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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在线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03 1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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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企鹅奇帕的爱情绝唱动物故事

  2008年8月15日,一只名为尼尔斯的企鹅,在爱丁堡动物园“检阅”了挪威国王卫队。这一天,它还被授予“爵士”封号,成为挪威历史上第一个“带翅膀”的爵士。

  尼尔斯原名奇帕,出生在亚南极区的马里恩岛上。2007年,一支来自英国的私人考察队踏上了这座人迹罕至的小岛,并惊喜地发现了一个数量庞大的帝企鹅群。

  当时正值企鹅的求偶季节,有3只企鹅引起了队员们的注意,它们之间正在上演着一场夺爱大战。只见漂亮的雌企鹅站在礁石边缘,另外两只雄企鹅则在石头上伸着短短的翅膀来回兜圈子,似乎在比赛跳一种奇特的舞蹈。

  胜负很快见了分晓,雌企鹅摇摇摆摆走到获胜者跟前,亲昵地蹭了蹭它的身子,算是为这场求爱之战画上句号。两只企鹅跳入大海,开始欢快地追逐嬉戏。落败的雄企鹅望着水中幸福的一对,显得孤寂又落寞。

  “可怜的小家伙。”考察队员亚当斯不禁感叹。就在这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原本正在发呆的雄企鹅突然疾奔几步,纵身跃入水中,飞快向那对爱侣靠近。原来是一只海豹幽灵般悄悄逼近了雌企鹅,忽然张开大口,一下子咬住了雌企鹅的脚,而它的新恋人则惊慌地向岸边逃去。

  眼看雌企鹅就要命丧敌口,及时赶到的那只雄企鹅如闪电般跃起,重重撞向海豹的身体。撞击惹怒了这个家伙,它放开到嘴的美食,掉头冲向雄企鹅。机灵的雄企鹅摆动双翅冲向不远处的礁石,可就在它准备跃上礁石的瞬间,却被海豹一口咬住了尾部,它奋力一挣,终于拖着鲜血淋漓的身体跃上了礁石。

  鲜血不断从雄企鹅的伤口涌出来。而被它救下的雌企鹅一跛一跛来到它跟前,用头碰触着奄奄一息的救命恩人,嘴里发出阵阵哀鸣。

  亚当斯再也看不下去,他将雄企鹅带回到船上,随行医生对它的伤口进行了紧急处理。不过,船上的医疗条件却过于有限,于是为了这只勇敢的企鹅,考察队员们决定提前结束征程,立即返回英国。他们还为这只企鹅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奇帕。

  回到英国后,奇帕马上被送到动物医院接受专业治疗,经过半年的精心护理,它的伤势彻底痊愈了,只是精神一直处于低迷状态。经过商议,考察队员们决定将奇帕送到爱丁堡动物园,那里有个“企鹅乐园”,里面住着二十余只帝企鹅。

  而此时,奇帕的故事也已通过网络被公众所知晓。这时,挪威国王卫队恰好来到爱丁堡动物园挑选一只企鹅作为卫队的吉祥物,具有传奇经历的奇帕自然成了不二之选。入选后的它被改名为尼尔斯·奥拉夫,还被晋升为荣誉上校司令。可对晋升为上校司令的尼尔斯而言,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它始终形单影只,终日忧郁。

  2008年上半年,爱丁堡动物园先后为尼尔斯安排了三次“相亲”。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尼尔斯没有丝毫动心。

  就在这时,从挪威王室传来消息,王室作出了一个惊人决定:要授予尼尔斯爵士头衔!

  世界上第一个长翅膀的爵士就这样诞生了!

  这时,考察队员们启程再度前往马里恩岛,继续一年多前未完成的考察任务。没多久,细心的戴维就在企鹅群中发现了一只很特别的雌企鹅,它的一只脚有些微跛。戴维心里忽然闪出个念头来:它莫非是那个被尼尔斯救下的心上人?

  此刻,这只雌企鹅也是形单影只。戴维突然想:是不是它们都在彼此思念着对方,所以才拒绝新的爱情?于是3个月后,当考察队结束考察任务后,他们带着那只跛脚雌企鹅回到了英国。而这只雌企鹅也有了一个新名字——迪利。

  当2009年8月,挪威国王卫队再度来到爱丁堡探望他们的企鹅爵士时,惊喜地得知:尼尔斯“结婚”了!新娘正是迪利,而且它已经怀孕。历经坎坷的尼尔斯迎来了自己的爱情春天!

第2篇、亲情故事末代爱情

八月的那个中午,窗外的檐雨有节奏地滴着,清脆而忧郁,如同雯讲给我听的那个故事。

我和雯生活在同一座小县城,之前却无缘相识;倒是现在,在这座拥有几百万人口的春城,我们相识了,因为航。雯和我的好朋友航在世博会之际来到昆明,孤男寡女的,我用寻常的目光猜测,他们是一对恋人。雯看上去很爱说话,并且很认真。但透过她的眼镜,我察觉她眼里隐藏着一丝不易捉摸的忧郁。因为是朋友的朋友,所以没过多久,我们就熟了。

那天中午,航有事出去了,我和雯在北站一个小旅馆的房间里闲侃。雯说,我们喝茶去。我觉得航不在,我和她出去不大好,推辞着;但经不住她的固执的邀请,只好去了。

小雨稀稀疏疏地下着,有点凉,但不冷。我们走进了小旅馆对面不远的茶楼。在有屏风隔着的茶间里,我们坐了下来。这里很安静,透过蓝色的玻璃窗朝外望去,城市一片朦胧。我推开窗,檐雨的声音很有节奏地响在下边的街面上,如同有人在私语。

我们喝着茶,嗑着瓜子,聊着闲话。有音乐轻轻地响了起来,是《雨滴》。内心如同被细雨打湿着,我们一时没有说话。雯看着窗外,一动不动,像失恋的木偶。

我说,你是不是有心事?

雯扭过头来,看着面前的茶杯,目光沉沉的,仿佛跌进了过去的时空。她说,航是不是什么时都对你说?

我笑了笑,说,不一定,比如你们的事。

她说,我们没有故事。

雯的眼睛里的忧郁更加深沉了,她说,你愿意听一个故事吗?我的故事。

我知道,雯是要告诉我一些事了,虽然,现在我还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跟我说。

我说,你说吧,我听。

于是,在这个忧郁的城市里,在忧郁的雨声和忧郁的音乐声中,我聆听了一个忧郁的女孩讲述了一个忧郁的故事。

我的老家在四川,爸爸六十年代到了云南,在现在我们生活的那个小县城里教书,永远定居了下来。我的妈妈从前在新疆工作,不知什么原因他们结合了。我出生在新疆,我的幼年是在新疆度过的,因此我既是云南人,又是新疆人和四川人。童年生活我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只有从初一到现在的一切都记得清清楚楚。

刚上初中时,我的姨娘家的儿子阿凯从四川转到我们学校读高一,就住在我们家。我唯一的姐姐已经到东北读大学去了,在家里没人跟我玩,很孤独。因此家里添了一个表哥,我心里很高兴。表哥个子高高的,脸上轮廓分明,很帅气,有点像电影里的那个高仓健。他对我特别好,他虽然是姨娘的独生儿子,在家里娇惯得不得了,在我们家里,对我却是百依百顺。淘气的时候,我要他喂我饭,在我头发扎蝴蝶结,给我画像,帮我揍坐在我后面扯我头发的男生,他都依我。那时候我还小,爸爸妈妈看我们如此要好,心里也很高兴,星期天常常让我们出去玩。

你知道,我们那个小县城地方狭窄,四周的山很高,没有什么好玩的,但我们还是玩得很开心。风和日丽的日子,我们到山顶上放风筝、网蝴蝶、捉迷藏。表哥常常摘野花来扎成一个漂亮的花环,戴在我头上,牵着我转啊,转啊,说我像个小新娘。我好兴奋啊,吊着他的脖子,要他背我“回娘家”去。表哥真的背起我,如飞般跑着,我伏在他的背上,惬意地闭上眼睛,感觉就像舒适地躺在蓝天白云里的风筝上。

表哥几乎什么事都依我,就是在学习上从不由我耍小性子。有一次我要他给我写家庭作业,他不肯,说他帮我写了我还是不懂。我说你不给我写我从此就不理你了,他说如果我再叫他给我写作业他从此就不理我了,说着就坐得离我远远的,做出不理我的样子。我再不敢叫他给我写了。

我说这些婆婆妈妈的事,你有兴趣听吗?雯说。


第3篇、爱情故事丈夫曾是我赌注

结婚五年,日子过得平淡无奇,微澜不惊。
我丈夫在一家公司做文案,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我在一所小学任教,工作按部就班,相对而言则要轻松一些。
别看我这位夫君长得高高大大,面目俊朗,但生性腼腆,寡语少言。也许是由于家教的原因,我从小也养成了矜持内敛的个性。特别是在穿着打扮上从不愿意多费时间,一张脸也未曾受过这霜那膏的“污染”。这样两个人在一起,就是想搞出一点火药味来都困难。
我们是经人介绍结的婚。初次见面,彼此好像没有说过几句话。我们好像就没有真正地恋爱过,其实我们恋爱的时间并不算短,整整两个年头。只是恋爱过程太过平淡,无风无雨,无波无浪,甚至“我爱你”三个字都未有向彼此说过。似乎注定我们会在一起似的,有时竟默契得跟有心灵感应一般。
婚后的日子就这样平淡无奇地过,我和丈夫各上各的班,回到家里一起打理家务,在家呆得无聊时也出去压压马路,逛逛商场。丈夫不像有的男人总有那么多的应酬,即便是有,也就是业务上的往来。他的时间,除了工作,全是我的。我感到很满足,从认识他的那天起,我就是在满足中度过的。我这么一个小女人,本来就没有太多的欲望。
丈夫特别喜欢喝茶,而且只喝茉莉花茶,从早喝到晚,就连压马路逛商场也手不释杯。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嗜好。
结婚以后,为他沏茶几乎成了我每天必修的功课。早上,我总是提前起床,在他醒来的前十分钟烧好开水,洗好茶杯,从茶罐里舀出满满一勺茉莉花茶放进茶杯,冲上开水,加上茶杯盖,然后轻轻地放在他手边的床头柜上。
也许是爱屋及乌吧,我渐渐地也喜欢上了喝茶,而且也只喝茉莉花茶。每当我看着茶杯里纤巧的芽叶徐徐舒展,片片雪花般的茉莉花瓣漂浮于杏绿清澈的茶汤之中,间以脉脉茶香沁入心脾,我总是有一种赏心悦目之感。
我们家可以三日无肉,但不可一日无茶。一进家门,人就沉浸在如丝如缕清凉淡雅的茶香之中。我们都不喜欢用香水,但我们身上有一种共同的味道,那就是茶香。
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丈夫的身上没了茶香,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种古怪的香水味。
一周以前,丈夫对我说,公司要派他出差,可能要一个星期才能回来。临走前,我在他的旅行茶杯里沏上热茶,并将一小袋新买的茉莉花茶放进旅行箱。
回家那天,丈夫一进门就说要洗个澡,却没有想往常那样悠悠然坐在客厅里喝茶。其实,茶我早就泡好了,就放在客厅的茶几上。他要洗澡,我就忙着为他准备热水和要穿的衣服。
在我整理他换下的衣服时,那股古怪的香水味几乎让我眩晕……
那天正好是休息日,可我却没有小别胜新婚的兴奋和甜蜜,心里头总是疙疙瘩瘩的。丈夫好像也看出点什么,几次欲言又止。我信任我的丈夫,我相信他会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日子一天天过去,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依然在沉静地等待,等待着丈夫那个让我释怀的解释。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我那夫君似乎早已将这事淡忘,我快要失望了。
我依然天天为丈夫沏茶,但是内心深处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那份宁静与温馨,我突然对喝茶没了兴致,每当茶水喝进嘴里,只感到又苦又涩,鼻息间的那股古怪的香水味总是挥之不去,让我作呕泛酸。
那天下午,我下班回家,像往常一样,做好饭菜等着丈夫。可是直到饭菜没了热气,他还是没有跨进家门。抬头看窗外,已是暮色降临,灯火阑珊。
往常丈夫加班,都会提前打电话的。如果没有电话,他都会按时归家,从无例外。我真的沉不住气了。
我正要抓起电话问他到底在哪里,电话却响了起来。是丈夫打来的,他说他就在楼下,而且还带着一位客人。
还没有等我把情绪调整过来,门开了,丈夫领着一个女孩走了进来。
“这是你嫂子,你跟她谈谈吧!”丈夫语气淡淡地说完这句话,就扔下我和那个女孩,头也不回进了他的书房,并关上了房门。
女孩的确称得上光彩照人,穿着打扮时尚新潮,脸蛋身段简直无可挑剔。她的身上弥散着一股香水味,就是那股令我揪心已久的古怪的香水味。
我和女孩四目相对,僵持了足足十秒钟,终于,我总算回过神来,就像在一个虚幻缥缈的世界走了一遭,又重新回到了现实。
“我们……到客厅坐坐吧!”真不争气,我说话为什么这样底气不足。
女孩小巧红润的嘴张了张,突然,面色一变,两滴晶莹的泪珠从一双朦胧的大眼睛里滚落出来。
“大姐!”她身子一软,跪了下去,双手抱住了我的双腿。
慌乱,惊恐一下攫住了我的心,难道我那平日里看起来腼腆木讷的夫君……
“有话慢慢说,好吗?”我强迫自己迅速镇定下来,扶起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女孩还在低低地啜泣,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
终于,女孩止住了哭,开始断断续续地叙说……
原来,她是一个月前大学毕业才到丈夫公司的。公司即将把我丈夫提升到一个新的职位,她是预备顶替丈夫离职空缺的人选,在丈夫还没离职之前,公司安排她跟着丈夫熟悉业务。鬼使神差一般,年轻貌美的她,竟然爱上了我家那个木头桩子似的家伙。
“他跟我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女人适合他,这个女人就是他妻子。除了他的妻子,其他任何一个女人他都不可能适应……可是,不知是为什么,我偏偏爱上了他,按理说,他的话说得这样明白而决绝,我应该知难而退的,可我却欲罢不能。他越是对我冷漠,我越是对他痴狂……”
女孩说到这里,开始注意起我的表情。我依然一脸平静,似乎是在听一个于己无关的传说。
“前不久我随他出差,就在返回公司的前一天晚上,我纠缠了他大半夜……”女孩说到这里,又嘤嘤地哭了起来。
“后来呢?”我的心咯噔的一下,呼吸突然变得急促起来,浑身止不住地颤栗。
“……,他打了我,还骂我……”
嗨!我那死冤家哟!平时一副温文尔雅道貌岸然的模样,没想到,竟然……其实,我这时的心忽地敞亮了许多,我开始盘算如何让这事能让双方都体面地收场。
“这是我自找的,我并不怪他!他越是对我这样,我越是坚定地认为,他就是我要找的理想中的男人!我不会撒手的!”这些话倒不像是对我说的,反倒是像在为她自己打气,我的心转瞬之间乌云密布。
我实在按捺不住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如此蛮横地抢走本该属于我的东西。如果抢去的是其他什么,我可以不在乎,我的丈夫,万万不行!
“你可以骂我、打我,怎么样都行,这样以后,我们重新开始竞争!”看来这才是女孩来我家的真实意图。
跟一个如此执拗的女孩再磨嘴皮也许不会有丝毫作用,事情终究还得要解决。长痛不如短痛,我决定赌一把!
“小妹妹,”我说,“我尊重你的选择,也尊重你对我丈夫的感情,趁着我们两个女人之间还不存在敌意,就在这里,我们将这件事情做个了结吧!”
女孩一脸狐疑地望着我,她是在揣摩我的心思呢,这是个城府很深的女孩!
“我从不赌博,但这件事情关系着我们两个女人的幸福,我就和你赌一局,怎样?”
“赌一局?怎么赌法?”女孩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你相信缘分吗?”
女孩认真地思考了一阵,摇摇头又点点头。
我把茶叶罐和两只茶杯放在茶几上,“你也许知道,我丈夫喜欢喝茶。这是一模一样的两只茶杯,如果你相信缘分,我们就各为他沏一杯茶,如果他选择了你沏的茶,我立马走人;如果他选择了我沏的茶,你立马走人。就让天意来为我们的幸福做主吧!”
女孩沉吟了片刻,似乎经过一番紧张的盘算之后,便从她带的手袋中拿出一支口红,在她选择的茶杯底部画了一个小小的三角形,然后,我们开始各自默默地沏茶。
我的心中又涌起了往日为丈夫沏茶的感觉,这久违的感觉我终于重新找回来了,而且是这么强烈,这么荡人心魄。我深深爱着的丈夫,口上不说,心里同样深深爱着我的丈夫,你可不要辜负了我,我们是有心灵感应的啊!
茶是由女孩亲自端进丈夫书房的。我重新坐回沙发上,静静地等待这个游戏的结束,但愿这个孩子气的游戏,能够让我们重新回归到我们本来的位置。
很快,那个女孩端着一只茶杯走了出来,脸色苍白。她默默地拿起她的手袋,向门口走去,在出门口的一刹那,她突然又折转身来,向我鞠了一躬……
我跑进书房,扑进丈夫的怀里,嚎啕大哭……
哭够了,也哭累了,之后,我问他:“你怎么知道……”
他说:“有一杯茶,透着一种宁静、温馨、幸福的气息,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我的老婆才能够沏得出这样的好茶。亲爱的,我爱你!”
“我也爱你!”
我的泪水又一次汹涌而出……

第4篇、爱情故事一颗肾脏的爱情,留美博士拥抱千疮百孔的前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

2011年5月的一天,刘天笑在丈夫益晓黎陪同下到医院做完孕检,一路上益晓黎满脸愠色,刚进家门,益晓黎将检查报告扔向刘天笑:“到现在你还不想跟我说实话。你还想隐瞒我多久,你的肾到底哪去了?”刘天笑见益晓黎提起自己的肾脏,不由脸色发白,额头沁出冷汗。她知道,自己隐瞒多年的秘密再也无法隐瞒下去了。在益晓黎的逼问下,刘天笑无奈地道出实情……

刘天笑1985年出生于河北易县,她原本有个姐姐,5岁时因先天性心脏病夭折。刘天笑10岁那年,父亲出车祸高位截瘫,母亲也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因家庭贫困,懂事的她主动放弃学业,选择河北卫校读护士专业,毕业后,她应聘到保定市第一医院血液科工作。

2005年12月,刘天笑为一个肾病患者输液扎针,因患者血管长期扎针已经非常脆弱,刘天笑一连两次都扎偏针头,患者恼怒地推开她,还骂骂咧咧。刘天笑尴尬万分,眼泪在眼眶打转,正当她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病人见状忙解围道:“护士,你先来给我扎吧,我年轻不怕疼。”

说话的病人是21岁的李梓,因严重肾衰竭住进医院。见李梓解围,刘天笑感激地端着药盘走到了他身边,李梓伸出瘦弱的手臂,风趣地说:“别紧张,给你摸摸我的小手,我的小手除了妈妈,可还没给其他女孩摸过。”李梓的玩笑,随即让病房里紧张的气氛缓和了下来。

那次以后,刘天笑对李梓格外注意。她发现,李梓不仅人长得帅气,心地也非常善良,被病痛折磨的李梓并不像其它病友一样愁眉不展,他常常在病房讲笑话逗病友开心,刘天笑以为李梓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病情。可有一次,夜间查房的她撞见李梓一个人在医院的走廊上发呆垂泪,李梓的泪水让她的脚步再也挪不动了,见刘天笑看见,李梓竟也不隐瞒,将自己的情况和盘托出。

1984年出生的李梓是河北保定人,在南开大学计算机系读大三。一年前,李梓被确诊为尿毒症中期,治愈的途径只有肾移植。而李梓是家中独子,母亲患有糖尿病,父亲则有心脏病,两人身体都无法给儿子做肾移植手术,李梓只能通过血液透析维持生命,等待合适的肾源。父母始终瞒着他的病情,只告诉他患的是肾炎。而李梓早已经偷看了病历,看着父母几乎一夜白头,李梓不忍心戳破父母的谎言,这才每天强颜欢笑。

了解到这一切,刘天笑心里隐隐作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发现自己没来由地牵挂这个大男孩。她还利用下班时间给李梓折叠千纸鹤,每天做好吃的带到病房给李梓。

病床上的李梓当然能感受到刘天笑的情感,这份情感就像隆冬里一堆篝火瞬间温暖了李梓孤苦、悲寂的心田。然而,李梓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没资格去奢望这份情感。李梓想拒绝,却又期望每天能见到刘天笑的笑脸。悄悄地,爱的种子开始在两人心里萌芽,两颗年轻的心开始慢慢靠拢……

刘天笑的同事孟华发现两人恋情后,劝刘天笑冷静点,千万不能把自己的情感托付给一个尿毒症患者。刘天笑当然明白将自己的情感托付给一个尿毒症患者意味着什么,但是爱情的温度早已经炙烤了刘天笑那颗年轻的心。

2006年春天,一直等不到合适肾源的李梓身体越来越虚弱,病情开始恶化。一天,李梓紧紧握住刘天笑的手,有气无力地说:“笑笑,或许我真的等不及了。如果有来生,我一定娶你做新娘……”还没等李梓说完,刘天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她知道李梓的病情在恶化,血液透析已经不能满足李梓的身体。眼看着爱人的生命之光在慢慢熄灭,刘天笑同样痛心而又束手无策。

刘天笑失魂落魄回到家,一夜辗转反侧。突然,她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自己和李梓同属B型血,为何自己以前没想过捐肾给他?刘天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大跳:且不说配型是否成功,如果父母知道自己要将肾脏捐献给李梓,肯定不会同意。然而,为李梓捐肾的想法,就像一颗即将破土的幼芽,在刘天笑的心底顽固生长着。

第二天,刘天笑偷偷采集了自己和李梓的血样。一星期后,配型结果出来:她和李梓的两人配型竟然高达六个点相合,也就是说,自己完全可以为李梓捐肾!拿到结果,刘天笑一阵风似的奔到病房将这个喜讯告诉了李梓,然而,李梓却坚决反对:“即便我死了,也绝不会同意你捐肾脏给我。”刘天笑愤然站起身:“好,你不要我的肾,你去死吧,丢下你的父母,丢下我。要了我的肾,你可以活下去,我还有一个肾,也能健康生活。大不了以后你好了来照顾我。”

在刘天笑的劝说下,李梓终于同意了她的提议。得知内情的李梓父母对刘天笑更是感激万分,两位老人含泪说:“李梓以后要是负了你,我们老两口首先不答应。”

健康的肾脏修补你残缺的人生

2006年6月,刘天笑签订了捐赠协议之后,背着父母偷偷将一颗鲜活的肾脏移植到李梓身上。庆幸的是,李梓肾脏移植手术非常成功。

然而,两人的爱情却无法得到刘天笑父母的认可。刘天笑的父母都患有疾病,他们对健康的渴望超越了一切。因而当他们得知女儿爱上尿毒症患者时,二老以死相逼,坚决不同意两人在一起。刘天笑本来想向父母坦诚自己已经将一个肾脏捐献给李梓,但正当她要开口的时候,母亲却突然发病住院,经过抢救方才挽回一命。在这样的情景下,刘天笑纵使有再大的不舍,她也不敢拿母亲的性命来为自己的爱情开道。爱情在亲情的围剿下败下阵来,面对母亲声泪俱下的威逼,刘天笑无奈含泪选择和李梓分手,并回到易县工作。很快,父母安排她嫁给了在易县保险公司上班的益晓黎……

益晓黎听完,愤怒起身,不顾妻子已有三个月身孕,上去冲刘天笑左脸就是重重一巴掌:“你个贱人,我好生待你,你竟然一直把我当傻子一样瞒着。”原来,早在两人新婚之夜,益晓黎就发现妻子腰部左后侧的疤痕,益晓黎曾追问疤痕的来历,刘天笑谎称自己在保定曾被一辆疾驰而过的电三轮挂倒,划伤了腰部的皮肤。刘天笑本以为,只要自己把捐肾的事埋进肚里不说,就可瞒天过海,但她万万没想到,一次孕检却牵出自己隐瞒多年的秘密。

第5篇、爱情故事我们一同去相亲

张兵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同在一个大型水电工地上工作,因常年奔波在外,我们都二十七八了,还都没有女朋友。

我们有个同事叫王非,他女朋友晓红在工地附近的集贸市场里开理发店。过年前,在开发公司打工的一个叫顾小雨的女孩,去晓红的店里做头发。闲聊中,晓红惊讶地发现顾小雨竟是她邻村的老乡,这一来二去熟了后,晓红就要把顾小雨介绍给张兵。

可见面那晚,张兵非要拉我一同去不可。

王非带着我和张兵,在一个路口,与晓红及顾小雨会合了。顾小雨下穿牛仔裤上穿大红色羽绒服,头戴红色针织无沿帽,个儿高挑长相甜美,我一看就喜欢上了,可惜不是介绍给我的。看张兵的样子,似乎也被顾小雨迷住了,我羡慕的同时,也默默祈祷:希望他们两人能快速擦出火花,做对有缘人。

在路口闲聊几句后,顾小雨提议去她宿舍坐。顾小雨与四个女孩合住在开发公司院内的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里,其他四个女孩因过年回家休假还没有回来,屋里就顾小雨一人。一进屋,我在客厅里专心看电视,他们四个则坐在我身后聊起天来。突然,张兵喊我,我回过头。原来是张兵想戴戴顾小雨头顶上的帽子,顾小雨不给他戴,张兵不甘心,于是向我求助。我把目光移到顾小雨的脸上,顾小雨一双黑又亮的大眼睛也正望着我。我对顾小雨说:“你们两人脸型很像,这帽子戴在你头上很好看的,我想戴在他头上效果也一定不错,你何不让他戴戴,满足一下他的好奇心呢?”顾小雨笑着去摘帽子,可手摸到帽子时她又犹豫着停住了。我笑望着她说:“怎么,你怕他头上有虱子?”在王非晓红和张兵的哄笑声中,顾小雨无奈地摘下帽子递给张兵。这时我才发现,顾小雨的头发被帽子压变形了,没有戴帽子时好看,怪不得她不愿摘帽子呢。我暗自责怪张兵太冒失,跟着回转身继续看电视。

不一会儿,张兵又过来推我,他手里拿着几本杂志,对我说:“她卧室里好多杂志啊,我和王非晓红都拿了几本,你也去选几本带回去看。”果然,从卧室走出来的王非晓红手里都拿着杂志,而顾小雨还背对着客厅站在卧室里堆满杂志的桌子前。我进去刚要翻桌上的杂志,顾小雨却从打开的抽屉里拿出一本厚厚的小说递给我说:“这本书很好看,我刚看完,你拿回去看吧。”我惊叫道:“天啊,这么厚!我看书很慢的,这要什么时候才看完啊?”顾小雨笑着说:“没关系,这是我自己买的,你慢慢看,什么时候还都行。”

我拿着厚书回到客厅时,就听张兵惊讶地叫道:“咦,你怎么把这本书借到了?我刚才一进去就看上这本书,可她死活不借,说是借别人的明天要还了。”我一愣,随即把这本书递给张兵:“你喜欢看你就拿去看吧。”张兵就不客气地接了过去。告辞出门时,我回头从顾小雨盯着我看的眼神里,感觉到了不妙。

第二天晚上九点左右,我和一同事散步回来,见张兵寝室门前围了不少人,我以为出了什么事,就好奇地挤过去看,谁知屋里竟坐着晓红和顾小雨。我没想到她们两个会来,因为昨晚王非说家里有事今天一早就得回去,她们肯定是冲我和张兵来的。我急忙转身想回避,却被同事一把拽住:“快进去吧,她们正在找你呢。”顾小雨看到我后,起身告辞了。张兵送她们走了不远又返了回来,张兵拉着我说:“顾小雨让我们两人一同送她们,不然,她也不让我送了。”我过去后就和晓红走在前面,我们走得很快,想甩掉张兵和顾小雨,可顾小雨却快步紧紧跟着,张兵也无奈地赶上来。到了岔路口,我和晓红往集贸市场走时,张兵让我回来时在这等他。

我往回走时,张兵已在岔路口等我了。张兵说:“顾小雨刚才跟我说,明晚她们单位有舞会,她交给我个任务,让我务必带你过去参加。我说行啊,到时你要负责给李强找个舞伴啊。顾小雨说你看我做他的舞伴怎么样?我大吃一惊,我说那我怎么办?顾小雨说,你不是说你不喜欢跳舞吗?可把我气死了。”张兵说完就自嘲地笑了起来,跟着又叮嘱道:“明晚我们一同过去。”顾小雨的大胆让我吃惊,再说,张兵无论长相还是家庭条件都比我强,那顾小雨咋就单单对我感兴趣呢?难道这就是缘分?可她毕竟是晓红介绍给张兵的,我又怎能横插一脚?我拒绝明晚陪张兵去。张兵固执地说:“你不去我也不去!”最后我们争执的结果是:我们班五个小伙子全去参加舞会。

去参加舞会的这天晚上,顾小雨在晓红的店里等我们。在岔路口,我和班里的三个小伙子停住不走了,让张兵去喊两位女士。远远地,顾小雨看到我们后,甩掉要和她并排走的张兵,快步向我们走来。顾小雨走到我们跟前时,同事们让她头前带路,顾小雨走到前面后,回头说了句:“李强也认识路。”同事们就哄笑着把我也推到了前面。到了顾小雨单位,舞会还要得一阵才开始,顾小雨就把我们领到她负责的会议室。会议室里有很多话筒,把门窗一关窗帘一拉,屋里怎么闹外面也听不到看不到。落座后,晓红提议让顾小雨给我们唱首歌,顾小雨就不客气地唱了起来,歌声如她的人一样甜美。一曲完毕,顾小雨问我们谁来唱一首,可她的眼睛却死死地盯住我,我低下头,回避着她火辣辣的目光。这时张兵开口唱了起来,谁知他还没唱两句,就马上被顾小雨用很大声的歌唱给压下去,他识趣地闭了嘴。跟着,顾小雨用很忧伤的声音唱道:“诚心邀你做舞伴,我的心你怎还不明白?”这不是唱给我听的吗?我被顾小雨火辣辣的情感和大胆的表白给深深震撼了,我激动得再也顾不得张兵,我拿起话筒深情地唱起《大城小爱》。顾小雨先是托腮静听,后来也跟着轻轻吟唱起来,唱着唱着,顾小雨的声音越来越大,很快和我的声音融在了一起。我们越唱越开心,歌声也越来越高亢,一曲完毕,我们竟有种荡气回肠的感觉,意犹未尽。同事们也齐唰唰地鼓起掌来,张兵的掌声似乎拍得最响。离开会议室,张兵还拍拍我的肩膀,真挚地说:“她对你一见钟情,你可要好好把握啊。”

和顾小雨跳舞时,看着落寞地坐在一旁的张兵,我满怀内疚地对顾小雨说:“原本是把你介绍给张兵的,我却横插了一脚。张兵是个好小伙,把你身边的好女孩再给他介绍一个吧?”顾小雨却说:“你放心吧,他的事你不用操心,他可比你有福啊!”顾小雨的话让我莫名其妙,明明我把他想追求的女孩抢走了,他怎么反而比我有福呢?难道顾小雨对我隐瞒了什么?可与顾小雨在一起的甜蜜,很快让我把这疑虑抛到九霄云外。

几天后,顾小雨打电话让我晚上去她那玩时把张兵也带上,我想是不是给张兵介绍女朋友啊?随即爽快地答应了。

晚上,我和张兵进顾小雨屋里时,发现顾小雨屋里多了一个女孩,这女孩长得比顾小雨还要漂亮还要有气质。令我意外的是,张兵好像跟这女孩认识,只见张兵看着女孩惊讶地说:“咦,是你!”女孩则含情脉脉地笑望着张兵。顾小雨冲张兵和女孩说:“你们聊,我和李强下去有点事。”随即拉着还在发愣的我离开了房间。

下楼后,我忙问顾小雨这是怎么回事,她才跟我道出原委。

原来,那女孩是和顾小雨住同一间卧室的密友,叫许丽。年前雪后的一个早晨,许丽和两个男同事结伴在工地上拍雪景,正当他们玩得高兴时,忽听不远处有人冲他们大喊:“喂,小心掉进窨井里!”这一喊,让许丽猛然惊醒,她想起这一片确实有几个没有盖子的窨井,因下大雪又刮风,此时都给雪埋得看不出来了。就在一个星期前还没下雪时,许丽就曾目睹过一个小伙子掉进窨井里的过程,当时小伙子和一个女孩并肩走着,小伙子兴奋地给女孩讲着什么,压根儿就没看前面的路,女孩倒是看到了,可她的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根本来不及抽出来去拉小伙子,只能嘴里着急地“喂喂”,小伙子愣着还没弄明白女孩“喂”什么,就卟咚一声掉进去了,当时差点没把许丽的肠子笑断。许丽感激地向对方望去,提醒他们的竟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此时这小伙子正在雪地里挖着什么,许丽和同事好奇地走过去。原来小伙子是在铲一个没有盖的窨井旁的雪,旁边还放着两块木板。小伙子说,他早晨去买菜时就掉进这个窨井里,把腿都弄伤了,听天气预报说今晚还有大风雪,雪把这一埋,要是再有人掉进去怎么办呢?小伙子买菜回去后,就找两块木板提把铁锹过来了。小伙子说话的工夫已把窨井边上的雪铲干净了,跟着小伙子用木板盖住了窨井口,又用雪把木板给遮住。小伙子的举动令许丽他们很感动,就在小伙子直起身子时,许丽忙举起手机给他拍照,小伙子很不好意思,忙拿着铁锹一瘸一拐地走了。因这工地上搞施工的单位很多,等他走远了,许丽才想起忘了问他是哪个单位的。回去后,许丽就把拍照的图像给顾小雨看,并感慨:多好的人啊,如有缘再相遇的话,定不放过他。让顾小雨没想到的是,后来晓红给她介绍的对象就是许丽拍照的那个小伙子,也就是张兵。顾小雨当时就决定,等许丽休假回来,给她一个惊喜。可这种情况她又不好跟我们讲,就在她不知该如何应对时,刚好张兵向我求助,我的表现令她眼前一亮,她的注意力就集中在我的身上了,她对我是越看越喜欢,转而就假装看不上张兵追求起我来,她之所以表现得这么大胆,一是为了爱情,二是为了友情,她想借此进一步试探一下张兵的为人与修养,好为密友的终身大事作好参谋。末了,顾小雨告诉我:“我的好朋友可不喜欢那种心胸狭隘的男人。”

听完顾小雨的讲述,我感慨万千:“这么说,要是张兵不是个热心人的话,我们俩还走不到一起啊!”

顾小雨说:“对啊,明天你得请客,请我和他们俩吃饭,他们要是害羞进展缓慢的话,我们还可以在旁给他们加加油。”

我附在顾小雨耳边说:“遵命,夫人!”

顾小雨娇羞地依偎进了我的怀里。

第6篇、爱情故事深情款款千萤灯

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突然染上了一种奇怪的病。从此,她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为了重见天日,她听从医生的建议,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最北的地方——漠河。在那里,她邂逅了一个热心善良的大男孩。从此,他们一路向北,经历了重重生与死的考验,她的生命再度花开,而爱情,也在不知不觉中一路芬芳……

机场邂逅神秘女孩

2009年12月的一天,上海浦东机场一派繁忙景象。在D5区候机的韩瀚身边突然来了一个打扮奇特的女孩:一件竖领黑色风衣将她裹得严严实实,一顶呢绒帽和一副宽大的墨镜,将她的脸遮去了大半,浑身上下就看不到一处裸露的皮肤,看上去极其神秘。

时年26岁的韩瀚是上海一家网络公司的营销总监,他酷爱户外运动,此行是去黑龙江的漠河滑雪,那里可以说是全中国最冷的地方,冬季平均气温都在-40℃。令他惊讶的是,这个神秘女孩的目的地也是漠河。

12月5日,韩瀚抵达了漠河,住进了当地一家小镇上的“农家乐”旅馆。冬季的漠河茫茫雪原,他入住的是这方圆几十公里内惟一的旅馆,那个“神秘女孩”自然也住了进来。

第二天上午,韩瀚正在欣赏窗外的雪景,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他来到滴水成冰的室外,发现那个原先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女孩此刻摘去了墨镜和帽子,裸露着的手臂和脸上有着豆大的水疱,尽管浑身冷得直发抖,但她却一脸的惬意。

而旅馆老板却一脸紧张地要求女孩搬走,原来他以为女孩得了艾滋病,怕传染给其他房客。女孩很气愤,越解释越不清楚,就索性坐在雪地里哭起来。看到这情景,房东和看客渐渐离去,韩瀚望着女孩悲戚可怜的模样,心里莫名一动,就陪着她在冰天雪地里坐下来。

等女孩哭够了,韩瀚才默默地递来一块手帕。面对这个善解人意的男人,女孩终于打开了心扉。她叫王雯,是江苏徐州人,大学毕业后,她进了上海一家制鞋厂做技术主管。2009年6月,一向身体健康的王雯突然浑身奇痒无比,还伴有发热症状,过了不久,她身上就出了水疱和红疹,而且还不能接触阳光,只要太阳一晒,全身就像千万根针刺一样难受。

王雯去了多家医院诊治,但都无法确诊。随着病情的加重,室内的灯光、电脑的荧屏光都让她受不了。她只能整天把自己套在衣服里,不让任何一块皮肤裸露,白天根本不敢出门,房间里即使到了晚上也不开灯。被病痛深深折磨的王雯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几个月不接触阳光,她都快憋疯了。

9月25日,王雯的病症经上海瑞金医院确诊为迟发性皮肤卟啉症,这是一种不能见热源性光的病症,每百万人中都难得见到一例,病情发展到后期,会侵害肝脏而危及生命。

手捧着诊断书,王雯悲痛欲绝,她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一想到年迈的父母,她又颓然地将准备好的安眠药扔进了垃圾篓。为了尽快让自己好起来,她在医生的嘱咐下开始进行中药治疗,病情有所控制。医生还建议她到最寒冷的地方晒晒太阳,因为寒流能阻隔住热量的传递,不会诱发病情。于是,她便只身一人来到漠河……

为雪人女孩一路向北

王雯的遭遇,激起了韩瀚的同情心。为了让她快乐起来,韩瀚开始绞尽脑汁想办法。一次,他望着大片大片从天而落的雪花,突然有了一个好主意。他独自一人奋战了一个下午,终于在屋前堆起了一个巨大的雪人,然后,他小心翼翼地将雪人里面掏空,让王雯钻到雪人里面,脸部和胳膊露在外面。这一招果然凑效,阳光晒到王雯身上,她竟然丝毫没有瘙痒和灼疼的感觉。

那一刻,王雯的脸上笑得异常灿烂,她的心里,却因为感动而泪流成河。

由于多日的晴朗,漠河的气温大幅回升,虽然最低气温还在-30℃左右,但王雯却有了不舒服的感觉。韩瀚得知俄罗斯的西伯利亚气温在-60℃~-70℃,他眼前一亮,决定带着王雯一路向北,到西伯利亚去晒太阳。王雯吃惊地瞪着韩瀚说:“你不要命啦,去那么冷的地方,会冻死的!”

韩瀚却说:“晒太阳会对你的病有好处,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做‘套中人’,相信我,一定会有办法治好你的病。”

凑巧的是,他们来漠河时都带着护照,韩瀚拿着护照去办理签证,俄罗斯的签证官得知他们是去西伯利亚时,好心地劝道:“小伙子,俄罗斯有那么多好玩的地方,为什么你们要去人迹罕至的西伯利亚?”

当韩瀚说明理由后,签证官感动地说:“你真是一个真性情的小伙子,你的女朋友很幸福。”面对签证官的误会,韩瀚也不争辩,他心里反而一动,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王雯的善良与淳朴已经打动了他,爱的种子已不知不觉在他的心里生根萌芽。

2010年元旦过后,韩瀚带着王雯乘着国际列车来到了空旷无垠的西伯利亚,他们在一个叫做索罗格尔的小站下了火车后,一阵狂风几乎将他们吹倒,那风堪比冰刀,无情地削去他们身上的热量。

王雯冷得浑身发抖,她打着哆嗦说:“这地方比冰窖还要冷上几分,我们还是走吧。”韩瀚却强忍着刺骨的寒风问:“这儿虽然冷,但阳光好啊,你看你的皮肤还有疼痛的感觉吗?”王雯裸露出一段皮肤,没有一点疼痛的感觉。

出了火车站,他们看到了几户人家。他们过去敲门想借宿,但敲了几家都没有人应。原来,这儿的人都去南方过冬了,留下的只有空房子。有一户人家,可能是主人粗心,或者就是主人故意没锁门,他们得以进入室内。室内虽然暖和了一些,但没有暖气,没有电,他们仍感到彻骨的冷。

韩瀚看到了一堆木柴,他抱过来想点燃取暖,但想到王雯不能受火光的照射,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当天晚上,寒流骤起,外面的风像饿极了的猛兽一样怒吼,韩瀚搬出了所有的被子裹着还是冷,再看王雯,也躺在被窝里直发抖,韩瀚遂与王雯相拥而眠,以双方的体温来取暖。

三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第二天,韩瀚带着王雯外出晒太阳。半途,他们却遭遇了一头高大的北极熊。北极熊全身雪白,远远看上去像一团移动的雪球,起初并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当北极熊距他们不到20米时,韩瀚和王雯才猛然惊觉。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场面,韩瀚不免有些慌张,王雯却颇有主见地说:“熊专门追移动的目标,我们躺下来,一动不动,它反而不会对我们感兴趣。”

韩瀚与王雯就地躺倒,一动不动,北极熊果然凑过来嗅了嗅,转身就走。但就在它转身时,韩瀚却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一下子把熊又引过来了。面对万分危险的韩瀚,王雯一跃而起,她猛踢了北极熊背后一脚,这一脚下去,并没有撼动身高体大的北极熊,但却吸引了它的注意力,它愤怒地转过身时,王雯已经又躺倒在地上了。北极熊张望了一阵,没见到令它感兴趣的目标,遂一步步走远了。

等北极熊离去后,韩瀚爬起来责怪王雯:“你刚才那一招太凶险了,万一激怒了北极熊,你一定会成为它的盘中餐。”

“哈哈,我不怕,它吃了我这个病人,我也让它尝尝卟啉病的滋味。”王雯故意以幽默的话语将韩瀚心中的担忧拂去,韩瀚心里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

他们侥幸地躲过了北极熊,但危机四伏的西伯利亚每天都给他们带来生与死的考验。一天傍晚,他们往回走时,韩瀚一脚踏空,掉进了一个冰窖,冰窖深达5米,四壁全是结下的冰,连抓手的地方都没有,而他们又没有绳索,天渐渐地黑了下来,气温陡降,狂风乍起,韩瀚冲窖口大喊道:“王雯,你不要管我,快点回去。”

第7篇、爱情故事三叔有手机

“三叔有手机了!三叔有手机了!”人们互相传着,像有人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一样新奇。三叔名叫李成钢,排行老三,是个聋哑人,村里人个个都叫他三叔。一个聋哑人带什么手机?

原来村里人近几年都到外地打工,带回来的钱币垒成了一座座小楼。三叔一家却还是老样子,结婚时候的三间低矮砖房夹在中间显然有点落伍。孩子一天天长大了,花费越来越多,地里扒出来的不够用,急死了三婶。村上叫三叔申请残疾证,他跺脚拍拍自己的胸膛——我是个男人!于是春节里三婶对男人比划着手语“说”:“我也去打工吧。你在家管孩子和地里的活。”三叔把眼瞪得像牛眼连连摆手。

难怪三叔极力反对,一来家里的活多,孩子小,二来他心里不踏实,听说外面的世界很复杂,自己虽然跟老婆结婚多年了,凭自己的一手精湛的木工手艺活和妻子的勤快,小日子过得不错。可是近几年人们对家具的需求少了,都买成品,三叔失去了活计,家里的开支一时紧张起来。两个孩子大的是儿子准备读大学,小丫头也快小学毕业了。一家人虽然苦些却和和美美。妻子出去了,一个聋哑人还可以拴住老婆的心?妻子走出大山心就飞了。于是他想自己出去,把妻子留在家里,妻子怕他受人欺负死活不同意。三叔便想法阻拦,不是把老婆的行装藏起来,就是紧紧跟着老婆。

眼看着人们马上要走了,出去的事还没有落定,把三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月十五那天,三婶只好把村里的翠花嫂子叫来商量。

吃完元宵,夜里孩子们都进入了梦乡,月光从窗外照到了床前,给寒冷的元宵夜增添了几分暖意。

昏黄的灯光下三婶脉脉含情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半旧的银色手机,放在三叔手里叫他留在家里用。三叔惊讶起来,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和耳朵,三婶戳着男人的头“说”:“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就不开窍呢!”

夫妻俩约好联系的方法:手机调为振动,互报平安响三次;想你响两次……等他们把暗号都定下来已经过了子夜。屋里传出低压着的笑声飞出小屋,回荡在浓浓的月色里。

就这样三叔有了手机。村里谁都知道他这个聋哑人听不见说不得,连小学也没毕业,不会发收短信,带手机不就是个摆设吗?当村里人说多余的事都拿他来开玩笑:简直是三叔买手机!

有人说三叔的手机是样板机,不顶用;

有人说三叔的手机是邻村的小寡妇给的;

各种各样的猜测在村里传开,可是三叔依然白天带着它到地里干活,晚上睡觉前把它放在身边等待着振动……

知情的人说:三叔的手机只有一个号码,就是他老婆打工地方的公用电话;

知情人说三叔每晚都打电话;

知情人说三叔的手机话费为零……

第8篇、爱情故事弄假成真:合拍婚纱照后真爱爆发

生命告急

那一袭婚纱成最深的遗憾

1989年3月,沈青出生于川东渠县一个命运多舛的家庭,其父沈明超当时任东北某部汽车连副连长,转业后被安置到成都成华区福利院当了一名保卫干事,沈青从小随妈妈黄桂云在农村长大。然而,盼子心切的父亲很快移情别恋,母亲选择了离婚。怒不可遏的外婆和舅舅来到父亲单位告状,由于影响恶劣,父亲随即被单位除名,情人也带着儿子远走他乡。父母离婚后,沈青跟着父亲生活。在战友的帮助下,父亲在成都一家电器销售公司做仓库管理员。母亲心灰意冷下南下福建打工,从此杳无音信。动荡的生活,使得沈青性格内向,她对父亲既恨又同情,随着父亲渐渐老去,父女感情才逐渐弥合。

生病住院后,沈明超和沈青做了干细胞配型,遗憾的是配型失败,沈青开始了第一疗程的化疗。得知沈青的情况,她所在的物流集团公司组织全体员工为其捐款,很快就募捐到5万,当公司领导将这笔钱交给沈青时,她和父亲感动得热泪盈眶。2013年6月底,由于化疗反应,沈青吐得翻江倒海,头发大把脱落。几个疗程下来,医药费告罄。沈明超的电器销售公司得知此事,立即号召大家为其捐款,同事们凑来了三万余元爱心款。可这离三十多万的治疗费只是杯水车薪!更糟糕的是,沈青出现了肠功能衰竭等晚期症状。

整理相册时,沈青贪婪地看着那些流逝的美好时光,泪如泉涌。沈明超的心也揪得生痛,他问女儿还有没有未完成的心愿。沈青哭着对他说:“爸爸,我唯一的遗憾是此生没有拍过婚纱照,因为那是一个女孩一生最美的时刻!”沈明超心头一颤:“那你去拍一套吧。”“跟谁拍?要拍一个人的婚纱照吗?”沈青难过地说。看着失落的女儿,沈明超眼泪纵横……

王子来了

拍照圆梦也促成一份真情

2013年8月6日,沈明超因事去公司,公司热心的年轻同事李晨君主动关心其女儿病情。沈明超顿时眼前一亮,李晨君气宇轩昂,一表人才,与沈青年纪相仿,或许可以拜托他来配合女儿完成心愿。可是,人家愿意吗?爱女心切的沈明超此时顾不了许多,他把李晨君拉到一边,伤心地向他讲述了女儿的病情,恳求他配合女儿了却女儿最后的心愿。善良的李晨君沉默了一会儿,随即腼腆地答应了。

当天晚上,李晨君拎着一袋水果和沈明超一同来到病房。父亲憨笑着告诉沈青:“这是我同事,拍婚纱照的婚庆公司我已经给你们预订了……”沈青恍然大悟,羞赧地向李晨君表达了谢意,一种别样的情愫却莫名涌上了心头。而后李晨君礼貌地告辞。短暂的见面令沈青兴奋得难以平静,明天就要拍婚纱照了!像一个真正的新娘,而且她的“新郎”英俊得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8月10日早上6点,李晨君亲自来医院接沈青。见她非常虚弱,体贴入微的他在医院借了把轮椅。当天沈明超要回老家筹钱,李晨君说:“放心吧,沈青就交给我了。”来到婚纱店,化妆师为沈青化好妆,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眉黛青山,双瞳剪水。穿着燕尾服的李晨君站在旁边笑盈盈地看着她……拍摄过程中,不知实情的摄影师指导两人摆造型:“新郎新娘靠近一点,两人亲密些,对,就这样,很好。”两人相视一笑,像真正的情侣般深情凝视。好几次沈青靠着李晨君的肩膀,她多么渴望时光永远定格在这一刻……

上午10时,身体极度虚弱的沈青忽然冷汗直冒,她紧紧抓住李晨君的手说:“我不舒服……”话未说完,她就晕厥过去!李晨君吓了一跳,一把将她抱起,赶紧对摄影师说:“快叫救护车!”不一会儿救护车赶到了,将沈青送往成都第三人民医院。穿着婚纱的女孩送来抢救,医院还是头一遭遇到这样的事。护士同情地问李晨君:“你们正在举行婚礼吗?”此时虚弱的沈青已经醒来,李晨君看看她,并没有否认。见此,沈青脸上漾起了羞涩的红霞。

傍晚时分,沈明超闻讯赶来医院。李晨君帮沈青掖好被角说:“我先回家了,你安心养病,等婚纱照洗出来,我给你送来。”沈青不舍地点点头。李晨君走后,沈青怅然若失。晚上,她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为什么会忽然难舍难分?这是爱吗?她苦笑,自己是一个生命走到尽头的女孩,怎么敢奢望有人爱上自己?

第二天早上七点多钟,病房门被推开,迷迷糊糊的沈青睁眼一看,是李晨君提着汤盒来到床前!他憨厚地笑着说:“听说鲫鱼汤可增强人体免疫功能,我今天起了个早,买了几条鲫鱼熬了汤,你趁热喝了吧。”沈青泪如决堤,喃喃地哽咽道:“我是一个将死的人,不值得你这样对待……”可李晨君却温柔地说:“昨晚我睡不着,满脑子都是你的影子……”就这样毫无预料的,两个真诚而卑微的年轻人相恋了。

李晨君1985年出生于成都龙泉驿镇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是一家农药厂工人,母亲是家庭妇女,一直在家养病。他8岁时父亲因车祸去世,母亲没再嫁人,靠出租父亲祖上留下来的几间老房子生活,家境十分拮据。上中专时,他与同班的一个女孩相恋。可谈婚论嫁之时,女方家却一定要求李晨君在市区全款买房买车。李晨君实在做不到,女孩便与他分手,很快就嫁了有钱的人家。李晨君用了整整两年才走出情殇,但他对爱情却绝望了。而自从与沈青合拍婚纱照后,沈青与病魔赛跑的坚强和她纯洁的心愿不经意地感动了李晨君。她清澈的双眸里充满了对爱的追求,对生命的渴望,融化了凝结在李晨君心头的坚冰。

为爱而战

千辛万苦找来救命的生母

两个孩子间充满爱意的眼神惊动了沈明超,他连忙将李晨君叫到一边说:“青青可经不起感情的打击啊。你可有想好?家人能否接受?”李晨君笃定地告诉沈明超,自己与沈青真心相爱,他已经跟母亲说过了,母亲完全尊重他的选择。两个男人用眼神交换着信任,都郑重地点了点头。

折回病房,李晨君问沈明超:“为什么不找沈青的妈妈做配型?”沈明超将往事和盘托出,李晨君说:“不管怎样,必须找到她!这是青青活下去的希望!”11月中旬,沈青结束了一个疗程的化疗后回家休养。李晨君执意陪着沈明超来到渠县黄桂云的娘家打听其下落,可黄桂云的父母一看到沈明超就将他们轰了出去。李晨君心急如焚,站在门外大声诉说沈青的危急情况。老人在室内听到孙女的病情后,放声大哭起来,而后告诉他们黄桂云离婚后远嫁福建厦门,后来仅回来过两次,平时也很少通电话。他们并不知道她的确切地址,只知道她在厦门翔安区的一家制衣厂上班,老公是个喜欢喝酒打牌的小商人,经常发酒疯打她。

黄桂云的下落如此模糊,沈明超和李晨君失望而归。半个月后,沈青又要进行下一个疗程的化疗了。一天晚上,李晨君在沈青身边陪床,病房的电视里忽然播放起白血病患者的故事,李晨君立刻抢过遥控器换台。邻床的病友苦笑着说:“让我们看吧,无所谓的。”沈青也表示自己没有压力。可没想到台换回去,正演到一个患者的亲人为其刚筹到30万移植骨髓的钱,人却去世了……见此沈青大口喘着气,泪流满面。李晨君将她紧紧搂在怀里,他决定和死神抗争,一定要把女友夺回来!

为此,李晨君决定去找沈青的母亲黄桂云。第二天他向单位请了半个月长假,12月初,便坐火车来到福建厦门翔安区,在当地公安局等部门的帮助下,他终于找到了黄桂云的家。可眼前的一切令李晨君心酸:黄桂云家徒四壁,一贫如洗。10年前,在厦门举目无亲的她经人介绍,嫁给了当地一个比她大10岁的五金商店小老板陈某。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陈莹。几年前丈夫因肝硬化去世,家里全部的积蓄都用在了丈夫的治疗上。目前她在一家建筑工地为工人做饭,日子捉襟见肘。得知女儿患病,黄桂云也想回去看看,可她连路费都没有……

幸福圆满

爱在两代人之间流淌

李晨君请了半个月假,在病房照料沈青,沈青问起母亲的详细情况,李晨君告诉她,黄桂云和女儿陈莹生活得非常窘迫。沈青沉默了一会儿,叹道:“这些年我也没有尽到孝道,不知道能不能为他们做点什么。”然后她附在李晨君的耳边,小声地问:“我爸爸现在也一个人,你觉得他们还能走到一起吗?”李晨君一愣,他心里也没底,毕竟黄桂云现在带着一个女儿,沈叔叔能接受吗?不一会儿,趁沈明超打饭回来,李晨君故意又讲起黄桂云的辛酸生活:“她们母女生活在异地他乡,人生地不熟,应该回四川,多少比在福建好一点。”不设防的沈明超连连点头,表示自己对不起前妻,只要能够帮得上,他愿意倾力相助。李晨君与沈青挤挤眼,都乐了。

2014年春节,李晨君特意将黄桂云母女从厦门接回来,一家人一起过春节。陈莹围着沈青“姐姐”长“姐姐”短地叫,乖巧地称呼沈明超为干爹,沈明超脸上堆满了幸福的笑容。饭后,一家人簇拥着看沈青和李晨君的婚纱照,相片上,两个人笑靥如花。春节过后,黄桂云和陈莹留在了成都,沈明超为她在超市找了份工作,陈莹也到附近的学校读书。逝去的情感,在历经沧桑后,一点一滴地旋转回淌着……

喜讯连连,沈明超和黄桂云在历经感情磨难后,都很珍惜来之不易的重逢。在孩子们的再三恳求下,黄桂云同意和沈明超复婚,两人的婚礼决定和孩子们的婚礼同时举行!由于经济不宽裕,一家人只邀请了单位领导和要好的同事,及老家的直系亲属见证婚礼。2014年8月8日,两对经历了生命磨难的新郎和新娘身穿洁白婚纱,在众亲友的祝福声中喝下了终身难忘的交杯酒!

第9篇、爱情故事闹世

我们不应该因过往而责怪自己,如果真要解释或许是我们的一念之差……

让人惊魂未定的高考终于在这个炎热的夏季悄无声息结束了,莫桑的心也总算放了下来。清晨起来抱着小熊在院子里时而呆坐,时而绕椅而行,抬头望向湛蓝的天空。顺声耳闻,阵阵的杨树叶相互拍打的沙沙声,闭目感觉着一人的时刻将头深深埋进熊中沉思着什么……

嗡嗡……手机将莫桑扯出了沉沉的思考中,他抬头的一瞬间有不为人知得的一滴晨露落下。

抓住手机只听那头一串铜铃声传来;“姑姑考的怎么样啊?”

“感觉还不错呢!”这头平静的回答道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们都可想你了!”莫古可人的问道,

“领完通知就回家不说了,我还有事。”

“嗯!”莫桑匆忙的挂了电话对于父母从来不管莫桑的学习也就是逢年过节问问,工作忙,忙得连高考都不可以回来陪考。

“我来问。”莫熙一把抢过电话。“姐你可真肉。”只听电话里嘟嘟……“有没有搞错,挂这么快干嘛?!”莫熙不爽的叫到。

嗡嗡……又是一阵手机响“hello是莫桑吗?猜猜我是谁?

“嗯!张霙有事啊?你猜出来了?!”

“白痴,有来电显示。”一季爆栗。

“额!是哦!呵呵……放假了我们是不是该见一面呢?把杨舍琪叫来玩呗!他的口气不允许我决绝。

“霙,我……好吧!下次再叫她。老地方见,baybay。”

坐在车上看着窗外一扫而过的风景,莫桑的心里忐忑不安,大概有三年了吧。没有回到那个地方。唉!真不想回去呢!

才到站隔窗就看见了张霙那笑的灿烂的想叫人捏一把的脸。“我在这儿,他一边招手一边狂叫。”

“拜托!我又没在山的那一头。淑女形象?”我极不情愿的叫到

“你那个朋友是淑女,再说我们都4年没见了,看见你兴奋不行啊!”事儿剽悍,事儿撒娇的她,还真叫人消受不起。哎……“我怕你这么就都没回来迷路。”

“被你打败了。你不是也在外面上高中几年没回来?你以为我是路痴啊!我又不是欧阳灿。”

“你说什么?”

“哦,没,走啦!”

刹那间,她拽起我的手就跑,跑了很久,突然一个大刹车,我一个重心不稳,头一倾,眼睛一闭,准备和大地来一个亲密拥抱。可我却没有感觉到痛,一个眼睛偷偷睁开,看见了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一张熟悉而陌生的脸。

只见一边的张霙手舞足蹈叫着;“你……太棒了!站起来的莫桑却不知所措回头,看见盛夏里的槐花以及那金色粲然的四个大字‘雲-城-高-中。’

“霙。……”她发出甚是微弱颤抖的呻吟,再看看眼前的人,眼里释放出的惊慌。本以为再也不会看见他了。可……她逃了,像逃脱宿命一样。她身后的少年一脸氤氲。

“莫桑,你跑什么?谢谢啊!”随即追去。她们都没听见那一句“没什么!这是我欠她的……”

不知跑了多久,跑到了泡吧。推开门一股冷气袭骨而来她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第10篇、爱情故事绿色深处丹桂香

小编为大家带来:绿色深处丹桂香

五九年一个姹紫嫣红的春天。

护林员刘文涛巡逻时觉得口渴,想去附近弯子讨碗水喝。走到宽敞的禾场上,注意到农户的门槛边站着一位女子,羞怯的眼神,微启的嘴唇,白净的皮肤,马尾上扎着蝴蝶结,他的心儿不禁一阵乱跳,眼也看傻了。

打听后才得知,她叫王翠芬。

那天起,刘文涛有事无事总往弯子里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王翠芬则笑带羞涩,脉脉含情,心中藏不住悸动。于是,他们偷偷地蓝天白云,青山绿水……

上个世纪五十时代末,爱情还是一部违禁小说,儿女婚姻一般由父母作主。刘文涛二十五岁,又胖又黑,河南迁移而来,孤苦伶仃,家徒四壁。而王翠芬年方十八,父亲是大队的支书,四邻八乡数一数二的美人儿。

他们之间可谓门不当户不对。

果不其然,恋情一曝光,刘支书的脸上立马乌云密布,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地对闺女一顿吼:“你再与他来往,小心我打断你的腿。”说完,他猛地一回手,就势把桌上的一只碗摔得粉碎,将王翠芬锁进了闺房,并暗暗托媒另说亲事。

刘文涛陷入了绝望,一种叫自卑的虫子在心里不停地爬来爬去,他难受至极,只能躲进松林唉声叹气,不敢也不再去弯子看王翠芬了。

恰逢那年县里春季征兵,刘文涛便毫不犹豫地做了一个让自己悔恨终生的选择——当兵远走天涯。到了部队后,他不与任何人联系,犹如一只布谷鸟飞出林海,从此无影无踪。

一去就是四年。

六三年一个烈日炎炎的夏天,刘文涛复员回林场。他本以为王翠芬肯定已经开枝散叶了,殊不知结缡不久,丈夫知道了王翠芬的风流韵事,竟然心存芥蒂,对她冷嘲热讽,非打即骂,甚至彻夜不归,不到一年,他们的婚姻便走到了尽头。不久,林场和弯子之间的林道上出现了一位披头散发的女子,捡石子,拽青草,摘野果。

她就是傻了的王翠芬。

刘文涛听说她的情况后,心如刀割,深藏的情愫如同急湍的汉水。于是,他不顾一切地跑向弯子,似曾熟悉的房子扑面而来时,他喉咙发紧,手里冒汗,四年了,整整四年了。可真正看到她的那一刹,刘文涛惊呆了,他无论如何不肯相信,面前憔悴不堪的女子竟会是日夜牵挂的人儿,他跌跌撞撞直奔过去,抱着她哽咽不止。看着悲恸的情形,左邻右舍有的唏嘘不已,有的甚至怀疑他的脑子是不是也出了问题。

一个月后,刘文涛把傻女人娶回了家。

夜静更深,月色融融,土坯房里的煤油灯摇曳着昏黄的光辉。身着褂子的新郎慢慢走向床沿,他放下木盆准备给一身红衣的新娘洗脚,却不料王翠芬突然咯咯傻笑两声,奇奇怪怪地说:“大哥,别人都走了,你咋还不回家睡觉呢?”

刘文涛看着新娘一脸婴儿般的天真,心里不禁隐隐作痛,鼻子一酸,两滴热泪掉进了木盆里。

婚后,刘文涛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活,一个人忙里忙外。屋前不远的地方有棵百年丹桂,枝干舒展,绿叶婆娑,冠如大伞,生机勃勃。只要有空,他便陪她坐在丹桂下一朵一朵地数桂花。

“为什么叫丹桂呀?”她孩子似地问。

“丹,红的意思。”刘文涛说,“这棵树开红花,所以叫它丹桂。”

丹桂旁有口泉,名曰龙泉。细小的水泡从石头缝隙间沁出来,摇摇晃晃地升腾到泉口,经薄如蝉翼的阳光一照,珍珠一般透亮。俯瞰着泉水,他搂着她聆听清脆的叮咚声。

如逢节假日,他便牵着她的手一起挖野菜,掰竹笋,摘山杏,或者坐在水库大坝上钓鱼,吹风,晒太阳。到了晚上,他就给她讲林场的糗闻趣事:有人贴大字报啦,知青把麦子当韭菜了,总场有人又开卡车去纺织厂搞武斗了……虽然她只是呵呵地傻应几声,但他心里觉得踏实且温暖。

苍天不负厚道人,六六年一个金风送爽的秋夜,刘文涛喜添千金。出生那晚,满屋子洋溢着沁人心脾的香气,早上才发现,龙泉旁的丹桂一夜全开了,刘文涛情不自禁,给闺女取了个雅名――刘桂花。

好事成双,刘桂花出生的第二年,王翠芬奇迹般的不傻了。慢慢地,她能养猪,洗衣,做饭,种菜了。渐渐地,她又学会了造林,育苗,修枝,治虫。

日子泉水般流淌……

九八年一个白雪皑皑的冬天,刘文涛大叔突兀地对翠芬大娘说:“我的身子骨好像一天不如一天了,说不定哪天可能要走在你的前面喽。”

“那我和你一起走。”大娘眼睛湿润了。

“这怎么行,有闺女呢。”大叔嗔怪道,“这几年林场的退休金发的不高,闺女在武汉的生活压力也大,而我们并没有攒几个钱,你又没有退休金,我走了你可咋办?”大叔沉默了片刻,接着又说:“不过,今年春上我定了七八百棵丹桂树,十年八年后兴许能卖几个钱,照说你的养老应该没问题了。”

大娘一愣,手指抖了一下。

二00四年,大叔的生命戛然而止。细心的人们发现,大娘看起来并不怎么悲伤,她只是坐在他身旁,抓着他的手不停地重复一句话:

“老头子,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大娘不顾女儿的反对,固执己见地将大叔安葬在桂树对面的山坡上。办完丧事,闺女担心她无所依傍,要她去武汉一起生活,可她死活不肯。

她的理由很简单——习惯了。

二0一二年,林场危旧房改造竣工,五个分场的职工全搬进了总场的新楼里,可令人奇怪的是,大娘犟得要命,执拗地生活在破旧的老平房里。

更令人奇怪的是,大娘虽已古稀,头发花白,每天却佝偻着脊背,挪动着碎步,独自蹒跚到丹桂树下一坐就是老半天,干瘪的嘴唇不知道絮叨些什么,好像与人聊天一样,浑浊的眸子总望着对面苍翠的山坡。

就那么巴巴地望着……

绿色深处丹桂香

第11篇、爱情故事老妈爱上保健品

晚饭时,老妈又对着我嘀咕:“你这个月的工资又花光了?”我不置可否。老妈摇头:“你这么下去,看来我是指望不上你了。”我有点不服气:“您怎么就指望不上我呢?我有手有脚能挣钱,您放心,如果您老得动不了了,我一定养您。”老妈不屑道:“你养我,我现在就老得快动不了了!你看你什么时候关心过我的身体?”一听老妈这语气,饱含不满,我连忙说:“怎么,您生病了?走,我现在就带您上医院。”老妈甩开我的手,说:“我没生病,就是觉得你应该关心关心我的身体。”我想了想,说:“那给您买点保健品?”

一听说买保健品,老妈立刻来劲了:“儿子,我听说有款保健品很不错的,是我以前的一个老同事介绍给我的。她说吃了后觉得真的年轻不少呢,腿脚利索,精气神十足。”接着,老妈又一五一十地给我介绍起那款保健品来。

我说:“您也别多说了,赶紧告诉我哪里有卖,我现在就给您买去。”

老妈给了我一个地址,然后支支吾吾地说:“听说……听说这款保健品很贵的。”

“只要您吃了真有效果,贵点没什么,大不了我以后每个月少花一点。”

按照老妈说的地址,我找到了那家保健品店。店员是一个清秀的女孩,看上去很专业。她详细问了老妈的身体情况、年龄、体重等等,然后给我推荐了一款保健品,价格中等偏上,五盒一疗程。我买了一个疗程,想着先让老妈试着吃吃,好的话以后再多买些。

回到家,老妈接过保健品,像宝贝似的收起来。我说:“您现在就可以吃呀。”老妈笑道:“不急,等我看了说明书再吃不迟。”

第二天上午,我因为手机落家里了回家取。打开门,竟然看到卖保健品的那个女孩。老妈连忙给我介绍说:“这是小青,保健品公司派来指导我使用的。”

我微笑着点头,心想这公司还真负责,居然派专人上门指导,看来这保健品买得值。

一个疗程的保健品吃完了,老妈说整个人感觉舒爽了很多。我说再去买一个疗程。老妈显得有点不好意思,说:“还是算了吧,太费钱了。”我说:“没事,身体好比什么都重要。”老妈说:“你既然要去买,那还是找那个小青吧,她可以给最低折扣,而且她人特别好。”说完,老妈把小青的电话给我,要我提前跟她预约。

我于是立刻给小青打电话,她说她刚好在来我们家的路上,因为要给我妈量量血压、做个血糖测试。

果然,没过一会儿,小青就来了。老妈看到她像是看到了亲闺女一样。小青对老妈也确实好,嘘寒问暖,还给她按摩。后来老妈又提议我开车带小青去店里拿保健品。

渐渐地,一来二去,我和小青熟络起来,有时还会一起出去喝茶。小青是个温柔体贴的女孩,跟她在一起很轻松。

老妈后来又推荐老爸也吃这种保健品,老爸吃了后也说觉得身体舒坦了很多。看到老爸老妈的身体似乎硬朗了不少,我不得不改掉乱花钱的坏毛病,把钱省出来给他们买保健品。

时间长了,小青和保健品都成了我们家的常客。有时我甚至怀疑,老爸老妈是依赖保健品多一些还是依赖小青多一些。说实在的,我对小青挺有感觉的,而且我也能感觉到她对我似乎也有那方面的意思。可是,我总有点怀疑她之所以努力取得我的好感,只是想多卖一些保健品而已。网上就多次说有这种以谈恋爱的名义推销产品的,什么鲜花店、西餐店、保健品店等等,都有类似的“托儿”。因此,我尽量压抑自己对小青的情感。

就这样,两三年过去了,我自己都不知道从小青那儿买了多少保健品了。父母看上去确实是身体越来越好,精神也是愉悦得很。我本来怀疑这保健品有副作用,可是看他们那样,也就渐渐打消了这方面的疑虑。而且母亲也说她去问过医生了,说这种保健品只要合理使用,不会有什么副作用。

小青似乎早已成了我家的一员,她帮老妈买菜、做饭,陪老妈散步、逛街。别人都以为小青是我们家的儿媳。每次有人这么说,母亲和小青都不否认。可是我仍旧无法说服自己向小青求婚,虽然我早已爱上了她,但我总觉得小青与我交往动机不纯。父母却说我多心了,他们觉得没有谁比小青更适合做儿媳了。

有一天,我有个同事的车子出了毛病,在网上买汽车配件,网店店主说就在同城,可以免费送货过来。我和同事在汽修厂等,没多久配件就送来了。可是,看到送货的店主,我大吃了一惊,她竟然是小青。我几乎有些口吃:“你……你不是卖保健品吗?什么时候又卖起汽车配件了?”汽修厂的师傅笑道:“她一直就是卖汽配的呀,是她婆婆做保健品生意,她那是帮她婆婆卖保健品。”

帮她婆婆卖保健品?她不是没结婚吗,哪里来的婆婆?

我当时都快气疯了,觉得自己被骗了,她为了推销保健品,把我们全家都骗了!

我气冲冲地回到家,迫不及待地向父母揭露小青的真面目。谁知听我说完,父母“扑哧”一声笑了。原来,他们一直都知道小青是汽配店老板,开保健品店的是小青的姨妈。小青的母亲是我母亲一个同事的妹妹。母亲看我过了而立之年还没谈女朋友,心中着急,可是我又不愿相亲。自从见到小青后,他们就特别想撮合我们,但又担心我反感他们给我介绍女朋友,因为我从来都拒绝媒人的推荐,一直相信缘分。没办法,他们只好小心翼翼地跟小青商量,要她装成保健品店员,这样跟我慢慢结识。小青在悄悄地了解我的人品后,又被我父母的良苦用心感动,所以就配合他们演了这出戏。只是没想到我会一直不向小青求婚,他们正着急呢。

听了父母的解释,我这才如释重负。小青这时候也来到了我家。父母笑着说:“这几年真是委屈小青了,你还不赶紧向人家求婚。”

我看着小青,低声说:“我是很想跟你尽快结婚,可是这几年的钱不是都拿去买保健品了吗?没存下什么钱呀。”这时,父母和小青都忍不住笑了。母亲说:“你放心,你买的保健品我们一盒也没吃,全托小青帮我们卖了,钱给你存在银行了。要不是想了这个办法,就你那大手大脚花钱的毛病,什么时候能存上钱哦。”说完,母亲递给我一张银行卡。

我深情地注视着小青,说:“小青,谢谢你!”小青满脸羞红,说:“要谢就谢咱爸妈吧,他们为了咱们不知道费了多少心思!”

第12篇、爱情故事翻越喜马拉雅,为你背台洗衣机

为了实现阿桑的梦想,才有了英格这次“搏命”之旅。

8月上午的阳光明丽温馨。拉萨波密镇的一家电器商店,一位瘦削的年轻人显然是相中了一台高大豪华的洗衣机,他轻轻地抚摸着,疲惫的眼睛里放射出喜悦的光华。他把洗衣机搬起,又放下,再搬起,再放下,足足折腾了约一个小时,才咬咬牙对店员说:“俺要买一台最轻的!”店员给他挑了一款重量最轻的海尔双筒洗机,忍不住惊诧地问:“为什么不买你喜欢的那台?”“俺要翻越喜马拉雅山,把洗衣机送给未婚妻阿桑,太重了背不过去啊!”年轻人付过款,一脸甜蜜而又有些遗憾地答。

店员这才明白,他要把洗衣机从海拔1000米的波密镇,翻越海拔4650米的喜马拉雅山,运到深谷中的加热萨村去。整个路程呈倒写的“U”字形,凶险异常。

“英格,出发啦!”络腮胡子的扎西大叔对着年轻人喊。这个叫做英格的年轻人,背起用绳索捆紧的洗衣机,跟在马队的后面走上坑坑洼洼的山路。可是,天公不作美,小雨淅淅沥沥从天而降,山路泥泞,负重的英格渐渐落在马队的后面。行了2个小时,他“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坐在一块岩石上休息。抬眼望去,路上方悬挂着一排排彩旗,来往其间的运输马队,把家属们绣有经文的旗子挂在这里祈福,其中一面粉红色的,是未婚妻阿桑为他祈求平安绣的经文。阿桑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似乎在含情脉脉地望着他,他站起身继续前行。6个小时后,英格终于到达露营地,露营地位于隋拉山口,有两处木屋作为行人休息之用。可是,英格却因为迟到而被迫在0℃的室外休息,明天就要登喜马拉雅山了,谁都想睡个好觉攒足气力。木屋里的人给英格送出尖椒牛肉,还有热汤,吃过饭,英格拉过一条毛毯,偎依着洗衣机进入了梦乡,梦里是阿桑清铃铃的笑。

第二天早上,扎西大叔给马儿喂了热气腾腾的大米饭。他说,只有补充足够的营养,马儿才有可能闯过登山这道难关。

下午5点,终于安全抵达山脚,在露营地,英格有幸抢得一个铺位,因在山顶着凉导致感冒,他浑身酸软无力,吃了点儿东西,便匆匆睡下。第三天,清晨,英格无限欢欣,故乡在望,再闯过最后一道关,就是雅鲁藏布大峡谷,穿过水流淙淙的溪涧,是一片未被开发的原始森林,高温30℃,他的汗滴滴答答滚下来,英格不得不弓身加快速度,如果落在队后,极有可能遇到野兽蛇蝎,有丧命的危险。

下午4点,英格终于把洗衣机背到了加热萨村。家门口阿桑欢呼着,像一只彩色的小鸟向他飞来。邻居们也围涌过来看着这稀罕物,叽叽喳喳地问这问那。英格细心地向阿桑讲解洗衣机的用法,阿桑清澈的眼睛溅起好奇的波澜,她抬起胳膊,却没有纤纤玉手,仅仅是用两只光秃秃的臂干,夹住按钮,吃力地旋转了一下。“不要着急!阿桑!慢慢学。”英格脸上满是怜爱。

阿桑不是加热萨村人,她原是一名城里的大学生,到他们这处秘境桃源来支教。教着教着,阿桑爱上了这里绿油油的茶树,爱上了这里天真可爱的孩子,也爱上英格这个善良勇敢的青年,她决定永远地留下来和英格生活一辈子。不幸的是,去年中秋,英格突发高烧不退,性命难保,翻山越岭背着英格,到波密镇去求医太不现实。心急如焚的阿桑便背起竹篓,漫山遍野寻找一种罕见的名叫“玉女莲花”的草药。草药找到了,她却被毒蛇咬了双手,因抢救及时,虽然保住了性命,但那双纤纤玉手却永远不复存在。英格含泪把熬好的草药一滴滴吞下,高烧退去。他知道自己这条命是阿桑双手换来的,不善言辞的他,在心里暗暗发誓要让阿桑一生幸福,就是她要天上的彩虹,他英格也要架台云梯摘下来。病愈之后,英格流着泪,问阿桑喜欢什么结婚礼物?阿桑满脸憧憬:“如果能拥有一台洗衣机该多好啊!一个妻子如果不能给自己的丈夫洗衣服,那该是多么悲哀的事情。”为了实现阿桑的梦想,才有了英格这次“搏命”之旅。

爱情有许多种表达方式。英格用行动告诉阿桑:爱勿须多言,为你翻越喜西玛拉雅背一台洗衣机,有茶有盐,在秘境中与你厮守一生,这就是真爱。

第13篇、爱情故事地铁口

爱玛出生在伦敦郊区,她和福兰克在地铁上一见钟情并闪电结婚。爱玛24岁时生下女儿布兰妮,一家三口过得其乐融融。每天早晨,福兰克开车将爱玛放在离家两个街口外的国王十字地铁站口,然后把女儿送到学校,自己再去上班。

后来,爱玛开始抱怨老公的无能,责怪他不能在离她上班近一点的地方买套房子。一次次的争吵,使他们失去了往日的恩爱。福兰克用暴躁来应对爱玛的指责,终于,他们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离婚后的第二天清晨,爱玛拖着一大堆行李准备离开生活了10年的家。爱玛来到女儿的房间,5岁的布兰妮从梦中醒来,她一骨碌爬起来,从枕头底下抓了一个东西放到妈妈的手心里。爱玛一看,是一颗小小的乳牙。爱玛摸了摸女儿:“宝贝,你真的长大了!”爱玛将女儿换下的第一颗牙紧紧地捏在手心,出了门。

布兰妮发现妈妈走了,她知道,爸爸妈妈肯定吵架了,妈妈提前独自步行去地铁站了。福兰克开车和女儿来到地铁站附近时,突然听到轰隆一声,接着汽车被警察拦住,因为伦敦地铁遭到了恐怖袭击。福兰克下车察看情况,他克制着紧张情绪告诉布兰妮,伦敦在庆祝申奥成功,所有的人都放假一天,今天不用上学了。

回家后,福兰克把房门关得紧紧的,闷声不响地看电视新闻。布兰妮想,等妈妈一回来就玩哈利·波特的游戏,母女俩一起追逐扮演伏地魔的爸爸。玩着玩着,她就会将妈妈的手交给爸爸,让爸爸妈妈和好。

直到天黑,妈妈都没有回来。布兰妮要到地铁口去等妈妈,一直沉默的福兰克摊开手,满脸悲伤地说:“宝贝,她不会回来了。”

第二天早晨,街道上静得出奇。走到地铁站附近,布兰妮吃惊地发现,地铁站口居然封闭了。在布兰妮心里,地铁站极为神秘,妈妈从这里去上班,哈利·波特从这里出发到魔法学校……她觉得,地铁站可以通往世界上任何地方。现在地铁站关闭了,妈妈回不来了,布兰妮万分忧伤。

爆炸后的第五天,地铁站重新开放。布兰妮欢呼着对爸爸说:“地铁站开了,妈妈就要回来了!”福兰克不知该如何回答女儿,他的内心一直充满着痛苦和悔恨。爆炸发生的当天,是他和妻子签字离婚的第二天,他看着她拖着大包小包朝地铁站方向走去,却没有上前帮她。一他断定,妻子之所以喜欢就_些小事情跟他争吵,肯定是有一个经济条件比他优越的男人在等着她。

福兰克发疯一样四处打听在地铁站爆炸中伤亡的人员名单。5天后,不祥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布兰妮不理解爸爸沉默的表情下掩藏着什么样的痛苦,她只记得妈妈说过,每个妈妈都是天仙的化身,如果收集全了孩子换下的乳牙,她就会拥有超凡的力量。

这天傍晚,布兰妮回到家,依然没有看到妈妈的身影。她央求爸爸带她去地铁站看看。

国王十字站已经焕然一新。福兰克来到站口附近的启事栏前,张贴了一张带有爱玛照片的寻人启事。上面写着:“爱玛,你在哪里,你还好吗?告诉我,分手那天,你为什么还要去坐地铁?”

启事栏里贴了许多寻人广告,许多市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这里张贴启事,希望过往的行人能带来亲人的消息。

布兰妮想了许多办法让自己的牙齿快些落下来,她故意用松动的牙齿啃硬硬的骨头;甚至去嚼牛轧糖。3天后,牙齿终于脱落。布兰妮拿着牙齿对福兰克说:“我要再去一趟地铁站,让妈妈在出站的第一时间得到我的牙齿。”

福兰克很想告诉布兰妮:妈妈真的不会再回来了。但是,他说不出口。他带着女儿来到站口,发现启事栏那里围着许多人,有的人泪流满面。他走近一看,那里竞有一张署名爱玛的字条,上面写道:“我知道,那天你一直站在我身后,我以为你会最后送我一次,可是你没有。我强忍着眼泪拐过弯,赶到地铁站,挤上一列刚到站的车。转念之间,我突然觉得,这趟车比我们相遇的那班车早了5分钟。于是,我下了车。就在这时,巨大的爆炸声响了……我惊慌失措地跑着,我前所未有地想家。在接连的爆炸声里,我想的全是你的好,在与死亡擦肩而过时,我最难舍的是你和女儿。我没有在爆炸中丧生,却实实在在经历了一次重生;我一直徘徊着,因为我不配再回到我们的家里,直到昨天有朋友告诉我,你在张贴启事寻找我……你愿意接受一只受伤的鸟儿归巢吗?如果愿意,请在启事栏前放上一件红色的东西,反之,就放白色的……”

福兰克吃惊地发现,启事栏下已经有了各种红色的东西:红玫瑰,红纸条,红帽子。他挤到众人前面,含泪将女儿带血的牙齿系上红丝带,放在了爱玛的字条上……

第14篇、爱情故事当兵归来

二虎当兵回来了。但刚一进家门,就招惹得老父亲老大的不高兴:因为他戴着一副漂亮的大墨镜!你想啊,已回到了乡下村里,进了自己的家门,竟还一直捂着那么个流里流气的破玩意儿,这不是“三天离乡,忘了爹娘”吗?

妹妹一见这样,赶紧把二虎拉到了院里,塞给他两张电影票说:“哥,这是俺那位刚邀俺的,就送给你们啦。你快去找俺玲姐吧!”说着,她主动替他推起了支在院里的自行车。

不想,一开门,春玲正站在门口。只见她紧咬着下嘴唇,显得神情有些激动。是啊,见到日夜想念的他了,她能不高兴吗?

“呦,正好,俺春玲姐已来啦!”妹妹十分高兴地叫道,“说真的,要不是你们俩呀,这么好的电影票,俺可不让!”

“虎哥……”春玲盯着他那晶亮的大墨镜,声音有些颤抖地说。

二虎笑了笑说:“春玲,你……”

春玲似是一下有些害羞地小声说:“一听说你回来了,俺这就…….”

这个浑身透发着青春灵气的姑娘,如今越发出落得俏丽好看了。他望着她,一时不知所措地说:“那……咱们去看电影吧。”

“看电影?”她不禁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微微点头。

他慌忙就去接妹妹手里的自行车,而她却一步跨前抢了先。弄得他倒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自己是个大男人,还是让他来吧。但她当仁不让地说,要说骑自行车,她比他一点儿也不差!

“哎呦呦,你们俩还挺客气哩!”妹妹说着就躲进家里去了,只在身后留下一串笑声。

长着高高个子的她,随即就搭腿上车,驮着他向城里骑去。

他俩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被“月下老儿”牵到一起的。他俩既是同村又是同学,两人高考落榜后,便都回家务农。一次,看到电视上播出一条某地举办种植食用菌培训的信息后,直到报到的那一天才发现,他俩竟然不约而同地都参加了。就这样,一期培训下来,他和她便产生了感情。回到村里不久,他便参军当兵去了。而她不但把事业做成功了,而且还经常往二虎家跑,帮助收秋种麦,悉心伺候患病的老人,俨然成了勤快贤惠的儿媳妇。

他们村离城里不算远,公路也好走,只是天气已有些凉了。好长时间,同在一辆自行车上的他俩,像是故意怄气似的谁都憋着不吭声,只听见车胎轧路面的声音。

终于,他用手顶了顶墨镜,结巴着开口了:“春玲,俺、俺想跟你商量个事儿。”

她扭了扭头说:“是啥事?你就说呗!”

他又沉默了老半天,这才依然有些结巴地对她说,他已经想好了,他要与她分手。她听后并没有太大的震惊,仍然骑着自行车,但速度明显地慢了下来。她直视着前方问他,咱俩没有感情?他语塞。她又问,是俺配不上你?他无语。她继续问,那就是你提干了升官了?这次他终于开腔了,只是连连摇头否认。她不免就有些气了,追问他到底是为了什么,总得给个理由吧?他说啥也不让再问了,他已经下定决心,就是必须坚决地跟她分手。

“既然这样,那好吧。”她没再去蹬车子,当自行车自然地慢慢停下来之后,她把右腿从前杠上一绕,首先下了车子。随即他也跟着下了自行车。

他禁不住地小声问道:“你这是……”

“不过,看在咱们是同村同学而且好了一场的份儿上,俺再把你送回去。”她看也不看他便掉转了车把。

他用手拽着自行车后架,一时竟慌得不知如何是好。

终于,她还是驮着他,骑起车子又往回走了。两人又都是沉默不语,依然只听见车胎轧路面的声音。

“你看你这是……”他嗫嚅着,鼓起勇气说,“春玲,往后咱们还可以做朋友的。”

她朝后一扭头,甩给他一句:“别拣那么浪漫的说啦!”她狠狠地猛蹬了几圈后,恨恨地大声道:“哼,你不愿意了,俺还不愿意了哩!”

他愣了一下,似是在喃喃地说:“那正好,咱们也就是这点缘分了,分手吧!”

“哼,实话告诉你,俺随便找一个都比你强!”她嘴上说着硬话,但心里仿佛在强忍着什么,几乎就要哭出声来了。

也就在几天前,她去城里时偶然听一个熟人说,有一个来接兵的,正巧与二虎同在一个部队,那个当兵的说,在救灾的时候,二虎被突然倒塌的危楼断垣砸瞎了眼睛。所以那个熟人就劝她,说她人既长得漂亮又会挣钱,何必非要在一根绳子上吊死不可呢?只要她愿意,眼下就有现成的“茬儿”:刚提拔为某部门二把手的英俊小伙儿.……打那以后的几天来,她忽然变得少言寡语了,再也听不到她那银铃般的笑声了。

当然,这些二虎不知道。他有心无心地就接着她的话音儿说:“是啊,现在谁还看得起一个穷当兵的呢?”

“你……”正在心乱的她,下意识地猛地一刹闸,自行车吱地一声就咯噔停住了,使得身后的他一下就撞在她的后背上,弄得墨镜也被摔掉了。两人冷不丁地一慌,就都毫无防备地摔到了地上。

当他赶忙去扶她的时候,想不到面对面的她,竟不由得一下惊呆住了:“啊?你的眼睛……”

这时的他,反倒平静了下来:“俺的眼睛被砸瞎了,只是俺一直瞒着家里和你。”

不料,她苦笑了一下说:“其实,俺在几天前就已经知道了。不过,俺还以为你的两眼都瞎了。”说着,她的眼睛里已是涌满了泪水。

本来,二虎在今年就要退伍了,但在他的眼被砸瞎之后,部队领导为了照顾他,就决定把他留下。不过,他不想给部队添麻烦,最后在他的一再要求下,他还是按时退伍回来了。现在他一见她原来是这样,虽然一时感动得浑身微微颤抖着,但转念一想还是狠了心地说:“俺不但眼瞎了,而且又退伍回来。俺不想拖累你,咱们还是分手吧!”

“你敢!”她拭了一把热泪,用手指一戳他的额头说,“早知道你还有一只眼能看见,俺可不费这么大的劲骑车驮着你!现在该你骑车驮着俺啦!”

于是,他扶起自行车,搭腿上去就要走。但她却说:“再拐回去吧。”

他说:“为什么?”

她说:“看电影啊。”

他笑一声说:“恐怕早已开演了。”

她也笑一声说:“那咱们就看一个结尾呀!肯定是大团圆结局呢!”

天边,那轮明月圆圆地挂着……

第15篇、爱情故事大S:在婚姻中自我完善

闪婚过后,

磨合才刚刚开始

2010年11月16日,大S与汪小菲在认识仅短短两个多月后,便登记结婚。这个消息如同重磅炸弹,让娱乐圈炸开了锅。有人惊讶,有人祝福,但更多的是质疑。有人说大S是贪图富贵;有人说他们的婚姻是涉及利益、各取所需;还有人预测,他们的婚姻最多只能维系3年……

结婚后,大S从台湾搬到北京常住,生活环境的改变让她很不适应。北方气候干燥,冬天十分寒冷,从小习惯了南方生活的大S常常上火、流鼻血,情绪也受到影响。

首先就是婆媳关系。一直以来,大S都是出了名的大女人,不仅在事业上争强好胜,脾气更是火爆麻辣、直来直往、口无遮拦。而汪小菲的母亲张兰也是商场上白手起家的女强人,还有传闻称她是慈禧太后的后人,继承了敢说、敢做、敢赌的性格。

有一次,大S早早起床准备全家的早餐,可没想到火候没把握好,熬出来的粥有些糊了。张兰只看了一眼,便放下筷子说:“这还不如我8岁时候的手艺。”这让大S十分郁闷,她小声嘀咕了一句:“糊了而已,又不是不能吃。”张兰听到后,生气地甩门而去。

结婚前,大S就是娱乐圈的吸金大户,全身上下都是顶级奢侈品。她还是出了名的“鞋子控”,家中收藏了至少400双鞋子,总价值超过千万台币。婚后,她对奢侈品的追求有增无减,出门更以价值千万元豪车保驾护航。而婆婆张兰虽然已是大富豪,但是以前的苦日子养成了她节俭的习惯。看到大S挥金如土,张兰很不高兴,告诫她说:“我们家虽然跻身富豪行列,但每一分钱都是用血汗换来的,所以我希望你在花钱的时候,也要想想挣钱的不易。”

大S却不以为然,她想:我花的都是自己挣的钱,难道这也有错?因此,她表面上答应,但依然我行我素。婆媳关系一度陷入紧张。

不仅如此,大S与丈夫汪小菲的磨合也并非一帆风顺。作为讲究细节的处女座,大S对美的追求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每天要做两小时的手部SPA,从不会在没修好指甲的时候出门;就连和恋人拥抱时,她都一定要把头发撩起来,才让对方的手搭上肩;常说的一句话是“老娘就是要像卫生纸一样白”,为了做到这点,她甚至不吃颜色深的食物……

这让汪小菲很不适应。有一次,两人一起出去参加一个活动,可出门前,大S却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打扮。汪小菲等得不耐烦,一气之下自己先走了。当晚回到家,夫妻俩陷入冷战,谁也不理谁。

最让她不适应的,是离开台湾“姐妹淘”,进入北京爷们儿圈。因为文化差异,一开始,大S跟着汪小菲参加他的朋友聚会时,总是融不进他们的圈子,他们开的玩笑她也听不懂。因此,每次聚会,她都像个局外人一样无所适从。时间一长,她开始怀念台湾的家人和朋友,也渐渐不愿意跟着汪小菲去参加朋友聚会。

与此同时,外界关于他们不合、离婚的传闻也接连不断。2011年7月,有报道称大S为汪小菲在台北庆生,而汪小菲却“连飙脏话、骂人、摔东西”,使大S“哭花了妆”。更有好事网友爆料称汪小菲其实是“离异、有女、无财、负债家暴男”,并提醒大S小心步上李湘与贾静雯的后尘。

就在这些传闻传得满城风雨时,“俏江南”又陷入“地沟油”、“死鱼换活鱼”事件,媒体不断传出欠薪与倒闭传闻,原本定好的俏江南集团上市计划也不得不暂时搁浅。

这让刚担任俏江南集团CEO不久的汪小菲身负重压,常常处于烦躁状态。有一次,汪小菲因为心情烦躁,说话声音大了点,大S也不示弱,用更高的音量顶了几句。两人的争执正巧被记者拍到。第二天,网络上关于他们“婚变”的传闻便铺天盖地。夫妻关系越加紧张。

婚后感悟:

婚姻需要自我完善

2011年底,大S回到台湾参加小S、范玮琪等好姐妹们的聚会。

这天,她们一直玩到很晚。突然,小S看了看时间,大叫:“不玩了,我要赶紧回去,不然老公会着急。”大S取笑她:“你真是个‘孬种’,这么怕老公。”可小S却不以为然,说:“这不叫孬,是尊重。你要嫁给别人当太太,那就要有太太的样子。夫妻间只有包容和理解,才能幸福地走下去。”听完妹妹的话,大S若有所思。

回到北京,大S认真反思自己的婚姻。当初两人闪婚确实是出于真爱,但婚后的生活却需要双方共同经营。她和汪小菲性格差异较大,正如小S所说,更需要包容和理解。她决定先改变自己。

结婚之前,大S一直是个事业心很重的大女人,每天的工作都安排得很满,一个接一个地拍戏。但结婚后,她几乎推掉了所有的工作,专心成为家庭主妇。

为了迁就汪小菲,她选择更快速的保养方法,不染发、不刻意做美容。结婚前,大S喜欢做水晶指甲,但现在她却更喜欢干干净净的短指甲。

她还专门买来各种营养食谱,按照丈夫和婆婆的喜好研究烹饪。虽然结婚前她从未进过厨房,但在这方面却似乎特别有天分,川菜、北京菜、台湾菜、煲汤都能做得有模有样。就连张兰在尝过她的菜后,都忍不住称赞:“真不错,这些菜既好吃又养生,你可以出美食书了!”而汪小菲更是一下班就回到家,和她一起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

汪小菲平时忙于工作,除了周末和朋友一起打打球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其他爱好,更谈不上有情趣。为了给婚姻生活增加乐趣,大S发挥她的特长,常常给丈夫制造各种惊喜。例如早餐时用香蕉摆上一个大大的笑脸,让汪小菲一天都有个好心情;下午汪小菲回到家,她又鬼马地扮成女鬼和他开玩笑。

有一次,大S陪汪小菲一起和他的朋友打羽毛球,打到一半突然感觉肚子痛。她看丈夫正玩得开心,便没有声张,自己回家了。汪小菲当时十分生气,回到家责怪她没有跟朋友们打招呼就离开,太没礼貌。这让大S十分委屈,她也生气地说:“你为什么不问问我为什么离开?不问青红皂白就指责我,这样就算有礼貌吗?”一晚上,两个倔强的人谁也不理谁。

第二天,大S气消了,决定主动与汪小菲和好。她画了一幅漫画。漫画上,一个女孩子打羽毛球,打到一半肚子痛,于是回家休息。画好后,她悄悄将漫画放在餐桌上。汪小菲起来吃饭时看到漫画,这才知道自己错怪了妻子,赶紧向她道歉。此后,两人只要有矛盾,便通过漫画、写信的方式沟通。

第16篇、爱情故事曾经,十分十分不甘心嫁给他

1

寒冬腊月,我去相亲。之前很多人听说了都笑话我,她们说:小叶,以你的条件,也要相亲?

我苦笑。

我想,我怎么就不需要相亲呢?我读书读了19年,青灯黄卷人已老,再不相亲哪里有机会走出小小校园认识大好青年?可是直到我坐到“名典咖啡”柔软的沙发上,几欲吐血。

眼前的青年,瘦、矮、白、斯文。我是山东人,我喜欢高大的男孩子,他们令我有安全感。可眼前这一个,一打听——扬州人,原来如此。

这就是那年那月我和我先生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只记得了他长得丑,戴眼镜,研究康德,研究生毕业后在机关做事,拿副主任科员的工资,不是我打击他那点微薄薪水——还没有我一个月的稿费多。

曾经,十分十分不甘心嫁给他。

2

可是,爱情是无常数的,我写那么多的故事,终于还是没掉进浪漫的陷阱,而是掉进生活的泥沼。

故事里,我们爱王子的帅气、财富、痴情,爱情如满天烟花美丽到刻骨铭心。然而,生活中,我生病,他陪我进出医院急诊室,打点滴时常熬夜到凌晨。他身体好,从来没有进过医院大门,甚至不知道要先划价再交钱,我看着他这样不具备生活能力,大怒,对其呼来喝去,他却还是好脾气地笑笑——生活原来不过如此,如果你是坏脾气的小巫婆,总还要有个好心笤帚来陪你。当然,我是巫婆,我先生比笤帚可爱多了。

打点滴间隙他陪我上厕所,高举点滴瓶子站在侧面,让我自己跑到里面蹲厕所。他说你去吧,我不会偷看的,边说边把脸扭到相反方向。我大病之中险些笑晕——真是书呆子。

可是后来他还是被我赖上,我说我都被你看光光了,你怎么能不娶我?

就这样,结婚!

——他满足了我买个“谢瑞麟”婚戒的虚荣愿望,然后存折上一分钱不剩。我内疚,他还傻乐:一辈子就结一次婚,老婆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吧。

3

结婚了,生活呈现最本真的状态。首先是生活上的问题。

他家在农村,很穷。家里惟一的电器是一台黑白电视机,他没用过冰箱、空调,拿着电视遥控器的样子好像刘姥姥。最初,见他这样,我很绝望。

我家是这样的:海边150平米的房子,推开窗是蔚蓝海洋,从小没受过苦,吃最好的食物穿最好的衣裳。从随身听、CD机到笔记本电脑,小时候父母永远给我买当时最先进的设备,到我自己能挣钱了,添置手机、数码相机等一干用品,也只拣好的买。

读大学阶段,虽然我和先生都是以兼职的方式自己养活自己,但他没几件好衣裳,穿格子衬衣的照片被我奚落成“堂·吉诃德式文艺青年”。我先生穿带洞的内裤的时候,我早已用上全套欧柏莱化妆品,是“兰蔻”的会员。

我时常怄气。

我让他做的所有事情,他都要先来问问怎么做,哪怕我当时急需酱油,他却不知道“味极鲜”瓶子上的两个小疙瘩要不要一起剪去。他看什么都新鲜,看什么都好奇,我却只能怎么看他怎么觉得他白痴。我时常恶毒攻击他,打击他,但他总是傻乐。到最后我拎着锅铲子都不得不苦笑着乐。

他从来不生气,他的口头禅是:你还是个年轻人啊!

他才比我大两岁。

后来知道,他爱我,所以包容我,包括我的坏脾气和大嗓门。

而我爱他,是因为他的自信不自卑。他说:我很多事情都不会,是因为我家穷,我没见过。可是穷不是我的错,我没有选择出身的权利。我能做的就是用后天勤奋来弥补,现在看来,我在这方面也不比别人差。所以我没有什么好自卑的。

每想到这里的时候,说句不太严肃的话:我都特别特别想狠狠亲他!

4

接着,是房子的问题。我们没有钱。想买房子,可我们连首期10 万元按揭款都拿不出来。

我们不好意思花他家里的那点钱,而我父母说经历过苦难的婚姻往往更见情义,所以他们也不给我们钱。结果他努力工作我努力写稿,我们经常翻自己的存折,哪天看墨黑小数字后面突然多了一个零,都欣喜若狂。

在很长时间里,我都远远张望那瓶“兰芝”的酸奶面膜,计算它的价钱相当于几块地板砖。

就这样,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我们连婚礼都没有举行,领完结婚证就把他宿舍里的小床换成很简单的那种双人床,我入住,仅此而已。

从来都没想到,有一天我要住这样的简陋的“团结户”:我们和他的一个男同事合用一个卫生间、一个厨房、一个客厅,我再也不能穿着丝质睡衣走进去。白天,我边看文章边笑,我笑的时候叽叽咕咕很像妖精,他都会惊慌失措捂住我的嘴怕别人误会我们在干什么不文雅的勾当。我对这种生活无奈,可是没有别的办法。

5

现在我基本上是这种状态:打开屋门之前先要从门缝里探个脑袋出去,确定我们的同居伙伴没有在使用卫生间等设施时冲进去速战速决,尽量不想给人家造成什么生活上的困扰和不便。做饭的时候多做一点,请人家吃饭作为精神补偿。

过年的时候公公婆婆从家里过来——他们那边冬天没有暖气且很冷,所以我和先生决定以后每年接他们来这边过年。可怕的是他们说话我压根就听不懂!我和我婆婆每天忙着对口型比手势,忙得不亦乐乎。

因为语言,我们频频理解错误对方给予自己的信息,生活中的漏子捅了一大堆。再加上淮扬口味的菜我实在吃不习惯,却又不好意思说。我十分想自己亲手做饭,可是又怕我婆婆误会我嫌弃她做的饭不好吃。

还有很麻烦的事情,就是公婆在济南的曰子里我们要去朋友家借宿,那么冷的天,走在大街上,冷风灌过来的时候,他用他瘦弱的小胳膊搂紧我,可是依然很冷很冷。对于一个瘦子,我们委实不能仅仅指望精神上的温暖。

所以,很多时候我都几乎要崩溃,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嫁给他?!这样的崩溃,是种压抑浓缩到极限的恐惧,曾经我很怀疑:我们会不会中途不堪重负,然后,离婚?

原来,物质生活是婚姻的底线,也是精神的基础。

6

后来有段时间,我就常常对我学生说:要找男朋友,不要找太远的,本省最好,生活习惯不会有太大差异,离家也近,不必像你老师一样回趟婆婆家能累散架。

从济南到扬州下属的那个小县城没有直达的火车,我们坐那种长途汽车,颠簸大约8个小时,中间会停车休息两次。我基本没坐过这种不带厕所的长途汽车,上车前喝了很多水,在车上险些胀破肚子,从此记住回先生家之前不喝水。

到了扬州,进了县城,还要再倒车进村。到处是水田,让我这个北方人大开眼界,可是,到处是蚊子。

天很热,潮湿的南方,粘乎乎的热。我坐在他家院子里,像条热晕的狗狗一样伸着舌头。厕所不在屋里,所以晚上顶着星星月亮像小偷一样在院子里找厕所门。经过几天的蹲守,我先生看我可怜,大发慈悲带我去河边钓鱼,我的表情立即变得很谄媚。

小河边,风吹杨柳,水泛轻波,泥土的香气裹着青草味道扑面而来。我在城市里长大,没见过这样的风景,陶醉得一塌糊涂。

第17篇、爱情故事冰释前嫌的婆婆啊!放弃爱情也要拯救您

丈夫离世婆媳反目

悲情母亲携子逃遁

2010年10月1日下午两点多钟,家住吉林双辽市南茂社区的秦燕正在市场买菜,突然接到了丈夫彭大江一位好友打来的电话:“嫂子,不好了!大江哥刚才出了车祸,正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听此噩耗,秦燕跌跌撞撞就往医院跑……

时年32岁的秦燕,是吉林省双辽市兴隆镇人,中专毕业后进入双辽一家玻璃厂工作。2004年,她与同事彭大江组建了家庭,次年有了儿子彭亮。国庆节这天上午,彭大江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没想到竟发生了意外。

秦燕赶到医院时,彭大江还在抢救。半个小时后,医生遗憾地告诉秦燕:“伤者肝脏破裂,大出血导致死亡,我们已经尽力了。”丈夫没有留下一句话就走了,秦燕哭得撕心裂肺。这时,彭大江的母亲关宝琴和老伴带着孙子彭亮也赶来了,一家人抱头痛哭。

悲伤地办完彭大江的后事,秦燕和关宝琴各怀心事。秦燕婚后一直与公婆住在一起,三代同堂难免磕磕绊绊,好在丈夫充当了她和婆婆之间的润滑剂。而今丈夫走了,秦燕不知道自己和婆婆的关系是否还能融洽。而在关宝琴看来,儿子走了,拴媳妇的绳子就断了,秦燕才三十出头,日后肯定会改嫁。关宝琴只有彭大江一个儿子,也只有彭亮这个孙子,她担心秦燕日后会将孙子带走。到那时,孙子肯定会受继父的欺负……这让关宝琴忧心忡忡。

丈夫不在了,秦燕依然像从前一样孝敬公婆。冬天到了,秦燕睡的主卧暖气烧得旺一些,她还主动和公婆调换了房间。儿子不在了,儿媳妇还能这样善待她和老伴,关宝琴心里涌上一丝暖意,但她还是担心秦燕哪天将孙子带走。在饭桌上,她经常旁敲侧击打听秦燕是不是有了男朋友,留意她最近和哪些人来往,这让秦燕很反感。

2011年春节前夕,单位给每个员工发了一袋大米和一箱苹果。见秦燕搬不动,一个男同事好心帮她将这些东西送回家。那位男同事一走,关宝琴就唠叨起来:“大江走了才几天啊?哎,亮亮以后就可怜了!”秦燕听出了婆婆的弦外之音,解释道:“妈,我和他只是普通同事。”

关宝琴不听秦燕的解释,强调说:“你要改嫁,我们无权阻拦,但亮亮你休想带走,他是我们彭家唯一的根!”婆婆越说越离谱,秦燕心里积压多日的怨气爆发了,她和婆婆争吵起来。

为了赢得孙子的心,关宝琴对彭亮百般呵护,时不时提醒他:“你是我们彭家的根,现在你爸爸不在了,爷爷奶奶最疼你。”关宝琴还经常教唆孙子:“你妈妈迟早会与别的男人结婚,你不要和她一起生活,否则继父会欺负你!”

一次,秦燕所在的车间组织员工去长白山旅游。三天后秦燕回到家,发现儿子对自己冷淡多了,她将带回来的纪念品给儿子,彭亮嘟着嘴巴扔到一边。秦燕问他怎么了?彭亮哭着说:“奶奶说你和别的男人约会去了,不要我了。”秦燕怒火万丈,冲进厨房对婆婆大声吼道:“妈,我清清白白做人,你为什么要往我身上泼脏水?亮亮这么小,你就在他面前说我坏话,他会怎么看我?你像个做长辈的吗?”关宝琴反驳道:“我知道你的心已不在这个家里,你要走就走,没人拦你!”至此,婆媳俩关系彻底恶化。

脸皮一旦撕破,秦燕和关宝琴再也无所顾忌,谁说偏一句话,两人就交火。在关宝琴的“熏陶”下,彭亮对妈妈有了看法,妈妈与奶奶吵架时,他总是偏向奶奶一边。这让秦燕很伤心,在彭家度日如年。

几个月后,秦燕辞去工作,只身一人去沈阳打工。因为文化不高,又无一技之长,她进入一家家政公司做钟点工。生活的艰辛和精神上的孤寂,让秦燕刻骨铭心地思念儿子。她决定:无论如何要把儿子接到沈阳。

一个星期后,秦燕悄悄返回双辽,将儿子带回了沈阳。临上火车时,彭亮怯生生地对秦燕说:“妈妈,我想打电话告诉奶奶,不然奶奶和爷爷接不到我,会着急的。”一句话,让秦燕内心五味杂陈……

生死面前泯恩仇

冤家婆媳冰释前嫌

这天傍晚,关宝琴去学校接孙子,却得知秦燕偷偷地将孩子接走了。就在这时,秦燕的电话来了:“我带亮亮到沈阳上学了,你们不用找我,找也找不到的。”

想到彭家唯一的骨血被秦燕夺走,想到孙子以后可能要与另一个陌生男人生活在一起,也许还要遭受虐待,关宝琴和老伴心如刀割。第二天,关宝琴召集亲戚,浩浩荡荡地去了沈阳。可他们奔波了一个星期,连秦燕母子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只得悻悻而归。从此,关宝琴就像被掏空了五脏六腑,一想起亮亮就会大哭一场。

秦燕将儿子带到沈阳后,把亮亮送到大东区一家学校就读,母子俩租住在一间不到20平米的房子里。白天,秦燕在家政公司给人做钟点工;晚上,她坐在昏黄的灯光下钩毛线拖鞋,然后在街边摆地摊出售。

2012年5月,一个名叫陈宏的男人走进秦燕的生活。陈宏比秦燕大三岁,辽宁阜新人,几年前与前妻离异,女儿跟随前妻生活。陈宏在一家商场卖手机,每月有3000多元的收入。陈宏见秦燕与儿子相依为命很不容易,心里充满了同情,几乎每个星期,他都要到秦燕的地摊前,买一双她钩织的拖鞋。买第五双时,秦燕忍不住问他:“大哥,你买这么多拖鞋干什么?”陈宏实话实说:“大妹子,看你很不容易,我想帮帮你,其实拖鞋都放在家里没穿过。”一席话,让秦燕热泪盈眶。就这样,两个命运多舛的人有了来往。陈宏本性善良,对亮亮很好,点点滴滴充满爱意的举动,很快将彭亮融化,他渐渐接纳了陈宏。

虽然母亲和陈宏叔叔给亮亮带来安全感和温暖,但彭亮还是很想爷爷奶奶。好几次,他对母亲说:“妈,我们回去看看爷爷奶奶吧!我想他们了。”秦燕怕被夺走儿子,坚决不同意。整整一年多时间,秦燕母子与关宝琴夫妇没有任何联系。

2013年9月,秦燕的妹妹到沈阳看望姐姐,她告诉秦燕:“亮亮的奶奶患了尿毒症,因为没钱换肾,估计活不了多久了。”秦燕大吃一惊。在一旁写作业的彭亮听到了,哇的一声哭起来:“我要回去看奶奶!”秦燕板着脸没同意。那几天,彭亮郁郁寡欢。有一天,彭亮将一大把零钱交给秦燕:“妈,这是我这个星期省下来的早餐钱,一共13元5角,你拿去给奶奶治病吧!”秦燕百感交集。想起婆婆对儿子的好,秦燕开始觉得老人家很可怜。尽管她们婆媳闹翻了,但都是为了孩子。

第18篇、爱情故事那个浪漫的邂逅

16岁的那一年,第一次看到了《红楼梦》,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还记得那是一很厚的合订本,摆在书架上犹为显眼。那时候,已经厌倦了琼瑶,亦舒和三毛,突然间看见这本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现在还能想起当时的兴奋和激动。迫不及待地从书架上取下书,抱在胸前,找了个座位就沉醉在书中的情节里。也就是那天,我认识了他,也和红楼结下了不解的缘分。

也许那天太沉浸在书中,直到打预备铃,我才从书中走出来。要知道,从图书馆到我的教室,必须穿越大半个校园。赶忙把书放在书架上(那书是归类在不能外借的架子上),就急忙往外面跑去,耳边听见有个男性的声音在喊:别跑,等一下,喂......喂......当时没时间考证那个声音是在喊谁,我撒开腿就往教室狂奔去。

气喘吁吁地跑到教室门外,上课铃准时响起,捂着狂跳的胸口坐在座位上,和平常的每一天一样,开始了下午的紧张学习。下午课结束,和室友们一起谈笑着朝宿舍走去,习惯性的一摸口袋,我惊起了一身冷汗:天啊!钥匙没有了。其他的钥匙倒无所谓,有两把钥匙非常重要:一把班级门的钥匙,一把整个宿舍楼的钥匙。白天不要紧,因为其他掌管钥匙的人都在学校。晚上可就歇菜了,住在学校里掌管钥匙的就我一个人,要是真弄丢了,那事情可大了。

把东西交给室友,自己沿着原路找回去,一直到了教室,都没发现钥匙的踪迹。当时的那个急,如今想起来,额头上都能浮起一层细细的汗珠。大脑里迅速的回忆着一天里的每一个片段,我想从其中找出些线索来。可是,像过电影一样的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又一遍,甚至连上卫生间的细节都没遗漏,也还是没有想起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一时间,虚脱的感觉弥漫全身。我必须在天黑前找到钥匙。心里有个声音在对自己说。靠在教室外的走廊墙上,闭着眼睛再次在脑海里翻看着一天的细节。突然,想起自己从图书馆狂奔到教室的情景。是不是自己当时跑的太快,掉在路上了呢?一下子,精神又提了起来,转身下楼,仔细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搜寻着。没放过脚下的每一寸土地,甚至连路边的草都要被我数清楚了,可还是没有钥匙的影子。看着偌大的校园,我一屁股坐在草地上,眼泪瞬时涌上眼眶。

这时候,前面有个影子挡住了我的光线。抬起头,看见的是一张陌生的男孩子的脸,笑着问我:你是在找钥匙对吧?钥匙两个字就像兴奋剂一样刺激着我的大脑皮层。腾的一下,我就从草地上跳了起来,连声说:是的,是的。我的举动倒他吓了一跳,退了两步,他拍拍自己的胸口,问我:你是不是做什么都这么迅速啊?跑也跑那么快,我在图书馆里喊你,你连头都不回一下,害得我下课就跑这里来等你了,知道你肯定要找过来,喏,给你。看见他手上的钥匙,真有些恍若隔世的感觉。接过钥匙,我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他。

他突然问我:你现在想看书去吗?

他把食指放在唇边:嘘......我有钥匙,走,我带你去。

你有钥匙?我带着疑惑,跟着他的脚步去了图书馆。

那天下午,就只有我和他在图书馆里,他给我讲红楼里的人物,背景以及书上没有的好多东西。我静静的听着,看着他。他的声音非常好听,人很帅气,我总觉得自己在什么地方看过他,可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从那天起,我们似乎有了约定。每天下午一下课,我就准时来到图书馆,只有我和他的图书馆。他给我讲许多的故事,每次讲完,我总是看着他问:是真的吗?而他,总是笑着用指头点着我的额头说:当然是真的,傻丫头。有时候,我们会静静的注视着对方,不说一句话;有时候,也会为了一个问题,争的面红耳赤。美好的日子,总是过的飞快,眨眼间,从深秋到初冬,过去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们都感觉的到对方的爱慕之情,可谁也没有说出来。初冬的图书馆里要比教室冷的多,我的手常常因为翻书而变的冰冷,每当我对着手哈气的时候,他总会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手里,记忆中,他的手是那么的宽厚而温暖。我的手在他的手中慢慢的温暖起来,他会对我说:在你手冷的时候,我的手,永远是你取暖的炉子。我低下头,笑意却飞扬在眼角和唇边。

直到有一天,一个美丽的女孩打破了这平静而快乐的日子。那天,我向以往一样向图书馆走去。走到一半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别走了,我们谈一下,可以吗?我扭头,旁边一个阳光而娇艳的女孩子靠在树边上。初冬的校园小径上,几乎没有任何人。左右看了一下,我问她:是找我吗?我们好象不认识。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笑着走到我身边,把我打量了一遍说到:是有些比较特别的气质,挺清纯的。这么清纯的外表,包藏着一颗颇有城府的心啊!她咄咄逼人的气势和她的话让我有些发蒙。

你是用什么本事把阿峻拴住的?看不出来啊,小小的年纪,心计不浅嘛!她的语气让我很反感。

我反问:谁是阿峻?你是不是找错人了?你说的名字,我根本没听说过。

她惊讶的看的着我:阿峻是谁你不知道?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你说阿峻是谁。我很正色地对她说。

她瞪大了眼睛:天啊!你不会真的这么单纯吧?你天天和他在一起看书。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他是谁?校乒乓球队的精英人物,你居然不知道?

她的话让我一下子愣住了,难怪从见他的第一面就感觉那么的面熟。不过,我一直对体育没兴趣,所有的校体育比赛我都没去看过。一个多月来,也真的从来没问过他的情况。多少女生口中念叨的,心中牵挂的男生,居然是他?

忽然间有些眩晕的感觉,和他相处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对他一无所知,我以为,他和我一样,就是校园里普通的学生。

对不起,我一直以为你知道,那我能和你谈谈吗?她声音软了下来。

去我们教室说吧。带着一肚子的疑问,我带她来到了我们的教室。

从她口中,我知道了:他叫峻,父母都在新西兰,毕业后他也要去那个国家。他打了一手好的乒乓球,他的帅气更吸引了无数的女生,眼前的她就是其中的一个。而且,他也对她也很特别的看待。她说,她已经属于他了,可最近,他对她冷淡而疏远,她跟踪他,才知道了我的存在。

最后,她拉着我的手哭着说:别和他在一起了好吗?你很特别,真的,你真的很特别。会有其他男孩子喜欢你的,我知道,你们年级就有很多男孩子喜欢你,求你了,你放过他吧!她的话就像针,刺着耳膜也刺着心。16岁,没有经历感情的年纪,该怎么去选择呢?我沉默了。只记得对她说了句:你要求的事情,你就放心吧。走的时候请帮我把教室门锁上,谢谢。木然地走出教室,思维停止了,呼吸似乎都停止了。

接下来的日子,一切似乎都没发生过,谁也不知道,我曾经和他接近了一个多月。他各种体育比赛拿奖的消息不时从女生口中传来,看着女生们谈论他时眉飞色舞的表情,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我努力让自己忙碌起来。不停地参加各类文学比赛,人,一天天的消瘦,奖状一天天的增加。室友都说:为了这些荣誉,我已经完全疯狂了。听完,我都是笑笑,笑过后心底是彻骨的寒冷。寒假就在不经意间到来了,室友们都陆续离开了学校。而我,因为要和寒假值班的人做交接,所以多拖了几天。热闹的校园变的异常冷清,我在宿舍里,收拾自己的东西,等待着交接的人。嘣.蹦......有人轻轻的敲宿舍门。请进......我正在床下埋头整理鞋子,我想肯定是交接的人来了。门开了,有人走进来,却没发出任何声音。把鞋子整理好,我站起身,当看见来人的时候,我愣了。是他,他憔悴了,也瘦了。相视无语,所有的话语都在彼此的眼神中交流。

寒假过后,我就转到父母那里去了,我是来和你道别的。他率先打破了沉默。呵,是吧,好快啊!去你父母那里蛮好的,你上半个学期的学正好考大学。你父母想的蛮周到的。说这些的时候我努力挤出微笑,心里却好乱。

他静静的看着我,轻轻的把我的手拉在他手上:还是这么冷,记得,我曾为你温暖过。点点头,我没讲话,我知道,一说话,眼泪就要不争气了。他继续说:我知道,她找过你的,你为什么不去问问我呢?有时候,我真恨你的沉默,今天来找你,我只问一句,你让我留下吗?一刹时,那个想字几乎要冲口而出。深呼吸,说出口的却是:不......我心里明白,他和我只能是两条平行线。他笑了,放开我的手,呼了一口气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好,我们不说再见,因为再也没可能相见。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他转身的那一刻,我一任泪水狂奔而下。也就是那一刻,我知道我长大了。

又是一个学期开始了,没有了他的校园平静的出奇。我也经常去图书馆,翻遍了整个图书馆的书架,却再也找不到那本《红楼梦》了。我去书店,买了一本和那本一样的,我对自己说,《红楼梦》我只要那一本。我喜欢红楼,可家里只有那一个版本的红楼,再也没买过其他的。

后记:我以为我们真的不会再见了,前年的春节,同学聚会,聚会的地点是在我学校要好的死党家。那天,我去了,看见了好多许久不见的同学,死党把我拉到卧室里,神秘地对我说:来,给你看个你很想看的。我笑着问:什么啊?这么鬼鬼祟祟的。她说:我刚和一个人聊天的,我要招呼同学,你帮我聊,记得,发视频哦。我坐到电脑旁,她指着一个网名叫你的手还冷吗的QQ对我说:就和他,你发视频,你会看见一个很特别的......特别的什么啊?我问她。开了你就知道了。她给对方发去了视频信息,对方接受了。当视频出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呼吸都停止了。对方看见视频的时候,脸猛得凑到了电脑前。是他,他几乎没有变,只是成熟了,眼睛深邃了。当他确定是我的时候,他在屏幕那边使劲向我摇摇话筒,我明白了。拿起耳机,熟悉的声音再次出现,心底一颤。人们常说,那就像拨通了心底的那根弦。我们聊着,仿佛再次回到了那个秋天的下午。快结束的时候,他问我:我走后,你还看见过那本书吗?我说:我找遍了图书馆,可是没有了。不知道怎么搞的,书和你一样消失了。他笑着说:等一下,给你看样东西。他走出了视频,等他回来,我看见了,是那本书,我们一起读的《红楼梦》。他对我说:在我家里,这本书的价格最低,却是谁也不能动的书,因为,它有着最美好的回忆。我笑了,因为我明白了他的心。结束谈话的时候,我们约定,等他有机会回国的时候把书带给我。关掉视频,他发我一句话:

情住情往,问情为何物?

缘来缘去,是缘本弄人。

我说:你走后,我过的一首诗,今天送给你。

忆**

你说:

我们今生有缘,

却为何?

彼此无法相见。

我说:

我们今生无缘,

却为何?

彼此深深挂念。

任时光飞逝如电,

抹不去是悠悠眷念;

任朝来暮往如烟,

剪不断是缕缕情思。

不怪世事多变迁,

只怨情深缘浅!

良久,他回复:今生错过的,来生我要好好抓住。我关掉了QQ,那天的聚会真的很开心,同学们都说,最喜欢我甜美的笑容。结束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这是什么样的感情?是初恋吗?应该不是,没有说开始过,也没有谈结束。我想到了,是一个秋日的午后,一串钥匙带来的美丽邂逅。

第19篇、爱情故事网络爱情,魔鬼还是天使

感觉真好:我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我是看了很多网络陷阱故事后才开始和她网恋的,或许我是网恋中的幸运者。一次聚会上,在杂志社工作的老同学郑建刚显得有点兴奋。

1998年10月的一个晚上,网上聊天室。一群叫黑猫警长、一见就想你、清风柳叶等名字的人在那里打情骂俏、寻亲访友,甚至谩骂攻击。一开始郑建刚感到不知所措,看了两个小时免费表演,他忽然眼睛一亮,原来一位叫飘的女孩上场了,请问这里有武大毕业在武汉工作的朋友吗?女孩连问了三遍,网友们正热火朝天自己的事,没有回应飘的问话,郑建刚一想,莫非是缘分到了!?第一次上网聊天,竟有人呼我。几乎是在英雄救美的心态下,敲起了键盘:有,需要本人提供帮助吗?请问你能否帮我到研究生院弄一份招生简章?行,没问题,怎么跟你联系?

网络孕育着爱情,爱情孕育着生活。郑建刚越来越相信自己总结的名言。1994年,郑建刚毕业于武汉大学,在校期间,当过校刊编辑,毕业后到一家建筑公司当文秘,1998年进入杂志社,然后经历了一场短暂的婚姻。从此,他发誓不再相信介绍来的爱情,他决心自己去发现和追寻,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他主动扎进了网恋。

那天晚上,多情的他差点失眠了,跟飘进行了近三个小时的交流,用他的话说:感觉味道好极了!飘是否很漂亮,郑建刚虽心里没底,但飘很聪明、很温柔、很有思想,那是肯定的。因为他坚信,能和自己谈话持续三个多小时,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尽管笔者写得远没有故事本身浪漫。无论郑建刚和飘能否走向千年十一的红地毯,但至少他们现在拥有一份真实而甜蜜的爱情,虽然是在网络里孕育的,但这已经足够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有谁能保证拥有了爱情,就一定走向婚姻的红地毯呢?!郑建刚或许是不幸中的万幸,安全地造就了他那经典的网络爱情,或许,还有很多真实的浪漫网恋仍在不断上演,他们共同美丽的浪漫故事告诉我们:网络,有时也能成为爱情牵手的月下老人,尽管我们听到的很少。

确实如此,翻开我们的媒体,成功的经典网恋凤毛角,因网恋骗色骗钱的事故却接二连三,或许真的应验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那句老话?或许是网恋事故更有新闻价值和可读性?但无论怎样,毋庸置疑的是,在网恋中确有一些网民不幸走火入魔掉入了陷阱,于是,网络在这里便摇身一变,不再是慈祥的月下老人,却成了制造事端和惨剧的帮凶及刽子手,于是网恋成了爱情陷阱的代名词。

网络爱情:恋爱婚姻家庭的杀手?

1996年,19岁的王进以优异成绩考入重庆一所大学金融管理系,大学期间,她还兼修了计算机管理课程。1999年7月,毕业后获得双学位的王进被深圳一家证券信息网高薪聘请,由于工作努力,业绩出色,不久,便被公司派往上海办事处任业务骨干。就在王进到上海任职前的一个晚上,一位叫澜风的网友闯入了她的视野,她在网上与他聊了不到十分钟,并得知他在上海工作时,天真无邪的她竟将在上海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他。她想,在上海多一位朋友,也有利于开展工作。1999年8月31日,王进如期到了上海,很快与澜风取得了联系,到这个时候,她知道在上海的这位朋友真名叫陈某,是上海一家公司的工程师,人长得白白净净。澜风带着王进游览了上海市容,外滩景、东方明珠塔,令王进留连忘返,两人很快如胶似漆。

网络可以造就浪漫爱情,网友们也可以沿着网恋走向婚姻。同样,网络也可以摧毁你的爱情,甚至破坏你的婚姻。于是有人感叹:网络爱情,我为你难过。你没有诗情画意,只有赤裸的表白;在你的空间找不到陆游的沈园梦境,也看不到梁山伯和祝英台的爱情化蝶。你是OICQ的调侃,你是聊天室的游戏,你是电子信函的泛泛表白,你是爱情甚至婚姻的杀手!

绝对隐私:请看网络情人众生相

2000年6月,共青团湖南省委对2866名网民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网络已经逐步从大中城市走向农村。在过去网络几乎是一片空白的湖南农村某些地区,也出现了以商品交易为主的网络信息平台。网络逐步走进家庭,青少年接触网络的年龄变得越来越小。在上网各年龄段中,2030岁的青年上网率最高,居其次的是1219岁的青少年。

网上老婆(公)的背后:我没有跟她(他)见面,没有和他(她)过真正意义的夫妻生活,只不过像是在玩游戏,你何必当真。 这几乎是所有成为网上老婆、老公东窗事发后一致的自我辩解。面对这样滴水不漏、似是而非的理由,受害者一时还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予以反驳。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是妻子、丈夫,还是网络?武汉大学一位社会学教授认为,网络本身并无罪过,网络就像家里菜刀,可以用来切菜,也可以做杀人的凶器。网上老婆、老公的出现背后,表面上是夫妻一方的网上不轨行为,而实质问题却在家庭本身,出现这样的事,也仅仅是婚姻危机的外在表现之一。武汉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周顺畅说:网络婚姻虽然够不上重婚,但根据《婚姻法》第32条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可以认定网络婚姻即属此类,尽管这是一种游戏和虚拟的东西,但一旦真正影响夫妻感情,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照样可以判决离婚,只是根据现行的法律,对网上第三者的侵权和责任分担不能具体操办。

网络时空和现实世界区别在哪儿?专家认为,网络时空和现实世界爱情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二者的隐蔽性上的差异。事实的确如此,在现实世界,相对于认识的人而言,每个人也都有可能隐 蔽自己的一些真实信息,但网络的特点决定了网民隐藏个人真实信息更加容易和便利。因此,网络时空的隐蔽性远远大于现实社会。比如,在网络里,你最初知道的他(她)的信息,仅仅是他(她)的文字所展示的内容。假如进一步通过电话联系,也仅仅只是他(她)的声音以及语言所展示的思想,直到约会之前,你可能不知道他(她)真实的长相、性别、年龄、学历、品格、职业、婚姻状况等一些最基本信息。在现实生活中,不管你是朋友、同事牵线,婚介所介绍,还是自由恋爱,绝大多数都会提前获得这些真实信息,这些为你的约会或发出爱情信号提供了最起码的安全保障,而在网络上却很难做到。

网络情人:愿您浪漫之旅一路平安!

从声讯传情到电波相知,从电视速配到网络爱情,短短几年时间,都市青年似乎不再羡慕一看二望三回头那样传统的经典爱情,追求爱情的节奏越来越快。如今的信息时代,网络这个代表本世纪高科技的工具,理所当然地成了时尚青少年寻求浪漫经典的首选。

然而,在人们对网络传情并不太了解的时候,网络爱情就像彩票,有的人很幸运,网络确实帮助他们圆了爱情梦想,然而毋庸质疑的是,网络也制造了许多让人望而生畏的爱情惨剧。于是,一些媒体惊呼:网络爱情就是爱情陷阱!远离网络爱情,回归传统浪漫!于是,网络理所当然成了爱情的天敌和瘟神!

如何避开网恋误区甚至陷阱?网络时空和现实世界谈情说爱究竟有何区别?对于寻找爱情,网络有哪些规律性的东西?看来,了解并掌握这些,是准备网上寻找亲密爱人前的必修课。

广州一家知名网站的抽样调查显示:到网上爱情社区的网民中,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网民极少数,这些人聊天只是手段,最大的特点是急于掌握聊天者个人资料并约会;40%左右的网民是寻开心,打发休闲时间,只是乐一乐而已,他们一般不会留下自己的个人资料,他们的特点是漫不经心,随时下线,没有目的;30%左右的网民是想交朋友甚至寻找红颜知已,他们的特点是根据聊天的感觉判断、选择交往对象,聊天没有兴趣就会立即撤退,如果感觉好会一如既往地聊下去,直到双方满意为止;10%左右的网民有一份自己拿不准或不满意的爱情或家庭,他们上网只是想找个虚拟情人或配偶,找一个情感宣泄的地方,是那种能较长时间跟你谈情说爱,但决不透露自己半点信息,更不会跟你约会的那种人。

网民了解网络交际特点,掌握了必要的技巧,就可以避免网恋事故的发生吗?当然远远不够,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即使条件苛刻,审查严格,但这种方式同样受到寻找浪漫经典网民的普遍欢迎。的确,有组织的见面比起龙蛇混杂的聊天室的战战兢兢、试试探探,比起纠缠过多的ICQ上婆婆妈妈、腻腻歪歪,确实要相对轻松得多,相对安全得多!至于见面以后怎样,那只能看各自的缘分了。避免网恋事故,网站确实大有用武之地。笔者相信,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婚姻介绍所也会应运而生,如果政府管理部门结合这些比较成功的经验,像规范婚姻介绍所行为一样,制定网络交际方面的法律,明确规范网站的责任和行为,那么,网恋将不再是网民甚至家长们可怕的字眼。

笔者对掌握的网恋事故进行分析统计,在网恋事故中,75%以上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面对网络对孩子身心健康提出的挑战,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周运清教授说:网络本身并无罪过,但由于孩子缺乏自控能力和识别能力容易误入歧途,国外流行亲职教育,即家长有责任参与孩子的上网过程,值得我们借鉴。

现代传播学认为,电子媒介本身具有一种麻醉功能,网络被称为争夺眼球的阵地。湖南团省委对青少年利用网络情况的调查表明:目前青少年网站建设严重滞后,吸引力不强。因此,建设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网站,争夺青少年网民的眼球,丰富青少年的网络生活,尽量减少本不该发生的网恋事故,是政府管理部门深入打击非法网吧,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又一个新的课题。

第20篇、爱情故事不是只有你从贫穷中长大

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在高中的自然课上,作为解剖学这门课程的考察,每个学生都被要求解剖一只青蛙。我们按姓名的顺序依次走上讲台,那天轮到我了,我早早就做好了准备。

对于那天的试验,我事先已经练习了很多次,此刻我充满信心地走上讲台,微笑着面对我的同学,抓起解剖刀准备动手。

这时,一个声音从教室的后面传来,好棒的衬衣!

我努力当它是耳边风,可是这时又一个声音在教室的后面响起,那件衬衣是我爸爸的,他妈妈是我家的佣人,她从给救济站的口袋里拿走了那件衬衣。

我的心沉了下去,无法言语。那可能只有一分钟的时间,但对于我却像是数十分钟之久,我尴尬地站在那里,脑中一片空白,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我的衬衣上。我曾经凭自己出色的口才竞选上学生会副主席,但那一刻,我生平第一次站在众人面前哑口无言。我把头转到一边,然后听到一些人不怀好意地大笑起来。

我的生物老师要我开始解剖,我沉默地站在那里,他又一次做出提示,我仍旧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他说:富兰克林,你可以回去坐下了,你的分数是D。

我不知道哪一个更令我羞辱,是得到低分还是被人揭了老底。回家以后,我把衬衣塞进衣柜的最底层,妈妈发现了,把它挂到了前面的显眼处;之后我又把它放到中间,但妈妈再一次把它移到前面。

一个多星期过去了,妈妈问我为什么不再穿那件衬衣了,我回答:我不再喜欢它了。但她仍继续追问,我不想伤害她,却不得不告诉她真相。我给她讲了那天在班里发生的事。

妈妈沉默地坐下来,眼泪无声地滑落。然后她给她的雇主打电话:我不能再为你家工作了。她对他说,然后要求对方为那天在学校发生的事情道歉。在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里,妈妈一直保持着沉默。

当晚,我偷听到妈妈哽咽着把她所受到的羞辱告诉了父亲,她是怎样辞去了工作,怎样地为我感到难过。她说她不能再做清洁工作了,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

那么你想做什么?爸爸问。

我想做一名教师。她用斩钉截铁的口气说。

但是你没有读过大学。

她用充满信心的口气说:对,这就是我要去做的,而且我一定会做到的。

第二天早晨,她去找教育部门的人事主管,他对她的想法表示欣赏,但没有相应的学位,她是无法教书的。当晚,妈妈,一位有7个孩子的母亲、同时也是一个从高中毕业就远离校园的中年女人,兴致勃勃地跟我们分享她要去上大学的计划。

此后,妈妈每天要抽9个小时的时间学习,她在晚餐桌上展开书本,和我们一起做功课。

第一学期结束后,她立即去见人事主管,请求得到教师的职位。但她又被告知,要有相应的教育学位,否则就不行。

第二学期,妈妈再次去找人事主管。他说:你是认真的,是吧?我想我可以给你一个教师助理的位置。但你要教的是那些内心极度叛逆、学习缓慢、因种种原因而缺乏学习机会的孩子,你可能会遇到许多挫折,很多老师都感到相当困难。

妈妈为得到了这个职位而欢呼雀跃。

每天一大早,她先帮我们做好去学校的准备,然后赶去工作,下班回家后再做晚饭,闲暇时还坚持学习。这对于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但却是她想做的,也是她所热爱的。妈妈在近5年的时间里,都在特殊教育中心做教师助理,而这一切,都源于那天我在教室里受到的轻率的评论。

妈妈用她的行动在告诉我,应该怎样面对自己所处的逆境,并勇于挑战,而且永不放弃。

对我而言,那天我收好课本离开教室时,我的生物老师对我说: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是艰难的一天,但是,我会给你第二次机会来完成这个任务。

后来,我在课堂上成功地解剖了青蛙,他改了我的分数,从D变成B。我想要A,但他说:你应该在第一次就做到,这对其他人不公平。

当我离开时,他说:你认为只有你不得不穿别人穿过的衣服,是吗?你认为只有你是从贫穷中长大的人,是吗?

我用肯定的语气对他说:是!

我的老师用手臂环绕着我,接着给我讲述了他曾经在绝望中成长的故事。在毕业那天,他被别人所嘲笑,因为他没钱买像样的帽子和体面的礼服。他对我说,那时,他每天都穿同样的衣服到学校。

他说:我了解你的感受,那时我的心情就和你一样。但是你知道吗?孩子,我相信你,我认为你是出众的,我的内心感觉到。

我再次无语。我们两人都极力忍住眼泪,但是我能感受到他的爱一位白人教师对一个年轻黑人学生的爱。

我竞选上了学生会主席,我的生物老师成了我的指导顾问。在我召开会议时,总能找到他的身影,而他会对我翘起大拇指这是只有他和我分享的秘密。

我渐渐认识到,我们都是一样的虽然我们有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背景,但我们的许多经验是一样的,我们都希望快乐,都希望追求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

第21篇、爱情故事苏末丢失了林又南

暧昧像水草疯狂生长

1999年的某个下午,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空隙漏下来,在地上铺洒出一片斑驳发亮的光影。苏末坐在学校篮球场边的树阴下,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在这里继续读书,或者让父母给安排去一所重点中学。一个篮球流弹般突然向苏末直直地飞来,苏末还来不及反应,只听见“砰”的一声,有人用手臂挡开了篮球。

“你没事吧?”气喘吁吁的林又南抱着篮球,紧张地站在苏末的面前,汗珠在阳光下折射出明亮的光芒。

嗯,苏末不知所措地点点头。

林又南有着寒星般明亮的眼睛,嘴角藏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转身离开的时候,深深地看了苏末一眼,那一眼,仿佛要看到人的心里去。

才不要回去呢,苏末忽然觉得这个学校如此美好。

开学没多久,学校举行校际篮球赛,林又南大出风头,很快成为全班女生心目中的偶像。越来越多的女生要林又南教她们打篮球。有人说,林又南,你教我打球吧,我篮球考试不及格。中午的教室安静又空旷,坐在墙边的苏末忽地抬头,正好撞见林又南深黑的双眼,林又南意味深长地看了苏末一眼,一脸坏笑,不行啊,我已经答应教别人打球了。

苏末低头浅笑,心安又心乱。

暧昧像海底的水草疯狂生长,却又飘忽不定,可正因如此,更加无以言表。

林又南身上有着难以名状的距离感,打篮球喜欢一人作战,吃饭喜欢独坐一角,3000米长跑摔得不轻仍然第一个冲线。他一个人坐在跑道上给伤口涂酒精,落日的余晖把他的身影拉得又细又长。苏末站在他身后对他说,去医务室吧。林又南不做声,忽然抬头,苏末你想考什么样的大学?

什么样的?不知道,不过至少得离开这儿吧。

2002年高中毕业,苏末到省会长沙上大学。林又南留在了家乡那座小城。

肤浅是爱最原始的证明

大学校园从来就是恋爱的天堂。19岁的苏末眼神明媚,这样的女孩儿似乎没有理由让人不喜欢。最轰动的一次是系里的元旦晚会。六个帅气的男生组合带来的劲爆热舞是整场晚会的焦点,节目演完,领舞的男生站在台上迟迟不肯谢幕,他的头发上不知是汗水还是亮片纸,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男生说,我的舞为你而跳,苏末,你在吗?

大礼堂沉默了片刻,继而尖叫如雷,人人兴奋地询问,苏末是谁,苏末在哪里?

男孩们的爱意,肤浅又狂热。可是不得不承认,对年轻的苏末们来说,或许只有这种肤浅才恰恰是关于爱的最原始的证明。

室友们对这种八卦趣味盎然,她们追着苏末问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苏末喜欢什么样的?苏末喜欢寒星般明亮的眼睛,苏末喜欢被风扬起的蓝色衬衣,苏末喜欢修长手指拨弄篮球。

苏末喜欢林又南。

而林又南,除了偶尔在QQ上给苏末留下短暂的问候,别无他言。

苏末觉得,林又南有时候就像一阵风,从未痕迹清晰,却也从未消逝散尽。

苏末有时候会给林又南写信。

每一封信,苏末都是决定把它寄出去的,可是每每快走到邮箱前,又莫名地止住了脚步。

一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得到太多来自异性的宠爱,她便会习惯做爱情里骄傲的那一个,便会认为所有喜欢她的男生都是一样的狂热执著,义无反顾。

大三那年的生日,林又南终于出现在苏末面前。

于是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大家都到齐后,苏末笑着说,等一下,还有人没来。不一会儿进来一个满脸堆笑的男生,手里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

几个女生立刻尖叫起来。苏末介绍说,这是我的高中同学林又南。

你好。你好。

林又南带着笑容站起来,跟男生握手,风度依然。

苏末难过得开不了口。

你好到让我已经追不上了

2006年大学毕业,林又南在家里的安排下留在家乡做了一名公务员。看惯了高楼大厦,熙攘人群,车水马龙,苏末不想回去。不想回去就要付出代价。

老式小区的一楼阴暗潮湿,可是离市区近,上班方便,苏末毫不犹豫地租下来。加班已成为家常便饭,回到出租屋里,已经是晚上9点,却还没吃晚饭,半年下来,瘦了一大圈。

林又南给苏末发短信,不好,就还是回来吧。

苏末此时正一个人翻炒昨天的剩饭,她看了看锅里快要炒煳的蛋炒饭,飞快地把短信删掉。那天的晚餐,苏末觉得索然无味。

除了吃饭睡觉,苏末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她开始学会如何在领导面前恰到好处地表现自己,学会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自我保全,公司上下人人视其为潜力股,是职场白骨精的前身。升职、加薪,出国学习,不过两年的光景,苏末在这个城市站住了脚。她给自己买昂贵的鞋和包包,一个人在市中心租了高档公寓,站在落地窗边可以望到远处的江水。苏末在心里说,林又南,我只想让你看到很好的我,更好的我才值得让你奋不顾身。

年底回老家,苏末跟高中同学聚会。她恰到好处地照顾席间的各个同学,记得每个人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谈笑风生,不会冷落了任何一个。

林又南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他问,现在过得好吗?

很好啊,苏末说自己创作的广告被业内一本专业杂志刊登,很有影响力,应该有拿奖的可能;前不久去了巴黎考察学习,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埃菲尔铁塔,其实也很普通;苏末说长沙快要修地铁了,在地铁边准备买一套小公寓,以后应该会很方便

林又南笑了笑,你以前不太爱说话,也不会照顾别人。

苏末也笑了,那是不是说明我变得成熟了。

林又南没做声,苏末抬头看见了林又南的眼睛,他的眼神欲言又止,让人难以捉摸,甚至,还有一丝悲伤。

聚会结束的晚上,林又南给苏末打了个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他说,苏末,你知道吗,你好到让我已经追不上了。

苏末缓缓地挂掉电话,心想,林又南也许喝醉了吧。

礼花从他们头上落下

2008年,苏末的生活在悄悄发生着变化。林又南连夜开车到长沙,第一次跟苏末单独见面。林又南说,苏末,我要结婚了。

嗯。苏末不知所措地点头,茫然得一如当初见面时一模一样。

林又南沉默无语,送苏末回家。走到小区门口,林又南说,很晚了,你上楼吧。

嗯。

林又南点点头,那我先走了。

哦。

你林又南刚走出几步,又缓缓回过头。苏末静静地站在原地。

林又南走上前,伸出手,似乎想要拥抱苏末,顿了顿,轻轻地捏了捏苏末单薄的肩膀,低头说,再见。

再见。

林又南默默地转身离开,他的背影无声地消失在漆黑的夜色里。苏末忽然很想念林又南用修长手指拨弄篮球的样子,想念他坐在跑道上自己涂抹伤口的样子,想念他安安静静地问,你现在过得好吗,想念到,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林又南发来婚礼的请柬,苏末就去了。席间坐在身旁的陌生男人突然悄声问道,你是苏末?

你是哪位?苏末很惊讶。

我是又南的大学室友,你不认识我,我可知道你。又南有天深夜喝醉酒,打电话给我说苏末走了,离开了,离他越来越远了。我还以为你出国了。

苏末发觉,眼泪是可以往回流的,一颗一颗,滴在心里,生疼生疼。

主持人邀请大家集体敬酒,苏末站起来,望着台上的一对新人,缤纷的礼花正好从他们头上落下,苏末一饮而尽。

花了十年的时间失之交臂

长沙这样一个内陆城市,10月份的天气刚刚好,没有冬天刺骨的冷,却已经有了初冬的暖阳。

电视上正在播放刘若英和陈升的访谈节目。

主持人侯佩岑问陈升:“你喜欢刘若英吗?”陈升很直接地说:“我当然喜欢她,否则我为什么为她做这么多事情。”但是,陈升接着说:“现在她像风筝,不知已经飘到了什么地方。”刘若英闻听不禁失声大哭起来。她孩子般追问:“如果我飞远了,你可以拉拉线啊,风筝的线永远在你的手里!你一拉线,我就会回来的!”陈升沉默片刻后说:“可是,我找不到线了!”

年轻的时候,我们有着最炽热的爱,却往往还附带着笨拙与骄傲。曾经以为喜欢与被喜欢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于是很容易就转身离开,想看到你的俯首称臣,想得到你的追逐与仰望。于是越飞越远,却忘记了拉线人仰望太久,是会累的。

可是,还好,我们没有彼此伤害。我们只是花了十年的时间失之交臂。

有一段没有伤害的过去,其实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苏末在初冬的暖阳下眯缝着眼睛,不觉笑了起来。

第22篇、爱情故事6年后,我们第二次相亲

1997年,姑姑为我安排了人生第一次相亲,当时我只有19岁,心想,都什么年代了,还兴这个?可姑姑说小姑娘年纪小一点可以慢慢挑,等你年纪大了就只有被别人挑了。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随姑姑一同赴约了。晚上7点左右,当我们来到鲁迅公园门口时,对方早已到了,介绍人互相报了一下我们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后,双方就打道回府了。姑姑认为他的条件不错,比我大7岁,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卖相也不错,接下来的程序是等待男方提出约会。

记得我们相亲是在冬天,而初次约会已经是春天了。这中间如此漫长的间隔似乎预示着这次相亲将无疾而终。尽管如此,姑姑还是传授了一些经验给我,什么初次约会女方要迟到一会儿,要多听少讲,要保持矜持,并嘱咐说你年纪还小,还在读书,为了不影响你的学业,你们一个月最多约会一次,每次不能超过两小时。对方约我在鲁迅公园碰面,我真的有些担心我们能否认出彼此?幸好,我一看到他就认出来了,他也热情地跟我打招呼。我当时一副学生打扮,短发、戴着眼镜,身着休闲装;他则西装革履,衣冠楚楚,一看就很不般配。我们在鲁迅公园里闲逛,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突然窜出一个乞丐,他很会轧苗头,你们一看就有夫妻相,祝你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虽然我们当时根本没有来电的感觉,但被这乞丐这么一说,我还真脸红了。他倒挺坦然,若无其事地建议我去打保龄球,从来没有尝试过的我,一下子来了劲。他打得不错,而我一开始一直打双沟大曲,不免有些懊丧。后来在他的指导下我也打得有些像样了,这时我才认认真真将他打量了一番,他长相很斯文,戴着眼镜颇有几分灵气,皮肤也很洁净,不像我满脸青春痘,而且他打保龄球的姿势也很潇洒。

打完球,他问我上哪吃饭,我想起了姑姑的忠告:不要用男孩子的钱,而且规定的两小时也已经到了,于是便推辞了。

虽然我对他的印象不错,但这次约会后,我们就没有再联系。也许大家都没有把对方放在心上,一晃6年过去了。这期间姑姑又为我安排过很多次相亲,但都未成功。

2002年底,我随公司赴香港考察,在著名的黄大仙旅游景点,我衷心祈祷能够尽快找到我的白马王子。谁想天下竟有如此巧事,不再相信相亲的我在回上海的当天晚上就接受了姑姑为我安排的第n次相亲,因为对方居然是6年前的第一任相亲对象。我想,他现在应该有32岁了吧,想来他这6年肯定也是阅人无数,曾经沧海,怎么又想起我了呢?看来是我们彼此的姑妈见我们都未修成正果,有意再当月老。

再度相见,是在他姑妈的家里。那晚,听说他先前拒绝了好几档相亲安排,而介绍人一提我的名字,不知怎的他就同意了。说实话,我只依稀记得他6年前的模样,岁月并未在他脸上留下多少痕迹,他显得更成熟,更有魅力。颇有涵养的他仍旧一身西服,中规中矩的样子;而我也由一名学生妹变成了一个淑女,眼镜也换成了隐形的,手上也不再有圆珠笔迹,着装虽然还是休闲的,但款式能与西服相配。

我们一起去喝咖啡,面对面聊着各自的工作、生活以及这6年来寻寻觅觅的故事,忽然觉得我们彼此是那么熟悉,心越来越靠近。他告诉我他姑妈为他安排的相亲次数虽然很多,不过他还记得我当时的学生模样,还有留有圆珠笔迹的手打出的双沟大曲。我也问道:其实我对你的第一印象很好,为什么后来你不约我了?他说:你还说呢,你当时规章制度那么多,怎么谈啊?亏他还记得,也许那些规矩是很特别吧!再说那时你还太小,6年前我错过了你,6年后不会再错过,我要把这6年的时间都补回来!

就这样,我们相爱了,我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他也笑称:如果6年前我们就相恋,说不定现在都有孩子了。我说:如果当时与你恋爱,说不定不会成功的。他也表示赞同地说:其实我们的性格和兴趣都挺相投,但当时我的事业刚起步,而你还未完成学业,不确定因素太多,直到再次见面,我才明白原来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一年后,我们携手踏进婚姻的殿堂。现在新婚半年的我们时时沉浸在幸福中,并且深信这辈子永远如此幸福。

第23篇、爱情故事“离婚”二字不是玩笑

女友一年前离婚了。那一场离婚的签名,对于经常把“离婚”二字挂在嘴边的她来说,就像开了一场不大的玩笑。在她的想象里,不久,他们就会复婚,他就会再次回到她的怀抱中来。他们是协议离的婚,因此,房子、小店、半岁的儿子,甚至票子,她都没要。

净身出门那天,女友打电话给我,语气中是满满的忧伤和期待:“他坚决要离婚,我就随他愿了。什么都给他,我要让他感动,让他快点回心转意。”我听着好笑,一个孩子未满周岁就急着要离婚的男人,除了“铁石心肠”,就再也找不到其他词语可以形容。心虽这样想,却不忍心打击她,只能安慰她:“你对他那么好,他会明白的。”

离婚了,两个人本该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自此两不相干,毫无瓜葛。可她却经常打电话给他,甚至每天都要听听他的话才能入睡。他也经常打电话来,托她买些小店需用的东西。这气氛有些暧昧。她甚至觉得,她永远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以前是,现在也是。复婚,只是迟早的问题。

只是慢慢地,那些阴郁的午夜,打电话过去,就再也听不到他的温言软语了。后来,他索性挂了电话,关了机。一个个检讨自己的日子,她总把离婚的责任归咎于自己。她总觉得,那些被辜负了的爱,都是因为她的任性和不珍视,只要她愿意改,她还有机会。

那一天,一个好朋友无意中告诉她,他即将结婚。她暴跳起来叫道:“不可能,你骗我,我前天刚给他打过电话。我那么爱他,他怎么可以再找一个?”愤怒的她再也不相信以前他是真心实意对她的,她说:“自始至终,他只是在利用我。”

想通了又怎么样?我苦笑,却见她拿起电话,狠命地拨打当地电视台的热线电话。她愤怒地说,她要让周围的人看看他的丑恶嘴脸,让他一辈子活在别人的唾弃里。

最终,电话接通了,她却无言地放下来,颓丧地站着,看不出有多失望。我知道,她也知道,离婚了,纠结的是她,再怎么样,没有人会支持她。

第24篇、爱情故事生命中的一束玫瑰花

从小她就爱花,她经常在同龄朋友玩布娃娃的时间里从路边采来一两朵小花装饰那小小的世界。长大后,她仍经常去采野花,但她也羡慕别的女孩经常有男朋友送来一束美丽的玫瑰花。后来,她也有了男朋友,她以为她也可以象别的女孩子一样,能幸福地从他那里接过美丽的爱情之花。而他却没有为她送过一枝花,甚至在节日路过门庭若市的花店,她不时地向一个个幸福甜蜜的女孩投去羡慕的目光时,他也只是用一副令人难以捉摸的表情望着她。她只能自叹自己爱上一个粗心且没有一点浪漫情趣的男孩。

然而,他们还是结婚了,而且她很快成了孩子的妈妈。少女情怀也慢慢褪散到孩子的哭笑声中,他还是不曾给她买过花。开过的花谢了,谢过的花不知开了多少回,爱花的年龄早成了一个并不美好的回忆,而且岁月火候已把它熬成带有焦味的白粥,唯有女儿接到男孩的送花露出甜蜜的微笑才给这碗粥添上一点甜味,但那略带苦涩的焦味是只有她才能品尝到的。

西边的太阳送走了它的朝气与火热,黄昏前,它已象一个经历了风风雨雨的老人,成熟而平静地靠在山边。在这闲暇的夕阳下,她跟着这个从未送过花给她,却一直伴着她走过来的男人,散步在行人匆匆的街边。路过熟悉的花店,多年的祈望虽然都已岁月般消逝,她还是忍不住向花店投去遗憾的一眼,那花店留给她太多惆怅的回忆了。

突然,他站定在花店前,对她说了声:“你等我一下。”就走进了花店。她不解地站在那里,看着他带有老态却比平常更走得神气的背影,心里似有一种少女般的心跳,但太多的失望和遗憾又使她平静下来……他从花店出来,手里拿着一束鲜艳的红玫瑰,背后跟着带有羡慕眼神望着她的花店老板娘,他走过来把那束红玫瑰捧到她的面前,激动地说:“几十年前我都想这样,送你一束美丽的花,但我还是忍住了,因为那时你就是一朵美丽的花,我不愿任何花去混蚀你的清纯与美丽,现在你是一棵开过花的树,我要你在坚强中永远美丽……”一时,她觉得眼眶开始盈满泪水,少女时代似乎又回来了。多年的期待都被失望冲洗得落花般残碎,留下来的一点点欲求也早被尘封在岁月的记忆中。可今天,在她残蜡损烛之年,他却为她送上她祈求了半生的花,尘封的记忆又蹦跳起来。

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在她一次次遭受失望的打击,却一生都没有想过离开他的原因了。原来他的花早种在她心里了。他一直护着的她,幸福地走到黄昏的尽头。

第25篇、爱情故事爱情“备用扣”

小雪的男友移情别恋,她陷入极度的悲伤中难以自拔。

众人纷纷安慰她,有人还张罗着要给她介绍更优秀的男友,希望她早日走出失恋的阴影,可小雪偏偏旧情难舍,一直怀恋着那个负心的男人。

这一天,从法国归来的女友慧子来看她。一见面,慧子便给小雪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那年,为参加一次国际服装设计大赛,她设计了一款样式和质料都很考究的新潮服装。

她还费尽心思选了又选,才选中一种几位行家都很赞赏的精美钮扣。要交款时她顺便又买了另一种看上去极普通却极别致的钮扣,作其它服装的备用扣。但在钉钮扣时,她懊恼地发现原先选中的那种钮扣少了一颗,再去那家商店买,却已没有货了,她调动所有的关系寻觅,却怎么也买不到那种钮扣了。而这时参赛的日期已迫在眉睫,无奈中,她只得拿出那些备用的钮扣钉上。

这时,奇迹出现了——那些备用的不起眼的钮扣,仿佛是专为她那款服装订做的,一钉上,那套服装立刻变得与众不同起来。后来,她的作品获得了金奖,好几位评委特别赞赏地提到她选择扭扣的慧眼。

“其实,我哪有慧眼呢?幸亏我当初买了那些备用的钮扣,否则我成功的日子可能还要推迟呢!”

慧子的故事让小雪怦然心动,原来,刻意挑选或者苦苦寻觅的,未必便是最好的。幸福的爱情既然是男女之间默契的搭配,那么,搭配不合适的时候不妨换一种搭配试试……此后,小雪又微笑着走进了生活,并如愿以偿地寻到了自己理想的爱情。

第26篇、爱情故事老鼠的爱情

那是一个遥远的年代,一个属于饥饿的年代。罕见的大旱带来了罕见的饥荒,从春天的榆钱到秋天的橡子面,饥饿使我们这些年轻人无比憔悴。实践证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是治疗饥饿的最佳良方。那时候,在我的屋子里陪我一起挨饿的还有两只老鼠,每天晚上,它们不知是谈情说爱还是也同样饥饿的吱吱叫声和着我肚子里咕咕的不满,让我经常难以入眠。

记不清是哪一天的一个黄昏,我无力地躺在床上。突然,我隐约嗅到一丝肉的气息,那是一个饥饿的人的敏锐直觉。我使劲地嗅着寻去,在床底我发现了一块腊肉,接着看到了那只毛发杂乱没有光泽的瘦弱的老鼠。这只可爱的老鼠聪明的老鼠,不知从哪里弄来这么一大块宝贝。我使劲地咽着唾液,手已经快速伸向了那块腊肉。在我抓住腊肉的同时,我的手一阵剧痛,但是我还是牢牢地拿出了它。那只老鼠也跟着跳了出来,看得出它很虚弱,嘘嘘地喘着粗气,但是它的眼睛却闪烁着雄性的光芒。

说实话,我抢夺了它的食物,或许是愧疚,或许是对一个饥饿者的同情,或许是对一个雄性的欣赏,我真不忍心伤害它。但是它太不知趣,就像一只不自量力的螳螂,更确切地说像一只投灯的飞蛾,义无反顾地向我发动一次又一次的攻击,但却在我的布鞋和木棍面前一次次瓦解。如果我不剥夺它生存的权利,就无法支配这块腊肉。当它在我的木棍下瘫软的时候,它那悲哀、绝望、仇恨的眼神深深地刺伤了我。

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它的伴侣回来了,见到了四脚朝天的爱人。它一边嘶叫着,一边用鼻子嗅着,然后咬它的耳朵,继而拖动它的尾巴。但是死去的老鼠已经无法感知这所有的努力。

母鼠停了下来,似乎明白了发生的一切,木然蹲在那里。这个时候我终于理解了雄鼠不吃腊肉的原因,它是在等待它的爱人回来一同分享那难得的珍贵的食物。我扯下一小块腊肉,作为赎罪,丢给这只丧偶的老鼠,但是它无动于衷,只是呆呆地蹲着。

屋子里很静,过了好久,母鼠仿佛做出了重大的决定,突然跳起,拖着死鼠向外走去。

出于好奇,我跟了出去。在屋外,母鼠无视我的存在,开始拼命挖洞。这是一个北方普通的寒冷的傍晚,我清晰地看到冻土上鲜亮的血痕,一只老鼠在一个人的注视之下,用它足上的鲜血埋葬它的恋人。

在这之后的第三天凌晨,那只母鼠因绝食而死亡。

许多年以后,当我和妻子回忆起我们的初恋,回忆起那个年代和那块腊肉,妻子说你对我真好,就像、就像……她一时无法找到更贴切的语言来形容我究竟像什么。我告诉她,我就像一只老鼠,我只希望我是一只老鼠。

第27篇、爱情故事爱情,善恶一念间

他和她从小生活在一个胡同里,他是男孩,调皮捣蛋,爱逃课,免不了被老师罚站,让爸爸打屁股;她却文静聪慧,懂事,功课又好,老师和街坊都很喜欢。可是,那么调皮的他,一看见她就会安静下来,眼睛里闪过不易察觉的自卑。

有一次,他逃课挨爸爸打,就在院门口,屁股被打得山响,倔强的他就是不服软,急得奶奶在一旁喊:“别打了,快把孩子打死了。”转过来又求孙子:“傻孩子,你快求饶吧。”可他就像没听见,紧咬牙关忍着。后来,他对奶奶说,是因为她在不远处看着呢。有一天,奶奶和她的妈妈一起乘凉,顺口说了这事,于是她也知道了,并且记在了心里。

不久,又不知闯了什么祸,爸爸当着满街的人揍他,谁也拉不开,他还是照样硬扛。忽然,她拨开人群,站到他面前,说:“你傻呀你,快给叔叔认个错!”话里都带了哭腔。就这一句话,他的眼泪“唰”地流了一脸,“扑通”跪在爸爸跟前。

长大后各自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上完大学,又回到了这个城市。他呢,到底是不成材,打过短工,做过生意,都失败了,后来误入歧途,和人去贩毒。在一次抓捕中,他被警察围在家里,但他身上有炸药,谁也不敢靠近。年迈的奶奶知道孙子的性格,情急中竟想起了她。她听说后,急急地跑到现场,冲着屋里喊了一声:“是我,你真傻呀,你还多年轻啊!”

奇迹真的出现了,他走出屋子,卸下炸药,从容地伸出双手,让警察戴上了手铐。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是一位警察讲给我的。他说,真奇怪了,那男孩就像疯了一样,怎么喊话、攻心也不奏效,谁能想到,她一句话就让他软了下来。我们都以为他俩之间有故事呢,可后来的调查证明,他俩从小到大在感情上根本就没发生过什么。

望着他疑惑的表情,我也给他讲了一个故事:

有一位医生,热恋一个女孩,但后来女孩不爱他了,本来应该好聚好散,可他不甘心,百般纠缠,女孩被迫和他翻了脸。他情绪消沉,工作一塌糊涂,领导警告他,这样下去他只有下岗。他把这些都迁怒于女孩的背叛。

这天他正值夜班,急诊送来一位急性阑尾炎患者,必须立即手术,看到病历上的名字,他做梦也没想到,竟然会是她!

心里的怨气陡然涌起。他看过一篇报道,有个医生给女患者做阑尾炎手术时,因和女患者有前嫌,竟给她做了结扎手术,致使她终身不育。想到这,他心里也有了恶念。

当她被推进手术室时,他看到她的眼睛,那是一双熟悉的,但却无助的眼睛,他的心忽然疼了一下。想起最爱的时候,她曾天真地说:“你治好过那么多病人,什么时候也给我瞧瞧病啊?”他说:“别瞎说,哪有咒自己生病的?”可是她说,真的想病一次,哪怕是发一次烧也行。他何尝没想过,假如她真的病了,他将会怎样细心地治疗,百般地呵护。

如今她真的病了,却只能是他的病人,而不是恋人。不知她是否认出了他,因为他戴着巨大的口罩,但她的眼睛里明显流露出感激和求助。瞬间,有一种深埋心底已久的柔情,把他陡生的恶意冲洗得了无痕迹。

那次手术,虽然是个小手术,但他做得非常成功。手术后,他辞职了。他对院长说,已经没有人能帮他做一名好医生。

其实,每个人的情感世界里都有一个柔软的部分,无论岁月沧桑,无论物是人非,触及它的时候,都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疼得必须撒手丢掉心中的恶和恨。

第28篇、爱情故事逝去的爱

看着自己当初和洁一起装扮的小家,他哭了。他没有怪她,只是想着当初和洁在一起的时光,想起了种种,再看到今天洁那种灿烂笑容,他知道自己满足不了洁,他看过一句话“爱一个人,就要她幸福”他知道自己做不到。他恨自己为什么这么没本事。

强第一次抽烟,想着洁,不久,洁回到家了,强看着时间,11点,下班后的五个小时,强看着一脸疲惫的洁说:“今天很累吧?早点休息。”洁:“嗯,公司加班,我回来换套衣服,一会还要去参加聚会。”强背对着洁:“如果太累了,就把工作辞了吧。”洁冷笑道:“你养我吗?就凭你那点工资自己都不够。”说完换完衣服走了,强心里有种无法言语的伤。脑袋回荡着“你养我吗?就凭你那点工资自己都不够。”洁走了,她连我第一次抽烟都没注意。

之后,洁越来越不回家,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直到一天,强坐在公司里接到了洁的电话,迫不及待的按下接听键:“强,我有一件事给你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我觉得我们在一起不适合,你可以找到比我更好的,对不起,东西我过2天会回去拿。”说完挂断电话,在这通话中,强一句话也没有说,他听到对方除了洁的声音,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强不知道怎么回家的。他知道有这么一天,但是他一直没有放弃。心里很是矛盾。他不知道他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没2天,强回到家,看见洁的东西都被拿走了,桌上除了洁留下的钥匙,没有任何东西。强抱头痛哭,不知不觉在伤痛中熟睡。

洁在下班出公司时,看见了强,本能的内疚感让她想躲避,可是看见强向她走来,让她不知所措,看见强凌乱的头发,胡子拉里拉碴,让洁一阵心痛,刚准备说话的她,被强堵了回去:“他送给你的?”洁看见强的目光盯着她的手上的钻戒:“嗯,这是他送我的求婚戒指,我们快要结婚了。”强笑道:“是吗?我这次来没别的意思,上次说送你的项链,没来得及送你,这次就当送你结婚礼物了。”洁接过项链:“谢谢。”当强还想说什么时候,不远处听到车鸣声,“他来接我了,谢谢,结婚那天你会来吧”“看时间吧,好好照顾自己,再见”看着强离开的背影,洁想到和强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想到和强曾经的海誓山盟。心里默默道,对不起。擦掉眼角不知何时的眼泪,走向男孩。

这天洁接到一个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说是死者手机存的老婆电话,洁赶到医院,看着强冰冷的身体,颤抖的抚摸着曾经抚摸过无数的脸,根据医院报告强是死于车祸。强没有亲人,洁只能替家人替强签死亡证明,这是医生送来一个文件袋说是强留下的,洁伤心的打开文件袋,里面有封信和一张保单,洁打开信:“洁,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或许我已经不在人世了,这份保单是我给自己买的,受益人是你,我没有能力给你幸福,对不起,我们是从农村来的孩子,你嫁给有钱人,别被人家看不起,拿到这份钱,好好照顾自己,我从来没有怪过你,如果还有来世,我还希望我们是对恋人,能够一起步入礼堂的婚礼。我爱你”。

虽然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证明了爱真的可以让人放弃一切,让你琢磨不透,到死的那一刻还在为对方打算。

这就是爱。物质的生活虽然满足所需,但是真能填满内心深处的空缺吗?

第29篇、爱情故事爱情是盘清蒸鱼

她开了一间咖啡店。开张不久,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坐在靠窗口的桌子旁。客人占据着两个位子,说是要等朋友来。

直到晚餐时分,他还一脸落寞地等待着。她从厨房出来,轻声问他:“先生,要尝尝我做的清蒸鱼吗?”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已在这儿坐了一个下午。为了不辜负她的诚意,他拿起筷子,勉强尝了一口鱼。

他那原本无神的双眼忽然亮了起来,兴奋地说:“这鱼真的很好吃,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他打开了话匣子。原来,他是一家电脑公司的行销主管,今天来这里是要跟一位心仪的女子见面。他们是因为业务上的往来才认识的,只是两人认识许久了,关系却没什么发展。他好不容易约她今天出来吃午餐,没想到她还是放他鸽子。

那之后,他就成了店里的常客。他常常在午餐时间刻意绕道来店里,嘴里一边赞美着,一边将桌上的菜肴一扫而空。许多时候,他总不自觉地流露着几分落寞。她心里清楚,他还在期待着奇迹出现——或许哪天中午,那女孩会跟同事一起出现在这家店里,那他就可以“巧遇”她了。

有一天,他郑重其事地问她,如果他爱慕的女孩过生日,该送什么样的礼物才好?她哈哈大笑起来,想起自己最爱的水晶项链。也许这个让他费神苦追的女孩,也会喜欢晶莹剔透的水晶吧?

星期五的中午,午餐时间过后,她决定提早打烊休息。因为这一天是她的生日,她打算要好好地慰劳一下自己。准备关门时,忽然接到他的电话,说要给她一个惊喜。不久,她便看到他老远地拎了一个蛋糕走来。她怔了一下,心想:“难道他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

不过,跟着他一起走过来的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年轻女子。他介绍说:“这就是那天我在等待的朋友,今天是她的生日。”

她请他们在靠窗边的位子坐下,这时厨师已经下班走了,她便自己进厨房烧菜。在上菜的过程中,她听出来这个女孩是跟男友吵架了才勉强跟他出来约会,而他非常幸福,一个劲儿地要她多吃一点。就在这时,女孩的手机响了,她接起电话,讲了没两句,眉眼里尽是笑意:“好吧,我马上来。”

女孩起身离去,桌上的菜肴没碰过一口,蛋糕也没打开,连放在一边的生日礼物也都没有拿。他怅然地呆在原地,什么胃口都没了。

他站起身来,似乎要离开了。走到柜台前时,不经意发现有人送她一盆鲜花,上面挂着“祝你生日快乐”的卡片。他对她说:“原来今天是你生日。真抱歉,不知道你介不介意,这个生日蛋糕还没动过,就当作是给你庆祝吧。”接下来,他们一起吃了蛋糕,还把被遗弃的礼物打开,里面竟然是她最喜欢的水晶项链。他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你看,你这个点子不管用啊。”

他们谈到深夜,离开店时,他忽然问她:“为什么你的清蒸鱼会烧得这么好吃?”她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只有最新鲜的鱼才能做这道菜。”她从来不推荐红烧鱼给客人,因为过多的调味料和酱油只是为了掩饰不新鲜鱼的腥味,她还是比较喜欢鲜鱼的原味感觉。他表情怔怔的,不发一言地走了。

第二天一大早,她来到店门口,看到门上贴了一张字条,写着“今天公休”4个字。她心想:“这是谁在恶作剧?”正要撕掉字条,他突然从她身后冒了出来,手上拿着两根鱼竿。他笑着对她说:“今天风和日丽,正好适合钓鱼。我们一起去钓几尾新鲜的鱼,你也该教教我做清蒸鱼这道拿手好菜。”

她看着他,眼中闪烁着泪光。她知道,他终于懂了她的心。

第30篇、爱情故事嫁给爱情还是面包

物质丰盈时代,对于女人来说,婚姻不再是重中之重,不再是人生首选,然而爱情和面包依然是摆在女性面前的选择题。

王婷跟男友恋爱多年,两个人住在一起,却没有结婚成家的打算。王婷在家私城做营业员,收入不高,一个月也就两三千元钱,男友在广告公司跑业务,一个月也挣不了仨瓜俩枣。两个人的薪水加在一起仅够租房和维持温饱,连奢侈一点的小资生活都不敢享受。两个年轻人都没有多少积蓄,付不出一套房子的首付,更不用说还贷款、养孩子。尽管男友很上进,时常安慰王婷,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但生活的重压让王婷看不到未来,看不到希望。

王婷的父母瞧不上她的男友,觉得这个穷小子不能给女儿衣食无忧的生活,成天托亲戚朋友给她介绍男朋友,面对形形色色的相亲对象,王婷没有感觉却不得不应付。王婷和男友不是没有感情,从校园到社会,两个人的恋爱称得上是惊天地泣鬼神,如今都有了左手握右手的感觉,就这样过下去也挺好。爱情不需要那张纸做证明,有了那纸结婚证,他们就要背负上更沉重的生活。每每接到同学同事的结婚请柬,在城市的夹缝中生存的王婷也感叹,哪个女人不想在最美的年华里风风光光地嫁人?哪个女人对婚姻没有美好的憧憬和向往?可是多么美好的爱情都会被面包打败!

选择了有情饮水饱,就要过上顿不接下顿的日子,选择了衣食住行的安稳,就等于放弃了至高无上的爱情。女屌丝面对爱情和面包会犹豫不决,白富美面对爱情和面包同样鱼和熊掌难以兼得。

肖嫣是一家美容护肤中心的老板,眼看已经奔三的年纪,却一直徘徊在围城之外。朋友们都知道她有个帅气的男朋友,肖嫣的男友带得出去领得回来,在外形上和她很般配。美中不足的是男友是私企的普通职员,一个月拼死拼活地做,也不过几千元的月薪。虽然男友待肖嫣很好,可是男友连套房子都没有,老家又在农村,父母年老体弱,在经济上帮衬不了他们。

肖嫣有房有车有产业,但她骨子里还是个女人,她理想中的婚姻是强强联合,而不是我强他弱,她不想结婚后,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准。看看周围的女友,降格以求嫁给了经济能力不如自己的男人,婚后过着捉襟见肘的日子,每天早晨睁开眼睛就要算计房贷、生活费,父母的养老钱、孩子的奶粉钱。肖嫣笑谈自己习惯了自己赚钱自己消费的生活,如果成天为柴米油盐发愁,那不是她想象中的婚姻。

肖嫣不但有自力更生的能力,还有一个非常理性的头脑,她是个商人,商人难免会用商人的眼光衡量爱情,男友人品好无可厚非,可这世上最虚的就是人品。嫁给面包,倘若婚姻不幸福,至少还能落得物质补偿;嫁给爱情,倘若婚姻不幸福,物质和精神都会受到重创。

物化时代,别怪女人功利心重,别怪爱情经不起考验,要怪就怪社会太现实。对白富美来说,婚姻不过是锦上添花,但不管白富美还是女屌丝,婚姻都得边啃面包边谈爱情,若没有面包的支撑,哪儿有气力奢谈爱情?

爱情和面包并非天生相克,为爱而嫁还是为生存而嫁都不是关键,嫁给对的人,才是关键。最好的婚姻是有恰好的物质基础,又有恰好的爱情的两个人的结合,而不是爱情和面包的PK。

第31篇、爱情故事相信爱情的人,迟早会和爱情相遇

我的感情之路,有真真假假的各种传闻,我不会去回应。我常常说,感情的事情是最没有道理可讲的,谈不上谁是谁非,最后没走到一起只能归结为没有缘分。尽管如此,自己那些不成功的感情经历,还是多多少少在心里留下了一些伤痕。我和别的女人不同的地方,大概就是伤口愈合得比较快。我形容自己面对爱情时就像一头小蛮牛,永远使出浑身的力气去爱,从不给自己留后路。

很多女人在经历过失败的恋情后,会变得胆怯和退缩,不再敢轻易地爱了。我认为,其实不存在什么失败,毕竟你们相爱时有过真诚、幸福、甜蜜,留下了那么多美丽的回忆,这些东西并不会因为你们最终没走到一起而被抹杀。所以我说,世界上只存在真诚或者是不真诚的恋情,而不存在成功或者失败的恋情。

或者就是因为这样吧,我不害怕失恋,更不害怕恋爱,因为你只有勇敢去爱了,才有可能遇到那个真命天子;如果连爱都不敢爱,怎么会遇到呢?我总以最开放的心态等待爱情的到来,不拒绝任何形式的相遇。平时和好朋友在一起,我也会嘱咐他们:“帮我留心啊,有好男人介绍给我啊。”

我发现,很多年龄偏大的女孩子,好像越是年纪大就越不好意思表现出对爱情的渴望,就越矜持,似乎就担心人家说自己“着急嫁人”。其实有什么呢,渴望幸福的心,什么时候都应该是急切的啊。

我和钟石的相遇,得益于我开放的心态。这要从2006年说起了,当时我在拍摄电影《心中有鬼》,和导演滕华涛成为很好的朋友。有一次他问我:“奶茶,我觉得你这人真不错,身边怎么没有个男人呢?”我说:“你说得对呀!如果你遇到合适的人选,想着我点儿啊。”

没想到,他还真的记在了心里,用他的话说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把身边的单身男人过一遍”。2010年的一天,他突然想到了钟石,觉得这个人很适合我。他先去问钟石,想不想找女朋友,钟石说想;他又来问我,我也说想,但我说别搞得像相亲那么正式,最好是朋友聚会时见面,双方不至于那么尴尬。

我和钟石见面那天,彼此都带了一堆朋友。一看见钟石高高大大、斯斯文文的样子,我就觉得很顺眼。我们相互留了电话号码。没过几天,他就给我打电话,说他搞了一个摄影展,问我愿不愿意去看?我当然愿意,他就开车来接我,我们的恋情就这样开始了。

交往了半年多,2011年8月8日,我们在北京领取了结婚证。领完证当天,我给滕华涛打电话,由衷地谢谢他让我遇见了生命中的另一半。后来我回台湾,还特地按照台湾的风俗,带回来喜饼送给他。

很多大龄的女人都有一个感觉,就是现在的男人都害怕结婚。她们常常说:“我都一大把年纪了,找一个人就是为了结婚,我没有时间再陪他谈一个长长的恋爱。”我想,这也是许多“剩女”最感到困惑的问题吧——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合适的男人,当然想赶紧套牢他。可是,也正是因为这种心态,让男人们觉得心里不踏实:刚认识就这么急吼吼的,有什么目的啊?于是,他就逃了。

我没有这样的心态,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过来的。大概在三十多几岁的时候,我有一阵子特别想结婚,但是过了35岁,结婚的念头就很淡了——反正也这个年纪了,急也没用,索性好好挑挑。慢慢地,我一个人可以去做很多事情:逛街,看电影,喝咖啡……有一天我在家里,给自己煮了很好吃的牛肉面,配上新鲜的蔬菜,坐在阳光包围着的餐桌前细细品尝。我突然觉得,一个人的生活,真的也很不错嘛,就让我这样自己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可以。

也许正是因为我将单身生活打理得很好,结婚的念头不是那么迫切,所以在和钟石恋爱之后,我给了他很大的空间——我不会一天给他打很多电话,问他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我不会像个小女孩一样,凡事依赖他,要他陪着我。

有时候拍戏时,我们经常半个月不见面,因为我觉得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只要心里有对方就行,没必要天天黏在一起。倒是他有时候不放心,会抽空来探我的班。我排话剧《在西厢》时正巧是桑拿天,在密封的剧场里排练,挥汗如雨。我中暑了,脸色白得像纸一样,头晕得走不了路。剧组人都吓坏了,要叫救护车。我自己最镇定,让人扶着我到外面通风阴凉的地方,吃了一支冰棍,感觉就好多了。到了傍晚,钟石来看我,一个劲地责备我为什么不给他打电话。我说:“这样的小事,我自己就能处理好。”

情人节到了,钟石工作很忙,他发愁怎么空出时间陪我。我打电话告诉他,我约了一个女朋友一起过节,所以他不用特地陪我,也不用给我送花。只要愿意,鲜花随时随地都可以送,干吗都赶在情人节那天像完成一个任务似的呢?一开始,钟石还以为我在赌气,后来看见我真的不是很介意才放心。成熟的女人就是这样子,更注重一份感情的内在品质,而不在意形式。这份大气和豁达,会让男人觉得很舒服。

我的婚讯传出以后,很多朋友都说我保密工作做得好,那么厉害的“狗仔”也没有拍到我和男朋友在一起的照片。其实,并不是我刻意保密,而是我们俩根本就没有多少时间在一起。这样的距离恰到好处,会保持你的神秘感,也让一个男人觉得和你在一起自由轻松,到最后急吼吼的人就变成是他了,就像他向我求婚时说的那样:“我想和你生活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减轻我对你的牵挂,还有那种时时刻刻有可能失去你的担心,因为我觉得你很享受单身生活,这真是太让我害怕了!”

哈,男人就是这样——你黏着他,他就想办法要逃;你把自己的生活和心灵都打理好,不依赖他、不试图套牢他,他就会对你产生好奇,就想和你待在一起,就想和你结婚。

第32篇、爱情故事前男友的礼物

我28岁了,依然没有把自己嫁出去。

曾经,我以为青春时光还很长,以为一切都可以慢慢等待。可是如今,看着镜中渐渐老去的自己,我在想,是不是该挑选一个合适的人,把自己嫁掉呢?

今晚,我翻开久未开启的首饰盒,想找一个发夹把如瀑的长发点缀一下。我随意翻动着,心里微微有点失望。盒里的首饰我一直没有怎么动过,它们那样灰头灰脸地藏在幽暗处,不见光日。这些首饰跟着我,是不是觉得很委屈呢?

我的目光突然被一枚宝石蓝的发夹所吸引。那亮丽的蓝色,明亮,深邃,让整个灰暗的首饰盒顿时熠熠生辉。我把它轻轻别在头发上,镜中的自己马上变得妩媚高贵。一枚小小的发夹,竟然有如此的魅力。

这枚发夹,是什么时候来到我首饰盒的呢?想起来了,这是我许久以前的一位男友所送的礼物。到底是第几任男友呢?自己也记不清楚了。

那时候的我,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光,马不停蹄地相亲,马不停蹄地恋爱,身边的男友来来往往,换来换去。心高气傲的我,总以为身边的那个人不是最好的,最好的那一个还在灯火阑珊处苦苦等候我。

只记得,那位男友是一个忠厚老实的男孩子。我常常笑他太愚笨,不懂女人的心思,不懂女人想要的浪漫,而他只会朝我憨憨一笑。记得那天是情人节,我期待的玫瑰没有来,他送上这一枚我并不心仪的发夹。

当时,他轻轻地将发夹戴在我的头上,全然没有发觉我的失望。他朝我笑笑,解释说,玫瑰容易凋零,只有片刻的生命;发夹就不同了,戴在头上,美丽了自己又美丽了环境,该有多好。我驳斥他:“难道我不够美丽吗,为什么要用首饰来美丽自己?”

那枚发夹,我终究没有戴,随手放在首饰盒里。那位男友,我终究没有放在心上。我要的是一切都完美的男子,而他不是。

很久以后,我懂得了,世界上根本没有完美的人,对爱情不能太苛刻。当再回头,审视那些曾经交往过的男孩,我发现他们当中有许多人都是很优秀的,只是那时候我不懂得珍惜。

就像这枚发夹一样,它是普通的,可是不管经过多长时间的打磨,它还是那样光彩依然。估计那位前男友现在已经娶妻生子了吧?时间可以带走一切,记忆里连他的模样也模糊了,只留下这一枚发夹证明他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电话铃响了。我放下对过去的沉思,对着镜子再一次审视自己,然后满意地走下楼去。

现任男友,正在车前微笑地看着我。我走过去,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他的怀抱是温暖的。

望着他灿烂的笑容,我想,是不是该同意嫁给他呢?

第33篇、爱情故事怀念将爱情当梦想的年华

她不爱学习,只是经常出没在图书馆,以读故事书为乐。她没有梦想,只是浑噩的莽撞的度过每一天。直到有一天,她发现很多借书卡上都有一个相同的名字。她对那个名字的主人充满好奇,一个同样爱看书又读很多书的人,在她想来跟自己是同类人。

后来,她便跟那个名字的主人有了交集,并喜欢上他。他会拉小提琴,也会制作小提琴。但他觉得不够好,想要放弃高考出国深造,然后成为最优秀的小提琴制作师。他说,我在图书馆看见你很多次,有时我故意坐在你身边,但你从没注意我。他又说,为了我的名字早点出现在借书卡上,我看了好多书。原来,他比她更早喜欢上她。

她觉得他有梦想理想,有才‘华能力,觉得他好厉害,觉得他闪着光。相比之下,便觉得自惭形秽配不上他。但后来她想明白,想要配得上他,就也要努力。所以,她丌始没同没夜查资料,决定写一本故事书。她想要是可以成为作家,就会紧紧跟在他后面不掉队。即使成绩不好考不了高中,也可以像他一样不去考大学,只努力做另一件事就行了。

的确,像支持她的父亲说的那样,生存不是只有一种方式。但是,每一种方式都会很艰难。所以,她写得很辛苦。写完的故事,按约定第一个交给她的爷爷看。爷爷肯定了她的天分,但也让她明白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前,她还需要学习很多东西。她暂时放下了作家梦,回头好好学习。当然,她的另一个梦想没有放下,那就是要跟上他的脚步,不成为他的包袱。而他的梦想,也是成为优秀的人,成为配得上她的人,成为可以喜欢她爱她娶她的人。

因为喜欢对方,他们都嫌自己不够好。因为喜欢对方,他们更加努力。因为喜欢对方,是他们彼此的梦想。他们将爱情当成梦想,从而延伸出来因爱而产生的动力。这是他们美好的少年时光,这是他们单纯的干净的简单的,充满向往和期待的少男少女心。这一切看去那么美好,这一切,出现在电影《侧耳倾听》里。

但这个美好的爱情故事放在成人世界里,却像是一个真正的童话。也只有在最天真的岁月里,我们才会将爱情当成梦想,才会因为爱情做很多幼稚的,傻傻的,天真的,琐碎的事。才会那么有耐心,才会愿意等待,愿意为了一个人做很多努力和满怀很多希望。而长大的我们,变得理性,变得现实,变得冷静。开始左右权衡爱一个人的代价,权衡会不会受伤害,会不会太辛苦,会不会太麻烦,会不会没有回报,会不会没有结果,会不会不适合,会不会还有更好的人在前面等着。

我们再也不愿为爱情做很多费时间费心力的事了,于是,我们只能回头怀念那样的青葱岁月和时光,怀念那时的不顾一切,怀念将爱情当一辈子梦想理想的年华。

第34篇、爱情故事爱的执著

朋友给我讲一个女人的故事,这个故事有一个最老套的开始。女人年轻时,由于家庭成分不好,嫁给了一位憨厚的老实人。女人美丽而优雅,即使穿着粗布衣服,也总从容自若,清逸脱俗。男人没有什么文化,从没想到自己会拥有这样一个天仙般的美人,他认真地伺候着他的女神,小心地不让她受到半点委屈,用工人阶级最朴实的办法尽量地将女人隔离在各种冲击之外。女人坦然地接受丈夫对自己的呵护,嘴角总是挂着一丝淡然的微笑。微笑着上班,微笑着下班,微笑着接受老公对自己奉若神明的爱——细致而拘束。

日子就这样平静地滑过,平静得没有在女人脸上留下一点痕迹。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女人不喜欢,男人也不强求。女人就是这家里的孩子,男人守着女人,感觉殷实又满足。

那一天,无风也无雨,是最平静的一天。女人带着一贯的微笑下班回家。就在那一天,女人看到了男孩儿,那个让她突然想要呼吸的男孩儿。女人凝视着他,许久,灿烂一笑。那笑容,即使在绚丽的夕阳下,也让人有定格在一瞬间的错觉。

女人笑着回了家,那笑容是如此与众不同,引得邻居大妈们放下手中的活计,个个若有所思。女人笑着给男人做了饭,然后静静地等着男人回来。男人一进门,就觉察到不同。他看着桌上的饭菜,警惕地坐下,狐疑地看着女人。女人笑着,笑容灼伤了男人的眼睛。男人觉着眼睛莫名其妙地模糊起来,他使劲地揉着自己的眼睛,好像这样就可以把不安揉掉。女人平静地说:“这顿饭是感谢你这么多年对我的照顾,可是,我要走了。”男人还在揉他的眼睛,他说:“我的眼睛坏了,我去卫生所找老张看看。”男人逃出了家门,在自家门槛前坐了一宿。女人安静地收拾自己的东西,其实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包袱。

男人跪着求女人不要离开,又锁着女人,最后甚至打了他的女神。女人一直淡淡的,挂着那丝若有若无的,近似透明的笑。终于,男人拗不过女人,放她离去。

女人与男孩是旧识。在男孩儿小时候,就说长大要娶姐姐为妻。在女人与男孩儿重逢那天,女人相信男孩儿是认真的。于是,她们结了婚。人们常可以看见男孩儿骑车载着女人在街道飞驰。女人银铃般地笑,放纵般地幸福。渐渐的,流言多起来。有人说男孩儿有外遇,有人说男孩儿酗酒,有人甚至说听到男孩儿打女人和女人嘤嘤的哭声。无论流言如何,女人都面带着幸福而满足的笑容,上班、下班,细心地照顾着男孩。

这样过了许多年。女人生了一子一女。女人一直深埋于这个家庭,过着平淡而琐屑的日子。她细心地料理家中的一切,呵护着自己的子女,也像照顾孩子般体贴着自己的丈夫——那个永远生活在童话中的大男孩。生活就是这般有趣,从女神到女仆,就像是一个完整的轮回。在闲暇时,女人喜欢躺在摇椅里,摇啊摇,不知是否会摇到前夫身边,想到那个恍如隔世的家。

故事的最后,男孩儿因病先于女人离开人世。在男孩儿死去的那个晚上,女人也自杀了。在抢救过来后,子女劝她:“我们知道您与父亲情深谊重,可您也该想想我们,我们都需要您啊。”女人淡然道:“我并不喜欢孩子,我是因为你父亲喜欢才生了你们。”

故事讲完了,我与朋友相对无语,唯余一声叹息。原来一份执著的爱是这样的吝啬与凉薄。一切尽去,唯余爱情,是怎样的一种生活状态。这在常人眼中,怕也是一种变态的情结吧。可是,我总会想起那个躺在摇椅上摇啊摇的女人,她一定没有回想她做女神时的生活,那时的她只是没有呼吸的一具行尸走肉吧。在摇椅上的片刻,她脑中闪现的只会是那立志要娶她的小男生,那街角定情的凝视,那奔驰的自行车……那些关乎爱情的时刻。

第35篇、爱情故事爱的拍卖

一位名叫奥尔特的巴西男子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拍卖自己的信息:只要谁能付出30万雷亚尔,就可以买走他,只要不违法犯罪,奥尔特愿意为买走他的人做任何事情。他声明,拍卖自己的原因他只告诉买下他的人。

在拍卖信息发布3天后,一位叫苏珊尔的女性愿意出30万雷亚尔买下奥尔特。在一家咖啡馆里,奥尔特和苏珊尔见了面。苏珊尔递给奥尔特一张支票,笑着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拍卖自己的原因了吧。”奥尔特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照片,递给苏珊尔。苏珊尔接过来,照片上是两个人的合影,是奥尔特和一个女人。苏珊尔看了看说:“她很漂亮,是你的妻子还是你的女朋友?”

“是的,她很漂亮,还很善良,可是,现在她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待,她的肝脏出了问题,她现在需要动手术,需要20万雷亚尔,我们的钱远远不够,我不能让死神带走她。我能想到的办法就是把自己卖掉。”奥尔特说着说着,泪水禁不住流了出来。“我曾经想过把我们的房子卖掉,可是,那是我们的家啊,我不想让她以后连个房子都没有,跟着我受罪。除了我自己,我一无所有。所以,我选择了拍卖自己。”奥尔特说。“手术费需要20万雷亚尔,可为什么你要30万呢?”

“我之所以要30万是因为我想在支付了手术费后还能给她留下一笔钱。这样,将来我不在她身边,她也会生活得好一点。”奥尔特解释说。

苏珊尔眼含热泪,对奥尔特说:“去吧,回到你妻子身边,陪着她,一生一世都不要离开她。”苏珊尔说。

奥尔特愣了,看了看手里的支票,问苏珊尔:“你不愿意买下我吗?”

“我已经买下你了,不过不是买下你的人,而是买下了你的答案,你的答案的价值远远大于30万雷亚尔。”苏珊尔擦了擦眼泪继续说,“因为你的答案是爱,这是无价的。”

第二天,在征得奥尔特的同意后,苏珊尔在网上发布信息:奥尔特的拍卖已经结束。她将奥尔特拍卖自己的原因说了出来,奥尔特对妻子的一片爱心感动了成千上万的网民。他们或多或少都拿出一些钱给奥尔特。

两个月后,奥尔特的妻子康复出院了。在这两个月里,奥尔特总共收到了242万雷亚尔。他将这些钱全部捐给了巴西圣保罗州的红十字会,并成立了一个基金会,名字就叫“爱基金”。

第36篇、爱情故事将最好的时光赠与你

和他的开始,本身就很俗套。他是有妇之夫,她不过是他的情人。爱到失去理智时,她自然也说过“不求天长地久,只愿曾经拥有”之类貌似痴情实则弱智的话。但后来,如同大多数的地下情一样,事情的发展脱离了最初的设想。

纠缠的过程,无非是若即若离,让双方身心疲惫。她不过是要个承诺,哪怕漫长得无边无际,起码有个盼头。他在物质方面极为大方,珠宝首饰,只要她开口,他总不让她失望,可却偏偏连一句象征性的承诺都不愿说出口。

任凭她歇斯底里地吵,他仍是不言不语。闹急了,他便解释,不给她承诺,这才是对她负责!既然不可能让承诺有实现的一天,又何必让她空欢喜?

有了这句话,她便认定他是个负责任的男人。尽管无数次她想离开,去别的城市重新开始,可每每到了最后一刻,她总是反悔,又回到他的身边,继续着两个人的互相伤害。

直到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她遇见了另一名男子。那名男子大学毕业两年了,可脸上的笑容依旧阳光灿烂,仿佛从未掺有现实的势利与无奈。她不过大了他两岁,相形之下,触目苍凉,仿佛早已沧海桑田。

也就是从那次聚会后,那名男子开始对她展开热烈的攻势。见到这副情景,他也骤然紧张起来。当她再次索要承诺时,他便不像之前那样斩钉截铁地拒绝了。

她心中暗自好笑。男人也就是这样了,说不给承诺,是为了对她负责,说穿了也不过是笃定女人离不开他。一旦女人开始动摇,男人也就慌了,承诺也便脱口而出。他向她承诺,说会给她房子车子,说会把一生的爱都给她。甚至到了最后,他说:“你等着,我一定会娶你!”

这句话,她等了很久。可真的从他口中说出时,她觉得也不过如此。后来,她问那名追求她的男子说:“如果有别的男人承诺我,给我金山银山,还给我一世的名分,你呢?”

没想到,那名男子想了想,却说:“金山银山我没有,名分也不是靠承诺就可以一世到老的!我没钱,也不能保证几十年后还能像今天这样爱你,但我可以将如今这段生命中最好的时光赠与你,这是我目前能做到的!”

那一瞬间,她清楚地感觉到,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被触动了。是呀,她将最好的时光给了他,换来的只是缥缈的诺言;而他将最好的时光给了另一个女子,不好的时候,才轮到了她。她曾迷恋于他的负责,可要真是如此,那和她的这段地下情就不会有开始。

就因为这句话,她离开了他,接受了那个一脸阳光的男子。有个人,愿意将生命中最好的时光赠与你,那便是爱情中最可靠的诺言。

将最好的时光赠与你,哪怕有一日各奔东西,但在回忆往昔的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时,那个在美好时光里爱过的人,往往是让你最刻骨铭心的。

第37篇、爱情故事炖煮爱情

父亲做得一手好菜,年轻气盛的我经常一边有滋有味地享用他做的美食,一边不屑于这种柴米油盐的生活,总觉得做饭不是男人该做的事,男人应当志存高远、叱咤风云、指点江山。我一个女子,都不愿意将聪明才智和美好年华埋没在厨房里。

学生时代,每每遇到困难和挫折,垂头丧气回到家,闷头睡觉,不吃不喝,父亲总是故意打开我的房门和厨房门,让卤鸡翅或狮子头的香味飘进来,诱惑得我忍不住爬起来,吃得满嘴流油。看我吃得香甜,父亲说:“这就对了!什么事也没有吃饭重要,吃饱喝足,才能继续学习。”美味使我暂时忘记了烦恼,可我仍旧不以为然。

表姐结婚了,总在我面前炫耀表姐夫如何为她精心烹制一日三餐。我觉得表姐太没追求了,更没出息的是那个为她做饭的男人。

在大城市打拼,我遇到一个男人,事业有成,众人仰慕。我庆幸自己终于可以脱离那种一地鸡毛的生活,后来发现这个男人,别说做饭,就连吃饭的时间也没有,难得一次共进晚餐,电话不断。他总是纽约、香港、北京、上海满世界地飞。渐渐的,一月见不上一次面,见了面竟有一种陌生感。再后来不咸不淡的,直到有一天,我们不再联系。

我在空落落的宿舍,将就着吃些快餐、泡面填饱肚子,想起父亲做的红烧肉,顿时觉得面前的食物难以下咽。想起在表姐家,表姐夫在厨房忙碌,满屋飘散着的菜香,我开始心生羡慕。

朋友邀我到家中做客,一个系着围裙的陌生男人,从厨房里端出一道红红绿绿、香气四溢的剁椒鱼头,一下子打倒了我。我一遍一遍地咽着口水,鱼肉塞进嘴里的一刹那,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剁椒鱼头男,一边给我递纸巾,一边不停地为我夹菜,看着狼吞虎咽、全无淑女吃相的我,眼里满是怜惜。那天我醉了,他一直将我送到宿舍门口,身在异乡的我第一次感觉到温暖和踏实。

后来这个会做菜的男人成了我的老公。婚礼上主持人问我:“怎么爱上新郎的?”我老老实实地回答:“我是先爱上剁椒鱼头,然后才爱上他的。”

现在我懂了,世上除了饭店厨师,心甘情愿为你做饭的男人,才是真心待你的人。只有用爱心和耐心,炖煮出的爱情和婚姻,才会滋味醇厚、历久弥新!

第38篇、睡前故事蟋蟀的爱情

那一瞬间,我毛发倒竖,全身冰凉……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非常喜欢逮蟋蟀。在漫长的暑假里,没有玩伴,我就在昆明陆军学院的草地里寻找这种好斗的小生物。经常的,我屏息站在草地中央,期待着那勾魂的叫声响起。和它们交道打久了,我甚至可以惟妙惟肖地模仿蟋蟀的叫声。最妙的一次,一只怒气冲冲的蟋蟀居然被我的声音吸引,从草丛里跳出来,看那架势是要和我一决高下。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彻底地改变了我对蟋蟀的看法,使我再也不敢用玩物的心态看待它们。那事是这样的:我为了保持蟋蟀的战斗力,抓了一只母蟋蟀给我的爱将。这是个老虫告诉我的经验之谈。我在一次血战之后,照此办理,希望我的爱将能借此保持雄风。但是,我因为其他的事,将他们两个忘记了。儿童的世界里每是都有新鲜事,也易于忘记很多事。

三天后,我才想起他们两个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我慌忙将小盒子打开,看看他们是否依然健在。打开盒子,看见盒子里景象的那一瞬间,我毛发倒竖,全身冰凉。在此后的岁月里,我一次也没有再如此惊吓过,如此恐惧过。

我的爱将只剩下一半身子,却还在盒子里爬着。见我开了盒子,他仰起黑亮的须子,一双漆黑的复眼冷冷看着我,不知道是在嘲讽还是冷笑,而他的女朋友肚子鼓鼓的在一边踱步。我压住呕吐的欲望,仔细地观察了我的爱将,他剩下的身体上都是牙印,盒底都是很细小的翅膀的黑色碎片。很明显,在三天时间里,他的一半身体让他的女朋友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了,他只剩下了一半,却仍然活着!

我听说过,螳螂和蝎子在交配以后,雄性都会被雌性吃掉。却不知道蟋蟀也会如此,而且会用如此惨烈的方式。其他的昆虫一般都是从头开始吃起,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对方的痛苦,而我的蟋蟀朋友却让女友整整活生生地吃了他三天!

想来,那蟋蟀是自愿的,因为我知道他的大牙有多厉害,雌蟋蟀的口器很细小,简直不能对他构成任何伤害。只要我的爱将愿意,他一口就可以将他女朋友咬死,借着她的尸体维持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他没有,而是心甘情愿地被吃掉。在这暗无天日的三天里,他非常清醒地忍受着痛苦。我想,他的女朋友也非常爱他,他被咬下来的每一部分都被仔细地吃光了,没有留下任何一点他身体的残渣。

我把他们放进了草丛,开始抓着头发狂叫。恐惧、痛苦、震动的心情让我几乎无法停止。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爱情的力量,如果蟋蟀也有爱情的话。爱一个人,是在黑暗的环境里把生存的希望留给对方,同时还尽量活下去,不让自己的爱人感觉孤单,在黑暗里能多陪她一分钟就多陪她一分钟。

很多年过去了,我有过爱情,也看过更多的爱情。当我看见所谓的恩爱缠绵时,当我看到那些风花雪月的哭泣文字时,却迟迟无法被打动。因为我无法确信那些是游戏还是真正的伟大爱情,而真正伟大的爱情我在我的蟋蟀朋友身上却亲眼目睹。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囚禁和玩弄过蟋蟀。一看见它们,我就想起它们的爱情。比人类更有人性、更伟大的爱情。

第39篇、爱情故事用什么尺子量爱情

她一直对母亲把一颗心都掏出来给父亲的活法,颇有微辞的。

她不怎么喜欢父亲,过半百的人了,还像个孩子似的任性顽固。脾气暴躁不说,对母亲讨好他做的一切事,向来都要横挑鼻子竖挑眼地发几句评论。每每母亲都温顺地站在一旁,洗耳恭听着,眼里,竟是含着笑的。她当然看不过去,总会像儿时那样,英勇无畏地站到他们中间去,怒目直视着父亲。做父亲的,倒是有几分怯她,但也抹不下面子求饶,或是说几句温柔的玩笑话,将这场小小的争吵敷衍过去,他总是愤愤地“哼!”一声,转身就往门外走。

接下来,便是最让她气愤不过的场面。母亲不顾一切地追上去,拉住父亲的胳膊,当着她的面,几乎低声下气般地求他:“又疯跑到哪儿去?说好了中午给你和真儿做喜欢吃的红烧鱼,怎么又给忘了?”父亲倒是不再往外迈步,却也不会低头看母亲一眼,而是背着手又气哼哼地钻到书房里去,半天也不出来,直到母亲忙活完了,又亲自把他拉出来为止。

她一点都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会这么纵容着父亲。她觉得父亲的坏毛病几乎都是母亲一点点惯出来的,因为父亲知道有人永远会跟在身后为他叠被洗衣收拾书桌,把他将要穿的衣服整整齐齐地摆在面前,甚至母亲偶尔出门不回家,都会为他提前做好了饭,温在锅里。

她几次三番地“教育”母亲,不要“助纣为虐”,否则哪一天等她这个女儿嫁出去了,就没有人保护她了。母亲每次都眯眼笑望着她,不言语,一副很知足很幸福的恬淡模样。这样的神情让她知道,如此多的口舌,又白费了,下次母亲照样是又要去哄生了气的父亲的。

所以她在自己找男友的时候,便格外地留了心,凡是男孩子身上有一丁点父亲影子的,一律Pass掉。这样挑来挑去的,便一晃过了28岁,浪费掉了青春里最美好的时光,一向对她的婚姻不管不问的父亲都生了气,亲自在家设宴,帮她考察一个老战友介绍过来见面的优秀军官。

军官言行举止确实都很得体,事业上也是百里挑一的出色。却在最后与父亲下象棋时,犯了她心目中完美爱人的大忌,竟在未来岳父面前逞英雄,连个小卒子都不肯让。父亲当然也是不肯相让。看着这样两个臭味相投的军人,她微微一笑,便在心里,又像以往,轻轻将他Pass掉了。

这一次,父亲真的发了火,说你自己都不完美,有什么资格苛求别人?!即便是有完美的人,被你心里那把尺度刻错了的尺子一量,也甭想再完美了!

她一赌气,搬到姨妈家去住。晚上躺在被窝里向姨妈控诉父亲的劣行,没想到姨妈却是微微叹一口气,说:你不知道当年多少姐妹嫉妒你母亲找了这么一位好丈夫呢。你父亲和他的顶头上司都看上了你母亲,而且当时又是你父亲提拔上尉的考察期。结果他却是宁肯不当上尉,也要把你母亲抢过来呢。他的不肯让,不仅感动了你母亲,还赢得了那位领导的赞赏。有一年他执行任务,一失足从山崖上摔了下来,全身没一块好骨头,在送手术室的路上,怕你母亲担心,他还咬紧了牙,非得让别人和你母亲谎报了平安,才肯进手术室呢。其实,在大事上,为了你母亲,他是坚决不肯对别人忍让半步的。你母亲,其实亦是如此。否则,当年嫁给你父亲的,就是我,而不是她了。

她竟是觉得有些陌生,像在听别人的故事,故事里痴恋着的男女主人公,为了彼此,既会忍让,亦会执拗地坚守,不让别人一兵一卒。让与不让,其实都是为了能够一生厮守。

在父亲“没好气”地打电话来请她回去的那一刻,她才终于明白,原来一辈子的幸福,不在于是否有一个完美的爱人,而是,两颗心,在让与不让组合成的圆里,能否用自己的爱与温柔,宽容地将对方的棱角,环住,永不松手。

第40篇、爱情故事有些东西永远不老

岳父认为今生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扛起妻子所有的烦忧。

岳父个性刚毅严肃,直到7年前岳母的肾脏发现问题、必须开始洗肾后,我才了解到在他那不苟言笑的面容之下,竟藏着一颗拙于言语却柔软情深的心。

记得岳母当时情绪非常低落,但岳父脸上反倒不见一丝忧虑。只是过了几天,他便迅速结束待遇优厚的公务员生涯,当时他告诉大家的理由是想过清闲的日子。后来我才明了,其实从知道岳母要洗肾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了解,今生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扛起她所有的烦忧,停止大男人的一切,就职生命中的另一个工作——终极保镖。

这工作全年无休、风雨无阻,不能退休、没有津贴;除了要料理无聊粗重的家务,还要在每周一、三、五的4点半准时接送,带“不会坐车的她”到医院洗肾。

当时快70岁的岳父得强记各种药剂和量测名词,身上永远背着小包包,装满多种医疗必备物品。为了替岳母补血强化体质,在她上针前,岳父要四处张罗各种不同口味的晚餐;在她上针后,岳父更要全神贯注地监控仪器上的各种数字长达4个小时,不容许任何一点差池。

这些年来,岳母手上的血管奇迹般地依然柔软,因为每个洗肾完的长夜,总有一双无悔又温暖的手为她拼命努力按摩。为了强化她不想动又日渐消瘦的双腿,每个星期六的清晨,在公园外围的红砖道上,总看得到他催着她快步健走的身影。

岳父几十年来从不踏入菜场,但如今在周日的菜市场,总能看到他或提莱或背菜地站在满脸微笑、尽情采买的岳母后头。

SARS来临时,所有人都视上医院为畏途,他依然全副武装、生死同舟地准时坐在病房门口,戴着口罩守候挚爱。

没有休假没有薪水,不愿休息不能生病,不忍换手不愿换班;多少个深夜街头,常看到一前一后的寂寥身影,快步走在清冷的敦化南路上。

没有听他说过一句深情的“我爱你”,没有见过他们甜蜜地手牵着手,但是那份讲不出的情、化不开的爱,处处在对天诉说着:“你是我的一切,我要永远陪你健康地走下去。”

岳母从未存过一点私房钱,但总放心地买下任何想买的东西,因为背后总有一个声音告诉她:“只要你喜欢,没什么不可以。”

他们最快乐的约会,只是在医院地下室的一顿简单的快餐;最欢喜的场景,只是在阳台上一起摘下成熟的辣椒和西红柿;最动人的情话,只是吃完她煮的菜、大口喝完她泡的茶,再称赞鱼煎得很好。一切都这么简单,这么平凡。

第41篇、爱情故事体贴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热衷于煮咖啡,兴致高昂地在大街小巷搜集各式各样的煮咖啡器皿:滴泡式、蒸汽式、虹吸式,最后,她独钟情虹吸式玻璃瓶起起落落的一眼分明。

然而,相较于蒸汽式的不锈钢和滴泡式的塑胶,玻璃的脆弱易破,直教一向粗枝大叶的她胆战心惊。不管她如何小心翼翼,总还是时常失手。

那日,吃过晚餐,先生正在厨房洗碗,她陪着在餐桌前聊天,顺手收拾着桌上的剩菜,冷不防,袖口掠过桌子边儿的虹吸式玻璃瓶,瓶子应声倒下,又破了!这是当月打破的第四个玻璃瓶呀!她几乎要恼羞成怒起来,怎么会这样不小心呢!更气人的是,每次打破东西,总教先生看见,一个那样的玻璃瓶虽说叫价只五百九十元,但一个月打破两千多元的瓶子,怕要比喝掉的咖啡还贵哪!她忧心先生会取笑她的粗心,更恼怒自己的无能。正想着如何为自己辩护,面对水槽洗碗的丈夫转过身来,只淡淡地说了声:

“哦!那东西本来就很容易破哪!小心,别割伤了手!”

她愣在当场,差点儿哭出来。这话原是她准备拿来防卫用的,却让丈夫抢先说了。在那样一个昏暗的冬日厨房,她登时立誓用一辈子的柔情来报答丈夫那一句体贴动人的言语。

第42篇、爱情故事我爱我的小棉袄

他追求她已经两年了。她没有答应他,她不喜欢他,她瞧不起他。

她是一个对爱情有很多梦想的女孩,她要的白马王子英俊、优越、强悍,她觉得男人就应该像道明寺那样。她不喜欢没脾气的男人,没脾气的男人如何可以承诺一个女孩幸福的一生?真正的男人最好有一些野性,甚至是邪气。

她实在太任性了,她不知道这样的男人在现实里是找不到的,试想要一个强悍的富豪美男子对你温柔怜惜、百依百顺,你自己觉得可能吗?她不管,她就喜欢这种男人。

她用两年时间找了一个“硬件”基本符合的男人,虽说“软件”还没有达标,她觉得凭自己一腔柔情,两分执著,三分美貌,四分心思,一定可以熔化这像钢丝一样的男人。

为了让这个“软件”像“WindowsXP”一样美观、快捷,一点就开、所见即所得,她费尽心思,耗尽心血。她很满足,她觉得这样对一个自己所爱的男人是一种幸福。

幸福总是短暂的,“硬件”和“软件”原本就是两码事。最难的就是不能完美搭配。她发现“硬件”一点都没有变,自己做了那么多,付出了所能付出的一切,但他的“软件”却天生就带病毒。她于是只有离开。

他对人很真诚,没有火气,给身边的人许多帮助,他人缘好极了,他太温和了,像棉袄一样柔软。但她却认为他像棉袄一样懦弱。对于她的评价,他不知如何是好。他知道她不喜欢他,他怕她生气,不敢靠她太近。

他和她的老家都在北方,每年中秋都可以坐同一趟火车回家。他在武汉下,她在郑州下。坐一晚上的火车,她总觉得有点不安全,所以她常和他一起走,他至少是个同伴。他也不多说话,帮她拿着行李,到了汉口站该下的时候,就说一声保重。这一次,他和她坐在一起,不说话,各坐各的,和上次一样。

人在无聊的时候总爱想一些往事,尤其是伤心事。她在迷迷糊糊中回忆着和“硬件”的一点一滴,伤口在心底一寸一寸地撕裂。她想,钢丝的个性是可以伤人的。她不知不觉中睡着了,头慢慢地滑到了他的肩上。

他满心爱怜地看着她,她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他感觉她很累,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可以醒过来。她曾经是那样阳光明媚的女孩,他看着窗外无边的黑夜,苦涩地微微一笑。她已经倾斜过来,重量全都靠在他身上。汉口站到了!他准备站起来,终于还是没有动。

她醒来的时候,灯火通明,他叫着她的名字。郑州到了。她有点不好意思地坐直了身体,习惯地拿起行李就要下车,又停住了。他知道她是惊讶于他的存在。

“我没有告诉你,我刚接到一个电话,有个北京的朋友住院了,很危险,我要去看看他,所以我补了票,你先下吧,多保重。”

再回到深圳,她和以前不一样了,她开始对他好起来。她找他一起去迪厅,和他一起吃饭,有事也找他帮忙……他高兴得像孩子一样。她突然想起以前,他在她的呵斥下手足无措得像个孩子。

他也觉出她对他的好,忍不住去问她。她说那次中秋坐车回家,我知道你根本没有去北京,你到了下一站新乡,是吗?他惊讶地望着她,有点心虚。我还知道你在新乡就下了车,马上赶回武汉……你怕弄醒我,就一动不动地陪我坐到了郑州,却骗我说要去北京……

他僵硬着两只手,有些受宠若惊地看着怀里的她。

你是我的棉袄!是世上最好的棉袄,我也要做你的棉袄。她的鼻息吹到他的耳朵里,暖融融的。

第43篇、爱情故事一根油条的爱情

那一年,她病了,他用板车拉着她去镇上找诊所看病。说了一箩筐的好话,掏出口袋里所有的硬币,郎中终于给她打了针,再塞给她两服黄竹纸包着的中药。

他拉着板车往回走,她依旧坐在板车上。穿过一条小街,向右拐,再穿过一条街,好香好香的气味儿飘过来,飘过来。他狠狠咽了口唾沫,迟疑几秒,止了步,回头:“你想吃油条不?”

板车上的她本来也在偷偷咽唾沫,忽儿听到他的问话,愣了愣,摇头:“不吃,不想吃。”她摁摁布包里那几个煮熟的红薯:“这有红薯呢,我要是饿了,会吃红薯的。”她清楚,他的兜里连一个碎角子都没了,哪来钱去买油条。

他静静地看着她,就像一下子,一下子看到她的心底里去了。她不好意思了,低头。该死的,那好香好香的气味儿又扑过来了,她情不自禁地又吞了吞唾沫。

将板车轻轻拉到街边,泊稳,他大踏步朝街角那个炸油条的小摊走去。她的目光追着他那肩宽背阔的身影,看着他站在摊主前戳戳点点。她脸红了,羞愧地闭上眼。天啊,我们不是乞丐呀,他怎么好意思向人家乞讨!再睁开眼,她便看到他笑吟吟举着一根油条朝她跑过来。

她生气,扭头:“我不吃。我不是乞丐,我不吃乞讨来的东西。”

他大声说:“谁说这油条是乞讨来的,我是拿烟丝换的。”

她诧异:“拿烟丝换的?那你想抽烟时咋办?”他抽烟好多年了,人家说“人是铁,饭是钢”,他却说“人是铁,烟是钢”。在他眼里,烟比饭重要。累了,他点支烟一吸,就来劲了;饿了,他点支烟一吸,就饱了。他抽的烟都是自家种植的旱烟,晒干后,烟叶切成丝装进小塑料袋再掖在兜里,想吸时,拿小纸片滚成“喇叭筒”。

他笑:“一天半天不抽烟,死不了的。再不济,烟瘾来了忍不了的话,就捡几片路边的干树叶搓碎了滚成喇叭筒,不也照样能抽能应应急……”他将油条递给她:“快吃,趁热,香香软软的。”

她说:“我们分着吃,你一半,我一半。”他摇头又摇头:“不,我不爱吃油腻的东西,你快吃。”

她咬了一口,眼睛就雾蒙蒙了,想擦擦,没擦。他还在高兴着,问:“香不香,甜不甜?”她脱口而出:“苦,好苦。”

他差点蹦起来:“苦?怎么会是苦的,我要师傅给炸一根最甜最香的哦。”她抬起头,皱眉头:“不信,你自己尝尝。”她用劲掐下大半截,狠狠塞进他的口里。他嚼了一下,再嚼一下,咦,奇了怪了,不苦,好甜好香,还暖和和的呀。

看他一脸摸不着头脑的疑惑样子,突然地,她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了。他,顷刻间,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她只是“骗”他分享那一根油条呀,骗他吃下一根油条的大半截呀……

这个故事里的他,是我30年前的父亲。这个故事里的她,是我30年前的母亲。这个故事,父亲对我讲过9999次,母亲对我讲过9999次。父亲母亲讲述的“版本”有些出入。父亲总是忽略掉他用自己热爱的烟丝换油条的情节,却一再重申母亲骗他吃油条的细节。母亲总是强调父亲用烟丝换油条的细节,却扔了她骗父亲吃油条的情节。

第44篇、爱情故事幸福荷包蛋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又是星期天。我系着一条围裙在做荷包蛋。说出来没人相信,对家事一窍不通的我,做的荷包蛋却一流,架起油锅,打蛋,起锅。单面六秒,双面九秒。摊出来的鸡蛋,白是白,黄是黄,吃得几乎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这不是我的自夸,我那个开西式早点店的女友珍不只一次和我说,好些客人老是追问,老板娘老板娘,为什么只有星期天早上才有好吃的荷包蛋?

不做家务的我练就的荷包蛋绝活,原是为了他。与他相遇,是我一生最灿烂的日子。

即使是天天速食面,他也吃个精光。然而我已决定努力学做菜,从荷包蛋开始。为此还买了一口平底锅,趁他不在时偷偷试,我要做最好的荷包蛋给他。

笨手笨脚地叫滚油烫伤了手,他捧着我的脸说,别勉强自己,会不会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你。啊,那时我真的相信爱情超越一切,也真的相信我们会这样白头到老。可是最终,我虽然做出了最好的荷包蛋,却还是失去了他。

唉,20岁,好像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那时我多可爱,一心一意地为他做点什么。明明是极厌恶极无趣的事,但,因为他,甘之如饴。有些事,有些心情,一生只一次,像是种过牛痘了,就不可能再发生了。

平静提出分手的,是我。理由是:性格不合。当时大家年少气盛,为一些小事,谁也不肯退让。

后来毕业了,他去了欧洲,我仍然常常做荷包蛋,只是再也不吃了。

仍然会想起那些日子,那时再爱睡懒觉,也总惦记着起来给他煎荷包蛋。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看看钟,已经站着煎了四个钟头的荷包蛋了。我停止胡思乱想,低下头收拾东西。身后服务生叫道:白姐,还有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SHlT!我心里骂道,头也不回地说,告诉客人我下班了,下次请早。

“但我坚持,小姐。我已经等了六年,而我再不想多等一分一秒。”

我霍地回头,泪盈于睫。

第45篇、爱情故事蒙尘的手链

女人下岗后没有告诉男人,而是在广场边摆了一个地摊,像人们经常在路边见到的许许多多小摊一样,卖些不值钱的小饰品。男人有病在身,这两年一直在家休养,她不想让男人知道这件事情,否则他会不顾身体去工作的。

生意不好也不坏,一天能收入二三十元钱。她站在广场上看往来穿梭的游人,也不吆喝。每天像以前工作时一样按点回家,男人倒也没有起疑心。只是夏天来了,晚上散步的人多,她总在广场上多守一会儿,告诉男人她在单位加班。收摊时,她把卖的那些东西装入包里,寄存在附近的小店内。

一天晚上,男人洗衣服,从她口袋里掏出一条水晶手链,紫色的,很漂亮。他问哪来的?女人心里一慌,才想起这是白天卖货时无意中装进衣兜的,忘了取出来。不过她很快就镇定下来,说是在步行街精品店里买的。“今天心情不错,我一直喜欢这样的水晶手链呢,颜色也好看,我便买了下来。”男人问:“真的?”女人一笑:“不就一个手链嘛,这哪里有假?”男人不再问,继续洗衣服了。

男人知道这两年女人很辛苦,一家人全靠她养活了。他身体有病,做了两次大手术,平时还要用药物维持,不能干重活,所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女人没有任何怨言,她从没叫过苦,也不说累,整天在外工作,忙碌得令人心疼……

女人继续摆她的地摊,刮风下雨从不间断。但微薄的收入让她觉得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她一直在留意着招聘启事,她想找份合适的工作,薪水高点,相对稳定,那样生活才会宽松一些。前几天,她看到一家公司招会计,待遇不错,她已经报名并面试过了,她以前就是做会计的,她觉得自己能胜任这一工作。

果然,好消息传来,她被那家公司录取了,下周一上班。仿佛雨过天晴,女人心情出奇地好,她想再摆两天地摊就可以远离这个广场了,整天在这儿站着也不舒服。她找其他小贩商量一下,想把自己的货物转让给他们。“总共600块钱吧,再多不能给了。”一个小贩说。“不行,太便宜了。”“就这个价了。”“再加一点吧。”“不加了!”“怎么样也得给800,把它们卖出去保准你能收双倍的利润。”女人愉快地和小贩讨价。

“不能卖!”一个声音响起。

女人回头,看见男人静静地站在身后。

她很惊讶,还有些惊慌:“你怎么来了?”

“我来摆地摊。”男人说。

女人脸一红,说:“你……”

“以后我要在这摆摊。”男人说得很认真,“所以你不能把东西卖了。”

“你?”

“嗯。”

女人把男人拉到一边,低声问:“哎,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男人笑:“我已经找你好几天了。”

看女人疑惑的样子,男人说:“你能瞒得过我?”

原来,自从女人下岗那一天起,男人就已经感觉到她的异样了,尽管她装作没有什么,但他还是看出端倪来了。洗衣服时,他发现她衣服上总有一层薄薄的灰尘,男人就怀疑,如果她整天在办公室工作,衣服上哪来灰尘。尤其是那条水晶手链,细心的他也发现了尘埃。她说是在精品店里买的,可哪一家精品店里卖的饰品会不干净呢?于是,最近几天他一直在沿街寻找。

“正好我可以在这儿卖。”男人说,“反正也不累,我带个凳子就行了。”

女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抬起胳膊看那条水晶手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不知怎的,女人鼻子阵阵发酸。

手链落了尘埃依然美丽,而爱情在生活的辗转颠簸中,亦会沾上尘埃,但只要心中有爱与呵护,也依然温暖动人。朴素的爱穿越城市的喧嚣和杂乱,显示一份绵绵的真情与关怀,愈加弥足珍贵。

第46篇、爱情故事长在左岸的树桩和跑在右岸的兔子

爱一个人可以很久,但是错失彼此,往往比很久很久还要久。

我的目标一直都很明确,跟他在一起,从清晨到黄昏,从白衣飘飘的年代到白发苍苍的季节,我们一直在一起,一起上班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睡觉,还有,一起养育一个孩子。

只是,我一直没有去努力,我在等。像守株待兔那个故事里的蠢人一样,守着半截树桩子,等着他撞上来。

可是,景行身边永远站着别的女孩。

1

第一次在公交车站遇到他时,他手里撑着一把橙黄色的伞,伞下站着个冷傲的漂亮女孩。他拼命讲笑话给她听。我和周围等车的人都笑了,不是被那些笑话,而是被他。他转头看我,嘴唇翘起,露出洁白的小虎牙,阴郁的天空都被这朵笑照亮了。

就那样认识了景行。他说:哦,原来你就是老师口里的完美学生骆小溪啊,久仰久仰!他说这话时一点都不真诚。什么叫老师口里的完美学生,我就是很完美。当然,完美在他眼里一定应该还包括别的内容,比如美丽。

我实在不能算是个漂亮的女孩,矮墩墩的个子,连他的肩头都不到,圆圆的脸,因此他并无恶意地叫我骆小饼,慢慢周围的同学都这样叫,甚至苏大浅认识我很长时间都以为我就叫骆小饼。我说:毁了我的形象,你要负责。

景行的目光从花花绿绿的信纸挪到我的脸上:怎么负责?要我娶你?我装做很生气,决定再也不帮他送情书了。总有一天,他会爱上我的。

再次见到景行时,他正在艰苦卓绝地追一个重庆女孩。他总是很忙,在我面前晃一下还直看表。我若无其事地给他一拳骂他重色轻友,放他走,心里却钝钝地疼。

儿童节那天,他叼着烟把我从图书馆里揪出来:小饼,今天你过节,送你个礼物。礼物是苏大浅。他是重庆姑娘的老乡,后来我知道景行怕苏大浅近水楼台,便把他派给我,很高风亮节地解决了暗藏的情敌。

我们4个坐在江湖滋味吃火锅,苏大浅“小饼小饼”地叫着为我添菜,而景行使劲说着有趣的话。

那晚,苏大浅送我回寝室时说:小饼,我知道你喜欢谁,但是我喜欢你。我很努力地笑着说了对不起。

2

景行穷追猛打的爱情开了花,却没结果。把重庆姑娘送上回老家的列车,我陪他去喝酒。依然是江湖滋味,只是这次,他要的是清水锅,我要的是红通通的麻辣锅。

失恋的男人的话很多,说她让他跟她去重庆,可是他不愿意。他说:小饼,你说我是不是不够爱她?我没回答,却给他讲了个故事:有只木头马,一不小心跑进了死胡同里。它以为路是没有尽头的,却不知道原来尽头并不一定在远方。

景行隔着两个热腾腾汤汁翻滚的火锅看着我。我想他应该很明白我说的意思,可是他说:小饼,如果你30岁,我未娶,你未嫁,我们就在一起。

张国荣这样对梅艳芳说过,最终他们的诺言成了灰。

那晚,他像他的清水锅,从一段爱情里跳出来,风清月白,前面仍有无数的目标。而我,像那个红通通的麻辣锅,声色俱烈地等待他看见我的爱情。

苏大浅没有回重庆,他留在了一所学校教物理。闲时,他来武大找我,给我带来冻疮膏或是带我去吃特色小馆子。来武汉快4年了,我依然不习惯这里夏天的热、冬天的冷。

而我,总是约景行去吃苏大浅带我吃过的馆子。景行以一位成功小白领的身份埋单,甚至给我零花钱。只是,他从来不送我礼物。哪怕是我明目张胆地要:我生日时,他要送我一只杯子。

热辣辣的希望还是落了空。我生日那天,他带我出去吃饭,然后问我要什么。他已全然不记得我说过什么。我不肯重复,他塞钱给我:去买点化妆品和漂亮衣服。

自己买跟他买的一样吗?我只是想要一只杯子而已。我对自己说:等我们在一起时,看我怎么跟你算这笔账。

还有一个月情人节时,我跟图书馆的阿姨学着打一条围脖。灰色的,元宝针,我笨手笨脚地拆了织织了拆,图书馆阿姨说那个男孩就是看到这些毛线都会觉得幸福的,现在的姑娘谁还织东西啊?

围脖没有织完,他带了巧笑嫣然的女孩来看我,美其名曰让我把关。

我把那个围脖变成了一团毛线。悲伤一点点漫出来。我还能等到他的爱情吗?这么多年,他恋爱失恋我都站在他身旁,真的成了一截会倾听的树桩。

我一直很摇摆,是否要留在武汉。是景行的一句话留住了贼心不死的我。他跟巧笑嫣然分手了。他说:小溪,我们在一起吧!

江风撕扯着他的头发,他手里的烟头明明灭灭。我抬头看他,笑着问:打算让我做终结者了?

他使劲地揉了揉我的头发,说是啊是啊。我很矫情地说那你要把你的缺点都改了,我可是完美姑娘。

喜悦没有想象的多,我给自己解释说,就你小时候做梦都盼着能买到那个芭比娃娃,等真的拿到那娃娃时,并没有想念她时的快乐多。

工作并不好找,满街都是大学毕业生。他天天说帮我找工作,却一转眼就不见了。苏大浅倒是办事的人,替我在学校找了个代课老师的工作。我见到苏大浅梳着高高马尾的女朋友,苏大浅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傻笑替我们介绍。恍惚了一下,我想,如果我不这么死心眼,可以像苏大浅这样快地放弃会不会更幸福。

我故意把折了页的《小王子》落在景行租住的公寓里,那一页我用荧光笔画的一句是:如果我知道一朵花——人世间唯一的一朵花,只长在我的星球上,别的地方都不存在,有一天早晨被一只小羊糊里糊涂地毁掉,这样的事难道不重要吗?我想让他像那个小王子一样告诉我:看完世界上无数的玫瑰后才发现,只有我,才是他想要的玫瑰。

再去景行那里,那本书不见了。我问他,他并不知晓。我里里外外找,在床下找到了落了灰尘的《小王子》,折的页没有被打开过。

3

那天电话响,手机显示明明是景行这两个熟悉的字,那边却怎么都不说话。我小心翼翼地一遍一遍叫着景行的名字,却是一个陌生人接了电话,他说:你是机主的朋友吧,他喝多了,把我的车吐得一塌糊涂……

我忙不迭地跟司机道歉,挣死巴活地从出租车上把他弄下来,架到电梯里,他突然抱住了我,吻我。景行,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想象力不够,我一千次一万次想过我们亲吻的情景,只是没想到这一种。

他喝醉了,但他知道站在面前的是我,他说,明明白白地说:小溪,我知道你喜欢我,一直喜欢我,那咱俩就结婚!他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我脱掉他的鞋子,帮他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用热毛巾为他擦了脸,然后关灯离开。

如果一天前的晚上,我跟同事从饭店出来,没看到他跟一个身材火辣的女孩撕扯,或者,我会觉得他是倦鸟知返了,结果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我站在街口,风呼呼地吹过来,手脚冰凉。

苏大浅和马尾辫结婚时,我送了一对黑白配的骨瓷情侣杯。苏大浅喝多了,跟我碰杯时,眼球赤红地跟我掏心窝子:小饼,歪脖子树多了去了,你麻溜地去另找一棵去吧,老大不小了,你要把自己吊到什么时候?

半年后,我成了一所小学校里的正式老师,教语文。有个大我一点点的男同事,总是准时在我课间回办公室的时候,准备好满满一杯菊花茶。我知道他在等待什么,就像我知道我在等待什么一样。

讲“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时,孩子们问题多多:那个兔子为什么会撞树上啊?那个人干吗干等着啊,用猎枪打兔子多好啊?

可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做猎手的能力和勇气。也不是所有的兔子都能在欢快追逐中,发现一个树桩,静静地,静静地,守在那里。

孩子们并不懂这些。就像我从来都不懂得有些目标永远只在远处,隔着岸,能看见,却无法靠近。

有些男人也不懂这些吧,他们不懂,女人等待的,守候的是爱情,而他们追逐的,不过是追逐罢了。

我终于放弃做守着左岸的树桩,等待右岸奔跑的兔子的事了。

爱一个人可以很久,等一个人,也可以很久。但是,错失彼此,往往比很久很久还要久。如果这是一个关于爱情的寓言,那么,它的寓意大概如此吧。

第47篇、爱情故事天平里的爱

很多的他跟他一样,生命中曾经经过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很多的他也像他那样,没有来得及体会她的爱情。

他生日那天,收到来自于她的份礼物。

她总是会想山古古怪怪的点子,在他打开包装盒的那一刻,他终于再次证实了自己的观点。

她是奇怪的女子。别人的礼物,总不外乎足腰带打火机钥匙扣,而她,捏了一只五颜六色的天平送给他。连句生日快乐都没有写。他不知应该笑还是应该哭。不再是小孩子的年纪了,她依旧会沉迷在这些毫无用途的玩儿中。他宁愿她送他—个崭新的鼠标垫。因为原来那个,已经被磨损得不成样子,而他又总是很忙,没有时间去头一个新的。她是不合时宜的女子,他不止一次地这样想。

其实他身边有两个女子,她之外,还有一个,她们互相不知道对方,但是又隐约可以感觉到。

他喜欢她的古怪灵动,但是不代表他不需要一个稳定踏实的港湾,来承载自己倦懒的生活。

生活,他想到这个名词,他认为她永远不可能去想。她仿佛从出生开始,就是为爱情而活,于茫茫人晦中,她遇到他,不偏不倚,于是,她一直高悬的心稳稳地落下米,从此在他的身边,闲看落花。

他不是不被她吸引,而是,他很清醒,知道自己要什么,于是,他沿袭她喜欢的方式,去配合她一场风月,他可以在她设置的浪漫国度里扮演兴致勃勃的王子,她要他是月光,他便是了。就这样被催眠一样地,他不知不觉说了很多情话。他可以清醒地看到她对那些情话的珍惜和感受。他认为,他可以令她如此快乐,他已经非常仁慈。

而另外那个女人,好看,体贴,知道在他加班的时候煲了汤给他。在他很忙的时候不去打搅他。她不会埋怨他忘记他们相识的纪念日,不会责问他为什么时常忘记打电话给她,一个足天使夜里飞,一个是人间好风景。

他以为,自己的人生,也算是圆满。

只是,生日过后,他再也见不到她。最开始,他以为是她惯常的情绪低落或者怎么样。他并没有在意。可是他并没有想到,她从此在他的世界里消失了。

等他想起来的时候,她已经遍寻不见。他开始有一些慌张,但是后来慢慢习惯,到最后逐渐忘记。毕竟是流光容易将人抛弃,何况是模棱两可的感情。

除了有一些遗憾,其他的也倒越来越谈。

一天,他的人间好风景来看望他,帮他收拾房间,随于拿起那个已经蒙灰的礼物盒,问他,是什么东西。他眼皮没抬地说,哦,一个旧的生日礼物。

她自顾自地打开看,然后若无其事地说,哦,这就是那个经常在杂志上看到的软陶吧。捏这么个东西可是够麻烦的,这个人还真舍得花这份心思。

他的心突然在这刻被这几句不咸不淡的话给揪起,是的,曾经有那么一个女人,肯花那么多的心思,不怕麻烦地去为他做事情,而他,就是这样地轻而易举地将这一份难得的心思扔到角落里。

他想起那个女子,她没有为他煲过汤,可是她连他一个细小的眼神都会计较。她没有为他花10块钱买一个鼠标垫,却肯花几天的时间去捏一个天平给他。

他为什么从来都没有明白她给过他的爱有多重呢?

她送他的东西防酸防水防腐蚀,如同她给他的爱情。爱情如同一座天平,须是分量相近的物体,才可以维持平衡,她当年就是这样暗示过他吧,而他毫不在意,于是她终于在失重中,黯然离开。

很多的他跟他一样,生命中曾经经过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很多的他也像他那样,没有来得及体会她的爱情,就将她从生命中放开,而寻找一个看上去可以搭伴过日子的女人混沌着就过去了。

都几乎忘记,爱,是怎么样的一回事了。

第48篇、爱情故事一床棉被的温暖

她并非凡俗女子,相反,相当优秀,追求者云集。而她,排开众人,毅然跟了他。当时,他一无所有,在一家工厂打工,收入不够解决两人温饱。为了他,她失去亲人,丢了工作。

他们借了一间朋友的仓库,简单收拾后,作为卧室。冬天,严寒的仓库犹如一口冰窖,没有一床温暖的被褥裹体,她常常在半夜里被冻醒。他紧紧地抱住她,尽量把她贴在自己胸口,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她。

一天,她从外面回来,神色恍惚,脸色苍白。他问她,怎么啦,是不是病了?她说,没事,就是有点累。之后立刻兴奋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大钞,在他眼前晃了晃,亢奋地说,我们有钱了,去买一床温暖的棉被。他说,哪来的钱?她说,赚的。他说,怎么赚得如此容易?她说,给人发广告,一张一张地发,从早上站到现在,赚了100 元小费。于是两人去街上买了一床棉被,经不起挑选,按着100 元钱的价格拿。从此,严寒的冬日,有了一床棉被,她不再从半夜被冻醒过来。

几年后,他慢慢好转,有钱了,自己开了公司,不久买了房子和车。他们告别了当初饥寒交迫的日子。家里的装修他极其讲究,地砖墙纸都进口,连水龙头都是最高档的。他要给她一个最温暖的家。住在这样的环境里,她有些彷徨。搬家时,原来仓库里的东西全扔弃了,而她坚持留着那床棉被,几年来他们一直用着,已经破了好几处。他说,扔了吧,再去买一床新的。到处都是高雅的东西,摆了这个,障眼。她说,不扔,这床棉被陪我们走过多少严寒冬日,盖在身上总那么温暖。他摇摇头,不再坚持。

一天,他从外面回来,手里提着一床新棉被,要求她扔了旧的,换上新的。她没有办法,只能听从。从此,退下旧的,换上新的。每天晚上,她不像往常睡得安逸舒坦,她心里掠过一丝疼痛,常常在深夜,委屈的眼泪不知不觉沾湿枕头。她在心里说,你知道这床棉被经过多少努力才买来的吗?那天,我根本没去发什么小广告,而去卖血了!第一次卖血,竟然是为了买一床棉被!这床棉被对我有多重要!而你,当成垃圾扔掉。她觉得他不像以前那么爱她在乎她了,虽然盖着新的棉被,但没了以前的温暖。

一次,他去洗手间忘了关手提电脑,她无意中发现他开了个人博客,每天坚持写日记。在一篇日记中,他说,那天她从外面进来,苍白的脸吓了我一跳。为了赚够买一床棉被的钱,她竟然给人发小广告。那天晚上,我们睡在新的棉被下面,多么温暖,她从没睡得那么安稳。无意中,我发现她手上有一块红肿,像被针眼扎过。发广告其实是她委婉的谎言,她跑去卖血了。这床棉被其实是她拿血换来的!她的身体那么单薄!那晚,我暗自哭了一夜,我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给她幸福。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终于做到了。昨天,我也去血站叫他们抽了血,我只想感受一下那细小的针眼扎进血管时,那冰冷的疼痛让我猝不及防,然而,又是那么幸福。我拿着钱,去买了这床棉被……她的眼睛早已模糊,原来,他的心如他对她的爱一样,那么细腻。

寒冷的冬日,他送她一床温暖的棉被,连着带来了整个春天。

第49篇、爱情故事伤感的微小说

傍晚,老地方,她对他说:“妈妈不让我们再来往,可是…我爱你”他心头一颤,紧了紧抱着她的手:“没关系,我会一辈子陪着你”一周后,他转学,她又来到老地方,哭着喊:“骗子!”一只胖乎乎的小狗跑过来蹭她的裤腿,用爪子在地上写着:“这样,就能一辈子陪着你~”

“我以前和别的男人睡过.”说完她抚弄了一下头发,低下头去不敢看他.”我不介意,我也和别的女人睡过.”他撒完这个谎后,心里那一丝刚浮起的遗憾,立刻被打压得无影无踪.她抬头看他,眼中含泪,许久,才吐出一句:”谢谢你爱我.”   离异带六岁女儿自己过,女儿在上幼儿园大班,一次去接女儿突然小丫头说”爸爸,我给你介绍个老婆”我顿时一阵心酸,以为小丫头乱说话就说好啊!小丫头冲教室大喊”老师,爸爸答应了”老师一脸害羞走出来.接下来每天都不用接女儿了,由她后妈兼老师直接带回来.后来才知,我被女儿,她后妈联合柺了…   偶然翻起电话薄,看到分别多年他电话。说不出什么理由,鬼使神差想要播打这窜数字。于是,按下绿色键,伴随着嘟的一声慌忙挂断了电话。心莫名跳了起来,满心欢喜想着编辑怎样的开场白。这时,对方发来一条信息:嗯,谁?那一刻心如死灰,你清晰记得那天是把号码给他了的。@乜小白   等了三十分钟,他终于来了,一见面,他说:“回去吧!”“分手的理由呢?你说了,我就走”我冷静地说,他答:“我想一个人”“你想一个人就一个人,你想两个人就两个人?”我终于还是遵下身哭了。三年来,分合两次、而我已从十八岁到了二十一岁。分手、从来只需一个人作决定@後倁後覺de   23岁那年,她和他相恋了,三年的热恋留下了两本厚厚的爱情日记。20年后的今天,她和他吵着要离婚。分隔财产时,两人都很大方,唯独对那两本泛黄的爱情日记,双方争执不下。于是,她和他做出了慎重决定:牵手回家共同收藏一辈子!@稻穗成熟   和她大一时相识,却从不曾交流过一句。每次,她都在走廊拐角那里与他相遇,那里是他常常路过的地方。四年来,他们每天都会在那里相视一笑后擦肩而过。她想就不要打破这种暗恋的宁静。毕业那晚,她收到他短信:四年了,我们默默擦肩而过四年,这一次,我想握住你的手。@可郗-下一個炎亞綸   在朋友的怂恿下她终于下定决心发信息过去含蓄地表白:“我们能不能在一起?”在手机铃声响起后她却没有勇气按下,只得让朋友帮她先看。朋友看后替她开心地笑了。他只回复了一句简单的话:“我们不是一直都在交往吗?”@郑筱琳   雪夜,他单膝跪地,右手碰着她最爱的红玫瑰,左手拿着一个戒指盒。她一脸幸福,说:“别闹了,这么多人。”他笑着说:“那你答应我不?” 她点点头。周围人雷动。回家路上,她看着他微驼的背影,说:“求了十几年的婚了,下一年的结婚纪念日,换个方式吧。”

第50篇、爱情故事空心爱

每次他来,她都会偷偷地在那只胖胖的小猪扑满里投一枚硬币。她用这种方式,记录她的爱情。

最初几次,因为扑满是空的,投进的硬币落下时发出好听的叮当声,很清脆。

后来慢慢,他去的次数多了,扑满里的硬币也渐渐多起来,空间小了,硬币落下去,即使和其他硬币相撞,声音也有些沉闷了。

他不在的时候,她常常会抱起那只可爱的小猪扑满轻轻摇晃,越发沉甸甸的分量,让她的内心充满欢喜。那是爱情的欢喜。

是的,她爱这个男人,虽然她遇见他有些晚,虽然他现实的身份是一个女人的丈夫和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可她还是爱上了他。就像很多爱上已婚男人的女子一样,飞蛾扑火,义无反顾。不觉这种身份的委屈,只去贪恋那一次次等待后短暂相聚的幸福。直到,直到三年后的那一天,打扫卫生时,因为不小心,她竟然把扑满打碎了。

扑满落到地上,发出清脆声音,然后许多硬币在碎裂处散落出来,滚了满地。

她站在那里,在愣了片刻后才感觉到心疼——仿佛打碎的不是一只扑满,而是她那样精心守护了三年多的爱情。

恍惚才记起,竟然已经和他一起三年了。

然后,她就那样心疼着蹲下来去捡那些散落的硬币。新旧不一的一元硬币。

完全是下意识地边捡边数,然后数到125枚的时候,地面上,已经看不见硬币了。125枚,三年,不可能只有125枚。她觉得有些不甘心,于是又趴下来重新找——茶几下,沙发背后,终于,又找出来6枚。加上原来的,一共是131枚。

131枚硬币,堆在桌面上,小小的一堆。可是,她的心却依然觉得很空,从扑满碎裂的那一刻起,始终是空的。

也只是131枚硬币,代表了131次和他的短暂相聚。

的确,每次相聚都是短暂的,大多是黄昏时分,他过来,两个人一起吃顿饭,说说话,然后是上床,然后,在适当的不太晚的时间,他离开……

她曾以为这样的爱情也是饱满幸福的,不见的时候,每天也有电话信息,让她觉得,他们常常是在一起的,那么多硬币呀,扑满没有打碎时,抱在手里,沉甸甸的。她没想到,那只是131枚硬币的分量。可是,那是1000多个日子呀!

1000多个日子,131枚硬币,她简单计算,即使那样短暂的相聚,也只能10天才会拥有一次。这,却正是她爱情的真相。那一刻,她被这个真相牢牢击中,击碎。就如无法再收拾的扑满,她一直以为她已经用爱情把它填满了,现在她才知道,她爱情的扑满,其实一直是空心的。当她把扑满的碎片清扫干净后,她直起身来,作出了一个平静的决定——离开他。因为她那样清晰地感觉到,她无法再跟他走下去了。131枚硬币,已将她爱的激情彻底浇灭。她骤然清醒过来——这样的爱,也无非如此,不管看上去多么繁华热烈,内里,都是空的。都是空心爱。

她知道很多像她这样的爱情死于委屈、死于没有结局或者死于被对方的爱人察觉,但她的爱情,却死于一只打碎的扑满。

是殊途,却同归。

第51篇、爱情故事相遇只是一个转身的距离

女孩爱读书,近期碰见了亦舒,在书里与她相遇,犹如《红尘》里的如心一样,在衣露申岛与苗红相遇。当读到“相遇只是一个转身的距离,若转过身,可是天堂?”这句话时,女孩在遗憾中忆起了六年前的那个浓夏。

台湾著名诗人席慕容的《一棵开花的树》里曾写到,那年,你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你们结一段尘缘,于是佛让你化作一棵树,长在他必经的路旁,慎重地开满了桐花,终于当他无视地走过,你的花瓣在耀眼的阳光下慢慢一片一片落零,受伤的,不是花瓣,可是你的心瓣?

那年,那位清纯的女孩没在佛前求五百年,只是在花季年华踏踏实实的在三楼的高三年级上课。中午时分,一个夏季的阳光甚好的日子,外面的大树蓬勃斑斓,从大树叶间漏下的细光照在地上,映在人上,长辫子的她在那个无忧无虑、柴米不操心的花样年华别提有多开心。从食堂出来,端着清洗干净后的白色搪瓷饭盒向楼上走去,饭盒里盛满了口渴时分充饥的清凌凌可以见底的凉清水,小心翼翼、一步一趋、气定神闲,一改平日大考在即趋去做作业的紧张小跑情景,而且冠容整洁、面容姣好的向上走去。五百年,才能求到佛在人海中碰见与相遇片刻吗,没有早一部没有晚一步,说一句张爱玲的“哦,你也在这里吗”,只记得那天,女孩与男孩什么也没有说。当少年急匆匆地从楼梯冲下来,少女气定神闲地踱步走上去的时候,为了礼貌也为了方便对方行走,少年避在楼梯的左边匆匆而下,女孩避在楼梯的右下边缓缓凝视而上,眼神对视时,两人愣住缓缓看了一眼,然后就走开了。

记得他那头不短的头发,记得他穿一件纯浅蓝色挽着袖子的衬衫,没有戴眼镜,个子中等,不是特瘦,面部秀气而有男子汉。女孩的装扮是着一件由浅黄、浅绿花纹组成的小叶小花衫衣,没有挽着袖子,只有一个大辫子在胸前垂垂地搭着,还记得那时候的眼神虽然由于高考学业的压力视力下降了,但依然是不改她的清纯与水灵的。只记得中间停顿了几秒,擦身而过后,就由楼梯的拐弯处分开了,然后中间再有过微微转身,和回头一不明所以又惊诧的一眸,时间好像不早了,然后就都走了。心跳了吗,好像跳了,整个世界沸腾了一下,又好像静止了,整个热闹的世界瞬间又没了知了的声音,没有了夏季的汗水,顿入了清凉,进了教室,然后莫名其妙的回味了一会。

当时,少女不知道这是什么,等到她意识过来,开始寻找时,世界上却再没有了这个人,消失了,彻底消失了。不管是在三楼自家教室的左边,还是右边,一家一家教室眸看和找过,都没有,以及下课后的休息十分钟,在走廊里张望过人影,也没有。后来的好几次夏季阳光充裕的日子,也是端着白色搪瓷碗向上慢慢趋去,不管是刻意、留意地睁着大大的眼睛,还是急忙向上冲去时,用眼神环顾四周,穿浅纯蓝色衬衫袖子挽着、个子中等的秀气男孩人儿再没出现过。哪怕学校最后一次高三的毕业晚会,各班晚上教室里不管是课桌上还是挪开课桌供同学们表演最后节目的中间空地上也没有那个人儿的身影。少女想:到底到那里去了呢?高三文科与理科也才那么几个班级,全统一在一层楼,课间也看过了、最后留影的晚会也找过了,那个楼梯也特意或是大意留意过好几次了,人,最终是消失了,有了那样一个夏季里浓荫下美好的相遇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高中过后,女孩上大学,有了自己新的生活,也谈了男友,在母校周年庆时,和同学们回了一次学校。那也是一个夏日甚好阳光甚好的午间,聚完餐参观旧物留影拍照时,学校一切设施仍如往昔,昔日一排的高三课堂也还在,在浓荫掩映下的上下楼梯和那个拐弯处一样存在,只是照相机里不再出现那个中等个子、清秀、穿着纯浅蓝色衬衫还挽着袖子的人儿了。再回头望一望,与女孩擦肩而过的那个人儿,已不知驶向何个时间与空间。

女孩在心里回味,那个时刻,不知大家是否想说一句话呢,是“哦,你也在这里呀”,还是“哦,你下去呀”,亦或是“哦,你上来呀”,但最终,只是望望,什么都没讲成,这么多年了,连声音都不得识,而容貌也是越来越浅,因为这一辈子,只见过男孩几秒,甚至连一张模糊的相片也没有。再遇到时,想必是容貌与个子有很大的改变,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与生活,亦或是虽擦肩却再也没有缘分相望一眼的路人,也不可知了。

不能相遇,应该是缘浅缘深的问题;不能相识,也是缘浅缘深的问题;不能相见、相知,相守,也是缘浅缘深的问题,只是相遇、相识、相见、相知、相守时间的长短,应是在佛前,你是否拜够了五百年,你的修行与虔诚是否感动了老天,截住了那个有缘有份的人儿。要不然,一切就会如此一样,空留一声叹息!

人生在世,你、我、他相遇,也有相见、相识、相知、相守过一段时间,不管是你的同事、朋友、亲人、乃至陌生人,只要你够虔诚和努力,我想,老天不会亏待你,定会让你如意,和他、她在人海或业间相见,走过一段。

若不是微微转身,而是转过身,可是一切都会改变?跨过那个距离,可就是天堂?!

——献给世上并肩走过的你、我、他那段美好的少年时光。

第52篇、爱情故事最简简单单的幸福

我说:我想和你买对情侣戒,我戴左手,你戴右手。

我说:我想和你买套情侣装,穿着它们,走在大街上,告诉他们,你是我男朋友。

我说:我想坐在你身边,听你讲你的一切,只要你愿意讲,我就愿意听。

我说:我想和你在晚上看恐怖片,当我害怕的时候,你可以抓紧我的手,或是可以窝进你的怀里。

我说:我想和你一起去海边,光着脚丫,像个孩子一样的玩泥沙,然后,对大海喊:我爱你。

我说:我想你在我没有吃饭的时候,摸着我的头,问着我:为什么不吃,然后,拉着我去吃饭。

我说:我想和你一起去坐摩天轮,到达离天空最近的地方,你对我承诺,你会爱我。

我说:我想和你坐在一起,即使什么也不说,也会觉得很幸福。

我说:我想你在我不愿意走路的时候,背我,不许报怨我重。

我说:我想你可以在早上,叫我起床,在晚上叫我睡觉。

你,可不可以,在我无理取闹,胡思乱想的时候,给我足够的安全感,不会对我不耐烦。

你,可不可以在不常见面的时候,抽空陪我,和我说:亲爱的,我想你了,心里一直想你。

你,可不可以记住一些属于我们的日子。

你,可不可以专门写一些状态,或是日志,为我。

你,可不可以在争吵后,向我道歉,哪怕是我错了,你,也不忍心责怪我。

你,可不可以在我嘴硬的时候,看穿我的内心,给我最好的疼爱。

你,可不可以坚持为我养成一个习惯,从第一天,做到每一天。

你,可不可以时刻牵着我的手,给我安全感。

你,可不可以不欺骗我,不冷落我,不忽略我。

你,可不可以24小时,为我开机。在我做恶梦的时候,安慰我。

你,可不可以在我难过的时候,安慰我,哄我。

你,可不可以在我伤心的时候,抱着我。

你,可不可以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心里只有我,眼里只有我。

你,可不可以在冬天的时候,握着我手,为我捂暖。或是紧紧的抱住我。

你,可不可以把我单独放在一个分组,可不可以专门有一个相册装着你和我,或是我的照片。

你,可不可以爱我,狠爱,狠爱我。

我说:这就是我想要的简简单单的幸福。

第53篇、民间故事保卫姐姐婚姻,弟弟“爱情突击”突破底线

姐姐婚姻告急

弟弟自愿“拆弹”

2013年5月2日,即将从湖南大学毕业的邓晨兴冲冲来到姐姐邓欣然家,但他很快发现,姐姐情绪低落,明显心不在焉。在他的再三追问下,邓欣然突然“哇”一声大哭起来:“晨晨,你姐夫他……变心了!”

邓欣然时年29岁,在四川绵阳一家公立医院办公室上班。丈夫高建军比她大5岁,是绵阳一家大型酒店的人事经理。夫妻俩育有一个儿子,今年刚上幼儿园。在邓欣然的哭诉中,邓晨得知了事情的原委:两个月前,姐夫高建军开始经常加班、出差,在家也是魂不守舍,有时还会偷偷到洗手间和阳台接电话。一次,邓欣然的闺蜜肖玲玲在一家商场看到高建军与一个女孩亲密相拥。为此邓欣然悄悄查阅了丈夫的通话记录和短信往来,得知这个女孩名叫方婉婉,是老公酒店的一名实习生。根据丈夫与她通信的暧昧程度,邓欣然断定高建军出轨了!

邓晨是湖南长沙人,与姐姐邓欣然年龄相差七岁多,由于父母工作繁忙,他小时候几乎由邓欣然一手带大,所以姐弟俩感情很好。邓欣然大学毕业后,成功应聘到绵阳一家医院工作,而高建军与邓欣然认识的时候,只是酒店的一名接待生,是邓欣然不断激励他,并为他报名参加四川大学酒店管理高级研修班的学习,这才帮高建军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位置。邓晨怎么也想不到,被姐姐一手扶持起来的高建军竟然会有外遇!

见弟弟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邓欣然对邓晨说,自从生了儿子后,自己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丈夫总抱怨自己对他关心太少,还挑剔自己穿着不时尚,言谈太过时,可自己还不是为了这个家吗。看到姐姐哭红的双眼,邓晨咬着牙怒气冲冲地说:“姐,你等着!我去找高建军算账,再把那不要脸的女人揍一顿,给你出气!”说着便往门外走。邓欣然一把拉住他,哭着说:“你别添乱好不好,你姐夫是个要面子的人,你要把这事闹开了,我这个家也就毁了!”听姐姐如此一说,邓晨也愣住了。

既要挽回岌岌可危的婚姻,又要保全高建军的面子和尊严,邓晨犯难了。突然,他一拍脑袋,得意洋洋地说:“姐,要不我亲自出马帮你把那女孩搞定。你再在姐夫这边做点工作,咱俩里应外合,给他来个釜底抽薪!”邓欣然担心地问:“这个能行吗?”邓晨拍拍胸脯:“放心吧,姐,你弟我在学校号称‘少女杀手’,保证完成任务!”看着邓晨自信满满的样子,邓欣然半信半疑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邓欣然以弟弟需要学习为由,向高建军开口要求进他们酒店工作。碍于妻子的情面,高建军虽不情愿,还是将小舅子邓晨安排进酒店公关部当了一名营销专员。入职不久,邓晨就找机会见到了姐姐的情敌。那个叫方婉婉的女孩果然长得漂亮,明眸皓齿,肌肤雪白,但在邓晨眼里,她只不过是一个抢夺别人婚姻果实的狐狸精!他暗下决心:一定要不动声色,替姐姐的婚姻拆除这颗“定时炸弹”!

“拆弹计划”成功

单边的爱恋留后患

打定主意后,邓晨便开始了自己的“拆弹计划”:他先是找各种借口到方婉婉所在的接待组“办事”,又“巧合”地结识了方婉婉,并给她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拿到了她的电话。接下来,他开始在周末约方婉婉出去吃饭、游玩、给她买东西。帅气潇洒的他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便让方婉婉芳心暗动了。

邓晨的热烈追求,酒店的所有同事都看在眼里,大家纷纷认为他们十分般配。然而,邓晨的行为却惹恼了高建军,他开始有意无意地提示邓晨:“晨晨,你离那个姓方的女孩远一点,我听说她有男朋友了。”邓晨似笑非笑地说:“是吗?我怎么没听她说过,未必她的男朋友见不得光吗?”高建军顿时无语,脸上红一阵白一阵,邓晨不禁在心里呵呵冷笑。

案发后,绵阳警方曾传讯证人之一高建军。他承认:方婉婉入职之初,就在一群实习生中显得十分惹眼,让他心动。由于自己的婚姻缺乏激情,他鬼使神差地想要寻找艳遇。他故意安排方婉婉打扫自己的办公室,趁机让她明白,自己有权让她留下。与方婉婉同一批的实习生有二十多个,但最多只有三个人能留下,方婉婉来自甘肃贫困县,学历不高,能留在酒店对她来说很有诱惑力。一来二去,高建军将方婉婉连哄带吓地骗上了床,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小舅子竟然横刀夺爱!

不甘心就此失去方婉婉,高建军开始暗自较劲:他一面在方婉婉面前甜言蜜语,给她买些小礼物;一面利用自己的职权,尽量让她多出外勤,减少在公司的时间。但高建军承认,他压根没想到小舅子是妻子派来的“卧底”,只以为他也是看上了方婉婉的年轻漂亮。所以出于私心,他并未向方婉婉透露他与邓晨的关系,酒店的员工们更是蒙在鼓里。

高建军的夺爱之举,很快被邓晨察觉。身负“拆弹”重任的他怎会轻言放弃?为了将方婉婉尽快赶出姐姐婚姻的“安全带”,他加紧了追求的步伐。不仅更加频繁地制造浪漫约会,还不失时机地向方婉婉描绘未来的蓝图:“等我在这里学到了全套的管理流程,就自己盘一家酒店,独立创业!我父母也很支持我,早就准备好了一笔钱……”

方婉婉被害后,警方曾调查过她的闺蜜张潇潇。她说,面对邓晨的追求,方婉婉曾向她吐露:作为一个社会底层的女孩,她曾指望通过“潜规则”获得比别人多一点点的机会,然后发奋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然而邓晨却让她看到了人生还有新的活法,他年轻、帅气,让她对未来充满希望,又对过去满心悔恨……她曾哭着对张潇潇说:“我好想跟他在一起,又怕他知道我过去的事!高建军还在纠缠我,我该怎么办?”见此,张潇潇安慰她如果邓晨肯公开追求她,高建军或许会偃旗息鼓,就此放手。让方婉婉和张潇潇没想到的是,她们盼望的这一幕竟然真的出现了!

2013年10月1日,酒店门口挂出一条鲜红的条幅,上面高调地写着几个大字:“方婉婉,我爱你!”邓晨手捧一束玫瑰单膝跪地,引发路人惊羡不已,酒店的员工更是聚集在大堂门口,看着这精彩的一幕。方婉婉被女同事簇拥着走出来,红着脸来到邓晨面前。邓晨盯着她的双眼,深情款款地说:“婉婉,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起,就知道你是我此生最爱的女人,你愿意接受我吗?”在大家的喝彩起哄下,方婉婉羞涩地接过了他手中的玫瑰……

那天在旁人眼里,这是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佳话;在高建军眼里,这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小舅子傻傻的表白。但只有邓晨和邓欣然明白,这只不过是逼退高建军的最后“杀手锏”!果然,邓晨公开了与方婉婉的关系后,高建军不好再对她纠缠,慢慢地远离了方婉婉。为了巩固“战果”,邓晨又以要创业为由,说服方婉婉辞职。方婉婉的离去,加上邓欣然的软硬兼施,高建军只得悻悻收起花花肠子,把心思放到了家里。事成之后,邓欣然喜不自禁:邓晨这个“拆弹兵”不仅成功地对情敌进行了“和平演变”,还体面安全地保住了她的婚姻,真是功莫大焉!

功成身退难

婚姻保卫战血腥收场

就在姐弟俩沉浸在婚姻保卫站的胜利中时,邓晨姐弟俩仿佛忘了,已经辞职的方婉婉还在天天憧憬着与心爱的男人一起创业打拼,白手起家。她不断给邓晨打电话,问他创业计划进行得怎么样了,选址在哪里。其实,邓晨哪里有什么创业计划,给方婉婉说的那些全是随口瞎编。他想得很简单,等把方婉婉赶出姐姐的婚姻,就告诉她自己的父母又不同意投资了,让她重新找份工作,然后渐渐疏离她,找个机会说分手……

可是,邓晨低估了方婉婉对他的痴情。案发后方婉婉的闺蜜张潇潇说,方婉婉从酒店辞职后,把全部心思都用在了邓晨身上。她曾亲口说过,邓晨是个值得她用生命去爱的好男孩。为了表达对男友的爱意,方婉婉买了好几本棒针教程,开始学着织毛衣。绵阳的冬天不太冷,她买了最细的针和最细的线,用这种中国女孩传统的方式,一针一线为邓晨编织最时尚的款式。这件毛衣足足耗费了一个月才织成,当邓晨看到方婉婉笑盈盈地将毛衣往自己身上套时,突然对她有了一种新的感觉:她是如此美丽,对自己又是如此依恋,为什么他不能真正地、好好地与她相爱呢?可又有一个声音在他心底响起:方婉婉当过小三,差点害得姐姐婚姻破裂,这样的女人能要吗?

邓晨心底的挣扎,方婉婉一点也没有察觉,虽然邓晨因为“工作忙”很少来看她,“创业”的事过了两三个月也毫无进展,但她却毫不在意。她重新在绵阳的另一家酒店找到了一份前厅接待的工作,每天站立、鞠躬八小时以上,但她每天一下班,还是赶到邓晨的住处,为他洗衣、做饭,帮他打理好一切才恋恋不舍地告别。

方婉婉的所作所为让邓晨再也无法敷衍,他不得不告诉姐姐他可能真的爱上方婉婉了!听了弟弟的话,邓欣然大吃一惊:“你忘了她是怎么勾引你姐夫的吗?这个狐狸精,迷完我老公,又来迷我弟弟,我非杀了她不可!”说着,便要冲出门去找方婉婉,邓晨极力劝阻,才让激愤不已的她稍稍平静。她哭着说:“晨晨,就算姐答应你跟那个狐狸精在一起,你姐夫怎么跟你们相处,难道你希望将来家里出现乱伦通奸的破事吗?”

走出姐姐家,邓晨的脚步越来越沉重。姐姐的话不无道理,他既然是个“拆弹兵”,又怎么能与“炸弹”安然相处呢?这段刚刚萌芽的爱情,不如就让它自生自灭吧……从那天起,邓晨不再接方婉婉的电话,偶尔相见也只是冷淡敷衍。他的态度令方婉婉大惑不解,她不断恳求邓晨告诉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邓晨只能硬起心肠不理她。

2014年2月7日晚,方婉婉约邓晨到人民路的一家茶楼喝茶。邓晨不堪内心的折磨,决定将事实和盘托出,让方婉婉死心。当他把姐姐如何得知姐夫出轨,自己如何卧底、如何“拆弹”的过程一五一十说出来时,方婉婉面如死灰,眼泪哗啦啦淌了出来。等邓晨说完,她哆嗦着嘴唇问:“原来你们是一家人?原来你给我送的花、说过的情话都是假的?”邓晨沉默地点点头,他站起身说:“单我已经买了,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他径直走向门外,不敢回头看,但身后的方婉婉却发出撕心裂肺地哭喊:“邓晨,我恨你!我恨你!”

2014年4月26日晚,邓晨接到酒店同事张建华、李海涛的电话,约他到春熙路一家餐厅吃宵夜,邓晨如约而至,到场却发现方婉婉也在。他尴尬地想回避,方婉婉却冷冷地说:“是我让他们喊你来的,吃顿饭也不肯吗?”碍于同事的面子,邓晨只得坐了下来。几个人叫了两箱啤酒,很快就喝高了。喝到大约十一点,张建华与李海涛以为邓晨与方婉婉还有情话要说,便知趣地离开了。

两位同事离开后,邓晨便准备送方婉婉回家。行至花园酒店附近时,方婉婉称头晕走不动了,他便把她扶进酒店,并开了一间房。没想到一进房间,方婉婉竟抱着他亲吻起来,当时他神智已经不太清醒,就与她发生了关系……不知过了多久,邓晨才猛然惊醒。方婉婉坐在他身边,拿着手机幽幽地说:“邓晨,只要我打一个电话,就能告你强奸,你等着坐牢吧!”

此时,邓晨的酒吓醒了一大半,他失声叫道:“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方婉婉冷笑一声:“你害我丢了工作,也不再相信爱情。告诉你,等你进了监狱,我还要去找高建军,你姐姐一定会成弃妇的,哈哈!”方婉婉的话让邓晨的脑子“轰”地一声,他威胁道:“你不许这么干,听到没有?”方婉婉却不管他说什么,抓起电话便开始拨打,失去理智的邓晨顺手拿起桌上的一个酒瓶,向方婉婉头上狠狠砸去。方婉婉的头被砸破,鲜血直流,她大声喊叫,并向门口爬去。邓晨怕她真的出去报警,慌乱中他脱下自己的衬衣,用衣袖勒住方婉婉的脖子,直至她窒息而亡。

杀死方婉婉后,邓晨失魂落魄地来到姐姐家,告诉她自己杀人了。邓欣然大吃一惊,连忙用自己的手机报了警。2014年4月27日早上七点,邓晨在姐姐邓欣然的陪伴下,走进绵阳市公安局自首。8月,此案被移送至绵阳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9月,邓欣然代表邓晨向方婉婉家属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元。由于方婉婉与邓晨发生性关系无法定性是强奸还是双方愿意,因此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邓晨一案之后,邓欣然深悔让弟弟为给自己的婚姻“拆弹”,将弟弟送上了不归路;高建军也为自己当初不检点的举动毁掉一个年轻如花的生命而愧疚不已。然而再多的悔恨也无法换回两段本该飞扬的青春,用一个错误去拯救另一个错误,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

第54篇、校园故事将爱情进行到底

那个时候,我们都看《将爱情进行到底》,于是你问:我们的爱情可以进行到底吗?

那个时候,你喜欢穿白色的裙子,喜欢听王菲的歌,喜欢看三毛的书,喜欢在灿烂的阳光下灿烂的笑。
我也还记得,那个时候,你穿着白裙子的小样子,你哼王菲的歌的小情调,你看三毛的书的小伤感,你在阳光下笑起来的小甜蜜。我们一起看《将爱情进行到底》,于是

你问:我们的爱情可以进行到底吗?

毕业前夕,我们都为了找工作而疏远了对方,爱情的路究竟可以走多远,我们都很茫然。《将爱情进行到底》已经结束了,你也没有再问我,就算你问我,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毕业那天,你没来送我,你只是在后来给我寄了封信,信中说,你怕我伤感,更怕自己伤感,可那天晚上,你还是哭了,哭得稀里哗啦。你让我别再给你回信,你害怕看见我的文字,曾经给过你小伤悲与小快乐的我的文字。

毕业以后,我知道,我们都为了生活跌跌撞撞,爱情是什么颜色的?我想,我们都被遗忘了。我当然还会想起你,可是,你在哪里?你还好吗?你有爱人了还是已经结婚了呢?你还记得我吧?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吗?还记得我们看的第一场电影吗?还记得我写给你的第一篇小文字吗?

你还是那个有点忧郁的但笑起来又那么灿烂的女孩儿吗?

和以前相比,我可能是有了变化。以前喜欢把头发留长,把胡须剃净;现在却习惯短发,把胡须留长。以前喜欢T恤牛仔,四处招摇;现在衬衫领带,却宅在家里;以前买的摇滚唱片可以堆满整个书橱;现在很少听歌,只是偶尔听那些老情歌;以前眼神犀利,眼睛里容不下一粒沙子;现在懂得世故,渐渐失去了往日的锋芒。以前会和爱人一个碗一双筷子吃牛肉粉丝,现在。。。。。。

现在,你还记得,你问过我:我们的爱情可以进行到底吗?

2011年的新年特别寒冷,你会穿什么颜色的羽绒服呢?我给你买的那件白色的羽绒服还留着吗?十年了,款式早有变化,可能也不适合你的年纪了,可是,你还是喜欢白色吗?

你永远都不会坐在我的单车后面给我唱《我愿意》了,但是,你还喜欢王菲吗?你永远都不会把刚刚看到的三毛的句子背给我听了,但是,你的枕边还有她的书吗?

也许,以后的某天,一个有着灿烂阳光的午后,我们不经意的突然相遇,你还有那灿烂的笑容吗?

这个冬天,你还会去电影院吗,电影版的《将爱情进行到底》即将公映了。听到那首主题歌,我们的点点滴滴,还会在你的回忆里被勾起吗?


曾经,你问过我:我们的爱情可以进行到底吗?

现在,我可以回答:我还是爱着你。


第55篇、爱情故事要爱就要爱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他十岁丧父,小学三年级就被迫辍学。但是,他对唱歌却情有独钟。长大后,别人挣钱盖新房,娶媳妇,而他一有点钱,就去购买歌曲磁带和歌谱书籍。相亲的时候,姑娘们见了他,感觉都还不错。可是,到家里一看,一个个都被他家的贫穷吓跑了。

28岁那年,在母亲的张罗下,又有一个姑娘登门相亲。这位姑娘长得眉清目秀,有两根又粗又长的辫子。他喜欢她。可是,他知道,就凭自己家这条件,这姑娘是无论如何也看不上的。他笑着对她说,我给你唱支歌吧,你听完歌,想走就走,就只当没来过。她笑了笑说,好呀。于是,他给她唱了《纤夫的爱》。他唱完歌,她当即决定要嫁给他。

婚后,他与她种田,打工,歌唱,贫穷但却甜蜜地生活着。然而,女儿和儿子的到来使他们很快尝到了生活的艰辛。一次,他用唱歌得来的100元报酬买了一台旧录音机和一盘歌曲录音带。她生了气。她对他说,你整天就知道唱歌,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替孩子们想想。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吃的啥?穿的啥?他抱着头蹲在地上,不说话。她吵够了,便哭。他偷偷地把自己歌唱的带子放进录音机里,按下了键钮。录音机里立即传出了他动听的歌声。她听到歌声,不哭了。歌曲放完,他问,你说我与歌唱家谁唱得好?她红着眼睛,扑哧笑出声来。

他患了重感冒,发了烧,把嗓子烧哑了。可是,家里只剩下1.5元钱。嗓子是他的本钱。没有了嗓子就没有了歌声,她要把家里的粮食卖了。他不同意。他说,这粮食不能卖。咱们没有钱可以生活,没有了粮食那可是要挨饿的。她想想也是。粮食是农村人的命根子,不能卖呀!她没有卖粮食,却把自己心爱的两根又长又黑的辫子卖了。那一刻,他哭了。那瓶用她的辫子换回的药液一点一点地滴进了他的血管里,融进了他的心田里!

一曲《滚滚长江东逝水》使他在《我是大明星》栏目一鸣惊人,接着,他又走进了山东卫视《中华达人》、北京卫视《我们有一套》、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央视13套《新闻纪实》、陈鲁豫主持的《你最非凡》。最后,在著名歌唱家于文华的助唱下,踏上了央视《星光大道》的舞台。他出名了,红了,红得发紫。这是她所没有想到的。

在娱乐圈里,不少歌星出名后,先是买车换房,接着就是换老婆。有人提醒她,让她提防他。她笑了。她说,就他那样,也就我看得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妇竟然对已经成为大明星的他这么放心,真让人捉摸不透。

在录制节目的时候,主持人问他,你结婚几年了?他回答说,我结了好几年了。主持人问,究竟是那一年结的婚?他说,记不起来了。主持人问,你现在出名了,后悔这婚结早了吧?他回道,你这说的是哪里话?当时俺说不上媳妇,只有她看上俺,俺后悔啥?主持人又问,你打算不打算重新找一个年轻漂亮的?他急了,大声说,那可不能,这出名可不能出轨呀!在场的人都笑了。主持人在大家的笑声中,把她请上了舞台。主持人让他搂着她的腰,他不。他说,这一搂要是让乡亲们看到了,这还不笑死我们!大家又笑了。

他叫朱之文,她叫李玉华。苦难与贫穷算不了什么,有歌的爱情苦亦乐。不搂腰并不说明他与她没有爱情,爱情有时候并不需要什么动作。一句“出名可不能出轨”表达出了他与她之间那种含蓄而又炽热的爱。这种爱是中华民族最经典最古老的爱情,一定会爱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第56篇、爱情故事相思断肠草

小编为大家带来:相思断肠草

它有一个传说中的故 事,在很久以前,有一少年,生 性恬淡,最喜扶花植木,满园青 莲荷藕,万紫千红。平时对花吟 哦,举杯邀月,一遇花落残红, 就无限哀伤,必把花片扫集,挖 地埋葬,再三垂泪。常言道情动 天地,他这种爱花良品,感动了 天上花神,私下凡尘与他结为夫 妻,鱼水之欢自不在话下。谁知 好景不常,天上神王得悉其事, 大为震怒,以神凡不得相配,敕 令把花神调回神界,那少年自从 失了爱侣,终日长吁短叹,郁郁 寡欢,废弃花事,于是墙倒篱 塌,花木阑珊,园中一片凄凉。 某日来了一位白发老人,告诉他 花园中他心爱的那株白牡丹花, 就是他爱妻的化身,只须把花毁 去,花神就会失去神体,谪降凡 尘与他重结夫妇,但千万不可毁 弃花园。言毕化作一阵清风而 去,少年顿然醒悟,深悔自己薄 待群花,又细心照料花草,他虽 然心爱其妻,却不忍把牡丹花焚 毁,自是更加爱护,日夜对花饮 泣,泪干心碎,相思断肠而卒, 他临终之时,沥血在花瓣上,牡 丹花顿时化花为草,洁白的花瓣 之上,染上了少年心血而成的红 丝,因此又名相思断肠红。”

相思断肠草

第57篇、人生故事爱情是一盘自制卡带

贝多芬说:我情愿写10000个音符,也不愿写一个字母。

而我,情愿用10000个字,去换贝多芬的一个音符。但我知道,他根本不稀罕。

有什么办法?在伟大的艺术与它谦卑的粉丝之间,就存在着这种不平等。

但我依旧虔诚地朝拜着,并且相信:每写下10000个字,就与音乐圣殿的距离又近了一个音符……

“当你重拾卡带,就如同一个侦探坐下来,替一位年长的汽车旅馆店员倒杯酒,听他述说往事……”

微微一笑:012,那时的他还以为自己会有百盘以上的收藏吧?可是很快CD就出现了,然后是MP3,然后笔电普及,然后i系列的产品相继问世,然后——再看到这盒卡带,好像看到出土文物。

“当你重拾卡带,就如同一个侦探坐下来,替一位年长的汽车旅馆店员倒杯酒,听他述说往事……”(罗布),虽然已找不到录音机了,可留在卡带封面上的字迹,依然“播放”出他的往事:尽管只有几个数字,虽然只是一角之姿,却宛如理想的因子,让人窥得他志向的全貌:热爱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从那时起直至以后。

手握这盘卡带,陷入到回忆中去:那些留有我的字迹的旧卡带,都被时间带去哪儿了?尤其怀念最珍贵的那盘:毕业前一晚,班里男生聚坐在一起,用一首接一首的歌作别大学时代,我悄悄将那场“告别歌会”录下来,那晚的压轴之作是:他们合唱了一首《三月里的小雨》送给我!从没有那么多人一起为我唱一首歌!我的小心肝啊~后来,我缩印了毕业照作那盒卡带的封面,用台湾歌手周治平的成名作为其命名《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并附上一行小字“特别推介《三月里的小雨》”——那盘卡带后来被一位男同学借去翻录,再没还回来,我的青春岁月也一去不回头了……

在从前的爱乐年代里,每个乐迷都自制过卡带:从成千上万首歌曲中挑选你最喜欢的歌录在一盘卡带上,也录上你的品味和性情;将正在播出的电台音乐节目录在一盘卡带上,同时录上的还有流逝的岁月和时光。虽然,卡带充满了浪费的空间和不必要的噪音。但比起MP3一往直前的节奏,自制卡带效率低下的节奏却是浪漫的节奏。尤其,自制卡带的封皮上,留有你最爱的人的笔迹,那是时间之手也抹不去的爱的痕迹!

在勒妮去世后的一个晚上,罗布在翻找文件时,偶然发现她生前自制的一盘卡带,抚摸着标签上勒妮卷曲潦草的字迹,罗布想:这个晚上又要失眠了。他将卡带塞进录音机,坐下来,让音乐缠绵地陪伴着他,“这是一场约会”,只有他、勒妮和卡带上的那些曲子。

罗布从小就是个自制卡带迷。他曾为八年级舞会制作卡带,别的同学都尽情玩乐,而他却如“弥撒中的祭坛侍童”一般,怀着做礼拜的心“向天高举每一张黑胶圣饼”,虔诚地播放那些他精心编选的音乐。每当遇到一个心仪的姑娘,罗布都会对她说:“我会录一盘卡带给你”,这样的“蜜糖攻势”只有一次奏效了,就是在遇到勒妮时。勒妮也是个狂热的音乐发烧友:听过Flaat Scruggs的《比利·乔颂歌》之后,她就在歌里唱的那天“6月3日”举办了一个主题聚会,准备的都是歌里比利·乔吃的东西:豇豆、饼干、苹果馅饼……

相遇的那天晚上,当“大明星”乐队的《广播城市》响起时,酒吧里只有勒妮和罗布一样兴奋,他们聊起彼此有多爱这支乐队,并发现:他们最爱的竟是这支乐队的同一首歌《十三》!一年以后,他们选《十三》来做婚礼的第一支舞曲。

因为一首歌就爱上了?因为一支乐队就被月老牵上了红线?这样的择偶会被批评为“太随意”,但用无关紧要的事来选择伴侣,对罗布来说却是很有用:从爱着“肉偶”乐队的同一张专辑起,他们像动物王国里的动物一样,辨认出彼此的气味;等到发现都着迷于安迪·吉布的歌时,他们仿佛已看到了婚约。

2011年,已是美国著名音乐记者的罗布·谢菲尔德出版了回忆录《爱情是一盘自制卡带》,用十五盘自制卡带作为叙事框架,讲述了他与勒妮之间的爱情故事:婚后的他们一起自制了许多卡带,分别供调情、跳舞、睡觉、洗碗、遛狗时听;他们常常开车翻山越岭,去旧货店搜集黑胶唱片,寻找被埋藏的宝藏;一天工作结束了,他们会互相揉着对方的脚,对唱着“人行道”乐队的歌;毕业之后,他们双双做起了摇滚乐评人,稿酬寄来了,再拿去买唱片……

有好音缘的罗布和勒妮,在我看来,堪比也曾有好姻缘的董永和七仙女。这两对儿真像:都隐居在山村和小镇;都是琴瑟相和型的模范夫妻,牛郎和织女都爱劳动——“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而罗布和勒妮都爱音乐,音乐就是他们每天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彼此之间都有很深的感情,用《天仙配》里唱词来形容,就是“寒窑虽破能避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而他们爱情的结局,都令人心碎:结婚五年后的一个周末,正在家里做手工的勒妮非常突然地死于肺梗阻……从此,鸳鸯鸟只能期许在天上比翼双飞!

勒妮去世后,罗布一遍遍播放着他们共同制作的那些卡带,因为他相信:一盘卡带被倒转了太多次之后,你就能听见黏在卡带上的指纹。在用眼睛珍藏起勒妮的笔迹之后,罗布又用耳朵封存起她的指纹。

幸好有那些卡带!因为,“没有什么能像音乐那样连接起某个时刻”,罗布写道,“我靠音乐把我带回去——或者更确切地说,把她带回来。”

第58篇、人生故事阴谋与爱情

劳拉是一个美丽的少女,家在亚马孙河畔原始森林中的尼库部落。然而,一场本部落和加拉部落的战斗,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那场战斗,以尼库部落大获全胜而告终。战士们不仅割了敌人七八颗首级,抢得弓矛等武器以及大量猎物,还活捉了加拉部落的第一勇士尚战。

提起尚战,在亚马孙流域的部落中,那可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他年方十八,高大健壮,容貌俊朗,胆大过人。这次,他带领部落的一群人外出狩猎,中了尼库部落的埋伏,他刚要挥矛迎敌,却不慎跌进了对方早已掘好的陷阱,被生擒活捉。

这天夜里,尼库部落一片欢腾,庆贺他们的胜利。

尼库部落有个悠久的传统:一旦擒获敌方知名的勇士,就由部落的一个少女和那勇士同居,少女一旦怀孕,就立即杀掉勇士,这样,既除掉了强大的敌人,又改良了自己部落的人种,延续了勇士优良的血统。尼库部落能变得日益强大,这一传统功不可没。

于是,酋长找到劳拉的母亲,决定把这一“神圣任务”交给劳拉。母亲听罢异常欢喜,将女儿叫进栅栏小屋内,为她沐浴更衣。然后,在酋长、母亲以及部落人们的祝福声中,劳拉战战兢兢地走进了关押尚战的木屋。

此时的尚战已吃饱喝足了,卧在草床上休息。他见劳拉进来,借着灯火打量了她几眼,一翻身,并不理睬,没一会儿,床上就响起了鼾声。

劳拉毕竟还是个少女,哪好意思主动?她也就躺下来,依偎着尚战睡着了。

一连几天,尚战都是如此。酋长急了,让劳拉警告他:如果再这样,就会杀了他。

这天深夜,劳拉推醒了尚战,说:“我们酋长讲了,你再不理我,就要杀掉你。”

尚战说:“那场战斗之前,我就听说过你们部落的传统,我知道,一旦你怀孕,就会杀掉我,可我怕的并不是这个。”

劳拉不解,问道:“既然不怕,你为什么不碰我?”

尚战沉吟了片刻,说:“在我们加拉部落,一个男人如果碰了哪个女人,就要终生和她相爱,不能再去碰别的女人。因此,我到现在还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女人,我还在精心挑选着我的终生伴侣。”

“真的?”劳拉瞪大了眼珠。她的心里真是羡慕到了极点,在尼库部落,女人没地位,男人可以乱来,而在加拉部落,女人竟然如此受宠,会有一个男人终生只疼爱她一个。

“你这么漂亮,我何尝不爱你?”半晌,尚战说,“也罢,反正只要你一怀孕,我就要被杀,我这样也算终生只爱你一人了。”

那天晚上,他们相爱了。不久,劳拉怀孕了。有一天半夜里,劳拉抽泣着对尚战说,肚子里的孩子日渐长大,她无法再隐瞒下去了,这可怎么办?尚战搂着她,深情地说:“劳拉,这辈子能爱你一个,我就心满意足了。明天天一亮,你就公开你怀孕的事吧,我已经死而无憾了。”

劳拉面孔惨白,一字一顿地说:“不行,我不能没有你!”两人悄声密谈了十几分钟后,开始行动了。

木屋外,有两个执矛的看守,忽然,他们听见劳拉在呼叫:“尚战,你怎么了?快醒醒!来人啊,尚战昏过去了!”他俩赶紧一前一后进了木屋,猝不及防,被躲在门两边的尚战和劳拉用木棒击昏在地。

劳拉探出头来,察看屋外的动静,刚回过头,却看到尚战已经飞快地扭断了那两个看守的脖子,想要阻拦,已经晚了。劳拉问:“你为什么要杀他们?”

尚战解释说:“亲爱的,万一他们醒过来怎么办?”劳拉想想也对,就没再作声。她领着尚战出了木屋,部落的狗见是劳拉,都只是摇摇尾巴,不叫了。劳拉了解部落外围岗哨的分布,她带着尚战绕开哨位,来到亚马孙河边,两人划着一只舢舨,渡过河去,当他们安全抵达对岸时,天已经蒙蒙亮了。

劳拉最后一次回首眺望自己的部落,她泪流满面,把脸贴在尚战的胸膛上,抽泣着说:“亲爱的,我已经无处可去了,我这一生只有依靠你了。”

尚战连连亲吻着劳拉:“你放心,我会终生只爱你一人!”

加拉部落外围的岗哨发现了尚战和劳拉,立即跑回部落报信,整个部落倾巢而出,载歌载舞前来迎接。尚战把劳拉往人群中一推,高声宣布:“这是我带回的俘虏!”马上有人将劳拉五花大绑起来,尚战则被簇拥而去。

中午,部落中心广场上,柴堆已经架好了,劳拉被捆绑着扔在柴堆上。尚战喝得醉醺醺的,领着人群来到柴堆旁。

劳拉不知道,其实,尚战一直在骗她:按照加拉部落的风俗,被敌人活捉是一种耻辱,补救的方法是要活捉对方一个人,无论男女老少,这样才能重新回归部落。被捉来的俘虏,照例要被烧死,用以雪耻。

劳拉哀伤地望着尚战,说:“尚战,我肚子里可怀着我们的孩子呢……”

立刻有三四个女人开口咒骂起来:“我们早替尚战生过孩子了,他会稀罕你肚子里的杂种?”

尚战仰天大笑着,亲手点燃了柴堆。劳拉带着她的爱情以及腹中的胎儿,在熊熊烈火中灰飞烟灭……

第59篇、爱情故事恋着多欢喜

1

上了高中,他的偏科现象越来越严重,英语差得一塌糊涂。

暑假,他报了英语辅导班,刚去了几天,他就心烦意乱,将要放弃的时候,辅导班里来了一位女孩,清秀的脸庞,高挺的鼻梁,澄澈纯净的双眸,只一眼,他的心湖里如同掉进一粒石子,他听见心“扑通扑通”地跳,无法言说的喜悦和慌乱,那一刻,他决定留下来,借着补习英语的机会,再听一次那无法自拔的心跳。

而她,虽然静若处子,却早已发现那双深情凝望的双眸,她恬淡的心绪,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深情交织得心慌意乱。

他借着各种理由靠近她,而她也似乎在等待这一刻,脸颊竟然如四月里的花瓣,羞涩、含蓄,她的微笑,轻轻浅浅,如湖面上那一弯月牙,荡漾在他的心田。

她,极聪慧,她说,如果能考入复旦大学,算是学之无憾。他悄悄把这几个字烙在心上,他想,如若追随,也一定要考入复旦大学。

那天起,每每邂逅她眼眉低垂时的那一抹柔情,他便告诫自己,只有奔跑,才能赶上她的步伐。从此,挑灯夜战,背记单词,熟悉句型,竟然不再是曾经那么难,每一天,都在她的凝望里,大踏步前进。

果然,高考英语他考了96分,大家很惊讶他的进步,问他进步的秘诀,他不语,心里悄悄说,恋着多欢喜。

2

他是理科男,精通计算机、金融,却不知道巴金、高尔基。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一所高中教计算机,计算机教研室里,都是小伙子,一个个血气方刚。

后来,计算机教研室来了一位女孩,细声细语,柔情似水,顿时,教研室里的气场多了些许阴柔,男孩子们开始注意形象、不再大大咧咧。

在女孩面前,他们似乎争风吃醋,都想引起女孩的注意,有的口若悬河,有的殷勤不断,而他,腼腆、内向,他也想吸引女孩的目光,可是,却不知道如何才能讨得女孩的欢心。

一日,他发现女孩博览群书,提起巴金、马克·吐温等,定会滔滔不绝。那一刻,他恨自己,恨可怜的阅读量。

那一天起,有闲便泡在图书馆,首先要充实自己,才能懂得她所想。

一年后,他几乎把图书馆里的藏书都熟记于心底,在偷偷喜欢女孩的同时,也慢慢喜欢上文字,在寂寞的深夜,把苦涩的暗恋和相遇的欢喜,一颗颗散落于纸上,散发出相思的窃喜和哀愁。

后来,她在月光里,成了别人的女友,而他,喜欢的情怀并未减,他的爱像一杯苦酒越酿越浓,爱是要让对方幸福,只要她幸福,他便心安。

他把长长的思念,变成一串串文字,见于报端。

久未联系的老友诧异,理科男竟然也会舞文弄墨,他笑言,这一刻的收获,全归于一场爱恋,虽然从未开始,但内心里,却早已枝繁叶茂。

3

他是家里的独子,家境优越,他继承了家族企业,经营一家颇具规模的玩具厂。

而她在一家洗车行工作,她出身卑微,家境贫寒,原本,他们是两路人,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交集。

一次,他开车去郊区的厂子,车子出现故障,车被修理厂的拖车拖走,他便坐上了城际公交车。也许那些天他太累了,坐在公交车上便睡着了,而他的邻座就是下班赶着回家的她。

他睡着了,头耷拉着,靠在她的肩上,她看到他睡得正香,不敢惊扰,已经过了好几站,她都没敢下车,任凭他一路睡得贪婪。

终点站,他醒来,她的肩头湿了一大块,他慌忙道歉,并递给她纸巾,她浅浅笑着,低语:不碍事。

她和身边那些艳丽的女子不同,朴素、淡雅,周身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花香,沁人心脾,那一刻,心动、欢喜。

从那一天起,他不再开车了,每天坐公交车去厂里,几乎每天,都是同一个时间段,在站台上等候,只为一段邂逅。

她乘坐的是58路,当58路车远远开来,他便翘首企盼,如果车上没有她的身影,他便一辆又一辆等候,直至她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急躁不安的心,瞬间坦然,心头一阵欢喜。

母亲发现从来不坐公交车的他改变了出行方式,而且性情大变,以前,任性、暴躁,现在却淡然、豁朗,每天似乎都有很多开心的事,她感觉奇怪,问他,“最近发生什么事了?”他笑说,“我邂逅了一路心跳。”

知儿莫过母,母亲笑了。

她想,他一定是恋上了一段最美的时光,在最美的时光里,他一定遇到了一个欢喜的人。

纷扰的尘世,我们难免会遭遇挫折,会遭遇磨难,我们的心绪难免会躁乱不堪,然而,当我们学会释放,学着用一颗感恩的心,细细品味一句动人的诗句;用一双澄澈慧眼,欣赏一片落叶,静候一朵花开;用一片深情,期待一场日出,邂逅一场夕阳;用一颗包容、盛满爱的心,去等候一个久违的人,一颗尘封已久的心,你会发现,生命里的一切变得格外美妙,原来,那是心花正悄悄盛开。

第60篇、爱情故事我叫他老公

婚前和婚后的我们在生活上并没有太大变化。两个人住在租来的房子,简易的家具,墙上挂的都是旅途中的照片,丝毫没有新婚的痕迹,倒像是一座男女混住的宿舍。

胡浩还是如从前一样,长发飘飘,来去自由,满脑子天马行空。在家里,我叫他老公,他叫我老婆,有点俗,可我觉得无比动听。

也许是受母亲的影响,我从小的志向就是做贤妻良母。虽然也具有当一个好主妇的基本素质,可眼前的他却让我不时力不从心。

他是一个反抗心特重的人。我做了米飯,他就说面条好吃;我做了咸的,他就说甜的好;我做稀的,他就说干的好。起初我把他的话当真,有点沮丧,难道我做的饭真的这么难吃吗?

有一次,我做蛋炒饭,把切得碎碎的荷兰豆拌在饭里炒。盛了一大盘给他,他吃得津津有味,吃到一半突然停下来,问:“饭里炒的不是葱吧?”

“荷兰豆。”我说。

“我最不喜欢吃这个东西了。”他不动筷子了。

我叫了起来:“你这不是浪费粮食吗?”

他不慌不忙:“要我吃也可以,先让我喝罐可乐。”

“不行。”我态度强硬。

“那就免谈。”他站起来就要走。

我气急败坏,却还是打开冰箱拿了可乐给他。

他得意地坏笑:“嘿!嘿!我赢了!”

我瞪了他一眼,无可奈何。他对可乐太依赖,我一直想控制,可还是被绕回去了。

在我住院期间,他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把我收拾得干干净净,情绪也高昂,没有一样他做不好的事。结婚后的一年里,也还是这样。可随着我的身体渐渐好起来,他好像慢慢地苏醒了。

他常常吃完饭,站起来,伸个懒腰就坐到电脑前,说:“老婆,一会儿我来洗碗,你别动。”

而我是特别容易受感动的人,有他这句话就够了。听到我收桌子洗碗,他走进厨房,环着我的腰说:“老婆,你不要太累了,我来洗吧。”

“不用了,我已经洗开了,你就别沾手了。”

他笑嘻嘻地走开,说:“太好了,不用洗碗了。”

第61篇、爱情故事“花心”是什么心

32岁的郁阿发在法庭上这样陈述:“6月6日早上6点多,肚子钻心的疼痛把我搞醒了,哇!她提着一把血淋淋的刀子站在我面前。我小腹的左下部被她扎了一刀,我疼得话也讲不出来啦,用手捂着肚子。不用力还好,我一用力就把自己的肠子给挤出来了,这个女人好狠心哦,她盯着我,一把将我的肠子拉过去,拿起刀恶狠狠地切下去,足足有一尺多长,丢在地上就跑了,再没有回来。”

那个持刀割肠的女人是郁阿发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平时以卖菜为生。割肠现场是郁阿发包养“二奶”的地方,她的本意大概是想看看丈夫的“花心”到底是什么样的,结果掏出来的却是郁阿发的花花肠子……那也不能白掏,先割下一段解解气。

男人“花心”自古依然,于今为烈。由于通讯传播技术的发达,特别是手机和伊妹儿的出现,对各种各样的外遇都提供了更大的方便。日本在世纪末公布了一本《丈夫白皮书》,社会学家们似乎要对这个世纪的男女关系作番总结。原来日本的男人也有“八成以上想和别的女人做爱,尤其是有好女人引诱,均无拒绝的信心,即使蜜月期间的丈夫也这样想。逢场作戏是男人本色,是作为男人的当然行为”。

日本人认为,人都是在想结婚的时候和不得不结婚的时候才结的婚,所以往往不是和最想结婚的人结婚。过去是结婚后7’年爱情开始冷却,现在改为3到5年。爱情冷却就是爱情变质的开始,也是爱情向外发展的时期。所以“花心”的男人怎么防也没有用。

男人到底是一种什么动物呢?世界各国的科学家一直都在探讨男人为什么最容易不忠。

因此,女人对感情大多是专一的,男人大多不能专注,这是生理造成的。

这么说男人的“花心”就没法治了吗?怎么会呢,现代科技如此发达,人类完全可以重新设计自己,比如改变基因,从根儿上去掉男人的“花心”。倘若眼下还指望不上基因技术的话,也可以采用器官移植,现在不是可以给人装上“狼心狗肺”或弄成个“人面兽心”吗?如今正是动物热,好像是动物就比人好,比人可爱。挑选一种雌雄最忠诚的动物,将它们的器官取下来给“花心”男人换上。但一定要选准了,有些动物可比人还乱哪!

动物学家已经提醒过了,在动物界,“凡雌雄体型相等的,基本是对偶婚,如天鹅、大雁等鸟类。而狮子、老虎等雌雄体型差别较大的动物,一般都是一夫多妻。”可别闹不好没有把男人的“花心”去掉,又在人的智慧和狡猾上,再加上动物的凶猛和无所顾忌,那可就更乱套了。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学习郁阿发的老婆,准备好一把刀子,必要时自己给丈夫做手术。郁阿发在缝好肚子后曾对记者说:“我真的是很没脸的啦,再也不敢包‘二奶’啦!”

看看,一刀下去,立见成效。当然这是玩笑,切莫当真。

第62篇、爱情故事十颗水果糖

我不吃糖。单位里一大拨80后近几年脚挨脚地结婚,送我的喜糖我都不拆包,全放在书柜上。那精美的包装和喜庆的图案使人感受到他们的幸福和甜蜜,也使我想起我们那时的十颗水果糖。

那是1981年,我和妻子还没有结婚,我在L城,她在家乡。她坐火车来看我,临走的时候我骑自行车送她到火车站。

火车是11点多开,按说该吃顿饭再送她上火车,可是当时买了车票——买的是逢站即停且无座位的慢车车票,我们总共只有10分钱。

我之所以说10分,不说一毛,是因为我们当时的钱确实不是一张一毛的纸币,而是几个钢镚儿合算成的10分,买不起一顿饭。那时最便宜的豆浆油条也要一毛三分钱。然而,我们都有点饿了,况且她还要再坐四个小时的火车才能到老家,我们只好拿这仅有的10分钱去买了十颗水果糖,一人分五颗。嘴里有糖含着就不会闹心,我骑着自行车赶回单位食堂吃饭,她坐着火车用那五颗糖支撑四个小时的旅程回家再去补饭。

那十颗水果糖是我终生难忘的糖。每当回想起它,我心里总是酸的,嘴里总是苦的。

第63篇、爱情故事我的爱情故事

我叫夏雨诺,是一名酒店经理。我理想的爱情是,我的另一半对我好就行了。其它无需多言。

但很不幸的是,我喜欢上了我的好朋友--严宇楠。他是一位出色的厨师,是厨师们的老大。而且最关键的是他才27岁,人长得又帅,对人又有礼貌,也从来不摆架子。是所有女生中的白马王子。女生们最开心的是他还没有女朋友。虽然我也开心,但他只把我当朋友,我感觉是这样。

看看时间,已经十点了。但我还是一点睡意都没,脑子里全是他的影子。最近,我对他的思念已经走火入魔了。拍拍自己的脑门,强迫自己不再想他,爬上床睡觉……

“经理早。”“大家早。”下属们向我打招呼。然后我就向办公室走去,但是要经过厨房,因为办公室在最里面。

“夏经理早。”厨房的伙计向我打招呼。我对他们笑笑,点点头。突然对面走来一人,他是厨房老二--张东。也是我的好朋友之一。他向我走来。

“雨诺,老大正想找你呢。”“他找我干嘛?”“不知道,不和你说了,我先去做事。”“好。回头见。”

一走进办公室,就看见严宇楠坐在我的办公桌上。傍边放着一份早餐。

“找我干嘛。”“除了给你送早餐,还能干嘛。敢情我就是一跑腿的,而且还是个重量级的厨师。”我一听这话,有点味道了。马上笑着说。“哎呀。严宇楠,你不会介意的。为我这么漂亮的女性朋友送餐,你很乐意的对吧!”我说道“好朋友”时看到他眼睛暗了下来。

“嗯。好朋友。”他很小声的说了这句话。“夏雨诺,我们今晚去酒吧,你也一起去吧。”“酒吧啊!可是今晚不行,今晚酒店比较忙,我需要加一下班。我就不去了吧。”“不行,今晚一定要去,我来接你。就这样了。”

“黄经理,那我下班了。后面的事就麻烦你了。”“没有。我还要谢谢你呢。留下来帮我忙。改天请你吃饭。”“不用,我走了。”走到酒店门口,严宇楠已经在那里等我了。我走过去,打开车门上车。“怎么那么迟的?”严宇楠说。“要交接才行啊。”“我看是那个黄经理又想吃你的豆腐吧。”一边说,一边帮我系安全带。“不过仔细看看,其实你长得也不错哦。”“严宇楠,你说什么,意思是说我长得很丑是吗?(他居然偷笑)打扁你,死严宇楠。”向他挥了几拳拳头。“好了。走了。”他一声不说,就把车开动了,害得我吓死了。

“朋友们。把你们的身子摇起来。让我们一起嗨起来吧。”酒吧内,主持人在大喊着。酒吧里什么都有,但我最喜欢看得就是脱衣舞。虽说我是女性,但还是喜欢看。虽然被他们笑话我。不过,这脱衣舞不是经常有的。但不知道今晚有没有。我一坐下,张东就和我说:“雨诺,你今晚又有福气了。今晚又有表演脱衣秀哦。”一边说还一边扭动身子。看着就好笑。

“像她这种女生,喜欢那么另类的东西。都没有男人要了。”严宇楠说。

“严宇楠,你不损我不行啊。如果我没人要,你就要娶我。”他们听了,全都闹起来了。“娶了她,娶了她。”“娶就娶。”谁怕谁。然后他们就碰杯了。很快脱衣舞开始了,他们也喝得差不多了。我们全部人都走到舞台下面,我和严宇楠走在一起。好像他有点醉了,在看脱衣舞时,他就从后面搂住了我,而我直接靠在他身上了。他就这样搂着我,轻轻地对我说“就让我这样靠着,这样搂着你,才感觉到你在我身边。我们俩就一直这样,今晚的脱衣舞,我没心思看,我就一直闻着他身上的味道,好好闻。

回到家了。严宇楠你真重啊!叫你不要喝醉,结果还是要我送你回来。“呕。”“严宇楠,你全部吐到我身上来了。”看着他醉成这样,我想做了什么都是不知道的了。算了吧!“唉。累死我了,像个大水牛似的,那么重。好了,轮到我了,今晚是回不去了,先洗个澡先。”洗澡出来,才发现没有衣服穿,赶快去衣柜找了件裤子和衬衫穿起来,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穿的这身衣服,自己显得更小了。

我把床划分了三八线,他睡一边,我睡一边。很快,我们就睡熟了,连三八线都不管了。就这样,他就搂着我睡到天亮了。他比我先醒,看到了我却一点都不惊讶,显然早知道了。后来,他闻了一下我的头发,就起床上洗手间了。不久后,我也醒过来了。我习惯了每天早上都要洗手间的。可他上洗手间居然不关门的,我走过去时,他全身光溜溜的。“啊啊!”我大叫了一声,还踢了他一脚下身,大骂一句“流氓。”转头就走了。我听到他“哎哟”了一声。还骂了我。“这个死女人,一大早发什么神经,哎哟,痛死我了。”当他出来时,我发现他的脚分开来走路了。我就哈哈哈大笑了起来。“夏雨诺,你下手可真重,你想要我的命啊。我又没得罪你,你干嘛踢我啊?”慢慢的在床边坐下来。“谁叫你换衣服不关门啊。让我看到了。”“哎,真好笑。这是我家,我为什么要关门啊。再说了,你偷看了我,还踢了我,是我亏了好不好,我都还没叫你负责呢?”“负责什么?我我我又没看到。”“还敢说没看到,说话都结巴了。”“看到又怎样,你又不会死,身材又没我的好看。”“是没你的好看。可是你会不会给我看呢?”“干嘛要给你看啊。”“不给我看?我告诉你,我昨晚早就看光了,而且还不穿内衣。你说我说对了吗?”“你你你。”“哈哈哈哈。”当时我气疯了,就扑过去打他,结果我们扭打在一起,最后都倒在床上了。我们就这样对视了几秒,当我想起来时,他抓住了我。“你干嘛啊,严宇楠。”“雨诺。”好奇怪,他第一次没有叫我的姓,直接叫了我的名字。“干嘛啊!”“我喜欢你。”“你没发烧吧。你又在玩我是不是。”“难道你还不知道吗?我喜欢你,喜欢你。别人都知道我喜欢你,就你还不知道。我怎么会喜欢上你这个大笨蛋呢?”我感动了。“可是我……。”“可是什么?你想啊。我每天早上给你做早餐,是为了什么。你自己胃痛,不吃早餐怎么行呢。你说我是不是喜欢你。”“严宇楠,你真好。”我一边流泪一边说。“我刚刚还踢了你,你还痛不痛啊!”“傻瓜,这一点力气还伤不了我的。”“是真的吗?真的不要去看吗?”“真的。嘿嘿。你那么快就想看了。”“不要胡说八道。”“可是。你不想看,我想看了。真的。我昨晚忍得好辛苦啊!害的我只能抱着你睡。”“你昨晚真的有起床啊,那就是说你是装醉的了。臭严宇楠,你骗我。”“没骗你,昨晚我是醉了,可睡到半夜,我就醒了。看到你在这里睡,我就抱着你睡而已,你放心,我什么都没干。”“真的!”“真的。那我现在可以做我的事了吗?”“什么事?啊!”还没说,就被他吻住了。“不要吵,再吵,我弟弟可要罚你了。”就这样,他把我给吃了,我们也在一起了。

过后,我们去上班,都收到同事们的祝福了。在后来,他陪我一起回家见父母,想不到,我爸妈那么喜欢他。还和他说,现在有你帮我们管教雨诺,我们就放心了。我们还担心她嫁不出去呢?现在有你,我们就放心了。

半年后,我们结婚了。那天晚上,我们都在缠绵中度过。以后的日子,我生了两男两女,都是龙凤胎。我们生活的好开心。他还时不时的带我去旅游。

我懂得了:一辈子不长,要珍惜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

第64篇、人生故事北大出家才子:我理解的爱情

北大出家才子:我理解的爱情

在寺院里,每日上殿、读书、劳动。慢慢的,对性别的关注会少一些。看待一个人的时候,有时会忘记他是男性、女性或是他的外貌,仿佛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简化到了一种更质朴的层次。想到社团里许多同学都在思考爱情的问题,又回想起自己以前的经历,这几天有一些想法,就记录下来。

爱情中,我们会觉得对方很美好很单纯,却不知如何让这种美好延续。不幸的是,我们看到美好的东西就会想到去占有。我们的内心缺少一份敬意。敬畏什么呢?敬畏变化,敬畏成长,敬畏每个人不变的本真。

楚王看到神鸟,将她带回宫殿,给她最好的饮食音乐的享受,他很爱神鸟,却不敬畏神鸟的天性。一个牧羊的孩子,在无意见看到神鸟飞过天空,那艳丽的色彩深深地震撼了他的心。他跪下来祈求上苍,他不知自己要祈求什么,他只是敬畏这高远而超拔的生命。

这个孩子入山修行,许多年以后,他已能乘着飞龙在云端翱翔了,却常把自己变作乞丐的样子,在市镇里游走,唱一些奇怪的歌,偶尔惊醒沉睡中的人们。夜里,他出现在最繁华却又最平凡的街道上,万家灯火如云如雾,从他的心间流过,了然无痕。他偶然来到楚王为神鸟修建的墓前,坟墓很辉煌,神鸟生前的样子熠熠如生地凝固在一尊塑像上。他深深地鞠了一躬,唱道:“她已走了,我却还在。我也将走了,有什么永不离开?”

她已走了,在我心中留下的,便是我的成长。当我也走了,那永不离开的,便是永恒的大爱。生命曾经冰冷孤寂,因为爱而绽放光辉。如果这花朵已经绽放,它可以不再担心什么,不再寻觅什么,由一个人的爱,看到千百年来在人类心中涌动的爱的暖流,可以坦然面对一切。

爱是让生命成长的。不是放弃真实的自己去顺从别人的喜好——那是外在的形式,失去了生命之真,何以能深入心灵呢?“君子和而不同”,需遗忘形骸,寻求那相与中的灵动,成长中的默契。那不同正是互相学习的地方呢:对方的优点正是让我补足自己缺失,对方的缺点正是磨练自己的忍耐与爱心。成长需要时间,宽容自己和对方吧。若有两颗活泼的心,两颗像春天的芽一样愿意成长的心,一切境遇都是最好的肥料和土壤。若不愿意成长,只是耽著于彼此的情态和容颜,爱情便没有了方向,心也不那么灵活了。

我们把对方看作自己生命的支撑,却不知生命只有靠自己站立。 “年之少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因为我们太孤独,因为我们内心不够充盈,我们会想象一个人的形象来填满自己的内心,谁知失去时我们会更加孤独和空虚呢?且又增加了失落与焦躁,仿佛已回不到原来孤单却安宁的自己。我们自己不愿意为自己负责,谁又能承载我们生命的重量呢?爱情一开始总是柔嫩而脆弱的,在它变得坚如磐石之前,不要让它承载太多的重量。孤独的原因是我们与世界之间,与其他生命之间失去了联结,感受不到你与我之间的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在爱情中,我们找到了与另一个生命的联结,也进而找到了与世间万物的联结。

这种联结是需要努力去建立的。可能一个人站在我的身边,我却并不真的了解她。我以为我了解。相爱的人之间可以坦诚地展现自己,却不一定愿意清空自己去体谅别人内心深处的想法。说了半天还是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愿望,自己觉得两个人应该怎么相处。归根结底,所爱的,只是自己理想中的形象,并且想把对方变成这个形象。我们有没有放下自己的欲望,在宁静中看到那个真实得她? 她内心深处的关怀,她当下的状态,她曾得到的爱与感动、失望与创伤,她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她是否适合自己,如何一起成长?互相理解得越多,互相学习得越多,感动和成长就越多。我们不是在想象和文字中构建爱情的意义、生命的意义。意义是在互相理解、代人着想、真心付出中构建起来的。

第65篇、人生故事爱情的力量

爱情的力量

詹姆斯跟丽娜是一对恩爱夫妇,结婚以后,他们常常出双入对形影不离。知道他们夫妇之间感情的人们无不对其啧啧称赞,尤其是詹姆斯的好朋友查利,更是对他们的恩爱钦佩至极。

这是个平常的早晨,夫妇俩跟往常一样,上班出门前照例相互拥抱着一阵热烈的亲吻,而后互祝平安,依依不舍地各自奔向自己的工作岗位。然而今天,詹姆斯的心中却藏着一个秘密,他准备下班后去一趟超市。他注意到,丽娜除了心中爱着他这个丈夫之外,已经把全部精力集中到了她那化学物理研究工作上,早已把今天是自己30岁的生日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因此,他今天一定要悄悄地为丽娜买回生日蛋糕和蜡烛,再买回丽娜爱吃的食物,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

时间过得好慢,詹姆斯好不容易挨到下班时间,他便急匆匆地赶往超市,迅速采购齐了为丽娜祝福生日的物品。正当他提着沉甸甸的物品赶到家时,忽然他的手机响了:“喂,你是詹姆斯先生吗?”“是啊,请问你是……”“我是警察署,你的太太出了意外,请你迅速到医院来一趟!”“啊,丽娜怎么啦?”詹姆斯听到这个消息,就像疯了一样赶到了医院,医护人员已经将蒙着白布的手推车推了出来,一旁是两位神情严肃的警察。当詹姆斯掀开手推车上的白布时,只见丽娜静静地躺在推车上,昔日那美丽的大眼睛已被长长的睫毛覆盖着,好看的小嘴仍像平日那样俏皮地翘着,脸色的神态恬静而安详,似乎是沉沉地进入了梦乡。詹姆斯见了,先是吃惊地一愣,当他反应过来眼前是怎么回事时,完全失去了理智,用头使劲地撞击着丽娜的遗体,嘴里发出了可怕的嗷嗷声,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这时,警察走上前来,轻轻地拍了拍被巨大的悲痛淹没的詹姆斯,悄声说:“节哀,詹姆斯先生。现在我把你太太遭遇不幸的情况告诉你。今天,你太太在进行一项化学气体的配比时,很不幸,气体泄漏熏倒了她,等同事们发觉时,她已不省人事。虽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但还是没能挽回她年轻的生命。现经警方查明,排除了他杀与自杀的嫌疑,而是意外事故死亡。现在,请你签字。”警察说着向詹姆斯递上了“死亡结论报告单”,詹姆斯胡乱地在“报告单”上签了字,仍然不顾一切地向丽娜的遗体扑去。

詹姆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眼前的事实,他舍不得把自己妻子美丽的容貌、姣好的身材送进火化炉。于是,他把求助电话打给好朋友查利,恳求他能帮他一个忙。查利是一家生物生命研究机构的专家,在他的研究所里,用低温恒温及化学物理等科学方法保存着诸多动物及人类的遗体,进行生物生命保护和复生的探索。詹姆斯告诉查利,他求助他,是想让他尽可能地保护丽娜的遗体不仅不腐,而且能够较长时间地不变色,犹如生前睡着时一样的美丽安详。这样,他便可隔三岔五地看到爱妻睡着了一样的姿容,以排遣心中思妻之苦。鉴于好友对妻子的一往深情,查利非常同情,于是,便破例答应了詹姆斯的请求。就此,丽娜的遗体被查利保存了起来。

失去了丽娜,詹姆斯顷刻间苍老了,他的头脑中怎么也挥不去丽娜那笑容可掬的神态。只要一闭眼,丽娜似乎就在对着他甜甜地微笑;要是一睁眼,又似乎丽娜娇丽的身影就站在他的面前。在丽娜去世后短短的几天里,有不少美丽的姑娘曾向詹姆斯示好,也有不少亲朋好友曾向他荐引过年轻的女子。然而詹姆斯的心中只有丽娜,除了丽娜,他一个女人也不能接受。不仅如此,詹姆斯还把自己家里的一切陈设如同丽娜在世时一样地摆放,就连丽娜的盥洗用具也犹若她生前一样地陈列。见这般情景,查利苦苦地劝导詹姆斯:“你要正视现实,丽娜一去不能复返,但你的生活却还要继续。”言下之意,还是劝詹姆斯续弦。然而,詹姆斯仍不为所动。丽娜去世后的这些日子里,他几乎每天都要到研究所去看望“沉睡”着的丽娜,每每见到丽娜那美丽的脸庞依然红润安详时,心中便不禁升起了几许安慰。

大约在丽娜去世后一周的一个夜晚,詹姆斯躺在床上苦苦地回味着他跟丽娜在一起时那些美好的日日夜夜。突然,他听到自家的门铃响了一下,詹姆斯躺在床上懒得理它。然而,门铃又持续地、急促地响了起来,詹姆斯这才从床上起来,懒洋洋地去开门。当他打开门的一瞬间,身子不禁像触电似的一惊,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像傻了一样。半天,他才失声叫道:“啊,丽娜,你这是……”丽娜一下子扑进了詹姆斯的怀抱,嘤嘤地呜咽起来:“你好狠心哪,你怎么能把我一个人撂在那么冷清的地方,你难道不要我了?”“不不,丽娜,我这不是在做梦吧?”詹姆斯搂着瑟瑟发抖的丽娜,真不敢相信眼前是真的。“是我,我是丽娜!”丽娜用小拳头不停地擂着詹姆斯的肩膀高叫着。詹姆斯仍觉得若梦若醒、似幻似真:“丽娜,你是怎么醒来的?你又是怎么回来的?”丽娜这才简要地向詹姆斯讲述自己醒来的经过:“我睡醒以后,只觉得通体阴凉,便使劲踹开躺着的床。待我钻出床一看,原来我不是睡在床上而是躺在一只大柜里。借着微弱的灯光,我环顾一周,又发现自己是在生物生命研究所里。我好生奇怪,便大声呼救,终于惊动了值班人员,是他们把我接出来又把我送回来的。”詹姆斯这才发现丽娜的身后站着两个中年男子,詹姆斯遂向他们道谢。这时,其中一个男子说:“詹姆斯先生,你的太太复活了,真的恭喜你。至于你太太是怎么复活的,要等查利博士他们作研究分析。”

詹姆斯把丽娜接进屋不一会儿,查利便来了电话,他对丽娜的死而复生也觉得是个谜。

翌日的本市晚报上,出现了一則令大家无比震惊的新闻:丽人死而复生。接下来,查利跟诸多生命科学的专家们对丽娜的死而复生现象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丽娜虽被化学气体熏“死”,但其生命体征的各项指标并未受到致命的摧残,因此,当时她的一些生命体征消失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现象,是一种假死。尤其是,她的身体经研究所运用尖端设备促使维护复苏生命必要的温湿度、气体及营养物质的源源供给,维持并催生了其生命细胞的活力,又经过一段时间的机体调节,使得原来留存于体内的有害化学物质渐渐分解流失。再加上其时因詹姆斯悲痛过度,狠命地撞击丽娜的身体,使得丽娜一度停止了工作的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同时因受震动而恢复了部分活力。由于诸多因素的巧合,终使其机体渐渐复苏。

谜底揭开,詹姆斯领着丽娜来到查利面前,双双向查利深深致谢。詹姆斯说:“感谢您把美丽善良的丽娜帮我从死神手里夺了回来!”丽娜说:“感谢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而查利却握着他俩的手说:“这一切是你们那坚贞不渝的爱情的力量挽回的。”

是啊,詹姆斯与丽娜也觉得,要不是夫妇俩恩爱的力量促使死神怯步,丽娜早已被火化炉吞噬了。想到这里,詹姆斯与丽娜紧紧相拥,不愿松开。 

第66篇、爱情故事咸咖啡的味道

他和她相识,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她,天生丽质,美丽大方,楚楚动人。那时的她格外显眼,许多男孩子围在她的身边。而他,平平实实,始终默默无闻,无人注意。

在聚会结束的时候,他邀请她一起去喝咖啡。她很惊讶,但出于礼貌,还是答应了他。

他们坐在一家漂亮的咖啡店里面,那里的气氛很浪漫。他紧张得无话可说,她也感到极不舒服,心想:“还是让我早点回家吧。”

突然,他向服务生叫道:“请帮我拿点盐好吗?我的咖啡要加点盐。”

每个人都盯着他—那么奇怪!他的脸顿时变得通红,但他还是把盐放了进去,把咖啡喝了。

她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有这种喜好?”

他答道:“我小的时候生活在海边,我喜欢在大海里玩。我能感受到海的味道,就像这咸的咖啡的味道。如今,每一次喝咸咖啡的时候,我总会想起我的童年,思念我的故乡,思念生活在那儿的父母。”

说着,他的眼里充满了泪水。她深深地感动了:那是他发自肺腑的真挚情感。一个能说出乡愁的人,一定是个顾家、爱家、有责任感的人。

接着,她也开始讲述她那遥远的家乡,她的痛并快乐的童年,以及她温馨的家。那是一次非常完美的交流,也是他们爱情故事一个美好的开端。

他们继续约会。她发现他是一个好男人,总是对她百依百顺。他善良、热情、细心。他是个如此好的人,她差点错过了他。

多亏了他的咸咖啡!他们的故事像每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一样,公主嫁给王子,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每一次她为他煮咖啡,都在里面加盐。

40年之后,他离开了人世,给她留了一封信。信上写道:“亲爱的,请原谅我这个一辈子的谎言——这也是我对你撒的唯一的谎——咸咖啡。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吗?我是那么的紧张。实际上,我想要一些糖,但是我说成了盐。对我来说,想要改变的确很难,所以就一直这样。”

“多少次我想要告诉你真相,但我害怕,不敢那样做。因为我向你承诺过,我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撒谎。”

“现在我要死了,什么也不怕了。所以我要把真相告诉你:我并不喜欢咸咖啡,那味道总是怪怪的,但我喝了一辈子的咸咖啡!”

“自从认识你之后,我从来没有对你做任何让我遗憾的事,有你在我身边是我一辈子的幸福。如果有来世,我还想认识你,娶你,和你共度一生,哪怕再喝一辈子咸咖啡!”

她的泪水打湿了整张信笺。

有一天,有人问她,“咸咖啡是什么味道?”

“甜甜的。”她答道。

第67篇、爱情故事节日晚餐

她说嗯,还点头,表示她听到,也许她真的是已经知道,但并不表示她从此就会依随他的意见。

侍者把甜点捧上来了,表示晚餐快到吃完的时候。他用小汤匙挖一口橙黄色的布丁,甜中带酸,是芒果味的,他不喜欢芒果。如果是他叫的,他永远不会选择芒果。但他妻子喜欢。妻子从来不理会他到底喜欢什么,包括饮食。

开始的时候,他告诉过她。她说嗯,还点头。他就安心地等待。等了数十年后,他就知道,当她说嗯,还点头,表示她听到,也许她真的是已经知道,但并不表示她从此就会依随他的意见。

她从不理他的喜恶。或者用不在乎比较恰当。

有一次,他开口了,“我不喜欢芒果味道。”

“都把最好吃的叫来了,你还想怎样?”妻子声音轻轻的,也不生气。

他没有水准。这是妻子的想法。好吃的他嫌不好,不好吃的他才喜欢。像到这种五星级的酒店吃晚餐,他说何必,某条街头的什么什么炒面条煮米粉更美味,她就是不能忍受他的“不求上进”。现在是什么身份了,还坐在街边的破桌子旁吃大排档,要是遇到人,成什么样子?她要训练他,要让他出去外头不让人轻蔑。

她实在是受不了他的随便。从前穷,没关系,现在做生意赚了大钱,他还是和从前一样。衣服不选名牌,穿拖鞋也出街,车子说可以用就好,公事包还提着残旧的那个,居然说没有破损,何必换新的。妻子坚持的时候,他当然也听话,但她晓得他有怨言。她不理,只要他听话就可以了。

无论衣食住行,妻子全要讲究。那么多名牌,她也认识不完,反正选最贵的就是最好的。可能不是最好,但是让人家看到,听到那行头那名字那排场,知道那价格,脸色马上换成尊敬和羡慕,就是正确的选择了。

他一匙一匙地,终于把芒果布丁吃光了。他不喜欢,但不习惯浪费。

侍者即刻过来问:请问要咖啡或茶?

他不要咖啡,也不要茶。

妻子回答,两杯咖啡。

现在流行咖啡。妻子的选择都不是没有原因的。

黑色的,苦味的饮料。一点也不可口。他啜着,不想喝完,但是那未免太可惜了。

以后不要叫咖啡给我。他张开口,但并不知道自己没有把话说出来。他听到妻子说嗯嗯,看到妻子点头。但他完全知道妻子以后照样会叫给他。

苦咖啡终于喝完了。

可以走了吧?他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在家里吃饭不要,佣人说家里已经煮了汤和面,但妻子非到这五星级酒店来吃一餐那么贵的,不好吃的晚餐。

妻子说因为今天是情人节。人人都在庆祝。明天去上班时,办公室里有人会问的。

情人节?有什么意义呢?他和妻子甚至连情人这个阶段都没有经过,相亲后,双方家长说好,他们就结婚了。

付账以前,侍者拿了一束玫瑰花过来,祝你们情人节快乐。

妻子微笑地接过来。谢谢。

玫瑰的火红让他眼睛有点刺痛。

拿来做什么?他不明白。

回家吧。妻子说,站起来。

一点也不好吃。他低低地,声音倒是发出来了。

她向来不重视他的意见。这回也不例外。走吧,回去了。

他跟在妻子后面,告诉自己,回去吧。

第68篇、爱情故事送礼的“学问”

我工作后第一次送礼,说出来好丢人,因为学历被人事部门弄错了,我去找人事科科长,他推三推四的,我表姐K给我点拨:“你去他家里找找他吧,记得带些东西。”

老军工厂技术员出身的爸爸就把他画了几个月的一幅山水画拿出来,那是他认为最贵重的心意。听说科长还有收集酒瓶的嗜好,我又把我爸舍不得喝的西凤酒倒出来,把酒瓶揣上,忐忑不安地来到科长家。还好,科长那天不在,我红着脸把礼物丢给他老婆,好像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一样仓皇逃离,后来见到他我紧张得要死,怕礼物送得不合人家心意,怕人家拒腐蚀永不沾给我难堪。科长果然欲言又止了好几次,终于有一次忍不住了,沉着脸对我说:“我收藏的是瓷瓶,你把你送的玻璃瓶拿回去。”

表姐的世故是在婚姻里炼成的,她老公在单位追求进步,应酬频繁,经常会打着官腔让老婆表姐分担一些应酬任务。比如限10分钟内给局长夫人买件生日礼物送至某西餐厅。表姐在珠宝专柜挑了条白金钻石项链,寒光凛凛。如今下手越狠,将来回馈越多。这不仅是给局长夫人买礼物,也是给老公买人情买面子。这时候花钱要不眨眼地花,说实话,表姐头一次败这种银子的时候也是心一横牙一咬“败”下去的,不敢犹豫,不能想农村的公婆一年在土里能刨出多少粒粮食,多少粒粮食能换这链子上的一粒钻,一想,手就软了,手一软,事情就办得不漂亮了,老公的面子就打折了……

表姐将送礼之术活学活用,她的公司在开发区建立了新部门,表姐K给领导送了礼要求调过去,干了半年发现薪水没她想象的那么高,又管得严且忙,于是又去找了领导几次要调回来,领导批评她出尔反尔。让表姐恼火的是,领导每次并不是立场坚定地谴责她,而是当表姐两手空空地去,他就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反之就和颜悦色地推诿。以表姐的消费观,自己送的礼金钱物的价位买的是往返程的车票,不应是单程车票。在领导眼里,还士可杀不可辱嘞!以为自己“花了钱就是大爷”这种心态就是调戏人的流氓逻辑。表姐只好在心里跟人家争辩:即便在人情社会,也要讲契约精神的吧?

表姐的老公当了某长后过节也会收到各种购物卡,他发愁的是都记不得谁送的了,但是谁没送记得很清楚。两人若吵架,老公也会用给她购物卡来平息。宝玉从前送个旧手帕赚了黛玉一辈子的眼泪,现代人才没那个耐心,送的礼,都是要刀下见菜的。无论送单位领导还是家里领导的礼品,目的都是交换或投资,绝不做赔本的买卖。表姐送礼给领导就是要目标明确地交换,以租用他们手里的权力;表姐老公,给领导夫人送礼也是在对自己的前途进行放长线钓大鱼的投资,即便给自己老婆购物卡也是交换,换她的乖顺温和,容不得她再有怨气。他和她离婚时说,他受不了她把他当提款机还给他脸色看。

分手时,他流下了眼泪说,他的前女友对他才是真的好,从前还给他织过一件毛衣……表姐冷笑道,好像那个寓言故事,国王杀了厨师,只因他每天做的玉粒金莼他难以下咽,时过境迁,换N个厨子他也吃不出从前逃亡的路上老太太给他的那碗剩饭的滋味了。

第69篇、爱情故事没被吓跑的男人

朋友K既有胸前四两,又有情义千金,还性感好看,数年与烂桃花搏击,积累了丰富的人生经验。她总结了吓跑男人的三大绝招——死心塌地爱着你、逼婚和借钱。

第一招:死心塌地爱着你。

K曾经有一位良师,对她百般关照。起初她以为那是鲁迅对萧红式的欣赏,直到有一天,良师约她外出登山。

良师开车疾驰,一路分享人生经验,然后说自己婚姻不幸福,和太太没有共同语言,最后问K愿不愿意和他在一起。

K观察了几分钟,确定那些不着调的话确实是对她讲的。她没有暴跳如雷,而是做出羞涩的样子:“其实,你知道我这样的文艺女青年最渴望如兄如父般的爱情,但是我好担心自己一旦爱上一个人就无法控制。我会每天都想见到你,一想起你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就百爪挠心;我会情不自禁地到你的住宅外溜达,想跟你的太太聊聊天,让她成全我们;我还想在微信上秀恩爱,让所有人分享我们的爱。你会害怕我这样无法自拔的爱吗?”

良师瞬间沉默,连车速都放缓了,钓鱼钓上一头鲸鱼估计就是这种感觉。不到登山地点,他就把K放下,从此极少出现在K的生活中,再也没有关照过她。

第二招:逼婚。

有一段时间,K被一个有钱有闲、情史复杂的男人追求,办公室里经常塞满鲜花,路上频繁被追堵。她屡次拒绝,都被对方视为欲擒故纵。她火了,约对方在办公室附近的咖啡馆摊牌:“我奶奶今年89岁,她人生最大的希望就是我赶紧结婚,所以和我谈恋爱必须以结婚为前提。六个月之内领证,对老人有个交待,你行吗?”

男人很快偃旗息鼓,他只想“海天盛宴”,却遇上“非诚勿扰”,有点崩溃。

我曾经问K:“万一他是真心的呢?你这么不矜持,把人吓跑了。”

K呵呵笑:“真心不会用这种表达方式,过于戏剧化的情节不适用于普通人的生活。我们的日子是长跑,不是三两下就把爱情消费完了。”

第三招:借钱。

K是个自己挣钱买花戴的好姑娘,但那个追求K的工作体面的男人从来没有送过她一件体面的礼物,K觉得这样的追求者必须迅速吓退。

“我最近出国旅行需要交50000元的存款证明。我的钱都在理财产品里,现金不够,你能借给我50000元钱应急吗?”

男人迟疑很久:“我只有10000元。要不,你先打个借条拿去应急?”

K婉拒后,男人也消失了。

我说:“很多好男人都很节俭啊。”

K说:“我从来不想占男人便宜,但能借你多少钱,基本上就是你在他心里的分量和价值。我觉得我至少比10000元钱要贵重一点点。”

K拆解完三大招,我问她:“有三招全放完却没有被吓跑的男人吗?”

K说:“有哇,我老公啊。”

“我老公追求我很久,我都没找到爱情的感觉,就想对他放招。首先,我说我是个很认真的人,要么不爱,要么就死心塌地去爱,缠人又磨人,问他受不受得了。当时的他说:‘谁恋爱不是一心一意的?你缠缠我,让我开开眼。’这是第一次,没吓跑。

“然后我说,父母不让我跟没有结婚打算的男人谈恋爱,他说:‘太好了,我父母也是这么对我说的。’这是第二次,沒吓跑。

“最后我说,我出国要交存款证明,他说:‘好呀,正愁情人节要送你什么礼物,那就把钱一道打给你,你自己买,别说我没用心。’这是第三次,没吓跑。再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第70篇、爱情故事爱女儿,从爱妻子开始

那日早上,妈发来一条微信,打开一看,是一张照片。照片中,爸弓腰拖地,非常专注,看样子全然不知自己已成为偷拍对象。

哎呀!爸竟然会拖地了!我连发了几个叹号过去。妈很快回复:“我也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等到这一天。”

然而,这只是个开始。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妈隔三差五地便给我发来爸干家务的照片,我从而得知爸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男人”竟在晚年学会了洗碗、择菜、刷马桶,甚至做饭,和我记忆中爸爸的形象,相差甚远。

我感到如此不可思议,是有缘由的。毕竟,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爸是另外一种画风:每天早上,他只管坐在餐桌旁看报纸,即便粥在锅里也绝不会动手盛一下;下班回来直接窝进沙发看电视,哪怕他比妈早到家,买菜、择菜、做饭这些琐碎的事情也一概不管;妈甚至还要趁着炖菜的空当给他洗水果,活像一个五星级酒店的贴身管家;饭后,爸碗筷一撂,便继续养生娱乐,而妈就像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人,所过之处,皆干净整洁。

妈累到心酸无力时,不止一次说过:“我收拾屋的时候,真想把你爸一起丢进垃圾桶,他就是咱家最多余的大垃圾。”

长大懂事后,我不止一次向爸提出抗议,可是爸总说:“女儿啊,爸爸是个大男人,怎么能做这些小事?”

彼时,妈在多年的操劳中早已变得麻木,懒得和他争辩,只一再嘱托我,一定要把爸当做选择结婚对象的反面教材。我们都以为,受大男子主义糟粕思想侵蚀的爸已无改进空间,怎么临老了,反倒变了性情呢?

几日后,我接到爸打来的电话,攒了一肚子的冷嘲热讽终于找到出口,噼里啪啦损他一番后,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老爸你无事献殷勤,到底有什么企图?”

没想到,爸接下来的口气是软的,他说:“你妈年纪大了,我伸把手不是应该的吗?爸给你打电话,是想让你们周末回家。我学会了几道菜,有你爱吃的剁椒鱼头。”

周末,我和小崔早早就回去了,因为我特别想看看爸下厨的样子。

我到家时,爸穿着小熊围裙,正在切辣椒,手法极其笨拙,引得站在旁边的老妈不停地笑。一见我进门,爸似乎更加慌乱,但还没忘记招呼我们:“你们先坐会儿,马上就好。”

直到我和小崔餓得前胸贴后背,饭菜才全部做好。爸殷勤得让人心里发慌,摆椅子、摆碗筷,给每个人盛饭,还给我们夹菜,不停地用近乎讨好的口气问:“怎么样,好吃吗?”

“呃……只能说您的好意我们心领了。”我嘴下未留情面。

爸略显沮丧,嘿嘿笑了声,说:“以后我多做几次就好了。你说对吧,小崔?”

小崔正在埋头挑鱼刺,突然听到自己被点名,有点茫然。

爸爸看着小崔,问道:“你会做饭吗?平时下厨吗?”

小崔点点头又摇摇头,不好意思地说:“我最近工作比较忙,没太照顾家里的事。”

爸爸的脸色有点不好看,淡淡地“哦”了一声,随后说:“谁有时间谁就多做点,家务也不是一个人的事。”

至此,我才明白,爸大费周章,故意立个好丈夫、好爸爸的人设,原来是冲着小崔来的。

一个月前,妈回老家参加婚礼,爸就来我家小住。那段时间,小崔的公司刚好到了结算期,特别忙,我心疼他,便不让他插手家务事。每天早上,我早早起来准备早餐,甚至把粥盛好、把筷子摆好才喊他起床,只为了能让加班到深夜的他多睡一会儿;下班回到家,不管多晚,我都要用心地做一顿饭,让小崔回家后能吃顿可口又营养的;小崔吃过饭后钻进书房加班,我留下来收拾碗筷、打扫卫生、洗衣服。那段时间,每天都是如此,爸来了也没有什么不同。

起初,爸什么都没说。直到有一天,我擦完地,正揉着酸痛的肩膀和脖颈,他突然问道:“你也要工作的,怎么所有的家务事他都不帮忙?”

我懒得解释,便说:“爸,你没听人说吗,有什么样的妈就有什么样的女儿,我妈这辈子是个劳碌命,我也是。”说完这话,我趿拉着鞋去晒衣服。出来时,爸爸仍僵坐在沙发里,拧着眉头,面色沉重。如果我没看错,在他的表情里,藏着一丝心疼,还有一丝愧疚。

上次那顿饭后,妈再也没有给我传过爸做家务的照片。一天下午,我给妈发微信问候近况,不一会儿就收到妈的回复:“女儿,苍天有眼,你老娘我总算熬出头了。”

妈确实熬出头了。因为曾经放言只“扫天下”的爸开始把满腔热忱投身于“扫小屋”的事业中来。经过日复一日的实践,爸做家务的水平越来越高。妈说,从前给我传照片是因为觉得新奇,现在爸干家务已成平常事,不值得当做一个话题了。

说实话,这些年,我对爸的感情有些复杂。我爱他、敬重他,同时也厌他、鄙视他。我谨记妈当初说过的话,在谈恋爱的时候,完全把这个与我血浓于水的人当做反面教材,那时就觉得,和谁在一起都好,除了爸这样的人。

但是现在,他变了。年近六十,忽然顿悟。此生没能做一个好男人,但立志成为一个可爱的小老头儿,也算是一种圆满吧。

再回家见到爸,目睹他果然忙前忙后。妈偷偷告诉我:“你爸不止一次和我道歉,他觉得自己很对不起我,更对不起你。因为他觉得是他没有做好榜样,影响了你,才会让你在结婚后,过着和我当初一样操劳的日子。”我回头望了望正在擦洗菜池的爸,心中说不出的百感交集。

这个周末,小崔和我决定请爸妈来家里吃顿饭。那天,我和妈在客厅里吃水果,爸和小崔出去买菜。回来时,爸笑着说:“哎呀,真没想到,小崔买菜这么专业。”

那是自然,小崔可是考过厨师等级证书的人,不工作的时候,他最喜欢在家里洗洗涮涮、炒炒炖炖。爸来小住那几天,刚好错过了我们的日常。小崔对当初那顿“鸿门宴”耿耿于怀,说啥也要找个机会给自己正名。

接下来,爸开启目瞪口呆模式,小崔的刀工、雕工、颠勺技法无不让他惊掉下巴。从前他只知自己的女婿是个性格内向的“码农”,如今才知道他还是烹饪界的“扫地僧”。他本想去帮忙的,结果发现,就自己会的那点家务活,在小崔面前,瞬间被秒成了渣渣。

席间,小崔向爸敬酒。爸看着我们,颇有些自嘲地摇了摇头,说道:“到老了才发现,自己活得多失败。你们不知道,当时看到自己的宝贝女儿像个陀螺一样忙完家外忙家里,没个歇息的时候,那心里有多难受。”

妈的眼圈泛红,我拍了拍爸的手,他的心情,我懂。我想说,一切都不算晚,因为你们的下半辈子才刚开始,而您也及时明白,爱女儿最好的方式就是爱她的妈妈。无论如何,我要感恩您,出于对女儿的爱而学会了如何去爱,亲历您从一个爱我的爸爸变成一个更好的爸爸,我深感荣幸。

第71篇、爱情故事就算输掉爱情,也别把心窗关上

高三那年,我暗恋过一个男生。

那年的他坐在窗前的那个位置,我知道他特别爱打球,没事的时候总会跟班里的同学跑到操场上打球,然后才晃着满身是汗的身子,冲进教室。

他是一个很善良,有自己规划,爱好文学的人,这些都是同桌告诉我的,也是那一刻,我才知道他原来有那么多优点。

有一次上楼梯,他就在我的后面,那么近距离的靠近,一双矫健有力的大腿,加上白净清晰的脸蛋,还戴着一顶鸭舌帽,酷极了。

至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自己喜欢上他了,大概是后来安排桌子的时候,我坐到了他的前面,他的气息都能感受到,每次回座位之前都要瞟上一眼,如果发现他在,心里就会一阵窃喜,如果不见他的到来,一场空落落的心情就会随之而来。

后来他跟班里的另一个女生恋爱了,是毕业聚餐他向全班人宣布的。

我就坐在他对面的位置上,声音一落,同学们就响起了一阵阵吆喝,只有我自己明白,那种心境仿如跌入万丈深渊,万劫不复。

后来他找过我,说分手了。

我觉得这一幕幕像极了最近刚看完的《看了高兴的爱情故事》方主任笔下的阿佳,她与韩冬冬的相识,到漠然离去,再到最后的相遇,不得而有的爱情,是让人最难忘的,也是最刻骨铭心的。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突然想关于爱情分手的理由有千万个,而你最需要的是哪一个,哪一个才会让你真的释怀?

我并没有见过方主任这个人,但是我能够从文笔中读出她的细腻,读出她的情感的执着,又有一种深深的悲伤情绪在里面。

作者見解独到,深而不露。我特别喜欢里面的一句话:相遇时的微笑,分别时的泪水,哪一个更好地代表了恋爱的本质,恋爱之后的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吗?一语道破了爱情的最关键的东西。

相比于这些,作者更胜一筹的是把一些爱情融入生活之中,真的响应了那句话,好的爱情就是成就一个更好的人,每一段所经历的情感都能够促使一个人真正成长起来。

这本书有好多值得背下来的句子:比如抑郁症,究其本质,并不是痛苦,而是对世界上的一切缺乏兴趣,而抑郁情绪,是我们终其一生都要与之做伴的。

再比如,人在痛苦的时候都会变成哲学家,对于世界和人生抱着一种不可靠的达观态度。而一个生机勃勃的人总是对世界,对他人有诸多要求,也经常看不到事物悲观的那一面。实则这个世界上悲观和乐观的事,至少对半分。

还有那句:因为钱,因为地位,因为厌倦,因为距离,因为互相伤害,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分手。恋爱,分手,再恋爱……当分手的时候,早就忘记了为什么恋爱,下次恋爱的时候,又把上次的分手抛到了脑后。

我明白了,爱情戛然而止,但心跳还在,我们的人生还需要继续,继续勇敢地往前走。

看不合适的两个人能够和平分手,我由衷地替他们感到高兴,恋爱本身就是一件愉悦自己的事情,不是吗?

第72篇、爱情故事追求爱情,年龄不是问题

许文赫从四川传媒学院毕业后,来到了开心麻花话剧团。一天,他看到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子,他便叫道:“大姐。”女子就是马丽,她一转身看到许文赫还像个学生,便说:“你叫我什么?我是你大姐?”许文赫笑了:“不会吧,你看起来也就18岁。”马丽乐了,就这样他们相识了。

剩女马丽经常被逼婚,可她非常独立与强势,想得比较开,她提出对象不论长相、经济条件,只要真心,两人在一起快乐就好。这些年,马丽火了之后不敢轻易恋爱,因为遇到的各种奇葩男人太多了,各种目的都有,分不清到底是不是真爱。她甚至觉得一个人过也挺好,马丽是那种能够处理好所有事的人,文能演话剧,武能修马桶,从经济到精神都保持独立。曾有不少有钱有权人士追求马丽,但她并没有因为名利委身。马丽在《东北往事之破马张飞》里有句台词:“我宁可单一辈子,也不可能找个人凑合着过。”这让初出茅庐的许文赫隐约地觉得自己还有戏。

可就在许文赫准备发起进攻时,记者发现马丽与另一位男演员走得比较近。在她的一次舞台表演完后,同剧团的一个男同事捧着一大束鲜花送给马丽。果然2015年马丽在金星的节目中公开承认自己有男朋友,而且还是开心麻花的成员。许文赫了解这个同事,他是一个老实人,许文赫只能祝福他们,尽管自己心里非常酸楚,不过他也获得一个信息,马丽接受比自己小的男友。

一天,许文赫对马丽说:“马丽姐,我太喜欢你了,你是我心目中的女神。”马丽斜着头,像是表演喜剧一样,说:“你算了吧,我大你这么多,你不怕?”“我不怕。”“你不怕,我可怕,人家会说我老牛吃嫩草。”“我不在乎。”“可我在乎。”就这样,许文赫在马丽那碰了一鼻子灰。

此后,许文赫频频向马丽发起进攻,很快就被大家看在眼里。有人说:“这小子,肯定是图马丽什么。”马丽经历过几段失败的感情,为此她对爱情更加慎重。一次,许文赫给马丽发去一条短信:“年龄不是问题,李冰冰与她的男友相差17岁!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马丽突然羡慕有爱情的人,比如麻花的彭大魔夫妇,校园恋情,毕业结婚生娃,到现在恩爱非常,但很快马丽又冷静下来:“不相信这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怎么突破呢?许文赫没有眉目,便去找沈腾。沈腾看好许文赫,便给他指点迷津:“马丽吧,平时是我们的大妈,啥事都为我们着想,其实她很累,她也需要别人关心与照顾。”许文赫听后有了主意。一次,马丽说膝盖酸,许文赫听医生说用香港产的一种活络油擦比较好,他就花了老大劲买到了,送给马丽,擦了一周还真有效果。

2017年1月1日,马丽回京后,感觉身体不适,几天来都是带病参加活动。许文赫一定要带她去医院,可她说:“就是一点感冒,吃点药就行了。”他说:“不行,医生诊断后,规范化治疗会好得更快。”就这样,马丽只好跟着许文赫去了医院。本来元旦许文赫想回家陪父母的,这让马丽有些过意不去。医生说:“疲劳过度,再加上休息不好,路上吹了冷风,感冒了。”马丽就说:“我说没事吧。”医生马上说:“感冒有很多种,药也不能乱吃。”马丽吐了吐舌头。

走出医院,马丽来精神了,说是想去逛街,许文赫本想阻拦,但觉得马丽难得逛街就决定陪她去,之后他们在商场中四处闲逛购买食材,还买了洋娃娃,马丽非常高兴,不自觉地就与许文赫的手握在了一起。这一幕被眼尖的记者发现。许文赫的贴心和付出,让一开始还有点排斥姐弟恋的马丽,完全忘记了年龄差,并说自己从来都没有现在这么幸福过。2017年1月,马丽与许文赫公开了恋情。

但令马丽没有想到的是,此消息一发布,就引起了轰动。马丽的好友艾伦很担心,马丽需要一个体贴的人照顾,他觉得许文赫年龄太小了,担心对方不靠谱。还有人表面上对马丽客客气气的,但背后等着看她笑话。

但马丽是那种敢爱敢恨的女人,她并不被大家的言论所左右,大胆地与许文赫继续交往。一天晚上,马丽告诉许文赫很晚才回家,同时她随意说了一句“想吃煎饼果子”。没想到,第二天许文赫就给她送上了煎饼果子。她一吃,就叫了起来:“真好吃,哪儿买的?”许文赫说:“你猜。”马丽摇摇头,许文赫笑了,说:“我做的。”“吹牛。”许文赫拿出他买的煎饼铛子,这让马丽非常惊喜。马丽就觉得,除了爸妈之外,还有一个人这么关心自己。许文赫说:“以后你无论什么时候想吃,我都能给你做,马上就有最热乎的。”马丽在许文赫面前一下子变成了小公主,这更加增强了许文赫的信心。

马丽一旦外出,一定会很精心地化妆,可是在家没事,就不化妆,一次觉得素颜对许文赫有些“不公平”,于是有些歉意。可许文赫说:“化妆皮肤老得快,在家就让你的肌肤休息一下。另外我觉得你不化妆特别好,我觉得这样的你才是最真实的你。”他说完这话的时候,马丽就觉得她只有在这个人面前才可以完全放松,活出真实的自己。面对这个超级暖男,马丽被打动了。

2018年4月11日,马丽与许文赫领了结婚证。她形容这天“海风轻轻,阳光正好”,觉得那一刻太美了。很快他们拍了婚纱照,马丽与老公许文赫相互依偎,深情对视,甜蜜之情溢于言表。

曾经大家不看好的马丽和许文赫,最后真的走到了一起。所以,只要是爱情来了,年龄和他人的态度都不是问题,大胆爱就是了。

第73篇、爱情故事40岁那年,小姨找到了爱情

1

张玉珍是1991年离的婚。

在一个盛夏的午后她跑回娘家,把本事。所以工作找了大半个月,依然没有着落。只能借宿在大姐和姐夫家。好在姐夫也是良善之人,把她看作亲妹妹,帮着跑市场看行情,最后建议张玉珍单干。

可具体卖什么呢?当时红红火火的是服装、半导体收音机,可前半生泡在泥土里的张玉珍对这些东西一窍不通。姐夫一拍大腿:“得,那你就去卖菜!”

于是,24岁的张玉珍当了菜贩子。每天5点不到就起床,赶去批发市场买回一挑蔬菜。然后又把玉米剥粒,毛豆去壳,从中赚个三五块钱的差价。

可能是因为从小就和农作物打交道,张玉珍慧眼独到,干活也细致。所以她的菜摊上,永远干干净净,菜也新鲜神气,倒也慢慢赚到了自己的生活所需。还能在逢年过节时,买些衣服玩具,托家乡人给女儿送回去。这个营生,张玉珍一干就是十几年。

期间,也有几个男人陆陆续续从她的世界路过。其中有一个,姓黄,是开米店做买卖的。张玉珍的摊位正对着米店,老黄时常帮着抬菜剥豆。一来二去就动了心。那年,张玉珍刚30岁,对家庭的渴望与日俱增。

可是两人同居不久,老黄的本性就露了出来。他和不同的女人暧昧不清。张玉珍多过问几句,他就恼起来,忍不住拳打脚踢。有好几次,她鼻青脸肿地逃回大姐身边,却又被老黄的花言巧语跪地求饶哄骗回去,接着,又是变本加厉的暴打。如此反复,好像掉进了一个死循环。

可当她彻底想通,从那场无望的感情里抽身而退时,已经有了对爱死心的迹象。和老黄分手后,张玉珍把自己的内心封闭了起来。她已经是个中年女人的模样了,多少脂粉都无法再掩盖起眼角的皱纹和疲惫。

3

此后,张玉珍单身将近10年。她从大姐家里搬出来,自己租了一室一厅。她在阳台上种满花草,慢慢圆起了自己的梦,不再把人生寄托在男人身上。

直到40岁那年,李师傅进入她的生活。他是大姐的好友,下岗工人,离异两年。儿子归了女方,他找了份开出租车拉客的活,日子不富裕,好在为人诚恳,性情敦厚。

李师傅去市场看她,她正独自收摊。他的心里生出怜惜,便天天过来帮着出摊收摊。午饭也做好了送来,保温桶里的鸡汤,是放了红枣枸杞一起炖的。张玉珍轻轻啜了一口,心里的坚硬在不知不觉地融化。中年人的爱情,早早就落在了一粥一饭,和年轻人的激烈不可同日而语。

在变老的路上遇见对方,也算幸事一桩。40岁的确有点晚,可李师傅呵呵笑着:“我们還有60年可以相守。”这一次,张玉珍穿上了婚纱,还有了一次蜜月旅行。

那年情人节,李师傅说:“今天过节,你想要什么礼物?”

“那是年轻人过的洋节,我们瞎凑什么热闹?”

李师傅笑笑,却高声喊着“变变变”,然后一个纸盒摆到了张玉珍面前——不是娇艳欲滴的玫瑰,而是一部智能手机。

从此后,中年女人张玉珍爱上了自拍,也开始发朋友圈。照片里的她春风满面,将“过得好”3个字明明白白写在了脸上。

结婚第四年,李师傅的旧屋意外拆迁,然后分到了一套新房。房产证上,两人的名字并肩而立,跟结婚证上一模一样。

搬进新家的那个夜晚,张玉珍在梦中遇到初来乍到的自己,她跑上前去安慰她:“不要着急,幸福会在前方等你。”

张玉珍是我的小姨,这是他们结婚的第十年。可我依然能从这对中年男女的眼角眉梢,看到爱情在缓缓流动。

       很多东西,不是强求就会得到的,该来的总会来的,爱情可能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

第74篇、爱情故事留给男人一个舞台

和老公在一起之后,我成了没有脚也没有钱的女人。和他交往之前,我明明可以随口说出公交路线和全市的美食地图,现在没有他接送我,我就不知道百货公司怎么去了,索性连钱包也不带了。

这个习惯即使到了北京、曼谷我也没改,身上常常一毛钱都没有。朋友笑我:“不怕和老公走失,回不了家吗?”

坦白说,我向来不喜欢依赖别人,自己能做的事绝对不麻烦别人。如果我可以自己回家,绝不让男人送;如果我能够自己付钱,绝不让男人请客。我是独立自主的女人,不必依靠男人而活,当然也不必依赖恋爱。在工作上,我往往被贴上聪明能干的标签,工作伙伴都认为我懂得如何面对挫折、处理难题。这样的我,完全没有求助的习惯,即便在爱情上。

刚和老公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这个男人很奇怪。我和别人出去玩,他为什么要给我打电话,说要来接我回家呢?我自己有脚、有钱可以回家,不用他费事吧?他是“鸡婆”、没事干,还是占有欲强?

“就算真的不需要我,也可以偶尔假装很需要我的样子吧,这样我才有戏。”他微笑着回答。

那一瞬间,我才明白过去的恋爱是怎么完蛋的!

不需要别人的女人,没有给男人展现爱的机会,剥夺了他爱你的权利。铺设一个舞台,让他为你表演,也是一种爱的艺术。

即使你会修电灯,也要留一盏灯让他修,并且在电灯重新亮起之时,大力为他鼓掌;即使他能为你做的事,你都会做,还是要留给他一点为你表现的机会,不要急着自己动手。

有人说,这样太依赖,不是好事。恋爱和依赖像咖啡和牛奶,有人喝咖啡不加牛奶,也有人觉得加了牛奶才好喝,还有人认为喝咖啡怎能没有牛奶,谈恋爱怎能不依赖?

我认为,咖啡和牛奶的本质是不同的,可以加在一起,也能分开享用,绝非蛋白和蛋黄必须时刻绑在一起的关系。你可以依赖、可以独立,但别忘了要多留一盏灯让他修,哪怕他得上网查询才知道怎么修。

留愈大的舞台给男人表演,你就愈轻松省事,只要在旁边负责拍手就好。

第75篇、爱情故事爱情,从不委屈

正读大四的小双出生于鲁西南一个贫困山村,她能读得起大学是因为一位名叫徐丽珍的女人的资助。小双一直想跟徐丽珍联系,却联系未果。

大四寒假,小双来到徐丽珍所在的城市,费尽周折得知徐丽珍的身份证号码,同时得知徐丽珍一年前又捐助了一所希望小学。然而事实上,徐丽珍已在两年前去世。

疑惑不解的小双找到徐丽珍的姐姐徐丽娟,对方听说有人以妹妹的名义资助小双并捐助了一所希望小学时,也很震惊。半晌,徐丽娟翻出一个人的手机号码,对小双说,你去找他。

就这样,小双找到徐丽珍的丈夫康平,听到了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10年前,年轻秀美的徐丽珍在一所学校当老师,康平是学校的勤杂工,比徐丽珍小4岁。徐丽珍的家人不允许他们谈恋爱,不堪失恋折磨的康平辞了职,离开了学校。后来,徐丽珍嫁给了一个富商。

3年前,康平得知徐丽珍离了婚,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全身无力,双手不停地抖动。康平决定找回爱情。

徐丽珍面色憔悴,脸上也有了皱纹,可康平依然庆幸自己又可以和她在一起。康平的到来,又在徐家引起轩然大波。徐丽珍离婚后分得了一笔钱,徐家人认定康平是冲着那笔钱来的。不过,这一次,徐丽珍坚定地和康平领了结婚证。

婚后,徐丽珍常常晕倒,康平上班时也要不停地给家里打电话询问她的情况。一天,徐丽珍突发奇想要办一个少儿学习班,康平决定让她试试。学习班办起来了,在学生们面前,徐丽珍仿佛变了一个人,她授课的表情生动活泼,而且手也不抖了。为了让学习班一直办下去,康平辞了职,专心打理家务,让徐丽珍做自己喜欢的事。一次,康平去买菜,遇见大姨子徐丽娟,被她羞辱了一番,说他把她妹妹当成了赚钱的机器,还骂他一个大男人要靠女人养活。

这件事,康平没有对徐丽珍说,可徐丽珍还是从别人那里知道了。那年春节,徐丽珍和康平待在家里,看窗外烟花绚烂——她不肯让康平独自过年,更不肯让康平看到她家人轻视他的目光。其实,徐丽珍心里是多么希望家人能接纳康平啊,为此她曾写下遗嘱,自己死后财产归娘家人所有。后来,徐丽珍改变主意,执意要将自己的房子过户到康平名下。徐丽珍最后一次晕倒时,康平正在外边买东西,等他赶回来时,妻子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

说这些往事时,康平很平静。小双流着泪问:“是你以丽珍姐的名义捐的那些钱?”康平深吸一口气说:“是,这是我最后一次为她做事了,她一直希望每个孩子都能上学。那些钱是她的,我把她的房子卖了。”

小双问:“你受了那么多委屈,为什么不向她的家人澄清一下?”

康平轻轻地笑了:“小姑娘,爱情永远不会让人受委屈的。”

第76篇、爱情故事糖果盒子里的情书

我从来都不知道,糖果盒子的夹层里可以藏情书,就好像我从来都不知道,嘉铭曾经喜欢过我。

折叠成心形的粉色纸片,边缘已泛黄。“周周,希望你吃完糖果后可以发现放在下面的它。一直一直,我想对你说,喜欢你……”

熟悉的笔迹,羞涩的情意,掀开逝去的记忆,依然新鲜如早春枝头那抹翠绿;一段纯白温暖的光阴,有风,有花香,有少年嘉铭,还有成长着的我。

那时的嘉铭,是漫画里的翩翩少年,极其英俊,极其优秀。

虽然我们是邻居,但是我一直不理他,甚至有些讨厌他。因为,他有着太过闪耀的光芒,而我只是一个太过平凡的女孩,很胖,不够聪明。老师或者父母的无心比较,总是让我陷入无止境的自卑。年幼的我倔强地认为,嘉铭就是罪魁祸首。

嘉铭是不知道的吧,他对我一直都很好。我的沉默,在他眼里只是性格安静。

后来。我们各自求学,天各一方。嘉铭依然优秀,我依然平凡,也依然胖。逢年过节遇见,只是礼貌地寒暄问候,目渐疏远,渐成习惯。

恋爱、结婚、生子,人生重要的三部曲我按部就班地完成,没有惊喜亦没有失落。

嘉铭送的那个糖果盒子,一直留在我父母家的书房里。如果不是顽皮的女儿闹着要玩它,或许我永远都不会发现这个秘密。

庆幸是在多年后看到这样的情书,以我那时的任性,除了认为是恶作剧,不会有任何美好的想象。

回头再看那段少年时光,蜕去青涩与倔强,我想我仍然不会喜欢嘉铭。对于他,我始终是高山仰止。

青春的光影,嘉铭是光,我就是阴影。

没有同等的爱,注定是一场美丽的意外。

第77篇、爱情故事真爱有时很小气

小微所在的办公室,有这样的“世风”:谁有了什么好吃的、好看的,要拿出来给大家分享。这也难怪,整个外贸公司几乎全是30岁以下的女孩子,大家的趣味都很相近。

小微交了男友之后,男友大手笔送来的花束往往会被女孩子们一抢而空,各自插到桌上空空如也的花瓶里去。小微是个大大咧咧的人,笃信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乐得让大家分享。过了几天,男友问小微要不要把花束带回来做干花,小微大笑:“收了花,还要把它当木乃伊供着一般展示前世的恩爱,多累呵。你那束花,我早分送给了大家——把它从花泥上拔下来费了老鼻子劲呢。花谢得也贼快,两天,全完了。”男友没说什么,但脸色很难看。

小微暗笑男友小气,对同事兼闺蜜来说,除了男友不可分享,啥都可以分享——连恋爱进程都分享,何况几枝花。

沉闷地吃了一餐饭后,男友去买了手工饼干给小微当下午的点心,并再三叮嘱她别拿出来送人情。小微心里别扭:偷偷摸摸吃独食,这样做岂不是“自绝于人民”?男友是电脑工程师,月薪7000元,不就几块点心吗,何至于如此藏着掖着?

过了一天,男友特意发来短信问:“点心的味道怎样?喜欢哪一种,我再去买。”小微冷笑:“吃个饼干还查岗。”遂没好气地回复:“要问味道,得问我家波波——饼干都是它吃了。”隔了两分钟,愤怒的短信发来了:“我的心意,你居然拿它当狗粮。在你心中,那条小丑狗,还有你身边那茬小女人,地位都高过我,是不是?”小微一声也没吭,把这个小气的男友从恋爱硬盘里删除了。

3个月后,小微和一个来出差的大学同学卧谈,把前男友的小心眼当笑话讲,不料同学语出惊人:“这件事彻头彻尾就是你的错。你再大方,也不该把男友送的礼物让别人分享。在他看来,这是你糟贱他心意的行为。你竟然还把他专给你留的好东西让狗狗分享,这对他来说近乎耻辱,他不窝火才怪。”

同学还说,当年她相亲见到现在的老公,拉了俩闺密壮胆,每次见面都是四人行。小姐妹是起哄加揩油,反正吃喝看电影有人买单,当然就厚着脸皮沾光。这当准姐夫的忍了好久,最后终于忍不住说:“我受不了一边和你约会一边还要替观摩团买票。”

同学暗笑,出难题一:“两个人,怎么吃火锅?”

对方答:“咱吃菊花小涮锅。”

同学出难题二:“要是人家撞见咱们,要和咱们拼桌,怎么办?”

对方答:“我拿出一个牌子,上写‘恋人约会,请勿打扰。’”

同学问:“你真做得出?”

对方答:“当然做得出,我倒要看看谁会这么没眼色。”

这么着,这一对恋人终于谈成了。可见,做人要有眼色,懂得回避。情到浓时,心是小的,最忌有人观摩,有人分享。当年歌德借《少年维特之烦恼》告诫绿蒂一样缺心眼的少女:我放在一边的橘子,也就是仅剩下的那些,造成了极妙的效果。可她出于礼貌,每吃一片就要送一片给那不知趣的邻座,这真叫人伤心。“想想桶子为何造就了极妙的效果”吧,你还好意思送给邻座吃吗?那个不知趣的邻座,还好意思伸手接橘子、让人心头硌得慌吗?

第78篇、爱情故事老公的枕下情书

字条传情赢得谅解

17年前,我和丈夫大志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我俩在同一家医院工作,他是急诊科大夫,我是内科护士。见了几次面之后,我觉得大志踏实可靠,责任心强,不满意的是他少白头,看上去比同龄人老了许多。

因此,父母反对我和大志交往下去。作为乖乖女,我萌生退意。没想到的是,大志却紧追不放,有时还陪我下班回家。我心软,觉得来自农村的大志性格朴实,追求上进,错过了有些可惜,可父母的话又不能不听。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收到了大志托老乡送来的电影票。在去与不去之间,我颇为踌躇。于是我便向闺蜜求助,闺蜜对我说:“找对象不能光看外表,婚姻是过给自己看的,父母的建议只能做参考。”于是,我决定准时赴约。

让我没想到的是,那天大志居然放我鸽子,电影放完了还没见他的影子。我失望至极,从电影院出来后,决定再也不理他了。

后来我才得知,在电影快开演的时候,大志突然接到医院的通知,让他回去做手术,可当时他怎么也找不到我。那时,我俩都没手机,只能事后请罪了。下了手术台,大志连工作服都没脱就跑来找我。我不听他的任何解释,气呼呼地撵他:“我不想听,不想听,咱俩算了吧!”当时我的想法是,反正爸妈也不同意,正好借这个机会了断。大志看哄不住我,只好悻悻离去。

后来,大志突然想出写信道歉的办法。他拿出一张纸,想写些“对不起”之类的话,但又觉得苍白无力。苦思冥想中,他想起了北宋诗人秦观的诗:“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他觉得这句诗正好表达了他对爱情的看法。

于是,大志用他擅长的硬笔书法,在纸条上写下“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句诗,托老乡送到了我手里。我展开字条,看着那遒劲的钢笔字和含情脉脉的诗句,心里不禁为之一震。我觉得大志不但有心,还蛮有才的,把自己想表达的东西都融进了诗里,可谓纸短情长。

正是这张小小的字条,让我理解了大志。一辈子很长,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身不由己的事情,再说我也是护士,加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想到这里,我对自己的任性有了一丝内疚。

此后,我和大志又开始了交往。相处时间越长,我越觉得大志身上的优点多,他善良、细心,医术精湛。交往3年后,我说服了父母,和大志走上了婚姻的红地毯。

枕下情书成睡前“甜点”

婚后,我与大志的生活从甜蜜渐渐回归平淡,他的精力也都放在了工作上。因为工作性质,不少次他换好衣服准备下班,却突然来了新入院的患者,于是他只好重新投入到工作中。我在家做好的饭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也等不到他回来。慢慢地,我对他有了意见。

一天,我下班刚回到家,看到大志已经在家了,难得同时下班,我高兴地说:“忙了一天,要不咱们下馆子犒劳一下自己?”大志没接我的话,却请求我帮他个忙,到他的一个患者家里插管。他说,这个患者因为无力支付住院费,不得不回家治疗。按医院规定,医生并不用上门为病人服务,可大志不但答应了病人的请求,还捎带上了我。

对此我颇为不满。大志哄我说:“老婆,我知道你很辛苦,可我已经答应过人家了,不能食言啊!”

尽管满腹委屈,但我还是换好衣服,跟着大志出了门。此后连续多日,我都陪着他一起去患者家义务插管。一个暴雨如注的夜晚,我仍被大志拽着去患者家服务。患者全家都以为雨大我们不会去了,听到我们的敲门声如期响起,患者一家人都感动得热泪盈眶,一个劲地说着感激的话。那一刻,我分明感受到了一点不同,但又说不清楚不同在哪里。

直到有一次,我陪着大志去参加一个病人的婚礼,才明白了那种不同所包含的深意。那天,在婚礼现场,当新郎致辞向来宾表达感谢时,他提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大志,然后郑重地请大志上台。新郎携新娘恭恭敬敬地给大志鞠了三个躬,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看着台上一脸谦和的大志,我觉得自己嫁的这个男人很了不起,不但有担当,还有爱心。大志的爱心让我心怀敬意,可我天性活泼,理想中的婚姻充满浪漫和温情,我期待中的生活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渐渐地,我又开始怀疑起自己当初的选择来。

夫妻很多时候是心灵相通的,我的情绪变化,大志观察到了,他也想多制造些浪漫给我,可由于工作性质,我俩忙得连看场电影的时间都没有。一天晚上,我凌晨才到家,虽然累得不行,可是一点睡意都没有,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移动枕头时,我发现下面有一张小字条。我起身展开字条一看,只见上面写道:“亲爱的,虽然工作让咱们成了太阳和月亮,但我爱你的那颗心犹如磐石。”看着字条上甜蜜的话语,我非常开心,一天的疲劳都忘记了。读了几遍后,我把字条放在胸口,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大志每次加班,都会在我的枕下放一张他写的字条:“路漫漫我将与你为伴,无论青春还是年老。”“执汝之手,与汝偕老,能与吾妻白头,人生之幸。”“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一张张饱含浓情蜜意的小字条成了我的睡前“甜点”。

400張枕下情书见证真爱

有了见字如面、字条传情的浪漫,我和大志的感情越来越和谐。而且,大志的字条还化解了一场家庭危机。

婚后第二年,我生下了女儿佳佳。为了照顾女儿,大志专门把母亲从老家接过来帮忙。由于生活习惯不同,我和婆婆矛盾不断。那段时间,我的情绪非常差。

一天上午,我正在上班,婆婆突然抱着佳佳来了,孩子哭得很凶,手上全是水泡。一问才知道,婆婆抱着佳佳煮稀饭,一不留神,佳佳把手伸进了滚烫的饭锅里。看女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心疼得直流泪,婆婆也跟着哭。女儿换好药后,仍哭闹不止。看着女儿手上的水泡,我的情绪彻底失控了,对婆婆吼道:“有你这样带孩子的吗?不想带就回老家吧!”

婆婆被我的吼得伤了心,满腹委屈,收拾了东西就要回老家。冷静下来后,我觉得自己做得有些过分,就给大志打了电话,说了事情的经过。

大志听后,赶紧请假回家,安抚住刚要出门的母亲。婆婆虽然不走了,可我情绪还没缓过来,不想主动和婆婆说话。婆婆也虎着脸不理我。大志只好小心翼翼地哄着我和婆婆。

第二天晚上,大志上夜班,我哄女儿睡觉后,怎么也睡不着。辗转反侧之际,我不自觉地从枕头下摸出一张字条,上面写道:“亲爱的,我妈就是一个农村老太太,没读过书,名字都不会写,但她心地善良,她和我们一样心疼孩子。我希望你作为晚辈主动和她沟通,我坚信你能与她和睦相处……”从字里行间,我读出了大志对和睦婆媳关系的期待。其实,心平气和地想一想,我也有错啊!

为了表达对婆婆的歉意,我特意给她买了一件衣服,然后诚恳地向她道了歉。我这一低头,婆婆倒不好意思了,再三检讨是自己毛手毛脚没照顾好孙女。说着说着,婆婆难过得哭了起来。

一张字条,让我和婆婆之间矛盾得以化解,亲情渐渐变浓。对大志用心写下的每一张充满爱意的字条,我都特别珍视。有段时间他不上夜班,我甚至还有些期待他的字条。

前年春节后,公公被查出胰腺癌晚期,几个月后老人就离世了。父亲的离去成了大志难以言说的痛,为了帮他打开心结,那段时间我总是给他煲他最爱喝的目鱼牛肉汤。此后,我写了多张字条安慰他:“亲人离去,只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活着,我们好好生活,才是对老人最大的告慰!”“生命无常,让我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我的字条慢慢焐热了大志的心。

2018年夏,大志在字条上给我写下“消暑良方”:“老公与你手牵手赴炎夏,心连心奔危难。”“善养生者养内,不善养生者养外,心静身自爽。祝夏安!”这些字條让我看后心里充满了甜蜜。

如今,我已经攒下了近400张字条,我称它为“枕下情书”。这些字条都是我和大志爱的见证,也是我们的精神财富。时下,通讯发达,动动手指便可以通过手机、网络表达情感,但我觉得,字条传情这种古朴、真挚而又见字如面的浪漫,是屏幕上那些冰冷的文字难以替代的。

第79篇、爱情故事为你背回一盘小石磨

她决定嫁给他,是因为一盘石磨,很小巧的那种,专门用来磨豆浆。

她从小就爱喝豆浆,但自从毕业分配到一处偏远的乡村小学后,就再也喝不到又香又浓的豆浆了。

苦苦追求了她两年,他竟然从一个条件较好的乡镇调到了她所在的学校。那时,他们毕业还不到一个月,属非正常调动。她明白,为了她,他真是煞费苦心。但是,她没有动心,并为此苦恼。

她的家在城里,从考上师范学校的那天起,父母就谆谆教导她在校期间不能谈恋爱,更不能嫁给当老师的男人,否则一辈子受穷。她是个乖乖女,对父母的话言听计从。他是她的同班同学,面对他的爱情攻势,她选择了沉默和回避。

最令她苦恼的还是农村小学的艰苦,天天喝玉米面粥,喝得她一点儿胃口都没有了。她感慨地对同事说:“如果能喝到豆浆就好了。”同事们都笑了,觉得城里的女孩子就是娇气。

转眼间,冬天来临了。有一天,学校安排他到城里听课,结束时已是下午4点多了。他没有立即返校,而是坐公交车来到小城西面的山脚下。他早就打听好了,这儿有一个叫东山坡的小村,村里的石匠会加工小石磨。

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人,正在院子里用凿子加工着一盘石磨。听他说明来意,老人起身带他来到后院,那儿摞着很多加工好的石磨。他看了看,失望地摇摇头,都太大了。他问:“有没有小的?磨豆浆的。”老人说,家中倒是有一盘,但那是别人预订的。

在老人屋里,他看到了一盘小巧精致的石磨,像精美的工艺品。他说了一大堆好话,又多付了10元钱,终于买下了石磨。他用草绳仔细地将石磨捆好,提着石磨匆匆赶到车站。谁知,末班车已经开走了。

站在空荡荡的车站里,他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犹豫片刻,他毅然提着石磨上路了。

出了城,天完全黑下来,他艰难地走着,胳膊又酸又痛。远路无轻载,石磨像是一座山。他坐在路边歇了一会儿,然后将石磨背在肩上,继续前进。

回到学校的时候已是晚上10点多了,他背着石磨足足走了50里路。她还没有睡,他背着石磨进了屋,满脸灰尘,凌乱的头发已被汗水浸湿。她吃惊地看着他将肩上的石磨放下来,傻呵呵地说:“这下好了,你可以喝上豆浆了。”

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为了她的一句话,他竟然步行背回了一盘石磨。她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涌出来,久闭的心扉终于对他敞开。

第80篇、爱情故事爱情不问前程

春花烂漫的时节,他遇上了她。她是个自由撰稿人,天性随意,不喜欢朝九晚五的工作,辞了职,以写字为生。他在一家内刊做编辑,她并不是他的作者,因为她的名字频繁在这个城市的报纸上出现,他就留了心。

他喜欢她的文字,然后喜欢上她这个人。他用心地搜集她的资料,知道了她的住址和电话,知道她26岁,还没有结婚,甚至知道她已经失恋一年,刚刚过了感情的波动期。

他策划组织征文活动,其实,她的文风和刊物的风格并不相合,但是因为想认识她,他便主动打电话邀请她参加。一听到电话那端甜润温柔的声音,他的心止不住地狂跳。

她尊呼他为“老师”,说很早以前就拜读过他的文章,言辞之中,仰慕有加。那时候,她写稿还是个新手,像一个站在文学殿堂门槛前往里张望的小女孩。他长她7岁,在她面前,他像是兄长,又像是老师。他喜欢她的朴实清纯,她喜欢他的幽默风趣。

于是,他们相爱了。

她的家人反对,因为他的工作不固定,随时都可能被单位辞退,一个30多岁的男人,身无长物,居无定所。她是可以为爱痴狂的女孩,相信只要两个人彼此相爱,即使是一碗水,也能喝出蜜的味道。何况,他们都不是贪图享乐的人,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

像所有的爱情一样,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甜蜜。他们一起读书写字,他教她杂志的版面设计,逼着她尝试写不同题材的文章。写累了,他下厨做饭给她吃。他有一手好厨艺,原本平平常常的菜经了他的手,便是美味。她倚在厨房门口,看着他手脚利索地煎炒烹炸,心里温暖而幸福。

他们产生分歧是因为写作:他对她抱了过高的期望,或者说他是把自己身上不能实现的梦想放在了她的身上——希望她能成名成家。可是,她生性淡泊不重名利,只是想要一份爱情,一份真实的体贴与关爱。

她一直以为他和自己一样,是一个肯为爱情而痴狂的人,后来才发现根本不是。是他先提出分手的,他说爱情应该终止于爱情,对于现代人来说,这种浪漫还是很重要的。

分手后,她瘦了一圈,开始发狠写稿子。仅仅两年的时间,她的名字逐渐出现全国各地的报纸和杂志上。她出了书,又被省作协吸收为会员,有了作家的头衔。

有一天晚上,她正赶写稿子,电话忽然响了。她接起,对方沉默了好久才说:“是我。有件事一直想向你解释:当初我提出分手,是想刺激一下你——你太痴情太依恋我,我怕爱情会毁了你的前程。其实这两年我心里一直放不下你,我想去看看你。”她怔了怔,随即冷冷地说:“对不起,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不是她不懂得风情,而是她明白:真正的爱,与前程名利无关,与考验磨练无关。她最终选择的那个男人,不是因为他有多出色,而是因为他说了一句话:“你写多少文章与我无关,我只要你爱我!”

爱,从来都是这样简单的事情。

第81篇、爱情故事阳光的味道

母亲爱晒被子,尤其到了西风渐紧木叶缤纷时节,只要天气晴好,母亲必定会把家里所有被子都抱出来,一床一床摊开在晾衣绳上翻晒,白色的被里朝外,各色花样的被面被悄无声息地掩在里面。小时候我们姐弟几个喜欢在被子中间钻来钻去地躲猫猫,小弟则爱掀开被子探看里面的花样,然后拍着手大声叫着:“这是我的!我的被子!”他这一声叫,惹得大家也紛纷钻进被里去找寻自己的被子。我和小妹的被面都是牡丹图案,两人往往拽着同一床棉被闹得不可开交。后来,母亲便在被角处做了标记,小妹的绣上三片叶子,我的则绣两片,按照家里的排行以示区别。再后来,不论被面的花色与薄厚,我们姐弟几个的被角处都绣上了片数不等的叶子。晚上,经过晾晒的棉被依旧蓬松温暖,我们各自拥着自己的棉被,闻着棉被上散发的阳光味道,觉睡得格外香甜。

母亲是极爱干净的人,我们的被褥也拆洗得勤。通常,母亲会在春末时分把全家人的薄被拿出来拆洗缝补,到了秋初则要把所有的厚被重新添棉缝制。这是母亲一个人的工程。记忆里,母亲总是很早就起床,把要拆洗的被子统统抱到院子里,一一摊晾开来,然后用剪刀飞快地挑开那些看起来匀实又整齐的针脚,左手顺带将被面一路扯下来,继而翻转被子,再如是操作,很快被里被面都被甩在一旁,晾衣绳上就只剩下一个完整的和被子一样大小的棉花被套了,它们需要好好地晒上一整天。母亲会在这一整天里完成所有的清洗晾晒工作。第二天吃完早饭,我们就会被母亲统统赶出门去,包括父亲,而后她会在难得独自清静的大炕上一层一层铺展开浆洗干净的洁白的被里,晒得蓬松柔软的被套,待把薄厚不均的地方用新弹的棉花细细填补均匀,再铺上或龙凤呈祥或富贵牡丹的被面,将四角抻得平平贴贴,母亲方开始她俯下身去飞针走线的穿引之旅。至少也要三五日的时间才能完工吧,自然还是在母亲不耽误一日三餐以及所有家务的情况下。现在想起来,那时母亲总是一边忙着做饭,一边用手捶打着自己的腰,母亲腰椎的旧疾怕是在那时就落下了,而她早早把我们撵出门去,亦是怕那些飘飞的棉絮影响到我们的健康。

我们姐弟几个各自成家之后,母亲依然记挂着我们每一个家庭的被子状况。她总是在提醒谁家的被子该拆洗了,谁家的被子该重做了,她尤其担心我这个眼里只有学习和工作的人做不好被子,每次来都要帮我拆洗,然后再千针百线地缝上,方才安心。看着母亲年岁渐老,眼神也愈发不济,我再不肯让她为此操劳,便把家里的被子都换成商场买来的新被,还特意买了两床蚕丝被送给母亲,我告诉母亲这样的被子无需拆洗,要洗的话只洗被罩就可以了。那一晚,母亲摸着轻软的蚕丝被说,真是好东西啊。可是半夜里,她却坐起来不肯睡觉,我问原因,母亲说这被子好是好,就是太轻了,总感觉没盖着东西,心里不踏实。我忙又找出母亲常盖的棉被来,她才安然睡去。

母亲常说,被子是伴人最久的东西,一定要干净舒服才好。这一点我永远记得。例如此刻,我和女儿正把晒得蓬松柔软的棉被抱进屋里去,女儿把她的小脸紧贴在棉被上,深深嗅下去,一脸陶醉地说,妈妈,我好喜欢这种味道,阳光的味道。

我的眼里忽地泛出泪花来,有种蓦然回到小时候的错觉。那一刻,我的关于人生的种种武装全然消散,唯有母亲一针一线缝制的棉被包裹着我安然穿越每一个暗夜,直至温暖明亮处。

阳光的味道何尝不是母亲的味道。

第82篇、爱情故事一伞温存

有时候,让一个女人心折并不需要钻戒,像亦舒笔下那么物质和犀利的女子,在地球上永远是另类,是异数,是前5%的精灵。大多数女人,是会在一点小关怀面前陷入甜蜜晕眩的。

比如我认识的一个男子,大专毕业就出来混,平常身材,平常样貌,平常家世,三任女友都在各方面强过他,而且各自对他有求必应了好几年。他有什么异秉吗?要说有,是有这么一点,就是他看女人的软肋,看得精准。比如,据他观察,哪,怕是开着自己买的宝马上班的女子,要是从车里走出来时撑着一把“骨折”了的广告伞,就说明她现时的生活是缺乏关照的,是自顾不瑕的,是狼狈不堪而冷清寂寞的。这样的女人,有一个干爽温暖的怀抱让她钻,几乎是一罩一个准。

他所要做的,不过是送她一把蕾丝做边、娉娉婷婷的丝绸伞,一把有故事的、能衍生出无限旖旎遐思的伞。如果她笑着愕然,问他:“你就不怕我们这一点点缘分也散(伞)了吗?”他会笑说,老祖母教过他一个法子,可以化解送伞留下的荒谬暗示:“把你已经坏掉的伞带回去修好,留着我自己用。”他有一把修伞用的尖嘴钳,他会拧紧伞上的每一个螺丝:“我们的缘分就算大风大雨也不会散。”这算是最别致的情话吧。

他用一把伞钓到一位美女,在英文中,“站到同一把伞下”就是男女间情爱瓜葛的开始,那弯弯的伞柄像不像“愿者上钩”的钓钩?他实在是情场好手,送美女一把伞,也顺带遮蔽了淋雨的自己:自有痴情女友愿帮他还清股市上的亏空,甚至替他的妹妹、姐夫找工作。最后,当那把伞上的绸光黯淡下去的时候,他的女友终于觉察出这段恋情的荒谬:原来他什么也没有承诺,什么也没有付出啊,就凭一把波光潋滟的伞撒开了天罗地网。

其实真是冤枉他了,他不是骗子,他没有撒开天罗地网,一切都是女人自愿的。说到底,是寂寞,是那份独自打拼无人惜的怨叹,撒开了天罗地网吧?

第83篇、爱情故事纯情的新酒

某个韩国女人,不漂亮,也不时尚,活得拖泥带水的,跟崔智友仿若云泥之别,可她是真真实实活在我身边的韩国人,有中国男生痴爱上了她,原因是“她太清纯无染了,中国的女孩子哪有这般本真啊,人家连拉拉小手还躲躲闪闪呢。”

韩国女人以娇羞为武器,不是什么新闻,只是哈韩的人最近已将它对男性的杀伤力指数提升到了顶级水平,因为不少男人听说,日本女人现在已经变得不能娶了,光是那些老公一退休就嫌他百无一用、闹着要离婚的日本徐娘,就已经凉透了男人的心。

还好,男人们的梦还有韩国女人小白兔般安慰着。迷上那位小眼韩妹的男生,很得意地跟我说,韩国女友在他家发现了一张三级片,吓得花容失色,脸红得跟小母鸡似的,直埋怨他“怎么可以看这么脏的东西?”他们小半年才初吻,大半年了也只到肌肤相接搂肩的水平,瞅着她的含蓄羞怯,男生心痒难搔,自然狂想过那号事,引诱、劝导……她竟是滴水不进,还躲闪嗔骂他是色情狂!

至此,男生对女友膜拜如珍宝,尤其是在一帮中国肉欲男女面前,将她毫无罅隙的贞情骄傲为孤品。但极富搞笑意味的是,钟情的他最终却成了肉欲男女们的笑柄。

韩妹的韩国异性朋友自远方来,大家一场笑闹一场酒,纯情的韩妹几乎就要醉了,雪白的酥胸险些走光,她的韩国朋友瞄着,眼神便迷离起来,两人一番神色交流,神情诡异。大家使招把韩国朋友灌醉,才发现真相不过是——三年前这两位早已床第温存,韩妹之处女风范,无非是刻意留了个美妙的形式,给新欢供奉罢了。事后在这“天打雷劈”的真相面前,韩妹面不改色地告诉中国男生:我那是重视你和你的感受,你为什么不领情?一番表白,她把自己的“善解男意”推到了无可辩驳的境界。

因为男人吃纯情这一套,呵呵,所以,形式之重要,宛如那些让人仰慕的名酒瓶子,瓶子里装什么无所谓,至少在外面看要像装了真酒一样,混淆了判断,就足以得到恩宠,居为奇货。小白兔原来只是一张矫情的皮,到底是谁在愿打愿挨,就说不太清楚了。纯情这只旧酒瓶里装着什么新酒,实在是考验男人验假的能力,有此癖好的男人,恐怕得赶紧“3·15”一下。

第84篇、爱情故事结婚只是一种选择

最近我看到一个故事,很是感慨。

有一个女孩非常优秀,研究生毕业,33岁没有结婚。父母为此吃不好睡不好,不停地催她相亲结婚,还对她说:“你不结婚,我们都感觉没面子,你也要为父母想一想。”因为大龄未婚,她从父母的骄傲,变成了父母的耻辱。

我一直非常反对父母逼婚。可能是因为经常做婚姻咨询,我比其他人更深刻地体会到:结了婚,并不意味着就能幸福。婚姻幸福需要具备很多因素,比如,两个人心理要够成熟,懂得尊重理解,会处理差异;两个人要有爱的能力,能够付出爱、接受爱、回应爱;两个人要有责任心,敢于担当,有处理困难的能力。人生几十年,那么漫长琐碎的岁月,外面的诱惑又那么多,没有这些功力,怎么能应付得来?

被父母逼婚的人,往往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心理准备,或者没有遇到那个让他情之所至、甘心共度一生的人。匆匆忙忙结了婚后,或者发现和伴侣三观不合,话都说不到一起去,关系怎么亲密?或者遇到点儿困难就惦记离婚,婚姻怎么长久?或者伴侣本身没什么毛病,但自己就是不甘心,日子怎么过得好?这时候,父母更是跟着着急上火,心疼后悔又自责,熬得自己一身病。

所以,父母们不如少一些焦虑,相信儿孙自有儿孙福。我曾经采访过台湾著名作家刘墉,他的做法就很值得借鉴。刘墉的儿子刘轩也曾经是个大龄未婚男青年,刘墉和太太却从来没对儿子逼过婚。刘墉说:“我们要尊重每个个体。结婚是儿子的事情,我不能多过问。他没有找到自己认为‘对’的结婚对象,我怎么能硬逼呢?硬逼出来的婚姻,能真正幸福吗?”

刘轩结婚时已经36岁,但是婚姻幸福美满,因为决定结婚时,他已经对婚姻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清楚自己的责任,而且确信妻子就是自己渴望共度一生的伴侣。

其实,结婚只是一种选择,代表一种生活方式。你可以选择结婚,也可以选择单身;你可以选择和张三结婚,也可以选择和李四结婚。但是,如果结婚,一定要确定:这是你自己的选择。

有一次,我接待了一位妻子。她的老公很有錢,但自以为是,无法沟通。他认为,自己做的决定都是对的,老婆的意见全是错的。结婚10年时,他买了一套新房。装修的时候,她没敢吭声,直到买家具时,才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问:“可不可以买一张欧式床?”她老公勃然大怒:“你懂什么?这个家有你说话的份儿吗?”或许是为了“教训”她,所有家具他买的都是中式的,当然也包括床。

咨询时,她对我说:“在他眼里,我还不如一条狗!我天天盼望他出轨,这样我就有理由离婚了!”一问她当初为什么选择这个伴侣时,她满腹怨气:“根本就不是我选的,是我父母硬逼我嫁的!”我说:“你选了,你选择听从父母。结婚,是你自己的选择。只是,把婚姻不幸的责任推给父母,你会好受一点儿。”她先是一愣,然后号啕大哭。

让人心酸的故事实在太多。我衷心希望天下的父母,都能够学会放手,尊重儿女的选择,结婚不是万事大吉;希望天下的儿女,都能够自立起来,做自己的选择,并且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第85篇、爱情故事白沫沫是最“难缠”的女生

A

班上的女生中,白沫沫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刚上初一时,为了在老师和同学眼中留下好印象,顺利当上班长,我们明争暗斗,比成绩,拼人缘。我小学时当过六年班长,我觉得上初中后继续当班长是理所当然的。没想到,来自另一所小学的白沫沫,也连任过六年的班长,她觉得“班长”这个位置,非她莫属。

我们都不服气对方,心存芥蒂,但表面上,我还是装出一副大度的姿态,以博得众人的好感。眼尖的白沫沫马上发现了我的小伎俩,她不屑地说:“装什么装?明明心如针眼,还搞得自己心胸有多宽大一样。”

计谋被她当面揭穿,心里虽然不舒服,但我不能跟她计较,就是装,我也要继续装出一副“宰相肚里能撑船”的架式。选班长的事马上要进行了,我可不能在这节骨眼上翻船。再说了,我努力了那么久,哪能轻易地放弃呢?

白沫沫见我不接招,没辙了,她愤愤地说:“你可真有能耐!”我笑笑,不置可否。结果不出所料,我以高票当选班长,白沫沫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协助我,当个“副班长”。

老师公布选举结果时,我偷偷地瞟了她一眼,没想到,她正怒视我。我一脸明媚笑容,朝她挥挥手,气得她直翻白眼,一个劲地抓狂。

放学后,白沫沫在路上拦截我。她站在阳光斑驳的树阴下,等我走近时,扬着头说:“等等,走那么快干吗?心虚呀?”我最恨别人威胁我,于是不屑地回应:“手下败将,有什么好心虚的?”“你还真得意呀?当个班长了不起吗?”她撇嘴说。我看她愤怒的表情,紧蹙的眉头,不觉好笑,当然了不起啦,要不,你难受什么呢?但仔细想想,我觉得,我还是不能和她闹翻,毕竟以后得和她配合,万一她总使小性子,那工作还怎么开展呢?

思忖片刻之后,我缓缓地说:“我们讲和吧,以后还得一起协助老师搞好班级工作呢。”她正摆好架式准备和我“唇枪舌剑”一番,没想到我会这样回应,一时有点闷了。“我想,你比我大度包容,这点小事,应该可以做到吧?”趁她没说话,我再退了一步。

“以退为进”,武侠书里都是这么说的。她果然收起了咄咄逼人的表情,再也没吭声。

B

白沫沫真是一个难缠的女生,别看她表面上顺从我了,但每次班会,我提一个建议后,她接过话茬儿,不反对,却另有主张。害我每次为了说服她费尽口舌,有时,提的建议考虑不够周全时,就会被她“反将一军”,陷入被动局面。

累死了,这个班长当得我精疲力竭。我在学习成绩上不能输给她;为了得到大家的拥护,我还要尽可能地和大家处好关系;为了起表率作用,给大家有个好评价,我不能再和她抬杠,得考虑大局,还得时时站在她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一年的班长当得很辛苦,可我又不愿意把“班长”的职位让给她。

白沫沫学聪明了,她不再当面发难,就算我说的话,她很反对,她也不会马上嚷嚷,而是微笑着分析利弊,直切要害,一语就让我哑口无言。

有一次老师提议我们班进行“学雷锋活动”,我看别的班不是去扫大街,就是到街上清洗小广告,要不就是到老人院帮帮忙,于是建议也这么做。

老师正准备拍板时,没想到白沫沫举手了,她说,这么做好是好,但没一点意义,不过就是走形式。老师听了白沫沫的话后,愣了一下,让她继续说。于是白沫沫口若悬河,发表了一通大道理,最后她说:“我觉得,我们要做就得真诚一点,做些有意义的实质性的事,而不是摆摆花架子,走走形式。无论是去扫大街,还是清洗小广告,或是到老人院帮忙,我们都要持之以恒……”

没有掌声。白沫沫的话结束后,大家面面相觑。有同学在底下轻声嘀咕:“谁有那个劲长期去扫大街呀?这个白沫沫太爱表现了吧?”“要长期扫就她自己去,我倒要看看,她能坚持多久呢?”“还持之以恒呢?吃饱了撑的。”……

白沫沫应该也听到了大家的非议,我以为她会收回自己的话,毕竟我们平时在家,连碗都懒得洗,真能坚持吗?再说了,“学雷锋活动”,不就是走走形式吗?看大家的反应就知道没有人会支持她,这白沫沫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还让同学怨声载道。

我看了她一眼,希望她不要坚持下去,没想到,她却将矛头指向了我。当老师询问大家的意见时,没有人吱声。白沫沫又站起来,环视众人一眼后,说:“这事,我想听听班长的意见。我想,班长肯定会支持我的,就算别人不参加,班长也一定会参加,就算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也要做起来。”

有人鼓掌了,还有人起哄:“那就你们正副班长去吧,我们不奉陪了。”

白沫沫到底想干吗?让我下不了台,表明她比我高尚?突然间想到,她在老师面前这样激我,如果我不支持她,那不就……没有选择,我只能支持她了。

“你们真的会长期做?”老师的话让我捉摸不透。

“我们会的,请老师相信我们。”白沫沫肯定地回答,替我也做了保证。

C

我真是恨死了白沫沫,这个难缠的女生,她设计拖我下水。

从那时起,我每个周末都不能自由活动了,我得跟着白沫沫一起去老人院,陪老人说话,有时唱歌给他们听,有时喂饭给他们吃,做一些我们力所能及的事。

我还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在我面前难缠带刺的白沫沫,一到老人院就像变了一个人,她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柔声细语地和每一个老人说话。那些老人似乎也特别喜欢她,一看见她来了,都会咧开嘴笑,沟壑纵横的脸上笑成了一朵朵盛开的雏菊。

“妹妹来了。”他们看见白沫沫时,都会这么叫,听得我头大。这个白沫沫,真有那么大魅力?连老态龙钟的爷爷、奶奶都那么喜欢她?虽然他们也很亲昵地拉着我的手,但我感觉,我是沾了白沫沫的光。

我第一次听到白沫沫唱歌,她唱《九九艳阳天》,《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歌声嘹亮,音域宽广,惊得我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她还真是深藏不露呀,会唱那么多红歌。虽然我也唱,但我只会唱现在流行的歌,那些老人不爱听。

去了几次后,我渐渐也和那些老人熟悉了。原来他们叫“妹妹来了”,其实是说“沫沫来了”,而且我还从老人嘴里知道,沫沫经常去看望他们,有时自己去,有时和爸妈一起去,每次去都能给他们带去很多快乐。老人和我说话时,我转头看了看在另一边正和颜悦色陪一个老大爷说话的白沫沫,突然觉得她是一个那么恬静美好的女孩子。

一个颇像我外婆的老人待我特别好,每次我去,她一看见我,就会情不自禁地牵住我的手,然后嘴角抖动,似乎有很多话想对我说。但我知道老人永远也无法说出一句我听得懂的话,她是聋哑人,支吾其辞中,发出含糊不清的几个音。沫沫告诉我,老人的亲人都不在了,她现在孤身一人。老人的目光充满了慈爱,怔怔地望着我,让我想流泪。

就像经历了一场洗礼,每次从老人院回来,我对人生的看法和想法似乎都变得更加的纯粹,对白沫沫也有了全新的认识。她并不是我表面上看见的难缠,她的心如水晶一般晶莹剔透,她在老人们面前甜美微笑的样子才是真实的她,那么美丽,那么善良。

我很庆幸我没有错过和白沫沫一起到老人院看望那些年迈、慈爱的老人家,他们对人生的通透感受将让我们受益一生。每个老人都是一个宝。这是白沫沫对我说的,她还说,她知道我一定不会拒绝她的提议。

好朋友没有固定的模式,我们在竞争中找到自己的乐趣,在一起去老人院的时间里,我们不约而同都想到了一起。这个难缠的女生,其实她是那么可爱,值得我用心交往。

第86篇、爱情故事好男人站在中间

过年回谁家,爸妈家还是岳父母家,公婆家还是娘家,这成了当今很多年轻夫妻的烦恼。

这也是陈有钱的烦恼。去年是新婚,考虑桃子是独生女,所以就陪了远在冰城的岳父母过年。但是没有想到,年三十晚上,陈父陈母赶着飞机到了桃子娘家就大哭大闹,结果一个大年夜就这样成了一个批判会,陈有钱的不孝,桃子的不懂事。

那一晚,陈有钱也碎了心。他父母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把他供上了大学,一直耳提面命地说,希望有朝一日,能跟着陈有钱在城里生活。

一边是桃子的梨花带雨,一边是父母的期盼声,他突然觉得,自己像极了夹心饼干的果酱,左边右边谁用力压一下,难受的都是他。

今天是年二十六,桃子去大采购了。

桃子回来的时候,陈有钱在沙发上纠结着睡了。

公婆的羽绒服,保暖内衣,棉靴,羽绒裤,两瓶天之蓝,两条黄鹤楼,十几袋大礼包,堆在了陈有钱的面前。桃子自小就是一个败家的主,不过这年头,这么孝敬公婆的媳妇儿也不多。

另外一个大红包,鼓鼓地,沉沉地摔在了茶几上。如果里面全是红色的票子,怎么着也应该有个万把块。

“老公,这是我给咱爸妈办的年货,还有红包。”桃子气喘吁吁地喝着水说。

“……”跟桃子对话,陈有钱最擅长的就是沉默。

“物质上充裕了,就会冲淡他们精神上的不满。”桃子为自己的点子沾沾自喜,她这个小媳妇却不知纵然是农村的公婆,早也不那么看重物质上的东西了。

一看这架势,桃子又是打算回去当孝顺女儿,去年的案例在她的内心丝毫没有产生任何的影响。可是,陈有钱怕了,听说那一趟飞机,着实让父母回去吃了一个月的酸菜。虽然他给了二老钱,但是二老就觉得应该这样补偿损失。

“老婆啊,你知道老外是不过春节的,所以我们这个外企,春节一直都是轮流值班的……”

“不是吧,人道主义何在啊?”桃子带着哭腔说。

“所以,今年只有你回去陪咱爸妈,至于我父母那边,我会解释的。”

果然不出陈有钱所料,桃子的紫色的眼影,红色的腮红,一会就花了脸。梨花带雨之容,抽抽搭搭之势,是陈有钱最不忍心看到的。不是英雄难过美人关,而是真心不想让自己的老婆难受。

“我去打电话给咱们的爸妈说一声,老人家们都还不知道呢。”

在陈有钱的眼里,老婆桃子绝对是一个优质女。面容姣好,身材不说魔鬼,绝对也是一个窈窕淑女,注册会计师,年薪还要略胜于他。纵然公司有那么多爱慕者追求者,当然还有老妈给介绍的优秀男子,桃子就认定了眼前这么一个,眼睛不大,个子中等,但是笑容真诚温暖的陈有钱。

“陈有钱陈有钱,越爱越有钱,我就爱你。”这是桃子最常说的一句话。

谈恋爱那会,陈有钱吃的穿的用的,桃子全包了。桃子对他的要求不高,只要有地方结婚过日子就行,不管他是租的还是买的,不管是别墅还是胶囊房。

桃子是典型的八零后女子,骨子里除了有一股自力更生的好强,也是一个喜欢小资浪漫的主。所有的节日她会给陈有钱买礼物,当然这个有礼尚往来。咖啡或者茶楼的简易餐,好听的萨克斯音乐,据她说是让他骨子里,都要渗出感动的泪水。

陪着桃子玩了几次浪漫,陈有钱觉得,这种华而不实的地方,实在不是他能消受得起的,虽然桃子向来都是拿着自己的VIP在那刷,但是陈有钱还是心疼。

这之后一个情人节,陈有钱早早去了菜市场,挑了新鲜的芹菜,西兰花,紫包菜,大白菜,干什么呢,就是为了送桃子一捧实惠的蔬菜花。

名义是送花,送完了还能烹饪成饭桌上的美味佳肴,红酒是网购的,要比市场上便宜很多,他把普通蜡烛加工成各种动物造型的,这些把桃子逗乐了。

自那以后,桃子不再为每一个节日想着去哪吃,买什么礼物,换成陈有钱操心这些。蔬菜花不能再送了,自制的蝴蝶结不能再送了,每一个节日成了桃子的期盼,她把那些礼物,拍了照,附了言,发在微博上,引得粉丝们好一阵羡慕。

可是,自从陈有钱进了外企没日没夜地忙。为了两个人的未来,桃子不言不语,她懂得陈有钱的心。纵然是再懂得,她的内心也是失落的,好在有“疯子”,“疯子”是桃子给前男友起的外号。当初两个人,因为“疯子”的出国而分道扬镳,但是一直以朋友的名义保持联系。

关于这些,桃子从来没有告诉陈有钱。

于是,陈有钱加班的那些日子,桃子就参加“疯子”的Party。

回娘家的前一天,桃子一直放心不下陈有钱,担心他吃不好睡不好。

“咱家的饭菜一直可都是我做的。”

“那是为了我,你自己可不能凑合。”

桃子是搭老乡的车回去的。这个老乡不是别人,正是“疯子”。那天,一辆越野停在楼下,陈有钱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塞进后备箱,嘴里不停地感谢着“疯子”,边说边掏出了烟,递给“疯子”一根烟。

“你不是不抽烟?”桃子吃惊地问。

“桃子,男人再不抽烟,出来混也是要带烟的。”说话的是“疯子”。

桃子恋恋不舍地跟陈有钱挥手。当她进了车,看到了后车位上的两个女孩,她才知道搭顺风车的不止她一个。

三个女人一台戏,话题围绕着“疯子”。桃子的声音很大,笑的也最爽朗,因为在她的内心,关于那美丽的故事,她想亲手画上一个句号。因为陈有钱的忙碌,前男友的陪伴,她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一直这么惬意下去。可是,今天她才知道,有的男人会把一个女人当成唯一,有的男人,只是把女人当成了一个花瓶,欣赏也罢,用来插花也罢,扔在角落也罢,怎么着都不是唯一。

途经机场,桃子下了车,说是要搭车回去。不顾“疯子”的劝阻,因为她的内心决定只为那个傻男人陈有钱。

搭上了当天的最后一个航班,桃子去了陈有钱的老家,她要回去替老公尽孝道。公司放了假,陈有钱自然也不需要轮流值班。为人子,他不想父母难过,为人夫,他不想自己的老婆难过。于是,他用了这么一个善意的谎言。

一个哥们,接了一批设计图的活,但是没有时间画,于是,便交予他来完成,报酬全归他。业余时间,陈有钱一直跟这个哥们学设计,当然是为了让自己多一门手艺,多一条生路。哥们说,这批活,怎么着也会赚上万把块。

在陈有钱的心里,他想用自己攒的钱,给桃子买一辆代步车。桃子说了不要四个圈,不要一个W,只要四个轮子就行。

关于“疯子”,他何尝不知道呢?陈有钱一直觉得,爱一个女人,不是霸占着她,而是去让她更幸福。如果桃子离开自己能幸福,他绝对是愿意放手的。所以,他告诉桃子自己加班,自己忙,让桃子去过节。

而今天,他看到了车里两个女孩,还有“疯子”不羁的笑,他后悔了,不愿意把桃子放给这么一个人。所以,他卷好设计图,去冰城找自己的女人。

回到了冰城,陈有钱傻了眼,桃子压根没有回家。

“老婆,你在哪?”

“我在家啊,正在享受母爱父爱,你羡慕吧?”

“你这个骗子。”陈有钱气得眼泪都快出来了,这边桃子父亲赶紧给女儿打电话,问她在哪,说陈有钱正在家里。

“啊,他这个骗子,不是说值班吗?”

一听说桃子在自己的老家,陈有钱简直不敢相信。难道这就是爱人之间麦琪的礼物?

大年三十,陈有钱和桃子在电话里互诉衷肠,不过,陪公婆喝了点烧酒的桃子,头有点晕,藏在心窝子里的话,也找不到北地说了出来。那就是她用自己的私房钱,买了一个三十平方的二手房,准备给公婆以后养老,在一个城市,照顾也方便。

“陈有钱,以后你就负责好好赚钱,我不让你做夹心饼干的馅儿,你要给我站在中间,一手搂着咱们的爸妈们,一手搂着我,这是一条爱的阵线。”

陈有钱乐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岳父的酒不晕头,但是此时,他只觉得自己幸福得醉了。

第87篇、爱情故事壁柜里藏着爱与孤独

1

至清在阳台上种了一盆瓜。一个春天过去了,夏末,枝蔓已经攀爬了整个阳台,并骄傲地向高处延伸。

一个早上,至清在阳台上为瓜浇水,听见楼上的年轻情侣说:“呀,我们今天可以熬南瓜粥了。”

至清笑,感觉满足,瓜还很小,估计至少3个才能熬出南瓜味。

可是到了秋末,瓜蔓开始变得枯黄,脆弱,最后不堪碰触,碎末“噗噗”地往下掉,落在楼下的阳台上。至清不好意思,去楼下敲门,敲了许久也没有人开。

楼下住着一位老太太,每天早上晨练,和一群老太太在小区的网球场跳舞。至清和凯文在一起时,晚上闹腾,她跑上来几次,苦口婆心让他们躺在床上挺尸般地睡觉。至清觉得老太太有些孤僻,她从未见过有亲人朋友去她家里做客。

这个时候正是老太太做饭的时候,以往,香味会沿着烟道爬到至清家的厨房,至清总是抽着鼻子咽口水。她不会出什么事了吧?这个想法一冒出来,至清就不淡定了。找了保安,撬了老太太的门——她已经去世了。

她躺在床上,恬静的样子像正沉迷于某个梦境。老人家里没有装电话,也没有手机。至清翻箱倒柜地找到一本通讯录,拨通了上面记录的第一个号码。

接电话的是一个老头,姓张,他在第二天凌晨赶来。他头发花白,双手枯瘦,捧起老太太的脸的那一刹那,悲痛充满了整个房间。

2

开完追悼会张老头就走了,老太太的骨灰放在房子的壁柜里。走之前,他把钥匙交给了至清:“你用吧,也可以出租,但是不能卖。”至清说:“那怎么好意思。”其实她是有些害怕。张老头宽慰她:“房子要靠人养,你帮过她,她会高兴你来住。她一直很孤单。”

张老头走后,至清坐在房子里发呆,猜测着他们的故事。张老头和老太太一定深深相爱过,可是他们为什么没有在一起?

至清收拾老人的衣物,发现了一本陈旧的日记和一本相册。老太太的字很娟秀,写着一些琐碎的往事和心情。至清看了一个下午,大致理清了她的故事。老太太一生未婚,一生都在等张老头。在动乱年代,她是成分不好的资产阶级小姐,父母双双自尽。她也没有姊妹,亲戚们早已和她划清了界限。张老头不顾一切地爱着她,要娶她,但她却在最后关头离开了,她不想因为自己给他和他的家庭带来灾难。

老太太孑然一身直至孤老,房子是拆迁所得。泛黄的旧相册里,至清看到了她和张老头的合影。他们站在麦田里,身后是一棵连理树。他们没有手拉手,只是肩并肩,但眼睛里写满了爱。

至清把房间打扫干净,关好窗子,把照片和日记一起放在老太太的骨灰旁,她想让这些瑰丽的回忆陪伴老太太。

3

分手后,凯文一直没有打电话来,至清想,也许是自己太坚硬任性,所以连凯文这样的老好人也无法忍受自己。

有人说,爱情只有3个月的激情,之后就是不断的磨合直至习惯。至清很认同,因为她和凯文及凯文之前的男生大抵如此。恋爱的次数越多,越觉得无趣,既然和谁都要经历这样的磨合,不如忍一忍坚定身边这一个。多么省心省力又省事。

但凯文的离开让至清有些乱。她工作时总是出错,稿子总有错别字,现场采访也会忽然结巴起来。至清在一家网站做新闻编辑,有时忙得连轴转,有时却很闲。没事的时候,至清就会下楼去,扫灰、开窗、透气。

冬天,至清搬到了楼下。住在曾经和凯文温存过的房子里,她总觉得冷。克服了之前的恐惧,至清和老太太的骨灰住在了一起。她买了一些墙贴把墙壁打扮得生机盎然,又用喷漆把门全都喷成了蓝色。弄完了又有些后悔,怕老太太会不喜欢。

每天,至清在老太太的厨房里做饭,忽然就领悟了做饭的乐趣,原来做饭很简单。想想以前,她从不进厨房,坐在沙发上双腿一盘,一边玩游戏机一边教训凯文:“女人是用来疼的,油烟会把我的皮肤熏黄,洗洁剂会让我的手变粗糙,亲爱的,你忍心吗?”

凯文总是吻她:“不忍心。”凯文做的饭很难吃,但至清总是鼓励他,怕他丧失做饭的信心,再也不下厨。

想想从前,至清有些惭愧,那时自己可真懒。

4

与凯文分手一年,至清没有和其他男生约会过。在老太太的房子里度过冬天,又迎来春天,至清在阳台上又种了一盆丝瓜。丝瓜可以炒鸡蛋和肉片,汁还可以敷脸。

老太太的房子在2楼,1楼的人家养了一只调皮的猫,丝瓜抽藤没多长,那猫就抱着瓜藤荡了很多次秋千。至清心疼瓜藤,就骂猫:“坏猫,流氓猫。”骂完又觉得好笑,就把它抱着秋千的流氓样子拍了下来,上传网络。至清总想,若生活没有了网络会怎样。她会失去工作,失去很多乐趣,会更寂寞。可是,她安慰自己,怕什么呢,老人寂寞了60年呢。

市大剧院有一个小艺人来演出,晚上10点,给了至清10分钟的采访时间。

10分钟刚过,助理就来轰人。至清走出化妆间时,听到小艺人骂:“一个小破网站有什么曝光率?”

没有采访车,至清坐地铁回家,本来特别郁闷,但郁闷很快消散。因为老板在电话里说同意把小艺人的丑样子发上网站。至清笑着挂了电话,一抬头就看见了凯文,高瘦的样子,头发又长又卷。

5

凯文回来了。当初离开这座城,他说永远不会回来。他说这里是伤城,只要你吴至清一天在,我就一天恨这座城。

若开始时没有爱的愉悦,分手时就不会有忧伤疼痛。反过来亦然。开始时爱得太用力,所以分开时才仇深似海。

凯文的头发可以扎一个小马尾在脑后,他更瘦了一点,侧脸看起来棱角分明。嘴唇那里有些干裂的翘皮,很动人。

至清要凯文从旅店搬出来,住在他们曾经住过的房子里。

凯文拒绝了。

后来,至清搬回了自己的房子,把老太太的房子租给了凯文。

晚上,至清无法入眠,在房间里暴走,她心烦得毫无章法,只希望凯文在楼下被吵得睡不着,上来和她吵一架。

可是,他没有。他一直很安静。至清的耳朵贴在地板上,也听不到任何动静。

当年分手的理由是,她有父亲给买的房子,他和她一起住在里面。每当他惹她不开心,她都会喊:“你从我的房子里滚出去!”

要有多爱她,才能忍受57次这样的侮辱。第58次,至清话音刚落,凯文就开始收拾东西了。

雕着金花的穿衣镜里,至清看到自己扭曲的脸,很丑,很臭,令人生厌。

6

采访小艺人的视频被频繁转载,她竟然莫名地小范围红了。她的助理打电话到网站说感谢。还约了至清,塞了一个不小的红包。至清真是哭笑不得。

凯文在一家软件公司跑销售,很卖力,每天工作到很晚,业绩月月第一。4个月后,升职当上了业务经理。

至清和他偶尔会在小区或者电梯里遇见。至清总会不好意思,不敢在电梯里仰头看他,也不敢先说一声“嗨”。其实她一直想说“对不起”,可是就是说不出口。两人的关系竟然止步于点头了吗?这让她每天都憋了一口气,无法畅快呼吸。

那个下午,至清没有工作,窝在阳台上晒太阳,看见了凯文。他急匆匆地回来,拿了一个档案袋又急匆匆地出门。至清看着他的背影,特别想哭,眼泪流了许久。

她拿着备用钥匙,偷偷打开了2楼的房门,像入窃的贼那样,小心地窥视着凯文的一切。他的脏T恤,他的牙刷,他抽过的烟头,他洗干净晒在阳台的内裤,还有,放在床头边她的照片。

最后,至清打开壁柜,想问老太太,当她的灵魂从肉体上离开的那一瞬,对人世是否有遗憾?为什么要给爱上枷锁,钥匙丢向大海?

她打电话给张老头,问他同样的问题。张说:“我结婚生子,含饴弄孙。但我从来不怕死,死后我就能见到她了。”

至清捂住脸,泣不成声。

阳台上的丝瓜藤已经蔓延到3楼了,结得很喜人。晚上,至清用小丝瓜做了菜,要凯文上来吃。

第88篇、爱情故事40岁也要谈恋爱

1

王榛最遗憾的,是自己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大学时,王榛晚熟。别的舍友都开始恋爱了,吵架了,夜不归宿了,只有她,每天按部就班地听课,去图书馆上晚自习。

毕业时,大家都焦头烂额地找工作,她却不声不响地考上了公务员。很快,办公室里的大姐大妈们争着给她介绍对象。长得好的,家境好的,有潜力的,约她相亲的排起了长队。

王榛也见了几个,却拿不定主意,她根本不清楚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热心的同事和她爸妈帮她做了全方位的条件权衡,孙国伟脱颖而出。孙国伟出身书香世家,自己学金融,为人处事很有分寸。王榛爸妈都挺喜欢他,说这孩子一看就靠谱。

参加工作的第二年,王榛就结了婚,婚礼场面很震撼。她的舍友们都来了,看新郎牵着新娘,一个器宇轩昂,一个面若桃花,感觉两人从头到脚,哪里都般配。

舍友们没想到,在感情方面那么木讷的王榛,居然是所有同学中最早结婚的。事业和爱情双双到位,这人生简直完美得无懈可击。

2

第二年,王榛生了女儿。日子一晃,女儿都11岁了。

王榛承认,孙国伟是个好男人。他对事业发展很有规划,如今已是单位最年轻的高层。不忙的时候,他也会进厨房做菜,送女儿去学钢琴,在家里收拾卫生。他有点洁癖,喜欢跟各种角落死磕。

王榛喜欢收集各种小可爱,造型特别的杯子,毛绒的卡通挂件,首饰店的小木盒子等,每件小东西都承载着一段记忆,散落在各个角落里。

孙国伟每次打扫,都会捡出一堆,装在袋子里扔出去。刚开始,王榛还跟他据理力争,后来,她累了、烦了,连收集这些的心都没有了。

他们几乎没怎么吵过,夫妻间的那点温存,一点点被生活蚕食。慢慢地,两个人彻底变成了纯洁的室友关系。王榛不是没想过离婚,可数一数那些事,都是些鸡毛蒜皮,为了这个离婚,说出来怕人家笑话。只要婚姻没有彻底坏掉,就这样凑合着过吧。

周末,孙国伟要加班,王榛送女儿去舞蹈班,需要等一个小时,她就去了楼下的书吧,拿了本书,望着窗外发呆。望着望着,她发现街对面的酒店里走出两个人,男人很有气势地搂着一个漂亮的姑娘,两人互看一眼,满脸的柔情蜜意。

王榛迟疑了一下,还是走了出去,站到了他们面前。她还没想好要说什么,孙国伟就已经镇定地安排身边的姑娘先离开了。随后,他没否认和那姑娘的事情,但也直接告诉王榛,他不想离婚,可以和那姑娘断了来往,一切都听凭王榛做主。

最终,他俩去了民政局。其实,王榛决定离婚,并不是因为孙国伟出轨,而是因为,孙国伟出轨,她心里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3

离婚后,王榛一个人带着女儿小北生活。周末加班,她带小北去了单位。同事小吴凑过来跟小北玩,没多久,两人就“打”成了一片。王榛一边忙着整材料,一边被他们逗得直乐。

回到家,小北一脸严肃地问:“妈妈,你是不是喜欢小吴叔叔?”王榛赶紧否认:“小吴叔叔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小屁孩,还没你成熟呢。”“那你还笑得那么开心?”小北进了自己屋,“砰”的一声摔上房门,留下王榛一个人做深刻检讨:“我有吗?”

吴峰是单位新来的技术员,和王榛不在一个办公室,却总能找到借口往她身边凑,喜欢找她聊天,主动帮她干一些零碎活。王榛离婚后,他确实想透露那层意思,可刚开口就被王榛堵了回去。一个单身的、小了她6岁的男青年,超过了她对世俗情感的认知范畴。

后来,吴峰主动到王榛家,给她安装了一个扇形角柜,还能旋转。等他把袋子里的东西一个个摆上去,小北才看明白,当初她爸扔掉的那些东西,都被她妈捡了回去,藏在了单位。吴峰转着角柜,说:“我见她把这么多宝贝都压在箱子里,就给她做了这个转角柜,这样多好看。”

小北想起了以前,爸爸对这些东西大发雷霆,她也埋怨妈妈,既然是让爸爸生气的习惯,为什么不能改正。现在她明白了,喜欢一个人,也会珍视她的心爱之物。

晚上,王榛回家的时候,小北告诉她:“虽然我还是不怎么喜欢小吴叔叔,但我允许你跟他谈恋爱了。”

王榛笑了,這些日子她也想明白了,离异怎么了,奔四的女人怎么了,该谈的恋爱还是要谈啊。她跟女儿说:“小北,我以前不接受他,不是因为你反对,现在我决定跟他谈恋爱,也不是因为你允许。这回,我要自己做决定。”

有人说,婚姻就像鞋子,陪你走过千山万水。的确,打败婚姻的,往往不是高山,也不是恶浪,而是鞋里的那粒细沙,看似没什么大不了,却一步一硌脚,最终磨出一个大水泡,让你流血,让你疼。

或许,这辈子选择和谁在一起,真的会不一样。最关键的是,你要学会自己选择。

第89篇、爱情故事什么才是好的婚姻?

恋爱容易,结婚难,找一个爱的人相濡以沫携手终身才是一辈子最幸福的事。

1

什么是好的婚姻?

有人说,是下班回到家就能吃到新鲜饭菜有人在等你回家;有人说,是他能看透你每个小心思婚姻中没有任何争吵;也有人说,是再也不用自己一个人单打独斗就有个人可以给你依靠。

最近,微博疯传一个催泪视频,全程虽没有太多台词,却揭露了婚姻最残酷的真相。

视频中的这位妻子,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婚后女性的缩影,里面每一个被高度还原的日常,都戳中了99%婚后女性的心。

短片的一开始,是一位姑娘在上厕所,洗手间外有一个哭闹的孩子在不停地拍门找妈妈,无奈之下姑娘只能开门抱着孩子上厕所;

好不容易把孩子哄睡着了,姑娘本想快速吃个午餐,结果饭才送到嘴边孩子就醒了;

出门看到路人异样的眼光才发现自己的衣服是脏的,相比于街上光鲜亮丽的同龄女孩,自己身上再也没有半点年轻女孩的影子。

手臂也因为长时间抱孩子早早落下了疾病,常常酸痛难耐;

突然赶上孩子生病,丈夫电话也打不通,好不容易把孩子送到医院,被告知无大碍,抱着孩子回家哄睡着后,等来了丈夫一句冷冰冰的“我今天不回去了”。

这时,她所有的委屈在这一刻爆发,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活过成了一地鸡毛。

很多时候,我们总喜欢问什么是好的婚姻,殊不知,好的婚姻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孤军奋战,而是两个人的共同经营。

2

曾经看到有人这样形容婚姻:“婚姻就是两个小朋友共同建立起了一个浪漫的城堡。随着时间的前进,小朋友成了城堡的守护者,城堡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家。”

婚姻本是一个浪漫温馨的名词,但是很多人却把它过成了一团糟。越来越多的感情也始于甜蜜,却终于柴米油盐的琐碎生活中。

我有一个朋友小佳,她找我说要和结婚两年的丈夫离婚。

归其原因,不过就是她在这段婚姻中,活得像一个孤军奋战的将军。

结婚的日子久了,感觉两人的角色不再是夫妻,而是一个像保姆,一个像甩手掌柜。

因为她辞职当了全职太太,丈夫便每天下班回家,就把鞋子一甩,瘫在沙发上。

不会主动帮忙做家务,也不会关心她,更不会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只想瘫着等饭送到面前,因为他觉得妻子在家不工作是件很轻松的事情。

直到后来两人隔阂越来越大,不愿说话,有时连架都不愿意吵了。

而朋友呢,就像是自己在孤独地演一场没有对手的舞台剧,一个人操劳家务,一个人照顾孩子,一个人说话,更甚者,要一个人生活。

曾经以为这个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就是孤独终老。

可后来才发现,最糟糕的事,是和那个使你感到孤独的人一起终老。

3

生活中经常能看到这样的事:

很多姑娘明明是为爱才踏入婚姻,可在婚后却过起了一个人的“单身”生活。

就像热播剧《都挺好》中的吴非。

她的丈夫苏明哲是一个孝子,孝顺到宁愿让一家三口的生活质量降低也要坚持给自己父亲买一套三室两厅;

孝顺到只要父亲一个电话,他就立马放弃美国的生活回到父亲身边,留下妻子吴非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异国他乡生活;她每天要早晚接送孩子上下学,因工作生活不能兼顾,所以只能每天迟到早退,伴随而来的也是领导的责骂和嫌弃;下完班要给孩子做饭,因不能随时随地照看孩子,所以很怕孩子磕着碰着。

她崩溃的时候给丈夫苏明哲打电话,可对方却因为忙一次次地挂断电话。

她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可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丈夫却对此一无所知。

我们常说结婚就是把兩个人连接起来,是要两个人一起承担起照顾家庭的责任,而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倘若婚姻让你变成了一个丧偶式的单亲妈妈,那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

4

有人和你谈恋爱,有人和你结婚,这两种是完全不一样的。谈恋爱,是他停下来陪着你,但并没有改变自己的行程,随时都有可能走。而结婚呢,是他放弃了自己的路,愿意和你走同一条路。所以恋爱易,结婚难。爱上你的人,依旧是路人。娶了你的那个人,才叫家人。

恋爱容易,结婚难,找一个爱的人相濡以沫携手终身才是一辈子最幸福的事。

那么,要怎么维持好一段美好的婚姻呢?

1。共同经营婚姻。婚姻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而是两个人的责任,遇事两人一起商量,共同为了家而努力,婚姻自然越来越幸福。

2。多点陪伴。很多男人婚后就变得不再那么热情,甚至开始嫌弃妻子唠叨,也越来越不愿意回家,但是每个姑娘在嫁给你之前都是只看到了你的好,是想和一个男人度过一生的,倘若你多给她点关心,多点疼爱,婚姻自然不会太过无趣。

好的婚姻,一定是携手并进,共同经营的婚姻。

愿每个姑娘都能遇到一个懂得婚姻的男人,他一定会和你共担风雨,共同经营婚姻。

也愿每个男人都能少点抱怨,在婚姻中多点付出,共同经营好两个人的家。

第90篇、爱情故事一场假想的婚姻危机

1

我老婆小我7岁,我们完全可以说是“大叔配萝莉”了,而事实上,我老婆的确是个美女,身材苗条,打扮时尚。

虽然她来自一个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的工人家庭,无钱财无背景,但在我看来,我虽没见过西施长得如何,可我老婆就是我的西施,就是我的女神。她现在是我市一家三甲医院的皮肤科医生,虽然没有编制,但能进去就已经很不错了,她在等待考取编制的机会。

娶个这样年轻貌美的老婆得要有相当的自信,虽然她在我印象里一直是乖乖女,但进入职场一修炼后,女人的魅力就会愈发闪现。最近一次听老婆同事说,我老婆在他们单位被誉为他们医院的萧亚轩。看这位同事那狡黠的样子,我凭男人的第七感觉判断——是不是有人打我老婆主意了。

虽然觉得不合适,但我还是翻看了老婆的手机,发现她的微信聊天记录空空——居然聊完后全删了,肯定有古怪。再看通讯录,从头像来看,里面大半是男性,并且头像不是酷哥就是帅男,有的还配着洋房豪车。我一个劲儿安慰自己,这算啥啊!我微信好友里也有一堆美女啊!可一想起老婆同事的语气,我还是不踏实。索性,我观察观察再说吧!

这天晚上,老婆在浴室冲澡,她微信连响了好几下,我跑过去打开一看,最上面一条署名为“病号李”的写着:美女你用哪个牌子的化妆品:迪奥?雅诗兰黛?资生堂?兰蔻?

一看头像的男士相当有型!呵,出手挺阔绰嘛,都是叫得出名字的好牌子!送女人化妆品,行,我倒要看看老婆你梳妆台上会多出哪种化妆品来!

这时手机铃声想了,来电显示正是“病号李”,我刚想接起来和对方好好聊聊,老婆正好从浴室走出来,我有点尴尬地把手机拿给了她。

她接了起来听了几句后说道:“你乖乖地不要动,我现在就过去,听我的。”

看见我一脸惊愕,对我说了句病号情况需要我再去看看,挺严重的,然后关门“咚咚”走了。

我心里一阵憋闷,啥意思啊?我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忽然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只见里面的男人个子不高,刚过一米七,身材不是很壮,还有点肚腩,可我为了爱情和家庭,放弃了在南方发展的机会,这个女人有了点本事就嫌弃我了吗?她是真的有人了还是我在胡思乱想?是不是我还没有适应婚姻生活的节奏呢?这样瞎猜不是办法,等她回来我得和她好好谈谈。

可直等到晚上十点多,她才姗姗回来,没等我张开嘴说什么,她直摆手说累死了累死了,然后倒头就睡。看那样子确实挺辛苦,我忍住了没发作,无论她怎样,我又没凭没据的,我还得忍。

2

当我开始注意起老婆的言行时,发现她和婚前是有明显变化的,特别是入职医院后。当一个医院工作的朋友告诉我一个情况时,我更是心里忐忑了,他说他们医院有一些年轻漂亮的护士被有钱人包。我想了想这确实可能,谁都会生病——这和贫富无关,而一旦有钱人去医院和这些美女护士接触后,谈恋爱了甚至发生婚外情,也是情理之中啊!我虽然信任我老婆一定是没问题的,可人们都有怀疑的天性,何况我特别在乎她,就难免占有欲强烈了。

听闻朋友的爆料后,我打算每逢老婆值夜班我就去陪着。不过我肯定不会白痴到做出一副监视犯人的样子去看着她,而是温情地做了各种饭菜或是煲汤去。她有时在办公室处理病例,有时在查看病房,有时在处理患者。此时我的出现极为温馨,令她的一众男女同事都感佩不已。

当然,这本应我休息的时候却去加班探班,自然是加大了我的工作量,她看见我常常打瞌睡,自然心疼我:“老公,你对我太好了,你不必陪我值班,你在家好好休息就行,嫁给你我太幸福了!”

她这么一说,我反而不好意思了。我之所以选择和她在一起而放弃许多,不只是肤浅地喜欢她的美貌,而她对我确實非常温柔体贴。我感觉自己对她还不够好,特别是之前的所谓关心,掺杂了好多不信任。

可只要她去上夜班而我在家,我就睡不踏实,我在猜我是不是患了心理疾病,老婆如此乖顺我都不满意,到底是哪个地方出现了问题呢?我很苦恼,这样下去肯定不是办法,老婆表现这么好我还疑神疑鬼,这显然就是我的问题了。但我似乎在跟谁较劲一样,非得不到黄河不死心,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妙招来解决。

一周前,我的高中同学从长沙回来了,他看见我的憔悴样问我怎么回事:“你说你小子娶了个美女老婆应该意气风发才是啊,怎么搞得这么颓废?”

“哎,别提了,守着漂亮老婆不放心呗!”

“哦,那倒是,你看着漂亮,外面男人也惦记啊!”

“是啊,我总是感觉好像有人在追她,可找不到证据,我老婆表现得又滴水不漏,你说我咋办?”

“她的电话短信啊微信啊QQ啥的没有问题吗?平时外面约会多不?”

“那些联系方式我基本都查过,没什么太特别的异常!若是说约会,我总不能找人天天盯着她吧!她值夜班时候我倒是陪着去了一段时间,可也没什么发现。是不是我多虑了啊?”

“嗯,目前来看确实没什么,如果你还不放心,我有一计,立马可见效!”

“是吗?好啊好啊!快说快说!”

“我去试试她,一探便知!”

我想了想,这确实是个办法,也就同意了。我老婆没见过我这同学,他在南方多年,他父母常去长沙看他。而我这同学有着甄子丹的身材和林峰的帅气,他假装病号去接近我老婆。我心里多少有些惴惴,要是他们之间心动了可咋办?

这么焦灼地过了一天,晚上这家伙电话打来了:“我说你小子确实是修来的艳福啊,以后身在福中就好好享福吧!”

“哦,你怎么确定的?”

“就凭我这机智,我直接来了剂猛药,我说我好像得了湿疹!她问哪个部位?我指了指那!她说你直接去旁边的主任那里看,她看不方便。我一看要支我走,我就说我们交个朋友吧?她说她已经结婚了。我看再纠缠下去我都快无耻了,怎么样,你觉得你老婆很靠谱了吧!”

“嗯嗯,对,其实她作为医生,接待男女病人是本职工作,她大可不必这么矫情!”

“是啊,也许她还是小,不好意思吧!行了,这事就算过去啦!”

我自然是无比欢欣的,并且觉得很是羞愧。

3

忽然发现,我之所以对她不信任及采取各种幼稚方法作,都是缘于我缺失爱情的安全感,虽然我们结婚了,但我们的情感幸福度显然没达到我满意的数值,而我当然要庆幸我的政策与策略的得当,还有老婆的宽宏大量,使得行动后的婚姻生活充满了正能量,而且夫妻间愈发恩爱有加了。

无疑,我现在很开心,老婆也不再做工作狂了,虽然她的手机还总是响起,可我知道她根本没什么,那些都是她的病号。当有一天晚上我和老婆散步回来,正准备冲澡时,老婆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个陌生号,她直接摁了免提,里面传来一个男人急躁的声音:“我家钥匙落屋里了,今晚在你家睡,我就在门外……”

听到声音后我直接跑过去开门,一开真是他,我老婆一脸诧异地说:“你不就是那天纠缠我那个病号吗?怎么你会有我的电话?还有你怎么找到我家来的……”

没等我老婆说完,我赶紧圆场:“是这样,他是我朋友,高中同学……”

他立即打断我的话:“你小子手机怎么关机了,害我只得敲门……”我怕他说漏嘴,直接把他扔客房去了。

原来老婆那天接完电话匆匆出门赶出去就是救治一名急诊患者,那是个病毒性疱疹的患者,而且是名女性。而这位病号为了表示感谢,让她丈夫从香港买了一堆高级化妆品回来送给我老婆。

想起之前我种种犯二的举动,真是忍俊不禁,可见,当我们心里有了不健康的揣测时,那也就离犯二不远了。

第91篇、爱情故事送爱人一个昵称

你知道老公叫我什么吗?你可能认为,亲切点的是小名,俗一点的是“老婆”,拽一点的是“娘子”,顯得有文化的是“爱人”,书面语是“妻子”,土一点是“屋里头的”……这些都不是,猜吧!你累坏了也猜不到,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很多年了,老公管我叫“姑娘”,因为他常说“一儿一女一枝花”,家里已经有了一个儿子,所以我就是他的“姑娘”。他经常念叨着老婆就是用来疼和宠的,也是这样身体力行的:休息时他会承担大量的家务,洗净我换下来的衣物,将家里打扫得窗明几净,好吃的总是给我留着,出门时沉的东西总是他拎着……我尽情地享受着他的宠爱而浑然不觉。

都说夫妻二人在各自出生家庭的排行会影响两人的关系,老公家兄弟姐妹多,他排行老二,自小就学会了谦让;而我只有一个大我6岁的姐姐,她从小就对我照顾有加,所以老公的父性强一些,而我婚后多年依然还是小女孩的心,所以两人一拍即合。其实,夫妻之间没有什么教条的规定,无论是男人对女人父爱般的娇宠,还是女人对男人如母亲般的照顾,只要两个人感到舒服就好。

我也甘愿沉醉在这样的关系中,有时他忘形时像在单位一样喊一句“大姐呀”,我立刻柳眉倒立,喝道:“叫什么!”他随即改口“姑娘”,我马上转怒为喜,破涕为笑。那次,我们和好友家结伴去旅游,老公和朋友探路回来说:“这山路又险又陡,可不能让我家姑娘上去。”朋友听了一愣:“姑娘?”老公指指我,解释道:“就是她啊!”我害羞得笑了,悄悄地埋怨他:“你别老在外人面前乱叫。”他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那有什么!”是的,在老公这一声声“姑娘”的称呼下,我看起来确实年轻,走到街上还有人把我看成二十七八岁的姑娘。

有时,老公和儿子开玩笑说,姑娘就是比儿子乖,然后故意气他:“姑娘,过来一下!”儿子一脸不屑的样子:“切,哼……”是啊,两人根本没有可比性嘛!在这亲昵的称呼中,我们的小家其乐融融。所以,你也经常送给爱人昵称吧,什么“大灰狼”“小白兔”“调皮鬼”,如果其中再暗含典故,则会更饶有趣味。

第92篇、爱情故事妻子好好说话,老公从直男变暖男

文露怎么也没想到,搬进大房子没几天,老公谭明就搬出主卧住进了客房。她问为什么,谭明冷着脸不说话。

第二天,谭明请人来设计客厅背景墙,说款式、颜色等一切由文露决定。正在气头上的文露立刻对着谭明啪啦啪啦一通吵:“你吃错药了?才搞完的装修,又换什么背景墙!你是吃饱了撑的,还是钱多了烧的?”

谭明什么也没说,气呼呼地出了门。

很快,文露意识到谭明搬出主卧和这背景墙有关系,便找谭明的好友吴哥打听。果真,谭明在单位被打了“冷枪”,对方射出的子弹就是他家这面背景墙,而递枪的人正是文露。

谭明所在的公司开拓新业务,接了一个楼盘的精装房项目,谭明和同事唐竞争该项目负责人。在决策会议上,唐故意嘲笑谭明审美眼光low,说那天大家一起去谭明家新房子里聚餐,女主人文露一再表示客厅电视背景墙又土又俗,说是谭明定的。这事被当成笑话在会议桌上说出来,看上去嘻嘻哈哈,实则是提醒领导,美感不行的谭明不适合负责精装房项目。

得知此事,文露又震惊又内疚,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不经意间习惯性地贬了老公几句,竟给他的工作带来这样的影响。

文露坐下来自省,发现自己在谭明面前总是“毒舌”,而谭明内敛少语,平日不抗议,但内心里已经积攒了很多对她的不满。她知道,自己是该学学好好说话了。此后,文露到处搜集夫妻和谐相处的案例,发现好好说话还真是婚姻里的大彩蛋,藏着各种幸福福利。经过一番努力,文露总结出好好说话的一些方法,决定试试。

谭明的心结卡在背景墙上,文露不想费事重做,但谭明已经给软装店交了订金。这要在以前,文露肯定会先责备他一番。可这次,她不再说任何责备的话,而是认真寻找背景墙不好看的原因,耐心跟谭明沟通,提出修改意见。最终,改动后,整个客厅显得大气了很多。

随后,文露又和谭明一起请软装店给他们做了一个很合适的餐厅背景墙,家里的品位顿时又提升了几个层次。

文露把改动后的客厅图片发到自己和谭明的朋友圈,声明是谭明用心研究后的杰作,收到大量点赞。她说,这是一举多得,一来是对“冷枪”的反击,二来证明谭明有不错的审美眼光,三来表明谭明有不断学习和提升的精神。这些,谭明的同事和领导都能看到。

谭明的脸色终于柔和了一些。文露坐下来和他一起复盘这件事,诚恳检讨自己言语不妥。谭明搬回了主卧。通过这件事,文露意识到,遇事不责备,先解决问题,事后再讲道理,更容易让人接受。

过节回文露家,由于高铁直达,文露和谭明没有开车。

到家后,老妈借舅舅家的车让谭明去亲戚家运几袋米。谁知车还回去的第二天,舅妈就在外面说谭明吝啬抠门、不懂人情世故,借车开几十公里,把油烧光,空着油箱就把车还回去了,害得舅舅一大早就得去加油;还说谭明有车不开,坐高铁来岳母家,就是为了省几个钱!老爸听到这话,觉得谭明让他没面子,很是不爽。

这事谭明做得確实不妥,换作以前,文露早就一通数落了,但她想起自己总结的夫妻间好好说话的第二条准则——先考虑对方的感受,再表明态度、解决问题,便冷静下来,给老爸泡了一杯茶,说:“爸,舅妈这样损您女婿,他已经非常难过,您就不要火上浇油了。他是第一次跟别人借车,忽视了这个礼节,再说还车时油表也没报警。”听文露这么一说,老爸气消了不少,也安慰了谭明几句。

谭明满脸感激地看看文露,欲言又止。文露把他叫到一边,柔声说:“舅妈为了点汽油钱在外面这样损你确实不好,但也算是给我们上了一课,你说呢?”谭明平时在礼尚往来上没少吃亏,文露也多次说过他,但他因为反感文露之前说话的方式,根本不听;这次文露首先站在他的立场说话,态度好,道理也讲得委婉,谭明很快就接受了她的意见,立马买了些水果给舅妈送去,说自己着急还车忘记加油,实在不好意思。舅妈听了满脸通红,又到处宣扬谭明通情达理、能屈能伸,是个男子汉。听了这些话,谭明悄悄对文露说:“你说要有人情味,看来是对的。”

好好说话里果然藏着各种幸福福利,文露开始大胆尝试其他方法。

比如,说些甜言蜜语。有一天,文露去参加客户举办的活动时路过谭明公司,便悄悄上楼找他。看到谭明惊讶的样子,她做小女生状:“突然好想你,所以穿越半个城市来看你呀。”谭明虽然不明白妻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但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开心。那天下班后,文露刚走出地铁检票口,就看到谭明拎着一双平跟鞋等在那里。看到她,谭明便微笑着把鞋递过来:“今天穿了一天高跟鞋,脚疼了吧?”

好好说话的妻子,竟然真的把直男老公变成了暖男。看来,好好说话,真的是婚姻里最大的彩蛋,会给我们惊喜。

第93篇、友情故事大于友情小于爱情

大于友情小于爱情

在所有朋友里,我最信任你,绝对的知己,一个眼神就能会意,话题从来百无禁忌,我们俩悲伤时慰藉,在玩笑是亲昵,感情在游戏中虚拟,是爱情还是友情,有谁能说的清,我和你大于友情小于爱情,身边的朋友都心知肚明…

——题记

十六岁的昨天,像街市,华丽的流过,只能在回忆中闪烁,那些年,那个美丽的相遇,送给最美的你。Y宝,你还记得我们的相遇很神秘吗?我总告诉你,我和你有过一面之缘,可你总会哈哈大笑,说:“疯子,谁和你一面之缘啊?”我说:“嘻嘻,我是疯子?那……你有药给我治吗?”就这样,我们在疯疯颠颠中相识,在疯狂的生活里度过了三年的光阴,同时也在不知不觉中互相离去……

还记得学校后来建的那个单车棚吗,那里装满了好多秘密,我们畅谈过理想,我们倾吐过心声,你告诉我你想去伦敦看塔桥,你问我想去哪,我临时想了个埃菲尔铁塔,你开心地告诉我你也想去那里,于是,我们商量多年后要记得一起去英国和法国,那天起,我永远记住了这五个字—埃菲尔铁塔,因为这是我们彼此的承诺。

当其他同学正在努力为会考奋斗时,我们却因害怕初三分班而到处留影做纪念,导致成绩下滑,后来被老师发现我们留影还被叫到办公室臭骂了一顿,出了办公室我们并没有悲伤情绪,而是互相看了看彼此,浅浅笑了笑。到了初三,我们显然没有在一个班,那几天我因为这件事还抱怨说:“老师分明故意的,你看娘亲伯伯(密友)都和你一个班!”你安慰我说:“没关系的,虽不在一个班,但在一个学校啊!”我想是的,纯洁的友情不会被任何困难给击倒。

分了班后,我们的来往更加密切,每次星期六下午放假我都会无奈地被你拖着大街小巷的跑,你理直气壮告诉我:“你是我的好男闺蜜,陪我‘游街’是你的义务!”,我天真地还就信了,每次毫无怨言的陪你度过每个星期六下午,我知道,你是上天派下来的天使,做为你的男闺蜜,我要好好照顾你,直到你有了自己的归属。

三年的时间看似短暂却很快,我们毕业了,意味这我们要分开,毕业那天,我们并没有太多的道别,就这样,在茫茫人海中,我再也找不到你,站在学校,我走来走去,回忆着属于我们的独家记忆,有过争执,有过欢笑,好想告诉你,有你真好……

因为有你,原本倔强的脾气变得温顺;因为有你,原本孤独的心春暖花开;或许友谊就是这种奇怪的东西吧,能是你改变很多很多……

我和你的故事从陌生走到熟悉,从熟悉回到陌生,历经多少时光的坎坷。相遇简单,相识总是不易,感谢命运赐予的重逢,即使只是短暂的一程,那也为我的世界带来了别样的温暖。当别离过后,总会明白,懂得和你相逢的不易。岁月的无情,总喜欢把最美的时光消逝的飞快,当记忆回首,昨日重来,一切的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原来,相遇的时光会老,深情的久伴会散,再深的记忆也逃不过遗忘。

“我和你大于友情小于爱情,是否一切都要听天由命,不管结局他会如何说好了是一辈子的交情,在所有朋友里,最心疼你,就像对自己,一份默契总有惬意感觉从此扑溯迷离……”耳机里的歌曲循环了一遍又一遍,宝宝,我是你永远的男闺蜜,我不在你身边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忘记你还有我……我和你大于友情小于爱情,好想告诉你:我好想你……

第94篇、爱情故事告别偷来的婚姻

不光彩的婚姻

这个季节,我对与常华的这桩婚姻充满了恐慌。而此时,我俩结婚仅8个月。

每次我俩争吵,都是我嚷嚷几句,他反驳几句,但大多时候他保持沉默。于是,我的独角戏唱不下去了,争吵很快便偃旗息鼓。

两个月前的一天晚饭后,常华突然来了兴致,非要拉着我到楼下散步。前一天,我俩有过一次争吵,我想,他可能想融洽一下我俩的关系,我欣然应允。

在小花园里,我们悠闲地走着,身后传来一位邻居的嘀咕:“我有一个朋友是这个女人的同事,听说她是‘二奶’转正,她现在的老公是抛妻弃子的负心汉。”

“真的吗?男人啊!估计再过一些时间,她老公又会找‘三奶’‘四奶’了吧?”是另一个妇女的声音。

我又气又恼。显然,常华也听到了。他神色凝重地一言不发,嘴角抽搐了几下。

邻居们的窃窃私语,敲开了我的记忆之门。

是的,一年前,常华还是梅芝的丈夫。

那时,常华与梅芝已有近7年的婚姻,与我只是同事。但有一次,我和他以及另一位男同事一起去上海出差,到达时,那位男同事去见大学同学,于是,晚饭时只有我和常华。

晚饭吃到一半,常华接到梅芝的电话。他是离开座位接听的,但我能看见十几米处他的神态。他激动地说着什么,脸色愤慨。回到座位后,他一脸沉闷。见状,我便说些笑话活跃气氛,而他,或许急于找到一个人诉说,在我说完一个烂笑话之后,他便把和梅芝吵架的事一股脑地倒给了我。

原来,梅芝想让他到上海的梅陇镇探望她生病的姨妈,但常华一直不太喜欢她姨妈,没答应去,于是俩人有了矛盾。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一个外人当然无法说什么,但是,为了让常华重露笑脸,我安慰了他很久。

就这样,我和常华走近了。后来,我们常一起加班一起谈天说地,直到我爱上了他。在又一次一起出差的机会中,我的主动促成了我们的情人关系。当公司的同事们开始在我们背后指指点点时,梅芝也发觉了。

梅芝貌似温柔顺良,但性格好强,她主动提出离婚,6岁的儿子归她,常华净身出户。常华离婚后与我结婚,新家是我们向银行贷款供来的二室一厅。虽然被不少人议论我的婚姻是偷来的婚姻,但我一点儿也不在乎,惟一在乎的是常华的爱。可是,婚姻中光有爱是不够的。如果把婚姻比作一条链子,那么,除了爱这一环,还有亲情的一环。而我和常华的婚姻不仅被邻居非议,甚至在亲情这一环上,也不被常华的家人所接受。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的婆媳关系

常华是独子,婆婆是一位街道工作人员,常华18岁那年,她与常华的父亲离婚,至今仍然独身。无论在我与常华谈恋爱还是婚后,她一直不肯接纳我。她希望常华能和梅芝复合,给常华的儿子一个完整的家,但常华最终选择与我结婚。为此,常华的母亲拒绝与我们同住,而是住在狭小的旧居里。

“这个狐狸精,把我儿子好端端的一个家拆散,孙子也少来看我了,我是不会认她做儿媳的!”这是她对常华的一位亲戚说的,左传右传的,便传到了我的耳中。

常华无奈地对我说:“等妈气头过了,她会接受你的。”我笑笑。母子连心,常华说的也许对。

但是,我和常华都太乐观了。每次我去探望婆婆,她总是对我不理不睬,让我颇为难堪。

那个周末的下午,我和常华买了水果去婆婆那儿,她正在厨房里忙活。常华便说想吃了晚饭才走,她斜睨我一眼,说她昨晚已打电话让梅芝带孙子过来吃晚饭,常华可以留下来吃饭,但她不欢迎外人,尤其是抢人家老公的外人与她同桌吃饭。

我一听非常生气,但常华使劲冲我眨眼。我明白他的意思,无非是让我不要和婆婆计较。可我的自尊心已大受打击,于是,便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后来,每次常华要回家看婆婆,我都拒绝与他同去。因为我对婆婆的不满情绪仍未消退,再去自找难堪就是弱智的行为。但常华却批评我做人做事不成熟。他总认为,婆婆是长辈,我是小辈,主人对待访客是不打笑脸人的,只要我每次主动向婆婆示好,做人圆滑一些,婆婆完全可以接纳我。

我不以为然。我爱的是他,不是他母亲,我要和他过日子,不是和他母亲过日子,所以,我拒绝认同常华的观点。

常华无奈,渐渐地开始独自来去,这样一晃,便过了三四个月。我的婚姻看似平静,但我却隐隐觉得少了什么,让人备感失落。

那天,是常华的生日,他说想带我去和母亲一起庆祝。我正欲拒绝时,看到常华那张情真意切的脸,我发现,常华瘦了,他以往自信的面容在这几个月里变得有些憔悴了。

我想,他就是我和婆婆之间的三明治,他的心一定很苦吧。既然我爱他,我就应该竭力把我带给他的痛苦减到最低程度,不应该对他如此任性。而且,只要我俩是夫妻,总不能和婆婆一辈子都老死不相往来吧!

这时,我突然体会到,原来,在我和常华的婚姻中少了与婆婆搞好亲情关系的这一环,使我们的婚姻有了一个大漏洞,所以,我才备感失落。

我答应常华到婆婆那儿,与他一起为她过生日。

以为婆婆还会说些什么难听的话,但她没有。没有言语,没有微笑,对我的主动问候和示好,也不理不睬。可她终究没有赶我走,这一晚,她的态度让我的心情放松下来。

当晚,我和常华回到自己家后,他一直望着我笑。我知道,他是满意我的表现,我也知道,他肯定也给婆婆做了不少思想工作。于是,我笑说:“你说得对,以后我们常去看看她老人家吧。”常华连连点头,搂着我,深深地吻下来。

我以为,一切雨过天晴,但世事总是难料,人心永远莫测,我和婆婆之间再起风波。

一个星期天,我和常华又到婆婆家吃晚饭,我抢着炒菜、装盘,婆婆看我一眼,不言语,到客厅和常华聊天。我从橱柜里拿碟子时,不小心,把一只碗摔到地上,我一错脚,左脚从拖鞋里滑出正好踏在碎片上,立即痛得叫了出来。瓷片撞击在地上以及我的尖叫声,清脆刺耳,客厅里的常华赶忙跑来。他边埋怨我不小心,边问婆婆家里还有没有云南白药。婆婆没有回答。

我的左脚在流血,常华抱着我到客厅的沙发上,然后找到云南白药蹲下来为我抹。这时,一直默不作声的婆婆,突然阴阳怪气地说:“没有割掉脚筋吧?看我儿子围着你转的样儿,你比我孙子还讨他欢心呢,梅芝就从来没像你这样娇生惯养的……”

我又震惊又难过,愣愣地看着她,说不出一句话来。而此时,常华站了起来,嘟囔着嘴叫了一声“妈”之后,便再也没说什么。

我知道,常华是左右为难,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和婆婆理论,但我的心,已分明纠结成冰。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就像这个家庭的局外人,永远无法进入其中。

我不顾脚还没有包扎好,愤然甩门而出。就算死,我永远都不会再踏进婆家的门!我狠狠地发誓,跑进微凉的夜风中。

原来,她曾经被婚外情伤害过

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我未曾见过婆婆一面。但常华不可能永远不踏进他母亲的家,他时常独自回去,我自然不好阻止。

没多久,我听说婆婆高血压复发,差点儿中风,住院期间,梅芝经常带着儿子去看望她。

这算什么?我这个儿媳不仅不知道婆婆患病的消息,还要通过常华亲戚的嘴才知道。而且梅芝经常去看望婆婆,到底是什么企图?

“我告诉你有什么用?你和妈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而且是妈想看孙子,她让梅芝带儿子到医院去的,你别没事瞎猜啊!”面对我的质疑,常华不满地说。我顿时语塞,但我的心,有不安感汹涌而至。

冷静考虑后,我决定去看望婆婆。我炖好了排骨汤带给婆婆。也许是她生病时的脆弱,也许是我的排骨汤感动了她,婆婆主动和我说了话。她讲起了她多么辛苦以及受到的委屈,动情处,她抹眼泪了。我赶紧递给她纸巾。擦干泪,婆婆娓娓道来她的感情生活,她说当年,她也被婚外情伤害过。我惊愕了。婆婆说,她知道婚外情伤害的痛苦,所以不由自主对我会有排斥,并且问我这样得来的婚姻是否真的幸福。

婆婆的话深深触动了我的内心,我开始反思和常华的婚姻……

婆婆出院后,我和常华深谈了一次,我决定离开,建议梅芝、孩子回来和婆婆、常华团圆。常华没有多说什么,或许他的想法不仅和我一样,并且也看到我们的婚姻摇摇晃晃。于是,在找好新的住处时,我毅然决然地搬出了和常华的家,也告别了我偷来的婚姻。

第95篇、爱情故事给她一面镜子

芳菲已经二十九了,不再是青春妙龄,也不算老姑独处,正是最让母亲操心的年龄。

黄碧琼只有这一个女儿,从她自大学教授退休以后,便将所有的热情付诸芳菲的婚姻大事。

芳菲一直是她的骄傲,相貌出众,大学毕业后自己到外企应骋,五年过去,已成了外企的中方经理。芳菲的手机换了一部又一部,男友也换得像换手机一样勤。看着芳菲拿着带摄像头的手机摆弄时,黄碧琼忍不住提醒:“总喜新厌旧,可不行。”

芳菲哑然失笑,回到书房抱了一堆手机出来,一一摆在黄碧琼的面前,指点给她看:“这个机子太笨重,这个机子没有中文输入,这个机子待机时间太短,这个机子声音太难听,这个机子外形落伍,这个机子……作为经理,出门代表着企业的形象,难道我要背着几年前的大哥大,才能显示我忠诚恋旧品德优秀?”然后又指鞋架:“你不是也有这么多双鞋?如果能用就行,何必买来这么多用来配各种衣服?”

男人应该不同于手机吧。黄碧琼这样想,却始终没有将话说出口。

当芳菲与第N个男友分手时,她终于爆发了。

“你总这样,小心坏了名节!”不管是大学教授还是乡野村妇,上个时代的女人们总将名节看得比生命都重。

芳菲听到这话真是委屈得不行,怨恨地看着母亲,眼眶里蓄满了泪水:“不是我三心二意,而是他们都有毛病。”

说了三个小时,黄碧琼总算明白了七分:A男学历高家世优秀却有等级意识,不能对所有人一视同仁;B男长相俊美却有一身坏毛病,比如说在咖啡厅里大着嗓门讲手机,让芳菲被众目盯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绿,仿佛鸡尾酒;C男有着难忍的口头禅,芳菲与他约会时曾数出半个小时内他说了四十七遍“我告诉你”;D男总算一切合格,却喜欢在公众场合与芳菲亲昵;E男过分小气,不给芳菲买礼物倒事小,芳菲用自己的钱换部手机,他都会肉痛得恨不得罚自己吃一个月素;F男总是搭配不好领带与衬衫;G男痰太多,且唱歌跑调还喜欢在歌厅里显摆;J男过于自信自大,天天抱怨生不逢时否则他定是比尔·盖茨……

芳菲可怜巴巴地看着妈妈:“妈,你说,好男人都去哪儿了?”

“什么样的才是好男人?”黄碧琼哭笑不得。

“像爸爸那样,勇敢,聪明,坚强,风趣,正直,优雅,事业心强,细心……”

黄碧琼愣了一会儿。当父亲的永远会在女儿面前流露最优秀的一面,只有妻子才能看全他作为男人的真面目。丈夫已去世两年,黄碧琼不想数落亡人的不是,苦笑几声,踱步走回卧室去。

此后,母亲有一个月没有关心她的恋爱,可芳菲总感觉有人在跟踪她。

芳菲生日,本想约一些朋友去酒吧HAPPY,但这样做等于向朋友们宣布自己的孤独可怜——都三十岁的女人了,还没有个爱人为她庆祝生日。想一想,还是默默地回家。

饭厅里摆着生日蛋糕,黄碧琼站在门口对着芳菲很快乐地笑,手里拿着牛皮纸包的厚厚物品。

“你为我准备了礼物?”芳菲感动。

“当然!你的生日,我的受难日,怎么会忘记!”

芳菲打开牛皮纸,是一支录音笔和一个厚厚的信封。

她笑母亲倒也不落后,至少知道送录音笔,“信封里不会是钞票吧?”

黄碧琼只笑不语。

芳菲打开来看,惊异得张大了嘴,天!里面都是她的照片——她当众不加掩饰地打哈欠,嘴里的牙齿一目了然;她走路时表情怪异仿佛被腊肠吸引而狂奔的犬;她坐在咖啡厅里腰弯得过分,黑色套装的腰间露出了白色的底裤;她泊车时对着反光镜剔牙齿;她……这里面没有一张美丽的照片,全是她的丑态,让她看得如坐针毡。

“听听这个!”

黄碧琼打开录音笔,里面传出芳菲如夜鸟受惊般的笑声,嗓门极大,令人毛骨悚然。下一段是芳菲夜里呼噜震天,再下一段是芳菲……芳菲脸通红地关上录音笔,她不敢再听下去,不知道母亲还录了什么,或许连如厕的声音打嗝儿的声音都在里面。

“你,是你跟踪偷拍我?”她有些恼羞成怒。

“我哪儿有那个本领。我请了私家侦探帮忙。”黄碧琼得意地笑。

“你!”芳菲站起来,想拂袖而去。

黄碧琼拉住她:“芳菲,我只想告诉你,人无完人。你总像一面镜子一样去照男人的缺点,却忘记自己也不过是个普通女人,不能超凡脱俗,不能万事皆优。”

一语中的,芳菲抱着照片与录音笔表情沮丧地坐了下来。

真是心情复杂的三十岁。

第二天芳菲依然感觉有人跟踪,她索性对着车的反光镜做鬼脸,直到在反光镜中看到柱子后躲闪的人影。

她飞快地转身冲到柱子后,那男人手持望远镜,有些惊慌又忍俊不禁。

“是不是我妈妈没有付够你酬劳?”她一想到这个男人看过她几乎所有丑态,便恨不能用高跟鞋踩死他或是用手提包砸死他。

三个月后芳菲终于结婚。

婚礼上芳菲的朋友好奇地拉着芳菲问:“虽然是侦探,却没有007的气质,长得不算出众,钱也不是很多,为何千挑百选到他这儿停了脚?”

芳菲笑得嫣然,与笑容可掬的黄碧琼眨了眨眼:“他欣赏我的所有,包括我最不堪的时候。”

第96篇、爱情故事我为真情留下

他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中长大,一帆风顺上了大学。如果这样一直走下去,大学毕业,找个白领的工作,提职加薪,买车买房,人生一直在一条线上跑。

毕业那年,他看了西部计划招募志愿者的宣传,突然决定去支教一年。当初的想法很简单,去过一过不一样的生活,全当是旅游了。

他去了陕西的一个小地方。那个地方他这辈子听都没听过。漫天黄土,像那些西部电影里一样荒凉。

学校倒不小,十里八村的孩子都来这上学。他教英语。他从校长办公室出来,一身轻松,踢飞了一粒石子,他英语过了八级,教几个初中的孩子,还不手到擒来。可第一节课他就傻了眼,初二的学生,已经学了一年的英语,怎么可能连26个字母都念不标准。他出了一头汗。那些课,他做了录音,一遍一遍重复那些字母。

他是个做事认真的人。他中规中矩地教,孩子们也很努力地学,可是,一次考试下来,他教的班居然是全年级倒数第一。那天,他的天空都是灰的。

他带着孩子们走出教室,见到树,就问这是什么,用英语回答。回答不出,他就罚,罚他们去跑一百米,罚他们把树叶吹响。孩子们慢慢地都喜欢上了这个阳光灿烂的老师,他们觉得他特哥们儿。比如,李铁淘气把篮球筐弄坏了,他就没告诉班主任,而是自己花钱修好了。再比如,萍萍英语没考及格,他把卷子悄悄给她,卷子他都改好了,分数也打高了,他说:“这是我们俩的秘密。”

再上课时,李铁不再手脚不闲着了,老师够意思,咱也得有表示。萍萍再考试,分数自己涨了上去,她可不想再让老师为难。

一学期很快就过去了,他带的班英语成绩全年级第一。家长们来拿通知书时,脸上都笑开了花,他们说:“这大城市来的娃就是有本事。”

他宿舍的窗户不知是谁加了保暖层,他门口不知是谁放了鸡蛋和时令蔬菜。还有,他走在路上,就会有人拉他去家里吃饭。小镇上的人看着他都亲。他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重要过。他渐渐地喜欢上了这里,这里的孩子,这里的人。

可是,一年的期限到了。家里打电话催他回去,工作都替他找好了,是很好的单位。他犹豫着跟学生们说了。叽叽喳喳的课堂一下子变得很安静。很久,萍萍说:“老师,您能留下来吗?”

“是啊,老师,你留下来吧,我们保证听话。”

他转过头去,他的难过不想让孩子们看见。他自己的心里也经历着一场斗争,是走,还是留?

那天傍晚,他的门被敲响了。他打开门,是班里最不爱吱声的一个男生。他把一个手绢包放在他的书桌上,说:“老师,这杏可甜了。”

他问哪来的,男生说自己家树上摘的!他去过男生家,他家里只有很小一块地,家徒四壁,哪里有一棵果树?

他盯着男生的目光,又问了一句:“哪来的?”

男生低下头:“我在别人家树上摘的。”已然是哭腔。

他的火一下子冲上头顶,他说:“我都白教你们了,怎么能偷东西?”

男生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吃了杏,你就不会想走了吧?”

他的火气变成了一汪水,很清很柔。某一天他买来两瓶维生素片放在班级里,他说这里春天吃不到水果,人会缺维生素……这孩子以为是因为吃不到水果他才走的吧?

整整一夜他都没睡着,翻来覆去。这一年,他跟他的娃儿们在一起,那些单纯的快乐是他不曾有过的。这样的日子为什么不可以一直过下去呢?第二天一早,他去加签了一年。

一年很快又过去了,他真的舍不得那些脸被晒得黑黑的孩子,他也舍不得那些喊他老师喊他去家里吃饭的乡亲们,他决定永远地留下来。他跟孩子们说这些时,孩子们都哭了,他也哭了。

陪着他哭的,还有一位姑娘。一年后,他们结了婚,再一年,他们有了个可爱的大胖娃。

那年高中同学聚会,他回去了。见到那些穿名牌的同学朋友,他们高谈阔论,谁挣得钱多,谁挣得钱少。他坐在一边,等大家都问他这些年过得怎么样时,他才很自豪地说起他的那些娃,说起男生送来的很甜的杏,男生从来没尝过那杏,那杏很苦很酸,但是他当宝贝似的全吃了。还有,家长们总是送他荞麦面、糜子面……“还真吃不惯!”他呵呵地笑,末了加上一句,“我们那的人都很讲感情。”

那次聚会之后,很多同学去了他教学的小镇,他给他们做家长送的荞麦面鱼儿,他们有些羡慕他,又有些疑惑:“你怎么就把城市的灯红酒绿都舍了呢?”

他望着窗外的一棵杨树想了会儿,说的还是那句话:“我们这的人都很讲感情。”

第97篇、爱情故事婚事

我们各自谈过N场恋爱

我和老公刘彬是大学同学,大四的时候,我们才确定了恋爱关系。

在和刘彬谈恋爱之前,我谈过4个男朋友。第一个是我师哥,校研究生会主席。他各方面都不错,可是,在后来的接触中,我发现他有个坏毛病——爱抠脚丫子。这可让我受不了,三个月之后,我提出了分手。当时他问我为什么分手,我说不喜欢就分了呗,他非常不满地说:“你们80后的就是这么没责任感!”

第二个男友是体育学院的“排球李”。大二下学期,“排球李”得了肌肉萎缩症,别说打排球,连站都站不起来,只好休学回家。我从济南坐火车,提了很多好吃的去青岛看他。在病房里,他妈妈一会让我给她儿子削苹果,一会让我给她儿子倒便盆,我哪干过这种活?可他妈冷冷地说:“我是在考验你!你不是爱他吗?我倒要看看你怎么爱他!”天,考验我?爱他就要侍候他?这些脏活,我完全可以请个钟点工来做。还说什么啊,分手吧。

第三个,第四个……反正都没长久。大四上学期我就被保送上了研究生。所以,当同学们忙着考研和找工作的时候,我简直闲得发慌。寂寞会滋长爱情,在我们班一直默默无闻的刘彬闯入了我的视线。

其实,我们俩都没想过这场恋爱会天长地久,虽然他妈妈对我非常好,但却表示,他们家就刘彬这么一个男孩,毕业后要回威海工作,都给他安排好了,不可能在济南。

虽然明明知道我们最终还是要分开,可是,我和刘彬还是将爱情进行到了毕业离校的那一天。

日子过得很快,我研究生毕业了,并在济南一家大型国企找到了工作,除了工作,就是相亲。但这时我才发现,社会上的男人可比校园里的复杂多了。

我跟刘彬说起这些事,他也跟我大倒苦水,说他谈的女孩也不咋地……

“那我们重新谈恋爱吧!”我和刘彬达成了共识。我们一起炒股票、买基金、开网店、做投资,“经济纽带”将我们紧紧联系在一起。

刘彬父母看我们这样了,也下了些力气将他的工作调到济南,然后,我们就开始正式考虑结婚的事情。

婆婆和妈妈一手操办房子和婚事

我和刘彬都是家里的独苗,恋爱时你侬我侬,真正要结婚了,遇到生活中一些具体的事情,各自的臭脾气就显露出来了。

第一是买房。我真羡慕父母那一辈有福利分房,我们80后可是什么都没有啊。刘彬说,新房的首付由两家一起出,然后用两个人的工资还贷。我说:“为什么要一起出?买房是男方的事啊!”两人因为这事冷战了好几天。到最后,双方家长出来替我们协调,我妈说买新房,首付刘彬家出60%,我们家出40%。刘彬他妈不愿意,说:“儿子都被你们抢到济南了,就跟倒插门差不多,你们占了便宜还卖乖?”我妈说:“谁让你们倒插门了?你以为我们家姑娘嫁不出去吗?还不是看着两个孩子的感情好,大家才一起努力的吗……”看着我妈和他妈掐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刘彬捣捣我说:“你看,像不像在斗鸡?”我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然后我俩从屋里跑出来,去“新世纪”看了场电影,回来后,我妈和他妈已经握手言和,他妈竟然答应出70%的首付,我们家只需要出30%。

看父母对我们的事情如此大包大揽,我和刘彬干脆放手,让他们看房、选房、定房……我们本想请装修公司,可是,在房子装修采用什么风格上,两妈又打了起来。我妈坚持简单就好,可他妈却要又砸墙又大改……他妈说:“我就这么一个孩子!将来我们老了,走不动了,还要住儿子家,让儿子儿媳侍候我呢,我得好好装修!”我妈说:“我也只有这一个女儿啊,我们老了,走不动了,也得住女儿家,让女儿女婿照顾我,当然这个装修风格最好是我喜欢的!”我和刘彬对视了一眼,其实,我们早就商量过了,等双方父母老的时候,要么各自请保姆,要么把他们送到老年公寓去,这样大家都方便。

第三回合,是照婚纱照,这次,她们却形成了统一战线,看好同一家婚纱馆。而我们却不想照千篇一律的婚纱,想去摄影工作室照个性婚纱。当我们拿着搞怪、另类的照片给二老看时,气得她们大喊:“你们的事我们再也不管了!”

能不管吗?选餐馆、订婚宴、请司仪、找迎亲车……到后来,连我爸和刘彬他爸都参与进来。其实,按照我们的意思是旅游结婚!可爸妈说:“不举办仪式,谁知道你们结婚了啊!”唉,真麻烦,婚礼还得举办两次,一次在威海,一次在济南。

结婚了,终于要“昏”了。站在台上,被司仪肆意调侃,我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

婆婆走了,妈妈走了,二人世界多么幸福

“许舒,都几点了,你做饭去。”刘彬边看球边提醒我。“你怎么不做啊?我是你家老妈子?我累了一天,也想吃口热饭呢。”我觉得他真自私。就这么静静地对峙着,他看球赛,我上网,等到实在饿得受不了,我泡面,他啃剩馒头……又饿了,只好跑到外面大吃一顿。可心里还惦记着房贷的事,不爽。

“好几天没抹桌子了,刘彬,你眼里就没这个家!”我没好气地说。“收拾家是女人的事,大老爷们干这个?我妈说男人干家务没出息。”刘彬反驳。“都让你妈惯坏了!”争吵开始了。

睡觉了,这家伙有个让我很恼火的习惯:开着床头灯看书才能睡着。灯光刺得我睡不着,迷迷糊糊刚睡着,他哗啦哗啦的翻书声又把我弄醒。既然睡不着,索性起来跟他打一仗,他还满脸委屈地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自私,谁还没有个生活习惯?”

我二话没说,夹起铺盖去了小卧室。连续两天,我们一直处于冷战状态。第三天,我们合伙买的股票大涨,才让我们俩之间的紧张气氛缓和了些。

刘彬说:“我不爱你,我能放弃威海的事业,跑到济南和你结婚吗?你有时候太自我了,改改啊!”我说:“行!不过,你有时候挺自私的,你让着我点不行吗?男人还跟女人计较啊?”

两人相视一笑泯恩仇……

第98篇、爱情故事爱你,我吻了“马脚”

一进大学的门,这些曾在高中阶段拼命冲刺的学子们,多年紧张的心情一下就放松了,五湖四海的年轻人聚在一起,南腔北调的话儿掺杂在一起,大家一同笑啊玩啊,就像刚从笼子里放出来的小鸟。

就说我这个来自广东的学生说话的口音吧,自己认为是非常标准的一口普通话,同宿舍的四个东北学生老是笑话我,不就是把同住的222号宿舍好像说成“爱爱爱号”了嘛,有什么好笑的呢?我还笑你们把人说成“银”,把哪里说成“哪圪”呢?不过令我欣慰的是,这几位“东北虎”全是“短粗胖”的个头,在我182厘米的大个子面前,可是显得矮多啦。

同班的那个家住沈阳的姑娘马小蕾,虽然也是东北“银”可长得真是太靓了,175厘米的高个子,一说话脸上还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儿。可是,我俩第一次见面,就弄出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在北京火车站接新同学的大巴车里,我和马小蕾在同一排座椅上坐着,互相都不认识。初秋的北京天气还很热,刚上大巴的我,身上出了很多汗,由于鞋闷脚难受,我把鞋子脱下来放在脚边,也有别的同学和我一样脱了鞋。到了北京一切都是新鲜的,可是一切也是陌生的,大巴开动了,我望着窗外令我多年神往的祖国首都的风景,心情格外地爽啊!突然司机一急刹车,一只鞋子跑到了我脚下边的人行过道上,我对着马小蕾说:“是你的孩子吧?”她不答。我又问第二句,她也不作声。我用手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大声说:“喂!是你的孩子吧?你听见了哇?”这下她真的听到了,她何止听到了,紧接着她回敬我的是一记清脆的耳光。我被打得莫名其妙。一个老师走过来告诉马小蕾,南方人叫鞋为“孩子”,孩子叫娃。马小蕾的脸顿时红红的,不好意思地向我点点头算是抱歉,我也领教了这位东北姑娘的厉害。那时心想,一辈子谁要娶了这位姑奶奶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和这个马小蕾后来竟然是同一个班的同学,在同学们见面会上,她第一个自我介绍说:“我叫马小蕾,千里马的马,花蕾的蕾。”她还故意说是东北那圪■的人。接着我说:“我叫朱大业,是朱元璋的朱,事业的业,二十二岁。”我说完,很多同学都笑得不行了,我知道,大家在笑我才说过的二十二岁是“爱死爱睡”呢,那个马小蕾竟笑得冒出了两个大大的鼻涕泡,她的冒泡更让同学们笑出了眼泪。

接下来的日子里平安无事,可是一次上外语课,我突然得了阑尾炎,马小蕾意外地成了我的救命大恩人。当时我肚子疼得要命,忍不住叫爹喊娘。同学们还在吃惊愣神不知所措的时候,马小蕾却拉着我的胳膊背起就走。同学们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地把我送进附近一家医院。马小蕾自然是总指挥,然而,慌乱中他们却把我抬进了妇产科的病房,听着护士姐姐严厉地训斥大家,真令我哭笑不得。

我的阑尾切除了,在住院的日子里,常有同学来看我,同宿舍的几个哥们轮流值班看护着。马小蕾看我的时候,她别出心裁地拿来几朵喇叭似的小野花,那些小野花的形状,极像她脸上的那两个小酒窝儿,美丽漂亮极了。我把喇叭花儿放在嘴唇上吻一下,她坏笑说我在“拈花惹草”,而且是拈的野花儿。

马小蕾说话很有趣,不时讲点小笑话给我解闷。她说:“在中学第一节课时,上课前老师要点学生名,当老师点到一个叫白肚皮的同学时没有人应声,叫到第二遍也没人应声,当叫第三遍时,一个同学不好意思地站起来说,老师我不叫白肚皮,我叫白月坡。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呢。”

一次我们到郊外爬山游玩,我拿起一个像蛇的树枝想吓唬一下马小蕾,谁知她天生不怕蛇,还夺过我手里的树枝,重重地打了我两下。我装作生气不理她。快到山底下,突然听到马小蕾发出“妈呀”一声尖叫,嚷着她脚扎了东西。我赶紧把她的“孩子”脱下来,一根二寸长生锈的铁钉子从鞋底穿过来,扎在了她的脚心上,伤口上有一些殷红的鲜血。我知道,如果不把残留在她脚心肉里钉子的铁锈弄出来,这伤不会好。我左手用力地拍着伤口,可是她却疼得直叫娘,我急中生智,干脆用嘴吸吮尽了血水和铁锈。她不叫了,愣愣地瞪着那双大眼睛看着我发呆。不一会儿,看她的脸上没有了丝毫痛苦,反而有了盈盈笑意,我问她是不是好了,她却笑说:“我的脚是不是很香啊?你可真是个捧臭脚的!”

我说:“你脚都伤得不能走路,还有情绪打趣我?你要知道,在我家祖宗朱皇帝的那个年代,女孩要是露了脚丫子,就得嫁给我,要为我烧一辈子粥呢。你还要知道,像你长得这么大的臭脚丫子姑娘,是没有一个男人敢娶你为妻的。”

“那我只好嫁你了,不过,一会儿你要背着我下山啊,看我不压残疾你!”

“背你,我又不是天蓬元帅猪大哥,哪有那么大的力气啊?搀扶着你还差不多。不过,我还是先背着你下山吧,到了山下再搀扶你,我也好体验一下英雄背美人的滋味。”

可是马小蕾脚伤了也不甘寂寞,在我的背上还让我唱什么东北二人转猪八戒拱地,想着法子捉弄我。到山下,我把她从背上放下来,真想打她几下,可看着她那张笑着的脸和上边的酒窝儿,我大发慈悲地不忍心下手了,只好白白地让她占了便宜。

一次上专业课,马小蕾正好挨着我坐在一起,可是她一直没听课,在一张纸上神秘地画来画去的,也不让我看。我突然抢过那张纸,一看那纸上面画了一个高高的男孩子,上边写着无数个我的名字。我低声问她:“喂,你是不是爱上我了?”她的脸突然变红了,她脸红时候更美丽动人。

过了一会儿,她低声地说:“你说呢?”

我牵过她的手,她的手湿湿软软的,我感觉到了她的心跳。我们就这样牵着手直到下课为止,我心里甜甜的。

快到大学毕业的时候了,我决定探探马小蕾对我爱有多深,我问马小蕾:“我有什么值得你爱的呢?”

她笑说:“第一,我是班里女生的大高个子,只有你的个子才能和我相配;第二,我们的姓氏,我是马,你是猪,我们都是为人类服务的动物;第三,我名花蕾,你名花叶,好花要绿叶扶啊!让你一辈子为我添光彩;第四,我和你之间曾说过鞋和孩子,也说过22和爱爱了,我们爱和孩子都有了,那我就是你的人了;最后,我还特意让你吻了我的‘马脚’,所以这辈子嫁定你了。”

我为她补上一句:“当年马秀英嫁给朱元璋的时候,就是朱皇帝偷看了马秀英的一双大脚丫子,看姑娘家的脚,可是我们朱家聚媳妇的光荣传统啊!”

面对着她滔滔不绝的爱之说,看着她那张笑得阳光灿烂的脸,还有那两个深深的大酒窝,我只说了几个字:“我真心爱你。”

“我也爱你。”她说。

此时,我俩都快美得冒泡了。

第99篇、爱情故事那年,爱情花开

他一直觉得,她爱上自己,是这辈子最大的错。

这个城市灯红酒绿,有的是盛满诱惑的双手,但她偏偏向他这个穷小子展开了爱的翅膀。

恋爱之初,他并没有这么深的感触,只是惶恐中有欣喜,握着她柔软的手,幸福得忘了自己。

那段时间,他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在傍晚买一枝带着露珠的玫瑰,送到她的宿舍门前,听宿舍里那些女伴们夸张的叫声,然后看她羞涩地从门后怯怯而出。他们在江边漫步,江风吹着她的秀发,柔柔地拂过他的面颊,那样甜蜜。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的发现,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关于这份爱情,她付出了那么多。

那天,他提前下班去她的宿舍,门是半掩的,从门缝里,隐约可以看到一大捧漂亮的百合花,里面的女伴们正对着她叽叽喳喳地说个不休。大体的意思是,有这么多追求她的人,为什么偏偏要选个最穷的,百合花是追求者送来的,还有一些昂贵的礼物,比如,那条她喜欢了很久的兔形玉石手链。原来,那天是她的生日。

他沉默了,从虚掩的门边黯然退出。他痛苦地发现,他们的爱情里,除了每天一枝的廉价玫瑰,什么都没有。他其实早就知道她喜欢那条玉石手链,那上面雕刻得栩栩如生的玉兔,像极了她去世的母亲手上的那条。但那手链太贵了,要两万多元,以他的工资收入,一年不吃不喝才能买下来。她对他的窘境了如指掌,所以才从不提买的事情,甚至都没告诉他,自己的生日即将到来。

再见她时,已是第三天的下午,她一脸汗珠,激动地站在他门前,说,你去哪儿,两天不来找我,打电话也不听,我真怕你出什么事儿呢!

他低头,从口袋里掏出那条手链。

昨天,他找到好友借了钱,去玉石店,想买一条同样的手链送给她。店员一脸惊诧,说,你运气真好,那条手链只有一条,独一无二,本来已经卖出去了,但昨天又被一个女孩陪着那男孩回来退了。要不然,你还真买不到呢!

他的苦笑瞬间变成了幸福的微笑,这条手链原本是他送给她的分手礼物,没想到,有了如此峰回路转的变化。

看到这手链,她惊讶得半天没说出话来,哭着扑进了他怀里。

而更让他意外的是,当他月末把刚拿到的工资送到好友手中时,朋友开心地对他说,上次我们合买的彩票中奖了,有两万多的奖金,我还要给你钱呢!

命运真是个奇怪的东西,一转眼,所有的好运气都降临到他这个穷小子身上了。

偶然一天,他外出办事,经过玉石店,赫然发现一条兔形手链摆放在橱窗里,他疑惑地进去找店员询问,不是说这手链独一无二吗,怎么又有一条一样的呢?

店员恼怒地责备道,不就是你买的那条吗?第三天就有个女孩拿着发票来退了,既然不想要,何必来买,反反复复地给我们找麻烦。

他这才恍然,朋友那里所谓的中奖,不过是她退了手链的钱而已。

再见她时,手腕上依然带着那条赝品手链,笑靥如花。他不说破,任心里的暖流一阵阵从体内流过。

第100篇、爱情故事老公失业以后……

当一对新人牵手穿越婚礼上的红地毯,在他们身后无限延伸的,还将有漫长的或平坦或崎岖的婚姻旅程等待着他们去穿越。

当失业来临

有人说,失业是对现代人的一种正常折磨。很不幸,这种折磨降临到了我的老公刘涌身上。

半年前,刘涌结束南下闯荡的日子,回到了济南。按理说,几年以来一直过着牛郎织女的生活,现在好不容易团聚了,应该高兴才对。可是刘涌这一回来,残酷的现实很快将我们的期待浇得冰凉。

快奔四十的刘涌,在深圳一家大企业做了近五年的技工,虽然不乏工作经验,可是在这座中等城市,要想很快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初,刘涌订了两份本市发行最好的报纸,每天拿到报纸后就迫不及待地浏览上面的招聘信息,还经常登录招聘网站,参加人才市场的招聘会,也去过不少单位面试。回来后近两个月时,刘涌终于被一家公司聘用了,基本工资3000元,效益好还有几百元的奖金。可是干了不到一个月,这份工作便突现出它的缺憾,这是一家生产制冷设备的公司,作为技术人员的刘涌不得不经常在零下十几度的车间指导工人操作。

在南方长大的刘涌自小就怕冷,由于经常置身于低温的工作环境中,感冒时常拖到一个多月也不见好。第三个月的时候,自感身体吃不消的刘涌同我商量后,毅然辞掉了这份工作。

然而接下来找工作并不顺利,不少用人单位嫌他年龄大,还要价高,不嫌他的吧,他又嫌工资低。

在沮丧和无奈中,我变成了怨妇。那段日子,我的脸天天愁成了苦瓜,刘涌也是一样,两张苦瓜脸在同一个屋檐下对视,日子自然好不起来。

哪个女人不想嫁得好

虽然结婚6年,可我们真正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只有一年多。

刚结婚还不到半年,刘涌便因在公司里和顶头上司闹矛盾而一气之下辞了职。之后没几天,他就告诉我,他被深圳一个大企业聘用了,他要去深圳。一个星期后,他毅然坐上了开往深圳的列车。

刘涌走后不到半个月,我意外地发现自己怀孕了。在刘涌的建议下,我辞去了并不满意的工作。第二年秋天,我们的儿子丁当出生了。虽然月薪5000元在深圳这个高消费城市并不高,可是,每个月初,刘涌都会在我的账户上打过来3000元钱,足以让我和儿子衣食无忧。

儿子上了小区里的幼儿园后,我也在儿子入学的幼儿园找了份幼教工作。一个上着班的女人独自带着孩子,无异于单亲妈妈,劳累自不必说。让我不能承受的是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这种聚少离多的生活很快显露出它的缺陷,儿子丁当和别的同龄男孩相比,明显有些胆小,怯弱。于是便催促刘涌放弃深圳的工作回来。最初,刘涌还犹豫不决,如果再坚持干下去,他很快就有升职的希望。可是我说,只要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回来哪怕少挣些,我也心甘情愿。再说,不是有人说过吗?把孩子教育好就相当于在挣钱啊。

再也找不出反驳的理由,刘涌很快递交了辞呈。可是回来后,才发现在这座中等城市,想要找一份满意的工作是多么难。

从那家制造冷冻设备的公司辞职后,刘涌在家里待了近三个月,依然没有找到适合的工作,这让他有沉重的挫败感。

没有了刘涌的收入做后盾,家里的生活明显窘迫起来。毕竟,我的工资不高,每月还要还近千元的房贷。我感到无比焦虑。比我更急的是刘涌,这个原本斗志昂扬的男人,在经过一系列折腾之后,眼神也一天天黯淡下来。

那天是休息日,我的表妹胡蓝来串门,饭间,胡蓝问刘涌:姐夫,你最近是不是一直在家做家庭妇男啊?刘涌半晌没有说话,我敏锐地捕捉到他脸上极不自然。

胡蓝走后,老公就朝我大发脾气:失业在家,不是光荣事,有必要四处宣扬吗?

你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老公失业了是吧?再说,胡蓝她能帮助咱吗?她还吃着住着别人的呢。

我顿时怒火直冒,吼道:吃着住着人家的怎么了?人家有福气,嫁得好。哪个女人不想舒舒服服地待在家里,可是也得看有没有这个福气。

刘涌当即被噎住,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生活狼藉

和我一样,从这座城市的一所大专院校毕业后,胡蓝就留在济南,婚后,做起了全职太太。在我看来,胡蓝是有福气的女子,老公是土生土长的本市人,父母还都有退休金,经济上根本不用他们负担,还在大的支出上帮衬他们。而刘涌呢,和我一样出身于农村,他读大学时家里就欠了不少债务。后来我们结婚、买房,即使是在我们四处凑钱给房子付首付时,知道家里的家境,刘涌也没有跟家人开口。纵然如此,逢年过节,即使不回老家,刘涌也会雷打不动地给父母寄钱回去……想到这里,我无法不抱怨。

带着这样的心态走在回家的路上,想着家里还有个失业的老公,我沮丧至极。回到家,沙发上到处是报纸和资料,一片狼藉。本应该在家的刘涌却不见踪影,餐桌上留着一张字条:老婆,我和老马去考察一个项目。勿担心。

老马是刘涌的一个大学同学,因为不满足于目前的工作,两个男人只要聚到一起,总能碰出兴奋的火花,话题不外乎创业赚钱,用他们的话说,创业要趁早,总不能一辈子给人打工。

在究竟是自己创业还是找工作的选择上,我还是倾向于先找一份工作。毕竟,创业输得血本无归的人也大有人在,况且,借钱创业,无疑要背负太大的压力。

看来刘涌这样先斩后奏,还是担心我反对。

晚上,好不容易把儿子哄睡着,刘涌才回来,一脸的沮丧和疲惫。看他的表情,我就知道去考察的项目没戏。不忍心再兴师问罪,我径直走进厨房下了碗西红柿鸡蛋面。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当我端着热气腾腾的面从厨房出来时,刘涌已歪在沙发上打起了盹。我的脚步声惊醒了他,他坐起来,疲惫地打着哈欠。

刘涌吃面时,我安慰道:现在创业多难啊,咱手头也没有资金,还是踏踏实实找份工作吧。

没想到刘涌竞大动干戈:你现在是体重渐长,脾气也渐长,当初我说再在深圳干几年,至少把房贷还完再回来,你非让回来。现在你满意了吧?

我看着刘涌,心头一直以来的委屈,就在这一刻如火山一样爆发:你大概忘记了,你在深圳的日子,我一个人怎么过来的?每次孩子生病需要输液,别人都是几个人伺候一个孩子,而我却是孤独的一人楼上楼下地跑。我现在身材是不如以前了,可是人家都说,如今身材不好的女人都是没钱健身的女人……

说这些时,我有些歇斯底里。直到猛然意识到儿子睡觉的房门没有关,才停住。而刘涌也在我的怒吼声中缴械投降,径直进了书房,重重地关上了门。

每个婚姻都有瑕疵

下午,胡蓝邀我一起去练瑜伽,一番运动之后,果然身心舒畅。从瑜伽馆出来,太阳正好,我们在街心公园的长椅上坐下。心直口快的胡蓝一坐下来,就开始抱怨婆婆的不是,说她在健身馆的这张卡,其实是老公的一个客户送的,因为老公没有时间去,就给了她。可是最初婆婆不知道,以为是她自己花钱办的,私下里就说,成天不挣一分钱,只会想方设法花钱。按婆婆的话,儿子是明珠暗投了……

我说:虽然如此,你们并不缺钱花。你公公婆婆都有工作,在一些大的支出上还给你们帮衬,这多好啊。

她却说:“姐,婚姻自古以来就讲究门当户对,还是很有道理。因为我家在农村,老公是城里人,他的家人一开始就持反对意见,虽然后来由于老公的坚持勉强同意,在我面前却都有一种优越感,总是喜欢干涉我们的生活,弄得我和老公经常因为他们的介入而闹矛盾。我虽然没有经济负担,却有精神压力。”

“其实我并不想当这样的啃老族,倒觉得你和姐夫这样挺好的,一切都是自己挣来的,所有的问题只局限于你们两口子之间,解决起来当然要容易得多。”

听着胡蓝的话,我顿时陷入了沉思。对比胡蓝的生活,我一直有太多的遗憾,遗憾老公挣得不是再多些,不足以让自己纵使不上班,也可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遗憾自己和老公的家境都不好,不能在经济上给我们一点帮衬;殊不知,每个人的婚姻生活都会有瑕疵,只有以良好的心态接受并改善它,将它的副作用和自己内心的失落感降到最低,这才是身处围城中的人们应该具备的生活智慧。

这样想着,刚刚还阴霾的心,顿时烟消云散。回家的路上,我顺便买了刘涌最爱吃的周黑鸭。

回到家,刘涌一眼看到我手里提的周黑鸭,他错愕地看着我,愣怔片刻,才告诉我,昨晚一夜没睡,给一个大学同学打了电话,这个同学毕业后没两年就开始自己创业,说现在创业的确不容易,自己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几年,钱没赚到,时间还全搭进去了……有了前车之鉴,他还是决定先找个地方上班,其实,前些日子,他已联系好一家公司,但当时只一根筋地想着创业,对方给他打几次电话让他去,他一直没有答复人家。今天他联系那家公司了,决定明天就去上班,虽然只有2000块的工资,但慢慢来,总会好的。再说,等咱积累到资金了,再创业也不晚。

说到这里,他给予我信心似的握了握我的手。

我感受着老公的体温,心在这一刻陡然明朗起来,其实,以前老公不在身边的时候,我渴望的,不过是下班回来有个温暖的怀抱.有个男人把儿子高高地举过头顶……可是后来,我却渐渐忘记了自己的初衷。想到这里,我的鼻子酸酸的,有一种想哭的感觉,我抑制住泪水,有什么比一家人在一起更重要的?现在咱们不缺吃不缺穿,挺好的。

刘涌一把抱住我,我们就这样依偎着。

当一对新人牵手穿越婚礼上的红地毯,在他们身后无限延伸的,还将有漫长的或平坦或崎岖的婚姻旅程等待着他们去穿越:有新婚燕尔的甜蜜高峰期,有细水长流的平淡期,也有因伴侣中的一方事业受挫、失业或者生病而带来的危机,因为婚姻将两个人的命运连在了一起,婚姻中的一方经历人生低谷时,只有两个人坚定地携起手来,在惊涛骇浪中互相扶持,才会穿越婚姻的低谷,重新迎来甜美的幸福生活。

第101篇、爱情故事我用野心培养的男友丢了

妈妈从小就说我是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女孩。我中专毕业三年后终于无奈地承认了这个现实:或许我只是一个注定平凡一生的女人,不管我在学校如何积极,待人接物如何滴水不漏,最后我只能在一个门市部帮人做账,那些美好故事中爱情事业双赢的美丽女人,永远不可能是我。

这样的失落感让我连门市部会计都不能胜任,在老板下了逐客令后我只好闲在家里。妈妈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默默地为我洗衣做饭。看着狭小的老房子和无奈的父母,我对自己说既然自己注定命比纸薄,那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于是我收拾了简单的行李来到广州,我决心用比纸薄的命来打拼一番。

曹林是我第三家打工公司的同事,我们的老家只隔着一条河。初来乍到的异乡感让我们感觉很亲切。他是公司的卡车司机,是个内向甚至有些害羞的男孩,除了和我在一起时话多一些,和男同事都很少说话。

或许是性格互补,我很喜欢和他在一起,给他说我读书时的理想和抱负。曹林总是微笑着听我说,最后告诉我人的命都是注定的,安于现状是最聪明的办法。那是我们第一次争论。可后来我发现自己即使吵架也还是愿意什么都给他说,公司的女同事对我说:你看曹林的眼神都不一样,是不是你们之间有了情况。

我知道自己喜欢曹林,可再怎么开朗我也是个女孩,不可能主动表示什么。问题是曹林太害羞,要想他来追求我,简直比登天还难,于是我想了个办法,开始频频约另一个男同事一起吃饭或者散步。曹林依旧在一边静静地看着,我从着急变成了气愤,这样胆小的男人,即使做了恋人或者老公,又怎么会有大出息呢,不行,为了我的幸福和他的将来,我要想办法让他改变。

于是我放出风去说那个男同事要约我一道去他家里玩,曹林果然相信了,可除了在我面前出现的次数多了些,却还是没什么表现,我终于生了气,他既然喜欢我,却什么都不敢做,这样的男人有什么用。

那个周末我早早地下了班,准备和男同事一起回家。曹林一直没出现,我有些伤心:自己是一个平凡的女孩,难道喜欢的男孩也要这样碌碌无为吗?就在我要上车的时候,曹林气喘吁吁地跑来了,他穿着崭新的白衬衣,站在那里半天说不出话。男同事是个高大威猛的小伙子,冲我挤了挤眼,故意凶神恶煞一般对曹林说:你小子干什么来了!

曹林秀气的脸庞有些微微的汗珠,我正担心他会被吓到,听到他飞快地说道:晓寒你不走好吗,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出来打工后的第一个生日……男同事故意逼过去说:你过生日和她有什么关系,你再不走我就揍你了。曹林没说话,居然推了男同事一把,过来接过我的包:你跟我走吗?

那天是我最高兴的一天,不仅是曹林为了我敢对抗那个大个子,这还说明他具备为自己争取所得的勇气。我相信,只要我们相爱,再加上努力的工作,在广州这个地方一定会找到自己的位置,谁说我注定平凡呢!

曹林果然没让我失望,每次出车,他都记得给我带点好吃好玩的东西。最让我喜欢的是他在一次去外地出车,回来已是午夜,却把一大束鲜艳娇嫩的鲜花送到我宿舍,告诉我这是他专门绕道为我采来的山花。

我告诉自己应该满足了,曹林已经改变了很多:为我的工作和主管争吵,和欺负我的本地人打架。我知道爱情能让一个男人变得刚强,这正是我希望的。可对于年轻的我们来说,这些都不够。

于是我开始告诉曹林要懂得一些“心计”,比如可以在经理们视察的时候把车子再擦一遍,多和开小车的司机交往,主动帮那些高级白领做事。曹林说自己不喜欢那一套,他讨厌那些神气的小车司机和白领。我说能力和地位决定人的态度,以你的驾驶技术和稳重,再学会迎来送往,难说老总不会调你去小车班。而在我们那个公司,做了小车司机,就等于跳出了“打工仔”这个圈子。据我的观察,几个为经理开车的司机的待遇,实际上和那些中层主管已经差不多了。

这是离我们最近的一条路,我告诉曹林人可以没有钱,但是一定要有些野心,那也是自己有能力改变生活的一个证明。曹林很为难,我告诉他如果我们要在这里更好地生活下去就得这样,不然做一辈子打工仔和在老家种地有什么区别。

曹林被我说服了,他也想让自己心爱的女孩将来生活得更好。人们发现他的变化越来越大,不但开始和同事一起喝酒聊天,还经常帮那些小车司机洗车打蜡。公司的白领也都知道运输队有个勤快能干的小伙子,不但车开得好,甚至一些小问题不用去修理厂就能解决。

半年后机会来了,公司一位副总被调到下面的公司做老总,车子和司机都被带走了。新来的副总有一台车却没司机。这次不用我提醒,曹林就找到了小车班的主管,一番运作后,曹林真的开上了那台崭新的林肯。

就像我想象的一样,曹林做了副总的司机,我在公司的地位也变了。我所在的部门员工都是大学生,我以前做的几乎就是杂工,现在却没人再像从前那样指挥我了。曹林知道后得意地笑了: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个好女人。我知道这些根本不算什么成功,只是我改变命运的第一步而已:新来的副总很可能会代替要退休的老总,曹林以后要做的事还很多。

我一边告诉曹林自己的想法,一边也担心他会因为工作的改变而对我有什么改变。可我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老实本分的曹林是那么地爱我,在酷热难当的中午,会偷偷地让我在车子里睡一觉,他为我站岗。那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日子,心想即使什么都没有了,有曹林这样对我,过苦日子我也高兴。

一个月后,老总到美国考察学习,新副总果然是代理总经理.曹林兴奋地说晓寒你真是精明,不过我肯定要忙一阵子,副总一定会趁这个时间熟悉工作的。我告诉曹林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偷懒,你要让新老总觉得你是兄弟或者朋友,如果他总当你是个车夫,是不会提拔你帮助你的。

曹林确实很聪明,不但让新老总满意,甚至他的家人用车也都随叫随到。尤其是老总的太太,虽然自己有车却很喜欢让曹林开着林肯带她出去购物或者消遣。既然老总没意见,我当然也没意见,这个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以前的部门,在财务部帮忙。我很清楚,一旦新老总正式被任命,我会同时正式调入财务部。我相信自己的能力,在不远的将来,或许财务部副主管的位置就是我的了。

我开始抽出时间继续学习,曹林也越来越忙。见面的时间少了,思念却多了。在忙乱的时候和他通个电话,让我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我们为了自己的将来都在努力,有了这段同甘共苦的日子,我和曹林会是让所有人羡慕的一对爱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新老总在几个月后终于正式上任,林肯也换成了“大奔”,曹林每天西装革履地出现在公司,而我也在财务部有了自己专门负责的一摊工作。我相信,不用多久他就会向我求婚,我甚至有些迫不及待地等着那一天。而越来越少的见面,让我多少有些不踏实,帅气的曹林不会因为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对我的感情吧?我告诉自己不会,人们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曹林所做的一切改变都是为了我,我还担心什么。

那时我已经和曹林在外面租了间不错的公寓同居了,每天守着窗子等着那辆大奔是件甜蜜又辛苦的事。如今的曹林完全不是那个害羞腼腆的小司机了,他多了很多练达和圆滑,让我怎样都舍不得和他生气,即使他忘了我的生日,两三天不回家,我都发不来脾气,他总是会用精心挑选的礼物来哄我,告诉我老总很欣赏他这样的年轻人,对老婆忠心的男人,自然也会是一个值得相信的朋友。曹林最喜欢把我搂在怀里对我说,是我给了他这样的机会,如果没有我的激励和帮助,他或许还在开着大卡车奔波着。

我继续幻想着未来,我终于可以告诉妈妈,她女儿的命没有那样薄,不过两年时间,我不但有了一个爱我的男人,还因此有了舒服喜欢的工作,而这一切的命运改变,正是我亲自操纵的。

一个雨后的傍晚,曹林打电话说回来吃饭,他已经三天没回家了。我做好饭等着他。今天医生告诉我已经怀孕40多天了,这正好是个机会,可以提醒这个忙得团团转的家伙,是到娶我的时候了。

可是我一直等到午夜曹林也没回来,打电话不是没人接就是关机,我担心下雨天他开车出事,一晚上没睡觉。第二天迟到了,到了办公室发现所有人的眼神都怪怪的,快10点的时候经理办公室的秘书对我说老总找。我心里扑通扑通地跳着,想着是不是财务副理的任命下来了。谁知道到了办公室发现曹林也在那里,满脸都是青紫的淤伤,我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问,老总冷冷地说道:你把事情对她说清楚,然后都给我滚蛋。

我浑身冰凉地听着曹林不成句子的话。原来他和老总的太太早就有了暧昧的关系,经常趁老总出门的时候幽会。昨天终于被老总发现,曹林害怕极了,又是哀求又是发誓,最后居然对老总说可以用自己的女朋友补偿损失。我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两个男人,曹林雪白秀气的脸庞变得模糊起来,我木头一样走过去,手还没落到他的脸上便重重地摔倒在花岗岩地板上。

我醒来的时候正在医院,护士告诉我肚子里的胎儿已经流产了。我不吃不喝在医院坐了一天,没有一个人出现。电话里同事说我的东西都在门卫那里,拿了之后就不用来了。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没有一个可以哭诉的人,妈妈恐怕还在为我刚寄去的信高兴,而我身上的钱甚至不够再住一天院。那间曾经温暖甜蜜的公寓早已空空如也,地板上只有一个碎了玻璃的相框,杂乱的裂纹下,我在曹林的怀里幸福地笑着。

我没有打听曹林的消息,被我改变的他,肯定会很轻易地再找一个工作,我呢,将如何面对眼前的生活?

第102篇、爱情故事救命情书

她和他走出巴黎婚纱,正亲密地依偎着。

走在9月温暖的阳光中,幸福像花儿一样绽放。还有10天,她就是他的新娘了。

突然,他用力推开她并喊了她的名字:“青青!”她重重摔了出去。而他,被一辆失控的卡车撞飞了好远。她顾不得浑身的疼痛和跌落的婚纱照片,疯了似地奔去他摔倒的方向。看到他浑身是血,静静地躺在那里,她竟没有了任何反应。是周围的人和闻讯赶来的救护车把他送去了医院。

医生检查后得出结论:患者脑部严重受损,即使实施抢救可以暂时保住性命,也是个植物人了。而“保命费”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不如放弃治疗吧。 医生的话如一根根针,刺痛她的心脏。她哭着求医生:“请您一定要救活他!一定要救活他!” 医生对他进行了多天的抢救,最后,他只有微弱的心跳和呼吸,就是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面对残酷的现实,她并没有恐惧和绝望。她想:只要他还活着,只要他有生命,就有希望!所以,她就不能放弃!

此刻,她已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甚至卖了他们的新房。她说:没有了他,房子也就没有了生命。要它有何用? 走投无路之下,她只好把他带出医院,带回了父母的家里。面对父母的反对和周围人的压力,她也曾偷偷地流泪,也曾想过要放弃。但最终她还是相信:她能唤醒他,他一定会醒来! 从此,她开始了漫长的呼唤。那一年,她24岁。 刚回到家里的那段时间,他的身体一直很僵硬,只能躺在床上,进食流质食物。出院时,医生曾叮嘱她:像他这样的病人,常年躺在床上,很容易患上褥疮、血液窒流等疾病。 每天,她都要给他翻身,进行关节按摩。每次,她都累得满身酸疼,整个人仿佛散了架。

可他,只是那样静静躺着,没有任何表情。 除了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关怀,她还一直记着医生的话,要唤醒他的意识。于是,她一遍遍唱他喜欢听的歌,说他们共同拥有的美好时光。 躺在床上的他,依旧面无表情,神情漠然。她就那样望着他,望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咫尺之间恍如天涯,一种辛酸在心头蔓延。 深秋的一天,忙完了对他的治疗,她便低下头来整理他搬来的东西。突然,一串锈迹斑斑的钥匙引起了她的注意。她试着打开他一个上了锁的箱子,竟然打开了。 她随便翻着,试图找出可以唤醒他记忆的东西。她看到了一只精美的包装盒,打开来,里面有一封信。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打开了。就在那一刻,她惊呆了,也后悔了! 信是那个叫梅的女子写来的。她知道,梅是他的初恋。她和他恋爱时,有时她无意提到梅的名字,他都会很紧张。

这么多年了,他一直没有忘记梅,一直爱着她,珍藏着她的情书。 她恼羞成怒,甚至打算用放弃来报复他! 但唤醒他的决心,终于战胜了心底对他的愤怒。她开始心平气和的读那封情书:“Dear平子:收到你的信,我是那样的难过,但又是那样的开心。我知道,你依然在想着我,就如我一直在爱着你。也许,相爱不能相守,就让我们把彼此放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吧,让我们的爱,和思念的心一起跳动……”

她发觉,他的嘴角竟然咧了一咧,有了微笑的动作。 她感觉天旋地转。 多日来,自己千辛万苦地刺激他的记忆,却没有任何效果。而唤醒他的记忆,让他有微笑意识的,竟然是他初恋情人的一封情书! 昏迷的四个多月里,他第一次有了这样完整的动作。她竟激动地趴在他的胸前,像欣赏着一件艺术品般欣赏着他嘴角的那抹微笑。 突然,他的表情又恢复了木然。她又抓起那封情书,大声地朗读起来:“平子,我知道你已经有了女朋友。也许有一天,我也要嫁做他人妇。也许,我们会越走越远……但,不管生活怎么改变,我爱你的心,一如从前。深爱你的梅。”

第二天,她去医院找主治医师。医生告诉她,每天凌晨是人的记忆力最好的时候,如果能在这个时间段对病人进行“唤醒”,效果比平时要好得多。 从此,每天凌晨4点,她床前的灯会准时亮起。橘色的灯光,温暖地打在她爱的人身上。她倚在床头,给他读那封情书。尽管不是每次都会有效果,但她坚信:他会醒来的,他一定会在某天醒来。 暖暖的灯下,她一遍遍读着那封情书,心如刀绞。那是自己情敌的情书,如今,却成了他爱的男人的救命良药。 想到这里,她的心便会一抽一抽地痛。委屈的泪,会滴落在那张精美的信纸上,悄悄蔓延开来,有些字开始模糊不清了。但,那封情书,三百多字,已经深深刻在她的心上了,这一生都不会忘记。 她就那样读着,从未放弃过唤醒他的决心。 她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

那日,她像往常,在灯下读那封情书。她刚读完,就听到他哈哈的笑声,那声音是如此清晰。那是他昏迷以来,第一次发出这样的声音。听到他的声音,她喜极而泣。 同时,她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把电视机放在他的视线之内。慢慢地,他看到电视里的人物表情,开始有了喜怒哀乐的情绪。

他会哭了,会笑了,会通过哭或笑来表达自己的悲伤或喜悦。 她再次带他去医院检查,医生惊异地发现,他已经恢复了部分记忆、触觉和感情,已经不能算是植物人了。这样的病例,在医学史上都是一个奇迹。一个被医生宣判为植物人的病人,竟然在昏迷了快9年后,奇迹般地恢复记忆和知觉。 在她的精心呵护下,他恢复得更快了。她再次帮他翻动身体时,他的手已经开始有意识地配合她了。那日凌晨,她像往常那样拿出那封情书,在温暖的灯光下读给他听。

突然,他望着她的脸,许久,许久,他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喊她:“青……青。” 她的心,在凌晨的灯光下,那么惊喜地跳动着。

他,终于开口说话!

他,终于记得她了!

她掩饰住自己内心的激动不已,轻轻问他:“阿平,你会说话了,你记得我是谁了?”

他的眼里流露出平日少有的温柔,他看着她,重重点点头。

至此,他已经躺了9年之久。在这漫长的9年中,他竟然没生过一个褥疮,没患过一次感冒。

9年,三千多个日夜,她读那封情书,心被刀割三千多回。 第二天凌晨,当她再次准备读那封情书时,他惭愧地把手放在她的手上,说:“青……青,对……不……起,撕……撕了……吧。”

她激动得热泪盈眶。她知道,她和他之间,再也不用那封早已破旧不堪的情书来交流了。她在温暖的灯光下,深情呼唤了他九年。正是她那声声穿过心海的呼唤,他才有了记忆,有了感情。 她像教一个孩子似的,教他学说话,学走路。在爱情的力量下,他迅速恢复了所有的记忆。他记得:她是他的未婚妻,还有10天她就是他的新娘。而他,却整整昏睡了9年! 他对她说:“青青,这么多年你辛苦了,我要补偿你。

我们重新去拍婚纱照,我要为你举办一个盛大的婚礼……” 她早已流下了幸福的眼泪,紧紧依偎在他宽大的胸前,那么安全,温暖。

那一刻,她不再感到孤独无助。 婚礼那天,他们的亲戚朋友都去了,这个城市被爱感动的人们也去了。他们用友善的目光,祝福他们,祝福这对历尽苦难的新人。 她用微笑告诉所有相爱的人们:爱情,不只是花前月下的你侬我侬,而是大难来临时,两个人以相依的姿态站在一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103篇、爱情故事左手爱情,右手激情

1

天气预报说,由西伯利亚来的冷空气将自北而下,给全国带来一次大面积的降温。

我躺在暖融融的被窝里,看着窗外的冷空气把城市由秋季忽地就拉到了冬季,树叶沙沙落下,城市由暖暖的金黄色一夜之间变成了萧条的灰色,心里,有那么一点点的落寞。

看看时针,到了快要上班的时间,却怎么也不想起床。像这样的冬天的早晨,是适合躺在暖暖的被窝里,拥着一个爱的女人,睡个舒服的懒觉的吧。这样想时,自然而然就想到了莫小敏。

正在做着美梦,手机短信铃声忽然就响了。是莫小敏:寒流到你那了吧,我想随寒流一起南下去看你。行吗?后面附着一个冒号和反括号组成的笑脸符号。

我笑笑,回道:那你就随寒流一起扑进我的怀抱给我取暖吧。

莫小敏就发了一张她站在窗前远眺的彩信照片,旁边是四个字:相思成灾。

心里柔柔一动。是啊,相思成灾。曾几何时,这个词只在我与暮芸分居两地时才有深刻的体会,以为这一辈子再也不会沾惹这四个字了,没想到婚后四年的我,如今又被它缠绕着纠缠着,像个十八岁的怀春少年。

莫小敏生活在海边童话城市青岛。她有着那个城市般梦幻美丽的容颜。我们相识于网络。那时,我已跟暮芸相恋4年,结婚两年。就像那句俗话说的,我跟暮芸的感情在经历了激情的热恋、苦涩的两地相思、甜蜜的新婚后,婚姻进入了“握着妻的手,就像左手握右手”的情感真空期。

那个时候,我跟暮芸之间出现得最多的场景是:暮芸在客厅看电视,我在书房玩游戏;节假日出去吃饭,别的桌上男女欢声笑语,有着说不完的情话,我跟暮芸的桌上只听得到刀叉相碰的金属声;偶尔去看电影,我们也没有了往昔那种为故事情节争论不休的热情,只是双双叹气,唉,还是大导演的片子,不过如此嘛;即使是在床上那件夫妻间最亲昵最动情的事,也被我们当功课似的做得了无兴致。

当我们在彼此无助的目光里求解造成这一切的答案时,我们明白了,不是我们不恩爱,不是我们没激情,是因为我们的婚姻进入了亿万婚姻都要进入的情感真空期。而这真空期,是任我们如何努力也不能避免的时期。换句话说,叫无能为力。

对此,暮芸的眼里显现出深深的茫然、无助,她不知道要怎样才可以挽回曾经的激情与缠绵,保持婚姻的甜蜜与浓度。相反,我丝毫没有像她那样表现出手足无措的样子。

那时,我已经知道在已婚人群中正流行着一种新的观点,也是用手来做比喻的。说新型的夫妻关系,是左手拥有爱情,右手寻找激情;左手坚守忠贞,右手偶尔放纵。说这样的情感关系,既是开放型社会里对人性情感的一种尊重,也是对苍白夫妻生活的一种调剂。

我不知道这话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少,但是当莫小敏出现在我的世界,我的血管仿佛在一夜之间就被注入了新鲜血液,一种叫爱的情感细胞又在我的体内复活了。莫小敏是年轻的,她有着她那个年龄应有的激情是可以理解的。可已29岁的我,结婚四年,竟然也像个孩子,在网络里,在手机短信中玩着惹火的激情游戏,说着一些连自己也不敢相信的情话。

天气冷了,我叮嘱她“多穿点衣服,着凉了我会心痛的”。她加班了,我发了虚拟的热咖啡给她。晚上我发了火热的吻给她说“晚安宝贝。”……莫小敏也回应着我的短信,告诉我她在做什么,心情怎样。虽然我们两个不在一起,却像生活在一间房子里的恩爱情侣,熟悉彼此的饮食起居、心情好坏。而房间里的暮芸,倒似一个陌生人,越来越生疏了。

我想,莫小敏是隐忍的。在我们一年半的网络联系里,她从未要求过见面。她熟悉我的一切,包括我跟暮芸之间的情感。而现在,莫小敏说的最多的,就是此刻的四个字:相思成灾。大概,这爱,该到激情的那一刻了。

2

晚上,暮芸又打来电话,说不回来吃饭了。

最近,她似乎显得很忙,总有忙不完的工作与应酬。而且,她的脸上,一扫过去的迷惘与无助,显得越来越精神了,脸色也异常红润。

曾经,在她觉得无助,对我们的感情充满迷惘的时候,我幻想着生一个孩子来点燃我们之间久未有过的激情。但她断然拒绝了,她说工作才有起色,怎么可以中断。而且,我们连对彼此的爱都没有信心了,拿什么保证给孩子一个充满爱的家?

现在,看到她心情渐好,我也开心。

正在外面一个人孤单地吃着晚餐,却接到了莫小敏的短信:在做什么?我正无聊呢。若有空,老地方见。匆匆付了饭钱,我直奔家而去,打开电脑,开了QQ,视频里就看到莫小敏晶莹的脸,却没有了往日的笑颜,而是容颜憔悴。

还没吃饭吗?这么消瘦的样子。我打趣道。那边,她已经是眼睛湿润,泪意阑栅了,说,你还不知道我的心吗?你还不知道这罪魁祸首是谁吗?言语神情,颇似那幽怨怜惜的林妹妹。心里,就不觉微微地疼痛。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可以把爱放在心底的人,以为可以把这份爱好好地珍藏起来,可以永不见面,因为我知道,我们是不可以见面的“爱人”。我们注定了是只能用一生默默怀念彼此的爱人。但是现在,我是如此渴望,渴望你的怀抱,渴望你给我爱的温度。所以,这一次,我决定要见到你。哪怕是错,哪怕后面是万劫不复,我也要见到你……

莫小敏的话似一股股暖流,冲击着我的心。我知道这个女孩对我们的这段情,是如此用心。最近,我也老是梦到与她见面的情景。这坛酒,看来是酿得越来越香了,是该出坛的时候了。

正想安慰她,约定见面的时间,听到客厅门“咚”的一声响。是暮芸回来了。来不及跟莫小敏道别,我匆忙关了QQ。想着此刻并不知情的莫小敏面对我突然消失的身影,心里是怎样的沮丧与落寞。

正遐想着,暮芸从身后走过来,一双手从后面勾住我的脖子,笑嘻嘻的语气:“趁老婆不在家,勾引哪个美眉呢?”

“发奖金了?脸色这么红润。”我转移话题。

“比发奖金还开心的事,你猜是什么?”我记挂着夜色里青岛城那个坐在电脑前发呆的女孩,哪有闲心跟暮芸玩猜谜语的游戏。

暮芸告诉我,由于她业绩出色,公司老总要提升她为区域经理。看着她满脸的兴奋,我的内心忽然涌出一丝内疚。忘记是谁说的,婚姻不幸的女人,才会把精力放到事业上。

3

莫小敏发来短信,说过完这个冬天,她要在美丽的栈桥上与我相拥。

心情没来由地好。相识这么久,我跟莫小敏在网络里、电话中相思相亲相爱,我从来没有主动要求过与她见面,我把这个主动权交给莫小敏,是想让她来决定,让她决定这份爱的走向,不至于因为我的要求而让她后悔。而且,爱,只有在女人主动时才会更显激情与缠绵。

我去美发店剪了头发,把胡子刮得干净整洁,衣袖领口洗得一尘不染。走在路上,看着迎面而来的年轻美丽的女子,我始终微笑着,幻想如果她是莫小敏,会是怎样的浪漫与开心。

没事的时候,我坐在书桌前,翻着一页一页被自己撕下的日历,计算着与莫小敏见面的日子,想像着与莫小敏见面时的情景,心里,总是不由自主地笑出来。都说有爱的女人是甜蜜的,没想到我这样一个大男人,竟然也因为这份婚姻之外的爱,而散发出无穷的活力。我想,莫小敏就是我的右手,给我那平淡无奇的婚姻生活增添着激情与魅力,让我对枯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与幻想。

我是如此地期待着与莫小敏见面,以至于我开始疏忽身边的一切。包括暮芸。

那天,我在厨房哼着小曲做菜。最近,我对做菜非常有兴趣,因为莫小敏说过,她渴望相见的时候能吃到我亲手做的饭菜,体会那种充满烟火的爱的气息。也许是我太过着急,也许是我高兴过头,慌乱中,切菜的刀切到了我的左手上,鲜血,顿时汩汩而出,一股钻心的疼痛漫上心头,我慌忙用嘴唇咬住手指。一转头,看到身后静静站着的暮芸,她就那样定定地看着我,眼里有忧郁,有疼惜,还有一种复杂的我说不上来的情绪。

是她察觉到了我的异样?还是我无意中泄露了自己内心的秘密?吃过晚饭,暮芸突然跟我说,她累了,想暂时辞了工作,在家里照料我的生活。或者,回来生个孩子。

你不是说喜欢孩子吗?我们生一个好不好?暮芸望着我,眼里充满乞求与征询。

我不敢看暮芸的眼睛,我怕我的眼睛会出卖我的心。这一阵,我越来越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了。如果说暮芸是我的左手,是我曾经的爱情,那么现在,我的左手慢慢松了,因为右手握着婚外情,我做不到两手同时用力。就像刚刚切菜时,因为心思不在,我拿刀的右手用力过快,打乱了手的协调,而伤到了左手。

但是,面对莫小敏充满甜蜜与激情的短信,我做不到收回我的右手,我知道我的心里一直在等待,在期盼着与莫小敏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激情。

所以,面对暮芸从身后怀抱过来的双手,我避开了。我镇定自若地去医药包里找来了创可贴。只要能止住流出来的血,这些伤口就会慢慢自愈的。

4

日子过得真慢。尽管,窗前的柳树已经绽放了新芽,眼看着春天的脚步就要临近了,但是我还是觉得时间太慢了。我渴望着草快些绿,枝头上能快些开出美丽的花朵,那样,我与莫小敏相约的日子也就近了。

这时,暮芸却出现了前所从未的懈怠,她不肯去上班,不肯接电话,从前那个意气风发说要做出一番事业的女子如今已然丧失了锐气。这更让我觉得生活越来越无趣了。

终于,桃花开了,柳叶绿了,我跟莫小敏相约的日子就要到了。可是就在我准备去赴约之前,暮芸因为突发胆囊炎住进了医院,我不得不推迟了行程。

暮芸从小就怕疼,虽然只是一个小手术,她却紧张得仿佛经历了生死轮回。两个小时后,暮芸醒了,她泪光闪烁,对我说:抱紧我,我怕,我以为自己再也醒不来了,我不能失去你……

抱着暮芸,我感到双手一阵酸痛。后天,就是我跟莫小敏相约的日子了。我脑海一片茫然……

莫小敏发来短信,你先料理好家里的事,为了你,我愿意等,一天,一月,一年……我都会等着你。

我的眼睛一片湿润,我决定后天即刻启程。

晚上,我去医院看暮芸,明天她就要出院了,这缓解了我内心的担忧。

没想到,走到医院的花园边,月光下,我看到暮芸跟一个男子站在一棵槐树旁。他们似乎在激烈地争吵,我看到那个男子突然用力地抱着暮芸。而暮芸,我的妻子,竟扑在那个男人的怀里痛哭起来。我的血轰地往上涌,感到一阵天摇地动地晕眩。我不敢相信,我的暮芸,我以为对我一辈子忠贞依赖的暮芸,会与一个男人如此地亲昵,会如当初在我怀里那样靠在另一个男人怀里,他们之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到底走了多远?关系到了什么程度?为什么我一直没有察觉……

我捶打着自己的头,恨自己看到了眼前这最不愿看到的一幕,恨自己不该在这样的时刻出现。我宁愿自己是个瞎子,是个聋子,宁愿自己没有看到这一切。

男人转身离去了,暮芸望着他的背影,久久地,没有回头。当她终于回头,看到身后的我,暮芸的脸,立时变得惨白。

日光灯下,病床上的暮芸看起来脸色更加苍白,有泪痕还残留在脸颊。我这才发现她越来越憔悴了,消瘦了。有多久了,我忘记了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女人,她跟我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我是她赖以依靠的丈夫,可是我,因为莫小敏,却对她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却不知她的内心经历了怎样的挣扎与犹豫。

暮芸告诉我,这个男人,是她公司里的老总,一个离异的男人。因为欣赏暮芸,而被她吸引,期望暮芸能投入到他的怀抱。处于平淡婚姻中的暮芸曾经也被他的追求打动过,甚至有了当初恋爱时的激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暮芸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因为她爱我,爱这个家,尽管这个家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激情,但她不舍得放下。所以,当老总继续追求她时,暮芸想逃避,想辞了工作回来生个孩子,她想守住这份宁静的幸福与安宁。而我,因为沉迷于与莫小敏的相约,竟全然没有察觉到暮芸的异样。当暮芸经历了那场手术后,更加意识到家和我在她生命中的重要性,今夜,她是向那个男人,向过去告别的!

说完,暮芸望着我,脸上满是泪水,她乞求我能原谅她,原谅她这一段精神上的出轨。

看着暮芸,听着她低低的抽泣,我的内心被深深地震撼了:曾经,我以为我能够左手拥有爱情,右手握住激情,很好地保持两者的平衡,给平淡的婚姻增添一丝亮色,现在我才知道,我们都错了。

爱是惟一的,是一个圆,左右手不能保持一致的步调,就会打乱爱的协调,爱就会受到伤害,就会破裂。就像那句俗话说的那样,我跟暮芸互为彼此的左右手,握着纵然没有感觉,但如果要我们砍掉彼此的左手,也会觉得钻心地痛。所以,尽管暮芸错了,尽管我也错了,尽管我们都在无意中伤害了我们的婚姻,如果要我们就这样放弃彼此,似乎,又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许这才是爱的本质。暮芸并不知道我跟莫小敏之间的事情。痛定思痛后,我也决定跟她一样,忘掉过去,重新开始。也许明年,我们会要一个孩子,让这个孩子把我们的左右手都牵起来,构成一个爱的圆,让爱圆满,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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