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个爱情故事全集》可能是您在寻找故事推荐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第1篇、民间故事潘金莲的凄惨命运与爱情悲剧
奇书《金瓶梅》对若干市井女性形象的塑造无疑是鲜活的,尤其对潘金莲的刻画更是栩栩如生。
作者不仅让潘金莲与西门庆的其他几房妻妾及一帮姘头争风吃醋,还安排她与若干男人私通,从而让潘金莲成为在民间知名度很高的“淫妇”典范。
其实,这潘金莲原本也是良家女子,是可恶的社会才造成她的凄惨命运与爱情悲剧!
潘金莲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自幼便是一美人胚子,缠得一双好小脚,所以人称“金莲”。
潘金莲的父亲不幸早逝,做娘的度日不易,只得将潘金莲卖给王招宣府上,学学弹唱、写字之类的。
十二三岁时,潘金莲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梳一个缠髻儿头,着一件紧身衫,出落得亭亭玉立。
潘金莲十五岁那年,王招宣还没来得及注意到她便谢世了。
于是,潘母又争着把她要回来,三十两银子转卖给那张大户。由此也注定了潘金莲的凄惨命运与爱情悲剧。
这张大户是个典型的“妻管严”,他的大老婆余氏属“母老虎”一类。
潘金莲十八岁时,已是脸如桃花的大美人,张大户几次三番欲收她为妾,都被余氏“一票否决”。
一天,张大户乘余氏到邻居家赴宴之机,悄悄地把潘金莲叫到房中“收用了”,潘金莲稀里糊涂地有了一生中的第一个男人。
那“母老虎”闻知后自然大发虎威,把张大户直骂得狗血淋头,对潘金莲更是百般苦打。
潘金莲满肚子的委屈不知应该向谁诉说?
张大户既害怕余氏,又难舍美人,只好把潘金莲白送给寄住宅内的武大郎为妻。
这诨名“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就这样成为潘金莲的第二个男人。
张大户还暗中给武大郎银子做卖炊饼的本钱,武大郎挑担外出叫卖时,张大户便伺机与潘金莲幽会。无奈的潘金莲只得应酬迎合之。那武大郎撞见时并不敢言语。
不久,张大户纵欲过度患阴寒症而死,余氏察觉原因后怒令家仆将潘金莲、武大郎赶出张府。
走投无路的武大郎只好带着潘金莲搬往紫石街。
潘金莲每天打发武大郎出门后,就在帘子下嗑瓜子,还把那对“三寸金莲”故意露出来,书上说是“勾引浮浪子弟”,其实潘金莲是觉得自己守着一个武大郎实在太委屈,她也应该有追求爱情的自由,她期盼着自己真正钟情的男人突然降临,并让自己有一个理想的归宿。
以潘金莲自身的姿色条件,她不可能跟那“老色鬼”张大户有啥真情,对武大郎更是只有憎恶。她曾对张大户说过“这天下断绝了男人,何故将我嫁给这等货!”
由此可见,在潘金莲眼里,这武大郎恐怕连个男人都算不上。
潘金莲的苦苦等待,终于在某一天出现一缕曙光。
“身材凛凛、相貌堂堂”的小叔子武松的出现,让潘金莲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爱恋,什么是超越床帏之欢的恋情。
这武松便是潘金莲日思夜想的“白马王子”。
我们不妨看看潘金莲乍见武松时的一段心下思量:“一母所生的兄弟,怎生我家那身不满尺的丁树,三分似人,七分似鬼,奴那世里遭瘟,撞着他来?如今看起武松这般人物壮健,何不叫他搬来我家住?想这段姻缘却在这里了。”(《金瓶梅》第一回)
作者让潘金莲对武松“一见钟情”,并由此梦想着“这段姻缘却在这里了”。
接下来,潘金莲便急于打听武松是否“别处有婶婶”、“青春多少”?
原来这武松不仅未婚配,还长潘金莲三岁。
于是,潘金莲先是用言语向武松暗送秋波,再设法让武松搬来家中住,最后上演了设酒席向小叔子吐露爱慕之情的那一幕。
岂料这武松是条终身只嗜酒不近女色的汉子,“引诱”不成反遭武松一顿呛白,让潘金莲羞愧万分。
遭受羞辱后的潘金莲,对武松是爱恨交加,并开始进行疯狂的报复。
武松外出公干后,她由王婆“拉皮条”,与西门庆勾搭成奸,进而毒死武大郎,成为西门庆的第五房妾。
这西门庆天生风流,家中妻妾成群,还四处寻欢。因而潘金莲不可能受西门庆的专宠,单枕孤帏地独守空房也是常事。
不甘寂寞的潘金莲便在该书第十二回中,开始与府中琴童私通。
之后,在第五十三回中与西门庆的女婿陈敬济于卷棚间偷情幽欢。
西门庆死后,潘金莲更是每天与陈敬济勾搭,还怀上身孕。
丑行曝光后,大娘吴月娘趁机将潘金莲逐出西门府。
潘金莲只得再投靠茶坊王婆,又很快与王婆刚成年的儿子王潮儿勾搭成奸。
但无论如何放荡自己,潘金莲心仪的男人还是武松。
于是,《金瓶梅》第八十七回中,作者便让潘金莲的“梦中情人”再度现身。
那武松来到王婆家中,与王婆以一百两银子成交,说是要娶潘金莲,还给了王婆五两银子的小费。
潘金莲信以为真,心中窃喜道:“我这段姻缘还落在他手里。”
谁知这是武松之计,结果是她与王婆一起都被武松剐了。
能死在自己心仪的男人手上,或许正是作者给潘金莲选择的一个不错的归宿吧!
从第一回的“想这段姻缘却在这里了”,到最后的“我这段姻缘还落在他手里”,我们不难看《金瓶梅》的作者给潘金莲假设的真正情人乃武松是也!
可怜这潘金莲,至死也未享受到一丝爱情的甜蜜。
也许这正是《金瓶梅》作者刻意描绘的一个人间爱情悲剧。
第2篇、爱情故事最后一朵白玫瑰
原蜜:在北方的一座古城读书,平凡而年轻的我,相信孩子的眼睛,相信玫瑰,相信爱情,相信明天。写这个故事是在一个深夜,风从看不见的缝隙倒灌进我的眼睛和指尖。白玫瑰的爱情发生在叶甫根尼死后,在诗人看不到的地方,她已经完完整整轰轰烈烈地爱过他十几遍了。两个女人,一个年轻美丽让人流泪,另一个粗俗衰老令人鄙夷,她们用各自的方式爱着诗人为爱而生的孤寂灵魂。而叶甫根尼,却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了这最后一朵白玫瑰。
她也许还记得,那个年轻人是如何颤抖着,从怀中掏出最后一朵白玫瑰,轻柔地一吻,继而置于她的脚边。
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的俄国,那是个空前膨胀的时代。杰出的叶卡捷琳娜二世使这个庞大的帝国将自己的触手伸到了更为遥远的疆域,与此同时,这位杰出的女皇对文学的迷恋使得这片土地上出现了无数如流星一般一闪即逝或是永垂不朽的诗人。
这是个十八年来一成不变的冬日,皑皑白雪吞没了苍老的土地,路将无尽的雪原割开一个个缺口,而来自西伯利亚的寒风则像个受伤的野兽,呜咽着,舔舐着这些流淌着脚印的伤口。这同时也是一个收割的季节,用绝情的严寒收割着不切实际的梦想和不堪重负的生命,风将它们碾碎在黄昏里,焚烧在黑夜里,埋葬在这片坚硬的土地之下。而我们名不见经传的诗人——叶甫根尼,已经在这里沉睡了整整十八年。
除了十几篇登在报纸角落的诗作以及一部假借他名的低俗小说,叶甫根尼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就只有几大箱被反复退回的手稿和靠替人洗衣为生的遗孀纳斯嘉。所以,当前来拜访的年轻女学生莉莉娅面对抽着劣质卷烟,穿着布满油渍的长裙的纳斯嘉之时,她几乎要为自己难为情起来——她一刻也不愿意把这个肥胖粗俗的女人同叶甫根尼笔下的散发着醉人气息的诗句和风景联系在一起。
叶甫根尼笔下的少女总是轻盈的,诱人的,散发着夏季的气息,尤其是《最后一朵白玫瑰》中的舞女莉莉娅,简直是所有年轻少女忌妒的对象。“整个世界都仿佛为她而生,光线是为了照亮她的侧脸;风是为了撩动她黄金般的发丝;而雨水则是为了滋润她那经受着喧闹和寂寞双重折磨的心灵。她一出场,整个世界便求着她,求着她的不经意的一瞥,求着她伸出她那花瓣一般娇嫩的脚趾,求着她的如暗中火光一般摄魂的笑。万物都陷入混沌,只为了求着她,求着她接纳这些炽热的无处诉说的爱,求着她接纳这些忠诚的臣民——她是这尘世间的女皇,是最后一朵白玫瑰。我甘愿献出自己的生命——只为吻她花瓣一般的脚趾。”
想到这里,莉莉娅不禁有些脸红,虽然她早就能一字不差地背出这些段落,可她还从未向别人提起过——倒不完全因为叶甫根尼这部描述和歌颂夜场舞女的小说《最后一朵白玫瑰》被斥为低俗色情。而是诗人对舞女莉莉娅的滚烫的爱恋让她有些喘不过气来——她在心底早已将这些情话占为己有了,在诗人不知道的时候,她已经完完整整地,轰轰烈烈地爱过他十几遍了。
“这位小姐,”纳斯嘉在长裙上随意擦了擦沾满泡沫的双手,拢了拢稀疏干枯的头发,“你叫什么来着?”
“哦,莉莉娅,真是个好名字。”她随意地称赞着,驼着背,缓慢地迈着步子,腰部的赘肉颤抖着,像只移动着的熊。艰苦的岁月使她的双手严重变形,背也直不起来,甚至使她完全放弃了作为女人对于外貌最后的底线——她穿着不合脚的男式长靴,拖着沾满污垢的长裙,赘肉和皱纹让她显得至少老了十岁。她无所顾忌地叉开双腿,坐在低矮的板凳上,在装满杂物的箱子里为莉莉娅找着诗人最后的手稿。
“他十八年前就死了,用一颗子弹打爆了自己的头。”纳斯嘉缓慢地说着,用带着浓重口音的方言。“他们以为我嫁给他是为了钱或者生活之类的,毕竟我遇到他的时候已经三十多岁了,还是个身无分文的寡妇。”纳斯嘉擤了擤鼻涕,将手上的黏液在鞋底蹭了蹭,继续说道,“可那时我还算有几分姿色,完全可以嫁给个小商人或是农场主,当时确实有个中国商人爱我爱得要死。可我还是嫁给了叶甫根尼,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属于诗人的气质,我并不识字,可我就是爱他。”莉莉娅抿着嘴唇,看着这个喘着粗气的喋喋不休的肥胖的女人,听着她说着自己也曾是个美人。
她瞬间觉得只有她才能了解诗人的绝望来自哪里,只有她才配爱着这个孤独的灵魂。只有她能读懂叶甫根尼对于舞女莉莉娅的迷恋——那并不是年轻的双眸对于外表和放荡生活的贪恋,而是一颗无处安放的灵魂对于安定的渴望。他希望借着对莉莉娅的爱情来燃烧自己,他将她比做女王,比做最后一朵白玫瑰,她就是这个阴郁世界里唯一的火光,是这沉闷的生活中一只自由鸟,可他却无法拥有她,他捧着自己迷茫的灵魂和一颗炽热的心,游荡在灯红酒绿的夜晚。
他以最卑微的身份出现在她的面前,心甘情愿地为她的世界臣服,却依旧是个可笑的穷酸的过客。命运捉弄他,就在他卖掉所有家当,鼓起勇气准备找到舞女莉莉娅诉说自己的爱情之时,剧院的老板却哈哈地大笑着,丝毫不掩饰语气中的讽刺,“呦、呦,让我来看看我们的大富翁带了多少钱来找莉莉娅,哈哈,你这些钱,恐怕连她婚礼上的一瓶伏特加都买不起哩。”
“她早就跟着个黄金商人走了,穷小子。”于是他开始写那些充满了绝望又满含着希望的诗句,在他荒芜的心灵上放牧着他的灵魂。
她翻出了一件叶甫根尼曾穿过的毛衣,肘部曾破了两个洞,被她仔细地缝补过了,针脚还算得上均匀。
“我知道他并不爱我,哦,得了,别安慰我。”纳斯嘉挤出了两滴混浊的眼泪,“我不识字,读不懂他的诗,我只能站在他的世界外面。
“我没日没夜地洗着衣服,帮叶甫根尼还着债,可那简直是杯水车薪,你无法想象那段日子我们是如何度过的,气急了的债主在屋外胡乱地放着猎枪,狼狗像疯了一样狂吠,鸡鸭都乱作一团,在这种情况下,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人能紧紧地抱着自己呢,可叶甫根尼,却像完全没听见一样,一丝不苟地修改着他的小说。得了,谁让我嫁给了他呢。望着漏风且无比空旷的屋子,我再也找不出哪怕一件值钱的首饰或是物件,我不得不脱下身上那件御寒的大衣,连同一双半新的女靴,哆哆嗦嗦地从门缝里递给狂躁的债主,乞求他再宽限我们一些时间,‘一切都会过去的’,我如此安慰着自己,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们会还清所有的债务,而他也总有一天会爱上我。
“当债主的咒骂和狂躁都终于走远的时候,叶甫根尼长吁了一口气,看得出来他很满意,他的脸上焕发着奇异的光彩,并且第一次那样深情地望着我——他终于发现了些什么。‘你怎么赤着脚,你的靴子呢,还有你的外套?’而我能怎么说呢,‘哦,那些样子早就过时了,我早就不喜欢了。’
“他是我爱着的人啊。他紧抿着嘴唇,脱下了自己的靴子,命令我穿上。我愣在那里,抑制不住地颤抖,风从每一条裂口里吹进去,在我的心里打着旋,我简直不知道该将手摆在哪里。
“他蹲下身去,轻柔地抬起我的左脚,放入他的还带着体温的靴子里,然后是右脚,我不敢呼吸,不敢擅自移动哪怕一毫米,我清晰地感受到他温热的鼻息喷在我的脚面上。他甚至还赞美了我的双脚,‘哦,它们是如此柔软,简直像花瓣一样动人。’
“我浑身颤抖着,眼泪仓皇地从眼眶里逃跑,我艰难地动了动嘴唇,对我的爱人说着,‘谢谢’。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爱情的回应,四年来,我不断地证明着对他的爱,我没日没夜地替别人洗衣服。我把赚的钱全部用来还债,我哀求那些债主,求他们不要打搅他。我知道,他是个诗人啊,他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啊,他把灵魂交给了上帝,以交换给人们传唱的诗句,我又怎么能奢求拥有他呢。在爱上他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爱上的是个不完整的灵魂,我甚至早就清楚他心中别有所爱。那个甜姐儿,那个高贵的女人活在他的心里,活在他的笔下,活在每一个字母里。他注定要爱着这段只存在于诗句间的高贵的爱情。
“我应当感谢他,感谢他终于收下了我这粗鄙的世俗的感情。他只是可怜我,可怜我这个无依无靠的寡妇,而他的哥哥也催促着他,要他找个伴。
“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曾试着识字,甚至还尝试写故事。我一边洗衣一边构想着那些情节。我回想着他的解释——当我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出我也想写小说的想法后,他没有嘲笑我,相反地,他眼神里透着温柔,耐心地向我解释着小说的要素。
“我一直在等着有一天能把我写的故事讲给他,而那天也许就是最好的机会。我试着问他能否听我讲上一段,于是他赤着脚坐下来,温柔地请我开始。
“我简直无法控制我的双脚,它在这双散发着体温的,过大的靴子里立马要跳出一支圆舞曲。我清了清嗓子,要知道,发出第一个音节对我简直困难得要死。
“‘从,从前,有个舞女,达娃,安娜,莉莉娅,管她叫什么都可以。她没日没夜地跳舞,想着攒些钱,然后回到家乡过着普通农妇的生活,可最后还是像其他的姐妹一样嫁给了一个一只脚已经踏进坟墓的富翁。她没捞到什么钱,那个老头一死,他的子女就把她赶了出来。她没有钱,现在还成了个寡妇。可她最后嫁了个她心爱的人,过着虽然穷苦却比之前快乐一百倍的生活。’
“他居然保持着微笑听我讲完了我的小说,并没有发表评论,只是念着,‘她是女王,她是世间最后一朵白玫瑰。’
“他向我道歉,说他得出去一会,他得去找他的恋人。于是他光着脚走出屋子,用一颗子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纳斯嘉发出低沉的哭声,像是一头母象。“他还那么年轻。我是那么爱他,我真想跟着他一起去死,可就在我将大拇指放在扳机上时,一阵风将他的手稿吹得到处都是,我不得不立马去追赶。
“我得活着呀。要是我也死了,叶甫盖尼就真正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我得活着,等着你们这些人来读他的诗句。”纳斯嘉摊着双手,靠在墙上,抽动着肩膀。
莉莉娅用她年轻的目光审视着眼前的这个妇人,一直以来,她都将诗人之死归咎于不幸福的婚姻,认定是这个粗鄙的农妇将诗人加速推向了绝望的边缘。可如今,望着这个浑身散发着酸臭的女人,望着她在贫困艰苦的生活里挣扎,望着她在诗人与舞女莉莉娅的爱情之外乞讨,她终于对这个女人产生了一丝愧疚。
纳斯嘉此时正挣扎着要站起身来,可满身的肥肉使她显得如此滑稽和可笑,她喘着粗气,蠕动着。正当莉莉娅伸出手想拉她一把时,她肥胖的身躯却失去了平衡,跌向了身边那唯一的柜子。
纳斯嘉迅速地爬起,丝毫不理会背上砸下来的书本与杂物,她打了个滚,试图抱住那个从最高层跌落的盒子。
那是诗人视为珍宝的盒子。十几年来她从未打开,并且将它视为诗人灵魂最后的栖息地。可剧烈的冲撞使这个早已腐朽的盒子完全散架。从那里面滚落出一双开了口的,掉了色的,早已过时的舞鞋。很显然,那属于诗人心中永远的女王,属于那最后一朵玫瑰,属于那个永远年轻的,美丽的生命。
纳斯嘉从一堆杂物中爬起,她眼神混浊,仿佛失手打翻了盛放诗人灵魂的罐子,这个被岁月压榨干的女人也许要永远失去诗人了——在这最顽固的爱情面前。
她的喉咙里像滚雷一般响着,用力扯掉了脚上的靴子,试图将她肥胖的,浮肿的,生满冻疮的脚塞入那双舞鞋。她用尽了全部了力气,整个身子像肉球一般蜷缩着,仿佛这样,她就可以夺回诗人几十年来的爱恋。她生硬地撕扯着,像只嗜血的饿兽。
她不得不松开了手,整个人瘫在地上,像是一堆腐烂的肉。她扯开了嗓子,发出类似于野兽的嚎叫。她终于记起四十年前,她是如何轻佻地把这双旧舞鞋扔给一个瘦弱寡言却无比执著地迷恋着她的年轻人。
她还记得,那个年轻人是如何颤抖着,从怀中掏出最后一朵白玫瑰,轻柔地一吻,继而置于她的脚边。
第3篇、爱情故事邮递爱情
小郭是个邮递员,每天,骑着一辆自行车满大街跑。这天傍晚,小郭正在城南街的巷子里整理信件。突然,一阵凄惨的哭声传了过来。小郭循声望去,原来,声音是从13号阁楼上传来的。
小郭诧异地走过去,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家么?”门竟然开了。刹那间,阁楼上的哭声更大了。小郭心中一颤,忍不住推门走了进去。屋子里十分阴冷,四处布满了灰尘。小郭壮着胆子,慢慢爬上了阁楼。原来,一个白发婆婆正蜷缩在床上低声抽泣。
小郭轻声问道:“婆婆,我是这里的邮递员,你为什么哭呢?”婆婆望了望小郭,神色有些慌张。小郭安慰道:“婆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突然,婆婆哽咽起来:“我好饿,可是,家里一粒米都没有了!”小郭诧异地问:“你的家人呢?”婆婆叹了口气:“唉,都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孤苦伶仃!”
5分钟后,小郭从附近的超市买来了一大包速冻水饺。很快,一碗热气腾腾的水饺端了上来。小郭恭敬地说:“婆婆,我来喂你吧?”婆婆微笑着点了点头。吃完水饺,婆婆感激地说:“孩子,你真好!”小郭看了看表,说:“婆婆,太晚了,我得回去了!这是我的电话号码,有事你就打电话。”说罢,匆匆走了。婆婆望着他,目光中满是不舍。
之后,婆婆果然打电话给他了。小郭是个热心肠,每次都随叫随到,而且,总不空手。阳光灿烂的日子,小郭就跑去帮婆婆晒被子。有时,他还替婆婆梳梳头,剪剪指甲。于是,婆婆开玩笑说:“我要是有孙女,一定让她嫁给你!”小郭一听,羞得满脸通红。
半个月后,小郭在邮包中翻到了一张明信片,地址是:城南街13号,梅雪。小郭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个婆婆么?原来,她的名字叫梅雪。当天下午,小郭便带着明信片来了。谁知,他刚进门,就发现地上有一沓厚厚的人民币。小郭觉得很奇怪,于是,急急地爬上了阁楼。
推门一看,小郭吓了一跳。原来,床上竟然躺着一个陌生的中年女子。小郭机警地问:“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梅雪婆婆呢?”中年女子不以为然地说:“我就是梅雪啊?”小郭愣了:“别开玩笑了,梅雪分明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婆婆呀?”中年女子尴尬地说:“对不起,我不是存心骗你的!”
原来,梅雪今年才20岁。3个月前,她突然得了一种怪病。眨眼间,变得又老又丑。从此,她吓得再也不敢下楼,每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刚才,她从梦中醒来,突然发觉自己变成了一个中年女子。
小郭惊得瞠目结舌。这样的怪事,他还是头一回听说。可是,她分明穿着梅雪婆婆的衣服,而且,两人确实长得很像。中年女子害羞地说:“你前几天还来过呢!那时,你还替我梳头,替我剪指甲……”小郭这才相信了。原来,她居然和自己同龄?想起以前,他总喊她婆婆,小郭不禁羞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小郭低声说:“今天我是来给你送明信片的!”说罢,匆匆将东西掏了出来。突然,小郭瞥见了明信片的封皮:“咦,这不就是你现在的照片么?”梅雪拿在手里,也大吃一惊:“是啊,这是怎么回事?”
小郭试探着问:“这明信片是谁寄的?”梅雪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瞧,寄信栏是空的!”小郭也觉得很奇怪。在邮局工作三年,他还从没见过这样的明信片。突然,梅雪一拍大腿:“莫非,每次你送明信片来,我就能年轻20岁?”小郭惊得瞠目结舌:“什么?”梅雪却喜极而泣:“一定是的!也许,你下回再送明信片过来,我就能变回以前的样子了!”小郭也兴奋起来了。说实话,他挺想看看真正的梅雪长什么样子呢!
这时,小郭突然想起了什么:“我上楼的时候,发现地上有一沓人民币,是你的么?”梅雪摇了摇头:“不是我的!”小郭挠了挠后脑勺:“那是谁的呢?”梅雪笑了:“既然是你拣到的,当然归你了?”小郭摇了摇头:“那可不行!不是我的钱,我一分也不要。等等吧,也许失主会找上门的!”
半个月后,一张崭新的明信片又来了。小郭迫不及待地看了看封皮。果然,上面是一个年轻女子的照片。模样和婆婆、中年女子都十分相像。莫非,这就是真正的梅雪?小郭才看在眼里,心中不禁莫名地欢喜。
15分钟后,小郭匆匆赶到了城南街13号。敲门前,小郭的心慌乱不已。这时,门突然开了。小郭抬头一看,明信片上的美女真的站在了眼前。不对,她比明信片上要漂亮得多。
小郭红着脸说:“简直太难以置信了!原来,这才是真正的你。”梅雪羞涩地笑:“现在,你相信了吧?方才,我从梦中醒来,突然发现又年轻了20岁。我就知道,你马上会来,果然,你真就来了……”小郭低头不敢看她:“是啊,你现在……可真漂亮!”梅雪吃吃一笑:“那都要感谢你呀,幸亏,你送来了明信片!”小郭搓着衣角,吞吞吐吐地说:“你现在终于恢复了,那……我先走了!”说罢,骑上车子逃得无影无踪。
回家后,小郭就后悔了。自己明明喜欢梅雪,为什么不跟她多说几句话呢。之前,他还亲手喂她吃饺子,还亲手替她梳头,替她剪指甲呢。想到这里,小郭不禁羞红了脸。
从此,小郭整天魂不守舍。可是,他始终没有勇气去找梅雪。现在,她已经不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婆婆了,所以,不需要自己照顾了。
3天后,梅雪的明信片又来了。小郭乐得手舞足蹈。终于,又有机会见到她了。这一次,一定要向她表白。突然,小郭又害怕了。梅雪说过,每次送去明信片,她就会年轻20岁。这次又会怎样呢?想到这里,小郭忍不住又看了看明信片的封皮。这下他吓得差点瘫软在地。原来,封皮上竟然是一张婴儿的照片!
小郭定了定神,这可怎么办?这是一张神奇的明信片。前两次,梅雪的预言都得到验证了。这一次,究竟送还是不送?如果送了,梅雪就会变成一个婴儿,那自己就彻底没机会了?如果不送,她真的会喜欢自己么?最终,小郭还是决定送。因为,他要遵守一个邮递员的职业道德。
当天中午,小郭战战兢兢地来到了梅雪的家门口。刚想敲门,屋里就传来了一阵婴儿的啼哭声。那一刻,小郭悲从心来。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真不应该送这张明信片来,不然,梅雪也不会变成一个婴儿。
小郭含着泪,急急地爬上了阁楼。此时,一个婴儿正趴在床上嗷嗷待哺。婴儿的身上,正裹着梅雪的衣服。小郭将婴儿搂在怀里,哭得撕心裂肺:“梅雪,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你真要让我再等20年么?”
突然,窗帘后钻出一群陌生人来,哈哈大笑地说:“小郭,你不用再等20年!”小郭抬头一看,不禁傻眼了:“你们是谁?”这时,梅雪笑嘻嘻地走了出来,说:“傻样,这些都是我们剧团的同事!”
原来,梅雪是个演员。那天,她正好化完妆,一个人在阁楼上排练。谁知,小郭突然闯了进来。当时,梅雪觉得很好玩,便将计就计,按着剧里的台词说:自己孤苦伶仃,家里没有一粒米了。不料,小郭信以为真,马上去超市买了速冻水饺,还一个个喂她吃。
那一刻,梅雪对小郭产生了好感。于是,便主动打电话约他。后来,小郭替她又梳头,又剪指甲的。梅雪感动不已,决定再试试小郭,便将一沓人民币丢在地上。事实证明,小郭是个正直的人。
那几张明信片,都是梅雪自己寄的。上面的剧照,也是梅雪用电脑合成的。每次,她都算好了时间,等小郭来之前先化好妆。所以,小郭才被蒙在鼓里。那天,梅雪以真实的面目示人,本来想和小郭说清楚的。谁知,小郭羞红了脸,竟然吓跑了。
听完梅雪的话,小郭终于破涕为笑:“原来,那白发婆婆和中年女子都是你化妆扮的?”梅雪笑着说:“是啊,在剧中,我要从20岁演到70岁!”
突然,小郭又大喊起来:“不对,这婴儿又是谁?”梅雪娇嗔着说:“你呀,真是个榆木脑袋,谁让你没胆量表白呢?于是,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借了个婴儿放在床上。你也不掀开尿布瞧瞧,他可是带把的!”这下,小郭又羞得满脸通红。
这时,一个光头的中年男子说:“你就是小郭吧?我是剧团的导演。刚巧,这个剧目的男主角还没找到,你愿意和梅雪合演一对夫妻么?”小郭牵住梅雪的手,幸福地说:“当然愿意,这辈子,她都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
第4篇、爱情故事一生的痛苦
森一直想与梅离婚,从结婚不久就有了这个念头。当初的决定太草率,森甚至怀疑当初作出娶梅这个决定的不是自己。
并不是梅有什么不好。梅是个好妻子,勤快能干,会体贴人。如果家中只有一碗饭,梅绝对是让给森吃。左邻右舍谁不说梅是个模范妻子?
森说不出口,他不忍心伤害这样的好妻子。森想:等一段时间再说吧,都不是小孩子了,当初结婚草率,现在离婚可不能再草率。或许平心静气地相处一段时间,说不定能死心塌地爱上她,并从此打消离婚念头。梅可是个值得爱的女人哪!
可感情这东西就是怪,纵然她千般好万般好,森可以把梅当成最好的朋友最亲的亲人,就是无法让梅成为自己最爱的妻子。那离婚的念头不但没打消,反倒越是强烈,搅得森寝食难安。不能再勉强维持了,这样下去只是无谓地浪费时间……森酝酿着在适当的时候向梅提出离婚。
那天,森鼓足勇气正要向梅提出,却听见梅在厨房咳声不止,他跑进去一看,只见梅在烟雾缭绕中被辣椒呛得鼻涕眼泪直流。森说:“真是的,你受不了就少放辣椒,瞧你那受罪样!”梅甜甜一笑说:“没关系,你爱吃辣的!”森心一软,到嘴边的话又咽下去了,心说:下次提吧……
那天,森狠下心来正要提出,见梅正乐呵呵洗一大盆他刚换下来的衣服,不但没丝毫的不耐烦,脸上的笑容更是证明着她万分乐意这样的奉献。森不禁欲言又止。而梅呢,瞧见他这复杂的表情,却误会了,说:“没关系的,你在单位上班挺累的,要多休息,这些事以后全让我做!”森心一颤,又没忍心提出,心里再一次对自己说:下次吧……
那一次,森觉得无论如何都应该向梅摊牌了,他吃着烤鸡,默默想着怎样开口,却发现梅连一块烤鸡也没尝,他问:“你怎么不吃呀?”梅涩涩一笑,说:“你爱吃,你多吃点。娶我这样一个没能耐的老婆,让你受苦了!”森鼻子一酸,想好的“台词”又没说出口……
就这样,森被梅或一杯清茶、或一句话语、或一次雨中送伞……一次又一次打消离婚的决心。后来,两人有了孩子,这更成了不忍心离婚的重大理由。尽管离婚的念头在森的心头翻滚涌动,他始终没能提出过一次。
最难的一次是森狂热地爱上一个少妇,离婚的念头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但最后他经过左思右想还是克制住了。因为森觉得要是因这种事而提出离婚,自己将是一个不道德的、遭人唾弃的男人,更是万分对不起梅。
好了,一切都熬过去了,两人慢慢都老了。老了,就更没那份闲心,少年夫妻老来伴,两人风风雨雨相伴过余生吧!
森后来总结了他的生活,虽然总感到痛苦,但他也感到无比满足。回首与梅三四十年的风雨人生,从没与她红过一次脸,让她幸福地走过了这一生,自己也算是对得起梅。梅是好妻子,自己也是好丈夫。森觉得自己很伟大,伟大到甘愿牺牲自己。
梅竟先森而身染重病,时间不长就要不行了。梅单独和森谈话,说她万分对不起森,临终前要把心里话说出来。她说:“其实我这辈子一直有离婚的念头,又一次次纠正了这个错误的念头,总是不忍心伤害你,就一次次痛苦地忍下来……我的牺牲让你快乐地过了这辈子,我也就无悔了……”森惊呆了,原来都以为自己是好人,却在漫长的岁月里折磨着对方,却只认为是伟大的牺牲。
第5篇、爱情故事我徘徊在画笔与方向盘之间的日子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市井女子,风花雪月阳春白雪的唯美爱情我要不起,幸好,我及时把握住了柴米油盐一地鸡毛的小幸福。
“江小鱼,我说了不喜欢吃黑鱼!”我像只没头苍蝇气急败坏地叫起来。厨房里边的锅铲停了一下,重又叮当作响。半晌,厨房门拉开,江小鱼端着黑鱼汤出来,舀进我的碗里:“你体质太弱,要多吃点儿,好好保养自己。”
一如既往的轻言慢语。一个温柔到无法让我心动的男人!
这一年,我27岁,再往后就只有下坡路,我知道,若遇不到合适的人选,最好乖乖呆在他的身边。而从一开始,的士司机江小鱼就不在我理想对象的范围之列。
也许人这一辈子很难遇到一份唯美的爱情,我幸运地遇到过,却莫名其妙地丢失了,一丢便是3年。
那个3年,是沈微尘的3年。
当这个中央美院的毕业生拿起画笔的时候,那纤长的手指、沉迷的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线条都是那样令我着迷。当他用油彩在我裸露着的后背上描绘出一只单翼的蝴蝶之后,他的嘴唇就像蜻蜓点水一样,轻浅地柔软地从那些画笔的痕迹间触及而过。这亲吻来得如此纯粹简洁,我第一次感觉,原来自己也可以成为一件艺术品。
可是,房租、水电煤气费……所有的爱情都注定做不到不食人间烟火。
沈微尘说,高雅艺术犹如阳春白雪,很难融入这个功利的现实世界。他从广告、装饰、服装、鞋业等一路走来,始终无法勉强自己去接纳客户意向里所需要的直观、浅薄、一见到底。
我忍不住说:“我从来就看不懂你的画。”阳春白雪遭遇下里巴人,问题是不是就出在这里。
沈微尘朝我吼起来:“除了柴米油盐你还懂些什么?我没想到我爱的人,原来是这样的庸俗和愚蠢!”
“我是庸俗,我只知道饿了得有饭吃,困了得有床睡;我是愚蠢,你失业,我一个人在扛……”我的心里像翻江倒海一般,可又戛然而止。我看到怒不可遏的沈微尘仿佛受到了突然的重击,颓然靠在了墙角。
我仓皇地朝他挪过去,伸出手想去触摸他的额头,他像触电一样避开了。他说:“明天,我就去找工作——对不起,我一直没有意识到。”他说的时候有着形同陌路的疏离,让我忐忑不安,不知所措。
我说:“我们结婚吧,河西的楼盘首付10万,我会想办法把它筹齐的。”
我还在睡梦里,沈微尘便来了短信:你睡着了,看不到今晚的月色有多么美丽。
看到短信的时候,我正在刷牙。一抬头,镜子里失魂落魄的一张脸,残留着一嘴的白沫。
千方百计想要用一辈子来承诺的人居然走得不留一丝云彩!我几乎成了一个怨妇,委屈、愤懑、焦躁好比一座活火山,一触即发。接二连三地冲撞了公司的重要客户后,我怀抱一个盛着私人物品的小纸箱被公司扫地出门了。
灰头土脸地在路边发了一阵呆,我扬手拦下了江小鱼的车。
我说:“走。”
这个皮肤黑黑、身材魁梧的男人沿着直线把车一直开到了路的尽头,前面是个三岔口,他回头看我。我狠狠地盯住他,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随便你往哪儿开,只要别往活着的方向!”
江小鱼怔了怔,条件反射似的一踩油门,我们一路向西。
车总算停了下来,我从车窗里往外一望,白森森的小石碑,一块紧接着一块。他竟然把我带到了墓地。
我惊愕地望着眼前这个男人,他的表情显然很无辜:“是你说想来这儿的。”
我朝他惊叫,声音尖刻又凄厉。这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惶恐地打着手势想制止我,结果全拍到了方向盘上,喇叭声混合着尖叫声,在那片静寂的天空里此起彼伏。
我怕的不是这墓地,而是这墓地的空旷。孤男寡女,四下无人,他想干什么勾当,我即使三贞九烈,又如何能抵挡得了?
偏偏听到了一声可怜巴巴的央求:“小姐,你别再叫了,怪吓人的。”面对着那一张恐慌的脸,我忍不住哧地一笑,这男人一愣,跟着嘿嘿地赔笑,憨憨的样子,让我一笑完就哭了。
满肚子的苦水,1095天的衷肠,再没有比在这墓地更对的地方,比江小鱼更对的人。
回程中,我歪在他的副驾驶座上睡着了。等我惊醒的时候,发现他正为我摇上车窗。发觉把那个小纸箱忘在了墓地时,我们几乎已经到达了目的地。折回去的一路上,我一直睡得很沉,也许,这意味着在我的潜意识里,过去的一切早已是风轻云淡,了无牵挂。
我想取回的是纸箱里的一张购房合同。那天我交付了按揭房的首款。
沈微尘走了,地球还在转动,失恋了,安身之所是万万不能再丢的。
江小鱼问我,还有什么需要?对于一个以精确到分秒来计算金钱的职业来说,他有心允许我在他的车里酣睡,应该不会是因为我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吧?
我说:“多少钱?”
江小鱼没有扯下计费单,却飞快地在纸上写下了一串数字递过来,他诚恳地说:“这是我的电话,有需要联系我。”
几天后我搬家,思来想去,拨打了纸条上的号码——江小鱼替补了沈微尘,汽油味在慢慢稀释着油彩味,两段恋情衔接得这么严丝合缝,让我偶尔会精神恍惚一下。每次为江小鱼开门,总觉得这个男人好像是第一天出现在我的面前。某一个夜晚,我伸长了手指抚摸自己的后背,以为那里总有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绚丽,抽象,是单翅的。
我开始锱铢必较,就连买一包洗衣粉,也要货比三家。并且有意无意地向江小鱼打听当天的收入情况,虽然没有一纸婚书的约束,可我自认为是完全有理由来为将来打算,为我自己的将来。
爱情总是来来去去,只有面包是永恒的。我对此笃信不疑。
“我们结婚吧。”江小鱼说。
我并不诧异,可手里的筷子还是停在了半空中。
江小鱼看了我一眼,低头喝汤。收拾好一切,他像往常一样,取下衣架上的风衣裹在我的肩膀上,送我回家。
每次临别,他总会体贴地拥抱我一下,我总是有点儿草率地把头靠近他的肩膀,就匆匆地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我想,即使哪天,他的离开是不再回来的话,我也会挺起胸膛走我自己的路。毕竟伤过一次的心,就会变得不太容易再伤。
这一次,江小鱼给我的拥抱比任何时候都要有力:“好好照顾自己,我去北京。那儿合伙搞房屋租赁的事,已经谈妥了。租赁之外还可以兼着跑的士,等于是双份收入……”
想不到这个粗线条的大男人还能把我最关心却最隐讳的金钱问题担当得不声不响。
“你眼镜的左边支脚有颗螺丝松动,我拧好了,不过,估计支撑不了多久,哪天还是得去重新配一副。”
“过两个月,你的花粉过敏症只怕又要再犯,记得出门时戴上口罩。”
第6篇、爱情故事谁的爱情,品了蜘蛛的毒
隐隐的期待
奈儿走进实验室时,见到了四只眼睛。两只年轻的,两只年老的。年轻的那双眼睛对着奈儿眯了一下,然后唇角含笑,你就是新来的研究员吧,我叫文修,是张教授的老助手。
奈儿朝他礼貌地点头,然后看向张教授,六十出头的年纪,却眼神锐利,精神矍铄。只是似乎性格有些怪,见了她招呼不打,只是面无表情地从老花镜后瞥了她一眼,就捧着玻璃匣子出了门。
匣子里是一只蜘蛛,体型比一般的大得多,隐约能见到腿上的绒毛,背上的斑点鲜红如血。文修热情地递来一杯水,介绍道,匣子里的蜘蛛是黑寡妇的一种,毒性非常大,是世界八大巨毒生物之一,被它咬一口,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就会毙命。之后,他又赞赏地对奈儿说,没想到你一个女孩儿敢来参与这种研究。奈儿笑笑,她觉得这个叫文修的男子睿智而又儒雅,并且温柔体贴,有着成熟男人内敛的光芒。
这之后,奈儿便不由自主地对文修有了一种隐隐的期待,还把这种期待不知不觉地变成很多明显的暗示。譬如向他请教问题时,身体会有意无意地靠近他;譬如文修生病感冒时,她会跑去很远的药店,把药买回来送到他的手上。
可是,文修却对她的靠近视而无睹,用善意的笑容把她对他的好化解得了无痕迹。这让奈儿既困惑,又难过。
他为什么要避开我
一天,张教授把一些资料落在了家里,叫奈儿下班后到他家处理一下。这是奈儿第一次见到了张教授的妻子若蓝,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女子,有着清丽美好的容颜,却不幸瘫痪在床,只会用嘴巴说说话。见了奈儿,若蓝唇角一牵,苍白的脸上现出一丝笑容,你是实验室新来的研究员吧,年纪轻轻就这么能干。
奈儿谦虚地笑笑,问了好,然后就到书房的电脑前忙开了。张教授不时从门外经过,在屋里来回奔忙着,有时拿着一杯牛奶,有时拿着一本杂志,奈儿还听见他在房间里给妻子读报的声音。
离开的时候,奈儿特意到房间里跟他们夫妇告别,看见张教授正在给妻子喂粥,许是粥的温度不对,若蓝喝了一口就吐了出来,湿了被褥,却丝毫没有歉疚的意思。张教授尴尬地看了奈儿一眼,然后不声不响地去了厨房,还从阳台拿回一床被褥,小心翼翼地把若蓝抱到隔壁的床上,把被褥换了,再小心翼翼地把若蓝抱回来,放到床上。
奈儿看了,有些感动,她没想到表面硬冷的张教授,在妻子面前会那么温柔体贴。她甚至不由自主地想,如果文修对她那么好就好了。她想张教授也是一个好人,对自己妻子体贴入微的男人,坏也坏不到哪儿去。
市里生物协会要举行一次座谈,本来被邀请的是张教授,却在最后一刻指派奈儿和文修,叫他们代他去。奈儿听了,隐隐地有些欣喜。然而跟往常一样,文修表面上跟奈儿有说有笑,实际上却和奈儿刻意地保持着距离。在展览馆门口的台阶上,奈儿不小心崴了一下脚,下意识地去扶旁边的文修,却扑了个空,文修闪开了。奈儿又疼又委屈,终于朝文修大吼:“你什么意思啊?就那么讨厌我吗?”文修的表情僵了一下,眼里的忧伤一闪而过。
那次座谈会,奈儿一直心不在焉,不时侧头偷看文修的脸,视线不小心遇上的时候,文修赶紧慌乱地躲开。奈儿的心里就更疑惑了,她想文修是喜欢她的,不然不会在彼此靠得那么近时故意地躲开,却又忍不住关注着她。可是,他为什么要避开她呢?
惨烈的过去
实验已经接近了尾声,而奈儿还不知道张教授到底在研究着什么,问文修,文修说他也不知道。
周一,奈儿被张教授叫到了办公室,张教授在一阵长久的沉默后问奈儿,你很喜欢文修吧?奈儿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双颊绯红起来。张教授继续说,我看得出来你很爱他,他似乎不大愿意接受你,如果真是这样,你也不要强求,强求只能带来祸患。恰巧文修在外面敲门,奈儿心神恍惚地开了门,文修有些尴尬,看着她,想说什么,还是把话吞回了肚子里。
一周后,张教授死了,是被蜘蛛咬死的,奈儿亲眼看见了那个情景。当时他们三人在实验室里各自忙碌,电话响了,文修接过,说有人找张教授,张教授接过电话,刚把话筒放到耳边,就“哎呀”一声惨叫,然后浑身颤抖地瘫软在地。奈儿赶过去,看到张教授身边有一只被拍扁的黑寡妇尸体。文修把张教授扶起来,着急地朝她招手:“他被蜘蛛咬了,快去把血清拿过来,要马上注射!”
奈儿慌张地跑到隔壁房间的储藏室,可是,血清用完了!于是,张教授停止了呼吸。
奈儿去看若蓝时她正躺在床上,她神情呆滞地握着一叠资料,那叠资料就是张教授的研究总结。奈儿这才知道,张教授之所以一直和蜘蛛为伍,是因为他听说黑寡妇的毒素里可以提取出一些元素,治疗人的一些疾病。于是他大胆猜测,那些元素说不定能治疗瘫痪在床的妻子,然而,实验还没完结,他却死了。
离开张教授家,奈儿的心里满是酸楚,她想若蓝真可怜啊!因了张教授的死,实验室要关闭一段时间。
离开那天,奈儿和文修一起走,文修的情绪看起来很低落,奈儿以为他是为张教授的死而难过,正想安慰他,他却没头没脑地说:“你知道吗?若蓝的瘫痪,是张教授造成的。”“什么?!”奈儿惊愕不已!“若蓝其实是张教授以前带的研究生,结婚后,因为张教授沉迷于自己的研究冷落了她,两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淡。后来,若蓝爱上了另一个男人,和男人约定私奔,张教授知道后开着车去追,结果两车追尾,张教授醒来时,若蓝就成了现在的样子。听说那次事故还害死了一个无辜的路人。”“就是张教授常开的那辆桑塔纳么?那个情人呢?”奈儿问道。
文修点点头,说:“就是那辆车,情人逃跑了,张教授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他。”奈儿听了,惊愕得说不出话来,她没想到若蓝和张教授的婚姻,竟然有着这样的过去。
你有没有爱过我
调查结果出来,警方说在张教授的耳廓发现了一个小黑点,是被蜘蛛蛰咬后留下的痕迹。所以,张教授是被蜘蛛蛰咬,毒性发作导致的死亡。
傍晚,太阳划过高楼大厦后,沉沉落下。奈儿站在天台上,看着脚下渺小的车辆和行人,神色黯然。文修到了,站在她的身后,声音忐忑:“奈儿,你找我来,有什么事?”奈儿没有回头,只是轻声地问:“你,喜欢过我吗?”文修的表情僵了一下,没有说话。奈儿于是发出了苦涩的笑声。
文修叹了一口气,说:“如果没什么事,我先走了。”“张教授是你杀的吧?”奈儿回过头来,看着僵在原地的文修。“他根本不是被蜘蛛咬死的,是你把沾了毒液的针预先安放在电话的听筒里,他一接电话,那根针就轻易地刺进了他的耳朵,在我去拿血清的时间里,你把那刺弄断了。那些血清,也是你预先转移的。而那个黑寡妇的尸体,是你早就准备好的,因为你,就是当年和若蓝一起私奔的男人。”奈儿一口气脱口而出。
文修的身体像被什么扎了一下。“你放心,我不会举报你,我只是想知道,你有没有喜欢过我?”奈儿直直地看着文修的眼睛。文修张口想说些什么,没说出来,空气瞬间湿润而又凝固了。
一切为时已晚
躺在床上的若蓝苍白着脸,眼中是隐忍的泪。文修悄无声息地走到床前,坐下,执起她的手,叫她的名字。
若蓝神情呆滞得像一只静默的瓷器,自言自语着:“文修,一切都错了,错了呀!”文修的手抖了一下,若蓝的手从他的手心里滑落,想说什么,喉咙却被什么哽着,眼中的泪水也积得满满的。
若蓝开始用牙齿咬自己的唇,咬得出了血,声音渐渐地由忧伤变成嘶嚎,“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拨他的电话呀!如果我不拨打电话,他……”文修想阻止她,用拥抱,用唇,可若蓝跟疯了似的。文修终于忍不住,趴在若蓝的身上,号啕大哭。
一周后,奈儿看见了一条新闻,标题是《教授自杀案峰回路转,实验室助手挺身自首》。
奈儿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下去,发现字模糊了。奈儿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她进实验室其实是想接近张教授,实施报复的,因为她,就是那个无辜路人的女儿。那一天,是她去上大学的前一天,她的父亲一定要出门去,给她买一件冬衣,说北方冷,不想她冻着。不想,这一去,却再也没能回来。
其实,在读懂张教授对若蓝的感情后,在明白文修对自己欲言又止的爱意后,她已经决定放弃报复,她决定放爱一条生路,可是,一切都晚了。
奈儿始终愿意相信,文修是爱她的,他和若蓝在一起,不过是因为歉疚,因为责任。只是很不幸,他们的爱情,建立在阴谋和报复身上,他们的爱,终究还是,找不到出口。
第7篇、爱情故事如果没有你
刘强和王雪的“七年之痒”,是从有了儿子的第七年开始的。
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也不知他们之间,谁是爱情的掘墓人,反正从前有说有笑的两个人,变得行同陌路,一天到晚,冷眼冷脸冷屁股,即使他们在外面带着八、九十度的高温,一踏进这个家,立马降到零下几度。
没有了爱情的王雪,把满满一腔亲情,放在了儿子身上。
一连几天,刘强没有回家。
儿子参加夏令营,过两天,会和同学一道,坐汽车去省城,然后搭乘飞机到北京,登长城、观故宫,看天安门升国旗,儿子兴奋地手舞足蹈。王雪让儿子给刘强打电话,电话那头,刘强似乎很忙:“儿子,爸爸那天不能来送你了,等你回来,你想要什么爸爸就给你买。”电话嘎然而断,嘟嘟直响,儿子一脸委屈。
这天,儿子像只羽翼刚丰的小鸟,带着对世界无比的好奇,踏上快乐的行程。母亲的目光如线,线的那一头,是儿子温暖清晰的身影,似乎不管儿子身在何处,那线,永远割剪不断。儿子上了飞机,王雪的眼睛也湿润了。
从省城回来,王雪径直回家,看见刘强坐在沙发上,一个人正抽着烟。茶几上放着一叠纸。王雪知道,这一天还是来了。
“我们离婚吧,这是离婚协议书,我已经签字了。房子、存款都是你的,我只要儿子。”刘强说。
“不,我什么都不要,只要儿子。”王雪大声喊。
刘强盯着她,说:“你可要想清楚,要儿子,还是要财产。”
“我想得很清楚,刘强,我要儿子。”
刘强叹了口气:“我会尽一个父亲的责任,每个月我会准时给抚养费……”
王雪冷冷地看着他,没说话。刘强掏出一支笔,指了指茶几上的离婚协议书。王雪接过笔,正欲在上面签字,突然,房子像筛糠一样抖动起来,越摇越猛,家具、家电纷纷倒下,人根本无法站立。刘强趴在地上,脸色煞白:“地震,地震,完了!”王雪尖叫:“快把沙发的坐垫顶在头上,到厕所去……”。刘强跟着王雪爬到附近的厕所,刚进去,“轰”的一声,房子倒了。
当他们苏醒过来,发现身处一片昏暗。抬头往上,一个碗口般大小的的口子,把阳光斜斜地投射进来,有三四米高。
不知哪里的水管破了,“滋滋”冒着水。
“啪”一道亮光,撕开黑色的口子,刘强拿出手机。光芒不大,却仿佛能照亮整个世界。地震后,信息中断,所有手机都像聋子哑巴,打不进,拨不出。
“救命啊,有没有人!”他们叫了半天,无人应声。
厕所有两个出口,一个是门,一个窗户,门好象被堵上了,刘强始终拉不开,而窗户处堆满了石块和泥土,也不知是不是被埋在地底下了。
刘强一屁股坐在地上,说:“只好等救援队了。”见王雪没说话,问:“你有什么主意?”
王雪说:“我浑身疼得很。”
刘强拿着手机凑过去,果然,王雪浑身是血,样子很是吓人。
刘强说:“没药啊!感染了就麻烦了。我们要想办法尽快出去。”他起身开始刨窗户上的泥块和石头。刨了一阵,累了,倒在地上喘着粗气。窗户外还是满满的泥土石块,一些石块被刨去,又有一些添满留下的空白,窗户下面的石头堆得老高。
此时,那冒着的水就是救命稻草,几天的生存应该没有问题。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沉闷了半饷,王雪幽幽地说:“幸好大宝去北京了……唉,他以后怎么办啊,他还那么小……”
刘强冷不丁听她冒出这样一句,便吼:“老子还没活够!要死你自己去死。”说完跳起来,用手机照亮,向门使劲踹去。“咚咚”的声音,在狭小的空间里回荡。踹了一阵,累了,倒在地上喘着粗气。
“你在外面有女人了吧?”王雪问。
刘强沉默了一会,说:“我们的婚姻已经死了,我有再找幸福的权利吧。”
“如果那个女人看上是你的钱呢?”
“不会的,我了解她。”
“你们开始多久了?”
“有大半年了。”
王雪说:“如果我死了,请对大宝好点儿,那离婚书……上没有我的签字也没关系了。”
刘强向门的方向猛踹,嘴里骂:“该死,出不去,说什么都是屁话”。
一阵哗啦的声音,紧接着,刘强“哎哟!”一声惨叫,就听见他痛苦的呻吟,王雪问:“怎么了?”
好一会儿,刘强才气息奄奄地说:“墙倒了……我……我压在下面了……我在流血。”
王雪挣扎着起来,向刘强发出声音的地方奋力爬去。
她说:“不要睡着,你的幸福还在等你。”她要他说他们的过去,说他们一起创业时的趣事,说他们可爱的孩子大宝,说到高兴的时候,他笑,她也笑。
他说:“大宝聪明!长大了……肯定……比他老子……挣钱都多!”她说:“我们的孩子……乖啊,比……谁家的都乖。”说话这会儿,她推倒压在他身上的石块,为他包扎好了伤口。做完这些,她就像填海的精卫,耗尽最后的力量,晕倒了。
……
两天后,救援队找到了他们。已经奄奄一息的他们,被送进了医院。
出院那天,刘强找到王雪,说:“谢谢,如果没有你,我肯定死了。”
王雪说:“其实你也用不着谢我,当时,我只是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如果孩子再没有了你,孩子就孤苦伶仃了!”
第8篇、爱情故事你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新娘
我成了韩国老板的签约情人
我于1976年出生于云南大理,父母都是农民,家里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日子过的很艰难。1994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天津大学英语系,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在发奋学习之余,我四处勤工俭学。
1997年暑假,一位同学为我介绍了一份临时工作,是替一个叫金创文的个体老板当临时翻译。金创文是一个年纪28岁的韩国人,他专营国际间的服装贸易,生意做得很红火。
那次我为他和一位欧洲贸易商谈判担任英语翻译。最后,他付给我2000元人民币。这以后,金创文就成了我的一个固定的雇主,每次他都给予我非常丰厚的报酬,我的经济窘况也因此有了改变。
1998年初春,金创文开着他的宝马到学校来看我。同学们都惊讶极了,随着都跟着起哄。金创文拿出了一束玫瑰对我挥舞了一下,可是我却非常地生气,我告诉他,他不征得我的同意就跑到学校来让我非常不悦。金创文解释说:“我是想给你惊喜啊,告诉别人我喜欢你,在韩国我们都是这样表露的!”我对他说我讨厌这样的招摇,别人只会认为我在傍大款!我把花儿重新扔到他的车里,掉头就走开了。
其实我并不是不喜欢金创文,只是觉得我与他的文化和身份都相差太远。而他这种富家公子是不会明白我的。因为这个时候我家的状况非常令人担忧。我的心已经被忧郁填满了,哪里还盛得下爱情啊!
1998年4月18日,父亲患了尿毒症,必须换肾,医疗经费得30万,这对于我家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
在学校,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去搞钱,我就是卖了自己恐怕也弄不到这么多的钱啊。
卖了自己?这句话在我脑子里灵光一闪,金创文俊朗的脸好像就在面前。如果这样,我就再也没有办法在他的面前尊严的活下去了。可是要救我最爱的父亲,我有别的选择吗?
正在我犹豫之际,父亲的病又恶化了。情急无奈,我拨通了金创文的手机。我在电话里哭着说道:“我急需30万元钱,你能帮我吗?”
我没头没脑的话让他很着急。第二天,金创文就从韩国飞回来了。他问我怎么了,我说:“你借给我30万元钱,不要问我为什么,然后我给你做5年情人。”
金创文皱起了眉头,他说:“你这是为什么,你是赌钱了还是找别人借了高利贷。”我急着要钱,就顺着他的话对他说:“是的是的,我迷恋上了马机,现在连家里让我找工作的钱都输光了,别人四处追债!”我觉得,与其说我卖身救父,还不如说我欠下一笔赌债更加可信。金创文表现出一副又鄙薄又痛心的样子,但他一点都没有犹豫,就把一张30万元的转账支票递给我。
取了钱,我火速地赶回了大理。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却只看见了雪白的床单,父亲还是没有等到我的钱去世了。我大叫了一声,瘫倒在地……
办完了父亲的丧事,母亲又因为悲伤过度住院,并发了胆结石与糖尿病,丧事加上母亲的住院费,还有家里以前的欠债,我带回的30万元居然还是花了一半。我索性把剩下的一半给了弟妹,要他们好好照顾母亲。我像一个空心人一样回到了天津。
6月5日,金创文打来了电话,问我麻烦解决了没有?我这才想起来,我还欠着一个天大的人情。金创文要我马上来,他在海滨区的寓所。
在临走前,我吃下了几片安眠药,怀着祭献的心理,来到了金创文的寓所,将一份事先拟好的协议书交给他。金创文看后很惊诧,用一种怪异的目光看着我,说:“你还挺认真的?”我说:“这很公平,也是双方自愿的。我们的协议从今天开始生效。”
他看了看,突然说:“你让我用30万元钱买断你5年的青春,你的亏吃大了。”
我说:“这是我心甘情愿的,我并不觉得吃亏。”这个时候安眠药发生了作用,我头重脚轻,晕晕乎乎的。我对金创文说:“你可以对我下手了,我吃了安眠药的!”话音未落,我就一头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第二天,我在沙发上醒来,连忙摸自己身上,却发现衣服的纽扣都没有动过。我感到非常意外,就试探着问他:“那我们的协议还签不签啊?”金创文说:“当然签了。不过,我们把协议改改。你在这5年里面,照样到你应聘的那家公司上班,晚上下班了到我的公寓里给我当保姆。5年里,你不能与别的人谈恋爱……至于做不做我的情人嘛,我保留协议中我的权利!”
金创文说完后把他公寓的钥匙放到我的手里,然后拿着包关上门上班去了,留下我在原地发愣。
我默默地爱上了一个野蛮男友
大学毕业后,我应聘到天津市的一家外企上班,同时也住进了金创文海滨区的寓所。每天下班,我就像一个称职的保姆一样给他买菜、做饭,帮他洗衣,尽力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2000年7月,金创文回天津,大包小包地给我带了许多的礼物,我怕他有企图,皱着眉头说:“你干吗呀,无事献殷勤?”
金创文撇撇嘴说:“谁向你献殷勤了,我还不是为了我自己!”他从包里拿出了韩国的传统服装、泡菜坛子、寿司,还有一些做韩式烹调寿司铁板烧的书籍与光盘。他说:“我还是希望你能为我营造我在家乡的感觉,所以你要穿我们家乡的衣服,做到位的韩式泡菜,和我用韩语交谈,唱歌!”我说凭什么啊?金创文说:“想想你的身份!”我顿时默然无语。
于是,每天下班后,金创文都要开车来接我去韩语班和烹调班学习,我的悟性极好,不久金创文就夸我,说我做的泡菜很到位,已经接近他未婚妻的水平。
“啊,你有未婚妻了?”我错乱惊慌。金创文不紧不慢地说:“我都三十好几的人了,能没有未婚妻吗?只不过我们韩国人很含蓄的,我要和她多交往一段时间,与你的协议到期后我就娶她!”
我装作很淡然地问:“你未婚妻漂亮吗?”金创文说她是天下最漂亮最贤惠的女子,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很纯洁。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我,我明明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而现在在金创文的心中肯定是一个有“瑕疵”的女人。那晚,我心事重重地为金创文弹奏钢琴,曲调都变得十分幽怨……
金创文常常对我说起他的未婚妻。2002年4月,我们结伴出游,到苏州、杭州、黄山转了一圈。在苏州婚纱市场,金创文为他的未婚妻买了5套婚纱晚礼服,他都要我试穿。我问他难道他的未婚妻与我的身高胖瘦一样吗?金创文说:“是的,简直如出一辙。”我穿着那些美丽的衣服,心里被折磨得一塌糊涂,我故意说:“如果你的新娘到婚礼的时候发胖了穿不了这些衣服了,怎么办?”金创文说:“那就烧掉,也绝不送人,再买新的,我的女人要穿最独特的新嫁衣!”听了这些话,我的心里突然就弥散出了浓浓的醋意。
结婚照上,新娘竟是我
转眼到了2003年,我们5年的协议就要到期了。这几年我工作也十分的刻苦,好不容易攒下了20万元,我准备到时候把钱如数还给他。
4月28日是我父亲的祭日。我向他申请,说我想回家看看。金创文也不反对,他只是很狐疑地看着我匆匆地离去。
再回天津已经是“五一”之后的5月6日。因为非典的原因金创文一直滞留在中国,没有能回国与他的未婚妻完婚。但是我回他的海滨寓所后,他说他必须要回国娶老婆了,哪怕他回国后先被隔离一段时期也在所不惜。
我说了声“祝福你”,就跑进自己的房间里泣不成声。出来的时候,我拿着一包钱,递给金创文说:“这是我送给你和你未婚妻子的红包,只有20万,却是我这几年攒下来的,还欠你10万我以后还你!祝,祝你们……”说着说着,我的眼泪竟然哗哗地往下流。
金创文哈哈一笑,接过了钱,说:“谢谢了,那么,你看看我与我的未婚妻的结婚照吧?”他递过来一张照片,我仔细往照片上一看,金创文乐呵呵的抱着一个一身白纱的新娘,那个新娘竟然是我!
原来,金创文用电脑把他与我在黄山千岛湖的照片处理成了婚纱照片,我悲喜交加,哭得更厉害了……
金创文告诉我,他从看我的第一眼起就喜欢上了我,可是我找他硬要30万,要得他心都凉了,他害怕我堕落,所以答应与我签订协议,目的是怕我失足,他还想把我这个“赌徒”改造过来。可是5年来,他渐渐发现我不是坏女孩,更知道当年我是有苦衷的。4月份的时候,他悄悄跟我回大理,向我的邻居打听了我家的遭遇,他什么都明白了。
我抽抽噎噎地说:“那你为什么把我骗得这么苦啊,说你有未婚妻?”金创文说:“你还不是把我骗苦了,害得我一直要把你当不良少女管教!”我们都笑了,金创文说现在他的家人知道他与一个美丽的中国女孩谈了5年的恋爱,都很想见见我。我又紧张了,说:“我能不能给你家人一个好印象啊?”
金创文笑了:“我美丽的新娘啊,你现在会做韩国泡菜,又会做韩国料理,还会插花礼仪,我用5年对你进行上岗培训,你现在可是比韩国女孩还韩国,更何况,你还有中国女孩的善良、坚韧与纯洁!你放心,我的父母会像我一样爱你的!”
第9篇、爱情故事狠狠爱,轻轻忘
那些细小的爱留在了心的褶皱里,只等岁月一点点填满身心,便冒出来打扰宁静。
他来的那天,淅淅沥沥的秋雨,像缠绵在天地间的一缕幽魂。他弱弱地敲门,穿着一身黑衣服,打着一把黑伞,四十几岁,很清瘦的样子。他说,想借助我们的新栏目,寻找一个人。因为,电视台的影响力会大一些,何况我们还有个真情讲述的栏目。
正好无聊,便打开电脑录音设备,请他大概讲讲事情的经过,改天我们会开一个会,研究下有没有制作节目的价值。
他很谨慎地坐在椅子上,讲述的时候,一直微微颤抖。
无非是一段情感人生。
十年前,他和她,是一对甜蜜爱人。最好的青葱岁月中,他帅气阳光,她美丽安静,你爱做梦我爱笑,不知不觉相爱了。于是,一起看星星,看月亮,看雪看夕阳,一起做饭收拾房间,一起存钱买房子赡养父母。尝遍爱情的美味和相守的美满,本以为鸳鸯双飞,比翼白头。没想到,半路上杀出个小富姐,死活爱上了他。
此时,正值他的事业遭遇低谷,她的爱情也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倦怠轮回。小富姐,年轻朝气,有钱有闲又有情调,何况还倒追他。道义上的愧疚越来越少,最后他终于无法抵御富姐帮他重整河山的诱惑。他向她提出了分手。她不依,死活不依,说一生只爱他一个。他决绝而去,她拿着一把刀,跑到他的家里割了腕,血流的触目惊心,幸而得救。
之后,他愈发觉得她太激烈,终于寻个借口离开家,奔了另一场激情飞扬的爱情。他娶了小富姐,她留在俩人的婚房里,再无联系。
然而,婚姻就是个容器,这一段和那一段,都需要从这个千篇一律的容器里,历练,消减,疼痛。醒悟过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划过了十年。现在的他,仍然是那个沉浸在琐碎中的男人,妻子发了胖,言语凌厉刻薄。
忽然就想她,事实是,他一直在想她。当激情和新鲜一退,他对她的愧疚越来越浓烈,无数次,他会想起他们一起过日子的那些时光,会想起最后分别的时候,她的不舍,不惜用生命激烈挽留的决绝,便常常一个人泪如雨下。
这是一种折磨,他日益消瘦,她的爱,像一块巨石,压在他的生活中。
终于是走了那条路,他放下了现有的一切,回小城来找她,希望着用余生的陪伴和爱,来弥补愧疚。可是,她住的老房子拆迁了,她应该是买了别处的商品房,无所寻觅。找了一个月,她的家人,已不在;她的工厂,已经倒闭八年;报纸登了,无任何反响;派出所的户籍薄上,成百个叫那个名字的……他茫然间,想到了电视台,觉得这个平台比较宽,涉及面会更广一些。
男人的讲述很动情,几次哽咽难言,目光忧戚,陷在深深的自责里。
我想,这个故事,也许可以抚平一个女人凄苦了多年的心,不妨做一期节目。
节目播出后,真的就找到了那个女子,是她妹妹打来的电话,说没想到这么多年,他还在愧疚这件事。
我将电话转给他,他激动得手一直抖,并且恳求节目组能和他一起去找她,他怕她不原谅他。于是,我们商议了一下,将节目以花絮的形式,做了一下延伸。
七拐八拐,终于来到她家楼下。男人很紧张,一直说自己这些年,真对不住她,让她受苦了,他必须当面说一声对不起,才能让自己的心安宁下来,他的脸上汗津津的。其实,旁观者一看就明白,他不是只为愧疚而来,那是爱。藏在利益后面,藏在岁月深处,藏在愧疚里,他一直在爱着她。
一个男人,只有真正在心里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认为她委屈;否则,他会认为自己委屈。
上楼,敲门,一行人呼啦啦如风扫落叶。她来开门,穿着一套紫色的裙子,头发修剪得很时髦,脸色也圆润,温和,她的现任男人也很热情,招呼大家喝茶,一派幸福美满。我们都蒙了,疑惑着回头,看男人,怀疑他在说谎。
男人更是局促,她给他递茶,茶被接歪了,她和他说过去,他冒汗了。她却径自说着:“那时候,我还为你割过腕呐,哈哈……”她男人也跟着笑,心无芥蒂。
她哪里需要他的对不起,她本身,早已经沉入这一段幸福,将对他的爱,抽筋剥骨。她不是装出来的,是真的云淡风轻了。
他几乎是狼狈离开。
这便是爱情的真相吗?在最后那一刻,爱得越狠,忘得越快?
他负心而去,虽然在行为上占据了主动,却将一些细小的爱留在了心的褶皱里,只等岁月一点点填满身心,便冒出来打扰宁静。而她,在他离开的那一瞬间,已经拼尽了全力来爱,已经在决绝的那一刻,将爱完全从心里抽离。
原来,只有狠狠爱过,才能轻轻忘记。
狠狠爱,轻轻忘,才是最高境界的爱情吧。拥有哪一段,便珍惜哪一段,用尽全力!
于是,只好轻叹一声,看他的背影一点点消失在夕阳尽头,落寞而孤独。
第10篇、爱情故事给兔小白的情书
亲爱的小白,因为你是你,所以我才是我。你是我脑海中缺少的那根弦,你是我的偏心眼偏向的方向。你是白色的绵羊,每晚只有数着你的名字我才能安然入睡。你是紫色的茄子,只要念起你的名字找就会忍不住微笑。你是我的阳光、风光和时光。你是唯有,即是所有。你是一切,但一切都不能代替你。
亲爱的小白,我的耳朵有点饿了,你的声音或许是某种食物。我的眼睛有点疼了,你的目光或许可以轻轻把它揉拭。我的四肢已经迷路了,你的注释或许是最美的灯塔。我的尾巴翘起来了,你的名字或许是它最大的骄傲。我的心跳越来越密集了,你的嘴巴或许可以道出它的恐慌。我的身体就要瘫倒了,你的依偎或许是最后的力量。
亲爱的小白,你问我爱是什么?我想,爱是为了静止而跳动的心。爱是废墟尚未变成废墟时的模样。爱是幻想,是一条鱼吻另一条鱼时涌起的一串气泡。爱是一只蝴蝶结,把原本平淡无奇的日子包裹得好像一份礼物。爱是一种独特的呼吸方式,爱是为喻体找到它的本体的旅程。爱是一阵微风吹过却唯独没有被吹醒的那双眼睛。爱是眼睛里开出的一朵花,世界从此缭乱。爱是两个病人之间的友谊——爱是一种疾病,唯一解救的方式,便是我们一起感染上。
亲爱的小白,因为那么执著地喜欢你,我才一点点努力着改掉自己身上所有的坏毛病。然而最后我发现,爱你其实才是我最大的毛病。而你知道吗?这个毛病最可怕的地方,是我根本不想改正。
亲爱的小白,世界上有那么多片森林,每片森林里有那么多条岔道,每一条岔道都能够带我们去一个未知的地点。因此有的兔子可能你一生都不会遇上。但只有遇上了,才是真正的一生。如何能被你找到,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奇迹。
亲爱的小白,当我爱这世界时,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和我一起来爱它。但当我爱你时,我却希望全世界只我一个在爱你。你问我下辈子还想遇见你吗?我的答案是不想。因为我是一只自私的兔子,像遇见你这么美好的事情,我连下辈子的自己来分享都不舍得。
亲爱的小白,爱当然不能当胡萝卜吃,但如果是和心爱的兔子一起的话,胡萝卜一定会变得格外的好吃。爱不是食物,但爱和饥饿一样,是这世上最好的调味品。
亲爱的小白,时光正巧妙地对我们形成合围之势,或早或晚我们总要向其投降的。但我唯一心存奢望的胜利是——即便到了最后,我们都还能一起携手投降。
亲爱的小白,你不知现在的我是多么幸运。因为我曾想过,甚至不必与你同在,知道你是存在的于我便足够了。甚至你不必知道我的存在,只要你曾有一次视线掠过我的面庞时有过一阵似有若无的存疑——是的,只要你曾有过这一刹那的恍惚,于我便已经足够了。
亲爱的小白,这就是正在做的以及我想对你做的一切:我想牵着你,不牵扯任何多余的是非。我想背着你,不背着你做任何欺瞒你的事情。我想亲着你,不亲吻所有其余的空气。我想靠着你,不靠时间的允许我们也能走向永恒。我想抱着你,不抱任何的目的。
亲爱的小白,我当然不是最好的,但为了你,我已经做到了最好的我。
亲爱的小白,我们曾在凌晨。三点钟一起看昙花的开放,我们曾一起前往森林深处的禁忌之地探险,我们曾计算过樱花落地的速度,我们曾为夜空中的许多颗星星取过名字,我们曾呼吸着相同的空气从相同的时光中走过。我们一起做过许多事情,而且最终,我们因爱所做的一切都将成为爱本身。
亲爱的小白,常常想起你时我就不由会想起一片初夏的光景。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和你的初遇恰好是在夏天,还是恋爱的气息本就和夏季的气息如此相近。记忆里那个夏天的樱桃好像怎么都吃不完,是因为总舍不得吃下第一口,是因为总舍不得吃下最后一口。为什么我会那么喜欢夏天?因为我喜欢夏天时,你就是夏天。
亲爱的小白,我想冬天应该是最温暖的季节了,因为寒冷为我们创造了更多感受温暖的机会。天气每下降一度,我们的身体便靠紧一点。冬天只会让一只兔子把另一只兔子依偎得更加紧密。我们可以一起在雪地上留下我们的小脚印,我们可以一起堆一个和你一样可爱的雪人。我想这个冬天唯一的缺陷,大概是你如此温暖的笑容,又把这个世界的温室效应加重了一点点。
亲爱的小白,只要天空还在老地方,猫还喜欢吃鱼,你还能对着我发脾气,那这世界就还没什么大不了的。
亲爱的小白,这片森林变得越来越喧嚣了。吵闹的乌鸦不停地唱着难听的歌,喜鹊和夜莺却变得沉默。人类拿着砍刀冲进森林,到处都是伐木的声音而少了啄木鸟那亲切的哚噪声。喧闹的声音里似乎只听得到喧闹而听不到真实的声音。所以当我想聆听你的呼吸时,我会选择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耳朵。
亲爱的小白,我们的生命实在太短暂了,所以一定要抓紧时间去尽可能多的地方,玩尽可能多的游戏,拥有尽可能多的故事,领略尽可能多的风景,爱上尽可能唯一的那只兔子。
亲爱的小白,简约不是少,而是没有多余;足够也不是多,而是刚好你在。
亲爱的小白,那些从来没有相爱过的兔子是不会真的死去的。未曾爱过也便未曾真的拥有过生命。在我们所能拥有的一切事物里,生命无疑是最珍贵的。恰如在所有能让我们分开的事物中,死亡是最美好的。
亲爱的小白,如果生命是一场寻宝之旅,最终我就会把你拖到上帝面前说,我找到了这个。
第11篇、爱情故事传染的呼噜声
秋白结婚后,新添了一个毛病,晚上睡觉时打呼噜。
最先知道秋白添了这毛病的是她的朋友美丽。美丽的丈夫到南方出差,晚上美丽一个人住害怕,就让秋白来给自己做伴。睡到半夜,美丽被一阵响亮的呼噜声惊醒,美丽印象中秋白不打呼噜,但屋里没有第三个人。黑暗中,美丽“秋白,秋白”地喊了几声,秋白没醒,呼噜依旧。美丽无法,只好抱着枕头到另一个房间去睡了。
这事之后,一天美丽在街上碰见秋白的丈夫大伟,美丽抱怨到,你给秋白吃啥药了,跟你结婚别的没变,夜里呼噜打得可够一说了。大伟一愣反问,你说秋白打呼噜,不可能,跟我开什么玩笑。美丽说,我可没和你开玩笑,亲耳听到的还能有差。
大伟回家问秋白,你现在睡觉打呼噜?秋白没回答大伟,而是反问,是美丽和你说的吧?大伟点点头,秋白若有所思说,我自己也不知道打不打,也许是真的吧。大伟半信半疑道,怎么可能,这总不至于传染吧,我可从来没听过你打呼噜。秋白扑哧一笑说,真没准,兴许真是你打呼噜传染给我了呢。
大伟就想验证一下美丽说的话是真是假。一连几天,大伟上床后瞪眼看着秋白,他想让秋白先睡,然后看看秋白到底打不打呼噜。但大伟的想法总无法实现,因为秋白也望着他,且每次大伟都熬不过秋白先入睡。只有偶尔夜半醒来,大伟会竖起耳朵听,却只有秋白均匀细碎的呼吸声。
一段时间后,大伟上街碰到了美丽,第一句话就说,我们家秋白根本不打呼噜,美丽你肯定弄错了。美丽坚持己见说,我亲耳听到的,还差了吗。大伟也坚持自己的观点说,我有好几次在半夜醒来,可没听到一点动静。
两人谁也没说服谁。
恰巧美丽的丈夫又到南方出差,美丽就喊秋白来做伴,并让大伟晚上到她家来听一听。这回大伟知道自己差了,在美丽家大伟听到了秋白的呼噜声,那声音真的很响亮,跟自己的不相上下。
第二天大伟对秋白说,你现在真打呼噜,而且很响,昨晚在美丽家我亲耳听到了。秋白一笑说,真的吗,我自己一点不知道,也许是偶尔的吧。
大伟似问又似自语,怎么会打呼噜呢?他突然想起在某杂志看到的一篇文章,心不由一紧,那篇文章说女人无缘无故打呼噜是因为体内发生了一种病变。大伟就要带秋白去医院检查,但秋白说啥也不肯。大伟无奈给一位当医生的朋友打电话,咨询秋白打呼噜的事,结果让大伟非常震惊。朋友告诉大伟,如果你所说的都属实,那秋白多数得了一种非常棘手的病,治疗这病需要很多的钱,且能不能治好还不确定。
震惊过后,大伟心里很难受,治病秋白得遭罪不说,家里这些年攒点钱也不容易,弄不好全得花光了。那天下班,大伟第一次没回家,他跟秋白说单位有事,一个人去了一家餐馆。大伟在餐馆自斟自饮自愁,喝到了夜里十二点多钟才回家。
到家推开房门的一瞬间,大伟听到了很响亮的呼噜声。这呼噜声让大伟的心情更不好,他拉亮了电灯,看时秋白已经睡熟了。他坐到秋白的身边,望着那张熟悉的面庞,想到从前的恩爱,情不自禁低下头把脸贴到秋白的脸上。就在这一瞬间,大伟惊奇地发现这呼噜声居然不是从秋白的鼻孔中传出来的,而是来自枕头下面。
大伟一脸迷惑,把秋白抱到了一旁,然后把枕头拿起来,露出了一个微型录音机,呼噜声正是从录音机里发出的。秋白此时也醒了,看了一眼录音机,脸微微红了。
不等大伟问,秋白自己解释,我天天晚上和你一起习惯了,听不到你的呼噜声我就睡不着觉,所以录了两盘带,你不在的时候放好快些入睡。
大伟心一热,一把搂过秋白,一句话没说,哭了。
第12篇、爱情故事鲍鱼爱情
二十年前,卡梅莎第一次来到新西兰的海边,当她发现沙滩上碗大的鲍鱼时,惊喜得尖叫起来。
美好的时光仿佛在那一刻静止了,只有海涛的澎湃,冲浪的年轻人,和几个毛利族小伙子抱着吉他唱着歌。笑得最灿烂的那个毛利男子就是陆坦福。
陆坦福看着卡梅莎惊喜欢呼的样子,就知道这是个外国人,头一次看到新西兰的白云、碧海和成群的鲍鱼。
第二次碰面是在卡梅莎好友密歇儿的生日派对上,陆坦福正和一群男孩子高谈阔饮,那是他喝掉的第六瓶啤酒了,他跟人打赌要喝掉十瓶。当他看到卡梅莎的时候,他向同伴们投降认输,接着还避开那群追逐打闹的朋友,不想在卡梅莎面前留下糟烂的印象。
这之后,两人有了更多的交往。卡梅莎是从俄罗斯来的留学生,对新西兰的一切都新鲜而好奇。两人最喜欢去海边捡扇贝和鲍鱼。扇贝可以直接生吃,鲍鱼则要带回去煮熟,多肉而鲜嫩。捡一次鲍鱼能省一周到两周的伙食费,这对省吃俭用正在读书的卡梅莎来说十分划算。鲍鱼壳晒干后晶亮透明还可以做肥皂盒,充满了艺术气息。卡梅莎捡鲍鱼的时候,陆坦福就在海边弹着吉他唱着歌。那歌声穿过海浪,似乎在悄无声息地地老天荒。
当卡梅莎跟家里说起自己的男朋友是毛利人的时候,她的父亲很生气,隔着遥远的电话线反感地问道:“什么是毛利?”卡梅莎只得慢慢给他解释。没过多久,卡梅莎的签证到期了,家人紧张地催促卡梅莎快点回国。陆坦福挽留她:“留下来吧,我们组建家庭,生儿育女,像所有的毛利家庭一样!”卡梅莎犹豫良久,想起陆坦福家里那简陋的铁皮房,原始又粗野的生活方式,最终还是选择了回国。
很快,卡梅莎嫁了个俄罗斯的体面男人。一晃二十年过去了,像大多数的俄罗斯妇女一样,卡梅莎生了两个孩子后就变成了水桶体型。这期间,除了闺蜜死于车祸,父亲死于癌症,剩余的日子不咸不淡。
卡梅莎的丈夫诃吉夫在每月发工资的时候都会给卡梅莎买一次鲍鱼,每次吃的时候他都会唠叨抱怨个没完:“下个月坚决不买了,这么贵的东西!你这费钱的女人,偏偏喜欢吃这个!”每次精心细致地吃鲍鱼的时候,卡梅莎都忍不住遐想:如果当时留在新西兰,恐怕就可以天天吃鲍鱼了!而且陆坦福怎么都不会像诃吉夫这样唠叨抱怨!每年感恩节和情人节前后,是卡梅莎最兴奋和期盼的日子,因为她会收到从新西兰寄来的精美的鲍鱼壳,寄物品的人没有写名字,但卡梅莎知道那是谁寄来的。
一年前,吉诃夫开始埋怨卡梅莎睡觉不安生,一会儿哭醒一会儿笑醒。卡梅莎没有解释。最近某个梦出现的频率实在太高了,时光都重新倒流回当年的海边,陆坦福抱着她在蓝天碧海下转圈圈!在梦里,她决定排除一切干扰,重新作一次选择。
终于,卡梅莎按捺不住了,她打算跟吉诃夫离婚,她要重回一直等她的陆坦福的怀抱。可吉诃夫做事的风格就跟他唠叨起来没完没了一样,始终拖着不办手续。卡梅莎气愤又憋屈地丢下孩子和永远干不完的家务活,一个人来到了新西兰,来到了她最喜欢捡鲍鱼的海边。
海依然是梦中的海,鲍鱼依然像往常一样多,沙滩上依然有毛利小伙子在唱歌,唱歌的人甚至跟陆坦福长得有几分相像,歌声也和当年的一样。
年轻的小伙叫扶桑,他邀请卡梅莎去他家里做客,卡梅莎同意了。让卡梅莎没想到的是,一到扶桑家里,她就被反锁在房间里,而门外的几个人开始向她勒索钱财。
卡梅莎从没经历过这种经险,透过门板的缝隙,她恐惧忐忑地交出了身上所有的财物。一个又肥又胖的毛利醉汉接过钱,那个人显然是这群人的首领。他打着赤膊,棕红色的皮肤上尽是密密麻麻的刺青。他边数着钱边喝着酒边对身畔的几个年轻人大吼大叫。那个人不是别人,竟然是卡梅莎梦到了无数次的陆坦福!
陆坦福早已经认不出卡梅莎了,他咕叨着:“我讨厌白人,我最讨厌的就是俄罗斯女人。她们虚伪之至!”当卡梅莎说出她是谁的时候,陆坦福愤怒地咆哮着:“不可能,我的鲍鱼壳是送给我完美的梦中情人的,不是你这个又老又丑的胖女人!”卡梅莎流下泪来,她想找的陆坦福又何尝是眼前这个呢!这次碰面简直是她人生最惊恐耻辱的一次噩梦。
财物被归还后,卡梅莎与陆坦福两个肥硕的身影都失望地背转身去,各走各路。
这之后,卡梅莎再也没收到大洋彼岸遥远的鲍鱼壳,她再也不吃鲍鱼了。她睡觉还是会笑醒,只是梦到的是她那爱唠叨的、舍得给她买鲍鱼的、坚决不跟她离婚、看着她从年轻漂亮变成又丑又胖却从不嫌弃她的丈夫吉诃夫!
第13篇、爱情故事“小”男人“大”女人:爱心成就最美家庭
夹缝求生,小男人在爱心中砥砺前行
眼见儿子先天残疾,范利军的父亲叹息之余,决定与人合伙开煤矿,为儿子的未来早做打算。但事与愿违,他与合伙人翻山越岭历时5年都没有找到煤矿,相反还背上了50多万元的债务。
一天,身陷困境的父亲将范利军叫到跟前,愧疚地说:“都怪爸爸没本事,不但没能给你一个健全的身体,也不能给你创造优越的物质条件……”范利军听完似懂非懂地说:“那我就不读书了,外出打工去。”父亲含泪接着说:“儿子你太天真了,像你这样的小个子,走到哪都没人要你!记住,只有知识才能改变你的命运,再苦再累,你也要坚持读书!”范利军看着父亲,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范利军的确是不幸的,他既没有健康的身体,也没有良好的家境,但他又是幸运的,尽管邻里街坊和亲朋戚友的生活都不宽裕,但他们都凭着农村人特有的质朴和善良,在他成长的道路上,一直给予他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有一次,范利军上学途中不慎摔折了左腿。别人都劝他在家休息养伤,可他想起父亲的话,心一横,硬是咬紧牙关每天拄着拐杖去上学。同村的一名同学见他行走不便,于是主动来到他家,每天背他上学放学,这一背就是将近一个月。对此,范利军打心底里感激对方。腿伤恢复后,他问对方:“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这名同学腼腆地笑笑说:“我们住同一个村子,又一起上学,你身体不便,我能忍心不帮忙吗?”那一刻,同学的笑容深深地印在了范利军的心里,让他倍觉温暖。
上初中后,因为学校离家太远,范利军每天要往返近40里山路,经常是起早贪黑两头见星星,累得直想哭。得知他家的困境后,学校附近一个做小生意的好心人找到学校,主动提出要范利军住到他家,还给他免费提供一日三餐。说实话,范利军做梦都盼着有这么一天,自己能够像其他同学一样过上不用走读的“寄宿生活”。当时,他激动得语无伦次,只知道搓着手一个劲地说“谢谢”。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读书,不辜负好心人的期望。
1994年,范利军不负众望,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湖南省重点中学——隆回县一中。可此时,面对不菲的学杂费和每天上门讨债的债主,再也借不到钱的父亲整天唉声叹气。为了不使父亲为难,范利军默默地把录取通知书收好,他准备辍学外出打工。
就在开学的前几天,在广东打工的表哥郭红卫得知情况后,特地赶回家给范利军送来了学费,并叮嘱说:“你只管读书,学费的事我来想办法。你读到哪一天,我送你到哪一天!”表哥的支持无异于雪中送炭,这让身陷绝境的范利军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和可贵,也让他冥冥中看到了希望和光明,
苦读三年,1997年,范利军顺利考入湖南中医学院,表哥郭红卫得知喜讯后,再次给他送来了大学的学费,并再次承诺,只要表弟想继续读书,将来就是考研读博士,他都会支持到底。
四年后,范利军大学毕业。考虑到表哥一直义无反顾地支持自己读书,甚至连找女朋友都耽搁了,他不想亏欠表哥太多,于是几经考虑放弃了考研的打算。然而,因为身体缺陷,他找工作时又一度陷入绝望。这年年底,隆回县城建宏门诊部的老板无意中得知范利军的情况后,于是热心地“收留”了他。
上班后,因为自己特殊的成长经历,范利军特别能理解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困患者,因此他对待患者如同亲人,总是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能不打针的尽量不打针,能少开药的尽量少开药。这样一来,他在患者中很快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前来找他看病的患者络绎不绝。与此同时,他不放过一切临床学习的机会,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一旦碰到疑难杂症,他就不耻下问,虚心向门诊部轮流坐诊的两位老医生请教。另外,他还乐于给人打下手,趁此机会,他偷偷学习,积累经验。这样,不到一年,范利军的医术就突飞猛进,得到了极大提高。
因病结缘,妙手回春赢得美人归
2003年初,一家门诊部的老板因为举家移民海外,打算将门诊部以20万元转让。得知消息,许多曾经找范利军看过病的病友因称道他的医术和医德,纷纷建议他接手。可是,范利军打工的薪水仅够养活自己,家里又一贫如洗,他根本无法凑齐这笔巨款。眼看绝好的机会就要溜走,曾经请范利军给她们做过中医推拿的两名银行职员感念他的为人和医术,主动找上门来,想方设法为他办理了20万元低息贷款。这样,范利军终于顺利接下了这家门诊部。
开业那天,范利军没有大张旗鼓地张灯结彩,甚至连一挂鞭炮都没燃放。但是他却利用自己的“身材优势”,做了一个效果奇好的广告。身材矮小的他身披红色授带,亲自站在门口当起了迎宾门童。同时,他在店门外竖立起一块醒目的招牌,公开承诺:凡病患是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诊费全免,药费减免或减半。此举一出,顿时一传十十传百,他的门诊部常常“人满为患”。
一天,一个中年男子领着一个满脸长满青春痘的女孩来到范利军的门诊部,说是慕名而来。女孩患有肾结石,范利军热心地接待了这对父女,并为她开了三个疗程的中药。临走时,女孩狐疑地看了一眼范利军,心中忐忑不安:“他个子那么矮小,连抓药都要站在凳子上,有时甚至还要踮起脚尖,他真能治好我的结石病吗?”
不到一个月,女孩的结石病竟然痊愈了。此时,惊喜不已的女孩完全改变了对范利军的最初印象,她想:“别看他个头矮小,医术还真不错!而且他待人热情,心肠也好,对病人都这样,那对待自己的家人岂不是更好?看来,还真不能以貌取人啊!”这么一想,女孩觉得自己的肾结石他能治好,说不定青春痘也能治,要是他真能治好,自己就跟他交个朋友……
第14篇、爱情故事校园同居,那失落了的戒指
杨思思和文俊在读大学时就同居了。他们的感情历经风雨。毕业之后,当他们的事业稳定准备谈婚论嫁时,爱情却已走到了终点。杨思思异常苦恼,向本刊讲述了他们的故事。
在爱情小岛的同居开始了
我和文俊是在2005年读大二时开始谈恋爱的,和所有的校园爱情一样,我们每天形影不离,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自习,一起散步在校园黄昏的小路上。他高大英挺,是学院足球队的中锋,一个校园明星,有许多女生追他,但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到了大三那年,我们同居了。
这个要求是我提出的,为了全心地拴住他,也为了早日消除我内心的忧患,我深深地感觉到我们这一对穷学生完全找不到别的方式来升华这段爱情,于是只剩下同居了,这样可以不计时空地和心爱的人厮守在一块儿!再说同居的大学生情侣遍地都是,往往是不同居的情侣反而会遭人讥讽、奚落,别人会嘲笑这对情侣是否真心相爱,甚至还流传同居后悔四年,不同居后悔一辈子这么一个口号。为了不后悔一辈子,我和文俊在学校附近找到一套带家电的一室一厅平房,我俩把这间小屋取名为爱情小岛。
同居生活开始了,白天我们各忙各的,回到家就泡在爱情小岛享受着二人世界,一起买菜做饭,他会陪我一起看他认为无聊的韩剧,我也会陪他在网上打那些我看不懂游戏,我们完全沉浸在幸福中忘掉了所有的烦恼。
我彻底感动了、疯狂了,把这个戒指当成了我全部的寄托,甚至生命。我时常在做事时分神,把这枚戒指拿下来又带上,反复看了又看,看到戒指,我就仿佛看到了文俊那颗心,看着看着,就会不自觉地傻笑起来。
遭遇抢劫 钻石戒指流泪了
同居很幸福,却往往有烦恼相伴。我不断地被一些烦恼而纠缠着,首先每个月我都在推算安全期,我害怕怀孕,时常担惊受怕,有时心里乱得一团糟;其次是我们不断遭遇经济危机:每个月头拿到家里寄来的生活费两人就疯狂购物,可是到月尾却狼狈得像个乞丐,有时两人一天就吃一锅粥。每个月我们都不得不做那件最无耻的事编尽谎言向家里伸手要钱:考研、外地实习、捐款、生病住院、被盗所有理由都扯尽了。
日子渐渐从激情走向平淡,我们的生活开始变天了。文俊开始游离在爱情小岛之外,他的那些哥们常常喊他去打游戏,他的手机里常出现异性的声音。可他总对我说:记住,信任是我们相爱的基础。这句话封住了我的口,我只能去感觉有什么变化到来。4月的一天,房东碰见我,告诉说:最近周边出现了一伙劫匪,专门抢劫出租屋里的单身女性,有几个女孩还被强奸了,你可要多加留神!当时我们没大在意,只是嗯了一声,进了房间关上门。
没想到坏事就真的降临在我的头上,24日晚上,文俊打电话给我,说在寝室和哥们打游戏,要晚点回来。我不想让他疏远了他的好朋友,尽管嘴上答应了,但心里却很不高兴。
我一个人在家无所事事,看了看书,又上了下网。时间已经过了11点,还不见文俊回来。郁闷极了,我就去楼下的便利店买点吃的。在买了大包小包的零食后,我摸黑上楼,就在我打开门准备进屋的时候,身后有一个黑影突然冲了上来,将我推倒在地。
给我老实点,把钱都拿出来。当我回过神的时候,我看清是一个男人拿着一把匕首对着我。当时我很慌张,为了保命,只得将身上的现金都拿出来交给了他。
这时,他发现了什么,突然拿匕首指着我的手说:小妹妹,这戒指好像还值点钱,拿过来就饶了你。我苦苦哀求道:你抢什么都行,这个戒指是我男朋友送我的。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求求你不要抢走。
这种坏人又怎么能听进我说的话呢?他伸手过来抢我的戒指,边抢还边撕扯我的衣服。此时,我什么也顾不上,一心想要保住那枚戒指,却只能拼命地哭喊,嘶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就在这危急时刻,一些邻居都跑出来了,那劫匪见势不妙,慌忙逃窜。这时,我听到了邻居们的种种谈论,我被打劫的消息一下子传开了。
第二天中午,文俊才回来,他既不向我道歉,也不安慰我。只是责怪我为什么那么晚了还出门,为什么劫匪偏偏找上我。他根本不担心我是不是受了惊吓和打击。在我遇险时,自己最爱的人却一点都不关心我,我感到绝望和无助,如果那晚我被杀了,他又会怎样想呢?我忍不下这口气,便和他吵了起来,这可是我们同居的第一次冲突!尽管事后他不住地认错,但我仍然很怨恨他。最可怕的是:这枚戒指,在抢夺过程中,镶在上面的钻石松动了!
我很后怕,象征我们爱情的戒指动摇了,这可如何是好?我连忙到一个首饰作坊,让师傅把戒指给修好,当我看到修得完好如初的戒指时,有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几天后文俊找我商量,住这里很不安全,一定要搬家。我也同意了,是的,我们要搬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可是我们付了一年的房租啊!我们还没有更多的钱去找一个新的爱情岛。2007年7月学校放假了,大三升大四,这个暑假我们没有回家,一直忙于奔波找工作和房子,每天回到家,累得什么事都做不了,连饭都没有人做,全靠吃点方便面和快餐对付。在这种情景下,我们发生了一些争执,谁做事、吃什么都可以成为战争的导火索。此时,我发现这也许就是生活吧。
钻戒露馅 同居散了伙
终于把暑假挺过去了,在大四实习期间,文俊在一家软件公司谋得了一个程序员的工作,而我也在他公司附近找了一个网站编辑的活。有了一点收入,我们立刻搬到了一个条件不错的小区,当然,租金也不菲。我们以考研为由,向家里要来了3000块钱,加上工资凑在一起交了一年的房租,此时我和文俊已算是步入社会,每天上下班一起回家、去西餐厅约会文俊曾多次提出要给我买一个新的戒指,比这个更好,可是我没答应。我认为这个戒指是我们相爱的见证,我不想用别的东西来取代它。就算换成结婚戒指,也要把它融掉,用它为原材料重新打一个。
2008年春节的一天,文俊和我一起去参加他一个同事的婚礼,新娘子一脸幸福,夫妻俩的眼神中流露出的那种依恋和缠绵就和我们当初同居时一样。突然间我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和文俊现在还有这样的感觉吗?即将步入婚姻的我们,还有这种依恋和缠绵吗?激情的火焰早已烧过,我不禁后怕,没有了激情的燃料,一阵风吹过,我们所剩下的那点爱情火星随时都有可能被吹灭。
在这以后,我变得疑神疑鬼,莫名地向文俊发脾气。渐渐地,我们都有了厌烦的感觉,我明白也许是我的错。
我们开始了准备工作,8月25日,我准备将戒指翻新,给文俊一个惊喜。可是工匠师傅看了看这枚戒指,对我说:这戒指是假的!不是铂金的,上面的钻石也是人工玻璃。它不值钱!
我听到这个噩耗,全身瘫软。一直以来我都是戒指不离身,怎么可能是假的?难道是上次修戒指的时候,那个工匠给调了包?不会,我是守在旁边看着啊!那么唯一可能的是文俊欺骗了我!
我回到家,把那枚假戒指摔到文俊脸上,他好像明白了什么,也很生气对我大喊,他坦白道:我也不想这么做!可我一个穷学生,又要租房子,又要生活,哪来钱去给你买什么钻戒,不做个假的糊弄你,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我含着泪水冲出了屋子,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我们究竟怎么了?那场同居啊,不仅清空了我们的激情,也虚假了我们的爱情。今后我该怎么办?
第15篇、爱情故事许青的偏见
许青和石伟走在华灯初上的街上,心里想的却是天涯。
天涯是许青的网友,知己级的。许青和天涯无话不谈,包括她的男友石伟。
如果天涯是她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他。可天涯不是,他只是她从没见过的,并约定至死不见的网友。
网友的美好,多半是你自己想像出来的。许青不记得这话是谁说的,但她很认同。所以她把天涯看成是梦中的自己。而梦里的人是永远不会出现在现实中的。
可是这一刻,她却忍不住想天涯。她在想,今天的事若是换成天涯,他会怎么做?
今天是许青的生日,石伟约她一起吃饭,说要给她过一个特别的生日。结果他却迟到了。许青本就有点不高兴,点菜的时候,石伟又看见他两个朋友也来这家饭店吃饭,石伟就叫他们一起过来吃。然后他们三个在一边喝酒聊天,许青根本就插不上话,他们也没给她插话的机会。
许青真想一走了之,又怕石伟在朋友面前没面子,所以才一直没走。
而现在,她之所以还会和石伟走在一起,完全是因为石伟喝多了,还不肯坐车。
晚上上网时,她收到了天涯发来的生日祝福,还有一张他为她画的素描。
天涯从没见过她的照片,可素描中的那个女孩的背影非常像她,让她很是感动。
她记起她曾经开玩笑说,如果你能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一眼就把我认出来,我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你。现在她看见这张素描,忽然想,如果这样的事真的发生,她会怎么办?许青问完自己,随即摇摇头,这是不可能的。
她把今天的事讲给天涯听,天涯在网络那头呵呵地笑。许青说,如果换成你,你会怎么做?天涯说,我至少不会喝醉。许青轻轻地叹了口气。
石伟酒醒后,也觉得自己昨天的事做得不够好,不该只顾着和朋友喝酒,把许青冷在一边。
石伟向许青道了歉,并重新给她补过了一个生日。许青就原谅了他。其实石伟这个人除了心粗一点,其他方面还是挺好的。所以,石伟向许青求婚时,许青答应了。
许青跟天涯说,我要结婚了。
天涯沉默了好半天,然后说,我想见你。
许青说,你知道我是不会见你的。
天涯说,你对我不公平。
许青说,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公平,就像我们只能在网络中相识,只能成为网友一样。
天涯说,可是你说过,我要是找到你,你就会和我在一起。
许青说,可是你永远都不会找到我的,你连我长得啥样,住在哪里都不知道,你怎么找到我?
天涯说,给我点时间,我会找到你的。
许青说,就算你找到我,我也不会和你在一起的,你知道原因。
天涯确实知道原因。许青对网友有一个偏见,就是她认为网上没有真正的爱情,所以她只相信网友的思想,而不相信他们的感情。她觉得网络里的爱情都是虚假的,不可信。所以他和许青之间才一直没有进一步发展。
许青没道再见就匆匆下线了,有点逃跑的性质。
夜里,许青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还在想天涯,想他会不会真的找到她。那晚的梦很乱,一会儿石伟变成了天涯,一会儿天涯变成了石伟。
这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许青一个人走在街上的时候,经常忍不住回头看一下,她想看看有没有人在看自己,或者是希望自己在蓦然回首中,认出那个在灯火阑珊处的他。
可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天涯并没有找到她。或许他根本就没有找吧。许青嘲笑自己不该对不真实的东西心存幻想。
石伟买了房子,两个人着手装修新房的事。
接下来拍婚纱、筹备婚宴等等。许青每天都忙得团团转,根本没时间上网。偶尔上一次网,也不见天涯的留言和问候。
许青有些失望,同时庆幸自己没有和天涯真的怎么样。网络里是没有真爱的,许青想。
可能是因为前期太劳累,加上许青本就有些贫血,婚宴还没结束,许青就昏倒了。送到医院,医生说得输血。可是医院没有和许青一样的血型。
石伟记起许青有个血友群的,就用手机登录了她的QQ,发出了求助信息。然后,真的有热心的网友来献血。许青脱离了危险。
许青出院后,收到一条天涯的QQ留言。天涯说,我确信我在医院里看到的那个人就是你,我看见你身上的婚纱和手上的戒指,就知道一切都晚了。不过想到你身上流淌的血里有一部分是我的,我也就欣慰了。希望来生你不要再对我们相识的方式心存偏见。祝你幸福!
许青看着天涯的留言,心里很疼,也很幸福。
第16篇、爱情故事在网络的彼岸守着你
刚到公司,哥们周成就打来电话,让我去开通QQ空间里的好友买卖游戏,说是可以把好友进行买卖,无论他当前的主人是谁,都可以把他买下,买到手后,他的身价会因此上涨,主人也能靠买卖好友赚取更多的QQ虚拟货币。
听周成说完,我心里不由地一动,急忙问道:那我能把李强也买下来吗?周成嗯了一声。我欣喜不已,第一次在大楼遇见李强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他。一打听,才知道,他在我楼上的电脑公司上班,和我的好朋友周成是同事,于是,我向周成要了他的QQ号,可是,李强却不愿意搭理我。为此,我一直很苦恼,想想如果能在网络里把李强买下来,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将他占为己有,好好爱他了。
想到这,我迫不及待地开通了这款游戏,看到李强的身价已经涨得很高了。为了买得起他,我反复进行买卖,才终于攒够了买下他的金币,将他买了回来,给他取名叫我的。那一刻,我激动不已,至少在网络里,我真的拥有他了。
我成了他的主人,却不忍心让他去干活,每天只是安抚他,和他一起开车去兜风,或者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虽然他为我赚来的钱不多,可是,我不奢求这些,我只希望他能感受到我对他的好。
这天,李强突然发信息给我:你这个主人真好,在你的手里,我太幸福了。他竟主动和我说话了,我高兴得差点跳起来。
可是,我才高兴没多久,他就被别人以高价买走了,在买走的同时,我才发现,这段时间来,我根本没有因为赚钱而折磨他,所以,要想买到他,我必须有充足的金币,就这样,我又不断地交易,从中赚取更多的钱,然后再来买他。在我反复的交易中,他的身价越涨越高,而我买得也越来越吃力。
这天,他发信息问我:最近你上线怎么都不说话?我发过去一个笑脸,说:我在忙着赚钱,好把你买回来。
他很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一定要买到我呢?
我笑着答他:暂时保密。之后,我对电脑屏幕喃喃地说:因为我喜欢你,舍不得让你受折磨。虽然隔着电脑,他听不见我的告白,可是我的脸还是不争气地红了好一阵,忍不住想入非非,电脑那端的李强,如果真的听到我的表白,会不会觉得很温暖?会不会也能爱上我?
周成真的很够义气,和李强吃饭的时候总会叫上我,相对而坐,李强不知道我就是他网络里的主人,像个朋友一样和我们侃侃而谈,而我却目光闪躲,不知所措。
席间,李强接了个电话,匆匆离开了。看着他的背影,我只是一声叹息。周成怔怔地看着我,说:凌晓,我觉得你像个傻瓜。我愣了一下,然后冲他大声地说道:你等着看好了,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他,我喜欢他。
周成摇摇头,不再说什么。
终于,李强又成为我的了,我迫不及待地发信息告诉他:你是我的了,我把你买到手了。他笑呵呵地说:太好了,我幸福的日子又回来了。对了,有件事我得跟主人汇报一下。我开心地笑起来:说吧,什么事?
李强回复我:在网络里你是我的主人,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也要有主人了。我疑惑不解:这是什么意思?李强发来一个笑脸:真是个傻丫头,我是想告诉你,我要结婚了,现实生活中,我家里也会有一个女主人了。看着屏幕上他敲来的字,我呆住了。那一刻,我仿佛听见了自己心碎的声音,我究竟在做什么?我在网络里和别人争得头破血流,而他在现实生活中却要和别人结婚了!那我怎么办?我拨通周成的电话,大声喊道:他有女朋友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
电话那端,周成很平静:凌晓,在你喜欢他的时候,他真的没有女朋友,可是,你没勇气向他表白,只是在网络里默默地喜欢他,那样他怎么会知道?你难道不知道,现实生活中,他并不是你的,他有权利喜欢别人的。说实话,我也是刚刚听说他要结婚的消息,原来他对我们也保密了。周成继续说着,我却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我逃离了网络,不再玩好友买卖了,任凭他被谁买去受折磨好了。周成看我这样,觉得愧疚,总是找机会向我弥补,不是请我吃饭,就是送花给我。我照单全收。
这一天,我来到办公室,桌上照例放着一束我喜欢的香水百合。同事凑过来说:凌晓,前几天看你还无精打采的,我们打赌你肯定是失恋了,怎么这才几天的工夫,就和好了?
我苦笑着说:你们真是误会了,我没恋爱,何来的失恋?同事却不肯相信我的解释:那这些花你怎么解释?还有楼上的帅哥是怎么回事?我欲哭无泪:我们从小一块长大,那是我的铁哥们啊。同事们相视一笑,意味深长地说:哦,原来还是青梅竹马呢。我不禁捏了一把汗,照这样下去,周成岂不是稀里糊涂地成了我男朋友,我当然不允许事情变成这样。于是,我给周成打电话,让他立马来一趟。
周成很够哥们义气,没过一会儿,就匆匆赶来,同事们见状,都凑了过来,想看看我们怎么说。当着这么多同事的面,我也豁出去了,我问周成:周成,咱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对吧?
周成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点头说:是啊。
我朝周成使了个眼色,继续问:这段时间你送花给我,是因为有事想要找我帮忙,对吧?周成心领神会,连忙点头说是。看着同事们一副心有不甘的样子,我不禁有些得意:那你告诉他们,你有什么事想找我帮忙?我相信周成的应变能力,这么多年的交情,早已经有了默契。
周成看着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说:我想让你做我的女朋友。此言一出,我和同事们都愣住了,接着,办公室里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
我尴尬不已,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任凭周成怎么说,我都不听,只是让他立刻从我的面前消失。周成还是那么听我的话,真的头也不回地走了。见事情变成这样,同事们也都知趣地走开了。我坐在那,心里始终不能平静,周成怎么会开这种玩笑,他一定是疯了。
就在这时,手机进来一条语音短信,我接听,是周成的声音:凌晓,我一直以为我们只是好哥们,可直到你告诉我你喜欢李强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受伤了,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爱上你了,可我却不敢告诉你。我承认当时我很妒忌李强,但我更希望你能幸福。可是,面对自己的爱情,你和我一样,都是那么的胆怯,只是在网络中偷偷地喜欢李强,在现实生活中,却与他擦肩而过。我不想让自己后悔,所以,我站在你的面前,大声地告诉你我喜欢你,无论在网络,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我都一样爱你。只要你回过头看我一眼,就会发现,你在买卖李强的同时,我也一直在网络的彼岸守着你。
我呆了片刻,又一次打开电脑,上面自己的主人真的是周成,而主人为她取的名字是:哥们,我爱上你了。原来他早就告诉我了,是我一直没有发现。那一刻,我的泪水决堤而下。之后,我毅然决定为自己赎了身,然后用全部的现金将周成买到手,为他取名:真是个傻瓜
第17篇、爱情故事她的城
干洗店
那一年,王小慧36岁,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和刘杰的爱情,是典型的传统爱情,相亲,谈话,直奔主题婚姻。没有谈情说爱你侬我侬,都是为了给父母一个放心,在感觉彼此有一些担当的时候,结婚,生子,挣钱,养家,如此而已。虽不再谈爱情,但王小慧依然相信爱情,相信爱情的怦然心动。
没事的时候,王小慧最爱去的地方,是好友紫玫的干洗店。小店干净且煞有情调,前厅有一个小小的吧台,紫色的藤花铺着,柔和的音乐环绕着。来店的顾客,品一壶茶,自是喜上眉梢,如沐春风。时间久了,有的人来,不为洗衣,反倒只是为了坐坐。王小慧便是其中一个。
紫玫老板啊,我的衣服洗好没有?一个很好听的男声。王小慧忍不住回头看,雪白的运动上衣,漆黑的运动裤子,高高大大的身材,一脸亲切的笑容,是玉树临风,又是邻家哥哥的样子。只瞥了一眼,王小慧的心,扑通通地跳起来。
他看到了王小慧,礼貌地冲她点了点头。
王小慧的脸腾的红了,说:您坐,您坐,我是来玩的
王小慧搞不清,自己怎么一下子乱了方寸,平时,她是多矜持的人呀!
王小慧扭头看他拿了衣服出门,上车,仿佛是前世的影子,怎么那么熟悉呢?
嗨,干吗呢?紫玫叫她一声,她才发现自己的失态,低头笑了。
他是我这里的老顾客,在北京做销售,很有能力的一个家伙,也很有味道的一个家伙
王小慧听不清紫玫说了些什么,只是应着。她想,他到底是谁呢?
报喜鸟
王小慧觉得自己像一朵要灿然开放的花,她有了一种欲望,一种每天都想要看到一个人的欲望。
王小慧喜欢逛街了。她买了好看的高跟鞋,风情的裙子,甚至是,有一点性感的小吊带,配上她那呆板的小西装。偶尔,她还会化一个淡妆。她用心的装点,好像一朵朵花,在身体里,妖妖娆娆地开着。
刘杰从来没有注意到王小慧的变化,即便那天,从不喜欢显摆的她换上新买的裙子,问他,怎么样啊?他也只是抬头看一眼,说喜欢就好。当时,王小慧就一阵沮丧。
但内心的那种期待,到底还是让她的沮丧烟消云散了。
王小慧刚进店门,紫玫就被她惊住了:呵,几天不见,漂亮了!王小慧笑笑,自顾自沏了茶坐下,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几次三番之后,紫玫问:咋啦?动真的了?别犯傻啊,人家可是有家有业有妻有儿的呀王小慧白她一眼,并不说什么。
紫玫老板未见其人,只闻其声。王小慧的心狂跳起来,是他!
他说,过会儿要去参加一个签订仪式,麻烦紫玫快一点把他的衣服熨整一下。
紫玫应着,给他端了茶,顺便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王小慧。
王小慧没想到,他竟这样善谈,每句话,都是不经意,却又是她多年渴望,多年期待的。她想,她遇对人了。
王小慧兴奋着,又忐忑着。自己一直是个正经的女人,怎么会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呢?她不由自主地低下头。
你低头的样子真好看。他说。王小慧的心,哗一下子打开了,盛大而灿烂,她仿佛看到了内心那个忧郁深邃而细腻的自己。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静静的。
金哥,衣服好了!紫玫出来的时候,故意放慢了脚步,她察觉到了那一丝的说不出的紧张,还有一点点的暧昧。
那是一套报喜鸟的西装,笔挺,好看。
王小慧想象不到,他穿上,会是什么样子?但她的心里,却有一只报喜鸟,扑啦啦飞了起来。
马尾绣
再见金哥的时候,是在公司门口,一身灰色的西装合体挺拔,多了几分倜傥。
哦,金哥
叫我玉舟吧。王小慧笑笑,心里波涛汹涌。
有空的话,一起吃个饭吧?
王小慧沉默了一下,说:我先回家一下。
王小慧并没有回家,她只是回到办公室,给公婆打了电话,说加班。她按住怦怦乱跳的心,感觉自己脸上泛起了红晕,心底一股说不出的情愫,蔓延开来。她觉得自己这个一直规规矩矩长大的女人,怎么会突然这样转了性情呢?
手机短信:他乡遇故人。等你呢。玉舟。
这次,王小慧的心狂跳了起来。看来,玉舟对她也是有心的,也许,他是知道自己遇到了喜欢的人。想到这,王小慧的心反倒渐渐安静了下来。好像,所有的事情并不是因为她的存在而发生,只是水到渠成而已。
晚餐很开心,彼此相聊甚欢,但偶尔的沉默,是王小慧想看也不敢看的缠绵的眼神。
喏,这是我出差带回来的,你看,喜欢吗?玉舟把一个香包轻轻放到了王小慧的面前。
王小慧认识,那是马尾绣香包,是刺绣中的活化石,据说,制作这样一个香包,大概得50多道工序,耗时一个多月,价格当然也不菲了。
王小慧一阵语塞,推脱着。
怎么?不喜欢?玉舟的眼神让王小慧无处可逃。
不,不是的王小慧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她是真的说不出话了。
接过漂亮的马尾绣香包,她说:我得回家了,宝宝要睡觉了
车里,除了舒缓的音乐和彼此的呼吸,一切都似乎静止了。
王小慧脑子里一片空白,眼睛不知该往哪里看,手里不停地摩挲着那个香包。
玉舟双手放在方向盘上,直视前方,似乎在很认真地开车。王小慧觉得,他像极了那个一直在心底涌动,却从未出现的忧伤而深邃的少年。她觉得,她是真的,那么那么喜欢他。
塞车。等待。
她看一眼玉舟,刹那山崩海啸。在彼此深深的亲吻里,王小慧感觉,有咸咸的泪,在唇间淌过。
十字绣
两个月后,一个暴雨倾盆的雨天,王小慧来到紫玫的店里。
这些日子跑到哪里去了,连个人影也不见?这样的天咋跑来了?
王小慧并不理会紫玫连串的问题,从包里拿出一幅十字绣,问她:好看吗?
紫玫看看,说:不错,平安是福,蛮有禅意的嘛,还有漂亮的莲花
王小慧转身走进熨衣间,开始替紫玫整理衣服。一边干着活,一边反复唱: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感谢那是你,曾牵过我的手,还能感受那温柔
紫玫站在她身后,不说话,只感到心疼。
她唱累了,回过头,轻轻抱住紫玫,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是那种撕心裂肺的哭,直到,站也站不住。
许久,王小慧稍稍平静。说,天气预报说,暴雨持续到明天就没有了。北京的雨,也该停了吧。
替我把那十字绣转交给金哥吧,谢谢他,自此,我们互不相欠,各自天涯,从此陌路。
紫玫明白了,这两个月里,她在日夜兼程地绣啊,绣出自己的情思,绣出自己的尘埃落定,绣出自己的现世安稳。
紫玫看看她,眼睛发潮。也许,每一个奋力追求所谓浪漫爱情的女人,在经历所谓刻骨铭心之后,都会有这样深刻的领悟吧:爱情不过是座城,无论生活在城里还是城外,她喜爱,不过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而已,冷艳而短暂,而拥有最平常的柴米油盐,才踏实,才长久。
第18篇、爱情故事桥头的回忆
桥的东边是座小城,小城里有所卫校。20年后,当我在外面的世界闯荡一番,又重回到当初开始的地方,一片记忆就被重新拾起。
当年,我从老家来到这所小城卫校读书。那时,作为一个农家孩子,能上卫校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许多如我一样的女孩子,读到初中就很不得了了,初中一毕业,马上就加入了打工的行列。而我,却被父母供着上了卫校,我从心里感激他们。
我们班上同学都来自不同的地方,贫富不同,有出路的学生,整天无所事事,有些男生抽烟喝酒谈恋爱,什么都干。时间长了,我发现有一个男生也如我一样的忧郁,也许正是这一点,我开始关注他。
他叫项小敏(化名),来自大山深处。他整天沉默寡言,与其他男生交往不多。一到周末,教室里上晚自习的人就不多了,而他是坚持到最后的人,这一点与我一样。虽然我们不多说话,但都能感受到对方的存在。在班上,我的成绩最好,他其次,他的成绩与我很接近,追得紧,这让我有了压力。我在暗中与他较劲,不信不能远远地甩开他。有一次考妇产科,成绩下来后,他竟超过了我,这让我羞愧了好多天。那天在食堂打饭时,我对他一笑,半开玩笑地对他说:你真了不起,没想到妇产科都能考得那么好。他一听,脸刷地一下就红了,然后似乎是别有深意地说:你是我的目标!
这一句话让我想了好多天。我是他的目标,后来我想,也许项小敏就是指学习成绩吧,不要自作多情。我偷偷地笑了。
因为我们俩的成绩最好,将班上其他同学远远地抛在后面,这引起一些人的嫉妒,于是有人在私下里议论,说项小敏和我是一对金童玉女。到三年级的时候,班上大多数男生都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女生也大多有了归属。只有我和项小敏并没有在别人既是嫉妒又是羡慕的目光中走到一起。
不知为什么,我一直关注着项小敏,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的暗恋。
一转眼就毕业了。那个夏日黄昏来临的时候,我独自一人来到这桥上流连。天暗了,正当我要转身回去的时候,一个声音叫住了我。是项小敏,我有些惊慌。你来干什么?
我知道你会在这儿,我到你宿舍找你,你不在,我就猜出你可能一个人在这儿看风景呢。项小敏有些兴奋地说,我是来将毕业纪念册送给你的。
毕业时,学校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本精致的毕业纪念册,同学们在上面贴照片,写心语,留联系方式什么的,那是我们最后的纪念了吧。
我接过项小敏递来的毕业纪念册,不好意思当他面看,我们匆匆忙忙回到了学校。
一到宿舍,我打开毕业纪念册,快速地翻到项小敏留言的地方,只见他写下了来世再逢君!的话,还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我当时就很奇怪,项小敏家很穷啊,他家怎么会有电话呢?要知道,在当时,一般人家是装不起电话的。因为忙于找工作,大家都没在意对方在自己的毕业纪念册上写了什么,毕业后谁也没有再联系。
多少年后,当我已经成家立业,一次偶然翻到那本发黄的毕业纪念册,看到项小敏留下的字,出于好奇,我按上面的号码拨过去。
这不是项小敏家,这是好再来小店。对方这样回答我。
哦,原来是这样。这证明了我的想法,当时项小敏家根本就没有电话,他是将家门口小店里的电话留下了。
那项小敏呢?我问。
你是他什么人?对方很生硬地问我,他早死了,几年前在外找工作,出车祸死的。
来世再逢君!我心里一惊,马上想到他曾经的话。这是预言么?
我一时无语,坐在桌前,泪水禁不住滚了下来,为了那段生活,也为了那个叫项小敏的同学。
今天,当我重新站在这桥头,心绪茫茫。我是在等你么?我知道你已经去了远方,不再回来。那一片青春的记忆,那一点旧时的情窦,可曾再来?我不能回答自己。
桥下依然是悠悠的流水,一去不再回头
第19篇、爱情故事等一只蚕长大
林晰蕊的秘密
下午放学的时候,林晰蕊喊王宁宁一起回家,王宁宁自顾自地背着书包冲出教室,根本不看她一眼。
林晰蕊知道,是语文课上的事让她不开心了。老师让王宁宁背诵《木兰辞》,她才念唧唧复唧唧,同学们已经笑成一片,这都是因为王宁宁的声音。别看她长得很秀气,但声音粗得很,别人都喊她男人婆,这让她变得很沉默很自卑,平日里也不愿意多说话。
林晰蕊知道她的症结在哪里,所以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鼓励她,让她多说话。
她安慰王宁宁:没关系的,没有人是完美的,你别在意。王宁宁的眼泪哗哗地落了下来:你走开,我不想跟你说话。你这么漂亮,和我在一起是为了更好地衬托你吧!
林晰蕊咬了咬嘴唇,终于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跟我来。
王宁宁终于知道了,林晰蕊一头乌黑柔顺的头发原来是假的,她小时候头皮被开水烫过,长不出头发来了,所以只好一直戴假发。林晰蕊说,即使不美,也要快乐地成长。
就在王宁宁为林晰蕊叹息的时候,有个橘子一路滚到面前,两个人错愕地转过头,看见一个男生也正错愕地看着王宁宁手里拿着的头发。
王宁宁一脚踢开面前的橘子,像个土匪似地冲到男生面前挥起拳头:你要敢说出去,我就杀了你!
恶狠狠的语气对上男生明亮的眼睛,王宁宁的心忽然慌乱起来。
王宁宁的秘密
好些日子,王宁宁都会拉着林晰蕊走过她们认识那个男生的地方。她说:林晰蕊,我们应该再警告一下那小子,免得他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
说这话的时候,王宁宁觉得很心虚,就像她把后妈的拖鞋一次又一次地扔到垃圾桶里时那种心虚。她现在有了新的秘密,没有告诉林晰蕊,那就是她在偷偷地玩呼啦圈。她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说呼啦圈可以让身材苗条。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现在这么在意自己的外貌,她的行为奇怪得连自己都陌生起来。
她用后妈的唇膏,还在头发上别水晶夹。那个男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她使劲地摇晃脑袋,也甩不掉。
过了好些日子,她们才遇见那个男生。他的手里还是提着金灿灿的橘子。在一个洗衣粉的广告里,人们为了让自己的衣服有橘子的清香,纷纷走到橘子堆里。这让王宁宁很想去嗅嗅他的衣服,是不是也很好闻。
她的心慌得厉害,但面上又摆出大大咧咧的样子,她说:小子,你没有把我们的秘密透露出去吧。
男生摇摇头,从袋子里拿出橘子请她们吃。
因为橘子,他们的关系变得友好起来。坐在胡同口的石阶上,阳光异常明亮。王宁宁突然变得娇羞起来,很安静地看林晰蕊和这个名叫展锐的男生谈传奇游戏和多啦A梦。
王宁宁的心里生出了密密的忧伤,如果她的声音也像林晰蕊那样悦耳,她也一定会眉飞色舞地大声说笑。
还有友谊吗
有好几天,王宁宁都在生林晰蕊的气,莫名其妙地。因为林晰蕊说:展锐长大了一定是很英俊的男人,他现在真帅呀!她说的时候,眼神非常温柔。
体育课接力跑的时候,林晰蕊的假发被人扯掉了,所有人都惊讶地看着林晰蕊。林晰蕊的眼里蓄起了很多的眼泪,她知道,王宁宁是故意的。
因为假发,林晰蕊在同学眼里变得不可思议起来,他们对她的头发议论纷纷,他们说:林晰蕊,你夏天也戴假发,不热吗?
王宁宁给林晰蕊传纸条,她说:对不起,但我不想假装还有友谊了。
两个好朋友变成了陌路。一个人走在放学路上的时候,王宁宁会觉得失落。如果她不知道林晰蕊的秘密,如果她们没有被展锐撞破这个秘密,如果如果她的声音很好听,那该多好呀!
王宁宁再次遇上展锐的时候,展锐的第一句话却是:林晰蕊呢?怎么没有看见她呀!王宁宁转过身就跑开了,眼泪哗哗地落。
这天,后妈在吃饭的时候也对王宁宁说:你的朋友林晰蕊呢?怎么不到家里来玩了?她是挺好的一个女孩
王宁宁把碗重重地放下,为什么全世界都重视林晰蕊呢?她如果不戴假发多难看呀!展锐不是也看见了吗?
她发现自己嫉妒林晰蕊,嫉妒她可以自信坦然地面对展锐,嫉妒她可以博得后妈的欢心,甚至嫉妒她的缺陷是可以隐藏的王宁宁发现自己越来越不喜欢自己,不喜欢自己这样自卑,不喜欢自己这样爱嫉妒。
展锐的秘密
林晰蕊在放学路上拦住王宁宁,她说展锐病了,希望她们一起去看他。林晰蕊说:不是我要理你,是展锐非让我告诉你的。
她们别扭地走在一起,心思各异。沉默了好久,林晰蕊说:王宁宁,我查过资料问过专家了,你的声音是因为青春期变声才会这样,只要注意保护嗓子,你的声音一定会变得很好听的。
有暖流在王宁宁心里荡漾,她以为林晰蕊一定很恨她,没想到她还会帮她。
她们看见展锐的时候,展锐很虚弱。他妈妈说:谢谢你们来看他,展锐其实一直都不愿意交朋友的,他很自卑。因为他从小体质就很弱,不能像其他男孩那样玩,男孩们都取笑他。
王宁宁终于明白为什么展锐看起来那么苍白了。原来他们都有着各自的秘密和难以言语的自卑,在这个青春期,他们的忧伤那么的不同,又那么的相同。
和林晰蕊一同回家的时候,王宁宁拖起了她的手。 她说:林晰蕊,我有个主意。
她们开始在放学后约展锐打篮球。她们希望通过锻炼让展锐的身体好起来。阳光下,他们奔跑,跳跃,忘记各自的忧伤。
对一只蛾忘记秘密
后妈送了王宁宁一份礼物。是蚕卵。
她说,如果王宁宁把这些蚕养成了漂亮的蛾,她就满足她一个心愿。王宁宁心里想的是,如果她养大了它们,就让后妈离开她的家。
王宁宁把这些蚕卵分给了林晰蕊和展锐,他们开始比赛谁的蚕先出生。
整个春天,三个好朋友都在为这些蚕卵忙碌,看着蚕出生,看着蚕长大
蚕开始结茧,它们不停地吐丝,把自己包裹起来。
然后,第一只漂亮的蛾飞了出来。
林晰蕊说:它们以前多丑呀,现在却变得这么美丽,是不是成长都要经历这样的蜕变呢?
王宁宁突然明白后妈送她这份礼物的意义了。她是想告诉她关于美丽的涵义。她变得开朗起来,开始大声地说笑,开始在课堂里举手发言,虽然她的声音依然很粗,虽然她还是会被同学取笑,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在耐心地等待长大。
她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双拖鞋,放在鞋架上,那是送给后妈的。她觉得她对后妈的抵触是不道德的。
她对展锐说:我喜欢你,很喜欢像朋友一样喜欢。
大朵大朵的阳光下,展锐笑了,林晰蕊也笑了。他们约好一起成长,一起蜕变,一起把秘密忘记。他们的身后,有很长的影子,还有深深浅浅的痕迹。
第20篇、爱情故事怎样才能配得上普京的初恋
懂得这样做的女人,才是配得上和普京初恋的女人。
维拉布瑞丽特,一个生活窘迫到靠领救济金度日的已婚女人,近日在接受俄罗斯媒体专访的时候,自称是俄罗斯前总统普京的初恋情人。那天,我在报上读到了关于她回忆往事的报道,自然是围绕着普京做文章的。
读完之后,不由得气噎。
十六岁的时候,我便预见他会成为总统,是克里姆林宫的领袖。如果我是维拉,我想,我不会说这样的话。要说就在十六岁那年说。如果十六岁那年你便预见了普京的辉煌,那你是否预见到了自己会领救济金度日?如果说普京的命运你无权把握,那自己的命运为什么不试图变得好点儿?没意思的马后炮还是不要放的好。如果是想就此显示自己的聪明智慧、目光深远,那反而泄露的是自己的无清无浊、没谱没调。
那是我终身难忘的。一个隆冬的新年夜,我和普京的朋友们在他的家里过新年,突然有人提议说要玩旋转瓶子的游戏,于是普京开始转瓶子,当瓶子停下来的时候,正指着我。我们吻了,吻得很浅,但那感觉却很真实。那是个激动人心的时刻。我当时窘得脸蛋发烫,心中却燃起一团烈火。如果我是维拉,我不会这样痴迷地描摹自己和普京的初吻。而在俄罗斯的青春里,这吻不过是一个寻常游戏里的寻常赌码而已。能使这个赌码增值的因素只有一个:普京的总统身份。这未免让人恶心。而作为当事人,把当时的状况描摹得越生动,现在的不知趣也就越生动。
他是个血气方刚的帅小伙儿,有着雄浑的男子气概,天不怕地不怕。他经常与一班朋友大喝烈酒和香槟,对女孩子有着磁铁一般的吸引力,简直是人见人爱的万人迷。当他一出现,所有的女孩子都会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事到如今我仍记得他的双手,那短而粗壮的双手。在情窦初开的少女时代,我曾梦想着能和普京一起步上红地毯。如果我是维拉,我会克制自己对普京如此赞美。如果赞美是双方的,那还情分相当,可以原谅。可惜不是这只是一个年近半百的女人在唱独角戏。是,她唱的姿态很隆重,但这种隆重未免过于凄凉。即使是面对传播最广泛的媒体专访,即使有无数人在电视机前驻足,在报纸版面上浏览,那也还是凄凉,而且是更不堪的放大了的凄凉。
如果我是维拉,我更不会去做这样的事情:一个朋友想和普京谈谈从军队征召警察政策的改革问题,知道维拉和普京有过这么一段前情之后,就委托她联络普京。于是她给普京打了电话。我很失望。回复的电话是让我报上姓名、住址、电话号码以及要咨询的问题。我突然觉得很沉重,不知道该如何应答。
初恋的面子被摔了,失望是正常的,她本来就不该抱什么希望。我甚至觉得,如果生活够麻辣,还应该让她失望得更狠些:比如她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普京。当她想要扑过去迎接普京的拥抱时,普京则彬彬有礼地伸出手,同时面含亲民的微笑向她表示问候:大姐,你好。
当爱情已经时过境迁,就不要再去提起;若实在想要提起,请像写流行歌词那样,只使用你我他这样的代词,千万不要实指。世事变幻,白云苍狗,抒情的歌谣如果都变成实指故事的话,往往是最残酷的:如果他是失意者,你的描述是对他的羞辱;如果你是失意者,你的描述是对自己的羞辱;如果你们都是失意者或得意者,那你的描述是对你们彼此爱人的羞辱;如果你们都没有结婚,那就干脆结婚;如果你只有回忆的欲望而没有结婚的可能,那就是对于你们共同经历过的这段爱情的羞辱。
所以,还是请不要自取其辱。
如果我是维拉,我想,我会对这段感情保持静穆,我会沉默。无论我是一个领救济金的女子,还是一个声名显赫的女王,我都会从根本上拒绝接受采访,对他的初吻,对他的手,和他曾经所有的细节保持沉默;更对他现在的一切言论、行为、政绩,以及权力,统统保持沉默。我会静静地对他关注,关注报纸上每一条有关他名字的新闻,关注电视上每一个有他笑容的镜头,仅此而已。如果一定要提起,也得是他先提起,而我,在他提起时,依然沉默。
我只让他活在我的记忆里。
这是一种骄傲。
这是一种尊严。
我想,这样的初恋,才是配得上普京的那份初恋。懂得这样做的女人,才是配得上和普京初恋的女人。
第21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情,来自惊恐
记得有一年在从美国回香港度暑假的飞机上,身边坐着一个跟我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
他温文尔雅,长得像内地男星黄磊(《人间四月天》里的徐志摩)。飞行中途,飞机突然遇上气流,机身往下跌了一跌,然后开始颠簸不定。那时候我尚没有飞行恐惧症(真叫人怀念),本来仍睡得像死猪一样,不过由于身边那个男孩子紧张得抓住我的手,我才乍醒。
看到他脸容扭曲,便不断拍他的手背安慰他:“别担心,气流而已,一会儿就没事。”大概过了几十秒,他知道飞机已经恢复稳定,才松开手,然后频频向我道歉。还以他柔情似水的双眼对我苦笑道:“如果刚才有什么事,我最后见的人,就是你了。”那一刹,我忽然觉得好浪漫,几乎想投进他的怀抱,问他可不可以当我男朋友。
不过,专门煞风景的科学家却一再对我们当头棒喝:发生在《泰坦尼克号》或者《生死时速》这类同历险、共患难式的爱情,很大可能是错觉。
待他们一同过完桥后,美女会对他们轻轻微笑,更写下她自己的电话号码,向那些男性表示,未来几天他们可以找她。结果二十个男性中有十三人打电话找她,而他们对她的吸引力评分都很高。
同一个实验,在一条稳固宽大的小桥上,却有不同效果。事后只有七个会找她,对她的吸引力评分只属一般。心理学家解释这是“错认爱欲”。
当人处于惊险情况下,心跳加速、肌肉绷紧、肾上腺素上升,这些激荡情绪跟爱上一个人差不多。如果在这时候跟异性有接触,我们会把这种情绪投射向对方,以为那就是爱情。
这就麻烦了,现在轮到我有飞行恐惧症,如果下次乘飞机,身旁坐的是林志颖,我很可能会误以为他才是我毕生至爱。
第22篇、爱情故事害羞的爱
三十年前,一幢公寓楼的三楼新搬来了一户人家。大卫是这户人家的独生子,高中刚毕业,说是将要报考医学院。大卫好像是一个书迷,大部分时间都泡在附近一家小型图书馆里。
图书馆里有一个名叫莉莉的女管理员,年轻漂亮,说话柔柔的,脸上的表情常是笑眯眯的。小伙子们都喜欢她。如果他们有找不到的书,总会请她帮忙,她也会乐意停下手头的工作,为他们服务。她是一个很敬业的人。
一天晚上,图书馆准备关门下班时,一个管理员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一封信。她把信拿给莉莉看。她们注意到这封信还没有拆封,是从一个大城市的医学院寄过来的。
“看上去非常重要。”管理员说,“丢信人肯定非常着急。可能是从他的口袋或书中掉下来的。”莉莉看了看收信人的名字,又看了看地址,惊奇地发现这个人就住在离她家不远的地方。她收好这封信。以便回家顺路给人家送去。
莉莉按照信封上的地址爬到一幢楼的三楼,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一个拄着拐杖慈眉善目的老妇人。
“哦,非常感谢,”老妇人听了原委后,说,“我们正到处在找这封信呢。”莉莉笑道:“我理解。好,给您信。收信人大卫戈登是您的丈夫吗?”
“哦,不,他是我儿子。”她上下打量着莉莉,不住点头,笑容满面。“瞧,我们不要光顾着说话,快进屋坐坐。”
莉莉欣然接受了邀请,走进家门。两人坐下后,戈登太太又谈到那封信。“平常我收到寄给我儿子的信时,我总是将信放在餐桌上,这样他一回到家就能看到。这封信非常重要,所以我就将它插在他的书里。你知道他就要上医学院了。”她自豪地说。
接着门开了,大卫走了过来。他母亲一见到他,立即激动地讲起这封信的事情。
大卫惊奇地看着莉莉。“哦,你不是图书馆的吗?太感谢了!我一直在找这封信呢。”他转身对他母亲说:“你知道,这是医学院寄给我的录取通知书。”
然后他对莉莉笑道:“再次感谢你。呃,可我应该如何称呼你呢?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莉莉。”她说,灿烂地笑着。
同时,戈登太太给他们端上了茶和点心。“坐!坐!”她对两个年轻人不时说道。“你决定读什么专业?”莉莉问大卫。
“心血管。”大卫答道,笑逐颜开,“这封信将是我事业的开始。我一直在等这封信。如果收不到的话,我可能会考虑上其它学校。”
然后大卫突然说道:“星期六晚上你愿意和我去看一场电影吗?”
莉莉还没有缓过神来。戈登太太握住她的手说:“哦,莉莉,去吧!去吧!”
莉莉笑了起来,“行,我去!”
大卫就这样和莉莉走到了一起。现在大卫已经是一个著名的心血管专家了,他和莉莉恩恩爱爱生活了二十多年,还生了三个孩子,一家人过得其乐融融。
不过故事的过程没有这样简单,一直到今年,大卫向他的爱妻坦白了那封信的真实情况。
大卫其实并不是一个书迷。当年他常去图书馆,目的只是想见这个漂亮的女管理员。但是他很害羞,不知道如何去接近她。他把烦恼告诉了母亲。他的母亲为他设计了一个计划。每次大卫去图书馆。他都要将一封别人写给他的信重新封好,然后在图书馆故意丢在地上。他希望莉莉能够发现并叫住他,然后就有机会与她交谈。可是每次他丢信的时候,总是有某个好心人及时发现,说:“哦,先生,你的东西掉了。”而每次他转身的时候,发现喊住他的人没有一次是莉莉。
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那一次他成功了,而且比预想的还好莉莉亲自将信送到了他的家里。
大卫得意地讲述这个故事时,他漂亮的妻子在旁边“咯咯”地大声笑着。
“大卫,”她好不容易止住笑,喘了一口气。“那封信你没有封好,在图书馆我们就把它拆开了,我们看到的只是一张白纸,其它什么也没有。大卫,你真是一个蹩脚的演员!”
“可是”大卫不解了。
原来莉莉也是一个十分害羞的人。她对大卫早生爱意。她时常悄悄地透过书架的缝隙注意他,观察他,但就是不敢和他说话。那封信给了她一个顺理成章地接近大卫的机会。
这才是大卫和莉莉走到一起的完整过程。
第23篇、爱情故事分手时,我们不哭
喧闹的机场中,我和俊荣面对面向后退去,望着彼此的脸,一遍一遍重复着再见,直到人群将我们彻底分开。虽然心里都很清楚再见面的机会渺茫,却还是满怀真诚地期望着,那个最先转身离去的人不是自己。
1999年,告别彼此不能忘怀的初恋
那个被高考的烽火燎烤过的夏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令人窒息。年轻的我坐在窗前,不时抬手拨弄被汗水贴在前额的碎发,心绪不宁地假装温习着功课,眼睛不时瞟向佳宁会出现的地方。
在那个年纪开始恋爱的人,大概都懂得无疾而终这个词的含义,因为无法预知的未来,他们大都怯懦放弃了,就像我和佳宁。面对分离,我宁可时刻不停地对佳宁讲些无关紧要的话,不时大笑到流泪,也不愿意说出一丁点留恋的言语,我的年轻的卑微的自尊心,阻挡了挽留爱情的脚步。
夏天过尽,我和佳宁心照不宣地结束了两人最初一场炙烈却缺乏智慧的恋情,我抱着他留给我的吉他南下,他抛却一切与我有关的记忆进京,不复联络。
也是在那个考验着所有参加了高考的年轻人心志的夏天,俊荣放开了拉着女友的手,头也不回地穿过安检,投奔他X大的梦想而去。
1999年,我和俊荣,都没能从初恋的旋涡中潇洒抽身,抵达X大时有着同样风尘仆仆而又充满悲伤的脸。
2000年,遇见两个人
X大校园之美,是全国闻名的。
各社团的新生招募活动,就在南方葱郁的树木下进行,我抱着初恋战役中的惟一战利品,冲在吉他社报名队伍的最前面。负责人张弛抬头看着我扑哧一笑:学妹,第一名已售出。
跟张弛的第一次见面,发生在我抱着笨重的吉他,混迹在低矮拥挤的人群里,龇牙咧嘴往前推搡的时候,可那一切,似乎都并没有影响他对我的好印象,所以我在吉他社里学习的日子受到张弛的偏爱,这种偏爱,引发了张弛和俊荣之间的战争。
俊荣认为社团是大家交流的场所,不是为某些个人达成某些目的而组建的;张弛毫不让步,他说我就是喜欢沈若,你不服气就试试取代我吉他社长的位子,但要先赢了我这把吉他才行。
吉他社所有的成员都被突如其来的战事所惊吓,我也一样,不过马上大家便开始七嘴八舌甚至有些兴奋地猜测着战争的结果,有人觉得张弛的吉他已经出神入化,他必胜无疑;可也有人认为俊荣有可能成为黑马,因为没有人知道这个酷小子到底有多少料。那个时候我才知道,第一个报名参加吉他社的人,是俊荣。
2001年,寂静海滩上的双人舞
那次剑拔弩张地争执之后,张弛和俊荣两个人在平静相处中各自酝酿着暗涌。张弛对我的追求,成了吉他社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事,所有人里面,当然也包括俊荣。
从我加入吉他社开始,帅气的张弛就愿意为我跑很远的路买干拌面,愿意亲自为我谱写情歌,甚至愿意骑脚踏车带我去看海。而我,却抱着佳宁的吉他,不知道该不该走进下一场恋爱。
十二月,这座南方城市仍无寒意。谢绝了张弛陪伴的好意,我独自一人来到X大边门的海边,拎着鞋赤脚走在绵软的海滩上,仔细过滤这一年多来张弛对我种种的好,心头不禁浮现暖意。
月色中的海滩,更多了柔情蜜意,海中心的灯塔将柔和的光遥远地投射在我身上,我舒服地伸了个懒腰,隐隐地听到吉他声,那旋律痒痒地钻进耳朵,不似张弛的深情款款,却另有一种柔软的可爱,我不禁循声找去,原来是俊荣。
2002年,沙田柚熟了
我拉着俊荣的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能够听见内心坚定的跳动。张弛坐在我们对面,英俊的脸上是我所陌生的颓败表情。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一字一顿,像要刻入我的心里,祝你们幸福。我的泪顷刻滑落,张弛,我最不想伤害的人,却被我伤到骨头里。我抬手拭泪的瞬间,抖落的尽是张弛一心一意好生待我的片段,爱我的张弛,像佳宁抛却我一般被我抛却了。
和俊荣交握着的掌心,早已被汗水溽湿,冰凉一片。
之后那些有阳光的日子,有俊荣陪我度过。我们同样贪婪地对付一碗内容丰富的沙茶面,同样发疯似地喜爱冬季黄灿灿的柚子,同样酷爱登山,同样热衷下海我跟着俊荣,像跟着身体里充当着恶魔的另一个自己,实现着原本冲撞着头脑的一个个疯狂的念头,那是实实在在活着的快乐,肆无忌惮快乐着的快乐,只属于孩童的放纵的快乐。
我和俊荣,彼此拖拽着,一路呼啸从一个顶点跑到另一个顶点,没有一刻停歇。俊荣顽劣的本性,让他忽视爱情;我负重的心,却让我近乎偏执地想念张弛。
2003年,凤凰树开满了花
X大盛产凤凰树。每年毕业生离校的时间,也是凤凰树生长得最为茂盛的时节。树叶如凤凰尾羽飘摇,向来往路人诉说别离。与现实交战败下阵来的学生情侣,都选择在凤凰树下依依惜别。这一别,恐怕真是天各一方,无法再见了吧。校园到处可见湿漉漉的脸。
俊荣牵着我的手,心无旁骛地穿梭在凤凰树密布的X大校园,忽略着近在咫尺的分别。
张弛找到我,塞给我一张写着号码的小纸条,不必看我就知道,那是我曾在心里默念了千百遍的他的手机号码。张弛不知道,俊荣不知道,甚至连我自己也不知道,那个叫做沈若的女子,心里究竟爱着谁。
2004年,分开就决不回头
毕业后,张弛留在X大,我跟着俊荣,四处辗转。俊荣始终不甘安稳平淡。我的吉他在流离中遗失,他的吉他被锁在箱子里,不见天日。俊荣常拉我的手,走上各色街道,目光涣散,梦想遍寻不着,心灵千疮百孔。
我终于,拨通了烂熟于心的那个号码。接通的刹那,我听到自己用尽毕生气力所发出的铿锵的声音,张弛,你来接我回家。
2005年,我结婚,他去远方
兜了一圈,回到原地,就像当初俊荣终究没能取代张弛接管吉他社一样,俊荣也没能把我带离原来的地方。
我把手交到张弛手里,他微微用力,我便怎么也不能抽出。婚礼上,我的黑发插满百合,长长的头纱遮住了我写满回忆的脸。我的目光,穿越嘈杂的人群努力寻找落点,俊荣呢,他说过他会来。
张弛穿着好看的燕尾服,笑起来露着很迷人的小酒窝,他替我整理裙摆,为我戴上婚戒,还悄悄地,帮我拭泪。我是满心欢喜的呀,张弛,即便我不知道自己爱谁,可我总归要回到你的身边。你给了我那么深厚的怀抱,流离失所的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安身。
俊荣提着大大的旅行袋,从宴会厅门口一晃而过。门童交给满绽笑靥的我一张字条,我和张弛一道展开,俊荣的字一跃而出
沈若别哭。祝你和张弛幸福。
第24篇、爱情故事心酸的浪漫
1955年,王丹坐火车去兰州领结婚证。
她请的是婚假,临来,兴冲冲地在单位开了结婚证明。男朋友复姓司马,是同系统的同事,学习时认识,和他一见钟情。说好了,领完证,她就从徐州调到兰州。王丹原是铁路医院的护士,为了爱情,换个岗位也心甘情愿。
1
没想到,事情卡在司马的领导那儿。领导迟迟不开证明,两人就没法领结婚证。眼看一天天过去,司马去问,领导递给他外调的档案,他脑子轰的一下,未婚妻的叔父,在东北做过军阀,是张作霖的把兄弟。
证明不能开。领导态度坚决,理由是:这是严重的政治问题,而你,一个重点培养对象,还要不要前途了?
司马不断求情,领导不为所动,他打算缓一缓,再去做工作,可王丹的归期已近。眼见留她不住,司马只有使劲往她的包里装喜糖,回去散。
家里人都以为他们领了结婚证,他们也以为只是时间问题。可下一个假期,下下个假期,王丹去了又去,都没等到那一纸证明。再下个假期,她没买车票,没去兰州,在黑夜里蒙着被子闷声哭,被母亲发现,了解完缘由,母亲也哭了,丹啊,算了吧。
做了断的信寄往兰州,司马没回信,隔几天,人出现在徐州王丹家门口。司马向她母亲表决心:他会调动工作,新单位开证明的是他哥们,只要再等等,我们就能领证但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这个等待似乎遥遥无期。王丹母亲把司马劝了回去。
此后,王丹和司马彻底断了联系。好在王丹年轻、漂亮,换个地方还能重头再来。她去了西安,经人介绍,遇到后来的丈夫。
几十年间,司马和王丹只见过一次面。那是系统的劳模表彰大会,他在,她也在。都是中年人了,坐在同一排,一如多年前,一起学习时。他想和她说说话,但中间隔着几个人;她上台领奖,齐耳短发,神采奕奕,他在下面看着她,想起从前她跑到兰州只为和他领结婚证,她弯着腰从大包里掏喜字、掏被面,辫子甩啊甩而那时一开门摔趔趄的孩子们,如今也到了婚娶的年纪。
还有一次,他们擦肩而过。那时,司马也已调到西安,做了被服厂的厂长。来领被服的各单位名单中,他发现医院的代表是王丹,便特地打扮了一下,剪头发,刮胡子,换衬衫,等了一天,也不见她的身影。王丹后来说,听说主管此事的人是他,她特地找人换了班,已然如此,何必再见?
1995年,司马和王丹终于领了结婚证,成为小圈子里轰动一时的新闻。原来,司马辗转得知王丹的老伴去世,便寻到她家。开门时,两人都有些错愕,头发都白了,只有轮廓还在,依稀旧情在。
落座,相对,司马告诉王丹,自己的妻子因肺癌撒手人寰,膝下有一儿一女,也已相继成家。这几年,一个人的苦,他清楚。
我还能陪你10年。司马本意是去安慰王丹,谁知见面就变成求婚,而此刻,她沉默,沉默是因为没有理由拒绝,她只有踌躇和难以言说的羞惭:我老了
他们用了些时间说服子女,然后就去了民政局,近40年没说过一句话,心意却出奇一致:怕夜长梦多,当年就差这张证。
生命最后的10年,他和她在一起。
后来,司马患了绝症,在医院快不行时,他让王丹的女儿把她接回老家,那段日子,他们书信往来,又回到当初异地恋时。王丹的外孙正好在司马的城市,于是充当信使,收到信,便跑去医院,微笑着说:司马姥爷,你的情书来了。
最后,王丹的外孙代表她,参加了司马的葬礼,并带来了花圈,花圈上贴着她亲笔写的挽联,落款是老妻。
2015年,在家宴上,我听堂妹讲了这个故事。
堂妹夫即是王丹的外孙,清明节将至,他们要送姥姥去给两个姥爷上坟。
此时,王丹只剩稀疏白发,满额沟壑,耳朵已经有些聋,听不清周围人传说的关于她和他的命运、造化、缘分的事。一个没有辜负任何人、虽错过了几十年却近乎圆满的爱情故事。
第25篇、爱情故事爱情,有时候需要台阶
[导读] 幸福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台阶,无论是他下来,还是你上去,只要两个人的心在同一个高度和谐地振动,那就是幸福。。。。。
那年,她刚刚25岁,鲜活水嫩的青春衬着,人如绽放在水中的白莲花。
唯一的不足是个子太矮,穿上高跟鞋也不过一米五多点儿,却心高气傲地非要嫁个条件好的。是相亲认识的他,一米八的个头,魁梧挺拔,剑眉朗目,她第一眼便喜欢上了他...
两个人就爱上了,日子如同蜜里调油,恨不得24小时都黏在一起。两个人拉着手去逛街,楼下的大爷眼花,有一次见了他就问:送孩子上学啊?他镇定自若地应着,却拉她一直跑出好远,才憋不住笑出来。
他没有大房子,她也心甘情愿地嫁了他。拍结婚照时,两个人站在一起,她还不及他的肩膀。她有些难为情,他笑,没说她矮,却自嘲是不是自己太高了?摄影师把他们带到有台阶的背景前,指着他说,你往下站一个台阶。他下了一个台阶,她从后面环住他的腰,头靠在他的肩上,附在他耳边悄声说,你看,你下个台阶我们的心就在同一个高度上了。
结婚后的日子就像涨了潮的海水,各自繁忙的工作,没完没了的家务,孩子的奶瓶尿布,数不尽的琐事,一浪接着一浪汹涌而来,让人措手不及。渐渐地便有了矛盾和争吵,有了哭闹和纠缠。
第一次吵架,她任性地摔门而去,走到外面才发现无处可去。只好又折回来,躲在楼梯口,听着他慌慌张张地跑下来,听声音就能判断出,他一次跳了两个台阶。最后一级台阶,他踩空了,整个人撞在栏杆上,“哎哟哎哟”地叫。她看着他的狼狈样,终于没忍住,捂嘴笑着从楼梯口跑出来。她伸手去拉他,却被他用力一拽,跌进他的怀里。他捏捏她的鼻子说,以后再吵架,记住也不要走远,就躲在楼梯口,等我来找你。她被他牵着手回家,心想,真好啊,连吵架都这么有滋有味的。
第二次吵架是在街上,为买一件什么东西,一个坚持要买,一个坚持不要买,争着争着她就恼了,摔手就走。走了几步后躲进一家超市,从橱窗里观察他的动静。以为他会追过来,却没有。他在原地待了几分钟后,就若无其事地走了。她又气又恨,怀着一腔怒火回家,推开门,他双腿跷在茶几上看电视。看见她回来,仍然若无其事地招呼她:回来了,等你一起吃饭呢。他揽着她的腰去餐厅,挨个揭开盘子上的盖,一桌子的菜都是她喜欢吃的。她一边把红烧鸡翅咂得满嘴流油,一边愤怒地质问他:为什么不追我就自己回来了?他说,你没有带家里的钥匙,我怕万一你先回来了进不了门;又怕你回来饿,就先做了饭……我这可都下了两个台阶了,不知道能否跟大小姐站齐了?她扑哧就笑了,所有的不快全都烟消云散。
这样的吵闹不断地发生,终于有了最凶的一次。他打牌一夜未归,孩子又碰上发了高烧,给他打电话,关机。她一个人带孩子去了医院,第二天早上他一进门,她窝了一肚子的火噼里啪啦地就****了……
这一次是他离开了。他说吵来吵去,他累了。收拾了东西,自己搬到单位的宿舍里去住。留下她一个人,面对着冰冷而狼藉的家,心凉如水。想到以前每次吵架都是他百般劝慰,主动下台阶跟她求和,现在,他终于厌倦了,爱情走到了尽头,他再也不肯努力去找台阶了。
那天晚上,她辗转难眠,无聊中打开相册,第一页就是他们的结婚照。她的头亲密地靠在他的肩上,两张笑脸像花一样绽放着。从照片上看不出她比他矮那么多,可是她知道,他们之间还隔着一个台阶。她拿着那张照片,忽然想到,每次吵架都是他主动下台阶,而她却从未主动去上一个台阶。为什么呢?难道有他的包容,就可以放纵自己的任性吗?婚姻是两个人的,总是他一个人在下台阶,距离当然越来越远,心也会越来越远。其实,她上一个台阶,也可以和他一样高的啊。
她终于拨了他的电话,只响了一声,他便接了。原来,他一直都在等她去上这个台阶。
这就是爱请,幸福。。。。有时候双方都应各自为对方留个台阶!
第26篇、爱情故事爱情里你遗忘了我
村长家的二丫长得好,爪子脸,柳叶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婷婷玉立,十里八村的小伙子都惦记着,可是二丫一个也看不上,不是她眼界高,而是那颗炽热的心已经有主了。
遗憾的是神女有梦,襄王无心。她爱的男人刚死了老婆拉扯这一对年幼的儿女,怎么也不肯接受她一个黄花大闺女的爱意,二丫的父母对此也是横加阻止。一时间弄得二丫心情低闷,伤心欲绝。
可二丫心意已决,趁一个月朗星稀的春夜,闯进男人的家里,还没等她有所行动,炕上嗷嗷待哺的奶娃突然哇哇的大哭起来。她二话没说抱起炕上孩子,孩子躺在她怀里竟然不哭了。她高兴的冲着男人嚷嚷:“瞧!水生哥,她喜欢我……”
水生无语,摇着头蹲坐在门口抽烟。说实话他不是不喜欢二丫,漂亮的女人随人不爱?可他家这条件,要啥没啥,还带着俩孩子。她能和自己过长吗?别是一时的新鲜,害人害己。
可偏偏二丫就是死心眼,瞧着孩子和她亲近,她隔三差五的往他家跑,没多久村里谣言四起,越传越难听,连每天围在二丫身边的小伙子,听了留言都退缩了,二丫对此倒乐得清静。可是二丫的父母差点被流言气疯了。他们管不了二丫,一气之下把二丫赶出了家。
二丫也不难过,收拾行李就进了水生家的门。水生还是被感动了,紧紧抱住二丫娇弱的身体,呜呜地哭着说:“二丫你放心,我这辈子要是不对你好,我就是王八蛋。”二丫呵呵的笑了,笑得眼角流下了泪蛋蛋。俩人就这样行李一凑睡在了一起,也没办证。不久二丫对水生说:“去吧!出去闯闯,也让咱们的日子好过点。”
水生犹豫地看着俩孩子,二丫一笑道:“有我那,一定当亲生的娃带。”
水生在二丫的坚持下拿着行李进了城,二丫守着俩孩子,整天忙里忙外,脸很快被太阳晒黑了,手也糙了,孩子还没长大,她却老了很多。可她很快乐,为了心爱的男人,她做什么都愿意。
而且二丫没有食言,她对俩孩子比亲生的都好,俩孩子都管她叫妈,这让她心里热呼呼的,干什么都有劲。她的父母还是不肯原谅她,偶然遇见扭头就走,每次她都愧疚的像是在挖心。
一转眼水生出去五个年头了,孩子都该上小学了。虽说水生往家寄钱的次数越来越多。可是回来的次数却越来越少,隐约间她觉得有些不妥。
于是她抱着孩子拿着简单的行李,按照寄钱的地址,寻他去了。没想到水生的住处还挺高级,开门的人说是家里的保姆,问她找谁。
她说找李水生,保姆冲着里面喊:“李先生,有人找。”说话的时候,堵着门口,没有一丝想让她进去的意思。
不一会水生出来了,看见她大惊失色,冲着保姆说:“哦!同村的亲戚。”说着拉着二丫去了附近一家饭馆,给她和孩子要了几个菜,让她们坐晚车回去。
二丫没动一筷子饭菜,指着水生的鼻子问:“说吧!我不喜欢听谎话。”
水生低着头,喃喃的说:“我结婚了,我老婆挺有钱的,当然我也是为了你们,我的生活条件好了,给你们的钱自然多了。”
二丫惊讶的看着面前这个男人,真是她不顾一切爱上的人吗?她不敢相信。
水生见她不语,接着说:“你恨我也好,怪我也好,当时我就没有爱过你,是你一门心思的倒贴。”说完他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绝情,抓住二丫的解释道:“当然,我还是很感激你替我照顾这么久孩子,你要是有什么不满,把孩子送到他们姥姥家就行了。”
二丫霍然站起,俩孩子似乎听出了端倪,小手紧紧的抓住二丫的衣角,嘴里说着:“妈妈!妈妈……”孩子们幼雅的声音,让二丫鼻子一酸。她指着水生说:“你们还是跟着他吧!”
孩子们吓得哇哇大哭,水生一脸的难堪,感觉到四周传来异样目光。他急忙丢下一叠钱,甩手走了。留下二丫领着俩孩子,欲哭无泪。
那天二丫带着孩子回到了村里,村里人问:“二丫,去看男人怎么不多住几天、”
“城里吃住太贵了,孩子他爸把钱都寄给我们。我那能还给他添负担,所以带孩子回来了。”二丫面带微笑的说着。
村里人信了,四下传说,水生真是个好男人,怪不得二丫死心塌地的跟他。
只是村里人纳闷,水生怎么再也没露过面。
第27篇、爱情故事现在遇见的你,依然最美
17岁是一朵花刚刚在开的年龄,含苞欲放的美丽属于每一个女孩,更何况,她本来就是天生丽质。虽然不是惊艳的漂亮,但有着很清秀的五官和甜美的面孔,尤其是一双大眼睛清澈明亮,看上去笑意盎然,清新袭人。
好多男生女生都喜欢她。
很快,她就在校园里就崭露头角,当然不是因为外貌。事实上,在大学的校园里,漂亮的女孩子比比皆是,但是漂亮又有才华还特别可爱的就少之又少了。她刚好是其中的一个。
谁都没想到,这个还带着稚气和童声的女孩子,参加辩论演讲和文艺演出都有不俗的表现,很快,获奖证书就拿了一大堆。
18岁时,她开始恋爱,是外系一个英俊而内敛的男生。他们在很多地方都很相像,优秀但不张扬,自信却不自恋,而且,他们还是彼此的初恋。她越过众多追求她的男生的头顶,发现了他,对他一见倾心;而他,也是穿过倾慕他的很多女生,看到了她,对她一见钟情。
恋爱时光大抵是青春岁月里最炫目的色彩了。他给她送大朵的玫瑰和百合,还在深夜就着月光准备贺卡,上面是他画的抽象画,还有龙飞凤舞的四个字“最爱是你”。她每次接过他洗干净的水果就笑了,她听见广播里放《喜欢你》也笑,那是男孩子喜欢唱给恋人听的摇滚,他一直唱得很动情。在南方很少见的下雪的冬天,他捂着她的双手,很温柔地说:“你真是一个可爱的人,遇见你真是我的福气。”
如所有恋爱中的人,她幸福的沉醉着。她一次又一次地想过,这就是她要的爱情了,她会坚持把这份最初的爱变成唯一的爱。
但没有料到,她坚持了很久很久,久到已经毕业,久到已经工作,久到身边的朋友一个又一个地步入婚姻的殿堂,他和她还是分开了。
她用很缓慢的速度,清理了从前的点滴。那些甜蜜的诗文,亲昵的照片,最后一遍在回忆里过滤后,束之高阁。
没有太多争执,没有恶语相加,她的初恋夭折,是时光和距离淡去的感觉,是怦然心动消去的遗憾。可总归还是疼痛的,心底留下了一个伤。她开始喜欢听《寂寞让我如此美丽》,她就听着歌,一个人慢慢疗伤,有时看书,有时上网,也去涂抹几个字。
看到这样一个帖子,最美的时候你遇见了谁。忽然封存的那些片段就跳出来了。这样的文字她也写过。她那时是满心欢喜,她很想告诉大家,告诉所有人,她来这个她不喜欢的大学,原来就是为了要遇见他!她絮絮叨叨地渲染过她的心情,她要感谢上帝,感谢老天爷,感谢一切冥冥之中的神奇力量,在她最美丽的时候,让她和他相遇相识相知并相爱。所以当她在网上有看到这样的帖子的时候,她不由自主的启动了回忆。她看着各种各样的ID跟着的甜蜜回复,会心地笑了,然后情不自禁地轻叹一声。
也许是最初的爱真的太美,而太美的消逝才更痛。她可以想象,他们分离时没有太多挽留,那不过是代表了一层含义,最美已是曾经。就算是最美时遇见的谁,也都过去。
她甚至不敢重新开始,成了家长头疼的大龄青年。
直到28岁她遇见了另外一个他,一个单眼皮的阳光男孩。他知道她那个冗长而美丽的初恋故事,他仍旧对她好。他比她小,总是热情乐观地笑。她看着他笑起来洁白的牙齿,忍不住沉湎进去,却又无限担忧。他还年轻,怎么可以承担那么悠长的未来?
他拍拍她的脑袋笑:“丫头,别把自己看得太大,你经常就像小孩子一样,我不照顾你谁能好好照顾你啊?”她没办法否认自己的心。是的,她喜欢他,喜欢他年轻而热情的心,喜欢他执著而温柔的心。她喜欢他细长的眼睛,很专注很心疼地看着她。他的目光里透着浓浓的爱,他说,丫头,遇见你真是我的福气。
她的眼泪就掉了下来。相同的话,那个最初爱上她的男孩也说过。他在哪里,他去了哪里?
想起以前,她突然那么心疼眼前的他。
她轻轻地叹息道,唉,如果我早点认识你就好了,如果是在最美的时候就好了。他紧紧拥她入怀,现在遇见也很好。现在遇见的你,在我眼中就是最美的。
抛开所有的吃惊怀疑和反对,他们结婚了。她很幸福。她相信所有的女人都有过最美的时光,在最美的时候遇见的人都会留下永不磨灭的回忆。
第28篇、爱情故事七年了,我们却依旧遥远
曾听说这样的一句话:“人生路上,爱情永远象一根细小的针,将人的心刺得又酸又疼。如果感到痛楚的话,依旧是一个稚嫩的人;不感到痛楚的话,意味着已经变得麻木不仁,成了一个残旧的人。”可是我还分明能够听到自己心痛的声音。七年了,我却依旧还很稚嫩。
那时站在爱情的另一岸边,依旧是凄凄艳艳的一方,是谁在等待着谁?是谁在离开以后再也寻不回来时的路?是谁在他的旅程中逐渐变成了一个残旧的人?人生路上本来就会有很多人和事只有开始没有结果,如同夏花繁盛烂漫而注定要凋谢……有些付出注定不会有结局,有些人注定不会属于自己。而七年前的我和七年后的我一样,依旧不是只属于自己。我们每个人不仅仅是为自己在活,更多的为爱自己的家人和亲戚、朋友在活。所以注定了,每个人都必须担期一份一生的责任。
时间就像是一条河,流走的是青春年华,留下的却是斑斑折痕,还有对往日情怀的隐隐伤感。
人世间美好的东西很多很多,但是属于自己的却很少很少,情感亦是如此,就算你花了太多的时间去经营,最后留下的却可能只是自己孤单的身影,。芸芸众生,谁能够用一颗平常的心去对待周遭的一切呢?
真的不知道,七年前和七年后我是不是在放纵自己的感情,七年前的今天,我们没有天崩地裂的一见钟情,和很多人一样只是开始了平淡如水的交往,爱情却就这样毫无防备的降临了。可我不知道这是对我的惩罚还是奖赏?
七年之后的今天,我不得不为我们彼此的未来做出和他永远的诀别。
“因为还爱他,所以我选择离开。”喜欢这句话。有些感情如此直接和残酷。容不下任何迂回曲折的温暖。带着温暖的心情离开,要比苍白的真相要好,因为纯粹的东西总是死的太快太快。
感情被懂得是一种幸福,等待着被懂得是一种孤独。我们彼此懂得自己的感情,却更懂得彼此的孤独。所以我们都已伤痕累累。
一直知道爱从来不是容易的东西!谁会平白无故的爱上谁?谁会没有理由的和谁生活在一起?谁会没有情由地感受到爱情的召唤,聆听着幸福的声音?爱情不是愿意付出就会予以回应的。幸福也不是只是付出就可以有回报的。“我爱你”三个字要说出口很容易,真的爱到底却是那么那么的难。
七年,说长也长,我们度过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说短也短,爱情的镜子在瞬间就破碎了一地。
七年之间,我们从未见过面,却时刻都能感觉彼此的存在!我知道有一种东西叫缘分,他可以给人带来幸福,亦可摧毁幸福!
当我们还孑然一身时,无忧无虑;然而在本当可以畅想未来的时候,我成了别人新娘,我不知道这样的结局对他而言,他的心情是祝福还是痛苦,就像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选对了自己一生的旅途。
然而,人的一生中,总是在不断的选择,也意味着不断的放弃,这是客观的所在。而衡量得与失的天秤却是自己的心,所以得与失其实在于自己的一念之间。
曾经放弃了很多,从未后悔,因为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当明白一份可以相伴终生的爱,面对爱的得失,总是会纠缠不清,总是把过去的惆怅加减在今天之上,再跟明日的憧憬混合在一起,结果便成就了今天的摸样。
一直都以为荧屏中那一段段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只不过是导演为获得更高收视率的筹码,而如今我才明白,每个平凡的人都有可能铸就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母亲在我小的时候就说我是命带桃花,甚是为我担忧,所以就让我早早地嫁人,早早地成家,早早地摆脱那种困扰,然而摆脱的仅仅是伦理,摆脱不掉的却是内心已经泛滥的情感,事实上我知道我并没有摆脱任何东西,而是重新陷入另一个泥潭,一个越陷越深的泥潭!
渐渐的开始相信,一切结果苦苦挣扎之后做出的决定其实是多余的。我们总是在自己的回忆和过去纠缠着,与其说我们做的是一个决定,倒不如说是我们只是在给自己一个理由。于是,今天的我们对过去就不能再说后悔,也不甘心说后悔了。
有人说爱一个人是那样的平平淡淡,而想一个人却是那样的痛彻心扉!
七年的时间,每天都风平浪静,如同品一杯淡茶,有时候没觉得有多重要,失去了才觉得生命中只剩下空白!但是我还是选择了离开。因为我明白爱他就不可以再用彼此的感情去牵绊他!
有一种距离真的无法逾越,七年的时间,我们的爱情竟然在无声中变成了思念,变成了眷念,变成了无法释怀!而如今我只能在疲惫的脑海里,在时间的河流里慢慢将他化为一片空白!
如果可以有一次重头再来的机会,我不会再妄想,不会再伤害,只希望很快就会有另一个天使来到他的身边,重新演绎一段唯美的爱情故事。
伤口是别人给予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像我这样的女人,总是以一个难题的形式出现在感情里。
就当我和他成为茫茫人海中彼此的一个过客吧,让我们的爱情成为一场美丽的梦吧,不再希望与梦相随,只想尽快擦干昨天的泪痕,尘封昨天的回忆!
曾经的爱,我不会再说痛,不管明天是否还会记起,我只希望明天还给太阳一个灿烂的笑脸!
第29篇、爱情故事一切还是晚了些
当他第一百零一次对她说:“嫁给我吧”的时候,猪猪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她好像已经克制住了听到结婚两个字就会发抖的坏毛病,这次点头是心甘情愿的,生怕再不答应这到手的幸福就会灰飞烟灭了,所以,她说要把自己赶紧嫁出去。他的猪头是个有着宽厚胸膛的男人,他等这个点头已经等了5年,今天,终于如愿了。他说认准的事情就要执着的追随,不管有多少困难,他就是要娶一只猪回家当老婆。
五年前,猪猪百无聊赖的等待高考的发配,只能靠上网聊天打发日子,找找同在水深火热中挣扎的难友们,天南地北的乱侃,无意间认识了一个男孩,从此,两只猪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猪猪现在想起来,好像都记不得猪头的网名了,只记得那时候他们都很喜欢“呵呵”,男孩的出现让猪猪的生活充满了明媚的阳光,她觉得那时候他就是她的太阳,每次上线只要太阳在线猪猪的嘴角总会是上扬的微笑,他把阳光照射到身体的每一个位置,甚至心灵最阴暗的地方也被充得满满的,快乐在那一刻迸发出来。
有一段时间男孩没有上线,猪猪总是在苦苦的等待着,等待着那灰色的头像亮起来。
我想也许是在那个时候,猪猪就陷入了一种叫做思念的漩涡中,不能自拔了。她总是一厢情愿的认为,他也应该陷入到这个漩涡中的,因为她坚信,他是喜欢她的,所以,她总是在等待,可是一次次的希望,憧憬,却一次次的失望。
直到他在大学校园里,看到无数的情侣相互依偎的时候,心理总是酸酸的,为了一个未曾抹面的人,放弃身边可以伸手抓得到的幸福,选择一个人孤单的度过大学时光,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她说,那时候有一个声音在心理,也有一只猪头在心理。
她的青涩单纯现在想起来猪猪自己都觉得好笑,记得第一次给他打电话是那样的兴奋和紧张,至今也只记得自己对这电话傻笑。
后来这样的日子久了,身边的朋友也都有了属于自己的爱情,她的身边也出现了一个帅气的男生,她想,该结束这样的日子了,没有爱情的滋润,人会变得苍老。
她失望了,可是她不甘心就这样结束了,她鼓足勇气直接质问了他,得到的答案却是我们相离太远,我什么也给不了你。
一切,都在瞬间瓦解了,那些对未来的向往,那些一直以来自己坚信的信念,那些过去的点点滴滴,随着这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这一切使她明白,有些事情并不是想象中的完美。
从那以后,她想他是可以放下心中的那份期待了,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她试着用心去感受其他男孩带给她的快乐。
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可以让真正的快乐。
猪猪那时候始终跟他保持着联系,没事发发邮件,过年过节寄去一张电子贺卡,也仅此而已。
直到去年的时候猪头后来说他他收到一封邮件,发件人是猪猪,说自己已经结婚了,希望他不要再打扰她的生活。
还有他在网上看到了他们的结婚照片,从此,他就从猪猪的视线中消失了,这回是彻底的消失了。
猪猪开始还有些纳闷,可是后来就不再多想,因为那时候他已经有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很疼她,她想过嫁给他,就这样过一辈子,虽然他并不是他理想的男人。
平静的日子,就这样过着,没有人再去提及以前的一切。
后来家里的一点变故,让猪猪突然惊醒了,她发现眼前的一切让她腻烦,她说自己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她说要一个人出去,离开这里,大家都以为她只是心理难受出去散散心,可是她选择了那个有他城市,五年了,当初那一份执着和天真又重新在心底燃烧起来,现在想起来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是因为那里有他他才选择了那里还是别的原因。
可是直到事情败露了,在外人看来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在出发的三天前,猪猪开始疯狂的找他,一切可以动用的网络工具,可是始终没有他的消息,就这样她怀着一颗期盼的心来到那个有他的城市,那个曾在他口中描绘过的陌生而熟悉的城市,那里有猪猪喜欢的大海,蓝天,沙滩,唯独没有他。
她曾在QQ上盲目的找所有那个城市的人聊天,问他们是不是认识那只猪头,她想,也许就在不经意间他们就会再次相识,她总是把事情想象的完美,然后就是一次次的失望。
她坐在海边,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她想也许在某一个瞬间他也曾坐在这里,看着海,想着远方的那个她。
她去寺里上香,祈求佛祖保佑她可以找到他,可是所做的一切都是无用的,那梦想中的画面终究没有成为现实,她想,也许真的是没有缘分吧。就这样吧。
回去继续她的生活,一切还是老样子。
她答应了男朋友的求婚,准备做一个美丽的新娘,从此把他放进心底,真正的忘记才能够快乐。
可是老天又是多么的能够取悦人啊,就在猪猪婚礼的前一天,她收到了一个好心人发来的邮件,是那只猪头现在的电话号码。
她发现老天跟她开了一个好大的玩笑,她突然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办了,可他的手指却不听使唤的拨通了那个陌生的电话好吗。
电话的那一头是还是那个熟悉的声音,她哭了,因为这一切还是晚了那么一步。
第30篇、爱情故事每个爱情故事都有个男二号
他曾跟在我的身后,躲躲藏藏地像是演绎侦探大片似的目送我回家,却从没有和我正常地说过话;他曾写过我的名字,用淡蓝色的钢笔水一笔一划地刻满书本,却始终不肯赠我一封情书;他曾是优秀的红领巾少年,每日站在讲台上抓纪律,却也肯在考试中为我传递答案……他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少年,不管时光来来回回怎样转换,他始终都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用符合自己年纪的爱情方式,小心翼翼地爱着我。
他是我生命中最沉默的少年,自始至终没有说过爱,可直到现在,想起他的时候总会想到“温暖”这个词汇,他随着成长的岁月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无论多久之后再想起,他都是那个少年。
多想告诉他,我会始终记得那些好的,因为茫茫尘世中太过于难得。
爱情之外依旧有人默默地爱着
忘记了是从何时开始,迷恋上电视剧和小说里的男二号,每日念叨着他们对女主角的呵护和痴情,却到最后也不能在一起,叹息了好久,往往不是不爱,往往只是有缘无分。那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我有些记不得了。仿佛从小到大的记忆中都有他的身影,或躲着,或站在我的身后,或背风站在9月初的操场上,他不喜说话,连每日课前的点名也会让人觉得冰冷,可是好像每次闯祸都有他来收场,我们明明不熟,再多的帮助只会换来更多的感谢。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几年之后当我18岁,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时,觉得天底下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每天和自己爱的人一起吃饭、一起读书、一起描绘将来。与这些多彩的幸福比起来,以前的回忆大多变得苍白起来,每个人都需要爱,需要另一个人的陪伴,我庆幸自己能够得到,为此,当幸福太满太满即将溢出脑海的时候,我选择了舍弃自己曾经拥有过的片段。后来当那些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都成为过去,当那些肉麻的情话变得浅白现实的时候,我回头看昨日微微泛黄的的记忆,觉得自己在战场上打了个平局,我有失去,也有得到,我没有在深夜躲在被子里掉眼泪真是稀罕至极了。
重新遇见他是在聚会上,我们坐得很远,如果不是有喝醉酒多嘴的人提起,我甚至就要忘了他的名字。过程中我们就追随着那个人的回忆不停地尴尬地笑着,时间过去太久,我们早已不是昨日那青涩的少年少女了,那些小暗恋在现在看来也变得毫无乐趣了。临走的时候,我留在后面同人说话,他突然转过身来,说了声再见,我也点头,接着便看他笑着离开了。
走在大街上的时候突然间就有伤感的情绪涌上心头,这个始终徘徊在我爱情之外的男孩,按照故事剧情应该是男二号,尽管忘记了他的名字,可是关于他对我所做的那些美好的事情却从未抹去过。我知道,在青春岁月中每个女生都会遇到一个爱自己的男生,也会遇到一个暗恋自己的男生,或许会选择爱自己的,而舍弃那个暗恋自己的,可是不管年龄怎样变化,人生到老回忆起来的只有那些曾经美好的事情,而我,自始至终,都想要表示感谢。谢谢他出现在我年少的生命里,谢谢他收拾我遗留的残局,谢谢他默默无闻地爱过我,也谢谢他在最后,愿意同我说一声再见。
有多么奇特呢,我在爱情里爱着,他在我的爱情外爱着,到最后,全世界唯独只有他,是我想要感谢的人。
他将终生用一种温柔的心情来守口如瓶
也曾在朋友的故事外仔仔细细地观看着,那么浅显易懂的爱情就只有她自己浑然不知,男孩子为她买饭,为她撑伞,为她打架……直到最后换来朋友一声—因为我们是好哥们哪。真的是不知吗,还是因为彼此之间的缘分太浅太浅,只能做到一个爱,一个无害的面对。后来男孩子订了婚,一年之后结了婚,婚前曾一起吃饭,他喝得大醉淋漓,他说,还是爱她啊!之后我们每个人都被时间挑拨得距离越来越远,便也不再听说什么是非,大概都被现实逼迫着选择了沉默。到这里突地想起了诗句:让我长成一株静默的树,就是在如水的月夜里,也能坚持地一言不发。
好像,每个人都会成为另一个人的二号吧。因为是暗恋,因为是在别人的爱情之外反反复复地不得进入,但是我们都用尽了自己最大的温柔,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选择默默地付出。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换上同一种心情,觉得爱或不爱都是一种幸福的伤痛,到最后总要有落幕,只是请记得说再见,说谢谢。世界上的人有那么多,肯真心爱你不求回报的却也太少太少,而能够有这么一个人出现,使得记忆里的颜色由五彩变为多彩。
爱从来都是隐藏在最深处,就像洋葱一样,一层一层地剥开,直到最后泪流满面。我们都有着怎样的心境呢,最爱我们的,往往不是我们爱的,只好放任他在我们的爱情故事中,被时间贴上“男二号”的标签,放在回忆里。
现在想起来会心痛地惋惜,在经历一场暴雨的刹那间,我借着电闪雷鸣的光线把自己放在记忆中的那间教室里,重新审视那些存在于昨日中的事物,当他的面孔闪现眼前的时候,我便选择了在今日掉眼泪,那个时候明明不懂爱,却也能够心安理得地选择伤害。时间没有留给我价值连城的宝藏,幸好还有他的那些回忆留给我当作纪念,不知道若是能够重新来过一次会怎样,只是时间一直向前走,就如同再也没有回头路一样,我一直念念不忘,不如心存感念来得好一些。
那么,我也将感念用一种温柔的心情来守口如瓶。
他所给我的,不仅仅只有那份小暗恋
现在来说这些故事,不是简简单单地为了怀念。
那个始终在我身旁沉默的男孩子,送给年少的我一份最美丽的礼物,无论20岁,还是60岁的我回想起来,都会有幸福溢出心海。我知道我们都回不去了,回不去那些时间里,也回不去那些感情故事里,我只是想要告诉他,很高兴自己能够遇见他。
我什么也没有给予他,爱情、友情、一份年少时美好的回忆,统统没有。甚至没有微笑着同他说过话。但是他在我的生命里,并非什么都不是。
第31篇、爱情故事爱情的成品
自打我谈恋爱开始,宿舍一哥们就跟在我后边问我关于爱情的种种,
我和女友分手的时候他幸运地找到了他喜欢的女孩,但俩人是状况不断。
他心情不顺时常找我聊天,总问我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样的爱情才是大家想要的爱情?为什么我的爱情让人看着这么不堪啊?”
我每次都会想很长时间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后来我在一本书中看到了一句话,我想,这就是他那个问题的最佳答案。
“在这段爱情里,你更加了解了你自己,也学会了如何去爱那个人。”
这样的爱情或许才是大家想要的吧。
如果一个人没有真的爱过那个人,他便不会清楚地看透自己。因为爱情是催促你为她做你很多未做过甚至未曾想过的事的直接动力。为爱痴狂,或悲伤、或欣喜、或勇敢、或自卑。你愿意为她做出改变,愿意为她改变性格,甚至愿意为她付出努力来超越本我,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爱情或许就是这样,在你爱着她的时光里,她可能就是你这枚火箭的助推器,让你拼着划破原本封闭着你的天空,其间你的棱角也会像火箭脱节似的被抛掉,成为一个原本不可能想象的你。如果有一天你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也许你就会自言自语地说:“我真的变了。”或许有朝一日你跌入了爱情的峡谷,你伤心欲绝、痛不欲生,你感觉所有的悲痛都是对方造成的,都是对方的错,你与她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但当你慢慢走出低迷,也许你就会发现,你已然变了样,甚至换了一种人生态度和方向。
一个好友以前很受女孩喜欢,自打我跟他认识以来他身边就没缺过女孩子,也是他使我第一次认识到原来倒追也可以这么疯狂。有个女孩每天按时给他送来各种好吃的,那时候我就像一个穷山沟沟里的孩子猛然来到大城市似的,看着这种情节感觉难以置信,稀奇得不得了,他始终没答应人家,也没有明明白白地拒绝,就是“钓着”。高中毕业后,他跟一个从初中开始就暗恋他的同学在一起了,我们还时常开玩笑说:“都过了七年之痒了你才接受人家,这边还钓着别的,太不地道了吧。”
自打我知道他谈恋爱以后,我忽然发现,他跟我们出来玩再没以前那么忙了,手机几乎都没响过,这要放在以前是压根就不可能的事啊。一问才知道,他换手机号了,现在这个号只有家里几个人还有那个女孩知道,然后要把手机号告诉我们,我笑着挥挥手说:“还是别了,谁不知道我们几个经常跟你在一块啊,你以前那么一大帮子要是找不到你了,还不把我们叨叨死啊,我们可是五好青年,不存你手机号能给自己省一大堆事呢,现在有QQ和微信就行了。”他讪讪地笑了笑并没说话。从那以后,他就再没与其他女孩联系,真真正正地过上了“两人世界”。虽然他们最后没走到一块,但他没有像仇人一样对待那个女孩,相反,他还跟我说,他很感谢那个女孩,因为她带给了他改变。我想,虽然两个人没能走到一起,但至少两个人没有因为分开而失去对爱情的向往。
爱情好像无孔不入,悄无声息地就改变了我们,甚至我们都没有一丝察觉。我想,即便是一段感情没走到终点,但你们在一起经历的点点滴滴,却永不会消逝。它依然会改变着你对食物的品味、衣着的搭配、事物的审美和感情的理解。
“她改变了我,造就了我,却让我成为了别人的情郎。”一个经历八年初恋的驴友曾含着泪告诉我。“这么多年的感情生活中,她教会了我如何去爱、如何去承担、如何去珍惜,却在最后一刻撒了手。”我想,这才是最最悲哀的心底话吧。
岁月不会因为你的改变而停滞,也不会因为你的悲伤而减缓,它所能做的,就是随着它的变化,使你慢慢地接受现在的一切。经历过刻骨铭心的我也知道,回忆过去,痛苦的相思忘不掉,她伴着你,教会了你所有,却没能陪你走到最后。但我希望,即使是这样,你们这些爱情的成品也能够在彼此的半路相遇,然后走进彼此的后半路。
让我们含着泪感谢那些改变过你的人。因为你不需要悲伤,相信下个路口,你能遇见更好的她。只是,我不希望你们再听到人都是会变的。
第32篇、爱情故事倒追的爱情不掉价
N年前,闺密拿着一张照片跟我说:“就是他了!”当年的我对这句话并没有太在意,要知道这位姐姐的兴趣5分钟一换,说起喜欢的东西来比川剧变脸还快。谁知道,这句话一出口,她还真就没变过。
眼睁睁地看着她从水嫩嫩的大姑娘变成大龄妹,从大龄妹又进化成为“剩斗士”,以前人家问她“有对象了没”,现在别人开始问“孩子多大了”。她父母愁,可她就是拿出了“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架势,还非君不嫁了。
当时,闺密和“目标”一直保持着一种类似于铁哥们儿的关系,而闺密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却不肯捅破这层窗户纸。于是就这么拖着,闺密还期待着“目标”有天能够智商指数突然爆发,蓦然回首,发现她就是那个在灯火阑珊处的人。这可把闺密的妈妈急坏了,老人家婚姻介绍所去了无数趟,参加相亲活动比大姑娘还勤快,只差没跟婚介所的大婶们拜把子结个“金兰之义”了,可是她家闺女照旧。
今年年初,新的状况出现了——闺密的公司来了个新人。“目标”对粉嫩嫩的小学妹照顾有加,学妹也对“目标”有意思。这下,闺密开始急了,连续五六个晚上给我打长途电话,每晚都是追溯往事恨君不知妾之心。我以为她已经陷入了自怨自艾的怪圈,谁料有一天晚上,她打电话过来豪情万丈地丢了一句话:“告诉你,是我的就是我的!”
这句话,我怎么听着都像是肥皂剧里女反派的经典台词。
不管怎么样,在蛰伏了几年后,她终于开始采取行动。第二天,她拉着一个小姐妹,把多年不变的黑色长裤变成了飘逸的裙子,发型配饰也统统改头换面,以银行卡瘫痪为代价,狠狠让“目标”惊艳了一把。
紧接着,闺密借助哥们儿的身份,开始频繁地在“目标”家里露面,充分展现自我,“刷存在感”,哄得二老两眼放光。闺密倒也不开口,只说是“朋友嘛,应该的”。但是毫无疑问,她一转头,二老铁定会对“目标”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而此时的小学妹还在忸怩着。
接下来,公司组织活动,出去旅游。闺密毫不客气地拿着车座票跟人事部门的同事说:“把我和某某安排到一块,晚上请你吃饭。”他俩关系好,顺水人情加上还有晚饭,谁都乐意做。于是,闺密和“目标”一路说说笑笑,小学妹只能眼看着。这样的事情不断发生,从同一条起跑线上开始竞赛的两个人,闺密已经隐隐超出小学妹。
终于,发生了一件决定性的事情,“目标”突然胃疼,似乎还比较严重。小学妹急得直哭,而闺密却不言不语地拿出了一个小包,闺密没有胃病,“目标”看见,里面的药都是这么多年来自己常需服用的。
故事到这,闺密完胜。
总之,我的闺密终于披上了婚纱,和自己心爱的男人一起走上了红地毯。那天,她真是美极了!小学妹在桌上默默喝着酒。不知道她以后会不会明白,自己并不是韩剧里的女主角,爱情也不是只靠可怜和等待就能获取的。爱情不是一种施舍,有的时候,它需要你努力去争取。
第33篇、爱情故事想要恋爱的姑娘,你要像一块蜜糖
一个90后女孩,感情生活一片空白。
以前还觉得这样也挺好,她忙着学习,看不上那些谈恋爱的姑娘:把时间都浪费在了没意义的事情上。
她25岁了,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奔三的大龄青年。她很焦虑,想马上能找到一个男朋友,谈情说爱,结婚成家。可她从来没遇到过喜欢的人,也不知道怎么寻找。
我见过一些没有男人追也不会追男人的女孩,她们往往不是自身条件,最大的问题是性格清高,浑身散发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
她们对待感情的态度很矛盾,一方面渴望被爱,另外一方面又对男人保持戒备和警觉。
中国有一种老实孩子最可怜,情窦初开时被要求活得像灭绝师太,不能有七情六欲,小机器人一样只知道学习;到了适婚年龄,又马上要求他们启动恋爱程序,恨不得立马抓来一个异性配对成功。但就像你不能让不会走的孩子直接会跑,已经习惯了孤独的人又怎么可能一下子在爱情中如鱼得水呢?
什么事都需要学习,谈恋爱也是一样,总要开始试着去爱,敞开自己。
小说《飘》中的女主角郝思嘉,在展现自己魅力的时候,会让自己的绿眼睛跳舞,酒窝笑得更深,在小伙子们的恭维声中放声大笑,他们都为她倾倒。
想谈恋爱的姑娘,应该把自己变成一块蜜糖,甜了自己,也黏得住别人的目光。
我曾在丽江的街头,看见一个独行的姑娘,在一片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缓步慢行,用认真而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街头的风光,对目光所及的人都善意微笑。那一刻,如果是男人,我想我会爱上她。
第34篇、爱情故事赠你一架爱情的天梯
前段时间,大家都在谈论王石的小三,但是,我忽然被“爱情天梯”这个故事深深吸引。
这让我想起一篇小说:《老婆是个垫脚石》。小说写的是一个男人踩着老婆的肩膀往上爬,爬上去后就扔掉了梯子。虽然大佬们未必就都踩踏了老婆的肩膀,但是,成功之后脱离关系,也和踢掉阶梯差不多。
或许,这就是男女最大的不公平。当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你却只能成为垫脚石,他第三春第四春,“一树梨花压海棠”,你却只能“萧瑟秋风愁云惨雾”;他若有心,还能为你立个纪念碑,他若无意,你只能成为脏石头,扔到一边——周立波不理解为什么安徽高考作文题是《梯子不用请横放》,现在他应该明白了,“梯子”不用,请善待,也是一个人的基本修养。
所以,怎么对待“梯子”,是一个人的修养与境界,是他能走多远飞多高的证明。而爱情天梯最让人感动的就是,它是一个男人为一个女人搭建的天梯:他为了和她在一起,私奔到深山,而为了出行方便,他为她凿了6000多级石梯,他这一辈子,就只为了守护她。这不是一条普通的阶梯,这是心的出口,是通往希望的阶梯,它让人看到,一个人如果真的爱你,他会给你搭建一架巨大的幸福阶梯,那是你们通向未来的路。
所以,这就是爱情。它若在,你们就都可以登天;它若不在,那你们就只能下地狱。那些撕破脸皮的人,那些互相谩骂侮辱指责吵闹的人,他们都是爱情溜走后的施虐者,但也是可怜人,因为他们不懂得,即使爱情消失,也最多就是天堂幻灭,回到人间即可,至于打入地狱,实在没必要。
“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电视里传出这样的歌声,我忽然觉得,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不是要送他CD,而应该送他一架天梯,带着他,走向高处,走向快乐,走向天堂。爱情不是要过去的CD怀旧,只有当爱情没有了,才需要过去的CD,而现在,我们只想要一架天梯,把我们送到高山之巅。
第35篇、爱情故事婚姻&爱情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尴尬的状况:拼命追你向你示爱的人,你却不一定喜欢;你所爱慕且一心想委身于他的人,却不是真爱你。如此,问题便出来了,婚姻与爱情到底是不是一码事?磕磕绊绊的婚姻或许靠经营可以勉强维系,但爱情却不是靠经营就能产生的。
事实上,婚姻是人类进入文明的一种“维稳”组合,说到底是一种家庭式利益共同体,是两性关系的一种契约,这也是为什么大凡婚姻法里都会保留着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条款。而爱情则是一种诗意化的浪漫,被确认是生命中的小概率事件,它无价且无偿,发自肝胆,受之肌肤,三观契合,心灵相悦,绝非一般人所能得;它无需契约,却本身就是一种精神的约定,自给自足,可遇而不可求。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大多数人仍一直解不开婚姻与爱情这道方程式,以为只要他爱你,或你爱她,和谁结婚都一样,都能日久生情。殊不知,婚姻很难沿用俗不可耐的成功学逻辑,不是你坚持,就能赢得至死不渝的爱情的。
日前,中山大学哲学教授翟振提出了一个命题:到底是找爱自己的人结婚好,还是找自己爱的人结婚好?倘若你陷进这一命题,便无疑会被抛入一个两难的选择境地,从而进入一个二律悖反无所适从的死循环中。
于常人而言,找个爱自己的人结婚,总会心有不甘,总会觉得倘若和其他任何一个人结婚,都会聊胜于现在的婚姻;但找个自己爱的人结婚,又总会担惊受怕,总会担心激情过后他(她)会去养小三偷情人。翟教授这一貌似哲学式的(婚姻亦或爱情)命题,不好也不坏,至少它有助于我们理性地面对活生生的自由意志与独立人格,能让我们进一步梳理我们自身的价值观和婚姻观。
我们无力匡正婚姻与爱情,只是想激发一种深层的思索。因为有太多太多的现实让婚姻难以理喻,令你春心萌动的,不一定适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与你白头偕老的,不一定曾令你心动,至今两情相悦。故而有人无奈地调侃,和自己爱的人恋爱,与爱自己的人结婚。
婚姻与爱情永远是个形而上的话题,既无规无距,又藕断丝连,说不清道不明。自古至今,人们向往、歌颂爱情,但却发现婚姻不等于爱情的延续,却往往成为爱情的坟墓,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我们的爱真的匮乏到不能承受婚姻之重了么?
第36篇、爱情故事爸爸妈妈的爱情
不知为什么,爸爸和妈妈竟神差鬼使般地恋爱了。听妈妈说,他们的恋爱是从读书写诗、吃烧饼、看电影开始的。我一听就觉得很老套,一点儿也不浪漫。可妈妈讲得津津有味。她说,那时候她家里很富裕,上完中学后,姥爷让她去银行当收银员,她却进了工厂,当了一个满身油污的车工。这一举动,后来被爸爸称为“天赐良缘”。
有一天加工零件时,妈妈发现那份图纸画得很漂亮,图纸上签名的字迹也很潇洒,她顿时眼前一亮,爸爸的名字便深深地印在她的心里。更巧的是,那年冬天,雪下得很大。在食堂大厅的走廊外,她看见了绘图纸的瘦弱男孩正在洗碗,单薄矮小的身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这场面让她一下子产生了同情心,暗自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拯救这个人。”
在一次职工聚餐之前,爸爸主动与她打招呼:“咱们是同乡,一起聚餐吧!”妈妈笑了:“我不认识你,谁跟你是同乡啊?”虽然没有聚成,但他们对彼此的印象很好。
其实,爸爸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兴趣广泛。他多才多艺,干什么爱什么,非常痴迷:最初搞工艺设计,绘得一手好图;写诗、绘画、摄影,样样精通。他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戴大红花,上光荣榜,成为许多姑娘追逐的对象。
后来,不知是妈妈经常找借口去爸爸那里借书看,还是他经常到她住的女工宿舍楼下溜达,总之他们相恋了。他们一起看书、写诗,探讨人生的理想;一起看电影、逛马路,寻找生活的乐趣。最浪漫的是,他们去看电影时,爸爸总把自行车骑得飞快,妈妈在后面吓得直叫,不得不把他的腰搂得很紧很紧……电影散场后,他们还经常到路边的小吃摊上买红薯或烧饼吃。所以,妈妈称他们的爱情为“红薯加烧饼的故事”。
妈妈曾自豪地说:“如今年轻人经历的,我们都经历过。虽然在外人看来,我们的结合不般配,但我们的心是相通的。其实,女人找对象就如炒股,关键在于你的眼力,要善于发现潜力股,这样才会有发展前途。你爸爸就是我发现的‘潜力股’!”说这话时,我发现妈妈脸上放着红光,眼睛亮晶晶的,一副陶醉的样子。我知道,妈妈一定很幸福。
婚后的日子是平淡的,但爸爸妈妈用他们的智慧和幽默给生活增添了无限的色彩和浪漫。
一晃20多年过去了,如今当我坐在大学校园里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爸爸已经是某大型国有企业的中层干部,身体也在妈妈的精心调养下有些发福了,俨然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
爸爸妈妈的爱情故事使我懂得,爱情是两颗心的吸引和碰撞,与身高长相无关,与门户地位无关。
第37篇、爱情故事幸福的沸点有多高
他是朋友圈中最成功一个,资产百万,生意涉及国内各大城市,一年中多半时间都在天上飞,别说我们,他太太想见他一次都难。那天,难得他清闲,请我们去玩。在郊县的景区,他包下一幢别墅,任我们疯狂折腾。
山野空气清新令人沉醉,大家兴致勃勃,钓鱼,烤肉,打牌,跳舞,玩得不亦乐乎。唯独他,电话一个接一个,时而为员工的错误暴跳如雷,时而为迟迟未至的货款说尽好话,时而又为职能部门的刁难曲意奉承……虽说是出来游玩放松,可眼前的欢声笑语美景如画,他根本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他那么烦躁,在草地上来回踱步,犹如困兽。
我拉他聊天,他仍然处于焦虑之中,无法平静。他说,贮存的原材料价格一跌再跌,客户被同行抢走,仓库意外失火损失惨重,儿子没有考上大学……总之,一切都不如意。他的目光移向远处那帮玩得忘乎所以的人,感叹说:我愿意和你们在一起,就是希望能被你们的快乐感染。你看,你们都是幸福的人,除了我……
我诧异,在我们眼中,他是标准的成功人士,名车豪宅,珍馐佳肴,随时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从来不用为钱伤脑筋。可是,他竟然不幸福。
我一时失神,想起我们小区的保洁员。她50多岁了,负责6幢楼的卫生。每天早上6点钟上班,拖地板、擦楼梯扶手和健身器材、清理垃圾,很辛苦。有一次和她聊起来,她说,老公在快递公司上班,赚钱不多,但对她体贴入微;儿子读高三,成绩不错,体谅父母赚钱不易,非常节俭。婆婆身体不好,但也能帮她做做家务,回家有口热饭吃,很不错了。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晚饭时,一家人围着桌子,热热闹闹地吃饭。
她皮肤黑红,脸色暗哑,廉价的衣服洗得发白,一看就知道生活艰辛生存不易。可是说这些话时,她笑着,眼里流光溢彩,幸福和满足溢于言表。
我想,幸福也是有沸点的吧。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有的人需要100度才能彻底释放幸福的清香,而有的人,也许只要30度,便能将幸福浸泡出芬芳四溢的香味。我的朋友生活富足,人生畅意,可他的幸福沸点也因此而提高了。名车,豪宅,甚至环球旅行,也不能将他的幸福烧沸。而那位保洁员,她日子清贫,对生活没有更高的要求,反而因此降低了幸福的沸点。对她而言,幸福不过是一碗红烧排骨,或者晚饭后与爱人安然地牵手散步。
一个人是否幸福,并不取决于你钱财的多少,而更多地由你的沸点高低决定。所谓快乐,无非是把幸福的沸点降低一些,再降低一些。
第38篇、爱情故事只为爱情
是命中注定,还是不合时宜?和他的两次相遇都那么云淡风轻,欲行犹且止,患得亦患失,洒脱的言行,能掩饰内心的坚持,终究难掩真心所愿……
前男友结婚的那天,她第一次一个人来到酒吧,那种有乐队弹唱的音乐吧,独自坐在吧台的拐角。
人们在台前起舞,她却视若无睹,音乐在耳边奏鸣,她却听不到声音。想起了初识时的欣喜,想起了热恋时的甜蜜,想起了令她彻夜难眠的蛛丝马迹,想起了让她撕心裂肺的宣判谜底,如今都随着一场婚礼,变得全无意义,她只觉整个世界已被抽离。
也曾偶尔注意到站在只隔一座的那个男生,很干净也很特别。隔三差五说些什么,引得身边3个美女一阵笑语,却似乎跟谁都不亲密,更多时只是看着前方独自轻轻摇曳,从不敬酒,时而自饮。
“那又如何,花花公子罢了,与我何干?”念头只是这么一闪,她又叼起了吸管。只是,再不会有一个与他一样的人,只是,今天他已婚。虽说伤透了心,却仍控制不住自己留意着各种关于他的更新,虽说不再联系,却仍不断幻想各种邂逅的场景。只是,时常能在不同时间、地段碰到不同熟人的偌小的一座城,竟再没一次重逢。不觉间吸管已被她咬得再喝不到那刺口的酒水,如同早已流干的泪。
“嗨!她们说你是冰山。所以我冒险输了来找你要电话了。帮个忙吧,不然要连喝3杯呢。”
她从沉思中惊醒,抬头看到了那个特别的男生。淡淡的略带邪气的笑容,却有着清澈得令人不忍移开视线的眼睛。
“我实在没心情。”像是害怕对视的小动物,她却呓语般答着转过了脸。
“Whenthere’sadevilinsideyourheart,youdon’tevenneedtoexpectanangel。”
男生平淡的声音又一次在耳边响起,又似洪钟般响彻在了她的心里。肉眼几不可见的颤抖中,她移回了目光。不曾变化的笑容和目光,不再邪气,真挚纯净。那就留个电话吧,她想,就当是冒险和放纵。
今夜,回想起那相遇,真难以判断,究竟是命中注定,还是不合时宜。她用辞旧迎新的天意,试图助长一些心中的勇气,却又恐惧如此的衔接,是否只是上一场悲剧的延续。或许上帝,就是不喜欢他的孩子们揣摩自己的用意。
那天之后,那号码却一直不曾打来。若是隔天就来电邀约,想必就如料想般是一个轻浮的花花公子吧,可是几天过去,却又似乎有那么一些希冀,她自己都觉得,真是矛盾的心理。不过她知道自己是肯定不会主动打去的。伴随着忙碌和悲伤的更迭,日子一长就慢慢淡忘了,只是偶尔想起那句英文,又会猜想那是怎样一个男生,就这样直到第二次相遇。
“嗨!世界真小,又见面了。”
“是啊,你好。”
她并不爱去聚会,可也实在拗不过要为同学庆生的一堆人,以现在还未平复的心境,其实根本就不想面对那么多人。不曾想到,他也是同学叫来的朋友之一,呵,这城市真的不大。
真是一个奇怪的男生,上次身边伴着3个美女,这次众人之间游刃有余。很自然地,他也再次注意到了因为不适应这气氛而一直作壁上观的她,带着与上次一样的招牌笑容坐到了她身边与她攀谈起来。
“那么,最近心情好些了吗?”他看着她,又是如上次般突兀的一句。
“嗯,好些了,你那天为什么会突然冒出那么一句?”
“我好像能够感受到,跟我之前一段时间很像。”
“那你怎么好的?”
“我试着去相信,凡上天不给我的,必不是最适合我的。到后来,就真的笃定,只要摒弃残念地坚信,老天一定不会无情。”
他又笑了。
他所说的,大概就像人们怀念的,往往不是一座城,而是自己抛洒在那里的青春,是在那儿付出种种努力的过程。可若是住在那里觉得冷,不论那儿有多少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纵然心疼,终究,还是会到别处营生。
从那以后,交换的电话号码才起了作用。短信、电话,她得知了他是银行客户经理。他们都喜爱艺术,于是,又时而一起看画展,看演出。或许,他真的和她是一类人吧。
不知是因为心中还有对社交达人的犹豫,还是没整理好自己不愿应对,抑或分不清是否只是好奇宁可惺惺相惜,她并没有把他放在重要的位置。时而想起过去心情低落,还会向他倾诉,他也只是用淡淡的话语开导。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曾几何时能够轻易被这城市勾起的回忆,竟渐渐如滴入池塘的墨滴般丝丝袅袅地变淡,直至看不出痕迹了。是回忆不起,还是根本不愿回忆,她自己也说不清。人总是在向前走,她渐渐觉得这真心是件好事。是时间够长,还是他在身旁,她还是说不清。
然而,时间长河的流速却似与年龄成正比,她也越来越感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年长的女同事热心地要帮她介绍对象,家人开始催促她相亲。可她却反倒不似失恋伤心时那般急迫了,是因为知道他也单身的原因吧。
“我家人给我安排了相亲,是我领导的亲戚,推不掉了。”
“呵,那就去见见吧。”
“喔,可好像从没听你说过要相亲嘛,因为是男生所以不急吧?”
“不是,我觉得相亲目的性太强了。”
“那你还叫我去见?”
“你自己可以不带目的性啊,就当是多认识些朋友也不错。”
“那你自己不也可以去多认识些朋友?”
“我这工作天天接触那么多人,应酬那么多,根本没必要再去专门认识人了啊。”
是啊,他的工作。他认识的人太多,应酬也太多,有着各式各样的朋友。若真如他所说初见时在酒吧的3个美女是他的私人理财客户,她都不愿去想还有多少这样的客户。她知道,当自己开始纠结于这些时,就真的已经喜欢上他了。她其实本也只想找一个成熟、稳重、顾家、有着安稳工作的男朋友直至结婚,可不论通过何种途径认识的人,却总是感觉少了一些东西,要么没感觉,要么没共同语言,甚至在生活态度上都有冲突。也是,如前男友般看似靠谱,不也离她而去了嘛。慢慢地,她发现,原来挑人,才是最大的挑剔。
“这次的相亲对象很不错呢,家境非常好,一流大学博士生,人很老实的。”喜欢上了,她就实在忍不住用这样的话语来挑拨他,低头端起杯子,却偷偷向上偷瞄着他的反应。
“看你想要的是什么了。”
他又笑了,明亮的眼睛,仿佛深入了人心。可她却宁愿看到他哪怕一丝的愁容。
他淡然地听着属于她的爱情,他从不曾问起她的工作,他甚至不反对她去相亲。她却不愿意相信闺密所说的自己只是备胎,她觉得这些都不是出自他的本意。是因为已经深深地爱上,还是因为能隐约感受到那真诚不带一丝放浪?
可终于,在父母出游独自在家的雨夜,她内心的焦虑和煎熬爆发了,她不想再就此不明所以。明明能够感受爱意,却没有一句我爱你,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过如此。她要拼尽全力,只为余生不必叹息。
“你在忙吗?”她发出了短信。
“嗯,有个重要客户,陪着行长亲自应酬。怎么了?”
“我胃很痛,走路都很难,父母出门旅游了,我想去医院,你能来接我吗?”
那是怎样熬过的一刻钟,始终没有回音,她终于忍不住,哭了,原来不安的猜测都是真的,原来我并没有特别到唯一,原来还是前途更重要吧。
敲门声响起,开了门,已淋湿的他一脸焦急地站在门外,一改往日的淡定。
她扑到了他的怀里。“为什么?为什么?”她将心中的问题统统砸出,再无保留,再大的煎熬她也能承受,但求缘由。
“我也曾如你一般,回忆中缱绻不返。虽已调整好自己,却仍对新的开始有所畏惧。两次都是在酒吧遇到你,我知道自己只是应酬所需,并不属于那里。虽然你的反常令我好奇,却不知那是否是你悲伤后的放纵恣意,心中也有疑虑。”
“正因你对回忆的描述,我发现你也用情至专至深,为爱义无反顾,于是渐渐对你心有所属。有我的呵护,过去的伤,总会为时间所平复。不急于将心意坦陈,只因看到你,仍为疑惑的心魔所困。不反对你认识各种人,只有认清了虚妄,才能更好地将其与真心细分,去伪存真。”
他把她紧紧搂在了怀里,在她耳边倾诉低语:“无关回忆,只因是你,无关婚姻,只为爱情。”
第39篇、爱情故事相亲这回事
如果爱情是一盘菜,那么相亲就是一种烹饪技法。相亲能被人类沿用至今,自有其价值。你千万别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去相亲,瞧瞧你身边的那些剩男剩女,曾经也都对相亲不屑一顾,如今不也乖乖就范?而且他们的资质可一点也不差。对待相亲这回事,最理智的态度就是保持平常心,不排斥也不寄予厚望。
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去相亲,就坚持到底。如果去,就不要带着一脸痛苦的表情,这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也有损自己的形象。
媒人问你有啥择偶要求,假如你喜欢身材像某歌星的、气质像某演员的,直说无妨,千万别谦虚说没啥要求。否则,媒人给你物色来的对象,很难合你的口味。就像你去饭馆点菜,你对老板说上一份“随便”,就是神厨也做不了。
相亲最大的弊端,就是容易误读。见面时的第一眼,必定是心急又佯装漫不经心地将对方打量一番。你这边心想:“晕,西装革履,太正统了,不是本公主喜欢的类型。”他那边琢磨:“哎呀,说话太腼腆了,不是本公子喜欢的类型。”陌生人初次见面,哪能自由率性呢?或许他平时是典型的休闲派,相亲时特意换上这身打扮;或许她本是性格开朗的人,相亲时才刻意扮出这副姿态。可这第一印象太固执,常常让双方都没了再继续交往的意愿。所以,不妨调整一下想法:反正不知道对方喜欢什么样的,就做最真实的自己,言谈举止方面自在洒脱一些。
相亲时,外表是传递给对方最直接、最透明的信息,并且强烈到常常让人忽视你的内在。如果你对自己的相貌底气不足,不妨使用些道具,比如打电话、发短信和聊QQ,在没有见面之前多交流,待展现出内在魅力后再相约见面。这样一来,相亲的成功率会高得多。
有的人会有这样的疑问:见面时,需要找个第三方到现场助阵吗?如果你是因为害怕冷场而找个第三方陪同赴约,那就错了。如果实在话不投机,无论多少人帮你们制造话题,也无济于事。相反,若聊得来,其他人在场纯属多余。至于聊什么,自由发挥就好,比如相亲的场所播放着老歌,你就说这首歌挺好听的,问问他(她)喜欢谁的歌。如果他(她)说喜欢某某某,你可以说这个明星不仅歌唱得好,电视剧演得也不错,再问问他喜欢看什么类型的电视剧……这样一环扣一环,不断关联、发散,对方的气质、品位、生活观念等基本上就可以了然于胸了。
如果你觉得对方还不错,相亲次日可主动与他(她)联系,简单问候一下就行,不必着急再次见面。也可以故意延宕时间,制造一点悬念,估计对方已经开始琢磨你这边为什么没有行动时再做出行动。当然如果等来对方主动时你再回应,效果更好。但是,如果再次主动后,三天内还没收到对方的任何回应,你可以期待下一位了。
第40篇、爱情故事学会等候
他和她是同学,也是青梅竹马的恋人。
他很穷,穷得连上她家都只能空着手。她不会要他的东西,但她的父母却在意。
她的父母阻止他们交往。在他们眼里,爱情真的是很现实的东西。他有房子吗?有谋生的技能吗?他能供养得起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吗?
他不能。他只有每天到一个砖厂帮工,赚每天20元的工钱。他二十五岁的时候,托人提亲。
媒人回来告诉他,只要你能拿出10万元,这事算成了。
他和她说,你能等我吗?在我30岁之前,我一定要娶你。她感动得要哭。
他听说养珍珠能赚钱,便拿出了自己的所有积蓄买了蚌苗。但由于水源不好,蚌却结不出珍珠,血本无归。
他对她说,他要到很远的地方承包一片水田,让她等他。他在外乡真的承包了一大片水田,靠一个远房的亲戚帮忙,在银行里贷了十几万元的款,全买了蚌苗。
一年过去了,他的蚌全活着,但结的珍珠却很小,他以为是上当受骗了。他去请教经验丰富的养蚌人,养蚌人告诉他,他的蚌苗是这样的品种,只要耐心等待就行了,也许是三年,也许是五年,或许更长。不像其他的蚌,几年便可结珍珠。这种蚌是野生的,里面孕育的珍珠可以卖上很高的价钱。
他很高兴,写信告诉她,让她等他。三年或者五年后,他就有钱了。三年后,他剖开了一些成熟的蚌,珍珠果然个个圆润剔透,他收回了贷款的成本。
第四年的时候,他又写信告诉她,他现在开始赚钱了,已有3万元的存款了。
但是在第五年,他把所有蚌剖开,换来一大沓钱的时候,他却得到了一个消息,她要结婚了。
他很悲伤,但却不恨她。他只怪他的蚌,为什么要5年才能结成一颗珍珠。
他去参加她的婚礼,送了她很多钱。他恭贺她时,只说了一句话:“我等候一颗珍珠真的要五年。”
她听不懂他的话。
后来,他扩大了他的养蚌规模,几年后,成了当地有名的养蚌户。后来他又开办了珍珠深加工企业,现在已有上千万的家产,是地方上有名的企业家。
听说他的办公室挂着两幅很大的字,一副上面写着“蚌病成珠”四个大字,另一幅却写着“等候”两个字。所有人都看不懂,他也不作任何解释。
其实,这六个字,包含着他事业的成功和初恋失败的种种滋味。
第41篇、爱情故事从门缝里展出一面旗
几乎每一个关于爱情的童话,故事最终的结局都无一例外地落入一个模式,公主和王子最终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至于是怎样一种幸福和快乐当然没有交代,给人们留下了想象和延伸的空间。
她偏着头问他,你说公主和王子结婚以后会不会闹矛盾、吵架什么的?他伸出手指在她的鼻子上刮了一下,说,小傻瓜,当然会的。
那时候,他们刚刚结婚半年,没有豪华的水晶宫殿,也没有成群结队的仆人,只有一间80平方米的房子和对爱情的美好憧憬。
然而,那间房子是贷款买的,每个月除了还房贷,还要交纳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手机费电话费等,生活一下子变得捉襟见肘。
有一次,公司派他去外地出差。走的时候,他嘱咐她,抽时间去交水电煤气费,抽时间陪陪父母,别老在街上闲逛,小心别被坏人拐卖了,两个星期很快就会过去的,等他回来。
她点头答应,湿了眼圈,恋恋不舍地送他出门。那一刻,他的心潮湿、温润,暗暗下了决心,要对这个女人好一辈子。
等他出差回来,未到家门口就看到门上贴了两张水电煤气的缴费通知单,揭下单子握在手里,打开家门,一股霉味冲鼻而来。天!他疑心自己走错了家门,抬头看看墙上的结婚照,他和她笑得甜美幸福,他才相信这真的是他的家,并没有走错门。
霉味是从剩饭剩菜里发出的,床上的被褥没叠,鞋子满地都是,衣服胡乱地搭在沙发上。茶几上,是零乱的食品袋子;打开的书,散乱地堆在地板上。这哪里还是一个家,根本就是一个战斗后的战场。他心中升腾起怒气。
好容易等到她下班回家,她惊喜地扑上来,说:“老公你回来了?”他坐在沙发上生闷气,不理她。她撒娇地问:“老公谁欺负你了?我去给你报仇。”他推开她说:“臭袜子东一只,西一只,衬衫东一件,西一件,你就不能收拾一下?”她也恼了,冷笑道:“拉长了脸给谁看?臭袜子、脏衣服还不是你扔的?再说了,我嫁给你,是做你的妻子,而不是保姆。”他回言:“我娶的是妻子,而不是公主。”
两个人你来我往吵了起来。她愤愤然:“你还当我是你的妻子?你下了班,不回家,和那帮狐朋狗友,一起吃喝玩乐,心里根本没有这个家,也没有我。”
他回言:“你好?发了薪水,直奔商场,喜欢的服饰,不管多少钱,买时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要喝西北风,我也忍受你很久了。”
她的眼泪掉下来:“结婚以前,你不是说我要天上的星星,你不给我月亮吗?把我骗到手就万事大吉了?”
他冷笑:“嫌我不好,尽管找好的去。”
她第一次发现,他竟这么不讲道理,赌气摔门而去。本来是打算离家出走的,可夜已深,外面黑乎乎一片,她有些害怕,于是站在走廊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站了半宿,腿都有些酸了,也不见他出来找她,她有些心灰,原来自己在他的心中如此无足轻重,他并不担心她是否被人拐骗,是否会遇到色狼,想到伤心处,红了眼圈。
正难过得不可抑制,忽然发现从门缝里展出一面白旗,借着走廊里昏暗的灯光,看见白旗上画着两个卡通人,一个长头发公主在掉眼泪,一个忧郁的王子在旁边小心翼翼地端着一只大饭碗接眼泪,底下有一行小字:我错了,回到城堡里再找我算账,你若走了就没机会了。
她破涕为笑,在白旗上写下一行小字:我不是公主,你也不是王子,我们一起动手,把家里打扫干净吧。
不大一会儿,门缝里伸出一只手,把她拽回屋里。
是的,她不是公主,他也不是王子,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凡人,是一对有缘牵手的红尘中的柴米夫妻。家务事都伸把手,彼此学会谦让和包容,顺利度过婚姻的磨合期。爱如玻璃一样轻脆易碎,唯有轻拿轻放,唯有珍惜才能使爱升华。
第42篇、爱情故事男人凭什么要那么爱你?
一次在图书馆无意看到一本书,书中数十个赤裸裸的真实案例与针针见血的剖析,意在戳破男人的假面具与谎言,拯救沉浮于无奈与彷徨中的女性同胞们早日脱离苦海。看完后我也如梦初醒,对照着书里的案例,一下子删掉了QQ里不少玩暧昧的异性。后来谈恋爱时,我也如法炮制,结果却无疾而终。
那天,我正步履匆匆地赶去一个地方,突然一位男士从后面跟上来说,你好,可以认识你吗?看我一脸狐疑的表情,他连忙简单地介绍他自己。我见他文质彬彬的样子,也就没有多想,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心里期盼着传说中的艳遇。他说我完全是他喜欢的类型,文笔好,又会画画。起初我们志同道合相处得很愉快,可没过多久,我就感觉到他没有之前对我那么热情了。我猜想他并没有那么爱我,于是果断提出了分手。
其实女人提分手,大多不是真的想分手,只是想验证对方对她的在乎程度,提醒对方更爱她多一点。结果他真的就没再理我了。朋友纳闷地问,你们不是才开始恋爱吗?我理直气壮地说,对呀!才没几天他就已经没那么喜欢我了!朋友叹了口气说,你们才恋爱几天,你凭什么要求人家那么喜欢你?我被问得哑口无言。我们既非青梅竹马知根知底,也非患难情侣同甘共苦,我凭什么要他~开始就那么爱我呢?感情是需要时间来沉淀的,而刚相识的恋人就像巧然相遇的浮萍,稍有风吹草动就有可能分道扬镳。
撇开那些动机不纯的异性,一心奔向围城的交往对象也可能没那么爱你。很多女人都会问男人,你爱我吗?你还爱我吗?我倒以为女人提问之前该扪心自问,你凭什么要他那么爱你?难道就因为你是他名义上的女友或老婆吗?爱是相互的,如果你足够爱他,那么他自然会那么爱你。
现代社会,男人出轨的好像越来越多,离婚率也逐日飙高。表面上罪魁祸首是男人经受不住诱惑,实则女人也有原因。男人都在感慨现在的女人太现实了,没车没房没钱的,一切都免谈,忠贞不二、任劳任怨的女性越来越少。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可谓是一段佳话。当年卓文君放弃雍容华贵的生活与贫困书生司马相如私奔,为了生计甘愿在酒肆卖酒。后来司马相如显达后想要纳妾,卓文君得知后肝肠寸断,写下了字字含泪的《白头吟》。司马相如看完后,明白了妻子对他的情深意切,便不再纳妾。
司马相如凭什么那么爱卓文君?凭的是卓文君为他付出了太多太多。同样,薛平贵又凭什么不弃糟粕之妻王宝钏17凭的是王宝钏在贫病困顿独中守寒窑18载一心等他归来。男人凭什么要那么爱你?凭的是你也那么爱他。
第43篇、爱情故事你带什么上孤岛?
他对她说一个他突然想起的小测试。
那是几年前了。他在网上,有朋友发问,设想你将去一座孤岛,荒无人烟,就像鲁滨逊那样。你可以带一样东西,随便什么,但是只能一样,你带什么?当时他信口给出的答案引来哗然一片:有人惊叹不已自愧不如,但更多人是认为这不能算数。他说的是:游艇。后来太多朋友笑他耍赖,他想了半天说,那要不就带狗吧,好歹能做做伴,也不用太操心。
他对她说起这段往事的时候,一直都微笑着看她。她仰头看见他在黑暗中依然发亮的眼睛,柔声问他:那现在呢?她知道他的答案,是的,她根本不必问的。她的声音透着笃定的温柔。他笑了,伸手抚了抚她的头发,侧过脸。我会带台电脑去,他说。瞬间的失落中,她听见他继续说,嗯,就要电脑好了———当然我们假设这里能接上网络,这样我就能在视频中看见你了。我不会带你去的,绝对不,那边是荒岛,我不舍得你受苦。
第44篇、爱情故事不系扣的爱
那时他们刚刚结婚,日子并不宽裕,一台彩电是家中最值钱的东西.他在在工厂上班,她没有工作,天天在家洗衣做饭。
二月里春寒料峭,她为下班回家的他端上一杯热茶,突然发现他白衬衫领口的扣子居然没有系上,脖子生生露在外面的冷风中,再一瞧,袖口也是大开着的。不冷吗?她想,也许是他干活身上发热了吧。
第二天早上,他准备出门,领口袖口还是大敞着,她按捺不住,走上前要给他系好,他竟然阻拦:“扣上好难受!”她温柔地劝说:“外面风大,还是系上吧!”他于是乖乖听话,像个孩子似的,任由她摆布。
她目送他走出家门,忽然,她看见他的手伸向领口,然后是袖口。她明白了,他是在解开扣子!她自然生气:都要当爸爸了,还任性得像个毛头孩子!
晚上他回来,扣子系得整整齐齐的。她假装生气:“到家门口才系扣子,不冷吗?”他倒老实,惊讶地问:“你都看见了?”她大笑,又批评他:“你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惜,怎么来顾惜这个家?”他急了,涨红了脸分辩说;“还不都是为了你!”
他们小小的家里没有洗衣机,所以不管有多冷,换下的脏衣服都要由她亲手清洗。看着她被冻得通红的小手,他心疼,因为让白衬衫脏得不那么快,让她小洗几次衣服,他就在刺骨的寒风里,敞着自己的领口袖口,微笑地来来回回。
他说完这些话的时候,他们的手已经紧紧握在了一起,让彼此更温暖。她想:“能把他的衣服、我的衣服放在一个盆子里清洗,是我一生的幸福。”
其实,这份不系扣子的爱,是她的幸福,也是他的幸福。
第45篇、爱情故事“甩卖丈夫”的广告刊出后
前不久,在美国马里兰州的一家报纸上出现了一段小广告,标题是:“廉价出让丈夫一名!”
登这则广告的是露易丝·亨勒尔太太,她今年刚满40岁,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活泼得像只百灵鸟。她在广告中写道:“收购我丈夫的人,还可以免费得到他平时喜欢使用的全套打猎和钓鱼装备,此外还随丈夫赠送牛仔裤一条,长筒胶靴一双,T恤衫两件以及里布拉杜尔种的狼狗一只,自制的晒干野味50磅。”
“其实,我丈夫本人并不坏,只是每年4月初到10月初,都很少能在家里看到他的影子。
“价格面议,欲购从速!”
原来,露易丝同丈夫结婚将近20年,一儿一女都在上大学。丈夫喜欢旅游和打猎钓鱼,每年4月便离开家,不是到瓦基基海滩去钓鱼,就是到科罗拉多大峡谷探险,直到10月初才能回来。所以露易丝感到太不公平了,丈夫一个人出去数月爱怎么玩就怎么玩,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孤苦零丁的,这样的丈夫,有没有都可以。因此,她在报上登出了那则甩卖丈夫的广告。
结果,出乎露易丝的意料,在短短的一天之内,她居然接到62位太太小姐和离婚少妇们打来的电话,其中的23位,既不是出于好奇或开玩笑,也不是借题发挥,吐一吐胸中的怒气,而是非常认真地想来“合法收购”这位丈夫。
俄克拉何马城一位被丈夫遗弃的太太,名叫海伦巴尼,她带领4个孩子生活,可孩子在同学中间有点“自卑感”,都渴望她再嫁,为他们再找一个好爸爸。可是孩子们哪里知道,她再婚有多难。当她从报纸上看到那则广告时,心想,该买下那位丈夫,即使给孩子当个“名义”爸爸也好啊!
有一间写字楼里的5位女职员,决定“合买”一个男人来做他们的“外室”。尤其这位丈夫经常外出打猎钓鱼,就更适合她们的口味了。她们其中的一个最年轻最漂亮的小姐名叫霍姆泰丹,胆大泼辣,喜欢旅游和打猎钓鱼。她早想到瓦基基海滩去钓鱼,还想到科罗拉多大峡谷去探险,可是找不到合适的伙伴和向导,如果能结识这位丈夫结伴出游该多妙啊!所以她是“合买”这位丈夫积极的倡导者。
最积极响应的女职员名叫弗朗班加,今年32岁,她丈夫早就厌烦了她,在外边同一个年轻女人同居,还领那个女人到处旅游、打猎和钓鱼。她想报复丈夫,既然你能拈花惹草,我为什么不能?但是,能找到合自己口味的男人很不容易,当霍姆泰丹提出“合买”一个丈夫时,她马上同意。同意“合买”丈夫的理由是:既然有人卖丈夫,自然就得有人买呀!
露易丝一口气为丈夫找到了20多个买主,她惊讶地说:“简直不可思议,我以为丈夫似一双破袜子,扔出去谁也不会去捡,没料到他还成了抢手货!”
丈夫开始对太太要登广告出卖他,并不感到震惊,认为太太只不过是想搞点恶作剧,发泄对他的不满罢了。他不以为然地对太太说:“我这些年确实陪你的时间少,只顾自己一个人玩了,实在对不起你,如果你能把我卖出去,得到的钱,也算是我对你的精神补偿吧!”
现在丈夫见太太在短短的一天里接到这么多女人收买自己的电话,竟兴奋得眼睛放光了。特别是5个女职员要“合买”他,更是令他激动万分,想一想,如果身边能拥有五个年轻漂亮、有文化、有教养的女职员在瓦基基海滩游泳钓鱼,该是多么浪漫啊!如果带领5个美女到科罗拉多大峡谷去探险又是多么富有刺激啊!
露易丝这时才认真地打量起丈夫来,觉得丈夫似乎有很多可爱之处了。于是她说:“如果现在我把你卖出去了,我又能从哪儿再买个丈夫回来呢?”
第二天,露易丝在报纸上又补登了一个小广告:“廉价转让丈夫,因为种种原因取消。”
第46篇、爱情故事折翅的蝴蝶伤了心
她是从11岁开始练花样滑冰的,那正是懵懂的年龄。她的搭档大她4岁,是个很英俊的少年,洁白晶莹的冰从此成了他们生活的全部。
她纤细的腰肢常常像柔软的棉柳,时时被他的双手轻轻握住,任意在冰床上做出各种优美的舞蹈动作。
他们或相拥前滑后滑,或跳跃,身影经过的地方,飞扬起一片被锋利的冰刀刺裂的冰碴,划出各种各样的弧线。她习惯了在他的双手有力的握举中度过艰苦的每一天。零下的温度,教练的斥责,超负荷的训练,都让她觉得苦不堪言。心,就如几厘米厚的冰一样,凉得痛彻心扉。
他一样勤奋地训练,只是很少说话,总是默默地为她系好冰鞋上的鞋带,把她的衣服叠好,收拾她丢落在椅子上的物品。在间或休息的时候,他就拿着一块洁白的纸巾,轻轻为她拭去脸上的汗水。她的心,在他细心的呵护下,就如结实的冰遇到强光的照射,逐渐地融化了。她喜欢上了滑冰,越来越用心,和他很默契地做着各种动作。
那天是他们第一次参加比赛。他和她都穿上了演出的服装。她穿着一件紫色的露膝短裙,裙子上绣着月白色的蝴蝶,挥舞的长袖灯笼似的带着两只丝质的蝴蝶飘舞;他穿着同色的长袖上衣,黑色的宽松裤子,裤子下摆也有着一样的蝴蝶。她高贵优雅的气质与他沉静自若的神态,一上场就赢得了无数掌声。
音乐响起,他们开始牵手滑行。这是一段极柔和的音乐,如海底美丽的珊瑚礁,随海浪涌来涌去。她的纱裙随风飞扬,他们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动作配合得天衣无缝。那份缠绵与厮磨有时像彩蝶绕树,有时像青藤盘绕。
她紫色的裙飘在他身上,他们的身影如飞起的冰碴那样圣洁飘逸,又如春天的细雨般轻柔舒缓,柔美的动作恰如情人的窃窃私语。他们在如雷般的掌声中结束了表演。他们逐渐成了别人关注的焦点,她就有点像公主一样的飘然起来。
日子如水而过。在以后多年参加的各种比赛中,他们总是失利,眼看花环近在咫尺,可又在患得患失中与成功擦肩而过。女孩已经到了快退役的年龄。她开始醒悟,她内疚因为自己的失误连累男孩的失败。
那天她有了创意,要以蝴蝶为主体做一套高难度的舞蹈。她夜以继日的练舞,腿上脚上有着数不清的伤痕。男孩为女孩的精神所感动,也很想他们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女孩总是把握不好蝴蝶伤心欲绝的神情,她一直被幸福的光环笼罩着。她每次都要独处很久,静静地聆听感受那悲切的音乐,才能调整好情绪,把自己完全融入进去。有一天,她终于顺畅地完成了那套动作,男孩的眼睛里是不言而喻的惊喜。她想等比赛完了就告诉他,其实这都是为了他,还有,他们的爱情。就在比赛临近的日子,他晕倒在冰上。他被确诊为骨癌。
他推迟了急需的手术时间,瞒着她,决定参加完比赛再说。女孩真的以为是他的疲惫造成的眩晕,很内疚地帮他擦拭着脸上的汗水。终于等到了比赛的时间。体育馆里人群涌动。他们手挽手进入赛场。音乐响起,女孩竟一下找准了感觉。她在男孩身边滑行,跳跃,神情凄迷。把蝴蝶分离的缠绵与哀伤,化入舞中,在冰上驰骋。男孩挥汗如雨。他忍着剧烈的疼痛配合着女孩,他突然觉得比赛的时间极短,盼望着延长一点,再长一点。他的泪水洒落在她高高盘起的发髻,她也泪眼蒙?地诠释蝴蝶的悲痛。
他们终于成功了,领奖台上,男孩不知去了哪里,只有女孩眼睛迷离地遥望四周。男孩在留给女孩的信中说他厌倦了这种生活,他要去远方寻找他的最爱。女孩的心,就痛起来。
以后的日子,她开始了一个人的舞蹈,袖子上带着逼真的蝴蝶,在冰床上旋转。飞滑飘起的风,如蝴蝶轻轻的飞跃。她如一只悲伤欲绝的蝴蝶独自为爱情绝唱。女孩的每次比赛,看台上总有一个最忠实的观众,他已经没有了双腿,用手紧握着拐杖,在一个最黑暗的角落,泪流满面的看女孩独舞。他们曾经梦幻中的圆圈已经残缺,就如蝴蝶折翅的翅膀,注定再画不成一个圆圈。
第47篇、爱情故事惜取眼前人
最青涩的年纪,他和她相遇。
都是穷孩子出身,来上大学时,他口袋里只有一百块钱,而她穿着母亲手缝的内衣,那时他们想,一定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站住脚。
那时,她20,他21。
没有钱花前月下,但两个人的爱情一点也不少,坐在湖边,一边读书一边谈情,他随手采了手边的草,给她编一个草的戒指,然后小心翼翼地套在她的手上,她笑着说,好看。
那个戒指,她趁他不备夹在了书里,后来,一直偷偷戴,他说,将来有了钱,就给她买金的买银的钻石的。这时候的话,她信。
大四那年,他们偷食禁果,她怀上了。
那时学校里校风很严,学校里知道了这件事情,她一个人承担了下来,没有说出他的名字,虽然所有同学老师知道是他,可是她说,不,不是他的,与他没有关系,两个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搁了,她要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甚至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一切。
他跪在她面前,你放心,我们说过相爱一辈子的,毕业后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来,你先回家,等待我,好吗?
她无法在北京再待下去,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个电话, 两个月回来一次, 毕业时,他如愿留在北京,而且进了中直机关,他是农村孩子,在这里没根没业,有同事就介绍女孩子给他,是北京女孩子,父母是高干,有车有房不算,还能对他的前途有极大帮助。
那时,他有些动摇了。
是啊,她在乡村,只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女孩子,还快生孩子了,将来还能有什么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做了倾斜,可是,他还是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不妥。
生孩子的时候,她打来电话,说,此时,多想你在身边。
他赶回去是两个月后,看到敞着怀给孩子吃奶的她,披头散发,大襟上沾着饭粒子,面色很黄。怀里的孩子叫着,他灰败得很,想着北京追求自己的美丽女子,简直是天与地。
她看出他的慌张,也看出了他的迟疑,她说,如果你不方便,我不会拖累你的,真的,我可以再嫁别人,我亦知道,今天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语了。
此时的他,是羞愧的,是难以和人诉说的惭愧,可他想不要她也是真的,于是,他掏出一张银行卡,那是两万块钱,于她而言,是很大的一笔数字了吧,他撒了谎,不说不爱,只说,我要出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你不要等待我了吧。
他并没有出国,而是和一个高干子女谈起了恋爱,去吃马克西姆餐厅的西餐,学着穿西服打领带,去弹着钢琴的五星级宾馆里喝咖啡,也用英语说亲爱的,总之,他要把旧的那套全部抛弃掉,他要开始新的爱情新的生活。
怕她打扰,他换了手机号,和所有同学朋友说他要出国了,正在办手续。
而她干脆给了他更干脆的消息,她说,我嫁人了,不要担心我,你我,尘缘已尽。
他这才放下了一颗心,从此张扬着自己的现代时尚爱情,把自己融入到北京人圈子中,但有时他也慌张,是在梦里,他遇到她,她的眼泪汪汪,一遍遍地问:你不是说要和我好一辈子吗?
醒来一身冷汗,还好,她结了婚,没给自己找麻烦。看来,钱能摆平一切的。
不久,他也结婚了,婚后三年,果然也出了国,他渐渐忘却她,因为现在的太太厉害不算,还是一副小姐脾气,假如知道他还有一个儿子,断然是轻饶不了他的,所以,他口风很紧,瞒得厉害。
几年之后,太太和一个荷兰人好上了,提出了离婚,他领着小女儿在美国过生活,还好,生意做得不错,不久,做了一个国际大公司的副总,梦里,常常想起她来,她过得还好吗?
他知道已经没有想她的资格,是他放弃她的,是他不要她,可现在,他没有想同床共枕多年的妻,想的却是他。
她是一朵朴素的小小兰花,那样淡定,从来不张扬,没有要过他半件东西,他甚至连一粒扣子也没有买给过她。
又过了几年,他回国,辗转了好几个人打听她,四处打听她,可一直没有她的消息。
于是,他一个飞往四川,去找她。
回到她呆的家乡,他看到了她。
在一个乡镇企业做会计,还是那样清秀清瘦,穿着碎花的裙子,35岁的女人,看起来不年轻了,可是,脸上却有了沧海桑田。
他以为她会哭,会惊住,她却只是云淡风轻地问:回来了?仿佛他昨天才刚刚出门,仿佛他不曾离开。
两个人静静坐下,他随意翻她的书,她仍然是这么喜欢看书,却翻到那枚戒指,瞬间,他仿佛被击中一般,这么多年,她还留着这枚草戒指?
你?他说。
她静静地笑着,这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所以,我要珍惜。
那么,你不怕你的丈夫说你?他注意到,她手指光光的,根本没有戒指,她头也没抬,声音平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他惊住,你——她说,当年,是为了让你死心,让你安心,我想,爱一个人,就给他最大的自由吧,而你和我说过一辈子,那么,让我守着自己的爱情,一辈子吧。
扑通一声他跪倒:亲人,原谅我。
她扶起他,走,带你去看儿子吧。
儿子已经上高一,远远地看到时,他的眼泪再也没有忍住,高大英俊挺拔的儿子,一如他的当年,他想跑过去,她却拦住了他,不要吧,孩子以为他爸爸在美国,而且,已经离开人世,我一直告诉他,爸爸有多爱他,多疼他。
他轻轻扶住她的肩问,我,是不是还有机会?
她安静地笑着,我已经不爱,你知道的,没有爱情在原地等待你,可我也不能爱别人,我愿意和儿子这样过,一直到老。
那一刻他才知道什么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还是把他当成了朋友,带他转来转去,看小城风景,做手工水饺给他吃,但一切已经落幕,与爱情无关了,可她心中还是有他,只是那尘世间的一个影子,她曾经爱过的,要过的,许诺过的,到这时她才知道,爱情,有时就是一个人的事情。
他走的时候,她给了一样东西。
是当年他给她的那张银行卡,她说,有些东西,不是钱能买来的,比如,爱情。
上飞机的时候,他说,原谅我。而她轻轻地拥抱了他一下,然后说:看,你也长了白头发,都中年了,好好地过吧,我根本不曾恨过你,谢谢你曾经给我的爱。
至此,他终于明白,他丢了一颗金子一般的心。
回来的飞机上,他把那张她和儿子的照片看了又看,然后捂在胸口,泪如雨下,他从此明白,什么叫一诺千金,什么叫永远。
所以,当他的妻子后悔了回到他身边时,他安静接纳了她,并且说,回来了就好。妻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明白,珍惜眼前比什么都重要。
第48篇、爱情故事一段秘密丛生的爱恋
她与他的相识,是在喧嚣的车站。那时她正背负着巨大的压力,父母刚刚给读书不好的小弟买了房子,一半的欠款,都推给了她来偿付。她不过是第一年工作,为了能有更好的发展,在职继续读书。这样,每月的工资,除去还贷和学费,便所剩无几。但16岁的小弟,却并不懂事,在送行的车站上,低头将包递给她之后,吞吞吐吐地开口道:姐,我想买个车子,上学太远了。她在烈日下,突然便发了火:除了跟别人比吃穿,你还会干什么?家里有旧车不骑,偏要买新的,你以为我是开银行的啊?!你知不知道为给你还房贷,我要节衣缩食很多年?!什么时候,你懂得给家人省心啊!
很多的人,都朝她看过来。她在淡漠的视线里,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在日光之下,将自己的困顿和伤痕,一览无余地展示给人。弟弟将头扭向别处去,却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将她丢下,自己掉头走开。两个人就这样在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里,站着,谁也不看谁。她期望这个依然不懂心酸的小弟,能够朝她忿忿地大吼一声,便跑开去,这样,她就会了无悔恨地转身上车。可是,这个倔强的男孩,什么也没有做,是在司机的催促里,他才面无表情地丢给她一句:我走了。她在车窗里,看着小弟瘦削的背影,消失在芜杂的人群中,突然就哭了。
而他,就是在那一刻,将一块纸巾递过来,说:会好起来的。她抬头,看见一双蓄满了温柔的眼睛,正将关爱,试探性地,传递过来。她一向是个在陌生的人群里,极为冷淡克制的人,但这一次,她却没有避开这个男子的温暖,而是将唇角上扬,轻轻回一句:谢谢。
3个小时的旅程,因为有了他,她不再像往常那样。觉得孤单。她听他讲起自己设计师的工作,在各个城市间游走时的新鲜,陪客户吃饭时的无奈,以及许多次异乡的醉酒。她静静地听着,很少插话。她不喜欢在外人面前,提及自己的生活。但在他淡淡的讲述里,还是断断续续地,将自己读书的学校,工作的单位,同事间无形的隔阂,出游时的寂寞,讲给他听。车里一直在放着蔡琴的歌,她听着他温和的声音,与歌声缠绕在一起,像路边一闪而过的藤蔓,匆忙中,还是窥得见葱郁的生机,和那攀爬着向上无限生长的渴望。
她很快地将他忘记。不过是萍水相逢,即便是彼此留了号码,又有什么呢?他有他的四处奔走的生活,她也有自己安然读书的方式。再相遇的机会,怕是少之又少,所以,那一串数字,连同短暂旅程中的安慰,像沾了眼泪的纸巾,被她一起丢进了废纸篓里。
但几天后,她却收到了他的短信,说,我在你们大学门口的酒吧里,等你。她正在去做家教的路上,想了片刻,便将短信删掉,继续看窗外流泻的霓虹。车停了一站又一站,她的心,也在走走停停中,疼痛了许多次。到最后一站的时候,车内只剩了她一个人。她下车后看看对面即将要去的一栋楼房,突然停住脚步,抬手朝一辆出租叫道:师傅,快载我回师大。
她下了车,连零钱也没有来得及要,便飞奔去了酒吧。当她气喘吁吁地站在酒吧的门口,用视线迎接她的,却只有带着招牌微笑的服务员,和里面仅剩的一对情侣。她的心,像清冷幽暗的酒吧,瞬间被无边的感伤包裹。一路疯狂赶来的欣悦,只是片刻,便凝成了冰。她站在门口,看着那对情侣脸上鲜明的诧异,又一次,觉得自己成了舞台上的小丑。
是转身的那个瞬间,听到背后有人叫她的名字,回头,便看见了他的微笑,抱歉,怕你找不到我,去了你学校门口等,不想你就来了。她的唇角上扬,想为自己的迟到,挤一个歉意的微笑给他,可是,微笑的姿势做出来,眼泪,却是哗哗地来了。
他不知何故,慌慌地掏出纸巾,语无伦次地劝她:都是我不好,没安心在这里等你,非要乱跑出去,你如果生气,就惩罚我,千万别自己憋着啊。她胡乱地擦着眼泪,看他着急的可爱模样,竟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忍不住,她终于笑道:作为惩罚,陪我去校园散步吧。
他在这句话后,神秘地从背后变出一方头帕来,是沉静的冰蓝色,有小小的白花,朴素地开着。他递给她,说,记住,这不是为你擦拭眼泪的手帕哦,只有快乐的女孩子,才可以得到它呢。她狡黠地歪了脑袋,问他:若是我的眼泪需要它呢?他坏坏地伸过手来,在她的鼻子上轻轻一刮:有这双手在,它再怎么有用,也派不上用场呢。
她的脸,不等他温热的手掌碰触过来,就腾地红了。
她与他,就这样爱上彼此。
他们彼此都很忙,她在单位与学校间辗转,空余的时间,还要去做家教。他则在老总的役使下,在全国飞来飞去。他曾劝她,辞掉这份工作,反正,毕业后是要走的;只要有他在,她完全不必活得如此辛苦呢。她感动于他的安慰,但还是坚持着这份可以还贷的工作。她不想拖累他的,从一开始,就不想的。
如此地繁忙,他依然用心地呵护着这份爱情。每次出差回来,必会有一件礼物,送给她,礼物不会昂贵到伤了她的自尊,也不会卑微到让她忘记。每一件,都是他精挑细选来的,且确信她会喜欢。而她,每次与他手牵着手,走在校园清香的玉兰路上的时候,都会将一切的忧愁忘记,一颗心,像飘飞的芙蓉花,细细的花蕊里,藏着绵密的情思。
她一直认定,如果没有母亲的那场重病,她与他的爱情,将会沿着幽静的小路,恬淡地走下去,一直走到爱情的花儿凋谢,结出蜜甜的果实。可是,生活偏偏在这花儿,开满枝头的时候,漫不经心地,将这繁盛的一枝,伸手折下。
母亲的重病,耗尽了家中所有的积蓄,但那些钱,远不能挽救母亲的生命。她第一次,觉出生活的无助。她不知道该向谁伸手,才能将自己拉出这段沼泽。而最应该也最肯帮她的,当然是他。可是,她清楚自己不会向他寻求丝毫与金钱有关的帮助,她不想拿别的东西,将他们这段最美好的爱情,浸染。尽管,她一直都明白,只要她开了口,他就会将全部的气力,都投入进来。
那时他正在外地,接管一项重要的工程,大约一个月后,才能回来。行前她去送他,他吻吻她的眉心,说,等我回来,有事一定记得给我联系。她点头,将脑袋深深地埋到他的胸前,她又感受到那有力的搏动,那样纯净的一泓爱,她愿让自己,变成丰美的水草,安静地长在溪边,笑望着它流走,而不是用任何突兀伸出的羁绊,将它挽住。
单位里一个昔日爱恋她的同事,不知从何处辗转知道了她的母亲病重的消息,便主动地找到她,将一笔不菲的钱拿出,说,拿去用吧,什么都不要想。她应该拒绝的,可是不知何故,却是挤出笑来,伸手将钱接过。
那一个月里,这个同事,找了一次次借口,来看她。那段因为他而几乎断掉了的情缘,在母亲的这场病里,突然地又溅出了火花。都以为无关紧要,却不知道,火苗已经咝咝地,烧着了那片鲜美的水草,连带地,映红了一旁的溪流。
他终于从她的同事那里,知道了这一个月发生的事情。他竟是什么都没有问,照例像以前那样,在下班后转几路车去找她。 一切,又都回复了昔日的宁静,但她却知道,静寂的冰川下面,已经有东西,悄无声息地转换了位置。
两个星期后,他的公司为他这项圆满结束的工程,举办庆功宴,他很执拗地要带她去。她不想在他的同事面前丢了面子,专程去买了一件很漂亮的衣服,又新做了头发,涂了润泽的唇彩,这才忐忑不安地随他去了酒店。
还没有坐下,她便后悔了。这样觥筹交错的场合,她根本就不适合的。而其中一个妖冶的女子,频频地过来向他举杯,波光流转里,带着鲜明的暧昧。她从其他人的口中,得知这个美艳的女子,是他的搭档,刚刚工作不过是半年,但却在他的面前,游刃有余。她以一个女子的直觉,在他们酒杯相撞的瞬间,窥见了他的秘密。
原来,这一个月里,不只是她,有了变化。他们精心呵护着的爱情,就这样,在彼此的隐瞒中,生了裂痕。
那笔不菲的钱,也终于没能挽留住母亲的生命。她回去奔丧,看见母亲被人抬去殡仪馆,突然间发了疯似的要阻拦。许多人过来劝她,说,别难过,这个世间,什么东西,都是有来有去的。她就在这句话后,没了声息。甚至,连眼泪,也倏然止住了。
是的,什么东西,都是有来有去的。他们的爱情,也是如此。
她向一个远方的朋友借钱还给了同事。同事起初不肯要,说:这是我愿意付出的,她笑着摇头:可是有些事情,不是一个人愿意就可以的,你知道我的个性,不是这样的。
她与他,只一个短信,就彼此再不联系。爱情的来去,像一阵风,她的生活,不过是起了淡淡的波痕,便又回复了昔日的宁静。她偶尔路过他的公司,看见门口进出的优雅女子,会想起那个在酒会上,妖媚的女子,想起那一个月里,他对那个女子种种的柔情。他会不会给那个女子,买小而精致的礼物?会不会怜爱地刮她的鼻尖?会不会在夜色里温柔地吻她?会不会在她感伤的时候,将结实的臂膀,借给她用?
她不知道答案,一切都只是想象。可是,却是这样的想象,将他们的爱情,推到了边缘,让他们彼此,连回头窥一眼现实的机会,都不再有。
他偶尔经过她的学校,也会想起她与那个同事的诸种传闻。想起她不过是为一笔钱,便转移了爱恋,想起她宁肯去找另外的男人,也不来求他;想起那场酒会上,自己故意地拿一个毫不相干的女子,刺激她对他的爱;想起他在送她回去的路上,飞快地走在前面,而后在一个拐角处,截住出租,砰地一声,便将他与她的这段爱情,永远地关在了门外。
可是她那样纯净地爱着他,他又那样地不舍于她,且为此愿意与那个男人,做长久的争夺。这样隐秘的花儿,开在杂草丛生的一角,却是与这段爱情,毫不相干的路人,才能瞥见了。
第49篇、爱情故事给爱一个假想敌
男人是最近才发现女人的异常的。
那天,他正好在家休息,邮递员送来包裹,写着女人的名字。他代签后,因为好奇,就打开看了。里面是一只精巧的首饰盒子,红丝绒的底衬上,静静地躺着一只水晶手链,圆润剔透的黄水晶,泛着莹莹的光泽,很漂亮。他在心里笑,女人就喜欢这些没用的东西。正要放回去,盒子旁边的一行小字,却刺痛了他的眼睛。那上面写着:有爱不觉天涯远,有梦不觉人生寒。笔迹遒劲有力,分明是男性的手笔。
男人开始坐不住了,包裹是从连云港寄过来的,可是从来没听女人说她有那里的朋友啊。还有那两句诗,只有14个字,可里面蕴含了千山万水呢。
一整天,男人心神不宁。男人在证券公司上班,这一阵子股市正火,男人的眼睛仿佛从没有离开过那些红红绿绿的数字。白天在单位盯着看盘,晚上回来对着电脑分析行情,对其他的一切,男人几乎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包括他的女人。有什么错吗?当然没有,男人想赚钱,想让自己的女人过得更好一些。不是有人在股市把资产翻了几倍成了百万富翁吗?他没有那么高的奢望,他只是想不再让女人为了几百块钱每天起早贪晚地加班罢了。
可是现在,他们的婚姻,好像出了问题。
晚上女人回来,他把包裹交给她,女人欣喜地打开,又迫不及待地把手链戴在手腕上。晶莹剔透的黄色水晶,戴在女人白皙纤细的手腕上,盈润通透,为女人平添了几分风情。他尽量用漫不经心的口吻问她:手链谁送的?女人说一位朋友,你不认识。末了,女人又加了一句,你不送我,还不许别人送啊?
男人有些郁闷,他开始仔细观察女人。这一留意,他还真发现了女人的异常。女人不知什么时候烫了新的发型,眉眼愈加精致,人好像瘦了一些,也越显得成熟而有韵味。有时她关着门在书房上网,他进去拿个杯子,会看见她手忙脚乱地去关聊天窗口。他装作找东西,在房间里多留一会儿,女人就会在椅子上扭来扭去,浑身不自在。女人熬粥会溢锅,沏茶会把水倒一桌子,在阳台上浇花会发呆,吃着饭,她的脸上会浮现出莫名其妙的笑容。电话一响,女人会神经质一样从椅子上弹起来奔过去,说我去接我去接。女人的邮件好像也多了起来,一会儿是个包,一会儿是串风铃,一会儿是本书,书上还有作者的签名:请瑶MM斧正……
看得出,女人最喜欢的还是那手链,洗澡戴着,睡觉也戴着,还时不时地把手腕伸出来上下晃动欣赏一番。男人就有些窝火了。自己的老婆,戴着别人送的东西,还这么显摆,这叫什么事?他委婉地提醒女人,写字的时候不要戴手链,在键盘上磨来磨去的,水晶经不得磨。女人说是吗?却仍旧继续戴着。他半夜醒来,看到女人戴着手链的手搭在自己身上,心里就憋得慌,再也睡不着。
他认真注视着睡梦中的她,她的眼角和额头都有了细细的皱纹,面容依然清秀,却不再滋润光滑,她老了。他忽然想,自己有多久没有认真看过她了?每天早上,他起床时,女人已经上班走了。晚上他下班回来,热腾腾的饭菜已经在桌上等着,吃过饭,一人守着一台电脑,他研究股市行情,她写点小稿子……好像有很长时间,他都没有注意她的工作是否如意,她的心情是喜是忧。
是他忽略了她吧,结婚5年了,她把自己的衣食住行照顾得细致入微,每天要穿的衣服戴的领带她都会提前配好,皮鞋总是擦得干干净净,她的厨艺也突飞猛进,把他的胃养得很滋润,连他的父母,她也比他照顾得细致体贴……可是他呢?每天为那一堆枯燥的数字忙碌,赚了赔赔了赚。没有陪女人逛过商场,不曾注意她什么时候变了发型。女人一直想要个孩子,他说生活压力大,总是往后推。可是现在,她的爱转移了吗?她有别人了吧?男人的心,忽然痛起来,用胳膊紧紧把睡梦中的女人揽进自己的怀里——是的,他不舍。
女人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男人变了。他会在某一天突然来接她下班,然后陪她去看场电影,散场后和她手牵手一起回家;周日休息时,他会给家里做大扫除,并且照着菜谱在厨房里为她煲养颜粥;晚上他不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研究股票,而是拉她一起去外面散步,为她买一袋香香的爆米花,边吃边谈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回忆初恋时做过的那些傻事;男人还和她讨论,哪个季节最适合怀孕……
他们的婚姻越来越甜蜜和谐,仿佛又回到了新婚时如胶似漆的恩爱。看着女人如花绽放的娇颜,他知道,女人那颗走失的心,已经回来了。
那一天,他下班回来,轻轻推开家门,女人正给她的女友打电话。女人握着话筒笑得花枝乱颤:“想拉他的心还不容易?给他造个假想敌竞争一下,他自然就会重视你更加爱你……”
男人愣着,忽然就明白了。是的,那串手链,那些心神不安的表象,都是她特意为他造的假想敌。她这样费尽心机,也不过是为了一个字:爱。
第50篇、爱情故事薇丫头
朋友的店铺,开在大学城最繁华的路段上。所以几乎是每天,都有很多面容新鲜的女孩子,叽叽喳喳地涌进来。我喜欢这个叫“薇丫头”的店铺,并不是朋友的缘故,更多的,倒是因为爱与店里叫薇的女孩子,闲扯上几句。
薇不过19岁,却已在这个城市里独自闯荡了两年,所以她的眼睛里,有同龄的女孩子没有的忧伤与成熟。黄昏的时候,店里人少,薇趴在柜台上,听我有一搭没一搭地问话。薇的言语总是简洁,起初我以为她是害羞,后来才知道,那不过是她自己处世的一种方式,她在城市漂泊的两年里,学会了在陌生人的打量问询里,用冷淡的外表,包裹起自己。但我还是喜欢她,冬日的阳光懒懒地射进暖气充足的店里,薇温柔地劝那些与她一样年轻的女孩子,买下试穿的漂亮毛衣。总是三言两语,女孩子们便被薇说动了心,一脸欣喜地掏钱买了穿出门去。我说薇,为什么有时候她们明明知道这衣服你卖贵了,还是甘心要买呢?薇听了便抿嘴笑,不言语。但我知道那一刻,薇的心里,是快乐的,一种被人承认且接纳的喜悦,让薇像那纯美的花儿,在与她无关的一片繁华里,清香绽放。
因为有了薇,朋友的小店,就经营得有声有色。但我几次劝说朋友给薇多加些工钱,都被拒绝了。朋友说,要都像你一样心软,商人还如何吃饭?她不过是我雇来的员工,为老板卖命工作,那也是分内的事,况且,像她一样等着做工的女孩子,这个城市一抓一大把呢!我很难过,为薇。是的,她在朋友的眼里,不过是尘埃一样无足轻重,如果不高兴,朋友随时都可以请她走人。可是,辞掉了薇,朋友又去哪里寻到如此聪慧乖巧又坚强的女孩?有谁还会在新衣上架的时候,在门前的信息板上,画一个眼睛明亮神情可爱的卡通娃娃,来吸引顾客进门?有谁会把衣服,摆出各样的艺术Pose,挂在墙上?又有谁会每日清晨哼着歌儿,将店铺打扫得窗明几净?把店铺当成家一样热爱着,怕是只有薇,才会吧。
薇很少对我提起她的家人,但我还是断断续续地,知道她的父亲,早已去世,她高中读到一半,便毅然退学,挣钱供自己的小妹读书。我曾经试着问她有没有过后悔,但她从来都是将我的问题跳过,不肯作答。后来有一天,我偶尔看到她倚在门口,神情复杂地看着那些衣着时尚面容骄傲的女孩子,才终于明白,薇,其实是心内一直都在后悔的,只是,现实让她,只能这样隔街望一眼,那曾经想要的未来,便用世俗的喧闹,将她一把拦住。
我几次邀请薇去我任教的大学散步,都被她拒绝了。我以为她是敏感,怕在高傲的大学生面前伤了自尊,但几个月后,却在校园的水杉林里,看到了薇。而且,竟是和我认识的一个男孩。薇的手,被男孩紧紧地握着,她脸上的幸福,如一湾潺潺的小溪,清亮无比。薇,显然是遇见了她生命里的初恋。
那个男孩,学的是艺术设计,他第一次到店里来,便被薇别致的设计打动,外人只知道薇是个打工的女孩,但他却一下子看穿了薇的不甘与渴盼。是他先写了情书过来,薇很快用一整颗心,迎合过去。她把自己化作一团火,将这份浓浓的爱恋,熊熊地包裹住,连我这不再相信爱情的人见了,都觉得温暖。每到吃饭的时候,男孩都会过来,远远地就喊她“薇丫头”,薇常常忘了顾客,瞬间便冲到马路对面去,将他环拥住,而后,仰头傻傻地笑望着他。那时候的薇,如一朵百合花,听到春天的呼唤,迫不及待地,便哗一下绽开了。
一向内敛的薇,在这场爱情里,丢掉了所有的矜持和羞涩。她的0里,有多少爱,她便将多少,完全地展露给他。她从来没有像那些有心计的女大学生一样,在爱情里,学会周旋,学会计算得失,学会从容自如地进退。薇只是去爱,并且,尽情享受着这份在别人看来,差别悬殊的爱情。薇开始跟着男孩去大学里听课,昔日她所向往着的生活,终于啪地一下向她打开了房门。男孩在学校里也是稍有名气的,爱上一个打工的女孩,更是让他的知名度,一夜间飙升。他与薇牵手走在校园里,总会有许多的人议论指点。我不知道男孩有没有过退缩,但我却清楚,至始至终,薇,都是没有过犹豫的。她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但她还是执拗地爱着。
店里不知何时开始断断续续地进来一些女孩子,她们并不买衣服,只是假装饶有兴趣地环顾一圈,便笑着离开,走出去老远,还会回头,看一眼辛勤忙碌的薇。有时候她们也不进来,只站在门口观望一阵,说,这就是那个爱上我们校草的薇丫头,看她把店里的镜子擦得多么清晰,可是为什么她从来不照照自己呢?这样的话,很快地让朋友听了去。朋友很果断地对薇说,要么辞职,要么离开那个男孩,别再给店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知道朋友不过是一句警告,她是舍不得像薇这样灵巧的员工的。但薇,却是在朋友的叱责里,轻轻说,好,我走。
这是朋友没有想到的结局,不过是一场看不到结果的爱情,莜却选择了为之丢掉赖以谋生的工作。我赶过去劝薇,而薇,却是在我还没有开口,就说,姐姐,你也不了解薇吗,你知道她即便是将来后悔,也会去做的。
我终于在薇的这句话里,保持了沉默。我想,薇会受伤,可是,她亦会因为曾为一份不可能的爱情,努力过,而心内喜悦。
一年后,我便再也看不到薇。那个男孩的身边,开始换了另外一个时尚光鲜的女子,一眼看过去,便知道,在世俗生活里,他们是相配的。可是,我还是忘不了薇,这样一个在与她无关的冷漠城市里,为了渴望着的幸福与爱情,曾经不顾一切地与生活争抢过的丫头。
第51篇、爱情故事最完美的暗恋
1.少年时代最美的时光
他并没什么特别之处。不高不帅,又有些调皮捣蛋。但就是吸引着她。
他们是好朋友。那时候他们总是一大帮人出去玩,在空气中飘着淡淡花香的五月清晨,或是放松的周末。大家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大咧咧,笑声大得夸张。可她总觉得,在他那无所谓的外表下,却有一颗脆弱敏感的心。也好像只有她知道,他其实是个挺细腻的人。
最初他们是同桌。那时她任性得很,可他很迁就她。每次哭泣,他都会费劲心思哄她高兴;她发脾气时摔在地上的东西,他会一次次帮她捡起。她最喜欢听他的那一句关切的问候:你怎么了?谁欺负你?我帮你收拾他!她觉得只有他们两人的时候,他会收起平日里的张扬,变得很温柔。她不明白,是喜欢上了他对她的好,还是喜欢上了他那隐隐的忧郁。
教室外的那棵杨树随风摇摆,夕阳的余晖照进它的缝隙中,树上就像挂满了无数颗钻石般,闪着耀眼的光芒。这时通常是最后一节自习课,周围很静,一般他都在睡觉。她看看窗外的杨树,再看看长长睫毛的熟睡的他,觉得这是她最开心的时候了。
2.甜蜜的猜想
直到有一天老师愤怒地说,你们俩竟敢在老师眼皮底下偷偷打闹,又指着她说,你还学生干部呢。于是她被留在第一排,他被串到最后一排。她忘了,老师从来不喜欢学习差的学生。她总觉得连累了他,却无法说出抱歉。
这事并没影响他们,反而使他们走得更近。偶尔上课传传小纸条,也开始通信,聊些班上不痛不痒的事。她想,从第一排到最后一排,再从最后一排到第一排,真是声势浩大,路途遥远哪!常常在很静的课堂上,后面的同学捅捅她,递给她一本书或一个文具盒。她略带羞涩地接过,还要躲避老师的目光,心里却既兴奋又紧张。然后迫不及待地打开来飞快地看,她太想知道他对她说什么了。
她每天都在猜。留意他们每一个擦肩而过的感觉,记住他看她的每一个眼神,揣测他信里略带暧昧的话语,并乐此不疲。她想他应该是喜欢她的吧,哪怕只是一点点。不然怎么对她这样好。她想他怎么就看不出自己对他的感情呢?她希望他知道。可是他从未有过任何这方面的表示,她就又觉得他是不喜欢她的,只是把她当朋友看待。所以她又害怕他知道,怕他知道后便不理她,怕失去他。关于这段暗恋,她决定永远不去挑明。那时她就知道女孩子要矜持,她有着骄傲的自尊。于是她一直等着他发现,等着有一天,他跑来,向她告白。
3.等待竟如此苦涩
初中毕业后,她考到了外地高中,而他留在家乡复读。他们失去了联系。她却开始疯狂地思念他。终于找到了他家的电话号码,她赶紧拨过去,激动的握着话筒,心里一遍遍叫着他的名字。可当那头响起他的声音时,她竟不由自主地压抑着兴奋,轻松调侃地说,怎么哥们儿,这么长时间都不联系我,是不是把我忘了……放下电话,她对自己的表现非常无奈,为什么总是要掩饰自己的感情呢?
知道了他的地址后,她便开始写信给他。可是好像什么东西在悄悄变化。他不回信,她打电话也很难找到他。可她还是眼巴巴地等,每天看着空空如也的信箱,才感到如此强烈的失望和痛苦。从前她从他那里得到的永远是温暖和照顾,她受不了这样的待遇,决定不再理他。但当晚他的电话姗姗来迟,她却一下子原谅了他。也不再想问他为何不回信。她那时并不明白,他可能就是用这种方式来让她放弃。
后来有一天一个朋友问她,你还在等他吗?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她愣了几秒钟,终于大哭出来。她突然明白,永远也等不来他向她告白的那一天。她的暗恋,似乎太清高了点。但不知道为什么还是不肯死心,仍然存有一丝幻想。放假大家又聚在一起,他还是对她那么好,好像比原来更好了,什么都护着她。她有点搞不清楚了,于是问他,你女朋友对你好吗。好,很好。声音那么恳切,刺得她心都疼了。她终于明白早就不该存什么幻想了,他已经离她远去。
少年时代的感情,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从那以后,两人似乎离得越来越远,完全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初中毕业不长时间,他爸妈离婚,他开始变得冲动,爱打架。她也曾尝试劝他好好学习,可因为明白了每个人要走不同的路,有些事不是那么容易就改变的,后来也就放弃了。而她要为了考上理想大学而努力。她想应该慢慢忘记他,后来真的就忘记了。再后来,他们逐渐没了联系。
4.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那年夏天同学聚会,她又见到了他。他已经不念书,而她已经考上大学。他们变得客气而生疏,没说几句话。酒席间歇时,她出去透气,失望地想,好像以前一切的美好时光从未发生过。他忽然走过来,要走。他微笑地对她说,他要去上班了,问她怎么出来了,要她好好玩。她客气地问他在哪工作,然后和他说再见。时光突然静止,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但其实一切早已不同。
不久前她惊讶地知道,一直以来,他其实什么都知道,只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他到底喜没喜欢过她,已经不再重要。如果那时是喜欢她的,也许因为怕耽误她的学业,选择保持沉默;如果不喜欢她,这也是给了她最好的尊重。在那个懵懂的时代,这是他应该有的最好的态度。
最近她看到一句歌词:而我已经分不清,你是友情,还是错过的爱情。说得真像他们。那段暗恋已渐渐远去,可在她心里会越来越香醇。她会一辈子记得他,感激他。他让她的暗恋淡淡的,却永远完美。
第52篇、爱情故事和你一起错过
那时他们刚刚大学毕业,在一个小的工厂里打工,生活有些孤寂和无聊。晚饭后她常常去找他,让他陪她下几局跳棋。于是床前的书桌成为他们固定的战场,房间里常常回荡着她近乎放肆的笑声。他总是输。输了不服,再来,还是输。他不解,为什么你总能赢我?她笑,因为你傻,总是错过关键的几步。
好像任何游戏都经不起时间的无限抻长。几个月后,他们开始逐渐对这个游戏失去着兴趣。于是她再一次在他面前感叹,她说生活好无聊啊。他说是这样,不过我们可以赌赌钱。她问赌什么,怎么赌。他说就赌跳棋,每天玩三局,两胜制,败者输掉一块钱。她说那好啊,这等于你在扶贫嘛。他笑笑,那可不一定。
当然一定。事实上他从未赢过。三局两胜制让他偶来的一局胜利派不上任何用场。一个月后他用她的身份证办了一个存折,存下31块钱。她说你动真的啊。他说那是,愿赌服输。她说你先替我留着吧,反正接下来你还得输,等攒够一千块钱再一起给我。他说那行,就这么定了。
仍是输。每晚输掉一块钱,几乎成为他固定的生活内容。每个月他都会去银行存些钱,然后向她汇报:100了啊,300了啊,500了啊。其实他并没有让她,他真的想赢,但总是赢不了。他说真奇怪,怎么总赢不了呢?她敲一下他的脑袋,笨蛋!关键的一步啊,你总是走错!
存折上的数字在五百多块的时候突然停住了,因为她离开了那个工厂,奔向遥远城市的一个很有名的公司。其实这是早晚的事,他知道她的心早就停在远方。也通电话,他说,我还存着你五百多块钱呢。她说不够,差得远呢。他说那接着来?她说好。
他们开始在网络棋室里下棋,仍然三局两胜,仍然赌一块钱。他们会一边下棋一边聊天,她给他讲她的新同事,讲那个城市的小吃,讲街心花园的一棵枣树,讲她的减肥计划和进程。他问她想不想他。她说,想,当然想,非常想,你又输了一块钱!他看看,果然,他的棋子尚在途中,她的棋子却似士兵般,稳稳当当地挺进了他的营盘。
有时候他想说自己喜欢她,可是他总觉得时机尚未成熟。时机尚未成熟,怎么开口呢?她是那个很有名的公司的白领,他不过是一个小工厂的工人,这样的高攀,怎么能够开口呢?后来他认为自己应该豁出去,他认为眼前的这些不应该成为他的障碍。他给自己制定了一个时间表:只要存折上的钱存够一千,他就会告诉她,我爱你。他瞅一眼存折上的数字,已经快900块了。他暗喜,不过还有半年。
他终于能够赢棋了。但是他不想赢。他恨不得赶紧输掉100块钱。后来他真的开始让着她。他每天都要去存钱,每天只存一块,随着存折上数字的增长,他感觉自己,正在奔向幸福。
终于有一天,那张存折上,存满了999块钱!他想,明天就该向她表白了,甜蜜的紧张伴随了他整整一个晚上。他哼起那首歌,999朵玫瑰,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傻笑。
第二天上线,去棋室找她,不在。打她电话,关机。给她发电子邮件,不回。他慌了。他好像从来没有这么慌过。他的口袋里装了一块钱零钞,此时,却怎么也输不出去。
他仍然在约好的时间去棋室等她,她终于出现了。他们开始下棋,他下得昏招百出。他问她你知道存折上现在有多少钱吗?她说近一千了吧。他说是的,如果今天我还输掉,就是整整一千块。你知道这999块钱代表着什么吗?她说什么。他说这等于说我们共下过2997局,假如每局用时半小时,等于我们共用时1498个小时,等于我们不吃不喝不睡觉,一连下了62天跳棋——也就是两个多月。她说天啊,你没算错吧,怎么这么多?他敲过去一个笑脸,却突然问,昨天为什么没来?她答,我去拍婚纱照了,对不起。
他的脑袋“嗡”地一声。他不知道这句“对不起”的准确含义,是因为昨天没来棋室,还是因为婚纱照?总之他马上输掉了三局,输得比哪一天都快。
原来暗恋是不能零存整取的,这无疑会贬值。他想。
他们再也没有下过棋。几个月后,她把自己嫁了。婚礼那天,收到一个信封,打开,掉出一张存折。存折是从九百多元开始存起的,显然,他已经更换了多个这样的存折。每天,存折上都会顽强地多出一块钱。最后的数字,恰好是1000元。看着那些日期,想起他们三年多来的日子,便红了眼睛。
存折的里面,夹了一张字条:现在我终于可以赢棋。但我还是输了——我错过最关键的一步——祝你幸福。
第53篇、爱情故事看不见的真情
天气渐渐热了,我店里的各种衬衫也开始热销起来。这天,店里摸进来一个盲女顾客。导盲棍在地板上敲出的“嗒嗒”声,使我一下就注意到了她。
“老板!给我拿一件衬衫,要男式的。”她进门就嚷。也难怪,她看不到四周的情况。我随口问了一句:“要男式的男的为什么不来?”她自嘲地笑道:“哎,谁来也一样,都是看不见!”“啊,这一定是给你丈夫买的吧?”“是呀!你们当老板的就是会琢磨人。”看来她的婚姻很幸福,一提她丈夫脸上就笑成了一朵花,很美。可惜她看不到,她丈夫也看不到。
也许是职业习惯,面对各色衬衫我竟问她:“你喜欢什么颜色的?”话一出口,我就感到了自己的失言——这样问对于盲人来说,她一定以为我是在取笑她。
可她丝毫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而是一本正经地说:“要红色的!”
听她这么一说,周围几个人竟抿嘴笑起来。“红色的太俗气,夏天穿给人的感觉也热!”
“不,就要红色的!越红越好。”她态度很坚决。
可我这店里就是没有红色的衬衫。现今人们都讲究环保,一切都往绿色上靠,我这儿绿色衬衫倒不少。但我懒得与她讲道理,反正她和他都看不见。我便拿起一件绿色的衬衫给她:“给,红色的!”她二话没说就付了钱。瞧着她出门,听那“嗒嗒”声远去,我和几个顾客都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谁知,就在傍晚我要关门的时候,那“嗒嗒”声却急促地回来了。那盲女顾客一进门就拿出那件绿衬衫,一脸愠色地质问我:“老板!这是红色的吗?”她脸上的花这时都变成了刺。
“不是!可红色跟绿色对于你们来说,有区别吗?”我也有些不高兴。
“就是有区别!”
“啊,这倒新鲜,说来听听。”
“我丈夫在按摩医院找了一份工作。可每天上下班要穿过一个十字路口,人来车往我能放心吗?我想‘红灯停,绿灯行’,给丈夫买件红衬衫,这样他过马路时刺眼,有车也会让他一些。可听邻居讲我才知道这是件绿衬衫。你说,你这不是成心要害我们吗?”说着,她已泪流满面。
“啊……这……”我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回味后才懂:用一颗爱心去感知的事物,常人的眼睛是永远看不到的。
第54篇、爱情故事一日三餐的爱
从结婚那天开始,我就承包了厨房。虽说极不情愿,但因妻子一进厨房头就大,我已是苦熬硬撑十多年了。不过也好,我因此发表了一些跟“美食”有关的作品,也算是回报和安慰吧。但妻子这下更有理由,还不时地说:“不下厨房,你能写出这么优美的文字吗?去吧,那是烹文煮字,满案锦绣呢。”听了她的话,我就气不打一处来,让我干活还挤对我,真是太伤心了。
经过沉思熟虑,我决定对她实施报复。先是大菜椒里不放盐,再是豆角炒肉里放两次盐,我要给她点颜色看看!吃菜椒时,她皱了一下眉头,但旋即说:“嗯,这菜椒有特色,甜丝丝的,要是糖醋就更好了。”我顿时气得牙疼,因为她吃得津津有味啊。我说:“那你再尝尝这个?”她夹起肉片儿搁到了嘴里,一下子就成得她嘴都合不住了。我说:“味道怎样?”她使劲儿把肉片咽下去说:“嗯,想得周到,大热天儿的,出汗多,得多补盐,还是老公心疼我。”我呀,差点背过气儿去,因为她又开始大嚼起来,简直是狼吞虎咽啊。看来她是百法难治,我只有认输的份儿了。只是心里常常会想,要是有那么十天半月不让我做饭该多幸福啊。
终于有了机会,妻子要回娘家一个星期。她走的第一天我没做饭,那感觉简直就是从苦难沉重的旧社会一下子蹦进了当家做主的新社会,我吃几口面包,嚼几块儿饼干,喝一听可乐,要多自在有多自在。第二天依然如此,满身轻松好不潇洒。但是,到了第三天中午,肚子提出了抗议。进了厨房,却忽然没了做饭的兴趣,那就泡一包快餐面吧。可一到晚上又不行了,肚子里空落落的,还咕咕乱叫。这就蒸米炒菜。想着就我一人,谁知做得比俩人还多,拿筷子本来只要一双,抽出来却是四根。然后,就骂自己傻瓜。接着吃了两天剩饭,结果还吃坏了肚子,一次次去厕所。我忽然觉得一个人做饭其实很没意思。到第五天晚上,我给妻子打电话说:“快回来吧,我五天只吃了一顿饭。”妻子那端笑道:“谁不让你吃啦?”我说:“一个人不想吃。”
放下电话,去修改那篇《爱的箴言》时,我忽然想到,为什么妻子一不在家,我就没了做饭的兴趣?是不是也有爱情这个东西在作怪呢?于是,蓦然回首时便感到原来那一日三餐的烹炸蒸煮里,都是我对妻子的爱啊。天下的一对儿饮食男女,如果能牵手在一个锅里搅稀稠,而且,在许多年后,彼此都知道对方最喜欢吃什么,而各自的口味儿又容纳了对方的嗜好,终于达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地,这不就是能看得见,也品得出滋味的爱情吗?有时候,我们总是把爱情想得过于浪漫,总是觉得花前月下山盟海誓才是爱情,殊不知这一日三餐里的爱情,才是最有香有色有味的啊。
今天是第七天,妻子打电话说下午七点到家。我下午四点钟开始采购,五点半开始熬八宝粥,然后是一盘扁豆炒炸豆腐,一盘排骨炖冬瓜,一盘青椒炒肉丝,再加上一盘妻子最喜欢的红辣椒炒苦瓜。还有一瓶红酒,红酒代表爱情。我要犒劳一下饿了一星期的胃了。
七点钟,门铃响了,我蹭地一下向门口跑去……
第55篇、爱情故事忽然消失
如果上帝夺走了亲情,那么或许他会赐予你友情或者爱情。
如果上帝夺走了其中两样,那么或许他会施舍你仅存的另一样。
如果上帝夺走了全部,那么你除了原谅他还能做何?
一
蔌聂对我说,恣旎,你帮我个忙吧。
于是我就说好,甚至不知具体内容。蔌聂眨巴着她那双摄人心魂的单凤眼,柔软的唇一张一闭,从小就是这个样子,于是我从来都没有拒绝她的理由。
蔌聂含着笑把藏在身后的双手摊到我面前,雪白纤细的手指夹着一张照片,是蔌聂与一男子的合影。那男子比蔌聂高出半个人头,脸上漾着几分无奈的笑容,蔌聂带着一顶白色的棒球帽,皱着鼻子,神情可掬。看来,蔌聂是早有准备的,量我不会拒绝她,连道具都已有准备。
恣旎,他叫林明,我的超级死党,最近被一女子纠缠,要死要活,烦恼非常。他骗她说已有女友,可是她不信,于是只要找个人假冒一番。我……
你要我假冒?我说蔌聂,这等劳心劳肺的事你自己解决了吧。被呈齐知道,我岂不遭殃?
可是那个女孩知道我啊,所以得找个她不认识的才行嘛。再说,呈齐不是去北京出差要两个月才回来吗?两个月的时间足够了。再再说,他要真的误会,不还有我来做解释嘛。
说来说去,蔌聂终究有比我更充分的理由,她一嘴伶牙俐齿的功夫,我与呈齐自小望尘莫及。不过也亏得这张嘴皮,让我们3人在孤儿院得了不少人心,尝了无数甜头。
晚上接到呈齐的电话,听他说北京的雪,白茫茫的一片,动人至极。上海却只有凄冷的雨,夹杂着无尽思念,在幽幽的黑夜里蔓延。
蔌聂像搞地下工作般让我和那个叫林明的男人在“巴黎岛”见面,然后贼溜溜地一路急走离我们而去。
林明在阳光底下对着蔌聂的背影出神良久才忽然记起我的存在,他说,谢谢你肯帮这个忙。
我有些怀疑,有些人是否生就一张无奈的面孔,他的表情里没有感激没有愉悦,只有和那张照片里一样的无奈。
我们没有话说,就沿着嘈杂的马路漫无目的地走。我想,总该找些话说,于是我问他,怎么能让那女子发现我的存在。
她时常会跟踪我。他回答得心不在焉。
那么要多久?我终于说出了我最想说的一个问题,其他的一切,与我无关。
几个星期吧。我们每个星期见上两三次,她总会看到的。
其实我还想问,如果那个女子不肯放弃怎么办。不过,我没有问出口,因为这似乎不需要我来关心。我有些同情那个女子,爱情总能把有些女人折磨得疯疯癫癫,令人怜悯,或者是嗤之以鼻。
幸好我遇上了呈齐,我在呼啸的冷风里缩了缩脖子,眯着眼睛幸福地想。
二
我,呈齐,蔌聂,自小一起在孤儿院长大,三人如胶似漆,形影不离。
虽然小时候扮家家时,一直是呈齐演王子,蔌聂扮公主,可是这并不影响我和呈齐的相爱。我和呈齐确定恋爱关系那天,蔌聂假装可怜地说,谁叫我小时侯得了太多的好处呢,现在风水轮流转啦。说完,还有声有色地抽抽她的小鼻子,随后与我们一同哈哈大笑。
你知道,其实上帝是公平的,它夺走了我们的亲情,却更多地赐予我们友情。还顺便,抛下了爱情,被我和呈齐捧个正着。
我和呈齐正讲电话时,蔌聂一阵风般刮到我的面前,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抢过我的听筒。
我说亲爱的呈齐同志,你们通了多久电话啦,我可是拨了半个多小时电话愣是没拨通啊,我们不是约法三章嘛,恣旎有一小半归我,你也有一小半归我,这下可好,你们可是拼命侵犯我的权利啊。
蔌聂一开口当然不会让对方有反驳的机会,可怜呈齐一定在电话那头目瞪口呆一时语结。一小会儿后,蔌聂成功地敲诈到一套芭比娃娃。
林明的事怎么样了?蔌聂一脸坏笑地问我。
我说,还能怎么样,都半个月了,也没见什么起色。
唉,你不配合当然不见起色啊。林明和我说了,那个女子都见过你们两三次了,可是她看你们和普通朋友没什么两样,于是坚持不肯相信林明的话。你们得亲密一些才是。
我拿蔌聂没办法,于是也不与她争辩,径直去厨房泡了一杯香气四溢的咖啡。
折回来时见到蔌聂双手环抱着膝盖,陷在沙发里,宽大的黑色毛衣使她整个人显得消瘦,几缕青丝低垂,脸上浮着几分悲伤。
我把咖啡轻轻地搁在茶几上,坐到蔌聂身边。我很少看到蔌聂悲伤的神情,大多时候她是个快乐而又易满足的女子。
蔌聂似乎在沉思着什么,却被我的到来而打断,她抬头望我,顷刻间又是一副巧笑嫣然的模样,眉目如画。
有两种人会让你分担他们的悲伤,陌生人,或者知己。前者是因为安全,后者是因为日积月累的感情。除此之外的朋友,只能划为普通。
一时间,失落感涌上心头,什么时候起蔌聂不再与我分担她的伤悲了?
再一次与林明相见时,我将左手递进了他的右手。
我们是完全陌生的两个人,于是我的心里没有丝毫内疚,我只是想尽早结束这个帮忙。
由于和林明的交集只有蔌聂,于是这成了我们惟一的话题。我总是疑惑林明对于蔌聂的眼神,那里面我感觉到了异样。
你喜欢蔌聂是吗?我问林明。
他挤了挤脸上的肌肉,依旧是个无奈的笑容。看来蔌聂并不喜欢林明,而林明也十分清楚。
你知道蔌聂喜欢的人是谁吗?林明问我。
我扯了扯了嘴角,告诉他没有。蔌聂的真命天子一直都未出现。
三
蔌聂说,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问我要先听哪个。
我说好消息。于是她告诉我,我这一个多月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那个要死要活的女子已经自动退出了林明的生活,我算是顺利完成了任务。说完,她扮个鬼脸逗我,说,有没有对林明这样的优秀男人有非分之想?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便扑闪着明亮的眼眸道出了答案,怎么会呢,这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可是呈齐啊。
于是,我只有在一旁点头的份。然后我又问,坏消息呢?
蔌聂顿时安静下来,坐到我身旁,搂着我的脖子轻声细语地说,亲爱的,我要离开你一段时间,公司让我去海南出差。
这般的温情,我欣然接受,忽然间记忆兀自跳跃到童年。那时候,蔌聂最喜欢搂着我的脖子说些不让呈齐听见的悄悄话。蔌聂那软软的声音,夹杂着热气在耳边雀跃。这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却在这一时刻重现眼前,我忽然热泪盈眶。
想是我的伤感感染了蔌聂,她竟也泛着泪光,紧抿双唇,眉头微蹙。那只是片刻间的事,片刻间,两名女子莫名忧伤。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蔌聂。
这个世界很大,每天都在发生一些莫名其妙光怪陆离的事情,谁都不知道忽然哪天自己也会深陷其中。
在蔌聂离开后的第7天,呈齐也忽然消失,无影无踪。
呈齐每天都会给我电话或是短消息,在连续3天没有收到他的任何消息后,我打他的手机,听到的只是机械般标准的普通话。蔌聂的手机也是一样的情况,甚至蔌聂公司里的人告诉我,她已经在一个月前申请辞职,并且在几天前正式离开公司。
从来没有过的恐惧在我的心里无声无息地膨胀,我至亲的两个人竟就这样在人间蒸发,杳无音讯。
我想,这是一个玩笑,蔌聂总是有许多鬼点子。可是玩笑持续了太长时间,一个星期,一个月,从冬天走到春天,依旧是我独自一人。
我忽然想起了那个叫林明的男人,觉得像是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林明见到我时脸上并无意外。我像是一个木偶,而他则是握着绳子的操纵者,他似乎知道我会找他。
他的嘴角总是有着无奈的笑容,他问我,你知道蔌聂喜欢的人是谁吗?
我禁不住打了一个冷战,手中的咖啡杯顿时倾斜,洒了一身。我顾不得擦拭,只是呆坐着等待些什么。
林明开始讲述一个故事,关于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俗气故事。当然,还有另一个男人,可惜他算不上主角,只是一个道具。蔌聂是何等聪明的女子,在4个人之间游刃有余,像是一个导演,布置好了一切,选定了最佳时段,上演了一出好戏。
当呈齐见到有着我与林明亲密举动的照片时,他定然也会像我如今这般撕心裂肺地痛。可是他相信了,甚至不需要我的解释。在蔌聂面前,我和呈齐似乎永远都没有反驳的份。
那么蔌聂呢?她会痛吗?那个搂着我的脖子呼出热气的女子,如果她知道我将用余生来恨她,她会痛吗?
我望着眼前这个和我一样可怜的男子,我忽然想问他,林明,你会一直爱蔌聂吗?
林明说,不会了,在她要求我帮她来完成这场戏时,她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爱。
我不记得怎么与林明道别,我只记得我对他说,我不恨他。
四
时间是个好东西,它对于每个人都公平,永远忠诚,没有欺骗或者偏袒。
我走过了整个一年的寒冬,然后发现,第二年的春天依旧是春天,太阳依旧耀眼,花儿依旧妩媚。
虽然有些伤痕仍隐隐作痛,可是终究开始结疤,逐渐愈合。
每个人都会有一些隐痛,必须独自承受。
后来,我收到一封信,信纸上有曾经最最熟悉的笔迹:
恣旎,我矛盾了很久,不知该以何种方式与你联系,我不敢听你的声音,所以我选择了书信。知道所有的真相,是在蔌聂产后。她抱着我们可爱的女儿,告诉我两年前的整个欺骗。恣旎,我想你能知道离开你时我心里的疼痛。蔌聂说你不想再见到我,蔌聂说你会很幸福。你知道,你要的幸福我不会不给,可是我却未曾料到原来我给你的不是幸福,而是伤痛。我们决定远离上海。后来的日子,蔌聂一直伴我身旁。如果可以选择,我情愿永远不知道这个真相,毕竟我已无法弥补什么。可是蔌聂说,这个在她心底埋了两年的内疚已经几乎让她崩溃。我能怎么做呢?我已经有了妻子和孩子,并且深爱着她们,于是我只能残忍地为蔌聂乞求你的原谅。我不知道我们是否有一天会回到我们一起欢笑过的那个城市。恣旎,我们还能一同欢笑吗?
有些液体顺着脸庞滑落,一些字化了开去,模糊不清,像在叹息,像在忏悔。
我在顷刻间强烈地埋怨呈齐的狠心,他竟要我原谅蔌聂,他竟要我同他们一起欢笑。
可是很快,在下一时刻,我忽然平静。爱之深,恨之切。如果不爱了,如果心结解开了,我又要拿什么去恨蔌聂一辈子呢?蔌聂的幸福里已经有了永远的愧疚,无须我再画蛇添足。
或许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除了原谅,别无他法。
那是我最后一次为呈齐哭泣。
也是最后一次想起林明,那个再也不曾见面的男人,是否也早已释怀?
有时候,我会想象有一天在这个城市的某条街道上,忽然遇到蔌聂和呈齐,或许还有他们的孩子。那时候,我的脸上一定不会再有悲伤与愤恨,我们定然会如同呈齐所期盼的那样,一同欢笑。
第56篇、爱情故事初恋的颜色
1、赤。初恋的时候,她总是和你说一些让你不好意思听却又不愿意拒绝的话,使得涉世未深的你面红耳赤,像桃花那个样子。
2、橙。你的那个他,试探性地为你买了一杯橙汁,由于紧张,他的手略微地有些颤抖,非常不幸也是非常幸运地,那杯橙汁洒到了你的胸前,截至今天,每当你洗这件衣服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盯住那一个区域,发呆,许久许久。
3、绿。那时候你们都有着用不完的活力,总喜欢这里那里的旅游,他知道你最喜欢坐在草地上聊来聊去的感觉,所以总是陪着你,你们的恋爱开始的时候是非常秘密的,直到有一天,你们的同学终于发现了这一个秘密!你们两个人的裤子,屁股上都是绿色的。
4、青。恋爱的日子,绝对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就像那一天,运气非常不好地,你们遇到了几个小混混,他们一边称呼你小妞,一边对你动手动脚,他终于忍无可忍了,暴怒地冲上去,喊道:“What do you want to do?”一阵轻薄的狂笑之后,接下来是一顿拳脚落在他的身上,他身上青紫的瘀斑一直持续了一个月。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你还是感觉到他的勇敢。
5、蓝。那时候电视上正播放着一部叫做“蓝精灵”的动画片,他总是把你叫做“蓝妹妹”,而你总是把他叫做“笨笨”,然后你们就模仿着动画片中的动作和话语取笑对方,那时候他能够背下来“笨笨”所有的台词,你经常默默地想:“现在的他,肯定能够背下来周星驰片子中的所有台词。”
6、紫。其实你们的认识还是很有纪念意义的,那是1997年的七月份,整个中国大地到处都是紫荆花,你和他都是班上的文艺爱好者,你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下午,你们排练完那首男女声对唱的歌曲之后,他突然对你说:“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吗?”这一句话把你吓了一跳,可是随后而来的是一丝兴奋,你盯住他手里的那一束紫荆花,长久地沉默。如今每当你想起那一刻,那一片紫色充斥着你的双眼。
7、黑。大家都说恋爱中的情侣专门喜欢往黑的地方去,你们当然也不可能例外,你心里十分清楚地知道,在那种地方,他可能会做出什么事情,那是一种什么事情呢?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你有些怕,又有些期待,终于有一天,他终于那样做了。你总是反思自己是否做错了什么,没有人会告诉你答案。
8、白。他喜欢白皙的皮肤,但说句实话,你的皮肤并不是很白,这一点也是你对自己唯一不自信的地方,可是他总是夸你白,一开始你以为他是故意在取悦你,然而他真挚的眼神让你看不到一点点的伪饰,你就相信了。后来奇迹真的出现了,你变得越来越白,这就是自信的力量。
9、灰。再美的初恋,也摆脱不了你心中灰色的感觉,因为这最终是一桩失败的恋爱,他最终还是成为了别人的恋人,他真挚的眼神又去面对着另一双眼睛了,这是你一生也摆脱不了的梦魇,所以说,初恋是多彩的,然而在你的心中,它却永远是灰色的,仅此而已。
第57篇、爱情故事你有一点爱我了吗?
刺鸟问:你会爱我吗?鱼儿答:除非你变成鱼。刺鸟飞向一株最长、最尖的荆棘,流着血泪为鱼儿放声歌唱,曲终气竭命陨。梦醒,另一只鱼儿出现了鱼儿面前,那眼神凄美动人。银光闪过,鱼儿被一股力量弹开,却见另一只鱼儿被一支银枪带出水面,血色染红了眼前,空中传来“你有一点爱我了吗?”
第58篇、爱情故事贫民的恋爱
平凡,但不平淡的爱情,或许才能维持的更久吧。
爱情时,男孩女孩脱离在两个城里念书,女孩读师专,男孩读师大。两人都来自村子,是典范的穷大门生。他们的恋爱,便显得清贫而皎洁。虽都是大门生,他们的运气却是被“定了向”的:结业后,他们将被分到一个荒僻的处所事变。
临结业前,女孩到男孩的学校玩了两天。两人是否谈及将来,已记不得了。只记得最后,是男孩送女孩返校。男孩扛着一箱书,女孩也背了一大包。男孩爱念书,喜好文学,那算得上是他的心爱之物。男孩要女孩先将它们带走,他随后也会到女孩身边。
他们的钱包很紧,时刻却很从容,以是坐了一趟慢车。慢车也真是慢,每站都停。摇摇晃摆开到女孩念书的那都市时,天已黑了,郊线的民众汽车早收班了。而女孩地址的学校,还远在旷野一座山上,有差不多十里路。“的士”虽然是有的,亮着灯在他们身边晃来晃去,但他们没钱。险些没什么踌躇,他们便抉择步行上山。从那座叫“东方红”的大桥出发,没多久,他们就觉出那些书的重量了。逛逛歇歇,两人都感想了累。但路还远着呢。为相识闷,男孩开始找话说了:“嗨,想一想,若是我这一箱,你那一包,装的都是钱,你说我们会怎么样?
这大概是一个风趣的话题,女孩“扑哧”笑了:“那我们就可以‘打的’了!”
“‘打的’算什么?”男孩好像很不满足坐出租车,固然当时他还没有坐过。“我们爽性买辆车,想走那边走那边,想啥时走就啥时走。”男孩说适合真而必定,好像那些书真的已酿成钱了,可供他自由挥洒了。
女孩的情感被传染了,便也极有兴致地投入了接头和假想中:“那我们就随时都可以出去旅游了。”当时,男孩和女孩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一路出去旅游一趟。
男孩本就挺能侃的,见女友兴致起来了,便加倍灵感飞扬,像写诗一样:“到时辰,我要买一架‘海陆空三用车’,想上天就上天,想落地就落地,想下海就下海。”
“哇,那才美呢!”女孩为男孩的想像叹息不已,但同时又有些迷惑:“生怕,天下上还没这种车卖吧。”
“那有啥,我们逐步研究啊。要是哪灵活发现出这种车来,我们就到瑞典去,拿它个诺贝尔奖返来,还可觉得咱中国人争点光呢!”
就这样,话题像被抻着的面团,越扯越长,路却越走越短。不经意间,都已走到女孩念书的校门前了。而他们,居然一点儿也没再感受到累。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昔时的男孩女孩,此刻只好叫做汉子姑娘了。他们结了婚,成了家,有了智慧的孩子,而且从谁人荒僻的处所,调到了女孩昔时念书的城里。但他们依然很穷,他们的感情也一如昔时,清贫而皎洁。只是,更多了一些坚实。
他们经常回想起昔时的谁人夜晚,谁人场景。而每一次,他们都能在那假造的幸福中,得到一些快乐,真正的快乐。
那男孩就是我。那女孩就是我的老婆。此刻,她正坐在身旁,看我写着这篇随笔。而那些书,那些昔时被我们背了近十里路的书,而今正在背后的书架上,悄悄地望着我们。
第59篇、爱情故事等待,容易变成错过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
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一味的被动等待,极容易把一时的过错变为永远的错过……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第60篇、爱情故事窗外落起绵绵秋雨
如她所说:“秋雨总那么缠绵,温柔带着丝丝冷意,给人一种深刻的感受。”不知何时,又开始思念她,那种微妙的情愫不是刻意或者无意就能淡忘的,说不清是伤痛还是幸福还是后悔或者说是幸运……
那次同学请了很多人说聚会。她也参加了。她很安静,只是微笑,不过也只能这样,她除了认识我那个同学之外,其余的人对她而言都是陌生人,包括我。听同学说过,他喜欢一个女孩,我想大概就是她吧。
双环SCEO中,似乎把她给忘了。但她像似没有责怪的意思,一个人静静地去了阳台。或许这样可以避免很多尴尬。
他们对我一个劲的灌酒,于是趁神智还清醒时一溜烟地逃了出去。
双环SCEO
她看我有些狼狈,恰好遇到我的目光,于是向我微笑着表示礼貌。我倒是有点难为情了,于是向她打招呼:“一个人啊?”话出口才知道自己傻,难道除了我,这里还有别人吗?!
“只是有点闷,于是出来透透风。你呢?怎么也出来了?”她说着用贪婪的眼神望着远方漆黑的夜。
第61篇、爱情故事嫦娥奔月的传说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嫦娥奔月的传说。
相传,远古时候有一年,天上出现了十个太阳,直烤得大地冒烟,海水枯干,老百姓眼看无法再生活去。
这件事惊动了一个名叫后羿的英雄,他登上昆仑山顶,运足神力,拉开神弓,一气射下九个多余的太阳。
后羿立下盖世神功,受到百姓 的尊敬和爱戴,不少志士慕名前来投师学艺。奸诈刁钻、心术不正的蓬蒙也混了进来。
不久,后羿娶了个美丽善良的 妻子,名叫嫦娥。后羿除传艺狩猎外,终日和妻子在一起,人们都羡慕这对郎才女貌的恩爱夫妻。
一天,后羿到昆仑山访友求道,巧遇由此经过的王母娘娘,便向王母求得一包仙药。据说,服下此药,能即刻升天成仙。
然而,后羿舍不得撇下妻子,只好暂时把仙药交给嫦娥珍藏。嫦娥将药藏进梳妆台的百宝匣里,不料被蓬蒙看到了。
三天后,后羿率众徒外出狩猎,心怀鬼胎的蓬蒙假装生病,留了下来。
待后羿率众人走后不久,蓬蒙手持宝剑闯入内宅后院,威逼嫦娥交出仙药。
嫦娥知道自己不是蓬蒙的对手,危急之时她当机立断,转身打开百宝匣,拿出仙药一口吞了下去。
嫦娥吞下药,身子立时飘离地面、冲出窗口,向天上飞去。由于嫦娥牵挂着丈夫,便飞落到离人间最近的月亮上成了仙。
傍晚后羿回到家,侍女们哭诉了白天发生的事。后羿既惊又怒,抽剑去杀恶徒,蓬蒙早逃走了。气得后羿捶胸顿足哇哇大叫。悲痛欲绝的后羿,仰望着夜空呼唤爱妻的名字。这时他惊奇地发现,今天的月亮格外皎洁明亮,而且有个晃动的身影酷似嫦娥。
后羿急忙派人到嫦娥喜爱的后花园里,摆上香案,放上她平时最爱吃的蜜食鲜果,遥祭在月宫里眷恋着自己的嫦娥。
百姓们闻知嫦娥奔月成仙的消息后,纷纷在月圆之夜摆设香案,向善良的嫦娥祈求吉祥平安。
天帝也被嫦娥和后羿这种为了乡亲们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感动了,后来,便封后羿为天将,于中秋佳节日使二人重逢团圆。
从此,嫦娥和后羿在天上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嫦娥奔月的传说。
第62篇、爱情故事栽一脉心香,等君来采摘
为君栽一脉心香,让它绽放在你午夜梦回的时分,让它芬芳在你踏路而来的斑斑苔痕上,让它妩媚在你穿梭而过的叮咚风铃中。而我,静静伫立寒夜中,为你一箫独奏,等你一袭素衫,飘然而至。
你知不知道,期待的日子里,我放飞了整片的思念,渲染了整朵的云彩,天边的那一抹嫣红,是我欲语还休的凝眸。君在梦中,是否能听到我,今夜,为你轻抚一曲缠绵。
在梦中盼了你许久,在梦中依恋了你许久,你若来,心为你而雀跃。一直悸动于记忆中的美好,一直让心事如风般掠过无垠的海,激起细细浅浅的浪花,朵朵都在吟唱着微醺的歌。
将心事藏了又藏,将思念叠了又叠,却遮不住那一角想你,念你,见你的情愁。
只想让你真切于我的梦境中,只想让思念不要溢得太满,只想渴望你的一次拥抱。拥我入怀,让我知道心在为你而跳动;拥我入怀,让我明了情为你而翠绿。相拥的瞬间,是我渴求了千年的梦幻。
君,今夜,是否会为我而来?
若你已忘却花香飘飘的季节,若你已忘却轻舞飞扬的文字,请在晨曦微微中,在古道西风中,静候那为你而奏的箫。让我用温润的箫声凝结成片片的情思,悠扬在你每个晨起的风中,缠绕在你每个夜落的雾中。就想与你这样丝丝缠绕,永不停绝。
从此后,在你悠长的故事背后,始终有我牵挂的影。眼中的一黛幽蓝,凝成楚楚晶莹的眸,望断千万遍你来时的路。
等你踏雾而来,心疼你落满红尘的疲惫,心疼你凡事缠身的无奈,而我,只能用素帕一方,为你轻拭落上眉梢的尘埃。然后陪你一起,纵情山水,浪迹天涯,管它风霜雪雨,几度春秋。
今夜,为你一弦独奏;今夜,为你望断秋水;今夜,为你独守寒衾。
栽一脉心香,静放于窗前,等君来,采摘。
第63篇、友情故事爱情与友谊
如果你懂得珍惜,你会发现你获得的越来越多,如果你一味追求,你会发现你失去的越来越快。
爱情合理就好,不要委屈将就,不要相信完美的爱情,其实,你只要知道,彼此有缺点,一种纯朴的可爱就足够了。
我们拥有一只鞋子的时候,才会明白失去另一只鞋子的滋味,失去的东西总是最好的,消逝的恋情总是刻骨铭心的,珍惜或放下,都是生命中必经的过程。
相爱的时候需要真诚,争执的时候需要沟通,生气的时候需要冷静,愉快的时候需要分享,指责的时候需要谅解,结婚的时候需要包容。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可以随时牵手,但不要随便分手。
别等到秋天,才说春风吹过;别等到分手,才说真的爱过!
一个人的生命里,擦肩而过的人有千千万万,有几个是知音?有几个是深爱自己的人?与其众里寻求千百回,不如疼惜眼前真情人!
第64篇、爱情故事若爱只能擦肩而过
春带着勃勃生机,悄然而至。小城里最先觉醒的是丁香树,它们生长在马路的两旁,树身开满了洁白的小花。在绿叶的簇拥下显得美丽、淡雅。风一吹,那幽香被送得很远很远……就在这个丁香花泛滥的季节,王允初识了美美,她就像丁香花一样美丽清纯,带着那沁人心肺的幽香,闯进了他的心田。
那是一个周末的清晨,王允和同胞哥哥王润还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美梦。突然他们被一阵叩门声惊醒,王润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声戛然而止,接着门外传来一个温柔纤细的声音问道:“王润在吗?”
王允抻了一个懒腰,将头探出蚊帐笑嘻嘻说:“哥!找你的。”
王润也不答话,飞快地套上他的臭袜子,箭步趋前。要开门的时候突然停住,回头对王允低吼道:“赶紧起来……”说完开门走了出去。
趁哥哥和来人在外面说话的时候,王允穿好了衣服,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屋子,然后趴在门缝偷看他们聊天,哥哥发现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王允尴尬地打开门冲着他们嚷嚷着:“哥!请人家进来坐嘛!”
哥哥听罢,笑着对身边的女孩说:“要不……进屋坐一坐?”女孩到很大方,也没推让,微笑地随哥哥进了屋。王允殷勤地帮女孩般来的凳子,趁机偷偷地打量着女孩,发现她很漂亮,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连衣裙,衬得她的皮肤粉白粉白的,就好似室外盛开的丁香花,她笑起来更是清纯动人。
似乎是王允的目光过于火辣,女孩觉察地向他看过来。王允的脸立刻红了,他笑嘻嘻地说:“你们坐,我出去一下。”说完冲着哥哥眨了眨眼,人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哥哥似笑非笑地,偷踢了他一脚之后说:“愣着干嘛?不是要出去吗?”王允面色更红了,急忙答应了一声跑了出去。
再回来的时候女孩已经走了,哥哥悠闲地躺在床上听着歌。王允一屁股坐在哥哥床上问道:“哥!你女朋友吧?”
哥哥急忙说道:“别胡说,她叫美美,是我们车间新来的。车间主任让我收她做徒弟。没别的关系,你别瞎想。”王允听哥哥这么一说,心里似乎松了一口气。初见她那短短的一瞬间,她的影子就留在了他的心中,怎么挥也挥不走了。甚至王允觉得她坐过的地方,都有着那么一股幽幽的丁香花味儿。他使劲闻了闻,心想哥既然和她没什么,那么是不是代表着他有机会哪?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心里却是甜丝丝。
打那以后美美成了他们家的常客,她每次来王允都会甜甜的叫她一声美美姐,她似乎也非常喜欢和王允聊天玩笑,但是在哥哥面前就显得有点拘谨。也许是哥哥总板着一张脸的缘故吧!
美美有一次偷偷问王允:“你们长的很像,怎么性格差的那么多?你哥严肃做事认真,而你整天嘻嘻哈哈,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
王允嘻嘻笑着说:“我哥样样都比我强,我呀!懒散惯了。”
其实王允想对她说我不是什么事都不在乎,我在乎你,喜欢你,是你感觉不到罢了。不过这话打死他也不敢说出口,因为他感觉到哥似乎也喜欢美美。
转眼半年过去了,他们三人越来越熟悉。
一次王允开玩笑问:“哥!你咋不追美美姐呀?”哥哥当时就撂下脸摔门走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哥哥那么不高兴,他分明看见了哥哥眼里的悲伤。
这悲伤让王允心疼,哥哥是他唯一的亲人,哥哥想要的东西他绝不会去占有。于是他开始帮哥哥和美美牵线搭桥,每次在美美来他们家玩的时候,他借故留她玩到很晚,这样再叫哥哥送她回家。
第65篇、爱情故事回家等你
她决定去赴那个约会。
其实没有什么。他是她的同学,大学时,曾轰轰烈烈地追过她。后来毕业了,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一年前在街上邂逅,才知道他也来到这个城市,经营着一家不小的公司。两人站在街上聊了一会儿,他递她一张名片,说,有事的话,就找我。然后分手,有几分不自然,但很平淡。她想不起自己会有什么事找他,于是名片一直躺在抽屉里,和许多名片挤在一起。
前几天她把它翻出来,给他打了个电话。只是淡淡的问候,但他能感觉到她的窘迫。几天后他把电话打过来,约她出去。她想了想,说好。公司里缺个人手,想和你谈谈,他这样解释。她说知道了,谢谢你。不知为何,心却跳出了声。
这么简单吗?或许是,又或许不是。假如他握了她的手,假如他揽了她的腰,假如他吻了她的唇,她会拒绝吗?——她知道他仍然念着她,她能够感觉出来,这个不会错。她知道,只需自己一点点儿暗示,他们的朋友关系就会即刻瓦解。
她怕,却又似乎盼着。她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办法,只能向前走。也许,是走向一个未知的地方。
她下岗了,渴望一份体面的工作。老公单位效益不好,薪水降到仅够还清每个月的房贷。每天下班后,老公都要出去,说去找朋友们想办法,很晚才回来,拖了疲惫的身体。她想现在她不管做了什么,都是为了他们这个家。她会做什么吗?她想她应该不会,她爱她的老公,爱他们的家,她只是去找一份工作而已,这没什么。
她穿了最漂亮的衣裙,放下挽起的长发。于是,长发像瀑布般直泻而下,她知道他喜欢她的长发。他曾给她写过情诗:你的长发/像暖暖的黑丝/织成诱人的锦缎。
她去时,他已帮她要好了咖啡。两个人隔着桌子,慢慢啜着咖啡,低声说着话。烛光是温柔的,还有音乐,还有淡淡的香气,当然还有暧昧的调子——来这里的,多是恋人,或者夫妻,或者情人。她有些不安。
去我那儿做吧,他说,请不要拒绝。他看着她,目光是善良的。他的善良让她更加不安。
她甚至有些惶恐了。是的,她需要这份工作,可是有他在。他是她的上司,他曾经追求过她,从此,他们会天天守着一间狭小的办公室。
他们当然仍是朋友,不过,这样的朋友很难维持,很容易升华或者下沉。她对自己没有信心。
行不行?他问。
她喝光了杯里的咖啡。
他突然握了她的手,轻轻地,却很坚定。她想抽出来,可是他握得更紧。
再要杯咖啡吧。她说。
他只好松开手。喊,服务生——服务生来了。身着干净得体的衬衣,扎着漂亮大方的领结。服务生看看她,再看看他。服务生问,请问您需要什么?
他说咖啡,两杯咖啡。
服务生冲他优雅地笑,再冲她优雅地笑。服务生说请稍等,然后走开。服务生有一双淡黄色的独特的眼睛,脸上棱角分明。他的步子迈得沉稳,很有信心的样子。
她的鼻子就酸了。
她说,我不去了。
他说,什么?
她说,我不去了。
他说,为什么?
她说,我怕。我怕我们的生活,从此会被打翻。
他说,不会吧?
她说,也许不会。可是,我不想在生活中,埋下任何一颗暧昧的种子,一颗危险的种子。
他想了想。他说,也许你是对的……不管为什么,我尊重你。可是我感觉,你应该是想要这份工作的……所以现在,你的这个决定,让我感到很突然。
她说,对不起。
服务生端来两杯咖啡,在她和他面前各放一杯。服务生冲他们有礼貌地笑,然后静静离开。她站起来,追上去,站到他面前。她说,你来做服务生,多长时间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没有回答她。他说我不累。
第66篇、爱情故事别爱我,我只是路过
小编为大家带来:别爱我,我只是路过
“一杯香芋奶茶。”
“一杯香芋奶茶!”
我摘下鸭舌帽说完这句话,发现站在我旁边的女孩也点了香芋味的奶茶,而且这么巧与我异口同声。因此,我打量了她两秒钟。齐耳短发,黑色短袖,黑色七分裤,黑色凉鞋。夏天,黑色容易吸热,而这个女孩却一身黑,炎热之中散发出酷酷的气息。她那自然而甜美的笑容,却十分让人着迷。
奶茶坊里的电视正在播放《蜡笔小新》,看到有笑点之处,她会毫不掩饰地笑出来。我假装观察奶茶坊里的墙壁,扭过头看墙壁的时候,偷看她的笑容。
“噢,老板,再来一杯草莓奶茶,不要冰的。”她忽然抬头望着墙上的菜单,又点了一杯奶茶。
我在心中傻笑,劝自己不要多想,她应该是有男朋友的,何况,这只是个陌生的城市,而我,是个旅人罢了。
“手抓饼给我来一个吧!”
“好的,加什么?”
“牛肉不要,别的都加。”
我点了一份手抓饼,因为中午天气太热,我没胃口,只吃了一碗饭。刚才从车站出来走了一段路,先是觉得渴,现在饥饿的感觉也来了。
在我等待手抓饼的过程中,她已经提着两个袋子漫步离去,我忍不住走到奶茶坊的门口,望着她行去的背影。这种感觉很熟悉,又很陌生。熟悉,是因为我有太多次像这样去望一个姑娘的背影,每次都以为那就是自己想要遇见的姑娘。而陌生,则是因为那些姑娘留给我的背影,渐渐地就会消散,最后连背影也不剩下。没有相识,也没有分别。
“手抓饼好了,一共十三元。”
“谢谢。”
我也提着两个塑料袋走出了奶茶坊,她早已消失不见,我向着她离开的方向行走,因为这边有很多宾馆。在一个陌生城市找地方落脚,我也不太讲究,看着小街两旁的招牌,忽然看见一个新丰宾馆,就走了进去。在我的城市,有新丰眼镜,只是觉得名字眼熟而已。
交了房费,拿着房卡到了三楼,进到房间我就躺下了。犯困,先前在车上本想睡一觉,奈何坐我后面的两位大妈一直讨论怎么买卖黄金。扛着睡意钻进浴室先冲了个澡,洗去一身汗臭,这才躺在床上,把手机闹铃调到了晚上八点,准备入梦。
约莫半小时之后,听到一阵狗叫!我猛地爬起来,打算穿上裤子去敲隔壁房门。但是拿起手机一看,这才下午五点半,这个时间比较自由,我好像不能训斥隔壁的客人。于是我继续躺下来,拿起手机看小说,我失眠的时候只要看一部很糟糕的小说,就会很容易入睡。
果然,我再也没有听见狗叫,再次醒来时,已是手机闹铃大作!
晚上八点,我把小挎包挂在肩上,换上旅行包里的布拖鞋,慢悠悠地走出宾馆,坐公交车来到了这个城市的繁华地段。点了一份瘦肉丸,几串烤肉,我坐在小方桌前等待。等待的时光,我的思绪跟着那些油烟飘扬,在黄黄绿绿的灯盏之间,想起不同时期的如此时这般孤独的等待。
“呜~~~呜~~~”小方桌底下不知什么时候钻出一只泰迪,脖子上系着一根粉色的细绳,看样子是饿了。我以为是坐我旁边的肥胖男人的宠物,就没有理会。
“吵什么!一边去!”肥胖男人伸腿把泰迪赶到一边。
我四下望了望,似乎没有人关注它,我特意喊了一声:“来,宝贝,一会儿叔叔带你去超市买狗粮。”
依然没有人往我这边看,倒是肥胖男人埋怨了一句:“狗要拴好,我这吃东西呢,多不卫生。”
说话间,我的肉丸和烤肉上来了,我撕了一丁点烤肉丢给泰迪。我只养过猫,并不了解狗,但我觉得可能喂它狗粮比较好,所以只给它吃一丁点烤肉,让它垫垫肚子。
结了账,我端着肉丸,蹲下来摸了摸泰迪的脑袋说:“跟叔叔走,叔叔带你去吃狗粮,然后带你去找警察叔叔。”
它可能听懂了“狗粮”这个词,也可能是因为我喂了它一点烤肉,真的就跟着我走了。我带它去了附近的超市,买到了狗粮,在路边喂它饱餐了一顿。
找行人问了个路,来到了距离最近的派出所,五分钟后,我把泰迪带到了民警面前。我说它和主人走散了,现在就交给组织了。然后我走了没一分钟,泰迪就出现在我面前了,抬起头望着我,如同它跟着我就是正确的。其实我已经把狗粮一起交给民警了,显然它不是为了食物。
既然愿意跟我,那就跟我吧!我带着它,在街上溜达了一圈,就坐公交车回宾馆了。到达宾馆的时候,已是晚上十点。刚进宾馆,它就像进自己家似的,自来熟的往楼梯上飞奔。我还真觉得神了,它智商竟然如此之高?一直奔到三楼,这让我很是吃惊!
“这边,是301。”我看它在隔壁的302门口站起来用前爪刨门,就一边开门一边跟它说话,但是我一想,它应该听不懂。我打开了自己的房门,准备过去抱它,它忽然叫了两声,然后302里面一阵跑动,门打开了!
“甜甜!我的天呐!你去哪里了?”说这话的显然是它的主人,我在这一瞬间脑子各种凌乱,首先,这只泰迪有多么聪明?它在马路上跟着我不是巧合?而是它感觉我身上的味道和它主人的味道相似?然后,它的主人竟然是下午我在奶茶坊遇见的那个女孩,她竟然跟我住在同一家宾馆?而且只隔了一堵墙?
“嗨,美女!”我脑袋里想着应该怎么跟她搭讪,嘴上却不由自主地说出了最普通的话语,“那个……我在街上遇见它,然后我就住在301,没想到这么巧,它的主人是你……”
“谢谢你,谢谢你把甜甜带回来。”女孩微笑着抱起甜甜,发自内心地跟我道谢。
“别客气,举手之劳而已。噢,我是来旅游的,你知道这边哪里好玩吗?”其实我只是想试探一下,她是不是本地人,但是我心中没有试探之后的答案,她是本地人如何?她如果也是个旅人又如何?
“我对这边也不太熟,我也是来这边玩的,再次感谢你,甜甜你看你弄得这么脏,我要帮你洗澡喽!那晚安喽!”女孩再次对我微笑,然后关上了房门。
我心里忽然空落落的,好像是因为她,好像又不是。下午在奶茶坊,我只是觉得她很吸引我,但并不是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们点了同一种口味的奶茶,又住同一家宾馆相邻的房间,然后我在路上巧遇她的泰迪并带了回来,这让我感觉,这些巧合加在一起,似乎就是缘分。
我回到房间,趴在窗口,窗外是闷热的夏夜,窗内是空调的凉气,我在闷热和凉爽之间思索,思索我为何不愿躺下睡觉。
约莫四十分钟后,她的房门打开了,我听到男人的声音。女孩年纪与我相仿,而那男人的声音,我听着比我长几岁。先是一阵心平气和地谈话,因为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七八分钟后,二人开始争吵,女孩的哭声响起,而那男人则是大声训斥了几句,然后是摔门离去。
我纠结了十分钟,打开房门,去敲了她的门。
“我是301的,你还好吗?”
没一会儿,她打开了门,低着头,看我进来后,她就坐在床上,继续哭泣。我扫视了一下房间,发现甜甜被刚才那个男人带走了。不用多问,作为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写手,我想我能猜个七七八八。想必她从自己的城市来到这里,跟男朋友见面,而她的男朋友却要跟她分手。他们一起养的甜甜因为眷恋她,所以跑出来找她,她打电话通知他来带走甜甜,其实也想顺便挽留他,而他没有给她希望,并冷酷的带走了甜甜,什么也没给她留下。
虽然脑袋里各种好奇,但是我什么也没问,去电视机旁拿了纸巾,一小张一小张的撕下来递给她。她擦着眼泪,擦着擦着,就扑到了我身上,我下意识地在心中惊呼:完蛋!眼泪鼻涕要流到我肩膀上了!
我倒是没想太多,可是心跳却扑通扑通地加速,我用手慢慢地拍着她的后背,轻轻地说:“我们总是以为,自己爱着的那个人,是世上最好的人,于是我们倾尽心力去爱那个人,想把一切都给那个人。可是生活却比小说还没有章法,分手的理由总是那么荒唐,因为那个理由竟然可以结束彼此的情深意切,那个理由竟然比爱情更重要。”
“我答应他我会来这边的,他不等我,他的新女朋友是公务员,他说他爸爸妈妈很满意……”她说着说着,又大哭起来。
“至少他是诚实的,假如有一天你偷偷来看他,给他一个惊喜,却发现他已经有了别人,你会更难受。”我说完,轻轻地推开她,拿来纸巾递给她,也撕下一张纸巾擦肩膀。我想用我擦纸巾的动作暗示她,真的别哭了,再哭我整件短袖都要湿了。
“谢谢你。”她一边擦眼泪,一边起身,准备去浴室洗脸。
“好好休息吧!明天的太阳升起,一切重新开始。混蛋自会离开,白马王子总会在对的地点等你。”我说着,就伸手开门。
她却从浴室里出来,从后面伸出双臂,揽住了我的腰,我感觉到她的侧脸贴在我的后背,心跳又一阵加速!
“你该休息了,洗个脸,做个好梦。”我轻轻地掰开她的双手。
“下午买奶茶的时候,我知道你在看我,如果不是因为昨天刚分手,我当时就被你吸引住了,我喜欢你带着鸭舌帽穿着白T恤的样子!”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听得出来,那不是一见钟情的激动,而是因为心痛造成的触动,“不要走,好吗?”
我的朋友里,有恋爱高手,电视剧和小说我也看了不少,这种时候,从“把妹学”的角度来说,那是天上掉馅饼!投怀送抱!只要我再安慰她几句,慢慢地跟她接吻,接下来什么都可以发生。不想负责任的话,明天说拜拜走人,想负责任的话,真心待她,完全可以带回家。
可是我的内心在这个时候义正言辞地告诉我,这不是浪漫,也不是艳遇。她刚失恋,她的心很痛,她现在想留下我,只是因为她需要宣泄。我失恋过,我明白她的心痛,但我认为,去找陌生人来一段激情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这不是爱情。
如果我接受她的投怀送抱,我将不是她第一眼见到的我,她也将于我第一眼见到的她不一样。一夜的快感,能够在记忆里存在多久?而一个美丽的身影,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身影,我相信,她在我的记忆里会是永恒。
“永远不要在最难过的时候,做任何选择,情绪会遮蔽你的双眼,幸福会打折扣。”我转过身,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伸出双手,用拇指轻轻抹去她脸颊上的泪水,“别爱我,我只是路过。”
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第二天八点起床,有些担心,去敲她的门,没有回应。在总台问了一下老板,老板说她七点半已经退房走了,说是回家了。
我微笑着走出宾馆,坐公交车去风景区。我并不后悔,我在旅途中路过了一个女孩,我是她生命中的过客,爱情并不是我们的关键词。我相信,我们都没有看错彼此,我们是最好的陌生人,纵然我们再也没有相遇。
别爱我,我只是路过
第67篇、爱情故事那年梨花雨下,君练剑,吾相伴(上)
小编为大家带来:那年梨花雨下,君练剑,吾相伴(上)
洛馆涟七岁那年,偷偷从后院跑出去玩耍,直到天黑了才回来,不料未至门前,便看见宅子火光满天,熊熊烈火像个发狠的猛兽吞噬着整个黑夜,周围的人都掩面唏嘘,对着这般大伙手足无措。她哭喊着扑向火海,却被他一把扛在肩上,逆着人群离开。洛馆涟对家的最后印象便是这样,满天火海,周围的唏嘘,玩伴幻雨趴在她娘肩上望着自己离开,那眼神里有恐惧,有害怕,有不舍,还有疑惑。
他把洛馆涟带回了自己的家,那是一个坐落在半山腰的木屋,屋后有一棵很大的梨树,此时正值春天,梨花开满了整个天空,他让洛馆涟叫他紫兮,这个叫紫兮的男人,替她打扫屋子,收拾床铺,并在窗台上种了一株兰花,他说,等兰花盛开的时候,他就带她去买新衣服,还有漂亮的珠花。
多年来,洛馆涟一直住在这里,她变得安静,忧郁,甚至有些阴暗,紫兮一直陪在她的身边,他有一把剑,用黑灰色的布条缠得厚厚的,洛馆涟时常见他坐在窗前擦拭着那把剑,她逐渐知道他是一个剑客,也就是杀手,别人给他银子,他便替别人杀人,他的剑他的手,都是血,爹和娘,就是被他杀害的。
是的,她要报仇,当这个念想一钻进她的脑里时,她便再也没有办法想其他的事,她已经十五岁了,窗台的兰花开了一季又一季,紫兮从集市买回来的衣服和珠花堆了一屋子,洛馆涟却从来不穿不戴。她学着紫兮的样子只穿黑色的行衣,衣服是她从紫兮的旧衣服改过来的,她终日便穿着。紫兮每每看见,也只能轻轻地叹息。
闲时,紫兮就在屋后的梨树下练剑,唰唰的剑法,抖落了一片梨花,洛馆涟便会躲在梨树后偷偷的学他的剑法。八年了,他的招式洛馆涟都会,甚至比紫兮更熟练更有力量,因为你不得不承认,紫兮老了。
更多的时候,紫兮会收拾好行李外出,洛馆涟会安静地给他准备好干粮,他喜欢吃洛馆涟烙的饼,洛馆涟总是给他包一大包,确定够他在路上吃。
他每次离开都会留下一封信和许多银两,或许他担心,他会回不来,然而每次,他都会回来,面带些许得意。
那日,他像往常一样打点完行李,坐在窗前提笔写信,却听嗖嗖的声响传来,到底被他人抢占了先机,来人很多,他寡不敌众,肩上、胸前都受了伤,幸好洛馆涟从堂前及时赶来,两人共同击退了来人。
他并未对洛馆涟的身手露出半分惊讶。
她才知,紫兮只是不说,他不说,她便以为他不知,其实他什么都知道。
他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洛馆涟第一次觉得,他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坚不可摧,额前的丝丝白发,干裂的皮肤,和常年累积的伤疤,都在告诉洛馆涟,他老了。洛馆涟拿起书桌上未完的书信,是他干净而娟秀的字迹——
涟儿:
见信如面,此次任务颇具艰险,时日也许漫长,望你能好生
照料自己,倘若
这样的信洛馆涟有很多,末了,紫兮都会协商一句,倘若此去一别,无法安然归来,务必幸福安好。
洛馆涟提起笔,把未完的信写完了,收起来,放在了盒子里,此时又是春意盎然,窗外梨花泛滥,纯净雪白的色彩与她一身黑色的行衣格格不入。她回到房间,拿出紫兮在集市上给她买的小袄,粉红色的料子,鹅黄色的纱边,她对镜自窥。妆台上有紫兮买的胭脂水粉和珠花,窗边有他亲手种下的兰花。
到底,紫兮希望她做一个柔美漂亮的女子,可她偏不,她一心报仇,如今已然亭亭玉立,她觉得自己可以报仇了。
那年梨花雨下,君练剑,吾相伴(上)
第68篇、爱情故事幸福的秘密
伊始,她便知道,有另一个女人进驻在他的心里,就像迷迭香,经久不散。
她看到,在他的画里,全是另一个女人的描绘:她看到在他的字里行间,全是另一个女人的影子;甚至于,就连他说话都亳不避讳地赞美那个女人。
没有哪个女人能承受这样的委屈,可她却倔强地承受下来,一年,两年,直到有一天,他指着画里的人又说,瞧,她的头发就是这样梳的。
他以为她会像从前那样,不吱声。偏偏这次,她受够了,急得差点跳起来,可转念却突然笑了,冷峻又现实地回答一你还不是娶了我啊。
她的话点醒了他,震惊之余他开始细细地观察她。
她有她的好,贤惠,知书达理,家里家外一把手,不计较他的邋遢,他的无礼,甚至他小小的任性。看不起电影,她不计较:没有钱浪漫,她不计较;只要有一本书,能与自己秉烛夜读,她便是欣喜的、知足的。更重要的是,每次自己提起心里的那个女人,她除了沉默,便是那句明智的提醒。从那天起,他不再提另一个女人。日子一晃便是60年。这60年再无争执,和和美美。金婚那日,他送她一个手镯,刻着一首《老情人》:同心人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银丝鬓依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倔强了一生的她,于暮年终于落泪。
他叫廖翠凤,他叫林语堂。由不爱到相爱,由相爱到深爱,风风雨雨60年,过得温馨幸福,足以羡煞后人,问及幸福秘籍,他们只说二字:给受。
曾经,他给她幸福的幻想,幻想那个存于他心底的女人是自己,偏偏伊始不是。于是她受了,以忍耐的姿态将他的心一一收回。曾经,她给了他无微不至的照顾,而他在年复一年的累积中终于明白,只有她才是自己能够相伴一生的人。
一方给予,一方受馈,给予的一方付出的是爱,受馈的一方,回报的是感激。
懂得给与受,即使再亲的人也要回报感激。两个人的世界里,爱与感激并存,想不幸福都难。
第69篇、爱情故事好的婚姻,就是爱上那个大奔儿头
罗志是我相亲得来的男人。
那时候,我30岁,还在一干男人中苦挑呢。人家凤姐都清华北大男不嫁了,我怎么也得点亮了灯笼。可闺蜜小美已经结第二回婚了,我又
次做了小美的伴娘,默默地坐在沙发上看化妆师为她梳新娘头。她两只手重叠着放在腿上,钻戒灼灼发亮。我心里确实有点儿凉,一直都是自己挣钱买花戴,可是,戒指这东西得男人送才有意义。
小美说“玲子,你要宁做离婚界的新秀,也不能做剩女界的元老1别老是异想天开地等着碰上骑白马的王子,你就不能自己打造个王子吗7”小美的后一句话我没往心里去,因为我只想着前一句了。没错,宁做离婚界的新秀,也不能做剩女界的元老!哪怕结了再离呢,总得结一次啊l
我相了次亲,男人叫罗志。看起来木讷得很,像白瓷杯一样简洁、空白、没看头。小美咬我耳朵说,“这样的男人将来寓的话,也耍不出花招。”
我们在一起3个月不到就结婚了。这3个月我们走了所有恋人应该走过的程序,看电影、逛街、吃饭。罗志是个偶尔吃顿西餐都心疼得要死的男人。随便吧,我可没有对他抱多大希望。
决定嫁给他,是因为在逛街的时候,有一个男人醉驾撞倒了我,那个看起来木讷甚至有些窝囊的罗志在太阳下情绪激动地理论,青筋暴露地维护我。那天,在他臂弯里的我有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刷一下掠过了心头,且持续5秒以上。晤,丈夫就是这样的吧?
婚礼办得虽不豪华却也隆重,在亲人的祝福下我们喝了交杯酒。罗志的目光总是情真意切,我居然感觉到羞赧,而且明显有点儿心律不齐。其实我发现,罗志长得并不那么难看。
婚后的日子波澜不惊,他不吸烟,偶尔喝酒,也会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俗气的红玫瑰,可恶的是还得用塑料袋兜着拿回家,说捧着很傻。不过川湘鲁粤各种莱系他都能炒上几道,满足我的味蕾是足够了。有时候,看着下班后的他钻进厨房里忙活的样子,我总是想在后面偷偷抱他一下,或者蒙上他的眼睛。
可我一想到这些浪漫的事,和罗志这样的男人做,觉得既难为情又无趣。生活波澜不惊,我开始蠢蠢欲动。
于是公司聚会我再也不推了,有一次我喝多了,被公司里那个擅长搞暖昧的男人送回家,他不仅送我回了家,还在下车的时候亲了我的手。我没怒没嗔,不过使劲儿抽回手的那一刻,还是感觉到了愧疚。回到家,罗志接过我的包,有些欲言又止。我想,他肯定看见了,因为他几乎每天都站在窗口等我回家。
我没有解释,等着罗志的质问,这样,也可以痛痛快快地吵一架。夜里,我们像演了无声的默剧片,被子下面,他的手覆上我的手,我躲开了,腿搭上我的腿,我拿开了,反反复复后,他的腿使劲儿勾住我的腿,说“还跑?”我就忍不住笑了,问“为什么不和我吵?”他说:“我不是谢霆锋,可也不是庾澄庆,况且你也没做什么,我看见你使劲儿抽了手。”战争没有发动起来,我就投降了。
从此,我们床头边多了一个本子。比如,早晨上班前他写:“老婆,昨晚你真美。”我就在他下班之前回他“亲爱的,那是你辛苦的结果,昨儿你表现不错。”
有时候他也会写道“老婆,我不希望你当那么多人的面儿教训我,以后咱有事儿回家说好吗?”
不太善于表达的罗志想到的这个沟通矛盾的办法,我觉得特别适合我这种点火就着、嘴比脑快的女人。生活依然过得波澜不惊,可我开始享受这里面点点滴滴的小温暖。
10月1日,我和罗志参加了市电视台的情侣对对碰,我们顺利地通过了考验默契、耐力、智慧的一些环节。最后一个环节是要考验丈夫的定力,就是妻子被关在一个高温、氧气不多的屋子里,丈夫在外面将10个钢蹦儿竖起来放在桌子上,用时最短的成功。过程中,妻子和丈夫都可以选择放弃。
我进到屋子里30秒都不到,就听见罗志喊“主持人,我放弃。”我从屋子里出来,看见了局促不安的罗志,他鼻尖上还有细微的汗。主持人问:“你们夫妻现在放弃很可惜啊,请问为什么放弃呢?”他擦了下汗,看着我结结巴巴地说”我一想到她在里面,又热又憋,我就紧张,一紧张就哆嗦,我没办法,我放弃。”我听了他的话,鼻子突然有点儿酸。
主持人让我们谈谈夫妻婚姻生活的经营之道,罗志抿了抿嘴说:“如果爱情是一个剪着齐刘海儿的漂亮姑娘,那么婚姻就是你撩起了那个刘海儿发现掩盖的是一个大奔儿头。坏的婚姻是你忍不了这个奔儿头你走了,好的婚姻是你留了下来。我认为我爱这个大奔儿头,并愿意看着它长出皱纹。”下面的观众安静了3秒,继而掌声响了起来。然后,他拉过我的手,他一掌心的汗
我也是。
第70篇、人生故事杭城爱情
玮玮姐说起她的初恋时,我仍能从她的眼中看出淡淡的忧伤与无奈。
杭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西子湖畔,断桥之上多少对恋人牵手走过,仿若许仙与白素贞一样彼此许下相伴终生的甜蜜誓言。然而,杭城柔风细雨绿水青山背后更多的是残酷与现实,正如赫然耸立的雷峰塔隔绝了许仙与白素贞的爱情,如今昂贵的房价则打败了玮玮姐与吴乐的爱情。
我是在兼职的时候认识的玮玮姐,她比我长几岁,已经结了婚,而我还是一名准大三的学生。从玮玮姐的口音可以听出她和我一样是新杭州人,她的老家在安徽毫州,而如今她的嫁了一个杭州老公,所以成了杭州人。玮玮姐很健谈,她到过许多地方,国内国外本来有一个不错的工作,因为不缺钱喜欢自由,所以辞了工作偶尔兼兼职打发时间。
玮玮姐知道我快要读大三了,便问我有女朋友没,我回答没有。她再问为什么不找,我叹声道有喜欢的姑娘可是不敢表白。不说还好,一说起玮玮姐更加起了兴趣,我只好把实情告诉她,我喜欢的姑娘是杭州本地人,而我是外省的农村来的,我的未来充满未知,所以我对这份感情毫无信心……
玮玮姐听后,“哎”了一声,似乎她有着和我相同的遭遇,我赶紧把话题从自己身上扯开,追问起她的故事来。
原来,当初和玮玮姐一起考到杭州同一个大学的还有一个人,这人便是吴乐。吴乐是玮玮姐的老乡兼高中同学,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二人的成绩也相仿,于是一起报了杭州同一所大学。
自然而然,他们开始了长达思念甜蜜的恋爱。
吴乐的家庭条件不好,不过他是一个特别有上进心的人,玮玮姐说当初她就是看中他的真诚与努力,她始终相信有自己的陪伴吴乐迟早会取得成功。
大学的时候,俩人一边恋爱一边学习,都拿到了奖学金,那一年三月,还有一年多就要毕业了,他们都在憧憬着彼此幸福的未来。
忆江南最忆是杭州,杭州最美则是三月百花遍开春意阑珊的季节,白堤上游人无数,断桥边春风和煦,杨柳飘扬柳絮纷飞,俩人依偎在湖边的长椅上。
“玮玮,你看湖滨路那边的商厦,还有商厦边上的那些楼房,将来我们赚了钱就在那里买一套房子,每天这个时候就站在窗边看夕阳落在这保俶塔尖,余晖扫在断桥下,泛起黄色的光芒,那该是多么美的场景啊!”
“你又开始做梦了,你不知道那房价多贵啊!我不想要住在那高楼里,我只要我们一直在一起,哪怕住在偏远的郊区,每周可以这样到西湖边走走做做,我就心满意足了。”
“那哪行,我怎么能让你过这样的日子,相信我一定会带个你幸福的!”
“嗯”
这一对小恋人,紧紧依偎在一起,三月的杭城夜幕降临,湖面上腾起缕缕青烟,湖边风袭来仍有阵阵凉意。
就这样,大学四年转瞬即逝,也是玮玮姐爱情不断梦碎的开始。
吴乐拿着漂亮的简历投奔于各大人才市场,却屡屡碰壁,最终只在一家民营的小公司谋了份助理的小差事。而,另一方面落落大方又聪慧明媚的玮玮姐很快就在一家国营大公司找到了一份极为不错的工作。
尽管玮玮姐总在鼓励她,吴乐心里还是出现了不平衡,但也始终无可奈何,只能静静等待着新的转机。
两年很快就过去了,玮玮姐和吴乐的双方家庭都在催促俩人的婚事,而这时玮玮姐和吴乐的差距却有增无减,玮玮姐的父母也由最初的祝福转变为反对。
玮玮姐说到这时,明星感觉到情绪变得更加失落,许久没有说话,仿佛陷进了那段美好又哀伤的回忆中,我无意打扰但是还轻声问道:“怎么了?玮玮姐,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吗?”
“哦…,不好意思”玮玮姐从回忆中醒来,继续说道,“其实,我并不在乎他和我谁挣得多,也不在乎他是否能够给我充裕的物质生活,我不过是想要他给我一个坚定的承诺,哪怕一个继续下去的眼神。而他,却选择了逃避……”
“哦,没想到结局是这样,玮玮姐,往事已然如烟,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你现在不是也过得很幸福!”
“是啊,后来我就遇上了现在的老公,他是杭州本地人,有房有车,虽然我并贪图这些,但是的确没有经济上的顾虑,我们的生活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用来享受人生,呵呵。”
……
后来,玮玮姐告诉我,其实房子车子票子,始终不能替代爱情,正如她和吴乐的爱情输给的并不是残酷的现实而是败给了彼此失去信心和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的确,挫伤爱情的因素很多,但真正能打败爱情的只有懦弱。我想,玮玮姐说得对,我该正视自己的感情,只是还没开始谁能说就注定没有结局呢!
第71篇、爱情故事情书里留退路
生日前夕,在他计划“买一个蛋糕,早上给你送去”时,我果断拒绝:“我不爱吃甜食,你千万别买。给我写一封情书吧,千字以内,明天见面时交。”
他慌了,连忙称自己从未写过情书,连笔友都没交过,感到压力山大:“真的要写啊?”我说:“你今晚回去,睡前构思,明天在车里就写出来了。”
到第二天傍晚5点多,我想,可以“催稿”了。打他电话,响一声就接了。“在哪呢?”
“你家楼下。”
“什么时候来的?”
“有20分钟了,在车里写情书,打算用手机写完,再抄在本子上。”
因为怕影响他“创作”,我便让他写完再上来。又过了半小时,他还没动静,手机也设成了呼叫转移,我以为他临阵逃脱了。
下楼走到他车前,差点笑出声来。他开着半截车窗,抽着半根烟,拿着倾斜着45°角的手机,眉头微皱……第一次见他搞创作的样子,那么投入,字句斟酌,连我站了5秒都没发现。当他发现时,还被我吓了一大跳。
我拿出准备好的文艺手抄本,把他带到咖啡馆,继续让他“搞创作”。为了专心写情书,他主动坐到桌子另一边,直到鲜榨果汁、意大利面和T骨牛扒上桌,才终于给情书打上句号。
情书里,他阐述了“爱”这个概念。他认为,不能全身心投入的,不能算是爱;他还认为,无论文化修养还是经济状况,他都和我差距很大,所以他不敢去爱;最后,他又说我不喜欢结婚生子,不想失去自由,不想被任何事牵绊,所以他只能“有所保留地”爱我。
他是个多么谨慎的人,尽管情书里用了许多感人的词句,甚至把我描绘成大家闺秀,比喻成不可触及的星星,但抽丝剥茧后,逻辑推演却相当严密——只能有保留地爱。
他这种不怕触怒我的坦诚让人十分感动。吃完西餐,他一笔一画把手机上的情书抄到我的小本子上。而我则用手机拍好照,进行了网络直播——这个男人在给我写情书。
生日过得自然是热闹又开心。我们是两个怎么也玩不坏对方,也永远给对方留下退路的人,但我们又玩得那么认真,好像要写上三百回合的故事,就如他情书的末尾,署名:未完待续。
第72篇、爱情故事老婆的将心比心
离婚!没门!
孩子三个月的时候,因为菜炒咸了,我和我妈说了陈旭两句,他居然一怒之下提出了离婚。
我完全气蒙,我妈更是义愤填膺:“没有我们家,你有什么啊,管你吃管你喝管你住,说你两句你倒还威风起来了。”
陈旭面色紫涨:“我就知道你们瞧不起我,既然这样,更没必要继续过下去了。”
我妈火气上来:“好啊,你要离婚我也不拦着,先把欠我的钱还了。”
陈旭张口结舌窘在哪里,忽而有一反身跑去书房,再出来时,手里多了一张纸条:“喏,这是借据,我现在没钱,但早晚会还上的。”
我妈脑筋转得比我快,转瞬就抓住了把柄:“不行,要离婚必须先还钱,否则,你没提离婚的资格。”
“你,你们……”陈旭气结半晌,怒气冲冲一个转身,扔下哇哇大哭的孩子,走了。
我颓然跌坐在沙发上,眼泪滚滚而下。早知道陈旭会这样,当初我说什么也不会和他走在一起啊。
两年前,我和陈旭通过相亲会相识,彼此都有点一见钟情的意思。他是某名校的硕士研究生,在一家国企当个小中层,相貌英俊,温文尔雅,举手投足都有一股知识分子范儿。当然,这世上也没有十全十美的爱情,陈旭唯一让人不那么满意的是家境。他父母是穷山沟里的农民,将他培养成大学生已经拼尽了最后一分力气,所以到我们结婚,无论是房子还是车子,他家都没有出一分钱。
对此,我爸妈倒是一点都不在乎。和陈旭那个无产阶级家庭比起来,我们家完全可以算得上资产阶级标配。爸妈做生意多年,经济优渥,从小到大,我都像一个金窝窝中长大的公主。大学还没毕业呢,爸妈就给我在北京买好了房子。对于未来的女婿,爸妈的标准和一般父母不同,他们似乎更愿意我找个学业有成的穷孩子结婚。老爸的说法是寒门学子有让人敬佩的自立和志气,我妈则告诉我,越出身贫寒的孩子对生活越知道珍惜。
用这样的眼光看来,陈旭倒更像上天赐给我们的一个礼物。就这样,我们很快步入了围城。从结婚那天起,爸妈对我们的资助就没断过,大到亲家盖房搭屋,小到我们俩的日常花销。刚开始,陈旭的确很感激的样子,可渐渐地,他好像习以为常了,再后来,他居然话里话外开始吐露出一种不在乎。随着这种变化而来的,是他对我的关心和疼爱也稀少了。刚结婚那阵儿,我要星星他就绝不给我摘月亮,但现在,我提十个要求,他能满足五个就不错了。
更让人生气的是,我怀孕后期,行动很不方便,我妈提出让陈旭请假在家专职照顾我,至于工资什么的,她会给他补齐。谁想,陈旭并不同意:“我工作正在关键期,哪能随便请假啊,再说家里不还有您吗?”
他的轻描淡写让我妈很是恼火:“家里又不差你那点钱,妈对你好,不就是你想让你侍候好我闺女嘛。”陈旭黑着脸看一眼我妈,居然没有反驳,可那样子还是挺不爽的。接下来的事情很让人沮丧,陈旭不仅没歇工,我临产前还生出了妖蛾子,说是看准了一个商业项目,想要自主创业。
没有平等就没有爱
我和我妈都不同意,我爸却主动借钱给了陈旭。悲催的是,这钱拿出来的快,赔掉的也快,不到两个月,陈旭的创业大梦破产,我爸给他的那20万,完全打了水漂。
我和我妈都很生气。我生气的是陈旭不知天高地厚;我妈生气的则是,他来陪我待产的这段时间,亲眼见证到了女婿并没有她想象中的殷勤体贴。多少次,我妈偷偷和我吐槽:我同意你们结婚时以为他能给你当牛做马一辈子,可这小子好像不那么听话啊。
老妈的腹诽让我也特别不平衡,这个家的所有都是我支撑起来的,没有我,陈旭能一结婚就住上几百万的房子开上十几万的车子?可为什么,他并没有投桃报李地回报我以无微不至的爱和体贴,反而反骨横生呢。到现在,孩子还这么小,因为这么点小事他竟然还提出离婚,这是在威胁我么。如果不是不想将婚姻当儿戏,我真想一狠心答应了他。
我和妈正义愤填膺着,老爸来了,谁都没想到,陈旭居然偷偷给爸爸打去了电话。
如果说刚开始我还以为陈旭是在使性子,听闻他和老爸透露的也是想离婚的意思,我心里凉了半截,陈旭难道要来真的?他疯了吗,离开我,他还有什么啊?
老爸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我:“唉,你啊,怎么就这么不了解男人的心。”
我不服,做出这样的事儿,陈旭还有心吗?
老爸摇头:“当初你们结婚时我就有这个担心,担心你会因为家境优渥碰触伤害到陈旭的自尊,事实证明我的预料果然没错。”
我伤害了陈旭的自尊?如果那样,他的自尊也太敏感太脆弱了吧。老爸点点头:“这一点你说对了,陈旭和你相比,自尊心确实敏感也脆弱,不过,这不是性格有问题,而是特殊的成长经历造就的……”
爸爸语重心长地帮着我全面分析了陈旭的个性和表现,听来听去,我好像第一次全然认识了自己的这个枕边人。
“家庭贫寒还能考上名牌大学,说明陈旭心里总有那么一股不服输不认命的劲儿,而学业上的成功,也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自尊和自傲,在外人眼中,陈旭是值得尊敬和效仿的榜样,可和你结婚后,你不仅没有表达出这种敬佩,反而自觉不自觉地经常以恩赐者的形象自居,咱家的付出陈旭很感激,可再多的感激也经不住天天耳提面命啊。”
我撇撇嘴巴,耳提面命他还不知回报,如果我不说,他岂不更嚣张。老爸苦笑:“你啊,就是幼稚,稍微有点志气的人,谁愿意天天面对一个盛气凌人的债主。说到家,婚姻是两个人相亲相爱的城堡,怎么容得下天长日久的债权关系。”
老爸这么一说,我没话了。
“咱闺女再不对,他也不能提离婚啊。”老妈适时替我争理。
老爸矛头一转:“我还没说你呢,今天你就跟我回去,孩子们有矛盾,你这个当妈的不但不公正,还偏袒着闺女拿女婿当敌人,人家陈旭说了,相比闺女的轻视,你的偏袒和颐指气使更让人无法消受。”
老妈扁扁嘴巴:“就他毛病多,我还要照顾闺女呢。”
“我已经请好了保姆,闺女的事儿就交给小夫妻俩吧,你再掺合下去,孩子的家就真的散了。”老爸说完,拉起老妈就走。
将心比心
“男人疼老婆天经地义,但若是给这种疼爱套上报恩的帽子,那得多亵渎爱情的神圣。”临走前,老爸意味深长地撂下了这么一句话。面对老爸的说辞,老妈无语了,我连带着想起自己有事没事就对陈旭的那些戏谑——娶了我你也算一步登天了;不好好表现,你对得起我的这些嫁妆吗;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我给了你一切你不对我好行吗。
其实我就是嘴贱,没事和陈旭乱开玩笑,本以为他也和我一样当笑话听,但从他提离婚的这事来看,他的真正感受好像并不是我想像的。爸妈走了不久,陈旭回来了。按照老爸的吩咐,我本来是要给陈旭道歉的;可逡巡再三,我还真张不开那个嘴。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结婚两年来,凡事都是陈旭低头,我的姿态一直端得很高。不知这是不是也是陈旭要离婚的原因之一呢。
想来想去,我决定给陈旭写一封信,检讨自己的同时我也希望陈旭能够反思一下,是不是他也有被执拗的自尊架空的倾向。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了文字的媒介,我的态度和语气都缓和了不少。而陈旭呢,看到那封信后一个人在阳台上坐了很久。看着陈旭的背影,我又给公婆打去了电话。其实,我真心不想告状,但公婆一听陈旭要离婚,立刻就急眼了。
那天晚上,陈旭在电话里被公婆痛骂不已,他们一桩桩一件件提及儿媳妇的贤惠,我第一次发现,自我表白的付出和被公婆的专属的付出,性质和功力竟然有着天壤之别。陈旭默默地听着,眼圈兀自红了。
第二天早晨,一觉醒来的我,赫然发现床头摆着一碗莲子羹。呃?这难道是陈旭和我求和的信号?
正琢磨着,家政公司的保姆上门了,隔着卧室的门我听到陈旭的嘱咐:“我老婆怕冷,空调的温度只能定在27度;还有,她爱吃海产品,餐桌上每顿都要有鱼有虾……”听着他的话,我得瑟劲儿又回来了,哼,不说离婚么,怎么还对我这么关心啊。
接下来的日子,陈旭再也没提过“离婚”两个字,我一颗心完全放到肚子里。到后来,陈旭倒也主动和我坦白了,当初提离婚,他并不是真心想离,而是为了赌气。还有那次创业的事儿,他也不是为了赶乱不体恤我,而是恰好碰到那么个机会,实在不想错过翻身的机会:“谁知,最终我不但没翻身,反而……”陈旭苦笑着搔搔头,搁以前,我的冷嘲热讽肯定又蹦出来了,但现在,我再也不敢随便大嘴巴了。事实证明,只要我稍微放低一点姿态不过分“作威作福”,小家庭的和谐美好还是很容易的。孩子半周岁时,我妈生日到了,我正犹豫着不知买什么,陈旭居然搬回一张昂贵的按摩椅:“妈腰不好,咱们又忙,就让她多在这上面按摩一下吧。”
这个礼物,让老妈心花怒放,看着在厨房忙碌的陈旭,她偷偷扯住我:“你怎么修理的,这小子现在可比原来懂事多了。”
我笑着揽住老妈,唉,现在我哪里敢修理陈旭啊,他现在在家里能顶半边天了。我原来还担心这会让他更加猖狂,谁知,真的拿出了尊重和认同,陈旭倒自动变贤惠了。或者,这就是老爸说的,男人的爱是宠出来的,不是勒索来的?
第73篇、爱情故事螺丝扣
拌了一夜的嘴,也不知道是谁对谁错,反正谁都不让谁。
似乎是,男人还搡了她一肘子。当时没觉得疼,躺下了,泪却还在流。
怎么经常吵呢?为了个啥吵呢?想想,也说不上来。反正是,隔一段时间就吵,隔一段时间就吵。她呢,恨得牙都痒痒的。她没记得吃了什么酸的甜的辣的东西牙痒痒过,可是想起他的黑铁片一样的脸,牙就开始痒痒。怎么说呢?她是真的恨着他呢!她都想做点儿啥了。
早晨起来,照例儿是开始做饭,主要也是给他做。五年级的孩子在离村十几里远的乡镇学校上学,一礼拜也就过礼拜的时候回来,家里大多数时候也就是他們两个人。其实说白了,家大多数时候就是他们两个人的;饭呢,也就是以他为主的,要是他不在,她又有几次是认认真真地做过、认认真真地吃过呢?
跟平时一样,早饭做得还很丰盛,一日之计在于晨,庄户人家的晨就更是不一般了。家里、地里的活都是从早晨开始的,早晨一忽悠过去,一天就算浪费了。所以早晨总是要把肚子填得饱饱的,也把劲儿攒得足足的。
她起得早,院里家里出出进进,一般当火生起来的时候,他才起来。
她做饭的时候,他在院子里做着准备,给车加水、加油,把要用的东西都带上。他要早早地去县城一趟,买种子的钱还没有着落,看能不能把去年没吃完的土豆卖掉一些。
她准备好了饭,放在炕上。碗筷都准备好了,咸菜、醋、辣椒都放在炕上了,也不喊他,只把门开了,又猛劲地关上,这气还在心上呢。他知道这是叫他吃饭了,就拍拍身子,进了家门,灌一口冷水,一跨腿上了炕,开始吃饭。她呢,也不吃饭,做完饭的手还没洗,坐在地上的小板凳上,看着一个什么地方,明显是在想着心事。
她的目光空空的,空得一下子都看不到底;又似乎是满满的,满得一不小心会渗出啥东西来。这样的情况以前也有,但这一次似乎跟以前每一次都不一样。
他端着碗扒拉了好几口饭,抬起头,见她还坐着不动,想说啥,但没说。又把头扎进碗里,把响响的吃饭的声音散到屋子里。
他一直吃,她一直坐着。他看了她几次,她却一直没看他,只呆呆地坐着。他几次想说点啥,但都没说。
吃完了饭,他下了地,咳了一声。他这是跟她打个招呼,他是说他吃完了,要走了。
她似乎动了一下,但还是坐着,没有起来。她似乎看了他一眼,又似乎目光就一直没有从空空的冥想里收回来。
他走出家门的时候,一片影子从她的脸上飘过。
车发动起来了,“突突突突”地响。
在院子里,他又咳了一声。她听到他响响地朝着一个什么地方吐了一口痰,这是他的一贯动作,他一到要走的时候,总会响响地吐一口痰,像从嘴里射出去的一颗子弹,把地上的浮土弹得老高。
“突突突突”的声音响着响着,又猛地吼得亮了,一股黑烟从车的屁股上涌出来,在院子里一点一点地上升,似乎是对前边的路示威似的。
她抬起头看到了那黑烟飘着的影子,她看着那影子像是在空中飘着的兽。
那兽一直在她的眼前飘……
突然想起了什么的样子,她猛地站起来,疯了一样往外跑。身后的门受了惊吓的样子,一直晃,一直晃。
他已经松开了离合器,车子的轮胎开始动上了。听到开门的声音,他回头看了她一眼。
车子向前动上了……
“站住,站住……”
她大喊,疯了一样喊。
车子还在朝前动着。
“站住,站住……”
她的声音更大了。
他没有让车停下来,他以为她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又要翻旧账。她翻旧账的时候不少,她翻旧账的时候,他会很头疼。
她一直在喊。她一边喊着,一边上了挡一样跑着挡在了车子的前边,差一点就让车撞上了。幸亏车还不是很快,幸亏他还没有加更多的油。
车停下了,他看着她。他的眼里都挤满了愤怒。
她却不管。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她的手里已经拎了扳子,他都不知道她手里拎个扳子干啥。
她从车子前边走到车轮胎旁,开始用扳子拧那轮胎上的螺丝。她一下一下地拧着那轮胎上的螺丝,原来那轮胎上的螺丝扣是松着的。
他吃了一惊,他不知道轮胎上的螺丝扣什么时候松开了。想想,再想想,他似乎是明白了。
“这娘们儿,这娘们儿……”他在心里说。
“这娘们儿,这娘们儿……”他是在想,这娘们儿,真是该好好地疼疼了。
她呢,很认真地拧着那螺丝,把全身的劲都用上了。在她用劲拧螺丝的时候,连车身子都是一晃一晃的……
第74篇、爱情故事无信不婚
叶晓丹没想到,关于在房产证上加名这件事,赵鹏会断然拒绝自己。
那天晚上,叶晓丹躺在赵鹏怀中,提出了这件事。
却不想,赵鹏的态度是这样,甚至半开玩笑地反问她:“你怎么也有这么俗气的想法?是凑热闹还是不相信我?”
叶晓丹一时无语,心里却觉得莫名委屈,婚姻法的新解释一公布,不知冲击了多少原本稳固的家庭关系,“男人出轨、小三上位”的故事天天都在轮番上演,结婚证早已经不再是婚姻的“铁饭碗”。于是一时间流传了这样的话:“如果爱她,就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吧。”再说,房子虽是赵鹏父母出的首付,可装修钱是叶晓丹父母出的,何况日后的按揭中,她也要负担一些。所以,房证加上她名字其实也不过分,凭什么他就不愿意?叶晓丹忍不住就想,是他在意财产,还是不够爱自己?
可赵鹏却有自己的想法,如果加上叶晓丹的名字,婚后两人想换房或再买房就是二套房了,首付门槛和利率都要高很多。对于工薪阶层的他们,这是很实际的考虑。他解释道:“咱们的房子还不到60平,等有了孩子,肯定要换套大点的,到时候用你的名字买,可以得到首套房的优惠,否则我们要多掏不少钱呢……”
赵鹏的话不无道理,但叶晓丹还是不舒服,赵鹏的道理无非是经济账,难道,经济账真的就比感情账重要?叶晓丹嘟起嘴巴:“以前你不这样的。”
赵鹏笑起来:“亲爱的,咱们马上要结婚了,过日子当然要精打细算,别乱想了……”他翻个身兀自睡了。可叶晓丹却再也睡不着,她并非没有考虑过二套房问题,可在她的不安全感面前那点麻烦根本算不了什么。
相恋六年的叶晓丹和赵鹏,相识于北京的一所大学。上学、毕业、工作、买房,如许多普普通通的年轻人一样,他们拼尽全力终于在这个城市有了立锥之地,婚期也顺理成章被提上了日程。
之后的几天,叶晓丹总盼着赵鹏能主动再说起那个话题,可他却似乎完全忘记了那件事……她也没有再提,自尊心不允许。可隔阂也像初春的草,在她心里一点点生了芽。
没想到给这嫩芽浇水的大有人在,先是叶晓丹同寝四年的好友问起这件事,她支吾不语,好友立刻明白,厉声说:“不行,名字必须加上,不是说女人俗气,你看看现今这社会,男人稍稍经济好点模样周全点的,哪个不是到处拈花惹草,前几天我们单位一个大姐离婚了,40岁的女人,结婚16年,竟然净身出户,就因为没有加名,房产被男方霸占了,赵鹏若真爱你,自然会给你这份保障……”
好友说的道理叶晓丹明白,因为明白才提出加名的,可是人家不同意,难不成这婚不结了?
这边好友未罢休,叶晓丹的妈妈也关心地询问起来。叶晓丹想了想,还是为赵鹏开脱,跟妈妈说:“我们打算以后再买套房子呢,到时候用我的名字,省不少钱呢。”
妈妈却不乐意了:“那只是你们的计划,谁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再说了,房子也不算赵鹏一个人的,万一他有外心了,你怎么办,如今……”叶晓丹再无招架之势,“小三”横行的年代,一旦婚姻解体,人财两空便是女人最悲惨的结局。
回到家,赵鹏还没有回来,叶晓丹心绪烦乱,上网胡乱翻看,正看到一个关于“房产证加名”的热帖,一个妻子询问丈夫不肯在房产证上给自己加名的理由,跟帖的一堆,说什么的都有,其中一条“那必定是他存有二心”更加纷乱了叶晓丹的思绪。
时间到了晚上11点,叶晓丹忽然察觉,这些日子赵鹏好像格外忙碌,周末和晚上加班都成了家常便饭了,莫非……叶晓丹慌起来,拨通了赵鹏的电话。
电话响了好几声赵鹏才接,声音有些疲惫,说快忙糊涂了,晚一点就回。不等叶晓丹说完他就挂了电话,但叶晓丹分明听见,电话里有音乐的嘈杂,如果没有感觉错,赵鹏应该在KTV,而不是在公司。
拒绝加名、晚归、撒谎……叶晓丹忽然不敢想,难道赵鹏真的……给她的海誓山盟犹在耳边,感情变化真比季节更替还要快?
半夜三点,赵鹏才回家。进门后,他看到坐在床边的叶晓丹,一张脸冷若冰霜。
“怎么没睡觉?”赵鹏略带歉意地问。叶晓丹直截了当地回答:“想知道你去哪里鬼混了?”
“你怎么变得这么敏感多疑啊?”赵鹏皱起眉头。“敏感多疑?”叶晓丹反问,“连房产证上加个名字都不肯,是我敏感多疑还是你?”
“你只顾看眼前的,等以后我们换大房子,那时候为首付发愁看你怎么办!”“没准那时你和小三买房子,还用我发愁吗?”叶晓丹让猜疑和愤怒冲昏了头。
赵鹏不再辩驳,没有信任作为前提的婚姻,他怎么看都像是一桩买卖,价钱谈不拢,婚自然不用结了。
可叶晓丹不知道,那些日子,赵鹏都是在拼命加班赚外快。叶晓丹早看中了一款钻戒,可舍不得买,赵鹏想偷偷买好……
可如今,一切都已经来不及。
第75篇、爱情故事唯一的公主
爱的枝头,开了两朵花,一朵花结果了,人们称它为婚姻;另一朵,却凋零在岁月的风中,人们称它为爱情。
人潮涌动的街头,不经意间,就看见了她,她也看见了他。一愣之后,就是微笑。他笑容温暖,她优雅如初。他很绅士地指了指街边的咖啡厅,发出了邀请。还有什么需要顾虑呢?无非一个经年的好友,一段静好的流年。
30岁,或许不能算老,但是对有的事情而言,早已是尘埃落定的年华了。
微笑,携手,落座,倾诉,聆听……他的目光悠远、宁静、智慧、干净。他的语调从容、淡定,有一缕抹不去的沧桑。有14年了吧。14年,对漫漫的人生而言,也许并不长,但对于一颗才30岁的心灵而言,却是太长了。那时,他才16岁,本也聪明伶俐,只是一见到她,就手足无措,面红耳赤,连句話也说不周全。每一次擦肩而过时,他都低着头,逃也似的快步走开。但有一种别样的美好的情怀,如一朵花,悄悄在心头绽放。她也明白他的心思,16岁,本就是年轻得让人怦然心动的岁月,情窦初开的心灵本就敏感,何况是他那么暧昧迷离的眼神。其实,他每一次遥遥地深情凝望,她都看在眼里,甜在心头。但是她不爱他,她心中的白马王子,是那么的潇洒自如,大气飞扬,哪能像他那么局促木讷……
音乐如水,阳光斜射进来,他目光坚毅,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她笑言:“当初,你要是有这样的风采,我哪还能抗拒得了。”他光彩照人的面庞一下子写满了凄伤,音调也变得深沉:“因为太爱,所以局促。”她原本优雅的内心,一下子被震撼深深地击中。她仿佛又看到了14年前,那个哀怨深情的少年,领略到了一份纯情酸楚的无悔痴情。
沉默,喝茶,完了,各自回家。情已逝,爱还在,只是在岁月的尘中,已化作斑驳湮没的淡淡一痕,遥远而酸楚。
那天晚上,她忧伤地对5岁的女儿说:“你长大了,一定要尊重那些在你面前局促失态的男生。如果真的不能相爱,也一定要珍视,因为,不管你脱俗或普通,在他的心中,你是唯一的公主。”
第76篇、爱情故事我不知道你的秘密
1
站在那扇陈旧的、漆色斑驳的暗红色铁门前,清馨犹豫了半天,还是把抬起的手轻轻放下了。
而放下手的那一刻,心也跟着失重般地一松。忽然有些害怕,害怕那扇门内是自己最不想看到的情形——张跃的出轨。虽然跟了一路,清馨都没有发现别的女子的踪迹,只有张跃一个人,径直地来到这个陈旧的小区,上了这栋老式的墙壁爬满青藤的楼房,然后进入了位于顶楼的这间房子。
一路上,张跃没有东张西望、没有犹豫和停滞,走得自由自在,好像是回家一样。也为此,丝毫没有察觉几米之外的清馨,正默默地、紧张地跟着他。
在最后一层楼楼梯的转弯处,清馨停下跟踪的脚步,透过窄窄的楼梯扶手的缝隙,她看着张跃熟练地开了那扇门。进入后轻轻关闭。
清馨心跳加速地上了最后的十几个台阶,站在了门前。侧耳倾听,门内却寂静无声,没有说话的声音甚至没有脚步声。过了片刻,清馨才听到里面隐隐传出类似某种电器发出的嗡嗡声,时快时慢。
清馨讶异不已,张跃来此,到底是做什么呢?应该不是清馨最担心的事情,可是张跃有什么要隐瞒自己的呢?就在这个离家不足五百米的小区里,他握着另外一套小房子的钥匙。而就在那套小房子里,有着张跃不想为清馨知道的秘密。
2
思忖再三,清馨还是放弃了敲门的打算,不管张跃来此做什么,既然他瞒着她,那么如果她贸然闯入,情形都会让彼此尴尬。清馨不希望面对那种尴尬。
结婚前,母亲对清馨说,美满婚姻的关键,是尽量不要置对方于尴尬境地,如此,凡事就有得商量。
所以,尽管此刻清馨迫切想知道张跃的秘密,可她还是忍住了。清馨是爱张跃的,他是清馨26年来遇到的最符合她愿望的男子,英俊、沉稳,受过良好教育又略带羞涩。清馨相信,一个略带羞涩的男子,他的心地一定是良善的。那么,不管他有什么秘密,应该都不会太出格。
所以,清馨决定结束这次跟踪,不和张跃面对面地对质。
想至此,清馨转身静静地下了楼,然后拐到超市买了海鲜和蔬菜——1个小时前,张跃在电话里说要加会儿班,不会太久,回家吃晚饭。
张跃并不知道,清馨接电话的时候,其实就在张跃公司的楼下。如她所料,张跃又加班。
清馨是后来发现的,差不多每个周五,张跃都加班。
起初,清馨并未疑心什么,直到不久前的一次,也是周五的下午,张跃打电话说加班,不回去吃晚饭了。清馨一个人无聊,打游戏的时候电脑出了点儿故障,于是拨打张跃电话询问,没想到张跃的电话却关机了。清馨便找出张跃公司的号码打过去,可是打了好几次,一直没有人接。
从张跃公司到家,不过一刻钟的时间,但直到一个多小时后,张跃才到家。
清馨询问,张跃才发现手机没电了,至于公司电话,张跃解释说,加完班之后和同事去吃饭了。
但说这句话的时候,张跃脸红了。以清馨对张跃的了解,他只有撒谎的时候会脸红。两人刚刚恋爱的时候,有次为了不出远差,张跃当着清馨的面跟领导撒过小谎。那次,张跃就脸红了。
所以,关于加班的说辞,凭借一个女子和一个新婚妻子的敏感,清馨确定,张跃撒了谎。但到底证据不足。所以当时,清馨并没有拆穿张跃,只是随后,在又验证了两次后,清馨确定了自己的判断。
再然后,清馨便在周五下班后跟踪了张跃,于是毫不费劲地发现了秘密所在。
至于那秘密的真相,清馨在做张跃最爱吃的清蒸鱼的时候,想好了探知的办法。
3
差不多清馨刚把饭做好,张跃便回来了——那套小房子本来就离家很近,张跃甚至还来得及顺路在街对面的花店买了一捧清馨喜欢的拂郎花。
当然,这种近,应该是刻意的,就是为了可以尽快回家。
一切看上去都安好,好似张跃真的是加了班,然后赶回来和妻子吃晚饭,笑容里带着甜蜜恩爱,两人还喝了半瓶红酒,又一起打了半天游戏……
上床后,张跃如以往一样拥抱清馨的时候,虽然也如以往回应了,可是想起那道暗红色的铁门,清馨的心,还是隐隐不舒服了一小下。
所以,清馨决定了,要尽快打开那道门,解开心里的谜团。
半个月后,机会来了,张跃公司去广州开贸易展览会,他被提早派过去安置会场。一来一回,差不多要十天时间。
给张跃收拾行李的时候,趁他不注意,清馨把他的钥匙随手丢进了抽屉。
张跃不是个太仔细的人,出门也用不着钥匙,所以清馨断定,他不会太留意。
果然,检查行李时,张跃只查看了必要的物品——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和公司的空白合同等,把箱子一合,走人。
4
张跃离开后,清馨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往那个不远的小区,一是清馨其实并不是那种小心眼的女人,凡事要跟老公刨根问底,所以对自己这个行为,她并没有太多自我鼓励,觉得包括跟踪的行为,都不是那么光明正大。另外,清馨害怕看到会影响自己和张跃感情的秘密。
可两天后的黄昏,清馨还是被自己的脚步带到了那栋楼前,饶是再好的耐性,清馨也等不下去了,或者弄明白之后会带来不好的影响,可是不弄明白,清馨担心自己会逐渐和张跃不由自主地疏远,从内心,到身体——已经开始不由自主地回避了,只是张跃不是敏感的人,没有察觉罢了。
所以权衡利弊,在门口站了两分钟后,清馨打开了那扇暗红色的门——张跃并没有防备,或者他相信清馨,所以那把清馨没有的防盗门钥匙,就那么随意地挂在了他的钥匙链上。
很寻常的一套老式的小房子,大约五十平方左右,客厅极小,摆着一套旧沙发,上面布满了灰尘。小小的杂物间里堆满旧房主的书籍、厨具等杂物,也是好久没有动过的样子。唯一宽敞的卧室——清馨推开门,呆住了。
房间里没有床,没有任何其他物品,满地摆放的都是电动汽车、火车、遥控飞机……竟然,是玩具。满满的一地,包括角落的纸箱里,新的旧的款式各异。那辆电动小火车,还铺着弯弯绕绕的轨道。
在愣怔了好半天后,清馨蹲下来,开动了轨道上的小火车,房间里立刻响起了那日她在门外听到的嗡嗡的声响。
原来,这就是张跃的秘密,原来,在这个29岁男人沉稳的表象下,还有着一个孩童的嗜好。或者是为弥补儿时喜欢而不得的遗憾,或者其他原因,让张跃至今还迷恋这些本该属于孩童的玩具,迷恋到成瘾,始终不能放弃。可是,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一个丈夫、一个公司的白领,他不能把这个爱好公之于众,所以,只好把它们都安置在这里,让它们成为他独自的秘密。
张跃不对清馨说,也是为不想她知道他的这个“心理缺陷”。
恍然之后,清馨关闭了正在轨道上欢快奔跑的小火车,把它放回最初出发的地方。退出来,清馨把房门关闭,如同上次一样,静静地离开了。
5
把钥匙收好,清馨的心平静下来,然后拨了张跃的电话,嘘寒问暖、撒娇说笑,其他的,只字不提。在电话那端嘈杂的声音里,张跃好似寻了一处稍稍僻静之处,压低声音说:“宝贝,想你了,想回家了。”
清馨笑。她知道张跃说的是真心话,他当然想她了,他们曾是一见钟情、相互爱慕的男女,后来有幸结为夫妻,除了那个小秘密,从恋爱到结婚,张跃对清馨的爱,她感触得很清晰。如同她爱他。所以,想念不过是寻常事。
可是清馨还知道,张跃想念的,还有他那满屋的电动玩具。当然,清馨不会说出来,就如她也不会告诉张跃,其实,她也有自己的小秘密——每次生气的时候,清馨会一改平日的温和,像个小兽一般大声喊叫。只有这样,心里才能舒畅。喊叫的时候,清馨会避开张跃、避开所有熟悉的人,因为那个样子的她,是不美的甚至丑陋的。清馨不想让张跃看到,至少,现在还不想。
也许有一天,日子细水长流地过下去,两个人从爱人过成亲人,感情坚若磐石,无论好的、坏的,彼此便会再无隐瞒。但现在还不行,婚姻刚刚开始,还是需要用心经营和维护的。用一句台词说,便是“少不得用小心来成全恩爱”。
所以,对着电话,清馨只对张跃说:“我也想你,老公。”
第77篇、爱情故事饭盒中的爱
公司新搬了办公地点。没了以前的食堂,中午吃饭成了问题。办公室的十几个人一商量,决定集体拿钱买个微波炉,每天早上各自从家中带饭。中午花3分钟热一下,又卫生又方便。
我中午打电话告诉妻子明天开始带饭。下午回家的时候,她已经把餐盒给我买回了家。半透明的饭盒上面有一个紫红色的盖子,材质好像是塑料的,旁边还有个有盖子的塑料杯,看起来有点寒酸。我本以为她会给我买个高档的不锈钢餐盒——男人都有点虚荣心,要是我的餐盒亮出来显得比同事的低档,多失落。
妻子没理会我的不满,饭菜端上桌后,先打开餐盒给我往里面盛饭挟菜。结婚两年以来,一直是妻子做饭。刚开始,我还觉得她的厨艺很不锚,慢慢地也就没什么惊喜了。偶尔抱怨菜式单调的时候,她会没好气地刺我:“觉得不好吃就自己做去!”
那天的晚饭是三菜一汤:红烧带鱼、青椒肉丝、口蘑菜心和冬瓜川元汤。妻子把饭菜装到饭盒里。又用杯子装了汤,搁到了冰箱里。她还在冰箱顶上给我放了一个塑料袋和一把用保鲜膜包起来的勺子,叮嘱我:“明天早上起来把饭菜和汤装在塑料袋里,然后放包里就行了。”“会不会漏啊?”我不放心地问。她答:“不会!”
第二天早上。到了单位打开包一看,真是滴水不漏,这塑料饭盒还真不赖。中午热饭的时候。我更觉出这饭盒的好——原来微波炉里根本不能用不锈钢饭盒,同事们带的也都是不同款式和牌子的塑料饭盒。
一个女同事眼尖,大大地惊叹:“你还真舍得,用特百惠的餐盒带饭,这一个饭盒加一个杯子起码得100多块呢!”我一愣,妻子是个很勤俭持家的人,向来的宗旨就是“只买对的、不买贵的”,没想到为了给我带饭,她会不动声色地给我买这么贵的餐盒。我心里就有点暖暖的。
饭盒一掀开,带鱼的甜香一下扑了出来,同事们都吸溜着鼻子:“好香好香,你老婆手艺真好。”我低头吃饭,真的香,真奇怪,昨晚在家吃的时候也只是觉得平常,换了个进餐环境,竟有了截然不同的感受呢!
吃得差不多了,大家纷纷去拿杯子接水喝,只有我用小汤勺慢慢喝那杯冬瓜川元汤。同事们瞪着我,毫不掩饰他们的羡慕:“看看,有荤有素,有菜有汤,你简直就是个地主!”
午餐得到的赞誉,让我开心了一下午。下班的时候,顺道带了一把香花回家送给妻子:“感谢餐盒。感谢午餐!”妻子接过花飞红了脸,竟有些娇羞。
第二天的午饭是宫保鸡丁、西芹虾仁和奶油番茄汤。同事们已经心服口服地认定,我妻子是本办公室的“第一太太”了。
每天。我的饭盒都被妻子装点得花样翻新。“工作那么辛苦,一定要吃得好才行。”这是她挂在嘴边的话。她甚至订了个小食谱,周一到周五,饭莱不重样。
虽然都是家常饭莱,妻子却做得色昧俱佳:豆角,别人都是炖着吃,她切成细细的丝,用肉炒;菜花,她不用肉只用番茄,炒出来又香又甜;单是茄子,她就可以做出酱茄条、炸茄排、红烧茄块好几种:小汤杯中的汤也是经常换的,虾球汤、榨菜肉丝汤、紫菜蛋花汤……青菜如果放了一晚,第二天加热后颜色会变得黯淡,吃起来枯干。我吃的青菜都是妻子在每天早上专门炒的,几根小白菜、三五个菜心、十来片莴苣……她耐心地炒好。热腾腾地装进餐盒。每天中午,我把饭盒盖一打开,碧绿诱人的青菜就让我胃口大开。
我的餐盒始终是午餐中的一道风景。在同事们的赞叹声中,我发现妻子的厨艺真的不错。回家后,我会把同事们的称赞转告给妻子,我喜欢看她听到赞扬后娇羞的神态。
看着妻子在厨房里忙碌,我忽然想起同事们的一句玩笑话:“如果我老婆也能这样给我做饭,她要什么。我给什么。”我,不正有一个这样的好妻子吗?结婚后,激情慢慢消退,当彼此如左手摸右手时,我也开始相信婚姻到了最后就是一种习惯与责任罢了。而就在这一日日的饭盒之中,我忽然体会到,责任与习惯只会让她为我准备一份吃得饱的午餐。但她在准备这些饭菜时所表现出的那种关切与柔情,不是爱又是什么?
爱是两个人的事情,除了自身的体会与两个人的温存体贴,有时还需要做一些横向的比较。就如这午饭。如果没有同事间相互比较,我一直以为妻子的厨艺平平:如果没有同事们玩笑中透出的羡慕与赞赏。我会忽视了妻子对我的关怀。以前之所以觉得妻子做的饭菜不过如此,只因为一直在同一个屋子同一张饭桌上面对同一个人。就如风景,我们总是不肯相信,自己身边就有别人眼中的名胜。
我每天都带饭,每天中午从微波炉取出饭盒时,不仅同事觉得香,自己也觉得有胃口。在这样的菜香氤氲中,我满足地将妻子的关爱一口一口吃下……
第78篇、爱情故事唯有懂得留人心
一
同学聚会进行到一半,唐宁的心里已五味杂陈。旁边那张饭桌上,张永俨然成为中心人物,不断有人过去与他碰杯寒暄。尽管有纯洁的同窗情谊做基础,但大家毕竟走出校门多年,难免被这俗世浸染。于是,这场单纯的同学聚会也透出些许社交意味。
“啧啧,谁能想到,当年不起眼的张永,现在竟成了咱班发展最好的人。”
唐宁正埋头喝汤,坐在旁边的林琳凑过来感慨。
唐宁不知该怎么回应,尴尬地笑笑。
“后悔吗?当年,他可追了你很久呢!”林琳坏笑着,探究的眼神一直黏在唐宁的身上。
唐宁无奈,放下手里的羹匙,说:“我都是孩儿他妈了,后悔什么啊?”
她尽力表现得更坦然一些,生怕被人发现情绪波澜。可是,那份拿捏瞒得过神经大条的林琳,却骗不了自己。
这时,唐宁感觉有人拍她的肩膀,回头看,是张永。
此刻,他端着酒杯,面色微醺,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唐宁。
唐宁这一回头,整个会场陷入安静。好像有一柱光追过来,把他俩变成舞台的中心,所有人都饶有兴趣地等着,看当年有故事的两个人如何上演重逢戏码。
“老同学,这些年过得还好吧?”张永笑着问。
“喔……”未等唐宁回话,便有人带头起哄。
唐宁胡乱地应答。过去,在他面前,她一直高高在上,可不知为什么,如今竟无法自如。
聚会结束后,在酒店门口,张永的那辆帕拉梅拉前面,唐宁拒绝了张永送她回家的请求。她感觉自己几乎是逃进了出租车里,过了几个路口才放下心里的那点自卑。
为什么自卑?是因为老了、丑了吗?
不是,是因为她知道,自己过得没那么好。
到家时,儿子已经入睡。周铮窝在沙发里看电视,见唐宁进屋,问:“你喝酒了?”
唐宁在玄关处一边换鞋一边应着:“同学聚会,怎可能一点不喝?”
她心里有点烦,一句话都不想说。周铮站起身,说:“那我给你榨点芹菜汁,一会儿你该头疼了。”
周铮端着杯子再次走进来的时候,唐宁感觉到他有心事。
果不其然。
唐宁刚喝了一口,周铮便叹了口气,说:“我们单位效益不太好,下个月要全员降薪。”
唐宁的心慢慢往下沉:“嗯,然后呢?”
“咱们还是先别买车了,我有通勤你坐地铁,也挺方便的。咱们以后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孩子越来越大,老人身体也越来越不好……”
后面的话,唐宁一句都没听进去。一眼望到死的绝望,满腔对现实的无奈,以及因同学会而起的情绪波动,杂糅到一起,让她感到特别厌倦。
她是在周铮对未来的规划和焦虑中,睡着的。
二
第二天早上,闹钟没叫醒唐宁,导致她上班迟到了半小时,被扣当月奖金。午休时,心里郁闷的唐宁躲进楼梯间给周铮打电话发泄:“你早上走的时候怎么不叫醒我,害我迟到了!”
周铮说:“看你睡得太香了,没忍心,迟到就迟到吧,大不了扣钱!”
唐宁忽然失去了继续谈下去的耐心,“啪”的一声挂断电话。她靠在墻壁上,特别没有出息地,恨时光不能倒流。
是的,她有点后悔。其实,很早以前就后悔过,后悔自己当年年少无知,有情饮水饱。那次同学聚会、那个翻身得意的追求者只是一根导火索。在此之前,她已变得脆弱而敏感,因为平淡的日子磨蚀了她太久。
多年前,唐宁是个不折不扣的女神。追她的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但她全都拒绝了,最后选了周铮。
这些年,唐宁断断续续地从不同的朋友那里听说了那些追求者的现状。
那个当时满口梦想、看起来特别不靠谱的设计系男生,创业成功;那个年年拿奖学金、天天把“我妈说”挂在嘴边上的凤凰男,仕途顺利;那个每天送花、甜言蜜语不断、让人感觉靠不住的男生,如今娶妻生子,依旧不改宠妻本性……
比较一番,唐宁悲催地发现,她完美地避开了各种潜力股,选了最平凡的周铮,平凡到受够了挤地铁、想买辆代步车的计划,都能因一次降薪而搁置。
唐宁并不想成为男人的附属,否则她可以走很多捷径。这些年,她和周铮在一起,努力工作,辛苦打拼,一点一点改善生活,她感到无比快乐和充实。只是,她低估了现实和婚姻,原来充满如此多的无奈。
三
最终,周铮降薪百分之三十。唐宁总是感觉,白降薪后,周铮看她的眼神里,多多少少带着些讨好。这让她更烦躁,她再要强再独立,也渴望有一副肩膀,最后却成了全家的依靠。
周五,唐宁不想周末去加班,便准备把没完成的工作带回家。那日,她穿着细高跟、剪裁合体的工作装,再抱着一大摞文件夹,挤地铁时别提多难受。地铁里的人实在太多了,唐宁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挤上去。等到站的时候,她却挤不出来,还是身后的人帮忙,才把她推出来。
可是,她出来了,她的一只鞋没有。
地铁门关合、缓缓启动的时候,车厢里的哄笑仍未停止。还有一个人高叫着:“你去下一站等着,我把鞋给你扔出去!”此言一出,又引发更强烈的哄笑。其实,大家是善意的,那种笑,是一种对都市生活压力的共情和感同身受的调侃。
但是,唐宁感觉扎心了。
晚高峰时段,地铁里人来人往,唐宁单脚躲在一个角落里,哭得不能自己。
周铮过了很久才赶过来。他工作的地方在郊区,道路又堵得严重。等他满头大汗地出现时,唐宁已经哭完了,他只能看见妻子的满面苍凉。
周铮给唐宁带了双运动鞋,还有一套休闲装。
“怕你觉得穿工作装配运动鞋丑,所以给你带了套衣服,去厕所里换吧。”
唐宁没有那个心情,她已经出了那么大的丑,甚至看见有人举起了手机拍小视频,说不定明天她会上热搜,然后被所有曾经的追求者看到。说不定,他们还会对身边的人说:“瞧,这个女人,当初我死活都追不到,结果现在过得这样惨!”
跟这些比起来,穿运动鞋配工作装的丑,又算个什么。
周铮不傻,自然感受得到唐宁的气恼,也不吭声,悄悄地跟在她身后,他是自责的。结婚这些年,唐宁没有把自己过去多么受人追捧挂在嘴边上,她不屑把这些旧事当资本来证明什么。那些事,都是周铮从唐宁的朋友那里听到的,所以,他更想对她好。
四
唐宁生日那天,周铮不声不响地买了一辆车,虽然只是价值五万块钱的经济型代步车。
他把钥匙交到唐宁手里。“你不是说,暂时不买车了吗?”唐宁问。
“当时怕降薪影响咱家的生活质量,所以才不准备买了。可我发现,不买车更影响生活质量。所以折中一下,买个便宜点的,你先凑合开。”
唐宁把钥匙揣兜里,继续抡炒勺。眼见着油热了,她撒了一把葱花、蒜片和姜末,反手淋了圈酱油,滋啦滋啦的爆锅声淹没了周铮的话音。她又把鸡块和土豆块倒进去翻炒,接着添水,盖锅,周遭终于恢复了安静。
“你对这车还喜欢吗?”周铮摆碗筷的时候又问了句。
唐宁正在拌黄瓜,夹起一块丢进嘴里尝了尝,说话声比咬黄瓜声还脆生:“喜欢,怎么不喜欢,总比挤地铁强,我是再也不想挤飞一只鞋了!”说完,唐宁“噗”地一声笑出来,再见周铮扶着眼镜的呆样子,笑弯了腰。
周铮不知道,自打结婚来,有无数个时刻,骄傲的唐宁都想服输,而后嚎出那句话:“当年那么多人追我,我怎么就选了你?”
但其实她是知道答案的,所以一直没说出口。
因为当初,她只敢在周铮面前表现出对物质生活的向往,只有周铮能用欣赏的眼光看她轰轰烈烈地去追逐好东西。而周铮总会说,咱们一起努力。她从不敢在别人面前提这些,因为在那些人眼里,美女配物质,就像虚荣配浮华,真实是有罪的。
反正,当年没嫁,自有没嫁的理由;当年嫁他,自有嫁他的原因。只是日子过着过着,人们便只记得没得到的那些好,怠于把得到的当成宝。可说到底,万千繁华眼前过,唯有懂得留人心。在唐宁心里,周铮,就是懂她又能让她安心做自己的人。
第79篇、爱情故事我们单身,但是气定神闲
美国情感作家葛瑞哥在他的新书《甩了,甩了,甩了他》里写道,停止悲伤吧,一个假装在人间蒸发的男人没那么值得怀念。你就当他死了。
你沉迷的不是爱情,是习惯,是愚蠢的单项思维模式。
你的生活又不是一锤子买卖。
我们总是不停地为那个男人捏造借口,为自己编织假象,却偏偏不肯承认实际上已经再清晰不过的真相———他其实并不爱你。
你完全没有必要继续困惑迷茫下去了,停止再去揣测那个男人究竟爱不爱你?有多爱你?以及还能爱你多久?
别再守着电话机望眼欲穿,并且每隔十分钟检查一次手机是不是突然断电了。
别再指望塔罗命理或者星座运程能带给你什么命运启示。
别再故意制造偶遇事件或者假装发错信息之类的愚蠢伎俩。
别再相信什么分手后还是朋友,希望你过得比我好,或者我永远也忘不了你之类的废话……
也许,你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情比金坚,只不过是不能忍受自己的失败而已,不肯承认自己的全盘皆输和功亏一篑。
好吧,冷静下来,其实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就看你如何去应对罢了:
玩失踪?那就毫不犹豫地把他的户头从你心里永久注销,甚至当他死了也无妨。
玩暧昧?门也没有!
一夜情?你很闲吗?那干吗不去找只母猪诉说衷肠?!
有妇之夫?遗憾地告诉他,只可惜我们今生无缘,那就来生再续吧!
为什么他到现在还不打电话给你?嘿!别多想了,他要你电话号码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想和你成为朋友,而且是最普通那一种。
遇到“三不”男人(不主动,不承诺,不拒绝)?那就当个“三不”女人———不理,不睬,不上钩。
欲擒故纵?拜托!这么老掉牙的伎俩还敢拿出来显摆!务必当机立断把这个虚伪的男人划入黑名单,永世不得翻身。要知道,虚伪和摆谱是男人最不能原谅的错误。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您老贵庚啊?想女人自动送上门,也要有姜老爷子的旷世奇才啊!
模棱两可?爱情可不是变魔术。唬弄谁呢?
交往多时却始终不肯对你承诺什么,并且处处留一手?理由就是他曾经被一个女人深深伤害过,所以现在已经不再相信任何人了!
碰到这种情况,提出三点建议:
1、借用电影《卡萨布兰卡》里面的一句台词,“你不能因为被一个女人抛弃了,就对全世界进行报复”。
2、帅哥,你能不能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再编排个更好点的借口。
3、建议他去看心理医生。
我还年轻,不想这么早就安定下来?告诉他一寸光阴一寸金的道理。本姑娘青春宝贵,可没空陪你在这瞎耽误功夫。
我是个坏男人?另一层意思就是你必须接受他的花心和不负责任,并且随时随地他都有可能人间蒸发。
我倒是相当推崇“真小人胜过伪君子”的道理。的确!你很酷!摆明了一副“我是花花公子我怕谁”的架势。OK!算你狠!今后各走各路!山水有相逢!但咱俩后会无期!
冷漠就是对负心人最大的报复,漠视就是女人最酷的说明。
无论你们是仅一桌之隔的办公室恋情,还是千里之外的永不相见,沉默就是你最优雅的回应。
你越肝肠寸断,就越被他的无形枷锁牢牢套住。
你越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就越能够满足他那猥琐的大男子主义的虚荣心。
你越鸡飞狗跳,他越洋洋得意。
男人自信很重要,但没有根基没有来路甚至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就值得怀疑了。
两性关系中,不存在所谓谁比谁优越,谁比谁先动心,谁比谁玩得转,关键是要尊重和包容对方,并且拥有一定的独立性。
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两个人时要伊人非君不嫁,分手后还要伊人望穿秋水。
最可恶的是有些男人得了便宜还卖乖,非要端出一副无福消受的消化不良状!
拜托!别“便秘”了,偷着乐去吧!
女人就应遵循一条定律———以不变应万变,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告诫自己,我们的爱情不要暧昧,不要游戏,不要借口,不要谎言,不要灰色地带,不要挖空心思,不要不见天日,不要拖泥带水,不要顾左右而言他,更不要所谓的三人行四角恋之类的错综复杂。
总之,不要模棱两可。要么爱我,要么各走各路。
永远也不要指望那个男人会为你浪子回头。
的确!每一个爱着的女人都是可爱的,男人会因为可爱而爱你,但不会因为你可爱而改变自己。
“你很特别,但非特例。”
要知道,一个不肯为你停留为你改变的男人,就一定不会是你的那片挪威森林。
更不要一厢情愿地以为,你的痴情,你的执着,你的守候会最终打动他,感化他,改造他!
醒醒吧!你的泪眼婆娑只能令他更加自我膨胀,而且,你在他心中只会从一个不被爱的人,变本加厉成一个他避之不及的人。
其实,这又何必呢?我们的性别优势就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男人永远都要比女人多出一箩筐。
所以,根据这一自然现象推断,没有嫁不出去的女人,只有找不到老婆的王老五。前提是只要女人自己愿意。
成为“剩女”并不可怕,怕就怕女人是因为舆论压力因为父母催逼因为害怕孤独终老,而忙慌慌把自己嫁出去,以为如此一来便一了百了无后顾之忧了,殊不知,却是为今后的生活埋下了“不快乐”的隐患。
女人,只要你不怕孤独终老不怕孤枕难眠不怕闲言碎语,那就决不会因为身边没个男人而惶惶不可终日。
恋爱。结婚。生儿育女。这些都是每个女人应该经历的人生过程,但却不能为了“完成”而去“履行”。
毕竟,那是人生,不是政治任务。
任何草率和委曲求全,都是对自己的不地道。
女人佯装幸福很容易,但忠于并坚持自我却很艰难。
葛瑞哥还说了,没有鱼,虾也不见得好。
总之,只要不是无厘头的坚持,女人就一定要宁缺勿滥到底。
单身意味着一个错误的结束,一个正确的开始。
单身意味着你将停止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和青春,去做一场无用功。
单身意味着新的燃烧,而你只需要耐心等待那个即将把你点燃的男人的来到。
单身意味着你将不再所托非人。
单身就是一场丰盛诱人的自助餐,而你将拥有自己支付能力范围内的全部选择。
单身是一面镜子,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
单身只是一道简单的选择题,A或者B,哭或者笑,如此而已。
我们单身,但是气定神闲。
没有浪费,充满诚恳,日子一点一滴在她心中潺潺地流淌,分分秒秒都饱蘸着生活的情趣和热情,轻盈而充沛。
一个不懂生活的女人,是无法令男人久久惦念的。
羡慕这样的女子,可以把生活经营得如此动容璀璨。
女人总是如此自相矛盾,爱的时候跌宕浮沉颠沛热烈,却又总是希冀自己冷却沉着下来,期盼有份从容镇定的背景做铺陈,制造些许自欺欺人的安全假象。
觉得如果自己强大了,或者说貌似强大了,以为能够看淡一些洒落一些,便可以少受一点伤害,少绕一些弯路,少爱一点那个男人。
其实,无论热情还是冷漠,无论装腔作势还是真情流露,都只是小女人心理在作怪,男人才没功夫揣测你的心思度量。
到时候,是该花好月圆,或者剧终人散,并不会因着你的小花招小伎俩而有所不同,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任凭如何费尽心机,也是徒劳。
喜欢《时尚》主编徐巍的一句话:“让自己成为财富。”
那才是真正的气定神闲,而非装酷耍宝。
如果爱情真的戒不掉,那么,我选择继续上瘾。
不勉强,不为难,爱,或者不爱,都是生活的一种走向,无需认定以及强求。
复原,是一种必然。
然而,继续让伤口张合肆虐,也是一种选择。
每个人都在惨淡度日,只是方式不同而已,有人自知,有人不觉。
最最沉浸的光景,便是深夜码字的过程,四周的静谧,反衬出思绪的雀跃,一字一句的浮沉,裹杂着往昔的料峭,心底虔诚。
那是幸福,亦是痛楚。
这种片段式的写作,是很内耗的。
没有源头和支建,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不同于人物的品评,有着饱满而扎实的基点,充满畅快。
也只有这样的深夜,才能完成这样的书写。
第80篇、爱情故事所谓爱情,无非是气味相投
《玛嘉烈与大卫》,讲尽了爱情的琐碎。
这个故事,来自香港作家南方舞厅。在他笔下,生活无非是早餐吃牛腩面还是肠粉,车仔面加三个菜还是四个菜。
我们不知道玛嘉烈与大卫的结局。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多年以后,即使他们最终走散,也会在某个闻到特定气味的瞬间想起对方,以及他们的过往。
大卫对玛嘉烈的印象,是从气味开始的,“玛嘉烈这身香就是清,如竹林、如桔梗,有点迷迭香,还有点寿司醋……”
玛嘉烈对大卫的感觉,也是由气味加成,“王守时身上传来的古龙水香味,如树林、如柑橘,有点海草,有点黑醋,浓而不烈……”
所有人,都会用一种气味来记住另一个人。
据说,人类75%的情感记忆储存在嗅觉这个感官知觉中,一种气味不仅能把我们带到不同的时间,还能带去不同的空间,唤醒发生在那里的情感故事。
因为嗅觉记忆并不是一种气味本身的单纯记忆,还包括和该气味有关的人事物的联想记忆,以及对于该气味的喜恶判断相关的情感记忆。
气味通过鼻子中的嗅球感知处理,可以直接连通大脑中负责情绪和记忆的两个区域——杏仁体和海马体。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每一次闻到前任的香水,就会想起不欢而散的感情结局。
气味,就是爱情的形状。
德国心理学家沃勒发现了“气味慰藉”现象,他调查了208名年轻男女,当男友离开或不在时,三分之二的女孩穿过对方的衣服睡觉,通过男友的味道来保持男友在身边的感觉。
当然,人们对感情生变的察觉,一般也是从对方身上的味道变化开始的。每个人的嗅觉都有惯性,而且对气味识别能力很强,哪怕是衬衣上一丁点的气味变化也很敏感。
直到穷途末路,分手收场,女孩还留着前男友的衬衣,她在上面洒了自己最常用的香水,然后塞在衣橱最底层。
多年以后,无意中翻出,那件衬衣上面有种味道,叫“爱过”。当年种种,经过时间的沉淀,都成了微凉的诗意。
气味具有独特的能力,可以解锁以前已经遗忘但却生动、包含情感的回忆,这种气味与记忆之间同步的联系被称为“普鲁斯特效应”。原因在于普鲁斯特经常以嗅觉记忆来展开他的自传性写作。
比如《追忆似水年华》一开头,叙述者在咬了一口泡过茶的玛德琳蛋糕后,就感觉好像回到了小时候住过贡布雷的村庄。茶水里冒出的蒸汽,会带着蛋糕里挥发的香气化合物,通过鼻后通道到达大脑储存记忆的地方。
因此,气味虽说虚幻,却经久不散。
通过气味联系记忆,其实是我们身体最古老的本能。难怪,《闻香识女人》中长期失明的史法兰中校凭着灵敏嗅觉引领美人翩翩起舞的动人画面,久久留在人们心中。
就像情感会升华,气味升华之后就会是纯粹的芳香。事实上,我们可以主动用气味来装载我们的记忆,也可以用香气为日常生活创造一种新的语言。
巴塞罗那的嗅觉艺术家Klara在柏林成立了一间气味实验室,探索嗅觉的科学和艺术。Klara认为,气味蕴含着积极能量和令人瞬间转移的能力。她说起一款柠檬和橙花味的香皂曾瞬间带她回到一位童年好友的祖母家里,她記得房子里充满那种味道。
一种香气,它可能会带你回到过去,也可能会带你走向未知。总之,它一定是有别于日常的语境,这种跳脱,就是香水最重要的意义。
无论思念还是遗憾,无论时间改变了很多还是什么都没有,你所经历的一切,都将成为昨日之诗。
第81篇、爱情故事嫁给现在的他
有时候,女人对婚姻的选择就像一场与时间的对赌。谁都希望自己拿着一手潜力股,在时间的长河里,他会越加成熟优异,符合期许。
期许他浪漫,且只对自己一人浪漫;期许他豪爽,同时也要兼顾温柔;期许他给自己赢得脸面,同时也要懂得回家。因为期许,婚纱在那一刻变得美好,因为期许,婚姻却变得玄妙。
正是因为期许中的“灵魂伴侣”,永远只是人类社会中的小概率事件,所以这世上才有了那么多的“说好一起到白头,你却偷偷焗了油……”
谁都想在自己最好的年华去嫁给“最好”的他——可世上哪有百分百令人满意的婚姻?完美是种理想,甚至是一种看不见的东西。可奇怪的是,人们总喜欢在别人的婚姻中找到自己曾经的期许,继而再回过头来对自己的婚姻产生怀疑。
怀疑是因为比较,比较又往往是因为看到或者听来了“别人的幸福”。只是不要忘记,这种看到或听来的幸福,往往也只是一个局部一种片段。那些看似完美的背后,其实有着和你一样困惑的她或者他。
所以,忘掉期许忘掉回顾,认真地嫁给现在的他吧。他慵懒、自私、小气,你或许并非现在得知,他任性、啰嗦、大男子主义,每个缺点背后其实也必有原型,与其期待未来变好,不如和现在的他一起携手共进,达到那个理想的目的地。
在这座婚姻的殿堂里,可怕的不是他的慵懒、自私又抑或不求上进;最怕的是,你既不爱接受现在的他,也不愿意付出真正的你。
第82篇、爱情故事爱情诞生在北极
到了阿拉斯加,支好帐篷,李平兴冲冲地出去走动。苔丝在自己的帐篷里听英文歌曲,她大声嘱咐李平要小心蚊子。
一口气爬到山上,李平站在山顶上欣赏美丽的风光。没多久,一大片浅灰色乌云状的东西铺天盖地压了过来,李平猜想这恐怕就是“沙尘暴”北极蚊子了。
蚊子越来越多,越来越近,有几只还附在李平脸上。李平抬手拍死一只蚊子,不料此举似乎激怒了蚊子的同伴,成群结队的蚊子开始叮着他不放,他慌忙往山下跑。跑到半山腰时,蚊子团团将李平围住,狠狠地往他脸上、手上叮。
跑到山下看到帐篷,李平几乎是冲了进去,把门都撞坏了。蚊子随即冲进了帐篷,轰炸机群般横冲直撞。李平快要支撑不住了,隔壁帐篷里发出声音:“驱虫剂!”李平打了几个滚找到包,抽出驱虫剂,狠狠地前后左右上下扫射,十几分钟后,蚊子的嗡嗡声才渐渐平息。
苔丝手持驱虫剂冲了进来,只见李平的脖子、手、脸都在淌血,分不清是蚊子血还是人血,每一寸露出的肌肤都伤痕累累,到处是隆起的红色小疙瘩,轻轻一碰,全身麻痒难耐。苔丝拿出药水和棉球,细心地给李平擦抹。苔丝把撞坏的门重新安好,掏出几包压缩饼干抛给李平:“先填填肚子吧,呆会儿还有你瞧的。”
果然不出苔丝所料,仅过了半个小时,帐篷外面又响起嗡嗡声。李平的脸都吓白了,帐篷外一层层地爬满了蚊子,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折断了毒针的蚊子等于丧失了战斗力,自觉地退下“二线”,下一梯队又迎头扑上。看到死去的蚊子或粘在帐篷上或像小落叶一样齐刷刷往下掉,李平的眼珠子都瞪圆了。
毒蚊们见帐篷里没有动静,渐渐失去了耐心,停止了攻击。李平又痒又痛,忍不住惨叫起来,同时在地上打滚。苔丝捂住李平的嘴,惊恐不已:“别叫……”果然一听到叫声,静息的蚊子又开始不约而同地撞击帐篷。李平呲牙咧嘴地想叫又不敢叫,真是比死还难受。苔丝把脸凑过去,狠狠地吻在李平的嘴唇上,李平起初还胡乱挣扎,可苔丝的嘴唇死死地粘着他的嘴,他怎么也甩不开,奇异的感觉在他体内滋生了,浑身的酸痒顿时减轻不少……
不知什么时候,两人吻着睡着了,他们是被大雨惊醒的,苔丝欢乐地叫嚷起来:“我们有救啦!”李平看见了窗外的亮光,蚊子已经被风雨驱散。北极蚊子虽然嗜血好杀。但它们怕风怕雨,只要大雨一来它们就逃之夭夭了。“我们赶快换个地方。”苔丝开始收拾行李,见李平还痴痴望着自己,她害羞地说毒蚊叮咬的毒中有催情的成分,所以她吻了他,以此缓解他的疼痛。
后来的日子里,李平和苔丝成了情侣。
第83篇、爱情故事感人爱情:半个饺子
女孩是他的同事,朴实、善良,他想一辈子呵护她,却一直迟迟未带她去见远在老家的父母。他有顾虑,因为他妈妈眼睛不太好,虽不至于完全失明,却只能隐约看到模糊的影子。
他原本担心女孩会嫌弃,结果女孩却说:“妈妈眼睛不好,还把你养得这么好,肯定很不容易,抽时间带我回去看看她吧,我想对她说声‘谢谢’。”七尺男儿,因为她体贴明理的一句话,感动得湿了眼眶。
女孩决定大年初三来他家,年前全家人就齐齐上手准备饭菜。那桌给未来儿媳妇的见面饭,是他家几年来最隆重的一餐。
妈妈的眼睛不好,平日里做饭的是父亲。担心父亲忙不过来,那天妈妈便帮忙打下手,妈妈虽看不大清,包饺子却又快又漂亮。
他则坐在狭窄的客厅,有些局促地陪着女孩聊天。房子不大,家具也略显老旧,可是屋内外收拾得一尘不染,连挂了多年的门帘都换成了新的。
菜陆续上桌,凉的、热的、荤的、素的,摆了满满一桌子,女孩吃得津津有味,不停地夸这个好吃那个好吃,他有些感动,也有些欣慰。
他欢喜地看着她大口吃菜的样子,大方又懂事,若不是当着爸妈的面,他好想亲亲她的脸蛋,说一声“谢谢你”。
热腾腾的饺子上桌了,父亲给女孩盛了满满一大碗,他知道她已经吃了许多菜,这一大碗太为难她了,便体贴地说道:“你先吃,吃几个算几个,剩下的我吃。”
女孩低下頭,小口小口吃着饺子。突然,女孩发出一声剧烈的咳嗽,他紧张地站起来为她拍背,倒了杯水给她。女孩喝了一大口水,解释是吃得太急,呛着了。他笑着让她慢点吃。女孩继续吃饺子,满满一大碗,吃得干干净净。
晚上,他送女孩回家,问她对父母的印象,她笑了,说:“我很喜欢他们,他们很善良。”他的心倏地就落了地,拉着她的手,突然间,看到半个饺子从她的口袋中掉了出来。
女孩的脸涨得绯红。他惊讶极了,为什么会把饺子装到口袋里,还是半个?女孩咬着下唇不言语,他捡起来,发现里边有一根白发,应当是妈妈没看清不小心包进去的。
怪不得她被呛得咳嗽,可为了避免家人尴尬,她竟把那半个饺子偷偷塞进口袋。他一时哽咽。就在那一刻,他决定非她不娶。
这样过了很多年,如今他们依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虽然也会吵架拌嘴,却从没说过“分开”的话,因为她那么体贴、善良,而他又特别懂得珍惜。
第84篇、爱情故事别向往“王子”的爱情
女友谈恋爱了,开始还藏着掖着,但眼里的神采是骗不了人的。在她第N次晚归后,一帮朋友终于逼出了实情——果真是恋爱了,而且,这恋爱还谈得惊天动地的浪漫。一群八卦女听得两眼放光,非要亲自见识。等真正见识到了,大家才明白她为何要瞒着大家交这样一个男朋友了:此男长得玉树临风不说,还是本市著名地产集团总裁的二公子,并且弹得一手好钢琴……这样的“王子”,打着灯笼也难找,遇上了,谁能不藏着掖着一些啊,难道让别人抢了去?
当然是羡慕的,这样完美的男人。对女友这样也仅算是清秀的女孩子来说,纯粹就是现实版的“灰姑娘”童话传说。“王子”毫不介意朋友的普通,也正因为此,她才越来越自信美丽。
可等两人论及婚嫁的时候,却遭到了“王子”家人的强烈反对,他们迫不得已分手了。
青春正好的爱情,本来分分合合也是正常的,可对方是“王子”就不同了。
在最初所有的痛苦都渐渐淡化之后,周围的姐妹们都开始了平平实实的幸福,这位女友也开始了重新寻觅的旅程。这时,她才发现,身边的男人早已经无法入眼,这个不够帅,那个不够有才,还有一个太抠门。上天再也不会送一个完美的“王子”到她面前,何况“王子”的数量也毕竟有限。不知不觉,时光就飞过去了,她无法从这一段生命中的最高处走下来,接受普通男人,于是渐渐“高处不胜寒”。
最近见到她,还是孤身一人,言语间,依然是曾经辉煌的爱情。而此时,这段情已经过去了将近10年。那短暂的爱,已经深深种植进了她的心里,再也无法拔除,她只好一任心灵荒芜,用漫漫人生来回味那短短的甜蜜。
中国有句古话: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有过更好的,便再也难将就。感情上也一样,徐志摩死的时候,陆小曼尚年轻貌美,可是,徐志摩给了她最大限度的幸福和爱,这福泽,世间再不会有人可以给予,所以,陆小曼的后半生,选择的是深居简出,关闭心门。不这样又能怎样,还要爱情吗?已经经历过最好的,哪里能容忍些许的瑕疵。
日本著名作家三岛由纪夫有本小说讲的也是这样一个故事。男主人公负了情,被出身高贵的女主人公报复,将他赶出了家门,这果然是最恶毒的报复。几年后再在街上相见,这个出身卑微的情人已经落魄到不堪的地步,与乞丐无异。他已经见识过超过自身的一切美好,然后突然回到原点,这个落差是很难承受的,所以,他就一任自己落魄下去,最终毁了自己的人生。
离婚了,或者爱情到头了,走不下去了,都会有痛苦,可时间可以疗伤,一段爱,可以将另一段爱掩盖得毫无痕迹。前提是,曾经相爱过的两个人条件相当,或者都是“王子”“公主”,或者,都是“灰姑娘”“穷小子”,否则,你可以从失爱的阴影中走出来,却很难从曾经更好、更丰富、更浓烈的人生氛围里走出来。
所以,被一个完美的“王子”爱上,如果你不是“公主”的话,那么,幸福的几率其实是很低的。
记得以前看过一部电视纪录片,一个大山深处的女人,有机会走出去,到大城市去做节目。当摄制组的车开进市区,停在电视台的大楼前时,女人走下来,注视着满街的车辆如织、霓虹闪烁,突然蹲在地上放声大哭,哭得撕心裂肺。旁人不解来问,她断断续续回答:“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好的地方,能在这里生活,死我也愿意了。”从此后,这个女人真的就没有再回去过,舍弃了原本说不上幸福但绝对平静的家,执意留在了城市里,捡垃圾、打零工,直到原来的家庭彻底离散……女人痴迷的那个城市,是西安。
人,都有见识更丰富事物的权利,都有得到最好爱情的憧憬。难道见识更高处的风景,历练一下人生,提升一下品位不好吗?当然好,可关键是,这个机会是一辈子,并且你有能力和条件来支撑它,否则,便是毁灭。与其这样,不如没有遇见,没有爱过。
所以,如果不小心被“王子”爱上,记住,那不是传说中的幸福,而是凄凉。
奉劝那些“王子”们,不要以为俯身的爱,便是恩泽,若给不起一生,这爱便是疼痛的桎梏,也奉劝那些整天等着“王子”们眷顾的“灰姑娘”们,被“王子”爱上,也许,不是上天的眷顾,正是人生不幸的开始。
第85篇、爱情故事近来幸福有点小恙
一
徐文静没有想到,在自己最难过的时候,林文联系上了她。
林文给陈文静发了一条微信,说自己调来c城工作,有时间可以聚聚。
其实,徐文静挺想出去跟朋友吃吃饭,因为她最近不开心,日子过得不太如意。
儿子四岁以前,是陈晨和徐文静一起带大的。每次小区里,听闻邻居聊起家里的男人,说是不管不问,是甩手掌柜,徐文静就在心里暗自窃喜,因为陈晨不是,对儿子他有的时候比徐文静还要上心。
只是,去年陈晨换了工作部门就变了。
就在昨晚,徐文静在陈晨的衬衫领子上,还发现了一抹淡淡的印子。站在卫生间里,徐文静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般落下来。
最初,她的婚姻是不被身边的朋友看好,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朋友们料定如今是物质的丰厚程度,决定情感的长度。
打败爱情和婚姻的,也许不是物质,而是平淡。
陈晨偶尔会给徐文静买一些衣服,包包,鞋子,款式时尚,徐文静不喜欢。陈晨却嘲笑她眼光土气。
徐文静不再说话,只觉得两个人之间,好像有一点什么东西在变化。
二
公司新上了一个项目,陈晨为了尽快拿下业务,这几天尤其忙碌。
肉肉的幼儿园要开一个亲子运动会,让父母陪着孩子一起参加。
一路上肉肉都在兴奋地问妈妈,他们要参加什么节目。徐文静却心不在焉,她给陈晨打电话,却一直是在通话状态,一直到晚上九点,电话也没打通。
哄好了肉肉上床睡觉,徐文静继续拨打陈晨电话。
电话通了,声音嘈杂,陈晨一边不停地喂,一边跟旁边的人说话,徐文静握着手机不说话,直到手机里传来嘟嘟的挂断声音。
放下手机,徐文静心里一片凉意。正在这时,手机里有微信消息通知。
文静,生日快乐。微信是林文发的。
往年徐文静的生日,陈晨都是陪在徐文静身边,亲自下厨,买一件并不贵重,却很实用的生日礼物。
可是,今天他在哪里,做什么,徐文静完全不知道。
林文,我心里难受。徐文静发出信息,心里就后悔了,因为她不想把自己的不开心抖落给别人看。
你在哪,我去找你。
徐文静回了一句:“不用了。”歪在沙发上,翻看着相册。
前不久,陈晨洗了上百张相片,说给儿子当画书看。
徐文静一边翻看着,一边流着眼泪。手机响了,是林文的电话。
文静,我在你家楼下。
徐文静看着楼下那个身影,还有他旁边停的那辆车,徐文静有一些恍惚。
我没法下楼,儿子睡了,他爸不在家。
林文只说我到你家,你开个门,打个照面我就走。
徐文静跑进卧室,穿上了一件比较正式的衣服。把头发扎成了一个马尾,甚至脚上的鞋子也特意换了。
林文没变,依旧是清瘦。
文静,生日快乐,我是你永远的四叶草。
林文送给徐文静的生日礼物是一枚精致的胸针,四叶草形状,只是有一枚叶子上镶着一枚小小的钻石,乍一看,那叶子有一点残缺。
初中那会,徐文静写了一篇作文,就是有关四叶草的。那段时间,爸妈闹离婚,她不开心呢,听说四叶草是幸运草,她希望有这么一种草,让幸福重新回到他们家。因为写得好,老师作为范文在课堂上朗读。
放学后,徐文静在书包里发现了几颗糖,还有一张纸条:“我愿是一颗四叶草,让你开心起来。”字迹是徐文静熟悉的,出自林文的手。
那晚,陈晨凌晨三点回来,满身的酒气,没有进卧室,只在沙发上蜷缩睡着了。
徐文静手里握着那枚胸针,将近天亮才睡着。
三
早上,因为要送娃去幼儿园,徐文静又缺席了早会。
“文静啊,最近市场不景气,你这个工作态度,怎么行呢……”
不等领导说完,徐文静赌气似的说:“我辞职。”
徐文静的话,就像是射出去的箭,收不回来。她继续收拾,脑子里浮现早上的一幕,她质问陈晨昨晚的去处,他醉眼迷离地回答:“我做的还不是为了这个家。”
陈晨现在打着为了这个家的旗号,既然这样,她就该洗手做羹汤,不该一心两用,又想着工作,又想着家里。
离职的工作办得很顺利,中午,徐文静准备去一个地方,吃那里的臭豆腐。谈恋爱的时候,她和陈晨常去。
中午,可以一起吃饭吗?林文发来微信。
看看身上那个四叶草的胸花,徐文静回了一个字:“好”。
去哪吃,吃什么,林文听徐文静的。
徐文静已经习惯每次都听陈晨的,她只需要跟在后面就行。所以,林文给她的这种选择的权利,让她又想到了陈晨。
点好菜,徐文静借去洗手间的功夫,给陈晨打了一个电话,他已经去公司了,说在忙,不方便多说。
徐文静给陈晨打电话,其实,是想问那个微信昵称叫“晨哥哥的小狐狸”的ID,是不是他认识的人,因为她说,嫂子,你好,晨哥应酬多,你多理解。
林文很细心,十几年没见,他除了成熟一些,别的没有什么大变化。
“听说你这两年过得不开心?”林文的话,像是一口呛人的菜。
“嗯。”徐文静没反驳。
林文说。晚上有一个音乐剧,想跟徐文静一起去看。
多久了,徐文静没有跟朋友去看一场电影,聚餐。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家庭,不过,陈晨当年也是牺牲了很多自己的时间。现在已经开始改变,他已经走出这个家,而她呢,都做了什么,放弃工作,准备当一个全职太太。
孩子就让陈晨带吧,她应该适当缺席一下。此时的她,的确需要去散散心。
四
全职在家的徐文静,早上,她会给肉肉做一顿自己喜欢的早餐,然后林文会来接她,一起去他的培训学校帮帮忙,所谓的帮忙,也就是给一个班级的孩子,教教英语。
下午,林文会和徐文静一起去接肉肉,会经常一起吃晚饭,林文会带他们去看水幕电影,去广场看音乐喷泉……
陈晨有多久没有回来吃饭,有多少次的彻夜不归,徐文静没算过,也不想知道。那个ID叫“晨哥的小狐狸”的女孩,会经常在朋友圈更新心情,似乎在恋爱,徐文静懒得多想。
一晚,林文的生日,说想单独跟徐文静吃个晚饭。
因为喝了一些红酒,徐文静有一点醉意。她依偎在林文的怀里,听着他说,“我永远是你的四叶草。”
陈晨的同事打来电话,说陈哥胃出血,在医院。
陈晨是酒后胃出血,看见徐文静,他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只说太难受了。
徐文静没说话。
在医院的走廊上,陈晨的同事让徐文静劝劝陈晨,以后少喝点,又说:“晨哥喝多了,总是说对不起你,这么多年,别人都有车,你家没有,去哪都挤公交。你过生日,也没有送你像样的一件生日礼物,所以,在他过完三十五生日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要努力给你和肉肉一个让人羡慕的生活。”
听完这些,徐文静的心里,开始泛起温暖的涟漪。
“嫂子,你多关心关心晨哥,他是一个好男人。不瞒你说,最近一个合作伙伴的女儿,看上了晨哥,甚至在我们圈里扬言,要把晨哥带回家。”
“你的晨哥知道吗?”
“知道啊,晨哥明确说过,他们之间只有工作关系,他工作是为了老婆孩子,如果让他放弃老婆孩子,那绝对不可能。”
送走陈晨的同事,陈文静拿出手机,把林文的微信ID,设置成了陌生人。
陈晨睡着了,眉头紧锁,徐文静握住他的手,眼泪不知不觉地落了下来。这么多天,她以为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原来,陈晨并不是离开了家,只是,为了给她和儿子幸福生活,去努力打拼了。
有时,你的生活有了改变,或许是一些不开心,不是因为不爱了,只是,生活让幸福开了一个小差,因为那个爱你的人,想给你更美好的生活。
第86篇、爱情故事吃货的爱情
上大二的时候,李维恋爱了,他爱上了同班的女生王雪,表白后俩人一拍即合。王雪性格开朗,少了一份女孩子的扭捏和娇柔,敢作敢当,像个男孩子一样的豁达。只是,她喜欢吃,而且不管吃多少都不会胖。和她约会,只要请她吃东西就好,小零食供得足足的,她便高兴。
这可难为了李维的钱包,他不过是个农村来的穷学生,父母给他的生活费每个月只有那么一点,他用来吃饭都捉襟见肘。除去给女友买吃的这项额外花销,他基本每天只能吃一顿饭。久了,他常饿得精神恍惚,提不起精神来。学习成绩也下降了不少,为此他不得不减少俩人约会的机会。
于是,王雪主动约李维,可他看上去毫无精神,懒洋洋的样子让人心烦。王雪忍不住问:“你是不是不想和我在一起了?”
李维没吭声,他不好意思说他没钱了,不能给她买吃的。
王雪心里来了气,一赌气就跑到小摊前要了一碗牛肉面,独自大吃起来。李维摸着饿瘪的肚子,陪坐在一边。
吃罢,王雪一抹嘴走了,李维只好掏出兜里仅有的十块钱付了账,然后去追王雪。
王雪吃完面,心情随即变好了。她见李维追上来,便不生气了,拉着他直奔超市,李维的脚随着她的拉扯不自然地往前走着。
在超市里,王雪选了一大堆的小食品。李维的脸都白了,他轻声说:“行了,这些东西吃多了不好。”王雪不管不顾,继续选,往推车里放。直到放满了整整一购物车,她才停手,往收银台走去。
李维发现自己跟着王雪的脚有些漂,他头重脚轻。在收银员的嘴一张一合间,他的意识变得模糊,最后他听见的是王雪的一声尖叫。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手上打着吊瓶,王雪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坐在他身边。
他有些羞愧,眼睛不敢看她。她也没再说什么,只是一直哭一直哭。
從医院回来,他向王雪坦白了自己的处境,坦白了自己的腰包,没办法为她付钱买小食品,请她原谅。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他想,他们分手是必然的了。王雪什么也没说,两人沉默地站了许久。
他虽然做好了分手的准备,可当王雪转身的时候,他的泪还是一涌而出。
一天,两天,三天,王雪都没给他任何信息。直到第四天,王雪给他打了个电话,约他出来。在电话里,他乍一听王雪的声音,心怦怦直跳。
远远地,他看见王雪买了一大堆吃的。看见他的时候,她把东西猛地塞进他怀里:“医生说你缺乏营养,这些你留着慢慢吃吧!”说完她便跑了。
李维愣愣地站在那里。
王雪扭头说:“明天老地方见。”
李维的心一松,他突然笑了,看来他们之间还能待续。
再次见面,王雪变了,她不再吃小食品,也不再拉着李维逛超市,倒是时常给他买一些好吃的。
面对王雪的改变,李维有些不自然。王雪却说:“让你吃你就吃!谁规定只能男的给女的买东西,女的就不能买东西给男的了?”
李维被她的话说乐了,王雪也大咧咧地一笑。
多年以后,李维和王雪回想起恋爱时的这一段,都会幸福一笑。如今他们的女儿已经上小学了,女儿的性格像王雪,活泼开朗,爱吃。
王雪常教育女儿说:“宝贝女儿,长大后可千万别像妈妈一样是个吃货,差点吃跑了你爸爸。”
李维听了哈哈大笑。
第87篇、爱情故事二婚,更要好好相爱
不就二婚嘛,穿什么婚纱
因家暴与前夫离婚后,我没想再婚。我在医院做护士,收入可以应付我和女儿的生活。爸妈有退休工资,维持日常开支没问题。
可是,妈妈却一再劝我再婚,她说等他们走了,女儿嫁了,我就孤苦伶仃一个人了。我想想也对,加上周围总能看到恩爱夫妻出入,对于婚姻,我又渐渐燃起了希望。
先后相亲几次,都不满意。后来,同事给我介绍了陈森。陈森从部队退役后在民政局工作,前妻因之前受不了长期分居跟另一个人在一起了,他从部队回来后便主动提出了离婚,自己带儿子过。同事说陈森工作稳定,人也踏实可靠,是个再婚的好对象。
开始相处,没有电光火石,没有浪漫激情,一切都淡淡的。可就在这时,我却因胆道蛔虫住院动手术,陈森一直在身边细心照顾,我很感动,加上家人的助推,出院没多久,我就和陈森结婚了。
陈森跟我说,反正是二婚,也不好意思多收一次别人的份子钱,所以就不搞什么仪式了。我心中咯噔一下,但还是同意了,心想日子长着呢,也不计较这一点。
接下来,钱的问题,在这个家越来越突出。
几天后,我和他一起经过一家婚纱店,看着那些漂亮的婚纱,我忍不住说:“我穿上肯定也漂亮。”他看我一眼,说:“你身材是不错,可不就二婚嘛,穿什么婚纱!”我终于忍不住,对他怒目而视:“二婚怎么了?二婚也还是新娘!”可是,他理都不理我,继续闷头葫芦一般往前走。
我却站在那不想动了,眼泪哗就流下来。原来,这个男人一直都瞧不起我,觉得我连一套婚纱都配不上,我和他之间,只是搭伙过日子,可以省出一套房子的房租,省出一些煤气钱……
说真的,我想离婚了,因为我不愿这样被轻视,这样同一屋檐下还要为钱的事算来算去。
可就在这时,我爸不小心摔伤住进了医院。陈森工作比我自由,倒是主动承担起照顾我爸的事来。我妈很感动,因为我爸身材高大,如果不是陈森,我们娘俩肯定够呛。我的心暖了一些,爸出院时,我看着陈森忙碌着整理东西,想要他休息一会,于是说:“我来整理,你去办理出院手续吧。”谁知他吞吞吐吐地拒绝了,我这才想起他可能是担心办出院手续还要补交钱。这只铁公鸡!我冷笑,故意对我妈说:“妈,应该还能退点钱吧?”陈森的脸,顿时就红了。
二婚夫妻,也是彼此的爱人
我以照顾爸爸为名,住到了我爸妈那。坐在阳台上发呆,妈妈要我去银行存钱,才一点钱,她也要去存起来。我说随便就花掉了,存什么。我妈笑,说:“如果不存,一穷二白的,哪里有得花?存得多了,才能随意取。我跟你爸这么些年就是这样攒的,一起攒生活,攒感情,攒银行存款,攒着攒着,就分不开了。”我惊讶地看着我妈,她是在点破我的婚姻吗?
是的,我和陈森是半路夫妻,为搭伙过日子,我们共同的账户上什么也没有,没有共同资产,没有共同孩子,没有共同爱情,甚至,没有共同的纯粹的生活。除了一纸结婚证,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集。
我妈把陈森叫到家中吃饭,委婉地试探他是否看重与我的婚姻,他毫不犹豫地点头;我妈又问,是不是向往亲人与爱人重叠的家庭生活,而不是这样像刺猬一樣互相扎着,他依旧点头。我妈怜爱地看着我们,说:“孩子,像你们这样的组合家庭,没有“家”底,只有一堆乱七八糟的过往,这就像在废墟上重建家园。必须清掉过去,重新攒起属于你们的砖瓦。二婚怎么了?二婚的双方也是爱人,是爱人,就有权相爱,有权幸福,而不是彼此贬低和轻视。”
那天晚上,我跟陈森回家了,他背着我女儿,我牵着他儿子,走在街灯下,我们的影子合在一起,就是一家人。我知道,隔阂正在消融,我们要准备积攒新的家园了。
第二天,陈森主动交出了他的工资卡,我说:“放心,每一笔开支我都会认真记下来。”我们又决定,以后由我去接小毅,而陈森去接丫头。小毅的家长会,由我去开;丫头的家长会,由陈森去开。还有公公婆婆那,我们每周末都去吃一次团圆饭,由我和陈森下厨,走在小区里,在邻居面前,我故意“爸爸妈妈老公儿子”甜甜地叫着。说实在的,一开始,我也觉得别扭,可是,叫着叫着,心里就觉得是真的了。有时候,形式感很重要,特别对于我们这样的组合家庭,因为这就像宣誓,表达诚意,让对方放心。
每天晚饭后,我们一家四口都会一起散步,一起猜谜语,做脑筋急转弯,有时则搞家庭运动会,我和小毅一组,陈森和丫头一组。日子久了,相濡以沫里,欢声笑语里,坦诚相待里,感情交流逐渐如浪花一般在我们的心底跳跃起来,家里有了温馨,有了爱意。
对钱的顾虑仍旧存在
一天晚上,陈森神秘地笑,悄悄递给我一张银行卡,说:“老婆,我这里有些钱,我想把这套房子卖掉,换套大点的,两个孩子住得也宽松些。新房子新气象嘛!”我愣了一下,接着眼泪就涌了出来。因为我知道,他的这个决定,意味着什么。
我没有急着接银行卡,而是跟他说了一个在我心中酝酿很久的决定。我想开一家助听器店,我在耳鼻喉科工作多年,每天看到那么多老人、孩子来配助听器。我想自己开一家专业的,价格适中,既可以帮助到很多人,又能增加一些经济收入。问题是,如果开店,就要去参加专业培训,还有成本也不低。听了我的话,陈森有些惊讶。我连忙说:“你先考虑,答不答应都没事。”
大概是陈森去找他父母商量了,公公婆婆不赞成陈森把钱给我。但又不好明说,找了个借口说有个朋友要出国,房子着急出手,可能会便宜卖,这样的机会太难得,应该先考虑买房。可几个月过去了,也没见他有什么朋友出国。
说实在的,我心里挺难过的。可转念一想,毕竟是几十万元的事,我和陈森结婚不过两年,他们有顾虑也是对的。我妈说,水泥凝固之前还会到处乱流呢,他们心里思前想后也是可以理解的。陈森显得很歉疚,在我面前小心翼翼。看他这样,我突然就释怀了,如果他不在乎我,是不会这样努力照顾我的情绪而尽力讨好我的。两年来,无形之中,我们已积攒起了属于彼此的爱情。
诚意,搭建起幸福家园
小毅感冒连续高烧,为了照顾他,我晚上睡得很少,白天上班时,排错了一位患者的号子,让后面的人先看了病。这位患者的家属对我破口大骂,这时陈森恰好带着小毅来医院挂水,顺便来找我,看到这一幕。小毅快速跑过来,去推对方,我抱过他,嘴里一个劲地跟对方道歉。小毅突然就哭了。看着孩子为我哭,我也忍不住眼泪直流。孩子在我怀里颤抖,我知道,这两年,他跟我真是亲了。
回家的路上,陈森说:“明天你就准备开店的事吧,如果那张卡上的钱不够,我再去找我妈借。”我没说什么,任眼泪流,紧紧地抱着小毅。
由于我在医院工作多年,专业学起来快,做护士又练就了耐心,我的助听器店发展得不错。陈森在工作之余经常过来帮忙,但他似乎故意不过问店中的财务。有时我特意把账目表给他看,他都轻轻地合起来,说:“我现在什么也不想,只想信任你,爱你,爱这个家!”那一刻,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
去年12月,我拿出做生意赚的钱准备买新房,在考虑是贷款还是卖掉老房子付全款时,陈森说他的不卖,将来给闺女做嫁妆,我说,那我的也不卖,将来给儿子娶媳妇。说完,我们同时“噗嗤”笑起来,眼中泛起幸福泪光。
至此,经过四年多的磨合,我和陈森,终于通过坦诚与行动,积攒起足够的爱情与亲情,还有共同的事业,在“一穷二白”的二婚土壤上,建起了我们全新的幸福家园。是的,只要彼此都对婚姻有足够的诚意,灰暗的过往终究遮挡不了我们共同的阳光。
第88篇、爱情故事真爱不失约
凯蒂和萨列里的爱情故事曾经感动过整个欧洲。
凯蒂是老矿工的女儿,在矿区的洗衣房工作,萨列里是一个出色的井下采掘工。每天,萨列里收工后从井下上来,总会看见凯蒂娇美的身姿穿梭在木棍搭建的一排又一排晾衣架之间,在晚霞的映衬下,像跳动的音符。
经过两年热恋,他们决定举行婚礼。在婚礼前的一天早晨,萨列里对凯蒂说:“今天我还要下一次井,赶紧把手头的工作干完,那样我就有整整一个礼拜的假期,可以从容地享受我们的新婚生活。”凯蒂亲吻着萨列里,温柔地说:“在晚霞染红天边的时候,我在井口等你回来。亲爱的,一想到明天可以成为你的新娘,我就特别幸福。”
日子就这么一天又一天地过去了。直到很多年以后,凯蒂才离开了这个令她无比伤心的矿区,去了另一座城市。废弃的矿井口长满了青草,后来又丛生了灌木,再后来长出了一片森林,凯蒂那美丽的脸庞也爬满了皱纹,一头长长的秀发慢慢变成了银丝,娇美的身姿在不知不觉中佝偻成了一轮弯月。
当匈牙利政府准备重新利用那口废弃的矿井时,时光已经整整流逝了七十年。现代先进的掘进设备终于打破了废矿井长年的沉默。人们挖通了当年塌方的巷道,发现了那些死难者的骸骨,同时,人们也发现了一个奇迹:在一处低洼的坑道里,蓄满了富含矿物质的清水,水下静静地躺着一个死者,也许是因为矿物质水溶液具有抑菌作用,尽管经历了漫长的岁月,但是死者仍然面容白皙而年轻,而且神态安详,就像睡着了一样。
匈牙利的电视台当天播报了这个奇迹。第二天,一个年近九旬的老妪在亲人的陪同下赶到殡仪馆,伏在死者的身上痛哭不已。这个老人正是当年那个苦苦等待爱人归来的凯蒂,而死者正是她苦苦等待了七十年的爱人萨列里。
面对不朽的爱人,凯蒂老人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她要和心爱的人举行一场迟到了七十年的婚礼。
三天后,当晚霞染红天边的时候,老人凯蒂穿上了洁白的婚纱,她的新郎也穿着崭新的结婚礼服,闭着眼安静地躺在一架被鲜花装点的马车上,依然那么年轻。在众人的祝福和祈祷下,婚礼和葬礼同时举行,所有的人都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人们发现,天边的晚霞特别红,像燃烧的火焰。
真爱不朽!当爱情变成一种信念的时候,生死的阻隔和时光的流逝,都不再是障碍,而是一种背景,烘托着坚贞。婚礼可以迟到七十年,坚贞的爱情却无论如何也不会失约。
第89篇、爱情故事好女人都啰嗦
“我太太真的很啰嗦。”小型同学会中,阿万开启了这个话题。大家都喝得醺醺然,而且男同学们的太太们都不在,可以畅所欲言。
“我老婆每次事情都要说3次。比如说:‘你吃饭了吗?’我说:‘吃过了。’她还要问:‘真的吃过了?’我答:‘真的吃过了。’她还可以说:‘你吃得饱吗?’”
“这是关心啊……”有人替阿万的太太讲话。
“是关心,我知道,但是同样一件事,只要答一句就行,她却会用不同的语句讲3遍以上,这会让人很烦。比如我问她:‘你知不知道我的外套放在哪里?’她就会像连珠炮似的说:‘我不知道。你交给我了吗?是你自己放的吧?你昨天晚上回家时放在哪里你不知道吗?你放在洗衣篮里了吗……’讲了很多,却一点忙也没帮上。”
有人表示同感,说自己的太太也有这种习惯。
“我太太的啰嗦才可怕,”小方说,“她的啰嗦不是重复式的,而是不断‘发球’。比如看足球赛,她根本没兴趣,但还要在旁边看。每隔一分钟就发问一次:‘那个球衣颜色是哪一队的?’隔了一分钟,又问:‘他是前锋还是后卫?’又一分钟又问:‘现在赢的是哪一队?’再一分钟又问:‘刚刚那个人为什么犯规?’”
“她只是想要跟你一起分享,想多了解你而已。”有人说。
“但是,有些事情我跟她讲过一百遍了,她也应该有点常识吧。有时我为了要跟她解说,一分心就错过了球赛,我很想对她说:‘请在广告时间把话说完。’”小方无奈地说。
“我太太的啰嗦更可怕,”大明说,“她是属于翻旧账式的,如果我对她的问话不耐烦,她就会开始翻旧账,把10年前的事都拿出来讲,说:‘你每次都……’”
有这种啰嗦的毛病太太很多,9成的男士都点头。
“我太太是属于‘连连看’式的。”建成说。
“什么意思?”
“拿看足球赛来说吧,她会在一边问:‘那个球员是哪一个队的?’我说:‘意大利。’她会再问:‘他几岁了,他结婚了没有?’我若回答:‘应该结婚了。’她会再问:‘他太太漂亮吗?有几个小孩……’我若说:‘我不知道。’她会继续说:‘你觉得他帅还是贝克汉姆帅?你会不会觉得贝克汉姆的太太过瘦了,听说他们要生第4个小孩……’然后没完没了……只要连得上边的她都可以讲……”
大家都笑了。他们都不否认,啰嗦的太太都是好女人,基于关心,基于想互动,所以才会如此。不过,他们也认为,假装没听见,是他们最大方的容忍方式。好男人都重听,才不会吵嘴。
第90篇、爱情故事玫瑰见证的爱情
在北京工作的红玫瑰,这天兴奋地给爸妈打电话说:爸、妈,我谈了个男朋友,比我大三岁,是济南人,对我可好了。
妈妈高兴地说:你们关系确定了,休假时一起来家,让我们看看。
红玫瑰在电话里羞红了脸说:好,谢谢爸妈。
没几天,在广州工作的白玫瑰也给爸妈打来了电话,妈妈一看是二女儿的电话,抢先说:二妮,你姐她谈对象了,说过节时给我們带回来看看,你也抓紧找一个,到时一块送你们出嫁。
白玫瑰说:妈,你姑娘不是没人要嘛。
谁说的,我姑娘个个都好看,肯定有人看上你,是你对这事不上心。你姐人家要是结婚了,到时你就该着急了。不要条件太高,一般人就行,什么小白脸、小鲜肉什么的,靠不住,找个朴实、能干的,对你好的就行。
这样的人,我身边倒是有一个,他是个作家,他也是双胞胎,他家也是咱们济南的,我说是平阴的,他说小时候还去过咱们那儿。我不相信,我说他是骗人的。
妈妈激动地说:真有这么巧的事?太好了,你们要确定了关系,回家时一起回来,来咱们家,让我们看看。
春节时,红玫瑰和男朋友大朋回到了济南,一进大朋的家,大朋的妈妈盯着红玫瑰不错眼珠地看,看得红玫瑰不知所措,有些不好意思。阿姨翻箱倒柜拿出一本老相册,翻到一张老照片说:你看,这个是不是你?
红玫瑰仔细去看那张有些褪了色的照片,上面果然有小时候的自己,大朋的爸妈站在后边,她指着身边的男孩说:这个是大朋?
是呀!
叔叔凑上来看后说:这个是大朋的弟弟小朋,他在南方工作,这两天也回来。
站我这边这个是我妹妹,他也在广州工作。
阿姨和叔叔都很高兴,他们说:怎么这么巧。
阿姨说:你妹妹找对象了吗?
说是谈了一个。
叔叔听后,轻轻叹了一口气。
第二天,大朋和红玫瑰去接站,你猜,出现了什么奇迹,小朋领回来的女朋友竟是白玫瑰,四人兴奋地都像孩子一样跳了起来。天哪,真是有缘呀。
红玫瑰、白玫瑰是姐妹俩,是一对双胞胎,由于出生在玫瑰之城玫瑰盛开的季节,所以爸妈就给她们起了这个名字。
小时候,爸爸、妈妈给姐姐红玫瑰买红色的衣服穿,给妹妹买白色的衣服穿,玫瑰花开的季节,姐妹俩随爸妈穿梭在玫瑰丛中,像两只漂亮的蝴蝶,是玫瑰园里的一道别样风景,许多游客争相和她们合影。
这天,两位男孩子的爸妈带上照片,和两对年轻人一起,踏上了玫瑰城之旅。
虽然已是寒冷的冬季,但玫瑰小镇上新引进的玫瑰却是开得姹紫嫣红,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冰清玉洁的红玫瑰和白玫瑰。
两对双胞胎情侣,三岁时就曾经同框的新闻,上了新闻头条和热搜。
两家人高高兴兴地一起,在花丛前照了一张真正的全家福。
第91篇、爱情故事别以为你的爱情与众不同
婚姻问题:爱情怕计较,谁在爱情里付出的更多
任何坠入爱河的情侣都向往步调一致、和谐温馨的爱情,但事实上,爱情从开始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它将麻烦不断,原因很简单——男女有别。
对于男人而言,他希望直入主题、省却过程;而对于女人而言,她希望过程无限长,被反复玩味。这个被“反复玩味”的过程被称为“调情”。女人可以从“调情”中获得被重视的感觉,但男人可不这么认为。
因为对爱情的态度不同,女人们总是计较爱情里的得失,为了谁付出的更多斤斤计较,在不断的计较中,婚姻开始受伤。
心理词典:古烈治效应
传说中,古烈治是某个国家的总统,一日,他携夫人去参观一家养鸡舍。夫人问场主:“公鸡多长时间对母鸡尽一次丈夫的职责?”场主答:“时时尽责。”夫人说:“请把这个结论转告总统。”总统听罢后反问场主:“公鸡每次都在同一只母鸡身上尽责吗?”场主答:“次次都要更换伴侣。”总统说:“请把结论转告夫人。”
“古烈治效应”在心理学上是指在男女差别中,男性最被诟病的见异思迁部分,尽管这看上去像一个笑话,但通过哺乳动物证实了男性在情感中的不够忠诚。但这并非为喜欢拈花惹草的男性开脱,众所周知,人类尽管也被纳入哺乳动物的范畴,但良知、道德、主观能动性等,使得人类最终脱离了动物界。
解决办法:牢固的爱情更需要奉献——别以为你的爱情与众不同
对爱情抱有浪漫幻想的女人们,总是在相爱之后,认为自己的爱情充满了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就像同一片土地上会开出不同类型的花。只是,事实并非如此。
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特·斯滕伯格在1988年提出理论,认为爱情不过是个三角形,这个三角形的三个边(不等长)分别是:激情、亲密和忠诚,所有爱情不同的面目不过是这三个边的长度来回变化而已。
心理学家通过4000余种对爱情的描述,可以将爱情分成6大类型:其中情欲之爱、游戏之爱、友谊之爱是3种主要类型;现实之爱、激情之爱和奉献之爱是3种次要类型。这一理论后来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可——你可以认为你已经爱得举世无双,但也无非是这几种类型的一个表现而已。
情欲之爱就是所谓的浪漫爱,一见钟情就被归纳在此种类型中。这种爱注重外表的吸引力,快速且直接,两人会经历几乎一样的生理反应,并会很快发展到生理阶段。
游戏之爱故名思议就是一种随意的爱情状态,它多发生在以自我为中心、不愿意受到约束的人之间,他们不会过分在意对方的外貌或其他条件,“在一起同乐”才是最重要的。
友谊之爱则要靠谱很多,它多发生在慢热的人之间,从朋友做起最后发展成恋人,而他们在交往过程中,也会更多地体会到信赖、平和与温馨,即便分手也能成为好朋友,继续维持良好的友谊。
现实之爱则兼具游戏之爱与友谊之爱的冷静和平稳,处在这种恋爱类型中的人会站在现实的角度上,选择最符合其条件的情人,“合算”是他们决定是否会开始一段恋情的重要标准。
激情之爱则兼具情欲之爱与游戏之爱,依赖感、占有欲和嫉妒心是它的主要表象特征,身处其中的人几乎完全被激素水平左右,心情就像一个弹力球来回跳跃。
奉献之爱是最深情也最坚定的,它兼有情欲之爱的深情和友谊之爱的稳定,将人的利他性充分发挥,为了对方的快乐而不计回报,“存在感”是他们在坠入爱河后最重要的诉求。
纯粹的奉献之爱非常罕见,也正因为如此,身处其中的人,幸福指数也最高。在身处爱河的人中,如果问她“你幸福吗?”,具有奉献精神的人会回答“是”。如果你选择像英雄一样去承受,回报就是高于常态的欢乐。
第92篇、爱情故事她爱他,他爱她,她爱他:俗套爱情故事
L先生喜欢M小姐,M小姐喜欢N先生,N先生待定,同时,K小姐喜欢L先生。这其中,L先生对M小姐的爱是确定无疑的,M小姐也对N先生非他不嫁,N先生可能是个浪子,可能不是,但他身边很有可能会有不止一个其他女人,K小姐可能存在,可能不存在,如果存在的话,很有可能不止一个,当然,凡事总有例外。这是一个非常俗套的电视剧爱情的范本,任何一个讲三角恋、四角恋或是五六七八角恋的电视剧,都会拿这个模式往上套,唯一不同的是女主角是谁。
在《东京爱情故事》里,K小姐是赤名莉香,L先生是永尾完治,M小姐是关口里美,N先生是三上健一,女主角是K小姐,遗憾的是K小姐最终还是没得到L先生的爱,L先生执着的等待换回了M小姐的芳心,M小姐放下了她对N先生的执念,N先生作为情场浪子泡到了其他某小姐,K小姐依然孑然一身。
这是一个俗套的她爱他、他爱她、她爱他、他爱她的故事。每个人都想得到自己所爱之人的爱,无可厚非,只不过他们正好凑到了一起,有人得到,就有人失去,无法圆满。自己爱的人有多大可能正巧也爱着自己?有可能,但更有可能爱着其他人。
在《武十郎》里,M小姐是武十郎,N先生是李亚寿,L先生是雷声大,K小姐是个打酱油的,忽略不计。武十郎爱着李亚寿,雷声大爱着武十郎。武十郎选择了李亚寿并非他比雷声大更爱自己,而是因为自己更爱李亚寿,比雷声大对自己的爱还要深,而李亚寿这时候恰巧也爱着她。赤名莉香的竞争对手并非关口里美,而是永尾完治,她对他的爱在他心中是否比得上他自己对她的爱呢?雷声大对武十郎的爱在武十郎心中比不过她自己对李亚寿的爱。他们输给了爱情,因为他们所爱之人也深爱着他们的所爱之人。
爱情永远是自私的,人们追求自己所爱的人,求之不得,也并不会选择爱自己的人。但换个时间,换个地点,他们却会被别人对自己的爱意所打动。恰巧当时他们并没有喜欢的人。有时候,很难说得清楚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而大多数时候,爱情是付出,而非得到。或者可能只是一种臆想。
无论多么烂俗狗血的多角恋爱情故事,最后在一起的两人,一定是互相深爱着对方的,哪怕曾经不是,但在那一刻,他们深爱着。而爱着他们其中一人的第三人,只能默默地黯然神伤。爱情的公平在于,付出与得到往往并不是对等的,而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如此。
但是电视剧终究是电视剧,我们要承认,这世间大多数人,都缺乏爱别人和被别人所爱的能力。而现实生活大多数的爱情故事,既没有所爱之人,也没有爱自己的人,更多的是两颗孤独的心互相慰藉,两颗不完整的心灵拼凑在一起,他们相拥在一起,互相用体温温暖着对方和自己。
第93篇、爱情故事我也喜欢你,是最甜的一句情话
我也喜欢你。我真的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几个字,最可爱的一句话了。爱情里最难过的事情就是求而不得,从古至今,不知有多少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有的人过了一段时间就会好,会有新的爱人,依旧会有圆满的爱情。
而有的人比较固执,就会这样守望那个人一辈子。
就拿《神雕侠侣》来说,爱杨过的几个女子,除了小龙女和她的过儿神仙眷侣,郭芙在明了对杨过的感情前与耶律齐结为夫妇,其他几个,有谁幸福了?
那个迷倒了多少金庸迷的小郭襄,自十五岁初遇神雕大侠后,一颗芳心全部系在他的身上。自与杨过华山一别后,骑着一只驴,背着一把剑,自北而南,又从东至西,走遍千山万水,也寻觅不到他。这其间宋亡元兴,花落花开,不知经历了多少人事沧桑。最终在四十岁那年顿悟出家为尼,开创了峨眉派。可是,这远远不是终点。峨眉派第二代掌门人是风陵师太,其法号也是郭襄为纪念与杨过的初次相逢之地(风陵渡)而起的;峨眉派剑法其中一招黑沼灵狐,这也是郭襄为纪念当年杨过和她同到黑沼捕捉灵狐而创。她可曾有一天忘记过神雕大侠?
那个最是温柔、最是善解人意的程英,她说“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是啊,她喜啊。她最希望的就是他能找到他的龙儿,她最希望的就是看到他幸福。所以她真心诚意地说:“也只有这样的女子才能配得上杨大哥。”所以楊过要结拜兄妹,她心中难过,但马上痛快应允了。至此之后,和小表妹陆无双,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就那样在嘉兴南湖一个小小的牛家村,孤零零的过完了后面的人生。
至于陆无双,最初瞧不上的那个邋遢男子,日后却成了一生的牵挂。最初说着不肯嫁,日后却是想嫁也嫁不了。当杨过以结为兄妹的提议来婉拒这两姐妹的深情不渝时,程英虽然难过却也能维护体面,而陆无双却直接把伤心写在了脸上。她对其他人那么那么凶狠,却把所有的柔情都给了后半生对傻蛋的思念上。尤其是到最后,面对杨过的不辞而别,她发疯似的追寻到山崖之巅,四下遥望,心中大痛,哽咽道:“你说他······他到哪里去啦?咱们日后······日后还能再见到他么”?
哦,还有那个一心付出的公孙绿萼姑娘。她一心对杨公子好,一点不想勉强他,她甚至帮助他和她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为了给他换解药,甚至丢了性命。每个女人都有过十八岁,每个女孩子都会有十八岁。十八岁前的我们,也许都等过盼过梦过一个好男人,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于是两个人一起手拉手走下去。十八岁后的我们,也许还记得,也许已忘了,也许更多的与当时的梦想渐行渐远。而公孙绿萼永远停留在了十八岁。可是,我们可以想象,假使她没有死掉,后半生应该也很难再喜欢上一个人吧?
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女子。不论把谁拿出来说,都会有很多很多的读者喜欢。可是,她们都求而不得,爱着一个永远不属于自己的男子。
下半辈子孤清。
为什么呢?
相遇的晚了啊。
在杨过最困苦,所有人都抛弃他的情况下,只有小龙女朝他伸出了一只手。从此,他牢牢抓住那只手,再也不想放开。
就像郭襄所说——
可惜我迟生了二十年。倘若妈妈先生我,再生姊姊,我学会了师父的龙象般若功和无上瑜伽密乘,在全真教道观外住了下来,自称大龙女,小杨过在全真教中受师父欺侮,逃到我家里,我收留了他教他武功,他慢慢地自会跟我好了。他再遇到小龙女,最多不过拉住她手,给她三枚金针,说道:小妹子,你很可爱,我心里也挺喜欢你。不过我的心已属大龙女了。请你莫怪!你有甚幺事,拿一枚金针来,我一定给你办到。
所以我觉得,爱情里最关键的是时间。
相遇的早了,不行。
相遇的晚了,也不行。
类似的还有痴恋郭襄一生的张君宝,甚至那个很坏但她的爱却不坏的李莫愁。
相比下来,小龙女可是太幸福了呀。她一次又一次离开杨过,杨过一次又一次将她追回。他为了她能够付出生命,在有机会出古墓的机会下转身准备和她共赴黄泉。他为了她能在十六年后,仍会跳下悬崖,效白雕殉情之举。
她爱他,他也爱她,真是全天下最最最幸福的事。
还有《倚天屠龙记》里的赵姑娘,也是个幸运的人儿呀!
她喜欢张教主喜欢的那么那么深,愿意为他抛弃蒙古人的身份,愿意为他抛弃郡主的尊贵,愿意为他舍弃一切的荣华富贵,甚至放弃了那些爱她的家人,甚至被武林中人孤立、羞辱……
还好,她的一场深情终未被辜负。
所以,看到两人历经磨难后终成眷属,小时候坐在电视机前的我,也会觉得开心,也会觉得真好呀。
所以,最甜的情话是什么呢?
莫过于“我也喜欢你啊。”
因为它代表,过往你的一切付出,所有眼泪,每一次心痛,都有了幸福的意义。
它们都是你奔往爱情路上的见证啊。
希望所有的念念不忘,真的都会有回响。
第94篇、爱情故事“挣”来的恩爱
结婚5年,我第一次乖乖地跟冯宣回他老家过年。一路上我们很少说话,冯宣显然更不适应。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前年我不情不愿地跟他回老家过年,冷着脸,耍性子,害他颜面尽失。
从恋爱到结婚,我一直是冯宣的“王”,他毫不吝啬地宠爱着我。可过年事件之后,我们的关系陡然降温,争吵,埋怨,冷落。于是,我几乎将所有精力投入事业中。
岁末,同事欢天喜地回家过年,而我在办公室发呆。董事长夫人见状委婉地问我是不是婚姻遇到问题。我点头,向她诉说一年来的点滴。
她告诉我,她曾有与我一样的经历,直到有一天看到严歌苓的一段话:爱人是一种纪律,绝不是我捞着了这个男人,他就会永远在我身边,你必须不断努力,不断去完善自己,繼续“挣”他对你的爱。“哪有一劳永逸的恩爱呢?都不过是一点点用心挣来的。”
我忍不住问:“怎么挣呢?”她笑着说:我们忘记了夫妻本是合伙人。合伙人需要的是无条件的支持。
我陷入沉思。结婚以来,一直觉得冯宣娶到我这种养眼又独立的妻子是捡到宝了,一味放纵自己索取他的爱,却不曾想过付出。反思之后,我决定挽救婚姻,于是主动提出跟冯宣回老家过年。
公公婆婆看到我进了屋,有些紧张。没多久,我就听到小姑打电话来问是否有什么情况发生,婆婆吞吞吐吐地说“好着呢”。晚饭后,我有心指着冯宣儿时的照片询问背后的故事,婆婆开心地讲述着,家中气氛慢慢温馨起来。
那天晚上,冯宣什么也没说,只是很紧地抱着我睡。那一刻,我有点心酸:我不过懂事一点点,他竟如此感激。
新年伊始,冯宣说想辞职创业。我很吃惊,他的工作不错,待遇还算丰厚,又是朝阳行业。可我知道,此刻他最需要我的支持。我倒了两杯红酒,笑着说:“支持你!我的冯总。”
于是,冯宣开始紧锣密鼓地张罗新公司。有几天,他很晚才回来,第二天6点多就睡眼惺忪地出门了。原来,公司签了一个不错的项目,但需要在客户公司执行。可这段时间那边正修路,道路堵塞厉害,为了不迟到,他只好每天提早四五十分钟出门。
我心疼冯宣,想给他找一条近道。我问了很多人,终于找到了,那是一条连导航上也没有的路,需要穿过一个小区和一条废弃的公路。第二天早晨,我带着冯宣走了这条新路,比以往早到了半个小时。他兴奋地拥抱我,眼神里闪烁着深情。
冯宣的公司走上正轨,发展势头很好。因为我迟迟没有怀孕,家人催我做试管婴儿。医生建议,我的身体可以自然受孕,如果选择试管婴儿,我可能暂时没办法工作。而我刚接手新部门,难以脱身。我知道冯宣也很想要孩子,于是我和他商量,想再等一年。
冯宣36岁生日时,公公婆婆都来了,老人极力劝说我们选择试管婴儿。我刚想解释,冯宣却自然地把责任揽了过去。事后,我感激地向冯宣道谢。只见他牵过我的手,打开一本书,指着一句描红的话,是脸书首席运营官谢丽尔·桑德伯格描述她先生对她的支持:“我被深刻地理解着,我被坚定地支持着,我被全然地深爱着。”冯宣注视着我说:“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你就是这么对我的,我现在也只想这么待你。”那一刻,我的心暖不已。我知道自己真的“挣”到了恩爱。
第95篇、爱情故事巧用“三心”完胜老公虚拟恋人
新婚第二天夜里,一觉醒来我发现老公阿木不在身边,去书房一看他正在上网。我问他在忙什么,他立即关了电脑拥着我回了卧室。当时,我并没有把他半夜到书房上网当回事。
我和阿木是相亲认识的,他学历高个子也高,而且谦和有礼,是我理想的老公类型。
转眼婚假结束,他回公司上班,我也开始了居家办公生活。
一天,阿木到单位后发现存在家里电脑上的一份文件要用,让我帮他传过去。我刚打开他的电脑,就发现了他半夜上网的秘密——他在泡虚拟恋人馆。通过聊天记录能够看出,早在我们相亲之前他就是虚拟恋人馆的常客了。大龄独居,光顾虚拟恋人馆我能理解,可现在他还跟虚拟恋人保持联系,我难以接受。
我脑子很乱,一会儿因他的“背叛”而愤怒,一会儿又劝慰自己对网上的东西不必当真,一会儿决定当面戳穿他的虚伪,一会儿又理智地认为该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纠结了半天,我终于理清了思路:虚拟恋人是假的,构不成现实威胁;但也不能任其发展,因为这也是一种网瘾,更何况老公心里有别的“女人”,我感觉如鲠在喉。我决定,立即采取行动,以诚心耐心和包容心帮助他离开虚拟恋人。
夫妻之间要坦诚,是我给阿木上的第一课。
那天阿木下班回到家,我已经做好晚饭,备好了红酒。我们边喝边聊。酒至微醺,我问他:“遇到你之前我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想听听吗?”他有些好奇,看着我静候下文。我说:“我交过一个男朋友,但因性格不合分手了。遇到你之后我没再跟他联系。我觉得和老公之外的另一个男人来往是对爱情的不忠诚。”阿木点头表示认可。于是我进入正题:“你以前和别的女人交往我不介意,但如果现在还继续暧昧,我会非常介意。”他当即有些尴尬,笑了笑未置可否。
当晚,他没有去书房“加班”。
但我知道,让老公离开虚拟恋人非一朝一夕能够成功,我得有足够的耐心。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精心准备晚餐,吃罢饭拉他一起看电影或玩游戏,以转移他的注意力。
坚持了一周,阿木又深夜光顾了虚拟恋人馆。我决定揭穿他,再以我的包容心打动他。
专注聊天的阿木丝毫未察觉到我已站在他身后。当我的手轻轻覆盖他握鼠标的手时,他明显整个身体抖了一下。我故作轻松地调侃道:“老婆就在身边,还跟假老婆聊得这么欢!”他语无伦次:“不是,我……”我打断他:“你不用解释,我懂。这是网瘾,你身不由己。”他看着我,没有反驳,算是认同。我收起笑容,郑重地说:“但你这么做,我很难过,觉得自己做得不好。”他立即说:“不是的,你很好。是我的习惯一时改不了。对不起!我保证以后不这样了。”我说:“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果然,阿木说到做到,从那以后未再光顾过虚拟恋人馆。如今我們有了女儿,夜里起床给女儿换尿布成了他的头等大事。
第96篇、爱情故事嗨,我又结婚了!
出轨
三月,我和谢彬去了一趟厦门,补过蜜月。
早春的鹭岛繁花盛开,街边满是芒果和菠萝,连空气都裹着蜜糖香,我俩快乐得像两个孩子,在55层海峡大厦相拥,在喧嚣的步行街笑闹。入夜,在鼓浪屿的民宿里,我们彼此纠缠,在一层又一层的海浪上跌宕起伏……他沉沉睡去,我听着他的呼吸声却久久难眠,心里百感交集:这就是幸福吧。
我的幸福来得有些迟,嫁给谢彬之前,我曾经有过一段婚姻,而且,谢彬还比我小了8岁,亲朋好友没有一个赞成。
我妈直接说:“闺女,我知道你受了刺激,但日子要向前看,男人和女人不一样,赵大海找个小10岁的女孩,人家会说那是他的本事,可你找个小8岁的男人,别人会说咱不靠谱。”闺蜜莎莎更是毒舌:“你的母爱无处施放吗?不怕小白脸贪你的钱,劫你的色?吃得你连骨头都不剩?”
可是,谁说年龄相当就一定能过得好?和我同龄的前夫赵大海,就出轨了啊。
发现赵大海出轨,是在我们结婚7周年的纪念日。想当初,莎莎提醒我婚姻有“七年之痒”“十年之痛”,我还嗤之以鼻,可没多久就被啪啪打脸了。
那天,我打电话告诉他晚上要加班,赵大海柔声说:“哎呀,老婆,你怎么忍心在这个重要的日子里加班?”我正满怀歉意,却突然听见一个女孩的笑声,带着一种挑衅的肆无忌惮。没等我发问,电话就挂断了,再打是忙音。不是心虚是什么?他开的是私家车,且在下班途中,车上怎会有女孩子?
都说女人在捉奸时,智商仅次于福尔摩斯,而且男女情事最禁不住有心人的求证,我很快查出那个女孩是赵大海带的研究生,两人已交往一年多。很明显,人家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逼宫了。
离心离德的男人不要也罢,我平静地提出离婚,唯一要求是房子和孩子归我。
赵大海并不想离婚,一次次地对我说“改”,甚至对我说:“聪明的女人,在婚姻里从来都是看破不说破的。”
我说:“去你的!”
老娘才不会蠢到陪你散尽青春,再陪你耗尽下半生。
情动
拿到离婚证后,赵大海提议吃顿散伙饭,我头也没回地走了。直到晚上儿子哭着找爸爸,我才意识到自己精心呵护的家没了,顿时没了潇洒,哭得肝肠寸断,恨不得将那个男人千刀万剐,发誓不再结婚。
没想到,仅仅过了一年,谢彬就走进了我的生命里。
大概是情场失意,职场得意,自从离婚后,我就将所有精力都投到工作上,渐渐成为业务骨干,和市场部的业务经理谢彬有了很多接触。我努力,他认可,我们配合得越来越默契。
第三季度,总公司检查时,谢彬出差在外,我发烧到40℃,带病整理材料,昏昏沉沉中出了错。当时很多人落井下石,出差归来的谢彬只说了一句话:“我是业务负责人,任何错误都由我承担。”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一个男人年轻,并不代表没有担当。
我和谢彬的关系开始变得微妙。他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公司聚餐,他主动替我挡酒;出国公干,他送我礼物;有工作,放手给我,适时给予帮助……
情愫这种东西,总是后知后觉,当我感受到时,他已慢慢渗入我的世界。我虽感激,却并不回应,始终保持礼貌的距离,因为我早已过了懵懂的年纪,对于人生,不敢追求刺激。
某天,他请我吃饭。犹豫良久,我答应了,带上4岁的儿子。席间,小东西一直捣乱,他耐心地哄着,一餐饭有大半的时间花在了孩子身上。吃完饭,儿子在车里睡着了,到家后我将他抱进卧室,充满歉意地看着谢彬,他示意我快把孩子放好。谁知刚放下,孩子就醒了,哭着不要妈妈走,我一直陪他到沉沉睡去。
待我从卧室出来,发现谢彬已经走了。他会知难而退,其实并不意外,我却有些怅然若失。
没想到第二天清晨,打开家门后意外地发现他站在外面,拎着早点一字一句地说:“亲爱的,做我的女朋友吧?”真是服了,哪有拎着豆浆油条表白的?可是,他说的话让我心动:“你放心,我会好好对待孩子和你的。”其实,离婚后,我已经不再幻想一生一世,求的也不过是一份善待而已。
可是,我担心这8岁的鸿沟承不起生活的风雨。所以,面对求爱,我并不敢打开情感的闸门。但心动,早已像初春薄冰下的泉水,一发不可收地汩汩而动。
纠缠
我们纠缠了小半年,这期间赵大海和那个小姑娘结了婚。或许是为了争口气,我爸妈坐不住了,开始逼着我相亲。
我吞吞吐吐地告诉他们,有一个小我8岁的男人在追求我,我妈说:“同岁的男人你都看不住,小这么多的就更危险了。”唉,太扎心了!
在老妈的唠叨攻势下,我随她去见了N个相亲对象,所有人介绍的全是大我几岁甚至十几岁的男人,四五十岁的中年大叔,看起来成熟稳重,有着进可解衣,退可解语的老到,其实现实刻薄得很。
他们中有的表示可以接受我的孩子,但前夫也该尽义务,两边一起抚养最好;有的好奇我这么年轻漂亮,离婚的原因很复杂吧?甚至有个男人向我约炮。
谢彬一直知道我在相亲,却一如既往地出入我家,帮我换灯管,修下水道,或者往冰箱里塞一堆好吃的。我曾迫于现实压力,对他说:“你不要再来了。”
他说:“你有选择的权利,我同样有追求你的权利。”他的前女友有回头的意思,听说也被他拒绝了。
眼看他越来越固执,我越来越无力,公司开始传出一些流言,一个离异女人和年轻男上司的情感纠葛,本就是职场里最劲爆的八卦。我无从解释,又不知如何自处,坏情绪像野草一样疯长,困顿之际,干脆休了年假。
我将儿子托付给爸妈,去泰国散心。之前好一阵子没有休息好,精神突然放松加上旅途劳顿,我在酒店里沉睡了一天,手机也没开。醒来后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电话接通后妈妈一下子哭了。
原来,就在我沉睡的那天,泰国发生了沉船事故,而我却和家里失联了,家人都以为我遭遇了不测。谢彬从我妈的手里抢过电话,大声说:“我们结婚吧!以后你去哪儿,我都要陪着你!”
“结吧孩子,我们不反对了。”断断续续的电话中,我听到了爸妈哽咽的声音。
我喜极落泪,一直惶惶然飘着的心被接住,忽然觉得自己很傻,傻到差點儿亲手放弃了幸福。
圆满
2018年9月16日,我又结婚了,儿子做了小花童。
婚后,我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做了业务经理,与谢彬平级。我用实力证明,自己的升职跟什么职场潜规则无关。
谢彬是个温柔的人,对我儿子非常疼爱,每天接送他上学,教他打篮球,耐心地回复他的十万个为什么。对我,则开启了宠溺模式,我喜欢吃西红杮炖牛腩,他学会了南方和北方不同的风味;我爱看电影,每当新片上映,他都会提前买好票;备孕期间,他每天陪我散步、练瑜伽……
偶尔也会吵架,但我们都知道婚姻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它远比想象中艰难,因为过日子是实打实的柴米油盐,需要我们一直陪伴、理解、关心、爱着彼此,才能牵着自己喜欢的人一直向前走,且幸福下去。
第97篇、爱情故事暖冬
2009年11月,昆明,一个微凉的冬日夜晚,中国第八支赴海地维和防暴队队员钟荐勤的妻子坐在电脑前,伴着刚满半岁的女儿甜甜的笑脸,面对着墙上英姿飒爽的丈夫与自己的合影,给丈夫写下了这封长信……
才见叶落飞黄,又是风凉冬寒。天气预报说,今年的昆明将是一个暖冬,可还是凉了。窗外,碧空万顷,闲云悠然,宝宝一旁熟睡,我有些怔怔的幸福,想这时光,安宁静好。
提起他的维和情结,还得从首支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凯旋回国之时说起。当时,云南公安边防总队有5名优秀官兵参加了这次维和行动,他则参与了首支防暴队的宣传报道工作。一天,他把战友的维和制服借了一套穿在身上,兴致颇为高昂,让我帮他照张照片留个纪念。我见他如此高兴,心里定是充满对维和的向往,就说,干脆自己去得了。当时只是随口说说,没曾想,维和的种子已经深深植进他的心中。
由于工作原因,我们婚后一直两地分居,直至2005年我转业回昆明,夫妻才总算团圆。待一切都安定下来,已经是2007年,而立之年的我们便商量着想要个孩子。不想此时公安部来了通知,要求以云南公安边防部队为主选派官兵组建第六支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听到这个通知,他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小心翼翼征求我的意见。我心里却充满了矛盾。我了解他,为了这个难得的机遇,他等待了太久。可我也知道,他若报名参加,一旦入选就意味着要孩子的计划得推迟两年。我一直挣扎着,一方面希望他人选,毕竟是代表一个国家去参加维和行动,使命光荣,另一方面又希望他被淘汰下来,不用到战乱贫瘠的国度去,少点担心,这样可以安心在家要个孩子。做女人的谁没点私心呢々可看着他兴奋的样子,又不忍扫他的兴,尽管心里不情愿,也只好默许了。5月,经过一次次残酷而激烈的竞争选拔,6月28日,将确定125名正式队员。那天一大早我就起了床,心情异常复杂。这一关一过,原本平静的家庭生活又将被打乱;如果没通过,对于他来说又是个沉重的打击,毕竟,没有圆自己的维和梦。有人说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事业和追求。想到这,我赶紧拿出手机发了条彩信给他,是首《相信自己》的歌。考核结束后,他立即给我来了电话,电话那边他一直气喘吁吁,像是刚跑完下来。他说,听到你发来的歌了,我浑身是劲,1500米测试才5分38秒,考得不错。后来我听边防学校的同班同学说,那天他都跑吐了,就为了能够以优异的成绩成为一名正式的维和防暴队员。
通过努力,他最终入选了。看着他意气风发的样子,我心里百感交集,是那种带着疼痛的兴奋。好不容易团聚了,马上又要分别,这一别又是一年多,内心不禁有些辛酸的悲凉。更让我心痛的是,我们的孩子又得晚些要了,而我,是那样热切地期盼着她的到来。
第六支防暴队出征海地的那天早晨,停机坪里站满了送行的家属,看着周围一对对你说我笑的,我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在送别的现场奔忙着,拍照,录像,带着记者采访队员。他是那样精神蓬勃,士气昂扬。我心里欢喜而不舍,安静地注视着他,想清清楚楚记住他的每一个细节,留待他走后的日子呈慢慢温习。那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快乐,真切而炙烈。飞机就快起飞,他才赶紧朝我跑来,我拼命忍住眼泪对他微笑,只想要他放心出征,平安归来。
海地任务区是联合国目前最危险的任务区之一,2008年4月,有一周多没有跟他联系上,在新闻联播上又看见新闻,说海地因为粮食危机引发了大规模的骚乱事件,形势十分严峻。我整日焦灼不安,心绪极度忐忑。直至十天后,他从太子港发来信息报平安,我这颗高悬的心才放下。他说那些天和战友们组成一个突分队前往距离海地首都太子港200公里外的莱卡耶参加特别勤务去了,因为任务紧太忙而没给家里电话。听着他的解释,我的心终于在嗔怪中平稳下来,却不敢告诉他,那十天,我在怎样的牵挂中煎熬。
整整八个月,他在一线拍摄了近300盒DV带,把中国维和警察在异国他乡不畏艰难,英勇顽强,服务群众的事迹详实地记录了下来。回国后,根据他实地拍摄的视频素材,在部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总队与中央电视台共同拍摄了三集纪实电视专题片《加勒比风暴》,并先后三次在2009年的“两会期间”,第八支防暴队出征前夕和国庆60周年前夕播出,让国内的广大观众进一步深入了解了维和警察的工作生活,增进了群众对公安边防部队参与国际维和事务以及对维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每次单位的同事说起这个专题片的时候,我都会骄傲地告诉同事这是我爱人在前方拍摄的,那种感觉,不言而喻。
由于要准备第六支防暴队宣传表彰的素材,作为新闻干事,他需要随先遣队提前回国,预计飞机到达昆明的时间接近凌晨,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就提前一个人打着车赶到机场。不曾想,所有队员都出来了,独独没有看见他,我只好巴巴地张望着,急不可耐。几分钟后,终于看见他背着大行囊出现在我面前,憨憨地朝我笑,略带倦意的脸黑瘦了一大圈。他解释说一下飞机忙着给媒体宣传素材,所以出来晚了。这一次,我没再忍,一下子拉住他,只让眼泪尽情地流淌。党着幸福,亦是莫过如此拽着他的手,一起回家,心里踏实无比。
他从海地回来的第二个月底,我就怀上了宝宝,这让我们欣喜不已。可就在我怀孕7个月的时候,他突然接到上级命令,要求参加以云南、广东边防总队为主组建的第八支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通知来得如此突然,让我们大感意外。他参加第六支防暴队的时候,我们就推迟要小孩,没想到,半年后孩子即将出生,他又将再次赴海地参加维和行动。33岁的女人可是不折不扣的高龄和高危产妇,每次去医院,医生检查完总是千叮万嘱的,面对现实,我实在一下接受不了,一个女人生孩子,丈夫不在身边,心里该多不踏实。他看到我忧郁的样子,心里也着实内疚,忧心忡
第98篇、爱情故事刻在墓碑上的征婚启事
1854年,38岁的约翰·克劳斯顿患了食道癌,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在一个微风吹拂的黄昏,克劳斯顿对陪自己散步的妻子说:“我曾经对你承诺要陪你白头到老,请你原谅,现在我不能履行自己的诺言了。我有一个最后的心愿,就是希望在告别尘世前,帮你找到一个善良的男人,让他来替我完成爱的使命。”
玛丽亚紧紧抓着克劳斯顿的手说:“我也对你承诺过,今生我的爱只献给你一个人,我宁愿一个人孤独,也不能背叛对你许下的诺言。”
“不!亲爱的,如果我撇下你一个人在尘世上孤苦伶仃,我会很愧疚的。只有你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幸福地生活着,在另一个世界里的我才开心。你不记得了吗?我们说过,爱,就是为了要让对方更幸福。这才是我们最应该遵守的诺言呀。”
当死神向克劳斯顿逼近时,他并不为自己的生命担忧,而是为妻子今后的幸福着急。知道自己时日不多的克劳斯顿,抓紧时间为实现自己人生中最后一个心愿而努力。他印发了大量的传单,传单上写着:我,约翰·克劳斯顿,将不得不向这个我依恋的世界说再见。我知道对于我的妻子而言,这是不公平的。我说过要陪她白头到老,可是我不能完成这个爱的使命了。希望有一位善良、懂得爱的男人来替我完成这个使命。因为我的妻子——36岁的玛丽亚是一位善良、美丽的女护士,她是一个值得爱的女人。她的住址是亚马雷思镇教堂街9号。
无论玛丽亚怎么劝说,克劳斯顿都不为所动。他站在亚马雷思镇最繁华的街道上,将为妻子征婚的传单一张张散发到路人手中。
然而,病魔并不给克劳斯顿实现他人生最后一个心愿的时间,弥留之际,他叮嘱妻子:“请人将传单上的征婚内容刻在我的墓碑上,生前我不能找到一个接替我的人,死后我也要去找……”
克劳斯顿走了,玛丽亚按照克劳斯顿的遗愿,在他的墓碑上刻上:我,约翰·克劳斯顿,将不得不向这个我依恋的世界说再见。我知道对于我的妻子而言,这是不公平的。我说过要陪她白头到老,可是我不能完成这个爱的使命了。希望有一位善良、懂得爱的男人来替我完成这个爱的使命。
在克劳斯顿去世不久,玛丽亚就嫁给了一个教师。因为丈夫使她对爱情有了更深的理解:爱情不仅仅是两人都活着时的耳鬓厮磨、相濡以沫,更是在对方走了之后,自己能更快乐更幸福地活着。她知道,只有她找到新的归宿,才能让克劳斯顿在另一个世界安心。虽然玛丽亚实现了克劳斯顿的心愿,但她并没有将墓碑上的“征婚启事”抹去,她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她拥有一份最深的爱。
一百多年过去了,那块刻着“征婚启事”的墓碑依然伫立在克劳斯顿的坟前,凡是见过那块墓碑的人都会对克劳斯顿充满敬意,为他那份对妻子最无私、最深沉的爱情。
第99篇、爱情故事2.05米的生命距离
午夜,城市的一座住宅楼。
发现失火的时候,已经晚了。男人拉着女人冲向楼梯,却被大火扑回。火势迅速蔓延,整栋大楼像一块疯狂燃烧的炭,将每一个空间烤成滚烫的烙铁。尽管他们关紧房门,火舌和浓烟还是从门缝里一丝一丝往里挤。狭小的房间,逐渐变得炙热难挡。
男人和女人站在窗口呼救。他们看见消防员架起云梯,慌乱且急切地向他们靠近。可是没有用,肆虐的大火让云梯在距大楼很远的地方徘徊,停滞不前。
火势越来越猛。房间里的空气,仿佛开始燃烧。
他们住在九层。男人说:“跳楼!”他们把床单和被罩撕成宽宽的长条,连成一条绳子。男人估测了一下长度,摇摇头,又脱下他的衬衣连上。长度还是不够,男人开始撕扯窗帘。一股火焰猛地蹿进来,在男人面前拐了个弯。女人说:“没时间了。”
男人将床上的被褥扔出窗外,然后把绳子系在一根结实的窗骨上,狠狠拽了拽。他让女人滑下去。女人拼命地摇头,她开始哭泣。
男人说:“没事,你抓紧绳子慢慢向下滑,你准能行的。”女人说:“你呢?”男人说:“你先滑下去,我马上。”他把女人抱上窗台,将绳子的末端在她的腰上缠了一圈。男人大汗淋淋,呼吸困难。“千万抓紧,记住,一点一点往下滑。”男人抓住绳子的另一端,火焰逼近男人。他对女人说:“我爱你。”
女人开始向下滑。她像一只笨拙的壁虎,沿着滚烫的楼壁,一寸一寸地接近地面。终于,女人滑到了绳子的尽头,可是她的身子,仍然停留在半空中。四面都是烈焰,女人的手指钻心的痛。她的体力在飞快透支。
男人做出了一个决定。他冲女人喊:“别怕,坚持半分钟。”男人用尽浑身力气将那段绳子往上拉,然后用牙齿咬开系在窗骨上的死结。霎那间巨大的冲击力让男人的身体剧烈前倾,险些被拉出窗外。男人死死抓住绳子的一端,冲女人喊:“别朝下看,一会儿我喊跳,你就跳下去!”
屋子里已经火光冲天。男人感觉自己的头发眉毛都在燃烧。男人用双脚勾住两个窗骨,像杂技演员般慢慢探下身体。男人的表情痛苦且狰狞,他的身体完全挂在窗外。女人的体重将他的身体完全拉直。
火焰噬咬着男人勾在窗棂上的双脚,他感到自己的皮肤在噼啪作响。男人朝女人嘶喊:“快跳!”女人跳了下去。她重重地摔在男人扔出的被子上。四周都是浓烟。几个消防队员终于突破烈焰,朝她的位置跑来。
女人很快站起来。她高呼着男人的名字。男人仍然挂在那里,是一段2.05米长的绳子。
男人试图将身体重新绷回,可是却再一次被拉直。他已经没有了一丝力气。男人的体力完全透支给了女人。他的衣服在燃烧,空中,他像一位出色的杂技演员。
男人不是杂技演员。女人看到男人静止了几秒钟后,突然从高空垂直下落。空中的男人变成了一朵灿烂的焰火。他朝女人高喊:“闪开!”
没能跑出楼的人全部遇难,除了女人——她是惟一获救的一个。是男人用身体接出了2.05米的生命距离。
第100篇、爱情故事孩子无罪
和妻子小娟认识时我还在山西读研究生,当时我三十出头了。
小娟在工厂工作,比我小三岁。我觉得她心地善良、性格平和,虽没有花容月貌,但是是做妻子最合适的人选。
我研究生毕业后,留在了本校教书,工作三个月后,我们就结婚了。
我们的婚事办得异常简单,她从家里拿了一套新被褥来到了我的单身宿舍,我就算把老婆娶进了门。我暗暗发誓,以后要一辈子对她好。
婚后的生活非常平静,小娟很勤劳,总是将家里收拾得干净、整洁。惟一不方便的就是她有时要值夜班,每到这时,我就会骑车去送她。
结婚半年后,学校派我去德国进修一年。我在德国的汉堡大学学习,每两个星期我都会给小娟写封信,而她给我的信写得更勤。
可是自6月以后,小娟再没有给我来信,打过两次电话均没有人接,难道她生病了?这时,导师雅克里教授提出让我再延续一年,还可以把妻子接过来,我连忙打电话告诉小娟。
小娟接到我的电话,并不说话,不一会儿,抽泣声从话筒那边传了过来。我心一沉,问:“怎么了?”
我说:“我这就给你办出国手续,到我这来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她竟说:“你忘了我吧。我要和你离婚。”
我顿时感到一阵晕眩,我问她是不是又有了什么人,她长久沉默后说:“就算是吧,是我对不起你。”
电话从我的手中滑落……
第三天,我再一次给她打了个电话,她一听是我的声音,立刻就把电话挂了。尽管我给她写了不少信,可她坚持不回信。电话打到她姐姐那里,她的姐姐也只是哭,并且告诉我说小娟离开我的决心已经定了。
我心里万分失落。9月,我接受了延缓一年的条件,继续留在德国。
一想到小娟那哀怨的哭声,我就心急如焚。离工作期满还差三个多月时,我就匆忙回到了单位。
打开门,映入我眼帘的还是那个熟悉的家。房间里依然干净整洁,为了防止灰尘,家具和床都被蒙上了布,房间里安静得就像是从未住过人一样。放下行李,我向她姐姐家走去。
小娟的母亲去世很早,娘家只有一个姐姐。她姐姐一见到我,泪水就流了下来。“这事谁都不能怪,就算你不要她,我们也不能说什么。”
原来,就在我出国六个多月时,小娟在一次上夜班的途中受到了三个歹徒强奸,两个月后,她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
她去医院做检查,希望能打掉这个孩子,可医生说她因为先天性的原因根本不能够做流产。而且,即使她生过孩子之后,也要等几年之后才能再生孩子,还不能完全排除危险。小娟从医院回来的当天就在家割腕自杀,幸运的是被她的姐姐发现。
抢救过来的小娟情绪极不稳定,直到怀孕七个多月后,她才渐渐平静下来。她搬到了她姐姐的家里。
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心如刀绞。我说:“小娟呢,她不在家?”
“她出去买东西了,要不,你先走吧。我怕她不高兴。”
我说:“不,我等等她。”
走进小娟的房间,进入我眼中的第一个“东西”就是那个孩子——一个两个多月的女婴,正睡得香甜。
孩子的鼻梁很低,这和我们都不一样。我克制不住痛苦地跪在了地上,那些天杀的歹徒!我把拳头重重地捶向了床腿。
就在这时,小娟进门了。她一见到我,就定定地站在那里,眼睛里满是辛酸、愧疚、痛苦……
我走上前去,想拥她入怀,可是她躲开了。我重新拉住她,说:“是我的错,我没有保护好你。求你跟我回去吧。”她使劲抱住了我,把泪水尽情地洒在了我的胸口。
从德国回来后,我分到了一室两厅的住房。一个月后,小娟重新跟我回到了学校的新家。
小娟带着孩子归来让我明显感到了同事们疑惑、复杂的目光,因为这件事情,我害怕和同事朋友们坐在一起,更害怕听见他们谈论自己的孩子、老婆等所有家长里短的话。渐渐地,我的性格变得孤僻起来。
在家里,我沉默寡言,她小心翼翼,和以前相比,我们这个家已经没有一点正常的气氛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厌恶这个孩子。当然,我的这种情绪不能让小娟知道,否则她会很伤心。
小娟给她起名叫点点,她让她跟了自己的姓。平常,点点管我叫爸爸,但我答应得并不痛快,加上平时我在家的时间不多,只要有空,我几乎都在实验室。点点害怕我,能叫小娟做的事绝对不会来找我。
她不是我的孩子,不是我们的孩子!看到她,我就觉得看到了小娟混合着血水的眼泪。
渐渐地,我和小娟之间的话题也越来越少了,好在我的工作总是很忙,有无数的借口可以泡在实验室里。但是,我的工作成绩并不好,甚至还不如以前了。这也使我感到压力更大了。
10月的一天,小娟起床迟了。她想让我送点点上学,点点站在小娟的身后,仰起脸期盼地看着我。我皱起了眉头,那一刹那,我看见点点慌乱地低下了头。
小娟把孩子抱在了怀里,对我说:“我去吧,我去送她。”
孩子趴在小娟的肩头,默默地看着我。我机械地扬起了手,她高兴极了,冲我大声喊:“再见,爸爸!”
我的心猛地一动,感到了自己的卑琐和对孩子的愧疚。下午一下班,我便早早地来到了幼儿园。
我趴在窗户上向里张望,见点点正蹲在教室的一角摆积木。
老师见我面生,问我是谁的家长,这时,点点听见了我的声音,她转过了头,似乎不敢相信似的看着我。老师温和地说:“你好像很忙啊,很少见你来的。”
我点点头,点点悄悄地把手伸进了我的手里,一股异样的感觉猛地出现在了我的身体里。
回家的路上,我一言不发。路程很短,可我却感到走得十分漫长。
那晚小娟回来时,她欣喜地抱住点点,问:“是爸爸接你回来的?”点点一脸兴奋地点着头。
“爸爸好不好?”小娟问。
“好!”点点响亮地回答。
晚上,小娟向我依偎过来,说:“谢谢你。”我感到她的眼泪流了出来。回国后一直压在我心底里的冰块随着这串泪水有所松动了。我想,我应该对点点好一点,她毕竟还只是个三岁的孩子。
2005年夏,小娟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她可以再次怀孕了。她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时,我感到特别高兴。
虽然从那天后我对点点的态度已经有所缓和,但她的身世却始终是压在我心头的一块大石头。而且我也清楚地知道,如果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我的心将会毫不犹豫地去选择我的骨肉,而对点点,肯定会有所疏远。
这时的点点已经四岁了。每当她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时,我往往会暴跳如雷。这样的情况下,小娟也不好偏袒孩子,她就会躲进房间里去哭。等风暴过后,我往往会感到更加的痛苦,因为我知道,我伤害的不仅是孩子,还有小娟。可我却无法控制。
如果有了自己的孩子,那我很有可能更无法忍受点点了。到那时,我们这个家又怎么办呢?
这年秋天,我在德国学习时的导师雅克里教授来我们系里讲学,一见到我,他吃惊地说:“你是怎么了,短短几年,你怎么变得精神这么不好?”
我苦笑一声。这天晚上,我正在实验室时,雅克里来了。他郑重地对我说:“你是不是生病了,如果是那样,你一定要尽早检查。”
望着他关爱的目光,我把一切都对他讲了。
重新回忆起那一幕,我忍不住悲愤和痛苦,泪水一流出就再也无法控制了。
待我平静一些后,雅克里说:“你有孩子的照片吗?”
我摇摇头。
他说:“在我回国之前,我希望你能安排我见她一面,我想看看这个可怜的孩子。”
说着,他把椅子拉近我,挨着我说:“我想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他讲的是德国二战以后的事情,一个纳粹战犯被处决了,他的妻子因为无法忍受众人的羞辱,吊死在了家里的窗户外面。第二天,邻居们走了出来,一抬头,就看见了那个可怜的女人。窗户开着,她两岁大的孩子正伸出手向悬挂在窗框上的母亲爬着,眼看另一场悲剧就要发生了。人们屏住了呼吸。
第101篇、爱情故事下岗夫妻
他们是一对中年夫妻,四十岁了,有一个十六岁的女儿。他们的单位都不好,前两年就嚷嚷着下岗。她对他说过:“只要不下岗,什么苦我都能吃,我害怕风雨飘摇的生活。”他说:“没事,别怕,有我呢。”
结果,他先下了岗。这让他很感意外,因为他是单位的业务尖子。但他还和往常一样去上班,带着她给他做的盒饭,晚上按时回家。大家都以为他还在上班。
很冷的冬天,他无处可去,找工作四处碰壁,冷得不行了,就坐i块钱的环城地铁,在里面待上半天,暖和够了再出来。
第一个月,他的工资没有拿回来,他对她撒谎:“我的工资在地铁里被人偷走了。”她说:“没事,你别急。”
第二个月,他找了份汽车修理厂的工作,又脏又累,有时候很晚刁回来。她问:“你身上怎么有这么重的汽油味道?”他说:“我跟着朋友们一起学开车呢。将来,我们也买辆车开开。”
第三个月,他被人家解雇了,跑到煤厂拉煤。那是最苦最累的活,为了妻子和女儿,他必须干,因为四十岁,他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了,即使是这个工作,还有好多人排队等着呢。
干完一天活,他必须把自己洗干净,否则面目全非的他让人根本认不出来。他在一个极便宜的澡堂子洗澡,一次两块,那里放着一套要换的衣服。
他怕她知道自己下岗,他想,她是个脆弱的女人,而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必须撑起这片天。
那天晚上,他下了班去洗澡,一进澡堂,他忽然看到了她,自己的妻子正在招呼女客人换衣服,女宾部最近开展了搓澡业务,搓一个人可以挣到三块钱。妻子没有认出他来,因为他一脸的黑,他赶紧跑到男宾部。
那天晚上他问妻子:“你们单位忙吗?”妻子说:“忙,累死了。”第二天,他没去拉煤,而是偷偷跟着妻子,妻子又进了那家澡堂子。她根本没去上班。他打电话到她的纺织厂,人家说,早散架了,两个多月了。
原来她也下岗了!但是她怕给他压力所以没告诉他,而是自己一个人承担着下岗后的痛苦。这个最怕下岗的女人用自己坚强的臂膀让他感觉到了宁静。
连他们的女儿也懂事了,学会了做饭,不用再催着学习了,也不再要那些化妆品和漂亮衣服了。
那天吃饭,她说:“你的手越来越黑了。”他说:“你的手越来越白了。”他们的手握在一起,为了生活,为了家,他们都在努力地和生活斗争着。他把她搂在怀里说:“明天你生日,我请你洗个澡,花三块钱让别人给你搓搓背。”她哭了,颤抖在他的怀里,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她说:“有一天,当我看到你拉煤时,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让我吃一辈子苦都值得的好男人,因为你能为爱承担。”
一年之后,他们开了一个小吃店,他学会了厨艺,而她则里里外外地把小店弄得干净整洁。再一年,他们真的有了自己的车,虽然是一辆二手的“夏利”,但他们一家三口可以开着去郊游了,女儿上了一个好大学,一切都那么美好。
第102篇、爱情故事爱情蓝
从小,她就是那么喜欢天空的女孩。天那样纯净悠远,纵使有不快乐的时候,她抬头仰望它,一颗心也渐被展开抚平。
冬日空荡的广场,她仰头傻傻望着天空走去,踩了他的脚。他对她露出宽容的笑容。爱情像云朵一样轻盈飘来。她喜欢他的话:爱情就是我们在一起,一起好,一起坏。那些最美丽的时光,他经常带她到郊外爬上高高山顶,牵手并肩,躺在厚重的青草香里看云朵一点点变幻。她从没看过这么近这么好的天空,伸出手,仿佛真的感觉指尖柔软。
为了取悦她飞行的小小梦想,他偷偷订了机票。他的钱很少,只能订了去往一个嘈杂城市的夜间航班。那是她第一次坐飞机,漆黑的夜空什么也看不到,她心里依然有浩大幸福。她在他怀抱里,她和他的爱情在天空怀抱里。他告诉她,因为海拔和气候的不同,天空会呈现出不同的蓝。他向她许诺,以后会带她去看尽从南到北美丽的蓝天。她笑着,轻轻把头偎在他胸前。在她心里,他便是那片最好的天空。
承诺到底没有实现。他在一个有大风的日子悄然离开,留下字条希望她接受那个条件优秀、正热烈追求她的男子。他替她作出选择,希望那男子能给她自己给不了的一切。她不能原谅他的自作主张,流着泪独自离开了让她伤心的城市。她不明白为什么爱着的人总是习惯用自己的方式来为对方定义幸福,却不肯检视自己带去的是否是对方的疼痛。
后来,她成为了一名空姐。在3000米的高处,望着窗外她还是时常发呆。那样洁白厚重的云朵,铺在脚下,越发把天际衬得如幻境般幽蓝。那样蓝到不真切的颜色,美丽中隐匿着奇异的小小哀伤。
再想起他,她开始微笑。她开始明白,生活总是多元等解。他带走的不是她唯一幸福的可能,却留给了她值得珍藏的爱之善意和温暖。想起他,活在她心底的那一些爱过的空寂和忧伤,也像天空一样清蓝。
她开始想,没有人与生俱来去爱好另一个人的天赋,我们,都只能在跌跌撞撞中学着成长。而有些伤害,因为与爱纠缠浸染,原来也美得潸然。
第103篇、爱情故事时光倒带,不再是那有出息的不孝女
又是一期活动策划做下来,时间已是凌晨一点半,看着空荡荡的办公楼,一种疲惫感空前绝后地涌来。拎起包包,正想回家睡个好觉,手机响起,是妹夫祥子打来的:“大姐,你休息了吗?在这个时候打扰你很不应该。但是,妈妈病了,已经住院半个月了。本来妈妈一直不让我们告诉你的,怕分散你的精力。可是,刚才我和玲子听见妈妈在梦中一直叫着你的名字,所以,所以,我才忍不住给你打个电话,你看……”
不等祥子说完,我的泪水已失控,我告诉祥子,我马上回去收拾行李,天亮后就往家赶。
我给老总写了请假条,然后把操刀的金益商业中心的运作方案传给了他,如果有需要改动的地方请他海涵并且帮忙修改。我知道,按照老总的脾气,像我这种自作主张、为私事不顾大局的行为,等着我的肯定是“炒鱿鱼”。
可是,我顾不得这么多了。在这个城市,我奔波劳碌了八年,已错过了太多尽孝的机会。
我怕再也没有机会。
收拾简单的行李,天亮之后,我踏上了归乡的路。城市繁华的喧嚣背后,最最简单而又落寞的,便是我的老家,一个位于湖北西部边远的小山村。童年的回忆甜蜜而又苦涩,家中姐妹三个,我是老大,父亲体弱多病,母亲一人撑起摇摇欲坠的家。为了供我读书,两个妹妹都放弃了读高中的机会,让我得以上大学,去大城市,每天朝九晚五,脸上挂着职业的优雅与后天造就的从容。
那时候,心中的想法简单而又纯粹,我一定要报答两个妹妹无私的付出,一定要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那时候,好日子是什么呢,幸福又是什么呢,我天真地理解为,让他们有能力买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东西,那就是幸福。真的,这是我从苦涩生活里得来的唯一的最直观的答案。
于是,大学毕业后,我没有在家乡久留,尽管那家行政单位的条件在当地人看来,已经是过上了人上人的生活。但我想要飞得更远,走得更好。
上海,这个优雅而又最具前沿魅力的城市,便成了心中对自己不变的承诺。八年,我仅回过一次家。我用更多的物质满足来替代内心隐隐的不安。我知道我其实是想念他们的,然而,我不能舍下眼前的一切,也没有时间去倒带,因为我觉得我将来有的是时间。
如果不是夜半祥子的电话打来,我想此时此刻我该端坐在宽大豪华的大会议室里,担当整个会议的主持。没有时间去考虑远方的一切是否安好。
下车,顾不得好好看看一别多年的故乡县城的变化,打的直奔医院。
找到病房,母亲还在沉沉的睡梦中没有醒来,暴露着青筋的手裸露在被子外,握上去好凉好凉。我端坐在母亲病床前,静静地看着她,一如几年前我回家,母亲那么贪婪地守着我。
母亲老了,一米六三的个子为我们遮挡过那么多风雨,此刻,她躺在被子里,那么瘦那么小,身上皮包骨头,脸上的皱纹叠加着,像一朵干瘪的老菊花。年轻的时候,她那么美那么好,什么时候,她就变老了呢?
沉浸在回忆与想象中,我把母亲的手拽得紧紧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被单上。也许是因为空气干燥,母亲突然咳嗽了起来,被我紧握的手让她感觉到了不适,小孩梦呓似地挣扎了几下,母亲醒了过来。
望着我,母亲足足看了半分钟,然后才不确定地问:“你是我的莲子吗?”我拼命地点点头。母亲说:“你怎么回来了,是不是祥子他们干的,你的工作那么紧张,怎么能影响你呢?”
哽咽声中我回答:“妈,我是想你了,梦见你病了,才回家的。”
找到医生,询问母亲的病情,医生说是胃上出了问题,还好不算太严重。知道母亲年轻时就胃不好,我舒了口气。医生顿了顿说,老人的情绪一直不好,会影响身体的恢复,你们有时间就多陪陪她。这样对身体的恢复有好处。
我放下了高高挽起的长发,穿着大学时候的衣服,穿梭在病房里,细心地伺候着母亲。说来也巧,原本形容枯槁的母亲,在我回来之后,病情迅速得到好转,脸上也有了少见的红润光泽。时不时,可以听见母亲的笑声,甜甜地荡漾在苍白的病房里。
出院时,医生意味深长地说,你是你妈妈的一剂良药啊。
回到老家,我关了手机,将全身心交给了这个生我养我的小山村。每天帮母亲做饭、洗衣,给母亲洗头,和父母一起去菜园浇水。甚至,在一个雨后的下午,和他们一起拾回了大筐的蘑菇。也只有在这时,我才发现,我自以为是回报给父母的金钱,永远代替不了亲情的抵达。
大妹嫁在邻村,隔父母近,隔三岔五地总要回来看父母一眼。而小妹为了更好地照顾母亲,让善良的祥子做了上门女婿,她的漂亮女儿双双今年三岁半了。双双在我耳边悄悄说,奶奶总是自言自语念叨大姑的名字,还偷偷地哭鼻子。说完扮个鬼脸跑开了。
我作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打开手机,里面有一百多个未接电话和几十条短信,都是领导和同事发来的。除了问候之外,多半是询问归期。我一一感谢,然后向老总提出了辞职。理由只有一个: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不想今生有这样的遗憾与悲哀。
不久,领导开始和我交涉。说我会后悔的。如果想父母了,可以经常打电话,然后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生活所需。
然而,我去意已决。多年练就的文笔,我相信可以在这个小县城谋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半个月后,老总给我来电,说公司驻湖北武汉办事处负责人调往无锡,而我将是接任者,要我好好干,这是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的结果。
我明白领导的良苦用心,我相信这也是我自己用辛苦付出换来的结果。
这一切,我都是瞒着父母完成的。
武汉的工作我很快就得心应手了,站在城市的高楼里,每当夕阳划过我的落地窗,我就会拿起手机,给已经从田里归来的父母打个电话,我就像从前的那个孩子,撒娇,任性,要求他们按时吃饭、休息,定期去医院检查。每个月底,我会按时回到老家,陪父母聊天,和父母一起下地……
在外打拼的时候,把许多的欲望附加于生活。其实,在亲情面前,一切都可以放下。看看,只是一个偶然的机缘,我就放下了,却意外地得到了更多。
曾经,父母看着我静静长大,而今,我可以守着父母慢慢变老。这是多么幸福和快乐和事情。能够多陪陪父母,我是抓住了机会的幸运孩子。
第104篇、爱情故事我听过的最美情话
他爱我,以自己的方式,隐忍而温暖。不张扬,是金玉在里的那种爱。他爱我,知道我不是完美无瑕,知道我必有瑕疵,知道我的个性和弱点,可是我仍是他手里的宝,是他唯一的玫瑰。
我总是对他不满意。认为他不够爱我,而且,连句动听的话都不会说。
他从来不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即使爱得最热烈的时候,他从来不叫我的名字,总是“哎,我说——”,“我说”就是我的名字了,下面就是他要说的事了。比如,他要一条毛裤穿;比如,他要一粒感冒药,语言没有任何感情温度。
我曾暗暗发誓,下一辈子再找爱人,一定找个浪漫的多情的,一定找个叫我“亲爱的”那种男人。
我在那天早晨大呼小叫,说自己又掉了好多头发,然后对着镜子梳头发,一边梳一边问,“你说我是不是老了?我怎么老掉头发呢?你看,我的眼角还有了鱼尾纹。你看,我的皮肤还不如以前细腻了?”其实我想得到他否定的答案。这样可以让我不再这么敏感这样痛苦了。可他说:“可不是吗,你以为你是妖精千年不老啊!你的头发是不如以前好了,搞对象的时候一大把,又黑又亮的!”
“这个该死的!”我骂着,怒发冲冠地冲出来。然后说:“瞧你那老样吧,一个老男人!”
他再不还嘴了,眼睛看着电视。
几天之后,他买了好多黑豆来,我说你这是干什么?他说你熬粥吃吧,同事李大姐说长头发,越吃头发越多。
我心头一阵热,什么也没有说。
跟他商量去丽江旅游的事,我说据说那是最小资最温柔的一个浪漫宝地,我们去吧。他说那块地方快被去烂了,有什么去头啊,咱俩得一万块钱,老家来信了,说咱家的老房子还要翻盖呢。他总是说旅游是最没有意思的事情,特别是跟着旅行社,简直是一帮人去打狼,走走停停,吃饭上厕所拍照,没什么意义。这样一说我也觉得索然,可是,他也太没有情调了。
几个月之后他说你准备准备吧,我说准备什么啊。他说去丽江啊,有一个摄影队,不是跟团,你又爱臭美,让他们拍你去吧,我工作忙就不去了,全是我哥们,你放心吧。
我冲上去搂住他,他说,“别,别,你刚吃了大蒜吧,我受不了。”
最近胃总是不舒服,我天天嚷,总说,疼啊疼。他回过头给我一句,“死不了。”我气疯了:“你怎么知道我死不了?”他说:“要是真疼早就去看了,疼,嚷嚷就不疼了吗?奇怪。”“你才奇怪,我说你知道关心人吗?我死了就让你打光棍!”
“可你死不了啊,我知道你死不了。”
我倒在床上委屈地哭。病了还盼望我死?有这样的男人吗?
他根本不进来看我,还是看他的足球,没完没了的足球……我冲进客厅,“啪”就把电视关了,“你是不是特别盼望我死了娶二房呢?是不是?”
越闹越委屈,他看了我一眼,给我四个字:“无理取闹!”
我还无理取闹了?
三天后,他拿回一张单子,然后说,“明天早晨别吃别喝了,做胃镜去,我找了医院里最好的内科大夫赵主任,是做胃镜最好的大夫了。”说完,不顾我发愣,走了。
“不去!”我嚷着,“听说吓死人呢。”
“不去也得去,省得你天天嚷,好像得了胃癌似的,烦死你了。”
到底去了,先喝一种麻醉剂,吐了,他再去买。再倒在床上,把一根半米长的黑管子插到了胃里,我疼到窒息,用手掐着他。他说,没事,就当国军在逼供,就当你是江姐。
胃镜做完了,慢性胃炎,他又来了,早知你是小题大做。
给我擦着眼泪,还哭了?丢死人了。下楼时,却说,来,背你吧。早晨没吃饭,又做了胃镜,吓得半死,身体发飘,飘上他肩头,眼泪还在掉,他一边往下走一边唱:背上有个小妹妹,脸贴着脸还嫌远啊……
我总以为他不够爱我,他不给我花钱,每次抱怨他就说:“钱全在抽屉里,你随便花啊,我又不知买什么。”
他真的不知买什么。他们单位去南方玩,每个人都给媳妇买了东西,只有他没买。他说:“没用,全是旅游纪念品,放家里也是没用。”我发了几天脾气,后来发现,我买来的那些纪念品全送人了,放家里也是占地方。果然是没用。
他不浪漫,情人节不会送花给我,可一天提醒我记得吃药,记得别出去乱喝酒,我说过一次对面的小肉包好吃,他下了班总买几只回来。我说过爱喝五味斋的豆奶,他每个周末都跑老远给我打,我说过他穿那件灰色的格子衬衣好看,他就老穿着,穿得磨起了飞边还穿着……
这世间最凡俗的爱情也大抵如此吧?他爱我,以自己的方式,隐忍而温暖。不张扬,是金玉在里的那种爱。他爱我,知道我不是完美无瑕,知道我必有瑕疵,知道我的个性和弱点,可是我仍是他手里的宝,是他唯一的玫瑰。他是忧伤的小王子,千朵万朵玫瑰中选择了我。所以他说:“再苦再累你再难看,可是,你还是我唯一的那朵。”
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情话了。
第105篇、爱情故事戒指的借口
失去不足惜,一切都可以变身而生,戒指如此,人也如此。
他引起她注意的,首先是他的身高,一米八五左右,她站在他的身边大概还不到他的肩。
再让她心仪的,是他的名片,淡黄色草纹纸上,某政府职能部门、地址、电话是格式化的印刷体。唯他的名字是手写的,三个字潇洒大气。
他递过名片来的手,无名指上有一枚锃亮的戒指,银的。她一眼看出。
男不戴金,女不戴银。她的脑袋里冒出这一句来,而后困惑,这一句究竟是调侃揶揄,还是赞赏认可?
在一家珠宝行做销售的她知道每一件饰品都带有心意,见过无数华丽珠宝,但她喜欢这银戒指以及它的主人,大方素朴,而且,应该是有故事的。
果然,他告诉她,他的母亲把当年陪嫁的一块银元融了,打制了三枚戒指,给了他们兄妹三人一人一枚。
她很感动,这样家庭长大的男子,一定是细腻而多情的。
她有点惆怅,为那枚戴在他的无名指上的戒指,他已有意中人。
可是,他告诉她,戴在无名指上,只因为唯有戴在那里才舒适,不会太紧以致难受,也不会太松以致脱落。
她释然,于是接受他的追求。原本,她就不是故作矜持的女子。
他送给她礼物,从玫瑰到香水,给她在购物时刷卡,从不吝惜。他比她大8岁,急于走进婚姻,现在,他要送她一枚婚戒。
徘徊在珠宝柜前,看过款式各异的戒指,铂金镶钻的,翡翠的,宝石的,她都觉得不足以让自己心动。
“你自己是做珠宝销售,应该知道什么样的是最好的。我给你钱,你自己买吧。”他最后递给她一张卡。
换了别的女子,也许不在乎,但她有淡淡的失望,他并不懂她,她只想要一枚跟他手指上一样的银戒指。
后来,她买了一枚黄金戒指,明明知道有其他更贵重的更好的,但是,她宁愿选择黄金的。只因为那一句情比金坚。
可是,不等结婚,两个人还是分手了。他说两个人年龄差距太大,工作性质也太不一样,没有共同语言。
不过是借口,他找了位同样做公务员的女子做自己的妻,她想起他曾经在不经意间说过,他不懂经商,人也很呆,和一个自己的同类在一起比较安全。
她知道,他对于她是有很多的猜测,一个在珠宝行做事的有钱而低调的小女子,总带有一些神秘,让人不免有所揣测。
她要把那枚戒指还给他,他坚决不受。他说:“既然送给你的,就希望你留下它。”
他是很有诚意地说这句话的,她分辨得出。
但是,那枚戒指,沉甸甸地,成为心头的疼。
一年后,到北方参加一个行业会议,同住一室的是一个美丽大方的新疆女子,晚上临睡前,只见她小心地一件件从自己的耳上、颈上、手指上褪下耳环、项链、戒指,然后小心地放在小盒子里。并且问她,你怎么不戴一些首饰呢?
她淡淡一笑。
“我们新疆女人都爱首饰。这些都是我老公从俄罗斯带回来的呢。”俄罗斯的金首饰,不是非常纯粹的足赤金,但是,工艺十分精湛,又是不远千里从国外带回的,所以更足珍贵。
她突然想起了自己的那枚金戒指,在抽屉里躺了一年多了,她不知道拿它如何处理,戴出来,睹物思人,不戴吧,又暴殄天物。
她便讲这枚戒指及与它相关的事情给这个新疆女子听。
她笑笑地说,你还放不下那个男友吗?
也不是啊。她说。是不知道拿它怎么办。
你就把那枚戒指改成别的什么吧。我们新疆女子都是这样的,都不爱了,还恋那个旧做什么。要洒脱一点。你看,现在耳钉很时尚的,你可以把它打成两枚耳钉戴着嘛。
她把自己的两枚耳钉又重新戴在耳朵上,让她看。
果然,真的很美。
一年后,她和他相遇在热闹的步行街上。她是神采飞扬的单身女子,而他的臂弯里有一个小小婴孩。
他差点认不出她来,她耳朵上那对圆圆的大大的银耳环,几乎占了她的鹅蛋形小脸的三分之一。
她变了,从前的她素面朝天,不戴一点饰物,而现在的她,妖娆醒目。
这一切变化是从哪里开始的。他很想知道,但是没有问。
其实,她是很想告诉他的,这一切,就是从那枚黄金戒指的融化时分开始的。
她明白了,失去不足惜,一切都可以变身再生,戒指如此,人也如此。
第106篇、爱情故事金子
她妈妈自小教过她的,男人的泪是金子,轻易是得不来的,得到了一定要好好珍惜。
自小她就是个不一般美丽的女子,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和稍显参差的牙齿,整个人俏皮又可爱。
除了父母的宠爱,所有的长辈亲友都疼她比其他的孩子多几分。连邻居都喜欢得不得了,有了好吃的零食、糖果总忘不了留一份给她。
她上学了,又得到了老师的喜爱,再大一些还多了一些男孩子的喜欢。她是太幸运了,太幸福了,从小到大数不尽的疼爱,学业上一帆风顺。
美丽的女子多是骄矜又虚荣的,她也不例外。她喜欢那些零零碎碎花样百出的饰品,喜欢穿比别人漂亮的衣服,喜欢所有昂贵又大多不太实用的东西。
高二那年,她终于抵挡不住一个英俊又有家世的男孩的追求,早早谈起了恋爱,偷偷摸摸地享受着爱情的甜蜜。男孩毫不吝惜地赞美和宠爱她。一年后,男孩借着家庭的关系去了很远的城市读书,而她却落榜留在了小县城。开了一个小小的店,经营着各种各样新潮而美丽的饰品。
没过多久认识了一个外表平淡、家世也平凡的男孩子。男孩是不太言语的那种。她第一眼见他没有恶意也没有好感,淡淡地聊几句,淡淡地在夜市上吃了一小份鱼头砂锅,淡淡地分手。
她以为和这个男孩就要这样淡淡地过去,不想第二天下班的时候那男孩又来了,有点怯怯的。手里提了一大袋桔红的甜橘。他安静地坐在一旁细细地剥给她吃,剥得真的很仔细,上面的白茎密密地缠在橘瓣上织成了经纬。
她想他也太仔细了吧,并不在意,接过时顺手揭去那层网。男孩急急阻止说这样吃下去不会上火。她有些许诧异,但还是连茎一起吃了下去。他就安心地笑了。
男孩每天晚上带她去夜市吃砂锅,一天换一种口味。她几次想对他说别再来看她,次次又忍住,怕话一出口伤了他的心。看着男孩眼里满满的幸福她对自己说,再等一等,等吃过了这个小城最后一种砂锅就说。
晴天霹雳就那样毫无预兆地砸下来,砸得她几乎要直不起腰来。她父亲一夜之间被查出肺癌晚期,四十多岁的母亲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落个不停,两个弟弟在听到之后一声惨叫,撕心裂肺哭泣之后就苍白着脸一天又一天。
父亲在得知病情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说想看着她出嫁。父亲老泪纵横,他想在活着的时候看着自己孩子成家立业啊!哪怕一个也好。看着整天以泪洗面的母亲、年幼上学的弟弟,她只能点头,晚上泪湿了枕巾,一夜无眠。
本是一个女子人生中最重要、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但父亲的日子不多了,何况她也没心思打理。租来的房子做了结婚的新房,添了新的棉被、枕头,简单的家电。男方的母亲来了,送了她一副耳环,一对金镯,都是简单的东西,她不愿也没心思再计较。她一门心思想的全是父亲的病,父亲的心愿,父亲走后的家。
结婚不到两个月父亲走了。母亲早已哭不出声了,两个弟弟傻了一般痴了目光,牙齿咬得嘴角一片青紫。她跑过去摸着弟弟们的头柔声说:“哭吧!哭吧!哭出来会好一些。”两个弟弟趴到她肩上,哭得让人心碎,她泪流满面却始终挺立着,背后站着她新婚的丈夫,揽着她肩膀的手臂安全有力。
伯父从遥远的北京赶了回来,料理完父亲的身后事和她商量带两个弟弟去北京上学。末了,叹息道,怎么这么快就嫁了,本可以来北京找个更好的,不比呆在这小县城强,何况他那么普通。
母亲在一旁低低啜泣,她昂着头让泪流到了肚子里。
伯父带着两个弟弟走了。但伯父那句话却成了埋在她心头的一根刺,好几次她忍不住幻想自己当初如果嫁到北京会是什么样一个情景。北京她是没去过,但电视里那高耸入云的现代大楼、装饰华丽的大酒店、女孩子新潮前卫的服装饰品一直都是她的向往啊!
她无端地失落了,本不称意的婚姻变得不可忍受。如今已成她丈夫的那个男人也就成了一根触目惊心的刺,一下下扎得她生疼。
男人比以前更怜她疼她,不论阴晴风雨总是骑了摩托车去接她一起回家。知道她自小娇惯得不曾洗衣做饭,男孩一声不响地揽起所有的家务却毫无怨言。
但伯父那句话却让她再也放不下,男孩的这些优点在她对自己的选择灰心失望里变得暗无颜色,她甚至觉得这个男人活得太窝囊了。
再多的不情不愿,腹中的小生命居然就那样悄悄地来了。看着丈夫惊喜的神情,她在心里为自己叹气,这辈子就这么糊涂着过吧。
宝宝还没到世上的前几个月,她自己就提前享受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他总是温了水给她洗脸,用手细细地搓她肿胀的脚。怕她行动不方便,连穿衣服他都要揽下来。她心里的疙瘩伴着腹中宝宝一天天长大变得柔软起来。
揪心揪肺的阵痛里她终于做了母亲。他是在第一时间跑到她床边的,俯下身把她的小手放在他厚大的手掌里,像捧了自己心头的宝贝一样小心。他是从不抽烟的,但她却分明闻到了他身上此刻浓浓的烟草味。他俯下头,把头埋在她的手掌里,低头的刹那,一滴泪从他的眼角滑落,她的掌心一阵温热。
她妈妈自小教过她的,男人的泪是金子,轻易是得不来的,得到了一定要好好珍惜。那一刻,她终于不再因当初自己无奈的选择而耿耿于怀,她暗暗对自己说今生一定要和他恩恩爱爱,做个好妻子。
第107篇、爱情故事爱上一个女人的时间
他第一次爱上一个女人是在20岁出头,爱上的时间最多3秒钟。
那是一次郊游,他看她的第一眼就出神了。她笑了笑,就开始了。很快,他和她就从群体游玩中分离出来,开始了双人游。
之后,每天下班必约,第七天上床。上床之前,他真的好爱她,而且坚信第一眼的感觉与真实的她完全相符,艳丽,大方,顽皮,可爱。
他自己也奇怪,上床之后,她的整体形象与第一眼的感觉有了偏差,许多细节始料未及。比如她那虚伪的半推半就,以及期间不小心发出的傻笑。总之下床后她就不再是天仙而是凡女了,对她的爱还没收回,就已经有了鬼脸。
这微妙的变化她却一无所知,且将上床当成牵紧他的起点,不知不觉索要越来越多,接着就有了哭泣,从假到真。
这样的爱进行了数月,他步步退却,她步步紧逼,到她索要订婚钻戒那天结束。
她是真的想和他结婚,他也真的觉得和她还需磨合。她没有给他再多的机会,很快有了新男友。
他曾想过:娇艳的女人是不是都很浅薄,或者是自己爱得肤浅、自以为是?而那起初的3秒钟只够制造一次错觉。
第二次是在30岁,爱上的时间是30天。
那时正是他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好在事业有成,他很有点选择余地。她也在他的选择之列,但绝不是首选。她有点胖,性感,事业好,但从内在情感的角度看,却远不是能让他动心的女性。爱上她的缘由有点意外。
那是认识后第二次约见,在她的别墅。话题散漫轻松,她在说笑中扑打他顺势入怀。之后,他完全被征服了,也感动了。亲密间,她的激情痴语是那么真切,泪流满面的泣吟乃至尖叫,他从没见识过如此火热的女人。一次又一次亲密,在她怀孕的当月,他们就结婚了。
生下孩子后,他又开始怯惧乃至厌恶,当激情从灵肉中退出,他忽然发现爱情只剩一个空囊,这很可怕,
从争吵到冷战,孩子3岁时俩人离婚,孩子归他。
他想,床上的激情,实在难以成为爱情的靠山,或者说,自己还不懂得爱情。
第三次是在50岁,爱上的时间是10年。
他是在40岁时和她结婚的,他带着9岁的儿子,她带着8岁的女儿。他的家境已沦落到一般,她只是家庭妇女。实际上,他和她说不上是爱,最多也只是人品说得过去、日子凑合着能过,加上一点同病相怜而已,从认识到结婚来往了一年多,婚后一切平淡。
他挣钱,喝酒。她对他除了健康方面的关心之外,其他事从不多问,就这样把两个孩子都拉扯到了大学。
爱情只有回忆中的零零碎碎与似是而非,前方一片凄凉,他只能在酒醉中排遣寂寞。
他50岁生日的那天,她办了一桌丰盛的生日宴,只是没酒。她第一次求他:“今后别喝了。”他就没喝,但吃啥都没味。
就在这晚,她突然发病住进医院。他没想到,她竟有十多种病在身,是累出来的。他第一次日夜守护她,整整40天。他也是第一次吃惊:她看上去至少比他老10岁,她为啥成了这样?
回家的那天晚上,很累的他上床就睡着了。半夜醒来,发现她还没睡,侧着身子,就像拍婴儿似的轻拍他,柔情万种地看着他。他忍不住了,抱紧她,声泪俱下地喊:“老婆,我爱你……”她羞笑着拧他:“看你那傻样儿!”
他真的爱上她了,从50岁零40天正式开始。
就在那晚,他对她说出了他大半生的爱情故事——用眼睛爱上一个女人,用了3秒钟;用身体爱上一个女人,用了30天;用心爱上一个女人,用了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