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十一五”规划课题主持人培训反思》可能是您在寻找小学教师心得体会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9月27、28两天,徐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对徐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主持人进行了培训。培训期间,听了常州市教科所袁正荣所长、无锡市教科所胡麟祥所长、南京市教科所刘永和所长、《江苏教育研究》、《教育家》副主编金连平的报告,我深有感触。通过学习,我对课题研究的认识又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也充分意识到他的重要性,感受到作为课题主持人肩上担子的沉重。回来后,我立即组织课题组成员研究学习这次培训的精神,引起大家强烈的反响,我们一致认为像这样的活动应该多参加才好呢。重新理清本课题所研究的思路、过程与方法,这是常州市袁正荣所长在徐州市“十一五”课题主持人培训会上提出来的。对袁所长所介绍的概念图,我很感兴趣,比我们经常所采用的纲目式的结构更直观、清晰、明了,更容易让人能理解、接受和应用。
一、三个馒头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我第一次听到,从袁所长的报告中总结出这样一个认识,这个故事给我提供了更多的是思考和动力。这三个馒头,我认为我应该关注的是“第三个馒头”——解决问题的策略,在解决问题的思路、过程与方法上下足功夫。不错,我们的教育科研课题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学校中出现的或有可能出现的现实问题和一直棘手的难点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课题组成员不断地发现和深入地研究。
二、探究性学习
探究性学习是通过学生亲自进行实验小制作、实验的改进,通过独立地观察实验、操作实验、信息的调查、搜集和信息的处理、表达与交流等探索活动,获得知识与技能,体验过程与方法,发展学生的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能力。探究性学习讲求的是时效性和长期性。袁所长提出的“探究性学习,并不是每节课都需要进行探究性学习,要注意每个学生应该学会怎样去探究学习,注重学生在探究学习中的收获。”这很值得我们去思考和学习。探究性学习并不是形式的需要,更不是“跟上时代”,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和教育教学的必要,只有是学生的内在需要才能成为探究性学习的必要,而不能仅仅为了探究而探究,场面热闹了,而内容却空洞了,到最后是一无所获。这很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在我所主持的“缩小初中生实验操作差异的实践研究”课题中就体现了这一探究思想。
三、关注两个“主体”
新课程标准里提到的“课堂教学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而袁所长则提到教师和学生都是课堂教学的主体,即,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这两个“主体”的问题是我以前从来没有认真思考的问题,现在,我感觉到袁所长对这个问题分析得很透彻,非常具有说服力,我们再来反思自己的教学现状,感觉到一定要处理好‘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这两个主体协调关系。
上述仅是我在这次培训中的一点反思与体会,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和同仁能给予支持和帮助。