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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大全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15 11: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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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之花民间故事

  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有个十分宁静的小渔村。村前住着一位勤劳勇敢、强壮有力的青年渔夫,村后住着一位美丽娴雅、会做大酱的姑娘。这两个穷人家的孩子,从小就生活劳动在一起,青梅竹马,形影不离。他们在长期的相处当中,建立了深深的爱情,彼此心心相印,对着大海盟誓,结下了百年姻缘。

  结婚的吉日选定以后,姑娘便忙着准备嫁妆。青年渔夫要和自己的心上人成婚了,自然非常高兴,因此他比往常更加勤奋,每天迎着海风,早出晚归捕鱼时他格外高兴,亮着嗓子和渔夫们唱起歌来

  驾起捕鱼船,划出大海湾。

  小捕鱼船,鲜鱼装得满。

  万家渔村里,人人笑满面。

  渔夫们边唱歌,边划着船,一直划过十二道海港,冲破一千道波浪,来到深海,找到了鱼群。他们兴高采烈地摆开船阵,张开大网,准备撒下去。猛然之间,狂风大作,掀起了几丈高的浪头。原来,这海中住着一条巨大的三头海蟒,这魔怪见有人来捕鱼,便出来兴风作浪,驱散了鱼群,撞坏了渔船。渔夫们被抛进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漂啊,游啊,吃尽了苦头,好不容易游到了岸边。

  从此,人们心有余悸,再也不敢出海打鱼了。穷凶极恶的大海蟒也更加肆无忌惮,它时常出来,闹得翻江倒海,弄得人们没有半点安宁。这使依靠捕鱼为生的渔民们无法生活下去。爷爷哭,孙子叫,一堆堆大鱼网闲置在船里人们绞尽了脑汁,却又无可奈何。

  这时,前村的那个青年渔夫,挺身而出,自告奋勇地要去和海蟒搏斗。在他的感召下,又有许多小伙子和姑娘,都争着要跟他去一起杀死海蟒。

  后来经过大家的商议,选出了一伙精明强干的渔民随着青年渔夫出征,与海蟒一决高低。他们每个人都武装好,手里拿着锋利的长刀。会做大酱的那位后村姑娘,领着媳妇们做了许多黄饭团子,放在船舱里给渔民们当路上吃的干粮。

  出发这一天,村里的人都来到海边为勇士们送行,祝福他们早日凯旋。美丽的姑娘送年轻的渔夫走了一程又一程,千叮咛,万嘱咐,叫他在海上与海蟒搏斗时,千万要小心谨慎。青年渔夫显明知这一去与三头海蟒决斗,生死未卜,吉凶难料,却仍安慰泪流满面的姑娘说:“不要难过,我们一定会胜利回来的。” 说着,从腰中取出一面镜子交到姑娘手里。

  “你拿着这面镜子吧,你看它多么明亮啊!我走了以后,你可以常常看看它,如果看到里面有一根白桅杆,那就是我们胜利了,如果看到有一根红桅杆,它渐渐地变黑,镜子也昏暗不清了,那就是我。”他刚说到这里,姑娘马上用手捂住了青年渔夫的嘴,再也不让他说下去了。

  青年又安慰了姑娘一阵,才跳上船,乘风破浪,向着遥远的深海驶去。

  姑娘送走了年轻的渔夫,日夜守候在镜子的旁边。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镜子一直像碧绿的湖水一样平静透明,白色的桅杆清晰可见。

  不知不觉间,勇士们离家出征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这天,姑娘正守在镜子一旁,突然,镜子里波涛汹涌,巨浪滔天,忽明忽暗,变化莫测。姑娘不眨眼地盯着镜子,急得像坐在针毡上一样。过了好大一阵,镜子才变得透明清澈起来。这时,姑娘激动地把镜子贴在胸前。可是,她的心刚刚放松了一些,突然,一种凶兆又出现在她的眼前镜子里出现了红桅杆。

  姑娘顿觉五雷轰顶一般,伤心欲绝,难过得泪流满面,村里的人们也都急得哭了起来 姑娘按捺不住心 中的焦虑,便抱着镜子跑到了大海边上,望着翻腾的大海哭泣。她等啊,等啊,仍不见青年渔夫回来。这时,镜子里的红桅杆,渐渐地变成了黑色,姑娘彻底失望了,她抱着镜子哭昏在海边上,再也起不来了。

  姑娘 因悲痛过度而死,村里的人们痛心不已,把她埋葬在向阳的山坡上。第二天,坟头上竟然开出了五色的鲜花,其中有一枝又红又大,漂亮极了。

  当姑娘坟头上长出的这朵不知名的鲜花开满一百天的时候,勇士们驾着船,敲着得胜鼓凯旋了。天天站在海边盼望勇士们的男女老少,此时都激动得热泪直流,尽情地跳啊,唱啊。

  勇敢的青年渔夫站在船头上向亲人们招手。船还没有靠稳,他急忙跳下船来,告诉乡亲们凶恶的海蟒已经被除掉了,咱们以后又可以放 心出海捕鱼了。人们又是一阵欢呼,唱啊,跳啊,欢腾啊。

  青年渔夫在人群中到处寻视,寻找自己心爱的姑娘,他知道自己离开这么久,姑娘一定会非常担心他的安危。但他找了好半天,也没有看到心上人的影子。他觉得奇怪,便问乡亲们,人们只好把实情告诉了他。青年渔夫知道姑娘是为自己忧伤而死,真如万箭穿心,悲痛万分。他猛然抬头一看,桅杆上染了许多三头海蟒的污血,他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在砍海蟒的三个脑袋时,血喷射到了桅杆上面,所以姑娘在镜子中看到的红桅杆也就变成了黑色。

  青年渔夫捶胸顿足,他悔恨交加地向姑娘的坟地跑去。姑娘的坟上那朵大红花开得正艳。青年渔夫伏在那朵花上,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大哭了起来,他哭着哭着,眼前仿佛出现了姑娘的笑脸。

  乡亲们急忙赶来,把青年渔夫从昏迷中唤醒。他清醒过来,刚一爬起身,那朵整整开了一百天一直娇艳欲滴的大红花,竟然一片一片地飘落下来,瞬间就枯萎了。人们说,这红花就是姑娘的灵魂变成的。

第2篇、爱情故事再一次遇见

一对日本中年夫妇,生活无趣,丈夫每天对妻子呼来喝去。妻子实在忍受不了,拿烟灰缸砸破了丈夫的脑袋。昏迷的丈夫被送到医院,检查后发现,他脑子里已经有了一个很大的瘤。

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手术。手术前一晚,妻子和护士聊起来:“他对我是一见钟情的。见面后的第二天他就向我求婚了——‘你能和我在一起吗?’膝盖都在抖呢……”

手术之前,丈夫请求护士帮忙给妻子带话:“请告诉我老婆,我嘴笨,一直没告诉她……告诉她,我这辈子只要她一个,就算是重来一次,我也要和她过。”

结果,他还是失忆了。

医生指着妻子问醒来的丈夫:“你认识她吗?”

丈夫回答:“不认识。”

妻子照顾失忆的丈夫,而失忆的丈夫总说:“对我这么亲切,谢谢您了。”

第二天,失忆的丈夫坐在轮椅上,被推出来。正和护士聊天的妻子与丈夫相见了,他们彼此点头致意,然后,失忆的丈夫被继续推着往前走去。

“不好意思,等一下。”失忆的丈夫转过头,望向妻子。

于是,在白色基调的医院,在阳光四溢的清晨,依然打着吊瓶的丈夫,依然需要呼吸管辅助的男人,嘴角不自然地抽搐着,膝盖不停地颤抖,说:“那个,虽然昨天才见面,请和我……请和我一起生活吧。”

妻子趴在丈夫的腿上,哭得不能自已。两人的手叠在一起,上面有结婚时的对戒。

也许会像故事里一样,某一天,某人会对你一见钟情,他会用颤抖的声音表达爱意,你汹涌的泪水却不仅是感激他,还有命运。有人会对你一见钟情,当你第二次遇见时,你要记得。

第3篇、爱情故事原来爱情可以这样追

好久没坐公车了,偶然遇见时隔二十年没见的初中同学敏,却依然能够一眼就认出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可能是那个时候的同学情谊太单纯了,所以时隔这么多年不见居然没有任何生疏感,我们依旧如原来般亲切。一路上我们几乎就没有停止回忆,想起了很多旧日的同学,其中谈的最多的也最令我惊讶的是敏告诉我说虹跟兴最后走到了一起。

兴那时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子,每次考试都是全校第一,身边有数不清的美女。但是我知道兴那时只喜欢我最好的朋友蕊,因为蕊是校花级的才貌兼备的好女孩。虹却真的很不显眼:相貌平平,个子平平,学习平平,反正要不是她有点过分开朗的话可能到今天我都根本记不起她来。在我看来,那时的虹应该是没有任何勇气去对兴想入非非的。可是他们却真的成为了夫妻,听说还有了一个女儿,于我是确实不敢相信的!

敏说是虹追的兴,并且真可谓是一路穷追不舍。虽然我们都听惯了“女追男,隔层纱”,似乎很容易的样子,但是虹却真的付出了很多很多。

中考兴考入了县二中,虹落榜了。因为内心深处对兴的过分爱慕,虹选择了复读。对于学习平平的她来讲真的要付出超出常人很多倍的努力才能进入自己理想的高中。所以她几乎是废寝忘食的,并且她还很节俭,因为她知道兴的家境不好,所以她会尽量节约零用钱想将来有机会了一定给兴补贴学费。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洒了一年的汗水,第二年中考虹顺利地跟到了兴所在的县二中。虹虽然算是只丑小鸭,可是她却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她特别开朗,不畏惧场合。所以去到二中之后她就经常借着问问题的缘由跨年级去找兴,顺便偶尔给兴带点好吃的,买点学习用具什么的。其实高中后的兴学习一直还是在全县名列前茅的,能够有初中的“老同学”跑来问问题或者关心自己什么的他总觉得很正常,所以也就对虹的行为没往别处想。

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三年一晃结束了,兴考入了省城最好的学校,而虹为他高兴的同时也在奋力地备战高考,想争取下一年如愿以偿地继续跟着兴前行。可是命运似乎对虹很不眷顾,即便她没日没夜地学习,第一年高考她依然还是落榜了。

为了兴,什么都不可怕,兴无意间就成了指引她前行的灯塔,她又一次选择了复读。又是疲惫不堪的一年,她恨不得把一天当两天来用去学习。自己还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把攒下来的钱一次次装进了信封,寄到了兴的怀里。兴本来是不接受的,但是虹说就当是借给朋友的,将来还给她就是了。兴本是父母重病在身一直靠大家救济的孩子,所以他也就接受了虹的一片心意。兴想等将来自己参加工作了,加倍还给虹钱就是了。

第二次高考虹依然没能够如愿以偿地进入兴的学校,但是她已经很尽力了,并且她也考到了省府的师范学校,那学校离兴的学校不远,这点对她多少是个慰藉。

兴大学后也是一直忙于学习的,虹则经常去找兴,假期还会主动邀兴一起去打工,只是想要加深他们俩之间的感情。但是据那时的我所知道的,大学后的兴还是爱着我的好友蕊的,并且一直给她写信。只是那时人见人爱的蕊早已经有了自己中专时期的男友,但年轻不定的情怀让她一直没有对兴直言的拒绝。相反她总是大方得体的安慰往往更能将兴引入错误的爱的梦境。所以现在我敢确定,虹那时在兴的眼里,不过就是个朋友而已,是个相当于同性朋友的朋友。

敏说其实当时虹是深知兴对蕊一往情深的,但是她却真的陷进了兴的情网里不能自拔,并且她也一直坚信她的努力与付出终究会战胜她的平凡,一定会虏获兴的内心的。

时光荏苒,转眼兴大学毕业了,以优异的成绩被学校举荐到了深圳的外企。虹还有一年呢,可是兴走后她的魂似乎也被带走了。虹知道深圳的繁华,更知道那是个花花世界,美女成群。所以经过前思后想之后虹还是为了爱情放弃了自己的学业,提前一年走出了校门。当她独自一人挎着行李包走在霓虹闪烁的深圳街头时,她没有任何的恐惧与彷徨。相反她的嘴角溢出了一丝幸福而甜蜜的微笑:因为她真的觉得她离兴近了,更近了。


第4篇、爱情故事因为爱情,“第一名男保姆”这样炼成

保姆式的贴身爱

2007年6月,陶秋洁告别失意的上海滩,去深圳“投靠”那个在大学时代就没正眼瞧上两眼的同班同学周绪平。

三年前,陶秋洁和周绪平毕业于重庆对外贸易经济学校计算机专业。在校期间,周绪平因为长期把课桌收拾得过于整洁,以至受到众多老师的表扬,称他的爱美之心胜过了班上任何一个女生,从而让女生们“同仇敌忾”。毕业后,陶秋洁去了上海,两年后她决定换个环境。当她在校友群中感叹自己命运多舛时,同学们纷纷向她表达了慰藉,唯有周绪平例外——他直接发给她一条手机短信:到深圳来,我收留你。

彼时,周绪平在宝安区一家电子公司做品质管理员,他给陶秋洁租了一间房,但糟糕的是她找工作未果,周绪平却辞职了。

周绪平安慰陶秋洁,“时下深圳很流行‘捆绑求职’,我辞职就是为了和你尝试这种方法帮你找到工作。所谓‘捆绑求职’,就是两人搭配在一起找工作,用人单位往往会因对一方的器重而同时接纳另一方……”

不等周绪平说完,陶秋洁赶紧抢占先机:“你咋这么不要脸呢?人家凭什么在器重我的同时,还要被迫接受你?”周绪平大笑。

8月底,周绪平和陶秋洁终于一起进入到南山区一家电子公司品管部和行政部上班。周绪平每餐坚持给她打饭,陶秋洁的心被周绪平的热情融化。这天中午在食堂吃饭时,陶秋洁扒了两口饭突然停下了筷子,她决定再也不给周绪平留面子:“周绪平,你太过分了!咱们是同学,你喜欢我,不可以直说吗?干吗总往我的饭底下埋鸡块?你看你都瘦成啥样了,还总把好吃的给我,你让姑娘我芳心何忍?你赶紧把身体吃壮点吧,不然,我凭什么答应你。”

为爱炼就一身好本领

然而,回到重庆陶秋洁倒是很快应聘到一家公司做行政,而周绪平很难找到满意的工作。

每天,周绪平和秋洁一起出门,他先送她去上班,然后到处找工作。赶在女友下班之前,周绪平必须赶回出租屋,完成买菜、做饭、摆好碗筷等等一系列动作。吃完饭,还要给她按摩一小会儿。送她去上班后,再回来洗衣服,洗碗,打扫卫生。

小小的出租屋十分简陋,但周绪平对整洁程度的追求,远远超过了陶秋洁印象中他对课桌的标准,而且各种布置极具人性化:把床脚垫高一块砖,以便让陶秋洁躺在床上能用最舒服的角度看电视。卫生间已经非常窄,他便在门上挂一面大镜子,一来可以在视觉上感觉宽敞一些,最重要的是可以方便陶秋洁在清晨上卫生间的同时擦脸,这样至少可以节省十分钟的时间让她多睡一会儿。墙壁上的涂料已经脱落,周绪平便独出心裁地把每天买来查看招聘信息的报纸派上用场,选用色彩优雅的房地产广告贴在墙上,每天更换,让陶秋洁一进屋就产生“每天换一套新房”的感觉……

有这样一个体贴入微的男友,陶秋洁怎能不感动!可周绪平说:“对你好是必须的!何况大丈夫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话虽这么说,陶秋洁依然担心久久找不到工作的男友会厌倦这种保姆式的生活。一天晚上,当周绪平向她津津乐道家中每一个布置的理由,她由衷地赞赏道:“你太有才了!还愁在别的领域找不到工作吗?”

周绪平定定地看了陶秋洁足足一分钟,猛一拍大腿:“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既然有这方面的才华,为什么不好好地利用起来?”

陶秋洁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周绪平要干什么。2月底,答案被揭晓:周绪平到重庆新洁净家政公司当了一名普通的保洁员!他每天被一些大姐阿姨领着,到客户家里做卫生。他的计算机专业,年轻帅气的形象,都会成为同事和客户的话题。

男友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情来,陶秋洁以为他破罐子破摔了。可几天下来,陶秋洁发现自己错了,周绪平很喜欢这份工作,没事还和她分享工作中的“趣事”:“上午在一家别墅清洗完鱼缸的时候,直接把自来水放进了缸里,把主人气得吐血,原来是要先把自来水放出来放一段时间,让里面的碱性物质挥发掉,否则鱼就会死掉。下午又摔坏了人家一个精美烟缸,一周的工资又泡汤了……”末了,他总结道:“看来我要学习的地方太多了。”

男友竟把悲剧当趣事,可见他多么热爱这一行!做保洁可不轻松,特别是冬天,长期使用清洁剂、冷水,周绪平的双手长满冻疮,龟裂处淌着血渍。面对女友的痛惜,周绪平总有自己的说辞:“屋子需要保洁,爱情更需要,我所做的一切可都是为了我们的爱情……”

“第一名男保姆”圆梦

为了两人将来的婚姻有更好的经济基础,周绪平的工作热情更高了,他的双手越来越粗糙就是证明。所以每天早上上班之前,陶秋洁必定要做一件事情就是替男友的双手抹上厚厚的护肤霜。那种痒酥酥的感觉,才真的让周绪平感到幸福呢。

女友的护肤霜是催化剂,周绪平的干劲更大了。他的付出终于得到了一点回报,2012年初,他被家政公司提拔为渝北区分店的储备店长。

4月,陶秋洁的父亲到重庆来办事,顺便来看看女儿。小小的出租屋那么简陋,可每一个角落都凝聚了那小子的心血。走进这间屋子,每一分钟,他都能深切地感受到那小子对女儿深切的爱。

陶秋洁的父亲彻底放心了,晚上,他把周绪平叫出去逛街,苦口婆心:“小周,你对秋洁好,我全感受到了,但男人毕竟要有事业,我还是希望你干点正事儿。需要资金,我可以帮你。”

周绪平说:“我做梦都想给秋洁一份稳定的生活。我做‘男保姆’是有理由的,我仔细考察过了,保洁这一块市场大,投资最小,风险也小,特别适合像我这种白手起家的人做,我打算待机会成熟就开一家家政公司。这两年我是在铺路,我得熟悉这一行的内幕、发展客户……我不允许自己失败,能不一步一步走扎实吗?”

陶秋洁的父亲瞪大了双眼:“你小子的决心太大了!为了干好一件事,你能够花这么长的时间,吃这么多的苦。我女儿没看错你。”周绪平笑了:“我也没有看错秋洁。我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过她,但她从来没有嫌弃我这个男保姆。”

2012年10月,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在重庆拉开大幕。周绪平报名参加了家政服务技能比赛项目,并以绝对优势闯进总决赛。在进入决赛圈的30强选手里,周绪平的性别,让他成为焦点。擦玻璃、拖地板、清洁水龙头……周绪平一路过关斩将,每一关都做得得心应手,无论速度和清洁度都远高于其他选手,最终毫无悬念地夺得冠军!

在颁奖的时候,周绪平幽默地说:“向所有被我PK下去的阿姨、姐姐们致歉,我能夺冠是因为我有一样秘密武器——爱情。为了爱情,我可以将任何一件事情做到最好……”台下,陶秋洁的眼中早已盛满了幸福的泪水。

就这样,周绪平一战成名,媒体亲切地称他为“第一名男保姆”。他从此成了公司招牌,很多客户都打来电话,指定要他上门做保洁。

2012年底,周绪平苦心浇灌了近3年的梦想终于开出了最美的花,公司准备采用加盟连锁的方式,把一家分公司交给他独立经营。周绪平目前仍然居住在那间小小的出租屋里,而且一回到这间屋子,他的身份就立马恢复成“男保姆”。所以,他的双手注定永远只能那么粗糙,所以,今生他注定只能牵陶秋洁一个人的手。

第5篇、爱情故事新天鹅堡,一代痴情君王的爱情童话

新天鹅堡是德国的著名景点,也是迪斯尼乐园一些城堡的原型,因其美得如梦如幻,故被称为“白雪公主居住的地方”。其实,这个建筑领域的传奇之作背后,还有一段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

青梅竹马的爱情

1845年8月25日,慕尼黑近郊的宁芬堡,巴伐利亚(现属德国)国王马克西米安二世和玛丽亚皇后最年幼的儿子路德维希二世出生了。路德维希与体格健壮、争强好胜的两个哥哥完全不一样,他性格内向、体弱多病,让国王和皇后操了不少心。7岁那年,皇后请德高望重的天主教教皇为路德维希祈福,教皇说这个男孩性宁,宜于山水中静养。于是玛丽亚皇后派人把路德维希送到居住在阿尔卑斯山的妹妹丽娜那里寄养。

一到小姨家,路德维希便喜欢上了那里,山峦叠翠,古木参天,更重要的是小姨家有个比他小一岁的表妹伊莉莎白。两人一见面便高兴地玩了起来,宫中要遵守诸多规矩,在这里没有。路德维希犹如冲出了笼子的小鸟,快乐无比。伊莉莎白带路德维希到山上摘鲜花采野果,到山上的阿尔卑斯湖看湖里游动的鱼儿,看湖面嬉戏的白天鹅翩翩起舞,听天鹅引颈高歌。

自从到了阿尔卑斯山,路德维希便很少生病,国王和皇后知道后很高兴,除了定期派人送吃用物品外,很少过问他的生活。

路德维希9岁那年,国王派了一个名叫波丽亚的家庭教师到丽娜家里,教两个孩子文化知识。波丽亚是个歌剧迷,自已也创作歌剧,除了日常的文化知识课外,波丽亚经常将自已创作的歌剧讲给两个小孩听,有时还表演给他们看。艺术的种子悄悄地在路德维希的心底种下了。

一晃五年过去了,路德维希已长成一个翩翩少年,伊莉莎白则出落得亭亭玉立,像只美丽的白天鹅。已经到了开始对异性产生朦胧感情的时侯了,爱情的种子在两小无猜的路德维希和伊莉莎白之间悄悄发芽。

1860年,巴伐利亚与奥地利发生战争,路德维希的大哥拉特维希战死。失去儿子的国王十分伤心,他决定召回路德维希留在身边。路德维希不愿离开伊莉莎白,但是王命难违。在分别的前一天晚上,两人坐在山边的亭子里,看着夜色中的山峦和满天闪烁的星星,伊莉莎白问路德维希:“你是王子,将来要当国王,你会来看我吗?”路德维希握着伊莉莎白的手深情地回答:“我不想当什么国王,我只想永远地像从前一样生活。将来我要建造一座大大的城堡,里面有个大大的舞台,我创作歌剧,你来表演。”

听了路德维希的话,伊莉莎白幸福地把头靠在路德维希的肩上。他们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幻想和憧憬,但太年轻的他们并不知道命运充满变数。

第二天,就在接送的护卫欲打马出发时,伊莉莎白跑来了,她怀里抱着一只瓷制的天鹅。伊莉莎白眼里噙着泪,把瓷天鹅递给路德维希:“请记住在阿尔卑斯湖边,有只白天鹅在等你。”伊莉莎白的话在路德维希的耳边响了一路。

进了王宫,再想出来就没那么容易了,时刻有人看管着,还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限制着。路德维希日夜思念着伊莉莎白和阿尔卑斯山里的一切,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回去。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彻底击碎了他美好的幻想。

1861年,巴伐利亚与奥地利战争结束半年后,国王宣布赐15岁的伊莉莎白茜茜公主的称号,将她嫁给奥地利国王,以期通过联姻换来两国长久的友好与和平。等路德维希知道消息时,伊莉莎白已经准备远行出嫁了。路德维希到父亲面前跪求父亲撤销命令,可一个16岁男孩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国王的决定的,他的据理力争换来的是一顿鞭刑。

路德维希骑着快马奔向阿尔卑斯山,迎娶伊莉莎白的车队已经远走,只留下一路撒下的玫瑰花瓣。绝望的路德维希昏厥过去,鞭刑让他的臀部皮开肉绽,渗出的鲜血染红了马鞍。恍惚中,路德维希觉得白马把自己带到了阿尔卑斯湖边,湖里的白天鹅似乎也为伊莉莎白的远嫁伤心,它们的哀鸣是那么地凄凉……

逼上王位的国王

伊莉莎白美丽的倩影留给了年轻的路德维希难以磨灭的印记,伤心的他潜心研究歌剧和建筑,他一次次地在自已创作的剧中把自已化身为一个勇猛的骑士,骑着战马去奥地利夺回了自已心爱的公主。另一方面,他找来许多建筑方面的书籍学习,他时刻牢记着曾答应过心爱的女人要为她建一座城堡,他要亲自设计那座城堡。

路德维希创作的歌剧越来越精彩和成熟,开始在坊间流传。国王对于路德维希的这一爱好并未阻止,在他心里将来的王位是要传给二儿子宾德维希的。

唯一令人欣慰的是茜茜公主与路德维希还有书信往来。茜茜公主在信中鼓励路德维希继续创作出好的歌剧,也要求他遇到好的女孩,一定要敞开心怀。越是这样,路德维希对茜茜公主的思念就越浓烈,他在给茜茜公主的信中说:“你是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没有人能取代你在我心中的位置。”

1864年冬,路德维希的二哥宾德维希不幸病逝,年迈的国王因悲而病,卧床不起。命运把对政治毫无兴趣的路德维希推到了风口浪尖。国王已经没有别的选择,王位将由自已最不看好的小儿子来继承。国王把路德维希叫到床前,说:“你是未来王位的继承人,你从现在开始必须学习治国之道,放弃你从前的那些爱好。”“不,我不想当国王。”歌剧已渗入血液的路德维希拒绝道,在当国王和创作歌剧过自由生活之间,他选择后者。

“人的命运有时侯是没法选择的,命运选择你成为什么样的人,有时你想推都推不掉,我知道你追求的东西跟别人的不一样,但是我有得选择吗?我只剩你一个儿子了,这个王位你非坐不可。”病入膏肓的国王吃力地对路德维希说。看着曾经威严无比的父亲乞求的眼神,路德维希答应了。

1865年,国王马克西米安二世病逝,20岁的路德维希继承王位。曾经的那个隐居阿尔卑斯山林,与心爱的人一起在城堡里歌舞的梦,变得遥不可及。茜茜公主来信祝贺路德维希,并鼓励他做个好国王。路德维希也决心做一个好君主,顺应命运的安排。但是父亲从未教过他治国之道,他有些不知所措,国家大事无从下手,立即招来了议员们的讥笑。

路德维希陷入到深深的郁闷中,而议员们的争权夺利也让他心灰意冷。既然他们对权力和财富那么着迷,就让他们去管理吧。路德维希决定做一个无为而治的国王,所有事情直接交给议员大臣们去处理,自已撒手不管。议员们很是满意,因为他们手中的权力又增大了。

路德维希又拿起了建筑书籍和剧本,他的精神寄托和快乐又回来了。他自已是善良的,他希望手握大权的议员们也是热爱王国、善待百姓的,于是他创作了一些歌颂善良战胜邪恶的剧本。

无法完美的童话

路德维希一方面全情投入创作歌剧,另一方面在他心中一个城堡设计方案逐渐成形。他想起波丽亚曾给他讲过著名剧作家瓦格纳的事情,他派人去瑞士把他请来,指导自已写酝酿已久的骑士与公主的歌剧和设计城堡。

在对茜茜公主的情感破灭之后,路德维希的感情生活一片空白。茜茜公主努力为他物色适合的姑娘。奥地利公主苏菲进入了茜茜公主的视线,她把路德维希的情况介绍给苏菲听,苏菲对这个有才气的年轻国王很感兴趣。

1867年,路德维希接受了茜茜公主介绍的苏菲公主,他在她身上看到了茜茜公主的影子,觉得已经重新找到了一生感情的归属。1868年,路德维希准备迎娶苏菲公主,两个国家的王宫都为他们的婚礼作了隆重的准备。但是就在要举行婚礼的三天前晚上,路德维希抱着当年茜茜公主送他的瓷天鹅一夜未眠。

第二天,路德维希宣布解除与苏菲公主的婚事,他策马奔向阿尔卑斯山,支开侍卫,一人在山里呆了一整天。这无疑在奥地利和巴伐利亚两国引爆一枚重磅炸弹,奥国的王宫十分愤怒,巴国大臣也指责路德维希不成熟不理智。但是路德维希心里除了茜茜公主外,已容不下任何其他的女人,影子毕竟只是影子。

第6篇、爱情故事乡村路

我喜欢把床贴在窗户边,这样就可以离那颗最亮的星星更近一些,看得更清一点,密密麻麻的夜空,我总能一眼找到它,或许是因为它比别的亮,又或许我的眼里只有它。当你在意一个人时,即便她在人海里,你也能很轻易找到,因为你的眼里只有她。

像往常一样早早准备好一切,走在窗前等待着它的出现,仿佛在等待心仪对象的赴会一样兴奋,多么期望能早点与它分享今天有趣的事,心里不停的打着草稿。渐渐一只只小鸟飞回到树梢,渐渐一盏盏路灯亮了起来,渐渐一片片云朵暗了下来,很快看不清远方的小路,看不到远方的小树,听不到远方的喧闹,月亮率先划破天空浮现在夜空里,渐渐更多星星络绎不绝的浮现,不到几分钟它们已经点缀了整片夜。

有点小失落,今夜的它还没赴会,脑海自主浮出不幸的画面,担心层层叠加的云层压着它透不过气,害怕在某一刻它已经坠落,蹲在那个角落望着那个角度,渐渐心里没了当时的喜悦与期盼多了几分担忧与祝愿。

掐断最后一根烟,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闭不上眼,就像热恋中的情侣,听不到对方的晚安,就睡不安心。胡思乱想着,幻想着千万种不幸,幻想着,想着,最终敌不过疲惫的身躯入了眠。

在梦中。

感觉从万丈深渊跌落一般,猛的睁开了眼,余光透过窗户看到它冲我招手,我揉了揉眼睛它冲我微笑着,此刻的我不知所措多么想逃避它的视线又多么想把自己掐醒,又害怕真的醒了,因为我知道那是梦,因为我知道这个场景我曾无数次幻想着,有点期待接下来会不会与自己幻想的一样。望着她那双楚楚动人的眼睛真不舍得眨下眼,望着她那头乌黑靓丽的长发多么想抚摸一下,望着她那随风飘杨的长裙多么想告诉她真的很漂亮,和我幻想的一样,她坐在月牙上抖动着双腿,长发随风飘舞着,长发随风越飘越长,穿过窗户飘到我面前,它还是微笑着,笑着好甜,好美,给人好暖心的感觉,长发在我腰上一圈一圈缠绕,随风飘出的清香,淡淡的香,我紧闭双眼,吓得都放慢了呼吸,或许知道我在害怕,长发抚摸我的脸,我慢慢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在半空中,望着脚下灯火阑珊的大地,一片片井井有条的田野,松开了早已湿透的拳头,渐渐露出了笑容,慢慢展开双手享受着被风安抚的感觉,心里还没来得急打草稿,就已把我带到了它的身旁,我居然连呼吸的勇气都没有,羞涩的不敢抬起头,双手紧紧抓住月牙,望着脚下全身不经颤抖着,自己都能听得到此刻的心跳声,我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害羞而怦怦直跳。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说第一句话,就这样我一直望着脚下的那片土地,或许因为我的紧张也影响到了它,它也一句话没说,就这样直到梦醒。。。

我不知道那么漫长的夜里我一直凝望着那片土地脑海里都在想过些什么,完全不记得。

我只记得那时怦怦直跳的心跳。

揉了揉了眼,阳光早已铺满大地,而昨晚的那个梦记忆犹新心跳久久不能平复,回忆着,回忆着,努力的回忆着,叹息着,遗憾着,自责着,恨自己当时为什么那么软弱,问一个名字的勇气的都没。

拉过窗帘遮挡住阳光,努力闭着眼,我要回去,我要告诉它我叫什么,我要问它,它叫什么,是不是星星的幻化,我努力着,辗转着,就在这时楼下传来妈妈的声音和妈妈的味道。

工作时不能静下心,那幅画时不时的不断在脑海浮现,我也不断的幻想着下次的相遇,幻想着下次相遇的场景,和有可能发生的版本。多么期望晚上快点到来。恨不得只有黑夜没有白天。

终于熬到家,与往常不同,这次很早就准备好一切,甚是太阳还没有完全下山,就在那等待,等待黑夜的到来,等待它的出现,多么想早点知道它的名字,乡村小路上的人渐渐变得稀少,万家灯火渐渐点亮,蛐蛐声渐渐覆盖整片村庄,与往常一样月亮还是率先出现在夜空里,渐渐星星陆续呈见,望着它曾留下的身影,我努力得吹拂着,多么希望能帮它吹散遮挡在它面前的那片云,我相信它也在努力,努力冲破那层束缚,就当自己决定放弃准备沮丧的时候,一道光闪烁在云层里,是它,是它叫我别放弃,是它,是它告诉我,它也在努力。

回想起曾经。

曾经是它在我沮丧的时候鼓舞我,告诉我别低头。

曾经是它在我无助的时候陪伴我,告诉我别放弃。

曾经是它在我委屈的时候安抚我,告诉我别在乎。

回忆起曾经无数个夜晚我对它的倾诉,它一如既往认真耐心的听我讲诉每一件事,它总能感受得到那一刻我的伤痛,它总能找得到那道伤口,并帮我治愈。即便它怎么也不做,怎么也不说,只是冲着我微笑,我却总能从它的微笑里找到治疗自己伤口的良药。

站在十字路口,好比迷途中的绵羊那般无助,望着眼前漆黑一片,好比身处狼群之中无力,绝望的蹲在地上,眼泪不经在眼里打滚,不敢哭出声,泪滴在地上的声音都显得如雷灌耳般豪放。是它走进我的内心,点亮道路指引我走出困境。

这一次也换做我走进它的内心,带它冲出九霄之外,它聆听到我内心的呐喊助威,光芒愈来愈亮,距离越拉越近,云朵散了,它呈现在眼前,遗憾没能见到梦中的它,美好永远只存在梦里,不过庆幸它没有坠落,依旧还能透过那扇窗户看到它,与它诉说着心中的梦,与它分享着心中的快乐,与它倾诉着心中的不悦。

望着它,念着它平静的投入梦乡。

第7篇、爱情故事希望你好

未曾说过,放弃是一生一世的抉择,当所有的情感全身心的投入过后,所得到的,并非是你所想要的。

不必难过,此刻肯定有人在做着你做梦都想做的事情。没有必要深究什么,人生就是这样潜移默化。形影之中似乎是有一双手在操纵着你的方向,有时总是感觉自己站在十字路口中,向左走,是迷茫;向右走,是抹不去的沧桑。犹豫中,脑海中的每一根弦都绷得十足的紧,一不小心就要断了似的。爱过一些人,许久不联系也会慢慢的淡忘,只是在某个熟悉的角落突然会想起早已陌生的人。人,是最感性的动物。我们看不惯悲欢离合,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又没有理由去推脱。以至于到了最后,擦肩而过转而回眸定睛,望着远去的背影心中久久不能忘怀。

人,亦是世间最虚伪的动物。学会了太多的掩饰,总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在人们面前,久而久之,总归是要厌倦。而人们却是习惯了你的虚伪,在自己的心里给你留下了一个甚好的形象。当你厌倦了,褪去了虚伪的着装,不再是当初的圆滑,不再去在乎他人的目光。当朋友发现你变了,变得再也不如曾经那样美好时,那么你就是成功了,你战胜了自己最大的敌人---自己。

时常会想念,想念曾经的点滴往事,久处的深情早已把言语湮没。一时间就像是充满好奇的小孩子正追着妈妈在问那么多的为什么。想念那些朋友,想念那时候的梦想,想念那时怀揣梦想的自己。时光许久,慢慢流走,总告诉朋友在成长的同时请不要忘了带着自己的梦想。只可惜,却真的是忘却了自己的梦想。也许是长大了,知道那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一个只能在心里死亡的种子,它永远不可能开花结果。其实还是要感谢,感谢一次次的抉择。不然现在的自己,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喜欢我的人挺多,不喜欢我的人也挺多,何必为了这些而去改变已熟悉了的一切。

阳光从窗子里射过来,暖暖的。再也不是以前的样子了,再也回不去的曾经。

原谅自己做过那么多的决定,这个决定却是迟迟不敢妄想。多少次在梦中去了那个不敢涉足的地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大部分的朋友都想着去繁华的大都市,而我却喜欢辽阔的大草原,大概是从小就是这样吧,一个外向的孩子,却是喜欢安静的环境,自己想着都是那么的矛盾。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在人生最美好的年纪却是错过了最美好的选择,如果可能的话,真的想着等放了假去一趟,去感悟一下大地的辽阔,感悟下小草的青葱,去喝杯暖暖的奶茶,这是多年前就幻想的情节,未曾实现过。当花儿忘记了自己的芬香,人也忘记了曾有过的少年。你只能笑笑,笑着说再见。就感觉人活在不同的世界里,此刻或许就有人正过着你所想要的生活,没有必要感叹,至少现在的时间我还可以躺在床上听着歌儿去书写自己的故事,这样不也是很快乐吗。过往太过于纠结,是抹不去的硬伤。谁人没有往事,那美好的记忆总是在你脑海中翻来覆去,可你一定要清楚那只是记忆。就如同我忘不了那个女孩,总是时刻的关注着,可那又能怎样,还不如早些放下,话又说过来,说放就能放下的那不叫记忆。

实话说,我认真的暗恋过一个女孩子。对,就是暗恋。三年的时间发生了太多,从前后位到上下楼层的班级再到高考完分道扬镳,太多的往事不堪回首,竟也是无语凝噎。到现在为止我不知道我爱她哪一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她。但就是爱,有人说爱情会出奇迹,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奇迹,我能记住她说的每一句话,能够倒背出她曾经用过的手机号码,我想,等时机成熟了我定会努力追求她。怪是想的太过于唯美吧,当时间久了,就应该懂得。我放弃,不是因为我输了,而是因为我懂了。有些事,不说是个结,说了是个疤。那些不能说的秘密,会不会成为我们永不见面的借口。一直在想,很多年以后,如果我和你,就这样再也不联系,可突然有一天,就这么站在喧嚣的人群里,相互注视着对方,说出第一句话大概需要多大的勇气,毕竟你是我这么多年无法说出的秘密。其实我是多么后悔在最懵懂的年纪没有说出我爱你。也是更后悔在那最懵懂的年龄认识了你。我承认,朋友说我没有勇气,却殊不知我不是没有勇气,而是害怕失去。多少次喝的酩酊大醉,想起的总是她,颤抖着输入那串再熟悉不过的号码却是不敢拨打,没有为什么,每一个有过深爱往事的人都会理解。

有时感觉自己很孤单,但静下心来想想却也不完全如此,至少在失眠的夜还有那么一帮朋友陪着我聊天。实话说,这个社会太过于利益化,每个人都追求着自己渴望的生活,幸福的忙碌着。更是理解了年少时所不能理解的“不联系并不是忘记”。是岁月催人奋进,所以你不得不暂且放下那段不属于这段年龄的故事。对于成长,没有必要太过于纠结,要记得,阳光总是会升起来的,我们只是需要等待而已。等待着花开,等待着春雨冲刷走过的脚步,那些记忆就犹如一段段伤痕,那些后悔莫及的事情犹如潮水般汹涌而来,无力去遮挡,也不想去遮挡,毕竟是自己走过的曾经。有时真的想那么大醉一场,却又找不到让自己大醉的理由,看淡了也就不是那么纠结往事了。毕竟人是在成长的,总会有些失去总会有些彷徨。失意的时候就会想起往事,那么的不堪回首。

当所有的梦已破碎,在多的伤心也变得无所谓。终有一天定会抛下所有的一切,去解开心中的那个结,人生中有那么多的不尽人意,用尽毕生的彷徨,撒尽不该留在你身上的汗水,不是所有的磨难都叫做磨难,或许是一个劫。纵然会使你万劫不复,却又来不及考虑,因为结局的诱惑太大太大,就犹如那些本知道孙猴子的厉害却为了长生不老而去打唐三藏的主意,不就是为了长生不老,索性却是丢了自己的性命。但对于他们而言,更多的是一种尝试,万一成功了呢,赌注太大,有谁能够这般抵住诱惑。

走在浩大的学校里,不经意间会看到熟悉的身影,不过只是相似而已。但也会久久的看着不舍得离开,对啊,就在不远的一年前我还是站在四楼的走廊里看着你慢慢的向我接近,虽是简单的打个招呼却也是高兴的不行,谁也说不清是为了什么,摸不清的思绪,我总是告诉自己是我没把握好时间。现在也终于明白,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或许将来的我一定会感谢丢下所有顾虑的自己,因为我不会再感到有过一段后悔的往事,虽死犹荣。希望你好。

第8篇、爱情故事我身在忘川

爱玲:

我坐在忘川里的湖边,看微风拂过,湖面浮着枯黄的柳叶,柳枝垂落水面,等待着风给予的飘落,那是种凋零的美。风的苍凉里,我听到了那款款袭来的秋的脚步正透过水面五彩的色调,荡漾而来。湖水的深色给人油画的厚重感,那天边的夕阳,是你爱看的。不知道你经常仰望天空的那个窗台,如今是何模样,如今是谁倚在窗边唱歌。

我常以为,天空是湖泊和大海的镜子,所以才会如此湛蓝。我坐在这儿,静静地等你,我的爱。而你,此刻在哪里呢?真的永不相见了吗?爱玲,你可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想想也是好笑的,到现在我还无法解释当时的鲁莽。在《天地》上读了你的文,就想我是一定要见你的。从苏青那里抄得了你的地址后就急奔而来,得来的却是老妈妈一句:张小姐不见人的。我是极不死心的人,想要做的事一刻也耽搁不下,想要见的人是一定要见的。当即就立于你家门口写下我的电话和地址,从门缝塞进。

你翌日下午就打电话过来,我正在吃午饭,听得电话铃声,青芸要去接,我那时仿佛已感应是你的,就自己起身接了。你说你一会儿来看我,我就饭也不吃了,坐也不是,立也不是,吩咐青芸泡茶,只等你来了。我那时住大西路美丽园,离你家不远,不一会儿你就来了。我们一谈就是五个小时,茶喝淡了一壶又一壶。爱玲,你起身告辞,我是要坚持送你归去。二月末的天气里,我们并肩走在大西路上,梧桐树儿正在鼓芽,一枝枝蠢蠢欲动的模样,而我们,好得已经宛若多年的朋友。

翌日一早,忍不住地一睁开眼就想要见到你,我打电话去,老妈妈接的,说张先生忙了一夜,在休息。但我还是很早就去了,从电梯管理员那里拿了报纸,坐于你家门口的楼梯上等你。老妈妈开门出去买菜,见到我,一定要我到屋里坐,我怕扰了你,还是坐在楼梯上安心,直到你醒。你从门洞里歪出半张脸,从眼睛里看得到你是欣喜的,这是我希望得到的回应。换了鞋,跟在你身后进了房间,你房里竟是华贵到使我不安,那陈设与家具原简单,亦不见得很值钱,但竟是无价的,一种现代的新鲜明亮几乎是带刺激性……当时我就想:“三国时东京最繁华,刘备到孙夫人房里竟然胆怯,爱玲你的房里亦像这样的有兵气。在爱玲面前,我想说什么都像生手抱胡琴,辛苦吃力,仍道不着正字眼,丝竹之音变为金石之声。”那天,你穿宝蓝绸裤袄,戴了嫩黄边框眼镜,越显得脸儿像月亮。你给我倒茶,放了糖的,才知道你原是跟孩子一般极喜欢甜食的。此后的数日,每隔一日,我是必去的,到后来竟是止不住地天天要去了,而你也是愿意见我的。我们整夜整夜地说话,才握着手,天就快亮了。

这样,有半年光景,我们就结婚了。可是世事布下的局,谁能破了?

之后,因为时局发展,我又辗转武汉,在那里认识小周,自此背信于你。可是生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人人都要疯掉了。次年,日本无条件投降,我被划为文化汉奸被政府通缉,到温州老家避难,与秀美成婚。你来看我,要我于小周同你之间作出选择,我不愿舍去小周,更不愿失去你,我无法给出选择,你在大雨中离去。间隔没几日,我又回到上海,去你那里,我们再不像从前那般亲近,甚至我轻触你手臂时,你低吼一声,再不愿我碰你。我睡了沙发,早晨去看你,你一伏在我肩头哽咽一声“兰成”,没想到那竟是我们最后一面。我起身离去,回到温州。数月后收到你寄来的诀别信,随信附一张三十万的支票,是你的《太太万岁》和《不了情》的剧本费。

自你与我分手后,我依旧是每写一文都要寄予你,直至写成《吾妻张爱玲》后,你把我寄去的所有书信原址退回。想我是不自量力的,而你是说到做到的。“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经不喜欢我的了。这次的决心,是我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你不要再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了。”爱玲是真的不喜欢我了,那个“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的爱玲不见了。爱玲,记否我们初见时我写给你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如今看来,我终究是不能明白你的。你原是极心高气傲的,宁可重新回到尘埃之中,也不甘让我时时仰望了。之前我竟一直愚笨到想你永远是我窗前的那轮明月,我只要抬头,是时时都能仰望见你的。

上次遇见炎樱,炎樱说我们:“两个超自以为是的人,不在一起,未必是个悲剧。”我说:“爱玲一直在我心上,是爱玲不要我了。”听了这话炎樱在笑,又说:“两个人于千万人当中相遇并且性命相知的,什么大的仇恨要不爱了呢?必定是你伤她心太狠。有一次和张爱玲一起睡觉,张爱玲在梦中喊出‘兰成’二字,可见张爱玲对你,是完全倾心,没有任何条件的,哪怕你与苏青密会,被她撞个正着。还有秀美为你堕胎,是张爱玲给青芸一只金手镯让她当了换钱用。这些,虽然她心头酸楚,但也罢了,因为你在婚约上写的要给她现世安稳的。”我无语。当时炎樱是我们的证婚人,你在婚书上写道:“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我亲手在后面又加了一句“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可是没有做到的是我。

我去找你,熟悉的静安寺路,熟悉的一九二号公寓六楼六五室,矗立门前,门洞紧闭。我曾经无数次地在门洞打开后看到你可爱的脸,可是你毕竟是不在了。六三室的妇人粗声对我说六个月前你已经搬走。我想象不出那一屋的华贵随你到了哪里,那一层金黄的阳光如今移居到了哪儿,还有那随风翻飞的蓝色窗帘遗落在何处。离开的时候第一次没走楼梯,我在这昏黄的公寓楼梯间里隔着电梯的铁栅栏,一层层地降落,仿佛没有尽头,又恍惚如梦,我仿佛是横越三世来见你的,而你却不在。

想你我之间的事,仿佛是做了一场梦,你是一直清醒着的,而我……

梦醒来,我身在忘川,立在属于我的那块三生石旁,三生石上只有爱玲的名字,可是我看不到爱玲你在哪儿,原是今生今世已惘然,山河岁月空惆怅,而我,终将是要等着你的。

第9篇、爱情故事我的等待,恰逢花开

妈带着孩子去上英语课了,我一个人端坐于三月的窗前。电脑里,屠洪纲和王菲正在深情地演唱着那首缠绵的情歌《爱人》,淡淡的阳光,照在我的脸上,一切显得那么安静和美好,可是,阳光下的我,此刻却泪如雨下。

卸下了人前坚强乐观的一切伪装,我发现自己还是那么脆弱无助。刚刚爱人打来电话的时候,我还装作毫不在乎地告诉他,别惦记,我挺好。然后,又故作轻松地对他说,你还不知道我吗,我一直是承受能力最强的人啦,这点儿小伤,又算得了什么。

放下电话的时候,我的脸上还挂着那个僵硬的笑容,笑着笑着,一不小心泪流满面。

三月八日那天接孩子放学的途中,不小心踩在了一块被雪覆盖的大理石上,我摔倒了。挣扎着站起来,又挣扎着回到家走上楼,当我坐在床上脱下袜子的时候,才发现脚踝处已经肿起了一个很大的包。去医院拍片子诊断过后,我还是傻了:不但韧带严重扭伤,而且还有一块轻微的骨裂,需要固定夹板六到八周,才能下地。

回到家里,按照医生的吩咐,我把那条伤腿垫高,并直直地伸着,一直伸到僵硬得近乎麻木。我看着小腿上缠着的那些丑陋的纱布,一个人靠在枕头上发呆。爱人最近刚刚调去了外地工作,一切还刚刚开始,压力本来就很大,而且他手下还带着二十几个员工,这个时候单位肯定是离不开他的。于是,我决定瞒着他这个消息,一是不想耽误他的工作,更多的是不想让他为我分心和担心。

于是,我打电话通知了退休后在寺院里做义工的妈妈回来照顾我。妈妈一进门,看到我缠满纱布的腿,眼圈一下子就红了。我咧着嘴,冲她没心没肺地笑,告诉她,没事,一点儿都不疼,只不过是医生有点儿小题大做罢了。

可第一天的晚上,我就被疼痛折磨得睡不着觉。半夜里,我直直地伸着那条伤腿,静静地对着天花板发呆。后来可能实在是太困了,就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一小会儿,却很快地又被疼痛惊醒。就这样,我捧着腿,听着窗外的风,一丝一缕地慢慢穿过夜空,一分一秒一点一滴地数着时间,我迫切地盼着天快点儿亮,可我又不敢看表,我只怕夜晚的钟表走得太慢、夜里的时间太漫长。

第二天爱人打电话来,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和他聊些无关紧要的家常话。电话那端的他,丝毫没听出我有任何的异样,甚至还吩咐我,给他弟弟拿点钱,让他帮着给别人走个人情。

紧接着第三天,爱人手下一个员工回到了市区里,因为他的妻子刚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爱人又打来电话让我代替他去医院看望一下,并给孩子包个红包。我放下电话,很是为难。要是不去,礼节上肯定是过不去,可是,现在的我,脚不能着地,让我去医院,又怎么去得了……

第四天,是爱人的生日,可这一天,恰巧也是婆婆的生日,每年婆婆生日我们都会去陪她一起过的,可今年,我自己去不了倒无所谓,我只担心,爱人要是打电话询问,我会编不出没去给婆婆过生日的理由来。

幸亏,幸亏我一直都是个头脑冷静、思维清晰的人,以上那么多纷杂琐事,在我一点一点的应对下,居然都轻松地处理好了。当然,在电话里,我和所有的当事人都坦诚了我摔伤的事情,然后还嘱咐大家帮我保密。爱人的弟弟、员工,还有我的婆婆,他们在痛快答应的同时,对于我的隐忍和冷静,全都流露着毫不掩饰的疼惜和钦佩。

我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风平浪静地过下去,可让我没想到的是,爱人手下的那个员工,在医院陪了妻子两天后返回单位,还是忍不住把这件事告诉了爱人。

那是我摔伤后第五天的午后,就在那个不可预见的午后,爱人又一次打来了电话。当我拿起电话,他冲上来第一句话就问,是不是把脚摔伤了?我略略犹豫了一下,然后装作没事一样地笑着反问他:“哎呀是谁嘴巴那么快,把这事儿告诉你了?”

电话那端的他,明显地沉默了一下,紧接着,我就听到了他掩饰不住的哽咽声:“到底是怎么摔的呀?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却只说了这一句,就再也说不下去了。我握着话筒,几天来一直隐忍着的泪水,终于毫无忌惮流淌下来。我也说不出话来,又不想让他担心,所以只能对着话筒默默地流泪。我清楚地听到电话那端传来他压抑不住粗重的呼吸声。那一刻,我知道,我的爱人,那个一向坚毅刚强的男人,为了我,心疼了,哭了。

似乎是从那一天起,我就“遭了殃”,他每天都要打N个电话回来,而每次都是千篇一律的问候、事无巨细的关心和细细碎碎的唠叨,甚至还有语无论次的询问以及絮絮叨叨的叮嘱,也不知道他总是说这些话自己烦不烦,反正我都不用细听,就知道他在说什么。

有他这样的爱人,我一直都很满足。我也知道,有我这样的妻子,他更是满足的。在众人面前,他从不吝啬对我的夸奖,他从来都说他自己找了一个聪明、懂事、明理又能干的好妻子,这一生能够遇到我,是他最幸运也是最幸福的事情,而且,他也从来都不会忘了对众人说,这一辈子,都不会对不起老婆,永远都会对老婆好。

我想,所谓爱人,就是互相爱护、互相疼惜、互相懂得的两个人吧。

就像我,宁愿自己忍受病痛与折磨,也不愿意让他有一点担心;

就像他,平日从不愿说一句我爱你,可是却时时刻刻把我放在心头;

也像我,无论心里有多大的委屈和酸楚,在他面前,也要装作若无其事;

还像他,天不怕地不怕心坚如铁,却唯独在我受伤的时候,为我心疼为我掉眼泪;

更像我们,不管多大的风雨,也会携手共同走过,即便当我们都白发如霜,也愿意紧紧地牵着彼此的手,相偎相依,相伴到老。

听说,绿萝有着极其顽强的生命力,被称为“生命之花”。我还听说,绿萝的花语是“守望幸福”。

第10篇、爱情故事她比戴安娜聪明

我是灰姑娘,可我不稀罕仙女递上来的水晶鞋。

女友青莲,一个来自偏远农村的女孩子,上学、工作,一路走来,踏踏实实,没有任何跳板依靠,全凭了自己的朴实肯干,竟也坐到一家大公司财务副经理的位置。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先是被自己的上司欣赏,继而又被上司介绍给自己的儿子。

见面约会,他们的恋情,顺风顺水得让人嫉妒。

男友是典型的“富二代”,身上却无半点纨绔之气,婆家有别墅香车,二人也谈得来,对青莲来说,幸福已是触手可及。可一段时间的交往之后,青莲竟然选择了退缩,远离。

面对青莲的逃离,朋友们恨铁不成钢:你以为你是谁,没有水晶鞋,你就是一灰头土脸的灰姑娘。

我是灰姑娘,可我不稀罕仙女递上来的水晶鞋。听朋友们七嘴八舌把矛头全指向自己,青莲并不恼。青莲不嫁的理由很简单,她不想做那个穿上水晶鞋跳舞的灰姑娘。她是一棵来自乡野的树,喜欢自由自在地呼吸成长,而不是被养进一个豪华的温室里。那个家,真的很好。可在那份从一开始就充满了不对等的婚姻里,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把希望寄托,唯独她不能。那份婚姻,没有给她的自由个性留下任何空隙。嫁进去,她就得学会化妆、应酬,就必须接受那份于她完全陌生的贵妇人的生活,甚至要忍痛与过去告别。那样的豪华生活于来自乡间的她,无异于桎梏,她不喜欢,便拒绝。

凡事都讲求效益的今天,婚姻已不单纯地担负着男欢女爱的重任,它还可以是幸福的跳板。为了这个跳板,多少女孩子甚至可以毫不犹豫地避开爱情本身。青莲的选择,让人多少有些不能理解,细想,又不免为她的明智而欣慰。

灰姑娘穿上仙女的水晶鞋,城堡、王子、美满人生,一下子全在眼前。一则童话里的故事,流传了一代又一代,经久不衰,也不过是为不劳而获找一个美丽的借口。童话只能是童话,童话与现实常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现实里也有灰姑娘嫁王子的故事上演,却差不多皆以悲剧收场。漂亮聪明的平民姑娘戴安娜遇上了查尔斯,风风光光的王室生活背后却是苦不堪言的混乱与无助,最终也只能是香消玉殒徒留一声叹息。多少苦拼苦打从底层奋斗起来的女星一朝嫁入豪门以期一劳永逸,豪门里的幸福却那样迅急不可挽留。前一夜的恩爱,一转眼就变成双方对掐的伤。台湾女星贾静雯与前夫的夺子大战至今没有落下帷幕,那一捧伤心泪不知何时流到尽头。

我不是戴安娜,我比戴安娜明智。青莲就是青莲,她一点也不羡慕曾经笼罩在戴安娜头顶的光环。哪个灰姑娘,不曾做过水晶鞋的梦?平民姑娘戴安娜穿上了璀璨夺目的水晶鞋,却不幸把自己弄碎了。等待仙女出现,莫如自己努力去打造一双。

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然,爱情与婚姻,终究不是一回事。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只要彼此相爱就足够;婚姻却是两个大家族的结合,终要面对两大家族之间种种的较量对决。爱情可以不论出身,婚姻最好还是门当户对。灰姑娘嫁王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终究只是童话里的事。声言比戴安娜理智的女子,拒绝嫁入豪门,在很多人眼里可能冒着傻气,但她遵从自己的内心,坦坦荡荡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这份清醒与勇气,恰是时下很多女孩子缺少的。

第11篇、爱情故事秋秋的那个晚上

秋秋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嗯,至少在我眼里是这样的。

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就已经看惯了社会上的人情冷暖、悲欢离合。

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漂亮姐姐嫁作人妇,过上了粗糙的生活。为柴米油盐的事情发愁,为鸡毛蒜皮的事情争吵。为无足轻重的事情痛心棘手,为无关紧要的事情强颜欢笑。

她看到皱纹无情的爬上了她们的眼角。她看到岁月扭曲了她们的妖娆。

仿佛就是一个转身的距离,她们就换做了一种自己完全不认识的面孔。

她们结婚了,男人都是一些很粗鲁的模样,抽烟,喝酒,经常会因言语的不合和别人大打出手。

可是她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容忍着,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

烟火缭绕中,她的青葱见水就长,很快,她就出落成一个大姑娘。

我眼睁睁的看她一点点长高,长成一个成熟女孩的模样。

她开始为每月的那几天而苦恼啦,她开始为胸衣的尺寸而开始发愁。

她学会了温文尔雅的微笑,学会了慢条斯理的吃饭。

她开始观察身边的男人,高挑的,瘦小的,平庸的,抑或是那些自己无法触及的男人。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她真的长大了。

很快,她独立了,学会了自己赚钱,买自己喜欢的衣服,出入一些公共场合,结交一些自己喜欢的男人。

嗯,对,就是男人。

从这里我好像看到了她的病态,她对自己的信心总是若有若无,伤心的时候甚至连说话都是有气无力。

苦闷的时候,她学会了喝酒,学会了在烟圈里吐出自己的心事,看它在空气里稀释成淡蓝的烟雾。

她看到形形色色的男人从她身旁经过,长着不一样的脸庞,笑出不一样的韵味。

我想她真的开始有一点累了。

很快,她便开始勾搭上了那一些形形色色男人,画出不一样的妆容,笑出不一样的韵味。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幸福的。

夜晚的神秘总是无法抵挡,就像一个累极了的人离不开睡眠一样。在深夜里的时候,她感觉自己像一条溺水的鱼,无法呼吸。

在喝干一瓶浏阳河之后,我看到她眼角飞出了浅浅的泪。

她开始喜欢上了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会浅浅的笑,但却意味深长。

他的眉眼里有着令人无法拒绝的魅力,一下了就把实实在在的融化在了他的怀里。

我想着刚开始这个男人是有些抗拒心理的。他结过婚了,并且有自己的孩子。他完全不需要从别人的影子里去找寻自己的寄托。

可是,事情并没有一个轨道,有迹可循。

当她喝醉酒后,对他的耳朵轻轻吹气的时候,他感觉到了自己内心的战栗。

当她独自离开躺在公园长椅上晒月光的时候,他听到了心底感情的呼喊。

当她泪流满面却一言不发任发丝模糊脸庞的时候,他心底的坚冰正在被一点点凿碎。

当她不小心和他拥倒在藤沙发的沙发,他感觉身体里的欲望正在自己内心一遍遍疯狂的叫嚣。

都说女人的眼泪很廉价,但是女孩子的眼泪却珍贵上了百倍。

她用自己的眼泪完完全全颠覆了那个男人。

他轻轻的把她抱起来,轻轻的放在面对窗子的那张大床上。

他并不觉得自己有错,因为他并不觉爱情是一种错误。

第12篇、爱情故事丘吉尔情陷三角恋:那个痴情的女人跳崖了

丘吉尔这位带领英国取得二战胜利的民族英雄曾在政坛上呼风唤雨,而他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婚姻也是非常美满幸福,他与妻子克莱门蒂娜相伴近六十年,伉俪情深。可是,英国历史作家迈克尔·谢尔顿在查阅牛津博德莱安图书馆的阿斯奎斯家族档案时,却发现了一段丘吉尔年轻时代鲜为人知的三角恋。这段隐秘的历史颠覆了丘吉尔的高大形象,原来英雄也曾为了政治目的利用过一个少女真挚纯真的感情。

初恋受挫,追名逐利

丘吉尔出生于英国的一个贵族家庭。父亲伦道夫·丘吉尔勋爵是保守党“樱草会”的创办人,曾担任过内阁中仅次于首相的财政大臣。母亲珍妮·杰罗姆是美国百万富翁、《纽约时报》股东之一的伦纳德·杰罗姆的女儿。但出生在富贵之家的丘吉尔童年时代过得并不快乐,父母忙于交际,各自在外都有情人,很少顾及到儿女。风流貌美的母亲更是在外面拥有众多情人,其中还包括日后的英国国王,当时仍是“威尔士亲王”的爱德华八世。妻子的不忠行为让伦道夫震怒,他也开始和美女格拉迪斯·格雷发生了婚外情。二人离婚后,丘吉尔的母亲珍妮再婚,第二任夫君甚至比丘吉尔还要小。

在混乱家庭中长大的丘吉尔性情顽劣,成绩不佳,伦道夫无奈之下将这个不争气的儿子送进了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军校毕业后的丘吉尔成了《每日纪事报》的一名随军记者。1896年9月,丘吉尔随部队调往印度。不久他与年龄相仿的帕米拉·普罗登相遇并一见倾心。然而这时丘吉尔的父亲伦道夫勋爵已经去世,母亲也已另嫁,在帕米拉父亲的眼中,丘吉尔这个不名一文的随军小记者就是个“穷光蛋”。两年后,帕米拉嫁给了当时印度总督的儿子利顿伯爵维克多。

初恋失败的刺激和饱经沧桑的经历让丘吉尔变得理性和冷静。他抛弃了对人生和情爱的幻想,决定干出一番事业,改变命运。通过越狱事件而闻名全国的他决定抓住机会,踏入政坛。1900年10月,代表英国保守党参选的丘吉尔顺利当选议员,从此开始了长达六十一年的政治生涯。

然而进丘吉尔入政坛后并不顺利,他公开表示反对首相的贸易壁垒政策,这导致他与保守党彻底决裂,1905年1月被保守党取消了党员资格。丘吉尔转而站到反对党的队伍中。

1907年4月的一个周末,丘吉尔参加了一个社会名流的派对,在得知场中被众多男士追捧的冷艳女孩是未来首相的爱女维奥莱特后,他感觉改变命运的机会来了。

当时的丘吉尔刚刚30岁出头,受母亲的遗传,生得风流倜傥,而又成熟干练,他不屑于像其他人那样厚着脸皮谄媚奉迎,他决定采取漠视她的方法引起她的注意,果然收到了奇效,赢得了芳心。

移情别恋,爱情棋子

丘吉尔就这样进入了维奥莱特的生活,也慢慢走进了少女情窦初开的内心。维奥莱特发现,丘吉尔与自己所结识的任何男子都不同,他不会奴颜婢膝地曲意奉迎她,也很少对她说些甜言蜜语的恭维话。他的男子气概、翩翩风度以及不俗的谈吐都让维奥莱特深深地为之着迷。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两个人开始频繁幽会。爱女的一举一动自然逃不过阿斯奎斯的眼睛,他派人对丘吉尔的背景做了仔细调查,结果发现他不仅出身高贵,而且能力出众,是个理想的女婿人选。于是,便放下心来,默许了女儿的选择。

1908年,坎贝尔的身体彻底垮了。四月他递交了辞呈,国王立刻派人招唤阿斯奎斯,任命他为新一届首相。

虽然丘吉尔在维奥莱特面前从来没有提过请她父亲提携的话,但沉浸在爱河里的少女主动向父亲提出了要求:“你应该重用温斯顿。”向来疼爱女儿的阿斯奎斯满口应允:“你无须担心温斯顿的前途,他将得到重用,被安排到关键职位上。”随即丘吉尔被任命为英国商业大臣,号称世界第一强国最年轻的内阁成员,真可谓志得意满,风光无限。

助丘吉尔取得了事业上的成功,维奥莱特满心以为,接下来他就该向自己求婚了。8月,维奥莱特与父母去苏格兰克鲁顿湾度假,她邀请丘吉尔到他们租住的城堡共度一段时光,言辞间充满了暗示。令女孩心花怒放的是,丘吉尔很爽快地接受了她的邀请。这在维奥莱特看来,就意味着丘吉尔答应了将向她求婚,她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心上人的到来。可是,单纯的女孩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的白马王子此时已经移情别恋了。

就在阿斯奎斯当上首相的一个月前,丘吉尔在一次晚宴上结识了苏格兰艾尔利伯爵的外孙女,时年22岁的克莱门蒂娜。第一眼看到克莱门蒂娜,丘吉尔的心头就禁不住为之一震。这位成熟妩媚的贵族之女浑身环绕着一股神秘气息,眉眼间竟像极了丘吉尔的初恋情人帕米拉。丘吉尔怀着复杂的心情走上前向克莱门蒂娜邀舞,克莱门蒂娜答应了。

那天晚上,两人跳了一支又一支舞,相比心思单纯而稚气未脱的维奥莱特,克莱门蒂娜散发出的性感魅力令丘吉尔神魂颠倒。而丘吉尔的诙谐幽默和不俗谈吐也深深吸引了克莱门蒂娜。

虽然对克莱门蒂娜一见倾心,但丘吉尔明白自己的事业还要仰仗维奥莱特的父亲,所以他一边与克莱门蒂娜交往着,一边仍然频繁出入于阿斯奎斯的庄园,游走于两个女人之间。

好在丘吉尔没有等待多久,仅仅一个月后,他就成功进入了内阁,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此时的丘吉尔意识到,必须结束这场危险的三角游戏了。他要在两个女人间作出抉择。

几经衡量,丘吉尔心中的天平偏向了克莱门蒂娜。虽然她家道中落,无法像维奥莱特那样在事业上助自己一臂之力,但是,她是继帕米拉之后,唯一令丘吉尔真正心动的女人。自负的丘吉尔认为,现在自己已经进入了内阁,将来完全可以靠自己的能力有所作为,用不着把一生的幸福都交付进去。

就在承诺与维奥莱特见面的日期前一周,即1908年8月10日,丘吉尔邀请克莱门蒂娜到他表哥马尔伯勒公爵的家——布莱尼姆宫游玩。在那里,丘吉尔鼓足勇气向克莱门蒂娜求婚,让他欣喜若狂的是,女孩很痛快就答应了。丘吉尔大喜过望,当场商定订婚仪式于8月15日举行。因为丘吉尔10月就要前往伦敦赴任,只有9月中旬有时间操办婚礼,婚礼过后还有两个星期可供度蜜月。

跳崖问情,遗恨绵绵

此时,维奥莱特仍在痴心地等着丘吉尔前来和自己相会。不料人没等到,送上门来的是一张便条,说丘吉尔已经同别人订婚,所以“不得不延迟苏格兰之旅”。

维奥莱特无法相信这样的事实,她想不明白,丘吉尔不是一直都很欣赏迷恋她的吗?怎么突然冒出一个女人来横刀夺爱呢?她不愿相信是丘吉尔花心,一心认为是那个叫克莱门蒂娜的女人用了狐媚的手段迷惑了丘吉尔。

阿斯奎斯得知丘吉尔订婚的消息很为女儿担心,想与她单独谈谈这件事,可要强的维奥莱特努力控制着内心排山倒海般的悲痛,装作不在意地对父亲说,她与丘吉尔只是最好的朋友,并表示“为温斯顿的选择感到高兴”。阿斯奎斯只得忧心忡忡地作罢。

丘吉尔很清楚维奥莱特对自己的感情,寄出便条后,他内心也颇为不安。订婚仪式结束后,8月24日丘吉尔赶到克鲁顿湾去见维奥莱特。

一见到丘吉尔,维奥莱特勉强支撑起的伪装瞬间瓦解了,她泣不成声地质问丘吉尔怎么可以背叛他们的爱情。丘吉尔很无辜地表示,自己只当她是红颜知己,从来没有把他们之间的感情当作爱情。维奥莱特这才意识到,与丘吉尔交往这么久,他从来没有对自己说过一个“爱”字。丘吉尔尽量温和地安抚她,对无法与她牵手一生表示遗憾。

两人谈了数小时之久,最后,丘吉尔不顾维奥莱特的苦苦挽留,决然离去。此后,维奥莱特的继母玛格特注意到,这个原本无忧无虑的女孩变得“完全没有神采……后来又情绪激动”。

维奥莱特拒绝参加丘吉尔的婚礼,而是选择躲在度假城堡里默默流泪。可是各种关于这对新人的消息仍然不断地传到她耳中。全国主流媒体都对商业大臣与伯爵孙女喜结良缘的消息作了详细报道,而这些报道都无异于向这个悲痛的女孩伤口上撒盐,将她一点点推上崩溃的边缘。

9月19日是首相全家会客的日子,维奥莱特却手拿一本书离开了城堡,说要去悬崖边的小路上散散步。可是直到天色渐暗,维奥莱特也没有回来。于是,佣人们打着灯笼和众宾客一起沿着海岸到处寻找,附近的村民们闻讯,也都加入到搜寻的队伍中来。

搜寻一直进行到午夜,就在阿斯奎斯对爱女生还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消息传来:意识不清的维奥莱特在一处悬崖下被找到了!万幸的是,她并未受伤,在医生的治疗下慢慢恢复了神志。

苏醒后的维奥莱特平静地告诉众人:她在散步时摔了一跤,脑袋磕到礁石晕了过去。可是发现她的人告诉阿斯奎斯,女孩倒下的地方是片草地,头部也没有受伤迹象。

次日,媒体记者闻讯蜂拥赶来,他们像猎狗一样四处打探首相千金坠崖的内幕信息。接着,英伦三岛的主流报纸齐刷刷地刊出颇具震撼力的大标题《首相千金失踪!》《阿斯奎斯小姐有难!》。

不过阿斯奎斯做了周密安排,媒体们并没有挖到他们想要的答案,关于这场意外的来龙去脉,公众议论纷纷,始终没有定论。直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英国历史作家迈克尔·谢尔顿通过查阅牛津博德莱安图书馆的阿斯奎斯家族档案才破解了这尘封了一百年的谜团。迈克尔语出惊人地指出,导致这一悲剧的男主角,便是后来成为英国首相的温斯顿·丘吉尔。而对于维奥莱特的“为情自杀”,迈克尔·谢尔顿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维奥莱特并未真正跳崖自杀。在抛弃自己的丘吉尔携新婚妻子克莱门蒂娜前往意大利欢度蜜月时,情感上极度受伤的她,打算用这样一种方式来发出绝望的呐喊,以引起公众的关注与同情。而根据档案记述,维奥莱特的继母玛格特也曾提出过这种猜测。

然而,不管是真自杀也好,假自杀也罢,维奥莱特的极端做法并没有挽回丘吉尔的心。他甚至连一个慰问的电报也没有。维奥莱特被激怒了。一个月后,当听说丘吉尔要在苏格兰东部港口城市敦提参加会议时,她突然声称要前往出席,“代表”丘吉尔讲话。为防止事情闹大,老阿斯奎斯不得不出手干预,在电报中以罕见的严厉口吻警告爱女:出于政治原因,立刻停止这疯狂的设想。

父亲的强硬迫使维奥莱特退缩了。情知惹出麻烦的丘吉尔也行动起来,试图让维奥莱特和克莱门蒂娜彼此产生好感。为此,维奥莱特回到伦敦时,丘吉尔专门为她设宴接风。

在后来的记述中,维奥莱特表示,自己对情敌“没什么印象”。当克莱门蒂娜去洗手间,只剩下维奥莱特和丘吉尔两人时,丘吉尔有些窘迫地解释道,他的新婚妻子“内涵比外表更丰富”,维奥莱特则一语双关地淡淡答道:“她看上去还是挺顺眼的”——暗指克莱门蒂娜是“花瓶”。

此后,丘吉尔的政坛之路越走越顺,分别以军需大臣和英国首相身份,帮助自己的国家打赢了两场世界大战;至于他和两名女性间的情感纠葛,则被小心翼翼地掩盖了。维奥莱特即便在自传《我眼中的丘吉尔》里,对“跳崖事件”也依然只字未提,公众以为她只是伟人的红颜知己。

不过,历史作家迈克尔通过仔细发掘该回忆录的细节,还是从字里行间读出了维奥莱特对丘吉尔的一片痴情——她在书中提到,当丘吉尔在她身旁时,整个人“像被符咒镇住似的”;当见不到他时,她又会感到“极度空虚”。

而幸运得到丘吉尔的克莱门蒂娜,婚后生活也并非公众看到的那般尽善尽美。丘吉尔一直和帕米拉保持着朋友关系,还把自己的文集赠送给她。直到去世前四年,他仍然在表达自己的感情,写信对帕米拉说:“再次看到你的笔迹,真是令我十分高兴。”1930年代中期,克莱门蒂娜负气离家出走去了美国,与她的一个保镖、英俊的单身中年男子菲利普一起在美国生活了两年。

后来,丘吉尔终于唤醒了国人对纳粹的警觉,在当选为海军大臣后,他的政治前途开始一片光明。克莱门蒂娜这才抛弃那段婚外情回到家里,协助丘吉尔登上英国首相的宝座。

三个女人中,真正对丘吉尔用情最深、痴情至死的恐怕只有维奥莱特了。在被丘吉尔抛弃七年后,1915年11月30日,维奥莱特终于披上了婚纱,与她牵手的男人是板球运动员出身的自由党政客莫里斯·博汉·卡特。令人玩味的是,这一天恰恰是丘吉尔的生日,她举行婚礼的教堂,同样正是七年前丘吉尔迎娶克莱门蒂娜的那座。或许,这个痴情的女子想通过这种方式来纪念自己那段真心付出的感情和那个她永远无法忘怀的男子。

第13篇、爱情故事瓶中爱

每天上班等车的街边,不知什么时候开了一家修鞋的小店,不大,六平米左右的样子。店主是一对中年夫妻,男人纯朴憨厚,说话时,脸上是谦恭讨好的表情。女人灵巧勤快,看着过往行人的脚下,招揽生意。

小店说不上干净,杂七杂八的零碎东西堆了一地,还有一些要修的鞋,装在塑料袋里,挂得墙上到处都是,显得很凌乱,很拥挤。倒是旁边一个小方几上,一个细颈的玻璃花瓶,瓶颈处系着淡黄色的蝴蝶结,在阳光下显得玲珑剔透、雍容华贵,是修鞋店里最耀眼的风景。

瓶子里的水装到三分之二处,插着一枝亭亭玉立的红玫瑰,在又小又暗的鞋店里,显得明艳照人,招惹得过往路人不停地侧目,看不出这个乡下进城打工的男人,竟然有这样诗情画意的浪漫情怀。

女人把脸贴在丝绒一般柔软的玫瑰上,深深地嗅了一口,然后娇嗔地问男人,你刚才不是说上厕所吗?说吧,花了多少钱买的这枝玫瑰?男人吭哧了半天才说,前几天,旁边那家饭店开业,人家送了很多花篮,我瞅着都残了,想是他们也不会介意,所以在上面摘下一枝拿回来。女人的声音陡然增高了八度,你编吧!进了城,没有学好,倒学会撒谎了。女人的语气很凌锐,但脸上的线条却很柔和,很显然,她只是嘴上生气了,心里却没有生气。她不转眼地看着男人,等他的答案。

男人磨蹭了半天,小声唧哝,人家都说今天是情人节,所以我花了10元钱买了这枝花送给你。女人笑了,用手指戳男人的额头,你呀,进了城,没有学好,倒学会乱花钱了。我们要把所有的钱都集攒起来,回乡下盖楼房。男人红着脸,不好意思地笑了,不就一枝花儿吗?影响不了你盖楼房,你闻闻,挺香的。

我猛然想起,今天是西方的情人节,都市里流行的爱情节,每日行色匆匆,居然忘记了。

鞋店里玻璃花瓶中的花儿常换,有时候是一束三色堇,公园里到处都有栽种的很普通的花儿。有时候是一束火红的鸡冠花,都是名不见经传的那种。有时候,是几片不知哪里采来的叫不上名字的嫩叶。有一次,我甚至看到花瓶里插的是一株碧绿清香的芹菜,不由得感叹,真能别出心裁,是为了招揽顾客吗?

春天,修鞋店的男人,会给花瓶里换上甜香如蜜的槐树花,一串串,白色的,粉色的,像小灯笼一样。夏天,男人会给花瓶里换上粉红色的合欢花,叶子像含羞草一样,到了夜晚就会卷起来。秋天,修鞋店的男人会给花瓶里换上白色或黄色的小雏菊,一朵一朵,仰起小小的脸儿。

我认定女人是个爱花儿的人,每次路过街口的修鞋店,都忍不住往里瞅上几眼,看看花瓶里又换了什么花儿,看看男人受到女人抢白后的憨厚和不知所措,看看女人娇柔甜蜜笑得弯弯的眼。

转眼,冬天来了,街边的草枯了,花儿谢了,北方的冬天,到处光秃秃灰蒙蒙的一片。路过街口的小修鞋店,特意往里瞅了几眼,花瓶里居然插了一根颜色鲜亮的胡萝卜,我忍俊不禁,真亏这个乡下男人想得出,蛮有创意的。

那天,我忽然心血来潮去海边钓鱼,海风很大,嗖嗖地往脖子里直灌,平常的那些钓友一个都没来,唯有海边那片湿地芦花,被风吹得刷刷响,摇曳生姿。

等了十来分钟也不见鱼上钩,却看见一个人在湿地那边采芦花,怀里大大的一抱犹不满足,还在往里走,我放下钓竿大喊,危险!他似乎没有听到,还在继续往里走。我跑过去阻止他,一看那人,居然是街口修鞋店里的男人,我认得他,但他未必认得我。

我说,海边的冰只是冻了薄薄一层,看着结实,实际未必,你不要命了,一直往里走?

男人愣住了,嗫嚅着说,我只是想采几棵好看的芦花。我讥讽他,花瓶里的花儿变着花样更新,因为女人喜欢花儿,你连命都不要了?男人脸上讪讪的,笑容凝住了。他说,不是你想的样子,她命苦,生来就是个色盲,在她的眼睛里,这个世界是单调的。她不知道玫瑰是红色的,她也不知道树叶是绿色的。她看不见季节的变换,我只能让她用心来感受一下季节的味道。

我半天无语,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爱是生长在瓶子里的,无关浪漫,瓶子里有春夏秋冬季节的变换,瓶子里有质朴无华爱的语言,有心能够感受到的暖意融融的爱。

第14篇、爱情故事你是我的人间四月天,林徽因与金岳霖恋歌

金岳霖是中国现代哲学和逻辑学的开山祖师式人物,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特别是他单恋建筑学家、诗人林徽因而终生未娶,成了当代文坛上一段流传至今的爱情佳话。金岳霖与林徽因相识二十几载,却默默守望了她一生。直到他过世,后人在整理他的遗物时,才发现金岳霖与林徽因一些不为人知的书信,这些从未公诸于众的信件展现了两人深厚的情感世界,而金岳霖所有的坚持只缘于对一个女人无法释怀的情感……

爱在莲花初放时

1931年的一天,金岳霖在徐志摩的带领下,敲响了北平总布胡同一家的朱红色大门。来前,徐志摩已向金岳霖透露,准备介绍一位才貌双全的佳人给金岳霖认识。

大门吱呀开启,一位面容清秀的短发女子,如一缕带着浅淡幽香的莲花,她就是林徽因。尽管早就耳熟能详,但初次相见,金岳霖还是为其美貌气质震惊,两人在林徽因带引下步入室内。那时林徽因很活跃,和丈夫梁思成在自家客厅里举办沙龙。林徽因一卷书,一炷香,一袭白裙,沐浴在阳光下,被一群文人围绕其中,任何男子见了此景,恐也难逃动心,而金岳霖更是不可抑制地爱上了林徽因。

那几天,他时时地对月空叹,引起秦丽莲的留心。面对金岳霖的情绪的瞬间反差,女人天生的第六感告诉她,她和他的生活就要风起云涌了。秦丽莲默默地收拾行李。金岳霖见状,本想安抚她几句。秦丽莲却先开口,“我已经知道,你再也没办法和我在一起了。”一句话说得金岳霖语塞。秦丽莲知道情之于人,无法自控。恋上一个嫁与人妇的女子,他的内心是为更凄惶。秦丽莲带着女儿回了美国,再也没回来。

为了能每天都见到林徽因,金岳霖搬到了总布胡同3号,与梁家相邻。除了每周雷打不动的梁家沙龙之外,金岳霖和老朋友们聚会时,梁氏夫妇也会欣然前往。他们文化背景相同,志趣相投,交情也越来越深。

林徽因有孕在身,梁思成又经常外出考察,金岳霖对林徽因理所当然地担起照顾任务。他每天早上亲自做好面包,给林徽因送去,然后两人一起喝茶聊天。徐志摩因飞机失事去世,金岳霖与林徽因聊得更多的是徐志摩,和对诗人的思念与哀悼,共同的话题加深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夏季的一天,他们又提起徐志摩,林徽因悲伤而落泪,金岳霖马上用手帕替她擦拭。林徽因接手帕时,两只手不小心碰到了一起。金岳霖忍不住抓住林徽因的手不肯放开。林徽因这个平时干脆利落的女子,脸颊瞬间羞得通红。

这么久的交往,林徽因其实也对博学的金岳霖有了好感,而且对他的人品更是钦佩和敬爱。奈何她已罗敷有夫,只得将这份爱慕胎死腹中。金岳霖却迷醉了,今见此情此景,压抑在他心头的情感如洪水般汹涌而出:“我已爱慕你多时,不知你是否明白?”林徽因的身体微微一颤,她如此灵性又怎会不知?片刻之后,林徽因猛然抽出手,对金岳霖说,“我要好好考虑一下。”金岳霖默默点点头。

第二天早上,金岳霖的面包照旧送到林徽因的桌前,只是人却没到。林徽因在面包下,发现了一封信,那是金岳霖写的一首情意绵绵的短诗。虽不及徐志摩来得狂放浓烈,但字字真情流露,林徽因怦然心动。一连几天,金岳霖都没到梁府,但他的信却一天比一天激情。

林徽因失眠了,金岳霖的日子也不好过。他每天既想去探望林徽因,又怕惊扰了她。只能在屋里像只陀螺般打转,以前那个遇事沉稳的男人不见了,只有一个为情所困不知所措的情痴。一次,他一只脚已迈入梁家后门,听到林徽因说话的声音,又退缩了。他继续在默默中等待,她会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裁决?

此情可待成追忆

金岳霖的避而不见,让林徽因既感庆幸,又有失落。她认真反思,自己的内心究竟怎样。在这样的矛盾中,她终于等回了从河北考察古建筑回来的丈夫梁思成。

这晚,她对梁思成说,“思成,我痛苦极了,我现在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怎么办才好。”她的语气一点也不像一个妻子对丈夫,反倒像遇到情感问题的小妹妹,在无助地请哥哥拿主意。听到事情来龙去脉,梁思成内心有种无法形容的痛苦。梁思成想了一夜,反复把三个人放在天平上衡量。他觉得尽管自己在文学艺术各方面有一定的修养,但缺少金岳霖那哲学家的头脑。林徽因到底跟谁在一起才能更加幸福?

他对说林徽因,“徽因,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金岳霖,我祝愿你们永远幸福。”梁思成的大度,让林徽因感动得泪水涟涟。林徽因在梁思成出门后,才慢慢地踱步来到金岳霖的家。才几日不见,金岳霖竟像换了个人,过去整洁的他,胡子拉碴,眼圈晕黑。看得林徽因一阵阵心疼。

正在发呆的金岳霖突然见到林徽因,一阵大喜,忙上前去,原本想一把抓过她的手,可那手只停在了半空,因他看到她眼角还有未干的泪痕。

林徽因向金岳霖转述了梁思成的原话,金岳霖听后半天无语。梁思成这样尊重妻子的选择,希望她幸福。他不能用自私伤害一个如此爱林徽因的男人,那样即便他与林徽因在一起也不会快乐,而只能在对梁思成的内疚中度过余生。按捺着内心的波涛,金岳霖故作镇定地说,“思成能这样说,可见他真爱你,我不能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退出。”林徽因呆坐半晌后,失落地离开了金家。

自从明白金岳霖的心意,林徽因再也没有和梁思成谈过此事。金岳霖怕梁思成感到尴尬,不能辜负了他的信任和好意,反倒如往常般与他们勤于走动。再看林徽因,他尽量压抑内心的情感,将她视为小自己9岁的妹妹。林徽因要尊重丈夫这个坦荡君子,表现出来的气量和气度,也不能再纠结下去。他们三人没有芥蒂,竟然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不让情感恣意泛滥。

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梁思成与林徽因离开北平出去避难。与金岳霖一度失去了联系,这让林徽因整日如坐针毡。金岳霖也像是失去了魂魄。在外面颠沛流漓的生活和艰苦的物质条件,使林徽因的肺病复发。她的健康被严重地损坏了,经常发烧卧床不起。在病魔的蹂躏下,已经不复当年那个风华绝代的女子。

第15篇、爱情故事纠结的恋情

周新和小霞在省城一家软件公司工作,他们相恋整整三年了。周新二十六岁,小霞二十四岁,两人年龄已不小,因此,打算在国庆节办理婚事。

结婚前,他们要先回老家看看父母。

周新的父母家在鲁北一个小县城,爸爸是教师,妈妈是工人,就周新一个独生儿子,家庭条件尚好。周新刚开始和小霞相好的时候,在一个双休日,就带着小霞来到了家里。

小霞很漂亮,高挑的个子,白净的脸,大眼睛,长发飘逸,很可爱。周新父母一看就非常满意,老两口私下里啧啧称赞儿子有眼力,找了这么个好媳妇。二话没说,当场给了小霞一万元钱见面礼,并说到了结婚的时候,再给她买车、买房,把婚事办得体体面面、热热闹闹的。

第一次到未来公婆家里就得到了如此高的礼遇,小霞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她认为,自己跟对周新了,这是难得的缘分,她要倍加珍惜。从此以后,小霞对周新更加恩爱体贴、关怀备至,三年来,他俩柔情蜜意、如胶似漆、难舍难离。

小霞家在农村,父母都是农民。小霞有个妹妹比她小三岁,高中没毕业就去南方打工去了。小霞从小学、中学到大学毕业,都是靠父母种地的微薄收入供出来的,她深深感受到父母供她上学不容易,大学毕业时家里还欠着两万元的债,今年刚刚把债还清。虽然同周新谈恋爱三年了,可是她一直瞒着父母。小霞大学毕业后,在省城一家软件公司就了业,有了理想的工作,工资也不低,父母都很高兴。父母认为,她也不小了,总该找个男朋友了。因此每次她回家,父母总是盼望她能带回男朋友让他们瞧瞧。然而,小霞总是独自回去,父母就经常催促她快找个男朋友。于是,小霞决定在结婚前带着周新回一趟老家。

从省城到小霞的老家有两百多里路,他俩坐了一个上午的车来到了小霞老家的村庄,到了小霞的家里。农村毕竟是农村,虽然比过去好了,但比起繁华的城市就差远了。尤其是小霞的家境比起在县城的周新的家差距也很大。周新站在院子里,观望着这个破落的农家院,又到屋子里看看陈旧的住舍,里面空荡荡的,根本没有什么现代化的影子。他听小霞对他说过,为了供她上学,家里日子过得很紧巴,唯一有的就是一个老式的小彩电。看着看着,周新心里有一股酸酸的感觉。

为了迎接未来女婿的到来,小霞的父母早就把院子、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

小霞的父亲叫陈其来,六十多岁了,背有点驼,满脸黝黑,胡子拉碴,看上去像七十多岁了一样。母亲叫王秀兰,还不到五十岁,头发灰白,皱纹布满了脸颊,看上去像六十多岁的人了。在两老的身上布满了农村生活的劳累和艰辛。

周新自幼在优越的家庭环境里生活,长得挺拔帅气,书生气十足,小霞的父母见了感到由衷地高兴。小霞的母亲吩咐小霞和她爸爸快去赶集买菜,她要做一桌好吃的饭菜招待这个如意的女婿。

陈其来驾驶三轮车带着女儿小霞买菜去了。家里只有周新和小霞的妈妈,两人在屋里开始热情地闲聊起来。

小霞的妈妈又端水又送茶,还特意给周新泡了一碗桃酥,并亲自端到了他的跟前说:“我没有文化,不知道咋称呼你?”周新笑着说:“我叫周新,就喊我小周好了。”

周新连忙伸手接过小霞妈妈端来的桃酥,就在这一时刻,小霞的母亲猛的一愣,满是喜气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阴沉起来,似乎发现了什么异常。周新只顾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接那碗桃酥,丝毫没有注意到她神情的变化。

小霞的母亲抬起头凝视着周新的脸庞……

就在刚才周新伸手接碗的时候,手臂上那块童年时期留下的牙痕露了出来,被小霞的妈妈看到了,像荆棘一下子刺痛了她。

她盯视着周新的脸,看了又看,犹豫不定,她不敢断然确定这是真的,她用那粗糙的手指在周新手臂那牙痕上轻轻抚摸着,看看那牙痕,又端详一下脸庞,心里七上八下,结结巴巴地问了起来:“你家在什么地方?”

周新端着那碗桃酥站立在小霞妈妈跟前,像接受安检一样,很不舒服地应付着她的盘问。

“我老家是宁津的。”周新很流利地回答她。

“是宁津?是大郭乡小周村?”小霞的母亲紧追着问道。

“不是,我家是县城的。”周新很果断地回答。

“你爸爸是叫……”她两眼瞪得很大,直盯着周新。

“我爸爸叫周风明,妈妈叫胡元喜。”周新回答得很干脆,接着把手里端着的那碗桃酥放在了靠墙边的一个破旧的方桌上。

小霞的母亲顿时呆傻了,她像疯了一样抓住周新的双臂,泪水像下雨般滴落下来。

“是周风明、胡元喜,你家不是县城,是小周村。”她提高了嗓门简直是吼叫起来。

周新有些诧异地看着她,说:“以前是在小周村,后来我爸爸调到县一中工作了,我们家就搬到县城了,大约去了十多年了。”说道这里,他惊讶地望着小霞的妈妈说:“阿姨,你怎么知道我家是小周村?你认识我爸爸妈妈吗?”

小霞的妈妈完全确认了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

这时,她像一只失控的狮子一样,双手抱住周新的腰,泪水纵横,猛地抬头在他的脸上亲吻了一下,弄得周新的脸上泪痕斑斑。

“柱子,我的柱子,我想念了二十多年的儿子啊!我终于见到我的儿子了。”小霞的妈妈大声哭喊着,使劲抱住周新不松手。

周新被她搞蒙了,他以为小霞的母亲神经有问题,是不是犯病了?恰巧这时小霞和她爸爸赶集买菜回来了。他们看到小霞的妈妈抱住周新哭哭闹闹感到意外,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会儿就这样了呢。

小霞的母亲依然抱住周新不放松,嘴里不停地哭喊着:“柱子,柱子,我的儿子!”这使小霞也感到吃惊。只有小霞的父亲神情自若,他上前把小霞母亲的双手松开,把周新拉到一边的木凳上坐下,又给小霞的母亲倒了一杯水,一家人都围坐在一起,听他讲起了母亲那坎坷的身世。

原来,周新的爸爸是小霞妈妈的前夫。当时,周新的爸爸周风明在当地老家的小学当教师,并同小霞的妈妈王秀兰结婚,第二年生了儿子周新,妈妈给他起乳名叫柱子,农村人都盼望孩子健康,像柱子一样健壮。就在此期间,学校后勤雇佣的一个女工胡元喜和周风明有了暧昧关系,两人经常约会。胡元喜说她已怀有周风明的骨肉,无可奈何,周风明只好离婚,儿子判给了他。

第16篇、爱情故事紧握艾滋丈夫的手:让我们跟死神赛跑

1岁时高翔就被诊断出患有血友病,医生断言他活不过18岁。在父母家人的呵护下,他没能读完初中,却闯过生死关,并且创业养活自己。然而厄运再次降临,他居然染上了令人闻之色变的艾滋病和丙型肝炎。他31年的生命历程中,似乎都在遭遇灾难,但值得庆幸的是他还有一个情深义重,对他不离不弃的妻子……

爱情来临!病小伙的生命出现玫瑰色

妻子严冰冰出生在在辽宁省一个沿海小城市,她外表正常,其实是个残疾姑娘,因为小时候脊柱受过伤,她不能长时间站立和走路。贫寒的家供不起她读书,初中毕业就让成绩优异的她辍学了。但冰冰不想一辈子脸朝黄土背朝天。爸妈看着小女儿一天比一天委顿下去,咬咬牙卖了一头耕地的牛,终于又把她送回学校去。1999年,这个好强的姑娘从当地一所大专院校毕业了,读的还是当时很热门的计算机专业,却因为身体缺陷,没有一家单位肯用她。冰冰不信邪,跟一个小姐妹在老城区开了个很小很小的培训班,小到只放了四台电脑。家里人不同意,买电脑的钱、租房子的钱都是她偷偷在同学那东挪西借来的。

买了电脑后她总认为买得贵了,同学推荐她到某电脑高手那里鉴定一下。电脑高手就住在高翔小修理店的对门,结果严冰冰阴差阳错地走到了高翔的小修理里。

高翔一转身,看见个模样周正的姑娘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打趣说:“怎么,推销什么的?”冰冰笑了:“电脑啊。”“好啊,来报价看看。”高翔自己正想买个电脑,他误以为冰冰是个推销员。冰冰呢,又以为他是有意跟她开玩笑,她把自己买的电脑价格报给他听。高翔沉吟了一下,在心里把每个电脑零件都拆开来估算了价格,最后说:“可以啊,我买了。”

冰冰疑惑了,她退到门外看看门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当晚冰冰回去,兴致勃勃地跟小姐妹讲起白天走错门的事。小姐妹歪头一想:“这个人我知道,表哥跟我说过。他得了个绝症。”原来他是黑龙江省绥宁县人,有6个姐姐,一家人千思万想等来盼来的宝贝蛋却患有血友病,因为身体里缺少凝血因子,碰破点皮肤他就会出血不止。医生说他活不过18岁。果然,他15岁的时候就得了脑出血,昏迷了3天3夜后,居然又醒了过来。更厉害的是,他没有当自己是废人,开电话亭,学电脑,在父亲死后带着母亲迁移到辽宁来,还自己做起了生意……小姐妹讲得绘声绘色,冰冰不由想起白天看见的那张开开心心的脸,心里很不是滋味。

第二天学生走后,冰冰不由又跑到了高翔的小修理店,他的生意很好,天快黑了还没有歇手。看见她来,高翔好像心有灵犀,傻乎乎地笑了。

高翔的小店只有十几个平方,但是办得有模有样。在聊天中冰冰慢慢了解到,高翔曾自学过两年的电子技术,他耐心考察过周遭的环境,发现很多小公司为节省成本,购买的都是杂牌子的打印机、电脑显示器,便宜归便宜,损坏的几率却要大很多,而杂牌子的办公设备是没有专门维修点的。他对这个在当地近乎空白的市场动起了心思,决定做办公设备维修的行当。他印发名片,把修理价格都清清楚楚打到名片上,然后通过各种方法把名片派发出去。勤劳的手脚加上对市场的把握,小修理店果然越开越红火。

差不多的苦难背景,类似的抗争经历,让两个人的心越走越近。7个月后,他们决定注册结婚。两个小店合并了,夫妻俩齐心协力,又做电脑教学又做电脑修理,一个月有时可以赚上几千元,这在当地已经算得上是高收入了,挤垮了许多竞争对手。两个曾经的苦命人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他们的感情让周围许多人在羡慕之余,更多的是感动。

2001年3月,夫妻俩贷了一半的房款在这个小城里买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这是他们都梦寐以求的。从前高翔在这个城市租房子居住,看到万家灯火的时候一直在想,这么多窗户,怎么没有一个是自己的呢?而今天,身为血友病人的他终于依靠自己安家立业了!他们在这个城市里已经过上了与常人无异的生活。夜里,夫妻俩搂坐在空空的新房子里,心里又甜美又踏实。

天降雷霆!艾滋病逼走腹中娇儿

然而幸福为何总是那么短暂?2003年2月13日,回想起那个噩梦般的日子,高翔痛苦地不停唠叨:“老天爷怎么就不肯放过我们呢?”从那一天起,高翔和冰冰从刚开始没多久的甜蜜生活再次跌入无边无涯的黑暗深渊。

高翔在网上遇见了一个上海的病友,无意中提起,最近自己又生了带状疱疹(俗称“蛇蛋疮”),而一年半前也曾经长过一次,没过一星期就好了。病友马上询问了他的用药史和最近的病症表现,高翔还没来得及怀疑,病友就简单直接地跟他说:“你百分之百感染了艾滋病。”艾滋病,多么可怕的字眼!高翔看着电脑屏幕上明明白白的一行字,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天夜里他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已经快有一年了,他常常发觉自己身体有些小异常,比如经常性的皮肤瘙痒,有时还无缘无故地发点烧。当时中国的网民大都知道黎家明这么个人,他公布了自己艾滋病患者的身份,在网上连载了自己写的《最后的宣战》。高翔从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跟那三个字扯上关系,他以为只有吸毒、卖淫或嫖娼,还有同性恋的人才会得上那种病。

此时的冰冰已经怀孕4个月。婚后两年多才怀上孩子,这对于高翔夫妻来说是怎样的惊喜,可如今,一转眼惊喜却变成惊痛!高翔在黑暗里睁大着眼睛看着天花板。生一个健全的孩子曾是夫妻俩的最大梦想,冰冰怀孕,妊娠反应特别的重,就这样她也整天开开心心的,硬逼着自己吃肉喝牛奶,就怕孩子的营养跟不上。

第二天是2月14日,大街上溢满情人节的气息。高翔却心事重重。临走时他摸摸妻子的头发,欲言又止。严冰冰后来才知道,这一摸其实有了诀别的意味,是对以往幸福生活的一种诀别!

他走进当地医院。医生对这个主动要求检查的病人并不在意,笑眯眯地给他抽了血。下午两点,如坐针毡的高翔终于可以去拿化验结果了。这时上午化验室的几个医生都不见了,只剩下面色凝重的化验室主任。他告诉高翔:“结果是阳性,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是98%。血样明天要送到省城医院做最终确认。”

高翔接过化验单,一声不吭。从医院回去后,他把冰冰从店里叫到附近的小公园,直盯盯看着她:“冰冰,我得了黎家明的那个病。”

这几天高翔心事重重,冰冰早就觉得他不对劲。一听说丈夫得了艾滋病,她“哇”地哭了出来。高翔这个时候似乎才清醒过来,一时间如肝肠寸断般,这个硬铮铮的汉子,面对命运的无情拨弄,终于和妻子抱在一起,痛哭出声。

高翔的艾滋病是怎么得来的呢?原来血友病患者常常发生关节内出血,高翔常常痛得死去活来。15岁那年脑出血苏醒后不久,父亲在报上偶然看到“中国终于有了可治疗血友病的产品”。按文章介绍,父亲迅速从上海邮购了几瓶血制品。没隔多久,高翔又一次发病,药物用下去,不过半宿疼痛就消失了,从此这昂贵的药物成了高翔的“护身符”。他们没想到的是,作为血液制品,1995年前研制机构却因为技术原因和思想上的忽视没有对它们进行病毒灭活处理,在缓解血友病内出血痛苦的同时,它为高翔带来了比血友病更可怕的后果——艾滋病和丙型肝炎。三病交加,高翔的生活一下子陷入绝境。

严冰冰的天塌了。她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带着肚里的孩子和丈夫一起去死。

但第二天,高翔认真地对她说:“我们去把孩子做掉吧。”

冰冰沉默着,丈夫的眼睛里满是痛楚和疼惜,她何尝不明白他的心意。她硬生生把眼泪吞回去,躺到了引产台上。虽然后来的化验结果证明她并没有被感染。但孩子生下来又能怎样呢?他(她)带来的将不再是希望和欢笑,而是对苦难生活的雪上加霜。

第17篇、爱情故事婚场上的拳头

说也怪,每年那些原本可以早一点或者晚一点结婚的人,只要能赶到国庆节这一天,总会像赶集一样,将自己的婚期选定在国庆节这天举行。这好像已成为一种人人都能理解又能接受的时尚。今年的国庆节,我就同时收到三个请帖。一个是我们单位的同事小王,一个是表弟李畅,还有一个是同窗好友唐尧的弟弟唐禹。

小王家我头一天晚上就去了,因为他的新房就在我们家属院内。而李畅的婚宴设在距城四十公里的芦花镇天缘酒家,母亲前几日就赶去了。唐禹的婚礼则是在我的故乡新民村举行。新民村是芦花镇的一个行政村,距芦花镇也就一公里的路程。我就是从新民村出来的,我的祖籍和娘舅都在新民村。

国庆节一早,我就发现今天是个阴天,但云层很淡很薄。下楼后,我又去了一趟小王家,搭完礼,我向他和他的家人说明缘由,便叫上另外一个同学高新明,一起赴芦花镇了。高新明开的是他的私家车。四十公里的路程不算太远,我们到芦花镇的时候,已是十点多了。只见表弟夫妇已经双立于天缘酒家的两侧候迎嘉宾,他们手捧着鲜花,身穿着婚装礼貌地在向每一位到贺的贵宾鞠躬致谢。表弟的头上撒满了花屑,浑身也是落花无数,但看上去要比平时帅多了,也精神多了。新娘我没见过,打扮得像个天仙似地。我一见心里就笑了,我想:画成这样,以后见了面还能认出来吗?

高新明没去天缘酒店,因为他和表弟不熟,表弟没给他下请帖,他到隔壁的商店买鞭炮了。我独自一人上楼见过舅父舅母,向他们表示祝贺。我问舅舅,怎么没见我妈?舅舅说我妈不愿出来,在看家。因为哥哥出差在外,托我代行礼金。我向众多的表亲和乡亲一一打过招呼,便向舅舅说明情况,想到唐尧家去一趟。舅舅执意挽留,我说去去就来。舅舅对唐尧也很熟悉,他知道我和唐尧的关系,便点头默许。临别,我对舅舅说,今天我就不回城了,晚上一定到家里和表弟们热闹热闹。

在我下到一楼的时候,无意中看到唐尧也在天缘酒家。我有些纳闷,心想:都在这个时候了,他怎么还在这里?

我走向唐尧,他见了我显得很惊诧,表情也有些不自然。我问他,都到这一天了,怎么不在家里招呼人,还跑出来?他苦笑一下,说一言难尽呐!说完,我见他向一个老板模样的人付了钱,便请求我帮忙抬鱼筐。我和他抬着半筐草鱼来到了高新明的车旁。

我和唐尧将半筐草鱼放到高新明车的后备箱里,高新明合上了后盖。唐尧走向前面的一辆普桑,对车上的司机说了句话,普桑就马上开走了。

这时,天空的云层变厚了,在秋风中不停地翻滚着。唐尧也上了高新明的车,我们三个老同学便在车上开始了闲谝。高新明和我一样,也对唐尧惊现此处很是不解。唐尧听了解释说,还都不是因为我家穷吗?

我说,遇着什么难事了吗?唐尧说,可不是嘛!高新明也说,不妨说说。唐尧听了叹口气,改日再说吧!今天这日子……我和高新明都追问不休,可唐尧总是三缄其口。

一公里的路程转眼就到,路过舅舅家门口的时候,我看到母亲了。高新明特意停了车,我下车和母亲说了几句话,问她怎么没去吃酒席?母亲说,酒店里的东西我吃不惯。再说,家里总得有人留守不是?我说声也是,便告别母亲,上了车。高新明按按车喇叭,算是和母亲打招呼。

车到唐尧家门口一停,我便和唐尧抬着鱼筐进了大门,高新明见我们进门了,便点燃了刚买的鞭炮。炮仗一响,好多人都会跑出去看来的是谁,这是我老家的习惯。

我和唐尧放下手里的鱼筐,看见大灶上帮忙的人正在摘菜。整个场面显得乱糟糟的,虽然是办喜事,但唐尧一家人个个脸上没有笑容。这时,我看看表,已近十二点了。

我有些纳闷,都已经中午了,大灶上的人怎么才摘菜?早干啥去了?这能来得及吗?总管是干啥吃的?

总管是本村的梁永强,他笑着跟我握手,又发烟给我。我说声你辛苦了,怎么这样迟?他无奈地笑笑,迈步去握高新明的手。我向同学和乡亲们又是一阵握手,同村的小林递给我一杯茶水。

我和高新明抽了一支烟的工夫,天空零星地飘起了小雨。我们想一睹新娘子的风采,便走向洞房。但到门口一看,见里面积满了闹洞房的年轻人,我们只好止步于门外。

这时,外面又是一阵响亮的鞭炮声响起。我心想,不知又来什么人了?

待鞭炮声落定,进来的是唐尧的大哥唐皋。唐皋我很熟悉,他比我大几岁,和唐尧是同一个曾祖父的亲堂弟兄,是村里的名人。只见他摇晃着富态的身体,一边不住地向亲友点着头,一边笑呵呵地直奔上房。

这时,我看见唐舜瞪了唐皋一眼。唐舜是唐尧二叔的儿子,比唐尧小几岁,他拦住一步三摇的唐皋,问道,大哥,你买的烟酒肉菜呢?唐皋听了反瞪唐舜一眼说,都这时候了,还没买吗?难道什么事都要靠我吗?唐舜说,不是你自己应承的吗?你不买也罢,你起码应该说一声嘛!电话也打不通!唐皋不耐烦地说,昨晚我喝醉了。唐舜还要争辩,却被唐尧拉住了。唐舜走远后,唐尧悄悄对我和高新明说,唐舜和唐皋一直关系不融洽。他俩即使放一个大洗衣盆,也尿不到一起!

天空依然飘着毛毛细雨。梁永强看看表,快一点了。他急忙吩咐帮忙的人摆好桌椅,又命掌勺的大师傅准备上菜开席,让端茶倒水、看席的人一一到位。

按习俗,第一轮应该是送亲的稀客入席。一轮安了四桌,稀客只有36人,坐了三桌半,梁永强安排稀客每桌坐9人,腾出一个座位让给男方家的支客。唐皋当仁不让地坐在了一个桌上。这下,唐舜不干了。他说,干活的时候不见你,买东西的时候也不露面,答应的事也一概不办。一来就知道吃,你八辈子没吃过饭呀?

唐舜的话激怒了唐皋。唐皋觉得自己在人前丢尽了面子,他也不干了。他下了桌,两人便争吵了起来。唐尧赶快示意我和高新明劝架。唐舜和唐皋被劝架的我们推到了大门外,我看到稀客依然没有一个动筷子的,他们都扭着头在张望我们。新婚夫妇也已双举酒盅,立在席旁等候。这时,雨下大了……

豆大的雨点,转眼将廖天地里(露天)的稀客浇湿了。只听梁永强说,赶快撤席,全安到屋里。撤席的工夫,我见新郎和新娘已被浇成了落汤鸡,稀客们也在不断地擦脸上的雨水。他们当中,怨声四起。

不下雨还则罢了,一下雨,唐舜更加来气了。他薅起唐皋的衣领就说,都是因为你,要不是你误事,这会儿宴席早结束了。这下好,弄得稀客也不满意了。唐皋还要争辩,只见唐舜抡起硕大而有力的拳头一级重拳出去,唐皋的鼻子就像开了花。唐舜边打边骂,打死你这个没有诚信的王八蛋!唐舜说着又是几个重拳过去,直打得唐皋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转眼,唐皋已是鼻青脸肿,头破血流。

唐尧的父亲闻讯出来,他央求道,我的小祖宗们,别打了。今天是大喜的日子,你们让我的老脸往哪搁,我丢不起这个人呀!

唐尧也跟来了,他劝父亲说,爹,你回屋吧!这里交给我!唐尧还真有些威望,他一出面,唐舜立刻不打了。只见唐皋抹着满脸的鼻血,嘴里不断地说,唐舜,你等着,我跟你没完!

几个帮忙的人将唐皋推推搡搡地送回家了。唐皋一路上不断地扭头发着狠。我问唐尧,这究竟是咋回事?唐尧说,我们老二这次结婚真是一波三折。开始是女方家不同意今年结婚,几经斡旋后终于同意了,可钱又出现了问题。你们是知道的,我们母亲去年大病,家里本无余钱,这次老二结婚,我家遇上了近几年最严重的钱荒。老二订婚的时候,我就向我大哥唐皋借钱,他满口答应借我一万,但时至今日,他非但没有借一分钱给我,还给我惹了一身的臊。

我听说过唐皋的为人,他虽然平时显得口很正,但做人没有诚信,村里村外口碑都不好。

唐尧接着说,唐禹订婚的时候,唐皋说手头很紧,等到了抬礼时再想办法。可到抬礼的时候,他又说结婚时一定周转一万元。前几天我打电话对唐皋说,大哥,唐禹马上要结婚了,你的承诺是不是该兑现了?他说近日工程很不顺,工地上出了个事故,正在理赔。我一听就知道他在推辞,觉得没指望了。没想到他却说,买肉菜和烟酒的钱我出,你给我列个单子,编成消息发过来,我按时将东西送到家里。我照办了,直到昨天下午,他的东西还没送到。我急了,便打电话催他。这时,他居然关机了。我没辙,只好在附近的商店里佘了些烟酒,又连夜派人到市里买肉菜,可已经买不上了。没办法,打发买菜的人在市里住了一宿,今天早上才把菜买回来。慌忙中,买菜的人却将买好的鱼忘拿了。我不得已,又到镇上去重买,这才遇上了你们。

我一听,莫不叹气,唐皋怎么是这样一个人?这人比我想象的还要差劲,借钱事小,误人事大。他怎么连这点道理都不懂?高新明听了也是气不打一处来。他说,如果我提前知道是这样,我非但不劝架,我还要饱揍一顿这个家伙!

这时,我见唐尧轻轻地抹了一下眼角,他的脸颊是明晃晃的。我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

这时,雨越下越大,我们几个躲在门口的帐篷下躲雨。远远就见唐皋提着一把菜刀冲了过来。他到门口时,我们护住唐舜,任凭唐皋怎么挣扎,他也近不了唐舜的身。高新明夺掉了唐皋手里的菜刀,拉起偏架来。每当唐皋打唐舜的时候,他就抱住唐皋;每次看到唐舜出拳打唐皋时,他就让开。这一点,连唐皋本人都发觉了。唐皋蛮有理由地说,高新明,你拉偏架,有你这样拉架的吗?高新明看到唐皋不满意了,干脆不拉了,他还劝我们所有的人不要劝架。这下可好,我们一放手,唐舜和唐皋两人对打起来,唐皋一直处于下风。不知是谁告诉了正在大灶上帮厨的唐皋老婆,她闻讯来到门外,开始是劝架,后来变成两口子打唐舜一个。高新明见状,有意将三人分开。

这时,雨住了。稀客们也三三两两地从院里出来,看到狼狈的唐皋夫妇,他们都在窃窃私语。唐尧想让唐皋夫妇尽快离开,但唐皋不仅没走,还一骨碌躺在了地上,撒起死来。这下麻烦了,唐舜得给唐皋看病。看到如此场景,唐尧真不知道怎么办?

我和高新明见状,硬是拉起唐皋,将他强行送回家。一路上,他不停地挣扎着要找唐舜算账,嘴里不断地骂着唐舜。我和高新明将唐皋送回家的时候,身上糊满了泥点子。临出来的时候,我们扎记(叮嘱)唐皋,即便有天大的事,改日再说。今天这个日子,万不可再造次!

我和高新明回到唐尧家的时候,稀客已经乘车离开了郭家。我简单地洗了一下,正准备入座吃酒席。突然,一阵警笛声由远及近、呼啸而来,到院外随即嘎然而止。在我和高新明相互对视的工夫,只见两名警察已经出现在门口。他们进门后,不和任何人打招呼,便直奔唐舜而去,警察的身后跟着一个住着拐杖的老太太,我一看,那是唐皋的母亲……

唐舜一见什么都明白了。他自言自语道,今天只要收拾了那个不讲诚信而蓄意误事的家伙,即便我被拘留了,那也值了。

第18篇、爱情故事感动的爱

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第19篇、爱情故事富豪失足:空手道一边养前妻一边养情人

● 老板左腿失踪:

三个女人浮出水面

接到报警后,五台县公安局局长率领刑侦、技术、法医等部门警力迅速赶赴现场。伤者被120急救中心接走后,没多久便从医院传来消息:受害人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死者身份很快被查明。他叫高龙飞,现年48岁,河北省武安市人,2007年来到五台县灵境乡开办铁矿,是一位出手阔绰、一掷千金的大富豪。

五台县境内的五台山是举世闻名的佛教圣地。铁矿老板被人残忍地剁掉左脚而死的骇人听闻不胫而走,在当地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社会上流言四起,盛传变态恶魔横空出世,引发人心惶惶。山西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五台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

经过现场勘验,警方发现死者随身携带的证件、合同、票据、银行卡和大量的现金丝毫未动,因此排除抢劫杀人。民警经过大量走访了解到,高龙飞生前为人平和,没与什么人结下梁子,从而排除了仇杀。另一组办案民警通过对高龙飞的社会关系进行梳理,三个女人很快被纳入侦查视线。

原来,高龙飞的“情史”颇具传奇色彩,他的女人多得扎成堆。除去逢场作戏的众多“红颜知己”之外,他还有前妻、固定情妇和现任同居女友,而且这些女人对高龙飞始乱终弃都恨之入骨,均具有作案动机。为此,一组办案民警来到高龙飞所在的河北武安市老家,找到其前妻李秀珍,试图从原配夫人身上找到突破口。不料,李秀珍的反应出乎办案民警所料。

“这个人在我心里早已死了。”听到前夫撒手人寰,李秀珍表现得出奇淡定。她平静地回忆起与高龙飞的恩怨情仇——

李秀珍和高龙飞原是一对青梅竹马的初恋情人。当时,她对出身贫寒的高龙飞痴情不改,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这位穷光蛋。婚后,李秀珍全心全意支持老公创业,并为高龙飞生育了一儿一女。不料,高龙飞掘到第一桶金后立即变脸、变心,不仅在外面公开包二奶,还无情地一脚将患难妻子踹掉……

“他的孽缘孽债太多,不累死才怪。”李秀珍告诉办案民警;“我对高龙飞连恨的欲望都没有,哪还有心思管他的行踪。”警方通过多方调查,李秀珍不具备作案时间,因此排除了她的嫌疑。

“你害得我成了单亲妈妈,孤儿寡母艰辛度日,而你却到处风流快活。”警方还提取到案发前赵梅梅发给高龙飞的威胁短信:“不满足我的要求,你会死得很难看。”正是这条短信,令赵梅梅的嫌疑骤然上升。

然而,当警方正面接触赵梅梅时,这位情妇先是表现得万分惊讶,接着放声痛哭;“高龙飞,你这个挨千刀的,你欠我娘俩的债还没还完呢,干吗急着去投胎?”赵梅梅情不自禁流露出对高龙飞刻骨铭心的怨恨,表明她毫不掩饰自己的一切,警方据此也排除了她的嫌疑。剩下最后一个女人便是高龙飞的现任同居女友张晓芳。

● 诡异现场成谜:

抽丝剥茧石破天惊

五台警方怀疑张晓芳的理由是:尽管表面上看不出她和死者之间有什么尖锐矛盾,但两人同居多年没有领取《结婚证》,缺乏安全感的张晓芳或许预感到重蹈覆辙的弃妇宿命,而提前下手干掉负心汉。

“笑话,我过得开开心心,干吗要谋害枕边男人呢?”张晓芳告诉办案人员:“我和高龙飞的前两个女人不同,她俩企图用孩子拴住男人,而我却坚持不生育,跟高龙飞尽情享受生活,不给他一丝压力,所以他永远不会抛弃我。”在配和警方调查时,张晓芳还大秀恩爱,翻出她和高龙飞游山玩水时相依相偎的亲昵相片。

警方调查显示,高龙飞生前对现任同居女友的确宠爱有加,形影不离。案发当晚恰好是张晓芳的生日,高龙飞提前预定蛋糕和包厢,两人在咖啡厅共享浪漫烛光晚餐。种种迹象表明,张晓芳不具备作案时间。

“这个案子的确有些离奇。”情杀的可能性被彻底排除后,专案组再次返回案发现场,因为这里弥漫着诡异气息,许多谜团令办案人员挥之不去。

首先令警方困惑不解的是,一般凶杀案大都发生在密室或偏僻之处,而这起“剁脚案”的凶手却偏偏选在人员进进出出的居民小区院内。木材厂位于五台县闹市中心,里面住着一百多户业主,外面马路过往车辆川流不息,周边餐馆人来人往,难道是凶手脑子进水?

更令人不解的是,案发时段正是市民夜生活频繁之时,凶手为何会选择容易暴露自己的地点和时段作案呢?

法医检验的结论也令办案民警纳闷:凶手作案时非常凶残,斧头齐刷刷地剁掉高龙飞的左脚,其动机顿时成谜:如果想置对方于死地,可以用利器刺喉、刺心脏一刀毙命,为什么要让高龙飞在疼痛中慢慢死去?高龙飞在被剁脚后为何没有本能地发出惨叫?

凶案发生后,警方在现场及附近没有搜寻到被剁掉的左脚。这只失踪的左脚到底“跑”到哪儿去了?如果是凶手有意带走,那么这只脚对凶手又有什么价值呢?

“还是让我来解开谜团吧。”主管刑侦的五台县公安局副局长候勇慧有了一个大胆的预测:“这有可能是一桩雇凶报复案,凶手带走左脚是要向雇主交差。”

“是什么人跟死者结下如此深仇大恨?”高龙飞死得不明不白,五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决定另辟蹊径,调整侦查方向,对高龙飞开办的铁矿进行实地调查,结果大吃一惊。

原以为远近闻名的大老板生意一定红红火火,不料只见山坳边的铁矿破败不堪。进一步调查发现,在外面挥金如土、风光无限的大富豪高龙飞,其客户大都中断了跟他的往来,铁矿处于濒临破产的边缘。这一重大发现令专案组全体成员为之一振,立即着手调查高龙飞的投资伙伴。很快,三名合伙人浮出水面。

第20篇、爱情故事“双面胶”老公

老公是家里的独苗,从小备受疼爱。我和老公的结合是婆婆钦定的,婆婆看中了我的勤快、孝顺、脾气好。按说我过了门应该和婆婆相处融洽,可人们都说婆媳是天下最难相处的,时间久了我和婆婆不免也产生了隔阂。

结婚不久我找了个文员的工作,公司在一座高级写字楼里,老总要求女员工上班时必须化淡妆。

看我每天早晨上班前都要在梳妆台前忙上半个小时,婆婆看不惯了,就对老公说:“你看这小梅整天在脸上花那么大心思,既浪费钱又浪费时间,真是不值得。”我知道她这话是对我说的,心里觉得很委屈。老公在一旁嘻嘻哈哈地说:“老妈,你有所不知,小梅上班前化妆是他们公司规定的。小梅的皮肤和您一样对化妆品过敏,她是不得已而为之,不信您也来化妆试一试,脸上的感觉不好受啊。”老公一番话把婆婆说乐了,她带着歉意说:“原来这也是工作,我真是跟不上时代了。”我的皮肤虽然对化妆品不过敏,但老公一个善意的谎言一下子化解了我和婆婆的心结,我对老公充满感激。

婚后两年我们有了自己独立的新家,不过每到周末我和老公都会去看望婆婆,婆婆总会端出两碗排骨汤给我们喝。一次喝排骨汤的时候无意中我发现老公碗里的排骨远比我碗里的多,我不高兴地说:“咱妈从来不把我当女儿看待,你瞧我们碗里的排骨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确实如此,咱妈知道你在瘦身,往你碗里放的排骨真是恰到好处。”老公接着说,“老婆,其实你碗里的藕是正宗的洪湖莲藕,在清咸丰年间就被钦定为御膳贡品,营养丰富,咱妈一下子给你盛了那么多,待你真是不薄。”婆婆走出厨房,正好听到这句话,连声对我说:“小梅,这可是我专门为你买的藕,听说藕的药用价值很高,是体弱多病者上好的滋补佳珍,你最近才出院,是要补补身子了。”听了婆婆这话我才意识到自己误会了她,要不是老公刚才那番话,说不准我心里还会有个疙瘩呢!

有人说,一个男人一生中有两个最重要的女人,一个是他的母亲,一个是他的妻子。老公善良、幽默、睿智,像双面胶一样,“周旋”在我和婆婆之间,一面粘着婆婆,一面粘着我。有了他的爱,我们的家像一艘扬帆的小船,驶向了幸福的彼岸。

第21篇、爱情故事本子情人

章红无精打采地走进电梯,按下八楼的按钮,思绪却飘飞回刚才的情境中。本来要和李绅去法国餐厅享受烛光晚餐,没想到那个可恶的电话,让李绅不得不回去,把章红一个人丢在了路上。想到这里,章红就气得满脸涨红。

电梯一顿,门缓缓打开。章红漫不经心地走出电梯,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抬头一看,这不是八楼呀!眼前的景象,颇为陌生,可刚转身,电梯门已经关上。她按了下按钮,却一点反应也没有。等了许久,也不见电梯上来。

就在这时,耳边却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欢迎光临情人注册所!你是今天唯一的幸运者,不知道想注册和谁的爱情?

章红一看,心中又是一震。眼前的景象,在刚才短短的几秒种,竟然完全换了个样!如今的她,正身处一间富丽堂皇的屋子里。面前的女子,有着一头波浪般的卷发,眼神迷离,正躬身等着她的回答。

这是在哪里?章红下意识地问。

女子说: 情人注册所。我们每天只接待一名客人。这里并不存在于现实的世界中,唯有机缘巧合,才可能进来。你是今天的幸运者,可以注册一段爱情。

章红一头雾水。女子问她,现在的情人是谁?章红下意识地说出李绅的名字。女子将他的名字输入电脑,只听到一阵响声,接着一本绿色的册子便出现了。女子将绿本子递给章红,说:这是你和李绅的爱情证书。只要在我们所里注册的恋情,都会发给证书,一种是红色的,一种是绿色的。

章红问:有什么差别?女子说:很简单,将一段恋情输入后,如果出来的是红本子,说明你是对方唯一的情人,是受到祝福的恋情。如果是绿色本子,说明你不过是小三,或者是对方众多情人中的一个。绿色,是危险恋情的信号。

听到女子的回答,章红心里一颤。确实,李绅早已结婚,妻子是有钱人家的千金。李绅的家财,都得仰仗妻子的娘家,家里自然也唯妻子马首是瞻。尽管后来认识了章红,但李绅始终不敢声张。任何时候,只要妻子一个电话,李绅就得马上回去。章红尽管知道,但一来对李绅有感情,二来也想等着机会扶正,于是便当了李绅的地下情人。

章红脸一红,接过绿本子,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女子冷冷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记住,你与对方的关系一旦变化,这本子的颜色也会自动发生变化。

章红已经无心琢磨女子话里的含义,急急冲出门。一出门口,眼前的景色瞬间又发生了变化。她抬起头,发现自己正站在电梯前,旁边是同住八楼的邻居。邻居奇怪地说:怎么啦,我刚要搭电梯,就看到你站在这里发呆?

章红忙说没什么,两人一起进入电梯,说说笑笑,转眼就到了八楼。这一次,走出电梯,眼前是熟悉的景象,章红心里才松了一口气。

回到家里,刚才的怪事还一直困扰着她。章红觉得刚才的事荒诞不经,可是掐了下自己,又痛得龇牙咧嘴,这不是梦!再看看那绿本子,她和李绅的头像,格外真切地映在上面。这一切都提醒着她,刚才并非南柯一梦!

连着好一阵子,章红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翻一翻那本绿册子。颜色一直没有变,章红想,会不会只是那名女子随口胡扯?可那天的荒诞遭遇,却让她不由得不相信,这事情恐怕有点玄机。

对于李绅,章红也没放松逼婚的事。其实,对于家里那头母老虎,李绅也实在是到了忍耐的极限。母老虎仗着娘家的势力,简直没把李绅当男人,她在外头也是彩旗飘飘,干弟弟一大堆,摆明了是给李绅戴绿帽子。这令李绅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笑柄。

李绅这几年也赚够了,尽管公司和其他财产,大部分由老婆控制。但对于他来说,这几年捞的也足够他过一辈子的优裕生活了。再说了,离开了母老虎,他也照样有足够的资金和人脉,去继续他的事业。毕竟,男人有情人,似乎再正常不过。可女人有姘夫,男人就成了笑话了。就算没有章红的出现,李绅也是要离婚的。

每次章红说起离婚的事,李绅总会安慰她:放心吧,这几年我也准备得差不多了,再过一阵子,我们就能大功告成了。既摆脱了母老虎,又不会影响现在的事业。

李绅这么说,章红便也信了。毕竟,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感情深厚,若是有情,又岂在朝朝暮暮?因此,章红便没有像以前那样逼婚。

这天,章红醒来后,习惯性地看了看放在床头的绿本子,心头顿时一颤,绿本子变成了红本子!翻开看看,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唯独封面的绿色变成了红色。想起女子说过的话,章红心里一阵激动,难道这预示着什么?

果然,她一上班,就收到了一束玫瑰。看了署名,是李绅送来的。以前,李绅一直格外低调,送花从来没有,也不让章红主动给他打电话,今天是怎么啦?没多久,就接到李绅的电话,他兴奋地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离婚了!

章红一怔,这消息她日盼夜盼,可如今真的实现了,却又觉得如梦一般不真实!李绅信誓旦旦地说,他真的离了!刚才,他和老婆办妥了手续,如今已正式成为陌路人。

李绅继续说着详细的情况。他和老婆是协议离婚;大部分财产本来是老婆娘家的,自然也归老婆。其他一小部分,为李绅所得。尽管如此,也足够李绅继续奢靡的生活了。李绅名下还有两三个小公司,效益不错。如今的李绅,尽管没有昔日的光环,却也是令人艳羡的小富翁,下半辈子起码生活无忧了。

通完电话,章红激动万分。多年小三,眼看着即将熬成正室,转正的日子指日可待,这叫她怎能不激动?看来,红本情人和绿本情人的奇异遭遇,果然确有其事。

此后的一段日子,两人的恋情进入了蜜月期。在一起多年,等的就是离婚这一天,如今美梦成真,两人的结婚似乎也就顺理成章。章红和李绅都在准备着结婚的事,一有空,两人就一起吃饭看电影,讨论婚礼的具体细节。

这天,章红和李绅一起吃饭,手机响了。她看了下号码,心里一紧,再抬头看对面的李绅,幸好他并没有在意。章红按断了电话,说是公司同事打来的,十有八九是要她加班,所以干脆按断电话,改天回公司,谎称信号不好就是了。

李绅也不介意。吃了一会儿,章红借口上洗手间。一到洗手间,她回拨电话,一接通就气愤地说:怎么搞的,不是让你别打我的电话吗?

说了一会儿,章红便匆匆挂断,出去继续吃饭。幸好,李绅并没有察觉异样。

可三天后,当章红联系好婚纱店,打算和李绅去试穿的时候,李绅却一脸愤怒,把一叠照片摔在章红面前。章红一看,脸色顿时惨白。那些照片,都是她和另一名男子勾肩搭背的亲热照。这下,章红顿时慌了。

李绅淡淡地说:说起来,这还得感谢你。那天一起吃饭,手机响了后,我发觉你神色有异。当时,我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后来请了私家侦探跟踪你,结果发现你还有好几个男朋友。看来,我真是低估了你。我一直以为,这几年来,你都死心塌地跟着我,所以才想赶紧离婚,给你一个名分。想不到,你也没全心奉献着,全面撒网,同时跟好几个男人保持着情侣关系。这点钱,算是给你的补偿。至于结婚,咱们都心知肚明,这是不可能了。以后,也别联系了!

章红心头一沉。当然,这几年来,尽管她一直跟着李绅,可她毕竟不是傻子,把全部身家和未来幸福都押在一个已婚男人的身上,这岂是任何一个有点脑子的女人会做出来的傻事?所以,她一边跟着李绅,一边也结交了不少潜力股,免得到时两面落空。后来,李绅顺利离了婚,而他的条件也是众多男人中最好的,自然成了章红的首选,想不到,这块到嘴的肥肉,竟然飞走了!

尽管心中万般不甘,但拿着支票,章红也只能无奈地同意了分手。两人离开餐厅时,无意中碰撞了一下,结果章红的手提包和李绅的钱包,都掉到了地上。替李绅捡起钱包的时候,章红看到钱包中的一本小册子,心头顿时一震,那正是情侣注册所的绿本子!

看着章红讶异的目光,李绅说:怎么,你也碰过这怪事?说也奇怪,前几天,我坐电梯上班,不知怎么回事,竟然到了一个叫情侣注册所的地方。后来,就有了这本小册子。本子是绿色的,说明我并不是你唯一的情人。其实,之前我对你是完全信任的,就是因为这绿本子,让我心里有了疙瘩,开始注意你的一举一动。后来,发生了吃饭时的手机事件,我才开始怀疑。如果没有这本子,也许我们现在已经结婚了。

自己的本子变红,成了李绅唯一的情人!可没想到,与此同时,李绅的本子却是绿色的。想到这里,章红有些哭笑不得。千算万算,还是人算不如天算。

走在回去的路上,章红心中一阵落寞。对于第三者来说,她的做法其实也不算什么,毕竟总不能把全部希望都放在已婚男人身上。可多年苦等,最后还是一场空。也许,这场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经过一个垃圾桶的时候,章红把红本子扔了进去。再往前走,她心中仿佛有些不一样了。她知道,要想获得幸福,其实最重要的,是自己必须先有一颗认真的心,而不是游戏于感情之中,当一名第三者。

第22篇、爱情故事如果你太难受,就吻我吧

27岁才开始初恋的男人,可谓凤毛麟角。何东就是其中的一个。那时,他刚拿到北京户口,在社会科学院某研究所的资料室当临时工,每天弓着身子誊抄资料卡片,连续8个小时不停笔,希望通过努力工作尽快转正。

在枯燥的生活里,一线阳光都是可喜的。何况,那位突然造访的女孩,美丽得如同整个太阳。她黑发披肩,声音柔和,姿态优雅地倚着门框,请他去办公室接电话。一见倾心,他费心侦查:女孩是阅览室管理员,出身书香门第,举止矜持,气质高贵。一直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他,对这个瓷器般冰冷精致的姑娘动了心。即使是她随意撕纸的小动作,也让他着迷。从此,他每天必去阅览室消磨时光,坐在她对面,手里拿本杂志,眼睛偷偷瞄她。有时,两人也在一起聊天,聊文学,聊作家。

有一天下了班,只剩两人,女孩去关窗子,何东看着她的背影,那三个字从心脏一下蹦到嘴边:我,爱,你!说完他的腿就抖,心也发抖。对比他的鲁莽无措,女孩却悠然自在,回头看着他笑,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两人一路无言,关门下楼。

他沸腾了,她依旧冷静。他在沸腾中又沉默了,他仍旧自在。他陷入了维特式的烦恼,独自一人时总是自怨自艾:没有学历,没有正式职业,长得不帅也不高,一无所有,无能无用!但如果她答应他的求爱,那么,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富有的人!于是,他频频用痛苦的眼神和欲言又止的深情,逼迫她表态。她有些不安,或者说两句无关痛痒的话,或者埋头看书,根本不予理会。

他越发激动起来,甚至会加上手势,传达内心的焦虑。她看他一眼,冷冷地说:你能不能学得文雅些,有教养些呢?他只得克制自己,喜怒不形于色,故作从容地与她交往。被压抑的激情,在失眠的深夜,化作了一封封行云流水般的情书。

从万籁俱静的夜写到人声鼎沸、红日初升,他再塞进信封,贴上最漂亮的邮票,然后送到相邻的那间办公室里。没想到那样火焰般的热情,也燃烧不了她。一天下班后,在他的苦苦哀求之下,她从办公室出来,靠着电线杆子,风轻云淡地说:你非要逼我,那我现在只能给你10%的肯定答复。不过那些信,写得真不错。

为了那90%,他几乎掏心掏肺地写情书,晨昏颠倒,神思恍惚。她仿佛被打动了,但也仅此而已。某个夜晚,她仍然那样淡淡地说:如果你太难受了,就吻我一下吧。此语如同在他心空闪过一个霹雳。他发狠地亲吻她,记不清自己,是否流了眼泪。

随后某天,她翩然而至,用纤细白净的手,把一封信放在他的桌上,又转身离开。他不敢拆,又急不可耐,最后看了,心如死灰。上面工整而又简单地写着:感情的事,勉强不来。我收回肯定你的那10%。心中的那个月亮,碎了。

他几乎发狂,潦草地写了一封遗书去威胁她,她几乎被吓哭了其实,他知道,她终究不是他的。两人最终各自走开。

那晚,他独坐在玉渊潭的湖边,想一个鱼跃终结生命。当天色发白,他的心,渐渐冷静了下来。

从此,他再也没有那样疯狂过,再没写过那样狂放美丽的情书。但他仿佛对爱情的第一次挫折念念不忘,在2008的情人节,他在博客上公开了自己的初恋,并总结道:理想可追,事业可求。唯独爱情却是追不来也求不得的。人们常常会将追求二字用在爱情当中,其实才是最不恰当的。真的爱,自然而然,情不自禁,身不由己,两情相悦,根本无所谓追,更无所谓求。

他,是凤凰卫视主持人何东,也是我一直欣赏的主持人之一。他的确不帅,也不懂搞笑,但他粗犷自然,从不端着架子、戴着面罩生活,快意恩仇,酣畅淋漓。若干年后,他依旧记得初恋的诸多细节,少年哀愁,透纸而出。我看到了他的纯洁和热烈,细腻和忧伤,也懂得了,那个明亮温柔的月亮,若干年来,一直高悬在他的心间。那个月亮,是那优雅女孩,也是一个男人高洁坦荡的情怀。

第23篇、爱情故事女生林诗涵的“最”青春

他在军训后才加入高一(四)班这个集体,和女生林诗涵同桌。在这个校风如真空般让人无法呼吸的学校,少见的男女组合着实让林诗涵兴奋不已。所以当老师介绍完后,林诗涵和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榆木(于木)对吗?于木木讷地点点头。林诗涵乐了,从今以后,他就是她的榆木了,只属于她自己的榆木疙瘩。

哪个女生没有在心里给别人起过外号呢?当然,那块榆木疙瘩是不可能知道的,但女生林诗涵不会忘记。因为有些词汇是锁在记忆里的,一辈子都忘不掉,比如,某人的名字。

那是个多么需要睡眠的夏天啊,讲台上老师的咒语和着窗外日渐势弱的知了声,无聊而又冗长。林诗涵摘下眼镜,揉揉困乏的双眼,慢慢地,拿眼镜的手垂了下去,另一只手臂搭到了无尽的习题册上,眼前一个个等待被填充的横线纠缠在一起。脑袋垂下去的那一刻,旁边有胳膊轻轻碰她,林诗涵没在意。又一次碰触,林诗涵不耐烦了,干脆把头翻到了另一侧,继续自己的美梦。

直到被老师揪起来,林诗涵的梦才全醒了,她在心里埋怨那个榆木疙瘩,怪他不叫醒自己。可是当看到于木纠结的表情时,林诗涵才意识到了那两次胳膊碰触的意思,可是为时已晚。

学校为响应教育部门的号召,决定教高一年级所有学生跳友谊舞。一向讨厌形式主义的林诗涵却兴奋了起来,因为她想到了和一个男生牵手的感觉。片刻的耳红心跳之后,她又紧张起来:会是谁呢?

事实证明,这次的友谊舞学习是很值得写入青春之最的。因为林诗涵的舞伴是于木。排练厅里,老师说跟着我跳,一二三四几乎是音乐响起的刹那,于木把林诗涵的手握住了。女生只顾着看眼前的男生,完全忘了脚底的步伐,不断地踩到了于木的脚。

放松点。于木的声音比他木讷的外表多了几分曲线,动听地回环在林诗涵的耳边,她只能报之以尴尬地一笑。但老师已经来了,她对林诗涵点下头:你不用跳了,换人。林诗涵触电般地把手缩回,放在背后。门口一个女生很自然地走过来,牵起了于木的手。

音乐再次响起,林诗涵站在墙角,无聊地看着窗外。不经意地回头,却看见了女生愤怒的表情:于木总踩她的脚。

后来于木说:看你一个人在那里挺可怜的,咱们是同桌,要淘汰就一起淘汰好了!

晚自习的时候,阵阵凉风吹来。于木的白色T恤散发出一股香皂清新的味道,这让林诗涵身体的每个毛孔都能畅快地呼吸。于是,放学路过超市,林诗涵跑到卖香皂的货架边,耐心地一个一个闻过去,寻找那个熟悉的味道。

终于到了毕业的季节,空气中的离愁别绪越来越浓,林诗涵收到了于木的一封信。上面写道:能做三年的同桌,真的是缘分我会永远记得你帮我擦桌子,帮我整理各科试卷,帮我记笔记你永远的同桌,于木。

永远的同桌,林诗涵一下子释然了,漫长的旅途很快就要结束了,她也终于给自己的这段故事找到了一个最妥当的归宿。

第24篇、爱情故事香水寻爱

苗简收到CC香水公司的录用通知时,开心得几乎跳起来,因为郭宛安也在这家公司。

郭宛安身高一米八,长相帅气,三十出头就坐稳了研发部的第一把交椅。在香水研发这个行业里,郭宛安有着男神之称,而她苗简,就是男神的众多粉丝之一,再加上她是个小胖妞,怎么配得上郭宛安呢?

苗简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隐隐有些自卑。

公司大楼一共四层,最底层是给新进员工住的,但她却被外派去了最远的门店,这意味着平时她不可能见得到郭宛安了。

苗简有些失落,去人事部办理手续时也有些怏怏不乐,低着头走出大楼,却不小心撞到了人。

对不起。她赶紧抬头道歉,却看见郭宛安对她微笑。苗简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她狠狠地掐自己的大腿,确定是郭宛安在对她笑时,她才惊喜地睁大了眼睛。

郭宛安朝她点了点头,轻声说:绿色跟你很配。语调中带着一丝亲切,苗简却紧张得几乎窒息。

据说郭宛安平时不苟言笑,连公司第一美人徐梦巧都不放在眼里,现在却对她这新来的小胖妞颔首微笑。她今天是走了什么大运?!

苗简因为郭宛安心情大好,虽然每天在门店要闻上千次香水,站得两腿发酸,但苗简却做得很开心,唯一遗憾的是看不到郭宛安。

一个月之后,苗简顺利转正,研发部为迎接新人,举办了周末爬山活动。

听说郭宛安也会参加,苗简不禁有些紧张,她试了很多套衣服,却没有一件满意的,于是挫败地穿着一身黑,赶到了集合地点。

女同事们都打扮得花枝招展,苗简不禁在心里埋怨自己今天的装扮,这样的她怎么能得到郭宛安的青睐?不行,得想办法吸引他的注意!

但是没等她想出办法,郭宛安就主动走上前来,递给她一瓶防晒霜,轻描淡写地说:中午太阳大,抹点再上山吧。

苗简再次受宠若惊,握着防晒霜的手有些颤抖,她结结巴巴地道谢,却看见郭宛安温和地笑了笑,转身将剩下的防晒霜分发给其他女同事。

敢情不是只有她有啊,苗简有些失落地低下头,觉得自己就像地上不起眼的小草。

但是她要和小草一样意志顽强,苗简在心里为自己打气,至少,她要努力争取一次吧。于是苗简为了充分展示自己的优势,爬山的时候,一马当先地冲在前面,就在身后的美女们传来阵阵娇啼时,她已经抵达了山顶。

郭总监,拉我一下好吗?快到山顶的时候,徐梦巧娇喘着伸出玉手,语气甜腻地向郭宛安撒娇,苗简全身的鸡皮疙瘩顿时掉了一地。就在郭宛安正要拉徐梦巧的时候,苗简脑子一热,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果断握住了徐梦巧的手,将她拽到了山顶。

徐梦巧的脸顿时乌云密布,愤怒地甩开她。苗简讪讪地放开徐梦巧的手,眼睛一斜,却看见郭宛安在侧头憋住笑。苗简眼睛一亮,难道他刚才一直在注意自己吗?看起来,他并不讨厌她这个小胖妞呀。

中午在山顶野炊,苗简为了充分展现女汉子与贤妻良母的完美结合,不仅垒好了石灶,摘来野菜,还扛来树枝烧火,最后她将做好的菜献宝般地递给郭宛安,却被徐梦巧一把推开。

外面摘的野菜都不知道卫不卫生,你怎么能随便让总监吃呢。徐梦巧一脸嫌弃地说。

苗简端着饭盒的手顿时僵在半空,看向郭宛安的眼神有些尴尬,他应该会选徐梦巧的盒饭吧?苗简眼中划过一抹失落,惆怅地收回饭盒,却被郭宛安接了过去:吃野菜挺好的,绿色原生态。

看到郭宛安温和的微笑,苗简又傻愣愣的了。

下山的时候,苗简故意走得很慢,不远不近地跟在郭宛安的身后,徐梦巧则像蝴蝶般围绕着郭宛安,还不停地找话题。

郭宛安表情一直淡淡的,偶尔搭几句,却突然回头问苗简累不累,最后他硬是夺过她装满锅碗瓢盆的旅行包,扛在肩头。

苗简心头一热,面色微红,低头绞着衣角。徐梦巧却适时地泼她凉水,说这只是总监发善心照顾下属,别想歪了。

回到公司不久,苗简竟然连升了三级,同事们都在背后窃窃私语,说她肯定是郭总监的远房亲戚,不然怎么会爬得那么快。苗简嘴上不说,心里却很开心,不仅是因为她的努力得到了认可,更因为她离他更近了一步。

但是谣言却越传越离谱,各种版本众说纷纭,甚至还有人说她靠潜规则上位。徐梦巧还拍着郭宛安的桌子让他给个说法。

苗简看形势愈演愈烈,于是主动要求调回门店,她不想让他为难,更不想让他因为自己腹背受敌。他还因为她晋升的事,被总经理叫去谈话。

但是郭宛安并没有正面答复徐梦巧,而是拿出公司最新研制的香水,递到徐梦巧的面前,说:这是寻爱D5系列的最新款,给你们一个下午的时间,谁能调配出和它一样的味道,我就把首席调香师的职位给她。

两个小时过去了,徐梦巧和其他调香师调出的香味都不纯,只有苗简调出的香水馥郁芬芳,与寻爱D5的味道完全相同。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郭宛安告诉大家,苗简不仅是个出色的调香师,还是个优秀的闻香师。

闻香师需要嗅感的灵敏及良好的嗅觉记忆,而苗简能够分辨并记忆几百种味道,再复杂的成分,她都能一一闻出。

郭宛安说完,全场顿时一片安静,苗简的心像擂鼓一样咚咚地跳着,她看着为她解围的郭宛安,心里像喝了蜜一般甜,心想他对她这么好,会不会喜欢上她了?还是仅仅因为她独有的能力,他才这样倚重她、袒护她?

苗简走马上任后,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似的,天天没日没夜地加班,还不定期地给郭宛安熬补脑汤。

公司的研发任务本来就重,加上新增的项目,苗简忙得脚不沾地,最后光荣地病倒了。是郭宛安送她去的医院,他带她去做胃镜,替她交齐医疗费,然后还把她安全送回了家。

苗简坐在郭宛安的车里,心潮起伏。自从她变胖了以后,就没有再受到过这种待遇。郭宛安不仅偏袒她,还这样细心地照顾她,让她的心里涌起阵阵暖流,也生起了一丝悸动的希冀。她想现在就表白,但是车子却突然停住了。这路程怎么这么短,眨眼就到家了。

郭宛安送苗简上了楼,礼貌地与她母亲寒暄了几句,这才驱车离开。母亲高兴地对她说:这男孩不错,你可要抓紧啊。

她也想抓紧啊,可这只是她一厢情愿的单相思。苗简的父亲几年前去野外探险时失踪,母亲一直就想让她找个好归宿,但是她却迟迟未能成家。

因为她的眼里只有郭宛安。从他研发出第一款寻爱D5香水时起,她就认定了他,那种似曾相识的味道,让她怦然心动。之后她慢慢接近他,发现他的人品和能力都无可挑剔。在他温暖的笑容里,她越陷越深

第二天是周末,苗简和朋友出去逛街回来,却看见母亲正和郭宛安聊得火热。他不仅下了厨,还教母亲如何推拿,母亲的颈椎不好,时常喊疼,他这么一推一捏,竟让母亲舒服了许多。后来一连几个星期的周末,郭宛安都会到家里坐坐,母亲俨然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家人,喊得不知道有多亲热。

他这是什么意思,是想追她吗?但是又迟迟不见他开口,也许他只是想留住她为公司服务,所以才特意贿赂她母亲吧。

苗简知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等母亲完全认定了他,再知道真相,一定会受不了打击。于是她谎称自己已经有了男友,让母亲别误会。她说自己和郭宛安只是上下属关系,母亲知道后伤心了几天,却没有多说什么,但是郭宛安却突然消失了。

手机不接,发短信不回,人事部说他再不回来,就按无故旷工处理。苗简急得不行,因为那是要被开除的,但是无论她每天打出多少个电话,郭宛安依旧没有消息。

就在苗简心急如焚时,郭宛安突然打来电话,说他在公司楼下,让她马上下楼。苗简有些莫名其妙,他都到公司了,为什么还让她下去,直接上来不就行了吗?带着一连串的问号,苗简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却在看见他的那一瞬间定住了脚步。

只见他身后站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面容消瘦,那正是她失散已久的父亲。她跌跌撞撞地跑过去拥住父亲,泪流满面。她既为骨肉重逢而感动,也感激他的良苦用心。原来就在三个月前,郭宛安在微博上发寻人帖,寻找苗简的父亲。半个月前突然有网友回复说曾看到有个和苗简的父亲长得很像的老人在四川的大山里出现过,还发了正面照。于是郭宛安立即驱车前往四川,连假都忘了请,手机也没带,只为了能让他们父女早日团聚。

苗简的父亲撞伤了头部,失去了部分记忆,却依然固执地攥着她给他买的红围巾。她看着父亲迷茫而浑浊的眼睛,心疼又难过。但更多的是庆幸,庆幸有好心人收留了父亲,庆幸郭宛安替她找到了父亲。

苗简问郭宛安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难道仅仅是因为工作关系吗?她下定决心,这一次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件事挑明。

郭宛安却意外地先发制人,他从口袋里掏出快要被压扁的山茶花,说这是他在四川路边采的,说苗简曾经就像这朵花一样,带给过他温暖和希望。

最后,他郑重地说:苗简,做我女朋友吧。

原来,苗简的父亲曾经资助过郭宛安。小时候她曾经以父亲的名义给他写过信,还给他寄过她调配的香水,她说香水能使人快乐,希望他快乐地生活。

她在信中告诉他,她父亲是职业调香师,于是他从小就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调香师。

毕业后,郭宛安只身来到苗简所在的城市独自打拼,将她寄给他的香水融合新的味道,于是有了寻爱D5香水。它见证了他们之间懵懂的情感,也见证了他的寻爱之旅。后来他找到她时,她比小时候胖了许多,却和想象中一样坚强、可爱。之后他向她抛出橄榄枝,招她进公司,与她偶遇,只是想让她多了解他、注意他,其实他很早就想对她表白。

苗简顿时破涕为笑,抱着他,一下下地打着他的肩膀说:你为什么不早说!

第25篇、爱情故事一样的玫瑰、不一样的心情

情人节,两个人都买了玫瑰花,送给自己心爱的人,结果。。。

男人A手捧玫瑰站在一栋写字楼前,他在等候即将下班的女友。不一会,大楼里走出一群嘻笑的女子。男人往前挪了几步。这时,其中一位穿红色风衣的女子看到男子便止住了脚步。其他女子见状已明白几分,便七嘴八舌打趣她:“呶,男朋友接你来了。”“哇,鲜花配佳人,好羡慕哟。”其中一位还嘻笑着把红衣女子往男人面前推了一把。而后,众人说笑着告辞离去。

女人接过男人手中的玫瑰,脸上泛起两朵幸福的红晕,眼中蓄满柔情。整个人儿,也好比她手中的玫瑰般娇艳妩媚。

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回到家,女人随手把那枝玫瑰花插进桌上的花瓶里,又顺手抽出瓶中两枝已凋谢的玫瑰扔进垃圾篓,没有一丝婉惜之意。是啊!对她而言,如花的妙龄花期,当然少不了送花的人,总是这朵未败,那朵又送来。她所在意的只是玫瑰的娇艳绽放,看不到玫瑰的凋零枯败。

男人B怀揣玫瑰花回到家中。他蹑手蹑脚来到厨房,对着正在做晚饭的贤妻的后背,举起玫瑰花,轻声唤道:“老婆大人,情人节快乐!”女人回转身,她第一眼看到的仿佛并不是男人手中的那枝娇艳欲滴的玫瑰,而是买玫瑰的钱。心疼地嗔怪道:“你吃饱了撑的?多少钱买的?”男人喏喏地说:“十块钱。”女人一把夺过玫瑰花扔在厨柜上,边搅锅里的粥边说:“好!你一天的伙食费也得五块钱吧?那你就两天别吃饭,抱着这枝花啃吧……”当然,女人说的只是气话,最终,男人照例吃到了女人做的可口晚餐。

吃过饭,男人在客厅看电视,女人到厨房洗碗。她又看到了那枝玫瑰花。她小心地拾起,放到嘴边嗅了嗅,沉醉地闭上了那双已爬有鱼尾纹的眼睛。然后,她找来一个玻璃瓶,把玫瑰花插在瓶里。

此后的每天,女人都会细心地给那枝玫瑰花换水,也会呆呆地看上它一会。有时看着想着,还会情不自禁地傻笑,眼里泛着幸福的光芒。但是,花期苦短,没几天,花瓣还是焉了,败了。女人就一片一片摘下花瓣,铺在报纸上,拿到阳光下晒干。女人手巧,用干花瓣做了个香荷包挂在床头。这样,女人每天都能闻得到玫瑰的芳香了……

结果,一样的玫瑰,一样的芬芳,却绽放出不一样的柔情。

第26篇、爱情故事爱如瓷器

不知不觉,我与吴征结婚20年了。俗话说,结婚20年是“瓷婚”,在这个节奏快、压力大的时代,结婚20年,也算是小有成就了。

回想20年前的一天,他租了一艘小帆船,带我出海。那天,天气有些阴沉,海浪起起伏伏,但这毫不影响我们的兴致。他对我说:“我一直独自闯荡,今后我要和你一起去看世界!”就在那一刻,我怦然心动。

爱情就是这样一路狂奔,无所顾忌。整个世界都无关紧要,只要我们能在一起。但进入婚姻后,我却发现,没有人是“注定”在一起的。当荷尔蒙制造的激情慢慢退去,油盐酱醋的琐碎慢慢磨蚀浪漫,照料孩子的吃喝拉撒让你睡眠不足,还有工作的高压和旅行的分离;当你期待对方懂你的时候不自觉地提高了嗓门,为了不同的意见争吵得面红耳赤……这些,无一不在考验着婚姻的稳定性。

在感情处于低谷时,帮助我们的,不是什么“注定在一起”的臆想,而恰恰是:我们本是独立自由的个体,如果不是因为相爱,就不会也不必在一起。

结婚这些年,我们经常一起去看世界,足迹遍布40多个国家。旅行最能考验一个人的品性和两个人的配合程度,旅行中的小小冒险也给二人世界带来难忘的记忆。有一次我们去南非旅行,他预订了一个帐篷旅馆,就驻扎在自然保护区的河岸上。夜晚来临,鳄鱼拍打着河水,河马的咆哮就在耳边,大象在帐篷外吃着树叶,与我们只隔着一层帆布。我们关掉灯,屏住呼吸,等待它们踏着沉重的脚步走远……第二天清晨我们吃过早饭返回帐篷时,一只大个头的野猪与我们狭路相逢,它晃动着两只獠牙,打量着我们。吴征一把抓住我,把我挡在他的身后,嘱咐我:“不要慌,慢慢后退。”我们给野猪让开一条道,那家伙看我们既无恶意,也不慌张,似乎也定下心来。对峙了一会儿,就大摇大摆地走开了。这段遭遇让我们兴奋了好几天。

20年,我们建立起一个有形的家,包括一对可爱的子女;我们也织就了一条无形的纽带,那是共同创造的记忆。我更理解了马克·吐温的那句话,爱情快速奔跑,婚姻慢慢生长。这生长缓慢而扎实,就如两棵树,有独立的树干,又将根与枝重重叠叠交织在一起。于是我想,所谓“瓷婚”,其实是提醒我们,婚姻就如瓷器,无论时间多长,都要轻拿轻放。

第27篇、爱情故事爱情的门牙

他浅紫色的头发在路灯下有一种梦幻的感觉,像开满了一头的勿忘我。

一千四百多天的想念

宋遇回来的消息,是舒琳从新闻上知道的。

凭着一张模糊的背影,她还是一眼认出他。他骑着马在车流里穿梭,高低肩特别明显,镜头里有许多举着手机对他拍照的女生。他还是那样喜欢引人注目,可姑娘们偏偏又吃他这一套,就像当年舒琳,也是追在他身后的那群女生中的一个。

舒琳关掉手机,继续听老师讲花道的空间理论学。可是精神再也没法集中,脑海里翻来覆去都是宋遇,倘若这种分手后的久别重逢算是平静湖面泛起的涟漪,那对于舒琳和宋遇来说,简直称得上风暴了。

舒琳摸了摸缺了一半的门牙,把书一摔,跑出了教室。

她决定去报一个跆拳道的班,然后一拳撂倒宋遇,以报四年前的断齿之仇。可是当她跑去街上,四月春风扑面而来时,她还是没有忍住,一千四百多天的想念,在此刻终于化为一行眼泪,落得干脆利落。

19岁的人生选择题

六年前,舒琳还是大一新生,背心短裤人字拖,一头齐耳短发以及暑假在海边晒的小麦色肌肤,跟肤白貌美的学姐比起来,怎么看怎么土鳖。

宋遇185CM的个头,顶着一头亮眼的紫色头发走进学校,经过舒琳身边正好验证了什么叫最萌身高差。舒琳翻了个白眼,周边的姑娘们却双眼冒桃心。

但很快舒琳就倒戈了,因为当她跟学校外边的小摊贩骂架时,宋遇往她旁边一站,对方就闭了嘴。舒琳仰着头看着宋遇,怦然心动。用她后来的话形容就是:他浅紫色的头发在路灯下有一种梦幻的感觉,像开满了一头的勿忘我。

舒琳的倒追风风火火。在许多天真烂漫不知愁的女生里,她像一个异类的存在,宋遇喜欢也在所难免。所以,第二年春,他还是答应了她的追求。

舒琳的头顶刚好与宋遇的肩头平齐,宋遇每次都要倾斜着肩膀才能看清舒琳的脸,不知不觉就变成了高低肩。大学的恋爱大多都是没有前途的,毕业以后分道扬镳,那时的宋遇甚至都没想过他会跟舒琳走到毕业,可是舒琳却已经开始打算他们的将来,甚至在半夜打电话问他:你说,以后我们住南方好,还是北方好?

那一年宋遇才19岁,意气风发的少年面临最大的选择不过明天吃饭还是吃面,可是舒琳却抛给了他一个人生选择题。宋遇愣了一会儿才随口说了一句:南方。

门牙和爱情分道扬镳

恋爱不到三个月,舒琳像一个幻想家,已经在脑海里画好了跟宋遇这辈子的蓝图。甚至写在了笔记本上,比如买一所在海边的房子,一年旅行一次,29岁生Baby

宋遇按照舒琳的要求全部背了下来。但男生大多阳奉阴违,内心始终有少年的叛逆,他也不例外,他觉得现在能把舒琳哄高兴了,太平就好,以后的路还太遥远。

舒琳的头发还是那么短,天儿一热就背心短裤人字拖,走在人群里是最扎眼的土鳖,而宋遇剪掉了最后一点紫色的头发,换了最新的板寸头,看起来精神帅气,喜欢在学姐们的尖叫声里找存在感。

一年的恋情,舒琳唯一在他身上找到安全感的只有他说过的一句话:只要不是你甩我,我绝对不离开你。舒琳放心下来,她怎么会甩他呢?她用光了这辈子累积的自尊心和勇气挤破头皮才来到宋遇的身边,就算死,她也不会先说分手的。

可是,人生比起绝对和安全,更多的是不可预知。他们恋爱一年零两个月的时候,宋遇的生日,邀请了一堆同学去KTV,但所有人都忽视了舒琳是他女朋友这个事实,有个女生甚至趁着酒意当着舒琳的面亲了宋遇的脸。

舒琳也喝了酒,恋爱以来所有的不安自卑和酒精一样上了脑,她冲上去就甩了女生一耳光,然后厮打起来。场面很混乱,宋遇挡在舒琳面前,她朝他手臂狠狠咬下去,宋遇条件反射地推开她,她磕在包厢的玻璃桌角,门牙一声清脆,落了一半。哄闹的包厢顷刻安静,舒琳看着桌上的那半颗牙,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宋遇还没走到她身边,她就跑出了包厢。

那是舒琳第一次哭,就连她爸爸抛下她和妈妈皈依佛门时,她也没有这么难过。因为,她比谁都清楚,其实在一年多的恋爱里,宋遇从来就没喜欢过她。

没有勇气当面说一声分手

舒琳跟宋遇,从这晚开始像升入太空的火箭两端,自动分离。

舒琳是那种干脆果断的女生,删掉宋遇所有的联系方式,并告诫所有的朋友不允许替他传话,她决定要忘了他。

宋遇在楼下叫她的名字,她躲在被窝里把耳机的声音调到最大,她看似果敢,其实这一切不过是因为,她没有勇气当面说一声分手。就像她一直装成刀枪不入,不过是因为从小爸爸不在身边,严重缺乏安全感。舒琳在被窝里哭得悄无声息。

后来三年,同校加同系的他们却很少遇见,她曾听过关于他们分手的传闻,有人说宋遇嫌弃她太粗暴。舒琳不以为然地笑笑,但在大四那年还是留起了长发,她知道她不是向别人证明什么,只是希望再遇见宋遇时,能给他一个不一样的印象。大概,所有分手后的姑娘都有过这样的幻想。

毕业时,舒琳跟室友一起在操场拍纪念照,可她硬拖着拍了一个下午,也没遇见宋遇,他那样耀眼的存在,应该早已有了陪伴的人。

后来,舒琳在实习时,听说了宋遇出国的消息。

不想全部失去

舒琳一直留在南方,现在头发已经很长,上个月她决定修身养性,报了花道和礼仪课,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宋遇的消息,所以她打算做个淑女,穿浅色的连衣裙,尽管看起来乖得不像自己。

同事问舒琳,为什么不去把门牙缺的那个角补上,舒琳想,也许是想当宋遇欠着她的证据,也许是她觉得这是有关宋遇的最后一点东西,她不想全部失去。但她却跟同事说:因为我只喜欢原装,而那个角已经找不到了。

每周,她都会去一趟寺院,在一旁看穿僧衣的爸爸给僧众讲放下、回归本心云云,她总是会忍不住落泪,这么多年,她的本心早已追随着宋遇,漂洋过海。

她没有打算唤回宋遇的,因为他的心从未在她身上,就像她每周都按照妈妈的指示来寺院,可她却从未真的劝过爸爸,她知道他的心已交给佛陀。

舒琳当然没有真的去报跆拳道,依旧去学习插花,上礼仪课。她也曾悄悄去过新闻里宋遇骑马出现的那条街,可却没有遇见他。

最怕漫漫长夜

在没有宋遇的那些年,舒琳也不是没有恋爱过,但在漫漫长夜时,她想起的人总是宋遇。一颗心太小,装不下别的人,尽管她装作热情满满可对方依旧能察觉她的三心二意,分手在所难免。

舒琳望着窗外零星的灯火,不知陪在宋遇身边的是怎么样的姑娘,不知他可还记得她,不知他会不会跟人提起她不知,他会不会也怕这漫漫长夜。

舒琳决定剪去长发,因为她怕某天在街头遇见宋遇,他却认不出她。

舒琳剪完头发的第二天,就在公司附近遇见了问路的宋遇,他还是那么高,只是比从前胖了些。舒琳还没逃走,就被宋遇发现。

两人随便寒暄两句,宋遇说他来这里找他女朋友,舒琳慌忙开口告辞。可是她才走出他的视线,就再也忍不住当街痛哭。

宋遇,终归变成了她等不到的那艘船。

为他的高低肩负责

一周后,舒琳在公司楼下再次遇见宋遇。烈日炎炎,他骑着枣红色的马,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如英雄一般伫立,目光落在舒琳身上,温柔而笃定。

买一所在海边的房子,要坐北朝南,春暖花开;25岁骑马绕城市一圈;26岁结婚;29岁生Baby;30岁一起去西双版纳骑大象。今天,你25岁了,我没有食言,如果要26岁结婚的话,那现在你就要跟我走了,毕竟拍婚纱照和挑戒指,以及见家长都需要时间

舒琳望着马背上的人,板寸头,高低肩,说着连她自己几乎都忘记了的人生规划,而且竟然一字不差,她一瞬间就红了眼眶。

宋遇帅气地跃下马,依旧附身凑到她面前,对她露出温柔笑意。

你不是说有女朋友了?舒琳的口吻充满醋意。宋遇直直看着她说:是啊。舒琳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天他要找的就是她。虽然他们分离四年,可她却从未说过分手,看来宋遇打定主意要借此耍赖了。

宋遇说,毕业后他去了国外以为能忘掉她,可他发现,他真的没办法忘掉她。还有,她要为他的高低肩负责。

他还没说完,舒琳已泪流满面,宋遇摸摸她一如从前的短发,趁机将她抱起,一跃上马。舒琳靠在温柔的臂弯里,她觉得门牙缺的那个角,好像回来了。

第28篇、爱情故事想不通先放下,到了年龄自会通

结婚时,因娘家远,我决心和婆家好好相处。我啥都不要,婆婆竟能省则省,扣下两条被褥,压力锅也留下了,我只好燕子般衔泥筑巢,自己添置。

我生了女儿,婆婆心中不悦,匆匆看了一眼就走了,说孙子在家睡觉不放心。女儿两岁入托时,婆婆仍在看5岁的孙子,哥嫂便理所当然回家吃饭。女儿上学后,假期里想去奶奶家,可是婆婆说俩孩子太闹不让去。

无论端午包粽子或中秋做点心,婆婆总是给嫂子装好袋,顺口问我要不要,可我从没要的习惯,只能摇头……我将所有的委屈和不公牢记在心,心想早晚要清算的。

终于熬到女儿上大学,我打算回老家,反正婆婆心里没我,索性躲远点儿,彼此清净。但老公说父母在不远游。我说有哥有弟,你在也是多余。老公犹豫不决,我却坚持要走。

送女儿上学后,我俩顺便回老家小住,不想这期间老公哥嫂竟骗父母将面临拆迁的房屋低价卖给别人,老公心痛几十万的损失,更痛心哥嫂与外人合谋从中渔利,生气父母刻意隐瞒自己。在老家,他可是几乎天天往家打电话的啊!

老公一赌气,卖房走人。辞行时公公惊问:“不回来了?”他说:“先挣钱供丫头上学,回不回来再说吧!”

从公婆身边离开后,我俩的日子轻松快乐。可渐渐地,老公的电话多了,还不时让我和婆婆聊两句,说什么婆婆想我,尽管觉得可笑,我仍会应付几句。有一天见老公神色不对,凑近一听,电话里婆婆在哭:“我能做饭时全都回来吃,我一病都躲了……都怪我宠小的惯大的,伤了你媳妇的心。可要是不哄好那俩儿媳妇,妈能过安稳吗?你俩真不回来了?”我心里难受,仍告诫自己:我受不了偏心、冷漠和无理,好容易解脱,怎会再回去?

那晚老公辗转一夜,害我也没睡好。女儿的离开,让我对亲情多了些认识。我明白老公怨恨弟兄心疼父母,却有口难言。父亲说过:要想好,打颠倒。这是教我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母亲说过:想不通的先放下,到了年龄自会通的。想到婆婆的哭声,我开始琢磨:就算公婆偏心,毕竟生养了爱我宠我的好男人。她不是好婆婆,自己算好儿媳吗?这么多年对他们不冷不热地应付,也算扯平了吧?七十多岁了,即便行孝,能孝几年?别让老公为难吧!

20年的“结”这么简单就开了。我对老公说:“如果你爸妈愿意,就让他们来吧!”老公喜极,赶紧打电话问:“妈,我们打算买房,买大点的吧?你们来住也方便。”婆婆哽咽着说:“难得你们还想着爸妈,不用太大,能住开就行……”她这一哭,我记了20年的账全部烟消云散。

人远了,心近了。感谢这段时间和距离。

第29篇、爱情故事爱情在别处,婚姻是江湖

在我有限的婚姻生涯里,2013年是触底的一年。

那一年,儿子肠胃频繁出问题,我连续几个月抱着他奔波于家、医院、推拿诊所之间,心力交瘁。

那段时间老公经常出差,一走半个月,每每孤军奋战,我的怨气特别大。积压了许久的问题,终于在那个冬天,火山一般爆发。我们大吵一架,然后就是满怀恨意的冷战。

我对婚姻很失望,一意孤行地办了港澳通行证,打算春节放假独自去香港散心。而且决定,从香港回来,就离婚。

出发前几天,我思忖再三,有父母有孩子,我总不能不辞而别。我在QQ上给他留言,告知了我的远行计划。他快速回复:我陪你!

那一刻,我又心软了,听见自己心里的声音:再给婚姻一次机会。

于是在临近年关的最后几天,他火速办好手续、买好机票。父母将孩子带回老家,任由我们自己计划。

飞机在香港一落地,舒适的气温让人浑身轻松。从北到南3个半小时的航程,仿佛把我带入时空隧道。我们变回初恋少年,容颜干净,笑容温暖,手牵手走在浮华都市车水马龙的街道上。

除夕夜在太平山顶看维多利亚港万家灯火,携手去香港大学散步,去电影资料馆,看夏梦、林黛、汪明荃、冯宝宝、薛家燕那些风华绝代的海报……那几天,没有孩子的哭闹,没有指责怄气,我们彼此竭尽体贴包容依赖,感情如结婚前那样热烈。

自由行结束回来后,仿佛做了一场梦,一切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孩子照旧半夜哭闹,脏衣服臭袜子存了一盆要洗,工作上的事一大堆……

这就是生活。熟路无风景,爱情在别处。

这一场短期出行让我明白,旅行本身,并不能解决任何婚姻问题。若没有爱,一切都无力回天。最终治愈我们的不是旅行,而是从琐碎疲惫的日子里跳出来,看清那份牵手走下去的决心与深情。

我们回来后共同起草了一份家庭公约,约定了在孩子的健康、教育等一系列问题上的处理原则。我们约定再出现任何分歧,都应求大同存小异,以我俩的一致意见为最终决定。如若再起争执,只要一提“香港”就必须无条件停战。

生活永远有解不完的小疙瘩。只要串起这些疙瘩的,仍是那条爱的主线。

婚姻是两个人的江湖,是非纷扰,爱恨交缠。即使我们心中有过一万个逍遥远方,最终也还是因为不舍某个人,而甘愿伏身红尘。

第30篇、爱情故事两棵树的爱情

两粒不知名的种子,各自在大地的怀抱中静静的等待生长,与自已的家人共度美好时光,但不知是被鸟、风,还是一双沾满泥土的鞋,把他们带到大地的同一个角落。从此,他们在这片温柔的土地里慢慢生根、发芽、成长。他们生长在同一片蓝天下,在一个农家小院里与孩子们共同成长,他们每天都能看见孩子的笑颜,听见孩子音乐般的笑声;他们共同经历风雨的洗礼,共同承受生活的酸甜苦辣。渐渐的,一种微妙的、难以察觉的感觉在他们之间悄悄的发生着变化,某种欢喜的、温润的、甜蜜的、圣洁的、神秘的东西在他们之间温存,可谁也不愿打破这种甜蜜的感觉。

终有一天,他们长成了参天大树,枝繁叶茂,树根与树根、树枝与树枝、树叶与树叶相互交织、缠绕、亲吻,相互闻着气息、花香。这两棵相互依偎的树,一棵是玉兰,一棵是梧桐。

就在他们彼此靠近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来了一大批人,围着这两棵树左看右看、指指点点,闹哄哄、叽喳喳的。然后,一辆车把梧桐搬走了,留下玉兰孤独的在风中摇曳,她的树叶开始飘落,不知是因风吹动树叶的原因,还是因梧桐的离去,她的心在疼痛。过了不久,在梧桐生长的地方建起了一栋富丽宏伟的楼房,玉兰看着楼房慢慢拔地而起,就在楼房竣工的那天,人们发现那棵用来装饰楼房的玉兰树死了。人们猜想了很多种玉兰死的原因,但是没有人懂得一棵树曾有过的伤痛和思念!

无聊时,我在一位朋友的空间里浏览了这个故事。感慨作者情感细腻、思想丰富、题材创新新颖;感慨大自然万事万物的和谐、温馨。世间万物也有丰富的思想、细腻的感情,而人是世间感情最丰富的动物,人的思想、感情要比其他事物更加丰富和细腻,但人的感情却也更容易被尘世的功名利益所左右,变得扭曲而百态。

有些人为了追求刺激,把感情和婚姻当成游戏,“闪婚”、“闪离”成了当下最普遍的流行语;有些人为了追求所谓的个人自由,将家人的情感抛之脑后,完全不顾及亲人的感受和自己应有的责任;有些人为了追求功名利益,不惜抛弃自已相濡以沫的爱人,另寻新欢……。

家庭是社会和谐的细胞,而人作为一个小家庭的成员,家庭要和谐,就需要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给予和帮助,只有家庭温馨和谐了,社会才会和谐。

第31篇、爱情故事“苛刻”的爱

相邻几年,一直觉得楼下的女人特温婉贤淑。但是,从她母亲住过来后,短短的几十天时间,我便领教了她的极度苛刻。

女人的家原本在乡下,为了孩子上学,她和丈夫四处举债买了这边的房。买房后的经济紧张我们感同身受,他们夫妻的辛苦我们也有目共睹。然而,生活的起色总需要时间的成全。可女人看着好像有点儿按捺不住了,急急地从乡下接来了母亲,第二天便联系了一个什么单位,接了零活儿,让老母亲来做。那种零活儿,看着很简单,做起来却需要很细致,而且极耗时间,出错率还极高。

老太太在乡下住惯了,明显不习惯城里那种关起门来自己过日子的生活习惯。每天,我们早上去上班,下楼后总会看到老太太搬一张小桌子,在楼下通风处铺开那些零件,认真地一个个地进行组装。偶尔从她身边经过,还能听到那女人在老太太身边叮嘱着:“这边套过去要数几根线,那边套过去要数几根线,左右之间不能有差错,否则,便成了废品……”

我是个心直口快的人,这种情况看得久了,难免会有点儿愤愤不平。有一次和老太太聊天,老太太说起女儿也不容易,学历不高,工资不高,现在为了还债那么辛苦地工作,还说身为父母理应为孩子分担一点儿……我更感觉心里揪得慌。唉,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老太太的这一片心意,身为女儿的那个她可会懂得感恩?

心有郁结,刚好找到一个机会便和女人婉转地表述起老人的心意。原本想,待女人领会到母亲的这一番苦心时势必羞愧难当。孰料,女人听着听着却叹起了气,说母亲的心意她怎能不知道、不心疼呢?只是这几年,母亲的记忆力迅速衰退,精神萎靡到让人担心。自己一家搬到城里后,老人家的精神状态更是不好。有人说,这是因为老人生活太过单一的缘故,说应该为老人找一些娱乐活动。有心想让母亲好好享些福,譬如打打牌、搓搓麻将,可母亲一生操劳,只知道为家庭付出、为儿女付出,那些娱乐她通通不会,更不屑去学。无可奈何,左思右想后,她和丈夫约好,干脆将母亲接来身边。然后,她又特意从老远的地方接了活儿来让母亲做。她知道,母亲为了女儿,什么都愿意做。

女人说,她特意为母亲挑了那种尤为烦琐的零活儿,无非是为了让她打起精神。而在母亲心里,为了做好活计赚来钱贴补女儿,她也自然会分外用心……说到这,女人笑了笑,说:“可能你们会感觉我这个做女儿的对母亲太过苛刻。想想也是,母亲这么大年纪了,不能让她享福不说,还让她每天起早贪黑、小心翼翼地忙这些活计。但是,母亲最近精神真的好了许多。以前在老家,她经常是刚拿的东西转个身就找不到了。现在却不了,她清楚地记得她每天组装配件的数量,知道这楼道里的每一个人,谁家的是儿子,谁家的是女儿,她通通理得很清楚……”

我听着,瞬间沉默。因为这一刻,我蓦然想到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也已经是鬓发霜白的年龄,早先的精明强干逐渐消退,记忆力也开始变得出奇的不好。每次我回家,母亲总是唠叨:“最近工作忙不忙?”我回答:“不忙,还好。”一转脸,同样的问题又来一遍。开始,我有些不耐烦。后来,父亲说母亲记性越来越差,常常是刚问过的话很快就忘,我便又心疼。但是,心疼到最终,我全力能给的温暖,也只是给母亲多买点儿营养品,多回家看看。

一直以为我这样对母亲便是极好的,也一直以为爱的表现形式就应该是诸如此类的温暖。但是,听过女人的话后,我才发现,原来,爱还可以是“苛刻”。而且,在“苛刻”这个伪装之下,这份爱更加深厚浓郁,更让人感慨和感动。

苛刻着去爱,不是不爱,而是更爱。因为比起只会看着母亲心疼到落泪的我,这个女人,为爱更努力、更尽心,也付出和牺牲得更多。

第32篇、爱情故事重逢的人会再重逢

曾经看过一个日本故事:一个漂亮的女孩在回家的路上总被一个老头搭讪,老头说她长得像自己的初恋情人,并给她讲述了自己和初恋情人的故事——他们一见钟情,彼此吸引,可惜由于上一辈的恩怨,双方的家庭都反对他们在一起,他们只能在痛苦中偷偷地交往。终于,两个年轻人再也无法忍受暗无天日的爱情,想到了私奔,可是又都不忍心就这样背叛将他们养育成人的父母,于是他们决定让老天决定到底是走还是留。他们定好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并约定如果那时约会地点的樱花开了的话就私奔,如果没开就痛下决心分手。可惜,在下次约会时间即将到来、樱花也即将开放时突然狂风大作,樱花的花蕾都被吹落了。姑娘悲痛地对男子说:“这一切肯定都是天意。”然后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

听了老人的故事,女孩很同情他,也为他爱情故事的凄美所感动,所以这之后就经常去陪陪老人。后来有一次她忍不住问老人的妻子:“你丈夫这么惦记他的初恋情人,你不介意吗?”老太婆怔了一下,随即羞得满面通红:“说实话,我就是他的初恋情人。呵呵,我们后来还是私奔了。”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起身边的一个散事:那时候我们国家的高考政策还不太严,她是高考移民,高三最后阶段,她在一个自治区的重点高中象征性地上了几天课,然后以那里学生的身份参加了高考。就在上课的几个星期里,她和班上的一个男生互生好感,可惜时间仓促,一切都没来得及开始,就随着高考结束而结束了。这之后她先回了家,接着又去外地上大学,毕业后工作又辗转了好几个城市,最后随父母移民美国,就这样,10年过去了。本来就是连暖昧都算不上的好感,现在又隔着无法跨越的时间和空间障碍——她想,他们是再无可能了。其实这时的他也依旧单身,潜意识里也依旧在等待她。一次玩朋友手机的时候,他无意中在通迅录里看到了她的名字,虽然有无数重名的可能性,他还是情不自禁地拨了过去,第一句话就是:“你好,我是×××,请问你是我高中暗恋过的××吗?”

第二年,在他们的婚礼上,她万分激动地对满座宾客说:“这一切肯定都是天意。”

天字有人,意字有心——天意,永远是建立在人心之上的。它只能是借口,就像距离太远、亲朋反对、世俗不容、年龄差距太大等也只能是借口一样,只要人一心一意,只要人真心实意,就无所谓天意不天意。汤显祖说过:“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这世界上最浪漫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相爱的人会在一起,重逢的人会再重逢…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些不是祝福,是真理。那些分开的,不是爱得不够深,就是爱得不够真。

第33篇、爱情故事饮食里的爱情流派

是鱼香肉丝的忠实粉丝,每次到饭馆吃饭,总要叫上两盘鱼香肉丝,再配上几碗白饭,令旁人侧目不已。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胖姑娘。

那天早上,同事们在一起聊天,结果有个男同事打趣,说我是现代版的杨贵妃,浑身散发着古典气息,连身材都向古人靠拢,可见爱情上也只能走古典路线了。以后呀,如果有人追我,肯定是骑着白马的“唐明皇”。

看着同事们都笑得喘不过气来,我差点气晕了。自我感觉良好的身材竟然被天打雷劈的同事拿来取笑,叫人怎能不气?我暗下决心,要脱离古典主义的行列,找一份浪漫的爱情!

没想到不久后,真让我碰到了一位文学博士。面貌清秀,眉宇间满是浓浓的浪漫气息。看了他博客上的文字后,我更是被他浪漫深情的风格深深吸引住了。没多久,两人便决定见面。

第一次约会,是在湖畔的咖啡馆里。那里有悠扬的夜曲、银色的月光和带着淡淡花香的晚风。伪装成淑女的我点了一杯咖啡,听文学博士滔滔不绝地谈了两个小时后,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一声接一声,还一声比一声响。看着文学博士诧异得有些扭曲的脸,我颓然地明白,自己和浪漫主义无缘了!

果然,文学博士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开后,再也没有联系。再后来,经人介绍,我碰到了一位成功人士。这位成功人士走的是现实主义的风格,饮食简单而快捷,用微波炉烤大个儿的土豆,配上香肠和牛奶,就是一顿饭了。营养、简单、方便,典型的现实主义流派。

成功人士很有钱,开黑色的现代轿车,每次约会都很匆忙。不说情话,不玩浪漫,时时刻刻都是一副把爱情当事业来经营的面孔。这段所谓的爱情,仅维持了两个月,便夭折了。

那是在一个周末,我带着成功人士,去见住在郊外的父母。车刚出城便坏在了路上。成功人士拿出计算器,敲敲打打,接着告诉我,因为车子是在去我家的路上坏的,所以修理费要和我分摊。听到这个“噩耗”的那一刻,我终于彻底醒悟,自己和现实主义还是有着一段不小的距离。结果,我果断将现实男拖进了黑名单,从此各走各路。

一段段感情,从一开始的充满幻想到最终的灰溜溜结束,让我颇受打击。由此也证实了,饮食的流派多元繁杂,爱情也是如此。我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在家里哭得昏天暗地。

而这段时间里,唯一能让我感到快乐的,便是我开始恢复了对鱼香肉丝的喜爱。渐渐地,我又开始光顾住处楼下的那间小饭馆。那里的鱼香肉丝做得特别地道,店主是一个小青年,自主创业,身兼店主和伙计两种身份。

没想到有一次,吃完了鱼香肉丝,他却红着脸向我表白了。他说,他本来不会做鱼香肉丝,为了我,翻遍了各大食谱,又请教了很多同行,这才做出如此美味的鱼香肉丝。有一段时间,他以为我们没希望了。可最近,我又开始光顾他的店,让他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

看着眼前这个傻傻的男人,我心里突然萌发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这个传统的小男人,这个信奉古典主义的小男人,正如那道鱼香肉丝,散发着香而不腻的气息。他没有钱,也不浪漫,却有着一颗为爱量身定做的心,这就是古典主义的爱情,如同鱼香肉丝,怎么吃都不腻!

再后来,我成了那间小饭馆的老板娘。如今,我们的店虽然规模不大,但收益还不错,日子过得挺甜蜜。我也终于明白,爱情如饮食,向别人看齐未必是好事,唯有寻到适合自己的风格和流派,才能成就一生的幸福。

第34篇、爱情故事同学不恋爱,同事不结婚

我在杂志上看到一个熟人,可我发现自己好像不大认识他。

仔细一看,没错,照片上是他,只不过从晃晃悠悠变成一本严肃了。他的经历是我所知道的,读哪个中学哪个大学,毕业后做了些什么,现在成就如何等等。可当我所熟悉的那些“大事记”,变成富有感染力的细节叙述时,每句话都在说他,可所有的字句连缀起来,却又成了另一个人,遥远而陌生。

哈,文字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它给白萝卜涂上一抹柔红轻纱,然后搁进玻璃柜里,打上灯光,那根人所惯见的大白萝卜,就在朦胧神圣的光环中,让你望而却步。

当然,我不是说我的朋友“假冒伪劣”,人家确实属于精英才俊一类,不过是平时熟悉惯了,嬉笑怒骂、鲜活生动的一个人,变成了杂志上的青年偶像,便感觉似曾相识却又反差巨大。

距离产生美那句老套的俗话真不错,有距离才能产生偶像,崇拜皆因看得见摸不着,想像多于真实。

我的这位才俊朋友,当然也是众多人心里的偶像,带着点儿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神秘。生人面前,该老兄不擅言谈,一着急说话就不太利落,这一弱点熟人尽知,不想在仰慕者那里就成了静水深流,成了才学与深沉的象征。更有意思的是,老兄笔下真真假假的那些个叙述,都成了个人生活的真实记录。

我的一位女友,因为一本书,加入了名人老兄的“粉丝”行列。她念他的文字,然后依靠文字想像他的形象。最为要命的是,另有所谓的“纪实报道”给她以佐证--一本我从来没见过的杂志,花了整整4页的篇幅介绍此人,溢美之词里荡漾着脉脉温情,弄得老大不小的女友,在得知我认识该仁兄之后,竟然像不谙事世的小姑娘旁敲侧击地追问:他长什么样啊,有没有结婚?他一定很幽默吧,不然为何如此文彩飞扬?甚至说,你跟他说话紧张吗?

他跟我说话才紧张呢!我在心里没好气地回答。不过,有梦总比没梦好。谁不想平淡庸常的生活,多些激动人心的不期而遇呢?只是,我一直没有满足女友希望偶像签名留念的愿望,那并不好看的“亲笔赠言”,不看也罢。

距离能掩盖所有缺点,也给予想像以丰厚的土壤。隔着他人的描叙,隔着文字,隔着电话线或者网络,偶像光彩照人完美高大。旗袍摇曳、风情万种的张曼玉引得多少目光驻足不前,心生向往。要是她天天坐在你的对面,眼见她揉眼睛挖鼻孔,那些个优点劣习你一目了然,还会对她心生仰慕吗?美女也罢,才俊也好,当你洞悉他们所有的优点与缺点,知道他们也同你一样有着凡夫俗子的种种特性时,还会怦然心动、敬仰有加吗?

一个美女给我讲她年轻时候的故事:她们的歌舞队去演出,一个小伙子场场必看。说实话,公司的歌舞队不过是自娱自乐,谈不上专业水准,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有人竟然如此痴迷。小伙子沉醉的显然不是依葫芦画瓢的“天鹅湖”,而是她这个下凡的“凌波仙子”。

被小伙子的执著感动,美女请他吃饭,火辣的四川火锅,看着自己的“仙子”竟然也像寻常女子一样,一边辣得稀里哗啦擦鼻子,一边吐着舌头大快朵颐,小伙子惊得手中筷子掉地,转身逃离。

太过熟悉的人,燃不起激情。因为存在距离,才希望彼此走近;因为有太多想像,才愿意一探虚实。什么都了如指掌门儿清了,连再看看的念想恐怕都不会有。

所谓同学不恋爱,同事不结婚。知根知底儿的两个人,很难爱得起来。

挂着鼻涕一起进校门,上课乱说话被老师罚站,考试抄纸条蒙混过关,所有的糗事都被你知道了,还会有探寻追求的欲望吗?如果说爱情是一种化学试剂的话,它只适应于成分不太清楚的两张试纸。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人对一望而知的事情是没有多少欲望的。一个人,你一眼就将他看到底,放心倒是放心了,也就了无生趣,不免厌倦。

爱情就是距离和想像。女人执迷于男人的深不可测,男人沉醉于女人的变幻不定。

确实累人,却乐此不疲。

第35篇、爱情故事一个字,一生缘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自从第一眼见到她就爱上了她,却没勇气说出来。毕业后出类拔萃的他分在了她从小生活的城市,他依然没有勇气说出那个“爱”字。他觉得他太平凡了,根本配不上天生丽质父母又都是高干的她。

她知道他是喜欢她的,在大学里她总是被男生众星捧月般宠着,像个美丽的公主,可惜没一个男孩子能俘获她的芳心,只要他对她表白她就答应他。等了三年,她没等到那句话,以为自己自作多情了。

她嫁人的那个夜晚,他喝得烂醉如泥,哭了,为她有了爱的归宿又笑了。他一直未娶,父母和朋友都为他急,也给他介绍了不少气质不错的优秀女子,可他总找不到爱的感觉,他的心中只有她,没有一个女孩子能代替她在他心中的位置,只有他自己知道她在他心中有多重,爱她有多深,她是他心中的天使。

两年后,他听说她离婚了,她男人拿到绿卡后,给她寄来一纸离婚书。他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一阵阵被揪得生疼,拳头攥得咯吧咯吧响。他不想再失去这个机会,否则他会疯的。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鼓足了勇气买了一束玫瑰去她的单位找她,他要把这么多年对她的爱全说出来,今生今世在一起,像宝贝一样爱她一辈子。

走进她单位的办公大楼时,他把玫瑰藏在西服里,其实大楼里的人早已没了人影。他径直来到她的办公室,办公室里只有她一个人,他捧着玫瑰花静静站在门外等她,只要她一转过身来,他就把玫瑰和一颗爱的心送给她。

她在拨着电话号码,他看着她优雅而高挑的背影,被即将到来的幸福陶醉了。

“老公!我临时有事,可能迟会儿去,你们在海悦大酒店几号包厢?”犹如一把锋利无比的利刃刺中了他,一阵昏眩,他扶住门框才没跌倒,稳了稳神悄悄地转身下了楼,正如他悄悄地来,这些她都不知道。他急急地走着,却与一个女人撞了个满怀,刚要张口说对不起,那个女人却抢先开了口。

“玫瑰是送给我的吗?”女人笑盈盈地问。他这才看清他撞的女人是他的另一大学同学笑笑。笑笑是他局长的女儿,一直喜欢他。他笑了笑,默默地把准备扔到楼下垃圾桶的玫瑰花递给笑笑。笑笑牵着他的手幸福地依着他走出大楼。

他和笑笑很快领了结婚证,虽然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多年后,他已是一个重要部门的处长,在一次朋友的酒会上,他和她又相遇了,他见了她,心里不由得一动,她依然风姿秀逸,端庄典雅,给人一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眉目间看出她是忧郁的。他得知她依然一个人生活,有些吃惊。

她幽幽地问他,那日在她办公室前为什么突然走了。他一惊,原来她知道他站在门外。

“你和你老公在打电话,我就没打扰。”他苦笑着说。她的泪再也抑制不住,一下子涌了出来。原来,那天她们科室集体为一个去南方发展的同事饯行,她正要下楼,透过窗户看见他捧着一束玫瑰花正要上楼,她的心狂跳不已,立即回到办公室给科长老宫打电话,可能要去迟些。她们一直戏称宫科长为“老公”,叫顺了口。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觉得一股冷气从脚心往上直冲,颤抖着怎么也端不起酒杯,眼角涩涩的,一个字让他错过了一辈子的爱和幸福。

第36篇、爱情故事为爱留一把椅子

在堂兄阿昌40岁生日宴会上,我发现他对一个女人的态度格外不同。阿昌办了一家大公司,生意红火,称得上一名大款。他高大英俊,风度翩翩,自从妻子前年不幸病故后尚未再婚。这个叫惠的女人是他公司的一名员工,长相平平,难道阿昌会看上这样—个女人?待来宾散去,我提出疑问,阿昌便给我说了下面的故事——

老实说,这两年我身边的女人不少,但我拿不准她们是爱我还是爱钱。惠以前是个擦鞋女,有一次我在她那儿擦鞋,竟然忘记把包拿走,包里有刚取的现金一万元,还有储蓄卡、身份证、合同;发票及手机。大约两个小时后我才发现自己没拿包,连忙拨通手机,惠立即完璧归赵。我拿山一千元谢她,她硬是不要。后来我打听到她丈夫也下了岗,在公路边修单车,便请她到我公司上班。

惠特别勤快、能干,又热心助人,大家都喜欢她。我那10岁的小孩最爱跟她待在一起,加上我经常出差,小孩便常常托付给她。小孩常跟我说惠姨炒的菜最好吃,对她像妈妈—样好。有天晚上,小孩发高烧,迷迷糊糊中,小孩喊着要妈妈,要惠姨。医生催我去叫,我很为难,那时正是寒冬的深夜,从她家赶到医院有好几里路,可惠一听,气喘吁吁地来了,一直照料孩子到天亮,小孩退了烧,我要给她酬金。惠很生气,她说要不是看在孩子面上,真想把我骂一顿,难道人与人之间除了钱就再没有什么了吗?

从这以后,我留心观察她,发现她并非是对我的小孩特别好,而是确确实实心地善良,减实纯朴,有着中国女人的传统美德。慢慢地,我觉得自己有点儿喜欢她了。于是,我开始找机会单独跟她在一起。她对我似乎也颇有好感,工作更为出色,只要是公司的事,不管是不是分内之事,她都会尽力去干。我私下里想,若娶了她,肯定是我的贤内助,也会是小孩的好继母。

今年三月,我让她和我一起到小碧乡出差,不料办事不顺,误了回城的车,只好在当地住一晚。我心中暗喜,想此乃天助我也,在这远离亲友、熟人的乡村,我正好可以向她挑明。她有丈夫不要紧,我自信,各方面都比她丈夫强,她一定不会拒绝。

我提议先去吃饭,好不容易找了家有单间的饭店。她磨磨蹭蹭地,老是往大路上张望。“我说不会有车了,进去吧,她勉强走进了单间。我搬了一把椅子,让她坐下,然后再挨着她坐下,不料,她立刻站起来,搬来一把椅子,放在我们两人中间后才坐下。我—看,心凉了半截。她心不在焉,念叨着要是有车回家就好。我预先准备的一番话根本无从提起,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当时我大失所望,而她则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一直望着门口,仿佛那里将有什么奇迹出现似的。

正在气氛最沉闷的时候,门突然开了,她的丈夫出现在门口,风尘仆仆,大汗淋漓。她立即欢呼着扑上去,给丈夫擦汗,那柔情万种的样子,与刚才判若两人。我心里酸酸的,对他说:“你怎么来了?怕我拐了你老婆?”他连忙摇头,惠说:“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结婚这么久,每个纪念日我们都在—起过的。本来,今天你叫我出差,我就有点儿不太愿意,但一想这是公事,也就没说,临走前告诉了他。”然后又对她丈夫说:“你是骑单车来的吧,我还怕你不来了呢。”看他们那含情脉脉的样子,我只好告退。

我从此对她打消了那种念头,但我更加敬重她。我将来要找一个像惠那样的妻子,无论我是高官大款,还是平民百姓,她都一样对我好。更重要的,她能不受诱惑,在任何时候都能想起我,留一把椅子,给我们的婚姻留一块领地,不让任何人逾越。

第37篇、爱情故事冰泪草

传说,在寒冷的雪山上,生长着一种绿色的小草,每个叶片上都挂着一颗冻结的泪珠,如果你有幸找到它,你就会知道自己的真爱在何方.......

女孩决定去山上寻找那棵传说中的冰泪草,男孩劝她不要去,太危险了,可女孩却似乎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去。男孩很无奈,便要求一同前往....

当晚,男孩去了公园.....

要出发了,男孩为女孩套上羽绒服,问女孩:“你确定要去吗?”“是的!”女孩坚定地说。“好吧,我们出发....”

山脚下,男孩温柔的为女孩整了整帽子,"要上去吗?很危险的,不怕吗?”“不怕!”女孩仍是那么坚定。“那好吧,山上路滑,抓紧我的手!”

山腰上,男孩看着雪中瑟瑟发抖的女孩,心疼地抱紧了她,“我们回去吧,看你冻得...”“我..不回家!”女孩的脾气很倔。“好吧,来我背你!”

山顶上,男孩脱下了自己的外衣,轻轻披在了女孩身上,抚摸着女孩冻得有些发紫的脸说:“回去好吗?现在回去天黑前还可以到家的,别再找了,根本没有那种草的。”“不,再找找看,会找到的!”女孩仍是那么的固执。“好吧,那就再找找看....”

暴风雪来了,女孩慌了,风吹得她睁不开眼睛。慌乱中,紧握女孩的那只手突然松开了,女孩顿时失去了方向,只感到一股力量不断地把自己想上抬起.......

女孩醒了过来,发现男孩不见了。女孩无力的坐在地上哭了,她终于认识到了自己是多么的任性,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可笑...许久,女孩站了起来,突然发现脚下有一颗绿色的小草,薄薄的叶片上挂着几颗晶莹的冰珠。“冰泪草!”女孩叫出了声。她捡起这棵小草,叫着男孩的名字,到处寻找着男孩....

女孩得救了,男孩却失踪了。

女孩永远也不会知道,在那棵冰泪草的下面,有一双还留有余温的手..在暴风雪来临的那一刻,男孩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将女孩举了起来,女孩得救了,男孩却被埋在了下面....而那棵所谓的冰泪草,其实是男孩从公园里采来的..上面的冰珠,就是女孩的泪...女孩不知道,其实她想寻找的真爱,一直都在她的面前,可她却没有珍惜....

朋友们,你们的真爱在哪呢???

第38篇、爱情故事一地寂寞

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

路程是这样嘱咐我的。洛尤,以后要这样介绍自己,这样我就会认得你。

后来我站在103号病房的窗外,许多次想冲进去一把揪起他,大声冲他嚷,我是洛尤,你认不认得我!可最终只是让过路的护士帮我捎进去一朵幸福花,没有包装的,花瓣和叶子像咧开的嘴,不知疲倦地笑。

我想把所有的笑容都给路程,原原本本地。一天一点点,到地久天长。

(一)

我知道他的名字。路程。路程的路,路程的程。

他站在老师旁边,泰然自若地介绍自己。我爸姓路,我妈姓程。他补充道。然后他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稳当地朝自己的位子走去。

接下来的一天他开始画画,颜色明亮,并不说话。

他叫路程,其实是不爱说话的。

(二)

出了画室是一条极窄而且脏的胡同,两侧勉强开了几间小铺子,柴米油盐,和着老太太们零碎的家常,沿着凹凸的地面被风扯得稀薄冗长。

路程不讨厌这些陈旧的味道。每次在路上偶遇,都见他用修长的手指掠过斑驳的墙面,中指尖划过很美的曲线。在他眼里,似乎丑陋的墙都是绝好的画,他爱它们。

晚上的时候可以看见他被灯光拉得老长的影子,在暗橙色的空气里,渐行渐远。

路程的画从来都有奇特的生命力。他仿的凡·高的向日葵,凄厉的蓝紫色和嘲讽的橘黄色得到了完美的统一,硕大的花朵极力地扭曲,狂妄而且孤独。而背景,只不过是淡淡几抹舒逸的蓝色,漫不经心。

路程,你真他妈的是个天才。满脸胡茬的老师叼着烟,用力地摇路程的肩膀。

他只是笑笑,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

(三)

天气越来越冷。

路程的藏青色衬衫换成了藏青色毛衣。画画时依旧是半睡半醒的状态,带着不可掩饰的才气和骄傲。

你的画,颜色太灰了。他说着,用手指了指我的画。

仿佛有种巨大的气息笼罩着我,我的周围一下子明亮起来。而路程,就是那个光源,晃得我睁不开眼睛。他是那么明媚,那么耀眼。

我抬头看看他,没有说话。

你叫什么。他并没有生气,轻声地问我。

洛尤。我记住你了。

(四)

公汽站对面,一个熟悉的人影。

路程用整面手掌按在墙上,那是一面暗红色的墙,几块墙面脱落,远处看,像一张苍白的女人的脸。一瞬间我想起自己的母亲,她无望的眼睛用力地张着,口中不断地喊着一个男人的名字,然后颤抖地伸出双手想拥抱什么。

有时候她干脆抱着一张男人的照片,很寂寞地笑。她的脸苍白如纸。

我的眼睛涩涩地疼。

许久,路程转过身,朝车站走来。

你刚才在看什么。我说。

他没有看我。洛尤,你看那女人是不是在笑着。他说着,用细长的手指指向对面的墙壁,唔,你觉不觉得,那块墙壁……

在笑。

唔?

她在很寂寞地笑。我说完,将围巾理好,上了到站的134路车。

透过窗子,我看到路程用不安却惊奇的眼光看着我。

他跟着人流上了车,在车门快关上的时候大喊了一寂寞声,等一下!然后他几乎是挣扎地,抓住了我的手腕,逆着人群,把我拉下了车。他带我离开了人群。

下车走了很远,大概已经穿越了几条长长的胡同,他终于松开手。洛尤,你不要哭。我会难受。

我没有说话,静静地把自己的左手套摘下来给他。

傻瓜,怎么不戴手套。

手套不够大,看上去很滑稽。可是路程没有笑。他把我的左手放回我的大衣兜里,然后将自己冻得通红的右手插进裤兜里。他的左手牵起我的右手,漫无目的地走。

不知道过了几个拐弯,那只好看的手牵着我走了多少不见首尾的胡同,最后,我们来到了一所教堂门口,他直直地看着那只大大的十字架。那一瞬间他像个无助的悲伤的小孩子,从前的骄傲分崩离析。

我不相信上帝。他低低地说。我爸爸病了。

我也不。

(五)

路程的手臂上有淤青,额头上有几处擦伤,创可贴遮住了他好看的眉毛。老师叼着烟问他,小子,哪来这么多伤。他无比平静地说,摔的。

鬼相信是摔的。

路程一定是打架了。

洛尤,你不要跟着我。他停住。

我顺路。我答。

我变了。人是很容易变的。他转头看着我。

我一直笃定了那个有凡·高的向日葵般奇特生命力的路程,他像一棵将死的植物,眼睛里是可怕的忧伤。

洛尤。他说着,把我的手放回我自己的大衣兜里。

洛尤,你要记得把自己弄得暖和点。不要哭,不然我会难受。

洛尤,学画,爱哭。以后要这样介绍自己,我就会记得你。

我叫洛尤,我的父亲不姓洛,我没有父亲。

路程恰好也没有了,他说,上帝刚刚把他带走了。

你小子能不能好好画!像你这样还想考美院啊?!你脑子里在想什么!老师把他的画摔在地上。路程没有说话,默默地回到了画板前。

摄影灯发出了刺眼的光,照在宙斯石膏像的左侧,巨大的阴影将我和路程分开了。瞬间,天涯海角。

(六)

路程不来上课。

那条腐闷的胡同没了韵味,偶尔有人路过,长长的吆喝声都变得干涩。

画室从此少了一个偏爱藏青色的人,他不爱戴手套,不擅言谈。没有人去选那个阴影中的座位,去画宙斯像逆光而强烈扭曲的肢体。向日葵谢了。

路程不在。

我多次想起路程在教堂门口的眼神,寂寞得让我心疼。可是路程,我没有办法将你从寂寞里解脱出来,因为,我也是个病人。一个患仇恨为疾的病人。每一次看到我母亲苍白的脸和孱弱的身体,仇恨这恶疾就如洪水猛兽般袭来,反复地折磨着我。

我恨我的父亲。

(七)

每次坐车,我都有这样的幻觉:一个高大的男生挤进人群,不由分说拉起我就走,只留给我一个落寞的背影,手心炙热。他渐渐带我远离了尘嚣,我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

汽车站,十一点整。

我提着书包,张望每一辆驶来的汽车。134路,已经过了一刻钟,却没有踪影。

不远处传来了很大的喧哗声,模糊看得到六七个人朝车站的方向走来。那几个人肆无忌惮地勾搭着,偶尔爆发出很大的笑声。近了,我勉强看到那些人里有三个女孩,剩下的四个男生里,有一个背着画板。他有很好看的身材,走路有条不紊。

我本想看得清楚些的,可是134路车不失时机地来了,车灯很刺眼,我什么也看不见。我踉跄地上了车,双手紧握住扶手。

啊,扶手被我握湿了。

没看清。我真的没有看清那张好看的脸, 光太强了。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挺直的鼻梁,我真的看不清了。更没有看清一个女孩攀到他身上向他索吻,被他轻轻地推开了。

我想,或许那片巨大的光亮和阴影,是他永远不能跨越的路程。

(八)

天气暖了,金色的阳光把胡同的墙壁渲染得熠熠生辉,它们突然显得可爱了。

我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又一次见到了路程。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险些摔掉了手中的画箱。

我在等你。他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

我突然想,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多的藏青色布料,供他穿这么多的藏青色衣服。

喜悦从我的脸上绽开,可是路程依旧没有笑。

我妈……到底和那个人结婚了,两个月前。我爸才死了几个月不到,她就再嫁。刚办葬礼的地方一下子变成了婚礼,你知道么,那是什么滋味。

我低下了头。

那又怎么样呢,起码你是两个人光明正大地结婚生下来的孩子。像我这样没有父亲的野孩子,连那负心的男人终究有没有爱过我母亲,我都不得而知。所以路程,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除了安慰。我真的没能力将你从黑暗中拉出来。原谅我。实在是因为,路程,我们都是寂寞的。

我只是看着他。

洛尤,下辈子,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会补偿你的。

上帝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他摘下他的项链,放在我手心。

洛尤,这是我爸送我的。冷的话,就握紧它。

下辈子再见面,你忘掉他们,我记得你。

(九)

路程没有死。

他得了和他父亲一模一样的怪病,却没有死。

我几乎是发了疯似的冲向医院。103号病房里,路程安静地躺着。

他做了开颅手术,头上缠着纱布,脸还像以前那样好看。我第一次看见他没有穿藏青色的衣服——原来他穿浅蓝条纹的病号服也很周正。我笑了。推门进去。

就算我的温度已经不足以温暖自己,也要竭力地温暖他,或许互相取暖,寂寞就会渐渐隐去,仇恨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路程。我喊。

他抬头,睁着那样清澈的眼睛,轻声问,你是谁。

你是谁。路程不记得。不记得他父亲的死亡,不记得斑斑驳驳的墙壁,不记得那个叫洛尤的女孩。

什么也不记得。路程忘记了。

(十)

我站在103号病房的窗外,许多次地想冲进去一把揪起他,大声冲他嚷,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你认不认得我!可是我没有。我只是站着,看他发呆,或者摆弄手中的药盒子。

我握紧他的项链,却只感到寒冷。谁让那个半年前死去的男人的照片,牢牢地贴在项链的背面呢。这个负心的男人,到死都没能让我知道,他是否爱过我的母亲。

路程,亲爱的路程,我其实很多次地想象过,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们在阳光里,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没有寂寞,没有阴影,没有仇恨,没有悲伤。可是,可是,上帝没有给我们这个机会。

请你不要记得我。

(十一)

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

如果你们在某个胡同里见到一个高个子的好看的男生,他穿藏青色的毛衣,不戴手套,喜欢用手指感受斑驳的墙壁。请务必帮我转达一句话。

下辈子再见面,你忘了他们,我记得你。

(十二)

艳阳高照,一地寂寞。

第39篇、爱情故事春天是从深冬开始的

(一)

他并不喜欢花花草草的东西。

但那天却抱了一盆秋海棠坐上了2路公交车。花盆是寻常可见的那种白色塑料盆,没有任何的图案修饰。秋海棠更是常见,厚厚的叶子并不是水灵硬挺的,相反,却有些发黄打蔫。

但那是一株开黄花的秋海棠,不过现在并不是开花的季节。小玑曾经给他描述过它开花的样子,像是一株开在深冬的油菜花。可惜没有等到花期的来临,一场病患带走了小玑。

他抱着那株秋海棠像是抱着一团思念。郁郁而离群索居。

直到有天他看到书上这样的一句话:死亡是一场旅行,只不过旅行家不再回来了而已。

他忽然间就开朗起来了。阴霾掠过,明净的十二月的北方天空空旷而辽远。

他抱着那盆秋海棠看着窗外。忽然公交车停了下来,是到了一个站点。他被这突然的停顿惊了一下。他看见一个女生上了车。黄色的帆布书包首先映入眼帘,那个斜纹的粗帆布书包斜挎在她的背后,像一个大大的橙子。女生扎一根漂亮的发带,脸上带着笑,眼睛四处搜寻着座位,随后在他身边坐下来。

她不时看他一眼,像是有话要讲。但当他迎着她的目光而去,她便又娇羞地躲开。

最终她还是说话了:你手里的秋海棠……送给我好不好。

她继续说,今天是她的生日,但现在很少有人记起她的生日,她说人越是长大就越是孤独起来了,她说这株秋海棠你能不能……送我当作是生日礼物?

他犹豫了片刻,便把花盆塞给她。她就细眉细眼地笑起来。

(二)

他是去火车站的。女孩在中途下车,下车前她给了他她的手机号码。她说若是你想你的这株秋海棠了可以发短信给我。随即又转过身来说,男生应该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吧。

是的,他并不喜欢花花草草的东西。

这盆秋海棠是他问小玑要来的,小玑从小学一年级便是他的同班了,后来上到初中他们又做了三年的同桌,高中也是同班。他经常像小玑的跟屁虫,她去超市的时候他便帮她拿东西。

有时小玑有些烦他,说你不要总是跟着个女生好不好?

他便笑,心里都是细密的幸福。

深冬开始的但是小玑忽然离开了。人生总是充满无常的变数,以往形影不离的日子仿佛是他的一场幻觉。他的记忆不再牢靠,他觉得他是活在了梦里,现实梦境互相交织着,分不真切。

唯一让他觉得可靠的东西是那盆秋海棠。他以他的生日来要挟小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了,我们玩个游戏好不好,如果我赢了你送我这株秋海棠。如果我输了,买卡百利的打口带给你。

小玑那时正在浇那株秋海棠。不知道那天哪来的兴致,很轻松地答应了他的要求。他从阳台上下去,她也从阳台上下去,他们的家只一条狭窄的巷子相隔。

他们在巷子里玩那个简易的游戏,猜硬币的正反面。

当然,他捣了鬼,所以轻易地赢得了那盆秋海棠。

其实他并不是为了要那盆秋海棠,只是他平日里实在是想不出借口可以问她要点什么,来借以打发自己对她供过于求的情感。

她跑上阳台搬来了那盆秋海棠,告诉他,是株开黄花的秋海棠哦,很少见的。

她说你一定好好照顾它,死了我可不饶你!他严肃地说了声,遵命。

她就看着他细眉细眼地笑。

傍晚的时候,他还是拿了卡百利的打口带给她,其实是早就买好了的。

(三)

他独自去北方上了大学,小玑从他的生活里彻底抽离出去。唯一留下的纪念便是不太牢靠的记忆和那株秋海棠。

他带着那株秋海棠去学校,放在他的阳台上,很多时候他都对着那株秋海棠发呆。

他一直没有看到那株秋海棠开花的样子。

或许是小玑编来骗他的,它根本不会开花,或者开了也不是她所说的金灿灿的样子。

而现在马上就是寒假。如果把它留在学校,没人浇水,再加上学校即将停止供暖,这株秋海棠必死无疑。

所以他决定把这株秋海棠带回南方去,到开学的时候再搬回来。但是假期的火车完全是人山人海,哪怕是带回去了,也被挤成了花泥。

现在倒是找到了一个好的归宿,那个细眉细眼笑着的女生给他好感,让他信任。

你可以发短信给我哦,如果你想念这株秋海棠了。

他想着她的这句话,在离开北方的第七天,他发了条信息给她。

还活着吧?他问。

很快信息就来了:没那么容易死吧!

他呵呵笑起来:我说那株秋海棠呢!

她又很快回复:中间的叶子长大了许多呢!

他们像是两个认识许久的朋友那样,随意地对着话,从深冬开始的没有半点的虚伪和雕饰。人生里总是有这样的时刻,偶遇一个人,从此生活的轨迹一路阳光,就像失去了小玑的他,谁能说他现在所偶遇的她不是上帝派来的一个天使呢?

他再次发给她信息是在他离开北方的第二十三天。

在忙什么呢?他从自己的计算机课本中抬起头来,手指啪啪地按着手机键。

没忙什么。学photoshop呢!

真巧啊,我也在看计算机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呢?

你叫我小棠好了!

更是令他惊诧,他笑一笑说,那株秋海棠它还好吗?

长了许多呢,长花骨朵了哦,好像要开花了吧。

他头脑里立刻显现出它开花的样子。金灿灿的样子,向日葵一般的喜气洋洋。

开学了如果还开着能不能让我看看。他问。

当然可以了。

(四)

度过了一个多月的寒假,他再次返回北方的时候,北方依然是他离去时的样子,一派萧索景象。他坐上公交车去学校的路上,忽然想,我能不能遇见她呢,那个细眉细眼笑着的女生,背着一个大帆布斜纹的黄色背包。扎着好看的发带,这次应该还抱着一盆开得金灿灿的秋海棠。

但他没有遇见她。

他待在学校里,恢复了以前的木讷,他过着教室宿舍STORY 金故事两点一线的生活,偶尔打打篮球,和同学去网吧玩一会CS,但日子还是被他过得索然无味。

直到有一天他在对面女生楼的阳台上发现了一盆黄色的秋海棠,他的心里忽然一阵敞亮,好像是黑暗了太久的心室忽然打开了一扇天窗,俏皮的阳光便迫不及待地钻了进来。

是料峭的二月天气。但那株秋海棠却开得喜气洋洋。

是梦境还是现实呢?

他忽然想起她来,莫非,他们两个原本是一个学校的,他们就只隔着一个小小的草坪,彼此相望着的?

他赶忙发信息给她,但是等了很久却没有收到她的回复。他终于耐不住性子打过去,里面好听而机械的女声说,你拨打的电话已经停机。

他无计可施,只好呆呆地望着对面的阳台。

直到一个女生出现了,却不是那个细眉细眼的女生。

她眼睛大而明亮,穿着一件橘黄色的高领毛衣,梳着俏皮的马尾,她正拿了喷壶给那株秋海棠洒水。

喂,他在这边喊了一声。

她遂抬起头来,冲着他微笑。

小棠呢?他问,他不知道对方能否听得明白他的问话。他不知道那个一个多月前在公交车上偶遇的小棠会不会是她的舍友。当然了这一切假设必须是在这株秋海棠是他那株的前提上。

她去美国留学了,就把这株海棠转交给了我。她冲他从深冬开始的说着。他们的距离并不远,并且是课外活动的时间,大多数的学生都待在操场或是图书馆里。宿舍楼沐浴在太阳的余辉里,安静而美好。

那你叫什么名字呢?他忽然问了这么一句。

你也叫我小棠好了。

说完他们笑起来。

那株秋海棠在对面的阳台待了半年的时间,忽然失踪了,他的心一阵失落。后来他在其他的窗口发现了它,无论主人的更迭,它一直生长得茁壮而浓绿。

后来校园里开始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说是黄色的秋海棠代表了幸运,如果有人肯送你一株黄色的秋海棠,也便是送了一生的祝福给你。

他便释然了,他想起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话来。不禁笑起来,觉得自己还有什么值得不开心的呢。

第40篇、爱情故事爱的含义

他和她是一对爱侣。

一次,他在执行抗洪任务时负伤而全身瘫痪。

从此,她守在他的身边,从没有离开过他。为了护理好他,他在医院的10年里,她从来没有上过床睡觉,就在一张木凳上坐着过了10年里的所有晚上,困了就伏在床沿睡一会儿,打破了人最长时间未上床休息的纪录。

她每天像钟表一样准时为他翻12次身,做4次全身按摩,换两次床单。卧床10年的他,从未生过一点儿褥疮,创下了医护史上的奇迹。

当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大家听时,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故事是真的吗?

我说,这是真的,男的就是一位山东籍的海军战士,名叫刘公甲,女的就是刘公甲老家的一位姑娘,名叫李爱文。

当他们确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之后,第二反应就是:这故事虽然感人,但这叫爱吗?

这不叫爱,又是什么呢?我问。

他们说,两人爱在一起,就应该享受爱的欢愉和浪漫,而不是去承受那无尽的痛苦。

我说,爱的含义,不只是欢愉和浪漫,还有义务和责任,而现代人,往往看重前半部分,忽视了后半部分,而使爱残缺不全,经不起生活的磕碰,一有风吹草动,爱情之花就很快衰败凋零。

从这个爱的故事里,我们是不是应该吸收一点爱的钙片呢?让我们的爱更加健康地成长起来。

第41篇、爱情故事秋恋

她坐在拉丁区的一家小咖啡室里望着窗外出神,风吹扫着人行道上的落叶,秋天来了。

来法国快两年了,这是她的第二个秋,她奇怪为什么今天那些风,那些落叶会叫人看了忍不住落泪,会叫人忍不住想家,想母亲,想两年前松山机场的分离,想父亲那语不成声的叮咛……她仿佛又听见自己在低低地说:“爸、妈,我走了。”我走了,我走了,就像千百次她早晨上学离家时说的一样,走了,走了……哦!妈妈……她靠在椅背上,眼泪不听话地滴下来。她打开皮包找手帕,她不喜欢自己常常哭,因为她害怕自己一哭就要哭个不停了。今天怎么搞的,特别难过。她低下头燃了一支烟,她有些埋怨自己起来。她记得半年前写给妈妈的一封信,她记得她曾说:“妈妈,我抽烟了,妈妈,先不要怪我。我不是坏女孩子,我只是……有时我觉得寂寞难受。小梅住得远,不常见面。这儿,大家都在为生活愁苦……不要再劝我回去,没有用的,虽然在这儿精神上苦闷,但我喜爱漂泊……”她奇怪在国内时她最讨厌看女人抽烟。她狠狠地吸了一口。

咖啡凉了,她预备回去,回她那间用廿元美金租来的小阁楼兼画室。

抬头望了望窗外,黄昏了。忽然,她发觉在窗外有一个陌生的中国青年向她注视着,并且似乎站了很久了。她迷乱地站在那儿,不知怎么开口招呼他。这儿中国人太少,除非存心去找人,要不然一个星期也碰不到一个,再不然就是那批说青田话、开餐馆的华侨。他从外面推门进来了。“坐吧!”她指着对面的椅子低哑地说着。他们没有交谈,只沉默地互相注视着,她觉得有些窘,下意识地拿出了一支烟,自己点了火。

“抽烟?”他摇了摇头。

小店的胖老板亲自端来了一杯咖啡,朝她扮了个鬼脸,大概是替她高兴吧!这个每天来喝咖啡的苍白寂寞的中国女孩子找到朋友了。她觉得有些滑稽,只因为他是一个中国人就使我那么快乐了吗?她再看了他一眼,他像是个够深刻的男孩。

“我在窗外看了你很久,你心烦?”他终于开口了。“没什么,只不过是有些想家。”她狠狠地吸了一口烟,逃避地把眼神散落到窗外,她害怕人家看透她。

“你从台湾来?”他问。

“台湾。”她缓缓地,清清楚楚地回答他。她像是松了口气似的倒在椅背上。

“那真好,你知道我顾忌这些。”

“我也是。”她淡淡地却是放了心地回答。

“你住过台北没有?你知道,我家在那儿。”她掠了掠头发,不知应该再说什么。他没有回答她,却注视着她掠头发的动作。

“你来巴黎多久?”

“两年不到。”

“干什么?”

“没什么,只是画画。”

“生活还好?”

“我来时带了些钱,并且,偶尔我可以卖掉一张小画……”他沉默了好久,一会儿他说:“你知道当我在窗外看到你,第一眼给我的感觉是什么?”

她装着没听见他的问话,俯下身去拨动烟灰缸。“刚才我问你曾在台北住过?”

“是,我一直住在那儿,我是海员,明年春天我跟船回去。台北有我的母亲、妹妹……”他的声音低哑起来:“我们的职业就是那么的漂泊,今天在这儿,明天又不知漂到哪里了……”他自嘲地笑了笑,眼光里流露出一股抑制不住的寂寞。“招商局的船极少极少开到这儿。”她说。

“不是招商局的,我们挂巴拿马的旗子。”

“什么时候开船?”

“昨天来的,后天清早开中东。”

后天,后天。她喃喃地念着,一下子觉得她对现在的一切留恋起来。她忽然想冲动地对他说,留下来吧!留下来吧!即使不为我,也为了巴黎……多留几天吧!然而,她什么都没有说,他们不过是两个天涯游子偶尔相遇而已。他们只是互相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她把两杯咖啡的钱留在桌上,站起身来,像背书似的对他说:“很高兴今天能遇见你,天晚了,就要回去……”一口气说完了,她像逃似的跑了出去。

她真恨自己,她知道她在这儿寂寞,她需要朋友,她需要快乐。她不能老是这样流泪想家……他像是一个好男孩子。她恨自己,为什么逃避呢,为什么不试一试呢?我求什么呢?踉跄地跑上楼梯,到了房里,她伏在床上放声大哭起来。她觉得她真是寂寞,真是非常非常寂寞……几个月来拼命抑制自我的那座防堤完全崩溃了。

第二天早晨,她没有去史教授的画室,她披了一件风衣在巴黎清冷的街心上独步着,她走到那家咖啡室的门口,老板正把店门拉开不久,她下意识地推门进去。

中午十一时,她仍坐在那儿,咖啡早凉了,烟灰散落了一桌。睡眠不足的眼睛在青烟里沉沉地静止着,她咀嚼着泰戈尔的一首诗:“因为爱的赠遗是羞怯的,它说不出名字来,它掠过阴翳,把片片欢乐铺展在尘埃上,捕捉它,否则永远失却!”——捕捉它,否则永远失却——他不会再来了,昨天,他不过是路过,不会再来了……她奇怪昨夜她会那么哭啊哭的,今天情绪低反而不想哭了。她只想抽抽烟,坐坐,看看窗外的落叶,枯枝……忽然,她从玻璃反光上看到咖啡室的门开了,一个高大的身影进来,他穿了一件翻起衣领的风衣。他走过来,站在她身后,把手按在她的肩上。她没有回头。只轻轻地颤抖一下,用低哑的声音说:“坐吧!”就像昨天开始时一样,他们互相凝视着说不出话来,他们奇怪会在这样一个奇异、遥远的地方相遇。他伸过手臂轻轻拿走了她的烟。

“不要再抽了,我要你真真实实地活着。”

他们互相依偎着,默默地离开那儿。

那是短暂的一天,他们没有赶命似的去看那铁塔、卢浮宫、凯旋门,他们只坐在河畔的石椅上紧紧地依偎着,望着塞纳河的流水出神。

“今天几号了?”她问。

“二十七,怎么?”

“没什么,再过三天我就满廿二岁了。”路旁有个花摊,他走过去买了一小束淡紫色的雏菊。

“Happy Birthday!”他动情地说,她接过来,点点头,忽然一阵鼻酸,眼泪滴落在花上……黄昏了,他们开始不安,他们的时间不多了。他拉起她的手,把脸伏在她的手背上,他红着眼睛喃喃地沙哑地说着:“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不要,不要……”

夜深了,她知道时候到了,她必须回去;而他,明早又四处漂泊去了。她把花轻轻地丢在河里,流水很快带走了它。

于是,一切都过去了,明天各人又各奔前程。生命无所谓长短,无所谓欢乐、哀愁,无所谓爱恨、得失……一切都要过去,像那些花,那些流水……我亲爱的朋友,若是在那天夜里你经过巴黎拉丁区的一座小楼前,你会看见,一对青年恋人在那么忧伤忘情地吻着,拥抱着,就好像明天他们不曾再见了一样。

其实,事实也是如此。

第42篇、爱情故事刻在树上的字

那棵树是他亲手栽的,在教室的后面。上课时,他一扭头就能看到那棵树,再一扭头就能看到坐在教室里的她。她在他的斜前方,他只能看到她的侧影,她的耳垂极白,弧线极优美,也许他最初就是因为爱了她的白皙的耳垂然后才注意到她,最后爱得魂牵梦绕。他那时常想:树一天天长高,她一天天长大,等他们都长大成人了,他就和她结婚,生孩子,他和她拉着孩子的小手去看那棵树,告诉孩子,树上的名字是妈妈的,妈妈的名字是爸爸刻的。想着想着,他就会露出开心的笑。

那时候,他们还都在一所中学读书。植树节学校组织植树,每人植一棵,挖坑、栽树苗、填土,给树苗浇水,每人承包一棵。她也在植树,由于要挖坑,要提水,她累得脸红扑扑的,汗珠儿晶莹地挂在额前颌下。他觉得她就是上苍派给他的公主,她的一举一动都令他沉醉。我是这样的爱她,总得为她做些什么!在一个月明的夜里他带着小刀,来到自己栽的小树前,用小刀刻下了几个字——×××,我爱你。

“我爱你”不久就被同学们发现了,在校园中掀起层层波澜,她成了大家议论的中心,也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是谁刻的字?真是色胆包天!班主任大为恼火,小小年纪不知学习,却学会早恋了。班主任进行了深入调查,发动广大同学进行无记名举报揭发……但数周过去,结果却是不了了之。在这次“刻字风波”中,他心中惴惴不安,因为那些字就刻在他栽的那棵树上。然而,她看上去则精神始终特别好,面若桃花,走路昂首挺胸,就好像她已经和谁沉浸在热恋之中了。

爱一个人,就把这个人的名字深深地埋在记忆里。十几年后他重返校园,那棵树还在,她还在——她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回母校做了一名教师。学友重逢,握手相看,感叹十几年光阴眨眼便过去了。望着自己的梦中情人,他心潮澎湃,从侧面看,她的耳垂依然极白,依然是弧线极优美。

沿着校园的小路散步,他们来到那棵树前。树长高了,那几个字也长高、长大了,他能够清楚看到她的名字,还有“我爱你”三个字。“也不怕老同学笑话,这么多年来,我时常会来看这棵树,还有这树上的字。”她笑吟吟地说。

“为什么?”他的心一动。

“那件轰动全校的‘刻字风波’,是我最浪漫的少女故事了,说实话到现在我还在想,谁会这样写呢?我宁愿相信是他。”

“谁?”他的心快跳到喉咙了。

她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一个人的名字,遗憾的是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是他,而是当时他们班的体育委员。她说:“这是我的一个秘密,那时我在心中偷偷地爱着他。你知道在那个年代,同桌男女还要划上‘三八线’,即使谁有什么想法,也只能深深地埋在心里。我天真地认为他也在偷偷地爱着我,他是选择了这种方式向我表达心中的爱意。我大学毕业分配回来,曾写信去找过他,他参军了,我们通过几次信,但从没有谈那件‘刻字风波’,我没问,他也没说。后来,当我鼓起勇气写信追问他时,却再也收不到他的回信了。”

“为什么?”

“他在一次抗洪救灾中牺牲了。”她再一次抬起头,看着树上的字迹,眼角挂着晶莹的泪珠。他知道那个身强体壮的体育委员,在全县中学生体育运动会上一个人独拿三千米和五千米两项冠军,也曾在报纸上看到过那位同窗的先进事迹。他望着她,努力平静地说:“应该是他写给你的吧,肯定是的!”

他在她的肩上亲切地拍了拍,就像老同学和老同学重逢一样。

第43篇、爱情故事关于爱情的三种答案

那天是立春。

清晨,我被电话惊醒,那端是相熟小女生激动得微喘的声音,一声声清嫩如窗外初生的新叶:“我知道,我知道爱情是什么了。爱情就是他用双手捧来的那一束玫瑰,血一样红,岁月一样永远,而生命就是一千个春天的组合,从一朵玫瑰开到下一朵。”隔着电话,我也看得见她眸子里欲滴的泪。

十九岁的小忘年交,一直有恬静的笑容和桃红的脸颊,忽然无端消瘦,不自觉地恍惚,而眼睛熠熠生辉,开始打来莫名其妙的电话或者写来同样不知所云的信,有时是眼泪,有时是感慨,更多的时候是不断地追问:“爱情到底是什么?”而爱情,大概在我们生活中为数不多、要亲自去探索真相的问题吧?

那一天,实在是忙,晚上还有绝对不能不去吃的饭,可是因为喜悦着她的喜悦,忍不住就在饭桌上重复了她的话。

左侧的女士喷了一口烟,在薄荷气息里她艳妆的脸像一朵看不真切的花。她轻轻笑一声:“真是太年轻了。大概要到我们这种年纪,才会知道。爱情呢,不过是蛋糕上的奶油,永远是甜的软的香糯的。吃尽以后,才暴露出来底下的蛋糕,也许已经干得发裂,也许已经长了绿毛,可是能怎么样呢?蛋糕都已经买回来了。生命也就是这样一块蛋糕吧。”烟在她手里烧尽了。

就在一低头的瞬间,她暴露了自己的年龄。那些繁华统统落尽了,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寂寞的女人。

酒席散了,陪一位同事回家。她,花白头发下庄重的黑大衣,一脸抚不平的皱纹在告诉我她已经和那“死老头子”吃不在一块儿、住不在一块儿、生死无关的时候仍然是平静的。春天的夜,依旧冷,我说:“总有过,爱情吧。”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有吧。但是,不是她们说的那样。也许,爱情就像玻璃对着阳光反射出来的光环,七彩缤纷,光华夺目,那一刹那是天上人间,奇迹般的美。可是太阳从来不走回头路,一生一世,只有一次机会阳光会照在你身上,让你看到这样的奇境,然后太阳就离开了。你手里剩下的就只是一块暗淡无光的普通玻璃。”

回家的时候,一个人走在江堤上,江一直在我脚下纠缠不休地诉说。蓦然间,她们的声音又都在潮声中涌现。这三个女人,站在生命的三个驿站遥遥相望,就好像所有在时光的河流里彼此对看、却永远不能互相靠近的女人,用自己的一生来探究爱情的本来面目。懂得了她们的答案,也就是懂得爱情对女人一生的伤害吧。

这是春天,这是最美丽的春天晚上,而我静静地流下泪来。

第44篇、爱情故事爱成一地碎

爱是一件青花瓷,精美而温润,却又是一件易碎品。爱碎了,散落一地的,是受了伤的心的碎片。

先讲一个爱情故事,是关于动物的。

在欧洲,有一种蜘蛛叫稻蛛。雄稻蛛向雌稻蛛求爱往往很危险。有时候,非但讨不到对方的欢心,反而会有被雌稻蛛吃掉的可能。

为此,雄稻蛛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雄稻蛛再去见他心仪的美人的时候,胸前总要抱着一件“礼物”——用蛛丝裹好的昆虫的尸体。一来可以以此来打动对方,赢得对方的芳心,二来也可以作为盾牌,以防雌稻蛛的突然攻击。这样,揽得美人归,自是最好不过,即便遭遇不测,也可以丢卒保车,从容逃脱。

好多时候,雌稻蛛为此而春心萌动,稀里糊涂上了雄稻蛛的贼船。

爱过了,且木也成舟了。雄稻蛛便开始心猿意马,一心想着逃离这场爱。最可气的是,雄蜘蛛在逃的时候,往往还要顺便带走他带来的礼物。雌蜘蛛望着爱过的男人拖着昆虫的尸体踉跄逃走的背影,惊呆在那里,独自伤心嗟叹。

再讲一个爱情故事,是关于朋友的。

朋友在北京一家公司做企划工作,白领,是个循规蹈矩的老实人,然而生活却过得有些不幸。她听信媒妁之言,嫁了一个男人。不久,就发现丈夫是个同性恋,婚姻仅维持了3个月,就匆匆结束了。此后,她寡居了好长一段时间。她渴望一场爱,一场真正的爱,温暖她寒冷的心底。

有一年冬天,下班回家的时候,她顺便搭了一个男人的车。临别的时候,出于礼貌,她和男人握手道别。她冰冷的手,在接触到男人的手的一刹,她有些崩溃了,男人的手好温暖啊。那一刻,她被这种温暖融化了。

她爱上了这个男人。

她不知道这场爱会有什么结果,但她还是死心塌地地爱上了。男人是本单位的,而且有妻子,有儿女。她不敢光明正大地去爱,两人偷偷摸摸的,云破了,月出来,战战兢兢,一番花弄影。

纸里包不住火。男人的老婆闹到了单位。本来,她以为,男人会为她站出来,至少,也会为她说一句话。然而,那天,男人一句话没说,就逃得无踪无影。

朋友的心,碎了一地。

朋友说,那一段日子,她连死的心都有。她说,人生失败了,她不怕,爱情受骗了,她也不怕,最让她绝望的是,当这一切灰飞烟灭之后,寻寻觅觅,偌大的世界,竟然无法找到一处可以温暖她一颗小小的心的地方。

我把两个似乎不相干的故事写出来,不想说男人在爱情中如何易变与狠心,只是为了说明爱的结局,有时是多么凄凉和残酷。爱是一件青花瓷,精美而温润,却又是一件易碎品。爱碎了,散落一地的,是受了伤的心的碎片。

碎了的心,发着令人心痛的寒光,它划伤的,也许,是整个尘世的爱,以及它的纯美与圣洁。

第45篇、爱情故事这支舞,只为我自己而跳

1

有人说,一见钟情就是以貌取人的代名词,这种爱情不会稳定长久。

这话有点道理,可放在萧涵身上就不合适了。萧涵对项子卿一见钟情,除了他人长得帅,更重要的是迎新晚会上他秀了段极精彩的街舞。就是那些漂亮的高难度动作和项子卿散发出的激情,让萧涵在认清了他的为人后,也仍然在长长的岁月中无法自拔。

那天不止是萧涵一个人动了心,女生们都开始谈论项子卿。传言他一直是风云人物,有很多女友,或者说从没一个固定女友。

这个双子座花心男怎么就把萧涵迷住了呢,一直以来她选择男朋友的首要标准便是要对爱情忠贞不渝。也许是项子卿有一身跳舞的好功夫,民族舞、现代舞都跳得十分出色。

跳舞是萧涵永远实现不了的梦想。小时候一次重感冒打错了药留下的后遗症,使得萧涵的左腿有那么一丁点儿跛,幸好不仔细观察是看不出来的。可是因为这个缺陷,萧涵再也无法把动作做到完美精湛,尽管那时她曾是校舞蹈队中的领舞,但因为自身的原因,领舞的位置被换成了别人。而后她发觉越是跳舞时腿越是跛得明显,难看极了,于是干脆退出舞蹈队。

萧涵的梦想夭折了,可是对舞蹈的热爱一如既往。每当看到别的小朋友穿着漂亮的小裙子参加演出时,她的心里就被失败和伤感填满。限于身体的原因,她只能把这梦想藏在心底。

人总是容易喜欢上这种人:身上有自己永远无法拥有却特别渴望拥有的品质。现在,萧涵把自己梦想的翅膀插在了项子卿身上。她欣喜若狂。项子卿是那么狂热地热爱舞蹈,他跳舞的时候总是眼睛闪亮,面带微笑。看到了他,萧涵就像看到心中那个假想的舞动的自己一样。他的舞,对自己来说从来都是种享受。

可也只能远远地看着他。项子卿是一颗耀眼的星啊,而萧涵不过是一粒微尘。追他的美女总是一大堆。永远都有女生在说他靠不住,可永远都有女生为他义无返顾。

于是萧涵,那就做个美梦吧:灰姑娘真的能有一天变成美丽的公主与王子共舞一曲。

2

缘分砸到身上时萧涵很是意外。她永远记得那天细细的小雨,项子卿哀伤的脸以及自己仿若做梦般的心情。

只见他搜遍所有衣兜,板着脸对公车司机说我就这一百块,您看着找吧。萧涵觉得怎么能错过这么难得的机会,没等司机发作,就赶忙对项子卿说,我这儿有零钱,先借给你吧。声音再平常不过,却有着掩盖不住的紧张。项子卿客气地接过,而后又坐在了她旁边的位子上。

一改往日的神采飞扬,那日的他格外落寞。他礼貌地说了谢谢,问了她的手机号码说明天就还钱。一块钱实在不算什么,但萧涵当然不会放过再次和他接触的机会。

第二天项子卿真的就约了萧涵在舞蹈房见面。萧涵进去时他正一个人练舞,练得太投入了,以至很久才发现她的存在。他问,一起跳?萧涵害羞地说我不会。他温柔地笑,我教你,你愿意吗?萧涵如同得到莫大恩惠似地重重点了点头。

终于可以和他共舞了。萧涵开心极了。可也许是放下舞蹈太多年了,有很多动作她怎么也学不会。

萧涵显得很窘迫,项子卿倒是很耐心。最后他说这样吧,然后走过去,从后面环住萧涵,开始帮她找感觉,手把手教她每一个动作。萧涵的脸一下红到耳根,心跳得好似打鼓一般。她从未和男生靠得这么近,本能地将他推开了。他这才有所察觉,耸耸肩,说对不起,我只是想让你学会。

萧涵对后来的事就像失忆一般,只记得他还了钱说了什么大家就告别了。她满脑子里都是项子卿那个突如其来的拥抱和他宽大的手掌传来的温度。

3

原来童话真的存在。项子卿开始约会萧涵。虽然没有承诺,没有告白,但项子卿牵着她的手出现在大家面前时,一切都已经成为事实。萧涵就在众多女生的白眼下幸福得找不着北。

爱情开始的时候,我们都爱得很认真。

项子卿很体贴萧涵,会给她讲很多酸掉牙的情话;也会在情人节那天送给她一大束玫瑰;天冷的时候会把她的手放在自己衣兜里紧紧握着。

爱情开始时是初夏,转眼秋天就这么来了。十一长假时,项子卿送萧涵去车站。天又下起了蒙蒙细雨,真像他们相识的那天。萧涵还在想他怎么就喜欢上了如此普通的自己呢。然后就听到项子卿低沉好听的声音,我爸妈吵了十几年,终于离婚,就在遇见你那天。然后他深情地看着萧涵说,莫名其妙的,你给了我一种久违了的温暖。

萧涵好感动,又好心疼他。她给了项子卿一个大大的拥抱,说,我不回家了,就在学校陪你。项子卿摸摸她的头发,说,乖,听话,回家多陪陪你爸妈。

火车都要开了,项子卿和萧涵的手还紧紧地握着。列车员不耐烦地催促,萧涵才依依不舍地上了车。火车缓缓开起,这时萧涵看到项子卿竟跟着火车一起跑起来,大声喊着,萧涵,我爱你!

萧涵的泪刷地一下掉下来。那天是她最幸福的一天,整列火车的人见证了她与项子卿的爱情。

4

只有在电影里才有的浪漫竟发生在我身上,萧涵常常想这样的幸福真的属于自己吗?她诚惶诚恐地享受着这幸福,没料到幸福来得突然去得也那么快。

放假回来,萧涵撞到项子卿和一个大眼睛女生亲密的情景。项子卿解释说,你不在的日子,我实在太寂寞。萧涵的眼泪簌簌地掉下来,说几天前你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我爱你,怎么这么快就变了。项子卿过来抱住萧涵哀求说,原谅我,其实我们也就是一起吃个饭。不会再有下次,相信我,除了我妈我奶,以后我只和萧涵一个女生说话。

萧涵被逗笑了,说,好,我原谅你。

可是自那以后项子卿开始越来越忽视萧涵。也许他已对这段感情厌烦。那天在火车站的呐喊不过是最后的绽放。才三个月的时间啊,项子卿的感情怎么就这么短?萧涵觉得他变得实在太快。

帅哥的本性也开始显露出来,到底是被宠坏了的一类人啊。

项子卿记性特别不好,或者说他可能一直是以自我为中心。他经常约了萧涵然后忘记,留她一个人在大风天里等很久或是在食堂打好饭菜傻坐很久,给他打电话时,他常说,哎呀,我忘了,要不你先吃吧,或者就是我过不去了,突然有点事。

他还经常口不择言,说你这女子是很特别,不过要是漂亮点就好了。要命的是萧涵对他的话一向言听计从,回寝痛心疾首地说要是有钱首先去整容。

同寝的姐妹都劝她,说你疯了吧,萧涵,项子卿有什么好,不就是长得帅点,会跳几段舞吗。你何苦为了他这么委屈自己。萧涵每次听了都只是没心没肺地笑。然后替项子卿解释,不过他还是会来找我啊,我知道他心里一直都有我的。姐妹们在听了她的解释后,纷纷摇头说萧涵你没救了!

其实项子卿是什么样的人萧涵最清楚。她只是不肯醒悟。有谁愿意承认自己像个傻瓜似的爱错了人,还付出了全部情感。这个打击太大,她怕自己承受不住。所以,她日复一日地自我催眠,就这么爱下去吧,就当他一直是自己想象中的,完美又伟大。心太疼,太失望的时候,就跑去看项子卿跳舞,然后就会洗脑般地忘记他曾带给自己所有的伤害与痛苦。

5

可是项子卿竟开始公开约会别的女孩。萧涵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即使这么小心翼翼地维护这段爱情,分手的时刻还是来了。

我觉得我们不太合适。这是项子卿唯一的解释。萧涵维持着仅剩的自尊,说,那就分手吧。

连萧涵都觉得项子卿和那个美女更相配。美女配帅哥,这才对得起大家的眼睛嘛!

那夜萧涵看《我叫金三顺》时看到哭。她想这韩剧可真能瞎说,男主角怎么会放着那么漂亮温柔的女友不要,而选择又胖又傻的三顺呢?

当看到项子卿的女友换得比原来更频繁,而且一个比一个漂亮时,萧涵终于受不了了。她不甘自己的平凡,自己怎么就配不上他呢?她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回到他身边。

大家都说失恋会彻底改变一个人。比如萧涵,先是变得无比勤奋地学习专业课,早晨五点就扎进自习室直到晚上封楼才回寝。后来则表现得无比勇敢。她拜了专业舞蹈老师来教她跳舞,磨破了嘴皮子人家才收下她这个非专业学员。

每天除了学习,就是练舞。可是童年那点功底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开始一点点找乐感,开始忍受练功所带来的痛苦心情。每日疲惫不堪,倒头便睡。

当身边开始有一大批追求者时,萧涵惊奇地发现自己竟出落得如此气质不凡。大家都夸她人长得漂亮,学习又好,后起之秀,舞跳得竟那么好。可又有谁知道她的艰辛,那些岁月里有多孤独多难熬。

她也终于有机会和项子卿同台演出。可他一直是公事公办,从没表现别的什么。她对于他来说好像永远只是一场场演出。萧涵不甘心,她相信终有一天他会主动来找自己,说让我们重新开始。

她的每支舞,都是跳给他的。她把对他的所有感情,无奈甚至怨恨都释放在舞蹈中,悄悄呈现给他。她赋予了舞蹈以生命,每个看过的人都为之沉醉。

毕业不声不响地来了。联欢会上,萧涵要独舞一曲。这四年过得这样艰辛,要离开时她竟十分不舍。

前几天碰到项子卿,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他说他联系好了工作单位,而萧涵因为成绩优异被保送到上海读研。后来他女友来了电话,他就有些不好意思地和她告别了。而后接到他的短信:萧涵,总是看到你一个人孤单的身影,这几年你都在等谁?不管怎么,我都要说声对不起,曾经那么残忍地伤害过你。相信你一定会遇到一个爱你的好人。

她终究还是没能赢得他的爱。好在成全了自己。

她终于看清项子卿,他不是什么王子,只是个感情无法专一的普通男孩罢了。自己更不是灰姑娘,因为灰姑娘的幸福只能通过她的王子实现,而自己,已经通过努力获得了幸福。

有时她会怀疑,那时那么不舍的,究竟是项子卿,还是他的才华。她突然觉得自己那时有些愚蠢,竟把梦想寄托在别人身上。与其那样,不如自己试一试。

练舞的时候,她的腿仍然会疼。她去了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说她的腿早已痊愈。她才突然醒悟,这一切都只是心头的一个结。结解开了,一切都好起来。

联欢晚会上,萧涵穿一袭水蓝色的长裙,婀娜地站在舞台中央,在《宋氏王朝》的优美乐声中,她翩翩起舞。

她在心里轻声说:这支舞,只为我自己而跳。

第46篇、爱情故事包子铺之恋

他做了一个小镜框,把高中录取通知书封了起来,挂在了床头上。然后收拾工具,蒸好两笼包子,挑到了学校门口。

他的包子非常好,所以好卖。

放了学,他的好多同学都来买他的包子。他微笑着,递包子、收钱,跟他们说笑。

她站在远处,一直看着他把包子卖完。他也早就看见了她。

他清楚地看见她擦着眼泪转身走了。他提着三个包子追了上去,堵在她面前,把包子递给她,他看清了她哭红的眼。

她接过包子,眼泪又下来了。

把你的高中课本借给我看吧?

她点了头,哭着跑了。

他的包子又卖完了,人也散尽了,她出现了。给他带来一本物理学,一本生物学。他递给她三个热包子。她摇头不接,他把书递给她:我也不借你的书。她接过了热包子。我要有不会的题目,就请你给讲解。她点着头,笑了。

他租了一块地方,搭了两间可以遮风挡雨的简易小屋,支了一口大锅,除了卖包子还可以烧汤卖。他忙不过来,学生就自己盛汤。她看见他忙得头上冒汗,就主动去帮忙,他不让,两个人发生了争执,她生了气,两天没来他的小包子铺。第三天,她看见一个又黑又瘦的女子帮着他,她更气了,欲走,被他截住,递给她三个热包子。她不接。

你放了学,再来给我讲题目,我有两道化学题不会。

她仍不接包子。

她是我的远方表姑,我实在忙不过来,就请来帮忙了。

她抓过包子,跑了。

岁月就像一首歌,唱着唱着就一段。

他们同时参加了高考,她考取了一所名牌大学,他却差一大截。

为了给她送行,他把自己发明的六种包子都蒸了,一样六个,全摆在了她的面前,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我吃了你三年包子,没给过一分钱,怎样感谢你?

我看了你三年书,你还给我当了三年老师,怎样报答你?

她抓住了他的手,他们感觉到了对方的手都在颤抖。

你等我四年,我大学毕业就来找你。

他使劲地摇头。

为什么?

我不配!

我不管,你必须等我四年,我回来后要是找不到你或者你结了婚,我就死给你看!

大学二年级暑假,她回到家乡,听同学说他考取了她所在的那所名牌大学,她太高兴了。

她去小包子铺找他,小包子铺已经转给了别人,她又找到他家,荒凉的三间茅草房空无一人,门上的锁都生了锈,邻居说好久没见到他了。

她到学校教务处查了老底,他是考取了她在的那所名校的物理系,通知书领走好久了。

他去城里打工挣学费了?她向家里要了一笔钱,飞回学校。

开学的日期到了,她天天坐到大门口等,不放过一个进出学校的人,可是没有他。

她去学校物理系查了,他没来报到,她把学校所有新生报到的名单查了好几遍,没有他!

她彻底失望了,她哭了。华灯初上,她孤独地在学校大门口徘徊,她向自己问了一万遍为什么,也没找到答案。

夜深了,行人少了,学校斜对门新开张的一家包子铺好像还有人,她确实饿了,走了进去,在窗下一张干净的桌前坐下。

他微笑着站在了桌前。请问小姐要几个包子?你……你……她站了起来,扑向他的怀抱,然后哭着开始打他,打他肩头,打他胸脯,还抓了两把他的头发。他始终微笑着,任她打。她哭完了,打完了,平静了下来,他给她端来包子,她一口气吃下六个!

他把一个小镜框递给她,一面是高中录取通知书,另一面是大学录取通知书。

你把大学的书都借给我吧,再来给我当老师。

想的美。不行!

你来给我帮忙吧,我已雇了六个贫困大学生来做钟点工,这个小铺子效益很好。

不干!

那你想怎样,说吧。

她在屋里转了一圈,笑了。

她坐下来,看着他的眼睛说:我要做这家包子铺的老板娘!

第47篇、爱情故事草戒指

“草可以代替真金,真金却代替不了草。”

床头柜上,依旧摆着他的照片,照片中他好看的眼睛迎着阳光眯缝着,露出熟悉的笑容,手指触摸的刹那。却隔着玻璃的冰冷,温暖轻轻浅浅的散去,我听到了自己孤单的心跳,听到了泪水奔涌的声音。

抽屉里,依旧保存了一个丝绒的盒子,里面储存着我的爱情,五枚戒指,我的财富,我的宝贝。这些戒指都不值钱,但却差不多每个都有一个故事,都是一个记忆。可是突然有一天早晨醒来,我发现自己原来一无所有,我的财富不见了。

他喜欢送我戒指。

一直记得那一天,是晚春的季节,学校组织去郊游。在一棵结满红嘟嘟桑葚的树下,他把手背在身后,红着脸说,你把手伸出来,然后闭上眼睛。我依言而行,睁开眼睛,惊喜地发现手指上被他套上了一枚狗尾草编的戒指,我的心有些慌乱,三分害怕,七分甜蜜,和惊喜混合在一起。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不见得对戒指的含义有什么深刻的理解,只是年轻,对生活的一种热切和感知,也因为刚看过铁凝的名篇《草戒指》,但那时的真心却不容怀疑的。

因为那枚草戒指,而考了同一所大学。大学四年,他送了我两枚戒指。一次是因为和他吵架,他给我赔不是,在校外的小摊上,花了八块钱买了一枚暗红色的玛瑙戒指送给我,把那块冰凉的小石头握在手里,我破涕为笑,因为他肯迁就我,在我看来迁就也是对爱的另外一种诠释。

另外一次是假期,一起去湘西,在一个小店里淘到一枚黑色的檀香木戒指,颜色暗淡,做工细致精巧,戴在手上,散发着天然的木香,我喜欢的不得了。他买下来送给我了。

然后是工作以后,他第一次领到薪水,除了买礼物送给父母以外,也送了我一枚小小的K金戒指,并无奇巧之处,也并不是我喜欢的样式,但是他送给我的,所以我只当是他的一份真心。他安慰我说,等我升职加薪以后,一定买一枚大大的钻戒送给你,我扑上去抱住他说,我要像馒头那么大的钻石,他蹙着眉疼惜地说,我只是有些担心你的手指,你的手指那么纤细,苍白。我佯装生气地朝他吐了吐舌头。

后来,他真的升职加薪,也真的送了我一枚钻戒,只是钻石没有馒头那么大,只有小米粒那么大,我把这枚戒指一起收在锦盒里。拿他的衣去干洗店干洗,意外发现一张发票,原来他买了两枚一模一样的钻戒,我傻傻地愣在那里,原来钻戒也可以一下子买两枚,一枚送给我,可是另一枚他送给了谁?

这个时代,连爱情也可以备份。

没有缘由的想起那枚草戒指,他笨笨的样子。羞红了脸。手背在身后,那一份纯真,现在想起来依然让我感动。铁凝说,“草可以代替真金,真金却代替不了草。”原来是真的。

第48篇、爱情故事下午不是用来想念的

他们决定在认识后的第二个情人节举行婚礼,大龄青年有大龄的好处。一份不错的薪水,让他们买房没费一点力气。装修好后,每到公休日,他们就去买居家用的东西,细到连汤匙也要讲究一下。他总说一切突出她的习惯就OK,她审美,他跟风。

只是她没想到那天在商场看厨具时,发生了分歧,他看好一套进口刀具,分类周全,一共有10多件。虽然价格不菲,但他决定买下:他说想到以后他们可以一起用它做美食,心里就又高兴又激动。

她眼底滑过一道暗影,努力遮掩心里的悸动,说,不用这个,我们去挑酒杯。可他钉在那里,坚持要买。没办法,她只好装作随意地说,这样的,我有一套。

婚礼如期举行,蜜月回来,他们就要开始自己做饭吃了。她每天下午3点就下班,所以,晚餐由她来做。

第一个下午,她就痛苦无比。即便是做再简单的一顿饭,她都得用到那套厨具,它们会让她想起罗。和罗爱过5年,彼此以为爱得宽阔,每年都让非她不娶非他不嫁的爱情宣言更高调一些。罗在悉尼,她在深圳,她的房里有一幅他送的水晶框世界地图,走的那天,罗用透明尺仔细量出,深圳和悉尼的距离是29cm。她笑,她牢牢认定那就是她和罗的距离,不过一个转身的尺寸而已,她会始终站在心爱人的事业后面,等他转身回国,就是面对面了。

那年秋天罗回来,说再过一年就把地图换成结婚照。于是,她拉罗去商场看居家家什,看中一样,就发誓一般地说明年就来买。看到厨用刀具时,罗拍拍胸脯说,一定从悉尼带一套回来。

厨具是寄回来了,罗却留在了悉尼。罗打电话哭着说,小米,我们虽然很爱,但是因为太远,思念就被拉出一些细小的空隙,而那个新加坡女孩就恰好填补了空隙,等他醒悟时,她已把整个世界都占了去。

5年啊5年,她才知道那所谓的29cm是在骗自己,那张世界全图的比例尺是1:24000000啊,它上面的29cm其买是经不起任何一方来转身的,一转身,就看不清那遥远。

只是她知道自己还是爱罗的,所以不去恨,所以留下那套厨用刀具,指望着再遇到罗那样的好男人,就在他身边给他调制佳肴,如果想起罗,就用切割蔬菜来代替心里的切割。

好男人她遇到了,可是现在,她和他刚刚蜜月,她对罗的思念就决堤奔流。难道真是那样,女人最爱第一个恋人,男人最爱最后一个恋人?她回避着这两句话,告诉自己她和他现在都是在最爱的状态下。

可是不管用,每个下午,只要一操持那些厨具,她就会想起罗,连续一个星期后,她竟然妥协,说服自己她还是好女人,就让每个下午精心做的美味属于他,每个下午的爱情就留给罗。

这样的结果常常是他回来她听不到门铃。几次割破手,让疼痛阻隔想念,几次把盐当糖,让煲出的甜品味道背叛。在又一次烫了手腕的下午,她丢下手里的事,站在窗前等他回来,她要告诉他,她没有办法忘记过去,是原谅还是放任,全由他。

6点钟,他准时回来,从后面抱住她,交叉着把他的两只手伸进她居家服两个大口袋里,说公司里的人都说他娶了个好老婆,才几天就把他养得这么好。她的眼泪差点就出来,看来,她并不坏。

他看见她的烫伤手腕,把她按在沙发里坐下,系条围裙去厨房忙开了。她的手忽然在衣服外面摸到两块东西,一定是刚才抱她时,他偷偷放的,一定是德芙摩卡味,她最喜欢的那一种。这才想起,自从认识以来,她常常会在她的包里,衣服兜里,甚至大部头的书里,发现两块等她剥开来放到口里浓郁融化的德芙巧克力。

一个同学老远来看她,她把那套厨具装好相送。从此,她要用最平常的家什,在最温馨的下午,给他做最可口的晚餐。她知道,她是更爱他的。

第49篇、爱情故事赌马

10月9号,马强终于咸鱼翻身了。在地下赌场赌马近1年,一万多块投进去全打了水漂,想不到就在他孤注一掷,将刚拿到的工资全部投了进去,竟赌赢了!想起来,那真是惊心动魄的一幕。赛前,4号跟6号一直是夺标大热门。马强权衡了很久,终于决定把宝全押在6号上。比赛时,本来4号大青马一直遥遥领先,想不到就在最后一圈,骑手周魁仿佛中了魔一般,身子软在了马上,接着,人跌落地上。大青马无人控制,长啸一声蹿出了跑场。而紧随其后的6号很快冲到了最前面。马强原来以为自己又输定了,想不到最后一刻奇迹发生。他赌赢了!

拿到七万多块现金,马强兴奋得心都要从喉咙口窜出来。回到家,他见妻子正睡着,忙推醒她,拿出一沓沓钞票给她看。妻子张晓琳迷迷糊糊地看着他,问钱是哪儿来的?马强一愣,忙说是中了彩票。赌马的事,他可不敢让妻子知道。

马强从中抽出一沓,说明天就去给她买一枚钻戒。要知道,张晓琳跟他结婚3年,没享什么福,他虽然做着发财梦,可无奈只是一个小小厨师,每月几千块薪水,每到月底都剩不下什么。

躺到妻子身边,马强兴奋地设计着蓝图,突然,他看到妻子身子一阵阵地发抖。他慌了,忙问怎么了?妻子抖得更厉害了,马强打开灯,见妻子脸色苍白,目光死死地盯着装钱的背包。马路摇晃着她,问她怎么了?妻子身子哆嗦着走下床,打开背包,指着那些钞票,说:“死人钱,死人钱。”说罢,她倒在床上,两眼紧闭。

马强吓坏了,用力摇着妻子,看上去她迷迷糊糊的。半晌,张晓琳醒了过来。她大喘着气,突然问他怎么了?她刚刚做了个梦,梦到马强被好几个鲜血淋漓的人带走了。她吓坏了。马强心里疑惑,妻子这是怎么了?

第二天一大早,马强就让妻子向单位请假。老婆问为什么?马强说带她去买钻戒啊!当初他因抢劫罪被判入狱4年,要换了别的女人,早跟他分手了。可张晓琳硬是等了他整整4年,并且他一出来两人就结了婚。马强下决心这辈子都好好待她,让她过上好日子。好日子的第一步就是为她买一枚女人都喜欢的钻戒。

老婆诧异,问他哪儿来的钱?这倒让马强有点儿吃惊,钱的事昨晚不是跟老婆解释过了吗?今天怎么又问?他拿过背包递给老婆,老婆一看这么多钱,一下子乐坏了。她问钱是怎么来的?马强摸摸头,说自己中了彩票。要知道,每个月他都买几百块的彩票啊!

“真的?可别骗我!听说来路不明的钱买了戒指戴到手上会摘不下来。”老婆说。

马强一把拽起她,说都什么年代了,她还如此迷信!

两人洗脸吃饭,直奔珠宝首饰店。张晓琳看中一款标价一万两千块的戒指。马强冲妻子伸出大拇指,说她眼力不错,这戒指真的很漂亮。店员取出戒指,张晓琳戴在手上,左右端详。不大不小,正合适。可是,当张晓琳想从手上摘下戒指时,却急出了一头汗。那戒指,怎么都摘不下来了!

张晓琳的脸色顿时变得惨白。她一把揪住马强,问这钱哪儿来的?马强低声说不是告诉她了?戒指摘不下来就戴着吧。

走出珠宝店的大门,马强一边扯着老婆的胳膊,一边看着她的脸。老婆的脸色依旧不太好,马强说不如去吃点东西。

张晓琳强装笑脸,答应了下来。两人走进经常光顾的小面馆,要了两碗牛肉面,面对面坐了下来。张晓琳一直试图摘下手上的戒指,可是她想尽了办法,戒指就是摘不掉。马强想帮忙,可他一碰戒指,张晓琳就疼得皱起眉。

牛肉面端上来了,马强安慰老婆,说这戒指命中注定是她的,所以别再费心思摘掉了。老婆顺从地点点头,吃起面来。可是,马强挑起面条,却差点要吐。他一拍桌子,叫来老板,说面里怎么会有这么多青虫?

因为是上午10点钟,店里只有马强夫妇俩。老板走过来,用筷子挑挑面,说哪有青虫?根本不见啊!周晓琳也探过头,说面很好,虫子在哪儿?马强用筷子夹起一条虫子送到老婆跟前:“这么长的虫子,你看不到?你看不到?”

老板和张晓琳都吃惊地看着马强。张晓琳绕到他背后,拍着他的肩说:“这明明是一片牛肉,你怎么会说成虫子?”

马强呆住了。半晌,他看看老婆,又看看老板,突然站起身,转身就走。

上了出租车,张晓琳紧紧抓着马强的手。马强用力揉一把脸,他这是怎么了?自从昨晚拿来了那七万块,就频频出现怪事。先是老婆忘了昨晚的事,接着买了戒指再摘不掉,然后,他看到牛肉面里一条又一条的青虫……

马强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街景,半天没说一句话。这时,张晓琳扭过头,眼里含着泪问马强那些钱怎么来的?从小母亲就告诉她,不义之财动不得,否则不管用这钱做什么都不会顺心的。

马强心里越想越烦,他突然叫司机停车。将十块钱扔过去,马强开门下车。张晓琳忙跟着下去。马强走得很快,张晓琳追着他,突然,一辆失控的卡车冲了过来。马强呆呆地站在原地,如遭雷击一般。他看到了那司机的脸,不,那不是司机的脸而是骑师周魁的脸。他的脸血肉模糊,唯有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

马强被送到医院,内脏破裂,多处骨折。两个月医院住下来,他赌赢的七万块全还了回去,还搭进了老婆这几年的所有积蓄。

从医院出来,马强的身上留下了大大小小的伤疤。那些伤疤,马强觉得像是一张人脸。

出院后第一件事,马强去了周魁的墓前。周魁之所以会突然坠下马,是马强一手造成的。周魁最喜欢到马强所在的小饭馆吃爆肚,而这正是马强的拿手菜。为了赌赢这一局,马强将满满一包安眠药洒进了爆肚中。果然,关键时刻,困倦至极的周魁突然坠马。

马强去警察局自首。地下赌马场被查封,而他则被关进监狱。

老婆来看他,说她这次要离开他。说着,张晓琳朝他伸出手。马强看到她的手上没有戒指。她失望地看着他,说那戒指摘不下来,不过是她装的,怕的就是钱来路不明。那牛肉面里的青虫也不过是她和老板合演的一出双簧。想不到,这钱真的是不干净。

看着妻子远去的身影,马强追悔莫及。此刻,如果手里有一把刀,他真想杀了自己。

第50篇、爱情故事生不同裘,死则同穴

“生不同裘,死则同穴”,王守义用40年的爱和坚守,换来了与潘玉良的生死相依。

从青楼女子到举世闻名的画家,潘玉良的经历堪称传奇。她的油画《自画像》在香港嘉士德艺术拍卖会上拍出1021万元的高价,创造了国内女画家到目前为止画作拍卖金额的最高纪录,而她离开中国后的40年风雨沧桑,也随着《自画像》的拍卖再次浮现在世人面前……

塞纳河边的告白。

1937年12月的一个黄昏,巴黎街头已飘起纷纷扬扬的雪花,“东方饭店”的霓虹灯在雪中闪动着温暖的光芒。老板王守义正在等待客人,华人朋友在这里为中国女画家潘玉良举办了一场欢迎会。39岁的王守义已在法国居住17年,在当地华人中,他因热情慷慨、乐于助人而闻名。

门铃“叮”地一声响起来,一群青年男女推门而入。王守义一眼就注意到,其中有一位个子不高、身着藏青旗袍的东方女子,细眉高挑、厚唇、齐耳短发,并不算美丽,却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气质。

潘玉良本是出身卑贱的妓女,后被芜湖海关总督潘赞化赎出,纳为小妾,因发现她有绘画天分,潘赞化将她送到法国深造。学成归国后,先后任新华艺专、南京中央大学艺术系教授。此次来法国旅居,是因为不能为潘赞化正妻所容,不得已流落异乡。

当晚,酒至酣处,潘玉良唱了一曲京剧《文昭关》的老生唱段,唱腔苍凉遒劲,王守义听得怦然心动。

此后,王守义常常登门拜访潘玉良,两人渐成至交。不久,王守义发现,潘玉良好几次被房东太太催交房租。他很不解,她的画在法国已有一定影响,为什么还过得如此困顿?一位朋友跟他说,潘玉良是有名的“三不”女人:不恋爱、不变国籍、不与画廊签约。不签约就意味着没有稳定收入,他追问潘玉良原因,潘玉良淡然回答:“钱算什么?我的画是一片心血,艺术价值又哪是那些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人能懂的。”说完就转身作画去了。

看着潘玉良作画的背影,王守义长叹一声,放下自己留作当月采购费的20美元,轻轻出门。20美元,在那个年代,够潘玉良生活一阵子了。

明知潘玉良比自己大3岁,爱情之火还是让人到中年的王守义像毛头小伙子一样,抑制不住心中的冲动。在塞纳河边一个明媚的夏日,他终于向潘玉良表白了:“我知道自己没多少文化,但你一个单身女子实在羸弱,我希望能帮助你、呵护你。”

潘玉良沉默了,王守义的关心、理解和无私帮助,她怎么会不明白呢?但她摇摇头:“我的心,在那遥远的祖国,那一端有我深爱的丈夫和儿子,总有一天我是要回去的。谢谢你的爱,我们只能以朋友相处。”

两人默默做别,王守义从此将自己的情感深藏心底,以朋友的身份继续在经济和生活上帮助着潘玉良。

把你的样子刻在时光里。

1939年,王守义拿出大笔资金,助潘玉良参加国家美术大宫举办的第五十三届“正式画展”,潘玉良的画作《艺术家肖像》在这次画展上引起轰动,她也被誉为“中国女梵高”,法国政府从此开始限制将她的画作带出法国。

但媒体还是对她的私生活更感兴趣,圈内人对她的评价也永远逃不开“妓女出身”这几个字。她来法国后,王守义频繁出入她家,流言蜚语也随之四起。

自此,潘玉良不再接受王守义的资助,和他也保持着一定距离。为了继续帮助潘玉良,王守义请一个朋友假冒画商,上门订购她的画作,并邀请她住进专为她配备了画室的公寓。这样,潘玉良的基本生活才得到保障,又能拿起画笔继续作画。

直到1945年二战结束,潘玉良才得知是王守义请人冒充画商买自己的画。一时间,她气愤极了,气冲冲地跑去质问王守义,却被告知,王守义已经报名参加飞行营运,将居住在法国的一些爱国人士送返国内。潘玉良悻悻地回到家,却无法继续安心作画,突然间,她似乎明白了王守义在她心里的分量。情感像跃动的火花,画笔已经无法描绘,她拿出木架和泥土,眼前闪过这些年他们相处的点点滴滴,手指灵巧地在泥土上雕琢着,这是她生平第一座雕像作品……

王守义安全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潘玉良。一进门,他就看到一件尚未完工的泥塑,赫然是自己的模样。他顿时明白了潘玉良的心思,激动地将她紧紧抱在怀里。

那是潘玉良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她的《自画像》便是于这一时期完成。画作上的女人斜倚在桌边,微笑着,一脸幸福。半敞的衣襟和丰满的身体,似乎在向情人发出无声的邀约。

只是,无论他们如何幸福,潘玉良从不肯取下挂在脖颈上的项链,那里有她和潘赞化新婚时的照片。她总是提起回国的事,这让王守义心里有着丝丝隐忧,他问潘玉良:“潘家才是你的家吗?那我又是你的什么呢?”潘玉良深情地看着他,说:“你,是我的爱人。”

有爱的地方才叫家。

此后几年,潘玉良在王守义的支持下专心作画。1950年,王守义帮她联系到了法国多尔赛画廊,准备为她办一个大型画展。这是潘玉良学画40年来一次集大成的画展。为此,两人倾注了所有的精力和时间。

画展的筹备过程一波三折,这期间,也许是感受到了潘玉良微妙的心态变化,潘赞化的来信自益稀少,潘玉良愤怒地指责王守义不该办画展,害得她有家不能回。王守义只能苦笑。的确,举办这个画展,既是给潘玉良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是他留住她的唯一办法。在爱情面前,人总有自私的一面。

时间一晃就是8年,直到1958年8月,“中国画家潘玉良美术作品展览会”在巴黎多尔赛画廊开幕。展览尚未闭幕,展品除自藏未标价外,均被订购一空。

回到家,王守义默默递给她一封信,是潘赞化写来的,“来信预告美展有成功之望,将实现你之积45年之理想,当祝当贺!你要回国,能在有生之年再见,当然是人生快事。不过虑及目前气温转冷,节令入冬,不宜作长途旅行,还是待来春成行为好……”潘赞化委婉地拒绝了她的回国之意。

潘玉良顿时崩溃了,她哭着对王守义说:“没有了家,我还剩下什么?”王守义却反问她:“玉良,你一直是个睿智成熟的女人,你当真想再回去做潘赞化的小妾吗?新中国现在实行一夫一妻制,你回去了,潘赞化又将如何自处?”潘玉良不再理他,收拾行装摔门而去。临走,她只带走了王守义的头像雕塑。

1960年以后,潘玉良一直在法国的一个小镇上隐居。她断绝了与潘赞化和王守义的一切往来,每天除了作画,很少与外人接触。小镇上的人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深居简出的东方女子便是大名鼎鼎的潘玉良。

1964年,中国大使馆的人辗转找到了潘玉良,带来了潘赞化早已于1959年去世的消息。闻讯,潘玉良哀恸不已,骤然病倒,陷入了高烧昏迷状态。当她从昏迷中醒来时,竟看到王守义坐在床边。原来,王守义一直不曾离开她,他暗中关注着潘玉良的一切,这天发现她没有按照平时的生活规律出门购买生活用品,便猜想她可能是病了。如果这次不是王守义破门而入并及时送她就医,再晚半日,潘玉良可能就救不过来了。

在潘玉良的病床前,王守义含泪请求她原谅自己曾经的自私,潘玉良握住他的手,长叹一声:“守义,我这才明白,有爱的地方才叫家啊。”

自此,他们抛开了世俗的繁文缛节,不再在意他人的眼光,勇敢地走在一起。

潘玉良一生创作了4000多件作品,画作无数,雕塑却只有两件,一件是后来为一代画师张大千所作的头像雕塑,一件就是王守义头像雕塑。《张大千头像》在1958年由法国国立现代美术馆购藏,但王守义头像雕塑却被她放在了卧室里,终生没有出售。

1977年,82岁的潘玉良走向了人生的终点。临终前,她叮嘱王守义两件事——把她颈上的项链还有怀表送回潘家,把她的作品带回祖国。这两件事都不太容易办到,特别是将她的作品带回祖国这事,要知道,潘玉良的作品是被法国政府限制出境的。

为了实现潘玉良的遗愿,王守义千里迢迢先后两次赶回祖国,联系上潘家子孙,送还了项链和怀表。回法后,他又出巨资在巴黎博物馆租赁陈设间,并承担保险、保存等费用,使潘玉良的3000多件艺术品得以保护。但就在1981年,一切都联系妥当,准备将潘玉良作品运送回国之际,王守义却撒手人寰。

最终,友人们决定将王守义的遗体安葬在潘玉良的墓地。“生不同裘,死则同穴”,王守义用40年的爱和坚守,换来了与潘玉良的生死相依。

第51篇、爱情故事失恋博物馆

这天,周海涛与唐燕约会,被周海涛的老妈盯梢看到,周妈当场与儿子翻了脸:我安排你相亲的对象个个如花似玉、美若天仙,随便哪个穿越回大唐,素有“羞花”之称的杨贵妃都会失宠,可你硬是不感冒。周海涛辩解:“妈,你儿子要是黄晓明金城武,非搞个选美大赛让你选儿媳不可。可你好好欣赏欣赏我这副尊容,人家唐燕能看上咱就不错了。再说,我爱的是人,不是花瓶!”

“少贫嘴!你怎么不去找凤姐?凤姐比王菲名气大,比鲁迅还有才!”

就是这句话,差点把唐燕气疯。接下来,任凭周海涛磨破嘴皮子,唐燕就俩字——分手。分手后,唐燕整理出一大堆爱情信物,扔了可惜,留着又闹心,琢磨来琢磨去,主意有了:如今,情侣分分合合就跟走马灯似的,像我这种情况肯定少不了。我何不开家失恋博物馆,专门保管和处理爱情信物?说做就做,失恋博物馆很快开张。

一天中午,一个看上去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蔫头耷脑地走进了门。看他那不到1.7米的身高和超过170斤的吨位,唐燕便猜出个八九不离十:这是个因形象不佳而惨遭爱情抛弃的“甩贷”。

“先生,您失恋了?”唐燕问。果不其然,小伙子摸摸圆鼓鼓的肚子,闷声嘟囔:“甭提了,都是该死的星座惹的祸。她说她是巨蟹座,我是白羊座,如果我们在一起,火星和冥王星会发生碰撞,爆炸。太吓人了。”

不得不承认,情侣分手,找出的理由总是那么的新奇。开馆当天,有个女孩跟男友分手,一脸的不屑:我的微博粉丝都过千了,你才十几个,门不当户不对,拜拜吧。还有个男孩,满眼的忧国忧民:墨西哥又地震了,咱们分手吧。听听,够惊天地泣鬼神的了吧?唐燕强忍着笑取出登记簿,问:“你要寄存什么信物?是保管还是销毁?”

“保管保管,一定要妥善保管。说不定哪天我女友回心转意,我还要来取呢。”小伙子边说边拿出一样小物件。抬眼一看,唐燕顿时愣了神。

自开馆到现在,分道扬镳的情侣们委托保管的爱情信物多是钥匙扣、情侣衫、抱枕还有合影照之类的,而小伙子递来的,居然是一根雪糕棍!

愣怔片刻,唐燕问:“存放三个月,要收10元费用。请问你还保管吗?”

“不管多少钱,我都存。”小伙子交了钱,扔下句“放着中国的牛羊耗子不信,偏偏信什么鬼星座”,掉头走了。他前脚刚出馆,又有一个年轻女孩踏进了门。

“你好——”

“我不好!”年轻女孩的火气不小,随手取出一个红色小盒子扔过来,“10分钟前,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真气人!”

劳燕分飞不是洞房花烛,心情不好可以理解。唐燕想安慰安慰她,轻声问:“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还能为啥?喂肚子!”年轻女孩越说越生气,脸色涨得通红,“我饿了,说去吃过桥米线,可他一根筋,认准了非要吃羊肉面。羊肉面都是用地沟油煮的,他也不怕吃出病。”

爱情这档子事,天塌地陷拆不散的,未必能敌过二两米线。唐燕拿起小盒,问她打算怎么处理。年轻女孩一咬牙,恨恨回道:“随便,烧了扔了都行。想和我复合,做梦!”

等年轻女孩眼圈含泪奔出馆后,唐燕打开了小盒。盒内,装着一枚发黄干枯的草戒指。定定地瞅了一会儿,唐燕没有销毁,而是小心翼翼地放进了保管柜。

一转眼,半个月过去。这段日子,周海涛几次打来电话,都是解释说老妈是刀子嘴豆腐心,一时失口还请多担待。那天回到家,她也后悔了,想登门道歉,又怕你不给面子。燕子,我向你发誓,这辈子我非你不娶,我这条命就吊你这棵歪脖树上了。唐燕扭头看向镜子,心说:你是夸我还是损我?我脖子也不歪啊。就凭你这态度,恰如那个年轻女孩说的那样:想和我复合,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此后,再看到是周海涛的电话,唐燕直接挂断。

这天早晨,唐燕无意中往门外一瞥,冷不丁瞅见一个男子拎着酒瓶子,摇摇晃晃走向城郊,是周海涛。几天不见,他竞连胡子都不刮,邋邋遢遢的也不怕被动物园抓去当猴子。唐燕暗暗叹口气,正望着周海涛的背影发呆,那个要求保管草戒指的女孩又急匆匆闯进,问戒指销没销毁。唐燕打开保管柜刚取出小盒,因星座不合被女友蹬掉的小伙子也闯进了馆。

“你好!是不是和好了,来取信物?”唐燕问。

小伙子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苦笑回道:“经过这么多天的思考,我终于想明白了。佛说,说啥前世,对了小姐,那句话佛是怎么说的?”唐燕稍一寻思,回道:“是前世500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

“对对对,就是这句。我和她不能在一起,是前世回头回得不够。我已下定决心,这就回到前世,继续回头去。”这话怎么听都像笑话,但此刻,唐燕不仅丝毫没觉得好笑,还禁不住心头一哆嗦。因为,小伙子说得极其认真,神情也无比凝重。

“你,你不会想不开吧?”

“我想开了,想得特别开。”小伙子说,“小姐,我想请你帮我保管几句话。”

话怎么保管?唐燕四下望望,目光落在了手机上。准备妥当,小伙子清清嗓子开了口:“亲爱的,我要走了。我不要擦肩而过,我想和你厮守一生。还记得那根雪糕棍吗?它比任何爱情信物都重要。那年,我和你徒步旅行,不小心迷了路,背包也丢了。在山里转悠了两天两夜,我们又渴又饿,好不容易找到村子,可兜里就剩下可怜巴巴的一块钱。我们用这一块钱买了根雪糕,你一小口我一小口,吃得要多开心有多开心,要多幸福有多幸福。”说到这儿,小伙子揉揉不知不觉间泛红的眼圈,请唐燕取出那根雪糕棍,“下辈子,如果你在人海中遇到一个手握雪糕棍的人,那就是我,请你一定接受他的爱。临走之前,我会在呼兰河边再最后等你1 0分钟。1 0分钟不到,说明我们今生真的无缘,那就让我们来生再见吧。”

听着小伙子的告白,年轻女孩感动得泪光盈盈:“好感人,我怎么碰不上这么痴情的男人?”而唐燕却如触电般浑身一颤,随即一阵风似的冲出了失恋博物馆。

呼兰河横亘在城郊,就是适才喝得酩酊大醉的周海涛去的方向。唐燕一路飞跑,五六分钟后,便看见了如木桩般戳在河堤上的周海涛。

“海涛,求你别犯傻。你不能丢下我啊。”

周海涛缓缓转身,眼神呆滞,苦闷地说:“燕子,你还记得我发过的誓吗?”

“记得记得,我永远都不会忘。”唐燕飞扑过去,“鸣呜”哭着扎进了周海涛的怀里,“我们去旅游,迷了路,我们只有一块钱,我们一小口一小口地分吃一根雪糕。你说,将来不管是苦是甜,你都会和我共同面对。你还编了只草戒指给我戴上,说先把我预订下,不允许任何人带走我。海涛,那枚草戒比金戒钻戒都贵重,我一直珍藏着呢。”

周海涛摇摇头,幽幽地说:“可我妈冲撞了你,你又不能原谅她。作为儿子,我不能让她为难;作为你的男朋友,我也不能委屈你。我们还是下辈子——”

“我不委屈,阿姨说我什么我都不委屈。海涛,你听着,你要跳河,我也跟着你跳!”唐燕猛地推开周海涛,作势欲跳。恰恰这时,一个人快步跑来,紧紧抱住了唐燕。

是周海涛的老妈,她也激动得“噼里啪啦”直掉眼泪:“燕子,都是阿姨不好,不该胡说八道。阿姨看出来了,你是个好女孩。周海涛能娶你,是他的福气。”

这厢冰释前嫌,几次出入失恋博物馆的小伙子和年轻女孩也到了。年轻女孩亮出草戒指,笑嘻嘻地说:“周海涛,戏都演完了,还不赶紧给燕子姐戴上戒指?”

这场戏,是小伙子和年轻女孩设计的。他们都是周海涛的朋友,想用雪糕棍和草戒指留住唐燕。而更重要的是想让周海涛的老妈见识一下啥叫人间真爱,省得再棒打鸳鸯。其实,在小伙子委托保管雪糕棍的那一刻,唐燕便瞧出了名堂。不过,在听到小伙子的最后告白时,她还是当了真入了戏。为啥?这还用说吗?她是真的爱周海涛,爱到骨子里,爱到心尖上……

第52篇、爱情故事真的吗

多年后,她出席暗恋多年的他的婚宴,他变得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坐他身旁的是位美丽动人的新娘,虽然看着不是滋味,但也得走去祝贺他一番:“多年不见了,你变健谈了呢,以前你和喜欢的人说话,舌头总打岔,现在能把这么漂亮的新娘娶回来,厉害!”他听后脸红耳赤起来:“真、真、真的吗?”

第53篇、爱情故事浪漫,只是你没发现而已

她总抱怨他不够浪漫。

他送给女友一辆玩具小巴士,说要乘着小巴士去旅游。

女友觉得很不浪漫,于是把巴士还给了男友。

女友走后 男友划开小巴士装电池的地方,里面有一枚钻戒。

第54篇、爱情故事一声爱,落地生根

她喜欢他,喜欢他的胡说八道,甜言蜜语,喜欢他抬头的嬉笑、低首的温柔,喜欢他与众不同的范儿,他与众不同的心。

文佳第一次见到赵刚一时,正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青春最美时。赵刚一是电影厂的美术师,剧组要来拍戏,导演带几个人先来采景,住在文佳工作的华厦。那时,华厦来往入住的都是有级别的人。

这天,文佳正在当班,幽静凉爽的走廊静悄悄的,圆拱落地窗外,虫们正起劲叫着,文佳有点倦意,倚着台子有点昏昏欲睡的意思。忽然,一阵悦耳的口哨声由远及近,接着,一个年轻活泼的男声传来:劳驾,给开下516——房——后面的声音几乎收回嗓子眼里,因为他看到了文佳昏昏欲睡的样子,立刻就收住脚站在拐角抱歉地笑了。

文佳激灵一下全醒了,下意识拿起钥匙板闪出台子,这是她的职业素养,任何时候都能瞬间拿出最饱满的工作状态。只见这人的军绿汗衫挽到肘上,一条军绿短裤,一双回力鞋,头上俏皮地扣着一顶切·格瓦拉帽。这小伙子一双不大的眼睛笑意盈盈,使他有些青白的脸上生动了,他身材不高,有些单薄,拎着的网兜里是几个俗称白蜜罐的香瓜,一股甜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文佳点头,妩媚一笑,袅袅娜娜轻盈地踏在紫色大花图案的地毯上朝516房走去,天蓝色束腰连衣裙让她的美丽展露得恰到好处,手里的钥匙板隐约作响,如环佩叮当,充满乐感。

学画的赵刚一后来无数次向他两个和妈妈一样美丽的女儿讲述那一刻自己的感觉:在落地窗投射的光影树荫里,我觉得你妈就像个走在童话里的仙女,我愿意就这样一辈子走在她的身后。

事实上,当时被雷击一样的赵刚一在不情愿结束这段行走的童话时很不艺术地说了句:进来吃个瓜吧。倒是文佳礼貌地谢绝后问了个有点文艺的问题:你刚才那口哨——那是什么曲子啊,真好听。赵刚一告诉她,那是一段美国舞曲,很有名的。

下班后,刚走出华厦的文佳迎面就“巧遇”赵刚一:下班了文小姐,我这有两张音乐会票,我能冒昧问问你有空有兴趣去看吗?夕阳下的赵刚一,清秀生动,儒雅有礼,有这个城市男人少见的一种味道,让她有些心动。后来文佳说到这,赵刚一得意地自夸,这就是传说中的绅士风度啊。

这天晚上,他们看了一半音乐会就被陪看的当地朋友拉到露天啤酒广场,在灯光下音乐中,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相坐对杯,喝美了,有人大声唱歌,有人集体小合唱,浪漫奔放。从未见过这种阵势的赵刚一不知是被感染了还是自己先自燃了,频频举杯,劝都劝不住,最后醉得左脚踩右脚,文佳只好把他送回华厦。

开门进屋灯还没开的那一刻,他抓住文佳的手紧紧贴在自己的右胸口:文小姐,你听——从现在起我的心就为你而跳动——你要收下这颗为爱跳动的心——我爱你文——

未完倒床,再醒来已是一天以后。这是赵刚第一次喝那么多,后来文佳知道其实他的心脏先天差一点——他的心脏出生在右,和别人不同。

第55篇、爱情故事留一半甜瓤

一天中午,我下班回家,热得满头大汗。打开冰箱一看,里面竟然冰着半个西瓜。我喜出望外,拿出来三下五除二地啃了个干净。正在这时,妻子徐蔓也回家了,一进门就嚷嚷:“渴死了!热死了!”打开冰箱一看,她愣住了。我告诉她那西瓜我吃了。她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快,连忙拿杯子去倒水。一提水壶,里面也是空空如也。她一下子冒火了:“你也不知道烧点水。回家这么长时间都干什么了?”我也生气了:“凭什么都是我干?”为这事,我俩冷战了一星期才和好。

星期六,我独自回到父母家。他们一见我就问:“怎么一星期没见到徐蔓了?”我就把我们闹别扭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妈妈一听就责备我,做事不该只顾自己而不顾别人。我不以为然:“不就是吃了半个西瓜嘛,有什么大不了的?”爸爸笑了:“你也不用替自己辩解。明天是星期天,你们都过来一趟。”

第二天,我和徐蔓带上孩子回到父母家。一进门,爸爸就支使我出去买醋。等我买了回来,爸爸说徐蔓带着孩子出去了。说完他就抱出半个西瓜给我:“看你热得一头汗,吃点西瓜解解渴吧。”那半个西瓜足有四五斤,爸爸递过来一个勺子:“吃不了就剩着,让你媳妇回来吃。”我接过勺子大吃起来,吃了不到一半,肚子已经胀了。

一家人吃午饭时,爸爸突然抱出两个半拉西瓜放在桌上,对我说:“你看看它们有什么不同。”

我很纳闷,仔细地瞧了又瞧:一半是我刚才吃的,另一半也是吃过的。看了好一会儿,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只好摇了摇头。

爸爸指着西瓜说开了:“这一半是你吃的,那一半是徐蔓吃的。我告诉你们俩‘如果吃不完,就把剩的留着给对方吃’。你看徐蔓是怎么下勺子的?从旁边往中间掏,一半吃完了,另一半却没动。再看你,从中间开始掏,把瓤都吃了,把旁边留给别人。谁不知道瓜瓤甜呀?从这点小事上看,徐蔓就比你有心得多。”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爸爸意味深长地说:“两个人过一辈子,能有多少轰轰烈烈的事?夫妻的感情体现在哪里?就体现在平时一滴油、一勺饭、一瓢汤上。上次你为吃西瓜的事和徐蔓吵架,还振振有辞,那明明是你不对。要是换了徐蔓先回家,肯定会给你留一半的。别看这是不起眼的小事,却能反映出一个人的心。一块西瓜里就有居家过日子的大学问。再冷的心,你一点一点地暖它,总有把它焐热的一天;可是再热的心,你要是一勺一勺地浇冷水,也总有一天会彻底地弄凉了它。你想想:要是徐蔓像你一样,事事都不想着你,久而久之,你会怎么想?”

真是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我蓦然发现,平日里回家时放好了的拖鞋,茶几上晾好了的茶水,下雨天门口摆好了的雨伞,竟然都是徐蔓的一片深情。可我呢,却大大咧咧,视而不见,不懂得将心比心……

想到这儿,我惭愧极了,赶忙把我已过了凉水的饺子端给徐蔓:“我这碗已经不烫了,你先吃吧。”

徐蔓笑了:“你少在爸妈面前装蒜了。”

爸爸也笑了:“能下决心装一辈子,就是个好丈夫了。”

第56篇、爱情故事幸福的光阴味道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幸福的光阴味道。

一场缠绵悱恻的电影又即将拉开序幕,不知道何时,她总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黑暗的电影院里,看完一场午夜的电影。当一切都曲终人散时,她还会坐在观众席上,直到最后一个离席。

此刻,宽大的电影屏幕上,又在上演上男女的爱情故事,缠绵,忧伤,热烈,看到男女主角分手的场面,她又忍不住落泪了。这个春天,总是想起那段青涩的恋情,虽然他已远在天涯之外,可是关于时光的痕迹,却始终挥散不去。

那年,校园里开满了紫藤花,他帅气的身影在林荫小道上渐渐清晰,她手捧书卷,安静地端坐在紫藤花架下,看书里动人转折的故事,看到动情处,落了泪。他跑到她的身边,递过一条手绢,她从来不曾想过男孩子也会在口袋里放着手绢的,那一刻便被他无声地感动着。

邂逅总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他和她的恋情,青涩的如同树上结的梅子,充满了青春的气息,淡而美好。校园成为了他们最幸福的地方,携手漫步在林荫小道,看花开花落,看夕阳渐渐地掉到山的后面。

她骨子里总是充满了小资情节,喜欢那些唯美而浪漫的景象,那时候校园附近,有家电影院,她喜欢那里上演的爱情故事片,于是他总是抽出时间陪她去看。

散学后的黄昏,暖风轻盈,去电影院的小道,两边种满了梧桐和香樟,他便骑着一辆24寸的自行车,带着她穿越而去,到小镇上看电影。她喜欢坐在他的身后,紧紧地抱着他的腰,长发飞扬,裙子飘然,笑声银铃一般扬起。她经常想自己是不是电影里的女主角,正甜蜜地享受自己的爱情,而自己的白马王子呢,一定能够陪着自己一生幸福到老,想着想着,就会不自觉的笑出声来,他便会宠溺地叫她:小傻瓜!

电影院总是年轻男女最喜欢的地方,充满了小资的情调,尤其是她,靠着他的肩膀,悠闲地吃着他买来的爆米花,奶油味是她的最爱,她说那是爱情的味道,甜甜的,腻腻的,吃着嘴里便觉得窝心的幸福。他喜欢她身上散发出来淡淡的青草的气息,纯粹而素雅,看这她开心的笑脸,他觉得这就是自己想要的幸福。

电影的故事总是美好的,男女主角的缠绵,忧伤,惆怅,来来回回之间,总是不同的人物,同样的版本,他其实更喜欢看历史的,战争片,可是因为她,所以每次都陪着她一起笑,一起感受这些腻味的爱情片。他总觉得爱情应该是实在的,就和她牵手一样那么自然。

惟独她,总觉得爱情无法把握,生怕一不小心就溜走了。于是看到电影里男女主角分手的场景,她便不自觉的落泪。电影散场了,她还是坐在那里不肯走,嘟哝着说:怎么是这样的呢,为什么不安排他们两个在一起呢?于是他会摸摸她的手,爱怜地说:“傻瓜,这是电影,又不是真的!”她却哭红了鼻子,哭红了脸,有时候经常把他的衬衣拉过来擦鼻涕和眼泪。

不知道陪着她看过几场电影,也不知道何时校园的紫藤花开了又落,毕业的日子忽然就近了,年轻的男女又将各奔东西,出国的,回老家的,各自诉说着理想和期待。

惟独他和她,黯然地不知所措,尤其是她,缠着他不停地问着重复的话题:“你会离开我吗?你会不会忘记了我?”

他肯定地回答:“不会的,一定不会的。”可是她总觉得不放心,问了一次又重复同样的话题。

终于到了毕业那一天,大家都准备着行李离开,他也是,在默默地整理行李,其实他不想告诉她,家里的人已经安排好了他的去处,去外国留学,他害怕看到她的泪水。

“你真的会回来吗?”她问。

“会的,我只是回家去看看父母,然后回到你的身边,和你一起,真的。”他不忍心骗她,可是又怕她伤心。

“陪我去看最后一场电影吧,明天你就回家了,我害怕一个去电影院。”她恳求道!

“恩,去吧,我们晚上好好看一场电影。”他回答

依旧是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她坐在后面,却不再笑声飞扬,那段小路,忽然有些遥远起来。

电影院门口依然有卖饮料,爆米花的小贩。他买了一大包,递给她,她接过来,却没有打开袋子。

序幕拉开,关于爱情的故事又开始上演,男女相识,热恋,缠绵,最头来又是分手的场景,她突然不再想看这样的结局,以前总是喜欢,总是期待,可是惟独这一次,她觉得莫名的伤感和失落。

他沉默地陪着她看完,电影屏幕上打出一行熟悉的字:谢谢观看。他才发觉自己的眼睛何时也湿润了,分离原来真的如此痛苦和难受,他此刻才体会到为什么每次看到伤感处她的泪水了。

观众席上的人渐渐地散去,他们才各自站起,默默地离开。一个朝东,一个朝西,从不同的门走出来。

校园里的花都已经落了,他拉着行李,和她挥手道别,她的身影渐渐地在小道上成为模糊的影子。

她看着他走远,忽然觉得此刻就是生离死别,就像电影上演的故事一样,最终都逃脱不了悲伤的结局,可是她还是宁愿这些只是自己的想象,明天他还会依然回到这个城市,牵手她的手,骑着单车,陪她一起去看一场电影。

有些故事永远没有结局,有些爱情永远那么短暂,他离开不再回来,她的等待,成为了无声的哭泣。时光就这样静静地走远,她最终失去了他的消息!

若干年后,她才知道他离开自己的那年就去了国外,过着自己无法想象的生活。

漫长的岁月里,她的笑似乎也渐渐地少了,有了自己家庭和工作,但是依然保持一个习惯,经常一个人去城市的另一端,看一场午夜的电影,故事还是爱情的,有期待,有美好,有忧伤,无论结局如何,她觉得往事和流年在静静逼近,又慢慢离开,就像年少时光那段青涩的恋情。

现在,旧的电影院拆了,又重新装修了一下,精致豪华,和当年的电影院截然不同。她早早地买了票,在门口的西餐厅买了一大包的爆米花,坐在正中间的位置,看着屏幕上拉开的序幕,看到年轻男女相遇又分手的情形,她觉得又有泪流了下来。

“擦擦吧”,旁边递过来一条手绢,格子的花纹,她一惊,转身,觉得似曾相识,身后站着是他,这个陪自己风风雨雨十几年的男人,这么多年,和他生活在一起,她竟然不知道他也喜欢用布的手绢。

“傻瓜,哭什么呀!”他疼爱地说。她站起来,慢慢地转身,看着他逐渐沧桑的脸,那么一刻,她才发觉自己多么残忍,他一心一意地爱了自己这么多年,可是自己呢,却依然想着青春年少的那段恋情,想起那个陪自己看电影的男孩。

观众渐渐地散了,他宠溺地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娇小的身上,牵起她的手,轻轻地放进自己的掌心,温柔地说:我们回家吧!

她的泪有落下来了,这一刻是幸福的泪,是喜悦的泪,她知道这一生已经找到幸福了,是这个电影院给了她美好的回忆,也是这个电影院让她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光阴可以很美好,也可以很忧伤,就像电影院里每天上演的故事一样,每段旧光阴里也许都有故事发生,但是惟独现实里的一切才的最真实的。她懂得了,亦知道以后会去如何惜取,希望还不太晚!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幸福的光阴味道。

第57篇、爱情故事悬在春天路口的爱情秋千

那条街,有很多老槐树。夏日,浅白浅白的槐花,香满一条街。他们搬来时是冬天,槐树尚未露风情。

路西第五棵树旁,有一家面包店。玻璃橱窗干净透明,里面有对对情侣,坐在绿色秋千椅上,闲适地吃蛋糕,喝珍珠奶茶。

她每次走过,总爱问:“你说,珍珠奶茶是什么味儿?”

他说:“给你买一杯尝尝,好吗?又不是没那点钱。”

她拽他:“那东西中看不中吃,不过糊弄恋爱中的小女孩而已。”坚决不让买。一杯奶茶3块钱。对刚毕业、倔强地不要家里一分钱的他们,3块钱够给她买一只发卡,给他买双袜子了。

第八棵槐树后,有一个小院,院里最西边的平房,是他们的家。连饭桌都没有,菜摆地上,夹一口菜,要先弯一弯腰。这边弯腰,那边就笑:“您太客气了,请慢用。”

洗碗时,他说:“你跟我受苦了。”眼圈红红的。

她撇嘴嘘他,说他假。

他笑笑:“不过相信我,以后我们会怀念这段日子的。”

一周后,她的工作先有了眉目。那是一家广告公司,在市中心最高的大厦里。

小鹂

那幢大厦好高。拿眼往外瞅,地上人车小如玩具。这可是新生活?人事经理开口说:“你们幸运,赶上滑雪。”

周末,我背着包对咸菜说:“我去滑雪了。”背挺得老直,趾高气扬像只小母鸡。

简单培训后,我全力俯冲。5秒钟后,砰,雪橇滑出雪道,双脚插入雪堆。快得像演戏。组织者叫来一滑雪老手帮我。没想他站一旁,并不伸手,而是学我摔倒的姿势,也坐雪地上。他说:“你要自己爬起来。”我忍住泪,照他的动作,调整双脚和雪橇的位置,双手用力将身体撑起,半蹲,站立。站起来冷眼看,他高我一头。

我平衡感差,一路趔趄。他跟了下来,看我摔看我起。这个冷血男人。

摔得惨不忍睹,哪里体会得到飞翔的快乐,更不愿多说一句。下山时他说一声:“你必须学会自己爬起来,如果只你一人,谁来帮你?”我没理他。

第二天和初学者一同滑,也跌倒。然后,我就在同伴的诧异里,麻利地起身,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

同伴羡慕:“沈洛的兵,果然厉害。”彼时,才知他是沈洛,公司的设计天才。这个人,就以那么冷冷的方式,让我体会到另一种暖。

晚上回家,咸菜在厨房,大声吆喝:“上菜啦!”屋里的热气模糊了眼镜,我喊:“咸菜,我会滑雪了!”

咸菜

我喜欢小鹂,喜欢到为她下厨。从图书馆借来菜谱,一下下比照着做。西芹炒百合、糖醋排骨,还有她最爱吃的——它似蜜。可我怀疑,她只喜欢这道菜的名字而已。

她是个可爱的女孩,五音不全,唱歌常飞到孟加拉,反复只有一句歌词:“我愿爱情它似蜜。”

她还喜欢叫我咸菜,第一次见面,她说:“安贤才,腌咸菜?”说完就笑,露出一口细碎的牙。这个给我新名字的女孩,也给了我爱情。一毕业,我们就拿厚厚一摞简历,背包里塞满梦想,一起来首都找机会。穷且快乐。

她喜欢逛街,但只去小店。街边一元店里,她会蹲老半天,只是挑选几只发卡。连我都看得出,那些发卡很薄很脆,是劣质品,可小鹂戴到头上,会高兴地唱“它似蜜”。

我想,总有一天,我会让她过上好日子。

面包店

面包店打烊前,会把不新鲜的面包摆到门口,五折售卖。小鹂每次都去,买椰蓉提子吐司,可以做第二天的早餐。

小鹂坚决不让咸菜去,说:“那里可都是老太太。”有一天,咸菜还是去了,就站在她旁边。

咸菜说:“你还没给我讲你的新工作。”


第58篇、校园故事伍拉拉和她的遥远爱情

初见伍拉拉

伍拉拉是我的大学室友,她是个少见的多愁善感的90后女生,窗外一片随风盘旋的落叶也蕴涵着引发她潸然泪下的巨大潜力。伍拉拉在初次相识的人眼里俨然是个异类:一双深邃且透出犀利的眼睛,曾被好友形象地评价为深不见底的无底洞;乌黑蓬松的头发;朴素保守的衣着,颜色单调得近乎修女的装扮。伍拉拉脸上除了淡漠没有多余的表情,话也不多,只在无关痛痒的场合开几句无关痛痒的玩笑,大多数情况下对外界的一切纷争漠不关心不置可否。

学校的大小活动中几乎都是寻不见伍拉拉的身影的,除了上课时间拉拉总是终日蜗居在寝室自家床上自顾自地玩弄那已从床上做过N次抛物线运动的手机。拉拉似乎总是与这个纷繁的世界保持着恒定的安全距离,从来没有人知道这一刻她在想什么,下一刻她又会做什么。她的个性可以用她很喜欢的一部电视剧的名字来诠释,就是像雾像雨又像风。

伍拉拉也恋爱啦

沉默寡言的伍拉拉的话匣子仿佛在一夜之间被某个调皮的精灵偷偷打开后忘记了上锁,她史无前例地健谈起来。也许是天赋使然,拉拉煲电话粥的功力从一开始就已经登峰造极。通常在我睡前偷菜的时候就在火热进行中,当我半夜在不堪蚊虫骚扰惊醒抑或午夜梦回时还有伍拉拉温柔得近乎恶心的声音若隐若现。当她在与电话亲密接触时,我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好疯狂连伍拉拉也是可以那么柔情似水的。与此同时,一个叫“周大仙”的昵称在伍拉拉口中出现的频率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速上升。

周大仙和伍拉拉顺理成章地荣升为我们茶余饭后的八卦对象,面对我们的调侃,伍拉拉总是不温不火、不急不恼、不厌其烦地重复着“你们不要乱讲了啦,他是我的一个初中同学,我们是认识五年的好朋友”。俗话说解释就是掩饰,况且伍拉拉啊你撒谎的技术真的很逊,你温柔得要把人融化掉的语气、面颊无法掩饰的娇羞已经彻底把你出卖了。终于在一个算不得风和日丽的下午伍拉拉请客吃了一次干锅,在开饭前高调宣布和千里之外的周大仙恋爱了。比起这个不能称其为新闻的新闻,很显然那一锅美食对我们更具吸引力。

伍拉拉的遥远爱情

自从恋情公开后,伍拉拉便名正言顺地像所有恋爱中的小女人一样肆无忌惮地甜蜜起来,伍拉拉的时间表被“周大仙”挤得满满当当。伍拉拉和周大仙的花前月下足以养活几个移动营业厅。一日之计在于晨,伍拉拉清晨睁眼第一件事就是赶紧给周大仙一个饱含深情的短信。这对伍拉拉或周大仙都无疑是一针最有效的兴奋剂。然后这样一来一回的短信交流将会持续到上课前一秒。我想课上的伍拉拉必定是煎熬的,上午的课程一结束伍拉拉就迫不及待地同周大仙电话传情。大概伍拉拉认为不吃饱饭就没力气讲电话了,所以到了午饭时间伍拉拉不得不与周大仙挥泪作别。中午睡个好觉为下午的甜蜜养精蓄锐。下午的甜蜜时光会因课程安排而异。

吃过晚饭我有和伍拉拉一起散步遛食的习惯,这个时段不由分说成为他俩的二人时光。这是个分外滑稽的场面,我一个人沉默不语地走在前面,伍拉拉手持电话笑语吟吟一副幸福得要晕厥的样子在我身后踱着小碎步,通常这种情况我们是全程无交流,这让路人很难想象其实我们是两人行,俨然两个顺路的陌生人。每每此刻我都能感受到姐走的不是路,是寂寞。

上述的种种还只是个简单的开幕式,重头戏还得从天黑以后开始。这一天中最后一次通话将会是最持久最让人内伤的,话题也是天马行空,从今天吃的食堂的饭太硬讲到谁谁穿衬衣不扣第二颗纽扣,话题的转变之快之大让人跌破眼镜。伍拉拉一直相信自己是周大仙的,包括生活中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都是。

周大仙让伍拉拉疯狂,恋爱使伍拉拉改变。伍拉拉开始在我的指导下逛街挑选漂亮的衣服,衣着有了大尺度的突破,逐渐踏上远离修女路线的征途。以前相当鄙视我偷菜的伍拉拉也迷恋上了偷菜,准确地说是替周大仙迷恋上了偷菜。经常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周大仙他的菜熟了快去收获,有时候亲自出马把周大仙的农场打理得井井有条。当然周大仙也是个懂得讨女生欢心的主,擅长见缝插针,一有空就通过电话对伍拉拉狂轰滥炸,伍拉拉想不幸福都没那闲工夫。在旁观者看来这样的激情来得太猛烈了一点,反而成了一种负担,不免让人担忧已沉溺在甜蜜中不可自拔的伍拉拉是否能够承受这份激情消退后的平淡。

伍拉拉说异地恋好辛苦

伍拉拉的爱情就像药丸,含在口中治愈着相思的顽疾,糖衣在唾液中融化,苦苦的涩味一点一点浓烈开来。电脑里的音乐缓缓飘出:“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伍拉拉沉默良久,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异地恋好辛苦。

伍拉拉的电话不知何时起已经不再定点响起,伍拉拉开始焦躁不安起来,她没有安全感了。她开始频繁无规律地拨打着周大仙的电话。有时候打过去周大仙电话关机,伍拉拉就能坐立不安地折腾一整天,或许只是碰巧外出没电了,但她会神经质地猜测一定出了什么事,然后茶不思饭不想精神恍惚。“你在干吗呢?”成为伍拉拉最经典的开场白。经过我们多次小心论证,伍拉拉似乎中了爱情的魔咒,打电话的前20分钟是甜蜜得羡煞旁人的,只要超过20分钟他们的对话就会纠结得无厘头。经常听到伍拉拉说“今后要是我们不能在一起,我想我也不会再恋爱了”,“如果你寂寞了,我允许你一脚踏两船”,“我觉得我挺耽误你的,干脆我们还是分了吧,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伍拉拉啊,你爱周大仙爱得神魂颠倒精神错乱,爱得迷失了自我,干吗还要说这样的傻话,这是试探他对你的忠诚还是欲擒故纵的手法?一个敏感的女人和一个粗心的男人是不适合玩这样的游戏的。爱情好像流沙,抓得越紧,漏掉得越多。这个道理你懂得呀。

因为太怕失去周大仙,伍拉拉变得喜欢无理取闹,一天电话接通周大仙说“亲爱的,今晚我有点事,晚上就不给你电话了”,伍拉拉就偏执地认为周大仙已经不在乎她了,她霸道地觉得她才该是周大仙生活的重心,啥事和她比起来都不算个事儿。伍拉拉决心要忘掉周大仙,选择学人买醉,偷偷喝掉了我珍藏的青稞酒,嫌不够尽兴邀约上瘌痢头一起去拼二锅头。伍拉拉那天的经历肯定是令她难忘的,当我接到电话赶去接她回寝室的时候,她正在将头挤进路边垃圾桶艰难地大口大口呕吐着污秽之物。等到酒醒时伍拉拉说她再也不会为了男人喝酒了,醉酒的感觉比他妈分手还难受。可是就一转眼的工夫,伍拉拉又很没骨气地和周大仙黏糊上了。这我们早已司空见惯了。


第59篇、爱情故事老不死的

“丁丁,给那老不死的送去!”小张的妻子,做好了饭,把饭盛在碗里,喊着儿子给奶奶送饭。
丁丁看了看妈妈,什么也没有说,端着碗走了出去。
丁丁来到奶奶的住处,看到奶奶躺在炕上,把饭送到奶奶跟前,拿起小勺,一口一口的喂着奶奶。
奶奶笑了笑说:“俺丁丁是个好孩子,真懂事。”
奶奶吃完饭,丁丁端着碗走了出来。
晚上大家都在看电视,丁丁问妈妈:“妈,奶奶怎么起了个这样的名字,怎么叫‘老不死的’?”
妈妈听了哈哈大笑:“什么起的名字,你奶奶年龄大了,只知道吃饭,又干不了什么活儿,死了到省心。”
丁丁恍然大悟:“妈妈,等你老了以后,也干不了活儿了,那时我也长大了,也叫你‘老不死’的,对么?”
妈妈听了,一下子愣在那儿。


第60篇、爱情故事你的笑像泉水叮咚

是不是所有的种子都应该在春天种下等待秋天的收获呢?刘知奇,我们相遇在酸橙色的秋天,我以为所有的付出都该在这个季节等待收获。自然的道理,谁也不能反驳。

[A]

大一军训,尽管我终日涂着厚厚一层“薇姿”防晒霜还是被晒成了焦炭。九月的骄阳似火,教官声色俱厉地训斥我们:谁不想吃苦可以回去!回去就回去,我噘着嘴朝他大手一挥,再见了您呐!

前面有一个男生被罚站,满头大汗。我禁不住动了恻隐之心。于是走到他身边时身子一软,顺势倒在他脚边,手紧紧抓住他的裤脚,对赶过来的教官说,我身体不舒服,这是我老乡,你让他陪我去医务室好不好?边说我还边挤了几滴眼泪出来,装得真是娇弱啊。我趁教官不注意时偷偷跟你眨眼睛示意你千万别穿帮。教官倒是爽快地答应了,没想到你这个蠢人居然大声说,报告,我不认识她。

那一刻我自焚的心都有了。什么叫东郭先生?什么叫好心遭雷辟?看着我就明白了。教官看着我一脸揶揄,我真想拿把刀捅了你。面对我仇恨的眼神你依然坚定不移地说,我真的不认识她。

那件事的后果就是我被罚跑十圈,400米的跑道十圈是什么概念啊?我这个热爱打的的懒人平时走路都觉得辛苦,两圈之后我绝望了,我想,要是我吐血身亡了我一定要你陪葬。

当我以过人的毅力走完4000米之后教官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做人一定要诚实啊。

当然,你由于诚实而受到奖励,可以休息十分钟,但是你的快乐是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的。我不能不恨你。

解散后小米发短信说,悦棋,我给你打了你最喜欢的红烧排骨,快来食堂。

我全然不顾酸乏的小腿,以豹的速度冲向食堂。一番大块朵颐之后我心满意足地拍着肚子说了一句很没觉悟的话:饱暖思淫欲啊。

对面的人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很快又低下头去。虽然大家都穿着一样的军训服,但是我还清楚地认出了你,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但是我知道你是我的仇人。

你从我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我突有种奇怪的感觉,真的好奇怪,你既不风度翩翩也不柔情似水,甚至你还得罪了我,但是我居然觉得你俊朗不凡。我问小米,那个傻乎乎的男生叫什么名字呀?她一巴掌拍在我的额头上,你才傻乎乎呢,他的分数可以是我们班最高的哦,好像叫刘知奇。

我瞪大了眼睛,怪不得人家说书读得越多人越傻,你看你,那么高的分数都考了,却连撒个谎都不会配合。

[B]

没想到是我军训结束后你吓了我一跳,脱了军装后的你完全就是一个不良少年,橘黄色的T恤,黑色的ADI裤子,白色的NIKE板鞋,戴着一顶白色的棒球帽,左耳上有一个亮晶晶的耳钉,刘知奇,原来你这么显眼。不是长得好也不是穿得好,而是气质好。

我问小米,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刘知奇跟我一样,身上有种贵族气质?

她先点头,再又摇头:他有,你没有。

你像个小混混一样叼着烟坐在角落的位置里,耳朵里塞着耳机,叛逆和乖巧这两种矛盾的气息在你身上得到了完美的统一。虽然你得罪过我,但是我还是要说,你真好看。我一边转着一个一块钱的硬币一边偷偷地打量你,手里一滑,硬币咕隆咕隆滚到了地上,转了几个圈之后停在了你坐的角落里。

我不够瘦,手指又不够长,所以我只好跟我的硬币两两相望。我可怜兮兮地看了你一眼,希望你能帮我捡起来。你却慢吞吞地伸出脚,然后把我的硬币狠狠地踢了出来,地上扬起的灰尘蒙了我的眼,我顿时怒发冲冠,恨不得把你撕成碎片才解气。


第61篇、爱情故事存金存爱

“蒋老师,我们准备元旦结婚,您可一定要参加,您可是我们的‘红娘’!需要您来见证我们的这段姻缘!”,张凯双手递上请帖并说道。

“恭喜你们,张凯!我一定参加。红娘?从何说起啊,我还没有见过你的新娘子呢!”“蒋老师,您就是我们的‘红娘’,我的新娘就是在您公司实习期间拍拖的,还多亏您老一语惊醒梦中人啊!金子真是好东西啊!”我猛然醒悟,也不禁开心的笑着说:“‘黄金屋’、‘颜如玉你’可是都有了!”。不经意间成就了一段美好姻缘,令我欣喜万分,思绪情不自禁地把带到两年前……

张凯大学期间,学习一向努力,爱动脑子,我的大学同学(留校)把张凯推荐给我,稍加指点就上路了,实习期间还参与了中石油一家公司的“物资管理系统”,客户相当满意。小伙子性格比较开朗,聪明上进,可有几天我发现他工作明显不在状态,就问他怎么回事,张凯就叹气说“蒋老师,我现在真明白什么叫为情所困了,我大学时候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关系也不错,可是一直确定不下来关系,女孩非常好,好几个人追她呢,还有一个天天开着车去找她,怎么办啊……”

我安慰他说“女孩子选择朋友可能考虑最多的就是责任感和安全感了,只要你对她多用心、为她去努力奋斗她肯定会感动的”张凯说:“这个我也知道,所以我就努力工作和学习,现在您在我实习期间开三千多的工资,已经不少了,但是不知道能为她做点什么,人家请她吃顿饭可能就顶我半个月的花销了,有时候觉得自己好无助!”看着张凯如此消极,我就说“爱情不能用金钱去衡量的,如果真要衡量的话可以用爱心与责任去衡量,坚持就是胜利!”张凯疑惑的说“就怕我还没坚持到她感动,山头就被那个富二代攻下了,我想送她一件有意义的礼物,可就是找不到能表达我对她的那一份‘坚持’的东西!”我说:“给你一个建议,河南中金推出一款‘黄金定投’的理财产品,就是每个月投一点钱买黄金,最后积累的黄金可以换金条或首饰。你不妨试试?”“有意思,我试试,听着挺有创意的,您能给我详细讲讲吗?”,张凯问。我说:“你加他们的黄金投资群吧,群号是35215449,问中金的客服,你也可以和里面的客户聊聊,听听他们如何讲的,适不适合你!”

第二天,张凯见到我就兴奋的的说:“蒋老师,昨天晚上我在群里和他们聊了聊,觉得这个定投真的很不错,里面有一个男孩情况和我差不多,他也是月光族,工资2500大洋,后来朋友推荐他每个月定投500元,一年后,带着‘准’女朋友去了她梦想的地方,回来就成女朋友了。我要存600元,到明年她的生日送给她一份惊喜!但愿上帝保佑我,让‘准’女朋友的‘准’帽摘掉吧!”很快,张凯实习结束了,后来听说找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再后来,由于工作忙也就很少联系了,直到今天张凯突然送来喜帖,突然发现,有时人生就是这么奇妙,冥冥之中一切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种下一颗善意的种子总能不经意间收获大大的惊喜。“蒋老师,您忙吧,我还要为当时群中两个好哥们送请帖!”,说完一溜烟跑了。张凯又把我的思绪拉回到了现实。

后来参加了张凯的婚礼,我还担任了证婚人这个角色,在宴席上,见到了张凯说的QQ群中当初为张凯出谋划策的两位朋友,大家看着一对新人修成正果,幸福甜蜜的样子,感受着婚礼上令人感动的气氛,觉得感慨万千,两位朋友不自觉就聊起当年张凯在群里向大家请教“追求秘籍”的趣事。原来小丽在大学期间就觉得张凯人不错,勤奋踏实,但是女孩子总会有一点小小的虚荣心和浪漫幻想,所以和张凯的关系总没有确定下来,后来一个家里非常有钱的男孩子追求小丽,整天鲜花美食、汽车接送,开始小丽还觉得挺有满足感,慢慢的就觉得这个男孩子是“啃老族”,自己不求上进,小丽的一颗芳心始终在两条船上摇摆不定……直到小丽生日,张凯神秘地说:“丽丽,闭上眼睛,我要送你一件礼物。”,小丽顺从的闭上了眼睛。小丽睁眼后看到自己美丽的脸庞配上金灿灿的项链,对着镜子一下子惊呆了,张凯此时单膝跪地,说:“你愿意嫁给我吗?让黄金见证我们的爱情,让定投保障我们的未来!”,同时从口袋拿出一枚发出耀眼金光的婚戒。彻底俘获了小丽的芳心……


第62篇、人生故事亲爱的,那不是爱情

这是个为离异女性寻找爱情的节目,女孩是个北京妞,漂亮、自信。

她带来的亲友团是她的私人助理。那是个大男孩,准确地说,是她的高中同学。她16岁前在哈尔滨的同学,一个个子不高,样子也普通的男生,知道她离婚了,主动到北京来找她,要求做她的私人助理,照顾她的生活。这是他的版本。她的版本是,老同学聚会,她看到他没有工作在家待着,就说你要不要来北京帮我。

女孩现在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电视剧组的制片主任,这个工作的压力和强度都是非常大的,她需要一个帮手。

节目进行中,当我问道:亲友团,你觉得谁比较合适?他语出惊人:我觉得一个都不,最合适的是我!

场面一下子变得非常戏剧化,谁都没有想到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对面的男士搞不清状况的都退出了,只剩下两三个实在喜欢她的还在坚持。

下面,就开始了男孩蓄谋已久的个人表演秀。他说:他从读书时就爱上了她,碍于他们家庭、年龄和经济条件的悬殊,他不敢表达。后来她搬到了北京,大家就天各一方了,但他一直都关注着她的一切。知道她结婚又离婚,他的心都碎了。

女孩听得瞠目结舌。她从上台的一刻就一直伶牙俐齿,但这一刻她结巴了。她说:哥们儿,你开什么玩笑啊?男孩可不像是在开玩笑,他的眼泪一串串地滚落下来。现场仅有的几位也打起了退堂鼓。只有一位从一开始就和女孩看对眼的男士还在坚持。

这个男人很出色,一看就是爱运动的人,身材非常健硕。喜欢旅游,喜欢生活,除了本职工作外,还在北京的胡同里开了个小咖啡馆,非常有情趣。他坚定地看着女孩说:我不放弃,我希望你选择你想要的那一个。

最后一次选择的时候,女孩犹豫了很久,我支持她选择那个开咖啡馆的,看得出她也心仪那个男人。但最后,她选择了她的同学,全场一片掌声。我的心底深处发出了一声长叹,这是一个非常可悲的决定。

虽然最后作决定的是女孩,但是掌控场面的却是那个男孩,男孩上来拥抱她时,她躲闪了一下。这不是她要的男人。

有时候,我们的爱也会是种伤害。残忍的人选择伤害别人,善良的人,会选择伤害自己。老同学的爱其实是对女孩的另一种伤害。我不知道他们会在一起多久,如果只是出于怜悯和报答,这样的爱坚持不了很久。

或许有一天,想到那个男人,在一个阳光温暖的午后,和一个美丽女孩坐在胡同的咖啡馆里,而那个女孩却不是自己时,她会恨她这个同学的。

第63篇、爱情故事吻开上帝的眼睛

有了至爱,才会有奇迹。为至爱的人分担不可承受的灾难时,连上帝都会睁开眼睛。

傍晚时分,沙波瓦洛夫与妻子到夏令营探望女儿后准备回家。长途汽车一个小时以后才能到来,于是他们来到河边散步。

与天下所有平凡的家庭一样,为了生计他们几乎要付出全部的时间。对于终日劳碌的他们,实在难得有这次放松的机会。

微风轻吹,波光荡漾,妻子依偎在丈夫胸前,两人似乎回到了情侣时代,时间就在这满满的幸福中悄悄流逝。

一片乌云悄悄向这里逼近,天色越来越暗。河岸上休闲的人们开始三三两两地离开,沉醉在绵绵柔情中的他们却没有察觉。雨下了起来,天空雷声隆隆,被雷声惊吓的妻子躲进丈夫怀中。雷雨中,丈夫一边紧紧搂住妻子,一边低下头亲吻安抚妻子。意想不到的灾难就在这个时候从天而降。沙波瓦洛夫低头的瞬间,一道闪电伴着惊雷划破天际击向他的太阳穴,闪电的光芒照亮了阴暗的天空,妻子清晰地看到了这一切,但是在那短短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除了毫不犹豫地紧紧抱住丈夫亲吻外,她没有任何选择可以帮助丈夫逃脱厄运。顿时,两人几乎同时被闪电击中。那一刻,时间仿佛已经停止,天地仿佛变了颜色,他们深情相拥的画面,定格在闪电、雷鸣、风雨之中。大滴大滴的鲜血顺着妻子的嘴唇滑落,滑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如同一只只翻飞的蝴蝶。岸边避雨的人们看得惊心动魄,两人嘴唇和脖子上刀刺般的伤痕告诉大家闪电的威力是多么令人恐惧。半个小时后,救护车把他们送到医院。当时在场的人几乎都认定至少沙波瓦洛夫性命难保。结果却出人意料,经过抢救,两人全都脱离了危险。醒来后,妻子得知丈夫获救的消息非常平静,微笑着对大家说:我在吻到丈夫的一刹那,就知道上帝已经睁开了眼睛,我们的孩子需要父亲,我需要丈夫,他怎么忍心从我们身边把他带走呢?

即便是权威医学专家也不得不承认被雷电击中头部的沙波瓦洛夫能活下来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唯一的解释是那一吻使妻子平分了他身上雷电的威力。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无法预知的灾难对每个人来说也许是逃无可逃,然而不论灾难有多么巨大,两人一起承担。灾难便会被消解一半。

有了至爱。才会有奇迹。为至爱的人分担不可承受的灾难时,连上帝都会睁开眼睛。

第64篇、爱情故事朱砂痣

她是他的第二任妻子。结婚不久,她就已经感觉到他的意兴阑珊,那种寡淡如水的感觉让她受不了。有时候她会幻想,如果他对她,能像对待他已经死去的前妻一样尽心尽力,那该多好啊!

可惜,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时间不同,产生的结果也会不一样。尽管如此,她还是不甘心,决定努力改变现状。

有一天,在翻看照片的时候,她不经意间发现了丈夫和前妻的合影。那种亲密的感觉,一遍遍反衬着她的冷遇。

突然,她眼前一亮。因为,她发现那个女人的右唇边,长着一颗闪亮的朱砂痣,那颗朱砂痣使她的美丽更加夺目。

突然,她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为什么不把自己整成她的样子呢?我本来就相貌不俗,再略微修饰一下,以假乱真,应该不难。

说干就干,当天,整容医院就多了一位顾客。

一切结束了之后。她对着镜子照了照,深感满意。特别是那颗朱砂痣,让她显得格外漂亮,好像天生就应该长在这张脸上。

回到家,满心忐忑的她期待着丈夫的归来。

后来发生的事,没有让她失望,丈夫推开门的那一刻,瞬间就呆住了。

“怎么样?我整的。完全是为了你。”她试探着问。

丈夫没有说话,但他眼神里的感动和异样却骗不了人。

那天,他就像是面对自己的前妻,冲上去,紧紧抱住了她。接下来的温柔旖旎,是她从来没有见识过的……

第二天早上,她带着一丝愉悦,像往常一样站在镜子前,打扮自己。因为有了昨天晚上的经历,此刻的她充满自信。

然而,就在自己的脸庞出现在镜子里的这一刻,她看到了恐怖的一幕。

那个女人的朱砂痣,是长在右边唇角的,她在医院里,也是在相同的地方添加的。可是一夜之间,它竟然不知不觉地转移到了左边……

第65篇、爱情故事爱情里没有遗憾

1

奶奶17岁那年,经人介绍认识了爷爷。爷爷对奶奶一见钟情,头一次去奶奶家,就厚着脸皮主动留下来吃饭。那天中午家里人刚好都不在,奶奶是家中的小女儿,从没做过饭,她说:“我不会做饭。”想借此打发爷爷走,爷爷厚着脸皮说:“你随便弄点,你做啥我都吃。”

于是,奶奶拿前一天剩下的红薯丝和米饭,给爷爷做了一碗炒饭,饭炒煳了,又黑又硬,像一团锅巴,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份“黑暗料理”。爷爷居然傻呵呵地吃了个精光。奶奶笑了,他们的事儿也就这样成了。

奶奶嫁进门后,仍旧不会做饭,不是懒,而是厨艺不错的爷爷把做饭的事全给揽下来了。奶奶专心当她的人民教师,穿裙子,梳辫子,在本子上抄歌词,十指不沾阳春水,像一个“已婚少女”。现在的奶奶,写一手秀气的字,绣一手漂亮的花,唯独不会做饭。对于一个优秀的文艺老太太来说,这似乎有点儿美中不足,但一个女人能够一辈子不做饭,该是多么让人羡慕的福气。

2

奶奶的抽屉里保存着一根旧表带,那是她跟爷爷的小秘密。

在爷爷奶奶那个年代,手表可是大物件,一般家庭是没有的。有一年,爷爷得了单位的先进,听说会奖励一块手表,可把他乐坏了,因为他知道奶奶一直想要一块手表。回家之后,爷爷把这个喜讯告诉了奶奶。

奶奶很开心,转念想想又补充道:“奖励你的那块肯定是男式手表,能不能跟单位说说,换一块女式的?”爷爷去单位说这个事,同事说,这批先进名单里刚好没有女同志,所以奖品全部都是男式手表,换不了。在爷爷懊恼之际,同事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去买一根女式的表带一换就可以。这确实是个好主意,心急的爺爷当天就去商店挑了一根女式表带,就等着上头把手表发下来了。

发手表的那天,爷爷蒙了——那块手表是表盘、表带一体的款式,无法拆卸。这下表带白买了。爷爷只好把手表带回家跟奶奶道歉,请奶奶收下那块男式手表。

看到像犯了错的小孩般的爷爷,奶奶“噗”的一声笑了。她拿来针线,把没有表盘的那根女式表带连接好,戴到自己的手腕上,然后将表带转了个方向,让空出的表盘位置位于手腕内侧,伸出手对爷爷说:“你看,这样咱俩都有手表了。”

3

爷爷有两颗金属门牙,这让他看起来有些凶悍,我儿时的玩伴一度因为爷爷在家而拒绝上门找我玩。我爸说:“你爷爷摔掉门牙这事儿,得怪我。”

奶奶生爸爸的那晚,没有什么前兆,爷爷恰巧又因为工作在单位过夜。听人捎信说奶奶生了,爷爷摸着夜路就往家里奔,因为走太快没看清路,一头栽进了河沟里,当场就磕掉了两颗门牙。爷爷也没空顾及那么多,捂着嘴巴继续往家赶。回到家,奶奶已经睡了,满口是血的爷爷顾不上擦洗,抱起胖乎乎的儿子看了又看,开心得不行。

这声响吵醒了奶奶,刚生完孩子不久的奶奶,迷迷糊糊地看见一个满口是血的人抱着孩子,似乎快要举到嘴边了。奶奶大喊:“来人啊!有人吃孩子啊!”

爷爷叫着奶奶的名字,连说几句“是我啊”,才让奶奶彻底清醒。奶奶看到没了门牙的爷爷,心疼坏了,爷爷抱着8斤多沉甸甸的宝宝,也心疼坏了奶奶。后来爷爷去补了牙,大概是因为那时技术有限吧,补了两颗金属的、看起来凶凶的牙。

4

时光流逝,奶奶从亭亭玉立的大辫子姑娘变成如今满头白发的老太太,而爷爷也在一个温暖的午后永远地睡去了。爷爷走后,奶奶整个人暗淡了下来,像明亮的人生突然关掉了一盏大灯。

爷爷是土葬的,他平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都一并给他放在棺木中了,包括那部他一直用得不利索的手机。奶奶会在深夜睡不着时,拿出电话拨打爷爷生前的手机号码,听见电话那头传来“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就像听到爷爷在跟她说晚安,如此她才能安心睡去。我让奶奶不要再打了,因为不久后电话会停机,号码会被别人重新使用。奶奶说:“不会的,我给你爷爷充了好多好多话费。”

奶奶在公园散步的时候,被人抢了手里的小钱包,她回来哭,我们以为她是心疼钱,安慰她,说那点儿钱不算什么,人没事就好。她说:“我不是心疼钱,我就是难过,我以前也在这公园散步,从没碰见过坏人,现在他们看我没了老伴儿,觉得我好欺负……”

再相爱的两个人,也终究无法陪伴彼此一辈子,这真是爱情里最遗憾的事情。奶奶说,她余下的时光都是走近爷爷的路途,多活一天开心,少走几步也开心。

第66篇、爱情故事与手有关的爱情

男人流浪到小镇上,无处安身,有个女人收留了他。

女人家有几间房子,收拾出一间给他住,告诉他,找到工作后,再交房租,当然房租是很便宜的。男人为能有这样一个栖身之所感到高兴。

男人发现,女人总是戴着手套,从来没见女人摘下过。女人很勤劳,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男人听别人说,女人的丈夫前几年就去世了。

男人领了第一个月的薪水,他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男人郑重地邀请女人到他的房间去吃饭,女人笑了笑,没答应。

男人急了,男人说:“咋啦?怕我的菜里下药怎么的?”

女人摇摇头说:“不是的,你也知道我丈夫不在了,我更要与你来往少一点儿,免得别人说闲话。”

男人说:“咋啦?现在怕别人说闲话啦,如果怕别人说闲话的话,当初为啥还敢收留我?”

女人说:“三间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我看不得别人睡在街上。”

男人说:“你咋就那么信任我呢?你不怕我是坏人?”女人说:“我从小命就苦,我只是想在别人需要的时候多帮助一下,别的我没想那么多。”

男人是直性子,男人急了,过去就拉女人的手。一拉,把女人的手套拉了下来。男人终于看到了女人的手。右手的手指几乎没有了,像个肉团,左手的手指都粘连在一起,残缺不全,男人直直地盯着女人的手愣了。

女人说:“小时候,母亲没注意,我一不小心手滑进了热水锅里,就变成现在这样子了。说实话,我有点儿恨我母亲,恨她平时不怎么照顾我,后来又自作主张,把我嫁给了一个酒鬼,他天天喝酒,喝完酒就拿我出气,最后喝醉了睡在街上,让飞驰过来的车撞了。唉,都不在了,母亲也不在了,恨也就没了。”

男人张着嘴没说话。

女人把手抬起来说:“别看我的手这样,我织的毛衣,不比别人差,很多女人还来找我学织毛衣的花样呢。”

男人说:“怪不得你要收留我,你怕我晚上睡在街上也让车撞了啊?”

女人说:“呸呸呸,单说不吉利的话。”

男人说:“不说不吉利的了,走吧,尝一下我做的菜。”

女人笑着说:“你敢握一下我的手吗?你敢握我的手,我就跟你去。”

男人愣了一下,男人没有去握女人的手,而是直接把女人抱在怀里。女人也没有挣扎,男人就抱得更紧了。

第67篇、爱情故事不开心就说出来

儿子哭哭啼啼地跑回来,原来他在外面跟小伙伴玩的时候被推搡着狠狠地摔了一跤。老公发现儿子并没有伤到哪里,说:“别哭了,一点都不像个男子汉!”兒子止住了哭声,但紧紧咬着嘴唇,眼泪扑簌簌地落。许嘉宁见状将儿子抱到膝上,温柔地看着他,说:“你非常生气呀。”和老公不一样,许嘉宁允许儿子哭:“你想生气就生气吧。”为了表达爱与支持,许嘉宁还倾身上前拥抱他,说:“妈妈陪着你。”儿子再也忍不住,抱着许嘉宁的脖子号啕大哭。哭了几分钟,儿子平静下来,在家里待了一会儿,又跑出去玩了。

老公自小在“男儿有泪不轻弹”的教育中长大,穷过,奋斗过,克己和忍耐是他的生活法则。以前的许嘉宁和老公一样,可儿子出生后,她学习育儿方法时顺带学习了许多心理知识,意识到情绪没有好坏之分,它应当被管理,而不是被压抑,这样才有助于身体健康。

她把家里进门处的小小储物间打造成自己的“消气间”。若是气鼓鼓地回家,她会先进这个小房间,换上宽松的棉麻衣裙,喝一杯热茶,然后就着案几写一张小楷。如果气还不消,她会把杜松、大西洋雪松、红松和乳香精油调配在一起熏香。许嘉宁小时候在长白山的姥姥家生活过,因此特别喜爱松林的气息。那气息如此深沉安宁,犹如把她放逐到广阔的空间。当打开门走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平和的女人。

随着心境越来越从容,许嘉宁发现,身体方面一些与情绪过于压抑有关的小毛病,如小叶增生等都好转了。

现在,老公爽约要去陪客户时,她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要求自己做个懂事的女人,而是告诉他:“真的有点不开心呢。”虽然老公很多时候没办法像她对待儿子一样善待她的情绪,但他这次说:“我今晚补偿你。”她偷偷乐了。

第68篇、爱情故事爱情修行没有独角戏

大海甩了他曾经视若生命全部意义的晓丹,成了朋友圈内的重磅炸弹。

当年,大海对晓丹一见钟情。为了追求晓丹,大海真的是下了苦功。晓丹爱吃,大海便紧紧抓住这一点,霸气地承包了晓丹的三餐,寿司料理顿顿不重样,准时送到楼门前,我们这些邻居也没少沾光。

为了供养晓丹这条馋虫,确保在两人逛街时能及时拿下晓丹多看了一眼的物件,大海这个不知人间愁苦的中产二代,也干起了“小倒儿”的营生,和那些生活拮据的同学一样,在学校门口摆摊儿卖沙滩裤和手绘T恤等,时不时地就要被突然袭来的城管追得狼狈不堪。

爱情是一场艰难的修行。这句话在大海身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证。

大学毕业后,大海放弃了家人为其铺好的康庄大道,带着晓丹还有几百块钱,去了晓丹的老家。听说,他因此和家人闹翻。

没有人知道,这几年东北汉子大海是如何适应软绵的水乡生活的,但依稀可通过大海平日里在朋友圈发布的点滴,感受到那种为了真爱而与陌生的环境和人群不断和解的低姿态。

那日,大海来本地出差,打电话约我喝酒。他说他这些年积攒了很多苦水,一直想找个人倒一倒。

我当时还以为是晓丹抛弃了他,提前想了多个版本的慰问词,却不知从何说起。想了半天,我煲了锅鸡汤:“是她没有福气,你会遇上更好的。”他笑着摇头说:“是我要分手的。”

一个人肯亲手毁了自己一块砖一片瓦辛苦搭建的心灵皈依,其中必有隐情。

他喝了很多酒,说:“为了她,我努力工作,假期出去摆地摊儿卖手机壳贴手机膜,被城管追得绕圈跑;我不吃早餐,不买衣服,只为了省钱让她买衣服时别犹豫;我放弃了我的家人,跟她回老家,不想她遭受远嫁之苦……但她呢,从不肯去地摊儿上帮我一把,不曾为我买过一次早餐,也不肯在面对我家人的时候,扮演五分钟的温柔乖巧……我忽然觉得,她并不爱我,她离不开的,只是我对她的好。”

能在这个年纪看清自己在爱情里扮演的角色,真是一场痛苦且及时的领悟。这些年,类似大海之流,现实中比比皆是,他们经营两性关系的风格就是倾其所有、死而后已。

我见过为了跟一个男人浪迹天涯而跟家人断绝关系的姑娘,见过为了追逐爱情而把一份好工作搞丢的男人,他们是爱情牌桌上的红眼赌徒,拒绝任何退路,偏执而悲情,爱得轰轰烈烈、掏心掏肺。人这一生,能如此用力爱几回呢?

然而,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应是滋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透支,都会使爱情变得不对等。爱情再伟大无私,也脱离不了人性的范畴,本质上是一种人际交往。爱情想要长久、稳定,双方就应该是平等的,这与谁爱谁更多一点无关。

大海和晓丹分手后回了东北老家,家人虽颇多埋怨,但心疼更甚,积极帮他开始新生活。大海很快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日子正慢悠悠地往前晃着,晓丹竟然找回来了。

她很直接,想要挽回大海。在感情里,珍惜向來后知后觉,但真心不待。

大海说,他没有犹疑,他现在不如当年无畏,就是不想跟她回去。他对晓丹的感情是真的,但亲身感受更不会骗人。

“我真的觉得很累很累,即便再回去,也做不到像从前那样爱她了。即便回去了,我们也不会长久。”

人在什么情况下付出会觉得累?答案是:一直没有见到回报的时候。

没有回报,就没有物质上的安慰,也没有精神上的支撑。一个人像流水线操作工一样对另一个人好,机械且麻木,永远看不到一丁点希望。如此付出,你愿意吗?

我想,晓丹或是爱过大海的,只是能轻易得到太多的爱反而惯坏了她,她认定男人都是应该为女人和爱情当牛做马的。但我想告诉她的是,两人恋爱就如一场扔皮球比赛,他满腔热忱地用全力扔过来,你接住了,至少应该再用五成内力扔回去,你来我往之间,爱情才会变得有迹可循、鼓舞人心。

否则,他就只是个扔球的,而你仅是个接球的,他扔过来一颗,你接过一颗随即丢在身后,你习惯成自然,但那堆让你无动于衷的球,可都是他的心啊。你大概觉得他是自愿的,所以你没有错。但你若爱他,就该心疼他的付出,适时扔回去一颗暖暖他的心,你既知道接球的感觉很好,为什么不让你的爱人也体验体验;你若不爱他,白白享受他的付出,本身就是一种德行上的亏欠。

恋爱中的姑娘一定要记住,爱情这东西,对谁都是平等的。我相信大海被晓丹冷冻的心,终会因为遇到一个真正爱他的姑娘而缓缓回暖。

第69篇、爱情故事一直想看你跳芭蕾

她是他母亲同事的女儿。那年,她来他家时,只有八岁,他也八岁。他被母亲屈辱地拽过来和她比身高。一比,她高出他整整半个头。她腿长,经常在门前和他的姐姐们跳皮筋。休息时,她骄傲地扬着下巴,踮着脚尖。她母亲说她在少年宫学芭蕾,跳《天鹅湖》,舞蹈老师看中了她一双修长的腿。

他矮矮的、圆圆的,被太阳晒得很黑。她便跟着他的姐姐们一道,喊他“冬瓜”。那时的他也有自尊,觉得自己被羞辱了,于是,心里就想:黄毛丫头,一脸雀斑,丑得很;腿长得蚂蚱腿似的,好看吗?想到这一点,他幸灾乐祸地笑了—在恶作剧的游戏里,他经常折断蚂蚱的腿。

十年后,他去北方读一所大学。其时,他已高大英俊,内心充满骄傲。一次,母亲从城里同事家回来,告诉他,女大十八变,那小女孩已出落得美丽动人了,现在已经是小学教师,教音乐和舞蹈。他心中一动,还是淡淡一笑:是吗?

母亲交给他一封信和一盒磁带,是她让他母亲转交给他的。信里,她说,她很后悔当年喊他“冬瓜”。信封里夹了几张照片,是她在市里舞蹈大赛获奖的照片,照片中的她,修长挺拔,像一棵高高的白杨树。

他想起往事,淡淡一笑。信,最终被留在抽屉里,磁带被带到学校。那是童安格的专辑,通过磁带,他学会了那首《午夜的收音机》,没事就哼上几句“……在你遗忘的时候,我依然还记得……”

又是二十年过去,他已分配到家乡的这座城市工作多年。一次偶然的聚会,主人介绍他与她认识。彼此的眼眸中泛起似曾相识的记忆。他惊异于她的变化。一袭黑纱,一张洁白的脸,异常的忧郁和美丽。不变的,是她优雅的脖子和扬起的下巴。

聚会结束时,主人才跟他说起她的变故。这时,她已经到了人流如梭的大街。

他飞奔着冲了出去,寻找她。她停住了,平静地朝着他微笑。她比他,矮了许多。

俯下身躯,他做了一个惊人的动作——单膝跪地,侧过脸贴着她的长腿。他感受到的是金属支架的冰凉。泪,流了下来。时光仿佛在那低头的一瞬轮回,他依稀想起,从八岁那年以后,梦里常常出现一个影子,高高扬起下巴,踮起脚尖……

时光如梦,他看着她。他只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一直想看你跳芭蕾。

三十年后的相见,她那双跳《天鹅湖》的长腿,在一次带学生春游回来的路上,被一辆狂奔的汽车夺走,换回了两个孩子的生命。

第70篇、爱情故事左手亲情,右手爱情

她看着她最亲爱的两个人,妹妹和丈夫。

此时她的丈夫正夹着一块排骨,递到妹妹碗里,眼睛里透露出他们两人才知道的东西,妹妹的眼睛也有着水样柔情在流动。

她的心一阵剧痛,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地揪扯着。但表面上,她的脸上依然平静,一种属于她惯有的平静。

丈夫与妹妹的眼光在空中纠缠几秒钟后,而后像惊醒似的回过神来,连忙也夹了块排骨送到她的碗内。然后她那亲爱的妹妹也赶紧夹过几块红烧猪蹄,笑着对她说,姐姐多吃一些猪蹄,会让皮肤好的,祝姐姐生日快乐!永远快乐!!

丈夫也从怀里掏出一条铂金链子,送到她的手里说道,老婆,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是的,今天是她32岁的生日。

她突然有种想醉的感觉,很想借醉大笑一场。她从来就没有大笑过,也没有大哭过,她总是很平静,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平静。就连那年父母亲因为一场车祸离去,她也没有别人想象中应该有的歇斯底里,而是超乎常人的平静。

那年,她已经考上大学,并选择了她最喜欢的油画系时,她的父母却离开了,留下18岁的她和6岁的妹妹。

当别人告诉她父母出事的消息时,她刚刚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她愣了愣,直直地瞪着告诉她消息的那人,似乎没明白别人在说什么。别人以为她一时吓蒙了,连忙安慰她。她却摆了摆手,轻轻地说了声,知道了,然后抱起那已经懂得死亡意义了的正大哭特哭的小妹妹,赶到了出事现场。

父母的血流在马路上,很刺眼,旁边有许多的交通警察正忙碌地用话机说着话。她看见她父母的血鲜红鲜红的,一横横一竖竖,是那么的触目惊心,错综复杂相互交缠着。以至于许多年以后,她都害怕看到红色。

家里只剩下她与小妹,妹妹才6岁,是那么的娇弱。她开始担当起父母的角色。

她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进了一家工厂做了一名普通的女工。

每天,她S都要拖着疲惫的身躯匆匆赶回,先到学校里接回小妹妹,然后再转到菜市场买菜。

她的青春年华就在这样的岁月里匆匆消失,直至妹妹渐渐长成如花儿一样的身躯,她才看到自己过去的影子。

她曾经是那么的喜欢画画,她曾经是学校里的才女。终于有一天,有个男子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他对她说,他愿意用生命来爱她,愿意用一生来守护她,愿意用对待最宝贵最宝贵的宝贝一样珍惜她与她的妹妹。

她感动了,她相信了,因为那男子有着白杨一样挺拔的身躯与肩膀。她靠在了他的肩上,第一次感觉到了原来她也可以有依靠。可是,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对妹妹用那种眼神的关注?

应该是那天吧,妹妹19岁生日的那天。那天,妹妹穿上她给她买的吊带裙,藕荷色,前襟上有一朵玫瑰花。妹妹就像刚从水里走出来的荷花仙子,亭亭玉立,娉娉袅袅。妹妹从小就是美人坯子,像极了她。她很骄傲,她终于把妹妹塑造成自己想象中的模样,她早年的梦想。妹妹正在当年录取她的那所大学念油画系。那天,她喝了不少的酒,眼睛亮晶晶的。然后,她发现,丈夫的眼睛也亮晶晶的,他的眼神一直停留在妹妹的身上。之后,她发现气氛不一样了,妹妹的眼睛里不知何时也有了一丝哀伤,一丝忧愁。在那婉如仙子的面容上,那种哀愁是如此的凄美绝伦。她的心突然狂跳起来,同时有一种撕裂的声音,似乎要从她的胸膛里跳出来。她假装醉了,然后回到卧室休息,客厅里留下她那闪烁着眼神的丈夫与仙子一样的妹妹。

姐姐,陪你过完这个生日后,我要在学校里住,以后,可能我很少回家了。妹妹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沉思。

哦。她看了看妹妹,妹妹的脸上有一种歉然的神色。

而她身边的丈夫,则似没听见一样,没有表情。

你,想好了吗?她缓缓地问道。

嗯,妹妹点了点头。

她不说话了,只是一杯一杯地喝着面前的红酒。

妹妹和丈夫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有些惊恐地看着她。

别喝了,丈夫夺过她的酒杯说道。

她的脸开始出现酡红,在她那常年苍白的皮肤上,透露出惊人的美丽。

妹妹与丈夫都看呆了。她换过一只酒杯,又喝了一杯酒后,说道,来,我画一幅画吧。

说完,她走到了卧室,拿出了已经十几年未动过的画笔。

在画夹上铺上了一张雪白的画纸。

她凝神了一会儿,手中的笔开始落上画纸。

过了一杯茶的工夫,她轻吁了一口气,丢下手中的画笔。丈夫与妹妹围在了画纸旁,只见画上栩栩如生画着他们三人。

她在中间,左手牵着妹妹,右手拉着丈夫。妹妹与丈夫都是侧影,眼神相接,深情对望。

而她,那画布上她的眼神里透露出关怀、宠爱、忧愁与轻怨……

丈夫与妹妹都惊呆了。

半晌,妹妹突然奔过来,扑在她的怀里,轻声地哭了起来……

而丈夫,此时也走了过来,伸出手臂,揽住了她的肩膀,充满爱意轻声地呼唤着她的小名,茹儿……她终于笑了,如同盛开的花儿一样娇美动人。因为她知道,以后的日子,左手的亲情与右手的爱情将会伴她到永远……

第71篇、爱情故事暗恋的花朵

暗恋是青春时一种羞涩的花,只开在自己的心里,别人无从知晓。爱上一个人,明明心里欢喜着,却还要故意躲躲闪闪,甚至做出不屑一顾的神情,不是不爱,是懵懂的心不知爱到底是什么,不是不爱,是豆蔻年华的心还有着满满的羞涩,是怕爱了得不到,反倒不如把爱深藏在心底,像收藏一本书,一个人的时候细细品味。

暗恋是一朵未曾开放的花朵,藏在心里未曾明了。未曾明了,想起来却心生美好,那是一份充满了淡淡阳光的美好,一份自我陶醉的美酒,一种情不自禁的向往,一个与现实隔了一段距离的神话,久经岁月却不染世俗的尘埃。

暗恋是一个人最难忘的情感经历,那个人永远那么姣好地站在青春的风景线上,永远都不曾老去,永远纯真、质朴、年轻的脸在记忆深处浅吟低唱,那样的记忆一生都不曾忘却,是一生的温暖与安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暗恋吧,因为年轻所以才不曾把心底的爱说出口,因为珍惜才不想让它改变模样。

暗恋是一种欲说还休的羞涩,是那种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得不经意,明明有的是一份从心底升腾起来的好感,偏偏用心去掩饰,却不知那份喜悦早已从眼角眉梢露了出来,像一阵不知何处来的花香与暖意沁人心脾。

暗恋就是暗恋,说出口就变了味道,也许有许多理由无法把内心的暗恋说出口,才小心翼翼地深藏了不为人所知吧,但那种美好的感觉会一直留下来,有时,一份不可把握的情感不说出来可能比说出来更有价值,说出来就是一份真真实实的存在了,或是美好或是忧伤,不说出来,永远是一个幽深的梦境。

暗恋说出来,得到了就是一份爱情,而爱情是与世俗红尘一墙之隔的,既然只有一墙之隔,难免被人间烟火所污染,毕竟爱情是要走进婚姻的,而婚姻会让所有的浪漫从天上跌落到地上,是风淡云轻之后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是不得不面对的琐琐碎碎,再风花雪月的人也会被它一点点改造得面目全非,此时暗恋的滋味早已灰飞烟灭,无影无踪。

不过,那样的日子,暗恋的人终究也会爱上,爱那样平凡琐碎的生活,爱现世里幸福的生活,幸福是什么?终究还是有一个相依相伴的人,终究还是要有一份凡俗的日子,还是要有一个漂泊之后可以停靠的家,还是要有一个港湾停泊所有的日子与心情,哪怕沉默着相依,也比一个人的沉默温馨。

透过时光的隧道,年轻时的暗恋或许还优雅地站在记忆深处,栩栩如生,不曾老去,而暗恋过的人们已在尘世生活了许久。

第72篇、爱情故事等待一个爱情要多久

我说:“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要是你的故事还没有发生,那么它迟早是要发生的。如果你愿意把你的故事告诉我,我可以把它写下来,为你冲洗一张文字的相片,以做纪念。”

L女说:“我的故事很平常,没有白富美的女主角,也没有高富帅的男主角,没有爱得死去活来的情感纠葛,也没有曲里拐弯的故事情节。能写么?”

我说:“能写!”

我便得到了L女的故事:

“那一年我十六岁,初中毕业回村,在农机维修厂当学徒。每天,我和师姐跟着师傅到各生产队巡查保养维修农机。发现了故障,能修的小毛病就现场修,现场修不了的换下损坏的部件回厂里仓库取好的来换上。我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把那些损坏的部件送回厂里,再拿上好的部件去给师傅安装。

“我师傅的技术很好,他是城里来插队的知青,不多不少,整整比我大十岁。那时候知青已经开始返城了,师傅迟早也是要走的。村里希望我能学点技术,接上我师傅的班。

“我的师姐不是知青,她原本是县农机厂的人。据说在一次青年技术标兵表彰大会上遇见了师傅,两人相爱,她便申请参加支援农村的队伍,跟到村里来了。师姐很美,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美丽的。我看得出,师傅很爱她。有几次我拎着备件回来,远远地看见他们二人紧挨着坐,师傅的胳膊搂着师姐的肩。我只好停下脚步。等他们分开了才走过去,假装刚刚赶到。

“有一次,去河西边的生产队维修农机,我因为毛躁,撑小船过河的时候没站稳掉到河里去了。我是会水的,但头天下了场大雨,河水比较急,我一时竟然游不到岸上来。师傅先跳下河来救我,但他好像水性不太好,几番挣扎,最后我和他两人抱着一起往河底下沉去。

“等我醒来时,已在岸上了。是师姐把我们捞上来的,师姐原是浪里白条,游泳健将。打从那次后,我们三人的友谊有了微妙的变化,好像一下子亲密了许多。师傅和师姐互称对方‘亲爱的’,三人出工,只要是没人见着,他俩会手牵着手,一点也不避忌我这个大灯泡的小师妹。师姐有时会这样喊我:‘亲爱的,你把板子递给你师傅。’师傅有时也会这样喊我:‘亲爱的,帮你师姐把轴承安上。’我们一起走在乡间的路上,闻着田野的气味,唱着禁止传唱的爱情歌曲。

“不久,全国恢复了高考,师傅以全县最高分的成绩考取了大学。师姐也考取了中专,双双回城去了。送别的那一天,我哭了,师姐拥抱了我,师傅也拥抱了我。我拥抱了他们。

“再见到师傅是十多年之后。那时我进城跑业务,打听到了师傅的消息。师傅大学毕业后在大学里教书。他找了几个有办法的学生,我很顺利地拿到了业务。我男人因为太不上进,已被我休了。而师傅的妻子是个才貌平凡的士子。我问师傅:‘师姐呢?你们不是在一起的么?怎么会是这样?’师傅摇摇头,笑了。我却哭了。师傅轻轻地拥抱了我说:‘亲爱的,别哭!’这一次,我全身都酥了,这是我从未有过的体验。

“我的业务一直进展得很好,但爱情从来没有降临。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在我的心里,只有师傅和师姐那样的情形才叫爱情。我这辈子还没遇到過呢。如果一定要我谈曾经有过的爱情,我想只有我的师傅。那些日子,我是多么快乐呀!就是抱着他一起沉向河底,也一点都不惧怕。”

听完L女的故事,我问了一个问题:“如果你师傅现在出现在你面前,与你相亲相爱,你愿意么?”

L女说:“人们都说,是知青把文明,把素质,把城里的世界带进了乡村。我想我向往这些,我爱我的师傅,爱我的师姐。我也知道师傅永远是爱着师姐的。我既然能把我的爱收藏在心底几十年,当然还可以继续收藏几十年。”

L女的故事讲完了,我用文字为她立此存照。

在这张照片的背后,我写了一行小字:等待一个爱情要多久?没人知道。

第73篇、爱情故事五分钟和20年的爱情

冬天的风吹到哪里都是刺骨的冷。正午时分,我出差乘坐的列车缓缓到达这个名叫“紫霞”的小站。列车在此停留五分钟。车刚停稳,我对面的中年男子突然利落地打开了车窗。也许实在是不能忍受车厢里的浑浊,他居然将头伸出了窗外。

“小菲!小菲!”他忽然大喊,我被他吓了一跳。周围的乘客也都惊奇地看着他。很快,一个妇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她40岁左右的样子,皮肤粗糙,微微有些发福,不过可以清晰地推测出她年轻时的娟秀。

两人一时间却没说话。男人似乎有一点不敢看她,他下意识地把脸转向车厢,顿了一顿,方才又转过去:“今天没课吗?”

“有四节课。我请了假,放到星期天给孩子们补。”女人说。

“工資能开得出吗?”

“经常拖欠着,不过400多块也够花了。粮食和菜都是自己种的,平日花不着多少钱。”妇人又说,“你呢?你能开多少?”

“没多少,和你差不多。”男人说。从他的衣着透露出的信息,他的工资显然不是妇人所能比的,但他却含糊着,似乎他比她富有对他而言是一种难堪的羞愧。

“多快,20年了。”妇人又说。

“是啊,都20年了。”又是沉默。男人垂下眼眸,他一个个地剥着手中的橘子,但是一瓣也不吃。“你是骑车来的吗?”男人终于问。

“是的,还买了一张站台票呢。”女人笑道,“想给你煮一些鸡蛋吃,可是火不旺。我紧赶慢赶,差点迟了。”一袋热气腾腾的煮鸡蛋递了上来。袋子下还滴着水,然而男人毫不犹豫地把它放在了制作精良的裤子上。

发车的铃声响了。“回去的路上,你慢点。”男人说。他从窗口递出一大袋剥好的橘子,女人踮起脚尖接过去,眼圈红了。火车启动了。女人一边转身往回走,一边用袖子去抹眼睛。男人没哭,他剥开一个鸡蛋,打开蛋白,圆圆的蛋黄像一枚太阳。一滴泪,终于落在他的手上。

这是我亲眼目睹的一场20年的爱情在五分钟之内的完整汇集。从始到末,没有一句精彩的台词,没有一声热情的问候,没有我们习惯想象和看到的那一切。但是,我震撼,喜欢,并且铭记。

第74篇、爱情故事冬天来了,我们还相爱吗

当物质生活逐渐丰富的时候,快乐变得有了价码。

日子变得愁云惨雾

我的女朋友小艾今天交给我一张信用卡帐单,两千块,我看着那个火烫的数字,感觉额上的青筋都在不受控制地乱跳。

我说小艾咱能不能不这么花钱?金融危机波及全球你又不是不知道,深泸股双双狂泄,我们做投行的,分分钟都像踩在刀尖上。你这么花着我的血汗钱真的就那么心安理得吗?

我的说教很冗长,指责也很激烈,小艾把账单一把抢过来,冷冷地说,那我自己付好了。然后她摔门而去。

公平一点说,小艾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物质女,她也懂得记账与积蓄,只是最近她忽然增加了许多开销,因为老家的妹妹要结婚,一个电话打过来,就连被褥毛巾都要她这个据说在大城市混得风声水起的姐姐买单。

然而我们并非混得很好,我不过是个投资经纪人,说白一点是靠天吃饭,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袭来时,我们比众多国人更先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于是,经济的大棒还没有真正砸下来,已经有不少人在心理上首先倒下。

而小艾对经济危机的理解,就是我整天在她耳边唠叨,要节约,要储蓄,以备随时袭来的经济寒冬。开源节流,以前重在开源,而处于现在这种市场萧条,经济滑坡,所有的投资及创业都需谨慎的形势下,重要的却在于节流了。

我的恐慌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我明白一旦自己失业,或者收入大幅度缩水,对于我和小艾都意味着什么。可是小艾说,我一个大男人,整天盯着女人花钱,真是十分的难看。

是很难看,在小艾眼里,一贯洒脱大方的我,忽然就变成了面目可憎的葛朗台,惊恐地干涉着她的花销,显得十分的委琐。

除了限制她花钱,在日常的消费上,我也开始吝啬起来,以前每周必进一次的电影院,牛排馆,酒吧,现在都被我贴上了封条,小艾每每撒娇说,老公我今天不想做饭,我们出去吃吧!我便说,你不想做我来做。

然后我卷起袖子进厨房,可是无一例外的鸡飞狗跳。除了把厨房搞得像战场,把食物煮得像煤炭外,还能有什么好下场?最后的结果是,小艾怨声载道地接过烂摊子,把我从厨房赶了出来。

后来,小艾便越来越不爱说话了,整天就坐在电脑前,无聊地翻着淘宝网页。我随便问一句,你要在网上购物啊?她就怒气冲冲地说,过过眼瘾不行吗?

日子忽然就变得愁云惨雾起来,可是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吗?

贫贱夫妻百事哀

贫贱夫妻百事哀。古话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是因为它是一个真理。

在经济危机的威胁下,我和小艾的日子变得百无聊赖,我们变得没有多余的话讲,因为一讲就要扯到钱,扯到节约,扯到害怕失业的恐慌。我想小艾已经听厌了我的唠叨,所以,她决定掩住自己的耳朵了。

好吧,你不听,我就不讲,日子就这么过着也行。我们可以像乌龟一样,把头缩进壳里,慢慢等待这场经济危机过去,等待太阳出来,万物复苏。

而事实证明,我的想法太天真了。因为小艾并没有打算等待。

因为有一天,同事告诉我,亲眼在咖啡馆看到小艾和一个男人在一起。

我已经很久没有带小艾去过咖啡馆了,可是,这并不是她就可以和别的男人喝咖啡的理由。

我没有质问小艾,尽管我越来越闲。公司里的业务量在以惊人的速度锐减,收入缩水已成定局,而我,宁愿把空闲的时间用来蜷在沙发里发呆。反正我们现在也没有话说,问她,势必又要吵起来。

曾看过一个新闻:有一个位于北极的国家,半年的时间是白天,半年的时间是黑夜。于是在黑夜过去后,这个国家百分之五十的家庭都会解体,因为在漫长的黑夜里,他们彼此都快要窒息了,唯有等到光明来到之后狠狠地抛掉一切陈旧腐烂的东西,包括空气,包括伴侣,然后再重新出发。

我想我和小艾正在度过这漫长的黑夜,彼此抛弃的日子终归要到来。这不,她已经开始行动了。而我,除了将悲愤压在心里外,又有什么办法?南方城市的冬天没有暧气,却阴冷潮湿,那种凌厉的冷,丝丝地浸到骨头里,像虫子一般噬咬着我们,于是情感的欲望被降到最低。

擦鞋女人的幸福

周末出了一点太阳,屋子里的空气居然有了霉味,而且味道越来越大,导致我不得不去外面透透气。巷口有个擦皮鞋的女人,这么冷的天,即使有太阳,那也是软软的没有什么暧意。可是女人只穿着一件款式老土的薄外套,伸着光光的脖子,在那里执着地等待生意。

我走到她面前时,不由自主就把鞋子伸给了她,我并不需要擦皮鞋,可是女人等待的神气打动了我。

女人活跃起来,一边娴熟地为我的鞋子上油,擦拭,抛光,一边试图与我攀谈。女人说,过几天就是圣诞节,先生擦了鞋子好过节。

我没想到这个农村女人竟然也知道圣诞节,这种只有小艾这样的小资女人才会坚决拥戴的洋节,与普通中国老百姓关系不大。

女人高兴地说,怎么不知道?我老公还说到那天送我一双新袜子呢!

女人大约有三十几了,可是说到那即将来到的圣诞礼物,她脸上竟有了少女的光泽。

鞋子擦好了,我给了女人于平时十倍的价钱。我说,你老公送你新袜子,你可以回赠他一朵玫瑰花。

我给小艾打电话,响了许久她都没有接。我只好一直拨一直拨。相恋六年,我发现自己还从来没有这么焦急过,这个女人就像长在了我的生命里,我从没想到有一天她真正离开我该怎么办。

六年,我记得起最多的就是对她的指责。其实她是个好女人,善于家务,把我照顾得很舒适,喜欢打扮,带出去总是很给我挣面子。其实我是爱她的,否则也不会把经济大权交给她管,默认她是我的妻。可是在一瞬间,我们的感情似乎被经济寒冬给冻住了,现实像海水里的礁石,露出凌厉的棱角。

快乐无价

小艾回电话时,我说,你在哪,我来接你。

小艾低声说,我还是坐公交车吧,要不你又说油价太贵了。

那天我固执地开车去接小艾,然后车子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沿着拥堵的解放路,慢悠悠地往前挪。

小艾不说话,坐在副驾上,像只沉默的鸽子。这样兜风的机会我们许久没有过了,因为我一再强调油价太贵,停车太贵,总之什么都贵。我这时有点不敢想曾经的自己,其唠叨的模样,到底有多么的讨厌。

小艾忽然指着窗外掠过的电影海报惊喜地说,半价哎!

曾经的我和小艾,喜欢坐着公车,从城市的这头到那头,然后专门寻找有半价的电影院,找到了,就跌跌撞撞地跳下车。

后来,我们不坐公车了,也不去看半价电影了。因为我们买了车,却很少用它来兜风,有了睡懒觉的习惯,半价电影票早在我们睡醒之前就卖光了。

我们丢掉了许多曾经的好日子。而在风雨中的承受力,还不如一个擦鞋女人,她的生活显然比我们困苦得多,却一直记得将要到来的圣诞节。那个节与她本来没有什么关系。可是对于女人而言,这个节很令人期待,因为会有一双老公送的袜子,礼物很便宜,却一定很温暧,暧到让她忍不住讲给陌生人听。

当我们的物质生活逐渐丰富的时候,却不知不觉被物质束住,快乐变得有了价码,就不再是纯粹的快乐了。

我们也有过拥有一双袜子做礼物便很快乐的时候,可是年代久远,远得记不得了,不是吗?

这天我问了小艾一个问题,我说,小艾,你还爱我吗?

小艾沉吟了许久,她说,如果你要问我和别的男人去喝咖啡这件事,我必须对你说明,那只是一个保险经纪人,我向他咨询在经济危机时,该采取何种投保方案才比较科学和理性。你强调开源和节流,我这么做只是想向你证明,我有听你的建议,并愿意分担你的忧愁,因为——她停下来,盯着我,一字一字地说,因为我爱你。

第75篇、爱情故事老婆,我们分居吧

二十天的分居生活就像给婚姻做了一次保养,让我们有勇气更好地将婚姻进行到底。

早上一睁眼,老公阿军站在门口看着我。我没好气地说:“看什么?”

他平静地说:“我们分居吧。”

心一凉,难道婚姻走到了尽头?昨夜因他袜子乱扔吵了一架,从袜子吵到他早上刷牙的声音大、半夜起来看书害我睡不好、下班回家不帮我做家务等等,牢骚像决了堤的洪水,冲垮了理智。原来不光我有不满,他也有,他指责我爱唠叨、有洁癖、不体贴,在婚前他可是常夸我温柔可人、美丽大方的。

眼泪一下涌出来,抓起枕头扔向他:“分居?你说什么?”阿军不愧是篮球爱好者,身手很敏捷,抓住枕头解释说:“只是‘软分居’而已,我真不想跟你吵架,你不觉得咱俩目前的情绪不对头吗?”

尽管生气,但不得不承认他说得有道理。我们好像对彼此都审美疲劳了,触目所及对方身上全是缺点。结婚后没有难缠的婆媳关系,没有孩子分心,按说该尽情享受二人世界才对。可才三年,时间就把相爱的人儿变成刺猬,为了鸡零狗碎的事吵个不停。

分就分吧,死马当作活马医,最坏也不过如此了。

很难得的和谐,头碰头的协商分居细则,样子不像准备分居的夫妻,分明是两个秉烛夜读的好学生。

分居从9月8日早开始,时间暂订为一个月,除了分开睡、财政独立外,还商定出几条细则:

第一不许干涉对方的爱好。这是他提出的。为了他的篮球爱好,没少吵架。

第二从起床到上班、下班到晚上11:00的时间自由活动,这也是他提出的。他烦我常常会N个电话催他回家,还烦我早上化妆时间很漫长。

第三晚饭自行解决,每周每人做一次大扫除。这是我提出的。

第四条也是我提的,不能干涉对方的衣着打扮。就为这件事,我没少一大早生气,我穿什么,他常横加干涉,还大言不惭地说:“女为悦老公容”。

第五条是双方共同提出的,与对方说话时要记得:我跟你没那么熟,请对我客气点儿。看来我们夫妻俩也不是一点共同语言都没有。

第六第七第八条,大抵如此之类,以下省略。

早上醒来,看到客厅里衣装整齐的阿军说“morning!”吓我一跳,没等反应过来,他说:“我先走了啊,你自己注意安全。”我也说:“噢,你也要注意安全。”他拿起门后的篮球走了。这样的客气话好久没说过了,之前常常是我手忙脚乱地化妆,他一迭声地催。

其实若不是陪他,我哪需要每天那么早走。热一杯奶晾着,慢慢地洗漱化妆,感觉好像凭空偷了半日闲一样。找出许久不穿的牛仔裤、白球鞋、双肩背包,梳一个高高地马尾,哇,青春好像呼地一下又回来了。

到单位竟然接到阿军的短信:“到单位了吗?吃早饭了没?”好久没有人这样问早安了。下班时不再健步如飞去车站会合了,一个人慢慢逛路边小店,没人催你快点,没人烦你磨叽,一个人的感觉真好。

回来畅快地煲个电话粥,与闺蜜分享分居第一天的美好感受。临挂电话前,闺蜜说了一句:“你今天的幸福有点勉强”,这话让我很不服气,虽然是有那么一点点空落落的,但那只是不习惯的缘故。

一个人看韩剧,没人抢台竟然觉得好没意思,上床,床大得让人辗转反侧不能成眠。听到门响知道阿军回来,心里有火,可看表还不到11点,想到规则五,就将满腔怒火化为一句:“你回来了?”他说:“嗯,快睡吧。”

无比漫长的一周,他早走晚归,无形中一天多出了好几个小时。单位附近的小店逛遍,韩剧看完,闺蜜约遍,才发现原来夫妻俩吵吵架也是消遣。无聊地整理书柜,找到大小若干盒拼图,那是婚前我的爱好。其中一个塑料袋里是打散的3000块拼图,记得阿军当时说:“等有了房子,我帮你拼起来挂墙上。”若不是看到,别说阿军不记得,就连自己都忘记了这堆拼图。

就势坐在地板上,一块一块地拼,像要拼起自己七零八落的心情,拼起自己凌乱的婚姻一样。阿军回来也坐下来帮我拼,一个小时,一句话没说,但气氛是温暖的。

之后的几天,阿军按时回来。那天还主动为我做了一顿晚饭,蔬菜沙拉、白焯虾,焯虾的水煮清汤面,简单省事。他说:“有时间晚饭当然好好做,没时间不必费事地又煮又炒,累得做饭的人一脸苦大仇深,谁有胃口?”我装糊涂问:“说谁呢?”

他嘻嘻笑着说:“没说你,说我媳妇呢。”

我说:“你媳妇是心疼你的工作忙,给你补充营养。”

他正色说:“那我也心疼我媳妇辛苦呀。”

我问他:“最近很忙呀?”

他说:“这两天训练呢,我参加了一个社区篮球比赛。”

我偷偷去了训练场,看他腾挪跳跃,仍觉得他是场上最帅的,若再给我机会选择,我爱的仍会是他。

拼图边上的好拼,中间部分难度就大了,晚上我正专注地一块块地试,阿军过来查看进度,趁我不注意,他凑过来很快地亲了我一下,我抬头看他,他说:“你安静的时候真可爱。”原以为还有别的行动,他竟礼貌地道了晚安。

我写了纸条提醒阿军该搞卫生了,他下班回来买了清洁剂、胶皮手套,想着一个大男人搞卫生,心里还是不忍,忍不住出来看看。

地板擦了十分之一,厨房抽油烟机擦了百分之一,人呢?客卧里悦耳的男中音正在窃窃私语:“明天吧,我等你,好的,我当然等你到了再走……”一身冷汗,不会这么快有人乘虚而入吧?

悬了一天的心,下班时手机响。阿军约我去吃饭,刚落座,他手机响,隐约听到一温柔女声说话,阿军说:“嗯,太好了,到时给你打电话。”我假装若无其事,他不提起,我也不问。

吃完饭回家,屋子洁净如新,我试探地问:“难道你被善良能干的田螺姑娘爱上了?”他笑笑说:“不是,是我爱上了小时工姑娘。”这个懒家伙原来找了小时工帮忙。

这么好的气氛到此为止,真不甘心。回卧室,我正在设计一个美人计,刚换好睡裙,就听墙那边传来他的呻吟,冲过去问他怎么了?他说胃疼,大概吃坏了。我紧张地问他要不要紧?他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低头细听他说什么,他轻吻着我耳朵说:“我想你了。”

那夜,我们又找到了初婚的感觉。

早上一睁眼,阿军还在呼呼大睡,咦,前几天这时间他早洗漱干净了,我推他,他说:“别动,这是分居以来我睡得最香的一晚。”

我笑问:“花费了两周时间,你才只体会到这一点?”

他说:“当然不只这一点,还有没人吵架有点无聊,没人催着回家有点冷清……”

我们的软分居仅坚持了20天,就形同虚设了,因为阿军常偷偷溜回主卧来。床合了,但分居期间的细则我们有选择地保留了一些,比如规则五:“我跟你没那么熟,请对我客气点儿。”

第76篇、爱情故事如果爱情有真相

那天晚上入睡前,许家正犹豫片刻,还是轻轻问怀中的素喜,“我只能给你这样的生活,房子不够大,车子不够豪华,没有锦衣玉食,你可有遗憾?”

素喜笑,并不回答他,只反问:“你可是今天才认识我?”

许家正一愣,随即,一颗心舒展开来。素喜未答,其实答得太好。是,他不是这一日才认识她,他和她相识已一年多,而现在,她是他名正言顺的妻。他怎么会问出这么幼稚的话来呢?

后来许家正想了想,其实,他还是在意的,在意自己对素喜撒的那个天大的谎。他并不是恶意的,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对这个女子上心了。换句话说,他爱上了素喜,不希望其他的因素影响到他们爱情的纯粹。

以前,许家正是吃过亏的,不只一次,所以才有所防备。甚至很长一段时间,许家正有些“谈爱变色”。直到2012年国庆节前夕,所里安排许家正去一家养老院捐赠一批衣物。正是在那里,许家正遇见素喜。素喜,是去福利机构奉献爱心的志愿者中的一个。

那日,许家正走进那个院落时,素喜正在院子里晾晒被子,背对他,轻轻拍打那些软软棉被,阳光下,有飞絮在她身畔萦绕。然后,她回过头来,看到许家正,微笑。

素喜不算漂亮,五官有些纤细,身材有些娇小,但她的笑容还有干净的眼神,在冬日阳光下,瞬间穿透了许家正的心脏。

许家正忽然觉得,想恋爱了。

后来,放下捐赠的物品后,许家正磨蹭着不肯走,又转到素喜身边,问她可有什么需要帮忙?素喜想了想,说中午吃水饺,如果他有时间,可以先去厨房洗菜。

这样的相遇,多少有些一见钟情吧?吃过一顿大聚餐的水饺后,许家正走时,悄悄跟素喜要电话。她不吭声,只是拿过他的手机来拨了个号码。

之后开始有了来往。当然,都是许家正主动,邀了吃饭、看电影或者看画展……素喜总是落落大方地接受,丝毫不骄矜,不像许家正之前认识的女孩,拿着一股子劲儿。

彼时,素喜25岁,在一家小学教音乐,家境寻常,大学时便在福利机构做义工,天生有爱心的女子。性子不急不缓,爱笑,而最让许家正喜欢的,是素喜不是物质女孩,生活愿望很简单,一碗炸酱面可以吃得眉开眼笑。

许家正暗暗决定,要把这个简单知足的女子娶回家,同时也决定了:隐瞒自己的家世。

没错,街道派出所小民警许家正,其实是个富家公子,父亲做出口生意多年,堪称富商。只是,许家正从小对富裕的家境就不敏感,一直的愿望就是当一名警察。多年后,许家正如愿地考上警校,只是没想毕业后被分到了街道派出所,成了电影里那种每天处理家长里短的片儿警。

饶是如此,许家正也心满意足。可在家人看来,许家正是有反骨的,好好的富家子弟不做,大把的银子不去赚,偏要当一个小警察。好在他还有个哥哥,大学学了经济,毕业后便陪着父亲打拼,愿意继承父亲家业。

但物质上,家人也足够宠他,早早给他置下两处房产。许家正并不在意这些,富有或者商场纵横,从来不是许家正想要的。因此,除非知根知底的熟人,从同学到同事很少有人知道,许家正的名字,和那个有钱的许氏家族有什么关联。

许家正也非刻意隐瞒,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家是家,他是他,两码事。

渐渐的,家人知道了他的性子,也不再过问和干涉他。只是恋爱的事情非同小可,起初,为了尊重对方,许家正会简单说一下家庭状况,后来,许家正即使不说,对方也会很快打听出来,立刻对他百倍热情……许家正慢慢明白过来,在家世的光环下,想要拥有一份真爱,恐怕很难。

于是决定和素喜一起后,许家正认真正式地跟家人达成协议,配合他瞒着素喜。

竟然也做到了,双方父母在一个普通的酒店见了面,父亲只说在一家公司上班,即将退休,一向性格张扬的哥哥也没有拆许家正的台,半点儿都无炫耀。

连戒指都只是一枚小小的铂金戒,素喜欣然接受。

就这样定了婚事,许家正的大房子空在那里,两个人的小家安置在派出所的家属院里,两居室的房子,已经有些年头,重新装修了一下,素喜依然心满意足。

如许家正所想,这次,他找对了人。但是也知道,不可能一直瞒下去,他不可能永远带着素喜去亲戚家见父母啊。

好在,素喜的性格简单到半分都不多疑,如那一日,她在抽屉里看到了许家正20岁时父亲送的一只腕表,惊讶地“啊”了一声。素喜认得那个牌子,绝非一个小片儿警可以买得起。许家正笑说,仿版的。素喜便也信了。

她不怀疑一切,如她半开玩笑所说,从小就信任人民警察。

许家正真是爱素喜这种性子,也决定寻一个合适的机会,把真相告诉她。他觉得,素喜也许会抱怨,但,会体谅他。

因为,他信他们相爱。

只是许家正没想到,还没有等他找到机会,父亲的公司就出事了。从2013年开始,出口贸易的大环境就持续恶劣,使得公司渐渐运转困难,而哥哥心急想改变这种状况,竟然未跟父亲商量,倾尽所有甚至借高利贷,做了一笔业务,结果却被骗……公司宣告破产,父亲和哥哥名下所有房产、股票全部出售,依然资不抵债。

许家正终于知道影视剧里的此类桥段原来不是杜撰,真的是“呼啦啦似大厦倾”。父母一夜间苍老许多,好在父亲性格刚毅,没有被这样的打击放倒。哥哥愧疚、难过,一连数天买醉。父母的别墅抵给了银行,好在许家正名下的房子未受影响,将父母安置过去。

所有一切,许家正都瞒着素喜,每天早出晚归,只说临近年末,所里事情多——还有什么不去隐瞒的必要呢?事已至此,已无须坦白过去。如今,他的家世和她的已无任何不同。甚至,还不如她。至少,她的家人始终过着平静简单的生活,从不曾奢华,也不曾陷落到人生的困境里。

可是眼下,他的家人却正是在人生困境里沦陷,甚至,父亲连收藏多年的两幅心爱的古画都悄悄托人卖掉还债。

许家正不知如何安慰父母,这样的现状,让他难过心疼。

如此种种,让他回到家中后,连一个浅浅微笑都做不到,只能用累来掩饰情绪。

素喜并不多问,好似根本不去疑心,只是每天会给许家正放好一缸温度适宜的热水,让他可以在那种温暖里小憩片刻,缓解一下疲劳。

那些时日,也只在素喜身边,许家正心里会平静些许。

然后,2013年便到了末尾。

2014年元旦,许家正好不容易在这样的日子得到一天假期。一大早,素喜便说:“今天过节,咱们早点回家吧。”

许家正怔了怔,点了点头——这是结婚后他第一个正式的假日,是该回去过节。

素喜顺路挑选了礼物,给母亲的羊绒围巾和给父亲的两瓶好酒——放在以前,这些东西,父母又如何会看得上眼?但这一次,素喜把围巾帮母亲围上的时候,许家正清晰地看到,母亲的眼睛湿润了。

许家正伸手轻轻拥抱了母亲一下,忽然意识到,这么多年,他从不曾和母亲如此亲近过。从小到大,母亲忙于帮扶父亲的事业,很少有时间坐下来和他一起吃顿饭。许家正的记忆里,他的晚饭,大多是和家里的阿姨一起吃的。

如今,母亲开始洗手做羹汤。不再锦衣玉食,不再香车宝马,他们迅速变身为一对年近六旬的老人,一对普通的父母。

但出乎许家正的意料,那顿新年的团圆饭,却吃得格外温馨,素喜总能找到那些小孩子的话题逗父母开心。公司出事后,许家正第一次看到父亲的眉头微微展开了些许,露出简单的笑容来。

饭后,素喜去厨房洗碗的空间,母亲偷偷问许家正,没有对她说吗?

许家正笑,现在,不用说了。再说,素喜不在意的。

母亲点点头,拍拍许家正的手背——许家正微微松口气,他知道,父母已经开始接受人生这巨大的变故,开始适应如今的生活。

如此就好。而对于许家正来说,从来没有在意过拥有,其实也无所谓失去,能给父母保留下这套房子,已经足够了。

因为喝了一点儿酒,路也不太远,在素喜提议下,两人步行回家。

深冬的夜晚,小城略有寒意,许家正将素喜的手一直握在掌心,两个人的手,很快变得暖暖的。在一个转弯的路口,等红灯的时候,素喜抬头看了许家正一眼,忽然问:“你说,以后爸妈愿意给咱们带孩子吗?”

“什么?”许家正似乎未听明白。

素喜重复了一遍,然后慢慢地说:“家正,我怀孕了。”

许家正怔住,在醒悟过来后,一下兴奋得手足无措起来。他把素喜拉入怀中,连声问,可是真的?是真的吗……又不等素喜回答,拉了她转身朝回走,去跟爸妈说,他们一定高兴坏了,他们一定高兴。

素喜拉住许家正,“干吗那么着急,到春节时再说好不好?”

许家正有些不好意思,挠挠头,“听你的”。然后,忍不住地就笑起来,笑着笑着,却觉得视线模糊了。

许家正转头,掩饰自己的喜极而泣。素喜并不去抬头看他,把脑袋埋在他的胸前,伸手环住了他的身体。

就那么在街头轻轻拥抱着,不舍得分开,如热恋中的男女。

许家正并不知道,其实,素喜知道所有一切。城市那么小,哪有什么秘密可言?即使她不打听,身边也有朋友、同事格外操心,在她和许家正交往不久,她就知晓了他的一切。只是,在素喜确定了许家正想要隐瞒的时候,她也决定了配合他的隐瞒,不去拆穿他。

如许家正爱上素喜的简单善良,她也以同样的理由爱上对方,素喜觉得,这就够了。她相信爱情若有真相,那么唯一的真相是彼此是否相爱。至于其他一切,都可忽略不计。

相爱就好。

第77篇、爱情故事爱到极处成陌生

风是后半夜起的,很大,很冷。

他在寒风中蜷缩成一只受伤的猫,靠着自己家的门,任伤心的泪在风里滴落成冰。与泪一起在风中结冰的,还有他那颗渴望温暖的幼小的心。

姨娘执勤回来,已是凌晨3点,见他在冷风中紧缩成一团,泪水打湿双眼。她记起来了,下班之前,他是给自己打过电话的,说是钥匙落在家里。而自己答应了回家帮他开门,偏偏那时接到任务,一忙,把这茬儿给忘在了脑后。悔恨、懊恼,将这位外表刚强、威风凛凛的女刑侦队长击倒,她哭出了声,急急地把他抱进屋。

他的妈妈,也是她的姐姐,和她一样,也是飒爽英姿的刑警,但在前年一次追凶过程中光荣牺牲了。姐姐早逝,临终前,把儿子托付给妹妹,嘱咐妹妹一定要把他当亲儿子看待,拉扯他成人。

瞬间,她从一名警校毕业生,变成一位母亲,去呵护一个年幼的孩子。身边示爱的男子匆匆来,匆匆去,就像警笛声起,警笛声灭。她无悔,把所有的爱倾注在“儿子”身上。在最疲累的时候,在最无助的时候,她叫一声“儿子”,或听“儿子”喊一声“妈妈”,心如海潮起,幸福一波连一波。

而就在这个北风凛冽的夜晚,他不再叫她妈妈,一口一个姨。在她听来,那一个一个“姨”从他口中出来,仿佛飞来的冰雹,打得肉身生疼,内心酸楚。

距离,一夜之间,在原本和睦的“母子”之间产生,仿佛两棵树,根不连,叶不逢,遥遥相对。

在学校,他被社会上的小混混追打,常常鼻青脸肿回来,却从不向“妈妈”哭鼻子,也不喊痛,早熟得让人心酸。

她关切地问:“儿子,怎么啦?是不是和同学打架了?”

他毫不在乎地说:“姨,没事,只不过是摔了一跤!”

他甚至在一个她执勤的日子,卷起书包和床单,逃似的离开,睡到天桥底下。是她的同事认出来,把他往家领。她几乎是押送他回家,曾押解无数犯罪嫌疑人,也是心情沉重,而这一次,除了沉重,还无比伤心。回到家,她倒在床上,抱着姐姐姐夫的遗像痛哭。而他却置之不理,走到自己房间,重重地把门关上。

他们之间的距离,一天长一点儿,终于成了一道天堑鸿沟。

绝望伴着无助,把她折磨得快要疯了。她间歇性地狂叫,声声如北风呜咽。她曾在一本书上读到一句话:“爱出者爱返”。深信其理,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抛洒出去的爱,激不起“儿子”一丝一毫的反应。他只是冷漠如一尊月光下的雕塑。

又一次成功执行任务回来,她心里一悦,随手打开本城电台,不经意间,陡然听到“儿子”的声音。

“我怕。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姨娘执行任务去了。我妈妈生前和姨娘一样,也是刑警,在一次追逃中,死了。我怕我姨会像我妈妈一样……现在,我努力把姨当陌生人看,如果她牺牲了,难受也许会少一点儿吧。其实,我很怕姨离开我,她是我惟一的亲人啊!今天是母亲节,我最想喊她一声:妈妈!”

她把车泊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泪珠一滴滴落在白色皮凉鞋上,悬在心中的疑团散了,她在午夜收音机的缕缕电波里,收获了世界上最为浓烈的极致的爱。

那一声迟来的呼喊,于陌生的空间里,交融温热的气息,那大写的爱,将那无边的距离,轻轻抹去。

世上有一种爱,极致的爱,以陌生的姿态,以不爱的妆容,涂抹在深爱着的人的脸上。心里,却是最辽阔的情分,最深沉的牵挂,最浓烈的爱。

第78篇、爱情故事拽着爱情的鱼竿

我妈在饭桌上几乎是带着哭腔对我们说这句话的:“我跟你爸只有亲情,没有爱情了……”

我爸这两年身体很弱,一年中有半年时间在住院,连陪我妈逛街和散步的力气都没有了,更不见当年扛着鱼竿跋山涉水的气概了。

我爸特别喜欢钓鱼。每逢周末,他就起个大早,烙一些饼充当干粮,带上很多蚯蚓,轻手轻脚地出门了。他一般到晚饭后甚至更晚才会回来。那时,我们就会到巷口瞭望我爸回来的那条路。等到很晚,远远望见一个臃肿的身影近了——我爸回来了。我妈围着我爸转,端出蒸笼里热气腾腾的饭菜。

每次我爸大有斩获把鱼篓取下时,便大声命令我妈:“摆尾儿,把鱼竿放好!”

我爸叫我妈“摆尾儿”,我很少听到我爸直呼我妈的名字。我妈听到后总会大声吼回去:“啥子?”

“摆尾儿”就是鱼拍打鱼尾巴时那种挣扎而至聒噪的样子。我妈还算得上是美人,现在也还有人说她好看,年轻时应该更美。但再好看,她也成了几个孩子的妈,成了一个为了家庭在菜市场和人叉着腰吵架的有烟火气的女人。

他们金婚纪念日那天,我给我妈涂了点口红,看起来很精神,而我爸的精力大不如从前了。我妈抖搂我爸年轻时的糗事:去鱼塘偷鱼给她吃,被狗追得满山逃。此时的父亲却被一口菜呛得喘不过气来:“摆尾儿,快拿水来……”我妈递过去水,趁势往我爸背上敲一巴掌:“慢点!”

我爸的病情严重到被医生诊断为病危好几次,我妈为此抹了几把眼泪,在唠叨中透露她有心理准备。一次次的病危就像战役一样,我妈打得弹尽粮绝。“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我妈在我爸病稍好时就会发泄自己承受的压力。好在我爸还拽着鱼竿,我妈也还咬着鱼钩,现在他们双双80岁了,我妈还提到“爱情”。

第79篇、爱情故事黏人的幸福

上了出租车,我跟师傅交代:“前面红绿灯往右拐。”说了三遍,师傅也没应声。

“师傅,你睡着了?”

“死了。”

妈呀,一具尸体拉着我满街跑。

师傅解释说:“在昆仑饭店已经堵了一上午,这车就没动过,我都快睡着了,大街上跑的全是送礼的车。”

“快过年了嘛,可以理解。”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师傅的嗓门很大:“你那眼珠子是摆设啊,没看见水池子上有条带鱼……怎么不够?剁五段,我吃两段,儿子吃一段,头尾你收拾,焖上一锅大米饭……买什么黄瓜,这几天齁贵的!”

电话挂了,我问:“是你爱人的电话吧,她也是开车的?”

“全职太太。”

我倒吸了一口气:做得起全职太太的,丈夫都是所谓的成功人士,至少一个人可以养活全家呀!

“那你一个人挣钱挺辛苦吧?一天在车上有多久?”

“十二三个钟头吧。”

他的手机又响了,师傅的语气缓和了一些:“到腊月二十八再买……贵也得买啊,今年多买!那脆黄瓜一咬,满车清香,再困都睡不着了!今年要是跟去年一样下雪,我七八个钟头都下不了车,多备上点儿,5斤差不多吧……”

“师傅,你这是要去哪儿啊,要七八个小时?”

“内蒙古,丈母娘家。哥们儿年年去,16年了,一年也没落下。”

“你对丈母娘不错呀!”

“嘿,人家把闺女给咱了,一年就见这么一回面,还不麻利儿的!老太太这几个闺女,就我们离得远,偏偏老太太就喜欢我们家这位,从打小年老太太就盼我们回去,好吃的恨不能给我们留上一年。”

“也挺好,在内蒙古过年比在北京有意思吧?”

“忒有意思了!那大锅里煮一块羊肉就够全家十来口子吃的。”师傅双手松开方向盘比画着,比风挡玻璃还大,真夸张。

“那才叫吃肉呢,一天三顿酒,早起我丈母娘就把酒烫上了,喝得差不多了在热炕上眯一觉,舒坦!逮空我就在院里点上挂鞭,噼里啪啦一响,热闹啊!没事时我就拉着老太太出去转,一里的路我也开上车,显摆呀。咱这车不咋的,可那是村里独一份。我丈母娘见到谁都叫停车,非拉人家一段,坐坐北京的车啊!”

“那你得打表啊!”我逗师傅。

“这哪是咱北京人干的事儿?得装阔气,北京爷嘛!”

“你丈母娘特为你骄傲吧?”

“不是我丈母娘骄傲,是我媳妇骄傲。嗬,那几天对我那个好啊,小眼都眯成一条缝了,扒都扒不开!”

“那在北京她对你不好啊?”

“必须好啊!只要我进了门,她就啥也不干,全伺候我了。别看我在外头是孙子,在家里绝对是爷!这不,买个菜都得问我。”

“那你老婆挺幸福的,这么年轻就不工作了,全职太太。”

“还行吧。我一天多干几个小时就行了,让她歇了吧,一女的起早贪黑的上什么班啊,齁累的,还得管孩子学习。这全职太太多好啊,风吹不着,日晒不着的。”

电话又响了。师傅语气很霸道:“就这么点儿屁事,费多少电话钱,挂了!”

“对媳妇够横的啊。”

“她没啥事,就是想听听我的声音,黏人!”

我半天无语,一直看着师傅的后脑勺,心里那个羡慕。黏人,多幸福的一对儿啊!这也没比那些大企业家们差哪里去呀,不也是一言九鼎的老大吗,不也是家里藏着个幸福的妻子吗?不就是挣的钱小数点点得不在一个位置上嘛,都是一日三餐,过年同样要走亲访友啊。

“师傅,你们家那条带鱼多大呀?还能剁出五段?”

“一看您就没吃过带鱼,带鱼越小越好吃,那大带鱼肉都忒面。”

“你怎么得吃两段?一般是儿子多吃。”

“嘿,他们又不开车,我们家靠我挣钱呢!”

“那你一月能挣多少?”

“说实数的话,刨去交公司的,刨去油钱……”

“再刨去三顿饭钱?”

“别价,我天天家里吃,我媳妇顿顿给我做呢,那热乎乎地吃上一碗,怎么也比盒饭强。我媳妇对我那是百分百的疼,一星期的饭不带重样的,哪怕是三顿面呢,早上酸汤面,中午抻面,晚上捞面,也不重样。绕路我也顿顿回去吃,吃了饭顺便看一眼媳妇,这一天我舒坦,她也高兴!”

我快下车了,师傅提前把计价器抬起来了,我说:“别,还得几百米呢。”

“打印票忒慢,耽误工夫。我这会儿还得上我妈那儿躺会儿。”

“累了吧?”

“不是。这不要上内蒙古过年吗,年前多去几趟我妈那儿,老太太心里舒坦点儿。我家里事儿多着呢,下午还得去稻香村买点心。跟你说吧,年年回内蒙古,我这车都跟货车似的,后备箱险些都盖不上了。”

我下车了,心里竟有些恋恋不舍——师傅的幸福很黏人。

第80篇、爱情故事三轮婚车接新娘

一大早,16辆三轮车聚集在花店前,等待做装饰。老板皱起眉头盘算着,怎样将这些破旧的黄包车装饰一新。花店开张以来,他已经为无数的婚车进行过装饰,劳斯莱斯、宾利、法拉利、林肯、宝马、奔驰……唯独没有装饰过三轮车。

所有的黄包车,都用黄绸布重新做顶,坐垫铺上红色绸缎,两侧各挂一串气球。还别说,这么简单地一装饰,不起眼的黄包车,面貌立即焕然一新。

一辆样子看起来已经很旧的黄包车,被客人指定为主婚车,要求重点装饰。花店老板犹疑了半天,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心中的疑问:为什么不是用最新的那辆黄包车做主婚车,而是用这辆旧车?

蹬三轮车的中年男人告诉花店老板,这辆三轮车是新郎妈妈养家糊口的谋生工具,她蹬车拉客已经用了12年。这辆三轮车,承载了他们一家的生活用度,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新郎才执意用三轮车作为自己的婚车。

花店老板唏嘘不已,蹬三轮车是个重体力活,一个女人靠蹬三轮车养活一大家子人,多么不易啊!一旁蹬三轮车的师傅们随声附和,他们和新郎的妈妈常在一起候客。他们告诉花店老板,新郎的妈妈每天不但要和他们一样,蹬三轮车载客,还要操持家务,接送孩子。新郎小的时候,学校离家远,每天出门载客之前,她会先蹬着三轮车,将儿子送去上学;等到儿子放学,她又会蹬着三轮车准时出现在学校门口,风雨无阻。

一次,儿子突然半夜发高烧,天又下着大雨,离家最近的医院有好几公里路。妈妈将儿子抱上三轮车,冒着大雨,摸黑一路泥泞地将儿子送到医院。到达医院时,妈妈的衣服已经全部湿透了。幸亏及时治疗,儿子才没有什么大碍。

花店老板明白了,这是一辆承载了无数记忆和温情的三轮车,难怪新郎对它有着深厚的感情。可是,结婚终归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新娘又怎么会乐意被三轮车接进婆家呢?一旁有一位师傅笑着说,其实新娘也早坐过这辆三轮车了呢。

有一次,新娘准备打出租车去城里买东西,新郎妈妈执意要蹬三轮车去送未来的儿媳妇。当时是三伏天,新郎妈妈蹬着三轮车,汗水很快就湿透了全身。她告诉准儿媳妇,平时拉载一个客人,能挣三至五元钱。新娘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这个懂事的女孩子,从此再也不乱花钱了。

花店老板感动不已,他要亲手为这辆车做喜庆装饰。他将紫红色的喇叭花垂挂在黄包车顶棚四周,然后用99朵玫瑰做成了一个心形花篮,中间摆放了一对卡通宝宝,安置在车把的笼头上。破旧的黄包车,散发出吉祥的喜气。

太阳慢慢升起来了,装饰一新的三轮车队向新娘家出发,那是幸福的方向。

第81篇、爱情故事嫁给凤凰男

相识

她在留学群里认识老陶,知道他是博士学长,比她大5岁。老陶耐心帮她解答问题,许璐礼貌地说谢谢,老陶说,到了英国请我吃饭好了。

去英国时,老陶执意要来接她。于是那天,许璐从大巴上下来时,一眼就看到穿衬衫牛仔裤,带无框眼镜的老陶。很斯文儒雅。接下来的那段时间,他带她置办生活用品,熟悉周边环境。付款时,总抢着买单。

意图那么明显,表白是迟早的事。但老陶表白时,许璐说的是,对不起,我还不想谈恋爱。老陶有过片刻的黯然神伤,随后说道,没关系,来日方长,我们不着急。

老陶每天来找许璐。他的学校和许璐的学校分别在英国的两个小镇,坐火车只用9分钟。老陶邀她去他的学校玩,给她弹吉他唱歌,带她看他研究的东西。他将越来越多的才华,展现在许璐面前。许璐在他的身上,看到博学、儒雅和谦卑。许璐越来越心动。她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爱上一个人,可爱情就是这样扑面而来,挡都挡不住。

一个月后,老陶博士毕业,即将回国入职华为。

老陶回国后,每天在视频里给许璐唱情歌,时不时给她寄零食。有天,许璐不小心崴了脚,老陶一声不吭地定了机票飞去英国看许璐。他站在门口,许璐又惊讶又感动,她说:“18个小时的飞机,那么远。”老陶抱着她说:“再远的距离,也不过是上飞机和下飞机。”都说异地恋难熬,老陶却让他们的异地恋充满了情调与浪漫。

遇见对的人,脸上都是幸福

一年之后,许璐研究生毕业时,没有回陕西老家,而是毫不犹豫地去深圳找老陶。然后,毫不犹豫地带老陶见父母。

却没想到,在母亲那里卡住了。母亲一听说老陶家是农村的,马上摇头说,不行,再怎么优秀也不行,成长环境决定性格。

但许璐还是执意带老陶回了家。知道许璐家里反对,老陶说,没事,阿姨的担心,我能理解。老陶和许璐做好了万里长征的准备,却没想到,那天老陶一开口说话,母亲的态度立马就发生了转变。她说,行,我看这小伙靠谱。

许璐去厨房偷偷问母亲:“老妈,你这转折,也太快了吧?”母亲笑着说:“我阅人无数,看人还是准的。恋爱是一件幸福的事,看你的状态就知道你找对人了。”

原来人对了,幸福真的藏不住,它会在你眼角眉梢跳舞。

到了老陶家那边,一切就更简单了。老陶的母亲在他上大学那年生病去世,父亲说,只要你喜欢,我没任何意见。

这场恋爱就这样得到了官方认定和祝福,两人在深圳同居。

老陶喜欢旅行。他说,见过不同的风景,人生会变得宽阔。跟着老陶,喜欢宅的许璐去过很多地方。都说旅行最能考验情侣,无论他们去哪,老陶对她都照顾有加。

有次去香港蒲台岛露营,许璐热得睡不着,老陶拿着帽子给她扇风,她不知不觉睡着了,中途几次醒来,发现老陶还在给她扇风。

老陶要去台湾出差,想顺便带许璐去玩,但许璐因为没能办下来签证。老陶觉得遗憾,他去台湾的永结桥和同心桥时拍了比心的照片,然后把许璐P了上去,说这就代表永结同心了。许璐看着那些照片,有些哭笑不得。却也在心里认定,这个男人值得嫁。

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一大早,老陶拉着她去看电影,吃陕西面,做按摩。晚上,老陶说约了同事朋友一起吃饭,就在小区门口。但那顿饭有点诡异,聚餐选在西餐厅,而且离开的时候,其他人都朝相反的方向走,说还有另外的活动。

走到半路,老陶接到电话,说是他把信用卡丢在西餐厅了。到了西餐厅门口,许璐有点懵,刚才的那些朋友全都回来了。而且服务员还拿着一大束玫瑰花走过来说,你的玫瑰花忘拿了。

就在这时,老陶单膝下跪,说:“从英国到中国,我们走过的路有几个地球那么远。今天是我的生日,能不能答应让我永远照顾你?”

她哭成了个泪人,然后不停地说:“嗯嗯嗯,我答应你。”进餐厅,投影仪上在放两人照片。老陶彈着吉他唱着歌,许璐再次泪奔。他说,阴历727代表,妻,爱妻。她同意嫁给他,是他29岁收到的最好礼物。

老陶家条件不好,许璐家没有要彩礼。老陶暂时在深圳买不起房,许璐说没关系,房子迟早会有的。老陶给许璐买了5万块钱的钻戒,老陶他爸听说后,说的第一句话是,她值得戴这么贵的。老陶把这句话转述给许璐听时,她红了眼眶。

是的,她裸婚嫁了个凤凰男。但她知道,老陶值得。

第82篇、爱情故事爱在平凡里

他们第一次约会是在公园里,走了一段路之后,女人说,坐一会吧,男人就找了个石凳就坐了上去,女人却把他喊起来,掏出了纸巾在凳上擦了擦,然后才让男人坐下,看着女人仔细擦拭凳子的模样,男人瞬间就喜欢上了女人。

       一天晚上,男人送女人回家,在小树林里,男人动情的抱着女人,开始动手动脚的,但是女人却挣扎的很厉害,一巴掌打在男人脸上,一双大眼睛登时就落下泪来,男人立刻停了下来,与女人保持着一定距离慢慢送她回家,到了她家楼下,女人突然回过身,搂着男人的腰,在他嘴上亲了一下,就快步跑回家了,男人瞬间醒悟,这个女人是爱他的。

终于,他们结婚了,新婚之夜,客人都散了,男人催促着女人洗漱入睡,女人却忙着拆红包算礼金,她认真的一笔一笔的记在本子上,男人不耐烦的让她快点收拾休息了,女人却扬着那沓钱说:“这些,都是我们以后要还的债。但在没还之前,我得先给你买套西装。你今天婚礼上穿的西装,实在不适合上班穿。”男人倏然动容,这个女人哪里俗气,分明是难得的贤惠,值得他陪伴一辈子。

儿子出生时,女人难产,在产床上痛得死去活来。女人紧紧抓着男人的手说:“如果只能活一个,我会很幸福地死去。你一定要好好待孩子,因为他身上有我的影子。”男人心疼不已,觉得女人闪耀着母性的光辉。其实,男人早已经决定要保大人了,最后结果是母子平安。

男人与女人省吃俭用买了房,但欠了一大笔债,因而装修时一切从简。楼上楼下的邻居都用塑钢窗封了阳台,惟独他们家没有。那天,男人在单位里遇上了烦心事,疲惫地往家走。到了小区门口,男人像往常一样不由自主地往自家的阳台看。女人正在阳台上收衣服,夕阳的余晖照在女人身上,镀上一层金黄。男人停下脚步,有些看呆了。

女人把散落在脸上的头发捋到耳后,不经意间看到了站在楼下的男人,马上开心地向男人挥着手。

就在那一瞬间,男人满心的阴霾一扫而光。

其实,最让人感动的爱情,往往不是那些山盟海誓和惊天动地的举动,而是那些平凡日子里不经意的一个个瞬间。

第83篇、爱情故事第二眼看上的才是“最爱”

林婷一直觉得自己不是杜明的首选。

他们在大学谈恋爱时,杜明追求校花N月之后,才与她开始爱情。其实,从确定关系的那天起,两人便在心里生了嫌隙。女人对爱情有天生的直觉。直觉里,林婷做了杜明的退而求其次。学生时代,她甚至为此提出过分手。也许是年少,更偏执感情的纯粹,揉不得半点沙子,她无法忍受杜明面对校花时的笑容:僵硬,一脑门子的汗。

林婷说:“分手吧。你心里一直有她,别不承认。”

杜明说:“面对自己爱过的人,说没感觉就是假的。但是我保证,现在我爱的是你。”

说这段对白时,他们坐在一家叫“琪拉”的披萨小店。杜明点了9英寸的“激情夏日”和“咖喱风情”,披萨面酥、料厚、芝士醇香。有时,林婷回想起那一天,她最终接受杜明有一半的原因是被那两张披萨的香气催眠了。

很长一段时间,林婷都没有再想过有关“首选”的问题,和杜明相处亦安稳快乐。工作之后,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俨然像一对小夫妻。他们准备在第二年春天结婚,林婷也再没怀疑过这份相扶相持的感情。

然而时间转进3月,林婷和杜明一起参加大学同学的聚会,很意外地遇见了校花。杜明脸上闪现的悸动和热情,让林婷心惊。原来这么多年的平静,不过是因为校花没有出现,而她在杜明心中,永远还是第二选择。不过,毕竟不再是学生时代,林婷早已学会了隐忍和不动声色,她已和杜明谈婚论嫁,爱情也不再是生活的全部。那一天,她始终挽着杜明,寸步不离,惟恐分开片刻就会遗漏什么机会。她相信守过今天,杜明就还会回到她既定的轨道。

可是,林婷错了。她看到杜明手机上,一个陌生号码发来一句暧昧的问候短信,落款竟然是校花的名字。那一刻,她茫然不知所措。杜明在浴室洗澡,哗哗的水声,仿佛浇进她的心里。杜明隔着磨砂玻璃门喊:“小婷,咱们的新房子一定要装个按摩浴缸。”

林婷许久没有答话,怎么听,他这一句都更像是笑话。

之后的日子,林婷变得有些心慌。显然,杜明在这方面还不够练达。每天,那些不清不楚的短信就躺在手机里,他却不懂掩饰。校花说,她离婚了,爱情空窗。校花约杜明见面,杜明回复:“那就去动物园的必胜客吧。”

林婷忽然觉得,她败了。原来在杜明心里,校花一直都是90块一张,的“必胜客”,而她不过是30块的“琪拉”。

杜明去“必胜客”赴约的那天,林婷提早定了位置。她坐在暗处,看着杜明穿了西装,手捧大把鲜花。

杜明点了3张披萨,12英寸的,排满一桌。林婷坐在角落里,低头看表,校花已经迟到了半个小时。杜明忽然站起身,径直走到她身旁:“小婷,披萨快凉了,要不要尝尝?”

林婷一脸的尴尬,任由杜明拉到座位上。

杜明说:“我没有校花的电话,短信是我让同事发的。”

“你有病?”林婷瞪着杜明,心里一百个不相信。

“其实,那天同学聚会,我就知道你对我的不确定。我希望咱们的婚姻不要心有芥蒂,所以……”

“你想试试我对你是否信任?”

“算了,不说这个了。”杜明看着林婷气愤的样子,换了话题。他切下一块披萨,放在她的碟子里:“你知不知道,在我上学之前,家乡的城市是没有‘必胜客’的。我天天看着电视上的广告。心想,一到北京我就大吃一顿。可是后来我发现,咱们学校旁边的‘琪拉’,比‘必胜客’要好。”

林婷清了清嗓子:“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别拐弯抹角。”

杜明笑了:“其实我是想说,第一眼爱上的,往往是自己的梦想;第二眼爱上的,才是自己的最爱。‘琪拉’我吃了那么久都没腻过,不是吗?”

那一天,杜明挽着林婷离开了“必胜客”,第一次潇洒得没有打包。他们决定去吃第二眼的“琪拉”,面酥、料厚、芝士醇香。

第84篇、爱情故事青春里,谁都会遇上爱情

1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我与刘仲平成了同桌。

本来,我是不需要补习的。然而,心高气傲的我,高考志愿只填了杭州的一所最心仪的高校。我想搏一下,结果,搏到补习班这条路上来了。

欢迎你,杨姝。刘仲平站起来和我打招呼。这一年,多多关照啊。刘仲平嬉皮笑脸地,一边说,一边为我把凳子拉开。我连正眼也没瞅他一下,就一屁股坐在那里。

本姑娘烦着呢,没空搭理你。好些日子了,我一直都在没被录取的痛苦泥淖中挣扎着,见谁都像见了仇人似的。

刘仲平应届的时候就与我同班,人称“刘胖子”,成绩不怎么样,一天到晚吊儿郎当,同学们都说他身材是盗版韩红的,发型是盗版朴树的,总之看起来不伦不类,不像个学生。不过,他的字写得很好,潇洒俊逸,颇有古风。据说,他爷爷当过私塾先生,他的字还是他爷爷教的呢。

学校有好多棵法国梧桐。树干上,曾经刻下过许多人的憧憬和希望。我在最细的一棵上,抚摸着高三时留下的那几个字。字已经变得硬而干瘪,风抽干了它的水分,像极了此刻暗淡了的梦想。我正暗自神伤呢,刘仲平走了过来,喂,才女,干嘛呢,又在春恨秋悲了吧。刘仲平像是关切,又像是在调侃。我没搭理他。树上的梧桐叶,开始一片两片地落,我往前走了好一阵,一回头,发现刘仲平还站在那棵小树边,正云淡风轻地朝我笑呢。

嘿,这死胖子。

2

晚秋时候,我感冒了好长一段日子。家里阔阔的院子里,一院的雀子,树上的,地下的,飞起来,落下去,到处都是。每天,我都数着这些雀子打发在家养病的无聊时光。好容易捱到病好,刚回到班里,刘仲平就冲上来,说,你可把大家给想坏了!说完,手忙脚乱地从桌膛里掏出一个本子,恭恭敬敬地递给我,本上整整齐齐的,是各科的笔记。

我怕漏了重点,老师讲的,几乎都给你记下了。刘仲平脸红红的,透着乍见到我的激动,以及一个大男生的明媚与张扬。

行啊,刘胖子。我拍拍刘仲平。那一刻,我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但千言万语,都淹没在我如花绽放的心底了。

那年冬天,北方下了罕见的一场大雪。同学们奢侈地打了一场痛快淋漓的雪仗,释放的青春,像一团团火燃烧着。我朝刘仲平扔了不少雪球,刘仲平也向我扔了好多。我们都有些疯,回到班里,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雪水,总之,个个像落汤鸡。杨姝,你看你的手,冻得通红。刘仲平说完,往自己的塑料杯里倒了满满一杯开水,然后拧上盖,往我面前一推,说,赶紧捂一捂,暖和暖和你的手。

说完,他一抬手,还顺势捡走了残留在我羽绒服帽袋里的一块雪球。

3

复读班的寒假是短暂的,然而,就在这寒假里,发生了一件怪事。我发现,除了每天的假期作业外,我心里总还有些事,隐隐约约的,放不下。是什么事呢?说起来有些荒唐,我居然有些想我的同桌——那个死胖子。而且,真去想他的时候,居然什么也想不起来,除了胖,他的模样、神态,居然全在我的记忆中丢了。一片空白。

开学的时候,我把这种感受写成一个字条给了梁老师。当天晚上,梁老师就在她的办公室召见了我。我估计梁老师给我的,必将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批评。哪料到,梁老师轻拢慢捻,说:祝贺你,杨姝,你真的爱上他了。

什么?祝贺我?!我有些瞠目结舌。我不敢相信,坐在我面前笑语盈盈的,就是被我视为知己,可以把心底最私密的话都倾诉于她的,最可敬可爱的数学老师——梁老师。

是的,杨姝,你长大了,该有一场恋爱了。梁老师语重心长得有点一本正经。不过,你告诉老师一个秘密,老师也告诉你一个秘密。而且,这个秘密还是关于你的。

关于我的?我用手一指自己。是的,梁老师点点头。而且,这个秘密同樣关于一场恋爱。梁老师说这话的时候,眼镜片后边露出一丝诡秘的笑。

我简直都要疯掉了。

是这样的,前些日子,一个学习很棒很棒的男生来找我,当然了,也是咱们班的。他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女生,暗恋之中,不能自拔,而他所暗恋的那个女生就是你。

我不知道我的脸烫到了什么程度,心“嗵嗵嗵”的,仿佛要蹦出来。梁老师说,不过,我不会告诉你这个男生是谁,就像,我不会在别人面前提及你的名字一样。

从梁老师那里出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萦绕在心扉,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爱,或被爱,像溶化在心底的糖,满满地浸润开来,甜蜜得有些幸福,也有些无所适从。

4

春天,郊外植树的时候,我和刘仲平合力种下了一棵树。我在他干得大汗淋漓的时候,为他递去了自己从不轻易让别人使的毛巾。但,那一刻,我的心里淡淡的,静静的。

是的,我的注意力已经不在刘仲平身上了。我所想的是,梁老师说的那个让我怦然心动的同学,究竟会是谁呢?

我曾在心里把学习优秀的几个男生都过了一遍,觉得哪个也有可能是,又哪一个也不像。那一段时间,我做得更多的,就是与他们比成绩。无论对方是谁,我一定要考过他,这样,也不枉他喜欢自己一场——我曾经这样傻傻地想。

高考结束后,我以650分的成绩如愿被杭州的那所名校录取。刘仲平勉强考上了一所二本的学校,他乐得屁颠屁颠的,说是沾了我的光。说实在的,一年的历练,刘仲平确实瘦了不少,也苗条出了几分意想不到的帅气。

直到最后,也没有男生向我表白过什么。是梁老师编造了一个谎言,还是确有其人,我最终也没有向梁老师去求证。我情愿它成为一个谜,一个永远的谜。因为,重要的是,我在这个谜面上,走过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段路程。

我也不知道,那一年,究竟为什么,我暗暗喜欢上了刘仲平。直到现在,也说不明白到底为什么。或许,在心思萌动的岁月里,在青春的大幕上,谁都会有这样一段经历,那一刻,我们并不一定要喜欢上谁,我们喜欢上的,其实就是一场懵懂的爱情。

而这,就是令人费解而又迷恋的,青春。

第85篇、爱情故事方块字的爱情新解

有两个字相爱了,可是他们总到不了一起。每当被人们书写出来的时候,他们总是相隔很远,有时候隔着几行,有时候隔着十几页,有时甚至不能同在一本书里;对他们来说,每一行都像一条河,每一页都像一堵墙,每一本书都像一座山。他们常常被思念煎熬着,在极端的甜蜜中,忍受着极端的痛苦。

终于有一天,他们成长到了被允许结婚的年龄,他们一起来到了造字者那里。

“请让我们结婚吧。”他们请求道。

“你们真的相爱吗?”造字者问。

“是的。”

“相爱不一定都要结婚,你们一定要结婚吗?”

“是的。”

“那好吧。”造字者说,“你们婚后有三种生活方式可以选择:一,谁也不能限制谁的意义,在相爱的同时仍然可以保持着自己的完整,这种方式是让你们作为两个独立的字而相爱——按新潮的观点,是在相爱的同时依然拥有自己的个性;二,你们只为彼此而活,只有在一起时才会具有意义,这种方式是让你们做为一个词而相爱——从传统的角度看,这种对彼此的坚守,当然也是一种珍贵的浪漫;三,你和对方在一起时是有意义的,但和别的字在一起时也是有意义的,也就是说,对方可以是你很好的伴侣,但并不是你惟一的选择——你们的爱情在这种状态里很温暖,但并不纯粹,甚至有时候,你们的爱情并不像爱情——”

“不要这种方式!”两个字异口同声,他们选择了第一种方式——作为两个独立的字生活在一起,如天和真,公和主,沙和发,十和分。他们在一起时是有意义的,但是这种意义并没有影响他们各自的独立和完整。他们常常被人用在一起,但是一个小小的标点符号就可以把他们毫无牵扯地隔开;有时候甚至不需要标点符号,一个微妙的语气停顿都会让他们之间的界限泾渭分明。一次,一个小学生就这样用他们造了句:“今天的天真好。”还有人这么使用他们:“你怎么才得了七十分?”

日子久了,他们对这种状态也疑惑起来,觉得在一起是那么貌合神离,像是各自的内心旅行。

“我总觉得我们不像结婚的样子呢。”一个字说。

“像同居。”另一个字说。

他们找到了造字者,请求把他们的生活换成第二种方式,造字者同意了。于是,他们变成了紧紧偎依的两个字,走到哪里都形影不离,而一旦离开就失去了意义,比如踌和躇,琵和琶,咖和啡,蝴和蝶。只要一个字出现,另一个字必定在一边;他们只有彼此,再无其他。

这样生活了一段时间,开始时他们是很满足的,觉得这真是神仙眷侣的日子,无可挑剔。可是,渐渐的,他们对彼此的面容淡漠了,直至厌倦。

“你不觉得这样的生活很没有意思吗?”一天,一个字问另一个字。

“你是不是想再换一种方式?”

“如果可以,为什么不呢?”

他们第三次找到了造字者。“这是你们最后一次机会,你们要慎重考虑。”造字者说。

“我们考虑好了,反正其他两种方式我们已经领略过了,第三种就是不尽人意,我们也没什么可抱怨的了。”两个字说。

于是,他们来到了第三种状态,这一次他们真是快乐极了。他们发现,他们既有相当的自由,又可随时保持联系,如爱和情,当它们在一起的时候是有意义的,分开后和别的字组合,如爱和人,情和感也是有意义的。他们既可以在有兴致时待在一起,又可以在腻烦时去和别的字进行新的搭配。他们既品尝了家庭的温暖,也拥有了邂逅其他美妙际遇的可能——这真是一种最理想的方式,他们不止一次地庆幸自己的选择。

遗憾的是,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对这种状态也产生了异样的感觉。他们觉得,这种方式不如第一种洒脱,也不如第二种纯情;不能拥有第一种的奔放肆意,也没有第二种的深速惟爱,是有的,但这爱并不神圣,情,是陡有的,但这情也并不深刻专一。然而,尽管如此,他们也只好忍耐下去,因为他们已别无选择。

第86篇、爱情故事女人对爱情的回味

初相识:他又笨又呆,真是个十足的傻小子!

恋爱时:他太老实了,不过还挺听话,让人可怜,我会嫁给他吗?

结婚一年:他还不错,知书达理,又会体贴人,还有一点点魅力。

结婚五年:才发现他才华横溢,超凡脱俗,非同一般。

结婚十年: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真不知道如果没有他,我该如何生活!

结婚二十年:他可以称道、可以炫耀的地方越来越少了,充其量只能算是个男人。

结婚三十年:他的毛病越来越多,懒惰、愚笨、固执、无能。

結婚四十年:又呆又笨的一个糟老头,下辈子说啥也不能嫁他了。

他去世了:这个死老头子,害了我一生,撇下我就走了!

第87篇、爱情故事等待爱情破茧成蝶

悄悄喜欢

我、子平还有小艾,从小在一个大院里长大。我喜欢子平,从十岁就开始喜欢他了。妈妈买了糖葫芦总是被我悄悄地藏了,为的是给子平留一半。

而子平却喜欢小艾,小艾是柔弱的,比如去爬山,小艾一定要子平拿包,要子平拉着她的手,累了就撒娇让子平背,我在旁边看着,脸就红了。子平说小艾你这个臭丫头,想累死我啊。但他还是背起了小艾,他说由由,包你拿着。于是我把全部的包都背到自己身上。走在他们身后,我问自己,这辈子谁爱谁都是定数吗?

我不敢对子平表露自己的感情,我只有隐忍着,因为他们看上去是如此情投意合。我唯一欣慰的是子平的母亲很喜欢我,我曾偶然听伯母对我母亲说,其实很希望由由做儿媳的。这句话让我欣慰之后又大哭了一场,因为我知道这并不能改变什么,子平自幼丧父,伯母总觉得给儿子的太少,婚姻的事就由他说了算吧。

于是我眼睁睁看着子平和小艾装修房子拍婚纱照订婚宴,看着日历上那个越来越近的婚期,我的心就一点点痛起来。那年秋天的时候,子平终于娶小艾为妻。那天我故意找个理由去了外地出差,因为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渐渐靠近

我想这一生将和子平无缘了。后来我逼自己去相亲,让自己重新开始。但谁也没想到,仅仅两年,子平和小艾就离婚了。

离婚后子平谁也不见,好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好不容易听到他的一点消息,他对朋友说现实将爱情打得七零八碎,有人适合恋爱却不一定适合婚姻。

只有很笼统的这两句话,除此之外再也问不出什么,朋友也就闭嘴。婚姻是复杂的,当事人说不适合就是不适合吧。

我无法否认,当我听到子平和小艾分手的消息时,心里的确闪过一丝窃喜。是的,我默默爱了他这么多年,不管之前如何,现在他成了自由身,也许一切还有希望。

我开始试图接近子平。有一天我们出去吃饭,他喝醉了,我送他回家,当我扶着他走到门口,从他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门,正准备扶他进去时,他却轻轻地推开了我,他口齿清楚地说,你回去吧。我愣住了,我猜不出他是真醉还是假醉,我唯一知道的是,他不愿我靠近他,他要和我保持距离,即便小艾已经不在他身边。

那段时间我常问自己,这到底是为什么?可是没有人能回答我。有一天,我出去逛街时发现子平在一家教堂门口坐着。我惊喜地跑过去,他瘦了很多,看到我他也很惊讶,他站起来拉起我的手走进教堂。有人在唱赞美诗,我们也站在那里,静静地听着,谁也没有说话。当我不经意间看他的侧面时,我发现他神情悲伤。

我用力攥了攥他的手,我说你还有我。他说搬到我那里去住行吗?我很孤独。我惊喜而伤感,我真想问他,是为了爱情吗?可我不敢,我害怕那个答案。

我还是搬了过去,我想就算他不爱我,至少我可以照顾他。子平似乎也很激动,那天他和我收拾屋子,我们一起扎着围裙打扫卫生。当把衣服晒到阳台上去时,他无言地抱住了我。我给他洗衣给他做饭,依着他的口味,烧他爱吃的菜。他说,她从来都不做饭,家里一点烟火味都没有。

我知道他说的是小艾。

那天他加班回来,疲惫地躺在沙发上,我过去帮他捶腿,他拉住我的手,说真有点像我老婆。我心里五味杂陈,爱是真的会让人卑微到尘埃里。

默默离开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向我求婚的。但他始终什么都没有说。我等着他,心都快枯萎了。我常常问自己,对他的爱是如此艰难又如此让人绝望,这段感情还有没有必要继续下去?

我和他终于吵架,也可以说我想用吵架这种方式来引起他对我的注意。起因当然是一点小事,我和他吵,他很奇怪,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是的,在他眼里我永远是温柔的,我是永远不会吵架的。可是痛苦是会改变一个人的,那天不知怎么就说到结婚,他仿佛一下子明白了,他说你这是在逼婚吗?于是,我平静地看着他说,我要离开这里。

我去收拾行李,一边收拾一边想:你可以不爱我,但我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为爱失去尊严。可是我却故意收拾得很慢很慢,我多么渴望一切能像电影里的那样,他从身后抱住我,说不要走。但是现实生活不是电影,他去了书房,直到我走掉,他都没有跟我说一句话。

我以为他会打电话来,哪怕一个电话也好,但他却像失踪了一样,始终都没有打来。于是我告诉自己,这个人只能带给你伤害,不要再想他。可我管不住自己,因为我爱他,爱是无法控制的。有天晚上我还是鼓起勇气给他发信息说,我最后问你一次,我真的不能代替小艾吗?他的电话马上就过来了,口气明显不耐烦,说求求你了,让我静一静好不好?现在我不想谈恋爱!我慢慢地挂掉电话,我对自己说,永远不要见他。

我以为这是最痛的,没想到后面还有更痛的,不久便聽朋友说他身边好像多了一个女孩。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正在公交车上,玻璃上映着的是我苍白的脸。

几天后的一天深夜,我突然接到他的电话,里面很嘈杂,他的声音听起来疲惫而遥远,他说我喝醉了,也许只有喝醉了才能说一些平时不敢说的话。我说对不起,我什么也不想听,然后挂了电话。

后来听说他的工作转到外地去了,只偶尔回来。听到这些消息时,我心如止水。这个自己深爱的男人伤我最深,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迟来的爱

秋天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他母亲的电话,说由由啊,伯母病了,你能不能来帮忙照顾下伯母啊。我连忙赶了去。伯母躺在床上,很消瘦的样子,想起多年前那句“很希望由由做儿媳”,我心里很难过。

我请了假在医院里照顾伯母,她虽不是我母亲,但因为子平的缘故,在我心里其实已经把伯母看成了自己的母亲。晚上要走时,我明显感觉到伯母眼神里的留恋,于是我留了下来,邻床没有人我就在那儿凑合着。伯母怕我累,我笑笑说不累,转身去洗衣服。同病房的人见了就问,这是你女儿吗?我听伯母说,比女儿还亲呢。

手术是一个星期后做的,很顺利。坐在手术室外的椅子上,我对自己说,他一来我就走。前一天子平在电话里说工作太忙了,还得过两天才能回来。伯母告诉他,有由由在我身边,你就放心吧。

两天后子平一回来就到了医院,伯母恢复得很快,已经可以吃饭。我买饭回来时见他正坐在床前和母亲说话,心就突突跳起来,手也有些抖,放下碗筷,努力镇静了一下,拿起水瓶,说伯母,我去打水哈。

刚到水房,他就追了过来,他接过我手里的暖瓶,说谢谢你由由,替我照顾我妈。我说我照顾伯母和你没有关系。他一把拉住我,说我其实有很多心里话想对你说。我用力甩开他,转过身,我竭力控制着自己的声音,我说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谈的。

我没有再去医院。伯母出院那天我想着去还是不去呢?正在这时他打来电话,说我妈有话要对你说。伯母那天的精神很好,让我坐下,也让他坐下。伯母将我的手放进他的手里,说你们两个孩子兜兜转转这么多年,现在也该在一起了,由由,我没有看错你,你是个好孩子,你以后就替我来照顾子平吧。那时候我才得知他早就和那个女孩分手了,或者说他们从来都没有开始过。

我跑出去,因为激动,我的手攥成了拳头,我紧闭着嘴唇,倔强地不让泪水流下来。子平追上来,他握住我的手,确切些是紧握我的拳头,他说牵手也不会?我甩开他,我说你当我是什么,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我想我还是有自尊的,照顾你妈和你无关,你不要以为我是因为你的缘故。我越说越伤心,我拼命忍住泪水不让它流下来,对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又何必流泪?

他说,由由,我早就知道我们彼此适合,但我担心我和小艾的事给你阴影,我怕不能带给你幸福,我苦苦挣扎,所以我对你发脾气,但我又怕失去你。我曾尝试着去接受别人,但我做不到。你走后的一天晚上,我喝醉了,打电话给你,我想把一切都告诉你,可你没有给我机会。

我终于让自己的泪水流了下来。

我想,也许这就是爱情,开始的时候看起来并不像爱情,要经过许许多多的磨难才能变成爱情,好比那美丽的蝴蝶,必须在茧中苦苦挣扎,一点点使双翅变得强壮丰满,终于破茧成蝶。

第88篇、爱情故事好的婚姻,都有个说话算话的男人

1

“你要非这样想,那我也没办法。”

两性关系中,若论杀伤力最大的一句话,这句绝对能进前三。

刚结婚的时候,每次听到某人这样说,还标配一脸懒得与你计较的不屑状,简直让我分分钟都要憋出内伤。

后来,和闺蜜吐槽发现,男人大都一样,要么懒得出奇给娃冲个奶粉都以为自己成了超级奶爸,要么一有矛盾就搞冷战还美其名曰让你冷静冷静独自消化,要么一下班就抱着手机你拽他去散个步他都一肚子的抱怨与牢骚……

这些年我们总是感慨:谁谁结婚了,我们开始相信爱情了;谁又出轨了,我都不敢结婚了……

这其中固然有人云亦云的成分,但在这调侃背后不单有着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更有着婚姻给予女性的幸福感和信任感日益匮乏。

直到前两天,见了表姐表姐夫,我竟被这对已经结婚十年的老夫老妻狠狠撒了一把狗粮,这才深刻体会了那句:

爱情像鬼,哪怕听过10000次,都不抵见一次来得真实和震撼。

2

他们有多和谐呢?举个例子吧。

表姐洗了头发湿淋淋的,表姐夫就拿着吹风机说:来,坐这儿哥给你吹头发。

表姐不开心了,表姐夫说:媳妇,你是人民教师,也教育教育我嘛。

甚至看个新闻联播,两人也能看得趣味横生,遇上新闻里有同姓的领导出国访问,就彼此开玩笑:你看,咱叔又忙大事去了。

然后,两人嘻嘻哈哈笑一通。

看得我叹为观止:拜托,你们都结婚十年,有俩孩子了,要不要这么腻歪?划重点:结婚十年!

长久以来,我们似乎都已经习惯把蜜得齁甜的爱情当作年轻人的专属,把中年婚姻中的平淡与疲惫认定为爱情转化为亲情的理所当然,把鸡毛乱飞的中年危机当成一种正常的社会状态。

却忘了,爱情原本是春天的一墙繁花蜂飞蝶舞、盛夏的凉风袭来满地绿荫、秋日的红柿枝头黄叶纷飞,冬夜的白雪皑皑漫山遍野,没有这些死不了人,但却让我们的生活苍白乏味。

看了表姐表姐夫活生生中年版的“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的宝贝甜蜜饯”,我突然觉得,爱情似乎也并不单单是天时地利的游戏,好的爱人、好的婚姻其实都是有迹可循的。

3

好的婚姻,一定是要说话算话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我看来,婚姻里,最动听的一句话不是“我爱你”,不是“在一起”,甚至不是那句无往不利的“买买买”,而是:亲爱的,我答应过你的。

表姐表姐夫结婚的时候,表姐是名教师,而表姐夫只是个退伍军人,家里世代为农。因此,姑姑姑父对这桩婚事很是不满。

婚后,表姐夫开着大货车天南海北地去送货,每年将近一半的时间他都在路上。不抽烟不喝酒,更不和别的司机去唱歌洗脚,赚的每一分钱都拿回来交给表姐。

几年过去,总算买了房子,日子渐渐好过起来。

有一次,我们一起逛街。表姐看中了一件外套,一问,竟要3000多元。要知道,在那个小县城,平均月工资标准也不过两三千。表姐一听,转身要走。表姐夫却说:买嘛买嘛,你老公我能挣钱呢,一件衣裳算个啥。

去年,表姐生日时,表姐夫要给她买辆代步车。表姐又高兴又心疼。表姐夫便劝她:媳妇,我当初答应要让你过好日子,你可不能让我说话不算话啊。

什么是大男子主义,这才是啊,那些整天抱着手机葛优瘫动辄对媳妇吆五喝六的男人别丢大男子主义的脸了好吗?

结婚的时候,每个男人能会说出婚礼的誓言,可是有几个能真正的把它当成此后生活的意义和责任而不是一项常规化的流程?

我答应过要给你幸福,我就不能辜负你的信任和托付。女人的安全感是怎么来的?就在于男人一个个小承诺的实现。

他说他要去接你下班,哪怕游戏打到最关键他都会抛下队友准时到达;你讨厌烟味,他说要戒烟之后就再也没有抽过;你不想生二胎,他就帮你搞说服自己的妈妈。

生活中这些小事很琐碎,但是事无巨细能说到做到又是多么的不容易。

我答应过你的。一句再平常不过的话,背后映衬的却是这个男人的靠谱。

4

这世间,最动人的情话,不是我爱你,而是我答应你的都会做到。

有个女读者在后台留言,说她刚刚离了婚。离婚的原因,不是他出轨或她暴富,也不是她努力成长而他还原地踏步。而是,他说话从来就不算数。

谈恋爱时,他说会一辈子对她好,说会努力攒钱让她过上幸福的生活,说不管发生啥事儿他都会坚定地站在她身边,还说绝不让她受婆媳关系的困扰。

结果呢,结婚后他父母说租房花钱,不让他们单住,他就要她顺从父母的意思。

住到一起后,他承诺她三年内一定付首付买房子。结果,一直等到孩子出生,他也没有买房的意思,还把他们攒来买房的首付,全部投到股票上,赔得一塌糊涂。

孩子出生后,两代人的教养难免有冲突,每次和父母发生矛盾,他都毫无原则地让她妥协还指责她不懂事。

他答应她的,没有一件做得到。这种心情该有多悲凉?

他答应她戒烟,结果不过三天就又复吸了。他答应她为她考虑替她说话,结果他妈一个白眼他就耷拉脑袋不吭声了。

他答应她给孩子做好榜样,结果动不动满嘴脏话。

他答应她多为她分担,结果回家就抱着手机,孩子再哭再闹,家里再忙再乱,他都没事儿人一样……

余生很长,有谁愿意在整天的失望和埋怨中,让自己生生变成一个孤独无助的怨妇?又有谁愿意让孩子在这样环境中,从小就学会满嘴跑火车,视承诺为无物?

树叶是慢慢变黄的,人心是慢慢变凉的,当失信攒成失望,等失望变成绝望,离婚就成了必然。

婚姻中没有大事。

最大的事儿,不过是一次次拥抱后传递的体温,一顿顿饭菜后琐碎的唠叨,一天天重复中踏实的陪伴,还有一个个承诺后堆砌的信任。

当激情归于平淡,当爱情熬成亲情,当我选择余生和你一起走,当我把后背交付给你,“我爱你”就显得单薄,“我信你”才深情有力。

因为,我们早已经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支撐一段感情走到最后的,不是你说得有多漂亮,而是你做得有多用心;让一个女人变得富足美丽的,也不是男人拥有多少钱财,而是他能多大程度上让她感到可信赖。

我爱你,很容易。

我信你,很难得。

优质的爱人,都信得过。

第89篇、爱情故事爱情到最后,是唯怕人间雪满头

1

外婆曾经养过两只鹦鹉。它俩是一对儿,从别人家飞出来的,呆呆愣愣的,像失心疯似的停在我家晾衣架上。

外婆用绑了线的细竹子撑起斗笠,在斗笠下放上碎玉米粒,拉着线的另一端躲在门后。等到两只鸟都进斗笠底下觅食的时候,将线一拉,两只鸟就成了瓮中之鳖。

两只鸟很恩爱,每日都能见它们互相整理翠羽。

外婆偏说它们是金刚鹦鹉,但我找遍了整本观鸟手册都没有找到绿油油的金刚。

有一天,外婆忘记关笼门,公鸟偷偷飞出去了。

我们都猜公鸟过不了几天就会回来。它识得母鸟的声音,曾经“越狱”过几次都安然无恙地飞回来,照样能中“竹子撑斗笠”的老招数。

可是这一次,它没有如约回来。

那天半夜,外婆听到门外有凄厉的鸟叫声,披衣出门都没看到鸟的影子。过了几天才发现,靠近笼子的地方,不知道被什么人摆了一根白色的塑料水管。把水管移开的时候,里面掉出了一只羽毛杂乱、早已僵冷的鸟的身体。

母鸟一直很怯生,那几天却变得异常亢奋。刚换完新的鸟食,它就把头扎在食盆里一顿猛吃。每天叽叽喳喳叫唤个没完,引来附近一群各式各样的公鸟。它来者不拒,活脱脱是个鸟中潘金莲,弄得我家门口好像飞禽市场。

正当我以为母鸟即将展开“鸟生第二春”时,它在一个凉夜里,静悄悄地死了。

清理笼子的时候,外婆说:“它應该比谁都想活啊,可就是活不了。”

我那时候还小,不理解这句话的意思。现在想起来,那真是人世间最深的凄凉。2

直到今天我家再也没养过金刚鹦鹉,这是外婆决定的。

每当她提起当年的那两只鹦鹉连声叹气时,外公一如往常地在一旁笑话她。

外公当年是家境富庶的大家少爷。我曾经随着家人祭祖路过祖屋,大格局的西洋楼,细致的雕花铁窗都在诉说着当年的气派。若从外公那一辈算起,我也能算半个“家道中落”了。

但无奈外公是个半生被悬挂在时代潮尖上的人。刚从同济大学毕业,就遇到了缺衣断食的年代。那时他的父辈早已没落,一家人大江南北四下分离。

刹那间,柴米油盐成了比知识更为难得的物事。他出身大户,大手大脚惯了,块头大,吃得多,粮票油票的定量只够他二日饱腹十日饥。

就在那时,被饿到浮肿的外公经人介绍认识了在国营杂货店工作的外婆。

初次见面,她甩着两条乌青的大辫子嗤笑他:有知识算什么本事?先吃盐把肿消了再说。

其实,在那个人人缺衣短食的年代,要弄点吃的谈何容易?大辫子姑娘却自有办法,她把自己的盐全省下来给他,每天关店前都把店里卖剩下的空盐袋子泡在水里,泡出满满一缸盐水自己吃。

后来人们都说外婆是大脚文盲高攀了高才生。

可是外公说,他忘不了那个画面——甩着大辫子的姑娘满脸红扑扑,一路小跑过来,往他手里塞了袋盐。

外婆爱吃大鱼大肉,后来日子过好了,变本加厉,仿佛要把年轻时少吃的那些都补回来。小时候我吃饭掉了一块肉,她都一筷子伸过来敲在我的碗沿。

就是这样爱吃大盐大油的外婆,这几年突然开始清淡饮食,每天晚上都要固定看一档养生节目,比年轻人追剧还要认真。

每次菜一上桌,外公立刻皱眉:“太淡!”外婆气得想骂他:“不知道自己血压高得吓人吗,死老头子……”

那个“死”字还未出口,就觉得忌讳,赶紧闭口不言。

外婆的牙齿提早退休了,外公就取笑她是没牙老太。

笑过之后,外公又偷偷地把我拉到角落里,摸着自己渐高的发际线,说外婆牙齿不好,让我不要总抱怨外婆的菜煮得太烂。

老两口年轻时恩恩爱爱却没有什么共同爱好,到老了倒是培养起了共同爱好——喜欢看别人老当益壮的案例。尤其喜欢听长寿村的新闻,桌上整天摆着一摞养生手册,日日共读。

到了一个年纪,再去看两位老人。他们都好像是在和命运完成一场互搏,看谁能够先跑到终点。

3

我家是旧式的福建家庭,男主外,女主内。

60岁之前的外公是修电路的宅男,从未碰过油盐酱醋和锅碗瓢盆,认不清大葱和韭菜。每天坐在老爷凳上一声令下,外婆就端菜上桌。

直到有一天,外婆开始假借腿脚不便,让外公上超市买菜。描述不清超市的位置,外婆就大手一挥画了张路线示意图,一看就是处心积虑的偷懒。

第一天,外公买了还有一周就要过期的脱脂牛奶,被外婆骂得狗血淋头。第二天,外公买了厚皮白瓤的西瓜,又被外婆说了一顿。

后来每次一回家外公就来诉苦:“你外婆反了天,就知道折腾我这老骨头。”

但外公买菜的技术也越来越娴熟,不仅知道了怎么挑水果,还知道活鱼要在柜台算完钱后拿到小窗口现宰。

每次外公介绍桌上的哪道菜是出自他手,外婆就很得意:“我教的好徒弟!”

外公学做菜还不够,外婆还在周末早上拽我起床一起学做饭,美其名曰“要懂得抓未来老公的胃”。我解释说网络上都有食谱,她得意又满足地说道:“你外公就吃得惯这个味道,别人做的他都吃不惯。”

谁承想,我的苦日子还不止如此。外公开始积极地教我换灯泡、接电线。我天生惧高,一踏到阶梯最高阶就忍不住哇哇大叫,时常被外公臭骂:“你这么没用,我哪天不在,外婆想要修个灯泡怎么办?”

我家向来民主,从来不提什么“养儿防老”的理念。但这几年,以往思想最开明的外公变得常常强调孝道。

他们害怕自己的离开对另一个人产生太大的影响,都在努力为对方塑造一个“离开我也不会有太大变化”的世界。

外婆信佛,屋子里摆着佛龛,初一、十五都要记着让母亲去山里“拜一拜”。外公偶尔会带我到教堂里唱诗。

外婆每次在家拜神,第一句话就是要各路神仙保佑外公身体康健。

后来有一日,我坐在书房里,听到外公在低声做礼拜,虔诚地告解说自己的一切都来源于外婆,希望神能赐福给她,延年益寿。

因为相爱,所以彼此的神明都在保佑着另外一个信仰的人。反倒让我觉得,人世间所有的信仰,不过就是简单一个爱字。

我曾经以为,在爱情里最需要提防的是争执、背叛、离弃。少年时最盼人间雪满头,情愿一路向北,愿爱如松柏最后凋。

但现在才发现,对于有爱的人来说,爱情到最后,是唯怕人间雪满头。

第90篇、爱情故事爱的积分,是要努力去挣的

外人看他俩,怎么都想不到这两个天差地别的男女,竟然是夫妻,而且恩爱非常。

公司里年轻漂亮的女同事,总是又嫉妒又愤愤不平。“凭什么呀,那样的女人都能找到那么好的老公。”这的确是每个女人都想知道的问题。

偶然的一次,我加班到晚上9点,回来的路上,看到不远处篮球场上有几个男人打篮球。借着路灯的光,我看见球场旁边的石凳上只有一个女观众,拎著一袋饮料,看着一堆衣物,坐在那儿专注地看着,不时报以孤零零的掌声。隔着大树茂密的叶子、几杆稀疏的篱笆,在暖橙色的灯影里,那一幕冷冷清清的情景却令人动容。

女观众正是前面提到的公司女同事。那帮男人的老婆,我知道都很漂亮的,但一个也没来。只有她来了,像少女一样娴静痴迷地当着老公的铁杆粉丝。老夫老妻了,她却依然初恋般爱慕与欣赏着老公。

熟悉她的同事说,没见过那样贤惠孝顺的女人。每晚她都给行动不便的婆婆用热水洗脚。家里打理得一尘不染,做得一手好菜。老公爱穿白衫衣,她能永远保持他的衣领洁白如新。

爱从来不是无缘无故的,我们总得图一样。美貌是最容易颓败的资源,并且不具备再生的能力。而她这样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子,却在落花般纷纷逝去的流年里,凭着一点一滴的付出,挣了很多的爱与亲情,存储在婚姻的银行里,愈来愈丰厚。

爱的本质是交换与弥补。可以不需要彼此同等的漂亮、出色、成功,但必须具备对方所欠缺的品质,才能彼此取长补短。聪明的女人看透了这点,利用她们的长处,专攻男人的软肋,从而为自己赚来很高的积分,在爱的银行里,她才拥有男人最多的股权,自然成为幸福的赢家。

第91篇、爱情故事我只是想谈个恋爱而已

从上大学开始,我妈就不停地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说“没有。”我妈总是一副不相信的表情,好像我已经谈过七个八个,怕她知道了阻止才故意藏着掖着似的。

其实,大四之前,我真的没有男朋友。虽然,傅园慧也没有男朋友,关晓彤也没有男朋友,谁也不敢说洪荒少女和国民闺女不可爱不好看是吧?但是!现在这个时代,初中生都敢在校门口接吻了好吗?奔二之后还没谈过恋爱,我觉得人生很不圆满啊!

所以苏大力同学给我发微信问:“做我女朋友好吗?”我毫无矜持地秒回了他:“好啊好啊好啊!”

彼时正是平安夜,整个城市的夜空都飘着欢乐的圣诞音乐,苏大力同学在北方某城和一群同学看民谣演出,哥们都带着女朋友,就他还单着。而我拒绝了和同宿舍姐们一起去游乐场玩旋转木马和摩天轮的邀请,正一个人缩在没有暖气的南方小城里的阴冷宿舍里,裹着棉被,抠着脚丫子泡方便面呢。我用脚趾头都能猜出来,今晚的游乐场里,各种旋转木马和摩天轮下面,一定要批量上演那种韩剧里常常出现的表白戏码,到时全游乐场都是青春剧的男女主角,我去了只能给无数新晋情侣当观众,呸,我才不去呢。

苏大力同志是个宅男,如果不是因为喜欢逛豆瓣的“电话一响我就想死”小组,估计一辈子都不会交上女朋友。

我是个干物女,如果不是因为也喜欢逛豆瓣的“电话一响我就想死”小组,估计一辈子都不会交上男朋友。

我和苏大力在“电话一响我就想死”小组一见钟情。那天他在小组里开了一个帖子问:“每次接电话都想赶紧结束通话的举手”,我热情洋溢地抢了个沙发。然后,我们就安安静静地发豆邮,加微信,聊语音,充满默契地不打电话互相吓唬对方。

苏大力同学在平安夜表白成功之后火速从同城快递给我订了一束白玫瑰,快递小哥不要太给力啊,紧跟着从游乐场归来的室友的脚步敲响了我们宿舍的门,一束硕大无比的白玫瑰,外加一个写着我名字的巧克力蛋糕就这样在半个小时之内摆在了我的面前。苏大力在微信视频里给了我无数个飞吻,顺便也让他的哥们儿看到,他的女朋友,也就是我,是怎么裹在一条格子棉被里娇艳如花的。两个小伙子从视频里挤过头来打招呼:“嫂子好啊!”室友们也挤过来看苏大力:“哎呦,罗小慢的蛋糕我们能吃吗?帅哥?”

平安夜之后,我和苏大力终于结束了单身狗的日子,开始甜蜜的恋爱之旅,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打开微信视频,带着蓝牙耳机一起洗脸刷牙聊天,一直腻歪到出门吃早饭,闲着没事就用手机调戏一下对方,啊,我不相信你们同城恋爱的就能一天二十小时在一起,还不是和我们一样,平时只能手机联系?我们从团购网买同一部电影的电影票,看同一时间的同一部电影,去同一家连锁店点同样的套餐,看同样的书,聊我们喜欢的话题,在不同的维度,享受同一个时空。我们的身体不在一起,但是我们的心在一起呀。

我和苏大力同志都很享受现在的恋爱形式,节假日坐动车也只需要几个小时就可以见到对方,一起去看演唱会,去旅行。科技如此昌明的今天,我们不觉得异地恋有任何阻碍和不便。别问我以后结婚怎么办,生孩子怎么办,我的老天啊,爱情来了,难道不是先享受爱情吗?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我只不过想谈个恋爱而已。

第92篇、爱情故事不要让爱“失陪”

人们每天花在家庭中的时间越来越少,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也让“失陪族”一词应运而生,并引发热议。

“失陪族”专指很少有时间陪伴在家人身边的都市人群。对此,很多人会说:我爱我的家人,我如此忙碌,没时间陪他们,是因为我想给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将物质财富作为衡量幸福感指标的价值观,是造成“失陪”现象的主要原因。人们总是觉得,只有挣够了钱,才能让家人过得更幸福,却没有意识到,家人真正的需求是什么。

孩子最需要的不是玩具,是陪伴——

网上流传的一句话让人很心酸:爸爸,你再不陪我,我就长大了。这句话引发了无数网友尤其是为人父母者的感慨。孩子的第一声啼哭、第一个微笑、第一次叫爸爸妈妈、学走路迈出的第一步……这些时光一旦错过,就再也回不来。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你是否分享了他的喜怒哀乐?当孩子需要的时候,你是否在他身边?父母用钞票买回的变形金钢和芭比娃娃固然精美,但给予孩子的陪伴以及由此产生的精神影响,才是孩子一生中最好的礼物啊!

伴侣最需要的不是“我爱你”,是陪伴——

调查显示,有超过2/3的人平均每天陪伴伴侣的时间不超过一小时;50%的人在忙碌过后面对伴侣时表示不想说话;七成以上的女性因为长期缺少陪伴而缺乏幸福感。很多人甚至无法背出伴侣的手机号,不记得伴侣的生日,不了解对方工作的内容,而两个人一起做饭、一起散步、一起聊天看电视,竟都成了“奢侈品”。

爱情不是终点,陪伴才是归宿。比“我爱你”“我懂你”更珍贵的,是“有我在”。

父母最需要的不是钱,是陪伴——

有一道残酷的计算题,曾让很多人潸然泪下:假设父母60岁,还能再活30年,對于在异地工作的人来讲,探亲假期中除去往返耗时、外出访友、睡觉等时间,实际上一年能陪伴父母的时间大约在24小时左右。30年,总共才720小时,差不多一个月。而在一次调查过程中,对于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最担心的问题的回答,万名老人中有4453人选择了最担心子女没有时间照顾和陪伴,对于养老费用的不足仅有2804人选择。可见,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不只是物质方面的需要,在心理慰藉等精神层面的需求更应当得到满足。

说了很多年“常回家看看”,我们却把陪伴父母的计划一推再推,他们就在这样的忽视中迅速老去了。“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这句美好的告白,不该成为一句空话。

曾有一篇文章在朋友圈被疯狂转发,引来无数共鸣,文章标题是《真正的成功,就是陪伴家人》。文中说:成功并非单指事业,无论是爱好或职业上的成功都只是成就。成功应该是多元化的,如人的一生包含了很多追求一样,而非单一指向。然而,无论你多有成就,真正的成功,就是陪伴家人。

很多人都自以为走在追求成功的路上,但在路上却不停地缺席和错过最弥足珍贵的东西:缺席孩子的成长,缺席父母的变老之路,错过了结婚纪念日的浪漫,错过了年夜饭的阖家团圆……

缘始于“遇见”,情长于“陪伴”。陪伴,是我们能给予家人最好的礼物。不论多忙碌,别做“失陪族”,别让幸福“失陪”!

第93篇、爱情故事婚姻中的“鸳鸯火锅”

我老公是山东人,我是福建人,我们是在上海工作后相识、相恋,然后在上海结婚成家的。老公有个爱好,喜欢吃大葱。恋爱的时候,他点菜经常点京酱肉丝,其实就是为了吃葱丝。当时,我还以为他确实喜欢吃京酱肉丝呢。那时候是比较文雅的吃法。结婚以后,老公动不动就拿根大葱生吃,吃得还倍儿陶醉。我最讨厌大葱的味道,老公说他保证吃完大葱就刷牙,我说:“你刷牙也不行,不但浪费牙膏,并且也不能彻底地消除吃大葱时候散发到客厅里的异味。”老公看来是故意反抗到底,有次吃饭的时候,他居然跑到厨房里,打开抽油烟机,在抽油烟机下吃大葱,然后嬉皮笑脸道:“这就没有异味了吧?葱味都被抽油烟机抽走了!”“抽油烟机只能把空气中的葱味抽走,你嘴里的葱味怎么可能抽走?不要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好不好……”

我们结婚后没少为大葱发生争吵,有次吃饭的时候,我专门炒了好几个老公爱吃的菜,他却还是吃大葱,好说歹说不行,于是我就开始来硬的,上去夺大葱。但是,老公却紧紧地护着,有种他在大葱就在的大无畏精神,这让我非常恼火,觉得我还没有大葱在他心里重要!那天,我气得把炒好的菜倒进垃圾桶,老公不为所动,继续吃他的大葱。这简直是向我挑衅,我拼命克制住自己,这几个盘子才避免了在地板上粉身碎骨的命运!

老公说:“我从小就是吃大葱卷饼长大的,卷饼可以没有,但是,大葱不能没有。”老公这话等于向我摊牌,意思是休想让他戒掉大葱。这就是死不更改的态度!我气得朝他翻翻白眼,没有搭理他。

我是福建人,我们老家的饮食偏重甜食。那天,老公气呼呼地说道:你什么都放糖,吃包子还是糖包子,做的汤都是甜的,甜得腻人懂不懂?简直要把我胃口倒掉懂不懂?我们又为汤是应该放糖还是应该放盐发生争吵。老公一气之下,把半袋盐倒进汤里,这汤还怎么喝?我气得掉眼泪,老公还觉得他很委屈,在阳台上一个劲地抽烟。

老公不但喜欢吃葱,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喜欢山东快板。他父亲以前是当地曲艺团的演员,专业打快板。潜移默化、言传身教,老公也喜欢山东快板。心情好的时候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打快板,心情高兴打快板是表达快乐,边打快板还边现编词进行说唱。心情不高兴的时候打快板是为了排遣郁闷,边打快板边说唱《武松打虎》。

为了避免打快板扰民,老公带着快板走出了家门:小区附近有个公园,里面有些老人组成了一个演出队,自娱自乐性质的,有拉二胡的有弹手风琴的有弹电子琴的,老公居然也成了他们队伍中的一员。这个“自娱自乐”性质的演出队经常唱流行歌曲、民歌以及京剧,不管别人怎么唱,老公都会很认真地打着快板给人家伴奏,他自己边打快板边两眼眯缝着,很陶醉的样子,以快板为桥梁,老公居然和这些比他大几十岁的老人们成了忘年交。

一个大老爷们拿着两块竹板敲啊敲啊,真是没劲!我觉得老公这个爱好有些奇葩,希望他退出那个不符合他年龄层次的老年业余曲艺队。对于我的劝说,老公简直像头倔驴一般气急败坏:“想让我退出曲艺队,你简直是妄想,我还不能给自己整个业余爱好了?”我劝说道:“业余爱好我支持,但是,总得弄点有档次的吧?以后说出去也好听,例如说我老公爱好萨克斯爱好打篮球爱好弹钢琴什么的,是不是也有点面子?说我老公爱好打快板,大家脑海中一下子就会浮现出一个傻小子拿着两块竹板打呀打,是不是有些搞笑?”老公很恼怒:“你的认识怎么如此肤浅呢?快板怎么了?快板通俗易懂、接地气,老百姓喜欢!”接着,老公从茶几上拿起他的破快板开始临时发挥他说唱的那点歪才:“当里个当,当地个当,快板通俗不求雅,进入寻常百姓家。开心郁闷或消遣,每天不能离开它。开心时候打快板,全身细胞笑起来。郁闷时候打快板,走出阴影乐开怀。消遣时候打快板,健康娱乐真不赖!真不赖啊真不赖!”

老公居然临时胡诌出一首歪诗用快板打出来,这哪是打快板啊,看那得意洋洋红光满面像打了鸡血一般,这简直是向我叫板!我觉得这快板简直快成了小三了,简直严重影响了我和老公的婚姻生活。于是,有个周末中午,趁着老公午休,我把快板扔进了楼下的垃圾桶里。当老公午睡起来发现自己的快板丢失后,非常愤怒地问我:“你把我的快板藏哪去了?”为了避免他去楼下的垃圾箱瞎折腾,我告诉他:“中午,我去小区外那个超市的时候,把那快板丢在超市旁边的垃圾桶了。”因为超市旁边是很热闹的地方,经常有捡废品的人及时从里面捡拾废品,我之所以这么说,就是让老公以为他的快板在那个地方早被人捡走了,让老公死心!没有想到,老公听到我的话后,穿上外衣就冲出家门。

我就不信为了副快板还能离家出走。我装作很镇定的样子看电视。过了半个多小时,对门邻居敲门。对门邻居也是我的同事,当初为了以后能互相照应而一起买房成了邻居。我打开门,邻居兼同事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老公没有受到什么刺激吧?”我赶紧摇摇头:“没有啊!他心理很健康啊!”对门说道:“咦,那就奇怪了,我刚才从超市那边回来,发现你老公正在垃圾箱里翻东西,光脚穿着皮鞋,给人一种很另类的感觉。一些刚喝完饮料的人都好心地把瓶子放在你老公身边,估计是想帮你老公,让他拿去卖钱吧!”我回头看看,发现老公的袜子正放在长沙发角落里,我愣了下,赶紧胡诌道:“我老公这人你知道的,爱好艺术,他那是搞行为艺术,就是假装捡拾垃圾,然后看大家的反应!”对门邻居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老公确实很有品位的,很有艺术细胞,又是打快板又是搞行为艺术,真的很不错!”这样的夸奖我感觉像是扇耳光,我觉得自己的脸火辣辣的。

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老公失魂落魄地回来了,狠狠地瞪我一眼:“完了,快板不见了,被人捡去了。这下你高兴了吧?”然后就闷闷不乐地坐沙发上发呆。看老公呆若木鸡的样子,我心情也很糟糕,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对还是错。我赶紧找借口下楼,在楼下垃圾桶翻了许久,那快板已经不翼而飞……

心情不好,我就找我的闺蜜倾诉老公这些爱好,我闺蜜是重庆人,我们大学的室友,毕业后一起留在上海工作。闺蜜特别爱吃火锅,并且喜欢吃辣,简直是无辣不欢!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要的都是鸳鸯火锅,我吃清汤的,她吃辣的,从来没有为吃火锅发生过争执。闺蜜说道:“你看,咱们吃火锅都吃的如此和谐,你和老公怎么不和谐了呢?他喜欢吃大葱,你让他吃去呗,他出门之前不是会刷牙和吃口香糖吗?那你还限制他干什么?他想玩快板,那就玩去呗,这是正常的娱乐啊,就像鸳鸯火锅一样,虽然底料口味不一样,但是,吃的人不是很和谐很快乐吗?”闺蜜的开导让我恍然大悟,我才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以前真的太自我了,从未顾及老公的感受。

我专门去乐器店给老公买了副好快板,回到家后,老公见到新快板,一下子从苦瓜脸模式变成了眉开眼笑模式。老公接过这新快板,试了试:“这快板真不错,比我以前的那个快板强多了!”我笑道:“我就是看那个快板旧了,还有点暗痕,我才扔掉的!”老公听我这么说,居然非常感动地把我抱住了,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很心虚地把下巴垫在他的肩膀上,做出一副深情款款的摸样。

晚上再吃饭的时候,我就洗棵大葱,剁成葱段,然后放在盘子里给老公吃。老公惊奇地看着我,好像不相信这是真的一样。我说道:“别用恶心的三角眼看我,我这是真心的,只要你喜欢吃,我支持!”老公一听就乐了。吃完晚饭后,老公去超市专门为我买了几袋白砂糖,还有大块的冰糖。因为我告诉过他,大块冰糖是天然的,品质佳,于是他就开始买大块冰糖了。

没有想到,用“鸳鸯火锅”的思维就这么顺利地解决婚姻生活中一些所谓“不兼容”的问题。可见,尊重、宽容是婚姻中的润滑剂,可以大大改善夫妻关系,可以让婚姻更稳定生活更幸福。

第94篇、爱情故事如果爱有来生

她叫沈雪君,是一个典型的江南秀女,自幼便跟随父亲读书识字,同时向姐姐学习刺绣技艺。

他叫余觉,少而聪颖,16岁便中了秀才。一天,他在街上闲逛,无意之中看见了明眸皓齿的她,顿时心生爱慕。岂料沈母嫌他只是个秀才,便冷淡地谢绝了媒人。他不甘心,发奋苦读,终于中了举人,风风光光地将她娶进了家门。那一年,她17岁。

婚后的他们,夫妻恩爱。他才气过人,书画皆精;她心灵手巧,绣品如真。一个以笔代针,一个以针代笔,画绣相依,琴瑟相和。

1904年,慈禧寿辰。她在朋友的要求下,亲手绣制了《八仙上寿图》和《无量寿佛图》进献。慈禧喜形于色,当众赞为“绝世神品”,并亲赐“寿”字于她,从此,她改名为沈寿。

1907年,清廷开设了女子绣工科,她担任了总教习,并认识了一个与她的后半生息息相关的男人。他叫张謇,时年53岁。

张謇少年有志,却屡屡名落孙山。40岁时,他终于大魁于天下。

张謇的夫人徐氏勤劳贤淑,却未能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于是她亲自主持,为张謇迎娶了4房小妾,终于使他有了一个儿子。然而张謇的心却是寂寞的。自古才子配佳人,他的身边虽有5房妻妾,却不能排解他对红颜知己的渴慕。直到他遇上了沈寿。

身为官员的张謇深知,沈寿是有丈夫的,而且她与丈夫举案齐眉尽人皆知,他不能破坏礼法。他只是想,能够每天看见她,便是莫大的幸福了。

然而这样的幸福并没有持续多久。

一日,张謇与百官共同迎候从颐和园回来的慈禧。突然天降大雨,许多耄耋之年的大臣都跪在泥泞之中不敢起身,而慈禧却乘着大轿安然而过,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雨水中的张謇仰天长叹,这不是他想要的官场,亦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于是他毅然辞官回乡,开始了实业救国。

由于十分推崇沈寿的刺绣技艺,张謇先后5次致信邀沈寿来南通执教女工传习所。他的诚意打动了沈寿,她含辛茹苦地培养刺绣人才,以报答张謇的知遇之恩。

由于沈寿的身体孱弱,又因赶制慈禧的寿礼而引发了小产,导致终生不孕,给她原本美满的婚姻蒙上了阴影。加之沈寿终日致力于刺绣,与丈夫余觉的关系日渐淡漠,甚至连沈寿病重之时,余觉也不在榻前。在沈寿赴旧金山期间,余觉自作主张,连娶了两房姨太太。

沈寿回来之后,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完全变了。积攒下来的委屈在这一刻终于爆发,她忍无可忍地搬出了寓所。不久,她便患上了重病。

张謇闻之此事后,将她接到了环境优雅的“谦亭”居住,为她求医问药。为了排解她的痛苦,他开始教她做诗填词。他专门挑选了73首古诗,亲笔抄写、作注,并标出了平仄变化。他将这些诗歌连同自己的注解,装订成了《沈寿学诗读本》置于她的案头。同时,他也在不断地为她写诗,用“比翼鸟”、“鸳鸯”等词语大胆地表达爱慕。

对于这些,沈寿心存感激。然而,她只是一个受封建伦理教条限制的弱女子,虽然离开了家,却没有离开夫权的统摄。因此,她只能用一腔遗憾与无奈回应张謇的热情:“本心自有主,不随风东西。”

然而张謇仍是一如既往的执著。他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沈寿的生活起居,照顾着她患病的身体。而含蓄的沈寿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用最传统的方式表达了内心最深沉的情谊——她剪下了自己的青丝,一针一针地绣出了张謇的手迹——“谦亭”。

1919年,沈寿的病情加重。想到沈寿一直有创作一部绣谱的意愿,已经66岁的张謇,每日都要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听沈寿口述绣谱,自己笔录,历时3个月,将沈寿30多年所积累的刺绣经验分类编撰,整理成了一部《雪宦绣谱》。

张謇和沈寿的心心相印,虽然超越了年龄的界限,却未能跨过心底深处那一条礼法的绊索。也许,这就是属于那个时代的忧伤。如果爱有来生,相信他们一定会再续前缘,在曼妙的时光里牵住彼此的手,用真爱和真情绣出一世美满的姻缘。

第95篇、哲理故事女人不迷信爱情

女人不迷信爱情

李妮编译

男人来来去去,友情和事业才是永恒的

33岁时,我在纽约,生活一片混乱。我身无分文,只身住在一个墙纸发霉、窗户对着烟囱的房间里。床只是一块塑料泡沫。

那时我刚从一段维持了6个月,但是爱得死去活来的感情中走出来。当感情结束时,我觉得自己一无所有:30多岁,单身,并且穷困潦倒。

几个星期以后,我的房间还被小偷光顾,我视若救命稻草的最后一点东西被席卷而走。夜里我开始辗转难眠,常常在梦中惊醒,不断地问自己:"你这一生想干什么?"我的工作没有任何进展,还开始怀疑,我是否要放弃写作。

我开始回看过去。我20多岁以来活得最差劲---我无法专注于写作,坚持写作很艰苦。相反,我试图在男人身上证实自己。那比写作更让我有成就感和安全感。当我遇到一个男人时我就想:"噢,起码这个男人会爱我。"

现在我怀疑这种想法。起码有3次,我以为找到了白马王子,但是现在33岁了,我还是孤家寡人。我意识到不会有人可以让我托付终身了。来自爱情的成就感不是最重要的,我不该把一切寄托在男人身上。

第13节:男人,勇敢点

男人来来去去,友情和事业才是永恒的。我以前从来没有专注于工作,现在我开始意识到写作对我的重要性。我不应该放弃它。就在这个时候,我最好的朋友创办了一本杂志,并建议我搬到她办公室住。我的朋友们总是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在我身边。当我失恋的时候,她们会放下所有事情来安慰我。但是最能让我们互相鼓励的是我们的事业。每次我遇到挫折,我的女朋友们都会这样安慰我:"你一定能挺过去的。"

当我搬进好朋友的办公室时,我开始了生命中的一个崭新阶段。我全力以赴投入到新生活中。我白天拼命工作,晚上和好朋友们去墨西哥餐馆喝玛格丽特鸡尾酒。

一年后,我的事业开始起飞,而且我开始在《纽约观察员》上写《性感都市》专栏。接下来的5年,我还是住在办公室里,也有过一些感情,但是我没有把所有精力投入到感情里。

10多年来,我一直在反思从前我为什么那么容易伤感和忧愁。我不再认为生活就是为了寻找一个合适的男人,而是站起来努力去过好每一天,成为一个体面的人。生活就是要培养自尊心,这样也能让感情有潜力去发展。

当我年轻一点的时候,我寻找某种类型的男人。他必须年龄大一点,成功和有吸引力。但是这样的想法太狭隘,人应该有开放的思想。2002年,我结婚了,丈夫是一个比我小10岁的芭蕾舞演员。我们的婚姻美满幸福。当你找到自信的时候,就很容易找到快乐。当你对自我感到满意的时候,你就容易吸引到有同样价值观的人。更妙的是,这样的人不一定是你一直期待的类型,他们常常会带来意料之外的惊喜。

第96篇、爱情故事玻璃房子里的人生抉择

1

32岁那年,我离了婚,接着又失了业,独自带着6岁的儿子罗伯特住在一所旧房子里,日子仿佛一下子到了尽头。

一天,我无意中看到电视台在做一档节目,叫“玻璃房子体验行动”。参赛者要被关进一座四周全是玻璃的房子里,24小时生活在人们的目光下。谁坚持得最久,谁就可以得到6万美元的奖金。我的心动了一下:6万美元!不就是在玻璃房子里生活一段日子吗?

吃晚饭时,我跟罗伯特说了自己的计划。罗伯特看了我一眼,说:“我们要跟外公商量一下吗?”我说:“这件事不用跟你外公说,只是你要跟外公住一段时间。妈妈已经别无选择,一定要得到那6万美元。”

我去填了报名表,然后把罗伯特的衣物收拾好。离父亲家还有两条街时,我让罗伯特自己走过去,并嘱咐罗伯特说:“见了外公,就告诉他我要出一趟远门。”

经过一番筛选,我有幸成了最终可以进驻玻璃房子的25名选手之一。此时,仿佛我人生的全部梦想就是那6万元美金。

公园的草坪上特意搭了一排玻璃房子,离地约有五六米高,人进去后就像悬在半空中。在比赛开始前,我给父亲打了电话,他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我一时无语,只说了一句:“感谢你能照顾罗伯特。”父亲迟疑了一会儿,说道:“露茜,让我们都重新开始吧!”

挂上电话,我流着泪走进玻璃房子,心中有一种酸楚的感觉。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屋子里没有任何通信设备,也没有电视、报纸,头顶是天,脚下是攒动的人群。主办方给了我一个记录本、一支笔,可以写心情日记。我拿起笔,无聊地在纸上画来画去,仔细看看,勾勒出来的人居然很像父亲。

乏味的日子无比漫长,白天太阳十分刺眼,我觉得自己像被烤的牛肉,身体里的水分一点点被晒干,但思想依旧活跃。在炽热的阳光下,我不停地在想:自己的人生真是失败,婚姻、事业一事无成,就连跟父亲的关系也是那样的水火不容!

2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记恨父亲的呢?

那一年,我9岁,母亲跟别的男人去了洛杉矶。伤透了心的父亲性情大变,他开始天天借酒浇愁,喝醉了就砸家里的东西。我躲在角落里,想哭又不敢哭。

有一次,父亲居然把我的日记撕了去点壁炉的火,我冲他大发脾气:“像你这么没出息的男人,难怪妈妈会跟别人走了……”父亲当场狠狠地打了我一记耳光,我只觉得耳朵里“嗡”的一声。就是他那一巴掌,我的左耳再也听不见声音了。

父亲仿佛想补偿我,带我去了百货商店,说:“露茜,我给你买一个玩具吧!”我指着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说:“就要那个。”他的目光盯在价签上,耸耸肩,笑笑说:“买那个芭比是要总统同意的,我们下次再说吧!”

我在学校是一个好学生。老师辛普森太太让我收同学们去郊游的钱,我捏着那一沓钞票,眼前突然闪现出那个穿着漂亮公主裙的芭比娃娃。我知道,买芭比娃娃是不需要总统同意的,只不过父亲舍不得买罢了。

于是,我忽然间有了主意。我哭着去找辛普森太太,说收好的钱在回家的路上弄丢了。我哭得很伤心。辛普森太太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说:“你再找找。可怜的孩子,别哭了!”

我当然还是没能“找”到那些钱,钱早被我换成了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后来,辛普森太太居然没有再问这件事。只是隔了一天,父亲对我说:“这个暑假,你去卖报吧!”他的语气很严厉,听起来就是命令。我咬着嘴唇,努力地点了点头。

卖报的那些日子,我觉得自己的命运简直跟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悲惨。下雨天,我抱着厚厚的一沓报纸很想回家,可是,这么多报纸卖不出去,就意味着之前的好多天都白干了,于是我又咬着牙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区。

暑假结束,父亲问我挣了多少钱,我打开塑料袋,把那些钱“哗啦”一下倒在桌子上。父亲数了230美元放进口袋里,说:“这是你欠我的,学校的钱我替你还上了。”我的脸“腾”的一下红了,像被父亲又抽了一个耳光。父亲接着说:“买不起的东西,就先不买。你听着,如果有下次,我就让警察来解决了!”

3

房子外面闹哄哄的,又有几名参赛者退出了。这些天,陆陆续续有人退出比赛。酷热的天气还在其次,寂寞、孤单,失去所有与外界联系的无助足以让人精神崩溃。我也总是梦到父亲和罗伯特,可是,我从没想过要退出。

14天过去了,参赛者只剩下了5人。我很疲惫,但是仍坚持着。我相信这将是我这辈子做得最成功的一件事。

晚上的时候,工作人员给我送来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您父亲病重,请选择。”我紧张地看了看外面,天空中下着小雨,没有了看热闹的人群,公园里空空荡荡。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这会不会是主办方的一次考验呢?这样想着,我不禁笑了:他们或许不知道,我与父亲早已是形同陌路,什么事都不会阻挡我留下来的决心。

大学毕业那年,我把男友肖恩带回家,不过是象征性地征求父亲的意见,想不到他却坚决不同意。父亲说:“那家伙像个花花公子,跟你不配。”我红了眼,顶撞他道:“我就是半个残疾人,即便有谁瞧不起我,也是你造成的!”父亲听后,脸白成了一张纸……我甩门而去。

我与肖恩结了婚。有3年多,我一直没有回过那个家。直到那天,我带着罗伯特在一个书报亭碰到父亲。几年不见,父亲苍老了许多,背有些驼了。我抱起罗伯特打算离开,父亲从后面追上来,手里还拿着两本我刚才挑选的杂志。他说:“这是我外孙吧?长得真像你,露茜。”我接过杂志,对父亲说:“谢谢!你快回去工作吧。”说完,就抱着罗伯特走了。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隔了一周,我让肖恩带罗伯特去了父亲家。肖恩回来对我说,罗伯特的外公总是生病。我听了有些难过,却又想:这都是他自找的!如果他当初不反对我的婚事,或许我还可以原谅他。

凌晨两点,我突然从噩梦中惊醒。在梦里,父亲脸色苍白,剧烈地喘息着。他拉着我的手说:“露茜,我亲爱的女儿,对不起!”

眼泪流进嘴里,又苦又涩。我忽然想:“父亲不会真有什么事吧?”

4

清晨,我在人群里看到了儿子罗伯特的身影。他一边喊着,一边冲我挥舞着小手。因为距离太远,我听不清他喊的是什么。我拼命敲打着玻璃墙,叫着罗伯特的名字,不禁潸然泪下。这时主办方又送进来一个条子:“父亲病危,请选择。”

这次,我相信是真的。

我看着那张自己第一天进来时画的父亲的头像,心想:6万美元,这或许是我人生新的起点。这些天来,自己下了那么大的决心,忍受了那么多痛苦与煎熬,如今眼看胜利就在前方时,难道就这样放弃了吗?我站起身,焦躁不安地在玻璃房子里来回走,一圈又一圈。6万美元,与见上父亲最后一面,孰轻孰重?

此刻,似乎有一把梳子正将我脑中杂乱而又阴暗的记忆理清:那次芭比娃娃事件,父亲给我留了足够的自尊,还教会了我做人要诚实;我第一次将肖恩领回家时,其实父亲说的是对的,在那种家庭长大的男人不懂得尊重人,即使结了婚,仍旧在外面拈花惹草,可他却无力阻止……这么些年,难道自己没错吗?我那么固执地不肯原谅父亲,没有为他洗过衣服,甚至没有给他做过一顿晚餐!

我的心一点点变得很柔软。我将手慢慢地伸向了门边上的红色按钮,只要按下去,就意味着我放弃了比赛。我犹豫了一下,按钮边上的屏幕里显示比赛只剩下最后两个人了,我有50%的获胜机会。为了这次胜利,我已经坚持了整整17天!

可是,我知道,如果不见上父亲一面,就让他离开了这个世界,我肯定会后悔一辈子!于是,我的手按了下去。

回到地面之后,我一把抱起罗伯特,坐上计程车直奔医院。站在父亲的床前,我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护士说:“你父亲已经昏迷了3天3夜,他在等你。”我拉住父亲的手,说:“爸爸,我来了,你的女儿来了!如果你知道我此刻就在你的身边,能像小时候那样握握我的手吗?”

奇迹出现了——父亲用他那只骨瘦嶙峋的手,轻轻握了握我的手!在他的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微笑,那笑容里,充满了惬意与满足。

我抬头,看到病房里洒满了阳光……

第97篇、爱情故事异性之间要有分寸感

我男朋友是“中央空调”,对很多漂亮女孩嘘寒问暖。因为工作优秀,也有女下属向他表达爱意。我觉得他应该主动保持距离,他却认为优秀的男人被女性仰慕很正常。我每次跟他沟通,他都管这叫不拘小节,但是我真的难以接受这个理由。我因为他的撩拨向他表白,我们才在一起,是不是因为这样,他才不珍惜我。我该怎么办呢?

你们之间本质的问题是,男友没有分寸感。

撩,是通过眼神、举止,跟对方产生暧昧,制造气氛。这种招数用法非常微妙,进可攻退可守,收到信号的女孩意乱情迷。有些男人没有表白意向,只想在暧昧中获得存在感。当然很多女孩也会撩。如果双方都单身,且有好感,最好将撩这件事情光明正大地说出来。如果对方不是单身,还撩对方或是允许异性来撩自己,就非常不得体。?

男女之间的分寸感有多重要?我觉得你可以找一些正面的例子给男友。比如很多事业有成的男性都会戴婚戒,也会在朋友圈里晒妻子的照片。我看到过一个故事,女孩喜欢上了同单位的有妇之夫,有一次出差,男人邀请女孩坐他的车。女孩准备坐到副驾驶的位置时,男人却说:“你坐在后面更安全。”女孩这才意识到前排的座位是他妻子的专座。座位放的都是她的私人物品,有拖鞋,有她喜欢吃的零食,背椅的角度是以她最舒适的角度调好的。一个男人对其他女人的疏远,甚至“不近人情”,才是给老婆最大的安全感。另外,你要跟他好好谈一谈,试着建立一些基本界限。比如晚上10点之后不跟女同事聊电话,不单独跟异性待在一个房间,避免身体过度接触等。

你的男友爱你,他一定会有所进步。你要帮助他明白,优秀男人对任何越界行为,都要拒绝,该回避就回避,该报备先报备。

聪明的职场男士要懂得避嫌,不会卖弄所谓的真性情,给自己招来非议。

三毛说:“朋友再亲密,分寸不可差失,自以为熟,结果反易生隔离。”人与人之间最好的关系是,无论多熟悉多信任,都要恰如其分,恰到好处,不是没有界限,自以为是。所以,分寸感这事,跟保守无关,跟修养有关。?

无论是多年的密友,还是过命的交情,面对已婚人士,都需要在内心设置一条警戒线。分寸感不是自信于自己可以坐怀不乱,而是希望伴侣可以踏实、快乐,感受到安全感。

第98篇、爱情故事遇到一位好妻子

我不幸地在壮年病倒了,但幸运地遇到一位好妻子。那年情人节,我突然整晚腿疼以致无法行走,下午她陪我去医院。我躺在活动担架上,她推着我一个科室、一个楼层地走。她纤弱的胳膊常常推不直,左扭右拐。我躺着看着她的衣襟,似乎是她在抱着我走。

我被确诊为癌症一年后的一个寒冷的冬夜,我伏在她身上,抚摸着她柔软温暖的身体,庆幸自己确实还活着。我望着她,她读懂了我的眼神,我把脸埋进她的长发,眼睛湿润了。我体会着她的体温,我真的还活着。

2015年8月17日,我体检查出肺里的肿瘤已经长大了,切除手术已经不能再做。我问了多个科室,他们都说无能为力。晚上回到家,跟妻子说了情况,我担心后续会爆发式地增长,两个人都沉默无语。刚过四岁生日的小人儿急急忙忙跑到另一间屋子里拿了一张纸过来,是一幅不能称之为画的杂乱涂鸦。他抬头望着我,说:“爸爸,你得了癌症,要是你没有了,这是我送给你的最好的礼物。”他似乎听明白了刚才我们的对话,看着他真诚的眼神,我的心中一阵酸楚,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将他抱在怀里,不住地亲吻:“谢谢宝宝,爸爸不会有事的。”

过了几日,我心中仍感郁结。某个下午,孩子从幼儿园放学回来,我便陪着他写课后作业。毕竟还是个小孩子,这天他几乎坐不住,我很生气,对他说:“爸爸允许你学一次两次学不会,但是学习的时候要专心,绝不允许东张西望、心不在焉!”我问儿子:“你知道爸爸得了癌症可能会死的,那你知道死亡是什么吗?”儿子说:“就像超市里的死鱼,它们的爸爸妈妈再也见不到宝宝了,宝宝也再不能见到它们的爸爸妈妈了。”“对,那么如果爸爸没了,就再也不能教你学习知识了,你现在为什么不珍惜爸爸还在你身边的时间呢?”“要是你没了,要是我很想你,你还能回来吗?”“不能了。”“要是我很想很想很想你呢?”“那我也回不來了。”小人儿坐在我的腿上,茫然了好一会儿,眼里的泪水越来越多,我也无法忍受,我知道这个对话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我又搂起他不住地亲吻,但不知道说些什么。

第99篇、爱情故事婚姻要账目清晰,更要界限明确

我和丈夫婚后跟公婆一起住。丈夫工资从不交给我,有一次,还闹着让我把工资卡交给他,花钱也必须经过他同意,我没理他。我的性格比较软,胆小怕事,为了息事宁人,就一直不断给他钱。结果他变本加厉,要钱的态度越来越恶劣,不给他就辱骂说狠话,我实在受不了。我爸妈知道后也气得不行。他們说,实在不行就离婚,孩子归男方,我回老家。我该怎么办呢?

这封来信,貌似是夫妻矛盾,其实是一个大城市的土著家庭,对外地媳妇的各种限制。

这段婚姻中,最难的不是经济问题,而是界限问题与归因问题。你之所以痛苦,在于你们与公婆住在一起,男方一直觉得你在占便宜,却从未看到你的生育成本、为家庭付出劳动的成本、耽误事业的成本。双方都觉得自己亏了,又不愿意赤裸裸去讲,于是就变成了情绪折磨与语言暴力。你自己也有责任,当下的局面是由你一开始的被动造成的。女孩如果从小被打压,自卑,胆小怕事,息事宁人,又对现实世界懵懵懂懂,那么进入婚姻后,万一遇人不淑就会“被动挨打”,毫无招架之力。

所谓好丈夫,心里的账目清晰,把媳妇的青春、健康、生育成本看在眼里,从不无视她的付出。所谓好媳妇,是懂得立界限,而不是一味忍让等到某天撑不住了全线崩溃。一家人过日子,跟经营家族企业差不多。只有清清楚楚表达需求,量化付出,才有平衡点与公平性可言。

夫妻财务共享是最好的处理方式,男方也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学习尊重妻子的付出。这种“锱铢必较,讲出来都难为情”的问题,在婚前讨论最有主动权,婆家娘家聚在一起讨论,白纸黑字写下来,总好过稀里糊涂结婚后,因为没有理性算过账,双方心存不满。

如果你态度强硬起来,他说不定就会妥协,比如夫妻搬出去租房子,至少从AA制开始对家庭财务进行重组。如果他不肯停止对你的经济索取,那么果断结束这种关系是最好的止损方式。

如果你一直对一个人付出,一开始对方可能会感恩,但时间长了,会觉得理所当然。如果哪天你付出少了,对方还会因此而怨恨你。你对丈夫一直进行经济上的供应,到最后反倒成了伤害自己的利刃,所以,对一个人好要有限度,爱是双向付出的,当付出长期得不到回报,这种关系就需要停下来反思。爱人的前提更要爱己。

人可以善良,但是也要有自己的底线。否则,你的忍让,会换来得寸进尺;你的包容,会换来肆无忌惮。

第100篇、爱情故事别在爱人心里留下暗伤

1

秦凤觉得这日子真是过不下去了。

她一个人恹恹地坐在医院的走廊上,天花板上凄清的白炽灯散发着冰冷的光晕,虽然已经是春天了,可是,秦凤还是觉得异常的冷。

信手拎起手边一张报纸,一个新名词突兀地跳到眼前来——“黄昏散”。说的是现代社会一对夫妻要想白头到老不那么容易了,也许刚开始会凑合,但忍耐到了一定程度,即便人近黄昏,要散还是会散的。

秦凤粗糙的手掌滑过自己不再青春的脸庞,内心的伤感更深了一层。人近黄昏都可以说散就散,这个世道,哪里还有什么天长地久?按照这样的说法,她和陆沉如果现在分开,是不是还算对自己比较负责?

病床上的老妈不知道秦凤的打算,但是,入院半个月,女婿连个面都没露,这让身体虽然出现故障,但大脑还好好的老太太心里也有了不好的预感。看看秦凤天天乌云密布的脸,老太太忍不住问起了闺女的家事。

秦凤含混地应付过去,一扭身,眼睛热辣辣地红了。她能怎么说?是能告诉病床上的老妈自己要离婚,还是能告诉她,丈母娘病了,她想让陆沉来顶替着伺候几晚上,那个没良心的家伙,竟然毫不犹豫就拒绝了?

寒心。秦凤是真的寒心。

更可怕的是,如果不是突发事件让陆沉说出心里话,她还一直傻乎乎地以为他们是恩爱夫妻呢——就在大前天晚上,秦凤在医院实在累得够呛,而大哥那两天正好感冒,她心里也没多想,就推了在客厅里看电视的陆沉一把:“今天晚上你去医院吧,我妈也不用大小便,你只是帮着看着输输液就可以了。”

陆沉没吭声,秦凤以为他默许了,转身就去给他拎外衣。可是,外衣拎过来,陆沉开口了:“我今天晚上还有个酒场儿呢。”秦凤一怔,声调不自觉地高了起来:“不喝那个酒场你能死啊?我家出了这么大的事,你怎么还没事人一样呢?!”陆沉头都不抬:“我本来就是个没事人,你家的事,和我有啥关系。”

秦凤整个人简直要爆掉了:“陆沉,你……”

陆沉毫不示弱,他抬头盯着秦凤,眼光冰冷:“我怎样了?秦凤,你别忘记我妈病的时候你说的话——你是姓秦的女儿,和陆家没有关系。同样,我是姓陆的儿子,和你秦家也没有任何关系。”说完话,一抖手,那个男人兔子一样走掉了。

空荡荡的客厅里,秦凤的眼泪倾泻而出,她真是没想到,三年前自己的一句气话,竟然三年后被陆沉堵在这里。都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可是,秦凤忽然发现,陆沉的心,比妇人还要毒。他竟然因为那么一句微不足道的话,一直怨恨着她。

而她,放炮仗一样说完了那句话,就完全忘记了当时的恩恩怨怨。如果不是妈妈病,她还一心扑到这个男人身上,死心塌地地过日子呢。

那个瞬间,秦凤觉得自己就像那个善良愚蠢的农夫,怀揣着一条毒蛇一样怀揣着这桩“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婚姻。

2

陆沉说到做到,真的没有去医院。

15天,秦凤和大哥陀螺一样两头转,而家里那个男人,在太平岁月里,该吃吃、该喝喝,没有半点的风吹草动。秦凤的心拔凉拔凉的了。

她不觉得自己有错。

当初,婆婆病重住院。陆沉该出钱出钱、该出力出力,她秦凤没有半个“不”字。后来,知道病危的老太太将全部的体己钱都给了小叔子,秦凤有点儿急了。同样是儿子,陆沉一点不比弟弟少付出,为什么婆婆心里只有小儿子?

三万块,不算多,秦凤其实不是特别在乎这个钱,她在乎的是自己和陆沉在家里的地位。她唠唠叨叨地和陆沉嘟囔,没想到,陆沉脸一沉,说话像吃了枪药:“我妈都快不行了,你怎么还钱钱钱的。”

秦凤眼睛一翻:“你这样的妈,死了和活着有啥区别。”

陆沉的眼都要瞪裂了,他哆嗦着手推了秦凤一把,转身就去了医院。

那天晚上,秦凤还在家里运气呢,陆沉的电话来了:“你快来医院,妈妈好像不行了。”秦凤连想都没想就扔过去一句:“不行就不行吧,我是姓秦的女儿,和你陆家没有任何关系。”

她还想说更狠的话,那边,陆沉已经摔了电话。

让秦凤没想到的是,婆婆真的没有逃过那一夜。第二天早晨,知道婆婆的死讯时,秦凤心里突兀地跳了那么一下,她有点儿隐约的愧疚,可是,当站在陆家人面前时,又负气地想,是老太太先对不起我的。

整个丧礼陆沉几乎都没看秦凤一眼。秦凤也和他赌气,不过赌气归赌气,场面上该走的一切,她这个儿媳全部支应到了。最后丧礼过后,小叔子拿过来一万块钱,陆沉还没说话,秦凤就将钱又塞了回去。她不稀罕钱,小叔子能拿出这样的姿态,她心里前嫌尽释。

陆沉还是不怎么搭理她,可秦凤却不那么在意,丧母之痛,她想,自己应该体谅陆沉的心情。那段时间,家里家外秦凤一个人一手操持着,慢慢地,陆沉的脸色似乎缓和了,日子渐渐恢复太平,到如今,婆婆都去了3年了,秦凤只以为一切风平浪静,却没想到,这个男人,竟然还一直记得当初那句气话。

看着病床上的妈妈,秦凤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她点点滴滴地回忆起这些年陆沉的表现,越想越觉得这个男人让她心寒。结婚12年,家里最好吃的东西他吃、最贵的衣服他穿,里里外外所有受苦受累的活都是她一个人干,可是,陆沉何曾对她有过半句感激?除了刚结婚那两年说过点儿甜言蜜语外,这些年,他简直当她是空气。

当初自己生孩子时,别的产妇老公都拉着手心疼得什么似的,可是陆沉却只顾着抱着儿子傻乐。秦凤当时没觉得有什么,不过现在想想,如果自己生的不是儿子,那么这个男人,是不是根本就不会和自己过到今天?

秦凤越想心越沉,刚开始她恨陆沉,现在却有点儿恨自己了:你怎么这么傻。就是这么个一无是处的男人,自己还拿着当个宝,鞍前马后地这么多年当人家免费的保姆,到头来还落了一身的不是。

离婚!真的是过不下去了!秦凤的心前所未有地坚定下来。

几天后,妈妈的身体好转了不少,秦凤一个人偷偷去了医院旁边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她和陆沉过了12年,一套房子、一个孩子,还有不少的存款,如果真的离婚,她想看看自己能占多少份额。

一个小时后从律师事务所出来,秦凤正皱着眉头琢磨律师的话,一抬眼,大哥诧异地站在面前:“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秦凤想搪塞,可是,眼泪却不听话地啪嗒啪嗒掉下来。她心里憋屈了这些天,如今大哥一问,所有的委屈都找到了出口似的涌了出来。反正要离婚了,她一点儿都没必要给陆沉隐瞒什么。所以,秦凤竹筒倒豆子一般将陆沉的不仁不义和大哥倾诉了。

3

没想到,大哥并不支持秦凤离婚。

他也气陆沉的小肚鸡肠,但是,看着泪水涟涟的妹妹,作为男人,他觉得妹妹也有偏激的地方:“陆沉这样斤斤计较当然不对。不过,小妹,你当初没见婆婆最后一面,陆沉一直无法原谅也可以理解,因为那毕竟是他的亲生母亲。我相信,如果你当初知道婆婆会真的走了,一定不会坚持赌气的。一个家庭中,不是不允许犯错,而是犯错之后如何去弥补。你婆婆走后,你是否就那天晚上的气话道歉,并且请求陆沉原谅呢?”

秦凤有点儿张口结舌:“我虽然没有明确道歉,可是却从行动上表示出来了,那段时间,我包揽了家里的所有家务,他耍脾气我都让着他。”

大哥苦笑着摇摇头:“你所做的这一切,并不能从心底根除他的伤心,其实,你们这个事情,越早说开越好。换位思考一下,现在妈妈病了陆沉不来看你都这么介意,你想你婆婆咽气之前你都不出现,他能不耿耿于怀么?”

秦凤一下子低下了头,那个瞬间,她的心忽然有点儿松动。是啊,换位思考,如果真的妈妈病危,陆沉也扔那么一句话过来,自己这辈子能原谅他么?

大哥拍拍妹妹的肩走掉了,秦凤一个人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看着从自己身边鱼贯而过的那些情侣,忽然想到,如果从此真的和陆沉成为陌路人,自己真的能适应么?她耳边又想起律师的话——房子要平分,孩子要根据父母的意愿重新选择跟着谁生活。和蔼的老律师对秦凤说:“如果你执意离婚,我可以帮你打官司,但是,如果没有不可调解的矛盾,我建议你还是慎重考虑一下,因为,你们的婚姻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作为妈妈,你要知道,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极有可能会成为问题孩子。”

想到儿子,秦凤的心更犹豫了。她茫然地坐在医院外的花坛边上,一会儿想东,一会儿想西,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接到了大哥的电话。

大哥在电话中告诉秦凤,他刚刚在路上碰到陆沉,人家买了水果正要往医院赶呢。秦凤的眼眶一热,她知道,一定是大哥偷偷去找陆沉做工作了。“你记得见了陆沉不许摔脸子,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以后好好的,这样咱妈也放心。”大哥不放心地叮嘱着秦凤。秦凤哽咽着答应了,挂了电话,揩一把泪,抻抻衣角,向医院的大门处望去。

她过去只听说感情要经营,却一点儿没有放在心上,这次,经历了情感的波折才终于明白:要想守住一份幸福,不仅要死心塌地地去对待一个人,更要提防在爱人的心里留下看不见的暗伤。大哥说得对,婚姻中不是不可以犯错,但犯错之后一定要尽快弥补,当然,更重要的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要永远清醒地知道,哪些无法弥补的错误是不能碰的。

看着妈妈熟睡的脸,某个瞬间,秦凤的心里内疚地闪过婆婆的脸,她第一次那么迫切地意识到,她需要为3年前的那个事情向陆沉道歉。

正想着,病房外的走廊上忽然响起熟悉的脚步声,秦凤陡然站了起来——陆沉来了。

走进病房的陆沉并没有多看秦凤一眼,而是提着水果殷勤地问候丈母娘的病情,一再解释自己迟迟没有出现的原因是公司在进行招标……老太太关切地叮嘱女婿要注意身体,显得有些浑浊的双眼笑眯眯地盯着他看,一旁的秦凤总觉得母亲的目光锐利,仿佛能洞悉一切。只是,看到母亲的脸上真实的笑意,她的心里还是由衷地对陆沉充满了感激。

瞧,前一刻,她还在为这个人感到绝望,这一刻,居然又因为他做了一件本应做的事而心生温暖。也许,这一切只是因为,她在看清了自己的无心之失给丈夫带来的伤害后,也看到了丈夫金子般可贵的宽容和对他们这段婚姻的诚意。

回到家后,秦凤抓紧时间张罗了一桌好菜——她要借着儿子去补习班的这段时间,好好地给丈夫“疗伤”。

“亲爱的,”说出这三个久违的字眼时,秦凤有些羞涩,但她还是坚定地说,“对不起,当年妈妈去世的时候,我只是堵气,并不是故意不去见她最后一面;对不起,我没想到这件事对你的伤害这么大……”“别说了,”陆沉出口制止了她,眼中泪光闪烁,“其实,当年你把钱还给弟弟时,我就知道你并不是真的在意钱,可是你事后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我始终无法释怀。妈妈生病住院,我狠下心不去,其实心里也过意不去,但我就是想报复你一下,让你也尝尝这种滋味。现在,我们扯平了。”陆沉顿了顿,又加了三个字:“亲爱的。”

此时的秦凤早已是泣不成声,心里又是悔恨又是感动,当然,还有更多的庆幸——庆幸自己看到了丈夫心里的暗伤,庆幸这份幸福的失而复得……

第101篇、爱情故事离不掉又过不好的婚姻

在妻子的眼中,丈夫是一个只会工作、没有生活趣味的人。在争吵不断的婚姻中,因为察觉妻子有自杀的想法,丈夫不敢提离婚,可这样煎熬的日子要怎么继续?

丈夫自述:我是抱着定时炸弹过日子

口述人:胡广生

从情人节之后,“离婚”这两个字就成了家里的禁忌。

那晚,我们在家烧菜,秀梅发现酱没了,开始发脾气。我觉得她是故意找茬,嫌我没有给她买情人节礼物。我想哄她开心,提议说:“过几天我请年假,咱们去旅游怎么样?”

结果,秀梅冷冰冰地说:“锅里的饭还没熟呢,你想那么远干什么?”她就是这样,总是冷言冷语没好气。看我不说话,她又追问:“你觉得咱俩这样过日子有意思吗?

“没意思就别过了!离婚吧!”我很自然地接了一句。她这次居然没有发脾气,一声不吭地回了房间,一晚上没出来。

我觉得不对劲儿,夜里偷偷翻看她的手机,发现她竟然在搜索自杀的方式!吓得我差点儿把手机扔到地上。

她的情绪这么不稳定,我不敢再刺激她:她说话声音稍微大一点儿,我就赶紧把儿子揽到自己身边,怕孩子激怒她;她看电视剧,我就坐在旁边刷手机,省得躲回屋里,她又觉得我不陪她……可是,她还是很难讨好。

恋爱时,她意外怀孕,流产时又子宫大出血,却对我一句怨言也没有,当时我下定决心,今生永远不会离开她。可是,相爱容易相处难。婚后我想出去创业,她一点儿都不支持我。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工作机器,钱到她的手里就别想拿出来了!她全家人都是如此,家里有活儿都指使我干。加上火爆的脾气和阴阳怪气的态度,我只能靠沉默来维护自己最后的尊严。

这段婚姻,真的只剩下责任了。天天抱着定时炸弹过日子,我怕哪一天,先崩溃的是自己。

妻子自述:他的心不在婚姻里

口述人:秀梅

从小,我妈就教育我,要找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这一点,胡广生勉强合格,可是,除了责任感呢?

他不幽默,说话永远直来直去,我哪句是撒娇哪句是真生气他永远分不清;他没耐心,说是陪我逛街,一层商场都没逛完就吵着要走,还说是孩子想睡觉!他眼里没活儿,烹饪没天分、收拾屋子没条理,差不多是指使一下才动一下,还总埋怨我们指使他……就这样,他还觉得已经尽力了,处处把自己标榜成一个“五好丈夫”。

的确,我脾气有些急,总是压不住火。可就算吵架也是一种交流吧?我一吵,他就什么都不说。他越不说话,我就越着急。有时候,看到他沉默,我会有一种呼吸加快的感觉,仿佛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儿,这种恐慌,让我感觉特别不安全。

其实刚结婚的时候,我就缺少安全感。我特别担心子宫出血影响生育,有两三年都在折腾要孩子的事儿,每次来月经都特别沮丧。他却像没事儿人一样,一点儿都体会不到我的着急。后来终于有了孩子,他又老想干别的,家里就二三十万元的存款,哪儿具备创业的基础?

有时候下班路上,我就会想:“他今天还回来吗?万一他跑了怎么办?”如果他回家什么都不说,我对他的生活是一点儿都不了解的。婚姻就是这样,沉默的一方总是拥有主动权!

情人节那次吵架,他居然说要离婚,我当时痛苦得真想一了百了!可是想到孩子,又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只是这样的日子,我不知道要怎么过。

分析:用责任来防御亲密关系

大部分婚姻矛盾的起源,都来自一些绝对化的假定。比如,秀梅觉得丈夫不和自己说话,一定是因为他要抛弃她,所以沉默才能诱发她极度的焦虑,以至于不得不提高声音,甚至用吵架的方式打破沉默。胡广生觉得,自己一旦和妻子离婚,秀梅必然会寻死,于是,婚姻里发生的所有不愉快都因为不能离婚这个前提而被放大了。

其实,面对离婚的抉择,胡广生内心就没有冲突吗?明显不是,他最明显的性格特质是“负责任”,那么,面对婚姻的死亡,尤其是在自己主动提出的情况下,他的内心不可能没有挣扎。但是,他不愿意面对自己的挣扎,把纠结和恐惧全都算在秀梅身上。实际上,秀梅抵抗离婚的力量,有一份是来自胡广生的。

秀梅想要孩子的时候,胡广生只顾着工作;秀梅生了孩子、想要和他稳定生活时,胡广生却想创业。其实,这是一种防御,是防御爱与被爱,也是在逃避亲密关系。责任和爱在胡广生那里是此消彼长的,他觉得自己对婚姻有义务,所以总有一种被逼着做事的感觉,倦怠感也是让他想逃离的原因。相比之下,秀梅想要的就非常简单。她是一个感情至上的人,所以能感觉到丈夫的游离。

策略:学会有质感的夫妻互动

这对夫妻需要有一些真正的接触和有质感的互动,即真实地让伴侣感觉“我在”的互动。

在咨询的前期,我让他们看清两个事实:一、胡广生也是恐惧离婚的。我问他:“你觉得,离婚对秀梅来说是关乎生死的问题,那对于你呢,婚姻是否无关紧要?”胡广生的答案让秀梅很意外:“我曾经想过,离婚后要去做什么,也想到很多种可能。不过奇怪的是,我一下子失去了赚钱的动力,也许会辞职去流浪吧……”

在秀梅的眼中,丈夫是一个只会工作、没有生活趣味的人。但是,当这样一个男人失去婚姻的时候,他却连工作的动力都一同失去了。无疑,婚姻对于他是非常重要的。

二、他们确实对经营婚姻做出了很多努力,只是,他们解读对方的角度存在差异,让这些努力都付诸东流。比如,秀梅说胡广生在应付她、不用心,但是,他每次饭后都会切一盘水果,每次孩子哭闹时都主动去照顾,这些事情坚持做下来也不容易。同样,秀梅虽然脾气急,但做出的饭菜很好吃,把家里收拾得干净利落。所以,他们都不是不肯付出的人,只是经常各忙各的,觉得做好自己的事就是在幫对方的忙,慢慢地形成一种僵化的互动。一旦生活被套路化,就缺少新鲜感,秀梅从中感觉不到丈夫的爱,然后缺少安全感,继而开始暴躁。

那么,怎么打破这种僵化的互动呢?我建议夫妻俩挑一两样自己不太愿意做的事情和对方交换。秀梅第一个把晾衣服的活儿抛出去了,胡广生觉得给车年检和保养的活儿耽误时间,正好交给空闲时间比较多的秀梅来做。这样的互动,除了可以打破一成不变的生活,让他们有一些新鲜感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做这些自己不熟悉的事情时,会询问对方,夫妻交流就多了。

除了打破僵局,胡广生需要整合自己的内心世界。在咨询中,他回顾了自己的成长经历,承认自己有时候比较“偏激”。因为家庭条件不好,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自己拼搏来的,所以难免会固执己见。专注而有韧性是一种很好的品质,但确实不够灵活。

我邀请秀梅谈谈她对理想伴侣的期待,于是,胡广生明白了一个好的丈夫,不仅仅是能赚钱,偶尔帮忙做家务,还要懂得幽默、调节气氛、能玩儿得开,甚至会撒娇耍赖……显然,他达不到这些要求,对待生活的态度总是过于刻板。“别人去旅游,他就要去旅游!”秀梅感慨地说,觉得丈夫从来没认真地想过两个人怎样才会真正开心。

但庆幸的是秀梅现在已经明白,丈夫不可能满足她的所有期待;让两个人生活开心,也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需要夫妻俩一起去生活里找答案。答案不是唯一的,他们需要放弃一些目的和要求,认真地去感受生活。如果每次产生触动,都可以和伴侣分享,那么,他们就离幸福和开心更近一步。

第102篇、爱情故事杂物和你,是不是都需要清出去

失踪的萝卜开了花

明美决定罢工了。

中午,明美和陆铭一起吃饭。陆铭说要买些菜,明美连忙说:“冰箱里的菜都烂了,先清清再买。你这毛病就是不停地买买买,东西过期了也不收拾。前阵子,你不是买了两个萝卜嚷嚷要做萝卜丝饼?”

“对呀,我的萝卜呢?”陆铭来了兴致。

两个人面面相觑,饭也不吃了,开始到处找。折腾半天,一转头看见储物架缝隙,冒出来几朵小紫花,凑过头一瞧:嘿!两个失踪的萝卜居然开了花。

明美彻底恼了:“这过的是什么日子啊,萝卜都开了花,谁家邋遢到这种程度?饭也别吃了,收拾!”

她站在梯子上,从顶棚的柜子里,大刀阔斧地往下扔东西:学习笔记、旧书、旧报纸……都被她扔了出来。

“快跑,老虎发威了!”陆铭气定神闲,拎着保温杯躲了起来。

“陆铭,我服了你!你能不能把自己的东西清理一下?每次找不到东西,你就来找我,我又不是你妈,我也有自己的生活!你是3岁小孩吗?我天天得跟在你屁股后面收拾!”

手机铃声突然响了,打断了明美的怒气,陆铭接完电话,笑着说:“老婆,我得出去一趟,朋友来了,我去招待一下!别急,等我回来一起收拾!”结婚3年,这句话明美也听了3年。每次家里大扫除,陆铭“朋友”的电话准来,已经是套路了。

明美一直到下午还没收拾完,累得腰酸背痛,陆铭也没有回来。等他帮忙,就像在机场等一艘船。她恼火地发了一条朋友圈:“某某人,等我收拾好屋子,你可能就是我要扔的第一件东西!”并且@了陆铭。发完朋友圈,她把抹布丢在一旁,从梯子上下来。看着一屋子破烂,她忽然计上心来:“我也不收拾了,看你能忍到几时!”

忍无可忍,还是再忍忍

晚上,陆铭回到家,客厅的中央堆满了破烂:N年用一次的电动足浴盆、装修房子剩下的两斤铁钉、他坚决不让扔的掉了漆皮的手提包、一地的数据线……家里成了垃圾场。明美像他以前那样,窝在沙发里玩儿手机,头都不抬。明美暗想:“家里都成猪窝了,看你收不收拾!”

万万没想到,陆铭对眼前的杂物视若无睹,把腿一抬,轻轻松松就迈过去了。他照常在五斗橱里掏指甲刀,从被窝里找电视遥控器,到衣柜里挨件儿拽衣服。本來勉强能下腿的屋子,越来越拥挤杂乱,仿佛刚被龙卷风袭击过。明美打开门收快递时,快递员在门口伸了下脑袋:“你们这是要搬家?”

哼,只有一个人努力的家不要也罢。明美的罢工持续进行中,她心里憋着一股火,只要陆铭不收拾,她就不收拾。谁还不是家里的小公举?凭什么她就要当老妈子?

门口的吧台上一层厚厚的灰,客厅沙发堆着陆铭每天换下来的衣服。厨房里一片狼藉,垃圾桶上挂着的土豆皮,桌角旁边打翻的麻椒油。洗漱台上的皂盒边,搁着一团她梳下来的褐色头发……

两个人窝在这个乱七八糟的房子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手机。有时,陆铭苦恼地找袜子,拎起来灰色袜子一只,白色袜子还是一只,他不由叹气。明美冷眼旁观,幸灾乐祸:“活该!”

陆铭自然再也不会抱怨:“你少指使我,我一回来就指使我,我用你指使!”明美再也没有嗲着嗓子撒娇:“陆铭,快过来帮帮我!”她甚至学着陆铭睡在沙发的衣服堆里。

这是一场战争,谁先忍不下去,谁就输了。

事是死的,人是活的

然而,陆铭真的很能忍,人家就是能对家里的脏乱视若无睹,活得依然滋润。明美甚至怀疑,他前世可能是一头在泥泞中打滚的猪。罢工3个月后,她从生气恼火到心灰意冷:这日子还怎么过下去?

一天,明美揣着一肚子心事走在路上,身后有人叫她:“明美?”

她回头一看:“苏桐?”巧得很,是大学同寝的闺蜜。那时,苏桐的床头总是堆着零食袋子、内衣裤,寝室人称“小邋遢”。

“你现在怎么样?”

“我离婚了,你不知道吧?以前怕你们担心,就只报喜不报忧了。”苏桐笑着说,“来我家坐坐,怎么样?”两人边走边聊,明美这才知道,婚后,苏桐的前夫嫌弃她不会打理家务,说和她在一个猪窝里骨碌3年,日子过得像在难民营。两个人动不动就吵架,最后就分了。

其实,家务考验的是两个人的配合度,爱得够深,配合度才够高,肯一起面对责任,一起想办法解决,而且不抱怨、指责对方。

到了苏桐家,明美眼前一亮:虽然屋子不大,但很整洁,连屋子里的茶壶都锃亮如新,泛着舒心的光泽。明美疑惑地看了一眼苏桐。她狡黠地一笑:“我最近再婚了,这是我的新家。开始,我们俩都不会做家务,手忙脚乱,他也不指望我给他打理这些。房间脏乱差时,他不像我前夫一样干挺着,而是说,简单!来吧,我们一起解决它。”

苏桐领着明美看了自己的厨房,并不是收纳得十分整齐,但是很洁净。“他说,事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俩都不想刷碗、扫地,可以让机器做,让别人做呀。”

这下明美可开了眼,居然还有人可以懒得这么理直气壮!苏桐的厨房里洗碗机、扫地机器人一应俱全,“那这屋子是谁收拾的?”

“刚开始是家政,一周我们请钟点工收拾一次,后来东西理顺了,我俩一个月请人收拾两次。保洁阿姨也热心地教我们做家务省力的技巧,现在基本就是忙的时候才会寻求外援。平时谁不忙就顺手打理了,一般都是两个人一起做,特有意思,好像玩儿一样就收拾完了。”

“既然做家务这么简单,那你后悔离婚吗?”

“不后悔,要不是我现在的老公教给我这么多,我都不知道,想要一间干净、清爽的屋子,居然这么简单就做到了。我一直以为我和前夫离婚,只是因为我俩都懒!其实,家务考验的是两个人的配合度,爱得够深,配合度才够高,肯一起面对责任,一起想办法解决,而且不抱怨、指责对方。”

明美简直被这番话震到了,自己怎么从没想过这些?非要跟老公较劲儿,争个对错输赢呢?

回到家,明美找来家政阿姨,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这一天真痛快啊!屋子就像连绵秋雨后突然钻进了阳光,一下子亮堂了起来。明美又上工了,只是感觉疲惫的时候,不再没完没了地抱怨,而是请家政帮忙。

看着重新变得美好的家,陆铭说:“放在顶柜的那些旧物太占地方,我拿去扔了。”然后抱着一堆杂物出了门。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改变,却让明美看见了希望。

收拾房间时,家政阿姨说:“这个屋子里的任何东西,权衡扔还是不扔,无非是看它是否还会让你喜欢。”明美和陆铭当时互相看一眼,都挺震撼的。家政阿姨说的是杂物,可婚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原来,家务并不是婚姻中的绊脚石,真正的绊脚石是夫妻之间的不忍让、不妥协、不理解。明美看着焕然一新的屋子,心里突然很庆幸,自己没把陆铭和杂物一起扔掉。她很矫情地想,往后余生,她要与这个男人在烟火生活中彼此珍惜,把日子过好。因为他们彼此喜欢,也因为事是死的,人是活的,问题总会有办法解决的。

第103篇、爱情故事山重水复疑无路,转弯竟是桃花源

如果说女人一生能遇到一个真爱自己的男人不容易,那我就是个例外。曾经痛失深爱自己的前夫,也曾迷茫哀怨,所幸,随着另一个好男人的出现,生活又处处充满歌声。

1

我叫万秀云,是土生土长的青岛人。我从小被家人宠爱,在女儿8岁前,我也是别人羡慕的小女人:不用上班,衣食无忧,一家人幸福美满。因为喜欢唱歌,我洗衣做饭都哼着小调,家里随时随处都回响着我的歌声。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16年前的那个黑色夏日,聪明能干的前夫突遭车祸去世,我的天空自此被阴云笼罩。见我整天以泪洗面、茶饭不思,年过七旬的婆婆强忍悲痛劝我:“秀云,咱要迈过这道坎儿!等有合适的,你再找一个……”

再找一个谈何容易?他会真爱我吗?会像前夫一样对我好吗?我在心里否定了婆婆的话,但理智告诉我,老人家饱受丧子之痛还如此安慰我,她说出每一个字都是靠泪水在支撑,我不能辜负老人家的这份苦心,也不该让她为我操心。

既然命运摆在眼前,我没有理由再消沉,而应该扛起应有的责任和担当,靠自己的力量撑起这个家,让婆婆和女儿安心生活。

不久,我在超市找了份销售的工作。然而,多年在家养尊处优,我早已习惯与世无争的生活,职场上的竞争与艰辛让我措手不及,委屈、心酸成了家常便饭。怕婆婆和女儿担心,我选择了报喜不报忧,每次都擦干眼泪,打起精神,只给她们看自己的笑脸。

一次发工资时,我因没完成销售任务,工资比同事低好几百元。带着满满的挫败感回家后,我实在情绪低落,连饭都不想吃。婆婆仿佛洞察一切,默默地帮我打理家务,劝我只要身体健康,其他都是小事。懂事的女儿也告诉我她在学校的出色表现,逗我开心。

沐浴在亲情的关爱中,微笑再次回到我的脸上。是啊,软弱不是我的个性,现实也不会偏爱弱者。再说,丈夫走了,我就是家里的顶梁柱,告别依赖是我的必选题。如果命运执意让我多吃苦受累,那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不信自己会轻易失败。

之后,我认真总结工作中的不足,虚心向同事请教经验,还买来有关销售的书籍仔细学习,逼着自己和顾客多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渐渐地,我的工作能力慢慢提升,收入也逐渐稳定。

2

兩年后,婆婆心疼我不易,托人给我介绍对象,称对方是个好男人。

他叫万思文,是一位小学老师,前妻因乳腺癌去世。那时,我并不想开始一段新感情,但我深信婆婆是真心为我好。相依为命中,我们虽是婆媳,但早已胜似母女。不过即便如此,一个失去儿子的母亲亲自为儿媳妇张罗对象,这背后老人家不知要藏起多少不为人知的痛和泪!

我没有拒绝婆婆,因为生活还要继续,女儿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我也不能一直困在人生的低谷。只有迈出一步,我才能看到新天地。

第一次见面,思文就送我一盆亲手种的玫瑰花,并坦言自己工资不高,之前为前妻看病还留下10万元债务,果然是个诚实的男人。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被他的浪漫和坦诚打动,几次见面后,我动心了,表示愿意与他同甘共苦,慢慢还债。思文感动于我的真诚,他知道我和婆婆感情深厚,主动提出入赘到我家,好方便我照顾婆婆。我的家庭又充满了希望。

然而,就在生活蒸蒸日上时,我被诊断为子宫腺肌症,只得做了切除子宫的手术。3个月后,我以为自己已经过了病痛这道坎儿,谁知,思文又要我去青岛的大医院检查。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在上次手术前的B超检查时,医生发现我的胰腺上有一大块阴影,建议我先摘除子宫,再治疗胰腺。当时,思文怕我知道了扛不住,就一直瞒着我,直到我恢复得差不多时才说出实情。

在接二连三的打击面前,我认定命运对我不公。为不拖累思文,我提出了离婚。思文断然拒绝:“勇敢点儿,我们一起面对,眼泪不是你迎战的武器!”没错,眼泪除了示弱便一文不值,我已经扛过痛苦,击退过病魔,接下来还有什么不能扛?

得益于思文的鼓励,我很快坚定信心,调整好心态,成功摘掉了胰腺上16厘米的大囊肿。出院时,医生说此病有复发的可能,要我多加注意,保持好心情,我笑着答应。短短几年,历经生离死别与病痛交加后,坚强和笑脸已成为我的标配。既然命运存心要挑战我,我的退缩只能助长它的嚣张。唯有勇敢应战,我才有机会成为赢家!

我的积极乐观让家人很欣慰。为了让我更开心,思文经常带我参加各种聚会。每次去卡拉OK时,他都要点我爱唱的《万水千山总是情》,让我一展歌喉。他的朋友们都很喜欢我的歌声,夸我会唱粤语歌了不起。思文一高兴,买了一套高级音响放在家里专门让我练歌,还陪我到小区附近的广场唱歌。

无心插柳柳成荫。不知不觉中,我的唱功提高很多,还被青岛一家艺术团聘为歌唱演员。

3

2016年,我报名参加青岛市的好声音比赛,演唱了著名歌唱家德德玛的《草原夜色美》,获得现场观众一致好评。评委中一位知名节目主持人竖起大拇指夸我是“青岛的德德玛”。听到这句话,我的眼里噙满泪水,暗下决心要好好唱歌,争取走上更大的舞台。

为了让自己更优秀,我更努力地练歌。然而,有些人却笑话我:“一个没学历的家庭妇女,侥幸被别人夸一次就想走唱歌之路,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第一次听到嘲讽,我的心情一落千丈,自然而然地开始否定自己。关键时刻,思文却不以为意,还笑着劝我:“他说他的,你唱你的,反正我们唱歌也不是为了出名。”我豁然开朗,思文的话不无道理。自己认准的事情就该一心一意地努力去做,不必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和追求。

想明白后,我又开始一如既往地练歌,并抓住一切机会拜访多位名师,跟着他们学习声乐知识和歌唱技巧。在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的歌唱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与此同时,我抽时间参加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比赛,相继获得多项大奖,还因表现突出荣升艺术团副团长。任职那一天,思文特地做了一桌饭菜。举杯的那一刻,我们俩都热泪盈眶。曾几何时,我看不到自己的出路,只看到不如意事常有八九;如今,因为勇敢和积极,我终于用唱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这是事在人为的意义,也是上天对我的认可和恩赐!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2019年,我受邀参加中国乐坛春晚。这是我从未登过的大舞台,因心怀敬畏,也为了向全国的观众展示我最美的样子,我特地给自己定做了一套漂亮的演出服。在演出现场,我深情地演唱了歌曲《美丽的草原我的家》,不仅获得现场如潮的掌声,还荣获了优秀歌唱演员证书。

好运接踵而至。前不久,受《向幸福出发》节目组邀请,我和思文一起去央视大舞台录制节目。在了解到我们的爱情故事后,主持人和嘉宾都为我们祝福,并称是爱情成就了今天的我。

事实也的确如此。如果我当初没有选择勇敢前行,而是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中,那我势必会错失思文,也无法汲取到他身上的正能量,更不可能走上唱歌之路。可见,一个人的幸福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有时候,你自以为到了路的尽头,殊不知,转个弯就是世外桃源。

第104篇、爱情故事爱情盛开在连理枝头

我给不起你爱情,所以只能给你生活

安蓝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做一个贤妻良母。她对沈默然的好,可以说是纵容。

两个人结婚过日子,开始的时候都免不了吵闹。谁做饭,谁洗碗,看似琐碎,其实都是争吵的导火索。结婚的时候,沈默然其实是有心理准备的,虽然不喜欢做家务,但是他不可能把家务都推给安蓝做,不但是有失公平,并且,他是爱安蓝的,并不想她太委屈。沈默然的心里,甚至已经预先定下了让步的底线。

但是安蓝浅浅地笑着,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她从不叫沈默然做什么,除非是沈默然自己主动做。下班回来,冷锅冷灶,明明沈默然早早地就回了家却翘着腿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换了别的女人,就算不河东狮吼,也会拿冷脸给他看,把锅碗瓢盆弄得丁当乱响。安蓝却不。她不声不响地进厨房,饭菜都上桌了,才语气柔柔地招呼沈默然过来吃饭。

沈默然自然是乐得清闲,向哥们儿大肆吹嘘安蓝是如何的贤惠,如何的好脾气。

他不知道,安蓝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对沈默然好,不要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和他计较。别的女人包揽家务会有怨气是因为她给了男人爱情,所以希望得到宠爱和回报。而安蓝,可以毫无怨言地为沈默然洗衣做饭,不过问他的晚归,是因为,她能给他的惟有这些,而一个女人最应该给她丈夫的爱情,她给不起。

她只能在这些生活琐事上纵容沈默然,尽管她深知,这些都不能和沈默然给她的爱情相提并论,但她只能如此。

背着往事结婚

她的心里,住着另一个男子。她想,这一生,她都会爱他,至死方休。

她把婚姻给了沈默然,却把爱情给了别的男子。女人对一个男人,如果没有爱,也就没有要求,所以,她可以坦然地承担所有的家务,她可以对沈默然的夜归淡然处之,而不去探究沈默然晚归的借口是真还是假。

和沈默然相亲的时候,安蓝已经28岁,很尴尬的年龄。她自己是不介意的,但她不能不介意母亲的心急如焚。

沈默然的条件很好,人长得俊朗不说,工作单位也吃香,税务局的中层干部,福利待遇好得不得了的政府公务员,光是他住的那套150平方米的集资房,市价已经值到八十多万。男人三十一枝花,又有不错的经济基础,多少水嫩的女孩巴巴地想嫁给他呢。安蓝不喜欢被人挑的感觉,觉得自己像过了季的水果,蔫蔫地等着削价处理。但是母亲的反应很热烈,安蓝不想扫了母亲的兴,只好去赴约,表情却是疏离和敷衍。眼高于顶的沈默然,想来不会看上自己这个老姑婆,人家以前说嫁不出去的女人都叫老处女,现在却都叫老姑婆,因为深知,老虽老矣,却不是处女。明了结局,所以不作无谓之争,而安蓝的疏离,却勾起沈默然的好奇和征服欲。

两个人淡淡地交往起来。安蓝波澜不惊,沈默然却越来越热烈。对于他的热烈,安蓝不主动,但是也不拒绝。总归是要嫁人的,既然要嫁,当然要选择嫁得好一点儿。

不到半年,两个人就结了婚。新婚之夜,做完了该做的事,沈默然下床倒了两杯红酒。安蓝诧异地接过来,沈默然轻轻地和她碰杯,然后说“安蓝,让我们一起和往事告别吧。”

安蓝的心,慌慌地跳着,沈默然笑吟吟地看着她。30岁的他,28岁的她,想来都曾有过不能割舍的情感往事,对沈默然而言,肯和一个女人结婚,就昭示着往事已经放下,新的生活从此开始。可是对安蓝而言,往事不是放下,而是在心里珍藏着,她还坚守着爱情的承诺。

那些点点滴滴的温暖

和沈默然的新婚之夜,在沈默然呼吸均匀的鼾声里,安蓝在黑暗里睁着双眼,无比清晰地回放了她和盛乔的情感往事。

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还有那疼痛的第一次,安蓝爱情里的所有第一次,都是和盛乔分享的。

从大一到参加工作,他们度过了如胶似漆的六年。六年的时间里,他们疯狂地爱着,那样热烈的爱情,会让安蓝在午夜里隐隐生出担心,过犹不及,她害怕,和盛乔的爱情终究会夭折。

这种担心藏在她心里,不敢对盛乔说。离别却突然到来。盛乔的母亲坚持要盛乔回到她身边,并且拒不接受家境贫寒的安蓝。这是一个绝顶俗气的理由,可是却成了盛乔和安蓝无法逾越的现实。安蓝沉默着,她理解这个经历过风霜磨砺的老母亲对儿子的心意,但还是希望盛乔能够和他的母亲抗衡。然而盛乔也无法和母亲的以死相逼抗争。他们惟一能做的便是分手。

在机场目送着盛乔,安蓝的心在那一刻空了。和盛乔的爱恋透支了安蓝一生的爱情,她想,这一生,再也没有力气去爱了。

和沈默然,不过是生活。而生活是生活,爱情是爱情。好在,和沈默然的生活,平稳中不乏温暖。是的,温暖。安蓝虽然不再有爱的能力,但她还是能感受到温暖。

沈默然,并非不懂得投桃报李的男人。安蓝的温柔和纵容,他以为,必是爱自己,爱这个家的缘故,所以,他回报给安蓝加倍的爱和温存。他对安蓝的父母很好,总大包小包地送礼品,他对安蓝也很好,总能知冷知热地送鲜花和新衣给她。只是,床弟之间他最爱呢喃,“安蓝,你爱我吗?”这样的呢喃会让安蓝在心底有些微的不堪,怎可以对着肌肤相亲的男人说不爱,那样太残忍,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嘲讽。她只好说“我喜欢你。”

是的。喜欢,仅此而已。

那却是旧相识

生活是琐碎的。在这种琐碎中,盛乔的种种不再频繁地闪现在安蓝的眼前。盛乔的名字,开始只在一些令人伤感的夜晚滑过安蓝的心头。他的影像渐渐模糊。安蓝想,这是分离太久的缘故,但是她对他的爱不会改变。

没有想过和盛乔的重逢。安蓝一直觉得,曾经相爱却又不得不分离的人,相见不如怀念。然而世事无常,和盛乔的重逢,竟是没有任何铺垫。

秋天的时候,安蓝去上海,参加一个业务洽谈会。傍晚,忽然起了心思,想去衡山街转转。因为那里住过一个传奇的女子张爱玲,也因为,后世不少人诘问过她的爱情传奇,然而,谁又能懂得她爱着的喜悦和快乐呢’

漫步在衡山街,安蓝的心,莫名的忧伤。盛乔的面目已经模糊,年轻时的爱情却好像刻骨铭心。

一双男人的脚停在安蓝的面前,安蓝的目光慢慢地上移,然后就看见了盛乔。一别五年不见的盛乔微笑地看着她。

安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真的是遇见了。这样大的世界,这样大的城市,像张爱玲说的那样,在时间无涯的荒野上,没有早一刻,没有晚一刻。真的是遇见了。一些念念不忘的人,在念念不忘的过程中忘记了

那几天,盛乔也在上海,就住在衡山街附近,不过是随便走走,这一走,就遇到了安蓝。

“我以为你已经忘了我。”盛乔说,“你知不知道,你抬头看我时的目光,好像已经不认得我了。”

“我怎么会忘了你呢々”安蓝说,“你变得成熟稳重了,和我记忆中的盛乔不太一样了。所以,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晚秋的风中,他们牵着手,不说现在,只说从前,说从前两个人在一起时的那些趣事,那些甜蜜。安蓝想,他们真的是成年人了,知道谈论什么,回避什么。

夜色渐暗,他们找了家餐馆吃饭。他让她点菜,她拿过菜单,不假思索地点了洋葱肉片,麻婆豆腐,紫菜汤。

盛乔仍是笑着,缓缓地说:“安蓝,你忘了,我不吃洋葱和紫菜的。”

安蓝就怔住了。突然就想起这三个菜是沈默然最爱的三道家常菜。

那个晚上,本来是有事情要发生的。久别重逢的恋人,最后的纠缠当然在床上。她有些忐忑,却也期待,她有一兴奋和紧张就发生胃痉挛的毛病,坐在宾馆的大床上,她又不可遏制地胃痉挛了。她转过头,冲他叫,“默然,我胃痛,把我包里的药拿过来。”

这一声“默然”叫出口,两个人都沉默了。他拿了水和药,喂她吃下。

后来,两个人一个坐在床上,一个坐在沙发上,说着各自的生活,竟然平静如斯。

安蓝想,或许盛乔没有她想的那么爱她吧,在这太平盛世,如果真的是爱到深处,有什么可以阻隔两个人的厮守呢?而一个男人要和一个女人分手,总会有很多的理由,很多的迫不得已,而其实,不过是表演给爱情看的。

再或老,生活本就琐碎而强大,能够在不知不觉淹没了她的爱情。像她的心,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开始淡忘盛乔,已经开始倒戈相向沈默然。那一份不为她自己感知,或者是她拒绝承认的爱已经深入骨髓,如影随形,它会在不经意间就跳出来。

蓦然回首中,她和沈默然的爱情已经盛开在这连理的枝头。

第105篇、爱情故事智者告诉你:选我爱的人还是爱我的人

男人问:我该找个我爱的人做妻子还是找个爱我的人做妻子?

智者笑了笑,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你的心底。这些年来,能让你感觉到生活充实,能让你挺起胸不断地朝前走的人是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呢?

男人也笑了,说:可是朋友们都劝我找个爱我的女孩做妻子。

智者说:若真是那样的话,你的一生注定碌碌无为。你习惯了在追逐爱情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若不去追逐一个自己爱的人,你自我完善的脚步就会停下来。

男人说:那要是追到了我爱的人呢?会不会就……

智者说:因为她是你爱的人,你就会觉得她过得幸福快乐是你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所以,你会为了让她更幸福快乐而不断地努力。幸福和快乐是没有极限的,所以你的努力也没有极限,决不会停止。

男人说:那我不是很辛苦?

智者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自己辛苦吗?

男人摇了摇头,又笑了。

男人问:既然这样,是不是要善待爱我的人?

智者摇了摇头,说,你需要你爱的人善待你吗?

男人苦笑了一下,说我想我不需要。

男人说:我对爱情的要求很苛刻,我不允许爱情里面夹杂着同情和怜悯,她必须发自内心地爱我。同情和怜悯虽然也是一种爱,也会给人带来某种意义上的幸福,我却对此深恶痛绝。如果她对我的爱中夹杂着这些东西,我宁愿她不要理我或直接拒绝我的爱意;在我还能退出来的时候。因为只能越爱越深,绝望比希望实在一些——绝望的痛苦是一刹那的,希望的痛苦却是无限期的。

智者问:你已经说出了答案!

男人问:为什么男人爱着一个女孩时,她在他眼中是最美丽的?而尽管我也爱着一个女孩,却常常发现比她漂亮的女孩呢?

智者问:你肯定你真的那么爱她,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最爱她的人?

男人毫不犹豫地说:当然!

智者说:恭喜!你对她的爱是成熟、理智、真挚而深切的。

男人有些惊讶:哦?

智者继续说:她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孩,但你还是那么爱她。这就表明你爱的不是她的青春靓丽。要知道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你对她的爱已经超越了这些表面的东西。超越了岁月。你爱的是她的人,是她独一无二的心。

男人忍不住说:是的,我的确很爱她的清纯善良和孩子气。

智者笑了笑,说:时间的考验对你的爱来说不算什么。

男人问:为什么我们现在在一起时没有了从前的激情,更多的是一种相互依赖?

智者说:那是因为你已经在心中将爱情转变成了亲情。

男人摸了摸脑袋,说:亲情?

智者继续说:爱情到了一定程度就会转变成亲情。你会把她看成你生命的一部分,这样你的心中就会多了一些宽容和谅解。因为只有亲情才是从你诞生起上天就安排好的,对于亲情你是别无选择的,你只能适应你的亲情,不讲任何条件地接受他们,对他们负责对他们好。

男人想了想,点头说道-亲情的确是这样的。

智者笑了笑:爱是从互相欣赏开始的,因为心动而相恋。因为互相离不开而结婚。只有彼此宽容、谅解、习惯和适应才会携手一生。

第106篇、爱情故事隔壁住着旧情敌

A

下班回家,一出电梯就看见秦子阳和一个娇小妩媚的女子站在楼道里说话。两个人言笑晏晏,春风满面的样子。我的心“咯噔”一下,瞬间便被惊愕和错乱填满。那个妩媚的女子,眼角眉梢都有说不出的风情,站在我家门口和我的男人热络,意欲何为?

秦子阳接过我手里的大包小包,指着那妩媚的女子对我说:“瑞莹,她是我们的新邻居,叫方妮。”

方妮浅笑着伸出手来,“你好。”

我木木地握了,只呐呐地说了一句“你好”,便失了言,不知要和她如何寒暄客套下去。方妮的目光迅速地在我脸上一掠而过,然后看了秦子阳一眼。那一眼,意味深长,有着诸多的内容,似乎隐隐地在为秦子阳的俊朗抱屈。

心里腾地有火焰冒起,我转身蹬蹬蹬地进屋,秦子阳忙不迭地和方妮说再见,亦步亦趋地跟在我身后。“瑞莹,吃不吃苹果,我帮你削好不好?”秦子阳的声音很温柔。可是这刻意的小心和温柔此刻看在我眼里便只是心虚的表现。

冷哼一声,我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老实交待,这个新邻居,”我顿了顿,仔细看他脸上的表情,“到底是新邻居还是旧相识?”秦子阳打着哈哈,“当然是新邻居了,也算是旧相识吧,从装修房子的时候算起,也认识了有三个月了吧。”

看样子,秦子阳是不打算说实话了。

他不知道,那个叫方妮的女子,我其实是认识的。并且我还知道,方妮,就是秦子阳的初恋女友,两个人曾经很热烈地爱了三年。

我是在秦子阳和方妮分手后和他相识相恋的。刚认识秦子阳那会儿,他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当中,心里眼里都还想着旧时的恋人,偶尔酒醉,会口齿不清地叫着方妮。只不过,那时,我们还没有谈情说爱,所以,我没有指责他的立场。后来我们在一起后,我没有追问过他的情史,秦子阳也将往事封藏在心里。他以为,我不知道方妮这个人,更不认识方妮。而偏偏,我却是识得方妮的,曾经和她因为工作关系打过几次照面,只是,彼此没有交谈过,她也从来没有注意到一大群人当中那个最不起眼的我。然后,我和秦子阳一起离开小城到了省城发展,我以为我们的生活从此与那个叫方妮的女人再无交集。

没想到,搬进新房子不过三天,我就和方妮劈面相逢。谁能想到,时隔四年之后,我们竟然在同一个小区买了房子,而且比邻而居。这个世界,有时候让你不能不感叹,真的是很小。

此时,真是打心眼里后悔装修的时候怕苦怕累将一应事务一古脑儿地推给了秦子阳,一想到他们已经重逢了三个月,我却一无所知,心里就乱得不行。

细细地回味秦子阳近段时间的表现,倒也没有什么旧情复燃的迹象。只是,刚开始装修新房的那几天,他从新房回来,总有片刻的走神。那时,我以为,不过是为着装修的事伤神,现在,我才明白,是与方妮重逢后的心神不宁。

炒菜的时候,一抬眼,就能看到对方在厨房里的身影。我们的卧室,湖蓝色的窗帘正对着方妮家浅紫的窗帘,晚上,若是放肆一些,对方又有意细听,定能听见那亲热的声音。想到这里,搬进新房子的好心情骤然降至冰点。

和秦子阳结婚四年了,我们才结束住出租屋的日子搬进新居。当初虽然是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连房子首付都付不起的秦子阳,但出租屋里简陋的新房总是令人心中遗憾的。少不了在秦子阳耳边碎碎念,“也就是我吧,换了是别的势利女孩能嫁给你吗,你呀,别不知好歹。”终于念得秦子阳的耳朵起了茧,也念得他一门心思地在升职加薪的康庄大道上奔驰。终于在漂亮的花园小区里买了新房,我又开始在秦子阳面前碎碎念,“看看,我有旺夫运吧,我妈早就给我算过命了,说我有旺夫运,你呀,别太得意。”

秦子阳一副“I服了YOU”的表情,“是是是,你有旺夫运,娶到你是我这辈子做的最英明的一件事情。”

和方妮重逢后,他再听到我的这番话,会不会在心里想,娶我,或许不过是不得已的事情吧。方妮目光里的意味深长,想说的无非就是我的相貌平平。而方妮,却是个我见犹怜的美人。秦子阳,也是一俊美帅气的男人,他们两人站在一起,才是相得益彰。

秦子阳说方妮是我们的新邻居,显然是不打算让我知道他和方妮的那一段过去。或许他觉得以前没有告诉我,现在两家比邻而居就更没有告诉我的必要,免得生出是非。

显然他和方妮已经达成共识,我在心里冷笑,这样也好,其实当一个心知肚明的旁观者,要比一个当局者更游刃有余。

一夜辗转。

B

一墙之隔,睡着我的旧情敌。虽是旧的,我却不能不日日警惕,以防那旧的情敌,卷土重来,成了新的。

方妮从此就如一粒砂子,硬生生地嵌进了我的眼睛,不时在我的眼前出现。有时是在小区的花园里,有时是在电梯里。很少看见她的丈夫,大多时候都是她一个人。碰到她大包小包地拎着东西,如果秦子阳在,会很客气地要帮她拎着,她往往也不客气,理所当然的表情。

我不动声色地看着。在旁人眼里,那也不过是邻里之间的友好互助,但是谁又能知道,暗地里,有一些什么样的情绪在流动?

也许是女人天生的直觉吧,方妮好似很渴望打破和秦子阳目前这种旧情人新邻居的关系。方妮的丈夫,是那种很热衷于成功的男人,大多数时候都不在家。我常常看见方妮一个人,穿着很性感的衣服,在他们的卧室里走来走去。她当然不是穿给我看的,也许是在自我欣赏,也许更希望有一个人能够看见,然后心动。她不知道,秦子阳在家的时候,我总是要拉上卧室的窗帘的。

我看到了方妮的寂寞,还看到了她婚姻的乏味。一个婚姻乏味的女人,在遇到初恋情人,特别是这个初恋情人好像变得比以前更有味道的时候,她的心,难免不蠢蠢欲动。而秦子阳,对方妮,总是那么客气,他以为的客气,看在我和方妮的眼里,其实都是一种暧昧。更或者,他心里本就还在留恋着曾经的美好,所以,他本人也是喜欢这种暧昧的。男人都有初恋情结,特别没有结果的初恋,对方弃他而去的初恋,在男人的心里永远都是一个遗憾。我不知道,秦子阳的心,会不会因为这个遗憾有了弥补的机会而蠢蠢欲动,特别是在我们的婚姻已经平淡如水的时候。

那天和秦子阳为一件小事发生了争吵,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更何况我心里早存了对他的不满,早就有意借题发挥。这个时候方妮来敲门。我想她是听到了我和秦子阳的争吵故意过来的,果然她一进门就摆出了劝架的样子,笑嘻嘻地去拉秦子阳,“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就不知道让着自己老婆呢,和女人吵个什么劲啊?”我过去,亲昵地抱住秦子阳,不动声色地隔开了方妮,“吵架也是增进夫妻感情的一种方式,没听说过床头吵架床尾和吗,每次我和子阳吵过嘴后,感情倒要更上一层楼呢。”方妮的神色有些讪讪,“吵架增进夫妻感情,这倒有些新鲜。”方妮略坐了坐就告辞了。

我和秦子阳的争吵自然没有再继续下去。我也没有像以往那样和他赌气冷战,非要他和我道歉才罢手。我告诫自己,今时不同往日,强敌在侧,我不可以再任性,更不可以对秦子阳冷漠,自家的蓠笆扎好了,别人才没有可乘之机。

C

我和秦子阳都喜面食。周五下班早,我就去菜场买了肉馅和韭菜,准备晚上包饺子。回家的时候,和方妮在电梯里相遇,她看了看我手上提的菜,说了一句,“其实他喜欢芹菜馅的。”

第107篇、爱情故事紫罗兰,紫罗兰

16岁那年,他在台北市成渊高中读高二。在那个紫罗兰花开的季节里,他有了自己的初恋。

他与她是在网上认识的,她的头像是一束紫罗兰。当那束盛开的紫罗兰跳入他的视线的时候,他就被那种高雅淡定的气质折服了。他加了她,她与他成为好友。他说:“我爱紫罗兰!”她说:“我也是!”

他与她年纪相仿,并且在同一所学校,同一座学校。一次,她因病一周没有上网,他的心里就像丢了魂儿似的。他一遍又一遍地在她的QQ上留言。等到她出现的时候,他的留言已经达到了百余次。她惊讶地问:“你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他说:“因为我已经爱上了你!”

他决定与她约会。他们约会的地点定在她的家里。她说:“我家的紫罗兰开花了,你过来看看吧!”他说:“好!”这是他第一次与女孩儿约会,他既兴奋又忐忑不安。以至于到了她的家门口,犹豫了好长时间,他才用颤抖的手按响了她家的门铃。

门打开了,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紫色的裙子,明亮的双眸,微卷的长发。她比他想象的还要美,简直就是一朵盛开的紫罗兰。她微笑着把他请进了自己的家。家中就她一个人。他们完全可以做他们喜爱的一切。

他们一起唱歌,一起聊天,一起欣赏阳台上那些盛开的紫罗兰。他说:“没想到!”她说:“我也没想到!”他问:“你没有想到什么?”她的脸红了。她说:“我没有想到你竟然这么帅!”他说:“我也没有想到你这么漂亮,就像一朵紫罗兰!”那一刻,他不说话了,她也不说话了。他们彼此听到了对方心跳的声音。

从此,他一直被一种幸福包围着。他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变得那么明媚,那么阳光,那么蓬勃向上!他与她接连约会了几次,可是,她并没有像其他热恋中的女孩子那样热烈。她总是若隐若离,就像一朵紫罗兰,高傲,冷漠,矜持。这让他心乱如麻。

这天,她过生日。他是学生,没有钱。可是,他还是拿出了所有的积蓄,为她买了一只玉镯。下午放学,他带着那只玉镯来到了她家门口。他不敢贸然走进她的家里。因为,他担心会被她的父母轰出来。他站在她家楼下,一遍一遍地给她打电话。可是,她不接他的电话。他只好站在楼下,这一等,就是一夜。天亮时,他含泪离开了她的家。

又是一个紫罗兰花开的季节。他担心的事情终于来临了。她打来电话,对他说:“我们分手吧!”他说:“为什么?”她说:“不为什么!”他求她,希望见最后一面。她同意了。那是一个周末的上午,他与她又在她家的阳台上见面了。阳台上的紫罗兰,正开着紫色的娇艳的花。

他不说话,她也不说话。他们沉默了好长时间,他终于开了口。他说:“你能不能最后再说一次我爱你!”她犹豫了一会儿,低声说:“我爱你!”他流了泪,她也流了泪!他含着眼泪快步离开了阳台,离开了她的家,也离开了她。

紫罗兰,紫罗兰。初恋就是一朵紫罗兰。虽然,它并不热烈,但是,那份情,那份痛,却永远是人生中最美最纯洁的花儿!

第108篇、爱情故事贮藏在钻石里的爱

一直以来,她都觉得他是一个非常吝啬的人。结婚的时候,女友们都披金戴银,唯独他没有给她买。他说真爱不都是物质的,物质的东西仅仅只是爱的表达方式而已。

这时,他已经是一家企业的业务主管,薪水不错。可是他对自己异常苛刻,不仅很少请同事、朋友吃饭,而且舍不得给自己买一套高档衣服。但他给她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因为这是他们结婚时她对他提出的唯一要求,她太需要一个安静舒适的空间。他当时并没有多少钱,可还是咬着牙答应了。还好,房子除了首付之外,是他和她一起供的,他肩上的压力因此而减轻了很多,婚后的生活也因此自在平淡,波澜不惊。

婚后,她也曾经试图向他撒娇,希望他能为自己“出点血”,可是他置若罔闻,除了每年她的生日那天99朵红玫瑰之外,他甚至舍不得再为她购买一瓶法国香水。

她提出:“我想要辆车,现在很多女人都有自己的私家车。”他皱了皱眉头:“不可以,街道上的车太多了不安全,我宁愿你每天打车上下班。”一听这句冒着吝啬气的话,她气不打一处来:“你不怕我被别人拐了去?”他哈哈大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怎么会呢,只有你拐了别人去的。”

车始终没买成,可是他居然破天荒地送给她一颗钻戒。“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珍藏。”他说,“就让这枚钻石成为我们爱的一部分吧。”

男人不吝啬了,就会透出自己可爱的一面。她喜滋滋地抱着钻石盒子,越看越喜欢。男人提了一个小要求:“其实我也非常喜欢钻石,希望这枚钻石每年让我占有3天。”“行。”她答应得很爽快。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又是几年过去了,他吝啬的毛病一点也没有改变,甚至有些得寸进尺,她每年生日的红玫瑰都被省略了。正当她心里越来越不满时,天有不测风云。他在一次体检中被查出患了癌症,医生甚至无情地告诉他,他只有3个月的时间。

那段日子他沉默了,脸上很少露出笑容。她努力地给他更多的关爱,他却显得无动于衷。

他像交代后事般提醒她:“等我走了,你就嫁人。”她咬着牙不答应:“我不,你欠我的实在太多了,还不了债,你不能走。”他的声音有点黯然:“我知道,现在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想让你每天陪着我去逛公园,每天陪着我在外吃饭;我想让你给我买最漂亮的连衣裙,买最香的法国香水;我想让你和我一起生一群孩子,我只想你能够活着。”她的眼泪汹涌而出。

他突然笑了:“傻丫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前几年,我去香港旅游,有位导游向游客炫耀他手上的钻戒,他说这枚钻戒已经超30万元了,是他自己养的。他每天都要按时从收入中取出30元,一直到年底,然后取出存款,到珠宝店换取一枚更大的钻戒,而且,他已经坚持了25年了。”

那位导游养的其实不是钻戒,而是自己的心情。

他让她取出属于她的那枚钻戒,告诉她,这颗钻石他已经偷偷地养了5年了,他倾尽了5年的积蓄和爱,他其实想把这颗钻石养成最名贵的爱,遗憾的是,他没有更多的时间了。

这时候,她才注意到钻石里面的标签是新的,上面的价格清晰可见,他和她的爱,已过10万元。

幸运的是,这份爱还有机会延续下去,他只是被误诊,属于他的时间可能还有很久。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像个孩子哭了:“感谢生活,知道我还没有爱够。”

她也哭了,泪水冰凉:“我真恨你,以后不许你扔下我,我们的爱,让我们一起来养。”

那天,我在马路上看到他们骑着一辆自行车在街上“疯”,结果被交警逮住罚款,样子很滑稽。实际上,他们是有钱去买私家车的,可是他们依旧没有,他们需要的就要那种一起快乐,一起幸福,一起像孩子一起顽皮,一起在街上被警察罚款的感觉……

第109篇、爱情故事换房自助游,情殇两地

酷爱旅游的郑适没有想到,因为一次换房自助游,他会迎来一场意外的艳遇,他更没有想到,因为这场艳遇,他陷入到一场又一场的官司中……

酷爱旅游的他迷上换房自助游

和同龄人比起来,生活在河南郑州的郑适的生活方式显得有些前卫,现年28岁的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驴友”。对于他来说,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就是游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寻找那种放松感和满足感。

大学毕业后,有了经济收入的郑适几乎把所有的积蓄都用在了旅游上,每次存下一笔钱,他就拿出中国地图,兴奋地寻找合适的旅游景点。为了存钱旅游,郑适平时的生活过得非常节俭,有时,几个馒头就是一顿饭。可每次吃着馒头就白开水的时候,只要他一看到自己去旅游时,在某个漂亮的风景区拍回的照片,就开心得忘记了一切。此时的他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驴友”了。

一转眼到了2002年2月,郑适已经25岁了。这时的他也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段爱情,女孩叫方清丽,和她的名字一样,人长得清秀美丽,和郑适是一个单位的同事。恋爱后的郑适,开销比从前大了很多,再加上旅游花费,郑适时常有些捉襟见肘的紧迫感。

有一次,郑适从广州旅行回来后,身上只剩下十几块钱了,这时碰巧方清丽过来找他,两人一起到外面去吃晚饭,到了买单的时候,郑适搜遍全身也差2元钱,还是方清丽红着脸替他给了。这件事让郑适脸上无光,也让方清丽心里不舒服。晚上郑适送她回家的时候,她语重心长地对他说:“郑适,虽然爱情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可将来结婚、买房,哪一样不用钱呀,你现在把钱都花在旅游上,以后怎么办呢?”

女友的话让郑适有了些压力,他开始强制自己不去想旅游的事,可他却怎么也戒不掉那种期待和快乐。一次,他强制自己3个月没有再出外旅游,可一连3个月连续面对工作上的压力和公司复杂的人际关系,让郑适有种快要窒息的感觉,他又忍不住跑到火车站买了一张到湖北的火车票。晚上,坐在火车上,看着车窗外的路灯一盏盏远去,他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又重生了。

那次旅游回来,郑适又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女友为此非常生气,一连几天都没怎么和郑适说话。郑适也知道是自己太任性了,面对自己对旅游的钟爱和旅游高消费之间的矛盾,他始终找不到一个平衡点。

2002年10月的一天晚上,郑适正在网上闲逛,他进入了一个专门为他们这种“驴友”建立的网站和网友们聊天,突然,一个新鲜的名词进入了郑适的眼帘——“换房自助旅游”!

原来,是一个网友在这个网站上发的贴子,想邀请驴友们参加他的换房自旅游。询问了几个网友,郑适才弄明白这个新名词的意思。

所谓换房自助游,就是身在两地的朋友或网友,通过自行达成的协议或第三方协议,互相将自己的住房暂借给对方,在旅游时间里,吃住在对方家里,双方都不用花一分钱住宿费。由于双方家里的生活设施齐全,又有当地的朋友参谋,所以可以充分地安排好行程。而且,找个朋友来替自己看家,也免去了自己外出家里被盗的风险。另外,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可以节约下大笔的住宿费和餐饮费。

听完驴友们的解释,郑适觉得很兴奋,自己不是正好在为旅游的费用问题发愁吗,如果能够参加这种互换房的自助旅游,这个问题不就全解决了吗?!

郑适在网上有很多关系不错的“驴友”,他一提出想把自己的房子拿出来,马上有几个和郑适关系不错的网友前来揭榜。经过筛选,郑适最后选中了一个叫陈金多的网友。陈金多刚结婚没多久,家住黑龙江哈尔滨,正想带妻子到外面去度蜜月。两人很快商量好把各自的钥匙都藏在门口的何处,然后都匆匆去买了车票,准备这次新鲜的旅行。

这次行程和郑适所期待的一样,看来陈金多和自己一样,都对这个远方来的朋友做了很细心的安排,除了为郑适精心准备的行程表,还为他准备充足的食物,甚至还有体贴的凉开水。这让郑适感觉很温暖,而这次旅行也让他觉得很轻松,吃得好,睡得好,还没花什么钱。

尝到了甜头的郑适开始迷恋上了这种旅游方式,他开始不断地在网上寻找这些志同道合的驴友进行换房旅游。

意外艳遇缠身

2005年1月,郑适萌发了到哈尔滨去看冰雕的想法。他约女友方清丽一起去,但方清丽以气候太冷为由拒绝了。事实上,方清丽是不喜欢郑适这种好旅游的作风。无奈,郑适决定一个人去。他想到了第一次和他进行换房游的陈金多,于是拨通了他的手机,提出想在冰雕展那一周和他再换房游一次。电话里,陈金多似乎有些犹豫,说要考虑一下再答复他。过了大概半个小时,陈金多回话说,同意换房。

因为是第二次换房游了,所以郑适没有像以往那样认真地在网上签署换房游的合同。而是口头承诺了一些细节后,就兴致勃勃地坐车来到了哈尔滨。让郑适颇感意外的是,这次陈金多的家里却是乱糟糟的,水槽里堆满了没洗的碗。这样的事情郑适还是头一次遇到,让他心里多少有些不悦,旅游的好心情也因此大打折扣。

哈尔滨的冬天非常冷,郑适出去转了一圈就觉得身上有些不对劲,回到陈金多的住所后,头痛得非常厉害,他知道自己肯定是感冒了,想出去买点药,可浑身无力。无奈之下,郑适只好躺在床上,用被子裹紧自己,希望蒙头睡一觉就能没事。

睡到半夜,郑适迷迷糊糊地听到了一阵开门声,他努力地睁开困乏的眼睛,却什么也没看到。就在郑适心存疑虑之际,一个柔软的身体倒在他的身上。他吓了一跳,大声地叫起来,对方听到他的声音也大叫起来,竟是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正是陈金多的妻子张小玉。原来,陈金多和张小玉近来夫妻情感出了问题,已经冷战有近一个月了。一个星期前张小玉回了娘家,而性格犟强的陈金多等了一周见妻子还没回家,干脆赌气和郑适换房到河南旅游去了。

张小玉在娘家住了一周,心里的气慢慢地也消了,这天傍晚她悄悄地回来,原是想给丈夫一个惊喜,挽回夫妻感情的,没想到,床上躺的意是丈夫换房游的网友。郑适马上给陈金多打电话,要提前结束这次换房,可陈金多的手机却一直是关机的声音。

解释清楚后,想到刚才的那一幕,两人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张小玉主动提出帮郑适煮些姜汤祛寒,而那夜,她就在客厅的沙发上睡了一宿。第二天早上,郑适看到睡在沙发上缩成一团的张小玉,心里既感动又内疚,主动提出带她去看冰雕,一来可以要她为自己做个向导,二来也是报答她的照顾之情。

看完冰雕后,郑适原想搬到宾馆去住,没想到,回到家后,张小玉却病倒了,郑适只得又留了下来。那几天,陈金多的手机始终打不通,而郑适对张小玉又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这让和丈夫冷战多日的张小玉的情感悄悄地发生了一些变化。

也许是冬天的哈尔滨太冷了,也许是几天的相处让他们两人产生了一些微妙的感情,终于,在郑适离开的前一个夜晚,张小玉动情地挽住了他的脖子。面对美人投怀,郑适终是没能把持住自己,倒在了张小玉的温柔乡里……

陷入离婚大战

第二天一早,郑适匆匆离开哈尔滨,回到郑州。郑适到家的时候,陈金多已经走了。回家后想起自己这次旅游的艳遇,郑适觉得心里有些惴惴不安,毕竟自己已有女友,和张小玉也毫无感情可言,更何况,张小玉还是自己朋友的老婆,除了良心上过不去,郑适更害怕陈金多知道了会来找他的麻烦。

果然,没过几天,郑适就接到了陈金多的电话,陈金多质问他说:“我回家发现我老婆已经回家了,那这几天你是怎么过的?”郑适赶紧撒谎说:“我看她回家了,就搬到宾馆去住了。”没想到,陈金多一下子暴怒了,在电话那头咆哮着:“哼!你们两个到底背着我干了些什么?你说你搬到宾馆去了,她却说自己病了,你一直在家里照顾她,如果你心里没鬼,撒什么谎!”郑适没想到张小玉会对陈金多实话实说,心里叫苦不迭,后悔自己临走前太匆忙,也没来得急和张小玉先把谎话说团圆,又没敢把自己的电话留给她,如今两人的话对不上,陈金多必然心里生疑。

陈金多生性暴躁,本来和张小玉结婚后就矛盾不断,如今怀疑她和郑适有染,心里就更容不下了。没等张小玉解释,他就狠狠地给了张小玉一个耳光,然后愤然提出了离婚。因为心里咽不下这口气,陈金多还聘请了律师把张小玉告上法庭,声称离婚的理由是张小玉出轨,过错方在张小玉,要求家庭财产分割时考虑此因素,只同意离婚后分给张小玉30%的财产。

为了获得张小玉和郑适有染的确实证据,陈金多还特意在和郑适打电话的时候,录下了他们的谈话记录,其中陈金多严厉地质问郑适为何和自己的妻子发生一夜情,不知内情的郑适只能不停地在电话那头对陈金多道歉,这些话全部都被他录了下来。此后,陈金多又找到了换房的那个星期目睹郑适和张小玉共住一室的邻居,写下证人证言。

法庭上,陈金多的这些证据被法官采信,最后判决张小玉为婚姻解体的过错方,同意两人离婚,张小玉分得35%的财产。

此后,郑适和陈金多和张小玉再无联系。就在他庆幸这件事终于了结的时候,2005年6月12日,他突然接到了哈尔滨某法庭的传票,称张小玉把他和陈金多共同告上了法庭,要求于本月18日出庭。

这下,郑适彻底懵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夜情的遗祸不仅还没结束,反而还把他也扯上了法庭,还是以被告的形式。

原来,离婚后的张小玉越想越气,她觉得自己这个婚离得太冤枉了。她想到自己之所以和郑适发生一夜情,完全是因为丈夫陈金多背着自己和郑适私自换房。于是她以陈金多和郑适合谋陷害自己出轨,以图离婚分得更多财产为由,把陈金多和郑适告上了法庭。

第三次来到哈尔滨,郑适的心里充满了苦涩和忐忑,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如此热衷的换房游,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麻烦。法庭上,张小玉拿出郑适和陈金多的聊天记录,以及他们第一次换房时在网上签定的那份换房合同。但经过审议,法庭认为张小玉提供的证据不能说明她此次出轨是陈金多刻意安排的,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张小玉重新分配财产及要求郑适进行精神赔偿的请求。

虽然赢了这场官司,可郑适的心情却怎么也轻松不起来,因为这件事在传票到达公司的时候,已经闹得尽人皆知了。女友方清丽得知郑适到哈尔冰换房游的时候竟然和网友的老婆发生一夜情,甚至让网友因此离了婚,对他大失所望,提出了分手。而从前那些对他这种新型的旅游方式羡慕和称赞的同事朋友,如今一个个对他侧目,私底下,他更是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

回到郑州后,郑适对旅游再也没了兴趣,也不再上网。这件事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只是一直到现在他也没能明白,到底是什么毁了他的生活,是换房自助游的方式?还是因为负气出走留下这个隐患的陈金多,或者是因为他那晚薄弱的意志……

第110篇、爱情故事忠贞鉴定

今年28岁的宋建文新婚才半年,却突然找到司法鉴定机构,提出要对自己的妻子进行“忠贞鉴定”。面对丈夫的举动,25岁的妻子伤心欲绝,愤而离家……

我的妻子怎么与朋友如此亲密

2005年5月1日,宋建文和朋友外出游玩时认识了漂亮的罗珊。见罗珊一个人很孤单,宋建文就主动和她交流起来。两人一起钓鱼、捉螃蟹,在松软的草地上说笑,两颗年轻的心在慢慢靠近。回到南京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同居。

宋建文发现罗珊在南京真的没有亲朋好友,惟一熟识的就是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的李龙银,爱屋及乌,宋建文也把李龙银当成了好朋友。

宋建文和罗珊的感情发展很快,2005年10月1日,两人举行了婚礼。结婚之后,独身的李龙银隔三岔五地上门吃饭聊天,并多次和妻子罗珊玩游戏到夜里一两点钟,宋建文见了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不舒服。

2006春节后,公司有一个驻深圳的空缺,宋建文主动申请前往。当他把这个消息告诉罗珊时,罗珊很不高兴:“我们结婚才半年啊,你就这样丢下我?”宋建文无奈地说:“我也是为了这个小家更好。”罗珊委屈地说:“我还没有见过新婚半年就分开的人呢,没有你的日子我怎么过啊……”宋建文认真地保证:“放心,我会常回来看你的。”

独自一人窝居在深圳的宋建文每天都奔忙于客户之间。起初,两个人在电话里尽述相思,但渐渐地宋建文感到有些不愉快。

一天夜里,忙碌了一整天的宋建文深夜12点多才回到住处,心里挂念妻子就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可是没有人接听,这么晚了罗珊怎么还不在家?挂了电话,他就拨打罗珊的手机,刚一接通,罗珊的声音传来:“你还没有休息啊,我正在外面唱歌呢!”宋建文不悦地说:“这么晚和谁唱歌,还不回家?”罗珊笑着说:“我还能和谁,和龙银他们一起呢,我们说好了今晚包夜的,不和你多说了,马上要合唱了。”说完就挂断了电话。宋建文一肚子气恼,心想,我在这里打拼,她在家里玩,一点都不像结了婚的女人,而且老是和李龙银在一起干什么呢?

一连几天,心里有气的宋建文没给罗珊打电话,让宋建文伤心的是罗珊也不曾来过一个电话。事后的第五天,宋建文忍不住打通了家里的电话,罗珊笑呵呵地接了,还没有说上几句,宋建文突然听到了李龙银的声音,问道:“谁在我家啊?”罗珊说:“李龙银啊,我们在玩游戏。”宋建文非常生气,脱口而出:“那是我的家,怎么弄得跟他家似的。”罗珊当即不悦:“你怎么这么小心眼啊,我不是和你说了吗,我在南京没什么朋友,你不在家,好多事他都帮忙的。”宋建文忽然感觉自己在老婆面前如同一个外人。

2006年4月24日,宋建文签了一份大额销售合同,宴请客户结束后已近凌晨1点,兴奋的宋建文回到房间第一件事就是给罗珊打电话。可电话一接通,竟然是李龙银的声音,当时宋建文只觉得脑袋轰的一下,就不客气地质问:“这么晚了,你还在我家做什么?”李龙银急匆匆地回答:“我来拿衣服。”宋建文当即就是一身冷汗,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李龙银就挂了电话。宋建文的心一下子跌进了冰窟,不可遏制地怀疑起罗珊和李龙银之间的关系。

一直等到凌晨四点,宋建文再次拨通了家里的电话。这一次,罗珊接了电话,语气很虚弱,一肚子火的宋建文怒斥道:“你和他在干什么?怎么这么晚了还在一起?”电话那端的罗珊就如同被激怒了一样:“我告诉你,我得了尿路结石,在床上疼得打滚,要不是李龙银陪我去医院,我死了你都不知道!”宋建文一听也火了:“我是你老公,你生病去医院干吗不跟我说,非要和他说,你们也太过分了吧!”罗珊一下急了起来:“跟你说,你能从深圳飞回来陪我吗?你这样说还是个男人吗?”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争吵之后,头昏脑涨的宋建文突然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我这样辛苦工作为了什么?没想到,自己的老婆在家里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玩,还把男人带回家。就算是生病了,也可以找女同事啊,干吗每次都是这个李龙银!

“忠贞鉴定”,我们的婚姻里谁伤害了谁

2006年7月,忍受不了相思之苦的宋建文向公司请了一个月的假。待他赶到南京已是下午,罗珊还没回来。宋建文坐在沙发上想念着妻子,忽然想到婚礼时的录像带,便想拿出来再看看,拉开衣柜门,突然看到一个用红绸包起来的笔记本,出于好奇,宋建文就打开了。

没想到,笔记本里的内容却让宋建文大吃一惊。原来这是罗珊的日记,里面清楚地记载着她和一个男人恋爱以及三年同居的全过程,而这个男人正是他所熟悉并视为好友的李龙银。宋建文愤怒了,他抓起电话对罗珊吼道:“回来,马上回来!”

罗珊刚进家门,宋建文从沙发上抓起日记本朝罗珊砸去。看着滚落在地日记本,罗珊的脸色阴沉起来,她弯腰拾起日记本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不想再提。请你尊重我的隐私,没经过我允许不要碰我的东西。”

见宋建文十分烦躁,罗珊又轻轻说道:“你别乱想了,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情。”宋建文愤怒地说:“你让我怎么相信你?”罗珊解释说:“是的,我们以前是好过,但现在我和他之间什么都没有。你是我的丈夫,你不在家,我在南京没有朋友,就我一个人,我的苦你知道吗?你要理解我啊,相信我。”

当晚,无论罗珊解释还是哭泣,宋建文就是不相信她与李龙银之间的清白。痛苦中,宋建文猛然想到了社会上流行的“亲子鉴定”,既然能鉴定出孩子是不是自己的血脉,那么能否鉴定出自己的老婆是否和别人发生了关系,是否忠于自己呢?第二天一大早,一夜未睡的宋建文找到了司法鉴定部门,提出了“忠贞鉴定”的要求。从来没有听说过“忠贞鉴定”的鉴定人员一愣,待了解了宋建文想鉴定的内容后,他们说:“虽然没有这个说法,但从技术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的,但你要提供材质,就是你所怀疑的男子的精液、毛发、甚至短裤等一些私秘的材质,同时你的爱人也必须和当事人同时到场。”听鉴定人员说从技术的角度是可行的,宋建文急忙赶回家中拽起罗珊:“你不是说你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吗?那好,你去做‘忠贞鉴定’。”闻所未闻的罗珊“啊”的一声跳了起来:“你说什么?”怕罗珊不明白,宋建文就解释起来,未等宋建文说完,罗珊双目喷火:“我告诉你宋建文,我不会去做什么所谓的‘忠贞鉴定’,这是对我的侮辱!你要是不相信我的清白,我们就离婚。我丢不起这人!”说完摔门而去。

罗珊走后,宋建文气急败坏地在家里转来转去,他没有想到,李龙银竟然是个伪君子。再联系罗珊时,她的手机已经关机,打电话到她的单位也不在,一连两天,罗珊都是关机。情急之下,他拨通了罗珊老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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