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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锦集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16 14: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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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最得意的爱情

那年春节,他决定带她回老家。

他们在北京打工,他是拉货司机,她在私企做文员,两人已经3个年头没有回家了。儿子的相片一张一张从老家寄过来,一次一个样儿,她看着照片,眼泪哗哗地往下掉。每到这个时候,他就安慰她说,今年春节一定回去。

临行前,他给她买了身新衣裳,大红的羽绒服,把她打扮得像个漂亮的新娘。两个人开着货车,欢天喜地上了路。

广播里不停地说,南方地区遭遇了罕见的暴风雪,他隐隐有些担忧。不过,这份担忧很快就被回家的兴奋和喜悦冲淡了。“好不容易才回去一次,天公总不至于那样不作美吧?”他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然而,之前那隐隐的担忧被证实了——车子刚进安徽,就从高速公路上被赶了下来……因为暴雪,高速公路全线封闭。他们艰难前行,拐上国道,却发现前面的车已经排起了长龙。他下车打听情况,心也随之沉了下来——前面有些车辆甚至在原地等了3天3夜。

她说,小时候曾跟父亲开三轮车到这里卖过菜,知道附近有一条老山路,可以走出这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喜出望外,赶忙要她指路,接着便退出了国道,顺着她指的方向出发了。

一路上还算顺利,但傍晚时分,天空中再一次飘起了雪花,而且越下越大。他的车沿着山路艰难地前行,忽然,“砰”的一声,车子陷入一个塌方的坑里。夜色已经很深,他下车查看情况,却一脚踩空,重重地摔了出去,再想站起来,只感觉右脚钻心地痛。他知道,一定是扭伤脚了。她下车扶他,想打电话求救,却发现手机没有信号。漫天风雪里,她抱着他,急得直哭。

两个人跌跌撞撞回到车里,开始等待。那一夜过得很艰难,他们头靠着头,把所有的衣服都拿出来裹在身上。终于,天一点一点地亮起来了。

车窗外依旧寒风凛冽,他看着自己肿得老高的脚,对她说:“你出去找救援吧,这里还有4个烧饼,你拿2个,给我留2个。”

她含泪望着他,心里虽然不舍,但也知道这是唯一的办法,于是裹紧身上的羽绒服,含着眼泪上路了。

四周一片苍茫寂静,她不知道自己已经走出了多远。越往前走就越绝望,她的眉毛和头发上挂满了冰碴儿,脸在寒风中被吹得一阵阵疼痛……中午时分,她饥饿难耐,啃起了硬邦邦的烧饼。当她发现自己上午走过的脚印已经快要被雪覆盖时,心里一阵恐慌,觉得逃生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傍晚时分,前来修复通电线路的工人发现了伏在雪地上的一抹枣红——他给她买的新羽绒服派上了用场,那艳丽的红色在关键时刻区分了她和周围的白雪,她获救了。经过艰难的搜索,两天后,援救人员终于找到了那辆几乎已经被白雪覆盖的货车。男人被送往医院的时候,医生说,他在车里虽然没有受冻,却已经3天没有进食,身体很虚弱。出院后,他和她因为在那场大雪中演绎了九死一生的“雪中逃生奇迹”,被邀为嘉宾,坐在了抗击暴风雪的电视节目现场。

主持人问他:“你不是有2个烧饼吗,为什么3天都没有吃东西?”他脸上带着一抹腼腆,说:“以我多年的行车经验,那种情况下,我们获救的希望微乎其微。我扭伤了脚,不能动弹,说是让她去找援救,其实是让她自寻活路。其实车里一共就只有2个烧饼。我的那2个,是用布兜裹着的扑克盒,骗她的,我怕她走得不放心……”

她的眼眶红了,哽咽起来。台下的观众,也跟着哽咽起来。

主持人转过头问她:“平时对他的感觉怎么样?”

她抹着眼泪,努力地微笑着,说:“平时只觉得他窝囊、没用,是个小男人。但他心眼儿好、忠厚老实。”

节目要结束的时候,主持人又要求他说出一个他们生活的细节,说要拿他的资料去参加“抗击风雪勇敢男人”的评选。他着实拘谨了一阵,看着身边的妻子,说:“你还记不记得去年冬天,我们住的筒子楼前的下水道突然坏了,工人维修挖了个坑,没有及时填上。我怕你晚上加班回来会出事儿,打你手机也打不通,所以,我就一直在门外的街上等你。你平时走正门,但我担心你那天恰好走侧门,所以我从正门跑到侧门,又从侧门跑回到正门……你遇到我的时候,我说我刚出来接你,其实,我已经转悠了3个小时……”

这一次,她没有哭,伸出双臂抱住了他。台下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那一刻,她突然明白,自己作为一个女人是多么幸福:大难临头时,有英雄牵住你纤细的手;平凡的日子里,有一个诚惶诚恐的男子,捧住你柔弱的心。

这才是最得意的爱情……

第2篇、爱情故事只想牵着你的手

  文静是从偏远山区考进北京的大学生,土里土气的外表让她受尽了嘲笑。不过她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她只看重成绩,她要为家乡争光,为父母争气。她的成绩永远是班里最突出的,渐渐的她也结交了一些新朋友,可是却一直无法真正融入这座城市的繁华。

  直到有一天,一位放荡不羁的男孩插班到了他们班。男孩不是来上学的,按他父母的想法,只是让他在校堂里老实的呆着,不出去惹事生非就行。

  同学们对他的‘事迹’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不过最一致的说法就是他家很有钱是个富二代、败家子、花花公子,为了能让他进这所大学,他的父母向学校捐了不少钱。

  男孩的座位靠近文静,他刚一坐下就挤眉弄眼的对文静说:“嗨!乡下妹,你好呀!”

  文静平静的看了他一眼,继续做着复习。

  男孩又探过头来说:“我叫尤帅,你叫什么乡下妹?”

  文静头也不抬的说了句:“无聊。”

  尤帅嘿嘿笑了一声说:“切!乡下妹还挺有个性。”

  文静没想到恶梦从此开始,尤帅整天没事找事和她搭讪,去食堂的时候挤着和她同桌,有事没事的跟着她屁股后面,弄的文静烦不胜烦。

  可最令文静难堪的是,大家都认为尤帅看上了她,在追求她,这让许多女生对她又妒又恨。可她心里很清楚,就她的长相和身材在加上土气的打扮,尤帅这种富家子能喜欢她,这不是笑话嘛!

  文静尽量躲着他走,尽量少和他接触。可不管怎么躲他,他都会每天出现在她面前。

  甚至堵在文静宿舍的门口对她说:“我们交往吧!”

  文静愣了一愣,一种被嘲弄的感觉油然而生,她生气地说:“别拿我玩笑。”说完气呼呼的要走,尤帅却一把拉住她的手说:“我真的喜欢你,喜欢看你思考、喜欢看你专注听课的表情,这些都令我着迷,令我崇拜。我曾想,如果你能向对待学习一样对待我,那我一定会很幸福的!”

  文静甩了一句‘神经病’砰地一声把他关在了门外,靠在门上文静感觉自己心跳的厉害,某种异样的感觉在心底荡漾,可她甩甩头相信这一切都不会是真实的,他的爱不过是一时的贪玩,一时的新鲜。等把她到追到手,他就会毫不在乎的把她甩开。

  从此文静尽量和朋友们一起走,不给他单独接触的机会。

  果然尤帅变了,几乎放弃了和她的游戏,转头去和别的女孩调笑,只是他时不时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她,那眼神中有种她看不懂的伤感。

  文静不理会他,转身走去操场,一个飞球不偏不正的砸在她头上,文静被砸到在地,脸上的眼镜被打掉,她四下摸索着,可是怎么也摸不到。

  这时候有一双手把她扶起来,轻轻地说:“别摸了眼镜碎了,我带你去再配一副。”文静失去了眼镜犹如失去了眼睛,眼前模模糊糊什么也看不见。只能任凭这双温柔的手拉着往前走,耳边不住传来:“小心台阶,小心下坡,小心脚下……”

  文静忍不住把手伸进背包里,在里面悄悄拿出一副旧眼镜戴上,她马上清楚的看见,尤帅拉着她的手走在路上,他的另一只手握着她完好无损的眼镜。

  瞧见她带上眼睛,尤帅尴尬的松开了手说:“对不起,我……我只想牵着你的手走一段路,我不是有意骗你的。”

  沉默的许久文静悄然拿下了眼镜,伸出了自己的手,她的脸上带着信任的微笑。

  她想也许应该给爱一次牵手的机会,哪怕这爱只能带她给伤害。

第3篇、爱情故事张欣:美人战“土鳖”

潘石屹,毕业于中国石油管道学院,SOHO中国的董事长;张欣,获剑桥大学硕士学位,SOHO中国的首席执行官。

一个“土鳖”,一个“海龟”,他们的结合,曾经不被所有人看好。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两人你进我退配合默契,创造了中国房地产业的神话,也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神话。

要不要嫁给这个“土鳖”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我和潘石屹好了4天就结婚了。

我们两个人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但是,我没有被这些差距迷惑住。

首先,我觉得他挺吸引我的。我第一次见他,他穿得乱七八糟,一件藕荷色的西装,一条大花的领带,戴一副特大的眼镜,头顶还有点秃。按理说是挺土的吧?但是这么土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他泰然自若,他有一种骨子里的自信。

其次,我觉得他的思路很独特,自成体系。

再次,我比较欣赏他的品质,那种骨子里的厚道和朴实。

还有,我觉得他能教会我很多东西。他就是我现成的又具有实际经验的老师。

我把这四点细细想过,就觉得这婚可以结,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失败了,我也会从这个婚姻中受益。

要不要放弃这段婚姻

我们头两年的婚姻生活,似乎真如朋友们所料,我一直有一种水深火热的感觉。两个人一起创业,两个人背景完全不一样,两个人又都是主意特大的人,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时候就吵架。

有一次吵得特别厉害,我冲动之下就去欧洲度假了。跳上飞机的那一刻,我想:这婚姻到头了。度假的那段日子,我想,我和潘石屹其实没有什么大问题,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我们把夫妻和合伙人这两个关系弄混淆了,结果搞得夫妻不像夫妻,合伙人也没做好。

我主动给潘石屹打电话,我们聊了很久,我说:“第一,我们不要离婚,还是要在一起。第二,我们的婚姻要走到下一个阶段,就得有个孩子。”我主动提出来:“我下岗在家生孩子,你自己干吧!”

我从欧洲回来,潘石屹去机场接我,我们在机场抱头痛哭,彼此都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那个时候我体会到,他其实对我挺有感情的。

决定下岗生子,可以说是我这辈子作过的最理性最正确的决定。

要不要调整自己的角色

仅仅做一个家庭主妇,不是我的理想。儿子上幼儿园之后,我就准备着做些事了。我知道我不能去和潘石屹掺和,我想了很久,觉得最好的方法是发挥己长,分工合作。

潘石屹擅长商业谈判、销售,与政府打交道,我擅长建筑艺术、空间设计,那么这一块就由我来负责。

我们做现代城SOHO那会儿,房地产行业还没人做样板间,我就提出来要做样板间。做成之后,潘石屹左看右看不顺眼,说:“必须把这个样板间拆掉!”我说:“再忍两天行不行?”

结果我的样板间让很多人看了喜欢得不行,排着队来买房。尤其是“长城脚下的公社”,获得建筑业的奥斯卡奖——威尼斯建筑双年展“建筑艺术推动大奖”,我也被传媒誉为“创新建筑的提供者”。这一点,是潘石屹最服气我的地方。

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还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可以自由起舞的天地,而这样完美的人生,取决于我的选择,以及我在面对选择时,理性的思考和果断的实施。

对于女人,这尤其重要。

第4篇、爱情故事拥抱

洁嫁松时,我就警告她,松这小子是个只顾事业不顾家的主儿。果不出所料,婚后的松三天两头不着家。饱受寂寞煎熬的洁,骚扰我成了她的主要业余生活,隔三差五跑到我家蹭吃蹭喝,吃完喝完就用一种近乎凄厉的眼神看着我那系围裙刷碗的老公。老公告诫说,如果洁再这么神经质地看他,他就敢凡心大动,随佳人私奔而去。我和女儿一起把他压倒在床,拳脚相加,直到逼得他承认:在这世上他只爱我们两个女人,就算惨死在我的魔爪下也绝不敢逃跑,就算跑了最后还是会回来。

可有一阵,洁却仿佛蒸发了,手机关机,电话没人接,我无奈之下打电话到松的公司,对方的职员操着一口闽南腔:“斗架气啦(度假去了)!”

再见到这臭丫头时已是半个月后,她一见到我就扭腰送胯摆了一个风情万种的“POSE”,一头直发变成卷发还挑染了几缕金黄。我心里一阵妒忌:“和情人私奔也不说声!”洁这才说,她和松到海南玩了一圈。我终于确信他们“斗架气啦”,却又满腹疑问:不太可能吧,你那个夜夜让你独守空房的工作狂会带你去度假?

洁眼光发亮,似乎还沉醉在一片幸福中。她说:那天松又打电话来说不回家时,我哭了,我想我后半辈子难道就要这么过下去?我不甘心。我就打电话告诉他我想他,可直等到第二天凌晨他才回来,到卧室和我打过招呼后,拿了他的电脑软件又要出门。我赤脚从床上直接冲到客厅追他,脚踩到地上的跳棋玻璃珠子——结果我滑倒了,摔得很重。松急忙把我抱起来,要送我上医院,我不肯。我说,你多久没抱我了?松呆住了,紧紧把我搂在怀里:“我今天不去上班了,咱们就这样抱着,像以前那样,好吗?”我当时就晕了,幸福地找不着北了。那天我们相拥了好长时间,一起回忆初恋的时光,后来他就决定和我去海南把蜜月补回来……

我听得的眼睛都直了。和洁分开后,我越想越不对劲儿,随即拨通了她的手机:“死家伙,你家客厅的地上哪来的珠子?”“这是我的珠子计划,自然是要提前预备的,本想让松摔一跤,那样他就不用去上班可以陪我了,没想到反而……喂,姐,俺姐夫有多久没抱过你了?现在,松可是每天都要回来抱抱我的。”

老公有多久没抱过我了?我神不守舍地回到家。老公正在厨房淘米,女儿则央求我放卡通片给她看,我准备拿VCD却把电视机旁的烟缸举了起来——洁有“珠子计划”,我是不是也得来个“烟缸方案”?

老公用恐惧的眼神看着我,在确保离我尚有一段安全距离后,才问:“丫头,你到底想在我身上实施啥?只要你别再这个模样让我心疼,灌辣椒水也由得你了!”我愣愣地看着他:“你有多久没抱过我了?”他盯着我看了半天:“我才抱过你呀!”“什么时候?”“今天早上,今天中午,现在!”老公斩钉截铁地回答。“现在?用什么?”我皱紧了眉头,看着离我八丈远的他。

“就现在,用我的眼睛啊。你不知道我的眼神一直都在拥抱着你吗?小傻瓜。”

我的泪水那么没出息地一下就决堤了。老公就坐在我不远的地方,一直用眼神拥抱着我,我这个傻女人,我还想要什么呢?

把泪水和鼻涕在老公身上擦干的一刹那,我决定明天打电话告诉洁:其实爱也没有那么复杂,不管对方伸不伸出双臂,只要爱还存在,他的每一个眼神都是拥抱。

第5篇、爱情故事一个人的爱情之旅

谁是谁的一生未解的心结?

她和他分开十年之久,在这十年的时间里她经历了好多,可心里却始终给他留有一席之地,她心里不知怎样表达心中的异样,只是在梦里才会牵着他的手说:“如果时间能倒流,我不会任性的离开你,如果。。。。”可醒来泪水早已湿透枕巾。

她两是通过相亲认识的,第一次见到他时,她羞涩的不敢抬头,只知道有一堵好高的墙在她对面。

那时的爱情好纯真,他每天都会骑着他那破旧的自行车到她上班的地方接她下班,她坐在车座上,双手环抱着他的腰,脸紧紧的贴在他的后背,听着他说单位里的一些有趣的故事,他是个汽车修理工,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汽油味,她喜欢闻他身上的味道,每次趴在他身后,她都会使劲的闻,心里很平静,他总会傻傻的说:“时间太匆忙,没来得及洗澡”。

多年以后,她再也找不到能让她平静下来的那股味道。

正巧她生日那天她得了感冒,一整天都懒懒的躺在床上,晚饭的时候,他抱着一捧玫瑰、巧克力、感冒药、止咳糖浆出现在她家,晚饭过后,她父母相视一笑,离开了,他照顾着她把药吃掉。

他把玫瑰花塞在她怀里,两人都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空气有些沉闷,他看了看手表说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她点头,送他出门,在关门那一秒钟,他转身说:“好好养着,明天我再来”

“嗯”她轻轻的应了一声,抬起头,碰上了他的眼睛,他低下头吻了下去,她呆住了,有些不知所错,心里好像有只小鹿要跳出来。

她喜欢站在马路牙子上踮起脚尖跟他比个头,他的手好大,她喜欢把手放在他温暖的掌心里,他说这样能牢牢的抓住她一辈子。

“愿意嫁给我吗”他抓着她的手问

“嗯”想都没想她就答应下来,她一下子被他拉近怀里

所有的事都顺理成章的开始,定酒席,试婚纱,领结婚证,照婚纱照的那天,当她走出化妆间的第一时间,他走到他身旁说:“你好美”她脸红的低下了头,摄影师把那美好的景象定格了。

闹洞房那晚,他的同学都挤进他们那小小的婚房。

“嫂子,不要欺负我们胖子哦”

“嫂子,等你们的好消息哦”

。。。。。。

大家都在起哄,她有些不知所措,他把她藏在身后,她躲在他身后咯咯的笑

平淡的日子过久了,酝酿出浮躁的心,她也不知道自己那段时间怎么了变得爱玩,不爱回家,任性,发脾气,她每每看到他那失望的眼睛,心也随着慢慢沉了下去,有时半夜醒来,发现他站在冰冷的阳台前抽着烟,她好想冲过去抱住他,可她的任性不允许她那样,一狠心转身睡去。

一天早上她拦住要出门上班的他:“我们离婚吧”话说出来,她自己也一惊,可她的任性不允许她改口,他站在那里呆呆的望着她,婆婆跑出来,站在他们中间大喊:“是怎么了”。

他不说话,站在阳台使劲的吐气,她看到他那抽泣的肩膀,她好想跑过去抱住他,可她太任性。

就这样她坚持着回到了娘家,他每天晚上都来敲她的房门,小声的叫着她的小名,诉说着曾经,可她不给他机会,就这样机会一错再错,他失去了耐心,再也没来过,她知道她把他的心伤了,没有回头的余地。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他们离婚了,走出民政局的时候,他背对着她,她走到那熟悉的身后,轻声说:“还能抱我最后一次吗”

她走了,一个人走,放弃了爱情,选择了自由,去温暖潮湿的南方,在温暖潮湿的南方,她有时会想起他,会想起那个最后的怀抱。

三年后,她又一个人提着行李回到了北方的家里,此时他也早已有了妻儿,以前的邻居遇见她说:“他过的不如意,心里始终有你的影子”她淡淡一笑,心里有些发酸。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又有了自己的感情,她也懂得了如何去爱,可她始终不敢再走近那一步,心里的那份隐藏的情感凸显出来,梦里常常有了他的影子,觉得对不住他,在街上总想如果能寻找到那熟悉的身影该多好。

虽然自由,却有太多的落寞无法释怀,于是只能学会坦然面对,爱情走了,还会再来吗。。。

第6篇、爱情故事玫瑰花田

自上学那阵,王宝刚就喜欢上刘秀玲。高中毕业后,两人都没考上大学,便同到县城打工,王宝刚在工地上当瓦工,刘秀铃在一家超市当理货员。原本刘秀铃觉得王宝刚还不错,嘴虽然笨点,但为人实诚,身板也结实,虎头虎脑的,有那么几分帅气。

可是到县城一段时间之后,随着眼界的开阔,王宝刚在刘秀玲的眼里就成了断砖头。刘秀玲身材高挑,模样俊俏,追求她的城里小伙子自是不在少数。先是有一个骑着摩托车的小伙子常来买东西,有事没事和她搭话。之后又有一个开小车的中年人来找她商议团购事宜,后来还送她一束玫瑰。

王宝刚听说刘秀玲接受别人玫瑰的事情,气不打一处来,风风火火赶过去,劈头盖脑地质问刘秀玲:“你为什么要收别人的东西,你穷是吧?”

刘秀铃被惹恼了,挑衅地笑:“是啊,我是穷。我不穷我为什么 要出来打工?你富,怎么从没见过你送我一朵玫瑰?”刘秀铃实在喜欢玫瑰,从上学那阵就喜欢上了,在书中和电影里无数次地憧憬过。而榆木脑袋的王宝刚除了给她送吃的,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想到她需要什么 。因此这里面其实也有着赌气的成份。

王宝刚看刘秀铃和自己较上了真,便苦口婆心讲了许多从工友们那里听来的城里有钱男人们的诸多丑事,希望刘秀铃能提高警惕,悬崖勒马,可王宝刚愈教训,刘秀铃的气愈大,两人很快吵了起来。到最后,刘秀铃只用了一个词来答复他:“我乐意。”

那次争吵之后,王宝刚意识到刘秀铃是变心了,虽然双方父母都同意这门婚事,可现在什么年代?恋爱是要考验经济基础的,自己要啥没啥,自然是没有竞争优势了。只有暗自抱怨自己的无能。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王宝刚赌气没再去找刘秀铃。工地上的工友们听说了此事,都骂王宝刚是孬种,至少也该拼一拼吧。就这么举手投降实在是窝囊。许多工友以过来人的口吻给王宝刚上课,出谋划策。

犹豫再三,王宝刚还是听取了工友们的建议,给刘秀铃买了一大包她喜欢吃的零食。刘秀铃的原则是,他不说话她也就不说话,反正不给他好脸色看,她倒是要治治他的倔脾气。至于是继续和王宝刚处下去呢,还是彻底断了,刘秀铃也矛盾,她看到王宝刚把零食往桌上一放,就那么闷声闷气地坐着。“死玩意,既然来求和,总该说点好听话吧,一点情调也没有。”一气之下,刘秀铃把他买的小零食扔了出气,嘲笑着说:“王宝刚,你以为我是小白兔,吃几片菜叶就心满意足了?有本事,你送我玫瑰呀,你送得起吗?”

王宝刚当即羞得无地自容,扭头便走。随后,王宝刚辞去了工地上的工作,回村务农。回到村里,王宝刚承包了一片荒山坡,甩开膀子,建起了果园。这期间,刘秀铃又被好几个城里小伙子追求过,然而因为种种原因,最终都有始无终,没有达到刘秀铃想要的那种结果。这让刘秀铃的父母甚是着急,大骂城里人都是灰太狼,面子光亮嘴巴甜蜜其实心里很狡猾。这一切,王宝刚也只是从侧面默默关注着。

有一次,刘秀铃有事回村,恰好经过王宝刚的果园。王宝刚突然从树丛里闪出来,手捧一束玫瑰,要送给刘秀铃。这突兀浪漫的举动,当即把刘秀铃给逗笑了。她闻了闻,故意说:“这不是假花吧?”

王宝刚说:“你小瞧人,你不是喜欢玫瑰吗,以后我天天送你一束,怎么样?”

刘秀铃继续开玩笑说:“这鲜玫瑰可很贵的,你发财了!”

王宝刚严肃地说:“发财倒没有,但我保证以后天天送你一束玫瑰,你就等瞧吧。”

刘秀铃不相信,她倒要看看他王宝刚怎么个吹牛法。一连十几天,王宝刚都手捧一束玫瑰花上她家去给她请安。刘秀铃的父母原本就喜欢王宝刚,这下更高兴了,在女儿的面前不断说着王宝刚的好话,说他这几年多么多么不容易,把一面荒山变成了金果园。刘秀铃能感受到王宝刚对自己依然一往情深,再看看他质朴憨厚虎头虎脑的样子,心里一阵温暖踏实,最后决定不再出去漂泊了。两家人皆大欢喜,都商量着赶快把婚事办了,免得夜长梦多,再出差错。

结婚那天,王宝刚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卡车鲜玫瑰花,把个新房装饰得就像是一个香艳的花窟,而刘秀铃则成为了那花窟里最美的新娘。村里人从没见过这架势,自有一番热议:“看不出王宝刚还是情种一个,搞得如此浪漫排场。”“这么多的鲜花,不知要浪费多少钱哟!”“看来,这王宝刚种果树真发了,要不他从哪里来这么多钱?”

村里人的疑问,其实也是刘秀铃的疑问。新婚之夜,两人一番缠绵之后,刘秀铃忍不住了问王宝刚这几年挣了多少钱。

王宝刚只是憨笑,说没有挣多少钱,但让她放心好了,即使是没有钱,也不影响他送她玫瑰,因为他要让她成为最幸福的新娘。刘秀铃更听不懂了,芳心乱颤,认为他不过是在说情话。

第二天一大早,拜过父母,吃过早饭,王宝刚带着刘秀铃上果园。是五月,杏儿桃儿挂满枝头,正是即将收获的季节。王宝刚领着刘秀铃一直往果园深处走。最后,王宝刚用一条手绢蒙住刘秀铃的眼睛,要给她一个惊喜。刘秀铃乖乖地让王宝刚牵着她的手,在甜蜜的果园里幸福穿行。

一、二、三,当王宝刚松掉手绢,刘金铃惊呆了——嗬,眼前一片火红的玫瑰花,夺人心魄。刘秀铃当即眼泪哗哗地扑入王宝刚的怀抱,她终于明白了:他送她的所有玫瑰都不是用金钱买来的,而是种出来的!

第7篇、爱情故事婚礼仪式上的背靠背

婚礼仪式进入了高潮。

司仪请新郎新娘背靠背站着,说:“我们请新郎新娘同时回答几个问题,如果回答是自己,就指着自己的鼻子;如果回答是对方,就用手向背后指指。”新郎和新娘,微笑地点点头。

第一个问题:你们两个,当初谁主动追对方的?

新郎毫不犹豫地指着自己的鼻子,新娘则有点害羞地用手指指背后。

回答一致,宴会厅响起一片掌声。

第二个问题:今后你们谁管钱?

还是新郎先抬手,指着自己的背后。新娘也抬起手,似乎有点犹豫,最后,她将手指落在了自己的鼻尖上。

“其实,一个家庭谁当家理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人能够互敬互爱互谅,共同建设好自己的小家庭。”司仪提议来宾同时举杯,祝贺这对新人。

在舒缓的乐曲声中,司仪问了第三个问题:在今后的生活中,家务活谁来做?

这次是新娘先举起了手,纤纤手指,准确地落在了自己的鼻尖上。

新郎也抬起了手,却奇怪地停在空中,不知道是犹豫,还是在卖什么关子。

所有的眼睛都盯着他的手指。

他用手指在空中慢慢画了个圈,最后,坚决地落在了自己的鼻子上。

大厅里响起热烈的掌声。

司仪继续提问:“如果发生不愉快了,你们俩谁先发出和解的信号?”

新郎和新娘背靠着背,仿佛是心有灵犀,他们同时抬起了手,干脆地、稳稳地指着自己的鼻子。他们脸上的笑容,那么灿烂。

背靠背没关系,只要心永远连在一起。

第8篇、爱情故事患难妻当“眼神翻译”,渐冻人的生命也有春

为了让丈夫亲眼看到女儿出嫁,她决定让女儿在丈夫的病房“出嫁”。“你说的是高兴两字!对不对?”她一手举着拼音板,一手握着手机,大声念出拼在屏幕里的词组,眼里满是柔情。病床上,丈夫仰面躺着,眼球上下转动了一下。“没错,他说高兴,女儿结婚,他高兴!”她背过身子抹掉了眼角涌出的泪水……

妻子辞职卖房,挽留丈夫“冰冻”的生命

2006年7月的一天,汪建华下班回家,在掏出钥匙开门时,他突然右手一软,钥匙“啪嗒”一下掉落在地。此时汪建华才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右手虎口肌肉已经有些塌陷!退伍兵出身的他一向身体硬朗,当时也没有太在意。

不料,此后奇怪的现象屡屡出现在汪建华身上:吃饭时,他手里握着的筷子经常莫名其妙地掉落;有几次开车时,他的右手忽然使不上劲,连换档、握方向盘的力气都没有。后来他不得不改坐公交车上班。到当地几家医院求诊,医生均无定论。怕妻子为自己担心,汪建华对她隐瞒了此事。

两个月后,汪建华的身体又出现了一些新的不适症状,比如走路时,腿上突然一软摔倒在地;熟睡中突然被憋醒。父亲离他而去时的那一段痛苦的记忆,让他几乎可以确认自己也患上了同样的病——运动神经元病。

一天,当妻子吴梅丽发现丈夫走起路来竟变得有些跛脚,急忙掀起他的裤腿查看,映入眼帘的一幕令她大吃一惊:只见汪建华的右腿,已经比正常时萎缩了一大圈!“你的腿怎么成这样了,你到底有什么事瞒着我?!”妻子又急又气地问他。事已至此,汪建华只能叹口气,对妻子实话实说:“最近手脚总不听使唤,可我到医院又查不出病因。”“你真傻,当地医院检查不出来,我们就去外地的大医院查啊!这事你怎么能不告诉我呢!”妻子心急如焚。

汪建华年轻时多才多艺,人长得高大帅气,曾是部队文艺演出队的队长。后来经人介绍,他与在海关工作的漂亮姑娘吴梅丽结为夫妻,并在第二年有了可爱的女儿汪璐。一开始夫妻俩两地分居,直到汪建华转业回到杭州,进入浙江省邮电工程公司工作,一家三口才得以团聚。经受过离别之苦的人,格外珍惜与家人相守的时光。此后的20多年里,汪建华一直对妻女疼爱有加,从来没有和妻子红过脸,还主动包揽了一切家务。

汪建华曾经向妻子许下美好的承诺:“等我们退休后,就一起牵手去看世界,去美国的夏威夷看冬日的太阳!”彼时,这对恩爱夫妻正过着平凡却幸福的生活。但有时候幸福轻得就像一片羽毛,不知哪天被一阵突如其来的狂风吹去,便难觅踪迹了。

吴梅丽专门请了假,与女儿一起陪丈夫到上海一家大医院做全面检查。果然不出汪建华先前所料,他真的被确诊患上了运动神经元疾病,俗称“渐冻症”。这种病人的全身肌肉将会萎缩,就像‘被冻住了’一样,大多数患者在发病2年到5年内,就会因脏器功能衰竭而离世。医生的一番话,对汪建华来说,尚有思想准备,但对妻子吴梅丽却不啻于平地一声惊雷,当场就把她震蒙了。吴梅丽呆呆地靠在病房走廊上,悲痛的泪水汹涌流淌……过了许久,她才回过神来,哀求医生说:“我老公才49岁,您一定得想办法挽救他的生命啊!”医生无奈地摇摇头说,这种病目前还无法治愈。就连被称作“在世的最伟大科学家”的霍金,至今都无法摆脱渐冻症的折磨。

医生的解释,无疑对汪建华宣告了“死刑”。吴梅丽伤心欲绝,不由和女儿抱头痛哭。但一想到病房里的丈夫,她又急忙擦干眼泪,用坚定的口吻对女儿汪璐说:“结婚20多年,你爸把我宠得像个孩子一样。如今他身患绝症,就是拼上这条命,我也要把他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汪建华因呼吸困难陷入昏迷。做完气管切开手术后,他只能依赖医院的呼吸机维持“渐冻”的生命,再也无法离开病床。为了全力照顾丈夫,吴梅丽回单位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

汪建华在医院的开销巨大,半年后,已经花光积蓄的吴梅丽为了筹措医疗费,在与女儿商量后,卖掉了家里的住房。没有家,没有床,吴梅丽并不伤心,因为“只要他在,哪儿都是家”。

此后,吴梅丽在病房角落里的一张小躺椅上,寸步不离地守护着丈夫,一过就是7年!其间,在杭州读大学的女儿,也时常抽空过来陪爸爸。

家人目瞪口呆:“渐冻人”要用眼球写作

不久,汪建华转院来到杭州武警医院继续治疗。此时,他已经丧失说话功能,四肢几近瘫痪,左手也完全萎缩了,只有眼球能转动。半年后,汪建华再也吃不下任何东西了。医生给他做了胃造瘘手术,在他的胃前壁与前腹壁之间建立了一个通往体外的通道,以解决他的营养问题。

每一个夜幕未退的清晨,吴梅丽都要早早起床,开始对浑身插满管子的丈夫进行一天的悉心护理:针灸、按摩、吸痰、往他胃管里推进流食、更换导尿袋……从此以后,汪建华的生命就依附于妻子的照料才得以延续,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是他存活的关键。

有一次,在丈夫的病床前熬到凌晨2点多,疲倦不堪的吴梅丽靠在墙边睡着了。而此时汪建华喉咙里被痰梗住了,想把她叫醒,又发不出声,他只能等妻子醒来。因心有挂碍,吴梅丽只眯了十来分钟,就立刻条件反射地坐起来。看到丈夫痛苦的模样,她慌忙给他吸痰,一脸的内疚和自责。妻子如此辛苦,汪建华虽不能发声,可大滴大滴的泪珠时常顺着脸颊滑落,落在枕畔……

一天,朋友到医院看望汪建华时,带来一个透明的玻璃大花瓶。后来花凋谢了,吴梅丽就在里面养了几条小金鱼,鼓励丈夫乐观地活下去。知道丈夫喜欢听军旅歌曲,她还买来播放器,为他下载了《小白杨》、《咱当兵的人》等歌曲,一首首播放给他听。当播放器里传出《骏马奔驰保边疆》的歌声时,只见汪建华的两只眼睛忽然变得神采奕奕!吴梅丽马上附在他耳边,柔声说:“我知道,你一定也在心里唱着这首歌,你唱得一点都不比原唱差!”听了妻子的赞美,汪建华开心地眨了眨眼睛。

冬季,医院附近的公园里梅花盛开。吴梅丽不想让丈夫错过他最爱的美景,就经常和女儿背着汪建华用的小型呼吸机、手举着吊瓶,用轮椅推着他去公园晒太阳,赏梅花。“你最喜欢腊梅了,对吧?因为它品性坚韧,不怕风雪和严寒。其实你何尝不像它一样,正在勇敢地与生命的严冬做抗争!”吴梅丽为轮椅上“植物人”一般的丈夫鼓劲。

最煎熬的是,当汪建华所有的运动功能消失之后,他的意识和记忆仍然无比清晰。在身体被完全“冻结”的日子里,出于对自由的渴望,年轻时就曾有过“作家梦”的汪建华,突然萌生了写书的念头。因为他想对全世界表达,自己身患重病之后对于生命的全新感受。

一天,女儿坐在汪建华的病床边看杂志时,他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封面看。“爸,您是不是也想看啊?”汪璐赶忙把杂志拿到他面前展开,但汪建华的眼球却左右转个不停。吴梅丽对一头雾水的女儿说:“最近这段时间,我已经读懂了你爸的眼神,当他的眼球上下转动时,意思就是肯定的;左右转动时,就表示否定。所以,他不是想看杂志。”

见女儿半信半疑,吴梅丽就坐到丈夫身边询问他:“那你是不是想看书了,要不我把你喜欢的那本《浮生若梦》拿来?”不料,这次汪建华竟闭上左眼,只用右眼球上下转动。这表示,她只猜对了一半。“你想让杂志社记者采访你?”“你想把家里的书捐给慈善机构?”吴梅丽费力地猜测着丈夫的“眼语”,可得到的答复都是否定的,而且汪建华的眼睛睁大了,显得很着急,仿佛在抱怨妻子:“你为何总是猜不到我的心思!”

联想到丈夫年轻的时候是个文艺青年,甚至还向报刊投过诗歌、散文之类的作品,吴梅丽似有所悟:“难道你想写书?”汪建华听了,开始飞快地上下转动眼球,表示“是的,是的!”面对病痛的折磨,浑身插满了管子的丈夫竟能表现得如此积极乐观,吴梅丽欣喜不已。

可是,如何才让能全身上下只有眼睛会动的丈夫写作呢?这可难倒了吴梅丽和女儿。一连几天,母女俩苦思未果。这天,汪璐灵机一动想到,利用拼音板来进行沟通比较容易,因为一般人都有拼音基础!何不以此来让爸爸“写作”呢?吴梅丽觉得女儿这个主意不错。她俩很快买来拼音图,然后分声母、韵母和标点三个部分,粘贴在一个大纸板上。汪璐还建议妈妈用手机同步拼写,以尽快找到爸爸所需要的字。

困难的是,这种方法使用起来速度慢,需要配合者有很好的耐性。一张拼音板上,写着23个声母,吴梅丽得挨个指一遍,每指一次,就看一眼丈夫;如果丈夫的眼球左右转动,那就是错了;如果丈夫的眼球上下转动,就是这个声母了。24个韵母,也要这样挨个指一遍,直到丈夫第二次转动眼球。两次转动眼球,吴梅丽都记录下来。声母和韵母组合在一起,就可以拼出一个字了。

旷世亲情成就“眼神作家”

约定了写作方法,夫妻俩正式“开工”了。吴梅丽左手握手机,右手则按照拼音板上的顺序,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指,丈夫认真地侧耳听着、看着……确定了一个字的读音,吴梅丽还要从多音字中让丈夫挑出他要用的那一个。忙活了1个多小时,她发现丈夫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拼出来的5个字,竟然是“谢谢你,梅丽!”一瞬间,她百感交集,不禁搂住病床上的汪建华,潸然泪下。

接着,汪建华又费力地拼出了“今生有你相伴,是我的幸运”。吴梅丽深情地说:“放心,以后我和女儿就是你的手和脚,我们要快快乐乐地好好活下去!”几个简短的句子拼上来,竟用了几个小时,夫妻俩都感觉疲惫不堪。于是,第一天的“写作”就在吴梅丽V字型的胜利手势中愉快地结束了。

一块简陋的拼音板,成为汪建华完成梦想的开端。他决定写一本书,一本渐冻人的生命日记的书,并希望通过自己的作品,告诉和他一样的患者不要丧失信心,要坚强快乐地活下去!

那天 ,吴梅丽弓着身子扶着拼音板,忙碌了一个多小时,直到额头上渗出了汗水,终于帮丈夫完成了他用眼球“写”出的第一句诗:“风剪荷叶摇珠落,雨浸芭蕉听春响”。虽然只有短短的14个字,但其中的艰辛与不易常人无法体味。

对吴梅丽来说,用拼音板跟丈夫沟通,最难的不是写书,而是写古体诗。“我文化程度不是很高,如果写散文、记录文字之类的,有些字还能猜出来。但他要写诗,我就完全猜不出了,有时候反复确认半天,都找不到到底应该用哪一个。”实在没办法了,吴梅丽就对丈夫说:“这个字我们先空着,等女儿回来解决。老公你继续……”。

汪建华喜欢作诗,并不是从患病之后开始的。最初在部队回不了家,他就用诗歌写成情书,寄给在家乡等候的妻子。“那时候,他开玩笑说晚年要出一本诗集,没想到老天由不得你,这个期限提前了。”吴梅丽抽泣着说。

“忽闻寿翁唤酒香,三巡不胜语冗长。众询千百斟连理,何日彩舫摇新娘。”这首诗是为追忆他和吴梅丽的新婚而作,那一天,他等待着在丈人家迎娶他最美丽的妻子。

他还用优美的文字直面生活带来的打击:“我自以为已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反而异常平静,因为害怕是多余的。起码我还能看到、感知到亲情的温暖,和窗外的鸟语花香。”从知道得病那一刻开始,汪建华从来没有想过放弃治疗和轻视生命,他一直都是热烈地渴望活着,哪怕不能呼吸,无法进食。

随着病情加重,汪健华的眼睛逐渐变小,妻子给他绑上了一条头带,这样可以提拉眼睛。即使如此,夫妻俩努力合作一天,最多也只能创作100个字。每一个标点,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都“写”得饱含艰辛。

汪建华时常累得双眼酸涩,这时吴梅丽就会用温水浸泡过的毛巾,敷到他的眼部,让丈夫做短暂休息。由于每个字符都是吴梅丽捕捉着丈夫的眼神,用拼音板和手机完成的,一年后,她的右手拇指就有些变形了,而手机按键早已按坏了两个。令一家人感到欣慰的是,负责为爸爸录入书稿的女儿说,爸爸已经断断续续地创作了2万多字!就这样,重复的动作,一家人整整坚持了3年多。

2012年国庆节这天,是女儿新婚大喜的日子,汪建华兴奋得一夜未眠。他为女儿写下一首古体诗:“桂花清香,挥笔孤山红透。话钱塘情缘,南峰相拥,北岳私语……”,并把它谱成曲子,让音乐人在女儿的婚礼上演奏。

为了让丈夫亲眼看到女儿出嫁,吴梅丽决定让女儿汪璐在病房“出娘家”。“你说的是高兴两字!对不对?”吴梅丽一手举着拼音板,一手握着手机,大声念出拼在屏幕里的词组,眼里满是柔情。病床上,汪建华仰面躺着,眼球上下转动了一下。“没错,他说高兴,女儿结婚,他高兴!”放下拼音板,吴梅丽背过身子抹掉了眼角涌出的泪水。女儿更是哭得让在场的人都落了泪……

汪建华终于用眼球完成了4万字的自传体作品《把心焐热》。3个月后,这部堪称“全世界第一部用眼球写成的书”,被中国出版集团正式出版发行。夫妇俩决定,把新书所得收益的一半,捐给一个关怀渐冻病人的公益组织。

接受记者采访时,汪建华身上刚刚出现一个可喜的现象:经过妻子长达7年的针炙和按摩,他的右手大拇指竟可以微微向上抬动一点点了,这预示着他的运动神经在逐步修复!发现这一喜讯时,吴梅丽和女儿激动得相拥而泣。

吴梅丽和女儿表示,接下来她们会一如既往地悉心照顾汪建华,在药物的辅助下多为他做康复训练,并陪着他继续把书写下去……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位从未向病魔低过头的励志英雄,会在这份感天亲情的守护下,创造生命奇迹!

第9篇、爱情故事换女婿

江南泾县县城里,有一位富商名叫许宗铭,他有个闺女叫许彩荷,天生丽质。这一年,许宗铭把闺女许配给了“周记”杂货铺的周少掌柜,只等来年择吉日完婚。

周家家境殷实,周少掌柜聪明过人,做生意是一把好手,因此,许宗铭对这门亲事感到非常满意,以至于常常在梦里笑出声来。

这天,许宗铭做完一桩生意,正在街上走着,忽然,他的目光被眼前的一幕场景吸引住了。

只见一个街角处摆着一张桌子,桌子后面站着一位年轻的男子,正在卖画。而在桌子前,站着两位妙龄女子,像是正在买画。

许宗铭认得那位年轻的男子,他姓吕,是一位秀才。几年前,吕秀才的父母双双病故,他只得独自一人过活。吕家一向穷困,父母病故后,吕秀才的日子更加困顿,只得靠在街头卖画谋生,由于他的画没有名气,富贵人家看不上他的画,而平常人家又没有那个雅兴,因此,他常常一连数日都卖不出一张画。

许宗铭每次路过吕秀才的画摊,都是匆匆而过。今天,他却远远地停下了脚步,吸引住他的目光的,不是吕秀才,而是那两位妙龄女子。那两位女子他不但认识,而且非常熟悉,她们一位是他的闺女许彩荷,另一位是许彩荷的丫鬟。

许宗铭知道,自己的闺女自幼喜欢水墨丹青,天天在家里学画,眼下,她之所以来到吕秀才的画摊前买画,肯定是因为她觉得吕秀才的画儿画得不错。

许宗铭正要走过去,帮闺女挑选画儿,可步子还没迈出去,他竟把脚儿又收了回来。因为这时,他忽然看了出来,他的闺女不像是在买画。

只见许彩荷展开了一幅画儿,让吕秀才看。吕秀才看着画儿,一边比比画画,一边不停地说着什么,许彩荷则一边听着,一边不停地点头。许宗铭明白了,自己的闺女,这是在让吕秀才指点她自己画的画儿呢!而让他感到吃惊的是,在指点的过程中,许彩荷与吕秀才竟都绯红着脸,眉目之间竟有一种传情的意味!

许宗铭呆立了一会儿,然后叹了一口气回家去了。而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发现许彩荷经常去吕秀才的画摊前,让吕秀才指点她画的画儿,有时让丫鬟陪着去,有时她独自去,而她与吕秀才之间那眉目传情的样子,则越来越难以掩饰了。

许宗铭知道,许彩荷与吕秀才相互看中了对方,这不禁让他感到很恼火:许、周两家已经定了亲,许彩荷与那吕秀才哪能再眉来眼去?不行,他得好好劝劝自己的闺女,让她立即斩断情丝,安安心心地嫁给周少掌柜!

许宗铭一向疼爱闺女,因此,他虽然决定要好好劝说闺女一番,但一时之间,他却不知如何开口才好。这天,他心中烦闷,于是去了一家常去的茶楼,坐在一张临窗的桌子边喝茶,而吕秀才的画摊,正好摆在那个窗户之外。

他正喝着茶,想着心思,忽然,一阵说话声传进了窗户,许宗铭向外一看,只见周少掌柜来到了吕秀才的画摊前买画儿。

周少掌柜与吕秀才讨价还价了一番,然后成了交。周少掌柜花二十文钱的价儿买走吕秀才的一幅画儿。只见周少掌柜掏出二十文钱,放到桌上,吕秀才则将一幅画儿交给了周少掌柜。就在吕秀才转身将铜钱往自己的钱袋里放时,眼前的一幕让许宗铭瞪大了双眼。只见周少掌柜飞快地将摆在桌上的另一幅画儿卷了起来,塞进了自己的袖筒里,然后转过身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

许宗铭万万没料到,周少掌柜竟会偷画儿!他不由得在心里头责怪起周少掌柜来:周家有那么大的家业,你怎么做起小偷来了,偷走一幅只值区区二十文钱的画儿?而且,你偷的是穷困潦倒的吕秀才赖以谋生的画儿,真是万万不该啊!

许宗铭决定去劝说周少掌柜一番,让他将那幅被偷走的画儿还给吕秀才,并且以后再也不要做那种小偷小摸的事情了。

不大工夫,许宗铭来到了“周记”杂货铺的大门外。这时,他忽然犹豫起来:周少掌柜虽然是我未来的女婿,不是外人,但若直言劝说他退还那幅被偷来的画儿,今后不再做小偷,等于揭了他的短,他的脸上恐怕会挂不住,我一定要事先想好措辞,再去劝说……

许宗铭正在“周记”杂货铺外一边徘徊,一边在心里头斟酌着说辞,忽然,铺子里传出了一阵说话声。

只听周少掌柜说道:“你们以后卖东西时,一定要控制好斤两,比如说顾客买一斤的东西,你们最多只能秤给他九两的东西,也就是说,你们要将九两的东西当成一斤的东西卖出,这样才能为我赚到更多的银钱!”

许宗铭听出来了,周少掌柜的这番话儿是对他的铺子里的伙计们说的。周少掌柜咋让伙计们弄虚作假?许宗铭正在诧异,忽然,一位伙计的说话声传了过来:“少掌柜,咱们若是将九两的东西当成一斤的东西卖出,那岂不要被顾客发现?”

伙计的话音刚落地,周少掌柜的话儿又传了出来:“为了不让顾客发现少了斤两,你们在秤重量时一定要掌握技巧。这个技巧就是虽然卖出的东西是九两,但你们一定要将拴着秤砣的细绳,挂在一斤的秤星上。这样一来,顾客便会以为他买到的东西的重量是一斤,不会怀疑咱们短了他的斤两。”

伙计还是感到很担心:“被秤的东西只有九两,却要把秤砣挂在一斤的秤星上,两边不平衡,秤杆必然要下斜,而秤砣则会随之滑落到地面上。秤砣一落地,顾客岂能不发现少了斤两?”

周少掌柜显然早就想好了对策:“只要你们在秤重量时,装出一副不经意的样子,乘顾客一不留神,偷偷地用手指头将秤杆向上轻轻地勾一下。这样,秤杆就会上翘,顾客一见,会以为咱们不但没有短他的斤两,而且多给了呢!”

伙计放了心:“少掌柜,还是您的点子多,今后我们就这么干……”

铺子里的这一番对话,让铺子外的许宗铭听了个一字不落。他万万没想到,周少掌柜竟会教伙计们如何短少顾客的斤两,赚昧心钱。偷画占的只是吕秀才一个人的便宜,可这短斤少两,占的可是每一位顾客的便宜啊!

许宗铭知道周少掌柜爱占便宜已经深入到了骨子里,自己再怎么劝说他也不可能脱胎换骨。想到这儿,他一跺脚,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从那天开始,一连几天,许宗铭都紧锁着眉头,盘算着一件事情:周少掌柜是个爱占便宜的小人,我要是将闺女嫁给他,那会坑了闺女一辈子。看来,这桩亲事必须退掉,未来女婿的人选必须更换!

第10篇、爱情故事红光的下面是汉口

偶尔看到地方志,上面写道:2003年,是武汉史上有气象记录以来,夏季温度最高的年份,持续高温10天,最低气温持续偏高,日平均气温更是破了百年纪录。人称“世纪高温”“百年高温”。

原来,那酷热是真实存在的,不是我的心理作用。

那是父亲去后的第一个夏天,亡者入土为安,生者的生命突然天塌地陷,要如何填补这欠缺,还是视而不见?我只记得一天天的静。作为一个曾经的大家庭,从来没这么静过。姐姐们都上班去了,只有我怠工,在家里陪着我妈。早上5点,关掉空调,7点,就得重新打开,冷气在屋子里撞来撞去,到处都是浩大的回声。外面蝉声逼人,我有时忘了开窗帘,有时候又忘了关窗帘,要么就是周遭一片惨白,要么就宛如永夜,太阳永远不会升起。白天那么长,明明家具还在原处,就是仿佛家徒四壁,去冰箱拿杯冰水都是让人脚软得漫漫长路。宇宙在我身边大爆炸,万事万物都以光速离我远去,我是掉在白洞里,软得哪里也去不了。

有时候,我挣扎着跟我妈说句话,问她“想吃什么”或者“要不要买菜”,都很吃力,像隔着遥远的星系在呐喊。而她,永远听不见。

不就是缺了一个人吗?怎么好像,整个家都空了。

我和妈都不爱看电视,现在却整天开着,主要是在放《大宅门》,片集好长,转到任何一个台都有,随时看,随时放下。电视剧里的声音,是我身体里的混音效果,嗡嗡响着。

熬到晚上,晚饭后的散步,是爸妈几十年来的习惯。小时候,会带上我们姐妹三人;后来,就是他们自己;现在,只剩我妈与我了。

一推开门,热像膨胀的软体动物一样挤进来,把我们推得倒退一步。没有一丝风,梧桐树、冬青树、樱树,都遗体般一动一动。而蛙声,响彻行云,替整个世界表白它的无辜。我和妈,沿着惯常的路线,散到湖边。黑压压坐满乘凉的人,但湖上涟漪不起,只是轰轰地散着热蒸气,像一个正在缓慢煮沸的大锅。热到每一步都挥汗如雨,自己都闻得到腋下的汗气。我说:“回去吧。”妈跟着我,默默回转。

到楼底下,无意中向西南方向一看:就在一颗大星星的下方(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星),有一片晕开的红光,仿佛那一角夜空在燃烧。

妈忽然站住了,她看了很久很久,开口:“你爸以前说过,他小时候在农村,村里的大人告诉他,那红光的下面是汉口。”

爸的家乡在黄陂,隶属武汉近郊。祖上也阔过,到了爷爷那一代已经败落了。7岁那年,奶奶去世,大伯——爸的哥哥到城里来学徒,爸边放牛边读书。读书为了什么?一国之良材,才能说出“为中华之崛起”吧。爸大概只是模糊地觉得:这是唯一的出路。至于出到哪里去,当年身量未长足的他,站不高,看不远。——我妈也说过,当年读中学的时候,关于未来的设想就是:在供销社当售货员。对乡下孩子来说,这也就是一步登天。

而我爸,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看向那片红光:红光下面是汉口,那是个灯红酒绿的大城市,夜夜笙歌,不说遍地黄金吧,至少处处铜钱。每家窗口灯下都有一个数钱的人,灯、钱、人的欲望一齐射向天幕,便是传说中的气冲斗牛,共同组成这红光,连天上的佛祖也会被这人间的繁华富贵打动。

穷孩子的出路,就是到汉口去。爸常说的一句话:“无陂不成镇。”每个城市都需要黄陂人才能兴盛光大。

1962年,爸考上了华中工学院(现已改名华中科技大学)。只可惜学校在武昌,与汉口隔江相望,好歹同属武汉三镇。报名那一天,爸说,一条扁担,一头是被褥,另一头是开水瓶、脸盘和一双胶皮鞋——为什么没穿在脚上?从黄陂到学校,他是步行,要十多个小时,他舍不得。

这一刻,泪影朦胧里,我看到一个少年,瘦弱的身躯,肩着他的希望,一步一步走向红光的中心,走进浩瀚宇宙的深处。他正在用背影,对我说:再见。

我没有哭,我只是轻轻跟我妈说:“我们进家吧。”声音在蝉声里支离破碎。牵着我妈上楼,像牵一个小孩。一夜长大,再没有比这更残忍的方式。

前几年,我重返武汉,无意中发现,夏夜的晴空已经没有那抹红。懂行的人撇撇嘴:“哦,那是红钢城炼钢炉的污染,武钢2005年已经迁出城区了。 ”武钢是1958年投产的,那时爸17岁。

是爸的记忆错误,还是我与他看到的,不是同一件事物?——我委实不知道汉口在我的哪个方向。

这,已经不重要了。只是,我曾经真的看到了,闪在爸生命里的,那一片希望之光。

第11篇、爱情故事歌舞升平的背后故事

何灵有个迷人的老婆,人、歌、舞都很棒。所以,人人说他好福气,找了个能歌善舞的贤惠婆娘。

艳红是在二十二岁的那年嫁给了何灵,用旁人的话说,叫做“天造的一双,地设的一对”。何灵也感觉不错,亲戚朋友也都称赞他俩是金玉良缘。

光阴荏苒。八年后,艳红单位破产,她也被迫下岗回家,成了名副其实的待业少妇。她对何灵说:“我现在真的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了。往后,你主外,我就主内啦。”

从此,她便以家为业,相夫教子,倒也其乐融融了好一阵子。

一年后,由于各种因素,何灵也下海经商去了……

一次,何灵回家休假,他发现妻子迷上了盛极一时的舞厅跳舞活动。用他老婆的话说:反正无事,跳一跳还可以锻炼身体、保持身材。因此,何灵也就没太在意。

可谁知,这艳红是早也跳、晚也跳。再说了,这跳舞又不是一个人的事,不都得男女搭配吗?

尽管如此,何灵还是大度地提醒她:“要有分寸,凡事得有个度。不要叫人说闲话。”

可后来,还真让何灵给说中了。这婆娘果真在外面跳出绯闻来了。这样以来,那何灵还能坐得住吗!

他立即找来知心的朋友四处查询。然而,兴师动众调查的结果,也都是些捕风捉影的传闻。因查无实据,何灵也只能从此拒绝艳红外出跳舞,别无它法了。

有好心人劝他说:“这人啦!长得太漂亮了就会遭人嫉妒。莫管那些咬舌根的无聊家伙们。”

这一闹,毕竟让那一向自持清高的伟丈夫感觉丢了面子,以至最终影响到夫妻二人的感情。为此,他们还差一点就闹到法院去办离婚手续。

后来,终因顾及家庭和后人,并在亲戚地干涉下才暂时罢休。

从此,艳红便很少外出跳舞了。

光阴似箭,时间一晃便溜进了21世纪。

这个年头正是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腾飞时代,电脑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很快走进了千家万户。而且网络内容包罗万象,应有尽有。这又给好动难耐的艳红大开了方便之门。

眼下时兴一种叫“UC”的聊天室,那里面不仅有跳舞的,还有为唱歌开设的专门“房间”。为了适应这一需要,艳红将原装电脑中与之不相适应的许多零件进行了更换,以达到最佳影音效果,便于充分配套和展示自觉优良的特长风范。据艳红自己显露:她还穿了几个房间的管理“马甲”,并且还成为各个房间争风吃醋的所谓“名角”。

这样以来,她绝大部分的精力和时间便全部用于这一“主业”中去了。至于家中的事务,她是能推便推,能拖就拖。以至于后来又出现了一系列的新问题,让何灵又逐渐难以忍受。

例如:艳红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电脑。然后梳洗打扮。并将那些个表演的服装把整个客厅、书房都堆的满满的,而这一问题突现,则仅仅只是影响到室内的整洁而已。

接下来的事就有些偏离曲谱的基调了:给太阳能上水只开不关,一放几个小时或者到晚上才想起来去关;炉火上炖着汤、炒着菜,还要利用间歇时间去唱首歌或跳支舞;吃完饭的碗筷任其搁置,一天洗一次甚至放到第二天;现代化的厨房竟似街头小饭馆式的脏兮兮的;桌上的灰尘与地面的一样厚,使屋内到处都呈现出一派久未住人的景象;最搞笑的事是上个厕所,从书房到客厅仅十来步的距离也是跑着去的……总之,她几乎废寝忘食,一切的家务事都被繁忙的“演艺乐趣”给替代、给打乱了,使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失去了正常的生活秩序。

事实上,艳红原本是个能将家务料理得井井有条的一把好手。在众人眼中是个既贤惠又能干的好媳妇。

按旁人的话说,他们家不愁吃、不愁穿的,老公在外挣钱,小孩又在上大学,这样的日子原本应该过得和和美美的。但这不识好歹的婆娘,何苦要如此折腾呢?

这就是老人常说的:人心不满百,当了皇帝想外国。这训诫不就是规劝人们“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吗!

能够拥有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和幸福的家庭不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吗?而一旦拥有了以后,这人啦!往往却又不知道如何去珍惜它……

第12篇、爱情故事高知“剩女”的网络爱情

今年已经31岁的舒萍怎么也想不明白,“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自己怎么突然就成“剩女”了?然而,她两耳刚闻窗外事,就赶“潮”般地经历了网恋和闪婚、闪离,让她这个生物学博士有些招架不住了。

从法院领回离婚判决,舒萍的婚姻状况又回到了原点。

高知“剩女”

舒萍出生在北京的一个教师家庭。受家庭熏陶,她从小就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尤其对自然科学感兴趣,26岁时就顺利地获得了生物学博士学位,并进入一家知名研究院从事科研工作。

当同龄的女孩子享受着花前月下的浪漫时光时,舒萍却沉浸在实验室里,与各种生物标本为伴,乐在其中。那时的她只有一个信念:自己有限的青春只能挥洒在追逐科学的光辉大道上。经过不懈努力,舒萍的事业稳步上升,很快就开始在学界崭露头角。

舒萍并不是独身主义者。但在她看来,周围有的女同事结婚生子后一心扑在家里,事业心明显锐减。因此,她认为婚姻恰似牢笼,会将自己完全束缚。然而,在周围人眼中,舒萍就像独自行走在智慧中的女神,高贵、幽雅,却难以靠近。

2010年春节过后,舒萍回母校给导师贺寿。白发苍苍的导师在致答谢词时,给在场的学生三句箴言:“一是要把身体保养好,二是把事业打理好,三是把家庭经营好。这三驾马车只有并驾齐驱,人生才会完整。”

导师的话让舒萍若有所思,原来家庭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天,通过和几位已经成家的同门师姐聊天,她惊喜地发现,原来美满的婚姻会让女人变得丰富而有活力。舒萍开始急切地憧憬未来,她相信自己的白马王子一定会手执玫瑰在灯火阑珊处等待她。

在半年多的时间里,舒萍在母亲的陪同下,频繁地参加各种相亲活动,但一直没有相中合适的意中人。这时,舒萍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时光排在了“剩女”的行列,故而难免有一丝挫败感。为了给女儿增加相亲筹码,舒萍的父母将家庭两套房屋中的其中一套过户给了女儿。

母亲建议舒萍对另一半的要求不要太苛刻。舒萍却认为自己已经将标准降到最低了,她的底线是:年龄相仿,物质相当,精神契合。可是,看似简单的要求,却无形中把很多男人排除在外。

最终,舒萍将相亲阵地从现实转向了网络。

闪婚闪离

当晚,两人在网上敞开心扉畅谈理想和人生,互相换了照片、留了联系方式,一直到深夜。第二天清晨,睁开眼睛,手机上已有“懂你的心”发来的问候短信:“早安,宝贝!想你!”盯着短信,她反复回味了许久,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爱情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温暖。

就在三天后的周末,“懂你的心”从山西赶到北京,舒萍特意去车站接他。

“懂你的心”真名叫张涛,身材魁梧,看上去显得温文尔雅。舒萍坚定地认为,眼前的张涛就是曾经那个向自己回眸多次的人。经过短暂的相处,两个年轻人都沉醉在爱情的甜蜜中。

2011年春节到来之前,相识了仅3个月的舒萍和张涛到婚姻登记机关领了结婚证,并选择了旅游结婚。结束了蜜月之旅以后,舒萍满心欢喜地回到了工作岗位,张涛则开始着手在北京找工作。他每天早出晚归,跑各种人才市场和招聘会。可是,三个月过去了,张涛依然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

舒萍打算助丈夫一臂之力,她利用工作之余上网找各种招聘信息。最终,她得知一家事业单位招聘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计算机专业硕士后,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第一时间联系上了招聘单位,简要地介绍了张涛的情况。招聘单位让张涛本人第二天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去面试。

回到家后,她兴奋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张涛。望着妻子清澈的眼睛,张涛忍不住道出了实情:“萍萍,我可能让你失望了,我压根就不是什么名牌大学的硕士,我只是大专毕业。”舒萍的满腔热情瞬间被突如其来的事实彻底浇灭。“其实,填写假学历也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机会。你能原谅我吗?”张涛辩解说。“不可能,你骗了我。这种欺骗已经触及了我做人的底线,把我的心都伤透了。”舒萍坐在沙发上,不断地用哭泣的泪水冲刷着内心的懊悔。

几天后,舒萍向法院提出了离婚。

第13篇、爱情故事补丁爱情

这个冬天有些冷。为了一份更加像样的生活,丈夫作了一个改变人生的举动,离开祖辈留下的几亩薄田,住进了农民工的窝棚里。这里到处霓虹闪耀,高楼林立,但他们的窝棚只能用寒酸来形容,尤其是们的穿着,除了几件工衣还像样外,其它的衣服都是旧得都已经掉了色。但是妻子从来没有抱怨这些,她知道,只要夫妻共同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就像当初她嫁给他的时候那样,义无反顾地全身心地嫁给他。

丈夫每天在建筑工地挑砖、运沙,她在工地给大伙做饭。每天收工后,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努力学习一些建筑知识,她则在昏暗的白炽灯下缝补工衣,一针一线地在工衣上留下一个个整洁的补丁。她想,即使是件粗糙的工衣也要爱惜些,毕竟寒风里,丈夫还靠这件工衣遮风挡雨。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他因为勤奋好学被提拔为工头,不久后当上了经理,日子在一天天地好转。他在城里买了一套60平米的小户型,也不再需要打着补丁的工衣。

勤奋好学的他,还拿到了建筑资格证,自己对外承包工程,腰包越来越鼓,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他总说他很忙。有一天,他告诉她,他不再爱她了,然后扬长而去……

一年,再一年……直到他的钱在一个工程中赔光了,他才回到那60平米的小屋。他从此一蹶不振。

“你知道吗,要想人生之路走得更远更久,就得学会在人生之路上修修补补,及时给那些被撕裂的口子打上补丁,即使那些补丁不那么好看,但可以为你遮风挡雨,让你感觉人生之路还是完整的,就和这件工衣一样。”她拿着一件他当初的工衣对他说。

他恍然大悟,再次骨气勇气面对生活,渐渐地有了些起色。

她决定离开他,他苦苦挽留。她说:“其实,人生可以有补丁,但爱情就不行,撕裂了就是撕裂了,即使伤口愈合了,结了疤,但每一次触碰都会疼痛不已,甚至会再次流血……如果你一定要给爱情一个补丁,那么每缝下一针一线都会撕开一个新的伤口。”

不错,不是每一个样东西都可以有补丁。


第14篇、爱情故事被野雏菊唤醒的爱

1

晚饭后,餐桌被细细擦过,摆上了两样物件:钢笔和白纸。“国庆长假了,咱拟个计划吧。”纪楠轻声说。“唔,随便。”何军含糊地应。从结婚起,每到假日,纪楠就会搬出这两样物件拟计划。起初,何军觉得新鲜,欣赏纪楠做事周到,可十年八年过下来,他早不以为然了。

纪楠写了不少字,开始念:“一号到三号天冷,在家清扫和去超市购物;四号天暖了,尽情玩……”“那……就五号说。”何军暗想。“我和女儿带酸梅汤,你当然是绿茶喽……”纪楠边写边叨咕。“怎么说呢,直截挑明还是含蓄点儿?”何军眉头紧蹙。“上次的烤串女儿吃得真香,嗯,这次要多买……”纪楠越写越开心,脸上漾起母爱的笑纹。何军始终没找出堂而皇之的理由,烦躁地向阳台走去,纪楠的声音跟在后边:“带副扑克……哎,阳台开窗了,小心着凉——”

夜风从窗口猛灌进来,何军的身体连打几个寒颤,可心里的火竟似固化了般,厚重着,凝滞着,灼烧人。

2

第二天,何军起床时纪楠已忙开了:洗衣机隆隆转着,各房间的窗帘都卸下来了,冰箱门敞着,里边的箱箱盒盒正排在水槽边。何军无心加入,借口看领导、会老友,天天往外跑。

四号,气温果然回升,一家人去爬山,秋高气爽阳光正好,女儿一路爬,一路兴奋地叽喳不休。纪楠前前后后地照应着,不愿三人拉开距离。从山顶下来,何军只觉周身通畅腿脚轻快,很得意自己如小伙般的体质。

女儿嚷着肚子饿,便找了片草地,铺开绿格餐布,食物一一摆上:剥好壳的茶蛋、剔了骨的烤鸡、炸得喷香的烤串、漂亮的紫菜包饭、翠绿的黄瓜、鲜艳的家制辣酱……何军眼里看着,心里不免惆怅。这两日,何军也带女孩上山了,不过是坐索道车上的,女孩嫌爬山累,又怕太阳晒。何军想野餐,但女孩先说不知带什么,又说草地里有虫,后来两人是在餐馆吃的。何军不介意这点花销,况且风景地的餐馆也不错,什么风味都有,只要钱到,一切OK。用女孩话讲,出来就为享受,带那些罗里罗嗦的干吗。何军也赞同,可总觉得不尽兴,想来是已习惯纪楠这一套了。

“爸爸快吃,一会儿斗地主,我要挑战你哦!”女儿脆脆的声音把何军带回绿格餐布前。饭后斗地主,吵吵嚷嚷的,很开心。何军在抓扑克的间隙里有几秒恍惚:这样的日子不也很好吗?真要折腾,打破旧的建立新的?“再不跟她说离婚咱们就分手!”女孩梨花带雨的脸仰在何军下颌,饱满鲜润的唇微微撅起,黑黑的长睫毛忽闪闪一扫,就扫下一串珍珠。“不,不能拖了,不能让我的幸福飞走。”“爸爸,你又输了!”女儿兴奋高扬的声音再次把何军拽回现实。

何军瞅瞅纪楠,纪楠微抿着嘴,面色平静恬淡,只是眼神里闪出若有所思的光亮。“坐久了怪累的,还是爬山吧。”何军不自在了,借故起身。“好,咱去爬那座最高的山。”纪楠指着远处,激昂地说。

这次,纪楠一路当先,女儿随后,何军因心事坠着渐渐落在后边。纪楠没像前次那样等,而是不停地一路向上,向上。女儿大声喊:“妈妈,爸爸落后边了。”纪楠大声回:“没事,他会跟上的。”何军越落越远,猛地,倒有种被弃置感,何军没想到纪楠的体力竟如此好。

终于陆续抵达山顶,呼呼山风中,纪楠振臂大呼:“嘿,山,你好吗?我们来啦。”这呼喊,一下把何军带回过往。12年前的新婚旅游,在一片碧蓝澄澈的大湖前,纪楠也是这样振臂大呼。何军的心一阵悸动,眼睛热辣辣的酸胀难受。任时光如何流转,纪楠的一切都没变,变的是自己。可,人不该适时变变吗,否则人生何其乏味?

3

下山时,三人选了另一条小径。何军只顾想心事,忽然被女儿叫住:“爸爸,等等妈妈。”何军向后看时,纪楠正蹲在半山坡的阳光里,那里热烈地、泼辣辣地开着一簇簇野雏菊。纪楠欣喜地采摘着,转眼手里就握了一簇黄色火焰。何军不觉举起相机,咔嚓咔嚓拍了几张。

回程的车上,纪楠把花插在灌了山泉水的饮料瓶里,花儿热闹地挤做一团,给车里填满了野趣。哪个女人不爱花呢。女孩也爱,但只爱花店里的,要韩式包装,香娇艳美。纪楠也爱花店的花吧,只是多年前自己不曾有钱,她便在每次出游时采回一束野花,她的俭省或是因为爱他吧。又或,她原本就是那野雏菊,热烈泼辣,不娇气,沾着露珠,带着泥土香,充满生命力。

女儿香甜地睡了。纪楠坐在副驾驶位置,中间搁着那束花,絮絮地与何军说话,还几次要开车。何军知道,纪楠怕他困,有意与他讲话;怕他累,才换着要开车。女孩可不这样——该死,为什么要不停对比?何军咒骂自己,可还是忍不住对比起来。女孩每次出游回来都是安心睡觉,女孩完全依赖何军,像藤一样,只愿缠绕缠绵。到底,女孩与纪楠不同。患得患失中,何军一直没下决心摊牌。

七号,何军才把女儿送回学校,女孩追命般的电话就来了:“说了吗?”“今天说,一定说……”何军应着,哄着,心里却渐渐堆成疲累的小土丘,堵得难受。

放下电话,何军接到区摄影协会来的电话,说有影展,让送三幅国庆期间的作品。何军把相机里的照片洗了,挑捡了几幅送去。刚办完,长春分公司忽然出了事故,何军被紧急调派去处理,摊牌的事便搁置了。

10天后,何军处理好回来。进了家门,屋里像往常一样,整洁温暖。纪楠还没下班。疲惫的何军一头扎在床上,心想,还是家里舒服啊。突然手机响了,是协会王秘书打来的,说何军的作品好评如潮,已送到市里参展了。

何军是业余摄影爱好者,作品能在市里展出,自是得意非凡。事实上,他和女孩就是在一次影展中相遇的。何军笃定获奖的是他精心拍摄的《女孩与海鸥》。他特意带女孩在海边拍的,花了很长时间,女孩青春的容颜,纤细的体态,被风吹动的白裙,蓝的海,错落起飞的海鸥,非常美。

何军顾不上一身疲惫,载着女孩去市里看影展,他要与女孩分享这个幸福时刻。然而,影展上没见到《女孩与海鸥》,获奖的却是《采野雏菊的女人》——就是那天下山时,他随手拍的纪楠摘野花的那幅!女孩当即拉下脸,气得跑出展厅。何军没去追,愣怔在作品前,耳边都是观者的议论:“抓拍的太妙了,虽说是中年人,但眼神晶亮中透着倔强、天真,毫无俗气,尤其是脸上那种由心底生出的喜悦,有一种动人的美……”“这是心中充满爱的女人,拥有这样女人的男人会很幸福吧。”

许久,何军蹒跚走回车里,伏在方向盘上,任胸中翻江倒海。他掏出手机,紧紧攥着,恨不得攥碎。就在刚才,在载着女孩来影展的路上,何军禁不住女孩缠磨,给纪楠发了一条短信:没有爱的婚姻是可耻的,我们分手吧。

4

何军默坐了许久才积聚起力量把车开回家。一进门,便远远瞄见餐桌上的两样物件:钢笔和白纸。白纸上似乎写了许多字,不用问,准是《离婚协议书》。何军无力向前,一步步后退着,颓然跌进沙发里。

纪楠从来都是独立多于依赖。她爱家,爱女儿,爱他,但从不乞求,依附于他。也许,正是这点,让何军有种永远填补不了的空虚,而女孩百分百的依赖恰好填上了这个空。可,何军忽然苦笑,他想起个笑话:我有醋,借点饺子。自己原本有盘饺子,只差一点儿醋。那热腾腾香喷喷的饺子,不就是纪楠一手营造的幸福婚姻生活吗?而为了那点儿醋,自己却闹腾得找不到北了。如今醋有了,饺子却没了。都知道,人生从来不能十全十美,自己竟贪婪如此,糊涂如此。

“我已拟好了,你看看。”何军正发呆时,纪楠走过来,她的眼睛有些红,似乎哭过。“我……一切依你吧。” 何军慌慌地摆手,他不是一直盼着这一天吗?可心里竟如抽空般难受。“可,你总要看看呀。”纪楠坚持着,把那张纸置在了他的眼前。

何军绝望地俯身望向那张纸,纸上娟秀地写着《母亲寿辰安排》,竟不是《离婚协议书》!何军惊喜而迷惑地看着纪楠,纪楠的声音像往常一样平静,听不出一丝异常:“下周日是妈的生日,每回都是我们组织,我想今年也不例外,如果你不想——”“不不,我想,我想!”何军急忙说。犹豫了一下,才又忐忑地问:“你没收到短信?”“什么短信?回家就忙着做饭,手机在卧室包里,没听见。”“噢,没什么事,只是告诉你我要晚一点回家。”何军慌乱地说,却如释重负。

纪楠继续在厨房忙活,何军悄悄进了卧室,纪楠的包果然在床头柜上。翻出她的手机,打开收件箱,里面却没有那条短信。“短信竟然没收到?”何军疑惑着,却不由得长松了一口气。

晚上,两人躺在床上,纪楠背对着何军,没有说话。看着纪楠的背影,何军才发现妻子近来瘦了,后背显得很单薄。他的心一阵疼,用双臂从后面将她紧紧搂住。纪楠的身体先是僵僵地一震,似乎要挣脱,要躲避,最终还是软下来。何军更紧地搂住纪楠,喉咙发紧,哑着嗓子说:“老婆,我们永远也不要分开!”纪楠的身子又是一震,忽然“哇”的哭起来,整个人完全瘫软在他的怀里。

黑暗中,何军的泪也流了出来。他想,也许是纪楠删掉了那条短信。但他不知道的是,纪楠很早就在他的单反相机里看到了那些没来及删掉的女孩照片。她不问不说不怨不骂,是想给他留一条回家的路。

夜深了,何军与纪楠依旧紧紧相拥,一场中年婚姻危机正悄然走开。有时,婚姻久了,我们常因麻木而感到厌倦和乏味,以为情淡了爱没了,惶急地四处去寻觅,其实,只要用心去品,会发现爱始终在原地。

第15篇、爱情故事爱你让我勇敢:换肝男友,但愿今生一起慢慢

张儒星是个孤苦伶仃命运多舛的男人,从小就没了母亲。可他又是一个幸运的人,在他身患肝硬化时,女友对他不离不弃,多年如一日地照料他;在他病入膏肓山穷水尽时,是社会的关爱让他逃过了生死劫。而今,这对经历了太多磨难的恋人终于修成正果了,他们准备在2005年11月5日喜结良缘。在这人生最激动最幸福的时刻,张儒星说:“如果没有女友的爱,没有大家的帮助,我早就是一把灰土了!”

2005年10月底的一天,秋雨潇潇,张儒星和刘旸接受了本刊记者的独家专访。在依稀的泪光中,一段凄美而感人的爱情故事徐徐拉开帷幕……

医学判处他死刑,痴情女友却不离不弃

张儒星家住安徽省濉溪县,家境一般,他上中学时母亲就去世了,是父亲含辛茹苦把他们兄妹四人拉扯大的。高中毕业后,张儒星进入濉溪县瓷厂工作。1996年秋天,厂子破产,他成了下岗工人。张儒星在消沉了一段时间之后,又重新振作起来,不久,他就在家门口开了一间影碟出租店。

1999年4月,25岁的张儒星鼻子老是无缘无故地出血,有时洗脸不小心一碰就鲜血直流。当时他也没太在意,他以为可能是自己最近火气比较大,注意一下应该就没事了。可几个星期之后,鼻子流血不仅没好转,反而变得更加严重,流血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而且只要一流血就难以止住。

1999年6月,张儒星家里盖房子,请了好多人来帮忙。大家发现张儒星的肚子几天之内突然变大了,都觉得很奇怪。

一天,张儒星在搬石头时,觉得非常疲劳,加之自己的肚子莫名其妙地变大,他隐隐觉得自己可能是得什么病了。第二天,在家人的陪伴之下,他来到淮北矿工医院检查,结果被诊断为肝硬化早期!

犹如五雷轰顶,张儒星一下子傻了:天哪,这种病和死刑又有什么区别?自己才25岁啊!

那天,精神几近崩溃的张儒星跌跌撞撞地回到家里,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吃也不喝。他胡思乱想了很多很多:自己得了绝症,活的时间不长了,还不如早点“自行了断”……可是,有一个人让他放心不下,那就是和他情感甚笃的女友——刘旸。

刘旸也是濉溪人,1979年生。卫校毕业后,她就在张儒星小店对面的诊所工作。张儒星有时伤风感冒了,就到诊所买点药,一来二往,两个人便渐渐熟了起来,于是没事的时候他就跑到诊所来找刘旸聊天。刘旸皮肤白皙,文静善良,做事认真。在刘旸眼里呢,张儒星为人实在,虽不英俊,但很可靠,有安全感。

随着交往的深入,两颗年轻的心越走越近,他们相恋了。

当刘旸的母亲听说女儿交了一个家境一般又没有正式工作的男友后,一边极力劝阻,一边急忙托人给女儿物色条件优越的对象。可无论对方条件多好,刘旸从不去见,她告诉母亲,自己这辈子除了张儒星,谁也不嫁!这让刘母既生气又无奈。

一想到对自己情深意重的女友,张儒星的心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他像个孩子似地哭了。他感叹命运的不公,同时下定决心:自己不能拖累刘旸,一定要和她分手,让她找个好一点的对象结婚,过幸福的生活。然后,我就跳河,了结自己的一生……想到这里,张儒星穿好衣服,奔出了家门。

刘旸见男友来了,急忙从办公室跑了出来。然而,让她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张儒星竟结结巴巴地对她说:“刘旸,咱们分手吧,我不爱你了!”

这怎么可能?他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自恋爱以来从没闹过矛盾。现在,张儒星突然无缘无故地提出分手,刘旸觉得这中间肯定有隐情。

在刘旸的反复逼问之下,张儒星才将自己患病的事和盘托出。“天哪!”刘旸实在无法相信,生龙活虎的男友怎么突然就得了这种病呢?她和张儒星抱头痛哭起来,哭完了,她坚定地对张儒星说:“你要有信心,千万不能放弃,现在医学这么发达,你的病是可以治好的。你放心,无论你到哪里,我都会陪伴在你的左右,和你同生死共患难。我们要一起想办法治好你的病,你一定不要再有轻生的念头,你要是死了,那我也不活了。”

张儒星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女友,答应她:“就算是为了你,我也不会再有轻生的念头。”说完,这个七尺男儿的眼泪再次止不住地落了下来,他紧紧地拥着刘旸,久久不愿分开。

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第二天,在刘旸的陪伴下,张儒星来到淮北相山区人民医院,找到了治疗肝病很有名的吕医生。吕医生在检查后说:“你脸无光泽,小腿浮肿,病情已相当严重,需住院进行治疗。”可张儒星手头上根本没钱,只好先开了一些中药,回家进行“保守治疗”。

从此,刘旸为了男友,开始踏上漫漫求医路。她经常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到处跑,打听有什么新药、秘方可以挽救男友的生命。因为重病,张儒星的店早就关了门,而且“保守治疗”每月也要600多元,这对毫无积蓄、仅靠刘旸微薄工资来维持生活的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那段时间,刘旸拼命地工作,还找了份兼职。她不再买新衣服,中午在单位吃的都是方便面,她要节约每一分钱来为男友治病。

张儒星是一个人单住,发病时,连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为了能更好地照顾他,刘旸辞去了那份收入还算不错的工作,决定搬来和张儒星一起住,共同去和死神抗争。母亲在听了女儿的想法后,气急败坏地说:“你今天要是敢走出这个家门,以后就当我没生过你这个女儿!”在走出家门的一刹那,刘旸哭了,虽然在心底,她爱这个家,爱父母,可一想到男友的病,她又义无返顾地向前走去,她在心里对母亲说:“妈妈,希望你能原谅我这个不孝的女儿。”

日子就这样在苦苦煎熬中度过。半年后,张儒星的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变得更加严重。那时的他不仅鼻子频繁流血,就连牙龈、消化道也开始出血,三天两头发高烧,肚子胀得透明,血管清晰可见,整个人就像虚脱了一般,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

这天晚上,张儒星的病情又加重了,他持续高烧,还不停地说胡话。刘旸当时被吓坏了,她跑去找医生,声泪俱下地说:“医生,求求你,无论如何你都要救活他,我不能没有他啊!”说完就要给医生下跪。在场的医生都被她感动了,医院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两个小时后,张儒星的病情得到了控制。

男友脱离了危险,刘旸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那一天她滴水未进,护士劝她吃点东西,可刘旸说:“张儒星还没醒来,我什么东西都不想吃。”说完又哭了起来,一旁的护士都被感动得落泪了。那天晚上,刘旸就这样一直坐在张儒星的病床边,抓着张儒星的手,嘴里喃喃自语:“张儒星,你可一定要醒来呀,你不能丢下我一个人走了。”

护士对刘旸说:“你们还没结婚,可你却把男友的命看得比自己的还宝贵,你们的感情真让人羡慕。隔壁病房有一个男的也是得了肝硬化,他老婆知道后,竟背着他,和另一个男人远走高飞了。”

张儒星昏迷了三天,刘旸在他的旁边坐了三天,她坚信男友不会就这样抛弃自己一个人走了。

三天后,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玻璃窗温暖地照在床上的时候,张儒星睁开了双眼,生命的味道扑面而来。刘旸高兴极了,她问张儒星:“你认得我是谁吗?”“你是刘旸啊,怎么问我这么怪的问题?”刘旸笑了,可眼角却有大滴的泪落了下来,她知道,男友又逃过了一次生死劫!

第16篇、爱情故事4000张爱情照片 贴满婚礼殿堂的大墙上

毕业季的难题,俯下身子托举你的梦想

2007年9月,开学之际,河南新乡学院校园内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田径场的天台上,身穿白色T恤、黑色牛仔短裤,手捧一本书阅读的女孩,映入骆秀耀的眼帘。她如此安静,又有着那样强烈的求知欲,骆秀耀被深深折服,热爱摄影的他拿出手机,女孩美丽的倩影被定格下来。

骆秀耀的父母都是农民,他还有一个哥哥叫骆秀彭。2007年,骆秀耀考取了新乡学院教育技术专业。爱好摄影的他经常拍摄一些美好的画面。女孩的倩影,深深地烙在了骆秀耀心田,他总是忍不住拿出手机看看照片中的女孩,她是哪个系的?还能见到她吗?

开学后第一周的周三下午,阳光明媚,骆秀耀早早来到教室,这是一节英语公共课。刚进教室,他不禁眼前一亮:这不是令他魂牵梦萦的女孩吗?此刻,她正坐在第一排静静地看书。骆秀耀喜出望外,鬼使神差般地走到女孩身边,激动道:“嗨,你好,我叫骆秀耀,我能坐这儿吗?”女孩腼腆地笑了,点头算是表示同意。交谈中,骆秀耀得知女孩叫马瑞娟,濮阳市华龙区人,父母都是工人,19岁,学的是初中教育专业。

和其他女孩的个性张扬相比,马瑞娟的文静质朴,更让骆秀耀着迷。也许第一眼相见,他便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他不敢轻易表白,怕吓到心爱的女孩,可又担心她被别的男生抢走。这种爱在心口难开的滋味,令骆秀耀备受煎熬。他的担心成了现实,有两个男生也喜欢上了马瑞娟。所幸的是,马瑞娟毫不客气地拒绝了他们。

骆秀耀意识到,也许再不表白,他将与她失之交臂,这将是他一生的痛。2008年春期开学,骆秀耀鼓足勇气,向马瑞娟表达了爱慕之情。马瑞娟又羞又惊,当即拒绝:我还小,当以学业为重,不考虑恋爱之事。骆秀耀并不放弃,他经常给马瑞娟发短信:“小马童鞋,不要熬夜,注意身体哦。”“马儿,停下奔跑的脚步,休息一下吧。”“小马,明天带你去看学哥的演唱会,一秒内不回答就算答应了……”骆秀耀的短信来得总是那样及时,总能让学习疲惫的马瑞娟会心一笑。

骆秀耀所在班级共20人,只有他一个男生。他追求马瑞娟的消息,一下子在班里炸开了锅。女生们不服气道:“马瑞娟有什么好,我们 19个女生随你挑,哪里比不上她?”骆秀耀态度坚定:“我就喜欢她。”课余时间,骆秀耀约马瑞娟一起散步,去图书馆自习,参加学校的各种社团活动……俩人形影不离,俨然一对情侣。马瑞娟嘴上没答应,但紧闭的心门却为骆秀耀一点点打开。

一天,天空突降大雨,马瑞娟收到了骆秀耀的短信:“小马,我在图书馆,忘记带伞了,而且我感觉头昏脑胀,四肢无力,我可能病了,你能给我送把伞吗?”看完短信,马瑞娟二话不说,抄起雨伞直奔图书馆。当她气喘吁吁出现在骆秀耀面前时,骆秀耀一把抱住了她,动情道:“你是在乎我的,做我女朋友好吗?我们一起学习一起奋斗!”马瑞娟羞涩极了,把头紧紧贴在了骆秀耀肩上,幸福像盛放的睡莲一样舒展开来。

清明节放假,骆秀耀带马瑞娟去洛阳看牡丹花。为省钱,他们在洛浦公园呆了一天,没能去国花园。骆秀耀觉得很对不起女友。而马瑞娟则很满足,她安慰他:“只要你在身边,哪里都是美景。”女友的话,令骆秀耀的心头热乎乎的。骆秀耀非常珍惜和女友在一起的机会,他用镜头记录了在洛阳的点点滴滴,在公园、在街道、在饭店、在任何有标志的地方,都会留下他们浪漫而亲密的合影。

两人开始为专升本备战。每天早上,他们一起到图书馆自习,相互鼓励。因为有了陪伴,学习一点也不枯燥,而是充满了快乐。2010年,骆秀耀和马瑞娟如愿以偿,双双考入安阳师范学院。入学时,骆秀耀扛着马瑞娟大包小包的行李,把她送进宿舍,安顿好后,才回去整理自己行李。两人怀揣梦想,又开始了新的里程。

2011年下半年,眼看就要毕业了,马瑞娟和骆秀耀商量着共同考研。谁知,骆秀耀拒绝了。原因是:他觉得两人都考研的话,压力太大了。自己家境贫穷,父母根本拿不出钱供他读书,这些年读书的学费及生活费都靠他打零工与奖学金勉强维持。而马瑞娟家虽在市区,但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也没太多的积蓄。骆秀耀有个想法:打工挣钱供马瑞娟读研,为她的家人分担,这也算自己的一种担当吧。

起初,马瑞娟不忍男友为自己做牺牲,百般劝说骆秀耀,但骆秀耀主意已定。怀着感激之情,马瑞娟钻到书海中,备战考研。

看你越飞越高,让每一刻都成为最后的念想

很快到了实习期,身边同学都在找工作,骆秀耀也四处应聘。此刻,他只有一个目标,尽快挣钱,供女友读研。一天,一家叫巴奴火锅店到校园招聘,骆秀耀踊跃报名。报名后,他才知对方在招保安。起初,骆秀耀有些顾虑,毕竟自己一个堂堂大学生,去饭店做保安,这么多年的书白念了。但他转念一想,越苦越能锻炼人,便留了下来。骆秀耀没告诉马瑞娟做保安的事,只说在一家火锅店上班。骆秀耀每天上12个小时的班,每天下来,他站得腿脚酸麻,脚踝肿得像檩条。这一切,骆秀耀都忍着,坚持着。

一个周末的下午,骆秀耀当班,马瑞娟美丽的身影突然出现了。身穿保安服的骆秀耀一阵尴尬,结结巴巴地搪塞道:“今天我休假,替一个哥们值班。”马瑞娟的心一阵颤栗,她知道他在说谎,但她仍装作信以为真的样子。回到住处,马瑞娟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她在日记中写道:“我从来没觉得你的工作有多么卑微,只是心疼你,在我心里,你就是最帅的保安。”

安阳师院距离巴奴火锅店有十几站的公交,每天中午马瑞娟用仅有的两个小时休息时间,坐公交去看他。直到第二次见到马瑞娟时,骆秀耀才红着脸告诉她,自己是在这里做保安。终于等到了月底,骆秀耀发了1500元工资。当天,骆秀耀用工资为马瑞娟买了一部“小黄蜂”。这是她拥有的第一部智能手机,他教她使用自拍功能,并告诉她:“到了学校那边别忘了多拍点照片发给他。”小马使劲点点头。

2012年1月,马瑞娟和其他同学一样,加入到考研大军。研究生分数出炉,马瑞娟如愿地被辽宁锦州的渤海大学录取。这是一个值得庆幸的日子。骆秀耀特意带女友来到一家西餐厅为她祝贺。坐在榻榻米上,伴随着美妙的音乐,身着一袭雪白连衣裙的马瑞娟就像仙女一般漂亮,骆秀耀怎舍得放弃这美妙浪漫的一刻,他急忙用手机把这一幕定格了下来。

第17篇、爱情故事200封情书

他没有想到,相处五年的女友会见异思迁。但他也认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一些女孩子已经现实到了可怕的地步。那天晚上,他本希望与她好聚好散。他没有想到,她会带着那个大款一起来见他,他更没有想到,她会与那个肥猪一样的男人一起羞辱他。

男人的尊严让他怒从心起,他顺手摸到了一根钢管,向他们一阵猛击。

他因故意伤人罪获刑七年。

他才过完25岁生日;他在那家人人都艳羡的公司才上了一个月的班;他的老父亲也刚刚在村里因他扬眉吐气了一回……五光十色的生活,瞬间全部黯淡。

他被送到自贡一个劳改农场改造。随着身后那厚重的铁门“咣当”一声合上,他拥有的一切就都消失了。他感觉自己已是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

9月的一天上午,他接到父亲的信,父亲在信里让他好好改造,并鼓励他说,七年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外面还有很多机会等着他呢。看着信,他死水一般的心没有一点起伏。下午,他与其他囚犯一起到田里收割玉米,边割着玉米,他边琢磨着,七年呀,七年时间,外面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自己又会变成什么样子?他不觉流下眼泪,透过泪光,是闪着白光的镰刀,他忽然想到,这么锋利的刀刃,在动脉上割一下,一切痛苦就都解脱了。他一阵兴奋,闭上双眼,一道银色的光弧划过……

“李军,你的信!”刚划出一半的光弧,在他手里改变了轨迹。上午刚接到父亲的来信,怎么又有信来呢?一种奇怪的感觉把他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他从管教手里接过那封信,信封上不再是父亲那熟悉的笔迹,字迹很娟秀,看邮戳,是从离家几十里的彭州寄来的。他一阵好奇,小心翼翼拆开,把信读完,他惊呆了。

天呐!这封信竟是一封情书。

信是这样写的:

军哥:

你好!

我是一个暗恋你多年的女孩,今天冒昧给你写信,是因为我一直对你情有独钟。

以前,你有女友,我以为这一生都失去了爱你的机会,我曾为此十分苦恼。如今你的人生进入低谷,也许你会觉得你自己这一生都完了,可我却不这样认为,因为你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个纯朴、善良并富有上进心的男孩。

其实,犯了错误是可以改的,摔倒了,再爬起来会走得更稳健,对吗?至于我是谁,你不用问,等你刑满后,你就会明白。总之,你千万别让我失望啊,我会一直等到你出来的!

一直深爱着你的女孩

捧着这封字里行间充满爱意的信,他怎么也舍不得放下,读了一遍又一遍,大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他没有想到,这世间除了父亲的关心,还有一位陌生姑娘在暗恋自己。他忽然发觉天那么蓝,玉米秸那么绿,一切都生机勃勃起来。

从此,大墙内的他开始有了一份含情脉脉的牵挂。

从第一封情书以后,每隔3天左右,就会有一封写着“彭州市”却无具体地址的情书如期送到他的手里。女孩的情书和父亲的家书一起鼓舞着他洗心革面。

他不断反省自己,积极改造,不久竟成了整个劳教农场的先进典型。

第三年冬天,他与管教外出返回农场的路上,途经一条小河时,看见一个小孩落水,他奋不顾身地跳进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将孩子救起。为此,他受到了特殊嘉奖,心情激动的他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

由于表现突出,在入狱第四个年头的春天——在收到那个女孩第200封情书的时候,他被提前释放了。出狱那天,他小心地将那200封“情书”装入了口袋,并下定决心要找“她”好好过日子。可是并不很大的彭州,他怎么也找不到自称一直暗恋着自己的那个“她”。

在一位朋友的帮助下,他在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来之不易的工作让他万分珍惜,他兢兢业业,不久,就得到了公司的提升,并出资将他送去学习,引来不少姑娘的追求。但他却无动于衷,在他眼里,所有的姑娘都不如狱中一直给他写信鼓励他的“她”。对他而言,“她”是自己一生的惟一,但他一直因为找不到“她”而痛苦着。

见到儿子的痛苦状,老父亲再也沉不住气了。父亲对他说:“其实,那些信都是我写的。我是怕你出事后一时想不开,又找不到更合适的方法来开导你,所以,就想出了这个主意。”父亲最后说,怕他认出是自己的笔迹,每次给他寄去的“情书”,父亲都是先打好了草稿再请人誊抄,然后到三十里以外的彭州,把信投进邮筒……

真相大白那一刻,他泪如泉涌, “扑通”一声跪在了父亲面前。

第18篇、爱情故事心碎探花郎

爱穿旗袍的女子,喜欢古色古香的文字,爱一切美好真诚自然的人和事物。如果可以穿越,梦想重回盛唐,或者南北宋也好,可以在唐诗宋词的豪放与婉约里书写心情。

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记得初见你的情形。那天长安大雪,我在梅府仆人的带领下踏进心心念念的那处宅院,于清冷悠远的梅香中邂逅了你梅家三小姐,梅清歌。

你撑着大红油纸伞,抱着小暖炉,立在一株梅树下俏生生地问我:你是谁?

后来我总是无从向自己解释当日的粗鲁,即便你的小京巴将我视作仇人般咬伤,我也不会残暴地将它摔死。是为什么呢?我心中的恨意竟是源自你!源自你是梅得绅的女儿,源自你何以会对我这么好,源自你是那日我初到长安遇见的最美的女子。

初见的不欢而散并没有打击到你。当你带着亲自做的水晶糕踏进书房,眼也不眨地看着我诵念诗篇,我承认,我心慌意乱。你任性地用糕点堵住我的嘴,说那日小京巴咬伤我是你不对。

我不知为什么竟撑不住一直板着的脸。你笑着说:原来苏静安你会笑啊。然后扳正了我的脸,让我在夸张的笑意中看见你的眼睛。真美啊,清歌。我有没有这样称赞过你?

我借住在你家,与你两个哥哥称兄道弟,称呼你的父亲为梅伯父,梅家延请的先生说我文章风流必定高中。事事顺遂,你却担心地望着我,问我为什么不开心。

元宵节,我举着一枝红梅送你,你拉着我在人海中看花灯。踌躇了千百次,话到嘴边,我还是没有告诉你,关于你最想听我说的那句话。

你大哥在我的鼓动下去应征前线,那样好的少年,白马银枪,满腹热血,终于将性命留在了边关风沙里。战报送来时天边有雁字成行,你倒在我怀里,泪如泉涌。我不知道你的眼泪会让我这样心痛!

你唯一的小哥在江南身陷囹圄时我终于可以出手,计划得如此周密,看你在彻夜不熄的油灯中筹措梅家最后的资金,然后放心地交给我。我捧着那些银票房契,如同捧着你从不对我设防的心,然后狠狠踩在脚底。

当你跪在我面前求我放过你父亲时,我几度恍惚。我没有告诉你,我要用怎样的决心才能阻止自己抱住你,阻止自己答应你。

你不知道,这些年来我咬牙生存下来的唯一目的就是报仇,向你的父亲讨要十多年前的血债。我父亲的死,母亲的疯癫,哥哥埋骨边疆的凄凉。每一滴亲人的血,每一声亲人的呼喊,都在我北上长安的梦里凄厉辗转。我怎么能够答应你!

在那场让我高中探花的秋试之前,我曾与你窗下嬉戏。你那么柔顺地站在我面前,我在你的耳边呢喃:清歌,此生不知谁能有福气为你一世画眉。

清歌,我怎能告诉你,我深深爱着你。

清歌,我怎能告诉你,这世间我唯一不能爱的,就是你。

多年后,惊才绝艳的探花郎死于梅园小筑。太医诊视,言探花郎死于心碎。

第19篇、爱情故事初恋成伤,纠结难忘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焚心似火/只为照你上路。穿越极地的光/抵不过似水流年的惆怅。路漫漫/挣不脱思念的情网。风乍起/已是满城桂花香。

虽说真爱能让折翅的天使重生,而胸怀和见识更能让天使飞翔得更高。

正是情窦初开,青春绽放的季节。

她叫菊桑,是一个矮矮胖胖沉默寡言的丫头。

她与他在同一个班级读书,并且,他从她那羞怯的小鹿般的眼神中看出她是喜欢自己的。然而,装作未知,并不说破。

是的,她确是非常非常的喜欢他,1。80的个子,一张干净的脸,迷人的笑容再加上风趣的笑谈,都足以让她倾心,更重要的,他有着神奇的数学天赋,有时那个数学教师难以解答的问题,他竟然可以思路清晰并条理清楚的说出简解法,这在她看来既神秘又充满着无尽吸引力的。

而她,却是个脑袋里充满着各式各样幻想的女孩,内心善良但极其自卑。

她个子不到一米六,却对别人有一米六一;

体重早已超过55公斤,却告诉别人至多有50公斤。

这种谎言说的多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开始相信自己是窈窕淑女,等着君子好逑了。

然而,没有。至少,他没有对自己表达任何有意思的讯息。

班上一些胆子大些的女生都开始和男朋友老公老婆的叫着,她却依然守候着他,就那样,安静地,淡淡的喜欢着他。

那已经是秋天了。午后的课间,她拿了一本语文书去操场上朗诵。她就是喜欢语文,确切的说她喜欢写字,她把很多在现实中不敢说的不敢爱的不敢做的统统写在那本带着锁的日记里,当然包括对他的情感。

正朗诵得酣畅淋漓时,一记足球砸在了她的太阳穴上,她努力的保持着平衡,但依然没站稳,以最难看的四仰八叉的姿势倒在了地上,意识有些模糊。

恍惚间,她看到好像是他背起自己进了校医室,并且语气急急的跟校医说着什么。再后来,她就觉得眼皮好重,渐渐睡去了。

醒来的时刻,她缓缓的睁开眼睛,看到坐在自己床前的就是他,不敢相信!再眨眨眼,是的,就是他!意外的惊喜瞬间传遍了她的全身,麻酥酥的,醉了一般。随即,她为自己这种感觉感到羞耻,脸烧了,耳朵也开始跟着烧了。

他看到她醒了,脸上的表情先是捉摸不定,随后脸又变得通红。

他有些疑惑地说:你是不是觉得有点烧啊?我去找校医给你量量体温吧?

她急急地摆手:不是不是,我只是一时有点不舒服,不碍事的,你别多心!

他看着她的样子,觉得好笑,嘴角不经意间露出一丝不知道是嘲笑还是其他意味的笑容。

在她看来,这个笑容就是他对自己友好的表示:天哪!他该不会也喜欢我吧?还是不要喜欢好了,他那么优秀,我怎么配得上呢?

这一刻,她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名言: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她想她大概就是那朵正在开放的花吧。

正胡乱思忖间,他又开口了:昨天的事真的对不起,让你受惊了,我不是故意的,都怨自己技术不好,连累了你。

顿了顿,他拿出一个食品袋说:这是我去早点铺买的早点,你喜欢吃吗?

牛奶和烧饼

她忙不迭的点点头:喜欢!当然喜欢!我每天早上吃的都是这个。

事实上,她对牛奶不是很感冒,对烧饼就更是讨厌,那股浓烈的大葱的味道是会让她彻底反胃的。

但是,她依然开心的吃掉这顿在以前看来绝对难以下咽的早餐,她认为这是他对自己仅有的体贴,不接受难道还要抛弃吗?她是绝不会允许自己做出任何讨厌他的行为的。

看到她吃的津津有味,他起身告辞:今天还有很重要的数学课,我先去上课了,你好好休息,完了我给你讲一下讲义。

她再一次感觉到幸福满满,这是多么让人沉醉的早晨啊!

他走了,她还兀自躺在校医室那简陋的床上,做起了迤逦的梦。

因为她的受伤,他们的接触慢慢多了起来。他帮她补数学,她帮他补语文,慢慢的,慢慢的,她开始试着进入他的视线。

青春期的躁动是最瞒不过旁人的眼光的。班内流言四起,都在说他和她好上了,而且是学习互补型的情侣,真让人羡慕。

她喜欢大家这样的误会,这样的误会让她满心欢喜。

而他,内心充满了厌恶:她又矮又胖的身材,脸上还时不时露出傻里吧唧的笑容,有时候真叫人倒胃口,若不是自己语文太烂,怎么都不可能和她有任何瓜葛,谁让她是语文高手呢?作文几乎次次拿满分,那个语文老头读起她的文章更是赞不绝口,没办法。

这时,他想起了他那漂亮的初恋女朋友:那才叫一个美丽!身高一米七,体重也就40多公斤,模特的身材加上一张略显成熟的脸,太完美了!但最终,还是因为异地求学而没能将这段美好的往事继续。

转而,他又开始想着:班上那个号称年级十大美女之一的芯也不错,身材长得亭亭玉立,那是公认的美不说,学习成绩又好,能找她当女朋友也是不错的选择呢!

唉。他失落的叹了一口气。被敏感的她捕捉到了,轻轻的问了一句:怎么了?有心事?

他给一个她苦笑:没事,我就是有心事也不能说出来烦你啊!她又是欣喜:他是这么的体贴,连烦恼都自己扛着,不让自己担心,真的是内外兼修的好男孩啊!

她想着想着,忽的,就将心里默念了千万遍的一句话冲口而出:我可以喜欢你吗?

他听了吓了一跳:什么?她被自己的鲁莽吓到了,赶紧抿着嘴,一言不发。

他不再看她,口中继续背着枯燥无味的古文,但内心却翻腾了起来:跟她做情侣?要不要笑死人?走在一起也太不搭调了!不行,不行!

她的内心也是纠结着责怪自己:怎么可以那么没脸面跟男孩子说这个?自己喜欢他的心思,如果被他知道了岂不是要丢死人了?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太不矜持了!

事情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可以一成不变的一路顺利的走下去,就像是电影里演的那样,那次联考给她带来了一个无法预测的巨变,让她的人生彻底转弯。

那次,他考得很不错,语文尤其进步的快,几乎要超过芯了。因此,他自信满满的去找芯表白,却被芯拒绝了。

芯还说了他最不想听的话:你不是和桑儿在一起吗?怎么还来找我?你这样的三心二意,桑儿会伤心的,你知道吗?随后,芯甩下一句:别再来烦我,好好待桑儿。

他生气,他绝望,他转念一想:都是因为她!都是她害的!我要去找她说清楚,我们根本不是什么男女朋友!

他愤怒的,气急败坏的走到她的桌子边上,一言不发,拉起她朝操场走去。她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懵了,心思转了很多圈,却始终没有想到他究竟是怎么了。

他几乎是咆哮着对她说:你以后不要再来给我讲题了,我不需要你了,我们的交易到此结束。你以为你用那点破语文水平就可以笼络我吗?休想!你先看看你的长相:水桶体型,大盘脸,头发还那么的一根根竖起来,像个男生,谁会喜欢你?别做梦了!我只会喜欢像我初恋女朋友那样的女孩子,漂亮高挑,又或者像芯那样才貌双全的校花!你一样都不占,还想着和我一起?别做梦了!从此以后,别再来烦我,我讨厌你!

他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话,没有停顿,没有犹豫,只有愤怒和激烈。

她听呆了,也惊呆了,一连两个别做梦像炮弹一样狠狠地砸在她的心上,痛到麻木。

他说完话就像甩掉包袱一样,迈着大步走了。留下她一个人,杵在冬天无情的风里,泪流满面,竟不知是该伤心还是该解脱。

她只是站着,也不知站了多久,晚自习也没去上。她不敢放纵自己坐下,她怕坐下以后就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脸上的泪也不知何时被风吹干了,有的地方还结了冰块。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道以后该如何面对这一切,去死吗?她甚至这样想着。

后来,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也不知是怎样睡着的,也不知梦里她又哭了多久,很多不知道

她没有心情再应付高考了,她只想睡觉,因为睡着了可以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的忧伤。

她休学了,没有参加高考。

他考上了,是省内的一所普通高校,也去读了。

关于他的讯息,都是一些关心她的人跟她说起的。她总是对这些人报以微笑,并且说谢谢。

但这些讯息,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悲哀过后,她废寝忘食的重新走过高三那段路程:每天五点钟就起床开始背古文和英语,中午从不休息,晚上更是几乎次次都躺在台灯下睡觉。父母劝她不必如此搏命,随便考个什么大学就好了,她只报以微笑,继续苦读。

等到发榜,她的名字排第三:北京大学。很多人都为这个结局而感到惊喜,更多的是感到意外。因为,学校的老师甚至没有注意到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学生,她太过于安静和沉默了。

只有她自己知道,从他对她咆哮那篇话开始。

她要告诉他,她不是一个仅仅可以利用的小丑角色,她是有才华的,她也不再是他眼里的水桶女孩,她也变得亭亭玉立了:一米六三的个子和45公斤的体重,那是备战高考给压的。但总归,还是符合了他眼里的标准。

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并不知道,她也不想让他知道。

上大学,拿奖学金,谈恋爱,她走的大学之路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

毕业后,与大学恋人结婚,买房,买车,奔小康生活,相夫教子,她过着平淡的安静的幸福生活。

在平淡安静的生活过程中,她依然会在深夜睡不着觉的时候想起他,想起自己曾经是多么的喜欢他,想的时候依旧是甜蜜参杂着苦涩,她会捶打着告诫自己:不该有这些想念。

但是,回忆仍是一个坚忍不拔的丝藤,缠绕在她的心间,不肯离去。

偶然一次,她回乡探望父母,遇见他。

大热天,他穿着一件很破旧的夹克衫,磨得没颜色的牛仔裤,面容憔悴,胡子也没刮,头发散乱着像是几年没洗过的样子,颓废的蹲在超级百货的门口,与街景极不协调。如果不是同行的高中同学捅了捅她告诉那个人就是他的话,她是决计不会认出他的。

此时的她,已是一个知名的青年作家,文章的频频发表,数不清的文学巡讲,参观不完的实地写生,以及应付不完的文学笔会。

这一刻,穿着紫色长裙的她变得成熟了,高贵了,更加出落了,没人会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矮矮胖胖沉默寡言的丫头。

她缓步走向他,像当年似的,小心的轻轻的问了一句:你是杰吗?你还认得我吗?

他茫然的抬起头,傻呵呵的笑着:嗯,是呀!你是仙女吧?你知道我老婆去哪里了吗?她不回家了,我好想她!说完竟像个小孩子一样,兀自哭了起来。她被这一连串的问话和突如其来的哭声吓了一跳,正不知该如何是好。

还是同学走了过来,拉起她,匆匆的走开。

咖啡厅,她听同学讲起他的遭遇。

大学时代,他又追回了初中女朋友,而且痴情无比,对那女的极其宠爱。但那个女的似乎对他没什么感情,如流水般花他的钱,还动辄就发脾气打骂他,可他,竟然都可以容忍。毕业后,那女的说只要他肯给她家里拿出一百万,她就跟他结婚。你也知道,这并不难,他家开酒店,有的是钱。给了钱,这女的就嫁过来了,但是整天跟他闹得鸡飞狗跳,家无安宁。

那女的嫌他没出息,只会做家务来讨好她;嫌他没本事,只会靠老子生活。他也觉得这么窝囊也不好,也是被老婆骂心虚了,便去外地创业,结果,你想,像他那样被老婆损成是老实巴交没有任何闯劲的人怎么可能创业成功呢?欠了一屁股债,还是他老子还的。这期间,他老婆找了一个相好的跟着人家私奔了。他无法承受这么大的打击,疯了。

她听着他的遭遇,像是看着《当代故事》一样,觉得是那么的不真实。但,这一切又是从同学嘴里讲出来的,那确是,确是真的了。

逛街此刻也变得无味了,匆匆结帐,回到母亲家里,夫君正在沙发上笑盈盈的看着她归来:累了吧?玩得开心吗?她勉强的笑笑:还好啦!

回卧室,夫君跟着进来,轻搂着她: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这样的无精打采?

她说:没什么。稍停了停,抬头问了一句:你觉得我有才吗?漂亮吗?

丈夫被她问得一愣一愣的,继而哈哈大笑:你是知名作家,货真价实的才女啊!说你没才,给鬼听,鬼都不信!你当然是极漂亮的呀,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哥们儿嫉妒我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呢?

听着丈夫这样的肯定和赞扬自己,她的心突然又回了位。

是啊,当爱已成伤,一切都不需要再留恋再回忆了。或许,你不断回忆的念念不忘的美好早已经被时间无情的彻底的打碎,面目全非,无从辨认。

那么,就让它永远的,永远的,随风飘散吧

掌心里纵横着诗行,血脉里涌动着不息的向往,人与人都一样,淡定、真实、善良是人生唯一的方向。

第20篇、爱情故事蜜糖和砒霜

我叫她蜜糖。从幼儿园起,我俩便在一个班。后来,小学、初中、高中,直到毕业,一直同班。不是同桌便是前后桌,始终形影相随,宛若双生花。

5岁到15岁的那十年,我们分享小人书与蝴蝶结,分享各自的小心事小秘密,好得恨不能蜜里调油。因此也曾发誓,说得咬牙切齿:要做永远的好朋友。

可后来才知道,会那么随意地说出永远二字,是因为根本不知道永远有多远。

一直都记得,15岁那年某个静寂的午后,我站在学校办公楼顶层高大的落地窗后面,看到她远远地走过去的背影。

那一幕我记得特别清晰。她的步子走得很急,脑后那根扎得很高的马尾辫,一直在摇来荡去,摇来荡去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条辫子也一直都晃在我心里,无法被抹去。

我从走廊上探出半个身子去喊她:蜜糖蜜糖蜜糖却没人应。那欢快的脚步径自向前,然后匆匆忙忙地转了个弯,拐进了音乐楼和图书馆之间的夹道。

就是这个小小的夹道,改变了我和蜜糖此后的十年。

我的初恋,属于一个叫雨辰的男孩。

那其实是节乏善可陈的桥段。他是学长,大我们一届。16岁的少年,干净利落,青春蓬勃,阳光的味道印在脸上。

因为我们的父母是好友,所以他会很宠溺地叫我小丫头,毫不在意地揉我的头发,然后带我一起去他常去的球场,两个人坐在台阶上,一起看夕阳。那样单纯的来往,却逗开了我懵懂的心事。

传说,音乐楼和图书馆之夹道北边那面红色砖墙的缝隙里,是可以许愿的地方。只要把对喜欢的人的表白写下来,塞到那里的某个角落,就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说,上届的上届,某位学长和学姐,就是这么成了的

我在某个深夜里,怀着虔诚的心态,把对雨辰的一片痴心写在了纸上,然后悄悄塞到了红砖墙缝里。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但不愿意欺骗我最好的朋友。所以这件事,只有蜜糖一个人知道。

可是,几天后的那个下午,我却看到蜜糖匆匆拐进了那个夹道,尔后在砖缝里搜寻着什么再后来,我看到她把一张纸条从砖缝里抠出来,打开看过之后,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我站在办公楼上,其实看不清楚那张纸的内容,但信笺纸背面的深粉色,却足够刺痛我的双眼那是我精挑细选的信纸,即使隔得远,我也不会不认得。我好想冲下去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脚下却像生了根般,动弹不得。她是我最好的册友,我没有勇气去质问。

半个月后,蜜糖牵着雨辰的手,走到了我面前,我明白了我亲爱的蜜糖,就是这样,随手丢掉了我的愿望,然后让她自己如愿以偿。我喜欢的人被我最好的朋友抢了,而且她还对我说:欣欣,我们还是好朋友。说完,她拉着他的手,转身走开。

时间滚动到高中。我们还是在一个班,但却很少再像以前那么亲昵。因为雨辰的缘故,我和蜜糖,早已疏离。更何况,两人中间还隔着相互不服输的心气和学习成绩的比拼。

雨辰的成绩不甚出色,但却习得一手好丹青。从小学起,家人便着意安排他学画,如今,更是打算让他以特长生的身份,走高考捷径。同时,我父母认为,若能因特长加分,也是美事一桩。所以后来我也进了画室,跟雨辰一起,接受额外的培训。

这件事令蜜糖万分不安。雨辰与我聊绘画聊得投契,自然就冷落了她。每每收拾东西去画室,临出门时,我都会用余光不经意地扫过蜜糖,见她坐立难安,我心里不由冷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突然很喜欢看她尴尬、看她难堪、看她心痛的样子。因为每当此时,我心里都会有恶狠狠的报复感腾起,有点酣畅淋漓的味道。

又过了一个月,蜜糖拎着东西,挤到画室里来。她终究是不能容忍我与雨辰单独相处的,即使最初是她从我这里把雨辰夺了去,那也要一直霸占着不放。而我便是算准了这一点,才那么乖地听从父母的安排去学画。

我听爸爸说过,雨辰的父母是打算送儿子出国深造的。

看着蜜糖防范的神情和刻意隔开我与雨辰的举动,我只是淡淡丢了一个轻蔑的眼神给她。雨辰自己并不清楚,他早晚要以大学和画笔为跳板,离开这片土地。为爱而选择走特长生道路的蜜糖更不会知道,她的一切付出都是徒劳,白白牺牲宝贵时间而已。

我们升高三那年,雨辰考到了成都,画室里只剩下我和蜜糖,在静默里遥遥相望。我收拾了画笔,准备离开。临走,撇给蜜糖一个冷眼即使不学画了,我还是会报考成都的学校。你呢,是否要追随他的脚步?

蜜糖不说话,静谧的画室里,只听见铅笔在画纸上急促的沙沙响。

转年,我们高考。因为赌气地坚持,蜜糖只剩下特长生这华山一条路可走。而我,却轻巧地背弃了前一年激将她的话,填报了西北大学却没想到,她想都没想去成都这茬事儿,直接报了西安美术学院。

录取通知书下来,各自兵荒马乱地买车票打行李,请谢师宴,跟亲戚朋友道别,奔赴新的征程。直至上了火车,我才发现,对面铺上睡着的人,竟然是她。她从书本背后抬起眼,对我笑笑:嗨,真巧。

我有一点点无语。狭窄的过道里人来人往,车厢里云集着天南地北的过客,可为什么我对面铺上的人,偏偏就是我最想甩开的她呢?

一路无话。就这样,摇摇晃晃20个小时,一起到了陌生的城市。

到了西安,开启我的大学生活。我很刻意地把蜜糖丢在往事的垃圾堆里,然后努力清空一切痕迹。

虽然此时雨辰已经开始考托福准备奔向遥远的异域,虽然更早以前他们已经分手,但我心里却始终放不下,我还是恨蜜糖。

4年光阴匆匆而过。大四毕业前夕,我找到一份媒体的工作,开始上班。每天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颠簸在城墙内外。常常,路过美院门前,不由自主地就会想起她。想必她也要毕业了,不知道在忙什么,是打算留在西安,还是回家去?

我一边在公交车上吃着我的早餐,一边想着这些问题。我突然一愣,3年的怨恨纠葛再加上4年的音信全无,为什么此时此地,脑海里还是会蹦出来她的名字?

说不清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我翻出高中同学的电话打过去,寻问到她的电话号码,不过却迟迟犹疑。短信写了删,删了写,终究没有发出去。最后,狠狠心,直接拨电话过去。那是凌晨三点半,只听那头惺忪地一声喂。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终于还是选择了挂机。

却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便收到她的短信:查了好久,问了好多人,终于证实了我的直觉是对的。你好吗?欣欣,很久不联系了,我很想你。有时间的话,见个面好吗?

就这样,事隔7年多之后,一切归零。我和她,再度站在了朋友的位置上。

她的公司跟我的公司离得很近,顺理成章的,我们俩做了租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同室密友。抬头不见低头见,却都不再是当年的女孩,而是崭新的自己。心照不宣地闭口不提当年,只是一起K歌,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爬山,一起去美容院

不过后来她的一席话,却让我开始释然。某夜小聚,喝得有点微醺,她趴在桌上絮絮跟我讲当年。她说: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未见得是真的喜欢雨辰只是从小到大,不管吃的用的还是好玩的,我都跟你分享惯了听到你心里有了喜欢的人,突然就别扭起来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后来长大了,可以冷静地去想这些事的时候,我分析了自己当时的心态,觉得很可笑。大概就是与其让你被人抢走,那还不如我去把那个人抢走呵呵。我真可笑是吧?

我搀着她走出酒吧的门,四月温软的风里,她靠在我的肩头上说,欣欣,对不起

眼泪,忽然就涌了上来。我发现,即使中间隔了7年那样困顿尴尬的时光,虽然我也有了其他很多朋友。但最终最能跟我合得来的,还是她近似的口味,相仿的爱好,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明了彼此的默契

至此,我开始相信天意和缘分。命中注定,我和她要像一棵枝头的两朵花那样亲近,躲都躲不开。

第21篇、爱情故事流景闲草

那天晚上她敲开我房间的门,送给我一本《枕草子》。她穿白色的宽大恤衫,水绿色的短裤,趿着人字拖鞋。刚刚洗过澡,头发湿漉漉的滴着水。健康得像一只刚从树上摘下的新鲜柠檬。她说,这本书,也许你会喜欢。

那一个瞬间,我望着这本书,恍然间回到了尘埃中的心动。

十几岁时喜欢的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地般的高个儿少年,看起来清清朗朗,像是操场跑道边一棵沉默的翠绿杨树。

那年,从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就远远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以至于他的每一步姿态,我都谙熟于心。熟知他住的院子,熟知他会偶尔在画具店和书店停留,熟知他走路从来不会回头和左顾右盼,熟知他习惯将双肩包单背在左肩上,熟知他因自幼习字而写得一手雅畅的行楷,熟知他十分喜欢看书。

他是那样姿态端然的少年。我知道他与所有人都不同。左右手均可以写漂亮的字,手腕上系着黑色的细线,上面还有一颗纽扣,我曾经趁他离开座位时,翻开他反扣在书桌上的一本书,是川端康成的《雪国》。

喜欢看这样的书的年轻男孩,不多见。

姑妈从英国回来的时候,送给我一支从莎翁展览馆附近的纪念品店里买回的鹅毛笔。15英镑。金色的笔尖,浅棕色的羽毛笔杆有近一尺长。握笔书写起来竟有飞翔的诗意。我拆开朴素简洁的包装,欣喜的瞬间,第一个想起的人便是他。

那日下午我骑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书店里买来一本薄薄的英文字帖,开始练习写漂亮的圆体字。因为我曾在老师给全班放电影,镜头里闪过一篇漂亮的圆体字书信的时候,偶然听到他惊叹,太漂亮了。我知道,他是沉默寡言的人,从未喜形于色。他定是非常喜欢圆体字。

在那年春天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夜夜在台灯下透着灰白的薄纸,蘸墨临帖。连鹅毛笔的笔尖,都被磨得光滑圆润,使用起来顺手舒心。那一沓用来重复临摹拉丁字母的纸,摞起来已经厚厚一沓。看上去仿佛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恋。

那封信,我几乎写了两年。夜夜面对着信纸,强迫症一样练习如何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像一首诗。溟漠地想象着如何以像电影场景一样的方式交给他,然后获得他掌心的温度,以及像花荫下的苔藓一般青郁的恋情。

在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决定去找他。

是在他生日的时候。我带着写了两年的信,最后一次跟着他回家。那条路我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夕阳之下我在他后面走着,一直凝视他的背影。两年多的时间,那些因为他而天真而卑微的时刻,声势浩大地清晰浮现,在内心深处摇摇欲坠,心跳变得粗犷激烈。

我想我一定要把信给他,否则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简直会死掉的。

追上他的那一刻,我几乎深吸一口气,喊住他,把信交给他。他略带诧异地点点头,拿过了信,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

我亦转身,却竟然双手捂面,禁不住即刻哭出来。

那个时刻我怀疑,这难道就是我用两年,700多个日夜,换来的一个潦草结果吗?他又怎能知道,白纸上那些花纹一般繁复漂亮的英文,是我整整两年时间,夜夜在灯下心酸莫名的想念中一笔笔练习出来的告白?

那日我头一次觉得自己无限卑微。所有一个人时天真幻想过的美好方式,全都只兑现了一个最仓促潦草的现实。我捂着脸,泪水几乎要从指缝间流出来。那样的感觉,似乎比日后与他的接触更让我刻骨铭心。

我记得在毕业前后,他都曾经主动联系我。

在他家里,我看到与我想象中一模一样的情景。整齐得一丝不苟的房间、藏蓝色的窗帘与床单,白色桌面、地面,干净得几乎有些偏执感。书架上摆满了书,其中有大部分是日本名著。尤其喜欢川端康成,以及古代日本作家,比如清少纳言、吉田兼好、松尾芭蕉。他的阴郁气质,果真与他的阅读偏好吻合。他取下一本《枕草子》,说:这是清少纳言的随笔,我很喜欢,送给你。

回到家之后,打开那本书,看到里面夹着的一封信。字迹相当漂亮,一如我早就熟知的那样。我匆匆扫一眼,因为担心不祥的结局,却又忍不住抱着欣喜的期待,所以鼓起勇气即刻翻到信纸的最后一页,果然,在结尾处写着非常抱歉。

那一个时刻我的头脑中有着瞬间空白。如同那些烂俗的武侠片里,最锋利的刀总是会在留下伤口后的一小段时间之后才会让人倒下,而又要过很久,才可以看到鲜血流淌。

那个夏天就这样淡出了生命,仅仅消失为记忆的一部分段落。

多年之后的同学会上又见到。大家还会一起喝啤酒,唱歌,最后分开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互相拥抱。

当轮到他的时候,这个曾经占据了我全部心情的少年紧紧地拥抱我。他清晰而灼热的心跳敲打着我耳朵的鼓膜,令我忽然间感到怆然的眼泪夺眶而出。头脑中闪现的是那两年寂寞卑微的少年岁月。我此刻埋在一个曾经等待过的怀抱里。却因再次怀抱了曾经的等待,而终于明白成长的意义。青春的奢侈,便在于能够有足够清澈的心情,用七百多个夜晚去写一封言不由衷的信,给一个并不属于将来的人。

此后的人生,也许不再会用两年的时间,练习为一个人写一封信。

不再会跟在他后面,目送他回家,看着他的背影,充满感伤入骨的欣悦。

不再会暗自祈祷着用最优美的方式相遇,却实际上在仓促转身的一刻痛彻心扉地哭泣。

数年之后,阴差阳错念了英文专业。许多人称赞我写得一手整饬而漂亮的英文书法。我微微笑着,那个时候总是会忽然想起他来。

而彼时在灯下一遍遍在白纸上临摹圆体字,心绪被一帧模糊的少年残像所啃噬的青春岁月,再也不会有了。

第22篇、爱情故事愿陪你一起难过

1

洛小晴不能确定自己得知的消息是否属实:许博勤和谢雨心分手了。

这怎么可能呢?许博勤不依旧对谢雨心很好吗?他们4个人一块儿时尽管有点儿不一样,但是还是一如既往地打打闹闹有说有笑的啊!

何况和他们这么要好的自己,怎么会不知道一点儿内情呢?

同桌奇怪地看着一脸惊讶的洛小晴,不悦地说:你知道的比我们还多呢!装什么啊?她说的我们就是指班上的其他同学后来洛小晴想起这个词时特别难过。

啊糟糕,昨晚忘记预习课文了洛小晴赶紧低下头,抓了本语文课本装模作样地看,如果可以,她真希望自己发愣的表情是装出来的。

其实洛小晴已经发现了,他们4个人走在一块儿时气氛不太对劲儿。似乎除她以外的其他人,都各自怀着一份心事。每次短暂的沉默,都会使4个人变得窘迫。直觉告诉她,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她从课本中抬起头,目光飞快地掠过坐在附近的3个好友身上,她那时的样子一定如同做了亏心事的小孩子吧?这是她后来回忆高中生活时给当时的自己的评价。

此时已经入冬了,大家都穿上了厚厚的棉衣,厚厚的衣装遮挡着严寒,也包裹了各自的心事。

2

严戈,他们是不是分手了?洛小晴把严戈发愣一会儿后避开她目光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心不觉一沉,严戈心虚的时候都会这样,这是4个人相处了一年多后,彼此之间公开的秘密。

他不回答,小声问道:是许博勤告诉你的吧?他也真是的

洛小晴没有注意到后面那句,接着道:是真的吗?

严戈轻轻点头说:不要担心他们,没事的。

哦。她张了张嘴,终究欲言又止,假装突然想起什么,丢下一句我忘记收作业了便转身离去。这样做不过是为了不让细心的严戈看到她装满失落的眸子。

心里是有许多问题想问吧,比如: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呢? 谁告诉你的?你怎么不告诉我啊?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可最终她什么也没说就转身跑掉了。真的如她所想的那样吧?很多东西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她未察觉和没有参与之际。

这应该是一场与青春有关的故事。每一个小小的朋友圈里,或多或少或早或晚都会出现一段大同小异的与爱情相关的童话,它们有着不同的经过和结局,但几乎都有一个相同点:小圈子里的每个成员都有参与的资格。

可是,在他们小圈子里发生的这段青春故事,没有洛小晴的出席。

3

如果一群人的熟络是在不知不觉间的,那么,一群人的距离,是否也是如此产生的呢?上数学课时,洛小晴在草稿纸上这样写到。

四人组的雏形是洛小晴和许博勤。说白了,他俩就是小学同学兼邻居又一次同班。于是在这个认识的人不多的学校里,他们成为朋友的速度可以和神州飞船媲美。至于是怎么从两个人变成4个人的呢?洛小晴却无法回忆起来了。

或许是因为几个坐在周围的人,由同学升级到朋友的这个过程太自然,以至于当她发现身边多了严戈和谢雨心的时候,高一第一学期已经走了一半了。

那时候,严戈会在早上给3个人买早餐,然后4个人一起吃;有着好嗓子的谢雨心会给他们开她的小型演唱会;许博勤会很耐心地解答3个人提出的数理化问题;洛小晴会冒着挨骂的危险,偷偷把妈妈腌制的、味道很好的泡菜拿给他们品尝。此外,几个人一块儿出去唱歌,一块儿骑自行车去海边,一块儿写作业等都是常事了。这些都符合洛小晴心中好朋友应该拥有的所有特征。

每当想起大家一起的时光,她的嘴角都不禁勾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无论这时候天上飘着多少朵乌云,洛小晴心中也会洒满灿烂的阳光。

当洛小晴发现大家眼中隐藏着各自的秘密时,距离从同桌口中得知许博勤和谢雨心分手的消息已经半个月。尽管大家依旧一起笑一起疯,但是哪里不对劲儿了呢?严戈依旧给大家买早餐,谢雨心依然会给大家唱歌,许博勤的耐心依旧不减,她带来的泡菜依旧可口

正在出神之际,数学老师的粉笔头饰演了不明飞行物的角色,不偏不倚地降落在洛小晴的课桌上。她的身子猛地抖了一下,连忙认真听课。还不忘告诉自己:是自己想多了也许什么都没变,不管这是自我欺骗还是自我安慰。

4

他们是怎么回事呢?洛小晴最终忍不住问了严戈一句,她挑的是一个只有她和严戈单独在一起的时间,那天的天空像冬日里其他的天空一样阴暗。

没没什么吧。他说:说这个不太好。

你什么都知道吧?

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事情我只知道一点儿。小晴,我们都是为你好。真的。

可是我一点儿都不知道。洛小晴的目光落在头顶灰蒙蒙的天空上,失落地想。她说不清楚心中是觉得难过了还是委屈了。

其实一切都不难理解,4个人之中,严戈是最温和的,没有脾气不说,而且细心又体贴,这样的人,最适合倾诉了。尤其和粗心豪放的洛小晴对比之后,严戈的性格特点愈加明显。

5

许博勤面带笑容地向大家宣布:他要转去理科班了。

谢雨心那句那样很好的话音刚落,洛小晴就愣住了。洛小晴不知道她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说这句话的。洛小晴更不知道的是,她是怎么让轻松的表情留在脸上的。同样是女孩子的她能感受到谢雨心对许博勤的喜欢,多于许博勤对她的喜欢。

当初许博勤选文科的时候,不管班主任和他的父母做了多少思想工作,他都不肯改变主意。因为只有这样,4个人才有机会继续同班,她还记得,当看到贴在校门口的那张班级列表时,许博勤带着一脸欠扁的表情调侃道:我做的牺牲可没白费呢。你们看,理科班损失了我这么一个英俊男生。她没有忘记的还有,随后绕着学校操场追打他的自己和谢雨心,以及站在一旁无奈地笑着的严戈。

是呢,我们又可以在一块儿了。真好!那天晚上,洛小晴在QQ签名上写道。

后来她想,许博勤选文的另一个原因,应该是为了谢雨心吧?他俩在一起以后,她就半开玩笑地问过他这个问题。他倒是坦诚:有点儿吧呵呵。她骂了一句臭小子便不再多言,两个自己的好友在一起,不知怎么的,自己也觉得幸福呢,因为他们都有了属于各自的幸福。

自从得知他们分开后,洛小晴就小心地观察着他们的表情,毕竟他们都是自己的好朋友,她不想他们有事。可是他们除了很少聊天和偶尔的面无表情外,似乎没有任何反常的地方。如果是4个人走在一起,他们脸上的表情就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以至于洛小晴在恍惚之间怀疑他们还是情侣。

若那样的话,该多好。

6

两个人的友谊给人一种简单而快乐的感觉,4个人的友谊是一场小型的嘉年华,但3个人却有点儿别扭了。尤其是时间长了以后,这种别扭的感觉愈加明显。

他们还是像4个人时那样,一块儿出去唱歌,一块儿骑自行车去海边,一块儿写作业可是彼此之间常常充斥着沉默。这种无声的沉默,自然得有几分理所当然。

洛小晴记得她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一句话:真正的好朋友,就算沉默着待在一起,都不会觉得尴尬。我们还是真正的好朋友,她想,至少在大家一块儿的那些时间里,彼此不会觉得尴尬。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春天来到后不久就跑远了,洛小晴和严戈的友谊,伴随这个夏天的温度上升着,同时,她和谢雨心的感情却渐渐落了一层洁白的雪花,这层雪花薄薄的,但足以产生一种叫距离的东西。

另外,一向粗心的洛小晴没有注意到的是,除了自己和严戈变得要好外,谢雨心和严戈也常常走在一起,如果严戈不在,两个女孩子都会感觉到几分不自在。无形之中,严戈成了连接这段友谊的桥梁。

洛小晴和严戈聊天,常常都是洛小晴自顾自地把她看过的有趣的新闻或者故事告诉他。他静静地听着她的话,适当的时候微微地笑一下,给洛小晴一种暖暖的存在感和亲切感。但是她不像谢雨心,因为她始终没有把心中的烦恼向他述说,不管多难受,她都是一个人撑着对于要强且有几分骄傲的洛小晴而言,倾诉似乎不太适合她。她也不是一个适合别人向她袒露心声的人,于是她对严戈的理解也并不多。

这期间,她会看见和严戈待在一起的谢雨心悄悄地和他说着什么,看到她来了,两人的话题会戛然而止,然后迅速改变。有几次,谢雨心看着她张了张嘴巴,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但最后没有开口。

有时候洛小晴会觉得很累,这样的友谊,应该怎样去呵护?这个似乎少了自己也无关紧要的小圈子,偶尔会让洛小晴感觉到疲惫和厌倦。但她还是小心地保护着它,就算有很多东西自己无法知道,她的心里,还是有一块地方属于他们。

同时,有些东西还残留着以前的味道,比如谢雨心会帮粗心的她收作业,会骑车到东城给她买她喜欢吃的黑森林蛋糕,会在她回答不出老师的提问时偷偷帮她这些都会让洛小晴心中的疲惫感一扫而光,还添上了几朵沾着阳光味道的花儿。

7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走过,接下来的是兵荒马乱的高三。正如开学初班主任所言:高三的日子是过得很快的。

在高三混得焦头烂额的洛小晴很快就体会到了这一点,在这样一个黑色的年份里,3个人都忙着自己的学业,3句不到就扯到学习上去了,本来就大大咧咧的洛小晴没怎么把心思放在3个人的友谊上面了她已经没空想这些了。

不管谢雨心和严戈有多少事情瞒着自己,这一切都即将要结束了。

8

毕业之前,同学录的旋风总会席卷各个班级。洛小晴也跟风买了一本,用来纪念她的青春时光。她派出去的很多张同学录都回到手里了,谢雨心那张却迟迟不见踪影。每次向她要,她不是说忘记带了就是说明天给你拿来。问着问着,洛小晴觉得没意思了,因此这事儿很快就不了了之了。

不过,最后,这张同学录还是回来了。在走出高考考场的第二天。

谢雨心在留言一栏里是这样写的:

对不起,是我不让许博勤和严戈告诉你事情经过的。小晴,请你相信我曾经是想把一切都告诉你的好吗?但我最终没有这样做的原因是,我不想你为我们担心,我知道我们都是你的好朋友,你不愿意我们任何一个受到伤害,同样的,你也是我们的好朋友,于是我们选择用沉默的方式来保护你。

4个人之中,总有一个人应该拥有一片晴朗的天空,而我们之中,你就是那个人。

洛小晴看完后,轻轻地叹息着,把谢雨心那张同学录夹回本子里。随后她在QQ空间里写了一篇私密日志:

你可知道,你保护我的方式,却让我受了更重的伤。如果可以,我希望用那片晴朗的天空,换取陪你一同难过的时光。

随后,落小晴看了一眼窗外六月蓝得如同青春一样带着几分忧伤的天空,小声地说:一切终究伴随着年少落幕了。

那些藏在青春里的小事情,也一同落幕了,比如说许博勤因为家人知道自己恋爱而要他和那个女孩分手,比如谢雨心用了3年去喜欢许博勤,比如严戈是4个人之中最想去念理科的人,比如洛小晴最想让谢雨心得到快乐

第23篇、爱情故事爱情需要等待耐心和包容

[导读] 有时候,爱就像一颗身陷磐石深处的钻石,需要等待耐心和包容,需要不断的切削与打磨,才会在电光石火的那一刹那,焕发出耀眼的光芒。

她和他认识,通过很庸俗的相亲方式。约会、见双方父母、买房、装修、购置家具,一直到结婚,日子平静得像流水线上的程序,按部就班。

他没说过爱她,她也没有。奔三的年龄了,谁的心口上,还没有一道伤?像《倾城之恋》的范柳原和流苏,都将各自的心,掩了一半。他们真正像两个搭伴过日子的伙伴,彼此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她会每天早早起床,给他准备可口的早餐,把要穿的西服、衬衣熨得笔直挺括。对于他的父母,她亦侍奉得妥妥帖帖。他也戒掉抽了多年的烟,每个月,他按时把薪水交到她手里,家里的米袋永远是满的,下水道总是通畅的,头天坏掉的电脑,第二天打开,照样可以安然地上网写字。

他们从不吵架。他是个沉默的男人,木讷,不懂风情。人前人后,他和她从不曾有过任何亲昵的举动。这种相敬如宾,似乎总隔着一层距离。这当然不是她期望中的爱情,这种平和中暗藏的距离,让她感到压抑。

已是初春,天气还是干冷,而那个电话却如同初雪乍晴的太阳,让她的心在片刻间冰消雪融。是她的前男友,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的身体一下子僵直,心无节律地狂跳起来。

本以为,那些曾经的往事,她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然而,他的电话唤醒了她。是的,她爱他,即便那份爱情已经过去好多年,即便当初他曾经为了自己的事业,舍弃了她。她的心里,却一直都不曾忘记过他。

前男友说:“我就在你的城市,想见你。”他还说,“我已经离婚两年了,两年来我一直在找你,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吗?”

下了班,她走出公司,在路口停住脚步。家在东,前男友约定的宾馆在西。往左走?往右走?她心乱如麻。往左两步,停下,难道这辈子,就要和这个男人平淡如水地过下去吗?不甘心,又转回头,往右走几步,又停下……她在路口走过去,又走过来,精神已有些恍惚,完全忘了自己是站在车流如织的街头。直到汽车轮胎磨擦地面发出的尖锐的声响,伴随着一声惊呼,她的手被另一只手用力地一拉,她跌进一个人的怀里,身体擦着车身闪了过去。

惊魂未定,车里的人已经在吼:“长没长眼睛?找死啊?”另一个沉稳的声音,却在耳边轻声说:“乖,不怕,不怕,有我在呢。”

两个声音,竟然都是如此熟悉。她看看车里的男人,又扭回头看身边这个牢牢地抓着自己的手的男人。车里的男人突然惊喜地喊:“宁宁,怎么是你?我正要去接你呢!”

身边的男人却推开她一点,把她上下左右仔细看了个遍,才长舒了一口气说:“还好,没被伤着。”她被他紧紧拥进怀里。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跟你说了多少次过马路要小心,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他没有说下去,她觉得,似乎有凉凉的东西滴落在自己的脸上。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的心,那颗长久以来一直飘浮不定的心,突然就安定下来。她握紧身边这个男人的手,脸上泛起可爱的红晕:“咱回家吧,我做糖醋鱼给你。”然后,就扯着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路上,他问:“刚刚那个男人,你们认识?”

她挽住他的胳膊,整个人几乎都靠在他的身上,淡淡地说:“他,认错人了。”他笑了,紧紧地把她拥进怀里,他知道,他们的爱情,因为这一场意外的事故,终于安全地度过了磨合期。

第24篇、爱情故事经营婚姻的智慧

我认识一对盲人夫妻好多年了,他们的婚姻是如此令人羡慕,期间只有一次小小的波折——那是因为丈夫似有过复明的希望。

妻子是先天失明,丈夫却是后天的。当那个渺茫的喜讯走近时,她和他都高兴极了,然而高兴过后却又忧虑:一旦他的世界花红柳绿了,而她的世界依然漆黑一片,他们之间将会怎样?

好在后来复明的希望落了空(这是他的原话),一切归复平静,他们又一起守住他们的两人世界,依恋如初,甜蜜依旧。

想起来,盲人的婚姻也许自有它无可比拟的幸福。为了要了解彼此的存在,他们相互的触摸一定要比一般的夫妻多得多;那触摸包含万千内容:关心、依赖、搀扶、爱抚,频频的触摸在心理上唤起的亲密感觉,是一般的视觉作用所无法抵达的。

正因如此,他和她的身段、肌肤乃至一切在对方的心里都是最美好的。他们不会像别的夫妻那样,在大街上左顾右盼,以眼光去抚遍满世界的靓男倩女,再来与身边的人进行比较。他们不受诱惑,也无须妒忌,他们深切感知的始终只是对方一人。

盲夫盲妻对自己的容貌绝对自信。她不怕老,不会像别的妻子那样对着镜子里日复增多的皱纹犯愁从而对丈夫心生疑虑。自然,他们的皮肤有一天也会变得粗糙的,但是这种粗糙是两相抚摩的结果,他们定会相信,粗糙的只是自己的手指而已,自己所爱的人美好依旧,这与眼看着昔日的花容月貌变成惨不忍睹绝对不一样。

有人说婚后该闭只眼,说是那样才有利于婚姻的稳固,那么闭两只眼,是否更好?

将此番话说与明眼的夫妻听。他们竟一起羡慕起来,当然他们是绝不愿变成盲人的,却愿意拥有盲人的婚姻。

心明眼亮的婚姻难道不好吗?在恋爱时信心十足的我们,是否多半已丧失了对婚姻的自信??

第25篇、爱情故事48朵玫瑰

葵也16岁那年,有个喜欢上她的男孩子送玫瑰给她。这个男孩子家境相当富裕,就在她生日那天,有人按门铃,她去开门,原来是花店的车子。当送货员交到她手里的是一大束使她几乎捧不起来的玫瑰花时,她禁不住吓了一大跳。她差一点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过后数一数玫瑰的数目,一共是48朵。她知道,送花的人是把她的年龄乘上3,才得出这个数目来的;她也知道,以当时的市价来说,一朵那样的粉红色的玫瑰是3块半钱,那么,那个男孩子一共是花了84块钱买下那束花的。他真舍得啊!也可见他是多么喜欢她!他当然会喜欢她,她的美丽,是大家有目共睹,也是众口交誉的。其实她本身就像那些玫瑰一样,鲜艳、娇嫩,而且透着一阵一阵的幽香。

看着手里的花,闻着手里的花,她陷入沉思里:她值得几朵玫瑰?也许不只48朵,而是比这个数目还要多的数目。她不能低估了自己的价值,她不应该糟蹋了上天赏赐给她的不易多得的美色。于是她拒绝了那个男孩子的爱。她下定了决心:她只能接受一个送的玫瑰比48朵还多的男孩子,如果她也对那个男孩子有若干好感的话。

再美丽的玫瑰,也耐不了多久的,它会枯萎,会凋谢。所以在开始变色时,她要设法保存它。她知道一个很好很简便的保存花朵的方法———拿到阳光底下去晒干,使它变成干燥的花。有一回她到伦敦旅行,看见那里的一些商店不但卖干燥的玫瑰花枝,也卖装在玻璃瓶子里晒干的玫瑰花瓣。凑近鼻子一闻,有一股隐隐的、淡淡的香味。她可以想像到春天来时,满园的玫瑰盛开着,姹紫嫣红,是怎么样的一种胜景,一种显赫和骄傲。她特地腾出一个房间来置放、展示她收藏、保存的干燥玫瑰。第一束收藏保存的,当然是男孩子送的共有48朵的那一束。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断有送玫瑰的人,而房间里的干燥花的数目,也不断增加。这一束是12朵的,那一束是10朵的或者是8朵的。每一束都是6朵的玫瑰尤其多。不管数目的多寡,她都不舍得把它丢弃。潜意识中,她成了玫瑰的收集人,也是这种干燥花的收集人。她一面收集着,一面等待着。她等待着有一天,有一个男孩子或者是男人(包括成熟的男人)会送给她100朵玫瑰。即使是50朵也行,只要不少于48朵。周围的人都知道她以前发过的那个誓言。她不能使自己突然间在众人跟前失去面子。

直到有一天,居然有人只拿一朵玫瑰作为和她见面的礼物,才使她大吃一惊,她很想接过那朵玫瑰,然后重重地打在那个人的脸上。但是她及时改变了主意,冷静而大方地、有涵养地收起来,仍然晒干了,藏在专用的房间里。她慢慢地感觉到她生活中的许多欢乐,许多满足感,是在自己观赏房间里的干燥玫瑰得到的。她不能再失去这一丁一点的欢乐与满足感了。

现在她就独坐在这个收藏干燥玫瑰的房间里。窗开着,望得见窗外的山,山上的夕阳。原来已经是黄昏了。房间里,除了变了色的泛着霉味的干燥花,还是泛着霉味的干燥花。她坐在房间的中央,让没有一丝水分的花朵环绕着。她不说话,也不叹息,只是在偶尔有一阵风吹进来时,抬起手,撩一撩盖住了眼睛,盖住了脸的一缕一缕的白发。

第26篇、爱情故事“爱”和“爱情”不是一回事

“爱”和“爱情”难道是不一样的吗?对,不要疑惑,“爱”和“爱情”的确不一样——如果你将前者当做动词,把后者当做形容词看的话。

某天我收到一封邮件,写信的女人讲述她这样一件事情:她和男友相恋八年,没有结婚,却有了夫妻一样的感情。男友在国外,她常常疑虑,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会不会让他不再爱她了。在写这封信之前,她终于没能忍住内心的怀疑和焦躁,买机票去了一趟男友所在的国家。

她得到的答案是,男友一如既往地深爱着她,并无任何可疑之处。在国外那段时间里,他对她宠爱有加,照顾周到,把“爱”是一个动词的含义表现得非常良好。到这里,应该说这次爱情考验的结局是完美的。

可是,在信里她接着写道,“确认男友没有变心,回来之后踏实了很多,又忍不住花心,去寻找自己的爱情”。这句话把我惊着了,她不是有自己的爱情了吗,而且还是刚刚得到验证的,应该是还处在幸福的感觉中才对,怎么还要去寻找爱情?

后来知道,她要寻找的是作为形容词的“爱情”。通过这封邮件,我才发现“爱”和“爱情”原来真的是有很大不同的。“爱”是承诺、责任,是信赖、依靠,在不安定时让我们安定,并且在日常生活中有着无处不在的渗透,包括做饭夹菜、洗衣打扫……

而“爱情”则是喜悦、惆怅,风花、雪月,蜜语、鲜花,争吵,眼泪,让平凡的生命被激情充满,让普通的人物犹如活在电视剧里。在爱情的宫殿里,可以成为皇帝、皇后,也会沦为奴仆,下人,当然两者也可以随时互换角色,这种刺激的体验,让人每个细胞的活力都被激发,产生难以言说的快感……

“爱”是一日三餐中的馒头、米饭,而“爱情”是让人丧失方向的毒药、迷香,哪个诱惑力更大不言而喻;“爱”是秋风莅临到果园,吹落满枝无用的枯叶,只剩下可供储藏的果实,而“爱情”是春满枝头盛开的鲜花,哪一个更具实用价值无需比较。“爱情”如果得到良好的成长,会升华为“爱”,只是,“爱”却很难回到起点,让那些绚烂像经典戏剧一样,每晚不停地上演。

“爱”和“爱情”表面上很难区分,它们也并非有着本质的不同,只是,在那些片面追求情感的极致性的人眼里,“爱”和“爱情”不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不管你想要哪一面,你总丢不掉这枚硬币,而是悬崖的两边,不是陷入这边,就是跌落那边,不能两全其美。男人和女人花心都不奇怪,但难就难在既能保持“爱”的纯粹,又能拥有“爱情”的多姿多彩,我只见过无数行走在悬崖上的男女的苦痛,在他们的脸上,从没看到几丝甘之若饴。

那么,究竟要“爱”还是要“爱情”?在实用主义至上的今天,“爱”无疑比“爱情”更可靠,可“爱”竟然比“爱情”要稀少得多。在情感多元化的今天,人们对爱各自都有着自解的方式,无需局外人给出参考答案,但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爱”让人找到自我,“爱情”则让人失去自我。

第27篇、爱情故事96级爱的台阶

8层楼,每层12级台阶,正好96级。每天男人要往返数次,背着女人,或者扛着女人的轮椅。男人并不强壮,他戴着眼镜,身体孱弱。他把脊背弯成弧线样的弓,脑袋几乎碰触到自己的膝盖,脸上亮晶晶地湿了一片。

一年前,女人遭遇了车祸。货车冲过来时,她听到骨头折断的声音,然后,人就昏迷过去。醒来已是第三天中午,太阳高高地挂在空中,男人守在她的身旁,紧握着她的手,欣喜地说:“啊,你终于醒过来了!”女人挣扎着扭动身体,却惊恐地发现,她的腰部以下毫无知觉。

两个月以后,男人把女人接回家。女人默默地坐在轮椅上,面无表情。两个月以来,她几乎哭干了眼泪,那么修长圆润的大腿,在转瞬之间变成了两段朽木,新婚的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啊!

一个月以前,男人付了首笔购房款,买下一套三室一厅——两个人此前一直租住着别人的贮藏室,早就计划买一套房子。

没搬进去的时候,女人听男人说,他们购买的是8楼,最高层。女人来了脾气:“我这个样子,住8楼怎么行呢?”男人说:“不怕,我可以背你上下楼。”

女人问:“你为什么不买一楼呢?一楼,轮椅可以直接进出。”男人笑着说:“难道你还想一辈子坐轮椅不成?住8楼有什么不好呢?空气好,光线好,等你腿好了,还可以锻炼身体。”

女人不说话了,她当然不希望自己坐一辈子轮椅,可是她对自己,对自己的腿,并没有信心。

每天黄昏,男人都要推着女人去小区花园散步。他把女人的轮椅从8楼扛下来,放好,再返身上楼,将女人小心翼翼地从楼上背下来。然后,他推着女人,边走边轻声地交谈。落日余辉给两人镶上淡淡的金色轮廓,女人的脸上,盈满幸福。回家时,男人先把女人背上楼,然后返身下来,扛回女人的轮椅。每上一级台阶对男人来说都是困难的,可是他那张脸,分明在笑着。

只要没有特殊情况,黄昏时,男人和女人,必会准时出现在花园里。甚至有一天,天空中飘洒下蒙蒙细雨,他们仍然撑了伞,在小区花园里散步。伞开得鲜艳热烈,就像小雨里一朵骄傲的花儿。

他们出来散步,并不仅仅是为散心。我注意到,在花园里,女人会扶着男人的肩膀,艰难地练习走路。女人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不必伏在男人的后背上,一个人走上去。

可是我知道,男人当初并没有买8楼的房子,那套房子已经被售楼公司卖给了我,整栋住宅楼只剩下一楼的一套住宅。男人找到我,商量将我们的楼层对调一下。“我可以多加些钱。”男人说,“我需要8楼。”

我不解:“你应该选择一楼才对啊?”

“假如我们住到一楼,我妻子也许会对自己失去希望的。”他说,“她会以为自己真的从此站不起来。”

“可是你相信她会站起来吗?”我问。

“我当然相信。住8楼会给她信心,而且我会告诉她,之所以买了8楼,是因为等你的腿好了,我们爬爬楼梯来锻炼身体。”顿了顿,男人又说:“即使她真的永远站不起来,我也不后悔。我愿意一辈子背着她,上楼,下楼,上楼,下楼……为了她心中仅存的希望,我认为这一切都值得。”

两年后,女人真的可以一个人站起来,然后鼓足勇气,拄着双拐,一步一步往楼梯上走。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帮助,她说:“为了我的丈夫,我可以走。”当她终于独自走完96级台阶时,与男人紧紧相拥,喜极而泣。

我不知道这是医学的奇迹还是爱情的奇迹,我宁愿相信是后者。

第28篇、爱情故事那些年,我们班没有女孩

那些年,我们班没有女孩。不仅没有女孩,还全都是猛男。

请不要打听哥们儿我读的是啥专业,以免影响相关大学的招生。如果你实在对纯爷们感兴趣,来我们学校,只要看到一栋楼前悬挂着“真正的勇士敢于正视漂亮的美眉,敢于直面惨淡的单身”,便可以欣然入内,与一个又一个传奇人物会面。如果不小心你还是个女孩,千万要小心被围观哦。

班上没有女孩的那些年,我们的生活异常单调,所以,一旦有女生出现在我们的世界,哪怕人家只是路过而已,也会立刻被导演成女主角。你别不信,这种撒网的方式有时候也能捞到小金鱼,紫蕙便是其中最有意思的一条小鱼。

紫蕙出现的时间是深夜零点,地点有点尴尬——两栋男生宿舍楼之间,以我们班为首的工科宿舍楼在左,右边是文科宿舍楼,学校似乎故意安排似的,竟然把体育学院的宿舍楼也安插在对面,虽然住的人数远不如工科宿舍和文科宿舍的多,但体育学院猛男们的形象却丝毫不比我们班的差。所谓一条道上不能立两个码头,更何况两栋楼之间就隔十几米。

毕竟都是大学生,平日里还相安无事,但一到争夺有限的美女资源时,便把一切风度抛之脑后,谁最男人,谁就是赢家,这是我们班的规矩,更是两栋楼的默契。

紫蕙之所以会被我们发现,是因为她走得很慢,之所以走得很慢,并不是留恋两栋宿舍之间弥漫的男人味,而是崴了脚,痛得直接蹲在地上,欲哭无泪的样子。

我们观察了很久,她只打了一个电话,从说话的口气上看,很明显是打给男朋友的。这个情节曾一度让我们的故事无法再进行下去,但戏剧性的是,十分钟、二十分钟过去了,白马王子并没有出现,而紫蕙懊恼得把手机摔在地上了。这种细节很重要,要知道,我们班的猛男都看到了,她高高举起手机,狠狠摔在地上,然后把头一扭——对那个所谓的男朋友死心了。

那一刻,趴在栏杆上的猛男们都暗自叫了一声“爽”,但还是很有组织纪律性地只鼓动我们班长帅哥单枪匹马下楼去找她,要知道,芳心这种稀有物不喜欢团结,它偏爱英雄主义。

班长到达楼下的时候,紫蕙还是一动不动,这是一种好的征兆,但是,当我们暗自欢喜之时,对面杀出了个程咬金,看身材便知道是体育学院的。他和班长对视了大概十秒钟,我猜测,要不是当时紫蕙抬起头来看着他们,必然已经上演了一场自由散打。

毕竟班长是搞测量技术的,逻辑思维非常敏捷,他耸了耸肩,指了指蹲在一旁的紫蕙,意思是说,你看,我只是来帮助这位同学的,不想和你有什么冲突。而这句话的潜台词则是,猎物是我先发现的,你先滚蛋,马上!

可惜搞体育的男生头脑简单,完全没有理解班长的意图,竟然也耸了耸肩,还抢先一步靠近紫蕙。班长也连忙跟着上去对美女嘘寒问暖。那天晚上,两个猛男就“如何送一个女孩回宿舍”的问题讨论了大概半个小时,但最终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末了,还是人家紫蕙提出建设性意见——你们去拿根拐杖给我就行。

两位猛男一愣,还没反应过来拐杖是什么,便听到两旁楼里传来一阵激烈的敲打之声,不到两分钟,便从空中飞下十余根拐杖,那都是兄弟们电脑桌的腿……

往后的日子,如果你看到有人的电脑直接放在宿舍地板上,那么此人一定参与了那晚的英雄救美的故事。

那么,故事的结局到底是什么呢?其实这已不再重要。我只是想告诉你,那些年,我们班没有女孩,兄弟们却照样干了许多浪漫的事。如果你硬要逼问我,紫蕙后来到底怎么样了,我只能透露一个细节,有一次偷听班长打电话,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听筒里清晰地传出来,她说,那晚,你的确很帅。

班长很高原反应地回了一句,不帅不帅,随便长的。

第29篇、爱情故事撞上“挥霍男”

大学毕业后在读书的城市顺利就业,结婚生子,一切顺利。尘埃落定才明白,原来我的老公是奇葩,整个一“挥霍男”。有人说“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他却是做什么都说走就走,说干就干,钱说花就花,潇洒得令我欲哭无泪。

刚结婚时跟公婆住在一起,当时家事主要靠公婆,他们就像我的父母,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我在家里只做一些简单家务,基本跟在娘家时差不多,婆婆说他们不上班家务就是工作,而我们上班够累了,下了班就该多休息,叮嘱老公有时间带我到处转转,多熟悉这座城市。当时招来很多人羡慕的目光,我自己更觉得甜蜜蜜。谁说结婚是爱情的坟墓?我怎么觉得结了婚只是从一个家到了另一个家,更多了一些照顾和关爱而已。后来怀孕生子,我更多的精力用来照顾孩子,尽管公婆忙得不亦乐乎,可家里的大小事还是轮不到老公操心。

后来婆婆生了病,她老人家需要照顾,宝宝也需要照顾,尽管公公一直在照顾婆婆,我照顾宝宝,还请了保姆阿姨帮忙,忙乱时依然显得人手不够。老公刚开始也会帮忙,后来就撤劲儿了,以朋友生日之类为由,打声招呼说走就走。我刚开始也没太在意,只认为他不太懂事。

后来越来越发现,他做事就是这么随意,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就拿时间安排来说吧,他是做IT的,工作起来没有时间概念,有时候可能是一个通宵,白天别人上班,他补觉。可玩起来也没点儿,朋友们一约说走就走,他们单位的考勤就算他不太看重,可是家里有事总该管的吧。上次我加班,孩子生病公公带去了医院,他下班后回家拿了自己的东西就出去玩了,一走就是两三天,后来得知是去山里打猎了。回来后我问他不知道孩子生病吗?不知道爸爸带孩子去医院了吗?他说知道啊,我又不是医生,不是爸爸在照顾孩子吗?我又不能替孩子生病,留下来有什么用呢?再说如果有事一定要我做,打手机不就行了嘛。

记得有人说过嫁个舍得为自己花钱的人才会幸福,这点儿我不太赞成。老公花钱如流水,只要知道我喜欢就会买给我,从来不计较价格。可是我对他这样做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因为他只知道花钱,很少考虑家里还有多少钱,从不量入为出,看上东西就很快出手,很少考虑买的东西值不值,是不是我们可承受的消费水平。有一次为买一只铜鹿,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打电话让我到楼下付打的费。虽然还没有出现过入不敷出,谁知道会不会有意外发生需要花大笔钱,毕竟孩子还小,长辈渐老,不能今朝有酒今朝醉呀。

自从婆婆去世后,我觉得真的很累,不是身体累,而是心累,希望老公能够帮我。可老公依然重复着以前的生活,像个孩子一样。孩子在一天天长大,他这样做事没规律,将来孩子像他一样可怎么办?我不是说要他完全做家里的男主人,毕竟公公还在,很多事情还要靠公公,可现在多参与一些,哪天万一公公有什么事他也能很快适应,指望上了。他却说儿孙自有儿孙福,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

他说自己一直努力赚钱养家,没觉得哪里有问题。我感觉自己希望他有对家的责任感,赚钱不是全部,难道我要的太多了吗?

第30篇、爱情故事最好的爱是让你成长

“亲爱的,祝福我,为我开心吧,我恋爱了。”

好久未联系的同学丁丁突然在对话框里打出这一行字,让我又惊讶又欢喜。丁丁是一家大医院的护士,这些年高不成低不就,已经年近30还孑然一身,一直让我们颇为惦念。

她的爱情故事很俗套,男朋友是她的患者,患眼病住院,正好是丁丁负责的病房。在一个多月的朝夕相处中,丁丁的温柔和细心耐心让男人很感动。就这样两个人正式确立了关系。然而男人不是街头上寻常的路人甲乙,人家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正经的青年才俊,只因忙于事业,才至今未婚。

听她说完始末,我不禁有点担心。因为关系好,就忍不住说了出来:如此让人仰望的“男神”,周围一定是美女如云,就算在患病时与你碰撞出了火花,但能够保持长久,并最终走入婚姻吗?

丁丁说,我也不知道能不能保持长久,更不知道能不能走入婚姻。但我现在真的很开心,很快乐。

看着丁丁沉浸在爱情里,我不能再说什么,却深深为她担心。和别的同学说起,大家也都是差不多的想法,都觉得这场相差悬殊的爱情不太靠谱,一旦分手,丁丁会多受伤啊!可她就是不听人劝,我们只好沉默相望。

在以后的日子里,丁丁果然非常开心,QQ签名经常变化,也时常在朋友圈晒自己的美好心情。可我们还是看出了问题:他男朋友工作很忙,一年到头经常出差,并没有多少时间陪她。我们私下分析,哪有这样谈恋爱的?这样的男人一定没把心都放在女朋友身上啊!可这个傻丁丁居然一点不以为意,依旧兴致勃勃。她像打了鸡血一样,每天忙着读书,忙着用心工作。她说,我得努力,我得让自己配得上这么美好的爱情。

光阴如梭,转眼一年多过去了。我们在生活的一地鸡毛中抱怨着老公,烦恼着孩子,拖拉着工作,腹诽着上司,叹息着衰老,当然也时常在等着丁丁结婚或情变分手的消息。

可是,没有。她没有宣布婚讯,也没有分手,他们依旧是聚少离多,谈着不像恋爱的恋爱。可丁丁,却真的越变越好了。她半年前成为了护士长,又在行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了两篇论文。不久前的同学聚会上,从前那个寻常沉默的女子早已无处可寻,我们看到的丁丁神采飞扬,笑靥如花,她整个人都焕发出知性的优雅和光辉。谈起爱情,她坦然说,“我知道自己非常平凡,也许并不适合那么优秀的男人。但是没关系,我在爱中收获了很多。最好的爱不是卿卿我我的缠绵,而是它能够引领你成长,让你不断成为那个最好的自己。”

一番话,让杞人忧天的我们顿然警醒。是啊,最好的爱是让你成长。爱情最终的结果早已不重要,因为你在这个过程中成长起来,你变得美好蓬勃,你变得阳光自信。能够修成正果当然好,即使最终爱情远离,你依然收获了心灵的成长,优秀已经与你的身心融为一体,谁也拿不走,你是永远的赢家。

爱情如此,亲友友情又何尝不是这般?想一想,我们收到的爱,我们付出的爱,是能够让我们成长的爱还是消耗我们的爱?吸收让我们成长的爱,远离消耗我们的爱,我们的人生才能始终有滋有味,美好蓬勃。

第31篇、爱情故事折扣爱情

读书的时候与他逛街,每次都会理直气壮地直奔折扣区,淘拣那些与自己一见钟情的宝贝。回去的路上,两个人抱着那些便宜货,觉得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而爱情,也似乎跟着这省下来的钱,分外甜蜜起来。

那时觉得有情饮水饱,所以挤在折扣区里,从来没有过尴尬,遇到了同学,也常会招呼他们一起加入到折扣族里来。别人问起价钱,总会很骄傲:特价买来的哦。那真是一段纯真的岁月,没有人会因为买折扣店里的东西,而低看你一眼。

后来,我们毕业工作,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贷款买了一个能够看得到风景的房子。依然是没有多少钱,也并没有觉得多么地难堪,直到有一天,当年一起逛折扣店的女友琼来做客。两个人照例是兴致勃勃地结伴逛街,但逛了不过1个小时,我便生出疲惫,胡乱找个理由,就结束了这场处处让我觉出自卑的游逛。

回家后第一次向他抱怨,说,看琼过得多么滋润,哪像我们,一脸的穷酸相。原来与我一样的琼,现在已经将我远远地甩到了后面。几乎每到一个商场,琼直奔的都是最新款式,而我却只能在折扣区里打转。他笑,可是我们一直都是这样携手走过来的啊。

心里依然难过,看这个家,视线所及之处也是黯淡无光,那些打折时买下的橱柜、桌椅、帘布、茶几,此刻都带着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挑眉看着它们的主人,似乎它们来到这个家里,不是为她服务,而是要在某个时候,跳出来,将生活里被隐去了的晦暗与尘埃,一一揭示给她。

自惭形秽的日子持续了1年,直到琼再一次到来。琼叹一口气说,突然发觉,再多的钱也未必能够买得到幸福的感觉。就像现在,我有大把的钱,可以买到所有最新款式的衣服,可是有哪一件,他曾经用心看过一眼呢?再昂贵的东西,若是没有爱在其中,也只是冰冷的外壳。你知道吗?我的爱情原来一直在折扣区。

第32篇、爱情故事爱,一直都在

看到小狗“吉米”被丈夫普雷曼带回家时,苏莎几乎被吓得大叫起来——这是怎样一条小狗呀,骨瘦如柴,没多少毛,更要命的是它还满身是疮。“我们家不是动物救助站!”苏莎对丈夫大声地吼道,要求普雷曼马上将吉米丢掉。

但是,普雷曼没这么做,他对怀中的吉米说:“哦,女主人的情绪好像有点不大好,不过没关系,我们去仓库吧,那里虽然有点乱,但很温暖。”接着,普雷曼从药箱里取了药,带着吉米去了仓库,一直忙到很晚才回来。

半个月后,吉米竟然好了,样子也比之前好看了。但苏莎依旧不同意它住进家里,普雷曼也没为此和苏莎争吵,只是每天按时去仓库给吉米送吃的。

吉米在仓库里住到一年半时,普雷曼却突然因癌症去世了。苏莎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20多年前,她的两个儿子就因车祸离开了她,现在丈夫也永远地离她而去了。

当晚,悲痛的苏莎无法入睡。于是,她来到了仓库。门一开,吉米便立即朝她跑过来,围着她一直打转,还发出低沉的叫声,像是在哭泣。苏莎心一软,将吉米抱在怀中,“跟我一起回家去吧,普雷曼再不会给你送食添水了,这样下去,你会死的。”苏莎第一次发现吉米很可怜,和自己一样。此后,吉米也就成了苏莎的一个伴儿。

3年后的一个清晨,吉米身边多了4个毛茸茸的“小球”——它做母亲了!苏莎的生活也变得更加忙碌和快乐。

这天,苏莎带着吉米和它的孩子们去散步。在路边,她看到了一个宠物诊所,苏莎进去准备给吉米买点日常用药。没想到,诊所的女医生一下子就认出了吉米,她对苏莎说:“真羡慕你,你丈夫那么爱你,为了不让你感到寂寞,他把离世后的一切都安排好了!”苏莎不明白女医生的意思,忙问她怎么回事。

“难道你不知道吗,吉米是你丈夫几年前从我这领走的。那天,他悲伤地进来跟我说想买一只小母狗。”“你知道宠物诊所是不卖狗的,但巧的是,那天诊所刚好有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小狗,就是吉米。主人觉得它病得很重,于是就抛弃了它。不过,当时吉米是生了重病,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救活它!”女医生说。

“可你丈夫还是一个劲儿地恳求我。他说,他是个癌症患者,很快要死了,但这事一直瞒着妻子。他要让小狗和它的孩子们在他死后好好陪着他妻子,那样她就不会孤单了。我才同意你丈夫带走吉米。”女医生耸了耸肩。

已经好几年没流泪的苏莎失控了。她的泪水一下子涌出来——原来丈夫不顾她的反对,收留吉米,都是为了她,他将此隐藏得比癌症还要严密……

4年后,吉米也走了,但苏莎并不孤单,因为那4个小家伙继续替吉米,不,是替丈夫陪着她。

是的,一切尽在爱的掌握中,丈夫早就策划好了这一切。

第33篇、爱情故事像爱妈妈一样爱她

接到她的电话,我愕然。

她说:“惠明,家里农活忙完了,我想去你那里住—段时间,帮你带带小宝……”

她并不知道,军子离世前一个月,我们已经离婚了。也就是说,作为军子的母亲,她跟我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一年前,军子爱上了别人,强烈要求离开这个家开始新的生活。我伤心、愤怒、怨恨,却还是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还没来得及把离婚的事告诉家人,军子就出了车祸。

我还是以妻子的身份送走他。在殡仪馆,她边哭边说:“军子走了,你一个人带着孩子可怎么办啊……”她不知道,其实军子早就走出了我和小宝的生活,只是这一次的方式,太彻底。

我决定永远不告诉她真相,就让军子把这个秘密一起带走。

办完军子的丧事,她在我家住了几天,每天给我们做丰盛的饭菜。小宝吃得很欢,我却吃不下。她劝我:“惠明,农村有句老话:生死由命。军子走了,你和小宝可得好好生活下去!”她的河南口音很重,很多时候我听不大懂。做她的儿媳妇那些年,除了隔两年春节时回去住两天,每月按时寄钱,和她真正的交流并不多。

送她回去时,我塞了一些钱给她。我想,这也许是最后一次给她钱了。

倒是她先开了口:“惠明,以后别再给我寄钱了。你爹妈走得早,没人替你分担,现在还自己带着孩子。生活比妈难多了。”那一刻,我的眼泪不知不觉就掉下来了。

知道她平安回家后,我再没给她打过电话。我请了专职保姆照顾孩子,自己把更多精力放在工作上。

没想到,她竟然又要来了。我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拒绝,或者说是无法抗拒她对我的好。

她带了很多行李来,竟还有冬衣,我心里一怔:难道她打算长住下来?

她在包里掏了半天,掏出一沓厚厚的钱递给我:“惠明,妈给你带了一点钱,是妈多年攒下的。”

“妈,我们不缺钱用。这些钱您还是自己留着花吧!”我将钱推开。

“怎么不要?我给我孙女的!军子走了,奶奶不管她谁管?”我抬头看见她眼里满是泪,“惠明,我知道军子是个混蛋,是他对不起你们……”

我愣了。原来,她早就知道!这些年一直往肚里吞的委屈和泪水终于发泄了出来,我是多么想找人诉说内心的无奈,却没有人真的懂。

“军子他大哥跟我说军子有了别人,我当时真想抽他!可他离我那么远,他也不听我的。听说他出了事,我心里又疼又恨,这是报应啊!”

“妈,他不是!”我哭着打断她,“其实我早不怨他了。我愿意他好好活着!”这是军子去世后,我们第一次提起他。那一晚,我们抱在一起大哭了一场。她说:“现在妈来了,妈要好好照顾你们!”

那场眼泪,彻底释放了我心底的悲痛和哀伤,整个人渐渐轻松起来。她就这样驻扎进了我的生活。她把保姆辞了,全身心地照顾着我和小宝。这样一住就是两年,连她最心爱的庄稼都丢掉了。

有时候,我想劝她回去,可又舍不得,索性装聋作哑,她不说,我就不提。

转眼,小宝上学了。开学那天,我和她一起送小宝去了学校。那天晚上,她坐在我身边,我把遥控器递给她:“妈,您想看什么自己调台。”

她摇头,若有所思,片刻后跟我说:“妈想回去了!”

我有些意外,转头看着她:“您怎么忽然要走?小宝习惯跟着您生活了。”

“傻孩子,妈不能老住在这里,你还年轻,遇见合适的人还是要嫁的。妈相信你会遇到一个比军子好的人,你是个好妻子、好媳妇……”她的目光,倔强而慈爱,我知道她主意已定。我伏在她的腿上,眼泪浸湿了她的裤子。

她走了,在陪了我和小宝两年以后,坐着火车离开了。她用两年时间抹平了我离婚和丧夫的伤痛,也分担了我一个人带孩子的辛苦。因为有她在家里做支撑,我有了更多精力去应付工作,升职加薪的军功章里有她—半的功劳。

我每晚都会拨打一个曾经放在电话簿里却很少拨打的号码,然后和小宝抢着跟她说话,一说就是大半个小时。

我爱她。这辈子,会一直爱,像爱妈妈一样。

第34篇、爱情故事一份我们担当不起的爱

去年他去了。那天我茫然地走在大街上,心里难过的洪流冲击着眼眶,寻遍所有理由没有一个合适的词语可以解释这眼泪。

爱吗?不!他丑、他笨,他没有很深的文化;亲吗?不!在最难过的时候也不会想到他;近吗?不!几个月接不到他的电话都不觉得意外。

记得最后一次他打电话来,说中午喝酒的时候,失去知觉两个小时。我逗他说:“你可不要告诉我,你家存折在哪里。”他大笑说:“我知道我虽然有点钱,但你不稀罕。”这句话让我感动,现在人们聪明得都把自己的好恶强加在别人身上。但他不,他总是用心去看别人。那天他还是认真地嘱咐我说:“我是想,如果有一天我突然走了,你一定要送我。”

最后,他说出一直不肯说的话,他告诉我说:“我一直都很敬爱你,因为敬在前,所以不敢太靠近你。更何况我什么也不能给你,更不能给你的家庭带来伤害,以后就不打电话给你了。但我再说一遍,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真有那一天的时候,你一定送送我”。我当时觉得奇怪,想岔开话题,就开玩笑说:“小小年纪怎么这么胸无大志,行!我送你,我一定手捧鲜花,带着墨镜,像香港电视剧里的演员一样去送你。”

我知道他走的消息是在6天后。他脑出血,很快,走了。应了他说过的话。

我们是同学,住得很近,他一直对我很好,但他从不表白什么。他一直很孤单,他父母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先后去世了。在他结婚的第4年,他那从农村娶来的漂亮媳妇认识了一个有钱的男人,带着3岁的孩子和他离婚走了。他让她带走了家里所有的东西,他知道自己很笨,不能给别人幸福,所以他不耍赖。

我没能送他,他托付我的这一件事我都没能做到,走在他常走的大街上,眼泪无法抑制,店铺里那首萨克斯曲《回家》格外刺耳。去了他家,他弟弟在,他说,邻居们送他的队伍很长,直到把送葬的车装满,大爷大娘们说:别让这孩子孤单地走,他才40多岁,他是个好孩子,他帮助我们时从没有半点虚假。

他大概会欣慰一些,这么多人没忘记他。可我无法抑制难过,心疼,一种无所适从的疼。从此失去了一种可以不见,可以不想,却实实在在的惦念。它是生命的元素,是一份我们曾经担当不起的爱。

清明节,无法不再去想他,终于来到他的墓前,送上一捧鲜花。看见墓碑上孤单单的名字,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我对他说,知道你为什么这么早就走了,你是嫌孤单了,想从头开始了,就像小时候做作业,写乱了从头再来。在这,我祝愿你幸福!

第35篇、爱情故事感情的缝隙

情感这东西真的非常厉害,还很难伺候。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控制力很强的人,但还是沉了下去。这个过程太奇妙,让我不由自主。

我下岗后,老婆很失落,整天哭丧着脸。我知道她着急,可我也需要安慰。34岁就没了工作,我能不急吗?可整个行业都不景气,我能有什么办法?

如今,我反而庆幸自己下岗了。在单位上班时,每个月我才拿千把块钱;而炒股赶上行情好,一天就能挣好几千。老婆的黑脸让我明白了感情这东西靠不住,“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当头各自飞”。下岗的经历和老婆的变化是我人生的一大劫难,让我觉得原来自己特别当回事的东西忽然一下子变得十分淡漠,什么都无所谓了。但我并不想离婚,离婚了孩子怎么办,房子怎么办?

炒股挺毁人的,干了这件事,别的什么也干不了。亲戚让我在夏天帮忙照看冷饮店,但我散漫惯了,根本待不住。在股市上甭管赔、赚,每个月我都要交给老婆2000块钱。说实在的,那感觉简直就是凑合着过日子,什么感情不感情的,只要不让孩子缺爹没妈就行。就在情感没有着落的时候,她乘虚而入。

她挺干净的,俊俏的脸上有一种忧郁。因为在证券交易所常见面,偶尔碰见了会点点头。可有一天,她走过来坐在了我的身边,弄得我挺不自在的。迟疑了很长时间,我还是没开口说话,她也没说话。直到临近中午时,她才说:“你怎么坐着不动呀!不饿?”我说:“待会儿买个盒饭就行了。”她说:“前面有个小饭馆挺干净,不如上那儿坐坐?”

股票市场不但有很多诱惑,还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什么样的人都有。有拿过经济学博士学位的,有蹲过好几年大狱的,股友们除了神吹海侃,彼此之间并没有实话。万一说漏了嘴,让黑心人给绑架了怎么办?我心想吃顿饭也无所谓。可那天,她说的话挺对我的心思。她说现在很多人都言论股市不规范,庄家投机取巧,但股市就是一个允许投机取巧的地方。也许是我太想卖弄了,我说自己炒股跟种庄稼一样,在春天选股,因为过完春节,一般的庄家都会调整,可以选择的股票比较多。经过一个夏天,赔赚也就看出来了,秋天就择情卖掉。她让我帮忙选几只股票。这让我感到为难,赚了钱还好说,万一赔了怎么办?可能是运气好,我帮忙选择的3只股票都赚钱了。她说请客,我也没推辞。饭桌上,她告诉我她老公移民去了加拿大,说是安顿下来再接她们娘儿俩出去。可等了3年,收到的却是丈夫委托律师带来的离婚协议书。她没心思上班,凑了些钱在股市开了个户头,但没赚到钱。当时,我觉得那男人心真黑,为自己安逸,连老婆孩子都不要了。

后来,她一连好几天没露面,我心想这女人真够新鲜的,股市行情好了反倒不露面了。不知是闲得无聊,还是真惦记她,脑子一热,我就拨通了她的手机。我这边还没问,她在那边就哭开了,并且说想见到我。我按她说的地点找上门去,刚一进门,她就扑在我的怀里哭了……

她的境遇倒真应了那句话,“黄鼠狼单咬病鸭子”,她的孩子出事了,掉进一眼没有井盖的污水井里淹死了。

我们真正的交往是从这时开始的。时间一长,我对她就有了一种牵肠挂肚的惦念。最后,连警戒线也冲破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明显缩短了,生活也感觉美好起来。我和她在一起,不仅感到内心很舒畅、很松弛,还有一种共鸣感。

慢慢地,我犯起了嘀咕,心想自己掉进了情感陷阱。我是她的情人,她是我的情人。倘若我身后没有妻儿,这种情人关系就是正常的。但我的现状表明到头来只是一场情感游戏,一旦被别人知道……另外,我知道世俗故事中讲述的婚外情统统没有好下场,万一被她讹上,想摆脱都摆脱不了。终于,我找了个自己认为合适的机会,鼓起勇气提出断绝关系。她不说话,一直掉眼泪。后来,我只要一提出分手,她就哭。她一哭,我就没主意了。我很想用钱摆平这件事,但不知道多少钱才能让她得到心理平衡。我不想把曾经的风花雪月变成反目成仇后的刀光剑影,只想抽身出局。现在的我,有一种人在感情缝隙边缘悬着的感觉,虽然可以看到秀美的景色,但弄不好就会掉进万丈深渊。

庆幸,我明白得不算晚。

第36篇、爱情故事一掌阴凉

早晨起来,看窗外是阴天,男人和女人就吃了早餐哼着小曲儿去上班了。哪想到了傍晚,太阳竟然冒了出来,阳光还是那样热情,烤得路面都软软的。正因为出门时天上没有太阳,就没有带遮阳伞。现在怎么办呢?

女人只得躲到一棵树下,蹙着眉,看着那耀眼的阳光。

身后50米处有一家商店,男人知道,那里有遮阳伞卖。

“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给你买把伞。”男人对女人说,又将手里的矿泉水递给女人。

女人急忙拉住他。动作急急的甚至是紧张的。似乎男人不是去买一把遮阳伞,而是去买一套商品房。“不用了不用了,坚持一下拐个弯就到了,天上下的是阳光又不是硫酸。”女人笑着说。

家里有两把遮阳伞,女人怎么舍得让男人再多花一份没有必要的钱呢?何况她也不是那种娇气的女人,何况这里离他们的目的地并不远。

“真的不用?”男人站在原地,回头问她。

“真不用。我们走吧。”女人说着,走出树阴。头皮瞬间发麻发烫,仿佛跳进一朵烈焰。

男人走到女人身边,举起一只手。右手或者左手,这无关紧要。手掌呈弓形,遮在女人头顶,就像在女人的头上扣了一顶厚实的太阳帽。女人轻轻地笑了,她说这点阴凉有什么用呢?以为我是搁浅的鱼?她往前跨了一步,手的阴凉瞬间偏离,女人再一次感觉到灼热和滚烫。男人快步与她并肩,调整手的位置和形状,女人的头顶,便再一次多出一小片男人为她制造出来的阴凉。

“遮住一点是一点。”男人笑着说,“谁让你是我老婆呢?”

男人第一次用自己的手掌为女人遮挡阳光,可是女人感觉,他似乎为她做了很多次。认真,专业,一丝不苟。几步以后,男人真的有了经验。他的手只搭住她的额头,他让女人明净的额与黑葡萄般的眼睛有了一片阴凉的保护。男人的举动无疑有些夸张了,街上不断有人扭过头看,女人的脸,便红了。

还是我自己来吧,她说着,慌慌地伸出一只手,搭上额头。男人说多了我的手,你的阴凉,不更多一些吗?手仍然固执地举着,仍然呈密不透风的拱桥状,不肯放下。

女人想男人并不夸张吧?她相信他是真的心痛自己。她想起那次,在街上,毫无征兆地,突然泼起了雨。两个人在雨中跑着,笑着,男人的一只手,也是轻轻罩在她的头顶。一只手能挡住多少雨滴呢?就像现在,一只手能挡住几许阳光呢?可是女人感觉,那分明是一把伞啊!

当然还有。男人还有一个习惯。有那么一两次,陪女人过马路时,有汽车突然从旁边呼啸而过或者紧急刹住,男人便条件反射般地伸出了手。他要阻挡。不顾一切地阻挡。可是似乎,他阻挡的不是女人,而是汽车。他的手平举着,精神紧张着,似乎举出去的是汽车的制动。他知道自己的手不可能挡住汽车吗?他当然知道。可是他的手,仍然会伸出去。伸出去的手,其实是一种本能。与女人在一起时的本能。与爱情在一起时的本能。他不会想得太多。

就像现在。现在,他的手擎着,为女人制造出一掌阴凉,更多的,也是一种本能吧。一掌阴凉有什么用呢?一掌阴凉什么用也没有。只不过,爱情在一掌阴凉之中,在不知不觉的呵护与被呵护之中,逐渐牢固并且持久,逐渐朴实并且浪漫,战无不胜,并且坚不可摧。

第37篇、爱情故事新娘总会变老娘

女人常为很多小事情生气。有些事情,实在细小得不得了,而她却非常计较。

在节目上曾访问过一位漂亮女生。她刚新婚。她说,她一结婚就跟老公吵了个大架。只是因为某天他们去访友,她发现她的丝袜破了,老公答应,一走出朋友家门,就陪她去买。

因为聊得太开心了,朋友约他们一起吃晚餐,老公便把陪她买丝袜这件事忘了。她一边吃饭一边生闷气。她也不准备提醒他了,她要看这个粗心的男人什么时候才会记起来。

边享用美食边喝酒的男人,怎么可能记起来?

一直到回家,他都没记起这件事。睡觉前,他发现她把嘴嘟得老高。“怎么了?”

她偏不告诉他。

她为了这件事睡不着,累坏的男人却睡得鼾声大作,她越想越生气,到了天亮,她还未合眼。

好不容易等他睡醒,她忍不住了:“你知道你昨天忘了什么吗?”

“什么?”

男人猜了一百次,都没猜中他忘记的事情。(这种耐心,保证只限于你侬我侬的新婚)

这不能怪男人。丝袜穿在她腿上,破了,他根本不在意啊。

女人生这种气实在很无聊。

有个童话是这样的:一个不怎么富有的国家的皇后,想要为儿子找到一个真正的公主当妻子。

她让自称公主的人睡在一张床上,在床上垫上十二张床垫,下头放着一颗豌豆。

早上,她会问那个公主,睡得如何?

如果公主回答,她睡得很好,那她就不是真的公主。

终于有一天,她找到真正的公主了。因为只有这个公主说,床睡着真不舒服,床下有个巨大的东西,让她腰酸背痛。

她让王子娶了这个真正的落难公主。

哈哈,我想真实世界不会有这么笨的妈妈,娶这么挑剔的媳妇不是自找麻烦吗?

其实,男人很怕这种公主。

一个公主,如果没有学会在婚后容忍那些曾经让你腰酸背痛的豌豆,并且原谅王子遗忘了曾经答应你的一些小小承诺,她应该没有办法在日常生活中变成一个精神正常的母亲。

当新娘变老娘,就算是十二层床垫下藏着保龄球,她也可能累得呼呼大睡,完全没发现吧。

公主,请你为了婚姻的长久、幸福,别再为小事生气!

第38篇、爱情故事这辈子,我只给你当媳妇

母亲的老友中,有一位江伯伯和母亲特别能谈得来。江伯伯和母亲一样,都是老伴去世多年,孤身一人。

那天,江伯伯请母亲看电影,母亲笑着婉拒了;还有一次,江伯伯约母亲去桂林三日游,母亲看似无奈地推辞:真是抱歉,这段时间确实没空。谁都听得出话里淡淡的疏远之意。

慢慢地,母亲对江伯伯真的开始疏远,最后避而远之了。对此最伤心的却不是江伯伯,我们两家儿女都有意撮合两位老人,给两老制造了N多机会,但他们最终还是没能走到一起。对这个结果,做儿女的比当事人更耿耿于怀。

私下里问母亲,江伯伯人挺不错的,离休干部,身体又硬朗,他喜欢你,谁都能看出来,你干吗要拒绝呢?母亲的回答一分愧疚三分感慨还有六分坚决:“他再好,也没你父亲好。你们别当说客了,当了也没用。这辈子,我只给你父亲当媳妇。”

门不当户不对

父亲和母亲家相隔50里,父亲家贫,弟兄姐妹7个,而母亲是独生女,家底殷实。父亲和母亲从小就认识,两个人是初中同学,母亲很崇拜父亲——父亲成绩好,连跳两级。母亲默默关注着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见到他总是脸红着绕开。对他的情愫也许就是从那时滋生了,隐隐的,淡淡的,甜甜的。

不久,爷爷生病,父亲初中没毕业就被迫退学,十四五岁的年纪就去了工地当小工,经常饿着肚子卖苦力,赚点微薄的零钱贴补家用。

母亲对父亲有挥之不去的牵挂,总会出神地想,他要是能继续念书,那该多好。她会绕道去工地,远远地观望心上人。看到他更加清瘦的背影,她就经常从家里带点儿好吃的,让父亲的工友转交给父亲,然后一溜烟地跑开。

父亲也喜欢母亲,只是他们对于爱情这样的字眼,是从不提及的,仿佛那是个特别神秘、不可触的灵物。母亲偷偷地给父亲做鞋,父亲则用积攒了几个月的零散粮票为她买花布衬衫和头饰,约她去河边丢石子,去铁路边一前一后走一会儿再回眸相望一下,然后会心一笑。

后来,母亲家的门槛差点被踏破了,上门提亲的媒人一茬又一茬。外婆一边认真地甄选,一边对母亲说:“女人结婚犹如第二次投胎,千万不能选错啊,我得为你好好选选。”母亲红着脸却斩钉截铁地回答:“我谁都不选,除了他。”

外婆稍加打听,就知道了母亲说的“他”是谁,她如何舍得让女儿嫁给门不当户不对的穷小子?不仅是外婆不同意,祖父母和外祖父两家人也坚决不同意,面对一屋子软硬兼施的说客,母亲柔柔地嗓音透出说不尽的坚定:我就是喜欢他,一辈子喜欢。

在爱情面前,吃苦算什么

这样的倔强换来了一顿皮肉之苦。外婆流着泪打完她,然后抱着母亲痛哭:我不是要拆散你们,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好呢?你跟了他,要吃一辈子苦的。母亲说,我不怕,我只要跟他在一起。

外婆没再阻拦,遂了母亲的心意。母亲不久嫁给了父亲,一间借来的土坯房和一张几摞碎砖支撑起来的破床板,一口锅、两双筷、两只碗、一只煤炉,就是他们的全部家当了。

不久,父亲被百里之外的化工厂招工,当了一名学徒工。每日风里来雨里去地辛勤劳作,挣得的微薄工资却只能维持基本的家用。父亲看看破旧的屋子,愧疚地对母亲说:“你嫁给我,让你跟着吃苦了。”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母亲还是笑得甜蜜。已经和父亲在一起了,这是天下最大的幸福,即便是吃苦,再大的苦也是暂时的。她在门前的山坡上开垦荒地,种植粮食和蔬菜,还陆陆续续养了鸡、猪和长毛兔,晚上再糊一百个火柴盒才休息。母亲的两个哥哥来看母亲,临走,丢下一些钱和粮票。母亲不要,说:“我有。”

风雨里来去,她如所有的农家妇女一样,会种一手好庄稼,养了满圈满笼的家畜,还做得一手好针线活。只是母亲的手粗了,磨出一串串老茧,腰身早没有了少女时的窈窕,但家里渐渐有了些积蓄。

思量一番后,母亲买了些便宜的旧砖瓦回来,忙完活儿,就坐在寒风里,把旧砖瓦上的水泥用铲子一块块地铲干净。整整一年时间,母亲硬是铲出了盖三间大瓦房的砖瓦。在我7岁那年,家里终于盖了房子。在宽大敞亮的大瓦房里,我第一次看见父亲流泪,他紧紧拥着母亲,哭花了一张黑脸,他是真心痛母亲的那双手,心痛之余,却只会说一句话:“谢谢你!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不敢想象我能否有今天……”

母亲也哭,但她笑着在哭。她一开口,就让父亲哭得更厉害:“我觉得很幸福,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那样平淡却幸福的生活

几年后,父亲被任命为车间主任,母亲也去了一家服装厂上班,生活渐渐顺风顺水起来。可是不久,父亲把腿摔断了,躺在病床上大半年都不能动弹一下,母亲除了照顾父亲,还要工作和照顾我们,整天像个陀螺一样。才30出头就华发早生,非常苍老。

父亲叹着气,他的肚子里总是揣满了沉甸甸对母亲的愧疚,“我太没用了,一直拖累你。你要是嫁给别人,也许就没有这么辛苦了”。母亲坐在床边削苹果,转头看了父亲一眼,嗔怨着安抚他,“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再大的辛苦也没关系。等孩子们都大了,我们就不辛苦了”。

我们渐渐长大,经济也好转了很多。父亲调到离家很近的一家单位上班,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让父亲终于有了时间可以打妈妈的下手,为母亲减轻了很多家务负担。星期天,父亲总会系上宽大的围裙掌勺,妈妈则在一旁悉心指点,两人时不时地笑骂一番,然后再爽朗地大笑一下。

一切是那么的自然,父母居家过日子的清淡、和谐和付出,一直深深打动着我。

苦一辈子还是甜一辈子

也许父亲把一辈子的福气都花在娶母亲一事上,从40岁开始他的身体就大病小病不断,成了医院的常客。

母亲总是陪伴着父亲,门诊时,母亲跑前跑后地为父亲挂号取药;住院时,母亲寸步不离地服侍左右。在医院里,他们时常见到吵闹翻脸甚至成仇敌的夫妻,有年轻的,有年老的。每当这时,父亲就紧紧攥住母亲的手,从她温暖的掌心里得到力量。

父亲是65岁去世的。在他长达25年的病程中,母亲一直毫无怨言、不离不弃地照顾着他。他有很多很多的心愿未了———中年时,他无数次许诺要带母亲出去走走,去各地旅游,但总因生病或工厂的事耽误;他想给母亲一个舒适、快乐的生活,但说得最多的是“是我拖累了你,你太苦了”;他想和母亲一直执手到老,看人间最美的夕阳,但这个愿望似乎越来越难实现。

弥留之际,父亲拉着母亲的手,断断续续地再次重复他说了一辈子的歉意:“对不起!对不起!你嫁给我,其实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啊!你跟我吃了一辈子的苦,而上天却不给我时间好好地补偿你,我有愧呀!”

这一次,母亲哭得很伤心,她摸着父亲的头发,哽咽着,一句话被隔成好几段,“嫁给你,我一点也不后悔。认识你,是我一生最幸福的事。”

只有目睹了父母几十年深情的子女,才能明白为什么母亲会拒绝江伯伯的追求。父亲去世多年,母亲仍不时拿出父亲的照片,看了又看,擦了又擦,对着照片说一会儿话,说自己的近况,儿女各自的生活。

有时我会陪母亲看电视里播出的韩剧,看深爱着对方的姑娘小伙们一次次被命运推离。看到荧幕里恋人们因为小事而误解对方时,母亲忍不住会发牢骚:“这么喜欢对方,怎么可能因为这种事而刻薄对方?毕竟是编剧太年轻,不识得真正的感情到底是什么。”

第39篇、爱情故事意外情人

“如果他发出约会邀请,你会赴约吗?”我的朋友塔米问道。她正极力把她男朋友的一个朋友同我撮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她才再三邀请我和她一起去打保龄球。

“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说。同时再次远远地打量他一番。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音乐会纪念T恤衫,上面印有一个我不熟悉的乐团的名字。一条人造革腰带紧紧勒在他瘦弱的腰身上,箍住那条破旧的牛仔裤。他脚上的保龄球鞋看上去是他外表上惟一显眼的装扮,但又不是大多数人穿着的那种租来的保龄球鞋。

不,他根本不是我心仪的类型。我喜欢肌肉发达的运动型男人。我理想的伴侣应该穿卡其布衣服和温文尔雅的衬衣,决不会自己去买一双保龄球鞋的。

“不过,如果他来问我的电话,我会告诉他的。”我说。为什么不呢?这意味着免费饭,也许还有免费电影。我的侠义心肠还让我想增强这个可怜家伙的自信心。何乐而不为呢?

他应该也对我感兴趣,但他整个晚上都没有跟我讲过话。我想,他要么是沉默寡言型,要么是极度腼腆型。我又看了他一眼,断定他是后一种类型。

走之前,我站起身付费。他也站了起来,窘迫不安地走近我。

“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吗?”他的声音发抖,额上冒出冷汗。

终于来了,我想。“当然可以。”我回答。

他的脸上荡漾着开心的笑容。他说:“我会打电话给你。也许我们可以共度下个周末。”

第二天他没有打电话,第三天也没有。起先,我松了一口气,但后来变得不安。日子一天天过去,而他音讯全无,我被激怒了。我是因为不想让他感觉自己很差才答应跟他出去的,他居然敢不打电话!

6天后,我拿起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明天能一起出去吗?”他问道。

“可以。”我说,做出了令自己都感到万分意外的回答。这些并不是我早就想好的说词。“你想干什么?”我问他。

“我在想,也许可以吃顿饭,看场电影。我7点来接你好吗?”

第二天晚上,他迟到了几分钟。他的手中拿着鲜花,叩响大门。我父亲走出去,对他说,他敲的那个门通向我家的车库。看到他没穿那双保龄球鞋让我舒了一口气,尽管比起他脚上那双难看的鞋子来,保龄球鞋看上去要时髦一些。这不是我的梦中情人在我们头次约会时应该选择的衣着,但我决定什么也不想,只要开心就行。

出人意料的是我的确非常开心。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好的一次约会。刚开始我们还有点尴尬,但开始交谈后就一直没有停下来。他风趣幽默,我感觉到我们之间有着不同寻常的联系。

不知不觉中,三年过去了,他建议我和他一起共度余生的每个晚上。我欣然同意。

11年前,我与一个不合我心意的家伙约会。8年前,我嫁给了我的绝配。有时,我仍不能相信他们是同一个人。他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类型,但却比我少女时代的任何梦中情人都强。我的白马王子也许在某个地方,但我的心灵伴侣却就在身边。

第40篇、爱情故事流泪的肖像画

画师初出道时,一文不名。整天画呀,画呀,画得成堆的宣纸在墙角发霉。

日子便过得很艰难。

妻子对他说:“何不去市中心办个画展?”

画师的心动了动。

画师一无所有,却欣慰有一位美丽贤惠的妻子。

画师说:“一个无名的画师,办画展会成功吗?”

妻子说:“没试试怎么会知道呢?”

两天后,妻子让画师画了一幅她的肖像。妻子说,“不要画眼睛。”

画师不解其意。没眼睛的肖像画算什么呢?

画展在妻子的帮助下布置妥当了。那幅身高体胖跟妻子一模一样的肖像画就放置在展览厅的一角。参展这天,来了很多很多人,画师还在狐疑,没有眼睛的肖像画会不会令所有的来宾笑掉大牙呢?

寻找妻子,妻子却已不见。

画展办得并不是很成功。其实那无非一幅幅平庸之作,缺少灵气。但来宾们还是在大厅一角那幅少妇肖像画前驻足了。

第41篇、爱情故事我曾经想吻你

三岁那年,只因晚吃了一个星期那彩色的小药丸,小儿麻痹后遗症这个可怕的病魔便缠上了我。任母亲怎样流泪,父亲怎样叹息,都换不回他们女儿最美丽的一双腿了。从此,我的人生也便与众不同。好在我的父母永不放弃希望,在他们的关爱中,我和其他孩子一样上学了。少年不识愁滋味,我的童年过得挺快乐的。不能与伙伴们一起跳皮筋,我可以在屋子里看书。看各种各样的童话,也挺好。然而人总是要学着慢慢长大的。一次,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我哭了,我理解小人鱼,为了能有一双健康的腿,能与别人平等地站立在一起,我情愿付出我的生命,哪怕像小人鱼一样成为一堆泡沫。

因为腿不好,我家一直住在一楼。颜树搬来时,我正坐在窗前看《海的女儿》,小人鱼让女巫把她的尾巴变成一双可以走的腿,那样她就可以和王子一样站立着行走了。颜树的目光落到我的脸上,阳光灿烂。我使劲摇着轮椅,离开他的视线。

青春是在遇到颜树的那一天拉开序幕的。在此之前,我并没有那样在意自己不能行走这个事实。当颜树把手伸给我,说以后我来帮你上学时,我忧郁的目光落在了干树枝一样的双腿上。自卑潮水一样涌上心头。

颜树住在我家楼上,他比我高一年级。每天早上他都等在门口,与我一同上学。那时,我很爱听他讲话。他的父亲是搞考古的,每年寒暑假,他都会随父亲去好多地方。而我的目光只停留在家与学校的两点上。他说:裳儿,你读过那么多书,将来一定会成为作家的。我淡淡地笑,抬头看见天上淡淡的蓝,像忧伤一点点在心头渲染开来。

我让妈妈去给我买漂亮的衣服,然后打扮自己,却每每在镜子面前发呆。颜树,他像树一样挺拔,而我,多想能和他站在一起呀!

我开始练习拄拐杖。妈妈用不解的目光看着我,我笑着说:站起来走路,会离梦近些。妈妈不再问。汗水湿了我的头发,手臂像木头一样麻得没了知觉,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终于,我可以拄着双拐站在颜树面前了。我只比他矮一点点。他说:裳儿,干吗这么辛苦,我可以照顾你的。我轻轻地说我想站着和你在一起。他的眼里是不解,是的,他不会明白我这样一个女孩的心思的。

有了颜树的日子就仿佛有了色彩,他带我去各种我没去过的地方,遇到台阶或者楼梯,他就背着我。他的肩很宽,我趴在上面,呼吸着他身体的气味,多希望这长长的路和他一直走下去。

在斜斜的夕阳下,我闭上眼睛,许下心愿。颜树轻轻地问:裳儿,你的梦想是当作家吗?我摇摇头。我多想告诉他,我一遍遍地想,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可是终于没有说出口。

颜树终于还是走了。他的目标在远方,他的脚步不会为我停留。他从来不知道我的梦想与他有关。

后来,我终于遇到了那个肯陪我走完长长一生的人。他肯陪我站在街边发呆,肯推着我的轮椅满世界找一本书,肯为我抚去心头的忧郁。我的笑容花一般绽放在爱情里。

我对他说: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他揉揉我的头发说:傻丫头,这有什么难!这样就可以。说着他蹲下身来,我的唇吻上他的额。

我不是美人鱼,不能用踩在刀尖上的疼痛来换取站立的自由。幸运的是,我的王子肯为我矮下身来,和我一样目视前方,这就够了。

第42篇、爱情故事七夕的守护天使

玲是一个很平凡的女孩,没有样貌,没有身材,还蛮矮小的...可是,她最不平凡的就是她曾经去过地狱,须然没人相信,可是,她真的去过...

2005年的6月,玲跟她男朋友分手了,很伤心,想着要自杀,可是她自杀之后,去的地方居然是地狱,她去了跟地狱长讨论,后来地狱长真的给玲一个机会,让她回去人间,可是玲有一个任务,就是她要保证凌在一年后因车祸死去...

玲回到人间,找到了凌,她天天无所事事,因为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死去了,所以不会看见她的,要直到一年后,凌死去,她才算是真正回到人间..可是,很希奇的,凌可以看见玲,原来,凌自小就遗传了他爸爸的奇怪病症,自小就能看到鬼怪...所以,凌看见玲,凌知道玲这几天一直都跟着他,直到凌回家之后才会离开..

玲天天跟着凌,一个月后,凌终于走去问玲她为什么要跟着他了,她没有说出事实,她什么都没有说,不知道怎么解释...后来,玲跟在凌的背后已经成了凌与玲之间的习惯与秘密了..

之后,凌还一直跟玲说心事,渐渐双方都有了感情,不过一直还是保持着友情的关系,因为凌知道,她,不是人...她也很清楚..她来是为了要证明他一年后会死,不是跟他发生感情..

跟着跟着,没有想到已经过了8个月了,他们只剩下4个月的时间,他们还是很好的"朋友"..可是凌已经发现自己已经爱上玲了,凌决定要去告白,可是玲没有接受,她知道,要他们在一起,是不可能的..不是她死,就是他死...水,永远不能跟火溶合...之后,玲因为不敢去面对,已经很久没有去跟着凌了,凌一直都很想念她,一直去找她,可是她还是选择逃避...

一天,玲正想要去偷看一下凌的时候,地狱长提醒玲,还有两天,就是他死的时候了,那时,你会看见死神会来接他,而同时,会有另一个地狱派来的使者把你死去的事实从没一个人的记忆里删除的...玲点了点头,本来应该开心的她,却带有忧伤地微笑着...玲去看凌的时候,凌感觉到她来了,也看见她了,便追了过去,可是玲却没有动,等凌过来,因为玲知道,他是碰不到她的,除非,玲会流泪...可是...凌跑过来,抱着玲,说:"不管我剩下多少时间,不管你来是有什么任务,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是不是人,我只知道,我爱你!!!!!!"玲当场呆了,玲问"为什么...为什么你可以碰到我???"凌说:"因为,你的心已经在留泪了,这,就够了..."

凌跟玲在一起了,凌不知道他将来会怎样,不过,他已经管不着了...玲很清楚..两天后,就是凌死期了..这两天来,玲不断地试着要唤出地狱长,可是,她没有这能力....两天过去了,玲那天不让凌出门口,不想凌出车祸,连学校也不让凌去,凌觉得很奇怪..玲没有解释,只是叫凌一定要相信她...那天,地狱长终于出来了(凌看不到),他问玲:"你这天是来保证他死去的,不是来救他的,他迟早要死,他不死,你也别想活..."玲说:"那就让他活着吧!!"...地狱长没有办法,只好尊重她的决定了....在玲去世前,地狱长要玲付出她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任,就是当凌的守护天使,永远守护着凌,爱护着凌..可是,凌将会永远忘记玲...当任着守护天使的玲要帮凌找到他喜欢的人,保护着他们直到永远,不过,用心想想便知道,帮自己喜欢的人守护着他爱的那个,是多么痛苦的事情,不过,为了凌,玲接受了...地狱长还说:"在凌结婚那天,玲会用自己的真正的肉体去参加那个婚礼,可是,过了那天之后,就没有机会了.."...时间过了一年,过了又一年,原来玲已经守护了凌5年了,这5年来,凌有了不同的女朋友,而玲也伤心过无数次,无泪地伤心,由伤心到麻木,已经没有感觉了,直到凌的婚礼..

凌的婚礼上,玲在6年来,第一次感觉到再次拥有肉体的感觉,来到了凌的婚礼上,凌微笑地欢迎玲,却忘记了以前的事了...玲也微笑着,可是玲的微笑后面却还存在之前还未流完的泪水...玲听着凌说"我愿意..",看着凌帮新娘戴上戒指,看着他们亲吻....玲已经挨不下去了,中途离开了婚礼...却在婚礼上流下了天使不应有的泪水...........而凌婚礼那天,正是七夕...............

若你发现了在你的婚礼上,有人怀着伤心的笑容来到你的婚礼,说不定,那就是你的守护天使....!!!!!

第43篇、爱情故事我们的爱情过于匹配

如果有一天,人们都这样恋爱,如果有一天,爱情都和谐如此,看似预言,其实离我们已经不远——我跨进办公室,同一位笑容可掬的男子握握手:他叫布拉克,打扮得体体面面——当然,是和我比较而言。他比较快地翻动着一叠叠卷宗,就像是翻腾一堆烙饼。

“我担保,你会对她非常满意。”他说,“我们用高效电子计算机,把她从全美国一亿一千万可以入选的未婚女子中挑出来,我们仔细地考虑到了各种条件,年龄、工作、学历和地域背景……”

我坐得笔直,满怀兴趣,心里直后悔来这儿前该认认真真地洗个澡。还有,这办公室布置得蛮排场,可椅子坐上去却老觉得不合适。

“现在——”布拉克先生说着“叭”地打开一扇门,亮出另一间屋子,那架势活像个魔术师,他真该再披个斗篷,而我,则指望会从那间房子里跃出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但我吃了一惊。

里边站着一个姑娘!非常漂亮,真的,她漂壳极了!

“沃克先生,这是达菲尔德小姐,从蒙大拿州拉芬湖来。达菲尔德小姐,这是富兰克林·沃克,纽约人。”

“实际上,我叫富兰卡,富兰克林是大名什么的。”我开口说话,有点紧张,因为她是那样漂亮!

布拉克先生知趣地退出屋子,我们终于能单独谈话了。

“你好。”

”你好。”她答道。

“我,非常满意能够挑选上你。”我说,尽量想使自己的言谈举止温尔文雅。也许,她不喜欢说是被“挑选”的,我连忙改口,“我的意思是——有这样的结果,我挺高兴。”

她笑了,很迷人,露出一排洁白好看的牙齿。

“谢谢”她说,“我也很高兴。”说着,又露出了羞涩的表情。

“我31岁了。”我脱口而出。

“是的,这我清楚,”她说:”资料上全写着呢。”

看样子,交谈只好到此为止了。因为,一切情况都写在资料上了,还有什么话题呢?我搜肠刮肚地想。

“孩子的问题你是怎样考虑的?”她问。

“三个。两个男孩,一个女孩。”

“这也正是我的愿望。”她紧接着说,“这些都写在了资料的‘未来计划’一栏里,就在那儿。”

我一低头,才注意到自己手里攥着一叠纸,封面上贴着IBM计算机信息贮存卡的标志,这是一份关于达菲尔德小姐的详细材料。我赶紧一字不漏地埋头细读起来。果然,她也如此,纸张紧张的翻动弄出阵阵并不悦耳的声音。

记录卡上写着她酷爱古典音乐(填在“兴趣与爱好”一栏内)。“你喜欢古典音乐?”我抬起头问道。

“哦……胜过一切。我还有福兰克·莱纳歌曲集的全部磁带呢!”

“他的确是个了不起的老歌唱家。”我表示同意。

我俩继续阅读材料。知道了她喜欢书本、足球,看电影时常常坐在前排,愿意在靠窗户的床上睡觉,喜欢猫、狗、金鱼这些小动物,喜欢吃意大利腊肠、三明治,穿着朴素,倾向于把孩子(当然是我们的孩子)送到私立学校接受教育,宁愿住在郊外,喜好游览艺术博物馆……

我刚想说我们爱好也相同时,她忽然抬起头说道:“我们好像爱好相同。”

“的确如此。”我应和道,大为我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一句能打破沉默的话还被她抢先说掉而深感遗憾。

我继续阅读“心理状况”一栏,她羞怯,内向,不喜欢争辩,是一个理想的贤妻良母型的女性。

“我很高兴你不喝酒抽烟。”她说道。

“我不抽烟喝酒,我不喜欢。不过,我有时喝点啤酒。”

“资料上可没有记录这一点。”

“大概是我忘记写上去了。”我真希望她不会十分在意。

我们终于读完了彼此的材料。

“我们就像一个人。”她说道。

我们的恋爱一点也不用谈,那叠薄薄的但却像地图一般明细无比的资料为我们省掉了两到三年拍拖时间。

现在,达菲尔德和我结婚已经九年了,我们如愿以偿,有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我们住在郊区,听了无数遍的古典音乐和福兰克·莱纳的唱片。我们的记忆里,很难寻找出一件彼此看法不同的事,我们事事相合,默契得几天都不同说一句话。她是一个尽善尽美的好妻子,而我,如果不是自夸的话,也可以说是一个无可挑剔的丈夫,如果仅就科技而言,我们的婚姻不愧是最佳组合,但就一个家庭与一份相濡以沫的感情来说,我们的生活过得与其说像生活不如说更像科技。

我们两个准备下个月离婚!无论是达菲尔德和我都已不能忍受这种过于匹配的爱情和过于步调一致的生活了。

第44篇、爱情故事玉镯

他是一个害羞的男孩子,却要命地爱上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孩子。

他和她在同一个部门工作。她有一个手镯,润白晶莹,戴在她肤如凝脂的手腕上,让人有一种双璧合一的惊叹。这个玉镯是她的珍爱。在工作的空闲,她喜欢不停地转玩玉镯,或者用食指轻轻地去弹,听那清脆低回的声音。偶尔不小心,玉镯磕在桌子上,发出较大的响声时,她还会低声地向玉镯道歉:乖乖,对不起。娇憨而妩媚。

很多次,他寻到了事由,想和她套套近乎。可每一次,刚一张口,脸就红了半边。她总是抿着欲启未启的朱唇,美目倩兮地一笑。他的脸就红得更厉害了。

有一天,他从她的工作台前经过,看见她正在QQ上和朋友聊天。他头顶倏地灵光一现,迅速瞄了一眼她的QQ号码,默然记下了她的QQ号码。

没有了面对面的尴尬,自己的学识和才情也就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挥洒和张扬,他和她在网上聊得很欢。

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可是因为自己过于害羞,总不能表白。

她说,一个男孩子走不出自己,你会错过本属于自己的爱情季节的。

无语。片刻,他站起身来走向她的工作台。

她问他,有事吗?

邻近几个工作台边的同事,都抬起头,目光齐刷刷地闪了过来。

有事……没事……他的脸涨得像关公,尴尬地退了下来。

他为自己的懦弱和不争气而感觉到很懊恼。

第二天上班,他发现她手腕上的玉镯不见了,脸上的笑容也不见了许多。

她在QQ上告诉他,昨天去游泳,玉镯殇在游泳池的壁上,断成四段,玉泽依旧,却失了魂魄。

她说,这个玉镯是我的奶奶传下来的,都好几代了。

他说:玉和你结了一段缘分,值了,别难过了。

她说,昨天我去游泳,刚下楼却发现忘了带泳衣,急忙回家去取,到家才发现,家里的钥匙竟然忘在了单位的卷橱里。于是,我又返回单位取了钥匙再拿泳衣。这么不顺,我还是坚持要去,真是糊涂油蒙了心了!结果,进去没多久就磕碎了我的镯儿。

他说,玉是有灵性的,想必它知道今天有一劫,百般阻止你去吧。

她说,就是嘛!你说我像不像一头犟驴。

他说:玉与主人灵性相通,定是你将有什么灾祸,它替了你去,免了你的难,想开点吧。

她笑了,呵呵,哪有你这么开导人的呀!不过,谢谢你。

下班后,他特意去了一下百货大楼,买了一个洁如皎月的玉镯,决定第二天送给她。

你有事吗?她问。

他的脸一红,说,我送个玉镯给你。

她很爽快地收下了。

他脸上的烧退了下来,就像一个本来害羞的中学生上了一百次演讲台,出乎自己意料地向她发出了邀请:今天晚上,我能不能请你喝杯咖啡?

她的脸上开了一朵很好看的百合花。

咖啡桌前,她摆出了两个玉镯,并把其中的一个玉镯递给了他,说,这是我原来的玉镯,送给你。

他一脸惊讶:你的玉镯没有碎?

她笑得很坏,笑得很贼,也笑得一脸蜜:我只不过是利用男人怜香惜玉心理,激发你内心深处的勇气而已。你是一个有勇气的男孩子,这个已经得到证明。

他感觉眼睛里有一种潮潮的东西在滚动。从此,他和女孩子说话不再脸红。

几年后,他问她,你早就知道QQ里和你聊天的傻瓜就是我了?

她说,只许你知道我的QQ号码,就不允许我知道你的QQ号码了?

原来如此。

第45篇、爱情故事另一种反抗

“生活永远不会如你想象的那样,生活是一场又一场的故事,结尾总是出乎意料。”老三斜靠在宿舍上铺的床头,拿着一本英文版的大部头名著,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目光呆滞,语出惊人,这也是他的一贯作风。我们习以为常,丝毫不为所动。于是,他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重新沉浸到他的世界中。

老三叫李铮,个头有点儿矮,带着农村孩子特有的固执,走进了这所大学。成了我们的舍友。转眼大三了,感情方面的苍白,让老三寝食难安,一次次的冒险和尝试,换回的只是一次次的挫折和更大的打击。他似乎变了个人,从图书馆里借了大部头的英文原版书来读。我们说他这是在“自我麻醉”,而老三则认为自己只是在追求更为高级的生活方式。老三喜欢上网,常彻夜不归。是一种善意的捉弄,老四改头换面,用一个女性化十足的名字“媚儿”把老三约到了清晨六点的操场边上,还说自己每天这个时间都会在操场跑步,如果有缘,定能相见。果然,每天早晨五点刚过,老三就会悄悄起床,他永远不会知道,伴随着他脚步声的消失,宿舍里爆发出的笑声,是怎样的惊天动地。

一天两天,我们觉得可笑;三天四天,我们开始内疚。一个多月过去了,看着老三沉郁的面容,我们感到一种不忍和残酷。但是,谁也无法告诉老三真相。亲手撕碎一个人的希望,比制造一个谎言要困难得多。冬天说来就来。雪花飘飞的早晨,我们想拉住老三,但是他的眼神像狼,我们恐慌而无奈。

老三不会想到,他竟然成了一道风景。我只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女生蔡玫。没想到大家都知道了。渐渐地,每天早晨,会有许多慕名而来的小女生,远远地冲老三指指点点,或者故意跟上老三的脚步,从近处看一看这个固执和坚持的男生,我们也加入了老三的“粉丝团”,每天到操场上陪他热火朝天地跑上几圈,是出于内疚,也是对老三的一种补偿。

我们所有人都保守着秘密,都有意无意地欣赏着这道人为的风景,除了被蒙蔽的老三。直到有一天,当一个漂亮女生走到老三跟前,说自己就是“媚儿”的时候,我们几个当场呆住,各自脸上写满了羡慕、妒忌、惊奇、疑惑还有失落的表情。这个“媚儿”当然是假的。大家都知道。假媚儿听说了老三的事,被他那种傻乎乎的坚持所打动,她曾反问我们:“为了一个约定坚持到这种程度,这个人能不可靠吗?”但是,为了守住一个谎言,我们不得不承认另一个谎言,就像为了掩盖一桩罪行。而犯下另一桩罪行一样。我们每个人都祝贺老三。并目睹着这个爱情故事像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按部就班地发展和升华。

老三的故事仍旧被许多人传播着,老三的爱情同样也成了校园里的一道风景。老三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书呆子,一跃成了校园里万众瞩目的偶像级人物。他的故事激励着那些怀揣梦想的“青蛙王子”们,他们从老三的故事中汲取营养,学会如何在爱情长跑中用最朴实无华的坚持来赢得最终的胜利。

我们自然以为,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是老三。我们再次重逢是在毕业三年之后老三和“媚儿”的婚宴上。老三道出的秘密,让我们都大吃一惊。老三说他早就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那时候他想,就这样傻下去吧,当所有人都在看一个人的表演时,表演者也成了观众。

老三用这样的方式,默默地反抗着我们的捉弄,也用这样的方式,傻傻地赢得了属于他的爱情。

第46篇、爱情故事岁月深处

他和她是高中同学,他喜欢她已经很久。在毕业晚会离开时,他突然叫住她,往她手里塞了一张字条就匆匆地走了。

她好不容易平息“扑通”直跳的心,展开字条,是他的手机号码。

她考上了南方的一所大学,而他,去了北方。她曾很多次拿起电话,可都马上就放下。她一向不自信,更何况,他从没有对她承诺什么。

一眨眼就到了大二的暑假,在公车上,他遇见了她。她笑说,也许大三寒假的时候要你好好招待了,我们要到北京考察……话没说完公车就到了她要下的站。

待公车开动后,她才恍然记起自己并没有必要急着走。可已经来不及了。

大三的寒假,高中同学聚会。他没来。她很失望,自顾自地吃饭。

“他肯定有女朋友了。”同桌的女孩在议论他。

“你怎么知道?”

“他说他有朋友要到北京考察。”

“除了女朋友,有谁会愿意呆在寒冷的北方不回来过年呢?”

她的大脑一片轰蹋,她可以想象他久等不来的忧伤。其实,她的考察地点已因故改了。

夜晚,她拿起话筒又放下了。她深深地叹息,她不确定,他的手机号码已经换了多少个。时光流转,生活会变,友情会变,爱,也会在不知不觉的岁月中慢墁消磨。他们就这样再也没联系。

三年后,高中同学再次聚会。此时,她留在了南方。他还是没来。她听说,他留在了北京,有了漂亮的女朋友。

聚会结束后,她领到了一本通讯录,上面有每个人的手机号码和地址。

迫不及待地翻到他的名字,竟还是那串熟悉的号码,她的眼里溢满了泪水。

第47篇、爱情故事樱花樱花,请你说话

25岁那年,我就职的那家苟延残喘的单位终于宣布破产。我揣着4000元积蓄来到武汉,在W大附近租了一间地下室,复习备考,期待有一天能成为W大的研究生。这所学校里闻名遐迩的樱花,曾是我整个中学时代的梦想。白天我必须起很早才能在图书馆占到一个座位;晚上我踩着月光回“家”。我和邻居们几乎没有什么交往,他们身份复杂:有弹棉花的异乡人、有卖早餐的……每晚回到地下室,他们都已熟睡,只有我对面的房间还亮着灯。

一天早上,我到地下室尽头的水槽边刷牙,住在我对门的那个身材单薄的女孩也在刷牙,她的头发用一块白手帕很随意地扎成一束,这种素洁简练的装扮使她有了一种干练和灵动的气息。她比我先整理好内务,抢先一步跨出了地下室,我在超越她时被她撞了一下,手中的考研资料散落一地。她抱歉地朝我吐吐舌头,蹲下帮我收拾,突然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你也是考研的吗?”一个“也”字让我明白她是我的同路人。

这个叫战蔚的女孩是山西人,中文大专毕业后自修了本科文凭,在一家不知名的杂志社做编辑。好几次我说把你编辑的杂志带回来给我拜读拜读。她却扭捏着不肯答应。她不是正式编制,没有底薪,每个月就指望着微薄的编辑费。她在生存的夹缝中刻苦学习,梦想着能进入W大读研究生。白天她要辛苦工作,几乎没有时间复习,夜晚是她学习的黄金期。她的英语单词手册已经被翻成破烂。她的夜宵一般只是一个面包。

有一次,我对她说,我喜欢你的名字,战蔚,占位,很像我目前的生存状态。她就肆无忌惮地笑,笑声里有一种压抑至久的释放和苍凉。

那一瞬间,我领悟到我和她都是落魄潦倒却保留着一份真性情的人,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安全很温暖。

认识战蔚一个月后,我无意间在报摊上看见她所编辑的那份杂志。

我饶有兴趣地驻足翻看,上面登着一些耸人听闻的案件剖析和暧昧的访谈实录。我终于明白战蔚不愿意把杂志带给我看的苦衷。她在杂志上署的不是原名,但我一眼就看出,那个叫“樱花梦”的编辑应该就是她。

一本杂志,让我看到了一个身处异乡的弱小女子的自尊、无奈和梦想。站在八月炙热的阳光里,我忽然有一种想落泪的感觉。如果不是那个惊险的夜晚,我和战蔚大概还要在逼仄阴暗的地下室住下去。

那天晚上我入睡后,迷迷糊糊中感觉到对门发出打闹声,我打开门,看见战蔚正和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厮缠在门口,我大喝一声:“你干什么!”老头看见我,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地下室。我从战蔚的抽泣中明白了事情经过:她看书看到凌晨一点,然后出门洗脸刷牙,虚掩了门;回来时,她看见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正抱着她的电饭煲和单放机从房间里走出来,她当时腿都吓软了,但还是奋不顾身地和他厮打起来——因为那是她仅有的两件值钱的宝贝。

这件事情使我们意识到这个地下室绝非久留之地。第二天,我们去合租了一个套间,她住卧室,我住客厅。月租四百,两人平摊。

我不知道自己对战蔚的感情是从何时开始的,但这次搬家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搬家以后,一种淡淡的情愫在我和她之间滋生蔓延着。

两个人一起看书,为了一道英语题的答案争论半天;周末一起做饭,甚至,一起出门逛街。因为都是囊中羞涩的人,常常我们什么都不买。这样的苦闷年华,依然让我感到了一种平淡的幸福。

考研很费钱,当时我只剩下500元积蓄。我在一家皮包公司找了一份文秘的工作,薪水微薄,离住所也很远。在那段清苦的日子里,我每天的幸福都凝聚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温馨的灯光,冒着热气的电饭煲,战蔚那并不美丽却极富渗透力的笑容……很多次,看着眼前的情景,我的内心不禁有些恍惚,以为这真的是我的家,而那个坐在橘黄色灯光里等我回来的人,是我的妻。

这种错觉使我明白:我爱上战蔚了。

考研成绩终于出来了,我和战蔚都考得很理想。那是一段阳光普照的日子,所有吃过的苦,在一夜之间全部得到了回报。三月,W大的樱花正在怒放。周末,我和战蔚结伴去赏樱花。我给她照相,她站在樱花树下,我隐约可以看见她长发上系着的那块白手帕。一朵樱花随风而落,静静地栖在她的肩头,阳光给她的皮肤镀上了一层柠檬色的光晕,她的双眸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神采。那一刻我突然领悟到战蔚的美,那是一种坚忍却温柔、沧桑却纯洁的美。

晚上,我们坐公共汽车回住所,战蔚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汽车颠簸着,我努力调整坐姿以便让她睡得更舒服些。在汽车经过一个拐角时,一包东西从她口袋里滑落出来。是一包樱花。白天在校园里,战蔚用自己头发上的手帕包了一些樱花,说是要拿回家夹在书本里,以纪念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心路历程。

她的长发因为缺乏束缚而显得有点凌乱,几缕发丝拂到我的脸上,我闻着她淡淡的发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把手帕放进自己口袋里。我要等我们都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拿着这块手帕,对她表明心迹。

车到站时,战蔚才醒过来。她看见自己的头枕在我肩上,立刻挺直了身子。下车后,她有些惆怅地说:“如果以后每天都这么开心就好了。”我嗯了一声,心里有一丝慌乱。

战蔚并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帕不见了,进房门后她就直接去洗漱,从卫生间出来时,我看见她的长发扎上了一块新的手帕。

那夜,我睡得很晚。手帕就压在我枕头下,淡淡的樱花香荡漾在夜色中。

战蔚复试发挥失常,名次急剧下滑;更惨的是,由于是同等学历,复试还没开始,她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按照校方规定,同等学历考生要被扣去10分基准分。这样一来,原本排名很靠前的她,一下子变得岌岌可危。我很想对她说跟我走吧,可是,我一介穷困书生,拿什么来维持安定的生活?拿什么来呵护她羸弱的双肩?

终于,五月到了。我被录取,战蔚落榜。

九月,我如愿跨进W大的校门。但是,我并不快乐。

我永远记得战蔚离去的那一天。那天我一大早就出去了,战蔚留在家里整理稿件。傍晚我回到家,发现她的房间里空空如洗。在客厅桌子上,放着W大的录取通知书。

我去战蔚所在的杂志社找她。他们告诉我,战蔚辞职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我静静地读了三年书,毕业后到广州一家高校工作。闲暇时我给时尚杂志写文章。那天,我看见一家山西报纸的约稿函。编辑的网名叫“樱花梦”。

这个网名像一粒火种,瞬间将我的记忆点燃。那漫山的樱花,那张掩映在樱花中的笑颜,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

我给“樱花梦”写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对她说了一个男子怎样将那个秘密细密绵长地缝在记忆里。

不久,我收到一封平信。信封上娟秀的字体是我所熟稔的。我在同事讶异的目光中哆哆嗦嗦地拆开信封:

回山西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生活依然不安定。当时,报社老总的侄子对我很好,可我不喜欢这个人。我经常梦见自己坐在考场里,门突然被推开,有人抢走我的试卷,我大汗淋漓地醒来。擦掉眼角的泪水,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一切都该结束了。

婚后的生活很平静,报社解决了我的编制,我渐渐远离了青春时代的梦想。

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赏樱花回来的那个夜晚,看见你口袋里露出的半截白色手帕,我就开始一直在等待。我以为,你会在某个时刻把手帕还给我,并且对我说一句可以安定我一生的话。可是一直等到复试结果出来,我落榜了,你都没有找我。其实那时,我心里的希望仍没有泯灭,依然在等待,因为我不相信你是一个世俗的人。但我终究没有等到。

你的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那天,是我帮你签收的。在看到那张印着W大校徽的红色信封时,我突然意识到你我之间已经有了距离。终于,我被自己古怪的自尊和矜持打败了。我用了好几个月,让自己确信,你是不会拿着手帕来找我了;我又用了好多年,来将你遗忘。其实,这样也好。真的,这样也好……

往事穿越无涯的时空,潮水般猝不及防地将我淹没。恍然间,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些包裹在手帕里的樱花,我仿佛又闻到了在黑夜中暗涌着的花香。我多么想告诉战蔚,我们的错过,只是缘于命运的捉弄。那个不曾开启便已凋落的樱花梦,在岁月的叹息中寂寞转身,留给我一抹如此静默的背影。

第48篇、爱情故事鱼水情深

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得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这两句对白很经典,几乎谁都知道,但却很少人知道故事的全篇。 鱼儿从小就是一个顽皮的孩子,她从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安静。她喜欢在水里蹿来蹿去,先是个50米冲刺,然后来一个急刹车或是一个急转弯。每每这时,水儿总是微笑地看着鱼儿……有时,鱼儿会碰到一些令人丧气的事,但在这时,温柔的水儿总是静静地倾听着,抚慰着鱼儿。 白天,水儿把鱼儿轻轻抛起,让她跃出水面,看看外面的世界,然后再将她稳稳地接住。到了夜里,水儿就成了最温暖的摇篮,他总是轻轻地摇晃,哄着鱼儿让她入睡。在夏天的夜晚里,水儿总是会将鱼儿拖到水面 鱼儿渐渐长大了,她发现心里有一样东西让她牵挂——那就是水儿。一天,鱼儿终于鼓足了勇气告诉了水儿她喜欢他,水儿却沉默了。“你为什么不说话?”鱼儿问。水仍旧沉默着,只是开始轻轻地摇着头。 妈妈说鱼儿不能爱水。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就好像斑马只能爱斑马,花豹只能爱花豹;条纹的只能爱条纹,斑点的又只能爱斑点,而斑点却是永远不能爱条纹的。

鱼儿不明白,如果条纹真的爱上了斑点,飞鸟真的爱上鱼而鱼儿真的爱上水,那又该如何呢?鱼儿不明白,她吐着泡泡对水说:“我爱你!”水儿再次沉寂,鱼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静静地躺在了水的杯里………… 许久, 鱼儿的开口打破了沉寂:“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鱼儿急了:“那你为什么不爱我?” 水却只能说:“我不能爱你,我居无定所,时常到处漂流,你和我在一起会很辛苦的。”

鱼儿又坚定地说:“我不怕,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可是,水终究逃不过漂流的命运,他流入了一条大河,鱼儿一直寸步不离地陪着他。他们相拥着饶过暗礁和险涛,流过江湖,跃下瀑布,流入一条小溪中。一路上,水儿将鱼儿轻轻抛起,又接住,再抛起,再接住,嬉闹着。水流越流越暖,最后竟快断流了! “

太好了,我们终于可以定居了。“鱼儿欢呼雀跃。 ” 不行,水面太浅,太危险了,乘现在还有退路,你赶快往回游吧!“水儿紧张地说。 ”不,不管怎样,我决不离开你!“鱼儿坚决地说。 为了减少水的蒸发量,白天,鱼儿静静地躺在水的怀里,不作任何运动。到了夜里,星星全落到了水里,鱼儿才开始嬉戏,把星星一颗颗吞进去,又吐出来,再吞进去,再吐出来,乐此不疲。 六月,火红的太阳照射着水面,尽管他们做了各种努力,可水儿还是在一点一点的蒸发。鱼儿的脊背渐渐地露出了水面,水儿努力地激起了波澜,湿润着她的脊背,不让太阳将她灼伤。可是这样,更加加速了水的蒸发。终于,最后的一滴水也离开了鱼儿。鱼儿躺在了龟裂的土地上,奄奄一息。 鱼儿的心脏在完成了最后一次跳动时,一滴眼泪从脸颊滑落。 突然,天空划过一道闪电,在几声响雷之后,大雨倾盆而下,鱼儿又回到了水的怀抱,水儿呼唤着鱼儿,可是鱼儿再也没有醒来,水带着悲伤的心情载着鱼儿像风一样地奔驰,撕裂心肺的哭声,任谁都可以听到……………… 水儿载着鱼儿,奋力奔跑,流到了一棵干枯的小树旁,水儿侵入了泥土里,把鱼儿的身体埋进了泥土,水儿对着鱼儿已腐烂的尸体轻轻地说:”我们不用再到处奔流了,我找到了你的住所,从今以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树顶上长出了嫩绿色的新芽,在上面有一滴水珠,阳光下闪闪发亮,那是鱼儿流下的眼泪………… 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鱼对水说:我一直在哭泣,可是你永远都不知道,因为我在水里。

水说:我知道,因为你一直在我心里。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你能看见我寂寞的眼泪吗?

也许,因为这是寂寞的情人泪。

鱼对水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因为离开你,我无法生存。

水说:我知道,可是如果你的心不在呢?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不离开你是因为我爱你,可是,你的心里有我吗?

鱼对水说:我很寂寞,因为我只能待在水里。

水说:我知道,因为我的心里装着你的寂寞。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寂寞是因为我思念你,可是,远方的你能感受到吗?

水对鱼说:如果没有鱼,那水里还会剩下什么?

鱼说:如果没有你,那又怎么会有我?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没有你的爱,我依然会好好的活,可是,好好的活并不代表我可以把你忘记。

鱼对水说:一辈子不能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我最大的遗憾水说:一辈子不能打消你的这个念头,是我最大的失败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现在的我只想要一个一辈子的承诺可是,你负担得起吗?

鱼对水说:在你的一生中,我是第几条鱼?

水说:你不是在水中的第一条鱼,可却是我心中的第一条。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们都不是彼此生命中的第一个,可是,知道吗?你是第一个我想要嫁的人。

鱼对水说: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水说:当我意识到你是鱼的那一刻,就知道你会游到我的心里。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以为我对你的感情不会长久,因为那是一见钟情 .可是,我错了,感情如酒,越封越香,越长久。

鱼对水说:为什么每次都是我问你答?

水说:因为我喜欢在回答中让你了解我的心。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为什么你总是让我等待?

难道,你不知道,等待=失去信心=放弃?

如果我是鱼,而你是水,那该有多好!

水永远都知道鱼的想法,因为鱼在水的心里。

但是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你永远都不知道我的爱,因为我也许根本不在你的心里!

如果我是鱼,而你是水,我可以游入你的心里吗?

——来不及疲倦,因为世界在变。有太多的梦想,还未实现。苦涩的感觉每一天都在冲淡思念,只允许在心中绕圈。

好想知道你现在可好,好想再和你拥抱,就算亲密一刹也好。说穿了,梦,只为了能和你再重逢。不管你现在懂或不懂,我都会坚持到最后一秒。

鱼哭了,水不知道,因为鱼和水,没有距离,鱼哭了,水根本不知道因为水已经习惯 鱼总是泡在水里,鱼哭了, 水不知道,水只知道,离开水的鱼,就没有了呼吸。

第49篇、爱情故事飞去的连衣裙

小禾比我大三岁,这个问题总会在我犯傻的时候不停地纠缠我。他干嘛比我大三岁,如果不是这三岁,我肯定会和他一样懂事,比他更早懂得爱情,如果不是这三岁,早点知道爱情的我就会嫁给他,如果不是这三岁,怎么会让傻傻的我在拒绝他之后偷着大哭,他又怎么可以被别的女孩子挽着手臂走在大街上啊?

其实“小禾”是大人们对他的称呼,而我自从懂事起就一直叫他二哥。二哥不会和小说里的故事那样,对女主人公有多么多么的好。相反,我的这个二哥常常和我打架,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块肉,他抢不到自己的碗里就会恶狠狠地骂我死丫头之类的,还会赶我回家,说我又不是他亲妹妹,干嘛老长在他家里。但我从来不怕他,每次有好吃的时候我都抢得厉害,然后举着一块饼干或糖果的洋洋得意,他总是发誓一定要偷偷地揍我一顿。但他的这个誓言还没来得及实现的时候,我们就一溜烟儿长大了。长大的小禾不再和我抢吃的了,我也不再和他耍赖皮。小禾妈妈——那个被我叫做娘的人总是颠儿颠儿地端着些好吃的来我们家给我,说你二哥不吃,你二哥说你最喜欢吃。这样的话听着也不觉得异样,我会狼吞虎咽地把东西吃掉,然后说声谢谢就跑出去了,门口还有几个小姐妹在等我玩呢。每到此时,经常听到妈妈在一边儿伴着叹息样的声音说,这孩子,都18了,还跟个孩子一样啥也不懂。娘就会说,晚点好,别跟咱们似的一辈子早早就上了套,累死累活的……

18岁的夏天我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重点高中。18岁的夏天,小禾去了他的舅舅家,回来时无缘无故地买了一条白裙子,那是条鸡心领低胸的连衣裙,娘拿着裙子来我家的时候是星光满天的夏夜,娘说,你二哥说这裙子丫头穿着能好看,整天穿着条长裤子像小子一样。妈妈就在一边儿说,这孩子不经打扮,一天到晚瞎跑,连个稳当气儿也没有。

我翻着白眼跑进屋子里换上了那条白裙子,又一溜烟儿地在月光底下胡乱地扭,围坐在院子里闲聊的街邻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这丫头,换上裙子跟白荷花似的……

可是白荷花一样的我早就踩着那赞叹声跑到了小禾家。进屋时他正趴在灯光底下看书,我见状就抢,他一下子把书藏到了被子底下,反手推我,不经意间碰到了我已经长大了的身体,我倏地收手,不知所措地站在那儿了,然后转身就走。小禾的手仿佛像火炭一样,烫得我满脸羞红,他跟在我的身后出了门,伸手来拉我,真不知道小禾是哪里来的力气,他和我抢吃的时候从来也抢不过我的,这一次,我居然被他拉了个跟头,整个人做后仰状跌进了他的怀,倏忽之间,他的唇印上了我的脸,天啊!他居然亲我了,羞涩的我在挣脱的时候不知怎么就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我不再疯跑了,几乎不出门,也没有再穿那条白裙子。

爸在饭桌上和妈妈说,小禾要走了,要去辽宁的姨家。

爸爸在饭桌上又说,小禾在辽宁当兵了。

爸爸又说小禾准备留在辽宁了,部队首长的丫头看中了他,结婚连楼房都有了。

小禾当兵三年没有回家。

小禾回来了,爸爸说小禾嫌首长的丫头不孝顺,不答应小禾把父母接去……我失落了,我难过了,我有点怀念以前的美好时光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又喜欢往大街上跑了,由于我家和小禾家是前后错开的院子,每一次出去都会路过娘的院子,偶尔会看见娘在院子里干活,就高声打招呼,好像怕娘听不见,又好像还有点什么没有表达出来,自己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在心底会常常猜疑,小禾的房间有他在么?他会看到过我么?

再次见到小禾是在夏天,同时看见的还有他怀里的那个女孩子,紧紧地拽着他的手臂,我扭过头准备离开,就听见小禾在喊,丫头,回来,好几年没见了,过来见你二嫂。

我机械地转身机械地看着那女孩儿的脸,呆呆地叫了声“二嫂”,第一次发现小禾原来是那么帅气那么高大那么阳光。

那女孩儿的笑声针一样挑拨着我的疼,我只想快点离开,快点找一个只有自己的地方躲起来。于是我报名打工离开了家,一走就是两年。妈妈来电话时,偶尔提起娘说让我回来去她家,说我和小禾这两个孩子也不知道怎么了,长大了倒生分了,还说小禾都处了四五个对象了,也处不成。然后妈妈又说我都这么大了,早晚要找婆家的,不能一直在外面这么混下去,和我一边大的女孩子都结婚生子了……

于是那个冬天我回家了,领回了我的恋人夏雨。

小禾就在那个冬天走进了婚姻,去了我们临近的城市。

而在我结婚的那年,小禾却离婚了。他的媳妇不能忍受和他在一起没有激情的日子,跟着一个说是爱她的男人走了。小禾扔了城里的工作带回了他的女儿,回到乡下那个我们曾经抢肉吃的老房子,守着父母种地耕田。不管多苦多累,他还是那么干净。尤其是他的女儿,他总是给她穿白色的连衣裙。活泼的孩子像一只白色的蝴蝶,在那个夏天,飞来飞去。

第50篇、爱情故事月光嫁衣

农历八月十五早餐时,姐姐宣布:今天,她要带相处了半年的男友回来过中秋节。让我们给把把关,审查一下。老爸老妈立马兴高采烈地扔下筷子拟菜单去了。

姐姐一脸幸福地拍拍我的肩膀说:“叶禹,他可能要向我求婚了,不然也不会要求来咱们家。”姐姐很幸福。我点头,送上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的姐姐叶涵,从小就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孩子,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有她银铃般的笑声。她一直都是我的依赖和骄傲。从小学到高中毕业,我们俩都是同班同桌。家里家外,我们形影不离。小时候,大我2岁的她在上学放学路上都是小心翼翼地牵着我的手走过每一条街道。高中毕业,她去外地读大学,我留在家里搬弄文字,我们才分开。现在,她是这座城市里的一名公务员。而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读过大学,不是考不上,因为——我不能开口说话。我——是个哑巴。

4岁那年的一场医疗事故,让我的世界里没有了欢声笑语。我的声带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妈妈说,我小时候的声音特别好听,清脆得像窗前的风铃。

所幸的是,我的听力正常,我常用心地聆听这世界上的每一种声响。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早春的风送来了淡淡的泥土的芳香,我坐在窗前的藤椅里,看着雨像千万条丝线般地从灰蒙蒙的天空牵扯到地面上,头顶上的风铃轻轻地摇曳着,发出“叮咚叮咚”的声音,清脆悦耳。我静静地听着铃声看着雨想着自己曾经拥有过的声音。不知道那时候有没有唱过歌,雨雾打湿了我的睫毛我的眼睛。

是谁说过的:没有缺憾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如果有选择的机会,我宁可选择一个不完整的人生,也要一个可以说话唱歌的嗓子。

等我感觉到屋子里有人在看我的时候,姐姐和浩生已经进来很久了。姐姐说,爸妈准备好了晚饭,他们俩是想悄悄地进来调皮一下叫我吃饭的,推开门就看见了我,坐在藤椅里发呆。浩生用手势制止了想叫我的姐姐,然后用痴痴的眼神看着我。姐姐后来说,她看着浩生看我的眼神一点一点地浓烈,她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

后来浩生这样形容那天:一串风铃、几盆花草间坐着一个美得像一幅静物画一样的长发女孩子,在静静地看雨。浩生说:他知道从那一刻起,他将万劫不复。

午饭开始的时候,爸爸妈妈开了红酒,看得出他们对这个未来的毛脚女婿很满意。爸爸说:真遗憾,中秋节下雨,晚上没有月亮可以赏了。浩生说,谁说的?我们的饭桌上就有两轮美丽的月亮。爸爸妈妈笑了,我看见姐姐的嘴角动了一下,很牵强。我尽量地低着头啃着手里的月饼。妈妈和浩生聊天,说着我和姐姐小时候的一些事情。妈妈说:我的小禹从小就有一副好嗓子,只可惜……小涵还好,一路顺风顺水地上学工作。不过,我的小禹也很优秀,19岁就出了专集《无声世界》,还进了省作协……浩生惊呼:你是《无声世界》的作者!我不敢抬头,浩生坐在我的对面,他的目光灼红了我的脸。

浩生离开时雨还在下,妈妈拉着他的手说,孩子,常来啊。我把目光瞟向门口,再一次迎上了浩生穿过妈妈投过来的眼神,我立刻转过头去,看来再见都没法和他说了,这样的眼神给他女友的妹妹,代表什么呢?姐姐怎么找了一个这样的男友啊。

接下来的几天里姐姐请了病假,躺在床上蔫蔫的。我去摸她的额头被她推开了手,不吃饭也不说话。我的心里慌慌的,好像要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

晚上妈妈过来拉姐姐:不许这么躺着,没有病也会躺出病来的,有什么话说来给妈听,要不,让浩生陪你出去走走?姐姐扑到妈妈的怀里:妈,我们分手了。

我失手打碎了装满开水的杯子。

姐姐盯着我,用很陌生的眼神:小禹,他说他爱上了你,要追求你!我惊得跳起来,捡了一半的碎玻璃割破了我的手指,妈妈去找邦迪了。姐姐自顾地说,我认识他快半年了,而你只认识他才几个小时……泪水顺着姐姐的脸庞划落下来:我从小就呵护你,照顾你,为了你,我9岁才读小学,可是,我惟一最疼爱的妹妹却抢了我的男友……姐姐泣不成声。我瞪大眼睛拼命地摇头打手势,我想告诉她:我没有、也不想、更不会这样做!谁知道那个可恶的浩生他是怎么了。可是姐姐只顾把头埋在被子里哭泣,根本不再看我。我无力地垂下了双手。我真的恨自己,恨自己是个哑巴,居然没有能力为自己辩白。

我委屈的泪水也喷涌而出。

浩生在3天后捧了玫瑰来我家,不知情的妈妈打开门就喊:小涵,浩生来了。浩生对着妈妈鞠了一躬说:阿姨,对不起,我是来找叶禹的,我和叶涵分手了,我爱上了你的小女儿叶禹。浩生就那样把嘴巴张成“O”形的妈妈扔在门口冲了进来。我用杀人的眼神看着他。他说:叶禹,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我管不住自己沉沦的心,不管你接不接受,我还是要告诉你:我爱你。我把那束玫瑰向他砸了过去。姐姐倚着门框说;扔了干吗!多可惜啊,假惺惺的。浩生转身离开时说:我不会轻易放弃的。

我一下子扑倒在床上想放声大哭,可是我发不出半点声音,只能任泪水无声地流进被子里。

浩生从那天开始每天早晨来敲我家的门,有时候在门口放一个苹果,上面刻着:小禹,何时,你的梦中有我?有时候是一把沾满露珠的野花。爸爸妈妈开始数落着浩生:怎么看上去好好的一个孩子用情这么不专啊?一会儿姐姐一会儿妹妹,谁知道过几天又是谁啊。

姐姐的脸色越来越苍白。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流泪了,其实我是不想离开的,因为我不能说话,从小到大我的生活一直由家人无微不至地照应着,现在离开,心里有那么多的不舍和惶恐。我给姐姐留了言:告诉她这一切不是我的本意,一直以来我都当自己是局外人。现在,我离开,她可以去找回她的幸福。她什么时候出嫁我什么时候回来。

我选择了有海的城市,我要在那里开始我的长篇小说《流泪的月亮》。

一个人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没用,我不能告诉房东我想租她那间推开窗子就可以看见大海的屋子,我满头大汗地比划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他们不懂哑语。

安顿好的时候已经傍晚了,我倒在床上再不想动一下。就那么又累又饿地昏睡过去,朦胧中我又看见了浩生,他看着我笑,我也看着他。看着他浓浓的眉毛,希腊式的鼻子,微扬的嘴角……

醒来时已经第二天早晨了,打开电脑姐姐的头像就拼命地晃动起来:小禹,你在哪里?我回复:我很好,在一个有大海的地方,告诉爸爸妈妈我很好,我要在这里写小说。

不等姐姐回话我立马关掉电脑。

大海真的很美,放眼望去,心胸开阔起来,赤脚走在沙滩上,海风吹起了我的长发。仿佛觉得自己成了欲展翅飞去的仙子。不再被世俗的烦恼牵绊。

上午睡觉,下午看海,夜晚码字,睡觉前打开QQ和家人说声:今天,安好。勿念。姐姐说,我离开后爸爸妈妈把她骂了一顿。

日子就这样过起来,一切仿佛都不曾发生过,只是我的QQ多了一个叫做千刀万剐的网友。我常在写作累了的时候和他聊天,我现在的城市是他的故乡,在电脑里他嘱咐着我去哪里买什么东西,路线该怎么走等等。慢慢地我知道,他毕业于一所很不错的学校,现在,在另一座城市工作。他说:你瞧,我们都是离家在外的孩子,可要相互取暖啊。

因为这句话,我的心里有了暖暖的感觉。

他几乎每天在我需要的时候都在,我取笑他,天天夜里不睡觉,白天要不要工作?他打来笑脸:没办法,不放心你这傻丫头。心开始在他这琐碎的呵护中乱起来。习惯了有他指点的日子,就这么依赖了他。

姐姐给我发消息:说她已经和心爱的人互定终身了,问我什么时候回?我说,你结婚吧,我回去参加婚礼。她说好的。

我终于松了口气,心里却有几分失落,那样的眼神原来不代表爱情。

那天晚上,我和千刀万剐聊了很久。我问他:如果一个男孩用很痴的眼神去看一个女孩,那代表什么?他说:爱情。他问:有人这么看你么?我说曾经有过。但很短暂。

他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现在女孩还不接受他,他在等。我问,那你不是很傻,如果等不到呢?他说,我会一直等。我的心又有几分失落。

姐姐告诉我,6月6日之前一定要回来,因为那天是爸爸50岁生日,也是她订婚的日子。算了一下,还有二十几天,离家快半年了,稿子还有个结尾不知道怎么写。时间过得真快。

我不知道有这么多人来接我,爸爸妈妈,姐姐浩生,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我看了一眼浩生,迎上了一双痴痴的眼睛。心跳又快了半拍:不知道姐姐嫁了他会不会有安生的日子可以过。姐姐迎上来把我抱在怀里。爸爸妈妈说瘦了瘦了。那个陌生的男孩走过来: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你未来的姐夫。我呆在那里。

这是我想不到的结局。姐姐的爱人原来不是浩生,是她的同事。而浩生就是那个陪了我几个月的“千刀万剐”,为了我,他厚着脸皮从姐姐那要了我的QQ号,白天工作晚上在电脑前陪我。我看了他一眼,他更瘦,下巴都尖了。

姐姐的婚期定在明年的中秋节,未来的姐夫坚持要在月亮最圆的时候迎娶他的新娘。他说,我要永远记得这个日子,就是中秋才让他结束了几年的单相思迎来了他的最爱。

浩生在姐姐订婚的日子用手语告诉我,他也要在中秋节迎娶我。我想告诉他不行,我们还没有开始恋爱呢。看着他期待的眼神我低下了头。

我无法拒绝他,为了我他去学了手语,又用极端的方式说服了他的家人,接受了一个残缺的我。

为了这样的爱,我准备嫁了。他,值得我一赌。

我期待中秋,月亮圆了的时候,我要带着希望和憧憬走向我的爱。

浩生说,他要用中秋的月光为我做嫁衣。

第51篇、爱情故事守候无法接通的电话

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这天,女同事白雪邀我参加晚上在她住处举行的生日Party,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但美女有约。我哪能不去呢?

信口跟女朋友撒了一个谎。我就买了一大束意义含糊的鲜花,赴白雪的宴会去了。

白雪住在东郊,但具体住在什么地方,我不太清楚。兴冲冲骑着单车赶到东郊。我掏出手机给白雪打电话:“白雪,我快到了,你在哪……”你说丧气不丧气,白雪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她住哪儿,手机没电啦。

还好,路边一个报摊上摆着一部电话。看报摊的是个两鬓苍苍戴眼镜的老头儿,我连忙扑过去:“大爷,我用一下电话。”谁知这老头儿把头一抬,拿了张报纸就把电话盖上了:“这儿没电话!”

这时,过来一位包着头巾的姑娘袅袅婷婷地走到老头儿跟前,娇声道:“大爷,我打个电话!”老头儿本来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像盛开的菊花,立马把报纸从话机上拿开。连声道:“好好,你打,你打。”说完,从桌边绕出来,还搬了个凳子给姑娘。那姑娘坐在桌边,拿起电话就聊天了:“喂,老公啊,今晚,我给你做红烧肉啊,我用小火给你慢慢地炖,炖到八成熟,我再给你放佐料,什么葱啊,姜啊,香菜啊,对了,你不愿吃太烂的,我早早给你盛出来,等你回来吃,你说好不好 ”那姑娘打起电话没完没了,我在边上把肚子都气炸了,这叫什么事,明明有电话,不让我打,见了人家姑娘就眉开眼笑,还搬凳子给人家坐,这个老头儿是不是有点那个呀。

男人打呀!”老头儿腾地一下红了脸:“你个小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好好,你打,你打!”我心下不由微微得意,不抓着你痛处今儿这电话肯定打不成了。我抓起电话,拨打白雪的手机,不通。连电流声都没有!一看,电话机根本就没有电话线!

“那这姑娘……”我结结巴巴地问老头儿,老头儿长叹了一口气:“你是问她为啥打电话吧?告诉你,她是个疯子!她每天都要到这儿来打电话,这部电话就是为她准备的!”

姑娘名叫郑静,丈夫是个消防战士,在一次救火中牺牲了。丈夫是在一次晚饭前接到命令的,那晚,郑静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丈夫的生日,可惜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受到刺激的郑静一下子神经失常了,原先这个地方的报摊确实有个公用电话,郑静的新家就离报摊不远,有时候郑静会在这里给丈夫打电话,自从丈夫走了,郑静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儿打电话,而且内容永远都是红烧肉……

老头儿抹抹眼角:“以后这报摊儿的主人也去干别的了,我就接了他的报摊,也安一部和原先一样的电话,为的就是这姑娘,只不过电话没线而已,我是害怕她再伤心……”我张大了嘴:“大爷,您是怎么知道她这些事的?”老爷子抽了一下鼻子,叹气道:“因为,因为我就是她公公!自从她疯了后,就不认识我了,这孩子,心重,丈夫那晚没有吃上红烧肉,她疯了,还惦记着……”

郑静仍然坐在桌边,神情怔怔地,只是用手指着我的车筐,我知道,她看到了车筐里的花,我把花捧了出来,递给了郑静。郑静突然满脸喜悦,口中不知喃喃说些什么……

这晚,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第52篇、爱情故事那把爱情的小梳子

他和她在一个公司时,他是公司里的临时工,她是公司的中层。

他那时还在试用期,只有微薄的工资,刚刚毕业,带着青涩的稚气。她是他师姐,一个大学出来的,下了班之后总是会点拨他一些事情,比如公司里的人际关系,比如如何应对上司和同事。

开始,他对她没有多少好感,因为,她上班一直板着脸,可是,喜欢就是从她叫住他的那一声开始的。

她说,哎,我得告诉你一些事情。

因为那些事情,他觉得和她分外亲近了。

坐在她对面,看她的长发,有丝丝的乱。白领丽人,有时说起来好听,但做起来,有时真的很辛苦。他的心里,居然有了心疼。

第一个月工资,他拿到手后去买了一把梳子,牛角梳,上面刻了一朵莲花,只因为,她的名字中有一个莲字。他喜欢那个字,听起来,那么有禅意。于是,他决定送她的第一件礼物就是这把梳子,好让她天天用,一用就会想起他,而那三千青丝,不正是女孩子的心思吗?

送给她的时候,她很惊讶,我有梳子的。

他尴尬地站在那里,知道她婉拒了他。他红了脸,说,是同学送给我的,我用不到,牛角的,据说对头发好呢,梳起来可以又黑又亮的。

她笑了,好,我收下了,谢谢你啊。

一句“谢”更让他明白,她不想要这份感情。

她何尝不懂得他呢,只是,她长他5岁,又做到公司的中层,而昨天领导层刚刚开完会,他不会被留下,因为有比他经历更多、学历更高的人,她不能因了爱情让自己失去太多,她知道,毕业几年之后,她已经有了一颗凡俗的心。

一周之后,他走了,留下一封信:“其实,我很喜欢你,那把梳子是我买给你的。”

她看过那把梳子,谭木匠的,要一百多块钱,而他实习的工资不过三百块,给她买了一把梳子,他一个月吃什么喝什么?有一本杂志上说过,应该爱那个有一百块钱给你花八十的人,而不要那个有一万块钱给你花一百的人。说是说,可是在红尘中,做出这样的选择太难了。

几年之后她结婚了,还是用那把梳子。头发剪短了,烫过了,但梳子还是要用的,那上面的一朵莲花已经褪了色。她常常看着那把梳子,想起买梳子的男孩。她不知道,那个男孩已经做到了副总,他已经明白,有的时候,仅有爱情是不够的,不是她不爱你,而是她需要一个更稳妥的将来。

所以,他不曾埋怨过她,而是感激她的拒绝。那拒绝里,同样有爱。这样的爱,是要过了好多光阴才能明白。

第53篇、爱情故事A罩杯美女有一颗善良勇敢心

难怪会吓跑人家,哪有带着一大家子出嫁的。

所有人都知道我爱钱,我要在第一时间凑够一套90平方米房子的首付。

天寒地冻的12月某周末,我还接了个发传单的兼职活。于是,我手持一叠花花绿绿的卖场折扣单站在一家香烟铺前,逢人就摆上巴结的微笑,为的就是换一张50元的钞票。

可是,现在的人们都越来越没有同情心,很少有人接,有人老远就绕个弯走,有人随手一丢。不用回头,我都能感受到身后铺子里的小老板正用恶毒的眼光看我。是啊,黄金宝地的门面,被一个不识相的丫头堵着,更糟的是黄的绿的红的纸片在门前乱飞了一地。

果然,小老板穿着阿迪运动装的上身伸了出来,指着我。我连忙点头哈腰地说,马上走,马上走。

小老板看了我三秒,手指往旁边一转,懒洋洋地说,城管来了。

要跑已经来不及了,我一个趔趄,像只穷途末路的耗子。小老板靠在柜台上,一脸山雨欲来的幸灾乐祸。我忽然灵机一动,转身就猫到了他铺子里的柜台后蹲下。被城管大叔请回城管队喝茶那绝对比拿不到钱更恐怖。

正庆幸躲过一劫,阿迪的运动鞋伸过来,在我屁股上踢了踢,小老板语调平淡地说,你准备蹲到天黑?

我满腔感激之辞还没来得及说,就被店铺一角那些各式的避孕套震回了喉中,慌忙往外退。

小老板坐在电脑前玩五子棋,头也不抬地说,把门口弄干净再走。

晚上,我在死党的被窝里同她分享了这段英雄救美的故事。死党打着哈欠说,这种情况,美人通常要以身相许。

我连连摇头,我好歹也是一个大公司职员,怎能沦落到嫁给一小贩!

死党又打了个哈欠,得,黎贺也算个小白领吧,一个月撑死5000元,人家小贩还不屑这点小钱呢,你知道那地段的门面租金一月多少吗?

那也不能跟黎贺比。黎贺多好啊,年轻有为,衣冠楚楚,行步如风,那挺拔的背影是我们这帮无主的女人眼中最美的风景线。

公司要回馈部分老客户,需要买20条好烟作为礼品,经我三寸不烂之舌的游说,最终这个光荣的任务落在我身上。我几乎是一溜烟地跑到了小老板的铺子前,惊喜交加地对他说,这么大笔生意,要给回扣的,一定要给回扣的。

小老板眯着眼说,真的好大一笔生意。

我装作没听懂他的嘲弄,只催他算钱。

以优惠价成交后,我哆嗦着手数余款,心花怒放。为了进一步拓展以后的业务,我决定请小老板吃饭。我问他怎么称呼,他惜字如金,吐出俩字,于杭。

到了吃饭的地方,才发现我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他先是对服务员说要一个火锅,不忘补充,要鸳鸯浴那种。后来又要一杯凉茶,服务员问要大杯小杯,他说,A罩杯。

我脸上发着烧,忍受着服务员奇怪的眼神,如坐针毡。

于杭笑了,他就是个流氓。

我和于杭是在采购中渐渐熟起来的。公司经常要联络客户感情,我也就理所当然经常光顾他的小铺子。这小子生活奢侈,全身名牌。

我说,你真是个虚荣的人。

他说,是啊,连内裤都是名牌,你要不要看?他的脸凑近半尺,我慌忙跳开。他又笑了。

我指着远处拔地而起的住宅区对于杭说,看到没,我未来的家在那里。他不太热衷地眯着眼看了看,又继续埋头玩电脑。我发现他是一个话少的家伙,很多时候都是懒洋洋的,跟没睡醒一样。

他建议我直接找个大款嫁了,这样可以一步登天。

我说,那得先去韩国把自己整成蔡琳。

这次换他请我吃饭。我心有余悸地吃完,没出状况,悬着的小心脏才放下来。结账,于杭摸遍所有口袋后,一脸无辜地告诉我他没带钱包。我险些跌坐在地上,我身上的钞票加起还不足50元。于杭看看虎视眈眈的服务员,又看看我,终于对我说,不如把你手机押在这?

我跳起来,为什么不押你的?

我一生意人,怎么能没手机,随时都有商机的。他扔了个天大的理由。

到底被于杭给害了。

就在我手机被抵的那半小时里,我错过了黎贺的三个电话一条短信。本来我可以等于杭拿钱来赎我,可仔细一想他极有可能一去不回,我选择了跟他一起去取钱。这一来一去,黎贺约我喝咖啡的电话就扑了个空。华灯绚烂俪影成双的时刻,他约我去浪漫的咖啡厅做什么?答案很明显。

我回了电话过去。黎贺说,你跟你男朋友在一起吧?

我连忙澄清,是普通朋友,不是男朋友。

于杭将头扭到一边,跟收银台两个正吃零食的美女要瓜子吃。黎贺在那边轻笑了一下,好像我在说谎的样子。我急了,又说,真不是我男朋友。

于杭拒绝送我回家,他说这应该是我男朋友的事。我说怕遭劫色,他说劫色的人审美观不会这么差。我气呼呼地走了。

黎贺第二天约我看电影。我喜滋滋地给于杭发短信,我马上就要有男朋友了,又喜滋滋地直奔电影院。昏沉沉的影院里,黎贺又问,那个人真不是你男朋友?

这次我很认真地想了一下,觉得似乎于杭和我都没这方面的意向,于是坚定地回答,不是。

黎贺声音低下去,那和我在一起吧。

电光石火的刹那,我还不忘傻不啦叽地问,你喜欢我什么?

黎贺说,你是我见过最节约最有上进心的女孩,你对未来有打算,能吃苦,这是我最欣赏你的地方。

我说,那是因为我想早点买套房子,好把父母和哥哥接过来一起住。

黎贺诧异地问,你以后要和他们一起住?

我坚决地点点头,是。

电影散场后黎贺送我回家,一路无语似在思索。直到临别时才对沉浸在幸福中的我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我想轻松过日子,对不起,你是个好女孩。

我去找于杭喝酒,一口气叫了一箱青岛2000。

于杭落井下石,被劈了吧。

大概是我的诚实夭折了我来不及开始的爱情。失恋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悲伤,我想我根本还不能算是失恋,恋都还没开始,怎么算失呢。

几杯液体下肚后,我有些飘忽,手指着远处还在陆续冒起来的住宅楼,大声说,我的家要在那里,和我的爸妈,我的哥哥一起,我们会生活得很快乐。

于杭说,难怪会吓跑人家,哪有带着一大家子出嫁的。

我家在西北的贫困农村,那里黄沙漫天,水是最珍贵的东西。为了让我去外地上学,父母拼命劳作,省吃俭用,成绩优异的哥哥自动辍学做了兽医,走村窜乡为我挣学费生活费。我大学毕业了,有了工作,生活在繁华的都市,可他们还过着为一担水跑几里路的日子,我经常在梦里看到他们站在黄沙里,瞪着浑浊的双眼对我微笑。

对于杭说完这个故事,我哭了,眼泪大滴大滴往下滚。

一张纸巾塞过来。于杭拿起杯子与我碰,敬世上最善良最勇敢的女孩。他说,不要再干发传单那种没出息的事,周末来我店里帮忙看店吧。

我说,难道在你的小烟铺里卖雨衣很有出息?我狮子大开口要月薪2000元。

他一脸真诚地说,你去置个家伙改行算了。

我说,置什么?

他说,一把刀,一块黑布。

那我不成了打劫的!

于杭看着我,嗤嗤地笑。

我抬头,正好看到远处建设中的住宅楼,那里机器轰鸣,那里有我的梦想。我说,我必须把他们接过来。

于杭忽然欲言又止,半晌后才期期艾艾地说,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害怕与你一起负担的。

我睁大双眼看他,没明白他的意思。

他叹口气,恨铁不成钢地说,比如像我这样有雄厚经济基础的私营小企业主。

这下我听明白了。我啼笑皆非,有这样表白的吗?

他说,这样表白很男人啊!我得想个赚大钱的法子,给你买房子接爸妈。

我心里泛上一股感动,暖流缓缓流过,嘴上却嘀咕,那也不用卖避孕套吧!

他嬉笑着给出理由:销量好,挣钱快,解燃眉之急,功德无量,内需不用进口。

我也跟着哧哧笑,生活对人对事的转折都这么潜移默化措手不及吗?

那么于杭,未来真的还很长啊。一颗良善勇敢心加上另一颗善良勇敢心,路途虽远,脚步大概会始终轻快吧。

第54篇、爱情故事一枝玫瑰的价值

丈夫工作压力很大,不 足三十岁就未老先衰。有一天,妻子竟从他的头上拔下了一根白发,见到这白发,丈夫就仿佛被抽掉了筋骨似的,什么都提不起劲来。妻子暗暗着急,她向一位医师咨询,医师说这不是健康问题,于是为她开了一个药方。

晚上,丈夫下班回来,刚走进客厅,突然停住了脚步,脸上满是惊喜:茶几上新摆了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瓶,水晶瓶里精心插了一束红玫瑰。丈夫走上前去,用手轻轻抚摸那束玫瑰,显得快活无比:“好美的花呀!好温馨的时刻呀!”就这么一分钟里,丈夫好像换了一个人!

妻子喜出望外,她衷心感激医师为她开了一张好药方,那上面写的是:“工作破坏了愉快心情,家庭就是补救的药方—用一元钱买玫瑰一束。”

 

第55篇、爱情故事最难忘,是辜负

他和两个朋友在一家叫“不了情”的酒吧聊天。对于像他这样的成功男人,实在是难得的休闲时光。昏暗的灯光,一打啤酒,几包香烟,心情终于慢慢随着舒缓的音乐轻松下来,话题从股票足球扯到车子房子和孩子。

三个男人都算得上事业有成,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里,有着自己的房子车子和一份有模有样的事业。特别是他,算得上是朋友中的成功男人,他只有四十岁,经营着属于自己的一家规模不小的贸易公司,妻子几年前就辞去了工作回家做了全职太太。妻子是位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漂亮女人。在需要的时候,换上晚礼服和他一起出席各种酒会,气质优雅举止得体,和他腕上的名表一样闪耀着他的地位和身份;回到家里就转身变成一位贤淑的家庭主妇,他早上能看到床头柜上摆着干净的袜子和搭配好的衣服鞋子,晚上回来能看到醒酒和保健的各种糖水。妻子做什么都那么得体和有分寸,洗澡水的水温和饭桌上菜与汤的搭配,都让男人觉得无可挑剔。可此刻安静的他却有些伤感和失落,不如外人眼里的他那样光鲜快乐。

几个男人桌子边的空酒瓶越来越多,话题也越来越广泛,免不了就聊到了女人。不知是谁提到了这样一个话题:男人这一生最忘不了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女人?

这个问题忽然像一根无形的丝拴住了他的某根神经。

他先听了两个朋友的答案。一个朋友说他心中永远不能忘却的女人,是那种风情万种女人味十足的女子。另一个朋友说的是十几岁清汤挂面两眸如漆的初恋女生。

他点着一根烟,在轻轻地飘向往事的烟雾里,讲了一个故事,一个自己一生都不能忘却的女人的故事。

他说,他这一生中最不能忘记,像刀子一样刻在心里的那个女人,是他这一生中辜负过的一个女人。这些年,他的心一直泡在这个叫做“辜负”的苦涩里,那种涩,他常常觉得是那女子眼泪的味道。

那女子是他大学一开始就相识相恋的女友。他们两人都来自农村,初来这所大学的时候,朴素青涩得像校园里最普通的两片梧桐树叶子。他们相识不是像小说里那样的一见钟情或者相逢在校园的合欢树下,而是两个人都在开学的第一个周末,去了学校的勤工部办公室报名勤工俭学。他们都来自农村,家境都不好,都是想来找份家教之类的工作挣点钱,给家人减轻些负担。

她来得正好,刚好有一个机会去做家教。他来的时候,她正在抄下那家雇主的电话及家庭住址。她听到主管教工说只剩下一个打扫学校的大阶梯教室的活儿了。她看出了他的迟疑和失落。她也理解,一个男孩子,一进入大学就在同学们面前打扫教室,的确是令人有些尴尬。

这时候,她走到他面前,把手里抄好地址电话号码的纸条塞进他的手里,然后用极快的语速对那位教工说:“大阶梯教室离我们宿舍近,让我去吧,我们换换,女孩子做打扫比男孩子细心。”然后不等教工说什么,就匆匆转身离开。他拿着小纸条急忙下楼追过去,终于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下拦住了她。她是一个平凡朴素的女孩,有些土气,眉目间却有着掩不住的清秀,像极了自己暗恋过的中学女同学。他要把纸条还给她,却听到她用不容置辩的口气说:“你是男生,你去做家教,我去做打扫,不要再推来推去了,没必要。”女孩的话像一阵轻柔的风吹进男孩的心里,他没有再坚持。他与她,就这样认识了。

就这样,他们慢慢地走近了。他兼两份家教,忙着赚学费和生活费。她的家境一样贫困,却想着从自己的补助和勤工俭学挣来的钱里给他买得体的衬衣和喷香的鸡腿。每次一起去餐厅打饭,她都要一份肉菜,她只吃很少的几块,剩下的全给他,他不吃,她就不依,她还逗他说自己在减肥。其实,她那时候瘦得几乎皮包骨,大眼睛在瓜子脸上都有点突兀,他看在眼里,心里会有点疼。

他也爱她,这样的女孩子,本应该是让人怜爱的,却又是那么坚强地用柔弱的肩去帮他扛一些东西。这是他在离开她以后的漫长岁月里,慢慢才体会到,那种情感叫患难与共,是比金子还值得珍惜的情感。

大学四年里相依为命的日子,让他们毕业后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和她在一起,是放松而踏实的。毕业后,他们开始在这个城市打拼,租房子像夫妻一样过日子。两个人领了工资总会合起来分成几份,其中有一份是寄给他偏远的山区老家,那时候他的父亲患了严重的风湿病,弟弟还在上学。

他们早已把对方当作家人,虽然他们一直没有领结婚证。因为他觉得就这样娶她,太对不住她了。所以每次他从她的话里收到想结婚的信号,他总会说再等等吧,我一定要让你做最幸福的新娘。

那时候下海成风,他决定自己去做生意。为了渡过创业期的困难,她除了上班还在晚上做两份家教,挣两个人的房租和生活费。他在外面奔波回来,看着同样劳碌的她显得比同龄的女子要苍老,也会心疼。那时候他向她郑重地承诺,一等新公司有起色,就不让她这么辛苦,就攒钱买房子,结婚,风风光光的。

一切美梦都如烟花一样总会散去。她的美梦在他频繁地接到一个声音甜美的女人的电话后慢慢地醒来了。那个女人就是他现在的妻子,很得体很优雅的女人,家世很好,在这个城市里有许多和她家一样枝繁叶茂的亲戚。这个光鲜又不俗的女人于他来说是有吸引力的,不像一般富婆与美男之间的故事那样恶俗。他确信是爱现在这个女人的,但是,这份爱,却伤害了原来温暖而纯洁的爱情。

她没有闹,只是在夜里默默地流泪。他心里也是疼的,其实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之间挣扎,还没有决断。可柔弱的她却替他做了选择。

那天他回到小屋后发现,她的所有东西和她一起不见了,小煤炉是冷的,没有饭菜在小桌上。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他这么冷漠,一句话都没有留,就走了。

她没有像电视剧上面写的那样善解人意地退出,退得很有风度,她没有言语就是有恨了,这比哭闹更有力度。他是男人,也咬着牙迈过了心里的不安,和现在的妻子走在了一起。他丢掉了小屋里的所有东西,为了忘记。

可是,越来越成功的他却越来越容易陷入到过去。在某一个电线杆前,他会停下车来发呆。他记起,他们一起在这里贴过小广告。他也会在某个已经改造得面目一新的商场面前停下来,他记得,她曾经在这里给小朋友发五彩的气球,站在一堆气球里她安静地冲在一边的他笑着……

并不是不能找到她,在这个通讯越来越发达的时代,这不是问题。她回到了家乡教学,嫁给了曾经提到过的家里介绍给她的有点恶俗的包工头男人。

也曾想过给她表示点心意,可他却明白,她绝对不会收下,她要的,可能就是为了让他永远欠着自己。这样,他才永远不会释然,才永远不会忘记。他也习惯了这些年心里的这份歉意,也因为永远的歉疚而觉得踏实,因为这时候他会觉得自己的心其实离她很近,虽然这份辜负折磨得自己很苦。但是,他愿意去品尝这份因为自己的负心而酿下的苦。这是他永远应该背负的,和他现在拥有的一大把幸福和荣耀一样,与他如影随形。

他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旁边的朋友们都沉默着。也许一起沉默的,还有你。每个人的心里,都装着一个曾经的辜负,一份被岁月打磨得越来越清晰的不舍情谊。那么,就让我们记得。

第56篇、爱情故事爱上他,我用了24年

1

也是在这座天桥上,759天前我和麦秋在这儿相识。

如今,应了那句旧话:物是人非。相同的只是我的身旁依然陪着一位男生。walkman的声音分向他的左耳我的右耳。我们不是恋人,他只是我亲如姐妹的晖弟。一年前的这座天桥上,伏着和我不期而遇的麦秋。一年后,还是一个没良心的男生,晖弟。他正随着walkman的音乐打着拍子。用手,也用脚。一脸的灿烂笑容。我一直怀疑他是否发育成熟。他考上大学的那年,我还像小学中学时那样牵着他的手,听他父母我父母的嘱托:路上照顾好晖弟!其时,我没有握着一个异性的手的那种感觉,我知道,他也没有。谁让他从小就跟屁虫样地跟了我近20年呢?谁又让他小我4岁呢?他只是个早慧的孩子。叫我姐的声音那么自然,我早已习惯了他的亲近。

2

好在大学生活只剩下3个月了。我开始用求职来抵挡失恋伤痛的侵袭。晖弟有空的时候,也会用我们共有的那辆破自行车载着我四处赶场递简历。将要离校的伤感那么深重地感染着每一个大四的学子,当然,也包括像我这样多愁善感的女生。校园里丢弃的书本,三三两两赶着照毕业合影像的人群,像秋季里昭示冬季来临的落叶,无奈中透着萧瑟。还有像我左手一样的晖弟。他很无助地度过了高中的最后一年,然后又毅然在志愿上填报了我所在的这所大学。

这个十几年前我们曾一起在家门口的公共水池共浴过的晖弟,他一直是见过我裸身的惟一男生。即使在今天,我也像他习惯我那样,习惯了伏在他的背上为另一个男生伤悲,习惯于和他一起去买女式内衣,习惯于在他面前换掉外衣时的坦然目光。是我,领着这个与我毗邻而居的腼腆男孩读完了小学中学,但我不能再领着他走出大学的校门了。他还要一年才能毕业。其实,我也有欠他的时候。当我和麦秋闹别扭的时候,是他,陪着我消磨掉了那些无聊的时光。陪我喝酒,还要把酒醉的姐姐送回宿舍;11点多时,还会被我随心所欲地从床上叫起来,仅仅为了在我心情别样的月光下照一张合影;站在冰冷的楼顶上为我从一群追求者中认真地挑选出我最新的恋人:麦秋。而麦秋却恩将仇报地吃着他的醋。就连最后和我分手也把他当作一个借口。全校的师生都知道我们的姐弟关系,都知道能在校园里大大方方地牵手并行的只有我和我的晖弟。那天从西单回校的途中,地铁猛然启动的惯性使他的手一下子扣住了我盈盈的左乳。他的脸,霎那间红到了耳根,一路上都不敢拿正眼看我。也许,在不知不觉中他已长大成男人。

3

我的工作终于有了着落,深圳的一家台资企业。对方的要求是,毕业之后立即去报到上班,公司的一个大项目正急需人手。上到大三的晖弟第一次孤零零地回他的老家,也是我的老家。我想像不出,没有我他怎么踏上回家的路。当我为他准备好路上的吃喝时,莫名地生出一种失落。再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要控制我自己,不会让谁看见我哭泣,装着漠不关心你……”车站广播的音乐就像一根导火索,我的眼眶“突”地一热。转过身,揉揉太阳穴,我不情愿让他,还有这个车站的陌生人,怪怪地看我。

当火车启动,我看到晖弟贴着玻璃挥动的小手,还有眼里闪动的泪花。或者,只是我的泪水,映射到他的眼眸。站台上,响着愈来愈痛的曲子:“眼睁睁地看着你,却无能为力,让你消失在世界的尽头……”我的心底漾着的是满怀的亲情,我想,他也一样。

等我回到老家时,晖弟已经开学。他的父母说,没有了你,晖弟一个假期都无所适从,他决心毕业后分到你们公司,和你一起工作。我不知道他是习惯了我还是离不开我。

4

刚从纯净的校园出来的我,常常在功利的社会面前手足无措。商界男人的儒雅早被物欲所淹没,我日渐怀念我单纯如白纸般的晖弟。想小时候我们在一起时数过的星星,想我们坐在门前的小凳上听老人讲故事的那些个晚上,想他天真无邪地盯着我看时的眼神,想他灿烂而又肆无忌惮的笑容,想他帮我筛选男朋友时傻乎乎的劲儿……上班下班的路上,空荡荡的小屋里,总以为他就在我的身旁。及至转过头要和他说话时,才发现他离我是那么遥远。然而他又无所不在,左右着我的一切。离开了他,我青春的生活好像只有回忆充实着。我就这样躺在温暖的过去里,回避着周围的无聊男生。当然,是与晖弟相比。

藏了二十多年的心绪,开始吞噬我看似坚固的灵魂。我自己也闹不清,是不是因为以他作标准才拒绝了身边同事的示爱,至今孑身。

5

打过无数次的电话,还是觉得上网聊天更放得开。他的内向,在没有声音的羁绊下,显得更真实、自我。然而他还是那副懵懂样,“姐”字打得更频繁了。也许,我在他的心中,只是一个没有性别概念的同伴!而我,睡梦中醒来,还能感受到他触到我左乳时的指温,在寂寞的午夜,忽然有了异样的情愫,真真切切,尘世男女的情欲。我常常盯着挂在床头的照片发愣。那上面全是我和晖弟各个时期的合影。手,一遍遍地摩挲着照片上那张有些青涩的脸。所有这些,只能反反复复地证明着一个用俗了的词:青梅竹马。

6

南方的天气一直温和得让我难以适应。在我的印象中,深圳好像一直都是蓝灰的天,低沉的云,闷倦的空气。这座新城因此而显得忧郁而孤独。圣诞节到了,我24岁的生日也到了。麦秋发来的e-mail,希望在远离了晖弟的环境中继续我们的恋情。我只有苦笑。麦秋的话已经荡不起我心中的涟漪。他哪里知道,正是因了他的借口,才让我开始用异性的眼光来看晖弟。也许,那个时候我的心里真的如麦秋所言,潜意识里爱着晖弟。他看得清清楚楚。700多个朝朝暮暮哪能抵得上20多年7000多个日日夜夜的相濡相知?往年的寒冷那么让我诅咒,现在却成了我想家的理由。白色的圣诞节,我和晖弟在大学里度过的那些个生日,全成为我记忆中泛黄的照片。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还会记得今年的此时吗?或者,他只是把我当作邻家的大姐,母性地照应着他无心的人生?

晚上,我在温暖的深南大道上徜徉,激荡的心像没有了着落的浮云。圣诞节的气氛早被商家点燃,但我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到了网吧,打开qq,晖弟的灰色头像在那儿不停地晃动,上面只留着一个网址。再点,屏幕上雪花纷飞,一男一女的背影在漫天飞雪中手牵着手。《雪人》的音乐贯穿始终。“好冷,整个冬天在你家门。are you my snowman? 我痴痴痴痴地等。雪,一片一片一片一片,在天空静静缤纷……”动画中熟悉的男士服装,围巾,手套,颜色和样式,全是我以前织给晖弟的。美极了的flash,结尾处打出了一行变幻着色彩的字:送给和我朝夕相处的絮姐。由下而上,徐徐升起一朵鲜红的玫瑰。这是迄今为止,晖弟送给我的最具性别色彩的礼物了。我坐在那儿,想着雪花静静下落的热闹劲儿,仿佛又回到了家乡。幸福,被一个小男生呵护着的幸福,竟让我的脸上挂满了泪珠。或者,他也在暗示着什么?好像永不言爱,却始终洋溢着温馨的手足情意。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念叨:“are you my snowman?”他曾经被我暖过的双手,我一针一线织就的毛衣,能暖化我心里的snowman吗?

7

公司的生活枯燥地延续着,除了和晖弟聊天的时候。有一天,当他在qq上问我有没有新的恋人时,我告诉他,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爱之图”。岁月的来去使你心中爱人的图像一直在修改、订正。此时我心中的“爱之图”与先前大不相同,它越来越清晰明朗,那就是清纯与内向,最好还有些傻。这个呆头呆脑的小男生还是一窍不开地回应:“那你找着了吗?”急切中透着慌张。摊上这样不开窍的人你真是没办法。我真的再也找不到坚强的理由了,只有放下淑女的架子,祝英台般一步一步地“勾引”他。“我终于找着了。他像你一样比我小4岁,我不敢向他示爱,怕他拒绝。”末了,还不忘加上一句:“人家是女孩子嘛!”然而他还是一点儿反应没有,哪怕是迟钝一点儿的。

8

他快要离校了,上网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电话打到宿舍,也很少找到他,想必是和我当时一样地忙于求职。只不过,车的后座上没有了我。我有些不甘,常常想到他为我制作的那个flash。当他用我织给他的围巾手套做道具时,他的内心真的就没有泛起过儿女私情?当他把玫瑰当作献给异性的礼物时,难道心中就没有藏着柔情?flash制作的如此精致,费尽心机的背后真的只是姐弟情深?自卑,又常常让我安于幻想。大他4岁的岁月让我在他的心中少了异性的色彩。我甚至龌龊地想像,如果我再一次在他面前褪得仅剩内衣,他会有什么反应。趁他离校前,我想披着自尊的外衣再作最后一搏。我在深圳的大街小巷里,一家又一家地查我们聊过天的网吧,把我们在qq上的恣意时光全拷到软盘上。当他收到这两张被我命名为“网事情缘”的软盘时,不会依然不解我的风情吧?

9

公司又季节性地忙碌起来。各部门不停地加班,忙到深夜12点多时,经理通知我赶紧到火车站接一名新分来的大学生。我疲惫地接过那块接人的牌子,看也懒得看就随手扔到了出租车的后座上。凌晨1点20分的车站,冷冷清清。远远地就见有人在出站口翘首以待,熟极了的身影。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回头瞥一眼躺在后座上的牌子,上面果然是那个烂熟于心的名字。

10

爱上他,我用去24年的光阴。

第57篇、爱情故事错过,是因为爱得不够

有种人很可恨,他让你相信你是根葱,可真要炒菜炝锅时,他却没有用你。

1、无缘无故遭遇退票

程然是在叶静思正享受着被追求的乐趣时突然撤梯的。攻势那么猛,送花、约会、大老远跑到静思的老家去采一把她想吃的野菜,任是铁石心肠的女孩也会答应下来。

叶静思当然不是铁石心肠。她早就想答应了,只不过,她想略略矜持一下,找个合适的机会。轻易得手,男人会不珍惜。

可是,静思这还拿捏着分寸,做傲慢与偏见状,那边煮熟的鸭子飞了。没了花,没了电话,甚至MSN里面程然的头像都是黑的。

女人是沉不住气的,静思一遍遍在心里反省自己的态度,是不是过于冷淡让程然看不到希望了?不会呀,上个星期不还手工拼了一只壁挂送给他吗?女孩子亲手缝的礼物,在这时代是多难得的啊!程然不也是这样说的吗?

静思深呼吸了一下,电话打了过去。口气是冷淡的,他说,哦,最近忙,我们再联络。

放下电话,静思的心里空了一半。她很想问问怎么了,可是怎么问呢,两个人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现在也不过是一样,你急急地问是什么意思呢?

宋唯在网上,静思百无聊赖,想起她前一段应聘来着,便问了一句,她说:还顺利,找到了工作。再无话。

临下班时,静思还是没忍住,给程然发了个短信:有什么事吗?手机一直寂寂无声。直到晚上,静思洗完澡出来,一条短信趴在了她的手机里。

他说:我想我们还不是很了解,之前让你误会,不好意思。

静思呆呆地坐在床沿,无缘无故遭遇退票,胸口像被人敲了一闷棍。吃了哑巴亏,怎么说出口呢?能去骂程然一句:你招惹我,我爱上你,你却跑了,有这么玩人的吗?能吗?

叶静思是婉约风格,她做不出。做不出,就只好不了了之。

这种人太可恨了,他让你相信你是根葱,可真要炒菜炝锅时,他却没有用你。

2、悬案悬而未决

夏天来时,叶静思一个人去看了陈奕迅的演唱会,听陈奕迅唱:愿意,用一支黑色的铅笔,画一出沉默舞台剧,灯光再亮也抱住你……静思泪流满面。

旁边有个大男孩莫名其妙地看静思,嘟囔了一句,掏出纸巾递给静思。

程然喜欢陈奕迅,静思从前不喜欢,不喜欢男人那么搞怪,不喜欢他夸张的笑脸,还有总也站不稳的样子。于是程然把耳塞放进静思的耳朵里,就是这首《明年今日》,静思听了,慢慢喜欢上,从前讨厌的便成了真性情。人就是这样,喜欢了,就怎么样都好了。

分开那么久,叶静思还是会想那次突如其来的切割。不能叫分手,因为两人从没确立过恋人关系。不过是一个追,一个抿着嘴微笑。心里有,眼里有,口里没有。差了口里这一句应诺,他抽身而去,连个解释都不需要。

悬案悬而未决,静思生了一场病。一个人生病,一个人吃药,一个人慢慢好起来。好起来时,她身边站了个大男孩,就是演唱会递她纸巾的那个,他叫江则宁,他说:你真特别,看陈奕迅都会哭。静思微微地笑了笑。

江则宁在附近的大学里做助教。每天背着大背包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江则宁会讲网上流行的段子,会找来稀奇古怪的小东西逗静思笑。他说:你笑起来好看,小酒窝能迷死人。他就唱林俊杰和阿Sa的《小酒窝》,江则宁喜欢林俊杰。

某一个中午,他们坐在公园的长凳上,静思抱住江则宁,阳光穿过柳树的缝隙落到他们身上,暖暖地,静思问:喜欢我吗?

这断不是静思能说出来的话,但是她说了。哪怕只是一时的陪伴,哪怕只是贪恋一点点温暖,她都不愿意放弃。

江则宁几乎立刻就点了头。叶静思长长地舒了口气,这样说了,将来即使分手,他也要给她一个交代了吧?

3、一人花开一人花落

爱情这回事没那么复杂,一个人退场了,另一个补上来,依旧是从前的戏码,并没有多少不快乐。没有人看到静思心里的挣扎,也没有人看到静思脸上的悲伤,静水无波,一切仿佛从未发生过。

逛街时遇到宋唯,聊了几句,她居然在程然的公司上班了,她说:你跟程然不是有点意思吗,后来怎么不了了之了?

叶静思的目光移向大幅广告牌,她说:我去看看那款手机,他生日快到了。

还能说什么呢?不是还有多爱,只是有些不甘心吧?

公司有些业务要与程然公司接洽。于是静思跟程然坐在了日落莲花茶室的一角。这里他们从前来过。离静思的公司近,他说可以省得美女受日晒之苦。他细微处的体贴总是让女孩们念念不忘吧!

谈完正经事,静思说:我有个朋友在你公司做事,宋唯,她还好吗?

程然抬起头,看了静思一眼,他说嗯,还好!当初她来应聘,跟我说了你呢!

静思一愣,打着她的旗号去应聘的,宋唯怎么没提。

程然后面的话让静思更差点把一口茶喷出来。他说:后来,她给我看了她跟你和你先生的照片……那时我还……

叶静思努力让自己的脑子快速转起来,我跟我先生?

静思的眼睛变成了利剑:你觉得我欺骗了你?然后你就断了我们的联系?

她的声音抖得厉害,如果我今天告诉你我没有先生,你会怎么想呢?

静思起身抓起包往外走。

风很大,她的头发被撕扯得很乱。她翻手机里的电话簿,怎么也找不到宋唯的电话。

4、千万别听谁的寂寞私语

还是找到共同的朋友约了宋唯出来。叶静思很想一杯水泼到她的脸上。但是她忍住了。她问:为什么破坏我跟程然?

宋唯拿出了一根烟,手有些抖。她说:静思,也许你不记得了,某一晚,我跟你说过我的那些事。我害怕你跟程然说,你也知道现在经济不景气,工作不好找,所以,我先下手为强。其实,我只是不经意把那照片给程然看了一下……

叶静思的脑子轰地炸开了。宋唯的那些事儿?什么事儿?

哦,想起来了,宋唯在原来那家公司业绩突出,本来有机会升职,可不想来了裙带关系,宋唯只能给新人继续当牛做马。宋唯不忿,先出卖了公司秘密,后拉上司下水……宋唯打包从广州来深圳,希望重新做人。女人总是守不住秘密的,某一天晚上,把这些事通通倒给静思,女人都是八卦的,恋爱中的女人什么不会跟男人说啊!万一你说了,程然会用我这种人吗?退一万步讲,程然肯用,你会让拉上司下水的女人待在程然身边吗?

叶静思一脚深一脚浅地走回家。一句话不说躺倒在床上,手脚冰冷。

电话响了很久。静思才起身接。她说:小宁,我想吃碗热米线。越热越好。

5、嘴除了接吻,还可以沟通

门铃响了,拉开门,进来的居然是程然。他提着米线的袋子。静思愣在那儿,原来刚才那电话是他打来的。

程然放下米线,紧紧地把静思抱在怀里。他哽咽着说:对不起,静思,我们可以重新开始。

真的可以重新开始吗?从静思知道宋唯从中作梗后就在想这件事。耳朵宛若贝壳,想听什么我们做不了主,但是,相信什么,或者听到了,去求证一下,我们完全能够做得到。错过,是因为爱得不够。爱情是不能三思的,三思的结果只能是放弃。

静思拍了拍他的肩膀。她说:或者,就是没有宋唯,我们也会有分手的那一天。

电话响了,江则宁叫静思赶紧打扮一下,他带她去看林俊杰演唱会,他在电话那边还嚷:我生日了,你给我准备什么了啊?

静思不会再为一个男人用布拼一幅壁挂,那样的迷恋与小心思一生只能有一次。她给江则宁买了一款新手机,她想告诉他,无论听到什么话,都要讲给她听,不要听信耳朵,嘴除了接吻,还可以沟通……

第58篇、爱情故事 (微小说)我是不是你想保护的人

1、相爱五年。

他残忍的对她说分手。

她发誓恨他一辈子。

某天,她途经一个小巷子遇见他被人殴打。

她疯了般捡起地上的石头、棍子没命的朝那几人扑去。

那几人被震慑,落荒而逃。

朋友问她,既已恨入骨髓,何必出手相救?

她摸着仍狂抖不止的双腿说,因为爱比恨多。

(爱情有时候也是种义气。)

2、她家换了高科技门,只需对着门说句话门便自动开。

(前提是事先设置好那句话。)

她将“钥匙”设置成“我爱你”,并让他天天来找她。

于是她每天沉浸在甜言蜜语中。

某天,她约会迟到,他对她抱怨不已。

她一气之下对他说了分手。却终日在家懊恼悔不已。

她将“钥匙”改成“对不起”,每天开门时对着门小声的说“对不起”。

好象这样就能减少内心的不安和想念似的。

一日,她坐在沙发上伤神,门却突然开了。

门外站着同样惊讶的他。

(爱情里总有一个要先低头,除非你们想彼此失去。)

3、她暗恋他很久。

某日,她看着他亮着的头像,事先准备好的话突然说不出口。

他也不说话,似乎在等什么。

她捏着一手心的汗,凝视着对话框里未发送的三个字:我想你。

她一咬牙,闭上眼按下回车。

与此同时,她听见了滴滴滴的声音。

她睁开眼,看见三个字:我爱你。

那三个字的前面有四个字:自动回复。

(如果你现在发短信说你想我,我就马上打电话说我爱你。不拼一下怎知道有怎样的惊喜在等你。)

4、早上她开门,

看见楼上帅哥家的猫咪伏在外面,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主人出差,能收留我几天么?

她笑笑,抱起猫儿进了屋子。而后那只猫咪都会可怜兮兮地出现,理由同上。

这天,她听到敲门声,开门。

却看见那个帅哥眨着桃花眼道:猫出差了,能收留我么?

(喜欢一个人总会弄点新意)

5、晚上临睡前问老公:“如果是我得了绝症,你会给我治吗?”

老公都快睡着了,迷迷糊糊说:“别瞎说……倾家荡产也得治!”

我说:“如果你得了呢?”老公:“那就不治了。”

我问:“为什么?”老公:“剩下你一个人,挣钱不容易。”

(你永远不知道你危险的时候,他会怎样担心的关心你)

6、她喜欢上网时吃个苹果,

他每天都会削两个苹果,一人一个,她喜欢这温馨浪漫的感觉。

只是她发现他总是先把两个苹果各咬一口,然后再递给她一个,

为此,她纳闷了好久。终于有一天,

趁他出去接电话的时候,她拿过他的苹果咬了一口,

感觉不如自己的脆甜可口。瞬间泪水无声滑过脸庞。

(总想把最好的留给你)

7、小狗对小猫说:你猜猜我的口袋里有几块糖?

小猫说:猜对了你给我吃吗?

小狗点点头:嗯,猜对了两块都给你!

小猫咽了咽口水说:我猜五块!

然后,小狗笑着把糖放到小猫手里,说:我还欠你三块。

( 而是,因为爱你,所以允许了你的小贪心…)

8、因为小时候事故的原因,妹妹除了自己只能记住3个人——父母和我。

在她18岁生日那天,我对她说:“如果你有了喜欢的人,就把我忘了,将那个人记在心里吧。”

“我才不会呢。”妹妹笑了。

第二年的某一天,妹妹和她的男友一起找到我,她带着哭腔对我说:“哥哥,我是谁啊?”

9、失忆

相亲会上,父亲说“我女儿又漂亮,又会做饭”

她摸摸脸上的疤痕,心想我哪里会做饭了?交往渐渐频繁,

她问他,以前有喜欢的人吗?“有,她漂亮,会做饭”

她开始学料理,每次他吃了,总会说,“味道真像。”

后来,她终于生气。“你爱我还是爱她!”

他笑,“傻瓜,她车祸失忆后,我一直在等她

(如果我失忆,你会不会等我)

10、 他背着她,她问他:“我沉吗?”

“整个世界都背在身上,你说沉不沉?”

(整个世界)

11、丈夫在床边护理即将临盆的妻子。-

妻子问丈夫:“你希望是男孩还是女孩?”-

丈夫:“如果是男孩,我们爷俩保护你;如果是女孩,我保护你们娘俩。”-

(我是不是你想保护的人)

12、手机震,有一条短信:“我决定去告白了!”

他和她一直是好朋友,可她一直爱着他,“哦…那你加油。”

“我在她家门外好久了,不敢敲门。”“大着胆子敲吧!我挺你!”

“你说她会答应吗?”“我不知道。”她放下手机,不争气的掉泪。

手机又震,却是电话。她接了…

“你开下门吧,我还是不敢敲”

第59篇、爱情故事毒不死的爱情

他和她结婚还不到一年,然而,他俩的生活却没有一点新婚的浪漫。

刚结婚一个月的时候,他俩便收拾起行李,来到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打工。可是,他俩只有初中文凭,再加上人生地不熟,找了好些日子也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他们身上带的钱,眼看就要花光了,于是,他俩经过一番商量,决定也像其他老乡一样,到街市上收购废品。

每天,他俩天不亮就出门,很晚才回来。他俩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因为每个月,他俩都要将微薄的收入分成4份,一份支付每月300元的房租,一份作为生活的费用,还有两份寄给老家双方的父母。

她怀孕之后,行动渐渐不方便了,他便独自承担起了生活的重担。一天到晚,他顾不得喘歇,他必须多攒下一分钱。因为,他希望妻子在分娩的时候,能够住进医院的产房。只有这样,他的心里才会感到踏实。当然,那需要一笔对他们来说数目不小的住院费,他必须为此努力。

中午在外面,他自己从不舍得多花一分钱,每顿饭都是两个馒头,外加几块从老家捎带来的咸菜疙瘩。可是,在回来的时候,他总是不忘买两元钱的肉或杂鱼,这是为妻子补充营养的。有时候,他还会给她买一串糖球,或者像那些时尚的城市女孩一样,挤到摊前为她买一串油炸臭豆腐。

回来后,她做饭,他则忙着将收购的废品归类。

在吃饭时,对碟子里的那一点点鱼或肉丝,他总是不忍下箸。她逼他吃,他就说:“我中午在外面吃过了,买了一条炸鱼,对肉腥有些腻了。你应该多吃一点,为了咱快要降生的孩子。”

她的鼻子就酸酸的,一边咽着眼泪一边吃。是啊,为了肚中的孩子,她必须听他的话。那段日子,他在外面淋了雨,连续发了几天高烧。他原本黑瘦的身躯又瘦下一圈,然而,他仍不肯歇息一天。

那一天傍晚,他在经过一个海鲜市场的时候,发现路边有两条拳头大小被人丢弃的小鱼。看上去,那两条小鱼还很新鲜,他便捡了回来。

晚上,她将那两条小鱼做出一碗鱼汤。她不舍得喝一口,却逼着他说:“你感冒这么久了,身子太虚弱。为了我和咱们的孩子,你必须把这碗鱼汤喝了。”

她的口气不容拒绝。

这一次,他很听话。其实,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鱼了。他感觉今晚的鱼汤格外鲜美,不自觉便将那一碗鱼汤喝个底朝天。

她才舒心地笑了。

夜里,他感到腹疼如绞。他想去厕所,却一头栽倒在地上。

她惊慌失措地出去喊人,在几个老乡的帮助下,将他送入附近的医院。经过抢救,他苏醒了过来。他惊异地发现自己竟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输着液。

他费力地问她:“我这是怎么了?”

她眼圈通红地坐在他的旁边,啜泣不语。

医生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然后,摇了摇头说:“你们这些乡下人胆子可真大,剧毒的河豚都敢自己做着吃。倘若再晚来一小时,你就没命了。”

他听了之后,呆愣了许久。蓦然,他醒悟过来,紧紧抓住她的手,心有余悸地说,“幸亏鱼汤都被我喝了,如果你吃了,咱们的孩子就……”

他不敢往下说了。

她扑到他的身上,身子因为惊惧而颤抖着。她再一次哭出声,紧紧地抱住他,惟恐一失手。他会从这个世上消失掉。

他见她恐惧成这个样子,却轻松地笑了,然后安慰她说:“我们虽然生活得不容易,但是我们一定是这个世上最幸运的一对,因为连毒药都毒不死我们的爱情。”

这是她至今听他说过的,最浪漫的一句话。因为这句话,她愿意为她守候一辈子。

第60篇、爱情故事致我们逝去的幸福

  小时候,总以为爱情就是幸福,幸福又是什么呢?天天有吃不完的食物,有喝不完的饮料,又睡不完的觉,有看不完的电影,有讲不完的话,有弄不完的东西。小时候的幸福轻易可得,随即地一触碰就排队站在你面前,任由你个挑个选。

  渐渐地,小学的大门开始迎接我们了,那时候总以为学习好就是幸福,幸福又是什么呢?老师滔滔不绝地讲着课本,下面是唰唰的写字声。老师激情四射地说着书籍,下面是一双双目不转睛的眼睛。老师神采飞扬在黑板上写着工整的字体,下面是悦耳响亮的读书声。小学的幸福好像没有那么容易满足了,不是一声令下就全部任由指挥。

  紧接啊,初中的教室展现在我们的眼前,那时候总以为成绩好就是幸福,幸福又是什么呢?监考在上面紧盯着同学,不允许作假,同学们抓耳挠腮,现在知道了以前没打好基础。监考一声令下,试卷上就是一个鲜红而刺眼的零分,同学们声泪俱下,怪自己不好好读书。监考一个爆发,写字的笔再也动不了了,同学们一个个屏息凝视,恨自己动作太慢。初中的幸福生活只会谈成绩,满足你的不多了,可能一句话,一个动作都会使你犯下错误。

  后来啊,大学的门敞开了,那时候总以为谈恋爱就是幸福,幸福又是什么呢?和自己所爱的那个人一起漫步在绵绵细雨中,看着学校的一草一木。和自己所爱的那个人一起坐在位置上,笑谈着生活中的每件小事。和自己所爱的那个人共同乘公交车回家,手牵着手感受对方的心跳。大学的幸福又是什么呢?难道所爱的那个人就会同你长相厮守吗?不是你的一个转身就能得到那个人的全部。

  最后呀,办公室的座位等待着我们了,那时候总以为赚的钱多就是幸福,幸福又是什么呢?等着一个又一个的客户过来,你帮他们办事情,他们给你钱。等着一个又一个的总裁过来,帮他们处理物事,他们给你钱。等着一个又一个的老板过来,帮他们管理东西,他们给你钱。有没有觉得,幸福怎么越来越少了?只用钱就可以买来好多好多的幸福。但那些幸福,真的是小时候那种真正的幸福吗?朋友们,你们不觉得幸福感少了吗?和自己的爱人在一起,就很幸福了吗?

  但我的幸福和你们不同,我的幸福是小事,身边好小好小的事情,没有任何人会注意,会尊重的幸福。我总是给同学们讲那些幸福,他们脸上洋溢着幸福,他们正在接受幸福。

  朋友们,给自己一个台阶,其实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谁说达到自己所说的就是幸福?没有达到我们一样幸福,因为我们努力过,争取过,拼搏过。拿起放大镜看吧,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环绕!

第61篇、爱情故事姑娘、别走,让我们爱下去

也许我可以遇到一个女孩,谈一场和爱情有关的恋爱,趴在只有黑白的桌上,写着小说,也许会眉头紧锁,也许会叼着笔,看着窗外的鸟语虫鸣,心里始终会偶尔想起她,我的姑娘。

姑娘,可不可以谈一场和爱情有关的恋爱?我的姑娘,爱情可不可以这样?

也许我可以遇到一个女孩,谈一场和爱情有关的恋爱,趴在只有黑白的桌上,写着小说,也许会眉头紧锁,也许会叼着笔,看着窗外的鸟语虫鸣,心里始终会偶尔想起她,我的姑娘

也许写着写着,就接到一个电话,她和昨天问的一样,“在干嘛呢”,嘴角上扬,笑得灿烂春光。

未来的时光

下班了,我在老地方等她,猥琐地蹲在路边,或者带着耳塞听着流行乐,低着头,等着熟悉的味道。她出现了,是蹦出来的,像是打开红酒木塞、或许是啤酒盖一样,“嘣”。三步并作两步,她在笑,开心与幸福,我抬起头,阳光在我面前,在她背后。

姑娘,我等你好久了。

周末了,我们会出现在哪?云霄飞轮上,呼,咻,一起,碧海蓝天,一落,十指相扣;木马上,有大人带着孩子,有小男孩,小女孩,有老人,有情侣,还有两个不知廉耻的你和我;电玩城,我最爱玩仍篮球,你呢?火锅店,电影院,或者她坐在球场旁,看着我,等着我。

红瓦绿树,碧海蓝天,这里的天气好像总是不错,阳关明媚,海风嗖嗖,你看见了么,浪花拍着岸边的石头,泛出百花,像不像早上起来你给我倒那杯牛奶。依偎缩成一团,赏风,赏浪,赏姑娘。

姑娘,哪天我们去找座城堡怎么样?

我拉着你的手在路旁,路灯下,路也许不远,我们走走停停,街边很美。看看挂饰,看看衣裳,总是想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你说,够了。我说,不够。突然,我停下脚步,揽过你,说,让我亲一口怎么样,还没等你回答,已经重重砸在你红润的嘴唇上。

你坐在购物车里,我推着,还好超市足够大,还好我们俩都很旁若无人,还好我们都很年轻。是买点薯片饼干瓜子回去,还是买点牛奶面包水果回去,顺便带点烤鸡,几罐啤酒,找个地方,坐下大吃大喝,我们还是肆无忌惮。吃饱了,走不动,来,上来,背着你回去。

姑娘,明天晚上还出来溜达么?

我会谈谈我的梦想,关于理想,关于海,也许是幻想,也许还有点远,也许明天我会放下一切、陪你手拉手,一起走。让我想想,是坐绿皮车,还是动车。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把梦想写下来过,已经把你写进去了,还有我的兄弟;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在很多人面前演讲过我的梦想,那时候你就在里面了,还有我的兄弟。

你会耍耍性子,会偶尔嫌我烦,会嫌我啰嗦,会嫌电影不好看,还不如省点钱买件漂亮的衣服,偶尔你也正装端坐,谈谈逝去,谈谈拥有。我总笑你可爱。陪伴你左右。

你会突然一天打来电话,说,老公,我们出去旅游怎么样?我看看手里的笔,看看桌上的小说,我说等我。我要把结局写完,我问你喜欢喜剧还是悲剧,你瞪着大眼睛,认真的说:老公,我喜欢悲剧,因为很感人,可以让人们记得这凄美的爱情!这时候,也许我们都还是马仔。

姑娘,你为什么想走?

我是一名自由编辑者,或许是一名纯理工的建筑师,每天身上不是脏的、黑的,那么就是满身纸屑、笔屑。可是你冲过来抱着我、我说等我洗一下,你不管不顾,狠狠地香了我一口,我会幸福地刮着你的鼻子,低声喃喃道:傻丫头!

前面的路我们一起走,我和他们几个说过,我和你也要说。你每天要吃好,要喝好,要睡得好,身体好了,我想你陪着我去听风、看海、去蝴蝶谷、去凤凰城。姐姐跟我说过很多次,去爬山、去俯瞰人生。我想告诉你,我曾经和我的好兄弟一起上山,山虽不高,但是很开心。你想想,我们要带上些什么呢?

姑娘,跟不跟我去浪迹天涯?

生活还不算特别好,没有过多的钱,刚刚够花。要不咱就晚点结婚,平常多买点你喜欢的,平常看看中国,看看世界,也许年轻时候,就该多留下些美丽的回忆。至于年轻的定义,由岁数来定?还是由筋骨来定?你来定吧。来,抱抱,蛋蛋。

关于未来,我有挺不错的想法,也许你会说我的野心很大、但是我可能不会按部就班,可能不会简单重复,可能需要付出,可能需要放弃,可能需要奔波。不过,我保证,是快乐的。

关于流浪,你知道什么叫流浪么?抛弃家人,执意远行?不是。背个吉他,不管不问,天为盖地为草?不是。对于流浪,我是认真的,我有点自己的想法。

姑娘,来,耳朵伸过来,我想咬咬你细嫩的耳朵。虽然很冷。。。

心,很美很纯。

魂,很纯很真。

脑子,充满幻想,憧憬。

我会读书,你也要读很多书。

我想买一架单反,寻找美,由你来添上文字,把它变得与唯美有关。

蛋蛋,别动,“咔嚓”。

你不喜欢拍照,不怕、我将是世界上最好的摄影师,专属于你的!

蛋蛋,你说我们去哪呢?

也许赚不了很多钱,也许没了名车宝石,起码,身边的,是美的。

快乐,是生活的意义,没那么简单,没那么复杂。

我是个流氓,怕么?别怕,我是有气质、有点邪气的流氓。

蛋蛋,我们在哪相遇?

如果我说,爱情这样,可不可以?

第62篇、爱情故事爱,需要解释吗

你觉得爱,需要解释吗?

这天,赖河接到一个电话,刚才还笑呵呵的脸庞一下变得阴云密布起来。是什么让他如此气愤呢——原来打电话来的人是他的好兄弟,他告诉他个消息,说是看见他的老婆范雪与她的前男友——镇平很暧昧,而且范雪还倚靠在镇平的肩上,两人相扶远去。

这下就把他给气着了,作为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戴绿帽子——而且还发生在刚刚结婚后,这又怎么能让他不气愤呢!挂了好兄弟的电话后,马上又拨电话给范雪!

气呼呼的问道“你在哪里?”

“公司出差。不是在昨天给你说过吗。”

“是不是还有镇平在一旁?”他还是想先证实范雪与镇平是否在一块。

“是啊,怎么啦!”范雪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如实说着,可也对赖河的行为感到很不解。

“好啊,果然和他说的一样!范雪,你就慢慢在外边呆着吧!”狠狠说完,就把手机给关机了。这边的范雪还没有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就不见回应,等再拨回去时,早已是关机,急得她直躲脚,却也想不出是何原因。镇平看见她这个焦急样,赶紧的给她说“要不然你先回去看看,说不定发生什么事了。最好直接打的去,你的脚还痛着呢。这里就交给我吧!”

范雪赶回家时,只看见一地的杂乱,屋里屋外找个遍后也不见赖河的身影。又打电话询问与他玩的好的朋友——也没有什么音讯!这下她可真的焦急起来了,在家的附近东找西看的,急得都快哭出来了。

因走的路过多,脚上的疼痛感钻心传来,加上又不见赖河的身影,眼泪那是吧嗒吧嗒的掉落下来。可在此时,也看见了赖河——拿着酒瓶子的赖河正向她走来,边走还不忘喝几口,走路都已经歪歪斜斜的了,真不知道他喝了多少的酒!

“发生什么事了?”待赖河走近后,范雪止住眼泪问道。

“你还知道回来!你还有脸回来!滚……滚得越远越好!”赖河像发了疯似的咆哮。

“你在说什么?走,我们回家去,你喝醉了!”看见越聚越多的人,范雪去挽扶着赖河,有什么事,回去都好商量,这大庭广众之下,很伤面子,更何况还不知道是为何事!

没想到,范雪刚过去,就被赖河推倒在地,又被狠狠摔了一跤!身体上的疼痛和心里的委屈化作眼泪流落下来…………赖河可不顾地上的范雪如何,自顾自的又远离而去,都是一些好心的路人把范雪从地上扶起——可她站不住,又倒下去,也幸好她的身后还站着一人,很急时的接住了她!

醒来时,范雪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一侧坐着镇平和他的老婆——小英。

“醒来啦,吃点什么?”镇平关心的问道。

“不用。你们怎么在这里?”

“医院电话打来的。你这是怎么搞的,走的时侯还好好,这才一会的时间……”镇平看着躺在病床上的范雪,一脸的疑惑。

等范雪把赖河今天的所做所为一一说了后,也不禁又哭起来——她还不知道是为什么事,很伤她的心!

“我想,我知道是为什么。”小英说道。

镇平望向小英,范雪也把目光投过来。

“就在镇平回来时,赖河打了个电话给我。说镇平在外面有外遇,并且这个人就是你——范雪!当然,我并没有相信他的话,我相信镇平的为人,他是不会做出那种事的。镇平回来后就告诉我,你崴到脚了,还很严重!我想应该是因为范雪崴到脚而镇平正扶着你时,被他看见了吧!就误会了。”小英简要说道。

“如果他也打电话给你了,那他肯定打算也把你们破坏了——好狠的心,以前怎么就没有发觉呢!”范雪幽幽说来,她的心已经凉了半截——当初很爱她的赖河跑哪儿去了?

“怎么当时不告诉我?”

“正打算告诉你时,就来医院的电话了,你让我怎么说!”

直到范雪出院,赖河也未曾出现。她想通了,这种人不值得去珍惜,她要离开他。

看着小英对镇平的信任,这是两种不可比的性质。而范雪也对曾经后悔了,如果不听从父母的话,说不定不是这样的。可既已选择,也容不得说后悔。甩开思绪,她要找到赖河!

当范雪对赖河说了自己想法,他又哀求起范雪了!百遍千遍的求范雪的原谅,还说他离不开她!

“那你呢?对我的不信任又是怎样的伤害!我一人在医院里时,你又跑到哪里去潇洒去了!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

“以后再也不会有这种情况了!”赖河信誓旦旦的说道。他很爱范雪,当时是被愤怒占据了脑袋,在范雪进医院时,他就后悔自己的做法了。可是如果马上又去恳请她的原谅,范雪定会被激怒就会影响到病情的康复,而在那时,偶然间的他在医生处还得知范雪的脚被崴得很严重,需要静休一段时间,他才知道,是自己误会了,更后悔之前的做法!便打算待范雪出来后就来认错……可范雪出来后,竟会提出离婚!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没想到范雪的脾气竟会如此倔强!好一番劝说也不起作用。

最终的结果还是两人的分道扬镳。

范雪把离婚证领了后,就打电话给镇平。她从两人分手后,一直把他当做知心朋友,一般有什么事都会告诉他,这次也不例外。

令她想不到的是,镇平在接过电话后,嘴角微微扬起。任何人都想不到,是谁把这个小小的误会造成这么大的居然是镇平!他恨范雪的孝顺,居然听了她父母的话与自己分手,从那一刻起,他就想着报复!而这次赖河的好兄弟之所以打电话给他,是因为得了镇平的好处,而恰时那人也看见当时的场景,他还打算前去帮忙,但被镇平出言阻止了。认得他与赖河关系的镇平,想到这是个绝佳的时机——他见不得范雪的幸福样!借上厕所的时间把那人贿赂了。

转头看看在厨房里忙碌的妻子,他知道老天待他也不薄!并还认为这一切是对自己的赔偿。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爱,需要解释吗?

第63篇、爱情故事真爱是最美的风景

有一天,临上游览索道时我发现忘了带零钱。中年夫妇正好在我前面,我轻轻问那位男士是否有多带的零钱。他立刻打开随身的拎包,拿出一沓给我,然后诚挚地说,不够用,我妻子那里还有呢。
话是很平常的话,但他说完望了一眼身边的妻子。那位中年妻子很温柔地用微笑的眼光回望丈夫,给了他一个“没错”的肯定说明。
上了车,我仍然坐在最后。这天是乘船去游海。车到码头,人们纷纷下车。就在站起来的一刹那,我看到中年女士也缓缓地站起,而同时,一双手轻轻地扶住了她的腰。她的丈夫就这样扶着她,直到下车,走向船舱。这样的缠绵发生在年轻人身上我不会惊奇,发生在西方中年人身上也不足为怪,但是它发生在一对中国的中年夫妻身上,确实有点意外。中国的中年夫妻似乎更崇尚含蓄,崇尚情感表达方式的朴素。老实说,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我的父母在公开场合牵手、挽胳膊。
那天,好几位游客都晕了船,我也在内。我醒来时,看见同一条长椅上躺着那位中年女士和守候在她身旁的丈夫,她丈夫突然跑到舱外,趴在船上——原来他也在晕船。可是他又立刻脚步不稳地回到中年女士身边,继续守候。这时,我得承认,他们的恩爱让我眼热。我疑心这不寻常的恩爱后面有不寻常的背景。也许他们并不是夫妻而是情人?不,他们不像情人,因为他们比情人少了些及时行乐,多了些彼此珍惜。那么,是那位女士身患绝症然后来一次生命临终的出游?我觉得像,因为他们似乎不浪费一分钟地恩爱着。
在去一家当地有名的寺院参观时,导游给每人发了一片金箔,说可以拜完佛后贴在佛身上。中年女士虔诚地跪拜,然后很仔细地把金箔贴在佛胸前一个特殊的部位。这个举动似乎给我的假设以更多的支持。
又一天的行程开始了,参观当地的毒蛇制品中心。小姐端着各种毒蛇制成的药品向客人介绍、推销。我听见身后的中年女士问,这解毒丹能治肿瘤吗?这一下我几乎完全相信了自己的判断。
在以后的旅途中,每当眼光落到中年夫妇的身上,我的羡慕中便掺进了一些惋惜。一次小憩,中年男士把插好吸管的椰子送到妻子手中,妻子吸了一会儿,又把椰子往丈夫眼前送。她没有说话,只是一双眼睛热切地望着他,脸上红晕薄现,眼里充满如痴如醉的语言。那一刻,我听到自己的心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旅途已进入最后一次午餐。忍不住好奇,我终于绕过餐桌走到中年男士面前,说有问题要请教。在他平静温和的目光中,我委婉地讲了萦绕心中的假想。
他笑笑,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们在度蜜月。
这是一个意料之外的答案。他接着向我解释,我们曾经都苦过,所以终于碰到合适自己的爱人时,都从心里想珍惜。
故事讲完了,编辑朋友抬头看我,说你知道吗,我没有被别的风景打动,却被他们深深打动。他们为这次旅游增添了真正的风景,而且,我很感谢他们证实了我的假想的错误。从前我总是用悲观的眼光看风景,谢谢他们告诉我,告诉我风景的美丽原来是充满希望的美丽。
我俩静静地望着远方。一生有多少美景,会让我们淡忘,但真爱的风景却会让我们百看不厌,永铭于心,因为真爱,就是最美的风景!


第64篇、爱情故事一把锁配一把钥匙的故事

故事的开头似乎是大家听了一千遍也都烦了腻了的那种。某某男人原本贫困,下海后几经努力终于发了财。发了财就饱暖思淫欲地越看自己原来的妻子越难看。男人说咱俩离了吧。女人开始几次都不同意,后来说好吧,给我五万块我就离。男人就给了女人五万块钱。两人又没有孩子,也就痛痛快快地分了手。分了手之后的男人很是潇洒了一阵子。但没过多久他就厌烦了这种生活。一天,他在雨中候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孩,女孩也冲他点头微笑。他心中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光啊!后来他们搭讪起来,然后开始约会,再后来他们就结了婚。婚后妻子除了温柔体贴地照顾他之外,平时总是缠着他问他前妻的一些事,每到这时候就令他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女人还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箱子和一把精致的钥匙,总不让男人看。直到有一天,女人卧床不起,她把钥匙交给男人的手里时很平静地说,我死之后你可以打开那个箱子啦。女人终于离开了人世,再次失去妻子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个让他牵挂已久的箱子。箱子里只有一个厚厚的日记本,日记本里记述了一个女人整容的前后过程。


第65篇、爱情故事那年梨花雨下,君练剑,吾相伴(下)

小编为大家带来:那年梨花雨下,君练剑,吾相伴(下)

她走到紫兮床前,她能感觉到他眼里的欣喜和欢快,“我们涟儿确实是个美人胚子。”

她扶紫兮下床,“我想回家看看,你能陪我吗?”

紫兮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凝住,他久久的望着洛馆涟,“你想,我便陪着。”

这是他们第一次一起出门,草长莺飞,柳絮乱窜的季节,她的心,也曾有过犹豫和挣扎,然而越接近故乡,那夜的火海满天和她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便越发清晰地出现在她的脑海里、梦里。

她没有退路,她只能往前。紫兮却怡然自得,像个孩子一样兴奋,一路上不停地跟洛馆涟说话,他从来没有跟洛馆涟说那么多的话。

他们找到了洛馆涟儿时的玩伴幻雨,如今的她已为人母,有个活泼可爱的儿子,幻雨也越发圆润,不似小时候那般娇小。触景生情,洛馆涟不禁感叹,如若当年,没有那场大火,想必她洛馆涟也该有个不错的归宿,相夫教子,一家融洽,然而是他,紫兮,是他毁了洛馆涟的一生。

“涟儿,你长得真漂亮,比小时候还漂亮,总算还能再见你,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真好啊,真好。”

“幻雨,这次回来,我就是想去祭拜一下我的爹娘,不知道……”

“是该去祭拜祭拜,当年我爹娘和镇上的人在扑灭火后四处寻找你父母的尸骨,可是火太大了,哪里还找得到,不过还好,到底给他们修了墓,立了碑,明儿我就带你们去,你们先休息好吧。”

“谢谢你,幻雨。”

那晚,满盘月轮,洛馆涟从未见过如此绝美的月色,她一夜未眠,脑海里,反复演绎着八年来,与紫兮的点点滴滴,她甚至想过,回去,就这样回去吧,继续在那棵梨花树下过着宠辱不变的日子,忘了来路,也忘了去路,只是,这条路,从一开始,便忘不了。

人生如梦似幻,命里纠结的,总会在某个时刻得出一个结果。

洛馆涟在幻雨的惊叫声中结束了紫兮,在爹娘的坟前,她看着紫兮倒在她的怀里,像从前一样,眼里没有意思惊讶和责怪,他习惯了这样宠着洛馆涟,无论是好是坏,紫兮望着她,张了张嘴,我们涟儿长大了,以后我不在身边,切记幸福安好……

回过神来的幻雨一把推开洛馆涟大吼道,“洛馆涟你是不是疯了!你知不知道你杀死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你!你这个疯子,当年若不是他及时赶到杀了那个纵火犯,你以为你能活到今天吗!你……紫兮大哥,你醒醒,你醒醒……”

她独自带着紫兮的尸体回来了,她把紫兮葬在梨树下,窗下的书桌上有紫兮的信——

涟儿:

见信如面,习惯了每次出门前致信一封,这次,想必应是绝

笔。时光荏苒,你已不再是昔日的小孩,我用了八年的时间来

抚平你的仇恨,看来我终是没能做到,或许,唯有一死,方能

化解你的恨意。

门前三尺,有黄金数两,是我多年所得,应够涟儿温足半生

城外的洪字布店,我订了上好的布匹,待你出嫁之时,记得那是

紫兮给你的嫁妆,我已跟掌柜交易好,他认得你。只是可惜,看

不到涟儿身披嫁纱的样子,但我能想象,一定是最美的新娘。

这些年我一直责备自己,当年为何不早一点到,再早一点,

或许洛馆涟便不会一生活在仇恨中,原谅紫兮,为你做的太少

若有来生,我定保洛馆涟安乐一生。

紫兮一生孤苦,谢谢涟儿,给了紫兮家的温暖,莫为我的离

去自责、伤心,答应我,倘若此去一别,无法安然归来,务必幸

福安好。--紫兮,绝笔。

多年后,三月梨花雨下,女子一身粉红色的小袄,在清扫墓地,近看,能看见女子面容娇好,色若桃花,笑意盎然,她轻轻的靠在墓碑旁,喃喃自语:

紫兮,你看,梨花又开了,以前,你最爱在这梨树下练剑,我就躲在梨树后偷看你练剑,就是那儿,你都不知道,你练剑的样子有多俊。紫兮,今年的兰花开得甚好,就是你亲手种下的那株。紫兮,昨日我去城外取回了布匹,果然是上好的,就放在你的房间里,这一生,下一世,我洛馆涟,都只做你紫兮的新娘。

紫兮,你知道吗,我好想你,我烙好了你爱吃的饼,可你再也吃不到了。

远处,夕阳褪去,女子起身,抖落了梨瓣,消失在了梨花雨中,紫兮,你可知,有你相伴的八年,便是这今后漫长岁月的唯一寄托,唯愿年年岁岁梨花开,岁岁年年花相伴。

那年梨花雨下,君练剑,吾相伴(下)

第66篇、爱情故事说得清的,都不叫爱情

左手拿着筷子,右手托着碗和蒜。腊月里的一天,我蹲在门口吃面。那个高个子男生走过来,蹲到我身边说:“冰叔,还记得我不?”

半晌,他艰难地开口:“我今天来的目的,和那个姑娘有关……就是那个神奇的小卉姑娘。”

好几年了,小卉姑娘每年都会出现,每次都是在除夕前的三天。除夕之前,许多人都会专程赶来小屋,大多风尘仆仆,大多单身一人,大多是孤儿。这是小屋多年的传统:除夕大门敞开,收留无家可归的孩子。

大过年的,有家没家,总要吃顿饺子,每年除夕一起吃饺子的人很多,可唯独小卉姑娘是个谜。

越是美好的事物越是耐人寻味。小卉姑娘也不例外,她有许多神秘的地方,比如永远戴着小手套,屋外也戴,屋内也戴,戴手套的原因怎么问她都不说。

她力气很大,这是她第二个奇特的地方。大年三十的年夜饭需要买够十几个人吃的菜,她第一次背菜时就把我骇住了,两臂一抡,力从腰起,“嗖”的一个漂亮的背篓上肩动作……熊的力量啊!

没人要求她背菜,她只是跟着来管管钱而已。但她一进菜市场就已经把我给吓着了,往菜摊前一站她就变身,菜贩子没有一个比她精明。若买菜有职称,小卉姑娘应该是教授级别的。

会买菜,会背菜,那会不会做菜?当然会,不然怎么叫神奇的小卉姑娘?水龙头哗哗淌,抽油烟机轰轰响,没过多久,菜香依次飘荡出来,有鸡有肉有海鲜,有种学校食堂里的接地气的香。

不到两个小时,小卉姑娘像变了一场魔术,厨房里干干净净,餐厅里琳琅满目一大桌,全由她一个人搞定。

高个子男生说:“那年除夕,小卉偷偷躲在屋檐角落里哭,我看见了……忽然就关心上她了。”男生说他一关心就关心了整整两年。

之所以叫她神奇的小卉姑娘,还有几个原因:没人知道她的过去,没人知道她任何身份信息,甚至没人知道她会何时忽然离去。

我拍拍那男生的肩,说:“算了吧,拉倒吧。关心就默默关心,小卉姑娘每年出现时都是同样的光鲜亮丽,知道她过得挺好就行。”

男生慌了一会儿,反驳道:“只有我知道她的生日是每年的除夕!每年的除夕,她都会独自躲到角落里哭一会儿,再自己给自己唱《生日快乐歌》……”

男生扭转话锋:“冰叔,咱们不能再让小卉过不上生日了,你能不能拿个主意?”

我说:“走!买大蛋糕去!”

男生嘴笨,组织了半天语言,才大体表明心意:无论如何,既要让她过好今年的生日,又不会让她有一丁点儿的不自在。

我捧着面碗,看了那个男生半天:“小伙子,看来你对小卉姑娘是真心,你听说过‘五大人生建议’没?条条都是真谛:‘喜欢就买’‘不行就分’‘重启试试’‘多喝热水’……还有‘果断表白’!”

大个子男生的耳朵由红变白,他低着头苦笑了一下,说:“冰叔,你知道我是干吗的吗?”

他伸手比画了一个切菜的动作,说:“我只是个厨子,刚出实习期……我一个月的薪水,估计都换不来小卉两双手套,我这样的人,怎么能配得上她?”

我想起来了,过去几年,每年除夕团圆饭前,都有一个高高的身影蹲在门口忙活着,有时候剥葱,有时候捣蒜,有时候刮鱼鳞。小卉姑娘话少,他的话也不多,他的袖子好像总是挽起来的,很多准备工作他默默地就做了。

“小厨子,会蒸胶东饽饽大馒头吗?”我把一张图纸搁他面前,“按这个图的样子去蒸吧,能蒸多大,蒸多大!”

我又扔给他一张歌谱、一把吉他,说:“小厨子,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好好练吧!”他吓了一跳:“我从来没摸过吉他啊……”

“没问题,会唱这首歌就行。”

年夜饭依旧是小卉姑娘主厨,我回到包饺子的人群中间,冲小厨子使个眼色:可以行动了!

当一座巨大的笼屉在她面前被掀开时,小卉姑娘傻了,一尊蛋糕形的馒头出现在眼前。我亮出菜刀,递过去。“卉,来,你来剪彩,过年讨个好彩头,切开切开。”“赶紧也给自己许个生……盛大的新年心愿。”

小卉双手合十贴在额头,一闭眼,两颗泪扑簌滴下来。我抬手双击掌,小厨子抱着吉他蹦出来,他紧张得脸都紫了,手一哆嗦,第一个和弦就弹错了。

他看着小卉姑娘,唱得无比难听,却又无比动情。小卉姑娘呆呆地拿起菜刀,切开馒头前,她好像说了一声:“谢谢……”

那个春节过得飞快,小卉姑娘走得很晚,很罕见,她这次几乎拖到了假期的最后一天。小卉姑娘辞行前,我忍不住问了她一句:“除夕那天的大馒头,你知道是谁做的吗?”

她的呼吸一下子变得很轻,良久,点点头。我笑:“怎么样,对他有好感吗?”

小卉姑娘的呼吸轻得几乎暂停,不点头也不摇头,良久良久。

小卉姑娘走之前只问了一句:“明年除夕,我可以再来吗?”

我反问她:“联系方式可以留给他吗?”

两只手套紧紧地攥在一起,她把嘴唇快咬出血来了。“哪儿来那么多纠结顾虑?好了好了,不许哭,你可是神奇的小卉姑娘呀,别为难了,快走吧。保重,再见。”

小厨子背着硕大的行囊,呆呆地走过来。他蹲下,坐到我身旁:“冰叔,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世间哪儿来那么多重逢?擦肩而过往往就是永远错过。指着车开走的方向,我冲小厨子喊:“追啊!”

我完全没有意料到,从小厨子那天狂奔到他再度忽然出现,只隔了短短几个月。

夏初的时候,他一屁股坐到我身边。小厨子说:“我找到小卉了。”

终于找到小卉姑娘的那天,她正从一辆三轮车上往下卸货,整整一车的面粉,她一个人卸下来的……小卉是化名。没有什么白富美,也不存在什么家族企业。小卉姑娘从事的确实是餐饮行业——她在学校食堂里卖饭,也做饭。

食堂的工资微薄,她足足攒上一年工资,攒够一笔盘缠、几身衣裳,供她去一趟远方。

不是旅行,只是去过几天有家的日子。她是孤儿,没有过生日,没有过家,独自一人长大。小卉姑娘每年最大的期待,不过是一个除夕。一整年的准备和等待,只为换来除夕的那一场团聚。

大家都爱她,夸她神奇,一切美好得像场梦。她也深爱着梦中的自己,但心里面其实是明白的:她每年只有这一次机会被所有人喜欢,每次只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

是美梦总会担心醒,就像童话里写的那样:当午夜12点的钟声响起,马车变回南瓜,华丽的礼服变成灰衣麻布裙,所有的魔法都会消失。只有悉心隐藏,才有机会企盼下一年的梦境。短暂的欢愉后,她必须悄无声息地离去,不能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小卉是化名。卉姑娘,本就是灰姑娘的谐音。

小厨子说:“干活时的小卉素面朝天,普普通通,没有除夕时好看。唯一扎眼的是她那双手,通红的,皱巴巴的,隔着很远都看得见。”

小厨子没去打扰小卉姑娘的生活,但事情终究还是打翻了一地,小卉姑娘发现了他。他想喊她,脑子里却一片空白,什么都喊不出来。

小卉姑娘没回头,脚步也没停,一声声喇叭响起,她却什么也听不见。她推着车子,径直走在晚春的街头。车流里逆行,渐行渐远。

故事悄悄地结束了,仿佛从未发生过。

神奇的小卉姑娘,我知道你一定会读到这篇文章。其实,没人有资格谴责你什么,也没人有權利阻止你去制造那些美好的假象。你的谎言,其实往往就是你的梦想。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一样。

我只是很想问问你:如果故事可以重写,你会给它安上怎样的一个结局?除夕夜里的团圆饭,你缺席了两年。小厨子也缺席了两年。

三年前,小厨子说:“都怪我太笨,我搞砸了……不要揭穿她,帮她把梦继续做下去吧。”

我问他:“不遗憾吗?自始至终你们只有过两次对视,连一句完整的对白都没说过。”他说:“你忘了吗?我还给她唱过一首《生日快乐歌》。”

我拦住他问:“小厨子,你想过没有,你对小卉的感情,到底是心疼还是爱?”他反问我:“有区别吗?冰叔,你不是说过吗,能说得清楚的,都不叫爱。”

小厨子走了。我再没见过他。

第67篇、爱情故事只要你在

当初他和她的结合,是经历了一番磨难的。她娘一把鼻涕一把泪劝她,孩呀,他爹是瘫子,他娘是疯子,你跟着他,不是自己把自己推进火坑吗?她爹更是铁青着脸:你敢跟着他,我就打断你的腿!一向孝顺的她,这次却异常决绝与果断,她跟定了他。

没有祝福,没有婚纱,没有迎亲的车队,没有酒宴,只有一串噼噼啪啪的鞭炮,向小镇人宣告了她已成为他的媳妇。

婚后的日子注定充满艰辛。他在小镇的厂里上班,每天早出晚归。她独自在家照顾瘫痪的公爹,还有时常打打砸砸的疯婆婆。他常常心疼地捧着她消瘦的脸说,你受苦了。她就宽慰他,会好起来的,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在婆婆清醒的时候,为补贴家用,她骑着三轮车去附近收破烂。总是急匆匆地去,急匆匆地回。小镇的人们,常常会看见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子,吃力地蹬着自行车,在居民区转悠,一边吆喝:有废品卖吗,有废品卖吗……

后来,他的厂倒闭了。两个人开始一起收破烂,三轮车换成了二手的三轮燃油助力车;再后来,三轮助力车换成了四轮农用车;不久,在家附近,俩人开了个废品收购站。

生意的兴隆,引来了当地一批地痞流氓,索要地皮费。他不给,于是一伙人围攻他。愤怒中,他用一根废钢管,穿透了一个人的胸,致其重伤。因防卫过当,他被判入狱。

在狱中8年的日子里,他为她独自担起家庭的重担而深深愧疚。但她每次来看他都是笑着的,告诉他家里都好,爹饭量越来越大了,娘也能帮着做点家务了,家中的母羊又产羊羔了。她让他放心,要好好改造,家里的农用车还等着他去开呢。

因表现好,他获减刑,提前出狱。两个人重操收废品旧业,生意又红火起来。

但有时候,命运是喜欢折磨人的。身体一向健康的他,突患重病。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望着周围令人窒息的白,他感到深深的绝望,尽管在他面前,她始终是轻松地笑着的。但从她红肿的眼睛里,从医生凝重的表情里,他看到自己遗传了父亲的瘫痪、永远不能站起来的未来。

自己瘫就瘫了,可她守着两个瘫子和一个疯子,怎么生活啊,想到这里,他痛彻心扉。他开始拒绝治疗,赶她走,说要和她离婚。她指着他的鼻尖,骂他是懦夫,骂他没有勇气活着。骂过之后,她哽咽着说,我要你好好活着,只要你活着,家就还在,没有你,我就没有家了。

冷酷的命运之神,终究也有被感动的时候。后来,医生说他的病出现了奇迹,症状明显减轻,随着治疗的进展,终有一天能够站起来。她听后,喜极而泣。

我讲的这个故事是我邻居两口子的事。如今,每天下午我下班回家时,只要天气好,都可以看到她搀着他,在小区的公园里散步。她告诉我说,再过几天他就能完全康复了,说这话时一脸幸福。

“你在,家就在”,这种无怨无悔的爱支撑着她,穿越岁月的阴霾,直至迎来生命中灿烂的阳光。对她来说,他是她的家,对他来说,她却是他的世界—她在,希望就在,美好的未来就在。

第68篇、爱情故事紫罗兰木梳的爱情

她和他同一个村子长大,她从小就是他的小尾巴,一起爬坡上树,一起采荷摸鱼,只要有他的地方,就一定能在身后看到那个怯怯眼神的她。时间长了,村里人似乎都习惯了他俩的存在,要是哪一天看不到她的身影,便总觉得缺少了什么。

他自然而然地把她当作妹妹一样呵护关爱,而她似乎也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种宠爱,红扑扑的小脸上,洋溢着灿烂而幸福的笑容。到了初中,初长成的她出落得亭亭玉立,常常让他在某个瞬间看得发呆。那样的年少情怀,诗意朦胧,如隔着一层似有若无的纱,美好却总略带点伤感。

后来,他们都考上了大学,在相邻的两座城市,不是太远,也不算近。每到周末,他都会辗转坐上三个多小时的车来看她。每次看到他,她都会心花怒放,两人挽着手走到校园外的小餐馆,炒上几个菜,慢腾腾地吃到忘了流年。

看着她清丽脱俗的眉眼,他觉得自己心里就像是藏了一只小鼓,怦怦而动,她给他描述着同学间的趣事,他,微笑着倾听,双手,却早已在桌子底下紧张地搓出了汗。

一次,两人正在吃饭,进来她的一个女同学,她大方地起身打招呼,而他,瞬间拘谨不安,手足无措,一不小心失手把桌上的一个玻璃杯打碎在地。她在女同学的笑声中渐渐冷了脸,接下来的饭,两人吃得沉默而无味。

她慢慢觉得,和他在一起越来越无趣,甚至有点讨厌。她忘了他原本就是这样不善言辞的,是她少女的虚荣,觉得他的笨拙、木讷,让她在同学朋友面前丢尽了脸。而他丝毫没有感受到她内心的变化和冷淡,依旧每个周末风尘仆仆地赶来看她。

她二十岁的生日,并不是周末,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听到宿舍楼下有人叫她的名字。她跑下楼,看到他乱发萦绕下那双疲惫而明澈的眸子,他郑重地递给她一个粉红色锦盒,轻声说道,生日快乐!

因为要赶回学校,他没有久留,急匆匆转身而去。她回到楼上,打开盒子,看到一把紫色木梳。结发同心,以梳为礼,她明白了他委婉而含蓄的意思,心里头也掠过一丝感动,但想到他的沉闷和呆板,她眉宇微微一皱,随手放到一旁。桌上,一捧娇艳欲滴的玫瑰绽开得肆意而热烈,就如同送她玫瑰的另外一个他。

她理所当然地投入到了另外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里,送她玫瑰的人是她班里的体育委员,一个阳光俊朗、热情四溢的男孩。从她作为新生踏进班级的那一刻起,他就对她彻底沦陷,虽然听她宿舍好友说起过,她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友,但并不妨碍他紧追不舍,因为,他有足够的资本,更因为,她看他时的眼神。

当他再次来看她的时候,他看到她和一个俊朗男孩手拉手站在他面前。不待她说什么,他已然明了一切,她将手中的木梳递到他手里,他黯然转身离去。看到他清瘦的背影,她心头些许不忍,却更多的是,一种如释重负。

美好的大学时光匆匆结束,家境深厚的体育委员,在父母的安排下,回到老家顺利进入了一家事业单位,而她,在经过几个月的求职无果之后,不得不暂时栖身到一家小公司做了销售内勤。分手的时候,他云淡风轻的一句“曾经爱过足矣”,生生刺入她心脏骨髓,刺得她忘了疼。

她收拾行囊,带着一身的伤独自去了一个陌生城市,找了一个普通的工作。倚在出租屋的阳台上,她望着宁静星空,突然想起了远方那个沉默寡言的少年,那个被她辜负了的送她紫罗兰木梳的少年,想着想着,泪水就模糊了双眼。

时光总是很快,转眼是她二十五岁生日。下班后一身疲惫地回到小屋,合租的女伴告诉她,下午有一个很帅气的男人来找过她,说是她大学同学。她脑海里浮現出那捧红得刺眼的玫瑰,漠然地一笑,心里,再也泛不起一丝涟漪。

晚上,她一个人走到蛋糕店,想给自己买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庆祝下自己渐行渐远的青春年华。正当她挑好一个蛋糕准备转身时,抬头,看到一个似曾相似的身影,只是,比几年前更高大了些。

她瞬间泪如雨珠,一颗一颗沉重地滴落到手里的蛋糕上。他笨拙地用袖子替她擦泪,一边手忙脚乱,一边说,对不起,我来迟了!她越发泪如泉涌。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泛着旧色的粉红锦盒,郑重地放在了她手中,连同她滴满泪珠的手,一起紧紧握住。

后来,偶然的一次,她在网上看到一段话:紫芯苏木,木质坚硬,生长周期却很缓慢,长达六十年,用它做成的梳子,时间越长紫色越深,就如同尘世间最朴实的爱情。

她很庆幸,自己没有错过。

第69篇、爱情故事为你做饭

昨夜,我在网上一路闲逛,天光将明时才迈着猫步,脱得光光地依偎在你身边。迷迷糊糊中你说的第一句话是“这里没有你的枕头”。是的,我们已经分居很久,当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分居。我睡眠太浅,两个人的作息又不相同,你的鼾声使得我神经短路。总是很羡慕你妈妈说的,没你爸爸打雷一样的鼻息相伴,她就无法入眠。我忍不住问了一句:“这样的适应过程要多久?”

你说:“这里没有你的枕头。”都睡成那样了,心里还装着我。我枕着你的胳膊说:“没关系,我睡你手上好了。”

你低下头,吻了吻我。

黑夜里辨不清位置,你吻在了我的鼻侧。

心中感动。你好久不主动吻我了,有意无意地。多次抗议你吸烟后口气太重,令我不想亲你,于是你下意识里开始逃避吻我。

梦里,你很放松。你很自然地轻吻一下,表达了你爱我。还是你身上的气息,却变得好闻,如露珠中的小草般清新的体味,还有性感的烟草香,男人味很浓厚。

赶紧回吻一下,在你的下巴上。

你再吻我,吻在了耳朵。

我再回吻你,低头在你胸口啄了一啄。

于是……我的叫声穿过黑夜的墙壁,时高时低,辉映着窗外野猫的悸动。你很狂野,借着夜幕的遮掩,白天的文雅一丝不见。我喜欢。

很抱歉打扰了你沉沉的睡眠,而你早上还要见老板。

临走前,你轻手轻脚地换衣,路过我身边的时候长久地看我一眼。我知道,只是假装不见。

你一走我就起来了,带着愉悦的心情直奔菜场,拎了大包小袋回来做饭。听说牛尾对男人很补的,还有你上次说上海的菜肉馄饨令你怀念。

锅上炖着牛尾,菜馅不咸不淡,我止不住嘴角的微笑,等你回来大喊:“好香啊!”

你一顿饭只吃十分钟,看不见背后我一个早上流的汗。

为你做饭,因为我爱你。

第70篇、爱情故事重复地爱同一个人

没有人结婚是为了离婚,所有人都希望婚姻幸福长久,最好能相亲相爱牵手白头。然而幸福之路从来不是坦途,一个有趣的调查显示,再美好的婚姻,夫妻双方一生中也会有约200次离婚的念头,50次掐死对方的冲动。要在婚姻的马拉松里披荆斩棘走到终点,就要学会在这一生不断地一次次地爱上同一个人,让爱情在婚姻的每一个角落时时更新、生长、创造。好婚姻的终极目标就是——重复地爱同一个人。

重复地爱一个人,需要你有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每个人都有爱情之始时心里的那一瞬悸动,曾有的美好随着时间的流逝是否依然。那些到老都浓情蜜意的伴侣,就在于他们始终用欣赏的目光看待彼此。即使进入婚姻多年,即使熟悉对方如同熟悉自己,也不要忘了葆有最初的好奇心,在发现对方新的优点和新鲜感的过程中,惊喜地再次爱上他。

重复地爱一个人,宽容对方当他是熟悉的陌生人。因为亲近而不宽容,人无完人,我们的另一半也有许多缺点和不足,可能会在婚姻里更加滋长。两个浑身立刺的刺猬不可能拥抱,要知道我们自己也不完美,不能苛求对方用他的完美来匹配。理性的人接纳对方的一切,包括其所有的优点和不足,尽力帮助对方做到最好,在包容中爱上对方。

重复地爱一个人,记得你们海誓山盟的承诺。不管怎样,对婚姻负责任的人从不轻言放弃。漫长的婚姻生活,夫妻之间难免产生审美疲劳甚至两看相厌,没有自主修复能力的婚姻不可能长久。当感情出现疲态,我们尝试改变;当感情有了裂痕,我们用心弥补。大到换一种生活方式,小到外出旅游、买一束花,都能为生活增添一些色彩,增进彼此的情感。守着承诺就这么艰难而甜蜜地,重复地爱上对方。

重复地爱一个人,是双方共同来滋润爱情。一路不一定能同行,要的是彼此的调整、改变、提升和完善,拉一拉、扯一扯身边的人,同行同长,才能激起对方发掘的热情,一次次重燃对你的爱意。

每个人其实都是人性的困兽。要重复地爱上一个人,还要和心里的懒惰、私欲等一切弱点博斗。克服自私才能包容对方,克服软弱才能坚定信念,克服诱惑才能始终如一,克服惰性才能时时更新……婚姻的波折,本质上是我们自己内在的冲突,当我们超越自身,就能迎刃解决婚姻矛盾,也就能体会冲突和劫后重生一般的快乐和幸福。

第71篇、爱情故事不必为我浓妆

喜欢一句古诗:“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女子初嫁,羞问夫婿,画眉深浅可合时宜?一幅闺意侬情便盎然纸间。不曾想过那位夫婿最后是如何回答的,轻挽她的双肩,淡淡一笑?还是会说“无关画眉深浅,是你原本就很好看”?很想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在岁月荏苒的午后,夫婿是否会用苍老的手拂过女子毫无修饰的脸庞,说“我依然爱你原本的模样”。

记得一个朋友说过,“女人化妆,就有了女人味。”他很爱他的妻子,总是像打量一件艺术品一样,深深凝眸在妻子搽脂抹粉、无比漂亮的脸庞。女为悦己者容,在他的要求和打扮下,原来就很好看的妻子愈加光彩照人,常常是我们艳羡的对象。可是背后,我们也常常听到他妻子总是倾诉被化妆品毒害的苦楚和劳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对女人而言,更喜欢把自己打扮得风姿绰约,甚至不惜伤害身体,整容易装地追求众人眼里的美丽。每每想到这里,我心如剥茧,谁能懂一个女人浓妆后面的灵魂,谁能在乎一个女人被遮盖住的无奈和孤独?

“每一个敢于直面自己素颜的女人,都是女汉子。”我的一个闺蜜常常以素面示人,也常常被人如此嘲讽。不过,未婚的她依然我行我素,从不刻意浓妆。她一直固执地认为真正的女人味应该是从骨子里透出的一腔温柔和从容。她总是豪迈地说:“我希望有一天爱上我的人,会对我说,‘不必为我浓妆,我爱你原本的模样。’”

我们总是笑她的单纯,心里却暗暗地感叹:每一天,我们都会买回昂贵的化妆品,变幻着各种漂亮的妆容,挑选着不同的香水……其实也不过是取悦自己的同时也想吸引着别人,希望有个人可以爱上最美丽的自己。

每个女人都渴望美丽的爱情。不得不承认,无论你喜欢浓妆淡抹,还是素面朝天,你的心里一定住着一个梦境:有一天,遇见你的白马王子,然后他会笑着告诉你,说:“不必为我浓妆,因为我爱你运动时沁满细汗的脸庞,爱你清晨醒来后惺忪的睡眼和你的散发披肩。”

亦如叶芝的那首诗:“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这一首绝美的情诗,道出了多么圣洁又令人艳羡的爱情!一个可以不靠浓妆艳抹的女人,却可以让一个男人如此深的爱恋着,她是多么的绝世而独立!原来,在一个真正爱着你的男人心中,所有眼前的花容月貌,都不如你内心的玉净花明能抵得住岁月的消磨。

女人,何必为难自己,爱上浓妆只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女人,何必为难男人,用浓妆送给他们一份虚妄的美丽。要知道,一个漂亮的花瓶,最需要的不是时时勤拂拭,而是在它的心里种下一朵美丽的花。这样,一份爱情,便只需要等待一朵花开的时间。悦己悦人,便自然而恬静了。

像这样,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能看清你背后的疲惫和孤独,也能看清你盛妆下的风情和个性,就是最美的爱情了。他可以贪恋你年轻的脸庞,也可以钟情你妙曼的身姿,但有一天,在你终将老去的时候,请一定要让他爱上与你相伴的时光,爱上你内心的模样。

爱我,请告诉我,不必为我浓妆。哪怕我会为了你,修饰我并不完美的脸庞。我想有一天,我也会在春光明媚的日子,拿着画眉笔,静静地坐在镜前,然后轻轻地问你:“我画的眉毛,好不好看?”

第72篇、爱情故事凤凰男的爱情清单

《红楼梦》里,贾母批评过古书里才子佳人一见钟情的俗套,又说所谓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哪一点儿是佳人?”

这大概是作者曹雪芹借贾母之口讽刺文艺作品里的爱情俗套。但在《红楼梦》里,曹雪芹也写到两段一见钟情又结成美满姻缘的爱情,贾芸和小红,贾雨村和娇杏。这两对儿都算不上才子佳人,用現在的定义讲,倒像是两段凤凰男的爱情。

贾芸和小红不是主角,但作者也完整写了他们的爱情,从初识的一见钟情到彼此倾慕暗自相思,到结局的结成夫妇救助宝玉,倒比宝黛之爱更有始有终。

但贾芸爱上小红并不是必然的。初入怡红院时,他很好奇想见的人,是袭人。因为袭人是宝玉跟前的红人,他对这个职场成功人士有好奇,有艳羡和仰慕。

后来,他又见到了小红。小红的确有让他动心之处,她俏丽甜净,爽快伶俐。而且小红也不失时机地给了他暗示,让他看到了某种可能性。贾芸是现实的人,对此时的贾芸来说,姻缘是在某个范围内“人尽可妇”的。

未发迹时的贾雨村对丫鬟娇杏也是一见钟情,后来他发达了还娶了娇杏,也是一样的。娇杏那无心的一笑,让贾雨村误以为看到了某种可能性。他是文人,还会动了关于一见钟情的种种浪漫念头。

贾芸在孤儿寡母的环境里长大,谋到贾府里种花的差事前,饱尝穷困、屈辱和轻贱,这让他深知人情冷暖。所以他要凭自己讨生活,向上,再向上。

凤凰男是最经得起美色诱惑的人。因为在他们的成功之路上,色欲或是感情都是太轻飘飘的东西,阻挡不了他们一往无前的脚步。但他们也是最经不起诱惑的人。因为他们活着,从来很少是为了自己的内心。他们为了家族荣誉,为了社会的评价体系,却很少去正视自己的内心。也因此,他们又太容易被诱惑,他们很难动心,却并非不容易动情。

凤凰男对家庭有责任感,对爱情则未必。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凤凰男佟振保一遇到对爱情投入且任性执着的玫瑰们,就顿时乱了阵脚。他很容易就被有着“婴儿头脑,成熟身体”的少妇王娇蕊所诱惑,但当她认了真,他立刻就想起了寡母带大他的不易,想起他求学奋斗的辛苦,想起亲友们对他的期许。这一切加在一起,构成了对娇蕊强大的抵抗力,让他瞬间清醒过来,放弃了她。

顾城说:一个彻底诚实的人是从不面对选择的,那条路会永远清楚地呈现在你面前,这和你的憧憬无关。这种诚实,是对自己的内心诚实。

蒋方舟说:当一个人有所追寻时,他只会看到他所追寻的东西,坚定地成为自己。

对凤凰男来说,他行走的路上,清单很多,心里很挤,爱情只在某个时刻能占一席之地。

第73篇、爱情故事幸福婚姻不能这样“算”

表姐结婚十年,夫妻两人的日子过得一直还算可以。虽然表姐性格暴躁,动不动就爱找事儿,但表姐夫脾气好,一般情况下都不跟她计较。每逢两人吵架,都会以表姐夫的一句“算了吧”而结束。时间久了,表姐也觉得一个人吼叫没什么意思,就懒得再吵架,他们的日子慢慢地就平静下来了。谁也没想到,表面的平静之下,却潜伏着不可预测的危机。

表姐的婆婆来表姐家里小住,因为老人一连好几天没洗澡,表姐有点嫌弃,就在卧室里跟表姐夫唠叨:“你倒是去说说你妈啊,夏天出汗多,不洗澡全身都有一股难闻的怪味儿……”表姐夫听完,默默地出去了,表姐以为他去劝婆婆洗澡了。谁知,表姐夫只是找了个借口把老人支了出去。然后,他开始对着表姐大吼:“她是我妈,住在自己儿子的家里,她愿意什么时候洗澡就什么时候洗澡,不愿意洗拉倒,谁都管不着!”

“你什么意思啊,是不是吃错药了,吼什么?”表姐覺得十分惊讶。表姐夫继续吼道:“你已经吼了十年,我也忍了你十年,再也不想继续忍下去!”说完,表姐夫竟然拿出一纸离婚协议书让表姐签字。

表姐本来以为表姐夫不过是在说气话,没想到离婚协议书他都提前写好了,表姐开始大哭大闹,又搬了娘家人当救兵,表姐夫却声明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表姐夫说,结婚这么多年,两人经常意见不一致,他为了息事宁人总会说一句“算了吧”,实际上他内心里并不认同表姐的种种行为。也就是说,表姐夫一直在悄悄“记仇”,隐患早就如同地雷一样隐藏在两人之间,只是表姐从来不曾觉察到罢了。

“对我不满意,大可以直接说出来,夫妻之间有什么不能沟通的,总是说‘算了吧’,原来到最后要跟我算一笔离婚的总账!”表姐坚决不同意离婚,两人的事情到现在还僵着,谁也劝不动。

一度被外人认为很幸福的婚姻,忽然就走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着实让人唏嘘不已。

其实,“算了吧”并不是一句贬义的话。我的同事念念,她和老公恋爱多年才结婚,原以为婚后的生活会非常美满,可是恋爱和婚姻毕竟不是一回事。每当两人产生了摩擦,念念总会悄悄翻手机里的备忘录,那上面记录的全是她老公对她的好:她生病住院时,他衣不解带守了一星期;她出差忘了带笔记本,里面有重要的资料,他连夜冒雨打车奔波几百里给她送去;她喜欢喝鱼汤,他每周都会炖一次鱼……

“他毕竟是爱我的,还是别计较了,算了吧!”这样一想,念念的心情就会重新明媚起来,下班时专门买了老公喜欢的红烧猪蹄,而老公发现念念如此大度,也会赶快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内疚,一场风波就这样过去了。

柴米油盐的日子,夫妻之间需要一句“算了吧”,关键就看怎么算,如果表面算了,心里却耿耿于怀,反而不如当面说出不满;在说出“算了吧”的同时,心里也跟自己说一句“把不愉快忘了吧,放下吧”,这才是让婚姻保鲜的智慧。

第74篇、爱情故事幸福就在身边

傍晚坐公交车回家,看到对面位置上坐着一对年轻情侣,两人低声谈论着什么。或许是工作太累了,不一会儿女孩便靠在男孩肩上睡着了。男孩为了不惊醒女孩,始终保持着一个姿势。女孩似乎感受到了男孩的关爱,嘴角露出了一丝甜蜜的笑意。此刻,我忽然想到,幸福原来就是可以舒适地靠在心爱人的身上,安心地睡觉。

一天,和几个朋友在路边的小摊吃饭。邻桌坐着一对30多岁的夫妻,从衣着上很容易看出他们是进城打工者。男人的碗中是一份简单的面条,女人的碗中多了一个鸡蛋,只见女人把自己碗中的鸡蛋夹到男人的碗中,男人却又把鸡蛋夹了回去。就这样,来回夹了几次之后,女人忽然好像变得很生气的样子,男人只好把鸡蛋放到了自己碗中。望着男人香甜吃饭的样子,女人露出了一种满意的笑。这时,我不禁想到,幸福原来就是可以和心爱的人一起吃饭,哪怕吃的很简单。

楼上住着一对老夫妻,每次散步时都会看到他们相互搀扶一起散步的情形,很慢却很协调。望着他们的背影,我不由地感叹,幸福原来就是两个心爱的人在一起相互搀扶,慢慢变老的过程。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的人总是抱怨缺少幸福。其实,幸福很简单,只不过有时是我们忽略了而已。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就会发觉,幸福就在身边。

第75篇、爱情故事得寸进尺的求婚

“亲爱的,我是多么幸福,你终于接受了我的表白。我们的蜜月将会持续3个月,我要满足你的每一个愿望。不过,我想和你商量一下,3个月是不是有点儿太长了……我只是征求一下你的

“一周?亲爱的,我就知道你善解人意。我觉得出国旅游太奢侈了,我们国家也有看不完的景色啊。去看海是很惬意的事。”

“亲爱的,我就知道你会同意的。不过,我们还是用一周的时间去一趟布里斯吧,去那里比去看海便宜多了。亲爱的,这只是我的。”

“不过,亲爱的,我们真有必要去那里住旅店吗?那是在浪费钱。还不如我用这些钱给你买个最好的胸针呢,它会一直闪耀在你的胸前,伴你一生。”

“但是,你好好想一想,其实胸针也没有什么用吧?要不,我们用这。”

“话说回来,婚礼其实也没什么好的,简直是为了别人的快乐浪费自己的金钱,聪明人是不会这样干的!”

“我知道你已经同意了,你是这世界上最聪慧的女孩。我还想和你商量一件事情:要不你别穿婚纱了,我们省下钱买房子

“你想请亲朋好友来是吧?不过,对于真心相爱的我们来说这样做毫无用处,我还是想用这些钱请最好的裁缝为你缝制一件最好的。”

“当然了,亲爱的,现在是夏天,谁还需要礼服呢,你需要一件轻盈如花的裙子,我们买4米布料吧?其实,钱给了那些没用的裁缝干什么,你心灵手巧,你自己缝吧。”

“4米是不是有点儿长了?一件迷你裙就可以了,只要1。5米布料就可以。亲爱的,有你的地方就是天堂,既然这样,我们还要房子干什么呢?还要裙子做什么呢?”

“亲爱的,我们结婚吧!”

第76篇、爱情故事痴情的人是有福的

痴情的人懂得欣赏,欣赏是一种养育,养育另一个人的优点。

四月南京,香港鬼才导演林奕华不仅带来了舞台剧《贾宝玉》,还带来两场演讲,其中一场的主题让人好奇:痴情的人是有福的。痴情不是我执么,痴情不会很痛么,为什么是“有福的”?

在秦淮河畔的咖啡馆里,林奕华从当下最热的综艺节目《我是歌手》说起,并播放了当晚节目里辛晓琪唱的《味道》。这首歌结束后,导演说他一直在观察大家,发现至少有一半的朋友没有认真听。现场一个女孩说,她需要一点时间进入状态。林奕华又犀利发问,“这样的时间你希望谁来给你?”

坐在后面的我,被这个问题惊到了。其实无论做什么,只有全心投入才能有所获得,我们却总希望外在为我们创造最好的条件,希望我们的欲望被刺激出来。

这跟爱情是一样的道理。很多人都想要一个完美爱人、一个完全符合要求的伴侣,并且那个人要对我好,要吸引我,要让我有安全感等等。这些外在条件都满足了,我才愿意相信一个人,投入一段感情。

如此苛刻的条件,无疑是自我局限。不打开自己,接受一个人的靠近,又如何才能深入了解对方,发现对方的精彩?我们都成了胆小鬼,怀疑爱情,根本又在于怀疑自己,不相信自己可以得到一份爱,因而不断索要证明。

人离不开集体意识的影响和塑造。现代媒介无论是广播、电视、网络,追求的都是如何刺激眼球,夺走受众的注意力,让人们无意识地跟随。他们成功地营销了自己的观念、产品,受众成功地杀掉了自己的时间,越来越不愿主动投注注意力,比如读书,比如跟一个人面对面倾心而谈。

“我们总是需要话题,需要外界的刺激,而不是向内在寻求。”这个现代人生活中的通病,若是换到感情里,就是我们总希望别人唤醒我们的爱,需要别人的给予,却不愿从内在激发本来就拥有的热情。

林奕华还给大家看了《恋人絮语》的结尾。在这部他改编自罗兰·巴特同名作品的舞台剧中。黄耀明妖媚地唱着《味道》,许茹芸深情地唱着《如果云知道》。将两首歌如此拼接,反复吟唱,不知导演的用意,我却听到两个人都躲在自我世界里,呢喃、呻吟甚至嘶吼,他们都不愿打开心扉,面对真实的对方,也不愿面对深层的自己,只在情绪和自己的想象世界里自怜。就像林奕华一开场提到的,失恋的情歌大多都是在自怜。

在《恋人絮语》中,林奕华还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死亡是一个人可以对感情付出的极致么?”第一次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我想应该不是,对感情投入的极致更可能是:最大限度地付出,这个付出不是对一个人如何如何好,而是全然信任对方,给予足够的欣赏。

痴情的人懂得欣赏,欣赏是一种养育,养育另一个人的优点。我理解的爱,不是找到一个完全合适的人再去爱他,而是在了解一个人的过程中,慢慢发现他的好,当然也会知道他的欠缺,然后选择欣赏和爱他。这样的欣赏和爱便是滋养,而这需要痴情地投入和投入的勇气。

那么,无论爱情的结局如何,你都会得到一份深层的滋养,成为有福之人。

第77篇、爱情故事等待半世的婚礼

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由青春走至白头,他的谨慎与自律、深爱与柔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才有了答案。

上世纪80年代,宇津井健的名字几乎家喻户晓。尤其是《血疑》里那风度翩翩、温和凛然的大岛茂,塑造了彼时银幕上最经典的父亲形象。这位银幕上的好丈夫好父亲在生活中也同样,他照顾生病的妻子几十年,相濡以沫的感情为人称颂。

2014年3月14日,83岁的宇津井健因病逝世。逝世当天,这位耄耋巨星在病榻前完成了第二次婚礼。他为何要在临终前再次举行婚礼?为何一定要给81岁的新娘一个名分?

斩断的初恋

日本东京,1950年秋,日本尚未从战后的阴影中走出,街道破败,店铺萧条。19岁的宇津井健坐在一间居酒屋内,愁眉不展。

这个出生于东京深川、有着几代祖传料理店的贵公子,深受家族宠爱,但他从小喜爱舞台,希望做演员。这份憧憬被祖父母毫不留情地斩断了:怎能从事那么辛苦低下的工作呢?他立刻被送进早稻田大学就读文学系。

内心苦闷,他时常去学校附近的居酒屋小酌几杯,并非因这家店面如何高档,而是因为17岁女招待加濑文惠的甜美笑容。

加濑肌肤雪白,细细凤眼。与拘束古板的千金小姐们相比,她就像随处可见的紫藤花,来自乡野,活力旺盛。他安心于这份笑容,竟不觉将烦恼合盘托出。她不以为然,“朝着梦想努力就是了,只要坚持,一定会实现。”他哭笑不得,“哪那么简单。”她扬扬手里的布囊,“我的梦想,就是现在开始攒钱,将来会有家自己的店。”他哑然失笑,随手将100元塞进布囊,“我就当助你的第一人吧。”

几天后,宇津再次踏入居酒屋,加濑却不在。静悄悄的居酒屋黯淡无光,他胸中空空落落。喝到半醉,加濑突然出现,将一叠资料递到他手里,“我也要当助你实现梦想的第一人呢。”

那是整个东京地区演艺学会及培训班的招生资料,天知道她是怎样在人生地不熟的东京到处寻找,将资料收集齐全的。宇津酒醒了大半,感动到无语。

那晚,他执意待到酒屋打烊,送加濑回家。夜凉如水,虫声唧唧,看着她月光下含羞带怯、柔情脉脉的眼神,青年再也抑制不了胸中热血,将她拥入怀中。那晚,激情缠绵,他心中全是柔情蜜意。

曙光渐入,要分别了。她看着他,眼神恍惚如梦,“我还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总有一天,成为你的妻子。”忽然之间,祖父母严厉的脸、族人的嘲笑一一浮现在他眼前。不,她绝不可能成为他的新娘。那么,眼下的激情四射又算什么?自己的行为与寻欢作乐的花花公子有何区别?他猛然松开揽着她肩头的手,转身离去。

情欲被浇熄,家族继承者的责任感重回心头。那些天,宇津不再涉足居酒屋。然而,加濑倔强的表情始终在他脑海盘旋不去。

他终于明白,身份地位的差别可以忽略不计,重要的是,他们是同一类人。他回到居酒屋,加濑却已辞职离去。

“做想做的事,不然就什么都来不及了。”失恋让迷茫的青年看清了自己的路。

1952年4月,宇津执意退学,考入东京演员剧团培训班,将演员作为终身职业。

半世纪纠缠

在培训班,宇津因出众的气质、容貌得到了导演的喜爱,还没毕业,便出演了两部电影。1954年,他毕业,进入新东宝公司,正式开始了演员生涯。

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出众的容貌限制了演技发挥,养尊处优的贵族气质影响了戏路的拓展。虽说家族最后不得不接纳了他的职业,经济上也毫无压力,但接不到剧本、坐冷板凳的时光依然难熬。在青春的10年里,他在影坛一直半红不黑。

期间,他与演员阿倍千惠子相知相爱结婚。

1962年,宇津来到名古屋拍摄影片。空闲,剧组成员来到当地最有名的高级俱乐部聚会。觥筹交错间,宇津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10年没见,他却一眼认出了她,成熟艳丽的老板娘,加濑文惠。她仍然肌肤雪白,嘴角似翘非翘,仿佛时光根本不曾在这张脸上停驻。然而她举止高雅得体,应对八面玲珑,分明又不是当年青涩的酒家女。

一向好酒却节制的他,那天醉了。加濑亲自照顾他,他问了很多问题,她只淡淡一笑,“为了能配得上你,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布囊里的100元钱,一直被她珍存着。她收集了他所有的电影海报,他,一直是她奋斗的动力。一个毫无根基的弱女子,如何在弱肉强食的商界搏杀出一片天地的,个中艰辛可想而知。他不再问,心下难受不已。

回到妻子身边,他依然想念加濑淡淡酸楚的面容。身不由己,下个周末,他又去了名古屋。看她如花蝴蝶一般应酬穿梭,他不知不觉又将自己灌了个酩酊大醉。

如是者三,敏感纤细的妻子看出身边男人的异样。她不吵不闹,将一份报纸放在宇津手边。那是某著名影星因私生活丑闻,不得不当众致歉,名声一落千丈的专题报导。对于有着强烈自制力,以责任、克己、敬业为人生信条的宇津来说,无异当头棒喝。

不久,妻子怀孕生子,一向患重度贫血的她身体更赢弱,宇津又要照顾妻儿,又要出演剧集,忙得焦头烂额。等他有了空闲,再度来到名古屋,已是两年后了。

他不再要求喝酒,加濑心照不宣地斟上了香茶,匆匆时光就在那幽幽香气里飘洒而过。他劝她找个好男人结婚,她摇头,半开玩笑说:“电影要隔好些日子才能上映,如果能天天在电视里见到你就好了。”他豁然开朗。

1965年以后,宇津将工作重心逐渐转向电视界。人到中年,他反而开创了事业高峰。他扮演的教官、刑警、父亲形象广为人知。特别是他主演的电视剧《血疑》,将深沉父爱演绎得丝丝入扣,细腻又不失刚强,成为观众心中“最佳父亲”代言人。

事业蒸蒸日上,妻子重病缠身,他分身乏术,只能将对加濑的牵挂深埋心底。加濑的生意越做越大,她还出了散文集,甚至出演过电影。她在努力向他的世界靠近。这个执拗的女人,一直拒绝婚姻。

临终的婚礼

成名后的宇津更加自律克己。入行40年,他一直保持着105厘米的胸围,身材从未变形。他扶持后辈,是巨星山口百惠的义父和证婚人。他敬业,50岁时,为演好一场跳舞的戏份,可以绑上胸袋,穿上舞鞋,和小女孩同学芭蕾舞……公众之前或之后,他都是完美男人。然而私下里,他对加濑始终有牵挂。只要有时间,他就会飞到名古屋,与加濑见面,哪怕短短一杯茶时间,也能获得心灵的一份平静。

时光如水般流逝,宇津一直活跃在电视屏幕上。2006年4月,相濡以沫40余年的妻子因病逝世时,宇津已经75岁了。

不再有任何束缚的他,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看望加濑。然而此情遭到宇津圈内朋友、家族和孩子的反对。不管加濑如何事业成功,如何提升自己,夜店妈妈桑的经历仍是抹不去的人生污点。这段情缘如被大众知晓,他的公众形像将会跌落谷底。加濑听闻这些反对声,负气出国散心。

那段时间,宇津陷入了孤寂,健康江河日下。放心不下的加濑顾不得旁人冷眼,来到他身边。她拉他去美国夏威夷,蓝天碧海间,仿佛回到年少时光,忘却了尘世的烦恼、郁结。她不顾流言蜚语,放下所有生意,陪伴他在片场,悉心照顾他。正因为她的照顾,宇津才能以80高龄演出不断。

整整等待半个世纪,他们才真正走到一起。他们常拿出那张百元钱币,以及那叠已泛黄的招生简章,感慨着岁月易逝,他们实现了各自梦想。然而心底里,他知道,他始终欠她一个名分。

随着宇津肺气肿不断恶化,81岁以后,就不断频繁入院,加濑不顾自己也已80高龄,衣不解带地照料。每当他呼吸困难时,总能听到加濑在身边喃喃祷告。她不肯离开他身边,生怕一次分别就是天人永隔。每当他缓过劲来,她紧握着他的双手,喜极而泣。发自内心的哭泣,令见者鼻酸。

她在病床边照顾了他整整一年,所有反对的声音,都在这样的情深意重前败退了。

2014年3月,宇津自觉大限将至,便向加濑求婚:“你能嫁给我么?”

短短一句话,犹如钟鼓敲在加濑心头。这句一辈子渴求的话语,居然在他生命快要结束时说出。所有的酸楚,扑面而来,她不由潸然泪下。

3月14日,白色情人节,宇津抱着羸弱的身体,穿上崭新的黑色西服,与加濑在亲友的见证下,完成了婚礼。听到加濑将正式入籍宇津家时,他用微弱的声音说:“入籍了,太好了,太好了……”然后,他在加濑的怀抱中去了天国。

三天后,加濑在名古屋市内的殡仪馆,为宇津举行了告别仪式。她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我经历过的最棒的白色情人节。因为我终于有了一个这么了不起的家人。”

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由青春走至白头,他的谨慎与自律、深爱与柔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才有了答案。

第78篇、爱情故事16岁的爱情

初秋的夜晚,坐在五道营胡同口里,酒过三巡。窗外,一个清秀的少年骑着单车拐入院落,他穿着一件干干净净的蓝色衬衣,整齐地扎在牛仔裤里,仿佛要赴一个正经的约会。

店里除了我和朋友以外,只有一个年轻的侍者。他显然跟那年轻的侍者非常熟悉,点头招呼。没过一会儿,少年跑到我和朋友面前,骑在座椅上,故作不羁状问:“喝酒呐?”

我问:“大半夜的,一个小朋友来酒吧干什么?”“我不是小朋友,我16岁!不信你看我身份证。”说罢,他从桌椅上跳起来。

倒是不假,我笑笑,“好吧,16岁的大人,你来做什么呢?”少年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不好意思地笑。年轻的侍者扬声说了一句:“为了小曼嘛,可惜,人家下班了。”

原来,小曼也是这里的服务员,是少年爱慕的女孩。年轻人总是乐意在人面前谈论自己的爱情。少年兴奋而故作神秘地问:“要不要看看她的照片?”还不等回答,他已拿出手机在

我面前。

照片里是个干干净净的少女,留着齐刘海,笑起来弯弯的眼睛,圆圆的脸。“并不是很漂亮嘛。”我故意逗他。

“喜欢一个人又不是因为她漂亮。”他一边反复地看着屏幕上的照片,一边满不在乎地说,“我今晚就睡在这里了,因为她明天上早班。那么她一来,我就可以看见她,多好。”他

有点自言自语。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穿衬衫吗?我平时都穿运动衣。”他忽然站起来,向我展示他的衬衣,“因为她说我穿衬衣最好看了,所以我每次见她都把衬衣穿上。嘿嘿。”

“初恋?”我追问。

“唉,不是。”他有点惆怅地回忆,“小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我攒下早餐的钱给她买贴纸,结果她喜欢别的男生,把贴纸都送给别的男生了。”

“那现在这个,她喜欢你么?”我问。吧台里安静的侍者又扑哧一笑。少年恼怒地瞪了他一眼,又回过头来挤出一脸沧桑的模样说:“喜欢一个人是你自己的事,管别人是不是喜欢

你呢?”

“那你喜欢她什么呢?”我追问。

“不知道。”少年脸上有一种又惘然又甜蜜的表情,“就是看到她,心里就扑通扑通地跳,就觉得好想见到她。哎呦,你不明白啦。”

是啊,呵呵,我16岁的那个初秋,真的已经褪色成这条胡同里猫走过的脚步,无声无息,抓都抓不住一点。

少年想了一下,决定去阁楼把衬衣脱掉。“否则就皱了。”话音未落,人就不见了。少年的气息还在,楼梯上传来咚咚的声音,落在微醺的耳朵里,震耳欲聋。

第79篇、爱情故事爱情来了就不怕

蜂蜜柚子茶,可以去火

周小曼刚刚匆忙地赶到公司,杨晟的电话就来了。她把电话放在桌上,按了免提。

电话那头絮絮叨叨:“你怎么不主动给我爸妈倒水?走的时候急匆匆的连再见都不说?你都不知道我替你说了多少好话……”尽是批判之词,周小曼不想回应。她因为要赶回公司上班,疏忽了这些细节,至于这么兴师问罪么?但是她觉得累,懒得争辩,就“噢噢”回应着,直到杨晟主动挂电话。

真的感到累!

她和杨晟的恋爱,也像刚才那个电话,漫长而煎熬。她29岁,家人催着交出婚恋答卷,杨晟可能是最合适的答案,所以即使这恋爱再煎熬、再无趣,好过这张答卷得零分。

“吃个饭还要别人倒水,是自己没长手吗?”听到声音,周小曼转过身去,发现说话的人是合作的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叫梁毅,据说很被老板器重,蛮厉害的角色。

私事从一个比较陌生的人口中说出,总感觉有点违和,但周小曼一点都不生气,甚至有点小爽。杨晟刚才兴师问罪让她心里郁结了不少闷气,梁毅这一说,像一根小针在她心里戳了个洞,憋着的气都泄了出来,没那么堵心了。

想想她周小曼也是个经理,手下七八个员工都靠着她吃饭,平时雷厉风行,偏偏到了婚恋市场,就跟一块烂泥扶不上墙似的,多少有点颓丧。

在会议结束时,梁毅叫来下午茶,每人一份蛋糕和柚子茶。他逐个分发,走到周小曼身边时小声地说了句:“蜂蜜柚子茶,可以去火。”周小曼有那么一瞬的愣神,随即说了声“谢谢”。

广告公司的人走了,同事们在嘀咕:“这梁毅一顿下午茶就把人心收买了,难怪他老板那么器重他。”

周小曼抿了一口柚子茶,心火下去一半。

两次难堪都被同一个人撞见

跟未来公婆的一顿午饭闹得不甚开心,可她周小曼哪里是轻易服输的人,便专程陪杨晟妈妈逛街买衣服,学着梁毅一般收买人心,效果很不错,他妈妈临走前眉开眼笑,直夸她懂事。

“你怎么做到的?我妈一个劲说你好。”杨晟后来好奇地问。

“难道我不好吗?”周小曼一句话堵了回去,也没过多解释,她才不会告诉杨晟,自己是用了3000元人民币收买的人心,听起来多庸俗啊。

虽然杨晟一家人开心了,可周小曼自己却憋了气。她一想到以后结婚了,这样收买人心的事儿就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心情就无法好转。

她的心情彻底坏掉,是在电影院。

杨晟本来答应陪她去看电影,结果距离电影开场还有十分钟时,他突然打来电话说过不来了,手上还有一点工作没有做完。她本来心里就有气,又被人放鸽子,忍不住在电话里发火:“不来你怎么不早点说?好歹我还能找别人,现在倒好,你让我临时找谁!”

刚挂完电话,她就听见耳边有声音响起:“呀,原来小曼姐你会发火的啊,我一直以为你脾气很好呢。”觉得这声音耳熟,一转身发现是梁毅。

一次被男友刁难,一次被男友放鸽子,两次难堪都被同一个人撞见,要说不尴尬是假的。“怎么是你?”周小曼语气带着点不爽。

“怎么不能是我?既然你被人放鸽子了,不如请我看电影吧。”梁毅挑眉问道,他逛完街想过来看电影,没想到刚好撞到她,还没来得及买票。

不等周小曼反应过来,梁毅拽着她走向了检票处。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请别人看了电影?她总觉得哪里不对。

电影很搞笑,看完电影,周小曼心中的郁闷一扫而光,她的眼角眉梢都藏不住笑意。

“你笑起来多好看啊,以后别总生气哈。”梁毅小声低语。

周小曼的耳稍有些热,她当即低下了头。

有些东西是藏不住的

周小曼嗅到了危险的气息。那种危险,来自于梁毅。

梁毅经常会发来一些信息,有时是简单的问候,有时是约她出去吃饭逛街。周小曼刚开始还会回信息,后来都选择无视了,同时无视掉的,还有那颗悸动的心。这个年纪再来谈悸动,她觉得有些羞耻。

也许再早些年,周小曼不会这么矛盾,喜欢什么就去追求什么。可是现如今,试错成本很高,如果放弃杨晟,就意味着放弃安稳的人生,放弃一切可知的未来。所以,她只能放弃让她心生涟漪的梁毅。

只是她没想到,她愈抗拒,梁毅愈是追求猛烈。

那日她进公司,就看到一群同事都围在一处,还不等她走过去,有张熟悉的面孔从人群中冒出来:“小曼姐,你好啊,以后请多多照顾。”他居然跳槽过来了。

梁毅的出现,打乱了周小曼的生活。从前她加班熬夜是常态,可现在都准点离开,尽量避开梁毅,毕竟多一分时间待在公司,就多一分时间与梁毅相处。

周小曼每一步都走得很小心,生怕自己走出情感底線。

可她没想到,先走出底线的,会是杨晟。那日杨晟落了文件在家里,周小曼上班刚好顺路就带了过去。然而就在杨晟公司的地下停车场,她看见了令她震惊的一幕。

那是电梯旁的转角处,她无意瞥见衬衫的一角,与早上她帮杨晟选的那件一模一样。她小心翼翼地走过去,越是靠近心越沉,直到那张熟悉的脸跃然眼前,她整个人都愣住了。

杨晟也看到了她,惊慌地推开身前的小姑娘,迎上来解释。她脑袋一片空白,唯一的反应就是拒绝他的靠近。他进一步,她就后退两步,不想有任何的接触。

不远处,小姑娘挑衅轻笑,那年轻的骄傲像是一个巴掌扇在周小曼脸上。那一瞬,就好像豪华的城堡瞬间坍塌成一堆黄土,她整个人都崩溃了。她丢下他的文件,上车踩了油门就离开车库,逃离荒唐现场。

她觉得自己就是个笑话,那么努力去迎合一个人,去维持一段关系,却原来只是她的独角戏。

人生就是不断试错的过程

当一个人足够爱你的时候,才会在意你的一举一动。

当周小曼化着精致的妆容出现在办公室时,还是被梁毅看穿了疲惫。下午茶的时候,她没去茶水间,是他亲自拿了点心到她办公桌边:“怎么?有什么事情能让你下午茶都吃不下?”

“你说呢?”她苦笑着抬头,从他手中接过点心。

“一定是之前看电影放鸽子的人惹你不开心,下班带你去吃超好吃的火锅,心情不好的时候适合用美食来治愈。”

梁毅没说什么情感大道理,只是用他的方式来让她开心。尽管这样的做法让周小曼不习惯,可有些时候习惯并不是好事情,或许适当做些新鲜尝试也不错。

曾经的周小曼,就算跟杨晟的感情再鸡肋,也不敢轻易丢弃,因为杨晟是他的习惯。可是人啊,总得学会变化,总得往前走。在一段连自己都没信心的感情里走,感觉随时都会走到尽头。

她说分手的时候,杨晟很震惊,他从来没想过周小曼会走。他一直以为在这场关系里,他是具备优势的,女人会担心年龄,男人不会,所以他才敢肆无忌惮地走马观花。但跟别的莺莺燕燕比起来,周小曼显然是最适合结婚的,可是这个人现在要走,他慌了神。

他先是狡辩,说是那个姑娘主动套近乎,他才没抵抗住;后来又说,只要这次原谅他,以后再也不会干这样的事,让周小曼给他机会。

“散了,对两个人都好。”她淡淡地说。

“要分手,不会是爱上了别的人吧?”他问。

“跟你没关系!”她没有做任何解释,因为没有必要。她只想早点整理行囊,从那个本来会成为她家的地方搬出来。

要搬空所有东西,绝对是大工程,她给梁毅打了电话,问他愿不愿意帮忙。

梁毅说当然可以,随叫随到。

梁毅上楼来接周小曼时,杨晟冷冷地哼了一声:“我说你怎么这么决绝要分手,原来是找到了接盘侠。不过你也要看看自己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跟个毛头小子在一起,不会幸福的。”

张小娴说过,当我们不再年轻,便不再容易在爱情游戏里胜出。

周小曼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胜出,但人生就是不断试错的过程。既然爱情来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怕。

第80篇、其他独孤伽罗与杨坚的爱情 杨坚还有其他女人吗

由胡冰卿、张丹峰主演,安以轩特别主演的古装宫廷权谋电视剧《独孤天下》一开播,就受到不少人的喜爱。

电视剧以独孤天下的预言为线索,讲述了独孤信三位女儿,一步步从不谙世事的名门闺秀,一步步经历磨难,成为王者女人的故事。

虽然是三位女儿,但是其中占故事重点的当属幺女独孤伽罗,大隋朝的传奇皇后。因为杨坚深爱独孤伽罗,甚至成为一夫一妻制帝后的一个代表。

电视剧中独孤伽罗原本的夫君,应当是唐国公李昞,但是姐姐独孤曼陀为了成为姐妹中拔尖的那一个,就抢了独孤伽罗的婚事。

独孤曼陀与李昞成亲,最后独孤伽罗嫁给了杨坚。两人原本是政治联姻,后来共同经历战争和磨难,最终相互交心,伉俪情深统一中国,建立大隋。

历史上的独孤伽罗,最开始的夫君人选就是杨坚,十四岁出嫁,不久父亲在政斗中去世,丈夫也陷入猜忌之中。独孤伽罗此后低调行事,以求为丈夫减少猜忌。周隋交替之际,又亲自劝说杨坚定下立隋大计。

和长孙皇后一样,独孤皇后同丈夫一道经历了很多艰难的事情。杨坚因此对独孤皇后保持着深厚的爱意,独孤皇后是历史上少见的从始至终对君主保持着强烈影响的皇后。

杨坚建立大隋三天,就册封独孤伽罗为皇后。而独孤皇后也不是一无所知的无知妇女,她知书达理,聪慧识大体。

每次杨坚上朝,独孤伽罗都会与他一同乘撵前去,到殿外才停下。杨坚在里面上朝,独孤伽罗在外面通过宦官了解消息,政有所失,随则匡正,多有弘益。

因为独孤皇后对杨坚的影响太大,甚至上升到了政治层面,当时大家都尊称独孤皇后和杨坚为二圣。

政治上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是私生活方面了。独孤皇后是历史上唯二,也是第一个亲自参与制定妇官制度的女人,另一个是武则天。

没有一个女人,愿意与另一个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独孤皇后制定制度,虚嫔妾之位,不设三妃。而杨坚也随独孤皇后之意,不置嫔妾、六宫虚设,5儿5女皆有独孤皇后所出。

《隋书》记:帝未登庸,早俪宸极,恩隆好合,始终不渝!杨坚对独孤皇后至爱情深,毋庸置疑,但并不代表杨坚至始至终只有独孤伽罗一个女人。

不管是独孤伽罗生前还是死后,都曾有其他女人插入夫妻两人中。杨坚晚年的时候,到底还是被美色所惑,辜负了独孤皇后。

有一天杨坚在宫中,偶遇尉迟迥充入宫廷的孙女独孤氏。小的时候没有看出来,长大之后却颇有姿色。当初尉迟迥差点害得杨坚大业难成,也不知是不是征服者欲望作祟,总之杨坚宠幸了尉迟氏。

独孤皇后听到这个消息,气愤之下直接下令杀死了尉迟氏。杨坚认为自己帝王威信受到质疑,因此一气之下单骑从苑中出,不由径路,入山谷间二十馀里。

虽然后来杨坚亲自道歉,夫妻两人和好,也不能抹去杨坚出轨的事实。

不止生前,独孤皇后去世之后,杨坚还有宣华夫人陈氏、容华夫人蔡氏等宠妃。所以后世说,独孤皇后与杨坚是一夫一妻制帝后并不正确。

第81篇、爱情故事给老婆一个好评很难吗

东方男人不屑于当众给老婆“好评”,一些人是觉着不好意思,而另一部分人是真不觉得老婆有哪点拿得出手。

在哥几个的小聚场合,说到自家的那一位,有位男士是这样评价老婆的:只要我出差三五天,家里头那个乱——书和碟片在地板上堆成了山;大大小小的杯子里,不是茶垢就是咖啡渍;衣服堆满了洗衣篮;被子没叠,当然更别指望挂出去晒;满池子油腻腻的菜碟;花瓶里的野花和芦花都抽穗飞芒,扬了一桌一地的芒花儿……您倒是说说看,有功夫看书看碟,插花冲咖啡,就是没空收拾一下屋子,这还是一当老婆的啊?

大概是好久没逮着机会控诉老婆了,该男士喝一大口酒继续说下去:文艺女青年娶不得啊。早年,我还指望她能历炼成我妈那样的人——我妈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大学生,从没让我们爷仨叠过衣服添过饭,更别说下厨煮饭了。

可在我们自己的小家,要是我不下厨,她做出来的饭简直没法吃。这么说吧,我会觉得回了家还在吃盒饭,而且大师傅手忙脚乱,菜都有糊味;她擦地板的速度比我妈快N倍,擦完了,地板仍然是花脸;生了孩子,我妈来照顾她时,一晚上起来三五次给小孩掖被子,我妈一走,孩子从小床滚下来嚎啕痛哭,冻病了好几次。

您猜,这懒人想出了啥招?她买了个睡袋,把孩子一股脑儿塞进去,然后在四周铺好垫子,对我说:这睡袋品牌是美国大兵野战露营用的,可以直接睡在冰地上!我就没见过这样对孩子不上心的妈,也不知她给孩子灌了啥迷魂汤,孩子现在到了青春期,视她为精神偶像,有心事会跟她夜话到三更,还说将来就要做老妈这样的文艺女中年。天,要是真如此,不知又要祸害哪家小伙子了。

听这位男士的评论,你一定以为他老婆是个不修边幅的家庭主妇,可事实是,他老婆一面在大学教书一面修完了博士学位。比她的博士名头更响的,是她的影评人和书评人的地位。有个出版界的朋友说,她最擅长发掘那些枯躁刻板的书中蕴藏着的趣味,经她推荐的社科类书籍经常进入排行榜前十名。她能用3种不同产地的咖啡豆调配出酸度和香醇度最佳的咖啡,能烤地道的牛角面包,能设计银首饰,能把一个阳台改造成舒服的茶室,家里墙上的油画都是她自己画的……为什么在她老公眼里,她却那么懒、那么低能呢?

东方男人好像是不屑于当众给老婆“好评”,一些人是觉着自家人表扬自家人,不好意思,很伤男子汉的脸面;另一部分人是真不觉得老婆有哪点拿得出手,“比起我妈的踏实能干、隐忍宽容、全心全意,她差远了——她统共只有半颗心在家里。”

其实,时代不同了,有一半心给家人已经非常不错了,还有一半心,那得给自己、给工作、给朋友啊。一次聚会上,我见到了这位女博士。我建议大家做一个小游戏:所有的女人,把自家老公的特点写在纸卡上,供大家集体传阅。不到5分钟,女博士就写好了:他很会收拾屋子,哪怕我刚刚交完稿,家里像刮过龙卷风;他很会做饭,煎的鱼从不破皮;他擦出来的车子,直接可以去参加博览会;身为建筑师,他的图纸都有备份,从未出过差错;他对女儿很有耐心,当年是个会编故事的超级奶爸;他对爸妈很有孝心,对岳父母也礼数周全……看了这些评价,我不由暗笑一声,问她:“知道你老公给你打多少分吗?”

她若无其事地说:“知道。”

“那你还毫不吝啬地给好评?”

“知道当年苏东坡和佛印见面的那段典故吗?东坡说,佛印在他眼里是俗人一名;佛印说,东坡在他眼里是活佛一名。谁更心安理得?”

老婆有如此心胸,那位男士给个“中评”都说不过去啊,遑论给“差评”了。

第82篇、爱情故事强大的人不需要婚姻

洪晃的自传里说:“婚姻这玩意没意思极了,从此不打算再结婚。”洪晃是痞女,说话一向泼辣、坦率。

台湾知名电视人陈文茜接受访问时说,每次当她谈恋爱时,就极不快乐。陈文茜今年快50岁了,一直有男朋友。她说没有婚姻的束缚,反倒可以在生命里找到更多支点,做很多感兴趣的事情。

这让一些人大跌眼镜,一个人怎么过?在我母亲看来,一个人的日子完全不是日子。我很多单身朋友都觉得单身悲惨极了。周末很孤独,晚上也很孤独,平时懒得做饭,因为做得再好,也是一个人吃。

所以无论好不好,先要找一个人来缓解自己的孤独和寂寞感。虽然也有很多不快乐,但是两个人的不快乐,总好过一个人的孤独。

真的是内心强大的人不需要婚姻吗?

没错,生命千差万别。在别人眼中的天堂,在另外一群人眼中可能是地狱。

那些不需要婚姻的人,确实内心强大丰富。在她们看来,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关心公益、环保,要忙自己各种无止境追求的事业,一个人也挺享受。

她们把长久的关系看成人生的偶遇。所以,长久的关系在她们看来,只是自己无数支点中的一个,绝对不是全部。

相反,大部分人显然没有这样强大的内心,大部分人把婚姻看成人生的全部。没有它,人生就不完整。

我个人觉得需不需要婚姻,不是一个人内心强大与否的标志。需要婚姻的人,确实应该向那些虽然单身但依然快乐的人学习这些:比如保持自我,比如不把幸福完全寄托在别人身上,比如即使在婚后,还依然有人追求等。

只有这样做,才能既享受婚姻的甜蜜,同时又保持着内心的强大和淡定,而不至于因为在婚姻中寄望过多,成为常见的痴男怨女。

第83篇、爱情故事不停恋爱

我有一个朋友,每隔几个月,她就给我们刷新一段新恋情——从被人甩到主动甩人,还有双方的默认不联系,甚至被横刀夺爱,真正体现了丰富多样性。

在朋友圈里,总有其他的女人腹诽她实在是风流。这一段段进行下去的爱情总是没有结果,看起来确实有点不靠谱,但最近听到的消息是,她要结婚啦!更令那些女人不爽的是,她居然嫁得非常好,男方无论从外貌到身世到性格都近乎完美。大家私下八卦的时候就觉得,这么一个不靠谱、不严谨的姑娘,到处是软肋和硬伤,还是拭目以待他们能不能过下去吧!

八卦传到当事人的耳朵里,她云淡风轻地一笑:“你以为男人都傻吗?如果我真的那么不堪,他才不会娶我回家呢!”她只对熟的朋友才说一两句真话:“假如是五年前,我才毕业,站在他面前一定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也肯定满脸通红、手足无措。他见了太多漂亮的姑娘、太多疯狂的追求者,怎么会在意那么青涩、那么不靠谱的我呢?”是的,爱情让人进步。足够的时间和经历可以把不起眼的碳高压成钻石,并且琢磨得璀璨无比。这就是所有经历存在的意义。

我的朋友觉得,每一段爱情都教会了她一些东西:有时是对男人的了解;有时是对两个人相处和爱的方式的情商教育;有的男人会带她看更高、更远的世界,让她不纠结于眼下的一时一事;有的男人会让她觉得保持纯粹的思想、简单的逻辑、正面积极的心态是一件多么好、多么宝贵的事情。虽然因为各种原因走不下去,但她吸收的都是经验和美好的记忆——就算那些男人身上只有一个闪光点,其他部分都执着地留在灰暗地带,但她得到了闪光点,就可以抛开那些灰暗的東西继续上路。

有人说她现实,但我觉得女人现实一些并不是坏事,圆融通达也不过是现实和内心握手言和。无论如何,她圆满了,拥有一个童话般的结局,自己也从一个青涩的姑娘变成一个自信温暖的女人。

所以,你若有时间发牢骚,不如先打磨自身,毕竟爱钻石的人更多。

第84篇、爱情故事她的厨房,他的会场

他是我丈夫的朋友。记得几年前,丈夫第一次带我去认识他。他大步流星地走上来,帮我开了车门,我看见的他成熟儒雅,风度翩翩。他40岁出头的年纪,是一个事业单位的领导,管理着200多个员工。我们仨在他的接待室里相谈甚欢,临分别前,他一直说:“你们有时间来家里坐坐!空闲时一定要去我家里玩玩!”我当成他场面上的热情又客套的话。

我爱写点小文章,有时自觉不自觉地挖掘身边一切可能有故事的素材。等到跟他熟稔的地步,我就开始持“熟”而无忌惮,问他:“身边会不会有张爱玲《色戒》里王佳芝那样的女孩子在你眼前晃荡?或是逢场作戏,或是真心真意?”他笑了:“晃荡也没有用!”他又加上一句:“什么时候来家里作客?”

我和丈夫终于被他邀请到家里去了。他的妻子系着白底粉蓝碎花的围裙从厨房里出来,欢乐地招呼我们,仿佛初次见面的我们是她久未见面的亲友。她圆脸盘,双眼皮,一双星眸。女人历经岁月后最难留住的也许不是白肤乌发,而是眼底的星光,难得40岁的她眼睛那么亮。她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整个人有恰到好处的端庄的美!

餐厅较大,桌子上已经摆上了几道菜,因为是寒冷的冬夜,菜被细心地用食品保鲜膜包着,我能看清保鲜膜上附满了蒸腾的水汽。菜终于摆满了桌,红烧狮子头、虎皮酱凤爪、水煮牛肉、冰糖花生猪脚、开胃酸菜鱼、白汤羊肉、香菇冬笋……家有婆婆,且至今未真正下过一次厨房的我,看到这一桌子的菜实在叹为观止。

做好这桌菜的女主人把厨房里稍稍收拾后,便赶在开席前大大方方地入席。她不像有的主妇像小媳妇似的不肯上桌,待在厨房里一直窸窸窣窣地忙碌,让餐厅里吃饭的人内心里总要生一种愧疚感,吃着吃着,想起厨房里的主妇,便大声叫唤主妇同吃,而主妇却拗劲似的不来,餐桌上的人觥筹交错间就怀着一丝歉意,总不能尽兴。她不。先端起酒杯,用爽朗的笑招呼桌上的人们,还说着动听的俏皮话,于是,桌上的气氛更热闹融融,开心之至。我看见他倒不像平时那样健谈,只是微笑着默默看着她,一脸的疼爱和满足。

后来我才知道,她绝不是简单的家庭主妇,而是另一家事业单位的部门主管。我不由得真心地赞美她:“你就是时下流行的出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精英女人!”她哈哈大笑起来。我还是惊讶一个职业女性,如何练就这一手好厨艺?她娓娓道来。

彼时,他和她都很年轻,他只是单位里一个颇努力有进取心的员工。领导们把他的努力和能力都看在眼里了。年轻的他临危受命,一个最艰难的单位被交到他手里来。他走马上任,这怎么可能是外人想象中的春风得意马蹄疾?那个单位里处处是绊马缰绳的主,权势人家的亲戚被安排在这里,又有无数倚老卖老的员工。多少次,他都想跟领导请辞,她却在一旁安慰他,既然已经“上马”,不如就好好走马跑疆!他领着肯做事的一幫员工,扎扎实实做起事来。他们晚上常常加班到深夜,此时小城市里的酒馆饭馆早早歇业了,他就打电话给她,说大家肚子饿了!她就从热被窝里爬出来,给他们做几个菜,烫一点温热的酒,让一群加班加点的人们酒足饭饱后再回家。

时日一久,她的厨艺便精进了。他也精进了。他提出开会时,会场上再也不会像曾经的那样,出现张三不来李四也没到的涣散现象,他的会场座无虚席。再后来,他换了更大的会场,而她的厨房也一直在,没有停歇过。

他从客厅里的沙发上站起来,兴致勃勃地招呼我和先生参观她的厨房。厨房里上上下下做了许多柜子,他打开东墙上的第一个柜子,里面大大小小的玻璃瓶装着红豆、绿豆、薏米、玉米、乌米……近些年,他总是参加各种会议和应酬,理所当然得了“三高”。她说:“杂粮对他的身体有益。”他又打开西墙上的第二个柜子,里面塞满了调料品,牛肉酱、芝麻酱、鲜虾酱、自家做的豆豉酱……她说:“他无‘酱’不欢。”还有冰箱,他也献宝似的打开让我们看,柜子里装满各色的饺子,有芹菜猪肉饺子、韭菜鸡蛋饺子、玉米鸡肉饺子,都是他爱吃的。他说:“每日她总是早早起来给我榨上一杯新鲜的蔬菜汁,搭配着各式我喜欢的点心。相比外面一切堂皇的酒楼、饭店,我只喜欢她的厨房。”

第85篇、亲情故事亲情和爱情,永远不是单选题

当我怀着雀跃的心情离开父母,却不知他们已经变成了蒲公英光秃秃的杆儿,孤零零地站在田野,却依旧选择含笑挥手,祝我幸福。

老妈偷看了我的手机

下班后,我用手机查了一下网购的订单,追踪到快递已经到了老家。我赶紧给老妈打电话,嘱咐她开箱验货等一些注意事项。老妈自信满满地回我:“放心吧,难不倒我。你妈可是文化人。”

其实,我妈只是一名退休乡村教师,但我很感谢妈妈自诩是“文化人”,尤其在我准备远嫁西安的时候。被父母反对过婚姻的人都懂那种艰难,就说我的远房表姐吧,她想嫁到300里之外的隔壁县,在她偷出户口簿准备领证的那天早上,她爸妈像门神一样死死地把住门口,好好的一桩婚姻硬是毁了。当时,我觉得表姐特别可怜,我妈却说:“可怜天下父母心,谁愿意让闺女嫁到远处?这和孩子养大却丢了有什么区别?”

正是这句话,让我在领大郭回家时,觉得做老妈的工作应该特别难,不如逐个击破先从老爸开始。事实证明我是对的,大郭每天端茶倒水、买酒敬烟洗水果……老妈视而不见,倒是老爸看到大郭进贡的好烟会禁不住嘴馋拿过去抽,看到大郭买的按摩椅会禁不住诱惑坐上去按摩。

可过完一个假期,拿了很多“好处”的老爸依旧把头摇得像拨浪鼓,看起来“铜墙铁壁”的老妈却奇迹般松口了。她把我单独叫到她房间里,一本正经地说:“妈想好了,不管你爸同意不同意,我是知识女性,应该看得更远一些,大郭对你不错,我同意你嫁到西安。”

怎么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呢,就好比买彩票想中10元,却中了几十万元;也好比下象棋本来是想拿下对方的“车”,却一不小心吃了对方的“帅”。

后来听老爸说,老妈之所以同意是因为有一天我与大郭去爬山,老妈偷看了我落在家里的手机,要知道收件箱和发件箱里满满都是我和大郭热恋期间的短信。

老妈看完竟然哭了,不是默默流泪那种哭,而是像个孩子似的闭上眼睛哭得呜呜的。

第二天,老妈便同意了我的远嫁。

手机知道你爱谁

刚结婚那几年,我并没觉得远嫁对父母有什么亏欠。我像所有20多岁的年轻人一样,觉得青春无限长,而且相信等父母老了,我已经有了很多很多钱,可以接他们一起住。

然而时光匆匆,一转眼我和大郭结婚已经七八年了,其间买房买车买保险,每年都紧巴巴。偶尔攒点儿小钱邀请二老来小住,老爸老妈还诸多不习惯。

乐天派的我觉得分开住也好,一周打一次电话,一年聚一次,过年封个大红包。可是忽然有一天,老妈住院了,胃出血。我听到这个病名腿都软了,抖着手准备买张机票飞回去。电话那端,老妈却傲娇地告诉我,她已经出院了,就是怕我几千里地来回折腾,才决定瞒着我。

请假回来的那几天,是我与老妈最亲近的几天。以前我每次回来,都去逛街爬山见同学……但现在却把全部时间都用来和她相守和亲密。我们会坐得很近一起看《新闻联播》;会一起嫌弃那些来家里传播八卦新闻的亲戚;还会头挨头地凑在一起,研究微信用法和美图秀秀。

我问热衷学习智能手机的老妈,“当初您是怎么想通的?就因为偷看了我的手机?”老妈笑笑说:“以前人的秘密在日记里,现在人的秘密在手机里。你给谁发信息,和谁打电话,又给谁买了东西,这些你不记着,可你的手机都记着,从一个人的手机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心里。”

我的心猛地痛了一下,这句话像一记重锤击在我心里。我忽地理解了多年之前她看完我的手机,坐在椅子上呜呜痛哭的原因。在通话记录里、在短信里,我一定与大郭往来亲密,而与她的寥寥无几。

老人常说:“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都要多,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要多。”以前我以为这句是夸张说法,后来才发现并非虚言。其实,在同意我远嫁的时刻,老妈已经预料到即将发生的一切,已经在心里默认了女儿将缺席自己的晚年。

而我呢,当初却是怀着那样雀跃的心情离开她的啊!像秋天艳阳下一朵快乐的蒲公英,乘着爱情的小伞在风中起航,飞离父母,飞离故乡……却不知父母已经变成了蒲公英光秃秃的杆儿,孤零零地站在田野,一眼望穿晚年孤寂,却依旧选择含笑挥手,祝我幸福。

远嫁不是亲情和爱情的二选一

深夜睡不着,我也曾思量过。如果再選一次,我还会选择远嫁吗?可我选了一万次还是选会。就像让老妈再选一万次,她依旧会送我远飞一样。

只是若再选一次,我一定不会再这样忽视被我亏欠的父母,我可能会很早就有计划地存钱,很早就很贴心地每天打电话,关心他们的情绪和身体。

其实我身边有很多值得效仿的对象。比如一个从东北远嫁到西安的闺蜜,她是一家企业的高管,薪水颇丰,但大学毕业10年却从未旅游过。一到节假日,她同事的朋友圈晒韩国、日本……只有她带着孩子日夜奔袭回老家。别人朋友圈晒的食物是高大上的西餐、泰餐、少数民族餐……她晒的永远是酸菜炖粉条、年糕豆包等朴素到底却幸福爆棚的妈妈菜。她这样做不为别的,只为像挤牙膏一样最大限度地挤出与父母相守的时间。

在这些榜样的带领下,我学会了攒钱,学会了事无巨细地帮父母网购,偶尔接父母来西安体检和看病,直到他们在城里待得厌倦……有时老妈生病了又不想来西安体检,我心里着急,干脆假装成老妈的病情,凌晨5点起床去最好的医院抢挂专家号……虽然那位享誉西安的医生得知真情后,本着严谨的态度并没有开出药方,却还是被我的诚意打动,非常有耐心地给了我许多意见和建议,而我没出医院就赶紧打电话转述给老妈听,喜形于色地告诉她这些信息十分专业、无比珍贵。

敲下这些字的时候,老妈给我打来电话,心急火燎地问我为什么一天没有发朋友圈,她抱着手机等了一天,越想越担心。忘了说,最近我给老妈买了一部智能手机,我们在微信里偶尔发发照片和视频,不想最近她把我的朋友圈又盯紧了,看来以后我要勤更新一下朋友圈了。

从一个人的手机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心里,老妈很爱我,我看到了。但愿有一天老妈再偷看我手机时,也可以看到一个隐形的信息:“老妈,我也很爱你!你和老爸对我非常重要。即使是远嫁,亲情和爱情也永远不是二选一。”

第86篇、爱情故事女有三丑

我的母亲十分好强,她的兄弟姊妹养出一窝一窝如花似玉的孩子来,不是被摆在照相馆的橱窗,就是上杂志封面,可是偏偏我却很不争气。每当母亲数落我时,外婆总是及时在旁援救,她会很合我意地化解:“世上无丑女。女人有三丑:好吃、懒做、爱打扮。”

懒,女人第一大忌。懒需遮遮掩掩,否则为何常说偷懒?

在外婆身边长大,想犯一点点懒,真是连偷带哄。为此,我尽量拖延放学时间,倚在路灯柱下看小说;或躲在家中凡是能逃过外婆眼皮的地方,诸如被窝里、衣架后,或爬上杂物间。因为外婆认定读闲书是最不能宽恕的懒,看把眼睛读成什么样了!

女孩子好吃,以上海姑娘为最,可能是上海盛产话梅、怪味豆、五香瓜子的缘故。外婆对零嘴深恶痛绝。我也曾发誓:等我自己会挣钱,我要买很多难消化的零食,而且一下子全吃光。果真自立了,我却对一般的零嘴再无兴趣。

按外婆的理论,娶一个好吃懒做的老婆已是家门不幸,如果加上爱打扮,那就等着倾家荡产了。懒仅算废物,吃嘛,胃肠的容量毕竟有限,而打扮则是无止境的。但一个好吃懒做的女人何来能力打扮呢?“那只有变坏了。”外婆说,“哪怕父母有钱,也不能养她一辈子;侥幸丈夫有钱,金山也有掘尽的时候。”

我自己爱打扮的天性受家教和社会环境的双重制约,一觉醒来,年龄已令我失去大片用武之地。数年来,家中三个深不可测的古老楠木衣柜里,塞满了国内国外或重金采购或减价购进的衣服。每逢应酬,我总在三个敞开的衣柜之间徘徊叹息,没有衣服穿呀!丈夫掩耳逃出厅外,他永远不能明白,何以上个周末亮出那件人人喝彩的碎花短袄,今天就穿不得了?

因为自己深知,有许多美丽的衣服要等下一辈子再续情缘,遂把眼睛从镜子前挪开去,投向华服少年、盛装女人。西方习惯,见面总要恭维一番:你这条裙子真漂亮啦,我喜欢你口红的颜色与丝巾的搭配啦等等,接受这一甘霖普降的女人大多更加容光焕发。从前老是提醒自己,这仅仅是礼貌而已,不必太当真。时间长了,不但学会如此这般地入境随俗,还更深地体会到怎样给予别人快乐的同时令自己快乐。

第87篇、爱情故事下辈子,再也不爱你了

他家贫穷,大学是靠自己打零工和卖血的钱念完的。

她家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认不清麦苗和韭菜。

他和她初次相见是在操场上。她忽然来了例假,染红了白裙子,却浑然不觉,还在和同学有说有笑。他看见后脸红了,脱下自己的上衣让她围在腰间。

那一刻,是她一辈子所难忘的时刻。之后是缠缠绵绵的四年恋爱,她试图帮他,而他不肯。男人哪会用女孩子帮忙?

毕业时,他们本来免不了天各一方,但她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家里人反对,几乎与她反目,她却认定这男人是她想要的。

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送给她的。到他家后,看见家徒四壁的生活状况,她默默地摘下了玉镯。是的,在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啊!

不久,她怀孕了。见她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不料一脚踩空,从山上摔了下去。

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她常常这样想: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可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如果。他瘫了,家里的一切都靠她。父母来接她,毕竟在小城市里的一生可以预见。

是的,谁都能想像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但这最后的机会,她仍然拒绝了。

为了给他治病,她卖掉了那只镯子,接受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啊,看见固执的女儿这么苦,心疼了。她挺着个大肚子挑起家里的重担。在田里摘菜不慎摔倒了,她流产了,躺在冰冷的病床上她流泪了……

他们依然在小城过着贫苦的日子,她当中学教师,他在家翻译一些书。她早已没有了大城市姑娘的骄傲,低下头来做一切,和小菜贩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与当地的女人并无区别。

大夫说她丈夫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她还是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并不指望奇迹发生,只希望他的疼痛减轻一点儿。

35岁那年,她听说有位大夫针灸功夫好,但要翻过一座山才能找到那位大夫。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就拉着他翻山去扎针。

风雪中,她弓着背,艰难的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眼泪就控制不住了:“下一辈子,我再也不要遇到你,再也不爱你。因为,你太苦了。”所有人都希望来生再爱,可他却说“来生,再也不爱你”。

奇迹是在一年后出现的,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慢慢能走了。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获了奖。有许多人来找他,他也四处讲学,同时讲这十几年自己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谁也没想到会有这一天,谁也没想到柳暗花明了。

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他犹豫了。她说:“去,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这时,36岁的她已初露沧桑端倪,黑发里有了白发,眼角堆起了皱纹,衣服永远是过时的,身体有些发胖,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样子;

而他正是最好的时候。法国,多么浪漫的国度啊!有人当心他会一去不回,问她:“你不怕吗?”她摇摇头说:“我和他的爱情经历了这么多如果还那么脆弱,那就一定不是爱情”。三年后,他回来了,留在了北京。

他叫人稍来了口信,说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小城接她,但没有告诉她准确的到达时间,只是说这几天回来,想给她一个惊喜。

从听到他回来的那一天起,她每天都在车站等他,凡是从北京来的车,她一辆也没放过。

早出晚归,可她始终没有等到他,她除了等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一晃十多年过去了,他就像从人间蒸发了,毫无音讯……

而她,无论刮风下雨都没有停止过去车站等他。62岁那年,在她生命灯枯油尽时,她穿着曾经围在腰上的那件上衣,说:“来生,我再也不爱你了,你的爱好苦。”她离开了,带着遗憾。

在她出殡的那一天,天空阴霾像在诉说着无数的悲哀……天上飘下一张发黄的旧报纸,落在她的棺上,上面刊登着一则新闻:X年X月X日,从北京来的一辆客车发生意外滚落山涯,乘客无一生还……

但是报纸左边却刊登着他在法国发表的论文: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实在太苦。一阵风吹来,报纸慢慢的随风而逝………

太感人了,看完我哭了!

第88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情叫擦肩而过

外婆一辈子不曾嫁人。

外婆不是我的亲外婆,她是子衿姨的娘。我母亲从小就和子衿姨要好,她们两家住对门,数着日子一起长大的。

我小的时候,母亲忙着做活贴补家用,常把我送到外婆家去。子衿姨很疼我,视我如己出。在我歪着脑袋想该如何称呼子衿姨她娘的时候,子衿姨摸摸我的头,笑盈盈地说,叫外婆。

外婆正坐在镜子前拢头发,并未回头,我从镜子里依然看到了一张苍老但美得生动的脸,亲昵地向我笑。花白的发在她手里,转眼就挽成了一个圆圆的髻。她取出一点桂花油,抹在头上,光亮亮的,好精神。她的衣一尘不染,素素朴朴的。整个人洁净雅致,一眼看上去,已让人心生欢喜。

我总喜欢待在她的旁边。她的身上没有老年味,总是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我把这香味归结为她家那一院子花的缘故。外婆这一生有两痴,一个是花,另外一个是戏。

晚风拂来,外婆一边侍弄着花,一边哼唱着戏。戏词永远只有一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外婆反复地唱着,这八个字她能唱出很多种味道。多数时候,唱到最后总要默默地流一阵眼泪。

外婆不知道它是《诗经》里的诗句,却为它肝肠寸断,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寂寂地苦了一世。

彼时,外婆还是水葱一样清凌凌的年纪。镇上来了一个唱戏的戏班子,唱小生的是一个温文尔雅、月朗风清的男子,不仅戏唱得好,还有一怀才气。他借用《詩经·郑风·子衿》编了一出戏,吸引了很多人来捧场。外婆是最痴迷的一个,眼神追着台上那男子的一举一动,心如撞鹿。男子一身青布衣衫,踱着方步。偶尔男子幽深深的眼睛望过来,四目相对,外婆便羞了,低头浅笑。

戏班子在镇上住了30天,外婆风雨无阻,去听了30天的戏。在戏班子要离开的头天晚上,外婆带着两样小菜,一瓶烧酒,大着胆子,偷偷地去了那男子的住处,即为送行,又想借此表明心迹——这一走,也许将是天涯海角,再无相见之日了。

男子低着头,不敢看外婆,一杯接一杯喝酒。待外婆把一番心思托出之后,男子一句话也没说,红着脸,把酒喝得更凶了。外婆在那里直待到天蒙蒙亮才走。

其实那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男子醉了,外婆不放心,坐在那里看了他一夜。

他走后的几年,外婆始终不愿嫁人。有一天,伤心欲绝的外婆起了寻短的心。一切都收拾好了,大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突然跑进来要讨些吃的,外婆的眼前猛然一亮——太像了。小女孩是大街上流浪的孤儿,那一刻,外婆决定收留她,并给她取名子衿。她就是子衿姨,外婆一直和她相依为命。

十多年后,外婆竟收到了那男子的信,按照上面的地址,带着子衿姨寻了去,外婆的心里其实是负着气的。他就那样走了,带走了她的心。她想忘,给自己新的生活,可不行,那青色的衣衫总是不停地在眼前晃。

没想到外婆见到的男子那么凄凉,已是奄奄一息,骨瘦如柴。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向外婆讲了他辜负外婆的原因是有疾,怕不能带给外婆幸福。他望着一旁的子衿姨,眉眼处倒有几分和他相像,他的眼里溢满了父亲的慈爱。外婆本来是想把真相告诉他的,突然什么都不想说了,只趴在他跟前呜呜咽咽地哭。

第89篇、爱情故事离开你,只为你更快乐!

这个夏天美仪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小丁。

美仪是一个大学在读生,并且是学校校花!小丁是一个画家,一个四处流浪的画家。他曾经说过:眼睛,是一个画家的灵魂!没有眼睛,画家也就不再是画家,而是一个瞎子!她也曾经说过:你要是没有了眼睛,我就是你的眼睛。

那年夏天,美仪没有回家,而是留在青安市打工。她说不能再给家里添加负担了。她要自己赚钱自己养活自己。美仪开始四处寻找工作,可是没一个工作适合她。因为所有的公司都以美仪太漂亮为由拒绝了她,他们说美仪太漂亮,怕她来了之后员工不工作。但有的时候,上天也是睁眼睡觉的!

那天,美仪又一次的从一个拒绝她的公司里出来。脾气相当好的她也忍不住生闷气。低头嘟着嘴只往前拱的她突然撞到了一个什么东西。当她抬头看的时候,她看到的是一双她从没看见过的眼睛。她给它的评价就是:美丽、大而亮!

“额”美仪边揉着额头边偷偷拿眼偷瞄那个被她撞到的人。“呵呵,小姐。你没事吧”一声很好听的男音传来。

“哎”美仪叹了口气,心里想到:“老天真是不公。给他一双这么美丽的大眼,还给他这么好听的声音。天啊,把持不住要看看他是什么样子了。”当美仪慢慢的抬起头看他第一眼的时候,心里就对自己说:“天啊,我爱上他了!

小丁的家只是一个门头,因为他四处流浪的缘故所以他从不买房子。只是走到哪画到哪。画到哪住到哪。

“你就是住这里吗?丁大画家!”两人互保姓名之后美仪就强迫小丁带她到小丁的家。用美仪的话说:哼,我想泡他,就得先知道他的住处,嘿嘿。

小丁耸耸肩:“无所谓了,我要的不是舒服。再说,房子越乱,我越能从中得到灵感!哎,别动。我给你画张画。”

那天晚上美仪回到宿舍的时候,她高兴的对她的室友说:“我找到工作了”当室友问是什么的时候。美仪高兴的说:给画家当模特!

从那时起,美仪就天天去小丁的画室。

当夏天将要过去的时候。小丁告诉美仪说,他要去远方了。他承诺美仪说在她毕业的时候回来娶她!

在那个夏天的最后一天,美仪含着泪送走了小丁。

转眼两年过去,小丁如约回来了。他找到美仪,说:我要履行我的诺言,给你一个美好的婚礼!此时的美仪已经是一个公司的经理。

就在两人沉淀在幸福的准备婚礼中时,一次体检,查出美仪换了眼癌!医生说:必须换眼。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当美仪告诉小丁她患了眼癌的时候,第二天小丁却突然失踪了。手机停机,朋友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美仪听到这个消息后伤心不已,她不相信小丁是这样的人!

半年后,美仪出院了。大家都说美仪命好,正好有一个捐献者捐出了他的双眼。当美仪站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众人看着她的眼睛说:“美丽、大而亮!

在美仪出院半个月后,美仪结婚了。

这个男人就是在美仪生病的时候一直在她身边照顾她的男人。虽然美仪不认识他,但她知道,这个男人是真的爱自己。所以她决定嫁给他。

婚礼设在青安市最大的酒店。

婚礼上,每一个人都在祝福着他们俩人。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光彩。唯独有两个人是板着脸孔的。

新郎和一个角落里带着墨镜的人。

第90篇、爱情故事在念念不忘中遗忘

车轮辗过稀疏的杨树倒影,在笔直的柏油马路上飞奔。透过一片斑驳,我看见了一名衣衫褴褛的妇女。

我急忙踩了刹车,下来。她正在心无旁骛地沿着马路旁边的小水沟往前走,手里拿着一根柳树条,嘴巴快速地一张一合,似乎正念念有词。

我跃过水沟,轻轻地喊了一声:“王改改!”

她抬头,笑嘻嘻地打量我,围着我转了三四圈:“你是谁?”

A

她还是把我忘了。

十几年前,为了筹措我们姐俩的学费,父亲开着借来的四轮车,拉着满满的一车西瓜到城里的农贸市场去卖,也就是在这条水沟边,车辆侧翻,父亲被压在车下,不治身亡。

半年后母亲改嫁。15岁的王改改用脏兮兮的手把我的眼泪擦干:“巧巧,你不要怕!有我呢!”

王改改抱了一捆玉米秸杆塞到炉子里,不一会儿就有烟从烟囱里飘出来。我使劲吮吸着这股烟火的味道,竟然感到久违的温暖。

大约半个小时后,王改改在里面喊:“王巧巧,吃饭!”我回到屋里,桌子上摆着两碗面,面条比筷子还粗,汤黑乎乎的,星星点点有东西发亮,应该是油吧,上面漂着大小不一的葱花。最重要的是,盘子里放了两根我最爱吃的腌黄瓜。

我的眼睛一热,不争气的泪水就流到了碗里。

B

13岁的我,个子长得比她还高。一进门,王改改就接过我的书包,轻轻地用手摸着,凌乱的头发在昏暗的灯光下微微颤抖。

我会若无其事地说:“饿死了!”王改改慌忙回过神来,放下书包,揭开锅盖,里面是我最爱吃的豆角焖面。

她把筷子递给我,看我狼吞虎咽地吃,自己却像一只安静的病猫。

饭后,王改改到厨房里洗碗,我在日记本中写道:“王改改,你等着,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你的好。”

写完日记,我的心反而沉重起来,就来到厨房。王改改正蹲在灶台边一动不动,昏暗的灯光下,她的肩膀显得瘦削而孱弱。

她低头抠着指甲:“王巧巧,等你上了大学,不会瞧不起我吧?”

不知怎么,我不喜欢看王改改郁郁寡欢的样子:“王改改,我能念到高一就超过你了!”

王改改“哇”地一声哭了:“你还没念大学就气我了,早就知道你是个白眼狼……”

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应该有着小小的心思,微妙的情愫,可是王改改的脑子里除了种地就是我的学费。只有她的哭和她的年纪最吻合,任性且毫无预兆。

C

王改改是我姐,长我两岁。

她21岁那年,我顺利地考取了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我拿着录取通知书到田地里找她,挥舞着通知书喊道:“王改改!”

太阳毒辣辣的,她把手挡在额头上向这边张望,看到是我,扔下锄头就往过来跑。她跑得太急了,被地里的土块绊倒,她也不拍一下土,爬起来接着跑。

我把通知书递给她,她咧了咧嘴,似笑非笑,似哭又非哭,在原地转了两三圈。我轻轻地喊了一声:“姐!”王改改终于哭了出来:“巧巧!你出息了,姐这些年的苦值了!”

我的鼻子酸酸的,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王改改握着我的手,我低下头,她的手黝黑粗糙,由于长年累月的田间劳作,每个指头肚上都结了厚厚的茧,掌心、手背到处是伤口。旧伤未愈又添新伤,重重叠叠,手掌略显宽大,这哪像一个妙龄姑娘的手?

我的眼泪滴在她厚实宽大的手背,又流进我的手心,她轻轻地把我的泪擦干。

王改改眼泪未干又笑了:“这是喜事儿,巧巧。姐要给你庆贺,你想吃什么?”

D

开学前,王改改把3000多元的学费放在我的手上,我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哪来的?”王改改笑了,有点不太自然:“向村委会借的。”说完,她进屋了,没像往常一样张罗晚饭。

我抱了柴火塞到炉子里,6年来第一次动手给王改改做饭。坐在炉子旁,我一边添柴,一边猜测钱的来历。

突然,王改改跑出来:“什么味儿?”我正在发愣,王改改一个箭步上来把锅盖掀起,我才知道是菜糊了。

王改改小心翼翼地把上面的菜放在盘子里,又把底下糊了的菜铲到碗里。我把菜和米饭端到桌子上,像平日她叫我那样喊了一声:“王改改!吃饭。”

她应了一声,就端着那碗烧糊了的菜坐下,笑着说:“我最喜欢吃这种菜了,油香油香的。”

盐的量没有把握好,又咸又苦,我感觉自己很没用:“姐,不好吃。”她低着头,大口大口地吃着:“没有啊!王巧巧给我做的第一顿饭,我一辈子都会记着。”

E

临行前,姐姐把我送到村外的那条土路上,摸摸我的头发:“巧巧,要是能重新来过,我还当你的姐,你不要把姐忘了。”

我笑着:“谁会记得你呀,村姑!”王改改戳了一下我的脑门:“白眼狼!”然后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一脸。

我到学校后,一边埋头学习,一边忙着打工。空闲时,我就给王改改写信。王改改给我的回信内容单调枯燥,无非就是地长草、鸡下蛋的。但读她的信,我的心总是暖暖的。

那个时候,我怀揣着一个卑微的愿望,从此不再花王改改的钱,还要挣钱给她买衣服,请她到城里的馆子吃饭。

第二年夏天,我遇到同村的栓子:“王改改结婚了。”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什么时候?”

他瞪大眼睛:“好像……现在大着肚子呢!”

我马上给王改改打电话:“你什么意思?嫁人就忘了我是吧?”没等王改改回应,我就挂了电话。

第二天,我回到村里。王改改正挺着大肚子摘黄瓜。头发凌乱而枯黄,脸色灰暗。看到我,她欣喜地叫道:“王巧巧——”然后,她看了一眼自己隆起的肚子,低下了头。

“姐夫呢?”我问。

她指指后面。姐夫德贵喝高了,正满脸通红地坐在地上。我气不打一处来:“你怎么能嫁一个不务正业的酒鬼呢?”

“咦!”德贵从地上爬起来,“我花3000多块钱买的!”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欲语又无语,泪却先流了下来。原来如此,我的学费是姐姐卖了自己得来的,原来如此!

姐姐用粗糙黝黑的手掌擦干了我的眼泪,手指划过我的脸时感到尖锐的疼。她的胳膊上露出几道紫色的伤痕。

“他打你?”我问。

王改改笑了:“你不要忘了我啊!”

苍天在上!我怎么可能忘了王改改?!

F

这一年的春节回家,我用打工挣来的钱给王改改、德贵和应该已经出生的小外甥买了好多东西。客车在村外停下,我看到王改改正向我走来。

我喜不自禁:“王改改!”

她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你是谁?”

我一愣,她马上笑嘻嘻地说:“王巧巧回来了吗?”

我后来才知道,王改改经常遭到德贵的毒打,精神有一点失常,后来孩子生下就死了,王改改受了刺激,就成这样了。

我呆呆地看着她。寒风凛冽,她穿着一双破棉鞋,没穿袜子,脚趾露在外面。我蹲下,用手捂住她裸露的脚趾,眼泪一个劲儿地流,流着流着,就哭出了声。

哭声惊动了王改改,她看着我,摸摸我的脸:“我想起来了,你是王巧巧!”

我愈加悲痛,她为了我,受尽了生活之苦。可是,在她有限的意识里,念念不忘的还是我!

我把脸捂在她的手心:“姐,你等我,再过两年,我带你到城里去!”

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G

这一走就是3年。

我把王改改拉到车里:“姐!我带你到城里吃好吃的。”

她不肯进去:“王巧巧回来我才走!”

我把她的手放在我脸上:“王改改,我就是王巧巧!”

王改改摸了摸我的脸,又猛地缩回去:“不对!王巧巧的脸是湿的。”

我鼻子一酸,眼泪又掉下来,王改改一跳:“呀!你真的是王巧巧!”

坐在车上,我问:“你想吃什么?”王改改歪着头:“焖面,豆角焖面!”

王改改,这么多年来,你记得王巧巧,记得豆角焖面,甚至记得我被眼泪打湿的脸,却不记得我的容貌!

原来以为那些我们一辈子都不能也不敢遗忘的东西,就在我们的念念不忘中被遗忘,可是那些相亲相爱的细节末节,却在我们的生命里枝繁叶茂……

第91篇、爱情故事女儿都是妈妈的蛊

“妈妈,学校退的中餐费我用掉了。”女儿很淡定地告诉我。我眉头一皱,又是先斩后奏,这孩子何时能懂事?“用在哪里了?”“复印资料了。”“拿来给我看看。”“不用了吧,老妈,这个你也管?”一听这话,我就预感这孩子又不老实了。

两人在客厅里面对面。

“拿出来让妈妈看看,宝贝!”

“妈,这是我的隐私权。我告诉你真相,但不给你看是我的自由。”

“妈妈心平气和地跟你沟通,无论是复印什么资料,作为你的监护人,我有权过问。”

“我也心平气和地跟你讲明白,我复印的资料既不妨碍国家安全,也不影响我的学习,更和你无关。”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眼看就要到夜里10点了,明天女儿还要期末考试呢,两人总不能这样长久地僵持下去啊。我看看表,又看看女儿,心里那个恨啊,刚刚把声音提高了八度,女儿就顺水推舟:“骂啊,你骂啊。你喜欢怎么骂就怎么骂,我反正不能给你看。”我一挥手,她的尖叫声又响起:“打啊,在美国打人是犯法的。在中国,打死人是常事。”

你看她直直地坐在沙发上,就像一条准备随时出击的响尾蛇,向她老妈卖弄着她这八年来终于有用武之地的知识,捍卫着她的领地。

我又好气又好笑,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只是站在她面前,充满希望地看着她,等着她的良心发现,主动自首。她却始终不屑一顾。

门“吱呀”一声开了,上夜班的老公回来了,我连忙求援,先声夺人。老公听我说完事情缘由后,先指挥我去洗澡,我也正好顺势下台阶,把问题小孩交给他解决。洗完澡出来,发现孩子也睡了。不愧是心理教师,教育孩子果然有一招。想到夜已深,我也收敛了声势。

第二天一早,我去翻女儿的书包,一无所获,这孩子果真又把赃物藏好了。唉,我长叹一声,坐在沙发上。

想起小时候,我也是这样对待我的母亲。当年读初中,我14岁就住校了。妈妈一看到我,总爱关心我的生活,话里总是这么几句:“棉被有没有拿出去晒啊?”“衣服有没有晾到外面?”“寝室有没有保持通风。”……那天我刚好数学考得差,心情非常不好,一听母亲又问晒棉被的事,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吼道:“到哪里去晒啊,学校就那么一处栏杆,要抢地盘的好不好?你以为我天天都蹲在栏杆前的,不用学习?”妈妈被呛得勃然大怒,也开始对我吼:“我好心好意地问你,你可以好好地回答我,为什么对我这么凶?我是你的敌人啊?”“你就是,你是地主恶霸黄世仁,比黄世仁还黄世仁。烦!”我口不择言。

那天,吃晚饭时,餐桌上失去了往日的热闹,大家都闷着头吃饭。只有父亲看看我,又看看母亲,感到莫名其妙。

我离家时,母亲给我准备了菜,仍然是一大杯笋干菜蒸肉。她递给我时,老调重弹:“学校里要记得多通风,常开窗,常晒被……”说到这里,大概是想到了什么,声音戛然而止。我张了张嘴,终于什么也没有说。

很多年后,母亲只要听到我们母女吵架,总是一个劲地捂着嘴笑。我总是埋怨她对孩子太宠,根本没有想到她为什么笑。有一次我忍不住,问母亲。她说:“当年,我认为身体是学习的本钱。而今,你认为做人是学习的首要。教育孩子都是同样的理啊,可是,当年你愿意听吗?”

原来,所有的女儿都是妈妈的蛊,恼她、怨她、气她、恨她、斗她,这是每个女儿一生中都会对妈妈做的事。有一天,自己做了母亲,重复着同样的命运。爱就是这样轮回,心甘情愿,亲密有间。

第92篇、爱情故事因驴肉火烧逃走的恋人

驴肉火烧7元,驴杂汤6元,北冰洋汽水4元——家住六铺炕的京城土著王先生,骑着自行车去鼓楼吃了一顿满意的中饭。回家的路上,他接到一个老同学的电话,说要给他介绍一位女士。王先生今年32岁,但凡认识他的人,没有人能说出他的一个坏处。而立之年、略胖、略朴素、略不修边幅,在每一家人均消费30元以下的小餐馆:驴肉火烧、酸辣粉、兰州拉面店,你都能碰上这样的青年男子,灰扑扑的,毫不起眼,却总是一脸酣畅淋漓的满足感。

跟往常一样,王先生接受了相亲邀请。对方30岁,是一个外企白领,薪水略比他高一成。但王先生有土著的实力,虽然他不开车,但名下有一辆车,他住的房子是一个狭小的两居室,但那也是二环的房子。

朴素的王先生在青年湖公园门口见到了亭亭玉立的李小姐。根据李小姐的意见,他们的第一顿晚餐定在不远处的五道营胡同一家西餐厅进行。

西班牙海鲜饭、橄榄油煎蘑菇、意式生牛肉、蟹肉鳄梨色拉,王先生吃着色拉时,想起了老北京人梁实秋说的那句话:“这不是喂兔子吗?女人为什么非要在西餐厅才能谈感情?”眼前的李小姐喝着某个年份的“雷司令”白葡萄酒,比一开始见面时活泼了不少,不,应该说是活色生香。她讲了自己的奋斗史,也讲了自己的前任男友,王先生觉得这女孩真厉害,一个人来北京能混得这么风生水起,他想到如果他们俩结合,后代肯定也能拥有这种勇敢基因。

饭后,王先生买了单,账单上的钱也许能让他吃30顿火烧,看得出姑娘很满意,于是结完账后他们继续友好地散步消食。王先生问:“你喜欢骑自行车吗?”李小姐说:“我经常去骑健身房的动感单车,不过平常没什么机会出来骑自行车。”王先生建议:“不如下次我们一起骑车出来溜达吧。”

后来,他们在一个夏天的黄昏,骑车穿过了天安门,又穿过故宫,在护城河那儿买了两根东北大板,一起笑着吃完时,王先生决定跟女孩过点儿他们北京人的地道生活。

但是李小姐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有一天她直接说:“我不爱吃驴肉火烧,你想想,驴干了一辈子活还被做成肉酱,太可怜了。”“那去姚记吃包子?”“人太多又不算好吃。”“伤心凉粉?”“最近上火不能吃辣。”王先生体贴地建议道:“那么去一品粥道喝粥吧。”李小姐说:“我生病了,没法出门。”

这并不能阻止王先生的脚步,他去粥店打包了一份小米粥,加一份包子,找到了对方住的单身公寓社区,执意要送进去。李小姐执意不要,让他走。后来介绍人打电话来说:“老王,走吧,人家姑娘以为你要对她干吗呢。”

李小姐事后在她的朋友圈哭诉:“没想到会碰上这么穷酸的男人,倒了八辈子的霉。”她不知道的是,王先生除了自己的那套房子,作为3代独孙的他,在后海酒吧街边上还有一个院子,他时时刻刻都可以变成亿万富豪,却仍然衣衫不改,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照旧去吃他的火烧。只有高兴时,才要上一盘25块钱的驴板肠。

王先生依旧单身,不知道谁能成为那个跟他共享亿万家产的女孩,但可以确定的是,要先爱上火烧,才能爱上王先生。

第93篇、爱情故事没必要用婚姻去“绑架”不爱的人

在网上,看到Selina离婚的消息,我没有吃惊,而是要真心为她点120个赞。

我没有趁人之危的意思,更没有贬损的成分,只是为她的勇敢点赞——勇敢地分手,勇敢地面对生活。

Selina的这封信值得所有分手后的人学习,没有诋毁,没有委屈,没有怨言,有的只是感谢。

有人会责怪张承中,猜测他出轨,怨恨他背信弃义,其实都没必要。如果是你成天面对一个身体遍布扭曲伤疤的人,你又能为她做到哪一步?恐怕在Selina从医院走出来时,你便吓得落荒而逃了。

毕竟张承中曾经给了Selina婚姻,无论这5年的婚姻中彼此都承受了什么,付出了什么,作为旁观者,我只有为其点赞的义务。

当时,面对Selina治病所需的高昂医药费、扭曲的伤疤,无论张承中是出于舆论考虑还是爱,他选择了不离不弃,这便足够了。在她最脆弱无助的时候,他没有离去,而是给了Selina最有力的陪伴。即便在婚礼上,由于身体原因Selina也只是站了一小会儿,全程基本都是坐在椅子上的。从这一点可以想象,张承中需要多大的勇气去接受。

而在生活中,两个正值青春韶华的人,却需要分居。为了照顾Selina,张承中长期要睡在类似卧室外的过道里。在Selina喊痛时,张承中要立刻跑进去照顾她,防止她将伤口再次抓伤,还要帮助Selina一点一点将脓挤出来……

5年后,既然不爱了,就没必要为了外人眼中的婚姻、无关紧要的舆论而去将就。人生看似有七八十年,可是转眼即逝,又有多少个5年可以去挥霍?更何况在不爱的情况下,彼此将就,对谁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还不如放手来得轻松。

有人总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吵架时吵得天翻地覆,甚至不惜去诬蔑对方,却舍不得松手,总是对名存实亡的婚姻抱有一线希望,找各种各样的理由。男人都是孩子,都需要妻子的妥协,或许他在工作上遇到了不开心的事情,或许下班路上遇到了堵车……殊不知,究其根源,都是不爱惹的祸。相爱的两个人彼此有再多的缺点,在对方的眼里都是优点;而不爱时,就算对方有再多的优点,在另一方的眼里也狗屁不是。

你可曾想过,热恋时他可曾对你如此动怒?当最爱的人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时,希冀着用一纸婚书将对方“绑架”在婚姻中的人是可笑的,也是可悲的。最终的婚姻,或许只是抱着煎熬度日,谁都不会快乐,更何谈幸福?在这时,选择离婚是最好的解脱。

第94篇、爱情故事要不到的补偿

有一对夫妻,婚姻关系出现了问题。要说是大问题也谈不上,丈夫发现妻子在恋爱最初,同时和另一个男人保持过一段交往。按理说,现在结婚已经好几年了,当时的事已是过眼云烟,但这件事最近才被翻出来,丈夫心里就有了疙瘩。最终他求助心理咨询,说不想离婚,但心里的不舒服总是难以平复。

“你说她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事呢?你说!”

他瞪着我,我们相对无言。怎么回答?这种问题不存在答案。陈年旧事本身没有改变的余地,只能谈对今天的影响。我问他是不是在担心妻子的人品,这种不信任倒是可以聊一聊。他说并没有,他不怀疑妻子现在的忠诚。

困扰他的似乎只是那件事,而非现实中的夫妻关系本身。

“你怎么看这件事呢?”他直冲冲地问我。

我愣了一下:“我?你想听我的什么看法?”

“随便什么看法都可以,就是你的第一感觉。她同时跟两个男人交往,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想?”他看到我反应不过来的样子,又启发式地追问了一句,“比如说,你觉得这两个男人很可笑吗?特别是那个后来的男人。”

后来的男人就是他,他在乎的是别人对他的看法。

“所以你想让我告诉你,你看起来可不可笑。”我说。

但我知道,我说什么其实都没用。我认为他在这件事里根本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他是被欺瞒的那一方,就算脚踏两只船是一个错误,犯错的也是他的妻子,跟他又有什么关系?但是他这么问,说明心里已经有一个答案了。哪怕我说“我发誓,一点都不可笑”,也起不到多大的安慰作用。

“你担心因为这件事,会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我说出他心里的想法。他叹了一口气:“前面那个人,跟她是一个大学的。她的很多同学都知道他,而我是一个蒙在鼓里的备胎。天啊……我不敢想象,他们在怎么嘲笑我!我还陪她参加过好多次同学会。他们看我会是一个多么可笑的男人啊!”

“他們嘲笑你了吗?是怎么笑的?”

来访者皱了皱眉,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幼稚:“当然也不会是真的笑。笑都是在心里的,表面上还是很礼貌。心里越笑话,表面上就越礼貌。”

这种逻辑,听起来很无望。他设定了一个22条军规式的悖论:如果别人对他不礼貌,是看不起;如果别人对他保持礼貌,在他心里则是更大的看不起。他把自己按在了“被看不起”的位置上,无从挣脱。在他的逻辑里,这件事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事情已经发生了,怎么样都是看不起。

最诡异的地方在于,他也不希望陷入这样的困境。他努力想要解决,只是毫无可能。只能一遍一遍跟妻子争执。

“你当时怎么想的?你心里是不是不尊重我?”他一遍遍地问,妻子就只好一遍遍地道歉。他承认妻子百依百顺,为了补偿当初的不尊重。但补偿也只是让他更气恼。补偿越多,他越感觉到妻子的敷衍。“她知道我生气,不得不对我好一点,把我当小孩一样安抚。就像当年一样,她从来没把我看成一个值得尊重的男人。”这不是他想要的。

那又是一个悖论:“要怎么样,才是你想要的补偿呢?”

“我想要她发自内心地尊重我,而不是在我生气的时候,打发我吃个糖。”这个男人无助地说——只是他永远不可能得到这样的补偿了,因为他索要补偿的愿望,注定了这样的补偿不能如愿。他不希望妻子只是简单地安抚自己,但他同时也表现出需要被安抚的样子,这样无论妻子做什么,都变成“简单的安抚”。他用小孩子一样的气恼、自卑呼唤尊重,来解决“被当成小孩子对待”的问题。而正是他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又把自己变回了当初的小孩子。

与其说“这件事”不能补偿,倒不如说是他需要“补偿”的心情不能补偿。那件事并没有困住他,而是他困住了那件事。越是补偿,越是不够。我想,世间大多无法弥补的创伤、无法遗忘的过去,大概都基于同样的逻辑。

第95篇、爱情故事曾经的暖男,如今也要闹离婚

小玉流着泪向我倾诉:“我老公要跟我离婚。我们结婚已经16年了,彼此都是对方的初恋,人人都说男帅女靓很登对,我们在一起曾经很美好。上个月他说,对我完全没感觉了,他喜欢上别人了,但中间又否认有别人,那样说只是为了让我死心。他从来没在外面过夜过,我也认为未必是真的出轨。可是现在他动不动就跟我谈离婚,我快要疯了。这些年他也一直很爱我,最近是我变得暴躁易怒,经常在言语上伤害他,他就爆发了,一发不可收拾……他说净身出户,什么都留给我和儿子,离婚之后只想单身修行,还说亏欠我太多。我说我不要钱,我要你用下半生来还。昨晚我借酒浇愁,头晕得厉害,他正好回来,夺过我的酒杯,帮我洗了澡,把我抱到床上。他一直是很善良、很温暖的男人。可是,他为什么对我没感觉了?”

两性相处,可以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夫妻各自照管自己的需求,会主动向对方提请求,但不主动关照对方的需求,这叫“合作”。另一种是夫妻既照管自己的需求,也主动关照对方的需求,这叫“共有”。

如果一个妻子只想照管自己的需求,就是跟丈夫“合作”。两人之间像筑起一面单向玻璃做的墙,墙上只开一个窗口,用来传送双方的请求。平时妻子不用看见丈夫,只想看见自己。这种设置只适合在婚恋初期释放男人的受虐欲。小玉的老公最开始是深爱妻子的。结婚头两年,他每天雷打不动地接小玉下班,承担大部分家务。后来有了孩子,他成了小玉闺蜜口中的“模范老公”和“娃爸”。但是,他其实也对妻子有期待:喜欢妻子安静温柔地听他说话;工作中受挫时,他希望妻子能关注体谅安抚;两人遇到问题吵架发生冲突时,他希望妻子控制情绪、适可而止;希望妻子像恋爱时那样理解他、关心他,双向付出而不是单向付出。

这些需求,男人很难经常主动表达出来,但小玉好像变得越来越“迟钝”,很少会回应老公。更重要的是,小玉好像不知道负面感受需要被修复。他们生活中常有一些小摩擦:比如老公开车,一个急转弯,小玉大叫“开慢点”;和老公一起去旅游,小玉埋怨老公半天没有找到合适的餐厅。这类摩擦在所难免,但引发的负面情绪却会积累——通常一点笑话、赞扬和亲近的交谈就可以消除这些情绪。但在“合作模式”中,小玉习惯于只为自己的情绪负责,对配偶的感受就非常被动,日复一日忽略了老公的感受。老公也慢慢变得不再信任小玉,小玉在他心目中的感觉也越来越疏离。

真正的失望不会因为和好而消散。负面情绪不断积累,就会在日后爆发冲突。

有了孩子后,小玉的注意力几乎完全转移到孩子身上,老公多次提到以孩子的年龄可以跟小玉分床睡了,但小玉一直拒绝。老公曾抱怨,小玉只跟孩子说话,不怎么跟自己说话。大多数时候两人的交流也是敷衍了事,长此以往老公心里的空洞越来越大。小玉还以为老公的不爱是突然发生的——“他也一直很爱我,最近是我变得暴躁易怒,经常在言语上伤害他,他就爆发了,一发不可收拾。”却不知道这么多年来,老公一点一点妥协,最后就像一湖死水,长期旱晒,渐渐干涸。直到一天他仿佛突然惊醒,觉得这段婚姻毫无意思,决意离开。

其实,过度“角色化”会给婚姻埋下敌意。最开始,小玉很骄傲自己有一个好老公,但同时也就有了高标准的“好老公模板”——“男人不就是得帮女人做决定的吗?”“不以家庭为重的老公还叫老公吗?”当老公逐渐偏离这些标准时,她就感到非常失落和不安,于是情不自禁地经常指责老公。婚姻中过度角色化,实际是一方太依赖角色感来获取安心,把对方套在一个角色人格的模子里。

这个模子越僵硬,对方越不舒服,内心的抗拒和不满也就逐渐压抑积蓄,越埋越深。其实,小玉的老公也同样深陷于“角色化”的陷阱里。作为一个男性,他比较含蓄和粗糙。发生上述摩擦时,他既没有表达自己的情绪,也没有中性平和地回嘴,而是做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实际上,他完全可以回应、反驳妻子的指责:“你这样会把我吓着的!”或者简单地说:“你别叫嘛,你不是也没有找到嘛。”

美国“婚姻教皇”戈特曼曾说:“夫妻关系不恶化的关键,是有能力在‘中性的盒子’里吵架——吵归吵,情绪可控。”

好的婚姻中,双方对彼此的珍惜和投入,会给人带来内在的“关系价值感”——“在你的眼里,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重要的人”。关系价值感中,最关键的就是真心的投入,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总是不满意的、是草率结合的,那么内心往往不会真的“许下承诺”,不会真心投入。日复一日相处过程中的细节会暴露你的心,也很难骗过朝夕相处的伴侣,伴侣也得不到“关系价值感”。长此以往,失落和委屈就会积聚。昔日乡土文化下的中国,男女结合是为了生育和财产分配,而现代婚姻却是为了爱情、依恋、精神成长,人们越来越需要自己的伴侣同时是朋友、知己、恋人、父母、心理医生……这样的需要无论对男人还是对女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挑战。

我想,只有看到了彼此的需要,也同时试着去接纳关系中的不完美,允许彼此在成长中慢慢进步,才有可能发展出深度持久的亲密关系。

第96篇、爱情故事留下所有旋律,只为代我爱你

在音乐中倾听他

1876年冬,莫斯科郊外一栋庄园客厅里,钢琴家尼古拉·鲁宾斯坦忘我地弹奏着,宁静的气息,玄妙的幻想,自黑白琴键上轻舞飞扬。须臾,音乐停了,梅克夫人从隔壁房间冲出来,她眼睛里闪着光彩,焦急地问:“这是谁写的曲子?”

曲子名为《暴风雨》,是彼得·伊里奇·柴可夫斯基的作品。鲁宾斯坦此行的目的,就是希望梅克夫人能资助这位极具天赋却处于贫困中的作曲家。彼时,音乐只是贵族的娱乐,音乐家们并不能借此安身立命。梅克夫人既富有又具备良好音乐的教养,曾帮助过不少音乐家。鲁宾斯坦不遗余力地夸赞柴可夫斯基,梅克夫人打断他:“你不必替他说那么多好话,他的音乐就是最好的证明。”

《暴风雨》令梅克夫人心潮澎湃,感到“活了过来”,连续几天,她都“像在昏迷中,几乎不能自拔”。她是一位铁路富商的遗孀,丈夫早逝,孤独的她在音乐中寻找慰藉。

为了不伤害柴可夫斯基的自尊,她以收藏乐曲为名,通过鲁宾斯坦请柴可夫斯基编一首曲子。曲子很快编好,梅克夫人写信向柴可夫斯基致谢,随信附上的,还有慷慨的报酬。柴可夫斯基深受感动,复信说:“一个被失望和失败阻塞着路途的音乐家,知道您如此忠诚和热烈地爱好着音乐,真是一种安慰。”他白天在音乐学院教理论,晚上创作,36岁仍未摆脱贫困,梅克夫人的资助无疑是雪中送炭。

通信开始,友谊建立。随着交往加深,他们除了讨论音乐,还介绍各自的经历、家庭。

在音乐的美与真中,梅克夫人得到巨大快乐,她收集柴可夫斯基的一切资料,迫切想知道创造这些音乐的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她视他为“所热爱的一门艺术的纯洁的先知”,渴望见到他,“跳进他的灵魂”。然而,“一个艺术天才为平凡女子作曲”,她又深感不安,害怕见面,她宁愿只在音乐中倾听他,和他一道“起伏着感情”。

对她“仅限于通信”的提议,他完全赞同。他同样担心面对面了解后,“我本人和我的音乐之间并不像您所想象得那么和谐一致”,他害怕她会失望。

她是那样智慧、仁爱,每次写信,都会附上一笔钱,让他“从许多债主的恶爪中解放出来”,专心投入到创作中。他也回报以真诚,绝不在艺术上粗制滥造。

频繁的通信中,彼此的精神越来越靠近,她称他为“唯一能够给我这样深刻和巨大幸福的人”。而他则说:“我没有见过一个人对我这样亲切,从没有遇见过一个人应和我每一个想法和每一次心跳。她的爱和同情已经成为我存在的基石。”

她是他的保护神

柴可夫斯基自己都没料到,一向对结婚“不寒而栗”的他,37岁时,竟然走进了婚姻——一名崇拜他的女学生主动追求,甚至以生命要挟。出于同情,他答应了。

可他马上就为这个错误的决定付出了惨烈的代价。妻子不关心他的艺术,对他的作品“连一个音符都不懂”。意识到“未来的生活仅仅是一种枯涩的生存”,无限痛苦中,他经常游荡在莫斯科的街头。结婚仅仅一个月,他已变得憔悴苍白。他决定逃离,“跑到远远的地方去,独自一个人休息,去思考去医病,最后去工作”。

他逃到彼得堡,提出离婚,委托朋友帮他处理。离婚需要钱,梅克夫人立刻寄去一笔钱,并写信安慰他:“你要知道,你给了我多么愉快的时光,我对此是多么的感激,你对于我而言是如何的了不起,而我是多么需要你,恰如你一样,因此,这倒不是我来帮助你,而是帮助我自己。”任何时候,她都小心呵护着他的自尊。

她帮他在瑞士安顿下来,窗外,山顶终年积雪,宁和清静,他的精神状态逐渐恢复。他对她充满感激:“从今以后,我笔下写出的每一个音符都要献给你,除了用我的音乐向你服务之外,别无他路。”

他沉醉在《第四交响曲》的创作中,并在信中告诉她:“它是属于你的,你一听到就会知道我是如何经常地想着你。”他把乐曲题献给她,并称之为“我们的交响曲”。曲子完成后,她花钱帮他出版。曲子在莫斯科首演时,她冒雨去听音乐会。一个人坐在包厢里,波澜起伏的乐曲在心头激起无尽情思。

《第四交响曲》是使柴可夫斯基获得国际声誉的第一部交响曲,从此,他的音乐创作进入成熟期。

一切都是她给的

在梅克夫人的安慰和支持下,柴可夫斯基连续创作出几首满意的曲子,得知他非常想念俄罗斯时,她适时发出邀请。在她的庄园里,他享受着她安排好的一切,花园、森林、夜莺,有大自然的熏陶,还有仆人无微不至的照料。两个星期里,他留下三首小提琴曲與钢琴曲,这组作品被命名为《怀恋可爱的地方》。

1879年,柴可夫斯基辞去音乐学院的教职,要将全身心献给音乐。至于生活,梅克夫人永远是他坚强的后盾。她去意大利度假,就在附近为他租一个舒适的公寓,以便一起“欣赏同样的景色,感觉同样的气温”。她回到俄罗斯,便邀请他到她的别墅消夏。尽管近在咫尺,他们仍约定互不见面,只靠书信互通款曲。

虽然刻意回避,命运还是安排了相遇。他在林间散步时,她的马车驶过来了,擦肩而过时,他清楚地看到,她深蓝色的眼睛温柔而深邃。那一瞬,他们认出彼此,在惊惶失措中匆匆致意。第二天,他写信致歉,她却无比欢悦:“你是我所爱的,能碰到你,使我感到这一切都不是神话,而是现实,这真是我最大的快乐。”

趁着外出旅行,她把自己的房间对他敞开。书房里,有他的作品全集,桌上的报纸杂志上面都是关于他的报道、评论,旁边还放着一只精致的、镶有圣女贞德像的表,便条上写着“送给最亲爱的友人”。那时,他正在创作关于贞德的歌剧。

感受着她的馨香气息,他灵感勃发,创作进展神速,欧洲、美洲相继向他敞开怀抱,他的作品逐渐走向国际乐坛。

“我爱你胜过其他任何一个人,我珍惜你胜过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如果这个消息使你烦恼,那就原谅我吧,反正我已经说出口了。”一遍遍弹奏着《第四交响曲》的钢琴改编曲,她在信中献上了“失控的自白”。他也有分寸地回应:“一切都是你给的:生命、追寻自由的机会和连做梦也想不到的好运气。”

如他所言,好运气接踵而至,随着歌剧、圆舞曲的大获成功,他成为誉满全球的音乐家,社交和巡演邀约不断。尽管疲惫不堪,但他已身不由己,与梅克夫人的通信逐渐减少。直到有一天,他收到她的绝交信。信中说,她面临破产,不得不停止对他的资助,最后一句话颇为伤感:“希望你有时还能想起我。”

突如其来的消息震惊了他,他立刻回信表示:“你把我将尽的力气积聚起来,使我再度走上音乐之路,我一刻也没有忘记你,将来也永远不会忘记你,因为我头脑中产生的每个想法都是和你连在一起的。”然而,没有任何回音。他并不知道,除了经济损失,她的肺结核越来越严重,听力也正在消失。

他已经不需要她的资助,可没有她的鼓励、支持与懂得,他痛苦而绝望,似命中注定一般,她送他的表也不翼而飞。矛盾和苦闷之下,他开始创作《第六交响曲》,把“整个心灵都放进这部交响曲”。交付出版前,这部曲子被命名为《悲怆交响曲》。

这是他最后的作品。不久,饭店的一杯生水让他感染霍乱,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反复呼唤着“娜杰日达”,那是梅克夫人的名字。失去他,她同样被忧郁淹没,一直住在精神病院。两个月后,她追随他而去,只留下千余封书信。

这一生,唯有音乐难弃,留下所有旋律,只为代我爱你。

第97篇、爱情故事谁的等待,恰逢花开

这城市的夜晚,总有夜机从天空呼啸而过。也许,在古人看来,那就是往来于大海和天河之间的浮槎,言之凿凿:年年八月,有浮槎去来,不失期。

我借住在老友的房子里,借期半年。她說十年都可以,反正她浪迹天涯惯了,根本不想回家。说这话时她告诉我当晚有超级月亮,要去邀人同赏,然后就嘻嘻哈哈地断开了微信语音。

我推开露台的纱门,也想看看月亮。楼房层叠,月影在翠色的远山后面,我身后是大海,听得见潮声起伏如大兽的呼吸。“海景公寓”,其实是座老小区,这城市很多人都住在这样的地方,老友的房子不年轻,房龄同我们岁数一般大。

我要在这座城市完成一个新项目,办公室在距老友房子半小时车程内的开发区。那里真的很新,围绕写字楼的食肆餐馆都还没有应运而生,吃饭不太方便。

最初的两周,我是连早上的咖啡都在住处楼下买好,晚上则乖乖回住处楼下的西餐厅吃饭。一个人住在一个陌生城市的好处是:终于可以单独吃饭了!没有聒噪,不管是来自父母的还是来自同事的,安静有益于思考和放松。坏处是没办法吃火锅或者排档,那需要气氛。

我一般点一份小牛排或烤鳕鱼,配芦笋和欧芹,有时候咸牛肉包、炸虾角、丝袜奶茶或冰沙,澳门风格的小西餐厅,餐品味道很不错。隔着一块玻璃窗板,能看到厨师在里间操作,做西餐的大厨瘦高,头发早早地白透,幸好修剪得有型,才好不误会他的年龄,大概三十多岁。

我打算点完它家菜谱上所有的菜再考虑换餐厅。

我每天准时来吃晚饭。吃饭寂寞,就远远地看着大厨在那玻璃隔间后面忙碌。他有时候看我一眼,笑笑,更多时候不会注意到我,我便也当他是风景去看。饭毕,路口花店买一小束龙胆,要白色的,配黄莺和尤加利叶。

我的日子一直都是很平淡的,因为我从来不相信在我身上会发生什么轰轰烈烈的事,年纪越大,越不相信。所谓轰轰烈烈都是自己折腾出来的,世界上并没有奇迹去等着谁。

包括事业,包括命运,包括所谓的爱情。

我有时候下班很晚,西餐厅打烊的前几秒才到。又有时候,下着雨,没有带伞就从车里一路跑进来。服务员都换好衣服要下班了,所以好几次是大厨招待我。

“你不下班吗?”我问一句。

“可以晚一点。”他回答我。

“那么勤力干什么?”我也学着生张熟李地聊天。

“没办法,餐厅我也投资了一半。”他的口音很像港片里的男主角,他是澳门人。

说过几句话,大厨去里间忙了。又过一会儿,菜上好了,我开始吃。大厨会走到外面吸烟,等我吃完。

“这雨看来要下很久。”他说,“没伞的话,店里有,下次带过来就好。”

简单的对话,渐渐也就成了熟人。他有时候在玻璃隔间里面看手机,用老年人的姿势刷啊刷——有一种人确实是很年轻就显得老了,我也是。

周末雨停了,我把洗好的衣服拿到露台晾晒。黑色的百褶裙,黑色波点的上衣,白色的上衣,白色的背心裙,灰色的长裙……唯一一件有色彩的连衣裙,浅蓝的,穿着下楼。我也想去买买菜,做一个自力更生的市民。

菜场其实离得很近,且据说,是这附近最大的菜市场。我置身其中,假装自己是一个很会过日子的妇女。从东走到西,又从南走到北,买了一条石斑鱼,一只土陶碗,一个超大芒果和一束菜场门口小贩卖的野百合。

然后我在人群里看到了大厨。很奇怪,虽然每天在一个特定、固定的场合里见到某人,但忽然一天,这个人离开熟悉的场景,来到另外的场景里,会觉得他……怎么说呢……有点不太认识了,却又非常眼熟,叫不出他的名字(确实叫不出),但又知道自己认识这人。在人群里,他早白的头发那么显眼,穿着白色T恤和一条黑色的像练太极拳穿的那种裤子,但是这一身衣服居然很好看!他高而且瘦,脖子修长,手里拎着几样买好的菜。

我发现我正在跟踪他,见他去买一种当地人做的豆腐皮,便觉得这种豆腐皮肯定非常好吃,也尾随其后买了一点。

付好钱转过身来,赫然看到他就站在我旁边,他看见我了。

我笑笑,扬一扬手里的东西。

他说:“今天自己做饭啊?”

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居然说:“不是不是!”

真蹩脚,我为什么心虚呢?难道我不下馆子对于主厨来说是一种背叛吗?

“自己做也不错。石斑清蒸最好,不过你还缺食材啊,要不跟我一起逛?”他好像在鼓励一个厨艺低劣的低幼儿童。

他带我走到某位小贩那里,他买一颗花椰菜,小贩塞给他香菜和葱,他们用当地话笑谈几句。他把赠品给了我,“你用得到。”

我说:“谢谢你,那我走了。”

太阳很晒,雨季难道过去了吗?我想到我借的那把伞该还人家了。

回到住处,想要下厨的匹夫之勇抵挡不了周末上午的春困啊。那些菜,都冰进了冰箱,包括鱼。

然后……接下来的星期一,这城市忽然就变成了另外一副气息,我不是指天气:药店在半天之内已经买不到口罩和酒精,像我这样后知后觉的人,欣赏到的只有“无口罩、无酒精”的告示牌。

有人在超市排队抢购,但是对于不太会做饭的我来说,需要的,也许只是方便面吧。

办公区域全部封闭了,改成网络办公,早知如此,我还不如一开始就在北京办公。我曾经想过要不要回去,迟疑了一两天,很多事情变得麻烦了,比如就算我订好了机票,可是我买不到口罩,一样也是走不了。

我妈打电话来:你好好待着千万别回来。路上你要是被传染了,我和你爸咋办?对了,要是有口罩的话寄些回来。

这个冰冷的世界!

待在这里,除了挨饿,其余倒也还好。西餐厅不出所料地关门了,店堂里面黑黑的,我常坐的卡座很快就要落灰了,我只好靠着两提香菇炖鸡面活下去。三天后,我很后悔没买点别的口味的,妄图去超市碰碰运气,然而超市里唯一还剩的就是香菇炖鸡面,据说那是康师傅最难吃的一款……

不过,我还有一条鱼不是吗?以及不知其生死的葱和香菜……

不到万不得已,一个懒鬼怎么会甘心自己下厨呢?行动起来吧!

那條石斑真好吃,即使是生手,即使是照着教程笨手笨脚地弄熟,也不会有错。佐一碗白米饭,认真地吃完。谢谢葱和香菜,那是缠绕石斑鱼灵魂的魔法草,味道真妙。

所以,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把鲁滨逊当成偶像,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菜市场还开着,只是菜贩离开了大半。戴上我唯一的一只口罩,我还想去买一条鱼,这次也一定别忘了葱和香菜。

我觉得我买菜的样子专业了很多,还学会了讨价还价。如果小贩不还价,我也学会让他送我一点什么,小贩送我一个小螃蟹。

我还得再买点别的。

那就西红柿和鸡蛋吧!那就小白菜和香菇吧!再来点豆角吧!排骨要不要?

这样看来,我能驾驭的菜还是很多的呀!就这样我完成了我这辈子最大型的一次采购。我没有老太太们的那种手拉车,很惨的,抱着所有的生存必需品,想着我该怎么回去。

我跌跌撞撞往马路对面的共享单车那里走。

忽然有人伸出手,接过我手中的袋子。

还没等说话,一辆风驰电掣的摩托车从身边擦过,我差点摔倒,旁边的人帮我挡了一下。

摩托车呼啸而过后,扶住我的人是大厨。

他帮我把东西放到共享单车的车框里。

“放不下啊,我买太多了!”我说。

“我也骑一辆,送你回去吧。”他说。

我们在路上并肩骑着单车,都没说话。快到家了我才问了一个生死悠关的问题:你们餐厅什么时候开业?

我猜他会说“不知道”,或者“要很久以后”,但他却说:“很快的,大概下周。你来时可以给我电话。”

一周很快就过去了,这城市也慢慢地陷入了僵硬的状态。菜市场几乎要关门大吉了,大家为了保命,宁愿在家数坚果都不出门。

弹尽粮绝的我,却变得很饿很饿。

我试着打电话给大厨。

他很快接听了,告诉我须从餐馆后门进来。

“后门在哪里?”

他说:“我去接你吧。”

然后我又来到熟悉的西餐厅,熟悉的卡座,我用舒服的姿势坐下,美食马上就要出现在眼前,我真的很开心。

他给我菜单。他真是一个很有规矩的大厨,即使只有我一位顾客他一位厨师,他还给我摆餐台,倒柠檬水,递上菜单。

我点好了菜,他去了里间。他在里间忙碌的样子怎么那么帅呢?我拿手机拍了下来。

他看到了,对我笑笑。

小牛排、白灼菜心、炸双皮奶,混搭的中西餐。

他去外面吸烟,戴口罩吸烟和下暴雨吸烟,他都是怎么做到的?

我边吃边翻看刚才拍的照片。为什么要拍他呢?我要留作纪念么?

我把照片发给他,告诉他我吃完了,谢谢。

他走进来收拾餐具,我对他说:“我等你,一起走好吗?”

他看了看我。那一眼真神奇,我的心似乎被洞穿了。他都明白,他很了解。

他问我要不要吃一个冰淇淋等他?他给我挖一个香草味的冰淇淋。

像童年一样,好好吃饭,会有冰淇淋的奖励。

我们从后门走出餐厅,有一条小小的走廊,四壁贴着蓝、紫跟薄荷绿的瓷砖,亮着盏浅黄色的灯。我们在那里拥吻。

在那一刻,我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真的太令人痴迷了,喜欢到心脏要爆炸,膝盖酸软,脑子被电流击中。从来没有、也从不相信所谓爱情的奇迹,然而奇迹就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遇见一见钟情了。

我们拥抱了好久,好久,不想分开,不舍得分开。不管明天会怎么样,我只想此时、此地好好地拥抱。

他后来跟我说,他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到过我。“很小的时候遇见过你一次。”他笃定地说。“怎么可能呢?我一直生活在北方,而你在澳门长大。”

“不,我见过你,我曾在七岁时去过北京,你和小时候变化不大,我还记得你下巴这里有一个很小的胎记。”他说。

那胎记非常小,在下巴的内侧,几乎不会有人注意到。

也许真的在很小的时候,我们曾遇见过。在颐和园的长廊里喝过同样牌子的酸牛奶,或是在故宫的围墙外看过同一树新开的玉兰花。或是古早的二号线地铁,某一个下午,他从鼓楼到前门,我从东西到崇文门,我们曾擦肩而过,我被父母抱着,而他的父母牵着他的手,无意间地抬头,他看到那个小女孩下巴上红豆大小的胎记。

好吧,我们一定真的见过。我又何尝不是如此想呢?他的头发、嘴唇、长长的手臂、浓黑的眉眼、细长的手指……

“从你第一次走进餐厅的大门,坐下,点菜……从那天起我就预感我和你会有很多事情发生。很多事情,但是都是很简单的事情,比如我做饭给你吃,和你一起买菜,看你吃饭。”他说。

我们戴着口罩,十指相扣,去菜市场,等卖海鲜的小贩终于从水箱里摸到那条小石斑。

“七十五文。”小贩说。

他说:“生意不容易。”

小贩似跟他很熟,笑看我们俩:“有情饮水饱啦。”

有一天晚上,我和远在英国的老友聊着天,我说:“你反正也不回来,不如把房子卖了吧……”

“最近哪有人买房啊!疯了吧!”老友说。

“我买啊。”我说,“我……不想走了……这城市挺好,我很喜欢……”我还没说完,她就尖叫起来:“你恋爱了!!!”

是的,我恋爱了,我想和那个人一生一世。

第98篇、爱情故事表姐的婚姻幸福经

有一天,表姐约了我一起逛街,逛完又坚持拉我去家里吃饭,说是表姐夫刚才打过电话,已经做好了饭菜。我跟着她回去,刚到家门口就闻到一股焦糊的味道,表姐推开门却大声说:“大厨先生做了什么好吃的,我们一路赶回来,早就饥肠辘辘了。”

等到菜端上桌子,我才找到怪味的来源,原来是“红烧肉”变成了“焦糊肉”,皱巴巴缩在盘子里,表姐夫有点不好意思地对表姐说:“以前看你做这道菜,感觉挺容易的,没想到被我烧成了这样……”表姐毫不在意地夹起一块肉尝了尝:“第一次能做成这样很不错啦,颜色不好看,味道却不差……”

吃完饭,我帮着表姐收拾厨房时,不由笑着说:“你脾气可真好,今天的事情假若换成是我,看到他把菜烧成这样,不定怎么发火呢。”她淡淡地一笑,说:“他是因为我逛街累了,才早早就下厨做饭,这不是夫妻之间一种无声的体贴吗?这样一想,我心里就会充满了快乐,不愉快早就烟消云散了。”

还有一次,表姐夫出差时,恰逢表姐过生日,他打电话回来,说已经替她叫好了外卖,除了一份长寿面,还有她最喜欢的鸡柳和酸奶。表姐听了满心欢喜,当天正好是周末,她就放心大胆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醒来饿得肚子咕咕叫,奇怪怎么没听到有人按门铃,外卖小哥没有来?

表姐给老公打电话,他急吼吼地说:“什么,你到现在还饿着肚子,我看看是什么情况,如果出了差错,我一定投诉他们。”没过一会儿,表姐的电话又响了,表姐夫吞吞吐吐地說:“唉,都怪我太粗心,居然把地址写成了隔壁单元……外卖小哥说按了半天门铃没人出来,直接放到门口就走了。”表姐赶快跑到隔壁单元去,真的发现有一份外卖,但是包装早就烂兮兮的,汤汤水水洒了一地,一只胡须上沾满了饭的胖猫,正躺在一边呼呼大睡呢。

好端端的生日,因为表姐夫的粗心搅黄了,表姐没生气,反而拍了一张照片过去,还幽默地留言:“外卖已收到,胖猫已吃饱,阿弥陀佛,善哉。”我听到表姐转述这件事情时,几乎笑破了肚皮。

夫妻在围城之内朝夕相处,时间久了,难免有各种各样的小摩擦,学会“放大快乐,缩小不愉快”,就是表姐的婚姻幸福经,学会这9个字,灵活地运用它,柴米油盐的日子就可以过得有滋有味,其乐融融。

第99篇、爱情故事感恩,不是婚姻的关键词

不疼痛是因为不够爱,不介意是因为不挂怀。爱了,必然会疼。

有些错,不能犯,因为之后,无论怎样努力,怎样改正,都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到当初。

爱是抵御贫穷的动力

不疼痛是因为不够爱,不介意是因为不挂怀。这句话是谁说的,敏西还真不记得了。

敏西对这句话的认同感越来越强,她觉得喘不上气来,觉得哪儿都不对劲。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庆生没有任何理由又在外面滞留,而且是在夜里。敏西穿着薄薄的睡衣,蜷缩在沙发里,想着庆生那些蹩脚的借口,心渐渐凉了下来。

从前庆生不是这样对她的,不用往前追溯很久,庆生还像一盆火一样,不管她干什么,都爱黏糊她。她晚上上网,他会从身后抱住她,坏坏地说:“老婆,别把眼睛累坏了,保护好你的眼睛才能看清我。”她出差才走了两个小时,他的手机短信就到了:“老婆,什么时候回家啊?特想你,我还不如你喝水的杯子幸福呢,可以天天与你亲密接触。”她晚上看电视的时候,他会胡搅蛮缠地纠缠她:“电视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看看我,我保证我比那些又臭又长的韩剧有意思的多。”

说到底,女人终归是情感类动物,有多少甜言蜜语都不嫌多,敏西也不例外,她并不厌烦庆生的纠缠,恰恰相反,庆生的纠缠,让她的心中生出满满的甜蜜和满足。

她对物质的要求并不高,一粥一饭,睡有床,居有屋就是幸福。但敏西对感情的要求却特别高,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瑕疵,看书或者看电视时,看到女人负心,男人忘义,她便会愤愤然地指责。

她和庆生结婚的时候,没有房子,于是在工业园区附近买了一套两居室。因为是工薪阶层,所以供楼供得很辛苦,日子过得捉襟见肘。敏西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做饭洗衣,任劳任怨,把家里的生活安排的井井有条,对庆生的父母也很孝顺,节日生日都会送上礼物。庆生曾感慨地说,我的命可真好!娶了仙女一样的敏西。他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庆生的爱是她全部的动力,像水一样,把敏西滋润得丰盈水嫩。

庆生其实就是一个“中等”男人,家境一般,学历中等,但人老实厚道。嫁给他,敏西有点吃亏,她的学历比庆生高一点,长相虽然不是花儿一样,但也是要哪儿有哪儿。她喜欢庆生,是因为庆生能给她安全感,不必防贼似的防着,让她觉得很舒心很放心,过日子搞得像行军打仗,时刻警醒,终究会索然无味。

怎样的背叛才算背叛?

敏西从来没有想过,庆生会和自己以外的女人缠绵。所以,当她看到庆生和小雅胡乱地往身上套衣服时,一下子就懵了。她看着庆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眼泪“哗”地流了下来,转身推开门就往外跑。

庆生紧随其后,也追了出来,说:“敏西,你别跑!敏西,你听我解释!敏西,别摔倒了!敏西,小心车……”不说还好,这一说,敏西反而跑得更快了,一边跑,一边用手抹眼泪。庆生的心很疼,看着敏西难过的样子,他觉得自己简直坏透了。

一辆建筑工地上拉土的大货车在敏西的身边“嘎”的一声停住了,司机伸出头,粗声恶气地骂:“你找死啊?不要命了?”

敏西吓得一哆嗦,停了下来。庆生趁机从后面追上来,顺势抱住了她。庆生说:“敏西,你误会了,真的不是你看到的那个样子。”敏西想挣脱庆生的臂膀,可是不管怎么用力,都挣不脱,庆生把她抱得紧紧的。敏西低下头,在庆生的手背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庆生松开手,他疼得呲牙咧嘴,说:“敏西,你怎么下这么重的口?想咬死我啊?你看都快流血了!”

比起心伤,这点疼算什么?敏西抬起头来,满脸都是眼泪。她冷冷地看着庆生,不认识似的,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下来,她哽咽:“庆生,你和我最好的闺密上床,我都亲眼看到了,你还不承认,在你心里,怎样的背叛才算背叛?我和你在一起,没有房子,没有车,什么都没有,我图什么?我从来都没有计较过,是因为在我心里,一直觉得只要你对我好,就是我最大的幸福,可是你,却是这样的不珍惜,辜负我,伤害我,如果你觉得我不好,你可以和我离婚,而不是这样让我难堪。”

庆生捧起敏西的脸,说:“敏西,你看着我的眼睛,我告诉你,我不想离婚,我错了,是一时的糊涂,你知道,男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下半身和上半身很难高度统一,抵御不住外来的诱惑,很多时候,想的是一回事,做的又是另外一回事,我不找借口,你看我今后的行动吧!”

两个人站在街心,深情款款,相对凝望,过路人指指点点:你看这对傻子,跑到街中心来谈恋爱,车来车往的,也不怕危险……

婚姻的关键词不是感恩

从前敏西和庆生在一起,是传统家庭的格局,庆生主外,家中的大事小情都是庆生拿主意。敏西主内,洗洗涮涮,买菜做饭,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可是,自从庆生发生了那件事后,敏西和庆生的家庭格局不由自主地发生变化,从前由庆生去做的事情,仍然由庆生去做。从前由敏西完成的家务,如今也由庆生去完成。

庆生变得谨小慎微,看敏西的脸色行事,因为敏西一不高兴,就会旧账重提。比如,他洗碗时,不小心打了一只,敏西就会说,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没有人教你出轨,你可是生来就会,无师自通;他洗衣服没洗干净,她也会夹枪带棒地说,有些污点是一辈子都洗不干净的。最让庆生郁闷的是,不管有没有人,她从来不给他留情面,当着庆生父母的面,敏西说:“我当然不好了,要不然你会去勾搭小雅?”庆生的父母面面相觑,庆生脸红如布。

最让庆生受不了的是,敏西处处带着优越感,好像她没有和他离婚,对他仿佛是天大的恩赐。

敏西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变得这样尖酸刻薄。有时候,她也想对庆生好,可是一看到庆生,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庆生和小雅胡乱往身上套衣服的那个画面。

一天,敏西因为升职加薪,心情非常好,非常奢侈地去做了个水疗,回家后,换了一套柔软的真丝睡衣,抱着靠枕在床上等庆生。她以为,庆生会乐颠颠地跑过来,谁知左等右也等不来,她急了,对着客厅里看电视的庆生喊:“我在床上,你去了哪儿了?”

半天没有回声,敏西忍不住大吼:“有本事,你一辈子别上我的床。”

庆生走到床边,看着敏西说:“我受够了你颐指气使、阴晴不定,我不知道怎么做你才会快乐;我不知道怎样做才不会踩到雷区。我承认犯了婚姻中致命的错,我知道你不能原谅我,我们离婚吧!

3个月之后,敏西和庆生还是离婚了。

第100篇、爱情故事植物人的妻子啊,我愿守护你一生

5年前,一向身体健康的妻子突患罕见重病,因没有治愈的先例,专家、医生已放弃治疗,可身为教师的丈夫没有放弃。几年来,他潜心钻研医学,用自己真挚的爱创造出生命奇迹,让徘徊在死亡边缘的妻子“起死回生”……

2000的冬天异常寒冷,连降几场大雪后,豫东平原被装扮在一片银装素裹之中。然而,对于后台乡台北村的教师张广岭来说,有一场比之“更冷”的灾难,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几乎使这个温暖的家顷刻间毁于一旦。

一、晴天霹雳,妻子突成植物人

2000年农历腊月16日,睢县后台乡后台北村村民任秀玲突然感觉右腿麻木,继而双腿失去了知觉。妻子突如其来的怪病让刚刚由民办教师转正的丈夫张广岭不知所措。自1997年5月母亲病故,张广岭从乡文办室借的1000元办丧事的账还未还上,如今妻子又得此怪病,对张广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但看到被病痛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妻子,张广岭二话未说,向亲朋好友借了1800元钱,背起妻子乘车去县医院治疗。

在县医院仅仅两天,妻子双腿的麻木向上延伸至胸部以上。县医院的医生也未诊断出病因,便催促张广岭转医疗条件相对较好的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在市第一人医院经核磁共振检查,任秀玲的诊断结果为“上升性急性脊髓炎”。在医生办公室里,专家告诉张广岭:“你家属的病情,目前国内尚无一例治愈先例,我们也无能为力……你还是回去吧。”尽管医生说的话很轻,尽管医生办公室的暖气开得如春天般温暖,可张广岭的心头却如冰窟般寒冷,他未听完医生的话,便双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在医生面前泣不成声,他语无伦次地哭诉道:“医生,俺求求您,救救她吧,她还年轻,俺这个家不能没有她呀……”

2001年的春节到了,有钱的,没钱的,人们都欢声笑语,喜气洋洋。然而,在县医院病房内的张广岭则热泪伴着冷馒头与妻子度过了这个万家团圆的日子。此时,妻子的病情愈加严重,她双眼紧闭、头发蓬乱,孤苦伶仃地躺在床上,失去知觉的双腿、延伸至双肩后的麻木,就连脖子也失去了知觉,僵硬得不能扭动,除了有微弱的呼吸外,几乎看不到其他的生命体征。医院已经停药治疗,这次张广岭彻底心寒了。无奈,他只好将妻子拉回家中。

任秀玲的娘家人闻讯赶来。她的姐姐说:“广岭,秀玲到了这一步,作为娘家人,我们没啥说的,你看看哪块地里的树大些,给秀玲准备一副好棺木吧!你们毕竟也是快20年的夫妻了。”

送走任秀玲的娘家人后,张广岭推开自家土屋的门板,蹲在妻子的床头,瞅着与自己朝夕相处、相濡以沫20年的妻子突然撒手离开人间,他的心碎了。蓦地,忙俯下身去,在妻子的耳畔呼唤她的名子:“秀玲,秀玲……”尚存一丝气息的任秀玲嘴巴张了几张,虽没说一个字,可仅能转动的眼睛里却有两滴清泪滑落。已懂事的大女儿看到此景,死死地扯着张广岭的衣襟跪在母亲的床头,撕心裂肺地哭喊着:“爸爸,妈妈不能走啊,我们不能没有妈妈呀!”女儿的呼喊如刀割般让张广岭心头滴血。一时间,张广岭无所适从,他呼地推开木板门,一下跑到荒无人烟的雪地里,跪地号啕大哭。

一次,夜半时分,张广岭突然被女儿梦中哭叫“妈妈”的声音惊醒。此刻,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涌上张广岭这位男子汉的心头,与其让妻子等死,不如砸锅卖铁去延续妻子的性命,妻子多活一天娃儿们就有个依偎。于是,他把自己多年积攒的文学书籍及家中的水泵、犁耙、生产生活用具都统统卖掉,就连妻子做棺材的棺木也毅然忍痛卖掉。他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要妻子一息尚存,就不能放弃为她治疗。就这样,张广岭怀揣着卖掉全部家当的现金,背着已判“死刑”的妻子再次踏上了茫茫的寻医路。

2001年3月,省专家医疗巡回队到中医院巡回治疗,张广岭得此消息竟激动得一夜没有合眼,仿佛在沙漠里看到了绿洲与希望。第二天专家来到任秀玲的病床前用锤敲击着任秀玲的腿部、腰部、胸部……直至敲到任秀玲的脸部,任秀玲才有知觉,省专家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一句话没说就接着检查下一个病号。检查完毕,省专家把张广岭叫到办公室:“据你家属的病情,病人康复已没有什么希望,及早出院吧……”对专家抱有一丝希望的张广岭听此噩耗,如同被人当头一击,随即晕倒在医生办公室门前。

二、雪上加霜,为妻看病自学医

2001年4月中旬,张广岭不得不含泪背上妻子再次返家。其实,家是怎样的一个家啊!残垣断壁遮蔽不住满院丛生的杂草,土坯墙的屋子已空空如也。将妻子放在地上,他便拾些砖头在屋角垒个池子,填上些干草就成了他和妻子所谓的“床”。左邻右舍听说秀玲回来了,便纷纷前来探望,目睹眼前的情景,善良的乡亲落泪了,便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你三块我五块自发地将钱塞到张广岭手中。

俗话说:“祸不单行,屋漏偏遭连阴雨。”就在任秀玲从医院回来不久,她的脊椎上方竟又起了一个酒瓶底大的红肿块,而且在短短两天里恶化成了一个直径30厘米的大疮。此时张广岭为给妻子看病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万般无奈之际,他让二女儿照顾妻子,自己骑车到30里之外的乡村去讨饭、讨钱以养家糊口。

危难之时见真情。虽说任秀玲已经出院,但她的病情始终让中医院的医生任津生、马锦文牵挂。星期天,他们二人来到他家,任津生掏出100元钱塞到张广岭手中,马锦文带来了任秀玲急需的药物,二位好心的医生说:“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杯水车薪,暂缓一下燃眉之急吧,有什么困难,你尽管讲,我们尽力而为。”面对雪中送炭的恩人,张广岭道出了他心中的愿望:“我想学医。”任津生、马锦文两位医生看到张广岭那双渴望的眼神,默默地点了点头。

钻研医学,说起来容易,可对于张广岭来说确实太难了。他白天教学,放学后,要给妻子喂饭、翻身、梳头、按摩。晚上,他还要戴上专门从医院买来的橡胶手套给妻子掏干结的大便。等妻子睡着了,夜已经很深了,他这才有时间看医学书,写笔记。几年间,他不但熟读了《药理学》、《清宫医案研究》、《新针灸学》等几十种书,记了20多万字的18本读书笔记,而且,他还跟县中医院的曹医生学会了针灸医术。

因为任秀玲的病十分罕见,根本没有专门的治疗药物,于是,张广岭对照任医生送给他的《中医手册》潜心琢磨,结合妻子的病情,他到田间地头挖中草药,到制作笤帚的作坊去捡拾有种叫“大青叶”的竹叶进行配制,经过试验、失败,再试验、再失败,他终于摸索出了用黄芪等多味中药治疗妻子的软瘫病有特效。在几名老师的指导下,他开始选药、配药,然后,再进行炮制,研成粉末,装成胶囊或者用蜂蜜制成药丸,再计算出剂量,研究定量,一味药不知要花费多少工夫。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一天晚上,张广岭像往常一样给妻子针灸,突然,妻子喊了一声“疼”。张广岭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又扎了一针,她又喊疼。霎时,张广岭兴奋得像个孩子似的蹦了起来,继而抱住妻子失声痛哭,他喊道:“孩他妈,你死不了啦。”“广岭,”妻子含泪轻轻地唤了丈夫一声,“这几年,你受苦了,我是个废人,下辈子就是做牛做马也报答不了你的恩……”张广岭一把堵住她的嘴:“傻话,下辈子咱俩还做夫妻。”

任秀玲的知觉恢复一段时间后,继而又失去了知觉。可广岭并不气馁,他慢慢加大药物剂量,使任秀玲每次恢复知觉的时间由一个小时增加到两个小时,中间反反复复;在张广岭的不懈努力下,任秀玲的知觉最后逐渐得以完全恢复。

三、阳光总在风雨后

初从医院回家,就曾有人断言:不说张广岭不懂医术,就是懂,任秀玲的三大感染也避免不了。这所谓的三大感染就是:感冒感染、褥疮感染和尿路感染。初出院,任秀玲几乎没有免疫力,掀开被子就感冒。一次,张广岭打听到邻县一民间医生有增强免疫力的偏方,当时,不顾大雪纷飞,便骑车到60多公里外的邻县去寻医问药。为研制治疗感冒感染的中成药,他更是无数次往返后台与县城之间,不厌其烦地请教医院的医生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经多方指导他终于获得了成功。

感冒防治住了,褥疮感染接踵而至。任秀玲失去知觉的肢体如不及时擦洗按摩,极易造成褥疮感染和肌肉萎缩。冬天寒风刺骨,夏天蚊虫叮咬,疲惫不堪的张广岭几乎不敢睡觉,有时实在困了,就趴在床沿上打会儿盹。那时他想,什么时候她能自己翻身该多好啊!

尿路感染更是难防,任秀玲大小便失禁,小便要用导尿管导尿。大便要靠张广岭用手往外抠。抠大便可是一个技术活,抠得可里了,极易损伤大肠,他要凭感觉一点一点往外抠。夏天异味冲天,冬天寒冷异常,时间长了,张广岭还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掏粪工。”

恢复知觉后,她体表出现了冷、热、痒、痛的过程,特别是她奇痒难忍时,张广岭就要不停地拍打,有时要拍打一整夜,过度的劳累使张广岭的胳膊落下了病根,遇有阴天就酸痛得抬不起来。

自2000年腊月至今,任秀玲经历了6年人间炼狱般的折磨,从发病后失去知觉、成“植物人”被医学专家判为“死刑”,直至后来全身恢复知觉……春去春又回,花落花又开,六载似水,妻子的生命在张广岭的悉心照料下,才得以继续延伸,可6年的付出,对张广岭来说,怎一个“苦”字了得。

任秀玲得病后,张广岭把抽了几十年的烟戒了,两三年,家中连菜都没买过。“糖是甜的吗?橘子是酸的吗?”每当儿子问起这些的时候张广岭就特别难受,生活的拮据,吃饭都成了问题,哪有闲钱给孩子买零食,儿子懂事,从来不要。今年夏天,好心的邻居给他家送来四根黄瓜,儿子接过连洗都没洗抓住就吃:“爸爸,这黄瓜真好吃呀!”童言无忌,随随便便的一句话说得张广岭难受半天。

低矮的草屋内,昏暗的灯光下,暑去寒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3000多个日日夜夜,伴着蚊蝇的叮咬和妻子输尿管流出刺鼻的气味,张广岭几乎没睡过一个囫囵觉。为了不耽误自己的工作,白天,他用轮椅推着妻子上学校,课间为妻子量体温、打针、喂药……这一推就是三年。

大爱无言,是爱支撑着这位坚强的汉子没有倒下,更是因为有爱的支撑,张广岭用心教书,用他同样饱受辛酸与甘苦的心,体会每段不同的人生。2003年,张广岭所带的班在全校20多个班级中排名第六,2005年,他所带的班级在全乡统考中名列前茅。

2006年的春节刚过,张广岭6年如一日照顾妻子的事迹,如一股春风般被社会广为传颂,学生们为他捐款,各界人士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县中医院也是定期免费上门为她体检。人们都在赞叹,是张广岭爱的执著,吓退了死神,赢来了妻子的生命。

目前,任秀玲的全身已恢复了知觉,肌肉逐渐恢复了张力,但仍然无法站立。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张广岭就把妻子推到外面尽享大自然的甘美。守着近邻,望着远方,任秀玲将幸福写在脸上,一天,她伏在张广岭的后背上悄悄地说:“有你真好,活着真好……”

是的,活着真好!在采访张广岭的那天,记者问他,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张广岭想也没想,便指着身边的妻子说道:“照顾她,守护一生,我相信有一天她会站立起来的!”

第101篇、爱情故事爱情须要招惹

一个正在谈恋爱的朋友对我说:“爱情就像出租车。”

首先,出租车必须你自己招手,它才会停下。爱情也一样,你喜欢上了谁,你得大胆去表白,你得主动出击,你得付出真心,才有机会收获对方的爱。有时候,爱情不是等来的,而是争取来的。我的一位大学同学暗恋班上那位活泼可爱的女孩,本来男孩应该主动点,可他害怕遭到拒绝,一直没敢表白,后来那女孩被别的男生追到了手。毕业多年后的聚会上,他以轻松的口吻对当初暗恋的女孩说:“知道吗?我曾经爱过你。”那女孩愣了,半晌才认真地回答他:“我也是。”这下轮到他怔住了。一场对话,牵引出多少挥之不去的惆怅,只恨自己当初不够勇敢。

其次,如果停下来的出租车上已经有人,你要么得到别人的同意再上车,要么就继续等待下一辆只属于你一个人的车,因为人太多了会挤会累。爱情也一样,如果你爱的人已经有主,你要么等人家同意分手或同意离婚,你才能放手去爱,否则你就得继续等待下一个只属于你一个人的对象。最好不要去当修不成正果的“小三”,一段爱情,当角色只有两个人时,那是一种幸福,多一个人便成了纠缠,几个人纠缠不清的恋爱,会太挤太累,不要也罢。

最后,你一旦上了出租车,就必须付出整条街的代价。爱情就像出租车,你要主动招惹它,才有机会乘车上路,还注意不要跟别人挤同一辆车,否则又累又伤心,而且上了车,你必须付费,这跟谈恋爱直至结婚的过程多么相似。

第102篇、爱情故事从此不要30秒

男人和女人吃完晚饭,然后,男人搭上车,直奔机场。他要去一个遥远的城市出差,飞机是不等人的。可是他们的晚饭精致并且丰富,一点儿也不马虎。女人用了大半个下午的时间,让桌子上摆满海鲜。男人就像一条鲨鱼般喜欢海鲜。可是男人的风格,却一点也不像鲨鱼,他举止优雅,是一位优秀的男人。

男人临走时对女人说,当他走出机场的时候,时间会很晚,所以他今天晚上就不给女人打电话了,等第二天清晨再打。女人说,好。她站在窗口向男人挥手。接下来的半个月,男人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度过。

很晚了,女人早已熟睡,忽然电话铃声将她吵醒。她看了看床头钟,已是凌晨。女人爬起来,来到客厅,接起电话。她听到了男人的声音。

男人说你还好吗?女人说还好,我已经睡下了,不是说早晨再打电话吗?男人说你没事吧?女人说我当然没事,我已经睡下了,你怎么了?男人说跟你说一声,我已经到了,你不用担心,有事别忘了给我打电话。然后他跟女人说再见,急急地将电话挂断。

女人拿着电话,愣了足足一分钟。她想今夜的男人有些不对劲。哪里不对劲呢?一时却又说不出来。

半个月后男人从那座城市回来,仍然神采奕奕。可是他的肚子上,多出一块伤疤。女人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没事,一点小伤。女人急了,问到底怎么回事。男人就笑了,说,告诉你,你可不要生气。

那天下了飞机,在街上走,肚子突然很痛。那是从来没有过的绞痛,让我几乎晕厥。于是我一下子想到了海鲜,想到了可能是食物中毒。你知道,在我们这个海滨小城,每年都有人因为吃海鲜而送命。于是我给你打电话,我想假如真的是因为那些海鲜,那么,此时的你一定也会有感觉。假如你没接电话,或者虽然接了,但身体有什么不适,我就会直接把电话打到咱们这里的120急救中心,让他们马上赶到咱家……

你为什么不先救你自己?女人问,那时你身边没有人吗?

有。男人说,不过我还是想先给你打个电话。你知道,食物中毒这样的事,马虎不得的,时间就是生命……

女人想起来了,那天,电话响了四声,她才接起来。虽然她和男人只是聊了简短的几句,可是这几句话,用去了大约半分钟的时间。就是说,在这半分钟的时间里,男人其实正在忍受着巨大的疼痛。他在确信女人没有任何问题后,才挂断了电话,才开始向路人求救或者求助于当地的120急救中心。假如那天他们真的是食物中毒,那么,即使远在几千公里之外的男人,也会把医护人员送到她的身边。只不过,男人会因此浪费掉30秒钟自救的时间。或者说,在可能的生死关头,男人把自己的30秒,毫不犹豫地送给了女人。而这30秒,男人肯定深知,极有可能,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女人不说话了。她已经说不出话来。

男人笑了笑,他说只是虚惊一场。他指了指肚皮上的那块伤疤,说,急性阑尾炎。

女人湿了眼角。她抱紧了男人。她说,从此我不要30秒,我要的是,我们厮守一辈子。

第103篇、爱情故事离婚是件不划算的事情

小表弟要结婚了,从婚车算到鞭炮,再算出去旅行和请吃酒席的费用,算来算去,要十几万。这还不算房子。

小表弟说,结婚真不划算,每一个步骤都要花钱,然后才能把媳妇娶到家,这是件成本太高的投资。

我说,不划算?你至少还落了一个太太呢。再不划算,也是个圆满结局,从此两个人过日子了,成为一个家庭了,想想,没有比这项投资更合适了,即使花再多的钱,也是为了两个人的风光啊。

也对。小表弟说,可是离婚就不用花钱,两个人散伙就算完了。

我打断他说,错错错,那是比结婚还要费钱的事,单算经济帐,离婚就是亏本生意,结婚虽然也花钱,可钱有赚回来的时候,可离婚是人财两空啊。

小表弟一脸疑惑,离婚哪有那么复杂?两个人说完就完了。

错了啊。我解释说,你想想,夫妻两个人要把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分成两半,这是件很伤神的事情,我见过一对夫妻,想把一所共同拥有的房子卖掉,本来可以卖三十万,但因为急于出手,想尽快离开对方的世界,他们二十三万就卖掉了。想想多可惜啊,一下就损失了七万块。现在那个地理位置的房子早就升值了,如果他们不离婚,现在就是百万富翁了。

这还不算,那些小物件呢,虽然是几千块,势必也会不再用了,赌物思人,于是也处理掉,一个电视机,可能一百块就卖掉了,我见过不少散伙的夫妻把分到的财产一散而空。想当年如燕子衔泥一样一点一滴把东西积攒起来,如今却不值几文钱地挥散而去。

经济损失不用说,精神呢,都是彼此深爱过的人。即使再谈恋爱,要找到当年的那份激情也几乎是不可能。并且,你不是和一个人离婚,你是和她有关系的所有人离婚,姑姨娘舅,所有亲戚朋友,想想撕扯起来的那份劳神,简直和地狱走一圈差不多。

有那么严重吗?小表弟问我。

当然了。举我的例子吧,前几天和老公斗气,我说,过不下去就算了,离婚!老公并不理我,他拿出计算器,然后说好吧,那咱先算清帐再离。

我们新买了房子,办了二十年的住房贷款,五十万块钱,一个月还四千块,他的工资几乎全部用来还贷款了,他说,如果离了婚,是不是你要还贷款?我反正可以不要那么大的房子,是你哭着喊着要买大房子的。结果算来算去我差点傻眼,如果按照我的工资水平,我要还到一百岁。要真离婚那才是傻瓜呢,因为离婚的成本简直是血本无归——两个人多年积累的财产化为乌有不算,还要牵扯多少精力啊。最重要的一点是情感的支离破碎,一颗碎裂的心,要通过多长时间才能慢慢粘合好?

我见过离了婚的男男女女,好长时间会觉得神情恍惚,工作一塌糊涂,被上司炒了鱿鱼的大有人在。现代人虽然说豁达得很,可真到伤筋动骨的事情,还是谨慎一些好。毕竟,好的婚姻可以带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和收益。

小表弟听得目瞪口呆,他说,让你这么一说,离婚简直是太亏本了。

当然了。我说,婚姻说到底也是我们的一项投资,而且是终生的投资,如果你好好地经营,最好的收获会超出你的预期。好的经营方式是放自己的心在婚姻中,相互在人生路上搀扶,一直到老。到最后,你看到好婚姻带给人的财富是一生享用不尽的,那一定可以荫及子孙,因为幸福家庭出来的孩子容易成功,孩子是婚姻的延续和最大的投资,如果花最少的钱造就一个最好的孩子,那么这样的投资是不是太合算了。

可一个离婚的家庭在这方面又是最不合算的,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犯罪率很高,相对于失去财产和金钱的婚姻来说,这样的痛苦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能体会吧。

所以,离婚是件成本太高的事情,它简直太不划算了,如果找到了你爱的人,就好好爱他吧,执子之手,白头到老。那不仅是最浪漫的事情,也是最省钱的一件事情。更是人生回报最大的一次投资。

第104篇、爱情故事我的婚礼,新娘不是她

她在我的心中真的已经无关痛痒,从今天起我的生命将与另一外名字紧紧相连,过去的一切只能是过去无法,影响后半生的。

已经三十岁的我,终于要结婚了。确定婚礼的晚上,母亲到我房里,非常慎重地和我谈话。母亲希望我再仔细考虑考虑,尽管她对我要娶的女孩十分满意。我知道母亲让我慎重的原因不是为我,而是她不希望我以后会辜负我的未婚妻。母亲一直都认为,在我的心中,始终有一个女孩。这个女孩给我造成的伤害太深,知晓一切的母亲常常告诫我:爱得越深伤得越重——如果我没有忘记那个人,就不要去发展新的恋情,否则是对另一个人的伤害。

1

那段感情离我已经有十万八千里,关于她的一切我认为自己已经在她的照片付之一炬的时候灰飞烟灭了。就算关于她的记忆没有完全格式化,偶尔想起她的时候我的心已经不再痛,因为,那个伤口已经被另一个人治好,即使留下疤痕,也已无关痛痒。我真诚地请母亲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对待那个将成为我妻的女孩。母亲对我的态度仍然不放心,但是她明白她改变不了我的坚持,更何况那个女孩铁了心要嫁给我。

我们的婚礼定在一个星期五的下午。经过了一段繁忙的日子,一切都准备就绪。三十岁的我参加过亲朋好友的无数婚礼,以前只是听新说很兴奋和紧张,现在我自己也体会到了这种感觉。女孩比我小好几岁,但是却比我能干,整个婚礼大小的事情多半是她处理的,养成了我对她的依赖,她不在身边的时候我就慌了神。婚礼那天她在她自己的家里,没有她在身边,我一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给她打电话,问她下一步该怎么做。最可笑的是到了要去接她的时候,我身边竟然没有一个朋友陪我去,原来我忘了通知我的朋友们几点钟接新娘子了。最后还是她帮我打电话给我的朋友叫他们立刻到我家来——因为她能够记住我朋友的号码,我换手机的时候没有及时复制他们的电话号码。

手中捧着99朵玫瑰坐上花车的时候,我才开始松一口气。朋友们在车上已经开始商量怎样对付新娘的女友把门骗开,我微笑不语,心想新娘子那么想嫁给我,一定不会为难我的。不理会他们的讨论,我望向车窗外。

花车开到一个我很熟悉的地方,心中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此时我突然想起了她。她和我一样大,我今天结婚,不知道她是否也结婚了。

2

算起来分手已经有7年,那时候我们爱得很深,她说过要做我的新娘。她长得很漂亮,长得像某个香港明星。我知道她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漂亮,所以一直盼望结婚的那天来临。不可否认,我当初喜欢她最大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她的美丽,20岁左右的时候虚荣心都很强,觉得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在朋友面前可以炫耀。我们是一个工厂的同事,在工作共事中渐渐产生了感情。我是个比较内向的男人,喜欢别人从来都不敢说。她主动接近我,在一次单位组织到九华山旅游时她主动表白真心。我暗恋已久的女人原来也是爱我的,我终于知道什么是“幸福得要死掉”。我们那时还是在工厂上班,她上夜班的时候,无论刮风下雨或者是下雪,她都会在下班的时候看到我在厂门口接她。我记住我们的每一个纪念日,我知道在每一个特殊的日子送给她需要的礼物。我的玫瑰送得也很勤:3朵的、9朵的、11朵的等等,只有99朵玫瑰没有送,等到要送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年轻的时候,大家考虑的问题都不是很细致,只是觉得只要两个人相爱,一切都可以不在乎。所以,我们的感情停留在无数个夜晚在公园里畅谈通宵上。关于结婚,成了一个美好的梦想。当我们要为这个梦想付之行动时,才发现梦想终究只是个梦想一她的家人需要我有5万元钱才可以把女儿嫁给我。不仅如此,我们去婚纱店要拍婚纱照的时候,发现贵得离谱。7年前,5万元对于我这个才工作没几年的人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数目。拍照、宴席、装修新房等等没有一项可以省钱的。因为没有足够的钱,我们预定的婚礼无法如期举行,她的家人包括她在内都给我很大的压力。她开始郁郁寡欢,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常常是沉默取代往日的?滔滔不绝。

为了缓和尴尬的现状,我如往常一样去接她下夜班,她依然冷冷淡淡,那段日子我简直要疯掉,幸好我的哥们陪着我打牌消遣。和他们在一起,我才没有那种压力,在打牌中我才可以暂时忘掉不愉快。日子一天天过去,在她面前的压抑和面对的压力让我变得脾气暴躁起来,我知道自己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一个下午,她让我到她家陪她父母吃饭。因为婚事无期拖延有一大半原因是出于她父母非要那5万元才同意女儿嫁给我,我对她的父母有说不出的反感,可是又不得不硬着头皮答应去。她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和朋友们打牌,一时打上瘾,迟到了半个小时。到她家门口的时候,她阴沉着脸冷冷地看着我,一见到我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我被问得莫名其妙,但是感觉出她很生气,所以,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有沉默。她见我不语更来劲,开始数落我的种种不是,说到最后,她竟然说我没有一点本事娶她,她为了让她父母放弃那5万块钱让我来讨好一下她的父母我都迟到,从而认为她在我心目中没有地位。她甩给我一句话,叫我以后再也不要找她。她的话引爆了我憋在心里已久的积怨,我狠狠地说:“好,是你自己说的,如果我再来找你我就不是人!”说完,我甩头就走,即使我已经开始疯狂地流泪,我硬是不回头。

因为一时冲动,我们分了手,没有她的日子我无法习惯,仔细想想应该是我不对。大家最近都心情不好,作为一个男人我不该这么在意她的话。我想她只是一时之气,于是买了99朵玫瑰,在她下夜班的时候在厂门口等她。可是我没有能够把玫瑰送到她的手上,因为她身边多了一个男人。

3

我们之间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初恋以失败告终,这对我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我辞职了,去了一家营销公司,远远地避开她。我不能再见到她,一个男人的尊严毁在了她的手上,对她,我有无尽的恨。母亲说得对,因为爱得太深,所以才这么恨。我的恨烧伤了很多女孩,我拒绝和所有女孩来往,把自己埋在了工作中。因为她,我失去了对女孩的免疫力,自卑让我不敢再接受新的恋情,我害怕再一次的伤害。

我的未婚妻是一个勇敢的女孩,被我恨恨地拒绝了无数次,她仍然在我寂寞空虚的时候出现。她很普通,一点也不漂亮。但是她温柔如水,无论我对她的态度有多么粗暴恶劣,她都温柔地对我。最重要的是她从来不在乎我有没有钱,在这一方面她没有给我一点压力。她和我在一起无欲无求,在她身上我寻找到了宁静和安详,她是我的避风港。在她追我的初期,为了让她打消追我的念头,我残忍地告诉她,我和以前女朋友的过往,还美化了我的女朋友,说她有多么的美丽。她没有被这些吓倒,只是淡淡地说,如果她很好,你们不会分手。我听了无言以对。终于,她的绕指柔化了我钢铁般的心,我把她留在了身边。但是我始终没有提过结婚,这个词已经成了我的忌讳。我觉得让她留在我的身边已经是对她最大的恩惠——我只能做到这些。

朋友们打断了我的回忆,他们提醒我快到新娘家了。我看看窗外,过了一路公交车站牌离她家就不远了。

花车经过1路公车站牌的时候,我看到了她——那个本该成为我的新娘的女人。她憔悴极了,三十岁的她脸上已经留下岁月的沧桑。曾经的美丽被皱纹取代,那双曾深深迷住我的双眼此刻毫无光泽。三十岁的我此刻事业小有成就,容光焕发,这都是那个小女孩的功劳,她的爱唤起了我的信心和勇气,激发了我的斗志。我现在才明白,一个男人的成功和背后那个默默支持的人是多么的密不可分。我无以回报,只有给她一个稳定的家和一个真正的名分才能减轻我心中的内疚。

她在我的心中真的已经无关痛痒,从今天起我的生命将与另一个名字紧紧相连,过去的一切只能是过去,无法影响后半生的。

花车到了新娘家,朋友们开始了对付新娘女友的“攻坚战”。她的女友出了很多刁难的问题。说问题“刁难”,其实都是因为我太忽略了她,对她所有的一切了解甚少。我羞愧难当,热泪盈眶。我走到门口,出自真心地对她说:“曾经我对你的忽略,以至于你喜欢吃什么、有什么爱好我都不知道,对不起,请你原谅我。我现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哄你的女友开门,此刻我只有一句话要对你说,这句话我从来没有说过,其实早就应该说了:我是真的爱上你了,我是真的要和你过后半生。”

门开了,新娘流着眼泪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的新娘异常美丽,就是连哭都那么动人。我忍不住当着她父母和亲朋好友的面拥吻她。所有人都激动地拍起了手,掌声,喝彩声、尖叫声顿时弥漫整个家。“真有你的!”新娘的哥哥拍拍我的肩膀说,“最好的女人给你小子娶走了。”

是的,我娶走了最好的女人。爱可以让一个普通的女人如此美丽,我终于明白,我给女友的是“幸福”,她的脸上用“幸福”来装扮,怎能不美丽?

原来,我的婚礼注定新娘不是她,不该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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