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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免费看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14 18: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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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民间故事爱情测试一百问

那天老婆和同学聚会回来后,笑眯眯地看着我不说话,我知道准没好事。“说吧,又看上什么了?”老婆从背后拿出一个U盘说:“有张卷子麻烦你给做做。”我一听笑了:“就这事,小菜一碟,夫妻俩还提什么麻烦啊?给我!”

我把U盘往电脑里一插,桌面上显示出一个带有心形的文件夹。我笑着说:“还挺有创意。”双击一下图标,我的笑凝固在了脸上。“爱情测试一百问”,天啊,这是什么试卷啊?老婆说:“答吧,测试一下你对我的爱情。”我看了看老婆又看了看那个界面,皱了皱眉说:“这都是蒙人的,你也信?”从老婆不容否定的眼神里,我知道这张卷子不做不行了。仔细一看,主界面上还有两点声明,一是对答完该试卷后所产生的一系列后果诸如分手、离婚等概不负责;二是该试卷中有测谎题,如说谎值高则自动退出。天啊,这是谁设计的?纯粹是在用自身行为实践那句名言“吃饱了撑的”。

得,硬着头皮来吧。点击“进入”之后,是一个比较火辣的泳装少女图片,哇!怎么还有这题?我咽了口唾沫,又回头看了看老婆:“我可答了,你可别说我学坏!”老婆用暧昧的目光示意我继续。我又多看了几眼图片,然后按答题。“请问你在浏览图片时用了多长时间?”“请问你刚才在女孩子哪个部位停留时间最长?”范伟小品中的一句话“这就开始了!”哎哟,第一道就这么狠!我小心翼翼地在“三秒钟”一栏点了一下,电脑显示:“你在说谎,本机记录时间为十秒,减去你刚才回头看女友或妻子的三秒,应该是七秒,提示一次。”我的天,怎么连回头看三秒都能提前预料到?我得小心点了,真出点差错,今儿晚上别想好过了。在答第二道题时我没敢撒谎,电脑显示:“不要不好意思,这不是你的错!这只能证明你是男人并且没有撒谎。”我擦了一下额头的汗,又看了看老婆。

再后面的题一道比一道狠,一道比一道厉害,处处是陷阱,步步设机关!在回答“你确定对你的女友或妻子忠贞不二吗”一题时,我点击了“确定”一栏。没想到电脑却显示:“你在说谎,请你想十秒钟后再确认一次。”啊!我不禁失声,回头看了一下老婆说:“电脑在撒谎!”老婆笑着说:“接着答吧,看看到底谁在说谎?”我狠了狠心又点了一下“确定”,电脑显示:“刚才是一道测谎题,恭喜你没有撒谎!”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脑子里突然闪现了一句成语,斗智斗勇!然后冲老婆来了一个傻笑。

战战兢兢地终于回答完了一百道题,点击了一下测试结果,“合格”!我从椅子上蹦了起来:“合格。老婆,我是合格!”老婆说:“优秀是最高档次!”我说:“以后我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多做家务,少气你,争取达到优秀。”老婆笑了笑说:“其实合格已经不容易了,难为你了,奖励你一顿夜宵。”没想到得意忘形的我一不小心竟说“我还想再答一遍第一道题”。夜宵没了,又挨了一通臭批,真是自找的!第二天早晨,老婆叫醒我说:“你刚才说梦话了。”我说:“我没这毛病啊。”老婆说:“你说了。你说什么破软件还号称能测谎,说了谎也没测出来。”我一下子从被窝里坐了起来:“向天发誓,我昨天没说谎!”老婆笑了笑说:“亲爱的,这是最后一道测谎题,是云给我软件时说的,她老公就折在这最后一道题上了。”我半天没醒过闷儿来。

出门前,我跟老婆说:“你把你那软件也给强子他的女朋友拷一套。”老婆说:“为什么?”我说:“强子上班时老挤兑我。”说完我竟不怀好意地笑了。

第2篇、童话故事一只杯子里的爱情

新婚的夫妇只买了一只杯子,丈夫说:“你怎么这么省,只买了一只喝水的杯子?”

妻子说:“这样才表示咱们一体,恩恩爱爱,永不分离。”

杯子听了特别自豪,认为自己的胸怀里不单单承载着透明的水,还承载着主人的爱情。而它作为主人之间爱的象徵,会和陪伴他们一生一世。

这样一来杯子渐渐高傲起来,它有些看不起自己杯子里的水,认为水只是依附在身体里,没有它的承载,水什么也不是,甚至抓不起来放不下去。

水对于杯子的缪论并没有表示任何意见,它觉得杯子也好水也好,都有自己命运,不是被放在了一起就永远分不开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杯子更加高傲了,它经常趾高气扬地对水说,自己有多么了不起,自己对水做得贡献,它说水应该满足,应该感恩,应该对他想要抛弃水,换上另一种液体表示赞同。

水还是没说什么,悄悄地蒸发了,然后飞上了天,变成了云,化成了雨。

杯子因为没有了水,渐渐的被主人遗弃放在了没人注意的角落。

不久这对夫妇,因为男主人公的有了外遇而离婚,女主人搬走了,杯子被新女主人仍在了垃圾桶里,杯子被仍的那一刻才觉悟过来,没有任何事物是永恒的,也没有任何东西是依赖它一辈子的。

杯子的悲哀,其实就像男主人的悲哀,新的婚姻并没有让他找到幸福反而感到有种恐惧,害怕自己就像杯子一样,被漂亮的女主人遗弃。

第3篇、爱情故事紫藤情缘

我这人从小行事就谨小慎微,长大后依然如此。前不久,我在城郊租了一个简易民居。民居窗子外的一处空地上,长着一棵百年紫藤。我上网查过,紫藤树长速极慢,能生长百年实属罕见,我不由得对它平添了几份畏惧。

说来也怪,我刚刚租住这里没多久,几乎夜夜做恶梦。特别是昨晚,一声巨雷把我从梦中惊醒,猛然看见一个巨大的鬼影在窗前张牙舞爪地抖动着。我吓得半死,躲在被窝里,大气都不敢出。天知道,那是紫藤印在窗玻璃上的影子,还是个真的鬼怪?

天亮时,房东老太太早已到医院看她女儿去了。说来这个老太太也怪可怜的,孤苦伶仃多年,身边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却偏偏遇到车祸成了植物人,在医院一躺就是一个月。我看着紫藤树,想起昨晚的惊吓,不由怒从心起,从厨房取出菜刀,三下五除二把紫藤的树枝全砍了。

老太太下午从医院回来时,身边居然亲昵地靠着一位漂亮女孩。“这是我女儿宝儿。”老太太兴奋地对我说,“昨天医生说宝儿快不行了,今天上午却突然醒了,而且经过医生检查,她生命特征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真是个奇迹。”我下意识地看看那棵紫藤,又看了看眼前的宝儿,心里感觉怪怪的:怎么就这么巧?我这边刚把树砍了,那边她就突然病愈出院。宝儿的眼光从那棵被砍得光秃秃的紫藤树上,扫到我的身上,突然,她的嘴角露出了几丝冷笑,眼神也变得怪诞起来。

“捉贼见赃,捉奸见双,又不是我砍的,你干吗这样看我?”我心虚,摆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空架势,然后灰溜溜地跑回到自己的屋里,越想越觉得这个宝儿古怪。

第二天,我在超市买了许多的营养品,送给了宝儿。“不会是另有企图吧,我消受不起。”宝儿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冷冷地说,“请你把东西拿回去,凡事都有报应的,你做的缺德事你自己心里清楚。”

我悻悻而归,躺在床上捉摸着宝儿话里的意思,一夜都无法入眠。半夜时分,我突然眼睛一亮,一个纵身从床上跳了下来。我不是有只老鼠笼子吗?对,捉只老鼠试探宝儿,女孩子都怕老鼠,如果宝儿不怕老鼠,那她这个人就一定有问题。说干就干,我从书桌抽屉里取出老鼠笼子,刚一抬头,眼睛就直了——窗子外的紫藤树上,隐约吊着个人影,正一晃一晃的。

“吊死鬼!”我吓得一头钻进被窝里,缩着身子,硬是一夜没敢出声。天刚亮,我就跑出屋子来到窗前一看,除了光秃秃的紫藤树,窗前什么也没有,倒是宝儿依着门框,时不时地朝我瞥一眼,模样古怪极了。

当天夜里,当我从半梦半醒中再次醒来时,眼睛一下子直了,这回窗外紫藤树上吊着的,竟然是个只有半个身子的人影!我的精神彻底崩溃了,天没亮,就发起高烧来,全身没有一点力气。中午时,房东老太太进来用手一摸我的额头,惊得扭头朝屋外叫道:“宝儿,快把体温表拿来。”不久,宝儿漫不经心地拿着体温表进来了,一看到我这样子,阴阳怪气地说:“有些人真不简单,连装病也学会了。”老太太瞪了女儿一眼,用温度表给我一量:39度。“昨天夜里我看到吊死鬼了。”我余悸未散,喃喃说个不停,呆在一旁的宝儿,表情显得很复杂。

过了一会,宝儿出去端了一碗凉开水进来,竟然一勺一勺地喂起我来。我又惊又怕,眼睛突然一酸,一颗泪珠滚入水中,溅起的水花把宝儿惊得一愣一愣的。一个大老爷们,在一个姑娘家面前流泪,没出息就没出息吧,我不用这苦肉计,博得宝儿同情,万一她真是什么树精,给她害死可是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啊。“对不起,宝儿,紫藤树是我砍的,我向你道歉,你就放了我吧。”我趁热打铁故作哽咽地说。

“你以为道歉就行了吗?告诉你,这棵紫藤长了上百年了,你伤害它,就等于伤害我。我永远不会原谅你,除非——”宝儿突然不说了,她推开窗户,望着紫藤树,眼中有泪光在闪动。我不解,也朝紫藤树望去,顿时吃了一惊,没想到只是砍了几根粗树枝,几日不在意,紫藤树就“衰老”了许多。现在已是春天,不发新芽也就算了,就连原先新发的芽,也已经萎缩了,看样子再不采取措施,恐怕没有多长时间就会枯死了。

我知道宝儿的意思,不放心地追问了一句:“如果我让这棵紫藤重新恢复生机,你真的会原谅我吗?”宝儿坚定地点了点头。说实在话,这段时间的调养,对宝儿一点都没见效,相反,她看上去似乎还是出院时那个样子。我心中不忍。也许,砍了紫藤树,的确做得有点过了。

在我一个多月的精心照料下,紫藤终于恢复了往日的生机,曾经被我砍断的部分也长出了新芽,更令我高兴的是,宝儿也逐渐康复了。“宝儿,你为什么这么看重紫藤?”我有意试探地问。“我从小就在这棵紫藤树下长大,当然有感情了。”宝儿笑着说。原来宝儿真是人啊。我一得意,就把前阵子那个吊死鬼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吧。”紫藤树下,我兴奋地向宝儿表白了心迹。“呵,只要紫藤树开花,我什么样的条件都答应你。”宝儿又笑了。啊?那太容易了,紫藤树都在四五月份开花,而现在都三月末了。我兴奋得跳了起来,可我没注意到,宝儿的笑声中透出一丝狡黠。

一转眼四月过了,五月也已过半,可这棵紫藤树丝毫没有开花的迹象。我整天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围着紫藤树团团转。“我求你,紫藤树,我曾经伤害过你,可那是以前的事,你现在大人不计小人过,快开花吧。”我双手合十不停地念叨着。“你这几天怎么了,整天神经兮兮地念个不停。”房东老太太过来问道。“对了,大妈,别的紫藤早都开花了,这棵紫藤怎么到现在不开花?”我问。“是呀,这棵紫藤就是怪,不瞒你说,我活这么大,还从来没看到它开花。”老太太说。

晕,又被这小妮子耍了!我气不打一处来,冲到宝儿的房间。宝儿正在看碟片,冷不丁见到我来,诧异地抬起了头。我刚要发火,却愣住了,宝儿的眼圈红红的,好像刚刚流过泪。我朝电视上望去,电视上正在播放牛郎织女这部电影,刚好放到董泳与七仙女相遇后,正在求路口一棵歪脖子槐树充当他和织女的证婚人,连叫三次,槐树终于答应了。

“我知道你来的目的。紫藤不开花,是你的心一点都不诚,你看人家牛郎,心多诚,连歪脖子槐树都被他感动了。”宝儿含着泪说。“那是神话啊,宝儿。”我差点晕倒了。“我不管,我只知道心诚则灵。”宝儿一扭头,再也不理睬我了。

怎么才叫心诚呢?整整想了大半夜,突然,我眼睛一亮,跳下床,来到紫藤树下,瞅瞅四周无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紫藤树,紫藤树,我爱宝儿,我要和她相伴一生一世,请你成全我,快快开花吧。”我学着董泳的样子念叨着。紫藤树没有动静,我又念了第二遍,仍然没有动静,第三遍了,还是没有动静。我心彻底凉了,董泳念了三遍,歪脖子槐树开口了,那是因为有土地公公的帮忙,可我——难道我的心比不上董泳诚吗?想到这,我精神一振,人家董泳念三遍,我应该念四遍五遍六遍啊,这样,心才显得更诚!

于是,我深吸一口气,又念了第四遍。突然,一道白光在眼前一闪,奇迹真的出现了——五颜六色的小花在紫藤树上一闪一闪,在黑夜里漂亮极了。我惊呆了,傻傻地站着。“只要心中有情,奇迹就能出现。”宝儿流着泪,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百感交集,泪水顿时溢满眼眶:“你放的焰火真漂亮,我很喜欢,真的,我仿佛还闻到花香。”“又耍贫嘴了,看我夜里不把上衣和连衣裙挂在紫藤树上吓你个半死。”宝儿开心地笑了。

第4篇、爱情故事栀子花开,带着看不见的爱情穿越17年时光

这是一个带着栀子花淡淡香味的浪漫爱情故事:青梅竹马的刘洋和苏小白,因一场意外失散。成为盲人的刘洋一直记着苏小白身上的味道,他花巨资找厂家生产出一种特殊的香水,免费发放,想从茫茫人海里寻找到苏小白……这个浪漫的故事,会有一个怎样的结局呢?

童年的意外,记忆中定格的栀子花香

今年32岁的刘洋是四川绵阳农业科技实验区的栀子花大王。刘洋很小的时候,父亲刘兴东就在镇西边种植栀子花。小刘洋常常跟在父亲后面,识别栀子花的品种,分辨栀子花的花香和花色。

初夏时节,满园的栀子飘香,苏小白的父亲苏丹就开着卡车来把这些刚摘下来的栀子花送到北川的凉茶厂。苏丹是北川县人,凉茶厂的卡车司机。每次来的时候,他都带着女儿。

两个因此而结识的小伙伴就这样成天徜徉在栀子园里玩耍,两人一钻进栀子园的花丛下面就不肯出来。

1986年春天,苏丹在栀子园旁边开了一家凉茶厂,采购刘兴东种植的栀子做凉茶。很快,他就因此富裕起来,同时也带动了刘兴东的栀子花产业,两家人亲如一家。

1987年5月的一天,刘洋和苏小白在栀子园玩时,一只小鸟从树上掉了下来。苏小白和刘洋商量后决定,由刘洋爬上树去把小鸟放回窝里。没想到刘洋在爬树时发生意外,摔了下来,栀子树的树枝刺进了他的眼睛,导致他双目失明。

出事后的刘洋变得情绪低落,成天把自己关在家里不肯出门,连学也不肯去上。一天,苏小白来到他家找他。在苏小白的哀求下,他们又一起来到了栀子园,刘洋不停地低下头嗅着栀子花的花香,用手触摸着花叶:“这应该是雀舌栀子,这是小叶栀子,这是水栀子,这是黄栀子……我一摸它们的花蕾和花萼就能知道,更重要的是,雀舌栀子的香是香气扑鼻,小叶栀子的香是淡雅平和,而黄栀子是清香缕缕,沁人心脾。”10岁的刘洋像个专家一样,得意地讲解着。

晚上,苏小白和刘洋一起回了家。看着偷跑出去的儿子,刘兴东却没有生气,相反刘洋脸上的笑容反而让他看到了儿子的希望。是的,儿子不应该因为一次意外就沉沦下去,于是刘兴东请求苏小白,让她每天放学后都抽时间带刘洋出去玩一下,让他多接触一下外面的世界。苏小白反问:“我可以带他去上学吗?”这次,刘兴东和刘洋都没有表示反对。

黄栀子散发着爱人的味道

苏小白和刘洋都在松垭镇中心小学读书。

那时候,学校还没有接送学生的校车,也没有通往学校的公交车。可从刘洋家到学校差不多有一公里的路程。路上的岔路很多,还要过一座小桥。因此,每次去学校,刘洋都必须得到苏小白的帮助,让她带着自己慢慢地往前走。而让刘洋最高兴的时刻就是每天放学后,他可以和苏小白手拉着手,奔跑在原野里捉迷藏、采野花,这个时候,苏小白的语言表达能力也极为丰富,她能贴切地描绘出这个多彩世界里各种事物的形象和颜色。在苏小白的描绘中,刘洋的嗅觉和触觉也变得越来越敏锐,只要经过苏小白描绘过的事物,即使是路边的一朵野花,无论过了多长时间再拿给刘洋,他用手一摸,用鼻子一嗅,就能准确地说出它的名称。

回家以后,苏小白又用这种方法,给刘洋重温课本里的知识,刘洋也靠着“听”、“摸”、“嗅”三招,巩固了课堂上的知识。那一学期的期末测试,刘洋的各门功课都在九十分以上。就这样,在苏小白的帮助下,刘洋渐渐从自卑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因为考虑到自己的儿子日常生活中已经离不开苏小白,1990年,刘兴东花钱把刘洋和苏小白双双转入城里的实验中学上初中。刘兴东请求苏小白,平时在学校里要多照顾刘洋。因此,刘洋和苏小白两个人总是一起坐公交车,一起去食堂吃饭,甚至和同学们在一起玩时,两人也是形影不离。这样的日子一天天下来,刘洋对苏小白渐渐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感情,他觉得苏小白已经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可就在这时,苏小白却告诉他,过完春节,自己就要离开了。

这场意外的分离让两个孩子都很难受,可他们无法改变大人的决定,只能无奈地接受。刘洋问苏小白:“你知道苏叔叔为什么带你走吗?”苏小白点了点头。“那我以后只能自己照顾自己了。”刘洋哭着说。“我走以后,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苏小白也红了眼圈:“你要坚强起来,我有机会会回来看望你的。”

苏小白临走前,刘洋躲在学校的墙角里,默默地听苏小白领着爸爸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苏小白离开栀子园那一刻,刘洋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年,苏小白14岁,刘洋15岁。

苏小白走后,刘洋经常一个人去栀子园散步,回忆着他和苏小白曾经共有的美好记忆。偌大的栀子园里,他嗅遍了大大小小各个品种的栀子花,在这日复一日的嗅闻中,有一天,刘洋突然发现,那种带着露珠的粉黄色的黄栀子散发出来的芳香,竟然和苏小白身上的味道如出一辙。于是刘洋将这种黄栀子采集起来,带在身上。每当刘洋闻到这熟悉的味道时,就仿佛感觉苏小白还像从前那样站在他的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

1994年暑假,苏小白给刘洋写了第一封信,并给他寄来了一大箱栀子花罐头。苏小白在信里告诉刘洋:“直到现在,爸爸的事业才走上正轨,所以才给你写信。在广州番禺的大夫山下,有一个规模很大的栀子园,今年5月,爸爸在那里与人合伙办的罐头厂开始投产了。栀子花性寒,以它为原料做成的罐头,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的功效,在炎热的广东很受欢迎……”

刘洋惊奇地在铁盒罐头的表面触摸到,盒上印的凸起的栀子花图案,正是那种粉黄色的黄栀子!而罐头吃起来,不仅清甜爽口,还有一种带露珠的黄栀子所散发出的潮湿的幽香。恍惚间,刘洋仿佛能想象出,心灵手巧的苏小白在散发着幽香的栀子园里,挥舞着玉臂忙碌地采摘脆嫩的花朵的美丽图画……

就这样,刘洋和苏小白一直书信来往了一年的时间。1995年5月,苏小白在信里对刘洋说,现在已经到了高考前最后冲刺的阶段,她希望自己能考上成都的大学,这样就能摆脱父亲的监管,常常回到绵阳来看望刘洋了。

苏小白的话让刘洋很感动,但他也很理解苏父的良苦用心,谁会愿意让自己这么优秀的女儿跟一个毫无前途可言的盲人在一起呢?刘洋只能在信里安慰着苏小白,只要心在一起,距离再远他们也是亲近的,他会用坚强和奋斗来诠释生命的意义,不让苏叔叔失望。

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从那封信后,苏小白就和刘洋断了联系。

爱人,你才是主题香水的真正主人

和苏小白失去联系的日子里,刘洋对她充满了思念,他无时无刻不在怀念着那个如含苞欲放的栀子花一样的女孩。每次,只要一抚到栀子花的花瓣,只要一闻到栀子花散发出来的幽香,他就仿佛感觉到苏小白就在他的眼前。每天,刘洋都要站在栀子花前,汇报他的学习和工作,让栀子花看到自己的成长。

刘洋知道,即使自己考上了大学,也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他决定,干脆回到栀子园,把父亲的事业做大做强。下定决心的刘洋没有参加1995年的高考,而是来到了栀子园,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发展大棚种植栀子花。不当季的栀子花,就是在本地销售,也能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别是那种粉黄色的黄栀子,成了刘洋的最爱,种植的规模很大。

第5篇、爱情故事永远的梅香

在药都这个小城里,人们似乎都在什么地方和时候见到过老于,但又没有一个人对他产生过兴趣。

其实,老于还是挺有名气的,只不过那是在四十多年前了。那时他在药都梆剧团里是头把胡,那二胡拉得学鸟像鸟,学人像人。有一次,团里演出《秦雪梅吊孝》,正遇着饰秦雪梅的主角,唱着唱着突然间哑了嗓子,老于急中生智竟用手中的二胡替秦雪梅唱了半场。也就是从这次开始,饰秦雪梅的头牌演员梅香,才真正注意到老于和他手中的那把旧二胡。那时,梅香心气儿高,虽然是从省团犯了错误下放来的,但她因着有一副金嗓子和身手传情的演艺,以及那年轻标致的模样,自然不会把县城剧团的什么人放在眼里。这一次,她却稍稍改变了自己的一些态度,一是老于救了她的场,二是老于竟有如此的技艺!当然,那时老于还是小于,也才二十一岁,比她还小了一岁呢,这是梅香心里不得不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过去,梅香除演出外是极少跟团里的人说话的,她孤傲得像开在岩石缝里的一朵花,让人只能远望而不能近观。现在,她有了些变化,那就是人们时不时能看到她与小于在一起,说说笑笑的。没几天,关于她和小于的绯闻就传遍了药都城。小于也一下子成了药都城茶余饭后议论的名角儿,他精湛的二胡技艺也一下子被人们发现。但人们最关注的并不是他的二胡技艺,而是他与梅香能不能成婚的恋爱前景。

而事实并不像人们议论的那样,他们俩并没有恋爱。这样说似乎也不完全符合事实,小于开始爱上梅香了,只是梅香并没有一点爱的意思,她对小于的感情只是那种愿意多说几句话而已。这种情况的结局,自然让人们后来大吃一惊:一年后,梅香又被调回省团;小于接连到省城找过她几次,结果肯定糟得很,这从小于当时那欲死不能的表情中是显然易见的。接下来,药都人都开始骂梅香绝情,当然也有人讥笑小于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现在看来,这应该是正常的,花花世界,什么样的人没有啊,何况还有那些梅香的铁杆星迷,他们怎么会同意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嫁人呢。

然而,这一次变故对小于的打击却是致命的。小于这个当时的胖小伙子,一个月内瘦脱了几层壳,而且再也没有胖过,他在人世间的形象,从此就永远是一副挂了衣服的衣架模样。后来最让人伤心的是,从那以后再没有人听到,他那把能哭能笑能唱能吟的二胡声了。准确地说,小于从梅香走后,就再也不拉二胡了,他成了团里的杂务,人们总是见他单薄的身子,一声不响地在搬来扛去的。据说团里曾要他重操二胡,可他一握住胡弦手就颤得像筛糠一样。

可以说,从此小于就渐渐地从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了。但他仍然活着,而且还活得相当的坚韧,因为他找到了一个让自己生命走下去的通道,这个通道就是一管羊毫笔。其实,在这之前小于是对毛笔毫无兴趣的,但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突然就离不开这种软软的羊毫笔了。他开始无休无止地写起了毛笔字,秦刻汉碑魏帖晋书,真草隶篆颜柳欧赵……各种法帖字体流派,他都不停地临写,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只写两个字:梅香!

一晃间,春夏秋冬四十个轮回过去了。小于不仅变成了老于,而且彻底地从药都人的记忆中淡去了。老于靠着他那几百元的退休工资,在人们的漠视中孤零零地度着晚年。工资虽然不多,但对于一生未娶的老于来说,还是够他买墨和纸的。这样,他仍然一个人在家里不停地写着那已经写了四十多年的两个字……

去年腊月,一个梅花飘香的雪天上午,老于像平日一样铺纸蘸墨,挥毫疾书之时,他的门很有节奏地响了。这对老于来说可是极少有的事,有谁这时来叩自己门呢?静了一会儿,叩门声仍在继续,他放下手中的羊毫笔,拉开了门,站在他门前的竟有一帮人!前面的年轻人很是恭敬地说:“这是从美国来的华侨杜女士,她是慕您老的大名而来的呀!”老于的脑子一时竟有些眩晕的感觉,他弄不清眼前这个一身富贵的六十多岁女人,怎么会来找自己呢。

进了房间,那个年轻人对老于说,“于老,你可记得前年有一位外国人从你这里买走了一幅字?杜女士就是来求您的字的!”啊!老于忽然想起来了,前年他还住在那条老胡同里,那天他正敞着门在写字,有一个人从门前走过,那人站着看了好一会儿,就用生硬的中国话说要买他一幅字。当时,老于正要动迁房子需要钱,就从案子底下找出一幅递过去,那幅字共有九十九个“梅”字和九十九个“香”字,每一个字各有不同。那人连声OK,竟给了老于一万块钱。现在,老于竟把这事给忘了。

这时,眼前这位杜女士用有些生硬的中国话激动地说:“请于先生给我也写一幅吧!”说话间,身边的几个人,手忙脚乱地把宣纸给老于铺好。老于定定地瞅着杜女士,足足有五分钟,转身拎起那管羊毫笔,蘸墨,润锋,凝神而书,雪白的宣纸上,一枝由字组合的墨梅渐渐凸现了……眼前的一帮人啧啧称赞不绝,正在这时,老于突然收笔,接着,身子一顿,竟倒入站在他右边的杜女士的怀里。

杜女士和老于一样被人们送进了医院。然而,老于再没有醒来。杜女士醒过来后,人们才知道,她就是四十年前的梅香。梅香出院以后,把老于屋里写过字的纸和老于的骨灰,一同带走了……

第6篇、爱情故事亚洲盲蛙王一恋倾城美仙女

一个是我国第一位盲人游泳世界冠军、有着“亚洲盲蛙王”美誉的郭洋,一个是容貌和心灵同样美丽的湖南靓女庄美仙,这对特殊的伴侣走在路上,总会吸引人们羡慕的目光。人们关注郭洋身残志坚的奋斗经历,可对他的爱情故事更感兴趣——美若天仙的小庄是怎样爱上他的……

她第一眼就爱了上他

19岁那年,庄美仙中专毕业来到长沙,在一家按摩医院当推拿技师。小庄租住的房子隔壁,住着个湖南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的老师。庄美仙经常向老师请教按摩技术,师生关系非常融洽。

这天,特教中专的老师举行聚会,迎接刚从全国第五届残运会比赛回来的郭洋,老师便带着庄美仙一起去学校。小庄注意到,被大家众星捧月般地簇拥着的是一个英俊男人,他身材挺拔,充满朝气,脸上幸福的笑容像阳光般灿烂。她好奇地问老师,这男孩是谁?老师说:“他就是体育明星郭洋呀!他刚参加了全国第五届残运会,夺得了蛙泳、自由泳3块金牌,还打破了3项全国纪录呢,很了不起呀!”

听了老师的话,望着眼前这位年轻帅气、谈吐潇洒、笑声朗朗的男人,庄美仙更好奇了:“他看不出哪儿有残疾呀?怎么参加残运会呢?”老师笑道:“他是盲人,3岁就患了视神经萎缩症,什么也看不见。”小庄大吃一惊:玉树临风般潇洒的郭洋竟然是盲人?她仔仔细细地端详起他,发现他的眼睛确实有些异样。她的心里不由得顿生怜惜:郭洋性格开朗,英气逼人,竟然是盲人,真是造物无情啊……

老师发现小庄看郭洋时的眼神闪闪发亮,那是情窦初开少女凝望帅气男孩时特有的眼神。他会心一笑,心里有了主意,便向小庄详细介绍郭洋:“郭洋5岁开始学游泳,13岁被选入省残疾人游泳队,18岁从长春大学特教班毕业后来到我们特教中专任教,一边担任推拿教师一边当运动员。他头脑聪明,勤奋努力,特别能吃苦,这次参赛拿了3块金牌,把大家都震惊了……”老师还讲了郭洋的一个故事:那年,距残运会不到10天,郭洋正在游泳池进行紧张训练时,一名跳水队员从5米高的跳板上跃下,手臂正好砸在郭洋的脸上,郭洋的眼镜被砸碎,鼻梁骨也粉碎性骨折。队医忙给他做了鼻骨固定手术,并交待他比赛时一定要小心鼻梁。可一到北京投入正式比赛时,郭洋什么都忘了,发令枪一响,他如蛟龙跃海,如离弦之箭,结果固定的鼻梁被水流冲击得鲜血直流……他咬着牙,忍住痛拼命往前冲刺,把所有选手甩到了身后,最终夺得了金牌。当他站在领奖台上手捧奖杯时,鼻子上还流着鼻血。这情景深深地感动了现场所有的人。听了老师的叙述,庄美仙对郭洋的敬佩又多了几分。

聚会进入尾声时,老师把庄美仙介绍给大家认识。会上早有很多人注意到庄美仙了,这姑娘身材高挑,一袭白裙,显得婷婷玉立。弯弯的细眉下,一双眼睛顾盼生辉,脸上的神情恬静纯洁,整个人像朵出水白莲,美丽得让人目眩。此时经老师一介绍,大家都由衷地齐声赞叹:“哇,真漂亮啊!”小庄的脸上不禁飞起两片红晕。这时郭洋幽默地说:“你们都夸小庄漂亮,可我看不见。不过,从她的笑声中,我知道她不但漂亮,而且肯定性格温柔,心地善良。”有人打趣道:“在座的只有郭洋还没有女朋友,我看小庄和他挺般配!”庄美仙听了,羞得低下了头。郭洋说:“你们就别开这种玩笑让小庄难为情了,我怎么配得上她?如果你们把她逗哭了,不关我事。小庄,你是女性,我是盲人,咱俩都是弱者,如果他们欺负你,咱们结成‘反战联盟’一起对付他们。”一句话把大伙逗得哈哈大笑。小庄也捂住嘴笑了。她没想到郭洋还这样幽默,这是个非常开朗的阳光男孩啊。聚会结束时,庄美仙走到郭洋身边,轻声向他道别。郭洋犹豫了一下,问:“能给我留下你的电话吗?”庄美仙甜甜地笑道:“好啊,你的电话也要告诉我。”

当夜小庄辗转难眠,脑海里一遍遍回放着郭洋灿烂的笑容和幽默的谈吐。长到19岁,姑娘第一次心如撞鹿,第一次为一个男人失眠。

爱情之花盛开在碧波清池

第二天,庄美仙就辞掉按摩医院的工作,来到特教中专学习,这样她便能天天看到郭洋了。每天放学后,庄美仙就来到郭洋的办公室和他聊天,有时也搀着他到学校外面的林荫道上散步,听郭洋讲故事。她问郭洋:“你是怎么学会游泳的啊?”郭洋笑着说,爸爸担心我眼睛看不见,万一走路摔进水塘里怎么办?于是就天天带着我到游泳池去练习游泳,每天练3个小时,一练就是6年多,竟然练成了“水中蛟龙”,练进了省残疾人游泳队……

美仙笑道:“我还知道你那个砸伤鼻子的故事。以后我不许你这样拼命。”郭洋一怔,一股温情在心底弥漫开来。

郭洋的心里此后装满了庄美仙。每天下课后,他就在办公室等美仙来,有时她迟来一会,他就感到非常失落,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一听到美仙的脚步声,他就幸福得心花怒放。

这年夏天,游泳队去昆明海埂基地集训。郭洋缠着国家队主教练说好话,要求让庄美仙随队去做保健按摩师。张教练看出了郭洋的意思,问道:“小庄是你女朋友吧?”郭洋摇摇头又点点头,张教练说:“你这孩子还跟我打埋伏。没问题,一起去。”郭洋一听高兴得跳了起来,用力拥抱了一下教练。教练笑道:“你小子,有美人相伴比拿金牌还要高兴。”

在昆明海埂,美仙虽然是随队按摩保健师,但大家都知道她和郭洋的关系,做推拿时谁也不喊她,反正队里还有其他保健医生。美仙就时刻跟着郭洋,天天蹲在游泳池边看郭洋训练,心情随着他冲起的美丽浪花起伏,爱情之花在她的心灵深处绽放……

一天,郭洋在练最后的冲刺动作时,全身猛地朝池边冲去,爬上岸时,他的额头、手臂上全是鲜血。盲人运动员因看不见,游泳池边贴的磁片儿常常割伤他们的脸和手臂。美仙吓坏了,手忙脚乱地替郭洋包扎伤口时,发现他的手臂上全是一道道的陈旧伤痕,她大吃一惊:“这全是练冲刺时被池边磁片划伤的?”郭洋笑着点点头,像没事人一样。美仙流下了心疼的泪水:“以后冲刺时不要用那么大的劲儿。”郭洋说:“傻丫头,不用劲怎么练冲刺啊?”“我不管,你再不注意,再让我看见你流血,就不理你了。”郭洋听了心里一热,忍不住握住美仙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美仙一下子羞红了脸。

昆明集训结束了,郭洋将要出征澳大利亚参加第十一届残疾人奥运会。美仙不能随队去澳洲。分别在即,庄美仙的心事重了起来。朝夕相处的生活使她更加了解了郭洋,她觉得这个小伙子毅力超人,不仅能够成为一名出色的游泳健将,而且也是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好男人。虽说她也觉察出郭洋喜欢她,但他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他对她到底是喜欢还是爱呢?她的心里七上八下。无论如何,在郭洋去澳洲前,一定要把话向他挑明……

这天是周末,训练队放假休息一天。上午9时,庄美仙来到郭洋的宿舍,想和他出去散步,趁机向他表白自己的心。她一进宿舍,见房间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同宿舍的人都不在,只有郭洋一个人,庄美仙不无惊讶:“哇,平时你们宿舍总是脏不拉兮的,今天怎么这么干净啊?”郭洋一脸幸福地说:“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要宣布一项决定,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决定,所以我和队友一大早就起来把房子收拾干净了。知道你要来,他们都出去了。”庄美仙睁大了眼睛:“什么决定?这么庄重神秘啊?”她心里隐隐有一种预感,心怦怦直跳。郭洋突然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束鲜艳的玫瑰花递到庄美仙面前,郑重地说:“美仙,我爱你,我要娶你做我的妻子,这句话我早就想说,但一直怕你……怕你瞧不上我……”庄美仙接过鲜花,幸福得热泪盈眶,喃喃地说:“我也爱你……”郭洋深情地揽她入怀,两人陶醉在无边的爱意里……

第7篇、爱情故事我们的心里都有个影子

一旦和心底的那个人失之交臂,我们总想在将来的日子里找到合适的替代,进行补偿或者索取,宠爱或者折磨……

1

和他们相遇是在海边。

夏末黄昏,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坐在沙滩边沉醉地望着蔚蓝的大海,目光从缥缈如仙境的海平线缓慢地移到近处金色海岸。那是我第一次看海,不免贪婪。

从内陆城市考到这所沿海城市,我为了这一片海而来,我想我得跟海许个愿,在生日之前。

太阳要落入海里的时候,我准备起身离去,刚站起来,一个文弱的男人走到我面前,声音轻柔地问,能不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我抬头看,他脸部线条柔和,皮肤白皙得接近透明,浑身散发出一种病态忧郁的美。他是陈逸才。我只迟疑了不到三秒钟就微笑着拿过他手里的电话,输入我刚注册的手机号码。我一无所有,不介意在这尚且陌生的城市里面横冲直撞妄自涉险。递还手机,我说,我要回去了。

你要回哪里呢?不如我开车送你,好不好?他问。

会不会麻烦你呢?我在这里的师范大学。我没有推脱。

他说你等一下,走到旁边桌去叫了声,杨名斐,我先走了啊。我顺着他的方向望着那个叫杨名斐的男人,忽然怔住在夕阳的余晖里,鼻息酸楚,呼吸困难,我张开嘴深深吸气吐气。

我跟着陈逸才上车后,摇开车窗努力往杨名斐那边看,我发现他也看着我,两个人四颗眼珠对上了,连成一条线,难解难分,他一定注意过我。

2

陈逸才说,你初来乍到,不想多熟悉下这里么。现在尚早,我带你逛逛这座城吧,这里的夜景特别美。我笑着说好,那麻烦你了。他转过头看着我说这是你的口头禅吧,你总说麻烦你了……他笑起来,我对你,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像是认识了好久……

一个刚认识的人突然对我说这些,我有些受宠若惊,不知道如何接过他的话。湿润的海风吹来,我冷得瑟瑟发抖。他很快发现打寒噤的我,说后座有件外套,你披上,夜凉。经过一条树木繁茂蔽天的街时,他放慢了车速,你看这就是法国梧桐,又打趣道,很有些电影的感觉,这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他说,就是你的安静吸引了我。我也在海边坐了一下午,你在鼎沸的人声里一言不发,沉静得让人心安。你像一个人。

我说,如果一个陌生人能让你想起某人,那人一定是对你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笑而不语。他说,总之今天是个难忘的日子,遇到你真好。我说,是难忘,至少我不会忘记,因为过了十二点,就是我的生日,我在生日前几个小时遇见了你。

他激动地抬高了音调,看我们多有缘分呐,我刚刚就想送你礼物的,怕造次了,现在正好有理由啊,是生日礼物呢。

我一下脸红了,忙不迭说,你带我观光,送我回去,已经是最好的礼物啦。

无缘无故接受一个陌生人的好,也是要有限度的,超过了这个限度,就会显得太贪心。我是贪心的女子。

他坚决地说不。

我有些茫然地等他停好车,他过来拉着我直奔卖场。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拉起手。他的手很暖,而我的手很凉。听说牵手最好的感觉就是有明显的温差。

他指着一件红色的裙子说我喜欢这个,你去试穿。我从试衣间出来时他眼神灼灼,大放异彩,说这样的鲜衣才配得上你。

我羞涩地低下头,意识到先前的牛仔裤T恤多么寒碜。他察觉到我的不适应,过来拍拍我的肩说不要难为情啦,我承诺过会照顾你的,记住我的话。他的手顺着我的头发滑向面颊,他托起我的脸笑,你害羞的样子也像一个人……

3

杨名斐给我打来电话,说他是陈逸才的朋友,又自我介绍了一回。一听见他的名字,我的心都放缓了跳动频率。

他说,在海边,我一眼就看到了你,本来我们是要出海玩的,可是因为你,我们在那坐了一下午。我压抑住情绪吐出一句,这样啊。他说,我只是没胆量来找你说话。就是打电话,我都鼓足了勇气。陈逸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说,我在你学校门口。要不,我们一起吃饭。我说好,我来找你。还是最初的牛仔裤T恤。没有换上那条红裙,虽然,它会让我光彩照人。但是,太容易让人想到陈逸才。

我在很远的地方就一眼找到了他,又是一阵心悸,额头上冒出细细密密的汗。他轮廓清晰分明,浓眉星目,皮肤黝黑,多么熟悉又陌生的脸。我说过,如果一个陌生人能让你想起某人,那人一定对你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朝我点点头,没说话。我跟着他上车。

他似乎只是为了介绍自己而来的。他坐在我对面托着下巴,腼腆得局促,他眼睛不敢看我,盯着桌上的饭菜说,你知道吗,我是农村长大的。

我正色道,我也是。

他说,不知道你看过《上学路上》这部电视剧没有,我每看一次都落泪一次。那时上学真的很苦。我现在每年都向老家的学校资助很多钱,也赞助着几个大学生。他说我的座右铭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他看我脸上落满了眼泪,着急地问我说错什么话了吗?我咬紧嘴唇摇头。

他说,我有些懊恼没先他一步找你。我听到这话,面容失色苍白。他苦笑道,他是我最好的哥们儿。看得出来他很喜欢你,你要好好对他。

我语气冰凉,你来就是为了要我好好对他吗?他埋下头沉默。

是不是目睹过生活艰辛的男人,都这么步步为营小心翼翼。

4

陈逸才真的对我很好。我在上大学前还满心焦虑学费生活费,他为我解决了一切生活问题。他说爱一个女人就要拿钱包证明给她看,不要怪我俗气,我想把最好的都给你。

原谅我恬不知耻地接受这一切,在现实面前,我们从来都无路可逃。

就像高三毕业的夏天,我基本上是在各个繁杂部门消耗掉了整个假期。在街道处开贫困证明,在政府机构里面填写各种表格,央求那些冷漠或者热心或者满脸怜悯或者不耐烦的工作人员盖章,办好一切手续后,又是冗长的等待,等待他们批准我申请的贷款……

陈逸才让我心存感激。这一切对我太重要了,他还善良地说不要怪我俗气,唯恐我多心。他每天都打来电话,说火热的情话,发很多短信,讲笑话逗我开心。

那日他拖着我漫步那条梧桐路时,讲起了他的故事,他说过我和某人相像,我明白那一定是令他难忘的女子。

他说她是新闻系的系花,主动追求他,艳羡了身边所有人。也许正是因为一开始她的主动,让他觉得她的无微不至都是理所当然。她把一切都给了他。可他甚至没有送给她一件像样的礼物,哪怕一支几块钱的玫瑰。

当然,他有值得骄傲的理由,学习优秀,家境又好,仪表俊秀,是女生心里的择友标准。工作以后,更加无视她的存在,一约会就推辞自己忙,没空。后来,在这条路上,梧桐叶子铺满一地的时候,她哭着跟他分手,她说让他等着看,她以后决不会比他差……后来,她出国留学,进了一家研究所,再也不肯回来。

她总是温柔恬静,不喜欢多说话,一不小心就脸红了。他说,你们很像。她走了我才发现,她微笑样子走路姿态,都镂刻进我的心里,再也抹不去。人就是这点贱,失去了才知道多可贵。我发誓再有让我心动的女子,一定要对她好,把最好的都给她,不论是物质还是精神,你懂不懂,你就是让我心动的人。

我看到他深情地盯着我,让我忐忑,害怕。我说,你是不是把我当成她来弥补遗憾?不过,我又说,我宁愿你把我当成她……

我咽了这一句,这样,可以减少我的负罪感。

5

我有负罪感。因为我和他交往的同时,念念不忘的是杨名斐。我爱上了他经历过的苦难,不仅仅是惺惺相惜。

我说杨名斐,你有没有想过我?他说有啊,每次陈逸才提到你,给我看你们的短信,你的照片,我的心都扑腾地要跳出来。

我说,我们怎么办呢。他沉默。我说你知道林徽因的故事吗。她和梁思成结婚后爱上了金岳霖,不知如何抉择。梁思成尊重她的选择,金岳霖发现梁思成真心爱她,主动退出,并且终身未娶。我说,我不是爱上了两个人,我是爱你。我只爱你。

他说,别胡说啦,好好跟他在一起。我看见他的脸,神经抽搐,他紧紧握着拳头。眼睛始终不看着我,盯着地板。忽然笑着说,陈逸才肯定会杀了我。

我第一次问他,你喜欢我吗。我哽咽了。

我只知道爱我的人是陈逸才,目睹生活艰辛的女子,何尝不是步步为营小心翼翼呢?

他想了片刻,挤出两个字,喜欢。

纵然他回答得牵强,我还是满心雀跃欢喜。我像中了蛊一样决心扑向他,不再犹豫。我开始试着冷淡陈逸才,推脱他的约会,谢绝他的支助。

经过很多个不眠的夜里,我翻来覆去回想,当陈逸才粘着我的时候,杨名斐才记挂着我,好像本来属于他的东西被人夺走了一般。但是陈逸才被我泼冷水以后,杨名斐也不见了。

也许他只是嫉妒陈逸才一帆风顺,而他尝尽了苦涩。

只有陈逸才占有了的东西,才会在他眼里变得可贵,包括我。杨名斐不知道,在那边那一眼,是因为他像极了我的爱而不得的高中课文老师。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影子。一旦和心底的那个人失之交臂,我们总想在将来的日子里找到合适的替代,进行补偿或者索取,宠爱或者折磨,这样荒谬又真实。

第8篇、爱情故事我曾以为,他不爱我

年前,我又和他吵了一架,不记得是因为什么,反正在他眼里我总是不够好。以前,他只要一大声说话,我就害怕地不敢吭声。我甚至觉得:这些年,除了钱,我不欠他什么。上大学后,我开始反抗,他反而变得不那么计较,很多时候他只要一说不过我,就不吭声,反倒成了我欺负他。以前每次吵完,谁也不爱理谁,不过近几年,他倒是主动多了,会故意支使我做事,算是和解。

老妈总在一边不闻不问,甚至有点幸灾乐祸。她会说,你和你爸简直就是一个牛脾气,怪不得长着一样的鼻子。从小,旁人就说我像极了他,尤其是从侧面看,简直就是一张脸。而我总觉得,他是嫌弃我的,处处不满意,根本就不像对自己的女儿。

小时候,妈妈自己开一家小理发店,总是忙着打理店里的生意,我几乎是爸爸一手带大的,爸爸在机关工作,时间比较充裕。我跟着爸爸上班,他忙,我就在办公室一边玩,开会,我就站在桌子下面,吃爸爸给的葡萄,下乡视察,他也时常带着我,我当真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娃。想起那时的日子,心里真是无限怀念。

至今,还有一个画面反复出现在我脑海里,开始上学的时候,冬天特别冷,爸爸每天叫我起床,帮我穿衣服,衣服穿得多,他总是一层一层耐心地给我拽平,然后抱我坐在床边,自己蹲下身去帮我穿鞋,系好鞋带。记忆里,他一直是个细心的人。安顿我吃过早饭后,把我裹得像粽子一样,放在他的自行车后座,送我上学。那时候,我不像别的孩子,一点都不粘妈妈,放学了也是等着爸爸,放假了还是跟着爸爸。

懂事以后,他一直是一张严肃的脸,对我的管教,自然也是十分严厉。那时候,除了在学校的时间,我几乎都是马不停蹄地赶回家,晚了他就会生气,一副臭脸。为了这事,我们爷俩没少犯别扭,老妈总逗我说:“小丫头,不懂事,从小都是你爹带你,他深怕你在外头饿着、吹着,实在是心疼你。你一回来晚,他自己在门口转悠来转悠去,坐立不安,回来又给你脸色看,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表达。看,我就不怎么管你,你倒是开始粘着我。”

过年的时候,亲戚坐满了屋子,大人们说着话,自然最多的是谈到自家的孩子。他从来不夸我,更没有在众人面前夸过我,不知道是真不满意还是假装谦虚。别人都说自己家孩子好,有人说了我的好话,他也只会答:“她,就那个样子。”

不知是谁提到了孩子们的婚事,我也知道比我小两岁的表妹已经嫁人,他一直没吭声。后来,有人开玩笑说:“洛洛也不小了,怎么没见领男朋友回来?怕是偷偷地不让家里知道吧……”他只是笑笑,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对。我想着他是不是嫌弃我了,又没给他长脸。

晚上在饭桌上,老妈也提起这事。跟他商量说:“要不咱也给洛洛张罗张罗,安排相几个,马上就毕业了,咱闺女学习好又懂事又不难看,上门提这事的人多了,我就是想着孩子还没毕业……”

他一下子眼睛瞪得老大,撂了句:“我姑娘还小,急什么急?还怕嫁不出去不成!”撂下碗筷,就自己一个人出去了,大雪天,又没为什么事,自己跟自己生这么大气,至于吗?我一下子怔住了,不知道自己此刻该充当什么角色。老妈一乐:“老东西,跟个孩子一样,我不就这么随口一说,出去冻着去。”

我承认,那天晚上我差点没忍住眼泪,眼睛酸胀热暖,心里有点难受。我只能深呼吸让自己平静下来,低头往嘴里扒饭。我已经长大了,过了法定结婚年龄,这事提提没关系的,是他的反应过大。我突然醒悟过来:他也是舍不得我的,舍不得自己一手带大的姑娘。其实,我心里也舍不得他,舍不得他一个人在外面冻着,看见院子里有东西一明一灭,就知道是他,在抽烟。后来,我还是没绷住,把他从院子里拽了回来,一起在沙发上坐着,却没什么话说。

过了年就毕业了,他很少跟我好好说话,上大学后,我们俩总是争执。明明见得少,在一起还总是吵,我以前真觉得:他是不爱我的。那天晚上,他突然跟我说起工作的事,我一直还没想好,总想离他远一点,再远一点。

“姑娘,回来找工作吧,离家近,想你妈了回来也方便……实在不想工作了,就住家里,我养你。”他低头抽着烟,时不时看一眼门口,也不看我,自顾自地说。他真是老了,粗硬的黑发中夹杂着灰的、白的头发,都直直地向外戳着,刺疼我的眼,再多看他几眼,脸上的皮肤有些松了,手背上多了斑斑点点。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他就坐在我身边,真想抱抱他,抱抱这个越来越孩子气的半老头子。

老家伙,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我会像以前放学一样一毕业就马不停蹄地回来,当然这次不是让你养我,记住了:是我养你。

20几年了,我们一直使用着错误的方式交流,从来都吝于表达心里真实的想法,一直不懂得该怎样爱对方。

第9篇、爱情故事十米白色塔夫绸

凯那年16岁,很幸运地被一家大商店招为学徒,在女性用品专柜干活儿。他的手接触过千姿百态的绸料。

女性在凯心中仍是一个谜,她们就像新闻影片中的画面一样,来去匆匆,一晃而过。她们来到商店,用手试试绸料的手感,付款,离开,这些对于凯来说,宛如虚幻的梦境一般,在醒来后的记忆中只残存那么一丁点儿。

一有空闲,凯就望着商店的天窗,从那儿可以看见一方小小的天,一只鸟儿忽地掠过阴郁的天空,恰在此时,一位女顾客走了进来。

她来到柜台边,凯正卷着一捆料子。他问这位女顾客是否要买某种特定的料子。

“对,非常特殊的。”

很好听的女中音,他打量着这位顾客,她年轻,有一张活泼可爱的脸庞,双眼闪烁着探询的目光,小嘴像一朵含苞待放、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我要一种做裙子的绸子,每走一步它都能发出响声。”

“那您最好买塔夫绸,”富有经验的凯建议道,“我们进了许多五光十色、艳丽多彩的塔夫绸。颜色也要很特别吗?”

“颜色倒无所谓,只要能听到响声就行。”

这可就别出心裁了,凯仍很有礼貌地说:“您放心吧,能发出响声,这正是塔夫绸的特点。”

凯依照她的意思把一些绸料展开给她看,她放下手套,轻轻抚摸着,还把整幅的料子披在身上比试着,并来回地走动。

凯把一幅塔夫绸像一件拖地长裙般放在她身后。

“能听见声音吗?”她问凯。

“嗯,”凯肯定地回答道,“听起来非常清晰。”

她买了十米,付款后就离开了商店。凯目送着她离去。忽然,他感到商店里变得空荡荡的,连天窗的上空也不见鸟儿的踪迹,那一小块天竟是那么空旷了。那些沉默的丝绸包围着他,五光十色却死气沉沉。

“快去追那位女士。”旁边的一位女售货员对凯说,“她把手套忘在这儿了。”

凯抓起那副兽皮手套,赶忙冲到热闹的大街上。那位女顾客正慢慢地走在前边。“对不起,这是您的手套。”凯上前彬彬有礼地说。

“您真是太好了,”她看见他的面颊因跑步而变得红扑扑的,眼睛在冬日的寒风中闪着光。

凯情不自禁地问:“您是否可以告诉我,您为何偏偏要买那种有响声的料子?——请原谅我的冒昧。”

“这是用来做结婚礼服的。”她答道,“我的未婚夫是一个盲人,他虽然看不见我穿着这件礼服,但可以听见。这样他就会知道,我永远在他的身旁。”

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没人留意这两个人。

“我不相信。”凯说,“您的未婚夫不可能是盲人。”

“他在战争中失去了双眼。对这个可爱的世界,他珍藏着美好的回忆,但他从未见过我。”

“他看中了您,他不会是瞎子。”凯依旧喃喃地重复着。

随后,凯转身急匆匆地走了。

她目送着他远去。在她的双眸中闪烁着她心爱的人永远看不见的亮光——在这几秒钟,是为这个年轻人发出的,那是一个阴冷的冬日,天空灰蒙蒙的。她却想,当她一步步缓缓地穿过教堂时,他一定能听到婚礼长裙发出的响声。对一位盲人来说,生命之光不就在那窸窣的声响之中吗?

第10篇、爱情故事人质

人质坐在椅子上,她像一只将被屠宰的羔羊。

警察用高音喇叭对劫匪喊话:马上放了人质,然后举起手走出来,这是你唯一的选择。劫匪说你们也只有一个选择——为我准备100万元现金和一辆轿车,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看不见钱和车,我就杀掉人质。

劫匪的要求老套陈旧,没有任何新意。可是人们从他的语气中觉察出他的决心。假如他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也许人质真的将被杀掉。

当然,警察不可能答应他的要求。

他们只能暂时将劫匪稳住,尽量拖延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劫匪开始焦躁不安。他疯狂地向警察们喊叫,还有40分钟!

这时有人推开门,走了进来。

是一个男人。虽然长得魁梧高大,却戴着眼镜,文质彬彬。他在距劫匪很远的地方站下,他说你不用紧张,我不是警察。我更不会伤害你,也请你不要伤害她。

劫匪问,你来干什么?钱呢?

男人说,没有钱。我来,是为了交换人质。

交换人质?

是的,我愿意代替她做你的人质。我知道你根本不想伤害我们,你的目的只要钱。既然如此,那么,我和她谁做你的人质,其实都一样。

你以为我是白痴?劫匪说,你肯定是警察,你马上离开!

男人没有离开。他说既然如此,我只好让你相信。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子,狠狠扎进自己的左腿。然后,拔出,再扎进自己的右腿。然后,再拔出,扎进自己的左肩。

劫匪目瞪口呆,他说你想干什么?

男人从肩膀上拔出刀子,扔到一边,人同时栽倒在地。他说现在对你来说,换成我当人质,肯定会更加安全。求求你放了她

劫匪说,你太夸张了吧?

男人说,那人质,是我的妻子。

男人的血流得很快,他看着劫匪,目光中充满乞求。有那么几个刹那间,劫匪几乎被男人感动。可是他咬了咬牙,终将自己说服。他说办不到,我决不会冒这个险。如果我的要求得不到满足,那么,我肯定会杀掉她。

男人在不停地流血。也许是没有经验,也许是太想让劫匪相信自己,他把自己伤得很重,已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椅子上的女人突然撞向劫匪的刀子!是用脖子。她用脖子向刀锋撞去,她只求速死。她知道,如果自己死去,警察就会马上冲进来;警察冲进来,她的丈夫就会得救。她不能亲眼看着自己的爱人慢慢地死去。她必须救他,用自己的生命。

劫匪感到女人的脖子撞上了尖刀,惊天动地的切肤之痛传到他的手上。可是,也许那刀锋本就是偏的,也许那一刹那,他迅速将刀锋偏移,总之女人只是受了点轻伤,刀子并没有割断她的颈动脉。

女人连同椅子一起摔倒在地,她开始了绝望的哭泣。那是无声的哭泣,她的嘴巴被胶带封得很紧。

劫匪还在倒计时,只是声音越来越小。终于,他扔下刀子,举起了双手。与此同时,警察冲进来,将他摁倒在地。

男人得救了。可是医生说,如果再晚一点点……

劫匪的突然放弃,让男人保住了性命。可是,是什么力量,让一个自称为魔鬼的人,最后选择了放弃?

是爱情。他说,为使对方活下来,他们甘愿舍弃自己的生命。那一刻,我被他们深深地震惊和感动。

当爱情的力量足够大,我想,连魔鬼都会被感化。

第11篇、爱情故事裸奔

一、打赌

傍晚,四通八达汽车销售公司的三个合伙人瘦猴刘总、大块头王总、大胖子张总,从天门回仙桃,经过堤上夜来香露天的夜市时,不得不放慢了车速,因为这里摊上年轻人特别多,男的,女的,三五成群,或成双成对的。红红火火的场面,呼三喝五的热闹劲,热气腾腾的氛围,让这三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兴趣盎然,加上扑鼻的香气的提醒,饥饿感特别强烈,于是找一空处,停了车,也加入了宵夜之列。

邻桌的几个年轻女孩都穿着吊带短裙,因吃喝的作用、因热气的熏蒸,俏脸通红,在时而低头之间,双乳几乎全露。有几个女孩在弯腰取啤酒或者丢垃圾时,浑圆的雪白的屁股几乎现出了一半,股沟也十分鲜明地露出来了。

“唉,现在的女孩啊,穿衣真是越来越暴露了,与没穿衣服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也不害羞,真是的。”看到这一幕,夜市上的女老板坐在左角落桌前,为女孩们感到难为情了,小声地自言自语。

三人听后相视而笑。张总说:“真奇怪,现在的人越穿越少了,仿佛露出的越多,才是美,才是时尚,不可思议!”

刘总说:“也不对啊,脱光了岂不更时尚、更美?但是,原始人就是一丝不挂啊,人类发展到今天,又回转去了,那么人类文明岂不是要倒退了吗?”

“现在的人啊,是衣服越穿越少,情人越来越多!这就是流行!”夜店小二送来一盘烤鱿鱼时嬉皮笑脸地插话。

身穿雪白短袖唐装衬衫的王总挪挪大块头,在酒精的作用下,心血来潮,突发奇想:

“喂,你们说,现在的人是不是真的不害羞了?要不,我们测试看看,如果我们出1000万元,让一人在街上裸奔一圈!你们觉得会有人参加吗?”

身穿黑色T恤的张总脸上汗如雨下,脸色血红,直摇头:“绝对没有人参与!”

“我们限定,参加者必须是二十五岁至三十五岁之间,真正的仙桃市人,男女不限;而且要求裸奔原因真实感人,允许新闻媒体详细报道并拍裸照。当然,证件要严格把关!如果是外地人冒充,那么,他有可能不受世俗眼光的约束!”

刘总激动地站了起来:“这个提法不错,我有兴趣!”

一身雪白长袖衬衫黑色长裤的刘总,虽然其貌不扬,干事业却是三个人中的小诸葛。

王总受了鼓舞,继续说:“要求只跑主线路,也不过二十公里左右,我想一定有人愿意的。拉板车的一天也要跑几十公里的路呢,光肩露膀的,不足为奇;当明星的,为了艺术效果和经济效益,暴露身体,习以为常;有的女人,为了钱不惜光荣献身,司空见惯!还有人为了挽救亲人,不惜捐献器官呢,这么难的事也做到了!而裸奔要简单多了,仅仅是不要他穿衣服露露身体,尤其是还有数额较大的1000万元奖励呢?”

刘总仍站着,将一瓶冰啤一饮而尽,说:“何不试它一试?我认为肯定有人参与!”

张总胖胖的大脑袋直摇,慢条斯理地说:“我敢打赌,不会有人参与。你们想一想,出苦力的、当明星的、做妓女的等人,为了钱,会暴露身体,而有的人为了亲人,不惜捐献器官。但是,没有谁愿意真正一丝不挂地出现在世人眼前。时尚女孩穿得再少,身上还有块遮羞布,如果让她不穿衣服在大街上站一秒钟估计是千难万难,何况裸奔一天呢?”

他挟一块海带结放进嘴里,慢条斯理地补充说:“毕竟是在我们中国,这不比在国外,国外的人们对裸体司空见惯,而我们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还是无法完全接受的!”

“一定会有人的!因为,现在女人哪怕是未婚的正派的丫头们,大部分思想开放。只不过是不穿衣服,又不要她做什么丢脸的事,有什么不敢的?而男人,更不用说了,哪个没有光过膀子到处露脸过?何况还有一千万元的刺激呢?”刘总往嘴里丢了一颗田螺,激动地叫道。

三人说来说去,居然当起真、打起赌来。

王总说:

“我们明天就去找媒体做广告。时间为半个月。半个月之内,如果没有人来裸奔,那么,张总赢了,广告费用我们支付;反之,由张总支付。”

“这1000万元算谁的呢?”张总问。

“我和刘总算一方,你算一方,谁输谁出!”刘总和王总回答。

“好吧!”张总拍拍胸膛,大声地说:“一言为定!”

这一天是2009年7月18日。

二、应征者来了

7月19日,他们果真找了公证人,一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在电视台、报社、网络,大登特登广告。

这件事惊动了整个仙桃市,报纸销量剧增,电视收视率奇高,街头巷尾都谈论。

三总、各新闻媒体的参与者、好奇心强的闲人们、公证处工作者们,聚在报名登记处——十字路口的天桥下的一间临时腾出的门面上。门面是容不下他们这些人的,因此,门外安放了许多塑料高脚凳,供他们落坐。

第一天 ,无人问津。

第二天,无人问津。

第三天,无人问津。

几个记者于是感慨说:平日常听人们说什么孩子上大学缺钱用,父、母、兄、弟、儿、女之中某一位患绝症缺钱用,并且有人愿意卖血、捐赠器官来救其亲人。这次送上门的1000万,既不要你捐器官,又不要你卖血,也不要你领什么情,就好比中了双色球,怎么没有人来要呢?

第四天,无人问讯。

第五天,无人问讯。

第六天,无人问讯。

三总议论说:看,你说现在的人不开放吧,他们双乳、屁眼儿都露在外面;你说现在的人开放吧,嘿,让他们裸裸身子,居然没人愿意!现在的人啊,真是怪哟!

好奇者中有个人说:等了这多天,竟然没个问信的,也真是奇怪了。

其中一人说:那么,你何不试一试呢?

他立刻摇头:不,不,我虽然不富有,可也不缺钱花,我才不干呢。

大家哄笑起来。

到了第十四天的中午,也就是2009年8月3日,天天等着抢新闻的记者已经失望了,一个个昏昏沉沉地打起瞌睡来。

“啪”得一声响,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因用力过猛,将门边一个打瞌睡的椅子踢动了,包包掉落地上。

“我是来应征裸奔的!”

来人身高一米八五,三十左右的样子,穿着红色T恤和蓝色牛仔裤,白色跑鞋,都不是名牌,但干净整齐,整个人看上去壮实健美,面无害羞、胆怯之色。

翘首等待的人们,一个个仿佛吃了兴奋剂,精神大振,立刻做着进入角色的准备。

“叮叮、叮叮”高跟皮鞋声响起,台阶下走来一个年轻的姑娘,穿着一条紫色小白花的超短连衣裙,细背带式的,领口还缀有一紫色丝织的假高领,看上去时尚美丽,身材健美。她双眼明亮,神采飞扬,毫无忸怩之举。

新闻记者们更来劲了:哈,居然还来了一位小姐!看来我们没有白等,这几天的新闻一定有看头了。

一个个立刻各就各位。

三、应征登记

三总为难了:“本来准备的是一个名额,来了两个,哪办?”

一记者建议:“那就两人分两天进行裸奔,轰动效应更大啊”。

“费用哪算?”

电视台负责人说:这还用说,一人1000万元,只当为你们公司做广告么,他们裸奔,你们借机做广告,这广告效果一定奇好。

狂喜的三总迅速交换眼神,小声商量了一会,将预先定的一天裸奔的时间改为半天,也就是一人半天。

然后三人坐到了桌前,由公证员询问,电视台广告策划公司漂亮的汪小姐执笔,进行裸奔的第一道程序——登记:

姓名?年龄?家庭地址?工作单位?裸奔原因?联系电话?

男子的回答是:许文龙,32岁,仙桃市东城人,发旺货运公司司机,母患绝症,为救母裸奔,联系电话:7288868。

女子的回答是:昌碧荣,26岁,仙桃市沙湖人, 移动电话公司打字员,父患眼疾,为父做换眼手术,联系电话:13551031880。

登记完毕,三总与二人签订裸奔协议,条条款款预先写好了的,非常详细。

一男一女的应征者,非常详细地看了这份协议后,都没有片刻犹豫,签下了他们的大名。

当他们签名时,三总们眼睛登得大大的,带着无比的好奇心凝视着应征者的眼睛。

第二道程序:新闻记者们按协议约定对应征者进行裸奔前的拍照,穿衣的,没穿衣的,都拍了,主要是特写镜头。

这二人,就在众人面前,略带羞涩地让记者们拍了个够。

忙到最后,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三总宣布,二人抽签决定,明天谁先裸奔。

早准备好的签条取来了。二人将手伸向签条的箱子,结果,许文龙抽了先。

四、祼奔一

第十五天上午,裸奔正式开始了。

因为往日铺天盖地的广告效应,此刻各方媒体的渲染,此事已是家喻户晓,街道上人流滚滚。

八辆大型电子屏的广告车、十八辆崭新轿车、十多辆新闻采访车在两旁保驾护航,此刻裸奔者仿佛一个稀世珍宝,被人流簇拥着。

摄像机的光不停地闪烁着,广告车里播音员不停地宣讲着。

广告主题是:我的爱赤裸裸!

销售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销售计划部、物流部、网络部、市场信息部、市场推广部、服务管理部、备件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资产部、特销/大客户室等12个部室,现岗员工总计800人,其中高级职称65人、中级职称178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68%。

销售公司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销售公司负责诸多汽车公司生产的轿车在湖北省的销售工作,主营业务涉及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

夏利轿车作为仙桃一汽的当家产品,以其经济、省油、耐用的优良品质及其便捷的维修服务广受赞誉,22年来夏利走遍长江南北,成为中国汽车工业湖北省第一个突破百万辆的民族品牌轿车。至今,产销量已达180万辆。

2009年9月28日,一款新轿车将在仙桃市隆重登场,标志着国产的又一款自主品牌轿车正式投入市场。此轿车的诞生在行业中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进而推动中国自主品牌汽车产业的良性发展。

爱名车,更爱国产车,我的爱赤裸裸!”

公司简介以红色大字写在电子屏上,十八辆四通八达公司所销售汽车的代表品牌的广告车身上。

第12篇、爱情故事蝴蝶结



我的手很贱,看到奇怪的东西就会不由自主地摸上去。为此从小没少挨妈妈的骂,我总是回敬她:谁要你刚生下我,就给我戴手套!手贱和戴手套之间有没有关系,其实我并不能确认,但是这个理由总是让妈妈生出一丝愧疚,哑口无言。

这天的公交车不算很挤,但也不松,人与人就像情感还在朦胧状态的少男少女一样,若有若无地碰撞。

一个女孩背对我站着,她穿了一件黑色的呢大衣,后腰那儿有一朵蝴蝶结,松松地系着。那是什么颜色?我看着是金色,但稍稍偏下头又看成了紫色。我转动脑袋悄悄地试了好几次,还是拿不准。这是什么材质,怎么会这样?在我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手已经放在了那只“蝴蝶”上了。

女孩转过身来,疑惑地看着我,从她的眼神里,我知道她在等一个解释。

我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被当成流氓或是小偷这类人的,因为谁都看得出,我属于受过良好教育的阳光青年,头发干净整齐,身材挺拔,脸上总闪现出正派的光芒。

是的,我是一个高级网络程序员,每天都会处理一些虚拟世界的真实问题,软件里面充满了不可意料的臭虫(即bug,指漏洞和缺陷),找出来,修补,像挖掘工,也像修补工。

我对着女孩露出了迷人的笑容,这种笑容的拿捏我在镜子前面偷偷练过,牙齿不能露出,抿着嘴,嘴角尽量往上翘,两边的颧骨肉稍微隆起,眼睛注视着对方——0K,我自己都被自己迷住了。

她大概迷呆了,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只得开口:你衣服上的蝴蝶结很漂亮!

蝴蝶结漂亮?一个男人这样说?嘁!她显然怀疑,目光一直在我脸上搜索着。周围的人已经在看着我们了。

我凑在她耳旁嘟囔了一句:“你很漂亮。”见鬼!摸蝴蝶结之前我连她的脸都没有看到。而且,她并不是我认为漂亮的那一类女孩。但是我知道这个理由是世界上最好的理由,对一个女孩来说。她终于低下头转过身去。我松了一口气。



几天后公司举办推介会,我负责X软件产品说明。

人来了很多,记者们很忙碌。我一直口干,喝了好几杯水。

上台之前我去了一趟卫生间。出来时,在狭窄的过道忽然看到了她——那个女孩,公交车上的“蝴蝶结”。我对她笑了笑,指了一下主席台,快速闪了。

说明会开得很成功。电脑写信或聊天,与用嘴交谈,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就是嘴里出来的话语会融进空气,是看不见的,可以承认也可以不承认,但是电脑里的交流永远都会存在,每个字每句话,你想赖掉都不行,任何时候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有些话语,适合长生不老;而有些话语,就想朝生夕死。

X软件就是电脑里面的嘴,它能让写出来的那些字,在对方看完后就会自动消失,无法保存,不会留下痕迹,从而让网聊成为真正的聊天,心灵自由的聊天。

这是我开发的,电子邮箱商和聊天服务商无疑会有兴趣。

我神采飞扬地走下台,到大厅外面的角落抽一支烟,平静一下激动的心情。

蝴蝶结女孩站在了我面前。“我是聊伤网站的S,老板对你的软件很感兴趣。”

迷人笑容不受我控制又跑出来了,我赶紧伸出手热情地与她握了握。坐在一张沙发里,我想向她详细解释一下X软件的功能,可她的眼睛盯着我,忽然问:“你很早就注意到我了吗?”

我的天!脑子里飞速转了88圈的结果,就是不能承认当时是信口雌黄,不然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坏蛋了,那这笔生意也要泡汤了。

我含糊地“啊”了一声,然后转过头看着远处一棵树冠像蒲扇的大树。当意识到这可能会让她以为我害羞,于是赶紧转回头。她的脸上有几条毛细血管一下子充进了血。糟了,我暗叫。

她用一种安慰我的语调说:“其实没有什么,我也注意到你了。”

我语塞。

“你喜欢我是吗?”

这是什么世道?女孩非要这样直接吗?我得离开。她的脑浆管道不知道会延伸到哪里。男人的思维链是一节一节的,每个思考点都清清楚楚,不会乱串。女人的思维完全是老房子里的电线,哪里方便就牵到哪里,一根线能串起厨房、卧室、客厅、厕所、衣帽间。有多少男人在这种大牵连的围剿下,恨不得拿起这根电线上吊。

“我看到了一个朋友,要去打声招呼。”带着抱歉的笑容,我匆匆地离开她。她竟然露出满意的笑容,好像心照不宣一样目送着我离开。

夜晚我在泡澡的时候,短信来了:我也喜欢你。S。

谁给她我的号码的?我暴跳如雷,但立刻就无语了,我记起来,是我自己给了她名片。



S的短信后来又来过几回,我没有回。冷淡会让她顺着脑隧道回到最开始的地方:只是一个蝴蝶结而已。

但是后来那条短信无法不回:你的软件我们公司决定买了,你什么时候来一趟?

我乖乖地点开了回复:谢谢,我明天下午3点去你公司。

S的头发卷了,染了点红。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发梢,低声亲昵地说:“你都瘦了,这么忙啊?”

合同签订顺利。我真想对着红彤彤的印章亲吻一下。

S送我出门,我真诚地向她道谢。没有她,绝不可能这么顺利。临别时,我送她一个U盘,里面有X软件试用装。她算得上是世界上第二个使用X软件的人,第一个当然是我。

她也很高兴,说周末去K歌庆祝一下吧。我竟然找不到理由拒绝,或许自己也很想去爽一下吧。

我以为她会带几个姐妹来,到歌房发现就我们俩。我没有叫上哥们,是觉得他们没有理由认识她。为了表达谢意,吃什么水果、点什么酒、唱什么歌,我尽量都随她,她唱歌的时候,我还会在点歌屏上按几下掌声和欢呼声,一派演唱会的气氛。

第13篇、爱情故事给你一个爱上冬天的理由

遇本已不易,看时光流转,却独独与你在隆冬相遇,在心的残缺处完整,生的魅力,情感是玻璃,只在完整时美丽。

岚芯是一个很要强的女孩,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岚芯视长发为生命,长发为谁而留,只有岚芯自己明白,她身边有很多追求她的男生,可她始终对他们没感觉,总是很冷淡。

曾经只为郭冬的一句话:“只爱长发飘飘”以前一直短发,因为岚芯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要做到完美的一个人,自从遇到郭冬的那一瞬间,岚芯被他深深吸引,所说的话,他的一举一动,叫岚芯一直不能忘记。

那是一个网友聚会,岚芯是陪小伊去的,岚芯不相信一见钟情,更不相信网恋,郭冬是小伊的网友,在网络上他们是无话不谈的朋友。

岚芯劝过小伊:不要相信网络,可这一次,见过他以后,开始不能自拔,注意他的一切,每天在网络上等郭冬,他的头像一亮,心里是那么开心,她深深的爱上了郭冬,可是郭冬对她就是那么不冷不热。

可岚芯无可救药的爱上郭冬,她找一切理由去接近他,哪怕是一点小忙,一次她的朋友装修新房,让岚芯找一个懂设计的朋友,于是岚芯想到了郭冬,他曾经跟岚芯说过,他学过设计。

他很爽快的答应了她的请求,没出三天把设计图纸给了岚芯的朋友:“哎呀,太漂亮了,比我想象的还要完美,太谢谢你了”岚芯的朋友一直在感谢郭冬

“呵呵,没什么,朋友嘛,有事在找我吧,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郭冬看了一眼站在阳台上的岚芯,转身离去。

望着他的背影,她留下了眼泪:“难道我不好吗,不够漂亮吗,为什么他总对我这样”

“给他点时间,让他慢慢去了解你”朋友劝岚芯

“喂,她喜欢你很久了,难道你没感觉吗”小伊把郭冬约到星巴克

他好久没说话,抬起头:“喜欢我的人好多,每个都要我有感觉吗”

“你。。。。。”小伊指着他,说不出话来

“我怎么了,跟你不错才对你说,让她放弃我吧,她不适合我,我还有事先走了”郭冬起身离去,他转身进了一个没人经常来的巷子里,蹲在那里大声哭起来,他是爱她的,可他不能接受岚芯,他。。。。。。。。

于是岚芯再找郭冬,郭冬就躲着她,不接岚芯任何电话,郭冬的头像也不再亮起,岚芯再也忍不住,拉着小伊去找他,岚芯站在郭冬家门前使劲的敲着门。

“姑娘别敲了,他好久没回来了”郭冬的邻居打开门告诉岚芯

“不,我知道他在,郭冬我知道你在,我不相信你是那种人,你出来,我有话对你说”岚芯哭着拍着门

小伊的短信响了:“让岚芯走吧,不要再来了,不要告诉她我在家,求你”

小伊把岚芯送回家,安顿好,又回到郭冬的家:“胆小鬼,开门,别让我看不起你,有什么大不了的,谈开了不就完了吗,你以为你谁呀,岚芯会缠着你吗”

过了好久,门轻轻打开了,以前那个帅气的郭冬不见了,现在的他脑袋上戴着一顶毛线帽子,眼睛无神,黑了瘦了许多。

“你怎么了,一个月不见你,你怎么成这个样子了”小伊急着问郭冬

“不要告诉岚芯你见过我,答应我好吗”郭冬背着小伊站在窗前

“好,我答应你,可你这是怎么了”小伊眼里闪着泪花问郭冬

郭冬轻轻一笑:“没什么,癌症晚期了,再见你们之前就查出来了,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接受岚芯的感情,我一个要死了的人凭什么还要拖累别人,她还年轻,还有比我更适合她的人”

“你不告诉她,她会瞎猜,她这么爱你,每天都在想着你,你这样对岚芯不公平,你以为你这样走了,你很了不起吗,她会恨你”小伊哭着说

“恨我,总比让她见到我这个鬼样子好,时间久了,岚芯会忘记我的,她对我的情我知道,我还不起她,我。。。。”郭冬没说完,转身去了洗手间

“你爱过岚芯吗”小伊临出门前问郭冬

“爱,一直爱,请你转告她我出国了,不再回来,让她不要再找我了,你也不要来了,我想安静的一个人呆着”郭冬对小伊说完最后一句话,轻轻的碰上了门

回去后,小伊对岚芯编了个谎话:郭冬找了个法国女人,跟那个女人走了,忘记他吧

岚芯没说话,过了几天,岚芯离开了伤心的地方,去了南方,岚芯走的那一天,郭东死了,当时小伊陪在他身边,郭冬留给岚芯最后一句话:如果有来生,让我来补偿你,让我好好来爱你。

可岚芯却不知道,带着对郭冬的爱和误解离开了这里。。。。

第14篇、爱情故事敢爱就有奇迹!1.26米新郎迎娶1.70

这恐怕是世界上最不般配的一对夫妻了。那么,小矮人究竟有什么魔力,最终抱得美人归呢?

真敢想啊小矮人爱上高个女白领

2006年4月,陈广随剧团来到哈尔滨卖艺,每月能赚4000多元钱,可因为是侏儒的缘故,他从未奢望过爱情。但雪艳的出现,却让他失眠了。

第二天,陈广来到另外一家剧院演出,又看见雪艳在观看表演,他激动不已,再次邀请她上台配合演出。演出结束后,雪艳就下台了,陈广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复。

奇迹再次发生了!第三天,陈广又到一家剧院演出时,再次发现了雪艳,两人配合演出后,他终于问道:“能留个联系方式吗?”雪艳没有多想,飞快地在纸上写下自己的QQ号码,然后飘然消失在观众中。

从此,陈广每次演出时,都会搜寻雪艳的身影,可她再也没出现过。无奈,他只好去网吧,添加雪艳为QQ好友,希望能在网上碰到她,可雪艳还是没出现。

煎熬中,几个月过去。9月6日,陈广上网登录QQ,惊喜地发现雪艳也在线,并留言说:你的表演很精彩,但对身体伤害很大,每次鼓掌时,我心里都特别难过。这么多年,第一次有人这么关心自己,陈广的眼睛湿润了。

接下来的交谈,让陈广彻底失望了。时年21岁的雪艳出生于干部家庭,大学毕业后,在哈尔滨一家外企做销售代表,月薪6000多元,身边不乏追求者。而自己是一个无依无靠的侏儒艺人,怎么能和这么美丽的姑娘联系在一起呢?陈广没敢再聊,飞快地下线了。

可回到住处,陈广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全是雪艳的影子。他知道,自己已经爱上这个高个美女了,但想到两个人的巨大差距,他又犹豫了。辗转反侧想了一夜,他最后在心底对自己说:“爱,就一定要说出口,哪怕被拒绝,也要轰轰烈烈。”

第二天,陈广在QQ上和雪艳相遇了,他壮着胆子问:我能做你的男友吗?雪艳惊讶地回复说:你这不是开玩笑吧?陈广回话说:我是认真的!很快,雪艳发来3个字:不可能!

雪艳的拒绝,在陈广意料之中,他决定当面向她求爱。9月11日下午,他捧着一束玫瑰,守在雪艳单位门口,见雪艳下班了,连忙跑过去将花交给她,动情地唱起《你是我的玫瑰花》。雪艳生气地将花扔在地上,警告说:“你再这样,我们连朋友都不能做了!”说完,就转身走了。陈广想追上去,却被一群人围住奚落说:“小矮子,就你这模样能配上人家姑娘吗?”陈广无法解释,只好钻出人群……

9月20日下午,陈广骑了辆旧自行车,来等雪艳下班。谁知,她刚出门,一辆深黑色宝马轿车停在跟前,载着她绝尘而去!陈广惊呆了,半响没回过神来,几个女孩子围上来,挖苦他说:“想追雪艳,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宝马男”的出现,让陈广心急如焚:爱情还没开始,难道就要结束了吗?他在心里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

10月12日,陈广意外得知雪艳因肺炎住院了。演出结束后,他便急忙赶到医院。病房里,雪艳的母亲正坐在病床前,陈广没敢贸然出现,便在走廊里站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雪艳的母亲终于离开了,陈广连忙走进病房。见陈广面色苍白,雪艳问他怎么回事,得知陈广在走廊等了一夜时,她关切地说:“你真傻,明知我妈在,怎么不回去,还在外面站一夜?”陈广察觉出雪艳的变化,笑呵呵地说:“只要能见到你,站多少个晚上,我都愿意!”

见雪艳口渴,陈广便将雪梨切成小块喂给她吃,但不小心将左手食指划了条长口子,鲜血直流。他捂紧伤口,继续喂雪艳雪梨,等雪艳发现时,鲜血已染红半截衣袖。面对执著的陈广,雪艳的眼眶湿润了,如实说出 “宝马男”的秘密——是她故意找好友假扮,目的是想让他知难而退。

千回百转小矮人牵着白马来求爱

然而,令雪艳没想到的是,陈广并没知难而退,反而加紧对她的爱情攻势。

10月28日,雪艳出院了。陈广决定给她一个惊喜,竟租了辆黑色宝马去接她。雪艳大惑不解,他却笑着说:“我买不起宝马,但我很想做你的‘宝马男友’,请上车吧!”雪艳自然明白陈广想讨自己欢心,但这种浅薄的举动她实在受不了,于是她厌恶地说:“你以为耍点小聪明就能打动我吗?你这个人太不真诚了!”说完,她丢下陈广,坐了辆出租车回家。谁知一计不成,陈广又出了一“狠招”——为了表现真诚,他跑到文身店,在前胸、后背上都刺上“雪艳”两个字,不料雪艳看后,大为光火!

两次弄巧成拙,让陈广不得不静下心来,仔细思考自己追爱的方法。

12月24日是雪艳22岁生日。晚上7点多钟,她突然接到陈广的电话:“雪艳,快来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剧场,为我捧场。”她没有多想,连忙赶到剧场,眼前的一切让她惊呆了——舞台中央,22支水晶蜡烛摆成个巨大的心形,中间架子上摆着个巨大的蛋糕,电子屏幕上则滚动播出一排字幕:雪艳,生日快乐——陈广。

雪艳还没反应过来,突然音乐响起,陈广抱着一束玫瑰,唱着《祝你生日快乐》,向她走来。靠近后,陈广单膝跪下,深情地说:“雪艳,生日快乐!做我的女朋友好吗?”原来,为了追求雪艳,陈广好不容易说服老板,为他举办这场别出心裁的求爱。那一刻,全场掌声雷动,雪艳感动得泪流满面,弯腰接过玫瑰,并弯身紧紧将羞涩的陈广抱在怀里……

然而,雪艳和陈广谈恋爱的消息传开后,立即掀起了轩然大波。雪艳的几个好友坚决反对说:“你一个大学生、外企白领,条件这么好,怎么放着好男人不找,偏偏去找个侏儒?你能接受,你的父母也无法接受啊!”那天,雪艳邀请她们吃饭,想让她们多了解陈广,谁知她们没好气地说:“和侏儒一起吃饭,你能丢得起这个面子,我们还丢不起这个脸呢!”

2010年1月的一天,雪艳和陈广去逛商场,路过洗手间时,她随手将提包交给陈广,让他在门口等自己。谁知,一个中年妇女见了,指责她说:“让你儿子到一边待着去,都这么大人了,还不注意影响,真不知道你这妈是怎么当的?” 旁人竟然把他们当成母子,雪艳的脸刷地一下全红了!

第15篇、爱情故事当“单眼皮的猪”爱上“双眼皮的猪”

同屋的老黄给我掐指一算,说我这个月准犯桃花运有艳遇。我一听就从床上跳了起来,这是我最爱犯的一个运了,比财运还好。我长到24岁,总是被女友甩掉,她说我长得不但身高不够,并且还近视眼。我最恨的人就是陈坤和陆毅那帮人,干什么长那么帅,还让不让人活?

我叹了一口气说:“现在谁还想结婚啊!”老黄就说:“谁结婚谁冒傻气,这年头女的都跟母老虎似的,高标准严要求不说,还要你‘三从四德’才行。”好像他结过婚一样,他长得更困难,远看像茄子近看像地瓜。但他会看相会算卦,一时迷得我们这帮读硕士的人迷三倒四的。按说都读研究生了怎么还这么幼稚,但谁不想犯桃花运呢。

老黄说:“你桃花运就在此月,所以,没事去春暖花开的‘情人谷’里多转转吧。万一真有美眉,最后可不要忘记谢我,至少要请我吃十次麻辣水煮鱼喝扎啤。”我说:“要是真撞上了,我请你二十次都行。关键是美眉们都跑去嫁给有钱人,或者伴公子们去国外读书了,有谁喜欢我们啊!”

但我还是每天去“情人谷”里转一圈。“情人谷”是我们给学校小公园的后山坡起的别称,里面都成双成对的。我拿着英语书,佯装研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我这是骗人。图书馆不去,猫在这里做什么!

功夫不负有心人!蹲点第二十八天,在我看尽情侣们在情人谷的种种表演之后;在我吃了半天无事生非的醋以后,一个美丽女子闯入我的视线。身材婀娜不说,肤如凝脂、唇红齿白,一看就是江南女子。让我惊喜的是,她只有一个人!整个情人谷,只有我们两个是形单影只。你说,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遗憾的是,还没等我来得及下手,她就小蛮腰一扭走了,转眼间象聊斋中的婴宁没了踪影。我急得书都丢了,赶紧回宿舍让老黄给我占上一卦。老黄闭着眼说:“应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怎么追也不管事。”我说:“亲爱的老黄我求求你,快算算这女孩子来自哪个方向?”

老黄还是闭着眼说:“你这次艳遇势必要修成正果,等待我来与你找到她。不过,你要付手续费。现在,我们去‘天蓝蓝’喝扎啤如何?”

我说:“权且相信你一回吧,你要是算得不准,我要像黄世仁一样连本带利收回来。”

第二天,老黄说:“给”我接过那张纸条。纸条上是宋朗朗的身高体重籍贯系别,而更重要的她还没有男友,据说是校花级的。我一听就拍案了,此时不下手,等待何时啊?老黄说:“还有一条最重要的线索,这个美眉爱聊天。如果想套住她,还是去聊天吧。”我说:“行了这就结了,网恋我最拿手,不过每次都是见光死。但我练就了一身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功夫,能把美眉说得涕泪狂流。”

所以,每到晚上九点或周六周日我准时出现在“惜缘”网吧里,然后订了位子55号,因为56号就是我的梦中情人。从第一次站到她背后看到她的QQ号和网名,我就知道我离大功告成不远了。

她居然叫“双眼皮的猪”。我差点站在她身后笑了,这个美眉是属猪的!进入她的聊天室后,我起的名字让她打出一个鬼脸。“怎么,你叫‘单眼皮的猪’?”我说:“是啊,我一直在找‘双眼皮的猪’,你说我们是不是有缘啊?”

接下来我们每天的聊天内容不断翻新,从怎么逃课说到网恋如何修成正果,从美国攻打伊拉克说到布什和萨达姆。我们越说越投机,而且她总是一边聊天一边吃巧克力,不是德芙就是怡口莲,边打字边把手伸到袋子里去。但她从来不看身边的我,不知道身边的我就是那“单眼皮的猪”。她聊到高兴时嘻嘻地笑,那是我把窦文涛的段子讲给她听了。她说:“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没有女孩子喜欢你吗?”

这是我们第一次说到这个问题,我说:“那当然有,恨不得有一个连。但我看不上她们,我首先爱上的应该是一个人的灵魂,”天知道我这谎话说得多么高尚!很显然她激动了,然后打出一行字来:我们在聊天室里开个房间好好聊聊。

我们进去之后我说:“啊‘双眼皮的猪’,就是你真的和猪一样,我也爱上你了。而且你要是爱吃巧克力,我天天给你买德芙和怡口莲。”她老半天没回应,大概是惊住了,因为我成了她肚子里的蛔虫一样。那天她穿着牛仔裤和紧身红色小衫,头发梳成马尾。她说:“你真神啊,你要再猜出我穿什么衣服我就给你打电话。”

我轻轻地打出了三个字:牛仔裤。然后我看到旁边的她差点跳起来。我看了她一眼,她看了我一眼说:“看什么看啊!”这个笨家伙,根本不知道和她聊的投机的人就在眼前!

我下了线,因为心跳得厉害,我看见她着急地找着我。我买了几包巧克力回来后点了一支烟,而她的巧克力已经吃完了。她再下意识地伸手时我把包递了过去。“你也爱吃巧克力啊?”她问。我心痛地点着头,这个小妞,怎么这么傻啊。她吃着我的巧克力问:“你说猪有双眼皮和单眼皮之分吗?”我笑了,对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子说:“有吧,双眼皮的是小母猪,单眼皮的是小男猪。怎么,你爱上了小男猪吗?”“不理你了。”她扭着身子转过去,又开始和别人聊。看着她和别人聊我就有些醋意地问:“怎么,你的猪八戒哥哥跑了?”她一边打字一边说:“谁知道他是不是回高老庄了。”

我气得要死。这么对她钟情,还说我回了高老庄?渐渐熟悉了以后,我就不敢去网吧和她聊天了,因为怕她识破我,我改在宿舍里和她聊:“是不是有人追你呢?”

她说:“是啊,一个恐龙。人倒是不错,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和你一样有意思?”

天啊,我居然赢得了她的好感。她若是知道两人都是我,那么我不是有希望了?我找老黄让他把把我的爱情脉。他沉吟了一下说:“我得喝着扎啤才有灵感。”我说:“行,你算算我有多少希望,你喝什么我都给你买。”

老黄正追大四的一个女生,那个女生和老黄真是天生一对,一个像地瓜,一个像土豆。老黄说:“人家英语六级了,而且还会画画,多才多艺的。谁跟你似的,好色之徒!”我说:“男人好色,千古有之。何况我和宋朗朗都是猪,只不过一个单眼皮一个双眼皮而已。”

老黄说:“你这次红娈已动,我看差不多能修成正果。先下手为强吧,赶紧趁情人节给她送花什么的,千万别让她跑了。”我听后大喜,再去聊天室我说:“能见见你吗?情人节怎么过?那个男人还送你巧克力吃吗?”那时我正在宋朗朗的身边,她看了我一眼说:“他对我挺好的,我吃了人家嘴短,看样子他喜欢我,我不知怎么办?”这时我从网上下来,然后从夹克里掏出一束红玫瑰说:“你好,我能送花给你吗?”

宋朗朗犹豫地看着我,然后近乎可怜地说:“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因为网上也有一个男人要送我花和我过情人节,他要长得比你好看怎么办?”我说:“你怎么也这么好色啊!难道我的真心你还看不出来吗?网上鱼目混珠的人多着呢。再说,你不就是喜欢那单眼皮的猪吗?他能逗你开心的事我也能。”“是啊”宋朗朗点点那可爱的小脑袋,“假如你们两个人是一个人多好啊!”我大喜,一把握住她的手说:“宋朗朗啊,你可找到组织了。地下党和地上党原来就是一个人啊,我就是那单眼皮的猪啊!”

“不可能!”宋朗朗后退了半步说:“怎么可能?”

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诉说了一遍,又把网上那些话再重复了一次,宋朗朗听得后来差点感动地哭了。我说:“为了追你我费尽周折,把封建迷信都用上了,到现在我还欠老黄几年的扎啤呢。”

宋朗朗把脸趴上来看了看我说:“原来,你还真是个单眼皮!”

第16篇、爱情故事采冰的女人

这天清晨的采冰场,风冷得像刀子,工头牛大壮仰脖灌下两口酒,正要喊开工,就听不远处传來一个女人的声音:“喂,谁是牛大壮?”

采冰人全是清一色的大老爷们儿,突然冒出个陌生女人,大家顿时兴奋起來。一个外号叫“馋虫”的家伙两眼放光,嬉皮笑脸地耍起了嘴皮子:“小妹,你找牛哥干吗?是不是昨晚他没给你钱?”

“闭上你的臭嘴!谁是你小妹,我是你大姐!谁是牛大壮?”“我就是。找我干吗?”牛大壮迎上去问道。女人回答得很干脆:“我要跟你采冰!”

“开玩笑!采冰哪是女人干的活儿?”牛大壮皱起了眉头。女人赶紧抢着说:“我叫赵巧芬。你们老爷们儿能干的,我也能!”

见赵巧芬死缠着不走,牛大壮举起了牛皮酒囊:“我带的工友,不是谁都能來的,要经过三关考核——”

话音未落,赵巧芬冷不丁地抢过酒囊,拧开盖“咕咚咕咚”一通喝。一时间,采冰人全看呆了。等牛大壮回过神再去夺,赵巧芬已灌进了半斤烈酒:“牛大壮,说吧,第二关是啥?”

牛大壮的土规矩,第一条是必须会喝酒。在冰天雪地里一站一天,要没酒顶着,任神仙都会冻僵。

牛大壮还没回话,那边的馋虫大叫一声说:“妹子,第二关是锯冰。半分钟之内,一锯见水,搞定!”

牛大壮挑选工友,最看重的就是有臂力的壮汉。而立在面前的这个赵巧芬,虽说裹着厚厚的棉衣,但仍看得出体格单薄。不料,赵巧芬一把夺过外号叫“黑驴”的工友手中的油锯,按下开关“呜呜”扎向冰面。冰层坚硬如铁,哪那么容易切割?

冰屑飞溅,锯齿却不走道。赵巧芬急了眼,三下两下脱掉棉衣,再次攥紧了锯把。牛大壮担心出事,忙喊:“黑驴,快拦住她。别崩了锯,伤着人!”

不待黑驴上前,令人心惊肉跳的一幕发生了——只见赵巧芬身子一晃,抱着油锯栽向冰面!牛大壮慌了神,急忙出手扶住了赵巧芬。原來是她的酒劲上來了。赵巧芬摇摇晃晃推开牛大壮,含糊不清地说:“我,我明天还來……”

第二天一早,众人打着哈欠刚走出工棚,赵巧芬果然又來了。这回,她自己带了酒壶,一见面就红着脸说:“昨天丢丑了,请大家别笑话。牛大壮,油锯呢?我接着來!”

“妹子,我想问问,你为啥非要做这苦差事?”牛大壮问。馋虫嘴快,怪腔怪调地抢话:“傻子都知道,挣钱多呗。”

“没错,是为了挣钱。我打听过,采一天冰一个人能赚200块,我只要一半。你别说不行,赶我我也不走。”赵巧芬扔下话,拽过油锯直奔江心。江心冰质好,晶莹剔透,可危险也大。赶上裂冰,连人带冰都会被暗流卷走。牛大壮见势不妙,拔腿追去,大声喊:“妹子,快站住!你要能在脚下一锯到水,就算过关!”

听到招呼,赵巧芬站住了,她双手握紧油锯,刺刺啦啦开锯。很快,清亮亮的江水从冰缝里汩汩涌出。赵巧芬擦擦汗,问:“第三关考啥?”

第三关,拖冰。黑驴接过油锯,三下五除二便切出一块冰,馋虫甩过一根铁钩,嘿嘿笑道:“只要你把它拖到岸边,牛哥不答应,我替你求他。”

赵巧芬钩住冰,将绳子往肩上一搭,弓腰开拖。可她毕竟是个女人,没拖出10米便结结实实地摔倒了……

几天后,赵巧芬加入了牛大壮的采冰队。

在答应赵巧芬上冰前,牛大壮暗中派工友小六子跟踪了她一回,想看看她为啥这么拼命。小六子一回來,泪珠子就在眼圈里打转:赵巧芬租住在河边的棚户区,家里穷得叮当响,老公右腿高位截肢,6岁的儿子又患有脑瘫。整个家全由这个女人扛着,不拼命,吃饭都难。有一次,馋虫嘴馋,偷喝赵巧芬带的酒,一口下去,居然是结着冰碴儿的白开水!

半月后的一天,牛大壮把大伙叫进工棚,要结算工资。当他把2000块钱递给赵巧芬时,赵巧芬却只拿了1000块!

“妹子,这是你该得的。采冰人要不喝点酒,会冻出病的。”馋虫难为情地说。赵巧芬一听,脸腾地红了:“谢谢大家,我该辞工了。剩下的钱,我想买江心冰,行吗?”

采冰人买冰,还真是头回听说!不过,两天后,在冰雕制作现场,牛大壮和大伙又看到了赵巧芬。赵巧芬推着轮椅,轮椅上那个正挥动冰铲精雕细刻的独腿男子,正是她的老公。牛大壮张口要喊,赵巧芬也看到了他,忙不迭地摆手示意小声点,看样子是怕老公听见。待她独自走过來,牛大壮才迟疑地问:“妹子,你老公也是园方请來的雕刻家?”

“他……他不是。”赵巧芬吞吞吐吐地说着,“可在我心里,他是世界上最棒的雕刻家。”

每年修建冰雪大乐园,园方都会邀请世界各国最优秀的冰雕艺术家前來大显身手。面对上亿立方米的用冰量,像赵巧芬老公这样的民间艺人,园方只提供场地,不提供冰块。赵巧芬没钱买冰,便瞒着老公偷偷当起了采冰人。她咬牙挺过牛大壮的三关考核,还冒险专去江心采冰,为的就是能圆老公的梦。

这样的女子,心比冰还要透亮、纯净!牛大壮满心钦佩,掉头就走,并叫道:“馋虫,黑驴,走,再给咱妹子拉一车好冰去!”

转眼又过了半月,采冰结束,园内的大型冰雕作品也基本完工。而让牛大壮和众采冰人大吃一惊的是,赵巧芬老公雕出的作品竟是一群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的采冰人。最中间那位,正是腰挂酒壶、手持油锯、幸福满面的赵巧芬……

第17篇、爱情故事暗恋是条寂寞的青藤

那年,他暗恋一个女孩子。

是隔壁班的女生,瘦瘦高高的,浓密的齐耳短发,大大的眼睛,一说话就会脸红。他每次经过隔壁班,都会不由自主往里看两眼,如果看到她,他的心跳就会加快,快到让他感觉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他会借故跑到隔壁班找熟悉的男生借书,这种借口让他觉得自己很幼稚。可是,17岁的少年,顽固地喜欢着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哪怕去隔壁班里看她一眼,那种满足就能让他欣喜一个下午。

其实他是整个年级最出色的少年,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长得高高帅帅,喜欢他的女生很多,他的绯闻也很多。他曾经用自行车带过一个打篮球的女子经过她的身边,那个女孩子尖声地笑着。那个篮球队的女孩子喜欢他,可是他不喜欢打篮球的女子,一点也不。

更多的时候,他跟在她的身后。

她和他都是走读生,每天晚上下了学之后,他会骑着自行车跟在她的身后,这一跟就是两年。她在东城,他在西城,为了跟着她,他整整晚到家一个小时,看到她回家之后,他才会绕路再回到西城。

这是他一个人的秘密。后来他的一个哥们儿说,我特别喜欢隔壁班的那个谁谁。那天是他哥们儿18岁生日,他愣了一下,心忽忽地疼着。哥们儿又说,她气质多好呀,多像一朵安静而幽幽的兰花,我们整个宿舍里的男生全喜欢她,有人半夜还喊她的名字呢。

本来,他是有勇气告诉她的,但那次哥们儿说完之后,他决定就此沉默。

他和她,考上一南一北两所大学,从此,天各一方。

虽然距离远了,可是,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她。甚至,他常常坐火车来到北方的这个城市,到她的学校门口,他期望能遇到她,哪怕看她一眼就够了。可惜的是,他一次也没有遇到。

后来就听说她恋爱的消息,她那么有气质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人追呢?他心里很凉,但仍然坚持一个人。同宿舍所有的人都谈了恋爱,只有他没有。他收到的情书最多,想和他一起喝咖啡的女孩子也多;他会弹吉他,踢足球最好,写诗最棒,一甩头的样子最让人难忘,总之,他是让人迷恋的,但又是孤芳自赏的。女生后来给他起了个外号——“冷面王子”。

他的心里仍然只有她。

他从她的图书证上偷过她一张小照片,黑白的,羞涩地笑着,他常常拿出来看,后来,照片终于起了毛毛边。

大学毕业后她就结婚了。得知她结婚后他喝醉了酒,然后一个人开着车在旷野里疯跑。那天,在星空下他流了泪,好像失去了这一辈子最最珍贵的东西。

不久之后他也结婚了,新娘如同她的翻版。他只允许新娘留那种短发,齐耳,又厚又密的黑发。有一次他的妻子染了棕红色,他大发雷霆。结婚后她就去了另外的城市,那个城市离他住的城市很远,可是,他常常会一个人坐着飞机到那个城市,然后住一个晚上再离开。他来,是为了感受她的气息。这个城市让他心疼,提起这个城市,他就会心动一下。天气预报时,他会留意这个城市的温度,这个习惯,他坚持了很多年。

后来,他们高中同学聚会。

同学们想找到当年的公主,可是,很多人都无法找到她。他主动站出来说,我去找吧。

他也没有找到她。

明明她就在这个城市,可是,他居然没有找到她。他甚至跑到公安局户籍警那里查找她的名字,但就是没有这个人,这个人好像在人世间蒸发了一样。

难道她出事了吗?他很担心,于是在网上贴出了她少年时代的那张照片,让那个城市的人帮助寻找。

网络帮了他的忙,三天之后,有人跟帖说,这是我们公司的会计呀。

原来,搬到这个城市后她改了名字。当他得知就要见到她时,他的心狂跳不已。在等待见她的刹那,他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

终于,她出来了。

呆了的是他。

她胖了,黑了,染了一头黄色的短发,很胖的大腿上穿着五彩缤纷的裤子,金色的高跟鞋有7厘米高,戴着好几条项链,手上有四五个金戒指。他以为找错了人,可是,的确是她,那模样他仍然认得出来。

她张嘴就叫错了他的名字,他尴尬地说出自己的名字。她问他在什么单位,他说了,她马上说,哎呀,我老公正好和你有业务,你电话多少?来来,快告诉我,同学会我一定会去,现在好多同学当官了吧,我正好想把我们家的业务发展到你们那里……他什么也听不下去了,狼狈地逃了出来,跑得很快。后来,终于累得跑不动了,他蹲在一棵树下,看到一条青藤正寂寞地往墙上爬着。

他觉得他就是那条寂寞的青藤,死死地粘着墙,墙却不知道。墙哪里能知道青藤的寂寞呢?

好久好久,他的眼泪落在地上,砸了一个大圆点。他终于明白,这青春里的暗恋,其实是一个人的战争,你自己打输了、打赢了,其实和别人没有关系。这条寂寞的青藤,终有尽头,秋天到来的时候,叶子就黄了,它就再也不会往上爬了。

第18篇、爱情故事爱情怎能补仓?

我想起费玉清,那个歌星,他一人守着过;我想起金岳霖,他也没有补过仓。因为,他们的仓是满的。

同事小秀,一年来,天天溺在一个曲子里,《爱情买卖》怎么听都听不够。

听得她都憔悴了,还在听,一分一秒地听,做完她的活儿,就闷头听。

听得一个办公室的陈老太,禁不住问:“秀儿,你听那弄啥哩,当吃啊,当喝?”

小秀不吱声,歪歪头,点点下巴,继续着她的“事业”。分明,那扬起的小下巴,更尖瘦一些。

“出卖我的爱,逼着我离开,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出卖我的爱,你背了良心债,就算付出再多感情也再买不回来……”伤感的旋律,无奈到无所谓的口吻,弥漫在小秀的额角发际。

我看她清亮的眼神,居然有了古井的味道。终于,我知道了她的秘密:老公有外遇,却并不离婚。

就这样溺着,歌曲里的味道弥漫着。“人生没有边际。”小秀叹惋,“他不离,就是不离。”

望着小秀的眼睛,我的心雾茫茫了。

陈老太说:“看来他是个‘明白’的糊涂人,他明白,他在外面混不是长事,但他还要糊涂地混,所以不离婚。”

一向主和的我,总要劝小秀:“不离就不离吧,好在他是孩子的亲爹,再换谁,孩子跟他的感觉也不一样。你还是想法让他快些回心的好。”

小秀摇头,也点头。显然,大家的说法,她听听而已,身处其中的她,只会顺着事情拿自己的主意。她会怎样想?

知道了这首歌的名字,走在街上,发现它是流行曲。满大街,在唱着。在我听来,那是小秀的忧伤,满街淌。

“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又要用真爱把我哄回来。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这样的歌里,小秀幽幽的眼神望着我,别有意味,她说:“你看他好吗?”“谁?”我一愣。“还有谁,天天来的。”我明白了,是有一个男子近日常来的。

“你不要玩火自焚。”我担心地看她。“这叫爱情补仓。”她一笑,一缕说不出的气息让我想起“莎乐美”,那是一幅有名的画。

“天呐,你会中毒,还是不要这样。”“补仓,排毒……”她还在说。

我看不真切她秀美的脸了。

我想起费玉清,那个歌星,他一人守着过;我想起金岳霖,他也没有补过仓。也许,他们的仓是满的,费玉清守了他干净纯洁的初恋情,金岳霖的眼里始终是林徽因。他们的心上盛满爱,情满心仓。那是满满的、净净的。

小秀的仓,真的空着,她的心上,爱情被老公丧心病狂地转卖了。

她说要补仓,补的什么样的仓?那个来填仓的男子,以哪样的形式来填充,真情、利用还是利益,还是——也是一时的落寞受伤,同病相怜?抑或小秀是他的初恋,他来抢救他的往日情?

爱情补仓,但愿补进来的是那爱情。没啥要紧要命的,还是好好待着,别把自家仓空着,却挤进别家仓里。空了要补,你挤着早晚也是“嘣——”的一声,爆掉了,后悔莫及。补来补去,补得满心都是钉!

第19篇、爱情故事村里有个女人叫小芳

刚子一进村就听到了风言风语,那个叫小芳的寡妇想再嫁,可是条件却很离谱。

刚子知道小芳是工友强子的媳妇。两年前,他和强子在一起建楼,都是钢筋工。高高的楼外沿是保险网,他们踩在架子上扎钢筋。那时的强子是幸福的,有个如花似玉的娇妻,还有个乖巧的女儿。

一个架子扎接处的松动,为这个幸福的家画上了句号。强子像一片秋天的树叶一样飘下高楼,刚子却安然无恙。刚子很想去看看小芳,又担心寡妇门前是非多。可还是没忍住,还是去看看吧,强子的老娘还瘫在床上呢。

轻轻的敲门声把沉浸在回忆里的小芳惊醒,打开门一看,是长得又高又黑的刚子。她侧身让刚子进来,刚子讪讪地说:我是来看大娘的。强子娘听见刚子的声音,就招呼:是刚子吗?你进来,我有话跟你说。大娘还好吧?我还好,你来也是想娶小芳吧?大娘怎么这么说,我就是想大娘了,过来看看。唉,自从强子走后,建筑公司老板补偿了点钱,我们家还过得去,就是缺个男人撑家。旁边的小芳眼里顿时蒙上一层雾,她微微低下头说:娘,看您说的什么话,我照样能支撑起这个家!刚子扭头看见小芳的眼里溢满柔柔暖暖的光。那一刻,他心动了。大娘,我听村上的人说,小芳嫂子再嫁是有条件的,是吗?别听他们瞎掰,我儿媳妇温柔又贤惠,搁下耙子拾扫帚,一刻也不闲着。你如果觉得她好,就娶了她,保管你会幸福一辈子!放心,我不会拖累你们的,我又不是强子的亲娘,不用管我。娘,看您这说的什么话,不管您是不是强子的亲娘,您都是我的婆婆,就是我的亲娘!刚子又看见小芳的眼里闪着坚毅的光芒,他猜到了,她再嫁的条件是想带着婆婆一起生活。一直未能生育的强子娘,四十多岁才抱养了强子。强子长大成人娶了媳妇,又有了孩子,眼看着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谁知强子不幸英年早逝,她又得了偏瘫,需要人伺候

小芳端来茶,一杯给刚子,一杯喂给婆婆,动作娴熟,手势轻柔,一缕秀发耷拉下来。刚子看得心动,这样的好媳妇上哪里找去?自己也快三十了,也该成家了。大娘,那您让小芳嫁给我吧,我保证会好好孝敬您的。啥?你答应娶我家小芳了?好,我一个孤老婆子不用你们管。不!您是小芳的婆婆,就是我的亲娘,我和小芳一起照顾您。你娘同意吗?我娘她会同意的。

刚子的娘一听说儿子想娶寡妇小芳就来气:她有克夫的命,而且还带了俩拖油瓶,不能娶她!不,我一定要娶她,而且还要为她的家庭负责,养她的孩子和婆婆。刚子你疯了吧?我没疯,要不是强子推了我一把,也许死的那个人就是我,那现在沉浸在丧子之痛里的人就是您啊!

金秋十月,正是硕果累累收获的季节,刚子的爱情也收获了,他有了两个娘、一个媳妇和一个女儿。远在天堂的强子安息吧,虽然你没有推我一把,但我会好好照顾她们的。新婚之夜,刚子默默地说。

第20篇、爱情故事一封终于送达的情书

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高兴的事情了,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电子科技大学,一同考上这所大学的,还有我心仪的姑娘叶漫!

我想等时机成熟了告诉叶漫,我从高中就喜欢她。

我有一个同班同寝室的死党,他叫刘俊,也经常出现在我和叶漫吃饭的地方,这时的叶漫总是笑盈盈地叫他一起吃。日子久了,我渐渐感觉到有点不对劲,刘俊看叶漫的眼神很温柔,那绝对不是一般的眼神!我不由得对刘俊产生了嫉恨,论外表,他比我好看,论学习,我俩都是尖子,不相上下,最致命的是,他家庭条件比我好,穿着气派,花钱大方。

于是我一边故意躲避刘俊,一边想着怎样尽快向叶漫表白。

一天,寝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刘俊不好意思地从裤兜里掏出一封信来,悄悄对我说:“我喜欢叶漫,想向她表白,你帮我递一下信好吗?”

我一听这话,脑袋一片空白,不知是嫉妒还是生气,我有点失态,大声说:“我帮不了你,要给你自己给吧!”

说完转身就要走,刘俊拉住我,说:“好哥们儿,你们是老乡,我们是死党,你帮帮忙吧!我当面给万一她拒绝了,多尴尬啊,那我们以后做朋友的机会都没了。”听了刘俊的话,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于是,我接下了那封信。

后来,我悄悄拆开了刘俊的信,那飘逸的字体,那温情的话语,那飞扬的文采,足以让一个美女着迷。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发现刘俊淡淡的笑容里有掩盖不住的失落,是的,他没有收到叶漫的只言片语。但是,他不知道,他那封情书还在我抽屉的最里层躺得好好的,当然,我不能告诉他,我已经对他说过,叶漫面无表情地收到那封信了。

转眼到了期末,老师说,考第一名有3000块钱奖学金。3000块钱对我来说,诱惑力太大了,我想,我无论如何都要拿到它,拿到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叶漫买一份贵重的礼物,让她明白她在我心里的位置。

刘俊是我最强大的竞争对手,尤其是英语。于是我天天往英语老师办公室窜,一是问不懂的知识,二是讨好老师,希望在平时成绩这一块,能拿高分。

这天,系里组织了一场球赛,打完比赛我去教师办公楼上厕所,上完厕所后路过英语老师办公室,老师不在,我进去拿了个纸杯接饮水机里的水喝,抬眼看见桌子上有一个文件袋,上面写着“期末考试”的字样。我的心开始咚咚地狂跳,我看了看门外,没人,于是脱下守门员手套,快速地从文件袋里抽出卷子看起来。当我看完最后一题,正想把试卷放回袋子的时候,门外传来了脚步声,我慌忙将试卷放下,躲在了门背后。

是刘俊,他在门外喊了我两声,我不敢答应。最糟糕的是,由于我放的卷子半边在桌上,半边悬空着,慢慢地掉了下来!我在门后从猫眼里看到刘俊进来,拾起卷子准备放回桌上,但他看了一眼卷子,若有所思地回头望了望,我猜他是和我一样,动了念头,是啊,机会就在眼前,谁不会去把握呢?可刘俊似乎运气比我更差,因为此时英语老师进来了。

刘俊看见英语老师进来,突然坐到椅子上,双手抱头,显得痛苦不堪。英语老师吓坏了,忙问他怎么了,刘俊说:“我犯心脏病了,帮我叫医务室的医生来!”

英语老师匆匆下楼,刘俊还趴在桌上,双手抱头,我不知道刘俊有心脏病,但我知道此时是我最好的出逃时机,我赶忙溜了出去

期末考试完了,我是第一名。没想到刘俊竟然大比分落后于我,英语才刚好及格。我拿到奖学金,名义上叫叶漫陪我去逛街,实际上是选礼物给她。

一路上,叶漫都漫不经心。我问她怎么了,她说:“王智,英语老师在刘俊的平时成绩那栏打了零分,我去问了英语老师,你猜怎么着?英语老师说,刘俊那天去翻看英语试卷被他发现了,刘俊不但不认错,还装病支开英语老师,校医来检查,说他一切正常,有心脏病的人能在球场上卖命地奔跑吗?我很喜欢刘俊,可是这次他让我失望了,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听了这话,再也无心给叶漫挑选礼物,拉着她回学校了。

我深爱的姑娘不喜欢我,我的努力有什么意义!我此时需要发泄,于是叫了几个球友去踢球,等我换好装备,却找不到我的手套。我在寝室里到处翻,住我上铺的哥们儿说:“别瞎找了,我前几天看见在刘俊的床上。”

我拉开刘俊的蚊帐,果然我的手套摆在他床头。怎么会在他这里?我想啊想,突然,一个可怕的镜头浮现在我眼前:那天翻看试卷时,我脱下手套,放在了老师的椅子上!我明白了,刘俊突然坐到椅子上,是为了遮住我的手套!他不可能不知道我在那里,因为他在门外还叫着我的名字,他一定是看见我上楼了!

我拿着手套,呆住了。我找到刘俊,问他为什么。他说:“其实我看到你的手套后回头就知道你藏在门后,因为门没有遮住你的脚。我这样做,是为了叶漫。既然叶漫不喜欢我,那她一定是喜欢你了,如果你被发现,一定会伤害叶漫,我不希望我喜欢的女孩受到任何伤害。王智,过去的事就别提了,以后好好珍惜她,祝你俩幸福!”

我的泪从眼角流了下来,快步走回寝室,从抽屉里翻出那封情书。我找到叶漫,将这封耽误了几个月的信交给她,并对她说:“叶漫,不管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你都一定要相信刘俊,他是个好男孩,你可以放心地去喜欢他。我真诚地祝你们幸福!”

第21篇、爱情故事携前女友母亲迎娶新娘,军中铁汉一诺千金谱

爱情正浓时罹患重病,手术前托“母”给军人男友

2006年,在河南洛阳某部服役的王炳森接待了来自家乡河北保定的儿时好友,好友和同事来洛阳出差,顺便和王炳森叙叙旧。好友的同事叫白雪,一位人如其名俏丽、活泼的石家庄女孩。

让王炳森没想到的是,一顿饭下来,他和小他5岁的白雪竟十分投缘,白雪的活泼、善解人意给王炳森的心田吹来一股久违的清风,而他的阳刚、率直也让白雪倾慕不已。

王炳森陪好友和白雪在洛阳玩了两天,白雪和王炳森临别时依依难舍。好友开玩笑说:“炳森,白雪是我们单位人见人爱的女孩,你们有缘,可得感谢我这个大媒人啊!”

初次见面后,这对恋人在洛阳与石家庄之间架起一道看不见的“情感热线”。每天,王炳森都要和女友通话,彼此汇报自己一天来的情况,再说些绵绵情话。白雪的朋友对她这桩异地恋并不看好,白雪也不辩解,心无旁骛地爱着男友。王炳森在军营多年,遇到一个善解人意、知冷知热的姑娘,感到了莫大幸福。两人利用假期奔走于两地之间,感情热得发烫。

时间一长,白雪知道了王炳森的一些生活喜好,从细节上点点滴滴关心着他。王炳森喜欢吃瓜子,他隔三差五就能收到寄自石家庄的包裹,包裹里有分类包装的五香、奶油、话梅等各种味道的瓜子,让王炳森品尝到了满满的爱。

第二天一早,白雪就到集贸市场采购包饺子的原料。那天,王炳森上午有训练,训练一结束,他就回到宿舍,品尝到了女友为他煮好的热腾腾的萝卜大肉馅的饺子,王炳森一生都不会忘记那顿饺子的幸福味道。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第二年秋天,正当王炳森和女友爱得情真意切,共同憧憬着未来美好生活时,病魔却向白雪露出了狰狞面目。

2008年10月31日那天,王炳森接到女友电话,电话里没有了以往那种甜甜的声音,而是被一阵低泣声代替。王炳森吃了一惊,天性乐观的女友这是怎么了?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经王炳森一再追问,他才知道女友被查出了“脑部肿瘤”的坏消息。女友的哭声把王炳森的心揉碎了,他清楚,女友父亲几年前去世,母亲郭秀兰精神状态不太好,现在她罹患重病,心情之糟糕是可以想象到的。

作为女友的精神支柱,王炳森毅然决然地说:“雪儿,你和妈妈先去北京复查,我向部队请假,很快赶到你身边!”

第二天,王炳森向部队打了休年假的报告,并得到了批准,当晚便坐车北上,往女友身边赶。坐在飞驰的列车上,王炳森的心早已飞到了女友身边。

第三天早上,王炳森走出北京西站,凛洌的寒风让首都有了初冬的味道。王炳森急匆匆赶到朝阳区女友所在的那家医院,来到该院神经外科诊疗中心。

刚到女友病房,女友母亲郭秀兰迎了上来,她一把抓住王炳森的手,泪水簌簌落了下来:“小王,你可来了!白雪梦里还喊你的名字呢!”王炳森神情凝重,用力握了握郭阿姨的手,然后走到病床前,抚摸着女友略显苍白的面庞,一对恋人四目相望,虽然无言,却胜似万千话语。

男友来到身边,在床前精心地照顾着她,还为她跑前跑后,白雪顿时踏实了许多,情绪渐渐好转。然而,白雪的病情却不容乐观,必须尽快进行手术。因为手术较为复杂,王炳森经过多方打听,上海有家医院做这方面的手术保险系数更高。王炳森和女友母亲商量,决定带女友前往上海手术。

到了上海那家医院,王炳森被告知,女友的脑部肿瘤手术可以做,但费用需要50多万元。面对这个巨额数字,白雪怕一旦手术不成功,会给母亲带来巨大负担,执意想放弃,王炳森却坚定地说:“无论花多少钱,我都会帮着筹出来,救命要紧!”

随后半个月内,王炳森协助女友母亲到处筹款,终于筹到近60万元的手术费。手术前一天,白雪怕出意外,含泪把母亲托付给了男友:“我爸几年前就走了,万一我再遇到不测,只剩下妈一个人了,你能不能替我照顾妈妈?”说着,她泪水涌了出来。

王炳森把女友的手放在自己胸口,丝毫没有犹豫地说:“雪儿,你放心,我肯定将郭阿姨当亲妈照顾,并为她养老送终,你放心手术就行!”男友的话给了白雪很大宽慰,随后,在王炳森的鼓励声中,她被推进了手术室。

履行诺言倾心照顾前女友母亲,“母子”情深感动战友

白雪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恢复得也挺快。因为军务在身,王炳森随后回到部队。此后,每天他都要和女友通一次话,嘱咐她静心养病,并承诺身体好转后就和她举行婚礼。白雪答应了男友,并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术后治疗。

正当女友病情一步步好转,一对有情人憧憬着即将开始的新生活时,事情却急转直下。王炳森接到噩耗:白雪夜里脑部出血,花样年华竟与世作别。接到这个消息,王炳森失魂落魄,放声痛哭。

女友永远地离开了自己,王炳森帮着女友母亲郭阿姨料理完后事,开始履行对女友许下的诺言,要带郭阿姨回洛阳和他一起生活。正处在悲伤之中的郭秀兰却认为女儿已经走了,两人也没有结婚,王炳森并没有义务照顾她。倔强的她不想麻烦别人,就是不愿跟着王炳森回洛阳。

看到老人不肯去,王炳森“扑通”一声跪到了地上,动情地说:“雪儿走了,我要履行对她许下的诺言,照顾您老一辈子,您要是不跟我回洛阳,我就不回部队了!”看王炳森急得快要哭了,又怕他真不走违反了部队纪律,郭秀兰这才答应了。

把前女友母亲带回洛阳,王炳森自此改口叫郭秀兰为“郭妈”。丈夫离世,女儿又不在了,郭秀兰受打击很大,刚到50岁的她苍老了许多,让王炳森看着都心疼,对她照顾得极为上心。

王炳森在部队是营级军官,住着一间40平米的宿舍,郭妈来后,王炳森把卧室让了出来,自己在客厅支起了沙发床,只要没训练任务,王炳森都会陪在老人身边,并陪着她走遍了洛阳的景区。

郭秀兰原来是眼科医生,丈夫去世后,她提前退了休,靠着不多的退休金生活,女儿做手术欠下巨债,经济上的压力使她在生活中克勤克俭。王炳森每个月初都把当月的生活费准时给郭妈,每到月底,郭秀兰总能节省出三分之一的费用来。

有一次,王炳森陪郭秀兰一起去买菜,他见识到了郭妈买菜时的仔细劲儿。买黄瓜时,郭妈一连问了多家,比较来比较去,最后以比别的摊位每斤少一毛钱的价格买下。那个菜贩苦笑着对王炳森说:“你妈买东西可细心了,如果都像她那样,我们做生意的都该转行了!”王炳森知道郭妈这样做的原因,一是因为不愿多花他的钱,二是因为她没有别的经济来源,只能靠从牙缝里省些钱出来。

然而,只要王炳森需要,郭秀兰一点也不心疼钱。一次,由于王炳森训练刻苦,饮食没调节好,造成牙龈出血,郭秀兰十分心疼,她做过医生,知道甘蔗可以败火,当时甘蔗挺贵,这要在平时,郭秀兰根本不舍得买,但为了女婿,她一下买了好几根,把外面的表皮刮净,分成段,催着王炳森每天吃一两段,不几天,王炳森的牙龈就恢复了正常。

王炳森知道岳母非常俭省,在自己身上不舍得花钱,常年的衣服就那几件,王炳森给她买身衣服,她总要等到过节时才拿出来穿。有时,她身体有些不舒服,也不舍得冶。

想到郭妈每天买菜要路过足疗店,王炳森想出了个主意,他先把200多元钱预付给足疗店老板。第二天,郭妈买菜路过足疗店的时候,老板以店里搞“免费体验活动”为借口把郭秀兰“骗”了进去,并对她进行了彻底治疗。

这对特殊母子相处时间长了,感情越来越深。王炳森外出驻训,一去就是三五个月,走之前,他给郭妈留够几个月的生活费,每天,“母子”俩总要通一两次电话,王炳森给郭妈讲他在外边的训练情况,嘱咐她一定要注意身体,有了病及时去治疗,不能怕花钱。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楚洪涛对王炳森多了几分敬重。驻训完回洛阳后,他还发动战友经常上门看望郭秀兰,一下多了这么多的“儿子”,让郭秀兰开心了许多。

用军人的担当打动美丽女孩,三位母亲同时见证幸福时刻

在王炳森的细心照顾下,郭秀兰身体和精神状态渐渐好转,这对特殊母子的感情越来越浓。然而,5年过去了,35岁的王炳森依然孑然一身,这让郭秀兰心急如焚,心里越发不安。

5年间,家人、战友没少为王炳森的终身大事操心,也给他介绍了不少对象。然而,王炳森相亲时,总会坦诚地把自己的前提条件说给对方:“和我结婚,得答应我照顾前女友的母亲!”这个条件吓退了不少女孩。

有一次,王炳森和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孩见了面,当他刚提出自己的条件时,女孩就直言不讳地说:“你是个好人,但我只想过二人世界,除非你把老人送走,咱们才能交往!”王炳森毫不犹豫地说:“如果是这样,咱们的缘分到此为止吧!”

尽管王炳森从来不跟郭秀兰讲他相亲的遭遇,身为过来人的老人却心知肚明。她向王炳森多次提出想回河北老家,说是想家了。王炳森知道老人在家里也没亲戚,一个人太孤单了,坚决不答应。

有一次,部队领导上门看望郭秀兰,老人拉着领导的手,抹着泪说:“做什么事儿一天两天容易,最难的是坚持,没想到炳森这孩子为一句话能坚持这么久,遇到他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呀!”

在家人和朋友的催促下,王炳森一直没有停止相亲的行动,可大多女孩都很现实,一听说他还养着前女友的母亲,都觉得不可思议,一去再不回头。

就在王炳森对婚事有些灰心的时候,没想到他的一诺千金以及军人的担当打动了一位善良、美丽的姑娘来自郑州的王倩。

最终,缘分将王炳森和王倩聚在了一起。她觉得这个英武的军人脸上有种沧桑和忧郁的气质,当她了解到王炳森这几年相亲一直不顺的原因后,反而觉得这样一言九鼎的男人才算得上纯爷们儿。陪她去相亲的母亲也看中了王炳森这一点,她对女儿这样说:“妞呀,别再等了,就是这个男人了,他靠得住。”

母亲的支持更让王倩认定了王炳森,王炳森也觉得这个叫王倩的女孩善良、通情达理,两人遂开始了交往。确定恋爱关系后,王倩对男友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对郭妈会像对自己的亲妈一样好,请你相信我!”这句话给王炳森吃了颗定心丸。

按照婚礼进程,一对新人要拜见双方父母,王炳森的父母先上了台,看着俏丽大方的儿媳,王炳森的父母合不拢嘴,两位老人向儿媳妇递上了大红包。

接下来,王倩的父母上台接受女儿、女婿的敬意,司仪把话筒递给王倩的妈妈,王妈妈看着英武帅气的女婿,未开口便漾起了笑容,她对现场来宾说:“对这个女婿,我是一百个满意,因为他人好,他有颗金子般的心,我的女儿这次是找对人了,我祝他们幸福快乐,早点让我当上姥姥!”这句话一出,引发全场善意的笑声。

拜完双方父母,司仪清了清嗓子,又隆重而响亮地向来宾宣布:“应新郎、新娘请求,我们还要请上来一位特殊而重要的嘉宾郭妈妈。”

郭秀兰缓步上台,司仪挽着她的胳膊介绍道:“郭妈妈是新郎原来女友的母亲,郭妈妈的女儿病逝后,新郎把她接到洛阳,二人一起生活,情同母子。在这个大喜的日子,郭妈妈也是重要的见证人。”司仪介绍完毕,王炳森、王倩快步上前,给郭妈妈深深地鞠躬。也许是触景生情,郭秀兰尽管压抑住情绪,还是百感交集地流下了眼泪。司仪忙安慰她说:“郭妈妈,相信您现在非常激动,您失去了自己的女儿,现在又多了一双儿女,以后好日子在后面呢!”郭秀兰接过话筒,激动地说:“炳森、王倩都是我的孩子,我很高兴!”说着,她也递上了一个大红包。

王倩接过红包,郑重地向全场来宾承诺:“郭妈,您放心,我和炳森会为您养老送终,您就是我们的亲妈!”说完,她紧紧拥抱了郭妈,场景非常感人,在座的许多女性客人抹起了眼泪。

仪式进行到最后,三个母亲上台和一对新人合影留念,一对亲家母拥着郭秀兰,亲切而自然,这和谐的一幕,再度感染了现场所有人。

如今,王倩已经怀孕,成了幸福的准妈妈。她和王炳森刚买了房子,两人挑了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其中一间就是给郭妈准备的。“将来郭妈在家逗孩子,我和炳森出去工作,这样的场景想起来就很幸福!”王倩开心地说。

王炳森更是欣慰,他觉得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以后孩子出生了,郭妈就能过上三代同堂的日子,这样也能让老人的晚年找到精神寄托。无论如何,他会给郭妈一个幸福的晚年。

第22篇、爱情故事共过患难,才知他的真心

曾经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患上了绝症,你觉得你的伴侣会始终陪你在身边吗?大多数人都很怀疑。选择和一个生命岌岌可危的人在一起,需要的不止是爱情,还有极大的勇气与担当。

现实中,大多数人并不曾面临这样的选择,而有的人,他们注定要用自己的行为,来为这个不幸的提问作出回答,比如新近从央视辞职的郎永淳。

郎永淳和太太吴萍是大学同学,两个人都是班干部,经常见面,不算一见钟情,就那么相爱了。1996年,两人从北京广播学院播音系毕业,被分配到北京和上海。距离没有让他们的爱情减退,1997年5月,两个人结婚了,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

吴萍曾经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会这样平淡度过。谁知,2011年,她发现自己患上了乳腺癌,她很怕,却还要瞒住丈夫,因为郎永淳正在广州参加亚运会的直播报道,不能分心。

后来,郎永淳发现吴萍在iPad里搜索乳腺癌相关信息的记录,才知道了这个惊天噩耗。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淡定地告诉她:不要怕,乳腺癌是癌症中愈后效果最好的,5年存活率接近90%,咱们抓紧治。他有过5年医学院的学习生涯,比谁都明白癌症的可怕,可他不能垮。从那天开始,吴萍对郎永淳的依赖更多了几分,即使不为自己和孩子,为了他,也该抗争下去。

5年生存期是一个大关卡,闯不过去,吴萍的生命可能会在2015年终止没想到吴萍的癌细胞两年就转移了,对病情很不利。好不容易将转移点控制住,美国高昂的治疗费用带给郎永淳沉重的经济压力。再难,郎永淳也没有想过放手,他将脆弱藏在心里,面对吴萍,他始终乐观积极。

2014年,吴萍的病情得到控制,他们一起参加了真人秀节目《鲁豫的礼物》,在夏威夷的碧波蓝天之下,重新补办了婚礼。他们努力在命运的惊涛骇浪中矫正自己前进的方向,保持一种正常的生活状态。

据说,郎永淳的这次辞职也是无奈之举,沉重的医疗费用已经让他们囊中羞涩。郎永淳必须放弃自己心爱的事业,走出体制去创业。

当有的男人连为老婆多付出一点儿时间精力都觉得吃亏时,郎永淳打算和太太一起,与疾病苦战到底。吴萍并不是天底下最美好的女子,但她得到了这份最珍贵的爱情。只因她在郎永淳眼里,是唯一,是不可替代。

其实好男人也没有太多不同,他们只是将爱情与良知焊接在一起。他们的爱是一种朴素的做人真谛:我始终记得你对我的好,那是生命中的亮与暖,你给过我,我就同样要给你。爱情可以似浮云,也可以如烙印,共过患难,才知谁的心最真。

第23篇、爱情故事淡淡的思念,淡淡的情

[导读] 每次看见,总是心动。只为,那一种温暖。

月的年轮,总是悄悄地、悄悄地走着,我们不知不觉时,它已经走过了温暖的春天,既而迎来了这热烈的夏日。

夏天的阳光,像要把人融化似的。

突然的有一天,安静凉爽,心里是分外地喜欢。行走在这样的天气里,看看开得分外妖娆的花,绿得分外青翠的树,感觉一下变得轻柔的风,心情,真的很好。

这段日子,思念在一丝一丝地积聚,心在一点一点地被侵蚀,似乎在用自己的手轻轻地剥落一层层的茧,露出最柔软的地方。那一刻,即便微微的触动,也会感觉得到,然后,兀自在自己的世界里温馨甜蜜。

这样一种缘分,这样一种情怀,就像在炎热的夏日,突然有一阵凉爽的风吹来,沁人心脾的感觉,在心底兀自牵挂着。于是,我的眼角和眉梢都有了喜悦,我的心底深处有了淡淡的思念,淡淡的情怀。

我洒上喜欢的香水,只为,能够在我低头的时候闻到那沁人心脾的气息。我扎起我的卷发,只为,可以看见我新买的珍珠耳钉。我挥洒这淡淡的思念,只为,等待一场相遇。

思念一个人,很好。有一种暖暖的感觉,好象要融化的冰,一滴滴的流淌着情愫。即便不见面,也那么妥贴地舒适,心安理得的感觉,这也是一种心动吧。

其实,只是一种感觉,那种甜丝丝,轻悠悠,软绵绵的感觉。触摸着内心深处某一个最容易被牵动的角落,然后,溢满整个心胸,再也容不下其他了。

心里面,存了满满的幸福,这幸福又化做绵长绵长的牵挂,希望自己想念的那个人和自己一样,就好。

于是,翘首期盼着这样一种美好。

如果,思念可以传递,那么,我希望是在你的梦乡里,我就是你睡梦中甜蜜的笑容;如果,思念可以表达,那么,我希望是在你的天空上,我就是那朵淡淡的流云;如果,思念可以继续,那么,我希望是在你的心海里,我就是你心头最容易拨动的那根弦。我微微的触动,便是你心头的颤动,好吗?

每次看见,总是心动。只为,那一种温暖。

其实,很多时候,喜欢一个人,并不因为权势,并不因为富贵。只是因为那一种穿透心扉似的感觉。直抵心灵深处,彻彻底底。这时,年龄、地位的差距已经不很重要。

也许只是一句话,听了很暖,就喜欢了,只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我愿意过这样的生活,桌上有一本喜欢的书,可以随手翻开;窗外面可以听见小鸟的啁啾;望向对面,可以看见一个爱你的人;内心深处,有一个人去痛痛快快地想念。很好,很好。

思念,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已经占据了心扉,很满很满。

我想,我会为这样一个人默默流泪。虽然,心里面是如此甜蜜和温暖。可是,这甜蜜和温暖却又是如此地让人心酸。

融进这自然里,凝望着天空的朵朵流云,心里是分外的幸福。

此刻,能够呼吸着这新鲜的空气,能够欣赏这清爽的景致,能够在心底暖暖地,把你想起,真好。

第24篇、爱情故事静若青瓷的爱情

认识艾叶是10年前。她是景德镇人。

我们偶尔一起吃饭,记得那时,艾叶最常说的是,其实我需要的真的不多。她在广州已呆了近十年,在外企干到了主管级,该有的也有了,可是她好像总也不快乐。她曾推荐我看陈丹青的书《退步集》,现在都在谈进步观,谈日新月异,每天要变,变,变,紧跟潮流,加速前行,好像只有这样才叫进步。对于大家都去追随的事,你是否要打一个问号?她欣赏那些急流勇退的人,敢于放下,去追随自己的梦想,这是需要很大勇气的。

艾叶是我见过的最不紧跟潮流的人,总在流行之外。但是一走到人群中,她就可以脱颖而出,比如在路上被人拦住,问衣服哪儿买的,看着真漂亮。她的头发多少年不染不烫,自然长着,乌黑漆亮,最本真最美,好像没什么需要大花钱的地方。

艾叶一直未婚,这在我是个谜,一个并非女强人也不是事业型的女人却选择单身。一天,公司联欢散场后,艾叶破例喝了点酒,她跟我讲了个故事。

十几年前,她有个恋人,八十年代的恋人,真的可以称得上恋人,他叫吴斌。她给我念了一首诗,诗里大概有这么两句:请代我向母校的凤凰花问好,请代我向情人路的白皮树问好,请代我向图书馆的木地板问好……

“你相信吗?当时我们互赠的所有东西都是自己亲手做的。我喜欢送他杯子,那时候还没有陶艺室什么的。我因为从小在家里耳濡目染,回老家时一次烧几个杯子带过来,款式色泽都是自己设计的,老的旧的原始的感觉,在特别的时候再慢慢地送给他。他喜欢用深蓝的皱纹纸给我设计耳环,真的好别致。每次都让我惊喜。大概就是那时我开始喜欢穿白衬衣了,因为那很配纸耳环,都是干净的简洁的。母校那时有一间老教室,发黑的老木地板,偶尔阳光透进来,空气中有灰尘的气息。我们喜欢坐在地板上用手工杯子喝水,阅读,听音乐,默默无声,那时的爱情就像默片吧,古旧的,却色彩斑斓诗情画意。艾叶顿了顿,拢了拢头发,我注意到了她端水杯的姿势。“后来,他一个伯父要他出国留学,因为他是这个大家庭中唯一的男孩。听说他后来经商了。再后来……多少年了,我们一直未再有联系。15年了吧,不知他好不好。前年,我回了一趟母校,他在国外,没回来。在聚会上,我念了这首诗,‘向母校的木地板问好’,念着眼泪就流下来了。我想起了当年……”

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的关于爱情的故事。因为它是清澈的,有青花瓷素雅古旧的气息,虽然并没有结局。可是后来发生的事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艾叶带我去过一次景德镇的古瓷器村,那天她穿着素白长衫,头发挽起,她捏泥巴烧杯子时,样子真好看。阳光散淡,一条清澈的小溪穿城而过,我们坐在溪边喝一壶茶,风在林梢鸟在叫。我笑着说:“你好像更适合待在这里。”她也神秘地笑:“这是我未来的打算。我正打算退回到小城市生活。做点自己喜欢的东西,喝茶读书,了此一生。到时不要感到奇怪。”我笑笑,艾叶是独特的。她的任何决定我都不会感到奇怪。

两个月后,艾叶过来找我,表情却很不平静,我以为她是说辞职的事,但这似乎不像是她的风格。“他今天给我打了电话。他回来了,两年前就回国了,找了我好久。”我知道他说的是吴斌。他结婚了吗?这才是我要问的。她肯定地点点头。我沉默了。艾叶也沉默了。

在吴斌约她见面时,她让我陪她一起去。这是我第一次见吴斌,他符合我的想象,身上没有脱掉文人的气质,刮得铁青的胡子,干净的灰条纹衬衫,眼神是温暖的。有中年男人难得的清瘦。我注意到他的手,细长的手指,夹烟一定很好看,这是艾叶曾说的。看着他们,我想到的是他们坐在教室的木地板上用手工杯子喝水的情景,一转眼时光已过去了很多年,这样的时光倒流连我这个局外人都感到心潮难平。

艾叶没有想象中的不平静,她缓缓地说话,用手把玩着杯子,慢慢地说起自己的近况,只是我很细致地看到她端杯子的手在微微地抖动,她在掩饰。而吴斌却有着与身份不相称的局促,我看得出他同样难以平静。他望艾叶时那种暖暖的略显忧伤的眼神。吴斌说女儿在国外读书,他和妻子5年前已分开,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好像只是女儿。本来早要分开的,只是要等到女儿长大一些。前两年回国,现在已是一家大进出口公司的股东,做着跨国生意。他一直在找艾叶。

艾叶没有说什么。她只是想做小镇瓷艺工作室的素心女主人。两个人是平行线,各不相干了。

一段时间后,艾叶告诉我,已处理完了一切事宜,准备回景德镇了。她坚持不让别人送她。放下电话前,我问吴斌找过她吗?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的选择与他无关。都是过去的事了,他有他的生活,而我也有我的选择。

一个月后的国庆长假,艾叶打电话,邀请我过去看看她的工作室。

艾叶的工作室选在离景德镇大约十公里的地方,老房子,她没有作任何装修,只是把窗户开大了,四面环树,植物就是最好的装饰。早上睡到自然醒,用溪水洗脸,一边坐在院子里慢慢地吃早餐,一边在脑子里构思上午的作品,生活恬静,让人心安。两只古老的青花瓷碗,摆在卫生间里放香皂,坦然处之,它的珍贵才会归顺与人。

我和艾叶一起吃饭,很简单的饭菜,用的碗却很别致,朴拙、乡野。四面青翠,下着小雨,一顿饭也有了禅意。

月色清凉,晚上我们一起去散步,慢慢走回去,推开窗,再泡一壶茶,拉灭灯,月光流泻在地板上,她突然说,吴斌来找过我。我一惊。艾叶望着我笑,“我很意外,他是怎么找来的。他只说来江西谈笔生意,顺路来看看我。”她说,吴斌来的那一天,月色也很好,他们就坐在小溪边喝茶,她亲手做的杯子,像多年前一样。她给他温壶,泡茶,洗杯子,亲手做的小零食话梅黄豆装在瓷碗里佐茶。他们聊天,他望着她沉默地笑,谈了些什么,她都忘了,像是一个时间的轮回。好像喝了四壶茶,茶都喝淡了。她安排他睡楼下,第二天清晨起身,却发现他一直坐在小溪边,他说:这么好的夜晚,舍不得睡去。艾叶笑了。

我迫不及待地问她,结果呢?她摇头:“我没有任何态度,我们是不可能的,他不可能来这里,而我,不可能放弃我想要的生活,这就是答案。”

让我没想到的是,四个月后,艾叶却邀请我去参加她的婚礼。天,这是本世纪我最感到意外的事。那自然也是一场我目睹的最特别的婚礼,艾叶穿着自己设计的白袍,插一朵安静的红色雏菊在耳边,吴斌穿的衣服也是艾叶设计的,我从来没见过穿灰色长袍的吴斌,很好笑,他却开心得不得了,微笑像要溢出来了。

那天晚上,天已有凉意,我们在院子里烧着火盆烤粑粑,喝茶。艾叶为吴斌温壶烫杯,一副小媳妇的模样,她像是一朵纯白的花朵,在他的眼神里温柔地沉沦。那是我见过的艾叶最漂亮的模样。多少年了,他们以这样的方式走到了一起。吴斌端起艾叶为他亲手做的杯子,慢慢地说:遇到艾叶,是上天对我的嘉奖。是的,上天会嘉奖那些有所坚持的人。天下大事/无始无终/哗的一声/这一生/就淌光了,这是仓央嘉措的诗。念着,是会让人落泪的。

婚后,吴斌大宗的生意都交给了别人打理,算是净身出户,代价是让出了大部分股份。他现在和艾叶一起搞了一个陶艺工作室,搞一些交流活动,他说,挣钱他没考虑太多,他要挣生活。他们退回到了小城市,过起了退步生活,艾叶说的一句经典的话,喝了茶,人就像花儿一样慢慢绽放。这真的很好。

第25篇、爱情故事是幸福 就一起天天向上

“裸婚”之后,浪漫都去哪了

7年前,我和老公周仁是典型的“裸婚”,没存折更没房子,甚至连像样的工作也没有,大学刚毕业,我们就结婚了。

我们骑辆98元的二手单车去领结婚证,我坐在后座上悠悠地晃着双腿,觉得一切如此美好。

突然有交警拦住了我们,说是单车带人要罚款。我跳下来没心没肺地笑:“警察哥哥,我们是去领结婚证呢,当然要坐一辆车呀,图个好兆头嘛。如果一人骑一辆,说不定婚后要分道扬镳呢!”交警忍不住笑了,示意我们朝前开,并且送上了美好的祝福:“祝你们的婚姻车稳稳当当天长地久哦!”周仁反过头来看我,说:“你看,我们多牛,这城市可没几人结婚能得到交警这么另类的祝福。”

把婚姻车稳稳当当开一辈子,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没那么简单。结婚以后我们才知道,柴米油盐酱醋茶吃穿住用样样要辛辛苦苦挣,同事亲戚朋友人情世故件件要得体周到,不谙世事大脑简单的我俩,没半年就将日子过得拮据惨淡狼狈不堪。

面对窘况,我心里当然不舒服,开始数落周仁挣不到大钱怨他家底差没有“富一代爸妈”。周仁也不示弱,责怪我不会勤俭持家,说他爸工资比他的还低她妈每月把全家的日子过了还要存钱……争争吵吵困倦之极。终究还是我的手段多,软硬兼施,逼着周仁写下“奋斗状”,发誓两年之内一定改变现状,我这才偃旗息鼓不吵不闹乖乖等待夫贵妻荣。

不做黄脸婆,也会出问题

周仁跳槽去了一家大型广告公司跑业务,开始早出晚归,每个月交回来的钱逐月增加,我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喜笑颜开。

有一天晚上,周仁兴奋地告诉我:“老婆,我要单干了,你来做我的老板娘吧。”原来,周仁打算自己开装修公司,老板员工都是他一个,跑业务,请装修工人,买材料,做设计,他都得做。所谓的请我做“老板娘”,实际上就是帮他监工、跑腿、讨债等等。我可不愿意,本小姐现在的工作多清闲呀,只是工资低一点,我可不要累成黄脸婆,到时还要斗“小三”。

几个月后,大概实在太忙,老公告诉我他请了个帮手,是他以前的同事刘群。这女人我认识,跑业务的,身材高大,性格豪爽,特别能喝酒,听说她跑业务和追讨债务都厉害,主要靠喝。

虽然我知道老公不会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但心里还是酸酸的。俗话说“日久生情”,他们两人每天几乎有十多个小时待在一起,再是不来电,摩擦久了难免也会发热。特别是自从刘群来了后,我觉得老公回家更晚了,他给我的解释是刘群带来好多业务,更忙了。

有天深夜,老公还没回家,我打了几个电话都没人接,最后通了,可那头传来的却是刘群的声音:“嫂子,周哥喝多了,我给他在七天酒店开了间房,让他睡会儿等酒醒了就回。”我一听,头立刻大成两个。我的老公,躺在别的女人开的房间里!

我冲到酒店,把老公从床上拽起来就往外跑,他的口里却还在呢喃:“刘群,来,我们再干一杯,跟你合作,痛快!”我怒眼瞪着刘群,没想到她不退反进:“嫂子,周哥实在太累了,你就让他在这休息一会儿吧。”“我自己的老公,还不让我带回家了?”我说话的分贝加高了。她也不客气:“你每天就知道过自己的悠闲生活,从不想想周哥在外面多辛苦,也不体谅体谅他!”我几乎气爆炸,但也无话可说,因为刘群说得没错,我确实极少体量和支持周仁。

夫唱妇随,成为他的事业机器

第二天早上醒来,周仁什么也没说,我心头一惊,很显然,他不像之前那么在乎我了,因为他明明知道我特别讨厌男人喝醉,何况他还睡进了另一个女人开的房间。我敏锐地感觉到,周仁对刘群已产生一种依赖,一旦我毫不留情地吵闹,也许会把他推向那个女人。坐下来冷静想想,周仁辞职单干的这两年来,我确实太忽视他的辛苦,只顾问他要钱,然后和姐妹们逛街美容,有时他忙得连饭也顾不上吃,我却抛下他飞去外地旅游了。

我一直以为,只要自己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保持被娇宠的姿态,我的爱情便永远不会离我而去,我可以高枕无忧地做我的“幸福猪”太太。现在看来,我的想法有些幼稚。对于“奋斗男”来说,也许更看重实用性。思来想去,我决定改变自己。

从此,我像换了个人,家务不再要周仁插手,他只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狠补装修知识,帮周仁做设计,帮他与客服周旋,帮他去建材市场讨价还价,帮他监督装修质量……总之,周仁是我的主心骨儿,我每天就是围着他转,他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不再思考自己,不再考虑我的人生和追求。周仁的公司发展得更好了,在A级写字楼租了几百平米的办公区。

有一天,在施工现场我不小心戳到了手。周仁送我去医院。医生一听是在工作时伤的,看看我,又看看身边的周仁,说:“老板能亲自送员工过来还不错,但她这伤流了不少血,你看她一身灰尘扑扑的,得准个假让人家回去休息一下。”我顿时愣住了,医生的口气里,明显对我充满了同情,觉得周仁是高高在上的老板,而我只是他手下一个做苦力的打工女人。

那天可能恰好又有些感冒,第二天早上我觉得头疼欲裂。周仁说,那你就晚一会儿再去工地吧。我突然有些难过,他并没有说要我在家休息。但转念一想,也许是工期确实太赶了吧,他无暇顾及这么多。可没多久,周仁就从工地打电话来催我快点去,我有气无力地说:“我实在起不来了。”他丢下一句“你那小姐毛病又犯了吧”便啪地把电话挂了。握着手机,我的眼泪哗哗直流,这就是我辛辛苦苦绞尽脑汁“夫唱妇随”而来的结果?抬头,恰好看到梳妆台上镜中雾霾天般的自己,再想想医生的话,忍不住回头看辞职以来的生活,我发现自己早已没有了自我,我成了他的事业机器。

最幸福的事,是和你一起天天向上

我住院后周仁才意识到我是真病了,守在我的床前,一再道歉,努力讨好和照顾。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早已成长为顶天立地的大树,穿着讲究,驾驶高档车,言谈举止内敛稳重,在员工面前呼风唤雨。可我呢?我似乎什么也没有,包括这个魅力四射的男人,我也感到了严重的危机。

出院的那天,周仁来接我,我微笑着说:“老公,好久没请我吃西餐了吧,今天我想去吃。”那顿午餐,我们吃了一个下午,我跟他谈我对他的爱,我目前的迷茫。我告诉他,我渴望和他永远肩并肩走下去,就像那位交警祝福的一生一世天长地久,可我现在觉得自己有些跟不上了。最初娇宠自己是停滞不前,后来做他的助手又把自己绑在了他的身上,逐渐失去独自步行的能力。说着说着,我竟然有种想放声大哭的感觉,原来在我内心深处,对这样的生活压抑已久,只是机械的忙碌掩盖了很多。周仁握过我的手,说:“老婆,谢谢你这些年来的支持,你现在想做什么,我都会做你的坚强后盾。”

从那天开始,周仁公司的事我只管财务了,家中则请了钟点工。我又回到学校,补修服装设计专业。半年后,我开了一家小小的童装店,并且学以致用,对进过来的童装做一些别出心裁的改动,吸引了很多年轻妈妈。我又开了网店和微店,逐渐自己设计童装,居然很受欢迎。慢慢地,我开了3家童装店,收入可观。3家店我都请了营业员,自己抽出时间健身,美容,读书,烹饪,行走。从周仁含情脉脉的眼神里,我知道自己是越来越有魅力了,我们的生活幸福四溢。

回首我的7年婚姻路,我终于明白:所谓美好婚姻,不是坐享其成,而是共同创造;不是夫贵妻荣,而是携手进步。如果说,最浪漫的事,就是陪着爱人慢慢变老;那么,我觉得,最幸福的事,就是在爱情的激励下和爱人一起天天向上。

第26篇、爱情故事杀手的爱情

燕啸在而立之年想退出江湖。他是个杀手,实在厌倦了这剑口舔血打打杀杀的生活,他杀过很多人,如今已有了一笔可观的积蓄,足够他安安稳稳地过好下半辈子。当然,这并不是他退隐的直接原因,事实上,在遇到聂红袖时,燕啸才开始想到应该有个家了,他才开始攒钱。聂红袖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当燕啸再次来到春风得意楼时,老鸨就悄悄地对他说:燕爷,我们这儿来了个大美人,珠圆玉润,万种风情。燕啸当即递给她一张千两的银票,他并不是个好色之徒,每个男人无疑都会欣赏美丽的女子。

燕啸见过聂红袖以后就被她迷住了,老鸨所言非虚,她的确性感多情,燕啸一时惊为天人。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燕啸长相英俊,举止潇洒,出手阔绰,是大多数女孩子的梦中情人,聂红袖深深地爱上了他。只是让燕啸颇为不解的是,他们尽管海誓山盟,花前月下,也只是搂搂抱抱而已,每当他要和聂红袖亲热时,聂红袖总有种种借口劝诫他还不是时候。她说,会在他们成亲的晚上完完整整地交给他。

燕啸就和聂红袖商定了成亲的日子,他没有朋友,到了那天,他包下了整个春风得意楼,在一群红尘女子的祝福中,他们相拥着步入为他们专设的洞房。这时已是子夜时分,窗外月色皎好,花树缤纷,一切皆显得诗情画意。忽然间,屋子里多出几个人来,他们有从窗户里跃进来的,有从屋顶上跳下来的,有破门而入的,都是官差打扮,个个杀气腾腾,手持利刃,将燕啸和聂红袖逼在墙角。

燕啸的剑是从不离身的,他反手往腰间一摸,持剑在手,但见剑光一闪就刺翻了照面的一个人。聂红袖看见鲜血似泉水般从那人喉间喷溅出来,吓得大叫一声,转身抱住了燕啸。众人发声喊,兵刃俱往燕啸身上招呼,燕啸手臂被聂红袖箍住,如果推开聂红袖势必使她撞上这些打过来的兵刃。他带着聂红袖就地一转,勉强避过了几件兵刃,一个使刀汉子显然是这群人中功夫最好的,他闪身躲在燕啸身后,一刀劈下,燕啸听到背后刀风,想要闪避已然不及,欲挥剑相格,手臂却还是给聂红袖牢牢箍住。燕啸只觉得肩上一疼,右手臂就不属于他了。他憋着一口气,几个连环踢腿,逼退众人,趁着空当,抱着聂红袖从窗子里跳了出去。

燕啸没命般地奔逃,终于力竭,待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温暖的床上,伤口已经包扎好了,聂红袖就坐在床前,深情地注视着他。她安慰燕啸说:你不用担心,那些人不会找到这里来,这里很隐秘,是我和姐妹们出来玩无意间发现的。燕啸抬眼扫视屋内,只是间普通的茅屋,但一应生活用品齐全,他重重地叹了口气。

燕啸内力深厚,伤口很快就愈合结痂了,聂红袖劝他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安心在此住下来,她会一直陪着他,燕啸听了大为感动。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了一点,他们却每一天都过得那么开心,在聂红袖的教导下,燕啸开垦了几块荒地,种上蔬菜粮食,除了自己吃还能担些去市集上卖,换些油盐。燕啸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个叱咤江湖的人物,在人前唯唯诺诺,活脱脱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可是在聂红袖怀孕后,燕啸时常眉头紧锁,聂红袖看他这个样子就问他怎么了,燕啸说没什么,然而聂红袖一走开,他又是那副心有重忧的样子。

冬天到来的时候,聂红袖生产了,茅屋里时时传出婴儿嘹亮的啼哭声。燕啸没什么事做,成天在家闷得发慌。有一天,燕啸忽然放下饭碗说:再不能这样下去了,我们可以苦一点,孩子不能苦。聂红袖愣愣地看着他,眼神中闪过一丝恐惧。

从这天开始,燕啸每个月总会出去一两次,每次回来都会给聂红袖一张数目不菲的银票,聂红袖什么也不问,看他把银票压在衣箱底下,说是将来孩子好用。

这一次,燕啸去了一个月才回来,他发现家已经给官兵围了。上次那些人也在里面,那个曾经砍断他手臂的汉子,此时用刀架住聂红袖的脖子,孩子在襁褓中哇哇大哭。没人知道燕啸左手剑比右手剑更快,他杀散屋外的官兵,一步一步地逼近聂红袖,持刀汉子手腕往里一翻,聂红袖脖子上就出现了一道血痕。持刀汉子盯着燕啸说:燕啸,你妻子孩子都在我们手上,你还不束手就擒!燕啸冷笑一声:你们这些官差自命伸张正义,所作所为又跟盗贼何异,有种,就放马过来,燕爷拼死也要跟你们一战到底。说着他掷了手中剑,就在持刀汉子略一愣神的时刻,他脚尖一挑,甫一落地的长剑就弹回他左手。燕啸一声长啸,长剑宛如出洞赤练蛇,奔持刀汉子手腕而去,只听当啷一声,持刀汉子手掌连同钢刀一并掉在地下。持刀汉子大骇,一张脸早已痛得变了形。聂红袖脱离险境,连人带孩子投入燕啸怀中,燕啸大骇,左手剑又给她死死箍住,与此同时,屋中其他官差刀剑齐施,把燕啸后背扎成个筛子,燕啸瞪着眼睛直直地倒下去,聂红袖放声悲泣,受惊的孩子也大声号哭。

断腕汉子走过来,沉声说:聂捕头,上头有命,一定要带燕啸的人头回去。说着仅存的手掌一招,就有个人过来要卸燕啸的头。聂红袖蓦地站起来,她提着燕啸的剑逼住他:你们是不是太残忍了,人都已经死了,还要辱及他的尸体!那人看看断腕汉子,断腕汉予叹息一声:也罢,我们走!

一干人走出茅屋,身后响起孩子的啼哭。聂红袖轻抚着燕啸的脸:啸哥,对不起,我身不由己。燕啸沉重的眼帘忽然张开,断断续续地说:红袖,我、我不怪你其实一早我就、就知道你的身份,为此我曾只身潜入六扇门,翻看你的资料。你既然要我的手臂、我的命,我就把它们交给你,可孩子、孩子是无辜的。你要好好把我们的孩子抚养成人,别让他吃苦说着,他举起手,似乎想要理一理聂红袖凌乱的云鬓,却没能抬起来,微微仰起的身子也直挺挺地倒在地下。聂红袖抱着燕啸的尸身,哭得更伤心了。

第27篇、爱情故事爱的本质是陪伴

刚谈恋爱时,我们往往会像"打了鸡血"一样,拼上精力去让对方爱上自己,所以那时候表现出的"努力"常会随着两个人关系的稳定而逐渐软下来。这时候,不是Ta的爱减弱了,而是你们的默契增加了,Ta不必再强撑着装有精神给你看了——疲惫常常是一个人最安全时所表达出来的常态,再耀眼的人,也需要暗淡来休憩。如果Ta对你黯淡,说明Ta真的信任你,不要再要求Ta也像对外界时一样"强撑精力"地对你。

我们都有体验,我们自己也常常感到无力,常常在车上瞌睡,常常不想说话,不是吗?

你若只爱Ta的精彩,那你还不够爱Ta。假若你也尊重Ta的疲惫,就像尊重自己的,我想你就会获得长久的爱情,走入更精彩的人生,而非落入坟墓。

这个世界上能两个人一起共享的事情,非常少。你可以数数,看电影、压马路、双人电玩游戏、烛光晚餐、游乐园……稍微有点经验的人都知道,这些事只有在刚谈恋爱时才常常做,慢慢的,你们就不需要这些事来连接你们了,因为它们浪费时间还费钱。即使你们在一起做这些事,内心体验也常常不同。一起看电影,其实是各看各的,彼此都有自己的理解;压马路,也是各看各的风景,即使打闹嬉戏,也就15分钟,就会累了,然后继续走路,看自己的风景;一起吃饭,味道也是自己才知道,你觉得好吃,他可能觉得不好吃……

所以两个人在一起,能做最多的事,就是陪伴。我干我的,你干你的,我们只是在一个空间里而已,你知道有另一个人坐在那儿,你就感到很踏实。你看那些已经进入稳定爱情的两个人,他们很相爱。但他们下班回家一起吃一顿饭后,还是一人一台电脑,他打游戏,她逛淘宝——有2-3小时的晚间黄金时间,他们都是独享的——这就是所谓的"个人空间",虽然那2-3个小时,他们都在自己的世界里,但不同的是,身边伴着另一个人——这就是爱情,最常态的爱情。

最后,我们再来修正一下爱情的定义:因为爱,你可以忍耐它许多无情的地方,这才叫爱情。

第28篇、爱情故事练习一个拥抱的姿势

30年来,他总像一个影子,站在她的身后,在她笑着的时候,哭着的时候,伤心的时候。

她的父母在她很小时,便放心地把她托付给他,因为知道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好孩子。

无数个放学的时候,他静静地等她抄完所有罚抄的生词,再和她一起在依稀的暮色里一前一后地回家;早晨,他等她梳好辫子,跟在她身后看她和别的女同学一起蹦蹦跳跳去上课;中午,他把自己饭盒里的排骨夹到她的碗里去,再把她碗里的红烧肉夹到自己的碗里;她逃课的时候,他甚至模仿她的字迹帮她写病假条。那时候,她的那些女同学都羡慕她有这样一个好哥哥。

他知道她的初潮在哪一年的哪一天;他收藏每年生日时她寄给他的卡片;他记得她暗恋过的每个男生的特征;甚至记得她18岁那年和别人初吻时,她向他描绘的全部细节和过程。他把他们少年时的合照全都小心地压在书桌桌面的玻璃底下,工作累了的时候,他总是傻傻地凝视着照片上她花一样的笑靥,面带微笑。

在过往的葱郁的青春韶华里,他不断地想,什么时候我能抱一抱她?只是抱一抱就好。

有一段时间,每天傍晚,他都站在天台上练习拥抱她的姿势。

他对着满天的霞光,慢慢地展开双手对着前面的空无一物,然后又有点不好意思地局促收回来,再吸一口气。他想,大概,我已经准备好了。

他犹豫了好几天,才决定去参加她的婚礼。心里有种说不清楚的感觉,他自己清楚那不是痛,却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她即将随着心爱的男人,去远方。

美酒佳肴,轻歌曼舞,香腮鬓影,那晚她是个美丽幸福的新娘,新郎周旋于客人之间不断举杯。香槟酒让她脸色酡红,煞是鲜艳,仿佛少年时常常因为恶作剧而笑得腰软的那个小姑娘。他静静地呆在角落里,看着她像蝴蝶一样在人群中穿梭,心里空空的。

及至婚宴结束,客人陆续离场,她站在门口送客,一双眼渐渐迷离起来。等到最后送他,她突然像条呜咽的小河一样扑了上来。他好像猝不及防地被浪花扑到怀里,刹那晕眩,木偶样呆呆地站着,双手不知道放哪好,不断地问自己,怎会这样?

在天台排练的千万次的拥抱,不适合这样的场景。

良久,他轻轻地拍拍她的背说:傻丫头,嫁出去了还哭。

新郎走过来了,把她从他肩上拉过去,歉疚地说,她舍不得你们这些朋友,对不起了对不起,我要带她去那么远的地方。

他看着新郎拍着她后颈,一边哄她边温柔地把她扶进转角的化妆间里,他才慢慢开始难过。走到背光处,他终于哭出来了,为一个练习了上百遍的拥抱姿势。

第29篇、爱情故事我的梦里有了海,有了船……

我的男友是名海员,我们相识在一个云淡风清的黄昏,他说,相逢是百年前许下的愿,而相识是今生的兑现。从此,我的梦里有了海,有了船……

总觉得男友身上有一股海赋予的与众不同的气息,我知道男友的生命早已融入海宽广的胸怀,那海样的宽宏与包容让我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宠溺,整日无忧无虑地沉浸在他海一样的情怀中。我们常肩并肩漫步街头,设想着未来的那个家:不一定华丽,但一定要舒适;不一定宽敞,但一定要有魅力;即使贫寒,但一定会有温暖;即便一无所有,仍存着我们共同的期盼。男友常说,做人处事要有海一样的博大胸襟,这样的日子才会轻松,生活才会坦然,人生也将更有价值。于是我们把阳光洒满在一起的每个日子。我们之间没有承诺,只有至诚至真的心和一份执著的情缘。至于他常提到的离别,我总以为那是天边的一道风景,离我们很远很远……

快乐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滑过,可男友四年的大学生活注定了他要与白云为旅、海鸥为伴,注定了他要漂泊海角天涯,也许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公司的一封电报让他匆匆地走了,清楚地记得分别时的情景:站台上我们泪眼相望,本想用我的千般柔情万般爱意让他留下来。可我更清楚,他是海的儿子就注定要回归海的怀抱,为自己的事业为自己的追求漂泊在外。当列车载着他消失在浓浓的夜雾中,我茫然无措地伫立在风中任泪水放纵奔流。我们之间好像刹那间灌注了一片海洋,往日朝夕相处的人,现在竟看不到他,听不到他,感觉不到他,再相见要等待漫长的一年啊!往日的幸福成了一种刻骨铭心的思念……可这是我的选择,执著而不悔的选择。

男友远航的日子里我常被思念占据,往昔的点点滴滴全都涌上心头,甚至连怨责也成了一种甜蜜的回忆。我时常默默端详他的照片,读他迢迢千里之外的翩翩来鸿,我也把牵挂与祝福写进笺里,让蓝天白云捎给远方的他。我不再感到寂寞无助,因为我相信在那遥远的大海上男友想念我的心也一如我痴痴思念他的心。其实我更该感谢这份离别,它让我懂得了拥有的可贵,让我们的爱也因这离别更深刻,更坚强。

男友不在身边的日子,耳边时常响起他的话:生命短暂,可人生的路不能太平淡,尝遍世间的酸甜苦辣,不是更好吗?是啊,我们真心地付出,又何必在乎在一起的日子究竟有多少呢?如今我只盼着他早日归航,等着重逢时喜悦无比的那一刻早点儿到来。

有真爱的日子里,无论男友漂泊何处,离我多远,我依然快乐着幸福,忧伤着幸福!

第30篇、爱情故事用一分钟来恋爱

这是一个关于邂逅和幻想的小游戏,用10秒相识,用40秒热恋,用10秒失恋,我觉得很有意思,所以我决定也玩一把。既然是游戏,千万别当真。当然,你要是非要当真,可能也会有点感动。

用10秒相识

那时,我刚来这个城市,身上没多少钱,租住在城中村一个二层小楼上,为了省点钱,自己买菜做饭。我住的附近就有一个搭着天棚的菜市场,我每天骑着自行车去那里买菜,偶尔也会在那里卖盒饭的小摊上吃饭。我总是在那里流连忘返,因为我喜欢看那些卖菜的姑娘,她们勤快、质朴,有一种说不出的美。其中有一个卖豆腐的小姑娘,特别吸引我,每次经过她的摊位,我都故意放慢速度,假装不经意偷偷看她几眼。她身材娇小,有一双清澈的眼睛,不知道是天冷冻得,还是天生就是那样,她的脸颊总是绯红的,非常可爱。每当有人走到她摊子面前买东西的时候,她都会很自然地露出笑容,热情地说:“阿姨,您今天要点什么?”听到她甜美的声音就好像喝了冰糖雪梨汤一样让人舒服。没有主顾的时候,她就坐在摊位上安静地看报纸和杂志。我对爱看书的姑娘有着本能的好感。有一次,我去她那里买豆腐丝,我的车把上挂着鸡蛋和蔬菜,不方便下车,我要完东西还没说什么,她已经提着东西走到我跟前,很仔细地把东西挂到我的车把上,我付了钱,对她说:“谢谢!”她扬头一笑,说:“不客气。”那一刻,我离她很近,她的脸颊显得更红了,我闻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一股淡淡的幽香。我想我是喜欢上了这个姑娘,是那种想把她带回家给妈妈看的喜欢。

用40秒热恋

毫无疑问的,我喜欢那个姑娘,我想要追求她。她身上还有一种少女的气质,应该还是单身,天呐,她必须还是单身,不然我的故事就不能继续了。然后,我还要克服自己心理上的一点小障碍。我只是一个穷小子,并没有什么高贵的地方,可是在我亲友的期望甚至我自己潜意识的设定里,我应该娶一个办公室的文员,银行的职员或是学校的老师那样的妻子,而她,只是菜市场里一个卖豆腐的小姑娘。我身体里另一个我咆哮着质问我说:“你为什么那么虚荣?你不是喜欢她吗,她人真的很好,这不就已经足够了吗?你现在错过了这个机会以后再也遇不见这样的姑娘了!”我被问地哑口无言并且热血沸腾了。我下定了决心追求她。于是每天我都去她那里买一点东西,顺便跟她搭讪几句:“这些都是你们家自己做的吗?”“当然。”她略带着一点骄傲的口气回答。终于有一天,我有勇气问她:“你现在有男朋友吗?”“还没有。”她有些诧异这样的问题,但很快就明白了些什么,脸颊绯红地回复我。“那你能把你手机号码告诉我吗?”她真的告诉我了。那天晚上,我发短信很简单直白地告诉她,我喜欢她。

我想为她做些什么。

她闲下来时爱看报纸杂志,我想买每期的《青年文摘》送给她,那是我最喜欢看的杂志。如果她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我就对她说,我看过以后放在家里也没什么用,给喜欢看的人传着看总比让它变成废纸要强。我每次都会在书里夹上一封彩色的信笺,里面诉说着我对她的爱恋。我想这样她会慢慢喜欢上我吧。

她一年四季都在那个菜市场里工作,春秋两季还好,夏天太热而冬天又太冷,很是受罪。冬天,我会买一副无指手套送给她,给她戴上,然后握住她的手呵呵气,给她暖一暖手。夏天,我每天跑去给她送一个冰激凌。有时间的时候,我还会给她做饭送去给她吃,我会做西红柿炒鸡蛋和一些简单的菜,我自己觉得味道很不错,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是我亲手为她做的。我会特意去学做一道麻婆豆腐,用她家的豆腐给她做一道菜,她一定会很开心。

后面的故事就比较俗套了,后来,我牵到了她的手,吻到了她红红的脸颊,领着她回家见妈妈。再后来,我们家这辈子都吃上了免费的豆腐。你知道什么叫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了吧。

用10秒失恋

我呢,其实那时还是一个穷小子,暂时还没有走进婚姻的打算,而她呢,只是菜市场里一个卖豆腐的小姑娘。后来我就搬住处了,再也没有去过那个菜市场。

多年之后,也许我还会记起那张红红的脸颊,念起一句诗:“林中有两条路,我选择了其中一条路,怀念着另外一条路。”

如果你对这个游戏感兴趣,你可以接龙。

第31篇、爱情故事爱的AB面

跟男友分手的当天,海燕又找我借衣服,她那张永远讨好的笑脸让我没理由拒绝,于是我拎出一件漂亮的A货皮草说:“拿去,归你了。”那件衣服是男友买给我的,既然分手了,我也不想再穿,干脆送给她做个顺水人情。海燕夸张地尖叫一声,扑过来给了我一个熊抱,然后兴高采烈地在镜子前试穿。

遇到她这样的极品合租室友,我真是无语了。每次她只要回300里外的老家,都要找我借衣服,而且不管我乐不乐意,几乎强制执行。我不解,她在这座二线城市打工也有四五年了,手头应该积攒了一点钱,可是平时却极少给自己买衣服和饰品什么的,就连一日三餐都极简单,能凑合就凑合,绝不会犒劳自己那张爱吃的嘴,每次看着我吃零食时她那眼馋样,我就一边骂她贱,一边丢包薯片过去。

海燕是那种扔进人海就找不着的女孩子,长得太大众化了,五官不够精致,脸上时不时冒出一些难看的痘痘,从不知时尚为何物,一条牛仔裤可以搭任何一件上衣。唯一的爱好就是存钱,每月发了工资,留够下月生活费,立马欢天喜地跑去银行存进卡里。

她每两个月都要攒几天假回趟老家,厚着脸皮借我衣服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伪淑女,然后戴上她压箱底的那条黄金项链,问我:“你看这样行不行?像不像个有钱人?”

有钱人?我嗤之以鼻。

一个人前吃肉、人后喝汤的主,激起了我的好奇心,加上心情实在糟透了,我提出和她一起去她老家玩玩。她确认我没有开玩笑后,向我提出一个要求:不许戳穿她的谎言。我点头,她这才大手一挥:“走!”

就这样,海燕穿着我送她的皮草,像个贵妇一样和我坐上了咣当咣当的绿皮火车,她说坐长途汽车太贵,火车省钱。我又在心里鄙视她,这也太抠门了吧?

几个小时后走进那座稍嫌破落的小院,我有点蒙,只见海燕的母亲卧病在床,家里还有个妹妹坐在轮椅上,纤细而不听使唤的双腿让人看着很难过。海燕戳了我一下,我才回过神来。她倒是爽朗一笑,对母亲说:“妈,这是我朋友潘妮,来玩玩。这是给您的,别舍不得花,吃好喝好,花完了我再给您。”

说着,她将一沓百元钞票递给母亲,然后让我陪着母亲说话,她风风火火地去菜场买菜。海燕前脚出门,母亲后脚就在我面前夸她:“我这闺女真是个贴心小棉袄啊,回家来闲不住,不是洗衣做饭,就是打扫屋子,我们邻居家的闺女和她一样在城里工作,也和她一样有钱,但是回到家就当大小姐,碗都不刷一个的。”

“我家海燕心地好,人又踏实肯努力,从一个小业务员干到现在,不但升了职,工资节节拔高,而且前不久刚买了房,还说以后要给家里盖新房呢,日子一天天好,现在可就差找个好归宿了,对了闺女,你跟姨说实话,海燕有没有中意的对象?”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她升了职?她买了房?旋即,我明白了海燕来之前交代我的那句话,为了信守诺言,我连连点头:“是啊,就差对象了,不过这事也急不得呢。”

那天,穿着皮草的海燕亲自下厨做了几个菜,有鸡有鱼,鸡腿她自己舍不得吃,一个给了母亲,一个给了我,我当然把鸡腿让给了她的小妹妹,海燕冲我笑笑。

回城的车上,海燕终于告诉我,她之所以高调回家,就是为了让全家人以她为骄傲,看到她穿得好,听到她过得好,他们就可以对生活充满向往,她说:“我是一个弃儿,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亲生父母在哪儿,养父母对我有再生之恩,我得尽力回报他们。”我愕然,养父母?海燕眼圈红了:“潘妮,可能在你眼里,我是一个特别不靠谱的人,抠门,吝啬,爱占小便宜,可是我要是不对自己抠点,就每月那两千块的工资,能省下来给家里吗?母亲患糖尿病多年,这是个富贵病,就靠药来维持,妹妹小时候发过一次烧成了小儿麻痹,我得给她攒点钱……”

一阵风从窗口扑进来,我突然发现,坐在我对面的这个女孩子,其实长得一点都不难看,眼睛不大,但我从中看到了她做人的真诚与坦诚;脸蛋不俊,但那一抹坚毅的笑容告诉我,她有能力让那个“家”变得更好。

现在的海燕还是那副德行,回家就炫富,回城就装穷,我有时实在看不过去,就骂她几句:“傻猪,你也对自己好点啊……”她笑着接过我递过去的零食。

第32篇、爱情故事最是年少青涩时

当他记起她,那些碎片记忆,便如一小朵一小朵的风花,拼成春天。

注意到她,只因为她的水红衬衣,那是当时极昂贵的“的确良”,盛夏汗湿成半透明,薄脆如糖纸,淡胭脂色,隐约现出衣内两条细细的带子,而脊椎若隐若现,像一条游得笔直的鱼。

十六岁的他,心里扑扑一跳,犹如一瓶香槟欢喜地启封。

自此上课无法专心,下课直扑窗边,只为等她缓缓自走廊那端经过,阳光泼她一身金橙。

每周六她都洗头,披着湿湿的黑发来上晚自习,笼着夕阳的金晕。发香很熟悉,是母亲常用的海鸥洗发膏。深夜,一个人骑车经过幽暗的小路,他仿佛还嗅得到那豆绿的芬芳。

偶然间听见她与女伴说笑,“好讨厌呀,河边那条小路,一下雨,两边的草都倒下来了,你看我踩得一脚湿。”一拉裤脚,脚踝溅了狭长泥痕,原来她穿了薄荷蓝的细带凉鞋,足踝晶莹。

下一周,他换下的衣物成为母亲最大的谜团:再野到外头玩,也不至于满裤满鞋都是泥浆草根吧?家里的菜刀怎么也钝了?他只悄悄握紧双手,掌心是被草叶边缘划出的血痕。

然而下一个雨天来临,他已经没有勇气去看那条小路,肺腑里尽是一句话,“春风吹又生”。这是无用功呀,其实当时就知道。

只是这样了,他的喜欢:琐细、隐秘、沉默。她是他的黄金盟誓之地,最渴盼,也是最不可靠近,她甚至可能从来没有注意过他。

那年运动会,以他为领队的男生全军覆没,班会上吵着嚷着,不知谁出了个损招:每一个参赛者,都要让女生弹一下脑门。但见女孩中,推推搡搡出来了她。

这么吵,他却忽然什么都听不见了,无数星辰自他眼前陨落。早有同学一把揪住他:“得抓住这小子,别让他溜了。”

他想溜吗?当然不。他却不知为什么,惊慌失措,在几双手间挣扎,如遭遇歹徒的弱女子,或者受到惊吓的幼兽。

她停在他面前,绽颜一笑,扬起右手。呵,她扬起右手,食指中指一捏如佛家手印。来了,来了,即将触到他额头了,眼里带到她手指的细白……神迹突现,他不能承接。他心脏“咚咚”直跳,一头大汗,下意识地拼命躲闪。同学们抓得太紧,他情急脱口:“我操……”时间凝在那一刻,是推金山,倒玉柱,世贸大厦瞬间崩溃,他被掩在废墟的下头,血肉横飞……

二十几年的辛苦岁月后,同学会上遇到她,她已发胖,身材、相貌、神情显得都非常平庸。淡淡谈笑间,他不是不想问:当年那件胭脂衬衣后来怎么样了?她是否原谅了那个莽撞的男生?

然而他的喜欢,其实与她无关。他所有的心意,不过是一把徒劳的镰,来过又去,而原上,青草自离离。记忆是时间酿就的酒,属于他的,便只是他的。

又看见那夜啜泣的男孩,星空下操场旷漠如沙海。而终于可以隔着时间,轻轻抱一下当年的自己,“我明白,我懂,我了解。”

而她,是他的来时陌上初熏,注释着他的少年时光,曾经多少青涩。

第33篇、爱情故事别让时间成为婚姻杀手

于丹说:“婚姻的杀手有时不是外遇,而是时间。“结婚时间长了,双方过了相看两不厌的阶段,很容易产生倦怠。学会为婚姻保鲜,让浪漫天长地久。

要注重自身形象。很多夫妻结婚前,拼命“为悦己者容”,结了婚就彻底“堕落”了。女人每天以黄脸婆的面目出现在老公面前,老公呢,结婚前很绅士,讲究外在形象,结了婚就把男人的粗糙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两个人每天把自己不修边幅的形象暴露出来,双方都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原来那个窈窕淑女是个“大妈型”家庭主妇,原来那个英俊潇洒的男人是个邋遢鬼。很多人在外人面前很光鲜,回到家里就全然不在乎形象了。花点心思,为爱人打扮打扮,让彼此还能看到对方最美的一面,爱的吸引力才会持久。

多沟通让婚姻的温馨甜蜜更持久。两个人多谈谈心,说说心里话,交流最重要。我认识一对夫妻,他们经常在周末,推掉一切应酬,去茶楼、咖啡馆,对坐聊天,这样来经营浪漫。两个人说说笑笑地度过半天时光,就像恋爱时一样。多沟通,可以一起回忆恋爱时的往事,可以翻看旧照片、旧书信。幸福婚姻要学会朝后看一看,因为两个人一起经历过的故事,是婚姻里最宝贵的财富,时常温习,婚姻就可以长久保鲜。

还要善于表达爱。把爱挂在嘴边,也是一种不错的方法。美国有一对婚龄最长的夫妇,丈夫威尔伯现年100岁,妻子特蕾莎96岁。谈及婚姻长久的秘诀,丈夫威尔伯说:当然是爱。他说,如今,他每天都要对已经96岁的妻子说“我爱你”。爱情的语言美丽如花,甘甜似蜜,能让人倾心沉醉,把爱说出来,会让两颗心牢牢拴在一起。

要给对方留有足够的空间。不干涉对方的个人爱好、交友,不给对方“捆绑式”的爱。俗话说:“距离产生美。”两个人给对方留有空间,恰到好处地保持距离,反而会让两颗心贴的更近。还可以刻意制造距离,增添神秘感。有一对夫妻,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分开几天,体会思念的味道,找找恋爱的感觉。留一段距离,让婚姻保持新鲜感。

还可以让孩子成为“保鲜膜”。孩子是两个人爱情的结晶,很多女人有了孩子,就把重心转移到孩子身上,忽略了老公,婚姻因此而平淡乏味了。其实,孩子不是婚姻的“第三者”,完全可以为婚姻增添别样的温馨和浪漫。每年一起为孩子过生日,周末一家三口陪孩子逛公园,平日与孩子一起做游戏,夫妻共同把孩子的成长经历记录在本子上……都可以增进感情,为婚姻保鲜。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要让时间成为婚姻的杀手,相反,要善于经营婚姻,学会为婚姻保鲜,爱情经过了时间的磨砺,味道会更加醇厚。

第34篇、爱情故事别拿浪漫不当干粮

婚前,男人带她吃鹅肝喝红酒,买红玫瑰白百合,把戒指藏在冰激凌里,她嘎嘣一下咯了牙,浪漫到了极致,男人单膝一跪,她成了他的妻。

婚后,她系上围裙拿起锅碗瓢盆,弯下腰拖着地想着堆在一起需要洗的衣,更可气的是臭袜子满地扔,找到这只没那只。办公室的未嫁女,今天韩国烤肉,明天日本料理,她却只有听的份,乖乖地下班跑菜市场,谁让家里还有个等着吃饭的人呢。

同事间正在议论最新上映的电影,她听得咋舌,想让他陪她看场电影,他却对着电脑玩着游戏,含含糊糊地说看电视嘛,还不是一样。电视里一律的减肥美容外加学习机,怎么也变不出一部大屏幕的高清电影。她抱怨他不浪漫,他倒是理直气壮,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世上最浪漫的事就是与你一起慢慢变老。

渐渐地,习惯成了自然,她也觉得婚姻大抵就是如此吧,于是两人的生活越来越原生态,不加粉饰了。穿着皱巴巴的睡衣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个电脑,一个电视,交错地坚守着,交流上只剩下家长里短,甜言蜜语早就绝迹了。

要不是她去闺蜜家串门,还不知别人的婚姻生活竟会是如此活色生香,有滋有味。闺蜜搬出厚厚的相册,是他们小两口这几年外出旅游时拍的。她拿出一摞电影票根摆在她面前,据说不管上映什么大片都未错过。房间里堆着些小玩意,是他出差时给她带回来的。

看着闺蜜大晒幸福,她的心都快低到尘埃里去了。她大倒着苦水,虔诚地向闺蜜讨教起夫妻相处之道。

闺蜜现身说法,原来他们曾经的日子过得跟她现在差不多,工作太忙,以至于都懒得在婚姻里付出,婚后的第三个年头,他们的婚姻就痒了。两人争吵过,冷战过,甚至想过离婚。冷静下来后,想想两人都争强好胜,日子过得乏味了才不愿意将就,其实感情还在的。于是,小两口开始努力着挽救婚姻,工作之余,不再各自为政,交流越来越多,一起旅游,看电影,一起读一本书,一起做着家务,小日子过得很是浪漫,渐渐地,两人恋爱时的感觉又回来了。

婚姻不是将就着过日子,而是要把两个人的日子过得比一个人好,浪漫就是好婚姻的开关,想打开还是关上,都在自己手上了。闺蜜用情感专家的口吻总结着,婚姻是一段长达一生的旅行,浪漫就是随身携带的干粮,干粮带不够,或者干脆不带,迟早得饿死在半路上。

她突然就明白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叫幸福,而在婚姻里甜甜蜜蜜走完全程才是世上最浪漫的事。她想自己这几年寡然无味的婚简直是白结了。不过还不晚,她要马上回家,与他开诚布公地聊一次婚姻,生活从今天开始,要浪漫一生一世。

第35篇、爱情故事佳偶不是天成

她对朋友宣布了订婚的消息,10年感情终于尘埃落定。新近的朋友,只知道她的未婚夫是一个极好的男人:他会把工资卡交给她,下班回家还会帮忙洗碗,周末会耐心地陪她去探望父母,每一年都会请假陪她出国游。朋友们问她,究竟怎样才能找到一个这么好的男人。

对此,她只会浅浅一笑。只有一两个闺蜜知道,这10年来,她流过多少泪,伤过多少次心,动了多少次离开的念头。一开始的他,刚毕业,工作没着落,整天玩游戏。加上他是独生子,从小四肢不勤,莫说煮饭,连鞋带都不会打。他爱在家里抽烟,从来不管她喜欢什么。这样一个男人,当时谁也不看好。

她也不是毫无所求,年轻的她也希望有浪漫、体贴和照顾。于是,矛盾四起,她常常跟他吵架,漂亮的面孔变得僵硬,眼睛瞪得血丝毕露。最后通常是逃到闺蜜家,哭哭啼啼地诉说心中的委屈和失望,说了一遍又一遍要分手的话。但当他一个电话打来,或者出现在闺蜜家楼下,她就会举械投降,破涕为笑。“我原谅他了”是每次吵架之后必定会说的话。那么容易就原谅他,宛若刚才只是做了个夸张的梦。闺蜜们都愤愤不平,认为她太没原则了。

她对朋友说:“虽然他有不如意的地方,但是谁是完美的呢?争吵不可避免,重要的,是吵架之后,双方还愿意牵手。”可能就是这种朴素的爱情观,使她百忍成佛,如剥洋葱般,一层一层掀开他懒惰、骄傲、暴躁的老皮。他们修成正果,不是她有秘密的“驭夫术”,而是她知道路上本来就有绊脚的枝枝蔓蔓,她愿意跟他一起,如唐僧去西天取经般,闯关斩魔。

该感谢的,是分歧,是争吵,是横眉,是气愤。是这些伤痕,让他们明白沟通的涵义,使他们慢慢了解对方。于是某一天,转身望着那个人,心想,其实他/她也不是那么差。佳偶从来不是天成的,而是这么练成的。

第36篇、爱情故事给婚姻一个回收站

一直很羡慕表姐的婚姻,觉得她是房子、票子、孩子“三子齐全”,而且爱情经历N年都未变质,反而越来越甜蜜。

最近,和老公闹了点别扭,就趁周末找表姐倾诉去了。表姐笑眯眯地听完我的控诉,而后逐一帮我分析:你老公过于照顾婆家人,还不顾你的感受,瞒着你往老家寄钱,那恰恰是因为爱你。

我惊愕了,这还叫爱我啊?表姐点头说,是啊,你是不是曾经多次因为他照顾父母兄弟的生活而吵闹过?他不想让你生气,又不能不照顾亲人,自然就瞒着你了。

至于单位里那个跟他暧昧的女同事,充其量只能算是精神出轨,办公室是个容易催生恋情的地方,你老公能够抵抗住诱惑,并且主动向你坦白承认对人家也有过好感,那正说明他决心跟暧昧划清界限,全力保卫小家庭啊。

我说,精神出轨也是出轨啊,一想起他曾经跟别的女人眉来眼去过,我就生气。表姐说,那你觉得我的婚姻怎样?你姐夫怎样?

我说,姐呀,你的婚姻幸福得都让我羡慕嫉妒恨了,你是打着灯笼找到姐夫的吧?表姐叹了口气说,你呀,光看着我穿这袍子挺光鲜,就不知道袍子里断过几根线、爬过几个跳蚤。我疑惑地看着表姐,心想,莫非表姐的婚姻也有漏洞?

表姐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不紧不慢地讲起了她的爱情。当年姨父姨母都反对表姐和姐夫结婚,我是知道的,我所不知道的是姐夫家里人也反对这桩婚事。表姐和姐夫各自偷了家里的户口本义无反顾地去了民政局,9块钱一个的小红本领回来后,表姐就正式和姐夫实现了裸婚。结婚后的前两年,俩人一直在努力赢得双方家长的认可,随后是努力挣钱买房子、生孩子。姐夫的事业发展得挺顺利,别人都以为表姐挑中了潜力股,潜力股变成了典型的绩优股,却不知道生活艰难时表姐受过的那些罪。

如果仅仅是生活的苦也就算了,关键是,婚姻的痒无处不在。结婚第8年的时候,姐夫在一次出差中,没把握住自己,跟一个离异的女同事发生了一夜情。妩媚的女同事向表姐公开叫板,表姐忍了,让姐夫自己决定。最终,姐夫还是选择了跟表姐在一起。

我问表姐,为什么那样轻易地原谅?表姐沉默了一阵后说,婚姻是段漫长的旅程,不能因为身边伙伴的一点错误就弃之独行啊,千年修得的缘份怎么能轻易就舍弃呢?至于那些大大小小的伤害,就放到回收站里去吧,最后别忘了把回收站清空,那么那些伤害就再也不会重现了。

我久久地思考着表姐的话,并尝试着把心中的怨气放进回收站,而后清空,心情顿时舒畅了不少。给婚姻一个回收站,我相信,婚姻就会给我们更多的惊喜与幸福。

第37篇、爱情故事爱情鸵鸟

有一次公司聚餐,一位女同事带着丈夫参加。开始前,男方去了趟洗手间,女同事则忙着找位子,最后定在了一个离冷气最远的地方。女同事笑着对众人说:“没办法,他体寒怕冷,不喜欢吹冷气。以前每次出去吃饭他都坐在离冷气最远的地方,家里的冷气也很少开。”

哪料到,男方一回来,看到老婆选好的位子,却一脸不满,再一听理由,就嚷嚷开了:“那是哪年的老黄历了!以前瘦巴巴的,怕冷,现在人都吃成个大胖子了,巴不得天天把冷气抱在怀里。都多少年了,怎么还以为是以前那样呀?”众人哄笑,女同事的脸上也有些尴尬,只能干笑几声。身为旁观者的我却在这笑声中读出了危机:男方口中的“都多少年了”令我凛然一惊。是呀,多少年了,对方都已经面目全非,怎么女同事还停留在当初的那个阶段?

一段感情越是久,就越容易出现这种情况。

不少在一起多年的夫妻都会有同样的感受:一方已经踏步向前,和昔日完全两样,可留在另一方脑中的TA一直是那个曾经的样子。一说起对方的喜好,另一方如数家珍——喜欢吃什么,喜欢玩什么,一一道来。可这时,身旁的另一半往往满脸不屑,原因无他,那些习惯和爱好早就连TA自己都觉得陌生了。

对方早已不是当初的模样,自己却以为还是曾经的那个人,原因无他,惰性!

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关心对方的习惯和爱好,对方像个有趣的迷宫,吸引着我们前去探索,可久了、腻了、倦了,探索的冲劲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惰性,懒得去爱,懒得去经营,自然就发现不了对方的变化。这么一来,留在自己脑中的TA就一直是“懒病”发作之前的那个人了。

这是典型的爱情鸵鸟现象:把头埋进沙子里回避问题,对外面的变化不闻不问。对方早已更新换代,自己却一直用旧的方式对待一个“新”人。这样的感情怎能不出问题?对方若也是个“懒”人,倒还能凑合,可若是对方不“懒”,问题就来了。

要让感情保持新鲜感其实很简单,就是时时更新,莫让自己成了爱情里的鸵鸟。

第38篇、爱情故事痴情鱼

她和他相识缘于一对痴情的红鲤鱼。

那时,她刚大学毕业,在一个政府部门上着朝九晚五的班,由于一时还不习惯这样的生活方式,因而,一到休息日,她便打点行李行走在乡村,尽情地放松心情。那一天,春光明媚,她扎着马尾松,一身牛仔,引吭高歌在黄绿交错的田埂上,因为今天她不但可以踏青,还要走访母亲的一家远房亲戚。

当她行至一座小桥前时,看到桥的另一端有个男孩分明在向她示意停步。只见那人,—手提竿,一手执网兜,好像在准备进行什么动作。她没有听从他的示意,而是蹑手蹑脚走过小桥,来到他的身旁。男孩好像也不在意她的到来,专心致志地注视着他眼前的河面。说时迟,那时快,他一网兜下去,一尾活蹦乱跳的红鲤鱼被他网住了,足有三四斤重。他胜利地笑了,露出两排好看的牙齿。她被他瞬间的动作惊呆了,正注视着那尾红鲤鱼忘情时,他说话了———好在我示意及时,不然这么大的鱼就被你的歌声撵跑了!这时,她回过神来,才发现河里还有一尾正游弋的红鲤鱼,她惊叫———快网!他被她的惊叫声逗笑了,而是手一提,那尾游弋的红鲤鱼出了水面,惊慌地扭动着……她不解地问———你这是在干吗?他知道她是外行,随即告诉她,这是引鱼!引鱼?她第一次听说。他把竹竿插在河边,任凭那尾鲤鱼自由游动,一边欣赏收获,一边解答她的好奇:春暖花开,正是鲤鱼寻情的季节,捉一尾或雄或雌的鲤鱼,用线扣在鱼鳍上,让它下水游动,只要此河有鲤鱼,便有一尾异性鲤鱼游来,与之嬉水,忘我诉情。可怜的鱼儿,殊不知这其实是一种情殇。我们这儿多数人喜欢用鱼叉叉鱼,这样安全万无一失,而我不想让一对痴情的鱼留伤见血,改用了网兜网鱼……

她第一次听到天下有这样稀奇的捕鱼方式,更惊惑鲤鱼原是这样的痴情。正想着,他又窃笑起来,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又一尾鲤鱼和系着线的鲤鱼在嬉水,一会儿咬尾,一会儿亲口,搅得水花飞溅。只见她看得瞪大了眼,他没有立即网鱼,而是让她多看了—会儿。不过,那一尾痴情鱼也未逃过一劫,因为他要生活,他要读书。

网了两尾红鲤鱼,他很知足地收拾工具和她攀谈起来,可她答得心不在焉,因为她被鱼的痴情吸引了。不过,她还是了解了他的一些情况,他是个农村青年,志向很高,自学中文,已取得本科学历,农闲时还写一些文章营生。他之所以捕鱼,也是生活所迫。

后来,她从远方亲戚口中得知他更多的事情,不知何因,她冥冥中感觉这是一种缘分。

再后来,她和他成了朋友。她劝他离开农村,走进城市,这样信息广,才能更利于他的写作。他信了她,在城里租了房,全身心投入了创作。一年后,他的收获不小。渐渐他们产生了爱情。她把工资全部资助了他,一日三餐全由她操劳。每当他有大作发表时,她总喜欢去菜场买回两尾鲤鱼,然后红烧奖励他。吃着盘中鱼,她总吃吃地笑……

三年后,他成名了,而她仍是政府机关的一名小职员。他买了套新房,准备和她筹办婚礼,她很幸福!那天晚上,她又烧了两尾红鲤鱼。不过,他吃得一脸不高兴,声粗粗地说了句———你烧鲤鱼怎又忘了拔筋,满口的土腥味!那一餐她吃得索然无味,感觉中他变了。

以后的日子,她来到他的住处少了。忽一日,她找到他,说自己要结婚,差点钱,希望他能资助!一听,他瞬间疑惑,尔后,递给她一张支票,满心释然送她出门。

没过多久,他又去了更大的城市求发展,接着,结婚、成家、生儿育女……

十几年后,他应地方作协邀请前来授课,不经意间打个电话去她单位,想打听她如今的家庭生活状况。电话那端的人告诉他———她至今独身!

那一刻,他呆僵如木———原来她才是一尾真正的痴情鱼!

第39篇、爱情故事爱情不是婚姻的唯一

我有个读者叫小芸,她和绝大部分女人一样,想要嫁给一个自己深爱的男人。在大学里,她就找到了这么一个认定能托付终身的人,小芸和这男人爱得难分难解,但毕业后,男人要回老家,而小芸的父母不同意女儿跟着男人走。

之后呢?如同大部分爱情至上的女人一样,小芸义无反顾地和父母闹翻,跟着深爱的男人去了远方。

在刚开始的时候,小芸是非常幸福的,虽然生活艰苦,但有爱情的甜蜜,两人也不觉得苦。但随着热恋转为平淡,生活的烦恼就接踵而来。首先是男方的父母对小芸有越来越高的要求,男友母亲是一个全职妈妈,所以她对儿媳妇的要求,就是也得全职主妇,一心一意地接班照顾她儿子,乃至于生下小孩,小孩再有媳妇。就是说,小芸必须几十年媳妇熬成婆,才能喘口气。

小芸被未来婆婆的要求吓到了,她几次向男友提出以后结婚了要搬出去住,但都被男友拒绝。按他的话说,家里就一个独生子,难道不应该赡养父母吗?

这话小芸听了自然不舒服,她也是独生女,凭什么就要她孤身一人跑到外地,牺牲自己的家人呢?

为了这件事情,两人吵过不止一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虽然有了点矛盾,但几个月后,小芸还是与男友领证结婚了。这里面自然是有真感情,但也有不甘心的情绪,小芸觉得自己都和家里闹翻了,如果再分手灰溜溜地回去,实在是太丢面子。

总之,两人草草地把婚事办了。毕竟是自己的女儿,小芸父母再不情愿,也还是带着亲戚朋友都来了,临走时,交代女婿要好好待宝贝女儿。很多人结婚都是这样,表面看起来顺理成章,但实际上,里面不晓得埋着多少纠结和懊恼。不能说不想结婚,但并不是真的因为很幸福而结婚,都是到了不得不结婚或者是希望结婚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才开始的。

但结婚能解决两个人之间的问题吗?就好像生孩子能解决夫妻性格不合吗?

答案都是否定的。

婚后,小芸几乎每天都和公公婆婆吵架,都是为了鸡毛蒜皮的事情,譬如什么时候开空调啊,不关灯啊,要不要用微波炉啊,每次都吵得很凶,而她老公的处理方法,就是动手打她一顿。

这样的日子,当然持续不了多久,小芸很快就离婚回到了父母的身边。她告别这段失败婚姻后,并不清楚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所以来找我咨询。

我告诉她,问题就出在选男人的标准上。

是的,举出这个例子,并不是要教大家婚后如何生活,而是要溯本清源,找到一切问题的症结所在。

你选错了男人,就会像小芸那样,有一个失败的婚姻。而选对了男人,则结果完全不同。

小芸选择男人的唯一标准就是爱情,这当然是对的,但并不完全对。

小芸的这段感情生活,其实分三个阶段,这也是每个女人都会遇到的。

第一阶段,叫做“热恋阶段”。

小芸和她的男友相识相知热恋,爱情至高无上,私定终身决定在一起。这是每段爱情必定会有的,也是每个正常婚姻的基础。如果连爱情都不曾有过,那么这场婚姻就绝对不会是正常的,这也是婚姻的奠基。

在热恋阶段,除了爱情之外,其他任何东西都退居二线,都显得不重要,什么生活习惯、什么物质条件、什么父母反对,都成了身外之物,只需要两个人在一起,似乎什么困苦都可以面对。

但热恋阶段是短暂的,最短的情况可能只持续几天,最长可能持续一年到两年,之后,爱情的热度就会慢慢消退。

不是爱情没有了,而是爱情的热度在消退,别的东西会对两个人产生影响,这也是必然的情况,所以第二阶段很快开始。

第二阶段,叫做“爱情生活”。

在这个阶段,爱情还是两个人的主题,但生活上的好坏已经慢慢影响他们。譬如小芸和男友在结婚前同居的那一段时间,逐渐有了矛盾,各种现实问题也涌上来,让他们感受到热恋之外生活的寒意。但问题并不是很大,因为爱情依旧像魔法一样保护着他们,所以最终依旧能忍耐不如意之处,继续往下走。

爱情生活阶段,时间长度因人而异,有的能持续几年,有的可能只是一年左右。譬如小芸他们就只维系了不到一年。

第三阶段,叫做“婚姻生活”。

当你进入这个阶段时,当初热恋的激情已经完全消退,爱情逐渐凝成一种固化的东西,叫做“习惯”。你爱一个人,最终你会习惯他,这种爱变成了你习惯另一半的所有事情。爱情的魔法在这个阶段终于消退,你将要直面生活带给你的种种考验。而这一系列的问题,有物质的,有精神的,有丈夫的,有小孩的,也有父母家人的,总而言之,你从前没有感受过的所有东西,都突然而至,砸得你晕头转向。

更恐怖的是,婚姻生活,至少要数十年才会结束,三十年、四十年甚至是五六十年都是正常的。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小芸选择男人的标准是“爱情”。

但爱情是会死亡的。没错,就像人会生会死一样,爱情也是有诞生和死亡的。小芸和老公见面、相爱,那是爱情的诞生。他们热恋而结婚,是爱情的高峰。结婚后老公的忽略、琐事的烦恼、家人的牵绊,这是爱情在慢慢死去。而到最后孩子出生,爱情也完全死掉。这时候两人在一起,或为责任,或为亲情,已经与爱情无关了。

当然,爱情的死亡有时并不会这么快,个例中也有依存到老的,但我们讲的是绝大部分人,而不是美丽的传说,所以对一个女人来说,爱情只能带给她几年的幸福,而未来的几十年,幸福来自别的东西。

也就是说,你人生中最长的一段时间,是和生活习惯、男人性格、家庭环境、物质条件等发生关系,而和爱情无关。

因为爱情去选择一个男人,只能让你开心一两年,而剩下的五十年呢?就成了赌博,你会为当初的投注付出代价。

这是不对的,小芸的错误就在于此。她的确应该以爱情为标准来选择男人,但与此同时,她还应该有其他的标准,而这些标准,则决定了在婚姻生活的五十年里,她依然会是幸福的,不会遇到那么多的问题。

请记住,爱情,并不是婚姻的唯一。

第40篇、爱情故事门外的爱情

小月在上高三时和一个男生私奔了,6年后狼狈回乡,爱情已化作血色泡影。她只想回家看看二老,然后再去漂。

回家后,一个意外的消息让小月生出一种新希望,当年苦恋她的许平几次探家都在打听她,而且,几次他都是一个人探家的,好像还没谈女朋友。她只知道许平大学毕业后去了深圳,她很想去看看他混得咋样。

小月到了深圳,打听到许平的状况时,她不好意思见了,相差太远了,人家现在是总裁助理,房车都有了!

小月只能破罐子破摔了,高中也没毕业,更吃不了苦,挣扎到身无分文时,她去了一家发廊。几天后,她被老板赶出门来,因为她坏得不彻底,只想打擦边球,那是不行的。

小月绝望了,想回家也没路费,在一个角落里抱头哭泣。有人小心翼翼地碰她,问:“你是小月吧?”她抬头,吓了一跳,面前站着的是许平!她羞极装傻,说:“你是谁?走开!走开啊!”他退了几步,低下头,抹泪……已有了老板样子的他竟还和当初一样,见她就悲情如水。她忍不住破涕苦笑,走近一步,说:“我来打工的!能帮上忙吗?”他抹泪笑:“当然!当然!”

一起走进一座小楼,入内,许平忙乱地解说着,说他昏天黑地的几年,独身在异乡创业,今天见她是最亮堂的日子了,她可以到他身边工作,终于有家乡的味道了!

许平带她走进一个房间,说她可以一直住在这房间里。她坐下,他却站着。她盯住他的眼睛说:“我做了三天发廊妹!”他微微一惊,遂坐她身边,有点儿紧张地说:“我理解,这地方,人人都神往,但开始很难……现在好了,有我,你放心好了……”一半无奈,一半试探,她靠在他身上,哭问:“你真的不恨我?”他轻轻地搂住她,嗔说:“我只恨我自己,那时……是我自己没有勇气……”她苦笑说:“你是做对了,你上大学后,我离家出走流浪了好久……我很坏的……”他捧起她的脸,认真地说:“如果这样,我就不放你走,永远!相信我的心,求你!”

原来,许平的傻气还在!就算偿还这点儿傻气吧,她主动起来,拥紧他倒在床上……

许平问清小月除了网上游戏之外一无所长,决定先不让她去公司工作,让她先住在楼里。他已定下日子去新加坡,等他完事后回来再慢慢地带领她走上职场。她当然乐意,无论他的真实意愿如何,对她来说都无所谓,穷鸟投怀,就是先图个食。

许平做出国准备的那些天,小月过起了准太太的生活,吃饭、睡觉,买时装与化妆品。有他,她也可以去攀比了。她想,他至少是把她认作一个曾暗恋过的情妹妹。如果真是这样,她完全有必要做一番努力,主要是去美容店和精品服装店。她知道,对于事业有成的他来说,女人,门面色彩第一。

就在许平去新加坡的前一天晚上,有一个女孩来找许平。她妖艳、精灵,风风火火的,对小月像对亲戚一样的客气,仿佛她才是这小楼里的主人。对许平,女孩总是不断地谈工作、谈创意、谈去新加坡的种种计划和思路,因为她和他同去,她是他的秘书。许平很认真地听,很投入地商讨,而且允许她当夜也住在小楼里,也是单独一间屋,在小月的隔壁。

小月也听许平说过他的秘书名叫小云,她一见这个小云就觉得不仅是秘书那点儿关系,她去自己的屋打电游,极其敏感的她一下子想到许平是有意要报复她,刚萌动的那种希望破灭了。

果然,就在这天晚上,半夜,小月听见隔壁那种再清楚不过的响动,是床在响,有小云的欢叫声,还有肉体的撞击声……

小月用被子捂住头,在心里吼叫:“等着!我要你们好看!”

早上,出楼前,许平亲吻着小月的额头说:“宝贝,等我回来。”小云拖着他的行李箱不耐烦地催促道:“快,怕赶不上飞机了。”许平便歉意地放开小月的手,走了。

小月当然不会寂寞,她已经有了网上密友,叫林风。打开电脑,一位穿着白衬衣、面容瘦削的帅哥出现在屏幕那端时,他那顽皮、挑逗的童孩般的笑容再次摄住了她的心。他似乎很懂她的心思,专聊让她面红耳赤的话题,两人聊了整整一天。晚上,他约她见面,她却拒绝了。欲望像火一般熊熊燃烧,她无奈地冲进盥洗间,让哗哗的流水浇淋着她的身体,眼里的泪水却在慢慢溢出。

如果真的爱上了许平,那一定是老天在成全他的报复。上中学时,她挑明让他走开之后,曾把他的情书贴上黑板,曾当众羞辱他,然后和那个男生搂肩搭背而去……她一直不明白,正统好学的他,老师的宝贝,她之类的对头,怎么会对她这个失足女生动情?可他不会知道,其实她不是不喜欢他,而是所处群体不同,她不好意思和他好。她也暗示过他,她已经是社会女人了,让他等她下辈子学好了再说——是他不懂,怪谁?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电话响了,居然是小云打过来的。小云在电话那头说道:“妹妹,你帮我说说他啊!他出去现在也没回来,同床了还这样……气死我了!”小月冷笑着说:“我看你的身体还行嘛,比小姐也差不了多少嘛!怎么会这样?要不,去买几瓶花蝴蝶吧,催催情!”大笑,尔后挂掉!

小月彻底绝望了,林风再次要求见面时,她答应了。

林风带着酒菜。吃喝对骂之后,两人上床。

这是许平的床,白色的床单干净素雅。她正和林风在上面重复身体的互慰,许平打来电话:“宝贝,我明天上午到家。”

小月刚挂了电话,林风便伸手揽过她的腰,一次又一次,满屋子都是皮肉撞击的声音,她有种虚脱的感觉,接着是飘上太空的眩晕……

当她醒来时,阳光正好,林风不见了踪影,屋子里凌乱不堪。懒懒地起床,忽看见柜子开着,她的钥匙竟在那锁眼里插着!她跳下床,拉开柜屉查看,10万元现金、银行卡和许平特意交她保管的珍奇饰品全没了!她正惊怒得说不出话来时,许平提着行李箱出现在门口。看见眼前的一幕,他也十分震惊。

片刻的慌乱后,小月镇静了下来,便开始哭……“都是你,怎么不早回呀?家里来了强盗……”

许平进来,低垂着头,叹气。小月冲上去,挡在他面前,嗔叫:“你怀疑我吗?你放心,我能找到那个贼!”他站起,说:“能让你找到还是贼吗?我是后悔没找个保姆陪你,财物算个啥呀,如果强盗不仅是要财物……我会恨死自己的……”他将一枚钻戒戴在她手上,含泪说:“答应嫁给我吧,十年前我就这样说过,你还记得吗?”

小月呆了一阵,取下戒指丢掉,后退着哭叫:“你肯定在报复我!我会搞清楚,你等着!”叫罢,她跑出小楼。

小月跑到公安局报案,她早已不在乎名声,她把在小楼里失身的事和她听到的事以及和林风的事全部如实说出。

林风马上被拘审,小月住在旅店里等着结果。她对警方说明拒绝见许平,她怀疑林风是许平特意安排的。

没想到,警方提审林风后,小云也被抓捕了。小月问清办案人员案情后,大哭起来……许平并没有骗她,他和小云纯属工作关系,小云是公司董事长的女儿,她暗恋许平,许平一直装傻不给她一丝回应。小云见到小月后又恨又怕,开始设计拼争。小云也知道许平这样的男人是再难遇到的稀有瑰宝,她要不惜一切代价把他抢到手!林风是小云的过往情人,QQ勾引小月乃至幽会偷窃都是小云精心安排的。小云计划以此手段逼迫小月有苦难言而逃走,在小楼房间里的淫乱之声和在新加坡打给小月的电话,全是小云自编自演的。回国前那个晚上,小云壮起色胆闯许平的房间,想用身体去强行轰炸,许平还是拒绝了,并强调小月是他的妻子!两人闹翻了,所以才没同机回来……

最后,林风被判刑6年,小云被判刑5年。

许平让警方转告小月一句话:“我从来没恨过你,上中学时,你是单纯和无知的。而现在,你是自卑的。这些都在爱情门外,看来你也只能自己救自己了!”

回家的火车上,小月哭了一路。许平最了解她。当初,她拒绝他的真正原因是她一步之错失身于一个小地痞,从此无法摆脱,认定自己就是坏女孩了,便自暴自弃。现在她才明白,女人将错就错,只能一步步走进地狱。

第41篇、爱情故事爱情的战争

前阵子大学同学聚会,时隔八年再度聚首,大家都分外激动。有位女同学没有出席,我问起她的近况,结果听说她至今还坚持在“小三”的第一线。

这位女同学是当年的校花,有才有貌、又有家世背景的好男子等着她去挑,可她偏偏在毕业那年看上了一个有妇之夫。

转眼八年了,就是抗战也该胜利了,可女同学依旧同对方的妻儿打着隐形的战争。那个男人的口头禅,从“马上离婚”到“等我离婚”,再到现在的“给我一点时间”,不断为离婚制造一个越来越遥远的期限。

外人不理解,这么一个有才有貌的女子,怎就舍得把生命中最美好的八年都用在那个男人身上?其实,依我对那位女同学的理解,心高气傲的她并非是什么痴情种子,也绝不缺男人给的那点钱。唯一的理由,便是不甘心。

不甘心那个男人未完全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不甘心输给男人那个庸俗的黄脸婆,因此女同学脑中被想赢的念头牢牢占据,哪怕一块破铜烂铁,也要争夺到底。

所以,我几乎可以预见,哪怕那位女同学最后将男人抢过来了,近十年的“小三”生涯,终于修成了正果,可女同学早已喜欢上了“抢”的战争,对平淡的婚姻生活多半难以适应。硝烟散尽,年华不再,才发现对方普通如斯,多年的热情一下子烟消云散。人生残酷至此,她的悲惨结局似乎也在意料之中了。

爱情对很多女人来说,就意味着战争和抢夺。男人多半在这场战争中作壁上观,女人孤身战斗,和一个个的情敌拼个你死我活。旁观者都很清楚,男人将自己高高挂起,给女人制造了一个个的情敌,归根结底,只因为男人不爱这个女人。唯有女人,脑海中被爱情的战争填满了,无暇了解对方,甚至连自己都忽略了,以为这就是爱。其实,女人只是被爱情的战争推到了风口浪尖,忘记了退下来,也忘记了自己爱上的只是一堆破铜烂铁。

在当今社会,有些人天天高喊:幸福是要去争取的,是追来的。于是,很多女人盲目地投入爱情。其实,并不是每个男人都懂得感情,恰恰相反,太多的男人他们心中只有自我,女人的过分热烈只会自贬身价。在两性关系中,输的往往是付出感情多的一方。你不必不甘心,不甘心为什么得不到他全部的爱,或是他的爱为什么那么少,这只会使你越陷越深,甚至万劫不复。

战争并不是爱情的常态。女人有时候会花大把的时间去打一场爱情战争,直至自己身心俱疲,之后才发现根本没有人逼着你去参与这场战争。甚至眼前的这个男人,你也没那么爱他。这个时候,唯一的方法,便是停下来,站远一点。保持距离,会让你看清眼前的男人是不是你的真爱。

第42篇、爱情故事把男人装进菜篮拎回家

单身女性在为自己选择一个要嫁的男人时,就如同拎着菜篮进市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这个摊点看看,那个摊点找找,去选择适合与喜欢的蔬菜。很多单身的人,有的也很优秀,但依然孤家寡人,就是因为没有找到适合的菜。

男人被女人拎回家以后,就等同走进了婚姻。

都说好女人是一所学校,但我觉得,女人也可以不做学校,做个名副其实的煮饭婆也不错。

如果菜选好了,拎回家,但不知怎么烹饪,也等于白拎。世间事,除了天生就会的之外,在面对与经历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边走,边思考,边调整。或煎炒蒸煮,或凉调清拌,什么样的菜,就要有什么做法。如果适合红烧的菜,你却偏偏凉调,味道就不美,这就如婚姻的质量。

如果拎回家的菜放置久了,不择不洗不进锅,就会坏掉,等同于婚姻中的冷暴力,还有漠视与忽略。这属于哀,是心已死的表现。

每个女性的厨艺不等,有的甚至就是“菜盲”,连烟火都不动,用水冲洗干净即可食用。但不管做菜的技术与水平如何,只要自己觉得受用,不委屈,不介意就足矣。虽然是凑合的日子,也照样过。

也有的女性口味独特,比较挑食,偏偏喜欢那些需要花费很多时间、精力才能上桌的菜品,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坏男人,这也正好应了世间那句谚语一样的经典感言: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其实,所谓的坏男人并不是本质坏掉,无非就是个性了点,狂妄了点,脑子活络了点,更有女人缘,更加魅力了点。

敢把这道菜拎回家的女性,很是需要智慧与聪明。虽然斗智斗勇的日子里遍是刺激与新鲜,没有陈腐单调,但随着岁月的改变,女性的年龄尴尬,花容渐褪,耐心、体力、精力等都不能匹对。而年龄越大、阅历与经验越丰富的男人,越是黄金,越是绩优股。如果女性没有强大的实力与过硬的心理素质,最好别去招惹。

女性把菜拎回家,之后就是要用心琢磨该去怎么烹饪这道菜更适合。不能对着被自己拎回家的南瓜,抱怨它怎么就不是西红柿。就是说,你只能经营他与你的感情,控制好情感的局面,别去经营人本身。因为自由对男人来说,比生命更重要。对男人,要放飞,但必须是风筝的形式,牵着的线,必须在自己手里。

菜市场的菜品种不少,但家常菜居多。大白菜,就是那些普通大众化男子的一个代表菜系,不论怎么做,都可口不腻,属于大众口味。与这种男人在一起,就是一份平淡与安逸,没有奇迹,也无大风险,属于细水长流的日子。

对于女人来说,平淡就是幸福,一辈子的。

第43篇、爱情故事有缘,有爱,有幸福

前段时间,我跳槽了。自己的女朋友突然变成了老板娘,哪个男人受得了?

我和小菲可说是青梅竹马。当初,我们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计划着用3年的时间学好美发手艺,然后就回到家乡小镇开一个自己的小店。但事情的变化令我措手不及,有一天小菲突然告诉我,老板承诺会娶她为妻,希望我成全她的幸福。

我呆若木鸡。那一刻,小菲眼里的冷漠让我知道了一切已不可挽回。我没有丝毫犹豫,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给另一家一直想挖我过去的美发店经理打了电话。

一段青梅竹马的感情在诱惑面前轻易落败,让我对爱情彻底失去了信心。我封闭了自己的感情闸门,一心只想着工作了。在新店里,我很快站稳了脚,受到了很多女顾客的追捧,她们宁愿等上一两个小时也要让我给她们剪头发。而店里那几个小姑娘,更是每天围在我身边叽叽喳喳,我跟她们开玩笑、耍贫嘴,却装傻似的躲开她们柔情的眼神。

阿祥也是店里的发型师,我们租住在一起,平时很谈得来。有一天,我对阿祥说起了自己的初恋情殇,他恍然大悟,呵呵笑着说:“原来是因为这个啊……我还以为只有我表妹那样的傻女孩才会为了一段过去的感情困住自己,你这个大男人怎么也这样?”

“表妹?”我有点听不懂他的意思。

阿祥说:“我表妹跟你的情况很像。她跟原来的男朋友谈了很多年恋爱,自己辛苦打工挣的钱,都拿去给他交学费,供他读完了研究生。结果,那个男人跟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一起出国了……我觉得你们俩倒是很合适的,不如我给你们俩介绍介绍?”我不置可否地一笑。

几天后的一个周末,该我轮休了。一觉睡到了中午,看着外面明媚的阳光,我决定去公园走走。

我上了一辆公共汽车,车内很拥挤,抓扶手时,胳膊不小心撞到了前面座位上一个年轻女孩的肩膀。我赶忙道歉,她头也不回地说了声没关系。

公园到了,我下了车,那女孩竟也走了下来,几个早已等候在车站的小姑娘向她招手示意。我径直走向公园广场,看见有很多人在放风筝,不由得一时兴起,也买了一个金鱼风筝。放风筝——这可是我童年时最擅长的游戏。

我扯着细线奔跑,风筝借着风势,悠悠飞了起来。突然,一群女孩大呼小叫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哎,哎……怎么搞的啊,那是谁的金鱼风筝啊?!”我凝神看去,才发现自己的金鱼风筝正在歪歪斜斜地下落,而且不知怎么的,缠绕上了一个燕子风筝,把那燕子风筝也拖了下来,一起落在地上。

我走过去,几个女孩正在那里扯乱成一团的风筝线,刚才在公共汽车上遇到的那个女孩,竟然也在里面。我尴尬地说了声对不起,她也看到了我,愣了一下,然后抿嘴笑了,转身对身边的一个同伴说了些什么。那女孩看了看我,调皮地说:“既然杨丹跟你有一面之缘,那就不让你赔风筝了。我们正愁没人拍合影呢,还有这些吃的喝的东西没人背,就罚你挑起这个重担吧。”

于是,那天下午,我一直跟那几个女孩玩在一起。我敏感地发现,她们在有意识地逗杨丹开心,还拿风筝的“纠缠”开着玩笑,说我们俩有缘分……杨丹始终是淡淡的,眼神有些寂寥冷清。

三天后,我和杨丹竟然又见了面。

那天上午,店里没什么顾客,大家都在休息。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接听后,是一个年轻女孩轻柔的声音:“你好,打扰你了……不好意思啊,刚才一个顾客在我这里买充值卡时,不小心按错了最后一个号码,把100元钱充进了你的手机里。她是一个刚进城的打工妹,100元对她来说不是小数目,你可以把钱退给她吗?”

还有这样的事?我先挂断手机,查了一下自己的话费,果然是多出了100元钱。我立刻把电话回拨过去,还是那个女孩接的,我说:“我可以把钱还给她,你们在什么地方呢?”女孩说了店面的位置,它就在离我上班不远的一个电脑城里。想着自己恰好也准备配一块手机电池,我向老板请了一会儿假,当即赶了过去。

10分钟后我到了电脑城,坐电梯到5楼,右拐第二个店面的门口,果然站着两个女孩。其中一个看着眼熟,竟然是杨丹。杨丹看着我走到她们面前停住,也呆愣了,我微笑着把自己的手机在她面前晃了晃,她也笑了:“真巧啊……”

我把100元钱还给了那个小姑娘,她连声感谢着离开了。杨丹看着我,真诚地说:“谢谢你!以前也有粗心的顾客错充了手机号,但别人不肯退还,说自己没偷没抢,天上掉下来的钱不要白不要。”

我故意问:“如果我也这样做,你怎么办呢?”杨丹说:“我会自己给她100元钱……我也是一个打工妹,刚来城里时有多苦多难,我是知道的。”我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这个女孩的善良令我感动。

我告辞要走,杨丹说送我到楼下。我们走进电梯,狭小的空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电梯在很快地降落,我的脑子里在做激烈斗争:说点什么呢?杨丹小巧的身子依着电梯墙壁,眼睛看着楼层数字的变化,似乎也在发呆。我正要开口,眼前忽然一片黑暗,然后,电梯就停住了。

“啊……怎么了?!”杨丹大叫一声。我定了定神,意识到可能出现了意外情况,便安慰她:“没事的。可能是停电或电梯故障,会有人来救我们出去的。”杨丹的声音依然颤抖:“要过多长时间啊?我们会闷坏吗?我从小就非常怕黑……”

我赶忙拿出手机,没有信号,但是屏幕微弱的光亮稀释了眼前的黑暗。我看到杨丹已经抱着肩膀坐在了地上,整个人在瑟瑟发抖。我也不知哪儿来的一股冲动,上前握住了她的手说:“别怕,有我在这呢……”

这时,电梯门被敲响了,我大声回应着,外面的人说在想办法,让我们安心等待。为了分散杨丹的紧张情绪,我东拉西扯地给她说着我小时候的趣事……10分钟后,电梯门终于被撬开了。

安全站在地面以后,我和杨丹看着对方,都有欲言又止的神情。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经理催我赶快回去,说有顾客在等我。我来不及多想,跟杨丹说了声再见,就转身走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心神不定。我不得不承认,我一直在期待着杨丹打我的手机,她是知道我号码的。可是我却失望了,杨丹的声音再未响起。

一个周六的黄昏,我鼓足勇气去找杨丹,老板却告诉我,她已经在两天前辞职了,并拿出了一封信,说是杨丹留下的,嘱咐说如果有一个叫禹飞的人来找她,就把信给他;如果他看了信后问她去了哪里,就把手机号码告诉他。

我心慌意乱地拆开信,信里写着:禹飞,我们真的就要这样错过吗?我要离开这个城市了,如果你想找到我,我就会不顾一切地回到你面前,对你说,我喜欢你!

我深吸了一口气,心跳加快。老板笑眯眯地看着我:“你要杨丹的电话号码吗?”

怎么会不要呢?!我把那几个数字记在手心,只想赶快回到住处,在安静的房间里,拨通杨丹的电话,告诉她我所有的心事。回到住处,一打开房门,却闻见了一阵饭菜香。阿祥在桌边摆着碗筷,对我说:“你真是好福气,饭刚做好就回来了……今天我表妹来了,她要去广州,我给她设宴饯行,不过所有菜都是她自己做的,呵呵……”阿祥不好意思地挠着头,冲着厨房喊:“杨丹,别忙啦,出来我给你介绍和禹飞认识一下!”

杨丹?!我浑身的血液凝固了,思维停止了。这时,一个女孩从厨房里走出来,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不是杨丹是谁呢!我咧嘴笑了。那一刻,我感觉幸福无比。

第44篇、爱情故事爱情的轨迹

我和董琳是同学,十几岁的年龄,没有山盟海誓,目标却很明确:为了得到一个吻。晚自习后,她在我的面颊上飞快一印,从此我们成了相互惦记的情人。

转眼毕业,我在小镇的工厂上班,她去了遥不可及的克拉玛依。

一年后,她来小镇找我,说不清为什么,我百般回避,最终也没让她看到我。不久我就后悔了,却与董琳联系不上了。5月的傍晚,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不能让机会再次溜走,就说:“一起走走吧。”

出了小镇,走向空寂的田野。我和她心情复杂,虽然想知道彼此分别后的生活,却不知从何说起。

走累了,在田埂上坐下,抬头仰望,月已中天。周围那么静,月色里我看不清她的脸,也鼓不起勇气吻她,我们向远方凝视,感受着彼此心中的炽热。时间过得那么快,东方出现了一线亮白。这一夜,我们只字未提爱情,更别说婚姻了。分手时,我们互道“珍重”,然后各奔东西。看着她远去的身影,我的心头涌起无边的失落和惆怅。

仲秋放假,董琳再次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这一次,她提出一个让我意外的要求:跟我一起回家过节。我说,这怎么可能?你必须回自己家去,这可是个全家团圆的日子啊!她默不作声地走开了。

十五的月亮静静地照着我,我想:此刻她是否也在赏月?是否和我一样凝望着苍穹,思念着对方?

我开始期盼假期尽快结束。

第二天早上,董琳给我打来电话。我问她是不是在家,还问她昨晚的月亮是不是很圆,可她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她说她根本没回家,一直待在候车室里。

我怎么也不相信。“你开玩笑吧?”我说。董琳说:“没有,你来吧,来了就知道了。”话语中透着哀怨和惆怅。

我匆匆乘上去城里的车。候车室里没多少人,我一眼就看到坐在长椅上的她。她也看到了我,冲我绽开一脸笑容,那么让人心动。我看到她的行囊,不由得吃了一惊:“真没回家?”她点点头。“那,昨晚你……”她给了我一个纯真的笑脸:“昨晚我是在这里度过的。”“在候车大厅?”我盯着她,像看一个外星人。她没有说话,慢慢走过来,把脸埋进我的怀里哭了:“我想坐车到你家,可最后一班车开走了。”

她竟然以这种方式表达爱。

我拎起她的背包,走出候车大厅,走到外面的阳光里。

年底,我和董琳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我们时刻都在维护和制造着温馨与浪漫,我们之间有一种说不清的默契和信任。

董琳爱好文学,喜欢跳舞,晚上常去舞厅,而且每次都要拉上不会跳舞的我作陪。在舞厅,我独自坐在角落里,欣赏她的舞姿,为她的快乐而快乐。可有一段时间,我不再愿意和她一起出去了,因为她的舞伴的老婆大闹舞厅,并当场殴打了她的舞伴。我常找借口一个人待在家里,把电视频道按了个遍。这样反而让董琳不安起来,每次出门时都很犹豫,直到我给她一个轻松的表情,她才放心地给我一个飞吻,下楼去了。

董琳善交际,朋友多。手机不到两年就换了六部,不是丢了,就是送给朋友了。她是不拘小节的女子,遇到类似“皮包该不该寄放在吧台”这种小事情,也要打电话问我。

我常出差。每次临行前,她都不好受,依依不舍的样子,她的样子总是动摇我的“军心”。而每次外出归来,她还要哭,哭得很厉害,哽咽着说:“以后,哪儿也不让你去了。”但不久我接到出差任务时,她却一如既往地给我打点好行囊,送我到车站。

异地他乡,我始终被家的情愫攫住,不断计算返家的时间,时时刻刻惦记着她,这成了心病。孤独时,有她的影子相伴;劳累时,能感觉到她的气息就在身边。所以,外面的世界再精彩,也动摇不了我对家的眷恋。

第45篇、爱情故事在大厅,我把茉莉搞丢了

他第一眼看见茉莉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沉了——像是被冰山撞了的船,倾刻间便万劫不复。说起来,他是家境优越的高干子弟,而茉莉只是个乡下女子。举手投足,羞涩的,僵硬的,是未曾见过大世面的畏畏缩缩。受了委屈,只会咬紧了唇,睫毛上立即蒙上一层水雾。

然而,他偏偏就是喜欢她那不含脂粉气的干净。那样的干净,是早晨清澈的空气里,一朵白色的小花安静的开放,一缕缕幽香沁人心脾。他几乎没有耽搁一点时间,利用上大课的机会,“翻山越岭”传了纸条过去: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几乎吓晕了那个叫茉莉的女孩子。

可是他锲而不舍,用了足足一年的时间,终于把这个羞涩的女孩子追到手了。只是,第一次带她出去应酬,便让他丢尽了面子。

那次是在必胜客,提拉米苏的香甜里闪烁着刀叉耀眼的光。他和朋友欢声笑语,茉莉不吃东西,表情微微有些尴尬。良久,当他恍然大悟般地想起教茉莉刀叉的使用方法的时候,眼角的余光却看到对面的女孩子揶揄的笑——那个女孩子,从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他,只是他从来习惯了目不斜视。

他的脸在瞬间就涨红了。然而,他是真心爱茉莉的。所以,那个晚上,他发誓要把茉莉打造成最最完美的女子!

果然,第二天,他把茉莉带回了家,从西餐礼仪与服饰品位开始,一点点手把手地教:刀与叉的位置、喝红酒的姿势、站立坐走全是规矩;CD、LANCOME、CHANLE,香与香之间都是千差万别;ESPRIT、POSE、BELLE,裙裾与鞋是灰姑娘到公主的转折……

渐渐的,茉莉知道了吃日本菜的时候筷子要横放,知道了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点七分熟的牛排,知道了喝红酒前微微的晃与小口的抿,还列举哈根达斯、星巴克如数家珍。现在的茉莉,去必胜客时即便表情生涩,举止却不差分毫。她看了很多书,功课又好,让城里的女孩子都没了骄傲的资本。夏天的时候她打男生身边走过的时会响起响亮的口哨,如果要形容,便只有一个“百媚千娇”。

直到有一天,他带茉莉参加一个自助餐会。从专注聊天的小团体中抬起头,他却惊愕的发现茉莉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他急了,惶惶地要找那朵洁白的花,却遍寻不见。他在大厅里急速穿行,过了很久终于在距离他最初站的不远的地方看到了茉莉水蓝色的裙。看到她的一刹那,他却突然止住了步子:为什么刚才没看见她?

到这一刻,他忽然悲哀地发现:他的茉莉,已经和大厅里所有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了!而造成这一切的。居然是他自己!

是他,亲手毁了山谷里那朵洁白芬芳,我见犹怜的茉莉花!

他才发现,原来,爱情最惨烈的结果,就是当你以爱为理由去改造一个人之后,才发现,你的爱就像一把刀,已经砍去了对方曾经吸引你的地方!

终于,他们在必胜客分手了。茉莉离开的时候眼里蓄满了泪水,却咬着牙不让它流出来——再不是当初进城时的那个小姑娘,一点挫折就泪如雨下。

看着茉莉渐远的背影,他颓丧至极。离开必胜客的时候,他回头看,灯火通明的店里依然有那么多张模糊的脸。

凛冽的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我们把什么遗忘在必胜客?

第46篇、爱情故事穷人的浪漫

傍晚,我散步到天桥边,看见一个小伙子背着个年轻的女子上天桥。看他们的装束,像是一对进城打工的年轻夫妻。那女子软软地趴在小伙子背上,小伙子大概是有些吃力,额上渗着细密的汗珠。我赶忙过去,一边帮忙搀扶着,一边关切地询问:“这姑娘生病了吧?我来帮你叫车送医院。”

来到天桥上,那姑娘忽然从小伙子的背上跳了下来,大笑不止,小伙子连忙向我道歉:“对不起,对不起,谢谢您,我们是在做游戏。”

“什么?你们——在做游戏?”我尴尬中不免有些愠怒。

好半天,姑娘才止了笑。他告诉我:今天是他们结婚3周年纪念日,他们特意调了夜班,请假出来逛街。“他没有钱,我不要他买什么礼物。但他有力气,所以要他背我上天桥。背了3个来回就累成了这样,将来结婚30周年,我让他背30个来回,那还不把他的老骨头累散了……”

说完,那姑娘又笑了起来。小伙子在一旁只是憨憨地笑,并不多言。以我的眼光来看,那女子长得并不漂亮,甚至可以说是丑。而此刻,这不漂亮的乡下女子却被宽厚的爱映衬得像是一个娇贵的公主。

人们向来以为,浪漫必定跟鲜花、烛光、酒吧、音乐联系在一起,却没想到世上还有这样一种别致的与金钱无关的浪漫。是啊,如果没有钱给爱人买下一份昂贵的情调,那我们至少还可以——背着爱人去逛街!

第47篇、爱情故事亲爱的,我们的爱情迷路了

地铁,呼啸。她不会理会这些,或者等她想理会的时候,她会发现,她根本找不到北。

“当心!”身后突然伸出一只粗壮有力的胳膊,拉开了她,地铁从她面前呼啸而过,她站在黄线的边缘,原来她又不知不觉走过了黄线谁都知道不应该越过的黄线。

“谢谢。”她礼貌地笑了笑。他抽过了她手中的书,“《乱马》?!”她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一点惊讶,是的,像她这样的女人,还看《乱马二分之一》的确是有点幼稚。

她拉了拉自己的衣服,理了理耳边的短发,听见自己努力地争辩:“无聊时打发时间的。”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他们的写字楼是同一幢,几年来都不曾遇见,可是从那一天起,他们几乎天天能看见对方。

他开始慢慢知道她的脾气,喜欢看书,喜欢看漫画,特别喜欢看《乱马》,最喜欢的就是那个有点傻气的响良牙,那个像她一样有点路痴的会变小猪的傻孩子。她几乎天天要看这个,捏着这样的故事,她说这样会让她心里好受些。他不敢让她单独出门,除非去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她可以在他家小区里迷路3个小时,其实她已经去过很多次了,因为她以为那是徐家汇,这样的事太多太多了。他不敢想像,如果没有他,她准备怎么去寻找自己的路。

他可以忍受她迷路,却不能忍受她迷糊,她不能迷糊到连他的生日都忘记,迷糊到两个人的纪念日也忘记,迷糊到他的单位名字都叫不对。她惟一能做的,就是翻译,低着脑袋,有些机械地做着翻译,就算迷糊一点也没关系,毕竟那样的小说,没人会逐字逐句去对照。

她从不表达自己的观点,他包容她,她也微笑着,他斥责她,她也微笑着,他说着事业的成功,她迷糊地听着,他说着近来的失败,她也迷糊地听着。她像个孩子一样,迷失在他的爱情里,或者是她自己画的爱情迷宫里。

他决定要离开她了,他要有自己的事业,他要过他那种充满节奏的生活,他要一个可以帮助他的女人,而不是一个永远迷糊的孩子。

找她分手的那天,就在她家附近的咖啡店,她迟到了半个小时,冲进门的时候,明明看见了他,却还是会绕个远路。他最后一次绝望了。

分手说得很轻松,她没有意见,在咖啡的热气中,她的脸很模糊,她看他的眼神也很模糊,她喝完了咖啡,说了句“再见”,就冲了出去,走的时候还落下了她最喜欢的《乱马》。他犹豫了一秒钟,还是把那本书放进他名贵的提包里。

半年后,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了日本。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箱子底的《乱马》,在他百无聊赖的日子中,在他与陌生人打交道的时候,在他已经不知道自己除了忙碌还能为什么而活的时候,他看起了她喜欢看的书。突然他流泪了,他知道了那个叫响良牙的男人,知道了那个会迷路的响良牙,那个为了爱可以如此执著的男人,还有那个并不幼稚的她……他一直以为是他在照顾她,是他在包容她,却又不知道,她是如何用自己的迷糊去应付他的一切,又如何用她的迷糊去包容他的一切。

走到窗前,看着东京繁华的霓虹景象,他终于拨通了她的电话……

第48篇、爱情故事最恰当的时候

三年前,他给她一个承诺。在恰 当的时候,他会带她到他的家乡看海。

那时,他们正处于热恋之中。她说:“好啊。”但是三年后,一切物是人非,他移情别恋,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子,而她正和一个少年若即若离。

她一直想看海。她说:“什么时候,去看一下海吧。”少年说“好啊,选一个恰当的时候。”

她突然恼了,追问“什么才是恰当的时候?现在不是吗?”少年呆在那里,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发火。她突然发现,这么多年了,自己还记着他,还在乎他说的“最恰当的时候”。

她离开了少年,不管他的伤心欲绝。与其说是不肯原谅少年,倒不如说是无法原谅他。她一个人坐了三天火车,终于看到了海。海并不是她想像的那样蓝,而是灰色的有着淡淡的腥味。

她很失望。

第49篇、爱情故事那一年牵手的秘密

那一天之后,他一直觉得,有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牵着他的衣袖,像若有若无的发丝,撩拨他的心际。

她是公司里最美丽的女孩,青春飞扬,举首投足间,都是醉人的味道。很多男孩喜欢她,有人送她大束的蓝色妖姬,有人在她回家的路上守候,也有人四处打听她的喜好……女孩只是微笑,微笑着拒绝。

他只能远远地看着她,像看着远在天边的云,在他心里,她是集上天的宠爱于一身的女孩,而自己,从平凡的家庭中走来,平凡的相貌,平凡的资质,紧张的时候,连话都无法说连贯。也许唯一让他自豪的,就是他傲人的文采。可是有些时候,看着她与别人谈笑风生,他会泄气地想:除了做个小文案,我又会做什么呢?

有一天傍晚,他刚做完一个楼盘的宣传册,在楼上看着她沿着林荫路走来,即将落下的太阳柔柔地笼罩着她。那一刻,不知从何处萌发的悸动,他冲到了楼下,若无其事地迎着她走去。

两个人很平常地打招呼。有短暂的沉默。女孩看着他涨红的脸,突然就心软了,笑问:你也知道我们明天要去划船?你是不是想一起去?他愣了一下,随即用力地点头,心想:哪怕看看她,哪怕离她近一点,也是幸福的。

于是,几个人兴致勃勃地去了。

女孩和所有的人都聊得很好,快乐得像春天的清风,感染了每一个人。他的心随着她欢呼跳跃,他觉得自己是她放飞的一只风筝,和她一起奔跑,欢笑,却始终隔着一线之遥。回去的路上,他有些黯然神伤:她不会注意到我的,更不会喜欢我的。

这样想的时候,他们正走在斑马线上,冷不丁地,身边的她轻呼一声,扯住了他的一只手。他有些怔怔的,好像风筝突然落了地,而她俯身捡了起来。他的心开始狂喜,是坠地的瀑布,每一粒水滴都是四溅的快乐。

他就那样小心翼翼地牵着她过了马路,到了对面,女孩不好意思地松开手,想说什么,却眨了眨眼,对他笑笑就走开了。

那一天之后,他一直觉得,有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牵着他的衣袖,像若有若无的发丝,撩拨他的心际。他把那件衬衣挂在墙上,很久都不舍得洗。

他想,她对他是有一点喜欢的,哪怕只是一丁点儿,也是可以破土萌芽的。他想,我是优秀的。

在同事眼中,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朗热情自信,参加很多活动,渐渐显现出领导才能,很快便成为公司最优秀的首席文案……但没有人知道,她是他心里的秘密。

一年以后,女孩成了他的女友,他幸福地牵着她的手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过马路的时候,他突然问她那一次出去划船的事情。女孩的表情很茫然——她已经不记得有这回事了。她说,或许有吧,我是色盲,所以,过马路的时候总是很紧张的,可能是下意识地去拉朋友的手

他愣住了。

其实,在爱情里,很多时候,我们就需要那么一点点的鼓励。鼓励是一座桥,在我们走投无路的时候,牵引我们通往彼岸。

第50篇、爱情故事花儿知道的秘密

中招考试的成绩出来后,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我终于考入了本市最好的高中。

开学那天,办完报到手续,我来到学校的花园。花园很小,却很漂亮。当我的目光落在那一架从花廊顶上瀑布似的垂下来的蔷薇时,杜旭走进了我的视线。

杜旭实在算不上好看的男生,吸引我的,是他那种温和、宁静的气质。

杜旭是本届中考的榜眼,名人,而且是我们隔壁班的,所以没几天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从小就特别崇拜学习特好的男生,于是杜旭当之无愧地成了我的偶像。后来又听说他的书法也很棒,连书法协会的老先生们都称赞有加。

我们学校的校风非常严谨。而且,小城里男女之防还是很受重视的,彼此多说一句话都怕遭人非议;早恋的最高形式也就是递递纸条儿。所以,我接近杜旭还颇费了一番心思。

我的一个初中同学跟杜旭分到了一个班,而且恰好坐在他前面,每天上午大课间的时候,我都会去找那个同学聊天。聊天的时候,我会趁机瞟上杜旭几眼。真的,只要看到他,就觉得这一天好充实、没白过。

就这么着,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居然有了接触。其实也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英语语法、化学方程式什么的,纯洁得很。那段日子,因为有机会跟他说话,我觉得世界每天都是阳光灿烂鸟语花香。

高中的第一年很快地过去了。夏天蔷薇花开的时候,我们升入了高二。高二开学后一周就要文理分班,这可是让我跟他在一个班里读书的大好机会。可是,我不知道他会怎么选择。我的物理成绩惨不忍睹,只能读文科了;可他的成绩那么好,读文科理科都可以。万一他读理科怎么办?

我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去找他谈一谈。如果他选择文科,那最好;如果他选择理科,那我也选择理科,争取跟他分到同一个班里去。

可怎么跟他谈呢?当着别人的面问这个问题太露骨了。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设计这次浪漫的谈话,又花了一整天来积聚勇气。第三天的大课间,我走到他面前说,这本《英语习题集》你上次跟我借来着,你拿去看吧。说完,就把书塞给他,头也不敢回地跑了。在那本书里,我夹了一张小纸条儿,上面写着: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

接下来的两节课,我的脑子完全空了。我揣测着杜旭的反应,脸色阴晴不定,同桌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

中午放学时问题就解决了。我在走廊里碰到他,他对我报以羞郝的一笑。这肯定是他答应赴约的表示。我一步三蹦地回家吃午饭去了。

那个下午的自习课好长啊,我的心都快焦了。终于,放学的铃声响起。我故意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等所有的人都走了,便贼一样悄悄地溜到花园里,躲在蔷薇架后面。

我满心欢喜地等着。不一会儿,一个人影朝这边移了过来,到了花架前便停住了,似乎也在等待着什么。一定是他。我猫着腰溜出去,准备吓他一下。

迎接我的,却是班主任那两道冷森森的目光。

我浑身僵硬。班主任什么都知道了,从他看我的眼神我就明白。一定是杜旭告发了我。完了!死定了!

“怎么还不回家?”班主任说。我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愣愣的,一动不动。

“快回家去!”他大喝一声。

“啊!”我被惊醒了,以丧家之犬的速度冲出了学校,冲回了家里,冲进了自己的房间,扑在床上号啕大哭。我哭了一整晚。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男生,第一次给男生递纸条儿,第一次跟男生约会,就这么被毁了,就这么被出卖了。杜旭,我决不饶恕你!

可是,杜旭为什么会告发我呢?一定是因为我不漂亮。我望着镜子中泪水滂沱的自己,蒲公英似的头发,可笑的宽边眼镜。多普通的女生啊,那么优秀的男生怎么会看上你呢?说不定他会认为接到你的纸条儿对他是一种侮辱。你的成绩也不配他啊。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终于使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我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决定反击。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去面对父母的追问与老师的责难,同时决心努力学习证明我的优秀。

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父母并没有追问这件事。我来到学校,毅然决然地在分班表上填下“文科”二字。一旁的班主任什么都没说,看我的目光里却带着几分嘉许。

分班的结果很快出来了,我读文科而杜旭读理科。

我们很少能碰到,我也没有去讨还那本《英语习题集》。每天,我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认真做习题,努力地把成绩赶上去。

高考放榜的时候,我小小地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自己跟杜旭报的竟是同一所学校,而且都被录取了。他读本硕连读的医科,而我是外语系。北上首都的火车上,我们竟然坐在同一节车厢里。我不想跟他说话。他到我的铺位来了几次,想要挑起话头,都被我用眼睛瞪了回去。再后来,进了大学,我换上隐形眼镜,留起长发,居然也有男生对我表示好感。有人送花,有人打水,还有人递纸条儿写“月上柳梢头,人约未名湖”。

大二的寒假,我们一群高中同学跑去拜望恩师。我们在室中围炉而坐,言谈甚欢。忽然,班主任开始拿我打趣,说那么老实的女孩子也会给男生递纸条儿。这些年我的脸皮早就磨厚了,嬉笑着说谁让人家优秀嘛。班主任满脸鄙夷,说刘济成那小子除了长得好还有哪一点好。我愕然:刘济成是谁?一女同学插话道:就是跟杜旭坐同桌的帅哥,我也暗恋他好久呢。班主任继续道:那天语文课上他看英语题,被我没收了,谁知书里还夹着张纸条儿。我一看就是你的字。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还挺浪漫。

大家哄堂大笑,而我如遭五雷轰顶。我无比悲伤地喊了一句:“那张纸条儿,我是写给杜旭的!”

然后,每个人都愣住了。

第51篇、爱情故事那是青春最值得原谅的事

[刻骨铭心的咬牙切齿]

六年的青春光阴呼啸而过,感觉像是骑着单车往斜坡冲下去。秦诚在东城的第二中学念完高中,头发如愿以偿地达到22厘米的时候,很顺利考上了北方的一所知名大学。

她不用穿高跟鞋也可以高挑,眉目不描画也清秀,挺着胸走在大学人群里,也拥有属于自己的回头率……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在大学是最受欢迎的。

秦诚几乎要忘记曾经刻骨铭心的咬牙切齿。

[朱小七和小气猪]

本地西城中学,是教学不怎么好的学校,这里的男生女生都喜欢玩,不爱读书。心思总花在种种无聊又有趣的事情上,比如给同学起绰号。

朱小七在倒霉的时候,眼泪汪汪地回家冲父亲闹脾气:“你们干吗给我取这个名字?顺着念是朱小七,倒过来就是小气猪。我根本不小气,也不是猪!”

事实上,十六岁正值青春期的朱小七确实有点胖。娃娃脸加上娃娃头,加上一个“坏名字”,联想成小气猪,太容易了。何况,同桌男生蓝余飘专门找她借橡皮擦的时候,她头也不抬就说:“不借。”

没想到,蓝余飘笑嘻嘻地威胁:“你不借我就再给你取一个。”

“再?”朱小七电光石火间发现真相,“你,原来就是你?”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套用大文豪的一句话:凡事都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嘛。”蓝余飘指指自己的鼻子,“看,我就是那个人。没错,你的绰号就是我取的,怎么怎么怎么着?小气猪。”

朱小七眼红红的,死命瞪着蓝余飘,脑袋里转来转去,最后又眼泪汪汪地大喊一声:“你这个烂鱼泡,烂鱼泡,烂鱼泡……”

这个绰号太形象完美,蓝余飘的脸色当场就变了。他冲上去捂住朱小七的嘴巴,却还是迟了,周围的同学一哄而笑。

朱小七的倒霉就加倍了, 以后在被叫小气猪的时候,还要加上“不吃烂鱼泡的小气猪”。朱小七趴在课桌上,脑袋鸵鸟一样埋进去,袖子都哭湿了,暗暗发毒誓: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要让你成为被螃蟹吃掉的第一个人。

[镜子里的小美女]

东城中学离西城很远,而且没西城中学漂亮。只有孤零零的几株树,在教学楼前面站着。不像西城中学那样开出粉红的花。

刻苦攻读的时候,秦诚就会忘掉过去的一切。但是一有空闲,就恨恨地想起一张面孔,并且幻想报复那个人。

直到把那个面孔的主人甩得远远的,现在回顾起来,才有了一个清晰的样子。嗯,他有着总是没睡好觉的肿眼睛,头发常常弄得竖立,说话时候爱撇嘴,极其恶毒,笑起来又痞又坏。

综合鉴定完毕,那真是一个令人不得不咬牙切齿的人。看看东城中学的男生,头发熨帖,埋头读书,安静如死水,没人冒个泡。

伴随着幻想,秦诚上了大学。她的幻想其实特别简单:那就是好好报复那个男生。

在这段时间里,青春迅速流转,改变了许多的女孩子,也改变了秦诚。看着镜子的时候,她几乎要认不出自己了。脸型长开了,五官和轮廓就清晰起来,不再婴儿肥。头发故意留长,人有了高度。秦诚忍不住对着自己嘀咕一句:嗨,你这个小美女。

[鱼儿上钩了]

秦诚上大二时,一次去听信息学院的讲座,居然在大一新生的人群中看到一个依稀的影子,往后倒退6年,可不就是他?烂鱼泡,居然和自己考到一个学校了,只是他怎么却是大一?

为了确认一下,她故意从他身边走过去,看了一眼他胸口的“工作证”,名字赫然就是蓝余飘。还有什么可说呢?冤家路窄,秦诚有点兴奋得哆嗦了。眼前飘过一连串的成语:天网恢恢、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蓝余飘还是讲座的主持人。那位请来的著名教授讲完,下面使劲鼓掌。教授说,同学们可以自由提问。秦诚就站起来,您今天讲得很好,主持人也主持得很棒,我的问题是……她一唱一和地拍马屁,叫活动太圆满了。蓝余飘的眼光越过众多同学,落到了秦诚身上。他冲秦诚一笑,有点迷乱的样子。

鱼儿上钩了。

很快,蓝余飘就知道了这个为他说好话的小美女,是外文系的秦诚。电话殷勤地打给秦诚,去绿茵阁吃东西吧!我请。

不去白不去。等他喜欢上我了, 再揭露残忍的真相。让他直面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想到这里,秦诚偷笑了。

[摇摇欲坠的誓言]

秦诚说,请给我一杯曼特宁。蓝余飘说,那我要行运超人。彼此的距离太近,特别适合观察。她要看清楚仇人6年来的样子。

其实这个烂鱼泡变化也蛮大的。当年他的出格竖发,正是男生流行的发型,拿定型水喷洒一点,抓一抓,就精神抖擞地挺立。里面回荡着音乐,居然心肠温柔起来,把那些恶毒想法,吹灰尘一样吹散。聊天,基本上是他说她听。

他不停讲一些过往的趣事笑话。秦诚被逗乐了,那些人和事,其实有她熟悉的。但她假装不知道。只是想,怎么没听他提起一个名字?没听见他提起朱小七?

他应该提起朱小七的。

从绿茵阁回来,秦诚从书店,抱回一本当年很红的几米,是《地下铁》,里面有一句独白说:“昨日的悲伤我已遗忘,可以遗忘的都不再重要。”那么,这是一个终点,也是下一个起点。

人是善变的。晚上在床铺上辗转反侧,秦诚默默哀叹,我想要忘记过去,和他开始,是不是意味着,我先就很喜欢他了呢?那我的计划呢?当年被欺负得哭了无数次,不堪忍受侮辱的外号,于是要求父母办理转学,还跑了十几次到公安局,改了名字,从母姓,叫秦诚。

秦诚,就是朱小七。朱小七,就是秦诚!

当年的誓言,在光阴的风中摇摇欲坠,在爱情萌芽的地方,成了养料。第一个被螃蟹吃掉的人,也许竟是自己。秦诚迷糊地睡着了,睡梦中,现在的鱼泡先生,有着一双明亮深情的眼睛。

[往事雪一样下起来]

一个人心情摇摆的时候,脸色也会跟着阴晴不定。蓝余飘已经确定了秦诚男朋友的身份。

事情的发展,总是超过人的算计的。所以,这就叫做人算不如天算。蓝余飘上了钩,可是自己这条饵,也好像要牺牲了,秦诚已经不想揭露真相,告诉他自己就是当年那个胖胖的朱小七了。

那个穿梭于时光隧道,早被抛弃掉的不可爱很难看的朱小七,为什么还要再找回来?并且还会产生对现在爱情的干扰。

周六,秦诚约他出来,去学校电影院看电影。在门口买票时,秦诚说,哎呀,我没带钱。就知道你不会带钱,我带了,蓝余飘无奈地叹气,真是个小气猪。

蓝余飘一说出口,就捂住了嘴巴。秦诚已经听到了,你刚才,叫我什么?

我什么都没叫啊,呵呵,你听错了!

买好票,两人无语地走进去,179号,178号,挨着坐下。电影院里光影错乱,好像下起了雪一般,秦诚觉得往事也像雪一样下起来。

[青春里最值得原谅的事]

电影院里又暗又黑,放的是日本导演岩井俊二的《情书》。那里面,男孩子骑着单车路过女孩子身旁,拿一个纸袋套在她头上取乐。

蓝余飘的声音悠悠然传来:其实,每个年少的男生,都很傻。不知道怎么表达对一个女生的喜欢。他就捉弄女生,比如套纸袋子,比如放昆虫到她抽屉里,比如笑话她。

秦诚若有所思,说,还比如,给她取难听的绰号?

蓝余飘发出“嗯嗯”的赞同声,然后接着说下去,“当你走过我的身边,那种熟悉的感觉笼罩全身。虽然你改了名字,人长得变了。但我还是认出你了。你走过来的瞬间,我偷偷看了你的脖子后面,你有一个小小的肉痕,那是抹不掉的……你转学后,我想方设法,只打听到一点点消息,那就是考到了一所重点大学。我成绩不好,但那一年使劲用功,报了你的学校。第二年我终于考上了,所以你大二,而我大一。”

眼泪缀满了秦诚的脸,她什么都知道了。她在心里轻叹,在那些过往的年幼无知但懵懂有爱的日子里,所发生的,是青春里最值得原谅的事情。不是吗?

“你怎么会喜欢上那个时候的我?朱小七不美丽也不可爱。”秦诚抽着鼻子问。

蓝余飘摸摸脑袋:“呵呵,谁知道呢?不过我可以肯定,我现在很喜欢,坐在我右边的你。”

秦诚,哦,也是朱小七,转过身,在他的额头啄木鸟一样点了一下,就离开了电影院。外面,阳光明媚,跟在后面的就是那个叫烂鱼泡的痴情男孩!

第52篇、爱情故事一生都在介意

外人眼里,她很坚强。社会的波澜与人际的顽梗,她都能在心中成功地化解。而对他,她竟然托不起他一句话的分量,常常委屈得泪花滚滚。

他感到奇怪,问她。她说,因为别人我不介意,所有人我都不介意,除了你。我介意你,每时每刻都在介意。以后呢?一生都在介意!这是她最终斩钉截铁的回答。

男人活在粗心中,同时又活在女人的介意中。除了爱,还有男人的一丝一毫,都被女人介意着,这是一份幸福,又是一种约束;是一份甜蜜,又是一种压迫。

恋爱时,男人的身高都被女人介意。张小娴有篇小文,题目就够恐怖的——《一厘米一厘米地介意》,女人对男人的身高,不是以“米”而是以“厘米”来计算,一厘米一厘米地在意,一厘米一厘米地攀比。男人在女人眼中因为身高而有了等级差别,“多少厘米以下是几级残疾”,让小个子男人殊为不幸。不过,女人相应地也会善解人意。女人的高跟鞋高度,就是按身边男人的身高来确定的。

结了婚,女人除了介意男人直勾勾地看美女,还得介意男人的眼袋和钱袋。眼袋越大,老得越快,精力和体力越发不让人满意。当然,钱袋比眼袋更现实,男人仅有“帅”是不够的,一般来说,老帅哥晚景都比较凄凉。女人依据男人的钱袋子,对男人有了一番划分,什么“白金”男人,“钻石”男人,这样的标准,虽说是“软件”,硬逼得男人疯狂地去外面捞世界,让男人与男人之间拼个鱼死网破。另外,这个时段,女人不但介意男人,还介意男人身边必然和偶然出现的每个女人。走到大街上,女人常常逼问男人,瞧,那小狐狸精看着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先看她?

人老了,爱和婚姻的含义渐渐淡去。女人开始认真地介意男人的健康。男人那苍凉老迈的躯干,仍然是她的大树。她要让男人完整地陪她一辈子,抵御晚景中的无奈、孤单和恐惧。这时,男人健康的意义已经大于一切,除此之外的其他要素,渐渐退居幕后。菜市场,一位老大妈向另一位老大妈出示一把芹菜:“这是给老伴吃的,他血压高……”忽闻此言,感慨万千。

“老伴”一声叫,人生风云际会,红尘沧桑变幻,霎时间一一尽收眼底。开始摩擦,到老相伴,那是“介意”一生的见证。

第53篇、爱情故事红娘变

梅芳结婚十年了,说起她和先生的缘分还是很兴奋。

她说先生原本并不是要追求她的,而是要拜托她帮忙,去追求她身边一个“仙女型”的女同学。女同学长得漂亮,情书几乎要用麻袋装。梅芳是她的好友,常常要帮她看信。梅芳说,是她从众多追求者中挑出她的先生的,她觉得这个男生性格很好,人品也不错,只是,她完全没向“仙女”推荐,她其实另有主张。

她约了男生出来见面,先告诉这个男生,他要面对的是怎样激烈的竞争,再告诉他自己对他的欣赏,很愿意帮他的忙。男生当然感激她的好意,也感动于她的知遇,立刻对她坦诚自己的许多想法。

“成为他的同路人,是第一件重要的事。”梅芳如此说。

既然担任了红娘的角色,自然他们俩见面的次数就愈来愈多,梅芳倾听他的想法,给他许多赞美和肯定,偶尔也把“仙女”的状况透露一些给他知道。当他期望和“仙女”见面的时候,梅芳就会消失一阵子,让他积极寻找,找到的时候,便很愧疚地说:“对不起,我没办法帮你,我不好意思跟你见面。”男生急急表态,他们是好朋友,见不到“仙女”没关系,但,他希望他们还是好朋友。“让他慢慢发现我的重要性,这是第二步。”梅芳是有计划的。

当他们夜夜电话聊天聊上一两个小时,男生靠她愈来愈近时,梅芳知道时候到了。她告诉男生,最近有另一个男生在追她,她需要听听他的意见,他开始焦虑,她干脆避而不见。男生终于忍不住向她示爱,说他其实已经喜欢上她了,她比“仙女”在他的心中还重要,他想和她在一起。梅芳说这是不行的,你只是把我当成“仙女”的替身。男生恳切地说:“陪我聊天的人是你,为我加油的人是你,跟我看电影的人也是你。别的女生对我根本没有意!”

自此,男人爱上了红娘。

很多女人乐意帮男人牵红线,扮红娘,对于某些被动型的男人,他们就在等待着一个殷勤的女人,为他们谋划情感道路与未来的人生。如果初次介绍就成功,也就功德圆满。如果屡战屡败,男人便会开始思索,在这个世界上,其他的女人都对我不屑一顾,真正能够赏识我的,不就只有红娘一个人吗?从惭愧而感激,由感激而生爱意,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只要女人愿意放下身段,充当红娘,就有可能变成新娘。

第54篇、爱情故事明天离婚

吴大伟在公路边开了个小卖店,每次去县城进货都是妻子姬小娜去的,有人跟吴大伟开玩笑:“姬小娜长那么漂亮,让她去城里进货,你就放心?”

吴大伟淡然一笑:“要是连自己的老婆都不放心,还算个男人吗?”

可是,让吴大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天,姬小娜从县城回来,提出要跟他离婚,她说她不是不爱他了,是因为他穷。她说那个开批发部的老板死了老婆,死缠活缠要娶她。她说她不爱那老板,可老板银行里有数十万存款,光房产就有好几处……

姬小娜从手提袋里掏出一叠百元大钞拍到桌子上:“这是两万元,是那个开批发部的老板让我转给你的。”

吴大伟悲叹道:“我要是收下这钱,不就等于把你卖给了人家?请你把钱还给他,要离婚我明天跟你去县民政局。”

姬小娜流下了动情的眼泪:“这年头真难得有你这样铁骨铮铮的男人,不过我还是不想跟你过穷日子。这样吧,我今晚不走了,尽心尽意地陪你一夜……”

吴大伟想,眼下他还没有与姬小娜离婚,她还是自己的妻子,他没有理由赶她走,就只好答应了她。可他没有跟姬小娜上床,他让姬小娜一个人睡到床上,自己则坐到沙发上,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打算就这样坐到天明。

半夜里,听见外边有人敲窗户。吴大伟走过去打开窗户,见是一位30多岁的粗壮男人,说要买瓶酒。吴大伟看是生人,说半夜三更的,不睡觉买酒干什么?那人说他是押车的,汽车在那边抛锚了,夜里太冷,司机让他过来买瓶酒,好给他们御寒。吴大伟用右手接过钱,然后伸出左手把一瓶白酒递出去,没想到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那壮汉在窗外一下子攥紧他的手脖,死死地拉着不放。吴大伟从来没见过这阵势,边往回挣边大叫道:“干什么?你要干什么?”

就在这时候,黑暗中又蹿出一歹徒,用铁索链套住了吴大伟的手脖。然后,二歹徒合力死拉着不放,将铁索链拴到外边的杨树上。就这样,吴大伟的身子在窗内,一只手臂被拉出窗外,套上铁索链拴在了杨树上。

二歹徒撬开门,手持砍刀闯进屋,威胁吴大伟不许喊,而被窝里的姬小娜早吓得抖成一团。二歹徒翻箱倒柜,最后从姬小娜的手提袋里翻出那两万元巨款。吴大伟想,反正自己的店里没有多少值钱的东西,那两万元是县城那位开批发部的老板的,就让他们拿去好啦,再说自己的一只手臂被拴在窗子外边,窗户上又有钢筋护栏挡着,自己出不去,身子又动弹不得,的确无能为力。

可两个歹徒并不罢休,其中一歹徒走到床边,掀开被窝看到了姬小娜,就对另一歹徒说:“这娘们儿真美啊。”

二歹徒根本无视吴大伟的存在,把手里的砍刀扔到地上,朝床上的姬小娜一拥而上。

在姬小娜的挣扎和惊叫中,吴大伟一股热血直冲脑门,虽说姬小娜跟他明天就会离婚,可她现在还是他的妻子,他不能对这样的奇耻大辱听之任之!

吴大伟的目光落在了歹徒扔在地上的砍刀上。他趁着二歹徒不备,伸出脚,试着去够那把砍刀。

吴大伟终于用脚尖挑起了地上的砍刀,又伸出右手捉住了刀柄。可是这又如何呢?缚他左臂的是铁索链,刀是砍不断的,姬小娜离他又远,举刀却砍不到歹徒。

情急之下,他一刀斩去了自己的左臂。

吴大伟强忍着巨痛,一声大吼,扑到床前,举刀就砍,二歹徒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成了刀下鬼。待两具尸体从床上滚了下来,吴大伟这才像一座山一样轰然倒塌,当即昏死了过去。

当吴大伟醒来时,已经是几天以后了。他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的病床上,姬小娜守护在他身边。

吴大伟惭愧地跟姬小娜说:“对不起,只好等我出院后再去跟你离婚了。”

姬小娜顿时羞愧满面,用手捂他的嘴巴:“求求你,快别这么说了。”

吴大伟的胳膊给接活了。出院后,姬小娜再也不提跟他离婚的事了。

第55篇、爱情故事寻找下一个幸福

7年前,她还是青春四溢的年华,却早早地经历一段早恋。那个男孩子,高、帅,有着挺直的鼻梁和湖水一样深邃的目光。她迷上他,和他一起逃课,坐在他自行车的前梁上转遍小城的大街小巷,夜里偷偷翻过校门去看通宵电影,一起爬到最高的山上去看夕阳……她觉得幸福就是这样,单纯、浪漫、不食人间烟火。可是这段恋情就像绽放的烟花,转瞬即逝。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她眼睁睁地看着男孩儿头也不回地走远,哭得泪雨滂沱。

5年前,她在家乡的小城,做着一份文案的工作,业余时间写点文字,常在本市的晚报上发表。他是她的编辑,清俊、儒雅。她每次去报社送稿,他都会提前泡一杯绿茶,静静地等着她来。他们渐渐开始交往,他教她如何写文章,为她做好吃的菜,双休日带她去海边,在沙滩上留下大大的3个字:我爱你!纯美的爱情,像春天里绽放的第一枝桃花,鲜嫩而饱满,溢满的幸福,仿佛呼之欲出。她常常傻傻地握着他的手问:“你会爱我多久?”他把她的手合在掌心,说:“一辈子,还要预定下辈子,下下辈子……”

却没有那么长,半年后,他提出分手,他说倦了累了,需要新的出口。她哭着求他留下,把他写给她的情书一封一封含泪读给他听,却只是,更加坚定了他离开的步履。

3年前,她辞了工作,开始在家里专职写字。父母催她结婚,她也想给自己找个依靠,正好朋友介绍给她一个男人,离异,有一个5岁的女儿,有一家自己的公司,车房兼备。男人喜欢她的才华,送她珠宝钻戒,假日开着车带她去乡下钓鱼,给她配最先进的电脑,答应会给她幸福安定的生活。她便很满足,想,就这样吧,这样温情默默成熟体贴的男人,现在不多见了。她飘泊的心,该靠岸了。

却没想到,他的温情不止给了她,在她之外,他还有别的女人。

她果断地离开了那个男人,心重新开始启航。她开始平静安详地生活,并且相信,好男人决不会让深爱的女子受委屈,而她,要继续寻找她的幸福。

1年前,她遇上他。彼时,她的事业渐入佳境,他买的新房刚拿到钥匙,两个人都大龄而未婚,都在感情上历经磨难,都喜欢几米的画王小波的书,都喜欢吃芹菜馅的水饺……两个同样看遍了风景的人,在走遍万水千山之后相遇,水到渠成地,结了婚。

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这段寻爱的过程,是其中最美丽也最受折磨的一段。有的人很幸运,无需历练一步成功。而我们大多数人,则必须经历感情上一次又一次的折磨和打击,在一次次的错爱之后,继续寻找下一个幸福。无需埋怨情路的坎坷,请你一定相信,你现在所经历的每一次爱情,都是对下一次真正的幸福所做的坚实的铺垫。你的每一次离开前行,都是在渐渐接近下一个幸福。

感谢那些错爱,感谢那些爱过我们的人,正是他们的离开,才给了我们寻找下一个幸福的机会。

第56篇、爱情故事背爱过河

“我爱的,就是一个永远有勇气背我过河的男人,哪怕一起跌入水中,我也不会有任何抱怨。”

那时候,她已是一家省级电视台娱乐节目的主持人了。她面容姣美,身材颀长,尤其是在微笑的时候,显得愈发妩媚动人。有一次,她随节目摄制组一起赴广西拍摄一档生活趣味节目。当他们在景区抓拍一些年轻恋人的镜头时,发现了一条奇怪的河。

那条河有十几米宽,河水清澈,深不过膝,但水流湍急。河面上没有桥,只有二十余根碗口粗细的石桩一字排开。湍急的水流撞在石桩上,激起一朵朵水花,打着漩儿住四周扩散开来。

他们问当地的那位导游:“河上怎么没有桥呢?”

那位导游便笑了,指着那些石桩解释道“那就是桥呀!这条河叫爱河,当地的年轻人为了证明对爱情的忠贞,在结婚之前,都要背着自己心爱的姑娘从那些石桩上走一趟。”

导游的话一下子就勾起了她的兴趣。她即兴发挥,提议在节目里穿插一个“背爱过河”的小节目。而且,她还要亲自扮演一遭“新娘”。

编导对她的提议非常感兴趣,但是由谁来当“新郎”呢?尽管摄制组此行大都是男士,但是要他们背着她从那些石桩上走过,大都信心不足。倘若不慎失足跌入河里,虽说河水很浅,但是变成一只落汤鸡,也足以令人颜面大失。此刻,刚进摄制组不久的“他”走了出来。他身材瘦小,在摄制组里负责道具工作。同事们都用诧异的眼光看着他,尔后,用玩笑的语气说:“你这体格行吗?不怕跌进河里,来个‘鸳鸯浴’?”

他憨厚地笑了笑,说:“试一试呗!”

当然,为了避免尴尬镜头的出现,他决定先背一位男同事尝试一下。于是,一位身材较为瘦小的男同事跃上他的背。

他背着那位男同事小心翼翼地踏上石桩,然后吃力而笨拙地向前迈去。他费了很大气力才走过七八个石桩,几乎到了河中央。就在他准备再迈出一步的时候,他的身子竟一下子失去了重心,一个趔趄,“扑通——”他俩都跌入河水里,顿时变成了落汤鸡。

这时,编导对这个颇有难度的节目有放弃的意思了。可他却走到她身边,执拗地问:“你敢不敢试一次?”

她抿着嘴,思忖了一会儿,果断地说“行,大不了像你俩刚才一样,变成落汤鸡——”

他俯身背起了她,又踏上了石桩。只是这次,他的动作比先前娴熟了许多。此刻,摄像机的镜头也不失时机地对准了他俩。每迈出一步,他都小心翼翼的,并竭力地控制着身体的平衡。当他背着她走到河中央的时候,他的气力又有些不支了。连续两个趔趄,都险些跌入水中。但经过努力,他还是保持住了身体的平衡。

当他背着她安全抵达对岸时,同事们一个个都欢呼雀跃起来。他仿佛忘记了疲惫,兴奋地背着她原地转了好几个圈,以示庆贺。当他放下她的时候,竟发现她眸子里溢出了晶莹的泪水。

一年后,他俩在祝福声中,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年,一件意外的事情,将他俩幸福的憧憬全部击碎了。

她的乳房里面有了癌肿,应该立即做手术。之后,她的左乳被切除了。手术之后,医生告诉他们,只要她能熬过五年不复发,她就进入了稳定期,并能最终治愈。她用惊人的毅力接受了六个月的高强度化疗,然后又进行了顺势疗法和素食疗法。每天,他都陪在她的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鼓励着她。

五年的时间是痛苦而漫长的,而他俩一起走了过来。就像那一次他背她过河一样,虽然有几次跌入河里的危险,但最终还是挺了过来。当医生把癌细胞已彻底消除的诊断书递到她面前时,他和她竟抱头失声痛哭起来。一位医生感慨地说:“工作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这样坚强的病人。”

她却异常动情地说:“这一切都是他给我的。”

在结婚七周年的纪念日来临之时,他俩再一次来到广西的那条牵起他俩情缘的爱河边。她提出要他再背她过一次河,他却沉默了。因为他担心如果不慎落水,会使她的身子着凉。可是她却执意要他背。

他终究拗不过她,只有小心翼翼地背起她。当安全抵达对岸时,她激动地哭了起来。她说:“我爱的,就是一个永远有勇气背我过河的男人,哪怕一起跌入水中,我也不会有任何抱怨。”

第57篇、爱情故事你怎么哭了?

她喜欢他,他不知,从很久之前开始。

她每天都要路过他的小书店,40几平方米的样子,很幽静,放学回家的路上,她都要进去看一会儿书。

傍晚时分,书店里站满了像她一样的学生,捧着一本书,安静地看,她和其他学生一样,站着看累了,就坐在地上看。夕阳的余晖斜斜地照进来,整个书店就像一幅静谧温馨的油画,让她觉得,心,安静着,很悠扬。

她开始留意他,是这一年的冬天。瓷砖地太凉,即便是看累了,她也不再坐了,依在书架上,用一条腿支撑着身体,累了,换另一条腿支撑。

隔了几天,就见书店多了些漂亮的草编工艺垫子,一开始,她以为是放在那儿卖的,倒是老板,乐呵呵地拿起垫子,给每个学生发了一张:坐着看吧。

她吃惊,也在别的书店看过书的,老板最不待见的就是他们这些学生读者,因为学生们大多只看不买。被书店老板驱逐,她经历过,一次,她正看书看得起劲呢,老板劈手一把夺过书,边黑着脸嘟哝边把书塞回了书架。把她弄得又尴尬又羞愧,好像自己真成了他嘴里的那个损着别人利着自己的厚脸皮家伙。

她仅是一名普通家庭的学生,把喜欢的书全数买回家,是不可能的,对于喜欢却又买不起的书,只能在书店里看。

她陆续换了几家书店,遭遇都与上家相似,直到换到这家书店,年轻帅气的老板和善得像春天里的一抹阳光,她再也不必换地方看书了。

在这儿看了大约半年多的书,因为要高考,学习很紧张,所以不能常来了。只是,在学习的空暇里,偶尔想起那位老板眼里的温暖,她就觉得心情松弛了不少,很惬意。

整个高三,就是这样过去的,路过书店时,冲着店门内,微微地笑一下,闪过。

有时,老板看见了她的笑,也回一个暖暖的笑。老板看不见时,她会哼着歌,从店门前悠然地飘袅而过,自己觉得那歌声,像一束清淡而明媚的阳光,已蜿蜒着穿越了店堂,抵达了他的心里。

高考结束后,她继续去他店里看书,看着看着,心思就不在书上了,眼神飘过去,像怯怯的蝴蝶,在他身上,小心翼翼地飞飞落落。他那么高那么瘦,方正的脸上总带着暖心的笑容,她很想问他一声:嗨,我叫梅果,你呢?

只是想想而已。问不出口,仿佛一开口,心思就会被他看穿。

偶尔,在一回眸的刹那,他们的目光相触,她飞快地收回目光。红着脸继续看书。

夜梦里,全是他的影子,她知道,自己爱上他了。她看一本小说里说,暗恋是最懦弱最安全的爱情,因为他不知,便不会被拒绝,当然,也失去了被他接受的机会。

她想主动和他搭讪说话,便拿了一本书,付款。他抬头,看着她笑,把钱推回去:在店里看就可以了。

她脸红如火炙,心想,他为什么不让她买书呀?是为了让她省钱还是为了让她一直在店里读书,这样,他就可以多看她几眼?

心里美得不行。

她有他的电话号码,却一直不好意思打。当然,电话号码不是她要的也不是他主动给的,而是贴在书店门上的。因为他偶尔会出去提货,没人看店,便把手机号写在纸上,粘在门上,若是有人来店里找不到他,便可以给他打电话。

那张写着他电话号码的纸,在她口袋里揉皱了,字迹模糊不清,却依然没舍得丢掉,尽管,那串数字,已那么熟稔地雕刻在了她的心里。

后来,她去外地读大学了,身边的女同学也陆续开始恋爱了,也曾有男生向她示好,只是,他在她的心里,那么顽固那么完美地立着,容不下他人。

她鼓足了勇气,给他发短信,却没说自己是谁,他打回电话,她不敢接,惟恐他听出自己的声音。

他们就这么短信往来着,偶尔也用移动QQ聊天,他总是问她到底是谁,她诡秘地笑着不答,只说我们认识的。他也就不再追问着为难她。

她把他当成可依赖的大哥哥,什么都说,除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她问他,在他的想象里,她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说:修长、细腻,长长的发,直而温柔地垂在肩上……

总之,在他印象里,她美得像天使。

她总是和他聊着聊着,就跑到镜子前看看自己。其实,她的头发很短,身材也不是很苗条,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她突然自惭形秽,就更不想告诉他自己的身份了,怕他会失望,使他们的第一次坦诚相见,就像见光死的网恋一样湮灭掉。

为了向他想象中的“她”靠拢,她开始减肥,留长发。

等头发留得够长了,身材减到他想象中的样子,她就可以站在他面前,笑盈盈地说:知道我是谁吗?

她想象他张大眼睛看着自己,惊喜地叫出她的网名时的样子就缓缓地笑了。

他们就这么散漫地聊着,一年的光阴,就这么过去了,她瘦了,头发终于长到及肩了。这年暑假,她特意穿上了雪白的棉质长裙,去书店找他。

他说过的,觉得她应该是那种眼神清澈、面容单纯的女孩子,穿一袭白色的棉布长裙,轻盈而飘逸。

她抱着一颗扑扑直跳的心,进了书店。他,还是老样子,坐在靠门口的收银台处。翻着一本书,若有人来交钱,便把书放到一边。

她惟恐他一眼认出自己就是那个匿名和他聊了一年多的女孩子,便低了头,匆匆进去,找了个角落,抽出一本书,安静地看。

时光一分一秒地过去,她心不在焉地翻完了四本书,他依然没有发现她,她抽出一本书,正要往收银台走,突然,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嬉笑声:嗨!

她觉得心一抽,就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擎着一客冰淇淋闯了进来,顽皮地冲他做个鬼脸,倚在收银台上,把冰淇淋递给他,一把捞起他放在一旁的手机,边翻边说:你的神仙妹妹今天找没找你聊天?

他边吃她剩下的半客冰淇淋边说:自己看。

女孩撅撅嘴,飞快地移动了几下拇指:以后,不许和你的神仙妹妹聊天!说完,把手机递给他:我把她给删了啊,当心哪天她变成一颗爱情炸弹,把我们的爱情炸飞了。

他刮了她鼻子一下:小心眼。

她手里的书,就啪地落到了地上。

他们一齐往这边看,她捡起书,塞回书架,女孩跑过来,看着她:咦,你怎么哭了?

她浅浅地笑了一下:看小说看的。说完就往外跑,再也不敢看他。

她听见女孩在身后说:咦,她看了什么小说呀?把眼泪都看出来了。

他说了什么,她没听见,只是拼命地跑啊跑啊,跑到街角,才站定了。看着橱窗中的自己,想自己奔跑的样子一定很难看,想着想着,眼泪就又要往外跑。晚上,她上了QQ,对他说:我失恋了。

他问对方是个什么人以及失恋的原因,她笑着说:他爱上了别人。

他哦了一声,问需不需要他帮她做点什么。她流了泪:其实不是他的错,他不知道我爱他。

说完这句,便删了他,爱情晶莹而脆弱,经不起打扰,他没成为她生命中的风景。那么,她亦不可以做惊扰爱情的风铃,哪怕声音悦耳清脆。

几年之后,她走过了几场爱情,也会偶尔想起他。想起他的时候,就缓慢地笑了,觉得赚了他好大便宜,那场没有见光的暗恋,那么隐秘而美好地滋养过她年少羸弱的心灵。

第58篇、爱情故事曾经放弃的,才是命里最无法舍弃的

她记得与他分手的时候,彼此哭得肝肠寸断,却还是分开了。

遥远的距离,也许,她没有勇气去穿越吧。

印象里面,这样的一程,太多艰辛与坎坷。无论多么轰轰烈烈一场,终还是散了。她留在了大城市里,他,则回到了偏僻的县城。各自,开始了各自的生活。

她漂亮而优秀,很快进了一家航空公司做了空姐。来来往往地在各个城市上空飞过,穿越在蓝天白云永恒的湛蓝里,她也时常会想起他来。单纯的岁月里,这份情爱,纵是难得,也许就这样了吧。什么,都会被时间遗忘在身后吧——在有限的生命里。她这样想。

日子也就这样平缓地流过了。这几年,有人为她介绍了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友。旁人都笑说,这两个人是金童玉女,很是般配。她也笑。觉得这就是生活,自己想要的生活。于是,她就这样,与他恋爱,然后顺理成章地结婚,生活下去。

她也偶尔会想念他,却觉得终是远了,如一个恍惚的梦,不甚清晰。也听得同学们说起,他在县城里教书,不曾恋爱结婚。他们都猜测,他仍然在爱着她,所以不肯有别人。她想,谁知道呢。从前种种,仿佛,就这样子,都渐渐地,已经走得远了呢。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相信一切都会如此下去,沿着一条所谓的康庄大道,以世人以为的既定轨迹,一直前行。

只是,生活会转身对你说,记住:生活,没有如果。

有一天的清晨,她独自在家时,突然头痛欲裂,又吐了一地。打了电话给丈夫,他匆匆赶回来,送她进了医院做了细致地检查。然后,静静在家中等待结果。几天后的检查结果出来了,却大出两人的意料:她竟然长了脑瘤。

她那么年轻,那么美丽。有着让人艳羡的生活、爱情、事业。繁华种种,却都被一一地隔阻在了那一扇浅绿色的手术室门外。

浅绿色的门外,仍然是那个喧嚣的世界、繁华的世界,一切都没有变化。而一门之隔的手术室里,她在沉睡。甚至,间或,她还会听到手术器械发生碰撞的清越的声音。

她在那个沉沉的梦境里飞翔,她总是不停地梦到一个片断,她一直都在拼命地追赶着一个背影。他若即若离,明明是在她的身边,却可望而不可及。有时,也有一些久远的,不甚清晰的明丽的场景。当年,那些青春逼人时两情相悦的画面,一帧一帧,在梦境里渐渐鲜活。那个场景的片断,却总是在鲜活的时刻,便灰暗暗地闪现了出来。她知道这个模糊的背影是谁,却从来都触不到他的脸,无论她以为这距离有多么近,一伸出手时,手里只是一团虚无的空气。于是,梦境里的一颗心,就开始沉甸甸地,不停地下坠,往深深的黑底,下坠。

等到她再醒来的时候,正是一个下午时分。暮秋清冷,落英缤纷,点点如雪。

几个昼夜的手术很成功,医生们开颅取走了威胁她生命的肿瘤。在生与死的边缘,她终于挣扎着回来。转头望向窗外,有明媚的阳光,透过镂空的窗棂,倾泻在她的脸上。

一切都很美好。不是么?梦境仍如在目一般,提醒着她,浮生如梦,转瞬即逝,这生命里,你最眷恋的,到底是什么?

接着,她开口对着丈夫说出了获得重生后的第一句话,对不起,我想去找他。

她真的就这样,毫不犹豫地辞去了体面的工作,离开了自己一直认为很般配的丈夫。也流着眼泪,为父母留下一纸书信:如果,没有这一次几乎灭顶的灾难,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内心里,到底最想要什么。别人眼里的自己生活得很幸福,应该知足。在那样的时刻,在生死的线上,我想到了他,我想到这一生里惟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和他在一起。请原谅我,我要去找他!

她给他打去电话。她听见了他仿佛来自梦里的充满磁性的声音,千里遥遥,她叫着他的名字,泪如雨下。她哽咽着,只对他说了一句话。电话那头的他就明白了一切,其实,我一直都在等你,我一直爱你,他轻轻地说。

繁华有时,祸福有时,生命有时……从来,她都以为自己活得很好,如旁人所羡。惟有在生死之际,才发现,原来这曾经放弃的,才是命里最无法舍弃的。

第59篇、爱情故事6万元爱情学费

包括餐费、开房费、堕胎费等,坠入爱河的林浩明在热恋期间为女友共花费6万元人民币,分手后,饱尝失恋滋味的他想要讨回“恋爱投资”。可女友却觉得拍拖花钱是天经地义的,是恋爱的成本,她并没有伸手要一分钱,凭什么向她索要分手费?

一份附带着发票的“恋爱账单”让昔日的恋人对簿公堂,“恋人消费清单”究竟该由谁买单?

“恋爱账单”埋下噩梦伏笔。

一场网络邂逅让22岁的女大学生顾兰兰坠入爱河。

那天晚上,与同学发生争执的顾兰兰,跑到网吧上网发泄,在聊天室见谁都发火,吓得网友们一个个抱头鼠窜,惟独一个叫林浩明的男网友不仅接招,而且想方设法逗她开心。顾兰兰觉得这个网友特别好玩,就和林浩明互相交换了QQ。

随着两人上网聊天的深入,顾兰兰了解到,林浩明现年27岁,是深圳一家网站的编辑。两人越聊越投缘,经常聊到深夜才依依不舍地下线。令顾兰兰产生好感的是,林浩明非常细心。他听说顾兰兰希望买部收音机,第二天就寄去200元。没多久,得知顾兰兰父母双双下岗,顾兰兰读书的生活费捉襟见肘时,林浩明马上又汇给她400元生活费。

收到两笔资助之后,顾兰兰心里热乎乎的。她觉得一个男人能够资助陌生网友,说明他是一个诚实、善良、有爱心的人。顾兰兰忍不住想一睹林浩明的真容。当打开视频后,两人同时都愣住了:只见林浩明英俊洒脱,脸庞有棱有型;林浩明也被顾兰兰俏丽的容貌和凹凸有致的身材所迷倒,两人一见钟情。

随后,林浩明热辣辣的电子邮件和滚烫的手机短信,让顾兰兰脸上每天都荡漾着幸福的红晕。网恋三个月后,顾兰兰飞抵深圳,林浩明请了两天假,牵着顾兰兰的手进酒店、逛商场,还给她买了一部很时尚的数码相机,共花费5500多元。

此次深圳之行,顾兰兰与林浩明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分手前一夜,顾兰兰半推半就,将自己的处女之身献给了枕边的白马王子。

不久,顾兰兰发现自己怀孕了。林浩明寄去了500元堕胎费,顾兰兰独自到医院妇产科做了人流。

随着感情的升温,双方都山盟海誓永不分手。林浩明除了给她购买大量的衣服、首饰之外,还定期给顾兰兰寄去生活费,资助她读完大学本科。更令顾兰兰感动的是,男友对未来的岳父母也慷慨大方。有一次,顾兰兰的父亲赌博输了近万元,被债主持刀追上门,放言如果三天内不偿还赌债,就砍掉他的两根手指。顾兰兰的爸妈吓得四处躲藏,有家难归。顾兰兰接到母亲的哭诉电话后,也提心吊胆、彻夜难眠,就将家里发生的事告诉了男友。林浩明二话不说,第二天就从银行取出1万元人民币,汇给顾兰兰父亲,帮助这个未来的岳父摆脱了黑道人物的追砍。

顾兰兰为男友的真情付出而动容,因为林浩明的薪水并不高,至今尚在租房。他节衣缩食资助自己及家人,更加坚定了顾兰兰非他不嫁的决心。然而,就在顾兰兰与林浩明爱得天昏地暗时,一个色狼的出现一下子重创了她的爱情。

一天晚上顾兰兰逛街后,在一条偏僻幽静的小巷里,一名持刀歹徒将她劫持到一间出租屋里。就在色狼准备施暴时,顾兰兰灵机一动,对歹徒说:“大哥,我刚从医院出来,被检查出患了妇科病。你还是用套吧,否则,把病传染给你老婆,你就麻烦了。”顾兰兰说着从包里取出一只避孕套递给色狼。

原来,顾兰兰听说男友这几天准备到郑州看望她,为了免受堕胎之痛,她特意悄悄买了一包安全套,想不到第一只安全套居然让色狼派上了用场。

被色狼蹂躏之后,顾兰兰当晚就打电话向男友哭诉。第二天,林浩明提前飞往郑州,不是安慰女友,而是质问顾兰兰:“你什么意思?为什么不大喊大叫?为什么还温情脉脉地送安全套给色狼?”

一连几个“为什么”让顾兰兰委屈的泪水奔流而出。“当歹徒明晃晃的尖刀架在我脖子上时,我整个人都傻了!”顾兰兰说,“我当时没大喊大叫,是因为我觉得生命比贞洁更重要。要是歹徒捅我几刀,你今天只能到殡仪馆或医院太平间见我了。”顾兰兰还诘问男友:“如果我当时不给歹徒避孕套,被他传染上什么性病、艾滋病怎么办?”

自己遭遇歹徒劫色,男友不仅不安慰,而且还兴师问罪,这让顾兰兰感到心寒,半个月都没理林浩明。顾兰兰没想到,随着爱情的骤然降温,几个月后,比劫色更可怕的事件再次降临到她的身上。

网上剥光“内衣”无路可逃。

“劫色”事件后,顾兰兰重新审视男友,林浩明的形象大打折扣。就在这时她发现了一个重大秘密:男友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眼疾,而且一直瞒着她。顾兰兰觉得林浩明人品出了问题,便委婉地提出了分手。

林浩明却怀疑女友在校园有了新恋情。为了驱赶“情敌”,林浩明使出绝招。他在顾兰兰所在高校的网站上发帖:“我和顾兰兰情浓意蜜,她傲人的双峰让我入迷,她醉人的体香让我销魂,她腹部的那块胎记美丽得就像一朵绽开的肉花……”林浩明从头发写到脚趾,几乎把顾兰兰的每一个细胞都搬上了网,这看上去是一封赞美女友的情书,但明眼人一瞧,就知道这封肉麻的情书背后包藏祸心。

“你混蛋,为何要用这种方式羞辱我?”顾兰兰怒不可遏,并再次明确提出解除恋爱关系。林浩明慌了神,立即采取两条措施挽救爱情:一方面他给顾兰兰的爸妈寄去了一封长达6页的信,表白了对顾兰兰的一片真心,恳求未来岳父岳母劝说女儿回心转意;另一方面,林浩明飞抵郑州,泪流满面地向顾兰兰道歉。

经不住林浩明的软磨硬泡,顾兰兰同意继续保持恋爱关系,但提出了一个条件:林浩明必须治愈眼疾,否则就分道扬镳。林浩明表示同意。为此,两人还郑重地签订了一份协议。

然而,尽管林浩明四处求医,但他的眼疾仍然没达到满意疗效。为了挽留住女友的芳心,林浩明恩威并施,他一方面不停地恐吓、威胁、骚扰顾兰兰和她的家人,一方面又帮助顾兰兰联系到了深圳一家单位,期望女友毕业后就过去与自己朝夕相处。

结果,顾兰兰大学毕业后并未到深圳发展,而是与郑州市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林浩明终于明白:女友的心已不属于他了。

回想起自己几年来的真心付出,以及花掉的6万元,饱尝失恋滋味的林浩明心里非常郁闷,此时萌生了讨回“恋爱投资”的念头。于是,他带着《分手协议》和“恋爱账单”飞抵郑州,准备与顾兰兰做个彻底了断。

“天啊,我真瞎了眼,当初怎么会跟你这种小气男人谈恋爱?”惊见“恋爱账单”,顾兰兰顿时花容失色。只见这份附带着发票的“恋爱账单”详尽记录了林浩明在恋爱期间为女友支付的全部项目,包括餐费、开房费、堕胎费等,共计42笔。林浩明要求顾兰兰必须在一个月内偿还6万元的“债务”,顾兰兰气得当即拂袖而去。

然而,讨债的林浩明赖在郑州不走,顾兰兰无奈只好同意签订《分手协议》。

失去心爱的人,林浩明很难过。如今拿到了具有还款意义的协议书后,他心里总算找到了一点安慰。然而,一个月后,顾兰兰并未偿还一分钱的“情债”。林浩明给顾兰兰发送了数十条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顾兰兰的回复只有几句话:“拍拖花钱是天经地义的,我并没有伸手向你索要一分钱,每笔开支都是你自愿的,凭什么向我索要分手费?”为了躲避林浩明的纠缠,顾兰兰干脆更换了手机号码,并跳槽到另一家公司。

第60篇、爱情故事爱情道路

他18岁时嚣张跋扈:喂,跟我谈恋爱吧!20岁时年少轻狂:都两年了你还没考虑好?22岁时风华正茂:放心考研,我可以养你。24岁时意气风发:我尊重你的选择,但你也要相信,我会全力支持你。26岁时目光柔和:8年,抗战都有结果了,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28岁时成熟内敛:行,我给你当伴郎。

第61篇、爱情故事所谓爱情,就是生命中遇见对的人

一世繁华,遇见对的人,从此温和从容、岁月静好,天地悠悠之中,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在柴米油盐的现世安稳中慢慢变老,这就是爱情。

爱情之所以让人痛苦,婚姻之所以让人疲惫,是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对的人,不是每个人都遇到了对的人。遇到对的人,一切繁复的表相都会褪去,一切喧嚣的浮世都会静好,变得简单,只觉得,就是他了。然后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感动常在,慢慢变老。希望我们,都会遇见那个对的人。

最近身边很多女友结婚了,问到怎么感觉到对方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答案出奇的,大同小异——你会觉得,他不会走,不用耍任何心机和手段,他就是不会走。

「她」

多年好友恋爱了,她是个独立的姑娘,少年离家,把感情当束缚和羁绊,一直单身。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水到渠成地跟家里安排的相亲对象见面,交往。不痛不痒,无功无过。某天忽然对我说,她准备跟他结婚,理由简单——两人正式交往一周后的一天,由于她出差,提前一天出发去异地,他要第二天才去,所以两个人有一天没见面。因为之前每天见面,所以虽然谈不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但也觉得不太习惯,她想见他。但她没说,不说是她的风格。但他说,我想见你,我去找你。然后他出现在她面前。

其实到这里,我都不知道哪里触动了她,这是再平常不过的情节,发生在每段平常感情里,理所应当,毫无亮点。别说惊喜,连浪漫都谈不上。她一向不缺惊喜感动。

大学的时候,她暗恋的男生远在西安读书,有一天,他在她剪头发的时候忽然出现在她身后,出现在她的城市里,那座一年前他们初识的,短暂相处几天,已阔别一年了的地方。还有一个男生,在她无意提及喜欢哈士奇之后,动身去北方找人买了一只漂亮的哈士奇在她学校附近租了一套公寓养起来,就为了让她想见就能见到。再往前,记得有个男生在情人节的时候在香格里拉跟她表白,直接送上钻戒。

这只是我知道的。但无论哪一件,不都比一天没见到,说我想见你然后来见她更有说服力吗?即使她喜欢这种踏实的感动,前面几个人也不见得给不了她这样平凡的举动。面对我的不解,她说,“你有过被某种很真的东西打动的感觉吗?他想见你,不拐弯抹角,不刻意营造惊喜,想见你就说想见你,知道你想见他,就来到你身边。当时我觉得好温暖,只觉得,就是他了。”

其实我还是不懂,之所以不懂,大概是因为我还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或许,遇到的时候,也无需大道理,无需强有力的逻辑,很简单的一个瞬间,一个念头,就让你答案了然于心。“只觉得,就是他了。”

「他」

大二的时候,路过女生宿舍楼下,看到有人点燃摆成心形的蜡烛放着烟火弹着吉他跟女生表白,歇斯底里大叫某某某我爱你。他驻足观望,同学拉他走,说,“这有什么好看的,没戏!”他问,你怎么知道?同学不以为然地说,“有戏还用这个吗?俩人要看对眼儿了用兴师动众整这套吗!”

去年,他失恋了,借酒浇愁,他跟哥们儿絮絮念,“我为她付出那么多,她说走就走?为了她,我能做到的不能做到的,全都尽力去做,就是为了让她高兴。只要她开口,我什么没满足她?不开口,我也猜她心思,给她惊喜,不高兴了我哄她高兴,她高兴我什么都愿意为她做。她就这么离开我!”哥们儿看着他,一字一句告诉他,“当你遇到那个对的人,你只要用这一半的努力,甚至一半都不用,什么都不用做,她也是你的。”

后来,他遇到她,家里介绍,知根知底,顺理成章开始交往。加之感情遇到过太多曲折,渴望安稳下来,也就不再有激情。对方也是不温不火的态度,为谈婚论嫁而来,明知理想不过走向柴米油盐,也就是这样。

但是有一天,他说,他决定跟她结婚。

她的多年好友结婚前夕,几个闺蜜忆往昔峥嵘岁月怀念感动,展未来前路漫漫忐忑祝愿,哭哭笑笑喝到断片。他去接她,她已经靠在沙发上睡去。他轻轻唤她,她睁眼一瞬间“看到他”,用她后来的形容“从天而降”,“好神奇”。其实是她喝到云里雾里。回到房间,她吐了他一身,他丝毫不觉得不快,帮她擦干净,脱掉脏衣服,照顾她睡去。然后他想到,回来的路上,她对他说了她从未对他说过的话“每次你出现,我都觉得好感动。你知道吗,上次我也想见你,但我没说。你说了,你说的时候,就说我想听这句的一刻,然后你说你来,那时候也正是我在想我想见到你的瞬间。年纪小的时候也收到过很多惊喜感动,但那次那么真实那么温暖,让我义无反顾的对自己说,这就是我想要找的那个人。”

他忽然湿了眼睛,这些在他看来微不足道的,在以往女朋友眼里理所应当的小事,给她的却是足以托付终身的动容。他忽然想到半年前哥们儿跟他说的那句话,“当你遇到那个对的人,你只要用这一半的努力,甚至一半都不用,什么都不用做,她也是你的。”

看着她沉睡的脸,他回答,“想见你,就去见。就是这么简单。”

「我们」

爱情之所以让人痛苦,婚姻之所以让人疲惫,也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对的人,不是每个人都遇到了对的人。遇到对的人,一切繁复的表相都会褪去,一切喧嚣的浮世都会静好,变得简单,简单到无需刻意讨好无需处心积虑无需心机手段无需防范戒备无需步步为营,只觉得,就是他了。然后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感动常在,慢慢变老。

希望我们,都会遇见那个对的人。

第62篇、爱情故事两个“傻子”的爱情故事

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第63篇、爱情故事故事再好,结局也只是再见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故事再好,结局也只是再见。

有时候,明知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时候,明知没有结局,也要去争取,因为不想后悔。

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你呢?单纯吗?宽容吗?爱我吗?要我等吗?还是你的自私?

你会记得这些年的我吗?愿意为你丢弃自尊,放下矜持。不管我做这些值不值,不管爱的多卑微,都是应该的吗?

我知道,我一直怀念过去。我知道,我还记得你天真的笑容,手心的潮湿,眉宇的深情,以及你脸红心跳的感觉

我知道,这些都过去了,可是我还是会回忆起?和你手牵手走向每个幸福的脚步,累了躺在你身上然后咯咯的笑?

忘记这些美好的回忆就必须先忘记了你。我知道忘记你、我都知道,但我却做不到。说得容易做起来却是那么的难。

深夜,走在文庙的街头。总有那么多次,很强烈的渴望能回到从前,牵着你的手,陪我走这段幸福的路。

或许,总有一天,我能像你忘记我一样的忘记你。只是,我还需要点时间。或许,有些人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

命中注定我们相爱,或者,命中注定我们不能在一起。所以,我想明白了,我不在恨你、我也不再怨你。我想不明白的是口口声声的说爱我?

却那样对我,还是你一直想当电视剧女主角那样?俩个男人抢一个女人,然后你会骄傲的想,你看我多有魅力。

其实不爱了,可以好聚好散,就想你今天说你还爱着我,你不觉得好笑吗?你觉得对我们公平吗?

哪天晚上我都说了,你选择他只要你幸福,我退出,默默的祝福你

可是你却选择了我,然后第二天你给个大大的惊喜给我,让我丢尽了脸面。而我最后却那么对你?对不起?

我是过分了点,或许我长这么大没这样丢过脸吧?一时冲疯了脑袋?

也像你说的,爱的越深,恨的就越深吧?毕竟我们相爱过,何必那样。对不起?

关于你,你像天使来到了我的世界,给了我温暖。但是,同时你也是我悲伤的源泉。

俩年前,你说我玩你的感情,我承认那时我没有爱上你,但我喜欢你。所以我敢说我没有玩你?俩年后,你给我答案永远都是这样?

(你税?我选了你、然后我觉得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一起好累)然后说我骗你,(明明不爱我,还说爱我)那只是你的想法,就像你问我?

嘉欣,你爱我吗?我说爱?而你会说爱你什么?我只是傻傻笑?你也说过爱不是说出来的,是用行动证明的。

你不是老是说我确不确定爱你吗?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爱你?因为爱情是永远琢磨不透。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答应你让我做的所有事情。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晚上都想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去看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都那么关注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思念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回忆我们的过去。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跟你说带你去见我父母。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为你一个人喝闷酒、抽愁烟。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就不会像个SB一样跑到你们厂门口说我爱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只听你喜欢的那一首歌。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跑到你QQ空间来回走动。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看见你哭而我像疯了一样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开心。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为你担心。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陪着你回来。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像现在如此落寞如此孤寂。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在乎是否有你的消息。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去相信我们之间的缘分和爱情。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害怕失去;不会担心你哪天会突然离我而去。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胡思乱想。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一直看着你的。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为了你和兄弟吵架。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不顾别人怎么说你而死心塌地的去爱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QQ就不会有你专门的一个分组。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爱你爱到不能自拔。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一心一意去守护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放不下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晚上一个人寂静的写日记,希望能感动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让你乱叫外号。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那么爱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那么爱你。

如果我不爱你,就不会有一种想多点了解你的想法和冲动。

想知道你的开心,想知道你的痛苦;希望能够帮你一起分担忧愁和压力,想帮你做点什么。

如果我不爱你,就不会在意你是否对我在乎;也不会每天给你电话的时候尽量去幽默,给你快乐和笑声,让你可以在通话中舒解一天的劳累和压力。

如果这样还不算爱上一个人,我想我一辈子都不知道这样才算爱。

其实,分开并不是我想要的,永远这个词,我也高攀不起,所以,幸福只是暂时的,曾经的轰轰烈烈,最后的撕心裂肺,这句话,是我说的。

没有永远,也没有人给得起永远,就像你说的那样?老公我们一辈子也不分开,可是结局呢?

所以,永远这个词只是人编造出来的谎话,也对,你是他的掌上明珠,我只是你的替代品,或者,我根本就没资格和你在一起吧?

曾经的我们,在宁愿婚沙点约定,我说,雨,三年后,你未嫁,我未娶,我们就结婚,你说恩。

现在呢?你牵着他的手,对他说,亲爱的我们永不分离。曾经,我以为你的笑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你的哭是世界上最悲伤的。

你的哭你的笑都牵扯到我的情绪,现在才知,你的哭你的笑都是为了他。

我和你的故事就如梦一般,醒来就只能回味,不真实,不过,谢谢你曾经爱过我。谢谢你曾经担心过我。

伤感爱情故事谢谢你曾经给过我温暖。也谢谢你,曾经对我说的再见。

现在你和他,一定很幸福,像曾经的我们那么幸福。你们也曾到我的面前,手牵着手拿着花,头也不回的走去,我想如果我们某年某月相遇了。

你和他牵着手,而我和我那个她牵着手,你会对我说,祝你幸福?而我也会说,祝你幸福。

其实我们只是匆匆的过客,偶尔的回幕,只是上帝的恶做剧。

其实我们只是电影里的一个剧本。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故事再好,结局也只是再见。

第64篇、人生故事一个“傻”男孩的凄美爱情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一个“傻”男孩的凄美爱情。

高二下半学期时男孩喜欢上了学校的一个女孩,女孩长的很漂亮,但她是一个很堕落的女孩,他知道她经常跟一些小混混在一起,而她的父亲跟本就不管她,因为她母亲死后,父亲又娶了她的后妈。尽管如此男孩还是无发自拔地喜欢她。每天男孩都会在她回家的路上跟着她,可是她总是跟一些小混混出入酒吧、迪厅。男孩每次看到这些都很伤心,他决定改变女孩,他向女孩表达了爱意,男孩长得算是比较帅,只是家里经济很一般,不是很有钱,起初女孩根本看不起他,但是男孩并没有放弃。或许是男孩的诚心打动了女孩,女孩终于答应了他,但女孩说要1000块钱有急用,男孩虽然勉强但还是向父母要钱给了她。男孩对女孩非常好,一切都宠着她,只要女孩开口要求男孩都会尽力答应、女孩几次向他要钱男孩都给她了。有一天下雨,男孩为了不让女孩淋雨,脱下衣服替她挡雨,结果男孩却发了高烧。

就这样他们在男孩全力呵护下度过了半个学期,暑假男孩说要打工,女孩说去吧反正我也没时间整天陪你。女孩不知道男孩给她钱时有两次是跟同学借的500块钱,他想打工还给同学。暑假结束了,开学的前一天男孩说他有2500块钱,要陪她买点东西,女孩非常高兴让他在一家酒吧门口等她,晚上他们刚一见面就有个小混混把拿刀挟持到女孩到了一个小巷子里,把刀放在女孩的脖子上威胁他交出钱来,他给了那个人,但男孩又趁那个人放开女孩时把那个人刀的夺了过来,把刀架在那个人的脖子上让他把钱还回来,而这时正好有两个警察巡逻经过…他们被抓进警察局,那个男人反咬一口,说他抢劫、女孩也说是他。警察看到的也是他拿刀向人家要钱男孩的父母来了,男孩说那是他打工挣的,他半夜里趁父母睡觉之后给人家贴小广告,早晨又偷偷回家赚的,警察去调查,但那些广告是违法的,那些厂商看见警察早就跑了,男孩没有再解释了男孩最终被判了五年。

男孩伤心欲决,他最终明白是女孩策划的抢劫。其实女孩不知道那2500块钱是他想给她买那部她早已看好的手机的,如果她要自己肯定会给她的。其实男孩不知道是因为女孩的朋友急需钱才向他抢的,她根本就不爱男孩。四年半后,男孩表现好提前半年出狱,他找到了女孩,她在一家酒吧当服务员,女孩早已不是四年半前的她了,从那件事后她就远离了那帮朋友。男孩默默地看着女孩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女孩说不出的愧疚,泪水在眼中打转。

男孩找了份工作,在一家工厂跑业务。他工作积极,业务成绩高,人缘又好半年后就破格升为销售经理。他还是经常去看女孩,每次看到女孩和她男孩友恩爱时他就流泪,可是他还是一次又一次地偷偷去看她,他始终忘不了他。有一次他去看女孩,女孩没上班,他从女孩同事那得知:女孩得了白血病有合适的骨髓却没钱看病,父亲不管她,男朋友也离她而去…半个月后,有人给女孩捐了30万,女孩得救了,女孩想感谢好心人可她跟本找不到。

三年后,男孩又从监狱里走了出来,原来男孩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30万救女孩,但他始终没说出那30万的去向,他又判了三年。而他的父母已经过度伤心相继得病去世,他流着泪把父母留下的房子卖掉,去另外一个城市打拼,临走前他又找到了女孩,他偷偷地看着女孩与一个男人牵手而行,她结婚了。男孩走了,离开了这座伤心的城市。又是两年之后,当年的女孩,现在的女人,当她搂着儿子看报纸时突然放声大哭,原来报纸上报道了一个年轻企业家在五年前因挪用30万被判三年,出狱后到另一个城市经过两年艰难打拼终于成为了身价几百万的企业家,昨天回到本市把当年挪用的钱又还给了那家工厂,并向厂长深深道歉,而那个企业家的照片竟然是当初那个曾经爱她的男孩。她明白了当初救她的好心人原来是那个她曾陷害的男孩,原来他一直关心着她,原来他又一次为了她而坐牢,那一夜她哭得撕心裂肺…第二天,女人出去买菜回家时,突然看见一个当初熟悉的背影,竟然是那个男孩,而他站在一辆奔驰车前正在抬头看她家的窗户,她站在那里泪流满面,他回过头来显得有些无措,过了一会,男孩说你能陪我喝杯酒吗?女孩流着泪点了点头。

他们来到了一家酒吧,当初她约他见面的酒吧。酒吧里基本没有人,女人一直流泪,他们在一张靠窗的桌坐下,男孩说“你过得好吗”女人流着泪说“我对不起你”男孩说“你别哭了,你没有对不起我,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怨过你,十年了,我用七年的时间两次为你坐牢就是因为我爱你啊。现在你丈夫跟你离婚了,你能给我一次机会吗,我依然着爱你啊!”说完男孩也哭了,女孩只是看着他哭,两个人相视流泪,泪滑落脸庞,滴落到酒里,溅起一朵朵小小的却最凄美的泪花……(不管故事里的女人是否答应男孩,但我真心她希望能答应,其实答不答应已经不重要,男孩还会在乎她是否答应吗?不管怎么我想男孩一定会继续爱她保护她的! 每个人爱一个人的方式都不同,但如果你不爱那个深爱你的人就不要玩弄他(她)的感情,因为你会因伤他(她)一辈子而后悔内疚一辈子。爱一个人请要深爱!愿天下有情人白头到老!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一个“傻”男孩的凄美爱情。

第65篇、爱情故事我爱你却不能爱,你知道吗?

我爱你却不能爱,心里仿佛在滴血,而你却不知道,也许你根本就不想知道!

我是个受伤的女人,曾经有自己的温馨家庭,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离开那个自己用心珍惜的家,但是我还是被老公赶了出来,带着对家的眷恋,带着对孩子的愧疚我离开了家,那时候几天的时间仿佛老了十岁,我不相信为什么感情这么脆弱?更不相信为什么一向老实的老公会这么的无情,我不肯离开家,可是不得不离婚的事实让我还是离开了,当时的我是那么的绝望,那么的无奈,仿佛我的整个世界都黑了!

给了老公两年的时间希望他会回心转移,可是等他把儿子交到我的手上的时候我彻底绝望了,告诉自己是时候该放下了,看着可爱的儿子我的心是那么的快乐,离婚后的两年我才明白我真正放不下的是我的儿子,而不是那个伤我最深的老公!

时间过得飞快,我的心情也渐渐地愉快起来,可是拒绝找老公的念头从来没有改变过,因为我怕了,是真的怕了,对男人我渐渐地失去了信心,细细想想自己对自己太不负责了,从小到大没有真正的爱过,就算有也是被感动的爱,让自己刻骨铭心的爱却没有过,原来自己一直以为找个对自己好的就可以了,当初的老公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感动的嫁给了他,七年之痒让我们又匆匆的各奔东西,所以我开始不再相信男人!

生活中我一个人独自面对所以的困难,但是看着孩子一天天的长大,我的心是暖暖的,我深深地知道带着孩子对我意味着什么?也许我这辈子就这样孤独的度过,可是我是乐观的,几乎每一个人都看到的是我的笑容,我相信老天是会看到得!

直到那一天,我见到了他:一个一面之交的男人,我才相信什么是一见钟情,我从来不相信这个,认为那些只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可是当我见到他的时候我是那么的不能控制自己失控的情绪,认识他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碰到了困难求人办事情,别人介绍我认识的,当他知道我的遭遇时是那么的关心我,几次电话交谈他让我去他的办公室找他,一起商量一下事情需要怎么处理,我欣然答应了,当我到了他的办公室的时候,他正在静静的坐着,看到我他立刻起来给我泡了上好的茶,他喝茶的方式都是很讲究得,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很紧张,他和我谈了起来,从婚姻到生活,我知道他其实很累很累,有很多的烦恼,我们仿佛有很多共同的语言,说话的闲暇我总是偷偷的瞟他一眼,当看到他那并不是很大甚至有些小的眼睛时,我觉得他是那么的可爱;当看到他一笑那微上翘的嘴角是,我觉得他是那么的迷人;当我细细的聆听他的声音时,我觉得他的声音是那样的富有磁性。我打住自己想下去的念头,因为我知道我不能那么想,他大我几岁,他说他没有妹妹让我叫他哥,我答应了,对于他的帮助我很感激,对于有这样可以谈心的哥哥我更是庆幸!

后来的一段时间他每天都给我打电话,只要一天不打我的心里就很失落,从此我改变了自己:我开始爱打扮,也认认真真的减肥,以至于我一个月的时间瘦了足足有十斤!在我的心里这种感觉是美好的,值到有一天他让我出去陪陪他,我拒绝了他,也许是我多想了,我告诉他:相处的日子让我喜欢上了他,我知道我不能这样做,我不想去伤害另一个女人,更不想游戏人生。渐渐地他说了几次就在也没有了下文,以后的日子里都是我给他发短信,希望他会好好的,可是他总对我说我不了解他,后来我再发短信就没有了回音!

只是一面之交,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这些日子我每天都想他,我努力地控制自己,我把他的电话号码删除了却删不了记忆,电脑球球上我天天都在看他是否在线,我这是怎么了?这么大人为什么还这样的幼稚?

如今我们偶尔为了一些事情还有通电话,他会告诉我什么该说什么不能说,但是态度总是冷冷得,每天希望能接到他的电话,但又害怕,怕他的埋怨,怕他的冷淡,曾经发誓再也不找对象,为什么我自从见到他起就再也没有忘掉?


第66篇、爱情故事多久才可以忘记一个人

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相遇一个人,又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喜欢一个人,又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忘记一个人。­

有一个叫做路的男孩,他说他喜欢过一个女孩三年,也为了她荒废堕落过三年,也为了她流过很多次的眼泪,可是那个女孩却从来没有喜欢过他,甚至没有回头看过他一眼。路总是想给她点感动,可是那个叫做稀的女孩却总是在许多人的面前骂他,用一些语言刺激他,他甚至为了她有自残过。­

我真的真的很喜欢她。­

他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甚至看到了他眼里的泪。可能有些感情自己怎么试着去遗忘都是没有办法忘记的吧。­

这个叫做路的男孩告诉我,有一次她看到她跟另外一个男孩在一起的时候有想过放弃生命放弃自己。那个时候他离高考只剩下一个月,他以为一切就要这样结束了,可是他的爸爸,一直都很爱他很爱他的爸爸哭着找到他,他看到自尊心强从来没有低过头的爸爸的眼泪就真的真的好难过好难过。­

后来有许多的女孩喜欢他,他也对一个女孩动心过,他说她很纯,像极了多年前的她,而且哪个女孩也叫稀。还像的是她也不喜欢他。­

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受过的伤要多久的时间才可以痊愈。­

我听到他这样的故事开始有点疼惜他了。­

我的小路,对那些受过伤的人,我总是喜欢称他们说是我的,因为我真的很想去疼惜,我不希望他们不快乐,因为我知道不快乐是多么一件让人辛苦的事情。­

小路,你要快乐,好吗?


第67篇、爱情故事有那么一种爱

不知道当初他们是怎么走在一起的: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作家;一个好动,一个好静;音乐是他的生命,文章是她的灵魂。

反正,他们就走在一起了。

像许多人一样,开始觉得彼此能一起走到老。后来才发现无论巧克力冰淇淋的味道有多么好,紫丁香花开得有多么香,风景区的山水多么美,我们最终对它还是会失去强烈的兴趣而变得淡漠。

当激情褪去,原本亲密的两个人日渐生远、无关痛痒,开始困惑于当初的爱。为什么会有七年之痒的感觉?当初爱的轰轰烈烈、缠缠绵绵,恨不得两个人天天粘在一起,终于选择了婚姻,可以明正言顺地生活在一起,而某一天,却发现爱不是当初的爱了。

她说,是他变了。

他说,是她变了。

黄昏中,一对夫妻走在街上格外显眼,他们刚上街回来,女的手里拿着一摞的书,男的手中拿着一叠的CD。

咯吱!推开那扇门,那是一间50平米的小房。曾经这是他们精心经营的浪漫小屋。

“你去把菜洗洗,我去做饭。”放下手中的书,女的说。

“不去,那是女人干的事。”拿着CD走回房间,一会房间里传出一阵吉它声。

“干嘛非得我做?你整天就知道弹你那吉它。”女的夺门而进,抢过吉它“听力让人很烦知道不?纯粹是噪音。”

“别侮辱我的音乐。你写的文章有好到哪去?更本就是无病呻吟。”男的不甘示落,大声反驳。

“你!要吃饭自己做去,今天我不做了!”

这句话激怒了他,夺过吉它就走:“这顿饭我还不吃了。”碰的一身,门关得老响老响的。

“走了有种就别回来。”望着丈夫离去的身影,恨声说到。

她没吃饭,回到房间,关起门,躺在床上,想到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她觉得他们似乎走到头了。

“他好像不爱我了。”想起原来他对自己的好,泣不成声,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她好像一点也不关心我了。”他就在酒吧,拿着吉它唱了一夜。

......

“走了有种你就别回来啊,干嘛还回来。”唱了一晚上的歌,原本把烦扰都忘却的他,听到这话,气得血涌心头,张口却说不出话来,只有“啊啊啊”的声音。

其实见到丈夫回来她还是很高兴的,可她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会说出那话,说出后很后悔。刚想道歉,发现丈夫张口去发不出声,却把她给吓到了。

“别装哑巴哈。昨天是我做得不对,你也没必要来吓我。”妻子的声音有些颤抖。

“啊啊啊。”丈夫张口依旧说不出话。

“医院,快!咱上医院看看去。”没等丈夫反应,她拉起丈夫就往医院跑,那一刻,她忘记了自己是个弱小的女子,原来她也是很有力的。

“她还是关心我的。”丈夫望着跑在前面的妻子,一阵的感动。想起这些年,妻子对自己的照顾,突然觉得蛮对不起妻子的。“这些年我都没有好好疼爱过她吧。”

妻子跑着跑着,觉得这场景很熟悉。“哦!原来我生病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想起以前自己生病时候,丈夫抱着自己跑医院。眼泪都掉下来了。“这些年我都没有好好照顾好他。他是那么的爱我。”

......

“恐怕他失声了。”医生的话,让他俩的心,凉飕飕的。不知道啥想法,脑子突然空空的。


第68篇、爱情故事记忆里那些零零碎碎的温暖

还是要芳草么?像天使一样的漂亮姐姐冲艾昕笑着,笑容多美多甜啊,几乎覆盖了这个冬天所有的寒意。

是的,第378期。终于又等来了,艾昕心满意足地捧着新出炉的<芳草。青春版>,晚上又要挑灯夜读了喔。

小妹慢走,再见啊!

再见!

艾昕感觉到心里暖洋洋的,在这刺骨的寒冬里,漂亮姐姐的笑就像从城堡窗户外射进来最亮地那一道光,可以把整座城堡都照得暖洋洋的。

艾昕第一次知道芳草还是在夏天的时候,那时正值暑期,爸爸托她去书报亭买报纸,一本封面浪漫唯美的杂志吸引了她的眼球。于是连着报纸一起买回了家。

艾昕是很少哭的,可是那个晚上,她却流了整个夏天最多的一次泪水。那本叫芳草的杂志,艾昕就这样深深地喜欢上了,一直一直。

艾昕最好喜欢做梦了,因为现实总是无法令人满足,所以只好用梦幻来填补现实的缺憾。艾昕把自己幻想成所有浪漫爱情故事的女主角,把浪漫爱情故事的所有女主角幻想成自己。芳草多美多浪漫啊,艾昕像喜欢做梦一样喜欢着芳草,像热爱芳草一样热爱着做梦。于是,身边所有的男生在她眼里都成了青蛙,艾昕总觉得他们不够王子。

第一次读完芳草时,艾昕很认真地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像芳草里的那些作者一样,用文字去描绘她的梦幻,把自己的梦变得真实一点。

艾昕给自己取了个很好听的笔名,晴寒末初。

艾昕讨厌夏天,讨厌夏天热烈刺眼的阳光,因为害怕被灼伤的痛。同样,艾昕也痛恨冬天,因为凛冽的寒风总是能把她的意志力消弱到最低点。夏天临末和冬天临初的那段时间,叫秋天吧,这是艾昕最喜欢的季节。

晴末寒初。艾昕很满意这个名字。

长这么大,艾昕一直都没恋爱过呢。对于现实中的爱情,她根本不在乎,她渴望的,是梦里的。所以在她第N亿次做着王子和城堡的梦时,把一个喜欢她的男孩子递来的情书撕得粉碎。纸屑在空中飞飞扬扬漂漂洒洒时,艾昕就冲那个委屈的男孩喊,你不是金政勋,不是明道,不是飞轮海当中的的任何一个,所以更不是我梦里的王子。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看到过叫情书的那玩意儿了。每次想起这件事,艾昕都不免有点小后悔,还好有梦陪伴着她,偶尔清醒过来的时候,艾昕也不免嘲笑自己的愚蠢和不现实。继而是傻笑,然后又继续做着她的白日梦。

第N次站在书报亭前。不是漂亮姐姐么,艾昕不知道书报亭什么时候换了主人。

芳草第379期,请问有么?

有的啊,请拿好喔。男孩迅速的把杂志递给艾昕。你也喜欢芳草么,我从前几个月开始看的,很不错啊。男孩喜笑颜开的说着,长长的睫毛剪辑着天空照射过来的那一缕缕阳光,俊美的五官显得更加明亮。艾昕看着他的笑容时,忽然感觉到这个城市的温度也不是那么的冷,反到有一丝丝暖意,因为暖,就暖进了心里。

是啊,我就是这样喜欢咯。

不知道是因为买到芳草的缘故,还是之前那位售书的男孩,艾昕像刚吃完棉花糖一样,感觉心里软乎乎的,甜丝丝的。男孩的笑容一直在脑海挥之不去,那张俊美的脸,就连梦里的王子,也不过如此吧!令人不解的是,男孩为什么会在书报亭呢,以彼此相仿的年纪,不是也应该在上学的吗。

还是像以往一样,读着芳草的时候,会不知不觉地就流出眼泪来,也会不知不觉地笑出声来。

艾昕再次想起男孩,他说他也看的,他说很不错啊。

不知怎么的,今天一点也不冷呢,寒风收起了以往的嚣张拨唬,就连平时吝啬的太阳今天也大发慈悲呢。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难道是梦里的王子要出现了吗?艾昕痴痴的笑着,做起梦的时候,总是这样傻呵。


第69篇、爱情故事亲爱的,你会为我跑几步?

是我无意中看到的一幕。

一个男孩送女孩上车,挥挥手互相道别,很平常的一幕。汽车缓缓开动,忽然,透过车窗玻璃,我看到男孩追着汽车开始奔跑,眼里含着温柔微笑。他的嘴唇紧闭着,其实道别的话应该早巳说过,或许明天两人又可以见面,可是,他还是追着汽车奔跑。

而车上,女孩也紧紧盯着他,两人就这样车上车下默默对望。

这就是久违了的爱情吧!

他们还那么年轻,年轻得让人嫉妒,他们没有经历过人生风雨,只怕连伤心失望也不曾品尝过。可是他们却明白真爱的滋味,没有任何遮掩的情感流露。他们的爱情不一定会有结果,按照我们人生的经验来说,太稚嫩的爱情往往难得正果,可是这一刻的温柔就已是永恒。

而我已经习惯了,和别人道别,说一句再见,不再回头。透过车窗,我也看不见有人会目送着离开,站台里再也看不到刚才还和你亲热说话的人。

可是多年前,我也是那样一个女孩,跳上车,然后不管车是否开动人容易摔跤,就不顾一切地朝车厢后跑,一直跑到最后面的座位上;而车下,也有个俊朗身影在奔跑,汽车总是很快就拉开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可是目光却依然灼热地在空气里碰撞……直到车开远,看不见他了,那目光就刻在了心里。那时候觉得这样的举动再自然不过,而现在回味起来,才知道它已如远去的青涩岁月一般,永远消逝在年轮深处……

于是问现在身边的人,亲爱的,送别我的时候,你会为我跑几步?答案是为什么要跑?明天就可以相见啊!或者,你上车,我也要赶车,抓紧时间,何必道别?

是啊,我们已经看淡别离,正如我们已经看淡了爱情。生活里有许多比爱情更值得我们撒开腿奔跑去追求的东西,与其相比,爱情仿佛不过是劳神费力的低值易耗品。可是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们得到的越多却越不快乐?

回头看那流逝的岁月,我们曾经一无所有,我们也不明白愁的滋味,可是我们曾是那么快乐那么不舍得的,不管不顾地跟随着载有心爱的人的汽车奔跑。

因此有可能的话,你也可以问问那个说爱你到永远的人:亲爱的,你会为我跑几步?即使只一步,我们也该感动得流下眼泪。


第70篇、人生故事爱情,永恒不变的

对于生活你哭过吗?先不要做肯定或者否定的回答,生活中的任何事都不要!生活的滋味就是千姿百态五味杂陈。我想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大多数人的回答都是哭过!我没办法去肯定的回答,所有人都哭过。因为生活就是这样任何事情都没有肯定的答案。当然除了对生活哭过的人以外,我已经不排除,生活没有让他哭的人!有的人从出生开始,命运之神就眷顾着!

当你看到我这段话,想一想你为什么会因生活而哭泣?不哭难道不行吗?我很爱哭,甚至读着一段有感情色彩的文字,我也会哭。至于是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了。

我不喜欢喝咖啡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绿茶!在我看来,咖啡入口前是香醇的,有一丝甜甜的!可是当你喝下回味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却只剩下苦涩。而绿茶不同于咖啡的是,入口只有苦涩,可是回味的时候却很香甜!说这段的话我不是想让你们知道生活是先苦后甜。而是还有更重要的至于是什么你们仔细想想吧。如果实在想不出来是否可以把咖啡换成绿茶然后仔细的品尝一口回味一下呢!

最近有两个故事困扰着我。其中一个是:那天有个朋友跟我说了一件事我觉得我很诧异。我们是从未谋面的朋友甚至连彼此的姓名都不知道。她跟我说,她和她的闺蜜闹别扭。闺蜜之间闹别扭我从来不会感到诧异。可是她的理由却让我很惊讶。事情是这样的,她说她的闺蜜看见她和男朋友天天腻在一起,做出了很过分的行为。有一天,她的闺密上前给了她男朋友一巴掌,第一次的时候,因为她是闺蜜,所以没有记恨她,甚至男朋友也很大度的不去在意这件事!

可能很多人都觉得这样的事发生了第一次可能两个女孩就不可能做朋友了。我也是这么认为,可是并没有,这是我感到诧异的地方,两个人的友情到什么地步才可以原谅这样的事情的发生让我不得而知。

可是很快女孩的闺蜜就再次做了这样的事,第二次女孩的男朋友为了制止闺蜜的无理行为推了闺蜜一下。自此两个女孩的友情彻底破裂。当作为受害一方的女孩给我说原因的时候,是这样说的:“我很爱我的男朋友,可是同样我也很珍惜和她的友情。因为我和男朋友恩爱倍加,而闺蜜喜欢的男生并不喜欢她,所以她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我只想说,女孩我真的很佩服你,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我身上第一次也许就不会再有第二次了。我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女孩会原谅闺蜜,同样的闺蜜为什么会这样做。当女孩给我说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难道闺蜜喜欢她的男朋友!”后来发现不是,我才为我的狭小心里上了一课。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她的闺蜜会把自己感情的不顺利发泄到她男朋友这里,也许可能性千奇百怪,但是我唯一在意的是,女孩记得珍惜这样爱你的男朋友!

其实不同年龄段的人遇到这件事也许结果会大不同!20岁的人遇到这件是也许会永远视她的闺蜜为敌人;30岁的人遇到这件事也许表面会努力的掩饰自己的不悦,但是心里却可怕的很。40岁的人都已经成熟了,这样的事根本不会发生。人们都学会了伪装,再也看不到真实的彼此,所以隔阂才会越来越多,为什么不能坦诚相见,当你看这段话时,你能想一下吗?在朋友相处间你是怎么样的……

还有一个故事很简单!

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朋友失恋的。要从早前说起。两个人是同学关系,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两个人莫名的在一起,在一起没多久朋友之间都传开了!所有的朋友都不看好他们!经过再简单不过,两个人并没有为彼此改变,也没有在彼此世界里留下印记。第一次分手的理由是,男孩触及了女孩在感情世界里的底线——脚踏两只船。

一年以后两个人莫名的复合了。也许在我们看来是没有理由的,具体的原因甚至连当事人都说不明了。在一起第二次的两个人所有人同样的不看好。女孩总是附和着男孩,尽管女孩一直强调男孩改变了很多,她这样说的时候我觉得她很幸福。其实一直想泼她冷水,想问她一句,他的改变有一丝是为了你吗?如果没有,那么他即使再投胎做人都跟你没多大关系。何况只是改变,人都是在不断成长,所以在长大的路上改变了也不稀奇,他的改变你看的很清楚那是因为,你记住的只是以前的他。可是我一直没有这样问过。我总觉得别人的感情,我们这些明白的局外人不要说太多,也不要给别人做任何决定。其实同样的道理我们会通过各种方式去领悟!不同的人适合不同的方式!

第二次在一起的两个人总是形影不离,比起第一次多了很多人说女孩不值得。可是爱情是冲昏头脑的嘛,所以这样外界的议论根本改变不了什么!第二次相比第一次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久,不过很快也终究分开了。分手的原因有些离谱,可是又有点如出一辙!

因为男孩看见女孩和她的好朋友在一起有说有笑。其实就是站在一起说话了。虽然不是第一次,但是这是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次。

我很瞧不起男孩,在分手时男孩竟然说让女孩滚,这样伤人的话语。不是男孩没有责怪人的权利,只是我觉得这样环境下说这样过的男生很无能。他想控制女孩的交际圈,可是在他的交际圈里女孩却融入不了。

女孩分手后来抱着我痛哭。我并没有给她什么安慰,我想我唯有打醒这个向往在那个男孩那里得到永远爱情的女孩。才会让她不再受伤害。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女孩可以随时跟在他身后,女孩可以弯腰给他系鞋带,可以在他打篮球的时候饿着拿着饭等他。我想她心里也只是在期望可以一起吃。女孩强调的是男孩的改变,可是只有我们才会看见这个腼腆的女孩为男孩改变了很多。我不去否认他们之间存在过爱,甚至不去否认女孩说的男孩的改变,可是我否认的是男孩享受了女孩的付出,甚至没有感谢的认为理所当然。

就连分手他们也闹了很久,惊动了所有人。其实真的没有必要的事他们最在意。这就是爱情!我叫女孩不要难过了,可是她的心里存在着伤痛是真实的!我跟她说如果你真的想通了不值得,如果你真的觉得你能走出有他的世界。方法很简单,不要觉得你的爱情有多伟大,分手了就去告诉那些爱你的朋友们,一个一个的去说,说出你心里真实的想法,说着说着你会慢慢的发现自己的事会慢慢的说成像是别人的事,说着说着你就像说着故事一样。最后你一定会走出阴影!

我是他们感情的局外人,所以在梳理这件事的时候,我根本没办法说的很清楚明了。也许换个人来说,你会发现你听到的也许是另外一个故事。

在感情的世界里,会觉得不值得的时候,那是因为你没有索取到你认为值得的,可是人都不是容易满足的动物,他们的分手是因为女孩没有满足男孩要她不要跟她朋友接触的要求。分分合合那是恋爱!吵吵闹闹那是爱情!简简单单那是幸福!长长久久那是生活!

我们不是要去知道这个故事所有的细节,有的时候让它留下点神秘感是值得的!

如果用咖啡和绿茶形容你的爱情,你觉得会是什么?或者什么更接近你的爱情!到底爱情是什么我们一直再问,同样的我们也一直在经历着。这个不变的话题被所有人提及!如果你读完了这两个故事你得到了什么?

谁的人生不会遇上几个人渣,可是我们为什么要去在乎他们呢?有的时候我们就是不能灵活的面对每一件事情,所以才会去纠结一些小事。我曾经经历了三段感情,已经过去很久了,突然发现你要我说起因经过结果,我都说不上了。

生活中不要去在意太多的小事,也许你所在意呢那些小事在别人看来,早已经是九霄云外的事情,甚至他们不曾记得,有这些事情发生。无论是爱情亲情友情不要去争论太多是否结果和对错。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嘛太认真你就输了……

第71篇、爱情故事上帝藏起了一厘米

结婚后,总有些促狭的朋友,拿他俩的身高打趣。他1。69米,她1。70米,仅仅相差一厘米。可视觉是个坏东西,它将这一厘米的差距在世人眼里夸大到无限。

玩笑听得多了,他仍然笑嘻嘻的,可她的心里就长出了草。这一厘米忽然变成了天堑。

也想为了这一厘米分手,可总有点什么东西,柔软地、固执地牵系着,叫她没有勇气扯断。

终于,她不肯与他一同出现。一个人逛商场,咬紧牙,提大包小包的东西;一个人参加朋友聚会,只喝饮料,唯恐醉成泥后无法回家。甚至,加班的时候,也不再要他去接。

出租车开不进巷子,只能在巷口下车。开始也是怕的,可慢慢习惯后,也就好了。她终于明白,没有他,也是一样地过。

他居然什么都不问,而且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每次她回来,无论多晚,他总要比她更晚,而且满脸的疲惫。他这是在向她示威吗?她有些委屈。

苹果的外表仍然光洁红润,可芯子已经变苦了。那一丝不舍灰飞烟灭。她想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平静地结束这段婚姻。

他忽然被派去出差,走之前,他一再地嘱咐她:“逛商场的时候,别把钱包随意地捏在手里,加班或者朋友聚会,如果太晚了,打车时一定要叫那个熟悉的司机。”

听着他的温言软语,她几乎想冷笑:“你在家的日子,眼里心里何尝有过我?现在却扮演爱侣情深,真是叫人不齿!”

心,忽然就轻松下来。她知道,这段爱情已经寿终正寝。他离开的7天里,她照旧逛街、聚会、加班。可是,却发生了一些意外。

在超市的門前,她的钱包竟被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抢了。半夜加班回来,到家门口才发现,装钥匙和手机的包忘在了出租车上。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抱住双肩,蹲在门口。

一阵上楼的脚步声,惊得她慌乱地站起来。竟是那个出租车司机,急匆匆地冲了上来,送上那个救命的小皮包。

她破涕为笑,千恩万谢。那司机微微一笑:“不用谢,你老公嘱咐我的,你晚上坐我的车,一定要通知他去接你。今天,他说他在出差,叫我一定要等到你家的灯亮了再走,刚才我等的时候,发现你忘了拿包。”

原来是这样!难怪,他一走,就连小毛贼也敢动手抢她了。每一次,他回来得比她更晚,只因,他一直走在她身后。

她去车站接他时,嗔怪道:“为什么要藏在我身后,害得我差点丢掉你!”他笑道:“上帝藏起了我的一厘米,是为了让我发现善良的你。我藏在你身后,是为让你一转身就能看见幸福。”

她转过身去,紧紧地抱住他,抱住她的幸福。谁会那么傻,为了上帝藏起的一厘米,而丢掉一世的幸福呢!

第72篇、生活故事爱情圈套

爱情圈套

黄磊是朋友们眼中的“秀才”,平时也没什么太多的爱好,就是喜欢看书和写作。别看他发表的小说里主人公都是情意绵绵的,甚至成了情圣,但作为作者的他却连恋爱都没谈过。

情人节的晚上,黄磊吃过晚饭,打开电脑,正想写点文章。这时他的手机收到一则短信:“你别以为换了手机号码我就找不到你,今晚我在以前我们经常约会的‘红茶馆’等你。如果你不来,这则短信就是我的遗言。”看到最后,黄磊吓了一跳,显然,这是一位失恋的女孩错发过来的。以前黄磊也收到过别人错发的短信,但这次他却不能置之不理了,因为人命关天。

黄磊赶到了那间“红茶馆”,红茶馆里都是含情脉脉、轻言细语说着情话的情侣,只有一个女孩独自坐在角落里,显得落寞而忧伤。黄磊觉得这个女孩有些眼熟,再仔细一看,原来是公司里的一个女职员刘芳。刘芳长得很漂亮,家庭条件又好,刚来公司的时候,不少男同事总是刻意接近她,约她吃饭,给她送礼物。刚开始刘芳婉转地拒绝,但男同事们继续对她展开猛烈的攻势,最后刘芳只好在众人面前宣布她已经有男朋友了。

黄磊没想到发错短信给他的会是刘芳。他不敢相信这个被众多男孩追求的漂亮女孩竟然也会被抛弃!那个抛弃她的男人脑子是不是有病啊!平时在公司,刘芳经常找黄磊帮忙,他也从不拒绝,但是他从不主动和她搭讪。不是因为讨厌她,而是因为自卑。

黄磊的父母是乡下农民,他通过自身的努力才留在这座城市。虽然他一直很努力地工作,但是他现在还是无房无车一族,对于刘芳这种条件优越的女孩,他从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对她总是敬而远之。

可今天看到她如此伤心,黄磊只好硬着头皮开了口。他先说:“对不起,你的短信错发给了我。”然后便劝她说不要做傻事,凡事要想开些。黄磊说了一大堆,刘芳却始终低着头不言语。黄磊只好继续说:“你选择自杀只会让他更看不起你。你应该好好地活着,幸福地活着,为了他做傻事太不值得了……”后来他都不记得自己说了些啥,反正说了很长时间,刘芳终于抬起了头,感激地说:“谢谢你,你放心,我不会做傻事的。”

黄磊如释重负,连忙说:“那就好,那就好。”刘芳说:“刚才我也想通了,我不能因为他做傻事。”黄磊说:“你这样想就对了,你这么年轻,又漂亮,一定会找到一个真心爱你的人。”

两人一起走出红茶馆时已经很晚了。刘芳歉意地对黄磊说:“今天是情人节,本来今晚你应该陪你的女朋友度过的。我很抱歉。”

黄磊说:“没关系,我没有女朋友。”

接下来的日子,在公司见面,黄磊都会笑着和刘芳点头打招呼。周末,刘芳说要请黄磊吃饭,感谢他在她最失意最无助的时候陪她。晚上七点,黄磊准时赴约。两个人在同一个公司工作了两年,这还是第一次以朋友的方式对话。

两人边吃边谈,黄磊幽默的谈吐令刘芳忍俊不禁。黄磊发现刘芳并不是想象中那么高傲,难以接近,事实上她亲切开朗、平易近人,如邻家女孩一般。

吃完饭,两人一起走出餐厅已是晚上九点多钟,一个卖花的小女孩上来对黄磊说:“你的女朋友这么漂亮,买一枝花送给她吧。”黄磊接过花,对刘芳说:“送给你,祝你每天都有好心情。”女孩都是爱花的,刘芳接过花,捧在鼻尖闻了闻,说:“真香。谢谢你。”黄磊看着刘芳如花的笑靥,心里升起一种很温暖的感觉。黄磊想,要是她是我的女朋友该多好!但这只是瞬间的想法,他知道这不可能,如今的女孩都现实得很,都想嫁个有房有车的,更何况刘芳这么漂亮的女孩呢。

黄磊害怕自己对刘芳的感情会一发不可收拾,于是刻意地避开刘芳。但刘芳总是约他去吃饭看电影,黄磊无法拒绝,只好赴约。刘芳虽然是城里时髦的女孩,但是从不乱花他的钱,每次总是要他带她去一些她从没去过的小饭馆或者夜市,挑一些便宜的小吃慢慢品尝。他体会到了她的体贴,觉得很感动;刘芳的聪明爽朗让黄磊觉得跟她在一起没什么压力,非常轻松。

这天晚上,刘芳和黄磊一起吃完饭,看了看时间还早,于是刘芳提议到附近的公园走走。公园里有一个恐怖城,在外边看并不大,但是里边迂回曲折,漆黑一片,要是一个人走,还真有点害怕。

刚进到恐怖城,刘芳便紧紧抓住黄磊的手,黄磊也握住她的手,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刘芳紧张兮兮,一步不离地紧跟着黄磊。突然旁边传来一声凄惨的哭声,一个骷髅从斜刺里弹出。刘芳吓得尖叫一声,趁势扑进黄磊的怀里,黄磊也不由自主地抱着她……

“不要离开我!”刘芳对黄磊说。

“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黄磊深情地说。刘芳抬起头,望着他,眼里充满了柔情。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氛围,这样漂亮的女孩……黄磊有些意乱情迷,但是他却努力地克制住自己。现在两人相处得很好,他不想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将这份感情破坏。

又是一个周末,刘芳约黄磊陪她去买电脑。两人约好在电脑商场门口碰面,正准备走进商场,这时一辆小车在他们面前停下,车门打开,一个年轻男子走了下来,径直向刘芳走过来。黄磊悄悄问刘芳这个人是谁。刘芳说是她大学时的同学,叫刘海。他曾死皮赖脸地追求她,可她根本不喜欢他。黄磊仔细打量了那个男子,他浑身名牌,举手投足之间充满成熟男人的魅力。

“刘芳,你要买电脑吗?你喜欢什么牌子的,我送你。”刘海对刘芳说道。

“不用了,我男朋友说了要送给我。”刘芳说着把黄磊拉了过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黄磊,我们在同~家公司上班。”刘芳说完用眼神示意了一下黄磊。

“对,对,很高兴认识你!”黄磊会意,热情地伸出手。刘海没有握黄磊的手,只是认真地打量着黄磊,说:“你有男朋友,我怎么不知道,不会是骗我的吧!”

“刚交往不久。”刘芳忙解释道。

“对,我们刚开始交往。”黄磊配合着。

“刘芳,你这样对我很不公平。从大学到现在,我追了你这么多年,你竟然不接受我。你跟我过来,今天你要把话跟我说清楚。”刘海边说边拉着刘芳往旁边走去。黄磊正准备上前劝说,却被刘芳阻止了。大约过了几分钟,刘海一个人走过来了,对黄磊说:“恭喜你,哥们。你太幸福了,能得到她的爱。”

“谢谢!”黄磊心虚地笑着回答。

“她是一个好姑娘,既善解人意又温柔体贴。”

“是的。”黄磊继续配合。

“既然她选择了你,我只好衷心祝福你们。不过你要好好待她,像她这样优秀的女孩如果你不好好把握,一旦失去你会后悔的。”说完他就离开了,眼中充满了忧郁。这时刘芳从卫生间走了出来,问:“他走了?”

“刚走。刘芳,我不明白,他这么优秀的男人,你怎么不接受他呢?”黄磊纳闷地问。

“我对他没感觉。”刘芳一脸轻松道,“他问我为什么不给他机会,像他那样事业成功的男人许多女人都抢着要。你猜我怎么回答?我说我跟那些女人不一样。我爱的是人而不是钱。他又问我为什么选择无房无车的你?我告诉他,你这人真诚、稳重、善良,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不做作,有男人味。我还对他说,房子和车子通过努力是可以买得到的,但是感情却不能用金钱来买的。”

黄磊愣住了,他不知道,刘芳说的是真话还是在演戏。但是在这一刻,他突然有了勇气,他抓住刘芳的手,真诚地说:“你真的愿做我的女朋友吗?”

刘芳害羞地看着他,说:“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个榆木脑袋。我都已经把话说得这么清楚了,你还不明白吗?”

“你是说,你真的喜欢我?即使我没车没房……”黄磊惊喜地叫道。

就这样,黄磊和刘芳确定了恋爱关系。半年后,两人商量着要结婚,刘芳要把黄磊介绍给家里人认识。这天,黄磊走进了刘芳的大家庭,在一大群的亲戚中竟看到了刘海。他问刘芳,刘海是不是还对她不死心,追到家里来了。

刘芳笑了笑说:“你真笨。刘海是我堂哥。”黄磊不解地看着她。

刘芳接着说:“我在心里暗暗喜欢你很久了,可你对我总是不理不睬。所以我就设了个局,创造机会来向你表白。”

黄磊没想到竟是这样,一时百感交集。他爱怜地抚摸着她的秀发,又问:“那你干吗不直接对我说呢?”刘芳嗔怪地瞪了他一下,说:“你像个木头人,公司里那么多男孩子追求我,可你却对我不理不睬。我主动接近你,故意找你帮忙,可你这个人就是不开窍。我故意发错短信给你,约你吃饭看电影,就是想让你注意我,多了解我。去恐怖城也是我设计的,在那种气氛中,我以为你会向我表白,可你还真是个榆木疙瘩,笨死了。无奈之下,我只好请出我的堂哥……”

黄磊这时才明白,他糊里糊涂中了刘芳设计的爱情圈套。不过他心里却是甜滋滋的,因为这是个甜蜜的圈套,他心甘情愿。

第73篇、人生故事白默的爱情

是谁说的期待越深,失望越深。

是谁说的如果心不快乐,那就悲伤吧。

又是谁说的人的心太小,既然不能给它幸福,那就用来痛着玩吧。

三年了,白默和陈晗分手了2次,对于白默来说,这2次分手带来的的裂痕在心底一次比一次刻的深,深到了她爱的小心翼翼。

白默和陈晗相识于复习那年,在痛苦的高压环境下,他与她在柔软的暖阳中,十指相扣,默默相许……

那时的白默一直沉浸在陈晗的宠爱,溺爱与无尽付出中,她理所当然的接受着陈晗给予的一切的爱与好。

当早晨的天空泛白时,他们手牵着手一起上学;夜幕深沉时,他们相拥而回。过马路时他总是让自己在里侧,只要她是摔着、磕着还是碰着他都会心疼不已,在学校一日不见他都会各种联系,放假时他更是紧密的通讯,吃饭时他总会把好吃的尽挑给她,无论何时,任何事都是先她后他,凡事都要事事顾她顺她。

正因为他对她无限的宠,才有白默肆无忌惮的任性,

正因为他对她无尽的包容,才有白默的恣意妄为,

正因为有了陈晗,白默才认为有她的幸福是真正存在的。

高考前,他们互相指导,

高考时,他们互相鼓励,

高考后,他们的志愿一摸一样的,只为了能够继续在一起。

陈晗的不幸落榜,使白默开始了绝望,她不相信他们所谓的爱能够抵抗过漫长的时光与距离,她不相信他们的心能够在异地之中依旧紧紧相依,她不相信他们分离后能够坚定的相守;由于太多的不相信,白默怯懦了,退缩了,放弃了,对陈晗提了分手。

幽幽的黑夜,璀璨的星空,轻柔的灯光,凉爽的晚风;陈晗轻轻的环着白默,还未等白默说话,继而紧紧的抱着她,向她诉说自己的无奈,向她做出自己的承诺,让她为了他,为了他们的爱情坚持下去,让她相信他们的爱能够破解时光的无情,释放出异地的激情。

她在他怀里嚎啕大哭,点头默许,她相信他,一直都相信他们的爱。

大一开学之后的下半学期,白默不知为何一直都处于极度的不安之中,敏感,多疑,乱想,终日在难过,伤心,泪水中徘徊,迷茫。

不知何时,他们只有每夜八九点时短短的通话,没有情话,没有交流,短短的几句问候,一个冰凉的晚安,就结束他们了一天中仅有的联系。

白默开始难过的感慨时间漠然,距离的无情以及承诺的轻微,不禁一次又一次想要放弃,但是每次当她鼓起勇气想与他分手时候,心便不舍,只能放纵自己一次又一次的在夜晚里默默的哭泣。

终于,在他们看似平静的爱情湖泊里还是起了墨色的涟漪。

他突然对她开始了冷漠,前所未有的冷漠,使敏感的她越发的不安,迫切的想要知道他对她冷漠的原因。

他说:我是懦弱的男人,我给不了你未来。

他说:我们就这样吧。

他说:我父母不同意你,哪怕我再爱你,我也会放弃你。

他说:我会补偿你。

他说:我们如果是小鸟该多好,可以自由自在,那样我们就可以在一起。

他说:对不起。

他说:……

白默不想看,一点也不想看,她笑他,笑自己,笑他们的爱情,笑的讽刺。而她的心也随着他的每一条短信欲加的发冷。

她不禁的质问他给她的承诺,不禁苦苦的劝说,不禁的极力挽留,终是留住了他,她的爱。

后来,他们的的关系慢慢好转起来,白默按压不住自己内心的好奇,问他上次分手的原因,他说:“是他寝室人乱说乱闹,让自己心烦意乱,还有在过年时候,父母找自己谈话,坚硬的态度让自己如此。”白默突然发现我无话可说,只是质疑了她的他怎么了,他还是他吗?

可是就是这样的他,没过多久又开始了各种不耐,连最固定的电话也缩为五分钟,有时甚至一分钟,白默不想闹,她也懒得闹,她好累,只是夜夜熄灯后除去白日伪装的笑容,默默哭泣到入梦。

终于在三个月后,他对她彻底的摊牌。

他说:他们不合适。

他说:他们还是算了吧。

他说:承诺什么的都是扯淡。

他说:不想耽误她。

他说:他们没有未来,何必这样。

他说了好多好多,最后他们的两年之恋在他的[分手]中结束了。

前一天她还对他说‘我爱你’可是谁知仅一天后他们就再无交集,漠然如路人。

白默最后期盼的问:你爱我吗?

他笑了:这重要吗?

白默沉默了倏地也笑了,这重要吗?重要吗?其实,这不重要,一点也不重要,可是三年年毕竟不是三天啊,不是阿,为什么不重要,这对她来说很重要,很重要。

原来真真正正的冷漠,决绝,不过于分手后你依然的关注,你的大肆折腾,而他却无动于衷,漠然所有。

虽然她删了他所有的一切却删不了心里的那个他,删不了他给她的所有回忆,删不了她心中对他的那份痴爱。

白默的生活回归于平静,白天时没心没肺的伪装心里所有悲痛,笑的灿烂;只有在午夜时才敢清醒去回忆着曾经,希望可以藉着身体的疲倦,逃离心灵上绝望的悲伤,可是白默的心除了绝望就是撕心裂肺的痛,他给她所有的甜蜜都成为了她午夜梦回的噩梦,只能让她夜夜捂着心口哭泣。

在爱情里,女人的对自己的爱情期待太深,不肯轻易丢弃,宁愿自己痛的体无完肤,也愿意和抛弃自己还爱自己的男人在一起;哪怕心已口吐白沫,也愿意原谅给予自己伤害的男人;所以白默在潜意识的不甘心和留恋中,她忘不了,亡不了心,同意了陈晗的复合,从此,哪怕他对她如初,她却没了如初的自信,她对他的爱情患得患失的同时亦小心翼翼。

第74篇、爱情故事别以为有钱人就不会伤害你

爱,全心全意,记得自保也记得防人。勿存贪婪心,也不要让人对你,起了贪婪心。

年过三十之后,我渐渐发现,我周围,无论曾经多么理想主义的女子,在择偶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心口如一:有钱是第一位的。

而她们,都不是缺钱的人,谈不上依赖,也并不想靠男人改变命运。这份固执,往往就是来自于自保。都曾经为男人用过心用过钱吧,给出去,是一掷千金,到最后,一无所获。她视为无价之宝的,对方当作是免费;她以为是灵肉合一,对方却有一句刻薄话等着她,“你不就好这口?”

每时每世,大概都同是最好的时代以及最坏的时代——今时今世也是。女性前所未有地自由,恣情生活,肆意工作,进可在情爱场上愿赌服输,退可专心家庭相夫教子,第三条道路是锐意事业,专师进取。但……也是最坏的时代,要赚钱也要做家务,奉公婆也要赡养父母。说到义务,男女平等;说到权利,这还是男权社会。

人,往往在伤害里成熟。即使永远学不会去占人家便宜,但至少可以学会不让人家来占自己便宜吧。她们于是对男人唯一的要求就是:别让我闹心,别给我添乱,别让我输人输钱又输阵。

前一段传出的孟广美被骗事件,就是这么血淋淋的一个反证。她和意大利男友交往11年,男人不知什么来头,总之也曾经是董事股东之流人物,否则她不会放心把积蓄交给他投资。到最后,反目成仇,她才发现,毕生积蓄,已经一往无回了。

是什么使她这样信任他呢?首先当然是感情。事后,她一口咬定是一场设了十一年的局,但人生能有多少十一年,又不是中情局培养出来的,也不是邦德同事,她也不是高官巨贾或者公主皇后,人家何至于耗这么多时间精力?还是有过温柔感情吧,这一刹或者那一刹,这爱常让女人软了心。

其次,是否也因为……他不穷?公共汽车上,身边挤来民工打扮、带着汗气、说着嘈杂方言的男子,女子会本能警觉地把包往身边敛一下,怕自己是雪白的羊脂,遇到白瓷碗,多少会被揩些油。人和穷亲戚、穷爱人在一起,大概也会警惕性高一点点吧,都听说过连通器原理,当两者相连,水总往低处走,最后把两个水平面,降成一致。

但别以为有钱男人就不会伤害你。别忘了一个常识,美女一定爱美,精心护理,乳霜彩妆眼线粉底,一个也不能少;有钱人一定爱钱,发奋赚钱,用心省钱,总之,就是要把别人的钱弄到自己袋里来。

一方面,他重视钱;另一方面,他也太明白一般人对有钱人的信任。李昂纳多在《猫鼠游戏》演的骗子就经常以医生、律师和副机长等身份出现,伪造空头支票从银行中诈骗到250万美元。到最后,他还逍遥法外,大概也是对这种心理曲折的讽刺。

人生确实无奈。爱上穷人,意味着与人共苦,风里雨里,摸滚跌爬。最惨的是,到最后,同甘的,还未必轮上你。种桃的是一个人,摘桃的是其他人,这是人之常情。

但富人,就一定是更大保障吗?传统智慧如何说:祸兮福所倚;西方哲人怎么讲:双刃剑。天生万人,形形色色,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特质,如雪地上一点红,对濒死者,那是最后一个获救的机会;对潜伏的军队,马上会招来敌人,全军覆没。爱上感情,或者被感情所负;爱上金钱,也可能被金钱所伤。

张爱玲曾经写过这样一则短文:下大雨,有人打着伞,有人没带伞。没伞的挨着有伞的,钻到雨伞底下去躲雨,多少有点掩蔽,可是伞的边缘滔滔流下的,反而比外面的雨来得更凶。挤在伞沿下的人,头上淋得稀湿。

当然这是说教式寓言,意义很明显:穷人结交富人,往往要赔本。

还是只能说,爱,全心全意,记得自保也记得防人。勿存贪婪心,也不要让人对你,起了贪婪心。

第75篇、爱情故事做人家老公,最重要是开心

1

有一天,我在家做家务,忙的焦头烂额,喊了我媳妇几声,她只应声,没过来,我简直火冒三丈,生气地说:“你是不是很闲?”

我媳妇抬起头,愣愣地看着我。

我又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很闲?”

然后我媳妇站起来,亲了我一下,笑着说:“你尝尝,咸不咸?”

我一下子笑了。我真是一只可爱的小河豚,明明肚子气的鼓鼓的,扑哧一笑,撒气了,又蹦蹦跳跳去忙活家务了。

2

我媳妇怀孕的时候,怕胖了不好看,整天抑郁,我说,没事,要胖一起胖,你吃排骨我喝汤,要壮一起壮,你吃焖锅我清仓,你争取养的白白,我吃的胖胖。

我媳妇开心地说:“好。”

然后,我们一起吃,体重一起增。我媳妇生完孩子,做完月子,一下回到了体重不过百的少女,我却成了中年大爷。

我媳妇乐呵呵地说:“加油,我相信你會瘦下来的。”

我气得不行,说:“都这么油腻的中年大爷了,你还加油,你确定我是亲老公?”

哎,就这么被坑了,我媳妇怀孕10个月,我跟着涨了十几斤。

3

有天,我在写文章,文思如泉涌。我媳妇在看纪录片,她看的超级开心,就一边看一边给我讲。

她说,有一种衬衫鱼,它有自己的海藻田,海胆特别爱去海藻田里捣乱,衬衫鱼就每天游来游去驱赶它们。你看,衬衫鱼明知道生活很苦,很烦,可是明天还得继续,谁让它热爱着那片海藻田呢?

我说:“所以,这就是你跟儿子把积木扔的满客厅,第二天让我收拾的原因?”

我媳妇笑了笑,接着说:“皮皮虾可恩爱了,老公每天竖着大钳子,夹住好吃的都先给老婆吃,暖得不要不要的。以后,我再也不吃皮皮虾了。”

满脑子都是我媳妇的旁白解说,我很绝望,我的写作灵感呢?

可是转念一想,有个人跟你分享有趣的事,这不就是爱的意义吗?灵感可以再等,可是,我爱你,都是即时反馈。

很久以前,有朋友问我,你怎么会把婚姻的日子,过得那么甜?

我笑着说,一天24小时,我只是记住那些很甜的瞬间。我也有苦恼的时候,可是婚姻不能单独摘出来一段,说这段太苦,我不过,那段太咸,我不过,甜多了,也会腻的,酸甜苦辣咸搁在一块,那才有滋味。

第76篇、爱情故事只彪悍一次

有位女友很有传统美德,不过她常感觉自己的贤惠并没有换来老公相应的尊重。前两天,她很气恼地跟我抱怨老公对她说了多么过分的话。

我劝她不用生气,下一次直接告诉老公:“你再这样对我讲话,我就会用你的牙刷去刷厕所,刷完放回原处。”

她听了之后高兴地连声说:“对,对,对,这个办法太好了!我还要告诉他,你看看别的女人多么彪悍,你娶了我有多幸运!”

然后,她又好奇地问我:“你真的这么对你老公啊?”

我说我不用。这种“彪悍”是使阴招,属于小学生水平的彪悍。因为她比较贤惠的性格,所以才告诉她用这个办法,一下子就教她高级的,她暂时还学不来。

她问:“还有幼稚园水准的彪悍吗?”

我说有啊,比如和老公对骂、对打,那是最直截了当的彪悍。不过大道至简,如果最低水准的能用好,也管用的,只是碍于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异,在这个水准上女人想取得夫妻关系的制高权、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是很难的。她说对对对,我不可能打过我老公的,骂也不会骂。

“那么,中学水准的彪悍是什么样子的?”她又接着问。

“有个笑话正好可以当例子说明。”有对老夫妻庆祝金婚的时候,有人向老先生请教:“为什么你们可以维持五十年幸福美好的婚姻?好像从来没看到你们闹矛盾,难道你们之间就没有发生过什么争执吗?”

老先生说:“争执当然是有的,不过都不会扩大,我从蜜月旅行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当时到大峡谷度蜜月,两个人各雇了一匹驴子往谷底走。我太太的驴子有点犯懒,走了没一会儿就赖在路边不肯向前走了。我听到太太冷冷地对它说‘第一次’,当驴子第二次偷懒的时候,她又指着驴子说‘这是第二次’。

“当驴子第三次不肯走的时候,我太太二话没说,从衣服兜里掏出她租来的手枪,当场把驴子给毙了!我当时很气愤,指责她太残忍了,她并不跟我争辩,只是冷冷地对我说‘第一次’。”

这虽是个笑话,它表明的是女人要在最初,早早地让对方清楚明了你的底线在哪里。只彪悍一次,让他从此知道过界的后果。

再高一个级别的彪悍,可以用庄子讲的“呆若木鸡”的故事来说明。

纪渻子为周宣王驯斗鸡。过了十天周宣王来问:“鸡驯好了吗?”纪渻子回答说:“不行,它正自我感觉良好,骄傲虚浮着呢。”十天后周宣王又来问,纪渻子说:“还不行,它还沉不住气,看见个影子就跳起来了。”又过了十天周宣王来看鸡是否驯好了,“依然不行,它的目光还很犀利,盛气外露。”过了十天周宣王再来问,纪渻子说:“这次差不多了。别的鸡即使打鸣了,它也没有什么反应,看上去呆乎乎的好像木头鸡一样,它已具备了斗鸡的内在素质。别的斗鸡看到它掉头就走,没有敢应战的。”

物极必反,好比“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大勇若怯”……顶级的斗鸡精气神完全内敛了,外表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可对手连挑战它的勇气都没有,它已不必出招。

彪悍也是如此,骨子里彪悍的女人,表面上看起来一定是温柔娴雅的,令人如沐春风。她用不着使用各种外在的彪悍招数,男人根本不会在她面前肆意妄为。

第77篇、爱情故事人生八条该

  人生该结交两种人:良师,益友。

  人生该配备两个医生:运动,营养。

  人生该练好两项本领:做人让人感动,说话让人喜欢。

  人生该多吃两样东西:吃苦,吃亏。

  人生该培养两个习惯:看好书,听演讲。

  人生该追求两个一致:思想和行动一致,兴趣和事业一致。

  人生该记住两个秘诀:健康秘诀在早上,成功秘诀在晚上。

  人生该争取两个极致:把潜力发挥到极致,把生命延续到极致。

第78篇、爱情故事一篮子爱

投资专家劝喻投资者,不要将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分散投资,避过全盘失败。

感情,却无法不冒险放在一个篮子里。如果能够分散,那的确只是投资,而不是爱。

每个人其实都是为了某一种自知或不自知的原因而爱人,有人渴望得到关怀,有人渴望得到温暖,有人渴望得到安慰,有人渴望施予这一切……以致我们可以忘却生命里其他更重要的事,单单眷恋爱情,不肯将事业、理想、抱负与爱情均分投资,当然也不愿将爱情分在几个篮子里。

只是,越爱一个人,越会钻进牛角尖里。

当我们越世故,越对人失望,越对生活无奈,不再相信所有一切的时候,难免将所有的感情、爱和希望,都放在一个人身上。

有一个女人,因为这样而疯了,一直呆在精神病院里。往事随风逝去,她忘了她曾经多么爱一个人,以致当他说离别时,她笑了,一直在笑。

那个男人也不好受,他只是无法再负荷一个女人对他太沉重的爱。他说,难道他连挣脱的自由都没有?

她无法再抽身而出,因为她将所有鸡蛋都放在这一个篮子里,哪堪破裂?

第79篇、爱情故事在婚姻里不立人设

对床夫妻在秀恩爱,一举一动都刺红了王小音的眼。

男人把汤吹凉,在自己嘴边试过温度之后,喂给女人。女人连续喝了好几口,把勺子换了方向,让男人也喝。两个人便你一口,我一口地喝了起来。王小音看得不是滋味,被子一拉,假装睡着了。

“你单位还有事,早点回去吧!”“单位的事再重要也没你重要!”两人的对话传来,王小音心里更不是滋味了。这当口老公何正来了,她一个骨碌爬起来,嘴上抱怨了一通。何正也很配合地跟她道歉,又说了不少好话。刚刚的大型“虐狗”现场换了人,继续上演。

吃完饭,王小音想起对床丈夫的那句话,难得体贴地让何正回办公室。话是那么说,可她却给了何正好几个眼神,示意他别走。不料,何正没听出她的言外之意,很顺从地离开了。那轻快的步子,让王小音又红了眼眶。

第二天王小音出院,何正倒是来得挺早的。他应对床女人的要求给她削苹果,还切成了方便食用的小块。这一举动迎来女人的夸奖,也迎来了王小音的眼刀子。王小音心底火气“噌噌噌”往上冒,往日的旧账也在心里“哗啦啦”翻个不停。她忍着怒火,一回到家就冲何正开炮。

“你怎么对那个女人那么体贴?”王小音问出这句话来,顿时觉得自己的气势矮了三分,她一向自诩善解人意,如今,一句话便拆穿了她。

“不就是削个苹果吗?怎么体贴了?”“那你为什么给她切成小块?”王小音又问,顾不得是否坐实了自己无理取闹。“我看她老公就是这么做的,那应该是她的习惯,帮人帮到底……”“你还帮人帮到底?有那个闲工夫,怎么不多在医院陪陪老婆?”王小音兜了半天圈子,才绕到了她介意的重点。

何正更加莫名其妙:“昨天不是你让我走的吗?”

王小音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今天不过是借题发挥,就是看不惯何正对外人体贴,弃她于不顾。何正这样不是一两天了,都已经成为王小音心底的结了。

当年的王小音也是个招人疼的小公主,身后追求的人无数。男友也曾将王小音捧在手心,替她买早餐、做家务、接送她上班……他们见了彼此的父母,商定好了婚期,就在此时,男友突然出轨了,选择了一个各方面都不如她的人。王小音质问男友的时候,男友居然吐槽她公主病太严重了。她哭笑不得,嘴上说着本公主就这样,可在下一段感情里却卑微地做了保姆。

就为这事,王小音和何正单方面冷战了好多天。

那天王小音趁午休时间去探望何正,才到办公室门口就有女同事找他帮忙削苹果。王小音咬牙切齿,怎么又是苹果!他要答应了,这日子就别过了!幸好,何正一口回绝。王小音松了口气的同时,听到女同事调侃何正:“以前不是挺体贴的吗?让我猜猜,是不是让老婆削了,不敢再做中央空调了?”

旁边的女同事一听也过来凑热闹,“你这还长进了,不做中央空调也好,这样容易让老婆心凉。”

王小音缩了缩身体,整个人躲在门外。这两个女同事说得真好,何正可不是中央空调嘛!可看着他一脸淡漠地转过去工作的模样,王小音就知道他没有听进去。她咬牙又跺脚,心里琢磨要不要再联系那两个女同事旁敲侧击一下?哪个女人能忍受中央空调啊,只是她不敢,怕回头何正发现是她干的,她就真摘不掉“心机婊”这个标签了。

王小音颓然地离开,她不知道的是何正转过去并不是在工作,而是在网页上搜索了“中央空调”四个字。知道意思之后,他陷入了沉思。他估摸着王小音就在意这个,她不喜欢可以直说,怎么尽表现出一副善解人意的样子?

当天何正有些走神,工作上出了个大纰漏,被领导骂了个狗血淋头。他心虚地不说话,心底却想起那张惹人疼的脸。

晚上,何正又晚归了。他不说,王小音也能猜到他肯定是和那些狐朋狗友去喝酒了。等了许久,何正一身酒味地回到家。他也不跟王小音打招呼,直接倒头就睡。连接几次的委屈,让王小音彻底火了。

“你给我起来!”话才吼出来,何正就起来了,他看着王小音的眼神复杂,让她有些心慌。良久,何正叹了一句:“你是不是不高兴我这样?有点公主病……”话还未说完,王小音便冲出门去。不一会儿,她端回一碗醒酒汤,依旧是那副乖巧的模样。“我刚才大声只是让你起来喝醒酒汤,你别误会!”话说得她心虚,可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善解人意的人设是她自个立的,跪着她也得在这条路上走完!

王小音越来越讨厌和何正一起外出了,一旦外出,她就能看到何正热情体贴的一面。可在家里,他连酱油瓶倒了都不扶。家里家外,区别怎么那么大?她心底越来越怄气,十分后悔当初被劈腿后,把自己的真实性情都藏了起来。这下好了,平时她一句重话都不敢说,只能在生病的时候借题发挥。

尤其是上次,何正说觉得她也有公主病的时候,她心虚得不行。明明是在努力经营这段婚姻,她却觉得这段婚姻都是自己骗来的。她要是以前那副模样,何正一定不会喜欢她,甚至在他知道以后,很可能会跟她离婚。明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可王小音却像个蝉蛹一般作茧自缚。

王小音拼命收敛自己的脾气,渴望着每一次生病后何正给的体贴。那时候他的体贴应该是属于她一个人的,所以她看不得他在自己眼皮底下对别人也那么体贴。他的暖,怎么就不能只给自己呢?

王小音心里更加失落了,她只能拼命工作,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女强人的形象。这天,她刚见完客户,就遇到了在聚会的何正。何正什么话也没说,拉着她一起加入了饭局。她躲在何正背后,难得像一个羞怯的小女孩一般红了脸,却听到桌上的人打趣,“我就说嫂子肯定也是惹人疼的模样,你小子就喜欢疼人。嫂子在家没少被捧着吧?”一句话说得王小音脸由红转白,喜欢疼人的何正可怎么没疼过她。

这个小插曲被人略过,旁边的女人拧不开瓶子,求助何正。何正摇摇头,让她找别人。她若有所思地看着王小音,道:“原来有嫂子在旁边,你特别规矩,都不暖别人了。嫂子御夫手段真高超,什么时候教教我啊!”

王小音原本难看的脸色更加难看了,这时,何正握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轻易地暖了她的心。“她就是对我太宽容,我才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以后不光在她面前,在她背后,其他人可以帮的,我也就避避嫌。不做中央空调,只暖她一个人。”

一席话惊了众人,也红了王小音的眼眶。何正终于懂她介意什么了,只是他会不会在意自己不是原本的模样?

“我媳妇本来就惹人疼,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想今后一定要把她捧在手心里宠着。哪想和她在一起之后,反倒是她把我捧上了手心,让我错误地以为她不需要我帮忙,也养出了我的惰性。从今以后,我不会了,女人就该好好疼爱。只是女王,你能不能软一点,有啥说啥,让我把你当公主疼?”

那天,王小音哭得稀里哗啦,她放不下的那点心结也放下了。也不怪何正不把她当公主疼,是她在这段感情伊始就强勢地包揽了所有,在事业上把自己弄成女强人,在生活中把自己弄成保姆,就连偶然生病,也把自己变成了硬气的女王。这些都让何正错误地以为,她不需要他,也就造成了之前的局面。自己不该立了人设,局限了彼此。

王小音想,自己还是有点小气吧,何正虽然是中央空调,但遥控器还不是牢牢掌控在自己手里的嘛!女人足够自立自强,难道还怕他翻出自己的五指山?脱离了人设,她更有信心把自己的婚姻经营得热火朝天。

第80篇、爱情故事张爱玲适合嫁给谁

是不是每个女人天性里都有媒婆的因子?女性朋友问我,在男人看来,张爱玲和谁在一起会幸福?我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人选是胡适。胡适比张爱玲大30岁,但在张爱玲的少女时代,宠爱她的父亲突然被继母抢走,落下了一份“恋父情结”:第一任老公胡兰成比她大15岁,第二任老公赖雅大她36岁,她和胡适相差的30岁完全不成问题。

张爱玲说,爱情中,女人要崇拜才会快乐。她对胡适,有一种如对神明般的崇拜。看到他厚实的肩背,大头大脸,觉得简直就是一尊铜像啊!她曾见过胡适的太太,“端丽的圆脸,两手交握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这几句描写,不就是她笔下的白玫瑰?接下来那句总结,更是带了些许醋意:“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

当然,张爱玲对胡适的这种崇拜,隔了点距离。但是,正因为他不是这样一尊铜像,他才有被她爱上的可能。都知道胡适是谦谦君子,让人如沐春风的好人,却不知。他也有“坏”的一面——不是一个现代版的柳下惠。传说他和陆小曼也有那么一段,虽然他倒不至于挖老朋友徐志摩的墙脚,但他在女性世界里是受欢迎的,这是毫无疑问的。

张爱玲从不指望嫁给一个道德完人,对于胡适的“异性缘”,她应该不会反感,倒有可能欣赏。胡兰成说过,“她倒是愿意一切女人都喜欢我。”问题是,胡兰成同时还喜欢一切女人,胡适应该比他有节制。

我一度认为,假如张爱玲能够与胡适“不早一步也不晚一步”地遇上,他们倒是一对神仙眷属。胡适在美国那几年混得不咋样,但还算一中产阶级。可惜的是,拘谨且不漂亮的张爱玲,怕不是他喜欢的那一种。

不过我又想,假如胡适对张爱玲也有兴趣,他们的感情能持久吗?胡适有很多可爱之处,但他有一个严重的不可爱之处,就是太“温”,你可以理解为“温和”,也可以理解为“温吞”,他向来口角春风,从不说人坏话,在沈从文面前说了张兆和几句不是,还要把那封信另录一份寄给张兆和,以示自己胸怀坦荡,这样一个过于光明的人,怕是也不符合张爱玲对人生的解读吧。

张爱玲本人是尖刻的,也难怪,聪明人除了修养特别好的,都无法忍住自己的刻薄。当然,他们不但刻薄别人,也刻薄自己。若是跟老胡在一起,不得不忍住刻薄这样一个嗜好,怕不把张爱玲闷死?

因此。我认为钱钟书更合适一些。一部《围城》看下来,就知道钱大师跟张爱玲一样,对于人性有着旁观者式的洞察,刻薄的段位可以与张爱玲匹敌,他的刻薄不是阴冷的老于世故的,而是带了点孩子气。

张爱玲是极其多疑的,不容易放松,非得对对方有足够的信任,才能显露出自己天真活泼的一面。若是碰到像鲁迅这样“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男子,她一开始可能也会欣赏他的犀利智慧,但相爱容易相处难,时间一长,那“推测”是会落到她身上的,当是时,她只怕也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地推测起来,要知道,那也是她的长项。

钱钟书说这个太懒那个太笨,还在《围城》里给老爸画了一幅漫画,大伙都不跟他计较,因为他虽刻薄,却没有蛇打七寸的那种狠劲儿,对他来说“有趣”比“致命”重要。对于他的“胡说八道”,大可以“童言无忌”视之。所以,他难得地有了一份幸福的婚姻,杨绛曾经著文描述了他婚姻状态下的孩子气。

钱钟书和张爱玲。既有相同的兴趣一博古通今,学贯中西,还有相同的天性——率真刻薄。俩人在一起,就像武侠小说里的高手情侣。行走江湖,脚步生风,切磋文艺之余,更将可笑之人可笑之事悉数刻薄,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不知今夕何夕。

不过,钱钟书跟张爱玲,也许能谈得来。但未必适合生活在一起。杨绛婚后一度住在钱钟书家里,跟钱家人处得还不错。张爱玲真不见得有这种讨人喜欢的本事。

第81篇、爱情故事把心放在身边

珍惜身边的爱

卡耐基有一次在成年班的一堂课上留下了一道家庭作业:“在下周以前去找你最想向他们表达爱的人,告诉他们你爱他。”

一周后,在课堂上,卡耐基问他的学生是否有人愿意同大家一起分享其中的故事。一个中年男子站起了身,说:“自从6年前我和父亲发生过激烈的争吵后,我们就开始彼此躲避,除了在圣诞节或其他不得不见的家庭聚会,我们避而不见,即使见面也从不交谈。所以,当老师布置下作业,我就想,也许这是个机会,以缓解我和父亲的矛盾。”

“晚上,我回到了父母家,按门铃,祈祷爸爸会出来开门———如果是妈妈来开门,我恐怕会丧失告白的勇气。幸运的是,爸爸打开了门。我一点没有浪费时间,踏进门就说:‘爸,我只是来告诉你,我爱你’。”

“父亲听了我的话,不禁哭了,伸手拥抱我说:‘我也爱你,儿子。’这一刻如此珍贵,我甚至期盼时间能就此停止。但这不是我要说的重点,重点是两天后,从没告诉过我他有心脏病的爸爸忽然病发,在医院里结束了他的一生。”

“这一刻来得如此突然,我毫无防备。如果当时我退却,而没有告诉爸爸我对他的爱,那就意味着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所以我想对所有儿女们说:爱你的父母,不要迟疑,从这一刻开始吧!”

这是一个令我们感动,也值得我们深思的故事。

人生最悲伤的事情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待”。也许,年少时不能完全理解父母的爱,等自己也为人父母、理解了父母的苦心时,想给父母一点回报,尽点孝心的时候,父母可能已不在我们身边。

比尔•盖茨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可以等待,只有孝顺是不能等待的。时间如流水,青少年时期每个人都有很多事情要忙,忙学习,忙游戏……等成人了,还要忙工作,忙事业。当我们认为拥有了可以孝顺父母的能力的时候,父母已经吃不动也穿不了,有的父母甚至已经远离了尘世。

所以,亲爱的读者,如果父母还在你的身边,一定要趁父母还健在的时候多为父母做点事,用实际行动来表达我们对他们的爱和感激。孝敬父母要及早,不要等父母不在了才想起要孝顺,为时已晚,只能空留遗憾。

还有一种爱和父母的爱一般,同样朴实无华,只会默默地围绕在我们身边,给我们关爱和关注,给我们温暖和帮助———这就是夫妻之间的爱。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很美丽,婚后数年依然美丽。她的婚姻似乎和她的相貌一样完美,让她无可挑剔。但是无论多么完美,日子久了,终究会变得平淡。平淡久了,也终究会厌烦。当厌烦到快要麻木的时候,她邂逅了一个丈夫之外的男人,那个男人似乎让她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她决意离婚。

丈夫久久无语。

漫长的沉默中,她拿出小剪刀开始修剪指甲。可是她的小剪刀有点儿钝了,不大好用。

“你把抽屉那把新剪刀递给我一下。”她说。

丈夫把剪刀默默地递到她面前。她忽然发现,丈夫递给她剪刀的时候,刀柄的方向朝向她,刀尖朝着他自己。

“你怎么这么递剪刀呢?”她有点儿奇怪。

“我一直都是这么给你递剪刀的。”丈夫说:“这样万一有什么意外,也不会伤到你的。”

“是吗?”她说。心却忍不住轻轻一动:“我从来没注意过。”

“那是因为这太平常了。”丈夫静静地说:“我从没有说过,因为我以为没有必要说———其实我对你的爱也是如此。从我爱上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告诉自己说,要把最大的空间给你,要把最大的自由度给你,就像刚才递剪刀时把刀柄给你一样,把爱情的生杀大权给你,让你不会受到伤害———最起码不会从我这里受到伤害。也许这并不惊天动地,也并不轰轰烈烈,可这就是我的爱。”

她泪水汹涌而出,紧紧地抱住丈夫。

如此一份细腻的,已融入生命的爱,当用内心去体验时,铁石心肠也会被感动,这份幸福又怎能放弃呢?

身边的爱也许就像穿梭在盛开的荷花下的青鱼,当荷花绚丽时,青鱼只在水中无声无息地游动;当荷花败落时,青鱼却还能带给它一串串鲜活的呼吸。

也许当我们倾心于花香满腑时,从不曾注意到青鱼的存在,但是,用心去体会,就会发现青鱼的气息已经充溢到了我们每条脉络之中。

亲情和爱情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爱,可往往因为日夜相伴、过于熟悉,让我们看不清其中爱的内涵,而不懂得去珍惜。

珍惜身边的爱吧,时光是不能倒流的,过去的就永远不会再回来,不要让我们的心活在忏悔当中。

明天永远是个未知数,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身边的爱,是唯一不会错的真理。

幸福的婚姻是平淡

朋友珊近来有些不开心,常听到她在抱怨婚姻生活就是家长里短、柴米油盐,平淡得近似无趣。

她说当新婚的甜蜜和激情褪去之后,周围其他的人都变得可爱起来,相反,当初被我认为浪漫多情、细致体贴的他却变得不讲道理、懒惰起来,不再为我多花心思。加上家务的繁琐,工作的压力,两个人似乎很难再有激情的火花碰撞,说不到一起,做不到一起,矛盾、争吵、分居,甚至,各自负气出走。难道婚姻真的就是爱情的坟墓吗?婚姻生活就真的这样无趣?

她的牢骚我是理解的,同为婚姻中的人,其中细节我也有所体会。然而,婚姻的本质就是两人脱去热恋时华丽的包装,归于平淡、真实的生活状态。想获取一份长久的幸福、白头终老的浪漫,就需要用宽容和甘于平淡的心态去对待。

邻近有一对年近七十岁的老夫妻,他们在一起生活了近五十年,岁月给他们留下了满脸的皱纹和花白的头发。但他们依然健朗矍铄,常可看到他们脸上慈祥的笑容。

早晨,他们都要去早市买菜,去的时候,大爷拄着拐杖,大妈拎着空篮子,两人并排而行。回的时候,空篮子装满了蔬菜水果,拐杖穿在篮子中央,两人抬着,大爷走在前面,大妈走在后面。

傍晚,他们在小区里悠然而缓慢地散步,没有电视镜头中的手挽手,也没有温情脉脉的眼神,只是两个人在慢慢走着。偶尔,大爷走快了两步,停下来,回过头等着大妈赶上来,再并排一起走……

大妈曾告诉我:“年轻时我们也像小狗般互相打闹过,不满意对方,不满意生活,可当时间越往后,我们渐渐明白,幸福的婚姻就是平淡!如果,婚姻像一堆柴火,火光与激情四射,只会烧得越旺灭得越快。”

珊一直以为,婚姻是甜言蜜语的“我爱你”,是鲜花、礼物,是深长而又诗意的吻,是两个人永远缠绕的激情。但,当家庭菜谱成了必修课,唐诗、宋词成了书架上的装饰品,昔日帅气阳光的男生也开始变得臃肿……婚姻生活逐渐从兴奋刺激的浪尖上冲到了波澜不惊的海岸边,从此没有了王子和公主的童话,只剩下柴米油盐的琐事……对于珊来说,心理当然是有落差的。

婚姻是两个陌生的人走到一起,相爱容易相处难,激情过后,剩下的只有各自真实的性格和脾气。不同环境、不同背景、不同喜好的人组合在一起,也许本身就是不完美的。如何面对这种不完美,去接受,并尽力调和,全在我们的心态。

也许,他不爱干家务、大男子主义,但他时常在办公楼下接你下班;

也许,你们没有很富裕的经济背景,但彼此眼神真诚,生活得很踏实;

也许,他不再甜言蜜语、买礼物给你,但他也不在外面花心,让你觉得放心;

也许,你们没了浪漫约会和情调,但他下班会带回你最爱吃的零食;

……

换一个角度去看待,幸福的婚姻就是平淡中的踏实。平淡中不是没有爱,爱就包含在平淡的每一瞬中。

真正幸福的婚姻就像煲汤,需要温火慢慢炖,这样做出来的汤方可醇香,令人回味。

第82篇、爱情故事我想为你,小心翼翼地活着

为什么这么大了才开始相亲?之前就没遇到过合适的吗?几乎每个相亲对象都会问我这个问题。在他们看来,我模样还算俊俏,身材不错,工作、收入都不错,理应有很多优秀男人追。“是的,曾经的确有人追,可我爱一个男人爱了五年,又用三年来疗伤,所以剩下了。”我不避讳我的过去,也不否认曾经撕心裂肺地爱过一个人。

与丁建林认识的时候,我刚研究生毕业,美术专业毕业的我,不甘心回到老家江西的一个小县城当中学老师,固执地留在南京,在一个小装修公司学做室内设计。丁建林是老板的朋友,当时四十岁出头的他刚离婚,又辞去稳定的工作,正寻找商机准备做生意。

那段时间,丁建林经常来我们公司玩,每次都讲一堆笑话,逗得我们哈哈笑。虽然他五短身材,但因为会穿衣服,收拾得干净利索,令人看着格外舒服。有时候我去客户家量房子或者给客户送装修方案,他会顺带捎我一程。我们慢慢熟悉起来。

我从来没想过我跟丁建林会有故事发生,他大我近20岁,而且长相也不符合我的审美。但感情的事情,不受控制。我的设计方案一次次被客户拒绝,我初出茅庐时的万丈热情一点点被现实浇灭,我抱着被客户扔掉的设计方案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啜泣。原本以为自己很坚强,跟一再要求我回老家工作的父母置气:“我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可是,我刚刚迈出一只脚,迎面而来的凄风冷雨就几乎把我吹倒。

沮丧至极的我跟丁建林哭诉自己的迷茫和无助。丁建林给予我极大的鼓励和支持。他给我讲他的故事: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每天在车间读书到半夜参加考试等等。于我而言,他就像我无边黑暗世界里的一盏灯,照亮着我前行的路。

在丁建林的鼓励下,我的工作逐渐有了起色,我们的关系也在日益亲密。我越来越依靠他,迷路了,给他打电话;生病了,给他打电话……他总能帮我解决难题。我们心照不宣地走到了一起。

前两年,他对我无微不至。每天接送我上下班,我不好好吃饭,他就看着我吃了晚饭再回自己家。有一年我生日,他在外面出差,为了给我过生日,他夜里开车赶回来,不巧的是,半路车坏了,大冬天,他站在荒郊野外等拖车。早晨五点才到南京,花店没开门,他又站在外面等。

丁建林的细心、周到让我愈发爱他,开始畅想我们的未来。我说:“我们会在一起吗?会结婚吗?”丁建林一开始总是说:“当然啊,等我事业有了起色,我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我一直等着,等着他兑现诺言。

他的生意一直没什么大的起色,但那时也是我们最幸福的时光。每天下班后,他教我做菜,在他的指点下,面条都煮不好的我,会做好多种家常菜。吃完饭在小区里散步,交流对某电影或者某新闻事件的看法,展望展望未来。日子虽贫瘠,但安静美好。

我对物质没有多大的欲望,不必非要名牌不可,不需要多么光鲜亮丽,就想守着自己的小幸福,淡然安静地过日子。也因此,我一再跟丁建林提结婚。而为了不让他有经济压力,我努力工作,业绩也越来越好。

2009年冬天,丁建林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进了武汉一家不错的外贸公司,负责开拓南京市场。丁建林人脉广,也懂得经营之道,南京分公司在他的打理下,逐渐走上正轨。次年,公司把他派往武汉,在总公司做副总。

丁建林越来越忙,我每天给他打电话,他不是在应酬就是在开会。渐渐地,我有了怨言,愈发没安全感,催他结婚。两人的争吵越来越多。

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丁建林不再让我进入他的世界。他的同事,我不认识;他的新朋友,我一个也没见过。很多次,我周末去武汉,走在外面,他不再牵着我的手,我把手搭过去,他开始变得不自然,找理由甩开。我看着他的脸,看着我们之间虽然一人之隔的距离,却似从未相识过。

每见一面,我心里的悲伤和失落就增加一倍。要强的我也不再主动给他打电话,不去看他。我看着我们的爱情,就像遗落在广袤沙漠里的一棵绿植,正在因为缺乏水分而慢慢枯萎,却无能为力,说不出话。

他每半个月回来一次,回来依然找我。我不接他电话,他就一直在我家楼下等。有时候一等一夜。我说,如果没有结局,又何必继续?他说,我不能没有你,没有你我会疯的。

我一再陷在回忆里,忘不掉他的好,舍不得放手。即使到后来,他经常一消失就三四天,然后再忽然出现,跟我说酒驾,在派出所关了三天;酒后摔倒,住院了……各种各样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可是他忘了当初他申请信用卡时,留的是我的邮箱,他在商场、饭店的消费记录,都会显示在账单里。

他一边口口声声说爱我,一边编撰各种理由骗我,我很想把那些账单甩到他脸上,可是,悲伤到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同时,我在他武汉的住处,看到了女人的衣服、鞋子。在他下班回来之前的空当里,我坐在地板上,想象了很多种面对他的方式:狠狠抽他一巴掌、问他为什么骗我、他们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最后的最后,我只是把那个女人的鞋子、衣服以及其他东西堆在了客厅地板上,拎起箱子去了车站。

坐在候车大厅里,我把头埋在膝盖上,哭到哽咽。同时,也告诉自己,这段感情,到此为止。

之后,丁建林疯狂联系我,我换了手机号,也换了住处。我不想再继续听他冠冕堂皇的解释,也不想看着自己为这样一段早已死亡的感情变得声嘶力竭。

曾经我一直以为,我爱他,爱到不能离开。所以纵使他骗我很多次,我都原谅了他。但是现在我才明白,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能离开这件事,之所以离不开,是因为不够疼。而我一直以为如父如兄的他会给我足够的安全感,却不知,安全感从来都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给自己的。

丁建林千方百计地找我,依然说:“没有你,我会发疯的。”以前这句话给我很多感动,现在我才明白,他是多么自私,永远都在强调他自己,而从未考虑过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被满满的恨包围,恨他一次次的欺骗,恶狠狠地诅咒他,又一遍遍怀疑自己不够好、不够强大和优秀。也曾试着和一个不错的男生交往,试图转移目标,但我发现,我无力付出爱,对对方不公平。

一点点收拾心情,让时间一点点把他从心里洗掉,直到听到他的消息,再无涟漪。三年,我终于成为自己期待中的样子,开朗、明媚,相信爱,也愿意付出爱。

去年叔叔得了一场重病,婶婶日夜伺候不离左右。婶婶说,我现在不敢睡太沉,每天都担心他会忽然没了呼吸。那一刻,我忽然就泪流满面。曾经觉得爱一个人就要轰轰烈烈,飞蛾扑火赴汤蹈火,现在才明白,爱是懦弱,是胆怯,是成全,是愿意为一个人小心翼翼地活着。

我在等待一个这样的你,一起分享苦乐,一起携手同行,愿意为了彼此,小心翼翼地活着。

第83篇、爱情故事留白的婚姻才保鲜

夜半时分,我还在网上溜达,对面不知哪个窗口又传出女人尖利的哭叫声,男人的争辩,最后只剩女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不再,是甩手出门还是保持沉默?

我此时想入非非。如果这女人聪明,她会明白这样步步紧逼,不但伤了自己,哭哑了嗓子,还会吓退了男人,两方面都没有好结果。

可聪明敏感的女人又会怎样呢?在一套小小的居室里,敏感如曾经小鸟依人般依偎在萧军一侧的女作家萧红,两人隐隐有了裂缝后,她和萧军因各自的写作习惯有异,为了不影响对方休息,在一个房间里架了两张床铺。有天深夜萧军听到萧红在哭,开灯问她怎么了,萧红泪流满面地说:“三郎,我觉得你离我已很遥远了。”

男女有别,在相识与最终走到一起之前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有别,分室而居最起码解决了以下的麻烦:

一,打电话、接电话时不会不方便,不用临时编造谎言。有些事越解释越糟,画虎不成反类犬,原本没事反生事。

二,再好的感情也经不起日日夜夜、长年累月地磨,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这时独处,掩盖可憎面目不给对方看,是一种明智和尊重。

三,必须承认,如今女人面对着和男人一样多的压力,对男人整体依赖感减弱,小鸟不再那么依人,各方面更独立。一天工作之余,女人也需要时间独处。

四,避开不必要的麻烦、争执和影响。如果他睡时打呼,你不必被迫成为聋子;如果你习惯晚睡,不用担心影响了对方……

五,男人在女人眼前,永远带着剃须水的清新香味,女人穿着一条普通的白蓝花裙在男人门口出现,也能让他眼前一亮,吐出几句由衷赞美。

六,让我们重新变得友好,男人不再贬低女人正在做的事情,女人也不用夸大自己的工作和辛苦。

七,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当然,我们应该珍惜。可时时刻刻缠在一起就是珍惜了么?我信佛的外婆说,夫妻是冤家,却不是光欢喜的那种,能少欠一点就少一点。

因此,站在人性的角度,我无比赞同夫妻比邻而居。只要有条件,人总是希望多一点空间属于自己。如果你有两套房子,就不会为了爱情自愿挤在一处。

就像家里有两套卫生间的人不会愿意自己在刷牙的时候,另一个人突然从门外冲进来提着裤子说他要拉肚子了,即使这个人是你深爱着的丈夫。

当然,假如你还是喜欢和对方挤在一起,吃一样的饭菜,呼出一样的气味,睡在一张床上,你听着男人的呼噜声,他听着女人的梦话,白天继续亲热而恩爱,并且不是一年、十年地保持下去,而是四十年、五十年快快乐乐、太太平平。那么,也实在是可喜可贺的一件事。

第84篇、爱情故事谁的青春没爱过渣男

生活里的渣男确实不少,之所以成为残渣余孽,除了童年的成长环境和父母的言传身教,也和青春期的情感以及生活中的各种压力有关。

有些男人最爱的只是他自己,你大可不必浪费时间。而渣男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但有一点相同,就是心理阴暗长年见不到阳光。渣男看似生活得很好,可你只要黏上了就会自己先入地狱。因为渣男即使什么本事也没有,欺负女人还是行的,冷暴力甚至热暴力会是首选。年轻的我们敢作敢当没有错,为渣男辜负自己才最是不值。

谁的青春没爱过个把渣男?谁的人生没演过几部烂片?你根本不必把心思和回忆都用在这些破人破事上,和渣男较劲你也会成为渣女,被烂片所累你就会成为烂片之王。

真相往往残酷,或许回不去的才算美好,回得去的又变成了奸情。疯过、累过、痛过之后,有的人凤凰涅槃变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更多的人变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别动不动就谈什么原谅,不如学会及时原谅自己,带着爱与希望一直在路上。也别动不动就说什么付出牺牲,其实到最后还不都是为了自己。只是多数人走着走着就不配了,不配得到曾经想要的生活与爱情罢了。

到底要找个什么样的男人才算好?一路流连到青春远去我才发现,其实什么都不重要,找个有心胸的才是王道。唯有这样的男人可以爱上你的优点又接受你的缺点,唯有这样的男人有能力让你安全,也唯有这样的男人能够不断成熟向女人展现担当和大义。要知道,在我们面对人生的风雨、人性的无常和情感的选择时,这一点才是非常重要的。

第85篇、爱情故事爱的富翁

一位老人独自走进加州的一家汉堡店,在餐桌上支起一张照片,充满爱意地注视着照片上的妇女。旁边的食客拍下了这一幕,并传到网上,引起了世界各地网友的关注。

那位老人对旁边感到好奇的就餐者透露,照片上的妇女是他的妻子,五年前去世了,他们曾经共同生活了55年。他们相识相知并成为灵魂伴侣的时候两人都是17岁。然而,不久他就参军了,还随部队开拔到国外,她随家人搬离了原住址,两个人遂失去联系。

在国外战场上浴血奋战时,他日思夜想的都是她的音容笑貌。一回到美国,就决定去寻找她。整整10年,他拒绝了好多姑娘的约会,不顾一切地寻找他的爱人。终于,他有一天去理发的时候,发现理发师的女儿就是他苦苦寻找了10年的爱人。原来,她也是一直在寻找他,所以,他一开口求婚她就答应了,两人很快举行了婚礼,随后一起度过了美妙的55年。

2009年,她去世了,此后他无论到哪里,身上至少带着她的一张照片,每天晚上睡前都要亲吻照片和她道晚安。他仍然坚持庆祝她的生日和他们的结婚纪念日。

同在那家汉堡店进食的马迪·纳巴什萨图亚将老人的照片传到网上,并附有这么一行字:“哦,天啊,太感人了,他去吃饭的时候总是带着妻子的照片。”照片立即被纷纷转发,其他顾客在跟帖里上传了他们跟老人的一些对话内容。其中有这么几句非常感人的:

“我是个很富有的人。我不是因为钱而富有,而是因为爱。”

“我从不跟我妻子吵架,但我们曾在很多问题上讨論。”

“每天跟你的妻子说你爱她。”

“人就像燃烧着的蜡烛,任何时候都可能被一阵风吹灭,所以,烛光还在的时候一定要享受它。”

第86篇、爱情故事没有短信的爱情

1991年夏天,我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名叫朱莉的女孩。我是在上大学时和朱莉相识的,那时她刚毕业不久,在她的家乡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市呆了几天,计划着下一步人生目标。我和她偶然见了次面,然后就开始约会,不久之后就难舍难分了。

我早就定好花一个夏天去欧洲旅行,朱莉说她想搬到芝加哥,我们形影不离的日子就要结束了。我告诉朱莉,我会给她写信的,我把自己在英国威尔士的一个朋友家的地址告诉了她。

我在旅行途中,还会去英国看望我的父母。我乘坐的飞机在德国法兰克福机场降落后,先去德国特里尔游览了古罗马遗迹,又在法国斯拉斯堡度过了夏至之夜、在瑞士巴塞尔一座足球场观看了一场摇滚乐演出,然后又去了我祖辈居住的匈牙利布达佩斯,在那里倾听了教堂合唱,还观赏了艺术大师画作展,那些画作美极了。

但是,我的心情很糟,我从没如此感到寂寞过。眼前的美景虽好,可我只想着朱莉。我独自坐在维也纳圣史蒂芬教堂外的一把长椅上,吃着在小摊上买来的肉排,心里盼望的是能回到皮奥里亚,坐在她的身边。我给她写了好几封信,把我的思念写进了信中,仿佛那样就是在和她携手同行一样。

我在伦敦和父母见了面,可团聚的喜悦难掩我心里的思念之痛。我的旅行走得太远,和朱莉彻底失去了联系。我的心,前所未有地沉入了深渊。我暗自流泪,整天魂不守舍,心不在焉地在伦敦呆了三天。

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坚持让我给朱莉打个电话。于是,我在伦敦的旅店里往美国打了个长途电话。电话接通了,但是朱莉不在。她妈妈告诉我,朱莉前些日子带着行李去了芝加哥。我的信放在她家的桌子上,至今还没打开。

我又给芝加哥打了个电话,没人接。那时候,没有电话留言、没有语音邮件、没有来电显示能让她知道有人给她打过电话,只有电话机在她那个空无一人的房间里响起。我没有任何办法知道她去了哪儿、什么时候回来,我开始妒火中烧,怀疑她已经移情别恋。

第二天,我和父母開车去了威尔士。在那里也没看到朱莉的来信,我的心再次乱得一团糟。我的身体在威尔士,身边环绕着葱绿的群山和欢跳的小羊,可我的心却在地球另一面的芝加哥。

父母把我送上了回伦敦的列车,以便让我从那里坐飞机回家。到了伦敦希思罗机场,机场人员告诉我,父母给我买的双程机票只能从巴黎登机。我只好去了英国多佛,在多佛坐船穿越海峡去法国。

那条船上,坐满了一同去法国的学生。我们在法国加来港下船,坐上了通往巴黎的夜间火车。途中,我向他们倾吐了自己的伤心故事。“忘记你的爱情吧。”他们说。

一个小伙子要去西班牙参加奔牛节,让我也一同去。一个女孩想去法国海滩享受日光浴。“和我一起去吧。”她邀请我。

“不,不。”我说,“我要是不回家,就肯定会失去她了。”

我的耳边响起了嘲笑声。他们说,这是一次难得的旅行,要是我半路回家,会后悔一辈子的。

到了巴黎,我直接去了戴高乐国际机场,我想做的只是登上飞机。但是,那次航班的乘客发生骚乱,飞机我坐不成了,下一次航班也不行。

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收拾行李想去火车站,一边走一边流泪。我要困在巴黎三个星期,啥时候才能回家?走出机场航站楼时,看到不远处有一个英国航空的标志,前面是三个面带微笑的售票员。

“你们还有座位吗?”我问她们。

“有。”其中一个人回答,“但是,20分钟后飞机就要起飞了。”

这是一张单程机票,价钱是父母给我买好的那张机票的两倍。我看了看自己的信用卡:只够紧急用途了。

我买下了机票。这件事,我没敢跟父母讲。

4年后,在我和朱莉结婚的前一天晚上,我才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爸爸给一屋子的亲朋好友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失魂落魄的男孩,他一路放弃了在威尔士陪伴可爱的小羊、放弃了巴黎的红酒和海滩美女的诱惑,选择了他心中的爱情。

第87篇、爱情故事斗气冤家妙情缘

1

李文燕好讨厌那个快递员啊,最近有央视记者满大街追着问“你幸福吗”的问题,李文燕想,要是能来问她就好了,她一定果断地、毫不犹豫地说:“要是XX快递公司能换个快递员,我就是幸福的!”

是真的很讨厌啊,若不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购物欲,她发誓这辈子都不想见到那张令人生厌的面孔了——李文燕不明白,他一小小快递员,穿着印有红色大字的可笑工作服,骑着脏兮兮的、令人退避三舍的破烂电动自行车,不分春夏秋冬地戴着一顶不黄不白的鸭舌帽,看着既怪异又邋遢……就这样一副形象,还趾高气扬,他凭什么?偏偏这时接到他的电话,说是有包裹到,叫她下楼去取。说罢便挂了电话。什么素质!李文燕满腔的怒火瞬间又“蹭蹭”地冒了起来。

顶着怒火下楼,出电梯时看到有别家快递公司的擦肩而过,约摸是去送货上门,李文燕顿生一种将心比心的郁闷之感,心情不爽至极。偏偏一出门就一阵大风来袭,偏偏她今天穿了丝袜配纱裙,虽然上面有外套压着,但是风太大,若是弯腰,肯定会走光,偏偏两个偌大的包裹被扔在了大门口……铁闸门外,那张一看就令人生厌的脸正冷冰冰地看着她,说:“过来签个字。”

愤愤地签完字,李文燕还是没忍住抱怨:“你能不能给我送上去啊?这么重,我怎么拿呀?”

鸭舌帽下的脸眼也不抬,淡淡道:“不能。”

“可是别家的就能送的啊!”

“各家不一样,我家价钱便宜,不附赠送货上门服务。”

李文燕简直要气死。什么态度!要不是没办法左右卖家的选择,谁稀罕用他家!

她忘了,不能弯腰的啊!那么薄的丝袜,那么大的风,一弯腰就等同于走光啊!偏偏,此时她正处于弯腰状态中!啊!李文燕立即一挺身站直,手忙脚乱地去压正走光走得不亦乐乎的裙摆,都要哭了。一双手从身边伸了过来,一把抓起地上的包裹,李文燕抬眼去看,那张可憎的脸正明晃晃地荡在眼前:“几楼?”

包裹最终还是被某人送上了楼,李文燕跟在他身后委屈得厉害,心里一直想着刚才的走光事件他到底看到没,旁边还有其他人没……一着急,都忘了自己是怎么离开现场的了,连到了家门口都没注意到,直到旁边的人淡淡一声“到了”才惊醒她。

2

李文燕对梁炳的厌恶是有原因的。梁炳就是XX快递公司的那个快递员。李文燕永远不会忘记他们第一次打交道时的情景。应该是半年前的一天,她在网上血拼,却在“砍兴未尽”之时就被派遣出差,所以快递到家时她还在外地,没办法签收,她想让对方改期等她回去再送。未曾想对方竟一口回绝,只说那就把东西搁在物业办,就挂了电话,也没征求下她的意见。李文燕当时那个气啊,网购这么多年,还从未遇上过如此没礼貌的快递员!

态度恶劣不说,还从来不等她开口就挂电话,每次叫她取东西时的口吻都很颐指气使,偶尔不方便下楼,希望他能送货上门,均遭拒!甚至下楼慢了都会给她摆脸色,还有一次她大意签错了名,好生遭他一顿冷眼……还有,还有……细说起来,真是罄竹难书!

李文燕曾经想过要投诉,也想过和店主沟通不要用他家的快递,可是每每店主都很为难地求她谅解,因为他家的快递费很便宜,速度又快,很多人都用他家,所以,忍忍吧,“说不定哪天你们那块儿就换了快递员呢!”——这样的安慰可真令人无力啊,因为李文燕等了又等,一等就是半年多,忍耐的境界一升再升,升得她觉得自己都能肚里撑船了,还是没等来新的快递员,反倒是愈发助长了梁炳那厮的嚣张。

3

她没想到他的态度会360度的大转弯。走光事件后李文燕好长一段时间没买东西,赌气也好尴尬也罢,反正她是再不愿见到梁炳了。谁知,她不愿见他了,他反倒热络起来了。时不时会给她发个短信打个电话什么的,她都不知道他何时存了她的电话,并且何时变得如此赖皮,和之前的冰山形象简直判若两人。比如他会问为何最近不买东西了,又问是不是害羞了,因为在他面前走了光……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却仍笑嘻嘻地:“虽然你内裤颜色不好看,但是我不介意,欢迎你下次继续走光哦,当然,只在我面前。”

真是烦死梁炳了,她不明白为何他突然就对她有兴趣了起来。她曾问过他,他笑得很阴险,说:“因为我喜欢上你了啊。”李文燕才不会相信这是真的。认为他就是故意恶心自己呢,之前用冷脸,之后大变脸,不过小手段而已。不然怎么会不动声色地就喜欢上一个人呢?

他每天都会发大批量的短信微信,甚至连微博都要染指,条条都转播,条条都评论,言词既煽情又肉麻,比如:“太不会照顾自己了,我看了都心疼。”比如:“要好好吃饭啊,你太瘦了,一阵风就能吹倒。”真不知道梁炳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子。她是哪里得罪他了吗?还是哪里欠他钱了?还是……她不就是那天恰巧穿了大红色内裤么,就被他这么的恶搞报复……瞅瞅,她真是被气疯了才会有如此乱七八糟的念头。

李文燕想,不如换了电话卡吧,这样他就没办法骚扰她了。还有,记得要将微博也一并注销掉,以后也控制网购……要甩掉一个流氓快递员,其实一点也不难。

4

可她没想到他会直接找到自己家门口。李文燕在摄像头里看到梁炳的时候,心里“刷”地掠过一阵凉风,她突然就想起了不久前的一个新闻,说是一个快递员杀了一个顾客的事……他来干什么?

梁炳打不进来电话,就按她家门铃,她不应,他就一直按,甚至发动保安一起按,她不堪其扰,看是保安,就接起了电话,保安说:“李小姐,你就开开门吧,这个人说有你的快递,要你签收。”

哪里来的快递呢?是不是朋友知道今天是她的生日,所以给她惊喜?她想。没事的,门口还有保安什么的,就算梁炳是来骚扰的,他也不敢怎么乱来的……她不知自己为何会这么想,脑海里一片乱七八糟,还动不动就浮现出梁炳那张冰山似的脸,还有他说喜欢她时的样子……她真是中邪了。

懊恼着自己中邪了的李文燕一下楼就看见了怀里抱着一大捧玫瑰的梁炳。他果真是来送快递的,可是,哪个朋友会送她玫瑰呀,还是红玫瑰,貌似她现在并没有男朋友,甚至连个暧昧的对象也没有啊……她纠结了。

可还没待她的纠结落幕,梁炳那张欠扁的脸就近在了咫尺。也真是奇怪,以前冰山似的一张脸,却在此刻溢满笑容,竟也不觉得不适应,竟也不觉得难看……她绝对是中邪了!所以,当那捧玫瑰递到她眼前时她才会像个傻子一样问:“谁送的啊?”是真傻掉了才会问一个快递员这么个破问题,也真是傻掉了才会出现幻听的吧——她听见他说:“我送的,喜欢吗?”然后他又说:“李文燕,祝你生日快乐,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他还说:“那次你走光时我就喜欢上你了,我从没见过哪个女孩子会像你一样既迷糊又彪悍,瞪起人来凶得要命,偏偏一副可怜巴巴的长相。”李文燕忍不住又要瞪眼了,他无视她的不悦,继续道:“虽然我是个快递员,但所幸收入还不错,长得也凑合,你又那么爱买东西,不如就将我收编了吧,一劳永逸。”最后他说,“李文燕小姐,你还有一件快递,请快快签收吧。”

李文燕觉得自己的脑子此时已经被他的话搅成糨糊了,她傻愣愣地问:“啊?”

梁炳一笑,笑得真甜蜜也真狡猾,他说:“就是我呀,梁炳。”说着他挺了挺身子,指着自己的T恤说:“快签吧,客户名就签这里。”

李文燕这时才反应了过来。她一手抱着玫瑰,一手拿着笔,恍惚中听到旁边的保安在拍手,在鼓动:“签呀,快签呀!”

她抬起脸,茫然了片刻,然后突然间就笑了:“要签也行,签脸上吧。”

这张她曾经讨厌至极的脸,终于落到她手里了,不蹂躏蹂躏,真是对不起她之前受的气。这么一想,李文燕就豁然了,签收了也好,拿回去好好出出气。记得有句话说,要报复一个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他放在身边,让他爱上你,然后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第88篇、爱情故事爱情寄居在双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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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殷果搭上那个一穷二白的小白脸之前,人人都在叹她好命,羡慕她竟能以29岁的“高龄”淘到一个有型有款、有财有貌的钻石小开。

“小开”姓程名子键,而立之年,相貌俊朗,任知名跨国公司的财务总监,房子、车子、票子一应俱全,身边桃红柳绿、争奇斗艳,晃得人眼花缭乱,他却独独相中了朴素的殷果。

没错,殷果是有几分姿色,可眼下这世道,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靓女满大街都是。更何况殷果已经不年轻了,在销售部这些20岁出头、水葱儿似的姑娘中丝毫不显出众。

可殷果还是在婚前出了轨,这轨出得有点儿莫名其妙,突如其来且毫无铺垫,出完了还让双方当事人品不出什么味儿来,于是殷果干脆将其定性为“荷尔蒙作祟”。

很多年之后殷果还在想,假若那天她遇到的人不是施小庄,那么现在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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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酷暑难当的7月末,程子键赴美出差已经两月有余,发来邮件告知殷果下周回国,并择定了良辰吉日准备喜迁新居。

空调却在这时候罢了工,殷果想,只需数日便可搬入有中央制冷的豪华公寓,可超过38摄氏度的高温让她这所顶层的二居室成了热腾腾的笼屉,没办法,她拨打了空调维修电话。

当小工叩开大门的时候,她有一瞬间的发愣,没想到维修工会是这样的花样美少年,个儿很高,笑容却腼腆,有一张让女人看了也会心生妒意的脸,长得颇有几分像吴尊,要不是身穿蓝色工作服,拖着硕大的工具箱,殷果差点要找纸笔请他签名。

知名公司的售后服务确实不错,小工先自报家门,然后亮出胸牌,得到允许后才套上鞋套进入室内。殷果注意到他胸牌上的名字——施小庄。

施小庄大约是个新手,技术并不像他的礼貌那么周全。他把空调几乎大卸八块,也没找出症结所在,后来又系了保险带在外挂机上一阵“叮当”凿锉,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让这部老爷机器重新工作。而这时,他的蓝色短袖已经完全汗湿,他仰脖喝矿泉水时显出了结实的胸肌轮廓,殷果坐在电脑前摆弄着鼠标,心没来由地跳了那么一小下。

更要命的是那台破电脑,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弹出一连串情色网页,殷果手忙脚乱地关闭,却是越关越多,最后只能手足无措地看着那些热辣撩人的图片视频在屏幕上川流而过,窘得面红耳赤。室内突然静了下来,只有空调“隆隆”地运转,以及两人越来越粗重的喘息……

记不清是谁先主动了,是他先拥抱了她,还是她主动吻了他,总之30秒之后,他们已经纠缠在了一起,像藤攀上树,像鱼入了水,像鸽子举起洁白的羽翼,然后嵌入蓝天的怀抱,一切都是那么熨帖,那么水到渠成和理所当然……以至于多年之后殷果还在纳闷,她到底是怎么了?两个月的空床期也未见得会如此饥渴,她到底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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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数人看来,殷果就是一个现代灰姑娘的翻版,不同的是这个“灰姑娘”懵懂得有点傻气。

当初她和程子键是同校不同系的大学同学,她和初恋男友一见钟情,爱得死去活来,丝毫没有注意到男友隔壁宿舍里那个一表人才的金融世子,直到男友在大三出国,两人告吹,程子键的气息才一丝一缕地渗入她的生活。

他说从见到她的第一面起就对她念念不忘,他说他一直默默地关注着她,只因她是他铁哥们的女朋友,所以从不敢对她示爱。也许失恋的人内心总是格外脆弱柔软,也许是他实在优秀,不论家世、人品还是相貌均是不俗。毕业前夕他向她求婚,闺蜜们甚至辅导老师都着急地想要替她喊出:“嫁!嫁!嫁!这么好的人不嫁,难道要等他飞走吗?”

她终于点了头。

那天晚上,他兴奋异常地包了五星级宾馆的豪华套房,点了银烛、玫瑰和红酒为两人庆祝。酒至半酣他再次提出要她,这次她没有抵触。既然早晚都是要给他的,既然他已经要了那么多次,急不可耐、软磨硬泡、哀恳、请求甚至赌气冷战……她有时会觉得有点可笑,难道性对一个男人就这么重要?可是转念又想,一个想将处女之身留到洞房夜的女子,在现代也许已是凤毛麟角,一不留神还会被人嗤笑为迂腐不化、冥顽不灵。

她于是半推半就。

那盘古开天辟地的头一回,她没有感觉到激越、缱绻或者缠绵,只有疼痛和撕裂一波又一波袭来。事后程子键去浴室冲凉,殷果掀开缎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洁白如栀子花瓣的床单上,一无血迹。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她明明是守身如玉的处女,身与心都纯白无辜如雪之皑皑。可是此时此刻,在这人生旅程必经的第一站,她究竟缘何没有落红?

程子键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我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你轻易能够给他的,我千求万恳才肯

给我?”

殷果不可置否地看他翻身沉沉睡去,泪水蓄了满眶。

次日学校发了毕业证,殷果只身南下,没有解释也没有告辞,留给程子键的,只有那个包装精美的蓝丝绒盒子,里面装着那枚求婚戒指,戒指上的钻石,依旧八箭八心璀璨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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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相遇是在5年后,殷果已经成为久经沙场的职场老将,一再跳槽,一次比一次职位高、待遇优。

殷果是在那家全球500强的合资企业最后的面试关头看到程子键的,他的身份是财务总监,位高权重,一言九鼎。彼时他再也不是当年目光有些青涩的小男生,她也不再是不经世事、单纯清澈的小姑娘,他们的目光一经碰撞,便缠绵地绕在一起不松开。

当天晚上他们再次开了房,他表现得骁勇善战,气势逼人,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而她化成了一汪春水,呻吟蚀骨撩人,令他欲罢不能。

他坚持了很长时间。她心满意足地枕在他的臂弯,听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近况。突然他搂紧了她:“当年为什么要不辞而别,嫌我不够好吗,我的床上功夫比不上他?”

红酒在胃内泛起阵阵波澜,殷果脸上却依旧娇笑嫣然:“宝贝,你一直很棒,过去的事情就不要提它了。”她用一个吻封住了他的唇。

殷果如愿做了销售部的组长,一年后两人的婚期开始提上日程。房子是现成的,程子键付了首付的豪华复式楼已经落成,只待装修。殷果开始四处看婚纱,联系影楼摄影,间或仍与程子键有口角发生,比如婚礼是否请母亲出席。

殷果的母亲曾是当地名噪一时的“名人”,不止因为她生得美,更重要的是,她曾经给殷果的父亲扣了一顶又厚又重的绿帽子——在殷果3岁那年生了一个混血儿子。

多年以后,殷果已谅解了母亲。当年的母亲才艺双绝,又曾在澳洲留学,学成后几乎是被双亲押解着归国,然后嫁与父亲生下她,但感情终究淡漠,不久便与澳洲的初恋男友死灰复燃,于是便有了这白肤金发的弟弟。

这件事在父亲的家族是奇耻大辱,父亲很快再婚,母亲也移居澳洲不复归来,可是这次,母亲表达意愿,想要参加她的婚礼。

父亲尚未置可否,程子键已经断然拒绝:“我不想让人戳脊梁骨,不想让人说我程子键娶了不守妇道女人的女儿,人们会说上梁不正下梁歪……”

殷果潸然泪下,母亲纵有千般万般不是,她究竟是给予自己生命的人,程子键的态度,比母亲的出轨事件更令殷果感到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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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键出国前夕,两人照例行鱼水之欢,一泻千里之后,程子键颓然伏在殷果身上:“亲爱的,你不觉得自己该去隆胸吗?那样更有女人味。”

殷果一言不发地走向浴室,镜中是自己裸露的胴体,洁白,肤如凝脂,腿够长,腰够细,美中不足的是那宛如刚刚萌芽的乳房……

她打开水流,借着“哗哗”的水声掩面痛泣。

为什么这个男人永远能够戳到自己的痛处,他不经意的话。永远会像闪着寒光“嗖嗖”而来的匕首,见血封喉,刀刀致命。

她赌气不去送他,不接他的电话,他也懒得安慰她,也许在他的意识中,她一直是这样幼稚的小女人,翻脸永远比翻书快,什么时候想通了便复原如初。

他只给她发电邮,敲定搬家的确切日期,顺便象征性地询问她的意见。他指定了她是他的锅中煮熟了的鸭子,飞不出他的掌握,而她偏偏不,绝不。

他们终于平静地分手,他说感到自己很失败,他连这么平凡的一个女人也罩不住,只证明他作为一个男人的失败。

殷果只苦笑连连,这个男人太有才了,连分手时杀的这一记回马枪,也够她回味一辈子。

只是原本她以为那场露水情缘已了,谁知却接二连三地和施小庄碰面:她打出了房屋招租启示,没想到来租房的居然是施小庄;她跳槽到一家电器公司,没想到施小庄也是那里的雇员。他们成了一间屋檐下的异性合租者,成了亲密无间的同事和无话不谈的知己。

施小庄自幼母亲早逝,3个姐姐把他宠得无微不至,只是他的成长太过顺利了,身上难免会有娇骄二气。于是他的父亲——资产数亿的家电公司董事长,会安排他从最基础的工作开始锻炼,以备将来接管整个公司。

他的身份在公司是保密的,而殷果却从中窥出一丝玄机。也许是因为他的双手太过白皙颀长,也许因为他随包携带的居然是罕见的“依云矿泉水”,也许因为他第一次登门时鞋套里面那一双ARTIOLI的意大利皮鞋,那双鞋子可以抵得上10倍于空调的价格……

其实他是谁无关紧要,他的身份地位如何,她也不是很在乎,重要的是她和他在一起很舒服。他依恋她,她更依恋他依恋她的感觉,她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口水流下来,他调小电视的音量,顺手抱一床毯子盖在她身上。

所谓爱情,大概也不过如此。是谁说的,幸福就是家里那位从来不说伤害你的话。

第89篇、历史故事闻一多,憧憬浪漫爱情,却接受了包办婚姻

被称为“热情如火”的诗人闻一多,不但写了许多激昂的爱国诗,也写过不少充满柔情蜜意的爱情诗。例如在原名《爱的风波》后改名《风波》一诗中,诗人描写 “烧的这样狂”的爱情使人惊喜,又因怕把她失去而“放声大哭”;又如,在《幻中的邂逅》一诗中,把爱情描写成为“仿佛一簇白云,濛濛漠漠,拥`一只素氅朱冠的仙鹤”,“在月光里浸着”的“娉婷的模样”,把诗人扰得“辗转空床,通夜无睡”。在《贡臣》一诗中,诗人把爱情比喻为“我的王”,甘愿作她的“贡臣”,为她贡献一切。诗人“悄悄地等着你的爱潮膨胀”,但是,“老等,等不到你的潮头!”

但是,现实生活却强迫闻一多接受父母之命,和一个没有“恋爱的情感”的女子结婚!

1921年底,一封封催他回家结婚的信从家乡湖北浠水县寄到清华园,使闻一多陷入极端的苦恼之中。

闻一多回故乡浠水结婚时,提出不祭祖、不行跪拜礼、不闹洞房等条件,父母可能约略知道他心里的委屈,所以同意。结婚那一天,一早起来他又钻进书房看书,家里人硬是生拉硬拽才给他理了发,洗了澡,换了衣服,但一转眼他又不见了。当外面鼓乐齐鸣,鞭炮震天,迎新的花轿已抬着新娘回来时,却到处找不到新郎,原来他又钻到书房看书了。大家七手八脚,连推带拉,才把他拥到前厅举行了婚礼。闻一多的这种态度,也可以说是对父母包办婚姻一种无可奈何的消极抵抗。

应该指出,闻一多虽然对婚姻极端不满,但仍然对妻子采取关心和负责的态度。蜜月过后,高孝贞按习俗回娘家,闻一多于回校途经武昌时,专门写信给父母,要求让她早日回来读书。信中说:“我此次归娶,纯以恐为两大人增忧。我自揣此举,诚为一大牺牲。然为我大人牺牲,是我应当并且心愿的。如今我所敢求于两大人者,只此让我妇早归求学一事耳!大人爱子心切,当不藐视此请也。……如两大人必固执俗见,我敢冒不孝之名,谓两大人为麻木不仁也。”

第90篇、爱情故事生鲜小龙虾的爱情

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虾子死了,再放到锅里烧,味道就没有那么好了?

因为当活着的虾子被丢进爆油的锅里时,它因为痛而浑身缩紧,大叫:“疼死我啦!”然后虾子扭动、伸展、蜷缩、抱成一团死去,肉质紧致。

反过来,死掉的虾子被丢进锅里,它没知觉、没反应,四仰八叉一躺,肉越烧越松散。

快死的虾子也不行,奄奄一息,只会弱弱地吐出一句话:“哎哟哟。”

所以,想叫小龙虾要好吃的话,最好自己去物流市场,那里是各省刚运回来的货,才落地。

我跟一个年长的朋友聊这些。

他端着酒杯,叹口气,说:“这是不是和感情一样?有了艰难的岁月,才可以造就甜美;共苦过,同甘尤其绚烂。”

他说:“有了女儿之后,突然发现自己想把一切拥有的东西都给她。她是意外的产物,出生在计划之外。可当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我豁然找到新的意义。我最着急的事情,是每天都在想,还有什么可以给她,我恨不得把自己的命都给她。”

他喝了一口酒,说:“不夸张,我很真诚,我真的很想把自己的命都送给我的女儿。”

我呆了一下,问:“那你的太太呢?”

他沉默,开口:“我的命已经给女儿了,所以,就这样。”

我说:“我换一个角度理解,比如,现在的女生动不动就想找一个房子、车子、工作全部落实完毕的男人,物质生活已经接近完善的男人。可是这种现成的经济条件就好比一锅死虾子,它们没有经受过苦难,直接软乎乎地被煎好,盛在你碗里。虽然表皮明亮,但肉质疏松,气味难闻,第二天还会拉肚子。”

朋友说:“嗯,我的太太就这样。我认为两个人共同还贷买房,你打开门的刹那,才会满心欢喜,充满感激与珍惜地去打造这个家。”

其实我明白,他们相逢后,女方一门心思想抓住这个尚算富裕的男人,通过各种手段,两人结合了。

3年前,朋友一家3口,和项目投资人一家,共同去泰国旅行。

他给太太在免税店买了一堆奢侈品,太太一高兴,同意集体去观看人妖表演。表演结束后,人妖排成一长队,欢送客人。朋友非常兴奋,对着其中最美的一个人妖飞吻,打招呼,大叫“我爱你”。

太太翻脸了,她说:“你什么意思?”

朋友说:“我能有什么意思,我能干什么?”

她说:“你这样我心里不舒服,你是不是觉得这个人妖比我漂亮?”

朋友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下意识地调侃着消除尴尬,打了一个哈哈说:“人妖当然漂亮了,不然怎么出来混?”

太太喊道:“你不是说这辈子只会觉得我漂亮吗?”

大家无语,朋友说:“走吧走吧。”

我们常说,轻易得来的,不会懂得珍惜。其实不然,轻易得来的,你会害怕失去。因为自己挣来的,更可贵的是你获得它的能力。而从他人处攫来的,你会恐惧失去,一心想要牢牢把握在手中。

朋友的太太,无比害怕失去他的心。

回到宾馆,朋友和项目投资人打开电脑,搜索那个最美的人妖的资料,指着屏幕赞叹。

太太走进来,脸都绿了,砸了笔记本电脑,转身就走。朋友跟投资人道歉,打太太电话关机,冲出去找她。

两个人都忘记了还有一个4岁的女儿。

小姑娘自己从开着的房门“哒哒哒”跑出来,一头扎进车流汹涌的街道,然后被一辆三轮车撞倒。

没有生命危险,但是有了脑震荡,从此左耳失聪。

3年后,朋友坐在这家酒吧里,听我“胡说八道”吃货的道理。

他说如果可以,想把自己的命给女儿。

说的时候,女儿正沉沉入睡,醒来后只有右耳能听见这个世界的旋律。

说的时候,他哭得一塌糊涂,包里装着离婚协议书。

我们都知道,风雨之后,才能见彩虹。但我们都希望,最好能直接坐在彩虹里,他人已经为你布置好绚丽的世界。可惜别人为你布置的景致,他随时都可以撤走。

所以,虾子要吃活着烧的,痛出来的鲜美,才足够颠倒众生。

第91篇、爱情故事感谢那些年的异地恋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传来,林依抱着手中8个月大的婴儿,打开门。一束包装精美的紫的薰衣草迎面而来,原来是老公李给自己的惊喜。老公手中还提着一大袋食材和零食,兴冲冲的奔了进来,放下手中的购物袋,将薰衣草花束认真的递到林依眼前,深情地拥抱她和孩子,说道:老婆,生日快乐,谢谢。老公给你做最最爱吃的几道菜,等着我!看着花束,看着怀中的孩子,林依心里暖暖的,幸福莫过于此,往日的种种也再次涌上心头。

林依和老公是相识于高中,同班同学。用现在的话来说,林依是才貌双全的学霸,单纯而害羞,尤其是一双大眼睛,总是让人很温暖,班里的男生女生们也都很喜欢她,更是老师眼中的宠儿。青春萌动的年纪,总是洋溢着甜美恋爱的气息。同样优秀的李早已对林依情有独钟,却从未开口表白,默默守护。早自习总是班里第二个到达的,因为第一个总是林依。晚自习放学总是等到林依回去,远远的跟在后面,目光护送她进入宿舍楼。学习上总是不停的努力,向林依看齐。就这样,坚持了三年。高考后,李鼓起勇气表白,林依也欣然接受了。三年的默默守护,她又何尝不知呢。

幸运的是那一年,他们都考入了自己理想的大学。不巧的是,李考入的是南方的一所学校,林依却被北方的一所学校录取。大学期间,他们利用网络QQ,电话,短信工具保持着联系,相互鼓励。李用自己的奖学金和勤工俭学的工资,每学期都会坐20几个小时的火车到林依学校看她。每年生日时候李都会等到零点准时送上祝福。就这样熬了四年,眼看异地恋就要结束。林依却获得了保研的机会,这也是她自己的心愿。李鼓励她,完成自己的梦想。

当林依开始读研第一天时,那天晚上她才知道李踏上了北方的火车,开始了军旅生活。上当兵是李的理想,也因为当兵的城市有个她。

三年后,林依毕业,李选择了退伍:因为我不想让她在等待。这场持久的恋爱在读研毕业之后以婚姻殿堂而画上句号,开始新的生活。

林依最喜欢的花就是紫色薰衣草,李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薰衣草的话语是等待爱情,我愿意等你。异地恋,军恋,数年的等待过程不是一句轻描淡写,说是煎熬一点不为过。在婚礼上,李说:谢谢,这辈子最幸运的是遇到你。她说:谢谢,因为你,遇见了最好的你,成就了最好的我。

看着眼前的这个他,已经成为自己的老公,在厨房里熟练的做着美味菜肴,回首相识的数十年,等待让我们遇见了最美的自己,最好的幸福。异地恋也好,军恋也好,心中有爱,何惧等待。熬过去,你会发现等待也会成为最美的回忆,让彼此更加懂得珍惜。

第92篇、爱情故事白水咖啡

20多年前,父亲和母亲在上海读大学,两人有一个共同的喜好——在周末的下午,相约在学校对面的咖啡厅,手持一卷书,静心品读,隔窗望街,畅谈人生。一杯咖啡陪伴闲暇时光,惬意盈怀。时日一久,爱情诞生了。

父亲家穷,为了和母亲一起品咖啡,总是节衣缩食。母亲却不同,家境殷实,零花钱富余。每次喝完咖啡,大都是母亲主动买单。渐渐地,父亲的脸上挂不住了,不得不发奋努力,学习之余做兼职,换取咖啡钱。

毕业之后,父亲和母亲被分到天津一家国企。年轻的他们勤奋工作,很快分到了住房,举行了简朴的婚礼。婚后,他们依然延续着喝咖啡的习惯。那些年,每天早晨5时许,父亲总会早早起来煮咖啡。咖啡煮好,丝丝香气氤氲在小家内,夫妻俩隔几而坐,尽管不大富裕,却充实而温暖。

没几年,企业效益下滑,工资一降再降,小小的家庭骤然拮据。以前,父亲和母亲喝的是价格不菲的纯咖啡,后来,就只能喝速溶咖啡了。只是,喝咖啡的仪式依然庄重。父亲依然早早起床,烧开水,冲咖啡,和母親对饮。喝完咖啡,吃过早点,两个人再带着美美的心情,骑车上班。

他们相信,日子就像这杯咖啡,苦苦甜甜,起起伏伏,但快乐不能少。

只是,父亲和母亲并没有料到,企业的经营形势再度恶化,连续3年发不出工资,每月只有200元的生活费。如此艰苦的条件,即使廉价的速溶咖啡也喝不起了。

父亲一筹莫展时,母亲灵机一动,发明了一种“特殊咖啡”。在那两只从上海带到天津的旧式咖啡杯里加红糖,注了开水,搅拌均匀,味道虽不同,色泽却相近。

在昏黄的灯光下,父亲品着母亲的“发明”,眼角处竟泛动着泪花。

此后不久,父亲下海。多年之后,父亲终于迎来事业的春天,日子不再拮据,生活有了节余,但他们对那两只古旧的咖啡杯仍分外珍视。那褪了色的咖啡杯里又蛊满了级别不低的咖啡,香气四溢。每天清晨,他们依然早起煮咖啡,坐在一起喝咖啡。很多时候,他们也在咖啡杯里注入白开水,开开心心地品着。

在他们看来,那无色无味的白开水一如咖啡,洋溢着生活的滋味。

第93篇、爱情故事最好的爱情是什么样?

我挺喜欢看天津卫视的《爱情保卫战》,这档情感节目被网友戏称为“爱情歼灭战”,因为从这个节目下来分手的情侣比在一起的还多。

很多恋人来到这个平台上想要嘉宾老师帮助调节一下他们之间的问题,结果在嘉宾眼中,他们早就应该分手了。

而在我这个常年关注情感话题的人来看,有些爱情的确是变质了,当然不值得保护,但有些应该结束的感情,从开始就不是爱情,更谈不上保护了。

太多人谈了很久的感情根本就不是爱情,最终,感情的失败也不是爱情的失败,是条件不再匹配后的结果。

比如有人以为自己爱着对方,其实只是因为被爱,他们贪图的是对方对自己好的感觉,却完全不知道为了得到这份好应该付出点什么。

还有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只是因为孤独寂寞就抓住一个人,连自己都不了解,又怎么会遇到合适的人呢。

更常见的是,有人把爱与需求等同,这个阶段我想要什么,我就去找一个能给我这些东西的人,然后过一段时间我的需求变了,马上就会觉得对方不对了。

比如有的女孩最初喜欢的就是男孩的幽默和洒脱,觉得和他在一起会很开心。等女孩出了校园,对生活有了更高要求,又希望男孩可以有成功的事业,有房有车。这时没有这个能力的男孩就被嫌弃了,幽默变成了轻浮,洒脱变成了没心没肺。

误把需求当爱情,会导致感情大批量大概率的失败。因为需求变化的频率太高,不同的人生阶段有不同的需求,快要渴死時一杯水就能救命,缓过来就想喝牛奶了。

当“我爱你”被扭曲成“我想要”那是很煎熬的,会导致你既觉得对方给不了你最需要的,却又贪图对方的某些便利,舍不得放手。最后就变成了什么呢,你舍不得,只能指望他可以改了那些你在意的问题,试图通过修理对方来达到自己的标准。

然而改造对方是感情中最不靠谱的事情,可很多人偏偏就愿意这么干。

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习惯和相处的模式可以做调整,随着成长一个人也会变得成熟,但人的本性是无法改变的。

中国人习惯压抑自己的本性,所以也很难学会接纳别人的本性。很多人在感情中喜欢伪装自己,靠隐藏自己的本性来取悦别人,只看对方的好,不看性格是危险的。

想要了解一个人的本性,要在他面临压力、面对弱者,或者情绪失控等关键节点去观察,这时候才是一个人展现本性的时候。

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我觉得真正的爱情最基本的属性只有一条,那就是彼此欣赏各自的本性:

这意味着既可以欣赏对方的优点,也可以宽容对方的缺点。

经典名著《飘》中,白瑞德深爱郝思嘉,她性格中的精明、虚荣、自私,甚至残酷他都认识得清清楚楚。

外人无法欣赏她一个女人抛头露面做生意的才能,只有他懂,懂她努力抓钱背后的不安全感,“有时候他很认真地仔细听她述说生意中的各项细节,点头称赞她办事有头脑。”

他给她讲粗俗幽默的故事,“这些故事的确有趣,而且能在她身边引起一种粗俗的感情”;

他鼓励她有什么说什么,不拘束,“她从他那里学了一些讽刺人挖苦人的字眼,而且逐渐喜欢使用这些字眼,觉得这样可以压人家一头”;

他教会她轻松生活,带着她去玩,“而她几乎已经忘了怎么玩了。生活一直是那么严峻,那么艰难”。

郝思嘉和白瑞德在一起,本性得到了舒展,在他面前她不需要伪装自己,可以暴露最真实的一面。她恶毒的时候,他也会嘲笑她;她认真做事的时候,他出谋划策帮助她。

郝思嘉一直觉得白瑞德不爱自己,因为“她发现和瑞德结婚,与先前和查尔斯结婚,和弗兰克结婚,有很大的区别,他们都尊重她,怕她发脾气。他们都向她祈求恩惠,她要是高兴,也就给他们一些恩惠,而瑞德并不怕她。”

她只懂得一种爱的模式,而那样的爱是不平等的,是她占据上风的,也是根本不够了解的爱。

但白瑞德的爱虽然让她无法展现女人的优越感,却让她完完全全做自己,“和他生活在一起,确实很有意思。”

这已经是爱的最高境界了啊!

所有的爱都会有自己的瑕疵,但越过越有意思大概是爱情最朴素地描述了,真的爱会让你越来越喜欢自己,喜欢生活,喜欢这个世界,而不是相反。

第94篇、爱情故事婚活不如人活

“婚活”这个新名词是从日本来的,想结婚的女人剪个婚活的发型、化个婚活的彩妆、改个婚活的造型,就可以顺顺利利嫁出去了。问题是,没有人能保证婚后可以幸福或长久。到日本旅行时,我发觉“婚活”确实是个很大的市场,日本人发展出类似俱乐部的组织,教导女人如何穿衣、吃饭、说话。

为了结婚而做出的改变,在达到目的之后呢?是不是就要恢复原形了?

我认识过几位很想结婚却始终缺乏缘分的女性朋友,发觉她们都有某种类似的特质,生命里缺乏了一点热情与火花。问她们喜欢做什么事,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对未来有什么想象,答案通常是茫然的。

“我觉得自己是个很随和的人,为什么谈不了恋愛,结不了婚?”有个女性朋友这样问。“可以形容一下自己吗?除了随和之外,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问了她这个问题。她想了很久,摇摇头,无法回答。

她是个好人,却没有鲜明的个性,在朋友的聚会里,多了她也不多,少了她也不少。没有人特别喜欢或讨厌她,她也没有特别喜欢或讨厌做的事。从进大学起,她就在等待生命中的伴侣,因此,已经三十五岁的她,对人生全无规划。

在我们几次恳谈之后,她终于放弃了无尽的等待,找出自己喜欢做的事,她每星期去爬山,晒黑了,变壮了,眼睛变亮了,笑声也变多了。一年之后我收到订婚喜饼,她在山友中找到了人生伴侣。

她并没有为结婚而做改变,她只是先让自己活了起来,找到生命里的热情与火花,这火花点亮了她,让她充满吸引力。人活了,婚还能不活吗?

第95篇、爱情故事反向了解,保鲜婚姻

庄姐的经历就很能说明问题,她是旅行与历史爱好者,曾辞职在家带孩子三年多,孩子上了幼儿园以后,她受聘于一家文化公司,为深度游的爱好者们讲授杭州的历史与人文。一开始,丈夫也很看不上她的这份兼职工作,认为这不过是“背背导游词,挣点小菜钱。”甚至对庄姐偶尔去公司开会,要劳烦他去幼儿园接孩子颇有微辞。在丈夫看来,杭州风物,还值得花几百元来上课么?百度一下,就全部了解了呀。

见丈夫鼻梁上出现那种既困惑又有点看不上的横纹,庄姐也不争辩,只是选了个桂花飘香的晴朗秋日,把孩子托付给妈妈,让丈夫跟团一天,看看她这个“导游”是怎么当的。她带团爬上飞来峰,在那些人迹罕至的洞窟间走来走去,惊飞了在那里筑巢的蝙蝠和燕子,庄姐的工学博士丈夫,也听呆了——庄姐讲的东西,90%是他完全不了解的。包括飞来峰的佛像造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这个地方的造像会从以佛为主体过渡到以罗汉为主体;哪个洞窟先造,哪个洞窟后造,彩绘的风格与敦煌莫高窟的佛像有什么不同;佛像的造像原型,究竟是男性还是女性,有没有借鉴过当时名士与高僧们的肖像痕迹;历朝历代曾有什么修缮,修缮时是将佛像表面的彩绘金饰全部铲除了再造,还是在原有的彩绘上叠涂补绘?我们今天还可以从哪里看到佛像反复叠涂的痕迹?当年造像的工匠都是哪个地方的匠师,他们在飞来峰是怎样生活的?造像的資金是怎样募集的,前期的造像风格,与后期有什么显著的不同……令丈夫惊讶的是,庄姐讲述这些内容完全不是信口开河编故事,她每一样结论在古籍与历代诗歌中都找得到证据,而她又擅长将枯燥的历史用讲故事、做推演的方式娓娓道来,这就很吸引这些专门花钱来听课的游客。

因为洞窟中佛像保护的原因,游客不能用闪光灯,庄姐还反复交代:“大家要遵守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造像的清晰图片,我都找文物局的相关研究人员要来了。我做了专题PPT和视频,等会儿发给大家。”

这一趟讲课下来,每位游客脸上都交织着恍然大悟与屡获新知的欣喜。他们纷纷索要庄姐的微信号,问她何时推出灵隐寺、六和塔、孤山乃至宁波天一阁的讲解。庄姐微笑着应承:“会讲的,别着急。每个专题的深度研究都要花费一两个月的时间,可我和我的工作伙伴都认为,这是值得的。在恰当的时机,我们会推出相应系列的文创产品,也会出书。”

庄姐丈夫吃惊地看到,在讲授、交流的过程中,妻子变成了完全不一样的人,她认真、执着,面孔因为自信而闪闪发光。她讲述历史文物时灵机一动的幽默,让所有人失笑,她完全蜕去了“某小朋友妈妈”的身份,变成了某一领域的专家,变成了当年百家讲坛上易中天一般的人物。

当天开车回家,庄姐的丈夫主动道歉:“我没有想到,你是在做这样有意义的事。让你全职照料孩子的吃喝拉撒,把家务琐事都留给你,是我的不是。”

庄姐抿嘴微笑:“我只是以为,你需要了解,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带孩子这三年,我并没有被荒废。而且,你尽可能在工作之余带孩子,与他培养感情,这也是做父亲的责任。我不希望孩子最后只肯跟我亲近,这剥夺了你的权益,我觉得,长远来讲,对你也不公平。”

“主内”的人,能意识到“主外”之人长期缺乏育儿及家庭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这种思考问题的格局与视角,并不容易建立。这也是好姻缘可以再度更新的内在能量之一。

阿松的选择,也说明了这一问题。她是B站上的网红,身份是舟山一个大岛上的渔妇。一开始,她拍视频上传到B站,理由很简单:她从宁波下面的一个富裕县城嫁到了海岛上,除了带孩子做家务,等丈夫出海归来,其实都过得很寂寞。卖海产、晒鱼干、织渔网、为小渔船涂上桐油,日子久了,这些烈日下的工作对阿松来说,也分明增加遗世独立、长日漫漫的孤独感。她后来想到,海岛生活的细节,对活跃在B站上的城里年轻人来说,是不是也很新鲜呢,拍视频上传,一来重启自己对海岛生活的发现欲望,重新找到海岛的美和趣味;二来,如果积累了流量,也可以成为一份收入。

一开始,阿松丈夫挺瞧不上她的这份“带娃副业”,一方面,海岛上传统观念势力不减,不出海的妇女地位不高;另一方面,丈夫认为起地笼、分拣海鲜、捡拾海带、撬牡蛎、晒鱼干、做海鲜团子……这些司空见惯的事物有什么好看的?播放量十几万,几十万,才能在网站上“领工资”,这任务怎么才能完得成?白费什么力气!

阿松也不辩解,她网购了拍摄杆和稳定支架,自学了拉、移、推等基本的拍摄技巧,还自学了剪辑、配乐、旁白等后期技巧,就开始了她在海岛上的拍摄生涯。《挑着一百个海鲜团子回娘家》,《媳妇们的防晒绝招》,《男人们出海了,我们的篝火晚会》,《岛上孩子的秘密基地》,《黄油青蟹来了》……没想到,阿松很快就凭她舒缓的镜头、慢条斯理的劳作与解说、刁钻的选题,在B站的一众赶海上传者中脱颖而出。很可能,过着早9晚7赶地铁生活的城里人,就是喜欢这样的“诗与远方”吧。

看到阿松源源不断地收到打赏和平台分红,还被乡镇邀请去直播卖海产干货,阿松丈夫的态度也有所转变。前段时间,他注册了一个号,悄悄地成了阿松的粉丝。一开始,阿松并不知道屏幕那头发弹幕的粉丝,还有自家老公,直到丈夫有一天得意洋洋又有点不好意思地问她:“啥时候你也能让我进个镜头呢?咱娃儿在你的视频里都出现18次了。你没瞧见网友都在呼吁要见‘松姐夫’?”阿松诧异:“哪条弹幕有此要求?”

丈夫说:“《海鲜墨鱼饭》那期,第8分35秒,你去看,大伙儿都在要求见我,就像白云大妈想见赵忠祥。”阿松止不住抿嘴而乐:“只要你下次出海回来,主动带着娃儿一同赶海,或者生火架锅,为我们娘俩做顿鲅鱼饺子,我就让你上视频。”

第96篇、爱情故事太太做我的情人

我怀疑太太偷看了我的博客。虽然我一直对我的博客地址采取全方位的保密措施,但想想我的私房钱无一例外地被太太缴获,太太想要窃取我的博客地址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最近我写博客的时候,抒发了一下所有中年男人都会有的对情人的幻想。我渴望有个情人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天时、地利、人和皆不具备,所以我的情人理想只能化为文字写成博客:我的情人,她要年轻漂亮,性感妩媚,会讨男人的欢心,当然,我也顺便发泄了一通对黄脸婆的不满。

没想到,第二天,太太便说要做我的情人。

我被骇倒,太太却换了一脸温柔的笑,说:“做老婆做久了也会厌烦的,不如试试做情人吧,做老婆不及格,也许当情人能得100分呢。”

生活沉闷已久,倒不如试试太太的提议。我希望太太兼职,但太太坚决要求做全职情人,我怀着窃喜点头。

当日下午,便接到太太电话,她娇滴滴地说,广场附近新开了一家西餐厅,去过的人都说好,又浪漫又有情调,是情人们最喜欢光顾的地方。说实话,每天回家吃太太做的那几样菜,早就吃得我反胃了,没想到太太做了情人,立马善解人意起来。我兴冲冲赴约,发现太太从头到脚改变形象,马尾巴烫成葡萄红的大波浪,脸上化着精致的妆,穿着宝姿的裙子。太太见我目不转晴地看她,莞尔一笑,在我耳边声音暖昧地说:“你看我,有没有当情人的潜质?”我正心猿意马,想象着此时应该如何与情人调情,服务生不合适宜地出现,“先生,你们的账单。”我一看,有些发晕:898。惯性使然,我示意服务生太太才是付账的人,太太立刻柳眉倒竖:“有男人让情人付账的吗?”

出了西餐斤,太太不回家,耍去五星级宾馆开房。讨价还价,太太恩准去四星级。少了一颗星,太太不悦,说我这个男人当情人太不地道。

第二天早上在宾馆的床上醒来,发现我睡在客房,哦,太太要做全职情人,而情人没有天天守在一起的道理,所以她睡卧室,我睡客房。肚子饿得厉害,我起床坐到餐桌边,拿起一张报纸看,等着太太送上每天早上的牛奶、煎蛋。我等得黄花菜都凉了,太太依然四平八稳地在脸上擦着粉。我瞪太太一眼:“怎么还不做早饭?”太太冷哼一声“那是老婆的事。”下一秒钟,太太换了甜美的笑容,冲我摊开手掌,我问什么意思,太太说:“情人装修的费用不应该由男人来支付吗,亲爱的请掏腰包吧,两千块!”

太太当情人的第二天,第三天,我都没有晚饭吃。太太当了情人,我就没有老婆做家务了。第四天早上起床,我发现了一个顿为严重的问题,我没有袜子穿,没有衬衣换了。太太捂着鼻子用两只手指拈着我的臭袜子说:“情人会给你洗臭袜子吗?”

太太情人要去购物,和我撒了一会儿娇,我乖乖地掏出了卡。我人在家里,却不时心惊肉跳。手机短信接二连三地发来:你在某某商场消费了2000元;你在某某柜台消费了5000元……这个情人有点狠啊,她是不是要刷爆我的卡,让我破产啊?太太哼着歌儿提着大包小包回来,我怒目而视,太太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她骂我:“你不是喜欢情人吗?情人的情调、漂亮和情趣哪儿来的,不就是因为有闲又有钱吗?当情人不用伺候男人吃喝拉撤,心情好自然就会温柔;当情人又不是要和男人过一辈子,用得着心疼他的钱吗?我做你老婆10年,你送我的礼物加起来不到1000块,如今我做你的情人不过几天就花了你一万多,看来,还是当情人好啊,我现在觉得当情人的日子真是滋润啊。”

太太当了一个月情人仍然意犹未尽,大有将情人进行到底的架势,我却再也无法忍受啦。太太当了情人,家里乱成了一锅粥,衣服脏了没人洗,肚子饿了没人做饭,客厅里乱七八糟,惟一漂亮、整洁的地方便是太太的卧室。但是我只被恩准进去了三次。太太做情人一个月,刷了我两万块的卡,银行的账单已经寄来,我脸色苍白,欲哭无泪,情人这个东西,不是我等普通男人可以消费的。

我向太太做了极为沉痛的检讨,进行了一番触及灵魂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那种身在福中不知福,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男人简直就不是人,从此我要一心一意把自家老婆当成宝,再也不做情人的春秋大梦了。太太沉吟半晌,最后终于恩赐似的同意重新回到老婆的岗位上去。

吃着太太做的早餐,我流下了幸福的眼泪。太太说,花两万块灭了一个男人的情人梦,值!

第97篇、爱情故事没有卑微的爱情

他和她,算是世间卑微的男女——收入不高,工作不轻松,朝九晚五地上班下班;一个人的薪水供着房子10年的按揭,另一个人的薪水管吃管喝刚刚够。

他们下班通常是一起去菜场买菜,回家做简单的饭菜吃,然后看电视。他总让她选台,有时她看得直乐,他却在一旁睡着了,她就笑他,让他挑一个喜欢的节目看,他说随她。他们很长时间才会去吃一次浪漫的西餐或去喝一次奢侈的咖啡,她点什么他就跟着点什么。过节时他们也会去看一场电影,也由她指定喜欢的片子和时间。

刚开始,她很高兴也很满足,渐渐地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了。终于,在一次晚餐是吃米粉还是面条的左右为难中,她生气了,执意让他自己拿主意:“你自己就没有想吃的东西、想做的事、想去的地方吗?你自己就没有一点想法吗?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对和我一起生活真的没有一点兴趣了吗?”

他低下头,半天才说:“我爱你,可我不能送你跑车,连旅游一次我都得让你一等再等,我怕实现不了你的梦想。而你在我的心里,是该得到这世界上最好的一切的女人。所以,我愿意满足你在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小小的心愿。就像今天晚上,你想吃什么?”

她看着他,泪就流下来了。

这世间,有卑微的男女,却没有卑微的爱情。

第98篇、爱情故事透着暗香的花

那一年,雪妮十岁,昌民十七岁。

雪妮在舅舅家第一次见到昌民时,他是个穿白衬衣、黑裤子的男孩,干净得像阳春三月的柳絮。他眉眼温和、身材修长,立在朱红的门前朝雪妮笑。只是轻轻一点头,雪妮的脸就滚烫起来,抓住自己的衣角低着头逃也似的进了门。

原来,昌民是舅妈远方的亲戚,来到这里上高中。雪妮听大人说,昌民的学习成绩极,好,人又乖巧,还经常帮正上初中的表哥补课。雪妮抱着许多童话书去舅舅家。想送给昌民看,她怯怯地喊他“民哥哥”。昌民轻轻地笑,他说他已经过了看童话书的年纪,他不知道这些书都是雪妮的宝贝。

夏天的时候,舅舅在缸子里装满了五分钱一根的冰棍,然后盖上棉絮。舅舅让孩子们自己拿了吃,但昌民从来不吃。觉得自己是寄养在这里,总归不如在自己家随意。雪妮自己拿了钱想请昌民吃,昌民说他不爱吃,他不知道这些钱雪妮存了很久。

在最热的夏天,雪妮偏要去舅舅家玩。街上的人很少,明晃晃的太阳照在头顶。雪妮穿着塑胶凉鞋,背着小包。跑得气喘吁吁。小包里装着她的玩具—一几颗玻璃弹珠、几枚头花、一个小洋娃娃……她想把这些送给昌民。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讨好他,只是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给他,听他温言细语地说话就觉得快乐。

那天,雪妮中暑了,她在舅舅家吐呀吐,心里难受得很。昌民用手轻轻地拍她的背,她就哭了。她总觉得自己和昌民之间不够亲近,不像她和表哥那样随意,她可以在表哥面前耍赖撒娇,却不好意思在昌民面前那样。

舅舅让三个孩子一起做瑰课。雪妮用铅笔写字,抬眼看到昌民用的却是钢笔。她问他:“为什么不用铅笔写字?”表哥插话对她说:“你笨死了,考大学的人都要用钢笔。”雪妮嗫嚅着,她盼望可以用钢笔写字,都样自己就可以和昌民一起上大学了。

后来。雪妮终于有了第一支钢笔。她欢天喜地地用它写字时,昌民已经在很远的一座北方城市上大学。

上初中的雪妮扎着长长的辫子,有个男孩喜欢扯她的辫子,喜欢和她作对,然后又在放学的路上拦住她,塞贺卡给她。打开贺卡,还有音乐,她把贺卡一直打开着。很快电池就没电了。

男孩再来扯她的辫子,她就去掀他的书桌,她狠狠地瞪他,说:“你真无聊。”她从《皮皮鲁和鲁西西》的书里看到这样一句话:“男生喜欢一个女生就会去欺负她。”她隐隐地感到男孩是喜欢自己的。

昌民大三那年到舅舅家来做客,那时他已是英俊洒脱的大学生,一身的自信。雪妮踩着最轻的步子进门。藏在大人身后,有点心慌意乱。昌民还是发现了她,说:“二妹,你好!”并伸出手来摸雪妮的头发。

雪妮的脸又红了。惹得大人笑道:“小丫头还会害羞了。”她已经不会傻傻地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摆到昌民面前,只是在日记里写昌民说过的话或有过的表情。

年少的暗恋就是青涩如这般。

过年时,昌民和表哥在空地上放鞭炮,雪妮也要放,但怎么也点不燃,因为风有些大。昌民就把手圈起来为她挡风,当雪妮缩手回来的时候就碰着了昌民,像被烫着似的。可她又抿着嘴笑。

那是她离昌民最近的一次,他握住了她的手。

雪妮记得,她点的这枚烟花叫“降落伞”,烟花散去的时候,会从空中落下一个纸做的降落伞。她在夜里寻了很久。终于拾到那个小小的降落伞,把它放进盒子里,觉得那是一个纪念。

雪妮上高中的时候,昌民去美国留学了。舅舅老在表哥面前提起昌民,说他如何有出息。

雪妮像呼吸空气一样,想把昌民的名字吸进肺里。她想考昌民上过的大学,虽然那里早已没有昌民。她只是想走他走过的路。想看他看过的风景。

高中三年。昌民偶尔被人提及,只有在雪妮心里最深刻,因为那是把一个人刺进去的感觉。

有同学写情书给雪妮,是大段大段表白的话。雪妮在午后的房间里撕那些信,她打开自己的盒子,里面有昌民送给她的一块口香糖和几页草稿纸。还有那个降落伞。她曾经想向昌民要一张照片。可又不知找什么理由,因此始终开不了口。

雪妮红了脸去找表哥,绕来绕去终于问出了昌民在美国的地址。写了寥寥的几个字寄去,其实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问那所大学的情况,最想问的一句其实是:“民哥哥,你还好吗?写的时候,她的心很乱。一直没有收到昌民的回信,大概是搬家了,但是信也没有退回来。

雪妮终于考上了昌民上过的大学。她抱着书坐在校园的槐花树下想,这张椅子昌民坐过吗?冬天的时候,她冻得不行却仍守在楼顶,她想许愿,关于昌民和自己。

雪妮大学毕韭时,昌民在深圳开着一家公司,有了一个家。雪妮想也没想就把学校保送读研究生的通知书撕碎了。她南下去了深圳。深圳的大街车水马龙,一点不像江苏老家那般恬静。

雪妮已经很多年没见过昌民了,走在大街上时她常想,若这一刻遇上了会说什么呢?只是深圳太大,她没遇上他。

夜里,雪妮从梦中哭着醒来,她怎么也找不到昌民,他总是若有若无。

雪妮终于在小区的超市见到昌民。他和妻子推着购物车,他们的背影那样和谐,他成熟了,穿着西装,风度翩翩。他的脸上已经有了男人的刚毅,他的目光轻轻地扫过来,雪妮的心都快要跳出来。她咬住嘴唇低下头去,突然想起一个词——近乡情怯。

昌民从雪妮身边经过,他已经认不出她了,或者,他早已忘记那个他喊“二妹”的女孩。他不知道这十年来,有个女孩追随着他的脚步,朝拜着他,就像朝拜着爱和幸福。

两年的时间,雪妮有很多次和昌民说话的机会。可她不知道说什么。她总是碰见他,在大街上、在街边的咖啡屋、在新开的健身房、在公园、在停车场……她偷偷地看着他,只一眼,心就欢喜起来。她觉得,他存在于她的世界就够了。

舅舅给雪妮打来电话说:“你怎么不和昌民联系?他也在深圳,你去找他也好有个照应。”雪妮含糊地答应着。最后,她听舅舅说昌民离婚了。

雪妮恍然大悟,怪不得最近见昌民时他总是一个人,眉头紧锁。她正在发愣的时候,手机响了。

她接起来听见对方说:“二妹,我是昌民,你还记得吗?”

她惊得差点将手机摔了出去,嘴唇哆嗦得厉害。昌民说:“二妹,你不对,你到深圳两年了也不和我联系,要不是我打电话向姨夫问好,还不知道你也在深圳。有时间我们见见面吧,我来接你。”

雪妮用手轻轻捂住手机,不让他听见自己眼泪落下的声音。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终于长大了,他终于孑然一身了。她可以走在他身边了吗?

雪妮在房间里打扮自己,垂着长发穿上最素色的裙子,抹上点点唇彩。对着镜子,她笑得像花似的。她把自己的宝贝放进包里,她想告诉昌民她的成长。

电梯一直不上来。雪妮决定走楼梯,鞋跟落在台阶上的声音虽然急切而慌乱,却又满心的欢喜。

那一日,雪妮终究没有赴上昌民的约。她看着他的电话一直显示在她的手机上,却怎么也接不了,她的哮喘病犯了,忘记了拿药,她只记得带上她的宝贝——片口香糖、几页草稿纸和一个小小的降落伞。

她捂住胸口,蹲下去,大口大口地喘气,可是胸口还是很痛。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她的手机还在响。接电话的人对昌民说:“她死了。”

电话从昌民的手中掉了下去。他被巨大的悲伤包围。他似乎看见一个穿碎花裙的女孩,红着脸要他看童话书。那一日他才知道。她原来和他住在同一个小区。他们不到五分钟就可以见面。

他从来没有爱过她,他的悲伤无关爱情。

而她却爱了他许多年。许多年却一个字也没有留下。她的爱只能像开在夜里的花,透着暗香,却无人知晓。

第99篇、爱情故事爱不能替代

阿彬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干脆就跟着姐夫在菜市里卖肉,当起了刀儿匠。

由于阿彬身份特别,加上人又斯文,往那儿一站,就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顿时吸引了许多人来买肉,特别是那些女孩子,阿彬一时间成了小有名气的猪肉哥。

那天,一个女子径直走过来问阿彬:“喂,你就是猪肉哥?”阿彬一笑说,自己只是个卖肉的刀儿匠,“猪肉哥”的称号那都是人家给起的。

女子看了他一眼,很随便地朝案板上一指:“来两斤排骨,两斤肉!”

阿彬答应一声:“好咧!”

只见一把刀潇洒地划出一道亮光,一块肉就落在了手里,丢在电子秤上一称,刚好两斤,不多不少。他又提起块排骨称了,舞起刀来就像跳舞一样,刀随身动,横剁竖划,三两下就砍得整整齐齐。肉摊前围了一圈人,直看得眼花缭乱,最后一刀落下的时候,那个女子不觉叫了一声:“好,真看不出来!”

女子自我介绍叫魏静,对阿彬说:“我还会来照顾你的生意的!”

果然,过了两天,魏静又来了,同样是两斤排骨两斤肉,看着他举刀剁吧剁吧的样子,拿出手机就“咔咔”地闪了两张。这还不算,并一再要和他这个刀儿匠合个影。如此大方开朗的女子阿彬还是头一次见到,他问围观的人:“哪个愿意帮个忙?”一个买主自告奋勇地接过了魏静的手机,对着他们两个“咔嚓”一声就拍了下来。

这以后魏静几乎每天都来买肉买排骨,而且一买就是两三斤,这让阿彬心里很是畅快。不过他也感到疑惑,魏静买这么多肉做什么,吃得完啊?该不会是仅仅为了照顾他的生意吧?魏静再来的时候,他就问了,魏静开始说是做腊肉。阿彬望望高挂的太阳,这么大热的天做什么腊肉?

魏静哈哈笑了:“实话给你说吧,其实这些肉都是帮另一个人买的。”

阿彬就搞不懂了,帮忙买东西也不过一次两次,不可能天天都帮忙买呀?魏静说,那人不好来,所以才喊她来帮忙。阿彬就更搞不明白了,买肉有什么不好来的,他做生意可是一视同仁。

他问魏静是什么人?魏静卖了个关子说:“现在不告诉你,到时候你就晓得了!”然后提起肉走了,阿彬傻愣在那里看着魏静的背影半天没回过神来。周围的人都说,八成是那女娃儿喜欢你了,姐夫也说:“你娃走桃花运了!”阿彬心里顿时乐滋滋的。

眼看就快到传统的七夕情人节了。这天上午,阿彬正忙活着,魏静又来了。她这次不是来买肉的,手里居然多了一束玫瑰花,十分的艳丽打眼,周围的人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阿彬更是脑壳发晕,心里“突突”地跳半天,脸也红了,气也紧了,望着魏静说:“魏静,这……”同时心里美滋滋地想:乖乖,自己真的走桃花运了!看来魏静真的是不一样,示爱都搞突然袭击。

魏静一看他脚不是脚,手不是手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说:“你不要那么紧张,这花不是送给你的!”

只这一句话就把阿彬搞愣了,脑壳也更晕了,一脸的窘态说:“这个,你……”

魏静这才对阿彬说,她的一个朋友白永成在附近的二医院住院。本来她想亲自把鲜花送去的,可马上要上班了,再说,她送去也不太合适,所以就请阿彬代劳一下了。

原来如此,阿彬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空喜欢了一场。闹半天那个住院的家伙才是魏静的男朋友,可能是两个人还没正式摊牌,自己不好送花去,所以才喊了他去。

阿彬一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他赌气地把花朝魏静手里一塞,冷冷地说:“我没空,要送你自己送去好了!”心里一阵醋意,喊我给你们牵线搭桥,门都没有!

魏静也不管那么多,把鲜花朝案板上一放:“反正我要你送!”转身走了。

阿彬这下子算是摸到了一个爱的烫手山芋了,到底是送还是不送?如果送去,他和魏静肯定就没戏了,阿彬就不想送去。

转眼中午就过了,魏静好像有眼睛在盯着阿彬,给他发来一个短信:“小气鬼,还没送去?”

说自己小气,这爱不小气能行吗?他跟着就回了一条说:“我不是红娘,送给你还可以!”

魏静显然生气了,回说:“去不去随你,可别错过了良机!”

阿彬又愣了一下,什么良机?

唉,就算做一次好事吧!阿彬终于妥协,拿起花朝医院走去。走出菜场,他才发现手里的花都已经蔫巴巴的了,这样送去了也不好看,所以他又自掏腰包买了一束水灵灵的鲜花。

捧着鲜花在病房里找到了白永成,令阿彬大感意外的是,这白永成并不是一个男子汉,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位腼腆秀气的女子。他大睁着两眼,不禁脱口而出:“你就是白永成?”

白永成显然是个性格内向的女子,她接过鲜花闻了闻,说了声谢谢。阿彬赶紧解释说,这花是魏静喊他送来的,自己只是代劳而已,用不着什么谢,说完转身要走。白永成手里拿着花朝他喊了一声:“你等一下!”

阿彬站住了,问她还有什么事吗,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白永成说:“你就是那个猪肉哥,我还是你的肉丝哩!”

阿彬嘿嘿笑了,他这才想起来,以前是看到过这个白永成跟魏静在一起。不过他不明白,魏静咋会喊他来送花呢?白永成口气委婉地说:“我晓得你会来的,你就不明白?”

阿彬更是一脸茫然,不晓得这是什么意思,她怎么知道自己要来送花?白永成还告诉了阿彬一个秘密,那个经常叫魏静帮忙买肉的人不是别人,就是她自己。

这倒把阿彬惊了一下,看着白永成说:“是你,你自己咋不来买呢?”

白永成的脸一下就红了,责怪说:“你还不明白?”

阿彬再笨,这回脑壳也开窍了,这就是魏静对他所说的良机——让他来给白永成送花,就是要拉近他跟白永成的关系。可阿彬还没半点心理准备哩!他吱唔一声说:“我还有事,先走了!”急急忙忙就朝外走。

刚走到门口,差点同一个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定睛一看,是魏静。他问魏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魏静哈哈一笑说,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魏静和白永成是多年的好朋友。有一次,白永成在菜市里看到阿彬,心里突然一动,就有了那个意思。但她这人性格内向,不好说出来,就要魏静帮忙。魏静就打包票说,这事包她身上了,于是就经常接近阿彬,觉得他这人还真不错,把猪肉都卖出了花样来。昨天白永成感冒住进了医院,这正是一个好机会,魏静灵机一动,就叫阿彬捧鲜花来了……

阿彬急得朝魏静跺脚说:“这是什么事啊,误会了!”

这时,一直在一旁旁观的白永成走了过来。她把花递到阿彬手上,说:“你还是拿回去吧!”

阿彬和魏静同时惊问:“怎么,你不要了?”

白永成轻轻一笑说:“我看出来了,你们两个才是真的。”又看着阿彬指指魏静说:“猪肉哥,你该把这束鲜花送给她!”

一句话点醒了阿彬,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还不行动更待何时?阿彬也没想那么多了,他转过身来,捧着鲜花对魏静说:“魏静,请你接受我的爱!”

魏静一下愣了,看了看白永成,白永成朝她点了点头,说出一句话来:“爱,要的是勇气,这是不可替代的啊!”说完转身走了出去。魏静大胆地接过了阿彬手里的鲜花,病房里的人都看得呆了,顿时爆发出一阵掌声。

第100篇、爱情故事遗忘之前,写封信给你

浅步调:学生时代,总有一两个女生让你忌妒得想死。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没体会过,所以经常会愤愤不平……

我就是不服气那个骄傲的才女

她是美女加才女,长得最漂亮,学习成绩最好。在那个透不过气的高三年代,她捧着小小的骄傲,给很多男生的青春留了个酸酸的尾巴。

我也喜欢这个叫穆慕的女生,不过和一般男孩的虚张声势不同,我不会献媚请她吃红豆沙冰,也不会故意嘻嘻哈哈纠缠不休。因为我们还是学习上的劲敌,每次考试的NO.1一定是在我们两人中产生。在班上,我们俩几乎是不说话的。

很多时候,我还是会不自觉地朝她看。坐后排多是些调皮捣蛋的男生,上课时经常发出奇怪的声响,偶尔她也会回头看看。我们也曾四目相对过,可她那分明不是尴尬的目光,而是傲慢地挑衅,“我一定不会输给你。”

每次我都是慌张地低头看表。腕表上的指针,滴滴答答,走不完青春的满腹心事。

我竟然开始担心起她来

寒假补课,年初八我们就到校了,有人挂了红灯笼在窗户上,满教室的年味。我把从家带来的大红枣分给周围的同学,穆慕的同桌抓起两大把,她说穆慕请假,那份给她算了。后来才得知穆慕初一到邻城走亲戚时,出车祸了。

课堂上,我捏一块缺角的长条橡皮,在画了五子棋格子的白纸上跳,右——上——上,上——上——右,怎么也跳不出心里的不安。车祸,会不会很严重?我在设想各种惨烈的场面。

两三天后,我作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坐汽车跑到100多公里外的邻城。头一次独自离家,带着17岁少年的莽撞,磕磕绊绊找到那家医院。

医院不大,7层楼没有电梯,白色墙壁到处是陈旧的灰印,我一层一层地找,一间一间地寻,终于在6楼最内的三人病房门上,看到了穆慕的名字。

我透过门缝朝里看,靠窗的那个床上,穆慕的腿高高吊起,脸上和头上包裹着厚厚的纱布,头发很乱,在这个被药水味、汗味和来路不明的味道浸泡的病房,她的美丽是如此地狼狈。我叫她,她没有听见,中年女人拉她的被角,她这才抬起头。大概没想起会在这里见到我,眼睛睁得很大。苍白的脸上出现一层石膏般僵硬的红,她惊慌地拉过被子,把头蒙住。僵持几分钟之后,中年女人走过来对我说:“孩子,回去吧,她现在不想见任何人。”

针对一个人是爱的某种样子

两个月后,穆慕回来了。周围同学都围上来问她怎么样,她说很好啊,还从包里拿出一副羽毛球拍子,说自己养胖了,要减肥。确实长胖了点,左边脸颊上还有条明显的疤痕。难道那天她是不愿意让我看到她毁容的样子。

也许是两个月没来上课,穆慕很不适应。两天后的晚自习,班主任在讲台上批改作业,一个个叫上去指导。喊到穆慕时,她依然埋着头做作业,直到第三声,她才醒悟过来。

后来我在穆慕课桌的侧面,不经意看到一行用粉笔写的,“坚持到底”。这行字,卑微而倔强地隐蔽在课桌下的侧面。

有一天放学,雨下得很大,没带伞的同学都留在教室写作业,穆慕也在。初春的雨似乎永远也停不了,我咬咬牙,决定冒雨回家。刚走出教室,穆慕跟了上来,在我头顶撑起一把淡蓝色的伞。

她竟然带着伞,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她带着懒散又很客气的笑容,耸耸肩,很大声地说,对不起,上次在医院……

她右肩扛着大书包,白色线帽下一张生动撒娇的脸,和大多数那个年龄的女孩毫无分别,我微微失神,这还是那个扬起下巴的穆慕吗?

我说没关系。然后她怯怯地问,我请假落下不少功课,可以帮我补课吗?

这话让我的心脏几乎炸开了,怎么找我?她竟然会找我。我犹豫了几分钟,没有她,我就可以次次拿第一了。我应该拒绝她的,可是面对她,我又无法推脱。

学校不远有一条栽满洋槐的街道,街道中心有个小花园,时常可见一对对互相搀扶的老夫妇缓缓经过,穆慕很喜欢这里,便将这里定为复习功课的地方。

穆慕似乎比以前更勤奋,同样一沓稿纸,两天就能用完,每天还有一大摞的问题要问,借抄我的笔记更是常事,我开玩笑,你是不是上课睡觉,她也开玩笑,是啊,梦见拉登了。

我们一起的美好

初夏的白昼拉得越长了,在小公园补完课,天色沉沉的蓝,两个人在路边买了一斤桃子,擦擦就开始吃,穆慕难得地笑,咱俩都成猴子了。

我说,是啊是啊,我是公猴子,你是母猴子。

我用手挠腮学猴子,她脸红起来,暮色里有股楚楚动人的味儿。我忍不住拉过她的手,完全下意识的动作,那双软绵绵的手却忽地抽出来,狠狠推我一把。

穆慕生气了,转过身就走,头发上的绿色发结跟着她步子一晃一晃,后面来了辆出租车,她也不避道,出租车司机在后面急切气愤地按喇叭。穆慕终于停下,转过身,憋了半天,可只消一会儿,她又笑了,笑得温柔又美丽,拿书包在我身上打一下,喂,考到北京之前,不许欺负我。

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等我们都考上北京的大学后,我便可以“欺负”她了。

她的话无疑是一枚诱惑的果子,给我无限信心和动力。

那个骄傲的才女不见了

不知是什么原因,虽然我很卖力,穆慕也很用心,可还是能感觉到她的学习效率下降了。以前讲一遍就能记住的东西,没过两天她又要我重新给她复讲一遍。每次她都是羞涩一笑:“我是想学得更扎实一些嘛!”

她是不是想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多一点,反正我是这么想的。被喜悦冲昏了头的我,眼前只有穆慕甜美的笑容,完全忽视了她眼中掩饰的尴尬和不安。

一个周日的下午,我和穆慕约好去游泳。等我到游泳馆的时候,穆慕已经到了,独自坐在泳池的那一头,我喊她,她好像没听见,顾自跳进泳池潜入水中,我一着急,也跟着跳进去,我不大会游泳,在水里扑通扑通,呛了两口水才发现水位刚漫过我的胸,穆慕已经不见了。有人在池边拼命地笑,我也笑,浅蓝色的水波里,有一个失了神的笑着的倒影。

之后的几次模拟考试,我都顺利地考了第一。而穆慕的成绩却一次比一次差。成绩下来的时候也会见她苦恼,但就一会她又会撒娇似的对我说:“没什么啦,我不过是让着你了,让你放松警惕,嘿嘿!”

其实这不是我想要的。我喜欢第一名带给我的光环,但我和穆慕有约定,以她模拟考试的成绩,北京的大学梦是很难实现的。

这种担忧终于在高考成绩公布那天兑现了,我的成绩超出重点线几十分,上北京的重点大学绰绰有余,而穆慕刚过线,顶多上个一般的学校。穆慕找到我,眼里流露出复杂的情绪。我本想安慰她并向她表白,可还没等我开口,她就对我说:“谢谢你的帮助。其实,其实当时我只是想找一个人帮我补课……”

其实我早就该知道,她所有的承诺,都是出于一个女孩小小的不择手段。她需要一个能帮助她的人,可为什么她选择了我,因为我学习好,因为我喜欢她,还是因为……我固执地心存幻想,也许她对我,有那么一点点,一点的喜欢。

可是,我想我不会再有机会找到答案了。

渐渐隐去的骄傲姿态

后来,我去了北京,穆慕上了本省的一所大学。大学里,我们一直没有联系。大三暑假,有同学举办了一次小型聚会。我没想到,穆慕也来了,牵着一个男孩的手,男孩相貌平平,还比她矮了半个头。大家都诧异,她怎么会找这样的男生。

见面那一刻,不免尴尬,但我们都没提当年的事。男友对她呵护备至,处处相随,席间还不时地帮她挡酒。我们没有单独说话。

聚会结束后,我收到了一条短信,是穆慕发来的。穆慕说她忘不了我,从那次车祸开始,她就放下了骄傲的姿态,她想和我考同一所大学,但车祸后她的记忆力开始减退,高考的结果也是她能预料的。上大学后,车祸后遗症让她的记忆力和听力减退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她开始会忘记许多过去的事情,甚至都不记得刚刚发生的事,但她记得我,记得我和他高中时发生的许多事,只是越来越严重的后遗症,让她害怕,害怕有一天连我都忘记了。想在她不记得我之前,写一封信给我。

过去就像记忆深处拍摄的电影,会反反复复地播放,穆慕那段我想我是终生难忘了。

第101篇、爱情故事这一场恋爱是电影

区野:愚人节的时候,我酝酿着一场表白。时光慢慢地流逝,你会发现喜欢一个人是多么的难得。可是这期间忽然有了一场生离死别,一切仿佛都戛然而止了。即将来临的儿童节,我又想借着童言无忌壮胆,轻轻地告诉那个人,我喜欢你。不是因为渴望一个结果,而是害怕以后再也不会有那种蠢蠢欲动的感觉,那是需要好好珍惜的。

1

因为阿瑟,我在大四选修了一门影视制作的课。阿瑟滔滔不绝地神侃了一个学期他拍过的片子在一个名气不大的电影节得过一个名目奇特的奖,弄得我无比崇拜他。期末的考试题目就是自己拍个纪录片,我立即兴奋地要和阿瑟共同进退,加上其他几个男生组成了拍摄小组。阿瑟常常把自己说得比宁浩还要牛,他只是无比地遗憾没有机会遇见刘德华,好争取一笔拍摄经费。

阿瑟理所应当是我们这个小组的导演,他深沉的样子一点也不比老谋子差,只要看见他沉默,我就乖乖地闭嘴不说话,免得打扰他的思考。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爱掺和,制片人就非我莫属了。阿瑟喜欢在拍摄现场大声地喊我的名字,“嘉宁,死哪去了?”无论身处哪个角落,忙得如何热火朝天,我都会第一时间屁颠屁颠地跑到阿瑟的身边。兴许那时候他只是对作品不满意在生自己的气,想要大声喊一下发泄郁闷的情绪。而我却笑得无比灿烂,阿瑟说这样的笑容比火辣辣的太阳还要毒。

我的鬼点子都默默地贡献给才思干涸的阿瑟,看着他灵感受到启发恍然大悟的高兴样子,我的心里就甜丝丝的。但我这个制片人不是挂名的,我去哪里凑集经费呢?

2

时间往前倒几个月,我在校园里派传单。在被第53个人拒绝之后,阿瑟让我在绝望里看到了一丝曙光。他笑眯眯地问我能不能到隔壁宿舍喊那个叫剑客的猪过来。我愣愣地看了他三秒钟,举起手竖起了三根手指。三块钱,童叟无欺。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三块钱劳务费是他给我的。

现在我需要三的N倍,我碰了足够多的钉子。直到茜的出现,她穿着这季的流行款,笑得恰到好处。“嘉宁,你为什么不求我帮何得瑟呢?”她笑眯眯地看着我,以为我忘记了之前阿瑟表情冷漠拒绝她时的窘态。美女什么时候被人拒绝过?只有阿瑟这个傻帽不识好歹。他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是你吗?”茜像X光机一样把我由上至下扫描了一遍,她怎么甘心输给我这样的一个土豆?我识相地把头摇得像拨浪鼓,“阿瑟从来没说过喜欢我。”

阿瑟不会撒谎,但我替他撒了一个谎。“其实阿瑟挺喜欢你的,只是他这个人对着喜欢的人就是一张臭脸。”茜听得心花怒放,一个劲地向我确认真伪,“是吗?”

由于经费问题,拍摄进度一再中止,组里哥们都怨声连连。“潜规则算个屁,只要给我钱,我什么都愿意干!阿瑟凭什么那么多坚持?”

茜按约定赞助了一笔钱给剧组,我中途退场。

阿瑟停下拍摄工作,“嘉宁,你搞什么名堂?”他的眉头紧锁。我只是云淡风轻地给了他一句话,“要知道,我这个制片人可是当得毫无价值,出钱赚吆喝啊?”

阿瑟真的以为我的眼里只有钱,他怨恨地看着我,没有挽留。

3

我提前离校,找了一份商品模特的工作。它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说话。不工作的时候,我喜欢上网看侦探小说,要死人多一点的那种。阿瑟以前常说我是一个有着怪癖的小孩。我瞪着他,他又慢悠悠地解释,其实你是童年缺少关爱的表现。

阿瑟不喜欢花言巧语地哄人开心,但是他对人的关照是体贴入微的,以至于我离开他两年以后还是会无时无刻想起他。当我连续工作忘记吃饭的时候,阿瑟会教训我,你以为自己是铁打的胃啊?当我下雨不带伞的时候,阿瑟会气得骂我,你想感冒生病吗?

不想阿瑟的办法就是想想小说里究竟谁是杀人凶手。在现实生活中,处理一具自然死亡的尸体需要繁琐的手续,更不用说非自然死亡的尸体。但在侦探小说里,一具尸体不过是主人公出场的引子。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在论坛里和一个叫呆瓜的人讨论尸体。他耐心地听我胡言乱语,末了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很不开心?

除了阿瑟,还会有谁在意过我是不是真的开心呢?我习惯了表演,各种别人喜欢看见的表演。和阿瑟分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至少他不会接受我为了让美女帮助他这样卑鄙的手段。那天我戴着鲜艳的火鸡头发套,对阿瑟说,“其实我发觉自己并不喜欢你。”阿瑟不相信,“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把跑腿辛苦赚回来的钱都投到拍摄中了吗?”阿瑟说拍出一个好片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情,那还意味着对我的承诺。我忍着眼泪不去看阿瑟,我说我不能接受自己的男朋友是个穷光蛋。

这是多么恰到好处的打击,只有对爱情视死如归了才能办到。阿瑟自然不敢勉强我,他无奈地说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

4

在论坛里,我认识了呆瓜。后来他邀请我给他做一次“魔豆”,他在淘宝上卖“幸福时光”。幸福时光怎么表现?我的好奇心被他挑起,撅着屁股蹲在沙发上打着笔记本。呆瓜即时给我传了一些文件,我在打开的一刹那有种被雷击的感觉。

谁知道那年夏天阿瑟究竟拍了什么?呆瓜怎么会有阿瑟的纪录片?

嘉宁,你以前无聊的时候就喜欢给大家讲侦探故事,身边的人都被你吓跑了。我最记得那个晚上我知道自己拍的片子得了奖,你喝醉了走到我面前祝贺我,然后又语无伦次地给我讲你最爱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有个死者身上有穿过比基尼晒日光浴的痕迹,脸部因为长时间浸泡在水中已经变得浮肿,但可以想象生前是个引人注目的美人。但就是这样的人物,警察还是耗费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才找到一点有关她身份的线索。

“嘉宁,”呆瓜喊着我的名字,“我也是耗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才查到关于我们爱情的线索。”我在电脑那头哭得稀里哗啦,其实我早该猜到呆瓜就是阿瑟,除了他,没有谁会愿意听我讲无聊的侦探故事,并且记得故事的内容。

我从来都不愿意让身边的人知道我的家境贫寒,尽管我做跑腿业务赚钱的时候理直气壮,但心底里仍然是挥之不去的自卑感。茜对我说,我不仅不可以帮助阿瑟,还会拖累他。

真以为我会那么伟大,为了阿瑟的拍摄片子心甘情愿把自己喜欢的人让给有胸无脑的美女吗?事实是祸不单行,那段时间我接到家里的电话,因为南方连日的暴雨,家里的房子被淹了,我在学校里风花雪月的时候,我的家人无家可归。

“嘉宁,我不但可以帮助阿瑟,我还可以替你找一份工作。”谁说美女没有头脑,美女也会进化的,她对我们的窘况了如指掌。16岁以后,我就懂得了自己要承担对家里的责任。

而我不了解的情况是,阿瑟并没有接受茜的帮助,还贱价卖了自己视若珍宝的片子,得来的钱以我的名义寄给了我家里。那时候我拒绝和他联系,换了新的手机号码。阿瑟以警察调查线索的耐心追寻着关于我的一切。

幸好你有这么一个怪癖。阿瑟说他好不容易才找到我蹲点的论坛,也只有我会热衷于讲死人的故事。

5

和阿瑟重逢后的第一次约会,我好奇地问他怎么还会想到找我?他并不是一个对爱情执著的人,更何况那时候无端被我“踹了。”

“其实我真的对你感到很失望。”讲起当初,阿瑟恶狠狠地抓紧我的手,生怕我又再次逃离。“你还记得你申请加入拍摄小组的面试吗?”我鸡啄米似的点头,那时候严肃的阿瑟让我摆一个POSE,我下意识地就做了一个拥抱的姿势。阿瑟问我什么意思,我搞怪地说那是拥抱希望的意思。那时候地球人都知道我喜欢阿瑟,阿瑟对我只是不主动不拒绝。其实那个姿势是我对他的一次表白,我说我一直心存希望。

好吧,我承认,我害怕阿瑟会不记得我说过的话,不记得我为他做过的一切,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对爱情的渴望,拥抱着希望。

阿瑟说那年夏天的毕业作品其实老师是想推荐到国际参赛的。我大呼小叫着,“那会不会很可惜?”阿瑟看着我的眼睛郑重地说,“没有你嘉宁,一切都不算什么。”

阿瑟始终没有说过一句喜欢我的话,但我感觉到幸福的线索沿着我的掌心蔓延。这一场恋爱如同电影一样充满悬念与巧合。

第102篇、爱情故事家事风云请你离开我爸爸

爸,你怎么老不在家

对于90后罗吉吉来说,她的偶像只有一个,那便是她爸爸罗永元。当年罗永元只要有饭局都带上她,一起吃饭的那些叔,N个都带蜜带奶的,只有罗永元是带女儿。

一直以来,罗吉吉认为自己的近视就是这些人造成的,因为她超级看不惯饭局上那些人,边翻白眼边吃饭。这样,每次吃完饭眼睛都会痛。她暗自庆幸自己有一个好老爸。

罗吉吉第一次撞见王婵娟这个女人和爸爸在一起,是她逃课出去散心的时候。在一家商场里,她看见一女人挽着老爸的胳膊,老爸还帮她拎着包,一看就不是普通朋友。在一分钟的僵化后,假装淡定的罗吉吉跑出了商场,内心却波涛汹涌起来。

是看错了吗?罗吉吉不敢相信老爸会做出对不起妈妈的事。但那女人到底是谁,以前从来没见过。

罗永元43岁,大型企业副总,事业成功,对家庭又有责任感,这让罗家母女引以为傲,一家人外出,总是接受别人羡慕的眼光。可近半年来,罗吉吉就发现老爸经常在节假日加班或出差,不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多。一想到老爸的“挽手门”,罗吉吉越来越恐惧,她害怕自己即将面临一场家庭的巨变。

为了发泄情绪,排泄恐慌,罗吉吉把心事告诉了自己的哥们,几个半大孩子先安慰后批判再分析,让罗吉吉恢复了理智。罗吉吉从来都不是省事的主儿,此刻,她绝不允许第三者来破坏自己的家庭,她郑重其事地决定要“智取”,在瞒着毫不知情的妈妈的情况下,暗度陈仓,打一场家庭保卫战。

明察暗访小侦探

有次在罗永元上网的时候,罗吉吉故意站在旁边给他按摩,眼睛直直盯着键盘,记下了老爸的QQ密码。然后打开聊天记录——我那个天,两百多页!从回忆过去到展望未来,从诗词歌赋到人生哲理。要是不明就里,还真以为是两个相濡以沫的知己。“小三不可怕,就怕小三有文化!”罗吉吉在心里暗骂。

罗吉吉暗暗地从聊天记录中收集最新情报,偷偷跟踪老爸。在老爸下班时间和出门时百般阻挠,在老爸不在家时不定时地打他的电话。她还趁爸爸洗澡时偷看他的手机,把那个最频繁的号码记下了。在街边的公共电话亭,她拨通了那个号码,真的是个女的,声音非常年轻甜美!难道就是爸爸的情人?

通过收买老爸公司前台,罗吉吉了解到,这个女人是老爸公司新来没多久的研究生,叫王婵娟,下班后常常和老爸出去吃饭、散步,有时还开车去泡温泉。只要罗永元和王婵娟一出公司,罗吉吉就会收到告密电话。

有一天晚上,是妈妈值班的时间,罗吉吉看到王婵娟挽着爸爸的手一起进了一家饭馆。罗吉吉紧握着拳头跟着进去。当王婵娟亲密地亲了一下罗永元的脸时,罗吉吉终于忍不住,冲到他们面前。面对女儿两眼喷火的愤怒,罗永元手上的碗筷“啪嗒”一声落在地上。他脸色发白,结结巴巴地说那只是他的同事,要罗吉吉别误会。

罗吉吉气急败坏地指责爸爸是个大骗子,而她从来没有见过爸爸这种惶恐卑微的样子,对她说:“今天的事千万别让妈妈知道,她心脏不好。”罗吉吉想到可怜的妈妈,说:“好,那你以后别再见她,并且天天一下班立刻回家,哪也不许去。”罗永元沉默了一会,低声说:“好,我答应你。”再当面跟王婵娟示意,以后不再单独见面了。

有其父必有其女

罗吉吉以为这样,爸爸就离开小三了。可是没想到,这个小三越挫越勇,她在罗吉吉家附近租了房子,千方百计跟罗永元见面。父亲的左右徘徊,让罗吉吉感觉成人的世界真可怕,难道婚外情真的像吸毒一样戒不了吗?

罗吉吉决定“以暴制暴”。她去烫了个黄色鸡窝头,不再按时上课,行为开始变得叛逆乖张。老师频繁地打罗永元的电话。妈妈看着罗吉吉的变化,也忧心忡忡。罗永元对罗吉吉的劝说总是在“你什么时候离开那个女人?”的追问中结束。在这段时间,罗永元老得很快,当罗吉吉看见爸爸的白发时,心里很酸涩,可她知道,不能心软。

一天,罗吉吉故意挽着一个比自己大十多岁的男人,在爸爸下班必经的路上让他看到。当罗永元冲过去,恶狠狠地问女儿身旁的男人是谁时,罗吉吉轻蔑地说:“我情人啊,你不知道‘有其父必有其女’吗?”气得罗永元把手抬得老高,但始终没有打下去。

七夕这天,罗吉吉故意打扮得花枝招展,玩世不恭地说要出去过夜。这一次,罗永元明显败下阵来,有点哽咽地说:“算爸爸求你了,好好地待在家里,行不?我这就叫你妈妈回家来,亲口告诉她真相,向她忏悔……”罗吉吉急呼:“不,妈妈会受不了的!”罗永元痛心地说:“可你这个样子,妈妈就不伤心吗?”罗吉吉说:“要我妥协也行,再带我去见那个女人!”

我们都需要时间

当罗永元带着罗吉吉敲开王婵娟的家门时,这个女人不知所措。罗吉吉冷静地让他们坐在沙发上,给他们播放了一段Dv,内容是罗吉吉一家三口郊游的片段、一家人大扫除的片段、一家人包饺子的片段、罗永元病了妻子照顾他的片段、罗永元和妻子结婚18周年庆祝的片段……最后的画面是妻子脸上皱纹的特写,还有罗吉吉和好朋友们的独白,配合着飘动的文字:“总有一天,稚嫩的我们也会像妈妈一样,为了她的家慢慢地老去。可是,到那时,我们会为这每一条皱纹而感觉幸福。”当播放结束时,父女俩都流下了眼泪。

罗永元低下头对王婵娟说:“对不起……”许久,王婵娟平静下来:“没什么对不起的,是我主动一头栽进来……我想我们是不可能的了,你女儿很厉害……“好,我放手!”

从王婵娟的住处出来,罗永元带罗吉吉去了美发店,把她的一头黄色乱发染黑拉直了,还带罗吉吉去买了新衣服,把她身上古惑女似的衣服换掉。父女俩一直没有说话,可是他们明显感觉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罗吉吉偷偷给几个哥们发去“胜利”的消息。她用零花钱买了一大盒巧克力,罗永元会意过来,去买了一束红玫瑰。罗吉吉想,在家里孤单地看电视的妈妈,为她担心的妈妈,终于能重现笑容,而她和爸爸将永远不会告诉她真相。对于爸爸,她知道她必须要学会原谅,她和爸爸也都需要时间。

第103篇、爱情故事姐姐,我把丈夫还给你

姐姐、姐夫和她三个人错乱的情感维持10年之后她走上了一条忏悔的路。爱是个神奇的东西,再深的仇怨都可以化解,而她就是在爱中,让这场不伦之恋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也许是姐姐瘫痪的缘故,也许是因为内心的负疚越积越多,徐美的生活过得越来越煎熬。那个原本她应该叫“姐夫”的男人已与她同床共枕了将近10年。如今,徐美要把这个男人还给姐姐徐华,让他到自己该去的地方。

2010年5月的一个晚上,当徐美跟“姐夫”刘君山再次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两人又一次发生了争执。刘君山觉得自己不是物品,徐美不能想要的时候要、想还的时候就还。而且,现在回到徐华的身边,他要面临许多问题。刘君山争执着,迟迟无法同意徐美的“分手”决定。徐美哭了,内心的压力和愧疚也许只有她自己最明白。如今,她执拗地认为,只有将,刘君山“归还”给姐姐,姐姐才能生活得幸福,而自己的内心才能得以平静……

10年了,徐美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愧疚中,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成了那个曾经相依为命的姐姐的“情敌”。姐姐和自己一起度过的那些岁月一直让她刻骨铭心,一想起来,她总会禁不住流泪

和姐姐的丈夫同居了

出生在重庆万州县的徐美和姐姐徐华有着不幸的童年,她们过早地失去父母,而作为姐姐的徐华很早挑起了家中的重担。

在徐华的艰苦扶持之下,徐美顺利读完了初中、高中。高三快毕业时,徐美决定放弃高考,外出打工。

1996年4月,一个叫刘君山的男人走进徐华的生活,经过一年多的相处,两人走进婚姻并在县城安了家。徐美对于温文尔雅的姐夫很是满意,常常在姐姐面前赞不绝口。

2000年3月,徐美离开以前打工的地方,在县城开了一家水果店。开业初期,由于徐华要忙于照顾孩子和其他事务,便经常让刘君山去帮妹妹照顾生意。慢慢地,刘君山的勤劳和善良在徐美的心里扎了根,她开始天天期望能见到姐夫。

和徐美接触的次数多了,刘君山慢慢发现她有许多优点:坚毅、能干,以及在生意上“独当一面”的果敢。而徐华和妹妹完全不同,她是一个性格温润的女人,在平静的岁月里过着恬淡的日子。那样的波澜不惊在长久的相处之后,总让刘君山觉得少了点什么。如今,徐美则给了他一种不同的感觉,他开始对徐美越来越欣赏……

一次,在搬运水果箱的时候,刘君山不小心被坚硬的塑料外壳划破了手臂,顿时鲜血直流,徐美赶忙给刘君山止血,并且紧紧地握着他的手臂说:“你没事吧?疼吗?怎么这么不小心!”看着徐美焦急的神情,刘君山一把将她搂进怀里。刘君山已经好久没有看到这样关切的目光了,妻子徐华在生了孩子之后,精力多放在照顾孩子上,很少再关注刘君山。而且孩子出生后,因为徐华暂时无法工作,家中的经济顿时紧张起来,两人常常为钱争吵,这让夫妻关系淡漠了许多。有一段时间,刘君山总害怕回家,因为家里少了许多他想要的温暖。

如今,看到徐美因为自己的手被划伤而如此焦急,刘君山突然有些感动,他涌出一股激情,伸手搂住了徐美……

徐美没有想到姐夫会有这样的举动,她愣住了。但这个温暖的怀抱不是自己一直渴望的吗?徐美没有挣扎,就那样静静地趴在刘君山的肩头。

那天晚上,徐美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趴在姐夫肩头的那一幕,虽然让她觉得心动,但同时也有一种无法言喻的羞耻感,他毕竟是姐姐的丈夫啊!

之后的日子里,在与刘君山交往的过程中,徐美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可内心荡漾出的激情却怎么也无法让她平静下来。终于,徐美在多次的内心挣扎失败之后,任性地挥洒着自己的激情:既然爱就爱了。

一天晚上,徐美的水果店关门后,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疲惫的刘君山正要出门,被徐美拉了回来,她羞涩地说:“雨这么大,要不……等雨小些了再走吧。”刘君山看了看门外的大雨,点了点头,然后关上了门。顿时,屋里安静了下来,静得仿佛能听到两人急促的呼吸。突然,刘君山一把抱住了羞涩低头的徐美,两人压抑许久的激情在那个夜晚尽情地释放着……

刘君山离开后,徐美哭了一夜,虽然做好了“放任”的准备,可面对事实的时候,徐美还是觉得对不住姐姐。可哭过之后,再见刘君山的时候,她依然无法拒绝姐夫对自己的吸引力。终于,他们之间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慢慢地,徐华感觉出一丝异样。终于在一天晚上,徐华来到妹妹的店里,在等了很久之后,她见到了衣衫不整、头发凌乱的徐美,以及屋里惊慌失措的刘君山。顿时,徐华明白了一切,她歇斯底里地扑向刘君山。徐美一边拉住姐姐,一边哭着跪下来,希望能得到姐姐的原谅。怒气冲冲的徐华狠狠地给了妹妹一个耳光,哭着吼道:“你们怎么能这样!”随后,她冲出了屋子。

从那以后,刘君山再也没有回过他和徐华的家,而是和徐美同居在一起。他们几次想找徐华好好谈谈,却被她拒之门外。

2003年6月,刘君山和徐美的儿子出生了。两人再次找到徐华,希望徐华能原谅他们,并与刘君山离婚。但徐华的态度很坚决:“应该让别人看看你们俩都做了些什么,这婚我是不会离的!”

姐姐不幸的同居生活

2005年,徐华在打工的过程中结识了一个叫赵亮的男人,赵亮对徐华很有呼感。刚开始,徐华根本无法接纳赵亮,IH_--段时间之后,赵亮的关怀渐渐抚平了徐华受伤的心,并且出于对刘君山的报复心理,徐华开始接纳赵亮,并和他过起了同居生活。

一年后,徐华和赵亮的儿子出生了。孩子出生之后,赵亮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他不仅对儿子不闻不问,甚至还开始对除华拳脚相加。

一次,在徐华和赵亮争吵之后,赵亮摔门而去。徐华事后才得知,那天赵亮竟然以自己的名义向妹妹徐美借了2000元钱。徐华气愤难耐,却也只能忍着气、拉下脸去给徐美还钱。那天,徐美刚看见走到水果摊前的姐姐,就慌忙迎了出来:“姐姐,快进来坐吧。”徐华面色尴尬地退了一步,表情依然冷漠地说:“不了,不打扰你们的幸福小日子,我来就是还钱的。听说赵亮借了你2000元,我过来拿给你。”徐美望着多日不见的姐姐,激动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她带着歉意说:“姐姐,你能来,实在是太好了,进来坐坐吧,我们很久没聊过了。”“我还有事,还了钱就走。”徐华抽回被妹妹拉住的手,转身走了。

徐美望着姐姐的背影突然有点儿想哭,她知道,姐姐仍不肯原谅自己,对姐姐的心疼和负罪感同时涌上心头。

徐华刚走了一步,突然转过头来,说:“等孩子再大一些吧,我就和刘君山办离婚手续。”

尽管和赵亮的同居生活并不尽如人意,徐华还是勉强又和他生活了几年。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徐华接近崩溃:2009年的一天,赵亮竟然抛下徐华和自己的亲生儿子,带着家里所有的钱失踪了。赵亮走后,徐华生了一场大病,下肢

第104篇、爱情故事一瞬即永恒,当时只道是寻常

爱情的脚步总是快过你的想象,一瞬即是永恒,请永远珍惜手中现有的。因为,即使是平常的油盐柴米,在未来,也会成为让人心痛的爱情记忆。

彼时,我以为自己并不爱她。

所以,我就一次一次对她反复地说:我不适合你。

可是她低着头,紧紧地搂着我的腰,沉默了半天,只说出六个字:“我不管,我爱你!”

那双细白的小手,扣得那么紧,像明知脆弱却还绷得紧紧的银色锁链,突然间,我的心里升起一股酸楚,叹了口气,终于出声:“由得你吧!”

是谁说过,懂事以前,情动之后,长不过一天?

我是个有过去的男人。可偏偏,自见我那一刻起,她就如吸在碰石上的铁屑,再也不肯离去。那时,她还是在校读书的大学生,可一有时间,她便转好几路公车,为的不过是在南城那家日本铺子,买我最爱吃的蟹子寿司。

可我在大快朵颐的同时,总是忘不了加一句:“以前我的女朋友,会做很好喝的汤。唉,现在年轻女孩子,又有几个定得心去下厨房呢?”

故意忽略她那停滞一下后受伤的表情,心里微微痛的时候,却不住地对自己说,让她回到现实,这是对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跟着我这样的男人,能有什么前途?

那一夜的西风很凉,秋末的时节了,叶子被凄风冷水打了一地。听了那些话后,她沉默了很久,终于站起身,慢慢地关了窗子,回过头一字一句地对我说:“求求你,别再让我伤心了!看在我爱你的份上!”

我心里一软,何苦要一再伤害她呢?说到底,她做这些,不过是因为爱我。所以我搂住她,从昏暗的灯光里看过去,那么冷的夜里,她雪白的肌肤,那么的暖。

也许,那段时间,是我们是幸福的时光。可究竟,知道还是没有结局。

我要去另一个城市发展,而她的面前是工作或考研。那么繁杂的事务,她一个女孩子,很难应付得过来。但我却是故意不听不理。有一次,我看见她在日记里写:听任时间巨大的手一点一点地扼住我们的爱情的脖子,渐渐不能呼吸。

三五次的吵架,一次不可收拾的争执,就已足够让她恨恨地吐出决绝的誓言。很快,她亲手结束她人生的第一段恋情。像只鸟儿义无反顾地向海边那个新兴的城市飞去。

我在机场的一角悄悄地送她,看着那抹黄色的衣裙消失在安检口,悬了很久的心,终于放了下去。

好歹没害她一生,我自嘲地想,可为什么点烟的手总在抖?

很快,有人就为我介绍了另一个女孩,年纪已然不小,很精明的样子,对于如何在这个物价飞涨的年代买房,说得头头是道。相处不到三个小时,她已经明确地表示,她对我的过去不感兴趣,同样希望我也是如此。

于是就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像演一出拟定好剧本的正剧。

每周三一次定时的约会,晚餐,电影,然后……再这样下去,也许,很快就应当要筹备婚礼。

只是,回忆偶尔还会作祟,在西餐厅吃牛排的时候,会鬼使神差地对她说一句:“以前我的女朋友,最喜欢给我买蟹子寿司。”

然后就在她冰冷嘲笑的眼光里警醒过来,连连道歉。

半个小时之后,她还是不依不饶,只是看着桌布,眼泪一滴滴地掉下来。

突然之间很烦,站起身就要走,她却突然抬起头来,说:“你难道就故意要我伤心吗?”

心底温柔的那一块突然被触动,无意识中,我蹲下身,紧紧地抱着她:“不会了,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叫你掉眼泪了。”

眼中却仿佛看到话音化为数字符号,向前延伸,穿向遥远的那个时空。很久之前,她在那里,和她一样的伤心。

为什么要放她走呢?直到这时,才开始问自己。那些夕阳下的低语,那些情人间趣致的游戏,为什么当初的我,竟然只会以为是理所当然,是她和我的一时兴起?

只是,放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于是,我在我的博客上留下一句话:确定自己爱上她的那一瞬间,却不得不面对穷途末路的结局。

也许她会看到,也许不会,只是……怎样都好。

爱情的脚步总是快过你的想象,一瞬即是永恒,请永远珍惜手中现有的。因为,即使是平常的油盐柴米,在未来,也会成为让人心痛的爱情记忆。

第105篇、爱情故事初恋,抵不上一只宋代彩陶花瓶

我好笨啊,居然背了16万债务时才懂得初恋的道理。

好儿闯下大祸

两年前,我在一次同学聚会中遇到了我的初恋情人——已经是市中心医院第一把刀的外科医生路德明。虽然我们都已婚,并且有了孩子,但是平淡、琐碎甚至是令人烦恼的家庭生活已十分脆弱,那初恋时分的甜蜜和被迫分手后的牵挂,在双方的心里迅速复活。我们双双坠入爱河后,路德明的前妻一气之下带着儿子移居新西兰,我也和前夫——出租车司机李晓春经过长达一年的婚姻抗争,终于离婚。因女儿李紫太小,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法院将女儿判给了我。

和路德明再婚前,因为路德明家境好,兄妹三人,他是独子,我们的婚事遇到了强大阻力。婆婆说我们是半路夫妻,意气用事,执意要求我们婚前办理财产公证。这时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家不仅仅有两百多平米的复式楼,还有近千平米的闹市门面对外出租,一只宋代的彩陶花瓶,经专业文物鉴定价值30万元。

我用舍弃赢得了和路德明的第二次婚姻。财产公证书交给婆婆保管时,婆婆才将那只花瓶从路德明的姐姐家里捧回来,重新放回到我们装修一新的博古架上。

夜色苍茫,我和路德明手挽手走在月光下,甜蜜得近乎热恋中的情侣。路德明拨了个电话回家,听见家里一片叽叽喳喳吵闹声,说:“小公主和你一样爱热闹,正在家里开同学聚会呢!”路德明对我的女儿就像亲生父亲一样,只要他出家门,都会打电话回家问候女儿。女儿也十分乖巧,在路德明过生日时,节约吃早饭的钱给他买了一只玩具熊。

此时,谁都没有想到,那一群可爱无知的孩子,正在对路德明摆在博古架最上层那破旧的宋代花瓶好奇。女儿为了满足同学们的愿望,踩着凳子爬了上去,颤颤微微地把花瓶拿下来。可是女儿毕竟只有7岁,没料到小小的花瓶竟这么重,没有拿稳当,花瓶从天而降,“嘭”的一声,摔成了碎片。

婆婆听见响声从楼上跑下来,见到满地碎片时当即晕了过去。

婆家要求赔偿

接到女儿哇哇大哭的电话时,我们正在酒吧猜拳玩乐。路德明嘴里连说:“不会的,不会的!”拨脚往家跑。等我们跑回家时,奶奶已被120急救车接走了,家里一片狼藉,女儿可怜兮兮地坐在一堆碎片里,嘤嘤地哭泣。

果然是那只宋代花瓶被摔碎了。路德明冲到花瓶碎片面前,指着女儿说:“你这……个野……丫头!”女儿吓得蜷成一团。这时,路德明双手颤抖着把碎片一把捧起来,泪水即刻夺眶而出。见到继父的泪水,女儿吓坏了,伸出小手给爸爸擦眼泪,连连道歉:“爸爸,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对不起!”可是路德明一把将女儿推开,女儿摔到地上。我爱怜地抱起女儿:“没有砸到你吧?别哭了,摔破了爸爸再去买一个,没关系!”

话音一落下,路德明一拳砸在地板上,瞪眼说:“30万没关系,什么才是有关系?这花瓶是父亲的遗产,经过法律公证,是我们兄妹三个人的,一个人10万块啊!在这个家里,李紫是谁啊?谁能原谅她啊?”

我愣住了:“李紫是你的小公主啊,她又不是故意的,她已经知道错了,难道你们家要叫她赔不成?”

路德明一屁股坐到地上:“能不叫她赔吗?两个姐姐照顾瘫痪在床的父亲五年多,父亲只留下这个花瓶让我分给他们,30万,你以为是30块,说算了就算了!”

我怔住了:“那你跟她们讲一讲,在法律上李紫也是你的孩子呀,我们尽力赔偿他们就是了。”

路德明从鼻腔里“哼”了一声,脸膛发黑,目光阴沉地盯着女儿好一阵,恶狠狠地说:“看我对你好,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乱动我的东西,我真想打断你的手!”说着,把碎片往我面前一推,说:“我的那10万就算了,算我倒霉,其他的你想办法赔。”

在自己家里打碎了自己家的东西居然要赔?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我看着路德明,突然觉得他好陌生,要是一时之气即使把女儿打一顿,我也可以理解,可是他却在此时提醒我女儿记住自己姓什么。婚前他说得那么好听,把女儿视为已出,掌上明珠,甚至几次想给女儿改姓……我虽然很生气,但还是压住怒火,小声劝说:“你不是一直在努力取代她的亲生父亲吗?不是说好了,你要爱着她,要她忘记自己姓李吗?怎么大难来临了就叫她别忘了自己姓李!”

路德明更加恼怒,反问我:“我没有儿子吗?”说完他收拾东西去医院照顾奶奶,出门时把门摔得咣当响。

第二天吃完早饭,我准备送女儿上学时,果然婆婆和路德明的两个姐姐赶来了。婆婆把我女儿臭骂一顿,没有血亲关系的姑妈们谁都不劝阻。我把垂头丧气的女儿送到马路上,女儿说:“妈妈,奶奶她们又要我们赔钱了。”女儿一边走,一边回头看我,我好心酸。

离婚时作为过错方,房子给了前夫,我的所有财产只有爱情。我真想跪下来求她们原谅女儿,可是一看到婆婆和姑姐们那一张张无情的脸,我连乞求的勇气都没有了。在婆婆主持下,也为了女儿不因花瓶受伤害,我们经过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协议,赔偿她们每人8万元,共计16万元,十天之内还清。

拿着协议书我真是欲哭无泪,这时候我才明白,所谓爱情,只是在我走投无路时袖手旁观,让我痛苦和后悔的东西!我为什么要在好端端的家里梦想着风花雪月的初恋,而把自己变成了负债累累的乞丐?

晚上,路德明回来了。我把协议书拿给他,他推开协议书说:“家里的财产都是公证的,没一样是你的,我们才一起生活了半年,1分钱都没有存上,你让我拿什么赔给她们?”

我把和前夫李晓春分手时他给女儿的3万元存折,还有路德明送给我的结婚首饰都拿出来。“我的财产全部在这,我还可以借几万元来……”我几乎哭着求他了,“你的朋友多,可以借一点,等年底铺面结账时,再还给他们。”

“铺面的钱也是公证过的,妈妈1分钱也不会给你。”我急哭了。他坐下来,拉着我的手:“我很想帮你,帮小紫,毕竟她叫了我半年爸爸,可是我真的无能为力,我把每月的工资全部给你也不够啊!”

我一把甩开他的手:“路德明,不就是钱吗?你在金钱面前连父女之情都不要了!”

他低着头想了好一会,嗫嚅着说:“你理智点,我横竖都拿不出来的,你找小紫的亲生父亲帮帮忙。”

危难的时候他就想起自己的情敌了,我火了:“我对得起他吗?我有脸找他要吗?他要是知道我和女儿背了一身债,他会笑话我的。”我哭着说:“路德明,你还算个男人吗?算个父亲吗?”

没钱还,婆婆和姑妈们天天变着法子骂我们,为了我的女儿不挨骂,我开始筹钱。那是我一生中最难熬的日子。我四处找人借钱,可是路德明却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还催我去向李晓春要,婆婆也极

尽挖苦讽刺,说我拆了他们好端端的家,女儿更是个受气包,吓得连走路都不敢出声,这哪里还是个家啊!如果不是怕别人笑话,我真想永远离开这个地方。

奔波在借钱的路上时,我常常回想这两年来的经历,我们拥有那么多温柔的语言,动人的浪漫,所谓的美好初恋,在金钱面前竟不堪一击。初恋永远是初恋,是博物馆珍藏的古董,人们只能在想念的时候观赏她,怀念她,却不能将她随意取出来,因为她是埋在心里的宝藏,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她就变质了。我好笨啊,居然背了16万债务才懂得初恋的道理。

跑了几天,只借到几万元。有一次天黑了,我突然发现女儿还没有回家,我赶紧冲出家去找女儿。

路灯亮了,大街上车水马龙,远远地,我看到前面有一个十字路口,安全岛上站着一个小姑娘,她正是我的小紫!我跑过去:“小紫,妈妈急死了,你站在这里干什么?快回家!”

女儿一把甩开我的手:“妈妈,别挡着,我在找亲生爸爸的出租车,他一定会经过这里,他每天要收很多钱,我要找他要钱赔奶奶的花瓶,30万元只有语文书那么厚,我的李晓春爸爸肯定有,他一定会给我的。”

我早已泪如雨下,一把抱住女儿:“小紫,对不起,对不起……”

前夫挺身而出

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拨通了前夫李晓春的手机。只过了几分钟,一辆红色出租车便飞奔而来。

面对巨额欠款单,他沉默着,我猜想他肯定恨透了我,不顾一切地追求所谓的爱情,却落得一身债务连累了他。于是,求援的希望也在他的沉默里一点点破灭。

他一声不吭,我想他是不会管了,站在他的角度想一想,他要是管了才是真正的傻瓜。我这时真后悔,为什么离婚前不能站在他的角度想一想,一个出租车司机,为了挣钱养家天天奔跑在大街小巷,哪里有时间陪着老婆孩子,全家人的生活重担他一个人扛着,哪里还有心思风花雪月?

我说:“你有困难就算了,还是让路德明想办法吧!”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充满绝望,连把自己卖掉的想法都有了。我拉着女儿走了几步,他突然大声说:“三天之内我给你送钱!”说着他跑上来一把搂住女儿,对我说:“女儿只有7岁,请你原谅她不懂事。是我女儿闯的祸,我卖血也会赔给他们,请不要过多责怪我的女儿。”

我的泪水喷涌而出。四目相对,我心好痛,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个男人和我的目标是一致的,心情是一致的,我们对女儿的爱是一致的,我们血肉相连。

路德明照常上班,照常睡觉,女儿回家后他照常叫着女儿娇宝贝,只是女儿对“娇宝贝”三个字再也没有反应了。婆婆则左看右看着我女儿心烦。有一天,婆婆又在女儿面前提到还钱,我女儿反击说:“我爸爸三天之内就给你们送钱来。”因了这一句话,我和路德明大吵了一架,我要带着女儿搬出路德明家,可是路德明却死死地拉着我,我以为他舍不得我,想不到争执不下时他说出了真心话:“你走了,这钱以后谁来还?”

第三天晚上,前夫李晓春果然送钱来了。他一进门就拿出一个包说:“包括路德明的那份,整整是24万,你们数数。”

路德明在我的愕然中拿出一沓沓的钱来,我对路德明说:“钱给你了,我们可以走了。”我收拾行李,路德明跟进房里挽留我:“我把我那8万元还给他还不行吗?”我一把推开了他。

我带着女儿走出了路德明家,抬眼看满天繁星,可是我却泪流满面,因为我和女儿无处可去。女儿紧紧地攥着我的手,她不住地说:“给爸爸打电话呀!给爸爸打电话呀!”

我拨通了前夫李晓春的手机,告诉他我们在路上,几分钟后他便赶来了,停下车他跑下来为我们拉开车门,一如两年前那样。坐在他身边,女儿大声说:“爸爸,我们要回家!”

我知道我的行为是不能让他原谅的,我没脸回家了。他默默地开着车,我们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转圈子,遇到客人他便飞快地开过去。一条街,又一条街,我们飞奔在大街小巷里,女儿睡着了。我说:“回家吧,就让我借住一晚。”他说:“你已经回家了,车就是我们的家。”我的心缩紧了:“那房子呢?”他说:“卖了,钱不够,我还贷了高息款。”

他把车开到一个招待所门口停下来,把刚收到的钱交给我:“你们先在这里住一晚,等到明天我就有钱租房子了。”我的良心让我无法收下他的钱,他便解释:“我换了班,白天睡觉,晚上开车,和你的作息时间正好相反。”

我含泪接过他的钱抱着女儿下了车,一边走泪珠一边滴落。我们住在靠街的一个房间里,把女儿放在床上,我就趴在窗户边看着楼下的过往车辆,我的眼睛紧紧地追随着那些红色的出租车,那里面有我女儿的父亲!

第106篇、爱情故事木偶不说话

“她”叫红衣,“他”叫蓝衣。简陋的舞台上,“她”身穿大红斗篷,一双小手轻轻弹拨着琴弦。阁楼上锁愁思,千娇百媚的小姐,想化作一只鸟飞。“他”一袭蓝衫,手里一把折扇,轻摇慢捻,玉树临风,是进京赶考的书生。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缘定终身。“他”金榜题名,凤冠霞帔回来娶“她”,有情人终成了眷属……

那时,“她”与“他”每天都要在县剧场演出两三场,木椅子坐上咯咯吱吱,头顶上的灯光昏黄而温暖。绛红的幕布徐徐拉开,戏就要开场了。小小县城,娱乐活动也就这么一点儿,大家都爱看木偶戏。剧场门口卖廉价的橘子水,还有爆米花。有时也有红红绿绿的气球卖。

幕后,是她与他。一个剧团待着,他们配合默契,天衣无缝。她负责红衣,她是“她”的血液。他负责蓝衣,他是“他”的灵魂。全凭着他们一双灵巧的手,牵拉弹转,演绎人间万般情爱,千转百回。一场演出下来,他们的手酸得麻木,心却欢喜得开着花。

她人长得漂亮,歌唱得好,在剧团被称作金嗓子。他亦才华不俗,胡琴拉得很出色,木偶戏的背景音乐,都是他创作的。偏偏他生来聋哑,丰富的语言,都给了胡琴,给了他的手。

待在一起久了,不知不觉情愫暗生。他每天提前上班,给她泡好菊花茶,等着她。小朵的白菊花,浮在水面上,淡雅柔媚,是她喜欢的。她端起喝,水温刚刚好。她常不吃早饭就来上班,他给她准备好包子,有时会换成烧饼。他早早去排队,买过,里面用一张牛皮纸包了,再包上毛巾。她吃到时,烧饼都是热乎乎的,如刚出炉的样子。

她给他做布鞋。从未动过针线的人,硬是在短短的一周内,给他纳出一双千层底的布鞋来。布鞋做成了,她的手指也变得伤痕累累——都是针戳的。

这样的爱,却不被俗世所容,流言蜚语能淹死人。她的家里,反对得尤为激烈。母亲甚至以死来要挟她。最终,她妥协了,被迫匆匆嫁给一个烧锅炉的工人。

日子却不幸福。锅炉工人高马大,脾气暴躁。贪杯,酒一喝多了就打她。她不反抗,默默忍受着。上班前,她对着一面铜镜理一理散了的发,把脸上青肿的地方,拿胶布贴了。出门有人问及,她淡淡一笑,说:“不小心磕破皮了。”贴的次数多了,大家都隐约知道内情,再看她,眼神里充满同情。她笑笑,装作不知。台上红衣对着蓝衣唱:“相公啊,我等你,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她的眼眶里,慢慢溢满泪,牵拉的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心在那一条条细线上,滑翔宕荡,是无数的疼。

他见不得她脸上贴着胶布。每看到,浑身的肌肉都会痉挛。他烦躁不安地在后台转啊转,指指自己的脸,再指指她的脸,意思是问,疼吗?她笑着摇摇头。

白日光照着两个人。风不吹,云不走,天地绵亘。

不是没有女孩喜欢他,那女孩常来看戏,看完不走,跑后台来看他们收拾道具。她很中意那个女孩,认为很配他。有意撮合,女孩早就愿意,他却不愿意。她急,问:“这么好的女孩你不要,你要什么样的?”他看着她,定定地。她脸红了,低头,佯装不懂,嘴里说:“我再不管你的事了。”

曾以为只要目光永远照着,只要幕布拉开,红衣与蓝衣,就永远在台上,演绎着他们的爱情。然而慢慢地,剧场却冷清了,无人再来看木偶戏。后来,剧场转承给别人。剧团也维持不下去了,解散了。她和他的泪,终于滚滚而下。此一别,便是天涯。

她回了家。彼时,她的男人也失了业,整日窝在十来平方米的老式平房里,喝酒浇愁。不得已,她走上街头,在街上摆起小摊做蒸饺卖。曾经的金嗓子,再也不唱歌了,只高声叫卖:“蒸饺蒸饺,五毛钱一个!”

他背着他的胡琴,带着红衣蓝衣,做了流浪艺人。偶尔回来,在街上遇见,他们怅怅对望,中间隔着一条岁月的河,咫尺天涯。

每天,他都把挣来的钱全部交给熟人,托他们每天去买她的蒸饺。那些日子,她的生意,特别的顺,总能早早收摊回家。

这一年的冬天,雪一场接一场地下。冷,她抗不住冷,晚上,在室内生了炭炉子取暖。男人照例地喝闷酒,喝完躺倒就睡。她拥在被窝里织毛线,不一会,她也昏昏沉沉睡去了。

早起的邻居来敲门,她在床上昏迷已多时,是煤气中毒。送到医院后,男人没抢救过来,当场死亡。经过两天两夜的抢救,她活过来了,人却痴呆了,形同植物人。没有人肯接纳她,都当她是累赘。她只好回到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那里。老母亲哪里能照顾得了她?整日里,对着她垂泪。

他突然来了,风尘仆仆。五十多岁的人了,脸上身上早已爬满岁月的沧桑。

“把她交给我吧,我会照顾好她的。”他在一张纸上写下这句话给她的母亲。

她的哥哥得知,求之不得,让他快快把她带走。他走上前,帮她梳理好蓬乱的头发,抚平她衣裳上的褶子,温柔地对她说“我们回家吧。”三十年的等待,他终于可以牵起她的手。

他再也没有离开过她。他给她拉胡琴,都是她曾经喜欢听的曲子。小木桌上,他给她演木偶戏。他的手,已不如当年灵活,但牵拉弹转中,还是当年好时光一悠扬的胡琴声响起,厚厚的丝绒幕布缓缓掀开,红衣披着大红斗篷,蓝衣一袭蓝衫,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眉眼盈盈。锦瑟年华,一段情缘,唱尽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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