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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文本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16 21: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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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永远的苏小米

夜里,我不时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梦中常在灯光昏暗人影攒动的地方,许多色彩和人脸都支离破碎,唯有一张女孩的脸在映射着彩灯的镜子里渐渐清晰……

一…………………………………

沈浪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是在旋转木马咖啡厅,那天我穿了黑色的曳地长裙,坐在大厅中央演奏《水边的阿蒂丽娜》。当我弹完曲子,站起来谢幕时,恰好看到了刚进咖啡厅,正招呼客户落座的沈浪,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底。而那时他的目光也正好向台上瞥来,四目相 交的瞬间,他满脸吃惊。

这个年轻男子的神情让我好奇,但我还是翩然下台回到了化妆间。一边卸妆,一边努力回想是否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男人,但想了很久,都没有结果,头却越来越痛。从8岁起,我就时常头痛,并养成了一个不好的习惯——对于复杂或伤脑筋的事,我从来不多想。

可没想到的是,这个让我“伤脑筋”的男人在几天后的晚上居然又出现在我面前。这次是在咖啡厅门口,当我演奏完三支曲子收工回家的时候,他“拦截”了我。他站在黑色的跑车前,穿着一件条纹休闲衬衫。“苏小姐,能载你一程么?”他小心地对我说,脸有些泛红。我沉思了几秒钟,以往我从不搭客人的顺风车,但看着眼前这个男人那似曾相识的脸和恳切的神情,我没有拒绝。

二…………………………………

沈浪是个细心的男人,自从他走进我的生活,我的世界就像被暖风抚过一般。他是地产项目经理,平时工作十分忙,尽管如此,仍不忘照顾我的生活起居。

我的工作并不只是在旋转木马弹钢琴,那只是我的一份兼职,一周只去两次。更多的时候,我为杂志画插图,有时没日没夜地画,饿了泡碗方便面,累了就倒在沙发上睡一会儿。和沈浪在一起后,他并没有被我混乱的生活秩序吓到,也从不责备我,只是常常在外面带回我爱吃的菜和点心。有时我睡着了或出门了,他就把吃的留在微波炉里,然后在门上贴上小字条,告诉我他来过。

一切都平淡而温馨,虽然我们并不像许多热恋中的情侣那样亲密无间,但我确定那就是我要的幸福。只是有时我会迷茫,为什么我会对他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们是不是曾经认识,或见过面?”我这样问沈浪,而他温和地对我说:“我也曾经以为在哪里见过你,可事实上没有,这或许就是大家说的缘分吧。”我不再说话,把头埋进他的怀里。

夜里,我不时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梦中常在灯光昏暗人影攒动的地方,许多色彩和人脸都支离破碎,唯有一张女孩的脸在映射着彩灯的镜子里渐渐清晰:黑直长发、惨白的瓜子脸、血红的唇、冰冷的眼……她诡异地对我笑,那张浓妆的脸分明和我一模一样。我知道她是苏小米。

三…………………………………

我叫苏小麦,小米是我的孪生妹妹,比我晚三分钟出生。我们曾有个很幸福的家庭,母亲是音乐教师,父亲是建筑工程师,所有的不幸都是在我们8岁那年开始的。那年夏天,我和妹妹放学后在家后的竹林里玩,妹妹不慎失足掉进了水井,我疯了似地跑出竹林叫大人,结果却没能把妹妹救上来,他们一直没找到妹妹的尸体,有的人说水井是和一条河流相通,妹妹的尸体应该是漂到其他地方了。

妹妹失踪后,我就患上了间歇性头痛,时常头痛欲裂,许多记忆也出现空白。也从那时开始,我不时地做奇怪的梦,总是梦到苏小米的脸出现在昏暗的地方,还有一些支离破碎的画面。

母亲在经历过妹妹的事故后,患上了抑郁症,父亲带她去看医生,吃许多药丸,可她的精神还是越来越恍惚。情绪失控的时候,会一直呜咽哭泣;平静的时候,则抱着我教我弹家里那台白色的三角钢琴。后来的某个清晨,我发现母亲躺在细碎的阳光中再也喊不起来了,她吞服了大量治抑郁的药丸。那些药丸,是父亲每天按分量给她时,她偷偷克扣一点点存下来的。

再后来,父亲和一个女人去了另外一座城市,把我交给姨父姨母照看,只每月寄生活费给我。我成为一个孤独的孩子,成长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寄宿在学校,少有亲人,更没有朋友。

四……………………

冬天最冷的时候,是我的生日,那天沈浪带我去吃烛光晚餐,然后到RIVER酒吧听一个女歌手的演唱会。演唱会听到一半,我去洗手间,回来的路上,遇到一个喝得半醉的男人,这个男人一把拉住我,“该死的女人,把我的钱和证件还给我!”我莫名其妙,拼命地挣扎,我告诉他我不认识他。可他不理,一个劲地摇晃我,我们在昏暗的走廊里厮打着。

后来沈浪来找我,看到了这一幕,他一拳打在男人的脸颊上,乘男人吃惊的瞬间,把我们分开。“她是我女朋友,你想干什么?”他质问他。那个男人揉着被打痛的脸,酒已经醒了不少,他说:“你女朋友?这个女人骗我去开房,然后乘我洗澡的间隙把我的皮夹、证件和衣服全拿走了!”我看见沈浪的肩膀沉了一下,随后他对他说:“你说的那个女人,不是她,她们只是长得很像而已。”那个男人吃了一惊,随后他把目光落在我身上,仔细打量了一会儿,“哦,仔细看是不像……对不起,认错人了。”他道着歉,匆匆逃跑了。

“你认识一个和我很像的女人?”那个男人走后,我问沈浪。他看着我的脸,沉吟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曾经在酒吧里给一个女孩解过围,她一个人喝酒,遇到骚扰的男人,我和那男人打起来,她却自己走了。”他自嘲地笑笑,接着说:“我第一次见到你,也以为你是她,你们长得很像,可是神态一点也不像。她是那种很邪气的女孩,可你像个孩子。”他怜惜地说着,手掌抚过我的脸。可我却头痛欲裂,因为在那个男人说起被骗的经历时,我觉得我似乎在梦中看到过那样的场景。

五……………………

那天晚上,沈浪没有走,他留在我的公寓里照看头痛的我。我记得橘色的床头灯旁,他那张温和沉静的脸,还有他温柔的手指。迷迷糊糊中,我知道他不时地为我按摩头部,把我脸上的发丝理到脸颊两侧。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剧烈地头痛过了,许多纷乱的片段一起涌上来,有时我看到的是弹钢琴的母亲,有时是带着诡异笑容的小米,有时是镜子里苍白的自己,还有一些不知道缘由的画面……

后来,我终于睡着了,睡得很沉,像个累坏了的孩子。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看到沈浪坐在我的床前,他的脸因为熬夜的缘故,变得苍白而疲惫。“小麦,听我的话,我带你去看心理医生。”他握着我的手,温和地对我说。可我惊呆了,“为什么?”我问他。他看着我的眼睛,慢慢地说:“因为你在睡熟后会梦游,而在梦游的时候,你会变成另一个女孩。”

他从我的床下拎出一只皮箱,打开箱子,里面有黑色的长直假发,许多化妆品,带亮片的衣服,还有破旧的洋娃娃,海螺,彩色珠子的项链。那是我用来装小时候杂物的箱子,已经很多年没有打开过,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去了这些东西。是的,家里常常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一些东西,而我总是想不起来龙去脉,还有那些奇怪的梦境,难道都是因为梦游?在梦游的时候,我把自己扮成了小米?

六……………………

我躺在白色的沙发上,沈浪握着我的手,我听见心理医生用梦呓般的口吻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可我听不清,然后渐渐听不见。只觉得自己缓缓地进入了一个梦境。梦境里,我还是个8岁的孩子。

傍晚的竹林里,我把头伸到水井跟前,凝神看那水波映照的各种影子。可是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总是在后面不停地催我:“小米,回家了,再不回去妈妈又要发脾气了,你总是贪玩,害我一起被骂!”我鄙夷地笑着,不理那个大人跟班似的姐姐。

从我懂事起,姐姐就总是在家里被大人称赞的那个,妈妈教她钢琴,爸爸教她画画,她能歌善舞,连邻居都喜欢她。可没有人喜欢我,也没有人注意我,我只是个在姐姐阴影下成长的妹妹,不断地闯祸,被老师责备,被父母骂。

“小米,回家了!”姐姐看我不理她,过来拉我。“讨厌,要回家你自己回去!”我挣脱。她不依不挠地缠上来,平时那些被压抑着的窝火从我心里快速升腾起来,我狠狠地推了她一把。可是就那一把,我看到她一个趔趄,身子晃了几下就从井口栽了下去。

我傻了眼,把头探到井口,看到姐姐在水里挣扎,“小米……小米……”那声音空洞地回旋着。我惊呆了,想到去喊大人。我飞快地跑,眼前的景物快速地变幻着,可我什么都没办法看清,我的耳朵里只有姐姐凄厉的声音,眼里只有她恐惧的神情。

后来的很多事,我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妈妈赶到井边的时候,她跪下来一把抱住呆呆的我,问我:“你是小麦还是小米?”我看着她的眼睛,潜意识里突然想到妈妈是更喜欢姐姐的,也许,她更希望死的那个人,是我。

后来的那些年,我一直模仿姐姐,连自己都忘了自己其实是小米。而那个被我扼杀掉的自己,只在我睡熟后复生,行走在这个城市的黑夜里。所以,我总是做奇奇怪怪的“梦”。

“小米,你会好起来的!”沈浪知道了一切来龙去脉后,握住我的手,这样对我说。是的,我会好起来的,母亲已经走了,父亲也另有了家庭,我不必再为任何人而假扮成姐姐。也许在成长的途中,我们都曾经扼杀过那么一个令人不满意的自己,可是它并没有死,它其实一直活在我们心里,等待着复活,就像我8岁那年,亲手扼杀掉的苏小米。

第2篇、爱情故事义捐小伙的爱情童话:蚂蚁也会拥有一片春天

结婚时,他牵着高头大马,迎娶漂亮的新娘。

然而多年前,他患尿毒症,像一只卑微的蚂蚁,生命只剩下忧伤的孤独和无奈的喘息。就在这时,一个“傻姑娘” 飞蛾扑火地飞到了他的身边,一切如爱情童话似的,她嫁给他,不仅让他奇迹般康复,一声震撼人心的婴啼,让这段美丽奇缘更添异彩……

“蚁族”小伙几多凄惶

5年前的一天,25岁的苏州电子厂检验员谭敏到宁波游玩,在宁波工作的高中同学陈晴陪了她一天。中间,陈晴顺便去医院探望患病的舅舅梁国华,谭敏也一起去看望。一进病房,只见陈晴的舅舅一脸苍白地躺在床上,脸上写满了忧郁和无奈,谭敏的心不免有几分同情和怜悯。从医院出来,她从陈晴口中了解到梁国华的一段悲壮的人生经历……

梁国华结婚第二年,妻子刘霞怀孕了。然而,正当他对未来满怀憧憬时,灾难竟然从天而降,他被查出患了尿毒症。医生告诉他,这种病如果要根治,唯一的办法就是换肾。梁国华懵了,就算倾家荡产,他也无能为力呀。可孩子还没有出生,如果好不起来,这个家就完了。梁国华做出一个决定:辞职回乡积极配合治疗。

2006年3月,儿子小磊出世了,这给病中的梁国华带来了一线希望和安慰。可高额的医药费像一座索命的大山不断地向他压来,梁国华仿佛感觉天快要塌了。当又一张催款单送到梁国华手中时,这个五尺高的汉子抱着头蹲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

为了“自救”,梁国华只得在街头找了一份卖报工作。 然而,远在千里之外的妻子却陷入了无边的绝望。她知道,丈夫的垂死挣扎,最终结果将是人财两空,她渴望正常的生活。渐渐地,她开始以种种理由推托,干脆搬到娘家,儿子也抛给梁国华的父母抚养,不再回家。妻子的“临阵脱逃”深深刺痛了梁国华,曾经许下的山盟海誓在厄运面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初冬的一天,梁国华正在街头卖报时,头一晕,瘫倒在地。路人见了,赶紧将他送往医院。躺在雪白的病床上,自知时日无多的梁国华知道自己像一个待宰的羔羊一样,他决定捐出器官,帮助更多的人获得健康。

让梁国华感到意外的是,当他捐献遗体的事传开后,宁波市民被感动了,纷纷找到梁国华,为他捐款捐物。这让梁国华重新燃起了生的希望。他一边卖报纸,一边积极配合医生进行透析治疗。

不久,宁波计生委为向癌症病人捐款举行一场慈善晚会,梁国华挎了一个包悄悄地上台了,他把宁波人捐献的一万元爱心,又投到了捐款箱,然后悄悄离开了。这一幕意外的镜头,正好被工作人员拍了下来,宁波电视台记者随即追上他,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梁国华坦言:宁波人的爱心捐助对他来说,也许能够挽救三个月的生命,但改变不了最后的结局,不如把爱心款捐给更需要的人……

这一举动感动了整座宁波城。短短几天,社会各界为梁国华捐献了20多万元爱心款。

随后,好消息传来,医院通知肾源找到了,同时打电话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刘霞,希望她能来宁波,一起拯救梁国华的生命。可刘霞拒绝了。这让梁国华痛心不已……

陈晴的讲述,让谭敏听得心酸落泪。第二天,谭敏没有回苏州,又买了水果等,与陈晴一起来到医院。这次,心情稍好的梁国华拖着病恹恹的身体招呼她们,给谭敏倒了杯水,笑着说:“你跟陈晴是同学,几次来看我,真是谢谢你了。”谭敏微笑地说:“舅舅,我们是恩施老乡。你其实很了不起,相信好人终有好报的。”梁国华还是笑,却笑得虚弱无力。谭敏临走时又留下了500元钱,她拼命忍着,才没有当着梁国华的面掉泪,转身却泪水模糊。

回到苏州,谭敏总会想起那个令人敬佩却又让人揪心的男人,不经意间,她会悄悄向陈晴打听一些情况,得知梁国华做了换肾手术。一个多月后,他就出院了,之后,他就租住在陈晴同一栋楼上,陈晴经常照顾舅舅。谭敏闻讯后,不禁为梁国华高兴,心中的牵挂也减了几分。

然而有一天,陈晴在电话里向她抱怨:“哎,那么多陌生人都给我舅舅献爱心,我舅妈怎么还是那么不通情理呢。”原来,刘霞最终还是忍受不了梁国华的病,向梁国华提出离婚。谭敏同情地说:“你舅舅也真够可怜的。人在这个时候是最脆弱的,只有亲人的爱和安慰,才最有利于他的康复。”

生命悬崖处有美丽天使翩翩走来

一天,谭敏休假来到宁波,带着礼物,与陈晴一起去看梁国华。梁国华见谭敏突然来访,面露惊讶,他认出了这个曾两次到医院来看望他的漂亮姑娘。提及眼下和未来的生活,梁国华对谭敏说:“我对婚姻已经不抱幻想,我妻子还年轻,让她去追寻自己的幸福。我不想拖累她,也不怪她,这都是命,我认。”

谭敏被梁国华的宽容、豁达和乐观打动了,笑着说:“舅舅,你能这样想,我们就不会担心了。”梁国华笑道:“我前妻要是能有你这么善良,能像你这么想就好了。”谭敏的脸不由得红了一下。梁国华转身对陈晴说:“苏州离宁波也不近,别让你同学一次次折腾来看我了。我这病已经麻烦了很多人,我欠大家的情,一辈子也还不清……”谭敏心头猛地一颤,眼泪都快出来了。

回来没几天,谭敏就有些怜悯和牵挂梁国华了。她担心他会因为疲劳等原因引起感染,也担心他孤独无助。她向陈晴要了梁国华的手机号码,每天给他打电话、发短信,问候和安慰他,还发一些像“勇敢者都是有路可走的”这样的励志短信给他,鼓舞他的信心。谭敏的美丽、善良、温柔,让梁国华心里暖意融融。

一天晚上,谭敏突然收到梁国华发来的一条短信,写的是:“与你邂逅,是我今生最幸运的事。你就像从天上飞来的天使,降落在我身边,我怕你又匆匆飞走……”这条滚烫的短信,分明就是爱的表白啊!谭敏开始感到不安,她本能地想拒绝,但想到他的病情,她又不忍拒绝。

然而,爱情还没有捅破,灾难却不期而至。一天,谭敏像往常一样,来到宁波看望梁国华。当她推开房门时,梁国华正蒙着被子,躺在床上睡觉。谭敏来到床边拍打了一下,调皮地躲在房门后,想给“呼呼大睡“的梁国华一个惊喜。谁知梁国华却“纹丝不动”,谭敏一下子懵了,她赶紧掀开被子一看,梁国华脸色苍白躺在床上,原来换肾后,他经常发烧,谭敏赶紧送他去医院……

梁国华苏醒了,他苦笑着问谭敏:“你说,我像不像一只蚂蚁,卑微地苟活着?”谭敏一阵心酸,拉过梁国华的手,无限深情地说:“千万别这样说,蚂蚁也会拥有春天的!”

梁国华听了,失声痛哭。如果不是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他还不知道自己换肾之后面临的巨大困难。否则,他也不可能用那些短信向谭敏表达爱意啊!

那天晚上,谭敏第一次失眠了。谭敏眼中总是晃动着那条短消息中滚烫的语言。突然间,她读出这个苦命的男人对爱的渴求,也明白了自己对他的刻骨的牵挂中,同情已向爱情转移。那么,面对梁国华来之不易的重生生命,她又如何忍心让他就此凋零?善良的谭敏做出一个决定,她要以爱情的名义来温暖这个饱受磨难的男人!

谭敏辞去了苏州电子厂的工作,来到宁波租住在陈晴同一栋楼上。可当两人近在咫尺时,梁国华更加冷漠,谭敏每次想到他的屋里,梁国华总是百般推托。

谭敏终于受不了梁国华冰冷的折磨。一天下班后,她敲开梁国华的门,带着委屈问:“我为什么来宁波?你心里应该最清楚,为什么这么冷落我?”梁国华心里波澜起伏,表面上却装作很平静地说:“因为我不能让你在我身上浪费大好的青春。”谭敏泪如雨下。突然之间,她心头更涌起无限的怜悯之情。她久久地凝视着梁国华,声音颤抖地说:“我要用一辈子的真情留住你!”听着谭敏的表白,梁国华这个硬汉哭了。谭敏走上去,一把拥住他颤抖的双肩,将他的头靠向自己柔软和温暖的胸膛……

为方便照顾,并省下租房子的钱,谭敏与梁国华住到了一起。

2008年秋天,正在上班的谭敏突然接到老家电话,说父亲出车祸正在抢救,让她赶紧回家。谭敏一下子不知所措,梁国华闻讯一脸镇定地说:“我陪你回去。”考虑到回家要坐车、坐船,他身体哪经得起这样的折腾,谭敏竭力劝阻。梁国华决然地说:“有爱人相伴,就是死在路上也值!”谭敏潸然泪下。

谭敏帮梁国华配够了一个月的药。当天晚上,两人坐上火车,再转汽车、轮船。因为焦灼、痛苦,谭敏晕车又晕船,梁国华一路上细心呵护和照顾她。

到达恩施老家后,父亲因抢救无效已经死亡,谭敏悲痛欲绝。梁国华一边安慰谭敏,一边帮助谭家料理后事,俨然一位兄长,又像是一个沉着的“准女婿”。

离开恩施的前一晚,谭敏母亲敏感地问女儿,梁国华是不是她的男朋友?谭敏含着泪水承认了,并将梁国华的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听后哭了:“你好端端的,什么样的男人不能嫁,非要背这个包袱?”见一时说服不了母亲,谭敏找到说话素有份量的大伯,请大伯帮助做母亲的工作。大伯沉吟不语。谭敏急了:“大伯,别看他换过肾,但我们在一起,活得比谁都快乐……”大伯迟疑地答应帮她做说服工作。

蚂蚁也会拥有一片春天

一个月后,大伯受谭敏母亲委托,来到宁波考察梁国华的人品,看到两人生活在一起确实很快乐,再加上梁国华一再诚恳地保证,会让谭敏幸福,大伯于是放心地回到恩施。谭敏母亲也终于打消了顾虑。

2009年春天,谭敏和梁国华回到恩施登记结婚,想等以后日子好了,再补办婚礼。那天晚上,在老家简陋的屋子里,面对梳洗一新的谭敏,梁国华憨憨地问:“你来到我的生命里,我却欠你一个婚礼,你委屈吗?”“只要你永远爱我,我就不委屈……”谭敏把含泪的热吻,深深印在丈夫的唇上。

婚后,为了减轻谭敏的负担,梁国华凭着一手过硬的技术,随后在宁波一家公司做技术售后服务,每个月可以挣到3000元的收入。他的生命正向着精彩的方向发展。然而,因为工作的劳累,他的身体也正面临着考验。

一天下午,在到宁波慈溪做技术客服的时候,他突然头一晕,倒在地上,工友们当即将他送进医院,当初给他做手术的主治医生亲自给他做检查。经过肾穿刺,显示梁国华换的肾开始有了排异反应,一旦控制不住将十分危险。医生让梁国华住院治疗。梁国华打算暂时瞒着妻子,他打电话向谭敏撒了个谎,说自己换肾后快2年多了,正好现在公司有年假,他住院进行一下全面的身体检查,让她不要担心。谭敏不放心地叮嘱了他一番。

当天晚上,梁国华想到医生的话,心情异常沉重。他想如果控制不住排异,就一个人离开这个地方,自生自灭,妻子还年轻,他绝不连累她。

哪知,第二天早上,谭敏请假赶到了医院,知道瞒不住了,只好将实情告诉她,并掏出了写好的遗书。“谭敏,我走后,你别找我。在另一个世界上,我仍像在这个世界上一样爱你、想念你……”谭敏只看了几行就看不下去了,一把抱住梁国华失声痛哭。

院方成立了专家组,对梁国华全力施救。在爱的滋润下,梁国华经过半年多的调养,排异基本上控制住了。可每每看着妻子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照顾他,梁国华既感激又充满内疚。他还欠妻子一个婚礼,这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宁波市计生委得知此事,决定帮他实现这个心愿。于是,在宁波 “中国慈溪婚育文化基地”, 梁国华牵着高头大马,迎娶了身穿印花红色旗袍的新娘谭敏。

婚礼现场,曾经帮助过梁国华的人都被请来了。梁国华动情地对来宾说:“四年前,我躺在出租房里,静静地等待生命结束。而今天,我在这么热闹这么喜庆的气氛中,接受大家对我们的祝福,我觉得一切仿佛做梦一样。是宁波市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是我的爱妻给了我力量,才让我有了今天的幸福……”在场的宾客无不为之动容。

晚上,谭敏依偎在丈夫的怀里,轻轻地说:“我们要个孩子吧!”梁国华沉默了,其实他何尝不想再要一个孩子?谭敏明知道丈夫的心思,紧紧地拉着他的手:“我咨询过医生了,你可以生孩子。经济上,我们可以慢慢来。你放心,我们有了孩子,小磊一样是我的儿子,我会对他好的!况且你还我一场婚礼,我得给你生个娃防老啊。”梁国华激动地搂住了妻子……

一个月后,谭敏怀孕了。梁国华喜出望外,尽管经济不宽裕,他宁愿自己不去复查也要省下钱来给妻子做检查。有时,谭敏不想做那些昂贵检查,说:“以前在农村里,不检查还不是照样生孩子?”梁国华却一点不含糊:“要生就得对孩子负责呀,坚决不能有意外!”、

2011年春天,随着一声响亮的婴啼,他们的女儿诞生了。蚁蚂也会拥有春天!梁国华回想这场人生灾难,他抱着妻子和女儿,是那么强烈地开始怕死。

一天夜里,谭敏起来上厕所,发现老公竟然趴在那儿写信,好生奇怪。她抢过信纸一看,顿时气坏了:“活得好好的,你写什么遗书?”梁国华赶紧解释:“这不是遗书,而是写自己的故事,留给女儿看……”谭敏黯然把信纸递给他:“有这份心,不如好好活着,让我和女儿心安!”

不久,远在湖北的儿子整天哭着说想爸爸。儿子一直由梁国华的父母在带。梁国华听了五味陈杂,毕竟儿子也是自己的心头肉啊,该怎么办?梁国华想把儿子接过来,可他不好意思向谭敏开这个口,只得一个人默默承受。

一个电话把丈夫弄得愁容满面,谭敏立即打电话回家询问情况,得知情况后,说:“你干脆把孩子接过来算了,这样我们一家人就完整了!”梁国华一听,高兴得合不拢嘴:“还是我的老婆最好,最懂我的心。”

梁国华将儿子小磊从恩施接到了宁波,并在附近的幼儿园上学。

2011年底,梁国华再次做了检查,一切指标都显示正常。从义捐捐出救命钱,到生命重生收获爱情结晶,梁国华欣慰地说:“我真不敢相信,我会有今天。我的生命,一半是拥有爱心的宁波市民给的,另一半则是我的爱妻给的。她是我生命的‘神话’。”

第3篇、爱情故事一个妻子的检讨书

亲爱的老公:

踏上你的贼船已有18个春秋了,在我们18年的摸爬滚打中,我经常是小错不断、大错时现,虽然无伤大雅,也给你惹了不少麻烦。多亏你大丈夫不计小女子过,一次次地原谅。你的宽宏大量让小女子感激涕零,今趁夜深人静之际,悔过并检讨如下:

新婚不久,我便接到去省城学习的通知。半个月学习期满,我归心似箭地来到车站时,才发现钱包不翼而飞。幸遇好心人给了我两块钱打长途电话,你连夜火速赶往省城接我。见到你的那一刻,我像个犯了大错的孩子低头垂泪,你一把揽住我说:“不用怕,我来了。丢钱是贼犯的错,破财免灾,咱就当救济别人吧。”听了你的话,我破涕为笑,你的胸怀真温暖、真宽大呀!

婚后第二年,我意外怀孕(当时还不想要孩子),粗心大意的我竟然把头晕、恶心当胃病擅自服药数日。你发现后把我扭送到医院检查,才知是早孕反应。父母坚决反对做掉孩子,只好听天由命地保住了这个小冤家。当一个不傻不痴的儿子来到我们身边时,我才意识到当时我犯的错有多蠢。我感受到做母亲的快乐和满足,因此对儿子特别溺爱,百依百顺。你常劝我:“孩子吃点苦、受点罪不是坏事……”对于你的提醒我是一概不听,我行我素。终于有一天问题暴露了。儿子6岁时一天晚上你没回家吃饭,我做了儿子最爱吃的“鱼香肉丝”,儿子一下把菜揽到面前,我用筷子夹了一些肉丝正想吃,儿子竟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这是我爱吃的!”当我把事情告诉你后,你大怒:“你这是自作自受!照这样下去,不把咱儿子培养成废物才怪呢!”我这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听从了你的建议。幸亏有你的英明领导,才有了儿子的健康成长。

亲爱的老公,天快亮了,暂时先写这些吧,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修理。

你爱犯错却又懂得知错改错的妻子

第4篇、爱情故事辛柏青和朱媛媛:破译淡泊婚姻的“幸福密码

因为怀孕,朱媛媛推辞了《潜伏》剧组的邀请,放弃女主角,更错失了一次事业攀上又一个高峰的机会。朱媛媛曾经为此情绪低落,但在丈夫辛柏青的细心关怀下,朱媛媛找到了生活中属于她的“幸福密码”……

产后复出,朱媛媛极其坦然,又带着几分调侃地表示道:“如果当初因为没看上《潜伏》这部戏而放弃,说明作为演员,自己的判断水准有误;但因为怀孕放弃,从一个女人或是母亲的角度看,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我的眼光很独到呢!”

生命惊喜,让彼此接受这份天意

2008年年初的一天,细心的辛柏青察觉到,朱媛媛整个人特别懈怠,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来。开始时,辛柏青以为她有些感冒了,孰料她休息了几天后,却丝毫不见好转。辛柏青马上陪同她去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告诉他俩:“恭喜你们,孩子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辛柏青听到后,高兴得差点儿跳起来,他情不自禁地亲吻了朱媛媛的额头,仿若回到了当年的青涩。

辛柏青出生于北京一个艺术家庭。1993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辛柏青非常喜爱自己的专业,每天六点钟起床练晨功,白天上课、做作业,直到凌晨三点钟才休息。虽然辛苦,辛柏青却感到乐在其中。

但是,接下来的两件事却让他大跌眼镜。

有一次,老师安排辛柏青与朱媛媛等几位同学排话剧,几位同学有个共同爱好,就是吃麻辣火锅。排练间隙时,大家没事便找个川味火锅店大快朵颐。有几回朱媛媛因为要赶戏,都参加不了吃火锅的集体活动。有天晚上,见朱媛媛还在赶戏,大家故意大谈当晚的美味火锅来捉弄她。当时朱媛媛正在排练的台词是“即使你让我上刀山,下油锅,我也会去的!”没想到,一听大家捉弄她,她竟脱口而出:“即使你们让我上刀山,下火锅,我也要去!”所有人先是一怔,接着,一个个捂着肚子纷纷笑倒。

还有一次,几位同学相约去滑雪。到达滑雪场后,朱媛媛“胆怯”地告诉辛柏青,说她不会滑雪。辛柏青一听,自告奋勇地当起了朱媛媛的教练。孰料,在一处陡峭的山坡附近滑行时,辛柏青光顾着照顾朱媛媛,自己的脚下一个绊蒜,扑倒在一处肮脏的雪坑里。等他狼狈不堪地抬起头来,惊奇地看到朱媛媛娴熟地越过山坡,正在山脚下朝他招手微笑呢!忍着身上的疼痛,辛柏青趔斜着来到山下,恨恨地对几位同学说:“朱媛媛就是个捣蛋分子,不知什么时候就会使坏,再也不要跟她玩了。”后来,辛柏青才了解到,朱媛媛除了刻苦钻研学业外,还经常喜欢和身边人开玩笑,而且很早以前她就有个外号,叫“朱小闹”。

可是人的感情说来也怪,就是这样一位姑娘,却让辛柏青的内心里滋长出一种异样的情愫,而朱媛媛也对书卷气极浓的辛柏青很有好感。巧合的是,两人毕业之后,都被分配到中国国家话剧院,成为同事后的两人再也没有了任何的禁忌,感情也如同拔节的竹笋一般,向上疯长起来。很快,两人的感情便瓜熟蒂落……

从过去的时光中回味过来,辛柏青的心里充满期待,更充满了甜蜜。多年来,他一直希望有一个孩子,这样才能构建成更为完整的家,如今,这个美梦就要成真了!

2008年4月,《潜伏》剧组找到辛柏青夫妇,邀请他俩出演男女主角。导演姜伟极有诚意地说道:“在我看来,这部戏简直就是为你们夫妻量身打造的,你们一定要参加!”朱媛媛细细读了剧本,多年演艺直觉告诉她,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戏。一个演员,这样的机会可遇而不可求,朱媛媛的心里有些犹豫,她同辛柏青商量到:“你看,是不是咱们要孩子的事情再推迟一下……”辛柏青看完了剧本,内心里也有些取舍不下,他没有反对朱媛媛,只是有些无奈地说:“这些天,我一直在幻想着,多年以后的今天,我每天接送孩子上学与放学的场景,晚上,我陪着孩子写写作业,跟着孩子打打闹闹,然后看着他一天天地成长……”

一番发自肺腑的话,顿时触及了朱媛媛心里的柔软,她用手捂住了丈夫的嘴:“柏青,你别再说了,那就让我们接受这份天意吧!!”

摆脱忧郁,“潜伏”的日子有爱相伴

妻子的怀孕,让辛柏青陷入到幸福的忙碌之中,他一面奔波于各个剧组,赚取未来的“奶粉钱”,一面利用各种拍戏间隙,带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看望朱媛媛。一次,剧组里有一位怀孕的女场记,由于走路时不小心摔了一下,导致腹中的胎儿夭折了。大家在探望这位女场记时,只见她泪流满面地说道:“专家说,我这近40岁的年龄,想要做母亲恐怕只有这一次机会了!”

女场记的悲恸欲绝,让辛柏青深受震撼,过去他就听说高龄孕婴危险性很大,流产早产等现象极易发生。这一次,活生生的事例更是极大地触动了他的神经。想到妻子也是34岁的高龄孕妇,辛柏青立即草草地结束了剧组里的一切事务。回到家里后,辛柏青斩钉截铁地说:“从今以后,我要放下一切工作,你将成为最重点的保护对象。”

辛柏青说到做到,为了让孩子健康地成长,他几乎推掉了所有片约,买来许多锅碗瓢盆,自己在家里做起了“孕妇饭”。辛柏青过去就能做出几样好菜,加上细心琢磨,很快就“研制”出不少菜式。每天朱媛媛回到家里,推门便会闻到诱人的菜香,透过热气腾腾的烟火气,朱媛媛看到辛柏青满足的笑脸。她顽皮问辛柏青:“快当爸爸的感觉好不好?”辛柏青由衷地说道:“好,这种感觉真好。早知道这样,刚结婚时就该让你怀孕。”朱媛媛一下羞红了脸:“就你贫嘴!”

让辛柏青欣喜的是,由于自己的细心照料,朱媛媛每次去医院检查时,无论是她的体重增长,还是孩子的体重变化,都好像是按照怀孕生产书本上来的一样,每个阶段都非常标准。这年9月,朱媛媛产下了一个健康的小女孩,辛柏青兴奋地给女儿起了一个小名“本本”,辛柏青对朱媛媛说:“我希望她本分地做人,再就是有点儿谋生的‘本事’吧!”

2009年初,谍战巨作《潜伏》在各地热播,由孙红雷、姚晨加盟的该剧收视率一路上升,很快,该剧又囊括了多个大奖。《潜伏》的火暴,让对事业看得很重的朱媛媛精神烦躁起来,毫无由来地,她便会对辛柏青发上一顿火,精神状态也变得越来越差,有时候,一个晚上只能睡上三两个小时。

一次,辛柏青在为女儿穿衣服时,只因为系错了一粒纽扣,朱媛媛便冲着他大发雷霆:“你是怎么搞得,这点小事儿都做不好,咱俩的日子还有法过吗?”她喋喋不休地数落着,最后,怒气未消的她竟然一把扯掉了女儿的衣服,狠狠地摔掷在地上……

这样的情况让辛柏青措手不及,不过辛柏青心里清楚,错失了《潜伏》这部大戏,引发了朱媛媛的各种担心与忧虑,对孩子未来的成长,以及今后事业的走向,这些方方面面的原因纠结在一起,都严重影响到了朱媛媛的情绪。

为了让朱媛媛从这种纠结中走出来,辛柏青改掉了过去熬夜的习惯。辛柏青是有名的游戏发烧友,但这次,他果决地删掉了电脑里的所有游戏,与妻子一同作息。

晚上,朱媛媛常常睡不着,这时的辛柏青就会绘声绘色地讲一些经历过的故事。讲完之后,辛柏青还总是让妻子枕在自己的胳膊上,亲昵地对她说:“只要夫妻间共同努力,没有过不去的难关,你要相信,我总是站在你的背后……”

第5篇、爱情故事先搞定他的哥们

思芫有一个小本子,里面详细记录了丈夫华涛那帮哥们儿的电话、生日,以及家庭状况。

永东,有一个儿子得了脑瘫,家庭经济有些困难。思芫每每在媒体上看到什么治疗脑瘫的新信息,都会认真用笔记下来,再打去电话咨询,觉得靠谱的,才会推荐给永东;知道他经济困难,她平时总会买些家庭必需的日常用品接济他。她那种不露痕迹的帮人方式,丝毫不会让人觉得自尊心受伤害,倒像是别人帮了她的忙。她会对永东说:“老家来人,带了好多腊肉,冰箱里放不下,这可怎么办?永东,你能帮我分一点吗?”或者:“单位发了5桶色拉油,现在都提倡低油饮食,我发愁怎么吃完呢,你说发这么多油干吗?要发些钱该多好!永东,要不你拿两桶走吧?”她说得这样自然平常,永东也就接受得自然平常,虽然他心里明镜似的:这是嫂子在变着法子帮我呢!

慧武,老婆在乡下,他一个人住在单位宿舍。思芫做了什么好吃的,总要打电话让他来吃饭,顺便让他把脏的衣服啊被单啊,都带过来。慧武总觉得不好意思,她就说:“哎呀,那有啥,洗衣机搅一搅,半小时的事儿,省得你自己用手搓了。”于是这几年里,慧武的脏衣服都是思芫给洗的,洗好了,晾干,叠好,装在一个干净的塑料袋里,再打电话让他来拿。

济钢,早几年老婆得癌症去世了。思芫一直张罗着给他再介绍一个,可是济钢还挺挑呢,要求人家要温柔贤惠,对孩子好,还要长相说得过去。思芫不厌其烦地替他物色,一个又一个,到后来济钢自己都失去信心了,说:“嫂子,您别替我操心了,我呀,就和孩子这么过吧,等孩子大了再说。”但是思芫不气馁,还反过来劝他:“你别着急,这婚姻的事情哪能这么容易啊?得不断碰,总能碰到一个适合的。家里有个女人,你享福,孩子也少受罪。”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还是让思芫给“碰”到了,这一回济钢和人家一见钟情,两人很快就结婚了。婚宴上,济钢和新媳妇给思芫深深鞠了一躬,说:“嫂子,没有您就没有我们的今天!”

除了这些,这帮哥们儿的生日,思芫也都记得清清楚楚,每逢其中哪位生日,她总要张罗一桌菜,邀请这帮哥们儿来家里聚聚,喝酒、聊天、发牢骚、吐苦水,酒至半酣情到浓处,有的还哇哇大哭。看着这帮男人在自己家里这么放松,像孩子似的真情流露,思芫总是很感慨:男人不容易啊!于是待他们愈发尽心尽力,端茶递水毫无怨言,像一位大姐姐。

她的热心、真诚、好客、善解人意,赢得了华涛这帮哥们儿的一致爱戴,大家一口一个“嫂子”地叫她,有什么心事都爱和她唠唠,仿佛她就是他们在这个城市里的家人。

其实说起来,思芫似乎也没什么出众的地方,容貌一般,工作一般,和华涛站在一块儿还真是不太般配。不说别的,就说那长相,华涛长得那可真是仪表堂堂,很有一种成熟男人的风采;更何况在工作上,华涛也做得很有成绩,四十岁出头,就已经是单位的二把手了。虽说两人在外人眼里各方面都这么悬殊,但结婚十多年了,他们的婚姻仍然是有目共睹的美满。自然,常有人向思芫请教“驭夫之道”,每逢这时,她就笑吟吟地说:“不用我管他,自然有人帮我管!”

思芫说的这些人,就是华涛的那帮哥们儿。

原先华涛有个毛病,好玩个牌,虽说输赢很小,但总是个不好的习惯,浪费时间不说,还有越玩越上瘾的趋势。为此思芫没少和他嚷嚷,但根本不顶用。后来她就和永东说了,因为永东和华涛是一个单位的,看得见够得着,便于监督。永东说:“嫂子你放心,这事儿包在我身上。”那天下班后,永东把华涛叫到一边,故作神秘地说他上厕所时无意间听见局长和人事科长的谈话,局长说自己眼看要退休了,市里头催着让物色接班人呢!“你是二把手,再说你和上上下下关系都不错,工作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这个接班人非你莫属。最近你得表现好点儿啊,尤其是你那个牌,最近就别玩了。某某好赌,这个要说出去多不好听!”永东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说得华涛频频点头,毕竟对于男人来说,事业还是摆在头一位的。那之后华涛一下班就回家,再也不敢玩牌了,时间一长,他的那些牌友们自然也就不叫他了,而他自己呢,也就戒了牌瘾。

除了不愿让华涛玩牌,两口子也时常为了孩子的教育闹矛盾。就说那次孩子升小学,华涛主张给孩子上私立学校,思芫觉得小孩子没必要搞这么特殊化,就自作主张给孩子去公立学校报了名。华涛气坏了,这一气就不肯回家,住进了酒店。思芫有心去请老公回家,但又放不下面子,再说就华涛那个倔脾气,估计说什么他也听不进。这事儿被济钢看在眼里,他安慰思芫:“没事儿,过两天慧武生日,你准备一桌菜,我们在你家聚聚,看他回不回来!还反了他了!”慧武生日那天,几个哥们儿一起去酒店,一通嬉笑怒骂,把华涛给拽回了家。哥们儿在一起,话题一拉开,天南地北海阔天空,原本生气的事儿早丢到一边了。吃完饭,华涛和思芫一起站在门口送客——他早忘了要回酒店去住这档子事儿了!

当然这些都还是小事。有一次,差点儿就出了大事!那是华涛去省城进修,进修班里一位才貌双全的离异女老师,让他动了心,那段时间他隔三差五就往省城跑。最先发现情况的是济钢,立马就给他泼了一盆冷水:“华涛你别犯傻啊,嫂子那么好一个人,我就不信那女的能比嫂子好!”那之后,几个哥们儿只要一有空闲,就投其所好拉着华涛去钓鱼、K歌、打桌球,总之就是不让他闲着。男人一闲下来可不就要生事儿?他们还时不时敲敲边鼓:某人,为了第三者把婚给离了,结果孩子没人管教,16岁就因为盗窃进了少管所;某人,刚离婚,就查出得了癌症,新婚妻子一见他得了癌症,脚底抹油跑了,最后来照顾他一直到离世的,还是他的结发之妻;某人,在外面有了情人,却不想离婚,可是情人逼得紧,他没办法,雇凶把情人杀了,自己也完了……说得华涛的一颗心七上八下,本来就犹疑不定,这下更是不知该拿这段情如何是好。慧武把话说得很到位:“华涛,你可别闹什么幺蛾子,你要真的闹,我也管不了你,但我们的兄弟情分也就到此为止了。因为啥?因为我没法面对嫂子啊!”华涛心下彷徨,而心仪的佳人又隔着几百公里的路程,哪敌得过身边这几个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哥们儿轮番轰炸?一份情从浓转淡从热到冷,也不过就是三个月的时间。

就这样,几个哥们儿一起把华涛这段有可能发展成燎原之势的婚外情,扼杀在了摇篮中,甚至思芫这里还都没啥感觉呢。

对于男人来说,哥们儿的话,永远比老婆的话更中听;哥们儿所起的作用,比老爹老娘还管用。

聪明的女人,如思芫,自然就会明白“曲线救国”的道理:想要搞定老公,那就先搞定他的哥们儿吧!

第6篇、爱情故事塞舌尔的爱情谋杀

五月的塞舌尔碧海银沙,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栀子花香。这是个西印度洋岛国,每年的旅游观光者络绎不绝。女侍应赵莉莉在海滩边的海椰子酒店工作多年,这天遇到了一对奇特的情侣。男的很年轻,二十几岁,相貌俊朗,脸上总挂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很招人喜欢。女的则是一位看上去有六十多岁的老妇人,尽管身材苗条,披着长卷发,但皮肤松弛,满脸皱纹,眼睛里满是冷漠。看着男人十分亲密地给老妇人打着伞,殷勤地跑前跑后忙个不停,赵莉莉有点鄙夷地笑了,美女傍大款见得多了,现在俊男傍富婆也不足为奇。她叹了口气,自己千里迢迢从中国来到塞舌尔打工,不也是为了多挣点钱吗?她注意到登记簿上两人的情况:李祥林、叶芷妮,都是中国山东人。

接下来的几天,赵莉莉经常看到这对情侣,两人的表现让她越发感到奇怪。叶芷妮完全没有富婆的架势,不仅打扮朴素,而且吃的玩的全挑最便宜的,有一次,因李祥林晚餐点了条红鲷鱼而大发脾气。刚捕捞上来的红鲷鱼鲜嫩味美,是当地的特产,深受游客的喜爱,当然价格也是不菲。只见叶芷妮怒气冲冲地瞪着眼:“就你懂得享受?孩子的奶粉、尿布哪里不需要花钱?我现在就回国,你一个人慢慢吃吧!”说罢站起身就走。李祥林急忙拉住她,好一阵温言软语,最后还亲了她几下,这才平息下来。

赵莉莉多少有点同情这个男人,同情之余疑窦顿生,以这男人的相貌人品,凭什么对一个岁数可以当妈的老女人千依百顺?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呢?他俩居然还有孩子,可普通的柴米夫妻又怎么舍得花几万元来这里旅游呢?

在海椰子酒店,四处可见国宝海椰子的痕迹,整个岛都荡漾着一股浪漫的情调。海椰子果实的形状使人浮想联翩,让人脸红心跳,所以又名爱情树。

这天,赵莉莉像往常一样在吧台调着鸡尾酒,因为头天晚上下了场大暴雨,空气湿漉漉的。李祥林忽然出现在她面前,惊慌失色地说:“莉莉小姐,我想向你说件事。昨晚,我和芷妮在五月谷散步,突然下起暴雨来,我们就跑进椰树林躲雨……进到园子里,漆黑漆黑的,一个人也没有,只听海椰子树发出阵阵沙沙声。我抬头一看,远处有两棵海椰子树正纠缠在一起呢,声音正是从那里传过来的。后来,雨小了,我们才出来。出来后,别人都说我们要倒霉了!”

“天哪,你们居然敢在暴风雨的夜晚去五月谷!”赵莉莉惊叫起来,“你们真的要倒霉了!风雨交加的夜晚,雌雄海椰子树会在一起‘亲热’,如果有人目睹这一‘浪漫时刻’,日后会接二连三地碰上倒霉事。所以,没人愿意成为海椰子树恋爱的‘见证人’,即使有人听到传说中的‘沙沙’声也不敢前去一探究竟。这个传说,你没听过吗?”

李祥林垂头丧气地摇了摇头。

赵莉莉见他情绪不好,就安慰道:“其实这只是个传说,当不了真的。你们来旅游,很快就回国了,不会发生什么事的。”说到这里,望着李祥林英俊疲惫的面孔,赵莉莉心生怜悯,忍不住问道:“冒昧问一句,爱情真的可以超越年龄吗?”李祥林闻言脸色大变,狠狠地看了她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

很快,李祥林夫妇冒犯海椰子的事便传得街知巷闻了。人们不自觉地悄悄避开李祥林他们,唯恐招惹上什么祸端,只有赵莉莉表现得十分友好,这令身在异乡的李祥林、叶芷妮感到分外温暖,二人和她渐渐亲近起来。

这天黄昏,李祥林和叶芷妮去海滩散步,专门邀请了赵莉莉帮忙拍照。李祥林很兴奋,和叶芷妮绕着椰子树追逐嬉闹着,赵莉莉不想充当电灯泡,就沿着海滩拾贝壳,越走越远。走了好一会儿,赵莉莉觉得肚子不舒服,只好半途折返。

这时,她突然远远看见李祥林他们那里围了一群人,声音嘈杂。她预感不妙,赶紧奔了过去。只见李祥林抱着手臂坐在地上,满脸痛苦,叶芷妮在一旁伤心地哭,地上还有几个砸烂的海椰子。赵莉莉忙问发生了什么事,没等李祥林说话,旁边一个红发老太太颤颤地说道:“他们遭报应了!海椰子的传说是真的!刚才我们看见有好几个海椰子从树上飞下来,径直砸向女人的脑袋,幸亏男的反应快,推开了她,他自己的手臂却被几十斤重的海椰子砸中了……”

赵莉莉有点不可思议地嚷道:“这怎么可能呢?管理员每天都会检查海椰子的成熟情况,它们不会自己掉下来的,太可怕了!”

惊魂未定的二人订了机票,准备提前回国。临走前,赵莉莉特地买了印有当地标志的精致明信片,来到房间准备为他们送行,谁知却扑了个空。前台的服务小姐指着寄存的行李说:“他们的行程里还有个免费的潜水项目没消费,他俩怕浪费,去海边了。”赵莉莉听了就是一愣。这时有个游客走到前台,翻着一沓照片。她无意中扫了一眼,忽然就被其中的一张吸引住了,仔细看过照片后,她拿起了电话……

海边,李祥林和叶芷妮全副武装,换上了潜水服并戴上了面镜。两人相视一笑,李祥林紧紧地拥抱了一下叶芷妮,准备下水。

“慢着!”赵莉莉领着一个神色冷峻的男人急匆匆地奔了过来,“这是迈克警官,负责这里的治安。”

迈克警官一边示意叶芷妮脱下潜水服,一边说:“请出示你们的护照。”李祥林有点恼火地看着赵莉莉问道:“莉莉小姐,你到底想干什么?我们犯法了吗?别捣乱好不好?”接着,李祥林又转向迈克警官,“护照在宾馆里,如果您需要,我这就去拿。”赵莉莉冷冷地瞧了他一眼,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想逃跑吧。”李祥林一愣:“我为什么要跑?”赵莉莉取出一张照片,里面正是那天海椰子掉下来的情景。她指着照片说:“看看这张照片,这是一个游客偶然中拍到的。”照片上,李祥林正弯腰拉着什么。李祥林的脸涨红了,一言不发。

迈克警官说:“你故意提前用树藤一端绑住海椰子,另一端沿着树干垂下来。当你太太走到树底时,你拉动树藤就能让海椰子掉下来砸到你太太,对吧?”叶芷妮闻言痛苦地捂住了脸,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迈克警官接着说道:“我们仔细检查了那棵海椰子树,海椰子的果实与树干相连的部位有刀具切割过的痕迹,如果再加上外力作用的话,即使未成熟也很容易掉下来。想必你目睹海椰子树‘亲热’也是故意的,是为这场谋杀做准备,伪造成是神灵作祟,纯属意外。我说的没错吧?”

叶芷妮脸色很难看,李祥林焦急地说:“芷妮,别相信他们的鬼话,你一定要相信我,我怎么会害你呢?你忘了吗,当时是我把你推开,反而砸到了自己的手。”

“那是因为你发现了有游客过来拍照吧?你怕被发现才临时改变了主意!”赵莉莉嘲讽地插了一句。

李祥林用手狠狠抓着自己的头发,抱头蹲在地上。

迈克警官不紧不慢地说:“刚才赶来的路上,我调查了你的个人资料,你大学是生物专业的,这次的双人塞舌尔十天游是公司年终抽奖抽中的。让人奇怪的是,除了公司赠送的普通旅游险种外,你居然还自行购买了你们夫妇的境外旅游意外险,价值一百万元。你利用海椰子的传说,制造种种意外假象,就是想牺牲你太太来骗取保险吧。好了,不多说了,我现在要检查你们的潜水装备,估计这里也做了手脚吧。”

叶芷妮呆呆地听着这席话,满是皱纹的脸剧烈地抽搐着,她快速地脱下潜水服扔在地上,然后突然纵身一跃,跳进茫茫大海!

遭此突变,在场的人都惊呆了,还是迈克警官反应快,立刻呼唤救生员下海救人。等湿漉漉的叶芷妮奄奄一息地被救上来时,李祥林扑在她身上放声大哭,声音凄厉,让人心碎。迈克警官镇定自若地安排医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细心地检查两人的潜水装备。以他的经验判断,如果要做出潜水意外的假象,一般都是事先在对方的氧气瓶上动手脚。

几小时后,赵莉莉和迈克神色凝重地走进病房。

叶芷妮已经苏醒过来了,李祥林在一旁小心伺候着。迈克望着叶芷妮,轻声说:“我在检查你们的潜水衣时,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叶芷妮脸色变得惨白,接口说:“您不用多说了,我知道我的潜水衣被动了手脚。其实,这一切都是我和祥林商量好的,他被我逼着来帮助我自杀。其实您是没能看到我的护照,不然就会明白……我今年只有二十六岁,但是看上去像六十二。”听了这话,在场的所有人都呆住了,只有李祥林发出痛苦的呜咽声。

叶芷妮反而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她生完孩子后,几个月间迅速变老,骤然老得像个六十多岁的老妇人,惊吓之余,四处求医才知自己得了一种叫“获得性皮肤松弛症”的病。这是一种罕见的疾病,属世界医学难题,表现为面部皮肤急剧松弛和下垂。自从得了这个病,叶芷妮不敢照镜子不敢上街,渐渐有了死的想法。碰巧李祥林公司有这个旅游机会,她就想趁机死在这里。

“请你们不要抓李祥林,是我逼他这么做的。莉莉也可以证明,我的脾气一直不好,总是在欺负他。”叶芷妮说到这里,忽然笑了,皱纹散开,宛若菊花。

赵莉莉和迈克警官迅速地对视了一眼,都不相信叶芷妮的话,哪有逼别人杀自己的呢?两人耳语了一阵子,迈克警官的神情好似恍然大悟一般,竟站起来彬彬有礼地说:“这是我遇到的最奇怪的案子了,不过,现在总算弄明白了。感谢你们,祝福你们!”说完就离开了。

叶芷妮不解地问赵莉莉:“李祥林是不是真的不用处置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国了?”

赵莉莉的眼睛湿润了,她握了握叶芷妮的手,充满感情地说:“是的,没事了。但请等等,多留一天再回国。”

叶芷妮和李祥林在忐忑不安中又在岛上待了一天,当清晨的阳光照进酒店的窗户时,赵莉莉微笑着出现在他们面前,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海椰子是爱情之树,塞舌尔是爱情之岛。这里的岛民最爱戴和尊重拥有爱情的人,请收下我们的一点心意。”

叶芷妮疑惑地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一百万元的现金支票!

原来在这一天里,赵莉莉通过媒体为他们筹集了这笔钱,迈克警官也参与了此事。那天,他本想找到李祥林对叶芷妮的潜水设备做手脚的证据,不曾想却发现李祥林对自己的潜水设备做了手脚——他故意将自己的气瓶换成了纯氧度和潜水深度不匹配的气瓶。这样调换的结果就是,李祥林潜到水深处后,只要一开气瓶,立刻就会身亡。他要害的人不是叶芷妮,而是他自己!

迈克警官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听叶芷妮讲出病症,并为李祥林开解时,才恍然大悟:李祥林是想通过自己的意外身亡为叶芷妮赢得一笔巨额保险金,因为整容手术需要一大笔钱。

赵莉莉羡慕地对叶芷妮说:“你真有福气啊,他愿意用自己的命来换回你的美貌呢,这一百万元足够你去做整容手术了。”又问李祥林:“那么海椰子砸人是怎么回事呢?”李祥林懊恼地说:“我拽树藤时算错了时间,出了点意外。我本意要砸的是自己啊。”

叶芷妮大为感动,紧紧地抱住了自己的爱人,再不想分开。

第7篇、爱情故事买房

沈林开着宝马车,到了“天香花苑”的售楼处。走进去后,他径直站到苏虹面前,那气势就完全征服了她。

苏虹是售楼小姐,当时她正在门口值班。沈林说:“苏虹,下班后,我请你喝茶。”他能叫出苏虹的名字,很显然,他是有备而来。苏虹是见识过大场面的,她莞尔一笑,说:“好。”

在茶楼里,苏虹审视着面前的这个男人。沈林很健谈,但话很是得体,举止优雅,没有一句唐突暧昧的话,看来他不是那种需要提防的花心男人,苏虹反倒是觉得自己多虑了。

沈林说:“我找你,只是想咨询一下买房子的事情。”这是苏虹感兴趣的话题,任何一个售楼小姐都把客户视为上帝,因为他们意味着相当高的提成。

苏虹问:“你想要什么样的房子?”沈林转动着手里的高脚杯,说:“我想买这里最好的别墅。”

苏虹很兴奋,热情地说:“好,一定给你优惠。”沈林笑了笑,说:“谢谢!”

沈林第二天就来售楼处,订了一套别墅,现场签字,现款现房,一千五百万元就立马到账了,牛气得让所有售楼小姐和客户惊羡不已。这年代买别墅的人很多,可没贷款的还真少之又少,苏虹当时幸福得快飘起来了,一千五百万元的现款,提成“钢钢”的,夜里睡觉一想起来就忍不住想笑。

房子是气派的复合结构,面朝黄浦江,阳光充裕。装修的时候,沈林邀请苏虹参观。在房子里,沈林从卧室、厨房,到卫生间,水电安装,墙面颜色,都一一征询苏虹的意见。这可是VIP客户,苏虹当然也乐意效劳。

一切谈妥,装潢公司就进驻了。真是雷厉风行,只用了三十天,别墅内外焕然一新。沈林再次邀请苏虹来参观的时候,已经是另一番洞天。粉红色的墙面,波浪一样蔚蓝的窗帘,还有古铜色的家具,配以现代高档的电器。更让苏虹动心的,是窗台上饱满的美人蕉,一切都是按苏虹的意思布局。

沈林问她:“满意吗?”苏虹被问得摸不着头脑:“什么满意?”沈林说:“房子啊。”苏虹说:“这房子是你的,重要的是你的感受啊。”

“房子本来是我的,可现在已经是你的了。”沈林把钥匙塞进了她的手中。苏虹惊讶得快跳了起来,手缩了回来,怎么可能?心想这可是上千万的别墅,怎么说送就送了,况且送的还是自己,天上掉馅饼竟砸到了自己?沈林说:“千真万确!”他把房产证递了过来,苏虹接过来一看,那房产证姓名的位置赫然写着:苏虹。

苏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半天才回过神来,问沈林:“你为什么要写我的名字?”沈林笑了笑,说:“因为我喜欢你。”

苏虹忙说:“我可不能要。对不起,沈老板,我已经结过婚了,而且我的老公对我很好。”沈林说:“啊,我知道,你仍然过你的日子,我喜欢你,但不会妨碍你,也没打算打破你现在的生活。只要我出现在你面前,不讨厌我就行了。”

见到沈林这么讲,而且房产证上写的名字已经既成事实,无法更改了,苏虹只好说:“沈老板,我暂时替你保管吧,你什么时候要,随时可以找我。”

沈林的嘴角扬起得意的笑容,说:“OK!”

苏虹回到家,没有和朱停提及沈林送她房子的事情,一个字也不敢。有哪个男人知道自己的老婆收了别人一套价值上千万元的房产,还能做到泰然处之?即便彼此没什么事也说不清啊。

人家和你无亲无故,送你一套别墅,有病啊。

苏虹在上班时,经常带客户到小区里看房,路过那幢别墅,就会忍不住溜达进去看看。有时她也会在房间里看到沈林坐在阳台的睡椅上看书,那神情怡然自得。

苏虹问:“你在看什么书?”沈林轻声说:“厨艺。”男人竟然还研究厨艺,真是很少见。苏虹登时就来了兴趣,问:“你怎么想起来学习做菜来了?”

沈林说:“我喜欢上一个人了,我想为她做一份最好吃的饭菜。”苏虹听出了话中的意思,脸登时就一红。她假装不知道,说:“谁有这么木的福气,能让你这样的一个钻石王老五甘心为她做饭。”沈林只是笑,不说话。

苏虹下午来的时候,苏虹看到沈林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她感到很稀奇,想知道沈林到底在折腾什么。沈林在里面捣鼓了半天,捧出了一碗粥,轻轻地放在了苏虹面前,说:“苏虹,给你的。”

苏虹睁大了眼睛:“给我的?”“嗯。”沈林肯定地点头。

苏虹又问:“就这些?”沈林又肯定地点头。苏虹看着面前的皮蛋瘦肉粥,有点感动。原来,沈林看了很久的菜谱就是为了给自己做一份粥。

苏虹喜欢吃皮蛋瘦肉粥,这是属于自己的秘密。想不到沈林竟然费着心思为自己煲一碗粥。她不敢吃,苏虹知道,吃了这碗粥意味着什么。可是,苏虹又忍不住,这就是像鸦片一样,明知道有毒,还是要来一口。

当她吃完面前的粥,沈林的手圈住了她的腰,苏虹没有再拒绝。

接下来的日子,苏虹感到很矛盾。她也常问自己,为什么自己会变成这样?她和朱停一直生活得很好,他们生活虽然没有轰轰烈烈,但很温馨,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况且,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四岁的女儿。苏虹从来没有想过离开朱停。

所以,当苏虹和沈林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有一丝内疚。所以,她逐渐很少让沈林碰自己。她总让沈林什么都不做,在沙发上看电视、打游戏,自己进厨房为他做饭。

沈林并没有勉强她,后来,他来别墅的次数也少了,苏虹也没问。本就不是一个池子里的鱼,鱼水之欢过后这是必然的。这样也好,谁也不欠谁。

对朱停好一点,觉得欠沈林的;对沈林好一点,更觉得对不起朱停。所以现在的情况让她有了一点安慰。感情的纠葛是分不清的,最好的结果就是有人退出,无条件的退出,像今天的沈林。

苏虹想方设法对朱停和女儿好。她是想多补偿他们一点,好让自己少一点内疚。九月初八是朱停的生日。她做了好多好多的菜,都是朱停爱吃的,摆了满满一桌子。

女儿开心地拍着小手喊:“我要吃蛋糕。”苏虹笑着说:“猴急什么,等你给爸爸唱完生日歌,就给你吃。”在女儿稚气的生日快乐歌里,朱停吹灭了蜡烛。

第8篇、爱情故事林肯:爱是永恒的

1842年11月14日,林肯正式向恋人玛丽?托德求婚。二人随之去了一家珠宝店,买了一枚结婚戒指,让人在上面刻了一行字:“爱是永恒的”。

是的,没有谁不希望自己的爱是永恒的,但没有谁像林肯与玛丽对永恒之爱的认识与渴望之深。

1837年3月的一天,伊利诺伊州议会在州首府所在地斯普林菲尔德市举办了一次最大的舞会,舞会几乎聚集了全州所有的政界精英和全市所有的美女。时为实习律师的林肯幸运地受邀出席了舞会。舞会上,有一个女孩一出场,令所有的男士眼睛发亮。

玛丽出生于贵族世家,她的父亲是伊利诺伊州著名的银行家,她聪明伶俐,深得父母亲友的宠爱。不幸的是,在玛丽6岁时,母亲患病去世,她爱的天空突然坍塌了一大块。不久,父亲再婚,后母有了自己的孩子后,爱的天平就开始倾斜了。她并不向后母低头,同时渴望有一个伟大的人来爱她,证明自己能得到世界上最好的爱。在遇见林肯后,生性高傲的她坚信自己能成为一位总统夫人。

在精英荟萃的舞会上,林肯选择了沉默,并非是自傲而是自卑。因为在认识玛丽之前他有过几次恋爱,每一次都是以失败告终。

最早让林肯动心的女孩是他的同学肯塔基州的凯蒂,凯蒂对聪明勤奋的林肯也有好感。可他俩的关系就像林肯的学业一样断断续续。后来,凯蒂却嫁给了詹姆斯,那是林肯雇主的儿子,因为林肯太穷了。自尊心极强的林肯随之选择了离开。

林肯离开肯塔基州后就到了伊利诺伊州,通过不断努力,他成了州里一位颇有名气的律师。

伊利诺伊州有一位女孩叫卡罗琳,出生于当地的名门望族,气质高雅,热情大方。一次,她邀请林肯参加当地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玉米脱壳会。参会的全是青年男女。按照风俗,与会的小伙子,无论是谁,只要找到带红穗的玉米壳,他就有权去吻自己爱慕的姑娘,且姑娘不论喜欢与否,都不能拒绝。游戏开始后,林肯夹在人群中东跑西颠,手中始终没有红穗玉米壳。卡罗琳一看急了,赶紧去找红穗玉米壳,找到后急忙递到林肯手中,而且送上了自己的热吻……然而,卡罗琳最终还是没与林肯走到一起,富有的她嫁给了一位同样富有的农场主。

因为贫穷,林肯的恋爱一连受挫,即便他成为一名正式律师有稳定的收入以后,在爱情上也依然走麦城,以致他说,“爱情是一桩十分古怪的事。”

那年林肯25岁,在塞勒姆市时,玛丽?欧文闯入了他的生活。欧文大家闺秀的特有气质让林肯着迷,在经过几次交往后,林肯迫不及待地向欧文求婚。欧文拒绝了,理由是林肯在男女交往时,显得拘谨、木讷。

也许是连续受到打击,林肯在女孩子面前渐渐丧失了信心。

不久,林肯入选伊利诺伊州立法委员,他来到了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就在这次州议会举办的舞会上,对爱情心灰意冷的林肯遇见了玛丽?托德。玛丽的出现给了他极大的信心,他觉得玛丽就是他的精神灯塔。

经历了情感波涛的起伏后,林肯与玛丽就要走入婚姻殿堂了,婚礼定于1841年元旦举行。此时的林肯为了政治抱负,四处奔波。因而,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他误了车次。待他风尘仆仆地赶回住所时,气愤的玛丽毅然提出分手。任凭林肯如何解释,也无法使得玛丽回心转意。

与玛丽分手后,林肯便倾心于政治活动以疗心灵之伤。一次,林肯用笔名“丽贝卡阿姨”发表了《桑格莫恩日记》,反驳一位叫詹姆斯的政敌。奇巧的是这篇文章被玛丽读到了,玛丽对文章的观点十分欣赏。更为奇巧的是,玛丽写了续篇,以同样的笔名发表了。詹姆斯连续读到了批评自己的文章,觉得受到了“丽贝卡阿姨”的侮辱,一怒之下,提出要决斗。

尽管两人所受的教育不同,家庭背景、性格、爱好有差异,婚后免不了时有磕磕碰碰,但他们的婚姻一直走到了生命的终点。1865年4月14日,玛丽陪林肯坐在华盛顿福特大剧院的总统包厢内看戏。晚上十点半,正当演出达到高潮时,在内战中同情南方的演员布斯经过周密准备,持枪潜到林肯包厢后,对着林肯的后脑连开数枪,林肯倒在了玛丽的怀中。

是的,爱是永恒的,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足了。

第9篇、爱情故事老公,看我怎么修理你

相恋一年后,我和晓晓在他的几个死党的笑骂声中举行了热闹的婚礼。

晓晓有很多优点,不然我也不会急着嫁给他———生怕被人抢了去似的。他的优点在朋友中人人皆知:幽默、聪明、勤快、嘴甜,工资奖金全数上缴,时下的男人已经很难做到这一点了———有几个男人自己不留个小金库什么的?

但晓晓有一个缺点:贪玩,和几个死党一侃就是一晚上。

刚结婚时,朋友们十分知趣,极少打扰我们。但三个月后,老公就有点神不守舍了:和我一起看电视时有点心不在焉,看着看着开始发呆,有时还会冷不丁冒出一两个朋友的名字。我知道,他开始怀念他单身时代的朋友了。

我不是个小气的人。周末来临,我大方地对老公说:“这个周末,本想和你去听音乐的,放你一马,和你的哥们儿聚聚吧。”没想到这家伙竟两眼放光:“老婆大人,这是真的?君子一言,可是驷马难追啊!”吃了饭,老公很快洗刷完毕,临出门时大概意识到自己太得意忘形了,他不好意思地冲我做了个怪脸:“老婆大人永远第一,我在11点前一定回来!”

开始的时候,老公基本上按时回来,虽很开心,但常常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后来他出去的次数越来越多,时间也越来越长……我爱老公,我渴望有更多的时间和他在一起,我不想做个独守空房的怨妇,吵了几次,冷战了几次,但收效甚微。

我想了很久,决定用智慧来修理他。

第一周:我温柔地告诉他,老婆这辈子最爱的人是他,不要辜负了老婆的一番情义,要多些时间陪老婆。今天晚上11点半前务必回家。

第二周,我平静地告诉他,给你打支预防针,再不按时回家,我就采取措施了。我是先礼后兵,给了你足够的缓冲期。

第三周,我告诉他,今晚上再把我的话当耳边风,只能睡客房。

老公嬉皮笑脸地和我说了一句“bye-bye”,又出去了。

做完了家务,我在书房看了一会儿书,又在客厅里看了一会儿电视,很快,墙上的挂钟就指向11点半了。我开始动手了,我把客房床上的床单全部拿到卫生间的洗衣盆里泡了水,被子收进柜子,把我们原来盖的棉被换成单人的,然后,我把柜子锁好就上床睡觉了。

12点半,老公轻手轻脚地进门了,他开了客厅的灯,轻轻地推开虚掩着的卧室门,看到我背对着他,他关了灯,我听到他的脚步往客房去了,但很快,他又折回来了———客房的床上被我收拾得干干净净,这么冷的天气,根本没法睡。他只好又回到主卧室,背对着我睡了。睡了一会儿,老公终因抵不住冷气的侵袭,委曲求全紧紧地搂住了我并且真诚地对我说了一声:“老婆,对不起!”

“第一次斗争”我大获全胜。

可我很快发现,我的胜利只是暂时的。虽然老公严格遵守我们之间的“游戏规则”,不久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老公迷上了电脑游戏。他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直冲书房打开电脑,每次都要玩到夜里12点才睡觉。我不想因此事影响我们夫妻的感情,何况此时我已有孕在身,待孩子出生看他还怎么玩?就暂时睁只眼闭只眼由他去了。

随着女儿鼎鼎的出生和一天天长大,老公也慢慢地进入了父亲的角色,但是仍迷恋电脑游戏,有时甚至抱着鼎鼎一起打,只有几个月大的鼎鼎也成了小小游戏迷,两只亮晶晶的眼睛盯着电脑屏幕一眨不眨!鼎鼎一岁时开始学话,她先会说的词不是“妈妈”,而是“爸爸、电脑”!

气死我了!

一岁半的鼎鼎非常喜欢画画,她给我们解释在我们眼里什么都不是的画:“这是房子,很大很大,以后我们就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房子里有花园,有小鸟。”鼎鼎的语言能力发展也很快,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只要鼎鼎没睡觉,老公有空一般都会陪着鼎鼎尽情地玩乐。等我忙完家务陪鼎鼎睡觉后,他又会回到书房,尽情地玩电脑游戏。

还得想办法修理修理他。

机会很快来了。我在和鼎鼎做游戏的时候,喜欢出两个答案让她选择。我无意中发现,她每一次选的都是第二个答案。我灵机一动,决定利用鼎鼎的这个可爱的特点,彻底改掉老公爱玩电脑游戏的坏毛病。

一天晚上吃完晚饭,我和老公一起为鼎鼎洗完澡,老公说:“你陪鼎鼎睡,我玩游戏去。”我笑着对老公说:“尊重鼎鼎的选择,鼎鼎说要谁陪就谁陪,可以吗?”老公说:“好!”就在老公准备问鼎鼎的时候,我赶紧抢过老公的话头对着鼎鼎说:“宝宝,要妈妈陪还是爸爸陪?”鼎鼎清清楚楚地大声回答道:“爸爸陪!”憨厚的老公听了鼎鼎的话后,高兴得合不拢嘴,心满意足地上床陪着鼎鼎并开心地给她讲起故事来。

呵,不相信我修理不了你。

从此以后,老公再也没玩过电脑游戏,每天晚上陪鼎鼎睡觉也成了他一成不变的优良习惯。老公变得越来越让我满意,我们的小家庭充满了家的温馨。

第10篇、爱情故事就算是飞蛾扑火,我也要去爱你

小编为大家带来:就算是飞蛾扑火,我也要去爱你

“我们和好吧,好不好……”,你苦苦哀求着,你料定了我心软,舍不得这份感情。可这次,你似乎犹豫了,不确定我的想法了,因为那么久了我都没答应。我也很意外,我居然能坚持那么久没投降。

可我也没多得意,因为我清楚的知道就算我能骗得了你、骗得了所有人,但我却骗不了自己的心,它告诉我,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爱着你。之所以和你磨那么久,只是想看看你能坚持得了多久。

“好!”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并没多意外,因为我知道,不管兜多少个圈子、不管你做过什么,这句话都会是我给你的最终答案。倒是你,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明显的愣了半秒。

答应你和你和好,不是因为我能看得到你我的未来。相反,我知道我们的这份感情终究会没有归宿。答应你,只是因为在这一刻,我爱你,想和你在一起,想牵着你的手一起走完剩下不多的大学时光。我不知道我能像现在这样坚定不移的爱你爱到什么时候,但这一刻,想和你在一起的想法很坚定。

或许有人会笑我傻,说只有傻子才会去接受一份有期限的感情。或许我就是傻,就是糊涂吧。人生难得几糊涂,有时候活得太明白反而不是最好的。我只知道,现在的我和你在一起很快乐。人活着不就图个开开心心的吗,既然这样,糊涂一次又何尝不可呢!

很多人常常用“长痛不如短痛”这一说词去结束一段感情。我知道,当我失去一段用心付出的感情时我会肝肠寸断,也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夜夜难眠,更甚至泪染绣枕。到那时,可能有那么一刻,我会厌恶自己的选择,但我不会后悔现在如飞蛾扑火一般的去爱你。

即使等待我的最终是“死亡”,至少我拥有过,这般刻骨铭心的炽热的爱恋。飞蛾的存在,不就是为了追逐那抹光亮的炽热吗?虽然不是每只飞蛾都有那个追逐的勇气!

试想,五年、十年之后的自己。埋没在芸芸众生之中,没有个性没有特点,为了混一口饭吃四处奔走。忙不完的工作,看不完的资料,写不完的报告……各种的各种,还来不及尝一尝爱情的绚丽,就因为世俗的眼光不得不把自己包装成不同的角色进入各种相亲饭局中,最后和一个认识不久但各方面都入得了自己法眼的人结婚生子,然后庸庸碌碌的过完一生。

想想就觉得可怕。或许有人会说一定不会让自己陷入这样的生活里,但世事难料,谁又说得准呢。弄不好,明天就会因为一场车祸或是一场大病让你的短暂的生命戛然而止。当然,我不是在诅咒谁,我只是在告诉大家这样一个事实,在死亡面前,生命是多么的脆弱和渺小。

所以,趁着年轻,趁着还能爱,趁着还没有那么多事羁绊你的时候,遵从自己的心,去狠狠的爱一次。即便是会心碎,即使是伤痕累累,也要勇敢的去尝试。就算写给自己的不是心中所期盼的结局,但至少可以让自己走过爱情的酸甜苦辣,然后理直气壮的说“我爱过,我哭过,我活过……”!而且,还不到最后呢,谁会知道等着你的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谁敢说,每一份爱情都能长长久久?谁又能说,陪自己走完一生的人就是自己所爱的人?就算有,那也只不过是凤毛麟角。很多人,选择和另一个人结合是因为爱,但谁又敢保证,到死的那一刻,你都是爱着她的?

爱,往往是有期限的,之所以有永恒那么一说,有时候指的就是爱上的那么一瞬间。面对一份有期限的感情,过一天少一天。所以我格外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时光,就像某首歌词里写的“把每天当成某日来相爱”那样,才发现每一分每一秒都可以美到泪水掉下来。凭着感觉恰如其分的去拥抱去亲吻,不被刻意安排的爱,是那么的让人无法自拔。

牵着你的手,走在校园的小道上,隐入街道的人群里。看那些行色匆匆的过客,闲来无事时聊聊八卦或是拌拌嘴,甚至只是肩并着肩坐在小道里的长椅上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我都觉得很幸福。这大概就是知足常乐所说的意思的吧。

没有奢望太多,有一个人牵挂,有人为我吃醋,有人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摸摸我的头说我笨,然后无条件提供他的肩膀给我靠,有人能在我想要去抱一抱他的时候他会把我抱得更紧,这就是我想要的你,就是我想要的幸福。以后的路,我不知道你还能给我什么,现在你给我的,就足以让我记住一辈子。

等我老到牙都掉光了,老到忘记去爱你了的时候。在某个午后黄昏,面朝夕阳,当我忆起匆匆走过的大学时光的时候,回忆也不会显得太寂寥。因为里面还有一个你,有你牵着我的手一起走过的街角和走道,沿着记忆的轨道往回走,拾起那些被我们遗落在街角的温柔。然后告诉自己,曾经,自己义无反顾的爱过一个人。

在这滚滚红尘中,与你翩然相遇,不管这一世的沉世浮华,只需牵起你的手,浅行深爱。爱过,哭过,活过,这一生,我也算没白过……

就算是飞蛾扑火,我也要去爱你

第11篇、爱情故事婚姻栽在厨房重地

one

每个周末的晚上,中央二台的“非常六加一”我是一定要看的。一是迷李咏,二是自己也有表现欲,再就是我的手机号码登录在节目的网站里,指望着天上掉下馅饼来,帅帅的主持人会在手机悦耳的音乐声里接通带给我惊喜。

陈烈在小厨房里忙碌着,可以听到他走调走到爪哇国的歌声。他会在合适的时间端出饭菜,拍拍我的头说:“懒丫头,吃饭了!”

谁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来着?谁说拴男人的心先要拴男人的胃来着?我婚后的小日子甜甜蜜蜜,锅碗瓢盆、柴米油盐仍然不需要亲自打理。

一般情况下都是我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视屏幕,半天才想起夹一口菜木然地咀嚼或者直接吞咽下去。陈烈很心疼的样子,细细地按自己了解的营养比例从盘子里挑出些精致的小东西喂到我嘴里,此中的怜爱与痛惜丝毫不逊当年他捧着玫瑰花在宿舍楼下望眼欲穿的柔情蜜意。他的饲养方法很见成效,鸡鸭鱼肉很快在他的无微不至下促使我的肚子挺出个无比滋润的模样儿来。

当然也有偶尔例外的时候,捏着遥控器劈里啪啦地转遍四十多个频道,竟没有一个对味的。这时我会很大方地固定在篮球比赛的节目里,看他端着碗饭乱七八糟地跟着比赛失望或者惊喜。有时候他会出其不意地感叹一下:“娶了我,你可真是捡到宝了!”想想自己当初挑三拣四地一再错过,到脸上不再平滑光洁时才顺便牵了这个和自己眉眼不相上下的小伙子的手,总觉得是他捡了便宜的。陈烈听到我的话时,回过头来宽容一笑:“吃完了吗,碗给我去洗。”

我便很厚脸皮地把碗递过去,心里偷偷地有些甜,其实嫁给陈烈,我也是捡到宝了。

two

年终的时候公司总是那么忙,任我一向自诩长袖善舞,业绩骄人,这时却还是忙乱不已,我于是颇有些起早贪黑,以公司为家的样子。差不多忙完的时候忽然想起年终酒会要举行,而最大的客户还未邀请。只是单纯发请帖过去端的显得单薄了些,老总认为作为公司销售部主管的我,有必要去客户公司走一趟。我不置可否,却还是欣然前往,因为客户公司的采购工程师是陈烈,我们家的高级大厨,想起他就忍不住幸福到想笑。这许多天来因为太忙对他无意的忽略让我有些过意不去,准备谈过酒会的事就下班一起回家,并且陪他在街口的超市买些菜,甚至可以回家试着做我最拿手也是唯一会做的西红柿鸡蛋面给他吃。自己还是蛮贤惠的嘛,想着想着竟不自觉偷乐了。

六楼采购部的写字间里,空调有些凉,埋头工作的同事们看我进来都抬起头打招呼。陈烈不在,因为熟,我便径直坐到他的位置等他。

文件栏里的各种文件夹摆放得一丝不苟,其他的诸如电话、笔筒、台历也都规规矩矩整整齐齐的。到底是陈烈,之所以我能生活在一个窗明几净的家里全是他的功劳,指望不住我这样一个不大的办公桌被助理一天收拾三次还总是凌乱的家伙。得意时有无意的发现,显示器的右下角粘着张小小的即时贴,上边是娟丽秀气的小楷:笔筒第三层,一日三次,一次两粒。

好奇地打开笔筒的第三层,一些纸包的东西,是药。助理小王看了看我疑惑的样子说:“胃药,陈工胃疼很久了。”陈烈有胃病?我竟是从来都不知道的。

望着即时贴上娟丽秀气充满温情的提醒,一颗心不期然地悬了一下,那不是陈烈的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它应该出自女子的手。

与大多数妻子一样,这时,我有些慌张,却控制着不动声色。

three

春节半个多月的假期,我寸步不离地和陈烈腻在一起。

这有些一反常态,因为之前我一直是给他足够的个人空间的。他还是一如既往对我关怀备至的样子,偶尔会显得心不在焉。开始有几次他神色有些紧张地躲到一边去接电话,后来手机就常常是关着的。我什么都没有问,他也什么都没有说。我清楚地知道,他一天不跟我摊牌,优势就在我这边。

陈烈在洗手间的时候,他的电话不合时宜地响了,我犹豫了一下,拿了起来,耳边是细声细气的埋怨:“陈哥,你电话怎么老关机啊!”

我愣了一下说:“你找他什么事,现在不在。我可以转告吗?”

那边沉默了片刻,把电话挂断了。

年初二陈烈参加采购部林经理的酒会,林小希,在几年来的业务来往中已是我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中的一个。于是我理所当然地陪同前往。

酒店门口,一个女孩子看见陈烈很快地迎上来,一脸的欣喜,目光掠过我时骤然黯淡下来。那是个美丽的女孩,细长的眼睛,水意迷蒙、流光溢彩。后来我和林小希谈起时,装作不在意提起那双眼睛,说不知有多少男生会在那双眼睛里淹死呢。

小希笑?熏说你是不是吃了香儿那丫头的醋了,担心得多余了,任是那眼睛淹死多少人也淹不到你们家陈烈,香儿对陈烈有意思可不是一天两天了,可陈烈不还是娶了你吗?

不过,小希话锋一转,你还是应该小心点儿,婚前她这种女孩儿自然没你亮眼,可婚后你对事业的看重对生活的懒惰说不定就输给这贤妻良母式的女娃娃了。

我心里有什么东西掉下来,有些疼,却一如既往地笑,佯装不在意,毕竟香儿只是行政部的一小小办事员。我不能显得底气不足,我只能一步步按部就班,踏踏实实,我不能输。

four

事情还是出了意外。

经过和那个新加坡男人一个月E-mail的来来往往,电话反反复复,扯皮、折中、让步、再扯皮、再妥协、再让步、再折中———N个回合过后,终于在拉锯战中看见了曙光。可是,在合同最后确定的时候,新加坡男人再次反悔,我不得不飞到那边去,当然也就不得不留给那个叫香儿的小姑娘见缝插针的空当。

一个星期后,我飞回家,如我料想的,家里空荡荡的,本是晚餐饭香宜人、软语温存的时间,厨房里却锅冷灶凉。陈烈,他不在家。

电话中是个快乐女孩的声音,我知道那是香儿,我故作不知其中的暧昧,很客气地说在家烧好饭菜等他。

陈烈回来的时候已过了半个小时,这半个小时我是在忐忑不安中度过的?熏我担心他不会回来。在这半个小时里,我知道了他对我的重要性,我不能失去他,因为没有人会比陈烈对我更好,而且除了陈烈,再没有人让我心系牵挂。冥想中?熏锅中热油暴起?熏一大团火“轰”地一下烧起来?熏我一直珍爱无比的半边秀发瞬间化为深秋枯萎的茅草。

陈烈到家的时候,我正系了围裙挽了头发往外端饭,菜炒得很糟糕,黑糊糊的一团,我万分歉意地咬了一下嘴唇,怯怯地看了看他。陈烈心疼地理了理我被烧焦的头发,用衬衫的袖口细细地擦拭我额角细密的汗水,我忽然再也控制不住地掉了眼泪。他把我拉进怀里,紧紧地抱着,叹了口气说:“对不起。”

five

我再一次去陈烈公司的时候,不经意地问起那个叫香儿的文员,却已经离开了,自己递的辞呈,说是去国外读书。

我依然在周六的晚上收看李咏的非常六加一,陈烈依然在小厨房里忙碌着,哼着走调走到爪哇国的歌声,依然会端出饭菜,大声地喊我:“懒丫头,吃饭了!”

香儿的故事自始至终谁也不曾提及,好像那根本就是一块夹心饼中的馅,取出去还是完好的,好像并没存在过。只是我愿意在他于厨房忙碌的时候,悄悄地从背后环住他的腰;愿意在看电视的间隙,傻呵呵地说出自己的发现:李咏远远没有我的陈烈帅;愿意在无事的时候,努力地研究一本药用菜谱,尤其是治胃病的那种。

生活一如既往,我依然做不好饭菜,只是我乐意去做了。其实饭菜的好坏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不过是你对你的爱人的那份心。

第12篇、爱情故事多要了五十平米

大王庄的王大有,是个三脚踹不出个屁来的主儿。这不,都快三十的人了,还没娶上媳妇,跟着村上人出去了两个多月,盘缠花完了,也没找到活儿,只好独自回到村里,跟着老爹老妈侍弄几亩薄田,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这些日子,村里忽然传出了消息,说有位老板看中了这里的山水,要拆掉老村子盖楼房,村里人就热闹开了,盖房子的盖房子,迁户口的迁户口,无非就是想多占点儿平米数儿,那就是钞票啊。

王大有家也听到了这个消息,也想把房子加个二层,可他家没钱啊,找亲戚借吧,人家都说要盖房子,哪还有闲钱借给他,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一天,王大有正在田里干活儿,正赶上他的老同学许明到村里来办事,见到他,就停下摩托,喊过他,问道:“大有,别人都忙着盖房子呢,你咋还有闲工夫种地?”大有苦笑着说:“人家有钱,才能买料盖房子,我家穷得叮当响,拿不出钱来,想借也借不来,干脆就不着那个急了。”

许明凑近了他,小声说:“听说一个户口给五十平米,你就想办法往里迁几个户口吧。”大有又叹了口气说:“我爸就我这一个儿子,没有兄弟姐妹,怎么迁呀?我妈倒是有侄子侄女的,可人家派出所说跟我们家没关系,也不给迁。这条路,也走不通啊。看来,我就是个穷命,那就穷着吧。”

许明指了指他的脑门儿,笑嘻嘻地说:“明明有条路,你却不肯走。不是你命穷,是你笨啊。”大有忙问:“什么路啊?你快指点指点我。”许明凑近他的耳朵说:“赶紧娶个媳妇。谁能不让你媳妇的户口迁到你们家来?”大有一听这话,就垂头丧气地说:“我哪娶得媳妇啊。要娶早娶了,也不会挨到今天。”许明却说:“有个人愿意嫁给你,就看你同意不同意了。”

大有一愣,忙着问:“谁呀?谁愿意嫁给我?”

许明却卖了个关子,闭住嘴巴不肯说了,转身跨上了摩托,跟大有摆了摆手,风驰电掣般地跑远了。大有心里可不踏实了。有人愿意嫁给他,那还等什么呀?这一天他等了十几年啊。他再也无心干活儿了,跑回家里,一遍一遍地给许明拨电话。该死的许明,硬是不接电话,大有快气死了。

天快黑的时候,门外响起一阵摩托车声。大有忙着去看,却见许明下了车,支起摩托,大步走进屋来。大有忙着拉住他的胳膊,问道:“你快跟我说呀,谁想嫁给我?”许明取笑他:“看你这猴急样儿。我说的嫁给你,不是真的嫁给你,是假结婚。跟你扯张结婚证,把户口迁过来,等占完了房子,就离婚,人家再把户口迁走。帮你多占50平米,那就是50万,人家要10万,你们家落40万,行吧?”

大有一听是这么回事儿,一颗心就从天上掉到了地下。许明一看他这表情就说:“你要不愿意就算了,我再跟别人家说去。也就是人家遇到了难处急着用钱,要不,一个黄花大闺女,谁愿意落个离婚的名声?再找好男人就难了。”大有忙着说:“那就这么办吧。”

许明见大有答应了条件,就打电话叫来了那家的人。那家的闺女名叫林萍,今年才二十四岁,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柳眉大眼,挺俊的。大有一见她,心里就猛地抖了几抖,都不敢正眼看她。他不明白了,林萍这么俊的闺女,怎么没嫁人呢?但这话毕竟问不出口。

两边签下了合同,决定抓紧时间去领证,早些把户口迁过来,别夜长梦多,把正事儿给耽误了。

第二天,他们就赶到县民政局去领了证,又到镇上迁了户口。林萍都没进大有家门,直接回了娘家。大有也明白她的心思,人家闺女是怕知道的人多了,那不就弄假成真了,往后还怎么嫁人呀。他也闭紧了嘴巴,从来不提这个事情。

老板的计划很快就得到了上面的批准,大王庄整体拆迁。老板很会设计,把原先的村子划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给拆迁的村民居住,另一部分建成别墅,高价出卖。拆迁的条件果真和传言一样,每个人给50平米,王大有家就给了200平米。王大有本来想留下150平米的房子,卖出50平米,除了给林萍10万,自己还能留下40万,干什么都够了。但他老爸却不干了,非要留下那50平米,要了一套大房子,要给他娶老婆用。幸好老宅基地的面积折价后给了现金,也有二十多万,王大有先拿出10万,给了林萍。

两个人约好,明天去办理离婚手续,然后迁户口。一早,两个人就在村口见面了。林萍见王大有还骑着他那辆破自行车,就戏谑地问他:“你都有钱了,怎么还骑这辆破车呀?该换辆摩托车了。有的人一有了这么多钱,没准儿还买辆小汽车呢。”大有说:“那钱放那儿是一笔钱,可要花起来,那就不叫个钱了。那套大房子,一装修,就先去了五六万,我还想带我爸妈到北京去看看天安门,少说也得花一两万。我妈有病啊,我得带她看看,也不知道要花多少。我家没别的来钱门路,那钱一分都不敢乱花啊。这车我都擦干净了,你就上来坐吧。”

林萍就上了车的后座上,顺手扯住了他的衣襟。王大有蹬起车来,两个人一路上无话。

办完了离婚手续,林萍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正是王大有给她的那10万。她把卡塞进王大有手里:“这里的钱我一分没动,你拿好了,去出书吧。”王大有拿着那张卡,像拿着一个烧红的烙铁,手一抖,那卡就掉到了地上。他慌忙把卡捡起来,塞到林萍手里:“这是你的钱,我不能要。”

林萍握住了卡,轻声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王大有就蹬上车,林萍依然坐在后座上。林萍指挥着,王大有就按照她的指挥走。骑了一个多小时,来到大王庄村西的小河边,那里有一大片杨树林,林中绿草茵茵。王大有停住了车子,林萍跳下车,走到一块大石头前,转脸问他:“你还记得这块大石头吗?”

大有脑子里“轰”的一下,忽然间就明白了。见到林萍的第一眼,他就觉得这个闺女有些面熟。但大家住地都不远,或许就在什么地方见过呢,他就没往深处去想,现在林萍一指点,他才猛然想了起来。

那是十多年前的一天早晨,王大有到河边来观察景物,忽然听到有个女孩子喊救命,他忙着跑过去,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被蛇咬了,那蛇还缠到了她的腿上。他冲过去,扯开了蛇,掼到地上,搬起一块大石头,想把蛇砸死。但看到蛇隆起的肚子,他没忍心下手,就把石头丢到了一边。那蛇跑了,他忙着给女孩子吸去了伤口的血,见那血始终是红的,才知道那蛇是条无毒蛇,他就给女孩子做了包扎。现在想来,那个女孩子就该是林萍了。

他不觉笑道:“哦,原来是你啊。”

林萍俏皮地说:“当然是我。”

林萍当年被他救了以后,就设法打听他的情况。恰好她的表哥就是大有的同学许明,把他的一切都告诉了她。她一直想对他表示感谢,但机会不合适,时间一长,也就放下了。她大专毕业后,回家来照顾老妈,同龄人都成亲、生孩子了,她却因为找不到志同道合的人,只能形单影只地看书,借以排遣寂寞。许明看到了,就笑着说,你跟刘大有倒是一样,成天捧着书看,难道能看出花儿来。她听说大有跟自己有相同的爱好,当时就觉得亲近了,就让许明要来了他的QQ号,把大有加上,两个人没事儿的时候就聊几句,越聊越投缘,她才知道了大有的苦闷。大有利用业余时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但现在出版市场很清淡,出版社怕赔钱,不给他出,他想自己出,又掏不起钱。她恰好听说大王庄要拆迁,多个户口就能多给50平米,按市价就是50万,那就够他出书的啦。她这么想好了,就托许明来说了。

听她说完,王大有一时愣在那里。他没想到啊,能被他引为知己的那位网友,竟然就是林萍。林萍宁可背上离婚的名声也要帮自己,他真是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林萍定定地看着他,幽幽地说:“你那书写得不错,我挺喜欢的。你就拿着这钱去出版吧。就是赔几万块钱,也值了。你也得攒点儿钱,找个女人。你岁数不小了,再熬下去,就不好找了。”

王大有说:“把离婚证给我,让我再看看。”

林萍不知道他啥意思,就把离婚证掏出来递给了他。王大有“噌”“噌”两下,把离婚证撕碎了,然后问她:“我把离婚证撕了,那就作废了。咱俩还是夫妻。就跟电影里说的,咱俩先结婚,再恋爱,成不?”

林萍点了点头,娇羞地红了脸,转到一旁。心里却怪他:这个傻瓜,怎么还不来抱抱自己亲亲自己呢?谁家的男人像他呀,这么漂亮的媳妇就在身边,却还只顾了傻乐……

第13篇、爱情故事80后神仙眷侣:携手一起走天涯

年轻,就是一场不计较代价的出走。

他们在中国最美的山峰——南迦巴瓦峰下相遇,之后便放弃了原有的生活,双双辞掉工作,花10个月4万元,穿越亚洲18国。他们如神仙眷侣般一起出去看这个寂寞的世界,他们说:“最美的人生,不是长辈控制的样子,不是社会规定的样子,是勇敢地为自己站出来,温柔地推翻这个世界,把世界变成我们的。”

他们用实际行动告诉所有怀有环游世界梦想的人,你缺的不是钱,而是勇气。

为爱出发

他叫谢平航,她叫蔡婷,网络上他叫谢谢,她叫菜菜,在未相遇前,他是广州一国企的IT工程师,她是上海一外资银行的白领。本来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人,在冥冥中,于神山下相遇。

那是2009年仲秋的一天,谢谢和一群朋友到西藏旅游,他们来到了被誉为中国最美山峰——南迦巴瓦峰下的直白村,当天因为云雾没有看到山峰,同行的朋友先走了,而谢谢却为了一睹南迦巴瓦的芳容而留了下来。

就在他留下的当天,她出现了。第一次见面,她那闪闪发亮的双眸和及腰的长发一下就击中了他。接下来的几天,他找机会接近她,并且要了联系方式。然而,在山脚下等了四天都没有看到山峰的真容,他们决定打道回府。

那之后,两人开始了联系。他们聊的最多的话题就是旅游,那时候菜菜已经去过国内的绝大部分省份,还去过东南亚各国和澳大利亚,旅游经验比较丰富;而谢谢还是一只菜鸟,没旅行过几次,更没出过国门。虽然人未动,却心已远,谢谢一直都期待着一场接一场的旅行。

谢谢知道菜菜最喜欢的五月天组合即将在上海开演唱会,于是托上海的朋友买了两张票。激情似火的演唱会上,两人挥舞着荧光棒又蹦又唱,当唱到《私奔到月球》时,谢谢一下子抓住了菜菜的手,再也没有松开,那一刻两人的感情也正式确定下来。

2009年年底的一天,谢谢说:“我想辞掉现在的工作,沿着丝绸之路,从尼泊尔、印度、巴基斯坦、伊朗一路过去。”“我也想,我还打算明年辞职呢。”菜菜干脆地回答。

其实,很多人都有过环球旅行的梦想,但工作后,面对生活、社会、家庭的压力,又有多少人还会记得这些呢?

谢谢的父母都是农民,父母眼中的儿子一直很争气,考上了大学,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谢谢原以为自己的人生就会这样在父母的期望中延伸下去。可是,当他从南迦巴瓦雪山下归来,便忍不住思考:难道我们的一生,真的就只能从出生到上学到上班,为了一间房、一辆车、一份养老金,蝇营狗苟,仰人鼻息?这是谁规定的人生轨道,让每个人都面目模糊地沿着这条轨道走下去,由生到死?是社会规定的?是长辈控制的?还是我们自己作茧自缚?

在辞职前,谢谢和所有人一样,面对着巨大的压力。经济来源怎么办?辞掉一份不错的工作,以后怎么跟父母交代?但他想起了那句话:有些事,你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了。经济来源,有积蓄;父母那边,先瞒着,以后总有办法交代。想得太多,失去的只会是勇气。

走过去,山河锦绣

决心已定,可出发前,谢谢还是有许多担心:因为没有出过国,他甚至不知道护照和签证有什么区别,更不知道如何办;不知道如何买到最便宜的机票;语言方面只是学生时代学过的一点哑巴英语,从来没跟外国人说过话……

担心归担心,脚步还是迈出去了。2010年3月17日,凌晨5点30分,天还没有亮,谢谢早早地起来,背起前一天已经收拾好的行囊,出门前再望了一眼这间住了两年的出租屋,“哐当”一声关上那扇每天都要重复打开、关上的铁门。

谢谢和菜菜决定从青藏线到拉萨,再从拉萨到尼泊尔。然而,在去尼泊尔之前,菜菜因为工作交接的问题要先回趟上海,谢谢只好一个人先到尼泊尔,等待着三周之后,菜菜从上海飞到尼泊尔,两人会合。

菜菜走了,谢谢遇到的第一关便是语言关。在尼泊尔海关,面对海关官员伸出两根手指,用口音古怪的中文大叫:“200尼币,200尼币。”谢谢因为不会说英语,只有乖乖就范,交了钱才顺利入境。

从海关到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有很多小轿车,但车费也很贵,为了省钱,谢谢决定找便宜的巴士。可自己不会说英语,怎么办呢?

只是片刻间,他就想出了办法。他拿出了电子词典,查到了加德满都英语怎么念,然后逢人就边说“Kathmandu,Bus;Kathmandu,Bus”,边用手指自己。终于,遇到了一个领悟了他意思的人,把他带到一辆破旧的巴士面前。

到了加德满都,谢谢又用同样的方法来到了外国游客聚集的泰米尔区。虽然已经华灯初上,早上跟他一起在海关的、坐小轿车的游人已经吃了晚饭,并且在街上逛了一下午,但谢谢还是非常满意,因为仅凭借几个单词和手势,他就像尼泊尔人一样从边境来到这里,省下了一大半的路费。

就这样,谢谢发现开口说英语并不是件太难的事后,就开始乐此不疲地用英语去跟其他背包客“勾搭”:约旅馆隔壁房间的俄罗斯人一起吃饭,在顶楼的露台上和大伙谈天说地……三周后,当菜菜来到加德满都的时候,谢谢已经在这里混得如鱼得水。

都说尼泊尔是徒步者的天堂,所以谢谢和菜菜决定体验一次徒步登珠峰。那天早上,他们三点半就起床出发了,一般的徒步者,都是在太阳快出来的时候出发。他们希望途中多拍点照,所以提前出发了。

两人爬了一个多小时,天边才泛出一点白光,他们在山坡上停下来,等待拍日出。珠峰的日出壮观而短暂,他们不停地按动快门。拍了十几分钟后,菜菜突然蹲在地上,大叫:“谢谢,我好冷,走不动了。”谢谢伸手想去拉她,手还没碰到,菜菜就哇的一声哭起来:“我的脚没有知觉了,动不了了……”这时候,谢谢才意识到他们犯了一个致命错误,日出之前,他们居然在寒冷的高山口停了下来,身体迅速冷却,菜菜的脚就这样被冻僵了。

谢谢冲过去抱住菜菜,为她挡住寒风。这时的两人没有任何取暖设施,只能紧抱着取暖。“我会不会冻死在这里啊?”菜菜低声抽泣着。

“有我在,没事的,等太阳升高晒暖了就好了。”谢谢嘴里安慰着,其实却心急如焚,人在低温下身体虚弱,容易诱发高山病,万一出了问题,这里接近顶峰,直升机也不能降落,谢谢不敢往下想了。

第14篇、爱情故事名人尊师的小故事4篇

程门立雪

宋朝的时候,有一位有学问的人,名叫杨时,他对老师十分尊重,一向虚心好学。程门立雪便是他尊敬老师、刻苦求学的一段小故事。

杨时在青少年时代,就非常用功。后来中了进士,他不愿做官,继续访师求教,钻研学问。当时程颢、程颐兄弟俩是全国有名的学问家。杨时先是拜程颢为老师,学到了不少知识。4年后,程颢逝世了。为了继续学习,他又拜程颐为老师。这时候,杨时已经40岁了,但对老师还是那么谦虚、恭敬。

有一天,天空浓云密布,眼看一场大雪就要到来。午饭后,杨时为了找老师请教一个问题,约了同学游酢一起去程颐家里。守门的说,程颐正在睡午觉,他们不愿打扰老师的午睡,便一声不响地立在门外等着。

天上飘起了鹅毛大雪,越下越大。他们站在门外,雪花在头上飘舞,凛冽的寒气,冻得他们浑身发抖,他们仍旧站在门外等着。

过了好长时间,程颐醒过来了,这才知道杨时和游酢在门外雪地里已经等了好久,便赶快叫他们进来。

这时候,门外的雪,已经积得有一尺多深了。

杨时这种尊敬老帅的优良品德,一直受到人们的称赞。正由于他能够尊敬师长,虚心向老师求教,学业才进步很快,后来终于成为一位全国知名的学者。四面八方来向他求教的人,都不远千里地来拜他为老师,大家尊称他为龟山先生。

孔子尊师

公元前521年春,孔子得知他的学生宫敬叔奉鲁国国君之命,要前往周朝京都洛阳去朝拜天子,觉得这是个向周朝守藏史老子请教礼制学识的好机会,于是征得鲁昭公的同意后,与宫敬叔同行。到达京都的第二天,孔子便徒步前往守藏史府去拜望老子。正在书写《道德经》的老子听说誉满天下的孔丘前来求教,赶忙放下手中刀笔,整顿衣冠出迎。孔子见大门里出来一位年逾古稀、精神矍铄的老人,料想便是老子,急趋向前,恭恭敬敬地向老子行了弟子礼。进入大厅后,孔子再拜后才坐下来。老子问孔子为何事而来,孔子离座回答:我学识浅薄,对古代的礼制一无所知,特地向老师请教。老子见孔子这样诚恳,便详细地抒发了自己的见解。

回到鲁国后,孔子的学生们请求他讲解老子的学识。孔子说:老子博古通今,通礼乐之源,明道德之归,确实是我的好老师。同时还打比方赞扬老子,他说:鸟儿,我知道它能飞;鱼儿,我知道它能游;野兽,我知道它能跑。善跑的野兽我可以结网来逮住它,会游的鱼儿我可以用丝条缚在鱼钩来钓到它,高飞的鸟儿我可以用良箭把它射下来。至于龙,我却不能够知道它是如何乘风云而上天的。老子,其犹龙邪!

居里夫人

1903年,居里夫人发现了一种新的物质镭。这一发现,震惊了全世界。居里夫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奖金的科学家。从而,她享有盛誉,博得了人们的敬仰。可她对她过去的老师仍然十分尊敬。

居里夫人的法语老师最大的愿望是重游她的出生地法国北部的第厄普。可是,她付不起由波兰到法国的一大笔旅费,回乡的希望总是那么渺茫。居里夫人当时正好住在法国,她非常理解老师的心情,不但代付了老师的全部旅费,还邀请老师到家里做客。居里夫人的热情接待使老师感到像回到了自己家里一样。

1932年5月,华沙镭研究所建成,居里夫人回到祖国参加落成典礼。许多著名人物都簇拥在她的周围。典礼将要开始的时候,居里夫人忽然从主席台上跑下来,穿过捧着鲜花的人群,来到一位坐在轮椅上的老年妇女面前,深情地亲吻了她的双颊,亲自推着她走上了主席台。这位老年妇女就是居里夫人小时候的老师。在场的人都被这动人的情景所感动,热烈地鼓掌,老人也流下了热泪。

居里夫人就是这样,当她成为一个伟大的科学家之后,仍旧没有忘记曾经传授给她知识的老师。

刘绍棠

那年正月新春,我不满六周岁,便到邻近的乡村小学去读书。

这个小学设在一座庙内,只有一位老师,教四个年级。当时学生少,四个年级才一个班。老师姓田,十七岁就开始教书了。他口才、文笔都很好。

开学头一天,我们排队进入教室。田老师先给二年级和四年级同学上课,叫三年级学兄把着一年级学弟的手描红。描红纸上是一首小诗: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

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田老师给一年级上课了。他先把这首诗念一遍,又连起来讲一遍,然后,编出一段故事,娓娓动听地讲起来。我还记得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

一个小孩子,牵着妈妈的衣襟儿去姥姥家,一口气走了二三里地。路过一个小村子,只有四五户人家,正在做午饭,家家冒炊烟。娘儿俩走累了,看见路边有六七座亭子,就走进一座亭子里去歇歇脚。亭子外边,花开得很茂盛,小孩子伸出小手指念叨着:八枝,九枝,十枝。他越看越喜欢,想折下一枝来。妈妈拦住了他,说:你折一枝,他折一枝,后边歇脚的人就看不到花儿了。后来,这儿的花越开越多,数也数不过来,变成了一座大花园。

我听得入了迷,恍如身临其境。田老师的声音戛然而止,我却仍在发呆,直到三年级的大学兄捅了我一下,我才惊醒。

那时候的语文叫国语。田老师每讲一课,都要编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我在田老师那里学习四年。听了上千个故事,有如春雨点点,滋润着我。

有一年我回家乡去,在村边遇到了老师,他拄着拐杖正在散步。我仍然像四十年前的小学生那样,恭恭敬敬地向他行礼。谈起往事,我深深感谢老师在我那幼小的心田里,播下知识的种子。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老师的教诲之恩,我终生难忘!

华罗庚成名不忘师恩

著名数学家华罗庚成名之后不止一次说过:我能取得一些成就,全靠我的教师栽培。1949年,华罗庚从国外回来,马上赶回故乡江苏金坛县,看望发现他数学才能的第一个伯乐,王维克老师。

他在金坛作数学报告时,特地把王老师请上主席台就座,进会场时让老师走在前面,就座时只肯坐在老师的下首。

第15篇、爱情故事红颜蓝颜

在轰轰烈烈的城市大改造中,这一条老街能幸存下来,是个奇迹。据说有许多房产开发商打过这条街的主意,每次论证会,都出奇地遭到了百分百的反对。老街就这样继续生活在这个繁华喧嚣的都市里,成为有名的商业一条街,也经常冒出一些与生意无关但与生意人有关的故事来。

阿尘在与女朋友分手后,来到了这条老街,从别人手里转得一个门面做水果生意。生意开张后两个星期的光景,紧邻他店子的这个门面也撕去了门面转让字条,一个长相很萝莉的女孩在门口挂出了一个等依化妆品店招牌,那天开张,来了一伙青年,在等依化妆品店店门口噼噼啪啪放了一阵子鞭炮,一时间硝烟冲进了阿尘的店子,鞭炮碎屑也铺落在摆设的水果上。还怎么做生意?阿尘气不过,跑到等依化妆品店门口叫了起来:有点公德不?让别人遭殃的!

不想那萝莉女店主不但不道歉,还叉腰迎了出来:怎么啦怎么啦,这城市又没禁放鞭炮,咱店子开张热闹一下,不行吗?。阿尘本不善于吵架,尤其是和女孩吵架,一时竟无法接下一句话,只好悻悻地退回到自己店中,自认倒霉。

因为第一次就吵上了,这紧邻的两个店子从此有些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阿尘每天一开门看到这个女店主,就有一种生气的感觉,很烦躁的。

一个人在店子里经营有些枯燥,阿尘就买回一台电脑开始上网消遣,他给自己取了个寻找红颜的网名,开始通过QQ结识外面的朋友。有一天,一个叫寻找蓝颜的网友闯进了他的空间,一个红颜一个蓝颜,都是寻找的心情,竟一下子投缘,碰出了火花,热聊起来。本在情感空窗期的阿尘,在与寻找蓝颜聊了一段时间后,臆想着她很美丽很温柔很体贴,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女孩,所以每次一打开电脑与她聊天,他都有一种特别牵挂的感觉。阿尘几次用暗示的方式提出见面,但寻找蓝颜总巧妙的回绝了。聊了快一个月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没有话题了,经常只靠呵呵两个字通通气。阿尘很苦恼,为了找话题,他不惜制造了一个谎言,他告诉寻找蓝颜,老家父亲得了癌症在住院,自己可能要去医院陪护一段时间,故会有一段时间不在网上了。寻找蓝颜相信了,赶紧安慰他,接着自然而然聊到了昂贵的医药费上,寻找蓝颜关切地问他:还负担得起吗?,为了圆谎,阿尘说愁着呢,正在向亲友们借。

你把你卡号发给我吧,我手头有点余钱,你拿去应急。那边寻找蓝颜打出了这样一句。

阿尘只当她开玩笑的,也假装说了一句客气后,把自己的卡号发了过去。他想纯粹调侃,没啥的。没想到第二天,突然有手机短信提示,通知他卡上新进账一万元。阿尘大吃一惊,赶紧打开电脑,果见寻找蓝颜在上面留了言:已打进一万元,祝你父亲早日康复!。

阿尘一下子感动得双眼湿润起来,赶紧回复说自己是骗她的,赶快给个账号打回去。但寻找蓝颜只一味责怪他不领她的情,不肯把自己账号告诉他。

阿尘由此夜不能寐,一直渴望见到寻找蓝颜,发了几次请求,寻找蓝颜总回复一个微笑和会有机缘的这句话。让阿尘倍感熬煎。

为了圆那个自己解释过而她信以为真的谎言,接下来的几天,阿尘都将自己隐身,制造一种已经去医院陪病人了的假象,但他依然能看到寻找蓝颜每天会发一声问候过来。这一天,阿尘完成好隐身操作后不久,又接到了寻找蓝颜发过了的一朵玫瑰花的问候,他憋了许久,决定恢复上线状态,直诉衷肠。他刚敲出第一字的时候,突然嘭的一声,墙动地摇,接着就听见隔壁等依化妆品店那边传出一声尖叫。阿尘反应过来,是出事了!赶紧跑出去,这时附近的一些店主都跑了过来,原来是等依化妆品店天花板上挂着的一盏巨大的吊灯坠落了下来,砸得地板一团稀烂,所幸那个萝莉女店主是坐在角落里上网,只擦伤了背部,但已经疼得倒在地上痛哭。尽管对这个萝莉女没好感,出于同情心,第一个赶到的阿尘还是奔进去拦腰将她扶起来,在扶她起身的时候,阿尘的眼睛无意间扫在她那开着的电脑屏上,看见那个打开的QQ话框上赫然有两个正在对话的网名:寻找红颜、寻找蓝颜阿尘一下子惊呆了。这时一只手臂搭在阿尘肩上的女店主又疼叫起来。阿尘回过神来,说:我送你去医院吧,萝莉女店主点了点头。阿尘拜托几位在场的人照看一下店子,背起她就往附近医院赶。

第二天,两人的QQ个性签名改成了惊人的一致:最遥远的天涯,就在隔壁。

不久,老街上多了一家红颜蓝颜化妆品店,而阿尘和他旁边的等依化妆品店,不见了。

第16篇、爱情故事别了,疗伤的小屋

2005年的冬天,是我生命里最寒冷的季节。林走了,他和那个能带给他事业,能带给他温柔,能带给他一切的女人去了那个樱花盛开的国度。临走前,他只对我说了一句对不起。就是这样苍白的一句话,把我们过去的一切轻轻抹平,把我所有的骄傲摔成一地碎片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相信这一切是真的,林离去的脚步声像是空谷回音激荡在每一个静寂的午夜。我常常在街上走着走着,眼泪就流下来。心理医生说:出去走走吧,让自己平静下来。我辞去了工作,把存折里所有的钱都取了出来。我想就这样去流浪吧,到哪一天我的钱花光了,我的生命也就在那里停止吧!

我走了很多地方,最后到了北京。我住在前门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一个离旅馆不远的陶吧里。在这个到处都是历史,随处都可以触摸到文化的地方,我觉得自己很渺小。恋恋红尘,一切都将归复为尘土。

我细心地把一块陶泥做成苹果形状,把中间弄凹进去,把苹果的把儿捏成杯子的把手。然后又做了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苹果杯。我把其中的一只上了绿色,另一只上了红色。杯子烧好后,我望着那两只玲珑的苹果杯,心中一阵黯然。林,你可曾体会过撕心裂肺、肝肠寸断是怎样的一种苦?

我拿着自己的杯子去酒吧喝酒。我把两只杯子都倒满酒,红色的那只放在我面前,绿色的那只放到对面。大概是喝得太多了,引起旁边人的注意。嗨,你好啊!我第一次看到这么能喝酒的中国女孩。一个高大的外国人坐到了我的对面。我眯起眼睛看他,是个好看的老外,深蓝色的眼睛。我笑了,在这个寂寞的都市,在这个演绎了无数痴男怨女的故事的地方,今夜,莫非也要上演一出别样的恋情?

小姐,你喝得太多了,我请你吃饭好吗?他的目光清澈见底。好啊。我给了他一个妩媚的笑容。我的钞票不多,我的心很寂寞,如果他能省了我的钞票,又排解了我的寂寞,我不在乎身边多一个至少看上去很像绅士的男人,尤其是在这样寒冷的冬天。

他没说什么,打了的,带我离开那个酒吧。车子在一个漂亮的小区停下,他把手伸给我:不介意到我的家里来做客吧?我会做世界上最美的食物给你。虽说这样到一个陌生男人的住处十分冒险,但没有了林,我还怕失去什么?我和他进了公寓。这是一个非常小巧的两居室,看得出是一个单身汉的住处。只是,房间很整洁。

我叫James,来自加拿大,你也可以叫我吉祥,我的中文名字。你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他递给我一杯果汁。Apple!我随口取了个名字。是的,我就是苹果,一只冬天里干涩的苹果。

你的名字很好听。吉祥扬了一下眉毛,Apple,现在你可以休息一下,看看电视,随便喝点什么,我要去准备宵夜了。他的酒柜里有很多酒,不少酒我叫不出名字。

也不过听了几支钢琴曲的工夫,吉祥就从厨房里出来了。一切就绪,到餐厅里来。我惊异于吉祥的厨艺。这么短的时间,几样西式菜令人垂涎欲滴。我真的饿了。来,Apple,为我们的相识干杯!隔着烛光,我居然发现,吉祥的年纪其实并不大,有一张很阳光的娃娃脸。

酒,是上好的醇酒,入口齿颊生香;菜,是绝好的美味,吃下感觉五脏芬芳。在这个寒冷的深夜,两个陌生人,因为孤独凑到一起。我轻轻闭一下眼睛,把所有的凡尘往事都抛到九霄云外。今天,我就做一回不羁的自己。

我喝醉了。醒来已经日上三竿。我下意识地摸一下自己的衣服,整齐的。我走出卧室,吉祥不在家。餐桌上是一只煎蛋、两片面包和一杯牛奶,还有一枚钥匙,钥匙下压着一张字条:Apple,我去上班,你出去记得带钥匙,晚上希望仍然能见到你。

我笑一下,毫不客气地吃完早餐。是打算长期收留我了吗?也好,我就把旅馆退了,拿他这里当免费的旅店。他这样单纯的人也该让他知道一下人心的险恶,付出不一定有回报的,现在接受一下教训,总比如我一样受了伤才明白的好。

整整一天,我都混在陶吧里玩泥巴。我做了一只花瓶,在上面画了一个酷似吉祥的小人,在一旁签上苹果二字。

回到吉祥那里已经是晚上8点了,他见了我一脸的惊喜:啊!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我把花瓶递给他:怎么会?我还想继续享受免费的食宿。吉祥看了那个花瓶大笑起来,把一枝百合从水晶花瓶中拿出,插在里面,拥抱我一下:Apple,谢谢你!看到他很真诚的样子,我的心又忍不住一阵抽痛。我曾为林付出得太多太多,可他几时和我说过一个谢字?

和吉祥相处几天,我渐渐知道了他的故事:他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恋人,两个人都非常喜欢中国文化,曾相约大学毕业后一起来中国。可是,那个女孩大学没毕业就死于车祸,是因为她在酒吧里喝了酒,开车回家的时候撞到了迎面驶来的货车。大学毕业后他一个人来到中国,想帮女友完成没完成的心愿。吉祥在说起自己女友的时候,眼睛里闪着亮亮的泪光。

我冷到冰点的心竟然有一丝温热,难怪吉祥第一次见我就对我特别关心,他一定担心我在酒吧里喝多了酒重演那场悲剧。可是,吉祥,你是否知道那天我多么希望自己醉后就不再醒来?

为了感谢吉祥对我的关心,我特意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中餐。热气腾腾的菜,温暖了彼此的胃。我甚至有些希望自己能爱上吉祥,他是个不错的人,是个比林优秀得多的人。可是,如果爱情是这么简单的事我就不会这样日渐憔悴,凄迷无助了。但吉祥的善良温暖了我,我的心境渐渐变得平静。为了一个不值得为他痛心的人,我已经付出了那么多,如果再这样沉沦下去,对不起的只能是自己。林对我最大的伤害是他让我对爱情失去了信心,让我不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爱情。可是,听完了吉祥的故事,目睹了吉祥的纯净,我偏激的心开始趋于平和。

转眼已经在吉祥这里住了l0天,是该回去的时候了。一想到要离开吉祥,我的心里竟然生出依依不舍之情,在这个利字当前的时代,他的小屋、他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他宽厚的心胸,都让我留恋,让我感动。

不想体会道别时的伤感,趁着吉祥去上班,我把小屋做了彻底的清扫,把每一样东西都轻轻擦拭干净,那些摆在架子上的彩陶熠熠生辉。我把那对苹果杯子也放了上去。冬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客厅,我竟第一次发现冬天里的阳光居然这样美,不热烈,却洋溢着恰到好处的温暖。

背上我的旅行包,把钥匙放在桌子上,最后环顾一下这个在我最痛苦的时候给了我温暖、帮我疗伤的小屋,转身离去。吉祥,谢谢你,我已经知道医治自己伤口最好的办法,那就是灿烂而张扬地生活下去。

第17篇、爱情故事相守在红尘深处的“极乐鸟

2012年6月的一天,著名歌唱家李光羲正在为一场婚礼做证婚人。新郎今年51岁,已是满头白发,他深情凝望着依然美丽如昔的新娘。新娘身材高挑丰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是一场迟到了15年的婚礼,15年过去了,他终于可以为她补办这个结婚仪式。

1991年,她在一次聚会时认识了他,顿时,心里像初春的原野。那时的她,亭亭玉立如一朵娇美羞涩的荷花,然而,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便遭到她父母的反对。她是上海人,而他的家在安徽,她的父母根本不看好这位个头还不及女儿高的外地小伙子。她表面上答应父母不再与他来往,但暗中,两人依然鸿雁传书。

他是铆着劲儿拼搏,力争改变自己的现状,期望能让她的父母对自己刮目相看。此后的几年,他通过开歌厅掘到了第一桶金,接着办公司、开娱乐城、炒股票、炒楼盘,短短几年,他的个人资产达到500多万元,与朋友合开的公司总资产累计1000多万元,1996年,作为新人,他甚至登上了央视春晚的舞台。然而,这样的辉煌在他的人生中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因经营不善,他的公司破产了,一夜之间,他从千万富翁跌落为负债300多万元的负翁。变卖了所有个人财产,付清了所有员工的工资,他一个人躲到安徽乡下的老家,陷入深深的绝望与焦虑中,不能自拔。

打听到他的住址后,一贯温柔如水的她像变了一个人。她果断向父母挑明了几年来自己与他的地下恋情,接着马上动身前往安徽。找到他的住处,她轻轻推开门,看到眼前的一切,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他病倒在床上,形容枯槁,奄奄一息,她抱住他,抹去脸上汹涌而下的泪水,哽咽着说:我们结婚吧,让我来照顾你。这个温婉柔弱的女子,在他最落魄的时刻,选择了与他牵手。没有婚礼,没有喜宴,他们只照了张黑白结婚照。

最初的日子异常艰难。他开着摩的整天奔波在大街上,一元钱一元钱辛苦地挣着。她则在街边摆个地摊,卖一些袜子、手套之类的小东西。两年后,女儿出生了,生活变得更加拮据,每天,她只能抱着女儿外出摆摊。穿梭往来的人们,没有谁能想到,这个眉目精致的清秀女子,竟来自大都市上海,之前也曾是父母身边衣食无忧、娇生惯养的女儿,而从选择与丈夫牵手的那一刻起,她就准备好了与他共患难,此生无悔。

十五年光阴缓缓流过,他开过摩的,卖过包子,现在经营一家专门销售包子的食品公司,300多万元的负债也基本还清,生活逐渐变得山清水秀。他想,经历过那么大的挫折,有家人一直给予自己慰藉,此生夫复何求?而她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帮助他重新登上舞台。2010年,从电视上看到《中国达人秀》节目后,她心动了,她鼓励他去报了名。重新站在曾经熟悉的舞台上,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他百感交集,一曲《从头再来》赢得满堂喝彩。面对热烈的掌声,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潸然泪下。他动情地说:谁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成功,有可能摔倒了,要准备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让我倍感幸运的是,在摔倒的时候,我的妻子千里迢迢来到我身边,并始终如一、不离不弃。

她坐在台下,凝神聆听着丈夫的述说,脸上是云淡风轻的宁静,那些过往的艰难困顿,都已在她脑海中滤净,留下的,是两个人相濡以沫、静静相守的时光。

他叫高逸峰,她叫钟叶。当我从电视上看到他们的故事时,不由想到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一种鸟,它们对爱情忠贞不渝,一朝相恋,便终生相依相伴,这种鸟叫极乐鸟。他与她,便是一对相守在红尘深处的极乐鸟。

第18篇、爱情故事我相信它们分毫不差

那年,我教高中语文,并担任班主任。我清晰地记得,那是高一新学期开学的头一天,学生把要交的五百多元费用,

从家里带来了。每位班主任在开学这天,都会先充当一次收费员。

那天,我坐在教

室的讲台桌前收费。大多数学生从家里带来的都是整钱,大量的找零工作,使我很紧张也很谨慎。接过钱,点两遍,找零,再点两遍,然后在花名册上作标记。学生们一个接一个走上讲台,很有秩序。

一会儿,桌上便出现了几摞厚厚的百元大钞。

这时,已经没有学生主动走上来交钱了,可是从花名册上可以看出,还有一个学生没有交。

“王晓梅。”我低着头,边看花名册,边叫着那个没交钱学生的名字。

没有人回应。我抬起头,朝学生看了看。

“王晓梅,哪位同学叫王晓梅?”我很纳闷,居然有这样不懂礼貌的学生,老师叫名字,应都不应一声。

这时,一个瘦瘦的扎马尾辫的小女生从座位上慢慢站了起来。

“晓梅,你把钱带来了吗?如果带来了,就交上来,免得给弄丢了!”我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责备。

她慢慢地从座位上挪开,朝我走过来,显得有几分迟疑和犹豫,头一直微微低着。快走近时,我才注意到,她手里紧紧攥着一个黑色塑料袋。

她走到讲台桌前,将塑料袋轻轻放在桌子上,解开捆住袋口的密密匝匝的麻绳,一圈又一圈。随后,她缓缓地从袋子里掏出打理得整整齐齐的纸币,一沓又一沓。看得出,那些纸币原本是皱巴巴的,却被尽可能地抚平铺展。其中,面值最大的是十元,最小的是一角。每沓纸币上都捆着一个纸条,写有数额。她又从大塑料袋中拿出两个小塑料袋,分别装着面值五角和一元的硬币,塑料袋上贴着标签。

望着那堆打理得整齐有序的钱,我惊呆了,这完全是我始料未及的。这时,从讲台下也传来一片唏嘘声,几十双眼睛同时朝这边看着。

“老师,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本米,我打算把这些零钱换成大票后再交给您,可是去晚了,银行关了门您清点一下吧”我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儿,她穿着一件很不合体的旧方格裙子,裙子很肥大,像一口布袋一样将女孩儿瘦弱的身体罩在了里面。她说话时声音很小,怯怯的,甚至有些发颤,一直低着头,垂着眼睛,手不由自主地搓着衣角。当时,她虽然背对同学,但在那一刻,她一定能感觉到,身后有几十双眼睛一起盯着她。她也一定认为,那眼神里除了不解就是嘲笑。的确,对于一些学生来说,几百元的学费,不抵他们身上穿着的一套名牌,更不抵他们腰里挂着的一部手机。

我猛然问很懊悔,不该在课堂上让孩子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交钱。她那么迟疑,也一定是打算到办公室里单独交给我的。

我又把目光渐渐移向那堆钱,此时,在我眼中,它们己远远超出了人民币的概念。那是滴满汗水的艰辛劳作,是盛满亲情的沉甸甸的希望,是攒一分一毛就向胜利靠近一步的幸福和喜悦呀。我的眼角湿润了。

钱,依然放在讲台桌上。我没有清点,尽可能地维护着孩子的自尊心。

“孩子,这钱不用点,我相信你!”说着,我将桌上所有的钱收了起来。为了凑够这些学费,孩子的父母不知道攒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在家里,一定将这些血汗钱点了一遍又一遍,数了一遭又一遭。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它们分毫不差!

她有些诧异,抬起头来,睁大眼睛望着我。我拉住她的手,对她说:“孩子,记住,你拥有世界上最值得敬重的父母,他们为你交上了一份最珍贵的学费!你一定要懂得珍惜!”

孩子的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冲着我使劲点点头。

第19篇、爱情故事依恋那个温暖的怀抱

在我大学四年级时,妈妈就因车祸去世了。当时那最后一学期的学费着实让我伤了脑筋,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晃荡了好几天,直到看见一家门口贴着招聘红纸的小店。一边抱着哇哇大哭的小孩,一边手忙脚乱地给顾客递碟片的老板一抬头神了,居然是我初中时的老师水汪洋。

秦焰是街对面天河大酒店的,据他自我介绍说是客房部的见习生,西装笔挺风度翩翩。每天晚上零点左右会过来借碟片还碟片。从第一天瞥到他意味深长的眼神起,我的心就不再长在自己身上,而是随着他伟岸的身影东飘西荡了。

我平时闲得无聊,又有太多的影碟看,所以难免手痒,写些所谓的影评给时尚杂志换几毛小钱。承人家编辑好心,稿费比吝啬鬼水汪洋给的工资高多了。有一次秦焰来换碟,正好邮差在外面叫:王丫丫,稿费!我签了字回来,秦焰一脸惊喜:你就是写文章的那个王丫丫啊?久仰久仰,我经常拜读你的大作,妙笔生花,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好!

看看这张吧,新出的。我拿出《向左走,向右走》。梁咏琪和金城武在《心动》中堪称赏心悦目的双璧,再次合作当然令人期待。

直到水汪洋过来给我送夜宵才打断了我们热烈的讨论,他不耐烦地把可乐、卤鸡翅、麻辣虾朝桌上一扔,大声说:关门了关门了,哪有这么嗦!我颇怪他多事,白了他一眼。

睡到半夜,手机响了。迷迷糊糊地接电话。秦焰说:忽然就想和你一块儿看星星,我在酒店天台等你。不等我回答,电话挂了。

从这座二十几层的高楼居高临下望下去,万家灯火各自闪烁,城市的霓虹和街上的车河流光溢彩富丽堂皇,一派太平盛景。秦焰和我相视而笑,在空旷的黑暗中紧紧依偎,迷离恍惚中长发飞舞仙乐飘飘,万千流星花雨般洒落,彼此唇上的温度化成世间最浪漫的柔情

从此每天早晨,只要一开门,就会发现门前放着一束带露的百合。看见百合花,我一整天的心情都会很好,干着活儿都会哼起歌来,连玲珑拿笔在我的账本上乱画也好像不那么讨厌了。

这事儿奇怪,玲珑的脾气一直不好,为什么偏偏在你跟前不烦不闹?水汪洋在影碟架子里穿进穿出时隐时现,远远地说。

我也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啊,当然我们容易沟通了。我笑。

水汪洋半晌不作声。我抬头看他,他却又缩进架子深处忙去了。

喂,有没有兴趣做影碟店的老板娘?过了一阵子他又开口了,反正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你要转让这个店?我手上劲使大了点,差点磨坏一张碟片。生意这么好,没理由不做呀,再说就算你给我我也没钱接手。

我什么时候说不做了?我只是问:你愿不愿意做这家店的老板娘?

玲珑像只小鸟一样偏着脑袋笑嘻嘻地望着我。这孩子有点感冒。我脱下毛衣裹在她身上,再抽张面巾纸,狠狠地给她擦鼻涕。要我卖身还债?!你是黄世仁呀?

呸,我只是怕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年过三十还独守空闺嫁不出去。

本小姐会嫁不出去?真是多余操这份闲心。

秦焰不上班的时候,我们就一起到街上闲逛。在人来人往的春熙路步行街上走到脚酸,虽然什么也不买,可是心里满满的幸福仿佛要溢出来似的,好像就这样在人海中牵手了千万年。

我们买一个蛋筒在百花潭一人一口地吮吸;

我们在锦江边大吃麻辣烫;

我们在喧闹的网吧背靠背打传奇;

我们偶尔为一些小事怄气又很快迫不及待地和好

我满足得以为自己是浸在蜂蜜中甜滋滋的樱桃小丸子,在没看见那张报纸之前。

玲珑要玩纸飞机,我就随手撕了半张旧早报给她折水汪洋订的,我几乎从不看报。熟悉的面孔一闪,秦焰!我一呆,连忙拼起报纸,居然是新出炉的全市十大杰出青年,秦焰的身份是天河酒店的总经理,还是拥有酒店51%股权的大股东。

晚上秦焰来的时候,我把报纸递给他,无语。我们又一次爬到酒店的天台。这一次天上没有星星,北风凛冽,看样子要下雪了。

我们结婚吧。他拿出一枚戒指,仍然直截了当。像往常一样,他衬衣雪白皮鞋锃亮,眼神坚定腰板直挺,如同童话中翩翩而来的白马王子,却不管我肯不肯出演灰姑娘。

明天我们先去财产公证,婚后生活最好实行AA制。另外,你在那个影碟店没什么前途,我安排你到酒店来,我们宣传部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一切安排都胸有成竹井井有条。可是,求婚时最关键的三个字他却忘了提我爱你。良久,我垂下头:让我想一下,行吗?

你不会接受不了我的观念吧?秦焰疑惑地说。

不,你考虑得很周到。我笑:只是我的脑筋比较笨,需要一点点时间来消化。

我给水汪洋发了条三个字的短信:我走了。然后收拾东西出门,坐上迎面遇到的第一辆大巴。两个小时后,我已经置身于一个冷落的风景区。接下来的几天,我天天坐在荒僻无人的江边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抽烟、唱歌、发呆。

我不喜欢热闹、张扬和纪律,害怕负责任,讨厌职场的尔虞我诈,习惯独来独往,没有大的理想和野心,对金钱也缺乏欲望。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和相爱的人衣食无忧所谓弱水三千,只饮一瓢耳。而秦焰则相反,他理智冷静深谋远虑,活力四射左右逢源,是商业社会里真正的才子。财产公证也好AA制也好,我都觉得可以接受。他的生活和思维方式原本无可厚非,我只是有些心酸直到现在我才有点明白,我们俩的脚步根本就是一个向左,一个向右。虽然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却不可避免地越分越开,越离越远。

原来,我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隔了一道宽宽长长的街我过不去,他也过不来。

我在无人的冬日江边慢慢走着,脑海里竟然浮出水汪洋的影子。

他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慷慨解囊,并且从没想过让我写什么借条;

他让无家可归的我住在他家里,自己和玲珑搬出去租房住;

他放心地让我管账收钱,从来没有疑神疑鬼;

忽然间我强烈地想念水汪洋、玲珑和影碟店,他们早已在不知不觉中与我血肉相连。

正值黄昏,大雪纷飞,灯火通明的影碟店里人来人往热火朝天,仿佛圣诞大片般的融融暖意扑面而来。墙角的电视里正在放《猫和老鼠》,玲珑蜷在沙发上睡着了,怀里紧紧搂着我的旧毛衣。水汪洋一边忙着收碟一边心不在焉地往门口张望。他看见了我。

愣着干啥,快来帮忙啊,都快累死了!隔着老远,水汪洋冲我大声嚷,好像我只不过是刚刚溜到外面去闲逛了一圈回来。

这一刹那我彻底明了:家就在此,天荒地老。

问你一件事。忙到半夜关门,我叫住在门口埋头发动电单车的水汪洋,裹着毛衣的玲珑在后座上睡得像头可爱的小猪:那个做影碟店老板娘的建议现在还有效吗?

水汪洋倏地抬头,目光炯炯。漫天飞舞的雪花在他身后恍如奇幻的舞台效果。

我想过了,做老板娘总比做打工妹强,所以,我接受你的建议。是啊,当一个五岁小女孩的继母其实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必辛辛苦苦十月怀胎,也有人亲亲热热叫妈咪,对于我这种懒人,也可以算是给人生的一个交代吧。

我粲然地笑了起来。

第20篇、爱情故事那份令我流泪的单恋

上中学时,我爱上了班上的一个女同学,我必须承认,我被她迷住了。甚至十多年过去之后,我再次偶遇到她,依然心跳加速鼻尖冒汗。我始终认为并非我少年多情,而是我一直把心中的这份隐秘的情感看得那么纯洁,那么神圣。

她是一个来自青岛的女孩儿,清丽脱俗,走到哪里都会叫人眼前一亮,几乎令我不敢仰视,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她很喜欢和我说话,我也不知为什么。我那时正青春勃发,满脸的青春痘,被一种自惭形秽的自卑感深深压抑着。

带着这种自卑、惶惑,还有一种莫名的兴奋,直到初中毕业,她转学走了。目送她飘然逝去的身影,我的心就像幽碧深潭投下的一颗石子,悠然地沉去,沉去。

上高中时,我几乎没有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因为那个青岛女孩一直牵动着我的思念,她是我心中的维纳斯,我忘不了她。我也曾有过一段失败的恋爱,是人家把我甩了,但丝毫未能给我以伤害。她们怎么可以和我心中的美神相比,世界上的女孩加起来,也未必有她好吧!

就这样浑浑噩噩,一直到大学。

我是在青岛的火车站再次见到她的。那天,我就要踏上西去的列车,开始我的大学生涯。突然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发现她那亮丽的身影。当时那份令我痴迷的惊喜,真是不能用语言表达。是她,肯定是她!我不顾一切一路狂奔到前面的路口堵她。是她,真的是她啊!

她家就住在车站附近。我谎称是第二天的车次,好不容易搞到的车票已经无足轻重了。

她的房间纤尘不染,洁净而高雅。最醒目的是,墙上挂了一幅歌星翁倩玉的巨幅相片。她热情地招待我,而我,在她安然的目光里面,恍惚又回到三年以前了。自卑、惶恐,不知所措。我说:真像!真的像你。她便抬头看翁倩玉:真像?真像吗?然后便是无言的笑。

无形的压抑使我找个借口逃似地离开了她的家门。不能平视她的目光,叫我如何表达我心中那份神圣的眷恋?

直到我娶妻生子,这个秘密一直深藏于我的心海,对多年来的这份单恋,我百倍呵护,像是怀抱一个初生的婴儿。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她在青岛一家大企业做秘书,就利用一个出差的机会绕路去看她。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优雅。裹在长绒大衣里的娇躯和挂在嘴角的浅笑,更是平添了一分成熟女性的风情。但这次她对我却是淡淡的,像是接待公司的一个普通客户。我委婉地约她吃饭,被她礼貌地拒绝了。

和这家公司的一个朋友,在一家小酒馆里小坐,沮丧的我很快就醉了。朋友同情地看我,斟酌再三才说:她当然不会和你出来了,你大概不知道吧,她一直没有结婚,却和我们老总关系非同一般,为这事,老总的老婆都闹到公司来了

从小酒馆出来时,我清醒多了。此时,夜色已深,悄然降临的一场雪驱尽了城市的一切喧嚣,路上已经没了行人。我信步踱到市中心的广场,空阔的广场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过客,四周一片洁白,天地间只剩下宁静和安详,充满了一种超然的情愫。

站在广场中心,我打通了她的电话:你好吗?怎么是你?你还没走?我无言。我说:下雪了。下雪?下雪怎么了?出来看看雪吧!说完我就扣上了电话。

后来那家公司的老总出事了,她离职嫁给了一个大她十多岁的个体老板,搞服装的。我走进她的服装店时,她正和一个顾客砍价,右手还握着一块啃了一半的肯德基。那顾客终于被她宰跑了,她走过来和我寒暄。我送给她一本以翁倩玉作封面的杂志:随便翻翻吧!上面有我的一篇文章。你又搞写作了?你可真能,什么来钱搞什么。她边说边把鸡块递到左手,右手的拇指一下把翁倩玉印了个满脸油污。

回到家里,妻又上来和我唠叨。妻单位效益不好,这阵子常嚷着跳槽:我可真去了!那家公司条件真的不错,再说干接待有什么不好,又不干三陪我转身不理她,她又上来抱我的脖子:要不我就辞职下来开店!别人能发大财挣大钱,我们为什么不能?我粗暴地推开她:你辞职不干我就休了你!妻惊愕地看着我,眼泪无声地落下来。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伸手摁她的鼻尖,抱她:好了好了,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第21篇、爱情故事十三万分钟的睡眠

那时城市还没有醒来,路灯尚未熄灭,天上星星闪烁。男人却悄悄起床去厨房,点起灶火。米是头天晚上就淘好的,加了山楂、大枣和白砂糖。淡蓝色的火焰越来越旺,男人的瞳孔里,便也藏了一团小小的火焰。男人去洗手间,洗脸、刷牙、梳头,镜子里的男人,每天都在一点一点老去。男人再一次来到厨房,锅里的米粥已经沸腾,男人低了身子,他闻到清香和甘甜。

男人开始煎蛋,手法熟稔并极有节奏,蛋敲进锅底,圆圆溜溜,蛋黄金黄,蛋白雪白,滋滋地响着,边缘泛起亮晶晶的油花。男人手腕轻抖,煎蛋翻一个漂亮的跟头,香气更加浓郁。两只蛋煎好,男人开始切咸菜。菜刀落得很轻,不仔细听,甚至寻不到一点声音。

做完这些,男人进到卧室,对仍然熟睡的女人说:“起床吧!”这时候,距离男人的起床时间,恰好过去十五分钟。男人返回厨房,将米粥轻轻搅动,屋予-里变得香气四溢。他往切好的咸菜上撒一点葱花,再淋上一点辣椒油——一切都随了女人的口味,男人可以将葱花和辣椒油精确到克。

两个人-边静静地吃饭,一边收听着收音机里的早间新闻。收音机放在餐桌上,音量调到很小,他们不想扰到友好的邻居。这时候,城市仍然是安静的。

男人在阳台上目送女人离去,然后重回卧室。他很快睡去,甚至打起均匀并且响亮的鼾,他累但却踏实。闹钟突然响起,男人爬起来,天就亮了。他匆匆出门,走到公交站点,等待一辆公共汽车。男人本可以坐下一辆车,但他喜欢这辆,车上有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是这辆公共汽车的司机。汽车远远地驶过来,男人就笑了。他每天为妻子做饭,妻子每天送他上班,两个人在车厢里相视而笑。

女人工作的日子,男人必为女人早起十五分钟。

逢女人休息的日子,男人仍然会为女人早起十五分钟。不必闹钟,无论头天晚上几点休息,男人总能将他的生物钟调到几乎分秒不差。男人煎蛋熬粥,围裙将又胖又矮的他打扮成名店厨师。然后,他唤女人起床、洗漱、吃饭、听收音机。再然后,不必上班的女人开始做家务,不必上班的男人坐在沙发上翻书,他突然宠溺地看女人。眼,将书放下,为她打起下手。

男人早起,只为女人能多睡十五分钟。这样的日子过了二十五年,年年如此,天天如此。他和女人一天天老去,没有老去的,是他们的相视而笑。仍然是初恋时的相视而笑,只在纯粹和羞涩里多出几分浓郁和相依为命。一个笑足够了,他们能读懂一切。

终于熬到退休的日子,女人的头上有了白发,男人的脸上堆满皱纹。晚饭时候,女人对男人说:“每天十五分钟,二十五年,便是十三万分钟。”男人不好意思地低着头问:“这么多?”女人说:“我刚刚算过,不会错。”男人笑笑,不说话。女人说:“二十五年,你少睡了十三万分钟。”男人再笑笑,不说话。女人说:“明天早晨,你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男人又笑笑,点点头。

第二天,当准时醒来的男人系着围裙走进厨房,当他看到淡蓝色的火焰蹿起,他突然想起,这时候,他本该在梦里的。男人转身看到,悄悄站在身后的女人,早已泪如雨下。

第22篇、爱情故事你给爱情就好,面包我自己买

暖暖说,她和前任男友分手时,最痛心的不是就此形同陌路、各安天涯,而是他发的那条短信:“那6000块钱,你什么时候方便,打给我吧。”

那6000块钱,是暖暖的父亲突遇急事时,她从男友那里暂借的。本来说好是借,但两个人感情一直不错,事后也就没太着急还。不料,就在暖暖刚刚提出分手,还没掰扯清这段关系时,对方就开始索债了。

其实,前男友也不是真的想要那点钱,他只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去刺激一下暖暖。那段时间,暖暖刚丢了工作,手里的钱很有限。他这么做,无非是发泄心里的怨怼。他始终认为,暖暖是背叛了他,爱上了别人。

暖暖对这段感情,原本还有一丝眷恋,可这一条短信的出现,把她推到了决绝的立场中。暖暖从不是贪图便宜的女孩,就算男友不说,这笔钱她也会如数奉还,只是话从对方嘴里说出来,终究让人觉得不舒服,甚至有些寒心。第二天,暖暖给前男友发了短信:钱已打给你,注意查收。

很快,暖暖就有了新工作。她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我问她:“要不要这么拼?”她说:“一定要,我不想再那么狼狈和难堪。”

爱情这件事,不是倾尽所有,就会有好结局,但工作不一样,只要你真的努力付出,它定不会辜负你。暖暖的事业开始走上坡路,从最初的月薪3000,一路飙升到了6500,加之年终奖,年薪基本上10万的样子。在四五年前,这样的薪资虽不算太高,但也不算低。

周围的姑娘们开始陆续传来结婚的消息,暖暖依旧单着。那天晚上,我在暖暖的微博里看到了这样一段话——“我努力赚钱,不是因为我爱钱,而是这辈子我不想因为钱和谁在一起,也不想因为钱而离开谁。如果问我在爱情和面包之间选择什么,我会说,你给我爱情就好,面包我自己买。”

我总算懂了,她想要的,是一份纯粹的爱,不为钱而委身于谁,也不想将来为了钱而被迫离开谁。

近两年,我的工作一直排得很满,辛苦是肯定的,但我也很享受这份踏实和自足。我在不断努力,希望每年上一步台阶。颇有意思的是,身边也有许多人跟我说:“一个女孩子,那么拼干嘛?你赚钱没够呀?”事实上,我赚钱,不是因为我多爱钱,而是看到了生活充满变故,唯有让自己变得足够强大,才能够撑得起自己想要的生活。

于感情上来说,经济独立是我的资本,也是我的骄傲。它保证了我的人格独立,而在选择男人时,我也多了一份主动,不卑不亢,不拿自己的爱情换取生活保障。这,才是我努力赚钱的意义。

第23篇、爱情故事爱情就是“一种骗来骗去的游戏”

最忌恨有女友对我说那么一句:你看他又在骗我了,他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吗。

我总是没心没肺地打断她的话:你看看,你又来炫耀你的幸福,他骗你,那是因为他太在乎你,要是他不在乎你,他还要骗你干什么,怎么就不见哪个人来骗我?

本来嘛,天天瓜葛在一起的男人和女人,就是在玩一种骗来骗去的游戏。所谓游戏,就会有规则:两人玩一场游戏,如果一方不想玩了,游戏就不会继续下去;如果玩着玩着,胜负能够揭晓,那么这个游戏就会没有了存在的可能。你骗我我骗你的游戏到底好玩不好玩,能玩多久,全在当事人对这份爱是不是在乎,以及在乎的冷热程度。

你想他把你娶回家后一直都把你捧在手心像烫山芋一样地捂着,别做梦,那是电影中的童话。

生活就是平淡无奇的,大家都不想把日子弄得灰头土脸的。那好吧,男人只好骗骗你,你以为撒谎好玩吗?又费脑子又费心。能那么费脑费心撒谎骗你的男人,那是因为他爱惜你,是因为他在为你“衣带渐宽终不悔”呀。

反过来说了,如果女人不是太在乎那个男的,你自己会心甘情愿被他骗吗,既然你知道被骗了,为何还不愤然揭竿而起,大吼一声: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这和女人愿意享受被骗的心情是一样的:他很爱惜我,我也乐得为他“衣带渐宽终不悔”。

有一段话我一直奉为经典,意思是:男人都是骗子,好的骗子能骗女人一生,笨的骗子只能骗女人一时。而女人生来就是让男人骗的;幸运的女人上了智者的当,不幸的女人上了蠢才的当。反过来说,女人这个骗子也是一样的。说到底,不管是上了智者的当还是上了蠢才的当,前提都是男人女人还在想一直上当下去。所以,爱情这种游戏,我认为最好的态度就是:一是愿意上当,二是不必较真,骗的人不想赢也不会赢,被骗的人不想输也不会输,没输没赢的游戏玩起来才可能有旗鼓相当的对手,才可能有没完没了的过程。能够存在的幸福婚姻在我看来大概都是在这样一种骗来骗去中得以继续下去的。

第24篇、爱情故事一个古老的故事:“相濡以沫”成语的由来

一个很古老的故事:说有两条鱼,生活在大海里。某日被海水冲到一个浅浅的水沟,只能相互把自己嘴里的泡沫喂到对方嘴里才得以共同生存。这就是成语:“相濡以沫”的由来。

但是庄子说,这样的生活并不是最正常最真实的。真实的情况是:海水终于要浸上来,两条鱼也终于要回到属于他们自己的天地,最后他们要相忘于江湖。

是啊,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与其天涯思君,恋恋不舍,莫若相忘于江湖。

有时,没有结果的感情就像一个包袱,放在心里非常的重,却找不到一个人把他卸下来。明知那是一段镜花水月情,却又不能不寻找、等待。

即使有时明明是相爱的两个人,也依然无法在一起,因为我们身在世间,许多事并不能有我们做主。好像花在盛开后,一定会枯萎而去。不得已,也要安慰自己,相濡以沫,相掬以湿,不如相忘于江湖,在花开花落云舒云展间,修着彼此来世的缘。

第25篇、爱情故事她,爱情的摸样

她有一个条件很不错的男朋友,家世清白,背景良好;她自己又是经理,开银色的马自达,在市中心的高层建筑里有一套自己的公寓。

大家都很羡慕他们,可是她自己总觉得他们之间差了一点什么。

他们每个星期约会一次,在星期五吃饭,在星巴克喝咖啡,然后去保利剧院看一场歌剧或者演出。他很绅士,她很淑女,两个人彬彬有礼地交换一下对最近的天气和股市的意见,气氛不愠不火。

这样下去也许会结婚吧,她想。然而心里却已隐隐地觉得有一点累了。

一个冬天,很晚了,他送她回家,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正是红灯,他把车停下来等待。她百无聊赖地转过头看着窗外,无意中看见路边的大排档上,坐着一对情侣。

大排档非常简陋,他们就坐在面对马路的一个条凳上。那两个人还很年轻,男孩子在女孩子耳边轻轻地说着什么,女孩子一个劲儿地笑,那样灿烂的笑容,似乎让昏暗的灯光也变得明亮起来了。

她注意到,桌子下面,男孩子一直握着女孩子的一只手。

这个时候,老板端过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汤面。隔着车窗,她似乎也能感觉到面的热度。男孩子小心翼翼地接过汤面放在两个人的中间,细心地给女孩子掰开一双筷子,两人相视一笑,开始一起吃面。

是的,他们在分食一碗面。也许是因为他们太穷,也许只是她在撒娇,然而对他们来讲,那似乎是驾轻就熟的事情。趁女孩不注意,男孩轻轻地把碗向她推近一点,好让她比较方便。寒冷的冬夜里,他们埋头分享一碗面,两颗头紧紧地靠在一起,那是分享无言的亲昵,也是分享无比的温暖。

她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湿了,她看见桌子下面,他们的手,一直没有分开过。

她很快跟男友提出了分手,所有的人都笑她傻。

只有她知道自己见过爱情的模样,有时候,那只是,寒冷的夜里一碗简单的热汤面。

第26篇、爱情故事交换幸福

人生下来,一切都已然注定,没有救赎。

明是我生命中惟一重要的人。我是一个孤儿,母亲因生我难产而死,父亲也因母亲的离世很快便郁郁而终。我不能决定自己的身世,我只得等待,等待那个可以给我带来幸福的人。我在孤儿院的时候,明只和我一起玩,不过他不是孤儿院的人,只是他父亲是孤儿院的院长而已,我五岁那年,他父亲离开了孤儿院,顺便把我也接到他家了,于是我就成了他的妹妹。

他对我很好,我牵着他父亲的衣角走进他陌生的家的时候。他端来一碗热腾腾的黄花菜汤面,我一下就落泪了。不是从眼里,是从心里。他对我很好,像是对亲妹妹般。可是我一直没有当他是我哥哥,或许就是因为那碗汤面。十三岁,我告诉自己,我爱他。

我们一起生活,我一直看着他一次次的恋爱,总是无疾而终。每次见到他遍体鳞伤地回来,我总是很心痛,难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心爱的人受伤?难道我对他的爱也许永远只能是我生命中的爱情,而不是他能感知的。他总是说刹那即永恒,但是我没法相信。我生命中也出现了许多好的男人,可是我都无法回应,我知道我心中已经永远地装下了明,没法再爱上别人。

明和我都是那种相信一世幸福的人,他总是说他要找到他命中那个可以给他带来一生幸福的人,我告诉他我也在等待,这时他总会摸摸我的头说,那好,我们一起等吧。他不知道,我等待的是那个在二十四年前用一碗黄花菜汤面交换了我幸福的男人。一直等,我只能等到他不再期望。可是他终于迎来了自己爱一生的人,我知道,这次他是认真的。终于在我二十九岁在他三十二岁时,他结婚了,新娘不是我。那个幸福的女人,和他很相配。在他结婚后我便毅然搬出了那个我住了二十四年的家,拒绝了他和他年迈父亲的挽留。我很清楚,留在那里只是伤痛。

他们一直没有孩子。我在城市的另一头继续我对他的思念,知道他的生活很平淡而甜蜜,我知道那也一直是我渴望的幸福。他父亲不久去世了,这个孤独的老人带给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虽然他没有把他给我。我也一生感激他,把他当作我的亲生父亲,虽然我从来都是叫他叔叔。他的离世,给我一个再见明的机会,我参加了葬礼,以女儿的身份。看着他妻子忙里忙外的,我一直想,那其实是我一直想做的,只是今生恐怕没有机会了。

他父亲去世后,我也觉得生命像一下消失了好多,终于不久确诊自己患上了癌症,在我三十七岁。在他和他妻子的要求下,我搬过去和他们一起住,有个照应。每天看着他们幸福甜蜜的日子,我总觉得自己像是多余的人。幸运的是,癌细胞扩散了。这样也许就可以结束这段不堪的人生了,我不能选择自己的生,我还不能选择自己的死吗?我进了医院,他就一直陪着我,如果不是每天中午他妻子送饭过来,我也许都会忘了他是别人的丈夫,以为是我的。他一直守着我,每天我们都讲小时候的事,都是他在讲,讲他小时候怎么保护我,怎么帮我上树摘果子,怎么帮我捉蜻蜓;我只是静静地听他讲,从来就没有提醒他那些事都是他拉上我去,怕他一个人被父亲骂。我在想,这种平静生活要能一直下去就好了,我忽然不想就这样离开这个男人了。

他的妻子在一个中午给我们送饭不小心发生了车祸,当他接到警察局打过来的电话时,他人都崩溃了,他扔掉电话就跑了出去,过了一周,他回来了,我看到他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他木然地对我笑,说这下就我们俩相依为命了。我承认我很自私,我对他妻子的死并不觉得很悲伤,虽然她对我很好,可是我就是不能原谅他身边的任何一个女人。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狠心的女人,我知道我是受了命运的诅咒,我知道这是宿命,我知道这一切都不会有好结局,我知道我一生都没有救赎,可是我仍然希望着这个男人能够陪在我身边,即便这样,也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可他却一天天地瘦下去,每次他带来的都是路边买的盒饭,五块钱一盒。我知道他再也不会做那种可以交换一个女孩一生幸福的汤面了。他和我讲他妻子对他如何的好,有的时候还声泪俱下,我知道他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我决定在他下次来的时候我一定要告诉他我爱他,一直爱着。那天我一直期待,心中却有种不祥的感觉,果然,我得到消息,他在家里自杀了。

生活就是这样,你越是期待,越会让你的希望被击得粉碎。天意弄人,我的癌细胞到最后居然被证明是良性的,可是当初那么多的专家都一致肯定我的生命就快终结。我没有起诉那家医院,虽然因它而让我失去了两个亲人,一个爱人。

我搬回了他的家,家里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浴室始终有淡淡的煤气味挥散不去。我时常躺在浴缸里,想象他是怎样打开煤气,怎么决定离开我的,在弥留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我还是他的妻子。除此之外,我时常还在想,他是不是还能做出一碗可以交换一个人幸福的、好温暖的黄花菜汤面……

第27篇、爱情故事人生美丽如花

小街很古老,灰墙很陈旧,走在小街上的女孩很清新,握在女孩手中的花束很鲜艳。

远远的,又看见了那扇临街的小窗。女孩不禁加快了脚步。快到近前,脚步不由又慢了下来——小窗还关闭着,还有窗帘遮挡,小窗里找不见那张有些苍白的男孩的脸。

尽管不知那男孩的名字,但女孩对这扇小窗已经很熟悉很亲切了。三个多月来,每个星期的第一天她都要给这扇小窗送来一束鲜花和一句赠言。每次来时小窗都已打开了,急切等待着她,窗子里面都有一张兴奋欢欣的笑脸欢迎她。女孩曾经很想问一问是什么人给他订的花,女孩曾经很羡慕这个每周都能收到鲜花和赠言的男孩,女孩曾经很不情愿地猜想为男孩订花的很可能是一位美丽的女孩……来时拿起要送进这扇小窗的最后一束鲜花,女孩便有些烦乱有些忧郁;而此时,面对紧闭的小窗,女孩心里忽又有些空落落的。

窗子里静静的,静得叫女孩有些不安。

终于,纤细的手指轻轻即响了窗上的玻璃。

窗子缓缓打开的时候,展现在女孩眼前的却是一张皱纹里漾满悲伤和慈祥的脸。

女孩诧异地说我是来送花的。老妇一双枯干的手颤颤地接过那束花,珍重地捧在胸前,干瘪的嘴角抽搐几下,半晌却又摇了摇头。

忽然,女孩心里突地一颤——她晃见了老妇身后的桌案上,一张未脱尽稚气的男孩的脸在墨黑的框子里向她永远地微笑。

女孩苍白了脸愣怔在小窗下。

老妇捧了花,缓缓走到桌案前,将鲜花陪衬于男孩的微笑。

许久,女孩猛醒似地使劲揉揉眼,她不相信那道黑框是真的……再细看,窗口又已站了老脸,枯干的双手又珍重地把花束捧送出来,还有一封信。“谢谢你了闺女,他嘱咐我代他谢你……”老妇喃喃低语着,说完便背过身去,佝偻削瘦的双肩在微微颤抖……

世界变得很虚幻。天空变得很迷茫。小巷变得很空旷。好像走了很远的路,女孩终于停住脚步倚了墙,默默望一阵鲜艳的花束,又看那封信。信封上的字同那男孩本人一样帅气!“交送花女孩。”信封没有封口,里面装有这样一些话:

真诚地感谢你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光里给我送来了快乐和温馨!那一天,当我忍受不住病痛和绝望的折磨,走出去准备向这个世界告别时,却无意中看见了那间花店、那些鲜花……捧一束鲜花在手,我忽然又一次强烈地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和生命的美丽……我就订了花送给自己,还有那些自己送给自己的赠言。我要鼓励自己活下去,我要向命运挑战,我要在鲜花的芬芳中享受美好人生……现在,我可以说自己是一个胜利者,我捧着鲜花向病魔夺回了一百多天无比宝贵的生命!我想收到自己送给自己的所有鲜花,我想再为自己订购一回鲜花,我渴望每天都能见你捧一束鲜花来到我的窗前。……18岁的人生虽然短暂,但我心里已充满了鲜花的绚丽芬芳,我会笑着向这个世界告别……再来时,如果我已走了,就请收下这最后一束鲜花吧。这是我的谢意和祝福,愿你珍惜生命,永远美丽温馨可爱……

女孩的眼睛模糊了。回头,透过灰色的老墙,她又看见了那扇敞开的窗,看见了窗里那动人的笑和那束迷人的花。

珍惜今天!热爱生命!祝你快乐!这点痛苦算什么!人生美丽如花……耳边响着男孩的朗诵。女孩觉得这些赠言不光是男孩送给他自己的也是送给她的。捧着花束,女孩感觉这份美丽将永远鲜艳于他的心底,芬芳于她的人生!

轻轻挥挥花束,女孩微笑着同男孩的微笑告别,眼里却止不住发热。女孩低头轻吻那束花,花瓣上就有露珠晶莹滴落。

第28篇、爱情故事爱你,就无怨无悔

善良女孩不舍今世姻缘

一次偶然的机会,贵州铜仁市一位叫唐丽的城市女孩认识了打工青年黄云,两人在相互了解和相处中,日久生情,并成为知心爱人。相恋后,两人做了分工,唐丽专心学习考大学,黄云努力挣钱,共同为美好未来而奋力拼搏。但不幸的是,随着黄云突遭车祸,他们的爱变得举步维艰。

2001年7月,唐丽如愿考上了铜仁师专。接到通知后,她立即打电话给黄云报喜。可连续打了几天,都无法与他取得联系。唐丽猜测可能出事了,赶到石阡县城向他的朋友一打听,果然,黄云竟然因严重车祸住进了铜仁地区医院。

在医院,看着黄云被纱布包裹得像蚕蛹一样,唐丽心疼不已。可黄云一睁眼看到唐丽,却大声对她吼道:“你来做什么?我一辈子都不想见你了。你滚吧,你滚!”

看着突然激动不已的黄云,唐丽彻底懵了。

这时,黄云又吼道:“我这一辈子都完了啊,我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了!”听了黄云悲痛欲绝的话,唐丽再也顾不得什么,扑过去抱着黄云哭道:“不,你就是赶我走,我也不会离开你的!我要永远守护着你!”

医生说黄云的脊椎只有马上进行手术,否则就有可能终身瘫痪。可手术费至少得30多万,这可是天文数字啊!

因为根本筹不到手术费,在医院作短暂的治疗后,从胸部以下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的黄云不得不被唐丽含泪推回了家。

一天,黄云对唐丽说:“我们分手吧!你还年轻,赶紧去找个好男人!我不能害你啊!”

“不!我不会离开你,只要有一分希望,我就不会放弃。哪怕你这一生只能站起来一分钟,一秒钟,我都守在你身边!”看着已经病得不成人样的男友,唐丽握住他的手,语气温暖而坚定。

瘦弱肩膀勇挑无边苦难

大学开学了,在黄云的催促下,唐丽只得依依而别。临行前,她拉着黄妈妈的手说:“妈妈啊,黄云就暂时麻烦你们了,您放心,我一有时间,就马上回来照顾他。”听了唐丽的话,早已把她当做儿媳的老人一把搂住这个善良的女孩,哽咽得老泪纵横。

到了学校后,唐丽经常给黄云打电话,可他一听是唐丽的声音,不由分说就将电话挂断了,唐丽心如刀绞。

第一个学期一放假,唐丽就直奔黄云家。见到日思夜想的黄云,没想到他已经虚胖得变了样,背上长满了褥疮,身下的被褥也腐烂了一大片,唐丽忍不住痛哭起来:“我不上学了,让我留在身边照顾你吧?”“你别这样,以后别再来看我了,否则,我会内疚一辈子!”黄云恳切地说。“我爱你,我是不会离开你的。要我上学可以,但我每次打电话你都要接听啊。”在分别的这段时间里,唐丽心里更加明白她有多么爱他。为了不影响唐丽的学习,在她的再三央求下,黄云终于答应每周通一次电话。

就这样,每年假期,唐丽都会准时回到黄云身边护理他。

在学校,唐丽除了完成专业知识,还去查询一些与黄云的伤有关的资料。考虑到黄云的下半身没有知觉,在医生的指导下,她还专门去学习针灸。为了将银针准确地扎到穴位,她就在自己的身上做实验,细心将穴位的位置和银针扎下的深度做好记录。好多次,由于技术不精,扎错穴位,她几乎痛得昏死过去……

2004年,大学生活终于结束了。唐丽向父母谎称到广州打工,回头便立即赶到黄云家。为了帮助黄云尽快站立起来,她决定留在黄家,并给男友订下了康复计划。

她每天六点起床,帮助黄云完成大小便,然后给他进行全身按摩。晚上,按摩结束后,再给他擦洗身子。等黄云睡好后,再将他换下的衣服和尿布洗净、晾好,然后用笔记录总结黄云一天来的身体变化情况。

每次当黄云大便失禁时,有洁癖的唐丽就戴着卫生手套用手一点一点抠出来。在黄云的头发长的时候,唐丽就拿起剪刀,当起了理发师,给他细心地剪理头发。

遇着农忙时节,唐丽便早早起床,给黄云按摩完后,将他背到院子的阳光下安顿好,再将电话线牵到他旁边,然后跟着他的父母一同上山学着插秧、薅草、收割等农活,每隔一小时回家看他一次。村里人见一个城里姑娘这么能吃苦,而且干一样会一样,就开玩笑说:“唐丽啊,你生来就该到农村过日子哦!”

2005年8月20日。在唐丽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奇迹出现了。那天,唐丽像往常一样给他按摩。当她按到他的大腿时,黄云忽然说:“你的力再用大一点!”唐丽不解地看着他。黄云又说:“你再用力按一下!”唐丽又用力按了一下他大腿,他连声说:“有了!有了!天啊,我感到有点胀痛了!”

看着黄云兴奋的表情,几年来一直期待奇迹发生的唐丽一下子高兴得抱住他放声大哭……

紧接下来,唐丽又想了个帮助黄云增强腿部力量的办法。在床前,拴一条绳子,每天让他拉着绳子练习站立,她则在旁边小心地守护着。渐渐地,黄云的双脚能保持直立的姿势了,站立时间也从5分钟延续到了2小时。

金子之心成就动人爱情

2005年12月13日,唐丽毅然向黄云提出结婚请求。面对多年来苦苦照顾自己的唐丽,黄云的心在滴血。一方面,他深深地爱着唐丽。但同时,他知道自己的状况会耽误唐丽一生的幸福。几番考虑,他只有再次硬下心肠拒绝了:“唐丽啊,谢谢你的一片真情,可我是个废人啊!等来生我再好好报答你吧!”但唐丽的倔强劲又上来了:“我不要来生,我只要你现在答应娶我!”。

第二天天一亮,唐丽没有叫醒黄云,而是悄悄地回到城里,决心请求父母的理解和支持。很久没见到女儿了,父母高兴万分。可当父亲听了女儿与黄云的事,他愤怒了:“我看你是鬼迷心窍。你想要我同意你们结婚,休想!”心疼女儿的母亲抱着唐丽,流着泪说:“儿啊,你怎么这样傻呀?别人不推你,你自己还往火坑里跳,将来的重担你能挑得起吗?”

唐丽知道自己难以说服父母,第二天一大早,她就逃出家门,回到了石阡黄云的家。哪知她刚到黄云家,父母就跟着追来了。看见了瘫在床上的黄云和这个一贫如洗的家,父亲气得浑身发抖。

但一心要嫁给黄云的唐丽告诉父母:“爸,妈,原谅女儿的不孝。我与黄云的感情是任何人也拆不开的。”听了这些话,盛怒无比的父亲狠狠掴了女儿一耳光:“好呀,我们节衣缩食供你读完大学,你现在却选择到这里?!”任凭父亲打骂,唐丽仍不答应回去。直到深夜,身心疲惫的唐丽父母才失望地回到家。

之后的一段日子,为躲避父母再次上门相逼,唐丽只得冒着大雪,将黄云背到很远的一个朋友家躲藏。七天后,当唐丽背着黄云回来时,黄云父母告诉她,唐丽的父母又来过了,并同意了她们的结婚请求。

唐丽激动得大哭了一场。父母是天下最爱自己的人,作为女儿,自己又何尝不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呢!只是离开了黄云,他今后的路怎么走啊?

2006年4月28日,唐丽和黄云办理了结婚证。亲眼看着这对孩子结合的种种艰辛,黄云的母亲心里无比酸苦。一天,黄母将一双红蜻蜓皮鞋递给唐丽:“孩子啊,这些年真是委屈你了,俺家里穷,不能风光地为你们举行婚礼。这是我和你爸积攒了一年多,才攒下200多块给你买了这双鞋,算是我们送给你的结婚礼物吧。”说完,老人的眼泪流了下来。看着平时生病都舍不得打针吃药,此刻却花200多元给自己买鞋子的婆婆,婆媳俩抱头痛哭。

婚礼当天,最让唐丽感到幸福的是,母亲带着全家人的祝福,匆匆从铜仁赶来参加她的婚礼。一见到穿着纯洁美丽婚纱的女儿,母亲紧紧把唐丽拥在怀里动情地说:“孩子呀,人生三节草,不知哪节好,既然你选择了这条路,就好好走下去吧。不管将来的路有多难,妈妈都永远爱你,关心你!”听了妈妈真诚的祝福,唐丽和黄云一下子跪倒在老人面前,一时间,在场所有人均感动得热泪盈眶……

第29篇、爱情故事奶奶的爱情

爷爷晚年的时候,听力下降得很厉害,跟他说话,我们得把音量提高八度,有时一句话得重复两三遍。可奇怪的是,奶奶从来不用抬高声音与爷爷对话,她只需轻轻地说一句:“老头子,再添把火。”爷爷就会把折断的枯树枝一股脑儿塞进灶膛。有一次,奶奶低声喃喃:“老头子,当年我给你做的布鞋去哪了?”爷爷接过话茬儿:“你啊,那次给我做的布鞋偏小,走起路来脚趾头生痛。”又有一次,奶奶伸手指着某处,还没张口说话,爷爷就会意地搬来梯子,将挂在墙壁上的风干的板鸭取了下来。

在一间屋子里共同生活了五六十年的爷爷奶奶,相互之间的默契已达到无须对方开口,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便已心领神会的程度。

那时候,爷爷奶奶都已七十多岁,他们身边的老友一个接一个地去世,奶奶有点担心,她不止一次对爷爷说:“如果你走了,我一个人活着多难啊!希望我比你先走。”我在不远处听到,心里酸酸的。

偏偏出事的是爷爷,去医院检查,医生宣布癌症已到晚期,他只有最后几个月时间了。爷爷反复地发高烧,时而神志模糊,连自己的儿孙都不认识,时而清醒,悲哀地望着他的晚辈说:“我被烧糊涂了,连你都没认出来。”他却一直认得奶奶,他艰难地露出微笑,慢慢地招手,示意奶奶过去。奶奶走开一会儿,他便四处张望:“她去哪儿了?”

奶奶躲在某个角落哭泣,哭一会,抹掉眼泪又回到爷爷身边,也不说话,静静地看着儿孙们伺候爷爷穿衣喝水。眼睁睁看着骨瘦如柴的爷爷,挣扎在死亡边缘,她很害怕很无助。奶奶原本是个能说会道的人,经历过很多次生离死别。邻村的张奶奶病危时,她常去探望,张奶奶口齿不清,她几乎是一个人自言自语地聊了一下午。可是现在,奶奶却胆怯地坐在旁边不言语,她甚至害怕与爷爷独处。亲人们在厨房忙着熬药煲粥,我抱着爷爷换下的衣服去清洗,奶奶紧张地抓着我的手说:“漫青,你和我一起陪着爷爷吧。”

爷爷最终还是去了,奶奶瘦了很多,显得特别孤寂。两个月后我去乡下看望奶奶,家里冷锅冷灶,她说反正只有一个人吃饭,随便弄点什么填饱肚子就行。儿女们想接她去住,她不愿。我想,那老房子里有太多她割舍不下的记忆吧。

第30篇、爱情故事珍爱幸福的片段

我的同事婷是一个优雅的女人:衣着得体、待人接物从容不迫、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我问她为什么活得如此自信,她笑着对我说:“我一直心存感恩,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上天都给了我最需要的东西。”

婷说:“我出生在一个亲情融融的家庭,父母双全,这是上天给我的第一份礼物:一个充满爱的家庭!”

婷接着说:“等到我上学了,我的聪明很快显现出来,我是班里的佼佼者:学习数一数二、体育比赛拿过奖、我的歌还是班中唱得最好的,老师偏爱,同学也都愿意和我做好朋友。这是上天给我的第二份礼物:一个聪明的脑袋!”

“等到毕业参加了工作,我已经出落成一个婷婷玉立的姑娘,姣好的面容,体面的工作,使追求我的人排成了长队,我也从中选出了我的如意郎君。这是上天给我的第三份礼物:一副美丽的容颜!”

“结婚后我很快有了孩子,那是个健康孩子,他让我体验到一个母亲的神圣和伟大,他让我的人生变得圆满,他是上天给我的第四份礼物!”

“时光匆匆,我已经人到中年,漂亮的容貌注定不能长久,但我喜欢读书,书中的营养滋养着我的心灵,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一天天清楚和明朗,大家都说我气质不俗,这或许就是上天给我的第五份礼物!”

婷看着我,温柔地笑着:“你看,每个阶段,上天都给了我最需要的东西:少年的聪明、青年的美丽、中年的优雅,也就是说一个幸运女人该有的我都有了,我怎么能不心存感恩?!”

对婷,我是了解的,她的童年是贫穷的,家中孩子多,而她又是女孩子,被包括父母在内的所有亲人冷落。她上学时,穿的衣服是全班最破旧的;她参加工作后,几乎拿出所有的工资供弟弟妹妹上学,而自己连一件好衣服都不舍得买;她结婚生子后,老人有病无法帮助带孩子,她只能把孩子寄养在别人家里……她的生活里其实有那么多不如意,但她只记取了其中最幸福的片断!

婷温柔地笑着:“我还是贪心的,我还想向上天要一份礼物:老年的健康!”现在的婷一直都坚持着晨练,我相信,兰心惠质的她一定会拥有!

第31篇、爱情故事幸福应该有份拷贝

已婚女人聚在一起聊天,不管海阔天空聊得多远,最后都会无一例外地归结到自己的小家上,说丈夫说孩子说婆婆。虽然说的对象一样,可听上几次你就会明白,有的女人大部分时间是在抱怨:丈夫不顾家,婆婆小心眼儿,儿子有时也让人烦;而有的女人则相反,说的是丈夫对自己的疼爱,婆婆做了鸡汤专门给自己送来,女儿是如何聪明可爱……不过,后一类女人少之又少,晨红就是这少之又少一类中的一个。

和晨红聊天,看到的总是她那张圆乎乎的笑脸,耳边总是她爽朗的笑声,她这个人似乎是住在蜜罐里,每天的生活都是桃红柳绿——丈夫虽然不爱下厨房,但洗碗却是他的专长,而这恰恰是她最不喜欢的工作;丈夫还特别喜欢带儿子去野外玩,所以儿子绝不像一般的孩子那么娇弱,对物质的需求也不那么强烈,“因为他觉得树枝做的弹弓比仿真枪好玩……都是他爸教育的结果”。她对这点非常满意;她的婆婆,虽然有些抠门儿,可对她的好是毫不含糊的——她的毛衣都是婆婆亲手织的,因为婆婆觉得商场买来的不暖和……

于是,丈夫昨天将屋子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她要说;全家前天去某家店吃到一道特别好吃的菜,她也要说;儿子上周英语考了班上第三,她还要说……可知道晨红底细的人却说,她的生活哪有她说得那么好。可她还死要面子,非得在人前炫耀自己的幸福。

也难怪别人这样说,晨红与现在的丈夫都是再婚,儿子也是男方的儿子。结婚两年了,晨红想要个自己的孩子,可婆婆担心晨红有了自己的孩子后,会对现在的孩子不好,一直暗地里反对。光这一件事就可以看出晨红的生活里有多大的缺憾。

这样的话最终传到了晨红的耳边,可晨红却并不生气。她对我说:“是啊,哪个家是彻底合自己心意的?可既然你还愿意在这个家生活下去,就说明这个家总有值得你依恋的地方。我爱说自己的幸福,并不是炫耀,其实更多时候是对自己说的。我一是要提醒自己,生活中有这么多幸福的事,自己就是幸福的人;二是觉得将自己的幸福说出来,就是为自己的幸福做了一个备份……”

“为自己的幸福做一个备份?”这真是有些奇怪的想法。

晨红微微一笑,说:“这也是我和前夫离婚后才悟出来的。幸福应该有份拷贝,才能帮助自己更好地生活。”见我仍不得要领,她向我娓娓道来:

“我和前夫结婚前是很相爱的一对儿。可是,结婚后,因为各有各的脾气,自然不是做什么事都合得上拍。但我们总以为对方要是爱自己就会将就自己,却从没想过,也不懂得去适应对方。这样一来,我们就老是为小事吵个不停,吵得都让我们怀疑对方是不是真适合自己了。结婚两年后的一天,我俩正坐在电脑前看结婚时拍的婚纱照,本来还挺高兴的,可不知又为什么吵了起来,弄到最后连同以前的不快乐全被提了出来,我一气之下按了删除键,将所有照片全删掉了。他呢,干脆清空了回收站。我更恼了,将相薄拿出来,一阵乱踩……看着满地的狼藉,电脑里空空的相册,我们突然觉得这段婚姻已无可收拾,而这一切都是对方的错。我们互不理睬,分居,很快离了婚。”

“离婚后不久,我就后悔这婚离得太冲动。我埋怨我的朋友们,说你们眼看着我离婚,也不劝劝我!朋友却说:一无是处的男人,离了才好呢,我们早就希望你离掉。我惊讶于她们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她们却一一例举他的缺点:钱挣得少,看样子将来也没有什么大发展;不爱干家务,还指责你不是好主妇;偷偷给自己的妈妈寄钱不说,春节时为在谁父母家过除夕,居然差点儿和你打架……”

“我奇怪朋友们怎么会知道我家里的这些‘丑事’,细想才明白,这全是自己平日里向她们叨叨的内容啊。有时候自己是当做笑话讲给她们听的,可在她们听来却不是笑话,那都是我生活不幸福的证明,她们一直为我抱屈呢。我反思自己,在这两年的婚姻生活中,不管我有多幸福,可我实际并没有珍惜拥有的一切,反而一直在抱怨,抱怨婚姻、抱怨对方……”

“离婚后的一天,我打扫屋子,在抽屉里翻出了一个U盘。我好奇地打开,当时差点儿崩溃了:那是我和前夫婚纱照的备份!这是拍照那天特意请摄影师做的拷贝,可后来我们都把这个U盘完全忘记了。如果我们吵架后,能翻出这个备份看看,我们离婚的冲动是不是会减弱?而我的朋友们如果多说些他的好,我是不是会责备自己的过分挑剔,主动向他道歉?那么最终,我们也许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等我明白过来,一切都太晚了。”“离婚三年后,我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我对他讲了我以前的婚姻,和自己这份迟来的感悟。他说他一定会和我一起,为我们的每一点幸福都做一份拷贝,我们要幸福地过一辈子……是的,我现在的生活也有许多不如意,可我不想再犯同样的错误了。这份婚姻和现在的生活,都是我慎重考虑后接受的,所以我要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即使那些不如意,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我想请我周围的人为我的幸福做备份,因此我要将自己的幸福告诉大家。我甚至想,当周围的某人在抱怨自己的生活,却听到我琐碎的幸福时,或许会引发她的反省,让她明白自己其实也拥有很多幸福,甚至比我的还多。”

“如果哪天我只感觉到生活中的琐碎,情绪不好,开始抱怨了,我想你们一定会提醒我:你不是说你很幸福么?不是说丈夫才得了一份激励奖金,昨天儿子才考了100分,前天婆婆还打电话来提醒你天气变化要加衣服么?人总有忘记自己幸福、一味地怨天尤人的时候,有了别人的提醒,我就会反思,会理清自己的情绪,看清自己的生活,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

晨红的话让我很是感慨,我们中有多少人像她这样关注着自己的幸福,收集着自己的幸福呢?我们恐怕多的是抱怨吧。幸福不属于这样的聪慧女人,还会属于谁呢?

半年后我离开了这家单位,可一直记着晨红。

又一年,我在街上居然碰到了晨红一家。她左手牵着儿子,右手挽着婆婆,而她丈夫,正乐呵呵地推着一部婴儿车走在一边。车里,一个小婴孩儿,正睁着好奇的大眼打量这热闹的世界……

第32篇、爱情故事为开始埋单

他是她所属公司的客户,第一次坐下来洽谈业务正是他事业遭遇低谷的时刻,却比她这个拿不菲薪水的业务代表要阳光很多,始终是自信的微笑,幽默的谈吐,睿智的问与答。她有惊艳的感觉,因为他爽利与乐观的表象下潜藏的那份淡定与从容。渐渐知道他单身在外打拼,妻儿远在山东。

还是深陷了,他说这样对你不公平,她回答说不在乎。为了他不欺不哄的坦荡,她执意地搬了与他同住。同居的日子,他细致体贴,温和周到,将他最柔软的一面呈现,居屋里弥漫着多年烟火夫妻的味道。她有了家的错觉。除了不提婚姻,她好似真忘了他是别人的丈夫,除了他隔半年一次的探家。

一年半后他带来了妻儿。她事先知道他妻子被这个城市的一家幼儿园聘用,此次是举家迁来。可是再见他,她还是一直地哭。他也很伤心,说,我永远爱你。略带痴迷的口气仿佛许下一个千古诺言。

头一月,收到他两个电话和回复的几个短信,还是说爱。可是突然地,就断了电话,甚至连短信都没有了。

这种不言不语的离弃令她感到无辜极了,她不甘心一年半的美好像骄阳下的露气瞬间蒸发,不留一丝收尾的余地。分手也该有个过程,哪怕是形式。

他说,不是不爱你,是我失去资格爱不起了,长痛不如短痛吧。

她也知道爱一旦走了,就无法挽留,爱情里总会有一段无疾而终的路。可她就是不相信热情会这么快从一个人心中流失,那么多爱与痛的细节呀。

她常常会想起那句似是而非的安慰,我永远爱你。原来“永远”,是敷衍至深的托词。终于,她明白了。决绝的他其实早早为此时的手起刀落作了铺垫,他说,不公平,是她自己接口说,不在乎。现在是她为这句话埋单的时候了。

婚姻解体,有苦有痛可以向全世界诉,而倘若对方是有婚姻的,那所有的苦都是隐痛,没有人可以分担可以倾诉,不论怎样的结局都得做到,权责自负。

第33篇、爱情故事好男人胜过一万种护肤品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在这个看颜值的时代,女人们都是颜值不够化妆来凑的。今天想和各位辣妈谈的并不是化妆,也不是护肤品,而是想和大家谈谈男人的爱对我们的影响。

我婆婆今天48岁了,可是她看起来就是异常年轻漂亮,异常到比隔壁屋40岁的阿姨还要年轻。公公是一个比较邋遢的人,说话也喜欢大声嚷嚷,外貌也很一般,我第一次见他们的时候总觉得他们不配,觉得婆婆那么漂亮,年轻的时候应该找到一个更好的。慢慢相处下来,我才知道为什么婆婆这么年轻,因为公公对她太好了。过年的时候,公公一大早就起来把地拖了;我们住7楼,楼梯房,他一大早去把早点给我们买好了,还顺便把中午的菜也买回来;吃完饭都是他洗碗;说话虽然粗声粗气,但是婆婆一说他,他就会放低音量。他们出门还会挽着手,比年轻的时候更恩爱。

原来,对女人来说:一个好男人胜过一万种护肤品!

我之前也私底下问过老公:妈妈看起来那么年轻,到底是用的什么护肤品?老公说,她也没有用什么啊,就普通的面霜。好吧,看来重点真的不是护肤品,而是天生丽质加爱的滋润。

所以才说一个好男人胜过一万种护肤品!这种男人,能让你从身体和性格上面进行改善,让你活得更加开朗,让你看事物更加全面,而你也能利用你的优势滋润回你的男人,那么你们就能彼此滋养,实现双赢,也可以解读为能量相融又相当。

找个好男人,会让女人从身心、性格、气质,甚至容貌都有所改变。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有的人结婚后会变美,有的人却变丑。

不要小瞧爱的滋润。其实观察周围的人,我们可以看到,婚后变憔悴变丑了的女人,大多数都是因为她们的老公不是她们的护肤品。而婚后越发漂亮的女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们的男人,能在身心上面“养得起”她们,起到了护肤品的作用。所以,她们才能越发光彩照人。

可能很多女人会说,要找到这种“护肤品”男人,是很难的。但是我们要相信自己的感觉,在相处中,如果你觉得是轻松、快活、能放心做自己的,会感觉越来越像传说中的灵魂伴侣,那这个男人,他的爱就能成为你的护肤品。

如果一个女人在婚后越变越不如前,除了年龄的因素,在很大程度上,男人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就是因为男人没有用爱来滋润你的妻子,你的妻子才会越发灰暗。男人不要抱怨你的妻子为什么不如恋爱的时候好看了,她之所以这样,还不是为了这个家,还不是因为你。就算时间对女人的伤害再大,也没有男人不爱的伤害大。

一个好男人胜过一万种护肤品!因为生活在老公的爱中,女人的心柔软而舒畅,温润而又安定,她会宽容地对待身边的每个人,会制造出愉悦、温馨的家庭氛围。而在这个过程中的她,散发出来的温柔,会让见到她的人,觉得光彩照人,越发漂亮。

第34篇、人生故事洋葱的爱情

婚后她一直给他做洋葱吃:洋葱肉丝、洋葱焖鱼、香菇洋葱丝汤、洋葱蛋盒子……因为她第一次去他家,他母亲拉了她的手,和善地告诉她———虽然他从不挑食,但从小最爱吃的是洋葱。

她是图书管理员,有足够的时间去费心思做一款香浓的洋葱配菜,但他却总是淡淡的。母亲为他守寡近20年,他疯狂爱着的女子母亲却不喜欢,他对她的选择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百合一样安静地操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四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复印机一样地掠过,再伤人的折磨也钝了。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开学术会,与初恋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激情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苦情人。

小玉保养得圆润优雅,比青涩年少更多丰韵,一双手指玉葱般光滑细嫩。

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给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七天很快过完,他回家,记得她娇艳如花的巧笑,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小玉来过自己的家。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情话,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发觉。

平地起风云,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那次他在家翻找 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妻子一向是贴耳短发,自结婚以后。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小玉缠绵 后留下的,还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为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他背着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 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后面是大大的几个叹号。

他心里一片空茫地去医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问她想吃什么。妻子笑着说, 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汤。

妻子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当他准备在案板上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热泪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七千多个日子,妻子就这样忍着辣为自己做一份洋葱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小玉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

而当年母亲是怎样洞若观火了妻子能给予他的安宁和幸福。傍晚时分,一个站在九楼厨房里的男人拿着一瓣洋葱流泪发呆,他终于知道真正的爱情就像洋葱:一片一片剥下去,总会有一片能让你泪流满面……

第35篇、爱情故事我的垃圾工丈夫文

这份工作我已经做很久了。我做的当然不算是苦力活。但作为政府的一名代表挨家挨户地问问题也不能算是令人满意的工作吧。

现在是八月份。天气炎热。我却不得不打领带。

“你好。我叫鲍伯·帕克斯,我们正在这个区做一项调查……”

“我没有兴趣!”……砰,门锁上了。

你无法想象这样的回答我听到过多少次。一次,我终于抓住机会,“在你用力关上门之前,我想告诉你,我不卖东西,我只问一些有关你本人和这个社区的问题。”

门内的那个年轻女人踌躇了一会儿,扬了扬眉毛,耸了耸肩。

“当然。进来吧。家里很乱,请别介意。”

这所房子稍稍旧了一点,是这个区的低收入居民能够租得起的住房。他们用很少的钱,把家收拾得看起来又舒适,又好客。

“我只问几个关于你本人和你的家庭的问题。虽然这听起来也许涉及个人隐私,但我不需要你们的真实姓名。这个信息将用于……”

她打断了我。“你想要一杯冰水吗?你看起来这一天过得很不舒服。”

“啊,是的!”我急切地说。

就在她端水回来的时候,一个男人从前门走了进来。是她的丈夫。

“乔,这个人是来这儿做一项调查的。”她站在那里,礼貌地为我做介绍。

乔又高又瘦,脸上的皮肤很粗糙,看起来很老,虽然我猜他只不过 20岁出头。他的双手就像皮革一样坚韧,一看就知道是做苦力活磨出来的。

她向他倚靠过去,在他的面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当他们四目相对的时候,你能够看出他们非常相爱。她微笑着,将头倚在他的肩膀上。他用双手抚摸着她的睑,轻声说:“我爱你!”

他们也许没有物质财富,但他们比我认识的大多数人都更富有。他们的爱情是深厚的。是那种能让人在艰苦的环境下把头抬得高高的爱。

“乔为这个区工作。”她说。

“你是做什么的?”我问。

“乔是装垃圾车的。你知道我为他骄傲。”

“亲爱的,我相信人家不想听这个。”乔说。

“不,我想听。”我说。

“你瞧,乔是这个区最好的垃圾工。他往卡车里堆的垃圾比任何人都多。他能把那么多垃圾堆在一辆卡车里,这样,他们就不必跑那么多趟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热情洋溢。

“时间一长,”乔接着说,“我就为区里节约了开支。工人工作的时间少了,每辆卡车的费用也减少了。”

说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下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摇了摇头,寻找着合适的字眼。

“真令人难以置信!大多数人都会为这样一份工作抱怨不休的。这份工作当然很难做。但你对工作的态度却令人感到惊异。”我说。

她走到睡椅旁边的架子前。当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她的手里拿着一个里面裱了一张纸的小画框。

“当我们第二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乔丢了工作。我们一度失业了,然后终于获得了福利救济。他找不到工作。然后有一天,他被送到这个区进行面试。他们给了他这份他现在正在做的工作。他回家的时候又沮丧又羞愧,告诉我这可能是他能够做的最好的工作。实际上,这份工作的工资比我们获得的福利救济还要少。”

她踌躇了一会儿,向乔走去。

“我一直为他骄傲,以后也是这样。你瞧,我认为不是工作塑造人,我相信是人塑造工作!”

“为了在这儿工作,我们必须住在这个区。所以,我们租了这所房子。”乔说。

“当我们搬进来的时候,这句名言就挂在前门内侧的墙壁上。它完全改变了我们的生活,鲍伯。我知道这份工作很适合乔。”她一边说一边将那个画框递给了我。

纸上写着:如果一个人被称作街道清扫工,那么,他应该像米开朗基罗画画,或者像贝多芬谱曲,或者像莎士比亚作诗一样清扫街道。他应该把街道打扫得让天上人间所有的生物都会驻足留连,并且说:“这里住着一位工作很出色的街道清扫工——马丁·路德·金”。

第36篇、爱情故事碎心菊

(一)

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院长说,我是两个月大的时候从门口抱进来的,那时我冻得奄奄一息,身上连只言片语都没有,这断了我寻找亲生父母的念头。

我亦不想去寻找。

或者,我只是一对男女偷情的产物。在这物欲横流的大都市,我这样的孩子应该很多,只是他们做得更狠心,就这样把我送到孤儿院。

从此,我便是个孤独寂寞的孩子。大多数时候,我望着天空,在地上寻找春天的蚯蚓。那时,我只有七岁。

我不知道,七岁,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后来我看相书,上面说,女子,逢七就会有变数,而男人,则是逢八有变数。比如,我十四岁来例假,二十一岁出了车祸,二十八岁,我嫁了人。

七岁那年,孤儿院的院长把我们一群孩子领到一帮人面前,他们是来领养孩子的,大多是夫妻,他们由于各种原因不生育或者说不愿意生育。

只有他是一个人来的。

那年,他三十六岁。

七岁的我,与三十六岁的他第一次相遇。他看到我,眼中闪现出一道光,他冲我招手,说,来,让叔叔看看。

看中我的还有一对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女,女人化着艳妆,手上有五个金灿灿的大黄戒指,我至今记得的是她那滥俗的戒指。

那个女人尖叫着,就是她就是她,我要她!你看她长得多美丽,像个小天使,你看她的腿多长,我要让她去学舞蹈。

她的尖叫让我冷眼看着她,好像我是一个小动物,谁都可以领走。院长说,你自己选择吧,嫣落。

我选择了林植。

林植,他的名字这样生动,何况他是一个人。他说,嫣落,跟叔叔回家,好吗?

他是抱着我上的自行车,那时我刚刚七岁。七岁,还不能自己坐到自行车的后面。

那天他一直唱着歌,我听不清他唱的是什么,后来他常常唱,我才知道他唱的是前苏联的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他喜欢这首歌,唱的时候总是很投入,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单亚喜欢这首歌。

单亚是林植大学时代的恋人。后来,单亚去了德国,嫁给了一个德国人,单亚出国前曾经怀过一个孩子,后来她做了流产,是一个女孩子。林植说,他常常会梦到那个女孩子在梦中来找他,问他为什么要弄死她。

这个梦纠缠他好多年,林植说,命中注定,他应该有个女儿,于是他来到孤儿院。

其实他可以再爱,可他说,人的一生,只能爱一次的,与单亚的爱,让我的心碎了,所以,爱不起来了。

这是我长大后他和我说的,他常常用心碎这个词,就像他爱养菊花,有一种紫色的菊,一盆又一盆疯狂地长着,林植把它们叫——碎心菊。

(二)

我与林植,便这样开始了如菊花一般的生活。

我们如两朵菊,生性冷而傲,但却彼此温暖。他说我是天使,而我,喜欢倚在他的腿上听他讲那些美丽得让人心碎的童话。

上学了,他每天接我,坐在自行车后面,我说着在学校好玩的事,他耐心地听着。他总是穿得那样优雅而干净。我喜欢闻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道,他洗着我的小脚丫时总是说,小姑娘,这样太脏了可不好。

我挑食,不喜欢吃肉。他吓唬我:小姑娘,如果不吃肉就会不长个子,将来是嫁不出去的!我可不想养一个老姑娘。

那年,我十岁,出了疹子,他半夜背着我去医院。大雨如注,没有出租车,他一边跑一边哄我,嫣落,坚持住,马上就到了。

我已经烧得糊涂,只是嚷着疼,我是身体疼,他是心疼。到了医院,大夫说,看你这个爸爸真让人感动,孩子的妈呢?

我们抱在一起哭了。

十四岁,我长成大女孩了。那天,我感觉到体内有热热的东西冲了下来,再看床单,红了一片片。

我明白自己长大了,班里已经有女生告诉我如何处理,可我还是慌了神。

听到我的尖叫,林植从房里冲了出来。看到我的样子,他转身就去了客厅,然后拿出“护舒宝”的卫生棉,他说,托女同事买的,买了好长时间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我脸红成一片。从那天起,我知道自己是个彻底的女孩子了,那时,我的身高已经一米六五。

十二岁以前,我一直和林植睡在一起。半夜,我总踢开被子,是他一次次为我盖好被子。十二岁生日那天,他郑重地和我谈,从此要我一个人睡,因为我是大姑娘了,大姑娘是不能和叔叔一起睡的。

其实,从十二岁那天起,他就为我做好了准备,那些“护舒宝”一直有,只是我不知道。

我的生日就是他的生日,他故意选择了我们同一天生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生于哪月哪日。那一天,我们买一个蛋糕,一起做长寿面,我喜欢他做手擀面,味道好美。所以,即使上了高中,我仍然没有选择住校。

有些东西我忘记说:林植,他毕业于清华,是当年的清华才子,他英俊挺拔,虽然已经四十几岁,可他看起来仍然那么让人迷恋。很多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喜欢他,那些女孩子买衣服给他,织毛衣给他,当然,还会写情书给他。他总是笑着说,嫣落,你说叔叔是不是很有魅力?可我不能害人家是不是?她们还是小孩子呢,还是咱们父女好好过吧。

十八岁,我去上大学,他为我选择清华。他说,清华是个美丽而典雅的地方,非常适合你。

是他亲自送我到清华,在清华园门前,他久久呆住。

我知道,也许,这里曾经留下他太多的记忆。

单亚当年是北大的才女,他和她,算是珠联璧合的一对。我们一起去北大,在红楼,在未名湖,在那些丛林间,他忽然说,是十八岁吧,如你一样的年龄,我遇到了她。

他的脸上闪现出动人的光泽,那是因为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有的光泽,彼时,他已经四十七岁。他看着夕阳落下去说,叔叔就要下山了,而你刚刚升起。

我眼睛有些发酸。他给我一枚玉镯,说是父母传给他的,他的父母,都是留学法国的博士;这枚玉镯,带着许多旧人的气息。

希望你有一个美好的爱情。林植是这样祝福我的。

(三)

每月,我辗转四个小时的车回天津。在天津,在那个老房子里,有我牵挂的人。

我的脚步声刚进楼道,门便开了,我看到他出现在门口,满脸的笑,嘴里却嗔怪说,功课这样紧,怎么又回来了?

桌子上,却摆的是我最爱吃的:耳朵眼炸糕,还有大麻花。

有时,他可能睡着了,没有来开门。我打开门,看到他躺在椅子上,电视开着,播放着乱七八糟的广告,收音机开着,也是广告,但他闭着眼。

他真的老了。

但那些紫菊还年轻,那么张扬地开着。那些盆也真是好,是他一个个细心挑来的,紫砂的盆,宛如古陶。

我们一起包饺子。他问我,有男孩儿追没有?

我边吃着话梅糖边说,他们?我看不上。不是太高就是太矮,不是太胖就是太瘦,反正是不合适的。

条件太高了会嫁不出去的,他说。

也不高,我看着他说,就和你差不多就行。

我们都呆了一下,他说,傻丫头,我一个老头子怎么会是你的标准?我们便沉默,直到吃饺子时他说起一个小品中的段子,才解了这个尴尬。

他依然那么干净,穿的衣服永远那么有品味,设计院里有好多离了婚的女人想嫁他,他给我看她们的照片,我哈哈大笑着说,当你的保姆还差不多。

那些女人,怎么可以配得上人淡如菊的他?

二十一岁,我的命里出现一个男人。

他亦有干净的眼神,是我偶尔去北大听课遇到的,我们在楼道里擦肩而过,我的书被他碰掉,站起来时,我看到他。

他的眼睛多么像年轻时候的林植。

我们开始交往,一起去香山和颐和园。但他真年轻,年轻到和我说话总是不着边际,比如说以后去英国,或者将来如何如何,他的眼里全是狂傲,这是与林植完全不同的地方,林植总是含蓄而内敛。

我们分了手,林植说,多好的男孩儿。

我说,不如你好。

我们又沉默。

大三,我放暑假回家,却看到门口有一双女式拖鞋。

进门,我看到她,一个设计院的中年妇女,风韵尚存。她讨好地叫着我的名字,我冷冷地回了一声,然后进了自己的屋。

林植进来,你太没有礼貌。

我戴着耳机,听周杰伦——《七里香》,唱得很优雅,我的眼泪却流了下来,他不懂我的心,他不知我为什么不喜欢别的男孩儿。

那天晚上,我出去买醉。

约了高中时的同学,大家在酒吧里喝酒,直到烂醉,我不让他们送,一个人在街上跑,直到一辆出租车开过来,而我迎上去。

我好像是故意的。

(四)

那场车祸差点要了我的命。

我的锁骨断了,到处不能动。

他又开始抱我,不过这次他总是嚷,这么胖这么沉这么大个子,叔叔可抱不动你了。

我们之间又和好了。

因为车祸,他没有心思再去和那个女人交往,不久,他们断了联系,他说,胡闹。

我就这样胡闹下去,我们的世界,不能再出现别人。

我知道自己的心,这样,这样的依恋着他。

在我心中,他没有老,他还是我初见时那个翩翩的男子,穿米色的衬衣,骑着一辆白色的车,带着我穿过槐花开满的街回家。

那年,我二十一岁,他五十岁。

半年之后,我分回天津,每天又与他朝夕相守。

我们开彼此的玩笑,我叫他老顽童,他叫我小屁孩。

我们一起去旅行,走一路笑一路,有人说,看人家父女多开心。

也有人,疑心我是他的什么,这个疑心总让他的脸沉下来,而我是开心的高兴的,我常常会在照相时和他依在一起,他总拿出长者风范。

此间,单亚回来过一次,看到我说,你的女儿?他点头。

单亚就那样看着我,我却对她充满了敌意,她离了婚,想旧梦重圆吧,她还是那么美丽年轻,可我知道,她不会再拥有林植的心。

几天之后,我们去机场送她,她流着眼泪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林植摇着头,不,我从不后悔。

那才是林植吧。他的性格似那盆紫菊,开就开,不开,就败掉。

(五)

二十五岁,我永远失去他。

他得了食道癌,咽不下任何东西。越来越瘦,最后,只瘦到一把骨头,可人还是那样英俊,眼睛依旧让人迷恋。

他嘱咐我,死后,把他撒在菊花中。他笑着:那样的话,菊花会开得更灿烂。

我流眼泪,他说,傻姑娘,人死是去投生,如果下一辈子再投生,我选择早生三十年。

我的眼泪就那样急急地落,五十四岁的他,就这样离开我。

他的骨灰, 我撒在那盆开得最灿烂的菊花中, 九月,那盆被他叫碎心菊的紫菊怒放着,是他在天堂里的微笑吗?

我擦拭那个犹如陶一样的花盆,才发现,那上面原本是有诗的。

只短短四句: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那一刻,才是我碎心的时刻。

终于懂得它为何叫碎心菊,终于懂得,他为何对我说要早生三十年。

而我,如果有来世,我会在碎心菊里等待他,晚生三十年,或者,同生同死。

二十八岁,我嫁给范逸,和他说了我和林植的故事,我说,不会笑话我吧。他轻轻拥我入怀,亲爱的,知道吗,有一种爱,是灵魂与灵魂的相爱,与世俗无关,那种爱,一千年也许才会遇到一次。

我在他怀里,轻轻地流泪。

张爱玲说得对,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我和林植之间,这一生,因为慈悲,所以懂得。

第37篇、爱情故事嫁给你,是因为从脚暖到心

当男人把胳膊挽成一朵花围在女人的脖子上说“嫁给我吧”之类的话时,女人总是诡秘地笑着,并不接话,不是不想嫁他,她只是还没准备好,觉得自己的心理还没成熟到可以做人家的妻子。

对于她的婉拒,男人并不气馁,而是温柔含蓄地说:“没关系,等吧,等有一天,我们都走累时,我会借你一双臂膀,让你好好地靠着。”那一刻,她觉得很温馨,心里也很踏实,心里想:就这样一直被他宠着多好!

不久后的一天,她下班时刚走出单位门口,便发现自己的皮鞋开了个大口子,她又气又怨,满腹委屈。

这是他前两天给自己买的皮鞋,什么水货害我这么丢脸。这么想着,她就觉得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生活的细节上,一点都不关心自己,幸亏没答应嫁给他。她忿忿不平地想着,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见到他时,女人一声不吭,男人看见开了花的皮鞋在女人的脚上缠绕着,顿时心知肚明,他也不知如何向她解释,一脸尴尬。

12月的冬天,寒风凛冽,女人脚上的鞋却裂开了口,会冻坏她吗?男人心里想着,便开了口:“一会儿再去买双吧?”女人瞪了他一眼,向前一瘸一拐固执地走着。在漫天雪花中,街头的拐角,女人看见一位老者正在修鞋,她赌气坐在鞋摊旁,把自己的鞋放在老者面前,男人赶紧过来解释,忙着和人家讨价还价,这是他的日常必修功课。

老者开始修鞋时,女人却突然感觉脚出奇地冷,一种刻骨铭心的酸痛在瞬间涌上心头。正在踌躇间,一只脚从旁边伸了过来,是男人:“来吧,把你的脚放在我的脚上,地上太凉。”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弯腰把女人的脚放在自己的皮鞋上,并且把袜筒里包着的棉裤露了出来,把女人的脚给包上。女人傻傻地看着他,无言以对。

只是刹那间,女人感觉到有一种温暖从心灵深处传出,在这漫天的飞雪中,在这都市街角,一个男人正把自己的温度悄悄地向自己脚心里传输。她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感动,眼角感觉有一股热热的液体不争气地渗出,凝结成冰,将自己的冷酷冻结在里面。

在那个滴水成冰的夜晚,女人把自己的头靠在男人的肩上,告诉他:“现在,别无选择了,嫁你吧。”仅仅因为一个小小的细节,女人便决定将自己的终身托付于他,爱有时候不需要太多,只需要一个动作便够了。

女人们都有一双冰清玉洁的脚,小巧玲珑,配上精致的高跟鞋,便会瞬间展现自己的身姿。于是,无论是在炎炎的夏日,还是在冰天雪地里,她们从不吝啬展示自己的脚……但她们不知道的是,脚如心一样,也是需要温度的。当一个人孤独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当一个人寂寞地生存在都市陌生的一隅时,她们会突然间发现,自己的脚居然如此冰冷,这时候,她们多么希望有另一只脚从床的另一头伸过来,暖暖的,像春阳,像柳絮。一只脚到另一只脚,没有多远,只需要一步的距离,而我们有时候感触到那点温暖时,却用了整整一生。

第38篇、爱情故事牵挂

一个闲得无聊的夜晚,我和朋友坐在沙发上聊天。朋友的手里拿着遥控器,正胡乱地翻看着电视节目。突然他盯紧了电视,表情紧张起来,电视上正介绍东南亚的海啸。

朋友问我:“东南亚海啸?什么时候的事?”

我答:“昨天。”

朋友忽地站起来:“天啊!芳子在外旅游呢!”话也变得结巴起来。

芳子是朋友的女朋友。

朋友抓起电话,拔女朋友的电话号码。拨不通:10秒钟后再拨,仍不通:过一会儿又拨,还不通。朋友急了,在屋里不停地走动,“天啊!天啊!”

朋友拨了另一个电话。电话通了,他急急地说:“小玲啊,芳子是和你住同一个酒店吗?快让她接个电话。”一会儿里面传来芳子的声音,朋友松了一口气,重新坐下来。

“芳子你还好吗?”朋友说,“还好你没事,听说有海啸呢……你明天就回来……别在外面呆了,多不安全……明年咱再去旅游。我陪你……刚才吓我一跳……快回来啊。我明天去接你……一定回来啊……晚安。”放下电话,朋友看着我,傻笑。

“芳子去哪儿旅游了?印尼还是马尔代夫?”我紧张地问。

“哦,”朋友说,“去青岛了。”

当时,恨不得狠狠抽他两个大耳刮子。细琢磨,却被他扎扎实实地感动了。

什么是最纯粹的牵挂?我想,这应该就是了。

第39篇、爱情故事爱的尸骸

那年,他陪父亲回老家,为祖父母合葬。火车进了山东地界,一窗辣辣的绿。大叶大秆地招摇。是高梁与包谷。父亲淡淡地,说些他从不知晓的家事给他听:“你爷爷一代,很多这样的。”没有一点怨意。

1944年战火蛮荒,祖父一走便没了音信,祖母的日子——地上炕上灶上活计,老人小孩鸡猪衣食等。日头东升西落。江山换了人家,良人不知是死是活,祖母渐渐老了容颜,枯槁如木,她的等待,却坚若磐石。17年后,祖父托人捎信还家:他活着。在京。居高位。新妻的最幼子,已经12岁了。

祖母原就口拙,少言少语的农家女子,闻此也无声无息,在炕头上久久盘坐。第二天。照旧下地去。半年后,祖母就去世了。

他想他明白祖父的选择,以30岁男人的心。战火硝烟,生命何其脆弱,死亡如影随形。祖父也只是基于恐惧,追寻一点儿生的快乐吧。

只是,祖母共育有四子。除了父亲考取大学离开,其余三子,皆在农村。夜里宿在四叔家,破砖败瓦,人多挤不下,两位堂弟抱了被子,睡在院中的平板车上,听得鼾声如雷。猪圈强烈的腐败气味令他难以入睡,满身皆痒。他疑心是跳蚤。

而他记忆中的祖父,是一位慈祥到近乎温柔的老人,对他极其喜爱,也是他成长岁月里不可或缺的忘年交。教他近代史、做人、旧体诗,以长者的睿智宽厚,安顿他暴烈的青春。

他记得父亲长年对老家的支援,也不得不承认,祖父近乎不闻不问。

真的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抑或早就决定舍弃?祖父离开旧的生活,像搬了一次家。所有小零小碎的往事都不再回顾,也忘了留下新的地址。

叔叔们倒安之若素:“俺爹当他的官,俺们沾不着,也不想沾。”

父亲瞪他一眼,声色俱厉:“老家的事儿你别管,你小辈,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他知道父亲对祖父的敬爱。当下不敢多言。

第二日启坟,黄土里卧着一个破木匣,简陋如火柴盒,祖母竟如此薄棺。叔叔们一片唏嘘。连他都禁不住想恸哭一场。不为亲缘,只为一个寻常女子,一生空空的操劳。父亲不动声色,只张罗着。置买附近最好的棺材。

祖母移棺后,可以合葬。他以长孙身份扶柩,准备将祖父的棺椁入土,父亲突然发话:“等一等,先放我妈。”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连他这种都市小子都隐隐觉得不妥,何况在男尊女卑、最重礼数的孔孟之乡?人群里起了微微的骚动,人们显出惊愕的神情。

然而父亲跪着,脸,沉默着。面颊、眉眼、微张的嘴,都微微抽搐,是痛得不可开交,钢铁一般坚不可摧。

父亲一生,到底有没有恨过祖父呢?祖母的棺椁无声落土,扬起尘烟,像黝黑燃烧的火焰。随后,祖父的棺椁也放进,坟头合上。一段旧事,自此缄口不言。

他恍惚记起,17岁那年,他想向喜欢的女生示意,又担心她不接受,学校会处分。祖父用浓重的山东口音取笑他,“喜欢还怕个啥?”

但,如何勇敢爱呢?如果爱与责任相违背?如果爱就是伤害和背叛?血会渐涸,液紫而乌,如沉黑底色的玫瑰裙。那些疼痛,却永远不能遗忘。

太多事情,他无从了解;也再不可能,与祖父,以男人对男人的姿态,聊一聊了。他对祖父,完整的爱与尊敬,是一件洁净温暖的旧衣,此刻,打了补丁。

忽然他胸口震动,如心在狂跳。是手机,千万分熟悉的号码,属于妻子之外的另一个女人。而他迟疑着迟疑着,久久不敢接听。原本,他以为,说一句爱,或者不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爱是多么欢喜。但当爱情死去,如何安顿尸骸,并且在坟头上种一棵苹果树,他想。他还没有学会。

第40篇、爱情故事我们也是百万富翁

男人和女人是一对很凡俗的夫妻。结婚几年来,一直很恩爱,也很努力地生活,刚刚在一处花园小区按揭买了房子,从出租屋搬到了简单漂亮的新居。

但是好心情没有持续几天。搬进来后,男人和女人发现,前后左右十个人里面有九个都是富人。抬头看别人,低头看自己,女人开始经常看着自己光光的脖子和手指发愣,早上坐公交车的时候望着那些锃亮的私家车发愣,转头看男人的时候会非常郁闷地叹气。

他们开始为一些小事争吵。男人说她不可理喻,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女人却说,如果他是个百万富翁,她会马上从更年期返回青春期。

男人被噎得哑口无言。只不过,他不是百万富翁这个事实早已经存在,她曾经忽略了这个事实,只不过最近才意识到这个事实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多么大的困扰。当初两个人相爱的时候他也就是个穷小子,她还不是乐得屁颠屁颠的。住在出租屋的时候,男人总是愧疚,女人那时总宽慰他说不怕穷,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幸福。

其实,他们现在的生活已经好很多了,男人头上顶着个某某公司业务部经理的头衔,薪水也翻了番,但是,曾经如花儿一样怒放的幸福却开始凋谢了。

女人开始了喋喋不休的抱怨,抱怨每天挤公车上班挤得一身臭汗,隔壁的小女子却是自己开着本田去上班;抱怨最新款的珠宝首饰只能看不能买,谁谁却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刷卡。抱怨和不满像雪花一样飘飘扬扬,男人的心情也渐渐烦躁,争吵和冷漠取代了往日的温馨。

男人无限怀念和女人住在出租屋的那些日子。没有抱怨,没有争吵,有的只是两个人互相鼓励,互相支持。一盒酸奶,她吸一口他吸一口,吸得两个人都眉开眼笑。刚上市的枇杷,贵得要命,男人还是买了几个给女人尝鲜。问女人甜不甜,女人说,甜,一直甜到心里去了。结婚纪念日做总结陈述,女人说:老公,我觉得很幸福,你呢?男人说:我也很幸福,因为我有一个可爱的好老婆。

其实,人还是那两个人,变了的只是心境,当一个人的眼睛只看到别人的财富时,就再也看不到自己的财富了。

当女人又一次抱怨自己的生活处处不如人家时,男人很严肃地说:其实我们自己也曾经是百万富翁!

女人吃惊地看着他。男人说,美国一个权威机构曾经做过一个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和谐美满的家庭带给人的幸福感觉相当于20万美元,换算成人民币的话,该是多少钱呢?

我们幸福过吗?男人又问。

女人点点头。

那现在呢?最近你觉得幸福吗?男人问。

女人迅速地摇头。

我们为什么要让自己从百万富翁成为穷光蛋呢?男人温柔地把女人拥入怀中,你难道不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吗?我们没有别墅,但我们有温暖的家;我们没有多少银行存款,但我们有很多爱。老公虽然不是大款,但我的一颗心永远属于你呀。老婆,我把你当成我能拥有的最大财富,难道你不把我当成你的一笔财富吗?现在告诉我,你是愿意当百万富翁呢,还是当个穷光蛋?

女人啐了男人一口,谁不想当百万富翁啊!

其实人生的财富有很多种,金钱是财富,幸福也是一种财富。金钱这种财富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但幸福这种财富却是我们每个人都能抓住的。男人说。

女人思忖良久,愧然笑了。她说,猛然发现自己原来也是个百万富翁,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了,其实我们都是富有的人,只不过,我们拥有的财富不同罢了。

相对于金钱这种财富,她更喜欢幸福这种财富,在感受幸福的同时,用平和的心态去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这样的人生不是更完美吗?

是的,不要总是去羡慕别人的富有,低头看看自己,我们也是百万富翁。

第41篇、爱情故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薰衣草开过吗

“乐茶士”的“普罗旺斯”

午后,阳光撒满西巷,树影漫过街,偶尔有低头徘徊的少年,白衬衫,蓝牛仔,一切都是那个年龄特有的。只是,他们额前的发太长,遮过了眼,尽管我每天都会透过店里的落地窗仔细望,却仍难分清他们的模样。或者说,他们在我眼中是一个样子,都是那个年龄里的忧伤少年。

“乐茶士”是西巷唯一的冰品店,招牌冰点是一客叫做“普罗旺斯”的新地。但长久以来却从没人点过这份冰点,原因是价格太高,而光顾这里的,多是对街摩尔学院和西巷附中的学生,38元一份的冰激凌火锅对他们来说已是奢侈。所以这么多年,“普罗旺斯”新地的宣传海报一直安静的挂在店里,圆底水晶脚杯中,小小一份,纯白奶昔上点缀着一层别样孤单的紫,那是我亲手酿制的薰衣草浆。

6年,光顾乐茶士的脸孔,由陌生变得熟悉,再由熟悉换成陌生,却从没人问过,这客“普罗旺斯”为什么会价高521元?

小昭不止一次提醒我,莱雯,“普罗旺斯”新地的价钱是不是印错啦?

莱雯是我的英文名,小昭是我的店员,粉粉的小女生,很特别的美。

我笑着将一颗酸梅放到她小嘴巴里。我美丽的小昭,你如何懂莱雯的心事?

其实,乐茶士里,我一直等待,等待着某个阳光很好的午后,一个眉目清秀的男子推门而入,毫不迟疑点下那客“普罗旺斯”。他会将五张粉色百元钞票、一张橘色二十元钞票外加一枚晶亮的一元钢?小心放入我掌心。可我,只会收下那枚晶亮的钢?。然后亲手为他调制“普罗旺斯”,看他一口一口吃掉。

小昭,你猜,那时,我会微笑,还是落泪?

摩尔学院与西巷附中的爱情版本

西巷附中的高中生素来瞧不上摩尔学院的大学生。可笑的是,西巷学生高考时,90%都考进了摩尔学院。

他们彼此嘲笑和争执,就连在乐茶士为我讲故事都会争执不休。

光临乐茶士的人都知道,莱雯是个码字为生的女子,只要你为她讲一个故事,就可以免费吃一份三色球:粉色草莓球,麻色提拉米苏,纯色白脱,盛在水晶碟中,情同往事。

常常,我一边看她们小猪一样的吃相,一边听她们粉色舌尖滑出的故事。

摩尔学院的女生告诉我,很久前,他们学校有过“汤泊湖点邱姜”的故事。一个叫汤泊湖的漂亮男生,进大学第一天,喜欢上一个叫邱姜的不怎么漂亮的女生。每天他都会送她一段薰衣草,或扣在她袖口,或别在她发间。后来他们一同退学去了普罗旺斯,因为,男孩答应过女孩,一生都让她如薰衣草一般芳香。

我认真地记,小昭出神地听。

西巷附中的学生却抗议,汤泊湖和邱姜本就是青梅竹马的玩伴,而且,邱姜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喜欢吃甜品。从小到大,汤泊湖先是攒钢?给她买甜食,后是攒钢?帮她治牙病。

于是,乐茶士里,两帮学生争吵起来,为一段别人的爱情。

那些幸福的旧伤

小昭告诉我,她最近头疼已减轻,可不可以不吃药?

我给她倒水,将药片点数到她粉色掌心,我说,只有这样,头疼才能彻底好起来。

吃下药,小昭很快睡着了,粉色睡衣中,婴儿一样温暖。不知今夜,她的梦境里,那个男子的模样是否会变得清晰?

小昭说,每夜,她都会梦到一个男子,模样模糊,但她肯定,那是她丢失很久的恋人。她说,我一定要看清他的模样,我一定要找到他!

小昭说要找到,那她一定会找到。她是一个很执著的女孩。6年前,一场意外,她失去了回忆,唯一能记住的,便是有过一个很相爱的男友。可她记不得他的模样,也记不得他的名字。

6年前,多么遥远。

那时的我,还是个穿白衣蓝裙的少女,17岁,骄傲的束着马尾,荡在德尔的单车后。德尔问,将来你要去哪个地方定居?我在他身后喊,普罗旺斯!我要躺在薰衣草丛中一辈子!好不好,德尔?

德尔弓起腰,拼命蹬单车,大喊好,我们就这样一直骑到普罗旺斯!

结果,德尔没骑到普罗旺斯,为躲逆向行驶的卡车,一头扎进河里。他在河里拼命挣扎,最后被我拖上岸。

我一边喘息,一边责备他。从小我们一起学游泳,但德尔总莫名的怕水,跟我串通,欺骗老师,不是肚子疼,就是发烧。我说,德尔,你以前不好好学游泳,早晚被淹死!

德尔笑,我不怕,有你呢。

我看着他湿漉漉的发,亮晶晶的眼,满心温暖。他往河里躲,就因为我会游泳。可德尔,你不会游泳,你忘了吗?

我的德尔

那些回忆,我不知德尔是否记得。

如今的他,远在普罗旺斯,那个美丽的法国南部小镇。大片迎风摇曳的薰衣草,交织着紫色的梦。灿烂阳光下,德尔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透明的笑?

我发邮件告诉他,我在写一个“汤泊湖点邱姜”的故事。但我没告诉他,汤泊湖的影子总在我眼前晃啊晃的,那么忧伤,让我想起年少时的他。

我也曾无度的吃甜品,年少的德尔也攒下无数硬币给我买甜食,有蓬蓬松松的棉花糖、浓浓香香的大白兔、还有奢侈的娃娃头雪糕。

我总会假装睡着,赖在他背上,让他背我回家。是的,我们也是青梅竹马。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他背了我6年。

我眯着眼,看他流汗,听他喘息。白衬衫黏在他后背,他回头看我,你再吃就成小胖妹了。

我偷笑,我就要胖成五指山,像压孙猴子那样压住你。这样,你就永远只属于我。是的,那么小,我就开始这样想,因为德尔太好看了,那么多小姑娘看着他就跟看大白兔一样满眼绿光。

初中时,我也因吃甜食过多,长虫牙,每天疼得咬他胳膊,德尔的胳膊很快由小胡萝卜变成大青萝卜。他开始攒钱帮我治疗牙齿,每天监督我,不许我吃甜。

长此下来,我每看到德尔,都像看到大白兔一样眼冒绿光。变得像那些女孩一样没出息。德尔说,乖,治好牙,将来我给你开个冰点店,天天让你吃“娃娃头”。

从小到大,德尔一直处于为我攒钱满足我不同阶段需求的忙碌中,他没钱玩老虎机、逛网吧,所以没荒废学业。从小到大,都是标准好学生。

高考,我发挥失常,成绩只够进摩尔学院,德尔成绩却好高,可他大笔一挥,跟我一同堕落到这所学院。我很内疚,可德尔说,摩尔学院是化工学院,我答应要帮你开冰点店,所以得好好学化学嘛。

到这里,你们一定猜到,传唱已久的“汤泊湖点邱姜”,说的是我和德尔。我就是邱姜,而德尔就是汤泊湖。

17岁,进了大学,我学会小资,喜欢薰衣草。薰衣草英文称Lavender,就是我俩的英文名“莱雯·德尔”。

“爱情版本”缺失部分

他们的爱情版本里,结局是我同德尔幸福地生活在普罗旺斯。

他们错了。我依旧在国内,而且在学校附近的西巷开了这个冰点店。因为,德尔曾指着这个地方说过,冰点店开在学校附近,这样,我就可以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看学校里那些漂亮男生。

德尔,你看,你多么了解我,贪吃兼好色。

小昭一直在等待我给故事作结。她说,你描述的汤泊湖的样子,怎么像我记忆中的一个人?

我问她,梦里,你看清了那个男子的模样了么?

小昭抱着我哭,为什么我失去了回忆,却还记得那个男子?

我看着小昭,回忆飘到6年前。

6年前,我上大学第一年,小昭来到我家,斜着眼睛看着我身上的漂亮衣服,还有我身后好看的德尔。

母亲说,邱姜,快喊妹妹。

我望着小昭美丽的小脸,十多年前,一次旅游,父母意外将她弄丢,如今她竟然鲜活的出现。我热情拥抱她,却感到她的反抗。

我常常听她在梦里喊,邱姜,把东西都还给我!

第42篇、爱情故事流年似水水如年

认识他的时候,都还很年轻。夏初的荷一样,都还是含苞欲放的年纪,少年不知愁滋味,只叹每天时光总是如此地慢,仿佛总也没有尽头。

只是他英俊得让人眼晕,又是学生会的主席,真诚、热情,才华横溢,不知道有多少女生暗恋他,当然包括她。虽然她丑。不但丑,个子也矮,和1.8米的他比起来,她像只丑小鸭,惟一的优点是白,白得有些虚弱,看了让人怜爱,还有,她文笔好,是学生会的宣传部长,长期和他合作,爱上他更是情理之中。

上帝其实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似乎要挽救她平庸的外貌,于是把他和她安排在一起工作,像所有陷入了爱情的女子一样,每当看到他,她把头低下,羞红了脸,并且第一次拿起毛衣针,小心地织起今生第一件毛衣。

当她把那件手工极差的毛衣交给他时,她看得出他内心的感动,就从那个刹那开始,她得到了他的心。

当她依在高大英俊的他身边时,周围的人都对他们侧目而视,她的内心是骄傲的、美丽的,甚至是得意的。可是他,却做不到心无芥蒂,毕竟,现实的粗砺和想像中的女孩子相差太远。他身边的女孩子应该是高高的个子、长长的发,美丽的容貌让所有人心动。因为他心动的女人是张曼玉那种的,像狐狸一样妩媚动人。虽然知道爱情不应该附加上任何条件,但是,看到别人惊诧的眼光还是觉得沮丧。于是就无缘无故地发些小脾气,她也总是不往心里去,原谅着他的任性和蛮不讲理。但仿佛越是这样,他心里越是不平,他要的,是漂亮女孩子的蛮不讲理,是女孩子的任性和撒娇。

分手的原因太简单。他的好友来看他,带着自己的女朋友,那个女孩白衣白裙,长的发,修长的腿,一双眼睛水汪汪,像湖水一样透明清澈,仙女一样地站在他面前。他的心忽然暗下来,他做不了简爱中的罗切斯特,那种尴尬让他的心理难以承受,因为他可以有更好的漂亮的女孩在身边,纵然她们都只是平庸的,或者根本不会写文章。她看出了他的尴尬,心疼着,恨不得自己美貌如花。

好友的到来,成了他们爱情的结束,那个冬天,他们没有在一起过圣诞节。而他早已不穿她织的那件手工拙劣的毛衣,因为有漂亮的女孩子给他买了那年的新款式,而他也终于如愿,找了会撒娇的女孩子在身边,但却总是在某一个时刻,茫然若失。

直到大学毕业,他再没看她谈过恋爱,她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扎到图书馆里苦读,他不知道,她把自己所有的爱凝固成了琥珀,放在书里,一个人慢慢地读。

毕业后她出了国,因为毕业考她是全校第一名。他留了下来,和那个漂亮女孩很快结了婚,结了婚的女孩变成了不可理喻的女人,那时认为是撒娇的变成了刁蛮,有了孩子更是状如黄脸婆,衣服上永远有污渍,他甚至不愿意回那个家,因为永远是无休无止的争吵,心灵永远无法沟通。于是他总想起在大洋彼岸的她来,那个才情横溢的她,不会不懂他的。

韶华如水,光阴似箭,总是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有一天他看镜中的自己,竟然有了白发,10年这么快就过去了么?

她回来探亲,约他吃饭,他惊诧地发现,时光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却让她比从前看起来更年轻,也漂亮了,相比较而言,他成了满目沧桑的老男人。

她嫣然一笑,告诉他她做了整容手术。当时是为了他,好回国后再来找他,可做完了发现爱已经去了,她不再是她,换了的不只是脸,还有心。

她看得出他的悔。一切来不及了,她给时他不要;等他想要了,可是,她已经不爱了。

有一天他坐在电视机前看无聊的电视剧,电视里,一个男孩儿问一个女孩子,你爱我吗?那个女孩子说,我不爱你,我会费尽心力为你织成惟一的一件毛衣吗?很普通的几句对话,却让他刹那泪如泉涌。

男孩儿说,我也爱你。女孩问,你怎么证明你爱我?男孩儿说,如果有一碗粥,我让给你喝。

妻子在一旁讥讽地笑,什么狗屁爱情,全是假的。他茫然地坐着,谁也不知道那件毛衣和那碗粥里的爱情,如果还有来生,他一定会对她说:如果有一碗粥,我让给你喝。

第43篇、爱情故事白糖水般的爱情甜在心里

医生单独把她叫出病房,把他的病情告诉她时,她就如听到了晴天霹雳,那湛蓝的天空一下子变得灰暗灰暗的,挤走了最后的一丝阳光,仿佛那倾盆大雨即将来临。她不敢相信年纪轻轻的他会患上这种令人恐惧的疾病,但医生却是明白无误地告诉她,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还是好好地待他吧。

她哭得梨花满面,那病魔正在肆无忌惮地掠夺她的幸福,或许一个月后那丝曾经的温柔和幸福就会化作一缕清风伴随着他走进另一个世界。但医生接下来的话却给了她些许希望。医生说,一种进口的特效药可以延长他的生命,但也只有半年时间,而且这种特效药很贵。就像落水的人抓住了眼前惟一的游泳圈一样,她忽然觉得阴霾的天空里有一道曙光出现,她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为了那多半年的幸福也是值得投入的,而半年后或许他的病情会好转。

她努力装出笑脸走进病房,想让等待消息的他放心。可一见到他那张熟悉的面庞,不争气的眼泪就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他连忙走上前,装着笑脸一把搂住她:“生死有命,这又有什么好哭的。”仿佛患了重病的是她而不是他。她只是在他的怀里剧烈地抽搐着,说:“医生向我推荐了一种特效药,治好你的病有很大希望。”本以为他会反对,说这样把钱用在他身上纯粹是浪费,但人都是怕死的,他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那本来浑浊的眼里也透出一丝光芒。

就这样,他们去配了几瓶特效药。药真的很贵。一瓶药就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只能喝几天。但她却盘算过了,家里的那些存款,刚好能买上半年这种药,要是真的能把他的病治好,她就是砸锅卖铁也是心甘情愿的。

药是一种装在小瓶中的液体,无色透明的。他按照医嘱喝了一小口,露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好甜啊,就像是白糖水。”她却是笑不起来,本来他们的生活就如这白糖水一样甘甜无比,现在却变得如同咸碱水,那么的苦涩又那么难以下咽。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转身从衣柜里找出那张他们曾经为之兴奋的存折。他把家里的一切收入都交给她打理,说是钱赚多了去买一套更大一点的房子。她抹着眼泪把存折递给他:“咱们的房子以后再说,得先把你的病给治好。”他调皮地笑笑:“会的,病能好的,钱也可以再赚嘛。”他的笑亲切自然,可却像一把刀子扎在她的心头,疼痛无比。

以后的日子里,她总是监督着他按时服药。看着他把药喝下去,她的心里有些欣慰,毕竟这是她的希望所在。她也会在药吃光时及时到医院去买药,可每当这时,他总是拉住她,说还是让他去吧,顺便可以去外面散散心。她想想也是,反正存折也交给了他,就让他自己去取钱买药吧。不过,每次他买来药,他总是容不得她细看,就先拧开瓶子喝上一口,说是出去这么久口渴了,就喝口药水解解渴吧。本来,她都会被他的这种冷幽默逗笑,可现在她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她只是盼着他的病情能有好转,除此之外,再没有可关心的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就在刚过了一个月的时候,他的病情突然恶化,来不及抢救便离开了人世。病床前的她悲天恸地嚎啕大哭,为他的这么早离去。忽然她意识到什么,便从他的身边拿起那瓶刚吃了不久的药水直奔医生处。悲伤的她并没有失去理智,她想这医生还说这种药能让他有半年的生命,那样她也可以多感受一些他的音容笑貌,而现在这医生的诺言却使她失去了半年的快乐,她得向医生讨个公道。

当她愤然站在医生面前时,见惯了风浪的医生却显得极为平静,接过她手里的药一看,便极为肯定地说:“这个药瓶是旧的,打开已好长时间了。”的确,瓶子外面的标签上有好些污迹,一眼便可以看出是个旧瓶子。

处理完他的后事回到家,她抱着他的枕头大哭起来,为他这么脆弱的生命。可忽然,她却感觉到枕头下面有些异样。掀开一看,是一张存折和一张纸条。存折上的钱还是当初她交给他的老数目,钱根本没有取过,而纸条上的字却更让她极度悲伤。纸条上写着:我知道我的病是治不了的,喝那种进口药也是浪费钱,还不如多留点钱给你,所以每次我出去买药只是在空药瓶里装满了白糖水……

字条中的字透露出他在世时的调皮,一如当年时的样子,可现在他却不在了。想到这里,她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果然,里面是白糖水,甜甜的,一直甜到她的心里,恰如他对她的温柔。

第44篇、爱情故事爱的另一种表达

90年代初,他有机会去日本进修学业。临走时,他对她说,你等我,我一定回来接你。他们是大学同窗,像所有人那样,从最初了解到彼此深爱,她深信他的为人,他一定会信守承诺。

于是,开始鸿雁传书,信件一封接一封,他说,他在那里一切安好,请她不要担心。他说,中国人在日本生存很困难,几乎都是生活在底层社会,他说他不甘心。他说让她有时间多去陪陪自己的老母亲,她身体不好,就这么一个儿子,还远走他乡。

只要是他安排的事情,她都一一照办,老人很喜欢她,早把她当准儿媳看了,老人总是拉着她的手说,等儿子回来就给他们完婚,她就不好意思地笑。一晃一年半,已是冬天,北方的城市一如既往萧瑟寒冷,她有两个月没有收到他的信了,她想。或许是他忙吧,没时间写,可是尽管这么想,她还是觉得有些慌乱。她一封接一封地写信,写了3封,最后这些信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又过了5个月,她收到他的来信。寥寥数语,只是告诉她不要再等,不要耽误了自己的大好青春,她凄惶地笑,这结局早在她意料中了,她把信依旧放在那个檀木盒子里,跟以往那些信在一起,然后失声痛哭。

又是一年,好友劝她得给自己打算,她看着自己一身灰突突的衣服不禁哑然失笑。于是,应着好友介绍去相亲,因为她即将不再年轻,更重要的是,等的那个人再不会出现。

那个男人各方面条件都很好,温文尔雅,善良体贴。就在那个男人想给她过第一个生日那天,她突然接到医院的电话,说他的老母亲心脏病突发正在医院抢救,她匆匆赶到医院,一直在急诊室外面等,祈求老人不要有什么事。虽然,这已经不是她的义务和责任,但她还是一如既往。

等到医生出来说老人脱离危险时。她才松口气,看看手表竟然晚上7点了。她恍然想起来他们的约会是5点钟,她想去马路对面的电话亭给那个男人挂个电话,可是一出门口她就撞见那个男人,那个平时成熟稳重的男人,跑得汗津津,像个孩子一样,语无伦次地说他等不到她,又联系不上,以为她出什么事了,就到处找,后来有人说她去医院了,他取了3000元钱就匆匆打车过来了。那一刻,她拉着那个男人潮乎乎的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想,她爱上了面前这个男人了。

一年后,他从日本回来,特意约她见面,那时,她已经结婚了。他问她,你过得好吗?她笑着说,很好。他说对不起,他说谢谢。她都摇头,她说,我们至少还是朋友,不是吗?事隔多年,那天傍晚她才得到答案,她以为他变心了,其实他没有,当时的他只是身处逆境,甚至看不到前方的一点光亮,他想,他不该耽误她。终于,他可以衣锦还乡,终于可以给她一个保障,可是她已嫁为人妇,怪谁呢?

他在国内待了3个月,成了他们夫妇的好朋友,他对她说,你真的没有选错人,她笑而不答。3个月后他办好签证带着母亲飞日本,送机的时候她握着他的手说,回去留心找个好姑娘,你也老大不小了,他笑。

周末,先生出差了,她带女儿去公园散步,她看着小女儿在鸽群中跳来跳去。后来,女儿跑过来说,妈妈,小鸽子好可爱啊,我们把它们带回家好不好?她蹲下身,揽过女儿说,我们的家不够大,小鸽子怎么飞呢?看着女儿略有所思地低着头,她说,宝贝,爱不仅仅是占有,不是你喜欢小鸽子就要把它们带回家,天空才是它们的家。爱的另一种表达就是给予,让别人和自己都感到温暖,明白吗?

第45篇、爱情故事爱

他们一起旅行,牵手,拥抱,做着一般情侣都会做的事。

她满心期待等他开口,可他却从不说爱。

某天,他突然消失,她万般哭泣,却也因此遇到了自己的另一份幸福。

几个月后,白色病房里。

红色请柬上清晰印出她的名字,他惨白的面庞会心一笑。

“我知道你的爱,选择离开,是我一个人的悲哀。

第46篇、爱情故事刻在旧桌子上的初吻

上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那时我十八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我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所以过着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里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因为心里的忧伤,我便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他那双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

一天傍晚我坐在阳台上,忽然见他从下面经过,穿件黑色T恤,反戴着顶鸭舌帽,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穿黑色T恤的他,反戴的鸭舌帽,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

我和一个好朋友尾随他,这才知道他是计算机系,比我高一年级。

为了让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只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趴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当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

约会时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

没多久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

回来后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也许就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

后来有一天,他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

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中了他的胸口,但他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我再也没见过他,是啊,还有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一生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

时间过得很快,他毕业了。

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在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近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

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毕业的时候,我也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

时间过的好快,转眼又一批新生来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他当然不是欧阳梓,而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房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我出差的时候,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我们只是无话可说,他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我们就这样很淡的分别了。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又怎么会幸免呢?

2000年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是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榛生,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做错了事,它带来的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第47篇、爱情故事爱只泪一滴,却用一生回忆

一滴泪的滑落,需要多长时间?泪落无言,跌落一地的碎片。——题记

一颗心的枯萎,只需要一瞬间;而一段情感的遗忘,却需要用一生,也许几生……

在滚滚红尘里寻寻觅觅,在人生岁月里兜兜转转,也许不经意间的一次回眸,却遭遇一生难以忘怀的人。也许无意识的一次邂逅,却牵扯一段难以割舍的情。在红尘里的故事,似乎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想躲、躲不了,想逃、逃不掉。

自己的故事,只能由自己演绎,也许你不喜欢那样的对白,也不想接受那样的伤害,但你无力改变,只能默默承受,默默接受结局。

在人类的爱情故事里,不缺英雄,也不缺红颜,缺的是英雄和红颜的完美结局。自古红颜薄命,英雄向来气短,无论过程多么跌宕起伏,情节多么缠绵绯恻,到最后都是恨断天涯,泪洒天边。

爱一生情仇,恋一世烟花。如果没有相遇,不会有恨别天涯。如果没有相爱,不会有情凋黄花。如果没有遗恨,不会有指尖流沙。如果……但是如果从来由不了自己。爱到最后结成了仇,恋到最后竟是烟花。无论你用一生,还是几世去相恋,但其实与你相恋的只是红尘里的一场烟花。烟花炫丽,却只是刹那。

流落的红尘,是爱用泪水刻写下的伤痕。是谁打开了心门,描绘岀七彩花纹。又是谁抛弃了恩情,堆积了一地灰尘。爱在红尘,恨在红尘,红尘却是萍水相逢,漂泊无根。爱如萍水,注定了爱情就是不断的相遇与离分。

花开一晨,花落一夕,任凭风雨霜华,只是流年无声。一盏昏灯,摇曳在落叶纷飞中的伤城。爱过吗?爱在哪里。恨过吗?恨在哪里。爱恨就像这花开花落,爱开了又落,恨落了又开……谁也不知道开的是爱还是恨,落的是恨还是爱。也许爱就是恨,恨也是爱吧!

爱恨两相知,情仇亦相思。流光照过园庭,记忆随着风尘湮没,那些伤心往事似乎也很久远了,但那些疼痛的感觉却依稀还在。

弹一曲人生悲歌,书一副水墨颜华。叹尘世辗转,风霜掩盖岁月年痕,再走当初的那条街,早已物非人非。风尘冷冷,夜深更更,有谁还记得曾经发生的一切。又回首,寂寞长街惟有灯火阑珊依旧。

风勾起了往事沧桑,雨泛白了爱恨情长。谁也无法抹去隐藏在最心底的那道伤。古代圣人把他们的伤融入了诗词文章,现代贤人把他们的伤写进了流行歌曲,而我们这些普通人只能把伤流进泪水里。

爱不会长留,恨不会永恒。爱和恨就像两把刀片合成的剪刀,把记忆剪成碎片,让你想忘的忘不掉,想记的记不起来。尘世里的爱和恨,彼此交替。当爱成了伤和恨,可以凝结成一滴泪。当爱成为过去,却只能用一生来回忆。

第48篇、爱情故事爱在边缘

当我喜欢的人站在我面前,我应该怎么办呢?我想我会羞答答的回避他的视线吧!

暮色茫茫的天空飘落朵朵雪花,纷扰了冬的寂静。独自驻足在这飞絮的世界,任凭沁凉,蔓延无边的落寞。

邂逅相遇是在风光旖旎的春日。依傍如茵的草地,错落烂漫着几株梨花,满树繁华,浓郁着芬芳。如花的你,一袭白衣,楚楚的嘴角衔着一枚粉红的蔷薇。恬静的靠着树,手里的书翻过几页,偶尔仰起脸,望一望远方,阳光里浅笑微澜。

你的出现遮盖了这个季节的精彩,我的天地里只有你的容颜。微笑暖暖的你,消融冬的冰茬。走遍万水千山,几世轮回,只为你在此间守候。轻轻挽起你的手,读懂你的色彩,牵动真个时光的灿烂。

同磨一端青砚,执笔书写一幅水墨丹青,共续前世今生的的传奇。让时光的掌纹,溢香,流彩。

与你一起翩翩红尘,潮起潮落,沧海几度成桑田;牵手夜空,细数繁星点点,流星几颗瞬间划开美丽汇永恒;同撑一把伞,漫步雨中,聆听细雨打新荷的脉脉声息,湿润青涩的缱绻。

南飞的雁衔走你的温柔,我仍在转凉的北疆辗转。你的笑容不见,此情何以堪?空空遗留下寂寥的我逡巡在晦涩空旷的天空。安之若素的心,缠绕青色的藤,再难依附异乡的云朵。

帘卷西风,衣带渐宽,。美景夙愿,枉成空。默然回首那一季的温暖,极力拼凑你的痕迹。瑟瑟的风,吹干斑斑墨迹。扯乱烟雨,适应季节的炎凉,试着走回一个人的空间。

如果,离开是最好的结局,那么我愿珍藏这段余香,走在爱的边缘,离散在天涯。

第49篇、爱情故事黄昏之爱

公公因突患脑溢血不幸撒手归西,这对和公公相濡以沫四十年的婆婆是个沉重的打击,她人一下塌了,躺在床上半个月起不来,不吃也不喝,整整瘦了一圈,颧骨突出,眼睛下凹,脸色蜡黄,更令人担忧的是经常对着公公的照片发呆,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自言自语。见她这副样子我害怕了,对丈夫庄庆说:“你妈这样下去要成忧郁症的!”庄庆听了吓一跳:“啊——要成忧郁症的!那怎么办?”我对他说:“要让你妈妈出去……”他情急地打断我的话:“要妈出去——你要她到哪里去?”我笑笑说:“你理解错了,我是让你妈融入到社会中去,和外面的老年人接触,多参加参加文体活动,这样就能使她从丧夫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振作精神重新生活。”“好,这个主意好!”他连声称赞,“可不知她肯不肯出去?”“明天是星期六,我们带她去公园玩。”“如果她不肯去呢?”我指指在做功课的儿子庄骏:“让他拖你妈去,你妈一定会答应的。”我点点头,孙子是妈的心头肉她当然不会拒绝!

果然第二天早上,婆婆在庄骏的死缠硬磨下跟我们出去了。见她走路脚在飘,我忙拦下一辆出租车,扶她上去。“不,不,我能走,我能走。”她挣住脚。“妈,去公园有点路哪,还是上去吧。”庄庆说着把她托上了车。

公园里早练的人很多,有打太极拳的;有舞剑的;有跳扇子舞的……我见婆婆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抚了抚脸,然后舒展一下双臂。她精神焕发的样子令我感到欣慰,用肩膀撞撞庄庆,努了努嘴。他瞧了瞧他妈慨然说:“其实我妈很活跃的,喜欢跳舞,更喜欢唱沪剧。”

九点多钟时,一些戏剧角开始热闹起来,琴声悠扬,有人咿咿呀呀地唱了起来。我们有意识地朝那里走去。我见婆婆的脚步变得轻盈,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黄阿姨!”有人向婆婆打招呼。“嗳!”婆婆应了声,过去了。那是个跟婆婆年纪相仿的女人,快人快语:“你要节哀,不能一直痛苦下去,坏了身子值得吗?你活得健康快乐,你先生在九泉之下灵魂才安逸呢!”

说得好!我暗暗说,从心底里感激那个女人。“来——黄阿姨!唱一段吧,仍然唱‘金丝鸟’吧?”“好——欢迎,欢迎!”周围的叫起好来,?“哗”地鼓起掌来。盛情难却,婆婆只得唱了起来。

“金丝鸟在那里,鸣叫歌唱,一阵阵似……”想不到婆婆的嗓子这么好!令我惊喜不已。她唱得很投入,表情丰富,脸上露出幸福的笑意。一曲唱完,掌声和“再来一个”的叫喊声此起彼伏。我趁机大声怂恿她:“妈,你就再唱一个吧!”

妈望了我一眼,便又唱了一首“盘凤”,情深深意浓浓,可见她是个感情极为丰富的人。我想她应该有个幸福的晚年,不然老天对她太不公平了!

那个为她操琴的老头,笑嘻嘻说:“黄阿姨,我们每个双休日都在这里活动,你来参加吧。”我抢着替婆婆回答:“来,一定来!”

回到家,我称赞婆婆说:“妈,你演唱的水平绝对专业!”她红着脸说:“哪里?你说得好!”庄骏这小家伙很聪明,扑到婆婆身上欢声说:“奶奶,你是唱得好嘛,不然人家怎么拍手叫好?我的手也拍痛了。”婆婆疼爱地将他搂进怀里:“宝贝,我的小宝贝!”

我打开收录机,调到戏剧频率,刚巧在播沪剧,便把音量调大了。著名演员杨飞飞糯糯、苍凉的声音在屋子内回荡。我见婆婆嘴唇蠕动着,跟着哼了起来。接下来的日子婆婆像是换了个人,渐渐脸上的愁云消失了,人也比以前胖了,就是做饭嘴里也不停地哼着戏。

接下来的几个双休日,我们都陪她去公园,听她唱沪剧。嗳,她的粉丝还真多,黑压压的一片!婆婆精神振奋,一首接一首地演唱,以满足粉丝们的请求。

一天下午我提前下班,走到家门口,猛听得里面有琴声。我一愣,但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因婆婆跟我说起近期街道要举办“沪剧大奖赛”,她一定在抓紧时间练呢!

我开门进去,他们一愣!尤其那个为婆婆操琴的师傅忙不迭地站起身,婆婆红着脸语无伦次道:“我……我们在、在……”见他们很是尴尬,我忙笑着说:“你们继续练,争取拿第一!”说着进了自己房。一会儿听得琴声又起,婆婆又唱了起来。

见时间已不早了,我开门出去对婆婆说:“师傅很辛苦的,请他在这里吃饭吧!”那师傅忙连连摆手:“不、不客气了,我们马上要结束了,我回去吃。”婆婆却拿出一张百元大钞,对我说:“麻烦你邦我去菜场买点菜。”“妈,我有钱。”我说着开门出去。婆婆大声叮嘱句:“买条大黄鱼回来!”

一会儿我买菜回来了,他们已结束了排练,婆婆向我介绍:“师傅姓罗,退休前是大厨师呢!”罗师傅谦虚地说:“一个饭店做菜的有什么好吃吹嘘的?”婆婆从我手里接过菜,同罗师傅一起进了厨房。

等我丈夫和儿子回来,他们已把饭菜做好,端上了桌。啊,不亏是大厨师的手艺,色香味俱全!看着口水要掉下来了。那一盆松鼠黄鱼,像风卷残云般地一会儿便见了底!庄骏吃得不过瘾,噘起了小嘴巴:“怎么这么快就没有了?我要吃,我还要吃!”大家轰然大笑。婆婆忙说:“我的小宝贝,让爷爷明天再做给你吃好吗?”“好!”庄骏大声说,“我要天天吃!”

第二天,他们又在家练唱,等我们下班回到家,一桌丰盛的菜肴又端正在了桌子上,那条松鼠黄鱼比昨天的更大!怕被我们抢了,庄骏筷子像雨点般地戳去。吃饱了他一抹嘴说:“奶奶,你做的菜不好吃,我要吃爷爷做的!”罗师傅笑呵呵说:“好——这要你喜欢吃,爷爷天天给你做!”

沪剧大奖赛婆婆得了个二等奖,我们全家都欢喜不已,婆婆把得来的一千元奖金拿出来,说要在饭店宴请全家。我提议说:“去饭店吃不实惠,还是辛苦罗师傅在家做吧。”我的倡议立刻得到大家的赞同,庄骏更是拍手叫好,婆婆更是笑得灿烂。

其实我早就看出婆婆和罗师傅之间的微妙关系!也希望她能找到个好老伴,安享晚年。我把自己的感觉告诉丈夫,庄庆的脸一下拉长了,说:“你瞎说些啥?我爹走了多少时侯?我娘现在找个老伴不被人骂死!从今后别让罗师傅来家了,邻居们有闲话。”我顿时哑了口,心里很不是味。

庄庆也真做得出,马上给婆婆看颜色!婆婆怎会不觉察?于是罗师傅不再来我们家了。但我相信婆婆不会和罗师傅断绝来往,他们确是蛮般配的一对,一个拉一个唱,真正的夫唱妇随。

庄骏吃不到罗师傅做的菜,心里老大的不高兴,有时竟连饭也不吃!婆婆心疼他,给他从外面买来菜。说是买的,其实是罗师傅做的,因我吃得出罗师傅做得菜的味道。

严冬的一天,婆婆走路不小滑倒,腿部粉碎性骨折,住进了医院。由于我们白天要上班,只能到晚上去看望她。双休日我们一早就去医院,见到罗师傅在那里为婆婆擦洗身子。庄庆心里虽老大的不痛快,但也不能摆在脸上,因为病友们都在夸罗师傅,说他良心好,一天不脱地伴着老爱人,给她端屎断尿,晚上只在竹榻上睡几个小时。

那我们晚上来怎么没瞧见他?我心中疑问。婆婆告诉我说:“你们来时他躲在洗手间里。”我听了鼻子酸酸的,为罗师傅鸣不平,为什么他来照顾我婆婆像做贼似的?他和婆婆都丧了偶,他们的结合是顺理顺章正大光明的事!我气愤地责备丈夫:“你做人为什么这么自私?有本事你天天不上班到医院来尽孝!”庄庆理亏,张口结舌地望着我。

“还算是个国家干部呢?就只知道顾全自己的面子!我们也都当父母了,你应该换位思考一下,毕竟妈养育了你二十多年。”我继续数落着。妈不忍心儿子,对我说,“别说他了,他也有他的苦衷。”我眼泪流下来了,为她的善良。

两个月后婆婆出院了,可生活还不能自理,庄庆打算替她请个保姆。她不同意,道:“老罗说上他家去,由他照顾我。”“那太好了!”我赞成说,“由他照顾我们最放心了!”庄庆很是感动,大概为了弥补自己的不是,也赞同说:“好,我答应。只是我们不能化费罗师傅的,我们每月贴补他两千块。”婆婆摇着头说:“不用,不用,我们两个人的退休工资加起来也有五千块,够我们花的。”就这样婆婆住到了罗师傅家里。

可怎么也没想到罗师傅的儿子来找麻烦了!这家伙书没读好,自然找不到好工作,在一家公司当保安,妻子在商场站柜台,好的是妻子家有房子,他就做了个倒插门女婿。听说老爸带个女人回来,他怕我婆婆看上他家的房子便心急火燎地赶了来。

老罗是个血性汉子,听儿子说话不三不四将他骂了个狗血喷头不算,还叫他滚!婆婆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便打电话给我,我立马驾驶新买的小轿车过去了!途中给丈夫发了封短信。

我对他儿子说:“你放一百个心,我们家不会看上你们家的房子,等我婆婆身体好了就接她回去。”他儿子鼻子里哼了声,阴阳怪气说:“别说得比唱得好听,现在的女人哪个不是看上男人的房子和钱?”这时庄庆赶来了,气狠狠说:“我们家会看上你们家的房子?真是奇了怪了!走——罗叔,上我们家去!”这是他第一次这么称呼罗师傅,令罗师傅感动得热泪盈眶,用手指着他儿子,气愤地说:“你小子听着——我偏不走!你若再敢噜嗦我到法院去告你!”他儿子怕了,灰溜溜地走了。

回到家我左思右想不放心,和丈夫商量还是将二老接到家中来吧。他一口答应!可正在这时电话铃骤然响起,我一接听是婆婆焦急的声音:“冉冉,不好了,罗师傅倒地上了!”不啻是一声霹雳,我和丈夫忙驱车过去,迅即将罗师傅送进了医院。

罗师傅因跟儿子吵架情绪激动中风了,幸好及时送医院没有生命危险,但左边身子麻木不能动弹。婆婆在医院侍候他,用轮椅车推着他在花园里散步,教他重新学走路。经过一段时期的康复治疗,罗师能一蹶一拐走路了,便出院回了家。

可就在这时又出了事情——罗师傅脾气变得十分暴躁,竟赶婆婆走!婆婆被他吵得没法子只得回了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庄庆也像坠在云里雾里。我问婆婆,可她只会哭!没法子我只得敲开了罗师傅家的门。

罗师傅拄着拐杖出来为我开门。我看他人瘦了,本来花白的头发如今已是满头银丝。我把带来的水果补品放到桌子上,还未等我开口,他已不耐烦地朝我挥手:“冉冉,你走吧,走吧——请你以后不要再到这里来了!”

真是岂有此理!我好心来看望他,屁股还没坐下就赶我走,天下哪有这种不近情理的人?我气不打一处来,愤怒地说:“要我走可以,但你要说出要我走的理由——”他长长叹息声:“我不能害了你婆婆呀!”说这话时他眼眶里涌出了泪水。我心猛一紧缩,知道他心里有苦衷,便缓和了口气:“罗师傅,你怎么是害了我婆婆呢?她摔伤了身子,是你无微不止地照顾她;现在你生了病她照顾你是理所应当的事。再说你们都是丧偶的单身老人,又是自己看上的。”

“唉——人言可畏哪!”我听了浑身一震,忙问:“人家说什么了?”“说你妈克死了第一个男人,现在又来克第二个男人!唉,口水能淹死人哪——”“放你娘的屁!”从不说粗话的我听了气得骂了娘。

回到家我把罗师傅说的话告诉了婆婆。她听了恨得从椅子上跳起来:“难道世上死了丈夫的女人都是克夫不成?”她脸色苍白,牙齿咬得“格格”响。忽然她一拍桌子:“我现在就要嫁给老罗——我就不相信我是克夫的命!”我一听拍着手大声说:“好!说得好!妈,我支持你——”我马上驱车和婆婆去了罗师傅家。

罗师傅见我和婆婆来了,不知道我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愣得像一尊泥塑木雕。婆婆似一声响雷:“老罗,你是个大男人的话,就甭怕人家说三道四,马上跟我去登记结婚!”罗师傅像一下从梦里惊醒过来,颤抖着嘴唇说:“好,我们结、结!”他感动得泪水“哗”地淌了下来。

国庆节,婆婆和罗师傅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是我为婆婆披上了雪白的婚纱。

那天罗师傅的儿子和媳妇也来了。我打趣地对他们说:“我舍不得婆婆和你爸住你家呢,家有一老是个宝,甭说是两个宝呢?”我儿子也凑趣地说:“我要吃爷爷做的松鼠黄鱼!”“哈哈哈哈……”庄骏的话引来了一阵笑声。

由于坚持锻练,罗师傅恢复了腿脚的功能,又能操琴了。他和婆婆重新活跃在公园的沪剧角,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第50篇、爱情故事钱重要还是老公重要?

有一对情侣,都是大学生,他们毕业后结婚了。结婚后`很幸福`这个女孩的一个朋友老公很有钱,她们一起出去,人家买的都是贵的,她都是便宜的,她就闹心,然后就对老公发脾气。她老公很体贴问她怎么了,她就说你挣那么一点钱,连我买衣服的都不够,然后他老公沉默了,没说话,女孩说对不起哦,过了一段时间,男孩和她说我在日本找了一份工作。明天就走。挣的钱多。挣的钱都给你打卡上,也许很久才能回来一次,女孩哭了,想让他留下,但是又想让他多挣点钱。

第二天。男孩走了,没用多久她的卡上就多了一万块钱,从此,她也有钱了,每天出去买好多衣服,她身边的朋友都羡慕她,可是,她心里总是空空的。回到家,看到的是双人床,可却只有她自己睡了,每天都自己睡一边,她越来越感到孤单,很想老公,给他打电话,她说很想他,让他回来,他没有回来,还是继续给她打钱,短短的半年,给她在卡上打了二百多万。她说够了,让他回来,他还是不回来,让她好好在家呆着,她有了这么多钱,也不工作了,就是每天逛街看电视和朋友聊天。

快一年的时候,她太想他了,就打电话想让他回来,可是接电话的是个女的,她就想:男人有钱就变坏。看来他真的是变坏了。她哭了好久,她哭着对自己说,我不要钱了,我只想要你。过了几天,她又给他打电话,这次是他自己接的,他对她说:我给你钱你改嫁吧,我们离婚吧。女孩疯了一样的说不行,他说他有了另一个女孩,女孩伤心每天出去买好多东西来填补内心的空虚。她想他,再次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又是那个女孩接的,那个女孩声音很柔弱的对她说:你们离婚吧,过几天离婚协议书就给你打过去了。然后就挂。这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已经在她卡上打了近三百多万。她每次问他在做什么,他都说在研究人体,所以给的钱多,她也就没再问下去。

这次,她再也受不了了,她买了去日本的机票,打听了他在的地方,因为他一直没告诉过她他在哪里。

她终于找到了他在的地方。她找到了接电话的女孩,问她他在哪?她低着头说你还是来了,你跟我来。然后她带她来到了一家医院。

她心里紧张,经过一年的离别,终于可以见到日思夜想的他了。推开的是病房的门,她进门的那一刻,她呆住了,看着病床上那个脸色苍白的他,已经没有了一年前的阳光和活力,二十多岁的男孩,现在已经像三四十岁。瘦的没有一点点肉。她跑过去疯狂的抱住他问他这是怎么了,他艰难的笑了笑:``傻丫头``,你还是来了,我没事。她哭了,转过头问那个女孩:“他和我离婚是因为你吗?

他怎么了?”她低着头,半天才说出话来,这个女孩只是医院的护士而已,是照顾他的护士,护士哭了,她说她看不下去了,然后跑出去了。女孩抱着他问他怎么了,他只是说`:`傻丫头`那些钱都收到了吧?放心吧,那都是干净钱,我想够你花很长时间了。”她哭了,还是问他怎么了,他没说。最后,她找到了那个护士问她,护士告诉她,这个男孩一到日本他们就认识了,他一直在一家医院研究一种病毒,这件事没到生存不下去的地步没人去做,因为需要用自己做试验,凡是接触这种病毒的人都会慢慢的被感染,除非研究出解决的办法来,只要同意研究,就会签一份合同,合同签了,就会先付一百万人民币。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签了,他做到了。女孩知道后疯了一样的哭着。

在女孩最后陪伴他的日子里,他是开心的,而她却感觉自己是个罪人。男孩死了,女孩带着他的骨灰回到了中国,回到了那个曾经一起共同创建的家,而如今只剩下她一个人和她花不完的钱。她捧着曾经一起的照片哭了。跪在床边,门响了,她打开门收到了一个邮包。她打开邮包,是他走时候她送给他的衬衫一张卡和一封信从衬衫里掉了出来,信里写着:老婆,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叫遗书更合适吧。我已经不在人世,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是不是给了你想要的幸福,但是我知道,你肯定不舍得我走,老婆,还记得我们刚结婚的时候,我答应你要给你想要的生活吗?我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老婆,那张卡里有三百万,够你花了,你一定要幸福的活着,我不后悔为你付出了生命,不要再想我了,只要记得曾经有个男人很爱很爱你。为了你,什么都能去做。`丫头`你要幸福的活着!我给了你想要的物质,却没法再给你爱情,但我在天上会继续保护你,我爱你。

第51篇、爱情故事那些年的我

那些年的我,不朽的岁月,不朽的青春!

下一道彩虹,上一道彩虹镌刻我们的青春记忆,下一道彩虹沉淀我们的友谊,我们的渐行渐远的流年。

不知不觉喜欢上一份淡淡的安静,不知不觉习惯了一个人,不知不觉喜欢就那样默默安静,不知不觉习惯翻开抽屉泛黄的日记,细数那逝去的流年,过去的画面,那些人,那些事,就这样浮现在自己的脑海;一不小心掉了一滴滚烫的泪珠,亲爱的,不是我哭了,是我笑了,是我还记得过去的点点滴滴;喜欢简单的自己,喜欢自己把朋友、过客看得如此重要,喜欢自己做一个善良的孩子,露出天真可爱的笑容,喜欢做一个乖巧可爱的孩子,就那么甜甜依赖父母温暖的怀抱;有太多的美好,有太多的记忆,愿,青春常驻,故事永恒。

我懂,长大了,明白了,懂事了,你们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安静是一个浅淡的女生,不习惯表露自己的情感,习惯把自己看到的,想到的,听到的,转换到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故事里,用深深浅浅的文字,表达我自己的喜怒哀乐;在这里,有我的快乐,有我的忧伤;不管是快乐还是忧伤,总希望自己身边,或是已经远去的朋友们,找到属于你们的幸福,有着你们的快乐;不习惯用忧伤的文字记录我们大家的故事,不习惯用泪水作别;总是用调皮的语调和你们说说话,谈谈心,不想你们为我担心,不想让你们察觉我有时是悲伤的;亲爱的们,有你们的存在,很值得;我一直很骄傲的讲:“朋友之间的友谊,是时间腐朽不了心的,我和你们会是一辈子的朋友”。朋友拿心交,用心去在乎身边的每一个人,不管以后是否大家会再聚首,我总是微笑送走每一个过客,怀着淡然的心境去在乎当下的每一天。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那些年的我。

第52篇、爱情故事谁来做我房子的男主人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谁来做我房子的男主人。

这是套能从客厅大落地窗看见浦江对岸东方明珠的公寓,这样的地段,这样的两房两厅,房价肯定是贵得吓死人。央央坐在宽大的沙发上给我们讲她的故事,眼睛不时地瞟向正在一边玩耍的儿子。作为一个外地来上海奋斗的女孩,30岁的她能拥有这样的一套房子,还有一个两岁的聪明伶俐的儿子,真是够幸运的了。但是明眼人也能看得出来,这里缺少了一个男主人。

天上掉下个金龟婿

我偶尔会想,如果三年前那个晚上我没有提前离开公司派对,生活是否会有所不同。以我当时的旺盛精力,通宵玩乐也是常有的事,而当时好友阿黛连珠炮般地追问“下半场”,我只能暧昧地微笑,任由大家调侃午夜钟声中即将坐上南瓜马车的灰姑娘,放肆地哄笑声一直追出半条街。

还在门外就听到隐约的电话铃声,我心急火燎地找钥匙,也顾不上心疼实木地板去换鞋,却还是晚了一步,没接到。墙上的挂钟还不到12点,比我以为的时间略早,我开始后悔自己没有安装来电显示,同时确认一晚上的心神不宁都是为了等这个可能的电话,大维的电话。

我当时为公司推销一种新型办公设备,每天的工作就是捧一本上海企业黄页打电话,找种种借口绕过前台,直接骚扰那些有决定权的男人,祈祷其中的某几个能多给我几分钟耐心,进而成为我的客户。我凭借迷死人不偿命的嗓音和一口流利的英文,短短两三年已经是公司的业绩明星,但大维的慷慨豪爽还是令我大为惊叹,他甚至连“折扣”都不要,温和地默许我全额打进业务提成里。

阿黛一度怀疑大维图谋不轨,但屈指可数的几次商务餐之后,她也承认,这个上海男人气宇不凡,谈吐有度,作为年近四十而未婚的跨国医疗器械公司区域总经理,根本不像是我们这些新上海人钓得到的金龟婿。而我并没有告诉她,大维常常在凌晨给我打电话,而且总是那句“丫头,我又想听听你的声音了”。丫头,我莫名的喜欢这个称呼,介乎长辈关爱和情侣亲昵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微妙平衡。

那晚公司派对上有段根据《小王子》改编的短剧,狐狸请求小王子驯服她,赋予重复的时间和地点以意义。电光石火间,我忽然意识到,如果我不是偶尔在外过夜的话,大维的电话很可能是在每隔一周的周六凌晨!那么,如果这个凌晨我又一次无视他的“意义”,他会不会因为失望而停止“驯服”呢……

半个小时的寂静里,我一次又一次地看向电话,最后心一横,拨通了大维。“丫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声音是一个女人的灵魂……”大维没有提及给我打过电话,只是一如既往地听我讲生活里的种种琐碎,开心的,不开心的。这正是大维感动我的地方,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此认真地倾听过我。

此后的电话便频繁起来,但大维却极少提出见面,倒是我对大维的依赖一日胜似一日,甚至好几次梦见他,我能感觉自己对这个男人的渴望潜滋暗长。生日那天,我试探性地邀请大维来我的小屋,他来了,也留下了,在共同攀上巅峰时,我恍惚听见他喃喃低语“丫头”,随后便被巨大的幸福感淹没。

产房里的邻居

我和大维很快就结婚了,我以为我就这样成了大维最宝贝的“丫头”,直到我在某个角落里翻出那几盒录像带。那是很久以前的一段录影了,大维和另外一个女人的甜蜜时光。我清楚大维的过去不会是一片空白,但看到屏幕上那个真正的“丫头”,血液还是瞬间被抽空,如堕冰窟。而真正刺穿我心脏的却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几乎与我一模一样。

更让我绝望的还是大维的坦诚,他说他和丫头青梅竹马,他说他在英国总部培训的那两年,每隔一周的周六凌晨都会给丫头打电话,他说如果没有那场车祸,他和丫头早就结婚了……世界塌陷成一堆面目狰狞的碎片,大维的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天边,他说:只要你愿意,我还是会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

两年之后我在电影院看《云水谣》,看到金娣千里迢迢跑到西藏,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碧云,真真是痛彻心扉,当场痛哭失声。女人多少是有些受虐情结的,便如张爱玲写的那样,低到泥里去,却又从泥里开出花来。何况还年轻,自以为除了爱情,没有什么不可以放弃,却唯独忘记了,再绚烂的爱情之花,也是无法附生于虚空之中的。

婚后的生活出人意料的平静,大维开始习惯叫我央央,我却每每话未出口就已意兴阑珊。在大段大段的缄默衍生出的尴尬里,我忽然开始渴望一个孩子——如果我和大维的过去注定要与丫头分享,那么我可以孕育一个只属于我和大维的未来。大维的回答却是一只吉娃娃,他说他不止一次怨恨过早亡的父母,因为他们没有得到他同意就生他到这世上,他确信自己永远不会喜欢孩子,如果我太寂寞了,可以多带“欢欢”出去溜达。

我只好一日日无精打采地在小区里溜着欢欢,甚至恶毒地在它对着大狗狂吠的时候悄悄放松手里的细绳,希望那些大狗的主人一脚将它踢飞。很遗憾,那些人比他们温顺的大狗更有教养。其中一个牵金毛的小伙子甚至两次帮我找回跑出老远的欢欢,我一边言不由衷地说着谢谢,一边腹诽他浑身上下的拾掇干净得不免过份。事实上,这个三十上下的“小伙子”很可能比我还大出两三岁,但看着他清澈的笑容,我固执地认定自己的心境更为苍老。像两个总是在同一时间到同一家菜场买菜的老阿姨一样,我和这个名叫光羽的邻居算是认识了。

然后有一天,我终于名正言顺地驱逐了欢欢,因为我还是怀孕了。在我的孕期进入第六个月,大维跳槽去了一家国营医疗器械公司,我们心里都很清楚,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百万年薪,而是那个职位远在苏州。

送走欢欢之后,我反而喜欢上在小区里散步,我知道一定有人暗地里怀疑为什么我从来没有丈夫陪同,但我不在乎,我心心念念牵挂的,全是即将出世的孩子。我甚至不顾老总的一再挽留辞职了,尽管大维没有给我多少生活费,但是没关系,我还有积蓄。

八个月时,我开始被频繁的胎动折磨,有次甚至不得不在花坛旁休息了半个小时。也就是那次我才知道光羽居然是个颇有造诣的妇产科医生,他给了我一张名片,建议我最好去他那里做个检查,因为他怀疑我可能胎位不正。我去了,然后每天辛苦地做他们独创的孕妇体操,逼迫那个喜欢和妈妈淘气的小捣蛋转回他该待的位置,我可不愿意接受医生的建议剖腹产,无论如何,生命因为痛苦而刻骨铭心,就算要走一遭鬼门关,也是值得的。大维对于这些似乎漠不关心,只是在预产期前一周才回到上海,陪我办了住院手续,要了最好的病房,雇了两个护工,然后又借口谈一宗大单子,回了苏州。护士对他花钱的大手笔和一张冷脸的反差感到诧异,只有我明白,他一点也没有将为人父的喜悦,只是在履行一个丈夫的责任。

我在医院嚎叫了两天两夜,结果还是被推进了手术室,主刀的是光羽。

离开时不曾说再见

十天后大维再次回到上海,此行的任务是接我出院回家。我一直以为大维会在亲眼看到仔仔时改变态度,毕竟仔仔遗传了他的招风耳和高鼻梁,活脱脱一个小大维。然而大维的冷淡让我心寒,他甚至在仔仔哭闹时流露出毫不掩饰的嫌恶。在请了一个当过“月嫂”的保姆之后,他又一次离开。

大维的绝情彻底粉碎了我的幻想,我甚至怀疑自己坚持生下仔仔,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保姆的照顾不能说不周到,只是除了听她絮絮叨叨阐述她变换花样做出的各种配方的月子汤的玄妙理论之外,我们实在没有什么交流。我甚至觉得自己像个囚犯,每天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等着保姆饭做好了的信号。

我开始失眠,莫名其妙的焦虑,经常在半夜梦见仔仔被枕头闷死然后惊醒,非要亲手到小床上摸到他的鼻息才能放心。后来发展到甚至白天也会这样,仔仔一分钟不在眼皮底下就会觉得他是不是被保姆拐卖了,茶几上的玻璃花瓶被我挪了十几个位置,总觉得有可能被保姆或者自己碰倒摔碎扎伤仔仔,最终扔进垃圾桶才放心……就这样每天甚至每时每刻一惊一乍,似乎有操不完的心,即便这样还是总觉得自己似乎有什么没考虑到。我开始觉得自己撑不住了,从小到大也没有像这样感到孤立无援和绝望过,有好几次抱着仔仔在阳台晒太阳的时候,都会有“抱着他跳下去”之类可怕的冲动涌上心头。我知道,在这种冲动成为行动之前,我必须做点什么,可是我实在想不出还能向谁寻求帮助,只记得在书架的一角放着一张光羽曾经给过的名片。

通电话的当晚,光羽就登门了。听完我的描述,他笑笑说这种产后抑郁其实很常见,通常连吃药都用不着,最好的药方就是一个任劳任怨任打任骂同时始终保持微笑的丈夫。注意到我脸色的急转直下,光羽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一个能一起散步的妇产科邻居疗效也不错”。

于是我又恢复了以前晚饭后在小区遛弯的习惯,只是每次都要等到光羽的短信之后才会下楼,带着仔仔。也许是因为光羽是小家伙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男人的缘故,仔仔跟他竟是没来由的亲近,有时候抱在我手里会哭闹,到了他的手里居然就乖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多,除非值班和天气不好,光羽都会陪我和仔仔在小区里散步。我们似乎养成了一种默契,他从不问我家里的事情,我也从不问他是否单身,偌大的小区花园和可爱的仔仔构成了我们另外一种共同生活的主要部分。经常碰到的带着小孙子小孙女散步的老阿姨们后来甚至公认我们就是一家子,我们都没有否认,我知道,那对于彼此而言意味着什么。

我辞退了保姆,回到婚前自己买下的公寓——尽管仔仔出生后一年多来他在这里住过的日子总共不过17天,但我还是无法做到住着他的房子同时和另外一个男人以夫妻的假象招摇过市。搬家那天,我给光羽家的信箱塞了张便条,上面写着简单的一句话:我需要一些时间,不要找我。

离搬家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我一直在犹豫,毕竟我才30岁,仔仔需要一个爸爸,我的房子也需要一个男主人。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谁来做我房子的男主人。

第53篇、爱情故事裸婚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裸婚。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小无和小奈想要结婚了,结婚要买房,买房要钱,而且要很多的钱!一套90平米的小三房,怎么也得要一百好几十万啦!上哪儿弄这么多钱啊?啃上四老一生的积蓄,再到银行办按揭,夫妻二人不吃不喝干一辈子还贷也还不完啊!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小俩口儿正愁着呢,终于有某区传来好消息了,说是有大型楼盘要裸卖!小奈不解地问小无:“什么是裸卖啊?”小无答道:“就是漂亮的售楼小姐在门前裸体站一排吸引眼球招徕客户呗。”小奈说:“就吸引你这种色狼客户。”小无又说:“也许是全国人民觉悟了,都不买房了,房地产的商人们破产结果去当妓,裸体站街叫卖呗!好啊,我就去买那漂亮女商人的,我也做一回奸商啦,哈哈!”小奈听了,“啪”了小无几下:“有胆你就去找她呗!”

原来啊,是在限价限购的调控背景下,房子毛坯发售,这样房价听起来就没那么高,每平米1万5,房地产商就容易从政府那里取得预售证,对一些刚需客购房首付也降低门槛了。这对小情侣喜出望外,赶紧去楼盘那里去看,房子还在施工中。见鬼,这地方好偏,简直就是鸟不拉屎的地方!不过,听销售说,这里前景光明得很,政府规划要大力开发哦,7年内还要通地铁哦!二人心动,先预交一万元,是诚意金,购房时一万抵八万,一个月后开盘。到时要摇号的,摇到号才能买,

小无和小奈等着开盘,开盘日期一变再变,好烦。还有更烦的,手机每天都有爆的危险啊,不是电池要爆,是手机被各路房地产广告信息强塞!原来小无在售楼部登记了自己身份证和手机号,一转身,自己的信息就被人家卖了!“房子还没裸卖,客户就先被裸卖了,奸商啊奸商!”小无义愤填庸。

开盘那天售楼大厅里挤满了人,也不知道有些人是真买楼还是假买楼。更要命的是,开盘是房价变了,是每平米一万7!既来之则安之,一万7也只好认了,抽吧。这一期只卖350套,而参加摇号的少说也有两千人,小无小奈运气不佳啊,没抽中!

最后销售安慰没抽中的人们说:“诚意金你们别退,两个月后第二期开盘,到时一万抵十万!”我靠,到时开盘价没准儿涨到两万了!”啊,蒜你狠,你比蒜更狠!

垂头丧气回到家,小无在微博上悲愤不已:“昨日去萝岗,归来泪两行。遍身裸卖者,不是廉价房!”小奈在Q群里感概万分:“房奴很忙——忙着为他人做——嫁衣裳!”

有好心的邻居对小无的父亲提醒说:“您怎么地也要想办法帮儿子买套房,不然啦,这八字还没一撇的儿媳妇儿说不定哪天就告吹了!”老人家听了急呀,可是全国那么多人都没办法,我这个老头子有啥办法呢。对了,老伴儿常常夸我会安慰人,那可真没夸错,想当年她初恋失恋那会儿,痛苦得直想跳楼,多亏了我安慰有方让她破涕为笑转悲为喜!嗯,让我好好安慰安慰儿子和儿媳妇。

老人张罗了几盘儿好菜,请小俩口一起来吃,边吃边聊天。老人对年轻人说:“你们别那么郁闷,比起我们这代人,现在的人算是非常幸福的啦。像你们俩吧,经济条件虽然差,也至少还能租个房子住嘛!那些条件好一点的可以按揭买房;条件再好一些的可以一次付清房款;条件更好的人就更牛了,别墅豪宅五湖四海四面八方九九归一十全十美,二奶小三接二连三三五成群三心二意四通八达,更有小姐遍地四分五裂五颜六色六欲七情七上八下八横九竖十分的爽...俺那时出差不仅没小姐,回来全家七口挤在福利房里,想跟你妈亲热一下还得往门外撒糖,再喊:“孩子们,我压住你妈,你们快去抢糖啊!!!”

小无拍拍脑袋,说:“是哦,想起来了,在我们小的时候,您每次出差回来,我们兄弟姐妹们真的是趴在地上抢糖吃呢!哈哈!” 小奈好奇地问:“孩子们有五个那么多,那您得撒多少颗糖啊?”老人回答说:“我准备了一大袋糖啊。一开始还没扔就被这个小无抢了2颗去,我赶紧捂紧袋子,告诉孩子们,我要把糖扔到屋子外边,你们去抢。说完,我首先给你妈吃掉1颗,再把剩余的糖的一半使出吃奶的劲往门外扔,扔得老远老远的;第二次还是先给你妈吃掉一颗,再把剩余的糖的一半使出吃奶的劲往门外一扔,比第一次还要扔得远;第三次又先给你妈吃掉一颗,再把剩余的糖的一半使出吃奶的劲往门外一扔,一次比一次扔得远哪...,就这样总共扔了七次,结果还剩1颗糖。这颗糖不扔了,我自己吃了。”

小无小奈一听,捧腹大笑,可是他俩又都犯迷糊了:“您到底准备了多少颗糖啊?”

“你们可以算嘛!”

“110!”

“报警啊?把我当强奸啊?”

“119!”

“爱火的确很旺,但还不至于119嘛!”

“1001!”

“哪有那福气呀!我巴不得每三年都有一千零一夜夜夜如此!”

“520!”

“不对,你应该去2你的小无嘛!”

“算不出,还是您告诉我们吧!”

“呵呵,你们俩数学没学好。答案是:爱我老婆!”

“废话,谁不知道您爱咱妈?我们是想知道您到底准备了多少颗糖!”

“噢,爱是2,我是?”小奈有点灵感了。

“250!”小无接口道。

“你才250呢!”小奈还口道。

“2和5都对了,再想想!”老人家说。

“5为什么对?”小无不解。

“想想文言文里我是什么?”老人提示。

“我是什么?”小无还是不懂。

“250呗!数学不好,语文竟然也差。我就是吾!”小奈说。

“那老婆是?你不会又接口250吧?”小无笑道。

“啊,知道了,是257颗!”小奈兴奋地说。

“对了!小无,还是你媳妇聪明!”

“哈哈,好一个257!可是,要是别的男人爱咱妈就麻烦了,你为啥不再多准备些糖,比如5257颗,就是我爱我老婆嘛!”

“你终于也聪明起来了。你以为我不想啊!可是那时候穷啊,哪舍得买那么多啊。”

“最后那颗糖为什么不扔出去呢?不想扔了吗?”小奈好奇地问。

“哪里是不想啊!很想很想再扔,很想很想扔得更远!可是我已经没有一点力气啦!”

“哈哈,257,没力气!吃一颗糖补充能量!”小无小奈笑得喊肚子痛。

笑过一阵之后,购房引起的忧愤情绪终于烟消云散了,小无对小奈说:“小奈,咱们走,租房裸婚去!我爱房子,更爱吾妻,嗯,是5257;我没钱,但我有的是......”

小奈幸福地接口道:“力气!”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裸婚。

第54篇、爱情故事仙人球与海棠花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仙人球与海棠花.

有一个人的家里,养了许多花。但其中最特别的是美丽的海棠花和坚强的仙人球。可是,海棠花经常用自己的美来轻蔑仙人球。

这天,它闲得无聊,又开口了。

“你会开这么娇艳的花吗?”海棠花故意抖动着那粉红的花瓣骄傲地问。

“不会。”仙人球回答。

“哼,丑陋的家伙,早该退休了。”

橡皮树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说:“海棠花,你别小看仙人球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

植物博士滴水观音和龟背竹也忍无可忍了,说:“海棠呀,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可海棠花依然我行我素,生气地说:“谁让你们插嘴?看来你们有朝一日,也只有被主人抛弃的命运了!”

“我们应该和睦相处,不要自大,为什么你还不醒来呢?”仙人球说道。

海棠花不吭气。从此,大家再也不理会海棠花,甚至看都不待看一下海棠花。

一个万里无云的日子,主人要搬家了。由于太匆忙,忘了带海棠花和仙人球了。

过了些日子,主人忽然发现少了仙人球和海棠花,他猛然拍拍脑袋,记起把它俩忘在旧家了。

于是,主人马上赶到旧家,进门之后,看见海棠已经奄奄一息,而仙人球依旧昂首挺胸。主人早就听说海棠平日的表现,现在想亲自证实下。于是便问仙人球它和海棠之间发生什么事了,仙人球把来龙去脉告诉了主人,主人便又眼睛冒起火。这个时候海棠花又断断续续地说:“救救我……别理会……那丑八怪……仙人球……”主人听后不搭理,带着仙人球转身就走。

一个骄傲的人,最后总是在骄傲里毁了自己。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仙人球与海棠花.

第55篇、爱情故事赶考奇缘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赶考奇缘的故事

天黑时分,风尘仆仆的任雨晴走进了临远地界,闯进了一片黑森林。他一下子慌起来,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如果遇上强盗,别说进京赶考,就是连小命恐怕也要搭上。

谁知越怕越出鬼,“呼啦”一声,黑森森的林子里突然蹿出两个大汉来,手上各拿一把钢刀,对着他大叫一声:“好家伙,你让我们等得好苦!”拿出麻绳将任雨晴给严严实实绑了。

任雨晴吓得瘫倒在地上,说:“爷们儿,我们前世无仇,今世无冤,好歹我身上有几两碎银子的盘缠,你们尽管拿去买酒喝,只是不要害了小人的性命。”

一个大汉扯着绳头拉了他一下,嘿嘿笑道:“熊样,我们不要你盘缠,也不要你小命,只要你乖乖跟我们走,自然会有好果子给你吃。”

一听这话,任雨晴更加害怕,不知死前还有什么罪受,但到了这种时候,他也只好乖乖听这两个大汉的支使。

走过几道山弯,前面出现了点点灯火,走近看,原来是一个村落。两人带他来到一个高墙大院门前停了下来,轻轻叩动了一下门环,门就“吱呀”一声开了。来到大堂前,只见堂上端坐着一个满面红光却又略显憔悴的老人。两大汉上前施了礼,说:“老爷,你要的人,我们给你找来了。”

老爷子睁大了眼,走下堂来,对着任雨晴打量了一番,说:“这后生长得眉清目秀,模样还不赖。”便亲自给任雨晴松了绑,说:“委屈你了孩子,多少天来,我们一直都在等你。不过,你能到我们家来做个上门女婿,也算是你的福分了。”

任雨晴心里越发糊涂起来,心想他们肯定是弄错了,但也不敢明说,心里犯着嘀咕,嘴里却不敢出声,心想只要保住一条小命就足够了,哪里还敢多问。

不一会儿,堂上堂下张灯结彩,爆竹声声,下人穿红着绿,忙碌穿梭,宴席大张,一片喜庆。

这边的任雨晴被家人引去洗去了一身风尘,换上大红的新郎装束,被请在贵宾的席位上,众人纷纷上来劝酒,一声声地叫着姑爷,极尽奉承。

一直到子夜时分,任雨晴也被灌得差不多了,这才被带到一座十分精致的绣楼前,有两个伴娘将他送进新房,说:“姑爷你好好享受去吧。”然后窃笑着退出门去。

任雨晴醉眼蒙,身在云里雾里,一回身看到了坐在床边盖着红盖头的新嫁娘,他且喜且忧,就像在做梦一样,说:“小姐,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可我只是一介进京赶考的穷书生,不知为什么被你家如此错爱,将我拉过来进了洞房……这样不明不白的婚事,既无父母之命,又无媒妁之言,恐怕是名不正言不顺,将来会留下笑柄的。”

小姐沉吟片刻,这才轻轻拿开红盖头,露出国色天香的容貌,可脸上却似有点点泪痕,她对任雨晴说:“书生,你觉得自己受了委屈是吗?现在你是一无功名,二无钱财,而我却是林家的大小姐,身份地位,在临远这十里八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你说此话,是认为我配不上你这一介寒儒吗?”

任雨晴听小姐这一番伶牙俐齿,酒倒醒了不少,知道自己说得不是时候,连忙施礼赔罪,但心中的疑惑又不得不说:“小姐有所不知,因为我无功名,所以愧对佳人。况且你们一家像是专门在等我来做上门女婿的,这既让我诚惶诚恐,却又倍觉蹊跷。难道像小姐这样有身份的人物,非得要嫁我这样的一个穷书生吗?”

林小姐惶一笑:“算你还是个有头脑的聪明人。你十年寒窗,埋头苦读,眼看就要去博取功名,如今却在这里流连耽搁,肯定会误了你的前程。更何况你一表人才,却不幸闯入此地,不说前程,此番也恐怕只有丢命的份儿了。今儿个我也不想为难你,趁着夜深人静,你尽管逃命去吧。”

小姐说罢,遂为任雨晴换了装束,拿了一些体己的金银细软给他,送至墙根下,说:“你只管翻墙去吧。”

任雨晴一点儿也不敢怠慢,摸黑上路,带着一腔惊疑来到京都,没承想竟一举夺得了头名。皇榜一出,一时间京华轰动,任雨晴打马游街,好不体面。

此时正是明朝洪武年间,天下太平,可是宰相胡惟庸却瞅准时机,网罗人才,时刻准备谋反。他看任雨晴有才有貌,一心想招任雨晴为婿,遂派一心腹大臣前往说合。没想到这任雨晴偏偏不识时务,心里却在惦记着临远林家庄的林小姐,不是她一腔侠义,自己的小命恐怕难保,现在皇榜高中,也该是要报答人家的时候了。再说,他心中的谜团一直未解,也渴望能在林小姐那里得到答案。便将自己的经历和心思一一说给来人,他猜大人大量的胡宰相一定不会以此为意。

话回到宰相胡惟庸那里,没想到这胡惟庸一听临远林家庄,脸色陡变,沉思半晌无语。

按照明朝惯例,状元郎要当三年知县,然后才能还朝做京官。胡惟庸对任雨晴说:“既然你心里惦念着林小姐,我也不怪你,说明你这个人人品还不错,这就更让我喜欢。现经我上奏,皇帝已经恩准你到临远去做知县,也许你能见到这个林小姐,到那时,我会给你去保大媒,让你们终成眷属。如果你见不着她,即可以死了这条心,速速回朝,我再奏请君王改派你去江南鱼米之乡。”

这任雨晴好不高兴,到临远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林家庄的林小姐,可是找来找去,就是找不着这林家庄的影子,更别说林小姐了。而且,只要他一问林家庄,人家就会面露恐惧之色。他十分不解,遂脱下官衣官帽,装扮成一个行脚商人前去寻亲。这才隐约知道林家庄多年前曾突发一种怪病,无人能治,男人死得很多,只有女人,只要招一男人进行婚配,就能将自己的疾病传给对方,从而得以死里逃生,而被婚配的男方却只有一死。因为这个缘故,有多少男人也不敢进入这个林家庄了。知情者皆绕庄而走,不知情者也有人给予指点。而后,这林家庄就真的变成了一座空庄、死庄,从此再也无人了。有人将任雨晴带到实地,指给他看,果然是一座废墟,里面长满青藤野草。

任雨晴好不凄凉,但他还是不肯相信,难道自己亲身经历的一场婚礼还会是假?那么美丽多情的林小姐还会是异界之人?

晚上,他自个儿骑了一匹黑马,沿着自己曾经走过的山路,一路寻了过来。

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又到了那片黑森林。和先前一样,两个带刀的大汉突然从树上跳下,一把将他给摁倒在地。其中一个用灯笼对他照了一下,叫道:“这不是我们家的新姑爷吗?早听说我们家的姑爷皇榜高中,怎么到今天才来看望我们林家?”

任雨晴也不作声,一切如前,他很顺利地在原先的那座绣楼上见到了他朝思暮想的林小姐。小姐泪流满面,说:“自郎君走后,我朝思暮想,本以为你杳如黄鹤,一去再不回还,没想到你是一个多情的男子,知恩图报。可是,此番你实在是不该再回来,因为你已经是状元郎,而我却不过是一直被人追杀的林家大小姐。”

任雨晴一听,不由大惊,忍不住急问仔细。

林小姐告诉任雨晴,多年前,林家庄有个唤作林和森的在朝廷做官,因为弹劾胡惟庸结党营私有所图谋而被削职为民。回到家乡以后,他知道阴毒的胡惟庸绝不会放过他,迟早会有一死,而且会被株连九族,于是就设法要躲过这一劫难。当时正好庄上有人得了一种怪病死了,他灵机一动,遂让族人都装成得了怪病,天天在岗上垒出新坟,好给胡惟庸造成错觉而放下绝杀之心。但工于心计的胡惟庸却不断派人来打探情况。当他们发现岗上的新坟都是假的时,胡惟庸更是勃然大怒,在一个雨夜,他派人血洗了林家庄一千多口,从此林家庄才真的变成了一座空庄和死庄。

林小姐啜泣了一会儿,又说:“就在那个晚上,几个族人拥着庄主——我的父亲及我的家人趁着黑夜逃出庄来,在这一片大山里隐姓埋名,从此改‘林’为‘未’,希望有出头的一天。这里地广人稀,山深林密,谁也没想到这里住着我们林姓一家,当然我们时刻也没有忘记找胡家复仇。我的父亲想到,如果要实现这个愿望,只有将女儿嫁给进京赶考的书生,皇榜高中以后才能为我们林家报仇雪恨。所以至今,我们的村口一直有两个大汉,一防胡家复来,二防土匪打劫,三就是为我招婿。那个晚上我因情切,一不小心对你说出了真姓。而我父亲报仇心切,竟不知我患病在身。你不知道,在这山里有一种湿热病,得了就不能好,我不忍心将它传染给你,才违背父命放你走的。后来家人怪我,我只想一死了之,吃下毒蘑,没想到人没死病却好了,这真是奇迹。”说罢,她一推任雨晴:“你快快走吧,你能回还,我已知足,说明我没有看错人,但我俩身份悬殊,尽管我有万种情思,这种地方也绝不是你久留之地。只是此番你出去万万不可向外人道及。”

任雨晴一声叹息,告别小姐回到衙中,一想起林家无妄被害之事,心口就会堵得连气都出不来。男儿血性一次次鼓励他要拿笔来起草奏章,他要为林家庄的遭遇讨一公道,可是他转念一想,自己绝不是胡惟庸的对手,要是告不倒对方,自己就会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可是他一想到多情美丽侠肝义胆的林小姐,也就顾不得许多了,研墨挥毫,文词酣畅,列举胡惟庸血洗林家庄的种种罪恶,文方成稿,连夜奏上,尔后脱下官袍,心想一旦触怒龙颜,也只有坐以待毙了。焦急等待半月有余,皇上突派快马宣下圣旨,要任雨晴即刻进京。任雨晴心想这下肯定完了,抱必死之心赶到京都,才知胡惟庸谋反案发。胡惟庸要谋杀君王朱洪武,谎称家中井里突然涌出醴泉,招引凤凰飞来,要君王前去一看,朱洪武正要上车,发现胡家上空尘土飞扬,知有伏兵,此时正好又有胡家家奴前来告发谋反,洪武帝遂当机立断,捉拿胡氏一家,灭其九族。

朱洪武宣任雨晴上殿,他夸奖任雨晴不畏权势,勇于揭露胡氏罪恶,其情可嘉,遂加封任雨晴为都察院大夫,官属正三品,赐林小姐凤冠霞帔,着日进京与任雨晴完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故事,如果大家有好的故事可以联系小编,小编会为大家整理分享!QQ:1121980541

第56篇、爱情故事因为爱情

20年前,皖南石台县某中学有两个学生,男生叫林明义,女生叫苏洁静。俩人年岁相仿,住在同一个村里,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学,可谓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

多少个日子里,他们踏着光滑清亮的山路,穿行在清爽的山林中,上学、下学,看日升日落,听溪水叮咚。

不知从什么时候始,这对两小无猜的少男少女变得敏感和微妙起来,对方的一颦一笑都会左右自己的一悲一喜。埋头学业为理想拼搏的苏洁静不敢深究这微妙的情感到底是何物,但林明义相信,这是爱情!

不过林明义也明白,这份爱是水中月,是镜里花——苏洁静漂亮、聪明、成绩又好,她是山窝里的金凤凰,迟早要展翅高飞。而自己呢,相貌平平,学业又差,高考及第注定无望。

高三来临,最后的冲刺到了,林明义做了一个痛苦的决定——退学!他担心自己在苏洁静身边会情不自禁,以至于影响她的学业。有时候,放手也是一种爱!

林明义的家乡地处皖南山区,介于黄山与九华山之间,盛产茶叶,品质上乘。林明义的父亲是位老茶农,炒制的茶叶小有名气,林明义辍学后,跟父亲学炒茶。

高考过后,苏洁静顺利地考上安徽大学,前往省城大学报到的那天,苏洁静的家人乡邻和亲戚朋友一同前往县汽车站为她送行。苏洁静登上了客车,目光在人群里搜索着,她期望看到林明义,但又害怕看到他。终于,在攒动的人头中,苏洁静看见了林明义。他默默地看着她,泪光盈盈。苏洁静的心一软,张口想喊林明义,但很快,她把到了嘴边的话压了下去,决绝地扭过头,走到座位上,任凭泪水模糊了双眼——她不知道该向林明义说些什么。

客车出发了,苏洁静一路流着眼泪,她知道林明义爱她,自己似乎也爱林明义。但是,她更清楚,自己不能爱林明义。年轻的她对自己的白马王子已经有了轮廓:他白净挺拔,温文尔雅;他一身笔挺的西装,或驾着轿车,或夹着公文夹,在都市的高楼大厦里穿梭往来。而林明义做不到这点。

苏洁静读大二的时候,林明义的家族式制茶小作坊已经小有规模。彼时,“天方茶业”横空出世,它整合了当地制作和销售茶叶的资源,并形成了有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的产业链,能干的林明义也加盟到天方茶业的团队里。本来,公司准备派林明义到上海开拓市场,但林明义请求到合肥做经销商,因为苏洁静就在合肥读书。

林明义来到了合肥,在三孝口的黄金地段开了一家“天方茶业”专营店,生意很红火。很快,他就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大款”。

事业上的成功,让林明义有了追求苏洁静的底气。这天,林明义来到安大,找到了苏洁静。彼时,苏洁静已经有了白马王子,他叫孔令山,是苏洁静的同班同学。孔令山高大帅气,浑身洋溢着阳光般的气息。

“明义你好,这是我的男朋友孔令山。”苏洁静指着旁边的白马王子对林明义说,她故意用一种生疏的语气和林明义说话,她想快刀斩乱麻,了断林明义的情丝。

林明义打量着孔令山,好半天才说:“孔先生,祝福你。我有个请求,好好爱洁静,别伤害她。”

孔令山一愣,不明白林明义为何口出此言,刚想责问,苏洁静狠下心来,说道:“谢谢老同学的关心,我相信,令山会一辈子只爱我,我也会一辈子只爱他。”说罢,拉着孔令山走了。

林明义失魂落魄地站在那里,目送着苏洁静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时光如流水,一晃几年过去了。林明义的事业越做越大,专营店变成了连锁店。苏洁静和孔令山也大学毕业,苏洁静到中学执教,孔令山则被分配到政府机关。不久,他们结婚了。

婚礼那天,高朋满座,苏洁静和孔令山神采奕奕地应酬着客人,突然,林明义来了,他提着两盒茶叶,从门口那辆“大奔”里钻出来,径直向苏洁静走来。

几年不见,林明义变了许多,苍老了,消瘦了,但脸上也有了那种老板不怒自威的表情。

林明义走到苏洁静和孔令山的面前,递过两盒茶叶说:“新婚快乐!大喜的日子,我不知道送什么礼物好,就送我们家乡产的茶叶吧。这两盒‘雾里青’,是我回老家亲手采摘和炒制的,但愿能给你们甜蜜的生活增加点微量元素。你们知道的,‘雾里青’的硒含量最丰富了。”

孔令山已经知道林明义暗恋苏洁静的事情,他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看着林明义,又浮起笑意连声道谢。苏洁静接过茶叶,要林明义入座,林明义说:“公司里还有点事情,我就不打搅了,告辞。再次祝你们甜甜蜜蜜,幸福安康。”说完,扭头走了。

婚礼结束后,苏洁静拿过林明义送来的茶叶,小心地打开包装盒,看见里面装的是上好的“雾里青”。嫩芽肥硕,茸毫披露。一条条色泽浅绿的叶片长短相仿,胖瘦相似,就像无数个双胞胎。作为出身于茶叶胜地的人,苏洁静知道,采摘和炒制这些茶叶要花费林明义多少精力,这一条条茶叶融入了林明义多少细密的心思。回想这些年来的点点滴滴,苏洁静的眼睛湿润了。但是,爱情是排他的,也是没道理可讲的,林明义,对不起……

婚后,苏洁静的生活过得很幸福,她凭着自己的努力,很快成了教学骨干。孔令山的仕途也一路平坦,先科长,再副处长。他们买了房,买了车,存款的数字不停地往上蹿。他们成了这个城市里被人恭维令人羡慕的人。

一个人的时候,苏洁静会想到林明义,想到那个对自己一往情深的男人。她不断地打听他的消息,得知林明义的事业越做越大,就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但当她打听到林明义还是孑然一身时,心里又隐隐痛起来。

一天晚上,孔令山像往常一样在外面应酬,苏洁静一个人正在家看电视。忽然,她接到林明义的电话,林明义约她到小区外的咖啡厅见面。苏洁静没有多想,前去赴约。不一会儿,俩人在小区外的半岛咖啡厅相见了。苏洁静发现,林明义的脸色很憔悴,人也瘦得变了形。苏洁静关切地问:“明义,你怎么了?”林明义虚弱地靠在椅背上,好大一会儿,才缓慢地说:“洁静,我曾经对自己发誓过,一定要看着你幸福地走完一生,可现在,我要食言了。”

“明义,你怎么了?你别吓我!”苏洁静有了不祥的预感。

林明义苦笑了一下,说:“洁静,我得了肝癌,是晚期,已经确诊了。”

“什么?”苏洁静如雷轰顶,瞪着大眼睛,惊恐地看着林明义。

第57篇、爱情故事新娘不是我,没晒遗憾

今天竟然让我知道了一件事,又或者可以这么说,是我一直一直在忽略着这件事。

可能系我的潜意识里,一直在“虚荣”着这件事吧。

曾经有过一面之缘,聊过几次电话,追求过我的人,竟然已经结婚了。对这个消息有点诧异,但不会做成大悲大喜。可能早就在那些QQ说说了,料到了吧。

我们的相识有点玄,是经过一个俗称“拜神婆”介绍的,由电话将陌生感拉离。

聊了好多次的电话,慢慢发觉到,挺风趣的。不过,相见的那一天,我发现,我没有勇气去改变些什么,对于那些言行举止,只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当我知道,有人改变了句的思想,句的言语行为,句的个性签名时,这个结局,已料到!

造成这个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我,我承认,但不遗憾。

可能是我电话停机了,没来得及通知;可能是我病了,入院了,慌得可以,没说出来;可能是我妈不喜欢那种行业吧;可能是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告诉句什么吧;可能是我对这根本没有那种感觉;可能是。。。。。。

过了几个月,我在QQ里叫TA,TA竟然问我是谁,那一刻,我很受伤。尽管我有不对,也不该这样对待我吧!那一刻,我觉得很可笑!之后,我什么也没说。

我一直知道句准备结婚,但我却在这一刻才知道已经结完了婚!知道后总是有那么一点点不开心。我朋友说这是虚荣心作祟。或者吧。。。。。。

可能心胸没有那么广阔吧!应该要学会放得开,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勉强不来。

在这里,我真心的祝福他们,幸福美满每一天!同时,也希望自己也有这一天的到来!


试问,如果你自己将心筑起高墙,有边个甘有力量在无任何力量帮助之下,自己爬得过去。呵呵,所以我在努力地将心墙,一点一滴地悄悄敲碎!


第58篇、爱情故事是你让我懂得珍惜 铭惜

女孩与男孩相遇在网络。因为游戏的投缘而相识,男孩喜欢上了女孩。喜欢上了女孩的善解人意、喜欢上了女孩的温柔淑雅、喜欢上了女孩的美丽、喜欢上了女孩文静的性格。虽然他也知道这不现实,可是男孩还是决定追求女孩。男孩心里有了女孩,每天在群里聊天时会与女孩打闹,所有人都看出了男孩喜欢女孩,只有女孩自己不知道。别人告诉女孩男孩喜欢她的时候,女孩很吃惊,女孩只认为是游戏,就答应了男孩。可是时间久了,男孩发现再也无法自拔,他一定要和女孩走到现实里。男孩想要保护女孩,永远和女孩在一起。男孩知道他喜欢上了女孩,就注定他和女孩未来的路会很难走。但是男孩依然要坚持下去。

女孩终于被男孩的真诚打动。她决定等男孩来接她。等男孩向她求婚的那天。虽然女孩知道这段路会很艰难,女孩还是决定了给男孩一个机会。

男孩的父母、女孩的父母都不同意他们俩在一起。男孩的父母不准许男孩去找女孩,不准他和女孩来往。女孩很失望,她知道他们不可能的。可是女孩却还是执着的等着男孩。不答应其他男生的追求。女孩不知道未来会怎样。男孩也依然在默默努力。

这天的情人节,女孩走在街上,看着一对对的情侣,看着一朵朵的玫瑰,看着一个个情人节快乐、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标语。女孩突然好想哭。她想念男孩了。她多希望男孩可以在她身边陪着她。她不需要那些很多女孩都向往的浪漫,她只想要那种平淡的幸福,只要男孩可以永远陪在女孩身边就好。女孩低下头,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她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眼泪,她只好低着头一个人默默哭泣。忽然有一只暖暖的、大大的手放到女孩面前,为女孩擦掉了眼泪。是男孩。女孩看着突然出现的男孩哭的更凶了。男孩温柔的把女孩放到自己怀里。男孩那宽阔的胸膛让女孩觉得好温暖,可以这样依赖一辈子就是她最大的幸福。

男孩终于开口说出了女孩想听到的话:“对不起,要你等我这么久。今天我就是来实现我的诺言的。”

女孩看着男孩突然拿出的那亮晶晶的、充满着幸福的戒指。女孩的眼泪终于又一次流了下来。

男孩的父母终于受不住男孩的坚持。同意了男孩去找女孩。和女孩在一起。他们的父母终于决定祝福这对鸳鸯。

男孩和女孩结婚了。

可是结婚后没有多久,男孩就像变了一个人似地。整天不回家,和朋友出去吃喝玩乐。就好像忘记了曾经的对女孩的承诺一样。女孩每天一个人守着一个空房子,只有女孩一个人的声音。男孩每天要很晚才回家,早上女孩醒来的时候,旁边就已经是空了的。

难道得到了就不再是好的了么?得到了就不再去珍惜了么?难道你就不懂得珍惜么?

女孩的日子过的好累。。。女孩再也捕捉不到那个曾经多么温暖的胸膛。女孩只能每天委屈的一个人流泪。

明天就是男孩与女孩的结婚纪念日。女孩想要男孩明天和自己呆一天,然后独自离开。放男孩自由。女孩等男孩等到很晚,半夜4点多,男孩终于醉醺醺的回来了。女孩说明天可以不可以陪我一天?

男孩开口一下就拒绝了“我明天还有事。改天吧”

女孩哭了“为什么你结婚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我每天都见不到你的影子。难道真的得到了就不再珍惜了么?难道曾经你对我诺言你都忘了么?”

男孩对女孩怒吼“我明天真的有事。你不要那么任性好不好?”

女孩的眼泪就像波涛汹涌一样,听到男孩说自己任性,女孩的心都碎了“明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就明天一天都不可以么?明天过后你想干什么我都不会再阻拦你”


第59篇、爱情故事雨爱相随

阴云密布,电光躲在披风后,遮掩洁白的圣光,还是时不时的溢出,闪闪发亮,雷声阵阵,追逐光的足迹,润雨逐流,撒满天际,云迹人间。

你,只站在路中央,任雨浇灌,衣角、发尖时不时滴下一颗颗冰晶,划过眼角,水流满面,让人迷惑,不知是泪水,或雨水;洁白的衣衫已湿淋淋的一片,宽松的秀裤已成了紧身裤,秀发遮掩着她的脸,一动不动,看似木雕、石雕…

远处,有一辆单车出现在雨幕中,枪林弹雨,打透了单车的防护衣,把单车洗刷出亮丽的天蓝,车座上有一个白影,雨幕模糊了他的身影,模糊了他的样子,他的单车停在了女生的面前,伸出那支宽厚的手掌,抚摸她的秀发,她的身体开始颤抖,缓缓的抬头,看着眼前的他,凌乱的头发,在雨中也是一种特别的美,头发遮不住他那张清秀的脸孔,那清澈的眼神,熟悉的笑容,依稀映入眼帘,她笑了,她等到了!

“傻丫头,你怎么在这淋雨,也不知道躲躲,都不关心自己!”他笑着对她说,一边梳理她的头发。

“我在这等你啊!是你叫我在这等你的,你忘拉!”她的言语中带着一丝丝欣喜。

“有吗?哎~算了,不去想原因了!”他挠了挠头!

她被他可爱的样子逗笑,“呵呵~算了,反正你都记不住的,就算勉强记住了,也会忘的。”

“恩,是吗?也许吧!”他一副傻傻的样子,“傻丫头,上车,带你去吃甜品吧!最近有一家新开的‘嘉茫辕悦’,听说味道蛮好的,我们出试试?”

“那我们还在这干嘛!快骑,美味的甜品,你们等着我,我来咯~”她跳上单车,习惯性搂着他的腰。

“你啊!每次一听到有甜品,你就这样子,小心被我拉去卖了,你还在帮我数钱呢!”他踩着单车,开玩笑的说。

“呵呵~谁让诱惑我的人是你,被你卖了,我也愿意。”她笑言。

“傻丫头…”他把车停在门口,习惯性摸摸她的头,“我们进去吧!”

“嗯嗯!”她抱住他的一条胳膊,一起进入嘉茫辕悦。

一进门就有人来招待他们,是个女生,还穿着白色旗袍,“请到这边来…”

他们在旗袍女的带引下坐在靠窗口的位置。

“请问有什么帮到你们?”

“恩,把甜品都来一份…”他说。

“请稍等…”旗袍女转身将走,却被他叫住了,“请问还有什么吩咐?”

“麻烦你帮我们拿两条毛巾过来,谢谢!”他笑着道。

“不麻烦,请稍等,毛巾很快就送来!”旗袍女转身离去。

一会,两条毛巾被她端上来,他还是回了句谢谢;便拿起毛巾为她擦拭秀发上的雨滴,是那么的温柔;之后,甜品陆续被端上来,他们开动了,吃得不亦乐乎…

他们再次出现在嘉茫辕悦的门口,推着单车,两人并肩而行,她的头依旧依靠着他的肩膀…

地上的小水潭映出一对甜蜜的小情侣,记录下这一份爱情…


第60篇、爱情故事痛彻心扉的迷乱

仰望天空,我不是在追逐什么,只是,在内心深处的渴望正在呐喊着“我寂寞”……

学着等待,享受孤独,忧伤刹那渗入了灵魂深处,缠绕心间的幽暗何时才能了?

——引言文。赵雅婷

寂寞,是一个最有杀伤力的幽灵,刺入心的最深处却不见血。等待,是一种最无边际的漫长,它的尽头直延伸到天涯之外。迷乱,是心底的一道坎,跨不过,你就注定伤悲。

压抑,一直内心中有太多的东西无法排解,就象一个结,这些情绪压的我几近崩溃。爱,是此生中最大的劫数,纠缠着心日夜不宁。

仰望天空,我不是在追逐什么,只是,在内心深处的渴望正在呐喊着“我寂寞”……

我叫念紫,一直用着男QQ,和普通人一样,沉迷于生活与网络的混淆。三年来,在游戏中我看厌了那些分分合合的感情,还有那些虚伪无耻的人们,我渐渐变的冷漠。

网络游戏——劲舞团,这个韩国人开发的音乐舞蹈游戏很吸引80后和90后的孩子们,也是我三年来唯一会操作的网络游戏。一个交友游戏,里面可以有自己的家族,可以和自己心爱的人结成情侣,申请结婚,申请离婚。这一切,模糊了现实和网络之间的差别,一切犹如合成了一体。

无论在网络还是在现实,我都一直保持着自己的这份冷漠和平静。我所追求的,是我在游戏中角色技术的成功,对于感情和友情早已不屑一顾。因为我明白,那只会伤害了自己。光阴似箭,岁月流逝,我依然心如止水。

从游戏ID到QQ,再到我的网络生命,我俨然就是一个标准的男生。那么久,一直都没有人会识破我真正的女儿身,直到我遇到了他,一个叫李烈的男人。至此沦陷,这个男人最终占据了我全部的生命。

相识是缘,相知是份,以我的男生身份接触,我发现了他很多的优点和令我着迷的地方,睿智,聪明,善良,幽默。他有着和我对这个游戏同样的平和心态,以及作为男人应有的绅士情节,那如一汪深不可测的沼潭,令我跌入,无可自拔。

当我发现自己无法控制的爱上了他后,我开始变换着各种身份去试探他,在他没有发觉之前,我又换回了我的女号,继续留恋在他的身边。爱是一种上瘾的毒药,逼迫着心无可抑制的欢愉和疼痛。不管是幸运亦或是意外,终于,他察觉了一切,并告诉我,他同样也爱着我。这个答案让我欣喜若狂,同时却也愁上了眉头。

爱情给予人的苦忧总是掺半,突如其来,这一段情,又该如何能了?

从小,我便一直是个孤独的孩子,自卑,偏执,自闭一度的包围着我,稀薄的空气令我喘不过气来。我总认为爱情最后的结局只有两种,生离或者死别。

在我的观念里,爱情和婚姻是完全的两码事。就如我,我是个已有家庭的女孩,去年11月结的婚。我的另一半是一个相识多年的男孩子,很优秀,对我很体贴,于是我们的结合是那么的顺其自然,所以我理应幸福的生活下去。

心里无数次地责备自己,承受着良心苛刻的指责。我很矛盾的阐述着这些对自己过错堂而皇之的借口,是的,无论是借口也好,自我安慰也好,我都无法阻止这份不光明的爱在心里生根发芽,孜孜的生长,直至蔓延了整个的身体和生命。

这一条艰难的爱情之路,从我踏上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将是荆棘密布,举步艰辛。在如今的社会,结婚离婚都只是很普通的事情,无需太多的理由。但是对于我而言,无论我有多爱,我终究还是放不下我的婚姻,不忍去伤害身边那个善良的丈夫。我没有勇气看着两个家庭的破裂,同时我也没有勇气去对未来做出各种美好的憧憬。我是那么的自私,我怎样都放不下这段感情,放不下这个深爱着的男人。心乱如麻,如船断了桅,汪洋大海里怎么找得到方向?


第61篇、爱情故事灰姑娘的水晶鞋

1

一只对硕大的眼睛盯着我,我被吓退了好几步。青青推了推她的眼镜,一脸地无可奈何。她说,你又失恋了?

我苦笑了几声,算是回答。

为什么你每次失恋都会被我看见?她说。

我双手一摊,摇了摇头,说,其实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还有,为什么你每次见我都知道我失恋了。

青青指了指我提着的一大袋子啤酒和各色各样的咖啡,不还好意地笑了。

每个男生对待自己失恋的方式都大不相同,有的喜欢冲到厨房间给自己灌一大口芥茉,然后借着泪势大哭一场;有的喜欢一个人去蹦迪,蹦到自己不省人事为止,外面就算杀人放火也和他没有关系了;有的喜欢冲到网吧,在最擅长的游戏上的菜鸟专区里横扫一把,于此中里寻找爱情里失去的快感;有的喜欢去到公园里最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发呆,一个人懦弱,一个人哭。当然,我见过很激进的一个做法。我有一位朋友失恋了,立刻在当天另外找了一个女孩,介绍说是他的新女朋友。我不知道这样对待爱情的方法对不对,或许只会适用于像朋友那样的,长得帅气,笑得邪气的标准美男吧。

对于我这样喜欢隐藏自己的人来说,去到超市,买上啤酒和咖啡带到家里,泡好一杯杯咖啡,倒好一瓶瓶啤酒,将盛满液体的塑料杯一个一个整齐地排好,再疯狂地往下灌,这样的灌是没有任何规律的,咖啡和啤酒混合在一起,充实着我的口腔,麻痹了我所有的味蕾,又在我的胃里翻江倒海,似乎随时就会破肚而出。我就是要苦涩与刺激一起交织在我的脑海里,利用它们的力量将那些我不想记忆的东西赶出我的脑袋,咖啡因起到了麻醉剂的作用,让我不会感受到撕裂的痛苦。

这种几近自我虐待的方法令我时常很狼狈,但我需要狼狈,它使我更像是一个失败逃跑的弱者,挥霍尽自己一切的精力,拼了命地挣扎,死命地拉扯,最后还是陷入了沼泽里,下沉下沉再下沉,直到外面的人认不清自己,自己也看不到任何人。

男孩子家老喝酒也不好。青青说。

我说,那我还能干什么?去把她以后的男朋友一个一个都杀死?或者像偶像剧演得那样,跑到她面前,告诉她我有多爱她,然后等待她的回心转意?如果真那么做,那我才会被她看不起:这么天真的男人,怪不得老会被爱情的倒钩刺弄得鲜血淋淋。她离开的心恐怕会比现在坚定一千倍,一万倍。

青青敲了我一下头说,冷静啊!果然需要啤酒降降火。

我也没有再说什么,继续提着我的啤酒和咖啡往家里赶。说实话,这些东西真的很沉,平时拥有几乎使不尽力量的我也被拖得很疲惫。以前去超市其实也有类似的经历,并不是很重的东西,拎久了,就会成为一个负担,它会逐渐拖垮我的耐心,消磨我的意志力,破坏我的自信心,直到我崩溃,放弃,接着逃跑。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只能勉强为其加上一个原因,人,真的和饼干一样脆弱和易腐。

等等,青青突然叫住我。

她说,第五,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或许听了之后你会好很多。

我很好奇,是什么样的故事能打动我这样一个生活在阴影里的人,我更想知道的是,青青这样的自信又是来自何处。

她示意我坐到旁边一个小区花园的石凳上,面对着人工河,托着腮,开始很沉的一段叙述。看来,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至少,要我仔细地听。

2

淮与安是住在同一个城市里的一对青年夫妻,他们的爱情过程简单到让叙述都成了一种额外的添加。在大学相识,谈了4年恋爱,互相见了家长,然后成婚。在此过程中,甚至没有发生过一个轰轰烈烈的,哪怕只是值得记忆的事情,一件也没有。他们的相知和结合可以说是大众爱情的典范,规整地不能再规整了。

平淡不代表不美满,许许多多人期望的就是一份像淮和安一样的爱情,青菜加粥,自得其乐。安爱着淮,淮也爱着安,男孩爱女孩,女孩爱男孩,互相包容互相体谅,这样的爱情力量能很轻易地支撑起他们的家,尽管他们的家并不富裕。

安是一位小职员,为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安很努力,办事效率也很高,往往在别人都需要加班的情况下,安会早早地就完成他的任务,而且在这样的高效率之下,安的工作也不会有任何差错。老板为了留住安,给他了比普通职员高出百分之五十的薪金,还曾经许诺过,等他的资历再老一些,就提升他担任办公室主任。安一回家,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淮,淮兴奋极了,给了他一个甜蜜的拥抱当做奖励,还在很难得地在外面解决了他们的晚饭。

淮是一位很清秀的姑娘,没有特别出众的容貌,不过继承了江南女子的古典美,温柔而优雅。她从小就对设计很感兴趣,尤其是高跟鞋。能设计这种将女孩子修长美腿的曲线勾勒地淋漓尽致的道具的机会,从童年开始就经常出现在她的梦里。但因为生活和机遇的原因,淮最终还是和她的梦想擦肩而过了。她只能和绝大多数女孩一样,在这个纷扰繁杂的城市里奔波劳累,为生计而辛苦着。大学毕业的她,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平时在一些商店里打打零时工,若是运气好,能接到一个家庭教师的职务,那么当月她和安的日子一定会很踏实快乐,当然,好机会不是那么容易就有的,淮迄今为止也仅仅接到过一次而已。

他们在郊区租了一间已经过了一定年岁,从外面看上去有点破败的公寓,淮一直为能租到这样一间房子而开心。房子不大,一室一厅,客厅里是他们寻常吃饭的地方,饭后淮会和安一起坐在沙发上,她看自己的时尚杂志,而安则会翻阅当天的报纸。

当年在租这间公寓的时候,安还为此和淮有过一次小小的争吵。

安说,在另一处有一间和这里差不多的房子,而价钱要便宜一百多。

但淮仍坚定自己的选择,她其实也在房产中介上看到过那处房子,但她没有选哪里。因为那里地段不好,交通不是很方便,而这里,只要一出门,安就可以乘到直通他工作单位所在的那个区的汽车。这是淮心中的一个小小的秘密,她没有告诉过安,她不希望安为此有些什么异样的感情。

争吵的结果自然是淮获胜了,安还是同意了她的要求。其实安的心里也有一个想法:既然淮喜欢这里,那么他就租下它吧。就算价钱贵了点,但淮喜欢,那就够了。做出这个决定后,安立刻就找来房东,交了定金,迫不及待地将他们的一切搬到了里面。

于是,两个人每月加起来3000多元的工资就少了一半,但是在淮的打理之下,安觉得他们的生活也并没有比以前拮据多少。为此,安曾问过她。

淮说,你难道没发现,我们已经好久都没出去吃过了。

安想了想,这才恍然大悟。

淮轻轻地在安的脑袋上点了一下,你啊。

安吻了一下淮的额头,在她的耳边轻轻说道,谢谢你,淮。

那夜,安紧紧地拥着淮入睡,他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于身边这位女子的宠爱。虽然他现在无法在物质上给予女子更多,但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会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孩子,当然,还有一间专属于淮的设计室。

安还有一件事情没有告诉淮,租房之后,家里的生活之所以没有太大变化,还有一个原因是每个月他在交给淮工资的时候都会偷偷多放几张,那些钱是他帮助同事做事情得来的报酬。

3

清晨,淮会早早地起床,准备好早饭,然后再到卧室里把安叫醒。安很赖床,但是只要一听到淮的声音,他就会很快起来。他知道,淮每天早起是为了给他多一些睡觉的时间,所以他也必须要配合淮的工作。

每一顿早饭,往往是他们最温馨的时光。没有匆匆忙忙赶时间的紧迫,也没有浑浑噩噩回到家后的疲惫,明朗的客厅里,只有淮在微风中飞舞的长发,和淡淡的粥香。安喜欢早上淮煮的粥,这是用昨天的晚上泡过的米煮的,所以特别的粘稠,里面往往会放一些玉米和谷物,这样原来很平淡的粥也变得无比多彩。安总是一边吃粥一边捣鼓那些玉米和谷物,就像一个小孩子玩弄自己最心爱的玩具一样。

淮很爱说话,但早晨她也会很安静,也许是受清晨的空气感染。不说话,文静安详的她像极了田里的稻子,拥有令人清爽的气质。这样的气质会保持很久,直到安吃完早饭,拿起公文包,准备去坐车。

此刻,淮会起身为安理一理他的衣服,翻好他蓝色衬衫的领子,拍拍西装上的灰尘,然后握紧小拳头,在他的脑袋上轻轻磕一下。安也会学着淮的样子,握住拳头,在淮的脑袋上轻轻磕一下。

加油。

加油。

两个人同时说出祝福之后,淮会目送安离开他们居住的公寓楼,在她的视线里渐渐变模糊。

他们的生活就这样进进出出,反复经历着门里门外的世界,这两片像是他们自己的天地,可以制造快乐,可以寄托温情。日子如浓浓的小米粥,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来变幻出不同的色彩。

淮上班的时间会比安晚许多,所以在安走了之后,她就坐在沙发上,看着自己心爱的时尚杂志。她很期待每一期中有关于Jimmy choo新款的介绍。这是她最喜欢的高跟鞋的牌子,创始人曾经为戴安娜王妃定做过鞋子。Jimmy choo一直保持着自然系的设计理念,以清新明丽的色彩打动消费者,特别是像淮这样江南出生的女子,对于自然总有着一种莫名的亲近,所以Jimmy choo的设计总能深深吸引住她。在杂志上,每隔一两期就会出现Jimmy choo的高跟鞋,通常和它一起出现的是一些大红大紫的女明星的名字,因为许多女明星走红地毯的时候,都会钦点Jimmy choo的高跟鞋作为自己玉腿的炫耀资本。淮并不羡慕那些女明星们,她是一位纯粹地拥有设计师梦想的女孩子,真正打动她的永远都是那淡雅别致的设计风格。

在淮看着杂志的同时,车上的安也不会闲着。他会掏出一张时间表,上面是他每天晚上为自己第二天的工作所定下的计划,清楚地记住每一条之后,他能才安心踏上一天的工作历程。这天,安在他的时间表上用红笔加上了一条新的计划。这是他第一次在上班路上增添自己的计划。除此之外,在车上的空余时间,安选择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回忆自己和淮生活的点点滴滴。从认识淮的那天开始,一幕幕的镜头在安的脑海里划过,一点点生活的细节,一丝丝温暖的记忆。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安记忆里的那些事件都很平淡琐碎,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但是,每个人对于自己的爱情观是不一样的,在安看来,这些事件许许多多地堆积在一起,就组成了一道祝福,一道属于他们青春赐给他们自己的祝福。祝福,往往都是没有很优美的句子的,朴实之中的心意才能让祝福显得更为真诚。

安的清晨,每每是他最最想要偷懒的时候,因为淮太美,记忆太美,沉醉就像是毒品一样腐蚀着他的内心。可安也没有一次真的偷懒过,只要有“家”这个镇静剂在,无论安变得多么聒噪,变得多么累,想到家庭,他的肩上就会多一份叫做责任的东西引领着他在布满危机的城市里果断无畏地前行。

4

安和淮生活的那个小区里没有路灯,每天夜里安都是摸着黑回来的。有时候,也会发生一些小意外。比如,一次淮看见刚到灯光里的安从头到脚都沾满了树叶草枝,头发里竟然还有蛐蛐的声音,西装和乞丐的破衣服没什么区别了。

安不好意思地看着淮,说,要麻烦你了淮,我今天真倒霉,不小心滑到了三次。

淮笑笑,温柔地为他脱下衣服,递给他一块毛巾,对他说,快去洗洗吧,都成大花猫了。

安挠了挠头,冲进浴室。

一些小变故总是来得出乎人意料,有如一首劣质歌曲突然的变奏,徘徊的调子混乱人的内心,让人一时难以适应以至于对于任何事都措手不及。

今夜,淮早早得就做好了晚饭,一边看杂志一边等安回来。

可是安却迟迟不归。没多久,夜就很深了,很黑,像是一个闭了口的蛇皮袋,把为数不多的光亮也挡在了外面。淮有些着急,生怕安出了什么事情,连忙打电话给他。安的电话平时一直畅通无助,今晚却被忙音占据。淮越来越担心了,于是不停地拨打安的号码,不停地拨。一阵阵急促的音符像是鱼刺一般将她的喉咙卡出,无法发声,呼吸困难。

就这样,二十遍,三十遍,快到四十遍的时候,门突然开了。完好无损的安回到家里,像往常一样把公文包扔到沙发上。

安。淮唤了一声。

安抬起头,看见淮的表情。怎么了,淮?脸色这么难看。

安,你去那里了,为什么电话也打不通。淮说。

安猛地一拍脑袋,一脸歉意。淮,不好意思,我今天加班。本来想打电话给你来着的,但偏偏我的手机坏了,中午拿去修了。

淮握起小拳头,轻轻磕了一下安的脑门。没事,安。

安也磕了一下。

接下来,他们又回到了以前的节奏。

淮和安一起吃完有些发凉的饭菜,收拾好桌面,然后坐在沙发上,安看着自己的报纸,淮读着心爱的时尚杂志。

淮突然说,安,你看啊,这一期又有Jimmy choo的介绍了,还是经典回顾。安对于这样的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他从容地放下报纸,把头凑到淮的杂志前。

让我看看吧。安说。

淮指着那页光洁的纸张,在日光灯的映照下,纸张上泛着淡淡的光晕,Jimmy choo精品的设计在其的配合下,似乎多了一层飘渺的灵气。

你看,那双绿色的,是去年销量最好的款式,也是我最喜欢的。淮说。

安笑了笑,我知道,淮。你都跟我说过不知多少次了,像我这样不懂鞋子的人都记住了。

这双真的很好看嘛。淮只有在谈及高跟鞋的时候才会像个孩子一样在安的面前撒娇。实际上,安很喜欢淮撒娇的样子,安一直在想,若是有一天他为淮买了一间设计室,淮会是怎样一副表情。

安,你还记不记得去年圣诞节的时候,你带我去逛街吃小吃时,路过一家Jimmy choo的专卖店,里面那个柜台最显眼的位置就是放着这双鞋。淮说。

记得,我哪会不记得。安搂着淮,望着窗外的星空出神。

5

去年圣诞节,安拿到了人生的第一笔奖金。为了庆祝,安带着淮到街上去奢侈一次。安换上了蓝色衬衫。淮喜欢安穿蓝色的衣服,她说,那个颜色每次都会给她大海的感觉,让她觉得很安全。

那年的圣诞节未下雪,但天气还是很冷,淮提议说去小吃街享受一顿。虽然小吃街的东西都很便宜,可安和淮都是爱极了小吃的人,每次去都会花掉一大笔钱。这让家境不理想的他们对于小吃只好避而远之。今日,是个难得的机会,趁着节日与奖金的双重惊喜,怀着无比逾悦的心情,他们牵着手,各自的另一手里拿着一串肉串,漫步在有些复古风格的青石板小路上。

圣诞节的小吃街也比往日要热闹多了,街头出乎意料地来了一个卖艺的杂技团。换在平时这可不多见,淮拉着安在那里看了好久。杂技团里有一位了得的小姑娘,大概十二三岁左右,练一身缩骨功。她表演的节目是通过一段比自己身体细了将近一半的管子。还未开始前观众就给予她热烈的掌声作为鼓励。小姑娘显然是走南闯北过的人,丝毫不怯场,花了三分钟左右的功夫,顺利地通过了那段管子。顿时,全场又掌声雷动。淮也很起劲地鼓掌,好像通过管子的是自己,满脸兴奋。她对安说,这个女孩子真厉害。

安说,那你去给她投点钱吧。

淮点了点头。

安看着淮冲到小姑娘的面前,投下钱,还拉着小姑娘热情地说着些什么,心中暗叹一声。他没有告诉淮自己内心的想法。在他看来小姑娘并没有什么厉害的,她和自己和淮都一样,只是讨生活的人。相比之下,自己和淮还是幸运的,不用四处漂泊,能有一处安身立命的地方。

这些话他当然不会和淮说,如果可以,他一辈子都不愿意告诉淮。女孩子的天真尤为宝贵,不注意保护它的人,往往在不经意间就让这份珍贵的情感从自己眼前溜走。安希望这个圣诞节里,淮不是那个很老练的小姑娘,而是自己的妻子——淮。然后,他会期望下一个,再下一个圣诞节,乃至再下下个圣诞节,淮,永远都是那个淮。

随后,两个人来到了一间做糖画的民间艺术店里。店主是一位六十出头的老人,头发有些白,但看上出很精神。应着淮的要求,店主为他们做了两个蝴蝶的糖画,活灵活现,让淮一时间舍不得下口。安从小就喜欢吃糖,拿到糖蝴蝶,毫不犹豫地一口咬下去,咬碎了一只翅膀。淮瞟了安一眼,最后也咬了下去。麦芽糖原本很粘,火烤过之后就失去了一部分粘性,多了一点香味和甜度。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你一口我一口地咬着对方的糖画。到后面甜得受不了了,正好各自剩下一个翅膀,于是淮把它们拼起来,勉强凑成一只蝴蝶,用油纸裹好,放回包里。

接下来,两个人吃了千层糕,糖葫芦,麻球等等各种各样的小吃。直到玩累了,吃饱了,这才回去。

在路上,他们经过了一家Jimmy choo的专卖店。橱窗里一双双精美的高跟鞋顿时吸引了淮的眼球。淮趴在窗口,细心比对着一双双真实的鞋与杂志上的差别,目光就像是圣诞节祈求礼物的孩子那样虔诚。在柜台的最中央,她看到了那双绿色的新款高跟鞋。怀着无比赞叹的口吻,淮告诉安,这双鞋是目前Jimmy choo的首席设计师亲手设计的一款,要知道,首席设计师一般只为那些特别定做的客人们服务的,像这样设计平民化的高跟鞋是绝无仅有。

安像是一个专业人士一样打量着这双鞋子,要不是上面标签着8888人民币的高价,说不定他就买下它了。只是8888,那要顶上安和淮两个人三个月的工资,对于像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不会舍得花一大笔钱来买这样一个奢侈品的。

这一点,淮也很清楚,所以她在柜台那边把玩了那双鞋子很久,最终还是转身离开了Jimmy choo的专卖店。安留恋地看了几眼,也跟了上去。

今天是我今年最开心的一天。淮说。

安表示同意。

安,我们努力赚钱吧,等到有一天你要送水晶鞋给我。淮说。

安又把目光投向了刚才Jimmy choo专卖店的方向,似乎决定了什么,用力点了点头。

真好。淮拥抱住安。我知道有一天灰姑娘会有自己的水晶鞋的。她的话像是在说给安听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女孩子都有一个关于童话的梦想,她们最关心的不是什么时候能实现它,而是什么人来实现它。有时候辜负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就像用刀子划过女孩子的脸颊,会留下刻骨铭心的疤痕。若有选择,还是不要做这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提起那个圣诞节,安又一次感受到了肩膀上的重量。

6

日子像是圣诞树上的糖果,一颗一颗地被孩子们从树上摘下,吃掉。日复一日简单的动作里包含着大量不为人知的甜蜜。不知不觉,今年的圣诞节已经悄悄爬上街头,爬到各个商店的橱窗上,爬到每一棵圣诞树的枝头。

淮依旧期望着今年的圣诞节能和去年一样安详快乐地度过。不过,似乎现实总有那么一些残酷。安每天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了,半夜疲惫地推开房门的事情成了家常便饭,甚至有几天他都彻夜未归。

作为安的妻子,她对于安有着充分的宽容。只要时间允许,她都会静静地坐在客厅里等待安的归来,无论多晚,只要可以,她都会等。她时常会思考,安到底是去干什么了呢?

有关这个问题,安的回答是,加班,最近公司好忙哦。

淮想想,安的答案合情合理,毕竟工作多说明老板对于安很器重。而且,在圣诞节里突然加重工作任务也无可厚非,私营企业也就要靠每年的这么一两个特殊的时间段来提升一整年的销售量。安不可能为了圣诞节的私人约会而放弃老板交代的任务。这就是生活,和树上的果子一样,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要么服从规则,要么掉落枝头,烂掉,臭掉。所以,淮不仅没有生安的气,还给予安自己能做到的最大帮助。

在半夜的零点时分,安带着风尘回到家里,桌上是淮准备好的热气腾腾的饭菜。淮在等待安的过程中,几乎每隔一个小时就会把饭菜热一下,并且为了让饭菜更新鲜,她吃晚饭的时间也往后推迟了两个小时。安在吃饭的时候,淮就到浴室里,为他放好一大缸热水,这样他一吃好饭就能很快洗去一身的疲惫。在最辛苦的夜晚,安一进门直接冲到卧室里倒头就睡,饭都顾不得吃,澡都顾不得洗。淮心疼自己的丈夫,不会再将他叫醒,轻轻地为他盖上被子,小拳头在他额头上磕一下,然后到床的另一边睡下。

清晨的时光,安比以前贪睡多了,有着难以掩饰的疲劳。淮多次提议要他请假一天,好好休息。可是安总摇摇头,挤出一丝笑容,示意自己没事。淮对于自己的丈夫无可奈何,唯有在心里下定决心要努力分担家庭的担子。

7

在翻开生活的记录册时,发现很多事情都是事与愿违的。理想和现实的巨大落差很容易击溃一个人脆弱的心灵。人,还真是脆弱,像饼干一样易腐。灰姑娘的故事可能永远都只是童话里女孩子的一个梦想吧。正如淮心中对于设计师的梦想一样,都是一件难以实现的事情。

淮最不愿意看见的事情还是迈着其沉重的脚步碾过淮的生活。在11月底,安照例交给淮他一个月的工资,淮接过后有意无意地感觉了一下。似乎……不知是不是她今天精神状态不太好或者感觉比较迟钝——她宁愿是这些原因,可是,种种的说法都无法驯服自己心中的念头,不妙的预感像是蛇信子在舔舐她的心脏,一点一点蚕食她的外壳,然后让毒液渗入身体,把她毒死。

她第一次对钱起了恐惧的念头,自己像是一只妖精,而红色的纸张犹如涂满鲜血的鬼符,压抑着她的灵魂。几次都想鼓起勇气去数一数那叠东西,但伸处去的手仿佛突然被针刺了一下那样,又迅速地收回来。

她知道,自己是真的害怕了,她害怕若是这一数得出来的结果印证了自己的猜想,那么自己该如何面对;她害怕清楚事情的真相,因为在隐约间她能感受到自己是被真相排斥在外的;她害怕在这片洪流滚滚的城市里,又变成一个人流浪,一个人漂泊。

其实,她又怎么会不了解去年圣诞节时所见的那位身怀缩骨功的小姑娘心中的苦楚。正是因为深深的了解,她才会跑上前去,热情地关怀她,也算她作为昔日的同病相怜者所能尽的一份责任。她一度认为自己将会四海为家,直到遇见了安,她告诉自己,也许安定的生活对于她不再是奢侈品柜台上的东西了。她会拥有一切自己想要的——不是金银首饰,而是像灰姑娘一样安静地活着,不会期待王子,不会期待奇遇,做自己的,活自己的。

不能放弃现在的生活。淮在心里告诉自己。

于是,淮选择了忍耐。尽管安还是每天很晚到家,尽管安还是以加班作为借口,尽管可能安交出的工资还会少上一些,但,淮都会忍受,她很清楚这样很傻,却愿意做个傻姑娘。人一旦拥有某些东西之后,就不想再失去她,就算明知道难以挽留,也会痴痴等待峰回路转的一刻。

22号,23号,还只有一个晚上了。淮算着距离圣诞节的日子,坐在沙发上。前面是刚热好的饭菜,旁边是一扇迟迟不开的门。她已经没有什么杂志好看的了,也没有什么心事好想的了,因为一个晚上她都在干这些事情。淮已经忘记自己在这里坐了多少个小时。麻木的四肢似乎在提醒她时光的飞快流逝。时钟指向三点,她没有丝毫睡意,眼睛裹着刚熏出的黑眼圈紧紧地盯着家门。这是淮唯一能干的事情。嘀嗒……等待……嘀嗒……等待……嘀嗒……等待……

安没有回来,似乎人间蒸发了,杳无音讯。淮看到晨光透过窗户,越洒越远,越来越亮,鸟叫,汽车的轰鸣声渐渐开始嘈杂。她机械地准备好早饭,一个人随意地尝了几口,然后把饭菜全部倒掉,慢慢地收拾好桌面,又把桌布从桌上扯下,连着饭菜一同扔进了垃圾筒里。

淮从客厅的茶几下面拿出了一叠时尚杂志,看了几眼,目无表情地一股脑儿也处理了。之后,出门,去到了小吃街,漫无目的地行走,什么东西也不买,什么东西也不吃,失魂落魄地一家店一家店地逛过去,不理睬店主们的吆喝,有时打翻了柜台上的东西也丝毫不知。她一个人从早上一步一步地走向黄昏落日,

8

夜里,淮的精神好了些,回到了家里,开始收拾行李。

在茶几上,她看到了一张安留下的字条。

亲爱的淮:

原谅我淮,这个圣诞夜我无法陪你度过了。

老板很器重我,要提拔我做办公室主任。为了让我开开眼界,他说今晚要带我参加一场圣诞舞会。

对不起淮,你也知道机会难得所以我必须去。

昨夜没有回家也是因为工作的关系,老板让我睡在公司里了。淮,你一定等我很辛苦吧。所以这个圣诞夜你在家好好休息,不要出门玩了。我保证,明天我一会来就带你去小吃街痛痛快快地吃一顿。

祝你做个好梦。

圣诞节快乐。

爱你的安

淮将信揉成一团扔到楼下。她突然很想冲到安的面前告诉他,我的梦早就没有了。

原来,从一开始,她的水晶鞋就注定会穿在了另一位公主的脚上。

房门里穿过一道道冷冷的风,像是一把把无形的剑,狠狠地刺入淮的身体里,血不要命地流,渐渐将栋楼房淹没,灵魂被浓郁的腥气吓跑了,再也不会来了。淮最后看了一眼昔日的家,没说什么,抽身离去。

托着行李走在楼梯上,淮浑浑噩噩地,世界像嗑了药一样,一直在晃一直在晃,天空在晃,屋子在晃,车在晃,行人在晃,轰隆轰隆最后全撞在了一起,劈里啪啦碎了一地。

灰姑娘?公主,舞鞋,王子。这是一个故事,是一个主角不是灰姑娘却有关水晶鞋的故事,大概是童话的另一个版本吧。盗版正版?都不归淮管了。

淮?你怎么出来了,我不是要你待在家里吗?在门口,淮听到了一个令她惊讶的声音。

你怎么回来了,不去参加舞会吗?淮第一次用很冷淡的口吻对安说话。

不过安似乎没有听出淮语气中的不善,快速地走上楼梯,一把牵住淮的手往房间里赶。淮几次想要挣脱,但兴奋的安始终牵地紧紧的。淮终于难以忍受了,她用力甩掉安的手,把行李往地上一摔,说,你到底要我干什么。

怎么了,淮。安注意到行李有些惊愕,随即又释然一笑,我知道了,淮,原来你还在生我的气啊。

淮撇过头去,不说话。

安神秘地一笑,冲进屋子里,“碰——”地一声关上了门。

淮愣愣地看着紧闭的房门,苦笑着含泪转过身去。

突然,“啪——”地门又开了,安从里面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装饰精美的绿色盒子。打开来看看。安说。

淮犹豫了一下,接过盒子,拆去包装,掀开盖子。里面放着的是一双很漂亮的高跟鞋,绿色的。在高跟鞋的旁边挂着一块黑白相间的牌子,上面很飘逸地写着几个英文单词:

Jimmy choo。

9

安学着舞蹈表演里的绅士那样,右手放在胸前,向淮鞠了一个躬,然后伸出左手,说,美丽的女士,你愿意换上你的水晶鞋和我一起参加一场露天的圣诞Party吗?

淮将所有行李往房间一扔,白皙的手指搭到安宽厚的手掌上。还等什么!淮会心的笑了。

安用脚把门关上,托着淮的手指走向满是喜庆气氛的街道。

等等。淮突然叫住了安。

“哆哆”淮握起了小拳头在安的额头上磕了几下。

谢谢。淮说。

安翻了翻眼睛,也在淮的头上磕了几下。

一辈子不离不弃。安说。

浪漫的圣诞夜,是一场真正的舞会。只不过没有人会想到,灰姑娘穿着她的水晶鞋和他的王子会漫步在青石板铺成的小吃街上。

于是,无论正版盗版的故事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了。我说。

恩。青青同意。

听完故事我也该走了。我提起我的啤酒喝咖啡。

青青突然挡在我前面。你难道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她说。

明白了。我怎么会不明白?我说。

那你还……我止住了她的话。

我说,之所以明白了,我才更得回家去好好地虐待自己。我承认,我与她可能会有那么一些误会。但是,我不会再去解释,也不会再去追回。你难道没有看到安,他细心地做事,踏实地对待生活,这是为什么?世界上只要有一个男人不死,那样叫做责任的东西就会永远传承。我需要对我的爱情负责,同时也需要对我的决定负责。不要渴望我去做些补救,更不要渴望我会后悔我所做的事情。就算做错,就算我死了,我也认了!懂了吗?

青青不解地摇了摇脑袋。

哈哈哈!我大笑。告诉你,这叫个性。

我写完这篇东西后,给青青看。她问我为什么要取这么一个老土的题目。我告诉他,凡是老土但不会被遗忘的东西人们就会深究其传世的原因。究着究着,这些东西就成了经典。

比如,水晶鞋和爱情。

第62篇、爱情故事爱我,请别和我同居

在我恋爱的时候,如果有人告诉我,同居是痛苦的开始,同居会把美好的爱情变成一文不值的鸡肋,同居会把骄傲、自信、健康、快乐的公主变成自卑、敏感、多疑、变态的黄脸婆,我一定不趟这汪混水!

我和李杨威相识,是在2000年6月初。那天,我去一家实业公司应聘文员。应聘的人很多,大家都在大厅里无所事事但紧张兮兮地等着面试,只有一个男孩,漫不经心地玩着手机里的游戏,他边走边玩,一不小心碰到了走廊里的垃圾桶。我忍不住嘿嘿笑了起来,惹得他一个劲儿地朝我看。

后来,我和他居然同时被叫进去面试,并双双被录用。从公司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我喜欢李杨威这种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寻找到生活乐趣的人。

李杨威也喜欢上了我。上班第一天,他就送给我一盒巧克力,藏在一个公文袋里,当着很多人的面递给我,说是帮我代领的办公用品,我打开袋子时,顿时惊得嘴都合不拢……

这还只是开始。随后,李杨威给我送玫瑰花,带我去吃麦当劳,我换房子的时候替我跑腿,帮我搬家……很快,我们就进入了热恋阶段。

因为公司有不准内部职工谈恋爱的规定,所以李杨威果断地辞了职,应聘到葡萄园的一家公司去上班了。

虽然我们不能够像以前那样每时每刻都见面,但我们的感情却因为分离造成的想念愈来愈深。每天,我们至少要通10个电话,汇报各自的所有生活细节。由于他住在城南,而我租的房子在城北,为了每天见上一面,我们下班后便立即奔赴海滨公园说上一堆话,直到我们坐的末班公车快开了,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如果不是后来的一个决定,今天,我和李杨威应该走进了幸福的婚姻。

那是2002年3月的一天,在一次约会中,李杨威握住我的手轻声说:“我们的工资不是很高,分别租房住开销太大,我,我想了一个节省钱的好办法,不知道你同意不同意?”我看李杨威说话吞吞吐吐的,就鼓励他说:“什么办法啊?”

李杨威犹豫了半天,才鼓足勇气说:“我们住在一起吧!如果我们住在一起,可以不用这么辛苦的跑来跑去,可以省下一个人的房租和饭钱,还可以互相照顾。我已经想好了,我们同居一年就结婚,一年下来,我们至少可以多节省一万元!”

我一时间不知所措,理智告诉我该摇头,但情感却让我说不出拒绝的话。李杨威却不管这些,他拉上我的手就去了他的出租屋。他的出租屋收拾得干净整洁,有一张新买的双人床。李杨威不由分说就把我抱到了床上……

后来,李杨威抱着我说:“雯雯,我会爱你一生一世的,一年后我一定娶你!我保证!”我流着泪对他说:“我的一切都交给了你,你可不要辜负我!”李杨威使劲地点头。

当天晚上,李杨威把我的所有东西搬到了他的位于城南的出租屋。我们正式开始了同居。

在开始的那几个月里,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我和李杨威每天下班前都要通一个电话,说好晚上吃什么,约定谁去买菜,然后回家一起做饭吃,吃完饭后我们手牵手地去散步,逛超市,一边逛一边憧憬着未来,商量什么时候结婚,以后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李杨威不再叫我“雯雯”,而是口口声声地叫我“老婆”,我觉得自己幸福极了,除了一纸婚书,我们跟新婚蜜月简直没有任何区别。

我以为这样的好日子一直会延续到我们结婚。可是,激情总会消退的。几个月后,当同居的新鲜感慢慢退去,我们的关系有了微妙的改变。

也许是看我已经成了煮熟的鸭子,没有飞掉的可能,李杨威对我不再像以前那么紧张和关注了。首先,他在白天上班时打给我的电话明显减少了,也不再像以前那样热情了,而是公式化地询问一下晚餐的情况。

其次,我们卿卿我我的机会也减少了。以前每天上班,他都要亲一下我才肯走,如果我故意不让他亲,他就傻站着,用迟到逼我就范,现在却不知不觉地取消了这种待遇。

如果说这些我都可以忍受的话,我最不能忍受的是:刚开始他每天挂在嘴边的准备和我结婚的承诺,出现的频率越来越低!

眼看一年就要过去了,而李杨威却没有一点结婚的迹象,忍不住问他,他才说:“我刚刚换工作,我想等在公司稳定下来,多赚一点钱付得起一套房子的首期后再娶你。你不会等不及了吧!”

见他这么说,我只好把内心的失望收藏起来,装出一副随便问问的样子。

2002年6月,我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李杨威,说:“杨威,我们结婚吧!有没有房子我无所谓,只要我们有一纸结婚证明,让我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李杨威想了想,摇着头说:“咱们现在还住着租来的房子,结婚的条件还不成熟,假如生下这个孩子,我们用什么养他?老婆,以后我们肯定会有孩子的,这个咱们就不要了好不好?”

听他这么说,我只好流着泪走进了医院,做掉了孩子。虽然李杨威一直陪着我,给我炖乌鸡汤,对我呵护备至,但我的心已经凉了。

一想到我们存折上的钱还不到3万元,离李杨威所说的结婚条件相差十万八千里,我就感到浑身无力。思来想去,我决定不再可怜巴巴地被动地等他娶我,而是主动地逼他娶我。所以,从那以后,只要一有机会,我就暗示李杨威该结婚了,并且主动地给他父母写信,谈论婚期的事情。

我的主动引起了李杨威的反感。他变得越来越沉默,回家越来越晚,越来越不喜欢跟我在一起。整个8月,他居然碰都没碰我一下。我们原本温馨的小家,开始弥漫着一股寒气。

终于有一天晚上,面对我再一次“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的直接逼问,李杨威无奈地说:“好吧,咱们国庆节去办手续。”

李杨威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态度激怒了我,我忍不住将积蓄已久的怒火发泄了出来:“李杨威,你到底是不是人?!你以为我就嫁不出去吗?如果你真的不想娶我,就直接说出来,我们分手算了!”

李杨威没有和我吵,而是在几天后趁我上班时留下一张纸条,搬了出去。那张纸条是这样写的:雯雯,如果当初有人告诉我同居是痛苦的开始,我一定不伤害你。当初我说要娶你,那是发自内心的爱,后来说不适合结婚,那也是因为现实问题太多,条件还不成熟。可你一个劲地逼迫我,让我窒息,对婚姻充满了恐惧。我觉得现在我们已经不是爱人了,而是债主与负债方的关系,就算是结了婚,也不会幸福,因此,为了不对你造成更深的伤害,我建议我们暂时分开,彼此冷静一下。

李杨威搬走后,我用了长达半年的时间疗伤,才使自己走出这段同居生活带来的阴影。

然后,新的爱情来了,我认识了江涛。江涛是一个来自南方的男孩,他一脸的阳光让我很快就忘了李杨威留在我心里的伤。江涛用南方男孩特有的温柔与细心迅速地俘虏了我。

我和江涛发展得十分迅速,2003年4月,在我们仅仅认识一个月的情况下,就同居了。

那天晚上,当江涛慢慢褪去我的衣服,我感觉自己又获得了新生,依偎在江涛怀中,我想:这一次,我一定不逼他结婚,我一定要悠着点,让他心甘情愿地娶我。

所以,当同居后,江涛不止一次地提到要和我结婚时,我都装出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说,不急,不急,再说吧。很快,江涛发现了我的反常,他认真地问我:“雯雯,难道你不想结婚吗?不想嫁给我吗?我是个认真的人,既然跟你住在一起,就已经把你当成了结婚对象!告诉我你愿意嫁给我吗?”

听了江涛的肺腑之言,我很想告诉江涛:我想结婚想嫁给他恨不得明天就让他娶我!但我最后还是把这话咽了回去。我怕一旦暴露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江涛就不在乎我了,就烦我了,不再着急娶我了,我怕他成为李杨威的翻版。

我万万没有想到,我这样做,极深地伤害了江涛。他对我的品质和爱情观产生了怀疑。2003年9月的一天,江涛回来后什么也不说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然后,他对我说:“雯雯,你太前卫了,我们的价值观不一样,是两个方向的人,我们不合适。”

这句话犹如给我判了死刑。我的手松了下来,任江涛走出了我的视线和我的生活……

全部的爱和一腔的热情,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我痛不欲生。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想我的两段感情为什么都以失败告终。

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刻反省,我发现葬送我们爱情的,不是我,也不是他们,而是同居。在同居之前,我骄傲、自信和快乐,在感情中占据优势地位,而一旦同居后,我变得敏感、多疑、自卑,逐渐沦为感情中弱势的一方。

感情这种东西,只有发展到跟体温接近的温度时,才有可能导致结婚,一旦烧过了头,到了100度,就没法结婚了。同居就是温度过高的感情,一种高危感情。即使导致了婚姻,也大多是些可有可无的后患无穷的鸡肋婚姻──光是女人低声下气哀求对方结婚时积下的怨气,就足以让你一辈子鸡犬不宁!

因此,我现在的观点是:爱我,就娶我!不爱,就走开!去你的同居!

第63篇、爱情故事生死之间,那是最后一次的爱

太阳落山,金色的光辉洒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汤姆斯驾着车,载着妻子和女儿,在草原上纵情驰骋。今天是他和妻子萝莉特的结婚纪念日,也是女儿凯瑟琳的7岁生日。他们决定在这个极具纪念意义的日子,驾车到美丽的大草原上游玩。

眼看日落西山,天地间最后的一抹余辉也将散去,汤姆斯选了一个平坦的地方将车停了下来。他在车旁升起了篝火,萝莉特拿出香肠、烧鸡、啤酒等,开始张罗晚餐。

尽管天色已晚,汤姆斯还是瞥到远处草地上开着一簇黄色的小花,那些不知名的小黄花迎着晚风轻轻摇曳。汤姆斯想到萝莉特身上的黄色裙子,心中蓦地一动:“妻子最喜欢黄色,我何不把那些花儿采集在一起,亲自交到她手上,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

汤姆斯趁萝莉特和凯瑟琳没注意,蹑手蹑脚地向远处走去。快要接近那簇小黄花时,他突然感到脚下一沉。不好,是泥沼!他想把脚拔起,但为时已晚,泥沼中的污泥像是一只看不见的魔手,紧紧吸住他的双脚,不断把他往下拉。汤姆斯想起了灯火处的妻子和女儿,刚想张口大叫,但他的目光却陡然一呆,继而满是恐惧,硬生生地把话咽了回去。

汤姆斯把帽子摘下,把上衣脱了,裹成团,向目光尽头处扔去。他又把腕上的手表拿下来,使劲全身力气向那里扔去。泥沼中的污泥很快淹没了汤姆斯的胸、颈,在快要淹没他口鼻的瞬间,他一直看着前方的眼神突然变得兴奋起来。死神来临之际,他脸上居然展露出了最后的笑容。

萝莉特发现汤姆斯不见了,焦急地和女儿呼喊着他的名字,但除了远处传来一声动物的吼声,她们没得到汤姆斯的任何回应。萝莉特留下女儿,拿着火把四下里去寻找丈夫,但最终还是扑了个空。就在她快要绝望时,突然发现前方草地上居然有丈夫的帽子和手表,还有他的上衣。她心里一喜,刚要上前,但另一个意外的发现却使她望而却步。原来,在那些东西的旁边,还有动物的足印。在大学里教动物学的她凭借多年的经验断定那是狮子的足印,而且还是一只巨大、凶猛的成年狮子。恐惧顿时袭上心头,她撒腿往火光处边跑边喊:“凯瑟琳,快,快上车!”

听到母亲的话音里满是恐惧,凯瑟琳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是很听话地进了驾驶室。萝莉特跑到车前,一把打开车门,满头大汗地爬了进去。凯瑟琳看着神色慌张的妈妈,忙问是怎么回事。萝莉特附在她耳旁,轻声说“不要说话。前面有狮子,会吃人的狮子!”凯瑟琳打了一个寒颤,赶忙闭上嘴巴,在母亲怀里簌簌发抖。因为车钥匙被汤姆斯随身带着,萝莉特只好关紧车门,和女儿俯卧在车上。

当翌日的第一缕阳光撒进车窗,恐惧了一夜的萝莉特拨了报警电话。两个小时之后,当地警方驱车来到这里。听完萝莉特的叙述后,警方来到了有狮子足印的地方。

探长希拉顿仔细勘察了现场,发现无论是汤姆斯还是狮子的足印,都在前面不远处消失了。希拉顿走到足印消失处,突然发现前方地面有点异样。他略微思索了一下,捡起一块石头,扔在前方地面上。蓦地,石头竟然慢慢沉入了地面。希拉顿说:“果然是泥沼!”

幸好这个泥沼并不太大太深,警方动用了大型工具,终于在泥沼里捞出了汤姆斯。和他一起的,还有一只巨大的狮子。

“汤姆斯并非死于狮口,而是这罪恶的泥沼。”希拉顿拉起痛哭的萝莉特。

“不,不!”萝莉特大哭,“如果他掉进混沼里,怎么可能不向我们呼救呢?他是被狮子追得走投无路才坠入泥沼中的呀。归根到底,凶手还是这可恶的狮子!”

希拉顿摇了摇头说:“如果狮子追他,他怎么可能顾得上把帽子、上衣脱掉,还扔掉手表?他又怎么可能一边跑,一边把这些东西扔在同一个地方呢?”

探长的话确实有道理,萝莉特感到很迷惘。

希拉顿长叹一声,接着说:“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汤姆斯掉入泥沼后才发现狮子。依你所说,那时天色已黑,狮子不一定能发现汤姆斯。但你们在汽车旁升起篝火,足以吸引狮子的目光,这对你们来说无疑是致命的威胁。汤姆斯发现狮子之后,立即感到形势不妙,他用裹成团的上衣、帽子,还有手表,向狮子发动‘袭击’,吸引它的注意力,把它引进泥沼,这样就保证了你们的安全啊!他不向你们求救,就是怕你们闻声而来惨遭噩运……”

第64篇、人生故事旧式女人,旧式爱情

她炒了三个菜,烧了一个汤,摆在桌上。电视机开着,她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

每个盘子上又扣了一个盘子,是怕等他回来后菜凉了。电视里放的是新闻,记者问路人,你幸福吗?

她似乎很认真地看。她觉得她挺幸福的。一个丈夫,一个小家。工作清闲,当然工资也不会太高但也饿不死,每天按时回家做饭,等待丈夫回来吃饭。没网友,没不良爱好。她是活在上个世纪的女人。她停下来按了下手机屏幕,看了看时间。

18点30分。丈夫每天会在这个时间回来。

丈夫果然准时到达。她奔过去开了门,给他拿了拖鞋,拿了包。丈夫气鼓鼓的,她想,估计是工作不顺利。

的确是工作不顺利。他们吃饭的时候,那个记者还在问“你幸福吗”。她从来不问丈夫工作的内容,反正解释了也不懂,她只能在那里说“吃菜吃菜”,像一个不识字的母亲安慰上学的儿子一般,心理上的安慰她无法满足,只能从胃去安慰他。

是谁说来着,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

她是秉承这条圭臬的传统女性——她唯一值得骄傲的长处。

“今天那个程序就是少了个S,要是当时按照我的意思——”丈夫的话还没说完,她就忙不迭地往丈夫的碗里夹肉夹菜。“多吃点肉,很新鲜的。”她是文科出身,电脑技术,对她来说仿佛天书。丈夫的这些牢骚,她完全无能为力。只能从胃上去弥补。

丈夫就着菜把嘴边的话全都噎了下去。味道很好,但是他的心思全都不在味蕾上。三口两口扒拉,饭菜全都落了肚。丈夫把碗一推,起身回到了房间。

丈夫擦过她身边的时候,她捏捏丈夫的手,投给他一个安慰的笑容。

收拾碗筷,洗碗,拖地,一气呵成。

丈夫坐在电脑前聊天,她开始东家长西家短。哪个高中同学生孩子了,哪个大学同学结婚了,离婚了。丈夫偶尔回过头来答她的话,但手指仍不离开电脑。

丈夫在工作,她不该多问对方的工作内容,问了也白问,她也听不懂。

她过去按住丈夫的肩膀,给他按摩。丈夫的手似乎抖了一下,迅速关掉了QQ对话框,又沉稳地开了一个同事的对话框。

“我以为你在工作呢!白天还和XX没聊完啊?”她笑着说。标准的中国十全十美好妻子的表情。

“没什么。互相吐槽呗。”丈夫语气看似轻松。

她似乎察觉了点什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去查刚才丈夫那个匆忙关掉的QQ么?她心里有些慌乱,但并没有歇斯底里要爆发。不知她在哪本书里面看到过,歇斯底里爆发是婚姻破裂的开始。当作什么都没看到,以后对丈夫更加好一点,丈夫就回心转意了。

她天真地想着。

轻柔地捏着丈夫的肩膀——她前几天刚刚学的手势。

第65篇、爱情故事爱,就请为我整理文胸带

和许久没见的家人聚餐,正吃喝到酣畅,坐在身边的表妹突然抬起头,很严肃地问我:“姐,是不是人偶然经历过的某个片断会影响她的一生?”

我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就随口回了她:“你有经历过这样的片断吗?”

“有,是感情上有阴影。”

“不是我带给你的吧?”我笑。

“就是你带给我的。”妹妹索性把手中的食物放下,很认真地看着我,她说:“姐,你是第一个让我知道什么叫幸福的人,却也是给了我爱情阴影的人。”

听到这话,我一怔。自己经历了太多坎坷,没想到竟然又影响到妹妹。我小心翼翼地问:“你说的阴影指的是什么?”

她凑过来在我耳边轻声说:“我不知道该不该提起,但这件事对我真的影响很大。”

“没关系,只管说吧。”我做出一副很大气的样子,心底却惴惴不安。

妹妹谈起的,却是我的初恋。

那是我已经淡忘的经历。

光阴一去十年,与某人的纠结由甜蜜到心酸,由爱恋到伤痛,由熟悉到陌路。从妹妹口里招回往日的回忆,有甜美的浪漫,也有苦涩的喟然:所谓爱情,无非就是这样的轮回。

妹妹告诉我,那一年的初夏,我们带她去公园玩,走到海盗船的游戏区时,他突然把我拉住,将手轻轻搭上我的肩,快速又自然地将我肩膀上露出来的文胸带轻轻推把它藏进大领口的毛衣里,然后,再拉着我继续向前行。

只这一个动作,就让当时的妹妹看呆了。彼时的我与他,笑靥灿烂,青春年华,爱情单纯得如新发柳枝上开出的第一粒嫩芽。于是,她记忆中的,所谓纯美爱情就此定格在那一刹那。

很多年过去,她养成一个习惯,穿低胸衫时,一定要把文胸带露出来。一直希望,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也漫不经心地将手放在她的肩,再细心地将“不小心”露出来的文胸带推进她的外衣里,她固执地相信:男人的爱和关心。只有能不着痕迹地体现在细节上时,才是最真实的。

可是这么多年,走过她身边的男孩。奉上甜言蜜语的有之,捧上鲜花满簇的有之,买来锦衣华服的有之,始终没有一个肯停下脚步为她整理文胸带。她也就失落至今。

她皱着眉头说:“这种失落,简直就像一个准备盛装出席PARTY的女孩,却因为堵车只赶上‘一路平安’的尾曲,只看到满地纸花碎屑般怅然。”

我笑笑揽住她的肩膀。其实,后来,我也再不曾遇到一个男人那样细心地帮我整理文胸带。但是我依旧安慰妹妹:“耐心等待,总会有一个那样的男人出现的。”至少让一个憧憬爱情的小姑娘葆有期待的权利吧,我不想告诉她我的衣橱里,现在全是隐形文胸带和无带BRA。

第66篇、人生故事我们的爱情只是一扇敲错的门

生命中总有些美丽的错误无法预料,就像总有些冷酷的分离无法避免一样。

三年前柳絮飞舞的春天,我大学毕业来到这座风光如画的南方小城,在一家合资企业担任翻译。当时人地两生,举目无亲,性格内向的我又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每天除了朝九晚五的上班,便是关在房里看书。有一天,浴室的水管坏了,屋子变成了汪洋大海。我拿着毛巾东堵西塞,不但不起半点作用,反而把自己弄得浑身湿透。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敲门,同时还呼喊着楼上邻居的名字。在这千篇一律的水泥匣子里弄错了方向是常有的事,我大声回答他:错了,再上一层!那人不依不饶地继续按门铃。我被那自信而固执的人烦得受不了了,就没好气地冲过去一把拉开了门。

是个穿工作服、有一双深邃细眯眼的大男生。他看着我愣住了。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很狼狈难看,连忙说了句你找错了,就想碰上门。他伸手推住门,犹豫了一下,才仿佛怕冒犯了我一样小心翼翼地问:你家水管坏了吗?我点点头,他说:我是修理工,我可以帮你。

就这样我认识了雷。熟悉后他常笑说:如果那天我不轮休,如果不是表哥请我来吃饭,如果不是走错了楼层,如果我不那么坚持敲门缺少任何一环,我们都不可能认识。确实,缘分让雷走进了我的生活,开始是他帮我修水龙头、安电灯、换纱窗,后来我们便常常一起出去吃肯德鸡、看《泰坦尼克号》、上网冲浪。刚从家庭羽翼和校园象牙塔走出的我,对外面的世界傻乎乎地一点也不懂。是雷打开我白纸黑字古堡的窗口,把明朗的阳光照进长长的雨季,唤起我一直沉睡的热情和希望,让二十年没有色彩的生命蓦然生动!我仿佛才刚刚睁开眼睛,第一次看见了蓝天下可爱的花鸟虫鱼,第一次敏感到自己心灵内纤柔的喜怒哀乐。从前连在路边小摊吃羊肉串都不会的小女孩,现在学会了耍赖地玩电子游戏,尖叫着开碰碰车,看球赛时疯狂地打口哨甚至在半年一次回家探亲的长途汽车上,我也不再烦闷,而是平心静气地听着破烂中巴上走调扩音器放出的老歌,对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零星桃花微笑,心底跳跃着莫名的欢欣鼓舞。因为我知道,当我到家时,电话铃便会清脆地响起,长线那头会传来熟悉关切的声音:喂,路上顺利吗?

被人关怀和重视,是多么好的感觉啊!

转眼间整整一年过去了,我们的关系渐渐变得微妙。他每天都会来看我,早上打电话叫我起床,下午下班来给我熬汤。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对方已成了自己骨肉相连的一部分,是生活里离不了的牵挂和依靠。

一天夜里,我突然生病了。恰在这时,雷来了。他说他正在上夜班,不知怎地总觉得心神不宁,强烈地感到我有什么事,于是请假跑来了。看我满头大汗昏昏沉沉的样子,连忙扶我下楼打的到医院。一检查,急性阑尾炎,医生立刻做了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给我打上青霉素点滴,说如果情况得不到控制,就马上做手术。雷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不停地安慰我。也许是他的关怀,也许是药物的作用,疼痛渐渐减轻,医生看了说不必动手术了,只要输一晚上青霉素就可以了。

这个寒冷的冬夜,窗外雪花无声飘落,病房的灯光昏黄黯淡。雷一直在床边守护着我。似睡非睡中,我恍惚听到他用轻柔如梦呓的声音给我读泰戈尔的《飞鸟集》: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鸟儿已飞过。

我多么希望他能把那句我们都明白的话说出来啊,但他没有。

很久以后我才从他表哥那里辗转得知他的真正想法。他说,他只是个连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小小修理工,而我是大学本科的白领,他不敢跟我开始一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恋情,只要默默地关心我就够了——爱不一定要回报,何必非要说出来,互相伤害得遍体鳞伤才分手呢,保持现状至少大家心里还有一段美好的回忆。

我不喜欢这种似是而非的借口。不管别人怎么想,我一直坚持认为,学历、金钱和阶层不是真爱的鸿沟,在上帝面前,每一个高贵的灵魂都是平等的。但我不能说出口,这些必须要他自己去领悟。如果他是真的爱我,确实离不开我,那他眼里的世俗障碍自会应刃而解。我期待着他的醒悟。

但是有一天,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未婚妻是同厂的女工。

一刹那间,我的眼泪疯狂涌上眼眶。我拼命控制住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镇定地微笑着说:恭喜你。

可怕的沉默。

我们都不敢再说话,怕只要一开口,所有的坚强都会冰消瓦解。可怜可悲的现代人啊,面对身份地位的悬殊,没有直接讲出我爱你的勇气,更不敢象梁祝那样与世俗阻力做抗争。其实,真正的压力来自他自己内心。他不敢跨过鸿沟,怕承担不可知的结局,说白了,就是爱的力量还没有强大到足以抵抗自私。

忽然,雷张开双臂,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热泪一滴一滴落入我的黑发,那分明是他内心痛苦的挣扎。我的矜持在这一刹那土崩瓦解,只想鼓足勇气对他说留下来吧,但他毅然放开双手,低着头大步走了出去。

这时我才真正明白,我们的爱情,原本就只是敲错了的一扇门。

一年后,我考上了研究生。就要离开小城的时候,我收到雷寄来的一张照片。照片上,他和相貌朴实的妻子搂着可爱的小女儿,眼中是成熟男人的平稳安详,还有一丝不动声色的淡淡忧伤。

我的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知道,我们只是凡人。

第67篇、爱情故事爱一个人,要像爱山川爱河流

我怎么可以流眼泪

秋天的时候,黄有亮去了北京。唐茜心里,像缺了个角。说起来,他俩的分手有些潦草。唐茜想让黄有亮继续读博,黄有亮却不声不响地签了外企。大吵一架后,3年的感情就这样结束了。

失恋后,唐茜开始跑步。她的男神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说过一段话:“跑步可以将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可以流泪?在阿美的心里,我可是一个很酷的男人。”唐茜也想做个很酷的女人。那些日子,她天天在朋友圈刷跑步成果。然而,她还是会不可遏制地想念黄有亮。比起对何冬的爱而不得,这个男人曾让她触摸过幸福,畅想过将来。

认识黄有亮的时候,唐茜喜欢的人是何冬。何冬是那种很优秀的男生,他们两家门对门住着,漫长的青春时光里,唐茜的心里眼里,全是何冬。可是,唐茜读大四那年,何冬拿着复旦的硕士文凭,准备飞往太平洋彼岸读博。看到这样的形势,她慌慌张张地说出了藏在心里好多年的那句“我喜欢你”。就连拒绝这件事,何冬也做得既绅士又漂亮。他以邻家大哥哥的语调,绕过了这份喜欢,一点没让唐茜难堪。

何冬出国后,唐茜常常从学校搭一小时地铁,去复旦大学的校外吃一碗兰州拉面。倒不是有多好吃,仅仅因为,何冬带她去过。闺蜜说她瞎矫情,唐茜却觉得自己需要一个仪式,来告别这场漫长的暗恋。唐茜在拉面馆,遇到了黄有亮。

黄有亮长着一张方方正正的脸,大眼睛,塌鼻子,看起来憨厚可爱。面馆拥挤的人群里,唐茜几乎没有任何防备地坐在他对面。不记得是谁先开的口,只不过是一碗面的工夫,唐茜被这个男生逗得笑出了声。何冬走后,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怀大笑过。黄有亮身上仿佛有种魔力,以至于从面馆出来,他说“要不要去校园走走”时,唐茜毫不犹豫地跟在了他身后。那会儿夜色已晚,校园里灯影绰绰,像午夜的电影。

每当唐茜的记忆回到这个点,心里总有绵长美好的温柔。他们哪里像是第一次见面,分明就是失散后又重逢的老友。

之后,便常常见面。一开始,唐茜以为自己只是需要一个人,来缓解何冬带来的忧伤。时间一久,这个叫黄有亮的男生,便偷偷地住进了她的心里,赶都赶不走。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爱情电影《YesorNo》里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像有千百只蝴蝶在心中起舞。唐茜对照内心,感觉自己也许正在开始人生当中,第一场真正的恋爱。是第一场恋爱,而不是初恋。在唐茜心里,何冬才是自己的初恋。

以别人为模板的男友

和黄有亮恋爱的3年,谈得四平八稳。他是那种让唐茜相信,会一辈子和她在一起的男生。

第一次带黄有亮去见闺蜜时,唐茜特意去商场帮他买了一身新装。后来,闺蜜私下里问她,为什么黄有亮从头到脚,都是何冬的style?唐茜被问得噎住了。

在唐茜的计划里,黄有亮一定要读个博。哪怕不出国也没关系,读本校也行,她喜欢的,就是这种优秀的男生。但她没想到,在这件事上,黄有亮态度明确地拒绝,不肯做出让步。甚至他签的公司远在北京,而不是上海。似乎铆足了劲,要跟她撇清关系。

可她明明是爱他的呀,她只是从小到大,喜欢了另外一个男生太久,便下意识地以为,男人就该穿那样的衣服,做那样的表情,有那样的学历。这些,让她在与黄有亮的爱情里,习惯以何冬为模板,企图塑造一个全新的黄有亮。

我们总会再相逢

唐茜有过无数次想去北京找黄有亮的冲动,都被压了下来,因为从分手那天起,她就抹去了所有有关他的联络方式。直到一天,QQ上弹出一则“失恋展”的新闻,打开网页后,唐茜睡意全无。那则新闻配的图片,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两枚五分钱硬币。上面分别印有她和黄有亮的出生年份,1987和1986。这是他们的爱情信物,怎么会出现在那里呢?

第二天,唐茜顾不得要和客户签的一个大单,一大早就按新闻上的地址去了“失恋展”。在那,她不仅见到那两枚硬币,还见到了黄有亮。黄有亮温柔地看着她,仿佛一切胜券在握地说:“就知道你会来,但没想到这么快。”唐茜哭得更厉害,她攥着拳头,一下下打在黄有亮身上。顾不得那么多人在场,黄有亮将她搂进怀里,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你现在能够确定,爱的人是我吗?”她当然爱他,只不过表达爱的方式,出了一点偏差。

《致青春》里,郑微说,爱一个人,要像爱祖国爱山川爱河流。她当时被感动哭得稀里哗啦。可是,和黄有亮在一起的日子,她爱他,却总想改变他。还好,这个世界上,有缘的人,总会再相逢。

第68篇、爱情故事跟我走,请穿平跟鞋

勇往直前的高跟鞋战士

她得理不饶人的气势,严于律己、苛以待人的威风,不把事情做到100分决不罢休的执拗,既让她步步高升,也让她在朋友圈里四面楚歌。

曾经,她与儿子的班主任较真,弄得儿子和班主任都下不来台。曾经,她毫不客气地指出婆婆娇惯孙儿的做法不对,说宠溺突破了她的底线,把婆婆气得回了老家。曾经,她斥责丈夫对小叔子的援助是“好心养一个长不大的熊孩子”,让小叔子和丈夫一脸尴尬。

好友得知这些冲突,调侃他:“哥,你怎么娶了一盏不省油的灯?”话音未落,就听见高跟鞋“噔噔噔”一阵,她来了,瞪视对方:“我这灯,灯芯粗,油盏大。别人是茶杯口大的油灯,娇娇弱弱,我是水缸大的油灯,磊磊落落。别人光辉三五年,我能灿烂一辈子!”

她旋风般走了,留下两个男人面面相觑。他苦笑着对好友说:“看,这就是她的真性情,麻利爽脆,绝不拖泥带水。”

自打20岁穿上高跟鞋,她就是战士,如今简直已经晋升为战将。她可以穿着高跟鞋去跑步,去拔河,去打乒乓球……看看她小腿上绷着的那股劲,每根韧带、每条肌肉都好像在开誓师大会……想想都替她累得慌。

好友替他出主意:“你买几双平底鞋给她换。她一回来,你就在大门口拦住她,蹲下来当换鞋小厮。”这个主意倒不是玩笑,好友说,他在心理学的书上看过,女人穿高跟鞋时,神经系统的警觉性和紧张度要比穿平底鞋时高出几倍。

不再踮脚的平底鞋生活

他果然去买鞋了,到意大利出差时,花了一大笔欧元给她买了一双平底罗马鞋。带回家后,她看到鞋就苦笑:“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绑带,谁会系呀?”他迅速蹲下,握住她的脚腕:“别动,我帮你穿。我特意在意大利跟女店员学过。”

她刹那间安静下来,任由他在脚背上穿系那些复杂的带子。她猛然记起当年怀孕时,也穿过一阵子平底鞋,他也是这样半蹲着,帮她系好鞋带。

她的心迅速软下来,从这个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头顶冒出一缕白发,孤零零一小撮,像一株特别敏感的芦苇,抢先嗅到了深秋的气息。她嘴上依旧不服软,“穿了这么多年高跟鞋,一换上平底鞋,走路都找不着重心了。”

出门散步,因为乍一换鞋,还不适应,她始终紧挽着他的臂膀。看她前所未有的小鸟依人,他忍不住摸了一下她的头发,“天天踮着脚过日子多累,现在,你也尝尝返璞归真的滋味。”

给你换根细灯芯

现在,每当她在家与婆婆、儿子针尖对麦芒时,他就拉她离开,给她换鞋,带她出门散步。她能感受到秋天的风从脚趾上拂过,夜晚的凉爽浸透了完全放松的脚腕。只要换上平底鞋,她就能感觉到从膝盖到脚腕,从足跟到脚趾,每一块肌肉都不再剑拔弩张。相应地,一直吹毛求疵的大脑,一直放不下的求胜欲,都调整到了休假状态。

秋意渐浓,散步时,她莫名有了感伤:“转眼人到中年,我这不省油的灯,就这样烧掉了半缸油,是不是太快了?”

他斜睨她:“忽然反省了?”她停下脚步,认真问:“我知道自己的毛病,工作上严厉惯了,也把这毛病带到了家里。你有没有嫌弃过我?”

“没有。我就是想给你换根细灯芯,让你烧得更久些。”他忽然握紧她的手,“能得100分你决不得95分,这样拼很伤身的。我可不愿意自己80岁的时候没有你陪。”微风拂面,她嗅到了木芙蓉温婉的花香。

与和他相伴这事比起来,那些好胜心是多么没必要。同样的目标,也可以换一种温婉的方式去解决。何不从今日起,在内心也换上一双平底鞋?她静默地想着这些,微笑爬上了嘴角。

第69篇、爱情故事别让幸福不安

她的婚姻几乎是完美婚姻的典范,老公温柔体贴,百依百顺,她想做的一切事,他都支持,她不想做的一切事,他都放弃。而他对她,几乎没有什么要求。不工作可以,他养着她;不做饭也没问题,他下班回来做;不喜欢做家务,那就雇家政。一切都好商量,只要他回到家能看到她的笑脸,仿佛什么都值了。

她并不是很美,普通女人一个,连她自己有时候都想不明白,为何幸福会如此眷顾自己。这是一切女人梦想中的完美生活,她很满足。闲来无事她也在网络上炫耀过,当别人讲诉自己老公不体贴的婚姻矛盾时,她会告诉她们,好老公应该是什么样的,网友的惊叹让她觉得很有优越感。人人都羡慕她,称赞她有一个一百分丈夫。时间久了,她却迷茫了。这真的就是幸福吗?这样的幸福能够长久吗?

男人还是没有变,还是那么好,只是她愈加的不安。幸福一旦掺杂了不安,就会失去原有的甘甜。她开始疑神疑鬼,盘查老公的每一次出行,打听他的每一次社交。他的手机、邮箱她都要时时查阅,看见稍微女性化一点的名字就要审个不停,他解释不清楚就别想睡觉。他对她更好了,希望用自己加倍的付出来解决她的心结。但不行,他越好,她越觉得可疑。朋友都说她不懂得珍惜,太“作”了。她也觉得自己好像病了。

这是种什么病呢,我想起了一个电影情节。演员傅彪在《甲方乙方》里扮演了一个渴望受气的大丈夫,他寻梦的理由是:“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为什么百依百顺?为什么见了我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为什么呀?我琢磨着,这受气啊,肯定是一特过瘾的事。”这话说的是不是特找抽,所以刘蓓扮演的好梦一日游员工周北雁明显对他很反感,她冷冷地说:“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亲口尝一尝。”他同意了:“那你们就看着安排吧,千万别手軟。”

他不能理解妻子对他的好是出于爱,是因为得到太多的人已经麻木,视一切都为理所当然,他一定要另辟蹊径去寻找别的解释,不劳而获、兵不血刃的幸福下面埋藏着令他不能理解的东西。幸福来得太容易,就会让人变得迟钝,缺少对真实情感的感受力,轻视自己拥有的那些宝贵的东西的价值。

电影里,“傅彪”只有在他真的受到了苦,知道了被人忽视、践踏、肆虐的滋味之后,才知道自己的无知和错误。“葛优”忠告他:“知道这受气的滋味不好受,以后就别再欺负你老婆了,人心都是肉长的,两口子要互相体谅,你觉着呢?”

原来一定要真的吃过苦,付出过,站在同等的高度和角度来相望,才能彼此理解。即使在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中,也是父母越娇宠孩子,孩子越作,缺少理解和体贴的收获,像悬挂在墙上的战利品,仅仅代表胜利,而不能构筑成健康的情感关系。

幸福其实是一种对生活的参与感,由别人拱手送上的幸福是一种福利,而非真正的满足。如果你从未真正地为自己的幸福努力过,付出过,那幸福很容易叫人感到不安。这不安,既是直觉上的警告,也是因为无知所带来的恐惧,更是对真实人性的惴惴不安。若你不知道你是怎么取得一件事物,你就很容易疑虑自己会用何种方式而失去。无知甚至比困境更叫人彷徨。

就像那位深陷在完美婚姻中的老婆,她并不相信一个男人能够真的对一个女人永生永世都这样好,这符合生活的逻辑,也是人性的通病——当激情散去,真的会有人始终如一爱着对自己的生活没有任何贡献的人吗?她能够觉察到未来生活隐含的危机,所以才无法坦然享受今天的幸福。

别让幸福不安。真正的幸福是亲自走遍生活的全程,别人的好,自己要当得起,自己的好,要能让世界感受得到。给出去多少,得回多少,基本是个等量,才能取得一种叫人心安的平衡。付出要有度,得到要珍惜。

年少的时候曾经以为最少付出,最大收获才是一种胜利,现在却不这么看,被爱、被付出、被呵护,这都很重要,但唯有叫人安心的幸福才是幸福,叫人不安的不是幸福,是幻觉。

第70篇、爱情故事有离开他的能力,才能让他离不开你

无论如何,必须工作

水姐在北欧一个小国生活,至今已8年。

时间再往前推8年,水姐在成都一家外贸公司上班,她学历不高,读的是一所普通大学的大专班。但专业在那个年代还算吃香—商务英语,加上水姐又是本地人,很顺利地毕业、就业,工作两年后就被提拔为部门经理。

一日,水姐代表单位接待北京来的客户。一行5人,3位男士,最高大威猛的那位复姓欧阳。

工作10天就结束了,欧阳却对他的同伴说,他还有些私事,需要再在成都停留几日。

水姐把其他人送走,晚上接到欧阳的电话,他说:“我对你一见钟情。”水姐对欧阳的印象自然也不坏。

欧阳是北京人,一开口就是迷人的儿化音,而且他高大威猛。当欧阳在武侯祠前揽过水姐的肩,夏日骄阳下,他们俩的影子一大一小、一长一短,她小小的身体几乎被他整个揉进怀里。她为之心动。

恋爱一年,和家人的谈判持续半年。水姐是家中老幺,父母、哥哥都不同意她远嫁,再说了,在成都,她有一份稳定、令人羡慕的工作。去北京的话,大专学历、外地女子,失去所有的优势,她除了当人家妻子,还能做什么?

谈判到白热化—

主要是水姐和她妈在吵架,水姐哭了,这一哭,她爸过来打圆场。他招呼大家先吃饭,水姐握着筷子,眼泪往碗里滴。水姐的爸指着她,对水姐的妈说:“你看,她的筷子拿得那么高,命中注定要走很远吧。”

水姐的妈哭了。

水姐马上辞职、马上结婚,北京的生活于她而言是全新天地。

婚后一年,水姐和欧阳的女儿出生,乳名玲玲。

水姐一直没工作,而欧阳换了份工作,在一所民办学校担任副校长,收入翻番。然后是某天早晨,水姐蓬头垢面、睡眼惺忪地站在厨房为欧阳做早餐,他突然说:“你不如带玲玲回成都待一段时间。”她欢天喜地,马上开始收拾行李。

水姐是一个人突然回京的,敲门不开。钥匙插进锁眼里,扭不动,很明显,反锁了。

傻子都知道发生了什么,水姐默默下楼,她从小读亦舒长大,任何时候都想维持体面和尊严。

水姐坐在小区花园里,盯着自家住的那栋楼,10多分钟后,看见一个窈窕的陌生女人急匆匆离开。

欧阳在花园里找到水姐,发誓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水姐说:“从成都到北京,是我自己选的,没有退路,就算要和你分开,也不是现在。”说完,她起身,走在欧阳前面回了家。

“必须工作。”水姐暗下决心,哪怕收入的一半用来请保姆。没多久,水姐又做回本行。这时,玲玲开始上幼儿园,水姐为她报的是寄宿班。

所有的婚姻,一开始都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女儿6岁时,水姐和欧阳离婚,和他那次外遇关系不大,水姐选择了原谅,便既往不咎,但面对妻子的原谅,欧阳却没对她更好些。

是欧阳忽然失势,从副校长一职卸任,把火全发在了妻子和女儿身上。爆发是突然的、毫无征兆的,当他一而再、再而三,没来由地打孩子,水姐选择了离婚,即便家人和朋友再三劝阻,她也一如当年,义无反顾要和他离婚。

当然,即便结束一段不合适的婚姻,也如割肉般疼痛难忍。

水姐白天上班,晚上读书,周末就带着玲玲去爬山。她最爱读亦舒,在那个特殊阶段,她一遍遍看《我的前半生》《没有季节的都会》,觉得她笔下的失婚女人、单亲妈妈,全都是自己。

“我得振作起来。”每个清晨,水姐都会对着镜子自言自语。闲暇之余,她爬遍了北京周边大大小小的山,身体疲惫后,汗流出来,心情就会好很多。

水姐有时和熟人一起去,有时是跟着论坛里的驴友。这其中,有两人和她谈过恋爱,一个因为性格不合,不了了之;另一个没有婚史,对方母亲反对儿子找一个离异带娃女。后来男方有所松动,但要求水姐把玲玲送到她前夫那里去,水姐说:“那就分手吧。”

水姐是在网上认识的汤姆,他在北欧某小国做工程师。水姐的表妹在该国留学,汤姆是她广义上的师兄。热恋期,水姐和汤姆一天20多封邮件,视频一日3次。

汤姆来中国一次,水姐去小国一次,之后两人便决定在一起。水姐爱汤姆,爱他简单、直接和热诚,而汤姆说,水姐是他见过最美的东方女人。

水姐做决定很快。但她的妈又哭了:“从成都到北京就够远了,这次又要去外国?我不许你去!”

水姐没说话,吃饭的时候,筷子照旧拿得很高。但日后,她打电话的频率比在北京多了3倍。

水姐和汤姆结婚,和他的两个孩子相处愉快。因为语言不通,她没有找工作。

更让水姐难过的是,汤姆不具备中国男人养家的意识,他们之间除了安全套,事事都要AA。

还是必须出去做事。一开始,水姐找了份洗衣房的工作,一天工作4小时,一周3天,加上政府提供的各种保障,够付清她和玲玲的账单。

国内这时流行开心网,女儿告诉水姐:“爸爸在网上建了一个小菜园。”父女俩偷菜、种菜,在虚拟的菜园里忙得不亦乐乎。后来玲玲说:“妈妈,你也加入吧,就当那是我们3个人的家。”她停了一下,说:“那这件事只有我们3个人知道好不好?”

欧阳也再婚了,水姐反而能平心静气地和他聊天。欧阳的家在北京安定门,她和玲玲每年回一次国,每次也都住在安定门附近。

回国时,水姐每次和欧阳见面都在安定门的某家肯德基。有一次,欧阳问水姐现在的婚姻生活。水姐笑了,引用亦舒的一句话,说:“世上所有婚姻均是盲婚,知人知面不知心。”

你越有能力離开一个人,就越是让他离不开你

欧阳讪讪地,提起两人的第一次见面:“那时,你在会议桌的一角,一束阳光恰巧打在你脸上,你的睫毛像擦了金粉,所以我一见钟情。”

水姐笑着看着他,屋外的阳光很好,她似乎又看到了多年前欧阳看自己的眼神。

这次谈话后,水姐和欧阳真正和解。

回到北欧后,水姐从汤姆家搬了出来。汤姆大惊失色,他原以为,水姐一个中国女人,带着孩子在异乡,无论如何也离不开他。水姐说:“你给玲玲买一个生日礼物,也要拿出账单来让我付一半,我觉得我俩都需要冷静一下了。”

来小国的时间够长,水姐已经能申请政府提供的房子。她本来就是做外贸出身,帮国内的公司在此地谈了几单生意;她还帮人代购,佣金不菲;回北京时,她还从小商品批发市场买了些小玩意儿带回去,摆摊儿加价出售,当地人都很喜欢。

水姐搬到政府的保障房,是汤姆帮她安的书架,汤姆还细心地给她和玲玲的小屋添了绿植,这次,他没让水姐付钱。

每次回国,水姐都会拖一箱书回去,玲玲的中文水平全靠这些书提升。

现在,玲玲已经上高中了,她的理想是回中国读大学,目标是北大。水姐甚是欣慰。她和汤姆依然分居中,有可能复合,也有可能分道扬镳。她总对朋友们说:“我突然发现,你越有能力离开一个人,就越是让他离不开你。”

放寒假了,18岁的女儿让水姐给她介绍一本书。书架上一排亦舒,水姐说,她大概就在这个年纪喜欢亦舒的。水姐说:“我在任何时候都想维持体面和尊严,哭背着人,相交不出恶声,该离场时,多舍不得都会离开。”

第71篇、爱情故事我等你到来

尽管离婚已两年有余,翟剑锋在我们的共同朋友面前,依然不断地诋毁我,说我好高骛远,自命清高。朋友把他的话转述给我,我笑而不语。已经过去这么久,他依然放不下,困住的,也只能是他自己。

其实不只是诋毁我,他还经常跑到我的店里,看我的店铺生意如何,看我跟哪些人交往,阴奉阳违地说一些讽刺的话。面对他的恶言,我没有丝毫埋怨、气愤,只剩下可怜。相爱一场,我仍然希望他过得幸福快乐,只是,如果自己停滞不前,幸福为何会光顾你?

我跟翟剑锋是大学同学。来自陕西一个小山村的他,勤奋努力,每次考试都在系里名列前茅。同时,他的文章频频在各类杂志发表,写的诗也经常在校广播站播出。大一下学期,他已成了学校里的名人,很多小女生都盼望着“翟剑锋也写一首诗给我,在校广播站播出”。

我与翟剑锋在校文学社相识。当时,学法律的我,常在情感杂志发表一些风花雪月的爱情小说,追求语言伤感唯美,情节曲折离奇。虽然都喜欢写文章,但我和翟剑锋相互“看不惯”。我不喜欢他被一群小女生围着的时候那副得意洋洋的模样,他不喜欢我故作高冷的姿态。虽然经常碰面,但我们几乎没说过话。

直到大二下半年,他主动找我帮忙:“听说你爸是律师,我被出版公司骗了,能不能帮我问问你爸,如果借助法律途径,需要做哪些准备?”至此,我才开始真正了解了翟剑锋,他每天都坚持至少写3000字,不管是小说、诗歌,还是杂记。他还随身带着一个小本子,“做兼职的时候,想到好的句子就随手写下来。”他说,“我想当作家,用笔写尽人间冷暖。”有理想、有目标、有行动,翟剑锋的坚持与执著深深感染了我。

在我爸的帮助下,翟剑锋要回书稿。我们也日渐熟悉,有时候他写稿子遇到法律问题,会主动咨询我;我也跟他分享我的写作成果。有时候看到同一本杂志上,我的情感小说刊发在前,他的诗歌刊发在后,心里会有莫名的欣喜。心灵深处,我渴望与他走得近些,更近些,希望他的上进和勤奋能感染我,带动我朝着目标进发;同时,也希望他的深厚学识,能弥补我文字的张扬和华丽。

看着我俩经常出双入对,同学们都打趣说是金童玉女。而翟剑锋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不寻常。2005年情人节,他为我写了一首诗,在校广播站亲自朗诵。一瞬间,巨大的幸福和浪漫席卷了我。

我们一起写文章,一起读书,一起分享阅读体会,牵手在校园里一边作诗一边漫步,拿到稿费一起去吃自助餐,每天一起捡食堂的剩饭去喂公园里的流浪猫……我们的爱情一度成了众多学妹们的爱情典范。

大学毕业后,翟剑锋应聘到一家不错的国企做内刊,不到三年就做到了主编的位置。我做了一年律师,觉得不适合自己,就开了一家小服装店。平时自己设计衣服、包包,赚钱不多,但自由自在。2009年元旦,在我爸妈的资助下,我们首付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登记结婚。

日子看起来幸福美满,只是我们都在悄然中变了模样。工作顺利,同事吹捧,领导赏识,让翟剑锋变得飘飘然。不知从何时起,他的语言里频频出现“绝对”“一定”“肯定”这样的词。打电话的语气趾高气扬,动不动就瞧不起这个,看不上那个。在所有场合里,不管是否有长辈在,他都力争做“主宰者”“掌控者”。他甚至开始强迫我接受他的一切观点,否则就发脾气,跟我冷战。

用翟剑锋大伯的话说,他是“山窝里飞出的第一只金凤凰”。每次听到他给家人打电话,那种目空一切、高高在上的语气,都让我觉得他像极了一个暴发户。他还喜欢替人做决定,不考虑实际情况,让参加高考的表弟三个志愿都填同一所学校,“如果你的目标足够坚定,就非这所学校不去”。幸亏表弟听从了班主任的建议,及时更改了志愿。他邻居家的一个妹妹大学毕业后在南京一个银行实习,内心却想和男友一起回老家的县城教书。翟剑锋一再做她的思想工作:“爱情没了可以再找,改变命运却是一辈子的事情。你这么漂亮,应该找个条件更好的男人,要懂得把自己的优点变成资本。”他还教对方如何使用伎俩,如何讨领导欢心,把一起实习的竞争伙伴比下去。我看着他,忽然发现,当年和我一起吟诗写字的单纯少年,早已不知去向。

我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他强大的自尊,也多次婉言提出建议。但每次,他都愈发过分。他觉得今日的一切,都是自己辛苦努力得来的,他有炫耀的资本。但在我看来,谦逊、平和、善良是做人的根本,跟财富、地位,毫无关系。

更让我无法忍受的是,翟剑锋开始干涉我的工作和生活,让我关了店铺,去做律师。“以后我们的孩子跟人说起父母,是说‘妈妈是律师’更有面子,还是说‘妈妈是开服装店的’更有面子?”他的话让我气得连抽他一巴掌都觉得会脏了手。他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试图说服我爸爸,让我爸爸多介绍律师和客户给我,带我去见识所谓的“更光鲜”的生活。见我不为所动后,开始打击我,“你这个设计图出来的衣服,肯定网上全都有,谁还会在实体店里买呢”“你根本就不是做服装设计的料,你自己都穿不好衣服,又怎么教别人穿衣打扮”……他故意以漫不经心的态度,见缝插针地打击我、嘲笑我。

2012年年初,我和一个师弟合作,打算在网站和店铺同步推出原创品牌。我想扩大店面,集中一个区域展示自创品牌的服装。翟剑锋强烈反对,为了阻止我扩大店面,他甚至偷偷转移了我们的共同存款,还悄悄找到我师弟,以警告的语气让我师弟“不要耽误我的人生”。我忽然觉得,他可怕极了。

在翟剑锋的强烈干涉下,我和师弟的合作以失败告终。那天,我很难过地整理自己这些年的设计稿,翟剑锋坐在一边翘着二郎腿喝茶。看着他嘴边隐隐浮现出的得意,我的心冷到颤抖。我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哭了一下午,为刚刚起步就夭折的梦想,为这即将窒息而亡的婚姻。

当晚,我提出了离婚。翟剑锋由惊讶到哀求,由愤怒到威胁,可是,无论他做什么,我都已心无涟漪。2013年年初,我们离婚。

在我看来,好的夫妻关系应该是放低了对对方的期待,做一个好的支持者和陪伴者。两个人始终不同,却能庆祝这份不同,互补共赢;也能彼此分开旅行,去实践各自的梦。我想要找这样的你,我们是伴侣,是知己,我们有不同的梦想,但可以真诚地为对方鼓劲加油。

我等你,等你到来。

第72篇、爱情故事第二次恋爱

老年人往往不愿意表达自己的情感。其实把情感表达出来,让双方互相更了解,是婚姻生活中保持良好感情的一个前提,也是我们自己的亲身体验。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有过热恋的经历,但结婚后,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几乎一成不变。两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每天早上出门上班,晚上回来就是吃饭、辅导孩子写作业、看看电视等,沟通的时间很少。即使两个人聊天,也有许多内容涉及各自的单位、工作、朋友或者亲戚。这样一来,夫妻相互了解、诉说感情的时间少之又少。

慢慢地,激情没有了,爱情也淡了,随着时间的流逝,维系两个人感情的纽带大部分是理智、道德、责任和义务。我们就是这样平平淡淡地走了下来,柴米油盐酱醋茶,却不知道对方想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后来,40多岁的老公不愿意再过平淡的生活,下海去了海南,把孩子和老人扔给了我。那时里里外外都是我在照顾,虽然有孩子陪伴,但我依然孤单。即使这样,我也没有什么怨言,因为身边的许多家庭都是这样的状况。

直到女儿长大结婚了,有一天她对我说:“我可没有妈妈那么坚强,一个人带孩子过了八年。”我才蓦然醒悟:原来事情本不应该这样的。

我们分居八年,再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已经有许多的不熟悉了。我们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矛盾逐渐升级,吵架的时候声音越来越大,说的话也越来越狠,内容也越来越离谱,彼此的伤害也越来越重,但彼此既不想收敛,也不反省自己。

其实每次这样争吵之后,我们两个人的内心都特别痛苦、不舒服,不想这样生活。我有时会想,是否当年自己对婚姻选择错了?是否两个人真的走不下去了?每次想到這里,我都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失败,但仍然不甘心就这样放弃婚姻。

老公退休后突然提出:“我们去旅行吧!”我自己也是爱玩的人,一想到迷人的异国风光,没多想什么,立刻就答应了。

从决定一起行动开始,我们两个人开始了周密的安排。彼此需要配合,话题也越来越多,需要商量的事情也越来越多。老公开始学习英语,我研究历史、网友的旅行游记,还学会了上网了解金融知识和旅游必备常识。

因为旅行,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吵架次数越来越少。不过,有时我们还是会吵架。有一次在美国的超市买一件东西,他说没有用,而我坚持买。为这个事情,我们在商店里吵得不可开交。

第二天,老公认真地说:“我不想吵架,还想好好过日子,还想和你一起走到老。”他的态度非常诚恳,我知道他依然希望我们的婚姻生活幸福圆满。当时,我一句话也没有说,就是希望自己好好想想今后的选择。

第三天,我一个人去了超市,一边挑食物一边想:如果没有他,就是我一个人这样生活……想到这里,我的心痛了,从来没有过的痛苦的感觉一下子涌现出来了。

回去后,我认真地把自己的想法慢慢地讲给他听,又把刚刚产生的感觉和决定告诉他。然后,我把手搭在他的手上。

老公听了我的话,说:“我以后会让着你的。我们好好过日子吧。”

从此以后,我们经常聊天,谈自己对某一件事情的想法,相互交流意见,主动沟通,在生活上相互照顾、疼爱。老公倒了一杯水,同时给我端来一杯水,我会说:“谢谢你!”而我给他做些什么事情,他也会说:“老婆真好!”我们彼此之间会说一些肉麻的话。另外,即使粗心做了让对方不愉快的事情,相互也不埋怨,直接用比较委婉的语气说出来,一笑就过去了。

不论在家还是在外面,我们都和平相处,不吵架,结果越来越了解对方,越来越喜欢对方。老公说我们是完成了第二次磨合,我说是进行了第二次恋爱。

第73篇、爱情故事找个有灵气的男人

曾有位阿姨说出这样的话,我很认同——找男人,得找有灵气的家伙。所谓灵气,其实是指智慧。

然而,聪明的男人很多,有智慧的却极少。如果他是一个可以理解二进位制等超级复杂知识的IT年轻人,你未必要跟他在一起;如果他为路上那只被压死的猫哀怜,你可以考虑,试着交往一下了。

一个人对外界的感受力,决定了他对事物的分析、评判能力。如果他只醉心于自我的世界,或疯狂工作,或自言自语,或家中玩自闭,外界的一切都不会对他产生影响。也就是说,当你拥有喜怒哀乐时,他永远无法跟你分享,因为,他跟你没有共鸣。

曾经交往过这样一位男生,他与你永远没有默契,当你想做某些事,而暗示他或直白地跟他沟通时,他并不能感受到这件事对你的意义。然后两人便开始争吵。他觉得你莫名其妙,不可理喻,但是,你却费了劲,伤了心,还不知他为何这么冷酷无情。

许多时候,你痛哭,他却在笑。他不是故意的,他只不过是对感情迟钝麻木的男人中的一员。你会跟这样的男人过一辈子吗?

有个词,叫麻木不仁。当他无法从生活的一点一滴中体会到你的爱、你的付出、你的温度,以及你的终生托付时,即使将婚姻维系下去,他会从感情生活中得到一些珍视的东西,并认为你是不可替换的吗?如果小三将至,他会选择什么?有时候,男人的生物本能永远比头脑更灵敏。

这种悲催的事情不是假想,现实中,有一批男人是不需要爱的,也不懂得爱,自然不会珍惜爱。即使他品德无失、行为正常,也永不会跟你建立起人类最宝贵的情感体验——爱。

爱与智慧相伴而生。印度哲学家克里希那穆提在《生命之书》中说过:你必须拥有一种对万事万物的感受力——对走过墙檐的野猫、脏乱、尘嚣、人类的贫苦无依,都有强烈的感受。你的这份感受力是没有特定方向的,也不是一种来来去去的情绪,而是整个神经系统、眼睛、身体、耳朵等等,都能敏锐地感知。你必须随时随刻处在高度敏感的状态,除非能变得如此敏锐,否则很难产生智慧。智慧是透过感受力和观察而产生的。

如果他无视城市的乌烟瘴气、喧嚣,无视富人的嚣张与穷人的贫苦,无视雨后变得清澈透亮的蓝天,无视你每天端到他眼前的温水热饭,无视你的笑容和泪水,你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

你们可能会相安无事地生活一辈子,但当生命即将停靠终点时,你也可能不曾在他的生命中留下深刻的烙印。或者,某天,当他老态龙钟,从病床上睁开眼睛,盯着你陪他一起苍老的脸庞,突然会问:你是谁?

第74篇、爱情故事少年时,不懂爱情

说起来真像是一场梦,说得确切一点,那是我的一场童真年代的“糊涂梦”。我于1946年从农村到北平求学,插班于西四北小学六年级。一天,我们正排队准备进课堂时,站在我后排的同学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我不知何意,便回过头去好奇地寻找笑源。就在这时,一位名叫刘惠云的女同学,朝同学们大声喊道:“笑!有什么好笑的,人家是从农村来北平求学的,你们就……”我立刻不安起来,因为全班只有我一个人来自乡下,难道同学们是在笑我?果不其然,当我把目光投向同学们时,后排的男同学都在对我嬉皮笑脸。女同学虽然大都把视线转向别处,但也有忍不住掩面而笑的。我正不知所措时,女同学刘惠云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从维熙同学,他们笑你裤子后边破了一个小洞,你放学回家后缝一下就行了……”我脸红了,顺手一摸,立刻抬不起头来了——因为在农村我们习惯于不穿内裤,显然是露出了臀部,才引起同学们的嬉笑。我从小自尊心很强,因而当时晕头涨脑,不知如何摆脱困境。最后,还是教我们国文课的关老师把我叫进办公室。我说我要请假回姥姥家,让姥姥缝补我的裤子。关老师剪了块胶布,贴在我裤子的破洞之处,然后拉着我的手,一起走进教室,让我跟她去上语文课。讲课之前,她批评了嘲笑我的同学,表扬了刘惠云的果敢。大概是为了树立我的自尊,关老师说我虽然来自农村,但作文是班里的标杆云云。从这天起,我知道了穿内裤的必要;从这天起,我牢牢记住了一个名字——刘惠云。男同学在私下耳语时,都不称呼她的名字,而称呼她的绰号“刘白美”。

小学毕业,我到了东城内务部街的二中去读初中。在同班同学中遇到同乡学子谭霈生,我曾向他倾吐过这段丢人现眼的少年经历,以平息内心之痛。当时,我没有想到男女之间的任何问题,只是当作我的一次耻辱,直到我再次碰到她,才感到她对我的一片真情。有一次,学校去颐和园春游,胸前戴着女三中校徽的一队女生从我们身边经过。我刚迈过颐和园大门高高的门槛,就听见一声呼喊:“喂!前面走的是从维熙同学吗?”我听声音有些耳熟,待回过头来一看,脸立刻红涨起来——呼喊我的竟然是曾为我打抱不平的刘惠云。

我走出队列,心跳如同擂鼓地说:“是你,你考上女三中了?”

她两步追了上来:“你上男二中了?”

两校同学对我们侧视而笑地走了过去,我和她便落在人流的后边。不知为什么,我不敢直视她,因为当天她脸颊嫩白,脖子上围着一条玫瑰红的围巾,与穿着一身黑色学生装的我,仿佛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我向她表达了迟到的谢意:“在小学时,感谢你为我这个‘小土包子’说话!”

她说:“当年我之所以为你鸣不平,是因为我感到你比城市的学生真誠。”

虽然此时天气还很凉,但我的额头还是滴下汗珠,正当我用袖口擦汗的瞬间,她伸出手来低声说:“让我们握个手吧,我们还没握过手呢!”

在我和她握手的刹那间,我朝队伍望去,看见同班同学都在回头看着我们俩,我顿时不知所措了。无奈之际,我失礼地说:“同学们都在等我,我得去追赶队伍了,再见……”说完,我转身就跑。她在我身后说:“我知道你在二中上学了,我会给你写信的,你要注意查收信件……”一幕颐和园巧遇的戏剧,虽然匆匆收场,但接下来上演的“糊涂梦”,更使我内疚至今。

春游归来不久,我当真接到她的一封来信,信封上标注的地点是西四北大红罗厂她家的地址,信中除回忆同学友情之外,还约我有时间和她一块儿去看一场电影。她说不用我回她的信,请用电话回答她的邀请,她在信尾留下了她家的电话号码。我虽然属于不开窍型少年,但毕竟在北平耳濡目染了几年,仅从她家中装有电话,就可以断定她是官宦家庭的娇女——因为在1947年,电话还是个稀有物,同学们家中装有电话的几乎没有。当时我就读的二中,只是在传达室装有一部供学生使用的电话。

我记得给她回电话时,拨号的手一直在哆嗦。她在电话中显得异常兴奋,约我星期日在西单商场旁边的蟾宫电影院见面,那儿正在上演美国电影《出水芙蓉》。我立刻一头雾水,因为从我来到北平之后,还没有进过电影院。怎么办?不答应,对不起她的真情;答应下来,又觉得胆怯。因为在童真年代,异性对我来说是充满了神秘感的不可知物。最后,我还是鼓足勇气说了声“好”。但应约之后,我便后悔了。我虽然身在名校二中,但是除了作文达标,代数曾得过零分,是班里理工科的低能儿,这不是“黄土”混充“朱砂”吗?

无奈之际,我只好又去求救于同乡学友谭霈生。他说他在颐和园看见过她的身影,人长得漂亮不说,还曾对我有过恩惠,我没有理由逃避。我请求他陪我一起前往蟾宫电影院,我再给他买一张电影票,为我壮胆。霈生说:“这不是给人家下不来台吗?人家看中的是你,我去只会扫人家的兴,而成为你们俩中间的‘绝缘体’。我不能去!”我缠着他死活不放,最后,他出于乡友之情和少年时代的好奇,极为被动地答应在星期天与我一起奔往蟾宫电影院。

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我们俩出现在她面前的情景。她蛾眉高挑,生气地说:“票是事先买好的,现在没有票了,你们俩进去看电影吧,我家里还有事!”说罢,她便转身走了。我的一场“糊涂梦”到此收场。

后来听说在北平解放前夕,她随父母去了台湾。岁月如白驹过隙,一晃六十多年过去了,我和谭霈生今天都已浪里白头(他曾任中央戏剧学院教授,已退休)。当我们俩通电话时,我还不忘提及此事。我说:“你没忘记我的那场‘糊涂梦’吧?”他答:“怎么能忘记呢,不怨天,也不怨地,怨我们在童真年代不懂爱情,我去了,真的充当了‘绝缘体’,欠下了人家的一片情!”

也算是命运的巧合吧,生活给了我一个补过的机会。1988年年初,台湾诗人痖弦把一封向我约稿的信函,寄到了中国作协。当时他主编台湾《联合报》副刊,说要在春节期间,刊出大陆作家的专版,希望我能尽快给他写一篇文章。我苦思冥想了许久,突然忆起少年时不懂爱情的往事,便写了篇名为《寄梦》的文章给《联合报》。其文意是向我少年时代的刘惠云同学问好,祝福她事业有成,并有个美满幸福的人生。到了1998年,中国作家一行出访宝岛台湾时,我还不忘询问痖弦此事,他说《寄梦》的文章发表后,没有收到相关的信息,很可能她已离开台湾,到不知哪个国度去了。我说:“不论她飘到哪儿,都像她的名字一样,是一片关爱弱者的祥云……”

第75篇、爱情故事乡村爱情

爆米花的男人来过村里一次,在男人眼里,村里只有一个女人长的像样点。这个女人,在男人第二次来时,又端了米来爆米花。男人就没什么心思了,看女人一眼,又看女人一眼,再看女人一眼。女人好像對男人也有点好感,也不时地看着男人,看得男人就对女人想入非非了。只可惜,女人的米花很快爆好了,女人也端着米花走了。

男人没有生意时,就在村里胡乱走着。终于,男人就看见女人一个人坐在门口。男人很大胆,大声喊了一句说:“李小花。”

女人很惊讶,女人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男人说:“听别人这么喊你。”

女人跟男人笑笑,不知道说什么了。

男人知道说什么,男人说:“村里就你一个女人好看。”

女人这回有话说了,女人说:“村里好看的女人多的是。”

男人说:“瞎说,我怎么没看见?”

女人说:“都出去打工了,你到过年回来,就看得到。”

男人哦一声。

爆米花的男人,后来经常到这个村来,有生意没生意都来。有生意就坐在村口爆米花。没生意,就在村里乱走。但最终,男人会走到那个叫李小花的女人那儿去。好多次,男人都见到了女人。女人明显对男人有印象,女人见了男人,会主动打招呼,还说:“来了。”

男人说:“来了。”

女人对男人真的有些好感,女人有一次跟男人说:“虽说你是个爆米花的,但你走出来倒像个城里人。”

男人说:“我就是城里人。”

女人说:“一般乡下人才出来爆米花,你一个城里人怎么也出来爆米花?”

男人说:“我喜欢在乡下走村串户的感觉,自在。”

女人说:“你跟别人不同。”

这样的交流多有几次,男人跟女人就很熟了。男人再去到女人那儿,女人会让他到屋里坐坐。话还得说,一次女人问着男人说:“你怎么总到我们村里来爆米花?”

男人说:“你说呢?”

女人说:“我怎么知道?”

男人很大胆,男人说:“因为你呀,我觉得你挺好的,老会想着你,所以就身不由己往你们村跑。”

女人说:“瞎说。”

男人说:“真的。”

女人说:“你觉得我们村真的只有我好看?”

男人说:“当然,没人比你好看。”说过,男人盯着女人看了一会,又说:“你这样好看,村里很多男人都对你很好吧?”

女人说:“当然有人对我好,但我看不上他们。”

男人说:“为什么?”

女人说:“不是太老就是太丑。”

男人说:“那我呢?”

女人说:“你倒不错。”

女人这样说,男人胆更大了。男人开始说话时,一双手互相擦着握着。随后,男人就把手在女人手上捏。见女人没什么反应,男人一双手就在女人背上游走。女人仍没反应,男人一双手就塞女人衣服里了。女人这次捉住了男人的手,但女人没把男人的手往外推,女人只看着男人说:“你真的喜欢我?”

男人说:“真喜欢你。”

女人说:“你们男人见了好看的女人就喜欢。”

男人说:“也不,我只喜欢你。”

女人不再说话了,只把头往男人怀里靠。

男人顺势抱住了女人。

两个人抱在一起时,女人的儿子推门进来了。见人进来,男人急忙把女人放开,慌慌张张跑走了。

男人走了,女人不能走。女人看一眼儿子,又看一眼儿子,再看一眼儿子,然后跟儿子说:“妈妈对你好不好?”

儿子说:“好。”

女人说:“今天的事不能跟你爸爸说。”

儿子说:“好。”

女人说:“也不能跟别人说。”

儿子说:“好。”

女人放心了。

年边上,爆米花的男人又来了。因为男人常来,虽然是年边上,爆米花的生意仍然不好。男人不在乎生意好坏,男人坐了一会,又去了女人家里。见了女人,男人说:“快过年了,你们村里好多人都回来了。”

女人说:“是不是看到很多好看的女人?”

男人说:“看是看到了,但没一个女人有你好看。”

男人说着,看看女人屋里没人,又过去抱着女人。女人积极响应,还跟男人说:“我以为你吓的不敢来了呢?”

男人说:“会来,我怎么会不来呢,这么久不见你,我很想你。”

女人说:“我也想你。”

两人说着话,自然是紧紧地抱在一起。但这时,又有人推门进来了。这回不是女人的儿子,是村里一个老女人推门进来。老女人来向女人借东西,没想到进门后看见女人和爆米花的男人抱在一起,老女人转身要退出去。但女人这时忽地推开了男人,随后重重地打了男人一个巴掌。打过,女人跟老女人说:“李婶,这王八蛋非礼我。”

女人这一巴掌把男人打呆了,但男人反应还算快,男人趁老女人还没说话,从她跟前慌忙逃窜了。

过后,爆米花的男人再没来过。

第76篇、爱情故事此情不关风和月

一个自发组织的户外旅游队,共13人,8男5女。他和她,就这样相遇了。

周五晚上,一群人安顿好行囊后,在老乡家里买了一只羊,又借用了厨房。大。家很有创意的把羊分割成三部分:一部分鲜肉,爆炒;一部分脊骨,熬汤;其余部分,抹上孜然、辣酱,架在火上烤。

她自告奋勇去做爆炒羊肉,熬羊汤。这边,一群人闹哄哄地烤羊肉。远远的,他看见她包裹着头巾,一个人在灶前忙碌,显得干练而充满风情。

菜的味道很不错,大家吃得很开心,不断夸赞她的手艺,纷纷向她敬酒。她明显不胜酒力,却又不懂得推脱,几杯酒过后已是脸色绯红,眼神迷离。他挪到她身边替她解围,她投以感激的目光。

第二天,早起进山。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昨晚的聚餐,已让他们从陌生变得熟悉。他注意到,身子单薄的她总是落后,面容时常流露出忧郁。他跟在她身后,正思量怎么和她说话,她却开始和别人有说有笑,调侃间显出顽皮。

她欣赏他的沉稳和果敢,时常对他露出微笑。都是历经过红尘的青年男女,他有心爱的女友,她有牵挂的男孩。她看到他接打电话时满脸的温情,他看到她打不通电话时眼底的失落。

晚上扎营后,大家刚刚睡下,出了一点意外。一条蛇钻进一个女队员的帐篷,凄厉的尖叫声把所有人惊醒。于是,半夜重新分组,男女混住。

他和她,被分派到一顶帐篷里。他进到帐篷的时候,她已经躺在那里。他们互相对望,微笑,都竭力显出轻松。这是她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如此亲近,哪怕是自己的男朋友,她在这方面都是保守的。他历经沧海,但这样和一个陌生女孩子在一起过夜,却是头一遭。

他很自然地帮她掖了一下被子,然后躺在她身边,貌似不经意地握住她的手。对她来说,这握手带来的是突如其来的震惊。本以为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中,性别是能被忽略的,然而当手被握住,她感受到男人的气息和压迫感。

她屏住呼吸,极力控制住心跳,轻轻抽回手,他又悄悄握住。她稳了稳慌乱的情绪,压低声音说:“不好”。但她没有再抽回手,在这凄寒的野外,她确实感到有一丝暖意通过他的手掌传到她的身体里。

远处,有野兽的嚎叫声传来,很是吓人。他发现她的身子抖了一下。下意识的,他把她搂到怀里。突然置身于一个陌生人的怀抱,惊诧之余,却有着暖暖的欢喜。

她合上眼睛,一动不动地享受着这突如其来的温暖。他也一样,和她相拥着取暖,不乏亲昵,又不乏距离。他凑近她的耳边说:“怎么感觉我俩在相依为命呢?”

她没说话,心里有一个声音在逼着自己离开,身体却在不听话贪恋这一份温暖,如溺水的人一样努力挣扎。他觉察到她身体的紧张和僵硬,只一会儿就松开她,却仍旧握住她的手,紧紧握着。

很快,天色放亮,其他帐篷里开始有笑闹的声音。她坐起身收拾东西,然后回头看他,尽量轻松嬉戏地问道:“这算什么呢,故事还是事故?”

他拍了一下她的背,呵斥道:“怎么什么都拿来调侃啊。”

接下来的一天,她感觉到很多东西已经不一样了。女孩子尤其在意自己身体的感觉,尤其是一向谨慎的她,似乎被这个男人亲近过就有了某种契约,哪怕仅仅是牵了牵手,都会在自己心底留下深刻的烙痕。

但是,她没有看出他有任何变化,她心里有隐约的委屈。好不容易稳下心神,她却看到他正体贴地扶着另一个女队员过险坡。就在一瞬间,她茅塞顿开。昨天夜间的那些情景,不过是一个偶然的事故。如果碰巧她的位置是另外一个女孩子,故事的情节肯定也差不多,没有悬念,也没有下一步的脚本。

不是不能够,而是太奢侈;不是不值得,而是太辛苦。红尘男女,相遇未必一定要相知,各自的世界已经纷乱不堪,少一份牵挂永远是明智的选择。相互吸引了,随即就应该是相互抗拒,这样才是平衡。

分手的时候,她没有和他多说一句话,也没有多看他一眼。他也一样。

各自回身,各自远去。

第77篇、爱情故事谁看到梨花树下的等待

1

男朋友于洋在玩超级玛丽,让殷姗姗在旁边看。“如果玩家中我的积分最高,就能赢一万元奖金。”

殷姗姗在一个小公司做内勤,薪水刚够养活自己。她没有告诉于洋,她每天下了班都去步行街的夜市摆地摊,这样赚来的钱才能维持两个人的生活。她也没有告诉于洋,就在他玩游戏的时候,她摆地摊的时间也到了。

殷姗姗告诉于洋,她得去公司加班,然后匆匆忙忙跑出商场。到了摆地摊的地方,她刚铺好塑料布,还没来得及把那些个性闹钟、搞怪玩具一类的小东西拿出来,手机就响了。是个陌生男子的声音:“喂,你给介绍的是什么屋子啊,不是说那个人就是房东吗,怎么突然又冒出另一个房东来,到底怎么回事?”

2

殷姗姗立刻明白了,有人租了房子,又冒充房东把屋子租出去,骗了半年的租金跑掉了。于洋这段时间一直忙着玩游戏,稀里糊涂地出了岔子。

当初签单的时候,于洋曾用过殷姗姗的手机和那个男子联系。事情弄清楚后,殷姗姗在电话里跟那个叫杨峰的男人说:“对不起,中介费还给你,你被骗走的钱也由我们负责。”“5600元啊,半年的房租,你们什么时候能还清?”

殷姗姗咬咬嘴唇:“给我一个月。”对方倒不是刁钻的人:“那就等你一个月。”

一个月后,殷姗姗给杨峰打电话,约他在步行街附近的小饭馆见面。殷姗姗点了很多菜,还点了啤酒。她喝了几杯,借着酒壮胆:“我们能不能先还4000元?我把小摊所有的东西都卖了,就凑够这么多。剩下的,能不能下个月还?”

饭馆里灯光很亮,杨峰看着殷姗姗因为喝了酒而红透的一张脸,心想,原来她请自己吃饭,是因为暂时还不了钱啊。

出门的时候,杨峰问喝醉了的殷姗姗住在哪儿,他送她回去。殷姗姗说不用了,然后站在马路边吐得不亦乐乎。到底还是上了杨峰的车,杨峰把殷姗姗载到她家楼下。殷姗姗说她就住6楼A,不用送她上楼了。

小区外一溜高高的路灯,不是很亮,黄黄的光洇在夜晚淡淡的雾气里,像宣纸上的月亮。大槐树下,几个老人正在乘凉,这是城市里有些历史的小区了。

杨峰忍不住说:“那天的中介,不是你,是一个男人啊。”

“是啊,他是我男朋友。他欠你的,就和我欠你的一样。”

杨峰觉得,殷姗姗这个女子,怎么说呢,怪特别的。她那么瘦,有一些醉了,站在那儿,却还努力挺着细细的身板。看起来,像一棵喝醉了的小白杨。

3

后来,殷姗姗来还钱的时候,还带了女友一起过来,从女友那儿,杨峰渐渐知道了殷姗姗的事情。

比赛结束,一万元的奖金泡汤了,于洋又回去做中介了。殷姗姗提醒于洋核对房产证的时候细心些,于洋便拍着桌子说:“不要老提那些倒霉的事行不行?”

殷姗姗把钱还给杨峰时,还替于洋说好话:“他不是你想的那样。”

“是什么样呢?”

“大学的时候,于洋对我很好,每天都陪我等公交车。刚开始我家条件还算不错,虽然父亲出了一次车祸,不能上班了,但得到的赔偿金也足够用了。父亲成天呆在家里,到底禁不住别人的怂恿,拿了那些钱去投资,被骗了。后来,我家就很穷了。”

“我最困难的时候,于洋用他的生活费帮我凑学费;过生日的时候,于洋送我换季需要的衣服;他饭卡里的银子,随便我花。整整一年,他一直是这样。毕业了,可能是他找工作不顺利吧,他心态渐渐就不好了。我觉得只要我们努力,就一定能好起来,你相信吗?”

事实证明,情况真的好起来了。殷姗姗的能力,不止是摆地摊而已。因为待遇好一些,杨峰介绍殷姗姗到他们公司应聘,她成功了,靠自己的努力。

别的同事工作时,殷姗姗工作;别的同事休息时,她依然守在格子间小小的电脑桌前;她最先拿到客户订单时,主管表扬了她。只有杨峰知道,这段时间,她往外国销售商的邮箱里发了无数邮件。她没有技巧,有的只是毅力和耐心。

那天加班结束,殷姗姗去于洋家,刚好杨峰顺路送她。经过前门附近,路边梨树开着花。城市流丽的灯火中,空气中有着梨花淡淡的甜香,美得让人窒息。“哈哈,于洋说你不逼我还钱,还帮我介绍工作,是对我有意思。”殷姗姗没心没肺地说。

那个晚上,杨峰失眠了。他第一次考虑,自己对殷姗姗是不是有友谊之外的情愫。

殷姗姗不漂亮,不高,她太瘦了,但她相貌清秀。她常常脸红,让人感觉到她的局促。她的喜怒哀乐像穿了一根透明的细线,连到他心里,让他觉得怜惜和心疼。她为于洋承担,为于洋奔波,于洋那家伙还不知道珍惜,让他常常有打于洋一顿的冲动。

他喜欢看殷姗姗在格子间里忙碌,看她加班累了的时候,走到休息区为自己倒一杯水,坐在休息区的沙发上,拿本《幽默世界》看一会儿,被漫画逗笑,捂着嘴不让自己发出笑声,却又忍不住开心……

4

杨峰去邮局订了两份《幽默世界》,一份给自己,另一份填写了殷姗姗家的地址。

就像一册沉默但透着坚定的战书,当城市里背着大包、骑着绿色单车的邮递员把第一份《幽默世界》送到殷姗姗家的时候,于洋来了。

公司不远的商场拐角,于洋约杨峰见面:“我知道这段时间我对殷姗姗不好,但并不等于你就能挖墙脚。”他的拳头落在杨峰的脸上,杨峰还击。有人报警,殷姗姗赶来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被拉开了。

殷姗姗拉着于洋的手,让他和自己离开。于洋不肯:“你告诉他,你爱的究竟是谁。你告诉他,你爱我。你告诉他,癞蛤蟆别想吃天鹅肉。”被看热闹的人群围在中心,殷姗姗想走,于洋不让她走:“你一定要说清楚,他就不会再纠缠你了。”

于洋那么激动,那么用力,殷姗姗的手腕很疼,渐渐变红,变紫。殷姗姗突然哭了:“是的,上大学的时候,我那么爱你。毕业后,你不愿意好好上班,我说没关系;你用钱的时候,直接从我包里拿,我去摆地摊贴补生活;我每天去为你收拾屋子,为你烧饭;你的家人生病了,是我一直在医院照顾;你欠了钱,我替你还;你在朋友那儿喝醉了,我去接你回家。”

“于洋,你为什么要问我,要逼我呢?难道你不知道,就在上个月你因为杨峰可能对我有好感而争风吃醋的时候,我给你收拾房间,看到别的女孩留下的内衣。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可能是玩游戏的时候,可能是网友。我知道你们已经交往很长时间,最少一年了。每次那个女孩去你的屋子,都会留下一点东西,期待我发现。”

“是的,我曾经很爱你,爱到你对我有一点点好,我就想抛下一切跟你走,爱到只要你要,只要我有,我就全都给你。”殷姗姗哭了,捂着脸,眼泪从指缝间涌出,“我对你的爱,已经在你一日日不知珍惜的侵蚀中消磨光了,没有了。于洋,我并不想说的,你不该逼问我。”

于洋握着殷姗姗的手不知不觉松了,他手忙脚乱地想帮她擦眼泪。杨峰站在一旁,心疼得无以复加。殷姗姗那么恨,恨自己是这样的女子,轻易不哭,再大的悲伤和委屈都压在心里,可一旦哭起来,怎样都止不住。

5

那是混乱的一个月,杨峰对殷姗姗好,于洋也对殷姗姗好。

公司组织大家去小亚湾旅游,晚上篝火晚会的时候,杨峰坐在殷姗姗身边,事无巨细地照顾她。殷姗姗骑马,马儿不听话,杨峰不顾危险和牧民一起飞奔过去,将马儿逼停在灌木旁边。

于洋去了人才市场找工作,其实以他的专业,找工作并不难。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来找殷姗姗,每一次,殷姗姗都笑着走过他面前,目不斜视。看到殷姗姗的无动于衷,于洋不再来了。

殷姗姗换了工作,换了电话号码,于洋没有再跟她联系。杨峰辗转得知姗姗的电话号码,不时地给她打电话,还抽空帮她妈妈将家里粉刷一新,做了很多事情。

杨峰终于收到姗姗的回信是3个月后,殷姗姗给他发短信:“从前,有人像你这样待我好,我会立刻跟他走。现在,我再也不会因为一点好,便让任何人带我走。我学会了,自己走。如果两年后,你还喜欢我,我也没有遇到更喜欢的人,你能不能在曾经的那棵梨树下等我……”

6

时光荏茬,一年后,在那棵散发着甜香的梨树下,他们重逢了。

杨峰没有告诉殷姗姗,其实,每个周末他都会到梨树下等待很久,等着偶尔经过那棵梨树的殷姗姗看到他,等她从爱情至上、别人给她盛一碗汤也会感动得交出自己的女子,成长为淡定、明白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会拒绝也会主动选择的女子。

殷姗姗没有告诉杨峰,一年的时间里,刚开始她只是偶尔想起他,后来便常常想起他,想起他的柔软、坚定和大度,想起他如同一座山,一直守望在那里。经历了涅口的她已然知道,选男朋友,不能仅仅因为他对自己好,而是要看他这个人本身,他的品德和素养以及自己对他的感觉。

在对杨峰越来越浓的思念中,殷姗姗感受到自己对他的感情——并不是结束一段感情后的填补和失落,也不是对别人帮助自己后的心存感激。

在开满鲜花的梨树下,殷姗姗甜笑着向杨峰走来。

杨峰告诉殷姗姗,他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很久。

第78篇、爱情故事谁家没个糟心老爷们

闺蜜几个围观一场婚礼。台上,新人的父亲眼含热泪将新娘交给新郎,轻声说了一句:“请替我们好好爱护她。”台下掌声四起,我身边的大蜜瞬间泪流满面:“谁家嫁女不希望找个人来替他们爱她,可是,真正能遇到良人的又能有几个。”

大蜜的激动让我们几个面面相觑。这感慨抒发得,肯定有问题啊,再仔细一问,才知今天竟是大蜜结婚十周年纪念日。这么重要的日子,她老公居然给忘了。“我这婚根本就结错了!”吐槽的大蜜恨不得将结婚纪念日秒变离婚纪念日。

几个闺蜜相视大笑,这么点小事也至于?谁家不是过着过着就早不把这些个纪念日当回事了。大蜜却越想越悲伤,“结婚这些年我为他家付出了多少,可他又是怎么对我的……”听着大蜜的牢骚,姐几个渐渐都不笑了——谁家没个糟心老爷们,哪个围城中的女人不是一肚子的委屈!

阿桂一放茶杯,也加入到控诉行列。“我和老公昨晚刚吵了一架,气得哭了半宿,眼睛都肿了,早上起来那人却看都不看我一眼,喝了两碗粥轻轻松松上班去了!”几个姐妹的注意力一下子被她吸引过来:“你家那位看着脾气挺好的啊。”

“脾气好?得了吧,那家伙当着外人的面好像一只小绵羊,一回家,立刻成了大老爷。结婚12年了,他没做过一顿饭,油瓶倒了都没扶过……嫁给这样的人,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说着,阿桂的眼圈倏地红了。我们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没良心的男人怎么都一个德行啊。

“我家那位更过分,我爸住院20天,他跟没事人一样。后来还是我提议,他才放下工作去探望,进了病房往椅子上一坐,屁都不放一个,真是恨得人牙根痒痒。”林荷是独生女,爸妈养老就指望她了,也是因为这,当初结婚时,才特意找了顾家的巨蟹男老陆,图的就是将来他能不遗余力地跟着一起尽孝心。

“没结婚时他可会演了,对我爸妈嘘寒问暖的,恨不得一天三请安,真的结了婚,有把儿的烧饼拽到手了,牛气哄哄的劲头就来了。我早就发誓了,他这么对待我爸妈,我也只能对不起他爸妈了,将来等公婆用着儿媳妇,你们看我怎么待他们……”

正义愤填膺着,林荷的手机响了。

“谁啊……”林荷没好气地吼道,转瞬声音却低了八度:“妈,是您啊,我……我参加婚宴呢,啥?您跳广场舞崴了脚?哎呀呀,别着急,等着等着,我这就过去。”看那着急的样子,大家都以为是林荷的亲妈呢,等挂了电话,她脸一拉:“我妈才不跳广场舞呢,是老陆的妈,老太太和她儿子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给我找点事儿做就难受。”

说着,急吼吼地旋开椅子,拿起车钥匙就跑。看着她的背影,好半天我们才反应过来。咦,林荷不是发誓要给老陆颜色看看吗,怎么真的事到临头啥都忘了?

正待取笑林荷,一个路过我们的男人喊住了阿桂:“嫂子,还真是你啊。”阿桂和那男人寒暄了两句,转而给我们介绍,是她老公的表弟,在市医院当医生。

“表哥的体检结果出来了。”

阿桂的脸色一下子紧张起来:“怎么样,没事吧。”

“没事,就是血糖有点高,以后得控制一下饮食。还有,这里有一项表哥给漏掉了,今天是体检最后一天,你通知表哥让他赶紧去吧。”

“看到没,体个检都得我操持。”阿桂恨恨地说着,抬起屁股就要走。我一把拉住她:“给他打个电话不就成了吗。”

“车子我开来了,如果让那位大爷去挤公交,肯定又发懒了。得,咱就是个劳碌命,赶紧去接人家吧。”说着,阿桂也一溜烟儿走了。

四个女人,只剩下我和大蜜大眼瞪小眼。

“看看这些没出息的,怎么就不能长点志气。”大蜜翻着白眼,夹了一条鸡腿到我碗中:“来,咱俩吃,吃完再去K歌。”一个“好”字还没说出口,抬头就见对面窗户大蜜的老公正笑嘻嘻冲我们招手。

“还唱屁歌啊,你家那位来接你了。”

大蜜不相信似地回头,待看清真是家里那位,眉眼里立刻跳脱出压抑不住的笑意:“谁用他献这份殷勤。”

出了酒店的门,大蜜装着不给好脸色,老公一句话,她一下子跳起来。

“儿子还没吃饭呢。”

“你就不会给他买点吃的!”咬牙切齿地说完,三步两步跳上电动车后座:“赶紧赶紧,把儿子饿出点毛病来看我和你没完。”

我去!这个刚才吼得最欢实的女人现在比谁都跑得快。看着疾驰的电动自行车消失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想想刚才还火药味十足的老公声讨大会,我噗嗤一下乐了。

当女人抱怨婚姻各种“不幸”时,作为旁人听一听就行了,别当真,因为她们自己就会用行动颠覆自己的吐槽。这或许就是老夫老妻的婚姻常态吧,委屈起来恨不得同那个人一辈子势不两立,可一个转身,一旦被需要,所有委屈又会顷刻烟消云散,化身为了家肝脑涂地、万死不辞的女人。

所谓刀子嘴豆腐心,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

第79篇、爱情故事一场万众瞩目的暧昧

多少影迷都在猜测与臆想,梁朝伟与张曼玉那段似有若无的爱情,从他们的影片中,从娱乐报刊的八卦消息里,甚至从电影人无意提及的文字里,他们的藕断丝连……

细数梁朝伟与张曼玉合作的影片,其实真不能算多,好像除了《花样年华》,就是《英雄》吧?当然,《东邪西毒》、《东成西就》、《阿飞正传》和《2046》等影片中两人也都有出镜,然而没有多少对手戏。

我最爱的影片是侯孝贤导演的《海上花》,男主角是梁朝伟,三大花旦中有刘嘉玲、李嘉欣。伊能静演了一个小角色,出场不到一分钟,跺个脚,鼻子“哼”一声,甩帕子走了,是个最窝囊、没正经的小妓女。

后来看到编剧朱天文的文章,我才知道:最初这个小角色(男主角最钟爱的妓女)是想请张曼玉来演的,但后来因为她要顾及王家卫《北京之夜》的档期而婉辞,但她提了许多意见,其中一条就是鸦片这个道具。朱天文写道:“她说要去搞一个真的鸦片来,感觉一下抽鸦片的状态是什么,不能光是装装样子……最重要的是要把道具练熟,感觉你手上或是拿水烟或是鸦片,要忘记它,要让它变成生活的节奏,那样你在生活里头,就会有你的调调出来,还有你说话的姿态,完全都变成你的一部分了……演员要练这些东西,所以那时曾经托朋友从云南弄了一块鸦片回来。”

看到这一段,我顿足不已。整部《海上花》中,我最看不顺眼的就是这个小角色,根本不具备让男人神魂颠倒的力量,这个演员用得实在没有说服力然而现在我知道了,那个位置本来应该是张曼玉的,我完全可以想象她会把那个角色发挥得多么出神入化,淋漓尽致……那真是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

我忍不住猜想:张曼玉辞演《海上花》,会不会与片中的另一女主角刘嘉玲有关呢?不管怎么说,刘嘉玲的确是这部片中最光芒四射的女明星——倘如有张曼玉参演,她还会不会一枝独秀呢?

朱天文后来又写道:“光就抽鸦片这东西,练得最好的是梁朝伟、它已经变成整个人的一部分,当他抽烟你就晓得不用再说一句话,不用对白,不需要前面的铺陈和后面的说明,”不知怎的,看到这一段我忽然有点想哭。

我想起有一次安慰一个愤怒的朋友,她因为被一个信任的朋友辜负而火冒三丈。我劝她:水至清则无鱼,如果你想做一个快乐的人,就不要对友情太过挑剔。她还是怒火未息,后来又向我老公诉苦。我老公对她说:水至清则无鱼,不如宽容些,原谅朋友的缺点她大叫起来:怎么你们两口子说的话都一样?

当然一样,那是十年夫妻的基础啊。两个人在一起呆得久了,说话做事乃至思考的方式便都会有点相类似——梁朝伟与张曼玉,可也是这样?在《海上花》的戏里戏外,他们一个虽然拒演,却提出了最宝贵的意见;另一个,则是在身体力行着这建议,并且将它做到完美——这是怎样的默契,怎样的两个并肩飞翔的美好灵魂!

编辑部有个同事,她每每提及梁朝伟时都会十分惆怅地说:“他最爱的女人是张曼玉,他们拍《英雄》时,一有时间就骑着自行车在小镇里到处走”就好像她看见了那情形似的、然而她这样说的时候,我便好像真的看见了那个场景,看见了那布满爬山虎和青藤的胡同墙壁,看见了夕阳照在他们脸上那温暖的光晕,甚至看见了他们颈上飘扬的长围巾,看到了自行车轮子均匀的飞转,那便是流年啊,他们相思相望不相亲的青春时光。

爱情故事里,永远只应该有两个主角,那个第三者往往为人所唾弃、、但是对于张曼玉,好像从没有人忍心责备,甚至人们根本从头至尾都说不清,张曼玉与刘嘉玲,谁才更像是第三者。

还是在朱天文的文章里,提及练水烟筒的一幂。旧时候没有火柴,用火的时候是对着火纸一吹,就把它点燃了,怎么拿,怎么吹,非常有学问,练得差的是李嘉欣,在戏里头总是被纸火所困,而练得最好的就是刘嘉玲:“你会觉得它根本不存在。”刘嘉玲秉行的,是与梁朝伟同样的教条;而他们所追求并且达到的,也是同样的境界——他们到底也是同路人。

对于这样的三个人的故事,所有的道理都失去了意义。我们除了一声接一声地叹息,又能评说些什么呢?

第80篇、爱情故事爱的礼服

那年夏天,我在一间男士礼服店打工。

“叮咚”一声风铃响中,一位老先生推着轮椅走进店里,轮椅上坐着一位和他年纪相仿的老太太。老先生戴着一顶渔夫帽,帽子上还别了一根羽毛,看着有点儿老顽童的味道。老太太则梳着整齐的银发。

我迎了上去:“两位选礼服吗?”

老先生捧着自己圆圆的啤酒肚,说:“小姑娘,你看什么礼服能装得下我这半个世纪的啤酒肚?”

我笑了:“有,中号就行,大号的还嫌您这肚子小呢。”

老先生爽朗地大笑起来。老太太在一旁打趣地说:“那你再多喝点儿啤酒,就可以穿大号的礼服了。”

我量好尺寸后,问道:“您要参加哪种宴会?”

老先生把轮椅推到试衣镜旁,找了一个最好的角度让老太太看他试衣服。然后,他转身说:“是葬礼,我太太的葬礼。”

我立即收起笑容:“对不起。”

他摆了摆手。一旁的老太太插嘴说:“还没死呢,我就是他的太太。”

我有些尴尬,给两位老人各倒了一杯咖啡。老太太说:“这么多年,他就没自己买过衣服,他甚至不知道参加葬礼该穿哪一种礼服。”

老先生喝着咖啡,笑着说:“我有最好的太太,这些从不用我操心。”

我转身去取一套中号的礼服,听见老太太对老先生说:“医生说我最多只有几个月的时光,这些都要准备了。”

老先生接过话头说:“医生说得也不是都准。”

老太太笑了起来,说:“不管怎样,买好了我才放心,我可不想在天上看到你穿着渔夫野营装参加我的葬礼。你还会光着脚,因为找不着袜子!”

我转过身,竟然被老太太描绘的情景逗笑了。老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老太太对我说:“就要黑色的礼服,配上白色的衬衣,再加上黑色的领带。”我心里想:老太太配的果真是标准的葬礼服。

老先生拿着衣服进了更衣室。老太太对我说:“我七十多岁了,早晚要去天上。我想把平常能做的都给他安排好,怕到时候他一个人不习惯。”我心里一阵难过。

老先生穿好衣服走出来,他挥动着手上的领带说:“谁能帮我系这个东西?”老太太摇摇头笑着说:“难道要我把所有领带都打好吗?”她示意让她来系,老先生弯下腰,俯身趴在轮椅上,老太太有些颤抖但熟练地打好领带。

穿衣镜前的老先生庄严肃穆,他握着老太太的手,征求着她的意见。老太太说:“挺好的。这礼服让我想起我们的结婚礼服来。我们结婚时你系的是银色的领带,也是我选的。”老先生俯身抚着老太太的手,动情地说:“我希望这套礼服永远派不上用场!”

付过钱后,老太太向我致谢。风铃声中,老先生推着太太出了门。看著他们的背影伴着轻声细语渐行渐远,我心中不可抑制地涌起对这对老年伴侣的羡慕。原来老了的只是年纪,不是爱情。

第81篇、爱情故事好的婚姻里都有一个统治者

老张坐在驾驶座,刚嘀咕了一句,这里到底该往哪边开,后座的老婆已经吼起来了:“往右拐,听见没有,往右!”边说边拿手戳上来,给了一个向左的手势。

老婆左右不分,恍如一个昏君。但是在底下做“奴才”的,最重要的还是要察明心意,千万别违抗了“圣旨”。老张跟着老婆的手势,打了一个左拐,半分钟后,导航显示方向错误。老婆一声不吭,忽然来了一句:“导航肯定有问题。”

“是是是。”老张随声附和。自从他学会跟老婆在一起绝不带脑子这招后,生活比以前幸福多了。

他们的婚姻曾经一度紧张到要离婚的地步。

老张以前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子,跟别人相处没什么问题,但是一回家问题就多起来,什么都有可能成为导火索。他一开始没想通,后来才明白,家庭就像一块领土,没有一件事是小事,每一件事都是权力的斗争。家里买沙发,老婆说随便买个便宜的吧,真的买了一个回来,又说:“怎么这么难看。”

老张上了好几回当,按女人指示买便宜的,每次都能挑起一场家庭战争。原来,他无意中触犯了一个女人的领域,违反了一条铁律:家里什么事都该让老婆做主。

真正的夫妻相处之道,根本没什么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表面有商有量,内心全是支离破碎的挣扎:“混蛋,居然都不听我的。”

老张喜欢看一部美剧,叫《灵异之城》,里面有个家庭主妇,吼起自己的老公来,那叫一个山摇地动。那才是真正的爱情。这种夫妻,是绝不会离婚的。相反那种看上去理智平静的夫妇,多半会走向离婚之路。太压抑自己的感情,太在乎对方的感受,如果有一天忍不了了,积攒的情绪会爆发,两人只能一拍两散。

老张眼看着老婆,从说话小声、笑容安静的女孩,变成动不动一声大吼的已婚妇女,心中甚是安慰。

经过无数次天崩地裂的吵架,山摇地动的哭泣,她终于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家里全部她说了算。确认这一点后,老张很久没再跟老婆吵过架。

他终于可以安心做一个发福的已婚男人,不用再担忧如果离婚的话,该怎么继续下一步。

不是情感问题,是现实问题。婚姻就是一场暴政,千万别以为里面能残存什么两个人的民主,相亲相愛的理智。

第82篇、爱情故事爱情里没有山河故人

两个男青年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女青年,女青年本来是喜欢男青年A多一些的,但是当B说了句“在一个锅里吃饭,搞得像一家人似的”之后,女青年的情感天平微妙地傾斜到了B青年的身上。

这是贾樟柯电影《山河故人》开头虚构的一个情感故事。这样的情感设定让一些年轻观众炸了锅,一个姑娘,怎么可以让两个男人同时为你为难?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女孩子,对待身边围绕的男青年,她们通常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衡量标准,不像现在这样,有职位啊、房子啊、车啊之类的,可以给男人加分。在那个年轻小伙子们身家大致平等的时代,女孩只能考验他们中谁对她的情感更炽热、更强烈,这才能让她鼓起勇气,去接受表现最突出的那个。

在明确恋爱关系之前,女孩通常一视同仁地对待追求者,不偏心这个,也不厚爱那个,一碗水端平,谁抓心挠肝,那是你自己的事情。男青年B之所以讨得了涛儿的欢心,其小煤老板的身份倒是次要的,关键在于他敢于买炸药,试图把情敌炸死。

一个男人愿意为你去坐牢甚至去死,这么朴素的告白,现在已经很少见了吧?但在1999年之前,还是较为常见的,于是涛儿“屈服”了,甜蜜地屈服。

当A背起行囊,说过再见,并表示再也不见的时候,涛儿还是有泪花在眼眶里打转的。多年以后,当A因患病重回故乡,已经离婚的涛儿也只是前往看望了一眼,留给他一些治病的钱,再无半点旧情人相见的暧昧。

回过头来再看涛儿与B的婚姻。除了对他们共同的儿子怀有深情之外,这对夫妻已经彻底成为路人。

爱情里没有山河也没有故人。爱情是一个很好的橡皮擦,它擦除过去也擦除现在那些可以供你幻想的元素。你依然可能拥有哭泣的能力,只不过不是因为喜悦,而是因为失去。

你走在曾经的街道上希望遇到多年前喜欢过的人,却不明白,不遇到才是最好的状况,万一遇到了,说点什么好?怎么平复内心激荡涌动的情绪?又怎样才能装得平静无事?

山河故人适合被当做一幅画,挂在客厅的墙上,时不时地看一眼,不忘它大概的样子就够了。

第83篇、爱情故事不再坚持的结果真好

“恋爱如酿糖,争争吵吵都是甜;婚姻如造火药,磕磕碰碰都冒硝烟……”不记得是在什么场合听到这首总结恋爱婚姻的打油诗,只记得当时听到这里,觉得作者把婚姻说得那么可怕,也太耸人听闻了吧。

和老公举办完婚礼的第三天,我们便从老公的老家回到工作所在的城市,小日子过得倒也滋润幸福。

和老公结婚的第28天,我对那诗句,突然就有了沉痛的领悟。记得那天,老公在没有和我商量的情况下,就在网上购买了回他老家的火车票。买完火车票,他才对我说:“回家过年的火车票买下了,这下可以放心了。”

听老公说完,我马上意识到,他买的是回他老家的票,随口就问:“是回你老家的票?”“嗯。”得到他确切的回复,我冒火了,说:“回家过年这么大的事,你也不和我商量一下!”原本,我是打算回我父母家过年的,并打算过几天再和老公商量这事,没想到,他没和我吱一声,就把回他老家的票买好了,这让我怎能不发火生气?

更没想到的是,老公一点不思己过,还很纳闷、很无辜地说:“过年都是回我们自己家过年,这是很自然的事,怎么还要和你商量?”看他那自以为是的样子,我说不出有多生气:“什么叫着回我们自己家!你父母亲那个家是我们自己家,那我父母亲家就不是我们自己家?不行,今年你得跟我回我父母亲那个家过年!”一听这话,老公急了:“这可不成,无论如何都得回我老家过年,回家过年,可不仅是陪我父母过个年那么简单,因为除夕那天,父母还得领着我们这对新婚夫妻去宗庙祭拜祖宗,这可是我们那的习俗,不回去可不成。”“你们那有习俗,我们那也有,新婚第一年,按我们那的规距,我爸妈得领着你这个新女婿去拜访长辈,不回我老家,那怎么行?票买了可以改签,那又有什么关系?”我生气地说。

“认长辈?从恋爱到结婚,我都去你家无数次了,你家哪个长辈不认得我?倒是你,从恋爱到结婚,只去了我家三次,倒真得跟我回家认认长辈。”老公不高兴地说。“这是我们那的习俗,跟恋爱去过我家几趟,没有关系,所以,必须回我爸妈家过年!”我口气生硬地说,可我强硬的态度并没有说服老公,他依然坚持要回他父母家过年。说服不了他,我心里堵着气,不理他。而他呢,见我不搭理他,晚上,干脆抱床被子跑到书房去,用分居的行动向我宣布:你不理我,那我也不会妥协的。气得我真想跑到书房去,狠踹他几脚。

冷战的第三天,我一人躺在空荡荡的大床上,兀自伤感中,又想起了那句诗,那时那刻,我突然觉得那诗句说得真精辟啊,“婚姻如造火药,磕磕碰碰都冒硝烟。”呃,我这恐怕比冒硝烟还严重,都已经由硝烟升级为冷战争,婚姻成了冰窖了。

为什么会这样?恋爱的时候,老公一直都是听我的,为什么这次这么坚决,就是不肯听我的?难道真的如别人所说,男人恋爱的时候宠着你,婚后,你就得像仆人一样随着他?我气恼地胡思乱想着。

第二天,我找好友莹莹尽情倾述内心苦闷和怒火,言语中充满了对老公的失望。莹莹听完,居然笑嘻嘻地说:“你就为这事生这么大的气?依我看呀,婚前,你和他还不是一家人,他当然得事事听你的,不听你的,他还能追上你?”“人家心情正不爽着,你还有心情和我说笑?”我满脸不悦,莹莹这才正色说:“你呀,不就回家过年嘛,有必要为了这事伤了夫妻感情吗?你就不会想个折中的办法,今年回他家,明年回你家不就得了?”“对呀,为何不想个折中的办法,偏要为他不跟我回我老家过年闹不开心呢?”我豁然,心里有了主意。

下班回家的时候,老公正在厨房里做饭,我兴冲冲地跑到厨房,对老公说:“老公,我想清楚了,我答应回你老家过年,但是得有个条件。”老公正背着我在洗菜,一听我这话,马上转过身来说:“好,什么条件,只要你答应回家过年,我什么条件都答应。”看着老公那惊喜的糗样儿,我不由乐了。

当然,我给老公的条件,也不是什么苛刻的条件,而是提起去他家过年,初二回我家,这样,都满足了双方的要求,这事算是解决了。

结婚第二年,我们贷款买的房子交房了,拿到钥匙后,我们开始着手装修。在如何装修的问题上,我们又发生了分歧,我要求欧式装修,能充分体现新房的气派。老公则说来个简单的现代装修就好了,即省钱,又能体现简约风格,很有个性。欧式装修是我老早就看好的装修风格,我很喜欢,这个时候,我当然不能让步。

“你哪里是真心喜欢欧式风格,你是看中它装修上的气派,能充分体现它的豪华,能满足你的虚荣心!”老公见我不肯松口,气急地说:“你为了满足你的虚荣心,就不顾家里实际经济情况,你说的那种欧式风格,随便也得花几十万,你叫我去哪里筹那么多钱,就算借得到,以后我们的日子怎么过?”

“什么叫满足我的虚荣心,你别满口胡说八道,买了新房,当然要装修满意,借钱的事,不用你愁,至于还钱,只要你我都再努力努力,那些钱也不会是什么大问题。”见老公这么说我,我心里来了气,立刻给予反驳。“反正,我要欧式装修,你自己看着办!”说完这句话,我气吁吁地回到卧室,躺床上生闷气。

回到卧室,我心里虽然有气,可还是站在老公的角度,就着老公说的情况去想了想,然后,通过手机看网上简约风格的房屋装修,看了几幅新房装修图片,发现有些简约风格还是不错的。当我有这种思想转变的时候,对于欧式的装修风格,也就不再那么坚持了。

就在我在卧室里呆一会儿的时间,老公或许觉得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主动找我协商:“要不这样吧,我们看能不能折中一下,别像你说的那样,全欧式的。咱们来个欧式和简约的组合,如何?”“算了,还是按你所说的,就来个简约风格的装修吧。”“真的,老婆,你真好,感谢老婆大人的大力支持。”随后,老公开始画装修图,我在一旁出意见,我们夫妻俩在其乐融融中,勾画出满意的装修图。

新房装修完成后,对要不要购买新家具的问题上,我们又发生了争执:我要让新房全都焕然一新,老公说这几年租房时,家具都添了差不多了(老公自从上班租房,陆续添置了诸如床、衣柜、冰箱、电视等各种生活用品)。但很快,老公便以协商的口吻问我:“我知道,你想买新的,就是想让新房有新房的气息,要不这样,用得年份久的家具,淘汰,买了两三年的搬新房来。你看怎么样?”我站在老公那面,想了想,觉得可行,反正用了两三年的,跟新的差别不是很大。一件有分歧的事就这样轻轻松松解决了。

因为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此后,一旦我们的主张出现了分歧,又一时没有一方愿意让步,诸如,平时节日回谁家,我生孩子做月子,是请我妈还是婆婆来帮我做月子,孩子平时关于某方面的教育,及孩子入学等等问题,我们就会把自己的想法或观念具体详细地说出来,之后,两人又都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一番,然后,或是听取一方意见,或是找出折中的办法把问题顺利解决了。

结婚几年,我和老公就结婚的最初那个月,对回谁老家过年发生过不愉快,冷战了几天外,在我们的婚姻里,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的不开心的事了。

结了婚后,两人组成了一个家,褪去了谈情说爱的色彩,进入了盐油酱醋的烟火生活中,生活习惯、观念时不时发生碰撞,如果这时两人都站在自己这一面,去考虑问题,还固执地要按自己的方式方法办事,家自然容易硝煙弥漫了。可是,如若这时,能站在对方那面去思考问题,能够做到退一步,不再坚持自已的意见,我们的婚姻生活便不会因大大小小的事而发生碰撞冲突,而产生硝烟了,我们的幸福婚姻,便能得以延续,从而幸福长久。

第84篇、爱情故事爱情里的良药

前段时间,一向对感情惜字如金的徐静蕾,突然发了一条微博:“九年多以来,我时常有病,你永远有药”。这份深夜狗粮,齁甜!最好的爱情莫过于,我有病,你有药。黄立行,就是徐静蕾的“药”。她不想生孩子,就去冻卵,连妈妈都指责她任性,但男友一切都随她;相爱九年,不结婚,不秀恩爱,黄立行甚至可以容忍她每天和前任通电话。因为有男友的包容和爱,老徐才在这个“油腻”的圈子里,活得愈发丰盈,愈发洒脱。

好的男人,就像一只温和的容器,包容承载另一半的种种小情绪,小毛病,成为她的良药,治愈她的伤痕。男人的包容度,决定了感情的温度。

曾经看过一期《朗读者》,讲述的是“敦煌的女儿”樊锦诗守护敦煌宝库的感人一生。但最令我动容的,不是樊锦诗事业上的成就,而是丈夫彭金章对这段婚姻無限的包容与呵护。

彭金章和樊锦诗相识于清华园,并约定终生相伴。毕业分配时,樊锦诗却被敦煌莫高窟点名要走,彭金章去了武汉大学教书。彭金章说:“三年后,我在武汉等你。”三年之期到了,樊锦诗却说,“我想继续留在敦煌。”彭金章说,“好,只要是你,我愿意等。”没想到这一等,就是19年。

为了全力支持妻子的事业,婚后彭金章先后把两个儿子接回武汉,一个大男人边工作,边照顾孩子,个中辛酸,不言自明。1986年,敦煌研究院领导帮樊锦诗办理调动,让她回武汉大学与丈夫团聚。迟到多年的约定,眼看就能实现。然而樊锦诗又犹豫了,她说:“我不能走,倘若敦煌毁了,那我便是历史的罪人。”她小心翼翼地向爱人倾诉心声,本以为彭金章会愤怒不解。没想到彭金章只说了一句话:“看来我得过去跟你腻在敦煌了”。年近50的彭金章再一次妥协了,他毅然放弃在武汉的事业,奔赴敦煌。彼时他已是武汉大学商周考古的学科带头人,地位堪比妻子在敦煌考古界。然而他却甘愿自废武功,事业归零,只为一人心。从青丝到暮雪,在他们携手走过的大半生,彭金章显然是付出更多的那个。对此,他却从没说过一句抱怨的话,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包容,总是化入无言的行动。这一生,我能给你最好的爱情,便是你爱事业,我爱你。你守护敦煌,我守护你。从此你是敦煌的女儿,我就是敦煌的女婿。爱从来不是占有,不是放弃,爱是欣赏,是宽容,是成全。

有人说:“爱是你在高处,我便退去,让你独自闪耀光芒;如果你在谷底,我便涌来,温柔地拥抱你,给你温暖。”原来,那个一直在感情里认怂的“傻子”,从来不是怕你,而是爱你。因为爱着,所以懂得;因为懂得,所以宽容。包容才是爱情里最温柔的慈悲。作家宛央说:“最完美的爱,不是遇到最完美的人,而是允许对方以不完美的状态,嵌入彼此生命里。”爱情里只有一种完美主义,就是看透了彼此,却依然爱着。

如今人们对婚姻容忍度越来越低,似乎爱得起,也离得起。似乎只要自己足够好,足够有底气,一个人也可以轰轰烈烈。但夜深人静时,累了倦了时,我们又何尝不渴望一句暖心的抚慰,一个安稳的怀抱?余生很长,愿你能遇到一个,找到你的病,手里永远有药,知冷知热,贴心贴肺的人。如果这个人,愿意包容你的一切,愿意同你在漫长的岁月共担风雨,那就嫁了吧。一个懂得包容的男人,才是婚姻里最好的良药。

第85篇、爱情故事一美元的爱情故事

吉姆在一个风景区工作,每天去上班时,邻居老杰克都会递来一张5美元的钞票,请他从景区的咖啡店买一包4美元的咖啡,这习惯已保持了好几年。当然,作为回报,老杰克总是将吉姆家的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

时间久了,卖咖啡的女主人,对吉姆就熟悉了,总会准备好咖啡和一美元零钞。有时,吉姆也会好奇地问老杰克:“咖啡保质期很长,你为什么不能一次多买些?”他摇摇头,笑着说:“不,我更喜欢现在这样,每天一包咖啡,刚刚好。”

一次,吉姆急着去朋友家聚会,就从别的店买了咖啡。不料,杰克都没开包,就说:“这不是我想要的咖啡。”吉姆吓了一跳,后来他又试过几次,就算包装一模一样,只要咖啡不是从风景区的店里买的,老杰克都能一眼识破。吉姆再也不敢偷梁换柱。

过了几年,老杰克的身体大不如前了。但他每天还是会委托吉姆买咖啡。每次把5美元交给吉姆时,他的神情都充满了期待。一天,在吉姆又一次买回咖啡时,躺在病床上的老杰克虚弱地伸出手,轻轻摩挲着那张一美元,问吉姆:“这么久了,难道你真不知道,我为什么总买那家店的咖啡吗?”吉姆看着老邻居,摇摇头。

“因为卖给你咖啡的是艾莉娜呀!”老杰克的语气突然温柔了许多:“她是我最深爱的人。当年,她父母嫌我是个穷光蛋,硬是把我们拆散了,我也只能伤心地离开……多年以后,我妻子病故了,孩子们也各自成了家,我就想回来看看。后来,我打听到艾莉娜在风景区卖咖啡,也早就为人母了。我不愿意打扰她平静的生活,就悄悄在这里定居,并开始委托你帮我买咖啡。从你第一次帮我带回咖啡的那天,我就知道,艾莉娜同样没忘记我……

“難道,你没去看望过她?”吉姆不解地问。老杰克摇了摇头:“当年,我们恋爱时,没办法经常见面,就偷偷订了一个暗号,将一美元的零钞折叠成三角形,装到信封里,让邮递员送给对方代表平安。所以,我每次请你买咖啡,总是把钱折叠成三角形,而艾莉娜让你带回来的零钞也是叠成三角形的。这样,我们虽然不曾见面,却每天都能得到对方平安的消息,仿佛又回到了当年的时光……”

“现在,我就要去见上帝了。可如果艾莉娜得不到我的消息,该有多么伤心呀。我床下面有个箱子,里面全是折叠好的零钞,请你继续帮我买咖啡,拜托了……”老杰克断断续续说完,就闭上了眼睛。

在老杰克的葬礼上,吉姆默默地搬出另一个箱子,里面全是包装好的咖啡,还有很多折叠成三角形的零钞。原来,早在半年前,艾莉娜就因病去世了。

在离开这个世界前,她最后做的事情,就是将这些咖啡和零钞交给吉姆,请他代替自己,向杰克传递平安的消息……

第86篇、爱情故事倾力去爱

L先生與太太离婚了,他的理由很简单:他们已经没有爱了。

太太很平静,依旧生活开心而有情调。

她说我已经不再有从前职业女性的魅力了,先生要离婚,我也没有不愿意,两个孩子他总还是要回来看的。

而L先生的生活却一塌糊涂。

早晨,他一觉醒来已经十点。去到公司,所有员工都在等他开会,他尴尬极了。从前都是太太为他定好闹钟,早上也会做好早饭叫他起床去吃。

他的胃会经常痛得让他不得不停下手头的工作,从前太太都会亲自把药片放到他嘴里去,中午则会打来电话叮嘱他别忘记吃药。

晚上回到住处,打开洗澡间,想想又要站着刷牙洗脸,原本已经累了一天的身体实在不听使唤,他索性倒在沙发上睡了一晚,和衣而眠。从前都是太太替他放好凉水,待他一进家门,便兑上热水,再把牙膏挤到牙刷上,让他在浴缸里边泡澡边刷牙,双腿可以完全放松地休息,不必硬撑着站立刷牙。

他去找太太复婚,太太看着他。

早上没有你帮我把鞋子吹热,出门时我感冒了。那天开会大家看我的眼神怪怪的,后来我发现衣领没挽下来,这些以前都是你替我弄好的。

太太只是笑笑。后来他们复婚了。

L太太告诉我,和先生离婚时,她就知道他们会复婚。

倾力去爱,他会永远依赖。

第87篇、爱情故事和“跑男”谈恋爱

我是个长跑爱好者,我们小区附近有个大学,我喜欢晚上去那里跑步。我养了一条金毛犬,晚上为了给自己壮胆,我都是带着狗一起跑。

那天晚上,我加班回到家已经九点多了,吃完饭,我就带着金毛溜达到这所大学的操场,路灯下,我看到整个操场上就我和一个长腿小伙子,当然,还有一条狗。这个长腿小伙子也是经常来跑步,面熟,不知名,我在心里把他称呼为“跑男”。

我的金毛犬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跟,狗算是领跑。我和狗狗在跑道上安静地跑着,狗狗很乖,没有大声叫也没有大声喧哗,它很懂事,我很满意。本来很和谐的场面居然被那个“跑男”破坏了:他突然从操场里斜冲过来,冲着我的狗又踢又打,那模样简直像头倔驴,我养的金毛虽然看着高大,其实很温顺,面对坏人的袭击,它只能可怜地哀嚎,然后回头等待我救援。狗狗的哀嚎惊动了操场管理员,他居然报了警,很快,110警察就到了。警察问怎么回事,我便气冲冲地说:“这人滋事,莫名其妙踢打我的狗!我的狗是有户口的……”我立刻把我的养狗证从腰包里拿了出来,警察用手电筒照着养狗证看了看,然后还给了我。跑男不承认滋事,他居然往自己脸上贴金,说他那是见义勇为!我很气愤:“你这人真能扯,莫名其妙地踢打我的狗,算什么见义勇为?”“跑男”急了,结结巴巴地说:“我看狗疯狂地在后面追着你,你在前面跑得气喘吁吁,我怕狗伤了你,我就斜穿过操场去救你,你怎么这么不识好歹呢?”我叹息道:“你这人真能狡辩,明明是我的狗狗在前面领跑,我在后面追狗狗,怎么变成了狗狗追我咬了!”听我这么说,“跑男”如被点了穴一般呆若木鸡,但是,几秒钟后他就又“活”了过来,他又是跺脚又是摇头哀叹,显得很懊恼的样子说道:“误会,误会,真是误会,操场是圆形的,我现在才明白不是它追你而是你在追它!”

警察做完笔录,见是一场误会,劝说了几句就走了。

警察走后,“跑男”说道:“我踢打了你的狗狗,给它的心灵造成了伤害,我来做补偿好了!”这小子说话真够新鲜的,我问道:“怎么补偿?你给它钱,它也不会花!”“跑男”认真地说道:“我知道它不会花,但是,我会给它买狗粮,我替它花行了吧?”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敢确实他是不是胡说八道。跑男从自己的一个小挎包里取出一块牛肉:“这是我跑完步后补充能量的,现在给狗狗吃吧!”说完,把牛肉抛给了狗狗,狗狗真没有自尊心,刚才被人家拳打脚踢的,现在居然吃人家赏赐的牛肉,并且态度还非常好,摇头摆尾的!不过,看“跑男”这么懂事,我基本上不怎么和他计较了,我的狗狗都原谅他了,我总不能还没有狗狗大度吧?再说了,人家的出发点也是好的。

第二天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公司开了个会,然后每人发了一桶色拉油和一箱饮料,我边在心里抱怨老板还不如发个小红包呢,边把这色拉油和饮料拎回家。

我家那层楼走廊的声控灯坏了,没有来得及向物业保修。我左手提色拉油、右手提饮料,肩膀上还背着沉重的电脑包,根本没有办法用手机照明,只能摸索着向家门口走,结果碰到了什么物体,差点摔倒,吓得我一声尖叫。非常奇怪的是,这个声控灯不管我平时如何使劲拍巴掌或是使劲咳嗽,都不亮,结果我一声尖叫,声控灯居然亮了!我低头看去,发现“跑男”居然坐在我家门口,刚才差点绊倒我的就是他的蹄子!

不过,他也被我不小心用色拉油砸了下脑袋,他摸着脑袋站了起来,没头没脑地说:“谢谢啊!”我感到很奇怪:“你谢我什么?还有,你大晚上的猫我家门口干嘛?”他龇牙咧嘴地笑道:“当然要谢谢你啦,你这色拉油一砸,把我脑袋砸清醒了,我现在一点也不困了!”他边说边把怀里抱的一个大塑料袋拿出来了:“这是赔偿给你的狗粮!”然后转身就走。我说道:“你这人好奇怪啊,话没有说两句就走?”他说道:“这大晚上的,你又那么有戒备心,我在这和你多说话,只能让你起疑心,为了让你失落,我得赶紧撤退!”

这人脸皮真够厚的,谁失落了?电梯门即将打开的时候,我大喊一声:“你怎么知道我家地址的?”他说道:“是警察做出警记录的时候,你自己说的……”我站着愣了会,感觉这小子真是有点意思,对狗都这么大方,对人应该也是大方的,总结了他这么多优点后,我居然感觉到脸有些发烫……

把狗粮带进屋后,我打开袋子,发现这狗粮里还有个袋子,里面装着两盒进口糖果!还有张小纸条:血压低,要随身携带糖果,头晕的时候赶紧吃糖果即可!

关心人关心到如此地步,让人怎么不感动?他怎么知道我是低血压,我坐在沙发上想,忽然想起那天人狗纠纷,警察来后,我向警察抱怨说“我是低血压,他那么踢打我的狗狗,把我气得低血压差点犯了!”估计他是听到了这句话,小样,还挺有心的啊!想到这,我心里暖暖的,然后就站在阳台偷偷向下看。他出了单元门,正在路灯下甩着两条大长腿向前走,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却突然转过身朝我窗户张望,我赶紧闪回身。嗯,要装得矜持一点。

之后几天,“跑男”再也没有出现,我心里乱了起来:他为什么没有来,是出什么事情了吗?或者是他已经有了家室或者有了女朋友,在陪他们?想到这里,我感觉自己像是一口气喝了一瓶山西老陈醋,心酸得厉害。

那几天我心情很是失落。一个星期后的一天中午,“跑男”居然到单位找我,送我南京的盐水鸭还有其它的一些特产,他笑嘻嘻地说道:“我去南京出差刚回来,给你带点了特产!”我很吃惊:“你怎么知道我单位的?”他得意地说道:“是你家的春联泄露的!春联的左下角写的是某某集团恭祝新春快乐!另外,我还能看出你是个很认真的人,都半年多了,这春联还是被你贴得结结实实的,赞一个!”他说完边翘大拇指边龇牙咧嘴地笑,一点都不知道内敛。

我讽刺道:“你这人如果生活在古代,不当奸细真是太可惜了!”他说道:“我这人不能当奸细,因为如果被逮住了,我肯定会很快招供!”我哼了下鼻子:“你倒是很诚实,知道自己是软骨头!”他说道:“我骨头硬着呢,可是,我怕美人计啊!古代人最善使美人计了!到时候审讯我的人把你当美人计使出来,我只有招供的份!”这小子嘴巴还挺甜的啊,拐弯抹角地夸我,我嘴里说:“你真够讨厌的!”然而,心里却美滋滋的。

我们站在公司外的走廊聊了会天,临走的时候,没想到这家伙居然从电脑桌里拿出本户口本,翻开给我看:“看看,这里填的‘未婚’吧?我是很正宗的光棍男哦!”

你光棍不光棍和我有什么关系?不过,知道他是光棍,我的心里瞬间扫去乌云,一下子亮堂起来!

这小子有点坏,但是,这小子善良、细心、体贴得让我没有办法不爱。于是,我们就自然而然地谈起了恋爱。

这个“跑男”叫常飞,真是人如其名!他也是个长跑爱好者,住在我家附近,每天晚上,我们俩都一起跑步。金毛在前面领跑,我们在后面紧追,跑累了,我们就改为散步,我们散步聊天说情话的时候,狗狗就很自觉地卧在操场的一角休息。

我们一起在操场上跑了一年的步,然后一起参加了我们市举行的一万米长跑比赛,我是女子组第一名,常飞是男子组第一名。我们的领奖台靠得很近,从晚报上,我看到了我们领奖时候的照片,照片上,常飞贼眉鼠眼地冲我乐,我当时假装得很矜持很严肃,但是心里却乐开了花,能与心爱的人一起登台领奖,教我心里如何不开花?

一看这照片,大家就知道常飞很喜欢我,哼,事实上也如此!

我们谈了一年的恋爱,然后结婚了。婚礼上,常飞一本正经地发誓道:“我这个‘跑男’只会认真地陪媳妇跑步,绝对不会从婚姻里跑路!”看他那严肃的样子,我当时乐得笑弯了腰,但是,当我直起腰的时候,我的眼里却涌出了幸福的泪水……

第88篇、爱情故事那个男人给我的爱

我爱你,和家境无关

在我和吴友良谈恋爱整一周年的时候,他的父母带着家乡的土特产坐了很久的火车,从很远的地方赶来。吴友良把我和他父母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定在了西餐厅,他说正好让父母吃点这辈子从来没吃过的东西。

吴友良这么说的时候,更让我肯定了我爱的人没有错,他能体谅父母的苦,而且没有丝毫一点嫌弃寒酸父母的意思,这片孝心让我感动,想来日后他对我的父母也不会差。

欢天喜地赶到餐厅时,我还是呆住了。虽然吴友良跟我讲过他小时候的生活有多贫苦,也说过他的父母是多么朴实的农民,可见了面后还是让我感到有些吃惊。

他们一家坐在餐厅一角,与这个城市显得是那样的格格不入,吴友良的父母穿着颜色深重的粗布衣服和手工布鞋,由于长时间的田间劳作,他们的脸被太阳晒成古铜色,脊背是弯的,腿是弯的,手指也是弯的。

见我走近,两位老人站了起来,对我说了一句我听不懂的家乡话。吴友良对我说,他们一辈子都没出过远门,所以不会讲普通话。于是整个就餐时间,吴友良和我讲几句普通话,和父母讲几句家乡话,再偶尔向我翻译一下他父母讲的话。他们说的什么我一句都听不懂,只好坐在一边不时地傻笑几下。

吴友良的妈妈见到我很开心,不一会儿,她小心翼翼地从裤子里面的口袋掏出一个方方的手绢,一层层拆开,装的是崭新的一千元人民幣,她笑着把钱放进我的手里,说是给我的见面礼。我知道这是他们老两口的辛苦钱,可又不好拒绝,所以也就收下了。

看到吴友良的父母,我的心里有很多感慨,如果不是吴友良在贫寒的家境中仍然刻苦求学,他断然走不出那个小村子,也将和他的父母一样是个农民,那么我们一定不会相爱。我终于理解了吴友良骨子里的那种使劲向上爬的进取心,先天不足的他,一直试图通过后天的努力来弥补。这样的吴友良,让人心疼,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疼爱他呢?

爱到极致就是见家长

既然我都见了他的父母了,我问吴友良:“你什么时候去我家见见我爸妈呢?”

吴友良犹豫又犹豫地说:“我胆小,害怕见老师。”

这话说得真有意思,我问吴友良:“你本身也是一个老师,还怕见老师?”

吴友良就摊开双手,拿起手指比划说:“我只是个中学老师,可你爸是大学的,还是个教授,怎么说我都怕得很。”

这都哪跟哪呀,我觉得吴友良就是找借口。见我猜中了他的心思,吴友良又支支吾吾地说,他还没做好准备。

我能理解吴友良所说的没做好准备指的是什么,说到底,他还是自卑。因为,早前他就不无担忧地说过,在他还不够强大的时候,我的父母是不会放心把我交到他手上的。所以,他要等奋斗得足够好了,再跟我儿女情长,朝朝暮暮。

可是,我不在乎这些。再说,世事艰难,等他准备好,什么都晚了,我还期望着早点和他一起过上幸福小日子呢。见我实在坚持,吴友良答应找个时间跟我回家看看。

但让我始料不及的是,吴友良刚踏进我的家门,就遭遇了我爸摆的冷脸。我爸不喜欢吴友良,没有原因,就是纯天然地不喜欢他。

吴友良在我家坐了没一会儿,就被压抑的气氛逼走了。他的心思一向敏感,在我送他的路上,他接连说了好几句,“贝贝,跟着我,让你受委屈了。”

有什么好委屈的,这是我自己选的男人,谁说不行都没用。听我这样说,吴友良一把抱住了我,他说:“贝贝,你对我的好,我这辈子都不会忘。”

其实,我们两个人之间,他对我的好,远远多过了我对他的好,而且从一开始,不求回报对我好的也是他。吴友良一连说了三个“不”,他说我愿意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跟着他,就是对他最大的好。他笃定地相信,这世上没有比这更美好的爱情,也没有比我更好的姑娘。

虽然父亲反对,但我绝不会就此放弃,越是不被看好,我们就越是要好好爱下去。

第89篇、爱情故事亲,将爱情进行到底好吗

唐卡背着一个大袋子,在这个闹市区寻找三寸之地。没错,今天她是出来练摊的,而且是带着任务的。任务是广告首席给布置的,寻找“盐颜男子”。这所谓的“盐颜男子”就是发型正常,单眼皮,侧面狂帅,身材瘦高的男子。

这期公司要做一期电视节目,寻找一个合适的男嘉宾出镜。唐卡在微博上招兵买马,可是收获甚微,几乎没有男孩符合标准。既然这样,唐卡就决定亲自去民间寻找。

她批发了一些圣诞帽,为了突出特色,她还故意在圣诞帽上缀上了装饰品,雪人啊,圣诞老人啊,松球啊……还未出门,唐卡的特色圣诞帽在编辑部就卖掉了十顶。这剩下的五顶,是唐卡奋力保住的。

美编说,你是去寻人,又不是去卖帽子的。

唐卡却说,我就是要靠这些帽子吸引别人啊。

一切准备就绪,唐卡的眼睛就开始四处搜寻,很快就卖出了三顶圣诞帽。

这个时候,一个男子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很高兴地说,果然有这样的圣诞帽啊,太好了。

身着米色风衣的男人,很飘逸。

这个时候,唐卡赶紧掏出口袋里的纸条。看一下纸条,看一下眼前这个男子。如此反复几次,她满意地点点头。就是这厮了,很符合“盐颜男子”的标准。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男子被看得有些莫名其妙,清了清嗓子,只问帽子多少钱。

帽子不卖,不过你只要答应我的条件,这两顶帽子全部归你。

唐卡回答。

男子疑惑地看着唐卡。这个时候,一个女子踩着高跟鞋,节奏感很强地走到摊子跟前,很不屑地说,我说了十点之前要买到十顶的,这都已经十点了,再见。

女子转身的样子很华丽,男子追了上去,却只得到了两个字“放开。”

那女的不稀罕这个男子,可是唐卡却很稀罕啊。她忙收了摊子,跑过去,找了一张名片递过去。

男子疑惑地接了过来。

唐卡只介绍,我们公司这期内刊杂志,要找一个“盐颜男子”,我已经找了好久,今天终于寻找到了一个符合标准的。

总之,就是一个帅哥呗。男子打断唐卡。

唐卡做了一个OK的姿势,只夸男人的理解能力超强,是一个可塑之才啊。

今天出来得急,没有带名片,我叫金浩宇。男子边笑边自我介绍。

趁热打铁,唐卡赶紧提出来让他上镜之事,可是金浩宇却说没有心情。

分手吧,那个女的压根不爱你,买十顶圣诞帽干吗?还要找什么带装饰的,存心为难嘛。

男人或许都是爱面子的,这个事被唐卡一说,叫金浩宇的男子只说,随便她,想让我怎么帮你。

金浩宇非常符合这期杂志专访的人选。他自己经营着一家服装公司,有自己的品牌。首席说要做2P的专访,附上相片,个人经历。

省略我的情感经历吧。这是金浩宇唯一的要求。

为什么啊?就写上一句,目前是单身,因为未寻觅到合适的佳人。气死你那个前女友。唐卡忿忿地说。

金浩宇觉得这个叫唐卡的编辑,看上去十分可爱,别说,仔细看模样倒是跟演员李小璐有几分神似呢,尤其是嘟起的小嘴。

首席让唐卡以广告部的名义,请金浩宇吃午饭。

就在杂志社附近的一家西餐厅。刚落座,唐卡就发现了邻近餐桌上的女子,正是早前那个女子,也就是金浩宇的女朋友,此时正和一男子对饮缠绵。狮子座的唐卡,向来是崇尚正义,背叛出轨的事,是她最见不得的。她准备施展一下自己的公德心。

她尽量让自己的身姿仪态万千起来。走到了对面,她坐在了男子旁边,很熟练地打招呼。

亲爱的,你在应酬啊?戒指的款式我已经选好了,什么时候一起去订下来吧。圣诞礼物我送你一套很不错的内衣噢……

男子被弄得莫名其妙,问,你到底谁啊?

或许偷腥的男人,遇见这样的事总是会装吧!对面的女子却很不淡定了,一个巴掌扬在男人脸上,让他说个清楚,这到底怎么回事。

这边唐卡急速跑过来,拉着金浩宇就跑。

跑了很远,确定没有人追上来。唐卡才停下,一颗心跳得都快要出来了。

那个人你认识?金浩宇问。

唐卡摇摇头说,我只不过想帮你报个仇,我哪里认识他啊。

这就是金浩宇认识唐卡的第一天,她见证了自己的失恋,帮自己出气,还说他是什么“盐颜男子”。

杂志刊登金浩宇的专访以后,他公司前台的电话都要被打爆了。

他请唐卡吃饭,说是她让他有了做明星的感觉。

早知道就不让你出镜了,还不如给我自己留着。唐卡抱怨道。

你也看上我了?要不我给你排个号,提前一点竞争上岗?金浩宇笑道。跟这个小妮子在一起,他觉得自己都年轻了好几岁。

我不要跟优秀的男人在一起,要么我成了众矢之的,要么就是你整天被别人惦记着。

这话音刚落,一个身影冲过来,唐卡只觉得脸上冰凉一片,被人泼了一脸的不明液体。

定睛一看,原来是金浩宇前女友。

让你勾搭我男人,毁了你。

啊,是硫酸,肯定是硫酸,怎么办啊,完蛋了,这下我死定了。唐卡哭得稀里哗啦的,引来许多人围观。

这边金浩宇眼睛带刺地剜了前女友一眼,抱起唐卡就往外冲。

一路上,唐卡只顾大声哭喊,把金浩宇的心都哭碎了,只得不停安慰她。

别哭了啊,就是毁容了,我也要你,我们去韩国整容,整得比以前还漂亮,我一定陪着你一辈子。

就这样一路咋呼呼到了医院。医生一看,压根不是什么硫酸,只是指甲油。不过想清除这脸上的指甲油,的确还得受罪,而且脸部肯定要受损,要在医院接受专业的治疗。

医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得用手抠,痛得唐卡心惊肉跳的。

金浩宇总觉得唐卡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唐卡扭扭捏捏着,不像她以往的风格。

那个,那个,即使不是硫酸,你之前说的话还算数么?唐卡的声音极低。

只要你不怕再被泼东西,我是很乐意的,白捡了一个女朋友,我何乐不为。

出了院,唐卡却如人间蒸发了一样找不见,金浩宇连续三天堵在杂志社的门口才得以见到。

为什么躲着我?

唐卡只说,找个地方再说。

金浩宇虽然掌握着方向盘,但是唐卡却指挥着他,七绕八绕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

我暂时不能跟你谈恋爱。唐卡忧伤地说。

为什么?你不是单身?而且你情我愿的。金浩宇只觉得这唐卡简直就是一个谜,搞得跟悬疑电影般。

我不仅是一个编辑,而且还出过书,我有自己的粉丝群。我在书里写过一句话,一个女人如果在分手半年里就开始恋爱,那个女人根本没有真爱过之前的男人。我和男友分手刚三个月。

什么逻辑啊?

如果你爱我,就等我三个月。唐卡说。

这个当然是没有问题,你说明白就完了。

只是金浩宇的话还没有说完,唐卡就跑开了,前面来了一辆出租车,她上了车,丢了一个短信“三个月后我做你的恋人。”

其实,金浩宇不知道,唐卡是为了他。她身边的同事朋友,都说他刚失恋就跟她在一起,是为了排解失恋的寂寞。

唐卡的死党是本市电视台一个节目策划人,正在负责一个相亲的栏目,让唐卡一定要出镜,反正她目前也是单身。死党是用来干吗的,不就是用来舍身相救的吗?唐卡豁出去了。

唐卡身着晚礼服,站在女嘉宾的位置。不知道是节目安排,还是男嘉宾们真的喜欢她这个类型的,居然灯全部为她亮着。这个时候,她想搞一个恶作剧,她说自己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人,她有病。

就这一句,让全场的人都为之震惊,死党被她这么一涮,在旁边都快要被急哭了。依旧有一盏灯亮着,而且这个人缓缓走向他。“无论疾病痛苦,我都愿意与你站在一起,不离不弃。亲,将爱情进行到底好吗”

这个男嘉宾不是别人,就是金浩宇。他得知唐卡要参加相亲节目,可急坏了。唐卡不知道,金浩宇为了她,居然也能到台里应聘男嘉宾,其实,金浩宇不知道,唐卡更怕自己被别人牵走,因为她已经把自己的心许给了眼前这个“盐颜男子”。

第90篇、爱情故事让你面对整个房间

婚前,我期待的爱意表达是甜言蜜语,直接而激烈,但不巧的是我的丈夫并不擅长此道。记得大学时我第一次去拜访杰姆斯的父母,吃饭时没有人讲话,饭厅墙上闹钟滴答滴答的声音使人听了觉得特别刺耳。我很快得出结论:他的家人都很冷淡。

结婚之后,我又一次见识了丈夫的淡漠。杰姆斯经常早上在上班途中给我打电话:“买施乐复印机股票,现在的股价正合适。”既没有愉快的问候,也没有询问我的工作情况,只是一个个人理财方面的意见。这种唐突的举止惹恼了我,那段时间我们经常吵架。

然而有一天,我偶然回想起杰姆斯经商的敏锐和成功,一下子意识到他对我的金融证券的关注不正是一种爱意的表达吗?尽管这只是一种非传统的方式而已。于是,下一次他再打电话来告诉我买哪只股票的时候,我立刻向他表达了谢意。

事实证明,我对他的解读是对的。

一天,杰姆斯来参加我组织的一次闺密聚会,他送了我一份礼物。打开后,我发现里面有一件精美的葡萄酒颜色的丝绸睡衣。上个月他和我去逛商店,当时我看到了这件睡衣并深深地爱上了它。“为了你,我第二天就去商店把它买了下来。”他对我说。那一刻,我知道我需要重新审视我对杰姆斯的看法。

还有一天晚上,吃饭之前杰姆斯突然移开窗前的柜子,将放在墙角的餐桌挪到屋子中央,然后收拾好餐桌让我和孩子们吃饭。“我会让你面对整个房间。”杰姆斯边说边把我的盘子放在桌上。听到他的话,我的心忽然变得柔软起来。几周前,我曾说我讨厌对着墙吃饭,我喜欢就餐时视野开阔一些。这事我早就忘了,没想到杰姆斯将它放在了心上并付诸行动。

杰姆斯彻底颠覆了我在婚前对他的看法,因为爱也可以是婚姻中细水长流的一些琐事。

第91篇、爱情故事何苦逼着男人说谎

表弟失恋,问及缘由,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吐出一句话:“因为我骗了她。”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说谎的男人,不说罪该万死,也活该被爱情拒之门外。于是,我忍不住责备他:“你为什么要骗人家?”

没想到表弟却振振有词地说:“天地良心,我哪里想说谎啊,还不是被她给逼出来的。”

细想下,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表弟性情温厚,连上班迟到找个借口都会脸红,压根就不是擅长说谎之人。难道真的另有隐情?

“说到骗她,我还觉得郁闷呢。要不是因为不想失去她,我才不想编那些无聊的谎言。你看看她罗列的要求,什么月薪过万,至少有一辆代步车,房子小一点没关系,但房产证上必须是我的名字……可我毕业才两年,又不是富二代,月薪还不到五千,车子是朋友的,房子是租来的。本来想先撒个谎,慢慢兑现,谁知这么快就被戳穿了。”

表弟叹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当然,表弟说谎是有错,但若不是爱对方,或者对方的要求能够低一些,他又怎么可能去编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

没有人想要说谎。作为男人,除了那些乐于在不同女人之间周旋的花花公子,大部分都会觉得说谎是一件头疼的事情。

怎么会不头疼呢?说了一个谎,还得找无数个谎来圆。生活已经够辛苦了,何必再给自己添一些没必要的麻烦?有时候男人说谎也实属无奈。

前段时间,女友也跟我唠叨过相同的问题。她那个在外人眼里老实忠厚的老公,最近各种不对劲。明明是在外面打牌,却说是在单位加班;明明是去参加同学聚会,却说是和几个兄弟喝点小酒;明明一起出差的还有一个女同事,偏偏掩耳盗铃地加一句,全是一帮大老爷们……这算哪门子事?

最让女友心情沮丧的是,婚前她问起关于他前女友的细枝末节,说到“谁更漂亮”这个俗气却又让女人好奇不已的问题时,他不加犹豫地说:“当然是你啦,你最漂亮最温柔最体贴。”这话说得女友心花怒放。

谁知,小城挺小,有一次,两人逛街,居然在商场里遇到老公的前女友竟然是那样婀娜多姿,气质优雅。

“为什么骗我?”“怕你不开心。”“现在这样,我更不开心。你欺骗了我的感情,太让我失望了。”

多少女人这样感叹,“他为什么骗我?”却很少有人反思,男人到底为什么要骗你?

自然是有原因的,男人在撒谎前,肯定都权衡过利弊。然后发现,说谎话虽然麻烦,但不说的话似乎更麻烦。不如来一个善意的谎言,这样省事得多。

简而言之,男人会说谎,女人也有责任。说难听点,有时候是被女人逼出来的。

就像女友,她万分厌恶老公打牌,所以他只能说是在加班;她不愿意让他参加同学会,怕他与前女友旧情复燃,所以他只好说和兄弟聚餐;她疑神疑鬼,对他的那些女同事个个都存有戒备之心,所以他只好强调是和一帮爷们出差……

关于“谁更漂亮”这个问题,聪明一点的男人都会这样回答。因为骨子里他们都很懒,不愿花心思纠结于这类问题。可对于女人来说,前女友是心底的一根刺,恨不得再将对方拉出来,比个高低。男人撒谎,不过是想息事宁人。

这样看来,男人在说谎这件事情上也有些无辜。换个角度,如果女人要求低一些,或者不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塑造男人,也许男人就不会因为被逼得太急,而不得不依靠撒谎来维持两人关系的和谐。

谎言总会有露馅的那一天,女人一旦发现真相,徒增了烦恼不说,还对那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男人失去了信任,认不清他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时间一长,两人的感情自然会出问题。

既然如此,作为女人,何苦逼着男人说谎呢?一旦他说上了瘾,你才是最大的输家。不妨学着宽容一些,理智一些,不要对男人过于苛刻。两人坦诚相处,才是婚姻持久的秘诀。

第92篇、爱情故事上个世纪的爱情

上个世纪50年代末,父亲因为学习成绩优异、在校表现突出,被留在一所省城大学里任教。

大学里的老师来自全国各地,大都是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个个热情洋溢、热血沸腾,他们的到来,给这所学校带来了活力,也带来了年轻人五彩缤纷的爱情故事。

父亲的一位同事是东北人,相貌堂堂,在学校教数学。他的未婚妻还在老家,是青梅竹马的邻居。每逢节假日,未婚妻都会坐几天几夜的火车辗转来学校看他。而不论多晚,父亲的同事都会去车站接她。那时,火车误点或汽车中途抛锚都是常有的事,在车站经常一等就是一个晚上,倘若遏上雨雪,那个苦头可想而知。而她也从不言苦,一来就帮他晒被洗衣,做饭烧菜。他们的相聚是甜蜜的,父亲经常在傍晚看到他们依偎着在校园里散步。这样聚少离多的日子居然延续了十多年,爱情始终在他们身边。

父亲有一位教文学的同事是上海人,文质彬彬,毕业于名牌大学,他凭着建设社会主义的一腔热血来到了这座城市,把青春奉献给了这里。他的妻子是上海一户有钱人家的女儿,长得娇小甜美,她为了爱情,毅然抛弃了优越的生活,跟着他来到了这座小城市,为他生儿育女,操劳一生。两口子异常恩爱,每逢节假日,丈夫都会陪着妻子去逛街购物,让她高兴;每年妻子的生日,丈夫也会亲自挑好礼物,表达他浓浓的爱。如今,这位娇小美丽的南方女子已经年过70了,但每次见到她,都能听到她清脆的笑声,嗓音如同十几岁的小姑娘一样,甜甜脆脆的,大家都被她的快乐所感染。爱,真是女人最好的养颜美容品。

父亲还有一个同事的爱情更是令人唏嘘不已。一對江苏籍的夫妇,在投向社会主义建设热潮的过程中相识,并一见钟情。娇俏可人的女子正当青春年华,起先不愿来到这座小城市,丈夫就连哄带骗把她带来,年轻的妻子不停地跟他闹,丈夫就不停地哄,直到把妻子哄得眉开眼笑,死心塌地跟着他过清苦的日子。其实,女人要的不是金银珠宝,豪宅名车,而是这份一直不曾改变的情和疼她的心。后来,妻子得了绝症,丈夫更是对她呵扩备至,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每次,听父亲说起这些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我都会泪流满面。

贫瘠的年代,丰富的爱情。如今,那些爱情故事离我们越来越遥远,仿佛是久远的文物,仅供后人瞻仰。现代人的爱情观在飞速地发生变化,但不论时空怎样变幻,万物如何嬗变,父辈们留下的这片爱情净土,让我始终相信,这个世上一定有真正的爱情。

第93篇、爱情故事什么是好的婚姻

抗战时期在上海,生活艰难,从大小姐到老妈子,对我来说,角色变化而已,很自然,并不感觉委屈。为什么?因为爱,出于对丈夫的爱。我爱丈夫,胜过自己。我了解钱锺书的价值,我愿为他研究著述志业的成功,为充分发挥他的潜力、创造力而牺牲自己。这种爱不是盲目的,是理解,理解愈深,感情愈好。相互理解,才有自觉地相互支持。

我与钱锺书是志同道合的夫妻。当初我们正是因为两人都酷爱文学,痴迷读书而互相吸引走到一起的。锺书说他“没有大的志气,只想贡献一生,做做学问”,这一点和我志趣相同。

我成名比钱锺书早,我写的几个剧本被搬上舞台后,他在文化圈里被人介绍为“杨绛的丈夫”。但我把钱锺书看得比自己重要,比自己有价值。我赖以成名的几出喜剧,能够和《围城》比吗?所以,他说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不仅赞成,还很高兴。我要他减少教课钟点,致力写作;为节省开销,我辞掉女佣,做“灶下婢”是心甘情愿的。握笔的手初干粗活免不了伤痕累累,一会儿劈柴木刺扎进了皮肉,一会儿又被烫起了泡。不过吃苦中倒也学会了不少本领,我很自豪。

錢锺书知我爱面子,大家闺秀第一次挎个菜篮子出门有点难为情,特陪我同去小菜场。两人有说有笑买了菜,也见识到社会一角的众生百相。他怕我太劳累,自己关上卫生间的门悄悄洗衣服,当然洗得一塌糊涂,统统得重洗,他的体己让我感动。

诗人辛笛说钱锺书有“誉妻癖”,锺书的确欣赏我,不论是生活操劳或是翻译写作,对我的鼓励很大,这也是爱情的基础。同样,我对钱锺书的作品也很关心、熟悉,1989年黄蜀芹要把他的《围城》搬上屏幕,来我家讨论如何突出主题,我觉得应表达《围城》的主要内涵,立即写了两句话给她,那就是: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围城”的含义,不仅指方鸿渐的婚姻,更泛指人性中某些可悲的因素,就是对自己处境的不满。钱锺书很赞同我的概括和解析,觉得这个关键词“实获我心”。

我是一位老人,净说些老话。对于时代,我是落伍者,没有什么良言贡献给现代婚姻。只是在物质至上的时代潮流下,想提醒年轻的朋友,男女结合最最重要的是感情,双方互相理解才能互相欣赏、吸引、支持和鼓励。我以为,夫妻间最重要的是朋友关系,即使不能做知心的朋友,也该能做互相陪伴的朋友或互相尊重的伴侣。门当户对及其他,并不重要。

第94篇、爱情故事痴心父母

一个朋友老来得女,欣喜异常。大家恭喜他,看他一副眉开眼笑,完全的得意,毫不掩饰他的开心。

這位五十岁才得一女的朋友,接踵而来的生活习惯,来了个大突变。

原本是烟酒一起不肯放弃的他,无肉不欢的他,转变为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戒烟戒酒戒迟归,少油少肉少糖少盐,保持每天运动的习惯,公司里再忙,天天黄昏到运动中心最起码跑步半个小时。

有人不解:“为何改变习性?”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呀。

朋友微笑:“希望看到女儿大学毕业、工作、结婚,甚至生孩子。”

原来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源自新生的孩子。

第95篇、爱情故事天作之合的爱情

因戏结缘

1934年,在一个堂会上,20岁的朱家登台演出,他从小跟着祖母看戏,兴趣渐浓时便钻研进去,多年下来,竟也赢得方家赞誉,即便是和专业演员一起表演,也丝毫不逊色。

三出戏演完了,朱家毫不费力,游刃有余。此时的他并不知道,台下看戏的亲朋好友中,赵家“二妹”对他的评价已经传了开来:“朱四的《扫花》演得真好,《闻铃》的陈元礼也不错,有点杨派武生的意思,《芦花荡》的周瑜不怎么样,还是吕洞宾的扮相最漂亮,总而言之是戴黑胡子比不戴更好。”

“二妹”是赵仲巽,她同样出身名门,是清末军机大臣荣庆的孙女,自小读书、习画,也酷爱京剧。与其他闺阁女子不同,因患有先天心脏病,母亲对这个大病之后“捡了一条命回来”的女儿非常宠爱,从小就鼓励她和哥哥们一起出去玩,放风筝、划船、爬山都是她的强项。

两个家庭间常有往来,长辈们便有意撮合,只是两个当事人并不知情,一直以“四哥”“二妹”相称。精准而直接的“戏评”很快传到朱家的耳朵里,对这个与众不同的大小姐,他越发喜欢起来。

一场堂会促进了了解,第二年,他们结婚了。从此听戏,出双入对。

温暖相伴

战争如火如荼,毕业后,朱家决定去重庆投奔大哥,赵仲巽不惧艰险,一同前往。炮火声中,她跟着他坐火车、转汽车、爬牛马车,路况差的时候,只能靠步行。得益于少年时的爬山经历,她乐观而勇敢,既不抱怨,也不叫苦,最多的时候,一天要走100里地。

一路上,险情已经司空见惯。最危险的一次,他们搭乘一辆挣外块的“黄鱼”车,车上装着500公斤的棉包,人只能坐在棉包顶上,无遮无拦。公路被破坏,汽车一路颠簸,正欣赏嘉陵江的美景时,车在一个急弯处猛的倾斜,他们齐齐被抛下山去。落在江边的沙滩使他们幸免于难,令朱家感动的是,从沙子里把赵仲巽揪出来时,她一边从嘴里吐沙子,一边还调皮地笑。事后才知道,那时,她已经怀孕两个月了。

辗转50天后,终于到达重庆。在大后方,朱家受聘于粮食部储备司,只有周末才能回家。赵仲巽努力适应当地人的生活,住竹子房,睡竹子床,学着养鸡、种菜。孩子出生后,跑警报时,她已经能在最短时间内带好必需品,抱着孩子迅速钻进防空洞。

反倒是他,因为想家、想母亲,加上“混饭吃”的工作极不如意,前途渺茫,经常会被凄楚和绝望围攻。每当这时,她就会安慰他“到什么时候说什么话”,一次次用嫣然微笑为他驱散头顶阴云。

她的豁达与热情吸引了他在大后方的兄弟、堂兄弟们。一到周末,他们就会来家里聚会,张罗一大家人吃饭成了她的重要工作。从锦衣玉食到粗茶淡饭,曾经写字作画的手变得粗糙不堪,而她始终安之若泰,令他钦佩。有她温暖陪伴,艰难人生渲染出一地芳香,朱家也变得越来越达观。

荒凉中踏出繁华

抗战胜利后回到北京,朱家正式成为故宫博物院的一员。那是真正幸福的日子,家庭欢声笑语,工作得心应手,刚进故宫不久,他就在一批被当作赝品而封存许久的古字画中,挑出了宋徽宗的《听琴图》与马麟的《层叠冰绡图》,让这两幅传世珍品重见天日。

不料,生活的平静很快被打破。1951年,故宫博物院停止工作,进入全院学习阶段,以“莫须有”的贪污罪名,朱家被关进看守所。家中的赵仲巽一边为他担心,一边尽慈尽孝,但任何困苦都不能阻挡她充满希望热爱生活,院中花树,始终花团锦簇,绿意盎然。

兩年后,他终于被释放。回到家时,已是半夜,没有酸楚流泪抱头痛哭,隔着门,她还和他对了一段《武家坡》中王宝钏与薛平贵的念白:

——既是我夫回来,你要后退一步。

——哦,退一步。

——再退后一步。

——再退一步。

——再要退后一步!

——哎呀,无有路了啊!

——有路,你还不回来呢。

多年后,提起这一晚,朱家对儿女说:“你娘,伟大。就那时候,还开玩笑呢!”快乐会传染,有妻如此,再大的风浪也无法击倒朱家。重新回到故宫工作时,他依旧热血沸腾。

从青丝到白发,就在朱家一心期待着钻石婚时,1993年,正在香港的他接到赵仲巽病危的消息。赶到医院时,她刚刚清醒过来,因口中有呼吸机不能讲话,她在纸上写下“不要急”3个字,那是最后的告别。

2003年的一天,北京305医院楼道最东头的窗户前,朱家坐在轮椅上遥遥眺望,目力所及,近处是北海公园,稍远处,就是心系一生的紫禁城。几天后,他告别了人世,带着笑容,他去见心爱的她。

第96篇、爱情故事爱情是个麻玩意

“我要和麻杆怼架!谁也别拦!”

一口把杯中的白酒吞下,咚地将杯子掷在枣红色桌子上,瘦猴咬牙切齿,血色的小脸溢满了气愤:“迎面一个黑狗掏心,飞身后移,断头台,待那厮气短,腾出右手,沙包一样的铁拳持续击打,一下、两下、三下——求饶!不行,得喊祖宗!”

瘦猴和麻杆的打架已不可避免,打架,只是个时间问题,种种迹象表明,打架,进入倒计时。

瘦猴正在进行紧张而有序地备战。

打赢,是瘦猴最常念叨的两个字。一下班,瘦猴总是闭关修行(据说武林高手大多如此),屋门紧闭,戴着拳击手套实操,训练用的木人桩上还贴一幅画,像极了麻杆,画像已被击打得稀烂。

“怼架时,二饼,您千万别拦!”瘦猴看了我一眼,那眼光凶得能杀人。在金庸、古龙小说里面,只有极少的绝世武功高手才会“目光杀人!”

“都一个车间,为个女人,打得头破血流,不值!”我劝瘦猴。

“生命诚可贵,黄金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二者皆可抛。”瘦猴不屑地看了我一眼。

瘦猴比生命和黄金更珍贵的爱情,发生在2019年春天。

其实,2019年的那个春天,比以往来的更晚一些。彼时,瘦猴已经荣升型材分厂拉拔组长,拉拔组是分厂的大组,治下有19头大蒜,刺头、愣头青、拼命俠占了不少,可都听瘦猴使唤,就连厂长也要高看瘦猴三分。瘦猴常常“膨胀”,不止一次在我和肉球面前“不谦虚”:“哥俩,咱瘦猴算得上个牛叉吧!”

肉球和瘦猴从小光屁股玩尿泥长大,一同掏过鸟窝,偷过柴狗家的西瓜,还都从课桌后面拽过胖丫的粗辫子,又一同技工学校毕业进的厂,肉球挺烦:“你瘦猴是百分之一万的牛叉!像你这样的牛叉,一定得配一个牛叉媳妇,要不,不般配!”

瘦猴乐了:“这是自然,咱瘦猴一定要找个让你们服气的牛叉媳妇,眼气死你们!”

三月初,分厂接到了市场大批合同,交期短、合同杂,瘦猴在拉拔全圆边铜排时,被毛刺划伤了手指,血流不止,正在现场产品检验的李美丽,掏出口袋里花手绢为瘦猴缠住了手指,世界突然美好,温暖瞬间袭来,瘦猴抬起头看着李美丽,荷尔蒙瞬间爆了表。

李美丽,中等个,瓜子脸,白净,是那种瞅上一眼没什么特别,可再瞅一眼,就觉得很耐看的女孩子。

李美丽危难中相助的画面被瘦猴无数次回放,每一次,瘦猴总能回味半天:“那手绢香啊!”

看着瘦猴荷尔蒙激增,一副伸舌头、摇尾巴、快步走秋田犬的讨好样,肉球把嘴巴都撇成了烂杏,常拿小手指很不屑地比划瘦猴。

我看李美丽有一搭、没一搭的样子,估计瘦猴没戏,我劝瘦猴,现在的女孩子很实际,爱情是麻东西,什么都不是,爱情都被金钱、权力捆绑了,别瞎忙活,净给别人当灯泡。

可,瘦猴充耳不闻。

李美丽身边又多了一个男人,电气技术员麻杆。

麻杆更是个大情种,今天送份鸡米花,明天送份薯条加鸡腿汉堡包,在家里的资助下,还新购了一台白色荣威i5,虽说裸车还不到7万,可那毕竟是四轮啊!

周五下午下班,麻杆一路荣光一路威风开着新车漂移到车间门口,李美丽和两个闺蜜有说有笑地走出车间大门,麻杆早就微笑着拉开了车门,李美丽坐进车,麻杆低身关门,抬头甩了一下秀发,还顺带瞟了刚出工房的瘦猴一眼。

瘦猴立马不干了:“二饼,我要怼架。”

周六我下了夜班,刚进单身公寓,不知瘦猴从哪钻了出来,满身酒气,怀里还抱了一根桃木大棒,看见我,把大棒嗖地抡了一圈,又扛在肩上。

第97篇、爱情故事恋人啊

1

天很闷热,高冈善郎把门打开后,闷在房间里的热气迎面扑来。现在正是八月中旬,今天晚上的热度绝对不比热带的夜晚逊色。

现在是晚上11点30分,录音电话的红灯一闪一闪的,“哔”的一声,留言电话开始播放储存好的录音。

第一通电话什么声音也没有。在这两个礼拜里,什么都不说就挂掉的电话,已经打来好几次了。

第二通电话,是一个稍微有点儿生气的声音:“我是真纪,我以后再打给你。”善郎觉得刚才那通电话可能也是真纪打的。

他和片濑真纪是从高一时开始交往的。去年,他们报考了同一所大学,不过都落榜了,于是真纪就留在家乡,去了短期大学,而善郎则跑到东京,租了这间单身公寓,白天在补习学校上课,晚上打工。不过,他今年的申请大学入学考试也是以失败而告终的。

每天,善郎基本都是晚上11点以后才回到公寓。虽然,他也想过给女朋友打个电话,结果,拖着拖着就变成无限时延期了。自从善郎知道了三月份的考试结果后,他就完全没有再跟真纪联系。虽然真纪给他寄了很多明信片和信件,可他却一封都没有回复过。

第三通电话留言开始了,又是沉默不语。这次的沉默似乎有点儿长,一个嘶哑的女人的声音在黑暗中响了起来:

“是我。自从那以后你一直都没跟我联系啊。怎么回事?我知道你回到总公司以后工作很忙,我很理解你,所以一直等着你的电话。可是,都已经过了半年了,为什么一直都不跟我联系啊。我现在遇上了一个很大的难题,听到这个留言以后,请你立刻跟我联系。我一直住在那个公寓里,不过马上就要——”

我?总公司?什么和什么啊。

2

那不会是打错了的电话吧?这台电话机有自动应答的功能,一直用的都是默认声音。电话打来时,电话机的系统不会自报家门,说出“高冈”这个姓氏。因此,这个女人并没有注意到自己打错电话了,所以才留下了那条留言吧。

在这条简短的留言中,隐藏着能够激起善郎好奇心的剧本。从“总公司”这个词来看,她的男朋友绝对是个公司职员。他肯定是在被踢到外地分公司期间,认识了这通电话的主人吧,两个人的关系很快就变得亲密起来。最终,男人被总公司召回,留下女的孤零零一个人。

既然半年都没有联络,这说明男方是想跟这个女人断绝关系。要是真心喜欢对方的话,不管再怎么忙,肯定会主动联系的。善郎不经意间回想起真纪的事情,不禁感觉到一股微弱的、类似于罪恶感的东西涌上心头。

说不定,是男人临走时故意告诉女人错误的电话号码。他瞎编的号码,或许碰巧和善郎的一样。

想到这,善郎觉得打错电话的那个女人着实挺可怜的。在进入梦乡前。他又禁不住想知道那个女人所说的“很大的难题”到底是什么。

3

三天后,闷热的天气仍旧在持续。高冈善郎回到公寓后,发现录音电话的提示灯又在闪烁。可能又是真纪吧,善郎带着几分厌烦的心情想道。其实,善郎有时候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他也知道自己应该给真纪打个电话。不过,善郎的心里还是抱有抵触感。其实,他并不是已经讨厌真纪了。生活在这个大都会中,不知何时起,善郎迷失了方向,他开始渐渐地讨厌起这个迷惘的自我,他不想让任何认识的人看到这样的自己。

他想疏远故乡,疏远故乡的片濑真纪。这实际上是他的自我厌恶感在作祟。不过,善郎极力地想让自己深信,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怕麻烦而已。

录音电话的红色提示灯,就好像在向他那颗开始干涸的心发出警告似的闪烁着。

善郎按下按钮,又是一阵沉默。突然,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求你了,现在赶快来吧。我可能就这么死掉了,马上就要生了。我动不了,也去不了医院。求你了——”

喘着粗气录下来的留言,到这里就结束了。

要生了?善郎直愣愣地盯着电话机。是那个女人,是那个打错了电话的女人。她还没发现自己打错,一直以为是给她男朋友打的。

要生什么了?善郎不禁背后冒凉气。他的脑海中闪现出这么一个场景:在某处,不知什么方位,在一栋恐怕不会太高级的公寓的一间屋子里,一年轻女子挺着大肚子,汗流浃背,正承受着分娩的苦痛。

4

翌日,一回到家,录音电话的红色提示灯又在一闪一闪地亮着。

这次并没有沉默,响起了一个平静的女性的声音,如同摇篮曲一般温柔:“小宝宝平安无事地降生了。是个女孩,和你长得一模一样。我可是一个人把她生下来的哦,我用了你名字的一个字给小宝宝起了名,叫做广美。她并不太哭闹,这让我放了不少心。你想想,这个公寓里不准养小孩,我一直在担心,生怕一有了孩子就会被赶出去,所以请你快点儿来啊,然后,请你也抱一抱这个孩子,这个和你一模一样的孩子——”

这是怎么一回事啊,善郎不禁咬起嘴唇。我该怎么办?我不可能找到她男朋友然后替她传话,而且,为什么我非得为这种事情烦恼呢?明明是别人的事情,与我毫不相干,一个蠢女人被一个坏男人所欺骗,生下了孩子,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录音电话之后的那一天也在闪烁:“为什么你还没有来啊,从那以后我一直在等着你呢。小宝宝终于睡着了,我本以为她不会哭,不过毕竟是婴儿。还是会哭的。这可愁死我了。我事先在宝宝嘴上贴了胶带,把她藏到橱柜里了,不过小宝宝的样子有点儿奇怪,显得十分疲乏,一动不动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善郎听到这里,打了个寒战。一动不动是怎么回事?难道说……

他不禁吓出一身鸡皮疙瘩。

5

翌日,那个女人又留言了。光是看着黑暗中那一闪一闪的红色提示灯,高冈善郎就感觉心脏好像被冰冷的手钳住了一样。

“小宝宝一直在睡觉。今天一整天她也没哭过,奶水也没喝过。这是怎么了啊……”

拜托别再打来了,善郎都想把耳朵塞住了。我又不是她男朋友,凭什么非得受这种折磨?我不是个抛弃女人的坏男人!

善郎想到这里,赶紧把自己的声音录进磁带里:“我是高冈。现在不在家。请听到‘哔’的一声后留言——”

第四天,红色提示灯又开始闪烁了:“高冈是谁啊?高冈是你的本名吗?哦,我明白了,原来如此啊,所以我寄出去的信都被退回来了。原来你叫高冈,不是木村啊,以后我就叫你高冈先生了。”

胡说了些什么啊,善郎不禁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她竟然还没有发现自己打错了电话,这个女人不正常。男朋友从她身边逃走,难道也是因为这个缘故?

还有一条留言:“喂,高冈先生,我想了一个好主意,既然你总不来,就把这个孩子邮寄到你身边吧。这样的话,你又能看到这个孩子的脸,又可以抱她了吧。不过我可不能全部都给你送过去,我也很疼爱这个孩子的,所以,我只给你送一半过去吧。”

第98篇、爱情故事SARS后遗症男友,我要挣100万为你治

在2003年全国爆发的SARS风暴中,他不幸成为一名感染者。因为在治疗时使用了大量激素类药物,他康复后不久就出现了可怕的后遗症双股骨头坏死。医生预言,此后5~15年内,他将卧病在床,全身关节被人工关节置换掉,而所有治疗费至少需100万元!

他万念俱灰。幸运的是,明知面前是个爱情火坑,她仍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婚后,她挣钱为他治病,在北京买房,助他重新鼓起生命风帆

面对SARS后遗症男友,她该去还是留?

2002年7月,刘娜从成都理工大学文秘专业毕业后,来到北京,被朝阳区一家知名汽车销售公司企划部聘用为文员。

刘娜时年24岁,老家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兴隆镇。上班后不久,年长两岁的同事赵景亮,主动教她业务知识,每次加班,都不忘给她送来盒饭……

赵景亮是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人,比刘娜早两年进入企划部当大区企划专员。面对他的追求,刘娜一点儿也不动心,她喜欢那种阳光、帅气的男孩,赵景亮却相貌平平。

赵景亮并未知难而退。因为经常加班加点,2002年10月,刘娜患上了胃溃疡。赵景亮便变着法子煲出各种养胃汤,用保温杯带给她喝。这让她对赵景亮产生了一些好感。

2003年2月的一天晚上,刘娜因为赶一份材料,忙到深夜才离开单位。在回宿舍的路上,她被两名男子拦住。危急时刻,赵景亮如从天降,冲出来将她护在身后。那两名男子朝他腹部连捅了两刀,然后逃之夭夭。

幸运的是,这两刀并未伤及要害,赵景亮在医院治疗了一周,就康复了。他告诉刘娜,其实她每次加夜班回家,他都在暗中护送她。那一刻,她泪流满面,投入他的怀抱……

2003年5月20日,SARS风暴肆虐全国,赵景亮出现发烧症状,被确诊为SARS患者后,住进医院接受全封闭隔离治疗。

为了能与刘娜执手今生,他每天都与死神进行着顽强抗争。刘娜则不停发短信鼓励他。在爱情支撑下,在经过长达62天的生死考验后,他终于击退了SARS,于2003年7月21日康复出院。刘娜主动提出结婚,他却拒绝道“我不想委屈你。我要在京城打拼出一套房子后,再风光地娶你!”

然而,当时北京商品房均价为1万元/平方米,如果靠打工,即使买套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也遥不可及。于是,赵景亮留意起生意门路,准备自主创业。

2003年10月初,他隐隐觉得髋部、臀部及大腿内侧酸痛,在附近一家医院治疗1个月后,痛感反而增强。在刘娜的陪伴下,他来到北京地坛医院检查,被确诊为双股骨头无菌性坏死。

医生介绍说SARS大爆发时,因无成熟治疗经验,多数医院对SARS病人大量应用了激素类药物,使不少患者康复后不久,出现了此类后遗症。该病被称为不死的癌症,因病变将逐渐破坏全身关节软骨,病人通常在5~10年内卧病在床,15年内全身关节需被人工关节置换掉,而所有费用至少需要100万元!

刘娜忧心如焚,打电话回老家向父母借钱。父母问清原委后,竟双双飞赴北京劝她和赵景亮分手。

在父母苦劝和威逼下,刘娜迟疑不决。最后,刘娜的父母竞买了3张机票,生拉硬拽地将刘娜带上了飞机。刚下飞机,她就收到赵景亮发来的短信:“娜,我出院了。我们就此分手吧。”

刘娜的心一阵剧痛。一定是我的离去,让他放弃了治疗一她跪地求父母放她回去。父母捶胸顿足地说,“我没有你这样的女儿!”然后愤然离去。

我发誓!我要挣100万为你治病

刘娜心急火燎地赶回北京后,医院和宿舍均不见赵景亮的身影,打他手机也一直关机。次日,她乘车来到赵景亮的老家通州区永顺镇,一家一家地打听,终于摸到了赵景亮农村的家,正好将他“逮”个正着。赵景亮却流着泪,板起脸将她往外推。其父母还告诉她,赵景亮回家不吃不喝,停止了一切治疗!

刘娜心如刀绞,她拥抱着他,声泪俱下地求道:“亮,让我留下来好吗?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赵景亮无力回绝,只顾抱她,热泪长流。2004年“五·一”,他跟刘娜在老家举行了婚礼。

洞房之夜,她坐在床前,叠起千纸鹤。次日早上,她将1314只美丽的千纸鹤,连同幸运星串起来,挂在床头,对赵景亮说,“听人说,用心折1000只纸鹤,能给最爱的人带来好运,我多叠了314只,希望能带给你一生一世的好运!”赵景亮动情地说:“为了你,我一定要活下去!”刘娜同他拉钩约定:“那好,我一定会挣100万给你治病!将来还要帮你实现买房的愿望,在北京安个家!”

然而,此时她已失业,连供赵景亮继续治疗所需的2000多元医疗费都难以为继,更别说实现这些梦想了。怎么挣钱呢?两人商量后,决定在赵景亮以前居住的小区内租两间房子卖菜。于是,她带着赵景亮回到北京市区,用向同学借的2万元钱,租下一间民房。

小店开张后,生意很好,第一个月就赚了1万多元。然而,由于赵景亮这段时间执意帮忙,导致病情加重,疼痛波及到脚跟和膝盖,到医院检查后,才得知他除了双肘关节,全身其他关节均出现了病变。医生告诉他平日在家一定要坚持服药和理疗,注意减少活动,最好立即拄拐杖、坐轮椅。

回家后,刘娜立即买来轮椅和拐杖,供赵景亮使用。日常饮食起居,刘娜更是体贴入微早晨帮他穿衣服、挤牙膏、洗脸,一日三餐送到他面前:晚上,还要给他洗脚……

每天凌晨4点,当别人还在酣睡,刘娜就推着人力三轮车,去劲松菜市场进货。每次,她吃力地推回几百公斤蔬菜,浑身已被汗水湿透,可她顾不得喘口气,又要清理、分拣、摆放,这样操劳两个月后,她就瘦了十多斤!

望着憔悴的妻子,赵景亮心疼不已。他学着洗衣、做饭、整理房间,尽量减轻她的负担。这无形加重了他髋、膝、肩关节病变速度。2005年3月,他感觉系鞋带、挠背都比较困难,特别是膝盖、股骨里面像藏了无数根针。刘娜将他送入小汤山医院治疗。医生检查发现他坏死的股骨已出现塌陷。医生严肃地对他说:“你回家后一定要减少活动,不然2年内就得做关节置换手术,10年后要做第二次,人通常也就只能做两次!”

刘娜吓坏了,再三叮嘱赵景亮平日不要“轻举妄动”。赵景亮一心要帮她减压,故意说“我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也能促进血液循环,你就不要把我当作废人看了。”刘娜怕伤他自尊,只好含泪同意了。

刘娜平日卖菜,不断接触到蔬菜表面残留的农药,皮肤开始过敏,全身不停长出小红疹子,奇痒无比。到了夏天,毛孔扩张,血液循环增快,体内吸收的农药越积越多。2005年8月的一天,她突然面部浮肿,瘫软无力,最后竟晕了过去。120急救车将她送到北京市积水潭医院,经检查发现她体内毒药严重超标,连续做了五次血液透析才“洗”净。

第99篇、爱情故事癌症病人最后的28个梦想

那年春天,他陡然跌入生命的严冬:晚期鼻咽癌。医生说,他最多还有两年时光。

他才28岁,生命本如夏花般灿烂。妻子抱着不到两岁的孩子,哭得死去活来。他的心境也无比悲凉:“家里一贫如洗,我走了,妻子和儿子咋过呀?一定要在离世前,为他们做点什么……”怀着沉重的歉疚和对妻儿的爱,他在病历背面,写下了一堆人生宏愿:

连正常人都认为,实现这些梦想并非易事,他却不顾医生、妻子的劝告,停止了化疗,开始追逐第一个梦想:开店。

没有大笔钱作启动资金,他就在当地一家饭店前,支起一个摊位,卖家乡的小吃烤豆腐。这是一种小本买卖,每烤一块豆腐赚5角钱。他每晚要烤400多块,总是忙到次日凌晨1点多才收摊。过度劳累,使他的身体状况不断恶化,早上醒来,他经常会流一大摊鼻血……

就这样坚持了一个月,欣慰的是,他居然赚了6000多元钱!照此速度,两年内绘儿子存10万元钱不成问题。

不久,他把摊位交给妹妹临时打理,带着妻子去北京游玩。看升旗、游故宫、登长城……妻子一次次幸福地“醉”倒在他怀里,他心中对感情,对生命的感悟,也一点点地加深。

从北京回来后,他的癌细胞向肺部扩散了。医生主张通过手术切除癌变细胞,但风险较大,可能会加速癌细胞扩散。他坚持要做化疗,因为多活一天,他或许就能多实现一个梦想,让妻子的生活多一份安逸。医生摇头叹息说,他这等于在自寻“死路”,却不知道他跳动的心中,燃烧着对妻子、儿子炽热的爱。

在接受化疗的间隙,他马不停蹄地在城区奔走,寻找合适的门面,然后一口气开办了5家简装修的连锁烤豆腐店,每月能创收3万多元,完全解决了妻儿以后的生活来源问题。

转眼,生命又划过一个年轮,他的生命清单上,还有19个梦想未实现!他拒绝了耗时的化疗,背着一包包的中药,带着妻子游历海角天涯。他们体味了西湖的婀娜多姿,见证了泰山的雄伟巍峨,欣赏了中国北极村漠河的神奇极光,领略了辽阔壮美的呼伦贝尔大草原,登上了“世界肺脏”青藏高原后,又穿越死亡之海罗布泊,再经云贵高原,去看香格里拉、蝴蝶泉……一次次携手双飞,他们既领略到祖国山河的雄奇壮美,又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浪漫情愫,他们的夫妻感情完完全全地水乳交融!

并非所有的旅程都是惬意、温情的。在旅游中,他们也一次次遇到了危险。心灵相通,相依相携,让他们一次次摆脱了死神的纠缠。更可喜的是,在妻子的鼓励下,他浑身充满了战胜病魔的勇气与动力。

随着视野不断开阔,他的商业眼光也得到提高。他把云南产的千两茶运到家乡,开了一家茶庄,生意竟然十分兴隆。每卖出一斤,他就能赚300多元。

终于,医生预言的死亡日期来临了,他也完成了第27个梦想。和妻子盘点时他发现,他们的财富已达到100多万,而且游遍了祖国的名山大川!而他,只剩下了最后一个梦想: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美美地睡去……然而,医生给他检查时,竟发现他的癌细胞完全消失了!他不相信幸运会降临到自己身上,医生解释说,这是他心情开朗,促使免疫力增强创造的奇迹。

这个男人名叫刘飞跃,发病前是广州飞冠电子公司的一名普通电焊工。谁会想到,像他这样的绝症病人,竟会在短短两年内,将普通人20年,甚至穷其一生都难以实现的诸多梦想一一完成,这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其实,正是因他心中有爱,才创造了财富与生命的双传奇——爱,就是一株散发着清香的紫罗兰,它在芬芳别人的同时,也美丽了自己!

第100篇、爱情故事节约型爱情

好友乐乐一直身体力行“节约型爱情”。

记得我向她抱怨每到周末或节假日,这个城市的公众场合、时尚场所到处情侣泛滥,拥挤不堪,排队等候成了恋爱的必修课,约会节目千人一面毫无浪漫可言时,乐乐对我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爱情不会被打扰,一种是节约型爱情,一种是奢侈型爱情。”她和男友都刚工作不久,还处于事业奋斗和财富积累阶段,所以不具备奢侈型爱情的条件,因此节约型爱情是他们甜蜜而又不失个性化爱情的最佳选择。

周末的时候,乐乐多半和男友约在公司附近的一家水饺店共进晚餐,水饺店的座位永远是随到随有,清爽的装修,安静的内堂,实惠的价格,加上乐乐的男友是北方人喜欢吃水饺,乐乐的体贴尽在不言中每每餐毕出门时,看见刚才遇见的情侣还在必胜客门前等候座位,他们会为自己低成本高效率的决定而欣慰——虽说有了爱情的陪伴,等待也是甜蜜的;但是谁又能说享受爱情的时间不是宝贵的呢?

双休日,乐乐和男友爱在家中做简单的级菜 虽然对菜肴原料的掌握还只限于植物,但是他们爱在各种植物的排列组合中创造发明新的菜式,烹饪着属于自己的幸福。餐后,他们喜欢牵手走在世纪公园围墙外的景观式街道上。乐乐说爱情的风景应该是用两颗心营造的。

他们很少打车,乐乐说,自己虽然生长在上海,但以前都只熟悉自己居住的区域。上海这个城市越来越大,感受上海要从感受城市的街道开始。所以,乐乐和男友的约会节目居然是认路。乐乐自有她的道理,和男友的爱情始于上海,要让上海的大街小巷见证他们爱情的脚步。这些年来,他们每个双休日都会确定某个区域,公交车和步行结合,去感受城市的角角落落,历史与现代,敏华与沧桑。久而久之,乐乐成了姐妹们中的活地图,还歪打正着地被我们封为“公交向导”和“购房顾问”。

每逢重大节日,乐乐和男友有固定节目:每年的重大节目都在浦东的滨江大道度过。华灯初上,当情侣们都聚集在餐厅,Party时,他俩来到夜幕下的滨江大道,细数着黄浦江两岸日新月异的变化,默念着彼此心中亘古不变的诺言,享受喧闹都市中的片刻静谧。当时钟转过8点,滨江走道渐渐人头攒动,他俩会乘东昌路轮渡到金陵路外滩,再沿着福州路走向城市的心脏——人民广场,在扑面而来的汹涌人潮中,他们逆向行走着,越走越远,直到远离沸腾的人群,走进他们二人的世界。

我很佩服乐乐,也很欣赏她的节约型爱情,那是纯粹、简单的爱情,也将会是快乐、长久的爱情。

第101篇、爱情故事我认得她

有一对老夫妇,已经很老很老了。老奶奶不仅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还渐渐失去了所有的记忆;老爷爷就日复一日地照料着老奶奶,那么耐心,那么认真,仿佛是她忠实的仆人。然而,老奶奶却对这一切熟视无睹,她什么都不知道——对眼前这个白发老头,她根本就不认得了。老爷爷一切依旧,给她喂饭,给她洗脸洗脚,给她换衣服,毫无怨言。子孙们见老爷爷那么辛苦,要请一个保姆,专门照顾老奶奶。老爷爷却怎么也不肯,坚持要自己服侍她。

小孙女不明白,她问:“爷爷,奶奶已经不认识你了呀?”

“可是,我还认得她呀。”老爷爷拍拍小孙女的头,慈祥地回答。

也许……也许,这是年轻时的诺言吧?爱人,如果某一天,我们都老了,鬓发斑白,步履蹒跚。只希望啊,到那时,苍天厚待我,让我始终认得你,陪伴你,照顾你。

第102篇、爱情故事爱与生活的质量

婚礼上,婧的泪忽然奔涌而出,不仅是新娘必有的喜泪。当初她坚持要举行盛大的婚宴,不是没有一点补偿心理的。伟是电脑学博士,开了一家电脑公司,财富与前途都是明摆着的。第一次见面,伟对婧说《初哥初妹操作电脑》的笑话故事,自己呵呵地笑,婧也附和地浅笑,可是一大堆专业术语,婧根本没听懂。

伟对婧好,送花,开车送婧上下班,带婧去豪华娱乐场所,出资为婧出了两本新诗集。其实新诗集伟都只翻了几页就睡着了。对于伟,婧周围所有的女孩子都为之动了心,这样的男人不嫁,还要等什么样的男人。婧却始终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婧最后还是嫁了,只是泪不由自主。在豪华的奔驰车里,伟还是不懂得婧,伟一路用纸巾细细地为婧拭泪,淡淡的茉莉清香笼了婧一脸,柔声劝婧:“我们会经常回来看你爸妈的,别哭了,脸上的妆花了。”

婧是在一次笔会上认识那个叫凯的男孩的。第一个晚上,月光洒落得满山都是,夜都深了,婧还依着靠山的栏杆,把自己放在月光里。有脚步声从婧身边走过,那人停一停,低低吟了一句:“几处吹笳明月夜。”婧惊得直起身来:莫非他听得见自己心里的声音?

他们以后就总是这样:一句话,婧说了上半句,凯便很自然地接出了下一半。笔会结束后,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却仍旧借助电话与邮路,谈诗说文,谈天说地,然后谈情说爱,终至谈婚论嫁……婧不自觉地将凯的信揉成了一团,她整个人都愣住了。也许,婧一直都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只是……

婧看见已经中年微胖的丈夫,专注在电脑前的身影:凯怎么办?凯不断地催问,每次见到凯,婧都下决心回家后立刻对丈夫摊牌。可是,怎么说出口?伟对婧,一直是那么好。婧在时间里煎熬,思绪纷乱如风起时的槐花:进,或者退?离婚,或是不离婚?他们再见面的时候,凯追问的声音越来越大,婧想起自己的诸般委屈,不由得就落了泪,一会儿便哭得成了个泪人。

凯慌了,翻遍全身才摸出一张卫生纸递给婧。婧捧着凯递过来的卫生纸,忽然心里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滋味。那卫生纸颜色灰蒙蒙的,纹理粗枝大叶,捏在手里,坚硬粗糙有如砂纸,一看就知道是那种自由市场上论斤卖的。

婧想起伟为自己拭泪时那淡淡茉莉清香的纸巾,柔软细腻而轻盈,恰如他给自己的日子:舒适的,温存的,清洁的。如果不是遇上伟,自己不可能在两年内连出两本书,也不可能至今还保留了一份少女不谙世事的纯净;包括自己编织的那些美丽的爱情故事,其实都是在伟给了自己足够的生活保障的前提下才有的。婧想起伟的豪华私家车和那些与凯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等末班车的深夜,伟的健伍音响和凯那要经常拍一拍才会响的随身听,伟送的钻戒和凯送的玫瑰。凯给了自己爱情,伟却给了自己一个女人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东西:安全感。

凯递过来的,为什么会是质量那么低劣的一张卫生纸呢?不知不觉地,婧泪止住了。她将凯的卫生纸还给了凯,静静地说:“我自己有。”

婧后来还是会常常地想起凯,可是一次也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如果,感情和生活的质量,一个是浪漫的爱情,另一个是安全充裕的生活,那么,自己只能选择后者。

第103篇、爱情故事旅行不亚于谈恋爱

他有些想念她,想念那件宽大的白衬衫裹住她细瘦的身体,风猎猎吹起,那种飞翔的感觉。旅行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在日夜相对的十几日里,那种在路上的感觉,竟然是触碰爱情的最好方式。

红花继木:温情派小说作家,江南女子。不爱热闹,对书和白纸有洁癖,喜收集漂亮日记本。喜某一首歌循环播放直至写完一篇小说。常常沉入回忆。喜欢书写青春的爱情,喜欢听年轻的男生女生讲自己的故事,那些发生在中学或大学里的单纯爱情、深厚友情,然后,将故事记录下来,变成小说。快乐的人常常有类似的快乐,悲伤的人却总是有不一样的悲伤。有个男生告诉我他喜欢一个女生,女生也对他有感觉,可是女生最好的姐妹却暗恋他很久了……三个人之间的悲伤总是叫人唏嘘。但我的文字相信,有情人终成眷属。于是,我将他们书写在一起了,也真的希望现实中,相爱的人能在一起。青春的爱情里,没有迁就,没有勉强,只有真心,只有发自肺腑,才能真正飞翔。这应该就是文字赋予的最好意义。

衬衫裹住很瘦的身体,有种飞翔的感觉

木浠在校内网上发帖子,寻找暑假一起去新疆的驴友。不过木浠很挑,他要找一个合得来的驴友,他认为旅行不亚于谈恋爱。恋爱中的男女,必须彼此契合才能走出一段风景,旅行也是一样。

邓喻是第一个来报名的,木浠一开始没理会她,因为他一向很有女生缘,他对她们却从来都无波无澜。况且,新疆之行一定会很艰苦,他不想带一个娇气的女孩子,再说了……带个女孩子也并不能节省他的开支,他们……总不能合住一间房吧。

邓喻很顽固,频频回帖问为什么楼主不理她。木浠给她发邮件,告知她自己的想法。谁料邓喻提出可以再召集一男一女。甚至,她还将旅行路线做了文档发到他信箱,并保证不需要他照顾。木浠觉得,这样雷厉风行的女生一定很自立,这符合他的一贯要求。

于是木浠给她回邮件说:见个面吧。周日下午学校图书馆门口。

周日下午,木浠在图书馆门口见到了邓喻,宽大的白衬衫,蓝色牛仔裤,短发,眼睛很大,嘴巴也很大,跟姚晨一样,风吹过,衬衫裹住很瘦的身体,有种飞翔的感觉。木浠被吸引了,他喜欢这种骨子里就清爽干练的女孩子。

木浠同意了邓喻作为旅行搭档。没过两天,他又从跟帖里挑出男生林钦,邓喻找到了另一个女生。四个人在操场上碰面,邓喻介绍了女生。尹荔,是邓喻的好朋友,用尹荔的话说,她同邓喻从初中起就好得如胶似漆。

四个人商量了路线,用最经济节省的方式,最后商定好出发日期,才发现暮色已经四散开。木浠抬头时,发现邓喻的眸子在暮色里显得格外明亮,他忽然就被这样的眸子征服。

有时人与人之间的错过仅仅在一瞬,而人与人之间的遇见,却经过了千百年的修炼,他与邓喻之间,一定是千百年的结果吧。或许,这便是奇妙的开始。

新疆之行在路上

出了乌鲁木齐,不多路程,就到了荒凉的后峡。右边是灰色的耸立的峭壁,左边是同样灰色的陡峭山崖,也许方向盘一偏,就成永恒了。木浠这样想着,不觉有些奇怪自己的念头。他看了看前座的邓喻,白皙的脖颈跳跃着,两枚耳朵背后簇拥着整齐的黑发。

第二天,他们在九曲十八弯的晨曦中醒来。继续赶路,在半途偶遇一大群羊,邓喻探出头,像个孩子一样呼喊。木浠在一旁不由地跟着笑,傻傻地。

他们看过伊犁河的日落,走过图开沙漠,遇见会自动避车的羊群,路过幽蓝的最大的高山湖泊赛里木湖,一路都能看见各色驴友在拍摄魔鬼城的日落,驻足雅丹地貌的五彩滩,

十日后,他们到达了月亮湾,那里有遍地的不知名野草,叶瓣却是心形的。水面就像是一尘不染的镜子,倒影清晰得恍若另一个世界。那是个很容易萌生爱情的场景。木浠是这样觉得的,因为林钦向尹荔表白了,他们站在夕阳中说着关于爱情的话,木浠笑起来,拉着邓喻悄悄走到一旁去。

你说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木浠八卦地问邓喻。

我想是林钦一见钟情。邓喻看着他们的侧影,尹荔也扭头看了看他们的方向,不过我想尹荔不会接受。

为什么?

直觉。

打赌,一顿饭,回去之后。木浠建议道,其实也是试探,他想与邓喻在新疆之行后还能保持联系而已。

邓喻看了看他,似乎看透他的试探:感情不是用来打赌的。

这样,算是回绝么?木浠想着,有些失落。

再上路时,林钦坐到了木浠旁边。看起来,尹荔确实是拒绝了。木浠从后视镜里打量尹荔,是与邓喻截然不同的气质,有些小女人。再看林钦,是瘦长清秀的男生。接下去,旅行变成了真正的旅行,只谈在路上,而不再有风花雪月。

傍晚的禾木村水边,木浠陪着林钦抽烟,不时地,会有意回头瞟一眼邓喻。

气氛似乎有些怪。林钦与尹荔之间,尽管维持着表面的平衡,但谁都知道,这是种折磨。这里,或许成了他们的最后一站。

隔了一日,他们转回了乌鲁木齐,又飞回了家,大半个暑假,各奔东西。

说了再见,便是再也不见了

再回到学校,木浠第一件事就是约邓喻吃饭。他有些想念她,想念她那件宽大的白衬衫裹住她细瘦的身体,风猎猎吹起,那种飞翔的感觉。旅行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在日夜相对的十几日里,那种在路上的感觉,竟然是触碰爱情的最好方式。

邓喻赴约,木浠点的菜肴放满了桌面,迟疑着:我还不清楚你喜欢什么菜,所以暂时点了这些,下次再换其他的,总有一天会发现你喜欢的菜。

诚意十足的暗示,邓喻愣了愣,但她即刻笑了,第一句话是说:喜欢你的人不是我。

木浠震惊了一下,犹如听到了什么惊天霹雳。

是尹荔。她看着他的眼睛,恳挚得好像国际谈判。

木浠再次呆了两秒,才开口:所以你知道她不会接受林钦?

对,她暗恋你一年了。我受不了她这样无休止地暗恋下去,所以看到你发帖子要找驴友时,孜孜不倦地跟上你。

大一刚开学,木浠就被一个女生所伤,那是大四的学姐,也是木浠少年时代最喜欢的邻居姐姐。木浠曾对她表白过,她说,要是木浠能考上她的学校,她就与木浠在一起。于是木浠抛弃所喜欢的动漫,努力又努力,为了她,终于考来这所学校。可她此时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她拒绝了木浠,还称他为小弟,称当年的话只是随便说说。

学姐走了,木浠一个人呆滞在原地许久。那个场景,尹荔在一旁全景目睹。她似乎亲眼看到木浠从一个相信誓言的少年迅速蜕变。之后的时光,即使有女生追他,他都一一拒绝。他不晓得为什么,也许心底里还没有释怀学姐。也许,再也触碰不到爱情。而那些被他一一拒绝之后的女生,与木浠之间,就连朋友都不再是了。因此,尹荔从来没有说出口她的暗恋,即使,她跟木浠之间根本也不是朋友。

本来就不是朋友,就算说出口,连朋友都不再是,也还是没有损失,是吧?没想到一趟旅行下来,傻丫头还是沉默如金。邓喻轻悠悠道,她的干脆利落全在话里涌现出来,本来就不是朋友,是的,本来他们就不是朋友。

两个人并肩离开餐馆,邓喻转身望着他说了再见。木浠呆呆地看着邓喻消失在视野,人声鼎沸中,是那么容易丢失一个人。

他愕然意识到,这一声再见,便是再也不见了吧。

我知道这是一件蠢事

木浠联系了尹荔。在阳光灿烂的早晨,他牵住了尹荔的手。邓喻看见了。尹荔带着木浠朝邓喻走去,掩饰不住嘴角飞泻的幸福。

木浠听到邓喻说恭喜你们。脸上的表情却看不出快乐,她无法抹去自己和木浠发生在餐馆里的事情。她想着,如果她没有告诉木浠尹荔暗恋他,而是接受了木浠对她的小暧昧,这一切会如何翻天覆地地变化呢?她跟她之间的友情会完蛋吧?可是,如今,她却对木浠能转眼牵起尹荔的手又多多少少有些不悦,难道小暧昧也真的只是小暧昧,燃烧不了几小时便会熄灭?

晚上,木浠发短信给邓喻:我只是怕你说了再见之后,是再也见不到你。

再迟钝的人,也会明白,木浠是为了再见到她。

你很蠢。邓喻狠狠地回复。

我知道这是一件蠢事。

邓喻没有再回。那之后,再也没有声音了,无论木浠发多少短信过去,邓喻都不再理会。

木浠却没有间断,每天两条问候短信。尽管那头毫无回应,但是他渐渐习惯了这样,仿佛就像向一个虚空的号码发送信息一般,不要求回复,只想有一个承接的载体。

那些能留下深刻记忆的事,却总要历久弥新

后来,邓喻成了交换生,去芬兰。

离开那天,一直没收到木浠的短信,邓喻在机场主动给他发了一条:我出国了,别再发短信了。

没有等来回复,这令她怅然若失。木浠知道她要出国的,全校人都知道的,可是她还是明知故犯,实则只是因为习惯了木浠每日的问候,而今天一旦断流,就会显现出要脱水一般的慌张。在芬兰,与两名立陶宛姑娘合住,友善,但是太多异乡感。她在网上给木浠留言,却一直没有收到回音。

邓喻终于了然,这便是木浠给予她的沉默的结束,哪怕他们压根不曾真的开始,压根不曾真的有什么。

夜色浓重,她站在窗口,风吹动她的白衬衫,想起木浠曾说过这让她看起来有飞翔的感觉。可惜,她却不能真的飞翔,不能即刻飞回那个有六小时时差的地方。依稀间,她看到木浠为她点了一桌菜的景象,渐渐被气流凝固起来,镌刻在深夜的窗户上。他没有说过喜欢,可是他的举动分明是喜欢的,说过的话容易遗忘,而那些能留下深刻记忆的事,却总要历久弥新。

要穿白衬衫牛仔裤,要让风把自己吹得飞翔起来

一年后,邓喻回来。在校门口撞见木浠。匆匆的人群流过,他们站成了静默的雕像。

良久,木浠开口:你回来啦?

回来了。邓喻迎着他的目光。她发现木浠和她一样,穿着宽大的白衬衫,牛仔裤。

自从邓喻走后,木浠就喜欢上了这样的穿着。风吹过,白衬衫裹住身体时,也有了飞翔的感觉,绝妙而美好。

我等你很久了。木浠说着伸出双臂,那个臂弯,已经寂寞地等着拥抱邓喻许久许久。

尹荔败在木浠的穿着下,那双胞胎一样的穿着,分明是想念一个人最有力的证据。她曾经藏起了他所有的白衬衫,结果木浠又默默买回半打。

尹荔记起当年木浠来找她时说过的话。木浠说:邓喻告诉我一切了,但是我不晓得我们能走多远。最初,尹荔以为木浠还走不出学姐的阴影。此刻她才知道,木浠并没有多少喜欢她,他喜欢邓喻。而木浠那句话,省略了一个前因:因为木浠向邓喻表白,邓喻拒绝了,并且告诉木浠,尹荔暗恋木浠。

于是,她离开了木浠。她明白,即使不让木浠与邓喻联系,即使故意支开邓喻,将她支去遥远的国外,也是无济于事。

一年前,木浠给邓喻的短信曝光在尹荔眼底,但她没有吵闹没有对峙,她觉得和好姐妹撕破脸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她默默请父亲给了学校一大笔赞助,然后得到一个交换生的名额,她让学校将名额转给了邓喻,什么都不说。她了解邓喻不会拒绝,邓喻很小时,父亲便去世了,母亲改嫁,她和爷爷奶奶同住,她需要这样的机会去实现自己的将来,那比任何事都重要。

分手那天,木浠将她拥抱在怀里,木浠说他努力过了,努力不再与邓喻联系,努力不去分神,可是,他也无法克制自己要穿白衬衫牛仔裤,要让风把自己吹得飞翔起来的冲动。

尹荔折身飞快地奔跑,眼泪滚落的速度比脚步更快。

木浠望着她的背影,内心跟着疼惜了一下,他想起以前邓喻说他很蠢,他知道这是一件蠢事。所以他不说分手,是因为,他要把分手两个字留给尹荔说,留住她,女生的骄傲。

第104篇、爱情故事女朋友是创可贴

我的朋友极少,少到只有小小一个。我检讨了一下自己,可能是因为懒。朋友这东西又费神又费时,有一个就行了,再说女人之间能互不相厌的本来就少,我就不奢求了,这样一来,小小就成了我又老又少的朋友。

现在她在沈阳,我在北京,够不着望不见的,更别说一起吃喝玩乐了。我们极少打电话,不约而同。一打电话就是出问题了。

还是在沈阳,一次她半夜打来电话,说在马路牙子上坐着呢,问我想不想去看看她。我去了,在一家医院门口,她抱着我哭,说有个女孩为了齐松自杀,正在抢救。齐松是小小的男朋友,他在医院里边,她在外边等他。她低着头哭,抽抽搭搭地把事情说完了,就好了不少。我拍拍她,说我陪你等,别哭了,没有梨花带雨这一说,女人哭起来一点也不好看,看你把星星都给哭没了,吓倒了花花草草也不好。她就赖在我胳膊上不肯抬头。后来说起这事我就让她赔衣服,上面都是她的鼻涕眼泪。

我也半夜打电话骚扰过她。彼时我陷入困境,没有人知道,小小也不知道,我从来没和她说起。一个伤心的人,在睡不着的夜里很容易生出绝望。我一个人坐着,哭都哭不出来,我想我需要一个出口,否则我会疯掉,于是打电话给她。听到她声音的刹那我泪如泉涌,无法抑制。她不说话,等着我渐渐平息下来,然后问:“要我过去吗?”我说:“不要。”“那我明天去看你。”放下电话,我觉得自己软弱极了,连伤心下去的力气也没有,还好,这个世界上还有肯倾听我哭泣的人。

我不信有什么永恒的情感,不是对世界灰心,而是自己就没信心做到。时间啊,空间啊,人啊,都是会变的。听见我说这话,小小晃着手里的可乐杯,白我一眼:“随便你啦,我又不是你男朋友。我们俩都是女的,顶多算狐朋,互相看着顺眼而已,又没想天长地久。重色轻友?我也会啊。”这也是从前的事,那时我们经常找借口混到一起浪费掉一个下午,吃东西、美容、逛街、发呆,天擦黑前像完成任务一样,心满意足地各自回家。

我们一致认为,女朋友没有男朋友重要。女朋友是创可贴,缓解一下伤情,暂时起点作用还成,解决不了大问题。男朋友才是解药,所以一定要重色轻友,不能稀里糊涂把感情资源浪费了。不过女朋友这东西常预备着,也好,心里安稳。我们互为创可贴,别到了想用的时候找不到。

去年冬天,告诉小小我要离开沈阳到北京,她笑嘻嘻地说好啊,早就知道你这人靠不住,走吧走吧。临走前一天,一整天她都和我在一起,帮我收拾行李,买一些零碎东西,然后我们就在一家蛋糕店里坐着,看着窗外在冷空气里瑟瑟来去的人们发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走了就不想再回来了吧?她问。

嗯,除非混不下去。

也好,沈阳真没什么好留恋的。

除了你,我说。唉,以后没人和我一起消磨时间了。

可以再找啊。

那也不如你,你用着多顺手,要不你跟我一起走吧。我气她。

是啊,我也有同感。冲这点我可能会想一下你。她笑嘻嘻地接茬儿。

出了蛋糕店,她应该向左拐,我应该走几十米后打车回家。她吸了一下鼻子,我说太冷了不用陪我了你回家吧。她不说话,低着头往前走。几十米走起来很快,到了该告别的地方,她抬起头冲我笑:“你看我多有先见之明,今天没戴隐形眼镜。”我看到泪水从她眼睛里一股一股涌出来,脸上都是。“明天我不去送你了,你又要说我哭得很难看,你好好的吧。”她一边哭一边很快转身走掉了,我看见她摘下眼镜擦泪水的背影。

一路上都怔怔的,回家后发了一条手机短信给她:马上洗脸,别忘了多涂点蛤蜊油,否则会皲裂。坐在那里看着打好的行囊,有种叫伤感的情绪汹涌而来。有些东西舍不下,却带不走。

现在QQ里常有小小的留言,比如:“胖了没有?严禁囤积脂肪!”“干吗呢你?别以为我想你了,我的手闲着没事敲字玩。”“注意劳动保护,尽量少用创可贴。”……

这个破小小,隔了这么远还这么矜持,连说声想我了让我肉麻一下也不肯。

第105篇、爱情故事青春记忆后的慰藉

在他们班的校友录里,我得知了他的现状,在南京一家化工厂上班。相册里,他笑容满面,身边依着一个温柔的、已有孕的妻。这是整场青春记忆过后,我唯一的慰藉。

15岁时的我,有个习惯,一旦心里塞满委屈,便跑到离街道不远的那个废弃厂房,坐在锈迹斑斑的大机器上,将每个指头包括脚趾的指甲剪个遍。厂房有小半个操场那么大,里面堆满陈旧的机器,氧化后它们只能被称做废铁。废铁也有人要的,一斤八毛钱,在那个一碗刀削面一块五的年代,觊觎的男孩子有不少。

看守这里的伯伯逮住过几个,送到派出所,一说叫老师,人就瘫软。学生嘛,总归怕老师。

我除了怕老师,还怕那个家。50平方米的旧单元房,5个人住,二伯二伯母,堂哥堂妹,还有我。每天清晨起床,二伯母的声音永远那么尖细: “江海,你昨天帮我买盐找的零钱呢?什么?没有?那我告诉你,今天的早餐费也没有,你以为咱们家是金库,我和你爸养这么多人容易吗?”

“江溪,你头发还没梳完?你是相亲还是上学呀?什么?梳你堂姐的头发?你怎么好的不学,光学一些不三不四的。”

我永远是默默无声的那一个,努力将自己缩小,缩小,可这50平方米的房子,因为我的存在,显得更加狭窄。不是没有自己的家,父母厂子破产后,去深圳打工,我被寄养在二伯家。妈妈信里叮嘱我,人要知道里外。

外人就不该孩子们分糖你也抢,就不该吃完饭抬起屁股就走,更不该恰好你在家时家里丢东西。

算你倒霉!我坐在厂房的机器上,给剪好的指甲涂一层淡蓝色指甲油。那年,小地方的人只知道红色指甲油,妈妈从深圳寄过来一瓶蓝的,让我送给二伯母。

我没来得及送,抽屉里的钱就少了,二伯母将江海和江溪骂个半死,对我却是一个字也没有说。后来,抽屉换了锁,比以前更大更重的锁,硕大的钥匙挂在二伯母的裤腰带上。邻居见了常调侃,二伯母少不了一番诉苦:“你不知道,家里人多啊,人多嘴多,眼多手多哟……”

那次丢钱后,我就成了这个家臆想中的贼。晚饭后,大家都去串门,我忙着看借来的金庸小说。二伯母遛一圈回来,坐在沙发上不停往我这边瞟。我明白了,提着书包跑到巷口,坐在报刊亭外的小板凳上,继续有滋有味地看。看到黄蓉偷人家的馒头喂狗,然后戏弄饭馆掌柜,我不禁向往起来,偷窃的乐趣果真这么妙吗?

我从书里抬起头,报刊亭的大妈正在给小孙子擦鼻涕,小孙子哭天喊地地反抗着,旁边一个织毛衣的妇女看热闹。我又想起二伯母一家防我似贼,心里有个声音跳出来:我就当个贼给你们看看!鬼使神差,我顺手将一本杂志放在书包里,拎起包扭头就走,骨骼肌肉都要被心脏撞个血肉模糊,没走几步一头碰到电线杆上。大槐树下乘凉的妇女们,齐刷刷冲我大笑,这孩子,看书看得入迷了。

这世上有烟瘾、毒瘾、酒瘾,就有偷瘾。胆子大了,我的手逐渐伸得更远更长:学校门口小摊上的造型橡皮、帽子店带檐的少女帽、饰品店里的五彩耳坠。偷来的东西大部分都扔掉或者送人了,乐在其中的不过是偷的过程。

班里组织大家到邻市旅游,我回家给二伯母提了提,二伯母尖细的嗓门立马跳出来:“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物价飞涨,你爸妈给的那点钱吃饭都不够,上个月给你买的那身衣服还是二伯母掏的钱呢!”我很乖巧地点点头,心里却明白,爸妈给的钱养活两个我都够了。委屈的时候,又想到那个废弃厂房,我的心生了锈,和那儿的废铁废块有什么不同!

脑子里灵光一现,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冬天的黄昏,来得特别早。我借口不舒服,向老师请了假,提前离开了学校。驾轻就熟地翻过厂房一人高的围墙。厂房的门用铁链锁着,但用力推,可以推出半人宽的缝,费一点劲就过去了。铁块很多,我随便捡了几块装进书包,又轻车熟路地钻出去。

路过厂房旁的小屋,里面的灯亮着,我忍不住侧耳听了听,没有任何动静。好奇心驱使,我踩在堆在窗户下的煤堆上,朝里面看,吃了一惊:那个伯伯靠着床坐在地上,眼睛紧闭,旁边的火炉上,热水壶“咝咝”作响,水壶下一缕缕灰烟不断往外冒。

“煤气中毒!”我下意识就要大喊,但张开嘴却什么也喊不出。我是谁,我来干什么,我为什么会发现这一切,这些问题砖一般砸在我脑袋上。我想象着那个场景:我被扭送到学校,老师和学生围在我周围唾骂,你是贼,你是贼;二伯母也来了,她冷笑着告诉大家:“我说的没错吧?她就是个贼。”然后,父母也来了,妈妈哭得伤心欲绝,爸爸冷冰冰地看着我。

寒风吹醒了我,眼前飘起了鹅毛大雪。我不敢再多想,背着书包朝家里狂奔。

那晚,我发烧了,昏昏沉沉的,书包被我死死地压在枕头下。还好,大家都顾不上我,二伯父给我喂了些药,一大早就上班去了。我挣扎起身,将书包里的铁块扔到巷口的大垃圾桶里。做完这一切,我才发现,世界已经被白色覆盖,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从此深深落在我的记忆里,掩埋住一切。

直到很长时间后,我才知道,那个伯伯煤气中毒,第二天被人发现时,已经救不活了。从此以后,我的噩梦永远离不开那个厂房。这个噩梦榨干了我,蹂躏着我,将我压成一个恐慌怯弱的少女。

厂房旁的小屋搬进新看守员。有一次,我在学校门口看到他和一个男孩子在一起,听他说:“我在床下捡到一个水杯,可能是你爸以前留下的,你放学来取一下。”

我费了一番周折才打听到,男孩叫杜小鸣。我用很蹩脚的途径认识了他。我竭尽所能地对他好,女生流行编手链,我一口气编了三条送给他;他学习很紧张,常常在教室学习忘了吃饭,我主动把买来的饭菜送到他教室。

我企图用这种方式减轻心里上的折磨,却不知,年少的我在他心里注入的暖流已然变味。

二伯父一家来深圳旅游,我们一家为他们接风洗尘,在人声鼎沸的海鲜店,堂妹说:“堂姐你记得咱家丢钱那次吗?其实是我拿的,我妈审问了我一天,我硬是扛住没说,英雄吧?”二伯母又嗔又骂:“你还英雄,我看你就是个大狗熊,一点小事都不敢承认。”

大家都笑了,我没笑。谁也不知道,那个你们眼里的小事如何将一个少女间接地变成刽子手。

我举起酒杯:“来,为10年后终于洗脱我当年的冤屈,干杯!”

一桌人面面相觑。我一仰而尽,然后独自走到酒楼的阳台。

夏日潮湿的热气扑面而来,我翻开手机,里面有一条保存了两年的短信:这辈子受伤最痛的有两次,一次,失去父亲,一次,失去你。谢谢你,曾在我最低落的时候照顾我。——杜小鸣。

那年去深圳前,我拒绝了杜小鸣的求爱。两年前,他辗转打听到我的手机号,然后,发了这条短信。我才明白,我的无知曾伤害了他两次。

在他们班的校友录里,我得知了他的现状,在南京一家化工厂上班。相册里,他笑容满面,身边依着一个温柔的、已有孕的妻。

这是整场青春记忆过后,我唯一的慰藉。

第106篇、爱情故事17年时光

1

第一次遇到童浩时,我19岁,在那所美丽的海滨城市里上大学。二年级,英语专业。在别人眼里,我狂妄、孤傲而冷艳,每日旁若无人地穿梭于大阶梯教室、宿舍、餐厅,还有茶吧。

就是在那个茶吧里,我遇到那个叫童浩的男子,是他,改变了我对人生一些极偏执的态度,和对爱情的看法。

每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都会独自坐在茶吧里品茶。那时,我为国外一家地理杂志做翻译工作。对方会把介绍各种名川大河、风土人情的资料或图片电传给我,由我负责把它们翻译成一篇篇精美的散文,而后转到国内的一家国际旅游社。酬劳足够负担得起买名贵的香水、化妆品和名牌时装的了,不过这种翻译工作并不太好做,因为你必须既要忠实于原材料,又要让它变为有灵性的,能够吸引人的旅游美文。我常被某个词某个句子搞得头疼欲裂,昏昏沉沉。这时候就喜欢跑到茶吧,提提神。

坐在安静的茶吧里,看着茶叶在古色古香的茶具里翻滚、沉浮,叶子慢慢舒展开。当杯中的液体变得清脆碧绿的时候,我会无端地微笑起来。

茶吧里大多是老人,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轻轻聊天,抑或听到一阵朗朗的笑声。这时茶吧会显得很有生气,却并不嘈杂。有时,也有些中年人,商谈约会,来去匆匆。至于像我这样的年轻女孩几乎没有,而男孩子就更没有了。

因此,当童浩走进茶吧时,我有些诧异。

我可以坐在这儿吗?他微笑着问,坐到我对面。

当然,你已经坐在那儿了。我面无表情地说。

他笑笑,并不在意我的冷漠,很宽容的样子。脸上的笑特别干净,我的心有一丝温暖。

很久没来茶吧坐坐了,他感慨着,用欣赏的眼神环顾一下四周,很雅致很幽静的地方,不是吗?

我不是一个健谈的人,长期以来,我用时尚的妆扮、孤傲的姿态来武装着自己。我从小就是个特敏感、特自卑的女孩子。别人一个眼神,我便会感到很受伤,心脆弱得很。

可是,那个午后,我一直微笑着听这个陌生的男孩子跟我聊天。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打动了我,可能是他干干净净的笑,抑或是他真诚的眼神。

童浩告诉我他属于朝九晚五的上班一族,日资企业里的一个小职员。在日本文化下工作的人,从上到下无一不是认真严谨的人,甚至有些呆板。我暗暗如此揣摸。

离开茶吧的时候,童递给我一张名片,说希望常联系。而我只告诉他,我叫乔麦,一个大二的学生。

2

日子波澜不惊地行进着。

我照例每天抱着大摞书在阶梯教室和图书馆间奔波着。专业课程在渐渐加重着。国外杂志社的一篇篇稿子发过来,我依旧精心翻译着,不放过每一处把握不准的地方。我一直以来都崇尚完美,在任何事情上。

日子渐长,绿树芳草,暖意融融。晚春时节,空气中已有了夏天的影子。一年四季中,这是我最爱的辰光,没有春寒的料峭,亦没有夏日的灼热,有的只是空气的甜美和芬芳。

下午或黄昏的时候,照例去茶吧。时而会碰到童浩,坐在靠窗的位子上,第一次聊天认识的位子。一进店门,便会看到他向人微笑,招手。那时,人们已成为很好的朋友,慢慢熟悉起来。

有时他跟人讲公司里的趣闻,人际关系等等,更多的是童年的事情:和伙伴们在小河中游泳钓鱼;在外婆家后的山路上奔跑、捉蟋蟀;揪前排女同学的小辫子;气得女老师哭鼻子……十足的顽皮鬼。

他讲得精彩,我听着热闹。可心底常有一丝黯然。很是妒忌这样美好的童年。我童年的记忆是灰色的。那个男人在我3 岁时抛弃了我和妈妈,和一个艳俗的女子私奔他乡,据说后来去了大洋彼岸洋鬼子们呆的国家。妈妈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常常摔东西,抽打我。等清醒一些,看着伤痕累累,躲在墙角哭泣的我,又会把我紧紧抱在怀里,泪流满面地亲我。后来,舅舅把我接过去,送妈妈去了疗养院。我清楚地记得妈妈最后一次跟我说的话,小麦,去找他,替妈妈讨回公道。

童浩是个细心的男孩子,一次,他正眉飞色舞地讲着,见我默不作声,便停下来,担忧地看着我,乔麦,你知道吗?你外表看起来挺时尚,可是你的眼睛总是那样忧郁,你要试着快乐起来,你笑起来很好看的。一起去海边好不好?我点点头。

我和童浩倚着栏杆,听着大海远处的汽笛声。波涛汹涌着拍打着脚下的岩石,一个浪接一个浪涌过来。天色渐渐暗了,我把妈妈的事讲给他听,这些事情我从未给别人讲起过,从来都是沉埋在心底。我以为我会很冷静的,可是人说着说着就哭喊起来,童浩,童浩,你告诉我,为什么他抛弃我和妈妈?为什么?为什么?

童浩抱住浑身发抖的我,干净而温暖的手掌拭去我的泪,他满眼都是疼惜。乖,不哭,不哭,啊……他温柔地抱住我,下巴摩娑着我的头发。这样温暖而宽阔的胸怀,是我19年来所不曾有的。我不想离开,可是我听到自己在说,童浩,我要回学校了,我要学英语,不然,到了那个国家,我听不懂别人的话怎么办?迷了路怎么办?找不到他怎么替妈妈讨回公道?泪水又涌了出来。

童浩只是紧紧抱着我,一遍遍地说,你这个傻丫头,你这个傻丫头!都过去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3

第二天清晨,我抱着讲义,匆匆走出宿舍楼。意外地,发现童浩站在对面大树下。我走过去,童浩看着我的眼睛,眼神坚定地对我说,乔麦,做我女朋友,让我来照顾你。

我望着面前这个男孩子,他的眼睛红红的,显然昨晚没睡好。这个面容清秀的男生,高高瘦瘦,并不魁梧,可他身上拥有我从未具有的东西——安全感。

童浩,我轻声说,谢谢你。可我肩上有担子,有未完成的事情。和我在一起,你会很累的。

乔麦,我一定会让你快乐起来的,真正的,无忧无虑的快乐,你肩上的担子,我们共同扛着。童浩说着,转身离去。

我望着童浩离去的背影,有些发呆。

随后的日子里,童浩下班后便来校园接我。我们去茶吧喝茶,海边散步。有时去爬附近的小山。童浩是个很容易把快乐感染到身旁的人,我渐渐变得快乐起来,那种快乐是真正从心底发出来的,阳光明媚的那种,微笑常会显现在我的脸上,而在以前这只是掩饰自己的一个工具而已。

常常在温柔的夜风中,我和童浩坐在沙滩上。我已经可以非常平静地听童浩讲起小时候的事了。童浩说得对,人不能总活在过去。Life will go on.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持续下去。可是7月份的时候,童浩告诉我,公司要选派两名优秀的员工去日本,他是其中之一。乔麦,只要2年,我便会回来。你会等我的,对吗?童浩对我说。

日本女子可都是个个温柔漂亮,有机会不要错过哦!我飞快地看了他一眼。

乔麦,你这个小丫头,小心眼!童浩拥我入怀,轻轻咬我耳朵。我的怀抱只是你一个人的,等我回来!

我不说话,只是抱紧他的腰,拼命地点头。只是缠缠绵绵地吻他,热烈地吻他。直到透不过气,直到泪水纵横了满脸。

秋风乍起的时候,大铁鸟载着童浩去了日本。为什么快乐的时光这般短暂?为什么又是出国?我会不会重复妈妈的故事?我惊恐地想,望着飞机成为小银点,消逝在空中,我的心里早已滂沱成大雨。

4

落寞的日子一天又一天。没有了童浩的日子,我又回到了从前,上课、翻译材料、独自去茶吧或海边。不同的是,不再追求那些时尚的东西了。我穿牛仔裤、棉布衬衫。有时还去做家教,我让自己又忙碌又疲惫,我拼命地攒钱。我始终记得妈妈说过的话,我要去美国,找那个人。

童浩曾一遍遍叮嘱我,不要活在过去,恩怨让它随风而去!我当时答应了他,可我是个固执的人,我一定会问个明白。为妈妈,也是为了我自己。

一年过去了,大三暑假,就在我办了旅游签证,要去美国的时候,舅舅突然来到学校,神情特复杂地看着我,欲言又止,递过来一个大信封,对我说,喏,你爸爸来的信。

我疑惑地接过来,那是一封来自美国的信,厚厚的一沓。其中有些居然是英文的资料,我看到标题竟是“遗产分配及公证”。密密麻麻的英文一条又一条,我又向下翻了几页,那是几页手稿,汉语写的,有点歪歪斜斜的样子。上面写着:

小麦,我的女儿:

17年了,我在地球这端,背负着太多太多的罪过和遗憾,我不想让它们随我走进坟墓,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向你们忏悔。我不敢奢求你们的谅解,只希望灵魂能够安宁而已。

整整17年的时光,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你妈妈和你。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我不会离开你们,哪怕漫漫终生在贫困或是在监狱中度过。可是,那也只是如果而已。

那时,我在化工厂做出纳,工资微薄。尽管如此,我很爱这个家。可你妈妈当时疑心很大,见不得我和别的女人说话,总是盘根问底。下班晚回一会家,便会吵个没完。我很压抑。生活中惟一的亮色就是你,小麦,你小时候很可爱,很乖。十几年过去了,每每闭上眼睛,都会浮现出你红扑扑苹果般的小脸蛋,又黑又亮的大眼。总是听到你在叫,爸爸,爸爸。尤其是近来,总是这样子,总感觉你就在附近。

当年,我在化工厂做出纳时,办公桌对面是厂子的会计。她比我大八岁,一个离婚的女子,很泼辣。我一直对她很敬畏。我从未想过自己的人生会和这样一个女子有什么纠缠。可是造化弄人啊!有一次,厂领导宴请大家,她就坐在我旁边。不知怎得,我喝醉了。更离奇的是,醒来后我发现自己居然在她家中。我很惊慌,胆怯地问她我有没有欺负她。她却火了,打了我一耳光,就哭了起来。可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只是她自编自演的一场戏而已。

后来,回到厂子以后,我总是很愧疚,不敢看她。她却没事人的样子,照常整理账务。那时,国家刚刚拨了一笔款子,是用来为化工厂更换设备的。她做了假账,迫使我开了单据,领走了钱。再后来,她软硬相迫,我狠心抛弃了你们,落荒而逃……

小麦,告诉你这些,是因为我不想带着这些罪恶和遗憾走进坟墓。现在说出来心里轻松多了。

我的日子已经不多了,疾病在困扰着我,灵魂更是折磨着我。现在把这段往事告诉你,心里已是轻松多了。这15万美元留给你,或读书或做事,由你决定。我知道金钱代替不了17年没有父爱的日子,金钱更是无法安抚受伤的心灵,金钱也赎不了我的罪孽。但是,如果它能为你带去些便利,让你的生活舒适一些的话,我会好受些。

我想,我是永远回不来了,命运注定我将客死他乡,灵魂漂泊无依。人是不能犯错误的,否则你就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偿还,或者一生都不够,永世永生!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走了。我的律师会把遗产公证邮寄给你。

对不起你的爸爸

看着这些信件,我心头一片茫然。十七年来,一直在支撑我努力生活、拼搏下去的的理由忽然没了,如同一个壮汉,为把面前的铜墙铁壁推翻,时刻苦练,当他认为有足够的力量打破它,挥拳过去时才发现,铜墙铁壁只是一种虚幻,一片棉絮而已。

我身体一阵发软,差点倒在地上。舅舅忙扶住我,拍拍我的肩膀。他叹了口气说,小麦,你一直是个坚强的孩子,勇敢些。

5

我没有去领取那15万美元,那是爸爸为以前犯下的错误而做出的赔偿。作为他的女儿,在看到他那封忏悔信时,心里便忽然没有了怨恨。生活总是在继续。童浩的话一遍遍地响起。忽然地,我特别想念他。想念他温柔的眼神和干干净净的笑容。

我打开我的E-mail,里面满满的是童浩的叮嘱和爱恋。我何其有幸,遇到这样一个男孩子。生活并没抛弃我,反而是这般眷顾我。长久以来盘踞在我心头的阴云散开了,生活充满了阳光。活着真是一件幸福而美好的事!

每天我开开心心去上课,做家教,翻译旅游美文。同学们惊诧于我的变化,问我何事这般开心,我笑而不答。更有意思的是,那家杂志社居然赞我文章风格变得比过去阳光了。

一年过去了,我到机场迎接从日本归来的童浩。我穿着棉布衬衫、碎花裙。我看到童浩眼睛一亮,跑过来拥抱我。在童浩的怀里我笑靥如花,我听到他问,丫头,两年不见你,竟变得如此明媚,鲜艳如花!

那只是因为两年前那朵青涩沉寂的小花,在经历了两年风霜雨露和阳光的洗礼才得已如此!我在心底默默地回答。

花开的样子,如此的沉寂而美丽!

第107篇、爱情故事在我的生日送你玫瑰花

婚外情总是在不经意间产生,却也被不经意的感动化解。

对那个名叫晓萌的女孩,他几乎是一见钟情。女孩长得漂亮,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如果单纯从外貌上看,他和她是很般配的。他长得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但晓萌看不上他,原因简单得很,他在一家效益一般的企业工作,出身工人家庭。虽然她在机关只是一名工勤人员,父母也都是退休工人。但她认为自己的条件还是高于他的,现在的女孩哪有找和自己条件相同甚至比自己条件更差的男朋友啊!

他和晓萌相识在市里组织的一次政府网站建设培训会上。他和她都代表各自的单位参加了这次培训。他和她座位相邻,在相互的交流、学习中,彼此产生了好感,相互注视的目光中蕴含着外人捉摸不透的默契与心照不宣。

他一度以为这是上天赐给他的爱情。但他的好梦难以长久,在培训即将结束主办方发放的联谊通讯录上,她知道了他的工作单位。刹那间,变色龙一般与他疏远了起来。

他苦恼至极!

但他不甘心失去她。他执拗地认为,既然上天安排她与他相识,就一定不会让她走出自己的视线。他到她的单位找她,她的态度冷冰冰的。他喋喋不休地向她表白自己的远大志向,只为挽回可怜的爱情。她决绝地说,我们不适合,真的!未来谁也捉摸不透,我只看眼前。他不认为这是女孩的真心话,只认为她是在考验他。

情人节那天,他把一个月的工资全部拿出来,到花店为她买了一大捧玫瑰,并委托花店的人送到她的单位,玫瑰花里夹着写给她的情书。

忐忑不安中,他想象着她收到玫瑰时的表情。

中午下班时,他和同事们说笑着走出单位。没想到竟看到晓萌正站在单位的门口。没等他开口,她把装在黑色塑料袋里的玫瑰花还给了他,然后转身离去。

看到玫瑰花中撕碎的纸屑,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不久,晓萌就嫁给市里一家单位领导的儿子。遭此打击,他对爱情彻底失去了信心,加上单位的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已近30岁的他依旧是单身,他的婚姻问题令全家都感到头疼。

眼看着同龄人纷纷结婚生子,家庭、社会的压力,让他不堪重负。随便找一个人结婚算了吧!他想。不久,在亲友的牵线搭桥下,他和一个长相普通同样是大龄青年的企业女工见面了。相识了不到两个月,见了没有三次面,就匆匆与她结婚了。

他承认,他对妻子没有一点爱情的感觉。他相信,结婚前如果与她相处时间过长,他肯定就不会和她结婚。与其在过程中折磨自己,不如尽快进入角色。

人家是结婚前睁大双眼,结婚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己是婚前婚后都双眼紧闭啊!大不了以后过不下去再离婚。他想。

实际上,婚后生活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糟。单身时的压力骤然全无,生活一下子变得简单而又轻松。妻子是个吃苦耐劳的人,处处迁就着他,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一年后,妻子为他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怀抱着儿子,他的眼里涌起了苦尽甘来的幸福泪水。

儿子出生不久,市里组织了一次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妻子的鼓励下,他报名参加了。在选报单位的时候,看到招考单位中有晓萌所在的单位,鬼使神差般他就选择了那个单位。

他是有实力的,大学毕业后,由于分配到的这家企业不景气。他一直没有放弃学习,期待着改变命运的机会。丰富的知识储备,让他顺利通过了笔试、面试。最终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国家公务员。

由于他进入的这个单位人员老化严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年轻人非常少。加上他聪明能干,肯吃苦。三年后,他就被任命为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半年后,单位内部人员调整,晓萌被调入他的部门,成为了他手下的一个兵。

在他初进这个单位的时候,他和晓萌都刻意回避着对方。从同事们的口中他知道,晓萌和她那个纨绔子弟的丈夫感情不好,结婚不久就离婚了。当时他恶毒地想:真是报应啊!

现在同在一个部门,又是上下级关系,他觉得自己应该大度一些,尽管以前自己恨过她。但也正是过去她的无情与势利,造就了今天的他。或许我还应该感谢她呢!他甚至这样想。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他和晓萌开始有了工作上的对话,确切地说,这样的对话是他说她听。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只是安静地听他安排工作,然后去很认真地完成。看着她孤单的身影,他的怜爱之情顿生,以往对她的怨恨刹那间烟消云散。

工作上,他对晓萌的照顾,虽然在外人看来不露痕迹,但她是感觉得到的,因此再看他的眼神里有了感激和柔情。

在一次部门同事聚餐上,下属们轮流向他敬酒,喝得面红耳赤的他来者不拒,在他再次举杯的时候,与他相邻而坐的晓萌突然在桌下捉住了他的手,柔声说,你不能再喝了!这是几年来,她第一次主动与他说话,她温柔的小手,含羞的面庞,充满温情的话语,在他的心中再次掀起了波澜。

从餐馆里出来,他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送晓萌回家。结果是她送他回的家。一路上.更多的时间,她都在搀扶着他。她的长发拂在他的脸上,弥漫的好闻的洗发水味让他意乱情迷。甚至借着酒劲亲吻了一下她白皙的面庞。她并没有躲闪,娇嗔了一句,你是有妻子的人,可别胡来啊!他听出了晓萌话语中的弦外之音。酒精刺激得他不由得胡思乱想:自己的妻子和晓萌真的不能相提并论,无论是身材、长相和气质都相差甚远。以他现在的条件再追求晓萌,她应该是不会拒绝的。离婚,他感觉有点对不起妻子,更放心不下年幼的儿子。不离婚,晓萌是决不会接受他的。他陷入了迷惘中……

半个月后的一天,恰是他35岁的生日。妻子一大早就嘱咐他晚上早点回家,为他过生日。

临下晚班时,晓萌突然递过来一张纸条:晚上到我家来好吗?我请你吃饭!晓萌的大胆举动让他心潮澎湃:难道她也知道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吗?很可能今天晚上晓萌就属于他了……

他拨通了妻子的手机,告诉她今晚单位要加班,要晚一点回去。不等妻子说话他就匆忙挂断了电话。

他精神抖擞地跑到花店,打算为晓萌挑一束玫瑰。刚进入花店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是妻子,她正领着他们的儿子在挑选玫瑰花。他赶忙躲到一个花架后。听到妻子在和儿子说话:“我们一起为爸爸挑几朵玫瑰花好吗?”儿子奶声奶气地说:“电视上都是男孩给女孩送花,爸爸怎么从来没有送过花给你呢?”妻子说:“今天是爸爸的生日,他每天工作这么辛苦,今天晚上还要加班……”

听到这里,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禁不住流了出来,露珠一样落在身边的玫瑰花瓣上……手机响了,是晓萌的电话。他没有接,并迅速关掉了手机。

他决定,在今天晚上买一束最大最好的玫瑰花送给自己的妻子。

第108篇、爱情故事没有爱,越“练”越受伤

自由恋爱并不代表“瞎恋”,不是儿时玩的过家家,更不是滥情。

近年,在高校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中,“练爱”一词成为时尚的代名词。不少没有恋爱经历的大四学生,抱着弥补大学生活的缺憾,满足虚荣心,甚至在择业中“借船出海”的念头,在临近毕业之时,匆匆开始了恋爱生活。尽管不少学者和心理专家对此都持有异议,但高校“黄昏恋”还是愈演愈热,不断升温。

然而,2006年石家庄市一高校发生的一起大学生自杀事件,暴露出了这种“快餐爱情”中隐藏的问题……

单恋无果,大四学生找个女孩来“练爱”

家人对他的学业非常支持,为了给他支付学费,父母卖掉了口粮,年近半百的父亲还在一家建筑队当起了民工,姐姐也南下广州打工挣钱。

冯立杰知道自己能上大学非常不易,上大学后他丝毫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大学二年级,身边不少同学已经谈起了恋爱,冯立杰却一直按兵不动。

其实,情窦初开的冯立杰早在入学那年的元旦晚会上就有了自己心仪的对象。那是一个叫闫雨桐的英语系女生。

冯立杰身高175厘米,长得高大英俊,口语也非常流利。起初闫雨桐对他也很有好感,但一听说他的家在邢台农村,态度就一下子发生了改变。没过几天,冯立杰就发现,闫雨桐和另一个男孩亲密地在校园里散步。

从此,冯立杰再也不敢对闫雨桐献殷勤。他竭力克制满腔爱慕之情,专心致志地学习。

学习和容貌都非常不错的冯立杰自然也不乏女孩的青睐。对于女孩们的追求,冯立杰一般都婉言谢绝。一方面因为在大学里谈恋爱实在太花钱了,靠打工赚取生活费的冯立杰实在承受不了:另一方面他的脑子里还一直装着闫雨桐,身边的女孩与她一比,简直就是平凡得没有味道。

转眼三年过去了,临近毕业的冯立杰和石家庄的一家著名的制药企业有了签约意向。工作问题基本解决后,他松了一口气。看着身边成双成对的同学,心里也难免痒痒起来。

大四的课程相对比较轻松,晚上熄灯后,同宿舍的男生免不了要吹吹牛,聊聊彼此的女友和爱情经历。大家个个聊得眉飞色舞,只有从没谈过恋爱的冯立杰没有谈资,显得沉默寡言。一个同学笑着打趣:“立杰,你这家伙真够牛的,快毕业了都没谈过一个女朋友。”

冯立杰心里羡慕,嘴上却不肯承认:“要谈恋爱参加工作后有的是机会。我是咱们宿舍第一个找到工作的,就是因为我把你们陪女朋友的时间都用到学习上了。”

“哈哈,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你不想想社会上的女孩多复杂,像你这样完全没经验的还不被人家骗死。不趁着在学校里找个单纯的女生提前练习一下,简直是坐失良机。再说,你长得这么帅,却从没接触过女孩,人家肯定怀疑你生理有问题。”大家哄笑起来。

虽然同学只是打趣开心,但当天晚上冯立杰却怎么也睡不着了。“是啊,马上就要毕业了,自己的工作也有了着落,真该找个对象,好好享受一下大学生活。”他的脑子里第一个冒出来的依旧是闫雨桐的倩影,但很快被他否掉了,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雨桐就像天上的月亮,只能仰望和思念,却永远无法靠近。也许我应该把握的是一份最平凡的爱情。”

冯立杰有一个叫沈璐云的高中女同学在另一所大学读大三,是个放在人群里很不起眼的女孩,远不如闫雨桐时髦漂亮,冯立杰对她的长相和内向的性格都不太满意。但为了体验恋爱的感觉,他还是主动出击,很快就和沈璐云谈起了恋爱。

女友怀孕逼婚索爱,这场“练爱”好沉重

最初,这份迟到的“黄昏恋”的确给了冯立杰很多美好的感觉。第一次约会,冯立杰请沈璐云吃了肯德基,出门时顺理成章地牵住了她的手。送沈璐云回校的路上冯立杰拥抱并亲吻了她。

回到宿舍,冯立杰将一个早已休息的同学打起来,兴奋地宣布:“我吻了她,真的,我初吻了。”

睡眼朦胧的同学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他,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立杰,你小子也太老土了。一个初吻就高兴成这样,若和她同居了,你还让不让我们活?”

兴奋中的冯立杰有些诧异:“同居?那怎么行呢?其实我并不喜欢这个女孩。”

这个同学又是一阵哈哈大笑,“你傻啊!现在的女孩开放着呢,我的第一次还是女朋友主动的呢。”

恋爱和初吻的滋味让冯立杰压抑多时的性意识苏醒了。第一次约会半个月后的一个星期天,冯立杰在沈璐云宿舍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沈璐云捂着脸哭了起来,对冯立杰说:“冯立杰,我不是随便的女孩,你不能玩弄我,一定要对我负责。”

这下,冯立杰傻了。但看着沈璐云痛苦的样子,他只好安慰她:“小云,别哭了,我是真的喜欢你。”

沈璐云渐渐平静下来,从那以后她把冯立杰当成了自己未来的丈夫。后来,两人在高教区租了一间平房,过起了同居生活。

冯立杰虽然在享受着沈璐云的照顾,但随着接触的增多,他对沈璐云的不满却在逐渐升级。沈璐云不仅长得不漂亮,更不善于打扮自己。和她一起出去,冯立杰心里总是很不舒服,生怕同学看到取笑自己。

更让他头痛的是,因为一直担心冯立杰对自己不是真心,沈璐云对他看得特别严,回来晚一点就会拼命打他的小灵通,有时还会去教室找他。

很快,这种强烈的不满就变成了厌恶。2005年“十·一”长假期间,冯立杰和沈璐云去超市买东西,刚一进门就遇到了花枝招展的闫雨桐。与她一比,穿着不合体的牛仔裤和一件旧运动衣的沈璐云显得不堪入目。见到熟悉的同学,闫雨桐随口问了一句:“冯立杰,这是你的女朋友吗?”冯立杰还没想好怎样回答,沈璐云立即挽住他的胳膊做出亲热的样子,滑稽的动作惹得闫雨桐捂嘴一笑。

冯立杰认为沈璐云是故意在自己的梦中情人面前让他难堪,开始琢磨如何向她提出分手。但就在这时,沈璐云怀孕了。

得知沈璐云怀孕的消息,冯立杰头都大了,立即要陪她去医院堕胎,但沈璐云却说什么都不愿意,两人大吵一顿不欢而散。冯立杰搬回了自己的宿舍,一连几天不搭理沈璐云。

冯立杰不负责任的态度让沈璐云既伤心又气愤,万般无奈之下,她打电话叫来了双方的家长。两家父母都非常生气,但事已至此,他们商议再三做出这样的决定,两个人先领结婚证,沈璐云去堕胎,等两个人都完成学业后再举行婚礼。

为了事情不被闹大,冯立杰只好低头认错,并在沈璐云的要求下写了一份协议,承诺等沈璐云毕业后就和她结婚。拿到协议,沈璐云去医院接受了流产手术。

想到要与这个没有一点感觉的女孩生活一辈子,冯立杰就感到害怕。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原本答应聘用他的企业因转产临时变更选才方向,不再聘用化学系毕业生。

近几个月,冯立杰一直忙着和沈璐云“练爱”,感觉工作的事已经板上钉钉,根本没再去参加其他招聘会。得知工作泡汤的消息,他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天啊,这可怎么办?”

考研无望求职无门。高楼坠落可得解脱?

冯立杰一直成绩优异,考研究生的希望很大,但他考虑到家中的实际情况,希望早点参加工作,以减轻父母的负担,所以并未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的升学考试。现在单位没有了,他首先想到通过读研寻找出路。然而跑到学生处一问,研究生考试的报名工作已经截止,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考试了。即使可以给他报名,与那些准备了一年多的同学相比,他也没有什么希望。

考研没希望了,冯立杰只好赶快打印求职自荐信,开始四处奔波找工作。然而,很多单位提前半年就已通过人才招聘会选好了需要的应届生,虽然还有公司或企业正在招聘人才,但要么规模很小,要么是专业不对口。一家保险公司愿意招聘冯立杰做业务员,但心高气傲的他却不愿接受。一个月过去了,工作的事还没有一点眉目。

学校放寒假后,同学们离开了校园。眼看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同学都已拿到了聘用意向书,冯立杰对自己十分失望,整天唉声叹气。

2006年1月10日,冯立杰的一个邢台老乡搬家,请他去帮忙。这个老乡三年前大学毕业,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整天四处打工,现在在一家家电公司当业务员,工作非常辛苦,收入也不高。去年他们的孩子出生后,日子更加艰难。他们只好离开石家庄,准备搬回邢台,在小城市里寻求发展。

看着老乡狼狈不堪的生活,冯立杰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将来,感到脊背一阵阵直冒冷气,搬完家后匆忙离开。

回到宿舍,冯立杰越想越绝望。这时,小灵通突然狂响起来,“立杰,我们放假了,咱们什么时候回邢台?下午你有没有时间,陪我去市场转转,我想买一件过年的衣服,再给两边的老人都带点年货。”沈璐云在电话里悉心地安顿着,就像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妻子。

沈璐云的电话让冯立杰感到更加崩溃,他对自己“练爱”的荒唐之举追悔莫及。

电话里,冯立杰只好说自己正在找工作,让沈璐云先回去。一个没有回家的同学看他情绪不好,就找来几个人拉他打扑克。冯立杰却觉得对方这样做是在羞辱自己,“都给我滚,谁要你们在这儿装好人!”他把扑克牌撕得粉碎。

大家生气地离开了宿舍。

2006年1月17日晚上,冯立杰几乎一夜未睡,他在房间里不停地踱步,脑子里不断展现将来可能出现的种种困难,越想越难过,越想越绝望……

第二天清晨7时左右,他悄悄整理好自己的东西,在一本课本的扉页上留下了潦草的“遗言”:爸爸妈妈,我已经绝望了,再也没有任何出路,我只能走了。我对不起你们的养育之恩,也对不起沈璐云,尽管我从没有爱过他。

他披上羽绒服走到窗户前,窗户打开的一瞬间,他就蹭地蹿上窗台,然后向下一栽重重地摔了下去。

同学们议论纷纷。与此同时,得知消息的冯立杰的父母也很快赶到学校。

作为家中的独子,父母将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冯立杰身上。冯立杰的突然自杀,像是抽掉了父母的主心骨和全部的希望,仅仅两天时间,冯立杰父亲的背就驼下去很多,母亲哭得两眼红肿,流不出眼泪。

刚接受人流手术不久的沈璐云,身体的伤口尚未痊愈,心里又被重重地扎了一刀。她一直将冯立杰看作自己未来的丈夫,他的自杀也让沈璐云陷入了难以自拔的痛苦之中。

心理专家认为:

大学生必须知道,作为社会的产物,人类的爱情也必须贯穿着责任和道德。自由恋爱并不代表“瞎恋”,不是儿时玩的过家家,更不是滥情。

为了恋爱而恋爱的行为,是一种“恋爱孤立主义”,是把恋爱变成了“练爱”。为填补空虚和满足虚荣心的“练爱”是缺乏责任心的。一些大学生为了找工作和其他目的,将爱情功利化为“借船出海”,更是对爱情的亵渎。

对于大学生中出现的“练爱”现象,教育部门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帮助涉世不深的大学生们建立正确的爱情观。当学生心理出现异常时,学校可以通过辅导员或是专门的心理咨询教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避免这类惨剧的再次发生。

第109篇、爱情故事陪你等会儿车

1

刚和他认识那会儿,他在城里,她则在城郊一家公司上班。她周末回父母家,顺便和他见面,周一再搭早班车回公司。那时,这个城市的交通还不像现在这样便利。每个周一早上,她会走十多分钟的路,赶到一个岔路口的站牌去等班车。班车不太准时,应该六点半来的车,有时早来有时晚来。为了按时上班不迟到,她不得不六点就起床,站在路边等车。冬天早上六点,还是漆黑一片,路上更没有几个行人。她一个人站在路边,孤零零地在寒风中等车,搓着手,想着昨天两人的约会。他开朗、充满活力,是她喜欢的那类男子。可若真的和他交往下去,就得过这种每周分别五天相聚两天的生活。别说生活的乐趣会减少很多,这样跑来跑去,也实在让她疲惫不堪。想到这些,她对两人的未来变得越来越没有信心。

这个周一,她照常早早起床,站到了路边。漫漫大雾中,听得见车声却看不到车的影子。为了不错过那趟班车,她不得不一次次跑下站台去张望。一辆辆车从她身边呼啸而过,都不是她要等的车。正当她焦急万分时,身边突然响起他熟悉的声音:“别走下站台,危险!”她回身一看,竟然是他站在身边。她一阵惊喜,问:“你怎么来了?”“天这么黑,想着你一个人在这里等车,心里不踏实,就跑来陪你一会儿。”从他住的地方到这个路口,要走上近三十分钟,况且他又是个爱睡懒觉的人,在这样寒冷的早上早早起床,不是件容易的事。她不是情感外向的女子,虽然此刻心里涌起的暖意将她整个淹没了,也只是傻傻地看着他笑,老半天才说一句:“我一个人已经等惯了,没事的。”他说:“我不习惯你一个人等车,两个人等比一个人等时间要快。”他把她的手放进自己的衣兜里握着,脸对脸和她说笑,不时张望着路上的车辆……那个早上,她觉得车来得特别早,而一路上她脑海里只浮现着一个人的笑容。她以为她的幸福藏得很深,可她不知道,她的脸上也是带笑的,直至走进公司,这笑容都没散去。那一个星期,她工作得很带劲,可又觉得时间过得那么慢,她第一次那么急切地盼望着周末的到来……

从此,每个周一的早上,他都会来陪她等车。为了让她多睡会儿,他干脆买了辆自行车,早上去她家楼下接她,再载她到岔路口,送她上车后,他再骑车回去。

春夏秋冬,他陪她等了四年的车,一直到婚后第二年,她因工作成绩突出调到城里的公司总部工作。

2

他们终于能天天厮守在一起了,再也不用为聚少离多苦苦相思,也不用为周一赶不上车而担心了。他们很快有了自己的女儿,一家三口过上了平静而幸福的生活。

又是五年过去了。五年里,他们的生活发生了很大改变。她已是公司的部门经理,精明能干,冷静沉稳,往日羞涩内向的样子不复再见。而他的工作却并不尽人意,五年里跳了两次槽,到这家新公司不久,又被派到郊县新建的子公司上班。每天早起赶公司的班车,一个半小时到工作地点,下午再坐车回来。有时遇上塞车,在路上耽搁的时间就更久。工作的压力、路途上的疲惫,让他的话越来越少,眉头越锁越紧。

她知道自己的升迁、丈夫此时的不得意,或多或少让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受到了伤害,也能体会他早出晚归的辛苦。所以,她尽力对他好。家里大大小小的事不让他操一点儿心,每天早起为他做好丰富的早餐再叫他起床,除了迫不得已的应酬,尽量让他一回家就看到自己,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她以为他能领会她的温顺体贴甚至是委曲求全,她也并不要求他的回报,只希望他们的生活会沿着预想的轨道一直走下去。可是她错了。有一天,他收拾好自己的日常用品,告诉她准备住到郊县的公司去。她说家里条件好得多,何必住到公司去。他说:“天天来回跑太累也没必要,家里你都打理得好好的,也不需要我做啥了,我回来也只是睡个觉而已。我住到公司里,也免得你早起,晚上你也不用辛辛苦苦做那一桌菜等我回来。你可以全身心地投入你的工作,该出差出差,该加班加班,该出去应酬就出去应酬,不必为了将就我委屈你自己,最好争取明年再升一级。放心,我不会拖你后腿的……”他说完提着箱子就走了。看似对她体贴入微,他每句话里都表示着自己的不满。她委屈得掉下了泪。她想自己掏心掏肝地为他着想,他不但不领情,反而以为自己看轻了他,这个曾一心呵护她,不让她受一点儿委屈的男人是她的丈夫吗?他们还叫夫妻吗?正是盛夏,她却感到了阵阵凉意。

他从此每周回来一次,一周里电话也没一个,回来后兴趣只在女儿身上,和她仍然没什么话。她赌气地同样不理他,也因为一时无法可想,只能和他这样一天天地过下去。曾经幸福的生活,现在成了一潭死水。

这天早上,他一早出门赶车去了,她才发现他的一份材料没拿,便拿着资料急忙赶了出去。她站在公路的这边看到了站台上的他,举手想叫他,却不由停了下来。正是上班的高峰时节,车来车往,人群穿梭,他提着公文包站在那里,紧锁着眉头,拱背缩肩地看着地面。阳光之下,他却一片萧瑟……从前那个洒脱开朗的男人,昂首阔步的男人,喜欢放声大笑的男人哪儿去了?她看着他,突然看到了多年前独自在大雾中等车的自己,那种酸楚和孤独鲜活地涌上了心头,浑身不由地一颤。他是不是也像当年的自己,对现在有无穷的迷惘,对未来也看不到什么希望?她的心痛起来,不觉快走几步跑过公路,站在了丈夫身边。她把资料递给他,他一丝惊讶之后平淡地说声谢谢,看她仍站在那里,就说:“你回去吧。”她没动,只轻轻地说:“等你上了车我再走,我陪你等等车。”他有些惊讶地看她,她还他一个笑脸,挽起了他的手臂,任他催促几次,仍一言不发地站在他身边。车来了,他急急地上了车,坐定后向她挥手说:“回去吧,路上小心点儿。”一番冷战后,她突然的亲密让他有些尴尬,有些不解,还有些不好意思。可她却很满足,她笑着向他摆手,看着车远去,心底有了久违的温暖。

3

他仍是每周回来一次,和她的话还是不多,但她开始坚持一大早陪他去等车,每天给他发几条短信,或者让他注意身体,或者一个幽默的段子,有时只是两个字:想你。对她的短信,他偶尔回一下,语气也并不亲热。她不在意,照样做下去。他一再劝阻她陪自己等车,说没那个必要,再说都是老夫老妻了,同事看着会笑话。她不管,坚持去,手里还提着专为他买的各色水果。有一次他真的恼了,直叫她回去,她问:“你是不是打算和我离婚?”不等他说话她紧接着说:“即使你打算离婚也得等四年以后……我欠你的,我也要陪你等四年车,等我还了你的债,你再来说离婚的话……”她的眼圈红了,他怔怔地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一周,他中途回来了一趟,说是床单被套洗了没干。她当然不会戳破他的谎言,只笑着说希望他天天洗床单。

第二天,她送他去等车,他没再撵她,反而主动牵起了她的手。并肩站在站台上,她说起多年前他陪她等车的事,说起自己当时幸福的感觉,她说:“我一向是散淡的人,什么事都做到差不多就行了,也从来没想过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什么改变什么,可后来我工作起来却精益求精了,你知道是为什么?因为我想以自己的实力调到公司总部。我想和你天天在一起,想让你拥有一个真正的家,让你可以安心睡个懒觉,吃到我亲手做的早餐……我第一次坚信自己能做到,果然我做到了。你知不知道,每天看着你和女儿吃早餐的样子,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候。”他心里五味杂陈,他沮丧地说:“可是现在我却跑来跑去了。你成功了,我却失败了。”她急急地说:“怎么能说你失败了?新地方是最容易出成绩的,我相信你的能力会让你脱颖而出……”她替他分析现在的工作环境,他的长处,他应该注意的地方。

这些事情,肯定不知在她心里想过多少遍了,一直想告诉他。可这些日子以来,因为工作不如意,他居然不自觉地将怨气发到她身上,他心里有满满的羞愧,可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紧紧握着她的手。他想,他是不应该让她失望的。

半年后,她不顾他的反对用多年的积蓄买了一部车。她把车钥匙交到他的手里说:“这其实是为我和女儿买的,因为我们不想一个星期才能见到你一回。”他攥着车钥匙,暖暖的带着她的体温,一如她的爱。

车是很普通的车,不过已足够让他每天按时回家,赶上那顿热气腾腾的晚饭,也足够载着一家三口在周末或者长假时做一次快乐的短途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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