他嗅到空气中的花香,轻轻地问:请问是谁带来了茉莉花?她走到他面前,然后轻轻地说:把手打开。他一下子愣住了,好久,几乎是颤抖着把手打开,她把一袋子新鲜的茉莉花倒在他的手里,对他说:这是10年后的茉莉花,和当初一样芬芳美丽。他的泪,一滴,又一滴,落在茉莉花上,那些茉莉花因为泪的滋润更加美丽生动。她拉过他的手:我是否还能成为你心里最美丽的那朵茉莉花?

他小心地拥她入怀,说:那朵茉莉花在我心里已经开了10年了,而且她一直是最美丽的那朵!

第55篇、爱情故事有些味道,从不曾远离

他喜欢童年时代在北方生活的每一道关于美味的记忆,那都是他小时候的味道。他希望她可以和他一样喜欢他小时候的那些味道—

北京还刮着风的时候,我就认识了这个男人,他看上去属于任何内心依然存在幻想的女孩子都会喜欢的类型:威武而细腻,俊朗而豪爽,事业丰盛,重要的是,他依旧年轻。

这是一个生于70年代中后期的伟岸北方男,名叫侯超。

他有个亲密爱人,我不知道她叫什么,他也没有说,他只是说,这是一段自彼此还很小很小就开始的情缘。这里且管她叫“她”吧。

那时他们都在上学,在同一所中学里。他们活得像典型的北京孩子,贫嘴、打架、早恋、无所不干。

那时他身上有着符合女孩子梦想的一切气质—挑衅眼神、邪气笑容、爱打架、讲义气。他身上亦有着女孩子最恐惧的元素—不安定、惹是生非,还有想法古怪新奇。他是学校里老师头疼、回家后家长头疼的那一名。

那时北方的冬天很冷,食物很贫乏。尤其是吃不到新鲜的西红柿,于是人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在入冬之前,把大量西红柿捣碎装进玻璃瓶子,在蒸锅里加热后,盖上一个胶皮塞密封,就可以保存到冬天了。家家户户都会储存很多瓶,到了冬天每次做汤的时候加上一点儿,非常好吃。

她很喜欢这种食物,就是光打开玻璃瓶子直接吃,都不觉得酸。他知道她喜欢吃,便教她各种食物游戏,不但好吃而且有趣甚至便宜,比如爆豆子,会在舌头上跳舞的海苔等等,都是他发挥小聪明独创的美食。她对他也很好,经常从家里偷来他最爱的大白兔奶糖或者话梅糖给他吃,自己只是在一边看。这两种糖在当时都很难买到,许多人家即使买到了也舍不得吃。他自己吃的时候,经常轻轻咬开分给她吃,或者含上很久很久。

她长得很漂亮,学习也很出色,谁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看上了他这样的“小混混”,而且愿意长久地一起走过一生。侯超说,他自己也不明白,可是他说自己曾经给过她一个承诺,就是“幸福”两个字。

上学的时候没有钱,北方的娱乐活动也是十分贫乏,可是他一直记得那个下雪的冬天,两个穷学生一起手拉手去东四的工人俱乐部看电影—那是他们在一起以来看的唯一的一场电影。

后来她上了大学,他却选择了下海经商。那时的他知道没有钱的痛苦,比如买不了她想要的一切,所以他觉得自己一定要挣到很多钱,起码能给彼此换取更多快乐。虽然,彼时的他,对“快乐”的定义还相当模糊。

很多年后,他也已经富起来,至少能给她买得起一枚漂亮的钻戒。更让他惊喜的是她还没有变,依然如以前一样单纯痴情。甚至,没有嫌弃他的低学历。

为着她小时候最喜欢的味道,为着她依然留恋的校园生活,他在北京交通大学附近开了家番茄火锅店。锅底就是老北京的那种装在玻璃瓶子里的番茄。火锅店没怎么装修,用的都是简陋的小桌子和塑料椅子。空间也很小,四个人坐在一起,都觉得紧凑。他那时在意的,是味道要好。

从开张的第一天起,这家火锅店竟然成了女孩子们趋之若鹜的地方,夜夜爆满。经营餐厅是辛苦活,他日日忙得透不过气来,她也陪伴着他投入其中。回忆起来,他说,那时亦可以算是最幸福的时光吧。

火锅店上了轨道后,两人雇了店长,自己渐渐退到幕后,日子也清闲起来。

本来以为清闲下来,可以多在一起亲热,奇怪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反而越来越少了。闲不住的她去一家公司发挥自己的才艺,他却每天不是在家睡觉,就是出去喝酒抽烟。

有一天,他的一个哥们儿要向女朋友求婚,来咨询他选什么餐厅好。哥们儿的女朋友一直喜欢这里的番茄火锅。于是当哥们儿问他北京哪家餐厅上档次,够气派够浪漫时,他却要他来这里求婚。

就在这空间紧凑,装修简陋的地方?

那时所有其他朋友都劝那哥们儿应该选择家体面的餐厅,最起码是什么自助餐,或者是东西不一定很好吃,但气氛和情调很到位的西餐厅。可是那哥们儿很快明白了侯哥的意思,把求婚安排在了这里。

一进门,还没点菜,哥们儿的女朋友突然变得很愤怒,站起来拂袖而去。哥们儿上去拉住她,她却眼泪下来了,她说:“我跟了你这么多年,好容易走到今天,你竟然在这种地方向我求婚?你不知道别的女孩子的男朋友,都带她们去哪里吗?你是没有钱,还是我只配得上这种地方?”

哥们儿气喘吁吁地喊:“你不是一直喜欢这里的番茄味吗?这也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东西!这难道比不上那些专门骗冤大头的贵饭店吗?”

后来,他俩还是分手了。他揽着哥们儿,没有说话。哥们儿却开了口:“也好,这样的女人,将来也过不下去,就是可惜了我专门给她买的八分钻戒。”

回家和她说起这件事,她说“你们男人就是不能理解女人内心的那点儿小虚荣”,并建议他翻修一下火锅店,弄得上点儿档次和情调。她的意思是—既然是女孩们爱来的店,就应该弄出点儿女孩子喜欢的花样。

他想了很久,最后决定保留老店的风格,却拿出一笔资金让她去北京市区东边的新源西里开新店,随便她怎么折腾装修。他说:女人永远只迷恋最华丽的表面。如果还有人要求婚,就去我老婆搞的那家店,肯定只有成功没有失败。

新店开张的那天,他去了。纱幔轻飘、浪漫包间、原木桌椅……这些在他看来就是一个个普通的噱头。可是当他看见收银台附近分别摆放着一盒大白兔奶糖和一盒话梅糖,边上还系着两个人小时候的红领巾和小时候一起玩过的羊拐时,眼睛突然就红了。学生时代的那些回忆和初恋年华的那些情绪,在那一瞬间统统被打开,被放纵。

他想起自己曾经被人问过这样的问题:既然钱可以带来快乐,那么到底是该选择感情还是选择钱呢?其实这个问题不用想了,我们总是更容易被那些自己还不拥有的东西打动,比如,现在没钱的时候,我们就觉得有钱很愉快,可等到你有了钱,发现买LV就像买白菜,买Prada就像买块抹布的时候,你才会觉得只有感情才能带给你真正的感动。

他说,那一刻他才敢确定,那些小时候的味道从不曾远离,就像他和她的爱情。


第56篇、爱情故事糖玫瑰

我的一位闺中密友婧,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而且不可一世。她曾经对我讲她的感人肺腑的爱情史。婧说她在深圳工作的时候,有男孩子在她生日时给她送上一打红玫瑰。她不收,扭头就走。那男孩居然“咕咚”一声,当着众人的面,单膝跪下,以这种在中国人眼里看来荒唐又可笑的古典西洋仪式,双手捧着那个包扎得极其精美的玫瑰花球,向她庄严求婚。于是她才收下了那束花。后来,也就顺理成章地嫁了他。
她告诫我:有人送花,不要随便拿!得让他跪下!
我觉得很好笑,在她面前又不能笑。我轻轻地叹口气,说:算了啦,又不是英国女王。
是的,我也不是她那样的美丽女孩,也没有不可一世。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是一朵玫瑰,从他的真诚的手里递过来,就足够了。也许,还应该再深深地凝望我一眼吧。
这辈子,我还没收到过几枝玫瑰花。即便有人送,也多是在生日凑个热闹,或是一些朋友的友情表示。而玫瑰花,尤其是那种血色鲜红的含苞欲放的长茎玫瑰,应该是永远的爱情的表白。那种花不是轻易可以送,更不是轻易可以收的。
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花,所以心底常常存着一个念头:要是有那样的一个人,送我那样的一朵花,我一定会好好地把它风干,藏起来,留着它,守着它,用我今生不凋谢的关怀来回报永远不凋谢的它,还有,把它递到我手中的他。
那天,交往了近一年的网友,要求与我见面,约了个地点。我心里跌跌宕宕地激动,起起落落地不安。
暗暗地在想,见我的第一眼,他一定会从身后变出一枝玫瑰递到我面前,这样,我就可以做我的风干花,并且很有理由地去陷入相思了。
是的,我只要一朵。我从来就不喜欢一打半打的花。扎成一大束的花看着并不很美,不如单枝的花昂首风中,倒有一种笑向春风第一枝的绝代风华。况且,我若要做风干花,不可能把所有的花都珍藏起来,只能挑个一枝两枝。那剩下的花怎么办呢。留,也不能;弃,亦不舍。我又怎么能辜负了它们。
一朵花,是一颗心;一束花,共同分担着那颗心。所以,一朵对我来说足够了。就像一生一世一个人。
我终于面对着他了。是他,我的初恋。可是,没有花,没有我的玫瑰。
我知道一定有一种火烫又委屈的神情在我看他的目光中蔓延。他低下头去,笑着说今天加班了,匆忙开车过来什么都没带。
我白了他一眼,不生气了。在买花与见我之间,当然后者更重要。不能怪他。可是,心里空落落的。
第二天,他陪我逛街了。购物中心里的每家店,我都进去钻一钻。他步履沉重地跟在我身边,脸上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悲壮表情。而我老是蹦蹦跳跳,隔着商店里的衣服架子,嘻嘻地观察他的神色。
然后我们走过一家糖果店。花色花样的巧克力和糖豆,都是我喜欢的东西,所以一定进去看看。那阵子快到复活节了,到处都是兔子鸭子和小蛋蛋。我就在兔子群中穿梭着,观赏着满店想吃而又不大敢吃的甜东西。
绕来绕去,我发现他不在我身后了。四下一看,发现他正蹲在糖果柜台的一角,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什么东西。无论看什么,他总是很专注的样子。所以我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是他那执著专注的目光,把我卷入了爱河无底的漩涡。
我知道他只会对我有这样的凝视,也只有我,会抬起我那双不大也不亮丽,却十分清澈坦荡的眼睛与他相对。
可是,他现在在看什么呢,那种窃喜的表情,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了。我朝他那儿走过去,走了两步,停下了。
我看见一簇鲜艳的玫瑰,就摆放在他凝视着的面前。好漂亮的玫瑰啊。每一朵,都是轻轻敛着花瓣,呼之欲出的样子。是我喜欢的,我从来不喜欢怒放着的花朵,觉得它们太灿烂,因而不会太长久。我一直就喜欢这样微微颤着的花骨朵儿,就因为它还没开,让我觉得它还有明天。


第57篇、爱情故事天堂的誓言

一篇看了让你沉默的文章,凄美青春恋曲,真实的故事


老公,这三天让我最后想你吧.

以前我很坏老欺负你,是我不对,你消失了,我就没人欺负了,习惯静静想着你,一个人在角落想你.我的好朋友都问,你的猪小呆呢?我总是骄傲地告诉她们,他在等我呢,他很爱很爱我的.
老实说,你是坏孩子,很淘气,调皮。会让我担心,让我找不到,会故意逗我生气。。。。。。你就是坏坏的。
老公,以前我伤心的时候最想的你,现在我想你是我最伤心的时候.。当我不开心时,你总会给我满满的温暖,听你温柔地说,“宝贝老婆,乖,不要哭泣,我心疼。”
我可以豪无顾忌的对你发我的大小姐脾气,看你慌乱无措,我在心里偷偷乐。我很自信你是用心爱我的。喜欢你叫我呆小猪,喜欢你叫我老婆,笑我是傻妞,喜欢你唱我喜欢的歌哄我入睡。。。。。。喜欢你。。。。。。
当等不到你的时候,我真的好伤心,好恨好恨你,恨你的残忍,我在街灯下发誓不会再想你。我要假装我很幸福,微笑着藏好所有伤痕,我做得很好,没人可以发现我的秘密。2个月就这样过完了。无色的泪滴,却让我骗不了自己,对你恨不起来,你就迷,让我恋着,始终相信你说的,要给我幸福,让我快乐,乖乖地等你牵我的手。

有童话病的我,就是不喜欢面对现实世界,有你这个王子,几个朋友,一个纯朴的家,这样一直幸福着就足够。我们约会的公园,这个叫落安地方,我们开始结束的地方,桂花芬芳的空气里快乐和伤悲掺伴。欢声就在耳边,你把桂花放在我的鼻翼,抱这我轻声说,
“老婆以后我们就带小呆猪来这里,然后告诉他我们的故事。”
“小呆猪,谁啊?”
“当然是猪小呆和呆小猪的宝宝啦,他要比我帅,长得像***妈”
“你自己生去。。。。。。”
“。。。。。。。”
是老天爷残忍还是你残忍?我在这遇到你的宿舍同学。
“你是维的女朋友小凡吧,我们见过的。”
“恩,我记得你啊。。。。。。”我想他还不知道我们的事吧。
“小凡,不要太伤心,维在天上不想看到我们太难过。。。。。。”
“维在天上?”
“哎,他出车祸的那晚还是我们宿舍一同学22岁的生日,他说要去接你过来的。唉,真不该啊,”
。。。。。。
原来那晚我在公园等到天亮,撕心裂肺疼的痛,是你离开。。。。。。

猪小呆我真的很宁愿你真的不爱我了,活得好好的。我想你一定不要我难过,当我想你时可以微笑,可以给我温暖,猪小呆,努力了好久,我勉强可以做到不那么伤悲了,我知道你是爱我的。我们勾着小拇指,说即使分开了,也要开心的。
亲爱的,你在天堂要要过的快乐,我没那么差劲,还有男生会喜欢我的,我一样会狠狠幸福。


第58篇、爱情故事爱,是一种修行

当世人正在欢喜地准备着圣诞节时,男人也不例外,他瞒骗老板说家里有急事,却连夜赶到另一座城市,只为看小女人一眼,或者从心里,他认为自己的出现时会给小女人带来一阵惊喜,甚至想着当自己站在小女人面前时,或许她会直接奔跑入怀。

男人有着小女人式的幻想。

然而,再次相见,他们没有了往日的欢笑,男人面对这个小女人,手中提的礼物在颤颤发抖,脸被冷风袭的僵硬,那更是前所未有的紧张,因为远远的,他就读懂了她脸上的冷淡。

小女人漠然地接过只是简单地问了一句: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男人说:给你送礼物来了。

小女人说:哦,谢谢。那我回去上班了。

男人着急,问:晚上一起吃饭吧,今天平安夜呢。

小女人说:不行,晚上有事。

男人问:那晚上还能不能见到你?

小女人回答:看情况吧,七八点我再打电话给你。

男人还想说点什么,或者确定她说的是不是真的。可是小女人却已经飘走了,只剩下男人一声叹息,伴随着一声“等一下”的轻声呼唤。小女人听到,更是没听到,不然何故不回头?

心情像天气比想像的要冷,男人没有做好准备,只有任凭寒气侵袭心灵,仿佛听到“咔咔的”结冰声。他想,昨晚连夜赶到这样,却是这样的开始,既然如此,或许要提前结束这段旅程吧。

等待,是一种煎熬。举目无亲,再繁华的城市也是荒凉、残破不堪;心里空荡,再热闹的人影也是陌生、冰冷不已。

七点、八点、八点半,小女人的电话一直没有接听,男人再次确认,明天就结束这段旅程吧。然而,此望男人的电话想起,看着熟悉的名字在屏幕上闪烁,该怎样形容男人是怎么抓起电话的呢?像溺水的人在死亡前一刻抓住了一根微弱的稻草。

几乎是一路狂奔到小女人面前,男人是不忍她在风中等候过久,更是害怕小女人说的:五分钟不到我就走了啊!

小女人没有了下午的冷漠,或许只是男人认为下午她冷漠,而小女人自己并没有。她先说没吃饭呢,于是走到旁边的小餐厅。男人趁她点菜时偷偷看着她的一举一动,每每她想跟自己说话,男人总是装着没听到,故意叉开话题。

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明明想见,此刻坐在身旁,却还要偷偷地看;明明想说话,此刻她在开口,自己却又要假装听不到;明明喜欢,此刻想牵手,却只是悄悄地将双手放在胸前反复揉搓。

男人就这样默默地偷看着小女人用餐,偶尔也有气无声地应付两句话。用完餐后来到KTV,这是他们第一次唱歌的地方,现在又重来,男人想,起点在这里,也许终点也在这里,这就是所谓的轮回吧。想到这,男人心情反而放开了许多,于是开篇点了一首:月亮代表谁的心。

他没有吟唱,只是听着,因为也在问,月亮代表谁的心,如果是代表我的,那么这个近在咫尺的小女人,她懂吗?既然不懂,那无论代表的心都是浮云……

男人又点了一首:说谎。是的,说谎!男人不笨,只是一直任由小女人在面前放肆着她的聪明。你说手机没电,男人接受;你说没听到电话响起,男人接受;你说工作很忙,男人接受;你说的什么,这些各种大大小小的,都是善意的谎言,男人都会接受。

到凌晨一点多,男人知道实在留不住她了,就默默地送她回家,下车后,男人终于扯着小女人的手不舍得放开。他有好多好多话想要说,可又不知怎么开口。只是在路灯下有一句无一句地说着,看着昏灯下那张可爱而有娇小的脸,心里有说不出的爱怜,疼惜,他想告诉她,可是小女人总是一脸无辜地叉开话题。男人不得法,只好忍着痛说:我只是想,我们还是原来一样吧,简单地做朋友,你还是待我们从前一样,有心事有话都跟我说,我有任何事都会跟你说。


第59篇、爱情故事空余的爱

很久、很久,我都没有上过网了,也许是因为我不想看到你的QQ在线吧,可是我又不愿意将你删掉,我担心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知道,此刻的你,应该很幸福的,但,我还是想要告诉你:我爱你!

我们是在那个不眠之夜认识的,那个不一样的夜晚将你我牵绕在一起,那样的突如其来,却也带给了我阵阵欢喜。平时我喜欢在网上流离,浮华的页面让我不再感到寂寞的疼痛,每晚的午夜时分,我的QQ都会上线,因为在那一刻,我才可以感受到夜静得有点可怕,但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和氛围,除了电脑那微弱的光源之外,都是漆黑一片,好像我的存在是生命的源泉一般。

那一天,我和平时一样,在十二点之前做完了其他的事情,静默的等待着午夜钟声响的那一刻,我打开了电脑,突然在心脏的部位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触动,我也没有太过在意。手指在键盘上面熟练的敲打着,给这个安静的黑夜带来了一丝声响,好像是钢琴键的跳跃般的欢乐。

我喜欢去很多的论坛,了解一些很远的故事,弥留下自己独行的痕迹。在那个晚上,我找到了一个名为潇湘苑的贴吧,贴吧里都记载着很多人的心情,只字片语,却诉尽了心底那简单的深情。在此,我很少相信所谓的感情,也许,从某种程度上讲,我是一个十足的堕落者,可是,我更缺乏温暖,在渴望的同时又在痛恨着自己的矛盾,原来我还是孩子。我快速的浏览了那些距我很远又很近的网友们的帖子,感受到他们的心很近,可是,我又情不自禁的痛了,只因为我恐惧这样的楚楚情意,也许,是我不敢去做这样的有责任的人吧。

一篇名为“一缕清香隐于雾”的文章吸引了我,里面附带了几朵很漂亮的花卉,我不认识它们,图片上面有淡淡的雾气,让人不由自主的感受到那清香的缓缓飘入心脾,好像心魂都焕然一新。也许是由于这篇帖子的清雅吸引了我,让我不由自主的点击了作者的头像,进入到她的空间,空间里面的内容很简单,大部分都是和花卉相关的,但是却都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有史以来第一次的阵阵触动,也许我的心空了很久了,我加她为好友了,其实,并没有因此而多想什么。

可是,不知为什么,自此之后,每天晚上我情不自禁的就会去她的空间看看,看看她有什么新的动态,也许这只是了解她的一种方式,也许,我什么都没有想要。后来,我们开始了QQ聊天,聊得很投机,慢慢地,我习惯了每天和她聊一会,哪天看她没有在线,我的心里感觉空落落的,也许这就是可怕的习惯吧。

我们从简单的问候,一直到无话不谈,这样的亲昵也许不算是完整的爱情,可是,却让我如此依赖,有很多的人认为,是我寂寞了,可是,我的心是真的,有一次,我无法克制自己心里的压抑,告诉她:我们见面吧,虽然曾经对这样的画面进行了无数次想象,可是,我害怕她的拒绝。但是,她答应了,让我竟不知所措了,也许,是太高兴了吧,有点出乎意料吧。

我们虽然在同一城市,可是,之前为了保留一点点的神秘感,我们彼此都没有看过对方的照片,我们相约在那个美丽的晚上,在一个很安静的咖啡店,因为她告诉过我,她喜欢那样的格调,喜欢那里的落寞。那晚,我到的很早,也许,是想给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吧,我坐在我们原本事先订好的座位,看着窗外,想着什么,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后来,我闻到了淡淡香气,我转回来头,看到一个很瘦削的女孩,她的头发有点发黄,脸色也不是很好,不过长得还很漂亮,而且那浅浅的酒窝特别的可爱,身上还有淡淡的香味。我请她坐下,我们聊了很多,她看起来健谈,这样挺好的,我喜欢这个给我不一样感觉的女孩。

那晚,我送他回去的时候,她突然说,她不想回去了,要去我那里,我们就去了我那个很糟糕的蜗居,晚上,我想抱她,她不让我碰她,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那晚,就那样简简单单的过去了,第二天,我送她离开了。


第60篇、爱情故事给别人以宽容,给自己以信心

有一个年轻人,好不容易获得一份销售工作,勤勤恳恳干了大半年,非但毫无起色,反而在几个大项目上接连失败。而他的同事,个个都干出了成绩。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痛苦。在总经理办公室,他惭愧地说,可能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安心工作吧,我会给你足够的时间,直到你成功为止。到那时,你再要走我不留你。”老总的宽容让年轻人很感动。他想,总应该做出一两件像样的事来再走。于是,他在后来的工作中多了一些冷静和思考。
过了一年,年轻人又走进了老总的办公室。不过,这一次他是轻松的,他已经连续七个月在公司销售排行榜中高居榜首,成了当之无愧的业务骨干。原来,这份工作是那么适合他!他想知道,当初,老总为什么会将一个败军之将继续留用呢?
“因为,我比你更不甘心。”老总的回答完全出乎年轻人的预料。老总 我就是那个年轻人。从老总那里,我懂得了:给别人以宽容,给自己以信心,就能成就一个全新的局面。


第61篇、人生故事3号线里的爱情花

那年,他和她,因为爱情留在了重庆。四年恋爱不是说放手就能放手,他们没有选择劳燕分飞,他们选择了为自己的爱情坚守,所以,几乎是为了一份工作没日没夜地干着,为的是在重庆有自己小小的天空。

他和她,都与别人合租了房子,一个在南岸,一个在渝中,相见的时候只有在周末。

很多个周末,他们就在南滨路上来回走着,手牵着手,吹吹江风,看看江景,说说一周的欢乐和痛苦,他们都不愿去商业街和公园,因为没什么钱。

南滨路上有多少灯他们都快数过来了。

重庆的冬天很湿冷,他们站在风里等待对方的时候仿佛全身都冻透了,可去的地方也多得是,到处开着热风,比如商场里,但那里人声鼎沸,总逛不买心理上会有重重的失落,快餐店里买一份东西可以吃上几个小时,但几个小时之后呢?他们一周没有见了,总想多缠绵一会儿,在那里拥抱也不合适吧?

有一次他们在南滨路上逛了一天,回来后,她病得很严重,连续几天高烧不退,他带着她到红楼医院做了检查,而后请假休息了一周。他告诉她,亲爱的,我带你去一个温暖的好地方。

那个温暖的好地方就是轨道3号线。

他拉着她的手,跑进轻轨站,花了14块钱买了两张票,3号线转1号线,大学城到江北机场。

他们选择了一个温暧的角落里呆着,吃着自己带来的面包和小零食,他读着英语,她看着最新的流行小说,累了她就倒在他的怀抱里休息一会儿,没有人笑话他们,轨道站里有很多这样的轨道恋人!

她想,他真是个聪明男人,想到了这样一个温暖的地方,那么美好的、一辆开往春天的地铁,有着两个相爱的人,他们为了躲避寒冷,选择坐在地铁的角落里享受着爱情,有时人多有时人少,人多的时候他们就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人少的时候就看看书听听音乐。不过三个月吧,那三个月,是她和他最美丽的冬天,而在她眼中最冰冷的地铁变得那么浪漫妩媚,因为里面散发的是爱情的味道!

春天终于来了,他们从地铁里出来,又开始在南滨路上散步。一个晚上,他掏出戒指戴在她的手上,他说:“亲爱的,请你一定要做我的妻子,因为能和我一起坐一个冬天地铁的女孩子一定是爱我的,她并没有嫌弃我的不如意,没有嫌我不能带给她锦衣玉食的生活,这样的女孩子,太值得爱了。”

后来他们结了婚,后来,他们有了房子有了私家车,但是,他和她,还是最怀念那年冬天一起坐地铁的日子,因为共苦的人才更明白,爱情有时候不仅仅是分享,更是分担,而那辆温暖的地铁,曾装满了爱情开往春天!

第62篇、人生故事爱情如沙

明天就是我的婚礼,我若有所思地问母亲:“妈妈,婚后我该如何掌握自己的爱情?”母亲微笑着,弯下腰缓缓地从地上捧起一捧沙子。

沙子温顺地躺在母亲手中,松松软软,像一捧滋养万物的沃土,不散落,不流失。

忽然母亲将双手紧紧一攥,即刻沙子四溢,纷纷从指缝间滑落,待母亲张开手时,沙子所剩无几,并且被压得毫无美感。

“妈妈,我明白了,爱情如沙。”

美的前奏是对爱的宽容与谅解,你的手握得越紧,爱情越容易从你的指缝间滑落。

第63篇、爱情故事“熬”出婚姻好味道

与几个大姐聊天,谈起自己的婚姻生活,一位大姐形容婚姻说,其实婚姻如熬粥,不同的是,粥是慢慢熬出来的,而婚姻是一年年守出来的,只有当你有了要熬一锅好粥的闲情时,你才会真正品出婚姻的好味道。

那时我刚结婚不久,听了这位大姐的比喻,再想想身边那些走马灯似的离婚男女,我甚至嘲笑她有点迂腐。婚姻如熬粥?现代人流行的是快餐式爱情,谁有那个耐心?与其守在婚姻里煎熬,不如出来换换新鲜空气,谁能保证,你一定能熬出一锅好粥来?

这种质疑,直到我真正喝上老公亲手煮的粥后,才有了新的体会。那天傍晚快下班时,我突然好想喝上一碗粥。于是我抓起电话让老公晚上回家给我熬一锅粥。谁知,老公下班也很晚,等我到家时,他刚把米下锅,见我饥肠辘辘,锅烧开不久,他就盛了两碗稀粥。因为没有慢慢熬,碗里的粥分成了上下两层,底下的是还未煮开的米,上面的是水,米和水根本就没煮到一起。这种粥不仅非常难喝,而且一点香味也没有。喝着这种稀粥,我不禁想起婚前在家时,母亲熬的粥是多么香甜啊!老公熬的粥为什么没有母亲的香甜呢?当我故意问老公时,他笑着对我说“熬粥,熬粥,只有慢慢熬,才会熬出好味道。”

看来,熬粥的道理,老公也懂得不少。于是,我又想到了我的婚姻。我和老公是自由恋爱,结婚前,我们花前月下,甜蜜恩爱,那时老公在我眼里,真是百里挑一的白马王子。让我遇上这样的男子,真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为此,我每天都笑得如阳光一样灿烂,感到如此幸福!可婚后不久,我不知不觉就发现了他的毛病,每次回家,他都不爱脱鞋,把我好不容易擦干净的地板,搞得一塌糊涂。他的脏袜子,有时塞在枕头下,有时塞在沙发里,搞得满屋子都是臭味。我每次都要大发雷霆,觉得双方无法融合。夫妻之间,也不能就为这点小事而离婚吧,所以,当他每天为我煮好一杯咖啡,或是为我揉揉酸痛的双肩时,我的不快就慢慢消失了。

现在再回头想想那位大姐关于婚姻的比喻,才慢慢体会出婚姻如熬粥的真谛。是啊,要想体会出婚姻的好,只有慢慢熬,才能熬出婚姻的好味道,因为任何人的婚姻,都不可能一上来就芳香扑鼻。

第64篇、人生故事春天来了,爱情走了

春天来了,爱情走了

她是他的情人。她爱了他5年,执著而痴迷。

她身边的朋友来来往往,都陆续结了婚,消失在彼此的视线里。她的身边也不乏追求者。但她只单单爱他,并且从来不向他要求些什么。他也很爱她,总是尽可能抽出时间来陪她,送各种各样她喜欢的衣服、首饰、香水、巧克力,并且给予她他能够给予的幸福。只是他从没有提到过离婚,甚至从没有说过他妻子的不是。

她每次问他:“你爱我吗?”他都毫不犹豫地说:“爱。”

他有次醉酒之后,在家里给她打了一个通宵的电话,从头至尾都在含糊不清地对她说那3个英文单词:“I LOVE YOU。”她在电话线的那头哭成一个泪人,听筒紧紧地握在手里,像是找到了依靠,像往常一样,因为担心被熟人看见,他是不能和她同时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所以,最后他在家里做好饭等她。吃饭的时候,她很开心。她解释说,因为在逛街时,他看见了盛开在街道两边的樱花。

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听她说着这一切,眼神里流露出无限的爱意。

她继续在那里自顾自地对他说着今天看见的樱花。她说,今天阳光灿烂,马路上人来人往,街边的樱花热热闹闹地盛开着,每一朵花都在努力地绽放自己,在这个短暂的春天,用尽自己的全部力量,将自己调整到最美。

她对他说,明天你一定也要去看看,你可以真切地感受到春天来了!

他说,我妻子也是这样,昨天我开车接她回家,一起从楼下停车场走出来时,她突然停住不走了。我奇怪地问她怎么了,她指着花圃里那一朵月季花说,你看你看,多美啊。

她也笑了,笑着笑着,那淡淡的笑容就凝滞在脸上,很快没了痕迹。

她安静地和他吃完了那顿晚餐。夜里,他已经睡去,而她却睡不着。她在想着她——他的妻子。她想,她应该是善良而且美丽的,能够欣赏一朵花的生命的女人肯定是个好女人。她又想,他的衣服总是被熨烫得服帖而笔挺,说明她是一个称职的妻子;他时常夜不归宿,而作为妻子的她却没有疑心自己丈夫的行为,说明她单纯而高尚……

她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清晨,他要走了。她到楼下送他,第一次没有说“再见”,而是说:“你自己多保重。”

他当时觉得她有点奇怪,但也没再多想。但从此他再也找不着她了,她就像空气一样从他的生活中蒸发了。他知道,这一次自己是真的失去了她。

第65篇、爱情故事非诚勿扰

燕子是我的学妹,她和大鹏认识是我介绍的,大鹏是我的死党。燕子看似大大咧咧的,其实心很细,会做饭,懂得照顾人,是居家过日子的那种好女孩。我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就把她介绍给了大鹏。

刚开始燕子是不愿意的,嫌大鹏比她大,还说大鹏太帅不可靠,但经不住我一个劲儿说大鹏的好。并且,每次吃饭都叫着他们俩,让他们坐一块儿,时间长了,也就在一起了。

大鹏有个坏毛病,就是不专一,看见稍有姿色的女孩就想勾搭。我因为这事儿说过大鹏,在给他介绍燕子之前还和他谈过,告诉他燕子是个好女孩,要他好好对她。他在我面前发了誓,说绝对专一,要不天打雷劈之类的话都说了,我不能不相信他。

大鹏和燕子过了一段如胶似漆的幸福时光。大鹏的工作不错,在银行上班,收入稳定,长相帅气,人也比较仗义。燕子别看平时叽叽喳喳,一个人的时候也能静静看书,属于能动能静的女孩,他们在一起简直天生一对。那段时间,看着他们甜蜜的模样,我为他们感到欣慰,毕竟一个是我死党,一个是我的学妹,都是我的亲人,挺好!

那天,燕子哭着告诉我,她要和大鹏分手,她说她不小心看了大鹏的微信,上面的聊天记录露骨肉麻,并且还不止和一个女孩。我如堕冰窖,大鹏看来还是死性不改。谁知,过几天,他们和好了,看来燕子原谅了大鹏,燕子说大鹏跪在她面前保证,绝对痛改前非。我暗暗松了一口气。

然而,大鹏和其他女生的暧昧又一次被燕子发现。燕子这下忍无可忍,一气之下,直接回了老家省城,走的时候给我发了条短信。我很气愤,质问大鹏为何这般糊涂。大鹏也知道错了,说主要是因为那个女孩太漂亮,没把持住。我对大鹏的所作所为很是无语。

我和他们依旧是朋友,燕子常常和我聊天,拐着弯问大鹏的近况,我知道她还惦记着大鹏。大鹏常常在喝醉酒时哭着告诉我,他爱燕子,要我接燕子回来。我说:“你为啥不去?”他说:“我没脸去!”我不理她。这边,燕子给我发微信,要我别让大鹏喝那么多酒,他胃不好,半夜老是胃疼。

就这样持续了大半年。燕子一度告诉我,她想回来,就看大鹏有没有诚意。我告诉大鹏,让他表现积极些,尽早把燕子接回来。大鹏信誓旦旦,说周末就去省城找燕子。可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儿牵绊着他总是不能成行。

今天,燕子发微信告诉我,她要和大鹏彻底断了,此生不再联系。我说:“你们还相互爱着对方,再等等看。”燕子笑了,说:“我爱大鹏,可是他不爱我,他只爱他自己。他如果爱我的话,为什么都大半年了,他都没来找过我一次,就知道半夜喝醉酒了给我打电话。那时打电话,不是说他有多爱我,而是因为他寂寞了,想找个人陪他。他不给我打电话,也会给其他女孩打的,逢场作戏,没有一点诚意。”我猛然发现,燕子说的其实很对,原来,对大鹏的了解程度,我还不如燕子,虽然我们已经认识十多年了。

第66篇、人生故事爱情的制高点

认识他的时候,她是年轻美貌的上海姑娘,酷爱声乐,曾在名家门下学习过正统的意大利发声法。而他呢,已过知天命之年,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脖颈僵硬歪斜、言语含混不清,甚至一激动,眼珠子就会往上翻。难怪很多人猜测、质疑:他们之间能有什么爱情?

也许没有轰轰烈烈,只不过是白色宣纸上的梅香竹韵,只不过是淡雅自在地在岁月中浸润出最怡人的清香罢了。

“我一看他,就觉得他像个圣僧,很圣洁,很善良,像个修行者似的……”初见他,她没有被吓倒,而是留下这样美好的印象。他就更不用提了,面对这样温柔美丽的姑娘,激动得手和脚不停地颤抖,目光柔和、灵动,像年轻人那样真纯、热烈而灿烂,惹得秘书在一旁不断提醒:“镇静一点,镇静一点!”

他怎么能够镇静得了呢?风华正茂时,因为实验时的一次意外,从此“被一个极其凶顽的恶魔”缠上,拖着病残的身体在兵荒马乱中颠沛流离,受尽苦难,九死一生。可是,生性幽默、乐观活泼、热爱生活的他内心像沸水一样热烈,他多么期待有朝一日“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啊。

命运果然青睐他,她来了。从此,茫茫黑夜有了天光,如枯木逢春,他的生命重新升腾起来。

1961年11月,他们结婚了,她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无微不至。他的身体重度残疾,脖颈僵硬失去了咀嚼功能,吃饭喝水都是她一勺一勺喂到嘴里。“吃饭不知饥饱,妻不给盛,自是饱了;穿衣不知冷暖,妻不让添,必是暖了”,一副琴瑟和谐鸾凤和鸣的温馨画面。花正好,月正圆,在她的陪伴下,他心情大好,饭前讲笑话,和她一起唱《快乐的家庭》《一路平安》,这期间,创作欲望不断被激发,由他口述,她和秘书整理,短短几年时间发表了几十万字的科学小品和科普论文。他的文章生动、有趣,妙语如珠。

虽然几十年“被病魔囚禁在椅子上”,但他—生都在用心血著述,以生命创作。她就是他的阳光,让他看到人性的美好。为了搜集科普素材,她推着他,到鞍钢、到大庆、到三门峡水电站、到五指山苗寨、到呼伦贝尔草原、到西双版纳丛林,南北奔波中,她日日夜夜做着平凡、琐碎而又细致的护理工作。吃饭时,她细心地剔去鱼骨、肉骨,捣细、煮烂,再慢慢喂到他的嘴里。爱,需要什么理由呢?所有的理由都已升华到无形,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在她的精心照料下,他的身体出现了奇迹,40年没有用来书写的手,竟然在纸上写出了字!从每天写十几个到几十个又到几百个,在人们的祝贺声中,他深有感慨地写下:“今天我能握笔写作,要感谢妻子所作的牺牲。”

1984年,超负荷的创作让他的病情更加恶化了,连续3个月高烧、昏迷,北京医院的一间高干病房成了他们的家。患有心脏病的她3个月顾不上洗澡,日夜厮守在床前,洗脸、擦身,吸痰、翻身,内心承受着比身体更大的痛苦。他的气管被切开,发不出任何声音,她靠观察他的眼神来领会意思,她把自己完全融入到他的生命中。终于,他清醒了,但同时,她也被确诊为“乳癌”。然而,她豁出命来仍是没有留住他,83岁高龄,他走了,距医生的死刑结论整整过去55年。

“今生成永诀,来世再结缘。”望着自己题写的挽联,她不禁喃喃自语:“他去了,我也差不多了……”空荡荡的家里,陪伴她的是几页纸,上面,是他的手迹:

“爱娣妻:你老是拿心脏病吓唬我,自己又不肯去找医生。光说没有空,没有时间,舍不得抛开这一个烂摊子,真是要做一辈子奴隶,一辈子牛马,这还了得?”

“爱娣妻:照顾我23年如一日,食不成顿,夜不成寐,似春蚕到死丝方尽。”

“爱娣老伴:风雨同舟,朝夕相处,患难与共,形影不离。”

每一个字条下面都有一个颤抖的签名。

“茫茫碧落,天上人间情一诺”。嫁给他的那天起,她就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这样的忠贞不渝,这样的无私奉献,成就了爱情的制高点,那就是:许多年后,抬头遥望,“高士其星”仍旧含情脉脉,闪烁天穹。

是的,他是高士其,“将科学和文明遍撒人间”,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的科普作家;而她,是被他称为“自己伟大母亲、妻子、姐妹、朋友”的完美女性。让我们记住吧,她的大名叫:金爱娣。

第67篇、爱情故事年轻时看不懂的事

刚工作时,住宿舍,四个女孩群居。不久,我们中的一个被一个老干部看上做儿媳。应该说,四个女孩中,她的长相和个头都排第四。我们三个私下里都想不明白,老人家为啥选她?

时隔多年再回首,我想,如果我是婆婆,在我们四个人中,我肯定也会选那个女孩。她性格好,人勤快,节俭,有礼貌。这不都是做一个好儿媳妇的重要指标吗?

当年的我们三个,最美的那位,虚荣心强、好攀比,总是被虚荣的男子看中。另外一位,个性沉默,少一种和乐家庭的热情,后来经人介绍,嫁了一位军人。我则任性敏感,在感情的路上吃了好多苦。

岁月给了一些女人教训,我们都在学习如何做一个幸福的女人,学习做有幸福能力的女人。

当年那个嫁到老干部家的女孩,分别十年后,我又见她一次。她的日子本身并不如意顺畅,老公还把车撞坏过一辆,与婆婆也有代沟式的不适,小叔子两口子时不时地找一点儿茬儿。但因她淡定的好性格,总是笑呵呵的,一个家总体是和乐地过下来了,如今,她的孩子都能打篮球了。

看看过来人的眼光,多么准确。谁能有做自家儿媳的素质,一看便知,这是岁月给那位老人家的力量。

也因此,我想对年轻的男孩女孩们说,如果你的父母,在你选择女朋友男朋友时给你一些建议,或者对你选的人有一些意见,请你不要认为是父母干涉你的婚姻,跟你过不去。父母是最希望你未来幸福的人。你看到的是三年内的幸福,父母或许看到了十年以后你幸福与否。父母的意见,请一定作为一个重要参考。

幸福从来都不是一件两人头脑一热就能得到的事,它需要两个内在价值观匹配的人,一起走这长长的岁月,一起走这有深度的人生。

第68篇、爱情故事烧饼糊了

我住的公寓门口附近有一个烧饼摊。摊主是一对夫妻,安徽庐江县人。自五更起,男人就身穿蓝色长衫,推着烧饼炉出摊了。女人在后面,拿着细碎物件。

我喜欢看他们做饼。女人揪一个面剂子,擀两下,搓成卷,竖起,又擀两下,捏一撮白芝麻,洒上,放在一边。等做了三四十个,就该上炉子里烤了。这是男人的活儿。他拿起一个饼,迅疾地贴在炉壁上,又迅速抽出手,在水桶里浸一下,再贴下一个饼。炉膛很烫,手从炉子里拿出来,时常带出一股青烟。饼烤得酥黄时,男人就用扁头长火钳轻轻一铲。烧饼一半粘在炉壁上,一半翘起,他再用火钳夹下。他动作很娴熟,很少有失误。烤熟的烧饼金黄酥脆,整齐地码放在案板上,周围掉了一层芝麻。

男人闲下来,就哼“倒倒子戏”,细听戏文,唱的是《小辞店》。女的见丈夫哼,忍不住跟着唱出声来:“手搀蔡郎小店出,回头来望到了一對门神。大街上一班人把头伸,一个个望到我俩笑盈盈。”唱的是小店女主人胡翠莲的戏文,那假声小嗓很是好听。

男人不哼了,只听他女人小声唱:“哥好比,顺风船搭篷就走;妹好似,小的客家被丢在码头……哥好比,风筝断线随风飘走;妹好似,小顽童空把线收。”委婉凄楚,哀怨情深。“哥哥啊,你好比高山失火无水救;妹好似……”女人大喊一声:“烧饼糊了!”

我在想,“烧饼糊了”不是戏词呀,后一句是“脱衣救火挨祸上头”,也不该是“白”,应该还是唱呀。我也入戏了,只见男人火急火燎、手忙脚乱地从炉子里夹出糊了的烧饼,才明白她男人更是听得入了迷,忘记炉子里正烤着饼哩。

看着一炉糊了的烧饼,男人歉意地望着女人,憨厚地笑。女人也笑,又低下头擀皮子做饼,只是不再唱了。

第69篇、爱情故事把分手的出口留给他

害怕,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前段时间,合肥少女苏岩毁容案让人触目惊心,虽制造事端的男孩尚未成年,依然觉得这举动实在禽兽。

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这类事件颇多——比如一个男孩很残暴地杀死了女友,而他做出如此冲动之举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对方要和他分手,而是“分手时,她的话一下就激怒了我”。男孩说,她都决定和我分手了,还要羞辱我,说我没素养没知识又是穷光蛋,“眼神里都充满蔑视和不屑”。于是,悲剧发生了。

这并不是极端个案,因为分手而被伤害的女子数不胜数:被杀害,被毁容,被殴打……而这其中原因除了伤人者本身良知和素养的缺失、性格的缺陷之外,还有女子分手时的态度。大多被伤害的女子,在分手时态度是高傲和蛮横的,依然用曾经的姿态对待即将被自己抛弃的男人,却不知道傲慢的眼神和不屑的口吻,正在为她们引来怎样的灾祸。

如另一则新闻中,那个被工业硫酸泼伤的女子,引来灾祸的原因是多年来花费男人巨资,男人为她抛弃妻子,她却始终不曾给他一个承诺,偶尔鄙薄、慢待……说到底,男人下此狠手,大多不是为了即将失去的感情,而是为了被逼到死角的自尊。

想来,人都是有动物性的,不管已经进化得多么完美,但骨子里一定都还残留着动物的一些特征——冲动之下缺乏理智。尤其是男人,毫无疑问继承了雄性动物的暴烈,纵然被知识和素养武装得再好,也经不起一再的挑衅和刺激。

这样说,不是为这些“禽兽不如”的男人开脱,而是告诉女人一个真相:关键时候,千万要理智容忍,不要刻意地过分地去激怒一个你已经决定抛弃的男人。你想想,既然要分手,分开是关键,干吗还那么激烈和强势。柔弱一些、低眉顺眼一些,把面子留给男人,把结果拿到手,这样才算是赢家。明明不要他了,还要逞一时之快,分也分得那么不给对方的自尊留余地,真的很难说会发生什么。在这件事上,很多女人容易进入一个误区,以为他曾经可以容忍你的,永远都可以容忍你。但他当初的容忍和宠爱,是因为彼此相爱、相伴、相守。而现在,眼看劳燕分飞,他所有的情感都打了水漂儿,本就在气头上,还要去讽刺挖苦他,摆出一贯的骄傲姿势,不惹毛了他才怪。

我认识一个女孩,前段时间刚和男友分手。她的男友,可是出了名的爆脾气。记得他们分手时,男人用尽各种招数纠葛不下,她却始终好脾气地忍耐着,没有急躁,没有发怒,耐心解释分手的原因——不是他不好,只是她没有感觉了,而她是个太在意感觉的人。是她对不起她,请他原谅……从来不激烈挂他电话,直到他觉得无趣了主动挂掉。

这样反复了好多次,男人终于没了脾气,放过了她。

记得当时,还有朋友问,是不是怕他啊?她答得很坦白,是!至少分手的时候,是害怕的,因为任何一个男人,哪怕外表再柔弱,也都有强大的自尊和虚荣心,最受不了失败,这其中就包括被女人抛弃。我不想在这样的时候激怒他让自己受到伤害。我的害怕,是一种自我保护。

原来,这才是女人的智慧和姿态,也是女人的自爱——不管怎样,安全都是第一位的。

所以,如果真的决定和一个男人分手,那么不管之前你曾经在他面前可以怎样飞扬跋扈,分手时,都要放下姿态,低眉顺眼。他抱怨、发火、喝醉几场都由他,那是他在“被抛弃”时的出口。把这个出口留给他,这样,你才可以顺利脱身。

分手,对女人来说,当真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第70篇、爱情故事夫妻的平衡之道

自从开了公众号,后台常有这样的留言——

读者A:腊月二十九也是西方的情人节,我对老公期望很高,最终特别失望,大过年的吵了一架,心灰意冷,不知道這个婚姻该不该继续下去。

读者B:老公木讷不解风情,结婚这些年也没送过礼物,每天下班回家就抱着手机。虽然没有原则性错误,可这种日子也让人很绝望,想离婚,又担心找不到更好的。

……

七七八八的控诉,说出的其实是大多妻子的心声——本来寄望他是这个样儿的,谁想他却是那个样儿的。

朋友阿桂,年轻时先生隔三岔五地送她礼物。结婚二十年,曾经的浪漫好像沙上流塔,一点点涣散掉了。但女人总还是喜欢怀抱天真的幻想。去年七夕节,阿桂特意提了一句,结果老公眼睛一横:“老夫老妻的,有啥过的?”

玻璃心的女人面对这种男人,是不是得暗自垂泪:“他不爱我了。”阿桂没有这份玻璃心,转身进了厨房,咚咚咚剁肉馅儿,准备汆丸子。

围城里待久了,幸福的太太们都有一个共同特性:皮实,大条,万事不挂心。不是她们内心没有了浪漫的一席之地,而是相濡以沫这些年,自己男人是啥样早就门儿清了。非得那么较真,一百次婚都离了。

春节期间,遇到远房表妹阿莲,穿金戴银的,气派得很。坐下没过三句话,开始吐槽妹夫——每天早出晚归,家里油瓶倒了都不扶,两个孩子的接送都是她一个人的事儿。正说着,觑见我的双鱼座先生里里外外地打扫,啧啧连声:“嫂子怎么恁命好呢,看我二哥,啥都干。”

看着阿莲,我无语。她从结婚后就再没有工作过,全靠妹夫一个人忙乎生意赚一家人吃喝。可惜,阿莲看不到他的辛苦,非要拿他的短处来比男双鱼的长处。如果我也和她一样,接下来的台词应该是:看看妹夫一年赚多少钱,再看看你二哥……是不是货比货得扔啊?

很多人婚姻出状况,关键在于没有把个人角色定位摆正,总期望“既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两全其美的好事,却忘记了反躬自省,人家里外都是一把好手,凭什么要你?

看看我们身边,所有幸福的家庭都有一个明显特征,那就是夫妻角色定位明晰精准。

管外的,杀伐果断,运筹帷幄;管内的,贤惠淑德,谦恭礼让。这种状况下若两个人还能互相体谅彼此帮衬,简直可以算得上神仙眷侣了。

我曾经问过很多人:为了什么而结婚?女人们基本都是一个答案:为了爱情。

可为了爱情而嫁,大多会失望的。因为单单靠爱情,绝不足以撑起一座围城的重量。爱情更像是婚姻的引子,牵引着彼此进入一座城,完成一场漫长旅程的双人修行。

一个女人想要婚姻幸福,首先得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想要荣华富贵,如果自己不是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富二代,那就做好忍辱负重的准备,不要一边享受着先生给你带来的奢华,一边又挑剔他没有家常先生的殷勤体贴;想要平凡家常,就要做好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准备,不要寄望结婚证一领,先生就鱼跃成龙带来大把的钞票;想要浪漫风情的,就要做好随时打响爱情保卫战的准备,不要一边做着偶像剧的幻梦,一面又愤怒先生见异思迁的无良……

这个世界或许有看似完美的男神,但绝对没有百分百完美的老公。很多太太的糊涂在于,总是只想要一张唱片的A面,却忘记了,每张唱片都必须由AB两面才能组成。

以男双鱼先生为例。当初嫁他,看中的就是他的勤勉、踏实和顾家。为此,很多太太羡慕我好福。却很少有人知道,和A面对应的还有大把的缺点:木讷呆板、不善言辞、社交技能缺乏、能力平平等。

我们之所以能够一路扶持走到今天,是彼此都明确清晰地知道,自己想要的那种生活,对方可以成全。

所谓夫妻,就是彼此互取其长、包容其短的平衡过程。

第71篇、爱情故事爱是永恒的

1842年11月14日,林肯正式向玛丽·托德求婚,并将一枚戒指送给她,戒指上面刻着一行字:“爱是永恒的”。

是的,谁都希望自己的爱是永恒的。

1837年3月,林肯来到春田镇,开始了“实习律师”的生涯。一天,伊利诺斯州议会在州首府所在地——斯普林菲尔德市——举办了一场盛大的舞会,舞会几乎聚集了全州的政界精英和美女,林肯也受邀出席了舞会。

舞会上,玛丽楚楚动人,男士们争相邀她跳舞,林肯只是默默地坐在一边。他的“特立独行”引起了玛丽的注意,她走上前主动邀请林肯共舞。用她后来的话说:当时她就料到林肯终会成为总统。

玛丽出生于贵族世家,她的父亲是伊利诺斯州著名的银行家。她聪明伶俐,深得父母的宠爱。不幸的是,在玛丽6岁的时候,母亲患病去世,不久,父亲再婚。后母初始对她还好,可有了自己的孩子后,爱的天平就开始倾斜了。玛丽从不向后母低头,内心里渴望有着一个伟大的男人来爱她。遇见林肯后,心高气傲的她坚信自己能成为一位总统夫人。

舞会上林肯之所以沉默,并非是自傲而是自卑。因为在认识玛丽之前他有过几次恋爱,而每次都是以失败告终。

最早让林肯动心的女孩是他的同学凯蒂,凯蒂对聪明勤奋的林肯也有好感。可他俩的关系断断续续。后来,凯蒂嫁给了林肯雇主的儿子,因为林肯太穷了。凯蒂的选择极大地伤害了林肯的自尊心,他随之离开了塔基州。

林肯25岁时,在新塞勒姆州遇见了玛丽·欧文。欧文身上那种大家闺秀的特有气质让林肯着迷,经过几次交往后,林肯迫不及待地向欧文求婚。欧文拒绝了,理由是林肯在与女性交往时,显得拘谨木讷。

不久,他离开了新塞勒姆州来到伊利诺斯州,通过不断努力,成为了州里颇有名气的律师。

这时,卡罗琳又走进了林肯的生活中,她出身于名门望族,气质高雅,热情大方。一次,卡罗琳邀请林肯参加当地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玉米脱壳会,主动献上了自己的热吻……然而,卡罗琳最终还是没与林肯走到一起,她嫁给了一位富有的农场主。

因为贫穷,林肯的恋爱一再受挫,即便成为了一名正式律师、有了稳定的收入后,他在爱情上依然连走麦城,以致他对友人说:“爱情是一桩十分古怪的事情。”就在这时,玛丽的出现给了他极大的信心,玛丽就像他的精神灯塔。

人们说:没有缘分的人怎么也不可能走到一起,有缘分的人上帝也会安排一些沟沟坎坎、曲曲折折,让相爱的人受到该有的考验。林肯与玛丽的婚姻就是这样。

林肯与玛丽的婚礼定于1841年元旦举行。为工作在外四处奔波的林肯,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误了火车,当他风尘仆仆地赶回斯普林菲尔德市时,玛丽提出了分手。任凭林肯百般解释,也无法让玛丽回心转意。

分手后不久,林肯用笔名“丽贝卡阿姨”发表了《桑格莫恩日记》,反驳一位叫詹姆斯的政敌。奇巧的是这篇文章被玛丽读到了,玛丽对文章的观点十分欣赏。更为奇巧的是,玛丽写了续篇,以同样的笔名发表在报纸上。

詹姆斯连续读到了批评自己的文章,倍感受到“丽贝卡阿姨”的侮辱,一怒之下,提出要和作者决斗。林肯勇敢地承认“丽贝卡阿姨”就是他,并表示应战。幸亏双方的朋友出面斡旋,一场悲剧才得以避免。

1865年4月14日,玛丽陪林肯坐在华盛顿福特大剧院的总统包厢内看戏。晚上10点半,当演出达到高潮时,在美国内战中同情南方的演员布斯经过周密准备,持枪潜到包厢里,向着林肯的后脑连开数枪,林肯倒在了玛丽的怀中。玛丽见证了世界最黑暗的一刻,遭受了生命中最大的打击。

玛丽走的时候,手上戴着他们结婚时的那枚戒指,她看着“爱是永恒的”的字样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脸上没有痛苦。

是的,“爱是永恒的”,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足了。

第72篇、爱情故事幸福的傻瓜

刚结婚那会儿,我也拿那个老掉牙的题目考先生:“假如我和你妈一同掉进河里,你先救谁?”

我知道先生是个大孝子,这问题对他而言很残酷。但反正是假设,也无妨。我只想听听一个美丽的谎言:“我当然先救你这个娇妻了!”但大出我的意料之外,他狡猾地说:“先救母亲,再跳下河与你共赴黄泉!”我仍然感动,不为他的机智,只为他悲壮。平淡恩爱的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但我仍保持这个毛病,喜欢问一些很低级的问题。我小心眼,害怕失去他和幸福,特别是家庭收入提高之后。因为我常听朋友说,一旦男人的钱包鼓起来,很快就会忘了自己是谁。

一天晚上,我的老毛病又上来了。

起因是他开玩笑说,想做一顿“最后的晚餐”。我便顺口问道:“假如我死了,你会不会再娶?”

看他迟疑着不答,我便替他抢答了:“不许!”爱情是自私的。这是我当时内心的真话。他也故作严肃地点点头。

第二天,我在单位上班,莫名其妙地又想起这个问题。前思后想,觉得“不许再娶”也太霸道了。如果那样,他该多孤单!而且平常他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没有太太,不知他该怎么生活?

刹那间,我心里很难受,便立马改变主意,想打他手机,告诉他“可以再娶”。可手机不知为何一直打不进去,而他又没有传呼。他单位的同事说,他骑摩托车出来了。打到家里,没有人接。一个早上,我都在焦急中恍惚中度过。中午下班后,便急急忙忙往家里跑。

我骑车技术本来就不好,因为慌乱,差点撞上汽车。我心里一直在祈祷:小心,一定不能出车祸死在路上!我要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他,否则我真的死了,来不及告诉他这些,他的后半生该多孤苦!这么想着,不争气的泪水就涌了出来……

几乎是一路流着泪赶到家里。丈夫刚好要开门进去。我疯狂地冲上去,紧紧地抱住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可以再娶!”

丈夫莫名其妙,甚至有点被我吓呆了!

当我把自己一个上午的心情告诉他后,他郑重地点点头。这种听话,又让我再次涌出泪水,但不知这时什么滋味。

他轻轻地用手背拭去我的泪水,然后把我拉到阳光下。我发现他的眼睛也湿了。他心疼地说:“我的傻瓜!”阳光多美好,我怎么能熟视无睹?

阳光下的证明:我是傻瓜!幸福的小傻瓜!

第73篇、爱情故事鱼香肉丝和爱情

  我是鱼香肉丝的忠实粉丝,每次到饭馆吃饭,总要叫上两盘鱼香肉丝,再配上几碗白饭,令旁人侧目不已。我却怡然自若,目不斜视的自顾自的吃着。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胖姑娘。

  一天早上,有个男同事打趣地说我是现代版的杨贵妃,浑身散发着古典的气息,连身材都像古人一样,可见恋爱也只能走古典路线了。

  同事們笑得喘不过气来,我差点气晕。我暗下决心,要脱离古典路线,要谈一份浪漫的恋爱

  我开始相亲。

  先是碰到一位文学博士。他面貌清秀,眉宇间满是浓浓的浪漫气息。

  现代相亲,经常是从一顿饭开始的,饮食与恋爱似乎也有了一些相通的气息。

  我俩第一次约会,是在湖畔的咖啡馆里。装成淑女的我点了一杯咖啡,听文学博士滔滔不绝地谈了两个小时,顿感乏味,肚子还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一声接一声,还一声比一声响。看着文学博士诧异得有些扭曲的脸,我颓然地明白,自己和浪漫主义无缘。

  果然,文学博士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开后,再也没有联系过我。

  后来,我去和一位事业成功的男士相亲。他走的是现实主义的风格,饮食简单而快捷,用微波炉烤大个儿的土豆,配上香肠和牛奶,就是一顿饭了。营养、简单、便利,典型的现实主义流派。

  这位成功人士经济基础雄厚,每次约会却很匆忙。他不说情话,不玩浪漫每分每刻都是一副把恋爱当事业来经营的面孔。

  那是在一个周末,我带着这位成功人士去见住在郊外的父母,车刚出城便坏在了路上。他拿出计算器算了一下,告诉我,因为车子是在去我家的路上坏的,所以修理费要和我AA……我终于醒悟,自己和现实主义也有着一段不小的距离。我果断地将现实男拖进了黑名单,从此各走各路。

  接连几次相亲,从一开始的充满幻想到最终的灰溜溜结束,让我颇受打击。由此也证实了饮食的流派多元繁杂,恋爱也是如此,我可能与任何流派无缘。一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变得非常低落。

  而这段时间里,唯一能让我感到快乐的,于是我开始恢复了对鱼香肉丝的喜爱。渐渐地,我又开始光顾住处楼下的那间小饭馆。那里的鱼香肉丝做得特别地道,店主是一个小青年,自主创业,身兼店主和伙计两种身份。

  没想到有一次,吃完了鱼香肉丝,店主竟红着脸向我表白了。他说,他原来不太会做鱼香肉丝,发现我爱吃这道菜,于是翻遍了各大食谱,又请教了很多同行,才做出如此美味的鱼香肉丝。有一段时间,我没有出现,他以为没希望了。可最近我又开始光顾他的店,让他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

  我心里突然萌发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这个传统的小男人正如那道鱼香肉丝,散发着香而不腻的气息。他不浪漫,却有着一颗为爱量身定做的心,传统而实在,这是古典主义的恋爱,如同鱼香肉丝,怎么吃都不腻!后来,我成了那间小饭馆的老板娘,日子平淡而甜蜜。

  爱情如饮食,有着不同的风格,现实的、浪漫的、古典的……没有哪一种是最好的,而向别人看齐也未必是好事。只有寻到适合自己口味的那个流派,方可成就一生的幸福。

第74篇、爱情故事紫贝壳纽扣

贝尔本很想让父亲留下来,她希望母亲能和她一起挽留父亲,但母亲没有对执意要离开的父亲做任何挽留。

贝尔本忍不住哭出声来,12岁的她还不能明白:为什么曾经那么恩爱幸福的父母要分手,难道父亲对母亲的爱,真的会随着他拿走属于他的东西,就永远消失了吗?

夜已经很深了,母亲卧室的灯还亮着。透过门缝。贝尔本看见母亲正流着眼泪,将父亲褶皱的书角一页页抹平;把父亲心爱的老唱片粘上粉红的小纸条;再把父亲的衣服从橱柜里小心地取出来……

尽管贝尔本还不太明白大人的感情世界,但有一点她是知道的,那就是母亲依然爱着父亲。等到母亲房间的灯熄灭,她疲惫的鼾声均匀地响起,贝尔本才蹑手蹑脚地走进母亲的房间。母亲为父亲整理了大大小小8只箱子。贝尔本弓下身子,当摸到第8只箱子时,她激动地发现自己能提得动它,她把它拎回自己的屋里。

皮箱里装的东西让贝尔本有些失望,她以为自己能幸运地“偷”到装着父亲心爱老唱片的那只皮箱,或者拿到装着摄像机的皮箱也不错。这个箱子里面装的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物品:18双颜色各异的袜子、两双冬天用的皮手套、母亲为父亲编织的一条红色围巾以及父亲早年收集的糖纸。贝尔本挑了3只袜子、一只皮手套、一条红围巾和一堆绿色糖纸,然后偷偷把箱子送回了母亲的房间。

第二天。父亲回家搬运属于他的那8只箱子。任凭父母怎么喊,贝尔本躲在房间里就是不出来。尽管自己藏的东西是那么微不足道,但她依然担心被细心的父亲发现并带走。如果那样的话,他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父亲离开后,尽管母亲很少提起父亲,但聪明的贝尔本仍能从母亲的某个神情里看出她的落寞。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粗心的父亲仍然没有发现自己丢了东西吗?贝尔本忍不住给父亲打电话:“爸爸,我发现你落下了一个最重要的东西!”父亲答应晚上回来取,贝尔本让母亲将一小沓糖纸用盒子包好,还假装埋怨母亲不细心。

看着母亲微笑着将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父亲,贝尔本心里涌起一股暖意。尽管他们没有说什么,尽管父亲在家里呆了10分钟就匆匆离开了,母亲却露出了久违的笑脸,这是贝尔本最想要的礼物。

又一个星期过去了,贝尔本再次拨通父亲的电话。“爸爸。难道妈妈给您织的那条红围巾您也不要了吗?”父亲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爽朗地答应第二天来取。让贝尔本惊喜的是,父亲买来一团黄色毛线,让母亲为贝尔本织一顶帽子。这一次,他们聊了半个多小时,父亲才起身离开。

“还有3只袜子和一只皮手套。”贝尔本想,这些小物件还能把父亲骗回来吗?即使自己还能让父亲回来4次,谁又能保证他在短短的4次回家时间里,重新爱上母亲?她不禁有些后悔:当初应该把父亲的东西多藏点。

当贝尔本第3次给父亲打电话,说他落下了东西时,母亲偶然发现了她藏在床头柜的袜子和手套。她不禁为女儿的良苦用心感到欣慰,但她觉得这样做未必能挽回丈夫的爱。眼看着可以分成4次的物品,被母亲一次性交给了父亲,贝尔本既羞愧又难过。不过这次,父亲留下来吃了晚饭,他甚至在离开时轻轻吻了母亲的额头。但贝尔本可悲地感到:属于父亲的所有东西,已经被他全部拿走了。他对这个家庭的留恋和对母亲的爱,也许将永远回不来了。

眼看着母亲的情绪渐渐低落,贝尔本开始在家里的每个角落搜寻。试图找到父亲落下的某个重要物品。尽管母亲坚定地说这里除了贝尔本。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让父亲留恋了,但贝尔本仍固执地继续搜寻着,她坚信父亲一定还有什么东西未曾带走。

两个多月后,贝尔本在车库里发现了一枚紫色的贝壳纽扣,这不是父亲最喜欢的那件风衣上的纽扣吗?贝尔本兴奋不已,就在同时,母亲也在房间里发现了一枚紫色贝壳纽扣,可她清楚地记得,她曾仔细地检查了丈夫每件衣服上的纽扣呀。

贝尔本兴奋地拨通了父亲的电话,这次,父亲抢在女儿之前说了起来。“宝贝,我丢了两颗紫色贝壳纽扣。告诉妈妈,不小心丢掉两颗纽扣让我感到难过和孤单。”贝尔本转达了父亲的话,她不明白母亲为什么突然会泪流满面。

在房间里的贝尔本听到门铃声,应该是父亲来取纽扣了。当她打开房门时,发现父亲和母亲正紧紧拥抱在一起,门外还放着父亲的8只箱子。这一刻,贝尔本欣喜地知道,父亲对这个家的眷恋和爱都回来了。

天真善良的贝尔本,当初煞费苦心地一件件藏掖父亲的东西,只是希望他能有更多机会回来看望母亲。她没有想到。父亲在将要取完属于他的东西时,却带着他所有的行李回家了。单纯的贝尔本也没有料到,那两颗贝壳纽扣是父亲趁她和母亲不注意时偷偷放下的。因为他发现了贝尔本的“阴谋”,因为他在一次次回家时,重新发现了妻子的爱和纯真。两颗普通的贝壳纽扣里。藏着一个父亲最深沉的爱,也藏着一个贝尔本无法知晓的温柔秘密。

第75篇、爱情故事爱,原来就是那一瞬间的心疼

认识很久了,她都不确定自己是否爱他=所以,她一直对他若即若离:每次,都是他骑着单车,穿过大半个城市,到她的住处来看她一

他很穷,送不起太昂贵的礼物。但每次约会,他总会送她一个惊喜。有时,是一罐冬日里难得一见的鲜艳欲滴的草莓;有时,是他熬了几个通宵设计的别出心裁的漫画。她也会有偶尔的心动,只不过每次平静下来,她总是抱着枕头想,总不能一辈子就只跟个买得起草莓的人过啊。

圣诞节那天,这个城市突然下起雪,飘飘扬扬的,平添了几分浪漫。他给她打电话:“我想陪你逛街啊,很多商店都在打折,说不定可以买到你想要的那款羽绒服呢。”

她握着电话,望了望外面轻柔的雪花,嗯了一声,表示同意。她只说过一次喜欢那种款式的衣服,他就记住了。

他来接她,出门时递给她一个很可爱的红色圣诞帽,轻描淡写地说:“戴上吧,外面冷,免得冻了耳朵。”她把帽子拿过来,戴在头上,又往下拉了拉,正好把耳朵遮住了。抬起头,她才发现他的耳朵冻得通红,雪在他的发梢化成了小小的水滴,迎着光,闪着晶亮的色泽。

他带着她,在繁华的商业街上,从东逛到西。终于,在一家装修得很奢华的店里,找到了她想要的衣服。她几乎叫了起来,拉着他惊喜地跑过去。

他也很高兴。他高兴,是因为她高兴了。

可是,他的眼光落在了标签上,698元,是他半个月的薪水。刚大学毕业的他,还要节省出来工资寄给家里的妈妈。今天,他身上只带了500元,他以为买一件衣服足够了。他的衣服,从来没超过2D0元。

他拿出钱包,不甘心地从里翻到外,想从哪个缝隙再找到200元。她是那么喜欢那件衣服啊!不知什么时候,她来到他身边。他先是看到她可爱的红鞋子,然后抬起头看到她微笑的脸。他拿着钱包的手停在那里,尴尬地一动不动。他憋红了脸,很小心地说出一句:“钱没带够,对不起。等发了工资,我马上来给你买好不好?”那语气,像极了做错事的孩子。

她的心蓦地痛了一下,狠狠地痛了一下。

有谁能像他一般,给自己百分之百的爱呢?没有钱,可以再赚,他还这么年轻。但错失了爱人,是一辈子的遗憾啊!

就在那一瞬间,她发现了深藏在心底的对他的爱。她很坚决地挽起他的胳膊,一脸灿烂地往外走,边走边对他说,“前面还有一家店,一样款式的衣服,只要200多元。”

其实,哪有那家小店,她只是想找个借口让他离开那个地方罢了。原来,爱真的很简单。有时,就藏在那瞬间心痛的感觉中。

第76篇、爱情故事火锅与爱情

流氓是一条狗。

流氓的名字是肉头取的,他反复强调这条狗在窜进我们小区时别有用心。肉头说:“这家伙就是个流氓坯子,它一直对着六号楼那条放养的泰迪流口水,在人家屁股后嗅来嗅去。这个小区不大,大部分人和狗我们都熟悉。一条流浪狗,连饭都吃不饱,还敢对着一条母狗流口水,你说它不是流氓是什么?”

关于流氓,肉头曾非常认真地和我探讨过一个话题。他问我:“一个人在衣食无着的情况下会不会奢望爱情?”

我的回答是:“奢望是肯定的,但付不付诸行动是另一回事,爱情极容易被现实捆绑。一个人脸皮再厚,在预备和一个女人约会时,口袋里肯定要有喝咖啡的钱吧。”

当我们这么深刻地讨论一条狗的爱情时,这条叫流氓的狗已经被肉头收养了。肉头说,他用半根火腿肠就轻易地引诱了它。当时流氓正在向泰迪大献殷勤,但看到火腿肠后就义无反顾地跟他走了。

肉头的话可信度不高,但流氓确实被带回了我俩合租的屋子,而且弄得动静还挺大。他用纸盒给流氓做了个窝,又自作主张地把我的洗脚盆改造成流氓的饭碗。流氓比我想象的要温顺,它在肉头脚边嗅来嗅去,表现符合半根火腿肠就能收买的那种状态。

从流氓这个名字来看,肉头对这条流浪狗并不尊重,甚至有点儿鄙视。鄙视的原因有两点:一、流氓因为半根火腿肠就把自己给卖了;二、流氓在跟随肉头时,直接就放弃了当时自己还在大献殷勤的泰迪。也就是说,在面包和爱情之间,流氓选择了前者。

对肉头的第二条理由我不以为然,我觉得肉头认定流氓对泰迪的态度属于爱情未免草率。——狗总是流口水,我们不能把流氓的正常生理特征引申为心理特征。毕竟是一条土狗和一条宠物狗,族群差异太大,爱情基础不牢固。

肉头对于流氓的态度并没有因为我的不以为然而改变,他在流氓埋头于洗脚盆吞食剩菜剩饭时,眼睛盯住了流氓的屁股和腱子肉,极其深沉地冒出一句:“对于一条缺乏高尚情操的流浪狗,火锅是它最好的归宿。”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肉头收留流氓的重点是火锅。道德讨论是一个幌子,在吃火锅之前,他要找一个让自己觉得过得去的理由。毕竟当他恶毒地算计流氓的时候,这条单纯的狗正躺在他的脚边打呼噜。

我不是爱狗人士,而且我对突然闯入我生活的一条狗也缺乏好感。我对肉头说:“你要吃火锅是你的事,我不参与,不过,你得赔我一个洗脚盆。”

肉头要杀流氓,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他买了把锋利的菜刀,准备了一根结实的麻绳。之后,他用六七天时间给流氓喂食。肉头认为,六七天的相处可以加深流氓对自己的信任,在他把绳索往狗脖子上套的时候,它才不会挣扎,也不会发出凄厉的惨叫。我认为,肉头这么做,只不过是想让流氓多长出几两肉。

杀狗那天早晨,肉头非常兴奋,他早早地跑到菜市场,买了八角茴香、酱油、料酒,光是预备蘸肉吃的蒜头就买了两斤。肉头想让我给他搭把手,并许诺事成之后分我一条狗后腿。我说:“我不想看到这些,小时候我见过大人杀鸡,一把菜刀在鸡脖子上来回抹,想着都头皮发麻。”

故事这么发展似乎有点儿平淡了。事实上,那天肉头杀狗的阴谋并没有得逞。当我回到住处,想象中狗血四溅的情形没有出现。一开门,流氓呼哧呼哧涎着脸凑过来,吓了我一跳。看起来,这条缺乏高尚情操的狗并没有顺利走入火锅。

肉头有点儿惭愧,他跟我解释,本来他吃火锅的心思是很决绝的。在杀狗之前,他加了一道工序,他想先给流氓洗个澡。终归是条流浪狗,身上污秽不堪,也不知道有没有虱子或其他寄生虫,这些东西光是想想都影响胃口。于是,肉头就很贴心地给流氓洗了个澡,洗澡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前后约莫半小时。30分钟的时间足以发生其他一些事情,肉頭公司一位女同事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来找肉头。本来很正常的会面,由于流氓的介入,就多了一层别样的气氛。

一个小姑娘,看见男同事在给一条流浪狗洗澡,她会想到什么呢?当时,刀子和绳子还没有登场,做火锅的大料和蒜头还静静地躺在厨房里。女同事被眼前的一幕打动了,她觉得她看到了一个爱心爆表的好青年。

接下来,小姑娘也加入洗狗队伍,主动和肉头唠嗑儿。这种唠嗑儿忽略了工作上的问题,自然而然地在狗的话题上铺展开来。肉头对于狗的认知,原先一直是建立在火锅之上的。这次聊天,重新刷新了他对狗的认知,也刷新了他对这个小姑娘的认知。

总之结局还不错,流氓活了下来,肉头顺利地收获了爱情,我也有了新的洗脚盆。

这么狗血的事,肉头后来给我总结时却岔向了另一个方向。他说:“狗比人下贱。狗在面包和爱情之间会选择前者,人恰恰相反。”

我不想反驳。我一直认为,这是个混账逻辑。

第77篇、爱情故事始于川藏线的小爱情

最近朋友圈被“90后”的话题刷了屏,第一批90后已经秃了,第一批90后已经出家了……但阿全和十三,这对已经生了二胎的90后,让我们看到了生活的另一种打开方式。川藏线路上相爱,大二生子,在一起十年,没房没车,一家四口却一直在路上,靠摆地摊环游了63个国家。

阿全和十三都是中国美术学院的学生,一个大一,学的是美术,一个大三,玩的是设计。两人明明是校友,相识却是在川藏线上。

2009年,穷游的两人相识相遇,一路上徒步、搭车,饿了就吃白水煮面,夜深了就地搭帐篷,或是借宿在当地人的沙发上。最终痛快地玩了一个半月,只花了127块钱。“帐篷虽然小,心里却装着整个世界。”

但学习美术出身的阿全和十三,经常被当地的手工艺品勾住魂。贵州苗银的手工项链、精致的木梳、西宁的绿松石、西藏山南的风藤手镯……

那时候义乌的小商品,还没有杀进这些地方,于是爱不释手的两个人,把一路上省下来的钱,都花在了这些首饰上。一整年,两个人走走停停,60块钱一辆的二八大杠,一步一蹬骑到了合肥,在新疆和田遇到暴乱,在深夜的无人区数星星,去过了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他们,从不去当地热门景点打卡,而是像当地人一样生活,这让他俩晒得更黑,却笑得更灿烂。

为了不向家里要钱,自己赚旅行经费,这对情侣开始在学校边上的夜市摆摊,扯下一块家里的桌布,装一箱路上带回来的小首饰,两个人开始了摆摊之旅。结果大家非常喜欢每一件首饰背后的故事,第一天,就赚到了3个月的房租,800块。

生意好的时候,就下楼炒两个小菜,要瓶啤酒,没开张的话,自己煮锅饭打个蛋拌点酱油,都能抢着吃一顿;为了省钱,两个人住在七八平方米的出租房,不舍得装空调,夏天最热的那几天,两个人直接睡地板。

杭州的冬天特别湿冷,有一天下起了雪,十三也不收摊,就裹着阿全的羽绒服瑟瑟发抖,旁边卖地瓜的大叔看不下去,送了他們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收摊后,阿全蹬着脚踏车,十三就坐在后座紧紧抱住他,每天骑上5公里路才能到家,一个冬天下来,十三的两只手长满了冻疮;捧着这个猪蹄一样的手,看着她脸上被风吹裂,起皮的脸,阿全却觉得眼前这个余生的另一半,真美。

报纸、杂志都追到夜市报道他俩的故事,大大的标题写着:像十三阿全那样的生活。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支持,有同学路过地摊时,假装不认识他俩,为有这样的同学丢脸,有的甚至会把脸遮起来,心想:千万别主动和我打招呼。

为了不再风餐露宿,他俩拿出了大半年的积蓄,租了美院旁边的一个小店面。谁也没想到,这间14平方米的小店,后来成为杭州最特别的一家店——流浪共和。

阿全和十三两个人,开始了一边上学、一边旅行、一边打理店铺的生活。老挝、印度、俄罗斯、墨西哥、日本、新西兰、美国房车自驾……他们带回了无数首饰、布艺和设计,他们说未来一片美好,因为生活不是安排好的,明天说不定就会来一个小惊喜。

两人扯了证,生了娃,没有办传统的婚礼,甚至没有拍结婚照。因为旅行,就是最好的仪式感。每年,阿全都要空出三个月的时间,带着十三去世界的各个角落。

老规矩,不去景点打卡,跑到英国小镇参观古老的教堂;在巴斯巨石阵,在美国救赎山,在海边、在山谷前拥吻,就像19岁那年一样;一起去新西兰一起跳伞,即使吓得尖叫,也要陪你完成新年的心愿清单。

旅行为什么有趣?因为一直在和有趣的人一起。

等儿子老虎再大一点儿,小儿子花椒也出生时,十三和阿全果断给两个小家伙都办了护照,从此以后,出门旅行一买就是四张机票。去日本看海,去韩国吃辣炒年糕,儿子对全世界都充满了好奇。

一家四口,周末也会自驾去体验一把幼儿园里没有的大自然。

每一趟旅程,除了攻略之外,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哪里来的经费?”“赚啊。”除了流浪共和——这间藏着来自全世界小物件的门店,在看过那么多风景和异国风情后,除了照片和文字,十三一直想要用一些设计来表达。

她搭配的服装、衣帽,其实都是她自己设计、打版的。情书、西部彩虹、渔人码头、星月……十三为每一件衣服取了一个名字。

她说自己一直在用笨方法做生意,但她相信只有用真诚的、好的东西,才能对得起每一位客人。

就是因为这样的“笨”,流浪共和成立七年后,差点破产,交不起租金的他们,只能搬到乡下的工作室,从赚到第一个100万,到一起吃泡面,经历了无数大起大落后,他俩却依旧坚持:只专注自己手上的事情。没想到,纽约时代广场大屏幕,愿意为这样的傻子亮一盏灯。

而无意间,他们打开手机发现,某天的头条上,出席活动的佟丽娅穿着的,正是流浪共和的设计。阿全和十三说:“流浪共和成立的初衷,就是希望能去更多更远的地方,把好玩的有意义的事和物带回来分享!”

这也是“流浪共和”这个名字的由来,让我们忠于理想,让我们面对现实。

8年,走过63个国家和地区,十三说生活最厉害的招数是用心,其次就是仪式感。

于是今年情人节,一向木讷的阿全搞了一个大Surprise:365天乘以24小时乘以8年,我们几乎每分每秒都在一块。一起经历了那么多,唯独欠你一场,浪漫的婚礼。

你从没穿过婚纱,我知道你不遗憾,但是穿着婚纱,潜到海底,我想这可能是你想要的婚礼。

如果你以为这场只有两个人的婚礼,不小心登上当天报纸的头版头条就足够惊喜,阿全却说这还远远不够。

他精心策划了一场求婚,今年8月,在世界尽头的灯塔上,阿全拿出一枚戒指,向在一起8年的妻子求婚:从年少到暮夕,唯有深情共白头。

你,愿意嫁给我吗?

阿全和十三的前半生火了。川藏路上相遇,摆摊创业,未婚怀孕,环游世界,海底婚礼,世界尽头求婚……

有人说他俩的八年,过遍了无数人想要却没有勇气实现的生活。最让人羡慕的是,他们依旧在路上。

第78篇、爱情故事爱你的人“潜伏”那么深

【爱心泛滥、用力过猛的老妈】

在犹豫了数日之后,我还是点了“不让他(她)看我的朋友圈”的设置,未能免俗地将我妈屏蔽了。

当然,原因是我妈也是个不能脱俗的妈,每次不管我在朋友圈发点儿什么,随意的一张图片一句话,在她那里,都会引起剧烈震动。

这个问题,所有被老妈关注的亲们都有共鸣吧,比如,不管你发什么,如果是在晚上十点之后,老妈的反应准是:“儿子,怎么这么晚了还不休息呢,睡觉太晚对身体不好,以后一定要早早睡啊……”长篇大论,反复唠叨。妈,才十点好不好?现在的年轻人,谁会在十二点之前上床啊。再比如,随手发张街头抓拍美女图片,老妈立刻兴奋起来:“儿子,那是你女朋友吗?多大了?家是哪儿的?在哪儿上班……”好像我已打算娶了对方一样。最过分的是,那天晚上加班后,我泡了一碗泡面,手欠发了朋友圈。能想象吧?我妈就差没坐飞机飞过来给我做一顿健康有营养的晚饭,先是链接数篇“长期吃方便面对健康有害”的文章,又各种担心我是否工作压力巨大……

写到这里,我几乎能看到亲们齐刷刷举起的双手。没错,作为独生子女、作为90后,我们都有一个爱心泛滥、用力过猛的老妈,这么多年,她们事无巨细,恨不能所有一切都亲力亲为。后来,我们终于以读大学之名脱离了她的掌控,也接受了她每天早晚两个电话、三天一次视频的亲情掌控,至少大多时间,我们是自由、随心所欲的,可以说想说的,做想做的,她听不到、看不到。然后,为了延续这种自由,我们选择了在读书的城市工作,不再回属于她的一亩三分地……

但是,自从有了微信朋友圈,而我们,恰恰又有一个与时俱进、飞快学会使用微信并随时扫朋友圈的老妈……自由呢?随心所欲呢?都成了痴心妄想,一个不留神,就会招来老妈神一般的关注度。于是我们开始在屏蔽她和不屏蔽她之间纠结,纠结了又纠结,最后忍无可忍,我们还是成了“背叛者”……

我,不过是这些“背叛者”中的一个,为此,我原谅了自己。

【亲,在屏蔽爸妈的时候】

当然,长辈们可以责备我,就不能不在朋友圈里发那些让老妈操心的事儿吗?我的回答是:当然可以,但是,如果连发朋友圈都不能随心所欲,那么,我的人生还有什么自由可言?也就是朋友圈了吧,还让我能放肆一下、放松一下。所以,我还是决定坚守这一小块自由的土地——这也是大家需要注意的,亲,在屏蔽爸妈的时候,一定要记住同时屏蔽其他长辈,包括和老爸老妈关系密切的所有人。

然后……自从不让老妈看我的朋友圈,人生果然清静了许多。周末,9点钟,我惯例在睡懒觉,睡梦中被手机铃声吵醒——还好,第六感跳跃了一下,我没在接起手机前“骂人”,但声音也不太友好,充满没有睡醒的不耐烦。

我妈才不管这一套,声音震耳欲聋:“儿子,好几天没看你发朋友圈了,是不是工作太忙了啊,你最近吃得咋样?睡得好不好,加班多不多……”

其实当我妈问第一句的时候,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惭愧的,毕竟屏蔽朋友圈这事儿,是对她的背叛和欺骗。可是随着她反复地唠叨和询问,我那点儿惭愧也就荡然无存了,只剩下庆幸,庆幸是屏蔽了,不然,这几天发的各种笑话、调侃、和女同事头对头的合影美颜照,还有同学生日聚会后的杯盘狼藉、酒瓶满地……我妈还不看得暴跳如雷、血压升高?

可还是被我妈絮叨烦了,终于忍不住打断了她没有标点符号的询问:“妈,我在补觉,刚睡俩小时就被您吵醒了,电话一响吓我一跳,这会儿心脏都有点不舒服了。”

两句话戳中我妈软肋,她赶紧说:“那儿子你快睡吧,没事就好,等你睡醒了给我回个电话啊。”

我答应了一声,我妈主动收了线。

叹三口气,在朋友圈里发了两句话:一大早被老妈的关爱吵醒,如此用力的爱,简直是我辈不能承受之重。

随后把手机调到静音,接着睡。

【心虚,不敢多说】

醒来后,看到朋友圈里数人点赞,数人发表同感,大家心有灵犀,不说也知道我把我妈屏蔽了。只有一个哥们儿担心道:“这么敢说,也不怕你妈看到灭了你。”

我回他三声“哈哈哈”,他太高看我了,我妈要是真能看到,借我俩胆儿我也不说啊。不过后来,我还是给我妈回了个电话。毕竟是亲妈,大方向是不能错的。电话里,当然是告知她一切都好,吃得好睡得好,坏习惯都在修正中,工作压力不大,钱够花,没乱花,每个月存500元……这些,都是她想听到的,书上说,投家长所好,也是孝敬的一种。

隔三差五的“甜蜜谎言”奏效,我妈倒是放心了一小段日子。可是这种相安无事的清静,也没有持续太久。一天晚上,大概11点多了,我正吃着薯片追剧时,听到叮咚一声传来微信提示,然后,我看到我妈慈祥的微信头像,她问我:“儿子,还没睡吧?”

莫名其妙啊,这个点,是我跟她汇报的休息时间,一般她都睡了,怎么会突然这么问。

我半天没回,如果当即便回,只能说明我没睡。大概过了七八分钟,我才回过去:“睡了呀,老妈,你怎么还不睡?”

“没事,我就是问问,怕你睡晚了又会饿,要是真没睡的话,想吃东西,就去煮点儿面或者水饺什么的,别吃垃圾食品啊。”

我嗖地就把剩下的半包薯片丢开了,10分钟前,我刚在朋友圈发了一张吃薯片的自拍照,10分钟后,就收到老妈的警告,是该说母子连心呢,还是我妈如有神助?总之,我被吓到了,薯片不吃了,剧也不看了,匆忙回我妈一句:“困,接着睡,您也早点睡啊老妈。”

心虚,不敢多说,回过后乖乖上床了。

【她的爱,深不可测】

但我万万没想到,从那之后,“如有神助”的巧合开始频繁发生。

有一次,上班时忙里偷闲,转发了一个段子,是那种年轻人对某些事件纯属娱乐的调侃,当然,不够正能量。半个小时后,我妈微信到了:“儿子,你是成年人了,说话要严谨些,不要太随意了,不好。”又有一次,大雨下了一天,下班时,发了句话调侃:雨太大,今晚决定住在公司里,有同住者前来报名。也是半小时后,老妈询问:“看预报你们那里下雨,雨大不?你回去没?”还有一次,刚刚发了张对着一锅水煮鱼大快朵颐的图片,我妈立刻提醒:“儿子,吃饭要吃清淡些,别太辣,你的体质容易上火……”

就算我反应再迟钝,也知道这些巧合背后一定有问题,一次两次也就罢了,我买件破洞牛仔裤,我妈都及时提醒我要注意着装形象,毫无疑问,出叛徒了,有人把我那些自由的动向汇报给了我妈。

我得把他揪出来!

表哥、表姐、发小、同学……凡是觉得可疑的,我怒气汹汹地挨着问了一遍,但大家都一脸无辜。就在我快把熟人都“得罪”光了的时候,没想到,“叛徒”主动站了出来,他不是别人,竟然是我对桌关系最要好的同事凯凯——我妈潜伏得太深了。在我所有想到的人中,压根就没想过会是同事,因为我妈跟他们都不熟。

凯凯对我说,有一天,他接到了我老妈的电话,他的电话号码,是我妈从我手机里“偷去”保存下的,可能正是为了备日后不时之需。电话里,我妈就差没声泪俱下,她知道我屏蔽了她,知道我是想逃避她铺天盖地的爱。我妈深刻检讨,跟凯凯保证,她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事无巨细地管束我,请求凯凯体谅一颗母亲的心。我妈对凯凯说:“小森从小身体不好,10岁前,每年都要住一次院,他又任性,不会照顾自己,我就是太不放心他。”

凯凯说:“我也知道这事儿早晚兜不住,可是我能拒绝吗?你小子别不知足,我要有个这样的妈,让我干啥都行。”

凯凯这句话,让我原本讨个说法的冲动偃旗息鼓了。凯凯父母早年离异,他跟着父亲长大,对他来说,母爱是人生永远的缺失。而我呢?我呢?我简直就像个捧着金饭碗还喊穷的笨蛋,逼得我妈要用这种方式来“潜伏”,只为得到一点我的信息。

我跟凯凯道了歉,没跟我妈道歉,歉意太多,道不起。另外,我妈也不需要我道歉,因为我做什么,她都不会真的怪我。

那天,我解除了对老妈的屏蔽。我终于知道了,屏蔽老妈,是种很愚蠢的行为,我该做的,是努力健康、乐观、正能量地生活,并把那种生活动向传递给老妈,让她安心,让她放心。我也知道了,老妈“潜伏”的深度,便是她爱我的深度,她的爱,深不可测。

第79篇、爱情故事好婚姻,看厨房

厨房冷冷清清,日子就冷冷清清;厨房进进出出、热气腾腾,日子也就热气腾腾。日子过好了,婚姻也就好了。

我有个习惯,去陌生地方,爱去当地的乡野转悠。我喜欢站在高处,远眺那些有烟囱的农舍。遇上饭点,袅袅炊烟升腾,弥漫开,和云朵融合在一起,再飘过参天的大树去远方……

那种感觉,仿佛是美好的日子在飞舞,让人流连忘返。

记得母亲跟我说过:“看一个家庭日子过得怎么样,只要看看这一家的厨房就知道了。”厨房冷冷清清,日子就冷冷清清;厨房进进出出、热气腾腾,日子也就热气腾腾。

日子过好了,婚姻也就好了。

小时候,家里做饭,母亲在灶前忙活,父亲在灶后添柴加火,我围着灶台打转、玩耍。锅里冒出腾腾热气,父母大声地聊着天,那种烟火气,让我感到温暖、踏实而幸福。

母亲对我说:“以后成了家,一定要自己做饭吃。外面的饭再好吃,也不如家里的饭有味道。”当时我小,不懂,后来长大,成了家,深以为然。

姑父和姑妈结婚四十几年了,比现在很多年轻夫妻的感情都要浓烈坚固。他们常常一起上街买菜,一起回家做饭。一个洗洗切切,一个下锅翻炒,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被摆上桌,热气在屋子里翻腾,全是幸福的味道。

这样的画面总是很温馨,后来明白,他们的感情之所以会浓烈,大概也和这厨房密不可分。也难怪母亲总是叫我无论如何要学会在家吃饭,大概也是想让我守着这平凡但又真实的人间烟火吧。姑妈跟我说:“其实人只要常常相伴在一起,都沾沾家常,在一起吃饭,家人是很难分开的。”

有一次,在网上看到一个大姐说:“我准备离婚了。日子过不下去了,家里冷冰冰的,厨房也冷冰冰的,夫妻之间一年也说不上几句话。”有人问:“你们不一起做饭吃吗?”

大姐想了想说:“刚结婚的时候会一起做。那时觉得挺好的,日子虽然清贫,但是一家人围在一起吃饭聊天,特别开心。后来,他经常不回家吃饭,我也懒得做了。久而久之,就经常在外面吃了。”

有句话叫:你把日子过随便了,日子也就随便你了。

我和周先生结婚十年了,依然保持着一个习惯:经常在家吃饭。也不是不出去吃,而是把出去吃当成调味品,家里永远是主调。

平日里周先生负责买菜烧菜,我负责淘米做饭、洗碗。家里的厨房基本没停歇过,这是一种非常美妙的感觉。无论多晚下班,周先生总愿意在厨房忙乎。我要么在客厅辅导孩子写作业,要么与他挤在厨房聊天,他做一个菜我偷吃一个菜。

我的朋友圈里,除了晒文字,就是晒他烧的菜。我觉得,这才是生活。

陈大咖在《不过一碗人间烟火》里写道:人生在世,无非“吃喝”二字。将生活嚼得有滋有味,把日子过得活色生香,往往靠的不只是嘴巴,还有一颗浸透人间烟火的心。

你在厨房里认真地挑拣着菜叶,为爱的人做一餐可口的饭菜是多少句“我爱你”都不可比拟的。谁家厨房热气腾腾,谁家的日子一定不孤单。厨房不光与吃有关,更与生活有关。厨房留住的不仅仅是一家人的胃,更是一家人的心。

若想婚姻美满,厨房这门学问还是要学习的。身边的年轻朋友总觉得和爱人没话说,觉得日子枯燥,生活乏味。去他们家一看,家里像酒店,厨房空空如也。怎么说呢,旅馆生活总归是不踏实的。

炊烟袅袅,世间情意缠绕,厨房兴旺,则日子兴旺。想起母亲说:好的婚姻看厨房。不无道理。仔细去留意,那些生活安定,婚姻幸福的人,大抵厨房也热腾,有浓浓的爱意。想和你一起的最美妙的意义,就是想和你在家吃饭。

第80篇、爱情故事爱情里的“送花效应”

有一位要好的女友,最近和交往多年的男友分了手。本来是被众人看好的一对,如今还没修成正果,便已劳燕分飞。问及原因女友生气地说道:“让他每天打一个电话都做不到,还说他有多爱我,这样的男人要来干什么?”

此语一出,众人纷纷傻眼。据我所知,那个男人本来天天给女友打电话,不过女友工作忙,每次接到电话,总觉得烦人!可如今,真顺了女友的心,却逆了她的意。照女友的话说,男友每天打电话报到,这是女人们的特权。这样一种待遇,女人可以嫌烦,可以不喜欢,但对方却绝对不能取消,否则便是大逆不道。

无独有偶,另一位闺蜜的遭遇也颇为相似。闺蜜本来有一个要好的男友,俩人如胶似漆,羡煞旁人。那男的一肚子浪漫心思,每天都要送闺蜜一朵玫瑰花。可偏偏闺蜜是个低调的人,不喜欢引人注目,每次收到花,转身回到公司,总会悄悄扔进垃圾桶。

可没想到,俩人最后分手竟然是因为,闺蜜的男友整整一个星期没有送花!对方只是那一阵子刚好太忙,没有时间订花。可在闺蜜眼中,尽管自己不喜欢花,但对方送不送,却是态度的问题。自己可以不喜欢,但对方若是有诚心,就必须一如既往地送花。

看多了类似的事件,心中往往百思不得其解。这样的女子,其实也未必是“作”,多半是因为原来有的东西,说没就没了,心理便不平衡。说简单点,哪怕自己不想要,可对方给不给,这是态度的问题。如此纠结于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将之上纲上线,争吵自然难免。久而久之,对方再火热的心,也就冷了一大截,分手也就在意料中了。

曾问过一个沉浸在幸福中的小女子,常葆爱情甜蜜的秘诀是什么。回答是,將眼界放宽,别理会那些无用的东西。把眼光盯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至于其他可有可无的小问题,既然对彼此没有影响,又何必浪费时间在无用功上?

幸福,就这么简单。可对于很多人来说,却不能接受自己不在乎的东西遭到修改或删除。本来无所谓,可一旦遭到改动,便摆出一副坚决捍卫的架势。也正是这种习惯,把自己将到手的幸福拱手让人,也将自己逼进了本不该出现的困境。

聪明的人生,只需要自己用得到的有用功。对于一个有智慧的人来说,实在不应将爱情的无用功作为评判一段感情的标准。

第81篇、爱情故事单恋是上天给你的厚礼

去北京出差,表妹请我吃法国餐。我们已有三四年未见,这姑娘出落得超乎我的想象,衣着打扮、举手投足都透着优雅的贵气。此前我只知道她在北京做同声传译,收入相当可观。

我邀功:“要不是姐当年逼你学英语,你能有今天啊?”

她笑:“不能说没有你的功劳,但更大的功劳是另一个人的。”原来表妹上高中时,有个特棒的英语老师。这个棒,包含很多层面:有才华、有魅力、有爱心,当然,是个男的。

表妹说,当时迷他迷得不可救药,为了得到他的赏识,玩命学英语,深夜12点还在背单词,早上5点又起来练口语,上学放学路上永远都听着英语听力练习。

这位老师也挺赏脸的,对她尤其好,经常把自己私藏的英文书给她看,表妹为了看懂那些书,把英语词典都翻烂了。这直接导致她的英语成绩一直保持年级第一,省里市里的英语竞赛,没一次不拿奖的。

有一次她在电视大赛上拿了冠军,老师发了条短信给她,说:“为你感到光荣。”表妹说,这六个字仿若神谕,让她以后每每遇到挫折都会想起,并靠着它勇敢闯关,比打鸡血还管用。

表妹说,直到今天,她依然保持着每取得什么好成绩就向老师汇报的习惯。他的鼓励和赞扬总能让她特有成就感。这几年里,她也谈恋爱,见家长,谈婚论嫁,但那位老师始终沉淀在她心里,像一个不可动摇的偶像,给她向上的动力。

这大概是感情最正面的力量。它超越了像雾像雨又像风的美感,也不是干柴烈火电光石火般剧烈燃烧,它是一种能量的激发,是一个奇异的武器,能让一个平常的姑娘有如神助所向披靡,在前进的路上不疲倦,不退缩,不畏惧。

柏拉圖说,每个人本来都是男女合体的完整的人,到了这世界后分裂为二,所以人们总要找回自己的“另一半”。但不知是不是造化弄人,通常我们找啊找,满世界也寻不到那个要找的人。有些人好不容易找到了,却发现这种吻合是单向的:他是你的另一半,你却不是他的另一半。

对着那个让你欲爱不能又欲罢不能的人,体味深爱而不得的苦。这份苦是一把能量巨大的双刃剑,它可以让你颓废,让你悲观,让你沉入黑暗的旋涡,也可以让你勇敢,让你昂扬,让你迸发出惊人的力量。

是他的存在,让你渴望发出更璀璨的光,在一番心甘情愿的打磨之后,你成就了更优秀的自己。

这是上天透过那个人和那份看似毫无意义的爱情给你的最好礼物。

第82篇、爱情故事是不是所有暖男都有点儿傻

电视剧《甄嬛传》里有一个情节:甄嬛在大冬天被坏尼姑赶出了甘露寺,感染风寒,高烧不退。果亲王允礼情急之下,居然脱掉外衣,躺到雪地里,然后再用自己冰冷的身体帮她降温。

这是真的吗?

历史上,真有人干过这么痴情的事,这个暖男的名字叫荀粲,又名荀奉倩。荀粲是曹操的谋臣荀彧的小儿子,三国时期著名的玄学家。他不仅长得帅、博学多才、擅长清谈,而且是个愤青,对于儒家学说不屑一顾。

荀粲刚出场时活脱脱是个渣男的人设,他曾经赤裸裸地发过一条朋友圈:“嘿嘿嘿!我找老婆,不看品德,不看智商,不看才华,就看她长得美不美!”身为一个才子,居然是外貌协会的,多么肤浅啊!顿时引起一片哗然。中书令裴楷当即给他打了差评:“这根本就不是有德行的人能说出来的话!”暗指荀粲才高德薄。

可人家荀粲完全不管社会舆论,听说骠骑将军曹洪的女儿长得特别美,就急慌慌地赶紧去下聘,娶了曹氏。

一般来说,好色的男人见个美女就喜欢,完全跟专情不靠边儿,比如西门庆。才高的男人往往德薄,对女人的付出有限,做不到深情,比如,清代大才子冒辟疆逃难时,几次嫌董小宛拖累他,想把她就地抛弃,令人齿冷。哪怕是写下“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纳兰性德,当初和原配卢氏恩爱得不行,但是卢氏难产去世后,他又续娶了官氏,纳了小妾颜氏,还有一个红颜知己沈氏……

可偏偏就是这个好色又才高德薄的荀粲,却做到了一生一世一双人。荀粲和曹氏成亲后,感情特别好,每天都在一起耳鬓厮磨,恨不得片刻都不分离。他们在一起时总是欢声笑语,连吃饭的时候都会相视而笑。很多人都说,从没有见过像荀粲和曹氏这么恩爱的夫妻。

自从娶了曹氏,荀粲的眼睛再也看不见其他美女了,曹氏是真正的专房独宠,他们之间唯有彼此。三国美女排行榜里,有貂蝉,有小乔,有甄宓,却没有这位曹氏。可见,曹氏虽然美貌,却并非绝世美女。其实,就算是绝世美女,看了几年也审美疲劳了。连国色天香的绝世美女杨贵妃,不也没能阻挡唐明皇和小姨子偷情的脚步吗?但荀粲却能和曹氏厮守一生,他对曹氏是真爱了。史书上对曹氏的记载很少,除了美貌,不知道她还有什么优点。可能他们就是性格合得来,在一起待着很舒服有话聊吧。

或许是应了那句老话:情深不寿。结婚几年后的一个冬天,曹氏突然生了重病,高烧不退,喝药针灸都没用。在医疗水平严重落后的三国时期,只能祈求神医的出现,偏偏神医华佗早就被曹操整死了。眼看着爱妻病危,荀粲却什么办法都没有,恨不得以身相代。

情急之下,他冒出了一个很傻的念头:跑到院子里挨冻,把自己冻成冰棍,然后再抱着妻子给她进行物理降温。在缺医少药的古代,得了风寒很可能会病死,荀粲也是拼了!很可惜,曹氏没有甄嬛的运气,虽然丈夫舍命相救,她最终还是香消玉殒了。临终前,她把自己绣着莲枝的腰带扯断,送给丈夫留念。

妻子去世后,荀粲黯然神伤,大病一场。他每天都在怀念她,很快憔悴消瘦下来。一位好友勸他:“有才有貌的女人确实难找,但你不是只好色吗?这个世上美女多的是,你就别难过啦!哥带你去玩儿!”荀粲说:“虽然我的亡妻没有倾城之貌,但是像她这么好的女人,真的很难再遇到了。”因为始终不能从丧妻的哀痛中走出来,曹氏死后仅一年,荀粲就追随她而去,死时年仅29岁。

为了帮妻子退烧,自己跑去挨冻,真傻!

为了一个死去的女人,赔上自己的一条命,真傻!

可是,不记得谁说过,看一个男人对你是否真心,不是看他为你做了多少聪明事,而是看他为你做了多少傻事。

第83篇、爱情故事婚姻里的“移山大法”

妇联组织了一场关于如何经营婚姻的讲座,现场不仅有专家支招,更有围城里的妻子们分享自己的故事与心得。其中一位中年大姐的讲述引起了大家的浓厚兴趣。

她说,她和老公原本都屬于那种很有主见的人,并且在婚前都有自己的事业。这样的结合虽属强强联手,却不一定是珠联璧合。由于双方性格和经济的双重独立,夫妻间没少发生冷战和冲突,甚至在七年之痒时差点儿就分了。而今天已然“银婚”的他们不但极少再发生什么冲突,而且她说在她眼里,过去那个动辄就盛气凌人的老公俨然已变成一个心思细腻、爱妻如宝的暖男。

有人就问她:“你真是驭夫有术,到底有何秘诀啊?”

这位大姐微微一笑,说道:“那我就先给姐妹们分享一个小故事吧。从前有一位得道高僧,一直潜心修炼,几十年后,终于练就了一门绝技叫‘移山大法’。于是就有香客很虔诚地请教高僧,大师到底用何神力才得以移山?又如何才能练出如此神功哪?高僧笑道:‘练此神功也很简单,其实只要掌握一点即可,那就是——山不过来,我就过去。’”

整个会场顿时鸦雀无声,大家都纷纷陷入了沉思。

她说婚姻本来就是一种合作,说好听点儿也叫签了合同的爱情。既是合同,那就意味着不可能绝对公平,唯有其中一方在某些条款上稍作让步,合作才有可能朝着愉快的方向进展。婚姻不是角斗场,不是东风压倒西风,或西风压倒东风,而应该是跷跷板,你上我下,我上你下,在进退腾挪中相偎相依,牵手扶持。既然无法改变对方,不妨先试着改变自己。

第84篇、爱情故事俊男丑女

单位里的男同事结婚了。说句实在话,他们两个真是不般配。新郎不仅长得帅气,家庭条件也不错,而新娘即使是特意打扮了,也是只能用三个字形容:矮、胖、丑。我们私下议论:“他们能过几年啊?拭目以待吧。”不知不觉一晃10年过去了,当年的那个新娘因为年龄渐长,不但矮胖丑,还有些老了。可是,两个人依旧恩爱有加,时常看到女人来单位,送来一些好吃的。我们都沾了光,自然也喜欢起这个女人了。

一次出差,我们一大堆人在一起,男人每天早中晚都要向女人汇报行程。他会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打电话,看着他嘴角翘翘的,表情极为甜蜜,有时我们就起哄:“老夫老妻了,哪有这么多悄悄话?”他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在我们跟前打过去:“天冷了,一定要穿上那件我给你买的带毛领的衣服。”“你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晚上早点休息,小心有黑眼圈,变成大熊猫!”听完我们都笑了,却能感受到那种满满的幸福。“当年追你的姑娘排成队,难不成这个女人是名门之后或者富家之女?”面对我们的疑问,他笑了笑,说:“这样的问题,有很多人问过我。”我们都等着听答案。

他说:“我们是通过某个朋友相识的。那时候,我们一些朋友经常出去玩。大家知道的,出去难免会遇到堵车、恶劣天气等等诸多不顺利。一次,我们到了西部高原的一个戈壁滩上,车子突然坏了。一些美女开始大声地抱怨司机,咒骂越来越冷的天气。可是,她却坐在一旁,指着满天的星斗对我说,快看,天上的星星好亮、好大啊,我们在城市根本看不见。快看,戈壁滩上有一种生命力顽强的草啊,它叫什么名字呢?她拿出小本子,一边画,一边写,忘情于自己的世界中。”他说,那时候突然感觉她好美。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依然能保持那么快乐的心情,这种快乐也感染了他。那一夜,他们数着星星,说着笑话,似乎成了生命中最美的一个夜晚。

女人尽管其貌不扬,心中却仿佛盛开了一朵花,那朵花清香得只想让你离她近些,更近些。女人最拿手的本领是制作美食,每每她在厨房里快乐得像只小鸟般地忙碌,继而飘出香味儿来,那一刻,就是生活中最美的瞬间。“也许是她抓住了我的胃吧。”男人浅笑着,眼神中充满了满足。无论你在外奔忙多久,回到这样一个家,充满了美食和温暖,其他的地方真的不想耽搁一秒钟。

女人是个喜欢安静的人,她似乎有着自己很精彩的世界。她喜欢画画、写字,喜欢芳香的玫瑰花。隔三岔五的,家里就会有美丽的花儿绽放。女人把这些漂亮的花儿摆在屋子的各个角落,似乎只要有她的地方,就充满了芳香。她还是个温柔的母亲和孝顺的儿媳。这一切,都是千金难买的。

听了男人的述说,我终于理解了他们之间的那种爱。生活中,那些我们看似极不般配的夫妻,却有着这些不为人知的甜蜜和稳稳的幸福。

第85篇、爱情故事因为有你

因为有你,天空更蓝;因为有你,勇往直前;因为有你,我不平凡。你,才是这人间的四月天。

有你,意味着每天早上都有新鲜的早餐;有你,意味着每个星期一都能穿上干净的校服;有你,意味着寒冷冬日有了依靠;有你,意味着打雷下雨的夜晚不必害怕;有你,意味着漫漫人生路不必独行。有你,真好。

你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你曾是这人间的仙女,身着仙裙白衣,一身潇洒。终于有一天,你决定收起洁白的羽翼,来到了这人间。川流不息,人世繁华。可你无心观赏,只是为了一个家。

从姣好的容颜到开始有了第一根白发,从纤细柔嫩的双手到粗拙。没人记得你曾是那个仙子,包括你自己。

伴着一声清脆响亮的啼哭,从此你把时间都给了我。用温暖的笑容伴我长大,用善良陪我一起守护每一个不完美。

可是成长的路上怎会一帆风顺?慢慢地,我和你开始有了争执,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从开始的惊天地到后来的家常便饭,从小声埋怨到大声叫嚷。我摔门而去,却不知道每一声反抗都像刀重重地砍在你的心上,每一个冷漠的眼神都深深地印在你的心上。

你溃不成军的悲凉,成全了我自以为是的骄傲。

我不屑地推开《三字经》,我已经厌倦了“谁言寸草心”的说教。我发誓,发誓要逃离,我要寻找自己的自由。于是,我倔强地踏上了寻梦的行程,你在我身后看我頭也不回地离开。龙应台说:“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异乡的夜很黑,满含凄凉。这让人更加思念故土的温暖。终于,我回到了故土,见你满脸担忧,眼泪在那一刹那喷涌而出。一把抱住你,这才明白,你就是我想要留住的幸运。

我以为,我想追求的诗意与自由在远方,回头却发现,其实最大的梦想就是依偎在你身旁,来生还要一起走。

母爱是人生的必修课,我用尽一生的力量也未能把其中的一章一节读得透彻明了。你赋予我生命,给我一个栖息生存的港湾。你是那寒夜的一杯茶,你是那黑暗中的灯火,你才是这人间的四月天。

我愿倾尽一生,只为能懂你的爱。

第86篇、爱情故事八分钟,我的爱情交给你了

是谁说过的这混帐话,学历和爱情成反比?学历越高,爱情越少,到了博士,根本别想有男人爱了。起初我是不相信,当我三晃两晃成了广大青年(广州大龄青年)时,我恨死了说这种话的人。

做女才子找爱情怎么就这么难呢?我已经快对爱情这个东西绝望了,去婚介所,人家一听说我是博士,吓得都快跑到老鼠洞里去了。我是博士又不是妖精啊?所以,后来我干脆在学历那一栏上写上:初中,还没毕业。这下好,人多了,几乎全是民工。我除了郁闷得要死,还能有什么辙?

女友说,八分钟约会传到了广州,非常好玩,一个人可以约八个人,八分钟换一次,就靠第一印象了。而且,好多人找到了真命天子,你已经年纪二十八了,不能再耽误了,否则,就有当人后娘的危险了。

为了不当人家后娘,我披挂上阵了。临行前一番折腾,涂脂抹粉,越看越像中老年妇女,再戴个眼镜,我的天,男人怪不得不喜欢,一看就是知识分子。于是换了隐形眼镜,穿上牛仔裤白衬衣,做学生状,爱谁谁吧,用我妈的话说,有枣没枣就打这一竿子吧。

没想到,这一竿子,我就打到了真命天子。

谢松落是我约会的第八个男人。

前七个,我一点感觉没有。海归也有,卖皮鞋发了财的也有,他们无一例外全问了我学历,当我说到博士时他们就没有话了,甚至没有到八分钟他们就赶着下一轮约会了,我执著地想,我还不信就没有一个男人敢要这高学历的老婆了。

谢松落就出现了。他是第八个。但人家没问我学历,只说我,你脸色有点白,血糖低吧?话没有说完,就听旁边一个男人咣当就倒在了地上。出事了!

突发事件让所有人全慌了,只有他镇定地跨过去,然后说:“来,帮我。你打120,你端一碗水来,来,我做人工呼吸。”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种场面,现场成了抢救中心,他镇定自若。对着刚才对我吹嘘的大海归做人工呼吸。几分钟之后,人醒了过来,然后救护车也来了,一帮人往医院奔去,我也在后面屁颠屁颠地跟着。他直嚷抱歉,我说抱什么歉啊,关键时候显身手啊。我疑心他是大夫。从见面说的第一句话起我就怀疑了,后来的训练有素更证实了我的想象。

他果然是大夫。

到了医院,换上白大褂,我看到了他的名字,谢松落。嗯,好名字。

一阵乱哄哄的抢救,出来已是半夜时分。我们看了看彼此。他说,不好意思。

我说,没事,救死扶伤,人道主义。其实我不想说这句话,我想说,谢松落,我对你非常非常有好感。

这才看清,他面目清秀,也戴眼镜,高高的个子,挺拔地站在月亮下面,似一株小白杨,我好色之心顿起,说自己还在读书,还需要他多指导。

我也在读书,谢松落说,正读博士。

我一听博士就发晕,连忙说,我正读的是研究生,无形中自己降了一级,我吃了很多学历高的苦头,你听听他说了一句多让人温暖的话,如果能再读就还读吧,女孩子,还是有学问更有气质。

当时我差点幸福晕了,这是第一次有男人说这种话啊。顾不得要脸,我拉了他的手说,知音啊知音。他的脸居然红了。

我的脸,也红了。

这个夜晚,真有意义啊。

第二天,我乘胜追击,再次来到医院。刚看到他,就来了一急诊,是一出车祸的。看我来了,抱歉地笑笑,说等一会。

等的结果是他答应了请我吃饭,他不好意思地说:“看,咱们见面总是充满了紧张气氛,我们还一直没有说到正题呢。”是啊,八分钟,我们一直没有好好地呆上八分钟。

我们约了晚上见面,他说:“今天我请你吃个饭,在我家,可以吗?”心里阵阵温暖,没想到谢大夫还会做饭。

花了两个小时在身上脸上,穿了最新的春装,选择了最大胆的嫩绿色,看着也不像二十八那么老了。提了一兜子新鲜的草莓出现在锦绣小区,看到他正站在门口笑着,这么有教养的笑容,就怕他嫌我学历高,于是索性撒谎到底,我刚读研究生,刚读而已。

看他自己的小屋子,收拾得井井有条,白的白,黑的黑,红的红。白的是墙,红的是沙发,黑的是地面,他说,全是他一手装修。这么能干又这么清秀,况且还读博士,为什么没有女友?疑心就来了,索性问了,他笑着:“我是男秦香莲,被人抛弃了,她去德国了。我不能上吊吧,于是读书,一不小心,就读到了博士。”

命运坎坷啊,我同情地说。心里暗自得意,那个傻丫头啊,这么好的男人,你怎么舍得扔啊。他围着围裙为我做菜,那家居男人的样子好性感,他的土豆丝切得可真细,他的茄子烧得可真香,糖醋鱼的味道充满了房间……这个优雅的居家男人是我的吗?而且他有修长手指洁白牙齿,而且,他还是大夫!

越想越自卑,我傻乎乎地看着他笑,他问:“何竹竹,你笑什么?”

我说:“当你媳妇一定很幸福。”他看了看我说:“这读研究生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一张嘴就生猛,我们才第三次见面啊。”

这爱情在乎时间的长短吗?我看不是啊,从第一次看他从容不迫地救人,到第二次月光下,再到这次柴米油盐,我终于找到那种怦怦心跳的感觉了。不过,我能说我读到了博士吗?能说马上要读博士后了吗?太吓人了。如果,如果他嫌,我就读到博士算了。

真的迷上了他的饭菜香。一周一次,我出现在他的小巢里。房子不大,但这样的温馨,我自作主张换了窗帘颜色,我再自作主张换了床单,上面是一对红色的大蝴蝶,哼,看着就喜庆。突然就喜欢了这种家长里短的日子,住单身习惯了,猛然间这么温馨,突然就想结婚了。他也不小了,二十九了,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耽误?

可自始至终,谁也没提过爱这个字,甚至他称我是他的饭友。我难道就好吃吗?确切点说,吃了人家嘴短,我也学了两招,鱼香肉丝,全中国人民都会做的菜,三天两早晨我就学会了,然后炒给他吃。他说味道不中。真不中吗?他看了我一眼说:“没得师傅真传。”

如何得真传?我茫然问他。

他看了看我:“傻丫头,你记得民间有一句俗语吗?要想学得会……”我还是不懂,回家后和女友说起这事,女友说,你真傻还是假傻,全国人民都知道,要想学得会,跟着师傅睡啊。

啊——我吃了一惊,这个博士也会说这种话,而且,算求婚了?

真算求婚了。

我们是认识三个月后结的婚,有点闪电。直到结婚那天,我的身分一直是研究生,这个有人还嫌高,他是博士,我低他一等,估计他自尊心很满足,我准备生米煮了熟饭再说博士的事,但让我吃惊的是在新婚夜这家伙说:“何竹竹,你不能这么不上进,我是博士,你也读博士吧。”我就差感动得流眼泪了,我说:“小子,我一直忘记告诉你了,我也是博士,而且,马上就是博士后了。”

他大眼瞪小眼注视了我半天说:“我太崇拜自己了,当时和你八分钟时就觉得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我心虚地问哪不一样?

他嘿嘿笑着:“你总装嫩,而别人是真嫩。”

我的拳挥了过去,他一把拉我入怀:“亲爱的,你就是得了诺贝尔奖我都不嫌。因为,能娶到这样的女人,那是我的本事啊,这叫妻贵夫荣。”

至此,我明白了一个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混了半天,没逃出人家手掌去。这爱情,原来也是个江湖啊。

第87篇、爱情故事女人最好的价值参照物是男人

最近有一本名为《女人一定要嫁得好》的奇书成了话题,在这本书里,女人被作者果断地分为两种,“嫁出去的”和“嫁不出去的”,作者还开设有相应的培训班,其中一项课程是带领学员参观老人院,大概是起警示作用——嫁不出去的,最后只能沦落在这里!

其实何必参观老人院,看看娱乐新闻,就够触目惊心了。前几天李嘉欣与陈法蓉同时出席时尚派对,李嘉欣以胜利者的姿态,称陈法蓉和许晋亨“已是上个世纪的事”,还说“男人有恋爱经验才可成长”。而陈法蓉知道对方的反应后,立刻表示自己也正在恋爱中,现在很开心。被问及什么时候结婚,她的回答是:“不知道!到时告诉你!但不用等到伦敦奥运那么久。”——之前李嘉欣刚刚说过结婚要等到伦敦奥运会之后。与之相映成趣的,还有同时在场的LisaS。和林熙蕾,一个是吴彦祖的正牌女友,一个是前脚被拍到和吴彦祖在台风夜密会,两人狭路相逢,LisaS。大方拥抱林熙蕾,事后还表示:“吴彦祖是我的。”

张爱玲语录至今有用:“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最重要的价值参照物不是衣服和包,也不是自己的奋斗史,而是男人。大部分时候,女人都不得不陷入互相攀比的境地,攀比的唯一内容就是男人,身上的珠宝首饰即便再昂贵,如果是自己买的,也立刻黯淡无光。嫁出去而嫁得好的,立刻成为猎头部落的那种胜利者,拎着人头在手里,还要发出长啸;而嫁不出去的或者嫁得不好的,就会像水木丁评《女人一定要嫁得好》时说的那样:“被默认为一个失败者。”

这一类的理论写下来就显得奇怪和极端,但现实里却有着广泛的基础。李嘉欣们那种胜利者的姿态就源于此,刘嘉玲和梁朝伟结婚,不肯邀请张曼玉,一部分原因也在这里,如果张曼玉嫁给正当盛年粗声大气的富豪或者大导演,一定名列宾客名单,而现在的张曼玉,刘嘉玲不放心她和梁朝伟是假的,嫌她孤寡是真的。

可能将来会好一点,但到目前为止,女人的价值参照物还是男人。就像当年读大学,幸福的师母以她细致入微的观察描述著作等身却单身的女教授:“她家饭桌上全是尘土,放胳膊的地方一个‘八’字形!”没有男人,她作为学者和教授的价值一下就被冲抵为零。

第88篇、爱情故事西安爱情故事

1

夏季要开始的时候,我终于决定要搬出去住了。

我开始趴在网上搜房,在各大租房网发布求租信息,信息很简单:女,87年生,C大学生,求租,有房或愿合租者可以加我Q谈,男女不限,只限单身。

信息发布后几天都没消息,急迫下只好去找中介。只一天时间,我便找到了一套2室一厅的老式单元房,房子是某研究所的家属院,老虽老,但是小区环境不错,房子的基础设施齐全,拎包即可入住,我很满意。

签租一年。我便回宿舍收拾东西,准备周末搬家。晚7点,我把电脑音箱开大,哼着歌,噼里啪啦地打包。就在我正准备飚一声时,传来了敲门声。开门。门外怯怯地站着一位小个头姑娘,她说:“请问,糊涂蝶是不是在这个宿舍?”

2

周末搬家,和冯小雨忙进忙出地往楼下搬东西。中间我给莫文涛打了两次电话,全忙音。我肩膀上夹着手机,手上拎着两大袋东西下楼时,冯小雨正好大汗淋漓地上楼,零碎东西也不少,但竟也没人来帮忙,我忍不住问:“怎么你男朋友没来帮忙?”她一怔,明显的窘迫:“我没有男朋友呢。”

擦肩而过时我又看到她微红了脸。

她,冯小雨,我的合租者。那天她敲开我宿舍门时我惊讶了一瞬,后来她解释,是因为加了我的QQ号,在我的空间看了照片才找过来,“你在我们学校这么有名,很容易找的。”她如是说。

我对这种看似胆小怯怯的姑娘向来心存好感,再者,2室一厅一个人住绝对浪费,所以,很快定下和她同住。

东西摆放停当后,夜色已深,我舒展四肢,偕冯小雨一起去吃饭。

是一家毗邻护城河的烧烤园,我俩到达后园子几乎人满为患,鼎沸的人声中,我给莫文涛打电话,电话终于接通,我说:“一起吃个饭吧,庆祝我的乔迁之喜。”

3

莫文涛赶到时我们已经点了满满一桌酒菜,还有一些烧烤,冯小雨端着一碟羊肉串到我面前时,莫文涛的声音插了进来:“嘿,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菜都点好了。”

我抬眼,见他牛仔T恤随性打扮,懒洋洋地开口:“坐吧,这位小美女叫冯小雨,我的新任同居者。”

我正不知该怎么给冯小雨介绍莫文涛,莫文涛很给面子地伸手:“你好,我是莫文涛。”

冯姑娘抬手,细白的胳膊在昏暗的白炽灯下凸显秀色,轻声:“你好。”然后扭头向我,“原来你认识莫老师,他是你的辅导员吧?”

莫文涛正是我的辅导员。这为我的张扬生活再添筹码,也成为校园茶余饭后的八卦。

4

冯小雨是一位理想的合租者。

她安静乖巧爱干净也勤快,屋子客厅都是她收拾,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她买了一些小盆栽,零散地放在房子四周,还买了一束茉莉,用玻璃花瓶装了起来,白色的花朵,淡雅的清香。

她送我一盆仙人球和芦荟,精巧的修饰,看起来很赏心悦目。她说:“胡蝶你经常上网,仙人球能防辐射,芦荟可以做面膜,女孩子可要爱护自己的容貌哦。”

她说这话时老声老气的,我不禁就笑了。这姑娘穿着长长的套头衫,头发松松地挽了起来,露出光洁的脖子,肤如凝脂,很美好的样子。

第89篇、爱情故事爱不是改造的理由

一天到晚地吃咸菜

晚饭一大桌子的菜,可方源只是对着面前的一盘咸菜丝使劲儿。袁梅终于忍不住了往他碗里夹了块红烧排骨。方源皱皱眉头,没说什么。

袁梅又继续往他碗里夹青菜,方源终于忍不住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讨厌吃青菜。”

袁梅抬抬眉毛:“青菜多健康啊,谁不知道多吃青菜好?你一天到晚地吃咸菜!”

方源忍不住了:“吃个饭也管东管西,不吃了!”

说完一甩筷子就回书房了。袁梅心头直冒火: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呢?

收拾完家务袁梅回到房里,看到方源正在打游戏。她火冒三丈:他明明知道没多久就要考试了。

方源的单位最近要晋升一批人员,方式是通过考试,方源倒好,从来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想到这里,袁梅忍无可忍一下关掉电脑。方源也火了:“这也不让那也不让,我是生活在监狱吗?”

袁梅也很生气,他就不能有点上进心吗?整天无所事事。真的想一辈子做个碌碌无为的小职员?

但方源根本不听袁梅的训辞,他上床蒙上被子,然后呼呼大睡了。

看着毫无上进心的老公,袁梅忽然心头涌过一阵悲哀:两人似乎每次都是如此,她为他好,他却不领情,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人家根本不领情

刚认识方源时,袁梅就觉得他吊儿郎当不求上进,但是他对她很好,追求得也很火热,并对袁梅信誓旦旦宣称:你不喜欢我什么?我改,都改还不行吗?

就这个我改,袁梅就一下沉沦了。是啊,方源的缺点也不是太大,改了不就是好青年吗?

果然,恋爱的日子方源表现得好极了,工作努力为人体贴,一下成了上进有为的好青年。这让袁梅很满意。

但是她高兴得太早了,结婚后方源原形毕露。说他,他还振振有词,嫌她管东管西管得太多。

这让袁梅很泄气,明明是想让他变得更好,想让这个家过得蒸蒸日上,可人家根本不领情。

这并没有用

很快到了考试那天,袁梅特意从单位请了一天假,她早早起床做好了早餐,准备方源吃完就陪着他一起去考场。

可一起床方源就臭着一张脸,他磨磨蹭蹭很久也不出门,最后考试都快迟到了,他忽然慢腾腾开口,说不想去考试了,袁梅这阵势让他压力无限大。

袁梅吓了一跳,最后她软硬兼施,并答应不和他一起去了,方源才终于出了门。

因为方源这表现,袁梅觉得这阵子努力是白费了。

可没想到一星期后,惊喜居然真的来了。

这天方源一回家就兴匆匆地,袁梅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抱起她亲了几口:“老婆,我考试成功,晋升了!”

袁梅高兴极了,她的监督是有用的,努力没白费啊。方源无疑也很得意,他笑眯眯地问:“现在我达到你的要求了吧?”

袁梅心中无疑美得很,老公还不是无可救药,她半开玩笑:“以后还需要更努力!”

但没多久袁梅就发现,晋升为领导的方源居然还是懒懒散散的,都升职了怎么还能如此?她苦口婆心地劝他,这次机会得来不容易,一定要好好把握,努力工作,以后在职场上更上一层楼。可是方源却苦着脸说:他觉得升了职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原来自由呢。

这怎么可以,袁梅每天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方源却烦不胜烦,这天他一回家就宣布:“你以后不用忙活了,我看你一天为我担惊受怕的太辛苦,就已经向上司辞了现在的职位,已经回归从前了。”

然后又说,他原本就不想当什么劳什子领导,可当初她的期待那么明显,为了想让她高兴才咬牙努力考上,以为从此她就会对他满意,但是现在发现,这并没有用。

袁梅如五雷轰顶,方源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都做了什么?

她成了什么

因为方源的冲动,周末袁梅咬咬牙舍下脸面约到他的上司,替方源低声下气求了很久,领导终于同意了方源官复原职。她这才松口气。

回到家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告诉了方源,可方源震惊地望着她,一脸的气急败坏:“你为什么做这样的事?你知不知道这样我会丢尽了脸?”

然后大发雷霆:“袁梅!我受够了!我的人生不需要你安排!这几年,我做什么都是不对的,不能打游戏,不能看小说,什么都要改,连吃饭都要改,我就是不爱吃青菜怎么了?吃咸菜那么多年也没死人,你瞎操个什么心?一天到晚我这不好那不好。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让人厌恶?”

袁梅呆了,她的脑子嗡嗡响起来,她从来不知道,方源居然会对她有如此多的不满,委屈像是海啸般铺天盖地袭来:她这样做是为了什么?难道不是为他好吗?在乎他关心他才会想让他有好的改变,现在好了,她成了什么?

然后方源说:“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我累了。”

再也不改造你了

方源真的离开家了,袁梅哭得昏天暗地,绝望又崩溃,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哭过之后,她心底满是对方源的怨气,也觉得自己很委屈。

直到晚上方源也没回来,袁梅的心空落落的,突然门铃响了,她心狂喜,方源回来了?

很失望,是方源的朋友林东,他说方源让他来拿一些他换洗的衣物。林东又告诉袁梅不要担心,方源只是心情不好,在他那住几天估计气消了就回来了,怎么说袁梅也是为了他好。很明显,林东已经知道了他们的吵架经过。

林东临出门时忽然犹豫一下又折回来,他说:“我看得出方源现在很颓废,一直念叨着自己达不到你的要求。你没发现方源越来越压抑了吗?”

压抑?袁梅愣了一下,她回想了一下,是的,方源从什么时候起连笑都很少了?她回忆一下结婚前那个阳光的青年,忽然觉得一阵恍惚。

林东继续:“方源大约给我说了下你们的矛盾。我不知道谁对谁错,但我觉得,如果他生活得根本不快乐,那生活还有什么意思呢?他如果有心,就会自己努力,否则你怎么想让他改变也是是没用的。而且这都是你当初的选择吧?譬如说,如果你喜欢的是越野车,你就不要抱怨它不省油。越野车就没有省油的,你想省油,应该挑经济适用型的。”

林东走了,袁梅仍然呆呆站在那里,他的话似乎让她忽然间明白了很多。

她回忆了以前,不得不承认,这几年,方源真的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不像原来那么快乐了。难道这真的是她的错?想起他出走时的话:我的人生,不需要你来安排。

是的,她总是想让他改变,可是,他是一个独立的人,她有什么权利去改变他?其实,为了她,方源已经做出很多的牺牲了,他是那么安于平和的一个人,因为她的监督当上了领导。但她还不满足,强迫他继续上进,但这像强迫一个没牙的老太太去吃核桃,这件事情终于成了最后一根稻草。

他就是他,为什么要把他变成另外一个人?尽全力想把他的性格、人生观、处世方法全部回炉重造,那还是他吗?

袁梅焦急地打方源电话,可是关机,她担心极了,他会不会真的对她绝望了?

几天后方源终于回来了,看着他,袁梅大哭起来。

方源吓坏了,说他那天的话都是气话,这不是回来了吗?他还满脸羞愧,当时结婚前言之凿凿说改掉所有她看不惯的毛病,可是根本没有做到。

袁梅摇摇头:“老公,我错了,我再也不改造你了。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最好的方式是接受

果然,在以后的日子里,袁梅开始接受方源的一切。可她不管不问,方源还自己开始上进了,年底还拿了优秀员工的名额,回来高兴地对袁梅显摆,得意地说:“老公能不能干?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袁梅偷偷笑了,其实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是不愿被束缚的,她放松了,方源倒主动努力来讨她欢心了。

其实,就算他不这样做,现在生活也很幸福了,不是吗?换个角度看,方源勤快又体贴,就算玩游戏看小说也从不过火,对她发脾气从来是忍耐,就算他没有上进心,好歹工作还是稳。当初的她为什么还不满足?

袁梅终于明白,在婚姻中去改造一个人,那是很自私的方法。每个人都有优点有缺点,当初她选择了方源,说明这个男人有吸引她的地方,如果真的爱,最好的方式是接受,而不是改变。

第90篇、爱情故事我的爱,你的错爱

执手相看两不厌

许蓬走后的第三天晚上,米宝独自一人来到海边那家有露台的小酒吧。

想他了。

两个月前,许蓬第一次带米宝过来,就在这个小露台,两个人面对面坐着,看夜晚的海面波光粼粼,可以听到海浪的声音,谁都不说话,偶尔对看一眼,微笑,那感觉,便是心有灵犀了吧。

之后,经常在这个小露台度过一些时光。米宝和许蓬,并没有在身体的接触上有任何加深,许蓬从来不曾失态过。而米宝,一直不能确定,是否真的要和这个已婚男子朝更深走下去。即使爱他。但那分明是一条可以预见的充满荆棘的路。

“小三”这两个字让米宝的心有些生涩和难堪。可是,依然阻挡不了对许蓬的想念,那么想他……米宝兀自低低叹息一声,忽觉眼前有身影遮挡了浅浅光线。看到一个陌生女子站在身前。女子大抵三十岁的样子,面容饱满,短发,化了浅浅的妆,衣饰并不张扬,整个人却透出养尊处优的气息来。

她打量米宝,用略带玩味的眼神。

米宝疑惑,正要开口询问,女子却先开口,你是米宝?我是许蓬的妻子何薇。

米宝愣住,继而苦笑,想,她和许蓬还不曾正式开始,他的妻子已经来兴师问罪了。只是米宝不解,她是如何知晓的,又是如何找到这里的?

米宝把疑惑都压下,定定神,礼貌地请何薇坐。不管对方的目的为何,米宝对自己说,眼下,分寸是不能失的。

何薇大方地坐下,侧目看向海面,转回头来笑问“和许蓬常来”?

米宝想了想,事已至此,没有什么可以掩饰,于是点点头。

何薇亦点点头,这是他和女孩子约会的老地方,一直不换,男人还真是懒。

什么?米宝似未听清。

何薇翘起嘴角,你不会认为你是许蓬的第一场婚外情吧?他这个年纪,这样的相貌和身份,哪里断得了花花草草的事情?

米宝的心,硬生生被扯得痛了一下,这倒是她之前从没有想过的。

何薇递过同情的眼神,看样子,你并不太了解许蓬,你们,相识不久吧?

米宝动了动唇,却忽觉无语,因被何薇说中。

前世今生的感觉

是啊,相识不久,且是萍水相逢。那日,米宝出差,在飞机上遇见许蓬,他有着她喜欢的干净眼神。米宝微微晕机,许蓬很小心地询问,哪里不舒服吗?米宝摇头否认,许蓬便不再多语。不想飞机降落前出了意外故障,所有人惊慌失措,米宝亦不例外,许蓬却那么淡定,将她拥进怀中抱紧,说,不怕。

有惊无险,飞机平安降落,米宝离开许蓬的怀抱,机舱内众人欢呼。她抬头看许蓬,一刹那,竟有前世今生的感觉。米宝已经26岁了,她在何薇的目光中由不得不去反省,怎么会陷进这样天真的格局?

可是种种疑惑种种纠结,都不能在何薇面前展现,米宝的自尊心不允许她在这个女人面前丟盔卸甲,她只在短暂沉默后,反问,许蓬既如此,你为何不同他离婚?

何薇撇嘴,不是我,是他不肯。我想许蓬一定也不曾告诉你,他是靠了谁的资本在打天下;没有告诉你他的出身和家境;更不会告诉你,以后,我们的孩子不姓许,而是姓何。

何薇说,他虽有男人的花心,但到底离不开现今的生活。

米宝低下头去,何薇没有说错,所有这些,许蓬都不曾对她说过,许蓬一向少语,他更习惯用眼神说话。而米宝忘记了,眼神,也是有欺骗性的。

米宝忽然觉得疲倦,无力再去抗争,却还是问何薇,他既是做游戏,你隔岸观火,看我如何玩火自焚便好,又何必来提醒呢?

因为……何薇停顿一下,米宝,我看得出来,你不是出来玩的那种女孩子,你输不起。我没有恶意,凑巧知道了,给你提个醒。米宝从不曾输得这么惨。

选择釜底抽薪

第二天一早,米宝决绝地离开了青岛,这个从读书开始已经生活了8年的城市,回到家乡南京。

米宝自认不是太有勇气的女子,结束一段感情,只能选择釜底抽薪。

飞机爬升到上空平稳前行,米宝看向窗外的云絮,心还是狠狠地疼。错爱也是爱,她做不到收放自如,如何薇所说,她不是出来玩的,她对许蓬的爱,曾经那么深切。但是谁知道呢?半个月后许蓬自国外回来,会不会在漫长的飞行途中遇见又一个米宝。

拉下遮光板,闭目,依旧感觉有些微微眩晕,只是这一次,身旁不会再有人询问“姑娘,哪里不舒服吗?”忘了他。米宝喃喃,然后眼泪无声无息地落了满脸。

却不料,忘记远比米宝想象更艰难,米宝想念许蓬。他的沉默他的眼神他的呼吸他手掌的温度,都如种在米宝心上的蛊。没有任何心思寻找新工作,没有心思找旧日朋友,米宝每天缩在家里,慢慢瘦下去。终于一天早上,米宝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做了一个决定,回去找许蓬讨个说法。

她明白过来,是自己的心还不够死,必须在许蓬那里死得彻底,才能重新给自己一条生路。

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回到青岛,米宝从机场直接打车去了许蓬的公司。之前许蓬提起过公司的地点,说过大致境况——事业有成是男人的光环,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接待米宝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孩子,他颇意外,许蓬的公司已经易主,你不知道吗?

许蓬人呢?米宝愕然。

男孩摇头,显然不知详情。米宝谢了男孩,没有再找旁人问下去,这是她和许蓬的事,不想在不相干的人前剥开。

这才想起来打许蓬的手机,却提示已停机。

米宝在路口站了好久,她想不出来在她离开的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当初,她决绝地离开,换了号码,没有留下只言片语。而现在,却是许蓬。她想和他面对面时,他却又没了踪迹。但她必须找到许蓬,必须。

而眼下,或者只有一个人能给米宝答案——何薇。

他只要他的爱情

找到何薇并不太难,何薇一直在明处,米宝在许蓬提过的小区门卫处婉转询问,便得到了何薇的电话。拨过去,米宝报上名字,那边,何薇却沉默了片刻,然后说,见面说吧,在你们的……老地方。

米宝苦笑,老地方?她在那里感受过无声胜有声的爱情,也在那里得到屈辱。但现今她没有选择的权利。两个女人再次见了面,让米宝意外的是,消瘦和憔悴的并不只是她自己,还有何薇。

米宝有无数个疑问,但最急切想要知道的还是许蓬的下落。

何薇并不隐瞒,依然开门见山,我们离婚了,许蓬走了。

米宝呆住,这样的答案,出乎她的想象。

何薇自嘲地笑笑,他把什么都还给了我,公司、财产,然后净身出户……他为了你什么都不要了,好,现在你赢了,来看我的笑话是不是……

米宝的心瞬间空白,听见何薇还在自顾自地说,他非离婚不可,他说他只要他的爱情……

他的爱情?

米宝的心慢慢缩成一团,那么,一个月前,何薇费尽心机找到她,说了那些真真假假的话,只是迫她离开许蓬罢了。但她却信了,全都信了,她那么轻易地就冤枉了许蓬。只是,何薇只说对了一半,米宝并没有赢——许蓬并没有去找她,否则他一定可以找得到。相爱过的两个人,不管走多远,总有踪迹可循。

但是,许蓬没有。许蓬说,他什么都不要了,只要他的爱情。而这一刻,米宝清醒地知道,她已不是许蓬的爱情了,在她不信任他的那一刻,就已经不再是了。那么长时间,许蓬从来没有给过她任何承诺,但他却一直在做。那么长时间,米宝也没有给过许蓬任何应允,只认定她的爱已足够深切。

是她,不够爱。

离开露台的时候,米宝想起许蓬喜欢的一句台词:这世上,有一种相逢叫久别重逢。那个夜晚,他抚摸她的长发,悠悠地对她说出来。

如今,他掌心的温度依稀还在她的发间,但她再无资格与他相见。因这世上,还有一种再见,叫永不相见。

第91篇、爱情故事给他你想要的

向人介绍自己名字的时候,易晓白总是说,晓风残月的晓,露从今夜白的白。从这点小细节上就可以看出她的浪漫情结。对于晓白的细腻和矫情,老公大徐一言以蔽之:作。

揭开恋爱时假浪漫伪温情的面纱之后,浪漫较真的小女人和粗枝大叶的纯爷们儿理所当然地龃龉不断。晓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想把大徐变成一个最了解自己需求、既浪漫又尽责的完美老公,结果收效甚微。大徐也被折腾得很不耐烦。

直到陪好友吉莉安去听亲子讲座时,听到老师讲“Modeling(以身作则)”这个词,晓白才突然醒悟过来。男人其实就是孩子,你想要什么东西,不能强迫硬逼,得跟教儿子一样,以身作则,让他知道应该给你这些好东西。

忙碌的周一,老板临时加任务下来,整整8小时,晓白都坐在电脑前目不转睛,精神高度集中。回到家,晓白直接往沙发上一躺,什么都不想做。熟悉的手机铃声响起来,大徐说要加班,得推迟一两小时到家。要搁以前,晓白什么都懒得做,会躺到大徐自己用钥匙开门,然后两人一起煮点儿面条、打个鸡蛋,凑合一餐了事。这一次,她想了想,还是从沙发上爬了起来。老公和自己一样,也足足累了一天,回家来最想要什么?于是,当天大徐进门第一眼看到的,是满桌热气腾腾的蒜苗炒香肠、粉蒸小排骨、清炒菜心和海米萝卜丝汤,晓白笑盈盈地递上他最爱喝的六安瓜片。那一晚,大徐一直美美的。晓白看在眼里,乐在心上,其实自己也没累着,只不过打了个私房菜外卖的电话而已。

入秋时,大徐受凉感冒了。中午吃饭时,他给晓白打电话,声音哑哑地报告自己发烧了,38。6℃。像往常一样,晓白一边安慰,一边教训了两句。放下电话想想,晓白觉得自己态度有问题,如果是自己生病,想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呢?看看下午没什么重要的工作安排,于是晓白干脆请了半天假,直接杀到大徐公司楼下:“下来吧,我陪你去医院。”

那天大徐可听话了,七分病装得十分惨,看医生抽血打点滴吃药,一路上都搀着老婆的手,像个7岁的乖孩子。晓白自然母性大发,前所未有地将能干和温柔融合得完美无缺。那几天,两人柔情脉脉,仿佛又度了一个小蜜月。

结婚纪念日近在眼前,冷眼旁观大徐成天大大咧咧地忙这忙那,晓白就知道今年的期盼十有八九又要落空了。要是以往她肯定会憋着满肚子失望气恼,到那天晚上来个大爆发。而这次她深吸一口气,劝告自己不如提前给他准备一份可心的小礼物,到时候送给他,如果他没有回礼,让他自己内疚好了。

那天晚上,大徐要去机场接个朋友,时间有点儿赶,饭也吃得匆匆忙忙。出门前晓白微笑着塞给他个小盒子,打开一看,是一把崭新的瑞士军刀,和以前丢的那把一模一样。晓白踮起脚在他唇上轻轻一吻:“老公,结婚纪念日快乐!”大徐忽然明白过来,带着一抹窘迫和愧疚,用力拥抱了一下老婆:“好了好了,我得赶紧接人去,回来再说。”

快11点的时候,大徐回来了。晓白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个系着浅紫色缎带的小盒子,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对莹白的珍珠耳钉。这明明是愧疚的老公刚才在机场免税店亡羊补牢的结果,晓白心里很是欣慰。

从那以后,大徐渐渐开了窍——晓白每月倒霉那几天,他偶尔会想着给她泡一杯红糖水,也会在睡下后主动用热乎乎的大手焐在她小腹上充当热水袋;在晓白回家大吐更年期女上司的恶形恶状时,他不再嗤之以鼻,而是帮晓白理性分析,让她郁闷的心情得以平复;遇到重大特殊日子,他还是无法做到提前精心准备,不过基本做到了当天或转天“补上”。

晓白生日那天,原本没任何准备的他突然意识到是什么日子,于是面不改色地借口下楼倒垃圾,迅速拐到街角订了个晓白最爱吃的芒果乳酪蛋糕,顺带买了一大捧花上来,让晓白彻底享受了一次浪漫的惊喜。

“以身作则”这服药看来颇对大徐的症状。晓白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继续坚持“下药”。其实她心里明白,这药同时也在治自己的毛病。

夫妻俩的相处就像照镜子,需求其实都差不多:体贴、包容、支持、温暖、微浪漫、小惊喜。总不能我冲着你大吵大闹,却要求你对我温柔似水,河东狮吼之前是不是先反省一下自身:你给他温柔了吗?幸好,这样的感悟和反省,晓白如今已彻底明了。

第92篇、爱情故事二手婚姻也温情

二婚女人,哪个不委屈?

我与第二任丈夫的相遇,是个偶然。

那天是周日,我带儿子晓刚到人民广场玩。喂鸽子的时候,一个叫方郝轩的小男孩跟我们借面包。方郝轩跟晓刚年纪相仿,接下来俩孩子一起玩得很愉快。方爸爸淡淡地跟我聊了几句,说他和儿子原本约了另一家人一起看童话剧,结果对方临时有事爽约了,问我们是否愿意一起去。我本来不想去,可晓刚想去,跟我软磨硬泡,我只好点头。

看完童话剧,我请他们吃了午饭,算是还礼。

一来二去,我跟方郝轩爸爸彼此都有了好感。当时,我已离婚数年,他丧偶也好几年了,只是,我们的现实经济差距太大——他是本地人,海归博士,收入不菲;而我虽然本科毕业,长相好,但没房没车,而且做微商收入不稳定。我已经37岁,玩不起伤筋动骨的感情游戏,深感双方条件悬殊会给婚姻埋下隐患,便理智地与他保持距离。他却死命追我。最终我们低调领证结婚,为了安抚他的亲人们,我们做了婚前财产公证。

婚后,丈夫温文尔雅,很照顾我和晓刚。不过,二婚总有二婚的委屈。首先,还没等我们蜜月过完,方郝轩的外公外婆就从天而降,劈头盖脸将我一通羞辱:“你带个拖油瓶,还想嫁我们女婿,怕是看中了他的财产吧……”

我说我们做过婚前财产公证,他们又转而旁敲侧击地暗示我要善待他们的外孙,否则他们不会坐视不管。

二老走后的一个晚上,晓刚趁家里没人悄悄问我:“妈,啥叫财产公证?”

我说:“就是证明一下,我嫁给你方叔叔不是贪图他的钱财和房产。”

晓刚听罢若有所思地说:“我听方郝轩外婆说,做拖油瓶的孩子将来要去做上门女婿,因为没钱买房子和讨老婆……”

我心里气得要命,不知道丈夫的前岳母背着我跟晓刚说了什么。我努力笑了笑,对晓刚说:“别听他们瞎说,你长大了肯定比你方叔叔更有出息,自己挣钱买房子讨老婆,那不是更好吗?”

“妈,我不结婚也没关系,我一直陪着你……”儿子握住我的手说。可他越是懂事我就越心疼。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为什么方郝轩无忧无虑,晓刚就要谨小慎微?都说二婚女人难免受委屈,我受点委屈没什么,但我看不得儿子受委屈。

老人的不幸,也该我买单?

方郝轩的外公外婆只有一个独生女儿。女儿去世后,他们全心全意对待这个女婿。虽然方郝轩爸爸再婚后他们搬回到老家去住,但逢年过节总要来“拜访”。

所谓“拜访”,无非是来“视察”一下我这个后妈的工作。我早已学会忍辱负重,无论他们说什么都顺着他们。

丈夫是個老好人,性格太温和,对前妻心存愧疚,所以在她的父母面前唯唯诺诺,不敢得罪。两位老人住在我家的时候,我和晓刚都小心翼翼。白天我们娘儿俩躲在厨房吃饭,让他们一大家子边吃边聊;夜里,我碰都不敢让丈夫碰一下。

一天,方郝轩有道数学题不会做,去晓刚房里请教。晓刚一边说他“笨”,一边半开玩笑地戳了一下他的脑门儿。这一幕刚好被方郝轩外婆看到了,老人家居然上纲上线到“暴力”的高度,口口声声要打官司夺回方郝轩的监护权。

监护权的问题触到了丈夫最敏感的神经,他将二老“请”出了家门,并且撕破了脸。我很想因为此事跟二老断交,丈夫却跟我说:“失去独生女儿之后,岳母性情大变。我们可以跟他们保持距离,比如不让他们再住在家里,但不能真的跟他们反目成仇。”

我好憋屈:这对丧独老人固然伤心,但也不该我来买单啊!

二手婚姻,原来也温情

说实话,因为看多了离婚后被扫地出门的女人,我对这段婚姻不是很有安全感,早就开始攒私房钱。丈夫给我的家用很充足,我只要稍微花点心思就能省下一些钱。我把钱以晓刚的名义存入银行,把存折偷偷缝进了晓刚的枕头里。我以为这样做天衣无缝,但晓刚还是发现了。他悄悄问我:“妈,你是不是信不过方叔叔?”

我说:“你还太小,有些事情牵扯到很多人,不是只有我和你方叔叔两个人那么简单。妈妈这么做都是为了你,你替我保密好吗?”

为了真正成为儿子的强有力后盾,我开始偷偷地用一些钱做投资,尝到甜头后,又用更多的资金投资了期货和股票。“赚钱”所带来的安全感,刺激了我的贪欲,我开始向朋友借钱,他们也因为我丈夫的厚实家底而信任我,纷纷解囊。

然而随着股市暴跌,我在2018年赔得血本无归。丈夫得知后非常生气,他的有些亲戚开始动员他离婚:“早就说这个女人败家,她看重的就是你的钱!”

丈夫的母亲——我的婆婆一边指着我骂,一边看着晓刚说:“什么样的娘生出什么样的崽,他长大了也会和方郝轩抢财产的,趁早让他走人……”丈夫不置可否,痛苦地闷头抽烟。我知道,最好的结局就是他帮我还清债务,再将我们扫地出门。我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一切,没人能挽救我。

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墙倒众人推的时刻,方郝轩站了出来。他竟然拉住我的手替我抹眼泪,并对奶奶说:“奶奶,原谅阿姨吧!我已经失去了妈妈,不想再失去阿姨了。”公公婆婆都愣住了。

最终,方郝轩的态度帮助我扭转了局面——他跟爷爷奶奶讲述了这些年我对他和他爸的好——其实他所说的很多事情,我都已经忘记了,但天真善良的他都牢记在心里。他回忆着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回忆着晓刚对他功课上的帮助,回忆着我对他的精心照顾:“我发烧的时候,阿姨整夜不睡陪着我;我被别人欺负时,哥哥为我拼命;哥哥教我打篮球,所有的人都笑我笨的时候只有哥哥鼓励我;有了哥哥之后,同学们都不敢欺负我了……”公公婆婆都掉了眼泪,丈夫的喉结则一下下抽动着,我知道他的心一定比我更痛,也知道他是多么在乎这孩子的每一句话。

最后,方郝轩走进了自己房间,从衣橱里抱出一个存钱罐跟爷爷奶奶说:“这是我给哥哥攒的钱。大家都说他将来没钱讨老婆要嫁出去做女婿,我不想让他嫁出去,就想攒钱给他。这样他就可以一直和我们在一起了。”

看到爸爸还是不表态,方郝轩哭了:“爸,哥哥去哪里我也去哪里。阿姨错了,你就原谅她吧……要不是我们一直想把哥哥嫁出去,阿姨也不会偷着攒钱……爸爸,哥哥不是拖油瓶,他是我哥哥,我最喜欢的哥哥……”

晓刚也哭着说:“叔叔,我以后长大了一定孝顺你和妈妈,照顾好弟弟,你就别生气了,原谅我妈妈吧……”

先是公婆开口了,要求我写个保证书就算了。丈夫的心也被孩子哭软了,把方郝轩和晓刚拥在怀里说:“谁都不走,你们要在一起长大。爸爸已经原谅阿姨了,以后谁也不许再提拖油瓶这个词,咱们要好好过日子……”

看着哭成泪人的两个孩子,我心头涌起一股暖流。这些年来一直萦绕在心头的不安全感,一下子烟消云散。我忽然意识到,在充满委屈与迁就的二婚里,仍然是有浓浓温情的。

破坏我婚姻的不是复杂的亲人关系与大家对我们的偏见,而是我自己的焦虑与不安,是我自己心中那些奇怪的、毫无因由的情绪,它们让我心生委屈,盲目决策,胡乱投资。结果,不但经济受损,也让孩子心生压抑。

我决定改变自己,不再有偏狭之心,不再发激愤之语,更不再做偷偷摸摸的事,而是淡然面对生活,给孩子做榜样,让两个儿子自信、快乐地成长。

第93篇、爱情故事寻找丈夫声音的女人

1

门铃响起的时候,乔西刚从海南休完假回到家,正在洗澡。她没把门铃声当回事,依旧洗得不慌不忙,因为那些没有预约的门铃通常意味着订报纸、订牛奶、卖清洁剂等一些毫无意义的打扰。

洗完澡,她听见门外有人轻咳了一声。从猫眼里看去,一个女人低着头,手里提了个编织袋,从左手换到右手,却不晓得放在地上,那不知所措的样子让乔西忍不住笑了。可她并不准备开门——这女人要干什么呢?女人依然站在那里,偶尔抬起头看一眼,又低下头去,却没再按门铃。又过了几分钟,女人再一次抬起头注视房门,她有一张憔悴但很干净的脸。接着,乔西看见她流下了眼泪。只见她飞快地用袖子擦去泪水,然后转身下楼。

乔西愣了一下,准备开门时却发现自己只裹着浴巾。她飞快地穿好衣服,从6楼窗口往下看,女人已经快要走出院子了。乔西推开窗户喊了一声:“哎!你回来……”女人没有听见,从她眼前消失了。为什么女人会看着她的门哭?她是个记者,强烈的职业敏感让她心里非常不安。

所以当门铃再次响起时,乔西几乎是从椅子上一跃而起。她从猫眼里看见那女人,激动之下,开门的动作有点儿猛。女人像是受到了惊吓,后退一步,不安地看着她:“对不起,你是乔记者吧?”乔西点点头。女人咬了咬嘴唇说:“我是李大忠的媳妇,他在电话里说上过你们的报纸。他是个打工的,盖楼房,说你们到工地给他们发过那个……”女人咬了一下嘴唇说:“那个套子。”乔西问:“什么套子?”女人停顿了一下,好像鼓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就是那个避孕的。”

乔西一下子想起来,那是去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前一天,她和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起去工地发放防艾宣传手册和安全套。她回答道:“我确实采访过李大忠,他怎么了?”女人没有回答,只是说:“我听说你当时录了他的声音?”乔西说:“是的,录了音的。”女人的眼睛忽然亮了:“我来就是想问一下,那个录音还在不在?能不能想个办法把他的声音给我?我买了晚上11点的火车票。”女人边说边从口袋里摸出一张车票递给乔西看。

乔西说:“你进来坐吧。”女人坚决地说:“不,我就在门口等着。”乔西只好拿了一把椅子放在门口,女人坐下来,把那个袋子紧紧抱在怀里。

2

打开电脑时,乔西脑海里浮现出李大忠的样子。去年11月的最后一天,她在工地上把他的声音保存下来,不是因为他的声音好听,而是她觉得他的话就是农民工情感生活的原生态。

她从去年的文件夹里找到李大忠的声音,打开音箱,把音量调小,想再听一遍。她有点儿犹豫,觉得李大忠的有些话并不适合放给他的妻子听。

那次采访由于话题涉及隐私,她怕被拒绝,于是带了录音笔,装做拉家常的样子。李大忠倒是干脆,说如果她能给他报料费,他愿意配合。他说看过报纸,报料有奖。她给了他50块钱,因为付了费,她问得很直接,他答得也不含糊——

“你们平常用安全套吗?”这是她的声音。

话题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她的问题很尖锐,没有任何铺垫。然后是李大忠的声音:“老婆不在,用不上;要是老婆在,也不用。”她问:“你是说,你还是你们?”他说:“我。”“那他们呢?”“有的老婆跟着来了,有的没有。”她接着问:“都住在一起吗?”他说:“是的,一间房子里住十几个工友,有老婆的就弄个帘子,那不管用,我们的耳朵没睡着。”“那怎么办,怎么解决生理问题?”“有人去发廊找小姐。老实人不去,听说里头宰客。”她问:“那你去找过吗?”

他很久没有回答,此时只能听见他的呼吸声和远处机器转动的声音。最后,他说:“我去过几次,没进去,就在那条街上转来转去,心‘扑通扑通’地跳,手心出汗,把手里捏着的100块钱都弄湿了,最后还是回来了。”她问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说:“就是想着挣100块钱不容易,还有,媳妇在家里也苦,不能对不住她。”她说:“那你不想吗?”他笑了一下说:“人嘛,哪能不想,不过都40岁了,好像也能放下,有时唱个歌解解闷儿,喝点儿酒解解乏。”“你离家多久了?”“两个年头了。去年过年时本来要回去,可最后要赶工期,没回成,今年无论如何得回去了。”“家人一直盼着吧?”李大忠笑出了声:“我每个星期都给媳妇打电话,媳妇有时忍不住哭呢,吓唬我说村里的光棍儿半夜敲窗子,气得我恨不得飞回去打人。她怕我瞎想,快挂电话时才说是哄我的。她不容易,要种地,要管牛羊,管娃子念书。”她问:“孩子读书怎么样?”他说:“大的高三了,小的在念初二。大的要MP3,小的要复读机,我都给买了。”

这时,乔西听见了压抑不住的哭声,她转过身,看见女人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就站在书房门口。乔西说:“大姐,你这是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女人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可怜他这两年啊!”话音刚落,又哭出了声。乔西给她拿纸巾,她像是平静了一些,转身退回到家门口,把放在椅子上的大袋子抓在手里,急切地问乔西:“那个声音怎么才能拿回去?”

乔西再一次问:“到底怎么了?”女人咬了一下嘴唇:“没怎么,我就是想听他的声音。”

3

乔西找出一个旧MP3,格式化以后把李大忠的声音复制了,走到门口把耳塞挂在女人的耳朵上,教她怎么按键。女人眼睛一眨不眨地瞅着,再一次听到丈夫的声音时,她身子晃了一下,说:“这个声音是不是放多了就坏了?”乔西说:“不会的,如果没电了,可以充电。”女人说:“那太好了。”又问:“乔记者,这个东西要好多钱吧?”乔西说:“是个旧的,不要钱。”女人说:“那可不成。”说着从怀里往外掏钱。乔西拦住她,两人一个要给,一个要推,结果女人手里的大袋子落在了地上。

女人提起袋子又抱在怀里,拍了拍,样子就像母亲拍孩子。乔西把MP3拿在手里说:“你非要给钱,那这个MP3我就不给你了。”女人抱着袋子,眼睛红红的,终于点了点头。

乔西决定送女人去车站,她的车就停在院子里。可是当她打开车门让女人上车时,女人却不停地摇头。乔西问她:“为什么?”她不说。僵持了一会儿,女人说:“那就坐出租车去车站。”

乔西苦笑一下,走出小区,拦了一辆的士。司机要女人把大袋子放在后备箱里,女人不肯,一定要自己抱着。司机说:“什么宝贝啊?”女人瞪了司机一眼,不吭声。

在进站口,女人对她说了很多感谢的话,还说:“山不转水转,如果你有机会去秦巴山区,我家就在旬阳县圣驾河一个叫七里庙的地方,到了那里,问李大忠屋里的,别人都晓得……”

乔西说:“大姐,你能不能告诉我,李大忠到底怎么了?”

这次女人没有躲闪:“过世了。”

她的语气很平静:“过年时雪下得太大,他没有回去。刚过完年两个月,他从楼房上掉下来,当下就没了,没留一句话……建筑公司给了11万块钱,他这一走,除了一大堆钱,啥也没留下。我也是猛地想起他说过上报纸的事情,问他的工友,说当时看了报纸,后头有句话说是根据录音整理,我就想着要是能有他的声音留给我听,留给娃子听,也是个念想儿。他出门时可是个大活人哪,回家时却只剩几把灰……你真是个好人,帮了我的大忙。”

乔西的眼睛湿了:“大姐,你坐火车要当心一些,那钱可是大哥拿命换的。”说着,她看了一眼女人怀里的袋子。

女人却说:“那钱已经由娘家兄弟带回去了,我留下来是为了等你,等你从外地回来,给我找声音。”

乔西突然明白了女人一直抱在怀里的是什么,明白了女人为什么不肯进她的家门,坐她的车。她再也忍不住,流着泪张开手臂抱了抱女人,那一刻,她感觉到了女人怀中的大袋子里,那个盒子的棱角都是硬邦邦的。

那里面,是个活生生的男人啊……

第94篇、爱情故事火车站手捧鲜花的男子

火车站的站台上,一个手捧大束鲜花的中年男子吸引了我的注意。

人流喧嚣来往,他却很安静。藏青色的外套,海水蓝的牛仔裤,背着电脑包,戴着眼镜……儒雅,知性。

我远远地看着,心中猜测:他来接站?接他的妻子?恋人?那一大束火热的花……

火车终于呼啸而来,人群蜂拥,一不小心,他脱离了我的视线。

上了火车,找到座位,放好行李,转头一看:他竟然就在我的邻座。

我看到他额头上细密的汗珠,眼角有些微皱纹。很显然,他并不年轻了。

我忍不住看他的左右,试图找到一位青春美女,或者风韵少妇。可是鲜花的后面,却是一张苍老的脸,满头白发如雪——是一位老妈妈!

由于坐得近,我从老人与旁人的谈话中,听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一起读大学的6个青年,来自不同的城市。最小的那个是独生子,家在西北。几年前,他出了车祸,永远离开了人世。剩下的5个同学主动承担起赡养六弟父母的责任,每人一年。今年,轮到广东的老二值班,今天,他来接老人去他家小住,顺便带老人去医院做体检。

“我这5个儿子,个个都孝顺。一到逢年过节,我家的快递特别多:内蒙的羊皮大衣、泰安的樱桃、南京的盐水鸭、东莞的腊肠……都是儿子们孝敬的。他们还轮班,每人当班一年,负责给我们买东西,检修家中的电器,带着我和老头子检查身体、旅游。这不,两天前,老二往家里打电话,我无意中说肠胃有点不舒服,他立刻给我定了火车票,接我去广州检查。个个都是好儿子,都是亲儿子……”

这是一个失独老人的心语,她曾经坠入深渊,满身伤痛,陷入绝望。幸好,有5双手伸向她,为她撑起明朗阳光的蓝天。

这个被老人称为“老二”的中年男子,想必也是上有老、下有小吧,可是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到的满是深情和爱护。他微笑着,体贴地替老人把那束鲜花放好,又给老人切了一个冰糖橙,又递上纸巾,擦拭收拾桌面……

火车一路前行,老人的心语在车厢里传播,温暖感动着整列火车。

第95篇、爱情故事自以为是,弄巧成拙

已婚女子安澜向我哭诉她的丈夫有了外遇。听她讲完之后才发现,原来都是她自己造成的。

安澜和丈夫林先生的关系一直都很好。林先生事业有成,在某公司做销售部经理。安澜也有自己的事业,虽说赚得不多,可是也乐在其中。

某日,林先生带安澜出席一个饭局。谁想在这饭局上,安澜竟然碰到了大学同学小芬。原来小芬和林先生的公司正在洽谈一笔业务。当时安澜心里就不舒服,因为小芬以前没少抢她的风头,还抢去了她在大学时的男朋友。而后又听别人说,她的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不过总算都没有发作出来,可安澜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回到家后,安澜对林先生说:“小芬这女人,你可要当心,她可是很容易和男人勾三搭四的。”安澜本想,警钟敲在了前面总该没事了吧,谁想几个月后却发现了两人的异常。

我在这边直替安澜可惜:“你知道吗,如果你不那么对你丈夫说,今天或许也就不会这样了。若是我是你丈夫,我会怎么想?我肯定想:原来小芬很容易勾搭上啊。然后我肯定会有一种欲望想要去试一试。这一试,问题便出来了。”

安澜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甚至可以想象她在电脑的屏幕前捶胸顿足的模样。其实这便是一个误区,男人的心思和女人的心思是不一样的。而很多时候,我们自信满满地以为十分了解对方,到头来却弄巧成拙。

第96篇、爱情故事嫁给我,我就送你一片大海

今天,我想给大家分享的故事,来自于疫情中的一对平凡小夫妻——杜鹃和她先生。

杜鹃和先生长居武汉,算一算,两人已经携手走过了12个春秋。杜鹃说,往年的春节,武汉的街头一派热闹,而今年却异常冷清,异常安静。对于杜鹃的家庭来说,这次的疫情,是考验,也是在提醒着他们,要好好珍惜身边的人。

杜鹃的先生在发热门诊工作,疫情发生后,需要第一时间奔赴一线。一线,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担当,同时也意味着被感染的风险比普通人要高。

我问杜鹃:“有没有那么一刻,你想阻止先生不要去前线?”

杜鹃说:“想,但不敢。”

对于一对平凡的小夫妻而言,可能他们没想过要成为多伟大的人。两个人,和无数普通人一样,想在柴米油盐的生活中,为一些琐事而烦恼,无风无浪,百岁平安。可杜鹃明白,作为一名医护人员,先生有他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而作为一名普通的妻子,杜鹃只想先生能够健康,陪自己久一点,再久一点。

先生曾跟杜鹃商量:“我去了医院之后,还是不要回家的好,怕感染了,连累你和孩子。”

被感染,这听起来多可怕!但让人感到可怕的是病毒,而绝非是我们爱着的人。这世间有一种爱,叫你守护世界,我守护你。杜鹃说:“没关系,不管会不会被感染,我都想你回家,我愿意和你一起面对。我们只有保护好自己,才能挽留更多人。”

从那天起,杜鹃每天最大的心愿,就是先生能够平安下班,平安回家。杜鹃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等待,等待先生推开家门的那一刻。

或许,办公室里的灯会熄灭,楼道里的灯会熄灭,但家里的灯,永远会为心爱的人亮着。无论是等到午夜,还是等到凌晨,杜鹃无怨无悔。因为她的心,只有在看到先生回家的那一刻,才能彻底地安放下来。

我知道,不仅是杜鵑在等,他们的小孩同样也在等。得知爸爸去一线之后,小孩为爸爸画了一幅画,配上两行字——武汉加油!爸爸加油!这位爸爸是小孩的英雄,也是所有病患的英雄。

生活中,你和我都等过某个人。

有人说,“我等你”三个字比“我爱你”三个字,更需要勇气。因为不是每个人你都愿意等,也不是每个人都值得你去等。

我们是普通人,但我们的爱从不普通。那些被磨砺过的感情,都会在日后暗淡的日子里,照耀着我们,闪闪发光。疫情肆虐,可前有奔赴一线的英雄,后有始终爱你的家人。我们依然要向上生长。

正因为经历过此刻的焦灼,我们才更期待,也更珍惜,即将到来的生活。《流浪地球》里面有一句话说:希望是我们这个年代,像钻石一样珍贵的东西。那些我们难过的、焦虑的,会像夜晚退缩的潮水一样,慢慢退出所有人的视线;而那些我们热爱的、坚信的,会在某一个起风的日子里,被轻轻吹进我们的生命。

已经立春了。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希望在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们都可以等待爱的人回家,再一起聊一聊漫长的人生。

第97篇、爱情故事每个男人都应该当一次爸爸

今天我打算很识相地为爸爸们说几句公道话。当代男性在当爹前和当爹后也有非常明显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

一旦当了爹,就会被附加好多属性:懒,粗心,笨……在没当爸爸之前,他的属性就一个字:还不错。

一旦当了爹,就会被附加好多角色:吐槽对象,垫背的,背锅的……在没当爸爸之前,他的角色就一个字:挺好的。

一旦当了爹,就会平添许多的爱好:爱加班,爱如厕,爱睡觉……在没当爸爸之前,他的爱好就一个字:爱干吗干吗。

我们可以看出来,其实生孩子不光对女人来说是一场彻底的变革,对男人来说也一样,区别仅在于话语权更多地掌握在谁手上。

有道是:莫图当爹一时爽,一时爽完终身伤啊……然而我还是觉得,当爸爸是一件幸福的事,每个男人都应该当一次爸爸,只有这样,你才能拥有一套骨骼清奇的人生。

男人在当了爸爸之后,对于增强社会方方面面的和谐,确实发挥了作用。我们以前办公室里两个姑娘,经常因为攀比而暗自较劲,比钻戒大小,比包包款式,比度假地点,比逢年过节谁先在办公室收到老公的鲜花……

过了一两年,两人都当了妈了,每天开始比谁的老公带娃更不靠谱——今天你老公冲的奶粉烫到能直接杀死大肠杆菌,明天她老公把娃的衣服穿反一整天毫无察觉,后天老公们又忘了带娃打预防针了……没过多久,在以各自黑老公为准绳的交友基础之上,她俩拥有了钢铁般的友谊。

你看,就连世上最酸的柠檬精,只要试着互相抱团吐槽爸爸,也能成为彼此的蜜糖。

每个男人都应该当一次爸爸,为了世界和平。

以前我这人有个坏毛病,一生气就爱冷战,让对方摸不清头绪,不知所措,整个家里硝烟弥漫,毛骨悚然。

这个坏毛病也被孩子他爹治好了。

因为有了孩子之后,我没事儿就找点茬,就算是儿子惹我生气了,我也先把孩子他爹骂一顿。家里从此生机勃勃,再也不死气沉沉了。

这样做不仅避免了冷战带来的不利影响,还有一个重大好处:缓和了亲子关系,因为我不用直接训儿子,我曲线救国。

孩子丢三落四——你也不管管你儿子,他整天丢三落四像谁啊!

孩子做题粗心——你也不管管你儿子,他整天这么粗心像谁啊!

孩子爹往往一脸无辜,还没弄清楚咋回事,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每个男人都应该当一次爸爸,为了家庭幸福。

儿子小时候,看到我家180斤(90千克)的巨婴坐在地上,穿着大裤衩,挺着一整块倔强的腹肌,和儿子玩得一副父慈子孝的样子,这写实而粗糙的画面使我心里泛起一阵暖意:嗯,男人最帅的时刻,应该就是在陪伴孩子的时候吧。他们手上套着小白兔布偶,在玩“谁先抢到萝卜谁就能吃一块饼干”的游戏。很快我就发现情况不妙!饼干都被爸爸吃完了。

我收回之前那句话。

男人最帅的时刻,一定不是在跟一个小孩抢玩具大获全胜一人包揽全部零食然后把儿子气哭的时候……

我冲他大喊:你怎么欺负小孩啊?

他说:孩子不能光惯着,这叫挫折教育。

很好,从此儿子玩这种游戏都非要拖着我,再也不跟爸爸玩了,我和儿子的友谊又得到了升华,而且玩的时候他再也不怕输,心理素质增强了,因为他知道我不可能吃掉他所有的零食,这又增进了儿子对我的信任度。

每个男人都应该当一次爸爸,为了祖国的下一代更耐挫。

我家巨婴在当爹前是个木讷的理工直男,表情呆滞,动作单一,很缺乏美感。

但当爹后不一样了,他变幻出很多姿的体态——在床上做题时的优雅,在沙发上做题时的端庄,在马桶上做题时的性感,都为人生锦上添花。

尤其是在辅导孩子学习的时候,爸爸四部曲:唉声叹气,跺脚转圈,怀疑人生,放飞自我。

内心的BGM(背景音乐)永远在单曲循环:

旋转跳跃我闭着眼

尘嚣看不见你沉醉了没

白雪夏夜我不停歇

模糊了年岁时光的沙漏被我踩碎

……

和妈妈们的铁肺相比,爸爸们的钛合金肝也不是吃素的。尤其值得敬佩的是,妈妈们辅导完功课往往气急败坏地冲出来发泄一通,而爸爸们则不同,他们经历了一场无法描述的陪读之后,依然能气定神闲地走出来,如同一个180多斤的小天使脸上露出的微笑。

每个男人都应该当一次爸爸,为了使灵魂得到多彩的绽放。

没当爹的男人在一起聚会,何其无聊,股票、足球、电影……宇宙中的那点老梗被聊得毫无新意了。

当爹后,爸爸们聚到一起那是别有一番乐趣的。见面寒暄一两句之后,立马切入正题——

“兄弟们,李雷和韩梅梅分别从一座长1200米的桥的两头往中间跑,一个每跑50米停1分钟,另一个每跑100米停1分半,问,李雷和韩梅梅相聚时用了多长时间?”

一桌子的硕士、博士、理工男、IT狗、金融大亨饭也不吃了,摔锅砸碗地做算术题。

如果不做题,聊的也是“哪个学校特色班还行,哪个培训机构是坑子,哪里有试听课,哪里的优惠券你要不要,对了你儿子上次報的那个班叫什么来着?”……

“大哥你这么多消息哪里听来的啊?”

“我天天和一群鸡血妈混一起的啊!”

不当爹的男人永远也没机会和别人家的妈妈说上一句话,而坚持陪读陪等的爸爸已经深入妈妈圈腹地,成了妇女之友。

每个男人都应该当一次爸爸,为了在被吐槽的时候能翻身。

当爹后的男人会突然变成让人又爱又恨的角色,但这也是一种极为安全的角色,因为它深刻巩固了广大老母的两种心态:“还能离咋地”以及“别人能过我为啥不行”。

然而比以上两种心态更重要的是,爸爸带孩子的方式,也许妈妈们看不上,但那却是妈妈替代不了的。

为了这种伟大的“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每个男人都应该当一次爸爸。如果挺闲的,可以当两次。

第98篇、爱情故事浪漫妻子与木讷老公

老公已经出差五六天了,终于要回家,梁丹计划了很多惊喜给他。她摆好了花,也重新布置了家,把俩人蜜月旅行带回来的情侣陶人细心地放在鞋柜上方,正好是一进门换鞋就能看到的位置。然后她换了新买的连衣裙,化了妆,赶紧拿钥匙出了门,老公的航班快要落地了。

到了机场,老公拉着两大箱行李匆匆走出来,梁丹开心地迎上去,把藏在背后的一小束花递到老公面前。陈牧愣了一下,嘟囔着:“搞这么隆重干什么。”随手就把花搁到了行李车上,然后边走边忙着给公司领导打电话汇报工作。梁丹找不到说话的机会,只好帮老公推着沉重的行李车往外走。

好容易进了家门,老公顺手把公文包甩在鞋柜上,一不留神打破了情侣陶人,“哎哟,怎么回事啊?丹丹赶快扫了,我要累死了。”接下来,丹丹的鲜花、丹丹的鸭汤、丹丹的裙子、丹丹的笑脸……统统都无法引起陈牧的关注,他冲澡、吃饭、躺在沙发上看了一会儿球赛,就直接进房补觉去了。

留下情绪低落到极点的梁丹,一边掉眼泪,一边愤愤地抓起花束,狠狠地塞进垃圾桶。结婚以来,陈牧似乎失去了观察能力,梁丹精心准备的种种,他要么视而不见,要么就皱着眉头指责她没必要。有时候,梁丹想让老公陪自己喝点红酒,可陈牧咂摸几口觉得不够味,居然跑去找了白酒来:“还是白的带劲儿。”

似乎在梁丹美好精致的生活里,永远无法把老公拉进来。陈牧除了最现实的生活,永远无视妻子为了营造精致生活的付出。

不禁要问,童话的结尾都会告诉我们“从此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幸福美满的生活?

在社会文化的教养下,女性更注重情感、美感、协作,男性则更注重理智、实用、竞争。这种教育将造就两性之间完全不同的价值取向与注意方向,甚至不同的个性兴趣、语言表达、生活内容。当然,这一切差异自然也会延续到婚姻中。

其实像梁丹一样抱怨自己的丈夫不浪漫、不解风情、不认可自己付出的妻子还有很多,她们总觉得自己尽心的付出,老公根本不在乎、不需要。而男人的粗放、随便,也常常会让很多女性感到无趣、缺乏美感、太原始。

如果无法认识到这些差异感受是与社会教养中性别塑造偏差相关的,婚姻中就会经常发生梁丹和陈牧这样的冲突,比如,饥饿的陈牧就渴望一盘香喷喷的肘子,而浪漫的梁丹偏偏准备了小情调的西餐……

其实,婚姻不是一个人内心的幻境,而是两个人从连接点出发共同打造的日子。该如何共建,才是每对夫妻必须研究的课题。没有人能说丹丹的辛苦和心思是毫无价值的,也没有人能说陈牧的需要是完全不合理的,因此这对新婚夫妇真正需要的是,仔细研究一下如何把两个人的“内需”进行协调结合,设计出真正能够满足双方的“日子”。

要找到夫妻“内需”的共享地带,可以尝试以下两点:

第一,避免个人需求权威化。

夫妻俩都不要固执地把自己想过的日子等同于真理,觉得对方就应该配合自己,要知道只有双赢才是长久的,夫妻俩都要有照顾和满足对方需要的积极心态。梁丹每每抱怨陈牧无趣,陳牧也总是觉得妻子“爱折腾”,这种互不体谅的心态,就会制造矛盾。

第二,共享地带主角配角权利要分清。

其实,陈牧可以偶尔陪梁丹吃吃西餐、点点蜡烛,浪漫一下,但梁丹应该注意,不要选在他刚刚出差回来极度疲倦的时候。当他心有余力的时候,才有可能摆正自己的位置,拿出诚意来满足妻子的小浪漫。

第99篇、爱情故事我只是喜欢你,又不是没你不行

迷恋你的时候,深知喜欢你的人很多,不缺我一个;心疼自己的时候,不解为什么自己喜欢的人那么少,除你就没了。

最后我才明白,其实我只是喜欢你而已,不是没你不行,我也盼望有人陪,期待有人爱,你不珍惜我,那么从此以后,你是你,我是我,各自安好。

01

平日忙碌,跟堂妹甚少联系,前阵子发现她发朋友圈的频率高了,内容都是关于健身美食和旅游,和之前“晒男友狂”的风格大相径庭。

出于好奇,我主动打电话问候她。谈话中,她告诉我已跟男友C分手一个月。接着,便跟我深聊起细节。

堂妹和男友C是在大一的一次同乡会上认识的,两人不单是老乡,家还离得很近,所以放假经常相约回去,一来二往,堂妹就对C产生了好感,并在大一寒假主动表白成功。于是,两个人恋爱了。

可是,在一起没多久,堂妹就发现,C是游戏爱好者,晚上经常通宵打游戏,第二天就逃课睡觉。后来,还经常伸手跟她要钱买游戏武器,不给钱就闹分手,最后都是堂妹妥协。

在一起近2年,他们真正约会的时间屈指可数,偶尔外出,C也是游戏不离手,但因为喜欢他,堂妹一直默默忍受着。

直到有次吵架,C竟指着堂妹说:“一直以来都是你缠着我的好不?”堂妹忍无可忍,朝他吼道:“对啊,我是喜欢你那又怎样,你以为你很了不起啊,你还真以为我没你不行啊,我们玩完了。”

这次,她去意已决,没有回头。

电话那头的她叹了口气说:“他一直当我是草,但自己总是放不下,觉得没他不行,谁知道,分手后,我反而过得更自在。想想也是,我只是喜欢他,并不是没他不行。”最后那句话出乎我的意料,原本想好的安慰话语,最后都没有说出口。

挂电话后,一种莫名的惆怅感油然而生。

现实生活中像堂妹这样抱着“恋爱大过天”心态的不在少数,只是能够明白“不是没你不行”道理的少之又少。很多人都曾盲目痴狂地爱过,以为爱上一个人,就再也离不开他(她),因为爱,所以什么样的委屈都可以忍受,总以为全心地投入,到最后都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其实,全世界都看得真真的,知道他(她)不在意你,只有你自己傻傻分不清楚,不愿自我挣脱。

伤过后,方悟透:其实自己只是喜欢他(她),又不是没他(她)不行,干吗爱得那么狼狈。

02

想起《失恋33天》里的高端婚礼策划师黄小仙,相恋7年的男友出轨自己的闺蜜,这让一向强势刻薄的她深受打击,以为没了男友,自己的世界会因此暗淡无望。

可是,地球并不会因为某人的失恋而停止运转,黄小仙虽然情场失意,但工作上的压力还是要面对的。她必须自我调节,找到情感和生活的平衡点,回归正轨。

在疗伤的日子里,她慢慢发现了很多以前根本不会去注意的东西:

那个总是与自己针锋相对的娘娘腔同事王小贱并没有那么讨厌;

钻石王老五为什么会选择跟与肤浅拜金的河南籍港台腔女子走进结婚的殿堂;

老板虽然凶神恶煞,但是也有痛苦的经历,也有充满父爱的一面……

经过层层的心理解脱后,在失恋的第33天里,她发现那个他(她)其实一直伴她左右。

她也终于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在故事的最开始,我们以为对方是自己人生里的最不能错失的那个唯一,但到最后才颓丧地发现,你不是非我不娶,我不是非你不嫁,只是个太伤人的误会而已。”

是啊,我们都是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这个世界,谁也不是谁的谁。

你失恋了,但与世界无关,变幻的人生避无可避,想掩耳盗铃都有人拿着相机围观你。

美食,好酒,都不会因为你失恋了,就停止供应。牙疼不能忍,但它也要不了你的命。忍一忍,过了,就不痛了。

尤瑟纳尔说过: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

可是我想说,一段感情结束时,不要尝试用丢弃自尊的方式去挽留。因为自尊再肮脏,余下的一生,也需要这自尊心的如影相随。

所以,他(她)真的也没那么重要,他(她)离开了,地球依旧绕着太阳转,生活还是照旧。

03

时常想,爱一个人究竟可以爱到什么程度呢?

曾听人家说过,爱一个人,可以爱到深入骨髓,总想看到或听到他(她)的名字,只要在一起就会很开心。即使不开心,也想在一起,甚至高估自己在他(她)心里的分量,放大他(她)对你的重要性。

也许,迷恋一个人的时候,深知喜欢他(她)的人很多,不缺你一个,但你不管不顾,依旧爱得不计代价。然而全世界好像只有他(她),不懂你多么喜欢他(她)。

可你忘了,他(她)若不再爱你,那么你楚楚可怜也是错,生机勃发也是错,你和他(她)在一个地球上同呼吸共命运都是错。如果你觉得没了他(她),自己活着也没意义,那更是让他(她)午夜梦回时破口大骂的一个错。

你盼望他(她)陪你,期待他(她)爱你,但亲爱的,他(她)不在乎你,又怎么可能放下他(她)自己的倔强和骄傲,来哄你,来宠你?

放大镜下的爱情,终有一天会被还原。他(她)走后,你才幡然醒悟,原来自己只是充当陪衬的角色。

04

其实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某个人,打破你的原则,改变你的習惯,最后要么成为你的例外,要么成为你的过客。

你是如此的独一无二,既然他(她)不珍惜你,那么最好的做法就是:从此以后,各自安好,这是对你自己的负责,也是对他(她)的放下。

看过这样一句流行语:“你来了,我就相信你不会走,你走了,我就当你没来过。我喜欢这样的豁达和超脱。

他(她)来了,你恰好喜欢他(她),你的世界有了新期盼;他(她)走了,你也放下他(她),自己继续勇敢前行。

人有七情六欲,喜欢只是一种情感的链接,而不应该成为一种对自我的捆绑。喜欢是真切的,但也不是非他(她)不可,没他(她)不行,因为你自己一个人也可以过得潇洒自在。

市面上的好青年还有很多,一定有一个人,幽默而不做作,温柔而不咸湿,相貌不用多端庄,但随便一笑,便能击中我心房。茫茫人海活跃着这么多的怪胎,难道还容不下这样一个人存在?不是吗?

第100篇、爱情故事靠近你,温暖我

1

下午六点多,整个楼道都飘着饭菜的香味时,我还在和五个月的二宝“斗智斗勇”。我希望他能小睡一会,好让我能给大女儿做顿饭,可我使出了浑身解数,他的眼睛还是睁得像铜铃一般大。

女儿刚上三年级,二宝就来到这个家,他的到来让这个井然有序的家一下乱了阵脚。我们不再有时间接送女儿,每当老公出差,我和女儿的伙食也成了问题,不是叫外买就是吃泡面,不只女儿吃腻了,老实说我闻到泡面的味道也会忍不住皱起眉头。

老公的工作需要长期出差,而我的产假也快结束,可保姆的事还没有着落。找了好几个,不是我们的工资负担不起,就是某个条件不合适。我为此一筹莫展。为了孩子的事,我和老公争执了很多次。别人家的孩子都有父母帮带,可我们家的爷爷奶奶退休宁愿去跳广场舞也不帮我们带孩子。想起他的父母,我心里总感觉有一股气没处撒。

听到女儿接连对我说她饿了,我心中埋藏許久的地雷终于拉响了,我打通了在外出差的老公的电话,电话那边刚传来“喂”的一声,我就如点燃的鞭炮一样,噼里啪啦一通响:“别人家都有爷爷奶奶帮带孩子,我们家是不是没有爷爷奶奶,这俩孩子还姓不姓王……”围绕一个主题——“孩子的爷爷奶奶不带孩子就不对”;再总结两个目标——“要不让孩子的爷爷奶奶来带孩子,要不我辞职在家专门带孩子”。

电话那边的老公听懂我的意思后,幽幽地说了一句:“当初生大宝时,你不是嫌弃我妈做的饭菜不好吃吗?”一句话让把我所有的怒火都憋了回去。

我们结婚时,因看多了连续剧中的婆媳大战,我主动拒绝和婆婆生活在一起。我悄悄把她划分为“敌对势力”,采取不接近、不主动的原则。

生大宝时,婆婆热心来我家伺候月子,但对这个“敌对势力”的入侵,我表面上尊敬客气,心底却十万分的不满意。我讨厌她吃完饭在饭桌边剔牙齿,讨厌她看那些浮夸的情感催泪剧,更讨厌她为一点小事唠叨个不停……总之,我们之间的隔阂太深,生活习惯差距太大。与其说她伺候我坐月子,还不如说是专门来让我生闷气。

终于在她做了一顿我不喜欢吃的油腻饭菜后,我借机把心中的不满发泄了出来。我用近乎蛮横而又任性的口气对老公说:“你妈就会千篇一律做这些菜,是不是别的菜她不会做?”说完我转过身拒绝吃饭。

我和老公的对话被婆婆听到了,第二天,她没打招呼就离开了我们家。从那时开始,我们再无往来,关系由深秋直接转变成寒冬。女儿也受我影响,和爷爷奶奶之间的关系若即若离,不像别的孩子那么亲近。

2

我本以为离开公婆,我和老公两个人也可以把孩子照顾得很好,可我没有想到,照顾两个孩子的困难远远大于一个。当我们无法找到合适的保姆时,我曾经所有的自以为是都要向现实低头,向公婆低头。让公婆带孩子,这是老公梦寐以求的事。只是曾经因为我对婆婆的态度,让他把这个想法隐藏在了心底。现在看到我的态度大转变,他出差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找公婆商量。

她有意时,我无情;我有意时,她无意。婆婆以身体不适为由,把老公打发了回来。遭到婆婆的拒绝,老公沮丧不已,他试探性地对我说:“老妈有可能还在为当年的事生气,再加上这些年你们没有来往,她和你还有孩子的关系都有点淡。要不我们做小辈的先低个头,带上两个孩子去他们那儿转一圈,她看到你和孙子,一喜欢就不计前嫌了。”我起初死活不答应,感觉这和“跪着求生”的性质差不多。可眼看产假即将休完,我只有彻底低下头,负荆请罪去请婆婆。

去婆婆家那天,我心里忐忑不安,长时间的不相往来,让我感觉这个家门好陌生。我磨磨蹭蹭地让老公先敲门,来开门的是婆婆,她看到我和孩子时,脸上先是一刹那的惊讶,随即就爬满了笑容。

公婆对两个孩子宠爱有加,婆婆也好像早已忘记了当年的事,热心地问我的工作、身体和娘家的父母。我俩一问一答,场面十分和谐。来之前,我把我们见面的情景在心中预演了好多个镜头,做足了内心戏,唯独没有想到这种场景。

当老公再次把帮忙照看孩子的事提出来时,婆婆用疑惑的目光看向我。我面带微笑,一脸恳切地看着她。她稍做迟疑后答应了下来,但提出一个条件:我们每天上班时把孩子送到他们那儿,下班后再接回来,她不同意来我们家看孩子。

听到婆婆这样说,我心里有点不痛快,我认为婆婆还是对当年的事耿耿于怀,现在的和谐场景只不过是表象。老公看出我的心情,悄悄对我说:“你就知足吧!今天要不是你来,我妈有可能还是不会答应的。你刚主动向前走了一步,她就给了你这么大面子,以后你多走几步,说不定她会把你当女儿看待呢!”

自那以后,每天早上起床,我送大宝上学,老公就抱着二宝去公婆家,晚上再由他把孩子接来。

3

有一天,我临时想看看婆婆在家怎样带孩子,于是我给单位领导请了小半天假,去抽查孩子的情况。当我踏进家门时,看到婆婆正穿着跳广场舞的舞蹈衣边唱边跳逗孩子开心,公公则爬在地下给孩子当马儿骑。

看到我的突然造访,婆婆不好意思地解释:“孩子就喜欢我穿这身大红的舞蹈衣给他跳舞,看到我跳他就特别高兴。”公公则气喘吁吁地对我说:“只要孩子高兴,我就高兴。”

看到两位年逾花甲的老人为了讨孩子开心费尽心思,我心中突然涌现出股难以言说的感情,是惊喜、是幸福还是自责。晚上,我告诉了老公今天所见的一幕,他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其实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需要靠近,只有靠近了才会感受到这份爱的温度。如果你当初不拒绝和他们来往,你们之间也不会有隔阂。”最后,他又补充一句:“我妈说她不来我们这边带孩子,是怕我们之间生活习惯不同,她并没有别的意思。”老公的话让我醍醐灌顶,细想来这世界所有的爱真的都需要靠近才能感受到。距离不只带来美,也会带来陌生和冰冷。

我决定主动去靠近这份爱,让距离不再遥远,让爱变得有温度。我主动加婆婆的微信,看到她发微信朋友圈,我必会点赞;有时看到她晒美食,我也会在下面调皮地发个“想吃”的图片。为了让关系更进一步,有时我会因孩子的一点小事而主动给她打通电话。事虽小,意义却大。一来二去,我俩成了无话不说的关系,从孩子说到生活,再说到工作,老公笑着说我们把婆媳关系硬生生变成了闺蜜关系。

去年婆婆生日那天,我偷偷去服装店给婆婆买了一件旗袍。当她看到我买的那件旗袍正好是她心心念念但舍不得买的时,她惊喜地问我怎么和她心里想的一样,我调皮地说:“我们心有灵犀吧!”

去饭店吃饭,我让婆婆这个老寿星点菜,可她点的一桌子菜多数是我爱吃的。我偷偷问老公是不是他告诉婆婆我的口味,他对天发誓说没有。正在我纳闷时,婆婆说:“这些菜都是我看你朋友圈转发的,以前总想你瘦,想给你多做点肉来吃,后来才知道你爱吃清淡的。”

原来,婆婆也一直在关注我的一举一动,她记住了我的喜好。原来婆媳之间并不一定是天敌,只要用心靠近完全可以变成亲人。

第101篇、爱情故事哄老婆不是一件容易事

男人结婚前,大多被父母惯着,基本上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结婚后,男人面对的是一个在家中比他还要受宠上百倍的“小女孩”。伺候这样的“小女孩”,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最关键的,是要学会“哄”。

可“哄”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哄的关键,首先就要学会讲假话,这样才能让她开心。就拿我来说,结婚后,在老婆面前,我可是一个不善讲假话的人。但我知道,偶尔讲讲假话,哄老婆开心,也是我必须要做的。记得刚结婚那两年,老婆刚开始学做饭。为了鼓励她,她第一次下厨时,饭菜端上来后,我尝了一块红烧肉,哎呀,这红烧肉居然忘了放盐。但我假装津津有味,望着老婆的眼睛,深情地说:“老婆,红烧肉不放盐,你真是首创,味道好极了。”谁知老婆朝我翻白眼,吼道:“少来奉承我,好吃不好吃,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以为你一两句假话,就能把我哄晕了,你别指望我天天给你做饭。”

结婚后,这可是老婆第一次下厨房,本想夸她几句的,岂料,结果适得其反。有了第一次教训,当老婆第二次下厨时,我变得小心谨慎,只管埋头猛吃,并发出很大的声音。我想,既然她不想我夸她,我就用狼吞虎咽的实际行动,表示对她下厨成果的高度肯定。谁知,我刚喝完第二口汤,老婆就嗔怪地把我的碗往旁边一搁,说:“喝,喝,这汤我熬了整整一个小时,你一上桌就喝,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你真会坐享其成。”

看样子,无论怎樣,老婆下厨,吃饭之前,还是应该夸她两句的。当老婆再一次下厨时,我目不转睛,盯着一盘刚炒好的西红柿炒鸡蛋,细细欣赏了一番后,啧啧赞叹说:“别动,我先拍照发个朋友圈,留个纪念,再慢慢品尝。”还没等我拿来手机,老婆就心烦意乱地说:“拍什么照?你哪来那么多事?”

我只好乖乖地坐回了原地,但为了表示感谢,我还是小声说:“这菜好吃,真好吃!”老婆说:“好吃你就多吃点,一个大男人,哪里来的那么多废话!”

我立即住了口,夹菜的筷子也停在了空中。

经历了哄老婆的酸甜苦辣,才体会到哄老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哄老婆也不能只是哄,也要看她的心情,看样子,这门功课,我还要继续学下去,直到考个好成绩。

第102篇、爱情故事那些缓慢的爱情

A

上大二的时候,止华才18岁吧。那时她爱穿白色长裙,不算漂亮却眉目清秀。她有很好的嗓音,每天晚餐时校广播台都由她送出点歌节目,歌曲都是她精心选择的。“今天下着小雨,适合听这首《光阴的故事》。”于是那首歌在止华轻缓的话语中缓缓放出。

吃饭时,康明就在食堂里静静地听止华的声音。那一天,是他的生日。他碰巧从城东的大学来止华的学校找同学,《光阴的故事》好像是为他唱的。止华在歌曲后面有大段的独白,这些话全是她自己写的,像一小束洁白的光。

一个月后,康明去校广播台找止华。他非常想见这个女孩。那天他推门进去时,正在放童安格的《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止华站在窗口抱着双臂看广播台楼下的玉兰树,玉兰花大片地落下。止华是他想像的样子,声音和相貌如此地相符,她像一幅安静的工笔画,皮肤干净而透明,眼神清澈。他们在歌曲中对视了片刻,康明说:“过会儿,一起走走,好吗?”止华点头。

那一年,他们的恋情开始了,安静得发不出声音。

康明在城东,止华在城西。每周只能见一面。其他的时间都是写信。那是个书信的年代,止华用印有暗花的信纸,一笔一笔地写下去,然后贴上邮票,塞进邮筒里,计算着他会在星期几收到。信是慢的,即使是在一个城市,有时他们下次见面时,信还没收到。第二天,康明才收到信,一样的视若珍宝,一遍又一遍地读,揣摩着字里行间的意境。

止华把班上信箱的钥匙要到了手里,每天都要去看看,拿到康明的信是她的节日。信是舍不得用手撕的,一定要找个僻静的角落,把信拿在手里颠来倒去安静地看一会儿,再慢慢拆开,一字一句地读,想着他写信时的样子和心情。

B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天下了很大的雨,止华没带伞,但她坚持去看信箱,她算着今天应该接到康明的信了。信果然孤零零地躺在信箱里,止华把它放在内衣口袋里,淋得透湿地冲回宿舍。

那时还没有手机,电话也不普及,联络起来极不方便。很想对方时就到校门口电话亭排很长时间的队,拨他宿舍门房的电话,然后让人传话,心里咚咚地跳,希望、失望再希望,通常是他宿舍的人来接电话:“吃饭去了,过会儿打吧。”再或者连门房电话也是打不通的,永远没有人接,电话好像在空无一人的地方响。她在冰冷的冬天,把手插在口袋里慢慢地走回广播室。

傍晚的节目该她送出了。窗外彩霞满天,她的心底却无比寂寥:他在干什么?会不会想起我?她选了孟庭苇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徐小凤的《明月千里寄相思》,那个年代的靡靡之音,很好听也很感伤。回宿舍时看到他的信躺在桌子上:“周日一别,在车站舍不得上车,又回到你宿舍门口静静地站了一会儿,你不知道,我却很安心。回去没赶上车,向同学借了自行车,一直骑回去,衣服都湿透了,可是想着你,心里是愉快的。下次没有车,我还可以骑着车来找你啊。”她的眼泪流了下来,从城东骑到城西,骑车得两个小时,她不知他在冬天的深夜是怎样回去的。

止华也有这样的时候。特别想见面,就在周三没课时转三趟车去他的学校,当然是没办法让他提前知道的。他不在宿舍,去图书馆了。止华就去图书馆找他,慢慢找下去,发现了他的背影,那件暗灰色的大衣。她拍了拍他的肩,康明抬头看到她时几乎要惊喜地大声喊出来,她用食指调皮地放在嘴边止住了他。这样的意外见面在他们都是惊喜,因为不容易。止华在他的耳边说:“我们就在图书馆看书。”下午的图书馆是安静的,听得见挂钟走动的声音。她能感觉康明不时扭头微笑地看她,然后再低头去看书,无声无息。从图书馆出来,天色已经晚了。她记得凛冽的风中康明用大衣裹着她,两人一起吃热腾腾的烧饼。那也是幸福的。

读大学时止华就开始读张爱玲的书。校门口有一个小小的两平方米的书店,那里是她夏日黄昏最爱流连的地方。就在那里,她发现了一套白底印有静静小花的张爱玲全集安静地躺在书屋的角落里。坐在小凳上打开书一页页地看,天渐渐地暗下来了。读大学时是没多少钱的,那时候一套书要二十几元,在现在根本不值一提,可那时对止华来说还是一笔大数目。连续几天,她都去书屋,老板是一个和善的中年女人,总是微笑。

那个周六,康明搭了车从城东赶过来,他们一起去书屋。康明买了绿豆冰,仔细拿着放到止华嘴里,她甜蜜地笑,头也没抬,低头看那本张爱玲。他们就那样无声无息地在小书屋里度过了一个温馨的周末。

没想到,第二个星期止华的生日到来时,这套素面朝天的张爱玲全集就放到了她手中。康明望着她浅笑,她却哭了,为了这套书,他吃了一个月的素菜。那时的爱情云淡风轻,像细丝绒的天空一样纯蓝。康明不在的日子,她躲进宿舍的小床,拉拢床帘,一遍遍地读《十八春》,那个苍凉的爱情年代就那样浓重地出现在她的生命中,云卷云舒。

快毕业了。那天,两人喝了一点儿酒,有点儿醉了,背靠背坐在校园的大草坪上看星星,没说什么话。因为临近毕业,草坪上还坐着三三两两醉酒的人,星星像泪滴。那一天,康明突然说:“止华,我们去香港吧,一起去见罗大佑。”那天,他们一夜未睡,在草坪上彻夜聊天。他们的时间已不太多。也许每个人都有预感,但却不能说出口。

第二天黄昏,止华在广播台说了一大段毕业的离愁别绪,这全是她的心里话。可惜康明没机会听到。播放的曲子是罗大佑的《你的样子》。

那一天,很多女生哭了,而止华也静静地趴在桌子上哭了。罗大佑的时代安静地过去了。窗外是夏天的雨。

6月,校园响起了骊歌,止华也面临着毕业前的选择,她是定向生,得回长春,而康明要去西部,天南海北。

因为那个年代的缓慢,一段感情也就成了遥不可及。是怎么分别的,止华记不清了。她记住的都是那些美丽的事。她记得临别时,她递给康明一封未发出的信,上面只写了一句话: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一晃10年了,当初的戏言没有成为现实。现在,整个世界都变了,要寻找一个人太容易,要开展一段爱情也太容易,不用写信不用思念不用等待,打电话、坐飞机很快见面。只是,好像一切都变得快捷了,却独独少了回味。

后来,止华一个人悄悄来到了香港。她早已成为一个清淡的女子。她没见到罗大佑,可她记得那一年《艺术人生》罗大佑的访谈,她听着他的话眼泪无端地落了下来。

香港的人好像都匆匆忙忙,谈恋爱的在大街上放肆地亲吻,现在一切都太快捷了,快乐唾手可得,而幸福遥不可及。她听到一个女孩打电话说:“今晚七点在兰桂坊见。”她知道兰桂坊,那是香港的酒吧一条街,时尚之地。现在还有等待和盼望吗?人们早已失去了耐心。

很多年过去了,止华的声音没变,她记得很久以前康明对她说的话:“我要娶你的声音。”而那个要娶她声音的男孩已去了国外,成了两个孩子的父亲。

10年了,世界变化有多快,那些缓慢的东西迅速被快捷所代替,缓慢的爱情成了奇迹。她一个人在香港的街头,呼啸而过的车流,她的心还是安静的。那些缓慢的爱情依然应该被缓慢地记起。那些爱情缓慢、寂静而姿态奢侈。

第103篇、爱情故事用一辈子记住的“爱情箴言”

两人相爱时,渴求无限甜蜜的吻,但为何在争吵时,却要用接吻的嘴互相伤害呢?

爱其实就像打计程车。第一,不像公共汽车,只需等待就会自动来到你的面前,而需要你先向它招手才停;第二,如果你碰到的是空车,那就是你的幸运,但往往车上已经有人了,这时你只能等下一辆;第三,走了多少距离就要付出多少代价。

当你认为被抛弃的时候,受损失的其实是对方: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正喜欢他的人,而你只不过少了一个不爱你的人。

想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想做的事情总找得出借口。

令人不能自拔的,除了牙齿还有爱情。

宠和爱是不同的两件事,宠可以没有交流,而爱则不能。

快乐就像香水,洒在别人身上的同时,自己也会沾上一点。

人生试题一共有四道题目:学业、事业、爱情、家庭。平均分高才能及格,切莫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任一题目上。

爱情就像一双袜子,越是瞧起来不顺眼的袜子,越有可能永远陪在你身边,越是喜欢的漂亮袜子经常会少一只。

微小的幸福就在身边,容易满足就是天堂。

世界上没有不伤人心的感情,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它都会在你的灵魂上留下伤痕。以伤痕为代价换得感情的喜悦,以感情的喜悦作为伤痕的回报。

伤害你的人不是比你强大就是比你弱小。如果他比你弱小,宽恕他;如果他比你强大,宽恕自己。

得不到你所爱的,就爱你所得的。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说什么好,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第104篇、爱情故事大叔控女孩的人生

但人生在世,谁不遇到几个大叔?

蒹葭苍苍:女,本名姚亚兰,生于80年代,知名期刊写手。短篇小说多见于《花溪》《南风》《漫友》《女报》《爱人》《知音女孩》《花火》等刊。已出版长篇小说:《糖果的子弹》《唯有蔷薇不忧伤》《剽悍女生》及短篇小说集《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次远行》。

18岁

小虾18岁,远离父母和家乡小镇,来到成都念大学。

全新的生活,陌生的同学,让她很是惶惑茫然,孤单无助。那天她在校园里游走,来到美术楼。敞开的教室门里,站着一个身形修长的大叔,正眉飞色舞地上课。他周身似有气场,让小虾一怔。

她从后门进去。大叔正在讲艺术史,历史、故事、理论,被他糅合在一起,发挥得妙趣横生,充满智慧。小虾的小心灵受到深深地震撼。

大叔姓黎,教授艺术史。小虾抄了一份美术系的课表,把艺术史都钩出来。听了几次课,她开始大胆了,黎下课后她偷偷跟踪,发现他住在美术系顶楼的一间用教室改造的屋子里。

于是黎上课时,小虾就从窗户翻进去,打扫房间,整理杂物,有时还从花坛偷摘鲜花插在矿泉水瓶子里。有一次她正在忙碌,被突然回来的黎撞个正着。

黎吓了一大跳。在问清楚她的来意后,黎才勉强地把她留在屋子里。从此小虾更有了各种由头去接近黎,他画画的时候,她就在一旁做英语卷子。他去看电影的时候,她就在黑暗里一排一排地找他,找到就坐他旁边,她也给他写信,诉说自己的迷茫……

黎被她打动,开始回应她,带给她很多美丽的画册。雷诺阿、凡·高、塞尚,多彩美丽的世界,令小虾惊喜不已;他也曾给她买过她喜欢吃的鸭脚板,也曾对她说过很温暖的话语,也凝视过她明亮的眼睛。

小虾的生活因为有了黎而变得精彩充实,她对黎产生了迷恋,甚至认为那就是爱情,她想,生活的意义,就在这里!

后来,黎说:“我要结婚了,新房装修好了。”

小虾没有哭。黎从头到尾都没有欺骗她,他只是给予了她想要的那些温暖,接受了她天真的热情。她清楚,她也接受。但是,让我怎么感激你呢?

初春天气,黎最后一次来美术楼的宿舍搬东西。她站在窗口看他,她脱掉灰色的小外套,里面是一袭鲜艳的小红裙。她走到他面前,仰头望他,拼尽全身力气:“我想把自己给你……我感谢你……希望用这种方式记住你。”

黎愣了愣,张开双臂,抱了抱她,瞬间放开。他按住她的肩膀,一字一句:“不可以,我什么都不能给你。”

“我不在乎,我爱你。”她快哭了,眼睛潮湿,脸颊通红,又羞又窘。

他继续按住她:“最美好的东西,一定要留给最珍爱你的人。如果你现在给了别人,当你遇上他时,你又拿什么给他?”

当时她听不进去,她愤怒伤心委屈。然而,一边伤心,却也一边成熟。秋日黄昏,她去买鸭脚板,遇到黎和他的太太,黎太太的肚子微微隆起,满眼笑意。忽然间,她释然了,一种叫作感激的情意,在内心缓缓升腾。

让我感激你,赠我空欢喜,更教会我珍惜自己。

20岁

小虾20岁,她有了自己的爱好和坚持。她有一叠白色的暗格稿纸,一有空她就用黑色的水笔在纸上写故事,身边的故事,听闻的故事,幻想的故事,很多很多的故事。写完之后再一字字输入电脑,发到网络上,发去杂志投稿。

小虾写出来的小说越多,收到的杂志退稿也越来越多,她备受打击,绝望地想要放弃。这时,她发现,一个叫风雪的人,在她发到网络上的每一篇小说后面,都写了大段的评论,并鼓励她说:“你很有才华!一定会成功的!”

很自然地,她和风雪在网上互加了QQ。原来风雪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小有名气的作家。风雪把她带进写手圈,给她介绍朋友和编辑,帮她推荐小说去杂志发表,于是,她才有了第一篇发表在杂志的小说,铅印的字,散发着油墨清香,激动之情难以言表。

不知不觉,这种知遇之恩,慢慢地变成了温暖的暧昧。

她用稿费买了手机,第一个电话就是打给他;

她坐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会不自觉猜想,他长什么模样?

她后知后觉,发疯般喜欢张楚,他给她寄来自己珍藏的CD,《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她无意中说喜欢吃旺旺雪饼,几天后她竟然收到了一个包裹,满满一包的旺旺雪饼……

很久以后,风雪从北方过来,到西南参加一个活动,到成都的时候,他打电话给她:“要不要一起吃个饭?”她想了很久,说:“我要补考计算机。”

其实她不需要补考什么计算机,她只是不敢去。她将会见到的,注定是一张陌生面孔,也许还胡子拉碴。她究竟是会大失所望还是一见钟情?都不敢期待。虽然他住的酒店,离她的学校只有4站路。

后来,风雪说,那天我来过你的学校,看到了很多女生,她们都笑吟吟的,我觉得我已经见到了你,心里很高兴。

再后来,风雪去了南方某个城市定居,转行做出版经纪。

很久以后的一个深夜,她在回家的车里,听到电台里张楚在唱: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在这夜归的路上,这首老歌,就像一个老友,被温暖地记起。连同记起的,还有那个素未谋面,却领着她踏上了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条道路的人。

她想,她应该是爱过他的吧,在内心处某个隐秘的地方,用一种神秘的方式。

22岁

小虾21岁,临近毕业,到某报社应聘。

接待她的人姓陈,副总编,儒雅帅气,温润如玉。面试中的一项是手写作文。陈对作文的内容不予点评,却笑着说:“很少有女孩子能写出如此英姿飒爽的字。毕业就过来上班,有没有问题?”

但小虾有问题。她陷入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男生从江南来,毕业了也要回江南去,为了爱情,小虾也跟随他同去。

一年后,爱情一败涂地。她只能离开。这时她才发现,她无处可去。唯一熟悉的城市,只有成都。她正在失恋的高潮期,急需工作分散注意力,她想到了陈。

翻遍邮箱,找出了陈的邮件地址,试探着发过去,大致意思是我回来了,向往到贵报社工作之类。很快接到电话,“我还记得你,欢迎回来。”

陈依旧儒雅帅气,温润如玉,她还知道他未婚,是众美女的偶像。小虾于是积极学策划,认真做采访,熬夜编稿子。她不能给恩人丢脸!

某清晨,小虾去上班,晚上熬通宵写稿,晕乎乎地坐车过了站,下车后呆立在路边,陈开车路过,唤她上车,问她;“怎么呆傻傻的?”她如实答:“熬通宵了。”

陈打开车抽屉,摸出一盒牛奶:“还记得一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意气风发,眼神闪亮,还写得一手好字。”

她苦笑:“人生悲催嘛。”

他温和地笑:“作为一个70后,我的观念肯定跟不上你,但有些常理是亘古不变的,比如说,在没人爱你的时候,你更应好好爱自己。”

这一刻,小虾花痴了。她想,要是你能够爱我,那该有多好。但是,不可以啊,小虾!他是在你最落魄的时候,给予你机会的人,你的花痴,是对他的不尊重,是亵渎!她更害怕,陈会误解她,从而看低她。

从此,她刻意回避着陈。

开会,她坐最后一排;聚餐,大家抢着去跟陈碰杯,她却躲在人群中跟同事划拳,倒是陈走过来,举着杯子对她说:“小虾,好好干。”路过他的办公室,她飞也似的走……

她唯一的信念,就是好好干,干好工作,这是对他最好的报答。

平安夜,报社十周年,在天府广场举行庆典。场地里设立了巨幅许愿墙。许多人都拿起笔在许愿墙上写心愿。望望四下无人,她提笔写下:“祝愿陈,早日成家,健康幸福!”

无意识回头一瞥,陈竟在身后,静静看着她!

她的第一念头是逃跑,可转瞬她又释然了,祝愿他人是一件如此真诚美好的事,何必畏怯?她转身面对他:“陈大叔,圣诞快乐!”陈大叔也笑着说:“小虾,圣诞快乐!”

小虾靠着那份工作,撑过了她人生的低潮,后来,她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工作,也遇到了那个珍爱她的人,陈大叔也娶了大婶。在每一年的圣诞节,她都会跑去陈大叔的博客,留言说:“陈大叔,圣诞快乐!”

第105篇、爱情故事2010年的爱情简史

华丽的流年:水瓶男,空想主义者。对一切持怀疑态度。做事磨唧。喜欢文字、陶瓷、旅游、研究血型。穿着落伍。喜欢的都是老歌。很不潮。酷爱的颜色是黑色,觉得黑色最神秘。低调安静。喜欢整理房间,越整越乱,因此房间总是很乱。喜欢性感的女人,比如舒淇。喜欢冬天去动物园。无所事事的时候喜欢去教堂,听教义发呆。

1

至今年6月19日,我和沈汉生认识整1年。

1年前的这天,我一个人跑到天台上,看着黑暗的夜空。彼时有国际航班从黄花机场起飞,廖佳就坐在航班上,飞行目的地巴塞罗那。巴塞罗那轻易勾起我的伤。此前不止一次,廖佳疑惑地问我:我和她早就结束了。你为什么总觉得我有事瞒着你?我承认,我对巴塞罗那念念不忘;我对他在巴塞罗那的初恋情人念念不忘……青葱岁月里我们为之从未吝啬过精力地固执争吵,他虽以蜜语安慰我终以眼泪收场,直至身心俱惫。

我没有想到只出了7天公差,回到我们租住的房间时,一片狼藉,似有窃贼半夜偷袭,只在我们曾经写下甜言蜜语的留言板上,廖佳留下了一句话,“不因为第三者,只因为我们相处不下去。”当年狄波拉同谢贤分手时也这样说。

他终于消失了,收好了他的行李:西装、电脑甚至牙膏都收走了,所有和我在一起的痕迹他都想彻底抹去,片影不留。但记忆尚存:漫长黑夜的路上、在开到轩然的桐花下……廖佳曾轻揽我细腰说:我们会这样一直好下去,到老。一生一世。

一生一世,是那么美好的誓言。而现在我才23岁,离年老色衰尚有漫长年华,刹那间,静好岁月戛然而止。如梦如幻。

现在,廖佳终于从我的生活中抽身离去,泪水再也控制不住,我感到有什么东西噎住了咽喉,声嘶力竭地呕吐起来。

彼时,沈汉生刚上天台不久,正在收早上晾出的床单被子,背光处我突然发出的呕吐声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2

因为我的柔肠寸断,怜香惜玉的小程序员沈汉生在阳台上安慰了我好几个小时后竟然要求留宿我家,说是怕我有什么意外。我能有什么意外?没有你们这些负心的男人我就不能过夜吗?河东狮吼、歇斯底里。我恨不得将唾沫吐到他脸上。我尚来不及承认我有些失态时,小程序员有点狼狈地跳到我对面,然后像港版电影中的优质男青年一样的腔调说,我叫沈汉生,就住在你对门的,有事记得找我。遂落荒而逃。

我能有什么意外?我能有什么事情找他?我狰狞地冷笑诘问。

虽然我是没有什么意外,但,意外的是我家的电路。电脑突然出了意外,我折腾电脑接线时,家中的电路又出了意外……你知道,突然陷身巨大黑暗之中,对于一个刚刚被男人遗弃的文科小女生该是多么恐惧多么凄凉的一件事情。

我不知道那个平头戴黑框眼镜穿西服打领带像业务经理的工科男会不会因此鄙视我?挣扎犹豫彷徨良久,我还是厚颜无耻地去敲了小程序员的门。

工科男开门后看到我并未有一脸鄙夷,只是很惊讶。更让我惊讶的是,工科男没有花到15分钟就让我置身恢复的光明中,电脑也搞好了。告别时,工科男还是像港版电影中的优质男青年一样的腔调说,我叫沈汉生,有事记得找我。那么绅士风度,我顿时觉得当初想把唾沫吐到他脸上去的想法非常地卑鄙。

3

彼时手机短信提醒有邮件。邮件自巴塞罗那来。廖佳并未提及前任女友,只是百般解释离去理由:再不逃离必将窒息而亡。人去楼空,所有的离开就是因为不够爱,纵有千般缘由万般借口也是徒劳。不质疑,不再寻根问底,生活才会简单很多。只恨他倏然间不辞而别,让我猝不及防。他应该知道,没有他我很少出门,因为我会走反方向,会弄错班车的起点和终点;他再也不会带我去城南的疗养院;再也不会帮我掩藏那段隐秘的时光……带着仇恨决绝,我祝他们怨侣重修旧好、鸳梦重温。

点击发送时,我可以感觉到自己咬牙切齿、妆容模糊。

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他发来邮件的频繁。依然有邮件来。我不再回复,直至后来竟然懒得打开便直接删除了。

不久我换了电话和邮箱。对一个人的恨便是断绝和他的丝丝联系了。就这样断了过去,从此萧郎为路人。彻底遗忘。

4

书上说:认识一个人后,他出现在你生活中的频率明显增多。是的,小程序员沈汉生在我对门住了3年多的时间我都没有丝毫留意觉察,现在好像天天可以遇见。沈汉生工科大学毕业3年,现供职于一家小型公司。和我一样早9晚5。薪水微薄。

对于沈汉生,我言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只觉有一人陪伴,好过形单影只。

坦率地说,除了不多金,沈汉生堪称优质男生,温良恭俭让,爱我甚于爱过生命:他会在雪天接我下班;每次出门会为我备好食物;做饭洗碗抹地板;每月把微薄薪水交与我手。我们一起去看场午夜电影,在路边的排档上再点一道我爱吃的清蒸小龙虾。看着我快乐地吃,他便会快乐地笑……体贴入微,将我失去光泽的年华洗净。

日久生情。当沈汉生和我认识46天以后,他成为我的新男友。我们是两个有礼节的成年人,做成年人的事,不再同于初恋男女生。

我和小程序员沈汉生开始每天为房子车子打拼,希望有一天可以在这个城市里面过体面一些的生活。不受人歧视。

沈汉生也从不过问我的历史,似怕勾起我痛苦回忆。至于他,我也不想深谙过往,彼此只希望可以自我们牵手一刻起,并肩风雨,走完未来人生。此情若可长久,便无需言爱或不爱。

安之若素,流年似水,爱便重生。

5

一年后,我们在城南按揭下一处蜗居。首付款是沈汉生的,证件上他却要写我的名。新《婚姻法》上明确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女孩子都没有安全感,有财产总是好的。小程序员讲话依然轻言细语,却给我无限安全。我再一次妆容模糊。

是我执意选择城南的楼盘。我熟悉城南,已经有4年时间,每个月我都要来这边。一个人坐524班车,从城北来,几乎穿过了整个城市。廖佳不忙时也会陪我,但我们对这段家族旧事都缄口不语守口如瓶,他知道,我不想让同事或朋友知道我有精神失常的母亲,我是“凶手”的女儿。

阳光晴好的日子,我可以推着母亲到疗养院的草坪上晒晒太阳,以尽孝道。两个女人之间并没有什么话说,因为我对她的恨不能泯灭。

母亲是在4年前住进这家疗养院的。那年春天,发生过一起命案。在三环线出口处,一开出租车的男人遭劫持遇害。警察通知我到场时,我看见这个男人面目全非。我无法将他和身强力壮的父亲联系起来。曾经这个男人会让幼年的我骑在肩上,他会用胡子扎我的脸颊,甚至答应未来某天会牵我手走过红红地毯将我未来人生交付到另外一个男人手中……现在天人永隔,独留我醒来明月、醉后清风。

是一场蓄意谋杀,抢劫?情杀?莫衷一是。母亲却是重大嫌疑人之一。因为父母感情极差,母亲在外偷欢。父亲遇害后,警方发现一份一月前母亲为父亲买下的巨额保单。雇凶杀人骗保?警方据此揣测为父亲遇害的又一种可能,最后因证据不足,母亲并未获罪。但这种可能在街坊间一直流传。母亲亦不辩解。但偷欢女人的名声肯定好不起来。流言在一步一步扩散。

某个黎明时分,母亲不知是她良心折磨还是内心压抑,突然神情呆滞,意志涣散。久治不愈,我便把她送到城南的疗养院。

父亲之死终为一桩悬案,但改变不了我对她的猜疑和仇恨——在我内心是她杀死了父亲。

6

得到的总怕失去,习惯的总怕重新开始。这段经年往事我亦不会告诉沈汉生。

我早已习惯他的朴实与单纯、爱与牺牲。烟火人生,那么长也是那么短。有一个人可以为你低到尘埃,这便是如意人生。沈汉生不止一次对我说,他喜欢我的简单纯净。我和汉生都是天真的孩子,相信爱可以永远。我们会一直爱一直好。相濡以沫。

我真担心他知道此事会离我而去。

于是,我每月月末总有一段秘密的出行。我对沈汉生说是要陪客户。初始,沈汉生亦不追问。但每月如此,他开始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我闪烁其词。以爱的名义竭尽所能编织谎言自圆其说。

只有一时谎言没有一世谎言。总有蛛丝马迹泄露我内心的隐秘。

几天前,医院打来电话,说我母亲近来每况愈下,只怕时日不多,且秋来天渐凉,让我近日去时带几件厚衣。母亲已近60,因为久不活动早已发胖。于是我匆匆去了一趟商场,购置了几件秋衣,朝医院赶去。正值周六,大雨。沈汉生昨夜加班至零时归。酣睡之际,我蹑手蹑脚起床,出门。

虽是清早,母亲早就趴在409房的窗台边,朝远处望去,犹如受伤倦鸟。从楼下看去,身影更如失去形状的旧衣,被寒风掀动。她仿佛看到我来,收回目光,但眼神依然呆滞。

我和她对话,她一如往常无动于衷。只是一月不见,却明显苍老很多。每况愈下。再次找到医生,白色大褂继续说“只怕时日不多”,我悲由心生。

人之将亡,还有什么不可以宽恕?!更可况警方都无法确证,我又有什么理由去对她猜疑和仇恨?

7

回程路上,冬雨,我想它可以为我洗礼。

雨也比往年更大。身边有疾走的人群和穿行的货车。小程序员沈汉生突然举着一把伞出现在我面前。如人生初见。依然采用港版电影中的优质男青年的腔调说,我都知道了。任何事情我都可以和你一同分担。以后我会陪你一起来看母亲。那么绅士风度,轻揽我入怀。

是的,我不知道这个工科男会发现我仓促间落在家里的商场发票;不知道他的假寐,我出门之后,他偷偷地跟在我后面去了疗养院,在疗养院他偷听到我和白大褂的全部对白,他找到白大褂了解了隐秘事情的始末……

人间并非胭脂色,所有爱最终都要落到柴米油盐、锅碗瓢盆上而一地鸡毛。爱情的美好在于我们相信爱情,历经千山万水,穿越误解、隐瞒、怀疑、犹疑。坚信爱,爱就永远在我们手中。当然,还有一份耐心,等待一朵花开的时间。

我把手再次交到他的手心。我们就这样爱着,地老天荒。

彼时,仓央嘉措的《我问佛》隔着喧嚣的人群,传来——

我问佛:如果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又怕不能把握该怎么办?

佛曰: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

和有情人,做快乐事

别问是劫是缘

我和沈汉生就像两个天真的孩子,手牵手肩并肩,彼此相爱,不离不弃。

第106篇、爱情故事相亲等于耍流氓

爱情有时候其实只是一种美好的感情,你心里夹杂的忌妒和恨,都可以冒充它,你要的不过是让对方忌妒你,而并不一定是让对方爱你。

1.分手不忘前男友,复仇之路不好走

自从鲁一斌成为我的前男友之后,我反而更关注起他来。

两个月,沮丧的事情发生了。

鲁一斌又恋爱了,这个没有良心的东西,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勾搭了一个护士班的小学妹,更要命的是,小护士不管是长相还是身材,都狠狠地把我比了下去。我在假装风平浪静满不在乎的外表下,内心汹涌澎湃,只剩下忌妒恨。忌妒那姑娘怎么长的,长成一副勾魂美人儿的样子;恨为什么不是我先找到一个高大威猛的帅哥,然后天天手拉手在鲁一斌面前晃荡,气死他。

我天天站在阳台上望着他们在楼下手拉手的身影咬牙切齿,一对狗男女!幻想自己拿着一盆洗脚水倾盆倒下,浇他们一个洗脚水淋头。

我无时无刻不祈祷他们赶紧分手,越快越好。

2.小打小闹咱不干,要玩就玩泼硫酸

其实,我也并不是没有男生缘,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混着混着就把那些男生混成了哥们儿。有一次我问全班跟我最合得来的男生老驴为什么不追我,老驴想了想说,太熟了不好下手。

我呸,熟你妹。

我知道他喜欢我们宿舍的另一个女生,每天要问人家借十次笔五次橡皮八次笔记三次作业以及打听二十次几点了,这难道还不够熟吗?

我想我可能是缺少一种女人的东西,比如让男人心疼的元素,让他觉得自己很威武很有用的元素。

所以鲁一斌可能觉得跟我在一起没有机会发挥他男人的特长,于是我每天看见他帮小护士提着热水瓶,一直送到女生宿舍楼下,然后含情脉脉地一步三回头。

有好几次我站在摆满了热水瓶的楼道里,目光如炬且恶狠狠地盯着写着小护士名字贴着无数可爱动漫人物的两个热水瓶,很有想把它们偷偷拎走的冲动。

但我始终没有这么做,开玩笑,咱们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要玩就泼硫酸,藏东西的小儿科谁玩,丢不起那人!

3.血溅课堂一声吼,技术标兵显身手

鲁一斌和小护士在一起的第二学期,我知道他们报了木雕社团,虽然对木头一点兴趣都没有,还是踊跃地伴上了一个室友加入。

我一直想着要搞出点什么事来,比如在课堂上或者在集体活动的时候晕倒,然后鲁一斌真情流露,积极抢救;比如发现鲁一斌刻了一个人偶,长得很像我;比如我们俩在不经意的时候四目相对,凝视若干秒,证明他心里还是有我的;比如等等等等。

就这样等到我快要染上臆想症,才终于有了一个机会。就是因为我整天心猿意马,这一天,我终于被锋利的刻刀无情地划伤了手指,口子还挺深,鲜血一下子喷涌而出,滴滴答答,旁边的同学给了我纸巾,纸巾特别吸水,一下子几张纸全红了,我一看机会来了,大吼,鲁一斌,有没有创口贴?

这一吼可不要紧,鲁一斌确实回头了,两眼一看桌上的血纸,咕咚一声,昏了过去。

情况有点复杂,我也顾不上自己的手了,愣在那儿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就在这个时候,小护士出马了。

她从容地拨开人群,站在旁边,淡定地说,没关系,他晕血,让他平卧,有没有糖水?温开水也行,快给他灌下去。

有人从旁边弄来了一杯温开水,小护士给他灌下去,果然就慢悠悠地醒过来了。

小护士冲着他笑得那叫一个甜,还用葱白一样的小手抹抹他的嘴角,没事儿,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那些围观者也真没见过世面,围着小护士一顿猛夸,就好像她是华佗再世一样。有什么稀奇啊,谁是护士专业谁不会?

算我倒霉,这叫什么事儿?我还是灰溜溜地逃走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去上过木雕课。

4.寻寻觅觅凄凄惨,相亲等于耍流氓

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心胸狭隘,一定要去破坏他们。前男友就是前男友,而且还是有了主儿的前男友,自己这个前女友的身份,在人家现女友的眼里,也应该跟一只仙人掌一样,全身都是刺吧!

这样想之后,我倒是有了点儿安慰。

不过,老驴给我支招,想了个治根治本的。老驴说女人所谓的失恋,不过是空窗期,要是前脚跟郭德纲踹了,后脚被宋承宪接手,还叫失恋吗?

虽然后来我才知道这句话是剽窃网上的,但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儿。所以我也开始留心为自己找一个更好的下家。

我开始到处找人介绍男朋友。仅仅一个学期,参加了四次联谊会,结果找到了三个牌搭子,后来几次联谊,别人在交流感情,我们一桌麻将直到散会还意犹未尽。

老驴也介绍了一个他的老乡,工科生,谁说工科生木讷?才见过两次面就想拉手,晚上送我回宿舍尽往暗处走。后来我委婉地跟他说了我们可能不太合适。他跟老驴告状,说我性冷淡。把我气的。老驴幸灾乐祸地说,这回总算遇到个把你当女人的了,不应该开心吗?

到大三下学期的时候,终于在学校的论坛里面认识了一个男生,很是聊得来,后来就见面了,长得不算英俊,也不难看,已经很难得了。我们发展得很快,因为有很多共同点,总有说不完的话,认识两个月之后,虽然谁都没有说喜欢谁,但他牵我的手,我没有拒绝,觉得温暖,我以为自己终于也要浅尝一次黄昏恋了。

没有想到,有一天他问我,你跟谁谁谁的什么关系啊?他说的是小护士的名字。

原来,小护士跟他是校友,以前,他一直暗恋她,我们俩才认识的时候,有一回小护士看见我们俩在食堂吃饭,就说了认识我,他以为我跟她是朋友,才会对我有那么大的兴趣。

我彻底杯具了。

5.曾经沧海难为水,何必单恋一枝花

就这样一直折腾到大学毕业,我也没有能够找到一个足以气死鲁一斌的男盆友。而时光就这么一点一点飞快地走过去,转眼就各奔东西。毕业三周年的时候,QQ群里有人说要聚会,一开始大家都七嘴八舌,统计有多少人可以真的来,说不确定的却占了大多数。

我自始至终都是确定去的那一个,当然是有私心的,因为鲁一斌一直说会去。我想看看他变成什么样子了;还暗暗设想如果大家一起去唱歌,那我一定要点那首成名曲《挪威的森林》,因为那是他最喜欢的歌;我甚至连我们之间会有哪些对话都想好了。

我为这些小细节而激动不已,不过是两个星期后的聚会,我却买了三套裙子和两双鞋,可最后我还是穿着一身旧衣服去了,只有这样才能在鲁一斌面前找到一个最舒服的姿势。

当我眼巴巴等到聚会那一天,到了学校见到鲁一斌的一瞬间,我倒吸一口凉气。他开着一辆别克商务,副驾驶的位置上坐着个很有范冰冰范儿的美艳女子,那女子将自己喝过的可乐给鲁一斌喝了一口,然后拿纸巾为他擦擦嘴。

那动作,作为前女友的人可伤不起。

聚会总共就来了九个人,除了鲁一斌的家属,我是唯一的女生。到晚上的时候,因为是周末,又没有提前订酒店,只开到两间房。我跟另外七个男生一个房间,鲁一斌跟他的女人在另一个房间。

我就好像进了鸦片馆,七根烟枪因为无聊一根接一根地抽,有人带了笔记本电脑打游戏,我跟老驴躺在一张床上,回忆那些乱七八糟的过去。过了一会儿,鲁一斌打电话过来,是老驴接的,我听到他们的对话,大意是鲁一斌让我过去跟他老婆一起住,他到鸦片馆来。

老驴帮我拒绝了。我骂老驴,凭什么帮我作决定,干吗不让我去住,可以看看人家穿C还是D啊!

老驴说,就算看到了,是你自己想看的吗?我没有说话,跑去洗手间了,不知道过了多久,老驴在外面敲门,别哭啦,要哭出来哭,想把别人憋出阳痿来吗?

我开门的时候脸上带着眼泪,但是却忍不住笑了。

第二天是老驴送我的,我甚至没有去跟鲁一斌他们告别,因为老驴说,如果现在鲁一斌回来求你嫁给他,你会同意吗?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不会。

老驴说,Bingou,答对啦!你不过是忌妒,就这么简单。

后来老驴在火车站对我说,你记得的不过是当年他对你的好,可他旁边的那个女人,以后记得的,也许全是他的坏。

老驴还说,丫头,你要爱自己。

6.阴魂不散成浮云,热爱自己等爱情

后来的后来我想,其实我有多爱鲁一斌?平常的时候,我都很少能够想起他。不过老驴说的对,这么多年,我都在跟他们较劲,没有真正学会如何爱自己。

聚会回来之后,我报了英语班,每周五去学英语;在豆瓣上参加暴走团,跟不认识的人去不认识的地方;还跟一个做跟妆的姐姐学化妆,有空就在她帮人化新娘妆的时候打打下手;每隔一个月,就回家一次,把自己扔在沙发里,看老妈气呼呼地端着当归鸡汤来喂我——每每这样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很多很多的爱。

就算快到剩斗士的年龄了,也先不去想到底会遇见谁,到时候看老天赐给我哪个就是哪个吧,像我这样的女子——我正在慢慢变成更好的女子,所以一定会遇见骑白马的唐僧为我留下来。

过去了这么多年,我才知道,爱情有时候其实只是一种美好的感情,你心里夹杂的忌妒和恨,都可以冒充它,你要的不过是让对方忌妒你,而并不一定是让对方爱你。

想通了这个,前女友再也不会阴魂不散了。

第107篇、爱情故事老婆,我是喜欢你才怕你

我和王威成为校园情侣时,学校的小电影厅正流行《我的野蛮女友》《河东狮吼》等片子,银幕上对男友大打出手的女人们又漂亮又神气,激起银幕下一片片“深得我心”的叹息。

那时我和王威对爱情懵懵懂懂,潮流是最好的导向牌。我以大女人自居,把大男生往妻奴的路上驱赶。女强男弱的局势持续到我们毕业后。他同事搞的那些酒吧小聚、南山一日游、轰趴,我直接勒令他不许参加:“办公室恋情防不胜防,我就是爱吃醋,我就是不许你和女同事私下还有接触给我添堵!来,给本宫按摩!”

我知道自己的名声在他那堆哥们里是大大的坏,所以经常给他做洗脑工作,常举的案例有:“希腊有个人叫苏格拉底,他老婆没事就拿水泼他,他完全没意见,结果成了大哲学家;唐朝有个人叫房玄龄,老婆动不动就吃醋寻死觅活,他也不离不弃,后来成了宰相。可见有成就的男人都是听老婆话的。”

王威也不发表意见,也许是被洗脑洗得发蒙,也许是他听多了不想搭理我了。

我的作威作福终结在6月12日那天。

单元楼的破电梯刚到8楼就呼啦往下掉。里面就我们俩,我吓得连尖叫都忘了,站不稳直往电梯壁上撞。电梯最后悬在3楼,我安然无恙,王威因为紧紧护住我,被墙上的广告框在脑门上划出一道长口子。

去医院包扎完,我一马当先冲到小区物管要讨个说法。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第一次踏足物管宝地,对方倒打一耙的气势让我瞬间明白:原来我就是传说中外强中干的怂货。

王威踏进物管门就见到我这副怂样,也不管自己被纱布缠得像个阿拉伯人的头,抄起一把空椅子照着说话那人就扔过去,旁边的保安用手架了一下,椅子砸在书架上,稀里哗啦碎了好几个瓷器。

办公室里一片安静,我的小心肝都要跳出来了。听说小区的物管都是附近城中村雇来的小混混,他们要集体冲过来把我们打残怎么办?

正这样想着,我家男人咆哮了:“我不和你们说,我直接和你们经理说!”没人吱声,王威抄起一把椅子又一声吼:“今天不光道歉,还要赔钱!耍横?老子当年混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里!”他现在的样子还挺像那么回事,白纱布里透着血,眼睛一瞪,须发皆张,像极戏台上的张飞李逵。

声称“不在”的经理终于舍得露脸,又是赔礼又是看账单。认识8年,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王威,充满雄性力量,超有气场。无论你承不承认,男人在突发事件中爆发的雄性力量是能镇住女人的。可镇住之后是后怕。他对着外人原来可以这样凶!他以前老被我打骂,会不会心里有很多怨气?万一以后没有这么爱我了,还会处处忍让吗?会不会也有那么一天冲我发那么大的脾气?

因为怕,我开始对一些事放手了。比如他要对我讲“同事组织聚会”,我会说“哦,不要太晚!喝了酒不要开车,打车回来就好了”。

给男人点好处他就敢蹬鼻子上脸。后来有次他借着酒劲儿吹了牛,让我凌晨1点去小区门口接他。我乖乖地去了。几个哥们正陪他等在大门口,肯定是来看笑话。

我的表现让多少人的眼镜都碎了啊。我像日本小妻子一样颠儿颠儿跑过去扶住王威,“怎么喝那么多,该打电话叫我去酒吧接你啊。”转头又看失望的看客们:“谢谢你们,还给送回来,改天来家里做客!”他们集体目瞪口呆,这表情真是大快人心。

也是那天,我扶着不知道有多少醉意的王威往楼里走,他忽然说话了,声音很小,但是我听见了。“老婆,我是喜欢你才怕你。但只有有成就的男人才不怕别人说。我目前还没有成就,所以我怕别人说。以后我会努力变成一个有成就的人,这样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我老婆爱怎么做就怎么做。”

第108篇、爱情故事一支口红的故事

上学时校园流行两种感情,一种是为了爱情选择贫穷的精神之恋,再一个是因为金钱选择物质的婚姻,她选择了前者。大学毕业后,她应聘到一家公司做文秘,一年后,她和他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新婚的最初是幸福甜蜜的。可是,没多久,这种平静就被破坏了。

做了文秘的她经常要陪同经理参加各种会议和酒会。在一次商务洽谈会上,当她拿起纸杯轻呷一口茶时,一个鲜红的唇印印在了杯沿上,她十分不好意思地将沾了口红的那一面转向自己,生怕被别人看见。

然而,这一幕还是被对方的女秘书发现了。招待宴后,她在洗手间碰见了那个女秘书。对方说:“你口红的颜色很漂亮,只可惜印在杯上就不太雅观了,我们做秘书的代表一个公司的形象,是不可以用那些廉价口红的。”在女秘书转身关上门的瞬间,羞辱的泪从她的脸上流了下来。

婚后,为了能拥有自己的房子,攒钱成了他们生活的重心。她的衣饰和化妆品只占了日常开销的极少一部分,口红大多是10元左右一支的,她从没有在乎过它的价格,只觉得青春是骄傲的资本,但是今天她严重地感觉到自尊心受到伤害。

她没有跟他讲起这件事,只是再同他上街时,她发现自己的心情明显地不同了,她和许多女孩子一样有一种虚荣心得不到满足的失落感。

有一天,她同他路过一家豪华商场,正巧碰到化妆品促销活动,热情的促销员拉住了她,为她介绍一款法国品牌的口红,色泽生动靓丽,不褪色、不沾杯,这令她十分心动。他看出了她的心思,掏出皮夹问价钱,小姐说活动期间打8折售价388元。他的手突然愣在了那里。他看了她一眼,她立即有一种受伤的感觉,转身挤出人群,他在后面追,她和他发生了第一次最伤彼此自尊心的争吵。一支口红,让她觉得她和他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不久,他们离了婚。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商人,在她结婚那天,他送给了她一份礼物,她没心思拆开便将它放进了抽屉的角落:她不想再记起这个曾带给她伤心的人。

新的婚姻带给她极大的物质满足,她终于得到了她想要的生活,从衣服到化妆品,她用的没有一样不是名牌,挥霍金钱成了她的快乐。丈夫常常早出晚归,有时甚至彻夜不归,他对她的解释永远都是“忙”。有一天,她在丈夫的衬衫领口发现了一个鲜红的唇印,所有关于丈夫晚归的谜底都揭开了。她质问丈夫,丈夫一把推开了她并厌烦地说:“你安心做你的太太就行了,别的事最好少管。” 说完摔门而去,许多天都没有回来。她在丈夫眼里不过是个寄生虫,苦笑之后,她决定找回做女人的自尊。

在整理衣物时,她发现了被她扔进抽屉的、他送的结婚物,拆开包装纸,竟是那天她和他在商场看上的那支口红。

后来,她偶然在一次电视专访中看到了他,他已是国内有名的化妆品经销商,主要以经营口红为主。当主持人问他为什么用口红做主打品牌时?他无限地伤感:“因为没有人知道,我曾因一支口红失去了一段婚姻。那支口红其实只有388元,但是当时我没能买给她。我不知道那支口红对她意义,她曾因一支廉价的口红唇印印在杯沿而遭到耻笑,这大大地伤了她的自尊心,所以对那样一支不沾杯的口红是十分向往的,直到她再婚的前一天才听她的一个好友说起,于是我买了那支口红送给她,但一切都太晚了,她已经是别人的太太了。从那天起,我便决定经销口红,那种不沾杯的,能被大多数女孩子买得起的……”

泪从她脸上一行行地滑落下来,一滴滴落在他送给她的那支口红上。

第109篇、爱情故事婚姻这所的房子可以住很多人

人心换人心就没有解不开的疙瘩。爱情的世界里容不下第三个人,可是婚姻却完全不是能由两个人做主的。明白这个道理时,我已经不顾母亲的反对嫁给了安平。

我跟安平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他名校毕业,风度翩翩且懂得照顾人。没过半年,我们商量着要领证时,母亲很郑重地跟我谈了次话。她说让我好好考虑考虑,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安平家在东北农村,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一大家子人,像我这么没头脑的人根本应付不了。我笑母亲多虑,我说:“我嫁的是安平,又不是他哥他妹。”母亲叹了口气,不再阻止。 结婚时,我跟安平回了他东北的老家。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的家人。婆婆快言快语,公公寡言平和,两个嫂子有些阴阳怪气。

酒席整整喝了三天,七大姑八大姨地介绍我认识,我悄悄对安平抱怨,安平说忍忍,就这两天。 可我不知道这仅仅是开始。 我跟安平贷款买了房子,首付是我父母资助的。我让安平给公公婆婆打个电话,问可不可以象征性地出点,我在娘家也好有个面子。安平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你想喝我爸我妈血啊,他们供我这个大学生就扒了一层皮了。”我的心里很堵,难道我父母供我就容易? 房子装修好了,安平跟我商量,说想接父母来城里住,他们年纪大了,两个哥哥的条件又不怎么好。

我虽然心里一万个不乐意,但是安平是他们的儿子,我从小受家庭的正统教育,不孝顺那是最让人耻笑的事。 公婆来了,我笑脸相迎。家里突然多了两个人,不方便很快就显现出来。婆婆从来不敲门,有时我跟安平腻在房里,婆婆突然就打开门,问什么东西在哪里。弄得我得了强迫症,安平一跟我亲热,我就想去看看门锁没锁住。有公公在,在家里我也要正装出席,晚上上卫生间,也要用安平的大衣服裹得严严实实的。 公婆都是勤快人,在家里呆着没事,就什么东西都收拾。把我春夏秋冬的衣服掏出来一起用洗衣机洗了还不算,把我多少年攒的那些简报、旧书居然都卖给了收废品的。

我强忍着心里的火对婆婆说:“如果没什么事做,就去小区的健身器械那锻炼一下,我的东西我会自己整理的。”这话,我没觉得有什么过火的地方,可是晚上安平进了卧室,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说:“易小元,我妈都六十多岁了,她帮你干活,你不说谢也就算了,干啥还甩脸子给她看?” 那天我哭了一个晚上,安平抽了一个晚上的烟。 再怎么样,他们都是公公婆婆,我睁只眼闭只眼就算过去了。可是接二连三的事就让我简直有些哭笑不得了。婆婆说在城里住得没意思,想安平的三姨了。安平说这好办,让三姨来住些日子就行。结果家里就像韩剧《爱情是什么》里那样,婆婆把老姐妹都招了来。每天回家,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进错家门了,沙发上丢着三姨的旱烟袋,床头柜的水杯里泡着大姨的假牙。 而我彻底地沦为厨子了。刚开始还去饭店要点菜,可是婆婆说:“小元,饭店的菜死贵还不实惠,你做的就挺好。”

终于有一天,我放下一大家子人回了娘家。母亲长长地叹了口气没说别的。到第三天,安平阴着脸接我回家,家里像个战场,几个姨婆都撤了,婆婆的脸拉得老长,长吁短叹。我做了粥,叫她也不肯吃。 那晚,安平跟我说:“小元,我们农村出来个大学生不容易,我父母含辛茹苦地把我供出来,我不能忘恩负义!”他说:“为了凑够我上大学的学费,我二哥愣把快结婚的亲事给退了,我爸去给人家建筑工地当小工,从房上摔下来,差点……”安平的眼里有了泪光,我把安平搂在怀里,我说:“安平,我一定努力做个好儿媳,我保证。” 家里真就成了安平他们村的容留站,村子里谁进城看病,谁进城打工,第一站都是我们家。常常是我打开家门,沙发上就坐着几个红脸的汉子,开始还局促地站起来叫我嫂子,可上了饭桌,就天老大他老二了。 公婆出去散步时,我跟安平吵。我说:“安平,我嫁的人是你,不是你们家。我要求不高,只想咱们有个安安静静的家,有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天地,这过分吗?我工作一天也很累,我想回到家里看看碟,听听音乐,这过分吗?”

安平平常是个很容易沟通的人,只是在对他家人的问题上,他像个刺猬,他说:“易小元,我知道你看不起我们农村人,可是没有那些农村人,你吃什么喝什么?” 简直是不可理喻,我摔门而出。 秋天到时,公婆终于决定回去了。临走时,我恨不得把超市都搬家来,可是安平还是拉着一张脸,像我欠他八百吊。不过想想即将到来的幸福生活,我认了。 可是,事情还没完。三月,我总是吃不下饭,闻到一点油烟味就想吐,我去医院查了一下,是怀孕了。我就要当妈妈了,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就要开始了,我迫不及待地买了很多好吃的回家,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安平。可一开门我就愣住了,家里的客厅上坐着大哥大嫂,地上摆的是乱七八糟的家当,安平说哥嫂进城打工,要在家里住一段。 我强装笑脸招呼他们。

一周后,我打掉了那个孩子。

哥嫂终于在安平的安排下开了间水果店。小姑子又声势浩大地进驻,她要复读,重新参加高考,城里的补习班比较好。 就这样,我的家里常年住着外人。我很疲倦,每天都尽可能拖时间晚回家。

我知道安平也很累,每天吃饭时,都抢着给我盛饭,给我挟菜。可是我的感觉很不舒服,这让我更像是这个家里的客人。 每个月我们要付3300元的房款。我和安平的薪水七扣八扣所剩无几。但是,只要老家来电话,安平总是会东借西凑给家里寄钱。安平怕我跟他吵,背着我做这些事情。跟安平结婚三年,我买过的衣服屈指可数。我不明白,难道农村供出一个大学生,他就欠了所有人的债吗?

那天,我回到娘家,怎么也忍不住,哭了起来,我说:“妈,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要跟安平离婚。”母亲说:“小元,你要明白,安平帮助他的家里是应该的。他不欠你的,当初是你愿意跟他结婚的,他没骗你什么,你爱他就要接受他的一切,包括家人,包括生活习惯,包括社会背景。安平也不容易,在你和他家的中间,他一定是受了夹板气,将心比心,你有时也是任性了些,他处处包容你,你要想到他的好……” 我知道安平的好,可是我只要个清静的家,这过分吗? 一周后,安平来接我回去,他说:“小元,我知道你很委屈,我会尽量改我的毛病。我进了城里,父母不了解情况,很虚荣,好面子。而我也一味助长他们的虚荣,我想我把咱们的情况跟他们说了,他们会理解的。” 这是安平第一次在我面前说这种话,我握紧了他的手,我说:“安平,我也在检讨我自己……” 那晚,我们第一次彼此敞开心扉。安平上大学前,

母亲得了乳腺癌,为了安平上学,母亲坚持不肯手术。结果还是安平到了学校,骗母亲说免了学费她才进的医院。安平说:“小元,你永远不会知道一个农村家庭为了我四年28000元的学费要付出什么。母亲病未好就进城做保姆,父亲去工地,大哥几乎跟大嫂闹到要离婚,二哥一直到我毕业都没娶上媳妇……”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握住安平的手,安平说:“妈找我谈过话,我知道自己很过分,我们还爱着对方对吗?我们都为这段婚姻努力好吗?谁也别轻易说放弃!”我使劲地点了点头。 安平安排小姑子去住校了,他也不再总放下工作帮哥嫂张罗生意。

安平说他要努力地工作,不让我那么辛苦,他说:“老婆,咱们都奔三了,应该考虑要个宝宝了。”我看着这个我深爱的男人,心里五味杂陈。 夏天来时,婆婆打来电话,说二哥家要买地,让我们给点赞助。安平看了我一眼,问要多少。婆婆说怎么也得八九万。八九万?安平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我的心里也忽悠一下,我们只是普通的工薪族,到哪去凑这八九万呢?安平说:“妈,我们也不是什么大款,让二哥少买点地,将来我们有了再帮……”安平的话打住了,那边的电话挂掉了。 那个晚上,安平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我说:“我可以休个长假,我去看看咱爸咱妈。”安平用怀疑的目光看我。我让他放心,我会处理好这件事的。

我带着从我妈那借的三万元钱去了安平他们村。婆婆看到我来,显得很高兴,去园子里摘最新鲜的菜,还让公公张罗着买肉。我跟婆婆拉家常,我问她安平是不是从小就是个非常要面子的孩子。婆婆说是啊,在外面受了欺负回来从来不说。我就给公婆讲安平这些年在外面吃的那些苦,我跟婆婆说:“从前我也不懂事,因为家里的事总跟他闹别扭,其实,这个家里最难的人是安平……”

公公婆婆很久没说话。我拿出那三万元钱,我说:“妈,您别嫌少,如果我跟安平有,我们一定会帮的。” 人心换人心就没有解不开的疙瘩。在婆婆家住的那些天,我跟婆婆聊了很多,婆婆也是妈,感觉跟她很亲很亲。 我坐上火车,婆婆说:“小元,要个孩子吧!”说完,拉着衣袖擦了擦眼睛。回到家,我在婆婆给我做的护身小被子里看到那整整齐齐的三万元钱,我的眼睛也湿了。 家里的亲戚渐渐少了起来。我问安平,是不是大家都觉得我特别不好,不再来了。安平把我拥到怀里,说:“是爸妈告诉了亲友,说不让进城来找咱俩,说咱俩过得也不容易……”

我的心里暖暖的,我说:“明天去给家里寄些钱吧,冬天要来了,家里该买煤了!”安平点了点头。 安平懂得了量力而行,我懂得了如何沟通,公婆懂得了体谅,我知道我们终于走过了婚姻最难熬的日子。婚姻这所大房子里因为有了彼此的谅解与宽容,真的可以住很多很多人。

第110篇、爱情故事千万不要让她绝望

冬天的六点,天已经完全变黑,只有街上的路灯,发出昏黄的光。

整个冬天,安宁都是这样踩着星星上班,又裹着黑夜回来。她在公司里做的是销售文员,除了接无休止的定货电话,就是打一页又一页的销售单据,工作枯燥而无味。赶上旺季,公司里原本一个月四天的休假,也变成了一个月两天,到了节假日,就更没有休息的时间了。 不过,安宁始终有这样一个信念:这种辛苦劳碌的日子,会很快结束,她爱的肖航,会给她一个灿烂如花的未来。 那时,一个小巷里的一间十平米的小屋,是安宁所有的期望和温暖所在。在那里,有她爱的人,给她世界上最温暖的拥抱和慰藉。 22岁的她坚信,只要有爱,便拥有了整个世界。 安宁和肖航认识在最容易发生爱情的大学校园。

那年他们都上大二,肖航是一场晚会的策划人,安宁是最后一个节目的伴舞。肖航为了晚会的各项细节连续奔波了一个月,到主持人说出谢幕时,他再也忍不住,坐在冰冷的凳子上便响起了鼾声,他屁股下面,坐着安宁的呢绒长裙。 后台的人一个个散去,安宁看看酣睡的肖航,终于没狠下心来把他叫醒。 肖航的这一觉,睡了足足一个小时,他睁开眼时,看到了在自己身边拘束地坐着的安宁,还有他靠在她肩上睡时流出的哈喇子,脸红成一片。然后,两个人都笑起来,笑声里,有爱情的味道开始蔓延。 之后,肖航故意和安宁不期而遇,开始逃课去陪安宁上课。他和大学里几乎所有的男生一样,一旦爱上,便奋不顾身,直至把对方打动。 他们第一次牵手时,肖航在安宁耳边说了一句话:“安宁,我会给你想要的幸福。”

那时,安宁认定的幸福很简单,就是两个人相依相偎,相亲相爱,快快乐乐地在一起。 也是因为那句话,当肖航考上南方一所大学的研究生时,安宁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坚决地到那座城市,找了一份月薪只有一千块的销售文员的工作。而她原本可以回到家乡的城市,在人人羡慕的政府部门上班,每天喝茶看报就可以拿更高的工资。 知道安宁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好多年没流泪的肖航在心底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待安宁。 在那个小城,一切收拾妥当那天,肖航亲手给安宁做了晚餐,一份小葱拌豆腐,一份翡翠凉皮,还有一碗蛋皮汤,虽然都是廉价菜,安宁却吃出了满心幸福。 她坚信,他们将来的生活,也会和这个温暖的晚上一样,幸福而温馨。 肖航的家境不富裕,给他读研的学费已经很吃力。安宁不忍看到肖航为钱发愁的样子,爽朗地说:“生活费小菜一碟,本姑娘全包了,不过以后要十倍偿还哦。”那一刻,肖航把安宁紧紧拥在怀里,声音很小但坚定地说:“我会用一辈子偿还。”

只是,琐碎的生活让安宁始料不及,房租、水费、电费、油盐酱醋……一切的一切,都需要钱。那些日子,馒头榨菜成了安宁和肖航的主食。安宁很快消瘦下来。听到别人做家教赚钱,她便在工作之余,通过同事介绍得到一份家教的兼职。每周一三五七,晚七点半到九点半,每小时十块钱,这样,每个月的收入多了三百多块。这一切,瞒不过肖航。但作为学生的他,并不能改变什么。

经常,骑着自行车回住处,安宁会在路过那条小河时停留片刻,让眼泪流在外面。她不想让肖航为自己担心。 碰上难得的休息时间,肖航会带着安宁,穿梭在小城里的大街小巷,给她奢侈地买小吃:臭豆腐、三丁包子、铁板烧……那时的安宁,是快乐的,她会在心里描绘着未来:不大的房子,有她、肖航和漂亮健康的宝宝,房子一定要有大大的落地窗户,还有一个藤编的摇椅,她可以坐在上边,读自己喜欢的小说…… 而这些愿望,要在一个中等城市得到满足,至少需要三十万元。三十万,对于那时的她和肖航,是一个多么遥不可及的数字。 那时,每逢安宁半真半假问肖航这个愿望的实现需要多少年的时候,肖航都会沉默,被追问得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回答:“十五年左右吧,我会尽力。”

又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数字。

十五年后,安宁已经快到不惑之年,连美丽的资本都没有了。 安宁已经记不清,多久没买衣服了。打开衣橱,多数是大学时的衣服。那时,家境良好的她,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东西而不用考虑价钱。可现在,她一个人背负着两个人的生活,除了基本的温饱,已经没精力考虑漂亮与否。 一天,安宁又穿着那件已经略微发白的衣服去上班。一个女同事顺口说:“安宁啊,这衣服怎么天天穿啊。”那一刻,安宁的自尊被打击成了粉末。 晚上回去,安宁让肖航陪她去逛商场。肖航说:“衣服有的穿就先将就着,等经济宽裕了再买也行。”安宁的泪一下子流了下来,她很大声地叫出来:那你说,“要到什么时候?”肖航低下头,沉默,接着,把自行车推过来,然后两个人一起去商场。 路上,安宁很快忘记刚才的不快,她一路设想着,自己应该添一件什么样的外套,里面配一件什么样的毛衣,正好过年回家时穿。

懂事的她,要让爸爸妈妈看到自己的女儿生活得很好。 商场里的衣服,一件比一件贵,安宁钱包里的两百块,连一件外套都买不到。在一个专柜,安宁连续试了四件衣服,都说不合适。其实,一件衣服,比一个月的房租还多,她舍不得买。转身离开时,她听到了导购员不屑的声音:“买不起就不要买嘛,去地摊便宜,十块二十块一件……” 走出商场大门,肖航在一个角落把安宁拥在怀里,一声连一声地说着对不起。那一刻,安宁好想肖航可以给她一些鼓励和支撑,可是肖航并没有安慰已经对生活感到绝望的安宁。 安宁工作的第三年,肖航读研三了。在研究生都难找工作的现状下,他想继续读博士。安宁听了他的想法后,问:“那我们的房子,和我想要的生活,是不是又要推迟四年?”肖航点点头,安宁没有言语。

安宁的爸爸突然生病住院,家里所有积蓄都已用光了。安宁毕业两年来的工资,全都用在两个人的生活上,哪有余钱给爸爸尽孝心?无奈之下,安宁东拼西凑借了一万五千块钱寄回去。从此,在两个人拮据的生活上,又背上了外债。那段时间,安宁几乎变成了守财奴,连几毛钱也要计较半天。 那时,肖航的实验也进行到关键阶段。他们再也没有时间晚上爬到房顶上看星星,坐在河边听蛙鸣,更没有时间花一块钱,坐上自动售票的公共汽车,绕着城市转一圈…… 生活中仅有的一些小乐趣,也渐渐湮灭在忙碌与忽视里。 又一个冬季来临,安宁的小屋里依旧没有电暖气。南方的冬天,潮湿而阴冷,让安宁的手肿起一个又一个大包,指关节处,还裂开了吓人的口子。 安宁关掉所有的灯,无边的黑夜让她更加恐慌,长时间压抑的生活让她心里的绝望日渐加深。她流着泪,给肖航发短信:你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过上想要的日子? 肖航:又问这些没影的事,大概十五年吧,我说过很多次了。 安宁:最短,也要十五年吗? 肖航:最短十年吧,你想想,我就算不读博士,我当普通职员一个月也就三四千的工资啊,加上还得养孩子、父母,自己万一有个病什么的…… 十年,三千六百多天,也就是说她还要至少过三千六百多天像现在这样无奈的生活。

心中的疼痛,让安宁有了从未有过的绝望。她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在第二天天刚亮时,坐上了回家的火车。 从此,这段长达五年的爱情,夭折在了南方那座城市。从此,所有的甜蜜和争吵,也留在了南方那座城市。 一年后,安宁25岁,认识了现在的老公陈青。在受够了物质上的贫穷后,她发誓要找一个能给自己衣食无忧的生活的人。 可是,她爱上并最终选择的,依然是一个普通人,有着普通的长相、普通的经济条件,还有普通的家世。 只是,陈青时常会在安宁上班的写字楼下等她,送给她喜欢的百合和玫瑰;会在路过时装店时,给她买一件过季廉价但很漂亮的衣服;会在安宁不知道时,偷偷给安宁家寄几百块的零用钱。

他还会在路过新起的楼盘前,牵着安宁的手,指着某个楼层说:“安宁,将来我们买房,就买你喜欢的16层,我们一家三口,幸福地生活在里面。现在,我们已经存够了卫生间的钱,很快就有一间卧室的存款了……” 每每那时,安宁心里就溢满幸福。虽然,她正在和公公婆婆挤在不足七十平米的小房子里,但陈青让她总是看到未来幸福的样子,让她感觉到生活是会越来越好、越来越亮堂。 偶然的机会,在电视上看到一则采访,采访的是一名马拉松运动员,问他有什么秘诀可以如此成功地跑完全程。

他说,他会给自己制定一个又一个短距离目标,让自己感觉离最终目标不是遥不可及…… 那一刻,安宁突然流下了眼泪,为自己青葱岁月里那段漫无目的的爱情。如果当时肖航懂得安慰对一个女孩的重要,如果当时肖航会在自己绝望时给自己力量和希望,如果肖航可以对自己说目标的实现虽然长,但你想要的阳台我们三年就可以有,你想要的卧室五年就可以有……那么,结局就不是现在的样子。 那天晚上,安宁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下了那段过往,给自己,给肖航,也给天下相爱着,但不知道怎么去给困境中的爱情希望的年轻人。

文字的最后是这样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女孩,千万不要让她绝望,因为如果一直看不到未来的光亮,爱情也会渐渐消亡在日积月累的琐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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