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一个共同受教育的过程。对家长而言,为他们教育知识和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帮助他们树立了教育好子女的信心,获得教育的知识和经验,对教师而言,在与家长合作的过程中,也可以帮助自己不断改进和修正教育内容和方法。大家想:如果没有及时处理这件事,那么,孩子会怎么样呢?
《纲要》中指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
小学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只有家长与教师的努力合作,才能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没有这位妈妈的主动参与,没有这位妈妈及时给我提醒,可能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对孩子有多大的影响。
事实告诉我们(闪亮儿童网www.Smtxjs.com)
,家长比教师更了解孩子的需要,更了解孩子的特点及生活,家园合作应是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家长之间的多向互动和互相指导过程。
我国幼儿教育学家陈鹤琴也教导我们:“幼稚教育是一种很复杂的事情,不是家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也不是幼稚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必定要两方面共同合作,方能得到充分的功效”。
通过对这封信的反思和对《纲要》精神的进一步学习,使我更深刻地体会到:
幼儿园及家庭(含社区)都应该把自己当作促进幼儿发展的主体,双方积极主动地相互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过家园双向互动,共同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