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聚焦“学习语言文字运用”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可能是您在寻找小学语文教师论文随笔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语文新课标核心概念及内涵解读》(《燃荻》第五期)一文中,对《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的几个核心概念进行了深入的解读——语文特质: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运用;语文素养:语文的“核心任务”;语文实践:语文教育的基本方式。文章还就课标实施建议部分关于识字教学、阅读教学中的读书、教学的年段梯度及语文知识教学等问题提醒大家予以关注和思考,读后深受启发。1.“学习语言文字运用”是语文课程的特质。
《课程标准》对语文“课程性质”的表述作了如下修改:“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成尚荣先生认为,这一慎重研究、修改后的表述,把语文课程的特质聚焦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上,进而突显了“实践性”和“综合性”。
只要留心的话不难发现,“语言文字运用”这几个字在《课程标准》中总共出现了8次之多,是贯穿其中的关键词。叶圣陶先生曾经指出:“语文教学特有的任务便是重视语言文字的理解和运用,便是要重视语文的形式和方法”。最近听了薄俊生处长题为《以学习语言文字运用为中心改革语文教学》的报告,对“学习语言文字运用”重要性的认识也更进了一步。
文中指出,长期以来,直至现在,语文教学只重视内容而忽略方法,忽略形式,忽略语言文字的学习和运用。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上下足功夫,以让语文真正归位。
2.正确解读“理解”和“运用”的关系。
周文叶先生早在《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新探》一文中指出,“理解”和“运用”是两个密切联系、有机统一的概念。“运用”不能离开“理解”这个基础,“理解”只有在“运用”中才能真正形成。特别是“理解”不能笼统地指向语言,应当明确化为理解如何运用语言文字。
“理解如何运用语言文字”,强调这一点,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语文教材是个例子,是指导学生学习如何运用语言文字的例子。在教学中,有不少课堂仍在反复纠缠文本写了什么,为什么写,表达了什么,这还是停留在了文本内容的层面上。王尚文教授强调:“以读(阅读)为例,应当自始至终关注课文如何运用语言进行表达,即它的言语表达形式,而不是它的表达内容。”
王崧舟老师执教梁晓声的《慈母情深》,其对文本的深度解读,对文本言语形式的独到把握,尽显教育的智慧。“背直起来了,我的母亲。转过身来了,我的母亲。褐色的口罩上方,一对眼神疲惫的眼睛吃惊地望着我,我的母亲……”这段话的特别之处在于主语的倒置,为什么要这样写呢?在教师的引导下,通过反复比较朗读,学生感受到这样的写法读来让人感觉像在看电影中的慢镜头一样,由此体会到了作者的惊讶、困惑以及不敢想象。教师凭着对语言文字的敏感,捕捉到了这特殊的言语形式背后蕴涵的深情。
在语文教学中,我们必须聚焦“怎么说”,而非“说什么”。文本中的字、词、
句都是为了凸显文本的主题服务的,教师应用心揣摩文本的语言,品味作者遣词造句、布局谋篇的匠心独运之处。
语文课的目标应清晰地指向提高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这样才能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