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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狼的爱情动物故事
梨花盛开
1963年的额伦草原是那样美丽,碧绿的草场像修剪过的草毯子,远处,一层一层的山浪漾向云天交接的地方,绿草青山蓝蓝的天空,羊群和马群像大朵牡丹花一样盛开在草原上。
三个着蒙古装的猎人骑着快马急驰过一座山包,他们在追赶两只溃败的狼。三天里野狼和他们一直像捉迷藏一样,时隐时现,作为经验丰富的草原猎人,还是从狼的粪便足迹里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于是他们一直紧追不舍。
这天他们终于赶上了狼,在那道高高的山梁上,两只狼跌跌撞撞跑上了山脊,三个猎人兴奋异常,从下面慢慢靠近山脊,近了距离他们才看清,两条狼一公一母,公狼毛色银灰,体格健壮,母狼同样有一身银灰的毛,她身材矮些,有些消瘦,她的一只前腿蜷缩着,是一只受伤的狼,瘸了前腿的母狼是跑不快的,所以他们能够撵得上这对狼夫妻。
猎人从三面慢慢地向狼包抄过来,公狼领着蹒跚的母狼向更高处爬行,母狼动作很缓慢,公狼不得不停下来等等她,焦急的眼光望望逐渐接近的猎人,而猎人已经举起了猎枪,突然公狼撇下了母狼跑开了,山脊上公狼跑的很快,他要把猎人引开,三天来,他完全可以抛下受伤的母狼自己逃命的,他没有,在这最关键的时刻他还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妻子,猎人一迟疑,母狼钻进一个最近的山洞,公狼冲到断崖顶部,转过身来背对悬崖,寒光闪闪的狼眼凶光毕露,他直着身子,高昂着头,两眼逼视着逼近的猎人,一副视死如归大义凛然的样子。银灰的狼毛在微风中微微颤动。
猎人停了下来,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举起猎枪瞄准目标,扣动了扳机,枪响的同时,狼冷不丁来了个180度转身,像狼牙山五壮士一样跳下悬崖,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快到深深的悬崖下没有传来任何声响。猎人们遗憾地去找那只母狼,母狼钻进了一个风化了的洞穴里,猎人找来干的和湿的柴草堆在洞口,点火熏烟,他们把股股的白烟往洞里扇,不一会,洞里传出母狼咳声,烟越熏越大,母狼的咳嗽声越来越剧烈,仿佛患气管炎的病人,咳的五脏六腑都要出来了,猎人紧紧握住枪,紧张地盯着洞口。
突然哗啦一声响动,风化的洞穴突然塌方了,石缝中冒出白烟股股。剧烈的咳嗽声骤然停止。
母狼自己扒塌了洞穴,她把自己埋葬了!这天晚上,清冷的月亮升上了山脊,山风吹动着那只悬崖下的公狼,公狼醒了过来,他艰难地挪动了一下身子,他受伤了,悲壮的跳崖伤了他的头和腿,浑身血淋淋的,他那浸透了鲜血的毛贴着身体弄得他很不舒服,他试着往前爬了一步,一阵剧烈的疼痛疼得他难以忍受,他望着山脊,咬着牙开始了艰难的爬行。
几天后有人在山脊上发现了一只公狼,狼已经死去了,伸直了四肢微闭着双眼,像睡着一样,也许他在做梦,梦中和自己的妻子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妻子是那样灵巧,他是那样威猛,他们是一对自由的草原狼。
死去的公狼身体很轻很轻,他爬到山脊,这段路程耗尽了他身体里的鲜血。人们可以顺着一路的血迹清晰找到公狼的爬行路线。
公狼死了,他的身体正下方的沙土中长眠的是自杀的母狼。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准确地找到土层下的母狼葬身地的,没有人知道狼是以怎样的毅力爬上山脊的。
第2篇、爱情故事永不相负
他该看的都看过了,该唱的也唱了,终于明白,那台上的是唱客,台下的是看客,而有一个人,静静地在后台看他,端上一杯香茶,一碗热粥。花开花落,自在淡定。
周琳和陶蕴,在异国,是相爱的。
日本的冬天很冷,特别是下雪时,细小的雪珠一粒一粒打在伞上,轻微的“噗噗”声,好像一首好听的歌。伞下的两个人,觉得伞面是大大的屋顶,隔着厚厚的羽绒衫,还能感觉到彼此温暖的体温。
听雪的心情只是短短的瞬间,在日本的生活,就像一个高速旋转的陀螺。从语言学校回来,陶蕴就要乘地铁赶往打工的餐馆。宽敞明亮的地铁里,人们面对面地坐着,然而不管是华衣还是素衫,都是神色木然,眼神冷漠。但是陶蕴很温暖,他的怀里,有一颗心在冉冉释放着关爱。
那是一个粉色的便当盒,里面是周琳亲手做的菜。有炸得金黄的小鱼干,散发着明亮而喷香的气息;还有用黑豆和红樱桃做的米饭小人,活泼和俏皮中透出骄傲的温润。那些原以为无法熬过的日子,就因为芬芳而温暖的食物,在他们的记忆中,变成了一幅幅幸福而绚丽的暖色图画。
回国的时候,他们在水乡小镇度过蜜月。
那是一段天上人间的日子。推开门,前面就是清清的流水,杏花儿开在河边,恍如一片灿烂的红霞,小船从门前划过,好像水墨画里那诗情画意的一笔,留下遐想无限。
他们住在一个民居客栈。安稳宁静的生活抚平了异国的风霜之苦和奔忙的疲惫,听着熟悉的吴侬软语,在阳光中悠悠地穿过窄窄的巷子,一抬头,看见谁家窗台上一盆散发着清香的花儿,他们相视一笑,随后执手相牵,情意盈盈,都在其中。
客栈中有一个小厨房,仿佛是农家灶头的样式。上面画的都是农家喜乐图,有一个白白胖胖的娃娃抱着一条金色大鲤鱼欢欢喜喜地笑着。周琳很喜欢这个厨房的古朴和喜庆,她提出一日三餐自己亲自来做。老板娘乐呵呵地点头,又指着活泼可爱的胖娃娃说:“姑娘,来年抱贵子。”周琳的脸微微一红,心中是快乐的。她看了看那个胖娃娃,把他放在了自己的心窝里。
小镇的食物很是丰富,多的是新鲜的蔬菜和鱼虾。周琳在灶台上忙碌时,陶蕴便在身旁和她一起洗菜切菜,传递着油盐酱醋。时光寸寸在他们之间流过。主人的白猫在他们脚边打着鼾声,菜在油锅里发出爽脆的“刷刷”声,家常细语在其间穿梭。他们坐在小方桌子边,一碗白饭一碟青菜,陶蕴为周琳剥着红虾透明的壳,把嫩红的虾肉放在她的碗中,幸福便是这样了。
他们在大城市安了家,三室两厅的房子很漂亮,周琳着重装饰了厨房。一切如她向往的那样,米白色镶金边的柜子,大理石的台面,摸上去光滑细腻,有似水流年之感。她的唇边泛起恬静的微笑,她会在这里给陶蕴和他们的孩子煮出一顿顿美味的佳肴,直到白发苍苍。
但是要在这里立稳脚跟十分艰难,他们必须付出几倍的精力和时间。陶蕴为了公司的业务忙碌奔波,就像穿上了被施魔法的红舞鞋,少有停下来的时刻。他辗转在各个酒楼,觥筹交错。说实话,吃了什么都不知道,只感到都是同样的味道——味精,高汤,添加剂,它们在他眼中还是一连串的数字。陶蕴深深地觉得,这是他们今后生活安宁的保证。
当他开着车穿过这不夜城辉煌的灯流回到他那亮着小灯的家时,周琳总在睡眼惺忪地等待。桌上是她精心烹调的美味。她知道他应酬多,所以都是清淡的。一碗炖得香香的白粥,自己亲手做的泡菜,嫩嫩的香椿鸡蛋。虽然简单,但是精心。大道至简,走遍世界,只有爱你的人做出的菜最美味,她希望他明白。
陶蕴太累了,累得筋骨酸软。他甚至顾不得对她说几句话,尝一口她做的菜,就倒在床上昏然睡去。周琳忍受着刺鼻的酒味为他脱去鞋子衣服,一床锦被覆过,她独自睡到客房。泪水凉凉,从耳边落下。她是有轻微洁癖的女子,忍受不了这狼藉。以前在日本他也是很晚回家,但总是那么温柔地拥她入梦。再苦再累,也会说几句温暖的话,让她有相依为命的感觉。那时候他们没钱,但是有很多爱情。
距离就是那样产生的。先是剧烈地争吵,不停地埋怨,然后是指责,是冷漠。心里都在刺痛,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语言会化为恶毒的箭矢,把对方刺得体无完肤鲜血淋漓?
春日的黄昏,周琳又一次细细地抚摸那白色的大理石台面,冰冷的感觉透过她的双手直入她的心房,灼热的眼泪掉下来,寂静无声。曾经,她是多么热爱这厨房,可是,在这华丽的外表下,却没有几顿饱含着温馨和谐的晚饭。他是这样一次次地疏忽她,刺伤她,终于到今天她决定决绝而去。
最后,她为他煮了一顿饭,是春笋炖鸡汤。煨了很久,但是他没回来。他说过回来吃饭的,周琳已经不想抱怨了。她太累了,她把鸡汤放入保温筒,心头酸痛,不管怎么样,最后为他煮的一顿饭希望是温暖的。
等他回来时,她已经离开。餐厅里亮着橘色的灯光,蓝花的保温筒里有着鲜美的鸡汤,旁边是青花瓷的碗。一切都是那么妥妥帖帖,那么精心周到。他揭开盖子,热气扑腾,湿了他的眼睛。他明白了她的落寞,但是已经太晚。
他呆坐半天,直到饭菜渐渐冷却,原来一个人吃饭是这么寂寞这么难过。他还是坐下来,一口一口咀嚼着已经变冷的米饭,那是他们已经冷却的感情,到了心里,只觉得痛。
到底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优秀人才,他不会没有美女钟爱。身边有了新人的脸,黛莉如草莓一样新鲜,粉嫩的俏脸和秋波流动的黑眼睛,青春气息扑面而来。他的精神也为之一爽,那秀丽的瓜子脸渐渐淡去,偶尔想起,心中一痛,随后又淹没在黛莉银铃般的笑声中。
黛莉很会玩,K歌,蹦迪,旅游,美食,华衣,无一不是她的精彩。她特别喜欢这个城市,大剧院,高级购物中心,会所,各路美食云集。对于她来说,这是个华丽的时代,荷包中银子满满,人生便有了充足的快乐。她带着陶蕴看话剧,看画展,品尝川浙汇集的美味。这个城市的好处让她探索得淋漓尽致而且极其美妙。陶蕴就如来到万花闹春的元宵夜,只觉得一幕一幕如火树银花不夜天,他偶然想到那个素淡的背影,也为她可惜。这么热闹的地方,难为她一直守在家里,又守着那个厨房,把自己都守成了怨妇。
只是流年易逝,他已不再是当年头角峥嵘意气风发睡一觉便精力无限充沛的年轻人,终究是这一番打拼到底伤了某些东西,他的胃不时觉得隐痛,就如一只小手狠揪着,再扯两下,上上下下,荡秋千一般;又如暗夜的流矢,不提防地射来,“砰”的一箭,痛得他打战。是胃病。做了检查,开了一大堆药,医生说,这病在养,别无他法。
“养?”黛莉睁大眼睛,惊讶地说,“那你不能吃川菜了,还有广东菜、印度菜,都不能吃了?”她轻轻叹息,“那有多无聊。难道天天在家里喝粥?”
他心中一沉。如果是周琳,一定会在家中守着一锅白粥,细细地熬,慢慢地炖,米香溢满整间屋子,她的眉间,会有深切的关怀。她在,他的胃没痛过。现在,他的心开始痛了。什么是病,原来当你忽视了你不应该忽视的,你最应该呵护的,就是病了。
他看着眼前风情万种的黛莉,想起在寒风中行进的地铁,那个便当盒传递的温暖……千丝万缕,周琳为他织成一张密密的网。她对他一心一意,温情体贴,永不相负。原来,周琳只有一个。
他行进在这个安静的小镇,春风好,桃红李白。这是他们踏入这个世界的入口,而后,他又回到这里。天地混沌,惟有这里,世物安好,万物清平。阳光洒落在他的肩头,他走过一座一座桥,找到了那个民居客栈。
老板娘还是那个,这小镇的日子就是这样,任外面天翻地覆光怪陆离,它该怎样过还是怎样过。吃饭睡觉做生意,谈他的天喝他的茶,一百年一千年都是这样。什么是淡定,什么是智慧,看了他们的生活才知道,就是以不变应万变。陶蕴忽然觉得,他以往的日子不过是一场繁华的梦。
老板娘惊喜地说:“你来了?我们一直在问周小姐,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先生呢?她总说你忙,现在不忙了?”陶蕴笑笑。“不忙了。周琳呢?”“她在镇上小学做老师呢。你不知道吗?去她的房间等吧。”
老板娘给他泡了杯绿茶,便下了楼。房间里阳光灿烂,照在周琳粉色格子的床单上,窗台上放了盆花,是清香芬芳的茉莉,枝叶招展,绿意袅然。他的心很静,闻到这香,阳光便轰然进了心房,温柔明亮。他喝了茶,闻了香,便下了楼。
去菜场买了菜,问老板娘借了厨房。碧绿生青的金花菜下了锅,香米炖上了灶。他闻到那菜的香味,米的芬芳,心里和胃里都踏实了,原来人生就是这么一个圈子,也是这么一个舞台。他该看的都看过了,该唱的也唱了,终于明白。那台上的是唱客,台下的是看客,而有一个人,静静地在后台看他,端上一杯香茶,一碗热粥,花开花落,自在淡定。且让热闹的热闹去,他和她,终究要携手走完这芬芳之旅,此后永不相负。
他没回头,却听到身后面的脚步声。执子之手的人来了,就在这儿,他的身边。
第3篇、爱情故事一切为了你,“面条”“包子”也有爱情
2014年5月中旬,“面条和大菜包子组合”的微博上,王长征进行了更新:“我的媳妇儿高雪实在太强悍了,动不动就把我扔得好远,我不敢 ‘报复’,因为实在不在一个级别上!”网友们同情地对他说:“没想到,‘面条’被‘包子’欺负成这样!”
“面条与大菜包子组合”是国内喜剧界里最新崛起一对搭档。正如他俩的绰号一样,“面条”是个体重只有110斤的小伙子,“包子”却是重他两倍半的胖妞,这对外形极其悬殊的男女,生活中却是一对夫妻!让人感兴趣的是,他俩是如何钟情于对方,又是如何决定牵手一生,缔结下这份非常良缘呢?
家庭变故,舞台的梦想险些夭折
2004年,16岁的王长征被父母送到长春戏曲学校,专门学习二人转表演。由于自身的天赋,王长征很快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小演员。
2006年,高雪也来到了这家学校,她和王长征两人不是同一届学生,彼此间并不熟悉。不过,由于学校里的女学员们一个个亮丽苗条,而专门来学习“丑旦”的高雪体重接近250斤,因此,走在人群中的她“卓尔不群”,王长征对她印象深刻。
由于王长征的各门学科都非常优秀,因此,当地的一家大型剧场邀请他参加演出,他也由此成为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小明星”。初来乍到的高雪,也很快见识了这位师哥不俗的功力。一次,老师组织新生们观看王长征的演出。当时,王长征在台上表演他拿手的《丁郎寻父》。王长征清亮的唱腔,干净利索的动作,特别是他那风吹浪花一般,让人眼花缭乱的成串跟头,一下就把高雪的目光牢牢揪住了。
几天后,老师把新生们聚焦在一起,让他们施展一下学过的才艺,并邀请王长征前来“搭个架”,这些新生们都不愿意和王长征“搭架”表演,大家都觉得:王长征的实力太强了,如果和他一起表演,死得一定很难看。
所有人都不想和自己“搭架”,王长征也有点尴尬。就在这时,高雪主动从人群中跳了出来:“让妹来!妹不怕死!妹视死如归!”她的调皮式的解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笑了,王长征也对这个勇敢的胖妞充满了好感。不过,在场的人谁也不知道,高雪其实是有“预谋”的,在她的心底,对这个帅气俊朗的师哥充满了好感,现在有机会了,怎能不抓紧和他套套近乎,给他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呢?
果然,表演结束后,王长征对她问这儿问那儿。很快,王长征了解到:高雪家住长春市区,是个地地道道的城里姑娘,从小喜爱二人转表演的高雪天资很好,可惜由于外形的原因,只能选择“丑旦”这一行当。高雪其实有着小女孩的心,她平时最喜欢吃话梅和瓜子,喜欢用花花绿绿的彩纸折叠幸运星……
就在两人彼此产生了一种好感,并萌生出朦朦胧胧的情愫之际,一场意外发生了。
2007年8月,母亲突然给王长征打来了电话,向他吞吞吐吐地透露了一个秘密:几个月前,父母因为感情不和,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办理了离婚手续。因为当时王长征面临毕业,父母害怕影响到儿子的情绪,便暂时将这件事瞒了下来。现在,母亲看到王长征顺利毕业,思前想后之下,她决定还是告诉他。
正准备在二人转的舞台上好好地闯一闯,幸福的家庭却土崩瓦解了。王长征心急如焚,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要回家挽救父母的婚姻!那几天,他马不停蹄地奔走在几家剧团之间,因为这些剧团早就看中了王长征,提前与他签订了合约。王长征无奈地向对方做着解释,苦涩非常地写下解约的合同,做好这令人心酸的一切后,他又星夜赶回了家乡七台河。
不管王长征如何苦口婆心,父母的感情却无法挽回了。尤其是父亲,斩钉截铁地对他说:“我和你妈妈完全不可能了,开弓没有回头箭。”不死心的王长征经过了一年多的努力,父母的态度却丝毫也没有改变,最后,他绝望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心灰意冷的王长征再次回到长春,他想借助重新开始演艺事业,来为舒缓伤痕累累的过去。不过,由于“撂荒”太久了,王长征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演出机会。翌年3月,王长征打电话给熟识的一位朋友,想请他帮帮忙,当时这位朋友恰好在筹建队伍,准备到吉林的乡下拉场演出,于是,他便把王长征叫到自己的小剧场来,让其先观摩几个新剧目,为以后的复出做做准备。
那天,王长征在小剧场坐到中午时分,肚子突然“咕咕”叫了起来,王长征想出去吃点儿东西。当他来到剧场旁的狭窄通道,正准备穿过去时,对面突然走过来一个“健硕”的身影,借助昏暗的光线,王长征一眼认出了对方,这不是自己的师妹高雪吗?
实在是太巧了!一年多没有见面,高雪显得更加“强壮”了。想也没想,王长征打趣道:“这个过道这么窄,你能挤得过去吗?别到一半时卡住,到时候喊救命的时候,没人理你!”听到这熟悉的声音,高雪一怔后,也很快认出了对方。高雪轻轻地捶了王长征两拳:“一年多没有你的音讯,也不知你跑到哪里去了,我还当你忘了我呢!”
王长征的眼眶有些湿润,朦朦胧胧的光线里,他突然有了一种恍惚:一年来的沧桑根本不存在,一切都回到了从前,那种年少的亲密,那种曾经的美好……
人生重逢,前路漫漫的温馨与惊喜
两人重逢之后,王长征得知,这一年多间高雪一直在朋友的剧场里帮忙,由于外表看着比较“喜庆”,她还与几家司仪公司建立了联系,能揽到不少主持的活计。本来就是师兄妹的关系,又在同一个地方,此后两人的联络多了起来。一次,两人结伴在剧场里看戏,夜里九点钟散场后,他俩发现,外面不知何时下了一场小雪,地面结了薄薄的一层冰。这时细心的高雪注意到一个细节,王长征的鞋是不防滑的塑料底,因此,他走起路来特别小心翼翼的。
高雪一把拉住他:“你拽着我点儿,可别摔倒了。”当王长征战战兢兢地抓住她的胳膊时,两人突然都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这时,高雪问王长征道:“你有对象吗?”王长征一愣说:“现在没有。”高雪一听,马上说:“我现在也没有,你看我行吗?要是行的话,咱俩先处处?”王长征起初以为她在开玩笑呢,便说道:“行”。没想到,高雪从兜里掏出纸笔,把自己的QQ号、博客的帐号等私密的东西都给了他,王长征这才意识到,高雪方才说的是真的。
第4篇、爱情故事央视主播王筱磊,结婚时租了间民房
2011年7月,央视主持人王筱磊在自己的博客中写道:“我想感情可能是这样,日子一天天地过去,那些厚重的东西一点点地积淀起来,对于夫妻尤其是这样,长相知才能不相疑,不相疑才能长相知,真爱需要宽容,也需要我们用一颗感恩的心,去相互欣赏……”
王筱磊的这些话是有感而发,他与妻子一路走来,有过欢喜也经历过波折,能有今天幸福的小家,是两人一起努力的结果。
非常“相亲”,一切情愫从“骑马找马”开始
2003年的一天,王筱磊接到一位铁哥们从云南打来的电话:“筱磊,我们这儿有一个‘水老师’,看起来和你十分般配,有机会的话,给你们俩往一块拉扯拉扯?”王筱磊整理着手头的一大堆文件,忙得昏天黑地的他顺口说道:“好,你回来时带着她,我给你们接风!”
几天后,那位铁哥们带着七个人返回京城,王筱磊实践了自己的承诺,摆下了一桌丰盛的接风宴。宴会上,“水老师”果然来了,她长着一双月牙儿般的眼睛,皮肤白皙,一颦一笑里既有说不出的妩媚,又有着少有的大气。
饭局刚刚进行,王筱磊便忍不住把那位铁哥们拉到一边,悄悄地说道:“这个‘水老师’可真好!正是我所渴望的类型呢!”由于事业上太过忙碌,让王筱磊的感情始终处于“空窗期”,这一切,自然不免让身边的朋友为他着急。那位铁哥们得意地告诉王筱磊,水老师名叫于水心,是北京广播电台的编辑。铁哥们还神秘地告诉王筱磊说:“于水心是有名的才女,追求她的人多了去了,如今机会就在眼前,你可不能错过!”
重回到饭桌,怀揣着心事的王筱磊明显有些紧张,他端起一杯酒敬大家:“我叫王筱磊,刚刚来京不久,工作太忙没有机会与大家见面,以后还请你们多多帮助。”王筱磊怯生生的样子完全不像荧幕上潇洒自如,大家被他的拘谨逗得哄堂大笑,不过,于水心却没有笑。于水心原来以为王筱磊是个“狡猾”的男生,不曾想他却是如此的率真与质朴,没有半点儿做作。
大家伙知道这次吃饭的主要目的,于是有意无意地为两人“撺掇”。席间,于水心拿出了一些在云南拍摄的照片,在众人中传着欣赏。王筱磊拿过其中的一张,翻来覆去地不肯撒手。一个朋友看到后,故意语重心长地笑话他:“筱磊,这个‘于水心’再怎么漂亮也只是一张纸而已,如今真人就在眼前,你为什么不坐得近点儿,上下看个仔细呢?”
大家伙哈哈大笑,王筱磊的脸顿时红到了脖子根儿,手里拿着于水心的照片,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于水心的脸上也飞上了两抹红云……
这次见面后,两人互通了几次短信,不深不浅地交往起来。三个月之后,王筱磊到广西出差,出差回来的当天,王筱磊试探着给于水心打了个电话:“你能过来接一下我吗?”没想到,于水心爽快地答应了。
那天晚上,由于腹中饥饿,两人没从机场直接回家,半路上在一爿面馆停了下来。王筱磊大谈特谈一路上的见闻,然后又神侃起各种风土人情,一气聊了一个多小时,王筱磊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于水心总感到王筱磊有什么话要对她说,却总是说不出口。果然,憋到最后,王筱磊终于脸红脖子粗地向她表白心迹:“水心,你看咱俩都交往这么长时间了,我觉得你特别好,咱们的关系能不能更进一步?”
突如其来的表白,弄得于水心怔住了:“咱俩在一块儿三个月,关系是不错,可是,我对你却没有那方面的感觉,我只是把你当作业务上的好大哥,一个新闻战线上好同事!” 于水心的这番话明显是在拒绝王筱磊,可是作为西北人,王筱磊那特有的倔脾气一下子上来了,大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式,他许诺道:“水心,你的心思我理解,没关系,你先跟我在一块儿,咱们俩先处着,以后你要是找到更好的,我马上就放手,你跟别人好去!”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于水心没有勇气再次拒绝了,她想,跟王筱磊在一起也是挺开心的,既然他应允自己“骑马找马”,那就说明他是一个极其大度的男人,既然如此,为何不将这段美好的情愫向前延展呢?于水心羞涩地点了点头……
石臼石杵,碰撞出人生各种滋味
可是,这段恋爱一开始,于水心便发现了诸多的问题,王筱磊有明显的“坏习惯”:生活上他不注意小节,做事情拖拖拉拉没有计划,遇事时很好面子,做好人没有原则。而于水心喜欢每件事情都井然有序。生活习惯的差异,让两人间的矛盾很快凸显出来。
有一次,两人逛街时,口渴的于水心让王筱磊去买一瓶茶饮料,这是最平常不过的一种饮料,可是王筱磊跑去大半天,手里拿回来的竟然是瓶碳酸饮料。这样简单的要求王筱磊都做不好,于水心实在有些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中午,于水心的几个女同学相约见面,于水心提前告诉王筱磊,一定要把自己收拾得利利落落的。可见面时,王筱磊竟穿着一身裤衩背心,手里拎着个篮球跑来了。看到他浑身汗涔涔的样子,于水心的心里很不高兴,觉得王筱磊这是不尊重自己,便郑重其事地对他说:“你必须改掉自己的不良习惯,老是这样舞舞扎扎的,怎么能处理好繁琐的新闻工作呢?”王筱磊却对其敷衍一笑,很是不以为然。
那时候,王筱磊调入了央视《第一线》做主持人。《第一线》是社会与法频道推出的一档在黄金时间播出的大型警法人物栏目,节目全面聚集奋战在执法一线的典型人物。那一段时间,王筱磊的工作压力极大,为了强化自己的业务能力,办好这档栏目,他更是不停地加班加点,拼命琢磨着主持的风格。王筱磊家住通县,于水心住在北京市区的天通苑,两人本来距离就远,这样一来,两人联系的更少了。
一天傍晚,王筱磊来天通苑看望于水心,由于来得很匆忙,王筱磊同样没能很好的打扮,与荧幕上的光彩形象完全是两副样子。于水心一见他,不免多说了几句,而心理压力一直很大的王筱磊也很不服气,两人为了这一点小事争吵起来。
这次吵架的不断升级,是两人都没有想到的,最后,两个人都有些精疲力竭了。看到时针已经到了深夜11点,于水心生气地返回了楼上,把王筱磊一个人孤零零地扔在了那里。被寒风一吹,王筱磊的头脑清醒了许多,此时天通苑附近根本没有班车了,他只好坐在小区的长条椅上,呆呆看着对面,随着整幢楼的灯一盏盏地熄灭,王筱磊的心里越发的冰凉,此时的他多么希望电影中的一幕能够出现:女主角看到男主角坐在窗外,突然打开窗棂,热情地招呼着他上楼去……可是,直到整幢楼漆黑一片,这一幕依然没有出现。
总不能在小区里蹲上一宿吧?被冻得哆哆嗦嗦的王筱磊只好掏出了手机,拨通了于水心的电话号码,这时,楼上亮起了一抹灯光,这无疑燃起了王筱磊心里的希望,对着电话,他无奈地说道:“不好意思,太晚了,我回不去了!”电话的那头呵呵地笑了:“那你就上来吧!”
那天晚上,看到王筱磊冻得浑身发抖,于水心打开气灶,为他下了一盘热气腾腾的饺子,为了让王筱磊驱驱寒,还体贴地捣了一些蒜泥。拿着蒜臼的她还借题发挥道:“蒜臼看起来不值钱,也不精美,但是就这样一个粗陋的东西,包含了男女间的感悟,如果单拿出石臼,它什么也不是,粗重又粗糙,甚至连个容器也做不成;单拿出这个小石杵,也什么都不是,把它当个棍子都不够长。但是当它们合在一起时,它们就会碰撞出人生的所有酸甜苦辣。” 王筱磊也有感悟地说道:“我明白,你是希望咱俩能像这两件东西,互相包容与永不分离。”那天晚上,吃饱喝足后的王筱磊睡倒在客厅的沙发上,梦乡里的他,体味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甜蜜……
第5篇、爱情故事雪山军人的家属
在西藏听了几个关于边防军人家属的故事。
一个故事是有关边防某团政治部主任黄白华的妻子的。边防某团驻守在察禺,那是二战时期曾经的麦克马洪线的一段,自然条件十分艰苦,交通极为不便,一条破旧的道路在极其危险的山间蜿蜒穿行,冬天大雪封山,天气转暖后又老是下雨,路其实是三天两头不能畅通的,即使在正常情况下,也常有塌方、滑坡和泥石流一类的险情发生。
但那是通往察禺唯一的路,不管你是进察禺,还是从察禺出来,如果你不是鸟儿,就只能从那条路上通过。
团政治处主任黄白华驻守边境,好几年没有探过亲了。于是他妻子就请了探亲假,收拾好东西上路了。
在成都要买到飞往昌都的机票很难,一般情况下得等上一个多星期。黄白华的妻子千辛万苦到了昌都,然后又等去察禺的车。好不容易上了去察禺的车,颠颠簸簸地往察禺走,走一段,停一下,走一段,停一下。黄白华的妻子抱着带给黄白华的家乡特产,被颠簸的车子不断地抛起来,又摔下去,五脏六腑都差点儿颠出来。她那一刻想流泪,是为丈夫和丈夫的同伴,她想他们真是太难了,他总在电话里对自己笑着说,我喜欢察禺。喜欢是因为已经适应了,那么,他和他的战友们要是到了氧气充足的内地呢?要是在内地的高速公路上行进呢?会不会反而感到不适应?
车子终于彻底地停下来了。不是到了察禺,察禺没到,是遇到了一场大风雪,路封住了,车子不能再往前开。司机无可奈何地对黄白华的妻子说,嫂子,不是我不送你,老天的事,我一点办法也没有,我没法把车开上雪山,咱们还是回昌都吧,明年再约个好时候进来。
黄白华的妻子拉开车窗,看了看眼前的雪山。雪山美极了。她转过头来说:谢谢你了兄弟,你请回吧,我就在这儿下车,我自己往前走。司机大惊道:那怎么行?!你还要不要命了?!一旁有个探亲返队的战士见状说:嫂子,我本来打算等等,等路好走了再说,你一定要进去,我陪你。
他们走了足足十个小时,也许时间更长,谁知道呢?反正他们用光了所有的力气,已经走不动了,几乎就要躺在雪里睡了,并且永远不再起来,但他们终于走到了。
黄白华接到消息,说他妻子趟着大雪进来了。他丢下手上的事没命地朝雪山跑来。他看见了他们,看见了他的妻子和那个可爱的战士,他们在雪山脚下,是两个慢慢蠕动着的小黑点。他咧开嘴傻笑着,揩一把头上的汗,撩起两脚的雪粉朝他们奔去。
他跑近了,他站住了。
他像一个真正的傻瓜站在那里——那肯定是他的妻子,她一身雪粉,仰着乌紫色的脸儿,两只手探索着,远远地伸向前方,明亮的眼睛呆滞着,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害上了雪盲,什么也看不见了!
黄白华扑上来,紧紧地、紧紧地、害怕失掉了似的搂住妻子。那个汉子,就那么站在雪山脚下,呜呜地哭出声来。
雪山很美,所有见过了雪山的人都这么说。
另一个故事说的仍然是察禺的事,仍然是进察禺探亲的家属们的事。
这回不是一个,是二十几个,二十几个在内地的西藏军人家属,她们因为自己的丈夫要巴心巴肝地守着边境线,生生死死地守着边境线,不能按预定的那样回内地探亲,就索性约好了时间,一起结伴进西藏来探亲。
因为没法一下子买到那么多飞往昌都的机票,也因为她们各自的家庭大都上有老,下有小,家境并不富裕,一番商量后,她们你搀我扶,叽叽喳喳,爬上了由成都开往昌都的长途汽车,踏上了漫长而危险的川藏线,颠簸了一个星期后,风尘仆仆地到了昌都。
到昌都了,离丈夫近了,丈夫们也知道她们来了,两边都急切地想要早一点见面。包袱一丢下,脸来不及洗,女人们便争先恐后地涌进邮局打电话。电话一通,没说上两句体己话,就知道情况不妙——通往察禺的路,因为雨季造成的塌方,断掉了,不是断了一处,也不是断了两处,是断了好几处,车辆根本无法通行。等等吧,也许会修好的。男人在电话那一头安慰女人。男人毕竟是男人,是长年累月驻守在西藏的男人,山倾水竭的事见得太多了,知道这个时候应该安慰女人。谁知一个星期过去了,十天过去了,路仍没有通。其实路曾经通过,没通两分钟,又断了。西藏这种地方,到了雨季,这是很正常的事,雨季路不断反倒没有道理。
女人们急了。女人们大老远地来,有的请了一个月假,有的请了两个月假,不管假请了多久,大家在成都集中时花去了一个星期,从川藏线进来又花去了一个星期,在昌都等路通又花去了十天,眼见一个月时间过去了,连丈夫的影子都没见着,还得从川藏线出去呢,还得从成都返回各自的家乡呢,总不能在昌都一直等下去,等到海枯石烂吧?女人们的丈夫从察禺打电话过来,说,要不,你们回去?你们回去,等明年,或者后年再来?
不!女人们喊。不!有女人咬牙切齿地抹开眼泪了。女人们抹泪的时候,情况再一次出现变化。变化缘于一位西藏军区副司令员,他斩钉截铁地说,不能让女人们就这么离开!不能让她们的丈夫眼巴巴看着她们离开!就算通往察禺的路断得不可收拾了,断成盘古开天地前的样子,就算前往察禺的山全都塌下来,也要把女人们送进察禺,让她们见到她们的丈夫!
副司令员下令:由昌都军分区组织最好的车辆和人员,送女人们进察禺;通知前往察禺路途中所有的部队和武装部,组织精干力量,在每一处断路的地方等着,女人们一到,就把她们背过去、抬过去、扛过去、架过去,再往前一站送,一站一站,一直送到察禺!
在滞留昌都十几天后,女人们再次上路了。
车艰难地往察禺开去,在第一个断路处,她们下车,由等在那里的部队和武装部组织的人员搀架着,攀过烂石,趟过泥浆,送往断路处的另一头等待着的车辆,再往下一个地方开去。就这样一程又一程,交通车——越野车——卡车——吉普车——拖拉机,在接近察禺的地方,一身泥水的女人们已经换成了骑牦牛和步行,她们朝察禺走去。察禺的丈夫们已经接到消息,在最后一个断路处等着了。
告诉我这个故事的人给我讲了最后的那个场面:当女人们出现时,男人们朝她们奔来,她们也朝自己的男人奔去,他们跑近了,紧紧地抱在一起,然后,二十几个内地女人和二十几个边境线上的男人,他们都哭了。
第6篇、爱情故事天才女生被病魔蒙上眼睛,哈佛师生却对她睁
2011年5月末,杨佳被美国哈佛大学授予“校友成就奖”。“校友成就奖”设立于1997年,表彰在某领域做出重要贡献成就,从而使人们的生活得以改善的杰出校友,迄今为止,只有19人获得该奖,香港特首曾荫权曾获得过此奖,而杨佳是获得该奖的中国内地第一人!
杨佳的履历上有着一张又一张漂亮的成绩单,可是她的人生道路却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苦难,别人很难想象,她如何取得现在的成就。
哈佛求学,见证一段非常罹难
1999年那年,命运与杨佳开了个大大的玩笑,不知哪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的眼睛变得越来越模糊了,原本五彩斑斓的世界,像升起了一片片的水气似的。很快,医生的诊断像巨石般重重砸向这个家庭:杨佳患上了“黄斑变性”眼疾,而且是不可逆转的。
心急如焚的杨中信立即带着女儿在全国各地遍访名医,草药与西药吃了不计其数,杨佳还承受了非常危险的球后注射等治疗,但奇迹最终没有发生。更让她绝望的是,随着的自己的失明,丈夫对她越来越冷淡,常常接连数月,借口忙于事业而不进家门,丈夫的态度让敏感的杨佳意识到,自己的婚姻很可能随着阳光与色彩一起溃散!她对父亲忧虑地说:“爸爸,如果有一天我的家庭破裂了,那我可怎么办?”杨中信鼓励女儿说:“不管前面是光明还是黑暗,还有爸爸在身边呢!”话虽然这样说,但杨中信的心里忐忑不安。
果然,翌年年底,杨佳的丈夫向她提出了离婚,并与之争夺起女儿的抚养权。由于法院在受理这起离婚案时,认定杨佳没有抚养女儿的能力,最终将年幼的孩子判给男方抚养。随后,杨佳的丈夫带着女儿不知所踪,那一段时间,杨佳承受着失明的威胁和失去女儿、家庭的痛苦。在父亲面前,她不止一次地落泪:“爸爸,你知道吗,我宁可失去双腿失去双手,也不愿失去光明!”
可贵的是,在父亲的鼓励之下,坚强的杨佳并没有被命运击垮。2000年,经过刻苦努力,杨佳考上了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准备攻读世界排名第一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虽然哈佛大学十分欣赏杨佳的精神,但几近失明的她如何自理呢?校方提出了疑虑。
为了扫清杨佳求学的障碍,杨中信让杨佳的大姐去美国全程照顾杨佳。虽然自己的孩子马上高考,可是姐姐还是随了父亲的意愿,成为杨佳的“全职保姆”。
到了哈佛之后,杨佳发现这里的阅读量很大,老师每天要求的阅读量要达到500页,同学们都叫苦不迭,感觉到时间不够用,而对于杨佳来说就更难了,因为她事先必须把资料一页一页扫进电脑,之后再通过特殊的处理软件把内容读出来,这样一折腾,时间更是所剩无几。
得知这一情况后,杨中信经常通过电子邮件或是MSN来鼓励女儿。杨佳也深知,在这样繁重的课业面前,自己唯有拼取速度,她用学校提供的一台有特殊键盘的电脑,每上一门课就按下一个开关键,等同学帮她确认工作键的灯亮了后,她就飞快地打起字来,一堂课下来,杨佳的笔记就是一篇完整的讲义。她的听力更是由原来每分钟听200多个英文单词,提速到每分钟听400多个。
杨佳的刻苦博得了整个哈佛校园的尊重。当时,教授“领导艺术”课程的是肯尼迪学院最顶尖的教授大卫·戈根,他担任过从尼克松到克林顿4届美国总统的高级顾问。看到勤奋的杨佳,大卫·戈根对其十分欣赏,在他的课程即将全部结束的时候,他还特别请杨佳上台作最后的发言。
那天,面对众多期盼的目光,杨佳这样谈道:“我很欣赏美国黑人领袖马丁·
路得金的一句话:‘衡量一个人不要看他的肤色,而是要看他的品格。’从我身上你们可以看到一个中国人的性格,人们在遇到重大变革时,往往要经历一个从拒绝接受、否认现实,到自我接受、证实现实、接受现实的过程。就我个人来说也是如此。我15岁时上大学,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大学生,然后又考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留校任教。疾病使我的视力减退至失明。这期间的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认为人一生的奋斗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与别人竞争,第二阶是与自己竞争。对一个国家来说也是这样……”杨佳精彩而赋有勇气的演讲赢得了满堂喝彩,掌声持续了整整三分钟。
努力付出终于有了收获。在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举行的毕业典礼上,杨中信亲自到场参加,他看到女儿上台时所有在场的师生不分年龄与肤色,全部起立为她热烈鼓掌,而女儿之所以受到如此隆重的礼遇,并不是她是唯一一位获得全院课程最高分A+的学生,而是,她是这个学位首位盲人获得者!如潮的掌声中,顿时让这位75岁的白发老人激动不已,巨大的幸福感与自豪感也涌上了心头,不过,想到回到国内之后,女儿的路还很长,一丝隐忧又不禁徘徊在他的心头……
父女相携,阳光与雨水一路同行
从哈佛大学毕业之后,杨佳重新拿起了中科院研究生院的教鞭。有一天早晨4点多,窗外还一片漆黑之时,杨佳便早早地起床收拾教案。这时,听到女儿房间的动静后,杨中信也赶紧起来帮助她。父女相对无言,在房间里整理着纸张和文件,只听见纸张磨擦的沙沙声。无边的寂静之中,杨佳的手突然停了下来:“爸爸,天什么时候才能亮呢?”这是一个多么简单的问题,可是,这却是从哈佛归来的女儿一生中难解的疑问,抬头望望窗外,杨中信的心变得无比的沉痛。
杨佳的视力不是突然消失的,而是像舞台上的大幕,一天天地向中间合拢,直到最后完全失明。杨中信深知,这种过程对体会过光明的女儿来说,更是一种煎熬。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其实,女儿考虑的并不是她自己,更多考虑的恰恰是父母此刻的感受。
有一次,杨中信在整理杨佳的房间时,发现她把所有的盲文书都藏了起来。原来,杨佳一直在偷偷地学习盲文,而这一切她并不想让父母知道。杨中信一下明白了,女儿所担心的是,父母如果看到女儿在用盲人物品,势必会在心理上产生暗示:女儿已经是一个残废人了。杨佳默默地做着这一切,只是让父母的心理上有一种安慰,她还是从前的那个健康的人,并没有任何的改变。抚摸着这些盲文书,杨中信的心里五味杂陈。
杨中信默默地将杨佳的盲文书原封不动地放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现实毕竟是十分残酷的。由于没有任何经验,杨佳像个孩子一样只好从头学起,开始学穿衣、学吃饭、甚至是学走路,常常用吸管喝饮料时,一低头,吸管却戳到了眼睛;用盲杖探路时,走着走着,常常把自己给绊倒了;甚至有一次,杨中信一个没注意,女儿的脚竟然伸进了地铁站台与地铁列车间的缝隙里,他吓得连忙一把将她拉了过来。还有一次,杨佳拉开一个抽屉找里面的学习资料,往外拿的时候,其中的一本书掉到了地上,她俯身去捡再重新站起时,由于没有意识到抽屉是半开的状态,结果一下被插在上面的钥匙划中了额头,十几公分的口子又大又深,血一下溅满了杨佳的裤子与衣襟……
这样的次数多了以后,杨中信不禁为女儿担心起来,一天,他对杨佳说:“爸爸虽然岁数大了,但是眼睛却十分好用,从今往后,爸爸就做你的拐杖吧!”
可是父亲在一天天地苍老,杨佳怎么能增加他的负担呢?好多次,听到父亲收拾自己的东西时,不时地传来他的喘息声,杨佳便心酸不已。她想到,虽然自己不能帮助父亲,但是,她完全可以通过身体力行,来最大程度地减轻父亲的负担。
杨佳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课堂上“游刃有余”的本领,因为她知道,自己的每一堂课,杨中信都会坐在教室的一角,时刻等待着帮助自己,而一旦自己能够掌控课堂里的局面,就会让父女俩免去很多的烦琐与尴尬。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为了写好板书,她偷偷地在家里练习了成百上千遍,仔细地体会着左右手的配合。而语音教室里本是平面的操作台上,种种按钮也被她贴上了一小块儿一小块儿的胶布记号。此外,她还在上课时尽可能地多提问学生,并在心里默默地记住每一个学生不同的声音,这样一来,她就能亲切地叫出提问题的学生名字。杨佳还练就出一种很不寻常的本领,在交流时,她会很专注地“注视”对方,而事实上,她是完全凭借听说话人的声音判断对方的位置。由于杨佳做得十分娴熟,许多新同学上了她的课后,还不知道她是一位盲人。
不过,杨佳很快便体味到父亲在身边的好处。在家里通往学院的那条林荫路上,常常有垂下来的树枝划伤杨佳的面部与双眼,为了让女儿不再受伤,他给女儿配了一副眼镜,另外,细心的杨中信还把家里的陈设都改为一律靠墙,这样就不会绊到她。杨中信还给她买来了各种各样的录音机,还在她身上配了一台迷你的小录音机,这样一来,有时有人打电话给她,她用录音机录下来就行了,而不用费事地在包里面翻找纸笔。
父女两人也有闹别扭的时候,有一次,父女俩在马路边等车时,一处很矮的马路牙子绊住了杨佳的脚,她的身体猛一趔趄,直直地扑倒在地,杨中信看到女儿身上磕满了泥土,膝盖也碰得青紫一片,心疼得无以复加。这时,公交车到了,有热心看出杨佳是盲人,便让出了一个座位,可是,杨佳却不忍心让老父亲在旁边站着。可杨中信知道,自己是出来照顾杨佳的,他怎么肯坐呢?争执中,两人都起了小脾气,结果谁都没有坐下,一直站到终点……
巅峰路上,深沉父爱永远相伴
由于父亲的悉心照顾,杨佳在研究生院将自己所讲的课程开展得如火如荼。杨佳的学生全部是博士生,因为她上课非常灵活,也从不照本宣科,她的课堂出现了学生爆棚的现象,容纳40人的教室,竟然有170多人争相报名。有一次,中科院外语部教学质量评估中,博士生们给她打了98的高分,学生们深情地写道:“杨老师,我们无法用恰当地言辞来形容您的风采,您的内涵如此丰富,您的授课如此生动,在获取知识外,我们获得了乐趣和做人的道理……”
受到巨大的鼓励,杨佳有了新的想法,这就是著书立说,失明前杨佳就想写一本《研究生英文阅读》。可是怎么写呢?杨中信先用厚厚的纸板给她做了书写框,杨佳在上边打盲文,结果因为用不习惯,字母打得叠在一起,像是缠作一团的毛线团一般。杨佳咬着牙重新打印着。为了写好书,她每天早上四五点钟就起床,夜晚12点以前从未睡过觉。
有天晚上,杨佳梦见自己写的书出版了,她高兴地举起自己的书在人流中叫卖:“看看我的书吧,我写得好极了,但我自己看不到,求求你们帮我看看吧。”叫着叫着她从睡梦中醒来了,于是,杨佳摸索着爬起来,将冰凉的书稿放在胸口上,泪水忍不住滚滚而下。
看到女儿瘦得皮包骨头,杨中信却从未阻止过,因为他十分清楚,女儿此刻正在与自己的命运交战,她不会放弃,也不能放弃。
为了锻炼杨佳的身体,让她顺利完成书稿,天气比较好的时候,杨中信有时会挽着她的手先走一两站地,然后再坐地铁。每当这时,杨中信都会体味到女儿那双冰冷的双手传递过来的温暖,这一时刻,父女常常轻快地走在甬石路上,内心里却充盈着难以言说的喜悦……
有一次,杨佳挽着父亲在学校门口散步时,恰好遇到了过去的两个学生,看到已经完全失明的杨佳,两个学生只说了一句:“老师,你怎么变成了这样了呢?”就站在学校门口痛哭起来。杨佳没有哭,她不停地劝着对方,并用笑容和他们告别。
“注视”两个学生远去的背影,杨佳对父亲说:“爸爸,虽然我不能选择人生,但是,我可以微笑着面对,这样你才能为我骄傲,对吗?”女儿的话,让杨中信在热泪中颌首。
那几天,她马不停蹄地奔波在各个评委间为自己“拉票”,评委中有的是熟人,但大部分都不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缩短彼此的距离,她充分地运用了自己的语言优势,和欧洲西部的国家交流时,她用西班牙语,和非洲国家交流时,她则娴熟地进行法语会话……结果,杨佳第一轮便高票当选!
2009年2月,杨佳去日内瓦参加委员会首次会议时,发现委员会领导层竞选人选中,唯独没有亚洲人。会上的杨佳据理力争,用精湛的演讲和勇气赢得了满堂喝彩,最终当选为联合国权利公约专家委员会副主席。
成为残权委副主席之后,杨佳的工作更加忙碌了,有一次,杨中信发现杨佳一整天只喝了很少的半杯水,便问她道:“小佳,你是不是不太舒服?怎么喝水这么少”杨佳支吾着说:“爸,我最近几天的嗓子不太好,喝水觉得有点痛。”杨中信听了信以为真。可是吃饭的时候,女儿却丝毫没表现出嗓子痛。杨中信明白了,女儿是害怕喝水过多,造成上卫生间的不便,有意在减少自己的麻烦。女儿的善解人意,让杨中信涌上无尽的心酸。
第7篇、爱情故事是谁把伤口化作玫瑰
1
他搬过来的那晚,我正在楼梯口生炉子,我是那么不想有一个陌生的人搬来我家,打扰我的生活,我故意把炉门封上,烟一下子涌出来,弥漫了仄仄的楼梯。他两只手拎两只木头箱子,无法挥手,被熏得眼泪刷刷地流,我也被熏出了眼泪,所以第一次见面,我们便都是哭着的。
他住二楼有窗朝南的房间,也就是我以前住的那个房间,而我搬去楼下的小房间住,其实家里本来就不大,可爸爸却执意要将我的房间租出去,我能理解,爸爸下岗一年了还没找到工作,妈妈在街办厂糊纸盒,下班了还要帮洗衣店熨衣服,熨一件衣服是一块钱。
租房的那人是从江西来的,在附近的工地上班,好像是木匠。我和妹妹背地里叫他大趴趴,因为他走路时永远都是低着头的,像是要趴在地上走一样。
他好像从来都不说话,像个幽灵,每天无声无息在家里走。因为小房间太小,所以我的很多书都还放在原来房间的壁柜里,每一次我去取,敲一下门,他就会主动走出去,等我取完东西再回来,有一次,他突然说,你的那本《青春的伤口》能不能借我看一下?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话,我没理他,而是把书拿走了。
2
大趴趴出事那天,妈妈上夜班,爸爸和几个同事去原来厂里要拖欠的工资。晚上11点,有人敲院子里的铁门,爸妈都有钥匙,我便知道是大趴趴了。妹妹问我要不要开门,我说不开。后来便听见院子里轰隆一声响。
到爸爸回来时,才发现翻墙的大趴趴痛得蜷在墙角,血顺着裤管一直流到鞋子里。送到医院,是粉碎性骨折。后来才知道那天是大趴趴20岁生日,他和几个老乡在外面聚了一下,多喝了几杯。大趴趴出院后,爸爸执意不肯收他住院的那两月的房租,他却执意要给。爸爸用那两个月的房租给我买了新自行车,因为我考上大学了,他不想我住校,说那太贵了。我每天骑着那辆自行车穿过大半个城市。
大趴趴去工地上班时,走路一瘸一瘸的,就感觉趴得更低了。爸爸说,这也是个苦孩子,才20岁,腿就废了。
那天我又去取书,他眼睛红红的,不知道他是不是躲起来偷偷哭了。我拿了要读的书,又把那本《青春的伤口》放回壁柜最显眼的地方。
其实知道大趴趴只有20岁时,我挺惊讶的,没想到他居然和我同岁,我20岁那天,刚好大趴趴交房租,所以爸爸就买了个蛋糕,蛋糕上嵌了鲜橙和草莓,妈妈给大趴趴切一小块,让我送到楼上去。大趴趴捧着蛋糕站在桌旁不说话,也不吃。我看见《青春的伤口》还在原来的地方。我说,那本书你还看不看?他愣了下,点点头。
第二天回来时,在楼梯口遇见他,他像是鼓了很大的勇气才从口袋里掏出一朵木头刻的玫瑰。他说,昨天你请我吃蛋糕,我没礼物送给你。我笑说,谢谢你,很好看。他也笑了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的样子。他说,过两天工地开始刷油漆时我帮你漆一下,你喜欢什么颜色?
3
爸爸又找到了新的工作,本来他从前答应过我,等他找到新的工作了,就把租出去的房子收回来,那样我就不用和妹妹挤在小房间睡了。我说,我在小房间都住习惯了。
爸爸找到工作之后,家里做饭和照顾妹妹的事情就全落在我的身上,大趴趴从工地给我带了许多刨花和碎木头,还教我生炉子时要把炉门打开才不会有烟,他不知道,从前我是故意把炉门关起来,不想让他走进我的生活。
从家到学校,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有好几次在路上看见大趴趴,一个人低着头一瘸一瘸地在路上走。原来他换了新的工地,就在离我学校不远的地方,后来有一次,我说,我骑车带你吧。他说,不用了,继续往前走。我追上去。他说,那我带你吧。那是他摔伤后第一次骑自行车,歪歪扭扭的。他说,别怕,有我。那以后,他就每天骑车带着我上学,放学。同学问我他是谁,我说,是男朋友。
知道大趴趴要走是11月初,天才一点点冷,我就看见他穿着厚厚的老棉裤,心特别疼,医生说过他的腿不能受凉。他说,工程结束了。爸爸说,明年如果有工程还住我家。
大趴趴交的最后那100块房租,爸爸让我交班费的,可我弄丢了。爸爸发了很大火,妈妈一直抹眼泪,她说,那可要熨100件衣服,糊500个纸盒,你再仔细找找,是不是丢在哪个角落了。我去楼梯口找时,刚好看见大趴趴路过。
4
大趴趴走后,我又搬回从前的房间住,在壁柜里,我看见摆满了一排的木头玫瑰花,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粉色的,每一朵都那样精致和美丽,我很难过,当初没告诉他,我就喜欢那样木头颜色的玫瑰,上面有一圈一圈木头的纹理,像是我们的掌纹,写着命。
第二年,大趴趴没来,毕业后,我考研了,转系去读土木工程。那时爸爸盘了一个水果店,生意还不错。他说,你想读就读吧。他只是奇怪,你不是从小就想当个作家吗?怎么去读土木工程呢?一个女孩学土木工程,以后去工地多危险啊。我就是想去工地。我总觉得,我还能再遇见他。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这个问题总让我觉得清澈而充满希望。
我苦心读了4年的土木工程,却没有在工地遇见他。而他,回来了。拎着两个木头箱子,站在楼梯口,家里早就不用生炉子,我却不停地揉着眼睛。他说,这边又有新工地了,你家还有空房间吗?他居然一点没变,还是那样低着头,不说话,甚至连腿还是一瘸一瘸的。
我又开始呼哧呼哧地往小房间里搬东西。他说,我帮你搬。狭窄的楼梯,我们来来回回地走,有好几次我们擦肩而过,他都停下来,侧着身体让我先走。搬着搬着,我的心像也被搬空了一样,我无数次设想过我们的重逢,却都不是今天的样子。我扔掉手里的书,从背后抱着他。那本《青春的伤口》顺着楼梯哗啦啦滑下去,从前的那本送给他之后,我又买了一本。
那辆旧自行车已很破了,我把它修好,洗干净,给他上班骑。下班了,我就要他骑车带着我。我说,你现在骑车都不晃了。他说,习惯了。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靠近他印满橙子的大T恤了,他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就好酸,我想起那个午夜他的敲门声,如果当初我肯打开那扇门,就不会有人流泪了。可是我现在打开已经来不及了。
有一天,我回房间取书,他指着壁柜里的木头玫瑰说,这些你还留着啊?都褪色了,扔了吧,我说,我舍不得。我这样说的时候,眼泪就掉下来。他说,你怎么哭了?我说,你抱抱我好吗?他站着不动,也不说话。我的眼泪掉得更凶了。他说,我结婚了。
第二天,他的妻子就从江西老家过来了,也拎着一个木头箱子。他赶紧下楼,帮她拎箱子,然后一跛一跛地扶着她往楼上走,我这才发现,他的妻子也是一跛一跛地走路,比他趴得更厉害。
学校安排实习,我选了上海的一家工程设计院,走的那天,他推着车送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不为什么,这样好,没有谁可怜谁。到车站,我说,你先回去吧。他说,好,却站着不动。我倒着走,挥着手,嘴里说bye-bye,心里说不留恋。一直到车开,他还是站在那里,我看见他掀起满是橙子的大T恤蒙住脸。我不知道,他的鼻子会不会酸,眼泪会不会掉下来。
我到上海,下工地的第一天就出事了,脚手架突然坍塌,我从7楼栽下来,居然没死,连医生都觉得是个奇迹,只是我永远地失去了我的左腿。我妈妈一直劝我不要难过,其实我知道她比我更难过,只是她使劲憋着,怕勾得我难过,我是真的很、非常、极其难过,我难过我跛晚了。
从医院回去,大趴趴已搬走了。爸爸说,你走的那天他就走了,说是工程结束了。不过以后你还是住楼下吧,住楼上爬来爬去不方便。我说,我还要住楼上,爸爸拗不过我,我便还是住在了大趴趴住过的房间,我看见壁柜里一排的木头玫瑰,全都刮去了油漆,我觉得这样最好,没有颜色,就永远也不会褪色。
爸爸的水果店做得越来越大了,开了许多的分店,他说,女儿,你不要难过,爸爸养你一辈子,爸爸养得起。我让爸爸每天从他的水果店给我带一粒新骑士橙,我说我喜欢吃,可是怕酸,一酸就掉眼泪……
第8篇、爱情故事撒贝宁说爱情,转身与你拥抱慢生活
撒贝宁,央视法制频道主持一哥。他和央视电影频道当家花旦涂经纬,曾是一对金童玉女式情侣。然而,两个工作狂人,常年加班、聚少离多,导致感情逐渐失温,最终在四年后劳燕分飞。
无法走出这段情殇的撒贝宁,用更加繁冗的工作来麻痹自己。不久,一个如碧玉般温润、纯净的女孩走近他、关顾他,才帮他打开闭锁的心门,进而放慢脚步,去细细品味如诗意般美好的爱情和生活。
这个女孩,就是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岑黎阑。2011年10月初,携女友回武汉探亲的撒贝宁,讲述了这段浪漫的才子佳人之恋……
感动那一抹纯净
2008年3月的一天,撒贝宁刚录播完央视《今日说法》节目,立即驱车赶往星光影视园,作为嘉宾出席一个公益活动。刚到会场,一个清新婉约的女孩拦住了他:“撒老师,我是您的热心观众,麻烦您签个名。”撒贝宁顺手接过笔,在纸上沙沙游走着。
这个女孩叫岑黎阑,是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专业大二学生。活动开始后,撒贝宁才知道由她担任主持人。岑黎阑台风清新,妙语连珠,驾驭上千人的会场举重若轻,令他这个身经百战的主持一哥不禁侧目。
在后场休息时,诙谐幽默的他主动与岑黎阑开起玩笑:“刚才我有眼不识泰山,包涵啊。”岑黎阑被他幽默的话逗乐了,便鼓起勇气, “您老道歉能不能更实意一些,比如……收我为徒?”她扮了个鬼脸,尔后用清澈的双眸迎望着他。
撒贝宁难以拒绝,收下了平生第一个弟子。
此后,岑黎阑经常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向撒贝宁请教各种专业知识。撒贝宁知悉,初入行的岑黎阑,已主持全球500强企业在京招商推介会等近百场大型活动,还担任了新浪网等数十家媒体的模特。对于这样优秀又好学的弟子,他有意提携,但工作繁忙而时常延迟。
能得到自己最为欣赏的“名师”点化,固然幸运,但岑黎阑深知主持行业的劳碌,善解人意的她,不敢轻易对撒贝宁地打扰,但每逢节假日或天气突变,她就会发去问候和关怀的短信……
看着这一条条牵挂的短信,湮没在杂冗事务中的撒贝宁,内心一次次淌过暖流。当时,他与央视电影频道主持人涂经纬已恋爱三年,对岑黎阑带来的暖暖感动,他定义为了师徒情。
两人再次相遇,是在大半年后。
2008年11月10日,撒贝宁整好行装,准备随央视“法律服务动车组”赴地震灾区北川回访。启程前集合时,他意外看到了岑黎阑。“撒老师,我刚到法治频道当实习记者,请多指点啊。”岑黎阑连蹦带跳地过来打招呼,“从现在开始,撒老师有事尽管吩咐,小岑同学保证办好!”撒贝宁笑了。
一周后,得知撒贝宁回到北京,岑黎阑欲当面求教。可一次次,她满怀希望地推开门,撒贝宁不是埋在文件堆里忙着,就是座位上空空如也,外出参加活动了……
2009年3月底,岑黎阑发现,撒贝宁主持节目时,眼神中不再有以往的敏锐与朝气,神情凝重得像法庭上正襟危坐的法官。有好几次,她看到撒贝宁呆坐在办公椅上,目光空洞,整个人像一尊忧郁的雕像……
撒老师怎么了?他有什么心事?岑黎阑想走过去问问,却恐冒昧。一个月后,同事间流传起撒贝宁和经纬分手的消息。岑黎阑堪称撒贝宁的资深粉丝,熟知他和经纬的恋情,因此很震惊:“他俩是央视最受人祝福的荧屏情侣,不可能分手!肯定是谣言。”
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撒贝宁和经纬,2006年4月在主持北京大学生电影节时结缘。为避免隐私空间处处被打扰,起初他们决定让爱情停留地下。然而白羊座的撒贝宁,率性、专情,根本无法雪藏得住这动人的爱情。2007年5月10日,经纬主持完电影《赤壁》发布会,他坦然驾车去接;6月19日,《加勒比海盗3》首映礼后,撒贝宁陪她到新东安影城观影,与她亲密相偎;面对媒体访问,他幸福之情溢于言表,证实了两人在迷雾中穿行的爱情……
然而,这对央视主持人中最抢眼的俊男美女组合,也没能摘取爱情果实。身为公众名人,又都是工作狂。忙碌和分离,不知不觉冲淡了他们的感情,各自像一根潮湿的火柴,最终点不燃彼此激情。
2009年4月初,沉寂多日的撒贝宁,在出席中国教育盛典颁奖典礼时,神情黯淡地证实两人持续了三年的爱情走向尾声,他还淡淡地说:“今后四年内不会结婚。”
岑黎阑从电视上看到这一幕,既为之遗憾,又有些担忧:“撒老师能走过感情的雨季吗?”
请放慢脚步休憩心灵吧
正如她担心的那样,分手带给撒贝宁的创痛无以复加。此后,在播报节目中,一向清新、亲切的他,显得严肃有余,甚至出现了口误。他也变得更繁忙了:探访两会、巡回举办法律讲座、参加公益活动、加录《大家判案》《拍案惊奇》,主动请缨加入《法治在线》节目组……很久难得一见。许多次,岑黎阑凌晨转钟加完班离开,仰望楼上,撒贝宁办公室的灯光,如夜幕中的星星孤寂地亮着…
“撒老师是想用忙碌的工作来稀释伤痛!长此以往身体吃不消,也会影响主持状态。”单纯的岑黎阑决定担起当学生的责任,把老师从情感的泥淖中拉出来!
“撒老师,请多保重身体。”“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要自我减压。”……一条条劝慰的短信,从一个手机抵达另一个手机。撒贝宁却回复寥寥数字:“谢谢。我没事。”岑黎阑更担心了。
2009年4月底,岑黎阑终于在办公室里“逮”到了撒贝宁。可当时,他眼睛发炎,正在点药水。岑黎阑赶紧用毛巾帮他冷敷,并配合化妆师给他作眼部处理,这才保证节目顺利直播。
2009年5月初,岑黎阑在四川德阳采访,撒贝宁恰好也在德阳主持央视心连心艺术团慰问演出。8日,撒贝宁同李瑞英来到四川大学,举办“责任的担当与责任”专题讲座。岑黎阑闻讯赶去捧场。
中途小憩,撒贝宁竟靠在椅子上睡着了。他刚从演出录制现场赶来,李瑞英老师介绍说:小撒最近好像很需要补觉,在北京时,那辆白色的奥迪,成了他移动的床。“是啊,撒老师太需要休息了!”岑黎阑示意大家暂时离开,自己脱下外套,轻柔地搭到他身上。
岑黎阑守在旁边。第一次,她近距离地凝视撒贝宁——这本是一张阳光、英俊的脸,此刻,睡梦之中,仍眉头微蹙,憔悴消瘦。她一阵心痛:“一定要让他放慢脚步休憩身心,帮他走过这段刻骨情殇……”想着,尚没男友的她脸上突飞红云,心里涌起异样的悸动。
回北京后,岑黎阑开始强势介入撒贝宁的个人空间:打电话提醒他按时下班、吃饭,帮忙处理文稿……
一个周末。上午。阳光满地。撒贝宁难拒盛情,来到岑黎阑位于朝阳北路大悦公寓的租处。寓所窗明几净,洒满阳光的味道。岑黎阑一袭优雅旗袍,端坐到古筝前。指尖拨、挑、勾、抹间,清越婉转的琴声行云流水般泻出,一点点荡去他内心的烦躁与忧郁。这次,他终能够屏声静气地坐下来,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
一曲终了,撒贝宁还沉醉其中。岑黎阑移步到落地窗边的钢琴前,十指在白色的琴键上欢快地跳动着……撒贝宁回过神来,轻声应和着曲调,内心渐被阳光照亮。
那天,就着袅袅茶韵,撒贝宁敞开心扉,谈起自己和经纬的感情,末了慨叹道:“我现在仍住在知春路上的锦秋公寓。每天早上驾车去上班,看到马路对面的电影频道,就会想起她和往事……”岑黎阑劝他:“不如换个地方住吧。不要害怕前面的阴影,因为后面有阳光。”
话刚出口,岑黎阑突然意识到此言别有含义,脸倏地红到耳根。好在撒贝宁没有多想,而是感激地说:“你的琴声,让我审视了内心,决定不再生活在过往中。”岑黎阑感到一丝快慰。待撒贝宁离去,她一颗芳心涟漪层荡,脸颊绯红,她确定自己喜欢上这个为情所伤的大男孩。
6月初的一天,岑黎阑忙里偷闲,帮撒贝宁在距央视总部1公里处的雅诗阁挑中了一套公寓。撒贝宁看后很满意,就搬了过来。岑黎阑特意请书法界的一位朋友,写下“放慢脚步、关注心灵”的横幅,装裱好悬挂在进门处。每天清晨上班时,看一眼匾额,撒贝宁心有所警,开始推掉一起不必要的应酬;虽然对工作要求近乎完美,但不再不分事务巨细,而是放手让助手去做……终于,节目中的他开始恢复年轻态。
第9篇、爱情故事妻子就是家
结婚那阵子,启明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其实房子还是那座房子,朋友还是那些朋友,只是多了爱红,一个比他小了整整5岁的小女人而已。
或许因为来自农村,读了再多书也改变不了勤劳灵巧的本性,爱红会持家。实际上她很年轻很有发展,在单位相当被看重。但只要一下班,她就总是赶着往家走,买菜、拖地、洗衣、做饭,启明一回到家就可以吃上精致可口的饭菜。
爱红热爱生命,一不小心肚子就大了。那时候家还是家,只是他和她的角色在不知不觉间起了变化。随着肚子里“第三者”的与日俱增,爱红的身价也愈来愈高。
儿子生下来了,白白胖胖,一双大眼睛四处乱转。启明心里像喝了蜜,做起家务来精神抖擞。做饭、洗碗、买菜、洗衣,甚至收拾卫生间,洗尿布,一样也没拉下。爱红则坐阵指挥,不时发表一些意见。
启明的心情也在变化。日子久了,他就有些不耐烦:“要洗你自己洗,刚出差回来,也不能好好休息一下。过两天我就出差,这样子天天当长工,我受不了!”
爱红当然觉得受到莫大委屈,两人就吵。吵归吵,到启明真要出差时,她免不了有些悲悲戚戚:“你这么一走,家就不成家了!”“说这么严重!我不在还有儿子呀!”启明觉得老婆真是幼稚,干吗每回都把家和他扯在一块儿。他一年大部分时间在外头,家还不是那个家!
儿子渐渐大了,启明思之再三,还是决定让爱红多带带儿子。“就当给希望工程投资吧。”他想。但是,时间一长,他发觉日子开始紧巴起来。单位效益不好,家庭开销却不小,此消彼涨,弄得日益捉襟见肘。
临睡前,他动员妻子:“爱红,找点事做吧。光靠我这点死工资也不是办法,大人无所谓,就怕苦了孩子!”“有碗饭吃就行了。那时我说去上班,你不让,现在我已经懒散惯了。”
“瞧你这德性,没出息。”启明用被子蒙头,看来这场“战斗”他白费功夫。
然而,启明想错了。几天后,爱红告诉他:“我向朋友借了钱,准备开店。”“你?开店?!”启明苦笑。她不理他,紧锣密鼓地筹备。等他再一次出差回来,她得意洋洋地领他去参观那家礼品店。琳琅满目,颇具规模,透着几分潮流感。启明惊讶之余,不得不承认爱红是块做生意的料!
爱红的生意不错,经常外出进货,还要抽时间同别人洽谈业务。只是,他感到家里似乎缺了点什么。尽管请了小保姆,但启明仍不得不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儿子身上。回到家他没有买菜做饭之苦,但是一个人面对一桌饭菜,总是觉得冷清。想谈谈工作上的事或者其他,没有人听他的,他也不可能对着小保姆和儿子讲。有时,好不容易碰到爱红回家,呆不了多久她又说要出门。这下,轮到启明有种说不出的悲戚感了。他盼着出差,找找以前“男主外女主内”的滋味,可不景气的单位派他出门的次数愈来愈少,以至于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家里。
家对他而言,已越来越没固有的涵义。家里有什么呢,除了儿子就是墙壁,儿子淘气的时候,他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抡起巴掌。可是儿子一哭就是半天,他就更气恼。老婆在家的时候,绝不是这样子。他开始有点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但是,怎样对老婆讲呢?他精心选择一个自己认为最恰当的时机。“想家吗?”他扳过刚刚睡下去的爱红。“干吗问这个,老夫老妻的?”她不解。
“想不想我和孩子?”他又问。“你别烦我了,问这些干什么?”爱红打着呵欠。
“老婆,把店关了吧。你不在家,家也不成个家了,”启明认真地说,“现在我们的钱够花了,我们该好好享受人生的乐趣。”
“喂,你有毛病啊!以前你说没钱让我开店,现在又让我回来,你到底什么意思?”爱红一翻身坐起来,眼睛瞪得像铜铃。
“你得体谅我的苦衷啊,以前是我不好。现在我终于体会到了,没有老婆的家真的是毫无意义!何况我一个人又是工作又要顾家,你难道没有一点同情心?!”启明耐心地解释。爱红脸上露出一抹笑,“你现在知道我的重要了?以前出差让你早些回家,你根本就在乎我的话!我可不是随便让你摆布的花瓶,过两天再说吧!”爱红说罢,又躺了下去。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低三下四了!”启明想调侃一句,却没敢发出声音来。
第10篇、爱情故事你是我的天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
正是骤暖还寒时候,微风吹来,仍让人感到丝丝凉意。
而桂花却一点也没感觉到冷,她甚至头上微微冒着汗珠。男人去矿上挖煤了,农田里的活就只有靠她了。
不过虽然辛苦,桂花却并没有感觉到累,她不时摸摸自己微微隆起的肚子,露出幸福的微笑。
桂花和丈夫结婚一年多了,丈夫叫阿强,是一名矿工,两人结婚一年多,虽然没有城里人那么多甜言蜜语,却夫妻和睦,相敬如宾,桂花肚子里的宝宝也有三个多月了。公公去世得早,桂花对婆婆也是非常孝敬,让周围邻居羡慕不已。桂花喜欢靠在阿强宽阔的胸膛上,仿佛那里就是她避风的港湾。
其实桂花并不希望丈夫去矿上上班,那是一个危险的工作,桂花的爸爸就是因为矿难死掉的。但是,不去矿上上班又去哪里呢?单靠农田的那点收成是不够的,阿强也想过出去打工,但去打工挣的钱还不如矿上,而且,他也舍不得桂花。
正在胡思乱想着,忽然听见有人喊道:“桂花嫂子,矿上出事了,快去看看吧。”桂花听了不觉双腿一软,踉踉跄跄地向矿上跑去。
矿上已经围满了人,吆喝声、尖叫声、哭声、喊声连成一片。过一会儿,警车、消防车、急救车相继到来,紧张的救援工作开始了。
桂花觉得自己浑身发抖,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倒下,她紧张地注视着井口,希望阿强能够早日被营救上来。而每一个被抬上来的矿工,都会引发一阵骚乱,幸存的一阵欢呼,不幸遇难的则伴随着家人撕心裂肺的痛哭。
时间一点点过去!一天、两天、三天……在煎熬中,经历着一次次希望、一次次失望,一周后,阿强始终没有出现,与阿强一起失踪的,共有5个人。
要知道,矿难的黄金营救期是72个小时,现在七天过去了,生还的希望已经非常渺茫。而每天的营救费用是一笔不菲的数字,这无疑让矿主心疼。
于是,矿主找到这5个矿工的家属,希望放弃搜救,条件是除了支付给遇难者同样的抚恤金外,再每人多支付25万元。5位家属互相望望,一致摇了摇头。
营救工作继续,失踪旷工仍然杳无消息,而矿主答应的抚恤金价格也在天天上涨,40万,60万,80万!到了第10天,其余的4位家属终于熬不住了,他们含泪接受了条件。只有桂花坚持着:“我不要钱,我要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尸体被一具具抬上来,最后只剩下了阿强。而矿主开出的抚恤金已经达到120万了!
母亲找到了桂花:“孩子啊,我知道你的心情,当初你爹出事的时候,我就感觉到天就要塌了!可是你也要想想自己的将来啊,还有未出世的孩子呢!阿强在井里快半个月了,已经不可能活了!”桂花抬起头:“娘,别说了,我不会同意的!”母亲无奈的摇了摇头……
矿主的开价达到了170万!桂花依然没有松口。
天已经黑了,在矿上呆了一天的桂花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涌上来几个彪形大汉,围住桂花就打,桂花没有呼救,因为她知道呼救也没有用,她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挨打!她只是紧紧地护着自己的肚子……
当一身是血的桂花回到家里,婆婆哭了:“孩子,咱就认了吧……”桂花没有哭,她只是坚定地摇着头。
桂花的事很快传遍了整个矿区。
记者们蜂拥而至,好事的人们也都来看看这个倔强的女人。人们此时关心的已经不是矿难本身,而是因为桂花了,看桂花的坚持是否值得,看阿强到底是不是还活着,看阿强死后桂花是不是后悔……
人们关心的好处是矿主不得不全力营救!不管是桂花、记者、群众、还是矿主,都在等待着那最后的结果,那几乎可以预知的结果……
第十七天。
井下突然传来消息:阿强找到了!
人们向井口挤去……
阿强被抬了上来!
阿强还活着!虽然是极度虚弱,但还活着!
人群一阵欢呼!
阿强的眼珠在转动,他在寻找……
桂花冲上去,紧紧握住了阿强的手,阿强嘴唇动了动,却说不出话来。
很快阿强被抬上救护车紧急抢救。
人们围住了桂花,记者们的话筒递到了桂花的嘴边,人们要亲口听听是什么原因让桂花如此坚持!
而此时,桂花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所有的悲痛、难过、失望、希望、委屈、惊喜……一齐涌上心头,十七天来从没有在人前流过泪的桂花,再也忍不住,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很快,阿强脱离了危险期,桂花又可以靠在阿强坚实的胸膛上了。
阿强把桂花搂在怀里:“桂花,你说当时你为什么一定要坚持把我救上来?你就不怕人财两空?”
桂花笑了:“因为……你就是我的天啊!”
阿强更紧地搂住桂花,喃喃说道:“不,你才是我的天!”
第11篇、爱情故事流泪的麻花辫
大刚的妻子秀娟梳着条又黑又粗的麻花辫,一直垂到腰间,从她和大刚认识直到结婚,她一直梳着这条麻花辫,从来没有改变过发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秀娟也不例外,她也想像别的女人那样盘头、烫发……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个发型。可大刚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自打认识你那天起,你就梳着麻花辫,清秀可爱。每当我看见你的辫子,总能想起宁静演的一部影片《大辫子的诱惑》。你要是烫头、盘头,一看就是个已婚妇女,与你的年龄也不相配啊。”“我都奔三了,还让我装青春少女。”秀娟的嘴撅得老高,“我不管,我就要烫头!”
话虽是这么说,可事后,秀娟仔细想想,女为悦己者容,既然丈夫不喜欢还烫发干吗?再说,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宽裕,将来赡养老人、生孩子、供房子,哪一样不需要钱,烫个头发少说也要百十来块,还是把钱省下来吧。这么一想,她打消了这个念头,继续留着麻花辫。
这天,大刚对秀娟说:“明天是你的生日,你想要什么礼物?”
秀娟想了想说:“我什么也不要。现在流行陶瓷烫,我想去烫头……”见大刚沉默不语,她拉住大刚的手,撒娇似的求道:“我保证,就烫这一次,一个月后,我还梳麻花辫。”说完便把大刚拉到电脑前。原来她早就在电脑上用软件制作了很多图片,让大刚看。说心里话,哪种式样大刚也不喜欢,可那些图片却让他挺感动的。自从他和秀娟相爱后,他就不让秀娟变发型,妻子这么听他的话,一直留着麻花辫,说明了什么?说明她爱他,她很在乎他的看法,他不能太自私了。想到这儿,他说:“明天我陪你去烫头,只要是你喜欢的样式,我就喜欢。”
秀娟兴奋地搂住大刚的脖子,使劲儿亲了一口。
第二天,大刚陪秀娟来到发廊。刚在理发椅上坐下,秀娟突然眼前发黑,昏迷了过去。大刚大惊失色,赶紧把妻子送进医院。
让大刚做梦也没想到的是,秀娟得的竟是白血病。厄运突然降临到了这个家庭,这对刚刚结婚不久的新人就要承受病魔带来的痛苦。其实,秀娟早在三个月前就知道自己得了血癌。可她知道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富裕,这种病治不好,即便倾家荡产也只能让她多活几个月罢了。她不想让丈夫背上负债的包袱。因此,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丈夫。
每当想到不久的某一天自己将会离开这个世界,秀娟一个人的时候便控制不住哭起来。她不想这么早就死去,她觉得自己还年轻,她更不想离开自己心爱的丈夫,她要坚强地活下去,为了自己心爱的人不放弃一丝生的希望。
虽然生活给秀娟出了一道难题,她并没有退缩而是与病魔挑战,要享受最后的生活。她想到了烫头,所以才有了大刚陪她去理发店的那一幕,可没想病魔来得这么快,她在理发店晕倒了。
一连几个星期的化疗把秀娟折磨得死去活来。看妻子呕吐不止,大刚心痛得直流眼泪,他真担心妻子会挺不住。秀娟为他擦去眼泪,微笑着安慰道:“我都没哭,你一个大男人竟哭起来了。别担心,我一定能挺过去,咱们说好了,永远不哭!”
可这天早上,大刚却被妻子“哇”的一声大哭给惊醒了。他赶紧跑过去,急切地问妻子怎么回事。坐在梳妆台前的秀娟一句话也没说,只见梳子上挂满了头发。
病痛没让坚强的妻子掉一滴眼泪,可心爱的头发掉了却让她伤心落泪。大刚能够想象得出,一个爱美的女人失去心爱的头发,是怎样一种痛苦!
一年后,秀娟走了。因为化疗,在去世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全部脱落了。临终前,她交给大刚一个小布包,里面装着一条又粗又长的麻花辫:“我知道你舍不得,所以我把头发都攒起来,编了一条和以前一模一样的麻花辫,当作我送给你最后的礼物……”
第12篇、爱情故事空口承诺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正在上自习,由于刚过完双休日来到学校,我有些忙碌。等第二天一早,才听同学说起小玲子没有来上学。
我心里犯嘀咕:“她从来不迟到的,今天是怎么了,会不会是生病了,会不会家里有什么事?”突然,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不知为什么,心里痛,好像被人撕裂了一般。
接下来的几天,依旧没有小玲子的消息。我到她家里去找,家人也说不知道,只是消失那天打了个电话,说要去同学们住几天了,至于是哪个同学,为什么要去,小玲子没有说,他们也不知道!
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小玲子突然和爸爸一起来到学校。小玲子在教室里宣布她决定,那就是“退学”。这两个字一说出来,立时震惊了所有人。以她的成绩,哪怕是现在直接进考场,考到一所一般的大学根本不成问题,谁也料不到她竟在这个节骨眼上,竟然选择了退学。同学们面面相觑,然后一齐转向我。
我听了之后更是尤如天塌地陷一般,满脸惊惧、疑惑之色。他实在是想不通,想不通为什么她突然要退学,退学之后怎么办?她为什么事先不和自己商量一下,如果她的确有自己的打算,自己也会坚定地支持他呀!她为什么要消失这到几天,她消失的这几天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行,我一定要亲自去问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不及多想,站起来大声喊道:“小檬!”
却发现全班同学都在望着她,眼光中尽是惊疑的目光!陈旭说道:“昭南,小玲子已经走了!”我又是一惊,发疯似的向外追了过去。刚跑到门口,看见老师正要进来,我顾不得许多,推开老师就跑,远远的听见老师在背后叫道:“我,还没下课呢,你上哪去!”
我跑到操场,看见小玲子和父亲正要上车。我大叫一声:“小玲子,等等我,我有话要对你说!”小玲子似乎很不情愿,在父亲的摧促下,才勉强同意和我谈谈。
虽然是初夏,树上知了已吱吱喳喳叫个不停。
“为什么?”我焦急地问。
“什么为什么?”小玲子说声,脸上满是轻蔑之色。
“你这两天去哪了,我都快急疯了,你又为什么突然不上学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告诉我呀?”我说到激动处,拉着他的胳膊地问道。
小玲子挣脱了我,淡然一笑,说道:“你是我什么人,我凭什么要告诉你?”她的这句话尤如一个晴天霹雳,在我心中炸开。我脸色苍白,呆了一阵,说不出话来,最后鼓起勇气道:“我是你男朋友呀,我……”
“哈哈哈……”一阵刺耳的笑声传到我的耳朵里,那笑声让他觉得心里发寒、发凉……
小玲子笑了一阵,又说道:“你还有脸说我是你的男朋友,我男朋友才不是你这样子呢!你不看看你自己的样子,小矮子,丑八怪,我敢说你上辈子一定是那个被老婆稀里糊涂杀死的武大郎。以前找你做我男朋友,真是我年幼无知,瞎了眼睛。我跟你谈了那么久的恋爱,你几时关心过我,帮我减减压力。不止如此,好不容易可能跟你在一起单独处一段,你翻来覆去还是劝我要努力学习,要我考上个好大学!你对我说过几句承诺,你对我又说过几句好话,你又对我们的未来有过多少承诺!我真是烦透了!”
我万万想不到她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自己的一片真心竟然被她这样的鄙视,脑子一片空白,愣在了那里,不知道说什么,更不知道该怎么说,或许自己今天晚上根本不该来到这里。
小玲子看我不说话,续道:“我小玲子天资靓丽,追我的男孩无数,这大好青春难道为什么就要浪费在你这榆木疙瘩身上!”www.hchjhd.org小玲子说完以后终于平静下来,周围刹时陷入了寂静,静得让你窒息!
第13篇、爱情故事黄小蕾闪婚闪孕 童话王子从梦中走来
“英雄救美”:成功的相亲本有渊源
2013年11月中旬的一天,黄小蕾在参加一场商界与文艺界人士的聚会时,看到了身边一张与众不同的脸孔。这张脸孔轮廓分明,硬朗英俊。当时的黄小蕾多看了几眼,她有些拿不准,究竟对方是一位新出道的演员,还是一位商界精英。如果真的是一位商界精英,那他也太年轻了。
果然,聚会刚刚开始,这位男士便被请到台上发言,听了主持人的介绍后,黄小蕾不由得目瞪口呆,这位名叫刘磊的男子,竟然是京城一家风险基金的首席执行官,还拥有多种实业机构,是京城新崛起的一名商界新锐,更让黄小蕾颇有兴趣的是,介绍刘磊的时候,还特别提到他是成都人,这可是自己的老乡啊!
重新回到座位上,一向开朗健谈的黄小蕾想与刘磊打个招呼,她先注意到了一个细节,刘磊西装虽然是名牌,可是袖口处却有些磨破了,显然,这件西装他穿了很长的时间。于是,黄小蕾拉了一下他的衣袖,调侃着对他说:“没想到,你还挺节俭的,这可与你的身份有些不符噢。”刘磊看了她一眼:“这有什么,我的一切都是白手起家,我花的可都是自己的辛苦钱,当然要精打细算!”说到此处,两人都会心地笑了起来。
没想到,刘磊接下来的一句话,吓了黄小蕾一大跳:“你说我叫你黄小蕾好呢?还是叫你‘傻姑’好呢?”就是这句话,让黄小蕾的心里怦怦直跳,要知道,她正是凭借着《射雕英雄传》里的“傻姑”一举成名。刘磊提到了“傻姑”,就说明他看过自己演过的影片。
果然,刘磊如数家珍地说道:“你老家在成都双流县,曾在四川省歌舞剧院工作过。后来你主演了《爱情宝典之绿牡丹》,在正式进入影视圈后,你的多部古装戏都荣膺收视冠军,演戏的同时,你还主持了《超级大赢家》等多档节目。”
刘磊的这一番话,说得黄小蕾嘴巴都合不上了。“你可真够厉害的,快赶上一个星探了!”刘磊却不以为然地说:“这些都不是秘密,你是家乡的名人,这些可是人尽皆知呢。”黄小蕾甜美地看了刘磊一眼,不知为什么,一种美滋滋的感觉袭进了她的心田。
那天的晚饭过后,大伙开始了联欢,由于黄小蕾是演艺界中的新星,大家都推举她表演节目,跳舞是黄小蕾的长项,她当仁不让地来到场地中央说:“我来为大家跳支现代舞吧,谁能为我伴奏呢?”现代舞最好用钢琴来伴奏,台上有钢琴,但是没有乐谱,大家面面相觑起来,不照着乐谱,没有一个人有把握弹下伴奏曲子。
就在黄小蕾尴尬地站着,不知道如何收场之时,儒雅帅气的刘磊站了起来:“我来吧,在学校时,我练过伴奏曲,不知道现在能不能弹出来。”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稍微抚弄了两下后,泉水一般的音律立即汩汩地流溢而出。黄小蕾的周围,充满了不断跳动的音符,她那优美的舞蹈也瞬间有了澎湃的生命。一曲舞罢,她那优美的舞姿看得所有人如痴如醉,大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在所有的活动都结束后,黄小蕾在大厅门口遇到了刘磊,她伸出手对刘磊说:“真不知如何谢谢你,你不出手,我也许下不来台呢!”刘磊去说:“哪里的话,我还得感谢你,能和你这样一个明星级的人物同台,是我最大的荣幸。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就是想同你吃顿饭,但不知你是否有空呢?”黄小蕾一听,立即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两人来到不远处的一个新开业的餐厅,黄小蕾发现,刘磊所选的这个地方尽管不大,但是装修别致。两人边吃边聊,好像相识已久的老朋友,相谈甚欢。
爱情之旅,让一切变得与众不同
更加让黄小蕾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几天后,当她在剧组中拍戏时,一位热心的大姐为她做“红娘”。黄小蕾本能地抗拒道:“大姐,我现在档期这么忙,哪有时间去相亲呢。”大姐笑着对她说:“就是因为你老是忙于事业,感情的事情才耽搁下来了。再说了,刘磊事业有成,人也稳重可靠,郎才女貌的你俩真是天生一对!”
“您说他叫刘磊吗?”听了大姐的话,黄小蕾差一点儿失声叫出来。当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黄小蕾惊讶万分。世界简直太小了!兜兜转转之间,还是回到了原来让她心动的地方!两天之后,当这场相亲如期进行之时,再次面对刘磊的黄小蕾一直娇羞无语,荧幕之上,一向活泼大方的她,像个初涉世事的小女孩一般,再也伸不开手脚,刘磊也是一样,爱情之箭显然将他俩同时击中了……
和初步爱河的情侣不同,两人并没有花前月下的约会,而是决定到外地去旅游。爱情第一站,刘磊选择了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他告诉黄小蕾:斯德哥尔摩是一个充满着爱情的童话世界,这里不仅有童话,更有唯一一位因童话而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塞尔玛,因此,他对那里的一切充满了由衷的钦佩。如此美好的地方,还有什么犹豫的呢?面对刘磊的邀请,黄小蕾甜蜜地点了点头。
出发时,两人除了一些旅游的必用品之外,七八本童话书组成了行李中的“班底”。飞机之上,刘磊滔滔不绝地为黄小蕾讲着一个又一个童话。当看到黄小蕾有些疲倦之际,他还用童话中方法来为黄小蕾“催眠”:“这是阿尔菲·沃贝利,她今年刚刚四岁,她有时候很淘气,有时候很乖,现在的阿尔菲应该可以入睡了,她也该睡着了,嘘,小声一些……”
两人乘坐的航班缓缓降落在瑞典中心机场,这里果然没有让黄小蕾失望。两人所在的航站楼之下,便有一个童话主题的公园,为了消除黄小蕾倦意,刘磊领着她来到这里散步。黄小蕾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在帽子做成的房子中玩耍,骑着田鼠摘着草莓,接着又从巨大的蘑菇上滑下来,不到五分钟,她就高兴得咯咯直笑,像重新回到童年一样地手舞足蹈!
主题公园里有很多成年人在游玩,看到两人来自亚洲,一位导游热情地向他俩介绍,不远处还有一处六月坡主题乐园,这个童话王国的灵感来自瑞典国家级绘本大师艾沙·贝斯寇所绘作品。黄小蕾立即想到,行李中有本《疯丫头马迪根》的书,详细地描述了那里:“在一条小河边,有座红色的大房子,那里是六月坡,住着马迪根、妈妈、爸爸、小妹妹丽莎贝特,一只叫萨苏的黑色卷毛小狗,一只叫古山的小猫,还有阿尔娃,也住在那儿……”
两人兴冲冲地来到公园后,这里果然有一条四季不结冰的河流,故事中的主人公们,也被一一地画在了墙上。刘磊欣慰地看到,黄小蕾真的像一个疯丫头一样,兴奋地指着墙上的作品,一边猜测,一边兴奋地大叫:“看,这是马迪根!看,这是六月坡!”她的声音时而高亢,时而尖亮,带着美梦成真的喜悦。
第14篇、爱情故事合作婚姻
人和人的缘分真是千奇百怪。比如杨嘉铭和李惠媛,前一分钟还是毫无交集的路人,后一分钟,立刻就有了谈婚论嫁的可能。
事情源于杨嘉铭在同城论坛发的一个帖子——谁愿意接受一份合作婚姻?杨嘉铭的目的很明确,寻找一个可以结婚的对象,坚决不谈爱情。很多网友看到这个帖子,都以为是个玩笑,唯独李惠媛当了真。
杨嘉铭有个特有钱的父亲,10年前,父亲和发妻离异,娶了一个年轻的女人,不久又添了一个小儿子。那之后杨嘉铭和父亲就很少联系了,可前不久,父亲又重新找到了他。原来,他的小儿子夭折了,杨家的产业需要继承人,杨嘉铭无疑是唯一人选。没有人会对送上门来的财产不动心,杨嘉铭决定重新回到父亲身边。但父亲有个要求,那就是杨嘉铭必须在结婚之后才拥有继承权。可杨嘉铭自从目睹了母亲被弃,一直抱着不婚的念头。想来想去,他萌生出一个想法:既然必须结婚,何不以合作的形式找一个女孩儿来共同完成这个任务?当然,他的条件是对方不仅婚前要接受财产公证,婚后还要接受家庭经济AA制。除了一纸结婚证书,他们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帖子发出去第7天,李惠媛主动找到了他。她开门见山地说:“咱们可以合作。”杨嘉铭开始很担心,他不敢相信真的有女孩能接受这种条件,不过等他一见到李惠媛,便全都明白了。
李惠媛对他说得很清楚:“我和你结婚,就是想让肚子里的孩子有个名分。”接着,不用杨嘉铭问,李惠媛就详细说了有关情况:她被一个隐婚男人骗了,有了身孕后才得知真相,坚决跟对方分手后,却始终舍不得肚子里的孩子。“只要等我生下孩子,你想马上离婚都可以,我甚至可以付给你报酬。”李惠媛说得情真意切,杨嘉铭彻底放心了。他想,这买卖划算,买一赠一。
当然,所有这些都是瞒着父亲的。杨嘉铭的瞎话编得很圆:我和李惠媛恋爱很久了,现在她有了身孕,正好奉子成婚。杨父见了李惠媛一次,对这个儿媳妇很满意。于是,一场盛大的婚礼很快举办了。
婚后,杨父给他们小两口买了一套240平方米的精装修房子,还拿给杨嘉铭10万元,让他请个保姆好好照顾李惠媛。杨嘉铭当然没有将那10万元拿给李惠媛,自从结婚后,哪怕买棵白菜,他和李惠嫒都会各出一半。杨嘉铭心想,如果李惠媛过分,大不了找个借口离婚。谁知李惠媛一点都不过分,她完全按照他们订立的婚姻合同做,怀孕七八个月了,还挺着大肚子早出晚归,像她承诺的,分娩所需的手术费她也将独自承担。
看着李惠媛行动缓慢的样子,杨嘉铭也会有瞬间的同情,但也仅仅是同情。为了不让老爸察觉这场婚姻有假,李惠媛生孩子时,杨嘉铭还赶到了医院。“是个儿子。”医生笑着过来通报消息,杨嘉铭不动声色坐在那里,心想,儿子还是女儿,与我何干啊?但他没想到,老爸高兴得当天晚上就赶到医院,将一张10万元的银行卡塞在了李惠嫒的枕头下。李惠媛表现得很得体,杨父走后,立即将银行卡还给了杨嘉铭。杨嘉铭有点不好意思,想必刚才他焦急的样子让李惠媛全看到了吧?他一时有些尴尬,低头对睡在婴儿床上的孩子说:“宝宝,以后叔叔用这钱给你买礼物。”忽听李惠嫒猛地咳嗽一声,杨嘉铭一抬头,吓出了一身冷汗:继母正推门进来呢。受了这次惊吓,杨嘉铭再也不敢对着孩子自称叔叔了。
孩子的小名叫鹏鹏,是杨父取的。李惠媛出院后,老人提出让他们搬到自己的别墅中居住,杨嘉铭再次被吓住了,这要真搬过去,没多久肯定就会露馅啊!好在李惠媛谢绝了杨父的邀请,带着鹏鹏回到杨嘉铭的房子里。
杨嘉铭对李惠媛的表现很满意,可渐渐地,他又有了新的不安。老爸对鹏鹏也太亲热了,每隔三两天就过来看一次,每次见面都乖孙乖孙地喊个没完。他突然担心,万一有一天真相大白,老爸受不了怎么办?而更让他害怕的是,父亲的律师暗示他,老爷子可能会将遗产留给鹏鹏一份。
杨嘉铭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离婚。他想,只要离了婚,一切麻烦也就解决了。让杨嘉铭目瞪口呆的是,李惠嫒不离,坚决不离。不仅不离,她还哭哭啼啼抱了鹏鹏去找公公,让他向杨嘉铭求情。
杨嘉铭这下傻了。他在家关起门冲着李惠媛吼,李惠媛抱着孩子求他:“我现在没工作,如果离婚,鹏鹏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求你了,暂时收容我们母子两个还不行吗?”更糟糕的是,知道他要离婚,老爸吹胡子瞪眼地教训他:“如果你离婚,我宁可要孙子也不要儿子!”
万般无奈,杨嘉铭暂时打消了离婚的念头。不过,鹏鹏长久地留在家里,肯定会有麻烦。想来想去,杨嘉铭决定自己去找鹏鹏的生父,期盼着那个男人知道李惠媛给自己生下一个儿子后,会要回自己的孩子。
他仔细回想了当初李惠媛说过的话,隐约记得鹏鹏的生父是北京新世纪公司一个叫天钊的部门经理。杨嘉铭奔赴北京,果然找到了新世纪公司,只是他问遍了整个公司,都没有人知道那个叫天钊的人。再问及李惠媛,公司前台告诉他:“李小姐两年前就辞职了。”
故事是假的,再想到李惠媛坚决不离婚,杨嘉铭不寒而栗:难道当初她和自己的相逢不是误打误撞,而是蓄意而为?杨嘉铭真的害怕了。
从北京回来,杨嘉铭追问了李惠媛结婚以前的事,这次他留了心,才发现李惠媛回答得很慌乱。骗子,李惠媛一定是个骗子!没有别的对策了,除了亲子鉴定。杨嘉铭想,等老爸看到亲子鉴定的结果,他就告诉老人是李惠媛背叛了自己,到那时,李惠媛想耍赖也没人帮她了。
让杨嘉铭没想到的是,他和保姆带着孩子还没到亲子鉴定中心,李惠媛就追来了。她应该是想到了鉴定的后果,脸都吓白了。在李惠媛的坚决反对下,杨嘉铭和鹏鹏的亲子鉴定没有做成,不过杨嘉铭下了决心,这个亲子鉴定,必须做!
没想到,还没等他再次找到机会,两天后,他正在公司上班,李惠媛披头散发地奔进来:“求你了杨嘉铭,我同意离婚,只要你能把孩子还给我。”杨嘉铭大吃一惊,她疯了吗?什么把孩子还给她?鹏鹏不是在家里跟着她吗?李惠媛撕心裂肺地哭着求他,杨嘉铭总算听明白,鹏鹏失踪了。
第15篇、爱情故事第一次见面
大伟心地善良,为人憨厚,已三十岁了还没有相上对象,自己愁,爹妈也愁。
前阵子,朋友们给大伟介绍了个叫做小燕的姑娘。小燕长得挺漂亮,可就是有一个小毛病,稍有些缺心眼,但什么家务活儿都会干。朋友问大伟愿不愿意相亲。有媳妇总比打光棍强,大伟决定见一面。
果不其然,那小燕姑娘长得跟一朵花似的,尤其那两个小酒窝,笑起来特别迷人。大伟乐得屁颠屁颠的——就是她了。
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大伟虽然觉得小燕姑娘是有些缺心眼,但居家过日子绝对没问题。他已经三十岁,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不能再犹豫了。爹妈也见过小燕几次,非常赞同这门亲事。
这天,大伟接到小燕的电话,说小燕妈妈要见他这个未来女婿。大伟虽然跟小燕认识一阵子了,但还没去过小燕的家呢。听小燕说,她家是老爸主外,老妈主内,自然她的婚事必须得要老妈点头同意,否则成不了。见面时间定在晚上八点。
大伟是个孝子。爹妈身体一直不是太好,他每天下午下班后都要到小区的牛奶站给爹妈买散装新鲜牛奶。此时,他一看表,离晚上去小燕家还有两个多小时,给爹妈买新鲜牛奶的时间已经到了,大伟忙拿起奶缸直奔牛奶站。因为是当天刚挤下的新鲜牛奶,买牛奶的人特别多,排起了长队,去迟了有时还买不上。
等啊等,终于轮到大伟了。就在大伟递上奶缸时,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妇女插到大伟面前,哀求道:“这位小哥,能不能让我先买啊,家里老人瘫痪在床,急着要喝奶,我害怕她从床上翻下来。”大伟忙往后退了退,笑道:“阿姨,既然这样,那您就先买吧。”
谁知大伟的话音刚落,后面队伍中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嚷开了:“小伙子,你怎么随便让别人插队呢,这个点谁家没有急事?我们都排老半天了,不行!”这一嚷,后面的人都随声附和,卖牛奶的人为难地看着中年妇女,说:“不行你就到后面排队去吧,这是规矩。”
中年妇女拿起奶缸就要排队去,谁知大伟一把拉住她,说道:“阿姨,我这位置就让给您吧。谁家没有老人生病呢,我爹妈也是身体不好。您先买,我到后面排队去。”这么一来,大家都没话说了,都朝大伟看去,嘀咕着这小伙子心肠真好。
就在大伟刚站到长长的队伍最后面时,忽然从前面传来了那中年妇女的叫声:“我的妈呀,咋钱包忘拿了,牛奶都盛到缸里了,这可咋办呀?”随即又传来了中年妇女跟卖牛奶的商量的口气:“老板,这牛奶钱明天再给你拿来行吗?”
“这可不行,我又不认识你,要不你把奶缸放下,快回家取钱去。”卖牛奶的人说道。
“唉,我家离这儿有好一段路,我是另一个小区的,听人说你这儿奶质好,就赶来了,不然,这牛奶倒还给你吧。”中年妇女有些无奈地说。
“不准倒回去,奶缸不卫生会传染疾病的,不带钱你买什么牛奶呀。快点呀,我们回家还有事呢。”又是那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带头嚷,其他人又附和。
中年妇女站在那儿进退两难,脸一下子红了。这时大伟从后面跑了过来,对中年妇女说道:“阿姨,这牛奶钱我帮你给吧。”大伟边说边掏出钱付款。
就在大伟准备离开到后面继续排队时,刚才那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又说话了:“这小伙子心眼不错呀,要不,小伙子你就先买吧,不要排队了,咱们也不在乎多你一个人。”眼镜男边说边朝排队的人群喊道:“大家同意不同意呀?”随即响起大伙的“同意”声。大伟连忙朝大家鞠躬:“谢谢大家!”
大伟买好牛奶端起奶缸就要走,转身时,看到那中年妇女还站在那儿没走,忙问:“阿姨,您咋还不回去呀?”
“小伙子,你家住哪儿,叫什么名字?我好还你牛奶钱呀。”
“阿姨,不用了,不就是几块钱的事嘛,不用还了。”大伟拉着中年妇女让她快回家去照顾老人。谁知那中年妇女使劲一甩胳膊,手触碰到大伟的奶缸,只听“咣当”一声,奶缸顿时摔在地上,大伟的裤子和皮鞋上全是白花花的牛奶。这裤子和鞋可是为了今晚见未来岳父岳母特意换的,现在却成了这样子……
大伟气得正要发作,中年妇女忙从兜里掏出纸巾蹲下来给他擦。“小伙子,对不起,你看我这笨手笨脚的……”
看到中年妇女那内疚的样子,大伟的心软了:她肯定不是故意的,刚才我那么对她,她感激都感激不过来呢。想到这儿,大伟说道:“阿姨,您还是先回去照顾老人吧,我再打一份好了。”中年妇女只好愧疚地走了。
回到家,母亲问他怎么这么迟才回来,赶快收拾别耽误了晚上见面。大伟忙把刚才买牛奶碰到的事讲给母亲听,母亲赞许道:“大伟你做得对,做人就应该这样!”
按照小燕约好的时间,大伟提前五分钟敲响了小燕家的门。进屋一看,只见小燕一人在家,大伟忙问:“小燕,伯父伯母呢?”
这时,厨房里走出一位中年妇女,招呼道:“大伟来啦。”大伟一看,顿时愣在那儿,这不是刚才买牛奶碰到的那个中年妇女吗!
大伟赶忙叫了一声“伯母”,随即倒吸了一口凉气:刚才幸亏没跟她发火,否则跟小燕的这桩婚事就吹了,这事咋就这么巧呢。
小餐桌上已摆了几个炒菜,小燕妈说:“燕儿呀,你爸买酒咋还不回来,是不是又跟人聊天了,快打电话催一下,就说大伟来了。”
话音刚落,小燕爸提着酒回来了,门是大伟开的。小燕爸进来的一刹那,大伟又愣住了:这不是打牛奶时嚷嚷好几回的那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吗,这到底是咋回事呀……
小燕爸妈忙招呼大伟坐到餐桌上,吃了几口菜喝了几杯酒后,小燕说要出去买点东西,并要大伟陪她去。走到楼下,外面的天气有些凉,大伟忙回去取外套,刚要推开虚掩着的门,只听从里面传来小燕爸的声音:“燕儿她妈,从买牛奶那件事看,这大伟人品不错,咱们对燕儿也就放心了。”
“可不是嘛,咱燕儿有些缺心眼,就是要找这样实诚对人好的对象,多亏燕儿出了那主意。”小燕爸妈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那是小燕出的主意啊。未来岳父岳母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看来小燕这丫头不缺心眼呀。此时,大伟的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
第16篇、爱情故事当爱被误读,为女儿找一个更好的家
劫后余生,妈妈成了女儿口中的“小姨”
2013年11月的一天下午,黄小芳与家人围坐在一起,共同庆祝她在与死亡抗争了一年多后,终于得以痊愈出院。
饭桌上,黄小芳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激动地说:“爸、妈、姐姐、姐夫,谢谢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大恩不言谢,我先干为敬了。”众人见了,也纷纷举起酒杯,一起祝贺她身体康复。这时,黄小芳5岁多的女儿嘉嘉忽然说了一句话:“小姨,你喝酒真厉害!”黄小芳闻言微微一怔,抱过孩子问:“嘉嘉,你刚才叫我什么?”嘉嘉用稚嫩的声音说:“我叫你小姨呀!你是不是不高兴了?”“没有。”黄小芳摸了摸女儿的头,心里一阵酸楚。众人见了,都不再说话,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尴尬。
放下女儿,黄小芳一声轻叹。一时间,多少前尘往事涌上了心头……黄小芳的父亲母亲都是农民,还有一个比自己大3岁的姐姐,叫黄小芬。长大成人后,在情感方面,黄小芳可算得上是一路坎坷:她第一次婚姻维持还不到两年,便因丈夫出轨而告终。后来,她又将幸福的希望寄托在第二次婚姻上,却又发现丈夫染上了吸毒的恶习……
两次失败的婚姻,黄小芳惟一的收获就是有个乖巧可爱的女儿嘉嘉。为了给她更好的生活,黄小芳在离婚后将孩子送到了父母身边,自己则去了鞍山,在当地一家商场做售货员。就在生活渐渐平静下来的时候,厄运却突然降临。
那是2012年9月的一天。一大早,黄小芳就给母亲打了电话,说她今天放假,要跟姐姐回家看嘉嘉。可是,就在她走进姐姐家的楼道时,却突然被身后尾随的男子按倒在地,接着,对方拿着刀子狠命地扎在她的身上,一下、两下……直到她晕了过去。
在家中的黄小芬见妹妹按了门铃却迟迟不上楼,便拨通了她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她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忙下楼来看,结果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黄小芳。她背部、腿部多处受伤,奄奄一息。惊恐万状的黄小芬来不及多想,用颤抖的手打通了120……
在家人揪心的等待中,黄小芳经历了5个小时的手术,被推出来的时候还处于昏迷状态,没有脱离危险期。此后,母亲李岚整日守在病床旁,姐姐黄小芬则支付着高额的住院费,还请来了护工。5天后,黄小芳终于脱离了危险期,全家人这才舒了一口气。之后,黄小芳又经历了几次大手术,身体状况开始慢慢好起来,黄小芬则一直配合警方寻找刺伤妹妹的凶手。
由于在手术前,黄小芳将女儿托付给了姐姐,因此这段时间,嘉嘉一直跟着姨妈、姨夫生活。一天,黄小芬带着嘉嘉来看妹妹,一家人在医院里陪嘉嘉度过了5周岁生日。看着嘉嘉对着蛋糕许愿的幸福模样,黄小芳的心情十分复杂。一旁的母亲看出了她的心思,劝慰道:“你姐姐、姐夫很疼嘉嘉,给她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还让她学钢琴什么的。嘉嘉也愿意和她们生活在一起……”
黄小芳听出了母亲的弦外音,轻声说:“妈,我知道,我这身体,自己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以后嘉嘉就麻烦姐姐替我照顾了吧。姐、姐夫,你们要替我照顾好嘉嘉……”一旁的黄小芬和丈夫张明宇听了,都欣喜异常地表示会给嘉嘉最好的爱。
黄小芬和张明宇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两人就一起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后来,颇有头脑的张明宇辞掉工作,下海经商。生意越做越好,夫妻俩的感情也一直很和睦,但惟一遗憾的是,张明宇不能生育。为此,他们曾找遍远近名医治疗,但一直没有结果。这次黄小芳住院,把女儿托付给他们,夫妻俩体会到了为人父、为人母的滋味儿,越发觉得有了孩子的家才完整。起初,他们还发愁等妹妹病好了,会舍不得孩子,现在妹妹自愿把孩子交给他们,夫妻俩自是又惊又喜,将嘉嘉当成了亲生骨肉。黄小芬第一次听嘉嘉叫自己妈妈的时候,感动得哭了半天,张明宇也激动得抱着孩子在地上连着转了几圈。
经过几个月的治疗,黄小芳终于在家人的照顾下痊愈出院。可女儿的这一声“小姨”,却让她所有的喜悦变成了悲伤。
骨肉难离,夺女大战撕破姐妹亲情
晚上,黄小芳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亲生女儿的那一声“小姨”,让她的心像被锥子扎过了一样地疼。想到当时,嘉嘉被自己抱着,却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姐姐,接着姐姐就将嘉嘉抱了过去,而嘉嘉竟然腻在姐姐身上不肯下来……
思前想后,黄小芳觉得自己既然已经康复了,就应该努力赚钱,担当起抚养女儿的重任。姐姐、姐夫虽然对自己有恩,但母女连心,无论如何,跟孩子在一起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于是,第二天一早,黄小芳就带着礼物来到了姐姐家。她先是拿出洋娃娃送给嘉嘉,然后让她到自己房间玩儿,迟疑着对姐姐说:“姐,我……我想接嘉嘉回去住几天。”
黄小芬神色一僵,说道:“小芳,你身体也没完全康复,还是调整一段时间再说吧。”黄小芳说:“我没事,现在身体已经好了。”可黄小芬还是拒绝,“那也不行。嘉嘉来年就要上小学了,她眼下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呢。”想要和自己的女儿团聚,还要求姐姐的允许,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黄小芳心里不由动了气,语气强硬地说:“孩子是我的,你不答应没用!”说完,她进屋抱起嘉嘉就要走。黄小芬见状也急了,连忙上前抢孩子。
嘉嘉见两个大人突然撕扯起来,似乎意识到“小姨”是要带自己走,她一边挣扎,一边哭喊道:“我不跟你走!我不跟你走!”嘉嘉的话让黄小芳怔住了,她下意识地松开手,嘉嘉见状,忙扑到黄小芬怀里,抱着她的脖子啜泣不止。眼前的这一幕,深深地刺痛了黄小芳的心——她怎么也没想到,不过短短一年的时间,女儿就跟姐姐比跟自己还亲!
那天回家后,黄小芳翻出了嘉嘉小时候的照片。回想起从前母女俩相依为命的日子,如今女儿竟然不愿意跟自己在一起了……她忍不住泪流满面。
忽然,电话响了。接听之后,那头的父亲不由分说地数落道:“小芳,你跑你姐姐家干什么去了?难道你不知道,你这条命是你姐姐捡回来的?你还有脸去抢孩子?你是不是想孩子跟着你一辈子抬不起头?从今以后,你不许再见嘉嘉!”接着,没等黄小芳开口,父亲就挂断了电话。父亲的话让黄小芳心中再度起了波澜。她知道,在父母眼中,自己根本不能和乖巧懂事的姐姐相比,甚至,他们可能觉得自己是个不检点的女人——少不经事时,她曾有过一次不堪回首的感情。那一年黄小芳19岁,因为恋爱而终止了学业,还不慎怀上了对方的孩子,不得不做了流产手术。
第17篇、爱情故事大爱无言
从一开始,她的父母就强烈反对她和他相处。他们喋喋不休地告诫她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要门当户对,如果她跟了他,将来肯定要受苦。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之间时有争吵。尽管她对他依然一往情深,但她却经常这样问他:“你到底爱我有多深?”
他不善言辞,面对这样的提问他总是一笑而过,这令她十分郁闷。在家庭的压力下,她经常把满腔的怒火向他劈头盖脸的摔过去。
他始终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
后来他完成了学业,打算到国外继续深造。临行前他对她说:“我不会说好听的话,但我从心里非常爱你。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会对你的一生负责。至于你的父母我会想方设法说服他们,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在他不懈地努力下,她的父母最终也同意,等他学成归来,可以和他们的女儿结婚。临行前,他把一枚订婚戒指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他踏上了国外求学之路,她在这个城市某个社会福利部门上班,从此他们远隔千山万水,苦苦相思,电子邮件满载着柔情来回穿梭,越洋电话频频传送着浓浓爱意。
忽然有一天,她在上班的路上遭遇了车祸,被一辆失控的汽车撞到在地……
她醒过来到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父母坐在床边,她知道自己伤得不轻。看到母亲泪流满面,她想安慰她几句,可无论怎样张嘴,她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她已经变成了哑巴。
医生说汽车巨大的撞击不仅毁掉了她的容貌,也损坏了她的神经,导致她失声。
父母的安慰不绝于耳,但她却无法回应,终日沉默,她的心碎了。
在医院的日子里,她经常无声地抽泣,独自一人默默地伤心。
出院以后,她回到家里静养。家里一切如故,唯独不能回应那曾经让她魂牵梦萦的电话铃声。她不想让大洋彼岸的他知道她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更不愿意自己以后成为他的累赘,于是她给他写了一封绝交信,说自己已经死心,对他不抱任何希望了,再也等不下去。随信一起寄给他的还有那枚订婚戒指。在这之后,无论他怎样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她都不再回应,终日以泪洗面……
父母决定举家搬迁,希望她忘掉这一切,希望新的环境能带给她一些欢乐。
在新环境里,她学会了手语,开始了新生活。她每天都告诫自己要彻底忘掉他,一切都结束了。
一天,一个来看她的朋友说他回来了。万分惊恐的她请求朋友千万不要让他知道这一切。从这以后,他音讯全无,似乎从人间蒸发了。
一年后,她的朋友又来看她,这次她带来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份邀请她参加他婚礼的请柬。姑娘看到这份结婚请柬伤心欲绝,痛不欲生。可是打开请柬,她发现自己的名字写在新娘的位置上。她正在诧异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用手语告诉她:“我花了一年时间学习手语,就想告诉你我没有忘记当初对你的承诺。从今以为后我就是你的声音。我会爱你到永远!”
说着,他把那枚戒指又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第18篇、爱情故事北京潘家园爱情往事
刚来北京那会儿,我住在潘家园附近。每天跑很远的路去找工作,都不是很顺利,偶尔有闲暇便踱去古玩市场晒太阳,有时也跟那些操着京腔儿的外地大老爷们贫几句。日子窘迫是够窘迫,但也并非没有乐趣。
比方说我愣是拿五块钱买了只仿得极好,要价480元的老戒指。路人都笑了,说这姑娘还真敢还。我当时眼皮没动一动,就是五块,不加了。那个男人没办法,不断地摇头,说你不诚心你不想买。我始终都咬死了五块钱。
想蒙我可没那么容易,我虽不是什么内行,可在西安的时候我家就住在古董一条街的后院,没吃过猪肉见识的猪跑那是多了去。做的再好也是赝品,混迹古董中,自然是掉价的。到最后他还不是卖给了我?呵呵。砍价磨的也就是心理,看谁到最后更能抻呗。
料想不到的这枚戒指竟成了我的幸运物。几天后我跑得更远去找工作仍旧无果,有天排解郁闷闲转又到潘家园,一个男人叫住了我,问我姑娘不用赚钱呀,大白天溜大街。我说你怎么知道我不是收古董的,我长了一幅穷酸相啊。
问我话这个人嘿嘿地笑了,说你不是玩古董的,头次来我就看出来了。
我诧异我们之前见过吗?
这中年男人哈哈地笑了起来,说你五块买走我480元的戒指怎么这么快就给忘了哪。
我这才记起,原来是他。
这是个挺和善的中年人,那天生意也一般,我们就站在路边聊天,后来我说了没找到工作的事,这人就一拍腿说,要不你来给我帮忙得了,我在东单开了个新店,正准备自己过去,这边刚好要再雇一个人。
我是个学设计的,跑到北京来卖古董,是有点不搭调,但总的说来也算是有联系,都是搞艺术的嘛。我心念一动觉得行,在北京每天都要花钱,骑驴找马也未尝不是条路。就问那人,你看我行吗?那人看了看我说,就凭你那天跟我砍价那劲头,我看行。
成交。我靠一枚戒指得到来北京的第一份工作。
老板姓牛,吉林长春人。街上的人都叫他老牛。老牛身份证上的年龄是七七年的,比我居然只大五岁,可看他那造型,我叫叔也没把他往老了叫。老牛跟我说小时候家里穷,他和几个叔叔去山里面贩木材,风吹日晒好几年,眨眼就未老先衰了。客人少的时候就给我讲他那几年在山里碰见的稀奇古怪事儿,听得我一愣一愣直打心眼里佩服东北人就是能“白活儿”。
自从知道了老牛的年龄,我就发觉他对我有些暧昧,雇我似乎不单是缺人这么简单,或者说,不单是店里缺人。老牛是个单身。
老牛对我一直挺好的,有些细节不好说,但连起来看,我总能感到一些不同。
我采取的措施是装傻充愣,能蒙混多久是多久。我对老牛没有来电的感觉,这种事情总归不好勉强。
日子就这样哗啦啦地过去,差不多有两个月老牛东单的店面才开张,新店开张,老牛就去了那边,把我留在潘家园的老店里。
这期间我过得挺滋润,每天读易经看博弈,有客人来了就装得跟个内行一样做生意,老牛给我的工资不高不低,但就这工作量,也算是不错了。这期间我一个留美的好朋友给我捎消息说她要结婚——这个朋友跟我有多好呢?量化的讲就是搁五年前我们之间互动关系那是五颗星,东北话说是杠杠的。几年没联系忽然接到这样的消息别提有多震惊,我连她老公是哪国人都不知道,她已经蜜月都度得差不多了。
接到消息时这姑娘不久就要来北京,给我的惊喜是大大的。我自然也要备份厚礼,给这份儿旧时的友谊压压彩。
送什么礼物为难住了我。经济上我从来就没宽裕过,这时更是窘迫中的窘迫——立志当设计师的妞儿沦落到古董店里打杂,够说明问题了吧。送钱没有那送什么呢?我们这份情谊我掂量着沉哪。只能把心思动到老牛的古董店里。话说老牛的古董店也不是徒有虚名,他有三样镇店之宝,在整个潘家园都是赫赫有名的。
那三样东西我来了俩月也没看全,只见过一对翡翠手,据说是明朝出土的,放在我们店里正中的一个玻璃匣子中,平时都上着锁,一般客人来只能隔着玻璃赏。我近距离看过一次,还是刚来店里没多久,老牛给一个韩国客人小心翼翼地捧出来。要价我没听明白,只见那韩国客人瞪大眼睛摇了摇头,然后又对着这对绿手各个角度地看。生意最终没拢,我却知道了这件东西的珍贵,果然没几天听说这是镇店三宝之一。
我寻思着怎么把这个宝贝要来,用有限工资抵债也行,或者再不济,利用老牛对我的好感给他使一出美人计,我吃点小亏换来大宝贝。总是不能在好友带回的国际友人面前跌了份。老牛干这行也没少骗人没少蒙钱,该他出出血了,我要得了手也算是平衡贫富差距作贡献。
有了歪心之后的一个周末,下了班我磨蹭着不走,说要请老牛吃饭。老牛特别诧异说太阳打东边落啦,丢丢居然要请我吃饭。我挺不好意思地笑,说我来北京最落魄的时候您收留了我,丢丢不是不知好坏的人,这不在心里记着呢,一还完账有了富余,就想着请牛哥去吃饭。老牛连连摆手,说别别别,什么收留呀,您能来我这小店屈尊着,可是给我面子了。
然后我们就去了附近不远的一品居。
点了很多的菜跟酒,我想的是先灌他一把再说。
别看老牛是东北人,可是酒量却不行,他喝不过我。几瓶下肚之后就大着舌头跟我说话了。咕咕叨叨讲到很多辛酸往事,大老爷们眼泪巴巴的。我可不想听他念苦经,回头他把那对翡翠手送了我,我再听他念两天都行。我就开始恭维他现在日子不是好了吗,说他生意做得大,福大命大之类,反正他高了,我也就不害臊。果然,老牛说那是,一高兴拼了命要跟我喝。
我看火候差不多时试着跟他提那翡翠手的事,没想到老牛一口就答应下了。意料之外啊!我想的那么复杂没想居然不费吹灰之力。我怕他反悔,当即就要去店里拿,然后老牛说不行,那东西脆,喝完酒动不得,不然就瞎了。我一想也是,又一想老牛没喝多呀,脑子还这么清楚。到后来我怕我再喝也就差不多,于是就散了。心想老牛总不会说话不算数。
我那朋友雷厉风行,三天后就到了北京。我当时跟两个日本人做生意,没能去机场接他们夫妇,晚上直接约在王府井的全聚德见的面。本想着友人的夫君是个金发碧眼的老外呢,没想是个地道的中国人,台湾生美国长,汉语是很溜很溜的京腔。我朋友变了很多,不那么爱打扮了,人也胖一些,但是更加自信,跟老公感情看起来也很好。
老牛没食言,喝完酒第二天就把玻璃盒子的钥匙给了我,慷慨得我都怕是套儿。可就是套儿也得钻啊,谁让事情赶到这。
我在闹哄哄的全聚德把这对翡翠手送给我的朋友,欣赏他们惊喜交加的眼神,然后祝她跟她的先生幸福恩爱。我觉得这天自己特有面子,我觉得一切很棒,我很满意。自然是生出对老牛的感激,去洗手间的时候就给他发了条短信,谢谢他给我翡翠手,我说我刚在全聚德把它送给我最好的朋友做结婚贺礼,朋友高兴我脸上有光。
然后我回到餐厅,开始跟久未见的友人夫妇用餐。我说话很幽默,他们举止很优雅,我们仨一看就是一路好朋友。
一小时后用餐结束,我们正准备离开全聚德,在王府井街上溜溜就分别回去睡,老牛居然拿着个油纸包跑了进来!径直跑到我们桌子前面,冲着我打招呼。我真窘啊,因为老牛看起来有点难看。没想到令我更窘的事情发生了,老牛一来就直盯着放在我朋友前面的翡翠手,然后松了一口气似的坐下来,自我介绍,说他是我的朋友。
他居然说他是我的朋友!
接着老牛又说有件事情搞错了,他把手里的油纸包递给我朋友说这才是给他们的贺礼,然后他假惺惺地祝两人白头偕老,一说完就从桌子上把那对翡翠手抱了回去!我坐在他旁边尴尬得都要疯掉了。我朋友和她老公更是,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儿,瞪大眼睛由着老牛自己来。还是那个华裔有风度,他接住老牛递来的礼物,说了谢谢并且当面打开,还夸张地发出惊呼,并且我的朋友也跟他一起细细赏看,然后真诚地感谢老牛和我。
而我,羞得快钻地底下去了。老牛拿来的是个什么破玩意啊,就一个树根。
这天我没有再陪他们去逛王府井,从全聚德出来就匆匆告别了,也不怎么理老牛。我从心里很恨他,这个奸商!这个小人!答应我又反悔,竟还想泡我,真是做梦!可恶。这以后我就没再去潘家园上班,不顾老牛的挽留,怎么都是不去了,老牛来我住的地方找过我,我根本没给他机会,理都不理。
这时我认识一个广告公司做业务的男人,他在追我。也是为了摆脱老牛,我跟这个男人好上了。后来老牛知道这件事,找我的次数少下来,渐渐好像就死心了。我跟这个广告公司的最终没能继续,反正北京这么大,我混呀混呀的,慢慢也有了自己的生活。
过去一年,或者两年?总之挺长时间,我那个留美的朋友再次回国,又约了我见面,我这时经济情况好很多,一直也为上次的礼物抱歉着,打算这回好好请他们吃顿饭,算是补个礼,礼尚往来人不怪。
定好吃饭地点见了面,先是客套,然后朋友的先生问我,我先生怎么没有来?我笑笑告诉他我还没结婚。朋友就嚷嚷说我怎么这么没效率。我笑说男友换太勤,总等不到结婚就淘汰掉。
朋友在桌子对面直皱眉,劝我不要太挑,说上回那个就很好。
我理解到她说的是老牛后吓了一跳,说可是差远了,我说我从他店里拿个东西送给你,都送出手了还被他跑过来玩掉包,这么小气,这种男人你说说看,怎么可以?
朋友跟她的丈夫显然没料到我会这么说,相互看了看。接下来我们没人说话,安静吃菜。不知多久,朋友突然叫我,说丢丢,我想我有必要告诉你。她说你知道吗?Anndy是学考古的,他对古董很在行,你开始送我们的那对翡翠手很漂亮,材料也不错,可惜是近代仿制的。而后来你男朋友赶着拿过来的那个根雕才是个货真价实的老玩意,要说值钱,后一个起码是前面那个的十倍。
我顿时傻了,一口菜含在嘴里怎么也咽不下去
第19篇、爱情故事一袭青衫万缕情
我念初三时,物理老师是一位高高瘦瘦的梁先生。他第一天到课堂,就给我们一个很滑稽的印象。他穿一件淡青褪色湖绉绸长衫,本来是应当飘飘然的,却是太肥太短,就像高高挂在竹竿上。坐在我后排的沈琪大声地说:一定是借旁人的长衫,第一天上课来出出风头。沈琪的一张嘴是全班最快的,喜欢挖苦人,我低头装没听见,可是全班都吃吃在笑。梁先生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梁字,大声地说:我姓梁。
我们早知道,先生姓梁,梁山伯的梁。大家说。沈琪又轻轻地加了一句:祝英台呢?
梁先生像没听见,偏着头看了半天,忽然咧嘴笑了,露出一颗大大的金牙。全堂都哄笑起来,我也笑了。下课以后,沈琪就跳着对大家说给梁先生起了个外号叫土牙。大家听后都笑着拍手同意了。沈琪是起外号专家,平时比较调皮,但心眼并不坏,只是有些娇惯,一阵风一阵雨的喜怒无常。
第二次上课的时候,梁先生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空心玻璃人,一张橡皮膜,就把小人儿丢入桌上有白开水的玻璃杯中,蒙上橡皮膜,用手指轻轻一按,玻璃人就沉了下去,一放手又浮上来。他问:你们觉得很好玩是不是?哪个懂得这道理的举手。级长张瑞文举手了,她站起来说明是因为空气被压,跑进了玻璃人身体里面,所以沉下去,证明空气是有重量的。梁先生点点头,却指着我说:记在笔记本上。我坐在进门第一个位置,他就专盯我,我记下了,他把笔记本拿去看了下说:哦,文字还算清通。一个同学说:先生点对了,她是我们班上的国文大将。梁先生看我说:国文大将?又摇摇头:只有国文好不行,要样样事理都明白。他虽然是教物理,但时常连带讲到做人的道理,这点令我们佩服得五体投地。
有一次,他解释功与能的分别时,把一本书捧在手中站着不动说:这是能,表示你有能力拿得动这本书,但一往前走产生了运送的效果,就是功。平常都说功能、功能。其实是两个步骤。要产生功,必须先有能,但只有能而不利用就没有功,他怕我们笔记记不清,自己再将教过的实验画了图画,写了说明编成一套讲义,要我们仔细再看,懂得道理就不必背。
升入高中时,我们每人总平均都在甲等,这都是由于梁先生的热心教导。升上高一的开学典礼上,梁先生又穿起那件褪色淡青湖绉绸长衫,坐在礼堂的高台上,校长特别介绍他是大功臣,专教初三和高三的数理的。
在高一,我们没有梁先生的课,但时常在教师休息室里可以看到他。有一天,校长忽然告诉我们,梁先生肺病复发,吐血了。在当时医学还不发达,肺病没有特效药,不到两个月,梁先生竟然去世了。闻此噩耗,我们一个个嚎啕大哭,没有一个同学愿意接受这残酷的事实。
在追思礼拜上,虽然我们全班同学都曾去祭吊过,但也只能看见他微微带笑的照片。我们没有被允许走进灵堂后面,也没有机会再看见他穿着那件褪色淡青湖绉绸长衫,我们永不能再看见了。
第20篇、爱情故事草莓兔子,晚安
亮着灯的窗是夜的眼。
洛梅一直看着那扇亮着昏黄色灯光的窗,想象着此刻屠倚天正书桌前挥斥方遒。屠倚天住在洛梅卧室的对面楼上。洛梅认得屠倚天,他是年级的风云人物,功课一级棒,人也帅气得像小猪罗志祥,而且他自小跟摄影师爸爸游历了名山大川。
对比起屠倚天,洛梅有些自卑。她鼻子两边长得小雀斑像草莓,经常被班里的坏小子取笑为草莓公主。
洛梅学习很努力,成绩是少数能跟屠倚天那几个高智商男生抗衡的女生之一。洛梅每晚都看着屠倚天窗口的灯,他的灯不闭上眼睛,她就绝不休息。
这次期中考试,洛梅的名字落到屠倚天的后面,是全学年组第二名。洛梅盯着大榜看了好半天,心里对自己说加油。洛梅转身时,看到屠倚天,屠倚天微微一笑,说:邻居,加油哦。 旁边有人说:兔子,你快变成独孤求败了。他的朋友们叫他兔子吗?洛梅笑了。他居然知道她,还知道她住在他的对面。
两个人熟悉起来,一起乘坐地铁回家,兔子告诉草莓敦煌关于敦煌的游历。到家时,洛梅觉得两个人竟然有些像老朋友似的。晚上,兔子大侠的窗口贴着一张纸:草莓公主,晚安。草莓公主也回应贴了一张纸:兔子大侠,晚安。
洛梅和屠倚天互道晚安的秘密被老妈看到了。老妈严厉地让洛梅终止这种行为,洛梅强烈抗议,结果母女俩发生了激烈争吵。第二天,老妈便要求洛梅换房间。
洛梅很受伤,爸妈为什么不信任她。她趁老妈外出,从抽屉里拿出存有她压岁钱的银行卡,就冲出了家门。
灯火通明,洛梅坐在机场的候机大厅里,周围人声嘈杂,那张卡在洛梅的手里硬硬的。她看着到兰州的航班,想象着自己一个人走在沙漠里走路的样子。
手机短信来了,洛梅打开手机。爸妈的短信都很急切,问她在哪,老爸甚至说千万别犯傻啊。
洛梅又看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点开,竟然是屠倚天的:洛梅,我是屠倚天,我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不希望我的战友做逃兵。
在机场想了很久,洛梅还是回去了。老妈泣不成声抱住洛梅,老爸说:我们应该相信你的,梅梅! 洛梅的眼泪再次涌了出来。她发现自己变成了个爱哭的姑娘。会不会很丢人啊?
当洛梅把这个问题提给屠倚天时,屠倚天说:没听人说花季雨季嘛,你肯定是雨季!洛梅踢了屠倚天一脚,说:其实我爸妈有些瞎操心吧,我还要赶超你呢。
屠倚天说,这次经历也算是你人生的一笔财富,你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吧,就叫《草莓兔子,晚安》? 洛梅嘴上说着馊主意,心里却觉得这个提议,还是有点意思。
第21篇、爱情故事天使暂时离开
彪悍女生的勇敢清晨
安蕊在那个清晨知道,自己原来是个勇敢女生。
天很冷,公交车的窗户上结了一层冰花。手指受不住冷,正缩进衣袖里时,目光却意外地捕捉到了一个镜头: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正伸进一只公文包里
安蕊戴着毛线手套的手伸了出去,按住那双白皙的手:小偷!声音很脆,像是踩碎了一块薄冰。整个车子的人都听见了,瞬间空气凝固了一般。她没敢看小偷的眼睛,目光撞上的是同学乔林的目光。乔林冲她很慢很慢地摇了摇头。安蕊没松手。
到了派出所,小偷临下车前转身看着安蕊,目光凶狠:你小心。
一整天,安蕊都蔫蔫的。明明自己做了件好事,为什么会这么烦呢?
安蕊觉得有道目光一直跟随着自己。是乔林。那个胆小鬼。
安蕊的心里狠狠地鄙视了他一下,终于找到了心情差的原因。
怯懦男生的高声呐喊
乔林在安蕊心目中是有些不同的。
安蕊在葵园中学认识的第一个同学就是乔林。牛仔裤、白衬衫,他站在校园门口举着高一八班的牌子,像一棵挺拔的白杨树。他冲安蕊笑了笑,说:如果你想现在就去教室,我可以带路。不过,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以一起等等其他同学。安蕊安安静静地站在他旁边,等着另外的同学。
有了特别的交往是一起代表班级参加知识竞赛。安蕊知道是乔林推荐了自己,很诧异,自己这么胆小,可乔林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有我呢!那次,乔林、安蕊和另一位同学联手拿下了个第二名。
安蕊上车的第二站,乔林会上车。安蕊有个疑问一直没有问乔林:其实他坐11路更近一些,为啥偏走一站到这边来坐公车呢?
乔林是学校跆拳道班的学员,乔林个子那么高,乔林那么出色,可是,她站起来喊抓小偷时,他纹丝没动,哦,不,不对。他向她摇了摇头。
胆小鬼,懦夫。安蕊心里恨恨地想。
第二天放晚学时,到了乔林下车的那一站,乔林没有下车,而是坐到了安蕊边上空出来的座位上。安蕊的脸转向窗口那边,窗上的冰花整齐排列着,颇像白色的热带雨林。
乔林说:以后你放学等等我,我送你回家,你不知道那帮人有多凶
安蕊转过头来,盯着乔林的眼睛说:不用了,别再害了你!
那几个字像针刀一样抛出去,乔林低下头,不吭声。
下公车时,天上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雪,纷纷扬扬的,呼出来的气很快就在眉毛上结成霜。安蕊家附近是公交车的终点站,乔林也下了车,冲安蕊摆了一下手,然后走进风雪里。
看着乔林弯着腰急匆匆的背影,安蕊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
人总要哭过才会成长
那个冬天再漫长,春天也总会来的。
校园里的杨树抽出圆圆的小叶子时,乔林的左臂上戴了块黑纱。他进教室的那一刻,安蕊就看到了。乔林的妈妈过世了,肺癌。
乔林还是坐公交车坐到终点站,跟安蕊一起下车,然后往回走一站。好几次,安蕊都想上前去跟乔林说真的不用这样,可是,她没有说。她害怕自己真的再伤害他。
安蕊把这事儿跟老爸讲了。老爸说:人总会有软弱的时候,也许就是那一秒钟的怯懦便错过了一个机会,不能因此就对人作道德判断。
安蕊一直在公交车站前等乔林,虽是晚春,天还是有些凉。安蕊腿站得有些酸时,乔林推了自行车出来。右臂上的黑纱仍然很让人惊心。
乔林看到安蕊,轻轻地笑了一下。
安蕊跟在后面,她问:我可以跟你走一段吗?
拐到街角的一个小热饮店里,安蕊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说些安慰的话。倒是乔林,好像很有说话的欲望。乔林挽起夹克的衣袖,一道蜈蚣一样的伤疤出现在安蕊面前。安蕊情不自禁地啊了一声。难怪他天再热也不穿短袖。
我从没跟人说我的故事。其实我是获过一次市里见义勇为奖章的,在公交车上,我抓住一个小偷,几天后,我被几个人拦在街角,很多人看着,没人拦
安蕊的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这就是那天你冲我摇头的理由吗?
乔林连忙摇头,他说:我答应过我妈妈要保重自己,她还在生病但这件事后,我心里还是很别扭
安蕊拍了拍乔林的手,她说:不用说了,我明白。
那晚,安蕊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我可以原谅天使暂时离开。
其实,那个小偷说了那句威胁的话后,很多次走路,安蕊也是害怕的,她悄悄问过自己,如果还碰到这样的事,自己还会勇敢地站出来吗?
她没有给出答案。
离开的天使回来了
公交车像只沙丁鱼罐头。安蕊很敏感地感觉到有个硬硬的东西顶在自己的腰上,余光看到那个又冷又硬的目光,安蕊的心颤了一下。
她看乔林,乔林的目光跟安蕊交会了三秒钟,便迅速移开。安蕊的心往下坠,那人小声说:别出声,下一站跟我下车,不然
安蕊一动不动,乔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安蕊想到了乔林胳膊上蜈蚣一样的伤疤。安蕊冷静下来,老爸讲过,你不能指望着别人来救你,关键时刻只能自己救自己。
安蕊使劲地想着办法,乔林突然捂着肚子哎哟哎哟的好像很痛苦。安蕊想,乔林是想赶快下车吧!
乔林踉踉跄跄挤到司机跟前,说:我要去医院。司机骂了声,车子拐了个弯。
安蕊恍然像在梦里,浑身都是汗,自己应该怎么办呢。不知啥时候,乔林居然挤了回来,他继续捂着肚子显得很痛苦,头上也有汗,车子一个急刹车,乔林双手铁钳一样抓住小偷的手,刀子应声落地,司机喊:抓住他!
安蕊清清楚楚看到窗外是派出所。
原来乔林挤到司机跟前时,悄悄给司机看了手机上的字。司机心领神会。
这一次,乔林和安蕊都受到了嘉奖。戴上大红花的那一刻,安蕊看到乔林笑了。她不知道男孩在喜欢的女生面前做了懦夫那是件多丢脸的事。
男孩都有个做勇士的梦。好在,乔林做的是有头脑的勇士,他帮了安蕊,也很好地保护了自己。
夏天蝉们唱大合唱时,安蕊和乔林依然会坐8路公交车,他们相信,有了状况,他们仍然是最彪悍的男生和女生。
第22篇、爱情故事爱情诺言激扬人生:“气球嫁衣”斩获世界金
气球,最受孩子们欢迎的玩具,它萌,它美丽,同时它也脆弱无比,一碰即破。安徽小伙孙杰,却用气球做出了世界上最美的婚纱礼服气球嫁衣。在刚刚过去的世界气球大赛上,他用独一无二的气球嫁衣击败了全球各地的气球大师,一举夺得时装类金奖。
孙杰怎么想起来用气球做嫁衣的呢?原来有一次,孙杰携女友参加气球嘉年华活动,女友对用气球做的晚礼服赞不绝口,孙杰对女友说,我一定用气球做一件世界上最漂亮的嫁衣,让你穿上它美美地嫁给我。几年后,不仅女友真的穿着气球嫁衣嫁给了他,孙杰还把他的气球嫁衣玩成了世界品牌
一句爱的承诺,改变了孙杰的人生,赢得了巨大的商机。
要为爱人做件气球嫁衣
孙杰老家在安徽省宿州市。2000年,20岁的孙杰来到上海,在一家酒店做食品雕刻师。干着体面的工作,吃住不愁,每个月拿着近3000元的工资,在亲戚和朋友们的眼里,孙杰算是混得很不错了,然而孙杰自己却感到了空虚,这种单调而重复的工作不是他想要的,他希望拥有更富有激情的人生。
两年后,孙杰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决定辞职寻找新的事业起点。在一次招聘会上,孙杰被一家气球造型艺术公司的招聘信息所吸引。气球艺术对于孙杰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东西,然而看着公司宣传册上一个个用气球搭建的精美造型,孙杰心动了,气球,孩子们都爱玩,他也喜欢。
孙杰顺利通过了公司的面试,开始接触这个充满趣味的职业,每月工资600元。对于孙杰的选择,家人并不支持,他们想到或许给儿子介绍一个女朋友,他有了感情牵绊,生活便会稳定一些。
2004年,在家人的介绍下,孙杰认识了比他小5岁的付莉。对于孙杰先立业后成家的想法付莉很认同,鼓励他说:现在赚不到钱不要紧,追求自己的事业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
付莉的话让孙杰的心里暖暖的,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在家里过了几天以后,孙杰回到了上海继续上班,付莉则回到深圳工作。两人分居两地,不时通过电话联系。2005年,在付莉的鼓励下,积累了一定气球造型制作技术和人脉的孙杰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了一家气球艺术公司上海球迷气球。
2007年,付莉被公司派到上海出差。分隔两地的情侣难得见面,孙杰恨不得时时刻刻陪在女朋友的身边。然而两个人的工作都很忙,两个月后公司的任务结束,付莉必须回去,好不容易与女友在同一个城市,却不能一直陪着她,孙杰的心里很难过。
分别的前一晚,孙杰带着歉意说:你好不容易过来一次,我却不能好好陪陪你,连陪你看一场电影的时间都没有。付莉温柔地说:我知道你现在的工作很忙,也很辛苦,我不怪你。但是你也要学会照顾自己,每天忙到那么晚,饭都不能按时吃,事业重要,身体更重要。
听着女友体贴柔情的话语,孙杰的心里酸酸的,他拉着付莉的手,深情地说:你别回公司了,留下来吧,现在我虽然不能让你过好日子,但是我保证,我以后一定会对你好的!孙杰坚定的眼神触动了付莉的心,她最终下定决心留了下来。
付莉辞职留在了上海,帮助孙杰联系客户、管理账目。有了女朋友在身边,孙杰心里踏实多了。他带着员工专心工作,公司在他的经营下渐渐变得小有名气。
2008年,上海举办了一场气球嘉年华,孙杰也收到了活动的请柬。他兴冲冲地带着女朋友参加,在活动现场,孙杰见到了许多精美的气球艺术作品和知名气球艺术家,一名艺术家当场表演制作了一套气球礼服。几百只气球在艺术家灵活的双手下慢慢被编织成一套华美的晚礼服,孙杰看得怦然心动,一旁的付莉更是赞叹不已:太漂亮了!要是能穿上它,回头率一定百分百。看着女朋友羡慕的神色,孙杰心思一动,能不能给妻子也做一套气球嫁衣,让妻子穿着它美美地嫁给自己。
为了兑现对女朋友的承诺,孙杰开始认真钻研制作气球嫁衣的方法。这对孙杰来说是一项很大的挑战,他从前做的大多都是装饰类的气球造型艺术,把气球做成衣服,孙杰还从来没有试过。当时,国内的气球造型艺术还不是很发达,孙杰也找不到这类的教程或者书籍,一切只能靠自己摸索。他找来一些其他艺术家制作的气球礼服图片独自琢磨,试探着制作。
要做成一件礼服,少则需要几百个气球,多则上千个。孙杰凭着自己熟练的手法和技巧,加上高超的悟性,摸索出了制作气球嫁衣的方法。然而知道方法是一回事,想要把气球编得疏密有致、纹路美观,仍然需要多加练习。
孙杰一有空就练习做气球嫁衣,渐渐地,他做出来的气球嫁衣越来越像模像样。然而孙杰却对着完成的作品皱起了眉头。虽然他能做出嫁衣的形状,但是嫁衣的版型却显得僵硬而呆板,想要完全贴合人的身体曲线,做到完美合身还是很困难。
看着双眉紧锁的孙杰,付莉笑着说:这有什么难的,既然你是要为我做气球嫁衣,那我来做你的模特,你就把我当成模型,比着我的身材编不就行了吗?孙杰觉得女朋友的话很有道理,他让付莉坐在椅子上,自己用气球贴着付莉的皮肤,开始练习制作新的嫁衣。制作的过程很费时间,付莉没有丝毫不耐烦,默契地配合着孙杰的动作。然而也许是因为孙杰的技术还不够,做出来的几件嫁衣效果都不是很理想。每做出一件,付莉总会穿上它让孙杰拍下照片,然后比对着照片鼓励他:亲爱的,这一件做得比上一件好看,下一件一定会更好!女朋友的话让孙杰充满了创作的热情与力量。
气球嫁衣一炮而红
然而老家的父母却等不到那件完美气球嫁衣的完成,一再催逼着他俩结婚。孙杰觉得这个时候娶付莉太委屈她,然而付莉却不计较这些,她对孙杰说:咱们的日子不是过给别人看的,现在我过得很幸福,没房没车怕什么,以后咱们都会有的。孙杰有些沮丧地说:可是我还没有给你做出气球嫁衣。付莉歪着头朝他一笑:没关系,我知道在你心里,我穿什么都是最美的新娘。孙杰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握着妻子的手许诺:我一定给你一个最特别的婚礼。
孙杰一个人先回了位于安徽宿州的老家。在婚礼的布置上,孙杰格外用心,他用粉色的气球做了一个一人高的立体的爱心,铺上红毯,用粉色和白色的气球扎了许多造型别致的立柱,把现场布置得唯美浪漫。婚礼那天,当付莉穿着洁白的婚纱从红毯上走过,周围的气球立柱上同时燃起五彩缤纷的焰火。孙杰拉着她的手走到巨大的粉色爱心前,温柔地亲吻她的脸颊。亲朋邻里们见证着这浪漫的时刻,他们为这场独特的婚礼所感动。
然而孙杰却觉得这场婚礼不够完美,没能让付莉穿着自己亲手做的气球嫁衣一直是他心中的遗憾。他找来其他艺术家的作品,钻研学习,四处请教,一次次的失败后,他终于慢慢掌握了方法和诀窍。他让妻子做他的模特,照着别人的作品做出了第一件完美的气球礼服。妻子穿着他做成的礼服开心地转着圈,不停夸赞他:亲爱的,你太棒了,这件礼服真好看!看着妻子开心的表情,孙杰在欣慰中感到了一丝酸涩,妻子为他付出了那么多,却是这么容易满足。他一定要兑现自己的承诺,让妻子穿一回自己亲手制作的气球嫁衣。
孙杰找来许多婚纱礼服的图片,自己钻研摸索,没有学过服装设计的他对这些是门外汉,然而勇于尝试的孙杰有种不服输的劲头。凭着自己的领悟,他慢慢摸索出了门道,对着婚纱礼服的照片,孙杰能用气球编出一模一样的来。
为了追求更多的美感,孙杰尝试用气球来完成嫁衣上的花朵造型。用细铁丝和气球塑形,扎出如同绢花一样美丽逼真的花朵。为了完成这些,孙杰的手指上被细铁丝勒出了许多的伤痕。在不断努力之下,他终于能用气球做出形状优美的花朵。把这些花朵点缀在气球嫁衣上,或者装饰成手捧花、胸花,都十分的好看。
在看到孙杰的完成品后,付莉啧啧赞叹,她鼓励孙杰说:所有的新娘都会希望拥有一套如此漂亮特别的嫁衣,你应该让更多的人看到你的作品。
2009年上海旅游节,孙杰应邀参加。在活动现场,他制作了两套气球嫁衣,其中一套是西式的晚礼服,一套则具有浓郁的东方色彩,红白相间,裙子做成灯笼的形状,既端庄又喜气。当模特穿上孙杰制作的礼服走上展台,台下一片轰动,无数观众对新奇美丽的气球嫁衣报以阵阵掌声。
不少商场也慕名邀请孙杰来现场表演气球嫁衣的制作过程,每次孙杰的表演都能吸引来大批的观众,他们目不转睛地盯着孙杰变魔术一般将气球编织成各种美丽的嫁衣,赞叹不已,纷纷拿出手机拍照,上传到各类网站上。孙杰和他的气球嫁衣渐渐火了起来。
然而虽然气球嫁衣被许多人喜爱,但真正勇于尝试的人却不多。一方面是因为很少有人有勇气尝试这么新奇的事物,另外有人还担心用气球制作成的嫁衣太脆弱,会爆炸。一套精美的气球嫁衣制作起来十分费时费力,有时甚至需要好几天才能完成,造价也相对较高,并且不易保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孙杰尝试了各种办法。他试着将两个气球套在一起,增强气球的坚固性与存储气体的能力,这种方法很有效,但双层气球比较硬,用来塑形十分费力,制作起来很辛苦。孙杰还尝试过在气球中放保护液,这种方法能有效防止气球漏气,让气球嫁衣多保存好几天。
送给妻子的神秘大礼
在孙杰的气球嫁衣事业刚刚起步的同时,2010年初,付莉怀孕了,回老家养胎。
2010年11月10号,家里打来电话说付莉要生产了,孙杰才急急忙忙交代了工作,买了最快的车票赶回去。等他熬着通红的双眼回到家,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而妻子在前一天的下午六点多已经平安生产出一个健康的男孩。
妻子醒来看见床头面容憔悴的孙杰,没有一丝的埋怨,只是微微笑了一笑,轻声说:你来了。孙杰轻抚着妻子的脸颊,迫切想看到妻儿的心情在这一刻化作无尽的心酸与内疚,五味杂陈地堆在胸口。对妻子的无尽亏欠,他已经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偿还。
然而公司的事情催着孙杰。在妻子生产的三天后,孙杰就无奈地回到了上海,而妻子也在家里休养了一个月后便也回到上海,把孩子留给父母带着,她继续帮助孙杰。
孙杰知道妻子很舍不得儿子,但是为了帮自己分担工作,妻子却离开了儿子。
孩子的出生似乎给孙杰带来了巨大的好运,公司的业务突飞猛进,孙杰的气球嫁衣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认可。
2013年夏天,一位从事高端婚礼工作的准新娘找到了孙杰,希望孙杰为她设计一场以气球为主题、与众不同的浪漫婚礼。
在国内,虽然很多人的婚礼上都会用气球做装饰,然而完完全全的气球主题婚礼却还没有人尝试过,这位新娘即将是穿着气球嫁衣举行婚礼的第一人。孙杰对这场婚礼格外重视,和新娘认真探讨以后,用代表甜蜜浪漫的粉色气球将举行婚宴的酒店大厅做成了一个城堡的造型,在迎宾区用气球做出别致的城堡入口,每一个来宾都惊叹不已,仿佛进入了传说中王子与公主的童话世界。
那时候的孙杰因为高强度的工作生了病,感冒发烧,然而他坚持为新娘打造一场完美婚礼,他花了3天的时间,用气球制作出一件精美的婚纱礼服,并制作了配套的胸花、手捧花。
婚礼结束后,那位新娘打来电话,激动地感谢孙杰给她制造了一场那么美妙的婚礼,并给孙杰寄来一份婚礼现场的录像。付莉和孙杰一起欣赏着录像,当看到新娘穿上气球嫁衣走入城堡的那一刻,付莉满脸羡慕。孙杰心中很不是滋味,他多想也为妻子打造出这样一个梦幻般美丽的婚礼。
因为那位新娘本身就从事婚礼工作,在她的宣传下,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尝试气球嫁衣。而每当结束一场婚礼,新娘都会特意打来电话感谢孙杰。看着这么多幸福的新娘穿着气球嫁衣出嫁,孙杰深感欣慰的同时却一直有一份遗憾,他为很多的新娘制造了唯美浪漫的婚礼,却一直亏欠着妻子一份气球嫁衣的承诺。
2013年11月,孙杰在上海电视台工作的一位朋友知道了他的愿望后,十分感动,他说可以帮孙杰给妻子制造一份浪漫的惊喜。电视台的《绝对心动》栏目为孙杰策划了一场浪漫的圆梦计划,让他满足想对妻子做的所有的愿望。孙杰想了想,除了没能给妻子做一件气球嫁衣,他最大的遗憾就是跟妻子在一起的这么多年里,他都没能陪妻子在电影院看过一场电影。
节目组偷偷跟拍,让孙杰以找客户谈生意为理由,把妻子骗到了电影院。当大屏幕亮起,整个空无一人的电影院里开始播放付莉最喜欢的电影,她才有些明白过来。孙杰深情地说:老婆,你刚来上海的时候,我说过要陪你看一场电影,没想到这份承诺兑现得这么晚。这些年跟着我你受了不少的委屈,辛苦了。妻子笑着流下了感动的热泪,一整场电影,孙杰紧紧牵着妻子的手,妻子甜蜜的笑容让他备感温暖。
电影结束后,他们来到节目组的演播厅。在后台,妻子换上孙杰为她精心制作的气球嫁衣,那件白色的嫁衣上点缀着一簇簇的红梅,别致又清新。音乐响起,付莉款款走上前台,孙杰对着她,深情地唱了一首《曾经最美》。歌曲结束,孙杰与付莉深情相拥,孙杰在她耳边轻声说:亲爱的,今天你是最美的新娘。付莉穿着那件气球嫁衣,笑得满脸幸福。
爱如空气,有了呼吸才有心跳,两个人的心跳在同一个频率,幸福才会长久。而把爱做成嫁衣,这最朴实的浪漫,却最能打动人心。
第23篇、爱情故事趁年少如花
小时候,顾晓航住我家隔壁。不可避免地,我的成长里都有他的影子。
开始上学了,顾晓航仗着他比我早出生几天,信誓旦旦地在我爸妈面前保证,只要有他在,保准学校里没人敢欺负我。后来,他果然成了学校里的老大,身后跟着一帮兄弟。
那样的顾晓航,真是帅呆了。
等到上高中的时候,他身后的那帮兄弟突然改口叫我嫂子,这个称呼得到顾晓航的默许,也让我忍不住心花怒放,又忐忑,又甜蜜。在我眼里,那个年纪的顾晓航美好得像个温柔的骑士,我以为我们会一起念书,一起考大学,然后留在同一个城市。
可一切在高二那年,有了改变。顾晓航突然心血来潮决定退学,说要提前去闯闯外面的世界。
其实顾晓航很聪明,成绩总是排在班上的前十名,只是除了读书这件事,他还有其他更重要的爱好。譬如他就无比的好奇,这山以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传说中那个繁华的大上海又是什么样子。不像我,唯一的爱好就是读书,除了读书,我的青春里就只剩下顾晓航。
所有人都替顾晓航感到惋惜,唯独我跟他说,要不我陪你一起去上海?我的这个想法当即被顾晓航否定,他有些大男子主义地说,闯天下是男人的事情,你负责考大学就行了。
他走的那天,一想到以后学校里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如顾晓航那般守护我,我的眼泪就哗啦啦地往下掉。顾晓航轻轻地抱了下我,学着大人的样子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小婷,好好读书,以后考到上海来。我先去那边给你打头阵。
顾晓航走后,我全心备战,一心只想考到上海,因为那里有顾晓航。这期间也会接到他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他把上海描述成了一个天堂,他在天堂里如鱼得水。末了,我会加一句:我就知道你是最厉害的。这句话发自肺腑,顾晓航从小到大就像我的守护神,他当然是最厉害的。
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一填完志愿,我就马不停蹄地坐上去上海的火车。而我的志愿表上写的无一不是上海。在火车站见到顾晓航的时候,他穿着一身大概也只有我能看出破绽的西装出现在我面前。也是第一次,顾晓航在我面前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这笑里竟然隐隐地生出了一种生分和自卑。
大上海的确很繁华,但一个没有文凭的人想要混得风光,哪有那么容易?
八月,我如愿收到来自上海的通知书。只是等我开学再去上海的时候,顾晓航竟然跟我断绝了联络。他在消失之前,给我发了一条很长的短信。他说小婷,给我一年的时间。我还在这座城市,一年后我来找你。
然后他就换了号码,不再与我联络。只是偶尔会用公用电话给家里报个平安,甚至春节也不见他回去过年。我们真的就这样失去了联系,在同一座城市,却仿佛隔着千山万水。
一年后,如他当初承诺的那样,我在学校门口看到来找我的顾晓航。他用一本正经的口气说,阮小婷,你好,我是顾晓航,以后是你的小学弟,你得罩着我。
这看起来像是一个童话,却让我的眼泪一下子决堤。
那天顾晓航跟我说了很多很多,说了一年前他的自卑,说了这一年他的艰辛,也说了很多很多的小情话。他还是那个顾晓航,只是这一年,他变得更成熟。他说只有自己变得强大了,才能在这座城市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幸福。所以他参加了成人高考,一边工作一边读书,然后给我幸福。
第24篇、爱情故事无可奈何的忍耐
谨记:忍耐不再是一种美德,有时它与懦弱同义。
在整个恋爱过程中,也许你并不总处在盲目的狂热状态。有时候,你也会非常清醒而理智地看清你们之间的问题。可是,每一次,你转身又会对自己说上一些理由:“已经爱了这么长的日子,放弃未免太可惜了。”“就算换一个男友又会怎么样呢,说不定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比现在也好不了多少,白添那么多麻烦……”
其实,以上种种只不过是你在为爱他而找的借口,你真实想说的是:“我离不开他,即使我知道这些问题也只好算了,谁叫我爱他呢。”可是,你不觉得这样的爱,太辛苦了吗?更何况,你已经清醒地知道你在你们的爱情关系里只是一种忍耐。当你这样觉得的时候,你应该可以问自己,你真的像你以为的那么爱他吗?
爱是一种感觉,而感觉是随时都会有变化的。
第25篇、爱情故事底层感情生活
又一家邻居上了电视,据说采访车来的时候,小区里大妈都很激动,几乎前呼后拥着一起去围观。
上海台的王牌调解节目主持人柏阿姨从采访车上下来,把当事人的门拍得砰砰响,老年男子刚探出头,想把门关上,柏阿姨就气盖山河地拉开门:“不要搞,我们是来解决问题的!”
问题很简单,上门女婿忽然被老丈人一家赶出来,法院已经判决离婚,男人无法接受这现实,决定到柏阿姨处要个说法。
这事有点像那些绝症患者,西医宣布无药可医已经不治,可他们不甘心等死,开始找中医想想办法。
所有调解节目都在解决法庭解决不了的问题,准备给世人一个公道。
上一个上电视的邻居,故事是这样的:作为一个离异妇女,她找了个准备再婚的男朋友,因为家庭条件优渥,有三套拆迁房,于是男方把老父老母从老家请过来,侵占了女方家的一套房子。女方父母不乐意,他们更想出租,男方觉得没这种道理,给自己父母住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还有没有点亲情人性?
男方觉得自己找个离异再婚的已经够亏了,作为一种补偿,他还拿了女方家里十万块钱。等女方忽然回过神来,发现跟此男结婚是奇耻大辱时,她既没有赶对方一家人走的能力,也讨不回那早就用掉的十万块钱。
于是只好一家三口,她和父母,齐齐坐在电视台演播厅,声泪俱下要求一个说法。
据说节目播出后,男方感觉颜面扫地,房子退了,钱还了,从此人间蒸发再无消息。女方虽然钱和房子都拿回来了,也有一些大妈称不划算,这么一抛头露面,将来还找得到男人吗?
不到万不得已,乡下人绝想不到要上电视。现在被赶出来的这位上门女婿也是如此,必须要讨个说法。他现在只能暂居父母家,但父母的房子属于大儿子,已经做了上门女婿就没有回头路,为了还能有片瓦遮头,有张床睡觉,他唯一的诉求就是不离婚。
此人在电视上一脸义愤地展示了很多证据:老婆常年不上班,唯一一次去超市收银还因为小偷小摸被辞退;闹离婚后他还偷偷跟踪送小孩上学的老婆,居然成功抓了次奸。抓完奸后,老婆跪下来说对不起,两人居然就一起高高兴兴去镇上吃饭。
男人特地录了音,吃饭时女人说:“老公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老公居然扑哧一下笑出来,说:“那你以后不会跟他在一起咯?”女人说:“嗯,我肯定跟你在一起。”简直一派其乐融融。
后来之所以被赶出来,是因为他欠了巨额赌资,老丈人一家不想冒着房子被抵押的风险。可他还是要上电视,博一个机会,渴望告诉所有人,像他老婆这样的人,也就只能配他这样的男人。
节目播出后,你猜怎么着?小区大妈们居然真的个个向老丈人一家建言:“不如复婚算了,你女儿这样,再要结婚谁会要呢?”
底层感情生活,跟真正的感情完全没什么关系,不是充满了道德建设,就是全部从实利角度出发。房子永远是夫妻反目或者情人结仇的最大理由,而一个男人想要打倒一个女人,拿出来的总是她并非循规蹈矩的证据。
一个丈夫再烂赌成性,只要他老婆也有不规矩的地方,他就一下有了要求道德法庭再次审判的机会。
本地人手里握着几百万的房子,工资永远是尴尬的三千块月薪,那房子当然就成了不管怎么坍台都要得到的东西。
至于真爱、自尊,这些暂时都可以忽略不计。人的尊严只在拥有栖身之所后,才能站起来说话。
那男人是28岁时相的亲,当时他说他并不想结婚,但周围的人都在劝他,年纪这么大了凑合先结吧。7年后他果真应了命运的安排,无论如何都要继续凑合下去。
第26篇、爱情故事爱是不占有
怀孕那时,我曾在脑海中想象过无数遍你的样子;你出生后,我用双手将你托起,天天盼你长大;我以为这样,你就可以按照我的标准,成为我想要的样子。
但事与愿违,你和我想象中的女儿相差甚远。我和无数妈妈一样,特别希望你能做个乖巧听话的女孩子;可你很调皮,玩起来比男孩还疯。叮嘱你千百遍吃饭要有女孩的样子,可每次你都是大大咧咧,惹我生气。
有天你求我:“妈妈,请爱我现在的样子。”
你的乞求终于让我明白:每个小孩都有自己的天性,都是独立的个体。父母只是赋予他生命,但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他,更无权占有。越想去占有,教养的过程就越疼痛。
我放下对你的要求后,发现原来我也可以喜欢上你卖力吹泡泡的样子,喜欢上你钓鱼时专注的样子,喜欢上你在铺满落叶的小道上打滚的样子,喜欢上你躺在地上对着天空幻想的样子。
无数个和你嬉笑打闹的日子里,我开始思考母爱的意义,那是一段持续修炼和学习的历程。
以前,我总是稀里糊涂度过每个春夏秋冬,后来因为有你,我开始比别人更早知道春天的讯息,更早感觉到空山新雨后的舒畅和美妙;现在的我,可能比专家们都更了解大自然的花花草草,因为,你爱它们。
当然,也有无数个与你发生争执的日子,让我一度怀疑自己其实并没有那么爱你。
你曾无理取闹,嚷着要在家里养头山羊。我拒绝了你的要求,你对着我号啕大哭,以为这样会管用。但我一直没有理你,任由你蜷缩在墙角,满脸都是委屈和难过。可结果呢?即便你对我那么不满,下午仍旧趴在窗前,等我下班。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以为我很爱你,但仍旧不如你爱我。
可惜这醒悟太迟。等我学着去尊重你、包容你,不再对你那么苛刻的时候,才发现你眼睛里装满的已经不再是我,而是世界。我没想到做母亲的权限竟然这么短,总有一天你会长大,而我还要目送你离开,看你去未知的世界,迎接我无法预料的风险。
你在一堆书中,每天渴望成人的世界。我知道无法留住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你有限的成长期内,告诉你人生的要事,让你在没有我陪伴照顾的日子里,学会独立和坚强。
我想告诉你,人生有三件事不能俭省。
第一件事是学习。谁都不会一辈子被上帝眷顾,但是越爱学习、越努力的人,就会越幸运。
第二件事是旅游。我能给你的毕竟有限,如果你想去认识更广阔的天地,就只能到远方去,到别处去。
第三件事是锻炼身体。健康的身体不只为了自己,更为了你的后代。我也是后来才明白:母体健康,生出来的孩子才健康。
作为母亲,我会努力为你铸造更高的平台,看你展翅飞翔。我也随时做好你会背起书包离开我的准备。我不会再去强迫你,虽然未来你不会变成我想要的样子,但是我相信你想努力的样子一定不会让我难过。
我那么感激,你转身微笑着对我说:“妈妈,我好爱你。”那一刻,我想我比任何人都更能理解母亲的意义。母亲,在孩子年幼时,需要给予他们强烈的亲密;在孩子长大后,要学会得体地退出。照顾和分离,都是母爱在孩子身上完成的任务。
第27篇、爱情故事踮起脚尖的吻
爱上他,从开始就注定是一场青涩卑微的暗恋。他那么高,跳起来灌蓝的潇洒风姿,不知迷倒了多少少女的心。
而她,只是一朵低到尘埃里的小花,既不高呀不美,又不怎么会来事儿,挤在一群爱慕他的人中间,渺小的象一粒沙子,他甚至从来也没看她一眼。
可她,心甘情愿地做了篮球队的后勤,只要有他参加的球赛,她一场不落,其实并无大的奢望,她只是想在他渴的时候送上一瓶水,流汗的时候送上一条毛巾,看好他的衣服,为他每次进球鼓掌……
默默做好这些琐碎平常的事,并从中获得付出不求回报的简单快乐,便是她一个人爱情的姿态。
那次比赛很激烈,他不甚被人撞伤了鼻子流血了,他从球场上下来,径直跑向呆呆的她,扯过她怀里的包,抓住一张纸塞住了鼻孔,那时她放从惊吓中反映过来,紧张兮兮地问怎么样?疼吗?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
他的腿很长,走路又快,她几乎得一路小跑跟在她身后,到了无人处,他忽然停下来,看了她半天,不禁伸手把她揽到胸前,温暖的唇就落了下来。
柳树的叶子拂到她脸上来,她脑子一下就晕了,那时候却还没忘了他受伤的鼻子,怕他的鼻血因低头而涌了出来,她使劲地踮起了脚尖,去迎合他生命中的初吻。
初吻于她最深刻的记忆,就是那瑟瑟发抖的小腿,因太用力去够他的嘴唇,她的小腿几乎抽筋。
后来她曾不解地问他,当初那么多喜欢你的美女。为什么偏偏选中了并不起眼的我呢?
他把她抱进怀里吻了一下说,因为我记得你那笨拙的吻,那个时候还记得照顾我那受伤的鼻子的你,一下子就打动了我的心。
她不知道,从她努力踮起脚尖的那刻起,他就认定了她,这辈子非她不娶。
第28篇、爱情故事男人多情,女人专情
男人是多情和长情的:男人可以在他已和一个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时候,在他的心里说不定还有一个或更多的“她”存在。因为他多情。男人可以在多年以后心中还在掂记着他的女朋友现在过得是否安好。因为他长情。
女人则是专情与绝情:女人却不一样。当她和一个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时候,她所想的就是他,她所做的也就是为了他。这时,即使有一个比现在的更好的男人出现,她也不会放弃他的。因为她的专情。而当她决定放弃他的时候,那就是说一切都没有余地了。因为她绝情。
男人,天生就是多情的。只是,他会对某一个人最长情。但这个人成为他妻子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女人,天生就是专情的。只是,她会对某一个人最绝情。但这个人成为她的仇人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男人和女人真的很不一样。当男人知道以前的女朋友现在过得不好,他会去安慰她,而当女人知道以前的男朋友现在过得不好时,大部分肯定不会去安慰他。
对男人来说,女人是要来保护的,而他则成了个大英雄。
对女人来说,男人是要来依赖的,而她则成了个小鸟儿.
女人不明白怎么男人可以有这么多的心去记着那么多的情。
而男人不明白怎么女人可以这么决心的忘了一段情.
其实,男人对你说分手的时候应该还有余地的。因为他多情,也因为他长情。
女人对你说分手的时候那就是没有余地了。因为她专情,也因为她绝情。
就好比,男人和男人之间爱搭肩膀以示友好,而女人和女人之间则爱手拉着手以示友好。
相对来说,男人在开心和不开心的时候都喜欢大笑。
而女人呢,在开心的时候她会开怀而笑,在伤心的时候她会伤心的痛哭。男子汉,流血不流泪。女人呢?如果她在伤心的时候还满面笑容的话,那别人肯定会以为她有问题了。
一个女人要决心和你分手的时候,你就不要妄想可以再把她的人和心留下。一个女人是不会轻易的把分手二字说出口的。
但,一个男人说要和你分手的时候,你还可以努力一把,说不定你们还会有机会。很简单。就是多情和长情,专情与绝情之分。
在一个女人全身心的投入到一段感情中去的时候,那她的心是牢不可破的。
但一个男人全身心投入到一段感情中去的时候,却还是可以有间隙让另一个她有机可乘。
当女人决定,她要离开他的时候,那这段情就真的完蛋了。不要问为什么,这个结果是必然的。
当男人决定,他要离开她的时候,那她还可以补救的,未必完蛋。同样的,这个结果是必然的.
第29篇、爱情故事假如始终是假如
那年初中的时候,我恋上了一个带有一点薄荷香气的男生,那时很傻单纯的和他做朋友,一起玩一起疯一起埋怨学校的严,可能真的是学校的管理太严,让人受不了吧!他选择走了,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心象被别人活生生的挖走一角,心好疼好想跟他说你别走了,你走了我就少了一个人和我一起埋怨这学校了,你走了我该如何去习惯一个人过周末,但他还是走了,我没有把我心里想说的话说出,我照样过着一个人的生活,我仍然孤独的走着。
世事总是很会捉弄人,高中的时候他又和我一个学校,那一刻心里的那份爱恋再一次被翻出来,那一刻有一种冲动想把它说出来,但现实再一次浇了我一盆冷水,他不再是一个人了,他有女朋友了,我不知道那时的我是怎样的心情,只听到容器破的声音,碎片一片一片扎在心里,好疼好疼…
我还要告诉自己算了没事的,就当他从来就不曾出现过就行了,如果我能够象我说的那么潇洒的话,我就不会在阴晴的天里,呆在属于自己的阳台上想着假如了。
假如当初我把我心里的话说出口的话,那么现在陪在他身边的是不是我。
假如我当时勇敢一点,他会不会答应我,假如我能早一点明白自己的心,那我就不会在这是来感叹了。
假如当时我把我心里的那份不舍说出来,会不会他就决定不走了。
假如始终是假如,那年我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我只能象现在一样落寞的呆在阳台上想着假如。
有时会想自己是不是有一点傻,为什么我就不能想明白了,他已经被我错过了,我已经没有资格去想了,为什么还要跟自己过不去了,他已经找到自己想要的人,为什么我就不可以让自己放开了,为什么我还要去执著了,我好想骂自己,为什么这么没出息了,何必了,但为什么我还是没把自己给骂醒了,为什么了不要在想假如了,世上没有假如,假如就代表了已经错过了,想再多的假如也只是空想白想,既然他已经过新的生活了,为什么我就不可以重新开始了。
该放手了,他已经成我那年最美的回忆,我不能再让自己捆住那个期间,我不能抱着那年的回忆过日子吧,我不能让自己永远在想假如吧,世上没有后悔药,只怪自己当初没有说出口,只怪自己不够勇敢,未来的日子还长,我还要继续我自己的孤独的行走!
第30篇、爱情故事女人,你到底爱什么的男人
在男人看来,要讨好女人太难,女人心,海底针;在女人看来,她们要得很简单,而男人却总是猜不到。
男人问,女人究竟爱什么样的男人呢?你给她富贵,她说寂寞;你贫贱平淡,她说嫁给你算是瞎了眼;
你安分的守着她,她说你没志气;你出去应酬,她怀疑你出轨;
你彬彬有礼,她嫌你没有激情,你豪放粗犷,她又觉得你不够浪漫细腻……
女人爱幻想,从豆蔻年华开始就会偷偷想象,此生究竟要遇到怎样的一个男子?
女人希望男人是海,湛蓝宽广,深沉包容,即使波澜不惊,也壮阔恢宏,不管是异想天开,还是偶尔的孩子气,他都含笑纵容她。
女人希望男人是山,高大坚实,顶天立地,无论是沧海桑田,抑或天崩地裂,都紧紧的拥她在怀里,小心的呵护,温柔的守候。
女人希望男人是一杯茶,飘逸淡雅,从容温暖,他用古老的方法,集春日萌动的嫩叶,松下的清泉,和着云淡风轻,泡成最幽雅的茶,令人一品再品。
女人希望男人是一杯酒,温香醇厚,愈久弥长,他用刻骨的相思,醉人的缠绵,调入肆意的激情,珍藏在红尘的深处,酿成最烈最绵的酒,让女人浅尝辄醉。
可能都不是,她爱的,也许更简单,是失意时,他一个温暖的拥抱;是难过时,他绞尽脑汁讲的一个笑话;开心时,一个会心纵容的微笑;平淡处,一同出口的小默契。
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个少女时代的“他”,他的笑是微风吹拂过湖面,波光潋滟,他的眼是阳光穿透绿叶,坚定火热,他的身形是堂前的芝兰玉树,挺拔俊逸,他眼角眉梢都是飘忽的成熟,风流倜傥,却坚守内心。
他会爱她的容貌,更爱她兰心蕙质,他会疼她,但做她错时也会板着脸训人;他会体贴入微,也会偶尔不记得小细节;他会送她花,也会错把月季当作玫瑰。
他会认真的工作,担起男人的责任;他会和朋友出去胡闹,醉了也会记得回去的路;他很在乎男人的尊严,却也可以为了她说很多肉麻话;他不一定有情调,但是你哭的时候,总会奉上最坚实的依靠。
女人会爱男人的智慧,善良,成熟,开朗,勇敢,坚强,也会爱男人的懒散,粗心,忙碌,眼睛常追逐美女,偶尔抱怨一下生活的不如意,还有那些小小的自私。
女人一生终会遇到这样一个男人,也许迟疑徘徊,也许百转千回,也许他不是海,不是山,不是酒,不是茶,即使有千百种缺点,她也会因为一个理由便会为他奋不顾身,放下种种幻想,丢弃所有的原则准则,那就是她爱他。
你问,女人到底爱怎样的男人?也许只有女人自己心里知道了。
第31篇、爱情故事婚姻总是死在小事上
别以为只有感冒会传染,离婚也会传染。因为人性是相通的,并有相互模仿攀比的习性。故离婚的理由尽管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但归根结底总结其属性,其实只有两个字:小事。
身边有个23岁的女友。与一个男人在某次聚会上偶然相识,交往两个月即领证闪婚了。俩人迫不及待地进入围城之后,才发现爱情的肥皂泡原来是幻象。眼前活生生的彼此的真面目似是换了一个人。
床放在哪个位置、买哪种颜色的碟子、看哪部电视剧、去哪儿下馆子、谁做饭谁洗衣服……净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像华丽的袍子上爬满密密麻麻的虱子。甭提“七年之痒”了,3个月之痒,两人都已无法忍受。在又一次为了谁洗碗这件绿豆小事爆发“世界大战”时,男友一掌把她推倒在地后,扬长而去。这段婚姻也就从此寿终正寝了。
离婚了。女友不仅没有想像中的悲伤,反而淡定得像个旁观者。她冷静地说:“我一个男同学也离婚了,你猜理由是什么?竟然说是受不了老婆撒娇。比他,我算是理智的了。还有几个网友,离婚都是为了生活琐事。我现在才知道,婚姻最大的杀手不是第三者,而是那些不起眼的鸡毛。”
个人卫生、家务事、性格喜好。这些小事归类一下无非如此。但生活的质地正是由这些小细节扎扎实实一针一线织就的。无论哪一个环节错了位,随便一扯线头,必然全盘散架。而我们却总是不屑于缝补这些小洞,或者根本沉不下心来发现这些致命的蚁穴。所以婚姻大坝最后的结局只有崩溃。
出轨、婚外恋,必竟还得靠机遇,不是想遇就能遇到的。而吃饭洗衣拖地看电视睡觉养孩子是每天的必修课。婚姻就是两个人的生活细节紧密交织互相磨合才能成就的一种“过日子”的合约。细节处理不好,日子便一天不能如意。与其不如意地一天天煎熬,不如放彼此一条生路。婚姻就是这样一寸寸死在小事上的。
第32篇、爱情故事八分爱情维持十分幸福
我所在的医院里女性居多,常有大龄女同事感慨:“咱得跟郑医生学学,人家主意多正呀!不嫁是不嫁,嫁就嫁个如意郎君,不枉耽搁那许多年。”
我微笑不语,不过实话实说,我的确幸福。
我曾是众人眼中难嫁的剩女,拖到29岁还没把自己嫁出去,爸妈急得唉声叹气,动不动就埋怨:“左一个右一个地谈,不知道你到底想找什么样的?过了30岁,我看还有多少男人让你挑。”
我也很惶恐,我比任何人都向往幸福的婚姻,但这事急不来,尤其是经过若干次真诚投入的恋爱之后,我发现幸福是件非常有技术含量的事,不是你想幸福就幸福得了的,找对人做对事才有把握。
婚姻是很严重的一件事,不明白自己要什么之前万万不能乱入围城。终于,在“阅人无数”之后,我方向明确地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他,终于得偿所愿。
有很多年,我像许多年青女孩一样,致力于寻找完美熟男,以为那样的男人才是幸福家庭理所当然的男主人。结结实实地跟这样的男人谈了几场恋爱,我这种人只是观赏性不错而已,一地鸡毛地过起日子就不那么实惠了;转头寻找激情且专情的年轻男人,又争强好胜、不懂迁就、不通事故,让人纠结。
在与N个男人的幸福实践中碰了一鼻子灰后,我终于明白,最靠谱的男人其实是八分熟男人。这种男人经常理智,但偶尔也会被情感左右;一贯成熟,但内心的某个角落还留有些许纯真;懂得怜惜女人的不易,却也有点大男子主义;会跟你客观地辩论谁对谁错,也会因为你的眼泪而放弃所有原则。
就这样,于洋进入了我的视线。
我亦不再像从前那样,爱上了就不管不顾地全副身心投进去,牵肠挂肚、患得患失,反而令双方疲惫,爱到八分则止,留下两分空间,更显从容。
结婚7年来,我们一直温暖温馨地快乐着,凡尘生活,这样最好。
第33篇、爱情故事嫁给什么样的男人
当然不能嫁给在各方面条件都不如自己的男人。那样的男人会失去心理上的平衡,易怒易暴,他会故意挑剔你的饭做得败人胃口,屋子里摆设不当,因为他要找理由说明你并不很出色,杀杀你的威风。
男人太穷了也不好,计较琐碎,在该潇洒的时候抱头鼠窜,他穷极无聊后便没了自尊。而太富了又容易对所有的女人怜香惜玉,挥霍无度,颐指气使。看来还是小康标准为最佳。
男人太有事业心了会占去与你相处的时间,独守空房当然会使女人心生寂寞。而整日无所事事陪伴你由晨至昏的男人又让人觉得过于平庸。总在一起不好,经常不在一起又不好。怎么办?若即若离最妙。
酗酒的男人不好,不但损伤身体还耽误前程。过了中年手指就会哆嗦不已,老气横秋。若是喝过酒不耍“酒疯”倒好,受难的是他自己。而若是他酒后撒起野来,你就遭殃了。而事后他又会用酒醉来请求你原谅他的过失,让人奈何不得。
不爱清洁的男人也不好。他的脏脚会弄污你的床单,油渍渍的衬衣领使你丧失了与他亲密的兴趣。最可怕的是牙齿间藏污纳垢,鼻毛和胡子连在了一起,他就是给你买了钻石戒指,也会让人高兴不起来。
那么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呢?不穷不富,不胖不瘦,不凶暴又不过于缠绵,不酗酒又不吸烟,宽宏大度,讲究卫生,不乏浪漫情怀。世界上有这样的男人吗?假使有的话,还有个很关键的问题:他会娶持有这些想法的女人吗?如果男人也反过来这样设想女人,那样双方都没有了活路。
其实只要嫁给一个男人,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只是不要幻想你披着婚纱跟着一个人走进教堂时,你最爱的那个人会从天而降把你抢走,你也别指望在你生日的那天会有他送给你的蛋糕和鲜花,更别指望你情绪烦躁时他会及时为你送上一张旅行机票。
打消了这些幻想,人还是能嫁出去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只要几十年后他不对你操劳过度的脸显出厌烦和嫌弃,你便知足吧。
第34篇、爱情故事因为爱情,我懂得了爱
3年前,我嫁给了挺拔儒雅的伟东。但是,我曾经认为和我相伴终身的人应该是汪晖。
汪晖是我的初恋。为了理想,他去了巴黎。爱情终究是经不起时间和距离的,冷冰冰的一封越洋邮件送到我的邮箱里,大意无非是找到了极佳的跳板,为了前途,只好让我出局。
我平静地接受了这残酷的结局。随着年龄的增大,父母的絮叨逐渐增加。伟东在这时候闯进我的生活,最终成为我的丈夫。
刚过而立之年的伟东是一家集团公司的市场总监,整天忙忙碌碌。虽然家里有保姆,但他每天早上仍会亲自熬煮我百吃不厌的小米粥。每天上班时,我总能收到他发来的问候短信,上午一条,中午一条,午后一条。连公司的老总都打趣说,嫁人就要嫁伟东这样贴心的人。
伟东非常希望有个宝宝,他的电脑屏保和桌面用的都是手舞足蹈的婴儿图片。但我仍坚持避孕。我认为,我交给伟东完整的身躯,已经尽了做妻子的义务。对他既然没有刻骨的感情,如果仅仅是在婚姻的名义下,就不该再多个无谓的生命来徒增烦恼。
一天,汪晖的姐姐突然把我约了出去,给我一个笔记本,说是汪晖留给我的。汪晖的姐姐说,汪晖到巴黎没多久就查出患上了末期鼻咽癌。他不想让我担心,更怕我知晓真相后会做出傻事。半年后,汪晖在医院走完了他29岁的人生。日记是他到巴黎后写的,他去世前曾叫家人烧了它,但他姐姐舍不得。
读汪晖的日记是一种折磨,我不知道他是那么爱我。从我们第一次约会的调侃,到第一次亲吻的战栗,从肉麻的称呼到心跳的亲昵,汪晖把所有的记忆都化成了文字。汪晖的日记让我泪流满面……
那晚,在我忘情地看汪晖日记的时候,伟东不知何时出现在书房门口。我们对望了一眼,他没有质问,我没有辩白。“我终究走不进你心里。”过了许久,伟东才开口。“他至死都那么爱你,而你也……他比我幸福。我们离婚吧。”伟东说完转身走了。我的心一阵紧缩。
伟东因工作的缘故要去德国两个月,我们商定在他回国后再办离婚手续。在候机大厅,我望着他勉强的笑容,不禁回想起昨晚……不知道什么原因,自己竟会主动依偎在他那宽大的胸膛上,再一次体味他给予我的温馨细腻的恬美。伟东在我的手心塞了个信封,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撕开带有伟东体温的信封,信中他一一交代了对家的安排,除了我们卧室的那张结婚合影,伟东几乎什么都没要,连房子也留给了我。我的泪水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第二天清晨,我开始读汪晖最后一页日记。汪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他乞求上帝能让我得到快乐和幸福,能有一个比他更完美的男人出现,来代替他照顾我。日记的末尾写着这样一句话:上帝,让她幸福!
我不知道,原来汪晖最后的心愿竟然是这么“简单”。在这以前,我几乎已经要完成他的心愿了。我找到了那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但我却没能抓住他。汪晖的走是因为天命难违,而伟东的去却是我一手促成,这又能怪谁呢?
两个月后,我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怀孕了。那是伟东临走那晚留给我的,几番思虑,我决定生下这孩子,独自抚养。我希望能留住和伟东这段婚姻的一点儿仅存的美好。
那段时间,我沉浸在做母亲的欢乐中,迫不及待地去商店挑选婴儿衣服和玩具。那天,我兴致勃勃地拎着一袋袋“战利品”回家,打开屋门,竟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伟东,他的手里拿着那张化验报告单。我强忍住眼泪,我不想让伟东为难。既然决定分手,我就不会拿孩子来做挡箭牌。我慢慢地拎着购物袋移向卧室,突然手一滑,袋子掉在了地上,玩具、衣服撒了一地。我刚想弯腰去捡,伟东猛地抱住了我。他的嘴唇贴着我的耳朵,一遍遍地说:“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不住地点头,眼前早已模糊成一片。
伟东说,我们的孩子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叫念晖吧。若没有汪晖,我们如何发现我们彼此的心迹。是汪晖曾让我们疏远、淡漠,同样也是他,让我们走近、亲密,让我们相爱相伴一生。
念晖出世了,那是个像天使般粉雕玉琢的小男孩,他是我和伟东爱的结晶。
第35篇、人生故事爱情来了,挡不住的爱情
爱情来了,挡不住的爱情
老栓的老婆去世好几年了,他苦熬着把女儿小月拉扯大,现在,眼看小月越来越大了,老栓便寻思着该给自己找个合适的人儿,等将来小月出嫁了,不至于冷冷清清一个人过日子。有了这份心思,他渐渐和村里的余寡妇对上了眼。可是好事多磨,老栓白天要下地干活,只有晚上有空,偏偏余寡妇还有个老公公,老栓又不敢硬往上凑。因此,两人好了有些日子了,却连说个热乎话的机会也没捞到,这让老栓非常郁闷。
机会终于来了,余寡妇公公的闺女家盖新房,老头子去帮忙,要住几天才回来。
这天,天刚黑,老栓就坐不住了,出门直奔余寡妇家。见他来了,余寡妇喜滋滋地炒了两盘小菜,端上桌来,含情脉脉又不好意思地说:“知道你好喝两口,我刚才去小卖店想买瓶酒,没想到刚巧卖完了!”
这么好的菜,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晚上,没酒怎么行?老栓一拍腿:“我家里有,我这就去拿一瓶来。”说着就起身出了门。
老栓大步流星地回到家里,一把推开门,只见女儿小月慌里慌张地站了起来,红着脸说:“爹,你……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老栓一楞,这才发现房里多了个小伙子。老栓认得,这小伙子是邻村的,家境一般,相貌也一般,可老栓一心指望小月将来能嫁个好人家,所以平时对小月管教得很严,禁止她随便跟男青年来往。现在天都黑了,把一个男的招在家里,老栓顿时黑了脸。小伙子一看不妙,赶紧走人。
老栓气呼呼地在家守了一会儿,这才拿了酒出来。到了余寡妇家,没喝上两口,他心里又不踏实了:刚才那小伙子会不会杀个回马枪呢?这事可马虎不得!老栓的心越想越毛,不行,我得回去看看!他便找了个借口,溜回家里,蹑手蹑脚地摸进院子,把耳朵贴在房门上:屋里静悄悄的,看来小伙子已被自己吓退,小月也已老老实实睡下了。老栓这才放下心来:总算可以踏踏实实地去和余寡妇美美地喝上一顿小酒了。
谁知刚走出院子,一个人慌里慌张走来,和老栓撞了个正着,老栓瞪眼一看,竟然是女儿小月,这下气坏了,他跳起脚骂道:“你这个死丫头,三更半夜的你瞎跑什么?”小月支支吾吾地说:“我……我出去透透气。”
“进屋去,再乱跑,小心老子敲断你的腿!”老栓凶巴巴地骂道。这下,他再也不敢马虎大意了如果他前脚走,两个小年轻后脚做出点什么事儿来,可怎么办?看来,一定得把女儿看紧了。这么一想,老栓啥心情都没了,匆忙赶到余寡妇家,撒谎说家里突然有点事,今天这酒是喝不成了,改日吧!
唉!煎熬了这么久,总算得了个空子,却让女儿给搅和了。老栓垂头丧气地摇着脑袋,一只脚刚跨出余寡妇家的院门槛,不料却绊上了什么东西,害他差点摔倒,老栓恼火地骂了一句,踢了踢地上的东西,觉着有点异样,拿出打火机一照,原来是只大刺猬,他盯着刺猬看了一会儿,突然“嘿嘿”地乐了,他快速脱下外衣,小心翼翼地将刺猬抱回了家……
第二天一大早,老栓的房间里就传出了一阵阵“咳咳咳”的咳嗽声。小月隔着门让爹买点药吃,老栓抢白了一句:“你让我省点心,比什么都强!”一句话呛得小月立马哑了声,再也不敢说什么了。
到了晚上,老栓对小月说,自己累了,想早点睡,让小月也早点休息。他话虽这么说,待小月进了房,却偷偷溜出去和余寡妇约会去了。不知为什么,他这次好像一点也不担心家里有啥事了。更奇怪的是,一到余寡妇家,他的咳嗽病也不治而愈了。
这样相安无事的晚上,一连过了好几天。这天,老栓又来和余寡妇约会,情到深处,余寡妇情不自禁地靠在了老栓怀里,老栓一颗半嫩不老的心激动得“扑通扑通”直跳。就在这时,窗外突然响起了“咳咳咳”的老头的咳嗽声,老栓吓得一个激灵跳起来:“不好,你公公回来了!这可咋办?”余寡妇也是慌得手足无措,有心让老栓躲起来,可屋子里除了一席炕,就是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两口柜里还装满了粮食,她真恨不得扒条地缝让老栓钻进去。两人狼狈不堪,抖个不停,只能眼巴巴等着余寡妇的公公撞进来揍人。可两人一等再等,外面却没有动静了,余寡妇的公公也没有冲进来。
老栓咽了口唾沫,壮起胆子,把门拉开一条缝,往外瞅了一眼,只见院子里空荡荡的,哪有老头子的身影,他让余寡妇拿了个手电筒,两人来到院子里,四处找了一圈,又悄悄地摸到余寡妇公公房间的窗前,没听到任何声音,大着胆子用手电照了照,屋里空荡荡的,显然没有人。这可真奇怪了!就在两人莫名其妙刚要推门进去的时候,咳嗽声又响了起来,这回老栓听清楚了,声音是从窗户底下发出的。他过去用手电筒一照,真是让老栓哭笑不得。窗户下倒扣着一个竹筐,筐上趴着的正是老栓捉回家的那只大刺猬,脚上还戴着老栓给拴的半截麻绳,此时它的脖子正一颤一颤发出“咳咳咳”的声音呢!
余寡妇舒了口气,直抚胸口“原来是它,吓死我了!”
“怎么?你认识这刺猬?”
“嗨!前几天我在柴垛子里抓了两只刺猬,像是一对儿,我把它们扣在竹筐里,后来,一只不见了,我以为跑掉了,没想到它还挺痴情,又跑回来找自己的伴儿了!”说着,余寡妇掀开了竹筐,里面果真还有一只刺猬。不过,她还是有些纳闷:“奇怪!这刺猬怎么会像老头一样咳嗽呢?”
老栓挠了挠头,说:“我给它喂了盐巴!”原来刺猬吃了盐巴,就会发出像老头咳嗽一样的声音。他原想把刺猬拴在家里,用这个声音震慑女儿,让她不敢轻举妄动,没想到却把自己和余寡妇吓得够呛。余寡妇知道是老栓使的坏,数落了他一番,然后两人一道将那对刺猬放生了。
从此以后,老栓再也不干涉女儿谈朋友了,因为那对有灵性的刺猬启发了他,他终于明白:爱情来了,挡是挡不住的!
第36篇、爱情故事婚姻里的细枝末节
三年前,我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身为普通工人的老公。刚开始,过小日子倒没什么,比较新鲜。久了,才感到不满真多:我喜欢把家里的一切东西都弄得井井有条,他下班后总是随手把外套抛在沙发上。我提醒他,他说家是温馨的港湾,不必要那么严谨;我爱清洁,只要有空闲,总想把地板、家具擦得一尘不染,吸烟的他常常不注意烟灰,茶几、地板上弹落得斑斑点点;他如厕常忘了掀起马桶上的垫圈,我三番五次指出他这一陋习,可他总也记不住。
终于,有一天我下班买菜回来,看到他正在津津有味地一边剥石榴一边看电视,脚下掉落好几粒石榴籽。我动了真气,指责他说:“你不体谅我搞卫生的辛苦,说明你根本就没把我放在心上,原先的甜言蜜语都是假的。”没想到,他也不示弱:“你看看,你现在说话就像劈木柴,一斧子两半儿!”他把剥开的石榴扔在茶几上,石榴籽儿四散奔离。一来二去,我们的矛盾不断升级。后来,他扭头拉开门走了,不仅很晚才回来,而且满身酒气。
我们的生活换了另一副面孔,摆在我俩面前的,似乎是两条岔开的铁轨。我们总是为了一点小事就争吵起来,有时候仅仅因为一句话。不过,每每发了火,自己又有点后悔,最后越是后悔越不想沟通,这让我更窝火。一次又一次,由小吵变成大吵,最后上纲上线到结婚是个错误的本质问题。
在我们大吵一架之后,我向单位请了病假,回到老妈那里住了几天。老妈听我红着眼睛诉说完委屈,拍拍我的头:“行了,行了,小两口吵架不记仇。既然你想清静一下,就住几天吧。”
老妈老爸曾是中学老师,退休后,老爸嗜好下象棋、打太极,老妈喜欢养花、跳广场舞。午饭后,老爸到小区和棋友切磋去了,老妈也去修理阳台的花花草草。我闲来无事,看着她给花花草草修枝剪叶。我们聊着聊着,老妈的话题牵扯到了我和老公的身上。她剪去月季花的一根杂乱的细枝条,说:“闺女,你看这盆月季花,它看上去很美,却也延伸出杂七杂八的细枝。刚开始你觉得它们微不足道,便不屑一顾。然而,就是这些本不起眼的小枝小节,却往往会降低美感。所以,养月季要看主人会不会料理,如果任它们恣意滋长,一两根不要紧,时间长了,杂枝条多了,会令人失去养它的兴趣。其实,婚姻也是如此,婚后那些看似无关痛痒的细枝末节,你若小看了它任其疯长,它就足以滴水穿石。所以,夫妻之间,只有相互多一点包容与善意的妥协,才可能长久。”
老妈的细枝末节理论,像低音锤敲打着我的心房。整个下午,我反反复复斟酌老妈的每句话,不知说什么好。是的,我仍然爱着老公,所以我不能容忍他的缺点,想让他更符合自己的想象。实际上,我又缺乏耐心,从来没有想过怎样去改变他,总是和他的缺点叫劲。时间久了,相互较劲演变成了婚姻的天敌。我真的应该好好地检视一下自己,而不应该只把目光放在他身上。如果爱他,我更应该和他的优点过日子啊!
老公总是如厕忘了掀起马桶上的垫圈,但他会早上给我挤好牙膏;他会脱下外衣随手一扔,我骂他懒,但他不是抢着洗衣、洗碗吗?就在我们吵架前两天,我们一起去医院看望一位朋友,那时候人流如潮,跨过马路需要几分钟的时间,好不容易等到了绿灯,我们走过去的时候,突然,一辆汽车从我身边擦身而过之际,他伸手捉住了我的手,用他魁梧的身体保护着我这个小女子。除了他,没有人这样舍身呵护我。仔细想想,他的优点还真是蛮多,我怎么慢慢地都看不见了呢?对他,我总像一个批评家,刻意挑剔他的缺点。
两天后,老公绷不住了,主动来老妈家接我。我面色柔和地说:“老公,我们重新开始吧!我多希望我们还能像过去那样,还是一个完美的整体啊!”他一本正经地道:“怎么说话呢?什么是重新开始?我们本来不就是一个完美的整体吗!”
回到家,日子过着,仍不免有小磕碰,但我转换了看人的思路之后,对老公恨之入骨的陋习不再是那样耿耿于怀了。他把一双臭脚丫搁在茶几上,看了的报纸、杂志随手乱扔,上了卫生间不关灯等等,我柔情蜜意移开他的臭脚丫,不动声色地收拾好报纸、杂志,随手关了灯。次数多了,他倒红了脸:“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看来我要把提醒贴在家中显眼的地方,改邪归正。”
我“趁火打劫”地说:“郑重声明,本人没有强人所难啊。”他嘿了一声,将我温柔地抱起,走进我们温馨的卧室……
婚姻需要爱、智慧,也需要包容、妥协,如果一一讲理,一一分出谁对谁错,日子里那些细枝末节就会一点点压垮它。在非洲大草原上,有一种动物叫吸血蝙蝠,它本身虽小却能弄死野马。它时常趴在马腿上,刚开始身材高大的野马并无反应,也不去管它。于是,它就用锋利的牙齿迅速咬破野马的腿,然后再用尖尖的嘴吸血。因为体型太小又紧紧贴在马腿上,所以无论野马怎么蹦跳和奔跑都无法驱逐它。最后,野马只能在暴怒和流血中稀里糊涂地死去。婚姻也是如此,如果一个女人非要拉着老公讲出个我是你非来,尤其你和一个想厮守一生的男人为一些过后看来不足挂齿的细枝末节叫板谁是谁非的时候,那些细枝末节就好像吸血的蝙蝠。
第37篇、爱情故事一路有你
十二年前,她和他结婚了,小两口恩恩爱爱,日子过得平淡但很快乐。
就在那一年,他去了一家钢铁企业,打工。一天,他正在车间里烧电焊,突然,一块约一吨半重的大铁块从上面坠下,砸在他的腰上……
从此,他成了高位截瘫的残废人。这时,她已经怀孕六个月了。他考虑再三,决定与她离婚,希望她打掉孩子,重新嫁人。
她流泪了,不停地哭泣。她说,她会照顾他一辈子的。但他生气了,责怪她太傻,她应该重新获得幸福。
她不答应。
他仍然没有灰心。
那天,趁她不注意,他悄悄地拔下床头的插座,将手伸到了电线上……
她发现了,一扫帚敲开了他的手。
他哭喊着,你不嫁人,就让我去死吧!
她没有理他。
第二天,她请人把家里的电线、插座全部挪开,并告诉他,她死也不改嫁。
他无可奈何。
于是,她依旧给他洗衣、做饭……无微不至地伺候他。
有时,为让他感觉舒服点,她每隔一段时间就给他翻一次身;为了防止久躺生褥疮,她隔一两天就给他擦一次身,换一次被褥……
十二年了,这个残缺的家在她的支撑下,渐渐地有了笑声。
他们的儿子也已经上五年级了。
她说,我不求别的,只要他安安稳稳,一直到老,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深深地被这个故事所感动了。这难道不是一种浪漫吗?慢慢的,陪你到老。
是的,一路上有你,苦一点也愿意。
第38篇、爱情故事被吃饭理论搞晕
我的初恋男友一手缔造了我的初恋,也一手终结了它。
当男友残忍地向我提出分手时,我当即哭得稀里哗啦,大脑接近空白,只知道一个劲儿地问他为什么,而此时,他却面沉似水,冷静得让人害怕。
他并没有直接告诉我为什么,而是给我讲了一个他在食堂打饭的故事:
一天,他去食堂打饭,之前,他已想好了,一定要吃自己最爱吃的“宫爆鸡丁”。食堂里打饭的人很多,小炒窗口排起了长龙。他心里祈祷着,“宫爆鸡丁”千万不要卖没了。可事与愿违,他排了20分钟的队,等轮到他打饭时,“宫爆鸡丁”已经卖没了,只剩下“鱼香肉丝”了。为了对得起自己20分钟等候的付出,对得起自己的饥肠辘辘的肚子,他别无选择,只好改吃“鱼香肉丝”了。
他告诉我,我就是那个“鱼香肉丝”,虽然他曾选择过“鱼香肉丝”,但“鱼香肉丝”却并非他所最爱,这一选择实属无奈。而现在,他终于找到他的“宫爆鸡丁”了。
初恋开始和结束的那一年,我上大一,才18岁,那是个十分单纯的年纪。
我听懂了他的故事,十分不舍地、身不由己地告别了自己的初恋。
初恋结束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会经常看到他与那个“宫爆鸡丁”出双入对的情景,而我这个“鱼香肉丝”只有独自暗暗哭泣。
那时,我俨然已成为一个“痴情怨妇”,终日抱怨自己不是“宫爆鸡丁”,却是“鱼香肉丝”,无法成为“宫爆鸡丁”是我初恋的“遗恨”。
无独有偶。10年后,在我步入婚姻殿堂已三年有余的时候,我却在偶然间发现,老公对我有不忠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的产生似乎由来已久。
气得浑身发抖的我,决定与他开诚布公地谈一次。在他面前,我亮出了他有外遇的证据,他一言不发地低下了头。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一番义正辞严的斥责之后,他居然反唇相讥,指责我对此事亦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任。
我有什么责任?我带着冷笑不解地问他。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却给我打了一个比方:
家应该是温馨的,应该是让人吃饱穿暖的地方。可是,如果一个人在家里面吃不饱,而他又有这方面的需要,该怎么办?难道要等着饿死?就不能去外面吃几顿?
我为之愕然。我一方面惊异于老公能有将这种事儿与吃饭相提并论之本事,另一方面又惊异于男人们竟都能振振有词地用“吃饭”理论来诠释感情和性。
正如在初恋终结时,我曾经被初恋男友的“吃饭”理论搞晕过一样,这一次,在我果断结束这段婚姻之前,我又一度栽倒在老公的“吃饭”哲学之下。
然而,这一次的栽倒并非永久的栽倒,我早已不是那个傻乎乎的单纯的小姑娘,随着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我渐渐形成了较为理性的判断,而这种判断最终让我果断地结束了我的婚姻。
不论是初恋男友的吃饭理论,还是老公的“吃饭”哲学,他们的理论虽然看似有一定道理,却回避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那就是责任。在这一点上,我的初恋男友和老公都不能称之为有责任心的男人。
一段感情的开始应该是负责任的,为了排遣寂寞而与不爱的人在一起,就是对那个人的不负责,对感情的不负责。
一段婚姻的开始应该是负责任的,从婚姻开始的那一天起,互相关心,互相忠诚,即成为彼此应承担的责任。
感情和性,不能像吃饭那样随便。五花八门的饭菜,让人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随意选择,吃过之后饭会变成残渣排出体外,让人一身轻松、毫无负担。但感情和性却要求投入其中的人专一,有责任感。不负责任的人在结束一段感情时,想必不会像吃饭和排泄那般轻松和洒脱。
将感情和性与吃饭相提并论的人,就等同于将感情和性视为儿戏,他们根本无视感情和婚姻中所承载的巨大责任……
曾经,初恋男友和前任老公或让我难以释怀,或让我哀怨自己是吃饭理论最大的受害者。
但是,现在,我高兴地发现:离开这种人,是我最大的幸运。
第39篇、爱情故事因为爱过
曾经,他和她是一对恋人。他们曾经非常相爱,在最好的年华里,他们是彼此的唯一,他们发誓要永远和对方在一起,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可是,如同最好的一场演出,由于中途出了意外,他们散了场,他说,算了吧,我们分开吧。
她不肯分,死缠滥打,让他赔偿自己的青春。七年啊,从青涩少年到现在,怎么可能说完就完?于是她跑到他的单位去找他,砸他的玻璃砸他的车。他更不爱了,觉得这个女人有点变态,他说:不要再折磨爱情了。
她却偏不死心。
先是自杀,幸亏被人发现阻止。后来她又想,不如,杀了他吧。因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负了你,你就来杀掉我吧。
她买了一把匕首,很锋利的刀刃,她看着它,想象着杀了他的样子,忽然觉得心酸,她真的舍得下手吗?所以,那些天,她一直在挣扎。甚至连工作都没有做好。
她是个大夫,每天值夜班,有时神思恍惚,有一次,她居然给病人开错了药,差点出了医疗事故。
即使如此,她还是没有挽回他的心。
几个月后,她和他却遇上了。这是一次谁也没有想到的相遇,谁也没有想到他会得阑尾炎,他半夜被人送来,正好她值班。
他痛苦地闭上眼,她看到他痛苦的样子,心里一阵阵疼。他们好的时候她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你病了,我给你做手术,我的手肯定会发抖,因为我会痛着你的痛。
没想到这句话成了现实。他看着她,几乎有点恳求地说,我很疼,我希望你能帮助我。她总以为自己恨透了他,总以为会痛下杀手,没想到在他疼的时候她也会跟着疼,并且,她着急地指挥着,连忙把他推进了手术室。
是她亲自给他做的手术。手术时,她的手开始真的颤抖,麻醉之后,她却镇定了下来,她想起了自己首先是个大夫,然后才是他从前的恋人。
手术很成功,她下了手术台之后,发现自己的衣服全湿了,出了手术室,她连头都没有回,因为她发现,自己走出手术室的一刹那就泪流满面。
原来,曾经爱过就是彼此的慈悲。她以为恨就会永远去恨,她以为不爱了就恨不得对方什么都不好,甚至,如果有机会报复他就一定不会放过,但是她没有想到,当他真的软弱无力时,当他需要她帮助时,她还是挺身而出了,并且,以自己一颗慈悲的心对待曾经的爱情。
他们在热恋时说过一对明星,那对明星在成了陌生人之后突然反目成仇相互攻击,结果是两败俱伤。
她问过他,我们分手后会伤害彼此吗?他答,我不会。她以为自己会,原来,她也不会。
他好了以后问她,你不是说过要杀我吗?为什么给了你机会你却没有下杀手?
她答,因为爱过,所以慈悲。他听了,流下温软的一滴泪。他也一样啊,因为爱过,所以,即使她再闹,即使她说过要和他同归于尽,他仍然没有恨过她。
他们都明白,因为爱过,因为走进过彼此的心,所以,舍不得对方受伤害。
第40篇、爱情故事最复杂的语言
———其实,也没有多远吧?只是说起来,已仿佛天宝旧事般旧雾茫茫了。
那时的电脑是单板机,那时的输入输出设备是磁带机,那时学的语言是机器码,那时他与她在同一台电脑前坐了3个月,他始终没有对她说出那一句话。
机器码是世界上最简单的语言,因它只用“1”和“0”两个数字,便组合出世上所有的运算、推理与答案。就好像在每一个瞬间念念不忘的她,用“是”或者“不是”演绎出冗长的算式,如万里长城般不断延伸,想推知这一段感情的未来。
他是每天早上给她带早点的人;那一双傲岸自信的眼睛,却在看到她的刹那,如坚冰在阳光下绽裂,迸溅出春水初融的澄澈与温柔;盛夏时日,他汗湿重衫,却固执地,一定要把正对电扇的座位让给她……然而这所有的“是”总是被一个简单的“不是”全盘推翻———如果是真的,他为什么从来不肯说?
电脑班结业的日子一天天近了,她的程序却无论如何也收不了尾。最后一次调试,她眼看着一条早该拐弯的线条无休无止地延长下去,仿佛看见自己绵缠难言、无穷无尽的心事,竟只能呆坐。一直默不作声的他伸出手:“给我吧。”
结业前一天,他才把磁带还给她,淡淡地:“调好了,你自己试一下。”匆匆而去,人走屋空,一地破败的桌椅里,她紧紧握着磁带,看着他逃一样远去的背影,只觉得自己的心像一间积满灰尘的屋子,满天尘埃轰然飞腾,却终究缓缓落定———他到底还是没有说。
那门课的结业证她始终没拿到,因为她没有交程序。
10年后在讲台上,她讲到电脑的发展史,纸带机与打孔机,机器码和二进制,台下竟是一片哗然一片笑,她想起自己未完成的结业设计。
几经周折借来了磁带机,在给学生做演示之前,她先在家里对着从床底翻出的译码表,一字字译着:“I lov———”
她的手自键盘上滑落。不用再译了。窗外蝉声叫得如此急切震烁,她眼前清晰浮现的,是那男孩焦灼而又含糊地、不敢面对她的眼睛。当年的猜想终于得到了解答,只是岁月早已更换了场景与剧情。
最简单的语言也就是最复杂的语言,对于机器码而言,任何符号与数字,都必须转化为长串迂回的数码,仿佛设置天机,不肯轻易示人。而一旦破译,所有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原来,不过是这么简单。
而本来,就应该是非常简单的,如果,他肯亲口对她说出:那3个字。
第41篇、爱情故事我是你的手啊
多年未见的大学同学,在班长组织下办了一个聚餐会,他和她一同赴宴。席间,有一道大闸蟹,是她最爱吃的东西。不一会儿,她就拣了几只放在盘里。
她看着他,没有自己动手,那意思很明显:你帮我剥壳剔肉。他看见了她的眼神示意,却附在她耳边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周围的同学看了,纷纷叫嚷:“打住打住!当着这么多人还窃窃私语,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啊!快老实交代。” 她起身尴尬地逃往洗手间。回来时,在门外分明听见他的声音,很大很响亮。他说:“十年前,我老婆还是我女朋友的时候,她要5只,我就给她剥10只!现在,我连帮她脱衣服都没兴趣了,还剥壳呢!” 而多年前,正是这个举动坚定了她嫁人的心。她的失落在哄笑里淹没了。
回想起当初他追求她时的殷勤关怀,她愈发感觉到他现在的疏忽冷淡。难道,十年的时间已经让他们的爱情褪色,她甚至猜测着更坏的结果。一天,她一不留神摔了一跤,右手骨折了。她心情不好乱发脾气,他始终笑脸相向,还耐心地讲笑话逗她开心。这天,他学着烹调书,煲出一锅“花生猪脚汤”,说是可以让她的手尽快复原。她喝着香浓滑润的汤,由衷地说了一声:“谢谢你。”
“傻瓜,谢什么。”他轻刮一下她的鼻子,说:“我给你讲一则古老的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每个人都有两个头,四只手,四只脚,而且不分男女。人类非常聪明,幸福的生活在地球上,后来遭到天神嫉妒,天神就把人类劈成两半。从此以后,每个人穷其一生,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我找到你,我们就完整了。你的手可以做事的时候,你自己做;你的手不能做的时候,我就是你的手啊。难道你会因为手做了事,而向自己的手道谢吗?” 她不禁听得呆住了,耳边回荡着一句:我就是你的手啊。
既然他的手就是她的手,她又何必计较是自己剥蟹壳还是他来剥呢?那些浓浓的关爱,已经注入到需要时的一杯清茶一碗热汤之中。
第42篇、爱情故事栀子花,白花瓣
1
大学校园里总是有着秘密的,对于细心的我来说,发现秘密其实不过是很容易的事情。刘莹总是跟我抱怨说,这个地方真是没劲,找不到一处好玩的地方。我听了,没有做声。其实我发现了一个很隐秘的所在,只是刘莹没看到而已。
那是宿舍楼后的栀子树,我留意它已有些时日了。那棵树长得很隐蔽,倚着墙角,躲在一排桂花树后。五月的微风拂过,密集的绿叶里,竟探出一张素白的小脸,是栀子花开了。先是一朵,后又一朵,再一朵……我日日跑去看,小心地摘了一朵,夹在书里。夜里,刘莹闻到花香,爬上我的床,缠了我问,哪来的?我坚决不吐露栀子花的秘密,便说,买的。
我确信,偌大的校园里,除了我,再没有第二个人发现它。大学校园里有很多地方让那些俊男靓女们沉溺。而我,只是一个平常的女生,喜欢捧本书,寻找安静的角落,坐下来,一看就是大半天。那棵沉默的栀子树就是我的最好写照,而我也愿意在自习的时候去树下看书,风儿轻柔,花香阵阵,这的确是个好地方。
那日,照例去看栀子树,却意外发现一个男生,正提着方便袋在摘花,满树的栀子花,眼见得没了。我一阵心疼,叫,你怎么可以?
男生显然受了惊吓,匆忙间缩手,回头,一双细长眼,眯成弯月。阳光透过繁密的树叶,筛落下来,光影点点。他就站在那一片光影中笑了,你是楚楚?语调里,有掩不住的惊讶和欣喜。
楚楚,你的塌鼻子,怎么还没长高?他接着抛出这句,脸上的神情,已换成嬉皮笑脸的了。这神情,我熟极了,除了方兴宇,还能有谁?
童年,小山村,外婆家。
总有酸酸的山楂果可吃,还有大枣和小毛桃。外婆家的邻居有个淘气的儿子方兴宇,大我一岁,上树下河,无所不做。他带着我玩,却总惹得我哭,我生来的扁鼻子,他就塌鼻、塌鼻地叫我。这一叫,就叫了好些年,一直叫到我们都长大。
高一那年,外婆病重去世,我最后一次去小山村,碰到方兴宇,他已长成英俊的大男生。我们并排坐在从前玩过的大枣树下,听山风吹得呜呜响。疼我的外婆走了,这个小山村,再也不会和我有联系了。
静默中,方兴宇突然转脸看着我,轻轻地说,塌鼻,我们还会再见面吗?我对他的提问没有准备,只是随口说了句,也许吧,我要考大学,那所大学是我的理想,可它在南方,如果你能考到那里的话,我们还会见面的。
方兴宇久久没有出声,在我转身就要离开的时候,认真地说,塌鼻,你要好好的。
这一句,像亲人的叮嘱。多年后,我记忆的触须,总会在无意间碰触到这句话,碰触到这个人,心里有点酸,有点甜。是山楂果的味道。
2
方兴宇摘的那袋栀子花,很快到了一些女生手里,她们欢快地叫着,方兴宇,再给我一朵。于是他便眯着细长的眼,分发他手上的栀子花,一边分,一边安慰,别急别急,都有都有。
那是他组织的舞蹈队,清一色的女生,跳一曲《望春风》。每年的6月份,学校都要搬出一台文艺汇演,有送旧迎新的意思。这年的文艺汇演,是方兴宇负责。其时,他念大三,已是校学生会宣传部的文艺部长。
他带我去见那些女生,他介绍,这是我的塌鼻妹妹。女生们笑,冲我和气地点头。她们请我吃话梅,连话梅袋子都给了我。于是空闲的时候,我就跑去看她们排练,看方兴宇貌似专业地指导她们,这儿挥臂,那儿腾跳。
咖啡色T恤,白色休闲裤,方兴宇的穿着,随意里,透出英俊来。那遮不住的英俊,和他脸上一点点的坏笑,吸引得女生们蝶样地围着他。她们的眼里,柔情似水。
经常有女孩子对他发出各种邀请,比如自己的功课不好,让他帮忙补一下,或者有人说某某电影不错,晚上一起去看吧。每次方兴宇说出这些事情时,都用一种很平常的语气,只是在我听来,这些邀请似乎都隐藏着别样的好感。
但方兴宇对谁都好。女生们要求,方兴宇,弹一曲听听。他答应一声,好。坐到钢琴前,十指弹跳下,瀑布一样的钢琴声,就哗哗哗地淌下来。女生们要求,方兴宇,我们跳累了,请我们吃冰激凌吧。于是他就跑去买来冰激凌。方兴宇买给我的,除了冰激凌外,还有山楂片,粉色小盒子装着,圆圆的山楂片躺在里面。他在众目睽睽下,举着山楂片朝向我,说,我的塌鼻妹妹,从小就喜欢吃山楂。
我吃着山楂片,舌尖上,酸酸甜甜。
没人的时候,我装着不经意地问他,方兴宇,你喜欢她们中的哪一个?他歪了头看我,微微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思索了一下后回答我,都喜欢。
最最喜欢哪一个呢?我不依不饶。
穿白裙子,长头发的那一个,方兴宇说,我们是高中同学,都认识6年了。方兴宇脸上的笑容,渐渐淡了,现出认真严肃的神情。
我知道那个女孩,她叫林心月。很好听的名字,很漂亮的女孩。我的心,有些凉意。
3
大四下学期,方兴宇开始为找工作奔波,常常一连半个月不见人影。
我有意无意地,会想想他,在抬头或低头的刹那,想起他的坏笑,他的英俊,还有他那温柔的声音,直到想得心疼痛。那些日子,天空总是蓝得很澄清。又一年的栀子花开了,黄蕊,白花瓣。我的同学,都在加紧谈恋爱。
这时我才感觉到,原来校园生活也有些寂寞。
男生高原走到我身边时,是在一个黄昏,夕阳美丽得让人无法忘记,我就坐在栀子树下,看着夕阳发呆。高原给我看一些照片:我坐在小河边看书的,我在一树的栀子花下沉思的,我伏在桌上写字的,我手插在格子裙的口袋里走路的……我惊讶极了,问高原,这些照片哪里来的?
高原诚实地说,我偷拍的。很早就喜欢你了,你与班上的所有女生都不同,你的骄傲,是在骨子里的。
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心里想的是,这个男孩真挺勇敢的,可这话,为什么不是方兴宇说呢?
4
方兴宇过五关斩六将,竟考进一家媒体单位做记者,年薪五万。
签下合同的那一天,他在我的宿舍楼下大声叫着,塌鼻妹妹!塌鼻妹妹!惹得整幢宿舍楼的女生们,都探出头来看。
我一路跌跌撞撞跑过去,他却拍拍我的头说,没事了,塌鼻妹妹,我就是想看看你,你上楼去吧。说完,他果断地转身离去,那边,正候着一个长发女孩,是林心月。
我傻傻地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里的怨恨迭起,方兴宇,你当我是谁啊?
高原成了我的男友,他并不高大,也不英俊,但却很体贴,给我买山楂片,还买大枣,吃着山楂片,嘴里虽有些酸,但心里却有着一丝甜意。只是总有点失落,这山楂片,与方兴宇买的,味道似乎不一样吧?
5
林心月突然来找我。
毕业之际,宿舍里很是杂乱,到处散落着方便面盒子,饼干袋子……大家都是早出晚归,每个人都奔波在应聘路上。林心月就是这个时候,敲开我的宿舍门,她在一地的方便面盒和饼干袋子中,踮着脚尖走到我跟前。她说,何楚楚,我是来向你求助的。
她跟我说起她和方兴宇的故事,八年相恋,从高中,一直到大学毕业,到找工作,她一路跟着方兴宇。甚至他最初上大学的费用,都是她父母替他交的。她的家人,早已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员。却换不到他一句承诺,她的眼里有泪盈眶。
她问我,到底怎样,方兴宇才肯好好爱?轰的一下,我只觉得心的哪块地方缺了口,风也灌进来,雨也灌进来。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笑着告诉她,方兴宇喜欢蓝色,爱吃辣。还喜欢,吃大枣。
第43篇、爱情故事我的幸福,与你有关
他英俊,儒雅,有着不错的工作,是有口皆碑的好男人。没见过像他那样宠老婆的,外面的一切应酬统统推掉,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单位里组织旅游,他也婉拒。同事们笑他,难不成家里放着一个貌若天仙的七仙女?他不回答,只笑。那笑让所有人都相信,他正享受着蜜里调油的幸福生活。
去过他们家的人都知道,她并没有如花的美貌。相反,黑且瘦,个子也矮,粗糙,任性,邋遢,他收拾得清清爽爽的家,不到十分钟她就能把杂志、拖鞋、靠垫扔得到处都是。他也不恼,耐心地重新把它们归整齐。有客人来,她和客人争吃头一锅饺子,他歉意地对客人笑你看,她就是这个脾气……第一碗饺子,必然先端给她。有时候半夜醒了,她会要他陪着去房顶看星星,他也去。12月的北方,空气仿佛冻结了一般冷硬,看完星星回来,她像根冻僵的冰棍,他把她裹在怀里,一点点暖热。
他这样宠爱她,别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惟有她一个人不懂。是真的不懂,她的精神出了点问题,除了不断地跟他要吃要喝之外,就是呆在家里玩积木,或者把火车开得满屋子跑,用玩具手枪把桌子上的花瓶打碎。有时她甚至会忘记他的名字,有时又会抱着别人叫他的名字。
她以前,也是个聪明灵秀的女子。爱笑,一笑起来就没边没样儿的,走路的脚步是跳跃的,像只展翅欲飞的小鸟。那时,她是精灵古怪的俏黄蓉,他是憨厚朴实的靖哥哥,幸福像一朵开得恣意舒展的花,满世界都是溢满着香。
婚后第三年,她生下儿子,儿子半岁的时候,意外夭折。她就是从那个时候病的,是精神分裂症,住了一年的院,病情时好时坏。医生说,这病去不了根,还是回家养着吧。
孩子没了,她又疯了,那一路欢快流淌的乐章,至此“喀嚓”一声,弦断了。
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他笨手笨脚地学做饭,煎个蛋,把蛋壳打碎在碗里,待一片一片捡出来,锅里的油已经着了火。正熬着粥,突然听到她在客厅里尖叫,赶紧跑过去,她已经把暖瓶茶杯打碎了一地。半夜里他被“哗哗”的水声惊醒,睁眼一看,她浑身湿淋淋地蹲在角落里,不知什么时候拧开的水龙头……他像照顾小孩子一样,要哄她吃饭,陪她做游戏。好一点的时候,她就坐在儿子的房间里抱着儿子的玩具哭,哭得声嘶力竭的,怎么都劝不住。
很累,许多人劝他,她都那样了,你照顾她几年,也算仁至义尽。趁着年轻,离了再找一个。不然,你这辈子可就搭上了。他不答,只是笑笑。阳光好的时候把她打扮得整整齐齐的,牵着她的手上街。她用手一指糖葫芦,他就像热恋中的小情人一样,颠颠地去给她买。她再一指烤红薯,他又颠颠地买来,帮她捧着,等她吃完糖葫芦再递给她。有时候她突然就犯了病,迎着开过来的汽车扑通就躺在马路中间,吓得他脸发白手发凉,也吓得司机一头的冷汗,连他一起骂神经病。可他还是隔二差五地牵着她的手出来逛街,他怕她呆在家里时间久了会闷。
他们就这样,一直过了15年。15年里她的病情反复无常,坏的时候根本不认得他,把家里的锅碗统统敲碎,抱着他又咬又啃,甚至半夜里偷偷起来拿剪刀扎他,好的时候会抱着他被扎伤的胳膊哭,说自己害苦了他……
这个男人是被读者报料出来的典型,我和做记者的朋友一起去采访他们。去之前,一路想了很多,关于苦难,关于牺牲和奉献。一个男人,几十年如一日地照顾患病的妻子,其中的艰辛与苦痛,不难想像。
到了之后才发现,完全不是想像中的样子:很干净的家,窗台上有一蓬怒放的梅花,娇小的妻子紧紧地挽着男人的胳膊,有着小鸟依人的温婉。光洁的额头闪亮的眼睛,让人无法把她和一个患病十多年的人联系在一起。
整个采访过程中,没听到男人说一句抱怨的话。最后,朋友还是没能免俗地问:这么多年,就没有想过放弃她吗?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个病人,不觉得辛苦吗?
男人用力揽揽女人的肩,仍然笑。老老实实地说,想过。有一次我真的生气了,想一走了之。但是只下了两个台阶,就再迈不动步子了。是的,我爱她,我没有办法丢下她不管。在她身边,我很累,但离开她,我会心痛,我的幸福,和她有关……
第44篇、爱情故事男左女右
结婚后,女人发现男人什么都好,只是有一点让她不明白的就是老爱走在她的左边,特别在出门时更是一定要她靠他的右边走。她很纳闷男人为什么爱这样,问他,男人就笑笑说习惯了,没办法。
女人晚饭后有散步的习惯,男人每次都要陪着,有一次,走着走着,女人不由自主就走到了男人的左边,男人发现后很生气,不由分说就把女人拽到了右边,还涨红脸质问你怎么能在左边?谁让你走左边的?女人很生气,我走左边怎么啦?凭什么我就不能走左边?男人就讪讪然不说话。
按说这也是生活的小事情,没必要去计较,可男人刻意要那样做,这就让女人觉得不可思议。一定要男人给她一个理由,男人不说,问多了就说,没什么理由,我就是喜欢在你的左边而已。女人听了就有点生气,说你喜欢我吗,你怎么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我头上呢?男人说这怎么是强加呢,生活中不到处都是这样吗?被男人这么一说,女人才发现果真如此,比如上公共厕所,戴结婚戒指,出席礼仪场合等等,几乎都是男左女右,这好像成了约定俗成的习俗。
女人未结婚时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就娇生惯养,我行我素惯了,为了这个左右的问题,两人没少闹别扭。可闹归闹,闹完男人还那样,根本就没有要改的意思。
其实男人很宠女人,可却在这个小问题上斤斤计较,这让女人想不通。直到有一天,同办公室的王姐说要给她看手相,女人才发现男人为什么老爱占着左边的秘密。王姐要女人伸出右手给她看,女人就不解地问为什么是右手?王姐说男左女右嘛,这你都不懂吗?女人又问干吗就一定要男左女右呢?王姐说左为阳右为阴,阳主男阴主女,几千年传下来的习俗。女人听了叫起来,这不是男尊女卑吗?王姐说你才知道啊。女人就不答话,连手相也不想看了,一人怔怔坐在那发呆,想不到自己男人的大男子思想竟是这么的严重,别看他平时不声不响的,原来一肚子的坏水。
女人知道男人是这么一回事后,就和他拗上了脾气,你不是不让我在左边嘛,我偏要在左边,看你能把我怎么样?想在我面前甩大男子主义,做梦去吧。可男人什么都好说,就是在男左女右问题上不让步,没有半点通融的余地。女人就很生气,哭哭啼啼跑去和母亲诉说。母亲当时就不同意女儿嫁个农村人,说农村的男人都有一身臭毛病,有些坏习惯一辈子都改不了,时间长了怕合不来,现在果真让母亲猜到了。女人开始和男人吵架,次数多了,女人就怀疑自己嫁给男人是不是错了,自己怎么就会选择这么一个男尊女卑思想如此严重的男人做丈夫,当时真是瞎了眼。
终于有一天,女人说自己再也不能忍受男人的坏习惯了,向男人提出离婚。可男人说什么也不同意,女人说不同意也行,你必须改掉你那男左女右男尊女卑的坏毛病。男人嘴里说改,可一出门又还和以前一样,一定要女人走在他右边,决不让女人在他左边。这样的男人真是无药可治,女人对男人完全丧失了信心,下定决心要和男人离婚。
两人在去办离婚手续的路上,男人还那样,仍是走在女人的左边。都什么时候了,还没忘甩你的大男子主义啊!女人火冒三丈,偏要走左边,男人就伸手去拉女人,女人甩开男人的手,气呼呼地说,我和你没任何关系,你没资格再管我,我爱怎么走就怎么走。男人被女人一顿抢白,面红耳赤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在这时一辆卡车呼啸着擦肩而来,情急之中,男人一把将女人拉到了右边,惊魂未定的女人看见男人的身体在车头前轻飘飘的飞起来,惊叫一声就傻了。
男人少了一条腿,躺在病床上,他对女人说,真对不起,以后再不能走在你的左边了,以后你自己要小心,走路时千万要走右边,右边比左边安全。
女人一听,眼泪就哗哗下来了,抱着男人“嘤嘤”地哭。原来男人每次都走在自己的左边是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安全留给她,是在保护她啊,可是自己怎么就不明白呢?
后来的日子,每到黄昏,人们常能看到一个女人搀着一个拄拐杖的男人在散步,不同的是,女人总是走在男人的左边。
第45篇、爱情故事遗忘了的野百合
十七岁的时候,他去一个边远的省份上高中,是因为那里的高考分数线比北京低得多,作为高考大移民中的一员,他待在那里的时间不过一年而已。
边远的小城是荒凉而寂寞的,甚至让他感受到了与世隔绝,和北京相比,这里一切显得那样土气,甚至连人们说话的口音也那么难听。他却不知道,他清秀的外表和好听的普通话从他来的那一刻起就吸引了一个女孩子。
那是一个当地的女孩子,脸色黑里透着红,健康而美丽,有着羞涩的笑容,见了他,总是低下头,飞快地躲开他的眼神。他心中得意着,因为知道她对他的喜欢。
因为学习比她好,况且将来要回北京上学的,他的目标是北大。所以,怎么会把这样一个平常的女孩子放在眼里。
忽然一天,他的书桌上有淡淡的香气散出来。他打开书桌,看到书里夹了一朵花。他不知道那叫什么花,白色的,淡淡的清香,转瞬,他就明白是谁做的了。
再见到她的时候他拦住了她,这次,她的心跳到了嗓子眼一样,甚至连呼吸都不是均匀的。他更加得意地看着她,然后对她说:“能告诉我那是什么花吗?”
“野百合。”她低着头,摆弄着手里一个什么小物件。
“对不起,我不喜欢这种花。”说完他走了,头也没有回。
而身后的她泪如雨下,一个女孩子的第一次啊,何况,她又没要求他如何,她只是想在这如花的季节里,能和他一起度过高考来临的那段日子。
高考很快来临了,他没有考上北大,却回了北京。而她则落选了,以后,他再也没有过她的消息。原本,她在他的心中就是一丝丝涟漪,风没有了,涟漪也就散去了,那朵被他看也没看的野百合,也许早就结婚生子了呢。
几年以后,他去一家合资企业应聘,却看到台上笑意吟吟的她,美丽得如一只天鹅,皮肤白得吹弹可破,长长的头发披下来。他以为是长相类似的人。再看名字,果然是她,上面写着人力资源部经理:徐晓敏。
他呆住了,她,一个没有考上大学的女孩子怎么会来北京,而且做了高层管理人员?
她也看到他,招聘会散了的时候他再次拦住了她:真的是你?
她笑,像一朵百合:“是从你开始,我才明白了一件事,一朵花要为自己找到春天才会让别人注意到,第二年我复读了,然后考到了北京来,直到念完研究生,直到自己由毛毛虫变为蝴蝶。”
他的心里浮上淡淡的悔意,但一切已经惘然。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她不再是等待他定夺的黑黑小女子了,而是他等待她定夺的一个主管了。
说话间有一个男人开了很漂亮的本田过来,然后为她打开车门。他走开了,其实他已经被公司录取了,但为了自己的自尊,他没有来。
很久以后他参加了她的婚礼,婚礼上他送了她一大束百合。附送的卡片上写着:野百合也会有春天,可惜我错过了春天。
第46篇、爱情故事红裙子
他喜欢上她那年,才十七岁。高二,她转学来了,个子高高的。梳着马尾辫,清秀的脸,阳光下,打动了他。之前,他不是个好学生,调皮捣蛋不说,还聚众闹事,喝酒抽烟。总之,他的名字是和坏学生连在一起的,老师一举例子就是,不要跟谁谁学。
那个谁谁,就是他。
她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到这个小城,她是随着转学来的。家境贫寒的她,总是最后一个去买饭,怕别人笑话,因为没有钱买菜吃,就买一个馒头,就些咸菜。这些,他都看在眼里。
那时他家境也不好,可总比她好。于是,他在她的抽屉里放过饭票。他们是前后桌,他常常在上课时看她。她细长的脖子,还有细细的汗毛,十七岁的少年,怦怦地心慌,他第一次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滋味。饭票又被退了回来。她居然知道是他。
青年节,学校里组织朗诵比赛,班主任为了取得名次,让女同学每人准备一条红裙子。如果一片都是红裙子,是很好看的。班主任这个想法得到一片欢呼。他看到她,低下了头。
买是一个办法,也可以借。她张嘴和家里要钱吗?母亲再嫁的是个粗人,铁匠,说话就动粗,她上高中。是母亲下了跪的,还要再张嘴要一条红裙子吗?借,她刚来,不认识谁,能向谁张嘴呢?犹豫三天,她去找班长,班长是女生,城里的高干子弟,一脸傲气地说,你连条红裙子都买不起吗?我就不信,反正你不能影响咱班的成绩!她低头说,我能不参加吗?你有没有集体观念啊?!班长嚷着。
他看到她眼中的委屈时,心疼了。
那天晚上,他逃出去。然后跑到附近的一个厂子里,偷了一大块铜来,是那个厂子的生产用料,然后卖掉。卖了七十块钱,第二灵,他上街,去买了一条红裙子。那是他第一次买衣服,也是第一次给女孩子买东西,心咚咚地跳着,他想像着她穿上红裙子的样子,一定特别好看,这样一想,他的脸居然红了。挑了又挑。挑了一件最红的,大大的裙摆,美丽极了。小心地包上,趁着中午大家休息,他放在了她的抽屉里。他写了小小的纸条:穿上它,你一定会更美。
她依然知道是他送的,这次,却没有退,几乎是感激地看着他,眼神交集的刹那,他低下了头,如果她知道是他偷来的东西换成的裙子,她还会穿吗?
那次青年节,他们班的朗诵全校第一。
‘后来,她常常会穿那条红裙子。他们之间还是不说话,可眼神之间已经有交流,她记得他说过的话,穿上它,你一定会更美。
她家境仍然不好,学习却好。他依然打架,最厉害的时候,和人动了刀子,学校终于决定开除他了。他最后一次来学校是看她,那是他们第一次说话,离得很远。他说,我要走了。
她忽然掉了眼泪,很伤感,说不出的伤感。他们是偷偷在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见的面,也说不上为什么,是喜欢?还是别离的感伤?都说不出来,总之,很让人难受,连风都好像是为他送行一样,他要去新疆一个兵团。那天天很冷,可是,她穿了红裙子。她说,以后,以后你要好好的。
她只说了这句话,以后你要好好的。
细微的声音。他听来却是如此震动,近乎石破天惊,她希望他好,他本来是想混下去的。可是,因了这句话,他要好起来。那天天气冷,已经秋天了,可是她还是穿了那条红裙子。
后来他去了新疆,不停地努力,不再打架,不抽烟不喝酒,在那样一个偏僻的地方,所有人都抽烟喝酒打牌,他却努力地看书,然后报了自考。几年之后,他离开了新疆,在深圳开了自己的公司。他始终忘不了那个穿红裙子的女孩子,所以,他用了一切手段去找她。
终于知道她消息的那天,他眼睛酸了。分离之后,她的母亲很快去世了,继父没有再让她继续读书,她不久就嫁了人,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他张罗了同学聚会,只是为了见到她。是的,只是为了见到她。好多同学都以为,他是为了显摆,为了显示自己现在多有钱才张罗聚会的。不是的,他只是想,看看她过得好不好。
是在冬天聚会的,来了好多人,她是最后进来的。进来的刹那,他就呆了,很冷的冬天,好多同学穿着大衣,而她,穿着那条红裙子!虽然底下穿着黑色的紧身裤,可是显得那样不合时宜。因为,那裙子是夏天穿的啊。他的眼泪一下就出来了,别人都以为他喝多了。只有他知道,她为什么穿那条红裙子!所有人都开着玩笑,只有他们没有开。所有人都喝了酒,只有他和她没喝。
在最后的最后,他走到她身边,然后看着她。她面前有一杯酒,很大的一杯红酒,他轻轻地举了一下手中的酒。她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
原来无言,有时真的胜过万语千言。他仔细看那条红裙子,已经掉了色,没有了当年的艳丽。在冬天穿起来时,是那样的不合适,可是。因为这条红裙子,他觉得这个冬天是这样美这样好。
虽然,虽然他们之间仍然什么也没有说。
第47篇、爱情故事当上等剩女遇上下等剩男
1
若在男女堆里按相貌能力分成甲乙丙丁等时:甲男找乙女,乙男找丙女,丙男找丁女,于是,这世界上剩下了甲女与丁男在单身了。
这个故事,甲女名叫周芷若。长得漂亮也就算了,她居然还是一房产公司的销售经理。职位这么高也就算了,还自己供了房,买车,是每周高档美容健身场所的VIP级别美女,生活半点儿也不含糊。这个周芷若还特善良,周末常常去孤儿院做义工。说白了,她就是优秀的甲等女人,甲等到男人追着觉得自个儿资本不够。
而丁男呢?名字叫关大宝,小眼睛大鼻子大嘴巴矮个子。做汽车美容工作的,周芷若有好几次去给自己的车做美容时见过他,不是很熟悉,也就笑了笑。这关大宝也不是勤奋工作的料子,天天在家里呆着偷懒。你问她为什么知道得那么清楚?那是因为甲女的周芷若和丁男关大宝是同住一个小区同住一幢楼房同一个楼层的邻居。阳台还是相连的,朝不见也晚间见,想不认得对方都有点难。她想又不是帅哥不可能构成什么艳遇,又没钱没魅力的,所以没有兴趣。他倒是经常往这边看,但也绝不出声。城市里的寂寞男女们,谁不是这样以自信或者自卑的姿态高傲着矜持着呢?
2
这天是周末,周芷若起来,边做海泥面膜边洗衣服。哼着歌经过阳台门的时候,眼角一不小心瞄到隔壁阳台上站着的那个丑男人手上正拿着一件粉红色的什么东西发呆。周芷若再仔细一看,不亚于火星撞地球地尖叫一声,冲出阳台:“你偷我的内衣!”关大宝瞪着他那怎么瞪也大不了的眼睛,张了大嘴巴看着突然冲到隔壁阳台来的周芷若,拿着那件粉红色蕾丝胸罩的手抖了那么一下下,然后继续傻看着她又冲回房间去,然后再听到自家门被擂得山响:“你这个变态给我开门!”
她想,就算自己再也不穿那件内衣,也不可以让自己的贴身之物落到这丑男人手里。她瞪他一眼,眼神儿寒得不行。一把推开他,冲进去,顺利地奔向阳台,却闻到异香扑鼻。禁不住问:“你在煮什么?”他没反应过来,好一阵才吐出几个字来:“咖啡牛奶。”然后又再重复一次:“咖啡牛奶。你要喝么?”周芷若没吃早餐的肚子不怎么争气,小响了一声,只好有些尴尬地说:“真香”。说完后忽然又想起内衣,冲出去把罪证抓在手里,对跟进来的关大宝吼:“流氓!你偷我的内衣!”话音刚落,一阵风从对面吹过来,又一件粉红小内裤掉在了地上,她的脸一下热了,不自觉地抬手摸脸,却摸到满脸的面膜。她失声尖叫,风一样地跑了出去。
喂!你的……关大宝看着再一次掉在阳台上的内衣,再看一眼空无一人的门口,才把字吞下去般说:内衣。
3
又是星期天,周芷若在做面膜的时候叹了一声。然后眼睛不自觉地看了一眼阳台。咦?那是什么?一根钓鱼竿挂了个粉色的纸盒从隔壁的阳台伸了过来,她顶着一脸面膜出去看,纸盒上还有一张纸条:“请你吃早餐算是道歉好吗?我们握手言和吧。”周芷若打开纸盒看到自己那套粉红色内衣叠得那么整齐的时候,脸又红了,接着听到自己没吃早餐的肚子叫了一声。
“门开了,你自己过来好不好?”扬眼看过去,关大宝打开阳台门探出那颗小眼睛大鼻子的脑袋讨好地说。这人长得不怎么样,煮的咖啡牛奶倒是很香。早餐是中西合璧的鸡蛋葱油饼,自烤小蛋糕,香浓牛奶咖啡,餐桌上居然还插了一支刚开放的非洲菊。周芷若看着貌似体贴周到的他忙来忙去,盯着那朵非洲菊看了看,感觉倒是很受用。
吃完早餐,他把她送到门口,伸出大手来:“握手言和,好不好?”
周芷若看着他拘束不安的样子,把葱白的小手放进他的大手掌里:“好啦。握手言和就握手言和吧。”
他的表情绝对算是受宠若惊。用力握了她嫩滑的手一下,就放开了,倒也不敢造次,说:“今晚我炖枸杞鸡汤,你过来帮我喝好吗?”她听着又受用了,听听这个“帮”字,多会说话呀。随口应:好呀。本来只是客气,傍晚的时候,在阳台闻着隔壁飘过来的香味,她就想:不吃白不吃。谁让他做得那么香呢?
4
再一个月后,她和他几乎无话不谈了。她说到什么,他都微笑说:“对呀,对呀,只有你这么有智慧的女子才能想得出来呀。”
她从小听别人说漂亮听多了,觉得这么夸她有智慧可真夸到她心里面去了。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别人变着法儿夸自己?都说赞美比批评更养人。她就觉得这段日子以来,越来越自信,越来越迷人,皮肤也越来越好。不知是他的赞美有功劳还是他的美味养颜汤水有功劳。
这天周芷若要去超市采购。关大宝自告奋勇当搬运工。其实认识的男人中可以相陪帮拿东西的男人也不是没有,可她总觉得自己买卫生纸呀、牙膏、牙刷、拖把、面膜这些东西的时候,还是找关大宝这种男人才好。采购完毕的时候,她把一袋零食勾在拿了大堆东西的他唯一空出的小指上:“我去开车”。旁边一对情侣经过,侧目,那女的说了一句:“鲜花插在牛屎上。”声音倒也不大,但清清楚楚落入两人的耳朵里。
一路上,周芷若便不说话了,关大宝和一大堆东西坐在车后座上,也没说话。
5
他再用鱼钩送纸条来请吃饭时,她看一眼纸条再看一眼泡面,不再过去了。他打开阳台探半个身子过来,往她的阳台这边看,看呀看,就是不见她出来。他把做好的汤锅搬到阳台上,风一吹,那香味便往她这边飘呀飘。她忍不住冲出阳台:“要吃你自己吃去!”那边厢声音低低的,像做错事的小孩子:“是你喜欢的韩式罗宋汤。”
她杏眼怒睁,想说什么,最后都没说,风一样冲屋里去了。开了音响,是上个月那家伙给淘回来的CD,哼,那个丑男人,怎么连她喜欢听什么都知道了呢? 越看那泡面就越讨厌,最后还是跑出阳台:“开门给我!”美美地干掉两碗深得她心的汤水。咬着她喜欢的青椒鸡丝,她问:“干嘛对我这么的好?想追我?”一脸惶恐又假装平静的他不算白的脸一下红了:“是,是呀。”她放下筷子:“万一我不愿意,怎么办?”他盯着她看呀看,看得她都快不好意思了,才说:“那我也没办法”。说完还是盯着她看,像得不到糖的孩子。
她问:“你有多少钱?”他答:“不,不多。”
“全给我。”“好,好呀。”“房子也要。”“好,好呀。”
然后周芷若走了,关大宝看着她的背影消失于走廊,愣着想了半天,还是没想明白她的态度究竟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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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早起来,周芷若做完瑜伽敷上面膜听歌。看了一眼阳台,没动静,再竖起耳朵,听一下门口那边,还是没动静,干脆到阳台看对面,仍然没有动静。
看吧看吧,不管他看起来是多实在的男人,在这个利字当头的世界,说到钱就跑了。钱她自己能挣,试一下他而已,再说了,他关大宝能有什么钱?房子都是租别人的!
晚上八点多,隔壁还是没有动静。周芷若不知道为什么,叹了一口气,打算出门去吃顿好的。吃不下泡面,她还不能到外面吃不成?打开门却看到关大宝提着个箱子站在门外:“我的钱有点乱,花时间整理了一下。”
关大宝的钱果然很乱。箱子里有公司账目,银行支票,现金,房产证……真的很乱。
她问:“你到底有多少钱?”“不多,不够两千万。”
又问:“全在这里了?”他低下头:“我身上还有一点零钱的。”
她说:“我还没答应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再说你心好!”
竟敢用狼来比喻她!周芷若一个抱枕打过去正中目标:“你怎么知道我心好?”
关大宝居然没躲,居然还笑得很让她不明所以。他说:“你经常在我捐助的孤儿院帮忙,我是打听到你住这儿,就搬来了。”
周芷若再一抱枕打过去,关大宝还是不躲,看着周芷若,动也不动。
周芷若说:“先谈恋爱,考验考验你!”关大宝愣了一下,那呆滞的样子使他看起来更傻更丑,然后他笑了,笑得见牙不见眼:“好,好呀。”
最后,甲女和丁男,就这样终成眷属。
第48篇、爱情故事把爱情煲成一锅靓汤
我和于妙妙真正是网恋修成的正果,当网恋到难分难舍时,我们提出了见面,见面之后就掉进了爱情的魔洞,再也没能出来。因为我们一见钟情了,不仅从精神上相爱了,而且我爱上了她的美貌和俏皮。所以,再也顾不了那么多,只好结婚了。因为再不结婚,我们就要得相思病。见一面不容易啊,隔着2千公里云和月,她在重庆我在北京,最后的结果是她来了北京。
那时我们认识6个月。6个月之后,于妙妙做了我的新娘。我是先娶了新娘再拜见了老丈人,没想到老丈人会那么年轻,我看了吓了一跳,加上自己再长相老成些,简直以为我们是哥们儿。于妙妙泪眼婆娑地告别了山城,然后来到北方,她来时北京正刮沙尘暴,沙粒打在脸上,于妙妙就哭了。她说,我为什么要离开巴山蜀水啊,重庆是多美丽的雾之都啊。我就急忙哄她,然后说你这不是为了爱情献身嘛,以后咱孙子得夸你伟大,因为南北结合生出的孩子又聪明又漂亮,于妙妙睁大眼睛说真的吗真的吗?我说当然是真的。
当然,我们很快发现了彼此的不适应。不仅仅是气候,还有习惯。她特别爱吃辣椒,恨不能炒鸡蛋都要放上辣椒;而我一向只喜欢吃老北京的涮羊肉和炸酱面,可这两样她几乎不吃。在吃饭上我们出现了分歧,于是只好自己做自己的,好像单身宿舍,做完一锅再做一锅,个人吃个人的,不太像两口子。
还有,就是她喝不了北京的水,说漂白粉太多了,不利于皮肤。所以,我只好给她买整桶的矿泉水,我妈说我哪儿是娶来的媳妇,简直是老佛爷,因为要供着。还好,我们不在一起住,否则我老妈看到我长期洗碗一定要气死,好像她儿子成了于妙妙的长工一样!
于妙妙不能接受我的还有我的油嘴滑舌。其实在北京胡同长大的男人不都一口京片子吗,爱说、热心、讲大话什么什么的,哪里全是真的?有时女同学给我打电话,我就贫上几句,说自己下一辈子一定5岁就喜欢她,让她别嫁到美国去了,肥水流了外人田。这时候于妙妙总是在旁边掐我,我“哎哟哎哟”地叫,女同学问我怎么啦,我就说吃了几个坏螃蟹,不行我要上卫生间。其实当初于妙妙迷上我还不是因为我的幽默吗?那时叫幽默,现在就得叫油嘴滑舌了?娶了她以后我再也没了自由,因为再也不能上网,她怕我和从前那帮旧相好眉来眼去。怎么会呢?我解释说,我再上网也绝不聊天了,因为我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了,那就是在网上认识一个美眉然后爱上她娶到她。所以,如果再上网我就看看成人用品或者看看何时怀孕最好让你给我生个儿子什么的!于妙妙听了很安慰,但她睡着了我照样去聊。有一天终于被她发现了,她用我的号上了网,给我的那帮狐朋狗友留言,对男的她就说我是女的,今年60了;对女的就说我是男的,有艾滋病……终于我一个朋友都没有了,她用眼睛恶狠狠地看着我说:“再跟我玩这把戏,我就回重庆。”
我说,别别别。我最怕她提这个,因为重庆那么远,她跑回娘家的结果是我坐飞机去接,还要负荆请罪,好话多说点倒不要紧,来回几千块的飞机票真让我难以承受。
有一次我们吵架,她和小辣椒一样,又厉害又刁蛮,我叹息一声说,早知你会这样,我就娶个北京姑娘算了,你瞧你们四川人厉害的,好像这世界快盛不下你们了!她一气之下摔了我们结婚的花瓶,而我则摔了一套价值不菲的日本茶具,你敢摔我不敢?这年头谁怕谁?
当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时,我想她2千公里路奔了我来也算不容易,工作丢了,在北京要打工,而且她是家中的独生女,凭什么跑这儿受气来?重庆的小伙子又不是死绝了,凭她的美貌,嫁个大款是没问题的。所以她边哭边说,我上死当了,相信什么鬼爱情跑到北京来喝风沙!
总是我认错的时候多,把战场打扫干净,然后炸几串辣椒,做几个川菜。在老婆的引导下,我已经能做几个川菜不说,还能吃上几个辣椒了。没有办法啊,爱屋及乌啊。而于妙妙也跟我吃了几次涮羊肉,她眉开眼笑地说,还不错啊。
其实爱情不也如此吗,相互融合、取长补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没有完美的爱情,也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当我们认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老妈告诉我,婚姻如同煲汤一样啊,时间越长越有味,只要你有足够的耐心,把宽容和理解,把爱和珍惜,把忠诚和信任加进去,就能煲出一锅好汤。我和于妙妙听了连连点头,于妙妙说,亲爱的,让我们煲汤吧。
我说,好,那么一二三,我们一块儿往锅里跳吧!
第49篇、爱情故事婚姻似杯水,爱情如风筝
有一对母女,母亲快五十了,女儿二十八。不同的是年龄,相同的却是母女俩都离了婚。虽然两人对待丈夫和家庭的态度不同,但结果却是相同的——都是丈夫离她们而去。
父亲做生意赚了大钱,而且生意越做越大。俗话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母亲担心男人禁不住花花世界的诱惑,想起朋友曾经说的“要想拴住男人的爱就要管住他的钱袋”,母亲就开始对丈夫管得死死的,紧紧盯住他。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如临大敌,兴师动众。走在街上,如果发现做丈夫的偶尔看了别的女人一眼,就开始了没完没了的盘查拷问。
一次在父亲的公司,母亲看到丈夫和一位女同事谈笑风生,马上面如土色,开始胡搅蛮缠,大肆吵闹,如此这般,弄得父亲疲于应付,更是心烦意乱。
一天,父亲生病了,母亲倒了杯开水,不小心倒得多了,端着满满的水走路时,极怕洒出来,没想到,越是小心越是紧张,结果,绊了一脚,不仅烫了手还打碎了杯子。
父亲长久的积怨终于在那一刻化作一腔怒火,大发雷霆地吼她。母亲亦不甘示弱,反唇相讥。于是,两人唇枪舌剑,闹得不可开交。丈夫最终忍无可忍,弃她而去。
太过于紧张,太在乎,太死心眼,往往会事与愿违,越是爱他,害怕失去他,就越要给他空间。因为这样才不会令他窒息,如果死死看住他,早晚有一天他会离你而去。
女儿10岁时父母离异,父母失败的婚姻没有给她带来启示,反而让她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女儿长大后也结了婚,丈夫是个性格外向乐观、热情奔放的人。为了吸取母亲的教训,她从不过问丈夫的交际和工作。即便丈夫跟她说起,她也从不搭腔。她认为母亲就是太爱管父亲,所以把父亲给逼走了。儿子出生后,她把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到儿子身上。就在这个时候,丈夫回家渐渐晚了。她毫无怨言地在客厅里等他,开着灯热好菜等他……丈夫开始彻夜不归,虽然她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她还是忍着没问丈夫……这样过了一年,丈夫提出要跟她离婚。
“为什么?”她极其惊讶了。
“不为什么。我觉得我俩没有感情。”丈夫很自然地说。
她不懂,为什么自己从不管着丈夫,他也会对自己感到烦厌呢?她感到极其失落。
一天,她带着儿子来到郊外公园放风筝,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儿子不断地放着线,风筝在天空中越飞越高,孩童们大声欢呼雀跃。风筝努力地往上飞,边飘边摇曳着,像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她抬头仰望着,不时地为儿子欢呼几句:放高点,再放高点……因为极力想让风筝飞得更高,儿子手里的线就拼命地放松……风筝飞得越高风力也就越大,不一会线“绷”的一声断了,风筝最后栽在湖里。
望着掉下来的风筝,儿子哭了,她的心猛的一阵颤抖,突然想到了自己曾经的婚姻。因为太过于放纵对方,给对方太多的自由,他才会飞得越来越高,飞得越来越远,直到断了线。霎时,她泪如雨下。
原来婚姻就如一杯水,不能倒得太满,倒得太满就会溢出;爱情就像放风筝,不能放得太高,放得太高就会断线。
第50篇、爱情故事7年之远
一
事隔多年,我仍然记得初见黎明朗的那一个刹那,他如一道闪电刺亮了我,这个手指细长身材颀长的男生,有一种迷离而颓废的味道,一瞬间,让我痴迷。
彼时,我是A大二年级女生,男友是殷生,他带来了黎明朗,然后介绍给我:这是我的好朋友,南京大学的高才生,我们曾经同桌3年。他又指着我说:我的女友宝蓝。我们坐在海边喝啤酒,我喝了很多,和殷生划着拳,一点也不像个淑女,这和我平时的表现大相径庭。其实,我一直很内向很自卑,直到遇到殷生,他把我当成掌上明珠。一直,我以为自己是一只丑小鸭,除去写作,一无是处。殷生多才多艺,长相英俊,在别的女生看来,我是中了头奖的幸运者。
我应该很知足,但是我遇到了黎明朗。从第一眼看到他,我便知,我和这个男人会有故事。
那天,我们一直没有再看对方,我们一直喝酒。我和殷生喝,他也和殷生喝。我和黎明朗之间,没有喝过半杯酒。
我们都喝多了,是黎明朗把我背回去的,我伏在他肩上,闻着他夹杂着汗水和海腥味的后背,还有头发散发出的薄荷香。那是第一次,我与他的肌肤之亲。
我怀疑自己是轻薄女子,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但事隔多年证明,我不是。因为对待黎明朗,我一意孤行坚持到底,甚至有一种决绝。那样的恋与爱,如藤与树之间的纠缠,没完没了,一生相随。
二
黎明朗走后,我向殷生提出分手。
这不是应该有的结局。殷生一声声问我:给我个理由,你看我们曾经多么恩爱,而且,在别人看来,你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没有理由。我缩着双腿看着窗外,原来,女人变了心是一件最恐怖的事情,她的内心薄凉,不再有微澜,即使殷生苦苦哀求。
我开始给黎明朗写信,以一个陌生女子的身份。我知道他的家乡与殷生一样,我知道那个中学有好多合欢花,我知道他喜欢站在楼顶吹笛子,这些,都是殷生曾经说过的。
在信中,我说我是暗恋他的女子,我们曾在一个中学。那时,他路过我的身边,带着合欢的迷迭香,我喜欢看他在楼顶吹笛子。而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我的想象。
他回了信,问,真的吗?你是不是那个穿着白衣背着大黑书包的女孩子,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你是不是常常在学校外边修道院门口的那个女生?
我想,如我一样,他亦暗恋着一个女子。
我回应他说,我是那个女子。
不久,我收到黎明朗的照片,果然是翩翩美少年,坐在中山陵的台阶上,眼神浩如烟海。
我不敢寄照片给他,我给他的照片是室友马丽的,马丽身高一米七,妖娆婀娜,她是中文系的校花,典型的万人迷。
果然,他很快来信,这次居然寄了挂号。他说,你出落得更加动人。我知道他说了谎,那个修道院门口的女子与马丽不会是一个人,他只是被马丽吸引而已。
我们依然通信,我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我怕从此永远失去他,即使他只是我的水中月镜中花。
大四,殷生又谈了新女友,走马灯一样。他的女友,永远是我这种类型,又瘦又高,短发,眼睛大大的,面色苍白。每次看那些女孩子坐在他的单车上,我的心就会浮起一层叫做疼痛的东西,一直飘啊飘,他把她们,当成了我。
黎明朗的突然到来让我分外慌乱,殷生来到我宿舍:宝蓝,黎明朗来了,我们一起去喝酒吧。
突然,一个念头让我惊恐:他是为谁而来?马丽正在窗边化妆,她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妖娆靓丽。我说,马丽,走,带你去喝酒。
这个刚刚失恋的女子,就这样出现在黎明朗的身边,黎明朗的眼睛发亮。而我,布衣素裙,素面朝天,与两年前并无区别。我们4个人去海边吃烧烤,喝啤酒。
黎明朗的眼神落在马丽身上,马丽回应着他,是的,黎明朗终于见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可这个马丽,不是写信的女子。
这次,喝多的只有我一个人,黎明朗和马丽跑到海里游泳,他们一见钟情了。他们嬉笑着,打闹着,一切与我无关。在我身边的是殷生,他问我,你的另有所爱是黎明朗吗?
我惊住,回转身去看那张曾经熟悉的脸。爱我的人,了解我的人,才会洞察我细密的心思。
三
我不再给黎明朗写信,此时离毕业还有3个月。我的爱情,以荒唐开始,以寂寞结束。
马丽开始往返于A城与南京之间,每周一次。我知道,黎明朗与她开始了情爱之旅。马丽说,谢谢你宝蓝,没有你,我不可能收获爱情,我迷恋黎明朗,我要得到他。
黎明朗没有再写信给我,我们中间,仿佛陷入了真空,他以为马丽是我吗?怎么可能啊?我们写过那么多信,马丽的轻浮放荡他应该看得出来,但他为什么选择了沉默?
我后悔选择了马丽的照片给他,后悔带马丽去喝酒。一切,已经将错就错。
3个月后,我去了北京。从此,与这些人再无联系。殷生出了国,马丽去了南京。而黎明朗,我不想再提起,那只是一个梦而已,梦里,都是落花缤纷。
3年后,我是一家国际化妆品品牌的华北代理,我开本田车,有自己的房子,定期去做美容足疗。我亦有三三两两男友,但我只与他们谈欢,不与他们言爱。他们,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26岁,我在自己的博客上第一次写道:黎明朗,我曾经多么多么爱你。
7年之后,我勇敢地站出来,坦然面对自己的感情。爱过一个人,这样刻骨铭心,我想,那是我的骄傲。
四
春天的时候,我去上海开订货会。我住和平饭店,那里还有一个会也在开,签到处有两个本子,我随意瞟了一眼,然后,看到了他的名字。
黎明朗,黎明朗!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我们遇到。
我们对视了足有5分钟,他接过了我的包。
我如石破天惊,那样傻傻地看着他。电梯门开了,他却不下,又拉着我坐电梯下楼。他牵着我的手,走到签到簿那里,指着那个名字说:宝蓝,这个字迹我七年前见过,它天天到达我的信箱里,我还要告诉你,我们学校没有合欢树,我也没有喜欢修道院门前的女子,而马丽,不是那个写信的女子,我看到一个人的博客,那里面的人说,她喜欢我……
这个找了我7年的男子告诉我,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写信的人是我,和我一样,他第一眼就爱上了我。
这句话,我等待了7年。
第51篇、爱情故事爱,也有跑调的时候
她是较有名气的歌手,他是台下的键盘手。他们每天台上台下地默契配合着,不经意就生出些许暧昧。不记得是哪一天了,他开始追她。她以为他是玩玩,也没当真,当然更没有接受他的追求。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没有放弃,继续顽固地追她。她却任凭风月缠绕就是不动心。
她有她的心思,娱乐业有着太多的诱惑。他现在的坚持不过是因为她没有接受。她可不希望她的爱情有作假的成分。她已经计划好了,等再赚一些钱就退出,然后去圈外找一份真挚的爱情,那种纯纯的,没有任何潜规则的爱情。
因为工作的关系,她经常在业余时间找他,问一些关于音乐的问题。他很专业,总能给她最好的答案和指点。
她很感激地说声谢谢,他就顺势说,请我吃饭吧。无奈,她请了,席间他照顾得无微不至。饭后又抢着把账结了。她明白他的心意,对他的感觉也还不错。可是她就是不想跟同行扯爱情。她觉得爱情是美好的,绝对不能存活在人心浮动的娱乐圈。
为了拒绝,她开始留意自己的爱情。苦苦寻觅了几个月后,符合条件的男人终于让她碰到了,那是一个老实的男人,开着一辆标致车,是公务员,在检察院工作。她和他第一次见面,就很满意,临别时她主动约了第二回见面的时间。
第二次见面,她刻意打扮了一番。去了约的饭店一看,她傻眼了,居然有一大群男人,他夹在其中。看她来了,招呼她坐下。然后就开始介绍,她尴尬地和其他人打招呼。那些男人的眼里全是暧昧。在她去洗手间返回时,她听到里面说,小歌星,长得不错啊,怎么弄来的。他说,别人介绍的,不能当真,也就玩玩。
站在门口,听到他居然说这样的话,她彻底失望了,她想要的幸福瞬间破灭。这样的男人她是玩不起的。正好台里来电话,她匆匆告辞转身离去。走在路上,她哭了。
隔天登台的时候,她的嗓子哑了。这场演出很重要,她被迫站在台上,音乐响起的时候,她看到了台下的他。
他还是那么含情脉脉地看着她,刹那间,她觉得这就是爱情了。她开始唱歌,第一个音符就错了,错得那么明显。她知道那是因为昨晚哭了一夜,抽了一夜烟引起的。就在她尴尬万分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音符突然变了,音乐降了好几个调。那调正好适合她不舒服的嗓子,她很舒服地唱完了。
节目结束后,她看到台长找他了。她悄悄地跟去了,办公室里,台长狠狠地指责他。他低着头不吭气。她的心动了,其实他才是她的爱情啊。他们在一起这么久,早就深入肌肤了,她的音调,她的声音,她的气息,他都熟知了,如果这都不是爱,那什么才是啊!
他从办公室出来了,她迎了上去,对着他的耳朵幸福地说,我可以牵起你的手吗?他苦着的脸瞬间舒展开来,幸福地说,可以啊!于是,两只手紧紧地粘在了一起,走向人流涌动的大街。
爱情跑掉了,就把他纠正回来吧!
第52篇、爱情故事我们奔三了,不许哭
----当我们回首往事。
----也许是花相似,但人不同了。
----转眼间,我们真的已经长大。
八十年代的人,也许你上了新颖的大学,也许你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工作,或许, 你已经找到了人生中的另一半。
甚至,你已经结婚生子了。
但是,我们有一个同样纯真难忘的童年。
谨此,献给八十年代出生的人。
我还在想象着我的18岁,可我却马上30岁了!真的吗?不愿意去想,但不得不面对。曾经的年少轻狂,早已荡然无存。曾经的花样年华,早已悄然而逝。80后的我们已经开始站在了20岁的尾巴上,面对三十而立,还有多少人可以昂着头,信誓旦旦地说,我们依然年轻?是的,年轻就是资本,面对着90后的异军突起,80后的我们是否还年轻?
曾经,骄傲的我们都怀抱着崇高的理想,奔走在陌生的城市,只为寻找内心深处最真的梦想。曾经,生活得再艰难,都会想着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可以取得成功。曾经,单纯的认为,就算很小很小的一个房间,都可以经营自己最美的爱情。当事业依然碌碌无为的时候,当爱情变得虚无缥缈的时候,80后的我们,是不是依然还会说,年轻不怕失败?
终有一天,我才发现,原来,80后的我们,都早已经老去。我们不再轻狂,我们不再潇洒,我们不再坦荡,我们不再微笑,我们有的是对于生活的压力,我们有的是对于婚姻的恐惧,我们有的是对于未来的失望,我们有的是对于困难的却步。
面对工作:我们已经没有了更多的激情,只希望能够有一份足够安稳的工作。有风险的工作都已经被排斥了,曾经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走关系找工作的我们,面对着事业的平淡,连收入都无法给予自己温饱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选择屈服,放下原本最高傲的脸面,开始寻求人际关系的最大化。工作的艰辛,对于我们无所畏惧,重要的是可以一直将这份工作持续。
面对感情:已经不把婚姻当成爱情的升华,而是把婚姻当作是亲情。我们不再渴望一份浪漫而刺激的爱情,而是奢望一段幸福而美满的婚姻。曾经固执的以为,相亲那只不过是70后,或者说更早一代的婚姻方式,然而等到现在才发现,相亲已经成为了80后婚姻的主流方式。一场场地相亲,一次次的绝望,已经对相亲产生了麻木和排斥,但依然奔波在相亲场上。难怪,一个朋友说:“我不是在相亲,就是在相亲的路上。”
面对穿着:曾经过度讲究品牌感觉的我们,对于品牌已经变得陌生,橱柜里的昂贵的衣服,让工薪阶层的我们没有勇气再去试穿。赚钱之后,才知道,原来生活是多么的不容易。我们不再讲究品牌,而更注重衣服的质量以及用途,适合穿着的场合,不再会因为一时的冲动,去血拼那些打折的衣服,衣服不在于多,而在于体面。合适的,才是我们所需要的,品牌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东西。
面对社交:当越来越多的朋友有了家庭之后,已经没有多大的勇气再和他们一起聊聊关于生活,因为在他们的口中,都是关于家庭的,而单身的80后更注重个人情感的书法。曾经极度热爱的酒吧、KTV都不再喜欢了,已经忍受不了那种嘈杂、疯狂的环境,更喜欢坐在咖啡厅里或者茶馆里,看看书,听听音乐,享受咖啡的苦涩,亦或者茶的清香。
面对家庭:家庭超越了爱情和友情,一切都将家庭放在第一位。没有了原本的冲动,了解了父母的苦心,懂得去体谅他们的无可奈何。原本单纯的家庭之间的关系,在某一天突然变得清晰,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原来一直都不那么单纯,最值得相信的,除了父母,还有自己。越来越讨厌,走亲访友,因为总是会有很多人问题,关于婚姻的某个问题。
面对娱乐:突然发现,手机使用的频率越来越少了,短信也越来越少了,有的时候甚至不愿意发短信,宁可打个电话,匆匆挂掉。QQ也不像以前那样拼命地闪个不停,退出了许多的群,有些群碍于面子,一直处于屏蔽,只是偶尔选择几个群聊几句就隐身。再也不会为了游戏,废寝忘食地玩,更多的时候会捧着一本书,安静地看着。
面对购物:总会想着买东西的时候,是不是有什么赠品,而不会看着哪个好看就买哪个。不再会像以前那样,为了得到某样赠品,去买某样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购物早已不是逛街了,而变成了有目的性的行为,买完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匆匆离开。一些漂亮,精致的小摆设,只是在柜台上欣赏完之后,放回去,再也不会带回家之后,塞进箱底。
面对一切的一切,我们都已经会了深思熟虑,我们的心中,早已没有了童话。我们浪费掉了太多的青春,那是一段如此自以为是、又如此狼狈不堪的青春岁月。有欢笑,也有泪水;有朝气,也有颓废;有甜蜜,也有荒唐;有自信,也有迷茫。
我们敏感,我们偏执,我们顽固到底地故作坚强;我们轻易的伤害别人,也轻易的被别人所伤。
我们追逐于颓废的快乐,陶醉于寂寞的美丽;
我们坚信自己与众不同,坚信世界会因我而改变;
我们觉醒其实我们已经不再年轻,我们前途或许也不再是无限的,其实它又何曾是无限的?
80后的我们,已经开始承认我们老了,没有了90后的青春,没有90后的激情,我们有的只是为了生活进行奔波着的疲惫的心。偶尔微笑着告诉自己:三十岁的男人,我的美好年华才刚刚开始。80后的我们,打一场酣畅淋漓球,也都心有余而力不足。很久没有运动,开始显露臃肿的啤酒肚。
我不禁感叹:原来,80后的我们都早已老去,只是我们一直不愿意服老。
“今天,之所以区别于昨天,恰恰是因为昨天的感受依然在我心中。” 看不懂就退出,也别问,说了你也无法理解!真的!
说好了,只能看,不许哭啊。 谨此献给“1980~1989”出生的人
80后的我们都老了:
喜欢隐身了,不怎么爱在群里发言了;
小孩都开始叫自己叔叔或者阿姨了。
虽然经常不大情愿地反驳着:叫姐姐,叫哥哥;
没那么愤青了,遇到不公的时候,会告诉自己,社会就是这样。
我每一条都符合~我知道,我已经老了… …
80后的生活潜规则:
可以不看电视,但电脑是必需品。
出门蹦达去三件宝:手机,钥匙,几十块零钱。
永远不知道钱花哪了,没怎么吃,没怎么穿。
消极,拒绝长大。不喜欢被人说成熟。
熟人面前是话唠,生人面前一言不发。
爱好中必定有一项是睡觉。
成天泡在网上,又不知道做什么好。80后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无聊”,尽管他们在网络上聊天花去了大把时间。
饿了就吃,经常早饭午饭并在一起吃。
打字的手法相当不准确,但还是打的很快。
凌晨12点前很少会入睡。
什么都可以“随便”,因为没那么多时间。
永远寂寞,不管你是一人独处时,还是身在人群当中。
就像那首歌中唱的一样,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毫无理由的高傲。觉得别人不可能了解自己,并以此作为对别人不屑的理由。
毫无理由没有资本的高傲,骨子里却自卑,期待肯定,期待认可,被讨厌做人失败的时候连说话的勇气都没有。
80后的我们,有很多的梦想,有的实现了有的破灭了。
80后的我们,有的出名,有的默默无闻。
80后的我们,挣扎过彷徨过,还是挺过来了。
80后的我们,退去青春年幼的智嫩,开始适应社会大家庭。
我们的心里都很清楚,我们经历了太多太多。
亲情的分与合,爱情的分与合,友情的分与合。
曾不顾一切的追求过的,后来变的一文不值得。父母曾百般阻挠的事,直到自己受伤,才明白,父母原来是对的。
曾无数次的问过自己,为什么活着?到后来,已经懒得的去想活着的意义。
曾经以为一辈子陪在身边的朋友,某天某月,就突然发现他们都不见了。
午夜醒来,才愕然发现,从来都是只有自己一个人。
人越成长,越容易孤单。
现在是否还记得最初的梦想?或者说,还有多少人,一直坚持着自己年少时的梦想。
在家里,父母对我们百依百顺,出了家门,我们对社会百依百顺。
看不惯的事情也就渐渐习惯了,不知道这种习惯是好是坏?
我甚至不知道我现在的梦想应该是什么?
但有一点的是肯定的,不会再做一些年少轻狂的梦了。
献给所有八零年代出生的笨小孩:
当我们读小学时,读大学不要钱,当我们读大学时,读小学不要钱;当我们还不能工作时,工作是分配的。
我们可以工作时,战国时代般的才能勉强找分饿不死人的工作。
我们不能挣钱时,房子是分的;我们能挣钱时,却发现房子已经买不起了。
我们没结婚时,围城都是很坚固的;
我们结婚时,满城却尽是婚外恋了…
祝愿我们所有八零年代的孩子梦想成真,就算有点儿背,也不能怨社会,心若在,梦就在。
人生如戏,一晃二十几年,有些东西你是否快要遗忘了呢?
细细的品吧!
这是只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美好回忆,趁年青复习一下~~~
当我们回首往事,
----也许是花相似,但人不同了
----转眼间,我们真的已经长大。
八十年代的人,也许你上了新颖的大学,也许你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工作,
或许, 你已经找到了人生中的另一半。
甚至,你已经结婚生子了。
但是,我们有一个同样纯真难忘的童年。
谨此,献给八十年代出生的人。
第53篇、爱情故事爱到深处
关于爱情,我似乎知道的太少,如果可以,我愿意跟你走到天涯海角,这是我对爱的誓言,我对爱的忠诚。可是现实又如此的残酷,却让本来相爱的人到最后彼此伤害。故事会提供一篇精美的爱情故事:爱到深处。
我问朋友:“我究竟该找个我爱的人做我的妻子呢?还是该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呢?”
朋友笑了笑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你自己的心底,能让你爱的死去活来,能让你感觉得到生活充实,能让你挺起胸不断往前走,是你爱的人呢?还是爱你的人呢?”
我也笑了:“可是别人都劝我找个爱我的女孩做我的妻子。”
朋友说:“真要是那样的话,你的一生就将从此碌碌无为!你是习惯在追逐爱情的过程中不断去完善自己的。你不再去追逐一个自己爱的人。你自我完善的脚步也就停滞下来了。”
我抢过朋友的话说:“那我要是追到了我爱的人呢?会不会就……”
朋友说:“因为她是你最爱的人,让她活的幸福和快乐被你视作是一生最大的幸福,所以,你还会为了她生活得更加快乐和幸福而不断努力。幸福和快乐是没有极限。所以你的努力也将没有极限,绝不会停止。”
我说:“那我活的岂不是很辛苦吗?”
朋友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自己辛苦吗?”
我摇摇头,又笑了,然后问:“为什么我以前爱着一个女孩时,她在我眼中是最美丽的?而现在我爱着一个女孩。我却常常会发现长得比她还漂亮的女孩呢?
”朋友问:“你敢肯定你是真的爱她吗?”
我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
朋友说:“她不是这世间最美的,甚至在你那么爱她的时候,你都清楚的知道这个事实。但你还是那么的爱着她,因为你爱的不是她的青春靓丽,要知道詔华易逝,红颜易老。但你对她的爱恋已经超越了这些表面的东西,也就超越了岁月。你爱的是她整个人。主要是她的独一无二的内心。”
我问:“为什么后来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反倒没有了以前的那些激情,更多的是一种相互依赖?”
朋友说:“那是因为你的心里已经潜移默化中将爱情转变为了亲情!”
第54篇、爱情故事西门庆的两个女人
知道西门庆的两个女人的故事吗?
西门庆从没办过成婚手续,却拥有两个未婚妻子。这是法令不应承的。个中一个必需转正。
在他的两个家中,从良女李师师和小未亡人潘金莲正剧烈地争取本身的正当身份。
李师师是音乐学院结业的,琴棋字画样样能干,身段友善质也是一流,尤其是唱卡拉OK的时辰,的确比原唱更像原唱。
西门庆出门介入勾当常常带着她。
你筹备什么时辰跟我成婚?李师师当真地问。
西门庆笑,急什么?你已是第249次问这个题目了。能不能换个奇怪的? 李师师说,你成婚的时辰,新娘是不是我?奇怪吧。说完笑了,很娇媚。 西门庆摇头,不奇怪,成婚不外是情势罢了,你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样不是很好吗?
李师师说,我总感受内心不扎实。你不会嫌弃我吧,我坐过台。
西门庆说,那是你不熟悉我早年的事,我要的是我们的此刻和未来,而不是已往,知道吗?妻子。
李师师欣慰地笑了,你真好,老公。汇报我,你此刻是不是只爱我一个? 西门庆说,妻子,你莫非连本身的老公都不信托?我跟潘金莲那娘们早就断了,你说,她既没有你长得大度,又没有你这样的才能,连卡拉OK那么简朴的玩意都唱欠好,大声上不去,低音下不来,中音又不不变,唱起歌来像小门生读课文一样,跳起舞来像做广播体操,一点情调都没有,谁会娶她?除非是武大郎那样的呆子。这且不说,这娘们还一脸的克夫相,你看,这武大郎不就是她克死的吗?像我这样经商的人最爱考究的,怎么会跟她这样不干不净的人在一路呢?
以上是西门庆的两个女人的故事。
第55篇、爱情故事我的挽留,在他眼里成了无理取闹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我的挽留,在他眼里成了无理取闹。
初见乔楠是去年冬天一个下着小雨的傍晚,我们商议好先到附近的米粉店填饱肚子,再聊她的故事。
米粉上上来了,乔楠舀了三大勺干辣椒撒在碗里,然后浇上那么多的醋,拎起筷子搅拌一番后大口吃起来。坐在对面的我看得目瞪口呆:这么辣、这么酸,如何下口?
“我的性格就是这样。刚烈、执拗,喜欢走极端。”她吸吸鼻子,笑了,牙齿雪白而整齐。乔楠是个很耐看的女孩,尽管皮肤有点黑。
孤独,让我更加依赖他
所有爱情故事开始的时候都很美丽,我和李佟的也一样,虽然仓促了一点——我同他认识不到半个月,就搬过去和他住在了一起。
不要以为我轻浮,其实直到大学四年级我才有我的第一次——和初恋男友。原以为这就是我这辈子最初和最后的男人,但是当他顺利地拿到了美国签证的时候,我就知道,初恋要结束了。
在上海我没有什么亲友。我很孤独。你能体会身处这个大城市里一个单身女人的滋味吗?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下班,走进地铁入口时总有一丝犹豫:要回去吗?要知道,回去等待你的只有冷冰冰的空房子。
所以当高大英俊的李佟和我有了交集时,你能想象我的心跳速度。李佟是一家深圳房地产公司驻上海办事处的经理,湖北十堰人,在老家有父母、兄妹,还有一个妻子。
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痴痴地爱上他。他的高大帅气当然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体贴入微——在他关注的目光里,我觉得自己像穿上水晶鞋的灰姑娘。他是喜欢我的,给我发短信,带我出去玩,一次次地惊叹:阿楠,你的嗓音真好听;阿楠,你真是太可爱了。
那个冬天是我最快乐的时刻。李佟有时候会半开玩笑说:要不,我每月给你一点生活费?我反而生气:不要,你把我看成什么了!我一点也不觉得和李佟住在一起不道德。我们两情相悦,他有妻子,那又怎么样?我没有准备破坏他的家庭,更不需要什么名分,我要的是一个在最寒冷的季节能抱着我入眠的男人。
李佟依然每天早晚都打电话回老家,问候父母,更主要是问候妻子。打完电话,看见我在一旁鼓着腮帮子不高兴的样子,他就哄我说:表面上的工夫还是要做的,我现在人不都属于你吗?他开始为我构想未来了:“你就留在我身边。我妻子不会来上海,过几年后,她对我的感情淡了,提出离婚我就顺水推舟离了,然后娶你……”我嗔怪他:谁要嫁你,心里却无比开心。
回了一趟老家,他提出分手
春节到了,李佟要回老家过年。他信誓旦旦,说一个星期后就回来。临行前一晚上,他抱着我,在我耳边不断地哈气。但是我的心里却忐忑不安:他的妻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他回去后也会这样对待那个女人吗?
与你耳鬓厮磨的人突然离开了,空虚一下子能把人给吞灭。我不愿意让父母见到我魂不守舍的样子,就找个借口没有回老家,留在上海天天掐算着日子等李佟回来。一天两天……7天过去了,他没有回来,说得再过两天。再过了两天,一大早我收到他的短信:“我生了个儿子,我做爸爸了!”
他的喜悦昭然若揭,而我却如五雷轰顶: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妻子怀孕;他回去是因为妻子要生孩子。我再打电话给他,他的语气显然有点不耐烦:很忙呢,等会儿再说。他越是这样,我越生气,更加拼命地拨他的手机。后来,他关机了。
房东找到我,说李先生已经打电话要求退租。如果我愿意住的话可以续租,一个月2000元。我目瞪口呆:李佟啊李佟,你也太狠心了吧。我手机上,留着他刚刚发来的短信:“家里已经知道我们的事。以后我们不再有任何联系,如果有,就只有金钱上的。”
我搬回以前住的小屋子。几天后,李佟回到上海,他约我在南京路步行街的一家面馆见面。尽管狠狠地被伤害了,我依然渴望见到他,并天真地以为:他迫于家庭压力才仓促提出分手,那绝对不是他自己的本意。但是,我又失望了。
李佟把我留在他那儿的唱片都带上了,放在一个塑料袋里交给我:“以后不要找我。你这么年轻,这么漂亮,以后一定能找到比我好的。”我的眼泪成串地流了下来:“我不要你离开我!”换成以前,他定会拿出纸巾给我擦拭,但是这次他没有:“不要这样,别人还以为我欺负你呢。”听他这样一说,我“呼”地站起来,走到门口,把所有的唱片全数往街中心砸去,几十张圆溜溜的碟片撞击着地面,竟也能发出清脆透亮的声响……
散落一地的唱片果然引起了过路行人的注意,许多人把目光投向我们。他一脸的不自在,走到我面前低低说了一声:“不要激动好不好,我送你回家。”我不理他,梗在店门口就是不动。他终于不耐烦,说声“不要我送就算了,再见”,留下我一个人掉头就走。
我其实只是使点小性子啊,他怎么就可以抛下我一个!我小跑着去追他。左脚突然一个踉跄让我差点摔倒——原来是鞋跟断了,脚腕是一阵钻心的痛,让我不由地蹲下来半天起不了身,而李佟转眼间已经走出我模糊的视线。直到这时我才真正地意识到,这个男人已经一心要离开我了。
(“他有妻子和儿子,他为了保全家庭,已经决定和你分手。”我忍不住插了一句。“对,他有妻子,可是我们明明约好的,我呆在上海,那个女人在他老家,我们互不干涉,他怎么说变卦就变卦!”乔楠一脸的迷惑。)
自杀,唤不起他任何怜悯
躲在租来的小屋子里,我觉得自己已经被世界遗忘。我不停地给李佟发短信,但是他一条也没回。我去我们以前呆过的爱巢,他已经搬家走了。
我没有工作,没有钱,在上海也没有一个亲人,除了自己的身体已经一无所有。2004年2月14日那天,街头应该充满了鲜花和甜言蜜语,但我的小屋里却是一片冰冷和孤寂,我含着眼泪吞下两瓶安眠药。但是你知道吗?我不想死,我只是想让李佟知道,为了他我什么都可以不要,甚至性命。所以,服药之前我给他发一条短信。
他赶来了,将我送进医院。翻江倒海一般的洗胃,然后是挂点滴。躺在病床上,我用低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哀求他:“抱抱我。”他照做了,片刻过后就弹开,我甚至没来得及感受到他的温暖。离去的时候,他对我说:“小楠,希望你珍重,我以后不会再来了。”
他果然说到做到,之后我故伎重演,他果然没有出现。看见我左手腕这些疤痕了吗?这么丑陋这么深,都是为了他……我又割过3次腕,都打过电话给他想让他送我去医院,但是他没接都挂掉了。我的朋友打电话过去指责他怎么可以这么冷漠,他是这样回答的:“谁也没让她自杀。我已经救过她了。”
我成天脑子里想的就是如何引起李佟的注意,如何见到他一面。终于我又有了一个主意,同样这也是用我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为赌注的。
那是3月份的一个下午,我毫不犹豫地吞下一瓶药丸,然后来到黄浦江畔。胃灼热,一阵阵绞痛,我拨通了110,说我想跳江自尽……
又是洗胃,又是一次坠入地狱的感觉。那个年轻的民警问我,是否有亲人接。我给了他李佟的电话。但是民警打完电话却说:“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对方说不愿意见你。”几个小时后,终于有人来了,是李佟的一个朋友刘哥。刘哥带来了一张纸条和两万元钱。纸条上是一段话——今后我保证和李佟不再有任何关系,如果再发生任何事情,李佟不承担法律责任。“钱我给你带来了,话也带到了,你收了李佟的钱就在这上面签个字,以后不要再去骚扰他。”刘哥不带任何表情地说。
如果我把自尊看得比什么都重的话,我当即会将那一叠子钱扔到地上,并狠狠地踩几脚,但是我不会这样做。我收下了,因为穷。数次自残不仅损害了我的身体,不菲的医疗费更花光了我原本就不多的积蓄。我还要活下去……把那两万元放入提包的那一瞬间,我像被剥光了皮一样难受。我清晰地感觉刘哥的嗓子里发出“咕噜”响声,以及他投射来的鄙夷目光。
(“为了不珍惜自己的人伤害自己,又何苦呢?”听我这样说,乔楠喃喃自语:我实在是不甘心!我年轻、漂亮,又不虚荣,从来不提什么非分要求,他怎么就舍得离开我呢?)
伤害完自己,我又去伤害他
我和他的故事还没有完。
他想回到妻子和儿子的身边,我不挡他。但他不应该就这样不要我了,要分手,也该堂堂正正的,我要他亲口对我说,因为不爱我所以不要我。而且,我更希望分手的时候他能狠狠地吻别我,同我做最后一次爱。这些仪式都完成,我也就死心了。现在他非但什么都没有给我,反而侮辱我,我恨他!
我千方百计打听到他家里的电话。我打114。开始不可能查得到,我就买来地图一一查找他家附近有些什么饭店、经营部,范围一点点地缩小,圈在几百个电话上,我一个个地拨,还真的给我找到了。接下来你也知道,无非是对着他的亲人说我和他的故事——那边一个苍老的声音说:“对不起,我们管不着。”
至于李佟自己,手机号码先后换了四五个。因为我每次都能查找到他的号码,然后给他发短信、打电话。还有什么?那就是给他的单位写匿名信,说他道德败坏之类的——这个好像没有什么效果,他依然还在当他的经理。我每次打电话过去,接电话的女孩总是彬彬有礼地回答:“他出差了。”
所有能想得到的我都做了,但李佟就像消失了一样。我想他一定在骂我是疯子,而我也奇怪,自己为什么没有疯。现在我还能经常做梦梦见他,我自己,却每次都在梦中哭醒……
乔楠叙说的过程中,我一直在帮她矫正:你不应该爱上一个有家室的人,你不应该为一个不珍惜你的人伤害自己,你不应该想法子报复他。但是,我的劝说、我的感叹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我毕竟不是乔楠,对于爱情、责任,我并不比她懂得多。
我只能告诉她:与其说你痴情,还不如说你傻。站在李佟的角度,他会觉得自己粘惹了一个疯狂的、不可理喻的女人。你耗费的时间和心思越多,却让李佟离你越远,你们原有的感情也越淡。这样的简单算式为什么乔楠就不能懂呢?
这段本不应该发生的恋情,早应该结束了。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我的挽留,在他眼里成了无理取闹。
第56篇、爱情故事陪恋、演恋与婚恋
小老乡阿彦要结婚了。3个月前,她还没有男朋友。阿彦不是闪婚。未婚夫是阿彦以前的恋人,她的高中同学凯。阿彦和凯2002年大学毕业后,谈了两年多的恋爱,结果分手了,因为一个冰激凌。
那是2004年的一个夏夜,约晚上9点半左右。阿彦说,我要吃冰激凌。凯说,超市商场9点关门,你让我到哪里买?阿彦说,我就要吃,我知道四站路以外的红绿灯附近有一家24小时营业的店。凯没有去,阿彦自己去了,吃完冰激凌,再也没有回到凯的身边。
分手后,阿彦和凯沿着各自的轨迹,走了一大圈,都相了许多次亲,谈了一两次短暂的恋爱,但都没有结果。
今年3月,阿彦一个外地同学来京,在北京的同学借机聚了一次,阿彦去了,见到了凯,才知道凯也还是单身。聚会结束时,凯说,我请你吃个冰激凌吧,阿彦就去了。阿彦吃了一个又一个,连吃了三个后,凯不忍心了,说吃不下就不要吃,如果你想吃,我天天买给你。阿彦的泪便流了出来。
我见到阿彦时,她眼中早已没有了泪,挽着凯的胳膊,满眼满脸的幸福。我知道他们的事,便笑他们。阿彦嘻嘻笑,笑罢说,她感觉,恋爱其实分三种。
阿彦说,其实,那次9点半要吃冰激凌,是自己故意找茬。因为此前,她听到凯的妈妈在电话里问,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接完电话,凯和阿彦的心就和北京的夏夜一样燥热烦闷,他们都根本没想过结婚的事,他们恋爱只是为彼此吸引。所以,当结婚这个词一出现,两人便找了冰激凌这么大的借口,逃避了。这种恋爱其实就像军事演习一样,只是一种对爱情的感受和体验,是“演恋”。
阿彦说,这次与两年前比,她和凯工作没变,性格没变,收入也没变多少,变的,是他们的心理。毕业五年,在北京漂了五年,始终是无根的感觉,想成家了,心态发生了变化。这时,她再遇到凯,重新恋爱,心理准备已经成熟,恋爱的目的也比较明确,就是为了结婚,所以这种恋爱,叫“婚恋”。
而与凯分手后,她相过十几次亲,其中不乏优秀男士。中间,她也曾经谈过一次恋爱,但当对方提出结婚时,她还是退缩了。对方虽然做好了结婚的心理准备,但阿彦没有,所以对方是在“陪恋”,陪阿彦恋爱。
现在我将心比心,感觉“陪恋”就像在陪一个人慢慢长大一样,一定很痛苦,所以,我一直对那男孩感到很抱歉。阿彦说得很郑重。她说,今天,我在网上看到了几个征集“陪恋”对象的帖子,我就将自己的经历写在后面,最后告诉发帖的楼主,最好不要招“陪恋”,因为往往到最后,“陪恋”都是要伤人的。
第57篇、爱情故事冰河世纪的爱肥熊
在很久以前,有个男的叫刘俊,有个女的叫冰如。
他们生活在冰村里,他们很相爱,结婚有20年了,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刘俊白天去打猎,冰如在家做家务。晚上刘俊打猎回来,冰如就在家准备好晚餐...刘俊每晚都会喝到爱妻冰如做的汤...每晚刘俊喝汤的时候,都会看着冰如,跟冰如说:“谢谢你冰如,辛苦了!汤很好喝,喝到你做的汤真的很幸福...”冰如微笑的对着刘俊说:“跟你在一起也很幸福啊...”
就这样,他们一直过着这样,很简单,不需要怀疑,不需要吵架的幸福的生活。村里的人都很羡慕...
有天刘俊准备去打猎,冰如也想跟着去顺便采草药,但是刘俊不准不冰如去,因为很危险,可能会有暴风雪也不定。
刘俊说:“我帮你采吧。”
冰如对刘俊说:“你知不知道草药是什么样的噢?有你在什么也不需要怕啊。”
刘俊很无奈的说:“好好好,走吧,多穿件衣服。”
刘俊带着爱妻冰如一起上了冰山,刘俊在打猎,冰如就在旁边采药草。突然有只熊袭击刘俊,刘俊连忙的拖着妻子跑,跑到了一个小洞口里。熊一直在门口守着,刘俊的左手也给熊的熊爪爪伤了。冰如看到刘俊血一直流,冰如哭着把自己衣服撕了一小块帮刘俊包扎,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给他们的考验,天气变了,下起了暴风雪,很大很大。熊也慢慢的离开了,刘俊看熊走了,也准备想带着冰如走了,但已经天黑了,暴风雪很大,他们只好在洞里过一晚。
刘俊的朋友,阿伟,想去找刘俊和冰如一起去他家吃饭。
阿伟去到刘俊家,家里没开灯,阿伟在门外敲门,敲了很久。阿伟看着这么大的暴风雪,难到...刘俊在冰山出事了?
阿伟连忙把村里的所有人叫来,问村里的人有没见到刘俊,村里的人说没见到,突然有个村里没见过的老伯说:“我今天看到他们俩夫妻上了冰上。”
阿伟和村民都着急了,全部一起上了冰山去找刘俊和冰如,这时暴风雪很大很大。刘俊和冰如还在洞里,刘俊看到冰如在发抖,快要睡着了,刘俊把自己的大衣拖了下来,给冰如穿上。忍着痛用自己的身体紧紧的抱着冰如,这时冰如没有发抖了。慢慢的睡着了,刘俊微笑的看着熟睡的冰如,亲了她一下。对熟睡的冰如说:“难到这是天意吗?如果是的话,我希望下辈子再和你做夫妻,冰如,我爱你!”
刘俊落下了眼泪,泪也变冰了,刘俊也睡着了。冰村的所有人都去找他们夫妻俩,阿伟看到有个小山洞被熊袭击过的痕迹,他和几个村民跑上去,看到刘伟只穿了件衣服,紧紧的死抱住冰如。阿伟把他们夫妻俩带回了村里,急救了刘俊,可惜...
当冰如醒来看到自己穿着刘俊的衣服,问阿伟刘俊呢?阿伟指着那冰硬的刘俊,冰如傻了,看着刘俊的尸体,冰如很用力的抱着刘俊哭了。她希望用自己的身体暖回刘俊,冰如哭着抱着刘俊的尸体这不是真的,为什么你要丢下我,为什么天要这样,为什么?你快点醒来好吗?你还没喝我今天做的汤啊?
阿伟和旁边的村民也哭了,这么恩爱的夫妻,就这样天各一方了。
阿伟和冰如说:“我们在洞里发现你的时候,刘俊把他的衣服都给你穿上了,死死的紧抱着你...”
冰如哭着说:“我宁愿跟刘俊一起去,也不想他丢下我。”
阿伟对冰如说:“你不要想去做傻事,刘俊哥不在这是事实了。”
他想你好好的活下去,不然也不会用自己身体给你温暖。
第58篇、爱情故事若相弃 必相忘
【“若相惜,不相弃;若相弃,必相忘;”】
有些人,有些事,总是那么的难以忘怀,记忆的烙印是那样的深刻,像树的年轮,剥掉一层还有一层,都说巨蟹男人是好男人,是家庭观念很重的人,很重感情的人,还有的说巨蟹男人很怀旧,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得上是那样的巨蟹男,但是我知道我很怀旧,我的家庭观念很重,“家”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对于我来说就是一切,那是可以让我停靠的地方,那里应该有我的女人,我的孩子,我的至亲,那里应该是温馨的、温暖的````可是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却是那么的遥不可以,像镜花水月,看得见却摸不着,想要紧紧的抓在手中,它却悄悄的从我的指尖溜走,这一切都源于你的离去,我真的不愿意去缅怀过去,那曾经和你一起的日子我毕生难忘,虽然你选择你自己的路,我们你不管不顾,留下我们爷仨相依,我却不恨你,因为我找不到恨你的理由,记得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就说过:如果哪一天爱不在了,或者找到好的了,可以彼此放手,我也和你说过:爱一个人就希望她得到真正的幸福,若是阻止她去找寻自己的幸福,那不是真的爱她??
如今,你做到了,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现在是否真的很幸福,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在哪里,但我心里还是希望你幸福的,其实你幸不幸福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和你在雨季认识,也是在雨季我们从此成为了陌路,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就像个梦一样,好多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那时候的我是孤寂的,因为身边已经没有了你的存在,再也不会有一个人用脚踹我,怪我把被子都拉到自己身上,再也没有一个人,在我吸烟的时候用手把我嘴上的香烟拿走掐掉,我可以尽情的吸,吸死了都可以`````
曾经的点点滴滴,我不愿意去回忆,因为那会令我无法呼吸,但是还是会忍不住的忆起??我爱你,是真的爱你,和你在一起的日子虽然有争吵,但是我是快乐的,因为我还有个家,那里有孩子的呼喊,那里有女人的唠叨,而如今孩子依然在呼喊,却再也没有了女人的唠叨`````
不知道你是从什么时候变成那样的,真的`````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变成那样,难道就是因为***妈和你说女人不能太善良吗?难道就是因为你某个同学和你说女人要强势吗?我的母亲,生我养我,我比任何人都知道她,她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为什么她说的话你会那样的斤斤计较呢?记得我们刚相识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你,我不能说自己有多好,起码我是一个负责的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还是个孝顺的人,你忘记了我怎么对待你的父母的吗?每次到你家里去是谁在街上买好菜亲自下厨的?在你家里房子装修的时候,是谁跑在最前面爬高上低的,跑前顾后的?你忘记了孩子的姥爷见人就说他女婿多好多好的吗?你忘记了,你不该忘记的`````
那次,你是第一次和妈妈吵架,我站在中间,心如刀割,你不知道我在你看不见的地方给妈妈跪下的场面,你不知道妈妈那流泪的双眼,你不知道`````
从此以后,似乎和妈妈吵架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你的那些话就像刀子一下下的往我心窝里面戳,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我不记得我哭过多少次了,那是为自己流下的泪,那种痛你看不见````
还记得你第一次和我说:我们离婚吧?这几个字的时候吗?我是不是笑着和你说:不要瞎说,我们很幸福??我们会一直到老的??我不会和你离婚的`````。那第一次,我就当你在开玩笑了,可是你不该每次闹别扭的时候都那样说的,真的不该的,记得最后一次你和我说的时候我告诉你:别再说了,再说我就当真了````那时候,我已经对于爱情,对于我们之间的爱情失去了相守的信心了,我不知道哪天你再和我说的时候我就会答应你`````
最后一次,我当真了,到民政去,我们谁也没告诉,说好了悄悄的离开彼此,不让任何人知道,但是还是被你的爸爸知道了,你很纳闷他老人家怎么会知道,其实,是我告诉他的,因为我知道他不愿意我们走这一步,因为我了解他的脾气,因为我知道他有高血压,因为我怕他知道了会受不了,因为我知道我很对他的脾气,他不愿意失去我这半个儿子,他的女婿。所以我告诉他了,其实在我心里还是有那么的一丝挽留,我知道自己已经无力了,我只能指望他老人家能够好好的劝劝你,我不想两个幼小的孩子失去母亲????
第59篇、爱情故事恋爱的空心兔子
从前森林里有一只空心的兔子。
很奇怪是吧?森林里的动物已经习以为常了。有的时候小雀鸟会叼来一朵花或者是一段春天刚发芽的柳枝,兔子也很高兴地把这份礼物放在空心的地方。有的时候兔子看着雨水斜斜地落在空心里,贮成一个小小的水涡。有的时候来自远方的风带着消息从她的空心里经过,她听得到远方的诉说。总之呢,这是一只简单快乐的兔子。
突然有一天,风里有一股咸咸的味道,不是以往海水的咸味,从那阵风里空心的兔子听到一种叫“心痛”的嘤嘤的哭声。“心痛”呢?什么叫心痛啊?。空心的兔子很奇怪。它知道酸的、甜的、咸的、香的或者别的什么,可什么是伤心呢?空心的兔子从来不知道悲伤的。
兔子不明白,跑去问花仙子。
花仙子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给她一个漂亮的水晶心。如果有一天它碎了,你就会知道心痛是什么了。兔子只顾看她的水晶心了,根本没听到花仙子最后说了什么。
然后这只带着水晶心的兔子恋爱了。哦,什么是恋爱啊?这只傻兔子还不知道。她只知道看到那只兔子出现的时候,水晶心在阳光下暖暖的,闪着光哦。那只兔子看着自己映在水晶上的影子,咧嘴笑了,露出漂亮的兔子牙。他对她说,水晶兔子,终于让我找到你了,你是属于我的兔子。她看到他好看的兔子牙,高兴地眩晕啊眩晕。就这样被他牵着手。他们一起去看海,海边的浪花一层层涌来;他们一起坐森林里的空中列车去看夜景,天空的星星闪啊闪;他们一起去找雨后的新蘑菇——以前她自己一个的时候,只知道这些事情很美好,可是现在他们一起,这些事就变得很奇妙。他许她去海的那边看溪水,他许她是他手里捧着的宝贝,他许她一个留给他的宽阔的肩膀······他许的好多啊,好多,水晶心的兔子乐呵呵地笑啊笑啊,做梦都笑。
那只兔子就是在水晶心的兔子乐呵地不知所以的时候消失的。没有征兆、没有预告,就像是他出现的时候那么突然。水晶心的兔子以为他在开玩笑,是不是在玩捉迷藏啊?她找遍了整个森林——什么都没有。她仰头嗅了嗅空气,连他的气息都没有。兔子觉得自己的脸湿了,她抹了抹,没下雨啊·····然后她发现是自己的眼睛里流出来的。不小心留到嘴里,咸的。“啊,这是么'???”兔子惊慌地躲躲闪闪起来。“嘭”,惊慌失措的兔子站住了,她看到了碎了一地的小水晶——水晶心真的碎了。就在她瞪大眼睛的下一秒,她感到了心痛,心已经空了啊?空了会痛吗?她痛得蜷缩在地上。很痛啊。细小的、细碎的、像是小时候啥子硌在伤口上······
空心的兔子突然惊醒了。原来是梦。一切都是梦啊。可是为什么她会觉得心痛啊?兔子看着东方泛白的天空。
空心的兔子永远也不会想起,自从他离开后,她求花仙子收留了她的心,还带走了她的那段记忆,那样她就再也不会痛。于是她变成一只只会在做梦时心痛的空心兔子——花仙子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于是她变成了一只再也不恋爱的空心兔子。于是她变成了一只快乐的空心兔子。
后记:
有些人有些事终究会像是一个梦一样地过去,要是真能做一只空心的兔子该多好。没有恋爱的、快乐的空心兔子。
第60篇、爱情故事那段珍贵的回忆
在没有你的日子里,我总是想起那些一起走过的曾经…
“小寒,我失恋了…我真的真的很爱他,他什么都不好,他抽烟,喝酒…可我就是喜欢他,打心里就喜欢的那种,他说过毕业后我养他,我也愿意。只要他多看我一眼,对我多笑一下就好了!呜呜,为什么他偏偏喜欢别人都不喜欢我?一直以来都是我自作多情,都是我一厢情愿,他除了会向我借钱,他一点都没在乎过我…”
“谢谢小寒臭屁,在我最需要人陪的时候一直在我身边…”
“小寒,你咋就这么笨那?笨死了都…”
“小寒,你说过要是我没人要,你会要我的,你不能反悔啊!到时候我去找你,你可不能躲我啊!反悔的就是小狗…”
“你们男生就喜欢这样,就喜欢瞒着我,把我骗得傻乎乎的,你高兴啦!”
“小寒,我真的原谅你啦,真的不生气了!”
“小寒喜欢的是好看的,斯文的,不说脏话的女生…小寒你嫌弃我…”
“小寒,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朋友?我明白了…”
“小寒,对不起,今晚是我做得太过了…”
“小寒,这个是我手机号码,毕业后我都会用它的,你记住了…你的手机号码是多少啊?…换号码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听到了没有!”
“小寒,我到杭州了耶!你看看我的小侄子,看看他有多可爱!刚出生几天,他的皮肤很好看…”
“小寒大白,木狼,小寒臭屁,臭屁是小寒的尊称,小寒就是臭屁,臭屁就是小寒…”
“小寒,我想看看你长得是啥样,发张照片给我瞧瞧…”
“小寒,我想去四川支教,你赞成我去吗?…”
“小寒,我们打个赌呀!赌我们十年内能不能见上一面,输了的话要答应对方一件事…”
“小寒臭屁,我家小白又到处拉便便了,害我又要帮它扫便便…”
“原来在你眼里,友谊这么廉价…”
“小寒,你什么意思啊?你的意思是以后我们都不要联系了吗?”
“小寒,我知道你是在保护你自己,或许以后你就会明白,你喜欢的人不是我…Q我会一直留着,只要你不要像只刺猬那样对着我,或者有一天你想起了我…”
“好,我现在就删掉你,你放心,我会把所有一切都删掉的…”
“唉,我加你是因为我后悔了,我舍不得你这个曾经那么要好我那么信任的朋友,因为你曾经走到我内心深处,我不说话是因为我知道你不想跟我说话,你心里在怨我,不想我去打扰你的生活,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维持的友谊我已经无能为力了,听天由命吧,曾经是你说的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无拘无束,可是当我认可你的话,真的这么做的时候,我在你心里就变成了恶意戏耍,我想了很久,我想就把你彻底删掉,可是我放不下,舍不得你这个朋友,我不知道你现在是怎么想的,是否依旧愿意和我说话,不再排斥我,我不想伤害你,毕竟你是在乎的人,可是我又不知道怎么不去伤害你,我怕我找你说话会让你难受,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是,是我加回了你,因为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小寒,你曾经真的走到我心里去,但现在如果我说喜欢你,那是骗你的…你还没见过我,或者你根本就不喜欢我这个人呢!以后你就会明白…夕阳是给你留着的,你是我在乎的人,我想我还是那个夕阳…你不能喝,还跑去帮人家顶什么酒啊你?你的胃不好,到头来苦的还不是你自己…小寒,我还是那个我,可你还是那个你吗?”
第61篇、爱情故事你把那句送给我的话又给了谁
小编为大家带来:你把那句送给我的话又给了谁
你追她的时候我在暗恋你,可她并不爱你。
你利用班长权利要求我做你同桌的时候,你不知道我在暗恋你。
你喜欢上我的时候,你还是不知道我一直在暗恋你。
那天你喝醉酒,打电话给我,每一句话都带有她的名字,一个文静淑女的女孩。
我心如刀绞,我以为你爱我,原来只是第六感的失误。我笑着鼓励你好好爱她。
挂了电话,我压制着自己的哭声,眼泪扑簌簌打湿枕头。后来我知道,那天晚上你本想告诉我你喜欢我,只是不会说话。我笑了笑,当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你习惯保持一副高冷模样,等待我会向你告白,可是你忽略了我也是高贵的白天鹅,你若不开口,那么我宁可这爱情萌芽死在春天里。可是人人都看得出来,班长大人与才女姑娘坠入爱河了。
你知道我的理想是xx大学。你承诺我一定陪我走到最后,守护我实现自己的愿望。但我明白你的成绩是达不到的,于是你便疯狂的学习,偶尔转过身对我坏笑着说;喂,看大爷如何变学霸。我对你一顿拳打脚踢,揪着你的耳朵问;给谁当大爷呢?你一边求饶一边解释;我注定是你将来的爷们呀。我羞红了脸大骂一声;臭流氓。便溜走了。我告诉过你我的初恋要在大学开始,你不愿意打碎我的梦,所以我们一直都没有正式交往,你说你愿意等我五年。我信了。
初二那个盛夏,我与你一起看烟花绽放在夜空,就像我们的爱情一样。可是烟花虽美,不过昙花一现,我终究属于悲剧故事里的女主角。男生注重哥们情谊,你为了你的兄弟去打群架,还是在你生日那天,不巧被我在超市遇见,看着你脖子上的抓痕,我苦笑这就是你生日收到的礼物?你有一个黑帮老大的梦,而我厌恶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我冷冷的对你说全力追你的梦,我们非同道中人。
冷战期间,你当着我的面点燃我最反感的香烟,教室里云烟雾绕,我重重摔门而去,双鱼座最致命的缺点就是心软,忍受不了你为我而堕落,于是七夕节那天我提出交往,你告诉我;自己总是侥幸者。我的初恋就这样开始了、我的大学初恋梦也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碎了。
我们的交往很平淡,没有牵手,没有约会,有的只是叮嘱你复习,不要打架,不要抽烟。
月考完,我对你说你还是考县上的高中吧。你没有说话点了点头。以前你会说;大爷陪你考,什么都不是问题。这次你我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圣诞节你送了我一只毛茸茸的抱熊,我抱着它睡了201天,在高一放假那天我把它扔了,本来是要送个孤儿院。但是带着它旅游了一番还是丢弃在超市门口。丢它的原因是我从闺蜜口中知道了关于你现在的事。
梦越近,人也越恐惧,我明明懂得以自己的成绩考那所高中万无一失,可是我还是发疯的学习,发疯的熬夜,对于你我也是装的风轻云淡,你曾经喜欢的那个女生貌似对你动心了。人就是这样,幸福在手里不去把握,一旦成为别人的幸福后,就千方百计的想要夺过来(这也是我讨厌文静姑娘的原因,表里不一、)我没有和她争,我明白属于自己的东西别人拿不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他自己会走。你终究是走了。我没哭没闹,一如既往的备考。
考试前夕,两位朋友向我告白,他们说以后或许就没有机会了。我也是第一次没有对喜欢自己而自己不喜欢的人反感,被爱也是一种幸福。我们互相鼓励中考必胜。
我如愿考上我心仪的高中,却没有感觉到一丝快乐,这这里,我没有朋友,有的只是与文字的对话。或许我长大了。
爱我的那个他对我说;没事,我等你,一辈子。我眼角湿了,那个曾经属于我的他把这句话又送给了谁?
你把那句送给我的话又给了谁
第62篇、人生故事爱情誓言
他的爱上了邻家比他大几岁的女孩,当他鼓起勇气向女孩表白的时候,却遭到了女孩的拒绝。
女孩摇着头说:“我比你大,会比你老的快的,我们结婚不合适。”
他急了,指天为誓:“不管以后你变成什么样,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至死不渝、我的真心天地可鉴。”
女孩听完很感动,欢欢喜喜地嫁给了他。
结婚后,夫妻二人恩恩爱爱着实过了几年幸幸福福的日子。
可时间飞逝,转眼间夫妻俩到了中年,以前那种甜蜜劲随着时间遗逝早已荡然无存。如今他眼里的老婆变得又老又丑,和他站一起,别人都说他们不像夫妻倒像是姐弟。
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这个女人娇小玲珑,对他千依百顺温柔体贴,很快俩人的关系就发展成了情人。
他们的关系就像纸包里的火,很快就烧到了老婆耳朵里。老婆知道后没吵没闹站在他面前流了一夜的泪,他厌烦地翻身背对着老婆,不一会就呼呼地睡着了。第二天一早老婆绝望地回了娘家,他不但没有去追,还把情人领到家里来住。
不久他又厌倦了这位娇小玲珑的女人,和一位热情似火的酒吧女好上了。
当那位娇小玲珑的女人知道他又结新欢后,性情突然大变,撒泼一样和他大吵大闹。还扬言说要告他重婚,他慌了为了堵住这个女人的嘴,他花了很多的钱,这些钱有一部分还是公司里的公款。
第一次挪用公款他很害怕,幸好没人发现,渐渐的他的胆子大了,为了满足新欢的虚荣心,他拿公司的钱越来越多。
很快东窗事发,他挪用公款的行为被公司发现了。公司的领导鉴于他以往对公司的贡献,说只要他能把挪用的公款还上,就不送他进监狱。
他跑去求那位娇小玲珑的女人,对她说:“咱们分手的时候,我给你了一笔钱,如今我等钱救命,你能看在咱们以往的情意下,借我点钱吗?”
娇小玲珑的女人冷笑道:“你竟然还能厚着脸皮和我借钱?哼!没有,就是有,我也不会给你一分的,快滚吧!”说完就把他赶了出来。
碰了钉子后,他还心存一丝侥幸,心想这女人不讲情义不给我一分。我那位热情如火的心肝宝贝不能看着我不管的,可他怎么找不到这位酒吧女,原来是这酒吧女听说他出了事,怕受牵连拿着钱财跑路了。
他彻底失望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心灰意冷。
就在这时一张支票递到了他的面前,他惊讶地抬起来头,竟然是他黄脸婆,他激动地抓住了老婆的手,声音哽咽了。
老婆面无表情的抽出了手说:“这钱拿去还给公司吧!”
他满脸懊悔地抱着头说:“老婆,我……对不起你!”
老婆听完笑了,笑的很凄凉地说:“毕竟夫妻一场我不能看着你锒铛入狱。”
他忍不住哭着说:“老婆,我错了,以后我只对你一个人好,再也不出去沾花惹草了,你放心。”
老婆摇摇头说:“现在你感动是因为我帮了你,并不能说明你心理还爱着我。哎……如果能回到过去,我希望能在发誓之前转身离开。当爱的时候百般讨好,恨不能把心给对方,可是真正在一起后,才发现爱情根本经不起时间的考验,誓言也只不过是一句美丽的空话。”说完老婆转身走了,走的背影很孤单。
他想追上去,却无法挪动脚步,因为爱情在他们俩个人的心理早已远去。
第63篇、爱情故事爱你已到三环内
一位外地朋友很快要来北京发展,托我帮忙租套房子。周六,我去替他落实此事,期间目睹了非常有趣的一幕一对年轻情侣也来租房,两人似乎看上了一套两居室,但每月3000元左右的房租,又让他们有些犹豫。这时,女孩伸出双手将男孩身子扳直,两人视线正面相会,女孩压低声音,但很清晰地问道“你真的爱我吗?”
“那还用说,当然爱你!”男孩的回答非常爽快。
女孩脸上微微泛起一丝红晕,她瞅了啾旁边,但还是追问:“你说说,已经爱到什么程度?”
男孩想了想,猛然将双手使劲一拍,迈大步径直走到业务席前,对着里面说道“不再选了,就是刚才那套。”说完,他又扭回头来,盯住身后笑意盈盈的女孩,“我爱你,爱你已到三环内。”
很显然,他们的经济实力有限,所以买不起自己的房,但他们青涩的爱情却是从四环、五环,甚至可能是六环以外,向着首都的中心跨进而来。“爱你已到三环内”,多么精彩而幽默的比喻。
想想自己身边,一边渴望收获爱情,一边又小心翼翼计算“恋爱成本”的男孩,真的是大有人在。
比如小林,在他每个月的开支预算中,与女友吃饭、馈赠等各项花销的总和,其上限就被严格控制在月收入的20%以内。据他介绍,20%的上限是有着严格科学依据的。我不知道,这个分析结果是否依然属于海外的“舶来品”,我所清楚的是,他前前后后处了几位女友,但他的爱情却始终是在原地画圈,从未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诚然,如果把恋爱看做一种投资,必然要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一般来讲,两人一起吃吃饭,或者看场电影,赶上年节再送件小礼物,是恋爱初级阶段的常见方式,其投入成本也在男孩所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但是进入卿卿我我、一日三秋的高级阶段,“投资”的频率及强度就必然大大增强。现实的残酷在于,偏偏有些爱情,却会在高级阶段出现问题。不幸遇到这种情况,很可能就是较大“投资”的血本无归,也的确够让人沮丧的。
但问题的关键是-恋爱,真的就是一种投资吗?
妻在单位有一个女同事,与男友前前后后谈了两年恋爱,其间发生的所有费用,两人都是通过AA制均摊。作为新新一代,女孩起初还能坦然接受,但随着时间推移,心中就不免对自己的爱情打了问号这样一个处处计较的男孩,未来究竟能为我付出什么?导致二人彻底“拜拜”的导火索,是一次女孩去海南出差,她用自己的钱买了一条价格不菲的珍珠项链,竟也引来男友的一通埋怨。
两人分手的消息传来,在同事中引得一阵欢呼,就连我这个完完全全的局外人,也由衷地为她感到庆幸。是呀,一个女孩尽管相貌平常,但也不必每天面对一个精明的谈判对手啊!好在,她最后终于明白:以投入、产出衡量爱情的男人,永远不会给人带来幸福。
男人不一定非要有钱,但一定要舍得对女孩花钱,这绝非打肿脸充胖子。现实之中,你可以买不起房子,但你却愿意尽自己最大的能力,让女人住到三环以内,每天少些奔波之苦,多点舒适轻松。“爱你已到三环内”,何尝不是爱的最高境界?
第64篇、人生故事修鞋老人的爱情
县城实验小学校外有一个鞋摊。
鞋摊撑一顶灰色布篷,下面是补鞋机、小锤子、钉子、各种颜色形状的皮子、旧鞋,靠墙放几个小凳子,凳子上坐一个黑瘦的修鞋老人,60多岁年纪,穿着破旧的灰布衣服,戴着老花镜,叮叮当当,缝缝补补。
修鞋老人的鞋摊摆了已有六、七年了,只知老人姓张,叫啥没人知道。
“师傅,你看这鞋裂口了,麻烦你修一下吧!”
“好嘞。”
“师傅,麻烦你,要去男朋友家吃饭呢,刚买的鞋跟掉了,先给我修吧?”
“好!先坐凳子上,立马好。”
修鞋老人热情,活做得细致,收费也低,生意不错,因为临着学校,小学生来修鞋,修鞋老人一律免费。
退休的老同志喜欢到修鞋老人的鞋摊扎堆,说说家里的烦心事,修鞋老人从不传话,日子久了,大家都非常相信修鞋老人。
大娘不知是什么时候进入大家视野的。
大娘瘦削、利索。第一次见到大娘是晌午饭的时候,大娘提个半旧的大饭盒,来给修鞋老人送饭。退休老同志全来了精神,“呀——呀,老弟,娶了这么好的新娘子,也不发喜糖?”“老哥,嫂子从哪娶来的?请客!必须的。”
修鞋老人涨红了脸,搓着手,“呀…小点声,喜糖?买…买…”
大娘是出门讨饭,上错了车,被拉到这,又走迷了路,发高烧昏倒在街口,修鞋老人出摊时发现了,急送到诊所,救了大娘一命。
修鞋老人变了,胡子隔几天刮刮,衣服洗补得干干净净。晌午,大娘总是按时送饭,送饭时,大娘站在布篷边上,静静看补鞋,修鞋老人看见了,急忙站起来,害羞得像个淘气的孩子,擦擦手,急忙去接,坐下,香香吃饭,大娘也不说话,坐下帮着做刚才的活,饭简单,但可口,还不重样。
傍晚收摊时,大娘必过来,一起把补鞋机、钉子、锤子等收拾了,放在旧架子车上,修鞋老人前面拉,大娘后面推,租的小屋就在前方,夕阳照过来,两人的身影被拖得老长老长。
修鞋老人幸福的生活只持续了10个月。夏天的一个早晨,车上呼啦啦下来一大帮人,冲到修鞋老人租的小屋外,几个身体强壮的妇女进去就擒住了大娘,大娘挣脱后,拼命往修鞋老人的鞋摊跑,“救我。”修鞋老人立刻停了活,愣了愣,手哆嗦着,取了一把小锤子,啊啊激动着冲了过去。
大娘终于被那几个跑起来略显笨拙的壮女人追上了,她们有喊姑、有喊姨的把大娘往车上架,大娘拼命挣扎,修鞋老人像个发怒的雄狮,大喝一声:“放开她!”早有几个黑胖的男子上去夺过了小锤摁住了修鞋老人,一个中年汉子怒冲冲过来,“咋?她是俺娘。我在这盯几天了,要不是看你待俺娘不错,我……”大娘大骂:“狗剩,你这不孝子,娘寡妇熬儿养大你,给你娶上媳妇,你两口子咋待俺的,啊!我是你家的屎妈子啊,丧天良哩!”
大娘来时像一片云,走时却像一阵风。
巨大的打击一下击倒了修鞋老人,病了3天的修鞋老人发着高烧踏上了寻找大娘的路,当费尽周折找到时,大娘已静静躺在新坟里了。大娘回家后就受了风寒,但大娘不吃不喝,也不让医生看病,只声声叹息,叭叭流泪。
修鞋老人再回鞋摊时,已明显苍老了,头发胡子全白了。
每到吃饭的时候,修鞋老人就会望着租的小屋发呆,那是在等着大娘送饭哩!
秋天的脚步是随着金黄的落叶飘下时一起走来的。周五的下午三节课后,一个扎着漂亮蝴蝶结的小姑娘,像一只美丽的大蝴蝶从学校飞了出来,跑着跑着,她发现自己左脚上的鞋带开了,蝴蝶结小姑娘蹲下认真地系着鞋带,背着的又大又重的书包挡住了后面的视线。
一辆奥迪车正从后面呼啸而来,在大家的惊呼声中,一个黑瘦的身影飞奔过去,修鞋老人一把将蝴蝶结小姑娘推了出去,老人躺在血泊里。
医院病房里,县民政、公安派出所、公证部门的同志神色凝重,门口斜依着泪流满面的蝴蝶结小姑娘和她的妈妈,靠床边还立着两个乡下男人。派出所同志说修鞋老人姓张,叫张富贵,立在床边的是弟弟张富财及老人的侄子,修鞋老人10岁时父亲去世,弟弟10岁时母亲去世,修鞋老人恪守长兄如父的誓言,硬是为弟弟盖了房子,娶了媳妇,等修鞋老人意识到不再受弟媳妇和侄子待见时,老人毅然外走他乡,靠修鞋为生。修鞋老人今年63岁,一生未娶。
修鞋老人爱孩子,他说是校园里的孩子们给他带来了欢乐。修鞋老人将生平积攒的1.8万元钱,全部捐给了县实验小学用来购买图书。
修鞋老人突然扭头说了句什么,侄子大声说:“伯,你放心走吧,布鞋穿上哩!”侄子又把老人的头抬起来,修鞋老人睁大了眼,的确,一双千层纳新布鞋已穿在脚上了。布鞋是那个叫枣花的大娘一针一线为修鞋老人缝做的,他从没舍得穿过,修鞋老人把胳膊平放在身旁,放心地叹了一口气,慢慢合上眼,静静地说:“让我穿着它上路,找枣花方便。”
第65篇、人生故事爱情原本是小事
苏尘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是七年前的中学开学典礼。
她就坐在校长左边的第四个位子上,不偏不倚,正对着他的视线。那一年,她刚从师范毕业,来到这所偏僻的北方小城的中学任教。苏尘,是她的第一届学生。
她从温润的南方来,皮肤有着北方女孩少有的象牙白的颜色,她的衣服和头发上永远都有着一股淡淡的青草味道,她讲话的声音轻轻的,有着南方女孩特有的口音,她注视着你的时候,目光柔软,好像又有些漫不经心。
每一天,苏尘最期待的事情,就是早上上课前的点名。每当她叫到他的名字,他便会有一种莫名的幸福感,好像那只是属于他和她之间的密语,任谁都无法理解。他甚至觉得她在叫他名字的时候故意加重语气,与别人不同。他们之间唯一的一次对话是在入学一年以后,那天下课,他在操场后的空地上,和一群人围在一起抽烟,抽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听到有人说起她的名字。是高年级的学长,突然压低了声音,眉飞色舞地跟他们说:“我哥们前天晚上有东西落在学校了,回来拿。走到校长办公楼附近的时候,看见有灯还亮着,就溜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你猜怎么着,就二年级的那个杨老师,跟校长在……”苏尘觉得好像有一双冰冷的手,一下子裹住了心脏。他看着那张得意忘形的脸,突然觉得好像被侮辱了。
他几乎没有犹豫,一拳打在那个人的脸上。
在教员室里,他站在角落里,鼻青脸肿,额头上还有未干的血迹。她送走盛怒的教导主任,慢慢地推上门,走到他面前,看着他,轻声问:“疼吗?”苏尘只觉口中腥咸,低着头,一句话都不说。她轻轻地叹口气,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轻轻地擦掉他脸上的血迹。苏尘一动不动地感受着她手指的温度,他看着她的手指,在北方寒冷的空气里,已经彻底被冻伤,好几处,都是青紫肿胀。
直到毕业的前夕,深夜,他趁母亲睡着的时候,偷偷地从家里跑出来。已是冬天,寒风仿佛要刺入骨头一般。他在零下5度的天气里独自走了一个小时,到她家。他看到她的屋子里亮起的灯,她与一个男人在里面,大声争吵着什么。他心慌意乱,一脚踢翻了院子里的花盆。里面的声音突然停住了,他从口袋里拿出那瓶满是体温的冻疮膏,放在她的窗台上,做贼一般地躲到了一边角落里。
整整七年,他再也没见过她。
有一天,他终于决定,要与这些往事做一个了结。
他最后一次看到她,仍是在中学时的操场上,一年一度的新生典礼,他站在学生的后面,看到坐在校长旁边的她,她几乎已经完全变了样子,头发剪短至耳畔,皮肤微微泛黑。唯一不变的,仍是那口柔软的南方口音。
散会后,她走到他面前。
“你找我?”她问。语气平淡,她已不记得他。
苏尘看着她,却突然失语。那是他15岁的时候爱着的一个人。那个时候,她轻轻地擦着苏尘的额头,无比温柔地问他,疼吗?那是他们的第一次对话,他记了整整七年。
苏尘看着她,轻笑,说:“没什么,我弄错了。”
他看着她走开,突然觉得释然。好像郁结在胸中的一口气一下子喷吐而出,呛得他眼泪都出来了。
原来一个人的一生,只能勇敢一次。
而在漫长而艰辛的生命里,那些天真执拗的爱恋,不过都是些小事。
第66篇、爱情故事送伞
桌上的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他放下手中的报纸。电话是父亲打来的,父亲在电话那头说,最近老觉得有些头重脚轻,可能是感冒了,问他有没有时间,好陪着去一趟医院。他不禁蹙起了眉头,告诉父亲,现在单位正开会呢,只怕没有时间。父亲“哦”了一声,挂断了电话。
他又拿起那张翻了一下午的报纸,他的眼睛虽在字里行间穿梭,但他的心思早已在其他的事物上。他想起自己年近不惑,还只是个副科级,况且在这样一个日子淡如水的清闲部门,这辈子只怕再也难熬出头。幸好他有个儿子,儿子是他的希望,更寄托了他几乎所有的梦想。儿子也挺争气,如今在镇上的小学上六年级,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这时,窗外透过一阵寒风,把他捏住的报紙刮起了一角。他抬头望向窗外。天阴沉沉的,像是大雨来时的征兆。他踱到窗前,准备把窗户框边的金属插销合上,却蓦地记起中午出门时,儿子并没有带雨伞。他抬腕看看表,时针指向四点三十分,正是儿子该放学的时间。
如果儿子遇上雨怎么办?他越想越急,向同事打声招呼。急匆匆地走出去。
刚到大门,豆大的雨点挟着寒风打在他的脸上,冰凉冰凉的。他寻思,再回家取雨伞肯定来不及了。他咬咬牙,踮起脚尖冲向对面的一家商场。
这是一条不长的路,他加快脚步,任凭水洼中的泥星儿溅上裤腿。他的眼睛始终注视着前方。雨雾中那座四层教学楼已隐隐可望。他吁了一口气,把伞擎的更高。一群孩子在楼下的走廊上嬉闹,儿子也夹杂在中间。他朝前一挥手,喊了一声儿子的名字,儿子扭过头,兴奋地向他跑过来。他接过儿子背上的书包,将伞压得很低,几乎把伞偏向一边,他的半边身体暴露在雨中,猛地打了一个寒颤,一股冷气瞬间穿透全身。
快走到单位门口,儿子突然拉了拉他的衣袖,他抬起头,只见一个老人擎着伞在门前徘徊,胳膊下还抉着一把伞。时不时朝这边张望。老人见到他,一路小跑着过来,手里的伞整个儿举到他头顶。
他愕然问,你怎么来了?
老人腾不出手撑开另一把伞,雨霎时间染湿了花白的头发,微微咳了几声,说,中午出门的时候天气好,我估摸着你没带伞,怕你回不了家。刚才听你的同事说,你去接娃了。
他想起下午接到的那个电话,不由得全身一热,喉头哽咽:爸……
第67篇、爱情故事为爱情而活
清晨,我做了个梦。在梦里我变成了老婆婆,光着身子,自顾自地哭喊:“好孤独啊,好孤独啊。”我身边居然还有一个光着身子的老头,也哭喊着:“好孤独啊,好孤独啊。”我们俩就这样一起哭喊着,眼泪都变成了棉花糖,越来越多……哭着哭着,我渐渐疲惫,老头也倦了,我们就躺在棉花糖的海洋里睡着了。
昨天姐姐出嫁了,在教堂穿着婚纱举行婚礼,之后还在饭店摆了酒席。姐姐穿着暗红色的晚礼服,头上戴着白色的蔷薇花。虽然美丽,我却觉得有些虚假。桌子上擺满了玉米浓汤、大虾、干贝,还有各种美食,我却毫无食欲。
次郎再也不会来我家玩了,他曾答应等夏天到了,要教我游泳。但那不是次郎的错。次郎做了姐姐三年的男朋友,姐姐却突然跑去相亲,不到半年时间就结婚了。所以次郎再也不会来我家玩了,这是理所当然的。
姐姐回娘家来了。其实我心里憋了几百个问题想问姐姐。比如,你真的喜欢岛木吗?你怎么看待次郎?为什么忽然去相亲……但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只说了些婚宴长长的致辞实在很无聊、姐姐当天打扮得很美之类的话。姐姐告诉我婚礼上切的蛋糕其实是纸做的,岛木点蜡烛的时候手竟一直在抖,还聊起了许久不见的亲戚们的八卦,诸如荻窪的阿姨怎么会胖成那样,表弟小新和上个月刚出生的另一个叫小新的孩子简直一模一样。
傍晚,妈妈说反正爸爸也快回家了,不如留下来吃顿晚饭,姐姐却推说自己已经是家庭主妇了,不能不回家,看似满心欢喜地准备回去。趁着姐姐在玄关穿鞋的空当,我说:“今天有庙会哦。”姐姐微笑着应了一句“对,好像是”,还是回去了。
直到去年,姐姐还经常陪我去逛庙会,说起来,去年次郎也去了。他还给我买了杏糖,我吃完后把粘杏糖的小木棍洗干净,小心地收在抽屉里,这可是次郎给我的杏糖。
爸爸回家了,妈妈简要地报告了一下姐姐刚刚回来过,爸爸却只是“哦”了一声。晚饭是凉的涮牛肉和鸡蛋豆腐。爸爸大口大口地喝啤酒,妈妈用小杯子喝了点。
我和奶奶牵着手前往举办庙会的广场。我拉着奶奶的手狂奔过去,庙会总是让我欢欣雀跃。
来到广场的入口,我却猛然间停下来。我似乎总是遇到这样的情况,虽然心情亢奋,但一到紧要关头却不知如何是好。我望着人山人海的广场,仿佛这里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处了。
“怎么,姐姐不在身边,觉得寂寞了?”奶奶笑着问。
哎,奶奶想到哪里去了?我心里埋怨道。
“不过,对加代子来说,结婚才是最幸福的。”经过一个挂满花花绿绿面具的小摊位时,奶奶继续唠叨,“待在心爱的人身边才是最好的。”
那么,次郎呢?我心想。心爱的姐姐结婚了,次郎该怎么办?我又该怎么办?妈妈也是如此,她结了婚,和爸爸生活在一起,但他们基本上不交流,妈妈只是日复一日地过着做饭、打扫、洗衣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对妈妈来说真的是最好的吗?
“我也许不会结婚。”我自言自语。
奶奶愣了一下,温柔地问道:“为什么呀?”
我本想说像妈妈那样的人生太无聊了,但想想还是没说出口。
我们经过一个卖杏糖的铺子,里面放的冰块上挖了一些圆圆的洞,上面摆着鲜红的杏糖和橙色的橘子糖。真好看!我立刻停下来。
冰有点化了,但依然很美,不知为何,心里却感受到丝丝苦涩的味道。
“结婚这件事,小实还不懂呢。你也没谈过恋爱吧?”奶奶打趣道。
“谈过,谁说没有……”我在心里嘀咕,“而且是非常非常痛苦的恋爱。”望着夜色中骤然出现在眼前的杏糖铺子,我暗暗决定以后要为爱情而活,绝不仅仅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轰轰烈烈的爱情。
“奶奶很久以前就很擅长钓金鱼哟。”奶奶望着装满金鱼的蓝水箱,得意地大声说。对面是棉花糖铺子,甜甜的气味飘过来,我想起了今早做的那个梦。
“我要买棉花糖。”我嚷嚷。
奶奶从钱包里掏出六百日元,买了两个棉花糖,递给我一个。
在梦里我变成了老奶奶,还光着身子,可怜兮兮的。身边有个老爷爷,却是个陌生人,真是够悲惨的。
棉花糖一放进嘴里就咻地融化了,爽口而香甜,又软绵绵、蓬松松的,真是令人怀念的味道。奶奶也开心地大口咬着棉花糖。
“女人啊,真是可悲。”我话音刚落,奶奶愣住了。大约过了三秒,她接着说:“怎么会这么说,你这孩子……”说完便笑了,那笑容有点窘迫。对了,奶奶也是个女人啊。
奶奶笑呵呵地站着,身旁的风铃叮叮当当地响起来。
第68篇、爱情故事哪怕只爱一天
年近七旬的老先生想要续弦,对方是同样高龄的老太太。
儿女们一致反对,“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还有什么意思?她不过是看上您的存折,您的退休金,您的房子,您叫我们当儿女的多尴尬……”
老先生拍案而起:“我爱她!”儿女们惊呆了,老先生留下所有的存折,离开大房子,和老太太住在一起。
每天傍晚,人们看到两个老人互相搀扶着,在夕阳下散步,晚霞把他们的脸映得红红的。
半年后,老先生中风,瘫痪在床上,儿女们前来看望,只见老太太坐在床头,握着老先生的手,老先生不能说话,只是微微动着,抚摸着老太太干枯的手背,目光暖暖的。
人们很少再见老太太出门,往往只能在早上的市场上,看见她买很多很贵的菜。每天,老太太给老先生读书,念报纸,喂饭,擦洗身体,换洗衣服……她找来许多大镜子,从窗口摆到床头,和老先生一起看折射进来的风景。房间里还经常传出美妙的音乐声。
医生说,像老先生这样的病情,这样的年龄,再活上一年就不错了,可是,老先生一直活了5年。
老先生去世后,他的儿女们感激老太太对父亲的悉心照顾,送来2万元,老太太拒绝了,你们的父亲已经给了我很多。儿女们一惊,暗想:“难道父亲还有什么私藏?”
老太太笑了,望着窗外鲜红的落日,说:“你们的父亲给了我爱,这是多少金钱都换不来的。”
儿女们汗颜:“可你们真正的好时光仅有半年……”
“傻孩子,如果彼此爱着,哪怕只有一天,生命的最后一天,你也可以拥有对方的一切。”
第69篇、爱情故事再婚的智慧
有时需要牺牲和妥协
那年,闫玉兰刚从张家界调到岳阳市某机械厂工作,就有朋友给离异的她介绍对象,这个人就是马尔福。经过几次接触,她对马尔福很欣赏,尽管知道马尔福也是离异,且有个9岁的女儿安娜,她最终决定走进这个家。
考虑到安娜对爸爸再婚接受起来不容易,闫玉兰打算低调处理婚事。她没有为结婚添置任何新物品。怕安娜看到自己和马尔福的结婚照会产生抵触情绪,就将结婚照藏到了安娜姑姑家。她甚至打算连宴席也免了,但婆婆不同意,婆婆坚持订了几桌宴席,请了亲朋好友来简单低调地举行了婚礼。
闫玉兰第一天再婚生活,是在安娜的哭声中开始的,小女孩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人要住在自己家、吃自己家的饭,还和爸爸睡一张床。为了表达不满,安娜开始起得很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撞开闫玉兰和马尔福卧室的房门、打开灯,然后坐在床边的梳妆台前开始梳头。闫玉兰和马尔福常常正睡着就被惊醒,两个人哭笑不得。尽管有些不适应,但闫玉兰没有说,也不让马尔福说,毕竟是个9岁的孩子,自己怎么能跟她计较?
后来,两个人索性不关房门了,便于安娜自由进出。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个多月,安娜就不再来了,毕竟起那么早对她来说,也是极大的考验。
不只是妥协和退让
安娜爱哭,几乎每天都哭。经过反复思考,闫玉兰想到一个好办法,用白纸设计了两张精致漂亮的考评表,找了个合适的机会,拉着安娜的手说:“阿姨身上也有不少缺点,你愿意帮我克服吗?”安娜一听很高兴,点头表示同意。
趁着热乎劲,闫玉兰又问安娜有没有缺点,愿不愿意改,安娜竟爽快地说愿意。于是,闫玉兰拿出另一张考核表递给安娜:“每天哭对身体不好,如果你一天不哭,就可以得一朵小红花;如果还有更好的表现,就会有更多的小红花。”安娜听了高兴地答应了。
效果出乎意料的好。安娜每天坚持给闫玉兰考评,一天都没有落下过。同时,她也开始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希望能得到更多的小红花。就这样,安娜动不动就哭的毛病改掉了,还跟闫玉兰热乎起来。
婚后第三个月的时候,闫玉兰发现自己怀孕了。安娜知道后,又是一番哭闹。闫玉兰原本想去打掉孩子,但因为年龄偏高加上身体虚弱,医生劝她要慎重考虑。婆婆知道后,坚持让闫玉兰生下孩子。为了安抚安娜,闫玉兰许下诺言: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把安娜放在第一位。
可安娜显然并没有释怀。闫玉兰在医院里待产的时候,安娜不让爸爸去照看。闫玉兰分娩那天,得知爸爸在医院里,安娜气得在地上打滚,说什么都要让他回家。或许是产后脆弱的缘故,那天闫玉兰哭了:为什么付出这么多,竟然没有感动安娜?也是在那一刻,闫玉兰突然意识到,一味妥协也许能在感情上稍稍接近孩子,却无法解决孩子本身存在的问题,也无法让彼此的关系得到更深入的发展。
那之后,闫玉兰开始有意识地看一些有关教子方面的书,并推荐给安娜。知道安娜喜欢听故事,闫玉兰就找机会给她讲一些表现真善美的故事,其中还有一些反映单亲或者再婚家庭的故事。有时候,闫玉兰被故事感动,自己讲着讲着就哭了,这让安娜很触动。慢慢地,在安娜的眼里,闫玉兰变成一个“优秀”的化身:她不仅能解决安娜所有学习上的难题,还多才多艺,她会给安娜织各种各样的漂亮毛衣,能给安娜做出漂亮的发型,她会打篮球会跳舞……安娜开始越来越信任这个后妈,有事不再首先去找爸爸,而是来找闫玉兰。
爱的收获
儿子东东出生后,闫玉兰坚持把安娜放在第一位。闫玉兰很少给东东买新衣服和新玩具,基本都是拾别人旧的,而把更多的钱花在安娜的身上。每一次,闫玉兰都跟儿子耐心解释:“姐姐是大姑娘了,应该更注意穿戴,用的东西也应该更好一点。”
安娜15岁那年的“三八”节,送给闫玉兰一张自己做的贺卡,并在贺卡上深情地写道:“亲爱的妈妈,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也许让您失望过、生气过,我想对您说一句:妈妈,对不起。这么多年,我开始从心里爱您、敬佩您……”
闫玉兰是含着眼泪读完这段文字的,她觉得女儿对自己的认可,就是对她付出的最大肯定。
慢慢懂事的安娜越来越呵护弟弟,有谁欺负了弟弟,她都会站出来保护。
1996年《湖南日报》举办“我爱我家”征文,安娜把自己对父母和弟弟的爱写成征文,投给了报社,还获了奖。中央电视台的《实话实说》栏目组被这一家人的故事感动了,邀请全家去做了一期节目,观众的反响非常好。
后来,安娜去外地上学和工作,再忙都会给闫玉兰寄贺卡来。安娜还用自己的第一份工资给弟弟买了名牌衣服。
回首22年的再婚生活,闫玉兰觉得,做后妈,其实不需要斗,也不需要防,最好的办法便是爱和智慧。
第70篇、爱情故事爱上丑姑娘
张爱玲说,唐明皇爱杨贵妃什么?不是美貌,而是热闹。不是每个女人,都可以把日子过出乐趣的。
我认识一对双胞胎姐妹,她们最大的特点就是:丑。每次提到她们,都没法昧着良心使用“姐妹花”这个词。有个摄影师,认识姐姐的时候,看她高壮、肥硕,得知她还有个双胞胎妹妹,给出了四个字的评价:祸不单行。
然后呢?
然后这个摄影师爱上了姐姐。迄今为止,结婚8年,对老婆死心塌地。他常常在微博、微信上发他和老婆的照片,每一张都充满了爱意。他说,老婆颠覆了他的审美观。他越来越觉得,他老婆才是美的范本,有种油画般的大气之美。
比起姐姐婚姻美满,妹妹则离过两次婚。不是被家暴就是被劈腿。最诡异的是,连她父母都觉得是她的错。妹妹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吗?没有,她只不过是生活中的差评师,是持之以恒的负能量女王。她最擅长从真善美中找出假恶丑。任何日常小事,她都能找到槽点。
姐姐的老公摄影师是个路痴,每次开车都处于混沌状态,去过一百遍的地方都不记得,常常被迫绕道。姐姐永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你慢慢开,我最喜欢坐车了。她在车上愉快地跟老公聊天,讲各种八卦。有时她自己看路边的树,都能看得特开心。有一次,他们开车去广州长隆动物园玩,晚饭是朋友订的地方,在天河区,一小时不到的车程,她老公开了三个多小时,直接开到农村去了。姐姐还特高兴,说赚到了哎,顺便郊游了一次,好久都没看到牛了!
而妹妹的前夫,那时候还是她老公,也是个路痴。同样是绕路,他就比较悲惨了,妹妹可以从出发开始,一直骂到抵达目的地:“白痴!刚才明明该下高速!”“你瞎的啊,没看到单行道标志吗?”“刚才那傻帽居然敢超我们的车,赶紧超过他啊,你是不是男人啊?”就这样,她还不赞成老公装GPS,理由是GPS太聒噪。有段时间,她老公都快得抑郁症了,想离婚她还一哭二闹。
还有一件事是关于旅游的。那时妹妹和第一任老公刚结婚,感情还不错,跟姐姐姐夫一起去华东旅行。在上海火车站买票准备去杭州,两个男人买的票,当时每隔半小时一趟,他们选了下午4点钟的,结果这趟车偏偏晚点了,连后面三趟车都发车了。妹妹顿时暴跳如雷,用等待的一个半小时,马不停蹄地骂老公,认为他选择这趟车,纯属“脑子进水、智商低、从小蠢到大、没一件事做对……”基本上,老公的一生都被否定了。姐姐劝说妹妹无果,只好和老公玩起了填字游戏,两个人玩得不亦乐乎,等火车来的时候,他们还惊呼,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同样是一个半小时,妹妹是度秒如年;姐姐却“岁月如梭”。
很多人问姐姐的摄影师老公,经常遇到各类美女,为什么只爱老婆。他说,因为只有跟老婆在一起,才会随时随地都很快乐。有一次,他去巴黎拍时尚专辑,随行的全是性感美艳的女模特,当那些模特抱怨巴黎WIFI信号太烂、火车站脏乱差、巴黎人效率低下、骗子多小偷多的时候,他就无比想念老婆,如果是和她来,一定是没心没肺的愉悦之旅。
张爱玲说,唐明皇爱杨贵妃什么?不是美貌,而是热闹。不是每个女人,都可以把日子过出乐趣的。同样是丑女,一个善于发现生活中美好的小事;一个善于挖掘生活中的丑陋。说起来根本不是学历、才华等大事,有时候决定我们命运的,就是微小的思维方式。堵车和晚点,大家都烦,但如果你可以从中提炼趣味,你会变得可爱点。
如果你的兴趣爱好是吐槽和抱怨,那么赶紧改,充满负能量的人,就像一个黑洞,会把周围所有人的好情绪全部吸光。
如果说,容貌可以决定男人娶不娶一个女人,那么,性格则可以决定男人能不能和你长久相处。哪怕你貌美如仙,但一个冰山美人,每天摆着臭脸,也很少有人能忍受一辈子。
第71篇、爱情故事远嫁后,他卖房来找我
他舍不得女儿留在外地
我没想到余春海会从淄博一路杀到安徽合肥,只为了逼我和谢勇分手。他黑着脸,站在公司楼下,说:“你现在就去辞职,不然我上去找你领导。”我没法,只好跟领导请假,带余春海去了宾馆。我赌气走在前面,余春海跟在身后。
那是2014年夏天,我大学毕业,打算和男友谢勇留在合肥。余春海一听我不回淄博,直接就在电话里发了飙:“我都已经帮你安排好了工作,你必须给我回来。”我气得挂了电话。
我和谢勇是大学同学,认定他是良人。谢勇家在合肥,而我是家里的独女,余春海只想把我留在淄博。所以,这注定是一场战争。
其实计划留在合肥,不仅是因为谢勇,还因为我的专业在合肥比在淄博更有前途。但余春海就是不同意,没办法,我只好跟他回了淄博。
回淄博后,我表面上听余春海的,暗地里却寻思着偷家里的户口本,准备去民政局偷偷把证给领了。2014年8月10号,我偷到户口本,跑去合肥,和谢勇把证给领了。然后带着谢勇回淄博,跟余春海说:“爸,请你相信我,这个男人会给我幸福。”谢勇跪在地上说:“爸妈,我会一辈子对她好的。”余春海愣了半天后,给了我一个耳光。
我和母亲都傻了眼。从小到大,余春海从来都没打过我。我哭着说:“爸,我确定再也不会遇到比谢勇更适合我的人了。错过他,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我说得那样坚定。那种眼神,终于让余春海没再拦着我回合肥。
他接受了女儿远嫁
我出嫁那天,余春海喝醉了嚎啕大哭。那是我第一次看余春海哭成那样。谢勇在旁边也红了眼眶,他说:“爸,请您相信我。”余春海没有搭理他,在他眼里,谢勇是抢走了他宝贝女儿的坏人。
结婚第一年,我留在了合肥过年。除夕给家里打电话,余春海不肯接。想到只有父母两人过年,我的心里说不出的难过,忍不住在微信上说:爸,妈,我好想你们啊。
余春海的电话立马打过来,他在电话里骂:“让你不要去那么远,你为什么不听我的?别想家了,过完年早点回来。”说完,他就“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后来母亲说,余春海在挂完电话后,哭得不行。在我的記忆里,余春海很少掉眼泪,可是自从我远嫁,他就变了。
2016年,我怀孕。但怀孕初期不太顺利,医生说有流产迹象。我很着急,打电话给母亲,哭着说,怎么办,我出血了。会不会有事?
母亲当天晚上就出现在合肥,余春海黑着脸跟在身后。余春海在合肥待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他变着法的给我做好吃的。一个月后,余春海回了淄博,留母亲在合肥照顾我。
他回去那天,谢勇送他。在路上,谢勇说:“爸,谢谢你。谢谢你把女儿嫁给我。”余春海别过脸去,没有说话。但大概从我有了孩子开始,余春海慢慢接受了谢勇,也接受了女儿的远嫁。
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家
有天吃饭时,母亲突然问谢勇,这周边房子大概什么价?我笑着说:“妈,你怎么突然关心起房价了?”母亲说:“没事,我就是问问。”
实际上,那时余春海正在计划着来合肥买房,他想离我近一点。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余春海已经卖掉了他和母亲住了近30年的家,准备拔根而起,定居在有我的城市。
我有点生气,在电话里朝余春海嚷:“这么大的事,你就不能跟我商量下吗?你要是想来合肥,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不就行了,何必要把那边的房子卖掉?”余春海沉默了一会才缓缓地说:“那始终是你和谢勇的家,我想让你在合肥除了婆家,还有娘家。这样你随时随地都可以回家。”我听着,眼泪哗啦啦地往下掉。
外孙女出生时,余春海已经拿到合肥房子的钥匙。从我家到余春海家,走路不到10分钟。他用这样的方式,让我在合肥有了娘家。
只是,余春海不得不在55岁的年纪,重新适应一座新的城市。身边不再是熟悉的亲戚和朋友,出门左拐也不再是那熟悉的菜市场。他说:“没事,只要你幸福,我和你妈在哪都一样。其实卖房来合肥的事,从知道你领证那天开始,我就在计划了。现在好了,我们一家人团聚了。”我鼻子一酸,突然很想抱抱余春海。
小时候,是他们在哪,我就紧紧跟在身后。但长大后,慢慢就变成了我在哪,他们就在哪。我居住的城市,也就成了他们的家。
好在,和谢勇结婚的这些年,谢勇没有让我失望,也没有让余春海失望。他对我好,对孩子好,也对我父母好。我确定这场赌注,我赌赢了。远嫁的我,很幸福,而关于未来,也要这样一直幸福下去吧。因为努力幸福,让父母放心,是我和谢勇的约定。
第72篇、爱情故事婚姻里无须完美
心甘情愿地、形影不离地为小家做着各自不喜欢的事,这大概,才是经营婚姻的真实面目。
一
回老家前一个月,小如就开始准备礼物。那日晚饭后,她收拾完毕,打开电脑新建了张表格,清清楚楚地列出需要走动的亲戚,还在每位亲戚的名字后面注明了送什么礼物。我瞄了一眼,“公公婆婆送羊绒衫”“大伯父送洗脚盆”“二姨家新添的小孙子送婴儿装礼盒”“三姑家的小外孙送遥控飞机”……
我打趣她:“哎呀,你这个新媳妇当得真是越来越专业了!”
她叹了口气,眼睛盯着显示器,说:“没办法呀,你们家的亲戚那么多,我怕把谁落下了不好。”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们几乎天天收快递。每一件,小如都拆开来看,检查有没有破损、考虑是否能合亲戚们的心意。单单是送我妈的羊绒衫就退换了两次,第一次是因为有色差换了其他颜色和款式,第二次是因为调换后的款式看起来尺码偏小。我是个粗线条的人,一直觉得送礼这种事贵在心意,好不好的顺其自然就行了。但小如一定要做到尽善尽美,让每个人都满意。
果然,回老家后,小如赢得了大家的一致称赞:“小如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媳妇。”即便我没有把这种人际经营看得很重要,但彼时彼景,在众人的夸赞声中,脸上也是极有光的。
当天中午,亲戚们齐聚我家吃了顿团圆饭,整整摆了两大桌。小如全程忙里忙外,择菜洗菜、煎炒烹炸,颇有女主人风范。她不是个擅长厨艺的人,就在前几天,还在网上找菜谱,在家学做菜。我直到现在才明白,原来是为了这顿饭做准备。
在厨房忙了大半天的小如,脸都是灰的。但即便如此,吃饭的时候她也没闲着,给这个添饭给那个盛汤。饭毕又去洗水果、装干果,大家让她坐下来歇歇,可是小如坚持去厨房帮忙,因为洗菜池里堆了好多的脏碗和碟子,她不好意思让我妈一个人在那里收拾。
她不是在做样子给谁看,毕竟这么辛苦,装是装不来的。况且,在我们的小家,她也是这般操持着琐碎的一切。我身边和她同龄的许多女孩,整天想的是怎么让男朋友和老公买不同色号的口红、攒几个月的工资代购一款包。相较之下,小如简直是两个画风,更显出她的难能可贵。
晚饭后,小如洗漱完就倒在了床上。她一定累坏了,我赶紧过去给她捶捶腰,却被她小声阻止:“亲爱的,我睡一觉就好啦,特殊时期,不能按摩腰。”
她说完这话就睡了,我却因为愈发强烈的愧疚感失眠了。唉,我竟然不知道她处于生理期,爸妈住的是老房子,厨房没有热水系统,所以,小茹洗菜、洗碗用的都是凉水。真不敢想象,她当时有多么难受。
第二天早上,我坚持不让小如起床做早餐,我妈原本也没打算让新媳妇早起做饭,一听她身体不舒服,也坚持不让她进厨房,小如这才安下心来休息了一天。
我们没有久留,因为假期不多,还要回小如的老家看看她的父母。临行前,妈一再嘱托我,像小如这样姑娘不多,一定要对人家好。
二
当日下午,我们抵达小如的老家。我本想先去超市買些礼物,却被小如拒绝,她笑嘻嘻地说:“不用那么麻烦了,我家亲戚少,也没那么多讲究,我们还是先回家吧。”
回到老家的小如,整个人变得特别活泼,像只欢快的小兔子。我们刚进小区就遇见熟人,她笑嘻嘻地和他们打招呼,看起来有点“没大没小”。进了家门更是放肆,鞋都懒得换,“嗷”地一声,直接把妈妈扑倒在沙发里。
岳母爱怜地看着她,岳父招呼着我,屋里飘着一股饭菜的香味,四仰八叉地摊在沙发上的小如,当听岳母说做了糖醋排骨、小鸡炖蘑菇,便蹭一下跳起来,冲到了饭桌旁。
小如坐在桌前大快朵颐,吃饱了后便窝进沙发里看电视。洗菜池里堆着小山一样的脏盘子、脏碗,我进去帮忙,被岳母赶了出来,她说:“你们难得回来一次,好好歇着吧。”
我陪着岳母在厨房里聊天。她跟我讲了很多小如的事,她说小如很懒,经常宁愿饿着也不去做饭,讨厌做家务,尤其洗碗。末了,岳母说:“你一定要多多包容她呀。”
呃?岳母口中的小如,和我的妻子小如,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这时,客厅里传来小如开心的笑声。我转头看了眼,见小如歪在沙发上看综艺节目,岳父戴着眼镜,正在一粒一粒给她剥榛子。
一面是众口称赞的好妻子,一面是备受宠爱的小公主,她的表情、眼神、动作告诉我,做后者她更自在、更快乐。但是,在我的面前、在我家人的面前,她却努力藏起了那个真实的自己。她一定很辛苦,但我也知道她心甘情愿甚至能从中体会到些许的快乐。因为她飙的不是演技,她凭的是对我的在意。
回到父母身边的小如,忘记了投入角色。睡在自己曾经的小房间里,很快入眠,看起来格外香甜。其实,很多话都在嘴边,但我决定不提也不念。因为,很多事情与感受,我不该去问她,我应该问问我自己:为什么她每日睡在我的枕边,却没能做回自己。任性也好,骄纵也罢,她只要觉得在我面前需要把它们统统藏起来,这就是一份牺牲自我的委屈。
我们在小如老家小住了三天,走时带了很多特产。直到上火车后,我才知道,岳父岳母不仅没有收我送的红包,反而包了个更大的还回来。小如喜滋滋地数着包里的钞票,笑嘻嘻地说:“我上学的时候每次放假回家,我爸就高喊‘小土匪又进村啦’,哈哈哈……”这时,她才发现我正盯着她看,大概意识到这些天的自我暴露,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三
回到家的小如,又恢复了往常的样子,总是温柔地应付一切琐事。不知其他人是否与她一样,回娘家像度假,回婆家像面试,回自己家像上班。她没有变,但是我变了。
我觉得真实的小如更可爱,她不用讨好任何人,不用卖人设,不用树形象,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自如自在地生活。也唯有如此,我们的婚姻才能经得起平淡岁月的磨蚀。
很多丈夫不懂如何去爱自己的妻子,此前我也不懂,现在想想也很简单,就像她的父母那样去待她,一定不会错。至少在二人世界里,要让她感受到,结婚于她而言,继续做自在的自己就好。
回来后的第一个周末,小如照旧打扫房间。只是她打扫卧室的时候,我去整理书房;她去厨房做早餐,我到卫生间洗衣服……
这些事,她不是真心喜欢做,我也是。只是我们已经成年,组建了自己的小家。所以说,心甘情愿地、形影不离地为小家做着各自不喜欢的事,这大概,就是经营婚姻的真实面目吧。从某个角度来说,家庭本是一个舞台,每个人都该把握释放和掩饰的节奏与时机,凡是婚姻的参与者都需要上台表演。一个依然随心所欲,一个已经转变角色,这大概是多数家庭的模样,鸡飞狗跳的结局也是大致无二。
是我疏忽了。从前,小如在演独角戏;而现在,我也愿意拿出走心的演技。
五一小长假,我带着小如准备再回老家。出发前,她依然考虑如何面面俱到,我告诉她不必再拉表单,做到基本的礼貌待人,其余随心就好。她依然紧张如何在我父母面前表现乖巧,我告诉她,以自己的本色示人就好。这下,她反倒无所适从了,瞪着大眼睛问我:“那我这次回去该怎么办啊?毕竟上次回去格调弄得那么高?”
看着她一脸困惑的样子,我笑了很久,送她一句港剧经典台词:“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
其实我想告诉她,做我的妻子,只需要好好做你自己。不爱你的,你无需讨好;爱你的,还会一如既往地爱你,但我不习惯说这样肉麻的话。在我们两个人的世界里,是她最先颠覆自我,这份深情,我永远记得就好。
第73篇、爱情故事“AA制”的爱情
时下,很多已婚女士患上了“手机窥视癖”:一天不翻看丈夫手机里的短信或通话记录,心里就好像少了点什么,不踏实。心理学家说这是一种病态,而且也正是由于这种病态,才使得一些家庭硝烟弥漫,战争不断。
每每耳闻目睹类似事件,我都深深为那些女同胞们叹惜:兵来可以将挡,水来可以土掩,但是人心是可以拴牢、禁锢的吗?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和伙伴们垒坝墙抓鱼时的情景:坝墙垒得越高,水位就变得越高,开坝时,水流就淌得越快;而如果把坝墙推倒了,水位淌平后,水流便不再湍急了。这让我意识到,婚姻生活中,尊重对方的隐私,相互给对方留一个自由的空间,夫妻关系才会像水位相同的水流一样,不再破坝而溢。
于是结婚后,我便在家中推行了“爱情AA制”。我和丈夫在不同的单位工作,各自有自己的交际圈子。对于交际,我们两个都奉行“互不干涉”的原则,除非对方主动汇报,否则决不打听,更不会“窥视”,以“欣赏”为由去翻看对方的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他和同事聚会,我和朋友聚餐,都会事先告知对方,以免惦念,但从不透露聊天内容……这种高度信任下的“AA制”,使我和丈夫都感受到了彼此间的尊重,人格的尊重,所以愈加自我约束: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爱情负责、为幸福负责!
有一次,丈夫大学时的女友从外地来我们居住的城市办事,打电话给丈夫说想要见一面,丈夫征求我的意见。哪个已婚女人愿意让自己的丈夫约见婚前女友?但是,我转念一想,她来一趟不容易,抛开以前的那段情感经历不谈,还有同窗之谊呢。于是,我告诉丈夫:“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丈夫会见前女友回来后,只跟我说了五个字:“真的谢谢你!”从那以后,他们再没有联系过。事后我想,如果我当初严令丈夫不许去见前女友,说不定会滋生丈夫的逆反心理,两个人偷偷摸摸地搞起“地下活动”。有些事情就是这样,敞敞亮亮地公开了,反倒风平浪静、平安无事了。
我在个人空间里,记录了自己结婚多年来的心路历程和对婚姻的感悟。一家图书出版社的编辑看到后,提出要把这些真实的记录结集成书。我担心自己的家事“春光外泄”,征求丈夫意见时,他说:“幸福的婚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的,这尤其需要勇气和度量。没有了这种豁达和尊重,婚姻也就貌合神离了。”我顿时豁然开朗,痛快地把书稿交给了那家出版社的编辑。
正当我的书稿进入校对程序時,一个小插曲又发生了:一天中午,我和单位同事去银行办理业务,结果被丈夫单位的一个同事看到了,于是,“你媳妇和一个帅哥一起逛街呢”的小报告便打给了丈夫。丈夫听罢付之一笑:“别瞎说,那肯定是和单位同事去办事!”这句话再以小报告的形式钻进我的耳朵时,我心里满是欣慰和幸福,我想,如果换了别的家庭,很有可能就此发生“战争”了。
很多人认为,现代爱情和婚姻是个玻璃杯,外表美观但却属于易碎品。我觉得这个观点有些偏颇,现代社会背景下的爱情和婚姻,只要经营得法,一样可以拥有“山楂树”般的清纯和感动,玻璃杯也一样可以牢不可破、坚不可摧!
第74篇、爱情故事你的那双眼睛
临走时,我忍不住回过头去,再看他一次。
1982年冬天,我经过北极,转飞温哥华,又经温哥华,最终抵达墨西哥城。
初抵大都会,可以讲西班牙语,不用讲英语了,我心里欢喜得发狂。
对某些女人来说,墨西哥风格的服饰可能完全不适合她们。但是对我来说,这些具有民族特色的服饰,好似是為我定做的一样。
抵达墨西哥,不过是长途旅行的首站。而我,身为一个女人,完全忘记了长途旅行的禁忌就是买东西。
当我走在墨西哥城内所谓的“玫瑰区”时,被那些披风、衬衫、裙子、毡子弄得发狂,一心只想尽可能地买个够,至于能不能带着走,谁管它呢!
于是,我在挂着布料的小摊子之间穿梭,好似梦游一般东摸摸、西探探,迷失在全然的幸福里。好在买的衣物不是棉的就是麻的,它们可以被折得很小,也耐得住皱。买了一大包东西,不死心,再跑到帘子后面去试一件衬衫。当我穿好衣服,拉开布幔,跑去照镜子的时候,一双幽深含悲的大眼睛,从镜子里注视着我。
我转身,看见了那个专卖铜器的摊位。在那摊位边,坐着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少年。我盯住他看,彼此眼神交会了一下,笑了笑。即使微笑着,那个少年的黑眼睛里,还是藏着悲伤。
他的摊前,没有一个人驻足。
我看了看那堆铜器,衡量了一下它们的体积,估算了一下行李的空间,就狠心不去看他了。再怎么美,也不能买,太占地方了,除非我把刚刚买的衣服全丢掉。
少年的眼神,在我那半年艰苦的中南美之旅中,没有放过我。只因没有买下他摊子上的铜器,我便背负着沉重的歉疚一站一站地走下去。
半年之后,旅行已到尾声,我回到墨西哥城去转机回台。我觉得,如果咬一咬牙,手提箱里还可以再加一两样东西,于是欢天喜地往“玫瑰区”奔去。半年了,那个摊子还在,而少年的那双眼睛,依然满含悲伤。
我挑了两只紫铜的壶,没有讲价,急急地把钱交给少年。那时,我的心终于得到了些微自由。临走时,我忍不住回过头去,再看他一次。他的眼中仍然藏着悲伤,于是我想,他的哀愁,和买卖一点关系也没有。就因为这一回头,我反而更加难过了。
第75篇、爱情故事我与妻子是相亲认识的
我和妻子是通过最传统的方式认识的,就是相亲。当然,也要有心动的感觉。我没相过很多次亲,但我看了很多人相亲,比如我的哥哥姐姐。双方都到家里来,都很含蓄,说话的时间也不长。现在的年轻人很不理解相亲,觉得两个不认识的人坐在一起是件很尴尬的事。
我认为相亲是一种不期而遇,也是一种偶然,两个人见面有感觉了才会继续,没感觉不过是在一起吃顿饭而已。
无论什么时代,重要的是两人要看着对方舒服。我是相声演员,她是医院的护士——那个年代很多男孩都喜欢找护士或者老师做女朋友。我和她相亲后,我告辞时是她母亲送的我,她没有送我。我当时还在想,是不是人家不喜欢我啊,嫌我们说相声的嘴贫。事实上,并不是她不喜欢我,只是比较矜持。当时我也很矜持,介绍人问我对她的感觉怎么样,我跟介绍人说:“算了吧,人家可能不同意。”我的言外之意就是“对方可能不同意,我同意。”那时候都是绕着弯地试探对方的意思。
现在的年轻人把相亲想得太恐怖了,也把相亲丑化了。以为跟小品里似的。见面了就问你家几口人?月薪多少?有房子没?问这些问题的相亲是很可怕,事实上,也很少有这样的。通常,双方见面后,介绍人就会回避,两个人也就聊聊工作、生活之类的话题。
我们那时约会的地方也很有限,不像现在有很多娱乐场所。我们在电影院看电影,要不就是轧马路、逛公园,边走边聊。我们看的第一部电影叫《旧梦重温》,是个外国片。
约会的过程,她在品我,我也在品她。我是相声演员,但约会时我说的话不多,问题是她也不爱说话,我再不说气氛就僵住了。我虽然擅长幽默,那得有捧场的呀。她不说话,我发挥的余地有限。我的优点是注意细节,而且不是刻意的,完全是自然的、下意识的举动。比如过马路时,我让她走里面我走外面。即使后来成了家,我们一起进门,都是我把门打开,让她先进。再有就是我很有老人缘,一般女方的父母都比较喜欢我这种内向又实诚的女婿。
过去没谈恋爱的时候,总认为自己压根不会谈恋爱,不会和女孩子交流。要是对方条件很好时,我越发拘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可是每个人一旦进入特定情景,双方互有好感时,每个人都会谈恋爱了,拿捏分寸,渐入佳境。
我们恋爱两年,也算是正常的,毕竟那时谈恋爱要有一段时间,一年太短,两年以上太长,两年刚刚好。我那时候26岁,已经算是晚婚了。不然父母不会着急。等到结婚时,我和她商量不要大操大办、不讲究排场,她马上同意了。我们的婚礼一点不铺张,一辆面包车,一辆轿车,一辆大客,把新娘和送亲的人接来,然后放鞭炮,举行结婚典礼。
我媳妇是护士,这些年把我和孩子照顾得非常好。孩子感冒发烧,她都能处理。没认识她以前我基本上是医盲,五脏六腑都不知道在哪里,也不懂得养生之道。记得我们搬到北京后,跟一些朋友吃饭。有的人吃一碗米饭还得拨出去一点,当时我特别想不明白,他怎么就吃这么点饭?现在我知道了,米饭吃多了血脂血糖都会高,这些都是结婚后逐渐从媳妇那里了解到的。
夫妻之间自然会有矛盾啥的,我们解决得很好。其实那个时代,人们对家庭矛盾处理得都非常认真,“离婚”更是谈虎色变,觉得是说不出口的事,两个人在一起能将就着过就行了。我看过一部小说,夫妻俩都是劳模,生活中相敬如宾,但有很多潜在问题,以致面临离婚,但是因为“离婚”要通过单位,为了面子,他们选择了不离婚,为了别人而“生活”。现代社会比较宽容,而且也很尊重情感,我觉得这是一种进步。
我对刚刚开始婚姻生活的年轻人有一些建议: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走在一起,最初的心动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如果不好好呵护和经营情感,彼此很快就没有新鲜感了。
我的“经营”之道就是:两口子在一起一定要“处透了”。什么事都不要瞒着对方,把心里话全说出来,这样即使遭遇再大的风浪都会挺过去的。现在的年轻人很容易“处不透”,交流有限甚至少之又少,美其名曰留白。这一留白,就有问题了。前几天我儿子问我,他和他妈妈之间,我和谁好?我立刻就说:“和你妈妈好!”因为,儿子终究要娶妻生子,而我和他妈妈是要相伴到老的。
第76篇、爱情故事情人蔷薇
1
许凉第一次带蔷薇出来应酬,引起小小轰动。一起做投资的朋友陈非私下说,许凉,你真好福气,哪里“淘”来这样的“宝”?口气里,不无羡慕。
蔷薇安静地坐在许凉旁边,对着诸多这样那样的眼光,只是笑,微微翘起轻巧的唇,不诧异,不好奇,亦不羞涩。
那一刻,因了蔷薇的陪伴,许凉承认,自己作为男人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那天的蔷薇,陪他参加这个生意场上的宴会,她穿了简单的有小巧收腰的白衬衣,黑色长裤,惊艳全场。蔷薇的漂亮,在骨子里。
许凉暗自庆幸那晚的心血来潮,才“拣”回了蔷薇这样一个女子。
3个月前的事了,正是炎热7月,许凉谈完生意,约了几个朋友在茶室打牌,玩到凌晨1点,开车回家。
夏季的凌晨1点,街边夜市还在喧嚣,灯火亦是正浓。车子开到一个路口,转角处不远,灯光下,一对年轻男女正在争执。原本许凉并不想管闲事,却看到女子忽然弯身脱下高跟鞋,劈头朝男人打去。男人并不还手,只是一边躲闪一边牢牢扯着女子的手臂……
许凉看清楚女子的面容,微微惊异,原来一个女子在愤怒的时候,竟然也可以这样美。一念之下,他踩了刹车,打开车门下去,做出劝架的姿势,拉开男人的手。没想,带着酒意的男人扯开嗓子就是一句:“少管闲事。”
女子丢下手里的鞋,伸手拂一下额前的发,回头看许凉,竟然笑起来。
许凉正在糊涂,女子已经低头去穿鞋子,她很自然地牵住许凉的手臂保持身体的平衡,然后站起身,微笑:“这位先生,能否送我回家?”
许凉不说话。打开副驾座的车门。男人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还要过来纠缠,许凉已经发动了车子。
女子便是蔷薇,刚刚从四川来西安,在一家演艺吧唱歌。
路上,许凉并没有问什么,蔷薇也不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蔷薇住在靠近西门的城中村。在巷口,许凉停了车。犹豫片刻,他还是没有开口要她的电话。蔷薇下了车。忽然回头说了一串号码,随后离去,窈窕的身形很快消失在小巷中。11位数字,蔷薇说得很快,许凉没有刻意记。开车掉头走出很远,放慢车速,那11个数字却一个一个清晰地从许凉心底跃出,无比生动,如蔷薇夜色中的眼神。
2
几天后的晚上,许凉去演艺吧听蔷薇唱歌,选了张不远不近的台子。
坐在很多人中间等了许久,许凉看到蔷薇穿一套黑色衣裤从灯光下走出来,衣服上缀满金色亮片,很常见的歌手装扮。等她唱完,他起身离开,却在门外看到等他的蔷薇。
那么多人,她竟然看到了他。蔷薇伸手塞给他几张门票,他笑笑,接过来。门票很便宜。他根本不在意,可是她给的。他自然收下。那是一种盼望,他感觉得出来。
之后,许凉再去,便坐在近一些的位置听蔷薇唱歌。再后来,等蔷薇演唱结束换了衣服,他们一起去吃宵夜。
对话始终不多,却慢慢亲近起来。一次,蔷薇唱完歌,有个男人忽然跑上台要抱她,蔷薇闪躲着,却不能当众恼怒……那天晚上,许凉开着车,一直不说话,蔷薇也不说。好半天,过了西门,许凉把车停下,转过头说:“蔷薇,别唱了。
“为什么?”她问,眼神里,分明有一丝狡黠。
许凉坦白:“我嫉妒了。”
“好。”蔷薇欢快地应了一声,隔着两个车座的空间,用手臂绕住许凉的身体。
那晚,蔷薇跟着许凉走了。
3
彼时的许凉,投资势头正旺,房产和股票都有不菲收益,他先是买了很大的复式,两个月前带了妻子和女儿住进去。后来,他又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当初只是看中了靠近芙蓉园的好位置,并没有考虑做什么用。蔷薇的出现,让许凉不由感觉这是天意。
36岁的许凉,已经有10年的婚姻。10年前,许凉正在人生低谷,是工厂的业务员,大学虽读了经济,却毫无用武之地,家境拮据,有人肯嫁。他当然没得挑剔。妻子当初也是挑到了盼嫁的年纪,对许凉的生活现状并不满意,婚后前几年确是过得磕磕绊绊。5年前,许凉辞职离开了那家半死不活的厂子,开了一家汽车美容店。下了吃苦的决心,他慢慢积累了一些资金。后来,股市、楼市走俏。他的经济头脑亦在渐渐安逸的生活里充分活跃起来,做投资公司,成功了。
妻子辞了工作,专心照顾许凉和女儿的起居,享受着曾经想要的生活。许凉不想改变这样的现状,但偶尔碰上示好的女子也会动心,只是接触下来。那些女子并不是他中意的,漂亮的太张扬,安静的相貌又太寻常。直到遇见蔷薇,蔷薇的美,她平常时的收敛。她缠绵时的放纵……无一不是许凉所喜欢的。
蔷薇果真不再去唱歌,搬到了那套装修雅致的小房中。搬去那天,许凉心底的后顾之忧彻底消除——没有不为物质所动的女子。纵是喜欢,许凉并不希望和蔷薇之间的感情过于深入,毕竟,他不是要娶她为妻,他可以用物质补偿她,蔷薇只要收下,日后便不会和他有纠葛。
这样的关系,心照不宣最好。
4
那是许凉人生和情感最得意的一段光阴。自从家境渐渐富裕,妻子很少过问他的事情,蔷薇更是个叫人极省心的女子,甚至可以让他放心到频繁地带她去应酬。
蔷薇并没有闲着,跑去一家蛋糕房学做糕点,一个月几百块的收入。
许凉默许了,他知道蔷薇只是贪玩,或者年轻女子耐不下寂寞。几百块钱,她才不会看到眼里。他给了她银行卡,定期在里面存钱。
有时候,许凉忙完了会去接蔷薇,看她穿着红白相间的店服,认真地在那里低着头做蛋糕,很别致的美。
那次接蔷薇回来的路上,她逼着他吃掉自己做的一小块蛋糕,半开玩笑:“我在里面下了感情的毒,如果你背叛我,会肚子痛的。”
许凉的回答也是半真半假:“不会的,哪会有人比你更好?”他大口吃下,逗蔷薇笑。
许凉喜欢蔷薇的笑,有孩子似的天真,不世故也不浮躁。拥有这样的女子,算是人生的一种消受了。
物质上,许凉给得越发大方。情感上,索取得也越发自然。这样,他们一起走过了一年多。
5
年初,股市以难以预测的速度下跌,随后,楼市也出现所谓“拐点”。因为舍不得,也抱有等待反弹的心态,许凉犹豫了一小段日子,结果,反弹没有出现。投资的个股一路下跌。楼价也持续出现负增长。
几个月后,许凉惊恐地发现结局已经难以收拾。粗略计算,所有积蓄和房产加起来,都不够偿还用于投资的拆借款项。在极度慌乱中,他飞快做出了决定,决定说服妻子在债主上门前协议离婚,这样至少可以保住那套大房子和一小部分积蓄,而所有债务由他一个人承担。无论如何,他不能让妻子和女儿牵连进这场债务中,等到日后好转,复婚是件很简单的事。
妻子慌张应允,她似乎更害怕生活回到拮据的从前。两个人迅速办理了离婚手续,签字的时候,许凉的心还是难受了一下。想起“患难夫妻”这几个字。可这次,是他不要她陪他患难的,是他愿意独自承担的。
拿了绿色的本本,妻子慌慌地问:“这样,行吗?”许凉苦笑:“放心吧。”
随后,许凉抛售了手中的股票,房产的投资也做了转让,然后将现金收拢。缺口还是很大,已经有债主频频来催。
许凉在焦躁中想了一晚,去找蔷薇。没有转弯抹角,说出事情原委后,他慢慢说:“这套房子,我得卖掉。”
他没有愧疚,只是稍觉尴尬,房子原本没有许诺给蔷薇,而这一年多,他自认为给她打在卡上的钱,足以对得起这样的关系。
他想过,蔷薇也许会愤怒,不管怎样,她有愤怒的理由。却没想,蔷薇平静地说:“我今天就搬。”
6
那套小房子顺利卖出,价格尚可。随后许凉将车子也卖掉,也都用来还债。之后,仍有近10万元缺口。家暂时不能回,妻子胆子小,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住。
许凉在南门外租了套旧楼里的小房子,暂时栖身。那晚愁闷得独自去喝酒,在一家街边小店。他用劣质白酒很快将自己灌醉,直到凌晨小店打烊才摇晃着离开。手机似乎一直在响,他不去管,踉跄着回到住处,6月的天色已微明。
蔷薇在楼前坐着,似是坐了许久。
许凉酒醒了许多。这些天,着实将蔷薇忘记了,也以为两两相忘了,不知道她如何会忽然出现。
“陈非告诉我你住在这里。”蔷薇站起来,“我问了好多人,后来才找到他。”
许凉看看自己的狼狈样子,苦笑。他不知道这样的时候,她为什么来找他。“上去说吧。”他指指楼上。
蔷薇摇头:“不了。是跟你说一声,我要走了。”
走?她自然要走,但是没有必要跟他说,他不是她的什么人。当初,她是个出来玩的女子,他是个存心猎艳的男子,他们碰上了,做了一场经济和感情的交易,两两不欠。她有去任何地方的自由,不必来跟他说。许凉无所谓地点点头:“走吧,一路顺风。”
蔷薇不再说话,注视许凉良久,然后低头在包里取出一个信封,塞到许凉手中:“你的一点东西,还你,保重。”
6月的黎明,蔷薇瘦瘦的背影像一面单薄的旗帜,最后一次飘在许凉眼前。
许凉转身上楼,手中的信封分量单薄,进了门才拆开看,是他给她的银行卡。
许凉怔住,酒意全消,来不及思忖飞快跑下楼。晨光里,蔷薇的身影已消失不见。急切中,许凉摸出手机拨蔷薇的号码,响了好久她才接。蔷薇淡淡地说,本来对你是有很多期望的,也不想你看轻我,所以,那钱是做了两手准备,往好处说。是想等你娶我的时候买嫁妆;往坏里打算,就是今天的样子。嗯,你用你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你确实没把我当回事,关键时刻,你要保护和守卫的还是你的家庭,我对你来说,什么都不是,所以,我该走了……许凉连否认的底气都没有。
卡上,有8万块钱,大抵是他当初给她的数目。她没有必要这样,她原本就不欠他。他给的,都是她该得的,她却还给了他。
许凉慢慢坐在地上,忽然明白,原来她要的,根本不是钱。他的心,一点点疼起来。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通话,之后,蔷薇的电话停机了。
7
3个月后。许凉终于渡过经济难关,和妻子复婚搬回家。随后,他再度和曾经的朋友联络。重新开始。
寻常的聚会,喝到微醺,有人过来拍许凉的肩。回头看,是陈非。醉眼朦胧地看许凉,笑说:“你猜前两天我去北京,在三里屯的一个酒吧碰见谁了?是你那个蔷薇,在那里唱歌。世界真小啊!不过她已经不认识我了,啥,风月场中的女子,真是叫拿得起放得下……”
许凉握着酒杯,哭了。
第77篇、爱情故事和女神同行
路过茶水室,听到保洁大姐正认真地对一个女孩说:“姑娘,你不能叫我阿姨,叫我姐就好。我还年轻着呢。”
忍不住笑了。
保洁大姐年过五旬,因为闲不住,身体又好,在企业退休后又出来做事了。女孩新来不久,刚刚大学毕业,称呼她一声阿姨,完全合适。所以,错不在女孩。
而我笑,是因为这女孩不是第一个被保洁大姐纠正的,公司的年轻人,几乎都被如此告知过,包括当初的我自己。保洁大姐就差没写一份启事贴在告示栏内:本人芳龄五十,正当年轻,勿以长辈视之。
不相熟的,也许会觉得这位保洁“大妈”矫情,明明一把年纪了,却不认承,叫一声“阿姨”都不高兴。但事实是……熟悉之后,会觉得,她果然也就是一个“姐”,年轻、有活力、新潮……和我们心目中“阿姨”的人生,完全不沾边。比如,擦地的时候,她会跟碰巧路过的姑娘聊聊此季的服装流行趋势;擦窗的时候,她会跟屋里的女子聊聊减肥的话题;她几乎加了我们每个人的微信,她在朋友圈发秀容华衣,发热门话题,也晒自己手织的毛衫,称为“定制版”……
她关注所有流行的话题,会撑着拖把杆在走廊跟小姑娘们谈《花千骨》……她还爱读书,“书中有诗和远方”便是她微信的签名,从年轻人追捧的“后宫”系列,到《诗经》、《小窗幽记》……有时,连主管都抽空去跟她聊聊《古文观止》……然后她会说,其实有的文章,我没看懂,哈哈哈。年过五旬的妇人,孩子气的坦白,如此,可爱。
后来,一个男同事私下称呼她保洁界的“女神”,她知道后乐得不行,笑说,在家里,全家都叫她“女神”。她自己也觉得,嗯,还行,有点儿女神范儿。
她的确有,毫不夸张,她是我们所有行走于这栋写字楼中年轻女性的榜样。她相貌平平,身材适中,要时时留心不让鬓角的白发现出原形,稍不留神便会长胖……她读的书中常有不认识的字,她发的朋友圈也常常文不对题……可都没有关系,都不影响女神般的影响力,那是她的生活姿势和人生态度。相熟后,我一直都相信,她的心里,住着一个真正的“女神”。她让我知道了,不是每一个女子都能成为“女神”,但我们可以邀请一个“女神”住进心里,跟随她,与她同行,忽略出身、处境、背景、年龄,好好地用心去走这条人生之路。不落俗套,不向光阴低眉。
如此,即便老去,也从容悠然,也无所惧。
第78篇、爱情故事她的眼里早已有了我
1
那个秋日的午后,窗外有丝丝的桂花香和丝丝的阳光爬进来,我来到我们大学的图书馆报刊室闲看。在美术专柜那里,我停下了脚步。
当时屋里的人不多,我从翻拣的画册间看到了她。她正坐在一张椅子上,头埋在画册里,长发从耳鬓间滑下来,她偶尔抿上去。我无心看任何书册了,两条腿不由得向她那个方向挪。她的脸始终没有抬起,我也就无法看清她的模样,只见她的两眼在册页间来回游移,长睫毛忽闪忽闪地动。
我终究还是向她走了过去,迈向她的光阴似乎很长,长过了那个下午。我在她的面前站住,她抬起了头,笑笑。
你在看什么?
她把手中的画册递给了我,是黄永玉的山水。我坐了下来,和她侃起了黄永玉。我把仅知道的一些都说出来了,她说得不多,但她听得很专注,然后,我们一起离开了。
那天她穿了件米白套裙,她的眼睛很亮,黑瞳白仁的正是一幅写意山水。我知道,那个秋日午后,我和她注定有些故事要发生了。
2
她是即将毕业的美术系研究生。那个周末,她请我到她在校外租的房子玩,那也是她的工作室。那时候我刚大一,从中学时代就是乖男生的我,和异性还没怎么有过亲密来往,我对女孩的认知完全来自影视剧和小说。虽然早就对异性充满了好奇,可直至遇到她,才第一次体会到和异性相处时的怦然。
她在我们宿舍楼下等我,这让我有点窘,因为男生们都是到女生楼下等女孩儿的。我跟她穿过了校门后,又拐了几条巷子,就到了她住的地方。
屋内仿佛刚刚收拾过,客厅里有许多颜料和画布,她居然中西画都行。茶几上放着一面十字绣,针线还挂在上面,好像新绣不久的。
她问我想喝什么饮料,我回说不渴,然后就屋里屋外的四处看起来。她坐在沙发上说,画卖得不好,可她不好意思再跟父母要钱了,但她还想坚持下去,这些画是她的命根子。
我看了看她的眼睛,很好看,但好看的是外形,大大的,双眼皮,而里面有忧郁,有彷徨。我一个理工男本来只懂数字的,可她,我似乎懂了许多。
她向我走过来,我忽然闻到她身上的香味儿,室内的气息一下子暧昧了起来。我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她呵呵地笑着,拍拍我的头,说,我对小男生可没兴趣,还是过来和姐一起看画吧!
我当时的确很木讷,也让她看穿了心思。我进入她的画室,她的作品真的很丰富,甚至完全可以办个画展了。
我当时其实有些疑问,她画这么多画不可能全卖不好,还是另有原因?为什么她看起来总有些怪怪的感觉,是因为我涉世未深,见过的人太少?有许多的疑问,索性就一个也不问了。
3
晚秋过后是初冬,雪很快就来了。一到周末,校园里立刻显得寂寞起来。而雪落的时候,周围静得仿佛能听见时间在走。
又一天下午,我睡得正酣,忽然手机响了,是她,彼时,窗外的雪簌簌地下着。
我们约定在校园后的那个山腰见面,雪花沿着整片山盖上去,摸起来像绵羊的毛般温软。她在一棵树下搭好了画架,望着山脚写生呢!我走近,她替我掸去了肩膀上的雪,她的眼睛真是美,这次,里面多了些温柔。
我站在旁边看她继续地画着,山林静寂,雪花和她的油彩同时落下。直至最后几笔,她在那条通往校园的路上,勾勒出了一个人,那人自然是我。我看着她,为她的心思感动。这一刻是我和她认识以来最轻松美好的一刻,如果能够定格该多好!
她收起了画架,我们没有说话。雪落无声,颇具禅境。她过来吻了我。这是我的初吻,却也是和她的最后一次。对于我来说,那一吻倾注了我对她的所有情感。
在那次下雪之前,我去过好几次她的工作室。大多数时候有其他人在,有时是她的同学,有时是她的朋友,我渐渐了解了她更多的事。
有一次,她出门了,我一个人在她家玩。恰好房东来收租,用很不客气的话数落她的不是。我立刻把口袋里的錢都翻了出来给他,不仅付清了欠的两个月的,还预交了下一季度,那房东立刻笑嘻嘻地走了。
又有一次,我在学校打篮球时认识了一个和她同系的哥们儿,他和我聊了些她的事,说她曾交过好几个男友,如何如何。可这些话,我一句没有走心。
4
不久以后,又下了一场雪,这场雪下的时候,我心里在期待一场离别。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再向她的世界走得更深,也不想知道关于她的种种是否是真的。我毕竟那时才大一,并且是对男女情感世界还没有任何真切体验的时候。我的确在成长,可带领我的是一个情感经历明显丰富我好几倍的人,我似乎不只是走,而是在跟着她跑,我知道我很可能会摔倒,而且会摔得很疼。
她的确很有才华,而且,她也让我成长了许多。我很渴望爱情,但我和她终究不是一路人。我的过往和她以前的人与事,让我俩成了两条平行线。我们始终没对谁说过爱,她的世界很绚烂,绚烂得让我睁不开眼。
她毕业后离开了那座城市,不久之后,我在网上得知她要在京城开个人画展了,她终于熬出了头!一年后的秋天,我收到了一个邮包,里面是一张油画,她去年冬天画的那张,而另一件是十字绣,上面绣着我第一次在图书馆走向她时的情形,原来那天,她的眼里早已有了我。
第79篇、爱情故事爱你,也爱我的底线
再相爱的人,也有不同的原则与坚持。
当年,我百里挑一,看上了他。
我父亲曾是某单位领导,母亲是会计。在当地,我算得上家境优越,无忧无虑地成长。美好的世界,在我高中毕业那年化为乌有。那是一个秋夜,父亲过生日,和朋友们喝酒到很晚,回家路上,不幸被一辆大型货车撞倒。
我们赶到医院时,父亲正气若游丝地交代我表哥说:“将来一定要给你表妹找个可靠的人家。”随后他撒手而去。
從此,表哥为我的终身大事没少操心。自母亲改嫁,只要遇上不错的青年,他就会介绍给我认识,可我一个也没相中。直到明眸秀眉的徐亮站到面前,我才有了心动的感觉。
我和徐亮恋爱了。深入了解后,我发现,他不仅像表哥说的随和可亲,还有情有义。徐亮出生在农村,父母早逝,靠做蚊帐生意的哥嫂抚养,他才顺利读到大学,然后进了市里一家质检单位。由于工作出色,收入可观,没几年,他就买了一套住房。徐亮总想着要报答哥嫂,多次劝他们和他住到一起,称方便照应。那时,他哥嫂已在小镇上开了门面,生意兴旺,哪里会同意。
一个星期日,徐亮临时出差,在他住处,我翻到一张泛黄的报纸,好奇地看到第四版,发现了署名“徐亮”的文章《我的嫂嫂》。内容是说徐亮9岁生日那天,以为没人记得他生日,放学后便和同学去山上摘栗子,不小心被树根绊倒,狠狠摔了一跤,只好打道回府。没想到刚进门,便看见一桌热气腾腾的菜,还有生日蛋糕,于是心头涌出暖流……文字情真意切,读得我热泪盈眶,更认定了徐亮值得终身依靠。
次年春节,我们办了婚礼,然后去哥嫂的布店,度过一段不一样的蜜月,虽简朴但充实快乐。我见证了哥嫂夫唱妇随的幸福。感动中,也有疑惑,如此恩爱的伴侣,怎不生下一儿半女?
我私下问徐亮,得知哥嫂读高中时互生好感,偷尝了禁果,结果双双退学,做起水果生意,两三年后就结了婚。婚后怀不上孩子,吃了很多药,只换来一次次失望。
我立刻说,得找个好医生为哥嫂做检查。徐亮很感激我的关心,紧紧抱住我。我仰头时,竟看到他眼里泛着泪花。
度完蜜月,我和徐亮不舍地回了城。我没读完大学,父亲出事第二年,他单位为了照顾我,让我直接入职,在一线工作。恋爱时,我透露过对工作没热情,细心的徐亮记在心里,所以婚后他让我辞了职,回家做全职太太。
我由衷喜欢充满生机、柴米油盐的生活,同时也没忘记帮哥嫂联系省级医院。可能是盛情难却吧,哥嫂终于在我陪同下,去了医院。
检查结果出来了,嫂子有子宫肌瘤,哥哥很健康。医生再三建议赶快动手术。意外的是,嫂子拒绝手术,告诉我说他们一直不敢去大医院,就是担心万一哪方真有毛病,会影响夫妻感情。而今,板上钉钉的事实,让嫂子确信自己是“罪魁祸首”。她不肯接受现实,孩子般扑到我怀里,哭得很伤心,念叨着说不手术,她也一定能生个孩子。直到哥哥上前安抚,说做手术只为求她健康,夫妻相伴到老,嫂子才答应。
住院十多天,嫂子出院了。因为积极配合治疗,加上调养得好,她气色红润,也开朗许多。回家前,她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今后,徐家的香火就靠你了。”
原本,我不想很早生孩子,但为了对徐家有个交代,婚后第三年,我生下女儿平儿,自此,家中充满欢乐。温馨氛围中,徐亮也是步步高升,女儿不到3岁,他就升任办公室主任。
而另一头,嫂子最担心的事发生了,她依然没有怀孕迹象。把平儿看作徐家的希望,哥嫂每隔一段时日,就会找各种借口,来城里住一两天,带着平儿这里逛逛那里玩玩,为她买东买西。节假日,我们一家也会赶去哥嫂家团聚,每次嫂子总想着花样,为平儿做很多小吃,逗她开心。店里的顾客纷纷赞叹,说平儿和嫂子真是亲密母女,听得我有点尴尬。更恼火的是,徐亮多次“怂恿”女儿陪哥嫂在店里小住,而不顾及我对孩子的想念。
因为孩子带来的复杂关系,我和徐亮开始争吵。我埋怨他不在意我的感受,他责怪我对哥嫂不体谅。直到女儿上了幼儿园,家里的硝烟才渐渐退散。
2017年6月,一个午夜我们被电话铃声吵醒,震惊地得知嫂子企图自杀。因为平儿上幼儿园后,很少与哥嫂相聚,嫂子变得失魂落魄,经常无端摔碗丢筷。加上那天哥哥与隔壁店发生口角,回到家便发火。嫂子以为哥哥开始嫌弃她,想不开服了安眠药,好在发现及时。我坐在病床边,握着嫂子的手,心酸不已:“你怎么这么傻?”
嫂子却哀怨地念叨,说希望哥哥有生之年能有个孩子,不管大家如何劝说他们去领养孩子,她总觉得没有血缘关系,免不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此后几个月,徐亮像着了魔,不停地劝我再怀一胎,送给哥嫂当孩子。我认为他有点迂腐,不是只有走这一条路,才能报答恩情。我无法接受把骨血送给别人,所以一直偷偷避孕。
徐亮最终发现了我的秘密,再次施压,我坚决不接受他的计划,他提出离婚。我觉得当前的问题是无解之结,便答应分手,之前的甜蜜幸福瞬间化为乌有。
这场失败的婚姻,让我意识到,再相爱的人,也有不同的原则与坚持,若无法协调,只能分离。我依然期待爱情,但希望那是一个人生观、价值观与我更相近的爱人。
第80篇、爱情故事被动的爱不如主动地踹
我33岁,女友22岁,我们是2009年5月份开始交往的。之前,我追求了她很久,她才答应。期间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
我们同居。说是同居,但她的保密工作做得极好,连她身边最亲密的同事和父母都不知道,她还要求我守口。
她一直埋怨我工资太低(2000多元),说我一个月至少得有5000元才够开支,还好几次提到她不喜欢二手房,觉得住着压抑、害怕。最后,我妥协了,硬着头皮答应她两年之内卖掉二手房去贷款供房。
之后,我们的交流变少了,虽然两人看起来相处依然和谐,但她从不愿主动和我亲密,我内心一直很不安。
木子李:
直白地说,我认为她并不爱你,至少不够爱你,你也不是她想找的结婚对象。她不喜欢二手房,不满意你的收入,这些负面情绪犹如定时炸弹,迟早有天会拉爆。
你们相差11岁,而你的经济基础却没有达到她设想的成熟男人的条件。如果现在有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有钱男子出现,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将你踹掉。
爱情是相互的。她现在不是有意远离你,而是根本就没想过走近你。她毕竟只有22岁,还处于对爱情奇迹有所期待的年纪,你们的爱情随时可能被瓦解。
房子的事,我认为还是要量力而行,至少你现在还有一个歇脚的地方。如果你的努力依然无法打动她,不如放弃吧,被动一辈子很让人揪心。
第81篇、爱情故事再见还心
1
麋鹿先生莫名其妙地在豆汁姑娘的生活中消失了,消失了一个礼拜,确切地说,是一个礼拜外加十二小时。
豆汁姑娘是在总公司年会上遇见糜鹿先生的。豆汁姑娘一袭礼裙长发披肩妆容淡雅,言谈举止更是得体优雅,对于前来献媚的男士也都是礼貌而很有距离地回应着。如果“白莲花”还不带有贬义的话,用于形容她再合适不过了。
麇鹿先生是在豆汁姑娘抬头的瞬间闯入她的视线的。
作为分公司的后起之秀,麇鹿先生因为业绩不错而有幸参加总公司年会。他不像周围很多三十多岁的男人那样看着油嘴滑舌而庸俗,他的眉宇之间有的是英气,得体的西装更是衬托出这个青年才俊的干净和利落。
豆汁姑娘突然之间就脸红心跳小鹿乱撞了,已过二十五岁的女人,红尘里也多少经过事情,可是这一刻,她好像重返十八岁,确切地说,比初恋的感觉还要珍贵。如果说初恋是未经世事的懵懂,那么遇见麋鹿先生的一见倾心,则是尘世翻滚后难得的单纯。
脸上的绯红好像突然飘来的云彩,尽管豆汁一再掩饰可还是被身边的女伴和不远处的麇鹿先生看见。女伴一边瞄着麋鹿先生一边打趣地问豆汁:“是不是看上哪个帅哥了?哎哟哟,好难得女神也会一见钟情脸红哦!”
麋鹿先生很聪明也很有风度地走过来,向眼前的两位美女打招呼并做自我介绍,豆汁是掩饰不住地喜欢,眉目间全是化开的柔情。
當然也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早早就已被麋鹿先生尽收眼底。
2
年会之后的几天休假,麋鹿先生停驻在了豆汁姑娘的城市。
豆汁姑娘带着麇鹿先生满城地逛,去她一个人常去的咖啡店和书店,去她喜欢的饭馆吃饭,当然还有那条古色古香、从民国时期就有的巷子,最后一天豆汁和麋鹿先生在城墙上骑着双人自行车看夕阳徐徐落下。
夜色阑珊中气氛越来越暖昧也越来越柔情,晚上豆汁去了麋鹿先生住的酒店。麋鹿先生电脑里放的民谣恰巧也是豆汁姑娘一直以来都喜欢的,这相同的爱好又一次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当豆汁姑娘闭上眼睛的时候,麋鹿先生滚烫的吻落在了她的唇上。
“从人间到天上,从天上再到人间,这生生世世的轮回变幻无常,美人你一直是我的春天,你是我生命中的世外桃源。”
就这样,年会之后他们走在了一起。
郎才女貌本是一桩好事,奈何一个在南一个在北。
3
离别时麋鹿先生对豆汁姑娘说:“再见还心。”
一句“再见还心”,此后,相思入骨。
可每每想起他对她说的“你是我生命中的世外桃源”,在这难熬的入骨相思中,豆汁的心里总还是感到幸福的。
每天说着“早安”“午安”和“晚安”,麋鹿先生被豆汁姑娘取笑,怎么像老佛爷身边的小李子一样,每天都要定时定点地请安呢!
麋鹿先生说:“我就怕一不小心把你丢了呢,距离这么远,真想到你身边天天陪着你。”
4
可是麇鹿先生突然消失了,电话关机,信息也不回复,豆汁姑娘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就在豆汁姑娘请了假订了机票准备飞往南方的时候,麇鹿先生出现在了豆汁姑娘眼前,手捧一大束鲜花,一脸幸福又一脸做错事等待惩罚、可怜巴巴的样子。
豆汁姑娘哭得梨花带雨:“这些天你去哪儿了?我以为你再也不出现了!”
可话还没说完豆汁姑娘就被麋鹿先生拥入怀中,他在她耳边轻声说:“傻瓜,你这个世外桃源我怎么舍得不要呢!告诉你个好消息,这些天我申请调动到公司总部已经被批准了,以后就可以天天陪着你了!”
豆汁姑娘破涕为笑。
原来他消失的这些天里一直在忙着工作调动的事情,就想着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给她一个惊喜。
“因为是你,说好的再见还心,就一定要来到你身边。”
第82篇、爱情故事人到中年,爱得温柔
下班了。外面实在太冷,她瑟缩着身体,拉着孩子飞快地走,只想赶紧进家门。半路,隐约听到口袋里的手机响。冻手,她不情愿地接听了。他轻声地说:“慢慢走,不着急。饭菜已经做好了,到楼下,你按门铃就行,我给你们‘遥控电梯’,你就不用翻钥匙了。”
如同鼓胀的气球被扎了一针,她心里的闷气跑个干净。他下班时间比她要晚一些,通常她把饭菜摆上桌,他才满身寒气地上楼来。她从没指望过到家能吃到现成的饭菜,于是,在他偶尔早下班的这天晚上,她被汤碗里氤氲的热气熏湿了眼眶。
他的身体抱恙,舍不得花钱看,打算硬扛。她不依,拉着他去省城医院。火车上,他玩手机,她看书;路上,他拍照,她看风景;在饭馆,他食荤,她喜素。俩人真开心,好像不是去看了一次病,而是去旅游了一趟。
一个疗程够吃一个月,中药很沉,一大袋子,他一路拎回家。放在料理台上,她一包包地码进冰箱冷藏。自此早起后、晚睡前,她的计划里都多了一项内容,烧热水烫药包。
她与他是夫妻,都是我的朋友。我喜欢听他们讲婚姻生活中的这些小事,虽然琐碎,但充满温情。人到了中年,整日忙碌,激情退散。上有老迈的父母需要照顾,下有叛逆的儿女需要教育,中间有工作那一大摊子事,偶有空闲还惦记着运动健身、读书充电。关于爱已经不说了,但依旧在。中年人只是会把强烈浓郁的爱化成一道道涓涓细流,不动声色地流淌进对方的心田,让感情的土壤不至于干裂枯萎。只要这样,彼此就能牵着手一直到老,将风景都看透。
我年轻时,热衷于一个人旅游,于陌生的环境中释放隐藏的自我。爱人的性格却有些孤僻,在图书馆一待就是一天,只为求一个不被打扰的空间。但如今,我们更喜欢宅在家里,他在南边阳台侍弄花草,我在北面厨房烹调汤水;他躺在沙发上晒太阳,我坐在茶几前泡茶水……我们各有各的事情忙,很少说话交流,但平静祥和的氛围让人有一种岁月静好的幸福感。
前段时间我患感冒,爱人主动包揽家务,干得细致妥帖。我感冒好了之后,留下的后遗症是鼻子破皮了。但我没在意,和爱人在宽敞的客厅里擦肩而过,猛得被他一把拽住质问。交代缘由后,乖乖地端坐在沙发里,任凭他弯着腰,用棉签蘸着药油,在鼻子上轻柔涂抹。我偷眼瞧他,见他神情认真,眼眸闪亮,一如多年前的樣子,忍不住感动,也有些害羞,分秒间少女心死灰复燃了。
第83篇、爱情故事别人的老婆也许很一般
他心目中的贤妻
如果每个男人心目中有一个贤妻良母的形象,那么,瑞秋就是唐年心目中的贤妻良母。
瑞秋是唐年的表嫂,长得酷似影星董洁,性格温婉,为了扶持丈夫的事业她放弃了自己的工作在家相夫教子,亲戚朋友间口碑不错。如果我惹唐年生气了,他总会恨铁不成钢地要求我向瑞秋学习。
而我确实给唐年拖后腿了,无论姿色抑或性格,与瑞秋都无法比。所以,对于唐年的要求,我总是有些心虚地不置可否。
但那天,我不就是当着公婆、亲戚的面,责怪几句他花钱太厉害吗?不就是和维护他的婆婆顶了几句嘴吗?他却冲我吼:“你为什么不学学瑞秋?瑞秋绝对不会像你这样!”,我不爽,也冲他吼:“瑞秋怎么了?!我又怎么了?!”
唐年说:“人家瑞秋不咄咄逼人,不贪慕虚荣,从不当着外人的面和老公顶嘴,可你呢?你要能做到瑞秋的百分之一,我就谢天谢地了!”
我更加不爽:“既然瑞秋那么好,你和我离了,追求她去呵?还跟我过什么呵?!”
唐年摇头叹息:“看看,你脑子进水了吧?”
唐年继续唠叨瑞秋的好。我懒得和他争执,甩门而出,找闺蜜逛街,顺便诉苦。未曾想,一向心直口快的闺蜜八卦一个最新消息:瑞秋、唐年、唐年的表哥是中学同学,唐年曾追求过瑞秋,但瑞秋却爱上了唐年的表哥。之后,瑞秋与唐年表哥结婚。再之后,唐年遇上我……
闺蜜的新婚丈夫是唐年的一个哥们,我和唐年是红娘。所以这个八卦消息应该绝对真实可靠。
我被这狗血一般的八卦雷倒了,可唐年从来没有提过这件前尘情事。
他为什么不愿意提起它?我不明白,但我突然明白的是:为什么唐年把瑞秋树立为贤妻良母的标兵,因为,他一直对瑞秋念念不忘,一直暗恋瑞秋,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
不过,就算我的整个神经线都在纠结唐年对瑞秋的情感,我仍然知道,沉默是金。
事与愿违的克隆版
晚上11时,唐年还在电脑前看美剧。换作以往,我早做河东狮吼状让他快点滚上床。可这一晚我决定克隆瑞秋的温婉可人,温柔地说:“老公,天色不早了,你明天还要上班,注意身体早点休息啊!”
唐年睁大眼睛,上下打量我,一副警惕的样子说:“老婆,你这是怎么了?”
我说:“你不是总埋怨我不够温柔吗?我在向你心目中的贤妻良母学习呀?你不喜欢?”
唐年笑了又笑,趋前,搂住了我。他的调情方法,竟比以往任何一晚都刺激。但一切都平静后,望着枕边睡得香甜的唐年,老实说,我很郁闷。
想起两年前初见他的一幕:文化广场上的“环保换物交友会”上,他浅笑着走来,用一张披头士的黑胶唱片,换走我的一块真丝月牙绣手帕。但第一次约会,他望着我连喝两瓶啤酒也不皱眉,便惊讶地说,他以为用手帕的女人很淑女很温柔,没曾想我是一个“假小子”。我笑他,说以为听黑胶唱片的男人有品位,原来对女人的看法很庸俗。其实,我之所以打扮成淑女状,是我那位望女出嫁已成魔的老妈逼的,至于那块手帕,确系我心头好,因为,老实说,我内心里藏着一个小淑女。唐年大笑,说我直爽好玩,既然我内心里有一个小淑女,证明我是可造之材……
我突然想,当年唐年所说的“可造之材”,一定以为在他的调教下,我可以变成另一个瑞秋吧?可想不到,结婚两年了,我依然是我,所以,他总会恨铁不成钢。
夜色寂寥,我突然觉得,他对瑞秋迟迟不散的旧情就像一枚地雷,而我们的婚姻犹如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每一步都像在探雷,稍为不留神,便被“地雷”炸得四分五裂。
稍为有自尊心的女人,不会愿意做另一个女人的替身。我爱唐年,我希望他唯一爱的女人也是我。问题是,如何把“地雷”除掉又不伤身?继续投其所好向瑞秋学习?我承认我的脑袋不够用了!
给点颜色看看
日子有些难熬,就在我纠结之际,一个震惊的消息传来:瑞秋的丈夫有了婚外情,并花钱给小三买车子,瑞秋知道后,和他争执,他竟然打了瑞秋,并要和瑞秋离婚。
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包括我和唐年。瑞秋那么美,那么温柔敦厚,竟然遭遇被丈夫抛弃的命运。虽然我对瑞秋心怀嫉妒,但同情弱者是人之本性,所以,当唐年气呼呼地跑去大骂瑞秋的丈夫即他的表哥时,我忍不住做了唐年的同盟军。
可让我和唐年没想到的是,瑞秋反而护着丈夫的短,理由有二:第一她爱他,第二房子是他婚前买的,房款也是他的工资还的,如果她要求离婚,她会变得一无所有。所以,即使他做了一万次对不起她的事情,她也忍了。
我瞠目结舌,第一次发现,原来,瑞秋也有缺点,那就是:为了眼前的既得利益,没有原则没有底线地宽恕丈夫的错误。
这时,唐年生气了,责骂瑞秋不能太过贤良,必须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
瑞秋怯怯地问,怎么争取?
唐年一时没接上话,我却突然顿悟了什么,立即告诉瑞秋,人总有犯错误的时候,但如果没有底线没有原则地包容错误,犯错者会有恃无恐地一犯再犯,所以,她确实应该听唐年说的,必须强硬起来,拿点颜色给丈夫看看,比如丈夫有婚外情并动手打了她,就是有过错的一方。她完全可以以妻子的身份起诉丈夫的过错,并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小三令其返还车子。
“如果你仍希望维持这段婚姻,就必须这样做,不要口口声声以爱情为借口,丢了一个女人最大的面子,那就是自尊。一个真正爱你的男人,绝对不会置你的爱不顾。一个女人,精神的高度在哪儿,婚姻的高度就在哪儿。想要和丈夫站在婚姻的同一高度,想要从里到外尊贵地生活,还是要靠你自己对婚姻的理解!”
然后,我又义正辞严地对瑞秋的丈夫说:“你摸摸良心问自己,瑞秋为家为你付出的还少吗?”又晃了晃我的高清像素手机:“这是我拍下的你打瑞秋的证据!如果她起诉你,我和唐年坚决支持瑞秋,为她作证!”
唐年立即点头。
刚才还在埋怨我和唐年多管闲事的瑞秋丈夫,低下头,若有所思。
别人的老婆很一般
从瑞秋家里回来后,唐年一直望着我笑。我问他笑什么,他说,“你知道不?你义正辞严地向瑞秋和表哥演说的那一幕,非常非常性感。原来,我的老婆不仅真实能干,而且活色生香。原来,瑞秋也很一般。”
我乘胜追击:“当然,老婆不一定是别家的好,也许非常非常一般,是吧,老公?”
唐年哈哈大笑,搂紧了我:“那是,别人的老婆也许非常一般!”
我暗地发笑。我知道,他当初对瑞秋的看法有了变化。其实,男人看女人,和女人看女人,是两码事。一个女人,没底线地对男人的错误行为包容,也许在男人眼中看似贤良有福,但其实,这种女人又蠢又笨,没有尊严,哪有爱的地位。
而当唐年痛心疾首地责骂瑞秋的柔弱不争时,我顿悟,原来,唐年对瑞秋的情感不是真正的爱情,而是绝大多数男人都具有的情结,那就是:老婆是别人家的好。换言之,他以自我催眠的方式,把瑞秋臆想成一个完美的贤妻良母。
其实,一个真正的贤妻良母,应该是独立、有个性、有原则,朴实能干,宽容厚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女人。
第84篇、爱情故事握不住的爱情
同学聚会,陈奕迅的《十年》带出了他仅存的那点傻气——想听D亲口说说当年对他的看法,但在D面前,他无法开口,只能借助网络慷慨表达,D瞬间打出一排灰黑小字:那么早的事情,我记不清了。
冬天,H喜欢坐在太阳地里吃甘蔗,不一会儿面前就铺满了白花花的渣子,这渣子好比他彼时的坦然,边吃边刻意将其堆高,堆到累了,干脆躺在草坪上,嘴边还存留着甜腻的汁水,迫不及待地涌向梦境。
到了晚自习,他怂恿同桌下五子棋,用笔在纸上画,同桌画了两盘皆输,看看时间,再没底气画下去,H仍旧不自习,一人分饰二角对弈。晨读更糟糕,他不是迟到就是趴在座位上睡觉,老师宽容地笑笑,甚至不惊醒他。期末考试前,H打了一个下午乒乓球,休息的间隙把地理书给看了,第二天考了高分。有同学问道:“你靠什么学习这么好?”H说话酒窝深深,一脸坦诚:“我也不知道啊。”同学嫉妒的是H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
严格说来,他算不得好学生,从来不考前三名,最后考上个二线的名牌大学,一切似乎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当周围所有人都在你追我赶奋力准备高考时,H知道并执行着“学习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的信条,他把生活的另一部分都放在了喜欢女孩儿D身上。D坐在前排,面容平淡,沉默寡言,每天只留一个瘦削的背影给他,他只能在上体育课或是食堂吃饭时,悄悄看D。
有一次,D穿了一件米白色的乔其纱衬衫,质地轻薄,能轻易看到衣服里面的白色背心,以及背心肩带上的五彩花边。H略微有些脸红,但又忍不住抬头再看,他觉得自己必须得和D说些什么。说什么呢?他在自己的草稿本上写满了D的名字,也没想出该说的话。一直到毕业典礼的时候,他作为学生代表上台,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说: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校长诧异地半天没合拢嘴巴,同学里却是一片骚乱,掌声经久不息。他借着人群和掌声,借着“有情人”这样庞大的字眼,终于表达出内心汹涌的情感。可惜,得到的回应全不是他想要的,看不到D娇小的身影,他立刻有些后悔——这种表白似乎充满了傻气。
大学里,H每周给D写一封信,开始他小心翼翼地谈着自己的近况和趣事,对感情只字不提。D从不回信,他以为是种默许。后来称呼也从小D慢慢过渡到Honey,D还是沉默。他终于不再享受沉默,试探地写了个自己对一女孩倾慕的故事,该女活泼开朗有朝气,运动超凡身材好,于是每天都想看到她。虽然他下一封信立刻揭开真相——那不过是游戏《心跳回忆》里的女主角清川望,D还是巧妙地抓住了两封信之间的间隙回了唯一一封信,她似乎一直在等这个机会,把当年那句情话原物归还: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大学毕业后H在某大型网站谋得一份好差事,娶妻生女,生活小康,令人羡慕,在我们班算是事业家庭双丰收的典范。同学聚会,陈奕迅的《十年》带出了他僅存的那点傻气——想听D亲口说说当年对他的看法,但在D面前,他无法开口,只能借助网络慷慨表达,D瞬间打出一排灰黑小字:那么早的事情,我记不清了。
第85篇、爱情故事温柔伎俩
这个周末结束了,又到了回厦门的时候。
一大早我接到了大熊的电话,他说:“我的车又坏了,刚被拖去了修理厂。”
我说:“没关系,我自己坐车回厦门吧。”
“等我想想办法,我肯定能送你回去的,你先去Joe的公司等我吧。”
对于我喜欢的人,我从来不曾怀疑过他的真心。我的小女人心思在作祟:既然有人甘愿替我安排一切,我为什么不坦然地接受呢?
于是我乖乖地按照吩咐去了Joe那里,等着那个帮我安排一切的人。
此时天气渐暖,路边已经有卖西瓜的小摊了。我和Joe挑了个又大又圆的西瓜抱上楼去吃,可还没吃完大熊就到了。
我问他:“怎么回去?”
他笑着说:“反正我有办法。”然后他又问Joe:“待会儿你有事吗?没有的话就和我一起送她回家,我怕我记不住路。”
我们狐疑地跟着大熊走到楼下,见他领着我们走到一辆全新的黑色宝马车前面,他转过身来对我说:“看!为了送你回去,我临时买了辆新车。”
“真的?这车是你新买的?”还没等我反应过来,Joe便惊讶地问道。而我向来就是个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的傻妞。
“骗你们的啦!”大熊指着车下方挂着的某车行的牌子,“车是我从修车的车行借来的,但是如果在路上刮到了一点点,就要把它买下来。”然后他又看着我说:“怎么样,这样送你回家够有诚意吧?”
我故意拨了拨头发说:“嗯,还行吧!”
恋爱时我觉得一切都很美好,蓝天格外清澈,白云愈发无暇,淡淡的清风似乎有暗香涌动。在恋人眼中,对方一句普通的玩笑话必定胜过幽默大师苦心得来的诙谐。至于这恋人温柔的小伎俩,它让我觉得自己得到了全世界。
第86篇、爱情故事原来爱情不需要结局
他舔了舔干涩的唇,问:“你说,我们还离吗?”
[一]
周日上午,李明浩睡到十点一刻才昏昏沉沉地起床,那时刘苏正跪着擦地板,头发凌乱,看起来憔悴而疲惫。李明浩叹口气向卫生间走去。他自己也不知道叹气为何,也许是刘苏在六年的婚姻里,迅速老去的容颜,与温柔不在的脾性,也许是很长时间里,两个人孜孜不倦的争吵。
李明浩对着镜子刷牙,心想着这个艳阳高照的周末该做点什么,忽然被刘苏的一声“哎”叫得吓了一跳。刘苏用力拉了他一下,他失去重心向后退了一步,她挤过去,用一块洁白的纱布擦着镜子,大声指责:“我说过你多少次了,刷牙要离镜子远一点。”
李明浩看着镜子里的刘苏,皱了皱眉,抓过毛巾胡乱擦了擦嘴,从卫生间走出时,狠狠地关上了门。她顿了两秒,发狠地说:“这个家你愿意住就住,不愿意住可以走。”李明浩回过头来,一字一顿:“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刘苏站在原地,忍了忍眼里的泪,还是哭了出来。
阳光晃得李明浩睁不开眼睛,他坐在小区花园的长椅上抽了一支烟。离婚远远比他想象中的艰难。他简单地以为,以刘苏倔强好强的性格,只要和她摊牌自己爱上了别的女人,她就会同意离婚。事实上,刘苏考虑了一天一夜后,不仅没有同意,反而咬牙切齿地告诉他:“你死了离婚这份心吧,我就是拖也要把你们拖开。”
李明浩刚刚和丛菲在一起时,并未想过离婚,他和刘苏结婚多年,没有爱情也有感情。可逐渐,越是与刘苏争吵,越是刘苏不厌其烦地絮叨,他就越是发现自己不可救药地依赖上丛菲。
丛菲来了,拉过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尽管没有语言,可这个动作,让此刻的李明浩感动得鼻子发酸。
[二]
他拿着钥匙开门后,发现刘苏根本没在家。他心里一阵轻松。看了一个多小时足球,又洗了个澡,刘苏还是没有回来。李明浩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起身去阳台上张望,依然不见刘苏的影子。已是晚上十点四十分。他打了她的手机,关机。又给她最好的两个朋友打了电话,都睡意朦胧地回答不知道。李明浩开始着急了,第一,如果刘苏因为和他生气而出了什么意外,他良心上会谴责自己一辈子;其次,若她给他戴了绿帽子……他想到这里,握紧了拳头。是的,他无法容忍她有别的男人,至少,在与自己离婚前,她不可以这样做。
李明浩留了字条:“刘苏你回来后,打我电话。”然后匆忙跑了出去,他要去找她。
刘苏看到字条的一瞬,捂着嘴落下了眼泪。今天,是她主动找的沈均良。
沈均良是她的高中同学,医生,离婚。他一直对刘苏很好,是那种超越友谊的好,这一点刘苏很早前就察觉到,因此刻意地疏远他,而这次,刘苏找他,是带着气愤,带着伤悲,带着报复李明浩的决心。
在茶楼,刘苏几乎把自己与李明浩的历史从头到尾复述了一遍,一边说一边擦着眼泪。说到当初李明浩追她时的傻气,还会沉迷地笑出来。刘苏讲到李明浩向她摊牌外边有一个女人时,哭得双肩颤抖,沈均良揽过她的肩。
凌晨一点,李明浩满头汗水回到家,见了刘苏的一刻,又想骂她又想抱她,可他只是故作镇静地问:“你去哪儿了?”刘苏冷淡地说:“你已没有资格管我。”李明浩转身看到了桌上的离婚协议。
李明浩捏着那纸协议,上边离婚的两个字,显得格外刺眼。他犹豫着问:“为什么忽然同意了”?
刘苏没有看他,回答:“这不正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他咬着牙,“不会是有了相好的吧?”
丛菲说要李明浩陪她去一个地方。去后,李明浩才知道,丛菲为了给他一个惊喜,私自在外租了一间房子。李明浩摸着丛菲的头发,没有说话,他当然不会告诉她,自己动摇了离婚的决心。
那晚,他撕了离婚协议,冷冷地对刘苏说:“这婚,我还就不离了。”刘苏抱着被子要睡到客厅,李明浩恶语相击,“怎么,要为你那个相好的守身如玉吗?”刘苏眯着眼睛看着他:“李明浩,你有资格说我吗?你为了外边的女人,多久没履行过丈夫的义务了?”
李明浩无话可说,最终他睡到了沙发上,把卧室留给了刘苏。
[三]
丛菲生日那天,李明浩没有回家。丛菲睡后,他彻夜未眠,现在,与刘苏再无争吵,而是形同陌路。他时时想起与刘苏恋爱时,她那霸道却可爱的样子,他曾说过,要给她幸福,要爱她所有的缺点,像爱她的优点一样。可是,他没有做到,婚后,他憎恶她的缺点,比如急脾气,比如洁癖,比如唠叨。
李明浩第一次夜不归宿。刘苏假装躺在沙发上看电视,耳朵很仔细地听着门外的动静,最后刘苏在沙发上睡着了。李明浩是清晨六点回的家,他把手机打开,以为会有刘苏的留言,而语音信箱是空的,这令他有些失望。
刘苏躺在沙发上,还在睡觉,没有盖被子。他轻轻走过去,俯下身子,刘苏眼角挂着泪,还有几道深深浅浅的鱼尾纹,他喉头一紧,她刚刚三十岁,怎么就生出皱纹了呢?
他坐在刘苏对面,思维有些乱,看着房子里的一切,与结婚时没什么变化,结婚照片的玻璃两个月前吵架时,被他用烟灰缸砸碎了,只剩下相框,照片里的两个人,幸福地傻笑。
真的分居了。刘苏累了,也病了。她发高烧躺在床上,拿起电话,几次想拨给李明浩,但拨到最后一个数字时,手指却按不下去。她不想让李明浩以为自己离开他就活不了。这时,电话响起,是沈均良打来的。
沈均良挂断电话后就赶来了。扶着她吃了退烧药,又喝了姜片水。那夜,他没有离开。而刘苏,也太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来承载她的眼泪与哀伤。
李明浩与丛菲开始了同居生活后不久,两个人就开始了分歧。丛菲是那种时尚活泼的女子,喜欢交朋友,喜欢去KTV去跳舞,李明浩却不喜欢这些远离正常生活的事情,他只喜欢过吃饭睡觉散步的日子。有两次,若不是李明浩亲自去找她,也许她就彻夜不归了。他们所住的房子,更是乱得一团糟,她的脏衣服堆得比他的还多,沙发上扔满了食品袋和时尚杂志,卫生间的镜子上,布满了两个人刷牙时溅上的牙膏沫。
[四]
李明浩开车回到与刘苏的家,在门外,遇到了沈均良。刘苏打开门,怔了一瞬,两个男人前后进来。许久的沉默过后,沈均良识趣地找借口离开了。家里似乎比从前更干净了;他们的结婚照依旧挂在墙上,相框上没有玻璃。
他苦笑一声,带着嘲讽的语气说:“你速度够快的。”
她斜了他一眼,说:“和你比起来我还慢得多呢。”
直到李明浩离开,刘苏也没有告诉他,事情并不如他所想。事实上,刘苏病好后的第二天,她洗衣服时,沈均良拦住她,说先别洗,等明天我从医院拿回来消毒液再洗,要不然你的衣服上有病菌;她洗菜,沈均良惊讶地说:“洗菜怎么能只用一遍洗涤剂呢?至少也要用三遍,你知道蔬菜上有多少细菌吗?”
刘苏很快就清楚地知道,曾经在卫生上那么苛刻地要求李明浩,是多么讨厌。她对沈均良说:“我依然爱着李明浩,对不起,原谅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今天,沈均良只是来看望她而已。
民政局外,李明浩停车时,刘苏在一边等他。他的车向停车位靠时,车身处轻轻蹭了一下旁边的红色轿车,开车的中年妇女下车就嚷嚷:“你眼睛瞎了啊?”
还没等李明浩张口,就听到刘苏的声音,“你说谁眼睛瞎?你再说一遍?”
李明浩揽过刘苏离开了现场,他劝着:“别和这种人一般见识,走吧,我们还得办手续。”
这句话说完,两个人都沉默着。
民政局里,李明浩的手颤抖着签不上自己的名字,他放下笔,看着刘苏,她本在眼底的泪,哗地流了下来。他舔了舔干涩的唇,问:“你说,我们还离吗?”
刘苏转过脸去,叹口气,“如果不离,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
李明浩再次拿起笔,重复着刘苏的话,是啊,如果不离,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
第87篇、爱情故事找点闲事,滋养婚姻
去广东出差,想起大学室友飞羽在佛山,上次见面还是3年前,她满脸怨气,说正闹离婚,但夫妻俩一起经营的瓷砖店不好分,所以一直拖着。我想着借机见个面,如果她心情依旧不好,老友相见说说心里话会舒坦一些吧。拨了电话,传来爽朗笑声,热情邀我去家中吃饭。相见后,却发现人家夫妻俩眉宇间满满的恩恩爱爱,哪还需要我安慰,羡煞还差不多。
大大的实木餐桌边,飞羽给我砌了普洱,一边陪我聊天,一边和她老公有说有笑地准备食材,说要给我做来自袁枚《随园食单》上的2道佳肴。一道是鱼翅炒萝卜丝,鱼翅去掉上半截,留下半截,萝卜丝在土鸡汤中过几次,去掉青涩萝卜味。另一道很是神奇,叫做豆芽火腿丝,把豆芽切断,用锥子一点点镂空,再把切成银针样的火腿丝缓缓嵌进去。夫妻俩埋头忙着,不时向对方含笑展示自己的成果,偶尔头碰头精诚合作,口里说着袁枚轶事,和谐而欢喜。这样的佳肴自然是好吃的,里面有文化韵味,有浪漫爱情,有温暖婚姻的烟火味,夫妻倆一边劝我多吃,一边又商量着下次尝试李渔的醉蟹。
饭后,飞羽陪我聊天,解释了从准离婚状态到现在恩爱的秘诀:找个闲趣一起玩,往深处玩,玩得越深越恩爱。
研究古人菜谱,是飞羽和丈夫近几年来培养的一个共同闲趣。《闲情偶寄》《随园食单》《食宪鸿秘》《食经》《红楼梦》,等等。夫妻俩阅读、探讨、实践,根据古菜谱做出各种菜肴,还录视频,掌握的拿手菜多了,隔断时间请朋友们品鉴他们的手艺。看上去荒废了宝贵时间,实则瓷砖生意更好了,还成了古食谱美食家,夫妻双双参与地方电视台美食节目的录制,还喜滋滋当上了网剧的美食文化顾问。
飞羽说,现在两人除了做生意,那真是有说不完的话,有时一方出差,在微信上还不忘探讨一下老食谱,一有时间就一起开车去全国各地找食材。新奇的探索与尝试是只属于夫妻俩的世界,其中的惊喜与意趣也只有彼此才懂,就这样成了轻松愉悦的玩伴、不可替代的爱人。
我说,你怎么想到这么一个好方法来重养你们的爱情呢?她笑,说,戴老师教的啊。戴老师?我们的大学辅导员。
那天,飞羽去戴老师家,看到戴老师和老公甜甜蜜蜜的样子,很是羡慕,忍不住埋怨起自己的婚姻。戴老师脱口而出建议道:“你们夫妻俩的生活不能只是你卖瓷砖他送货,那不是夫妻,是店长和小二,你们还得找点事情一起玩,做夫妻的日子长着呢,不找点事情一起玩,日子乏味,感情渐渐也就乏了味。我这可是经验之谈啊。”
戴老师的经验也是有故事的。
戴老师其实也就比我们大五六岁,她先生张老师是计算机系的老师,有一段时间,突患眼疾,久治不愈,正常上课也很困难,更别说出教研成果了,因此张老师很郁闷,整日寡欢。原本戴老师就觉得他单调无趣,这么一来,还加了个动不动就厌烦,夫妻俩矛盾重重。
有一天,戴老师在帮张老师查阅治愈眼疾的医药书时,一段文字吸引了她:“古代文人伏案读书作文,同样有损耗目力之弊,从而发明了一个很轻巧的对策,在书斋中陈设‘蒲石盆’,利用菖蒲叶上的凝露来润泽双目。”菖蒲盆景?戴老师顿时来了兴趣,从网上买来一盆,没想到张老师也很喜欢,这可是这个理工男难得也会喜欢的一点闲趣啊,戴老师决定抓住它。
她买来关于菖蒲的书籍,那一盆盆素雅清新但又不失文化韵味的菖蒲盆景把张老师也迷住了。戴老师说,我们自己来种菖蒲吧?不就一把碧草吗?张老师像个被引诱的孩子,立马同意。
根据书上所说:“栽培时无需泥土,在盆里摆几块石头,盛满水,向石上洒些冷米汤,再抛些菖蒲籽,然后把盆子置于阴湿之处。”夫妻俩觉得难以相信,怎么可能这么容易?买来菖蒲籽,一试,果真,几天后,石上竟真长出条条生动淡绿细叶,夫妻俩一阵惊喜,那种可爱欢喜的表情,对彼此来说都是久违了,莫名地,家中空气也柔和欢愉起来。
自此,夫妻俩就迷上了菖蒲盆景,姬菖蒲、野生石菖蒲、金钱菖蒲、虎须菖蒲、黄金姬菖蒲……一一了解、种植、装盆,到野外去,到山林里去,找野生菖蒲,找灵性石头,找枯虬木桩,木桩拿回家要清理掉腐烂之处,喷上生长液,一段时间后,生出菖蒲,再一段时间后,便是老木逢春了。张老师说,我们的爱情也像这老木逢春,戴老师忍不住热泪盈眶,嘴上调皮:“哪有老啊,年轻着呢。”
有了这共同爱好,戴老师和张老师的爱情真像枯木逢春蓬勃起来。由于张老师的眼睛需要休息,他们在郊区租了房,侍弄菖蒲,结交各地菖蒲好友,他们的菖蒲作品多次参加大型菖蒲展,吸引了各地菖蒲迷,还有不少来自日本和东南亚。意外地,甜蜜浪漫之余,竟还玩出不错的经济收入。
张老师的眼睛渐渐好了很多,有时,夫妻俩埋头欣赏菖蒲,张老师会突然抬起头,说:“我的眼睛越来越明朗了,越来越看得清晰,你真的特别好看。”戴老师发愣,老半天喜极而泣。
其实,戴老师和张老师的故事不只影响了飞羽夫妇,还有我们的另一位同学孟莉和她的老公周生也是因此刷新了他们的婚姻生活。
孟莉和周生原本倒没什么矛盾,但就是淡,无话可说,家中气压低,清冷。孟莉在一家大型国企做财务,周生是一家上市公司的中层管理,生活一切都好,但不知为何过着过着就把味道全过没了。戴老师同样对孟莉说:“两个人一起弄点爱好,就有味道了。”
孟莉看着戴老师夫妇俩眉目传情聊天说地的样子,羡慕不已。就在这时,单位要投资酒店,公司派几个人去莫干山参加一个民宿游学活动,孟莉作为财务预算人员也在参与之列,她立刻申请把周生一起带去,因为她记得周生好像对房子装饰很感兴趣,他们公司的装修方案他就参与了。果真,周生立马就答应了。
这次游学活动参观了近十家优质民宿,有的是树顶别墅、夯土小屋,有的由老房子改成民宿,全屋用木头通过榫卯撑立,有的由老厂改成,充满民国风……周生越看越起劲,夜深了还拖着孟莉穿梭在民宿里,一大早又牵着她去万树梅花间徜徉。孟莉像个初恋的女生,心想,以后能不能经常这样呢?于是说:“民宿还真是好玩,要不我们以后多出来玩民宿?”
从那以后,只要有假,夫妻俩就到处去住民宿。最初,孟莉的一个朋友做了家民宿类的公众号,帮他们拿最低折扣的住宿价格。
周生很聪明,民宿看多了后他就有了很多专业想法。一次偶然的机会,夫妻俩遇到一个投资人,他听了周生对民宿的一些感受,觉得很有见地,又见他们夫妻俩是真喜欢研究民宿,就请他们做兼职考察和调研人员,给他们报销住宿差旅费,还发工资,他们只管出调研报告就可以。从此,孟莉和周生简直成了神仙眷侣,云南、新疆、安徽、浙江等全国各地的优质民宿,他们一个个去看、研究,然后一起做调研报告。根据他们的报告,投资方设计运营和整改的民宿收效很不错。夫妻俩还被邀请参与设计爆改厂房、祖宅等民宿方案。
今年秋天,孟莉的生日,在武夷山一家森林、岩石环绕的民宿里,夫妇俩坐在临山面水的阳台上,周生握过孟莉的手,说要送个礼物给她。打开来,竟是城郊某个老宅的租赁合同。周生说,要把那里改成民宿,后面种稻,前面养花,没客人时,就他们夫妻俩在那里天荒地老。孟莉微闭双眼,迎着秋阳,柔柔地说:“我想要的爱情生活,竟然在婚后第12个年头悄然降临。“
光阴苒苒,余生悠长,黄磊说,他反对夫妻活成亲人,是的,好的婚姻,应该从柴米油盐里培育绚烂浪漫。而精神的对话,才是爱情地久天长最肥沃的土壤。爱人,与其相视无语,不如站起来,牵过手,找个闲趣爱好,一起玩,慢慢地,心灵相通,精神相融,白头偕老,地久天长。
第88篇、爱情故事之后,我再也不会离开她
我还能和小年一起三个月,如果幸运的话,也许五个月,我尽量给小年安排好所有的生活,可是我阻止不了自己正在一点一点地坍塌的生命。但——
1
小年的生日是腊月二十三,小年,也因此得名。小年是个幸运的弦子,我一直这样认为。比如,妻子在生她的时候,我签了保大人的手术通知书,医生说,孩子宫内缺氧,存活的机会很小,万一生存下来,由于缺氧也很有可能造成大脑损伤。我所说的幸运就是,经过漫长的两个小时,母女平安。看着包裹里这个粉粉嫩嫩的小家伙时,眼里的泪还是倾眶而出。我说:“你投奔爸爸而来,爸爸可不管你是聪明还是愚笨,定视你为珍宝。”当然,我也认为我是个幸运的父亲,时至今日,我一直这样认为。
所以,我不认为小年由于当时难产造成小脑神经被压迫导致的肢体不灵活有多么的不幸,因为这个聪明的孩子总能带给我太多的欣慰,除了懊恼自己,我甚至感谢命运对我的眷顾,让我成为她的父亲。
妻子因为工作去了日本,每年我们可以看到她四次,所以,在年仅五岁的小年心里,妈妈是有些疏远的,那个每天给她编小辫儿,做早餐,钉扣子,给她洗澡的爸爸才是他的主心骨。五岁的小年,走起路来,还像蹒跚学步的周岁孩子,所以,在五岁这年我才送她去幼儿园,小年骑在我的脖子上,每日一来一回几百米的路程。我认为五岁之前的小年是有着心无旁骛的快乐,因为她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肢体行动与同龄人的差异。
记得送她去幼儿园的第一天,我请了假,整整一天,躲在班级监控录像下看着小一班的小年。她像那只找妈妈的小蝌蚪,不过嘴里念叨着的是“爸爸”,她说,“我爸爸呢,爸爸去哪里了,爸爸不要我了吗?”她被小朋友撞倒三次,吃饭的时候洒了一身的汤水,小朋友们笑她,她哭了,她用她的小袖子一下一下地抹着眼睛。
小年早晚要融入集体,我怎能心软。
小年有一天告诉我说:“爸爸,我不要叫小年了。”说这话的时候她手里拿着一只蝴蝶结,努力地想别在自己的辫梢上,可是,由于右手的不灵活她试了几次还是别不上,有些懊恼地垂下了头。
我问:“为什么?小年这个名字多喜庆。”
她说:“我要叫毛毛虫。”黑葡萄似的眼睛里透着执拗,“我一定要这么叫。”
我问她:“为什么要叫这样的名字,毛毛虫那么丑。”
她说:“老师说了,毛毛虫虽然丑,可是总有一天会变成花蝴蝶。老师告诉小朋友说,小年长大后也会变成花蝴蝶。”
我抱过她说:“小年在爸爸心里,一直都是花蝴蝶。”我将那只蝴蝶结轻轻地帮她别上,她撅了撅嘴,照着镜子笑了。
其实作为父亲我也是嫌弃过小年的,我因此感觉极其的懊悔。
那是在她六岁生日那天,天下着大雪,我带她去一个儿童画展。小年很高兴。可到了那之后,那些光怪陆离的画在她眼里只是讨喜的红色、黄色或者蓝色,她实在看不出什么。小年的目光开始放在门口那个鱼缸上。因为她的手可能注定她这辈子都成为不了一个画画的姑娘,像我所希望的那样的女儿一样,安静的,带着恬静满足的笑容,一笔一笔画着爱情,画着生活。
安静的大厅里,有很多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孩子,专心致志地看着。只有小年,她的目光完全不在那些画上,她突然甩开我的手,跑到那个鱼缸旁边,踮起脚认真地端详里面,那里面游着很多鱼。她在学习小鱼游泳的方式,发出快乐的“咯咯”声。四肢因为无法控制的抖动而显得无比滑稽。因为专心小年并没有看到人们看向她的异样的目光和小声的窃笑,我跑过去伸手拽过她,走出了大厅。
我什么都没说,甚至在那么一刻,我开始怨恨上帝给了我这样一个孩子。她永远无法成为我的骄傲。
小年跟在我身后小跑,跑出了一鼻尖儿的细汗,她也不出声,嘴角抿成一股倔强,走几步我便回头等她一下,她追上来,我就继续往前走,不看她仰望我的委屈的眼睛。我也不知道和谁赌气,上帝?小年?还是那些抿嘴偷笑的成年人?还是我自己?
后来她被雪滑倒了,一次两次三次一直爬不起来,我走过去,抱起她,她说:“爸爸,你别生气,小年再也不学小鱼游泳了。”
那天晚上,给小年洗澡的时候,我看到了她膝盖上那些因为摔跤而导致的淤伤。我觉得自己和那些残忍的父亲没什么不同,生活已经给了她这么多苦难,凭什么我还要对她继续附加,我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
小年说:“爸爸,我放在冰箱里一个我亲手做的东西,送给你。”
我打开冰箱一看,是一只削好的苹果,一只已经被削得没有多少果肉的苹果。还有她画的一条鱼,如果那是一只鱼的话,只是多了一对翅膀。她眨眨眼睛说:“小鱼没有脚,但是可以飞。”我喉咙哽咽,哪个该死的说她不是我的骄傲?
2
七岁那年的夏至,大雨前闷热难忍,我给小年洗了好几次澡。后来,小年偎在我怀里指着照片上五颜六色的图片问我:“爸爸,这是什么花?”我看着图片说:“风信子,”她说:“风信子为什么这么多颜色?爸爸喜欢哪个颜色的风信子?”我说:“白色。她就像小年,最晚一个开,可是开出来最漂亮。”小年高兴地跳起来,跳啊跳啊,撞到我,我笑得咳嗽个不停,胸口隐隐作痛,小年递给我一杯水,水端到我手边的时候,还剩下一半儿多,她说:虽然洒了,可是我能多走几次,我也可以照顾爸爸的。”她七岁这年,我被诊断出肺癌,晚期,已有淋巴扩散,医生跟我说,要乐观点,只要开心地过好今天,明天也许就有办法了。
那晚的小年睡得很不安心,一直在踢被子,小眉头皱着,我用手为给她舒展了一次又一次。安静地望着熟睡的她,我真不想离开她,我还没有看她长大,开她的家长会,看她领回的男孩子,将她的手交到另一个男人手中。我有些不能抑制地在深夜隐忍地痛哭。
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在小年的妈妈回来之前,让小年学会独立。那个知了声声的清晨,小年拿着蝴蝶结说:“爸爸,帮我别上。”我说:“小年要自己试着别蝴蝶结。”我坐在沙发上看着她,阳光透过窗棂,打在小年单薄的身体上,她的手高高地举起努力地别着蝴蝶结,一次两次三次……
我想起龙应台的一段话:我,坐在斜阳浅照的台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漂亮的小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她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她七岁的手指。
而可悲的是,我根本没有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了。小年扭过头对我笑,她说:“爸爸你看,我别好了。”蝴蝶结歪歪扭扭,仿佛要振翅高飞,我说:“小年好棒,以后你自己还要学会做很多事情,比如试着炒鸡蛋给自己吃。”她的身子一拧,嘴巴一撅,说:“我不要自己做,我有爸爸。”我揽过她,她的睫毛像把小刷子,我说:“爸爸教你炒鸡蛋。”
两个星期后,走路还有些蹒跚的小年会炒三个菜了,比如:炒蛋,番茄炒蛋,蛋炒番茄。我还给她买了握力器,不停地锻炼她的右手,我让她洗衣服,下楼倒垃圾,扫地,烧开水,使用微波炉,电饭锅。我想让小年在一夜之间长大,成长到不依靠任何人。
3
妻子回来的第二天我便住进了医院,妻子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想我一直没有告诉她并不是自己要承担怎样的痛苦,而是,希望妻子的工作稳定一点,最好丝毫不受我的影响,因为,她以后要成为小年精神和物质的支柱。
我只是想小年过的好一点,因为我过早地在她生命的舞台上谢幕、
小年以为我得了重感冒,所以,每次去医院看我的时候,总是要用她的小手摸一下我的额头,然后摸一下她的,嘟着嘴说:“好像不发烧,爸爸为什么还不回家?”她说:“爸爸,我又别不上蝴蝶结了,我今天烧开水烫到了脚。”她扭头冲妈妈挤挤眼,唔,她想用她撒的小谎骗我回家。
再一次化疗之后,我和小年还有妻子回了家。我想即使我还有一天,也应该在她身边。我吃了小年的蛋炒番茄,她削的苹果已经开始平整,她画的小鱼依旧带着翅膀。我给她买了许多大的小的蝴蝶结,给她洗了澡和柔软的头发,讲了美人鱼的故事。我说,“美人鱼最后化成泡沫飞到了天上。”小年就哭了,她说:“爸爸,美人鱼好可怜。”我说:“所以啊,再美的美人鱼也不能放弃游泳,小年要记得做一个先爱自己再爱别人的人,小年长大后,不要因为任何一个男孩子放弃自己。”她似懂非懂点点头,“爸爸,美人鱼死了吗?”我说:“没有,她只是上了天堂,她可以看到人世间的一切。”
她笑了,然后沉沉地睡去,眼睫毛上还有未干的泪。
亲爱的小年,你一定别再哭,有一天爸爸会变成挂在天上的星星,你只需一抬头就会看到,爸爸爱着你,惦着你,自此之后,再也不会离开你。
第89篇、爱情故事金婚之旅
李老汉和老伴儿都已年过古稀,却一直恩恩爱爱,相敬如宾。
这天是李老汉和老伴儿结婚50周年的金婚纪念日,儿女们决定为他们庆祝一下。大家欢聚一堂,场面异常热闹。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话题逐渐扯到如何处理好夫妻关系上,大家笑着向李老汉请教秘诀。
李老汉红着脸说:“当初啊,我们都还年轻,生活中难免会有個磕磕碰碰,为了防止吵架呢,我们就约法三章,这么多年来相安无事。”
“什么内容啊?”有人急切地问。
李老汉不慌不忙地说:“无论什么情况,我都不能向她发火!”
“可是,万一忍不住呢?”
“我们说好了,倘若我发了脾气,发一次就要带她去旅行一次,我不能有任何反对意见。”
一听这话,老伴儿插嘴说:“我这一辈子啊,最大的爱好就是旅游了,咱们国家有那么多名胜古迹、名山大川,令人神往。”
有人忍不住问李老汉:“既然约法三章,那最后的结果如何呢?”
李老汉也不答话,自信地夹了一口菜,放进嘴里吃了起来。倒是李老太太在一旁沉不住气了,气冲冲地说:“结果呀,结婚这么多年,我们什么地方都没有去过!”
第90篇、爱情故事一位邮递员的爱情
小陶每天上午10点左右,总是头靠窗口,凝望窗口下那条小路,好像在等待什么。
谁也不知她心中的秘密,其实她在等待她心中的那个人——兰花乡邮政所一位年轻邮递员卢容。
她暗恋了他好几个月,可小卢什么也没察觉,还是很客气地对待她。
那天,小卢骑着电动自行车送邮件,又来到了小陶家所在的兰花岭村。他把报社寄来的稿费单送到小陶手中,小陶激动地说:“自从你开始送我们村的邮件,我写的稿子就时常发表,是你带来了好运气。”
小卢笑:“我可没这本事,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小陶闪着明亮的双眼看着他,几番欲言又止。
原来的老邮递员退休了,中途虽然有几个邮递员陆续送过几回邮件到兰花岭,但没有一个能做长久,都说到兰花岭太难,山高路陡不说,而且山雾重重,看上去好好的天气,不一会儿就下起雨,路又泥泞难行。
自从小卢来了以后,村里的邮件就没有缺过一天。他像钟表一样准确,每天10点到达兰花岭村。也许是小卢的耐力与坚持影响了小陶,让她在写作上坚持了下来。
一次赶上大雨,小卢在小陶家等雨停。两人面对面坐着没话说。最终还是小卢先开了口:“我送了两年邮件,包送几个村,像你这样喜欢写作和读书的女孩,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小陶说:“要不是因为小时候,我的右脚被山石砸成了残疾,我可能不会静下心读书。我心里萌发写作的冲动,是因为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让我心里平静不下来。那书里好像有我的影子,让我决定在家里写作。可是我坚持了很久,投出去的稿件都像石沉大海,没有一点音讯。那时,我有些坚持不住了,正想放弃的时候,你来了。你每天不管刮风下雨,都准时把邮件送到我们村,你对工作认真、执着的精神值得我学习,我也就继续坚持下去了。”
小陶记得,那天,她靠在窗前,天上也是下着雨。她看到小卢披着雨衣骑着电动自行车从她窗前走过,把车子停在屋檐下,手里拿着几张汇款单,高兴地直奔她家大门。人还没到,声音就传了进来:“快看看,这是报社寄给你的,你发表了三篇文章,祝贺你!”
小陶接过稿费单,看了一遍又一遍,激动得眼泪流了出来。虽然稿费不多,却给她带来了莫大的鼓励,她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兴奋得一夜都没睡好。
没过几天,小卢又给她送来几张稿费单。从此以后,小卢就经常来到小陶家门前。送的次数多了,小卢对写作也产生了兴趣,但是信心不足,所以迟迟不敢动笔。
又是一次大雨滂沱,小卢到达兰花岭村的时候,已是全身湿透,小陶把哥哥的衣服拿出来让小卢换上,又烧了一盆火给小卢取暖。安顿好小卢,小陶坐回桌边继续写作。小卢随意翻看着小陶的手稿,忽然他看到一篇小陶写他送信的稿子,写得很生动,仿佛钻进了他心里,这让他非常感动。
从那以后,小卢送完邮件,常常会去小陶家坐坐,看看她的作品,他成了她第一位读者。读她写的文章多了,他动笔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他告诉小陶自己的想法,小陶高兴得不得了,鼓励他,说他一定能行。没过多久,小卢的文章《雨中送情》就发表了。
从此,两个人互帮互学,小卢进步很快,写作才能越发地显示出来。小陶也不甘落后,没过几年,两个人都成了市作家协会的会员。
现在,小卢依然每天奔波在这条山路上,小陶依然在山村里继续着她的写作,当然,还有一个好消息:前段时间,小卢和小陶向亲朋好友们送出了他俩结婚的请柬……
第91篇、爱情故事爱上别人的爱人
一
这些日子,每当上床睡觉,我的心便在暗夜里开始蠢蠢欲动。这种情况,起因于半个月前,那天傍晚,我邂逅大学同学李盈,她向我介绍了她的老公,一个高高的个子、笑起来富有气质的男人,当晚,一入睡,他的脸竟然在我脑海里浮现,挥也挥不去。
第二夜、第三夜……夜夜如此。我的恐慌日胜一日。我知道我又一步步走到了老路上。我就像个吸毒的瘾君,心里无比清楚且抗拒,却无能为力。
5年前,我顺利考入湖南大学。人才荟萃的学校里,我不再是佼佼者,这让我很失落。还好,两个月后,我不仅拥有了男友朝阳,还拥有了个同性朋友——籍贯同一座城市的萧潇。萧潇相貌美丽,学习成绩很好,老师同学都喜欢她。如果,朝阳不在我的身边,她就会离开男友跟我在一起,两个人一块上街购物、去图书馆阅读。
萧潇总是把她和男友之间的故事讲给我听,神情像喝了蜂蜜一样。然而,萧潇不知道,嫉妒是一个女人的天性。时间一久,我内心越来越不平衡,我和朝阳的种种情意,与她那个外表俊朗、浪漫、懂风情的双鱼座的男友钟键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罢了。我不再自欺欺人,暗自言语:余瑾,你已经爱上了他!
从此,这种欲念更像毒汁一样浸遍我的周身。我的眼里,钟键已不只是萧潇的男友,他更是个具有诱惑力的男人。每次,四人相处时,我总是假装不经意地不时紧挨着钟键,说笑中,眉目传情;有次登山,朝阳和萧潇落在后面,我趁机很恶俗地扭伤了脚。钟键听到我“哎哟”的痛苦声,走在前面的他回转身,体贴地搀起我,忽然我脚下一软,身体倒在了他的身上,顿时,他面红耳赤……钟键被我刻意酝酿的暧昧融化了,开始迎合我,趁萧潇和朝阳不注意时,替我擦汗、系松散的鞋带……那天下午,当他将一张电影票塞在我手里,我终于百分百确定自己之于他已经不再仅仅是“萧潇的好友”!我灿烂地笑了,立刻有一种胜利的满足感涌上心头。
二
转眼,即将放寒假。那个寒冷的冬夜,钟键一如既往地避开萧潇和朝阳打电话给我,第一次把我约到Blue’s酒吧。一杯酒下肚,我让他坐到我旁边来,他立刻受宠若惊地依言坐了过来。可我主动扑到他怀里没一会,他的一句话却让我迷乱的情绪骤然冷却了,他激动地抱住我说:“余瑾,我发誓,只要我不死,一辈子爱你!”可是,他的话没有如一股暖流流淌在我心里,相反,我顿时非常奇怪地产生了一种莫名而强烈的厌烦,这种感觉使我像瞥见了一个卑躬屈膝的奴才,先前许多良好的印象和强烈的吸引力居然全部消失殆尽。
自此,钟键在我眼里一落千丈。但由于一时找不到拒绝钟键见面的合适理由,我只好对他若即若离。然而,钟键不知道是佯装没看见我的冷脸,还是他的确死心塌地地爱上了我。只要有机会,他就会暗示我跟朝阳分手。他越是这样,我越是反感他。
期末考试后不久,钟键和3个朋友去黄山旅游,路上,他们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钟键和其中一个朋友不幸撒手人寰。
钟键消失了,但朝阳,我对他的感情已完全丧失。后来有一次,我沉下脸来,冰冷地对朝阳说:“我已经不爱你了,你要是再来我的学校找我,就别怪我翻脸。”说完扭头就走,看也不看愣在那里的朝阳。
三
我想自己是病了。和朝阳分手第二个月,竟然又爱上了同宿舍米雪儿的男友曙光。
那晚,对曙光滋生出来的情愫,让我感到隐隐的不安。我担心,这样的重复会成了我的一种习惯,使我总在重复地爱上别人喜爱的,也习惯性地在得到后失去了兴致。
可那粒欲望的种子,却像石头下的野草,一夜比一夜葱茏,即使是压制着,也还是越来越茂盛。
我开始有意无意增加在曙光面前出现的频率:每当他来找米雪儿,我总是寻找借口跟他搭讪几句;每当他和米雪儿去打球时,我都拉上萧潇也去打羽毛球,为的就是能让他注意我……果然,不到半个月,他开始注意我,然后在我和他说话时传递个笑脸,邀请我和萧潇一起打羽毛球……
一个月后的一个星期天,我以前的几个朋友到长沙玩,那晚他们约我一起吃饭喝酒。喝着喝着,我突然有种莫名的骚动,觉得此刻正好可检测一下曙光对我情感,我打了曙光的宿舍电话,告诉他,过来几个朋友,我们一起喝酒,问他来吗?他立刻忙不迭地回答:“我来,马上就来!”
回到学校的时候,穿过林荫小道,来到一个偏僻的地方,他突然转身牢牢地抱住了我,“我发现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你了。”他在我耳边低语着,“我跟米雪儿分手,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可是,他的话他的气息却没有什么冲击力,像上次跟钟键一样,我突然间对他寡淡下来。我仿佛一个猎人,他迅速且毫无抵抗的结果,顿时让我狩猎的乐趣没了。
“你喝醉了。”我拼上全身的力量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迅速逃走。
从此,我怕自己再爱上身边熟悉的女同学的男友而独自在校外租房居住。我和同学之间划了一道鸿沟,又由于萧潇在她叔父的帮助下去了国外,我过得更加孤单。
毕业后我去了千里之外的深圳。我只是希望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自己能够超越那种畸形的情感心理。
这些年,我的心理有很大障碍。我就像一个“套中人”,不敢跟任何同性深交,不敢探听她们的秘密,因为我怕一旦熟悉之后,我的毛病会复发。我怕有一天事情败露之后,人们对我露出鄙夷的眼神。
嫉妒,是一种常见而又颇具破坏力的负面情绪。
嫉妒,是一个人与他人进行比较,并发现自己不如对方之后产生的不满和痛苦。所以它的本质是自卑,自我评价和自我价值感低,并且总是以外在的人和事作为自己进行评价的参照标准。
文中的女主人公余瑾就是如此。她因为在人才济济的大学校园里,曾经一帆风顺、在赞扬声中成长的她丧失了优越感,从而感到了深深的失落,无形中,感觉自己已不如人。为了弥补自己的这种自卑感,非要拥有跟别人一样的东西才能感到自己有价值,以至于她要征服好朋友萧潇的男友钟键,以此来证明自己的魅力。而实际上,那并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因此,她这么做,自己也受到伤害,感觉自己是个卑鄙、龌龊的病态女孩,自我价值感更低。
从而,她开始怀疑自己心理出了问题,并采取了压抑与逃避的消极应对方法。但就像只是用手遮住衣服上的破洞而不修补它,破洞并不会消失一样,使她更是意识到自己做了“错事”,于是更加逃避,包括在校外租房、毕业后兀自去了陌生的深圳。
可是,她这么做,并不能使她逃离一切,反而会使自己越陷越深。她的这种自我麻醉,其实是在创伤后对爱情、承诺的完全不信任的一种变态行为,是心理受挫后的一种幼稚倒退的极端行为,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方式。
嫉妒是把双刃剑,既可伤害别人也会伤害自己。那么应该怎样消除这种不良情绪呢?第一,正确认识自我。要准确认识自己的长处,不要妄自菲薄;更重要的是不断剖析、反思自己的行为和心理活动,寻找自己对他人、对某事的评价与处理是否具有不公正、不客观的成分;第二,减少虚荣心。对嫉妒心理来说,要面子、以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正是一种虚荣和空虚心理的表现。单纯的虚荣心比嫉妒心理容易克服,但从形成的心理机制来看二者又紧密相连。所以,克服一份虚荣心就会减少一分嫉妒;第三,不要以自我为中心。具有嫉妒心理的人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不甘别人之下。如果不能跳出自我,就不能摆脱痛苦。
因此,余瑾要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就必须从自身出发,建立以自我的真正需要为基础的动机系统。学习客观地、独立地评价自我价值,而不是完全依赖于跟别人比较来确立自身价值和幸福感,或者,依靠逃避来控制自己的心理障碍。其次,接受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师的帮助指导下,经过对问题的深入分析,把握问题的关键,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和恰当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第92篇、爱情故事幸福就是死在爱人的怀抱
国庆长假的某一个中午,没有约会觉得无聊,红烧肉的欲望使我去菜市场买了一块前腿肉。烧肉时白糖烧得微焦,肉吃起来有些苦。一低头看见水果篮里有未熟的猕猴桃,于是异想天开,把猕猴桃削皮切成块炖到肉里。嗯,味道确实不错,这也算是我创造的新菜系吧:猕猴桃炖肉。
但是上床午睡时突然有些担心,黄豆胡萝卜土豆香菇,加入猕猴桃会产生毒素吗?我吃了会中毒吗?于是给朋友打电话,告诉她,三个小时以后给我电话,如果没人接电话,就是我中毒了,要通知人来救我。朋友哈哈大笑。我也附和着大笑,可是笑着笑着就笑出了眼泪。
每当遇到这种安全危机,我就强烈地渴望身边有个男人照顾我。记得有一次生病了,吃了药头有些晕眩,但是我不敢入睡,担心睡着了再也醒不过来,而身边又没人唤醒我。
一代才女张爱玲孤独地死在美国公寓,死后一个星期才被人发现。如果有一天我孤独地死去,要多久才能被人发现呢?
罗丹的情人卡米耶在蒙特维尔格精神病院逝世,临终前身边没有一个亲人……
近期采访张曼玉,她说,一个女人幸福的标准,就是能死在爱人的怀抱……
“一个女人的幸福,就是死在爱人的怀抱。”我的心为之共鸣。一个人空寂的夜晚,身边没有说话的人,有时就在幽怨地想,老了的时候,没有自己的爱人陪伴,是多么凄凉的一件事情!
年少的时候,参加朋友的婚礼,婚礼中最多最美的祝福,就是“祝你们白头偕老!”当时并不觉得这对女人的一生有多重要,如今想来,这是对婚姻最高的祝福,其中包含了健康、宽容、和谐等成分,恐怕比翼齐飞、金玉满堂还要深刻呢!能够与你白头偕老的男人,才是让你有安全感的男人。
我们常常看到那些女子怀着对爱情的美好向往而放弃婚姻,但往往是拥有了爱情却无法再找到婚姻。曾以为婚姻与爱情就是一纸婚书之别,殊不知这一张纸就像风筝的线,不论风筝飞多高,最终还是被这一条线拽了回来。爱情的生命力总是那样的脆弱,将爱情根植于婚姻才有可能伴你走到生命的尽头。一张婚书,往往就是一生的承诺,它意味着生老病死,他会不离不弃地陪伴在你的身边。这于女人,就是莫大的幸福。
少了一纸婚书的爱情是什么?那种浪漫的爱情像海市蜃景,当激情还在生命中跳跃的时候,它正在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茫茫沙海中!伊人独立,黯然销魂!
一个人落寞的日子,我常常会觉得自己孤独得有些可耻,如果有一个男人愿意陪我到死,那就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死在怀抱的那个人,应该是可以牵手一生的男人!死在爱人的怀抱,将成为我对幸福的追求。
第93篇、爱情故事身边的真爱
爱情经过岁月的洗礼、生活的磨砺,渐渐褪去华贵的光环。蓦然回首就会发现,兜兜转转之后,朝思暮想的真爱往往就在身边。
带走的钥匙
他和她邂逅在火车上,他坐在她对面,他是个画家。他一直在画她,当他把画稿送给她时,他们才知道彼此住在一个城市。两周后,她便认定了他是她一生所爱。
那年,她做了他的新娘,就像实现了一个梦想,感觉真好。但是,婚后的生活就像划过的火柴,擦亮之后就再没了光亮。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了他。但是他们仍然相爱,而且他品行端正,从不拈花惹草。
她含着泪和他离了婚,但是带走了家门的钥匙。她不再管他蓬乱的头发,不再管他几点休息,不再管他到哪里去、和谁在一起,只是一如既往地去收拾房间,清理那些垃圾。他也习惯她间断地光临,也比在婚姻中更浪漫地爱她,什么烛光晚餐、远足旅游、玫瑰花床,都不是她在曾经的恋爱和婚姻中能享受到的。除了大红的结婚证变成了墨绿的离婚证外,他们和夫妻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终于成为了有名的艺术家,那一尺尺堆高的画稿,变成了一打打花花绿绿的钞票,她帮他经营帮他管理帮他消费。他们就一直那样过着,直到他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问她,为什么会一生无悔地陪着他。她告诉他,爱要比婚姻长得多,婚姻结束了,爱却没有结束,所以她才会守候他一生。
晾晒的萝卜干
楼下住着一对老夫妻,男的是离休的处级干部,女的退休前是一家大医院的主任医师,他们的两个孩子,一个是某局里的中层干部,一个在国外读书。
入秋的一个傍晚,我看见那位老夫人在晒萝卜,我很奇怪,像她这样的家庭,还用自己腌菜吃吗?我问她,张阿姨,你家还腌咸菜吗?老夫人很有丰韵,笑起来一脸的幸福,她说你王伯就爱吃我做的萝卜咸菜,吃了一辈子都不腻,过去工作再忙,都要给他晾菜,何况现在退休了,有的是时间。
望着晒菜的老人,忽然就想起林语堂先生的名言:爱一个人,从他肚子起。对那些走过几十载风风雨雨的婚姻来说,爱可能真的就落在碗里,落在萝卜干上了。
不是每份爱都是惊天动地的,实实在在,朴实无华是婚姻的一种境界。
身边的风景
和许多家庭一样,他们曾经那么热烈地相爱过,但是随着岁月的流失,他开始变得冷漠了,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审美疲劳”吧,激情越来越少,心开始了漂移。
他开始上网,聊QQ,在虚拟中寻找新鲜的感觉。一日,他在一个网站看到一个署名“飘落的枫叶”所写的短文,写的是一个女子对婚姻对生活的失望。那优美的文字和文字间流淌的淡淡忧伤,深深打动了他。他不明白,一个感情这样细腻、丰富的女子,她的丈夫怎会不知道珍惜?他禁不住翻阅了那女子的注册资料,却发现那注册的邮箱竟是妻子的姓名全拼,他猛地释然了,妻子的名字不正是“枫”吗,自己怎么就忘了,妻子曾是大学里的文学社团主席呢,只是婚姻让她淡忘了许多爱好。
他走进厨房,轻轻从背后抱住妻子的腰,说:“我们吃完饭出去散步吧。”妻子的肩头微微一颤:“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不上网了?”他转过妻子的身,看着那其实很好看的脸说:“我以后天天陪你散步。”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人们常说身边没有风景,其实风景往往就在你身边。
温顺的丈夫
他和她都是小工人,薪水不高,但是足够生活。丈夫很普通,妻子却很漂亮,也很伶俐。
因为彼此都很有时间,他们每个月或是出去看场电影,或是去逛逛公园,间或出去吃顿晚餐。只要妻子想,丈夫就陪着。什么事都顺着妻子,只要妻子高兴,只要条件允许,从来不说半个“不”字,好像从来就没有自己的想法。
一次,他们出去吃晚饭,妻子让丈夫点菜,丈夫说,点你爱吃的吧,妻子有点生气,你就没一点自己的主见!是不是有点窝囊!丈夫愣了,叹了口气:“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不能给你宽敞的住房和漂亮汽车,我只想在自己‘能’的范围内,给你最好的……”
世界上有卑微的男女,却没有卑微的爱情,爱她,就给她自己能给的最好的,这,就是婚姻的真谛吧。
第94篇、爱情故事爱的放弃与坚守
10年前,我17岁。生平第一次被抬进了医院,就再也没能走着出来。我的腿,在那场意外的车祸中瘫痪了。
那时候和我在一个病房住着的,是一位二十五六岁的姑娘,她有着一张清秀端庄的脸和一双很水灵的大眼睛。她的情况比我更糟,胸部以下全部失去知觉,属于高位截瘫。陪护她的大约是她的爱人,一位温文尔雅的中学教师。虽然要忙着上课,但他依然每天都来,从不间断。他总是细心地照顾她洗脸刷牙,给她梳理长发,喂她喝药吃饭,按时帮她翻身按摩,给她带来她喜欢读的书,轻声慢语地讲自己有趣的见闻。很细心的一个人。
邻床的她也是位知书达理的知识女性,性情温柔娴雅,因为大我几岁,她亲切地称我为“小妹”。没人的时候常和我聊天,鼓励我,也把自己的一些护理治疗的经验告诉我。但是只要那个男人一来,她的脾气就会突然暴躁起来,不是挑三拣四稍有不顺就大发脾气,就是冷着脸任他怎样逗哄安慰始终沉默不语。但是男人一点儿也不计较,一如既往地温柔体贴。
同病相怜,我知道大姐心里的苦,但我却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要那么折磨自己的爱人呢?说实话,在内心里,我很有点儿为那位大哥感到不平。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问她:“大姐,大哥对你那么好,你为啥还总冲他发火呢?”
她苦笑了一下,没说话,眼圈已经红了。她说:“你还小,没谈过恋爱,你不懂……”停了一会儿,又说:“你瞧,都以为我们是夫妻,其实我们还没有结婚呢。恋爱谈了4年,计划着要结婚了,婚纱照都拍好了,不想却出了这事……你看我现在这样,医生不是说了吗,八成这辈子别想离开床了。可是他呢?我当然爱他,既然爱他,就不能拖累他,害他!我那么做,是想赶他走——他应该有更好的生活啊!可他这人,唉,太固执了……”
说到这儿,她已是泪流满面。
我看着她,眼里也涌出泪来。原来那些暴躁骄横都是因为爱啊!原来真正的爱竟是这样博大深沉,用心良苦!
以后再看到她故意发脾气,我心里就有了丝丝的隐痛。可是,他明白她的用心吗?有一次,吵过之后,大姐睡了,他坐在她的床边,神色黯然。我安慰他说:“大姐心情不好,你别放在心上。”他看着病床上的她,眼中忽然流出泪来,他说:“我知道她的用心,也知道她这是爱我。可她不明白,现在不单是她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她呀!生气时我真想一走了之,我试过,但是不行……我这样照顾她,别人都以为是出于道义,其实,我是没有办法不爱她啊……”
看着他,我一时无语。
日子就这样在刺鼻的酒精味儿中过着,有好几次,我看到那位大姐在吵累的时候握着男友的手,泪流不止。我年少的心也跟着苦涩起来。
几年后,当我在自己的爱情里痛苦煎熬的时候,我总是想起邻床的那位大姐。真正融进了爱情,我才更真切地体会到了当年她那种揪心的痛。爱情到底是什么呢?或许没有人说得清。但我知道,爱,并不仅仅只有一种形式,坚守是爱,放弃,同样也是爱。
第95篇、爱情故事婚姻里的单身贵族
刚结婚时,丈夫下班踩着钟点回家,他烧得一手好菜,回到家便和我一起做饭。我则在厨房里扮演副手角色,饭菜一出炉,我习惯性地先尝一口,常感叹说:“真好吃!”看着我孩子般地大嚼大咽,丈夫眼角眉梢尽是爱意。饭后,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把沾满油腻的杯盘碗碟洗得锃亮,一团糟的厨房,在我妙手下变得洁净整齐。然后两个人一起看碟,或在小区里散散步,一起仰望明月从蝉翼般的云里淡出,温柔如水。
后来丈夫辞职开了自己的公司,整个人像热身后的运动员,准备在商业大潮中一搏,早出晚归便是自然的事了,在家吃饭的次数寥寥可数。我的心日日缠绕在他身上,常翘首盼他早归家。我习惯了有他的日子,如今一踏进空荡荡的房子,心若置于旷野,孤独与失落迅疾袭来。我央求丈夫早点回来陪我,声音起初是温柔,后来余音里有点恼。丈夫无可奈何地耸耸肩,说太忙了,习惯一个人生活就好了,变换心态权当未婚单身。
男人都是以事业为重,久而久之,我的心像误入窗棂的蝴蝶,一次次失望之后,期盼的心也渐渐凉下来了。
每次回到家,我总拼命地做家务,一遍一遍地擦锃亮的地板。渐渐地,我学会了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或上网或读书或写点东西,偶尔也想到让他来陪,但意念只是在心头一闪,便倏忽不见。
我又回到单身逍遥的日子,无琐事缠身,每天可以尽心做自己喜欢的事。柔和的音乐低低相伴,如温暖的手轻抚灵魂,望着窗外的蓝天,在浅浅流淌的时间里,生活有一种安静的从容。
最近我发觉自己有些浮躁,原来丈夫生意处于淡季,平日里陀螺般高速旋转的他,此时正悠闲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也许进入了情节,音量开得有点大。
“你不忙了?”我诧异地问。
“不忙了。”丈夫一边说着,一边心思在剧情里。
“我觉得你还是忙好,挂着婚姻的名,过着单身贵族的日子,挺好的。”
丈夫先是满脸的惊奇,继而微笑了,淡淡地说适应就好。
是啊,婚姻的成功取决于两个人,而使它失败,一个人就已足够。婚姻中有无数人分居两地,或者男人忙事业,留下女人守着婚姻的壳,过着单身贵族的日子。其实无论怎样一种生活,学会适应,在内容上过得充实有意义便好。
第96篇、爱情故事卖掉别墅,我的生活“解套”了
追求档次与升值,执著入住“富人小区”
2003年,重庆的房价稳步上升,原来每平方米只要一千多元的房子现在都涨到了两三千元。我和妻子张萍坐不住了。
我是机关主任科员,张萍是大学讲师,我们住的是单位分的两室一厅的福利房。1999年3月工资调整后,张萍的工资超过我一大截,那段时间,我经常听到她说,某某同事买的房子涨价了,某某同事把刚买的房子抛出去净赚了6万多元。在她的反复劝说下,我们决定买房。
我一听就来兴致了,周末,我和张萍找到那幢高层公寓楼。售楼小姐介绍说,C座25楼还剩下最后两套。
那是一套三室两厅的毛坯房,走到阳台一看,我不禁吃惊地倒吸凉气:整个山城的高楼大厦、东湖风景区、长江、汉水甚至我单位的办公楼,全都一览无余。
回到家里,我和张萍反复比较:买房子是一辈子的事情,要买就应该一次到位,省得再折腾。两套房子相比,我觉得高层住宅不仅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而且从心理上觉得有身份档次。当天晚上,我就打电话向父母借钱。
父母第二天就从黄石赶来看房子。他们都有高血压,坐电梯上到25楼,站在阳台上一看,马上觉得血往上涌,头发晕,眼发花。所以强烈建议我们还是购买有小区环境的3楼,给我们留下6万元就走了。
张萍说:“老年人当然喜欢低层,他们有的是时间散步,可我们哪有时间呢!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喜欢住高层的感觉。”
我们还在犹豫的时候,妻子的同事钟晓到我们家来玩。听完我们找房子的经历后,张晓一下子来了兴致:“与其花30万元买高层住宅,还不如花多一点钱买套别墅。现在别墅价格低,国家以后对别墅用地肯定会严格控制,所以别墅肯定有升值潜力。去年,我家花50万元买了一套联体别墅,现在快升到55万元了。”我说:“大贵了,我们没那么多钱。”张晓说:“北京、上海的别墅最起码在100万元以上,重庆是直辖市,不用五年,我那套别墅至少值100万元。我丈夫是搞建材的,他的眼光绝对没错!”钟晓的话再明白不过了:如果我们现在花50万元买别墅,相当于跟着发大财。
对钟晓的估计,我和张萍都将信将疑。尽管这样,一个星期后我们还是去看了远离市区的别墅小区。
那是期房,游泳池、游乐设施正热火朝天地兴建。联体别墅一共三层,底层是停车库,外带一个60多平方米的花园。售楼小姐介绍说:“世界上的房子有条铁规则:一等房子是别墅,二等房子是高层,三等房子是小高层,四等房子是普通住宅小区。你只需多花10多万元,就可以入住既有档次又有升值潜力的别墅了。我可以向你保证,今天重庆的别墅是50多万元,五年之后,你就可以成为百万富翁了。这绝对是有识之士的理性选择!”
看了三个月房子,我们学到了不少知识,也知道了别墅居然有这么多好处,档次、身份、宽敞、花园、升值等等,确实让人怦然心动。
2003年8月,我们迫不及待地与开发商签订了联体别墅购买合同,向我弟妹借了l万多元,向张萍的家人借了4万元,总共支付了20万元首期,剩下的到银行申请20年按揭贷款,每月要还2200多元。
可叹一地鸡毛,别墅引发婚姻噩梦
从此,尽快实现“无债一身轻”成了我和张萍每天的话题。
我们正为还贷发愁,两个月后的一天,售楼小组打来电话:“恭喜你!你们的别墅升值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2900元涨到3100元。也就是说,你们两个月就赚了4万元!”我和张萍高兴得一宿无眠。
然而,高兴总是那么短暂和缥缈,现实却越来越残酷。张萍每月的工资必须全部用于还贷,只靠我1700多元的工资维持家庭生活。
国庆节前夕,妹妹打电话来说,父亲因高血压引发冠心病,需要住院治疗,要我赶快回去。我硬着头皮向张萍拿钱,张萍却开导我:“我们家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就你那点工资维持生活,手头哪有多余的钱?你爸有公费医疗,你回去看看就行了!”说完,只给了我200元。
赶到医院,我只给父亲买了些水果,妹妹和弟弟分别给了父亲600元营养费。
晚上,母亲拉我到一边说:“明天下午你就回重庆了,弟弟妹妹中午来吃饭,你当着他们的面给你爸一点营养费吧。你是老大,不能坏了规矩。”我实在拿不出钱,只好如实把买别墅的事告诉母亲。听完,母亲硬塞给了我600元。
坐车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到底该不该买那幢别墅?我和张萍的收入在重庆只属中等,买别墅前小日子过得悠哉悠哉的,买别墅后生活一下子来了个180度的急转弯……
2006年5月,别墅终于拿到手,我们又花了几万元去办证。我发现,别墅门口停了很多奔驰、宝马。看来,售楼小姐说得没错,我们真的与重庆的“富人”和“精英”为邻了。
到隔壁一家打听装修价格,负责装修的工头告诉我们,他们是正规装修公司,包工包料40万元。我们悻悻离开。包工头走过来说:“老总,一样用材标准和装修质量,给你们打八五折,你看怎么样?”我讪讪地说:“等我决定装修再说吧!”
从买房到现在,除了还贷款,张萍从牙缝里省下了5万多元,刚够还向亲戚朋友借的债。
“亲戚朋友的钱能不能先缓一缓?我们先搞装修,搬进新房后,旧房子就可以出租了。”
张萍不同意:“亏你想得出来,那5万多元有4万是向我父母和哥嫂借的,现在,我父母需要钱治病,哥嫂需要钱做生意,我看还是先还债吧!”我给张萍算账:“早点把旧房子租出去可以早些收益,旧房子所在地段好,可以租个好价钱!”张萍说:“这个我早就算过了,问题是我曾经答应哥嫂尽早还钱。我的意思是,你能不能向你父母再借点钱!”我说:“父母已经借给我们6万元了,这几乎是他们的全部积蓄!再向他们伸手,我不好意思开口!”张萍见我拒绝,气呼呼地说:“你是大男人,还在政府部门工作,应该有办法!”我大吃一惊。我明白她的意思,但我不想犯错误。我说:“既然这样,装修的事以后再说吧!”张萍居然甩了一句:“真是窝囊废!你看隔壁小张……”还没等她说完,我吼道:“行了!”为了不激化矛盾,我摔门而去。
周末,我正在家里赶写领导的讲话稿,张萍叫我和她一起去联系讲课的事。我说不能去,因为稿子明天开会就要用。张萍不容分说,伸手就关电脑,嘴里还说:“一个大男人,周末不去挣钱,就知道加班码字写材料。装修的事,你怎么一点儿也不操心?你要把我累死吗?”辛辛苦苦写的稿子毁于一旦,我气得血往脑门上涌,扬手就给张萍一巴掌。张萍捂着脸说:“算你狠!”说罢冲出门去。我再也无心写材料,一屁股瘫坐在沙发上。
晚上8时多,张萍还没有回来,她的手机关了,我急得坐立不安。
晚上10时多,张萍打来电话,第—句就说要离婚。她挂断电话后,我马上拨过去,原来她在同事家里。我赶到她的同事家,她的同事质问我:“张萍怀孕了!你这做丈夫的,怎么忍心这时打她?”
第97篇、爱情故事全世界被淹没,他也没有失约
1
2008年盛夏的清晨,鲍曼推开二楼公寓的窗户后发现,这座叫利沃夫的城市一夜之间一片汪洋。
是十年难遇的洪灾。公寓里暂时还有电,每一个电视台都用乌克兰语和俄语反复滚动洪灾的消息。电视画面里,有大人把小孩放在木质的大盆里,划水绕过危机暗伏的电线杆,瘫痪在路边的汽车一路顺流而下,身后跟着的是饲养多年的牧羊犬。
这是鲍曼在乌克兰待的最后几天,作为经常往返于乌克兰和俄罗斯边境的中国籍商人,她在西部集市倒卖一些国产的山寨手机。相比关税昂贵的欧洲牌子,这个国家的人民群众更热爱物美价廉的中国水货,他们拖着红色的编织袋疯狂地从鲍曼手中抢走货源再输送到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城市。
碧眼高鼻的拉基米尔先生就是光顾鲍曼的其中一个熟客。他是从附近小镇来的,在自己家乡开了一个小小的手机铺,专门进口中国手机,然后刷成俄罗斯文的操作系统卖给当地人。鲍曼决定要对他好点,最好的货总是留给他。因为他和其他爱留大胡子的乌克兰人不一样,总是彬彬有礼清清爽爽的样子,一看就叫人喜欢。
看得出来,拉基米尔先生也是中意鲍曼小姐的。他用结结巴巴的俄文向女孩问好,砍价的时候会很不好意思,说再见的时候会恋恋不舍地脸红。终于有一次,他不再扭扭捏捏了,干脆很直接地问她:我可以约你吃饭么?
鲍曼吓了一跳,想了一会才回答:可以,但是这个价格不能再少。
然后她给了他自己家的地址,因为在欧洲这疙瘩,绅士上门接送的约会才能够显示出十足的诚意。她甚至为这次约会新买了件Made in China的黑色雪纺长裙。
而他们的约会,就在利沃夫市被淹没的这天。
公寓的走廊上喧闹成一片,鲍曼打开房门,房东是五十多岁的白俄罗斯裔老太太,正慌慌张张拖着巨大的行李箱跑过走廊,据说是要等待军队救援。鲍曼回到房间,开始打开行李箱一件一件地收拾行李。衣服、现金,还有护照。那件专门为约会准备的黑裙子,她想了想,用衣架挂了起来。然后她听到有人敲门,门开了,站着浑身湿透的拉基米尔先生,他还穿着西装打哑光领结。
全世界被水淹没了他也没有失约。
他湿淋淋地站在那里解释,是自己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待家里。所以就找了艘木舟,连划带游地过来了。她被他的勇敢震撼。公寓外的街道已经变成河流,不断有政府人员坐着救生艇脖子上挂着扩音器往返在一条条河流中间,接走所有难民。他们在厨房里找到了几个玉米棒、花生,还有瓶甜酒。鲍曼小姐穿上裙子,炒了个玉米花生仁,然后打开甜酒开始了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他和她一样镇定自若,仿佛尘世的喧闹,污浊凶猛的洪水,都与自己无关。
直到公寓里的人陆陆续续都离开了,他才拉起她的手说:现在,我们该去另外一个地方了。
简陋的木舟上装着一个妇女和哺乳期的婴儿,一个年迈的老人,还有就是一对刚刚结束约会十指紧扣的情侣—她和他。木舟摇摇晃晃地打着漩一路前行,有好几次都差点被迎面撞来的杂物打翻。拉基米尔,我们勇敢的拉基米尔先生想都没想,只脱掉手表交给鲍曼跳了下去。他要在水里推着木舟前行,让木舟上的人更安全。
这是鲍曼在2008年的夏天最后一次见到拉基米尔,他整个身体浸泡在污水里,微露出半个肩膀很卖力地向前推行。然后一块残破的木板打过来,他不得不放掉木舟抓住了木板。
乌克兰恶劣的天气似乎有了加剧的趋势。第二天,鲍曼不得不乘停飞前的最后一班航班从基辅飞往北京,再转机到了中国最大的电子产品发源地深圳。
2
秋天,鲍曼还保存着拉基米尔那块黑色的运动型手表。手表有计算心率的功能,她把它戴在手腕上,计算自己的心跳。坐着每分钟跳86次,步行会跳到97次,一想到乌克兰那个甘愿被洪水掩埋也要来赴约的男人,心跳就到了103。
她想她是恋爱了,但那天她走得太急,把存着他号码的手机丢在了房间里。
再回到乌克兰,已经是2008年的冬天。
女孩带着一货柜的山寨上网本,打游击似的来到这个国家。之前住的公寓早被人鸠占鹊巢,房东说她之前的东西已经被一个乌克兰的年轻男子收走。她知道那一定是拉基米尔。
她不知道男人的地址,只知道他一定在那个小镇里卖五花八门的手机。于是就坐着没有空调的小巴一路颠簸两个小时,到了有他的小镇。矮矮小小的俄罗斯风格房屋,一条不宽的柏油小路穿行整个镇子中央,形成了最繁华的商业街。铺子大多都卖中国产的衣服、食物、毛绒玩具还有数码产品。鲍曼就是这样一家店一家店地找,企图在一群唾沫横飞的市井商人中找到她的英雄。
男人在夜幕降临前的橘红色光影下摆弄一款手机。女孩走进铺子小心翼翼地用俄语唤了他一声,他抬起头来,愣了一下就放下手里的零件冲过来给这个黑发女子一个大大的令人窒息的拥抱。
这就是他们的重逢,再彪悍的词汇都表达不了当时心情的热烈。男人收了摊,拉着女孩的手很幸福地去找饭吃。他们在一家中国餐馆吃到了不太正宗的白菜猪肉炖粉条,醋熘土豆丝,还喝了几杯红星二锅头。
她听他醉醺醺地说后来如何爬上另外一条救援船,安全以后又是如何疯狂寻找自己,最后知道女孩已经飞回中国,就回到她住的公寓收拾了她没来得及带走的东西。
“我知道你会回来,我一直这样期盼。”饮醉了酒的男人握住她的手,“我们不要再分开。我觉得自己很想你。”此时的鲍曼28岁,已经过了需要一步一步试探爱情的年纪。在第一次约会分开的4个月23天后,女孩觉得成年人的感情是不用那么矜持的,所以她说:“好啊。”
他们一起搬进了小镇附近一栋白色的圆顶阁楼,门前挂着一串银质的风铃。房子的主人用了五光十色的彩色玻璃来镶嵌椭圆形的窗户,阳光落进房间就变成了斑斓的彩虹。她在阳台上养花,把长发编成一根独辫,像乌克兰的女人一样盘上额头。
勤劳吃苦的中国籍女性鲍曼打点了他们所有的生意,早出晚归。而拉基米尔先生,他更具备乌克兰人悠闲自由的生活境界。这个国家的人是世界上假期最多的种族之一,从每年初春开始,他们就放下手里的工作涌到附近的乡村找可以出租的房间度假。
春天来临的时候,拉基米尔把多余的房间租给了两对远道而来度假的夫妻。他整日陪着客人钓鱼,去果林采摘新鲜的水果。回家时,天色已然落成一片漆黑,圆圆的阁楼下有橘红色的灯影,点亮了通往幸福的路程。
3
鲍曼还记得,那天是盛大的乌克兰独立日。
她和拉基米尔去了集市,站在一群游街的当地人中间,他们戴了稀奇古怪的帽子,边跳舞边用手风琴演奏乌克兰的民族小调。男人喝了很多生啤,然后很亢奋地跳上一辆花车又唱又跳,将鲍曼远远地抛在马路中央。等到他想起来的时候,那个黑头发的女子早已淹没在人海,而自己的手机遗落在家里。
属于狂欢的节日,变成了他们互相寻找对方的日子。鲍曼在人潮熙攘的街道中跌跌撞撞往前走,企图发现那个戴着八角帽、醉醺醺的爱人。那是一场情侣之间莫名其妙的争吵,鲍曼坚持是他不在乎她,而还没有清醒的酒鬼觉得她简直是在无理取闹。最后,他终于不耐烦了,甩开她的手说:你慢慢闹,闹完了回家。
小镇不远的地方有人鸣响了庆典的礼炮。抬眼,就看到天空盛开的是星光遥荡的烟火,璀璨耀眼,还有光影下男人因为喝多了酒而微微僵硬的背影。
她没有回家,而是去了仓库。那天晚上,有一批逃税的数码相机送来,那是她托国内的同行一并偷运过来的。他们在手电筒的光亮下点货,付钱。然后整个仓库的灯光都打开了,黑色制服的警察和海关人员蜂拥而入。
第98篇、爱情故事我要的幸福
她应该算是个典型的温室花朵吧,从小家境优越,一直接受良好的教育直至研究生顺利毕业。他,顶多只能算一棵不屈的小草吧,家境贫寒,从小只能靠自己奋力打拼,最终却还是因为钱的原因选择了一个收费较低的大专,毕业后几经周折做了一名销售。他们的故事似乎从开始就不是那么令人看好,却还是不紧不慢、不那么协调地拉开了序幕。
他们的相遇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她的美貌与气质让很多人着迷,包括并没有主动与她搭讪的他,而他的沉着幽默与对她的似乎漠视,对习惯众星捧月的她有着无比强大的杀伤力。对于他而言,她对他的积极主动应该算是个意外,那么美丽的意外,偶尔会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虽然不被看好,但是他们发展得很快,一年后开始步入婚姻主题。然而恋爱的幸福远远承受不起婚姻带来的压力,虽然外表的般配暂时给了她信心,外人眼里的羡慕暂时抚慰了他本不蹋实的感觉,日子也在她父母怀疑的眼光中过起来了。但是最初的浪漫甜蜜过后,每天面对笑颜如花的她,他总觉得自己可以给予的还是太少太少,他希望她幸福,希望她所拥有的都是最好最贵的。
他于是对钱开始渴望之至,开始尽其所能地扩大业务量,于是不停的电话往来成了他持续的功课,天南海北的出差也成了隔三差五的事情。他没有觉得自己这样有任何的不妥,甚至觉得自己的生活很充实,而且很有目标,就是要让她过上好日子,衣食无忧的日子,就像小时候在她父母身边优越的日子。
然而,他却忽略了一点,她如果当初看中的是钱是物质他根本就不会有机会,嫁给他时她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爱他,是因为他的谈吐优雅,他的博学多才,他的朝朝暮暮你侬我侬的温馨甜蜜,他随时守护在身边的安全感。他现在却完全给不了,也不会再花费心思给了,除了疯狂赚钱拼命应酬与回家后酒醉的后背,她看不到一点点当初吸引她的影子,从最初的单纯热情到最终的冷漠,她经历了怎样的疲惫。心一点一点在下沉,曾经多次她想跟他好好谈一谈,可是他永远很忙很忙,她每天不知道他几点才能回家,是醉还是醒,今天的他会在这个地球的哪一端?
终于,活泼外向的她在另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也正是她要被无尽的寂寞快摧毁的时候,碰到了另一个他,他同样的沉稳,大气,幽默,同样的侃侃而谈,她心里最清楚,或许爱上他,只是因为他的身上有爱人的影子。
从最初带着沉重的负罪感,还有想着如何跟老公和好,到后来的理直气壮,到最后,她感到无奈和悲哀。她从精神到肉体彻底地背叛了他,而他却仍然周旋在生意场上,没有留意到她任何的改变,甚至灯红酒绿夜不归宿,他已经无暇顾及妻子的一切了,包括妻子的冷淡与不归。生活是残酷的,残酷到当他最终面对妻子的眼泪,面对妻子哭着说要离婚的时候,他知道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他们的生活终于在曾经幸福的交集后分别拉向了两个方向。
多年过去,他,孑然一身,偶尔回忆与她一起的日子感知一点点甜蜜,甚至他们的房间都还是老样子,似乎这样他还能感觉到她的气息。她却已为人母,日子就在天天为老公买菜烧饭,为孩子吃饭穿衣中匆匆流走,却也过得安稳踏实。
于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时间在他们的眼神碰触中暂停,那一刹那他们都无语。忽然,她身边的女儿拉了拉妈妈的衣袖,奶声奶气地问,妈妈,这个叔叔是谁啊?哦,她的回答带着仓促,带着狼狈,妈妈,也不太认识。于是匆匆转身,留给他的只有曾经让他痴迷的背影。
你知道吗?他突然感觉有点失控,她背影一僵,却并没有回头。似乎又过了很久,他终于忍不住,我当初那么累,那么辛苦,喝醉酒的时候都想着只要你能幸福,让我怎么样都可以,你为什么要背叛我?他能比我更爱你吗?我能给你的日子越来越好,别人也都开始认可我,都越来越觉得你跟我是幸福的,是明智的选择,你怎么可以背叛我!
他似乎有点哽咽,他觉得自己可能要疯了,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跟她偶遇的镜头,在幻想中,他都是要自己文质彬彬、温文尔雅地问候她的,你过得好吗?你幸福吗?怎么会真的碰到了,就控制不住自己了呢?她并没有回头,却已经一脸的泪,这个傻瓜,你的打拼是为了我幸福,可是你却忘记来问问我,我要的幸福是什么,她很淡然地离开,留下他站在路口,看着她的背影,逐渐变小再变小,最终消失在人海。
一念起,万水千山;一念灭,沧海桑田。
第99篇、爱情故事花生的花
年轻时,她很漂亮,追求她的人很多,她偏偏选中了他。
他的胃不太好,是家里贫困落下的病根。有时候他突然捂住腹部,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落下。她慌了神,扶他躺下,擦拭他脸上的汗,端来一杯温开水。他的胃痛,她的心痛。
她四处寻找治疗胃痛的偏方。一天有人告诉她,吃生的花生可以养胃,还可以治疗胃病。她听了,欣喜若狂,赶紧跑去超市买花生,又忙不迭地给老家打电话,告诉母亲:“今年一定要多种些花生呀!”
他吃了她带回来的花生,胃病渐渐好起来。晚上,工作告一段落,他觉得肚子有些饿,她便拿出带壳的花生,两人边剥边吃。她还用方便袋装一些花生米,放在他的文件包里,让他在工作之余吃些。
也许是花生的作用,也许是爱的滋养,他的身体越来越强壮,面色越来越红润,不知在何时,胃病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的事业一直在稳步前进。从一名技术员,到工程师,到技术经理,若干年后,做了一名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她的事业虽然没有他的红火,却也做得有滋有味。
那时候他已经变得非常忙。忙得不再回家吃晚饭,忙得常常见不着人影儿。有时候他很晚回来,打着酒嗝儿。她责备他:“又喝高了。”他烦躁地摆摆手。她拿出花生给他,他推出去。他的肚子里装满了山珍海味,小小的花生米,在他眼里显然太不够档次了。
是的,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步入新的阶段。工作是充实而有成就感的,所到之处也不乏莺声燕语。硕大的办公室,有工作室,有卧室、卫生间,他完全可以过任何一种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厌倦了她沉默的眼神,厌倦了她絮絮的唠叨。他甚至以一种莫须有的借口,住进了自己的办公室。许多个夜晚,灯光之下,她一颗颗剥着花生。
剥好了的花生,堆成小小的一座山。无意中,她将水撒落其间。过了几天,她惊讶地发现,花生外面的红皮脱开,小小的嫩芽拱了出来。她有些惊喜,顺手将它们栽在阳台上空落的花盆里。
他过着天马行空的生活,却渐渐感到不适。一次在工作中晕倒,送进医院,被告知得了严重的胃炎。他躺在病床上,静静地,忽然之间,一种莫名的茫然袭击了他。辛苦奔波这么多年,表面上风光热闹,身体却一天不如一天。人生奋斗究竟为着什么?他想起一个流行的说法:身体健康是“1”,事业,金钱是“0”,拥有了“1”“0”越多就越富有,而离开了“1”,人生所有都是虚无。他的“1”已经亮起红灯,躺在病床上重重叹息。
她到病房时,他正闭目坐着,黑瘦、虚弱,她的眼睛湿润了。
他跟她回到家时,惊奇地发现,阳台上一只只花盆里种着一株一株的花生。碧绿碧绿的叶片,黄金一样的小花,他一下子喜欢得不得了。早上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去侍弄这些花生。有朋友来访,问:“这是什么花?从来没见过。”他自豪地说:“本省的省花是牡丹花,本市的市花是芙蓉花,我们家的家花是——花生的花!”
第100篇、爱情故事蚂蚁男孩
ONE
2005年春,陈阳办妥辞职手续,提着简单的行李,来到了我的身边。我特别高兴。我和陈阳结婚一年了,在一起的时间总共不超过20天。
一个月的奔波之后,陈阳的工作终于落实。想想陈阳为了我,抛下以前令人羡慕的工作,离开一直生活在一起的家人,做出了很大的牺牲,我便心甘情愿地做起了小主妇。袜子脱下来,我洗;饿了叫一声,哪怕时间再晚,我都想办法给他弄吃的;牙膏没了,我赶紧到楼下小超市买;他的衣服一件件挂着,生怕皱了;数字电视有点复杂,他每次都叫我调频道;灯突然熄了,是我自己去看保险丝……
说真的,我一直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直到有一天,我正在单位开会,陈阳打来电话,说卫生间的屋顶在渗水。我挂断电话,给他发短信,让他去找物管。
晚上,我加班到很晚才回家,一进门,看到陈阳正坐在沙发上看球赛,便问:“做饭了吗?”他仿佛吃了一惊,看着我说:“我又不知道该放多少水。”我又累又饿,禁不住有点生气:“你总不能一辈子做老爷吧!”他急忙站起来,说:“我去买快餐,好吧?”我瞪他一眼,想起他说卫生间漏水,又问:“你找物管了吗?”他轻轻咳嗽一声:“没去。”
我正要发怒,他却匆忙丢下遥控器冲进书房,边跑边说:“哎呀,我跟朋友约好了玩轩辕的,差点忘了,真是的!”
看着他坐在电脑前,紧攥着鼠标专注的模样,我突然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了怀疑,眼前这个男人,是那个我一心要嫁的男人吗?细想来,从他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天起,每一件事都是我在操心,他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吃了睡,睡了玩,工作上遇到问题,或者与同事产生了矛盾,也要回来问我,讨得了答案才算安心。
这天半夜里我突然发烧,全身抖个不停,我把陈阳推醒,他手足无措地看着我,一迭声地说,怎么办啊怎么办啊。突然间我什么话也不想说了,强撑着下床,从书房抽屉里翻出退烧片。他跟出来,手脚笨拙地给我倒水。我吃了药,在沙发上躺下来,他仿佛松了口气,转身进了卧室。
我的泪水哗哗地流了下来。这样的男人,我要来干什么?离婚的念头像寒冬里蓦然到来的一场雪,纷纷扬扬地,洒了一脑海。可是,仅仅因为这个,就要结束我们刚刚开始的新婚生活吗?我明明还爱着他,而他,相信也深爱着我。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婚姻,并非仅仅有爱就足够,它还需要切实的关怀,强烈的责任感、体谅及互助。这些,陈阳仿佛并没有放在心上。
TWO
第二天,我在办公室里收邮仵,看到一则网友发来的短文,说的是两只相亲相爱的小蚂蚁一块出去找食物,找了许久,找到一块饼干屑。蚂蚁男孩心疼蚂蚁女孩,一块扛食物的时候就一个劲地把重量往自己身上挪,回家的路上,蚂蚁男孩突然晕倒了,原来负重已经超过了他所能支撑的限度,他因为劳累而结束了生命。蚂蚁男孩的父母很伤心,它们一起指责蚂蚁女孩,可是蚂蚁女孩委屈极了,她说:“不是我不肯跟他分担,而是他总是一个人扛着。”
我的心被触动了。在我和陈阳的婚姻生活中,我一直在无形中担当了蚂蚁男孩的角色呀!并且,陈阳有两个姐姐,父亲在他儿时因病去世,家里的女人们对他这个惟一的男孩格外疼爱,他从小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而姐姐们的能干,也无形中导致了他依赖性格的形成。我记得结婚前她们就曾以一种溺爱的口吻对我说,以后弟弟就交给你啦。现在想来,这话含义深长啊。
我静下心来仔细思考,造成如今这样的情形,并非陈阳一个人的责任。他的母亲、姐姐,当然还有我,我们都在无形中做了蚂蚁男孩,才把本来应该承担更多责任的他变成了蚂蚁女孩。我决定要让陈阳学会做只主动的蚂蚁。
不久我所在的单位被大公司收购,所有员工都面临成为待岗人员的危险,大家的心一下子慌乱起来,我当然也不能例外。陈阳知道我心情不好,那些日子里,他很积极主动地钻进厨房里学煮最简单的面条,不是煮得太成就是糊成一团,我一反常态地没有把他推到一边抢着自己来,反而坐在沙发上,接过他递来的碗,真诚地对他说:“陈阳你真好。”他有点不好意思,但显然很高兴,乐呵呵地向我保证,明天他要去菜市买菜。
第二天是周末,我一直站在阳台上等待陈阳回来。其间他给我打了无数个电话,询问我该买什么菜,怎么挑选菜,酱油买哪个牌子,我一概回答他——你自己拿主意吧。然后我干脆关掉了手机。快中午的时候,陈阳满头大汗地回来了,买回的排骨不新鲜,青菜快蔫了,价钱还很贵。我不作声地躺在床上,任由他在厨房忙活。我在房里,惊喜地听着外面的动静。原来,当我把一切抛给陈阳的时候,他也许不熟练,但并非不懂得应付啊。
那一餐饭,陈阳理所当然地做得很糟糕,但我吃得格外高兴。我对他说:“估计我的工作很难在短期内有安排了,不如我们开个小店,你那么爱玩电脑,我们就开个和电脑有关的吧。”他眼里闪过一丝犹豫,说:“我又不会做生意。”我说:“你能行的。你看,我已经几个月不发薪水了,就靠你一个人的工资,再这样下去,咱们可就连房供都交不上了。”
陈阳的筷子在盘子里划来划去,终于说:“好吧。”
THREE
小店就开在我们小区里,这样就省掉了花在路上的时间。我的身体有点不舒服,于是一切事务都落在了陈阳肩上,跟房东为租金讨价还价,然后是装修,为了省钱,他不得不亲自跑材料市场。在进货渠道上,陈阳发动了所有的人际关系,终于找到一个在深圳卖电脑配件的同学,可以通过货运直接把配件发过来。陈阳每天早出晚归,忙完了本职工作,就忙店里的事。
小店终于开起来了,陈阳明显瘦了许多。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收到了工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罚款通知,原来他竟然把办执照这头等大事给忘了,并且店里的消防器材也没有配备到位。
陈阳急坏了,到处找人。我说,我有个同事的表哥好像就在工商部门工作,不如我去找找他?他想了想说:“你把他电话给我,我自己去找。你身体不舒服,就别跑来跑去的了。”他给我冲杯牛奶,关切地说“你呀,是不是到医院检查检查呀,老是这样没精打彩的。我看,这周末我陪你去一趟吧。”
我笑了笑,说:“呀,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关心起人了。”“我一向关心人,只不过是你们一直没给我机会嘛。”陈阳正了正脸色,坐到我身边说,“说真的,这次开店,我发现自己也挺能干的。你呢,你也变了,不像以前,不管我做什么,事无巨细你都要过问,那样子,好像我就是一不懂事的小孩子似的。有时候我真的在想,我娶的到底是老婆还是个妈啊!”
我不由得笑了,伸脚踢他:“能干人,我很有可能失业哦,怎么办呀?”他自信满满地说:“有什么关系,你失业了,老公养你!”
FOUR
2006年五·一长假,陈阳的母亲和姐姐们从老家来看我们。陈阳开着新买的“雅阁”去机场接她们。我们一块去吃海鲜,陈阳有条不紊地点菜,体贴地给我们拉椅子,注意给我们添上茶水,店里的雇员打来电话询问有关新到的商品情况,他滔滔不绝地说了一长串,又仔细交待了注意事项。
姐姐吃惊地盯着他,笑着对我说:“我这个弟弟,好像变了哦,以前可是很少跟人打交道。现在看上去,还挺像个成功人士嘛。又会做生意,又懂得关心人。”
我骄傲地说:“他呀,现在可是咱家的顶梁柱。”陈阳揽住我,说:“这可多亏我有个好老婆。”我们笑吟吟地对望一眼。
我的苦心,陈阳终是领会了。我所在的公司重组结果公布出来,我没有被定为待岗人员。但我却从心底感谢这个契机,让我可以不形于色地把一个家庭的重担转移到陈阳的肩上,激发出他的责任心,没有让我变成那个被生活累垮的“蚂蚁男孩”。陈阳可能不知道,他受煎熬的那些日子里,我的内心也一直在激烈斗争,犹豫着要不要伸出手去帮他一把,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可喜的是,陈阳最后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我们在这一年里都明白了婚姻确实是一片天,一个人硬撑,终有一天会因为失衡而坍塌,两个人一起努力,它才会晴空万里。
第101篇、爱情故事十一只袜子,不成双
表姐,你说你碰见杨林和她老公了。她还是那么漂亮。那又怎么样呢?你就像我那些同事们一样,对我放弃这段感情怀有莫名其妙的好奇心。你说她老公显得邋里邋遢,配不上她?是的,我见过他,的确不太讲究。就为这,你一定要问我当初分手的原因?
好吧,你的好奇心太重了。我投降。不过,你先告诉我,你觉得我邋遢吗?
你说得完全正确。从前我或许是,现在,我已经算得上够清爽的男人。其实我本人更喜欢的是清爽型的女人,就像我太太那样的。杨林嘛,她看起来当然也很整洁,可我知道,其实并不是那回事。
我跟杨林是一个部门的同事。她刚进公司时,时髦靓丽的外表,优雅迷人的风度一下子征服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未婚男士。在众多的追求者中,我的表现并不突出。她正是我喜欢的那类女孩,可我已经二十八岁,希望遇到的是自己的另一半,我要求自己谨慎些,因为我要交往的对象可能就是我未来的妻子。
杨林的工作能力很强,英语好,人又活泼,每次项目分组,大家都希望和她分在一起。我跟她的关系,就是在那次合作后变得暧昧起来的吧。
你知道,我虽然懒散,衣服通常是积满一洗衣机才洗,可为了给杨林留下好印象,那些和她一起加班的日子里,我天天洗头洗澡,换衬衫、袜子,皮鞋擦得锃亮。晚上回家再晚,我都不含糊地做这些个人卫生工作,就为了万一与她有靠近的机会时,给她一个好的印象。我隐隐感觉得出来,杨林对我的态度与众不同。
那天加班到十点多,我和她才搞定了给客户出的第六套方案。兴奋之余,我不失时机地请杨林去一家酒吧喝酒放松一下,她微笑着答应了。
也许是因为喝了点酒,也许是因为我与她共事时的良好表现,也许是杨林本来就对我情有独钟……总之,那个夜晚,空气都变得甜蜜起来。送她回家的出租车上,她把脑袋靠在了我的肩头,我也不由自主地轻轻握住了她的手……我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和头发上混合着的香味。其实,说香味不大合适,是一股脑油和洗发水的混合味儿。这些天忙得昏天黑地,杨林的发型虽然精致,想来有几天没顾上洗头了。我在飘飘然的时候竟然注意到这些,脑袋里还想着身边佳人几天洗一次头发的问题,你觉得我有毛病?也许是吧,我真太意外了!在我心中,时尚如杨林的女孩子,头发的味道应该是清爽的、淡雅的,起码也是无味的。这样的混合怪味,与她日常给人的印象脱节,我对她,忽然少了点信心。
下车,送她到楼下,杨林的眼神里分明有些依恋,我俩又默默地站了一会儿,她才转身离开。黑夜里,她穿着高跟鞋清脆的足音,她的背影,比白天更加迷人。我呆呆地看着夜空,多少有些后悔自己的态度不够亲昵。
那晚以后,我跟杨林在公司里就变得若即若离起来。我们不再在办公室无所顾忌地谈话,有话只在MSN上说,但下班后常一起去逛逛淮海路,到国泰看场电影。我们的经历和背景很相似,品位也是那么的相同,对事物和人生的看法有许多一致的意见。简直让我惊奇!
像我们这样的大公司,对办公室恋情还算开通,尽管有杨林的崇拜者对我投以艳羡的眼神,但我们这两个普通职员的“普通”交往并没有引起任何的不良议论。我很喜欢这样的交往,杨林在我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很多事我都第一个想到她,想与她一起商量。我慢慢意识到,我已经爱上了她。
已经交往了三个多月,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挑明。要么更进一步,要么退回到普通同事的位置,这样含糊不清的态度不是一个好男人对好女人该做的。尽管我喜欢这样轻松的交往,但我骨子里就是一个传统的男人。我决定了。我买了一副水晶项链,装在精致的首饰盒里,打算去她家,向我心爱的姑娘表白。
那是一个星期六。头天上班的时候我就问明了她的计划安排,她说天太冷,只想在家呆一天,上上网,听听音乐。我到了她家楼下才给她打电话,问我能否上去坐一下。她犹豫了两秒钟就答应了。我知道这套一室一厅地段绝佳的房子是她父母给她买的,就是为了方便她上下班,可还从没进去看过,加上又揣着求爱信物,上楼的时候,心里还真发慌呢。
门开了,杨林边埋怨我这么早就去她家,边用发绳扎她那一头蓬松的卷发。我笑看她可爱的小脸,都过了中午,这小懒猫才刚起床吗?
天!我的笑容凝在了脸上!不,房间里没有让我不可接受的人。是那双杨林用脚划给我的棉拖鞋!我简直不知道穿上好还是不穿好。你问我到底怎么了,表姐,我从没见过这么肮脏的拖鞋!看不出是米色还是灰色,还是破的!就像哪只野猫从垃圾箱里刨出来的!即使是备用品,也太肮脏了。再看杨林脚上的那双,比这双好不了多少,没破而已。
我勉为其难地换上拖鞋,又不知是否踏上到处沾着头发丝和茶渍的地毯。杨林瞟我一眼,嗔怪道:“怎么?发什么呆呢?快进来坐啊!”
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踱到小客厅的沙发前。
沙发上堆满了她的衣服和袜子,我不知该不该坐下了。杨林把衣服一抱,扔进卫生间的洗衣机里,示意我随意一点。
表姐,我去过你家,我也见识过女同学的闺房。大学时的女朋友,她的房间整整齐齐;同事艾米租住的房子,我帮她搬电脑时也拜访过,虽然略微乱了一点,同样干干净净的,透着女生特有的温馨味道。杨林的家,我该怎么描述呢?她给我冲咖啡的时候,我环顾了一下这所房子。装修还很新,看得出杨林的父母对她很宝贝。可是,茶几上、电视柜上,全是灰,起码有两个月没擦过了。就连我坐的沙发,果绿色的沙发套已经变得污迹斑斑,好像开始变烂的青苹果的颜色。杨林递给我一杯咖啡,我挤一副笑脸,开玩笑道:“你才起来吗?刷牙洗脸了吗?”杨林瞪我一眼,“我早就起来了,没想到你来,没打扮过而已。”我看看她,漂亮的人即使不打扮也一样好看,凭心而论,杨林把头发随便一扎,倒添了一份家常的可爱模样。
杨林叫我等着,说她还要洗衣服。我内疚,今天来得不巧,正遇上大扫除前,难怪杨林的屋子这么乱。没等一会儿,杨林就从卫生间出来了,我听到洗衣机费力的转动声,跟我家那台的常见病一样,立刻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我说:“杨林,你这洗衣机的衣服塞多了,赶紧拿一点出来,分两次洗。”杨林疑惑地再听了一下洗衣机发出的声音,转身进卫生间捣腾了半天。
我俩坐着看了会儿电视,洗衣机的声音很吵,吵得我无心看电视,也不知都跟杨林说了些什么。在洗衣机一阵旋转的声音和“滴”的告示音后,杨林就抛下我,去取洗衣机里的衣服晒在阳台上,顺便把刚才没洗的另一半衣服放进去洗第二桶。我的眼睛跟着她的身影。她晒衣服,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她。这原本是多么美丽的图画!在我关于未来家庭生活的梦境里,一定没少过这样的图画。
杨林晒她的内裤,一条又一条。我真龌龊,居然要去看这些。可是,她并没有回避我,她让我进了她毫无整理的闺房,本身就代表着一种默许。如果我此刻向她表白,她就是我正式的女朋友,我们还会有更多的发展。看她晒她的内衣裤又如何呢?
我看了,杨林晒她的内裤,一条又一条,足足晒了六条!然后,她又开始晒袜子,一只又一只,十一只,不成双,不知道是掉了还是混在目前正在洗的那一桶里了。
十一只袜子,不成双。满是灰尘的房间,脚下肮脏的拖鞋,污迹斑斑的地毯。我看看电视,喝口咖啡,杯沿上还有一点唇膏的痕迹。杨林不知何时已经坐到我旁边,挨我很近,问我:“今天怎么想到上来坐?”
天!我又闻到了她的味道:浓重的脑油味,混合着洗发水的香味!我难以想象漂亮的杨林,时髦的杨林,我打算向她求爱的杨林,在家里竟如此邋遢!
我的决心在摇晃,阳台上,那些袜子也在清风里摇晃,十一只袜子,不成双。我温柔而坚定地说:“路过,突然想上来喝杯咖啡。马上就走,还要去我表姐那呢!”杨林的眼里有失望,她怎么会想到,我这在家里不拘小节甚至算得上邋遢的男人,竟会这么在意女人的清洁。我已经彻底丧失了和她继续走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那只装着水晶项链的首饰盒被我伸进裤袋的手抓得紧紧的。从此,我就再也没有跟杨林单独约会过。
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怎样?我有没有给你满意的答案?那串项链吗?商店不同意退换,我随手搁一个角落里。今天不说到杨林我都忘记了,结婚搬家的时候也没注意过,大概是弄丢了吧。
就在前不久,我也遇到过杨林,她和她的先生在一起,甜蜜,向我示威般的甜蜜。她从我们公司跳槽后,找了份更理想的工作,不久后就结婚了。像她这样的女孩,漂亮能干,家里条件又好,要想嫁人自然很快就能结婚。她还是那么时髦,衣衫簇新,光鲜靓丽。她的先生,衬衫胸口有几块油渍,裤子皱巴巴的,皮鞋上全是灰,一看就是邋遢的男人。你说他们不般配,可我觉得很配。杨林的老公,这副形象完全符合我的想像。
即使你非要说我有大男子主义,我也决不会娶一个不爱清洁的女人回家。女人可以当面指责男人的个人卫生不好,可是,我能对杨林说,当初就是因为你不是一个清洁的时髦女郎,我才放弃了你吗?
我已经放弃她,又何必使她难堪?所以说,不够注意清洁卫生的女人,永远不会知道别人冷淡她时的真实想法。
表姐,你说我现在很有几分中年男人的魅力吗?如果你没有恭维我,那也是太太的功劳。我还是过去那个有点懒散有点邋遢的人,可她是个很爱清洁的女人,我在她的管束下,脏袜子不敢乱扔,衬衫要熨过才穿,每周还要帮她做一次家庭大扫除。你觉得她还算时尚吗?当然,她现在还在哺乳期,正在积极恢复身材。可即使在孩子整得我俩手忙脚乱的时候,她也是干净爽洁的样子。女人,爱清洁的女人,才可能时尚和优雅。
第102篇、爱情故事我是洋葱,你是辣椒
1
也许我的爱情注定是要远离鲜花和掌声的。
决定和他生活在一起几乎遭到所有人的反对。
父母的理由很简单,他贫穷,有些木讷,学历偏低,工作在一个濒临倒闭的工厂里,每月只有140元的工资还不按时发放。
朋友由最初的强烈支持到最后的坚持反对,理由也只有一个:他这个人太没闯劲,爱情不能当饭吃!
一个从小生活在缺少重视和关爱的阴霾里的女孩子,选择生活的理由也是很简单的:我需要爱,他能给我。
为此我放弃了考研,放弃了留在大城市的机会,放弃了父母给谋划好的理想的婚姻对象,来到了这个小城市里,从事了一个并不喜欢的职业。
晚上见到他,坐在校园外面的石凳上,我表情阴郁,递给他一张纸条:我们分手吧,压力太大了,我支撑不住。
他半晌没说话,只听得“嘀嗒嘀嗒”雨打落叶的声音,他手中的纸湿了一大片。
他揉了一下眼睛说,要是没什么事那我先走了。
我说,等等,我电炉子坏了,帮我修修吧。
他折回来随我去宿舍。
我说,今天上午琴姨要帮我介绍个对象,市医院的大夫,叫贾明。
他闷闷地说,我单位小于的妈妈在市医院,我叫她帮你打听一下。
我说,你怎么榆木脑袋不开窍呢,假名啊!嫁你真有点吃亏!
我对父亲说,如果你不同意,那么我就嫁个疯子、傻子、老头子!
我们结婚了。赚了父亲一大笔丰厚的嫁妆。
他送给我一个铂金钻戒,说这是他跳槽后第一个月的薪水。
我说,太奢侈了吧,买个黄金的就行了,花这么多的钱!
他说,广告不是说了吗,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结婚典礼上,司仪问他想说什么,他结结巴巴地说: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司仪问我想说什么,我说,大家给做个证!
2
婚后,他披星戴月、早出晚归。我每周上半天的班,落寞。他熟视无睹。
还没等我把最后一盘菜端上桌,他早已把一碗饭扒拉完,风一样地钻进房间看他的体育频道。我把碗筷摔得噼啪乱响。
我迷上了网络,废寝忘食常常忘了给他做饭。
他说上网可以,可千万不要网恋。
我说要是恋上了咋办?
他说,我就没办法了,等你玩累了别忘了回来。
有了儿子以后,生活开始忙碌和琐碎起来,他却常常出差,一走就是一星期。很少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回到家里他呼噜呼噜地吃着我精心为他准备的饭菜,吃完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打着很响的呼噜。换下一堆脏衣服他又走了,不问孩子乖不乖,不问我累不累,不问家里缺不缺米,少不少盐。
孩子三岁了,我有了一次学习深造的机会。离家的时候是凌晨四点,外面下着雨夹雪,我摸黑下着楼,空旷的楼道里回响着自己的脚步声,毛骨悚然。我逃也似地跑了下去,打了出租车奔往集合地点。到了那里看到同行的姐妹都是被男人送过来的,殷勤周到的叮嘱不时敲击着我的耳膜。想着家里那个猪一样死睡的男人,心湿了一大片。
这样的男人!这样没心没肺的男人!不知疼我怜我爱我的男人!这就是你给我的承诺吗?这就是我要的爱情我要的婚姻我要的生活吗?这就是我爱你嫁你的全部理由吗?
一种无法忍受的疲惫和绝望!
于是,不止一次地想到那两个让我胆战心惊的字。多么荒谬的两个字。就像小时候听说三好学生最后沦为罪犯时的那种感觉,荒谬,难以置信。
这就是一场用青春甚至生命来捍卫的爱情!不堪一击。
我最终还是无法说出那两个字,为了孩子、为了尊严。
3
我不再洗他的脏衣服,不再主动和他说话,回答他的问话用最简洁的词句,餐桌上只放我和孩子两个人的餐具。
他终于感到惶恐,问,你怎么了?病了吗?出了什么事情?
我淡淡地说,没什么。
他开始小心翼翼地洗自己的衣服,早上给我和孩子煎好了蛋热好了奶才去上班。
那天暖气管漏了。我给他打电话,说,暖气崩了,快点回来!没等他应声就挂断电话。
电话响了又响,都是他的号,不接!
十几分钟后听到外面门钥匙哗啦哗啦地转,接着他气喘吁吁地跨进门内,看见我正有条不紊地用小盆接水,长出一口气,咕咚一声坐到地上,继而躺倒,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半天不言语。
门外站了一大一小两个男人,是楼下的邻居。见我们家平安无事,大男人说,这哥们怎么了?见他疯了一样往楼上跑,还以为你们家出了什么事。我说,没事,只是暖气漏水。两个男人这才下了楼去。
他躺在地上用手指着我想说话却只顾喘气。半晌坐起身子说,你呀你呀,话也不说明白,打电话你也不接,还以为你被暖气给崩了?!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说,你理解能力差,活该!谁让你那样对我。
他顾不上和我斗气,忙着去找水暖工来修理。
我自知理亏,晚饭主动加了他的碗筷。
看着他呼噜呼噜地吃着饭,想着他白天的狼狈,还是忍不住吃吃地笑。
他说,还笑。你呀就是小孩子脾气,有话闷在肚里不说,就知道和我斗气!
我又来气了,说,什么话都用人说啊?自己怎么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他说,我这人天生愚钝,你不说我哪知道?以后你可千万别这样折磨我了,有话就明说,有错咱虚心接受,要打要骂随你!
和朋友萍淡起此事,萍说,他有错,你也不全对。男人在外是很不容易的,他没有你那样整天喝茶上网的好福气,我也在外面给人打过工,能理解他一边拼搏奋斗一边看人脸色的那种艰辛,他的苦他的累你问过没有?男人都是粗心大意的,你告诉他该怎样做,我相信他会为了你而努力去做的。
我说,你怎么知道?他又不是你男人。
萍说,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你不知道他有多宠你吗?从来不会对你指手画脚,从来不说你什么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从来不说你上网不该上多晚早晨应该起多早。你还不知足?
我是不知足的女人吗?我问他。
他说,不是,爱情从来不是不求回报的,你给我的太多,所以你要求同样多的回报,这是很正常的,是我没有及时足额足量给你,是我的错。人生能够经历像“泰坦尼克号”里的杰克那样用生死来表现爱的机会太少了,平凡的人生平凡的爱,是我没有诠释好。
他点燃一支烟,缓缓地说,应该知足的是我啊!我只想告诉你,你什么都可以怀疑,惟独不可以怀疑我对你的感情对你的爱。我现在只想好好地奋斗,让你和孩子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让所有反对过我们的人都相信你的选择没有错,否则我们的爱情只能是个悲剧。
我靠着他的肩膀,又被骗得泪涔涔的了。
我说,你这个人可真是的,你给我的爱情总是没有鲜花,只有泪水。
他说,我是洋葱啊,让你一层一层地剥开,一次一次地流泪。可你是辣椒,辣在嘴上爽在心里,让人有泪也流不出。
辣椒背靠着洋葱,又开始了热气腾腾的日子。
第103篇、爱情故事夫妻成长I计划
过早登上婚船:我们的婚姻只是半成品
2003年底,我刚刚高中毕业没找到工作,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彭新。我们很谈得来,很快就成了恋人。彭新高中毕业后就没有出去上班,但他父母做建材生意,家庭经济条件较好。
2004年3月,我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原本我们商量好要到医院去做人工流产,可是彭新的母亲听说后却十分高兴,连声说没想到这么早就要抱孙子了,还要求我们马上结婚。
彭新的母亲还把这事告诉了我父母,父母的思想都很传统,也赞成我们结婚。想到跟彭新的感情不错,无奈之下,我只好同意“奉子成婚”。
新婚第二天,可能因为劳累,我突然觉得腹部疼痛难忍,彭新连忙把我送到医院,一番折腾之后,还是没能保住孩子,我流产了。
就这样,我的新婚蜜月变成了“坐小月子”。一个月后,我的身体完全恢复了,我又成了年轻快乐的自由身,每天和彭新在外面玩到很晚。因为他家的经济条件不错,我们也不必为挣钱的事发愁。回到家里,还有他父母准备好的热菜热饭。我觉得自己简直太幸福了,真的是嫁对了人,只要过得幸福,早结婚晚结婚有什么关系呢?
又过了1个月,我和彭新回老家看望我父母。当天晚上,我和母亲睡在一起,看着我一脸幸福地说着自己的快乐生活,朴实的母亲说:“燕子,你可得让彭新去找个工作,你们这样不上班不挣钱全靠父母生活可不是长久之计……”母亲的话让我清醒了不少,回家的路上,我跟彭新提起这件事,没想到彭新嗤地笑了一声,说:“既然家里的钱够用,为什么要出去辛苦挣钱呢?”“可是我们要是一直这样没事干,肯定会越玩越懒,今后要是父母不在了,我们怎么生活啊?”看他说得这样轻松,我禁不住有些担忧。
想到母亲的提醒,我慢慢减少了跟彭新出去玩的次数,自己在附近一家服装专卖店找了份营业员的工作,虽然工资一个月只有三四百块钱,但毕竟心里踏实了许多。我劝彭新也去找个事做,或者帮着父母打理生意也行,可彭新依然毫不在乎地说:“你这是自找苦吃,享不来福。”每天还是照例在外面玩得昏天黑地。
获取至曹之害:婚姻要完美,夫妻要“长大”
2005年3月,因为春天气候多变,我患了严重的感冒,头昏眼花、浑身无力,只好跟老板请了假躺在家里。彭新已经一天没回家了,我打电话让他回来送我去医院,彭新在电话里说:“感冒这种小病,你自己去买点药就行了嘛,我正在斗地主,忙得很……”二话不说就挂了电话。
一天,我无意中看到报纸上的“情感故事”版刊登了一个很感人的婚姻故事,专栏记者杨子还对故事作了点评,说得很中肯,我不禁心里一动。当天晚上,我打通了杨子的手机。
过了两天,我见到了杨子。听了我的讲述和烦恼后,杨子突然问我:“你坐几路公共汽车回家?”我顺口回答说:“坐出租车啊,只要二十多元钱。来的时候我也是坐出租车。”杨子笑了笑,说:“你们夫妻俩现在基本上全靠父母生活,对不必要的开支就要注意了……”
我愣了一下,这个问题的确没想到。坐出租车来回50块钱,我已经花掉自己四天的工资了。我不好意思地辩解说:“其实我挣的那三四百块钱,只能做零花钱,平常公婆都要给钱的。”
杨子说:“既然结了婚,就要把自己当作成年人,要想轻松快乐地生活,先要有轻松快乐的资本……”我生气地埋怨:“可是彭新他完全是个小孩子……”杨子打断了我的话:“每个年轻人都贪玩,这是天性。你自己内心也是希望经常出去玩的,不是吗?”我点了点头,说:“其实很多跟我同龄的人都在疯玩呢……”杨子继续分析道:“你们结婚时比较年轻,过早地进入了家庭责任期。其实你只希望丈夫能明白自己的责任,出去挣钱养家,不要玩得太过分。”我说:“那是当然,如果是我们自己挣的钱,我也愿意陪着他出去泡吧、旅游什么的,可是我们花父母的钱,心里总是过意不去,不踏实,而且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听我劈里啪啦地说了一大通,杨子说:“只要找到了症结所在,那就好办了。”我说我劝了他很多次,可他就是不听。杨子说:“从你的讲述来看,彭新从小娇生惯养,不知柴米油盐,当然也不会了解家庭的责任,给他讲再多的道理,他也不会明白,而且还会很反感,就像你说的一样,他还是个孩子,而且可能还处于青春叛逆期。除非让他亲身体验到生活的不易,哪怕是一些小事……”
听到这里,我突然觉得心头一亮,一抬头,看见杨子正看着我会意地笑,我连忙站起来说:“谢谢你,杨子,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告别的时候,杨子又说:“你们还年轻,除了要让自己‘长大’,也不要搞得苦大仇深的样子,还应该享受快乐的生活,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点了点头。
当天晚上,彭新又没有回家。我对公婆说了见记者的事,公婆警觉地说:“你不是要把彭新拿到报上去曝光吧?”我连忙解释说:“怎么会啊,我只是想找个办法……”听了我的解释,公婆也觉得杨子说得有道理,于是跟我一起连夜“合谋”了一套方案,决定等彭新一回家就实施。
这个方案后来被我戏称为“夫妻成长I计划”,“I”是“爱”的谐音,我对此满怀信心。
以小家博大家:酸涩早婚升级“成品婚姻”
第二天中午,彭新脸色苍白地走进家门,不知道又在哪个网吧熬了一个通宵。与以往不同的是,父母都虎着脸坐在沙发上等着他。不等彭新走进卧室,公公就大吼一声:“给我站住。”彭新无所谓地看着他父亲说:“干什么啊?人家可是一晚上没睡觉,困得很。”
“既然你不把这里当家,那就分开过吧。就当没这个家了。”公公脸色铁青地说。彭新没明白,一脸迷茫地站在那里。婆婆则在旁边劝:“老头子,消消气……”又回头对彭新说:“你爸说要让你们两口子和我们分家。”“分家?”彭新一下子就清醒了,着急地说:“好好的分什么家啊?”
公公看都不看他,说:“我养不起你们了。你们都结婚了,我的责任也尽到了。”婆婆还在劝:“你个死老头子,分了家让他们怎么过啊?彭新连工作都没有……”我本来躲在卧室里,但为了让效果更逼真,连忙哭着跑出去哀求:“爸,妈,你们可不能把我们踢出去啊,那不是存心饿死我们吗……”我偷偷地瞄了一眼,彭新愣愣地站在那里一言不发,显然心里十分矛盾。
劝说也好,哀求也罢,都是做做样子。家,还是按我们的计划
“分”了。公婆把一套用来出租的一居室“分”给了我们,又叫人把我们的家俱悉数搬了进去。接过婆婆递过来的大门钥匙,我和步子沉缓的彭新并肩走出了公婆家,身后的防盗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彭新突然紧紧地抓住了我的胳膊,我却暗暗高兴。
走进我们的小家,我把公婆给的五千块钱交给了彭新,说:“你是男人,就是一家之主,家里的钱以后由你来保管。”彭新郁闷地说:“这么点钱能用多久?在外面吃一顿饭都要好几百呢。”“啊?”我装作害怕地扑进彭新的怀里,啜泣着说:“老公,我们会不会饿死啊?”我感觉到彭新的胸膛挺了挺,他使劲地搂着我说:“没事,我明天就去找工作,我不信大活人会被饿死。”
第二天彭新就找到了一份跑销售的工作,我担心他辛苦,他却说:“没事,虽然辛苦,但我朋友多,这对我跑销售有帮助。”晚上吃完饭,我拿出一个笔记本,把当天花掉的钱一笔一笔地记上去。彭新说:“记这个干吗?”我说:“这样才会知道我们一个月要花多少钱啊,下个月就可以有计划地花销了。”彭新一听,觉得很有意思,连忙凑过来“交待”自己当天的花销,坐公共汽车4元,中午吃面条4.5元……看彭新挺有兴趣的样子,我说以后每天我们都一起来记这个账,好不好?彭新说:“唉,要是不分家多好,我们就不用管这些小事了。”看来他还挺怀念原来的生活,我连忙说:“现在可不一样了,要是连家里的花销都不知道,可能真会饿死的……”彭新无奈地点了点头。
不过,自那以后,彭新真的每天认真上班,不再出去玩了。可能一来心里真的有了压力,二来跑销售也很辛苦,一天下来累得不行,也没那精力玩了。为了增强他的信心,我也努力适应“小家”生活,当好“贤妻”的角色,每天一下班,我就早早回家做好饭菜等彭新回来,吃完晚饭后再一起做家务。当然,也缺不了最重要的一门“功课”——记“家庭流水账”。每天晚上的记账功课,是我们最亲密的时候,因为我们不单单要把一天的花销记上去,还要对这些花销进行分析。哪些可以少花一点,哪些又可以不花,我们都要做到心里有数,以免造成第二次浪费。
公婆隔三差五就会打电话来询问“情况”,听我说彭新正“按计划”成长,公婆才略略放了心。
第二个月的8号,我们都领了工资,两个人加起来有2100元。第一次领到工资,彭新特别兴奋,和我趴在饭桌上统计“家庭流水账”:我们一个月的总花销是1150元,这样下来,每个月还能剩下近一千元。彭新这才轻松地说:“这么说来,我们还是饿不死嘛。”
我拿笔敲了敲他的头,说:“什么呀?你看我们一个月都没出去吃过一顿饭,泡过一次吧。而且,将来……我们还会有宝宝啊,这点钱哪里够用?”彭新说:“你不是说不能出去玩吗?”我噘起嘴说:“不出去玩?为什么不出去玩?你以为我们是苦行僧啊?”我还一边对彭新撒娇说:“老公,周末我们到郊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嘛,我都快闷死了。”彭新警觉地说:“不行,你是试探我的吧?我不上当。”我乐得格格大笑,说:“不是试探你,看来我们还是能独立生活的嘛,出去庆祝一下。”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勤奋的彭新因为业绩突出被提拔为部门主管,我也升任为服装专卖店的分店店长,工资收入几乎翻了一番,一切都朝着预定的方向前进。可就在这时,却又出现了一些不好的苗头。
可能因为职位的变化,彭新在外面的应酬也多起来,再加上我慢慢放松了“警惕”,彭新似乎又重蹈覆辙了。那天晚上,彭新再一次彻夜未归,直到第二天早上才一身酒气地回来,本想跟他发一通火,可一想到来之不易的“成效”,我只好耐心地为他换下衣服,放好热水。弄好一切,我正准备赶去上班,彭新突然从身后抱住我,歉疚地说:“老婆,对不起,我不该在外面喝醉的……”听他这么说,我心里一阵感动,连忙回身抱住他说:“没事,我知道你在外面工作很辛苦,可也要爱惜身体。你睡一会儿吧,我去上班了……”
“老婆,我爱你!”彭新突然满面通红地对我说。我心里一颤,这是彭新第一次这样认真地说爱我,我禁不住使劲钻进了他怀里,半天才回过神来,拿手指点了点他的额头,笑嗔道:“老夫老妻的了,还脸红……”
走出家门的一刹那,我不禁暗暗松了一口气,彭新知道向我道歉,说明他已经“长大成人”,知道体贴了,而我刚才要是孩子气地跟他胡吵一通,真不知道会是什么后果。
今年五·一节,是我和彭新结婚两周年的纪念日,也是彭新24岁的生日。公婆和娘家父母都来到我们的“小家”欢聚,一贯不善言辞的公公端起酒杯说:“你们结婚两年了,今天才算真正长大,我提议大家一起为此干一杯。”彭新连忙站起来,充满歉意地说:“爸,妈,分家之前,是我不懂事,让二老操心了……”我在旁边使劲扯了他一把,笑着埋怨他:“你说什么啊?分什么家?我们还是一家……”婆婆也在旁边说:“是啊,分家不分家你爸都一直在为你操心呢。只要你们的‘小家’过得幸福快乐,我们的‘大家’才会过得更好嘛……”
我们决定,今年国庆全家人一起去九寨沟旅游度假,花费当然是我和彭新出,这个全家人,自然是包括双方父母在内的“大家”。我们这份青苹果一样酸涩的早婚,在我的“夫妻成长I计划”中,终于被催长成为香甜的“熟苹果”,成为真正的“成品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